中阿含經》 卷25 第99經 九九_因品苦陰經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爾時,諸比丘於中食後,少有所為,集坐講堂。於是眾多異學,中後仿佯往詣諸比丘所,共相問訊,卻坐一面,語諸比丘:「諸賢!沙門瞿曇施設知斷欲,施設知斷色,施設知斷。諸賢!我等亦施設知斷欲,施設知斷色,施設知斷覺。沙門瞿曇及我等此二知二斷,為有何勝?有何差別?」

於是,諸比丘聞彼眾多異學所說,不是亦不非,默然起去,並作是念:「如此所說,我等當從世尊得知。」便詣佛所,稽首作禮,卻坐一面,謂與眾多異學所可共論,盡向佛說。

彼時,世尊告諸比丘:「汝等即時應如是問眾多異學:『諸賢!云何欲味?云何欲患?云何欲出要?云何色味?云何色患?云何色出要?云何覺味?云何覺患?云何覺出要?』諸比丘!若汝等作如是問者,彼得聞已,便更互相難說外餘事,瞋諍轉增,必從座起,默然而退。所以者何?我不見此世,天及魔、梵、沙門、梵志、一切餘眾,能知此義而發遣者,唯有如來、如來弟子或從此聞。」

佛言:「云何欲味?謂因五欲功德,生樂生喜,極是欲味,無復過是,所患甚多。

「云何欲患?族姓子者,隨其技術以自存活,或作田業、或行治生、或以學書、或明算術、或知工數、或巧刻印、或作文章、或造手筆、或曉經書、或作勇將、或奉事王。彼寒時則寒,熱時則熱,飢渴、疲勞、蚊虻所蜇,作如是業,求圖錢財。彼族姓子如是方便,作如是行,作如是求,若不得錢財者,便生憂苦、愁慼、懊惱,心則生癡,作如是說:『唐作唐苦,所求無果。』彼族姓子如是方便作如是行,作如是求,若得錢財者,彼便愛惜,守護密藏。所以者何?『我此財物,莫令王奪、賊劫、火燒、腐壞、亡失,出財無利,或作諸業,而不成就。』彼作如是守護密藏,若有王奪、賊劫、火燒、腐壞、亡失,便生憂苦、愁慼、懊惱,心則生癡,作如是說:『若有長夜所可愛念者,彼則亡失。』是謂現法苦陰,因欲緣欲,以欲為本。

「復次,眾生因欲緣欲,以欲為本故,母共子諍,子共母諍,父子、兄弟、姊妹、親族展轉共諍。彼既如是共鬥諍已,母說子惡,子說母惡,父子、兄弟、姊妹、親族更相說惡,況復他人?是謂現法苦陰,因欲緣欲,以欲為本。

「復次,眾生因欲緣欲,以欲為本故,王王共諍,梵志梵志共諍,居士居士共諍,民民共諍,國國共諍,彼因鬥諍共相憎故,以種種器仗,轉相加害,或以拳扠石擲,或以杖打刀斫,彼當鬥時,或死、或怖,受極重苦,是謂現法苦陰,因欲緣欲,以欲為本。

「復次,眾生因欲緣欲,以欲為本故,著鎧被袍,持弓箭,或執刀入在軍陣,或以象鬥,或馬、或車,或以步軍,或以男女鬥。彼當鬥時,或死、或怖,受極重苦,是謂現法苦陰,因欲緣欲,以欲為本。

「復次,眾生因欲緣欲,以欲為本故,著鎧被袍,持槊弓箭,或執刀盾[*]往奪他國,攻城破塢,共相格戰,打鼓吹角,高聲喚呼,或以槌打,或以戟,或以利輪,或以箭射,或亂下石,或以大弩,或以融銅珠子灑之。彼當鬥時,或死、或怖,受極重苦,是謂現法苦陰,因欲緣欲,以欲為本。

「復次,眾生因欲緣欲,以欲為本故,著鎧被袍,持槊弓箭,或執刀盾[*]入村、入邑、入國、入城,穿牆發藏,劫奪財物,斷截王路,或至他巷,壞村、害邑、滅國、破城。於中或為王人所捉,種種拷治,截手、截足或截手足,截耳、截鼻或截耳鼻,或臠臠割,拔鬚、拔髮或拔鬚髮,或著檻中衣裹火燒,或以沙壅草纏火爇,或內鐵驢腹中,或著鐵豬口中,或置鐵虎口中燒,或安銅釜中,或著鐵釜中煮,或段段截,或利叉刺,或鐵鉤鉤,或臥鐵床以沸油澆,或坐鐵臼以鐵杵擣,或龍蛇蜇,或以鞭鞭,或以杖撾,或以棒打,或生貫高標上,或梟其首。彼在其中,或死或怖,受極重苦,是謂現法苦陰,因欲緣欲,以欲為本。

「復次,眾生因欲緣欲,以欲為本故,行身惡行,行口、意惡行,彼於後時,疾病著床,或坐、臥地,以苦逼身,受極重苦,不可愛樂。彼若有身惡行,口、意惡行,彼臨終時在前覆障,猶日將沒大山崗側,影障覆地。如是,彼若有身惡行,口、意惡行,在前覆障,彼作是念:『我本惡行,在前覆我,我本不作福業,多作惡業。若使有人作惡兇暴唯為罪,不作福、不行善,無所畏、無所依、無所歸,隨生處者,我必生彼。』從是有悔,悔者不善死,無福命終,是謂現法苦陰,因欲緣欲,以欲為本。

「復次,眾生因欲緣欲,以欲為本故,行身惡行,行口、意惡行,彼因身、口、意惡行故,因此、緣此,身壞命終,必至惡處,生地獄中,是謂後世苦陰,因欲緣欲,以欲為本,是謂欲患。

「云何欲出要?若斷除欲,捨離於欲,滅欲欲盡,度欲出要,是謂欲出要。若有沙門、梵志,欲味、欲患、欲出要不知如真者,彼終不能自斷其欲,況復能斷於他欲耶?若有沙門、梵志,欲味、欲患、欲出要知如真者,彼既自能除,亦能斷他欲。

「云何色味?若剎利女、梵志、居士、工師女,年十四五,彼於爾時,美色最妙。若因彼美色、緣彼美色故,生樂生喜,極是色味無復過是,所患甚多。

「云何色患?若見彼而於後時極大衰老,頭白齒落,背僂腳戾,拄杖而行,盛壯日衰,壽命垂盡,身體震動,諸根毀熟,於汝等意云何?若本有美色,彼滅生患耶?」

答曰:「如是。」

「復次,若見彼姝[*]疾病著床,或坐、臥地,以苦逼身,受極重苦,於汝等意云何?若本有美色,彼滅生患耶?」答曰:「如是。」

「復次,若見彼姝[*]死,或一二日至六七日,烏鴟所啄,豺狼所食,火燒埋地,悉爛腐壞,於汝等意云何?若本有美色,彼滅生患耶?」

答曰:「如是。」

「復次,若見彼姝[*]息道骸骨青色爛腐,餘半骨鏁在地,於汝等意云何?若本有美色,彼滅生患耶?」

答曰:「如是。」

「復次,若見彼姝[*]息道離皮肉血,唯筋相連,於汝等意云何?若本有美色,彼滅生患耶?」

答曰:「如是。」

「復次,若見彼姝[*]息道骨節解散,散在諸方,足骨、腨骨、髀骨、髖骨、脊骨、肩骨、頸骨、髑髏骨各在異處,於汝等意云何?若本有美色,彼滅生患耶?」

答曰:「如是。」

「復次,若見彼姝[*]息道骨白如螺,青猶鴿色,赤若血塗,腐壞碎末,於汝等意云何?若本有美色,彼滅生患耶?」

答曰:「如是。」

「是謂色患。」

「云何色出要?若斷除色,捨離於色,滅色色盡,度色出要,是謂色出要。若有沙門、梵志,色味、色患、色出要不知如真者,彼終不能自斷其色,況復能斷於他色耶?若有沙門、梵志,色味、色患、色出要知如真者,彼既自能除,亦能斷他色。

「云何覺味?比丘者,離欲、離惡不善之法,至得第四禪成就遊,彼於爾時不念自害,亦不念害他,若不念害者,是謂覺樂味。所以者何?不念害者,成就是樂,是謂覺味。

「云何覺患?覺者是無常法、苦法、滅法,是謂覺患。

「云何覺出要?若斷除覺,捨離於覺,滅覺覺盡,度覺出要,是謂覺出要。若有沙門、梵志,覺味、覺患、覺出要不知如真者,彼終不能自斷其覺,況復能斷於他覺耶?若有沙門、梵志,覺味、覺患、覺出要知如真者,彼既自能除,亦能斷他覺。」

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苦陰經第三竟(二千一百六十五字)

[校勘]

「第」,明本作「上第」。

「第二小土城誦」六字,宋、元二本置於「中阿含經卷第二十五」後。

「知斷欲」,巴利本作 Kāmānaṃ pariññā。

「知斷色」,巴利本作 Rūpānaṃ pariññā。

「知斷覺」,巴利本作 Vedānam pariññā。

「何」,元、明二本作「可」。

「味」,巴利本作 Assāda。

「患」,巴利本作 Adīnava。

「出要」,巴利本作 Nissaraṇa。

「得」,大正藏原為「等」,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得」。

「技」,大正藏原為「伎」,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技」。

「蜇」,宋本作「𧎴」。[*]

「若」,大正藏原為「苦」,今依據前後文改作「若」。

「盾」,大正藏原為「楯」,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盾」。[*]

「受」,宋、元二本作「或」。

「槌」,宋、元、明三本作「椎」。[*]

「王」,元本作「正」。

「拷」,大正藏原為「考」,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拷」。

「刺」,大正藏原為「剌」,今依據前後文改作「刺」。

大正藏在「受」字之前有一「身」字,今依據高麗藏刪去。

「兇」,大正藏原為「凶」,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兇」。

「除」,宋、元、明三本作「陰」。

「姝」,宋、元二本作「妹」。[*]

「坐」,宋、元、明三本作「生」。

「餘」,大正藏原為「食」,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餘」。[*]

「鏁」,大正藏原為「璅」,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鏁」。

「腨」,大正藏原為「𨄔」,宋、元、明三本作「腨」,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腨」。

「成就」,宋本作「我說」,元、明二本作「我謂」。

明本無「苦陰經第三竟」六字。

宋、元、明三本無「二千一百六十五字」八字。

[註解]

少有所為:有些事情要辦。

異學:泛稱佛弟子以外的修行者,另譯作「外道」。

覺:本經中指「受」,即感受。

槊:一種長矛。讀音同「碩」。

楯:古代用來抵禦敵人兵刃及保護自己的兵器。通「盾」。

鉾:「矛」的異體字。讀音同「矛」。

姝:美女。讀音同「書」。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外道很多人行苦行、斷欲斷色,以取悅神明企求生天,或是認為這樣的行為本身就能帶來解脫,卻不知道解脫的原理。佛教徒知味是味、患是患、離是離,而不是教條式的禁忌。

回到《中阿含經》卷25

回到《中阿含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