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社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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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Vanessa.bbs@bbs.cis.nctu.edu.tw (西風), 信區: education
標  題: 學校社區化--舊觀念? 新口號? 《轉載自 教育資料與研究15》
發信站: 交大資科_BBS (Fri Jun  6 13:34:13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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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社區化-舊觀念?新口號?
                            湯梅英
                 台北市立師範學院教授兼教務長

壹、前言
  自從李總統登輝先生提倡台灣社會「生命共同體」的理念,多次強調社區文
化的重要性,並主張社區是落實民主政治,實行地方自治的基礎,一時之間,社
區意識、社區主義、市民主義等名詞,不絕於耳,「社區」成為一個時髦的字眼
,社區中的學校也成為凝聚、建立社區意識的焦點。如何統整資源,加強學校與
社區的結合?自然成為教育改革思索的重要課題。
  許多學者認為學校與社區關係密切,其理至明,因為學校是社區中的正式組
織,學校教育可促進社區發展;而社區是學校的外在環境,社區的結構,無論是
人口或經濟結構,都會影響學校教育措施。此外,面對廿一世紀充滿變動與挑戰
的社會,教育不僅須配合社會變遷,掌握時代的脈動,也要引導,帶動社會進步
,以迎向更美好的生活。教育並非等同於學校教育,所以,教育改革不能只在學
校內進行,必須超越學校校園,將家庭、學校、社會三者結合,而社區即為三者
融合的基本單位,所以「學校社區化,社區學校化」是推行社會教育的主流,也
是當前教育改革的主要目標之一(教育部,民84:102-103)。然而,我們要思
索的是:在台灣的社會中,「社區」這個概念和事實,是否真的存在?學校與社
區密不可分的關係,是否只是理念層次,而無法印證於現實中?何謂「學校社區
化」?何謂「社區學校化」?「學校社區化」是新觀念,抑或是新口號?在推展
的過程中有哪些困境,有待突破?如何落實學校與社區的連結,建立雙贏的局面
?
  基於以上問題的導引,本文擬先探究社區的定義,分析學校與社區的關係;
並回顧學校社區化的歷史淵源,最後,則就學校社區化所遭遇之困難,提出突破
之可行策略。期望在確定學校與社區關係的基準下,落實學校與社區相互合作,
資源共享,建立完整、連貫的學習體制,而不再只是一時流行的風潮,或是空洞
不實的口號、標語罷了。

貳、學校與社區的關係
  社區的定義雖因學者不同觀點,而有許多歧異的說法,但一般而言,係指一
個具有地域界限的社會團體,也就是,在一個特定的區域中,一群人彼此聚集,
共同生活在一起,享有共同的文化,因而發展出休戚與共的情感意識和行為,這
種彼此親密連結,互助、共享的特性,亦即所謂生命共同體的社區認同感。然而
,所謂的特定區域可能是小的社群,也可以大至社會、國家,甚至隨著科技進步
、資訊網路發達,人與人的互動,無遠弗屆,社區更可以超越國界,成為地球村
,所以,現代社區不見得受限於某個空間、範圍,而是一動態的開放系統,因而
使得社區的內涵更加複雜而多樣化。
  傳統社會由於生活型態單純、活動範圍有限,且多以氏族聚居為主,較容易
凝結、整合成員情感,形成共同意識;現代社會變遷迅速,科技文明一日千里,
宜接影響到交通與生產方式的改變,也間接改變社會結構,以及人與人之間的互
動關係,「天涯若比鄰,比鄰若天涯」,就成了現代人生活的最佳寫照,如此冷
漠、疏離的社會,如何能凝聚生命共同體的社區認同意識?又如何能期待居民以
自主、自治的方式,參與、解決所在社區的問題,落實民主社會的精神?

一、學校是凝聚社區意識的基礎
  社會學家涂爾幹認為教育的目的在使個人社會化,亦即,透過教育使社會成
員具有共同的觀念、態度和行為,且經由教育將社會的共同意識,一代代的流傳
、延續下去。由此可知,教育對於形成社會共識、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性,學校
教育是有組織的正式教育系統,因而凝結社區意識,推動社區發展的重任,就自
然成為學校的責任。英美等西方國家,對於社區學學校的連結,從十九世紀末到
二十世紀即大力推行, 形成所謂社區學校運動(Community School Movement)
(Brown, 1990: 171), 美國1974年制定社區學校發展法(Community School
Developm ent Act), 以確保社區教育方案的推行;邇來,則以終身學習、開
放教育的觀念為基礎,建構社區與學校更緊密、更平等的關係。因此,學校無法
自外於社區,而應扮演推動社區發展的角色,使學校成為社區的楷模、生活中心
,此為以學校為主體的模式;然而,更進一步則應將學校與社區視為資源互有、
共享,平行互動的組織,學校服務的對象不再限於學生,教育範圍也擴大至整個
社區生活,透過社區居民共同參與的活動中,互助合作、休戚與共的社區認同意
識,得以生根、茁壯,自主、自治的民主精神也自然開展。

二、社區是生活教育的場所
  實際上,學校與社區在教育上的關連,並非是新的理念,而可遠溯至原初的
教育型態。翻閱中西教育史,不難發現教育的起源,其實只是人類生活經驗、生
存之道的代代相傳,教育的場所,就是生活所在的部落、村莊。隨著人類文明的
演進,社會趨向分工、分化,技術日益進步,知識不斷累積,教育也漸趨制度化
、專業化,而有學校的設置、教師的延攬。但是,當教育走向正式、有組織的型
態,在追求效率、效能之下,教育內容卻日漸脫離生活經驗,教育似乎僅止於學
校的受教經驗,而變成僵化、封閉的形式,學校儼然成為與世隔絕的象牙塔。
  於是,「教育即生活,生活即教育」的理念,再度受到重視;無圍牆學校的
開放教育,甚至廢除學校教育(deschooling)的主張,成為教育改革的重要議
題;學習社會(learning society)的建立,更是突破正規教育與非正規教育的
藩籬,使社區具有學習特性,解除學習與生活之間的落差,實現終身學習的理念
,是為現代社會的教育理想。這些,無非是重新重視學校以外的教育,扭轉長期
以來學校體系過度膨脹,教育資源過於集中,以及其所產生種種危機的現象,重
建學校與社區相互結合的關係,回歸早期教育活動的本質,亦即教育對象全民化
、教育內容生活化、教育場所社會化、以及教育過程終身化之特色。

三、學校與社區相輔相成
  承前所述,學校是凝集社區共識的基礎,而社區為教育的場所,雖因政治、
經濟變遷,學校角色屢有更迭,其與社區關係亦有所不同,但二者實有相輔相成
密切的關係,不僅止於理念層次,在實際上也是如此。由於學校多設在社區中,
尤其是中小學,學生通常來自社區的家庭,社區為學校的外在環境,不僅提供學
生校外生活的空間,也是實踐學校價值的場所,因此,社區的類型、社經背景、
人口結構、文化特質,均影響到學校的措施及其發展。例如,社區的人口出生率
、性別比率及遷移情形等,不但影響學生、班級人數,學校組織型態、教學方式
等亦受到影響。
  另一方面,學校是社區中的正式組織,較之其他非正式組織,更可提供專業
人員及各項資源,協助推動社區活動,實現社區發展目標;就經濟面而言,公立
中小學的各項經費,均仰賴地方稅收,所以,學校發展會受到地方社區的限制,
而社區經濟繁榮、發展,也有賴教育的力量,由於學校是公共財、因此學校的各
項活動,有向社區負責之義務,而且,惟有了解社區需求,爭取社區的支持與參
與,學校教育才能順利推展。

四、學校社區化,社區學校化
  學校與社區彼此影響,在發展上相輔相成,學校如果充分了解社區,則可運
用各種方法,啟發社區民眾,凝聚共識,擴大教育功能;社區視學校為公共財,
社區得以分享、參與和維護學校資源,使社區建設與學校教育相互連結,學校與
社區資源互有、共享,打破封閉的疆界,而成為開放、融合的系統。
  由此可知,學校社區化係指學校向社區開放,將學校教育的觸角深入社區。
也就是說,舉凡學校經營理念、教育內容、活動設施和人力資源等,都容許社區
人士的參與;並將教育的對象擴及社區居民,如老人、婦女等弱勢團體;另外,
則延伸學校教育的內容和活動,重視所在社區本土化及生活化的學習。總之,學
校社區化是指學校能結合社區,重視社區參與,了解學校傳遞的價值與社區文化
、價值的差異,並能尋求其間之平衡點,充分利用社區各項資源,使教育符合學
校、社區及受教學生的共同需求。
  社區學校化係指整合社區資源,尤其是學校資源,使學校、社區活動和社區
環境,相互交流、開放,形成一個統整的系統,在其中的成員,不論老人、婦女
或兒童,都能在學校或社區中,享受各項資源獲得學習、成長;透過彼此互動、
共同分享,而有共同情感、凝聚社區共識,因此能自發自主參與社區事務,解決
社區問題,提昇社區素質,促進社區發展。

  總而言之,學校社區化,社區學校化,是社區與學校相輔相成的連結,一方
面使學校享有社區資源、環境空間,從封閉的校園走向開放的教育,為學校教育
注入新生命與活力,另一方面,則讓社區真正擁有學校,建立學習的社會,不僅
實現終身學習的理念,也帶動社區的發展。
參、我國學校社區化的回顧
  學校與社區的連結,早在初始的教育活動即已存在,而非新的理念,而且二
者相互依存的密切關係,不僅止於理念,在實際上亦是如此。由於學校是有制度
、有組織的體系,較易整合其現有人力、物力各種資源,向社區開放,推動社區
教育,因此,一般而言,多以學校為中心,作為學校與社區結合的基礎。以下僅
就我國學校社區化的歷史,作一簡略的回顧,以了解學校社區化實施的困難。
  在我國,具有現代意義的社區教育,可溯於民國元年教育部設置社會教育司
,自此,學校辦理社會教育成為各級學校的重要教育措施。民初時期大多利用學
校來推展平民教育:民國九年,蔡元培出任北京大學校長,首先開辦平民夜校,
使一般民眾得以利用夜間接受教育,提高社會水準,減少社會紛爭。晏陽初亦於
同年間推展平民教育,重視學校、社會和家庭三者聯絡進行,使每一個人都有接
受平民教育的機會,並強調要貫徹社會教育的實施,必須將民眾作有效的組織、
結合,藉由學校來推展,強化學校推動社會教育的責任。民國二十年,梁漱溟推
行鄉村建設,提倡村學鄉學,認為學校教育與社會教育融為一個系統,才是真教
育,因此主張學校應重視教育推行工作,教育不應侷限於校內,學校應成為地方
社區的中心。陶知行則以農民為主要對象,推行鄉村平民教育,認為改造鄉村生
活的方法,必須從鄉村學校著手,而教師就是改造鄉村生活的靈魂;此外,陶知
行於民國二十一年,創設山海工學團以生活教育為主,將失學身童和成人納入教
育對象,推展社會教育運動(林勝義,民84:21- 25)。

  以上皆是民初時期,學校辦理社會教育的實例,對於日後學校辦理社區教育
及推動學校社區化具有相當的啟示。之後,在抗戰期間,政府雖重視學校辦理社
會教育工作,且訂頒許多有關的法規,例如,民國二十九年修正教育部組織法,
將學校辦理社會教育事項,列為社會教育司的第一項職掌;然而,因戰亂資源有
限,人力吃緊,多數學校都無法真正執行規定。
  政府遷台後,民國四十二年,受到美國進步主義及其戰後實施教育改革運動
的影響,開始推行社會中心教育(community centraleducation),其目的在於
:使學校成為社會活動的中心;學校充分利用社會資源,以充實學校教育內容,
增進教學效果;教育對象包括全社區人士;教師、學生及社區人士共同參與社會
生活之改進,使學校與社會密切結合。因此,每個推動之學校實行學校開放、舉
辦成人教育、從事社會服務、加強職業訓練、改進課程教學等多項措施(司琦,
民45)。民國六十三年,台灣省主席謝東閔於中學教師國家建設研究會上,提出
以教育改造社會的重要;教育廳並研訂「台灣省各級學校加強辦理社會教育方案
」,台北市也於民國六十八年訂頒「開放學校場地推行社區青少年育樂活動計畫
」,使學校成為社區文化堡壘。教育部復於七十九年,訂定「試辦社區家庭教育
實施要點」,以結合學校與社區資源,推展家庭教育,促進社區和諧發展。民國
八十三年,行政院召開第七次全國教育會議,「推動終身教育」為其中之重要議
題,因此,教育部八十四年所提之中華民國教育報告書,其中社會教育篇即楬櫫
「學校社區化,社區學校化」為主要目標。

  由此可知,在台灣,社區和學校結合的理念與實際,早在四十年前即已開展
,然而,若深究其發展歷程可以發現,其運作方式多以學校為中心,以學校為社
區教育的發動體;而且學校為社區文化堡壘的觀念,一直主導學校社區化的推展
,因此,強調學校在促進地區、社會和國家所扮演積極的角色,認為學校是傳遞
社會、國家主要價值和思想的重要機構,導引政治、社會、經濟的進步。此種模
式固然可運用學校現有資源推動社區教育,卻忽略學校教育向社區開放、社區參
與學校、教育也參與社區問題解決的可能性;而以學校為社區精神堡壘,基本上
是和諧理論的觀點,而忽視學校中所傳遞的價值、態度和行為可能與社區文化衝
突與差異之事實;偏重「學校」本位主義的結果,使學校社區化的工作無法獲得
社區的認同,當然只是徒具形式,而無法真正落實。
肆、學校社區化的困境與突破

  雖然,學校社區化可能導致學校本位,而無法滿足社區需求,但由於許多人
認為台灣的社區,並非是居民自動自發籌組產生,而是社政人員規劃的區域,因
此,社區存在認同的根本問題,以致常有社區活動不易推動的困難,因而需仰賴
學校的力量,提供足夠的資訊與活動,喚醒民眾自覺,協助社區組織的建立,使
民眾能由被動轉為主動參與社區決策和活動,凝結社區共同意識。平情而論,目
前各級學校多能體認學校社區化的重要性,無論主動或只是應付上級交辦,學校
也多少辦理一些社區教育活動。此外,隨著開放教育、鄉土教育等改革的聲浪,
近年來學校也漸漸重視校園以外生活化、鄉土化的學習,並有相當的成效,值得
肯定與鼓勵。然而,不可諱言,學校社區化在推動過程中面臨許多問題與困境,
而有待解決、突破。
一、觀念的啟迪與溝通
  回顧學校社區化的發展,可知其理念實涵蓋教育民主化、本土化及終身化的
概念。然而實際上,無論學校人員或社區人士對於學校社區化的觀念,可能仍停
留在以學校為主,辦理親職教育、媽媽教室或政令宣導等活動,至於將學校視為
公共財,係社區大眾所擁有,而非褊狹的教育專家主義形成封閉的科層制度,其
服務對象應包括社區民眾,學校規劃宜有社區成員的參與,課程內容應注意社區
文化及需求等觀念。尚需宣導與溝通。尤其,學校社區化的推動,目前並無法規
強制規定,學校人員及社區人士的觀念,就成為實施學校社區化成敗的關鍵。因
此,如何使學校教育鬆綁、走向開放的理念落實,並考量社區差異,推展學校公
共關係,爭取家長、社區的參與,啟迪、溝通觀念,化阻力為助力,實為突破學
校社區化困境之途徑。

二、資源的運用與整合
  目前,一般學校在人少事繁的現實環境下,對於學校社區化之實施,即使觀
念正確,理解社區和學校結合的重要,但卻常面臨資源運用與整合的困境。在人
力方面,一般而言,學校大多有人力不足之問題,由於缺乏專職人員及專業人力
辦理社區教育,對於觀念溝通、需求調查、活動和方案設計等,往往無暇顧及,
只能依據「上級指示」執行,更談不上配合社區特色,開創新局。此外,學校義
工的運用,雖可減輕人力缺乏之困擾,增加家長、社區眾的參與,然而,義工制
度若未建立或不健全,則可能滋生義工干預學校事務、阻礙教學工作等後遺症。
因此,如何充實、統整人力,尤其是專業人員的增加,推動義工制度,鼓勵家長
、社區民眾及師生加入,是關懷社區、協助學校社區化,促進學校社區和諧的具
體措施。
  在經費方面,由於各級學校教育經費,多用於校內教學經常費用,辦理社區
教育的經費,往往為數有限,有些學校雖運用家長會費和尋求政府補助,但總是
杯水車薪,且非經常性、穩定的財源,實非長遠之計。有些則認為推展社區教育
,一向是吃力不討好的工作,只有批評而沒有掌聲,因而,常藉故推諉或是以最
少的經費辦理。所以,要使學校社區化的工作真正落實,不僅需要宣傳、溝通觀
念,以及充足的人力支援,還必須編列固定經費,並整合社區其他機構財源,以
相當的數額作為推動社區教育的基金。畢竟社區教育的對象擴及全民,影響至鉅
,我們怎能期待學校在經費拮据的情況下,長期而有效的推展學校社區化的工作
?
  除此之外,社區中其他資源的運用與整合,亦是推動學校和社區結合,需要
努力的方向。由於機構部門間的本位主義,以及久缺聯繫統整的管道,以致於學
校社區化的推動,幾乎以教育單位為主,甚至是孤立無援的窘境,實際上社區內
無論社政、教育、衛生、環保等都是社區發展的重要環節,應打破本位主義的觀
點,平等互助,提供資源的交流與整合。因此,一方面應整合社區現有資源,建
立社區學習體系,包括政府及民間機構、正規和非正規教育體系,蒐集各項資訊
、提供諮詢與服務,加強學校與社區的結合,以實踐終身學習的理想。另一方面
,則應檢討、改善家長會組織定位與活動形式,使學校、家長、社區的互動,更
活絡而多樣,以吸收整合更多的社區人力、財力和各項資源,建立社區化的學校
和校園化的社區。

三、法規制度的調整與建立
  學校社區化的推行,需要有完善的法規及健全的制度,才能長久持續。我國
目前現有的社會教育法,因久未修訂已不合時宜,而成人教育在正規學校體系中
,則屬於一種附屬或補救教育的性質,應依終身學習的觀念予以修訂,並整合原
有之法令規章。其次,由於學校社區化的推動,並未有強制規定學校實施,亦無
完備的法規,足以保障學校資源免於破壞,或是獎勵辦法,以鼓勵社區參與和資
源共享。如此,則不免因有所顧忌,或吃力不討好,而影響學校社區化的推展。
現今,學校與社區資源共享、終身學習的觀念,不但是教育改革的重要議題,也
是世界的潮流,因而,如何擬定、修訂相關法規,以及就不同社區環境及需求,
研擬辦法,規範、鼓勵資源整合與共享,均為結合學校社區所應考慮的問題。
  此外,為落實學校和社區的互動關係,有必要建立與調整現有制度、組織架
構。在學校,可以成立公共關係部門,使學校的課程和活動公開化、透明化,並
有專人負責調查、了解社區的需求,主動發掘社區問題,收集整理社區學習資訊
,並協助規劃社區學習活動。在社區方面,應結合社會教育及社區發展有關法規
,明定社區發展任務,成立社區教育諮詢委員會,使社區發展與教育活動密切相
連。並可成立社區學習資源中心,整合社區各項資源,建立各類學習設施之網路
,使社區民眾隨時可獲得學習的資源與機會,而樂於參與。

四、活動方案的設計與規劃
  過去推動學校社區化多以學校為核心,活動方案的設計,往往無法顧及社區
各種年齡階層之需求,而很少就不同對象,規劃適合的內容和方式;再者,學校
推行的社區教育活動,多半是政府機關指派,因此常有政令宣導式、全國統一的
缺點。如何針對不同對象、不同社區性質,研擬社區教育的內涵?如何引導社區
和學校設計、推動其特有社區教育系統,樹立社區特色?皆是日後應面對的課題
。
  如前所述,目前學校普遍缺乏學校和社區結合的正確觀念,加上人力、經費
等資源運用、整合的困難,以及欠缺完善的制度、規章等限制之下,學校很少能
事先擬定社區教育的活動、方案。由於缺乏規劃、設計,常有事權分散、權責不
清、工作雜亂無章的現象,而無法彰顯教育的目標,以致許多社區教育活動,似
乎仍止於「大拜拜」式的活動層次,而毫無教育的意義。然而,教育是有意圖的
工作,因此,學校推展社區教育,除須克服上述的困難外,所設計之活動更應掌
握教育的特質,有目標、有計畫、有步驟的進行,並重視不同年齡、對象及組合
之各樣需求,整合社區力量,務期使每一項活動方案,都能發揮教育的效果。

伍、結語
  社區與學校的關係應是相互合作、雙贏而非互相對立的局面,因此,只有將
對方視為可運用的資源、共同的夥伴、及服務的對象,才可能真正結合。學校社
區化並非新觀念,然而,如果仍停留在理念層次,則將只是空洞的口號。基於此
,學校固然應發揮教育的功能,延伸、擴大學校教育至社區,拆除學校與社區的
藩籬,但是,推展學校社區化的工作,絕非學校單獨能承擔的責任,也不能由學
校自行推動。學校社區化雖可視社區差異及需求,而有不同的實施方式,可能以
學校或以社區為主來運作,然而,唯有學校與社區的結合,才可能實踐教育民主
化、本土化和終身化的教育改革理想。
參考書目
司 琦(民45).我國實施社會中心教育概述。中華兒童教育社編,國民學校實
施社會中心教育論集。台北:正中。
林勝義(民84).學校辦理社會教育-理論與實務。台北:師大書苑。
陳奎熹(民84).學校與社區的關係,載於教師天地,76期,18-21頁。
教育部(民84).社會教育篇,載於中華民國教育報告書-邁向廿一世紀的教育
遠景,頁95-115。
Brown, D. (1990): USA: The National Center for Community Education. In
C. Poster & A. Kruger (Eds.). Community Education in the Western Wor1d
(PP.171-180). N. Y.: Rout1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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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教育中,
                    我們需要的是遼闊的視野與樂觀的展望,
                    不僅要察覺生命的美與奧妙,
                    更要尊重每一個生命的獨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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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rigin: ★ 交通大學資訊科學系 BB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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