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法:兩件基本的事實 |
精華閱讀 | 首篇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末篇 | 轉寄 | 返回上層 |
§7.4 法:兩件基本的事實 (175) 最後,我們要談「法」或「真理」。 在一切事中,包括「我」以及「與我有關的」(我所),都有我們必須認識 的真理存在。如果我們不認識真理,或錯誤地了解它,與我們有關的事情、生 活也會不正確。這將會引起問題,導致苦的生起。 所有如此的認知被歸納成二個主題:「合成的事情(有為法)」(compounded thing)(諸行,制約concoctions),也就是有原因(因)及條件(緣)的; 以及與之相反的,「非合成的事情(無為法)」(non-compounded thing)。 你們可以透過形上學的名詞:「現象」與「本體」來學習這兩個主題。 原則上,本體與現象正好相反,它們是一對。 如果某個東西是現象,它就是一個因緣和合而成的東西,而且它必然會顯 現出無常的真理。如果一個東西是本體,它就是一個非因緣和合而成的東西, 它不是無常的,而是恆常的(permanent)。 因此,我們研究一切法的無常,直 到我們清楚地認識無常的真理為止,然後我們就不會執著任何事。不執著任何 事的心,便開始了解超越無常的恆常之事,也就是本體--涅槃。 明白這兩個真相--條件所構成的(有為)與非條件所構成的(無為)是 相當重要的,它是最重要的原則。安般念法念住的修習是在引導我們了解這兩 個事實。 (176) 這是我們學習這四法的精髓,如此的學習能帶來(了解此二法的)認知 及利益,這是安般念的重點。 |
精華閱讀 | 首篇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末篇 | 轉寄 | 返回上層 |
卍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http://buddhaspace.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