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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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科學與信仰(2) ── 科學哲理 Philosophy of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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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科學與信仰(2) ── 科學哲理 Philosophy of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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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份資料是東海大學劉大衛老師上課的講義)

    貳。           科學哲理     Philosophy of Science

        討論: 何謂實驗? 原理? 說明? 自然法則(定律)?本段討論是以〝
    Philosophy  of Science 〞 (by Del Ratzsch ,  Inter Varsity Press ,
    USA , 1986.) 一書為根據。

    Ⅰ。定義
        自然科學即探討並研究
          1.  憑經驗的(empirical):  假如可以,就做實驗。
          2.  客觀的(objective)  :  公開的。
          3.  合理的(rational)   :  常常是可計量的。
        自然科學必須對自然界做兩個基本的假設:
          1.  在時空上具有一致性或經常性。
          2.  是人可以理解的。
        Francis Bacon(1561-1626)提出從事科學研究的正確方法:
          1.  收集資料、數據(collect data)- 憑經驗的。
          2.  在沒有前提的情況下加以組織    - 客觀的。
          3.  歸納得出原理 (induction)      - 合理的。

        這些觀念是現代科學的開端。 可惜 Bacon 本身並沒有從事科學的研究,
    而且他的方法是不可能的。我們必須以某些理論為前提,去引導資料的選擇與
    組織(這是憑經驗得來的嗎?)。歸納需要想像力與創造力,並不是純邏輯的
    (這還算客觀嗎?)。有許多理論都可能與這數據相符,我們必須根據某些前
    提為標準,來選擇其中一種理論(這樣合理嗎?)。如此說來,是否意味著科
    學不是憑經驗的、客觀的、合理的呢?

    Ⅱ。發展
        Ratzsch 在書中討論到許多探討科學的哲學家對科學的觀點,這些哲學家
    試著讓「科學是憑經驗的、客觀的、合理的」這觀念落實,就是仍不放棄對這
    句話的信心。 20 世紀初期,他們的共識是:科學最後的根據仍是自然的觀察
    ,這就是「憑經驗的」。較中立的科學家都是依據相同的資料,而科學界可加
    以檢討、重複實驗(若可能的話)、並更改錯誤。這就是「客觀的」。
        我們使用的演繹法  (deduction) 是從一般法則和最初狀態開始推算出特
    定的結論。在事前,這樣的演繹法算是預測,而在事後,就是解釋了。我們只
    能夠觀察所有真實界中的一小部份,一個樣本。我們注意到一些樣本,假定這
    足以代表所有的真實界(一致性),從而想出一個理論來。等到我們在真實界
    從事更廣泛的實驗和觀察後,這理論可能被證實,也可能被推翻。這就是「合
    理的」。
        但還是有一些問題,解釋必須能夠提出原因,而不單是預測;個人和社會
    的因素也會影響到我們的觀察,及我們所選擇的理論。此外還有一些其他的問
    題。

        Thomas Kuhn 於 1962 年發表了《科學革命的架構》 (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s) 分析科學史。對他最具關鍵性的概念,他稱之為「
    典範」 (paradigm): 一套公認的、假設出來的標準思想、 理論、及研究方法
    ,譬如亞里斯多德或牛頓的物理系統。科學家平常不是去發掘新的理論,而是
    希望自己的研究數據符合現有的「典範」。
        觀測來的數據大多與「典範」吻合,若有少數例外,我們就把這些歸為「
    特例」 (anomaly) 。 這些「特例」通常是被置於一旁,或是等以後再解決,
    因為它們被認為不具什麼重要性。但若累積了太多的「特例」(多少才算太多
    ?  ),  則會使「典範」的可信性動搖。  這種情形,  我們稱為「危機」
    (crisis) 。「危機」可能造成下列任何一種結果:
      1)  修改舊「典範」,以便符合「特例」
      2)  將「特例」擱置,回到原有「典範」,深信總有解決的一天
        3) 「革命」 (revolution) , 另發展一套新的、可接受的「典範」(如
    哥白尼以太陽為宇宙中心的天體觀;牛頓和伽俐略根據實驗、數學發展而來的
    物理學;生物學的進化論)。
        Kuhn 是根據「觀察」來研究「科學」, 而非根據哲學!照他的說法,科
    學到底是不是憑經驗的、客觀而合理的呢? Kuhn 並不認為自然界和自然律都
    取決於心理因素和社會因素。然而,有些人確實有如此極端的想法。

    Ⅲ。現在
        目前的科學界承認對「憑經驗的」、「客觀的」及「合理的」仍無法準確
    地下定義,但卻仍相信它們是有意義的概念。
        「經驗的」數據來自於一外在的自然世界,我們不能強迫大自然來符合心
    理學和社會學因素對我們所形成的觀念(伽利略的觀察,  Michelson-Morley
    的實驗,原子的結構,太陽的微中子等等),所以,當有人說「所有科學是心
    理學和社會學影響下的產物」,我們認為這樣的說法似乎是不合理的。
        「客觀/主觀」是一種程度的問題;雖然沒有完全客觀的數據,但對所有
    的觀察家而言,某些數據是一樣的,而且幾乎是完全客觀的(如儀器的讀數,
    星球的位置等)。 
        「合理」是無法定義的,而且有時整個科學界是錯的。不過,要求具有正
    確性、一致性、廣大性、簡單性、促進性仍然是對的。

        一個科學理論只是個正確預知的遊戲(操作主義) (operationalism) 或
    是真實的(現實主義) (realism) 呢? 似乎有個「不同程度的真實性」存在
    。例如,我們很難否認行星、原子、元素、分子、遺傳因子、細菌的存在;而
    電磁場、能量作用雖不能眼見,似乎也非常真實; 「夸克」( quark )未能
    直接觀察,但間接證據卻不斷地累積著;「多度空間」、「其他宇宙」等理論
    ,都有人提出,卻無法觀測,這些理論的真實性,至今仍存疑。
        許多人強調科學的不確定性,他們認為許多以往確認的「事實」,已被提
    出反證,所以他們推論:科學中沒有一件事是確實的,所有理論早晚都會被推
    翻。這些人的看法並不完全正確,科學理論可依其確定的程度來排列。較為簡
    易的理論,處理較小範圍的現象,這被稱為「模型」(如分子形狀、化學反應
    步驟、現有記錄及現有事物的歷史起源),如此的模型總需要不斷地改進及修
    正,而有時也必須完全丟棄,以較好的模型取代。然而較為重要的理論有著較
    寬廣的觀察證實範圍,而且在新的明顯特例產生時,不至於立刻被淘汰(如能
    量及動量守恆、遺傳定律等)。懷疑這些定律的人,卻希望別人能接受他們所
    提出譁眾取寵式的理論,他們自認他們的理論是毫無疑問的!
        科學革命並未淘汰掉重要的理論,而是將這些重要理論放進嶄新的、更寬
    廣的理論中。愛因斯坦的理論同意牛頓關於速率遠小於光速的定律,太空船仍
    遵照著牛頓定律航行著。我們不敢說這些理論永遠沒有被推翻的一天,但目前
    仍無理由去懷疑它們,而足以推翻這些理論的理由在短期內出現的可能性很小
    。

    Ⅳ。歸納
        總結上文,基於Ratzsch的書的討論到此。我們可以歸納如下。
        科學能用較深較廣的敘述去「解釋」一個現象:先有托勒密的地球中心論
    ,後有克卜勒的太陽中心論來解釋天空中行星的運動,然後有牛頓的萬有引力
    和運動定律解釋,再有愛因斯坦的廣義相對論去解釋萬有引力,但為何有質量
    、力、空間、時間呢?科學永遠有一個最深層的解釋,而這個解釋只是「敘述
    」和「尚未能解釋」,當我們找到一個新的解釋,即成為最新最深層的解釋,
    所以永遠存有一個目前無法回答的「為什麼?」。
        科學有其極限,在此極限內,科學是重要而且正確的,它可以告訴我們有
    關宇宙和宇宙的定律,可以告訴我們利用自然的定律去推測許多宇宙的過去和
    未來,但它無法告訴我們宇宙和它定律的來源,我們不可能以科學來證明自然
    界是有規律的和可理解的,只能說「到目前為止這個假設是成功的。」
        我們沒有理由相信「科學的極限就是真實世界的極限」。當我們說某些事
    是不科學的,不能說這些事就一定是不真實的、不可能的或不合理的,只能說
    是我們無法用科學的方法去理解。舉例來說,科學無法告訴我們任何有關道德
    、宗教的真理、目的、人格、愛及美麗等等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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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接納歷史上所有敵擋祂的人,就像接納時常敵對祂的我們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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