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統一教的一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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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tjm.bbs@bbs.cis.nctu (Jer-Min Tsai), 信區: religion
標  題: 統一教的資料
發信站: 交大資科_BBS (Mon Jul 18 11:24:18 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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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有個機會拿到一些關於統一教的資料,特別為網友 Keyin post 上來,盼望對
大家有幫助。由於資料是影印的,是神學院宗教研究教授的講義,所以有些資料不清楚
,也有可能有些是有點過時的,還請大家包涵。至於出處,由於影印不清,過幾日我查
出來再幫大家補上。

    知道板上有許多統一教的朋友,如果您對這份文件有興趣,請您不要客氣,提出補
充或質疑,幫助大家瞭解統一教。


壹、基督教與統一教的比較:
    統一教總是說他們是本於聖經的信仰,卻與公認本於聖經的基督教信仰有許多不同
,下表則是其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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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                                │統一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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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義                            │(一)教義
1. 神是獨一無二的全能者, 神是α是ω,│1. 稱神為陰陽二性性相, 陰陽中和主體
   是首先的, 是末後的,是昔在今在,未│的太極是表示二性性相中和主體的神。(原
   來也永遠存在的。 神是創造宇宙萬物的│理講論 40 頁)神若不靠文鮮明(統一教的
   大主宰。                           │創始人)就不能完成救人的工作。唯獨文鮮
2.神是三位一體的真神。                │明是能安慰神、救神的人。
3.不相信輪迴的說法。                  │2.  三位三體, 四位基台。 (原理講論
4.神是靈(約翰福音四章24節)。        │    197 頁三位一體論)
5.聖經都是誰所默示的。                │3.  復歸攝理, 盪減條件。 (原理講論
                                      │    213 頁復歸攝理歷史與我)
                                      │4.把神當作肉體而論。
                                      │5.  文鮮明在 1950 年出獄以後利用基督
                                      │教的聖經(斷章取義的方式)編寫出來基礎
                                      │要義-原理講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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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仰基礎                        │(二)信仰基礎
1. 相信耶穌基督是神的獨生子, 是馬利  │1.耶穌是約瑟和馬利亞所生。
   亞由聖靈感孕、童女懷孕而生。       │2. 耶穌沒有完成救贖工作, 因為耶穌被
2.耶穌基督是人類唯一的救主。          │人釘十字架,他的肉體已經死了,所以沒有
3.以使徒信經為信仰告白。              │辦法救人類的肉體。
4.相信耶穌再臨。                      │3. 耶穌沒有結婚生子, 所以不能繁殖神
5. 相信「罪的赦免」、 「肉體的復活」  │的子孫。文鮮明是再出生的耶穌,因為他有
   、「永遠的生命」。                 │肉體才可以救人的肉體,因為他有結婚生子
6.靠耶穌基督的替死得救。              │,才可以繁殖神的子孫。
                                      │4.  人類要透過文鮮明的血統才能稱為神
                                      │    的子女。
                                      │    文鮮明是人類的救主。
                                      │5. 人若得救, 必須經過盪減條件(依靠
                                      │行為原理講論 319 頁), 打自己的身體,
                                      │吃苦耐勞服從文鮮明的命令,最後經過文鮮
                                      │明的血統,被祝福配婚才能得救。文鮮明自
                                      │稱他本人已經經過所有的盪減條件,所以他
                                      │才有資格救人類。
                                      │6. 靠文鮮明的血統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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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心人物                        │(三)中心人物
1.基督耶穌為中心。                    │1.文鮮明為中心。
2.重視耶穌的十字架。                  │2.藐視耶穌的十字架。
3.高舉耶穌基督。                      │3.高舉文鮮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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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傳教活動                        │(四)傳教活動
1.自由活動。                          │1.一切受文鮮明控制之下活動。
2.不受限制。                          │2.要經過40天的開拓傳道。
3.盡自己的能力而為。                  │3.每天道路邊佈道,逐家探訪。
                                      │  一面傳道、一面賣東西(復歸萬物之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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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最後的目的                    │(五)最後的目的建
立屬靈的國度,上帝為萬王之王、萬      │統一世界所有的宗教,建立地上天國,
主之主。                              │文鮮明成為世界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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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                  │    統一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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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差別              │  (一)差別
1.不能拜偶像。          │  1.拜文鮮明夫婦的相片。
2.奉耶穌基督的名祈禱。  │  2.跪在文鮮明相片之下祈禱:
3.基督教稱為教會。      │      每星期天及每月初一,必須到聖地(文
4.聖經為中心。          │    鮮明早前來台灣時,暗中埋石頭在植物園
                        │    的椰子樹下,從那時候開始,叫那個地方
                        │    叫做聖地)去祈禱,甚至在統一教五大節
                        │    日時,用水果及已煮熟的祭物、酒,擺在
                        │    供桌上,正中央放文鮮明夫婦相片,所有
                        │    的食口(會員)都跪下來向他們拜拜祈禱
                        │    ,然後大家吃那些東西來慶祝。
                        │  3.統一教是「統一協會」,不稱教會。
                        │  4.原理講論為中心。
                        │  註:五大節日
                        │  第一節日-神的日:元月一日(1968年起才有
                        │                   這一天)。
                        │  第二節日-聖誕節:農曆元月六日,文鮮明的
                        │                   生日,1920年生。
                        │  第三節日-父母之日:農曆三月一日(文鮮明
                        │                     和第四任太太結婚
                        │                     1960 年)。
                        │  第四節日 - 萬物之日:農曆五月一日(屬撒
                        │                       旦的萬物奪回之意,
                        │                       不信統一教的人叫「
                        │                       撒旦」)。
                        │  第五節日 - 子女的日: 農曆十月一日(文
                        │                       鮮明的兒子出生之
                        │                       日 196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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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統一教的介紹:

加入統一教的條件:
(一)要成為會員之前的條件
        1.要聽完全本原理講論三次以上。
        2.經過七天的禁食禱告。
        3.經過40天開拓傳道。
        4.要生三個以上的靈子(帶人加入統一教)。
        5.繳給文鮮明新台幣1400元(1970年的時價)盪減金(盪減:贖罪之意)。
(二)要得文鮮明祝福(配婚)的條件
        1.先要獻身在教會裡生活(包括身體及全部所有的財產)。
          住教會裡的生活叫「天國生活」。
        2.經過三年以上的教會生活。
        3.經過盪減復歸的條件(吃苦)。
        4.包括前面(一)中所有的五個條件。
        5.對教會建立多少功勞來決定你的地位,過了5年或10年也不一定得到。
        6.要平均負擔教會內一切的生活費用。
(三)加入教會的次序
        1.先加入做會員者為前輩,從你獻身在教會的那一天為標準來排定你的階級。
          越早加入月有利。
(四)參加修練會
        1.有聽過三次以上原理講論的人為資格。
        2.影印不清,故不詳!
        3.經過教會內的生活3-7天者。
(五)修練會內容
    講師把原理講論從頭到尾很詳細的分析出來,甚至將原理講論裡面沒有寫的(不能
讓外人知道的秘密),一一寫在黑板上,讓聽的人抄寫在自己的筆記簿上,使聽眾的思
想完全集中在原理上(沒有時間想別的事、洗腦作用)。每天晚上十點半較要把當天所
聽到的感想寫出來交給講師。

(六)聽原理講論後就變成會員
    原理講論有一套計畫,當聽眾不斷的聽以後,思想會慢慢受改變,相信文鮮明是在
出生的耶穌,是人類的救主,是統一全世界之王。

(七)修練時間
    至少要一個禮拜,在日本常有舉行 40 天的。從早上六點到晚上十一點,其間除了
吃簡便的三餐之外,都沒有休息。當修練完了以後,比較忠厚單純的人都會獻身於教會
。故此,自然就會產生學生退學、休學等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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