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審判?!給教會的公開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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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件人: tjm.bbs@bbs.cis.nctu.edu.tw [=InterNet E-mail=] 標 題: 1995審判!?給教會的公開信 -- tjm 整理 發信站: 國際網路信件 (Sun Jun 4 22:26:23 1995) 發信人: jkhuang@cis_nctu (Jacky), 信區: religion 標 題: 1995審判!?給教會的公開信 發信站: 交大資科_BBS (Nov 22 12:36:38 1994) 轉信站: cis_nctu 這封公開信是一四九三期基督教論壇報所刊載的,是一群教會領袖針對 前陣子甚囂塵上的一九九五有審判要臨到台灣的預言所做的回應,對台 灣教會所發表的公開信,全文如下: --------------------------------------------------------------- 旅居美國的余亦榮弟兄,近年來多次來台傳講「審判必臨台灣」,「一 九九五年審判必臨到台灣」的預言,造成台灣眾教會極大的爭議和影響。 我們蒙主憐憫,忝為教會守望者,自當順服聖經帖前五20-21節「不要藐 視先知的講論,但要凡事查驗..」的命令予以查驗。 針對余弟兄所傳講之預言,僅向眾教會提出下列意見: 一. 由於我們對於余亦榮弟兄的得救、事奉、生活見證等等均不十分 瞭解,經由余弟兄親自介紹,我們的同工(註:意指"與神同工",一般 指在基督教會或機構中參與其中工作的人)在一九九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致函美國洛杉磯浸信會鍾世豪牧師,查詢有關余弟兄之種種情形,鍾牧 師和他們教會同工一九九四年十月六號以傳真機答覆我們的詢問。內容 如下: 『接獲海宣所轉來九月二十一日電傳。您關注台灣教會的發展和前途 ,我們為您對教會的關心而感謝主。 余亦榮近兩年在台灣教會所謂「一九九五神審判台灣」的信息,正 如夏忠堅牧師所言,「其破壞性遠超過建設性百倍以上」。我們為 此感到痛心和遺憾。本會教牧同工不認同余君所傳講的所謂「預言」 ,亦從未容許他在本會任何正式聚會中宣講。 據教會記錄,余君從一九八五年十月二十七日受浸。根據其受浸前 所述得救經歷,他於赴賭城遊玩的歸途中,產生幻象,看見天中有 大圓圈,並見慕道班老師的影像在圈中,心中乃認定這是神藉著老 師呼招他信主。雖然當時我們對他的所見表示存疑,但因在查問信 德時,余君對基本就恩要道清楚明白,故予以施浸。 余君受浸之後,自稱經常看見「異象」。但他所見之「異象」與基 督的就恩並無關連。例如早年曾見錢財由窗戶源源湧進。又為進行 一土地買賣,見彩虹隨車而行等等。這些所謂「異象」者,時與聖 經中的異象迥異,稱之為幻象也許更適合。 余君在本教會聚會期間,曾在私下與許多弟兄姊妹談話中,分享他 的幻象與「預言」。現茲列舉已有多人知悉的事例二則,以供參考: (1)余亦榮君曾在一九八七、八八年間,在一些弟兄姊妹面前「預 言」洛杉磯是大地震,並明言確定年、月、日、時,並謂於「異 象」中見洛市中心大火,華人密集區易受波及云云。但此事並未 如期發生,「預言」落空。 (2)一九九○年中東伊拉克波斯灣戰爭前數日,余君曾在禱告會小組 「預言」,此次一定不會發生戰爭,並勸大家無須為中東戰局禱告 ,以免枉費工夫。三日後戰爭爆發,「預言」再度錯誤。余君之 「預言」,並不符合申命記十八章21-22節中鑑定真先知的原則。 余君從未接受正統神學教育訓練,並且拒絕鼓勵他修讀神學的忠告。 當時本教會助理牧師王君家本著「行第二哩路」(註:出自馬太福 音五章38-41節: 耶穌說:「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 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強逼你走一 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路;..」)的精神,曾每週一至兩趟為他 講解信仰真理。日後余君偶爾亦參加教會延伸制的一些課程。 余君在本教會期間曾負責膳食組的事奉,及擔任採訪組及家庭小組的 成員。余君雖曾熱心探訪,對弟兄姊妹也有愛心,但其主觀甚強,思 想近乎偏激,在教會鮮有聽從規勸,只肯接納與自己成見相同的看法 ,對聖經真理的瞭解上亦是如此。余君不服從教會權柄,並常批評教 會不按其「從神而來」的「啟示」行事。 本教會秉持聖經的原則,不認同余君高舉個人,將所見之幻象當作是 神旨意的作風,更不允許余君在教會中公開論說。由於教會信仰立場 堅定,弟兄姊妹不為所惑。余君於一年多前離開本教會。 敬請代我們向在台灣的教會問安。讓我們在禱告中彼此紀念,同心為 國家、社會和教會代禱,祈求神的憐憫和帶領。 敬祝 以馬內利 主內 鍾世豪(主任牧師) 董至宣、徐鴻模(執事)敬上 』 從鍾牧師來函中,我們發現余弟兄在該教會事奉中有:(一)多次說預言不 應驗之記錄。(二)從未接受正統神學訓練。(三)主觀甚強,思想近乎偏激, 不服從教會權柄,常批評其教會不按其「從神而來」的「啟示」行事等事實。 因此我們認為余弟兄既無先知的職分,有無先知的恩賜。 一. 預言內容與聖經不符 余弟兄說:「審判(於一九九五年)必臨台灣」。但聖經新約對中譯「審判」 一詞的用法乃專指耶穌再來時之審判而言。所多瑪、蛾摩拉所遭之天火,聖 經只是說「剿滅」,先知約拿警告尼尼維城再不悔改就必「傾覆」,有未用 審判之詞。事實上,耶穌間接指出了所多瑪、尼尼維未受審判(馬太十一章 24;十二章41)。而余弟兄說「審判」必臨台灣,有說這不是指基督再來時之 審判;並拒絕改稱為「管教」或「災難」。據此看來,該預言內容與聖經漸進 啟示之真理不符。 二.余弟兄說,上帝給他的話是:「耶和華對我說:雖有摩西和撒母耳站在我 面前代求,我的心也不顧惜這百姓。」有說,主又對他說:「你不要為這百姓 代求,不要為他們呼求禱告,也不要向我為他們祈求,因我不聽允你。」這是 指基督徒在求主將審判挪開這事。 余弟兄雖引耶利米書十五章1節,但該經文之上下文,即為耶利米之代禱及 耶和華支應許(耶十五章15-21節,十六章14-15),而余弟兄說,雖為台灣代 求,審判也不挪去,其預言合上帝的屬性不符。 三.預言結果造成台灣教會分裂、信徒家庭分裂 余弟兄傳講預言之結果,帶來的是恐懼、逃跑,甚至因逃或不逃,以致不少教 會鬧分裂、不少家庭鬧離婚,反而很少看見教會界屬靈的悔改和回轉。顯然余 弟兄的預言缺乏大多數教會的印證。 因此,我們呼請余弟兄停止在台灣繼續傳講該預言,我們也呼籲眾教會、眾同 工:在教會事奉團對及同工為審慎查驗前,不因邀請余弟兄到教會、團契或家 庭小組中傳講該預言,為免虧負牧者之職守。 此外,我們有呼籲眾教會、眾同工、眾弟兄姊妹:讓我們認同我們身處的鄉土 ,愛台灣和其上的同胞,努力將福音傳揚給所有的骨肉之親。我們也當為台灣 近年來的貪婪、罪惡、兇暴、拜偶像..等惡行,以及所有教會的冷淡軟弱, 而悔改認罪、轉回歸正,好使上帝的愛及憐憫大大臨到台灣,讓我們有機會照 上帝的心意,建立台灣成為美麗之島。 二○○○年福音運動推行委員會總幹事 夏忠堅 中華福音神學院院長 黃子嘉 台北靈糧堂牧師 周神助 台北真道教會牧師 朱植森 和撒那侍奉中心總幹事 章啟民 林森南路禮拜堂長老 范大陵 -- ┌─────────────────────────────────────┐ │ 『了澈的天空是流雲的家鄉,大地是我植根的方室』 │ │ 清華電研 Jacky Huang E-Mail:jkhwang@stadium.ee.nthu.edu.tw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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