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喀巴大師講睡眠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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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宗道次第廣論卷二十二》 1.彼等為三士道之理 2.如是無上瑜珈部一切道,若順所化修果次第,攝為三類, 3.上者現世成佛,中者中有成佛,下者轉生成佛。 4.其先修習共道,次受清淨灌頂,守護三昧耶戒,三根皆同。 5.其不同者,初是能學二種次第及行。於此若得幻身現身決定成佛。如 『五次第論』云「自加持次第,若未獲得者,經續及儀軌,徒勞空無 益。若得自加持,一切佛本性,則能於現生,成佛定無疑。」 6.第二謂已滿足生起次第,圓滿次第得心遠離,然於現生未修三行之一。 於臨終時,先發是願,願能現證死有光明真勝義諦,於死有後當起幻身。 如是死時,順死漸次而修入光明之次第,即能現起死有光明。由此力故, 於餘凡人成中有時,即成幻身。 7.『攝行論』云: 「若修行者雖證聖諦,然由宿習串習之力,務農、營商承事等事,種種 散亂,於三種行俱未修行,及餘行者因缺資具,不能圓滿經說儀軌,故未 修行。 此等於命終時為更受後有耶?為即得成金剛持耶?答云:若已證得圓滿 次第一切皆修,則於現世而般涅槃,無可疑惑。 若知真實但由資緣不具,未能如經所說而修諸行,然能離一切見而命終 者即勝義諦。次受生者即世俗諦。謂證真已若入光明棄捨凡蘊,當發堅固 願心,以自加持次第而起。若能如是作意而住,則餘生中亦定不捨彼作意, 故能證得一切種智。」 此說若得幻身,則於此身定能成佛。 8.『寶性論』云:「聖者永拔除,死老及病苦,業煩惱力生,此無故彼無。」 此說大乘聖人永斷業力之死。 9.『菩薩地說』,入地已後不乏資財故。故此所說未得幻身而證光明,未斷業 力之死,由資具匱乏故。 10.如是行者,是未得幻身之異生。 11.此於死後得幻身者,是最初得,若現證此中之光明,必須先得幻身,故於死 時證光明者,亦非現證。 12.此是死後不起中有而成幻身,成就唯從風心所起金剛薩埵行相之身,非成凡 常中有身已再依彼身而修幻身。 13.得幻身已次於彼身修所餘道,即於彼身而得成佛。 14.『口授論』說即生成佛道次第云: 「自加持次第,是故瑜伽師,當於多劫中,正勤講說此。」 後云: 「自心入法界,明喜如虛空,次成有神通,五齡童身時,樂圓滿無比,次往 他生時,現諸變化身,皆悉能善證。」此與『攝行論』同。 15.說成中有樂圓滿無比者,謂成報身。此是道位三身,以『五次第論』說幻身 為報身故。即於初次第時,『釋論』亦說入光明為法身。最初依怙為報身故。 故非究竟之三身也。 16.『口授論』中雖說頗瓦如是成就,然說頗瓦能否是成就實有二類。能成就者, 謂「五齡童身時」,是於成中有時能起幻身,非是成中有已次修幻身。故如 『攝行論』中所說智德,須於現身證得。成彼身已再修餘道,亦如上說。 17.若不能得如是三身,則說生為持明之主,漸修大印悉地。 18.『口授論』云: 「若未成三身,則成持明主,漸次修大印。說以此三相,而成彼悉地。」 此說現生中有。轉生三種成佛。 19.其中有成佛者,即如上述由離方便,到中有時,以有善巧方便教授,成就金剛 薩埵行相天身,即於彼身成佛。如是現生成佛以及中有成佛,唯由修未修行之 力,果有遠近,其道相同。 20.其轉生成佛者。有灌頂已唯護三昧耶與戒律,未多修道,有雖修道唯修生起次 第以下,或有得心遠離以下圓滿次第。以此為例,餘部諸道亦應准知。 21.頗瓦非是現生成佛之道,以『口授論』說是中有成佛轉生成佛之共道路。 22.龍猛、智足二派論中,說修中有為報身相,除前述之道外,未說餘道。成報身 後修行餘道,雖未明說,意謂於前現生成佛之時,已說得幻身後,現證光明, 依彼教授即能了知。 23.又為於死有時能知死有光明與彼和合,至中有位能自了知中有而修中有教授。 臨受生時能於男女交會滅除貪瞋生勝妙處。故於現在當發決定空見,修習道位 光明,及緣生起次第天身明了堅固,修幻教授。 24.解脫道者修猛利火。 25.貪愛道者依止業印不離樂空之心。 26.彌拉師說此是麻跋大師心要教授。 27.為欲將來認識死光明故,現在修習與死漸次最相隨順睡眠光明是善方便。此謂 漸收明相至最微細,頓入睡眠,現起無念重無分別,即是近得。以此應比知明 增二相。次於已過無念重無分別未起夢境之間,現如無雲之虛空時,正是睡眠 光明。 28.『攝行論』云: 「次經多生展轉修習,學無我法,了知清淨加行,當與本性境相合雜,以此 漸次緣勝義諦,其漸次者謂令蘊等入微細界,細界入心,心入於思,思入無明, 以是加行而入睡眠。 心思入無明之剎那,即成忘念。後無忘念智性,即是光明。又解脫時得風 自性,便有餘夢相起,乃至識未散動當於爾時觀睡光明,此即名為各別自證離 身語相真勝義諦內證菩提。」 29.若未能知睡眠光明界限,則或有以無念重無分別為睡光明,或以夢位引生無分 別定為睡光明。 30.此雖是於究竟生起次第,三遠離等圓滿次第已有力者,修習最無戲論時說,然 於未到彼位之前,亦可與彼隨順而修。 31.睡眠光明根本,乃至風未動時而有,風散動後即入夢相。故欲任持彼時,先當 發願任持不失勿令入夢,即於爾時攝持其心,此即「乃至」等義。又於爾時當 憶正見所抉擇義而修,非但修習如無雲之虛空而已。 32.此若不能安住彼定須起定時,莫令入於凡常夢相應勤現起金剛薩埵之身,以生 起次第時空後多起天身,圓滿次第亦如是說。 33.漸收現境如無雲虛空者,隨順死有,故從彼起定時極似中有。若於死有修習法 身,中有定須修報身故。 34.此任持睡眠光明之教授,不依餘緣,但能持夢,即能修習。此光明與起夢身法, 是合修死光明與合修中有之教授心藏,故師長應詳為解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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