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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解

[一切經音義(慧琳音義)]

皆駭反音為賈者非也餘準此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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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一心真見道

(術語)唯識論所明菩薩乘之見道,有真見道相見道之二。於世第一法之後念生無漏之根本智,斷分別起二障之位為無見道,於次一念證所顯真理之位為解脫道,此二道稱為真見道。次生後得智分別思想所證之真理,謂之相見道。此有三心相見道,十六相見道之二。而真見道有無間解脫之二道,雖涉於多剎那,然非別之所作。以其相等,故名為一心。唯識論九曰:「真見道,謂所說無分別智,實證二空所顯真理,實斷二障分別隨眠,雖多剎那,事方究竟,而相等故,總說一心。」


七法財

(名數)財者,謂信等七種出世法財也。若一切眾生行此七法,資成道果,故謂之財。一、信財,謂信能決定受持正法,以為佛道之糧。二、進財,謂未能見真諦理,而一心精進求出世道,以為成佛之資。三、戒財,謂戒為解脫之本,能止防身口意之惡非,以為成佛之資。四、慚愧財,慚者,慚天。愧者,愧人。謂既能慚愧,則不造諸惡業,以為成佛之資。五、聞財,聞為三慧之首,聞必能思,思必能修。若能聞佛聲教,則開發妙解,如說而行,以為成佛之資。六、捨財,捨即捨施。謂若能運平等心,無憎愛想,身命資財,隨求給施,無所吝惜,以為成佛之資。七、定慧財,定慧即止觀也。定則攝心不散,止諸妄念。慧則照了諸法,破諸邪見,以為成佛之資。見止持會集音義。參照七聖財條。


三密配屬

(雜語)天台以軌統收一切之三法。真言以胎藏界之三部又三眾攝屬一切之三法。今於三密記三法,則一、佛部者,身密也,佛為身體,故配於身。蓮華部者語密也,蓮華部之主為阿彌陀,阿彌陀主說法斷疑之德,故以語配於蓮華部。金剛部者意密也,金剛部為智慧,意者心法了知,故以意配於金剛部。二、法身者語密也,語為文字言語,是名法文身,故以之配於法身,般若配於意密。解脫者身密也,為解脫理智具足之果德,故配於身密。三、佛寶者身密也,是如上三部之佛部,法寶者語密也。語者說法,故配於法寶。僧寶者意密也。意為心法,心法者無礙一味,故配於僧寶,以僧翻和合故也。見秘軌鈔六。


三身三德

(名數)三身者法報應。三德者法般解。二者配對,則法身即法身之德。報身為般若之德。應身為解脫之德。


三轉法輪十二行

(術語)此有二種:一為教之十二,四諦一一有示勸證之三轉而為十二之教法者。二行之十二,三轉一一生眼智明覺四種之智者。若以四諦各別論之,四則有四十八行。眼智明覺者,見道十六心中四法智忍為眼,四法智為智,四類智忍為明,四類智為覺。是就見道而解之。又眼者觀見之義,智者決斷之義,明者照了之義,覺者警察之義(已上二義出婆沙論),又眼以總體之智而名之,智明覺三者,如其次第,以知過現未而名之(慈恩之義),此後一義通於見修無學之三道而解之。婆沙論七十九曰:「眼者謂法忍智,智者謂諸法智,明者謂類忍智,覺者謂諸類智。復次眼是觀見義,智是決斷義,明是照了義,覺是警察義。」法華玄贊七曰:「一一轉令聞法者發生無漏真正慧眼,隨其次第於去來今苦諦之中生智明覺,如是一轉總別四行,三轉諦諦皆有十二行相。然數等故但說三轉十二行相,三轉如次顯示令入見修無學等三。」此二種十二中言十二行。法輪(法華經),十二行相(俱舍論),則以行之十二可為解之本義。天台文句舉教行之二義,俱舍論玄贊則單就行解之佛說三轉法輪經曰:「爾時世尊告五苾芻曰:汝等苾芻,此苦聖諦,於所聞法如理作意,能生眼智明覺。」


中邊論

(書名)具名辨中邊論。天親菩薩造,為解釋彌勒菩薩所造之辨中邊論頌者。三卷,唐玄奘譯。又陳真諦譯,二卷,謂之中邊分別論。


二解脫

(名數)一,有為解脫。為阿羅漢無漏之真智。二,無為解脫。是為涅槃。俱舍論二十五曰:「解脫體有二種:謂有為無為。有為解脫謂無學勝解,無為解脫謂一切惑滅。」

又一,性淨解脫,謂眾生之本性清淨,無繫縛染污之相。二,障盡解脫,謂眾生之本性,雖為清淨,然由無始已來煩惱之惑,不得顯現本性,今斷盡此惑障,得解脫自在也。見寶性論五。

又一,慧解脫,阿羅漢未得滅盡定者。是為唯解脫證涅槃之智慧障者,故曰慧解脫。二,俱解脫,阿羅漢得滅盡定者。是為解脫慧與定之障者。故曰俱解脫。成實論分別賢聖品曰:「因滅盡定故有二人,不得此定名慧解脫,得此定者名俱解脫。」俱舍論二十五曰:「俱由得滅定,餘名慧解脫。」

又一,時解脫,鈍根之無學,待勝時而入定,及得脫煩惱之縛者。二,不時解脫,利根之無學,不選時而入定,及得脫煩惱之縛者。見俱舍論二十五。

又一,心解脫,心離貪愛者。二,慧解脫,慧離無明者。見大乘義章十八,俱舍寶疏二十五。

(名數)一、慧解脫,智慧能離一切之煩惱障,而證涅槃者。二、心解脫,心識能離一切之定障,而得入滅盡定者。見成實論十。

又一、慧解脫,慧能離煩惱障,而證涅槃者。二、俱解脫,又名心解脫。與慧解脫共而得之定解脫也。見俱舍論二十五。


二道

(名數)大小便之二處。佛祖統紀三十曰:「殘穢在身,為欲蠲除便在二道成男女根。」

又無礙道,解脫道也。新譯曰無間道,解脫道。斷惑證理之智慧名也。正斷惑之智慧為無礙道,正證理之智慧為解脫道。無礙者,正對破惑而智不為惑所障礙也。無間者其智不為惑所間隔也。解脫者其智離繫縛於惑也。自在證理之義也。凡斷一切之惑,必存此二道。俱舍論二十五曰:「無間道者,謂此能斷所應斷障。解脫道者。謂已解脫所應斷障最初所生。道義云何?謂涅槃道,乘此能往涅槃城故。」

又一、難行道,修難行而求佛果之法也,謂在此娑婆世界,欲修六度萬行而因以成佛也,此法難行,故謂之難行道。二、易行道,易修行而求佛果之法也。謂信阿彌陀佛往生淨土而因以成佛者,此法易行,故謂之易行道。是龍樹菩薩所判,而淨土門諸家之教判皆依之。十住毘婆沙論易行品曰:「至阿惟越地者,行諸難行,久乃可得。(中略)或有以信方便易行,疾至阿惟越地(Avaivartya)者。」

又一、有漏道,三乘之行人於見諦以前之一切行法,悉云有漏道。二、無漏道,三乘之行人於見諦後順諦理所修之一切之行法,皆曰無漏道。漏者,煩惱之異名也,見諦已前,未斷一毫之煩惱,其所修之行法,悉雜煩惱之垢染,故云有漏。見諦以後,已斷一分之煩惱,離煩惱之垢染,故其行法謂之無漏。

又一、教道。方便教示之道也。二、證道。諸佛所證之實理也。此教證之二道。據十地論一,所謂「歎說者於中有二種:一者為說阿含義,二者為證入義。」而立。大乘義章九曰:「證教兩行出地經論,所言證者,乃知得之別名也。實觀平等契如,故名證。(中略)上德下被為教。」然如天台一家,借此教證二道:一以判今昔之權實,一以釋別教之教權證實。判今昔之權實者,前四時係隨他意之說,故判為教道之方便。第五時,係隨自意之說,故判為教道之真實(玄義三)。釋別教之教權證實者,四教雖均有教證之二道,然藏通之二教,隨於界內之機情而說,故其教勿論,論其所證之理,亦為偏真之空理,則教證均為權也。圓教,能入之教門,所入之理,均隨佛之自意,則教證均為實也。惟別教能入之教門,隨於界外鈍根之機情,次第斷破九界二邊之法,而顯佛界中道之理,是為隨情之權。然所入之理,稱為中道,九界即佛界,不為中偏所隔,故與圓教同為證實也。為釋此教證之權實,借用彼二道之名耳(輔行三),由此而輔行出約行約說二種之教證。約行之教證,就行人之觀行而立教證也。別教之行人,地前之間,依佛之隔歷次第之方便教,修次第之三觀,故以之為教道。至於初地,則自證入圓融之三觀,故以之為證道。蓋地前之觀行,為教道方便。地上之觀行,為證道真實也。約說之教證,就如來之說法而別教證也。佛對於地前之人,通於一教之始終(即地前以上)。就別教之當分,說隔歷次第之法,為約說之教道。又佛對於地前地上之人,詳說中道,為約說之證道。由此而論。於別教論證道,非別教當分之說,乃存行人之親證隔歷(約行之證道),及默示如來已證之圓融而已,因而可知別教之分際。


五海

(名數)五種具德之海也。即佛自證之無盡圓明性海藏中五種之義分。舊華嚴經第三所謂「爾時普賢菩薩承佛神力,觀察一切眾世界海,一切眾生海,法界業海,一切眾生欲樂諸根海,一切三世諸佛海。」是也。據華嚴經探玄記第三謂第一是所依之義,第二是萌發或積聚之義,第三是軌用之義,第四是行別或性別之義,第五是覺圓之義。此五者,皆一即具餘四,並深廣無盡,具德難思,故稱為海。又約於染淨,則佛界唯淨,眾生海唯染,世界及根欲亦淨亦染,法界非淨非染也。約於人法,則眾生及佛界是人,法界是法,根欲亦人亦法,世界非人非法,乃至廣作十門分別之。蓋佛自證之境,性海圓明,雖十十無盡,而不立十名。所以唯託半數說之者,乃欲使人易信也。案解深密經第五曰:「如來境界,謂一切種五界差別。何等為五?一有情界,二世界,三法界,四調伏界,五調伏方便界。」又菩薩地持經第八曰:「菩薩有五種無量,生一切巧方便行:一者眾生界無量,二者世界無量,三者法界無量,四者調伏界無量,五者調伏方便無量。」瑜伽師地論第四十六亦舉此五無量。並廣為解說。是蓋以五海原為三乘之教門,今託之,使易解華嚴一乘深玄幽旨之意也。


五百部

(雜名)佛滅後五百年小乘之異部雜出而為五百部。智度論六十三曰:「是聲聞人著聲聞法佛法,過五百歲後,各各分別有五百部。從是以來,以求諸法決定相故。自執其法,不知佛為解脫故說法,而堅著語言。故聞說般若諸法畢竟空,如刀傷心。」行宗記一上之曰:「五百部者,有言無相,教雖不敘,起必從緣。」又曰「五百部,智論但有通數,不出人法名義。」


以心傳心

(術語)禪家之常語。離言說文字而以心傳於心也。達磨之血脈論曰:「三界興起,同歸一心。前佛後佛,以心傳心,不立文字。」六祖壇經曰:「昔達磨大師,初來此土,人未信之,故傳此衣,以為信體,代代相承。法則以心傳心,皆令自悟自解。」宗密之禪源都序上之一曰:「達磨受法天竺,躬至中華,見此方學人多未得法,唯以名數為解,事相為行。欲令知月不在指,法是我心故,但以心傳心,不立文字。顯宗破執,故有斯言。」


信解

(術語)聞佛之說法初信之,後解之,謂之信解。又鈍根者信之,利根者解之,謂之信解。又信者破邪見,解者破無明。法華經序品曰:「種種信解,種種相貌。」同嘉祥疏二曰:「信解者,始名為信,終稱為解。又鈍根為信,利根為解。」同七曰:「信破邪見,解破無明。」

又七賢之第三。見七賢條。


八蘊

(名數)發智論有八品,稱為八犍度,譯作八聚八蘊等。大毘婆沙論為解釋此八蘊之法門者。俱舍頌疏一曰:「包括六足,吞納八蘊。」


出家入道

(術語)出恩愛之家,入菩提之道也。心地觀經四曰:「發菩提心,捨離父母,出家入道。」遺教經曰:「出家入道之人,為解脫故,自降其身而行乞。」出家入道本為同一人之事,後世分為二者,入寺為僧曰出家,在家剃頭著衣者曰入道。


十八不共法

(名數)是限於佛之十八種功德法也。限於佛而不共同於其他二乘菩薩,故云不共法:一、身無失,佛自無量劫以來,常用戒定慧智慧慈悲,以修其身,此功德滿足之故,一切煩惱皆盡,是名身無失。二、口無失,佛具無量之智慧辯才,所說之法隨眾之機宜而使皆得證悟,是名口無失。三、念無失,佛修諸甚深之禪定,心不散亂,於諸法之中心無所著,得第一義之安穩,故名念無失。四、無異想,佛於一切眾生平等普度,心無簡擇,是名無異想。五、無不定心,佛之行住坐臥常不離甚深之勝定,是名無不定心。六、無不知己捨,佛於一切諸法皆悉照知而方捨。無有了知一法而不捨者,是名無不知機己捨。七、欲無滅,佛具眾善常欲度諸眾生,心無厭足,是名欲無滅,八、精進無滅,佛之身心,精進滿足,常度一切眾生,無有休息,是名精進無滅。九、念無滅,佛三世諸佛之法,一切智慧,相應滿足,無有退轉,是名念無滅。十、慧無滅,佛具一切智慧,無量無際不可盡,故名慧無滅。十一、解脫無滅,佛遠離一切執著,具二種解脫,一者有為解脫,謂無漏智慧相應之解脫也,二者無為解脫,謂一切煩惱淨盡而無餘也。是名解脫無滅。十二、解脫知見無滅,佛於一切解脫中,知見明了,分別無礙,是名解脫知見無滅。十三、一切身業隨智慧行,佛現諸勝相調伏眾生,稱於智而演說一切諸法,各使解脫證入,是名一切身業隨智慧行。十四、一切口業隨智慧行,佛以微妙清淨之語隨智而轉,化導利益一切眾生,是名一切口業隨智慧行。十五、一切意業隨智慧行,佛以清淨之意業隨智而轉入於眾生心,為說法而除滅其無明痴惑之膜,是名一切意業隨智慧行。十六、智慧知過去世無礙,佛以智慧照知過去世所有一切,若者眾生法,若者非眾生法,悉能知而無礙,是名智慧知過去世無礙。十七、智慧知未來世無礙,佛以智慧照知未來世所有一切,若者眾生法,若者非眾生法,悉能知而無礙,是名智慧知未來世無礙,十八、智慧知現在世無礙,佛以智慧照知現在世所有一切,若者眾生法,若者非眾生法,悉能知而無礙,是名智慧知現在世無礙。出智度論廿六。梵Avenikadharma。


四勝身

(名數)華嚴宗所說龍女,普莊嚴童子,善財童子,兜率天子,四人名為四勝身成佛。勝身者,彼宗於圓教行位三種中,約第二之果報以明其位,立三生成佛之義,三生之第二生名解行生,正證悟法界之理,窮滿圓行之位也。於此位離界內分別之穢身得界外無染清淨之金剛身,名解行身,是即勝身也。以此解行之勝身,或於現生,或於當生,成佛果,謂之勝身成佛。舉其實例,舉此四人:一善財童子,華嚴經入法界品所說,彼於次前生成見聞,於今生參五十三知識,具足善賢行位,於當生證入極樂,是於隔生之三生,次第經法門之三生也(三生有隔生與法門二種)。二兜率天子,華嚴經隨相品所說,本在地獄,蒙釋迦菩薩足下光照而出地獄,生於兜率天,故稱為兜率天子。此天於身之一生具足諸地功德,現身成佛,自聞經至地獄之身而終,為見聞生,兜率之身為解行生。是於隔生之二生,經法門之三生也。三龍女,法華經提婆品所說,八歲之龍女也。在龍宮聞文殊之法,龍身既成解行,詣靈鷲山,以龍女之身成佛於南方無垢世界。是於隔生之一生經法門之三生也。四普莊嚴童子,華嚴經盧舍那佛品所說,名大威光太子者是也。過去有王,名愛見善慧,此普莊嚴為彼第二王子,是釋迦因位時之名也。彼於信滿(十信之滿位),一念而成極樂,是於一念而經三生也(五教章下)。要之善財童子三生經三生之行,兜率天子二生經三生之行,龍女一生經三生之行,普莊嚴童子一念經三生之行也。見十住心廣名目五。


四無礙解

(術語)又云四無礙智,四無礙辯。是為諸菩薩說法之智辯,故約於意業而謂為解,謂為智,約於口業而謂為辯。一法無礙,名句文能詮之教法名為法,於教法無滯,名為法無礙。二義無礙,知教法所詮之義理而無滯,名為義無礙。三辭無礙,又云詞無礙。於諸方言辭通達自在,名為辭無礙。四樂說無礙,又云辯說無礙。以前三種之智為眾生樂說自在,名為樂說無礙。又契於正理起無滯之言說,名為辯無礙。無滯之言說即辯也。智度論二十五曰:「四無礙智者:義無礙智,法無礙智,辭無礙智,樂說無礙智。」涅槃經十七曰:「菩薩摩訶薩,能如是知得四無礙:法無礙,義無礙,辭無礙,樂說無礙。」仁王經下曰:「得無礙解,法義詞辯,演說正法。」俱舍論二十七曰:「無礙解總說有四:一法無礙解,二義無礙解,三詞無礙解,四辯無礙解。」法華玄贊二曰:「四辯者,即四無礙解。」


四種成佛

(名數)一信滿成佛,依種性地之決定,信於諸法不生不滅,清淨平等,無可願求,是為信滿成佛。二解滿成佛,依解行地,深解法性無造無作,不起生死之想,不起涅槃之想,心無所怖,亦無所欣,是為解滿成佛。三行滿成佛,依究竟之菩薩地,能除一切無明法障,菩提之願行,悉皆具足,是為行滿成佛。四證滿成佛,依淨心地,得無分別之寂靜法智,及不可思議勝妙之功德,是為證滿成佛。見占察經上。


外縛印

(印相)四種拳之一。交叉二手而作拳,使十指出現於外者。又名指在外拳。見大日經疏十三。又曰堅固縛,金剛縛,又曰外縛拳。為解結使之縛之意。顯十地圓滿之形者也。


忍智

(術語)慧心安於法,名為忍;於境決斷,名為智。小乘有部之說,忍為無間道(舊譯曰無礙道)之觀知,屬於因;智為解脫道之觀智,屬於果。成實及大乘,忍智皆通。但就義而分之,則始觀名忍,終成名智。俱舍論二十三曰:「忍智者,忍是無間道,約斷惑得無能隔礙故。智是解脫道,已解脫惑得與離繫得俱時起故。具二次第理定應然,猶如世間驅賊閉戶。」大乘義章九曰:「慧心安法名之為忍,於境決斷說之為智。依如毘曇斷見諦惑,忍為無礙,智為解脫。成實法中一切治道通名為忍,通名為智。以心安法故通名忍,決斷無著故通名智。大乘法中忍智亦通,加說五忍從始至終。二諦智等通初及後,隨義具分非無義異,始觀名忍,終成名智。」


惑得

(術語)惑者所得之法也,身者能得之體也,令此所得之法,得於能得之身有一種之實法,名之為惑得,猶如以繩繫物於身,因此謂之得繩。凡斷惑云者,非壞滅惑體,乃絕對於此惑得繩也。證涅槃云者,亦有繫涅槃於吾身之得繩,名為離繫得,生此離繫得之繩,謂為證涅槃之理也。而解脫此惑得為無間道,生離繫得為解脫道,凡斷惑證理要無間解脫之二道者,為此也。俱舍論二十三曰:「十六心中忍無間道,約斷惑得無能隔礙故。智是解脫道,已解脫惑得與離繫得俱時起故。具二次第理定應然,猶如世間驅賊閉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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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光阿含藏]
比丘斷五支……名為上士

此段經義參閱雜阿含卷二第七一經,及玄奘譯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四之經文,對列如下: (瑜) (雜三八七經) (雜七一經) 已斷五支… 斷五支… 斷五枝 成就六支… 成六分… 成六枝 一向守護… 守護於一… 守護一 四所依止… 依倚於四… 依四種 最極遠離獨一諦實… 捨離諸諦… 棄捨諸諦 棄捨希求… 離四衢… 離諸求 無濁思惟… 證諸覺想… 淨諸覺 身行猗思… 自身所作… 身行息 心善解脫慧善解脫… 心善解脫慧善解脫… 心善解脫慧善解脫 獨一無侶… 純一… 純一 正行已立… 清白… 立梵行 名已親近無上丈夫… 名為上士… 無上士   經文是敍述阿羅漢果功德,今依瑜伽卷八十七略為解說。「斷五支」是已斷五順下分結──欲貪、瞋、有身見、戒禁取、疑(按:「斷下分結」,疑尚有錯字,應為五順上分結──色貪、無色貪、掉舉、慢、無明)。「成就六支,一向守護」,是得「六恆住」,六根觸境起識,能守護而不起煩惱及憂怖等。「四所依止」,是「遠離」惡象、惡犬等,「習近」如法衣食等,「除遣」散亂、疲勞等,「忍受」寒熱、蚊蟲等。總之,日常生活之衣食行住,歸於正常,故又名「正依止所依」。「遠離獨一諦實」,是不起種種(唯此諦實餘為虛妄的)見雜染。「棄捨希求」,是遠離境界之欲求──愛雜染。「四衢」二字不可解,疑是希求(音聲相近)之誤。「無濁思惟」,是沒有不善的尋思──尋思雜染。「覺」是「尋」的舊譯。「證」字或是「淨」字的訛寫。「身行猗思」,是出入息沒有了,第四禪離出入息。四禪名為現法樂住,是阿羅漢所住無漏禪。離愛故心解脫,離無明故慧解脫。「獨一無侶」,是唯此一生,再不受後有了。「正行已立」,即清淨(白)梵行已經完成。


阿若拘鄰

阿若拘鄰(Aññāta Kondañña)(巴),又作阿若憍陳如,阿若譯為解了、了教、知本際、已開悟之義,憍陳如是姓,佛陀於鹿野苑初轉法輪時,為最先了悟者。佛說阿羅漢具德經(大二‧八三一上):「棄捨王位,久為出家,最初悟道,梵行第一,憍陳如苾芻是。」


[阿含辭典(莊春江)]
解脫施

南傳作「自在地施捨」(muttacāga,另譯為「解脫施;放捨者」),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自由地慷慨」(freely generous)。按:「mutta」也可譯為解脫,所以「行解脫施」與「自在地施捨」推斷它們的原文是完全相同的。


[佛光大辭典]
一元論

英語 Monism。凡以唯一原理說明宇宙全體之見解,稱為一元論。即謂宇宙世界之根本為一,而宇宙萬事萬物皆源於此一元。與二元論、多元論相對而稱,故稱一元論。二元論者主張神與世界、精神與物質、本質與現象等的絕對對立;一元論則謂一切皆由一根本原理所生成,故無所謂神與世界、精神與物質之對立。印度思想界即依一元論之說,而產生不同論派,如吠陀哲學即謂宇宙之本質為梵(梵 Brahman);個人主體之本質為我(梵 ātman),此兩原理同為一體,即「梵我一如」。宇宙萬有最後乃歸於此絕對之梵與我。欲表現此一元論之本質內容實非易事,故有實在(梵 sat,有)、精神(梵 cit,知)、至福(梵 ānanda,歡喜)等說法產生。然此種絕對本質之一元論,卻難以解釋各種現象界之發生,如物質自然界、苦、惡等人間界諸現象。判定精神原理(梵 purusa,神我)與物質原理(梵 prakrti,自性)對立之二元論,即為解決此類問題而應運出現者。此外,尚有六師外道唯物一元論等說。以上諸論,皆有其矛盾處,佛教為解決此一癥結,遂肯定其態度及立場,即:一概否定一切精神、物質、神、或形而上學說之固定原理。小乘佛教將構成各類現象界之要素(法)加以分類,而有五位七十五法、五位百法之說;成為多元論之一者。大乘佛教則加以綜合,而稱之為真如、法性、實相、佛性、如來藏、唯心、一念等,故為一元論。至若諸現象界之根本,則視為無明與阿賴耶識。此無明等與真如之關係,曾被論諍。大抵言之,佛教於一元、二元、多元等概念未嘗視為固定之實體原理,而以「無自性」統視之。此為佛陀所持宇宙觀之基本態度。 p5


九無間道

指正斷煩惱位之九無漏道。又作九無礙道。間即礙或隔之義,謂觀真智理,不為惑所間礙(隔)。煩惱尚存,於後念得擇滅之理,故煩惱與擇滅間更無間隔,稱無間;由此至涅槃,故稱道。三界分為九地,九地一一有修惑、見惑。一地之修惑又分九品斷之,每斷一品惑,各有無間、解脫二道。即正斷煩惱之位為無間道;斷後相續所得之智為解脫道。修惑於各地立有九品,故能對治之道亦有九品,稱九無間道、九解脫道。又無學之聖者,練根轉種性時,亦有九無間、九解脫。〔俱舍論卷二十五、卷三十三〕 p147


九解脫道

三界總有九地,若就聖者而言,於修道位斷欲界前六品者為第二果,欲界九品全斷者為第三果,斷上二界七十二品者為第四果。每斷此一品惑,各有無間、解脫二道,即正斷煩惱之位為無間道,煩惱既斷而得解脫之位為解脫道。一地之思惑有九品,故能治之道亦有九,稱為九無間道、九解脫道。〔大藏法數卷五十〕(參閱「九無間道」147) p152


二解脫

乃指二種解脫。解除業繩繫縛而得自在,稱為解脫。此有多說:

(一)有為解脫與無為解脫。(一)有為解脫,為阿羅漢無漏之真智。(二)無為解脫,為一切煩惱除滅,亦即涅槃。〔俱舍論卷二十五〕

(二)性淨解脫與障盡解脫。(一)性淨解脫,謂眾生本性清淨,無繫縛染污之相。(二)障盡解脫,為斷盡惑障而得解脫自在。〔寶性論卷四〕

(三)慧解脫與俱解脫。(一)能以智慧離一切煩惱障,而未得滅盡定者,稱為慧解脫。亦即以慧力斷煩惱而得解脫者。(二)兼以滅盡定力而得之解脫,稱為俱解脫。〔俱舍論卷二十五〕

(四)一時解脫與不時解脫。(一)鈍根之阿羅漢,待勝時而入定,以脫煩惱之縛者,稱為一時解脫。(二)利根之阿羅漢,不須擇時而入定,以脫煩惱之縛者,稱為不時解脫。〔俱舍論卷二十五〕

(五)心解脫與慧解脫。(一)心離貪愛等繫縛者,稱為心解脫。(二)慧離無明煩惱者,稱為慧解脫。〔雜阿含經卷二十六、大乘義章卷十八〕 p218


二種論

即宗經論與釋經論。(一)乃依大小乘經之教理所造之論,如唯識論等。(二)為解釋大小乘之經義者,如大智度論等。 p239


八忍八智

謂於「見道」觀四諦,而生無漏之忍、智,各有八種。亦即見道之十六心。又作八忍八觀。所謂八忍,其中前四者忍可印證欲界之四諦,即苦法忍、集法忍、滅法忍、道法忍等四法忍;後四者忍可印證色界、無色界之四諦,即苦類忍、集類忍、滅類忍、道類忍等四類忍。以此八忍正斷三界之見惑,故為無間道。見惑既斷,觀照分明,則為八智,即苦法智、集法智、滅法智、道法智、苦類智、集類智、滅類智、道類智等,是為解脫道。忍者智之因,智者忍之果。〔雜阿毘曇心論卷五、俱舍論卷二十三、卷二十五、成唯識論卷九〕(參閱「十六心」385、「見道」3000) p283


十住經

梵名Daśabhūmika。凡四卷。後秦鳩摩羅什譯。收於大正藏第十冊。係華嚴經十地品之別譯,即七處八會中之第六他化自在天會之部分。本經乃金剛藏菩薩承佛威神力,為解脫月菩薩宣說菩薩修行之位次十地之法門,稱為集地智慧功德法門。西晉竺法護所譯之漸備一切智德經五卷及唐代尸羅達摩所譯之十地經九卷為其異譯本。龍樹之十住毘婆沙論十七卷、世親之十地經論十二卷為本經之釋論。 p433


十無學支

得阿羅漢果之無學人所成就之十種無漏法。又作十無學法。即:(一)無學正見,與無漏作意相應之慧。(二)無學正思惟,與正見俱起之思惟。(三)無學正語,依無漏作意所生之四種清淨語業。(四)無學正業,依無漏作意所生之三種身業。(五)無學正命,遠離諸邪命,即如法之活命。(六)無學正精進,欲樂正勤,勇猛堪任。(七)無學正念,心中明了,於諸法不忘失。(八)無學正定,心住安住、近住等住,心不散亂。(九)無學正解脫,指離煩惱束縛之有為解脫。(十)無學正智,為盡智及無生智。即金剛喻定後,知諸漏盡滅者為盡智;依諸漏之斷盡,緣後有之無生者為無生智。此中,前八支為八正道,至無學位始得加解脫、正智二支,為無學之十支。俱舍論卷二十五解釋立後二支之理由,謂無學已脫諸煩惱縛,復能起二了解脫智,由二顯了可立二支;有學不然,故唯成八。又此十支於無學身中三世所成就之數,依有尋有伺定等之別而有不同。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十說此十支依止無學之五蘊(戒、定、慧、解脫、解脫智見)。〔中阿含卷六十例經、發智論卷七〕 p476


十道

出自守護國界主陀羅尼經卷六。指不殺生、不偷盜、不邪行、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不貪、不瞋、不邪見等,是為解脫道。此卷經文謂,有一法至十法為障礙法,一道至十道為解脫道。 p481


十夢

(一)波斯匿王所夢之十事,詳見於增一阿含經卷五十一。(一)夢見三釜羅(瓶),兩邊釜滿,中釜空,兩邊釜沸氣相交往,不入中央空釜中。(二)夢見馬口進食,尻(脊椎骨末端)亦進食。(三)夢見大樹生花。(四)夢見小樹生果。(五)夢見一人索繩,然後有羊,羊主食繩。(六)夢見狐坐金床上,以金器進食。(七)夢見大牛還從犢子吸乳。(八)夢見黑牛群,從四面吼鳴而來,相趨欲鬥,當合未合,不知牛處。(九)夢見大陂池水,中央濁,四邊清。(十)夢見大溪水,波流正赤。王醒後驚怖,請佛為解夢,佛告以所夢之含意,並謂諸夢將於後世現應。〔舍衛國王十夢經、五分律卷二十六〕

(二)訖栗枳王所夢之十事。出自給孤長者女得度因緣經卷下。(一)夢見有一大象自窗牖出,身雖得出,尾為窗礙。(二)夢見有一渴人,井隨其後,是人寧忍於渴終不取飲。(三)夢見有人以其真珠交換麨。(四)夢見有人以其栴檀木交換尋常木。(五)夢見有一大園,花果茂盛,忽為猛風吹落散壞。(六)夢見有諸小象,驅大香象奔走而出。(七)夢見有一獼猴,身有糞穢,四向馳走,污諸獼猴,眾皆迴避。(八)夢見有一獼猴坐於一處,有眾獼猴為作灌頂。(九)夢見有一白[疊*毛],有十八人各各執奪一分,而[疊*毛]不破。(十)夢見有多人眾聚集一處,互相鬥諍,競論是非。迦葉佛為之一一解說,謂所夢皆非王事,亦非當時善惡之相,於王壽命亦無損。如第一夢,乃示釋迦佛涅槃後,於遺法中有婆羅門長者居士,若男若女,棄捨眷屬出家學道,雖出家已,心猶貪著名利俗事,不能解脫。〔守護國界主陀羅尼經卷十阿闍世王授記品、俱舍論卷九〕 p482


十緣生句

乃陳述由緣所生十物之句。出自大日經卷一住心品。即:(一)幻,幻術師所作之種種相貌。(二)陽焰,熱、空、塵等因緣和合,於曠野中現水相。(三)夢,睡眠中所見之種種境界。(四)影,鏡中之影像。(五)乾闥婆城,蜃氣映日光,於大海中現宮殿之相。(六)響,深山空谷等中,依聲而生之響音。(七)水月,映於水中之月影。(八)浮泡,水上所現之泡沫。(九)虛空華,依眼膜見空中種種花。(十)旋火輪,人持火炬旋轉於空中所生之輪像。此皆喻諸法從因緣而生,無自性。依此十句觀諸法無自性,則稱十緣生句觀、十緣生觀、十喻觀。即十種遮情之觀門。

大日經疏卷三謂此觀有三重:(一)觀一切法由因緣所生故空,此即空觀。(二)觀萬法由心展開,此即心觀。(三)觀心與諸法非一非異,捨離凡夫之情而不可思議,此即不思議觀。

此外,大品般若經卷一序品,為解諸法空理亦設有十喻;維摩經卷上方便品,亦以十種事象喻人身之空無常。(參閱「譬喻」6809) p498


三身三德

三身即法身、報身、應身,三德即法身德、般若德、解脫德。二者配列,則法身為法身之德,報身為般若之德,應身為解脫之德。(參閱「三身」555、「三德」668) p557


三界

梵語 trayo dhātavah,巴利語 tisso dhātuyo。(一)指眾生所居之欲界、色界、無色界。此乃迷妄之有情在生滅變化中流轉,依其境界所分之三階級;係迷於生死輪迴等生存界(即有)之分類,故稱作三有生死,或單稱三有。又三界迷苦之領域如大海之無邊際,故又稱苦界、苦海。(一)欲界(梵 kāma-dhātu),即具有婬欲、情欲、色欲、食欲等有情所居之世界。上自第六他化自在天,中包括人界之四大洲,下至無間地獄等二十處;因男女參居,多諸染欲,故稱欲界。(二)色界(梵 rūpa-dhātu),色為變礙之義或示現之義,乃遠離欲界婬、食二欲而仍具有清淨色質等有情所居之世界。此界在欲界之上,無有欲染,亦無女形,其眾生皆由化生;其宮殿高大,係由色之化生,一切均殊妙精好。以其尚有色質,故稱色界。此界依禪定之深淺粗妙而分四級,從初禪梵天,終至阿迦膩吒天,凡有十八天。(三)無色界(梵 ārūpya-dhātu),唯有受、想、行、識四心而無物質之有情所住之世界。此界無一物質之物,亦無身體、宮殿、國土,唯以心識住於深妙之禪定,故稱無色界。此界在色界之上,共有四天(空無邊處天、識無邊處天、無所有處天、非想非非想處天),又稱四無色、四空處。

三界可細分為二十五有(界),若將色界之那含天析而為五(即五那含天),則共為「二十九有」。其與九地之關係,如下表所示:

此三界之果報雖有優劣、苦樂等差別,但屬迷界,係眾生生死輪迴之趣,故為聖者所厭棄。法華經譬喻品(大九‧一四下):「三界無安,猶如火宅;眾苦充滿,甚可怖畏。」又化城喻品(大九‧二四下):「能於三界獄,勉出諸眾生。」即勸三界諸有情莫以三界為安,當勤求解脫。〔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三、俱舍論卷八、品類足論卷五、大毘婆沙論卷七十五、瑜伽師地論卷四、大智度論卷二十一、華嚴經孔目章卷二〕(參閱「九地」132、「色界」2545、「欲界」4653、「無色界」5083)

(二)指斷界、離界、滅界等三種無為解脫之對治道。(一)斷界,即斷除九結(九種煩惱)中除貪以外之其餘八種煩惱,或斷除無明結。(二)離界,謂斷離貪煩惱或斷除愛結。(三)滅界,謂斷滅有漏善及諸有為、無覆無記等煩惱。即除九種煩惱外之其餘有漏法。大毘婆沙論卷二十九(大二七‧一四八中):「一切行斷,故名斷界;一切行離,故名離界;一切行滅,故名滅界。」〔順正理論卷七十二、俱舍論卷二十五〕

(三)指色界、無色界、盡界。〔長阿含經卷八、品類足論卷五〕

(四)指法界、心界、眾生界。此係基於華嚴經心、佛、眾生三無差別之說而立。〔大日經疏卷三〕

(五)薩滿教基本觀念之一。主張宇宙分為上、中、下三界。依各族而說法稍異。如蒙古族薩滿教認為上層世界為神靈世界,中層世界為人類、動物之居地,下層世界為死神與魔鬼聚集之世界,即地獄。在中層世界與下層世界間,復有一不可知之世界,為人死後之去處。 p584


大品經義疏

凡十卷。隋代吉藏撰。今收於卍續藏第三十八冊。本書記述鳩摩羅什所譯大品般若經之綱要,並解釋其文義。內容分為十門,即:(一)釋經題,先依次詳釋摩訶、般若、波羅蜜,次就修多羅之義,廣舉諸家之說,並解其義。(二)序說經意,即闡明佛說摩訶般若之因緣,總析為九種因緣。(三)明部儻多少,如敘說般若波羅蜜時,又細別為三類:(1)兩種般若,即共聲聞、不共聲聞。(2)三種般若,即光讚、放光、道行。(3)五種般若,即摩訶、金剛、天王問、光讚、仁王般若等五種。(四)辨開合,明示般若五時八部之別,謂其非淺深次第前後相成。(五)明前後,即論摩訶般若之前後。(六)辨經宗,謂般若以因果為宗,其正體非因非果。(七)明顯密,謂如來之化有四門,其中,般若有顯、密之化及傍、正等四門。(八)辨教,說明南方五時、北土四宗之說為非,謂如來之經教唯大小二乘而已。(九)明傳譯,敘述朱士行等經典傳譯者之事蹟。(十)依文解釋,依大品般若經,逐字逐句,詳為解說。以上十門之中,第一至第九門收於卷一,第十門則為卷二至卷十,然卍續藏所收之本缺漏第二卷。全書內容援引涅槃、華嚴、四分律、大智度、成實等經律論之說,此外亦屢屢引用道安、鳩摩羅什、僧肇、僧詮等諸論師之說。〔三論宗章疏、東域傳燈目錄卷上、三論宗經論章疏目錄〕 p804


大般涅槃

梵語 mahā-parinirvāna。音譯作摩訶般涅槃那。略稱涅槃。指大滅度、大圓寂,為佛完全解脫之境地。據天台四教儀集註卷上之說,大者,為法身;滅者,為解脫;度者,為般若,即三德祕藏。北本涅槃經卷二十六(大一二‧五二一中):「菩薩摩訶薩修大涅槃,於一切法悉無所見,若有見者,不見佛性,不能修習般若波羅蜜,不得入於大般涅槃。」〔入楞伽經卷二、俱舍論光記卷六〕(參閱「涅槃」4149) p844


山家山外

指我國天台宗之山家派與山外派。即北宋初年,以四明知禮等為主之天台正統派,是為山家派;對此,而貶稱慶昭、智圓等之錢塘派為山外派。由於唐末天下戰亂頻仍,天台宗之典籍大多散佚,其後又自朝鮮、日本逆輸回有關之天台典籍,乃造成九、十世紀天台學復興之盛況,然由於對原籍看法不一,遂導致觀點之岐異,久之乃有山家、山外之對峙。兩派之對抗,起於對天台宗智顗大師之金光明經玄義廣略二本真偽問題之論爭,廣本有「觀心釋」一章,略本則無。兩派之分裂,肇始於五代之末,其時天台宗第十一祖高論清竦之門下有螺溪義寂、浙江志因,志因之弟子為慈光晤恩。晤恩之弟子有奉先源清、靈光洪敏,源清之弟子有梵天慶昭、孤山智圓,慶昭復有永福咸潤、永嘉繼齊等弟子。此即山外派之系統。而於山家派,義寂之門下有寶雲義通、國清宗昱,義通之弟子有四明知禮、慈雲遵式、寶山善信。知禮復有廣智尚賢、神照本如、興教梵臻、廣慈慧才、淨覺仁岳等弟子。如左表所示:

兩派之筆戰波瀾,先是山外派之晤恩作「發揮記」一書,以「觀心釋」乃後人附加,而專解釋略本,其門弟源清、洪敏亦造難詞二十條,同奉此說,否定廣本之觀心釋。時有善信者,致書四明知禮,請其撰文對評二十條難詞,知禮乃作「扶宗釋難」,指摘二十條難詞之說。源清門下二傑慶昭、智圓合作「辨訛」一書,以扶助「發揮記」。知禮又撰「問疑書」以詰「辨訛」之說,慶昭亦以「答疑書」回覆之。知禮更作「詰難書」,慶昭則著「五義書」轉申其意。知禮又以「問疑書」責難之,踰年未獲答書,知禮乃以「覆問書」催促之,慶昭於是撰「釋難記」以為解說。如此返復五回,其間共歷七年。景德三年(1006),知禮綜括前後十度往返論文之文義,而作「十義書」。翌年,慶昭亦作「答十義書」以對抗之,知禮更撰「觀心二百問」反詰之,又十餘年,智圓撰「光明玄表微記」,復以「四難」,否認廣本之「觀心釋」。翌年,知禮作「光明玄拾遺記」,論破智圓之說。自晤恩否認廣本,至知禮論破「四難」,前後四十年,其間之諍議論點雖多分岐,然其主題乃在就觀心之境而諍其真妄。

山家派主張「妄心觀」,謂觀心目的在轉凡心而實現理心,應修圓觀之直接對象為日常起滅之剎那心,真性理心本非對象性之物,故不為觀察之對象,能成對象者只有無明妄心,即此妄心,方能觀三諦之妙理。山外派則主張「真心觀」,謂觀道之要點在依妙解而定妙行,妙解乃理解圓融三諦三千之圓理,妙行是實行圓妙之三觀;由妙解而得妙行,即無真妄之別,亦即依妙解而得實相三諦之理心,須視此一理心為觀法之直接對象,此理心(一心、一念)並非妄心妄念之一心,乃靈知自性,是不思議境。以上之論諍,自哲學觀點言之,可謂是「山家實相論」與「山外唯心論」之爭。

山外派唯心論顯已從天台「性具說」脫離出來,趨近華嚴,作為此媒介者,為大乘起信論。山外以起信論為唯圓之思想,山家則以之為別圓二教之思想,故知禮於十不二門指要鈔中,立華嚴為別教,主張「別理隨緣」,山外則反對此說。此外,就智顗之請觀音經疏所說「理性毒害」問題,知禮、智圓之間亦有論諍。智圓作「闡義鈔」,主張「理毒」應消伏,故理毒乃可斷而非性惡;知禮即作「釋消伏三用章」、「十九問」,提出「理毒即性惡」論,謂性惡可斷。故知智圓係僅就圓教上立論,知禮則就別圓二教而說。其後慶昭之門人咸潤撰「籤疑」駁斥知禮,知禮之門人淨覺則著「止疑」反駁之。又關於觀經疏妙宗鈔所說之「色具心具」說,兩派主張亦異。「妙宗鈔」乃知禮所撰,其內主張心法與色法同體,皆具有三千,皆為能造能具之總體;山外派之咸潤則作「指瑕」反對知禮之說,主張心法與色法互異,心法具有三千,為能造能具之總體,而色法不然,僅為所造所具之體。淨覺乃撰「抉膜」以駁斥咸潤。另就「三千之有相無相」,兩派亦各執一端,山家派主張理事一體,無論理造之三千或事造之三千,皆為「有相」,並有差別現象;山外派則認為理具之三千乃平等而無相,事造之三千始為「有相」,並有差別現象。

自五代末年,山家派計有義寂、義通、諦觀、遵式、知禮、宗昱、尚賢、本如、梵臻、慧才、仁岳等人;山外派則有志因、晤恩、源清、智圓、慶昭、咸潤、繼齊等人。然知禮門下之淨覺仁岳,與知禮之法孫神智從義等人,其後又就「觀心觀佛」之觀點,與知禮衝突,而辭其座下,另創新說,時人稱為「後山外」,又稱「雜傳派」;為別於「後山外」,乃將上記所舉之源清、慶昭等之山外派稱為「前山外」。〔四明十義書、四明尊者教行錄卷二、卷三、山家緒餘集卷下、釋門正統卷五、佛祖統紀卷八、卷十四、天台教學史第四章(慧嶽)、宋代天台教理史(李世傑)〕(參閱「後山外」3802) p949


五五百年

又作五個五百年、五個五百歲、五五百歲。乃一種宗教史觀。類似者有「正、像、末」三時之說,如正法一千年、像法一千年、末法一萬年。據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二載,佛陀入滅後二千五百年間,可區分為五個五百年,以表示佛教消長之趨勢。其中,前二個五百年為正法之時,此時有修證解脫禪定之人;第三、第四個五百年為像法之時,此時之人雖有修行而無證果,唯有多聞、布施者;最後一個五百年又稱「後五百年」,則為末法一萬年之初五百年,此時之人無修無證,唯以鬥諍而為正修。

(一)第一五百年,為解脫堅固(學慧堅固)時期,得智慧悟道之解脫者為數甚多。(二)第二五百年,為禪定堅固時期,得禪定者眾多。(三)第三五百年,為多聞堅固時期,此時期熱心聽聞佛法者眾多。(四)第四五百年,為造寺堅固時期,於此時期間熱心建立寺院者頗多。(五)第五五百年,為鬥諍堅固時期,此時期則互相攻伐,以自說為優、他說為劣之鬥諍風氣盛行。〔大方等大集經卷三賢護分、釋淨土群疑論卷三、金剛般若經贊述卷上、末法燈明記、大乘法相名目卷六下〕(參閱「正像末」2002) p1065


五分法身

又作無漏五蘊、無等等五蘊(梵 asamasama-pañca-skandha)。乃大小乘之無學位(最高之悟境),即佛及阿羅漢之自體所具備之五種功德。按小乘佛教之解釋,俱舍論光記卷一末所舉,即:(一)戒身(梵 śīla-skandha),又作戒蘊、戒眾、戒品。即無漏之身語業。(二)定身(梵 samādhi-skandha),又作定蘊、定眾、定品。即無學之空、無願、無相等三三昧。(三)慧身(梵 prajñā-skandha),又作慧蘊、慧眾、慧品。即無學之正見、正知。(四)解脫身(梵 vimukti-skandha),又作解脫蘊、解脫眾、解脫品。即與正見相應之勝解。(五)解脫知見身(梵 vimukti-jñāna-darśana-skandha),又作解脫所見身、解脫知見蘊、解脫知見眾、解脫知見品。即無學之盡智、無生智。其中,解脫身與解脫知見身,合稱為解知見。蓋小乘之無學位所證得之盡智、無生智為解脫知見,此於佛教教團中,本被視為抑制肉體與精神之慾望,以便能夠靜心、磨鍊智慧,而從一切束縛中解脫之法門;並且自己能意識到解脫後之清淨無染,而顯示出進入所謂之悟境。

次按大乘佛教之解釋,見於慧遠之大乘義章卷二十本,佛之自體所具備之五種功德,即:(一)戒身,指如來之身、口、意三業遠離一切過非之戒法身。(二)定身,謂如來之真心寂靜,自性不動,遠離一切妄念,稱為定法身。(三)慧身,謂如來之真心體明,自性無闇,觀達法性,稱為慧法身,即指根本智。(四)解脫身,謂如來之自體無累,解脫一切繫縛,稱為解脫法身。(五)解脫知見身,謂證知自體本來無染,已實解脫,稱為解脫知見法身。同書又舉出關於五分法身名義之解說:「分」為因,而上記之五種為成身之因,故稱為「分」;「法」為自體,而上記之五種為無學之自體,故稱為「法」;又「法」是軌則之義,上記之五種為成身之軌,故稱為「法」;「身」者是體,而上記之五種為諸佛之體,故稱為「身」;又以眾德聚積之義,故亦稱為「身」。

五分法身之次第歷然,由戒而生定,由定而生慧,由慧而得解脫,由解脫而有解脫知見。戒、定、慧三者就因而受名,解脫、解脫知見二者就果而付名,然此五者均為佛之功德。以此五法而成佛身,則稱為五分法身。此外,俱舍論卷一載,戒蘊為色蘊所攝,其餘四蘊為行蘊所攝。又智顗之請觀音經疏舉出,轉色、受、想、行、識之五陰,則順次可得戒身、定身等之五分法身。

又密教之五分法身中,戒指生佛不二、六大無礙之三昧耶戒;定指安住於生佛不二之大決定心;慧指自覺明了六大無礙之理之智慧;解脫指自悟已明六大無礙之理,而隔執之縛忽然解脫之位;解脫知見,指自明已無隔執之縛之知見。〔雜阿含經卷二十四、卷四十七、長阿含經卷九、增一阿含經卷二、卷十八、卷二十九、僧伽羅剎所集經卷下、觀普賢菩薩行法經、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佛地經論卷四〕 p1066


五重玄義

天台智顗為解釋各經內容之深義,所立之五種義解法。又作五重玄談、五重玄、五玄、五章。即:(一)釋名,解釋一經之題目。(二)辨體,辨別一經所詮之體性,如法華經即以「中道實相」為全經所詮之妙體。(三)明宗,闡明一經之宗趣。(四)論用,論說一經之功用。(五)判教,又作判教相,判立一經之教相,以定一經之評價。此一義解法,見諸於其法華玄義、維摩經玄疏、金光明經玄義、仁王經疏、金剛般若經疏、觀音玄義等著作中。

如法華玄義卷一舉出妙法蓮華經所具五重玄妙之義,稱為法華五重玄義。即:(一)以法喻為名,(二)以諸法之實相為體,(三)以一乘之因果為宗,(四)以迹門十四品為斷疑生信之用,以本門十四品為增道損生之用。(五)以無上醍醐為教相。

維摩經玄疏亦舉出維摩經之五重玄義:(一)以不思議之人法為名,(二)以不思議之真性解脫為體,(三)以不思議佛國之因果為宗,(四)以不思議之權實、折伏攝受為用,(五)以不思議之帶偏顯圓為教相。

然智顗於菩薩戒義疏中,則依五重玄義而取「釋名、出體、料簡」之三重玄義,此則為特異之釋例。〔阿彌陀經義記、觀無量壽佛經疏、玄義私類聚卷一、卷四、法華略義見聞卷一、法華玄義講述卷一〕(參閱「法華五重玄義」3399) p1122


五部律

佛陀入滅後百年頃,付法藏第五祖優婆毱多之下有曇無德等五弟子,同時於律藏衍出五部之派別,統稱五部律。彼等所傳持之律典均屬小乘律。即:(一)曇無德部(梵 Dharma-guptaka):曇無德,又作曇摩毱多。意譯為法正、法護、法鏡、法密等,乃部主之名。所傳廣律為四分律六十卷,戒本為四分僧戒本一卷、四分律比丘戒本一卷、四分比丘尼戒本一卷。上記四書均為姚秦佛陀耶舍譯。

(二)薩婆多部(梵 Sarvāsti-vāda):薩婆多,又作薩婆諦婆。意譯為一切有。所傳廣律為十誦律六十一卷(姚秦弗若多羅、曇摩流支譯),戒本為十誦比丘波羅提木叉戒本一卷(姚秦鳩摩羅什譯)、十誦比丘尼波羅提木叉戒本一卷(劉宋法顯集出)、根本說一切有部戒經一卷(唐代義淨譯)、根本說一切有部苾芻尼戒經一卷(唐代義淨譯)。

(三)彌沙塞部(梵 Mahīśāsaka):彌沙塞,意譯為不著有無觀。所傳廣律為五分律三十卷(劉宋佛陀什等譯),戒本為彌沙塞五分戒本一卷(劉宋佛陀什等譯)、五分比丘尼戒本一卷(梁朝明徽集)。

(四)迦葉遺部(梵 Kāśyapīya):迦葉遺,意譯重空觀,即以空亦空為觀。所傳廣律為解脫律,戒本為解脫戒經一卷(元魏般若流支譯)。

(五)摩訶僧祇部(梵 Mahā-savghika):此部所傳廣律為摩訶僧祇律四十卷(東晉法顯、佛陀跋陀羅譯),戒本為摩訶僧祇律大比丘戒本一卷(東晉佛陀跋陀羅譯)、摩訶僧祇比丘尼戒本一卷(東晉法顯、覺賢譯)。關於此部之名義有多種異說,列舉如下:(1)據舍利弗問經載,以多數者奉持摩訶僧祇律,故稱為大眾律。(2)據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十二舉出上述之五部外,另舉婆嗟富羅部,共為六部律,而以摩訶僧祇廣博遍覽其餘五部之經書,故特稱為摩訶僧祇律。然據出三藏記集卷三新集律分為五部記錄載,婆嗟富羅部即為摩訶僧祇部。(3)另據三論玄義舉出犢子部,此部乃為婆嗟富羅之譯名;翻譯名義集卷四將婆嗟譯作犢,富羅譯作子。

此外,關於五部分裂之說有二,即:(一)據出三藏記集卷三載,佛在世之時,有一長者夢見一張白氈,忽然自分為五段,長者遂驚詣佛陀處請問其故,佛為其解說,此乃表示佛滅度後,律藏當分為五部。(二)另據翻譯名義集卷四載,世尊成道三十八年,赴王舍城國王之齋食,食訖,令羅睺羅洗鉢,因失手而破為五片。是日有多比丘因此事而請問佛,佛為其解說,此表示佛入滅後初五百年,諸惡比丘分毘尼藏為五部。後優婆毱多果然有五弟子各執一見,遂分如來一大律藏為五部。

又據舍利弗問經載,五部之衣色各異,即:摩訶僧祇部著黃色衣,曇無德部著赤色衣,薩婆多部著皂色衣,迦葉遺部著木蘭色衣,彌沙塞部著青色衣;以此五色之衣,而彰顯五部之相。然據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下載,薩婆多部著絳色衣,曇無德部著皂色衣,其餘三部則同上記。〔佛本行集經卷六十、佛藏經卷中、摩訶僧祇律後記、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上一之二、四分律疏卷二、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下之一、大乘玄論卷五、大唐西域記卷三、天台四教儀集註卷上〕 p1157


六時禮讚偈

全一卷。又作往生禮讚偈、往生禮讚、六時禮讚、禮讚。唐代善導集。收於大正藏第四十七冊。六時即指日沒、初夜、中夜、後夜、晨朝、日中等時,本書內容即述說於六時之中,各時唱誦之讚文及其禮拜之法,為解說淨土往生行儀之重要資料。〔開元釋教錄卷十三、淨土依憑經論章疏目錄〕 p1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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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一切經音義

「一切經」謂大藏經。「音義」為某一字、詞的讀音與意義。「一切經音義」,即專為解釋佛經中之字與詞之讀音與意義的書。主要有下列幾種︰

(一)二十五卷︰唐‧玄應撰。又稱《玄應音義》。收在《磧砂藏》(新文豐版)第三十冊。係就《華嚴經》、《順正理論》等四五八部經律論之難解漢字,引用眾多典籍,並參照梵語讀音,以辨明其義。為現存最古的音義書。

撰者玄應,曾於玄奘譯場任「定字偽」之職。貞觀末年奉敕撰述本書。本書雖稱為一切經,實僅就《大唐內典錄》所載入藏經論八百部中,擇其重要者略加收錄而已,未盡全藏。在以高麗本為底本的日本《縮刷藏》、《卍藏》中,本書共計二十五卷,但在《明藏》及《黃檗藏》中則分成二十六卷。另外,《法苑珠林》卷一百則謂有二十卷,且稱之為《大唐眾經音義》。

(二)百卷︰唐‧慧琳撰。又稱《慧琳音義》。收在《大正藏》第五十四冊。係註解《大般若經》等一二二○部經律論之難解語,凡《開元釋教錄》入藏的經論皆加以註釋。其中,並轉載《玄應音義》、《慧苑音義》。

撰者慧琳為西域疎勒國人,嘗師事不空三藏,能通漢、梵二音。彼於二十餘年間傍求典籍,孜孜不倦,從建中末年至元和二年(783~807)歷時二十餘年始編成此書。書中不僅區別吳音、秦音,亦辨明清音、濁音,為音義書中最為精密、廣博者。卷首有顧齊之與景審之序文。

繼承慧琳者有希麟《續一切經音義》十卷,收在《大正藏》第五十四冊。其他,另有可洪《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三十卷、處觀《大藏音》三卷及遼‧行均《龍龕手鑑》八卷(藏外別行)等,均是為讀藏經者解釋古字難字而作,其體裁多與以前的書不同,乃根據偏傍配列文字,與通行於世之字典無異。又,古來的大藏經刻本皆在各卷末尾列出音義,此係由各種音義抄出而附加者。


七財

指佛教徒的七種行為規範。即信、戒、慚、愧、聞、捨、慧。這七種行為規範可以助成聖果,使行者早成佛道。故以財為喻,謂之七財,或七聖財、七德財。茲略釋如下︰

(1)信財︰指信心。於如來正法生淨信,以為成佛之資。

(2)戒財︰指如來之禁戒。能防止三業之非,保持善根,以為解脫之資糧。

(3)慚財︰指羞恥心。謂羞於己非,與「愧」相對;或謂慚天愧人,或謂慚己愧他。既有十足慚愧心,則不敢造作諸惡業。

(4)愧財︰即羞愧心。

(5)聞財︰聽聞正法,引發妙解,如說修行。

(6)捨財︰心持平等,無憎愛吝惜之念,隨所求而施。

(7)慧財︰指智慧。以智慧照了諸法,破諸邪見,成就正見,以為佛道之資。

《中阿含經》卷二十一〈說處經〉載佛敕阿難云(大正1‧565b)︰「此七財,汝當為諸年少比丘說以教彼,若為諸年少比丘說教此七財者,彼便得安隱、得力、得樂、身心不煩熱,終身行梵行。」

又,《華嚴孔目章》卷二〈七財章〉以為上述七財,乃三乘教之義。若依一乘別教,則財義無盡。如《華嚴經》所載,有道場神示其寶藏,乃使善財童子取用不盡。

〔參考資料〕 《長阿含經》卷九;《法句譬喻經》卷一;《十誦律》卷五十;《集異門足論》卷十六;《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因果品〉;《大寶積經》卷四十二;《俱舍論光記》卷十八;《大乘義章》卷十二;《瑜伽師地論》卷十四。


三德

(一)指涅槃果體所具足的眾德︰即(1)法身︰指轉迷界眾生的苦果所得的果體。(2)般若︰指離情鑒照之用。(3)解脫︰係指離一切繫縛。出自南本《大涅槃經》卷二〈哀歎品〉。《大乘義章》卷十八云(大正44‧820c)︰
「言法身者,解有兩義︰(一)顯本法性以成其身,名為法身。(二)以一切諸功德法而成身,故名為法身。(中略)言解脫者,自體無累名為解脫,又免羈縛亦曰解脫。(中略)言般若者,此翻名慧,智能鑒照故名為慧。」

三德之相狀開合不定,法身有唯一法身、真應二身、法報應三身等。般若有唯一如實慧、真實方便二智、清淨一切無礙三智等。解脫有唯一解脫門、有為無為二解脫、心慧無為三解脫等。所以立此三德者,(1)對煩惱、業因、苦報等三障故;(2)對福、智、報三因故。《大乘義章》卷十八謂(大正44‧820b)︰
「翻對煩惱宣說波若,波若慧明能除煩惱闇惑法故。翻對業因宣說解脫,業能羈縛,解脫無果能斷絕故。翻對苦報宣說法身,法身清淨離苦報故。(中略)因中之智至果滿足名為般若,因中之福至果滿足說為解脫,因中之報至果滿足名為法身。」

又,天台宗在《金光明玄義》卷上以之為十種三法之一,並釋其名云(大正39‧3a)︰
「法者法名可軌,諸佛軌之而得成佛,故經言︰諸佛所師所謂法也。身者聚也,一法具一切法,無有缺減,故名為身。經言︰我身即是一切眾生真善知識,當知身者聚也;般若者,覺了諸法集散非集非散,即是覺了三諦之法;解脫者,於諸法無染無住,名為解脫。是名為三。云何為德﹖一一法皆具常樂我淨,名之為德。」

即法體融即,一法攝一切法為法身;離情明照理體為般若;應物而自在度眾生為解脫。《大般涅槃經疏》卷六謂(大正38‧69b)︰
「舊伊可譬昔教三德,法身本有般若修成,入無餘已方是解脫,無復身智,如竪點水縱而相離。又約身約智分得有餘解脫,橫一時有,三法各異,如橫列火,各不相關。新伊字者,譬今教三德,法身即照亦即自在,名一為三,三無別體,故是不橫,非前非後,故是非縱。一即三如大點,三即一如細畫,而三而一,而一而三,不可一三說,不可一三思,故名不可思議。」

然圓教三德非唯非縱非橫,非三非一,相互間無礙融通,更類通真性、觀照、資成三軌,乃至惑、業、苦三道。三德即三軌,乃至即三道,畢竟為同體異名,悉皆三千三諦妙法,法法融通無礙。

(二)指智德、斷德、恩德︰即佛果功德的三分。出自《佛性論》卷二。即佛果滿足一切諸智、照了一切諸法,有無礙自在之德,名為智德。斷除一切染污無知、不染污無知無所餘,有二乘所斷不及之德,名為斷德。依利他攝化的誓願,而有救護眾生究竟解脫之德,名為恩德。《華嚴經疏》卷八謂(大正35‧562a)︰
「修極有三︰(一)大悲極,入佛神通境。入佛神通境,但為益生,故此成恩德。(二)大智極,入佛力境。如來力境,悲智超絕無能及,故成佛智德。(三)自在極,入如來解脫門,盡一切障,心境自在,成佛斷德。」

若將三德與自利利他、自行化他、自覺覺他相擬配,則智斷二德是自利、自行、自覺,而恩德是利他、化他、覺他。亦即三德齊全,則能得二利圓滿、覺行窮滿之佛果。

(三)指薩埵(sattva,純質)、剌闍(rajas,激質)、答摩(tamas,翳質)等三者︰係數論外道所立,為現象的構成要素。出自《金七十論》卷上。即二十五諦的第一自性冥諦中具此三德,從自性諦所生的後二十三諦亦能具此三德。但是神我諦不具此三德。《金七十論》卷上謂(大正54‧1247c)︰「喜為薩埵體,羅闍憂為體,闇癡多磨體,是現三體相。照造縛為事者,是三德何所作﹖初能作光照,次能作生起,後能作繫縛,是三德家事。」該論更以五事說明三德之相互關係,即︰

(1)三德相伏︰若喜樂增多,則能伏憂與癡闇;若憂惱增多,則能伏喜樂與癡;若闇癡增多,則能伏憂與喜樂。譬如日光盛,則星月明不現。

(2)三德相依︰三德相依能作一切事,如同三杖相依則能持物。

(3)三德相生︰有時喜能生憂與癡,有時憂惱能生喜與癡,有時癡能生憂與喜。譬如三人相依同造一事,三德相依共造生死。

(4)三德相並︰如喜有時與憂並,有時與闇並;憂有時與喜並,有時與闇並;癡亦如是,有時與喜並,有時與憂並。

(5)三德互起︰三德互作自事及他事。如喜德作喜樂,名作自事,若作憂癡是名作他事,譬如王家有美女,良人及一族為之喜樂是作自事;然同族有醜女,為之憂惱,心轉癡闇是作他事。如是,憂德、闇德亦作自他事。

以上三德或相順,或相違,而生大諦、慢諦等諸諦,更生天上、人間、禽獸三種世間,迷悟昇沈無窮連續。此三德今或有譯作喜、憂、闇,或譯作勇、塵、闇,或約三世界而譯為樂、苦、捨,或約色法譯作黃、赤、黑,或染、粗、黑,或就心法譯作貪、瞋、癡等。

〔參考資料〕 (一)《大般涅槃經玄義》卷上;《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三之一;《法華經玄義》卷五(下);《摩訶止觀》卷三(上);《法華文句》卷一(下);《淨名玄論》卷四;《法華義疏》卷四(上);《法華經玄贊》卷二、卷三;《成唯識論樞要》卷上;《涅槃經會疏》卷二;《宗鏡錄》卷九十;《翻譯名義集》卷五;《大藏法數》卷八;《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二(中)。(二)陳譯《攝大乘論》卷八、卷十四;《俱舍論》卷二十七;《彌勒上生經疏》卷下;《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一(中)、卷二(中)。(三)《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


三昧

指禪定境界。係修行者之心定於一處而不散亂之狀態。又作三摩地、三摩提、三摩帝。意譯為定、等持、正受、調直定、正心行處、息慮凝心等。三昧即心定於一處,故稱定;遠離惛沈、掉舉而保持平等的心,故稱等持;正受所觀之法,故稱正受;調整散亂的心使正直,故稱調直定;正心之行動,使合於法的依處,故稱正心行處;息止緣慮,凝結心念,故言息慮凝心。

此一將心集中於專一對象的精神作用,可分兩種,一是與生俱來的精神集中能力(生得定),一是因後天的努力而使集中力增加(後得定)。前者乃前世業力的結果,後者由修行而得。心到達三昧的狀態時,起正智慧,進而與所觀境冥合,分明了知,而悟得真理,甚至於直接感見聖境,此稱三昧發得,或稱發定。可知,三昧是證悟(正見)的必須階段。

然而對此三昧,各宗看法不一。俱舍宗以之為十大地法之一,唯識宗則列為五別境之一。而此二宗均以之為心所之一,認為心為此心所所攝持,故能住於一境,然而經部則認為心於一境相續而轉,名三摩地;《成實論》主張三昧與心無異,即二者皆不許另有心所存在。

在舊譯經典中,往往將三摩地(samādhi,三昧、等持)、三摩鉢衣(samāpatti,等至、正定現前)、三摩呬多(samāhita,等引、勝定)混而為一,皆譯為三昧。實則其中唯三摩地是三昧。且據有部的說法,三摩地通有心定、散定,三摩鉢底及三摩呬多則通有心、無心,而不通於散定。

此三摩地一語,並非佛教固有的用語,在佛教興起時代的印度已廣被使用,瑜伽派視之為解脫的方法,置於瑜伽八支中的第一支。後來佛教也採用此語,納入佛法體系中。三摩地、解脫、禪及三摩鉢底等詞,皆指心相續轉於一境的狀態,但其義略有小別。《十住毗婆沙論》卷十一云(大正26‧82c)︰
「禪者,四禪。定者,四無色定、四無量心等皆名為定。解脫者,八解脫。三昧者,除諸禪解脫,餘定盡名三昧。有人言,三解脫門及有覺有觀定、無覺有觀定、無覺無觀定名為三昧。有人言,定小三昧大,是故一切諸佛菩薩所得定皆名三昧。」

除上述外,《大智度論》卷二十八也謂三昧有兩種︰(1)聲聞法中之三昧,即空三昧、無願三昧、無作三昧;(2)摩訶衍法中之三昧,即有覺有觀、無覺有觀及無覺無觀之三昧。其次在三重三昧中,又有空空三昧、無相無相三昧、無作無作三昧等。綜合以上二論所說,狹義之三昧乃指空等之三三昧,廣義則指四禪及其他諸定。

在原始佛教中,如《阿含》等經典所說的三摩地大抵是四禪八定、空無相無願及有覺有觀等的三昧。大乘經典中則出無數種三昧,如《法華經》卷一出無量義處三昧,舊譯《華嚴經》卷六出華嚴三昧,《大方等大集經》卷十五出海印三昧,《超日明三昧經》卷上舉出十一種三昧,《大品般若經》卷三及卷五舉首楞嚴、寶印等百八三昧等等。而以說三昧為主要內容的三昧經典亦多,如《般舟三昧經》、《慧印三昧經》、《自誓三昧經》、《佛印三昧經》、《念佛三昧經》、《金剛三昧經》等。

此外,天台宗立有四種三昧的修行,依《摩訶止觀》卷二(上)所載,有︰常坐、常行、半行半坐及非行非坐四種,而修四種三昧的道場稱為四三昧院。

◎附︰歐陽漸〈支那內學院院訓釋〉(三昧)

參禪貴在死心,學佛要先肯死。肯死云者︰決定一往而已。是故三歸乃曰歸命,八念修於死想。若不如是,任爾六度萬行,如意隨心,三藏十二部,懸河舌辯,而一隙掯於幽隱,知見必留世間。則千仞之堤潰於一蟻,星星之火勢至焚天。若不如是,安能難行苦行,大作功德。捨身飼虎,割肉稱鷹,求得法而斷臂,求弘法而抉明,皆不能辦。為悅群情,俔俔伈伈,世無拔俗,大丈夫雄。若能如是,則獨往獨來,縱橫上下,世無險巇魔難,徑路雖絕,而風雲可通。若能如是,則何玄不證,一乘畢竟空,涅槃一切智智,斯可問津。堂奧之基也,木之本,水之源也,烏可忽也。既植基本,禪乃可談。曰三十七菩提分三昧,曰三三昧,曰金剛三昧,曰一行三昧。為唯識唯智及涅槃學修是四三昧。若論禪定,百千億萬無不俱修。

菩提分三昧者︰菩提是宗,其總猝難。方便修分,有三十七事。曰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為解脫分最初修事。曰五根、五力,為抉擇分事。曰七覺分,為見道分事。曰八正道,為修道分事。如是菩提分能總得菩提,其基則在四念處。四事推之至極,則如來事矣。此無著中邊義也。龍樹亦言︰三十七菩提分法至涅槃城,其根本在四念處也。《涅槃》亦云︰我說梵行是三十七助道之法,離三十七品不得三乘果,不證菩提,不見佛性。修集三十七品入大涅槃常樂我淨。

四念處者︰通言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是也。蓋有漏生死身,非常樂我淨,而無常苦無我不淨也。無漏法身,即其無常苦,無我不淨,而得常樂我淨也。小乘身處不淨五相,生處種子自性自相究竟,而詳於九想觀。小乘受處有漏皆苦,無漏不苦,心不著故,雖然無常,不生憂悲苦惱故,道諦攝故,不離三三昧十六聖行故。小乘心處過未心無,現心去疾不覺受樂,生滅如幻,念念不停無有住時,不得實相。小乘法處法識是心相,非神我相,心則顛倒,顛倒計我,何以不他身中啟我。小乘四念處,有性有共有緣,如千難品中詳。小乘四念處三界俱有,其三十七品初禪都具,未到除喜,二禪除行,中間三四除喜與行,無色除喜行語業命,有頂除七覺分八正道分,欲界亦然,此聲聞觀也。

摩訶衍身觀者︰觀內身為行廁,緣成身車,識牛牽旋,是身無堅無常,相不可得,不覺無知,如牆壁瓦石,菩薩觀知是身非我身,非他身,不自在,是身身相空,妄緣所生,是身假有,業緣所屬,是身不合散來去生滅依猗,循身觀無我故空,空故無相,無相故無願,緣合所生,緣亦無相,是為觀於實相。

摩訶衍受觀者︰觀內受無來去,但妄想生屬先業緣,不在三世,觀知諸受不合散生滅入不生門,不生故無相,無相故不生,如是知已繫心緣中,心不受著亦不依止,入空無相無願三解脫門。

摩訶衍心觀者︰觀內心三相無實,不在三世,不在內外中間,妄緣合生,外緣內想,強名為心。相不可得,無相無住。無生者,無使生者。無合散三際形對,無我無常無實。性不生滅,是靜,客塵相著名不淨。智者觀生滅不實不分垢淨,而得清淨不為塵染。

摩訶衍法觀者︰法不在內外中間,不在三世,妄緣合生無實無主,相不可得。無合無散如空如幻,性淨不汙,以無所有故,心心所乃虛誑故,法非一異緣生無性,是為實空。空故無相,無相故無願,無願故不見法生滅。入無生法忍門,此菩薩觀也。

更有大乘觀法。《大薩遮尼乾子經》︰四念處有二義,初義如般若。二義者,觀身念處是淨義邊,我今因不淨身故得淨法功德身,得一切眾生樂見身。作是觀已,能淨二行。一者無常,二者常。觀一切眾生身畢竟成就諸佛法身,以有法身得平等心無分別心,不起諸漏。觀受念處,眾生受苦而起悲心,眾生受樂而起慈心,不苦不樂而起捨心。觀心念處,觀於自身菩提之性不忘不失,正念不亂,如自性相,眾生亦爾。如自心空,眾生亦爾。如自心平等,眾生亦爾。觀法念處,不著常見,不著斷見,行中道見,以法眼觀,不著不失。

三三昧者︰經言︰菩薩以空無我行相攝心一趣,名空三昧。以寂滅相攝心一趣,名無相三昧。以苦無常行相攝心一趣,名無願三昧。聲聞定多常觀空門,菩薩慧多常觀無願,如來則定慧平等常觀無相。又一相無相為空,無實成轉滅入諸法相為無相,無作無能入諸行相為無願。經言︰依此三門能攝一切殊勝善法,離此三門所應修學殊勝善法不得生長。能學如是三解脫門,亦能學真如法界三科、四諦、六波羅蜜、無量無邊一切佛法。以三三昧總攝一切妙善法故。龍樹亦言︰唯佛一切智智能達諸法實相,而菩薩以三三昧門得實相慧亦無所不通。三三昧是實法,四念處是方便。行者自三十七品至涅槃城從三三昧入涅槃門。

夫無生法忍,必先以柔順忍而乃無弊,習定趨勢然也。六波羅蜜,般若主也,而必導以五度。三三昧般若也,而必導以三十七品。三十七品亦般若也,而必助以諸禪定法。龍樹有言︰入三三昧有二種觀。一者得解觀,二者實觀。實觀者是三十七品。以實觀難得,次第說得解觀。欲界心散亂,當依上界禪定、四梵、八背捨、八勝處、九次第定、十一切處中,試心如御試馬,曲折隨意,然後入陣。得解觀中,心相柔輭,易得實觀,用是實觀得入三涅槃門。一者空門,觀法我空,緣生無作者無受者。二者無相門,無有實法,但有其相,而男女相一異相皆不可得。三者無作,既知無相都無所作。(中略)定不獨生,力不獨作,三昧如王,慧如大臣,君臣共營,行乃得成。空有二行,曰空無我。無相四行,盡滅妙離。無作十行,無常苦集,因緣生道,正與跡到。是三門於四禪未至中間及三無色皆無漏性故,或繫為有漏不繫無漏故。初在欲界,成就其行在色無色。若摩訶衍三三昧者,則不同小。小空生慢,學無相門滅取空相。於無相中復生戲論,學無作門,不起三業不求三界生身。大則三三昧是一法門,以行因緣說有三種。法空名空,空中不取相,是時空轉名無相。無相中不應作為,無相轉名無作。不得一時入城三門,直入事辦不須二門,通途更塞由他門入。小空緣苦諦攝五蘊,無相緣一法謂數緣盡,無作緣三諦攝五蘊。大則通緣諸法實相,以是三昧觀諸世間,即是涅槃。佛或一時說於一門,或說三門。見多說空緣生無性,無性故空,空故見滅。愛說無作,法無常苦,從因緣生,見已厭愛,即得入道。愛見等者為說無相,男女等相無故斷愛,一異等相無故斷見。菩薩徧學知一切道,故說三門。《分別瑜伽論》︰修瑜伽法不離三三昧。有教授二頌,菩薩於定位,觀影唯是心,義想既滅除,審觀唯自想,如是住內心,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無,後觸無所得。義想滅除為空門,所取非有為無相門,能取非有為無作門。《分別瑜伽》既不得來,修三三昧從《般若》說。又《大乘經莊嚴論》說五現觀伽他,如《攝論》引。

金剛三昧者,最後最上三昧也。念處為初,金剛為終,三昧乃全。夫禍患生於七識,非三昧不能屏除。四惑相應,無明住地,有覆無記,日夜思量,起執計我,七識性也。唯識家言︰金剛道後,執種盡淨,二障伏斷,至此乃圓。唯智家言︰安住如幻五取蘊中,了知實相修金剛定,住此定中,除如來定一切三昧具能入住,然一切界都無所得,超諸聲聞證入菩薩正性離生。涅槃家言︰修大涅槃得金剛三昧。譬如金剛,堅實無比,所擬之處,無不碎壞,而是金剛無有損折。無常無實,破散一切諸法,雖行六度,不見有一眾生。譬如金剛,寶中最勝,摧伏難伏,一切三昧悉來歸屬。譬如金剛,淨見無礙,生滅出沒,如坐四衢觀諸眾生去來坐臥。譬如金剛,摧破煩惱,終不生念我能壞結。譬如金剛,於一念中,變佛無量,斷沙界惑,一色現多,一音解普。是則研窮三學,金剛三昧,為毀破七識而來。或阻七不擾,或安八不隨,或寂滅而靜,乃知金剛三昧為窮源究委之大定也。得此三昧,近佛乃能,隨順趣向,亦凡夫法。但知空門方便可修,不必定證實相也。無著《金剛論》︰如畫金剛形,初後闊,中則狹,是般若。中狹者,謂淨心地。初後闊者,謂信行地,如來地也。《般若經》︰行引修學,初以般若力破蘊令空,入寂相後出住六情,還念寂相知一切空,地前行慧如金剛初闊也。不可說有無,言語道斷,初地引慧如金剛中狹也。入甚深禪,又以般若破禪與禪緣,二地或七地以去,修慧如金剛後闊也。初中後三皆從事摧破,學一切法而學無相,除遣一切是學無相,不住有想是學除遣,是為能破。成實家言︰金剛三昧,實唯一空。般若家言︰金剛三昧,唯是實相。以一實相,遇法遇行,無不摧破。則修金剛三昧也已。

一行三昧者,菩提非智,煩惱非惑,而實相同。四諦非以諦證,非以智證,而平等得。第一義諦分別都空,一相無相是為定相。塵塵沙界,都現太平,一色一香,無非中道,不將迎於一法,亦不遠離於一法也。於此有疑。金剛三昧,破壞於一切,一行三昧,收容於一切,豈非相反,何可相成﹖然無疑也,皆無想也。說此無想法,是諸法除遣,即此無想法,亦諸法不背。但能無想,兀兀騰騰,不著一念,瀑流恆轉,掯不相隨,則破壞與收容,無相妨礙歟。於此又疑︰四念處定為無常苦與無我空,而一相定則常樂我淨,豈非相反何可相成﹖然無疑也,皆實相也。有漏實相無常苦無我空也,無漏實相常樂我淨也。一相實相非常非無常,非凡外常,非聲聞無常也。解脫對治是謂非常,般若實相非常非無常,法身中道一切是常。三德一時,云何相反而不相成。是之謂一行三昧也已。

復次,龍樹有言︰小乘修定以定為近門,大乘反以戒慧為其近門。蓋言修定不可執定於定也。數息觀、不淨觀者,最初修習,佛常為教,佛弟子舍利弗等亦以接群。龍樹有言︰是二定者,誠甘露法門也。無著《六門教授習定論》,舉止捨亦至要也。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一○四、卷一四一、卷一六二;《俱舍論》卷四;《俱舍論光記》卷四、卷二十八;《順正理論》卷十一;《成唯識論》卷五;《成唯識論述記》卷六(本);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上卷〈印度の部〉第二編。


三生成佛

華嚴宗用語。該宗將修行過程分為三階段,即(1)見聞位,(2)解行位,(3)證入位。由於《華嚴經》中有若干事例,所以該宗將此三階段配屬三生,故稱三生成佛。如《華嚴一乘十玄門》云(大正45‧518a)︰「如經一生得見聞,若薰習,二生成其解行,三生得入果海。」

《華嚴經探玄記》卷十八云(大正35‧454a)︰
「依圓教宗,有其三位︰(一)見聞位,則是善財次前生身,見聞如此普賢法故,成彼解脫分善根故,如歎德中辨者是。(二)是解行位,頓修如此五位行法,如善財此生所成至普賢位者是。(三)證入位,即因位窮終,潛同果海,善財來生是也。」

三生之中,見聞位又稱見聞生,就是得見別教一乘的境界,聽聞如來所說教法、善友所訓法門,熏成無盡無礙種子,成就解脫分之善。

解行位又稱解行生,就是由上述見聞一乘境界的法力熏習,得以棄捨累縛之身而感得稱為解行身的法門之身。在這個階段,依此解行身修習一乘法門的勝解,成就圓滿的大行,故稱解行生。

證入位又名證入生、證果生、證果海位。就是解行既滿,證得佛果菩提。

三生成佛,是華嚴宗特有的教義。根本的依據是《華嚴經》,華嚴宗裡開始提出這個觀念的是智儼,至法藏而大成其說。雖然在華嚴宗的典籍中,「三生成佛」是一個常用的術語,但是此宗並非把成佛的時間和所憑藉的生身固定化的規定為三生。如《華嚴經探玄記》卷三說,普莊嚴童子值遇一切功德本勝須彌山佛和一切度離癡清淨眼王佛,得聞妙法,現身成見聞解行,遂證得普賢法門十信滿位成佛;這是一身而經三生。又如《探玄記》卷十六說,兜率天子雖先聞經,熏習金剛種子,但遇逆緣墮地獄;後在地獄中,由於兜率天幢王的大光明照臨,滅除眾苦,歡喜出地獄,生於兜率天,聞天上妙音而證十地法,遂證入果海。此中,聞經以至墮地獄是見聞生,生天以後即於一身而經解行、證入二生。

《華嚴經孔目章》卷四也說五種疾得成佛(大正45‧585c)︰
「依華嚴經,疾得成佛有其五種︰(一)依勝身一生即得;從見聞位後,一生至離垢定,後身即成佛。(二)依見聞逕生疾尅。(三)依一時疾得成佛。(四)依一念疾得成佛。(五)依無念疾得成佛。(中略)(三)依一時疾得成佛者,如善財童子於知識處,一時之間獲普賢法。(四)依一念疾得成佛者,如契普賢法,一念即成佛。此依俗諦念也。(五)無念疾得成佛者,一切法不生、一切法不滅,若能如是解,是人見真佛故。」

所以「三生成佛」之說,雖然是華嚴宗為令一般人了解成佛的歷程而提出,但是若究實而論,華嚴宗還是主張三生即一生,而成佛實在於一念之中。

〔參考資料〕 《華嚴五教章》卷二;《新華嚴經論》卷七;《華嚴經疏鈔玄談》卷一;《華嚴成佛妙義》;《華嚴五教章復古記》卷二(上);《五教章通路記》卷四十。


三論宗

三論宗是中國佛教中的一個宗派。此宗學說以《中論》、《百論》、《十二門論》三部論為依據,所以稱為三論宗。這三部論都是鳩摩羅什在姚秦‧弘始年間(399~415)所譯。他的門人僧肇、僧睿、道融、曇影、道生、僧導等傳弘講說,遂開創以三論立宗的端緒。關於此宗的學統,在印度是︰龍樹──提婆──羅睺羅──青目──須利耶蘇摩──鳩摩羅什。在中國是︰鳩摩羅什──僧肇……僧朗──僧詮──法朗──吉藏。

此宗的初祖龍樹,出世於佛涅槃後七百年間,他所著《中論偈》,是根據《般若經》,以「八不」之說為中心,多方面發揮宇宙萬法當體性空而無礙於緣起的中道之理。又著有《十二門論》,以十二門解釋一切有為無為諸法皆空之義。都是三論宗所正依。龍樹的弟子提婆,著《百論》,破斥一切有所得的邪計邪執,同為此宗所依的論典。其次,羅睺羅是龍樹同時人(見《中論疏》卷三),用常、樂、我、淨四德解釋八不,青目是印度梵志(見僧睿〈中論序〉),就《中論偈》作「長行」釋,發展了龍樹的學說。須利耶蘇摩,原是西域沙車國的王子,出家專弘大乘,嘗為鳩摩羅什說《阿耨達經》,闡明陰(即「蘊」)、界、入(即「處」)皆空無相的道理。鳩摩羅什,印度籍,生於龜茲,出家初學聲聞乘,後從須利耶蘇摩探究方等經典及《中》、《百》、《十二門》等論。自此弘闡性空的法門,多為學者所宗。姚秦時到長安,譯出經論,以關於般若性空的典籍為多,盛倡龍樹、提婆之學。僧肇,早年治老莊之學,出家後專究「方等」,又從羅什受業,助其譯經。著《般若無知論》等(後世稱彼等為《肇論》)。僧肇在羅什門下為解空第一(見吉藏〈百論序疏〉),故同門雖都盛弘三論,而只有僧肇一系始終保持純正的學說。僧肇所著《宗本義》及《不真空論》發揮諸法緣生性空之理,而確立了三論宗義。所以吉藏在〈百論序疏〉推尊他為「玄宗之始」,又在《中論疏》中舉山門義,常以什肇並稱。

什肇之學,原在北方流行,後得僧朗傳播,乃流入南方。僧朗,遼東人,劉宋時入關,研習三論,後來到江南,住在鍾山草堂,遇見隱士周顒,即授以所學,周顒因而著《三宗論》。當時,江南盛弘《成實》,三論的玄綱幾乎斷絕,僧朗到了江南,非難了成論大乘師,並破斥從來視三論與《成實》一致的舊說,使三論學重歸純粹。既而入攝山,遊於法度的門下,後來即繼承法度的棲霞寺法席。到了梁代,武帝很器重他,天監十一年(512),遣僧懷、慧令、智寂及僧詮等十人到攝山從他諮受三論大義,就中僧詮學有成就。嗣後數代相傳,遂有「攝嶺相承」的宗派。

僧詮的傳記不明,他從僧朗受學之後,始終隱居攝山,住在止觀寺,因而有山中師、止觀詮等稱號。他一生只講三論和《摩訶般若》,以為《中論》是《般若》的中心正解。著有《二諦章》,早已逸失,只吉藏所撰《二諦義》(卷上)中保存了他寥寥幾句,說明二諦是教,以見其學說的特點。

僧詮的門下,有興皇寺法朗、長干寺智辯、禪眾寺慧勇、棲霞寺慧布,當時稱為詮公四友,各具獨到的智解。由於他們的宣揚而攝嶺三論之學越發恢宏。就中傳承學統而開闢後來一宗規模的是法朗。法朗,徐州沛郡人,二十一歲出家,初學禪、律、《成實》、《毗曇》,後來慕龍樹的學風,從僧詮受《智度》、《中》、《百》、《十二門》等論,《華嚴》、《大品》等經。陳武帝永定二年(558)奉敕入京住興皇寺。自此二十餘年相繼講《華嚴》、《大品》及四論各二十餘遍,聽眾常千餘人。他發揮無住無得的意義頗透闢,教化弘廣,其門人差不多遍於全國。知名的有二十五哲,而以慧哲、智炬、明法師、吉藏四人為最著。就中發揚攝嶺相承的學說而建成一大宗派的是吉藏。吉藏幼從法朗出家,便留在興皇受教。他依攝山諸師所傳關於羅什在關中,道朗在河西的舊說,發揮三論的思想,造詣漸深。三十歲時,法朗圓寂,其時正當陳末隋初,江南凌亂,僧徒紛散,許多寺廟都荒蕪了,他曾在各廢寺內廣搜文疏,瀏覽涉獵,見解因以大進。到隋朝平定百越(浙江、福建一帶地區)之後,他往會稽(今浙江紹興)住嘉祥寺,大開講筵,問道的人士常有千餘,後世因此尊稱為嘉祥大師。隋煬帝大業二年(606)受請住揚州慧日寺,後又移住長安日嚴寺。他的《中論》、《百論》、《十二門論》諸疏及《三論玄義》等著述,多半在這一時期寫成。後來唐高祖入長安,設置十大德管理僧務,吉藏也當其選。吉藏生平講三論一百多遍,並著《大乘玄論》、《二諦義》等。他發揚羅什、僧肇乃至僧詮、法朗一系的三論義學體系,從而完成三論一宗的大業。

吉藏門下有慧遠、智凱、碩法師等,而以慧遠為特出。慧遠繼吉藏之後,敷傳法化,後移住藍田(陜西藍田縣西)悟真寺,不時到長安宣講。智凱常在餘姚(今浙江餘姚縣)小龍泉寺講三論、《大品》,後到嘉祥寺講三論,四方的義學雲集,多到八百餘人。碩法師不見於僧傳,著有《中論疏》十二卷(已佚),《三論遊意義》一卷(現存)。吉藏的再傳弟子見於僧傳的,只有元康。相傳他出於碩法師門下,於唐太宗貞觀中(627~649)奉詔入長安安國寺講三論,造《三論疏》解釋中觀義,又撰《玄樞》二卷,總明三論的宗旨,均散佚。此外還著有《肇論疏》三卷,現存。

吉藏的門下,還有高麗‧慧灌,後來傳三論宗於日本,為第一傳。其弟子智藏也曾經到中國來研習三論,為第二傳。智藏的弟子道慈,來中國留學十八年,遍學法相、律、《成實》、《華嚴》、真言及三論,嘗入元康之室,其學說傳於日本,為第三傳。因之此宗在日本的奈良時代甚為流行。

和吉藏同時弘傳三論的還有和他同出法朗門下的慧均,著有《四論玄義》十卷,現存七卷。他的學說和吉藏稍有不同。又,吉藏的學統以外,在貞觀時代弘布三論的學者有慧因(智辯弟子)、慧暠、法敏、慧璿(三人都是法朗門下明法師的弟子)、靈睿(慧暠弟子)等。但三論宗吉藏一系,流行不久,即因天台宗、慈恩宗相繼盛行,而漸次衰微。

本宗所依典籍,以《大品般若經》為所依經,以《中》、《百》、《十二門》三論為所依論。《中論》(亦稱《中觀論》),頌本是龍樹所造,釋是青目所作,全論二十七品,依吉藏《中論疏》的分判,初〈觀因緣〉等二十五品,破斥大乘的迷失,闡明大乘的觀行;次〈觀十二因緣〉、〈觀邪見〉二品,破斥小乘的迷執,分辯小乘的觀行;後〈觀邪行品〉的末段,重明大乘的觀行,推功歸佛。《十二門論》頌本和釋都是龍樹所造。全論以觀因緣等十二門構成。依吉藏《論疏》的分析,初〈觀因緣〉等三門,明空門;次〈觀相〉等六門,明無相門;後〈觀作〉等三門,明無作門。由三解脫門成立空性實相之義,為中觀入門階梯。《百論》頌本是提婆所造,釋是婆藪所造。依吉藏《疏》的分析,全論十品,破邪顯正分為三章︰

(1)捨罪福品(第一)︰明捨罪捨福及能捨的空三相智,顯示佛的漸捨之教,屬於顯正。

(2)從破神品(第二)到破常品(第九)︰就中前一品破我明眾生空;次七品破法明法空,即正辨破邪。

(3)破空品(第十)︰即破無我,歸結畢竟空的境界。三論破顯各有重點,故兼辰本宗所依論典。

在判教方面,本宗以破一切有所得見為主旨,故說一切大小乘經同明一道,以無得正觀為宗(見《三論玄義》),並無淺深優劣。但因一代佛教,原為對治眾生的見執,因病授藥,眾生的機根不同,因而法門也有種種差別。如對二乘說《阿含經》,對菩薩說《華嚴經》等。由此本宗立二藏、三輪,以判一代佛教。二藏是《涅槃》、《智度》、《中觀》等經論所說聲聞藏、菩薩藏,亦即小乘及大乘︰如吉藏《法華遊意》(第四〈辨教意門〉)說(大正34‧644b)︰「佛教雖復塵沙,今以二義往收則事無不盡。一者赴小機說名曰小乘;二者赴大機說稱為大乘。而佛滅度後,結集法藏人攝佛一切時說小教名聲聞藏,一切時說大乘者名菩薩藏,則大小義分,淺深教別也。」其次,為了防止二藏的教判墮於有所得,更依《法華經》〈信解品〉說三輪的教判。三輪是︰(1)根本法輪,即《華嚴經》;(2)枝末法輪,即從《華嚴》以後到《法華》之前一切大小乘經;(3)攝末歸本法輪,即《法華經》。佛初成道在華嚴會上純為菩薩說佛所證一因一果的一佛乘,是一代教法的根本,所以稱為根本法輪。但是薄福鈍根的機類,聞此一乘法門心生迷惑,所以於一佛乘分作三乘,而說諸小乘經乃至「方等」、「般若」等大乘經以陶鍊調理,四十餘年皆說此三乘之教,所以稱為枝末法輪。到了《法華》會中,根緣已經成熟,能夠接受一乘,於是會三乘的枝末歸於一乘的根本,稱為攝末歸本法輪。

本宗的中心理論,是諸法性空的中道實相論。此說世間、出世間、有為、無為等一切萬有只是眾多的因緣和合而生,所以無自性,無自性即畢竟空無所得。但為引導眾生而用假名來說有,這就是中道。所以不離性空而緣生的諸法歷然可見,雖有假名仍是無得的中道實相。為了闡明這空無所得的道理,更立有破邪顯正、真俗二諦、八不中道三種法義。

(1)破邪顯正︰依《三論玄義》說,三論的義旨,不出破邪顯正二途。破邪是破有所得,顯正是顯無所得。但此宗旨是破而不立,即只破斥顛倒虛妄,別無所有,故破邪也就是顯正。至於所破邪執,可概括為四種︰第一是外道,不明了人法二空道理而執著有實我實法,起種種邪見。第二是《毗曇》,雖已了達人空,而執著諸法實有。第三是《成實》,雖然了達人法二空,但仍沒有除去偏空的情見。第四是墮於有所得見的大乘,雖除偏空,仍執涅槃有得。又為令眾生體會這個無所得理,於無名相中強立名相,用真、俗二諦言教,來詮顯它。仍為顯明無所得空義。

(2)真俗二諦︰本宗從攝嶺、興皇以來,即以二諦為能說的言教。其典據是《中論》〈觀四諦品〉所說(大正30‧32c)︰「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又《百論》卷下〈破空品〉所說(大正30‧181c)︰「諸佛說法常依俗諦、第一義諦,是二皆實,非妄語也。」此等均謂二諦乃為引導眾生而說,即為著空者依俗諦屆蔔,為執有者依真諦明空;令體會超越有、空言亡慮絕的諸法實相理,從而二諦不過是說法教化上的方便,這叫作言教二諦。但此宗以無所得空為主旨,所以說二諦是言教,亦只適時而用的假設,不許執此說而墮於有所得見。

(3)八不中道︰此宗更依《中論》(卷一)詳開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一、不異、不來、不出等八不法門以明二諦之義。這就是要從八方體會緣起性空的意義。本來分析種種邪執,不出生、滅、常、斷、一、異、來、出的四雙八計。其中生、滅、常、斷是時間的計執,一、異、來、出是空間的計執,這些計執都和捨離妄見戲論的中道實相背道而馳。而眾生都把它當作實在,以致墮於無因、邪因、斷常等邪見之中,輾轉迷執,不得出離。現在就對這些計執一一用「不」字來遮遣它,以顯無所得的中道實相。稱為八不中道,這是破邪,從而也就是顯正。

本宗依無所得理,說一切眾生本來是佛,無迷無悟,湛然寂滅,實無成佛可得。但依假名門,也說迷悟和成與不成。這就是由於眾生根器有利鈍,惑障有厚薄,成佛也有遲速之義。利根眾生一念成就八不正觀,可以頓得佛果。鈍根眾生三大阿僧祇劫積集萬行,經過五十一位而到妙覺。但從一念不礙三祇來看,亦可說念劫融即,利鈍平等。總之,此宗雖立五十一位,而其本意卻是眾生本有佛果覺體,因被客塵煩惱所蔽,所以流轉生死,只要拂除客塵,湛然寂靜,本有的覺體即宛爾而顯。(黃懺華)

◎附︰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三論宗〉

(一)三論宗思想的淵源
隋代繼承了北周的統治,一開頭就改變了周武破佛的政策,而重新提倡佛教。在隋一代四十多年時間,佛教重新抬頭的狀況是相當厲害的。新造的寺院達到三千九百餘所,重新度僧二十三萬六千餘人,寫經和修補舊經六百五十八藏,造像十一萬軀(見《法苑珠林》卷一百)。但對於佛學有影響的,卻是以長安為中心而建立教學系統的一件事。這是在當時流行的學派中,選出著名的學者,集中於通都大邑,分為五眾(五個集團),每眾立一眾主,負擔教學責任。開皇十六、七年間,長安五眾的眾主可考的是︰涅槃眾主法總、童真、善胄,地論眾主慧遷、靈璨,大論眾主法彥、寶襲、智隱,講律眾主洪遵,禪門眾主法應(此中地論是宗《華嚴經》,大論即《智度論》,是宗《大品般若經》的)。從這上面可以看出當時學風轉移的趨勢。隋代以前,佛學界曾經有過輕經重論以致混同大小乘的情況(這可參考周顒〈鈔成實論序〉),五眾一立,就矯正了這種偏失,同時也使它們互相接觸,參酌義理,自然得著折衷的結論。另一方面,當時新興的學說,像南方真諦所說而由曇遷北傳的《攝論》,北方羅什所說而由僧朗南傳的三論等,都沒有來得及立為學宗,但因為受了國家重視其他學說的刺激,也都很快地發展起來,吸取時論優點,而另成獨立的派別。

原來大乘佛學的初傳中國,是以《般若經》一類理論為基礎的,經過鳩摩羅什的翻譯宏通,一轉而有三論(《中論》、《百論》、《十二門論》)的說法。般若理論強調宇宙萬法的當體性空,破除由於假名(即概念)認識所執著的實在;而三論的立說則更發揚了性空而無礙於緣起的中道精神。羅什的時代恰當亂世,後來他的學說傳承不大明瞭,不過傳承的正宗在於僧叡、僧肇等系是無疑的。僧叡一系初傳僧導,再傳曇濟,就不再專講三論,而兼宏《成實》(舊說曇濟得法於道生,傳法於道朗,再傳僧詮,這都錯誤,不可信)。這大概因為三論的止觀方法難詳(例如三論裏有關止觀的《中論》〈觀法品〉就因翻譯的文義凌亂而無法運用),不如《成實論》所說的次第可據,所以開了個方便,就用《成實》來作中觀的階梯。但一經提倡,人們便不能很好地辨別學說性質的大小、權實,反成為喧賓奪主的情勢。倒是僧肇一系,雖不甚發達,卻保持了理論上的純粹性。他們的重要思想,像「性空自虛」、「立處皆真」等(詳見僧肇《不真空論》),都由遼東僧朗在北方得著傳授,劉宋末年來到江南,其後依止法度住在攝山(棲霞山),傳法僧詮,保存未失。詮門多才,著名的有「四友」,各各具有獨到之處。其中思辯俱優的上首是四句朗(法朗),次為領悟辯(智辯),三為文章勇(慧勇),四為得意布(慧布)。就由這些人大弘其說而構成一個規模。它的特點是︰(一)離開了《成實》的夾雜思想,成功純粹的三論學;(二)溝通了《涅槃》、《法華》等大乘經典的思想;(三)建立了不著兩邊也就是辯證的思想方法;(四)發揮了不真空(假名即空)的中道思想。這樣便為三論宗開創奠定了基礎。

(二)創宗者吉藏
三論的學說傳到吉藏,便打開了局面,成為一大宗派。吉藏是安息僑民,梁武帝太清三年(549)生於金陵,那時恰巧真諦在金陵,吉藏的父親攜去謁見,真諦便給他取名吉藏。他又時常跟著父親去聽興皇寺法朗的講說,很能領悟,七歲,便從朗出家,一直留在那裏受教。十九歲,他的學問就有了成就,替法朗複講,發揮辯才,博得大眾的佩服。隋朝取得百越(浙江、福建一帶地區)以後,他曾移住會稽的嘉祥寺一個時期,因此後人也稱他做嘉祥大師。隋煬帝大業初年,他受請到北方,住在長安日嚴寺。這一段時間,他完成了三論的註疏(《中論疏》是仁壽二年所出,《百論疏》、《十二門論疏》大業四年出),創立了三論宗。唐初武德年間,僧制腐敗,唐高祖在長安設立十大德來綱維僧眾,吉藏也在當選之列。但不久,武德六年(623),他便死了,享年七十五歲。

綜合吉藏的一生來看,他從小(七歲到十九歲)即在義學爭論的環境中成長,所以養成一種好辯的脾氣。當他創宗的時期(大業四年前後),對於一代的地持論師、十地論師、攝論師諸家,都是毫不容情地縱橫破斥。又和當時全國五眾的第一摩訶衍匠且是三國論師(曾受過齊、梁、周三代尊崇的)的僧粲公開辯論了幾天,數番往復,終於取得了勝利。另一方面,由於他很早就顯露頭角,經常受著皇室的禮遇,便又養成他的驕慢性格。他對信徒,很能因物開剖,所以財施填積,凡有所營,無不成就。卻是在小節上,任性不拘,所以後人批評他是愛狎風流,貞素所譏。臨終,他還作了篇文章︰〈死不怖論〉才死。另外,他生當世亂極烈的時候,很多寺院都荒廢了,他帶著人到處去搜羅文疏寫本,積滿了三間屋子,所以他目學(瀏覽涉獵)的長處,是過人的。他的著書徵引廣博,如《百論疏》裏引到的僧叡〈成實論序〉,保存了有關馬鳴、龍樹年代的珍貴資料,就是當時佚文重被發現之一例。吉藏有了這樣特殊的憑藉,又有犀利的見解,他創宗的議論表現於各種著述中,會縱橫自在獨步當時,並不是偶然的。

三論宗由吉藏開創以後,幫他恢宏的有他同門的慧均和弟子慧遠。他門下知名的還有智拔、智凱、智命等。又有碩法師,傳元康,再傳道慈,成為日本三論宗的正傳。但是三論宗在中國因為天台、慈恩各宗和它相競,不久就漸趨衰微,反不如日本流傳的久遠。

(三)宗本義的二諦說
三論原屬印度大乘佛學中觀一系。到後來,印度中觀系學說的特點,表現在用「二諦」(對於真理的一種相對的說法)為中心來組織一切理論(見義淨《金剛經論釋》附錄贊述),但是中國的三論宗在開創時就已特別發揮到這層義理。這一方面由於吉藏見解的深刻,另一方面也是受了那時江左流行的成實師學說刺激而然。成實的議論是介乎大小乘之間,它不僅主張人空,還主張法空,而以滅卻假名、法、空三種心為究竟,這是一般小乘學說(從前譯傳到中國來的)裏所不曾見到的。它又強調「中道」理論,對於宇宙萬象的法體有無、假實,不作定說,卻主張離了這些邊見歸於中道,這又是一般小乘學說所不能企及的。作為這些義理的根本,成實師卻提出了對於二諦的相對看法即是「二諦」的論門(參照《成實論》卷二〈論門品〉)。因此,在成實學說最流行時期的梁代,有關二諦的解釋非常複雜,像梁‧昭明太子辯證二諦義,答覆二十二家的問題,可見一斑(參照道宣《廣弘明集》卷二十一)。在那些二諦說中間,最重要的要算當時的三大家──莊嚴僧旻、開善智藏、龍光道綽所說了(其先還有光宅法雲一家,因為他的《法華義疏》特別流行,信奉他成實說的反而減少了,所以不再舉他)。三大家都主張《成實論》通於大乘,正是那一時代的成實師代表人物。他們看二諦是可以相即(或者說統一)的。不過,如何相即,三家的看法並不一致。莊嚴主張互為說,二諦互為其體,也就是說真假兩諦體一而用二,所以這種相即是不異的即。開善主張中道說,以為二諦同出一源,同以不二中道為體;這也就是說各各與中道相即,所以他們講的即是即是的即。龍光的主張又不同,他作異體說,以為二諦相待、相依,這樣來構成它們的相即,這種即實際是不離的即。在三論宗看來,這些說法都不正確。其初,不管他們說的是同體或異體,但都承認有個實體存在,這就成為「性實」的說法,而根本和「性空」的精神相反。其次,他們所謂真諦和俗諦,完全在境界或道理上分別,而境界和道理上說真說俗便會分出界畔,根本談不到純粹的相即。這是三論宗對於那些說法的總批評。

那末,二諦應該怎樣解釋呢﹖據三論宗講這應看成因緣相待而有的分別,所以只有假名,並無實體。這又應看作是對機立說而屬於言教方面的事。這就和成實師偏說境理的議論相反了。如問,三論宗這種說法的根據何在﹖第一,《中論》〈觀四諦品〉有這樣兩個頌︰「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若人不能知,分別於二諦,則於深佛法,不知真實義。」由此可見二諦完全是屬於言教形式的。至於怎樣為諦﹖諦是實在。說法雖異,而所對不同,不妨都成真實。所以青目解釋這兩頌說,世俗諦明虛妄法,但對於世間是實在,第一義諦明法空,但對於聖人是實在。《中論》的說法如此,另外《百論》的說法也是如此。《百論》的〈破空品〉說︰「諸佛說法常依俗諦、第一義諦,是二皆實,非妄語也。」這些即是三論宗二諦理論的根據。由此,三論宗的二諦說裏有「於諦」的名目,這指於世間為實,於聖人為實,由所對成諦而言。又有「教諦」的名目,這指依所對說真實的言教才屬諦的當體而言(有關二諦的各種理論,詳見吉藏《二諦章》)。總之,三論宗是要用對緣假說的二諦方便來顯示諸法實相的無礙、性空,所以,對於以境理為諦的偏見來說言教的諦,其實並不執定言教(有這一層,便和廣州大亮法師所說決定以言教為諦的不同)。另外,顯示方便,雖用相待的二門,而所顯的實相終歸於不二(有這一層,便和成實諸師勉強用相即的說法統一二諦的又不同)。這些都是三論宗說二諦的旨趣。

(四)判教和中觀
三論宗在判教和觀行方面,也是依據言教二諦和實相無得的論點立說的。這一宗看佛的所有言教一律平等,並無高下。因為言教是應病與藥,各有所適,既然都能治病,也就沒有價值的不同了。這可以說,到了究竟,顯理無二,免於有得,和他們無得的主張是極符合的。從另一方面看,佛說的言教,既然各於所對是實,就不妨加以區別,而有二藏(菩薩藏和聲聞藏也就是大乘和小乘)。有時還可以分判為三輪︰第一,根本法輪是佛最初所說的《華嚴》,此經談一因一果,舉出一乘為根本。其次,由於根本說法不能普遍適用,便有大小乘各種經典,由一乘開而為三乘,這是枝末法輪。第三,究竟法輪是佛最後之說,即《法華》、《涅槃》的會三乘歸於一乘。這樣的解釋,把當時流行的重要思想像《十地》、《法華》、《涅槃》,乃至《大品》、《維摩》等都融攝無遺,不過依然貫徹了言教平等的精神。特別是以《大品》對《法華》等來說,當時的成實論師和十地論師們也嘗有意地予以抑揚的批評。像成實論師以四時或五時來判教,將《大品》等般若看成第二時,十地論師以三宗或四宗來判教,又將《大品》作為第二宗捨相教,而三論則屬於第三不真宗。總歸一句話,般若、三論都是不究竟的。三論宗完全不這樣看。他們以為,各種大乘所說無不歸於究竟,只是義理有正明,有傍明。像《般若》廣破有所得,正明無依無得,佛性、一乘等義都屬傍明。《法華》正明一因一果的一乘,而無所得和佛性都歸傍義。同樣地,《涅槃》正明佛性常住,而傍及一乘和無得。並且這些經對機不同,還有意地互相開闢,這就無礙於它們的會歸一趣,等無高下了。由此可見,三論宗的判教和一般從抬高自宗地位出發的完全不同。

再說觀行,三論宗以證得中道為標準,建立「中觀」法門,而入手處便採取《中論》篇首緣起頌所說的「八不」看法。這是要從不生、不滅、不斷、不常、不一、不異、不來、不出的八方面去體會緣起的意義,從而認清諸緣起法的實際,在離染趨淨的過程裏能正確地運用它們,以達到究竟。「八不」的看法可以有種種安排,扼要地說,不外於五句、三式,也就是聯繫著二諦、中道來作區別。所謂五句;從實生實滅看為單純的俗諦(一句),從不生不滅看為單純的真諦(二句),從假設的生滅看為俗諦中道(三句),從假設的不生不滅看為真諦中道(四句),最後超過了這些,由非生滅非不生滅兩方面結合了二諦來看為二諦合明中道(五句)。這裏面的三句中道還可以詳細些說,生滅都是因緣假名,所以說生,生而不起,說滅,滅而不失,這樣理會不生不滅,即是俗諦中道。和俗諦的假名生滅相待而有真諦的不生不滅,假名生滅既非生滅,所待的真諦假不生滅也非不生滅,這是真諦中道。有為俗諦假說生滅,空性真諦不生不滅,兩者不離,生滅而不生滅,不生滅而生滅,這樣構成非生滅非不生滅,即是二諦合明中道。如此解釋,也是和成實論師們執有實理來說三種中道是判然兩途的。至於所謂三式︰若其先著重有實法,空實而成假,這是第一式。並假亦空,是第二式。不待空空而即假成空,是第三式。這又和當時周顒所傳的「不空假名」、「空假名」、「不真空」三宗的說法相當。最後所說即假成空或者不真空,即《肇論》所說「立處皆真」,這原是關河正傳(指羅什在關中提倡的正義),三論宗的中觀法門講到究竟處,當然會歸結到這上面的。

(五)歸於無得的方法論
三論宗用來思辨和批評一切的,是「破而不立」的方法,他們不留一點執著為他人所破。這樣歸於無得的方法乃淵源於印度中觀的理論。龍樹《中論》第四品末尾有兩個頌說︰「若人有問者,離空而欲答,是則不成答,俱同於彼疑。若人有難問,離空說其過,是不成難問,俱同於彼疑。」頌文的大意是,在以空無自性為根據的這一大前提下,儘管立論爭辯時所舉不能概括淨盡,但意之所至,無不包含,再不會有例外來作為反對的論證。這正同《廣百論》所說︰「真實觀一法,諸法不二相,諦了是空已,則見一切空。」所以青目解釋《中論》那兩個頌,用總結的口氣說,這是依據空性解說一切的樞紐。三論宗的破而不立,正符合這層意思。或者有人疑惑,假使破了他宗而自無所立,豈不是落空了嗎﹖這也不然。因為破邪即是顯正,邪執若盡,當然正義會完全顯露。所以三論宗雖不主張破外有立,但於邪正的區別卻極嚴格。這裏所謂邪執,從外學、小乘到大乘,凡到了最後主張有少分所得的,一概歸在其中。就中國一方面言,外學最重要的是道家(這對佛家而說為最要),小乘是當時的毗曇、成實,大乘即地論、攝論、地持諸師。依著吉藏的《三論玄義》所說,一切有得的議論大都從本體論方面立說。如道家之說「太虛」為萬有本源,意謂以無為本,有生於無,此即「本無論」。極至大乘地論攝論諸師說有「真心」、「藏識」,亦復同於實體。由三論家看來,這些議論分別都屬假名,其實無得。再講「正義」,有人法兩部分。依人而說正,是出自龍樹所說,龍樹創興大乘是最契合佛意的。依法而說正,內外俱冥(內外議論概不滯著),大小同寂(大小乘說也無偏執),這才能符合正理,發起正觀,滅除戲論斷卻苦輪,而達到佛家理想的境地。如此立說,當然是極端發揮般若無所得的義理的。

無所得,就執著的對象自性不實而言,它與無塵(即唯識無實所緣)很相似。當時主張無塵學說的,有新起的攝論師。《攝論》為真諦晚年在嶺南很用心的一部譯籍,經過他的解說、宏揚,弟子輩像僧宗、慧愷等,都能完全瞭解論意,並曾到建康一帶地方傳播,但被厄於成實、三論諸師,其說不行。一直到了隋初,曇遷躲避北周法難來南方,從桂州刺史蔣君的家裏得著傳授,後應隋文帝的召請,住在長安大興善寺,開始講傳此論。當時的人以為創聞,一班耆宿大德如慧遠(六十五歲)、慧藏(六十六歲)、僧休、寶鉦、洪遵(五十八歲)、以至高年的曇延(七十二歲)都在那裏橫經稟義,真屬盛極一時,因此北方《攝論》的學說非常流行。至大業初年,吉藏也到了長安,他想和在江左一樣,用三論來壓制《攝論》,於是雙方思想起了衝突。特別是三論主張無得,好像類似《攝論》的無塵,關於這一層更不能不嚴格地表示態度,避免混同。因此,吉藏作《百論疏》,在〈破塵〉一品的前面加上個通論,名為「破塵品要觀」。大意說,塵(意識的對象)由想立,三論的正觀是破想不破法,想息而法亡。這和小乘的析塵觀以為對象是從鄰虛(即極微)所合成的不同,也和大乘的唯識觀說塵由識現的不同。因為小乘看塵是實在的,大乘看識是實在的,一概歸於有所得,完全和三論的基本理論相反。至於大乘唯識觀的觀塵觀識,顯然有先後次第,這和三論的主張塵識同時破斥也屬兩途。所以,三論宗對於攝論師說的批評是,一往之談,未得究竟。這樣算是很扼要地劃清了兩家學說的界限。

(六)典據方面的略評
三論宗學說的要點,前面已經列舉,現在從典據和思想兩方面分別略加批評。在典據上,三論宗是反對成實和攝論師而主張歸於無所得的。《成實》一論,性質比較特別。依照玄暢替《成實》作者訶梨跋摩(師子鎧)所做的傳記說,跋摩先研究了《迦旃論》(即迦旃延尼子所著《發智論》,是說一切有部的根本論典)宗旨,以為都是枝末之談,無關教化的本源,於是去跟僧祇部論師尋究根本,澄汰五部,商略異端,而著成這部論書。這說明《成實》思想的來源在於僧祇。從律家所傳的源流看,僧祇原屬一類的分別說部,並非單純的大眾部。分別說的理論在印度本土沒有盛行,只流佈於錫蘭。所以後來從印度本土傳播的大小乘典籍都沒有《成實》思想的痕跡,而我國學者也始終不能明白它的真相,甚至有人還認它為大乘之說。現在用錫蘭方面的文獻資料,比較並按實《成實》所說的義理,先舉滅三心為滅諦一義而言,分別說部原來主張有有情空和行空(這些等於別處所說我空和法空);諸蘊上面沒有所謂有情這一法相是有情空,進而諸蘊亦不成有為相是行空,因為在滅定和無餘涅槃的狀態中諸蘊也是不存在的。這些恰恰是成實家所說滅三心的註腳。說沒有有情即滅假名心,說諸蘊不成有為法即滅法心,滅了有為入無餘涅槃,就連空心也沒有了。分別說部雖未明說滅空心,但含有這樣的意思是可以推論到的。因此,小乘的學說裏不但有我空,也有法空,只是它的究竟趨於斷滅而已。中國當時的學者因為看到地論、攝論等說小乘不知法空,所以誤會《成實論》通於大乘。惟有吉藏依據三論的思想論斷《成實》決定是小乘之說。雖然《成實》也談到無得是究竟,但是先有有情、法、空三者之可得,而後歸趨於無。大乘不然,始終以無所得作方便,根本和小乘是兩途。關於這些議論,我們從典據上刊定,吉藏的見解完全正確。

其次,三論宗主張二諦應從言教方面說,而不可依境理分判。《中論》、《百論》,自然是這種說法的依據,如果比較《成實》所談,它的實際意義益能顯露。《成實論》裏,也嘗從言教一方面說二諦,像〈十號品〉說︰「佛有二種語法,一依世諦,一依第一義諦,如來依此二諦說故所言皆實。又佛不說世諦是第一義諦,不說第一義諦是世諦,是故二言皆不相違。」這些是講,二諦各別當理,而不相混雜。要問,什麼是世諦﹖什麼是第一義諦﹖《成實論》〈論門品〉說︰「論有二門,(一)世界門,(二)第一義門,以世界門故說有我,第一義門皆說空無。」現在推究《成實》這樣思想的來源,也在分別說部的主張裏。如錫蘭所傳《論事》的〈大品〉第一章說,佛有二種說法,一為俗說,一為真說。如說有情、天、梵等名相,都屬俗說,如說無常等、蘊處界等、念住等,則屬真說。有些人可從真說得益,那末,就為他們先真而後俗;假使能由俗得益,就為他們先俗而後真。不管說俗或說真,都是真實。第一種真實稱為「假設言說諦」,它的內容是一般世間所承認的尋常道理;第二種真實稱為「真實言說諦」,它的內容是諸法的如是相。這些話,正可用來解釋《成實》的二諦說,並還看得出《成實》二諦所詮的是二。更進一層,也可以明白三論宗以言教分別二諦,實際和《成實》不同,它所詮的卻是一事,故說不從境理方面立論,只有解釋義理的方式才分別得出真俗。因此,三論宗對於《中論》裏有名的「三是偈」即「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作這樣的說明︰第一句解釋假有即是俗諦,第二句解釋真無即是第一義諦,這兩種都是言說,都是假設方便,方便即中道,因為中道要由方便才能悟入的。三論宗如此解釋,典據上也算大體正確,不過關於假名一層說得還不透徹。偈文裏的假名原作「取因施設」,取即是受(感覺),由根和境相對而有所見聞覺知皆謂之受,以受為因的施設相當於認識論上面的表象,由此進一步發展才有概念。三是偈的第一句泛指一切事物,第二句說無實性,第三句說只有假象。無實和假象兩義相反而相成,這正是中觀的宗旨所在,而三論宗那樣解釋卻將它遺漏了,未免是種缺點。

最後,三論宗針對著攝論師說破想不破法,舉陽燄水想作譬喻,以為渴鹿見到陽燄誤認為水,其實只有水想,而水的幻象如能去掉,顛倒分別就可消滅,因為能分別和所分別原是一同起息,用不著像攝論家那樣講唯識無境而去境存識的。這一種說法,我們從《攝論》的本意上看,並不十分符合。攝論師真正的唯識說原將唯識覺看成境界覺一樣,也是勢在必去的。他們嘗說,這像暗中見繩,顯現像蛇,蛇覺去了之後,繩覺也應消滅,因為繩子從好多細縷合成,同樣的不實在,所以攝論師對識並不保留。並且識所緣的境界也不像三論宗所想像的那樣簡單,可以和想一同消滅。就以像水的陽燄來說吧,水雖不真實,但在空氣裏,有那種動搖不定的光景,決非息了水想就會不存在的。關於這一層,本應有個交代,而三論宗忽略了,所以他們那種說法並不完備。這些是從典據方面對三論宗所作的略評。

(七)思想方面的略評
其次,講三論宗的思想怎樣從舊的思想發展而成,這在前面已經講過了,它是直接淵源於僧肇「不真空」的學說的。不真空意謂假空相即,所以會將真俗二諦說成同緣一境,又會發生去想存真以及除分別即顯實相等等的說法,這些都可看成思想上自然的開展。不過,大乘佛學的真正精神不但在去想除分別,而應該反轉來依據無所得的實相更有所為,所以說認識實相只是方便尚非究竟。三論宗的思想並沒有重視這一層,就像他們解說假名,僅僅泛指「名假」(《般若經》所說三假之一),至於實證以後運用假名來說教的「善權假」或「教授假」(也是三假之一)卻沒有特別提出,以致有時否定概念(即名字)的作用而趨向消極,說到實相常強調離言忘慮,在實踐上也專向這一邊推進(其詳見「破塵品要觀」),不免有些偏失。

再講到有關那一時代社會意識的反映,當三論宗思想醞釀的時候,北方佛教學者間本有一種改革佛教的要求,因為佛教傳來中國,表面為大乘理論,而實際不脫小乘行徑,一向是退隱的、山林的。道教興起之後,找到這一弱點,對佛教痛加攻擊,以為佛教破壞身、家、國,可稱三破。另一方面,由於佛教得著世俗大眾的信仰,經濟上逐漸構成寺院地主的形態,又為逃避國家賦稅的處所,就會影響到一般社會經濟。所以北周的當政者武帝由於衛元嵩的提議,發生改革佛教的念頭,主張「一切皆道」,即謂真正的道無處不在,並不必拘泥出家的形式。換句話說,他就是要藉口提倡大乘的精神來推翻佛教當時的制度。這件事經過七年的爭論(從北周‧天和元年到建德三年,即567~574),最後決定實行毀像焚經,使僧尼還俗,算是中國佛教史上第二次的破佛(當時表面上連道教一齊廢棄,但另立「通道觀」,以道教徒主持它,而收容蓄髮的菩薩僧)。又過三年到建德六年(577),北周滅了北齊,連北齊的佛教一併破壞,當時還俗的僧人多至三百餘萬。這一事件發展至此可說達於頂點,影響所及,不能不激起當時佛教徒對於現實改變看法,因之佛家學說中的實相觀念,曾在各大家的思想上有再加認識的共同趨勢。不過,三論宗對這一點,依舊走了消極的道路。這應該是,吉藏本人置身江南,對於北方法難並沒有痛切的感覺,而越時不久,隋朝又統治了全國,重新提倡佛教,恢復了寺院原來在社會經濟上的地位,這樣很容易使人感覺現實是可以維持舊狀,而對於實相的解釋不期然就偏向保守了(像「立處皆真」的理論每每會被誤解為存在的都有價值,這就便於主張維持現狀的有所藉口,而佛學裏一些從虛妄評價上不承認現狀的積極思想,如當時攝論師所傳播的,反而處處遭受壓制不得發揚了)。由這上面,我們也可理會三論宗思想短長之一斑。

〔參考資料〕 《三論宗之發展及其思想》、《三論典籍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47}、{48});《日本佛教史綱》(《世界佛學名著譯叢》{53});大容譯《古三論宗的傳承》(諦觀雜誌第五、六期);平井俊榮著‧許明銀譯《中國三論宗的歷史性格》(諦觀雜誌第三十~三十三期);前田慧雲《三論宗綱要》;《中國般若思想史研究──吉藏と三論學派》;安井廣濟《中觀思想の研究》;丸山孝雄《法華教學研究序說──吉藏における受容と展開》;Richard H. Robinson《Early Madhyamika in India and China》。


三諦

天台宗用語。為表顯諸法的本然實相而立的三種原理,即︰空諦、假諦、中諦等三諦。空諦謂諸法空無自性,體不可得。假諦謂諸法宛然而有,施設假立。中諦謂諸法其體絕待,不可思議,全絕言思。三諦是天台宗的中心思想,用以表達體用相即,圓融無礙的教義。同時,天台宗止觀法門之心要即為與三諦相應之三止三觀,由此益見三諦在天台宗的重要地位。

三諦思想脫胎於《中論》卷四〈觀四諦品〉所云(大正30‧33b)︰「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無,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一偈。但包括《中論》在內的印度大小乘佛教,都是以二諦(真諦、俗諦)為通說。天台宗在二諦之外加上中諦,主要是用中諦連繫真俗二諦,強調三諦的圓融相即,由此建立起天台宗的諸法實相論。

天台宗所說三諦又稱圓融三諦,謂諸法實相,其體唯一,即德用而分空、假、中三諦。因此空非偏空、假非偏假、中非空假之外的中。由是而空之當處,即假即中;假之當處,即空即中;中之當處,即空即假。三諦各自皆是破、立、絕待三義互融,因此三諦俱破、俱立、俱絕待;一空一切空、一假一切假、一中一切中;相互融即,無礙自在。

天台宗認為三諦圓融之理是天然的性德,無論是佛界還是地獄,乃至法界任何一物,其當體當相都是圓融三諦。這是實相論之極致,稱之為一境三諦。為令修行者實證此一境三諦之理,天台宗主張可以透過觀察吾人之「一念心即是三諦圓融」。以此為觀法,便是一心三觀。

◎附︰慧嶽《法華玄義釋籤》卷首概說(摘錄)

諦是真實不虛的意思。所謂三諦,即︰空諦(真諦)、假諦(俗諦)、中道第一義諦(中諦)。真諦是明白一切事理的淵源,即一切萬象無自體屬於空,故真諦是泯一切法。俗諦是顯現萬象實際不可缺的受用,故俗諦為立一切法。中諦是舉一即三、三即一,不偏二邊,雙照互融無礙為中諦。

大師強調三諦圓融的論理,旨在糾正實踐的行者們,不得執著於空(真諦、空觀),如果認為空為極致,即就停滯於方便城(二乘住處),無法至寶所(佛陀住處),故必須從空入假,修持一切萬行(俗諦、假觀)為進入寶所的準備,但智者大師又怕從俗而變質忘本,故才強調中道的中觀,即在修空觀的真諦理體中,必須兼修六度萬行的俗諦假觀。但修持假觀趨入俗諦時,也不離真諦空觀,即保持空中有假,假中具空,舉一即三、三即一的中道義為主體。

大師為解釋三諦的淺深,分為別入通、圓入通、別教、圓入別、圓教等五種而論述,即︰

(1)別入通︰又稱別接通,即通教接入別教為對象,這類行者們,聽「非有漏、非無漏」即能理解到有漏為俗諦,無漏為真諦,非有漏非無漏為中道,但其所理解的中道,唯知是異於空真諦的理論而已,尚未達到雙照的功用。

(2)圓入通︰又稱圓接通,即通教接入圓教為對象,這類行者對於真俗二諦的理解同於前者,但對「非有漏、非無漏」,都能了知含具雙非雙照的妙義。

(3)別教︰以「有」為假諦,「空」為真諦,對於真諦,認「非有非空」為中道,所謂「中」乃屬「但中」的稱謂「理」而已。

(4)圓入別︰又稱圓接別,即別教趨入圓教的對象,對真、俗二諦的理解同於前者,但其所了解的中道,卻是超「但中」而且具足一切佛法的境界。

(5)圓教︰即三諦圓融,一即三、三即一的具足無礙互照的圓滿。

又將別教再分別隔歷三諦、歷別三諦、次第三諦等,隔是針對空間性於「橫」為主體的彼此隔異,歷是以時間於「竪」為前後次第而尚未融即為主體的論法。所謂橫的彼此隔異,乃強調真諦(空)理體中,無假、無中,俗諦中即無空、無中,中諦中無空、無假的完全隔離。竪的前後次第,是初修持空觀成斷見思惑,次修假觀斷塵沙惑,後修中觀斷無明惑,即修三觀斷三惑的次第證入為旨趣。圓教也分為圓融三諦、一境三諦、不次第三諦、不思議(不縱不橫)三諦,即三諦圓融,不縱不橫,一即三、三即一的融通無礙,故在真諦中,具破有、立空、破立絕待的三義,破有是「空」能破「有」的含義,立空是「空」能立「真諦空」,破立絕待是雖云破有,卻不單是只破有,立空之中,不單是立空,乃屬破有即立空,立空即破有的破立相即,係是絕待之超然境界!其中的破有屬空義,立空屬假義,破立絕待即中義,故「空」的一諦中,具空假中的三諦相即。

俗諦(假)也具破空、立有、破立絕待的三義。破空是雖在俗假中,還能破空;立有是俗諦中樹立萬有的正義;破立絕待是針對破空立有,仍然具互照絕待,即是說「假」的一諦中,顯然三諦相即的圓融自在。

又中諦中也具雙遮、雙照、遮照絕待的三義。雙遮是中諦中具遮空假二邊;雙照是中諦能雙照空假二邊;遮照絕待是雙遮雙照的相互融即無礙。故中諦的一諦中就妙契三諦相即的極致。

智者大師將古來所傳的空有二諦,擴展至三諦圓融,且善能運用於實踐修道中,更以佛法的淺深予以配置闡明,誠對研究中國佛教的方便貢獻不少。

〔參考資料〕 《法華玄義》卷一(上)、卷二(下);《摩訶止觀》卷一(下)、卷三(上)、卷五(上);《止觀大意》;《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賢聖學觀品〉;《仁王般若波羅蜜經》卷上〈二諦品〉;《始終心要》;《金光明經文句》卷二、卷四、卷五;《佛學概論》;Yamakami Sōgen《Systems of Buddhistic Thought》。


九品惑

對於「惑」的九種分類。即將貪、瞋、慢、無明等四種修惑(迷事之惑),就其粗細而分上、中、下等九品。又作九品煩惱。《俱舍論》卷二十三云(大正29‧123a)︰「失德如何各分九品﹖謂根本品有下中上,此三各分下中上別。由此,失德各分九品,謂下下、下中、下上、中下、中中、中上、上下、上中、上上品。」三界總共有欲界、四禪及四無色等九地。其中,欲界具有四種修惑;四禪、四無色則除瞋之外,另有餘三惑。於各地中,此等修惑又分上上乃至下下九品,九地合有八十一品,稱為八十一品修惑。

又,《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九也有此說,認為此九品之惑通於有漏、無漏二斷,雖然凡聖都能斷除,但凡夫位若不能斷無色界有頂之惑,則僅止於斷下八地七十二品惑;就聖者而言,於修道位斷欲界前六品惑則證第二果,欲界九品惑全斷者證第三果,斷盡九地八十一品惑者證第四果。

此外,每斷此一品,各有無間、解脫二道。即斷煩惱所得之位為無間道,斷已而相續之所得智為解脫道。各地之障有九品,故能對治之道亦有九,稱為九無間道、九解脫道。無學聖者修練根時,亦有九無間、九解脫。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八十一;《俱舍論》卷二十四;《大乘義章》卷十七(末)。


八解脫

八種由淺入深的禪觀行法門。依此八種禪定力量可斷三界煩惱,證得解脫,故名八解脫。又名八背捨。即依八種禪定力以背棄五欲境,且捨離其貪著之執心,故名。《大毗婆沙論》卷八十四(大正27‧434b)︰
「八解脫者,(一)有色觀諸色解脫;(二)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三)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四)超諸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解脫;(五)超一切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解脫;(六)超一切識無邊處、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解脫;(七)超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解脫;(八)超一切非想非非想處、入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解脫。」

茲略釋如次︰

(1)有色觀諸色解脫︰又名內有色想觀外色解脫。謂離內心之色想,觀外在諸色為青瘀膿爛等不淨。

(2)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又名內無色相、觀外諸色解脫。謂內心已離色想,然為欲更使堅定不移,故於外色修不淨觀。

(3)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又名淨解脫。謂為欲試練善根是否成滿,乃棄背前二解脫之不淨觀心,而修觀外在色境之色相,令煩惱不生。

(4)超諸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解脫︰又名空無邊處解脫。謂滅有對色想,成就空無邊處之行相。

(5)超一切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解脫︰又名識無邊處解脫。謂棄背空無邊心,成就識無邊之行相。

(6)超一切識無邊處、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解脫︰又名無所有處解脫。謂棄背識無邊之心,成就無所有之行相。

(7)超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解脫︰又名非想非非想處解脫。謂棄背無所有心,無明勝之想,住非無想之相且成就之。

(8)超一切非想非非想處、入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解脫︰又名滅受想解脫。謂厭背受想等,趨入滅一切心心所法的滅盡定。

前三解脫係以無貪為體,其中,前二者依初二靜慮,緣欲界可憎之色為境;第三解脫依第四靜慮,緣欲界可愛色為境。其次之四無色解脫則以四無色禪定為體,各緣自地及上地苦集滅諦及九地類智品之道等。又,八解脫中,唯第三、第八二者名為身證者,係基於殊勝與二界等二種緣由。所謂殊勝者,謂第三解脫唯取淨相不令取惑,第八解脫則有別於其餘有心之七解脫,乃屬無心;故對望其餘六者言,此二者為殊勝。另就二邊言,謂第三解脫係依色界邊際的第四靜慮,第八解脫係依無色界邊際的有頂地。以此二緣由,特名為身證。

以上所述係依《俱舍論》論意。若依《成實論》卷十二等所述,第一、第二背捨,唯以欲界為依地;第三背捨則包含色界四禪。天台家則以為第一背捨係以初禪為依地,第三背捨則包含三、四禪。唯識家名此八者為八聖住,謂諸聖者所住,其中前七解脫已於解脫生勝解,故名解脫;第八棄背想受,故名。又,第一、第二於諸色中,以顯色相及真如相為所緣,第三以攝受相及真如相為所緣,次四者各以自相及真如為所緣,第八無所緣。

◎附︰智顗《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十(摘錄)

從背捨已去,有六種法門,並屬不壞法道所攝,利根聲聞具此六法,發真無漏,即成不壞法大力阿羅漢。故《摩訶衍》云︰不壞法阿羅漢能具無諍三昧願智頂禪。今分此六種法門,即為四意︰謂觀練熏修,一者背捨及勝處、一切處,此三門並屬觀禪。故《摩訶衍》云︰背捨是初行,勝處是中行,一切處是後行,悉為對治,破根本味禪中無明貪著及淨法愛也。(二)九次第定,即是練禪。(三)獅子奮迅三昧,即是熏禪。(四)超越三昧,即是修禪。今釋第一觀禪,即為二意︰(一)先釋三番修觀禪方法。(二)明觀禪功能。第一釋三番觀行方法者,(一)先釋背捨。(二)次釋勝處。(三)釋一切處也。先釋八背捨。八背捨者︰(一)內有色相、外觀色,是初背捨。(二)內無色相、外觀色,是二背捨。(三)淨背捨、身作證,是三背捨。(四)虛空處背捨。(五)識處背捨。(六)不用處背捨。(七)非有想非無想背捨。(八)滅受想背捨。今釋背捨,即為五意︰(一)釋名。(二)明次位。(三)辯觀法不同。(四)明修證。(五)分別趣道之相。

第一釋名,此八法門所以通名背捨者,背是淨潔五欲,離是著心,故名背捨。

言淨潔五欲者,欲界粗弊,色聲香味觸,貪著是法,沉沒三塗,名為不淨五欲。欲界定、未到地、根本四禪、四空,是中雖生味著,皆名淨潔五欲。今以背捨無漏對治破除,厭離不著,欲界根本禪定喜樂故,言能背是淨潔五欲,捨是著心,名為背捨。

復次,多有人言︰背捨即是解脫之異名。今用《摩訶衍》意往撿,此義不然,所以者何﹖如《大品經》云︰菩薩依八背捨,入九次第定。身證阿那含人,雖得九次第定,而不得受具足八解之名。故知因中,厭離煩惱,名背捨。後具足觀鍊熏修,發真無漏三界結盡,爾時背捨,轉名解脫。如此說者,義則可依。

第二明次位者,解釋不同。若依曇無德人所明,初二背捨位在欲界。三淨背捨位在色界四禪。第四、五、六、七,此四背捨位在四空。第八滅受想背捨位過三界。若依薩婆多人所說︰初二背捨位通欲界初禪、二禪。第三淨背捨唯在四禪。彼云︰三禪樂多,又離不淨近故,不立背捨。下五背捨,明位不異於前。復有師言︰三禪無勝處,四禪無背捨,此則與前有異。今依《摩訶衍》中說,論言︰初背捨,初禪攝。第二背捨,二禪攝。當知此二背捨,位在單初二禪中,為對治破欲界故,皆言以是不淨心觀外色。第三淨背捨位在三禪中,故論云︰淨背捨者,緣淨故淨,遍身受樂,故名身作證。三界之法,若除三禪,更無徧身之樂。論文又言︰是四禪中,有一背一捨,四勝處,如比上進退從容。當知位在三禪、四禪,茍而徧屬,即互乖論。今若具以此義,破射於前,及融通教意,甚自紜紜。下五背捨,配位不異於前,今依後家之釋,以辯位次也。

第三釋觀法不同者,若曇無德人,明此八解脫觀,並以空觀而為體。若薩婆多人,明此背捨不淨觀,並是有觀,厭背為體。今此八背捨,具有事理兩觀,在因則名背捨;果滿則名解脫。亦名俱解脫也。若偏依前二家所說,此則事理互有不具,豈得受於俱解脫之名﹖此中觀行方法,與前二家不同,淺深之異,在下自當可見。

第四明修證,行者欲修八背捨,無漏觀行,必須精持五篇諸戒,極令清淨。復當精勤勇猛,大誓莊嚴,心無退沒,乃能成辦大事。所言初背捨者,不壞內外色,不內外滅色相已,是不淨心觀色,是名初背捨。所以者何﹖眾生有二分行︰愛行、見行。愛多者著樂,多縛在外結使。見多者,多著身見等諸見,為內結使縛,以是故愛多者,觀外身不淨。見多者,觀內身不淨敗壞。

今明背捨觀行,多先從內起,內觀既成,然後以不淨心觀外。云何觀內﹖行者端身正心,諦觀足大拇指,想如大豆脹黑,亦如腳繭之相。於靜心中,觀此相成,即復想脹起,如梨豆大,如是乃至見一拇指腳,如雞卵大。次觀二指,三、四、五指亦然。次觀腳法,復見腫脹,乃至腳心、腳踵、腳踝、𨄔膝臗悉見腫脹。次觀右腳亦如是。復當靜心諦想,大小便道、腰脊腹背胸脇悉見腫脹。復當靜心諦觀左胛臂肘,腕掌五指,悉見腫脹;乃至右胛,亦復如是。復當靜心諦觀,頸項頭頷,悉見腫脹,舉身項直,如是從頭至足,從足至頭,循身觀察,但見腫脹,心生厭惡。復當觀壞膿爛,血污不淨,大小便道,蟲膿流出,腹既坼破,見諸內臟及三十六物,臭爛不淨,心生厭惡,自觀己身,甚於死狗。觀外所愛男女之身,亦復如是。不可愛樂,廣說如九想,但除散燒二想為異耳。

行者修此觀時,若欲界煩惱未息,當久住此觀中,令厭心純熟。若離貪愛,是時應當進觀白骨,一心靜定,諦觀眉間,想皮肉裂開,見白骨如爪大,的的分明。次當以心向上,裂開皮肉,即見額骨及髮際骨,凝然而開,即見骨相。復觀頂骨,亦見皮肉脫落,髑髏骨出。復當定心,從頭向下想,皮肉皆隨心漸漸剝落,至足皮肉既脫,但見骨人,節節相拄,端坐不動。行者爾時即定心諦觀,此骨從因緣生,依因指骨,以拄足骨;依因足骨,以拄踝骨;依因踝骨,以拄𨄔骨;依因𨄔骨,以拄膝骨;依因膝骨,以拄髀骨;依因髀骨,以拄臗骨;依因臗骨,以拄腰骨;依因腰骨,以拄脊骨;依因脊骨,以拄肋骨。復因脊骨,以拄項骨;依因項骨,以拄頷骨;依因頷骨,以拄牙齒。上有髑髏,復因項骨,以拄肩骨;依因肩骨,以拄臂骨;依因臂骨,以拄腕骨;依因腕骨,以拄掌骨;依因掌骨,以拄指骨。如是展轉相依,有三百六十骨,一一諦觀,知大知小,知強知輭,共相依假,是中無主無我,何者是身﹖見出入息,但是風氣,亦復非身非我,觀受觀心,乃至觀法,悉知虛誑,無主無我。作此觀已,即破我見;憍慢五欲,亦皆除滅。爾時復當定心,從頭至足,從足至頭,循身諦觀,深鍊白骨,乃經百千許徧,骨人筋骨既盡,骨色如珂如貝,深觀不已,即見骨上,白光煜爚。見是相已,即當諦觀眉間,當觀時,亦見白光焴焴,悉來趣心。

行者不取相,但定心眉間,若心恬然,任運自住,善根開發,即於眉間,見八色光明,旋轉而出,徧照十方,皆悉明淨。

八色者,謂地水火風,青黃赤白,普照大地。見地色如黃白淨地,見水色如淵中澄清之水,見火色如無煙薪清淨之火,見風色如無塵清風,見青色如金精山,見黃色如簷蔔華,見赤色如春朝霞,見白色如珂雪。隨是色相,悉有光耀,雖復見色分明,而無形質可得。此色超勝,非世所有。是相發時,行者心定安隱,喜樂無量,不可文載也。

行者復當從頭至足,深鍊骨人,還復攝心,諦觀於額,住心緣中,復見八色光明,旋轉而出。如是次第定心觀髮際,頂、兩耳孔,眉骨、眼骨、鼻口齒頷骨,頸項骨,從上至下,三百六十諸骨諸節,悉見八色光明,旋轉而出。行者攝心轉細,從頭至足,從足至頭,觀此骨人,悉見徧身放光,普照一切,悉皆明淨。

若是菩薩大士,咸於光中,見諸佛像。若行人善根劣弱,乃至四禪,方得見諸佛像。行者既光明照耀,定心喜樂,倍上所得,是名證初背捨相。所以者何﹖內骨人未滅故,故名內有色相,見外八種光明,及欲界不淨境故,故言以是不淨心觀外色。外色有二種︰如欲界不淨是不淨外色。八種清淨之色,是出世間色界之色,故名外色。行者見內外不淨色故,背捨欲界,心不喜樂;見八種淨色故,即知根本初禪,無明暗蔽,虛誑不實,境界粗劣,即能棄捨,心不染著。故論言︰背是淨潔五欲,離是著心,故名背捨。

復次,如《摩訶衍》中說︰初禪一背捨。當知背捨,即是無漏初禪。若是初禪,即便具有五支之義。今當分別︰如行者從初不淨觀來,乃至鍊骨人奴,即是觀禪欲界定相。次攝心眉間,泯然定住,即是觀禪未到地相。八種光明,旋轉而出,覺此八色,昔所未見,心大驚悟,即是觀禪覺支之相。分別八色,其相各異,非世所有,即是觀支。慶心踊躍,即是喜支。恬憺之法,怡悅娛心,即是樂支。雖覩此色,無顛倒想,三昧不動,即是一心支。今略事分別此無漏觀禪五支之相。當知與上,根本、特勝、通明中五支,條然有異。

二背捨者,壞內色滅內色相,不壞外色,不滅外色相,以是不淨心觀外色,是第二背捨。所以者何﹖行者於初背捨中,骨人放光既徧,今欲入二禪內淨故,壞滅內骨人,取盡,欲界見思未斷故,猶觀外白骨不淨之相,故云︰以是不淨心觀外色。今明修證,行者於初背捨後,心中不受覺觀動亂,諦觀內身骨人,虛假不實,內外空疎,專取壞散磨滅之相。如是觀時,漸漸見於骨人,腐爛碎壞,猶如塵粉,散滅歸空,不見內色。是時但攝心入定,緣外光明,及與不淨,一心緣中,不受觀覺,於後內心,豁然明淨,三昧正受,與大喜俱發,即見八種光明,照從內淨,出明十方,倍勝於上。既證內法大喜光明,即知根本二禪,虛誑粗劣,厭背不著,故名背捨,亦名無漏第二禪。是中具有四支,推尋可見。

三淨背捨、身作證者,如《摩訶衍》中說︰緣淨故淨,徧身受樂,故名身作證。所以者何﹖行者欲入是三背捨,於二背捨後,心即不受,觀外不淨,悉皆壞盡散滅,無有遺餘。亦不受大喜勇動,但攝心諦觀,八色光耀之相,取是相已,入深三昧。鍊此八色,極令明淨,住心緣中,即泯然入定。定發之時,與樂俱生,見外八色光明,清淨皎潔,猶如妙寶光色,各隨其想,昱晃明照,徧滿諸方,外徹清淨,外色照心,心即明淨,樂漸增長,徧滿身中,舉體怡悅。既證此法,背捨根本,心不樂著,是則略說,證淨背捨相。亦名無漏三禪。是中具足五支,深思可見。乃至四禪淨色,亦復如是,皆淨背捨所攝。但以無徧身樂為異耳。

問曰︰若爾,從初背捨來,悉有淨色,何故今方說為淨背捨耶﹖答曰︰是中應用四義分別︰一者不淨不淨,二者不淨淨,三者淨不淨,四者淨淨。不淨不淨者,如欲界三十六物之身,性相已是不淨,不淨觀力,更見此身,脇脹膿爛,青瘀臭處,此則不淨中,更見不淨。不淨淨者,如白骨本是不淨之體,諦心觀之,膏膩既盡,如珂如貝,白光焴爍,此則不淨中淨也。淨中不淨者,從初背捨來,雖有淨光,但此光明,有三種不淨因緣︰一者出處不淨,謂從骨人出也。二者所照不淨,謂照外境也。三者光體未被鍊,故不淨,譬如金不被鍊,滓穢未盡,光色不淨。以是因緣,初禪雖有光明,不名緣淨故淨。二禪雖無白骨光,從內淨而出,猶照外不淨,而未被鍊,及大喜故,亦得名為緣淨。今言淨淨者,八色光明,本是淨色,今於此地,又離三種不淨,故淨言淨淨。亦名緣淨故淨。既淨義具足,所以說為淨背捨也。

四虛空背捨者,行者於欲界後,已除自身皮肉不淨之色。初背捨後,已滅內身白骨之色。二背捨後,已卻外一切不淨之色,唯有八種淨色,至第四禪。此八種色皆依心住。譬如幻色,依幻心住,若心捨色,色即謝滅,一心緣空,與空相應,即入無邊虛空處。此明滅色方便,異於前也。證虛空處定,義如前說。

行者欲入虛空背捨,當先入空定,空定即是背捨之初門。背捨色緣無色故,凡夫人入此定,名為無色。佛弟子入此定,深心一向不迴,是名背捨。云何名深心﹖善修奢摩他故。云何名一向不迴﹖於此定中,善修毗婆舍那、空無相、無作、無願故,能捨根本著心,即不退沒,輪轉生死,故名一向不迴。

復次,佛弟子當入無色定時,即有八聖種觀,如癰瘡等,四種對治觀故,即能厭背無色之法,無常等,四種正觀故,即破無色假實二倒,能發無漏八聖種觀行方法,並如前離虛空定,修識定時說。但彼欲離虛空故,方修八聖種。今行人即入虛空定時,即修八聖種,雖住定中,而不著虛空定,故名背捨也。五識處、六無所有處、七非有想非無想處,背捨亦當如是,一一分別。

八滅受想背捨者,背滅受想,諸心心數法,是名滅受想背捨。所以者何﹖諸佛弟子,厭患散亂心故,入定休息,似涅槃法,安著身中,故名身證。行者修是滅受想背捨,必須滅非想,陰、界、入,及諸心數法。云何滅﹖是非想中,雖無粗煩惱,而具足四陰、二入、三界,十種細心數法,謂(一)受,(二)想,(三)行,(四)觸,(五)思,(六)欲,(七)解,(八)念,(九)定,(十)慧。云何為受﹖所謂識受。云何為想﹖所謂識想。云何為行﹖所謂法行。云何為觸﹖所謂意觸。云何為思﹖所謂法思。云何為欲﹖謂入出定。云何為解﹖所謂法解。云何為念﹖謂念於三昧。云何為定﹖謂心如法住。云何為慧﹖謂慧根慧身,及無色愛,無明掉慢,心不相應諸行等,苦集法,和合因緣,則有非想。前於非想背捨中,雖知是事,不著非想,故名背捨。而未滅諸心數法,今行者欲入滅受想背捨故,必須不受非想,一心緣真,絕陰界入,則非想陰入界滅,一切諸行因緣悉滅,受滅乃至慧滅,愛無明等諸煩惱滅,一切心數法滅,一切非心數亦滅,是名不與凡夫共,非是世法。若能如是觀者,是名滅受想,以能觀真之受想,滅非想苦集之受想。今行者欲入滅受想之背捨,復須深知能觀真之受想,亦非究竟寂靜,即捨能觀之定受慧想,捨此緣真定慧二心,故云︰背滅受想,諸心數法。譬如以後聲止前聲,前聲既息,即後聲亦如是。能除受想既息,因此心與滅法相應。滅法持心,寂然無所知覺,故云身證想受滅。此定中既無心識,若欲出入,但聽本要期長短也。

第五分別趣道之相,行者修八背捨入道,有三種不同︰

一者,先用背捨,破遮道法,後則具足修習勝處,乃至超越三昧,事理二觀具足,方發真無漏,證三乘道。

二者,若修八背捨時,是人厭離生死,欲速得解脫,是時徧修,緣諦真觀等。即於八背捨中,發真無漏,證三乘道,亦名具足八解脫也。當知此人,未必具下五種法門。問曰︰若爾,此人未得九次第定,云何已得受八解脫之名﹖答曰︰是義應作四句分別︰一者自有九次第定、非解脫。自有是解脫、非次第定。自有次第定,亦是解脫。自有非次第定、非解脫,而是八背捨。

三者,若人厭離生死心重,但證初背捨時,即深觀四諦真定之理,無漏若發,便於此地入金剛三昧,證三乘道。當知是人亦復未必具上七種背捨。菩薩摩訶薩心如虛空,無所取捨,以方便力,善修背捨,具足成就一切佛法,度脫眾生。當知背捨,即是菩薩摩訶衍。

〔參考資料〕 《長阿含經》卷十〈大緣方便經〉;《俱舍論》卷二十九;《中阿含》卷二十四〈大因經〉;《集異門足論》卷十八;《品類足論》卷七;《雜阿毗曇心論》卷七;《阿毗曇甘露味論》卷下〈雜定品〉;《顯揚聖教論》卷四;《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三;《法界次第初門》卷中(上);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上卷〈印度の部〉第二編。



意指力用、智力等。大多指佛、菩薩的能力、力用,或指眾生求悟的能力,有時也指煩惱力、魔力等。有二力、三力、五力、六力、十力、十三力等相關用語。略述如下︰

(1)二力︰即指自力、他力。自力指用自己的力量,他力則指仰藉別人的力量。主要用於淨土門,以眾生的三學為自力,阿彌陀佛的本願為他力。另有思擇力(prasaṃkhyana-bala)與修習力(bhāvanā-bala)二力,思擇力是熟慮正確道理而斷諸障的力,修習力則為修習一切善行而無懈怠的力。

(2)三力︰指我功德力、如來加持力、法界力,此係真言宗的說法。該宗以我功德力為行者所修三密的功德力,如來加持力為如來大悲方便的加持力,法界力為法界的平等力。另有妙法三力,即︰法力、佛力、信力。信力是信法華的行者自起的信心,佛力是佛陀意欲使行者成就所願的誓願,法力指行者內在的信力與佛力二力融合所成的妙法。

此外,又有成就般舟三昧所必要的三力,即︰佛的威神力、三昧力、本功德力。

(3)五力︰指信力、精進力、念力、定力、慧力。又,如來的說法也有言說力、隨宜力、方便力、法門力、大悲力等五力之別。言說力指不可言說的言說,隨宜力指所說隨宜,方便力指隨眾生根機而行方便,法門力指法的自體為解脫門,大悲力指大悲心起而廣為說法。

在唯識的法相決定中,又有不能決定的五力。即︰{1}定力,指不起定而能應於十方的如來大寂定力。{2}通力,指如來的神通力。{3}借識力,指色界二禪天以上,雖無眼等五識,但能自由地借用初禪五識之力。{4}大願力,指佛的大誓願力。{5}法威德力,指佛法的威德力。此五力係非現量、比量的不可思議力。

(4)六力︰依《增一阿含》卷三十一所說,指 

{1}小兒以啼泣為力,{2}女人以瞋恚為力,{3}國王以憍傲為力,{4}羅漢以專精為力,{5}諸佛以大慈為力,{6}比丘以忍辱為力。

(5)十力︰分為如來的十力和菩薩的十力兩種。如來十力係指佛之十八不共法中的十種智力。即︰{1}處非處智力,如實知正理與非理的智力。{2}業異熟智力,知三世因果業報的智力。{3}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知一切靜慮、解脫、三昧的智力。{4}根上下智力,知眾生的信等五根優劣的智力。{5}種種勝解智力,知眾生種種知解的智力。{6}種種界智力,知眾生種姓、行為等的智力。{7}遍趣行智力,知往趣一切人天諸趣各別因果的智力。{8}宿住隨念智力,知過去世之一切的智力。{9}死生智力,以天眼知眾生生死、善惡業緣的智力。{10}漏盡智力,知自己諸漏盡、不受諸有,及他人漏盡的智力。

菩薩十力則指十迴向中,第九無縛無著解脫迴向菩薩所具的十種力。即︰{1}深心力,不為一切所染著。{2}增上深心力,不壞一切諸佛之法。{3}方便力,修習菩薩一切行。{4}智力,知一切眾生之心行。{5}願力,滿足一切眾生所願。{6}行力,盡一切未來際劫而行不斷絕。{7}乘力,現一切乘的力。{8}神變力,於一一毛孔中示現一切清淨世界,一切如來出興於世的力。{9}菩提力,覺悟菩提之力。{10}轉法輪力,說一句法可以符應一切眾生諸根意願的能力。

(6)十三力︰即{1}因力,宿世之善根力。{2}緣力,善知識之教誨力。{3}意力,如理作意之力。{4}願力,求菩提之力。{5}方便力,藉法巧修之力。{6}常力,常依法而修之力。{7}善力,正修的善根力。{8}定力,修止而成就之力。{9}慧力,修觀而成就之力。{10}多聞力,聞信正法之力。{11}持戒忍辱精進禪定力,成就五度之力。{12}正念正觀諸通明力,成就正念正觀六通三明之力。{13}如法調伏諸眾生力,如法調伏剛強眾生之力。西方淨土的菩薩具足此十三力,而行自利利他行。

此外,十波羅蜜中的第九是力波羅蜜。

◎附︰《大毗婆沙論》卷一○二(摘錄)

問︰何故如來身中,有智立為力;聲聞獨覺身中,諸智皆不立為力耶﹖答︰不可屈伏,無障礙義,是力義。聲聞獨覺身中諸智,猶為無知屈伏,及有障礙,故不名力。

曾聞佛與尊者舍利子,一處經行。有一有情,來詣彼所。佛告舍利子︰汝可觀此有情,過去曾於何處,為汝親友。時舍利子以初靜慮,乃至以第四靜慮宿住隨念智觀之,皆不能見。便從定起而白佛言︰我之定力,觀不能見。佛告舍利子︰如是有情,曾於過去爾所劫前,為汝親友。彼時既遠,非諸聲聞獨覺境界,故汝不知。

佛又一時與舍利子,一處經行。時有一人,遇緣而死。佛告舍利子︰汝應觀彼當生何處。時舍利子,以初靜慮乃至以第四靜慮天眼觀之,皆不能見。便從定起而白佛言︰我之天眼,觀不能見。佛告舍利子︰此人命終,生某世界。彼處既遠,非諸聲聞獨覺境界,故汝不知。

問︰三乘漏盡,既無差別;何故漏盡智,二乘非力耶﹖答︰佛漏盡智,勝妙猛利,非諸聲聞獨覺所及。雖俱盡漏,而有遲速。如有二人,各伐一樹。一人勇健,加用利斧。一人力劣,又用鈍斧。雖俱伐樹,而有遲速。故佛漏盡智,立力;非二乘。又二乘智,雖能盡漏,有餘習故,不名為力。又漏盡智立為力者,不依能盡自身漏故,但依能令他身漏盡。謂佛善達如是有情,應依苦遲通行,當得漏盡。乃至如是有情,應依樂速通行,當得漏盡。由此方便,為說正法,皆令漏盡,故立力名。二乘不爾,故不名力。


十二門論疏

三卷(或作六卷)。隋‧吉藏撰。收在《大正藏》第四十二冊。係吉藏於大業四年(608)的講疏,乃為解釋龍樹《十二門論》而作。

文中初設標大宗、釋題目、敘造論之意、讚論之功能、讚論之利益、作者謙讓等六科,釋僧叡〈十二門論疏序〉。次立釋名、次第、根本、有無、同異等五門。「釋名門」解釋本論之題號及觀因緣門之名。「次第門」敘十二門之生起次第。「根本門」闡明大乘之乘,本諸法實相及一乘佛性之義。「有無門」述龍樹《無畏論》、《中論》,及本論製作的先後、本論偈頌與《中論》偈頌的同異。「同異門」辨《中論》與本論文義之同異及長行的作者。繼而隨該論本文加以疏釋。文中,並對犢子部、有部、攝論師、成實師、寶亮、智藏等所說,加以論評。

本書與同為吉藏所著《中觀論疏》十卷、《百論疏》三卷,皆為三論宗所依論疏。且與法藏《十二門論宗致義記》,並稱為十二門論註疏的雙璧。其註疏有《聞思記》一卷、《翼贊鈔序》一卷等。

〔參考資料〕 《三論宗章疏》;《東域傳燈目錄》。


十佛

指《華嚴經》所說的十種佛身。華嚴宗在論述果海時,所說的十佛是指十佛自己的境界;論佛身時的十佛,則指十身具足的如來。對於此處所謂的十身與十佛,智儼在《華嚴孔目章》卷二將十佛分為解境的十佛、行境的十佛兩種。澄觀的《華嚴玄談》卷三(中),則另出「融三世間的十身」與「佛上的十身」;其中,「融三世間十身」應屬解境十佛,「佛上十身」相當於行境十佛。

(一)解境十佛︰指華嚴圓教菩薩於因位以觀智解悟照了的境界,其境界雖各不相同,約其類別可分十種,統稱為解境十佛。依舊譯《華嚴經》卷二十六所列,十身指︰眾生身、國土身、業報身、聲聞身、辟支佛身、菩薩身、如來身、智身、法身、虛空身。新譯《華嚴經》卷三十八所列之名稱,亦同於此。

眾生身,總括眾生世間;國土身,總括國土世間;業報身,指感受前二身的因緣,即惑與業。以上三者是染分。聲聞身與辟支佛身,總括聲聞、緣覺二乘之果體;菩薩身,指求佛果之因人;如來身,指究竟圓滿的佛;智身,是三乘及佛的能證智慧;法身,指三乘及佛所證的理法。以上六者為淨分。虛空身,正約事空而兼理空,係上述諸身之所依。又,聲聞身以下為智正覺世間所攝。

解境十佛是在染、淨、不二的境界下,融攝「眾生、國土、智正覺」之三世間所成,故謂為融三世間的十身。這也是菩薩以觀智所悟知的境界。

(二)行境十佛︰指華嚴圓教菩薩完成修行而體達究極的佛果。此佛果係超絕因位菩薩解悟照了的境界。即此行境十佛乃就一佛身之德而分。據舊譯《華嚴經》卷四十三所列,此十佛指無著佛、願佛、業報佛、持佛、涅槃佛、法界佛、心佛、三昧佛、性佛、如意佛。但該經卷三十七所出之十佛名略有不同,即以正覺佛為第一,住持佛為第四,化佛為第五。另外,新譯《華嚴經》卷五十三及卷五十八,皆以成正覺佛為第一,住持佛為第四,本性佛為第九,隨樂佛為第十。

(1)正覺佛︰指覺智圓滿的佛果。也是安住世間,不著涅槃而成正覺,又不著於生死,離邪慧之身,故又名無著佛。

(2)願佛︰佛以願力出生一切德,故名。

(3)業報佛︰業為萬行之因,報為相好莊嚴之身,佛因殊勝福業而感得相好莊嚴的妙色身,令眾生生信,故名。

(4)住持佛︰以淨識之體住持善根而順成正覺,故名。

(5)化佛︰佛化現入滅故名化佛,深入涅槃故又名涅槃佛。

(6)法界佛︰法身充滿法界,以法界為佛體,故名。

(7)心佛︰佛心湛然,安住真唯識性,故名。

(8)三昧佛︰佛常在三昧而無著,故名。

(9)性佛︰佛以平等性智照了本性,又解了本覺真性之本,故名。

(10)如意佛︰能化、所化如意,普覆群機,故名。又隨自所樂而普受法身,隨他所樂而受任何身,故又名隨樂佛。

又,舊譯《華嚴經》卷二十六說融三世間十身時,於第七如來身又出十身之說,指十身為菩提身、願身、化身、住持身(新譯《華嚴經》卷三十八作力持身)、相好莊嚴身、勢力身(新譯《華嚴經》作威勢身)、如意身(新譯《華嚴經》作意生身)、福德身、智身、法身。此佛上十身即上述行境十佛,名稱雖異,意義全同。即示現成正覺是菩提,故菩提身相當於正覺佛;萬行之因(業)感相好莊嚴之果,故相好莊嚴身相當於業報佛;如慈心降伏等,心伏最殊勝,故威勢身相當於心佛;常在三昧,以致福德殊勝,故福德身相當於三昧佛;法界即理法身,故法身相當於法界佛;照了本性即是智,故智身相當於性佛。

〔參考資料〕 《十地經論》卷十;《華嚴經搜玄記》卷三(末);《華嚴經探玄記》卷二、卷十四、卷十七;《華嚴五教章》卷一;《華嚴經疏》卷四十二、卷五十一、卷五十三;《華嚴經疏鈔玄談》卷三;《華嚴經疏演義鈔》卷三十八、卷五十三、卷五十八。


十六諦

印度尼夜耶(正理)派所立之十六種認識及推理論證的方式。即量、所量、疑、用、喻、悉檀、支分、思擇、決、論議、紛議、壞義、似因、難難、諍論、墮負。又稱十六句義。以下分述各諦之意︰

(1)量︰指得真智的方法或手段,又分現量、比量、聲量及譬喻量四種。現量謂由根與境直接接觸,不添加比較、抽象等認識作用,如眼見色、耳聞聲。比量謂以前面現量智做基礎,比較或類推沒有實際見聞者,如見煙而知有火。聲量又名聖教量或不能知,謂由傳承而來的認識作用,即信賴聖人的教示。譬喻量謂由類似既知的事象,推論未知的事物。此四量被認為概攝了知識的根源。

(2)所量︰指應被量知之物,即所謂知識的對象。有十二種類︰我、身、根、境、覺、意、作業、煩惱、彼有、果、苦、解脫。此中,前六種是關於身體活動的要素,後六種是關於前者的造業。正理派亦以離苦得解脫為目的,故將現世之苦至解脫之徑作為真智的對象。

(3)疑︰是起疑惑,為推理論證的基因。

(4)用︰指動機,為解決疑惑之作用。

(5)喻︰指實例或標準,為推理論證之標準根據。

(6)悉檀︰指宗義,有遍所許宗、傍準義宗、先承稟宗、不顧論宗四種。

(7)支分︰指論證的形式,即所謂五支作法。

(8)思擇︰指為了知事物的真相,以其原因根據進行熟慮、推理。

(9)決︰指義理的決定。

(10)論議︰指立者敵者雙方用正當的手段,相互以正式的論式議論。

(11)紛議︰指為固守自己的立論,而用不正當的手段,如以曲解、倒難、墮負等做證明。

(12)壞義(即強辯)︰指自己不立論,而單以不正當的手段破壞對方的議論。

(13)似因︰指似是而非的根據。有不定、相違、問題相似、所立相似、過時(或不定、相違、相生疑、未成及即時)五種。

(14)難難︰指故意曲解敵者之語,而加以非難。

(15)諍論︰指對立者正確的論證,敵者顛倒其同法與異法,運用種種詭辯,加以非難破壞。此相當古因明之十四過類;有同法相似、異法相似等二十四種。

(16)墮負︰指於論諍中敗退的因素,如因誤解別人的論旨或放棄自己的主張等,而敗退論場。此與《如實論》〈反質難品中墮負處品〉所說一致,有壞自立義等二十二種。

上述十六諦的內容,與《百論疏》所說稍有不同,如第七支分,《百論疏》名為語言分別,解作分別自他義;第十一紛議,稱為修諸義,指以語言顯示真實道理(即立真實義);又其第一量諦中的譬喻知,與第五譬喻之說屆輪有混同。

按此十六諦中,量至決等九諦是說示論證的基礎及其過程;論議以下七諦則是舉示論證的實際方式,以及誤謬的因素。

〔參考資料〕 《成實論》卷二〈一切有無品〉;黃懺華《印度哲學史綱》;《印度六派哲學》;《印度哲學研究》卷一。


大乘非佛說論

認為大乘經典並非釋尊所親說的主張。此論題在印度古來(即大乘佛教與部派佛教對立時)已曾被提出,在中國佛教界也有不承認大乘經典為佛說的少數佛教徒(例如《出三藏記集》卷五〈小乘迷學竺法度造異儀記第五〉的法度等人)。然而,彼等對當時的佛教界並沒有給予太大的影響。日本明治維新後,引進了西歐的佛教研究方法,此論始被大力提倡。

(1)部派佛教的大乘非佛說論︰對墨守出家主義,以自利為主的部派佛教,大乘佛教徒給予「小乘」的貶稱;對此,部派佛教乃以「大乘非佛說」加以對抗。部派佛教各個部派,皆傳持各自的經律論三藏,彼等一方面標榜其所持者為佛所說,另一方面批判新興的大乘教為非佛說。其非佛說論,只是對大乘佛教徒的反抗,因此,並沒有嚴密的理論。

(2)近代的大乘非佛說論︰明治維新後,日本採用近代西歐的學問研究方法,對於佛教研究,也以科學的、實證的方法進行。對於大乘經典,係從其成立著手研究,結果證實大乘經典並非釋尊親口所說,係後代所立,因而成立「大乘非佛說」之論。(不過,早在江戶中期,富永仲基撰《出定後語》時,就已指出大乘非佛說。)亦即1899年,姉崎正治在《佛教聖典史論》中,提出大乘非佛說論,而村上專精則依據佛教的歷史研究,認為在史實上,大乘經典非佛所說,其《佛教統一論》一書,即闡述大乘非佛說論。此大乘非佛說論,對當時的佛教界造成極大震撼。1903年,前田慧雲撰《大乘佛教史論》駁斥大乘非佛說論,他以歷史的角度研究大乘佛教教理,探求其源流,其結論是︰大乘經典非佛說,而大乘教理是佛所說,並於大眾部中探求大乘佛教之源流。

總的說來,明治末年的大乘非佛說論,其正統性幾乎已為學界承認。在佛教界,則認為只有原始經典是釋尊親口說,因此,產生了回歸原始佛教的運動,同時大乘佛教起源的問題又被提起,前述前田慧雲的「大眾部起源說」,遂被視為學界的通說。但是,近年來,又有對此持懷疑態度者。今以大乘佛教起源自佛塔信仰的論點,最為有力。(參閱「大乘佛教」條附五)

◎附一︰〈大乘經〉(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大乘經乃佛滅後,在印度各地漸次編纂而成。然而自古以來,對於大乘經的結集,即有多種不同的傳說。如《菩薩處胎經》卷七〈出經品〉云(大正12‧1058b)︰「最初出經胎化藏為第一,中陰藏第二,摩訶衍方等藏第三,戒律藏第四,十住菩薩藏第五,雜藏第六,金剛藏第七,佛藏第八,是為釋迦文佛經法具足矣!」

《增一阿含經》卷一〈序品〉云(大正2‧550c)︰「契經一藏,律二藏,阿毗曇經為三藏,方等大乘義玄邃,及諸契經為雜藏。」《撰集三藏及雜藏傳》云(大正49‧3c)︰「中多宿緣,多出所生,與阿含異,是名雜藏。雜藏之法,讚菩薩生,此中諸義,多於三藏。」《大智度論》卷一百云(大正25‧756b)︰「復次有人言,如摩訶迦葉,將諸比丘在耆闍崛山中集三藏。佛滅度後,文殊尸利、彌勒諸大菩薩,亦將阿難集是摩訶衍。」《金剛仙論》卷一云(大正25‧801a)︰
「昔如來滅後,凡有三時結集法藏,初在王舍城因陀羅窟中,五百比丘結集法藏。(中略)自此以後復有七百比丘,重結集法藏。(中略)此之再集並是小乘之人結集法藏,又復如來在鐵圍山外不至餘世界。二界中聞,無量諸佛共集於彼,說佛話經訖。欲結集大乘法藏,復召集徒眾,羅漢有八十億那由他,菩薩眾有無量無邊恒河沙不可思議,皆集於彼,當於爾時,菩薩聲聞皆云︰如是我聞如來在某處說某甲經。」

由此可知,有關大乘經結集之時期及處所,缺乏詳細的傳說,而且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古來相傳大乘經中有化佛所說或大菩薩等所說,而不完全是佛說。《大智度論》卷四十六云(大正25‧394b)︰
「所說種種法,所謂本起經、斷一切眾生疑經、華手經、法華經、雲經、大雲經、法雲經、彌勒問經、六波羅蜜經、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如是等無量無邊阿僧祇經,或佛說或化佛說,或大菩薩說或聲聞說,或諸得道天說,是事和合皆名摩訶衍。」

《分別功德論》卷一云(大正25‧32b)︰「所謂雜藏者,非一人說,或佛所說,或弟子說,或諸天讚誦。」又,《大阿羅漢難提蜜多羅所說法住記》云(大正49‧14b)︰「於如是等正法藏中,或是佛說,或菩薩說,或聲聞說,或諸仙說,或諸天說,或智者說。」

此外,《大品般若經》卷十六〈不退品〉(大正8‧340b)︰「惡魔化作比丘被服來至菩薩所,語菩薩言。(中略)汝先所聞皆非佛法非佛教,皆是文飾合集作耳。」《般舟三昧經》卷上〈譬喻品〉云(大正13‧907a)︰
「其聞是三昧者,如是不肯受之反棄捨去,是為不持戒人,反捨是珍寶經,是為愚癡無智。(中略)其人從持是三昧者,所去兩兩三三,相與語云︰是語是何等說乎,是何從所得是語乎,是為自合會作是語耳,是經非佛所說。」

《大般涅槃經》卷七〈邪正品〉內,舉出魔王波旬對菩薩說(大正12‧644c)︰
「汝所有律是魔所說,我等經律是佛所制。如來先說九部法印,如是九印,印我經律,初不聞有方等經典一句一字,如來所說無量經律,何處有說方等經耶﹖如是等中未曾聞有十部經名,如其有者,當知必定調達所作,調達惡人以滅善法造方等經。」

又,《大寶積經》卷九十一〈發勝志樂會〉中,也舉出魔王波旬之言(大正11‧522b)︰「如是之法,皆由汝等善巧言詞,隨意製造,實非如來之所宣說。」以上所列當係小乘聲聞對《般若》等大乘經典所作之評價。由此可知大乘非佛說之起源甚早。

然而,無著於《大乘莊嚴經論》卷一〈成宗品〉內,舉出不記(avyākaraṇa)、同行(samapravṛtta)、不行(agocara)、成就(siddhi)、體、非體(上述二者梵本合為bhāvābhāva)、能治(pratipakṣatva)、文異(rutānyatva)等八因,《顯揚聖教論》卷二十舉出十因,《成唯識論》卷三舉出七因,以論證大乘乃真正出自佛說。所謂八因,即(大正31‧591a)︰
「第一不記者,先法已盡,後佛正出,若此大乘非是正法,何故世尊初不記耶﹖譬如未來有異,世尊即記,此不記故,知是佛說。第二同行者,聲聞乘與大乘非先非後,一時同行,汝云何知此大乘獨非佛說。第三不行者,大乘深廣,非忖度人之所能信,況復能行!外道制諸論,彼種不可得,是故不行,由彼不行故是佛說。第四成就者,若汝言餘得菩提者說有大乘,非是今佛說有大乘,若作此執則反成我義,彼得菩提亦即是佛如是說故。第五體者,若汝言餘佛有大乘體、此佛無大乘體,若作此執亦成我義,大乘無異體,是一故。第六非體者,若汝言此佛無大乘體,則聲聞乘亦無體,若汝言聲聞乘是佛說故有體,大乘非佛說故無體,若作此執有大過失,若無佛乘而有佛出說聲聞乘者,理不應故。第七能治者,由依此法修行得無分別智,由無分別智能破諸煩惱,由此因故不得言無大乘。第八文異者,大乘甚深,非如文義,不應一向隨文取義、言非佛語。」

上述各種理由雖然不無道理,但大乘究為佛說或非佛說,乃史實上之問題,不能單以推論來斷定。

就大乘經典而言,其中不乏記載佛滅數百年後發生之事實及其他諸經名稱者。如《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十二、《佛藏經》卷中、《舍利弗問經》等,記載曇無德等五部律分派之事;《大悲經》卷二舉出毗提奢、提知迦、優波毱多、阿輸婆毱多、欝多羅、設陀沙荼、大精進、末田地、迦葉、闍知迦、祁婆迦等諸論師之事蹟;《大方等無想經》卷五記載南印度娑多呵那王之興法,卷六記載南印度增長王等歸佛之事;《蓮華面經》卷下敘述寐吱曷羅俱邏王破滅罽賓佛法之事;《入楞伽經》卷九記載龍樹之出世;《摩訶摩耶經》卷下記載優波掬多、尸羅難陀、馬鳴及龍樹之出世等。

在大乘經之教義方面,《維摩》、《法華》、《涅槃》等係分別生、法二身;《楞伽》、《金光明》、《無上依》等諸經立法、報、化三身之別;《般若》、《法華》等經單舉六識;《深密》、《楞伽》、《佛地》、《密嚴》等經說阿賴耶等八識,亦足以表示經典成立之前後順序。

大乘經典中,揭載西域諸國之名者亦復不少。如︰舊譯《華嚴經》卷二十九〈菩薩住處品〉以東方仙人起山、東北方清涼山、真丹國那羅延山、邊夷國牛頭山等為菩薩住處。《密迹金剛力士經》(《大寶積經》卷十)舉出釋種、安息、月支、大秦、丘玆、于闐、沙勒、禪善、烏耆、匈奴、鮮卑、吳蜀秦地等地名,且謂如斯千國,言語志操等皆各別,但佛隨其言音而開化等。《申日經》說秦土及諸邊國、隒善、歸玆、疎勒、大宛、于填,及諸羌虜夷狄皆當奉佛尊法。《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十二虛空目分說龜玆、于闐、真丹等龍王誓言護持正法;卷四十五日藏分〈護塔品〉將王舍城及震旦、于填等二十一處牟尼聖人住處付囑龍王;卷五十五月藏分〈分布閻浮提品〉將波羅奈國、波斯、罽賓、伽賒、遮居迦、沙勒、于填、龜玆、波樓迦、鄯善、震旦等諸國付囑予天龍夜叉等。《孔雀王咒 經》卷上說弗波多利弗國、止那地、迦舍國等為夜叉之住處。《舍頭諫太子二十八宿經》以加隣、秦地、月支、大秦等為二十八宿所主。《大方便佛報恩經》卷六說秦地之染青法。

大乘經典縱非佛所親說(現存《阿含經》中,為後世所編撰者亦不少),然此諸經係依佛所說教理而形成者,此蓋可以理推知。蓋大乘經發揮佛說微言、闡明實義,復加以深遠之考察,故仍可視為佛陀正法之集大成。

◎附二︰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五講第一節(摘錄)

再從當時佛學本身情況看,大乘思想一發生,部派佛學方面就有人反對,批評大乘經典不是出於佛說。這一點,在《般若經》內即有所反映,但不是部派佛學全體的看法,例如馬鳴之師脇尊者,就相信《大般若經》是十二分教內的方廣一分。大乘經典是否佛說,當時確有不同的意見,但並未展開爭論,從文獻上也看不出來。大乘思想流行以後,經過龍樹師弟的組織,對部派佛學,尤其是有部大加攻擊,部派佛學方面,當然不會緘默,這是可以想像到的,不過,在文獻上還是看不出來。只有繼此以後,大乘發展到中期,繼續出現了大乘經,這才開始有反映︰如《大涅槃經》內,對部派否定大乘經典的議論,給予了駁斥;之後,一些大乘學者的主要著作內,也把這一問題提到了第一位。無著在《大乘莊嚴經論》第二卷〈成宗品〉中,即列舉了七種理由梵本是七因,漢譯把「有無有」分為二,成了八因),堅決認為大乘是佛說。七種理由是︰先不記,俱行,非餘境,應極成,有無有,能對治,義異文。世親對此,解釋得很繁,此處不一一分析,僅將其中比較重要的兩條理由,略為解說。

(一)是俱行,認為大小乘的經典是同時流行的。所謂同時流行,是指有文字記載的經典而言,不是指口傳的階段,口傳無憑,是無從證明的。小乘有文字記載是從《大毗婆沙論》開始,傳說該論編成後刻在石上,應當算是有文字記錄了。大乘經一上來就有文字,脇尊者說般若是方廣,顯然不是指的口傳,而是他看到了文字記錄。既然文字的記載是同時流行的,那就很難辨誰先誰後,誰是佛說誰非佛說了。大小乘經典形式都差不多,都以「如是我聞」開始,怎能說小乘是真而大乘經就非佛說呢﹖這條理由,小乘很難反駁,所以很重要。

(二)是義異文。這條理由是說,佛說都用文字(名相)表示的,而文字有意趣(即佛說法都有所為)與祕密(指文字中含藏的微言大義)。大乘經的文字、義理,確非泛泛地一看就能理解的,小乘若攻擊大乘非佛說,即可據此分辯︰佛說有種種意趣,不能拘於表面文字,應追究為什麼如此說。這種解釋佛說的方法即所謂蜫勒法門,初期大乘已開始運用,它發揮佛說的意趣極為深入。另外,佛說不但有意趣,而且還有祕密--深奧的內涵,人們對它的領會自然不會一樣。以後大乘凡遇有與小乘在文字理解有矛盾時,都用這條理由去解釋。

此外,無著在《顯揚聖教論》裏講了這個問題,還把七因擴大為十因,後來《成唯識論》也引《莊嚴經論》再一次提出這個問題來,說明當時大乘學者對它都很重視。不過,七因都是一般的理由,而且是大乘單方面的,除此還有更為具體,小乘也承認的理由,《莊嚴經論》也提出過的,那就是「三法印」(與部派時期的三法印不同)。「三法印」是︰入修多羅(經),隨順毗尼(律),不違法相(論)。這是判別是否佛說共同承認的標準。大乘講,用這三法印來判別的話,大乘是佛說。首先,大乘入修多羅,原來三藏的組織是十二分教,其中就有「方廣」,大乘經從形式言,動輒萬頌,從內容說,上下古今,都是相當方廣的。其次,大乘經也是對治煩惱的,因此也隨順毗尼。第三,大乘經的重要法相如四諦、十二因緣等,也都不違法相,只不過解釋不同而已。

三法印本來出自小乘,大乘用這個標準,當然可以取得公認。不過三法印中的修多羅以十二分教來說,並不是一切部派佛學甚至大乘自己所一致承認的。十二分教是新說,在此之前還有九分教的舊說,舊說即不包括「方廣」。小乘中有些篤守舊說的,大乘中如《法華經》,就只談九分教,這樣,第一法印就有點說不通了。由此發展下去,上述的三個標準,就變成大乘「自乘」的標準,從而出現了獨立的大乘經、律、論。這種具體的辯論,在《莊嚴經論》中沒有充分開展,後來堅慧作《入大乘論》(漢譯有二卷)幾乎用了整整一半篇幅(上卷〈義品〉)來談三法印論證大乘為佛說。這裏就反映一個情況︰在此時期內,有了比初期大乘更新的經典出現,而且是屬於三藏性質的文獻,否則,堅慧那些議論就沒有根據了。所以,也可以說,在大乘是佛說非佛說的爭論過程中,引起了新文獻的創作。

〔參考資料〕 《入大乘論》卷上;《大乘義章》卷一;《彥琮錄》;《三論玄義》;《大唐內典錄》卷六、卷八、卷九;《法苑義林章》卷二(本);《成唯識論述記》卷四(本);《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二十九;《英譯大明三藏聖教目錄》;櫻部建撰‧關世謙譯《大乘經典》;宮本正尊《大乘と小乘》;望月信亨《佛教經典成立史論》。


大寶積經

《大寶積經》是一部叢書體裁的經集,一二○卷。收在《大正藏》第十一冊。玄奘在示寂前一年(663)曾試譯幾行,感覺氣力衰竭而輟筆。菩提流志從神龍二年(706)開始編譯,歷時七年,於先天二年(713)完畢,完成玄奘未盡的偉業。他利用《寶積經》的叢書體裁,儘量勘同從前譯過的另本編入大部,遇到舊本文義不全或舊無譯本的,才出新譯。因此全經四十九會,幾乎一半用了舊本,只二十六會新譯,其中還多數是參酌舊本重出,純粹的初譯本只十一會而已。

《寶積》這樣四十九會的大叢書,是後來發展而成的。最初出現的是裡面最原始的一種,中國前後譯過四次,開始是支婁迦讖譯的,名叫《佛遺日摩尼寶經》(佛遺日,即毗佛略,意為方廣;摩尼為如意珠),次晉錄失譯名《摩訶衍寶嚴經》,又姚秦失譯名《大寶積經》,或名《迦葉品》(後由單卷編入大部四十九會中第四十三會,因大部也有〈迦葉品〉,遂改名〈普明會〉),最後譯的名《迦葉問正法經》。四個譯本名稱不同,都是小本《寶積》的異譯,原經叫什麼名字已不清楚。

小本《寶積》是繼《般若》之後出現的大乘經類之一,其內容較《般若》更為豐富。不過基本理論仍出於《般若》。全部分為十六門,都是屬於大乘教法,具有重要意義。其中談到了大乘出家,即戒律的問題,談到定慧學,以大乘和小乘相比較指出其優劣。更值得注意的是提出了大乘的一個重要思想︰「根本正觀」,說大乘應該用般若去觀察一切。菩薩乘就是提倡般若,所以《寶積》的根本正觀來自般若。具有智慧,就掌握得到判別正與不正的方法,從而使他們的理論超出了單純的空觀,提出所謂「中道」來。「空觀」原對「實有」而言,「實有」固然不對,若定以空為實在的「空」,也不對,離去「空觀」、「實有」的兩邊,他們主張「中道」。「中道」原在部派佛學時期也偶爾談到,現在大乘把它擴大,而且固定在「正觀」方面運用,這就是從小品《寶積》開始的一個重要思想。小品《寶積》還特別指出,「有見」很壞,但「有見」走向極端,即使大如須彌山,也還有辦法破除,如果著了「空見」那就不可救藥了。可見,《寶積》的思想比「空觀」進了一步,它破空破有,提倡「中道正觀」。

勝鬘夫人會〉是劉宋‧求那跋陀羅譯《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的異譯,編入大部第四十八會。內容主要講「佛性」,特別以「如來藏」為主題。全經結構分十四門,即有十四義。說法基本上與《大涅槃經》的後分一致,但著重結合心的法性講的。心的法性即心的本質,心以「清淨」為本質,就是「自性清淨心」。《勝鬘經》又提到如來藏即自性清淨心,把佛性擴展到心性,如來藏厭苦欣滅而為出世正因,尤屬內學大本之談,乃對於人性的理解以及人生轉依根據的說明。把「如來藏」聯繫於對「自性清淨心」的理解力方面,即「空性智」。空性智對心的理解有兩個方面︰

(1)從自性清淨心講,一切眾生皆有此心,但現時不能覺察,乃因煩惱障蔽,即所謂「心性本淨,客塵所染」。淨心與客塵是同時並存的,但兩者性質不同,又是分離的,即所謂「與客塵俱,而性相離」。何以知其相離﹖是空性智的理解,「由智而見其不實」,從而把客塵斷掉,如來藏就具有空的意義,即「空如來藏」。

(2)如來藏可以成佛,可以使之具有佛的各種功德,儘管現在未發現功德,但功德的基礎存在。藏與功德的關係,被看作「不俱與不離」,現在雖尚未實現佛的功德,但如來藏裡早已攝藏了實現它的基礎,如幼兒已具備有成年人基礎,總有成長為成年人的一天。從智慧看來,它也是圓滿無欠缺的。這樣又具有不空的意義,即「不空如來藏」。

《勝鬘經》共講了十四義,還有其他一些重要說法,如三乘歸於一乘,暗示一切眾生(包括一闡提在內)都可以成佛。四諦歸於滅諦,可以看出四諦有有作、無作兩方面的意義。

《菩薩藏經》二十卷,玄奘於貞觀十九年(645)譯出,編入大部第十二會。它是菩薩藏理論新的發展,對於大乘全體又有所組織的一部書。菩薩藏的理論根據就是法門,此經對大乘的重要法門都提到了,因此,對了解這一時期的學說具有極重要的意義。玄奘是傳播這一學說系統的瑜伽行派的人,對此學說原委了解得很清楚,所以非常重視它,歸國後最先翻譯的就是此經。它講大乘菩薩道的組織,以「四無量」、「六度」、「四攝」為綱,把有關法門統攝在這三類裡。首先提出「四無量」來,是與外道說法相照應而內容卻不相同,剔除了婆羅門所說以梵天為解脫目標,修行結果與梵天共住的理想。他們修行的手段之一是修「慈悲喜捨」四無量。大乘認為這還是貪欲的低級要求,因而主張四無量是無染心的。此經繼承龍樹吸取和利用外道所說的四無量這一方法,把四無量列在六度之先,以四攝為六度的推廣,構成了以六度為中心的組織體系。它把以前及當時的一切說法加以簡別,最後把重點放在「智度」上。這從經的最後帶有結論性的頌文「於業應知業,於報應知報,無業亦無報,是安隱涅槃。諸有為皆苦,於中無有智,是故智生已,有為皆解脫」裡也表示出來了。此經不但把智慧放在首位,而且講到如何才能構成智慧;需有十善巧︰蘊、界、處、諦、四無礙、四依趣、資糧、三十七道品、緣起、一切法(包括有為、無為)。應對十個方面有正確的認識,就是善巧。

此經對《大涅槃經》、《勝鬘經》所提到的問題也涉及到了,但無所偏重,而是包羅各個方面。如講「界」善巧時,不用「佛性」而用「我界」解釋,說「我界」就是「法界」,也就是「法性」的意思,實際上與《涅槃經》、《勝鬘經》一樣。講「諦」善巧提到四諦歸於滅諦,與小乘講四諦以苦諦為中心相反。關於諦,平常只講勝義諦和世俗諦,此經加一個相諦為三諦。相諦是無相,把一切歸於無相。通常講勝義諦只講一切法自性空,此經認為這樣講空還不夠,應以無相為基礎,建立一切相。無相與一切相,非一非異。諸法不一,歸為無相。異中見一,無相非相,乃是一切相之共相。這種說法對後來的有關說法很有影響。在講四諦時,一方面肯定了可用五蘊解釋,即五取蘊是苦,因而有苦集滅道。另一方面也可從能取所取來解釋,由於能取所取的執著,也會形成苦。這是針對有部把六根看成內能取,六塵看成外所取,而此經認為這種執著就屬苦諦。此外,還提到涅槃與生死是無區別的,成就瑜伽師地得方便慧的等等,可見與後來的瑜伽行派有著千絲萬縷的密切聯繫。因此,它對大乘學說講得很全面,很扼要,可以看成大乘思想的重新組織。玄奘雖然首先譯出它,是重視它的一個表示,可惜他並沒有說明此經對大乘學說有這樣多的發揮。

《大寶積經》內有重大義理的幾會,特別是小本《寶積》為大本《寶積》之先河,要義如上。以下即依次略述其餘各會的大概。

第一〈三律儀會〉,三卷。唐‧菩提流志新譯,與舊譯《大方廣三戒經》同本。佛因大迦葉問,而說菩薩種種應作、不應作的三法。

第二〈無邊莊嚴會〉,四卷,新譯。佛為無邊莊嚴菩薩說一切法自性無性,不可以相表示;然是一切諸法本性,非由染淨之所建立,無住無起,本性清淨。菩薩如實解了無明諸有為法,悟智見等無為法,入清淨法門,獲遍持光明智慧,圓滿所有不思議善根等願。

第三〈密迹金剛力士會〉,七卷,西晉‧竺法護譯。密迹金剛力士說如來身口心三祕密真實之法。目連欲窮佛聲邊際,過西方九十九恒河沙佛土終不能得,其音常近不遠。應持菩薩過上方百億恒河沙佛土,欲見佛頂相亦不能見。

第四〈淨居天子會〉,二卷,西晉‧竺法護譯,舊名《菩薩說夢經》。淨居天子問菩薩所行相貌攝受諸法,佛言夢中見相一百八事,應隨夢境進修,淨除業障。

第五〈無量壽如來會〉,二卷,新譯,與舊《無量清淨平等覺》、《大阿彌陀》、《無量壽經》等同本。佛說阿彌陀佛因地願力,極樂國土種種清淨莊嚴,勸人往生。

第六〈不動如來會〉,二卷,新譯。與舊本《阿閦佛國經》同本。佛說妙喜世界種種勝妙,不動佛行願功德,勸人往生。

第七〈被甲莊嚴會〉,五卷,新譯。佛為無邊慧菩薩說菩薩被大甲胄,乘於大乘,行於大道,為諸眾生作大利益。

第八〈法界體性無分別會〉,二卷,梁‧曼陀羅仙譯,與羅什譯《法界體性經》同本。文殊師利說一切法皆法界體性,是污染者法界體性,若知污染是法界體性是名白淨。然第一義無有污染,若污染法若白淨法,名佛出世。佛出世者,諸法無生,是無生法,都無生死,亦無涅槃。又廣說菩提之相,菩薩聞已,能於諸法體性無所分別,即名為佛。

第九〈大乘十法會〉,一卷,元魏‧佛陀扇多譯,與梁譯《大乘十法經》同本。十法者︰(1)信成就,(2)行成就,(3)性成就,(4)樂菩提心,(5)樂法,(6)觀正法行,(7)行法慎法,(8)捨慢大慢,(9)善解如來祕密之教,(10)心不希求二乘。

第十〈文殊師利普門會〉,一卷,新譯。與舊《普門品經》等同本。佛說色、聲、香、味、觸、人、天、善、惡等法,了知其性空,本自無生起,皆悉寂靜,是名諸三昧普入不思議法門。

第十一〈出現光明會〉,五卷,新譯。佛答月光童子問,說如來因地善根資糧圓滿,成就相好光明等法門。

第十二〈菩薩藏會〉,內容見上文有關《菩薩藏經》之說明。

第十三〈佛為阿難說人處胎會〉,一卷,新譯,與舊譯《胞胎經》同本。佛說人受生入胎種種事。

第十四〈佛說入胎藏會〉,二卷,唐‧義淨譯。佛說種種方便,化難陀離欲出家事。

第十五〈文殊師利授記會〉,三卷,唐‧實叉難陀譯,與《文殊師利佛土嚴淨經》同本。佛說文殊師利於往昔雷音佛所初發菩提之心,過不可思議微塵數劫行菩薩道,勸教十萬無量無邊如來,然後作佛名為普見,剎土功德莊嚴,極樂世界非所比量。

第十六〈菩薩見實會〉,十六卷,高齊‧那連提黎耶舍譯。佛成道已,還迦毗羅城,為淨飯王說六界差別法門。

第十七〈富樓那會〉,三卷,姚秦‧鳩摩羅什譯,舊譯名《菩薩藏經》,亦與《大悲心經》同本。佛為富樓那說菩薩藏。

第十八〈護國菩薩會〉,二卷,隋‧闍那崛多譯。佛為護國比丘說菩薩清淨無畏,喜捨調伏等四十八法。

第十九〈郁伽長者會〉,一卷,曹魏‧康僧鎧譯,與《法鏡經》及《郁迦羅越問菩薩行經》同本。佛為郁伽長者說在家種種過患功德及出家菩薩修行功德之法。

第二十〈無盡伏藏會〉,二卷,新譯。佛說菩薩有貪行、瞋行、癡行等分行,說法等五伏藏,成就殊勝功德,速證菩提。

第二十一〈授幻師跋陀羅記會〉,一卷,新譯,與舊譯《幻士仁賢經》同本。王舍城幻師變幻供養驗試如來,不知如來現證諸法如幻,悔悟發心而得授記。

第二十二〈大神變會〉,二卷,新譯。如來有大神變,說法教誡,答商主天子問,說云何名無生,云何名無生忍。

第二十三〈摩訶迦葉會〉,二卷,元魏‧月婆首那譯。佛為迦葉說出家比丘妄言得果,貪著名利等種種罪相。

第二十四〈優波離會〉,一卷,新譯,與舊譯《決定毗尼經》同本。優波離問佛戒律輕重開遮,文殊師利言一切諸法畢竟寂滅,心寂滅故名究竟毗尼,乃至是名法界究竟毗尼,諸佛世尊依此成道。若善男子於是法中不善觀察,則為遠離如來淨戒。

第二十五〈發勝志樂會〉,二卷,新譯,與舊譯《發覺淨心經》同本。佛說初業菩薩既出家已,應離樂著利養、憒鬧、俗言、睡眠、眾務、戲論等過失,修出世道慈念眾生。

第二十六〈善臂菩薩會〉,二卷,姚秦‧鳩摩羅什譯。佛為善臂菩薩說菩薩當具足六波羅蜜法。

第二十七〈善順菩薩會〉,一卷,新譯,與舊譯《須賴經》同本。舍衞城有菩薩名善順,方便度人,示現極貧,佛為說法,授以佛記。

第二十八〈勤授長者會〉,一卷,新譯。佛為舍衞城勇猛授等五百長者,說應觀身四十四種過患,厭離身命妻子,捨宅衣服車乘香鬘一切樂具,速能成就六波羅蜜,疾得無上菩提。

第二十九〈優陀延王會〉,一卷,新譯,與舊譯《優填王經》同本。優陀延王因第二夫人誣陷,對第一夫人及如來聖眾發起瞋恚,悟後懺悔。佛為說先知丈夫過患,然後多種觀察女色欲染過患。

第三十〈妙慧童女會〉,一卷,新譯,與舊譯《須摩提經》及先譯《妙慧童女經》同本。長者女妙慧問佛︰云何得端正身乃至臨終諸佛現前﹖佛為說於惡友所不起瞋心等四十行。

第三十一〈恒河上優婆夷會〉,一卷,新譯。佛與恒河上優婆夷問答,說一切法如幻化,如虛空,心尚不可得,何況心所生法,一切法皆無所得名真修梵行。

第三十二〈無畏德菩薩會〉,一卷,與《阿闍世王女阿術達菩薩經》等同本。阿闍世王女無畏德,見聲聞不起迎問禮,為王廣說二乘與大菩薩人種種差別,與舍利弗等問答妙法。

第三十三〈無垢施菩薩應辯會〉,一卷,與《離垢施女經》及《得無垢女經》同本。波斯匿王女與聲聞迦葉、舍利弗等,及菩薩文殊、觀音等,問答法要。

第三十四〈功德寶花敷菩薩會〉,一卷,新譯。佛因問,為說持誦十方現在佛名所得殊勝功德。

第三十五〈善德天子會〉,一卷,與先譯《文殊師利所說不思議佛境界經》同本。文殊演說諸佛不思議甚深境界。

第三十六〈善住意天子會〉,四卷,與《如幻三昧經》及《聖善住意》等同本。文殊與善住意於佛前問答不施不慳、不戒不犯、不忍不諍、不進不怠、不禪不亂、不智不愚、無凡夫無佛、不因緣不無緣等甚深法。

第三十七〈阿闍世王子會〉,半卷,與舊譯《太子刷護》、《太子和休》二經同本。王太子問佛︰何因緣得端正蓮華化生、知宿命、生天上、得六神通等﹖佛隨問演說。

第三十八〈大乘方便會〉,二卷半,東晉‧竺難提譯,與《慧上菩薩問大善權經》等同本。佛因智勝菩薩問,說諸菩薩依迴向,隨喜,以一摶食給施一切眾生,一香一華供養十方佛等善權方便法門。

第三十九〈賢護長者會〉,二卷,原名《移識經》,隋‧闍那崛多譯。賢護問佛,眾生有識如寶在篋,不顯不知,身謝識遷,如夢遷化,受種種身,往來苦樂等事。

第四十〈淨信童女會〉,一卷,新譯,波斯匿王女問菩薩正修行法、得堅固力、安住生死、成熟眾生、六度、四無量等。

第四十一〈彌勒菩薩問八法會〉,一卷。本名《彌勒菩薩所問經》,與《大乘方等要慧經》同本。佛說菩薩成就深心等八法,於勝進法中不退不轉,速成菩提。

第四十二〈彌勒菩薩所問經〉,半卷,與舊譯《彌勒菩薩所問本願經》等同本。佛說彌勒以善權方便安樂行,晝夜六時禮佛懺悔,勸請諸佛,願於來世人民無垢穢奉行十善時成佛。釋迦以身命布施,勇猛精進,願於五濁惡世成佛度生。

第四十三〈普明菩薩會〉。

第四十四〈寶梁聚會〉,二卷,北涼‧釋道龑譯。佛說沙門善惡垢淨,梵行非梵行種種事相。

第四十五〈無盡慧菩薩會〉,半卷,新譯。佛說十波羅蜜及入十地先相等法(與華嚴部《莊嚴菩提心經》同)。

第四十六〈文殊師利說般若會〉,一卷半,蕭梁‧曼陀羅仙譯。文殊師利菩薩說般若波羅蜜及一行三昧法。

第四十七〈寶髻菩薩會〉,二卷,西晉‧竺法護譯。佛說六波羅蜜、三十七菩提分法、菩薩淨行等。

第四十八〈勝鬘夫人會〉,內容見上文有關〈勝鬘夫人會)之說明。

第四十九〈廣博仙人會〉,一卷,新譯。佛為廣博仙人說三十三垢染布施不得果報及說種種上施、生死轉識、諸天欲樂衰相等事。

關於《寶積經》的註釋,《瑜伽師地論》〈攝抉擇分〉有釋文與經配合,但不牒經文。對勘四譯,唯晉譯結構比較相近,可以對讀。元魏‧菩提流支譯有釋論一種,名《大寶積經論》,凡四卷,不詳作者,譯文也錯亂拙劣。西藏藏經中同有此本,題安慧作,考其體例,是依《瑜伽》配合經文,詳為之解,家法井然,或者真是安慧之作。第四十一〈彌勒菩薩問八法會〉有釋論五卷,名《彌勒菩薩所問經論》,元魏‧菩提流支譯。第四十七〈寶髻菩薩會〉有釋論《寶髻菩薩四法經論優波提舍》一卷,天親菩薩造,元魏‧毗目智仙譯,也都可資參研。(李安)

◎附︰長尾雅人著‧許明銀譯《印度佛教史述要》第六章(摘錄)

《寶積經‧迦葉品》
(前略)《寶積經》(Ratnakūṭa)也同樣地稱讚菩薩,而討厭職業性的小乘比丘。

此經典也許比《般若經》與《金剛經》還要晚出,不過,仍舊是相當古老的大乘經典。漢譯大藏經內有為數一二○卷的大部頭經典-《大寶積經》。其實,它是集合四十九部獨立的經典而成的。其中,第四十三號的〈迦葉品〉(Kaśyapa-parivarta,後改名為〈普明菩薩會〉),即等於此處所譯出者。編集四十九部經典成現在之形態的是在七世紀的唐代,且四十九部經典當中也攙雜著舊經典與新經典。有名的《大無量壽經》是排在第五號,《勝鬘經》則列在第四十八號。

〈迦葉品〉在這四十九經當中屬於最古老層次,且《寶積經》的平常稱呼原先是指此〈迦葉品〉(《寶積經》一名,在印度古代諸學者之間很著名,它常被引用於論書之中;且從其引用全是〈迦葉品〉內之文章,可得知此一事實)。相當於此〈迦葉品〉的部分,漢譯方面譯了四次。此外,現在還有梵文本及西藏語譯本。最初的漢譯本乃屬於二世紀後半期的後漢時代。將此與其他的漢譯本、梵文本與西藏語譯本作比較,可知經文是逐漸增加擴大的。在每一節上相同的內容有很多是以詩頌的形態反覆著,而舊的漢譯則缺少此詩頌部分。這裏是依照梵文本,節譯最有趣之處。

此經原來的名稱《寶積經》,乃意指「寶的聚集」。或許也意指著滙集著相當於寶玉的種種教說。該經以大乘經典的「空」思想做基礎,且敘述了阿含以來之佛陀教義,同時,也強調無我的思想與瑜伽的修行等。它是中觀學派及唯識學派所熟悉的經典。

全體的旨趣是在對照大乘菩薩的優秀性,以及小乘比丘修行的偏狹態度。前半部從各種角度來宣說菩薩是什麼。特別是第二十九節以下,以豐富的比喻來說明菩薩德,若將它視做一文學來看時也是很有趣的。此一比喻一直持續到第九十七節,而第五十二節以下則是本經的核心,是說明「中道」的。如此具體說明中道的經典並不太多。此部分常為其他論書所引用。第九十八節以下的「心之觀察」也很重要,於此也詳細地考察了「種姓」──「佛性」。

從第一二一節起,開始批判職業性的「出家人」、「比丘」與「沙門」。至於「四種破戒比丘」在任何一世都有。特別有趣的是結束此說法時,有五百位比丘離席而去。彼等不懂此經典之意趣,且不信受。此一情形使我們想起《法華經》〈方便品)有五千位增上慢的比丘,離開佛陀說法處而去的情景。《法華經》載佛陀任由彼等離去,而此〈迦葉品〉言,佛化作二比丘向此五百比丘說法。

〔參考資料〕 印順《寶積經講記》;《寶積部經典》(《大乘佛典》{9},中央公論社);櫻部文鏡《西藏譯大寶積經の研究》;月輪賢隆《古本大寶積經について》;A. K. Warder《印度佛教史》;Winternitz《印度文獻史》。


大雄

指耆那教的開祖尼犍陀若提子(Nirgran-tha-jñatiputra)。尼犍陀若提子,本名筏馱摩那(Vardhamana),與佛陀同時代,受耆那教徒尊稱為大雄。在佛典中,大雄是外道六師之一,異譯名有尼乾陀闍提弗多羅、眤揭爛陀慎若低子、尼乾陀若提子、尼焉若提子、尼揵親子、若提子、尼乾子等名。意譯作離繫親子。耆那教信徒又尊稱之為耆那(Jina,勝利者之意)、完全者(Kevalin)或佛陀。

大雄與佛陀是同時代,且大抵在同一地方活動的自由思想家。關於其生歿年,相傳為西元前599~527年,或西元前598~526年,近代學者則有推定為西元前549~477年,或西元前539~467年,或西元前444~372年者。其人生於毗舍離城(在現今印度比哈州)外Kuṇḍa村,屬剎帝利種若提(Jñatṛ)族,及長,與Yaśoda結婚,生一女。三十歲出家學尼乾陀法,經十二年獨身遊履,苦行練修,終於第十三年大悟。此後得國王庇護,三十餘年間遊化於毗舍離、摩揭陀、鴛伽等中印度諸國。七十二歲逝世於波婆城(Pāvā,今巴特那巿近郊)。上足弟子有十一人,大多斷食而死,唯餘Indra-bhūti及Sudharma二人弘揚其學說。

相傳在尼犍陀若提子之前尚有二十三位祖師,故後世又以尼犍陀若提子為第二十四祖,或以之為尼犍陀派之中興祖師。彼等以不殺生、不妄語、不偷盜、不淫、無所得五大誓戒為根本教條,主張依苦行得以滅盡業,一切苦滅盡可得解脫。

◎附︰鈴木重信《耆那教聖典》第四篇〈分裂を中心としたる耆那教史一斑〉(依觀摘譯)

當婆羅門文妯生變化,自由、理智、革新的思潮席捲新印度後,恆河河畔出現了二位偉人。其一為大聖釋迦,另一位是耆那教祖大雄。此二人處同一時代,而且也曾使當時頗多修行者改信其教團。兩個教團之間,屢有接觸,相互交換教理主張,另一方面,不能否認的是,兩者之間有衝突存在。

〔大雄傳〕 大雄的傳記,主要見於《聖行經》(Kalpa Sūtra),以及《行支經》的後半部。《聖行經》就像佛教中的《大事》,二者的筆法皆極為優美,敘述誇大,因此,其成立年代應是宗教氣氛濃厚的時代。而以此為主的大雄傳記,也只不過是傳說性的。《聖行經》的內容與《大事》有顯著的差別,其中添加了與耆那教教理、歷史幾乎毫無關係的事物。就這一點而言,大雄與基督在基督教中的地位完全相反,如果教祖大雄的「教祖」這個定義是嚴謹的,則這位教祖可說在傳統上、歷史上全無價值。耆那教全然缺乏傳述大雄一生的福音書。茲依據各種傳說,擇出若干較人性化的事蹟,略述如次。需要注意的是,《聖行經》是耆那教白衣派所傳。

大雄約生於西元前五、六世紀間,出生地是吠舍離城外的崗陀羅摩(Kundagrama)。相傳其父為一國之君,母為王妃;他原投胎於婆羅門女天喜妃腹中,後來才由帝釋天將他改移至剎帝利女三鬣妃之腹。由此可以看出當時武人階級已受重視。其父親的名號有三個,但一般多以「悉達」稱之。悉達與大雄之母都是巴溼伐那陀(Parśvanātha)的信奉者。據《行支經》載,大雄十三歲時父母雙雙過世,而《聖行經》雖未明載其年歲,然可知他與父母共渡頗長一段時間。兩經一致謂其獲得長兄許可,於三十歲時,散盡財寶而後出家。他出家時,諸神歡喜讚歎,猶如佛離開迦毗羅衞城時。出家後,大雄捨離一切不淨行,修十二年苦行。

大雄的十二年苦行詳情不明,釋尊的苦行情形雖亦不詳,但至少知道其苦行之前嘗參訪兩位禪修者;而有關大雄的,則全然不知。或許可以如此假設︰大雄從出家第一日起,就不需要阿羅邏迦藍(Araḍakalama)之法,他在出家以前已經有某些精神傳統(可能是巴溼伐那陀之教法,此從其父母為巴溼伐那陀之信奉者之傳說可以推知),一出家,即毫無猶豫的投入。行苦行的一年又一個月後,他修完全的裸行,以手掌受食。

苦行後的第十三年夏季第二月,大雄在梨修巴利卡河北岸以蹲的姿態證悟。悟後的大雄盡知世間一切。天、人、惡鬼、畜生的行為、心念,皆毫無隱蔽地顯現於其心鏡。悟後的大雄,其事蹟亦不詳。僅知雨季除外的冬夏八個月中,停留村落不超過一夜,都巿不超過五夜,其精神離一切物、空、時、性的障礙,不受一切誘惑。此外,從《耆那經》第一品中可看到他在雨季時所居住過的都巿名稱及次數。茲表列如次︰

瞻波與脇之瞻波..............三次

毗舍離國與瓦尼夏村................十二次

王舍城與那爛陀郊外................十四次

彌提拉國............................六次

巴多利卡國..........................二次

阿拉比卡國..........................一次

巴尼達普尼..........................一次

舍衛城..............................一次

波波城..............................一次

此表中,值得吾人注意的是︰

(1)耆那教徒將大雄的歷史從他出家後第一日列起。此即表明大雄之開悟,並沒有任何可資記錄的大轉變事件,換言之,作為宗教家的大雄,其悟前與悟後生活情形並無太大變化,同時,吾人認為其出家以前即已守宗教生活的推論,亦獲得支持。

(2)此表顯示其傳道區域距其鄉土不遠。不可思議的是,釋尊的遊行境域幾乎與之相等,然而兩人卻未嘗直接接觸過。依吾人之見,較合理的解釋是︰兩人為了各自教團的利益,因而避免直接接觸。

總之,大雄解脫後三十年,於七十二歲那年,迦提迦月的黑分,逝於波波城。至此,大雄確實成為解脫者、成就者。如同佛傳中的須跋陀在佛入滅時,證得解脫,喬達摩姓的因陀羅菩提在大雄寂滅時,也證得與大雄相等之全智而解脫。根據傳說,迦尸與憍薩羅等十八個共和國由於當夜「智慧燈火之滅如有形之燈火」,而一致公佈布薩之斷食日;又相傳星座變異云云。

根據《聖行經》所載,大雄有比丘弟子一萬四千、尼三萬六千,並有優婆塞、優婆夷弟子。上列數字中,女子數目多於男子,從中可以看出白衣派之特色。

大雄滅度一事,是耆那教徒唯一僅有的編年史的基礎。一切事件,皆由大雄滅後若干年算起。

〔關於大雄歿年之我見〕 根據耆那教內的傳說,大雄逝於西元前527年,赫瑪旃陀羅(Hemacandra,1089~1172,耆那教的大學者)在《六十三聖者傳》(Triṣaṣtiśalākā-purnṣa-carita)的《餘錄》(Pariśīṣṭpa-parvan)中,記為西元前467年,雅可必(H.Jacobī,1850~1937 ,德國的印度學學者)認為前說過早,而支持後說,但是他自己也沒有作出決定性的年代。洪里(Hoernle,1841~1918,英國的印度學學者)根據與憍薩羅有關的耆那教傳說,而推定為西元前484年。筆者不敢給予最後之決定,今僅依佛教方面的傳說,略抒管見如次︰

巴利《長部》載有大雄在波波城入滅時,其弟子爭擾之記事,同樣的語句曾由舍利弗向比丘眾複述。漢譯《長阿含》也有相同的記載。如果此說為真,則大雄的入滅應是在舍利弗歸佛之後。然而舍利弗的歸佛,再怎麼早,也不可能是西元前527 年。而赫瑪旃陀羅的說法也是不可能。依據緬甸所傳,舍利弗的入滅與佛同年,《涅槃經》則載舍利弗滅於佛滅那一年的雨安居前,因此,其滅年應是西元前477年。但是,若根據洛克希爾(Rockhill,1854~1914,美國東洋學者)的《佛傳》,舍利弗可以說是由於心理因素而與目犍連在同一年入滅。若果如此,由於目犍連的入滅,是在阿闍世王改悔後,而阿闍世的改悔,並不早於佛滅前八年,因此目連入滅必是在西元前 485年以後。根據此二論據,大雄入滅應是在西元前477年或485年以前。

但是,根據洪里的研究,在大雄入滅前十六年,逝於憍薩羅的拘尼亞王,曾在那一年與傑達亞王交戰。此拘尼亞王的去世之年應是在西元前500年。再從大雄與釋尊曾屢有交涉來看,大雄與佛的生存年代必相隔不遠。因此,大雄的歿年應在西元前477年至484年之間。若以佛滅為西元前480年,則大雄當入滅於西元前485年之後。

〔參考資料〕 《長阿含》卷八〈眾集經〉、卷十二〈清淨經〉、卷十七〈沙門果經〉;《雜阿含經》卷三十二、卷四十六、卷四十九;《中阿含》卷四〈尼乾經〉、卷二十五〈苦陰經〉、卷三十二〈優波離經〉、卷五十二〈周那經〉、卷五十七〈箭毛經〉;《義足經》卷上;Winternitz著‧中野義照譯《耆那教文獻》。


大頭陀教

十二至十四世紀間流傳於我國的新興宗教。又稱糠禪。為劉紙衣所創,成立於金‧天會年間(1123~1127),初傳於河北、山東、遼寧、山西各省。主張以清淨寡欲、修頭陀苦行、嚴守戒律為解脫法門。

大頭陀教創設之後流傳廣泛,因此引起統治者的疑慮。據《金史》〈世宗本紀〉載,大定二十八年(1188)十月禁糠禪、瓢禪。金末元初又遭教界人士反對。曹洞宗萬松行秀(1166~1246)著《糠禪賦》、耶律楚材著《辨邪論》皆指摘糠禪「憾搖佛教,為患不淺」,並斥之為邪說外道。然該教發展依然迅速。元朝初年已擴展至江南、湖廣地區。

劉紙衣之後歷十傳而至雪庵溥光,曾獲皇帝正式認可。元世祖曾詢溥光宗教之原。師援引經論,應對稱旨,至元十八年(1281)獲賜「大禪師」之號。溥光之禪法已與劉紙衣等人不同,他不修頭陀行,遊戲翰墨,廣交名流而合於儒道。

大頭陀教寺院以供奉彌勒、文殊、觀音為主。金‧天會年間設有修真院,後又設頭陀妙真院。而大頭陀教勝因寺則是該教設在元大都的首座寺院,由溥光主持修造,動工於至元二十四年(1287),建成於大德七年(1303),耗資十萬餘緡。溥光之後,大頭陀教漸失其特色,而與一般禪宗相融合,明代以後漸無所聞。


中論

龍樹造。印度大乘佛教中觀派的根本典籍。又稱《根本中頌》、《中頌》、《中論頌》。本書梵本已佚,然其原頌尚可從各註釋書中見及。

此論講實相中道,揭櫫中觀,故名《中論》。即影法師在〈中論序〉中所說︰「不滯於無則斷滅見息,不存於有則常等冰消,寂此諸邊故名曰中,問答析微所以為論,是作者之大忌也。亦云中觀,直以觀辨於心,論宣於口耳。」

《中論》對「中觀」下一定義,見於第二十四品〈觀四諦品〉末頌,畫龍點睛,一語道破全書要義︰「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中國佛學家如三論宗、天台宗等,都很重視這一頌。因頌中有三個「是」字遂稱為「三是偈」,天台宗把「空、假、中」看成是諦,又稱為「三諦偈」。頌的原意是批判部派佛學的知見。佛學的根本原理是緣起,其中「一切有部」主張偏有,把凡是從因緣而生的法都說成是實有。此頌就是針對它的。「眾因緣生法」是指緣起。緣起之法有兩個方面,第一是無自性,即空「我說即是空」。這空是存在認識之中,以言語表現出來的,所以說「我說」。所謂法、事物、現象等本身,無所謂空與不空。僅僅這樣認識空還是不夠的,第二還應該明白諸法是一種「假名」「亦為是假名」。如果光說空,不是否定了一切了嗎,世界上何以又有千差萬別的事物呢﹖因此說法雖是空,還有假名。「假」在別處也譯為「施設」「假設」,都是指概念的表示。概念表示不外乎語言、文字(佛學也叫「名言」)。對緣起法,不僅要看到無自性(空),而且還要看到假設(假有)。因其無自性才是假設,因為是假設才是空。這樣看緣起法,既不著有(實有),也不著空(虛無的空),就「亦是中道義」。

中觀思想是直接由緣起空思想發展來的,這就是龍樹的中觀方法,對中觀下的定義。「中」是從「空」發展出來的,是對空的進一步認識,由此連帶產生著假又綜合「空」「假」而成立「中」。部派佛學把「空」看成極端而誤解為否定一切,一說空就會破壞四諦、四果、四向、三寶等佛法;佛法的因果既無,世間因果也不能離佛說因果而存在,也破壞了世間法。

為了清除這種誤解,龍樹對空的真義作了進一步說明,也有一頌︰「汝今實不能,知空空因緣,及知於空義,是故自生惱。」說他們對空的三重意義︰(1)空的本身,(2)空的因緣,(3)空的意義不了解,所以產生誤解。要不誤解,應先了解空的本身是什麼,同時要知道為什麼要講空,最後還要了解空的實際應用和它的意義所在。空的所為,在於顯示勝義諦,佛學把佛說法分成層次,有了層次才能了解佛法的真義。要分層次就得有個標準,這個標準叫諦。一般以二諦為標準,以世俗諦來說一切法是有,以勝義諦來說一切法是空。所以說「空」的作用之一是為顯示勝義諦。空的實際應用就在於有空才能有種種施設,如四諦、四果、四向、三寶等等。如果沒有空,一切法都有決定不移的自性,就無法作這些安排。所以中觀把空同假名施設連帶起來看,是對空的進一步認識的必然。

《中論》一書集中表現了龍樹的主要思想。原始要終地講,就是論中所提出的「八不中道」和「實相涅槃」兩種理論。前者屬於「境」的部分,後者則與「行」「果」相關。

八不中道見於《中論》開頭的兩個歸敬頌,雖只是本文的引子,但正如青目《釋》指出的,它解明了寫這部論的目的。後來無著寫《順中論》解釋這二頌全名為《順中論義入大般若初品法門》,即認二頌為大般若初品十萬頌的入門。論開頭還說「如是論偈,是論根本,盡攝彼論」。這可代表印度學者的看法。中國的三論宗人對這二頌也說成是「諸佛之中心,眾聖之行處」,「正觀之旨歸,方等之心髓」,將它看得特別重要。原來佛學的根本思想就在於正確說明因果現象,即所謂緣起的道理。原始佛學是從十二緣起,即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來解釋人生現象的。後來有所發展,不但涉及到人生現象,而且以人生為中心擴大到宇宙的一切現象去,看成都是互相依持,並看出其中的主要條件所在。因此就在緣起的基礎上,發展出兩種極端看法︰一是有部認為一切都有緣起做根據,不是憑空產生,所以一切現象都是實有的;一是大乘初期的方廣道人,認為因緣生法是空,一切不實在,一切虛無,又陷入「空」的極端。到龍樹時期,他認為釋迦提出的緣起是全面的,不單純說有說無,而是有無的統一。從因果關係上說有無,所能推論出來的現象不外生滅、常斷、一異、來去等現象,這些都是由時空上因果相望而說的。真正的緣起說對八個方面都不能執著,因而提出八不中道︰「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如果偏執生或滅等就等於無用的廢話或不正確的戲論。而佛所說的緣起是超出戲論,消滅戲論,也可說寂滅狀態,所以頌說「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用這種觀點講因果,是過去所有各種因果說中說的最完善的,所以說「我稽首禮佛,諸說中第一」。緣起理論超出這一戲論,才能得出對現象實在的認識,達到真實,名為實相。

八不中道是關於認識「境」的理論。從「行」、「果」的實踐方面,佛學最終目的追求涅槃。隨著緣起說的發展,講涅槃也聯繫到一切法,不是消極的消滅就了,而是應該去掉不相干的戲論,顯示一切法的本來面目,即實相;其實踐的基礎就是「顯示實相」,涅槃究竟境界乃來自對實相的認識、應用。世間是流轉生死的,涅槃是超出生死流轉的,但是世間一切現象是畢竟空,以空為實相,這實相也就成為涅槃的內容,所以世間與涅槃是一回事,由實相把兩者統一起來了(當然兩者不可混同)。世間即涅槃,在趨向涅槃過程中,不應離開世間去另求涅槃。世間是無盡的,趨向涅槃的實踐過程也應該是無住的。八不中道與實相涅槃可以概括龍樹的學說。

龍樹破他執的方法有其基本原則,在《中論》〈觀五陰品〉最後二頌曾經提到,只是譯者未能將這一精神譯出來。頌文說︰「若有人問者,離空而欲答,是則不成答,俱同於彼疑。若有人難問,離空說其過,是不成難問,俱同於彼疑。」原意是說,龍樹破他是以「空義」做武器,同時聲明自己的武器也是空。空義是全面的,不留給他人以反擊餘地地說︰「為什麼你自己卻保留了空﹖」龍樹在《無畏論》中特別說明此兩頌為一切空義章中要義,但青目釋中未引這句話,羅什的譯文也忽略了。

《中論》是講「破」的,但各品都冠以「觀空」字,比較客氣,含有商討的意味,這是因為破的對象都屬佛教內部知見。《中論》破異論所用的方法常是進退兩事徵求,如破因果說︰「果先於緣中,有無俱不可,先無為誰緣,先有何用緣。」或者三事周遍窮詰,如破去來說︰「已去無有去,未去亦無去,離已去未去,去時亦無去。」在破的方式上,用得最多的是假言推理,先假設一論題,然後加以否定,如「若果非有生,亦復非無生,亦非有無生,何得言有緣。」《中論》破義︰非無因、非相違、非無窮、非無體、非無果之因、無因之果,不到,不違教,相因待,已法不更法,一法不二體,有如是等義。

《中論》的關鍵性重要義理大致如上,順次讀文則如下︰觀生滅去來法,相應在因緣去來二品。觀蘊處界法,相應在六情五陰、六種三品。觀二男,取之為人法能所,相應在染染者,作作者,然可然三品;取之為有無為相、根受所依,相應在三相本住二品。觀十二支法,生死五蘊,相應在本際與苦二品;無明緣行、三和合觸,相應在行與合二品;有及取愛,相應在有無縛解及業三品。觀二空法,相應在法、時、因果、成壞四品。是等諸法觀屬於染。若觀屬淨,相應所在,則人之為如來品,相之為顛倒品,行之為四諦品,果之為涅槃品。以上是觀菩薩大乘法。觀四諦起,觀諸見執,相應在十二因緣及邪見二品。這是觀聲聞小乘法。諸有所執,生滅、去來、三科、二取乃涅槃,有決定性,如虛空華本無所有。緣生無自性,生亦無自性,緣亦無自性,起而無起,宛然而寂然,所謂染法淨法大法小法者皆如幻如化不壞假名。《中論》中示究竟旨歸說︰「大聖說空法,為離諸見故,若復見有空,諸佛所不化。」此所謂實相中道義。(李安)

關於本書的註釋,相傳印度為本書作註釋者有七十餘家,然現存者有七,玆略述如次︰

(1)青目《中論》︰四卷。鳩摩羅什譯。收在《大正藏》第三十冊。青目此作係疏釋各頌大意,文義簡要。1912年,德國學者華利賽(M. Walleser)譯之為德文,以《Die mittlereLehre des Nāgārjuna,nach der chinesischen Version Übertragen》之書名刊行。

(2)《無畏論》︰作者不明。相傳為龍樹所撰,然其所釋頗類青目之釋,故其書是否為龍樹親撰,尚待研究。1923年華利賽刊其藏譯本,並收之於《Materialien Zur Kunde des Bud-dhismus》第二卷。另有華利賽譯的德譯本,及池田澄達的日譯本。

(3)佛護《根本中論註》︰其藏譯本亦由華利賽刊行。印度古代學者月稱及清辨等人由於對此註的看法不同,致使中觀派分裂為二。

(4)清辨《般若燈論》︰現存漢譯及藏譯。漢譯是唐‧波羅頗蜜多羅所譯《般若燈論釋》十五卷。收在《大正藏》第三十冊。此譯譯文粗劣不堪,故學界多用藏譯本。

(5)安慧《大乘中觀釋論》︰僅存漢譯,即宋‧惟淨及法護譯,共十八卷。安慧此論,對清辨的註釋似有影響。

(6)月稱《中論註》(Prasannapadā)︰書名又稱《顯句論》、《淨明句論》等。現存梵本及西藏譯。是唯一現存的梵文原典(有普辛的校訂本)。藉此書,可以窺知《根本中頌》的原文。全篇除批判清辨之外,並運用過誤附隨的論法,駁斥邪見,而顯揚龍樹的中觀思想。今有謝爾巴斯基(Th. Stcherbatsky)的英文節譯、謝爾(S. Schayer)的德文節譯、狄雍(J. W. de Jong)的法文節譯等。另有荻原雲來及山口益的日文節譯。

(7)無著《順中論》︰二卷。元魏‧菩提流支譯。

此外,漢地的《中論》註釋,以吉藏的《中論疏》十卷最為著名。該疏係為疏釋《中論》之青目釋本而作。吉藏另著有《中論遊意》一卷、《中論略疏》一卷。此外,西藏有宗喀巴《中論廣釋》;日本方面,有安澄《中論疏記》二十卷、快憲《中觀論二十七論別釋》一卷。

◎附一︰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三章 (摘錄)

龍樹的主要思想,集中地表現於所著《中論》一書中,如果原始要終地講,就是該《論》所提出的「八不緣起」和「實相涅槃」兩種理論。前者屬於他學說體系中「境」的部分,後者則與「行」「果」部分相聯繫。從哲學角度看,八不緣起相當於對世界的解釋,實相涅槃相當於變革、改造世界。掌握了這兩種理論,對掌握這一家學說的要點也就差不多了。

八不緣起見於《中論》開頭的兩個歸敬頌,原不計在本文之內,只作為本文的引子,但對全論來說,正如青目的《釋》指出的,它解明了寫這部論的目的。不僅如此,後來無著為解釋此二頌,還寫了《順中論》一書,論的全名是《順中論義入大般若初品法門》。般若那時發展的很大了,「初品」指的是廣本十萬頌,那麼大分量的般若經,照無著看,從此二頌就可入門。他在《順中論》開頭還說︰「如是論偈,是論根本,盡攝彼論。」說這兩頌把《中論》的全部思想包攝無遺,可見其重要了。這可以代表印度學者們的看法。中國方面,羅什傳譯了龍樹學說後,就出現了「三論宗」。三論宗人,對此二頌說成是「諸佛之中心,眾聖之行處」,說是諸佛用心之所在,眾聖所行之事都在於此了。同時還說是「正觀之旨歸,方等之心髓」,是大乘正觀的根本。可見也將它看得特殊重要。

為什麼要重視這兩個頌呢﹖當然也是有根據的。原來佛學的根本思想,就在於正確地說明因果現象,即說明所謂緣起的道理。在原始佛學時期,是以人生現象為重點來講十二因緣的,用十二因緣把人生現象串連起來,並且說明它們互相依持的關係。這種關係不是空泛的,而且各各環節之間都有必要的條件,如「行」的發生,必要條件是「無明」。當然也還有其它條件,但「無明」是不可缺少的,起決定作用的。其他各支,都是按此方式加以組織。這就是他們對人生現象的所謂正確解釋,而他們的全部境行果理論,都建立在這個基礎上。後來緣起學說有所發展,不但涉及人生現象,而是以人生為中心擴大到宇宙的一切現象去,把宇宙的一切現象也看成是互相依持,並看出其中的主要條件所在。當然,這種擴大了的緣起說,也要有一種所謂正確的解釋,但是已非那種僅限於人生現象的緣起說能夠說明的了。因為原始佛學講的緣起是有所偏重的,如講生滅無常,這個理論聯繫到實踐,是對人生的一種價值判斷,認為無常故苦,苦則應滅,以至到涅槃清淨。誠然,當時人們固然有苦,但苦的真正原因卻不是佛學能說清楚的。這種學說在原始佛學時還能維持過去,而且也發生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把它擴大到對整個宇宙現象進行解釋,儘管這種解釋也與人生現象有關聯,如只簡單作生滅無常、苦等價值判斷,那已顯然不夠,而且也不能說明事物的真象。因此,就在緣起的基礎上發展出兩種極端看法︰一是有部的看法,認為一切現象都是實有。為什麼呢﹖因為它們都有緣起做根據,不是憑空產生,是有條件的。另一極端看法是大乘思想中認為緣生法是空,不實在的,這是對實有說的直接反駁。它雖然糾正了「有」的極端,卻又陷入了「空」的極端,一切虛無,一切都落空。當然,這兩種極端看法都是不正確的。所以現在的問題是怎樣正確的理解空義。這就是緣起理論在龍樹以前所經歷的一個發展過程。

到龍樹時期,他認為釋迦提出的緣起論是全面的,不單純說有或說無,而是有無的統一。如從因果關係上說有無,所能推論出來的不外乎生滅、常斷、一異、來去等現象。這些都是由時空上因果相望而說的。但是真正的緣起說,在龍樹看來,對八個方面都是不能執著的,如果執著了,就等於戲論。戲論是個比喻,印度把人們認識上的概念也看成是名言,儘管未說出口,但構成了概念,就是無聲的言說。名言有有用的、無用的、正確的、不正確的,無用或不正確的名言,就是戲論。照龍樹的說法,在緣起論上單純執著生滅等,是不正確的,所以是戲論。而佛所說的緣起,是超出戲論,是消滅戲論,也可以說是寂滅狀態。所以頌說「善滅諸戲論」。這句話,據梵藏本有兩層意思,一是息諸戲論,二是息戲論後成為寂滅狀態。漢譯只談滅戲論,將另一層意思略去了。用以上這種觀點講因果,是過去所有各種因果說中說得最好的,所以對佛致最高的敬禮。意思是說照佛這樣的說法,加以發揮,就是此論的宗旨。

生滅等八個方面,是龍樹根據《般若經》裏所常提到的偏見,加以本人的經驗,在組織學說時歸納出來的。當然,偏見不止這八種,但這八種可以概括一切。既然龍樹的八不緣起是這樣得出來的,有些註釋者常聯繫到具體的不正確的主張來作解釋,如當時佛教內部,部派佛學偏於生滅,外道偏於常斷、一異、來去。外道中正統婆羅門是常見,順世唯物論學派偏於斷見(順世派認為儘管宇宙不斷,但人生現象、個體生命是必然要斷的)。數論派是一見(認為因果是一,因中有果,果從因轉化而來),勝論派是異見(認為因果是異,因中無果,許多因積累起來才有果)。來去的偏見,如相信人從自在天生,即是從自在天來;再如說每個個別的人都是從梵生,這在梵說來,是梵到人那兒去。總之,這些片面的看法,可以聯繫到佛教內外的各種說法,而龍樹統歸之為「戲論」。龍樹的緣起理論超出了這一切戲論,認為只有如此,才能得出對現象實在的認識,達到真實,也可叫實相。

龍樹這種理論在哲學上的意義是怎樣的呢﹖他以為用平常的概念,是不可能認識世界實相的。但是,人的認識又離不開概念。假使說,完全不用概念,那麼只有下列兩種情況才可能︰第一,與感覺聯繫的直覺,即直觀地聽到見到就是,這樣就不能發展思想,這樣的認識是片斷的,不是正常的思維規律。第二,像古希臘末期的直觀派主張的神知,不借助任何概念,直接認識神,與神合而為一。龍樹的緣起理論,就含有一點這種神祕直觀的意味。他主張息戲論,用般若(智慧)與對象直接交通,中間沒有任何間隔,也無須任何媒介,這種作用,他們名之為「現觀」。後世對此現觀還有一個很好的比喻︰「如啞受義」(見《攝大乘論》。受,領受。義,指境界)。不會說話的啞人,對境界不僅有一般的感覺,而且有所領受,但不能言說。俗話所謂「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他的感受比能用言語來表達的更為清晰深刻。可見「現觀」是面對的直接體會,而且體會得更深刻。從這方面講,龍樹的「現觀」就帶有神祕的色彩。但是他講般若並不局限於「根本般若」上,他是主張先掌握了「根本般若」後再發展它,這也是合乎人們思想規律的。他們把這發展了的認識叫「後得智」。所謂「後得」就是在「根本」以後還要有一種認識,而這種認識同概念又有聯繫了。所以從「根本」上說是「無所得」,這與概念沒有關係,但「根本」以後還是「有得」,這與概念有聯繫。還可以推想,為什麼「根本」是「無所得」呢﹖那是因為「根本」之前的所得是戲論,戲論滅自然是「無所得」,所以要先掃除戲論(息滅諸戲論),到達根本無所得階段──這是要經過實踐的,然後再與概念聯繫對世界認識,那時才能得到實相。如龍樹《中論》的皈敬頌就是得到了實相的認識。「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因緣法」雖出自佛說,但是被曲解了而有戲論偏執,即要否定而說是「空」,再進而認為這是「假名」。假名還是與概念聯繫著的,但這種概念已是恰如其分的假名,是與空聯繫著的假名,而不是實有之類的戲論,這就是中觀。龍樹緣起說的哲學意義就是如此。

八不緣起的理論,講的都是關於認識「境」的方面。

其次,從「行」與「果」的實踐方面看,佛學的最終目的在追求涅槃。開頭所追求的涅槃是消極的,是如同吹熄燈火一樣消滅完事。這是從判斷人生現象為苦作出發點的。既然人生是苦,當然進入消滅了的狀態要更好些。後來涅槃理論有所發展,特別是由於緣起說的發展,就不是消極的了。講涅槃也聯繫到一切法,應該是去掉不相干的戲論,顯示一切法的本來面目,即實相。所以,龍樹講的涅槃,其實踐的基礎就是「顯示實相」。這個涅槃究竟境界乃來自對實相的認識,應用。這究竟境界,當然也有一個極點(絕對的地步),那就是「無餘涅槃」。從前講無餘涅槃是把苦滅盡,直到人死後焚骨揚灰什麼也沒有了才行;龍樹在此講的「無餘涅槃」則是指實相的完全顯示而言,要能達到究竟,完全顯示一切法的實相,才是極限。在達到這個極限之前,叫趨向涅槃,即在趨向無餘涅槃過程中。也可以說是一種涅槃境界,相對無餘而言,就叫「無住涅槃」。在趨向過程中隨時可以停下來,但一停下來就是無餘涅槃,所以他不主張停下,而主張「無住」。怎樣才會無住呢﹖這是從緣起的認識出發的。他們認為世界一切都是互相依持、互相聯繫的,人與人,人與生物也是互相聯繫的,人不能看成是個體,而應看成是整體。所以在趨向涅槃實踐中,不是要一個人的單獨行動,而是要全體都行動起來。單獨趨向是自利,在緣起的條件下,單獨自利是不可能的,要自利利他,甚至要以他為自。這樣,把自己融合在眾生的汪j 大海中,利他就是自利。因此,在趨向涅槃的道路上,就覺悟到有許多事要做,實現究竟涅槃的行為是完不成的,是停不下來的,這就有了無住的境界。這是無住意義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從實相看來,一切法的實相就是指的與涅槃相待的世間事物實相。世間是流轉生死的,涅槃是超出生死流轉的,但是世間一切現象是畢竟空,以空為實相,這實相也就成為涅槃的內容。所以世間與涅槃是一回事,由實相把兩者統一起來了(當然兩者不可混同)。這樣,在趨向涅槃的過程中,只要世間是無盡的,就不會歇下來,就不會離開世間去另求涅槃。世間即涅槃,所以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涅槃也應該是無住的。

◎附二︰印順《中觀論頌講記》(摘錄)

《中論》之特色
(一)有空無礙
(上略)假名性空,在龍樹的思想中,是融通無礙的。但即空即有的無礙妙義,要有中觀的正見才知道。如沒有方便,一般人是不能領會的,即空即有,反而變成了似乎深奧的空論玄談。所以,現在依龍樹論意,作一深入淺出的解說。

(1)依緣起法說二諦教︰佛法是依佛陀所證覺的境界而施設的。佛所證覺的,是緣起正法,本不可以言說表示,但不說,不能令眾生得入,於是不得不方便假說。用什麼方法呢﹖《中論》說︰「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二諦就是巧妙的方法。勝義諦,指聖者自覺的特殊境界,非凡夫所共知的。佛陀殊勝智的境界,像《法華經》說︰「如來見於三界,不如三界所見,非如非異。」所見的對象,同樣的是三界緣起,所得的悟解卻不同,見到了深刻而特殊的底裏,所以名勝義諦。世俗諦,指凡夫的常識境界,如世間各式各樣的虛妄流變的事相。凡夫所見的一切,也是緣起法,但認識不確,沒有見到他的真相,如帶了有色眼鏡看東西一樣。所以說︰「無明隱覆名世俗」。佛陀說法,就是依人類共同認識的常識境,指出他的根本錯誤,引眾生進入聖者的境地。所以,這二諦,古人稱之為凡聖二諦。經上說︰「諸法無所有,如是有,如是無所有,愚夫不知名為無明。」因為無明,不見諸法無自性,而執著他確實如此的有自性,所以成為世俗諦。通達諸法無自性空,就見了法的真相,是勝義諦。所以說︰「世俗諦者,一切法性空,而世間顛倒故生虛妄法,於世間是實。諸賢聖真知顛倒性故,知一切法皆空無生,於聖人是第一義諦,名為實。」這二者,是佛陀說法的根本方式。只能從這個根本上,進一步的去離妄入真;體悟諸法的真相。不能躐等的擬議圓融。

(2)說二諦教顯勝義空︰佛依緣起說二諦教,目的在使吾人依世俗諦通達第一義諦。因為,「若不依俗諦,不得第一義」,所以要說世俗諦。說二諦而重心在勝義空,因為「不得第一義,則不得涅槃」。這個意義是非常重要的!眾生在生死中,一切都沒有辦法,病根就在妄執真實的自性。若是打破自性的妄執,體達無自性空,那一切就都獲得解決了。緣起的空有無礙,是諸法的真相,但卻是聖者自覺的境界;在我們,只能作為崇高的理想,作為前進的目標!可以意解他,卻不能因觀想圓融得解脫。在自性見毫釐許未破的凡夫,先應該側重透徹一切空,打破這凡聖一關再說。

世俗諦是凡夫所認識的一切。凡夫所認識的,顛倒虛妄,本不成其為諦,因凡夫的心境上,有這真實相現起,執為實有,所以隨順世間也就說為真實。雖覺得這一切是真實的,其實很不可靠,所以佛陀給我們指出認識中的虛妄,顯示聖者自覺的真實,使凡夫發心進求諸法的真性。這需要破除虛妄不實,開顯一切法的無自性空。一般人覺得是真實自性有的,現在說不是真實的。從觀察到悟解這不真實的自性無,才能窺見一切法的真相。這很重要,離生死虛妄,入解脫真實,都從此下手!

什麼是自性﹖自性就是自體。我們見聞覺知到的,總覺得他有這樣的實在自體。從根本的自性見說,我們不假思惟分別,在任運直覺中,有一「真實自成」的影像,在心上浮現,不是從推論中得來的實自性。因直覺中有這根本錯誤的存在,所以聯想、推論、思惟等等,都含著錯誤,學者們製造了種種錯誤的見解。前者是俱生的,後者是分別而生的。

直覺所覺的,不由思惟分別得來的自性有,使我們不能直覺(現量)一切法是因緣和合有的。這不是眾緣和合的自性有,必然直覺他是獨存的、個體的。像我們直覺到的人,總是個體的,不理解他是因緣和合的,有四肢百骸的,所以自性有的「自成」,必然伴有獨存的感覺。由獨存的一,產生了敵對的二(多),覺得這個與那個,是一個個的對立著。獨立的一也好,敵對的二也好,都是同一的錯誤。在哲學上,一元論呀,二元論呀,多元論呀,都是淵源於獨存的錯覺。他們根本的要求是一,發現了一的不通,又去講二,講多。等到發現了二與種種有著不可離的關係,再掉轉頭去講一。任他怎樣的說一說多,只要有自性見的根本錯誤在,結果都是此路不通。

自成的、獨存的自性有,直覺上,不能了解他是生滅變化的,總覺得是「常爾」的。像一個人,從少到老,在思惟分別中,雖能覺得他長、短、肥、瘦、老、少,有著很大的變化。在自性見的籠罩下,就是思惟分別,也常會覺得他的長、短、老、少,只是外面的變化,內在還是那個從前看見的他。思惟還不能徹底的見到變化,何況是直覺!事實上,一切法無時不在變化的,佛陀說諸行無常,就是在一剎那(最短的時間)中,也是生滅演變的。因我們的直覺上,不能發現諸法的變化性,所以覺得他是常。世間學者多喜歡談常,病根就在此。另一分學者,在意識的聯想中,感到無常,但因常爾的自性見作怪,不能理解無常的真義,不是外動而內靜,就前後失卻聯繫,成為斷滅。斷是常的另一姿態,不是根本上有什麼不同,如二與一一樣。

總上面所說的,自性有三義︰(1)自有,就是自體真實是這樣的,這違反了因緣和合生的正見。(2)獨一,不見相互的依存性,以為是個體的,對立的。(3)常住,不見前後的演變,以為是常的,否則是斷的。自性三義,依本論〈觀有無品〉初二頌建立。由有即一而三,三而即一的根本錯誤,使我們生起種種的執著。世間的宗教、哲學等理論,不承認一切空,終究是免不了自性見的錯誤。佛說一切法是緣起的,緣起是無自性的,就是掃除這個根本錯誤的妙方便。無自性的緣起,如幻如化,才能成立無常而非斷滅的;無獨立自體的存在,而不是機械式的種種對立的;非有不生而能隨緣幻有幻生的。本論開端說的︰「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就是發明此意;所空的也就是空 卻這個自性。假使我們承認這自性見是正確的,不特在理論上不能說明一切事理;並且因這根本無明的執著,成為流轉生死的根本,不能解脫。這自性見,人類是具有的,就是下等動物如猪、馬、牛、羊,牠們的直覺上,也還是有這錯誤顛倒的,不過不能用名相來表示罷了。這自性見,在一一法上轉,就叫法我見,在一一有情上轉,就叫人我見。破除這自性見,就是法空與我空。佛說二諦,使我們通達勝義空,這是佛陀說法的本懷。

緣起是佛法的特色,照樣的,空也是佛法的特色。但因為學者認識的淺深,就有三種不同︰

{1}分破空,天台家叫做析法空。就是在事事物物的觀察上,利用分析的方法,理解他假合的無體空。如一本書,一張張的分析起來,就顯出它的沒有真實自體。這分破空,能通達真相,解脫生死嗎﹖不能,這不是龍樹學所要發揮的。世間與小乘學者,都會談到這樣的空。這空是不徹底的,觀察分析到不可再分割的質點,他們就必然要執著為實有的,以為一切是依這實有而合成的。所以雖然說空,結果還是不空。這不空的,實際上,就是非緣起的。像有部說一切法有,色法是一微一微的,心法是一剎那一剎那的,這都是分析空所得到的結果。

{2}觀空,這可以名為唯識空。就是在感情的苦樂好惡上,一切法常是隨觀念而轉的。如果是修習瑜伽的,像十一切處、不淨觀等,都能達到境隨心變的體驗。火是紅的,熱的,在瑜伽行者可以不是紅的,熱的。境隨心轉,所以境空。小乘經部的境不成實,大乘唯識的有心無境,都是從這觀空的證驗而演化成的。這雖比分破空深刻些,但還是不徹底,因為最後還是不空。境隨心轉,境固然是空的,心卻不空。龍樹學,為了適應一般根淺的眾生,有時也用上面二種空。不過這是不能悟到空理,不能得解脫的。

{3}本性空,就是觀察這一切法的自性,本來是空的,既不是境空,也不是境不空,而觀想為空。一切法從因緣生,緣生的只是和合的幻相,從真實的自性去觀察是沒有絲毫實體的。沒有自成、常住、獨立的自性,叫性空,性空不是否定破壞因果,是說一切都是假名。從緣生無自性下手,可直接擊破根本自性見。存在的是緣起的,緣起是性空的,到達了徹底的一切空,不會拖泥帶水的轉出一個不空來。自性,出於無始來熏習的妄現,而由不正確的認識加以執著,緣起法本不是這麼一回事,根本是一種顛倒。所以,把他破除了,只是顯出他的本相,並沒有毀壞因果。學教者,從種種方法,了解此自性不可得。修觀者,直觀此自性不可得;消除了錯誤的根本自性見,即可悟到諸法的無自性空,進入聖者的境地。這是性空觀,是佛陀說空的真意。

(3)解勝義空見中道義︰佛陀談空,目的在引我們窺見緣起的真相。我們因有自性見的存在,不能徹見緣起,永遠在生死戲論中打轉。要認識緣起,必先知道空,空卻自性,才見到無自性的緣起,緣起是本來空寂的。唯有在畢竟空中,才能徹底通達緣起的因果性相力用。不過,通達性空,有兩種人︰(一)鈍根︰就是學大乘的在他證空的境地上,與二乘的唯入但空一樣。他知道因緣生法是畢竟空無自性的,在聽聞,思惟,修習,觀察性空時,是不離緣起而觀性空的。他雖知緣起法是因緣有,假名有,但因側重性空,到悟證時,見到緣起法的寂滅性,緣起相暫不現前。但空者所證的性空,是徹底的,究竟的。(二)利根︰他的智慧深利,在聞思抉擇時,觀緣起無性空;到現證時,既通達無自性空的寂滅,不偏在空上,所以說「不可得空」。雖可以不觀緣起,但也同時能在空中現見一切法的幻相宛然,這就是性空不礙緣起,緣起不礙性空的中道妙悟。但證空性者,他起初不能空有並觀,般若證空,緣起相就不現;等到方便智能了達緣起的如幻,又不能正見空寂。依這一般的根性,所以說︰「般若將入畢竟空,絕諸戲論;方便將出畢竟空,嚴土熟生。」「慧眼於一切都無所見」,也是依此而說的。這初證性空無生的菩薩,有諸佛勸請,才從大悲本願的善根中,從空出假,在性空的幻化中,嚴土,熟生。那智慧明利的菩薩,證得不可得空,能空有並觀,現空無礙。依這特殊的聖者,所以說︰「慧眼無所見,而無所不見。」要方便成就,才證入空性。經中說二乘聖者沈空滯寂,或菩薩但證性空,這不能作為性空不了,或者真性不空的根據。因為,就是到了菩薩的空有無礙,見到即空的假名,即假的空寂,仍然是空,不是不空,這與真常論者的思想不同。中國的三論宗、天台宗,都把現空交融的無礙,與真常論者空而實不空妙有的思想合流。根本的差異點在︰性空者以為空是徹底究竟的,有是緣起假名的;真常者以為空是不徹底的,有是非緣起而真實的。雖有這兩種根性,結果還是一致的。在行證上,雖然或見一切法空,或見即空即假的中道,但下手的方法,也是一致的。深觀自我的緣生無自性,悟入我我所一切法空;從這性空一門進去,或者見空,或者達到空有無礙。龍樹說︰「以無所得故,得無所礙。」所以無論鈍利,一空到底,從空入中道,達性空唯名的緣起究竟相。這樣,先以一切法空的方法,擊破凡夫的根本自性見,通達緣起性空,轉入無礙妙境,不能立即從即空即有,即有即空起修。本論名為中觀,而重心在開示一切法空的觀門,明一切法「不生不滅」等自性不可得。這不是不談圓中,不深妙;卻是扼要,是深刻正確。那直從空有無礙出發的,迷悟的抉擇既難以顯明,根本自性見也就難以擊破!中國學佛者,有兩句話︰「只怕不成佛,不怕不會說法。」我現在可以這樣說︰「只怕不破自性,不怕不圓融。」初心學佛者,請打破凡聖一關再說!

(二)大小並暢
佛世所教化的是聲聞弟子,而佛自己卻是修菩薩行而成佛的。有佛與聲聞兩類,這是大小乘各派所共認的。本論的思想,佛與聲聞所解脫的生死是同一的,繫縛生死的根本也是同一的。流轉生死是什麼﹖無明緣行,行緣識等的十二緣起。現在說緣起性空,就是突破緣起的鈎鎖而獲得解脫。這不但聲聞如此,佛也還是從這緣起中解脫過來。所以說︰生死與解脫,三乘是共的;生死根本,三乘也是共的,誰不擊破生死根本的自性見,誰就不能得到解脫。破自性見,需要般若空,所以《般若經》說︰「欲得聲聞乘者,應學般若波羅密;欲得緣覺乘者,應學般若波羅密;欲得菩薩乘者,應學般若波羅密。」這可見不特生死根本與所解脫的生死是共的,就是所修的觀慧,也同是般若實相慧。這三乘共的思想,與根本佛教的思想契合;如說「三乘共坐解脫床」即是一例。不過其中也有小小的差別,就是聲聞法多明人空,大乘法多明法空。雖然所明的二空有偏重不同,但性空義畢竟是一。龍樹曾舉一個譬喻說︰稻草所燒的火,與樹木所燒的火,從他的所燒說,雖是兩個,而火的熱性卻是一樣,不能說他有何差別。所以解脫生死,必須通達空性。上面說過,自性見在一一法上轉,而認為有獨存的自我,這是法我見;若在一一有情上轉,而認為有獨存的自我,這是人我見。我見雖然有二,實際只是自性作怪。我們若欲通達我空法空,唯一的是從擊破自性見一門深入,所以說三乘同一解脫門。本論的觀法品,明白的指示,得無我我所智慧,洞達性空,即得解脫。大小乘的學者,都以性空為解脫門,不同其他的大乘學派說。

在通達性空慧上,大小平等,他們的差別,究竟在什麼地方呢﹖這就在悲願的不同︰小乘聖者,沒有大悲大願,不發菩提心去利益有情,菩薩卻發廣大心,修廣大行,普願救濟一切有情。在這點上,表示了大小乘顯著的差別,一是專求己利行的,一是實踐普賢行的。至於在見實相的空慧方面,只有量的差別,「聲聞如毛孔空,菩薩如太虛空」;而質的方面,可說毫無差別。本論重在抉擇諸法真理,少說行果,所以本論是三乘共同的。不過側重聲聞的《阿含經》,不大多說空,多說緣起的無常、無我、涅槃。本論依《般若經》等,側重法空;也就是以《阿含經》的真義,評判一般有所得聲聞學者的見解。使緣起性空的為三乘共同所由的真義,為一般聲聞所接受,也就引導他們進入菩薩道了。這點,我們不能不知。聲聞學者初發心時,以無常為入道的方便門,見世間的無常生滅,痛苦逼迫,急切的厭離生死,欣求涅槃;所以放下一切,少事少業,集中全力去修習正行。菩薩就不能如此,假使厭離心太深,容易落在二乘中。因此,悲心迫切的菩薩,從性空的見地,觀察世間的一切,雖明晰的知道世間是無常的、苦的,但也能了知他如幻。這才能不為五欲所轉,於如幻中利益眾生,不急求出三界去證入涅槃。阿含重心在聲聞法,般若重心在菩薩道。本論是三乘共法,特明空義,也就隱然以大乘為中心的。見理斷惑,二乘是共的。要說不同,只是一是圓滿了的,一是沒有圓滿的;一是可以二諦並觀,一是不能二諦並觀;一是煩惱習氣都盡,一是習氣尚未侵除。

(三)立破善巧
凡是一種學說,對他宗都要加以批判,對自己的體系,都要加以建立。佛教中,不論是大乘、小乘,都要說明世間的生死流轉,出世的涅槃還滅;而且是貫徹了的,怎樣說流轉,反其道而行之,就是還滅,決不能另起爐灶。不過破立每每帶有主觀性,誰都說自己可以破他,可以立自,在別人卻未必就承認你。所以你用什麼理由破他,你必須不受同樣理由的反駁,才算能破他立自。龍樹學徧破了一切,目的實在是建立自己。流轉還滅,這是佛學者必須建立的,現在從緣起無自性的見地,觀察一切,對不能正確的地方,就用他自己所承認的理論,顯示他本身的矛盾困難。像印度學者具有權威的勝論、數論派,他們都從實在的見地各側重一面,主張因果一與因果異,因中有果與因中無果。在理論的觀察上,每每自己撞住而不通;他們的基本困難,就在執有實在。所以佛說緣起,是空無我的緣起,才能建立一切。龍樹說︰如有毫釐許而不空的自體,在理論的說明上,必定要發生常、斷、一、異、有、無的種種執著;所以一切法不空,不但不能破他,也不能自立。論說︰「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這是說一切法必須在空中纔能建立起來,纔能立論正確,不執一邊,不受外人的評破,處處暢達無滯;這是本論立義特色之一。難破,不是一難就算了事的,你難別人,別人也可以反問你,你自己怎樣說的,他人也可以照樣的問你。這情形,在大小乘各派中都非常明白。比如唯識學者,破外色沒有實在極微,就說︰你所執的實在極微,有六方分呢﹖還是沒有﹖若有六方分,那就是可分,怎麼可以說是極微呢﹖若沒有六方分,方分既沒有,怎麼還說是極微色﹖他破了外色的極微,就建立只有剎那剎那的內心變現。但我們也可用同樣的方法,問問他的內心,你的一念心有沒有前後的分呢﹖若說有分,那就不是剎那;若說沒有分,那麼這無分的剎那心生滅同時呢﹖還是異時﹖若是同時,這是矛盾不通;若是異時,先生而後滅,豈不是有分非剎那嗎﹖這樣的反復徵詰,照樣的可以破他的內心有。又如犢子部,在五蘊上建立不可說我,難問他的時候,就說這是假有的呢﹖還是實有﹖若是實有,應離五蘊而有別體;如果是假有,那怎可說五蘊上有不即五蘊的不可說我呢﹖又如唯識宗破經部的種類,也是利用這假有實有的雙關法。但他自己,卻說種子是非假非實的;又可說世俗有,又可說勝義(真實)有。這雖破了對方,但仍不能建立自己,所以這種破立,是不善巧的。龍樹立足在一切法空,一切法是假名緣起上,這才能善巧的破立一切。若一切法是實在的常爾的獨存的,那甲乙兩者發生關係時,你說他是一還是異﹖異呢,彼此獨立,沒有關係可談。一呢,就不應分為甲乙。若說亦一亦異,或者非一非異,那又是自語相違。所以唯有承認一切法無自相,是緣起的假名,彼此沒有獨立不變的固定性。因緣和合生,彼此有相互依存性,也有統一性,但彼此各有他的不同形態,不妨有他的特性、差別性。這樣從無自性的非一非異中,建立起假名相對的一異。難他立自,都要在一切法空中完成。所以說︰離空說法,一切都是過失;依空說法,一切都是善巧。這實在是本論的特色。

有人說︰龍樹學為了破外小的實有計執,所以偏說一切皆空。這是不盡然的,龍樹學特闡法空,這是開發緣起的深奧,像《般若經》說︰「深奧者,空是其義。」這也是抉發緣起法的最普徧正確的法則,完成有與空的無礙相成。這需要批判掃蕩一切錯誤,才能開顯。當小乘隆盛外道跋扈的時期,多拿他們作為觀察的對象,這是當然的。眾生有自性見的存在,本來主要的是破那個根本自性見。但一分世智凡夫,卻要把那個自性見,看為萬有的本體,作他思想的辯護者。這些世間妄智,在佛法外,就是外道(宗教哲學等);在佛法內,就是一分小乘學者(不合佛意者),還有大乘的方廣道人,這自然要破斥了的。所以我們要審思自己的見地,是否正確,是否在自性見中過生活,不要把《中論》看為專破外道小乘的。古人說︰三論徧破外小,就是「徧呵自心」,這是何等的正確!《中論》的觀門,是觀破自性的方法,知道了這破斥的方法,凡是執著實有的,也什麼都可破,不要死守章句,只曉得這頌是破這派,那頌是破那派,不曉得檢點自心,不知道隨機活用。

從來學空的學者,常發生一種錯誤,以為空即一切空無所有,知道了空無所有,便以為一切都是假有的,一切都要得,就要什麼都圓融貫攝了。這樣學空,真是糟極了!譬如這裏一把刀,觀察他的真實自性,說沒有刀,俗諦所知的假名刀,還是有的。若這裏根本沒有一把刀,當然說無刀,但反過來也說有刀,豈不是錯誤之極!可說毫不知立破。一切法空,是破真實的自性,是不壞世俗假名的。但緣起假名,與第二頭第三手不同,所以世俗諦中雖一切唯假名,而假名的有無,也還是有分別。如外道的上帝、自在天、梵天等,佛法中無分的極微色、剎那心等,都是妄執,如以為有緣起假名,必會弄成邪正不分、善惡不分。大略的說,我們明淨六根所認識的一切,在一般世間常識中(科學的真實,也屬於此),確有此體質相用的,須承認他的存在。如果否認他,這就與世間相違了。這裏面,自然也有錯誤。而我們習見以為正確的,或隱微而還沒有被我們發現的,這需要世間智的推究發明。菩薩如果證悟一切法空,正見緣起的存在,那更有許多不是一般常識所知的呢!

龍樹學的立破善巧,歸納起來有兩點︰

(1)世出世法,在一個根本定義上建立,就是世間的生死,是性空緣起,出世的生死解脫,也是性空緣起。所不同的,在能不能理解性空。能理解到的,就是悟入出世法,不能理解到的,就是墮入世間法。所以世間的一花一草,出世間的菩薩行果,都是性空緣起,這就達到世出世法的一貫。

(2)聲聞法與菩薩法,同在解脫生死的根本自性見上建立,就是聲聞人在性空緣起上獲得解脫,菩薩人同樣在性空緣起中得解脫。所不同的,菩薩的大悲願行,勝過了聲聞,這就達到了聲聞法與菩薩法的一貫。龍樹深入佛法的緣起,在立破上,可說善巧到了頂點。

〔參考資料〕 印順《中觀今論》;《中觀思想》(《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3});梶山雄一著‧吳汝鈞譯《空之哲學》;山口益《中觀佛教論考》;上野順瑛《中論──因果之論理構造》;三枝充悳《中論──緣起‧空‧中の思想》;R. H. Robinson著‧曇昕譯《中論偈於諸註本中傳承與翻譯差異之研究》;穆帝著‧郭忠生譯《中觀哲學》(The Central Philosophy of Buddh-ism)。


中道

指脫離邊邪,不偏不倚的中正之道。又稱中路,或單稱中。《大寶積經》卷一一二云(大正11‧633c)︰「常是一邊,無常是一邊,常無常是中,無色無形,無明無知,是名中道諸法實觀。我是一邊,無我是一邊,我無我是中,無色無形,無明無知,是名中道諸法實觀。」

中道是佛教的根本立場,大、小二乘之各宗均以之為弘法的基本態度。然而關於此語所指的內容,大小乘諸宗的解釋並不盡同。玆分述如次︰

〔小乘所說〕 謂中道即八正道,或謂正確了解十二因緣,或指離斷、常二見的非斷非常之理。

(1)小乘經典所說,多以遠離外道凡夫苦樂二邊行之真正行法為中道,而其真正行法即佛所說的八正道。在印度外道各派中,富蘭那、阿夷多等快樂派,執著於世間的欲樂而無清淨志,耆那教等苦行派則自煩自苦,各以極端自虐的修行法為解脫之道。針對此等主張,佛陀則主張修八正道以遠離邊邪,俾使行者產生眼智明覺,乃至到達涅槃。《中阿含》卷五十六〈羅摩經〉云(大正1‧777c)︰「有二邊行,諸為道者所不當學,(中略)捨此二邊,有取中道,成眼成智、成就於定而得自在,趣智、趣覺、趣於涅槃,謂八正道。」

(2)依《雜阿含》卷十二所述,係以脫離斷、常二見,正確了解十二因緣為中道。即以世間為有或無,皆是邊見,認為先來有我是常見,從今斷滅是斷見,均非中正之道。在一切法之中,此有故彼有,因此世間無「無」;此滅故彼滅,因此世間無「有」。如是遠離有無斷常的偏見,如實觀十二因緣法,即謂住於中道正見。

(3)小乘論部則認為八正道只不過是三十七道品之一、四諦中道諦的一分,唯有離斷、常二見的非斷非常之理始為中道。《成實論》卷十一〈立假名品〉云(大正32‧327b)︰「五陰相續生故不斷,念念滅故不常,離此斷常名為中道。」

〔法相宗所說〕 此宗立有、空、中三時教判,而以《解深密經》所說為中道了義教,即主張無有外境故非有,有內識在故非空,非空非有是中道。《成唯識論》卷七云(大正31‧39b)︰「故說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有無及有故,是則契中道。」此外,並認為中道有:言詮中道、離言中道、三性對望中道及一法中道等義。

〔三論宗所說〕 此宗認為外道及大小乘諸宗所談的中道說,皆屬於「有所得」的範圍內,未得中道真義,唯有離四雙八計而住於無得正觀,始是中道,亦即打破生與滅、斷與常、一與異、去與來等八種迷妄,而說緣起、無自性、空之理。此稱八不中道,或稱八不正觀、無得中道。吉藏《中論疏》卷一(本)云(大正42‧10c)︰「橫破八迷,豎窮五句,洗顛倒之病,令畢竟無遺,即是中實,故云不生不滅,乃至不常不斷也。」卷二(本)云(大正42‧21b)︰「中道佛性,不生不滅,不常不斷,即是八不。」

此宗為令了知八不中道的真義,而立三種中道(又稱三中),即︰

(1)世諦中道︰又作俗諦中道,是以世諦為主而說的中道。不動無生滅之真際而建立生滅之諸法,稱為世諦中道。

(2)真諦中道︰不壞生滅的假名而說無生滅的實相,稱為真諦中道。

(3)二諦合明中道︰又作非俗非真中道,是合世諦、真諦而說的中道,謂亦非生滅,亦非無生滅,言亡慮絕,離四句百非而畢竟空。

此外,《三論玄義》卷下謂中道有一中乃至四中之別︰(1)一中,即以中道為唯一清淨道。(2)二中,約二諦而辨中,即世諦之中、真諦之中。(3)三中,指二諦之中再加非真非俗之中。(4)四中,指對偏中、盡偏中、絕對中、成假中。對偏中,謂針對大小學人之斷、常偏見而說之中。盡偏中,謂有斷、常之偏病則不成中,偏見若盡滅則名為中。絕待中,指所顯現的中是超絕言語思慮之不偏不中者,但假名為中。成假中,有無為假,非有非無為中,由於非有非無而說有無,如此之「中」反而成立「假」,故謂成假中。

〔天台宗所說〕 天台宗立空、假、中三諦說,而以實相為中道。認為一切諸法是超越空、假而絕對,其本體非為言說思慮的對象,此稱中諦。又,此中諦是化法四教中的別、圓二教所說。謂空、假二邊之外有中道一理是別教所談,稱之為但中;即空、假二邊而立中道是圓教所談,稱之為不但中。若以中道為原理則為三諦中的中諦,以之為觀法則為三觀中的中觀,又因其中有但中、不但中之別,而有隔歷三諦和圓融三觀,或次第和不次第之別。《法華經玄義》卷二(下)云(大正33‧705a)︰「別三諦者,開彼俗為兩諦,對真為中,中理而已。(中略)圓三諦者,非但中道具足佛法,真俗亦然,三諦圓融一三三一。」

◎附︰印順《中觀今論》第一章〈中道之內容及其意義〉

第一節 中道之內容
佛法,是對於人生向上發展以至完成的一種實踐。眾生(以人為本,可稱為人生)無始以來,生死死生,生生不已的存在,是人生現實不過,迫切不過的根本問題,也惟是佛法才能徹底處理的問題。佛法對於人生──生生不已的存在,開示它的真相,使我們從人生實相的正見中,知道我們應如何增進此人生,淨化此人生,超越一般的人生,達到更圓滿更完成的地步。這一佛法的核心──人生進步、淨化以及完成的實踐,佛典裏稱之為道。釋尊在波羅奈的鹿野苑中,初為五比丘轉法輪,即提示以「中」為道的特質。如《轉法輪經》(巴利文本)說︰「在此諸欲中躭於欲樂者,乃下劣凡夫,為非聖無意義之事。雖然,以自身所求之苦為苦,亦為非聖無意義之事也。離此二邊之中道,方依於如來而能證悟,此即開眼、開知,至於寂靜、悟證、正覺、涅槃之道。比丘!於何名為依於如來所悟之中道﹖即此八支之聖道也。」

佛在開宗明義的最初說法,標揭此不苦不樂的中道。中道即八支聖道,這是中道的根本義。這何以稱之為中﹖有以為佛法之所謂中,是不流於極端的縱欲,也不流於過甚的苦行,在此苦樂之間求取折中的態度。但這是斷章取義,不能正解八正道的所以為中道。要知道︰一般人的人生觀,即人生歷程的路向,不是縱我的樂行,就是克己的苦行。研考這二端的動機,都是建立於情意的,即是情本的人生觀,情本的法門。世人感覺偏於縱我的樂行不可通時,於是就轉向到專尚克己的苦行。人生的行為,都不過在這兩極端以及彼此移轉的過程中。不曉得縱我的樂行,如火上加油;私我的無限擴張,必然是社會沒法改善,自己沒法得到解脫。或者見到此路不通,於是轉向苦行,不知苦行是以石壓草的辦法;苦行的折服情欲,是不能成功的。叔本華的悲觀,甚至以自殺為自我解脫的一法,即是以情意為本的結論。依釋尊,縱我的樂行和克己的苦行,二者都根源於情識的妄執。釋尊否定了二者,提供一種究竟徹底的中道行,這就是以智為本的新人生觀。自我以及世間,唯有以智為前導,才可以改造人生,完成人生的理想。因此,不苦不樂的、智本的新人生觀,是佛法唯一的特質。佛說離此二邊向中道,中道即八正道。八正道的主導者,即是正見。一切身心的行為,都是以正見為眼目的──《阿含經》以正見為諸行的先導,《般若經》以般若為萬行的先導。所以不苦不樂的中道行,不是折中,而是從正見為本的實踐中,不落於情本的苦樂二邊。由此,佛法是以「以智化情」、「以智導行」為原則的。以智為本的中道行,包括了最初發心乃至向上達到究竟圓滿的一切過程。

正見為導的中道,即是從正見人生的實相中,增進、淨化此人生以及解脫、完成。正見人生的實相,佛在處處經中,也即說之為中道或中法。如《雜阿含經》(《大正藏》編號二六二經)說︰「世人顛倒,依於二邊,若有、若無。(中略)迦旃延!如實正觀世間集者,則不生世間無見;如實正觀世間滅,則不生世間有見。迦旃延!如來離於二邊,說於中道,所謂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是釋尊開示「正見」的教授,說明世人不依於有,則依於無,佛離有無二邊而說中道法。然所謂離有離無的中道,不是折中於有無,而說亦有亦無或半有半無的。釋迦所說者,為緣起法,依於緣起的正見,能得不落有無二邊的中道。

釋迦所說中道,還有不一不異的中道,如《雜含》(二九七經)說︰「若見言命即是身,彼梵行者所無有;若復見言命異身異,梵行者所無有。於此二邊,心所不隨,正向中道。賢聖出世如實不顛倒正見,謂緣生老死,(中略)緣無明行。」還有不常不斷的中道,如《雜含》(三百經)說︰「自作自覺(受),則墮常見;他作他覺,則墮斷見。義說、法說,離此二邊,處於中道而說法,所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

不一不異,不常不斷,與不有不無一樣,都是依於緣起而開顯的不落二邊的中道。正見緣起的中道,為釋迦本教的宗要。不苦不樂是行的中道;不有不無等是理的中道,這僅是相對的區分而已。實則行的中道裏,以正見為先導,即包含有悟理的正見中道;惟有如此,才能不落苦樂兩邊的情本論。同時,悟理即是正行的項目,正見緣起,貫徹自利利他的一切正行,兩者是相依相待而不可缺的。依於正見緣起,能離斷常、有無等二邊的戲論,發為人生的實踐,自然是不落苦樂二邊的中道。

還有,釋尊的開示緣起,緣起的所以是中道,即不能忽略緣起的空相應性,這在經中多有說到。如《雜含》(二九三經)說︰「為彼比丘說賢聖出世空相應緣起隨順法。」緣起是與空相應的,空的獨到大用,即洗盡一切戲論執見。緣起與空相應,所以能即緣起而正見不落兩邊的中道。

第二節 中道之意義
中道,當然是不落二邊。但不落二邊──中道所含的意義,還應該解說。中的本義,可約為二種︰(一)中實︰中即如實,在正見的體悟實踐中,一切法的本相如何,應該如何,即還他如何。這是徹底的,究竟的,所以僧叡說︰「以中為名者,照其實也。」(〈中論序〉)(二)中正︰中即圓正,不偏這邊,也不偏於那邊,恰得其中。如佛說中道,依緣起法而顯示。這緣起法,是事事物物內在的根本法則。在無量無邊極其複雜的現象中,把握這普遍而必然的法則,才能正確、恰當的開示人生的真理,及人生的正行。中即是正,所以肇公稱《中觀論》為《正觀論》,中道即是八正道。此中實與中正,是相依相成的︰中實,所以是中正的;中正,所以是中實的,這可總以「恰到好處」去形容他。

龍樹發揚緣起、空、中道的深義,以「中」為宗而造論。他嚴格地把握那修道中心的立場,對於中道的解說,也不出於中實與中正。中實,本以正觀緣起性而遠離戲論的寂滅為主。這中實的寂滅,從實踐的意義去說,即是不著於名相,不落於對待。(一)不取著名相︰這如《大智度論》卷六說︰「非有亦非無,亦無非有無,此語亦不受,如是名中道。」中道,不但是非有非無,更進一步的說︰「此語亦不受」。「受」即新譯的取。凡稱之為有、為無、為非有非無,都不過名言的概念。非有非無,本表示觀心的不落有無戲論,如以為是非有非無,這不能恰合中實的本意。所以必須即此「非非」的名相,也不再取著。(二)不落於對待︰我們所認識的,所言說的,都是相對的。凡是相對的,即不契於如實絕待的中道。如《大智度論》卷四十三,說到種種的二邊,都結論說︰「離是二邊行中道,是名般若。」這裏所說的種種二邊,如常無常、見無見等,都是二邊。進而至於能行能證的人──菩薩、佛是一邊,所行、所證的法──六度、大菩提是一邊;甚至般若是一邊,非般若是一邊,要離此二邊行中道。這不落對待的中道,即入不二法門,是順於勝義,依觀心的體悟說。

關於中正的意義,龍樹也有很好的發揮。依佛陀所正覺的,為眾生所巧便言說的,在佛陀,都是圓滿而中正的。如緣起是中正的,空也是中正的,至於中道那更是中正了。但世俗言說的施設,不免片面性的缺陷,所以古德說︰「理圓言偏」。眾生對於佛的教法,不能圓見佛法的中道,聞思或修行,在任何方面有所偏重,就會失卻中道。如《智論》卷八十說︰「若人但觀畢竟空,多墮斷滅邊;若觀有,多墮常邊。離是二邊故說十二因緣空,(中略)離二邊故,假名為中道。」畢竟空與緣起有,那裏會墮於一邊﹖這因為學者有所偏重的流弊──世諦流布,什麼都有弊的,所以特說明緣起與空寂不偏的中道。即空的緣起,不落於斷邊;即緣起的性空,不落於常邊。緣起與空,印度佛教確曾有過偏重的發展到極端,如方廣道人偏空,是墮於斷滅邊;薩婆多部偏於一切法有,即墮於常邊。為了挽救這種偏病,所以龍樹探《阿含》及《般若》的本意,特明此緣起即空的中道,以拯拔那「心有所著」的偏失者,使之返歸於釋迦的中道。學者不能巧得佛法的實義,多落於二邊,所以特稱此綜貫性相空有的為中道。龍樹的中道論,不外乎不著名相與對待(宗歸一實),綜貫性相及空有(教申二諦)。中觀大乘的特色,實即是根本教義完滿的開展。

〔參考資料〕 《轉法輪經》;《大般涅槃經》卷七、卷三十五;《大智度論》卷三十一、卷四十三、卷五十七;《維摩經文疏》卷二十一;《成唯識論》卷七;《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宮本正尊《中道思想及びその發達》、《根本中と空》;西義雄(等)《大乘菩薩道の研究》第二章;《平川彰著作集》第二冊;中村元(等)編《佛教思想》第六冊〈空〉。


五分法身

指大小乘無學位(佛與阿羅漢)所具備的五種功德。即戒(śīla)、定(samādhī)、慧(prajñā)、解脫(vimukti)、解脫知見(vimukti-jñāna-darśana)。又作無等等五蘊、無漏五蘊。

此中,據小乘佛教所述,戒蘊係以有防非止惡功能的道俱戒之無表為體;定蘊以於無學中之空、無相、無願之三摩地為體;慧蘊以無學之正見、正智為體;解脫蘊指無學位中與盡智、無生智及無學之正見相應的勝解心所;解脫知見者,以已斷苦乃至已修道之盡智,及知已斷不復更斷,乃至已修不復更修的無生智為體。前三通有學位,後二則非無學位不起,故謂無漏五蘊為無學位所具者。《大毗婆沙論》卷三十三云(大正27‧172a)︰
「無學相續中無漏身語業名無學戒蘊。云何無學定蘊﹖答︰無學三三摩地,謂空、無願、無相。(中略)云何無學慧蘊﹖答︰無學正見智。(中略)云何無學解脫蘊﹖答︰無學作意相應心,已勝解,今勝解,當勝解,謂盡無生無學正見相應勝解,此蘊所攝故,非無學解脫,謂一切法中,二法名解脫,一者擇滅,即無為解脫,二者勝解,即有為解脫,於境自在立解脫名,非謂離繫。云何無學解脫智見蘊﹖答︰盡智、無生智。問︰何故此二智名解脫智見蘊﹖答︰解脫身中獨有此故,最能審決解脫事故。」

其中,關於勝解,《俱舍論光記》卷四廣分別勝解有二種︰(一)於所緣定決定印可,(二)於所緣境心自在轉,不為境界所礙。今之解脫蘊,乃指後者之有為解脫。《俱舍光記》卷一(末),嘗就解脫知見之名義釋云(大正41‧32b)︰「言解脫知見者,即智名見,故名智見,緣解脫涅槃故名解脫知見。」

此五蘊於色、受、想、行、識之五蘊中,第一既是指無表色之色蘊,餘四則應攝於行蘊中。餘四中,慧蘊及解脫知見蘊,均以慧為體。

其次,大乘佛教之解釋,慧遠《大乘義章》卷二十〈五分法身義)云(大正44‧850c)︰
「此之五種,義通因果,經中多就無學說之,無學之中統通大小。今論佛德,所言戒者,據行方便防禁名戒,防禁諸過永令不起,就實以論,法身體淨,無過可起,故名為戒。所言定者,據行方便息亂住緣,目之為定,就實而辨,真心體寂,自性不動,故名為定。所言慧者,據行方便觀達名慧,就實以論,真心體明,自性無闇,目之為慧。言解脫者,據行方便免縛名脫,就實而辨,自體無累,故曰解脫。解脫知見者,據行方便知己出累,名解脫知見,就實以論,證窮自實知本無染,名解脫知見。」

而於解釋五分法身之名義時云(大正44‧850c)︰
「此之五種分別名分。又分是因,此之五種成身之因,故名為分。法名自體,此之五種無學自體,故名為法。又法是其軌則之義,此之五種成身之軌,故名為法。身者是體,此五佛體,故名為身。又德聚積亦名為身。」

又,智顗在《請觀音經疏》中謂,轉色等五蘊,則順次可得五分法身。

此外,以香譬喻五分法身,謂之五分香。《集諸經禮懺儀》卷上云(大正47‧464a)︰「戒香、定香、慧香、解脫香、解脫知見香,光底臺遍法界,供養十方無量佛,見聞普熏證寂滅。」《釋氏要覽》卷上云(大正54‧276a)︰「戒定慧解知見香,遍十方界常芬馥。」密教有修法之前以塗香塗五指,並觀想由之除去自身垢穢,發顯本有五分法身的說法。關於此義,《乳味鈔》卷一有詳細的說明。

〔參考資料〕 《增一阿含》卷二、卷十八;《長阿含》卷九;《觀普賢菩薩行法經》;《僧伽羅剎所集經》卷下;《大智度論》卷二十一、卷二十二、卷八十七;《成實論》卷一;《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


五力

指五種力用。有三說︰

(一)指三十七道品之第五科︰謂發生聖道之力用有五種,即信力(śraddha-bala)、精進力(vīrya-b.)、念力(smṛti-b.)、定力(samādhi-b.)、慧力(prajñā-b.)。所謂信力,指於如來所修植淨信,不為沙門、婆羅門或餘世間等所引奪。精進力,指為永斷已生之不善法,而生策勵,乃至廣說四種正斷。念力,指於內心住循身觀,乃至廣說四種念住。定力,指離欲惡不善之法,乃至廣說四種靜慮。慧力,指如實了知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及趣苦滅道聖諦。

將此五者總名為力,有多說。《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一云(大正27‧726b)︰
「五根者,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五力亦爾。(中略)問︰何緣此五名根名力﹖答︰能生善法故名根,能破惡法故名力。有說︰不可傾動名根,能摧伏他名力。有說︰勢用增上義是根,不可屈伏義是力。若以位別,下位名根,上位名力。若以實義,一一位中皆具二種。」

至於五根之外別立五力的原因,《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說所緣境界自體等雖與根相似,然果有差別。即不可屈伏義有差別,故別立力分。又五力採信等之次第是由於它們有展轉相生之義,關於此,《俱舍論》卷二十五云(大正29‧132c)︰「信等何緣次第如是﹖謂於因果先起信心為果修因,次起精進,由精進故念住所緣,由念力持心便得定,心得定故能如實知,是故信等如是次第。」

(二)謂如來說法有五種力用︰即言說力,隨宜力、方便力、法門力及大悲力。《思益梵天所問經》卷二云(大正15‧40c)︰「一者語說、二者隨宜、三者方便、四者法門、五者大悲,是名如來所用五力。」其中,言說力謂如來雖說三世垢淨世出世有罪無罪有為無為等種種法,然此說如幻人之說無決定,乃至如虛空無生滅,故言說即不言說。隨宜力,謂如來或說垢法為淨法,說淨法為垢法,或說生死即涅槃,說涅槃即生死,如是隨宜作種種說法。方便力,如來為使眾生行布施,而說布施是得大富之因。法門力,如如來說六根等諸法皆是解脫之門。大悲力,謂如來以三十二種大悲救護眾生。蓋一切法無我,然眾生不信,故如來起大悲心而廣說法。

關於此五力,《華嚴經探玄記》卷三云(大正35‧148c)︰「此上五種,初一約能說,以不言之言而說故。二約所說,謂法隨迷悟辨是非故。三約所為機,以巧方便於無說有故。四約法自體,本來自空為解脫門故。五約能說之心,為愍物迷而起說故。」

(三)指具不可思議之勝用的五種力︰即定力、通力、願力、法威德力、借識力。所謂定力,是指佛的大定力;此定力無染無淨,非空非有,生死不能拘,結業不能縛,不起此定而能普應十方。通力,指佛的大神通力變化無窮,隨感而應。願力,指如來的大願力,此願力非因愛見,不假思惟,乃聖人曠劫度生功用所成,非思議可及。法威德力,指如來應化威德之力,是聖人不思議境界,演一音則普應群機,施一法則眾魔皆伏,利生無盡,功德難量。借識力,謂二禪以上不著五塵而五識俱無,從而無尋伺、言語,故欲說法應用,則借初禪之眼耳識以成己用。

此五力以己力施他,以他力為己用,以唯識所變之義難判定,故《宗鏡錄》卷四十八認為是唯識說難判之五力。又此五力雖有勝妙作用,然中有受生確定,不能遮其不往,亦不能令其住於餘道,故中有又名五力不可到。

〔參考資料〕 (一)《雜阿含經》卷二十四;《集異門足論》卷十四;《大智度論》卷十八、卷十九;《顯揚聖教論》卷二;《大乘義章》卷十六;《法界次第初門》卷中(下);《法華玄義釋籤》卷一;《雜集論述記》卷九;《天台四教儀集註》卷中;《大明三藏法數》卷二十一;《俱舍論法義》卷二十五。(二) 《持心梵天所問經》卷一;《勝思惟梵天所問經》卷二;《思益梵天所問經簡注》卷二。(三)《大明三藏法數》卷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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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律學辭典]
三舉人行處

行事鈔‧僧網大綱篇:「四分云,此三舉人,令在有比丘處行之;若在無比丘處,不得為解。」  資持記釋云:「行處中,三法並爾,故此總示。有僧處者,令慚恥故。」(事鈔記卷七‧二七‧一五)


二師攝受失法

亦名:失師法

子題:五法失依止

行事鈔‧師資相攝篇:「明失師法。(一,列示三法)和尚一種無相失義,或可無德,更依止他。以依得戒,無再請法。依止闍黎,事須詳正,有三不同:一、請師法,二、相依住法,三、請教授法。(二,正明失相)次明失是非者。(一、別明)(一﹑互治罰失)若師被僧治罰,不失依止。謂不失請法,相依住法,失請教授法。以師有過,行法在己。弟子無義得請,令師得罪。以奪三十五事中不得受人依止者,謂授他教誡,亦是被治人不合作依止。若弟子被僧治不失者,三種不失,欲令師僧教誡弟子,順從於僧,疾疾為解。開無隨順罪。(二﹑互出界失)律中,二師及弟子互一人決意出界外宿,即日還,失依止者。失下二法,不失請師法。若還,不須更請師,但生請法,相依,便有法起。廣有是非,如律大疏。(二、通列)四分云,多種:一﹑死,二﹑遠去,三﹑休道,四﹑犯重,五﹑師得訶責,六﹑入戒場,七﹑滿五夏,八﹑見本和尚,九﹑還來和尚目下住。若約教,失依止。」  資持記釋云:「失師法列示中,初明和尚無失,無德依他者,但可捨去,相依乃在,以下,示無失所以。初受期心,盡壽親附,不同依止,容有再請故也。二明依止有失,若論依止,但有請法,義分三種,故云詳正,若失請法,則須重加,若失下二,起心而已,如後所明。……通列中,律文前後總括有九。第四犯重者,律云,和尚闍梨僧為作滅擯。佛言,失依止。弟子亦同。五如上引,通七羯磨,且舉訶責。餘七種,即出受戒犍度,八五句中,對文可見。彼云有五法失依止一﹑師訶責,二﹑去,三﹑休道,四﹑不與依止,五﹑入戒場上;復有五事:一﹑死,二﹑去,三﹑休道,四﹑不與依止,五﹑若五歲若過五歲;復有五事:五﹑見本和尚,四句同前,唯第五別,自下並爾;復有五事:五﹑和尚闍梨休道;復有五事五﹑弟子休道;復有五事:五﹑和尚闍梨命終;復有五事:五﹑弟子命終;復有五事五﹑還在和尚目下住。第二、第六,必約經宿,若即日還,如上所判。第八謂師先遠去,弟子別求依止,後見本師,還復依學,彼法即失。第九亦爾。但約弟子離師後還為異。準律上六通於師資,下三唯局弟子。言約教失者,別點第七,且約教限;若就行論,法身成立,方離依止,如上所明。」(事鈔記卷一○‧三三‧一六)


依止羯磨

亦名:治依止法、置羯磨

子題:不知五法盡形依止

行事鈔‧僧網大綱篇:「(一﹑出過相)言依止者。若與比丘及以白衣共相雜住,倒說四事,惑亂正法。或在道雖久,癡無所知,隨緣壞行,不能自立,數懺數犯。須僧治罰,依彼明德咨問法訓。使行成益己故也。(二﹑加治法)治法略同於上。與依止已,親近知法律人,學知毗尼。明達持犯者,當為解之。涅槃云,置羯磨者,安置有德之所。餘如師資法中。」資持記釋云:「依止者,佛在舍衛,僧芻比丘愚癡犯罪,共白衣雜住相親,因制此法。出過中,初明倒亂。必兼兩眾,方入此治。或下,正律本緣。但令數犯,不約對人。須下,正明立法,仍見名義。使下,顯益。加治中,初指治法,奪行在中。律作白云:『大德僧聽,此僧芻比丘癡無所知,多犯眾罪,共白衣雜住而相親附,不順佛法。若僧時到,僧忍聽。與僧芻比丘作依止羯磨。白如是。』羯磨準知。與下,明依人。明下,略示順從及解法。涅槃下,示異名。餘下,指行法。彼(師資相攝篇)云,愚癡無智者,盡形依止。十誦,受戒多歲,不知五法盡形依止五法,謂不知犯、不犯、輕、重,及不誦廣戒。毗尼母,百臘不知法,從十臘依止等。彼篇頗詳,且略引示。」(事鈔記卷七‧二二‧一一


僧寶通佛寶法寶

行宗記釋云:「若論功行,佛法無倫;今約兼通,故推僧勝。如下,引證。賢愚經云,姨母用金色[疊*毛]上佛,佛云,可施與僧,我在僧中。佛同應供,僧為解脫;人能弘道,法在其中,故云通二。」(戒疏記卷三‧二‧二○)


僧次請福大別請

子題:請有二種、別請、僧次請、次第請

行事鈔‧訃請設則篇:「四分,請有二種:即僧次、別請也。律開別請;然諸經論,制者不少。梵網云,別請物者,即盜四方僧物。仁王經,亦呵責別請過。十誦善生,雖別請佛五百羅漢,猶故不得名請僧福田,若能於僧中,請一似像極惡比丘,猶得無量果報。增一成論云,如飲海水,即飲眾流,僧次請僧亦爾。五分,但為解脫出家者,得為僧次,唯除犯惡戒人。五百問云,受別請已遣人代去,主人意無在者得,若嫌者犯墮。既僧次福大,有憑請者,應說僧次功能,開悟俗心,勿令別請。」資持記釋云:「四分通二請;律開下,諸文並明僧次。梵網云,一切不得受別請,利養入己,而此利養屬十方僧,而別請者,即取十方賢聖僧物。此制受請。又云,次第請者,即得十方聖賢僧,而世人別請五百羅漢菩薩僧,不如僧次一凡夫僧,若別請者,是外道法,七佛無別請法。此制施主。仁王亦呵責者,彼云,諸惡比丘受別請者,是外道法,都非我教等。十誦善生等文,中卷隨相已引。五百問但明別請;遣人代去,即是捨請,若嫌犯墮,即結能遣,違施非法;準律應吉。既下,二令勸讚僧次。後二句指略別請。隨相,即別眾食戒。」(事鈔記卷三八‧三‧一九)


出家行凡福行

子題:上界業、戒取見、見取、煩惱、欲界下業、戒取結

行事鈔‧沙彌別行篇:「出家行凡福行。謂有比丘,出家已後,但知持戒,不志尚道;以戒為上,餘悉不為,用為非道;內多瞋怒,自汙淨心,情無勝進。此戒取見,見取煩惱;欲界下業,非上界行。若修世禪,是上界業,終退生死,未有出期。乃至多聞布施,講經誦習,並是欲有,未成無漏。智論云,世間法者,孝順父母、供養沙門、布施持戒、四禪四無色定、念佛法僧、九想等是。成論云,於持戒多聞禪定等,少利事中,自以為足;以貪著此少利事故,忘失大利。智者不應貪著小利,忘失大利。」

資持記釋云:「戒取見,見即執見,以專持戒,名戒取;又以戒為上勝,名見取;此即五利使中二使,故云煩惱。欲界下業,即是人道;縱得生天,止在六欲。若下,明修定。即四禪四空定。多聞講誦,即習慧。準知修道,事行難分;自非達人,何由可識?」(事鈔記卷四一‧七‧七)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出已乃行凡福。(一、出家之本)凡出家者,出有為家,為解脫者,謂脫纏縛,此為本也。如五分說,不為解脫出家,不得名僧,次不受供。(二、明凡福行相)(一﹑持戒)今有行者,但知持戒,無心在道。道在虛通達累為本,此而不思,但持戒善。自餘講解修習觀務,悉為非道;內多瞋忿,久污淨心。此戒取結,謂為最勝;又是見取,體是欲界,增生下業。(二﹑修禪)若修世禪,緣色緣心,雖經上界,終還生死,未有出期。如鬱頭藍,上極非想,還沈阿鼻,後作飛貍,佛記無出。(三﹑多聞)若修多聞講誦經典,為解脫,並增欲有,未成無漏。(四﹑營事)若營世事供養三寶塔寺等相,心無欣道,最是我所,或淪下趣。由造善時,自愛憎他,行諂行誑,雜惑成樹,故受鬼趣相似果報,以心非實,生在惡道,以福事成,故受勝處。(三、引二論通證)如智論云,世間法者,孝順父母、供養沙門、布施持戒、四禪四空、念佛法僧、九想等是也。又成實云,智者不應持戒多聞禪定等少利事中,自以為足,以貪著故,忘失大利。謂有解脫也。」(業疏記卷一一‧九‧二)


別眾食戒僧次請犯相

亦名:僧次請

子題:布薩處、上座

資持記釋云:「須布薩處,即知法者所居,以布薩是攝眾之法,請彼一人,則表眾集。自處不須者,即彼二處不相請送,與下俗舍不同。(事鈔記卷二三‧二二‧六)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先明別僧,即是僧次。五分,僧次請者,凡夫、聖人、坐禪、誦經、勸佐眾事,並為解脫出家者,得入僧次;唯除惡戒人。若言次第上座者,是僧次攝;又不知齊幾為上座,佛言,上無人者,皆名上座。以法取人,或言禪師等,是別請;若言禪師十人,便除法師律師,甄簡異故,不名僧次。十誦善生中,以羅漢法請人,不稱名字,猶名別請,為佛所訶,如訃請法中。」資持記釋云:「僧次中五分為三。初簡能受人。文列五種,並堪預數,不可揀擇。除惡戒者,疏云,僧次一種,必以淨戒為先,微犯憲章,不令受利等。準犯小罪即為所簡。若下,二﹑示僧次法又二,初正示。以下,顯非。以法取者,雖不定名,簡其所學,即非僧次。此謂雖通而別,非平等故。十誦下,三﹑引文證。彼云,有人請佛五百羅漢,佛言不名請僧福田,若能於僧中請一似像極惡比丘,猶得無量果報;與下增一意同。如下,指略,即下卷赴請篇。(事鈔記卷二三‧二四‧一二)


別請五百羅漢不如僧次一凡夫僧

亦名:受須戒淨施必普周

子題:施必普周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增一云,師子長者別請五百羅漢,佛言,不如僧次一人,福不可量;因說如飲大海,則飲眾流。師子言,自今已後,當不別請。佛言,我亦不令別施,以無有福。師子便平等施,亦不言此持戒犯戒。佛讚善哉,平等之施,獲福無量;平等施者,施中第一。賢愚經,以[疊*毛]施佛,佛讓與僧,義意同此。正使將來法垂滅盡,比丘畜妻挾子,四人已上名字眾僧,漫請供養,應當敬視如舍利弗等。」資持記釋云:「前引增一,彼云,佛在羅閱城,長者請舍利弗、目連等五百人,佛訶如鈔。飲大海者,由心通僧寶,無所簡擇;雖得一人,則為供養十方凡聖故。……賢愚中,姨母自紡績作一端金色[疊*毛]上佛,佛言,可以施僧,得福無量,若於十六具足增輝云,僧尼各有四果四向,未足為多;餘如鈔中。挾,抱也。名字僧,無實德者。問:『前引五分除惡戒者,此何相違?』答:『疏云,五分簡人,精也;賢愚取人,麤也。破戒受施,且取外生物信,令於僧海自感施福;非謂行缺能消信施。疏中意也。謂,五分除惡戒(五分,僧次請者,凡夫、聖人、坐禪、誦經、勸佐眾事,並為解脫出家者,得入僧次;唯除惡戒人。)佛藏不消杯水;母論腹裂;律中畜寶,對俗訶制,對施興治,能所俱墮,如是等類,並謂極誡內眾,使自策勤。增一、賢愚、十誦、善生,皆據導俗,恐忽慢僧徒,自招枉墜。是知受須戒淨,不淨則自陷無疑;施必普周不周則所施無福。用斯往判,諒無所違。』(事鈔記卷二三‧三五‧一)


受施得否

行事鈔‧對施興治篇:「五分,若不為解脫出家者,不得受請。若坐禪誦經,檢挍(校)僧事,並為解脫出家者,聽受僧次。」資持記釋云:「五分僧次,必約志願簡其可否。若涅槃云,我滅度後,多有為衣食故出家者,則不任受施也。」(事鈔記卷三五‧三七‧八)


四依法乞食制開

子題:僧差食、僧次請食、盜僧次、送食、齋日食、月初日食、僧常食、別請小教所通大乘永閉

隨機羯磨‧諸戒受法篇:「比丘依乞食,比丘依是得出家,受具足戒,成比丘法。是中盡形壽能持不答言能持。若得長利,若僧差食、檀越送食、月八日食、十五日食、月初日食、僧常食、檀越請食,得受。」(隨機羯磨卷上‧二八‧九)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一、總示)就二〔乞〕食中,初制後開,並同前解(糞掃衣中)。(二、別釋)(一﹑牒釋)若僧差者,即次請也。為解脫故,出家受戒,得往訃也;反此不合,名盜僧次。若送食者,至寺設也。月八日、十五日食者,謂黑白二月,俱有三日;文少十四日,尼律具三。此惡日也,故須供齋;如前八戒說之。月初日食,彼國重之;至其異設,多陳坊寺。如此方俗,正月元日,三月三日,至九月九日,亦須知也。若僧常食,隨有少多,準年為量也。若請食者,召往俗家,即別請也。(二﹑結誥)隨相乃多,淨心為本。兼分染者,則不許訃。故佛藏持世,不除我者,則不聽受一盃之水,一納之衣。各識分量也。不爾,熱鐵鍱身,鎔銅灌口,豈虛言也?」

濟緣記釋云:「二乞食,總分中。初制後開,大分二段。制中亦四:一﹑舉名,二﹑示行本,三﹑問,四﹑誓。並同上分(糞掃衣)。後二(樹下坐、腐爛藥)亦爾。牒釋六段,初僧差〔食〕。唯簡求脫,出五分文。由不為脫,乖於僧理,往則成盜,準知僧次不可妄受。次釋送食。尋常營辦送入僧寺。三﹑釋齋日〔食〕。黑白各三,故名六齋;文少十四,定是文脫。尼律具者,如後所引。鬼神得勢,啖人精氣,故云惡日;若依智論,即四王等下降之日。四﹑釋〔月〕初日〔食〕。彼國重者,此土亦然。仍引方俗三時為比。正月元日,天下同之;餘二必應京兆所尚,東南雖用,而不修營,但為燕會耳。五﹑釋僧常〔食〕即常住食。六釋別請小教所通大乘永閉。」(業疏記卷一七‧二四‧八)(請參閱『四依法糞掃衣制開』三○○上)


大德僧聽

子題:大德、僧、聽、命章、假名僧、真實僧

羯磨疏‧諸界結解篇:「大德僧聽者,恐妄緣事,無情同秉,故初總告誡耳識也。」(業疏記卷七‧二二‧一四)

戒本疏‧釋戒經序:「初大德僧聽者,警眾情也。將欲表述,恐有異緣,故命章大告,不容耳識妄聽也。(一、釋大)(一﹑內外相對釋)有人言斯則贊美誡敕之辭也。者莫先為義。明九十六道有師資之僧;佛道之僧,運廣莫過,故云也。(二﹑因果相對釋)又云,出家四果,乃是真僧,無學最高,故云大也。雖僧未階,必得無障,以出家者必為解脫,因中談果,亦云也。(三﹑約三寶釋)又云,三寶為言,僧田最勝,義通餘二。如愛道施緣,能生大福,故云也。(四﹑簡小眾釋)有人言諸義不無,今所論僧,為簡小學。但取無願(對沙彌有願),故云也。(二、釋德)所言者,有所得也,以得善居身,故名有德。出家捨著,福度含生,戒善自修,滅諸過業。修習定慧,斷結成道。備此美稱,乃稱有德之人也。(三、釋僧)(一﹑約二種和釋)所言者,唐言和合眾。和有二種,謂人法也。言人和者,雖復殊方異質,品族不同。若至同聚,則胸襟莫二,事順心同,如水乳合故也。言法和者,戒見行(儀)命、說戒布薩(羯磨),有必齊遵,無宜乖逆故也。(二﹑約六和釋)然僧義大約六和為先。身口心和,所謂人也。戒見利和,所謂法也。人法乃具,數須成四;三人已下,無用斯法。今此成僧,故有此白。(四、釋聽)所言者,專心靜察,聽我所陳。陳何相耶?意欲將說淨戒,非雜染所聞,故有斯示。若素自明白,堅持無損,已有毀缺,懺說令淨。脫不專聽,便忘所犯。帶罪終身,一何自累,故須靜聽也。」  行宗記釋云:「初中。表述,即次句緣本。異緣謂他想。首提美稱,目彼同聞,故云命章大,猶遍也。……內外兩凡,皆名僧;見道已去,號真實僧。無學,真僧中之極,獨得大名。……釋德中,初通釋字義;出下,二別列德相;備下,三總結。德相中,六意釋之。(一﹑)初句厭離行;次句慈愍行;戒下,修功德行。二﹑初句及下三學等,即自利行;福度一句,利他行。三﹑從初至定慧,即修因,斷結一句是剋果。四﹑捨著滅過及斷結,是斷惡;度生與定慧,即修善。五﹑即上斷惡,攝律儀也;三學者,攝善法也;福度,饒益有情也。六﹑福度即誓度眾生,斷惡即誓斷煩惱,戒定慧誓學法門,成道即誓成佛道。文中六句,出家法行,無不攝盡;以人通凡聖,行兼大小;故以因果三聚四弘釋之無妨。……六和中,還收人法,或約內外體相德用分之。斯法即此單白也。釋聽中,初通示;陳下,敘說戒意;若下,明須聽意。累謂累縛。」(戒疏記卷三‧二‧五)


大盜戒盜僧園果木

亦名:盜僧園果木、僧園果木

子題:僧護經、日藏分、一熟、一翦、一剪

戒本疏‧四波羅夷法:「僧園果木,比丘多犯,以我寺中,不謂有犯。然立寺者,以盛無我之僧,隨有施為,無非為解脫故。今不思此,取他眾人所有之物,以為自保,此罪大也。如僧護、日藏分中,特可畏也,故須深思。如僧祇中,僧地種果有功,聽與一熟;乃至菜瓜,例與一翦。若於園中搖樹,果落地,持去,方重;若就園內食,滿者結重。十誦,僧園樹華,聽供養佛;大木供僧;皮葉隨比丘用。僧祇,院內樹薪,供僧食用;若無定限,應取乾者。」  行宗記釋云:「初敘喜犯。然下,次彰業重,初明立寺之本;今下,次明盜取之情;如下,指教勸思。僧護經,彼因耶舍遊海邊,見五十餘處地獄,多是侵盜僧物,現受苦報。日藏具云大乘方等日藏經,佛對日藏菩薩,說諸破戒受苦等事。鈔云,別人得用僧薪草者,此要具戒清淨應僧法者;若行少缺,得罪無量。三中,僧祇,初明賞功。一熟,謂一番熟者與之;一翦(剪),亦約一番採摘。若下,次明盜果。十誦,樹華僧用供佛,不成互用。皮葉,及僧祇樹薪,並開別人取用;準前明判,要須戒淨。」(戒疏記卷六‧五八‧一○)


小乘三學

子題:戒學、定學、佛性論、慧

行事鈔‧沙彌別行篇:「(一﹑戒學)若據二乘,戒緣身口,犯則問心。執則障道,是世善法;違則障道,不免三塗。(二﹑定學)定約名色,緣修生滅為理;二乘同觀,亦無諦緣之別。故佛性論云,二乘之人,約虛妄觀無常等相,以為真如。(三﹑慧學)慧取觀照,與定,義別體同。」資持記釋云:「小戒(學)中,緣身口者,謂制法也。犯問心者,推業本也,此據四分空宗為言。執下二句,明持失也,或專慕人天,則滯於凡福;或計為至道,則墮於利使。違下二句,明犯報也。次科,前明定學,又二,初二句示所修,即前性空也。名色,即所觀境;一蘊是色,四蘊是心,心道冥昧,止可名通,故總云名。緣修,即能觀心,生滅,即所見理;以色心二法,念念生滅,生滅故無常,無常故無性,無性故空寂,空寂即滅諦涅槃真如之理。涅槃偈云:『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是也。聲聞、緣覺,乘法雖異,見理是同,故云二乘同觀等。聲聞四諦,與緣覺十二因緣,止是教門開合之異,以理融教,故云無別。當知苦集與十二緣生,並世間因果也;道滅與十二緣滅,皆出世因果也。故下,引證。佛性論,即大乘論,有四卷。彼明小乘所證,非真見佛性故也。虛妄即名色,無常即生滅,真如即空理。即法華云,是人於何而得解脫?但離虛妄,名為解脫,其實未得一切解脫是也。次慧學中,定是澄寂,慧取照用,動息不同,故云義別;同一心體,故云體同。水澄物現,鏡淨像生;定慧一異,喻之可解。」(事鈔記卷四一‧一一‧一


攝僧有場大界解法

亦名:解有戒場大界法

子題:先解大界後解戒場、戒場不得在大界遙解、戒壇

行事鈔‧結界方法篇:「(一,示先後)若有戒場者,先解大界卻解戒場,此是常準。(二,明解法)(一、解大界),上座問答,一一隨有單牒,不同受戒一答得作多法。彼由同界故得,此中不開。為中隔自然,兩界各別,作法不通。若作法,同前〔解無場大界法〕而解。(二、解戒場)次解戒場應在相內,不得在大界遙解。(一﹑廢古法)律無正法。舊羯磨中用大界法解之,唯稱大小為別。今不同之。戒場不許說戒,何得牒解?今準難事界,但翻結為解,理通文順。(二﹑出羯磨)文云:『大德僧聽。僧今在此處解戒場。若僧時到,僧忍聽。解戒場。白如是。大德僧聽。僧於此處解戒場,誰諸長老忍。僧集此處解戒場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已忍解戒場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三﹑示雜相)善見云,戒場上不得立房。縱使王立,有慚愧比丘剔壞,餘材草,送住寺比丘。唯置佛殿及樹木也。外國戒場多在露地,如世祭壇郊祀之所。故律中或名戒壇。五百問中,受戒值天雨,若移戒場屋下者。先解大界,更結戒場及結大界方得。(事鈔記卷六‧三九‧一)(請參閱『攝僧大界解法』一二四九上)


比丘

亦名:苾芻、二、芻

子題:怖魔、乞士、破煩惱、殺賊、應供、無生、世魔有四、欲魔、陰魔、煩惱魔、死魔

戒本疏‧釋皈敬偈:「比丘者,梵天本音,名為苾芻;傳之訛偽,故致斯耳。(一﹑約因譯)此方無人,以三義譯:一﹑曰怖魔,或令魔怖。遵修三行,出三有也。由此義故,名之為僧。故五分云,為解脫出家,名為僧也。二﹑曰乞士,有二義故,上則乞法以練心,下則乞食以資身。得法奉持,驗以四教;受食觀厭,須離五邪。廣如常解。三﹑曰破煩惱者,欲使依名思義,顧瞻有本,不至流俗,唯欣出要。故云,於我法中,快修梵行,盡苦源也。(二﹑對果譯)又解,在因,名怖魔、乞士、破煩惱也;在果,名殺賊、應供及無生也。相對轉勝,故殊絕也。」行宗記釋云:「果號阿羅漢,亦具三義,翻前三因。者,二惑盡故。應供者,是真福田,德堪物供故。應字平呼,謂相應也。無生者,苦報永亡故。因名已勝,果號復勝,故云轉也。」戒疏記卷二‧一八‧一○)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二﹑敘翻傳)言比丘者,中梵天音,此方無譯,可以陳相。如水火等,彼此同體,以名目之,得其實也。比丘不爾。元出中方,此土本無,不知何目;且用義例,得詮便止。因此四句,以義翻名,以名翻義,餘二俱句,可以例知。(二﹑釋名義)中梵本音,號曰譚蓋[稫-禾+火]芻;此傳訛失,轉比丘也。初翻怖魔,次云乞士,後云破煩惱。或從功能者,令魔怖也;明本志者,為怖於魔也。魔名如上。世魔有四欲魔即下界頂住者,以欲纏生,令不出也;言陰魔,即身所聚,念念壞也;言煩惱魔者,即心三毒起,必滅善也;言者,劫略善財,終趣死也。此人為怖此四,故出家也。取其志致,用以翻名。(三﹑明存梵)如諸經律,一切出家,不問邪正,修道之士,俱稱比丘,即通名也。此土沙門,本言道士,是正釋名。李張之倫,名為治頭及鬼卒也;後漸弘廣,改名濫上;致釋恥從,改為道人。古晉漢經,翻為道士,亦有德也。今全不譯,但云比丘,以存本音。自與李異,不妨還同五天異道。且據一相,知所歸也。」濟緣記釋云:「初總示三名。[稫-禾+火],皮逼反。或云苾芻;上云不知何目,而世中妄傳是草名者,謬也。比丘,因名;阿羅漢,果號。因中三名,對果三號。怖魔對殺賊;乞士對應供;破煩惱對無生。或下,別釋初名。功能是德,本志即出家心。魔名如上,前三歸中已具釋故。欲魔天魔,住欲界天頂;有求出離,則懷愁惱,變現異相,擾令著欲,故云以欲等。陰魔即五陰遷謝,不得安住故。者,謂死苦所逼,奪其善念故。此下,結示名義。雖通兩釋,本志義長,故獨結之。」(業疏記卷一二‧一‧六)


沙彌同受請

亦名:下眾同受請

行事鈔‧訃請設則篇:「善見,檀越請比丘,沙彌雖未受具,亦入比丘數。涅槃,乃至未受十戒,亦得受請。」資持記釋云:「論約法同,經聽形同,無非皆為解出家,即堪受供。涅槃云,雖未受戒,已墮僧數。」(事鈔記卷三八‧六‧六)


波羅提提舍尼篇僧尼有異

亦名:提舍尼篇僧尼有異

子題:尼有八提舍、八種美食、美食八種

戒本疏‧四提舍尼法:「明僧尼不同,至文為解。」行宗記釋云:「明僧尼。尼有八提舍,與僧不同;即無病索八種美食,即為八戒,即乳、酪、魚、肉、酥、油、蜜、石蜜也。今此四戒,尼並犯吉。指下文者,初二並云,大僧與尼食義稀故;第三下文不出,應是外化,微薄故輕;四云,尼無蘭若,假有是輕。」(戒疏記卷一六‧四‧一二)


波羅提木叉

亦名:木叉、別解脫、別別解脫、處處解脫

子題:律教無非佛旨、律是佛敕唯聖制立、隨分果、戒障有二、戒淨業非惑待智亡、戒是正順解脫之本、十段脩多羅、道戒、事戒、無漏戒、勝義律儀、第一義真實僧、結使毗尼、戒

含註戒本‧戒經序:「波羅提木叉者,戒也。」(含註戒本卷上‧三‧五)

戒本疏‧釋戒經序:「(一﹑明佛解)註中佛自解云,木叉者,戒也。(二﹑斥非義)有人言,斯非佛解,乃法正之言。今解不爾。五部十八乃是人分;至於律教無非佛旨。何得無學妄敢錯辭?縱有披解,自為卷帙;可以尋也。所以斯戒必有隱相,唯佛自通;下重有疑,如法聚條部,有問為解。豈非戒為眾善之宗,非佛餘聖故不達也?」

行宗記釋云:「解名中,初文。佛自解者,顯示律文出自金口也。次科,初出古判。今下,正斥,初立理顯非。謂部類雖分,教旨不易;即前序云賢聖緘默,但知祇奉是也。錯音醋,置也。自為卷者,如多、伽、見、母,諸戒論等。若許擅加,何須別解?於義自顯,故曰可尋。所下,彰佛獨說,上文證定。豈下,示意。私釋,大千界內,佛為法王,律是佛敕唯聖制立;自餘下位,但可依承。良以如來行果極圓,窮盡眾生重輕業性。等覺已下,猶非所堪;況餘小聖,輒敢擬議?有如國家,賞罰號令,必從王出;臣下僭越,庶人失信,亡敗無日。佛法亦爾;若容他說,群生不奉,法不久住故也。」(戒疏記卷三‧一二‧一三)

戒本疏‧解開名義:「(一,翻名)波羅提木叉,此翻別解脫也。(二,釋義)(一、約道事二戒分)如論所引道戒名解脫也,事戒名別脫也。隨分果得,寄以明之。以道性虛通,舉法類遣;不隨緣別,但名解脫。事戒不爾,緣別而生。緣通萬境,行亦隨遍;持行陵犯,則名得脫,餘非未行,不名解脫。(二、約業惑兩義辨)(一﹑正示)或有解云,戒障有二:一者業非,二者煩惑。戒淨業非惑待智亡望分所除,故云別脫。後智除惑,乃稱究竟,名解脫也。(二﹑釋疑)問:『戒止業非,定伏事亂,慧淨無明;如何云戒能除煩惑?』答:『前已言之,戒為定慧之基也。故律云,結使毗尼縛著由解。餘如文說。』(三、引經律互說)(一﹑標指)然諸經律互說木叉,不同上解;此隨義說。(二﹑引示)何以知之?如律云,木叉者,戒也。據能克果,用目本因;因實是戒,非木叉也。故經云,戒是正順解脫之本故名木叉,明知是果。如五分說,分別名句木叉者,舉果目教也。僧祇云,木叉者,十段脩多羅,即戒本文,同說為教。(三﹑結顯)以此多證,文雖博現,隨相得名;不妨據本木叉為果。」行宗記釋云:「木叉中,翻名,可見。有云別別,或云處處。……道戒即道俱七支;事戒謂從緣所受。隨下,別釋,前釋道戒,初約位顯體。斯據初果斷惑證真,方具此戒;而不從緣受,隨得果處,附位明戒,四果方極。今望初果以去,故云隨分等。以下,約義示名。道即空理,故言虛通。由入聖位,理觀破惑,業根既除,豈容身口更有非惡?故云舉法類遣;法謂觀智,類猶通也。此即八正中語、業、命三,四聖諦中道諦所攝;名無漏戒,亦名勝義律;具此戒者,即第一義真實僧。事下,次釋事戒,初標示相反。緣下,約相顯名。境別行遍,反上虛通;持此非彼,反上類遣;持行陵犯,對治勝也。業惑分中,初文,前列二障。惑為業本,通障戒善。戒下,次明對治,初二句別對。望下,會名,上二句結上戒淨業非。以業因惑起,持戒破業,惑亦隨損,故名分除。望下究竟,故名別也。下三句結上惑待智亡。亦約初果已上,例受斯名;是知在聖不彰別號。釋疑中,問答語意,大略同前。但前明戒唯伏業,慧方破惑;今明戒行即分除惑,故重問之。答中,初指前者,即教興中。故下,引證。彼具云,除結無罣礙,縛著由此解。疏家變語,除結既由於律,故云結使毗尼等。……如下,次列三律,前明本宗,初約義正決。故下,引遺教轉證。正順者,因能克果故。解脫本者,果從因生故。後決二律。名句脩多,並是能詮;亦由隨順解脫,故彰果號。十段者,八篇戒條,并前別序,及四重後四隨順法,或可指後略教。脩多羅此翻為經,經訓常法,義通三藏;即如戒序稱為戒經是也。……三﹑中(結顯中),名雖多別,大約不出教、行及果。但果是正名,餘並隨義,故云不妨等。」(戒疏記卷一‧三一‧六)


狂癡法

子題:三種狂癡、狂癡三品、三品狂癡

行事鈔‧僧網大綱篇:「四分云,有三種狂癡:一﹑眾僧說戒,或來不來;二﹑一向不憶不來;三者有憶而來。初人須與羯磨,後二不須。十誦云,若未作法,不得離是人說戒;作法已,得離。五分云,若覓不得,即遙作羯磨。四分中,白二與之;若狂病止,令來乞解,白二為解;若復更發,依前與法;若狂止不來不犯,以先得法故;亦不應詐顛狂,而加法者,不成。羯磨如律。」資持記釋云:「狂癡中,初通列三品。初是中品,二即上品,三即下品。十誦下三律,別示中品。下指羯磨者,律因那那由比丘心亂狂癡故制,白言:『大德僧聽。此那那由比丘心亂狂癡,或憶說戒,或不憶說戒,或來或不來。若僧時到,僧忍聽。與此比丘作心亂狂癡羯磨,若憶若不憶,若來若不來,僧作羯磨說戒。白如是。』羯磨準作。」(事鈔記卷七‧四九‧四)


病比丘隨其解行而讚歎

亦名:為病比丘說法勸善

子題:蘭若病比丘勸善法、阿練若病比丘勸善法、誦經病比丘勸善法、常住二字聞不生惡道、持律病比丘勸善法、法師生病勸善法、禪師生病勸善法、佐助眾事病比丘勸善法、鸚鵡聞四諦後得道跡、沓婆為僧知事求堅固法、迦葉蹋泥、祇夜破薪、身子掃地、黎軍支乞食不得

行事鈔‧瞻病送終篇:「說法勸善者。(一、通標)十誦,應隨時到病者所,為說深法,是道非道,發其智慧。先所習學,或阿練若、誦經、持律、法師、阿毗曇、佐助眾事,隨其解行,而讚歎之。(二、別列)(一﹑蘭若人)若阿練若者,當軟語汎話訖,告云:『大德,今者病篤如此,唯當善念,不畏惡道。何者?自病已前,行頭陀大行。佛弟子中,唯有迦葉,世尊在眾,常讚歎之,乃至捨座捨衣,佛親為也;以行勝行,聖人共遵。大德行紹聖縱,必生善處,何憂死至?但恐失念,妄緣俗有,此是幻法,更勿思之。』(二﹑誦經人)若誦經,告云:『大德常誦某經,以為正業,實為勝行,凡聖同欽。鸚鵡聞四諦,尚七反生天,後得道跡。大品有經耳品,涅槃常住二字,尚聞不生惡道。況復依教廣誦,無謬濫過;何能墜陷?必生善處等。』(三﹑持律人)若持律者,云:『大德護持禁戒,順佛正言,能於像末,興隆三寶,正法久住,由大德一人。今者疾患[帛*系]久,恐將後世;人誰不死,但恐無善,大德以善法自持,兼攝他人,諸佛自讚,豈唯言議?但當專志佛法,餘無妄緣。』(四﹑法師)若法師者,云:『由大德說法教化,令諸眾生,識知三寶四諦,開其盲眼,破其心病,光顯佛法。使道俗生信,能令作佛,又使正法久流,實大德之力。』(五﹑禪師)若禪師者,云:『佛法貴如說行,不貴多說多誦,又云,不以口之所言,而得清淨,如說行者,乃是佛法;大德順佛正教,依教而修,內破我倒,外遣執著,此則成聖正因,勿先此業。如是等隨其學處,於後譽之。(六﹑佐助眾事人)佐助眾事者,告云:『大德經營僧事,與聖同儔。故沓婆王種,捨羅漢身,為僧知事,求堅固法;乃至迦葉蹋泥,造五精舍;祇夜破薪,供僧受用;身子掃地;目連然燈。並大羅漢,豈有惡業?但示僧為福聚,凡愚不知,各捨自業,佐助眾事。然僧田福大,不同佛法,如成論中,諸人以衣奉佛,佛令施僧,我在僧中。由僧隨我語,名供養佛;為解脫故,名供養法;眾僧受用,名供養僧。供養僧者,具足三歸,故知僧德大也。大德既順佛正命,料理僧徒,佛所歎尚,是第一行,何人加之?經云,憶所修福,念於淨命等。』資持記釋云:「十誦文中,但是通制;下諸詞句,皆出祖師。深法,但是佛教,通得云深。是道謂出世法,非道即世間法。練若中,汎話,謂問疾安慰,以為勸誘之端。捨座,即分半座與迦葉坐;捨衣,謂脫所著衣,易彼糞掃衣披之。誦經中,鸚鵡緣出賢愚經中。彼云,須達家有二,能知人語,阿難往其家,授四諦法。聞已,喜悅誦習,飛向樹上,次第上下,經於七反。其暮宿樹,野貍所食,即生四天王天。阿難聞已,問佛生處。佛告阿難,緣汝授法,命終之後,初生四天王天,壽五百歲;二生忉利天,壽一千歲;三生燄摩天,壽二千歲;四生兜率天,壽四千歲;五生無憍樂天,壽八千歲;六生化應聲天,壽萬六千歲;七還生第五天。次第還至四天王天,上下七反。天壽終已,下生閻浮提,於人中,出家學道。前四諦,心自開解,成辟支佛,故後得道跡。大品即般若,經耳品,出第三十卷。彼云,釋提桓因作念,若人聞般若名一經耳者,是人先世,佛所作諸功德,與善知識相隨,何況受持讀誦?常住二字,六卷泥洹云,善男子,善女人,當持如來常住二字,歷劫修習,是等眾生,不久當成等正覺道。二經並明勝報,故云不生惡道也。……眾事中,初引五聖為比。(沓婆為僧知事求堅固法)沓婆,即四分沓婆羅漢。捨羅漢者,厭無學也;求堅固者,修大行也。善見云,此人是王子出家,故云王種。(迦葉蹋泥迦葉緣者,薩婆多傳云,迦葉於耆山,自經營五寺,通為一界,自作泥塗壁。(祇夜破薪)祇夜,具云祇夜多,雜寶藏云,南天竺有二比丘,聞夜多有大威德,到其住處,見一比丘,形容憔悴,窖前然火。問言,識夜多否?答云,在第三窟。即至窟中,但見向來然火比丘。禮已,問云,既有威德,何為自勞?答曰,我念昔時生死之苦,若我頭手可以然(燃)者,尚不惜之,況勞身也?(身子掃地)身子,即舍利弗。百緣經云,佛世有黎軍支比丘,出家得阿羅漢,乞食不得入塔掃灑,乞食便足。白眾僧言,從今塔寺,聽我掃灑。後於一日,眠不覺曉。舍利弗見塔塵坌,即便掃之。黎軍支眠寤,心懷悵恨。語舍利弗言,汝掃我地,令我飢困。由是七日,求食不得。遂餐砂飲水,即入涅槃。比丘問佛,佛言,過去恚母布施,鎖母房中,母從索食,答云,何如餐砂飲水?七日母死。其子命終墮獄,罪畢為人,故受此報。由昔供佛,故今得道。目連緣如後篇具引。然下,顯僧福。大下,歎所修。經下,勸憶持。即淨名經。淨命,謂無邪求。」(事鈔記卷四○‧九‧三)


稽首禮諸佛及法比丘僧

子題:禮、比丘僧

含註戒本‧皈敬偈:「稽首禮諸佛,及法比丘僧。」(含註戒本卷上‧一‧三)

戒本疏‧釋皈敬偈:「就釋文中,初稽首禮,是能敬儀也;後列三寶,是所敬境也。(一,能敬儀)(一、釋稽首)形表心敬,頭頂至地,故曰稽首。稽者,下也。如經論中,敬有三品。據世俗禮,則有九品。稽首、稽顙、頓首、頓顙,並是一也。(二、釋禮)禮者敬而已矣;由屈敬故,表情盡儀,故云禮也。者理也;事行合於正理也。餘如鄭玄註周禮說。古德相傳,禮謂拜手;據俗中解,禮則通諸。不可廣說,但知略也。(二,所敬境)(一、釋佛寶)眾聖非一,謂諸佛也。致敬教主,所以通者;顯道無二,齊須同敬,故兼諸佛也。又下列七佛,即通奉敬;若準流通,三世齊禮。問:『教是小乘,無現在佛;文所列者,乃通過未?』答:『此宗大乘,如羯磨疏。光律師判非是小乘。故戒下云,現在諸世尊,斯文良證也。』(二、釋餘二寶)(一﹑釋及字)上以稽首通敬餘二,名為及也。(二、釋法僧)((一)法寶)法如上解(三寶名義)。((二)僧寶)比丘僧者,攬假成用也。比丘者,梵天本音,名為苾芻,傳之訛偽,故致斯耳。此方無人,以三義譯:一﹑曰怖魔,或令魔怖。遵修三行,出三有也。由此義故,名之為僧。故五分云,為解脫出家,名為僧也。二﹑曰乞士。有二義故,上則乞法以練心,下則乞食以資身。得法奉持,驗以四教;受食觀厭,須離五邪。廣如常解。三﹑曰破煩惱者。欲使依名思義,顧瞻有本;不至流俗,唯欣出要。故云,於我法中,快修梵行,盡苦源也。又解,在因,名怖魔、乞士、破煩惱也;在果,名殺賊、應供及無生也。相對轉勝,故殊絕也。」(戒疏記卷二‧一六‧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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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相辭典(朱芾煌)]
二處

大毗婆沙論七十四卷五頁云:如契經說:復有二處。一、無想有情處,二、非想非非想處。問:何故世尊說此二處?答:為破外道解脫想故。謂諸外道,於此二處,起解脫想。為破彼想;佛說此二名為生處。非真解脫。復次為破外道不還想故。謂諸外道,於此二處,起不還想。為破彼想,佛說此二名退還處。謂彼處沒,退還諸界諸趣諸生;流轉生死,無息期故。復次為破外道不散想故。謂諸外道,執此二處,是真解脫,不復散壞。為破彼執;佛說此二是散壞處。謂從彼歿;散向諸界諸趣諸生;流轉生死,無息期故。若從無想有情天歿,決定散墮欲界受生。若從非想非非想歿,非聖散墮下地受生。復次觀此二處,壽量長遠,諸外道等,執為解脫。唯諸異生所受生處,壽量長遠,無有過於無想天者。謂彼壽量五百大劫。一切有情所受生處,壽量長遠,無過非想非非想處。謂彼壽量,八萬大劫。為遣外道此解脫執;佛說此二名為生處。非真解脫。復次佛於餘處,以二名說。一名有情居,二名為識住。於此二處,亦二名說。一名有情居,二名為處。故於此二,以處聲說。謂受生處。復次佛說諸識住,定是有情居。有有情居,而非識住。謂此二處。顯非無此,故說處名。即是有情所居處義。


八種忍

入阿毗達磨論下四頁云:忍有八種。謂苦集滅道法智忍,及苦集滅道類智忍。此八是能引決定智勝慧,忍可苦等四聖諦理;故名為忍。於諸忍中,此八唯是觀察法忍。是見及慧;非智自性。決定義是智義。此八推度意樂,未息,未能審決,故不名智。苦法智忍,與欲界見苦所斷十隨眠得俱滅,苦法智,與彼斷得俱生。忍為無間道,智為解脫道。對治欲界見苦所斷十種隨眠。如有二人、一在捨內驅賊令出,一關閉門,不令復入。苦類智忍,與色無色界見苦所斷十八隨眠得俱滅,苦類智,與彼斷得俱生。餘如前說。如是四心,能於三界苦諦現觀。於集滅道,各有四心;應知亦爾。


八解脫

瑜伽十一卷一頁云:解脫者:謂八解脫。一、有色觀諸色解脫。二、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解脫。三、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解脫。四、空無邊處解脫。五、識無邊處解脫。六、無所有處解脫。七、非想非非想處解脫。八、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解脫。又十二卷五頁云:前七解脫,於已解脫,生勝解故;名為解脫。第八解脫,棄背想受,故名解脫。云何有色觀諸色?謂生欲界已,離欲界欲,未離色界欲。彼於如是所解脫中,已得解脫。即於欲界諸色,以有光明相,作意思惟,而生勝解。由二因緣,名為有色。謂生欲界故。得色界定故。又於有光明而作勝解故。問:觀諸色者,觀何等色?復以何行?答:欲界諸色。於諸勝處所制少色,若好若惡,若劣若勝。如是於多。乃至廣說。何故修習如是觀行?為淨修治能引最勝功德方便。何等名為最勝功德?謂勝處、遍處、諸聖神通、無諍、願智、無礙解等。雖先於彼欲界諸色,已得離欲;然於彼色,未能證得勝解自在。為證得故;數數於彼思惟勝解。云何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謂生欲界已,離色界欲,無色界定,不現在前;又不思惟彼想明相。但於外色而作勝解。若於是色,已得離欲;說彼為外。由二因緣,名內無色想。謂已證得無色等至,亦自了知得此定故。不思惟內光明相故。餘如前說。云何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謂如有一,已得捨念圓滿清白。以此為依,修習清淨聖行圓滿,名淨解脫。何以故?三因緣故。謂已超過諸苦樂故。一切動亂已寂靜故。善磨瑩故。身作證者:於此住中,一切賢聖,多所住故。云何空無邊處解脫?謂如有一,於彼空處,已得離欲;即於虛空,思惟勝解。如是識無邊處解脫,於彼識處,已得離欲;即於是識,思惟勝解。無所有處解脫者:謂已得無所有處;於識無邊處,思惟勝解。有頂解脫,更不於餘而作勝解。乃至遍於想可生處,即於是處,應作勝解。

二解 瑜伽十五卷三頁云:又八勝解,能引不還,或阿羅漢,諸聖神通,及最勝住。謂未伏內色想,外無染污色勝解,是名第一。已伏內色想,是名第二。淨不淨非二色第一捨勝解,是名第三。此三解脫,於一切色,得自在故;便能引發諸聖神通。謂諸神通,不與一切異生共有。空無邊勝解、識無邊勝解、無所有勝解、非想非非想勝解、微微任運心勝解,此五勝解,次第善修治故;能引想受滅等至,最勝住。又若觀諸色,若如所觀,於初三解脫中,而修習者;謂三解脫方便道所攝三勝處也。此中觀外諸色若小若大若好若惡若劣若勝者:謂觀非三摩地所行,現所得色。由緣三摩地所行作意,不種種現前,故名為勝。於三摩地所行中,奢摩他行,名知;毘缽舍那行,名見。如於三摩地所行若知若見,如於彼色已尋思已了別,如是於外所想非三摩地所行中,觀諸色,亦爾。

三解 顯揚四卷二頁云:諸解脫者:謂八解脫。廣說如經。一、有色諸色觀解脫。有色者:依有色定,意解思惟故。諸色者:若色、如勝處中,廣自分別。觀者:於諸色中,為變化自在故;意解思惟,顯示彼相故。二、內無色想,外諸色觀解脫。內無色想者:依無色定,意解思惟故。外者:除眼等根,意解思惟餘色故。諸色觀者:如前說。三、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解脫。淨者:一向意解思惟淨妙色。為得增上安樂住故。解脫者:解脫淨不淨色功用障礙心故。身者:意身故。作證者:由智斷得作證故。具足住者:如前說。無色諸解脫,如前分別。此中差別者,為欲證得一切種身業自在故,及為解脫彼障故;復除先色,作無邊虛空意解思惟。故名第四無邊虛空處解脫。為欲發起聖神通、無諍、願智、無礙辯等,諸功德故;又為證得能助發起彼諸功德,心自在故;又為解脫彼障故;復作無邊識意解思惟。故名第五無邊識處解脫。行者作如是發起功德方便已;令第四靜慮,起現在前,發諸功德。為欲證得最勝無漏住自在故,又為解脫彼障故;復作無所有意解思惟。故名第六無所有處解脫。為欲證得最第一有住自在故,又為解脫彼障故;復作非想非非想意解思惟。故名第七非想非非想處解脫。為欲證得最勝寂靜住自在故,又為解脫彼障故;復從非想非非想處,心進止出;入息滅攀緣。故名第八想受滅解脫。

四解 集論八卷三頁云:解脫者:謂八解脫。云何有色觀諸色?謂依止靜慮,於內未伏見者色想,或現安立見者色想,觀所見色住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所。乃至為解脫變化障。云何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謂依止靜慮,於已伏見者色想,或現安立見者無色想,觀所見色住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云何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謂依止靜慮,於內淨不淨諸色,已得展轉相待想,展轉相入想,展轉一味想故;於彼已得住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乃至為解脫淨不淨變化煩惱生起障。云何無邊空處解脫?謂於隨順解脫無邊空處住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如無邊空處解脫,無邊識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解脫,亦爾。乃至為解脫寂靜解脫無滯礙障。云何想受滅解脫?謂依止非想非非想處解脫,超過諸餘寂靜解脫,住於似真解脫住具足中,心心所滅。為解脫想受滅障,又雜集論十四卷十二頁云:解脫作何業?謂引發變化事,於淨不淨變化,無有艱難;於寂靜解脫,無有滯礙;能住第一寂靜聖住。由勝解思惟故。此中顯初二解脫,能引發變化事。由第三解脫,於淨不淨變化,無有艱難。由四無色解脫,於寂靜解脫無有滯礙。由最後解脫,能住第一寂靜聖住。由勝解思惟故者:顯如是如是勝解義,是解脫義。

五解 俱舍論二十九卷四頁云:論曰:解脫有八。一、內有色想,觀外色解脫。二、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三、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四、無色定,為次四解脫。滅受想定,為第八解脫。八中前三,無貪為性。近治貪故。然契經中說想觀者:想觀增故。三中初二,不淨相轉。作青瘀等諸行相故。第三解脫,清淨相轉。作淨光鮮行相轉故。三并助伴,皆五蘊性。初二解脫,一一通依初二靜慮。能治欲界初靜慮中顯色貪故;第三解脫,依後靜慮。離八災患,心澄淨故。餘地亦有相似解脫,而不建立;非增上故。次四解脫,如其次第,以四無色定善為性。非無記染。非解脫故。亦非散善。性微劣故。彼散善者,如命終心。有說:餘時亦有散善。近分解脫道,亦得解脫名。無間不然。以緣下故。彼要背下地,方名解脫故。然於餘處,多分唯說彼根本地,名解脫者;以近分中,非全分故。第八解脫,即滅盡定。彼自性等,如先已說。厭背受想而起此故;或總厭背有所緣故;此滅盡定,得解脫名。有說:由此解脫定障,微微心後,此定現前。前對想心,已名微細;此更微細,故曰微微。次如是心,入滅盡定。從滅定出;或起有頂淨定心,或即能起無所有處無漏心。如是入心,唯是有漏。通從有漏無漏心出。八中前三,唯以欲界色處為境。有差別者,二境可憎,一境可愛。次四解脫,各以自上苦集滅諦,及一切地類智品道,彼非擇滅,及與虛空,為所緣境。第三靜慮,寧無解脫?第三定中,無色貪故。自地妙樂所動亂故。行者何緣修淨解脫?為欲令心暫欣悅故。前不淨觀,令心沈慼。今修淨觀,策發令欣。或為審知自堪能故。謂前所修不淨解脫,為成不成。若觀淨相,煩惱不起;彼方成故。由二緣故,諸瑜伽師,修解脫等。一為諸惑已斷更遠。二為於定得勝自在故;能引起無諍等德,及聖神通。由此便能轉變諸事,起留捨等種種作用。何故經中第三第八說身作證;非餘六耶?以於八中,此二勝故。於二界中,各在邊故。

六解 品類足論五卷十六頁云:有八解脫。謂有色觀諸色,是初解脫。內無色想,觀外色,是第二解脫。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是第三解脫。超一切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是第四解脫。超一切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是第五解脫。超一切識無邊處,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是第六解脫。超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是第七解脫。超一切非想非非想處,入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是第八解脫。

七解 集異門論十八卷九頁云:八解脫者:云何為八?答:若有色觀諸色。是第一解脫。內無色想,觀外諸色。是第二解脫。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是第三解脫。超一切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是第四解脫。超一切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是第五解脫。超一切識無邊處,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是第六解脫。超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是第七解脫。超一切非想非非想處,入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是第八解脫。如彼卷九頁至十七頁廣釋。

八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四十一卷十一頁云:八解脫者:一、內有色觀諸色解脫。二、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三、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四、空無邊處解脫;乃至七,非想非非想處解脫。八、滅受想解脫身作證具足住。此中前三,無貪善根為性。若并助伴;即五蘊性。次四即以彼根本地加行善四蘊為性。有說:亦以彼近分地前八解脫道為性。最後解脫,以滅盡等至為性。已說自性;當說所以。問:何故名解脫?答:解脫所有彼能障故。餘義如餘處廣說。

九解 大毗婆沙論八十四卷八頁云:八解脫者:一、有色觀諸色解脫。二、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三、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四、超諸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解脫。五、超一切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解脫。六、超一切識無邊處,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解脫。七、超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解脫。八、超一切非想非非想處,入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解脫。問:此八解脫,自性是何?答:初三解脫,以無貪善根為自性。皆對治貪故。若兼取相應隨轉;則欲界者,以四蘊為自性。色界者,以五蘊為自性。四無色處解脫,皆以四蘊為自性。想受滅解脫,以不相應行蘊為自性。如是名為解脫自性。我物自體相分本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解脫?解脫,是何義?答:棄背義、是解脫義。問:若棄背故名解脫者;何等解脫,棄背何心?答:初二解脫,棄背色貪心。第三解脫,棄背不淨觀心。四無色處解脫,各自棄背次下地心。想受滅解脫,棄背一切有所緣心。故棄背義是解脫義。尊者世友,作如是說:心於煩惱,解脫清淨;故名解脫。大德說曰:由勝解力而得解脫,故名解脫。脅尊者言:有所背捨,故名解脫。如彼卷八頁至十九頁廣說。

十解 品類足論七卷十二頁云:初解脫云何?謂有色觀諸色,是初解脫。此中初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最在初。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最在初。如是定中所有善色受想行識,是名解脫。第二解脫云何?謂內無色想,觀外色;是第二解脫。此中第二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二。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二。如是定中所有善色受想行識,是名解脫。第三解脫云何?謂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是第三解脫。此中第三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三。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三。如是定中所有善色受想行識,是名解脫。第四解脫云何?謂超一切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是第四解脫。此中第四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四。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四。如是定中所有善受想行識,是名解脫。第五解脫云何?謂超一切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是第五解脫。此中第五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五。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五。如是定中所有善受想行識,是名解脫。第六解脫云何?謂超一切識無邊處,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是第六解脫。此中第六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六。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六。如是定中所有善受想行識,是名解脫。第七解脫云何?謂超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是第七解脫。此中第七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七。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七。如是定中所有善受想行識,是名解脫。第八解脫云何?謂超一切非想非非想處,入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是第八解脫。此中第八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八。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八。如是定中諸解脫、勝解脫、異極解脫。復次若法,想微細為因,想微細為等無間,是與想不俱義,非不成就義;是名解脫。


三界

顯揚一卷十六頁云:欲等三界者:一、欲界。謂未離欲地雜眾煩惱諸蘊差別。二、色界。謂已離欲地雜眾煩惱諸蘊差別。三、無色界。謂離色欲地雜眾煩惱諸蘊差別。

二解 瑜伽二十七卷十三頁云:云何諸界?所謂三界。一者、斷界,二者、離欲界,三者、滅界。見道所斷一切行斷,名為斷界。修道所斷一切行斷,名離欲界。一切依滅,名為滅界。

三解 瑜伽九十六卷十三頁云:又即由此內外二事,出離增上,聽聞正法,或不正法,如理思惟,或不如理思惟,依處三種言事差別義故;當知建立有餘三界。謂過去界,未來界,現在界。

四解 瑜伽九十六卷十四頁云:又由遠離此因緣義,及由修習此對治義;當知建立有餘三界。謂善界,不善界,無記界。

五解 瑜伽九十六卷十四頁云:又由善修清淨差別,缺縛義故,無縛義故,具縛義故;當知建立有餘三界。謂學界,無學界,非學非無學界。

六解 瑜伽九十六卷十三頁云:又由所染所淨清淨,即此不淨清淨增上,如前所說外不出離出離義故;當知建立有餘三界。謂欲界色界無色界。

七解 瑜伽九十六卷十三頁云:如前所說內不出離出離義故;當知建立有餘三界。謂色界,無色界,滅界。

八解 瑜伽九十六卷十三頁云:又由所知諸苦煩惱多中少義,當知建立有餘三界。謂劣界、中界、妙界。若有上苦,及上煩惱;是名劣界。若有中苦,及中煩惱;是名中界。若有少苦,及少煩惱;是名妙界。如是遍知劣中妙界。

九解 俱舍論二十五卷十八頁云:經說三界,謂斷離滅。以何為體?差別云何?頌曰:無為說三界。離界唯離貪。斷界斷餘結。滅界滅彼事。論曰:斷等三界,即分前說無為解脫以為自體。言離界者,謂但離貪。言斷界者,謂斷餘結,言滅界者,謂滅所餘貪等隨眠所隨增事。故經說三界即無為解脫。

十解 謂斷界、離界、滅界,是名三界。大毗婆沙論二十九卷五頁云:云何斷界?答:除愛結,餘結斷,名斷界。云何離界?答:愛結斷,名離界。云何滅界?答:諸餘順結法斷,名滅界。此中先約阿毘達磨,依世俗理,說三界別。近對治道,有差別故。餘結斷者:餘八結斷。順結法者:謂除九結,餘有漏法。是名一種三界差別。復有說者:若八結,及此相應,并生等斷;名斷界。若愛結,及此相應,并生等斷;名離界。若諸餘順結法,及此相應,并生等斷;名滅界。即有漏善,及諸有為,無覆無記,名順結法。復有說者,若無明結斷,名斷界。若愛結斷,名離界。若諸餘結斷,名滅界。復有說者,或有諸法,能縛非能染,彼斷、名斷界。或有諸法,能縛亦能染,彼斷、名離界。或有諸法,非能縛非能染,而是所縛,是所染,彼斷、名滅界。復有說者,或有諸法,是能繫;非能染。彼斷、名斷界。或有諸法,是能繫;是能染。彼斷、名離界。或有諸法,非能繫,非能染;而是所繫,所染。彼斷、名滅界。有餘師說:唯諸隨眠,有自性斷。問:契經所說,當云何通?如說:一切行斷,故名斷界。一切行離,故名離界。一切行滅,故名滅界。品類足說,復云何通?如說:云何所斷法?答:一切有漏法。云何遍知法?答:一切有漏法。彼作是答:若諸隨眠,緣八結起;彼斷、名斷界。若諸隨眠,緣愛結起;彼斷、名離界。若諸隨眠,緣餘法起;彼斷、名滅界。評曰:彼不應作是說。諸有漏法,先被繫縛。離繫縛時,皆得斷故。有作是說:唯愛隨眠,有自性斷。問:若爾;前說契經及論,當云何通?彼作是答:若愛隨眠,緣八結起;彼斷、名斷界。若愛隨眠,緣愛結起;彼斷、名離界。若愛隨眠,緣餘法起;彼斷、名滅界。評曰:彼不應作是說。諸有漏法,先被繫縛。離繫縛時,皆得斷故。尊者妙音,作如是說:煩惱體斷,名斷界。於境離繫,名離界。棄諸重擔,名滅界。脅尊者言:無繫縛,繫縛息;名斷界。無染污,染污息;名離界。無彼果,彼果息;名滅界。尊者設摩達多說曰:諸煩惱斷,名斷界。無貪治貪,名離界。果相續滅,名滅界。尊者左取,作是說言:相續斷故,名斷界。於緣離繫,名離界。離執受故,名滅界。復有說者,過去煩惱斷故,名斷界。現在煩惱斷故,名離界。未來煩惱斷故,名滅界。如煩惱斷,蘊斷、亦爾。復有說者,苦受斷故,名斷界。樂受斷故,名離界。不苦不樂受斷故,名滅界。如三受斷,順三受法斷,亦爾。復有說者,若苦苦斷,名斷界。若壞苦斷,名離界。若行苦斷,名滅界。復有說者,若欲界斷,名斷界。若色界斷,名離界。若無色界斷,名滅界。如是等說,皆依世俗,隨就一門,辯三界別;皆非勝義。

十一解 入阿毗達磨論下二頁云:前說諸界諸趣諸生諸地受苦,應說云何界趣生地?界有三種。謂欲界、色界、無色界。欲界有二十處。謂八大地獄。一、等活,二、黑繩,三、眾合,四、號叫,五、大號叫,六、炎熱,七、極炎熱,八、無間。并傍生、鬼界、為十。有四洲人。一、贍部洲。二、勝身洲。三、牛貨洲。四、俱盧洲。有六欲天。一、四大王眾天。二、三十三天。三、夜摩天。四、睹史多天。五、樂變化天。六、他化自在天。合二十處。色界有十六處。謂初靜慮有二處。一、梵眾天。二、梵輔天。第二靜慮有三天。一、少光天。二、無量光天。三、極光淨天。第三靜慮有三天。一、少淨天。二、無量淨天。三、遍淨天。第四靜慮有八天。一、無雲天。二、福生天。三、廣果天。四、無煩天。五、無熱天。六、善現天。七、善見天。八、色究竟天。合十六處。大梵、無想、無別處,故非十八。無色界,雖無上下處所,而有四種生處差別。一、空無邊處。二、識無邊處。三、無所有處。四、非想非非想處。


三種解脫

瑜伽八十五卷四頁云:又解脫有三種。一、世間解脫。二、有學解脫。三、無學解脫。世間解脫,非是真實。有退轉故。有學解脫,雖是真實;而非究竟。猶有所作故。當知所餘,具足二種。

二解 集異門論三卷三頁云:解脫云何?答:三種解脫。何等為三?一者、心解脫。二者、慧解脫。三者、無為解脫。心解脫者:謂無貪善根相應心,已勝解,當勝解,今勝解。是名心解脫。慧解脫者:謂無癡善根相應心,已勝解,當勝解,今勝解。是名慧解脫。無為解脫者:謂擇滅。是名無為解脫。


三解脫門

瑜伽二十八卷三頁云:復有三解脫門。一、空解脫門。二、無願解脫門。三、無相解脫門。云何建立三解脫門?謂所知境,略有二種。有、及非有。有、有二種。一者、有為。二者、無為。於有為中,且說三界所繫五蘊。於無為中,且說涅槃。如是二種,有為無為,合說名有。若說於我,或說有情,命者、生者等;是名非有。於有為中,見過失故;見過患故;無所祈願。無祈願故;依此建立無願解脫門。於有為中,無祈願故;便於涅槃,深生祈願,見極寂靜,見甚微妙,見永出離。由於中見永出離故;依此建立無相解脫門。於其非有無所有中,非有祈願,非無祈願。如其非有,還則如是知為非有,見為非有。依此建立空解脫門。是名建立三解脫門。

二解 顯揚二卷十六頁云:解脫門者:謂三解脫門。一、空解脫門。二、無相解脫門。三、無願解脫門。空有二種。一、所知。二、智。所知者:謂於眾生遍計性所執法中,及法遍計性所執法中,此二遍計性,俱離無性;及彼所餘無我有性。於諸法中遍計性無。即是無我性有。於諸法中無我性有,即是遍計性無。即於此中有及非有無二之性,無分別境。智者:謂緣彼境,如實了知。無相亦有二種。一、所知。二、智。所知者:謂即所知空境。由此境相,一切諸相之所不行。智者:謂如前說。無願亦有二種。一、所知。二、智。所知者:謂由無智故,顛倒所起諸行相貌。智者:謂緣彼境,厭惡了知。空行者:謂於諸行,我不可得;及諸相中,世俗分別法不可得。無相行者:謂即於諸行中,眾生無我性可得;及諸相中,世俗分別法無我性可得;及於滅中,滅靜妙離行。無願行者:謂無常、苦、不淨、如病、如癰、如箭、因、集、生、緣行。緣智空道,作道如行出行,此亦是空行。緣智無相道,作道如行出行,此亦是無相行。緣智無願道,作道如行出行,此亦是無願行。若無差別,總名空無相無願者:此通聞思修所生之慧,世、及出世,應知。若名空無相無願三摩地者;唯是修所生慧,通世出世,應知。若名空無相無願解脫門者;此唯出世應知。

三解 顯揚六卷六頁云:問:如經中說三解脫門。彼云何建立?答:由三自性故。謂由遍計所執自性故;建立空解脫門。由依他起自性故;建立無願解脫門。由圓成實自性故;建立無相解脫門。

四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四卷十二頁云:此三三摩地,亦名三解脫門。問:三摩地與解脫門有何差別?答:三摩地通有漏無漏。解脫門唯無漏。問:何故解脫門唯無漏耶?答:有漏有縛,為解脫門,不應理故。問:依何義立解脫門耶?為依入正性離生?為依盡漏?設爾;何失?若依入正性離生,立解脫門者;則應唯苦法智忍相應定,名解脫門。若依盡漏,立解脫門者;則應唯金剛喻定名解脫門。答:應作是說:俱依二義,立解脫門。然解脫門,總攝一切無漏定。謂一切聖道,皆名正性離生。得一切聖道時,皆名為入。斷諸漏時,皆名盡漏。四道俱定,皆有盡義。如世第一法無間,苦法智忍現在前時,得空三摩地;名入正性離生。苦現觀無間,集現觀現在前時,得無願三摩地;亦名入正性離生。集現觀無間,滅現觀現在前時,得無相三摩地;亦名入正性離生。餘位無間,起無漏定時,應知亦爾。見道位中,別起無漏三三摩地,別盡諸漏。修道位中,總起無漏三三摩地,總盡諸漏。無學位中,總起無漏三三摩地,總遮諸漏,亦名盡漏。是故三解脫門,總攝諸無漏定。問:何故名解脫門?答:涅槃,名解脫。依此三三摩地,能趣證解脫;故名解脫門。復次如排楯故,名解脫門。如鬥戰時,先以排楯,防捍怨敵;後以利劍,斷怨家頭,令墮戰場;隨意所趣。如是行者,與煩惱怨敵共鬥戰時,先以三解脫門,排楯防捍煩惱怨敵;後以無漏慧劍,斷煩惱成就性頭,令墮不成就性地;如本所願,趣向涅槃。如契經說:定、是正道,不定、是邪道。定心、得解脫,非不定心。是故無漏三三摩地,是解脫門。非有漏定。如彼廣說。


五見

顯揚一卷六頁云:見者:謂五見為體。一、薩迦耶見。謂於五取蘊,計我我所,染污慧為體。或是俱生,或分別處。能障無我無顛倒解為業。如前乃至增長薩迦耶見為業。如經說:如是知見,永斷三結。謂身見,戒禁取,疑。二、邊執見。謂於五取蘊,執計斷常,染污慧為體。或是俱生,或分別起。能障無常無顛倒解為業。如前乃至增長邊執見為業。如經說:迦多衍那!一切世間,依止二種,或有或無。三、邪見。謂謗因,謗果,或謗功用,或壞實事,染污慧為體。唯分別起。能障正見為業。如前乃至增長邪見為業。如經說:有邪見者,所執皆倒。乃至廣說。四、見取。謂於前三見及見所依蘊,計最、勝、上、及與第一,染污慧為體。唯分別起。能障苦及不淨無顛倒解為業。如前乃至增長見取為業。如經說:於自所見,取執堅住。乃至廣說。五、戒禁取。謂於前諸見及見所依蘊,計為清淨、解脫、出離、染污慧為體。唯分別起。能障如前無顛倒解為業。如前乃至增長戒禁取為業。如經說:取結取繫。

二解 五蘊論四頁云:云何為見?所謂五見。一、薩迦耶見。二、邊執見。三、邪見。四、見取。五、戒禁取。云何薩迦耶見?謂於五取蘊,隨觀為我,或為我所;染污慧為性。云何邊執見?謂即由彼增上力故;隨觀為常,或復為斷;染污慧為性。云何邪見?謂或謗因,或復謗果,或謗作用,或壞善事;染污慧為性。云何見取?謂即於三見及彼所依諸蘊,隨觀為最為上為勝為極;染污慧為性。云何戒禁取?謂於戒禁及彼所依諸蘊,隨觀為清淨、為解脫、為出離;染污慧為性。

三解 廣五蘊論八頁云:云何見?見有五種。謂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見取,戒禁取。云何薩迦耶見?謂於五取蘊,隨執為我,或為我所;染慧為性。薩、謂敗壞義。迦耶、謂和合積聚義。即於此中,見一見常,異蘊有我,蘊為我所等。何故復如是說?謂薩者、破常想;迦耶、破一想。無常積集,是中無我及我所故。染慧者:謂煩惱俱。一切見品所依為業。云何邊執見?謂薩迦耶見增上力故;即於所取,或執為常,或執為斷;染慧為性。常邊者:謂執我自在,為遍常等。斷邊者:謂執有作者丈夫等。彼死已不復生。如瓶既破,更無盛用。障中道出離為業。云何邪見?謂謗因果,或謗作用,或壞善事;染慧為性。謗因者:因、謂業煩惱性。合有五支。煩惱有三種。謂無明、愛、取。業有二種。謂行、及有。有者:謂依阿賴耶識諸業種子;此亦名業。如世尊說:阿難!若業、能與未來果;彼亦名有。如是等。此謗名為謗因。謗果者:果有七支。謂識、名色、六處、觸、受、生、老死。此謗為謗果。或復謗無善行惡行,名為謗因。謗無善行惡行果報,名為謗果。謗無此世他世,無父無母,無化生眾生,此謗為謗作用。謂從此世往他世作用,種子任持作用,結生相續作用等。謗無世間阿羅漢等,為壞善事。斷善根為業。不善根堅固所依為業。又生不善,不生善為業。云何見取?謂於三見及所依蘊,隨計為最為上為勝為極,染慧為性。三見者:謂薩迦耶、邊執、邪見。所依蘊者:即彼諸見所依之蘊。業如邪見說。云何戒禁取?謂於戒禁及所依蘊,隨計為清淨,為解脫,為出離;染慧為性。戒者:謂以惡見為先,離七種惡。禁者:謂牛狗等禁,及自拔髮,執三支杖,僧佉定慧等。此非解脫之因。又計大自在,或計世主,及入水火等。此非生天之因。如是等,彼計為因。所依蘊者:謂即戒禁所依之蘊。清淨者:謂即說此無間方便以為清淨。解脫者:謂即以此解脫煩惱。出離者:謂即以此出離生死。是如此義。能與無果唐勞疲苦所依為業。無果唐勞者:謂此不能獲出苦義。

四解 俱舍論十九卷六頁云:由行有殊,分見為五。名先已列;自體如何?頌曰:我我所、斷常,撥無、劣謂勝,非因道、妄謂,是五見自體。論曰:執我及我所,是薩迦耶見。壞故名薩。聚謂迦耶。即是無常和合蘊義。迦耶即薩,名薩迦耶。此薩迦耶,即五取蘊。為遮常一想,故立此名。要此想為先,方執我故。毘婆沙者,作如是釋:有故名薩。身義如前。勿無所緣,計我我所;故說此見,緣於有身。緣薩迦耶而起此見,故標此見,名薩迦耶。諸見但緣有漏法者,皆應標以薩迦耶名。然佛但於我我所執,摽此名者,令知此見緣薩迦耶,非我我所。以我我所,畢竟無故。如契經說:苾芻當知,世間沙門婆羅門等,諸有執我等隨觀見,一切唯於五取蘊起。即於所執我我所事,執斷執常;名邊執見。以妄執取斷常邊故。於實有體苦等諦中,起見撥無;名為邪見。一切妄見,皆顛倒轉,并應名邪;而但撥無名邪見者;以過甚故。如說臭酥惡執惡等。此唯損減,餘增益故。於劣謂勝,名為見取。有漏名劣。聖所斷故。執劣為勝,總名見取。理實應立見等取名。略去等言,但名見取。於非因道謂因道見,一切總說名戒禁取。如大自在生主,或餘非世間因,妄起因執。投水火等種種邪行,非生天因,妄起因執。唯受持戒禁數相應智等,非解脫道,妄起道執。理實應立戒禁等取名。略去等言,但名戒禁取。是謂五見自體應知。

五解 大毗婆沙論四十九卷十頁云:有五見。謂有身見,邊執見,邪見,見取,戒禁取。問:此五見、以何為自性?答:以三十六事為自性。謂有身見,邊執見,各三界見苦所斷為六事。邪見,見取,各三界四部為二十四事。戒禁取,三界各見苦道所斷為六事。由此五見以三十六事為自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見?見是何義?答:以四事故名見。一、徹視故。二、推度故。三、堅執故。四、深入所緣故。徹視故者:謂能徹視,故名為見。問:此見既邪;又是顛倒;云何名視?答:雖邪顛倒;而性是慧,能見所緣;故亦名視。如人見境,若明若昧,俱名視故。推度故者:謂能推度,故名為見。問:一剎那頃,如何推度?答:性猛利故,亦能推度。堅執故者:謂能堅執,故名為見。此見於境,僻執堅牢;非聖慧刀無由令捨。佛佛弟子執聖慧刀,截彼見芽,方令捨故。如有海獸,名室首魔羅。彼所嚙物,非刀不能解。謂彼若嚙諸草木等,要截其芽,方令捨故。如有頌言:愚人所受持,鱣魚所銜物,室首魔羅嚙,非刀不能解。深入所緣故者:謂性猛利,深入所緣,如針墮泥,故名為見。復次以二事故名見。一、觀視故。二、決度故。復次以三事故名見。一、有見相故。二、成所作故。三、於境無礙故。復次以三事故名見。一、意樂故。二、執著故。三、推究故。復次以三事故名見。一、意樂故。二、加行故。三、無知故。意樂故者:謂意樂壞者。加行故者:謂加行壞者。無知故者:謂俱壞者。復次意樂故者:謂邪修定者。加行故者:謂邪推求者。無知故者:謂邪聞法者。如彼卷十頁至十六頁廣說。


五成熟解脫想

集異門論十三卷十二頁云:五成熟解脫想者:云何為五?一、無常想。二、無常苦想。三、苦無我想。四、厭逆食想。五、死想。無常想云何?答:一切行皆無常。於無常行,由無常故,如理思惟;諸想、等想、現前而想、已想、當想、現想,是名無常想。無常苦想云何?答:一切行皆無常。由無常故,有是苦者、於諸苦行,由苦相故,如理思惟;諸想、等想、現前而想、已想、當想、現想,是名無常苦想。苦無我想云何?答:一切行皆無常。無常故苦。苦故無我。於無我行,由無我故,如理思惟;諸想、等想、現前而想、已想、當想、現想。是名苦無我想。厭逆食想云何?答:諸苾芻等、應於段食,發起厭逆俱行作意,及起毀呰俱行作意,以不淨想,思惟段食。其事云何?答:於諸糜飯,應起脹死尸勝解。於粥羹臛,應起人之稀糞勝解。於生酥乳酪,應起人之髓腦勝解。於熟酥油沙糖及蜜,應起人之肪膏勝解。於,應起骨屑勝解。於餅,應起人皮勝解。於鹽,應起碎齒勝解。於蓮根莖生菜枝葉,應起連髮髑髏勝解。於諸漿飲,應起人之膿血勝解。彼於段食,發起如是厭逆毀呰俱行作意,以不淨相,思惟段食,諸想、等想、現前而想、已想、當想、現想,是名厭逆食想。死想云何?答:於自身命,極善作意,思惟無常;諸想、等想、現前而想,已想、當想、現想,是名死想。如是五種,名成熟解脫想。問:何緣此五名成熟解脫想耶?答:解脫有三種。一、心解脫。二、慧解脫。三、無為解脫。由此五想,有為解脫、未生令生,生已增長堅固廣大。由斯速證無為解脫。由此因緣,名成熟解脫想。


不動心解脫

瑜伽九十卷二十一頁云:不動心解脫者:謂阿羅漢、根性利故;是不退法。一切皆以無漏道力而得解脫。於一切種,都無退失。

二解 如六種阿羅漢中說。

三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一卷十三頁云:云何不動心解脫?答:不動法阿羅漢盡智無生智。或無學正見相應心勝解,已勝解,當勝解。此中盡無生智無學正見相應心者:簡別有學及有漏心。勝解者:謂現在。已勝解者:謂過去。當勝解者:謂未來。此即簡異無為解脫。顯二解脫,唯以無學無漏心相應勝解為自性。然一切法中,唯有二法,是解脫自性。謂無為法中擇滅,是解脫自性。有為法中大地法所攝勝解,是解脫自性。勝解有二種。一、染污。謂貪等相應;名邪勝解。二、不染污。謂無貪等相應;名正勝解。此正勝解,復有二種。一、有漏。謂不淨觀持息念、無量、解脫、勝處、遍處等相應勝解。二、無漏。謂學無學勝解。學勝解者:謂四向三果所攝勝解。即苦法智忍,乃至金剛喻定相應勝解。無學勝解者:謂阿羅漢果所攝勝解。即盡無生智無學正見相應勝解。無學勝解,復有二種。一、時愛心解脫。即五種阿羅漢果所攝勝解。亦名時解脫。二、不動心解脫。謂不動法阿羅漢果所攝勝解。亦名不時解脫。此二解脫,各有二種。一、名心解脫。離貪愛故。二、名慧解脫。離無明故。問:若無學勝解離貪愛故,名心解脫;離無明故,名慧解脫者;集異門說,當云何通?如說云何心解脫?謂無貪善根對治貪愛。云何慧解脫?謂無癡善根對治無明耶?答:集異門論,應作是說:云何心解脫?謂無貪善根相應勝解。云何慧解脫?謂無癡善根相應勝解。應作是說,而不說者;有別意趣。謂依善根,顯示勝解。若依無貪故,心解脫貪愛;此相應勝解,名心解脫。若依無癡故,慧解脫無明;此相應勝解,名慧解脫。是故此中,二心解脫,俱以無學勝解為自性。是名解脫自性我物自體相分本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不時解脫?不時解脫,是何義耶?答:由彼解脫不待時得故。時即如前所說六種。不待得好衣時者:謂彼雖得惡糞掃衣時,而能速得解脫。勝時解脫者,得價直百千兩金衣時。不待得好食時者:謂彼雖得麤惡飲食時,而能速得解脫。勝時解脫者,得百味飲食時。不待得好臥具時者:謂彼雖得邊鄙臥具石床等時,而能速得解脫。勝時解脫者,得上妙臥具時。不待得好處所時者:謂彼雖得憒鬧處所,惡房舍時,而能速得解脫。勝時解脫者,得靜妙處所時。厭彼誼雜,速入定故。不待得好說法時者:謂彼雖得違理失機教誡教授時,而能速得解脫。勝時解脫者,得如理應機教誡教授時。厭彼所說,速入定故。不待得好補特伽羅時者:謂彼雖得不具德行,為性佷戾,難共住者,與同住時,而能速得解脫。勝時解脫者,得具德行等與同住時。厭彼猥惡,速入定故。又云:問:何緣不時解脫,名不動耶?答:以體殊勝,故名不動。如今世間殊勝飲食衣服嚴具,說名不動。不為劣物格量轉故。復次貪等煩惱,令諸有情身心輕躁;令諸善根,生硬離散;故名為動。不時解脫阿羅漢不為如是煩惱所動;故名不動。復次貪等煩惱,能令有情、於諸分位、勝劣不定;故名為動。不時解脫阿羅漢,不為如是煩惱所動;故名不動。如勇健人,無敵能動;名不動者。復次不時解脫阿羅漢,於諸功德,定不退失;故名不動。如善射人,射必中的;名不動者。

四解 發智論八卷二頁云:云何不動心解脫?答:不動法阿羅漢盡智無生智,或無學正見相應心、勝解,已勝解,當勝解。又云:諸不動心解脫,皆無生智相應耶?答:諸無生智相應,皆不動心解脫;有不動心解脫,非無生智相應。謂不動法阿羅漢盡智,或無學正見相應心、勝解,已勝解,當勝解。


四淨勝

瑜伽十三卷八頁云:復次如經中說:有四淨勝,為求清淨,此最為勝,故名淨勝。云何為淨?云何為勝?謂所得、所證、所引戒等,若圓滿若攝受,是名為淨。發勤精進,未滿令滿,是名為勝。云何尸羅圓滿攝受?謂若有一雖住具戒,亦能守護別解脫律儀,而於軌則及所行中未能具足,未於小罪深見怖畏。此於尸羅,未名圓滿。若於一切皆悉滿足,乃名圓滿,如是名為尸羅圓滿。若於長時串修習故,便於根門善守而住,廣說乃至即於尸羅攝成自體,自性安住,如是名為尸羅攝受。云何三摩地圓滿?謂若已得加行究竟果,或第四靜慮,乃名圓滿。於此下位,皆未圓滿。云何三摩地攝受?謂彼所得三摩地等後時清淨,又三摩地不為有行之所拘執,乃至廣說。云何見圓滿?謂聞他音,及如理作意故,正見得生。由此正見,雖能知苦乃至知道。若未如實,猶不得名正見圓滿。若能於彼如實了知,爾時方名正見圓滿。云何見攝受?謂於後時諸漏永盡,乃至廣說。云何解脫圓滿?謂若由有學智見解脫貪等,未名圓滿。若由無學智見得解脫者,乃名圓滿。云何解脫攝受?謂若行若住,常不退失現法樂住,如是名為解脫攝受


四無記根

雜集論九卷五頁云:雜染者:謂四無記根。一、愛,二、見,三、慢,四、無明。由此四惑,染污其心;於諸染污靜慮定門,令色無色界,一切有覆無記煩惱隨煩惱,生長不絕。所以者何?由有愛故;味上靜慮雜染所染。貪味淨定輕安樂故。由有見故;見上靜慮雜染所染。依止靜慮,發起計度先際等見故。由有慢故;慢上靜慮雜染所染。依證勝定,起高慢故。由無明故;疑上靜慮雜染所染。求解脫者,由未通達真實道理,於勝品所證,常生疑惑,為解脫耶,不解脫耶。如是煩惱,恆染其心,令色無色大小二惑,相續流轉。

二解 俱舍論十九卷十六頁云:外方諸師,立此有四。謂諸無記愛見慢癡。無記名中,遮善惡故。何緣此四,立無記根?以諸愚夫修上定者,不過依托愛見慢三。此三皆依無明力轉。故立此四,為無記根。

三解 入阿毗達磨論八頁云:無記根有四種。謂愛、見、慢、無明。愛、謂色無色界各五部貪。見、謂色無色界各十二見,及欲界有身見邊執見。慢、謂色無色界各五部慢。無明、謂色無色界一切無明,及欲界有身見邊執見相應無明。此四無記根,是自所許。修靜慮者,有三種異故。一、愛上靜慮者。二、見上靜慮者。三、慢上靜慮者。此三皆因無明力起。毗婆沙者,立無記根,唯有三種。謂無記愛無明慧三。疑不堅住,慢性高舉,非根法故。於善不善義,俱不記故,名無記。又不能記愛非愛果故,名無記。以不能招異熟果故,是無記性;亦能生餘無記染法,或諸無記法故;名無記根。

四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五十六卷十五頁云:西方諸師說無記根有四。謂無記愛、見、慢、無明。無記愛者:謂色無色界五部愛。無記見者:謂欲界有身見邊執見,及色無色界五見。無記慢者:謂色無色界五部慢。無記無明者:謂欲界有身見邊執見相應無明,及色無色界五部無明。此中無記貪相應心,由二無記根故,名有根心。謂無記愛、無明。無記見慢相應心,亦各由二無記根故,名有根心。謂即彼、及無明。所餘有覆無記心,由一無記根故,名有根心。謂無記無明。又云:問:何故西方諸師、立慢為無記根?答:彼說力堅強義、是根義。慢力堅強,故立為根。謂瑜伽師所以退失百千善品,皆由慢力。問:何故此國諸師,不立為根耶?答:此說下義、是根義。慢令心舉,於下不順,故不立根。問:何故此國諸師立無覆無記慧為無記根?答:此說為依因義、是根義。無覆無記慧,為依因勝,故立為根。問:何故西方諸師、不立為根。答:彼說力堅強義、是根義。無覆無記慧,勢力羸劣,故不立根。問:何故此彼國師、俱不立疑為無記根?答:俱說定住義、是根義。疑不定住;二門轉故;不立為根。如是說者,如善不善根、俱有三種,無記根、亦應爾。又如不善慢、不立不善根,無記慢、亦應爾。故無記根、唯三者善。


四種外隨煩惱解脫

瑜伽九十七卷二頁云:云何名為解脫四種外隨煩惱?一者、解脫現法外隨煩惱。二者、解脫後法外隨煩惱。三者、解脫展轉互相違戾所作外隨煩惱。四者、解脫於諸聖諦不能宣說不能覺悟所作外隨煩惱。當知此中諸外道類,闕念住故;其念忘失,不正知住,領納諸受。或樂,或苦,或非苦樂。於樂,起染;於苦,起恚;於非苦樂,發起愚癡。如是名為第一現法外隨煩惱。彼由如是染恚癡故;以受為緣,生後有愛。以愛為緣,發生諸取。有愛取故;以取為緣,成辦於有。廣說乃至純大苦聚,積集增長。如是名為第二後法外隨煩惱。又諸外道,薩迦耶見以為根本種種見趣,意各別故;彼此展轉,互相違戾。是名第三外隨煩惱。又諸外道,遍於一切四聖諦中,尚無有能施設其教;況當覺悟。是故彼於自師宗智,雖得增上;而實無知;墮無明趣。是名第四外隨煩惱。住內法者,於是一切,皆能解脫。


正解脫及正智

俱舍論二十五卷十七頁云:經言學位,成就八支,無學位中、具成就十;何緣不說有學位中有正解脫及有正智?正脫、正智、其體是何?頌曰:學有餘縛故;無正脫智支。解脫、為,無為。謂勝解、惑滅。有為無學支,即二解脫蘊。正智如覺說。謂盡無生智。論曰:有學位中,尚有餘縛,未解脫故;無解脫支。非離少縛,可名脫者。非無解脫體,可立解脫智。無學已脫諸煩惱縛,復能起二了解脫智。由二顯了,可立二支。有學不然。故唯成八。解脫體有二。謂有為無為。有為解脫,謂無學勝解。無為解脫,謂一切惑滅。有為解脫,名無學支。以立支名,依有為故。支攝解脫,復有二種。即餘經言:心慧解脫。應知此二,即解脫蘊。若爾;不應契經中說:云何解脫清淨最勝?謂心從貪離染解脫,及從瞋癡離染解脫?於解脫蘊,未滿為滿,已滿為攝,修欲勤等。故解脫蘊,非唯勝解。若爾;是何?有餘師說:由真智力,遣貪瞋癡;即心離垢,名解脫蘊。如是已說正解脫體。正智體者:如前覺說。謂即前說盡無生智。


世間智

瑜伽八十卷八頁云:云何世間智?謂於麤品所有雜染,能為止息對治。於中品者,能為制伏對治。云何名為麤品雜染?謂在家者,貪瞋癡行性;諸出家者,見依止性,及彼所依不正作意依止性,後有願依止性,由總別四顛倒故,於非解脫執為解脫依止性。云何中品雜染?謂已止息麤品雜染,別別對治為依止故;於諸境界,貪瞋癡纏依止性。於其所緣,正繫念故;令不定者,心得安定,精勤修習菩提分法,方能制伏。不依此修而自恃舉,故於所緣繫心令住,勇猛精進。從此於住,能正攝受。攝受住故;於積聚中,由一念執中煩惱轉,便能制伏。從此為斷出世間法所對治故;依止對治,即令堅住。從此能伏諸緣起愚,補特伽羅無我性愚,及法無我性愚。從此能於邪道正道,皆得決定。由如是相應,知麤品中品雜染止息制伏能對治智。是名世間智。


有上梵行求

瑜伽五卷七頁云:或復有一墮邪梵行求者,為求不動,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起邪分別,謂為解脫。當知此是有上梵行求。


有色觀諸色解脫

如八解脫中說。

二解 雜集論十三卷十八頁云:云何有色觀諸色解脫?謂依止靜慮,於內未伏見者色想,或現安立見者色想,觀所見色住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法。乃至為解脫變化障。有色者:謂於內身,未依無色定伏除見者色想故。或見者色想,安立現前故。觀諸色者,謂以意解觀見好惡等色故。解脫者:謂能解脫一切變化障故。

三解 集異門論十八卷九頁云:若有色觀諸色,是第一解脫。若有色觀諸色者:謂彼於內各別色想,未遠離,未別遠離;未調伏,未別調伏;未滅沒,未破壞。彼由於內各別色想,未遠離未別遠離未調伏未別調伏未滅沒未破壞故;由勝解力,觀外諸色,或作青瘀,或作膿爛,或作破壞,或作離散,或作啄噉,或作異赤,或作骸骨,或作骨鎖。是名若有色觀諸色。第一者:謂諸定中,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數為第一。解脫者:謂此定中所有善色受想行識,是名解脫。


如來與阿羅漢等同分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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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八十七卷二十二頁云:復次略由四相,當知如來與慧解脫阿羅漢等,同分異分。由一種相,說名同分。謂解脫等故。由三種相,說名異分。謂現等覺故,能說法故,行正行故。此中如來,無師自然修三十七菩提分法,現等正覺。等正覺已;遍依勝義。若於現法有能無能,若現見法,不現見法;於一切種,皆悉了達。是名自然等覺菩提。如是了達勝義法已;於其二障,善得解脫。謂并習氣諸煩惱障及所知障。與諸天眾及餘世間,為解脫師,獨一無二。當知了達如是四相,是名自然等覺菩提。由此不與諸聲聞共。又依他義,作所作等;能說正法。由五種相,當知不共。何等為五?一者、如來如實了知一切種道為道,一切種非道為非道。二者、知已,如實宣說是道非道。為令趣道,不趣非道。三者、若有如所說道,樂欲勤行;為令彼行攝受方便,如理所引作意正道,以教授門、而為宣說。四者、彼如聖教行時,若有障礙止觀過失;皆令除遣。五者、若有隨順彼法,皆令攝受。是名能說不同分法。此中正行不同分者,謂彼聲聞,先依如來,後行正行。夫如來者、無少所依。又彼成就聲聞種姓,行於正行。而佛如來,成自種姓。又彼聲聞,或已成熟,或當成熟。非最後有菩薩身中二行可得。若未熟者;彼隨道行,能熟當來成熟相續。若已熟者;彼於現法,成大師教。如此二種,如其聖教。即如是行。若隨道行;彼於來世,當證涅槃。若於現法成大師教,彼依此身,便證聖道,道果涅槃。即此聖道、及聖道果,無損樂故;名如實法。饒益性故;又說為善。


見所斷與修所斷差別

大毗婆沙論一百四十四卷十六頁云:尊者世友作如是說:觀四聖諦,斷諸煩惱;云何分別此是見所斷,此是修所斷?答:由見而斷,由見而除,由見變吐;名見所斷。有說:見所斷亦應言修所斷。以見道中如實修可得故。如是說者;由見而斷,由見而除,由見變吐;名見所斷。如所得道,若習,若修,若多修習,分齊斷,限量斷,漸令薄究竟斷;名修所斷。有說:修所斷,亦應言見所斷。以修道中,如實見可得故。如是說者;如所得道,若習,若修,若多修習,分齊斷,限量斷,漸令薄究竟斷;名修所斷。問:此言有何義?答:此說見道是猛利道;暫現在前,九品煩惱,一時而斷。修道是不猛利道;數習現前,九品煩惱,九時而斷。如利鈍刀,俱截一物;利者一割便斷,鈍者數割乃斷。有說:若法,以見增道斷,名見所斷。若法,以修增道斷,名修所斷。有說:若法,以二相道斷,名見所斷。二相者:謂見相慧相。若法,以三相道斷,名修所斷。三相者:謂見智慧相。有說:若法,以四相道斷,名見所斷。四相者:謂眼明覺慧相。若法,以五相道斷,名修所斷。五相者:謂眼智明覺慧相。有說:若法,由忍斷,名見所斷。若法,由智斷,名修所斷。

二解 大毗婆沙論五十一卷十五頁云:問:何故名見所斷?何故名修所斷耶?見不離修,修不離見;如何建立二所斷名?答:雖見道中,亦有如實修可得,修道中,亦有如實見可得;而見者,是慧,修者,是不放逸。如實者,是增廣義,或猛利義。見道中,慧多,不放逸少;修道中,不放逸多,慧少;故彼所斷,名有差別。復次如實者,是平等義,或相似義。雖見道中,有爾所慧,亦有爾所不放逸;修道中,有爾所不放逸,亦有爾所慧;而見道中,慧用增勝,不放逸用劣弱。修道中,不放逸用增勝,慧用劣弱。故彼所斷,名有差別。尊者世友,作如是說:雖觀四諦,斷諸煩惱,不可分別此見所斷,此修所斷;而由見力斷棄吐者;名見所斷。如已得道,若習,若修,若多所作,分齊品類,漸令微薄,乃至究竟,皆斷盡者;名修所斷。有作是說:見所斷者,亦名修所斷。見道中亦有如實修故。修所斷者亦名見所斷。修道中亦有如實見故。於此義中,若由見力斷棄吐者;名見所斷。如已得道,若習,若修,若多所作,分齊品類,漸令微薄,乃至究竟,皆斷盡者;名修所斷。問:此說何義?答:此說見道,是猛利道;暫現在前,一時能斷九品煩惱。修道,是不猛利道;數數修習,久時方斷九品煩惱。如利鈍二刀,同截一物。利者,頓斷;鈍者,漸斷。暫見斷者,名見所斷。數修斷者,名修所斷。復次若以見增上道斷者,名見所斷。若以修增上道斷者,名修所斷。復次若以見慧二相道斷者,名見所斷。若以見智慧三相道斷者,名修所斷。復次若以眼明覺慧四相道斷者,名見所斷。若以眼明覺智慧五相道斷者,名修所斷。復次,若以諸忍斷者,名見所斷。若以諸智斷者,名修所斷。復次若九品以一品斷者。名見所斷。若九品以九品斷者,名修所斷。復次若以未知當知根斷者,名見所斷。若以已知根斷者,名修所斷。復次若如析石而斷者,名見所斷。若如絕藕絲而斷者,名修所斷。復次若違勇決者,名見所斷。若違加行者,名修所斷。復次未見諦而觀諦斷者,名見所斷。若已見諦,重觀諦斷者,名修所斷。復次若以一因道而斷者,名見所斷。若以二因道而斷者,名修所斷。復次如大力士,擐甲冑而斷者,名見所斷。如尪疾人,禦驢車而斷者,名修所斷。復次若斷彼時,唯修自所觀諦諸行相者;名見所斷。若斷彼時,亦修他所觀諦諸行相者;名修所斷。復次若以向道未成熟果而斷者,名見所斷。若以向道已成就果而斷者,名修所斷。復次若以無分齊品類道斷者,名見所斷。若以有分齊品類道斷者,名修所斷。復次若以隨信隨法行道斷者,名見所斷。若以信勝解見至身證道斷者,名修所斷。復次若以初頓起道而斷者,名見所斷。若以後數起道而斷,名修所斷。復次若彼離繫四沙門果攝者,名見所斷。若彼離繫或三或二或一沙門果攝者,名修所斷。復次若所斷法,緣無事者,名見所斷。若所斷法,緣有事者,名修所斷。復次若彼斷已,永不退者;名見所斷。若彼斷已,或退或不退者;名修所斷。復次若解脫已,不復縛者;名見所斷。若解脫已,或復縛,或不復縛者;名修所斷。復次若離繫已,不復繫者;名見所斷。若離繫已,或復繫或不復繫者;名修所斷。復次若斷彼時,忍為無間道,智為解脫道者:名見所斷。若斷彼時,智為無間道,智為解脫道者;名修所斷。復次若斷彼時,智為加行道,忍為無間道,智為解脫道者;名見所斷。若斷彼時,智為加行無間解脫道者;名修所斷。復次若法,先得非擇滅,後得擇滅者;名見所斷。若法,或先得非擇滅,後得擇滅,或先得擇滅,後得非擇滅,或一時得二滅者;名修所斷。復次若斷彼時,修緣一諦道者;名見所斷。若斷彼時,修緣四諦道者;名修所斷。復次若斷彼時,修四行相道者;名見所斷。若斷彼時,修十六行相道者;名修所斷。復次若斷彼時,唯修相似道者;名見所斷。若斷彼時,修相似不相似道者;名修所斷。復次若斷彼時,修二或一三摩地者;名見所斷。若斷彼時,修三三摩地者;名修所斷。復次若斷彼時,不起斷者;名見所斷。若斷彼時,或起斷,或不起斷者;名修所斷。


佛有似愛等言

大毗婆沙論十六卷一頁云:世尊雖無煩惱餘習;而或時有似愛等言。似愛言者:如世尊說:善來苾芻,能善出家,猶具禁戒。似恚言者:如世尊說:汝是釋種婢子,釋種是汝大家。似慢言者:如世尊說:我是如來應正等覺,成就十力,得四無畏。似癡言者:如世尊說:大王今者,從何處來。告阿難言:看天雨不。園中何故高聲大聲。或有生疑:世尊已斷諸煩惱習;云何復有如是等類似煩惱言?欲令彼疑,得決定解,故作斯論,釋其因緣。如此癡言,彼亦爾故。問:何故佛說似愛等言?答:護所化田,饒益彼故。謂世尊說似愛言者,欲令天授所破苾芻,身心安隱,及除疑故。謂提婆達多,貪名利故;破壞僧已。尊者舍利子及大目乾連,化使還來,彼諸苾芻,深生羞恥,身心戰掉,復生疑惑:我隨天授,不失戒耶?聞世尊說:善來苾芻,能善出家,猶具禁戒。戰掉,疑惑,二事皆除。若佛爾時不作此語;彼懷愧惱,吐血命終。又世尊說似恚言者;摧彼梵誌憍慢幢故。謂彼梵誌菴婆瑟吒,不量母卑而懷憍傲,障他出家,當墮惡趣。由佛訶彼,傲佷心摧。次第二身,得生天上,見四聖諦。又由訶彼補色羯羅娑利梵誌,得入佛法,逮殊勝果。又世尊說似慢言者;為令不知佛功德者,知已歸依,修勝行故。又世尊說似癡言者;為開彼王談論道故。為解阿難睡悶心故。又欲生彼樂靜心故。佛說此等似煩惱言,皆為有情獲利樂故。


戒禁取

瑜伽八卷三頁云:戒禁取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即於彼見、彼見隨行若戒若禁、及所依所緣所因俱有相應等法,等隨觀執為清淨、為解脫、為出離。唯用分別染汙慧為體。

二解 瑜伽五十八卷三頁云:戒禁取者:謂所受持隨順見取、見取眷屬、見取隨法、若戒若禁、於所受持諸戒禁中,妄計為最、為上、為勝、為妙;威勢執取,隨起言說,唯此諦實,餘皆虛妄。由此戒禁,能得清淨、解脫、出離。是名戒禁取。

三解 瑜伽八十九卷十一頁云:邪分別見之所受持身護語護,說名為戒。隨此所受形服飲食威儀行相,說名為禁。又云:定愛為緣,立戒禁取。如四相取中說。

四解 大毗婆沙論四十九卷十五頁云:問:何故名戒禁取?答:此取諸戒禁故,名戒禁取。問:此通取五取蘊,何故但名戒禁取耶?答:此因戒禁、通取五蘊,故但名戒禁取。復次以行相故,名戒禁取。謂取戒禁、或取餘蘊、執能淨者,名戒禁取。復次此見應名戒禁等取。略去等言,故但名戒禁取。復次此多取戒禁故,名戒禁取。

五解 顯揚一卷七頁云:五、戒禁取。謂於前諸見及見所依蘊,計為清淨、解脫、出離,染汙慧為體。唯分別起。能障如前無顛倒解為業。如前乃至增長戒禁取為業。如經說:取結所繫。

六解 成唯識論六卷十頁云:五、戒禁取。謂於隨順諸見戒禁及所依蘊,執為最勝,能得清淨,無利勤苦所依為業。然有處說執為最勝,名為見取;執能得淨,名戒取者;是影略說,或隨轉門。不爾;如何非滅計滅,非道計道,說為邪見;非二取攝。

七解 五蘊論四頁云:云何戒禁取?謂於戒禁及彼所依諸蘊,隨觀為清淨,為解脫,為出離,染汙慧為性。

八解 廣五蘊論九頁云:云何戒禁取?謂於戒禁及所依蘊,隨計為清淨,為解脫,為出離,染慧為性。戒者:謂以惡見為先,離七種惡。禁者:謂牛狗等禁,及自拔髮,執三支杖,僧佉定慧等。此非解脫之因。又計大自在或計世主及入水火等,此非生天之因。如是等,彼計為因。所依蘊者:謂即戒禁所依之蘊。清淨者:謂即說此無間方便以為清淨。解脫者:謂即以此解脫煩惱。出離者:謂即以此出離生死。是如此義。能與無果唐勞疲苦所依為業。無果唐勞者:謂此不能獲出苦義。

九解 集論一卷七頁云:何等戒禁取?謂於諸戒禁及戒禁所依五取蘊,等隨觀執為清淨,為解脫,為出離,諸忍欲覺觀見為體;勞而無果所依為業。

十解 俱舍論十九卷七頁云:於非因道,謂因道見,一切總說名戒禁取。如大自在生主,或餘非世間因,妄起因執,投水火等種種邪行,非生天因,妄起因執,唯受持戒禁數相應智等,非解脫道,妄起道執。理實應立戒禁等取名。略去等言,但名戒禁取。

十一解 集異門論八卷六頁云:云何戒禁取?答:如有一類,於戒執取。謂執此戒,能清淨,能解脫,能出離,能超苦樂,至超苦樂邊。或於禁執取。謂執此禁,能清淨,能解脫,能出離,能超苦樂,至超苦樂邊。或於戒禁俱執取。謂執此戒禁,俱能清淨,能解脫,能出離,能超苦樂,至超苦樂邊。是名戒禁取。

十二解 品類足論七卷六頁云:戒禁取云何?謂如有一、取戒、言戒能清淨,能解脫,能出離,能超苦樂至超苦樂處。取禁、言禁能清淨,能解脫,能出離,能超苦樂至超苦樂處。取戒禁、言戒禁能清淨,能解脫,能出離,能超苦樂至超苦樂處。是名戒禁取。

十三解 品類足論一卷四頁云:戒禁取者:於五取蘊,等隨觀執為能清淨,為能解脫,為能出離;由此起忍樂慧觀見。

十四解 界身足論上四頁云:戒禁取云何?謂於五取蘊,等隨觀執為清淨,為解脫,為出離;由此起忍樂慧觀見。是名戒禁取。

十五解 此是四取中之戒禁取。法蘊足論十卷二十七頁云:云何戒禁取?謂有一類、取戒,取禁,取戒禁,為能清淨,能解脫,能出離,能超苦樂至超苦樂處;是名戒禁取。

十六解 如取支差別中說。


戒清淨

瑜伽七十卷二頁云:復次由二因緣,令所受戒、清淨具足。一、助伴清淨故,二、自性清淨故。云何名為助伴清淨?謂見清淨、軌清淨、命清淨。云何自性清淨?謂恭敬隨學,具分隨學。復有差別。謂三因緣,令所受戒、清淨具足。一、意樂清淨故,二、命清淨故,三、行清淨故。云何意樂清淨?謂為解脫,修行梵行。不為生天。云何命清淨?謂如法乞求,以自活命。云何名為如法乞求?謂如所應求,如所從求,而乞求故。云何名為如所應求?謂不矯詐而有所求,亦不綺說而有所求,亦不現相而有所求,亦不抑逼而有所求,亦不以利而希於利。云何名為如所從求?謂除五種不應行處而有所求。云何行清淨?謂深信所犯,有不愛果。若行若住,繫念思惟;終不故犯。設有所犯;即便從他如法悔除,誓於當來、堅牢防護。

二解 俱舍論十八卷十六頁云:已略辯戒自性差別。若具四德;得清淨名。與此相違,名不清淨。言四德者,一者、不為犯戒所壞。犯戒、謂前諸不善色。二者、不為彼因所壞。彼因、謂貪等煩惱隨煩惱。三者、依治。謂依念住等。此能對治犯戒及因故。四者、依滅。謂依涅槃。迴向涅槃,非勝生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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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有為解脫

對於無為解脫而言,又名無學支,即無學的勝解,勝解是大地法的心所,故是有為,有為法的勝解起於無學之果體,故云有為解脫。


解空

了解諸法的空相。佛弟子中以須菩提為解空第一。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ㄇㄧˇ, [名]

植物名。即白薇。蘿藦科白薇屬,多年生草本。根細而色白黃。莖直立,密被短毛。葉對生,橢圓形。夏日開紫黑色花。種子扁平有絹絲毛。供藥用,可為解熱利尿劑。明.李時珍《本草綱目.卷一七.草部.莽草》:「時珍曰:『葞音尾,白薇也。薇、葞字音相近爾。』」



ㄉㄠˇ, [動]

1.舂、撞擊。如:「擣米」、「擣藥」。

2.搥擊。唐.韓愈〈春雪〉詩:「城險疑懸布,砧寒未擣綃。」

3.攻破。《史記.卷六五.孫子吳起傳》:「批亢擣虛,形格勢禁,則自為解耳。」



ㄎㄨㄞˋ, [名]

積存木柴、乾草或糧食等的地方。《史記.卷四三.趙世家》:「十二年,邯鄲廥燒。」《新唐書.卷二○三.文藝傳下.李頻傳》:「方歲饑,頻發官廥庸民浚渠。」

[動]

儲藏。《新唐書.卷九八.韋挺傳》:「挺以方苦寒,未可進,遂下米臺側,廥之,待凍泮乃運以為解。」



ㄎㄨㄤˋ, [名]

1.情形、狀態。如:「近況」、「概況」、「實況」、「窘況」。

2.恩惠。通「貺」。《漢書.卷四六.萬石君傳》:「皇天嘉況,神物並見。」

3.姓。如三國時蜀國有況長寧,元代有況逵。

[動]

1.比擬、譬喻。《漢書.卷一六.高惠高后文功臣表》:「以往況今,甚可悲傷。」唐.孟郊〈宇文秀才齋中海柳詠〉:「飲柏泛仙味,詠蘭擬古詞。」

2.拜訪、惠顧。《史記.卷一一七.司馬相如傳》:「足下不遠千里,來況齊國。」《漢書.卷五二.灌夫傳》:「將軍肯幸臨況魏其侯,夫安敢以服為解!」

[副]

1.益、更加。《詩經.小雅.出車》:「憂心悄悄,僕夫況瘁。」漢.鄭玄.箋:「況,茲也。」《國語.晉語一》:「以眾故不敢愛親,眾況厚之。」三國吳.韋昭.注:「況,益也。言以眾故殺君,除民害,眾益以為厚。」

2.正、恰好。《董西廂.卷三》:「生不勝怏怏,況是無聊,又聞夜雨。」

[連]

表示更進一層的語氣。相當於「何況」、「況且」。《孟子.萬章下》:「則天子不召師,而況諸侯乎?」唐.韓愈〈與崔群書〉:「況天之與人,當必異其所好惡無疑也。」


巴黎和會

ㄅㄚ ㄌㄧˊ ㄏㄜˊ ㄏㄨㄟˋ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協約國為解決國際各項問題,於西元一九一九年一月十八日至六月二十八日,在法國首都巴黎近郊凡爾賽宮召開的和平會議。此次會議由美、英、法、日、義等三十二國參加,會中簽訂凡爾賽和約,組織了國際聯盟。後因漠視中國主權及戰勝國地位,決定將中國山東地區一切利益給予日本,引發我國民眾為反對此屈辱和約而揭起了五四運動。


砭石

ㄅㄧㄢ ㄕˊ
中國最古老的醫療用具。在石器時代,人們為解除疾病的痛苦,常以石塊磨成尖石或片狀,用以破開膿包及放血等。今則多以金屬製品替代。也稱為「砭鍼」、「石針」。


排水工程

ㄆㄞˊ ㄕㄨㄟˇ ㄍㄨㄥ ㄔㄥˊ
為解決雨水過多造成積水、淹水、甚至農作物歉收等情況而建造的水利工程。如:「臺灣雨水集中,所以都市及農田的排水工程都很重要。」


批亢擣虛

ㄆㄧ ㄎㄤˋ ㄉㄠˇ ㄒㄩ
亢,咽喉。批亢擣虛指打擊對方要害及防備不周的地方。《史記.卷六五.孫子吳起傳》:「夫解雜亂紛糾者不控捲,救鬥者不搏撠,批亢擣虛,形格勢禁,則自為解耳。」


憑仗

ㄆㄧㄥˊ ㄓㄤˋ
依靠、倚仗。唐.李山甫〈下第獻所知〉詩三首之二:「自憐心計今如此,憑仗春醪為解頤。」《宋史.卷三二一.豐稷傳》:「巨浸連天,風濤固其常耳,憑仗威靈,尚何畏!」


鋪拉

ㄆㄨ ㄌㄚ
用手拉平。引申為解決、安排。《醒世姻緣傳.第一四回》:「咱忖量著去,可以為他,咱就為他;若為不得他,咱顧鋪拉自己。」


明窗淨几

ㄇㄧㄥˊ ㄔㄨㄤ ㄐㄧㄥˋ ㄐㄧ
明亮的窗戶,潔淨的小桌子。形容居室明亮潔淨。宋.蘇轍〈寄范文景仁〉詩:「欣然為解東閣,明窗淨几舒華茵。」《喻世明言.卷二四.楊思溫燕山逢故人》:「但見明窗淨几,鋪陳玩物。」也作「窗明几淨」。


斷橋

ㄉㄨㄢˋ ㄑㄧㄠˊ, 1.損毀的橋梁。唐.杜甫〈過故斛斯校書莊〉詩二首之二:「斷橋無復板,臥柳自生枝。」

2.位於浙江省杭州市孤山邊的一座橋。本名「寶祐橋」。因孤山的路至此而斷,故自唐代以來皆稱為「斷橋」。為西湖勝景之一。也稱為「段家橋」。

3.戲曲劇目。宋代故事戲。敘述白素貞自金山寺戰敗,行至斷橋,腹疼難禁。許仙踵至,小青恨許負心,拔劍欲殺之;白伉儷情深,力為解說,親責許之薄倖;許賠罪明心,三人言歸於好,偕赴杭州的故事。


東南亞國協

ㄉㄨㄥ ㄋㄢˊ ㄧㄚˋ ㄍㄨㄛˊ ㄒㄧㄝˊ
為解決東南亞問題而組成的一個國際政治組織。包括印尼、菲律賓、馬來西亞、新加坡、泰國、汶萊六個會員國,及美、加、日、韓、澳、紐、歐體七個對話夥伴,每年七月召開外長會議,討論有關該區的政治、經濟、軍事等重要事項。如:「東南亞國協是區域性的國際組織。」


通貨緊縮

ㄊㄨㄥ ㄏㄨㄛˋ ㄐㄧㄣˇ ㄙㄨㄛ
為解決貨價不斷上漲的現象,減少貨幣供給,使人民貨幣所得和購買力下降,減少對商品需求,使商品價格下跌和物價水準下降的現象。也稱為「通貨收縮」。


內顧

ㄋㄟˋ ㄍㄨˋ, 1.回顧。《論語.鄉黨》:「升車必正立執綏,車中不內顧,不疾言,不親指。」

2.關心顧慮家室之事。《漢書.卷九○.酷吏傳.楊僕傳》:「失期內顧,以道惡為解,失尊尊之序,是四過也。」《文選.左思.詠史詩八首之八》:「外望無寸祿,內顧無斗儲。」


擬設

ㄋㄧˇ ㄕㄜˋ
打算設置。如:「為解決婦女上班問題,市政府擬設公立托兒所的計畫,現已逐步實現。」


奴隸解放運動

ㄋㄨˊ ㄌㄧˋ ㄐㄧㄝˇ ㄈㄤˋ ㄩㄣˋ ㄉㄨㄥˋ
美國在十九世紀中葉,為解放被剝奪自由和人權的奴隸,而發起的運動。係因美國南方和北方生活型態的不同,導致對奴隸制度的歧見,工業型態的北方,為廢除奴隸制度,和需大量人力,以農業為重的南方起衝突,引發南北戰爭。北軍勝利後,奴隸制度才正式廢止。


農村

ㄋㄨㄥˊ ㄘㄨㄣ
農民聚居的村落。如:「為解決農村人口大量外流,勞力資源不足的問題,農業機械化勢在必行。」


勞工政策

ㄌㄠˊ ㄍㄨㄥ ㄓㄥˋ ㄘㄜˋ
國家或政府為解決或處理勞工問題,所制定的各種政策。


冷灰爆豆

ㄌㄥˇ ㄏㄨㄟ ㄅㄠˋ ㄉㄡˋ
在冷灰裡爆豆。比喻方法不對,白費力氣。宋.黃庭堅〈翠岩真禪師語錄序〉:「各夢同床,不妨殊調;冷灰爆豆,聊為解嘲云耳。」


蓮霧

ㄌㄧㄢˊ ㄨˋ
植物名。桃金孃科赤楠屬,常綠喬木。葉對生,呈長橢圓形或披針狀長橢圓形,表面暗綠色,裡面黃綠色。花色白,花序呈聚繖狀。果實也稱為「蓮霧」,由花托變成,呈扁倒圓錐形,有青綠、深紅、粉紅和白色等。一般供觀賞,果、葉、種子可為解熱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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