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佛學辭典搜尋

請輸入要查詢的詞彙:


前供養

[佛光大辭典]

「後供養」之對稱。指密教修一座行法時,於入我我入(如來之三密入於我,我之三業入於如來,即觀行者之三業與本尊之三密互相融會而為一體)、正念誦等之前,供養六種供具。依深祕作釋,前供養乃供養修得之尊,後供養則供養性德之尊。行事供養(辦備供物而作供養,為理供養之對稱)時,係供養行者右方壇上之供具;若四面辦備六種供具時,則供養左、右及本尊等三面之供具。 〔成就妙法蓮華經王瑜伽觀智儀軌〕 p3729


符合的條目少於三則,自動進行全文檢索,以為您找出更多資訊...

[佛光大辭典]
三性

(一)乃印度唯識學派之重要主張,我國法相宗之根本教義。謂一切存在之本性與狀態(性相),從其有無或假實之立場分成三種,稱為三性。說明三性之各別為「無自性空」之道理,則稱為三無性。係以解深密經卷二之一切法相品為根據而說者,為印度唯識學派所主張,後來成為我國法相宗根本教義之一,亦為華嚴宗等所採用。三性又作三自性、三性相、三種自相、三相等。此三者即: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三者略稱遍依圓。三無性又作三種無自性性、三無自性或三種無性等。三者即:相無性、生無性、勝義無性。 

(1)法相宗之說:(Ⅰ)遍計所執性(梵 parikalpita-svabhāva),又作虛妄分別相、分別性。對於無實體之存在,計執為「實我」、「實法」而起妄執之心,此為「能遍計」。其被識所計度之對境,稱為「所遍計」。換言之,由此識與境,而誤認心外有實體存在,稱為遍計所執性。以其存在之相狀為迷心所現,故為「當情現相」之法。從真理之觀點而言,此性為無實在的「情有理無」之法,與全無實體的「體性都無」之法。有關遍計所執性,印度論師多有異說,法相宗係採用護法之觀點。就「能遍計」而言,安慧以有漏之全八識為能遍計,護法則主張以第六、第七識為能遍計。就「所遍計」而言,難陀視之為「實我實法」的「當情現相」,護法則以為是「依他起性」之「似我似法」,且以為從真如不可能成為迷情之對象而言,則不能視之為所遍計;但如從「依他起」存在之本體來說,亦可稱為所遍計。此外,就「遍計所執」而言,安慧主張是見相二分,而護法則認為於見相二分上,依迷情所起之「當情現相」方為遍計所執。

(Ⅱ)依他起性(梵 para-tantra-svabhāva),又作因緣相、依他性。「他」,即指由各種緣所生起之法。因是「緣合則生,緣盡則滅」之法,故如虛如幻,而非固定永遠不變之實在,故說「如幻假有」、「假有實無」,然此並非遍計所執而有之迷情,而係藉種種助緣而生者,亦即離妄情而自存之「理有情無」。此性有染分依他起性與淨分依他起性之別,染分指有漏的一切法;淨分指無漏有為的一切法。然「淨分依他」是從遠離煩惱之意義而言,淨分依他起性則包含在圓成實性中,故染分依他即是依他起性。

(Ⅲ)圓成實性(梵 parinispanna-svabhāva),又作第一義相、真實相。依他起性的真實之體(真如)乃遍滿一切法(圓滿)、不生不滅(成就)、體性真實(真實)者,故稱圓成實。真如離一切相(無相),一切法之本體悉皆真實,故為「真空妙有」;又此性僅能由覺悟真理之智慧而得知,故為「理有情無」。 

以上三性具有不即不離之關係。若以蛇、繩、麻三物為喻,則愚人(能遍計)於黑夜中見繩,信以為真蛇(實我相之遍計所執性),遂心生恐怖;後經覺者(佛、菩薩)教示,而知非蛇(生空),僅為似蛇之繩(指依他起性之假有)。且更進一步了解實際所執著之繩(實法相之遍計所執性)亦不具實體之意義(法空),其本質為麻(圓成實性);繩(依他起性)僅為因緣假合,由麻而成之形態。 

三無性乃根據佛之密意所立,即基於三性之說,又恐眾生執有,故顯示三性各具空義。據成唯識論卷九,三無性即:

(Ⅰ)相無性,針對遍計所執性而立。眾生既於世間之相處處計著,執為實有;為除此妄執,遂立「相無性」,謂一切法皆無自性。

(Ⅱ)生無性,針對依他起性而立。萬法乃從眾緣而生,為虛假之存在(緣生),故其性質不定。而不若佛教以外之學派或凡夫認為是自然生,故亦無如彼等所執之體性,例如幻化之事物。

(Ⅲ)勝義無性,針對圓成實性而立。真如乃根本無分別智之對象(殊勝之真理),故雖為一切存在之真本質,卻不受任何特定之性質所規定,已離我執、法執,猶如虛空一般。 

此三無性之中,「生無性」、「勝義無性」乃針對「依他起」、「圓成實」之二性而說無性,故其體不能謂為空無。關於此二性依據何種觀點而說無自性,日本法相宗有二說。據南寺所傳,其體非無,但因離我法二執,故說意為無執(執空);據北寺所傳,依他起性之體如幻,圓成實性之體離相,由此觀點而言,可謂是虛假空、空寂空。故知二性之體乃超越有無之無(體空)。又生無性之「生」,南寺所傳意指自然生,而北寺所傳則解為緣生之意。 

由以上三性三無性之說,而立「非有非空」之中道,即三性具有不即不離之關係,其中遍計所執性是情有理無,依他起性、圓成實性是理有情無,故合三性而明中道,是為三性對望之中道。又三性各具情有理無、假有實無、真空妙有(無相與真實)等性質,故設立每一性之中道,稱為一法中道。又觀三性之存在為唯識無境,稱為唯識三性觀、三性觀行。即遍計所執性為虛妄之唯識性,圓成實性則為真實之唯識性;依他起性為世俗之唯識性,圓成實性則為勝義之唯識性。說明觀此三性之順序、方法者,稱為五重唯識觀。此外,悟入三性之順序有遍依圓、依遍圓、圓依遍三種。 

(2)華嚴宗之說:法相宗係以一切事物性質與狀態之相異點,即「性相隔別」之立場而立三性說;對此,華嚴宗則基於「性相圓融」之立場而論三性,從根本上說,認為一切存在(諸法)無非是真如所現。即:圓成實性之真如有「不變」與「隨緣」之二義。「不變」,即遠離生滅變化之義;「隨緣」,即隨染淨之緣而各個存在。依他起性,自其體上言,是為真如,以其超越生滅,故為「無性」,然由因緣而生,故為「似有」。遍計所執性則由凡夫妄情誤執心外有實我實法之存在,故為「情有」;然其「我」、「法」之相,於理不可得,且因真如無妄染,故為「理無」。此不變、無性、理無三者,稱為「本三性」;而隨緣、似有、情無三者,稱為「末三性」。 

至於三性之同異,自本三性之意義言,真如隨緣之一切現象(諸法)即真如,故稱三性不異;自末三性之意義言,亦因真如隨緣而成為諸法,故亦說三性不異。然就本三性「諸法即真如」、末三性「真如即諸法」之意義而言,則本末之三性,其義不一。 

(3)據真諦所譯攝大乘論之說:分別性意指所分別之境,依他性意指能分別之識,而此分別性之境是無,故依他性亦不可得,其不可得乃為「有」之真實性。〔解深密經卷二、成唯識論卷八、唯識三十頌、瑜伽師地論卷七十四、顯揚聖教論卷六、三無性論卷上、梁譯攝大乘論釋卷五、唐譯攝大乘論釋卷四、華嚴五教章卷四〕(參閱「三無性」627、「四分」1663)  

(二)就善、不善等之性質,分一切諸法為善、不善、無記等三性。(1)善(梵 kuśala),能順益此世、他世之法。依俱舍論卷十三,善分四種:(Ⅰ)勝義善,即真解脫、擇滅涅槃。涅槃安穩,於一切法中其體最尊。(Ⅱ)自性善,即慚、愧及無貪、無瞋、無癡三善根。不待相應及其餘之等起,體性本善,猶如良藥。(Ⅲ)相應善,不與慚等相應即不成善性,如水之雜藥。(Ⅳ)等起善,由自性、相應善而等起之法,譬如牛飲甘草之汁而生甘美之乳。俱舍論光記卷二則分善為生得、加行(聞、思、修)、無漏(學、無學、勝義)等三類。 

(2)不善(梵 a-kuśala),又作惡。指能違損此世、他世之法。依俱舍論卷十三載,不善有四種:(Ⅰ)勝義不善,即生死之法。生死中之諸法皆以苦為自性,極不安穩,猶如痼疾。(Ⅱ)自性不善,指有漏中之無慚、無愧與貪等三不善根;其體不善,猶如毒藥。(Ⅲ)相應不善,與自性不善相應之心、心所法,如水中摻毒。(Ⅳ)等起不善,由自性、相應不善所等起之法,如毒藥所引生之乳。俱舍論光記謂不善唯有一種。 

(3)無記(梵 a-vyākrta),非善非不善,不能記為善或惡,故稱無記。或以不能牽引異熟果(善惡之果報),不能記異熟果,故稱無記;惟此說僅適用於有漏法。俱舍論光記卷二分無記為有覆、無覆二種,無覆復分異熟、威儀、工巧、通果、自性、勝義六種,故總為七種。 

此外,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三分善為自性、相屬、隨逐、發起、第一義、生得、方便、現前供養、饒益、引攝、對治、寂靜、等流等十三種,卷四分不善為自性、相屬、隨逐、發起、第一義、生得、方便、現前供養、損害、引攝、所治、障礙等十二種,分無記為自性、相屬、隨逐、發起、第一義、生得、方便、現前供養、饒益、受用、引攝、對治、寂靜、等流等十四種。〔順正理論卷四、大毘婆沙論卷五十一、卷一四四、卷一九七、雜阿毘曇心論卷一、成唯識論卷三、成唯識論述記卷五末、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五本〕(參閱「」4873、「無記」5107)  

(三)成實論卷十四所舉阿羅漢之三性,即:(1)斷性,阿羅漢住於有餘涅槃,斷除一切煩惱。(2)離欲性,遠離三界之欲。(3)滅性,斷滅五陰相續,入於無餘涅槃。 p563


乞食

梵語 paindapātika,巴利語 pindapāta。乃印度僧人為資養色身而乞食於人之一種行儀。又作團墮(即取置食物於中之義)、分衛、托鉢、行乞等。係十二頭陀行之一。其原始意義有二,即:(一)自利,為杜絕俗事,方便修道。(二)利他,為福利世人,予眾生種福機會。故乞食屬僧人清淨之正命;若自作種種生計以養其身,則為邪命。

行乞之方法與威儀,據增一阿含經卷四十七及毘尼討要卷六載,入城行乞時,道側而行,左手持鉢,次第乞食;以維持生命為限,心不貪著,故得食時不喜,不得亦不憂,唯以除舊疾,養氣力為要。另據法集經卷一載,如來乞食有三意,即:(一)不貪珍味,美惡均等。(二)為破我慢,於富貴貧賤等家皆無揀擇。(三)慈悲平等,大作利益。又佛制以「過午不食」為律,此乃源於面貌極黑之迦留陀夷比丘,曾於日暮雷雨交加之時,入城乞食,一孕婦見而驚怖,誤以為鬼,以致胎墮;由此,佛遂立過午不食之制。

此外,寶雨經卷八載,菩薩以成就十種法而行乞食,稱為乞食十為。即:(一)為攝授諸有情故,菩薩見一切有情受諸苦惱,雖能成就微少善根,但為時不久,為欲攝益諸有情而行乞食。(二)為次第故,即入城邑聚落時,住於正念,具足威儀,諸根寂然,依次乞食,不捨貧窮家而入富貴家(唯除惡種類家、諸外道處)。(三)為不疲厭故,菩薩次第乞食時,不生厭離,亦不疲倦,於諸有情無所憎愛。(四)為知足故,以其不疲厭,遂能知足。(五)為分布故,若得食後,好壞食物皆當隨應受取,返己住處,先於如來像,或舍利塔前供養讚歎;復以所得食物分為四分,三分施與同梵行者、貧窮之人、惡道有情,所餘一分自食。(六)為不躭嗜故,謂菩薩雖食,而於食事無貪、無染,亦無愛著。(七)為知量故,受食唯為活命,不使身體羸弱,亦不令其過量;若極虛弱則影響修持,若極重則增長睡眠。(八)為善品現前故,菩薩如法行食,能令善品增長現前。(九)為善根圓滿故,以其勤修而無怠惰,故得圓滿菩提資糧。(十)為離我執故,由彼一切之善,能成熟菩提分法,遠離我執,遂能捨身肉,施與有情。我國自古則稱乞食為托鉢,托鉢時當心念威儀,專注於道,若無道心而僅存形式,則與一般乞者無異。

又據顯揚聖教論,比丘乞食,有五處不可往,以避嫌疑。(一)唱令家,歌唱曲令,但取歡娛,能亂禪定。(二)婬女家,其處行止不潔,聲名不正,色欲因緣為障道根本。(三)酤酒家,酒是起罪因緣,能生過失。(四)王宮,乃貴戚之處,嚴禁之所,非可干冒,故不可往。(五)旃陀羅,即屠者之家,此處殺心盛大,惱害眾生,見者傷慈,壞善根本,故不可往。〔中阿含經卷四十八牛角娑羅林經、五分律卷二十七、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中三之二、卷下三之四、釋氏要覽卷上〕 p724


不善

梵語 akuśala,巴利語 akusala。「善」之對稱。為三性之一,與惡同義。謂其性不安隱,能違損此世及他世的黑惡之法。依大毘婆沙論卷五十一、俱舍論卷十三載,不善有四種:(一)自性不善,指無慚、無愧及貪、瞋、癡三不善根。有漏法中,此五法自體不善,猶如毒藥。(二)相應不善,指與無慚、無愧、三不善根相應而同時俱生之一切心心所。由相應乃成不善之性。(三)等起不善,指身語業及不相應行法。等起,謂依善起善,依惡起惡,能起與所起同等。乃由自性不善及相應不善所引起者。(四)勝義不善,指生死法。生死中之諸法雖有善有不善,然皆以苦為自性,極不安隱,即由真諦之實義,定不善之義,故稱勝義不善。

分別論者則以癡為自性不善,識為相應不善,身語業為等起不善,生死為勝義不善。又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四廣立十二種不善,即自性、相屬、隨逐、發起、第一義、生得、方便、現前供養、損害、引攝、所治、障礙不善。〔成唯識論卷五、品類足論卷二、雜阿毘曇心論卷三、俱舍論卷二、卷十五、成實論卷九過患品〕(參閱「三性」563、「」4873) p994


五供養

五種供養物。又作五供。密教修一座行法時,以五種供物供養本尊,即塗香、華鬘、燒香、飲食、燈明等。五供養加閼伽,稱為六種供養,為修一座行法所必供養者。此有理供養、事供養之別。於壇上布置供物,以三密加持而供養之,稱為事供養;不備供物,端身正坐而觀菩提心,以印契真言表供養之意,稱為理供養。又在本尊加持之前行供養,稱為前供養,散念誦之後而行供養,稱為後供養。

上舉六種供養,可配於六波羅蜜,即閼伽配檀波羅蜜,塗香配戒波羅蜜,華鬘配忍辱波羅蜜,燒香配精進波羅蜜,飲食配禪波羅蜜,燈明配般若波羅蜜。〔蘇悉地羯囉經卷下供養品、理趣釋卷下、金剛頂經一字頂輪王瑜伽一切時處念誦成佛儀軌、大日經疏卷八、乳味鈔卷二〕 p1102


六器

密教於修法壇所供之六種供具中,閼伽、塗香、華鬘三種之盛器各有二個,總稱六器。六器依次置於火舍左右,其中,置於行者右方者用於前供養,置於行者左方者用於後供養。此六器之形狀相同,皆由碗與皿所成,其質料依經軌載,有金、銀、熟銅、寶玉、瑪瑙、商佉等,或用瓷器、新瓦器,今用銅、亞鉛等合金製造。〔瞿醯壇跢羅二合經卷中、大日經疏卷八〕 p1310


供養

梵語 pūjanā,巴利語同。又作供、供施、供給、打供。意指供食物、衣服等予佛法僧三寶、師長、父母、亡者等。供養初以身體行為為主,後亦包含純粹的精神供養,故有身分供養、心分供養之分。據遺教經論載,飲食、衣服、湯藥等,屬身分供養;不共心供養、無厭足心供養、等分心供養等,屬心分供養。

蓋初期教團所受之供養以衣服、飲食、臥具、湯藥等為主,稱為四事供養。施予佛、塔廟、佛像、教法、比丘(尼)、僧團之房舍與土地為僧團經濟之重要來源。所行之供養除財供養外,尚有法供養,如以恭敬供養、讚歎供養、禮拜供養等精神之崇敬態度亦稱供養。密教則有塗香以洗清罪業、除去煩惱之說,並有供養儀軌(供養法式)之制定。初時甚而有以塔、廟作為祭祀對象之供養,稱塔供養,至後世,一般對死者亦行塔供養,亦有以其他供物作為回向之情形。

總括供養物之種類、供養方法與供養對象等,有各種不同之分類:(一)二種供養,據十住毘婆沙論卷一之說,有:(1)法供養,指善於聽聞大乘正法,或廣或略。(2)財供養,指飲食等四事供養。據大日經供養法疏說,有:(1)理供養,指以證入真實之理為供養。(2)事供養,指供養香花等。(二)三種供養,據普賢行願品疏之說,有:(1)財供養,指供以世間之財寶、香花等之供養。(2)法供養,指起菩提心,而行自利、利他之二利。(3)觀行供養,指行周遍含融觀、事事無礙觀等華嚴觀行供養。十地經論卷三說,有:(1)利養供養,指衣服、臥具等。(2)恭敬供養,指香花、幡蓋等。(3)行供養,指修行信行、戒行等之供養。(三)三業供養,法華文句卷三之一載,有身、口、意三業供養,即:(1)身業供養,身至誠禮敬諸佛菩薩。(2)口業供養,口發言稱美諸佛菩薩功德。(3)意業供養,端心正意,想念諸佛菩薩相好莊嚴。(四)四種供養,(1)據大日經義釋卷十一之說,有香花、合掌、慈悲、運心等四種供養。(2)據理趣釋卷下之說,有菩提心供養、資糧供養、法供養、羯磨供養等四種瑜伽教之供養。(五)四事供養,(1)據增一阿含經卷十三之說,有衣被、飲食、床臥具、病瘦醫藥等四種供養。(2)據無量壽經卷下之說,有懸繒、燃燈、散花、燒香等四種供養。(3)據善見律毘婆沙卷十三之說,有飲食、衣服、湯藥、房舍等四種供養。(六)五種供養,據蘇悉地羯囉經卷下之說,有塗香(持戒)、花鬘(布施)、燒香(精進)、飲食(禪定)、燃燈(智慧)等五種供養;另加閼伽(淨水,忍辱),即為六種供養。(七)十種供養,據法華經法師品之說,有花、香、瓔珞、末香、塗香、燒香、繒蓋、幢幡、衣服、伎樂等十種供養。

另據大藏法數之說,將繒蓋、幢幡合併為幡蓋,而加入合掌,成為十供養。若據菩薩地持經卷七所舉之十種,則為:身供養、支提供養、現前供養、不現前供養、自作供養、他作供養、財物供養、勝供養、不染污供養、至處道供養等。

此外,佛前之供物稱佛供,神前之供物稱神供。供養梵天、帝釋天、功德歡喜天等,則稱供天或天供。供於亡者,稱追善供養。專供餓鬼者,稱餓鬼供養。慶祝佛像開光者,稱開眼供養。供養經者,稱開題供養,又稱經供養、一切經供養、書寫供養,如書寫維摩經而供養之,稱維摩經供養。叩鐘慶祝者,稱鐘供養。又就佛法僧三寶而言,供養佛,稱佛供養、供佛;供養法,稱法供養、行供養;供養僧,稱僧供養、僧供。其中,招請百僧,設齋以供養者,稱百僧供養、百僧供;招請千僧,設齋以供養者,稱千僧供養,或稱千僧齋、千僧供、千僧會;傳說此種供養之功德無量。又供養之施主,稱供養主。供養眾僧,亦稱供眾、供贍。記載供養意義之諷誦文,稱供養文。為供養求福所造之佛像,稱供養佛。以燈明供養佛像、塔廟,則稱供燈。於日本,在書寫經典之後,以之供養、宣講,稱為供講。〔佛藏經卷下、無量壽經卷下、大方廣如來不思議境界經、佛本行集經卷一供養品、大方等大集經卷四十五、大日經卷五祕密漫荼羅品、供養儀式、大智度論卷九十三、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破取著不壞假名論卷上、法華經玄贊卷二本、梵網菩薩戒本疏卷二、大日經疏卷八、華嚴經行願品疏鈔卷三、釋氏要覽卷中、禪苑清規卷一赴粥飯法、卷三藏主、大明三藏法數卷七〕(參閱「四種供養」1803) p3065  


前讚後讚

略稱前後讚。密教之法會,附譜曲而唱之讚唄中,於金剛界之五大願、胎藏界之五誓願之後所唱之讚,稱為前讚;而於金剛界之後鈴、胎藏界之後供閼伽之後所唱之讚,稱為後讚。然亦有以前供養時所唱之讚為前讚,後供養時所唱之讚為後讚之說法。另一說謂,前讚乃讀經之前所唱者,後讚則後鈴之後所唱者。通常,前讚係唱四智、心略、不動等三梵讚;後讚則以漢音唱頌四智、心略,並於其中另加佛讚。 p3730


後供養

前供養」之對稱。密教修法時,於本尊加持、散念誦之後,供養六種供具,稱為後供養。通常前供養乃供養修得之尊,後供養則供養性德之尊。行事供養(辦備供物而供養之,為理供養之對稱)時,係將列於行者左方壇上之供具供養之。此乃沿襲自印度宴客之作法,印度之習俗,每宴請賓客,賓客欲告別時,主人必再度勸饌;依此,佛教乃有後供養之作法。〔準提陀羅尼經、觀自在菩薩如意輪念誦儀軌、甘露軍荼利菩薩供養念誦成就儀軌〕 p3804



梵語 kuśala,巴利語 kusala。指其性安穩,能於現在世、未來世中,給與自他利益之白淨法。與不善、無記(非善亦非不善)合稱三性。其中,善為白法(清淨之意),不善為黑法(汙濁之意)。廣義言之,「善」指與善心相應之一切思想行為,凡契合佛教教理者均屬之;狹義則指法相宗心所法之一,包括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

據經論之記載,善有多種,以下臚舉數說。(一)二善:(一)指有漏善與無漏善。前者為白法,後者為淨法。依俱舍論卷四、成唯識論述記卷十、大乘玄論卷二等載,有漏善為未斷煩惱之世間善,包括五戒、十善等,依此能招未來樂之果報。有漏善與法性無相之理相異,為取自他之差別相所修之有相善,故亦稱相善。無漏善則為斷除煩惱之出世間善,依此並不招感未來之果報。此無漏善亦為得涅槃菩提之善。(二)指止善、行善。據智顗法界次第初門卷上之意,止息惡行,稱為止善,屬消極之善;反之,積極修行勝德,稱為行善。前者如不殺生、不偷盜,後者如放生、布施等。(三)指定善、散善。據觀無量壽經疏卷本、善導之觀經疏玄義分等載,心志集中而止住妄念,依此定心所修之善根,稱為定善;反之,以散亂之平常心,廢惡所修之善根,稱為散善。善導以日觀等十三觀為定善,而以三福、九品之行為散善。

(二)三善:(一)指世福、戒福、行福等三福。又作世善(世俗善),戒善、行善。依善導觀經疏序分義載,世福指忠信孝悌之道,戒福指戒法,行福指大乘自行化他之行。(二)指初善、中善、後善。有各種解釋,大方廣寶篋經卷中列舉聲聞之三善,以身、口、意三善行為初善,戒、定、慧等三學行為中善,空、無相、無願等三三昧解脫法門為後善。另如法華經之序分、正宗分、流通分等三分(三段)亦為三善。

(三)四種善。據俱舍論卷十三載,四種善即:(一)勝義善,指涅槃。(二)自性善,謂本質之自體善,即指無貪、無瞋、無癡之三善根及慚、愧。(三)相應善,指與自性善相應之善心、心所。(四)等起善,指與自性善相應所引起而成為身、語二業之善,及四相、得、二無心定。與四種善相反者,則為四種不善,即勝義不善、自性不善,相應不善、等起不善。

(四)七種善。(一)據俱舍論光記卷二載,七種善即:(1)生得善,指先天之善。(2)聞善,指由聞法所得之善。(3)思善,指由思惟所得之善。(4)修善,指由禪定所得之善。以上之善均屬加行得善。(5)學善,指有學位所起之善。(6)無學善,指無學位所起之善。(7)勝義善,即指涅槃。此中,前四者乃見道(初生無漏智之位)前凡夫所起之善,即有漏善;後三者為見道以後之聖者所起之善,即無漏善。(二)法華文句(會本)卷七舉出頓教之七種善,即:(1)時善,又作時節善。指頓教之序分、正宗分、流通分之善。(2)義善,指頓教了義之理,具有意義深遠之善。(3)語善,指頓教之說法,具有言語巧妙之善。(4)獨一善,指頓教為純一無雜而不共二乘之教。(5)圓滿善,指頓教總含界內、界外之法,為完全圓滿之教。(6)調柔善,指頓教不極端而偏頗於一方之善。(7)無緣慈善,指頓教具有清淨、無緣之慈悲相。

(五)十一善。為大乘唯識宗所立十一種善之心所。即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勤、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

(六)十三善。據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三所舉,十三善即:(一)自性善,指前述信、慚、愧等十一善。(二)相屬善,指與自性善相應之其他心所法。(三)隨逐善,指善法之習氣。(四)發起善,指身語二業之善。(五)第一義善,指真如。(六)生得善,指由思惟加行而起之善。(七)方便善,指聞正法而生如理作意之善。(八)現前供養善,指供養如來之善。(九)饒益善,指以四攝法饒益有情之善。(十)引攝善,指以施戒等福業來引攝生天之異熟,或得涅槃之因之善。(十一)對治善,指厭壞對治、斷對治、持對治、遠分對治等各種對治。(十二)寂靜善,指斷盡一切煩惱,得涅槃寂靜之無漏善。(十三)等流善,指由寂靜之增上力,而發起神通等之功德法。

此外,凡夫所修得之善根,雜有貪、瞋、癡等煩惱之毒,故稱為雜毒善。又淨土宗對於他力念佛以外,凡自力之善根,均稱之為雜善。〔雜阿含經卷二十九、法華經卷一序品,大毘婆沙論卷五十一、卷一四四、成唯識論卷五、卷十、品類足論卷六、大智度論卷三十七、阿毘曇甘露味論卷上、雜阿毘曇心論卷三、俱舍論卷十五、順正理論卷三十六、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三、菩薩戒義疏卷上、大乘義章卷七〕 p4873


現前

梵語 pratyaksa。即顯現於眼前或於目前存在之意。又稱現在前。依成唯識論卷九所說,就欲界入見道者而言,色、無色之上二界為不現前界,欲界則為現前界。對四方僧伽而言,常住僧伽稱為現前僧伽,其所用之資具稱為現前僧物。又菩薩乘十地之第六地,為真如淨性顯現之位,乃引生無分別最勝般若而令現前之階位,故稱為現前地。又供養眼前之佛身、塔婆等,稱為現前供養,為十種供養之一。於授戒時,小乘須具備現前十師,大乘則僅須現前一師即可,稱為現前師。〔無量壽經卷上、大毘婆沙論卷二十七、顯揚聖教論卷三、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四亡財僧現條〕 p4727


黑飯

以南天燭之葉汁染黑之飯。又作黑飰、烏飯、桐飯。禪宗每年陰曆四月八日之佛誕法會,均於佛前供養此種黑飯。敕修百丈清規卷下節臘章月分須知條(大四八‧一一五五上):「佛誕浴佛,庫司預造黑飯。」蓋南天燭為草木之王,性通氣神,食之可延命長壽,此本為道家所服食,稱為青精飯。禪宗用於佛誕日,恐係基於延命思想而來。又南天燭一名楊桐,故有誤以桐飯係以梧桐葉染飯之說。〔禪林象器箋飲啖門、增廣本草綱目卷二十五〕 p5383


琉璃燈

指供於琉璃觀音前之燈。又於佛前供燈以讚佛之教化,近代寺院多有所見。此外,藥師經中以東方藥師琉璃光如來為本尊,故修習藥師法會中以點琉璃燈表彰藥師佛,稱為琉璃光。至後世凡佛前供養之燈,總稱琉璃燈。〔大唐內典錄卷十〕 p5840


燈明

梵語 dīpa,巴利語同。略稱燈。指於佛前供養或室內照明時所用之燈火。據四分律卷五十及摩訶僧祇律卷三十五載,僧房之照明,允許使用燈火,其設備及使用法均有所規定。如須對諸比丘提供燈油、燈炷、盛油器等物,規定置燈之處,及熄燈、點燈前皆須作預告並唱頌。

在佛塔、佛像、經卷前燃燈,能獲大功德,於諸經典中之例甚多。如施燈功德經謂,信仰佛法僧,布施少許燈明,其所得之福報無限。又謂佛陀入滅後,以燈明布施塔寺,於此世可得三種淨心;命終時,由於善心不失,可得三種智慧,死後則可生於三十三天。法華經卷六藥王品於敘述藥王菩薩之捨身布施故事中謂,燃一指乃至一足趾供養佛塔,勝過於用其他財寶之布施。賢愚經卷三亦言,貧女以至誠所獻之一燈,永遠不滅,王者所獻之諸燈則已滅盡;此即所謂「貧者一燈,長者萬燈」,乃強調誠心之重要。又我國佛教必於佛堂或佛壇供燈明,即依諸經所說而行。

燈明依燃料之別,分為多種。如法華經卷七陀羅尼品,列舉酥燈、油燈、諸香油燈、優鉢羅華油燈等七種。舊華嚴經卷十六,列舉寶燈、摩尼燈、漆燈、沈水香燈、一切香王燈、無量色光燄燈等十種。燈明多置於燭臺、燈臺或燈籠中。又不分晝夜所點之燈(通宵燃明之常夜燈),稱為常燈明,或長明燈。點燃眾多燈以供養佛之法會,稱為萬燈會。

燈明可破闇為明,故經中常將法、智慧比喻為燈。如謂以智慧照破愚癡闇障,遂有稱智慧為無明長夜燈炬者。又法脈亦稱法燈,師父傳法於弟子,稱為傳燈;承續之,稱為續燈;延續不絕,稱為無盡燈。

此外,密教更將燈人格化,而作為外四供養之一的金剛燈菩薩。又燈與閼伽、塗香、花鬘、飲食、燒香等合為六種供養,配於六波羅蜜時,燈明即相當於第六智波羅蜜。〔增一阿含經卷三十八、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一、菩薩本行經卷上、燈指因緣經、有部毘奈耶雜事卷十三、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下、大智度論卷三十、四分律行事鈔卷下四、禪林象器箋器物門〕 p6259


閼伽

梵語 argha,巴利語 aggha 之音譯。又作阿伽、遏伽、遏迦、遏囉伽。意譯作功德、功德水、水。亦稱閼伽水、閼伽香水、香花水。指專供於佛前之功德水、香水,或指盛裝功德水之容器。大日經疏卷十一所載閼伽水,即香花之水。大日經供養次第法疏載,獻閼伽香水,證平等性智三界法王位。

梵語 argha,自語根 arh(有價值)轉變而來,意謂有價值之物,後其意轉為供奉神祇或貴人之物,復轉為供養水之意。又據慧琳音義卷十載,閼伽即香水器。希麟音義卷五載,閼伽係盛香水的杯器之總稱。佛祖統紀卷四十三之注謂,凡供養器皆稱為阿伽,或更指沐浴之器。上記以閼伽為供養器具者,皆轉訛之結果。此外,攝真實經卷下將 argha 譯作圓滿,或無濁,或引申作菩提道者。

自古印度以降,宴會來客必先備水洗滌,此習俗特別為佛教之密宗所引用,作為六種供養之一。大日經具緣品載,閼伽、塗香、華蔓、燒香、飯食、燈明等為六種供養。金剛頂經一字頂輪王瑜伽一切時處念誦成佛儀軌以六種供養配於六道,閼伽即配於傍生趣。或以閼伽配於六波羅蜜中之布施波羅蜜。

於密教之修法,行二度閼伽供養:(一)前供養,即於修「入我我入」觀或正念誦之前,在火舍(香爐之一種)右側供養閼伽。(二)後供養,即於本尊加持或散念誦之後,在火舍左側供養閼伽。前者即供養從本地請來的本尊之水,相當於遠程來客洗足之水;後者則相當於宴畢後之漱口水。

與閼伽有關之器物有多種,如:(一)閼伽桶:係汲取閼伽之桶形容器,其製作材料與形狀、大小等皆無定制,一般以木材或金屬製成,直徑自十五公分至三十公分左右。於傳法灌頂時,金剛界與胎藏界各別用一桶。

(二)閼伽井:指專供閼伽用之井。閼伽桶即自閼伽井中汲取閼伽。閼伽須常保持清淨,不能作雜用水使用,故大寺院多掘專用之閼伽井。

(三)閼伽器:由碗、皿二部組成,為六器之一,或謂六器之古稱。原指盛裝供養佛的閼伽器,後轉為供養器之總稱。於密教修法時,此物置於修法壇四方之中央,在火舍之左右各列三個。原本為四器一組,後演變成為六器一組。

(四)閼伽棚:指放置閼伽桶、閼伽器之棚架,另外亦置花等。閼伽棚一般設在閼伽井旁,屋頂呈單斜狀。

(五)閼伽杯:又作閼伽坏。指盛裝供佛水之杯形容器。有金屬製、土製。閼伽桶之水不得直接注入閼伽器供養,須先行置於閼伽杯再移入器中。修法時為便於交換閼伽,得先注水入閼伽杯,置於座位附近。〔大日經卷三世間成就品、卷七真言事業品、蘇悉地羯囉經卷下奉請品、成就妙法蓮華經王瑜伽觀智儀軌、大日經疏卷八、佛祖統紀卷四十三、翻譯名義集卷七、顯密威儀便覽續編卷下〕(參閱「閼伽器」6336) p6334



梵語 darpana。為鑑照面容之具。據摩訶僧祇律卷三十三載,比丘不得隨意以鏡照面,然於病癒、新剃頭或頭面生瘡時則允許使用。後亦用作佛堂或光背之莊嚴具。於密教中,又稱懸鏡、壇鏡、寶鏡。如陀羅尼集經卷三所列二十一種供養具之中,即載有寶鏡一項。同經卷十二亦載其為嚴飾道場之具。或以鏡面鐫刻佛像,懸掛於佛前供養之。

經典中常以明鏡表示清淨法身之德;於五智中,相當於大圓鏡智。禪宗亦常以「鏡」或「明鏡」比喻人人本具之佛性,蓋因人之本心清淨明白,猶如鏡之玲瓏明晰。禪林象器箋器物門引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下二之文,謂坐禪處多懸明鏡,以助心行。 p6710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三性

(一)從宗教倫理的立場,一切法可分為善、惡、無記等三類︰對於現世、來世和自他都是順益的,如信等善心及善心所起的一切善根,是為善性。對於現世來世和自他都是違損的,如貪等惡心所起的一切惡業,是為惡性。非善非惡為中庸之法,是益是損,不能預測,是為無記性。關於三性與眾生之行為的關係,小乘有部與大乘瑜伽行派,皆有繁瑣、複雜的析論。茲略述如次︰

據《俱舍論》卷十三所載,善不善性又各分成︰勝義、自性、相應、等起等四類。此中,勝義善,謂真解脫,擇滅涅槃。蓋涅槃,即安穩不動,一切法中其體最尊,故獨標名勝義善。自性善,謂慚、愧及無貪、無瞋、無癡等三善根。不待相應及其餘之等起,其體性本善猶如良藥,故名自性善。相應善,謂能與自性善相應方成善性的心、心所;若與慚等不相應,則善性不成,故名相應善。等起善,謂由自性及相應善所等起之法,譬如牛飲甘草之汁所引生甘美之汁。

不善性的四種法之中,勝義不善,謂生死之法。生死中諸法皆以苦為自性,極不安穩,猶如痼疾。自性不善,謂有漏法中的無慚、無愧、貪等三不善根,其體不善,猶如毒藥。相應不善,謂能與自性不善相應的心、心所法,如滲毒之水。等起不善,謂由自性及相應不善所等起之法,如飲毒藥汁所引生之毒乳。關於無記的類別,諸論所說不一,或說一種,所謂勝義無記;或說二種,即勝義與自性無記;或說四種,即︰異熟、威儀、工巧、通果;或說五種,即於前四種上,加一自性無記。

又,《俱舍論光記》卷二謂(大正41‧35c)︰
「善略有三︰(一)生得;(二)加行,謂聞、思、修;(三)無漏,謂學、無學、勝義。就無漏中,前二有為無漏,後一無為無漏。善總有七︰(一)生得,(二)聞,(三)思,(四)修,(五)學,(六)無學,(七)勝義。不善唯一,無記有二︰(一)有覆,(二)無覆。就無覆中有六︰(一)異熟,(二)威儀,(三)工巧,(四)通果,(五)自性,(六)勝義。前五有為無記,後一無為無記;並前有覆,總有七種。」

總此十五種(善七、不善一、無記七),以分別十八界七十五法之三性,則十八界中,眼等五根與香味觸三者屬無記性。七種無記中,不通有覆、勝義,而異熟無記有異熟五根與香味觸,威儀、工巧、通果無記唯有香味觸,自性無記有長養五根、香味觸及外香味觸。

色聲二界若屬善心力等起的身語表所攝,是為善;若屬不善心力等起的身語表所攝,是為不善;若屬無記心力所等起的身語表所攝,是為無記。此外,非等起的色聲,亦屬無記。若更作分別的話,生得、聞思、不善及有覆皆通色聲;無覆中,異熟唯有色,威儀、工巧、通果、自性皆通色聲。眼等六識若與無貪等相應,則名為善;與貪等相應則名不善,其餘皆名無記。若再分別,則生得善通七心界,聞、思、修、學、無學屬意界及意識界;不善屬七心界,有覆屬眼耳身識、意界、意識界;異熟、威儀、工巧屬七心界,通果屬眼耳識、意界、意識界,不通自性無記。

又,法界之中,總有六十四法,此中無貪等、與無貪等相應者、與之等起者以及擇滅等,皆名為善;貪等、與貪等相應者、與之等起者,皆名不善;餘者名為無記。若更分別之,生得有三十法,聞思二十八法,修三十法,學無學二十八法,勝義善一法,不善四十二法,有覆三十法,異熟二十一法,威儀工巧十八法,通果十七法,自性十法,勝義無記有二法。

此外,《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三謂善有十三種,即︰自性善、相屬善、隨逐善、發起善、第一義善、生得善、方便善、現前供養善、饒益善、引攝善、對治善、寂靜善、等流善。該論卷四謂不善有十二種,即︰自性不善、相屬不善、隨逐不善、發起不善、第一義不善、生得不善、方便不善、現前供養不善、損害不善、引攝不善、所治不善、障礙不善。又謂無記有十四種,即︰自性無記、相屬無記、隨逐無記、發起無記、第一義無記、生得無記、方便無記、現前供養無記、饒益無記、受用無記、引攝無記、對治無記、寂靜無記、等流無記。

此中,五蘊、十界、四處一部分屬善,一部分屬不善;其餘的八界、八處以及不屬善不屬不善的蘊界處皆屬無記。十界,謂十八界中的七心界加上色、聲、法界。四處,謂十二處中的色、聲、意、法。八界八處,謂五色根與香味觸。此上所判與《俱舍》所說相同。至於《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五(本)則立無漏善蘊、加行善蘊、生得善蘊、不善蘊、有覆無記蘊、異熟無記蘊、威儀無記蘊、工巧無記蘊、變化無記蘊與自性無記蘊等十類別,就五蘊而廣分別百法之性。其所說與《俱舍》等所說互有異同。

茲表列三性及三性與心所如次︰


三性:
┌善 性────────不染污性──劣慧……一切種冥
│ 無覆無記
三性門─┤無記性 二性門
│ 有覆無記
└惡 性────────染 污 性──煩惱……諸 冥




三性與心所:
┌自性善──無貪、無瞋、無癡、慚、愧
│相應善──大地法九(除慧)、尋、伺、悔、眠、信、勤、行捨
┌ 善┤ 、不實、輕安、不放逸(與自性善相應)
│ │等起善──身語表、無表、得、四相、無想定、滅盡定
│ └勝義善──擇滅無為
│ ┌自性不善──貪、瞋、癡、無慚、無愧
三性┤ │相應不善──十大地法、大煩惱地法五(除無明)、尋、伺、慢、
│不善┤ 疑(與自性不善心相應)
│ │等起不善──身語表、無表、得、四相
│ └勝義不善──生死法
│ ┌有覆無記┬─十大地法、貪、慢、疑、憍、六大煩惱
└無記┤ └─眠、諂、誑、尋、伺、得、四相
│ ┌─異熟無記┬─命根、同分、無想果
└無覆無記┤ 威儀無記┤
│ 工巧無記┼─十大地法、尋、伺、眠、得、四相
└─變化無記┘


(二)唯識學所說的諸法的三種存在形態或層次︰又稱三自性。即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與圓成實性。

(1)遍計所執性︰遍計為「周遍計度」義。所執是指對象。即於因緣性諸法,不能看到其本然的真相,而浮起主觀的、虛妄的揣度,加上我法的妄執所現的對象。若加以細別,則有能遍計、所遍計與遍計所執性三重。能遍計,謂意識遍對客觀的事物,起實有的計度,即主觀的迷情。所遍計,謂被能遍計的意識所周遍計度的客觀對象。遍計所執性,謂由能遍計心現於所遍計之上的實有妄境。

(2)依他起性︰「他」,指因緣而言。一切有為法都是依因緣而現起的。即心心所法必具因緣、增上緣、等無間緣與所緣緣四緣,色法則須依因緣與增上緣二緣。既是依因緣和合而存在,所以非固定的實有,而是如幻假有的法。然而,雖屬假有,但與遍計所執性之僅現於妄情,且體性皆無之狀況不同。

(3)圓成實性︰圓為圓滿,成為成就,實為真實義。指遍滿一切處而無缺減,其體不生不滅而無變異,且真實而不虛謬,為一切諸法實體實性的真如法性,亦即所謂依他起的根本體性。

為說明以上三性關係,《攝大乘論》以蛇繩為譬喻,說︰如暗中有人懷恐怖之念,見繩而誤以為蛇,此蛇現於恐怖之迷情上,係體性都無之法,此喻遍計所執性。繩是因緣假有的,此喻依他起性。繩之體為色、香、味、觸等四塵,此喻圓成實性。換言之,遍計所執性如繩上的蛇,祇存在於對依他起性的謬見之上,是無實體的。依他起性亦如依四塵所成的繩一樣,只是現於圓成實性之上的假相,故觀其實體,畢竟是無自性的。

要之,宇宙萬有,不論色心依正,不分迷悟染淨,皆是由因緣現起的如幻假有的東西。然而,猶如波由水而起,繩依麻而存,此依他起的現象,不可無其實體,此即是圓成實性的真如。

因此,依他起性即現象,圓成實性是實體,現象法雖是差別、無常的、假有的,然而,實體是平等的、常住的、不變的,且是真有的。祇因我人被無始以來的我法妄執所蒙蔽,不但不能觀照萬有的實體,且對那無自性,如幻假有的依他現象,分別計度,執為實法,此即遍計所執性。

所以,若藉修行的功力,空我法的妄執,離實有的計度,則能證知萬有的如幻假有,依他起性的真相自然顯出,而實體的圓成實性也會全然顯現。

三性的關係,可以說是把宇宙萬有從迷悟的見解作三方面的說明。每一法,若從我人常情上說,是遍計所執,若從因緣所成上言,是依他起性,若從其實體上觀,則是圓成實性。倘拂去妄執,便知除依他起外無宇宙萬有;若離開圓成實性的本體,亦無依他起法。如此,圓成實性的真如與依他起法,相依不離,兩者不異。又,圓成實性為本體,依他起性為現象,一為無為不生滅法,一為有為生滅法,兩者非一。

(三)指阿羅漢三性︰即斷性、離性、滅性三者。語出《成實論》卷十四。斷性、離性,謂阿羅漢明帝住的有餘涅槃。即一切煩惱斷盡,謂斷性;離六界欲,謂離性。滅性者,謂五陰相續斷滅,入無餘涅槃。

◎附一︰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五講 (摘錄)

所謂「三性說」,就是隨名言區別而來的,(1)以名言表示而執為實有,這樣所得的認識是不實在的分別,謂之「遍計所執性」;(2)遍計執亦非憑空而來,是有所依的,它所依的自性,謂之「依他起性」(即依各種因緣而生起);(3)安立在依他起性上的遍計執當然是不真實的,去掉它就能得到諸法的真實性,這樣所認識的,最完備,也最真實,謂之「圓成實性」。所以,從自性緣起說來看,理解諸法的實相,就要詳細分別三性,對實相的認識,也就是對三性的認識。

三性聯繫到「有」「無」的概念看,遍計所執性是出於遍計的執著,所以是「無」。依他起性是遍計生起的依據,因而是「有」,不過它與遍計相順(它的生起是由於遍計執的種子,生起以後又有遍計執的安立),因此,這個有不是實有,而是「假有」。到了圓成實,才可以說是「實有」。這樣認識三性,非但對「有」「無」有了正確的認識,而且對「有」的「假」「實」也有了正確的認識,這是無偏見的認識,謂之「中道觀」。這樣的中道觀,比之龍樹所說就更進了一步。後來陳那還用比喻做了生動的解說︰如夜行見繩,誤認為蛇;以後看清了,才知是繩非蛇;再仔細看,知道繩是麻做的。這種有次第的認識,就很好地說明了三性︰見繩誤認,是遍計執,繩體由因緣生,則是依他起,認識繩為麻所製成的,則是圓成實。這一比喻還說明了無、假有、實有的關係︰本來沒有蛇是「無」,乍看繩是蛇,雖是假象,但還是有,卻是「假有」。從而也說明了依他起與偏計執相順的關係。

無著的中道觀就是把三性這樣統一起來的認識,並認為這是唯一的達到真理的認識。顯然,這些說法與以前的學說有聯繫,其源可以一直上溯到《般若經》,只是經文沒有提得這麼明確罷了。無著自己也說他的三性說來自《般若經》,並把它與《般若經》的道理加以會通(見《攝大乘論》)。他說,《般若經》講的空、無,不是泛泛之談,而是指一切法的遍計執;講的如幻如化,是指的依他起性,有而不實;還講到知行均清淨,使人在理解上得到正確認識,在實踐上得到解脫,即所謂「法性本淨」(包括得到清淨的手段在內)等等,就指的圓成實性。還可以這樣說,不用三性去解釋經中這些道理,便解釋不透,三性說乃是《般若經》的義理必然的歸宿。

《般若經》後來仍有發展,如《大品般若》第二分末中,又新出了〈慈氏問品〉。這一品說,一切法(如色法)都有三類分別,即遍計的(色)、分別的(色)、法性的(色)。這與三性說,不僅道理一致,連名稱也幾乎一致了。這一品,在羅什、玄奘的譯本中都沒有,西藏譯本雖有,但在目錄中也說明它是後出的。另外,無性寫的《攝大乘論釋》中引用了這一品關於三性的說法,可見在無性時代,這一品已經有了。這些都可證明〈慈氏問品〉是後來加上去的。其實,《般若經》有了空無、如幻如化、法性本淨等道理,即足以證明三性說出之《般若經》了,有無此品,關係不大。

以上所講的三性說,乃是無著、世親學說的特點之一。

三性說的中心是依他起性。《菩薩地》只說到「假說自性」和「離言自性」兩方面,無著、世親嫌其簡單,還不足以說明認識的關係,因而又加上了「依他起」作為兩者的樞紐,這樣,「依他起」便成了三性說的中心。依他起指的就是一切法,樹立了依他起便把一切法都繫屬於一心了。所謂「他」,就是各種法的名言(概念)種子,都藏在阿賴耶識裏,依阿賴耶而存在。這些種子的現行,便產生了森羅萬象的世界(一切法)。

◎附二︰霍韜晦〈唯識五義〉(摘錄)

三自性是唯識學派提出來的剖示存在的三個概念,也是唯識宗立教的基本原則之一。從思想淵源上說,存在問題本來一向為佛教所重,人生的痛苦即來源自對存在理法的無知。由此追尋,到般若、中觀時代,始發現最高的存在(勝義諦)根本不在我們的知識範圍內,而凡為我們所思想的,其存在都是空。空是存在的理法,須通過雙遣辯證的消解纔能契入。然而,存在即是空,則何以在我們的經驗上呈現為有﹖由有而空,主體如何認識﹖這些問題,都非中觀學者所能解答(或不須解答),唯識學派的繼起,就是要解答這些問題,分析存在的性質,替各種存在找尋存有之根。

依唯識宗的反省,所有我們經驗上的對象,都是由阿賴耶識(ālaya-vijñāna)所攝持的種子轉化出來的。這些種子在不活動的時候,是以一種潛隱的狀態藏於阿賴耶識中,待其活動的條件成熟,即起現行,化作我們經驗的對象,這就是所謂「識轉化」(vijñāna-parinā-ma)。根據識轉化的概念,作為客體的存在是由主體(心識)提供的;至於它的呈現,則由條件(因緣理法)決定,所以這樣轉化出來的存在即名為依他起自性(paratartra-sva-bhāva,真諦譯為「依他性」)。「自性」是傳統的譯語,原文(svabhāva)可解釋為「自己的存在」(由表示「自己的」意義的字頭sva-與表示「存有」意義的動名詞bhāva合成),不過中觀的用法與唯識的用法不同︰中觀的用法是指不受條件制約的獨立的法體,唯識則用以表對象的存在。

因此中觀說空,是因為他們認為不能證屆蔔這樣的法體;而唯識說有,則因為他們的確感受到有對象的存在。不過,唯識學派發現,以經驗為起點,存在應有兩重︰一是依經驗心識的分別活動而收攝進來的存在,二是作為對象產生的客觀來源的存在。這兩重存在的最大分別,在於前者是依心識的分別活動而起,所以若離開心識的分別作用,此重存在亦不會有;但後者卻與心識的分別活動無關,它的存在純是出於超越的肯定,以解決知識的客觀性問題,及主體不能如實知客體,由此而要求通過修行實踐以提升主體之智慧的問題。唯識家把前者稱為徧計所執自性(parikalpita-svabhā-va,真諦譯為分別性),後者才是依他起自性。這兩重存在的分析,略似英國經驗主義者洛克(J. Locke)等人的進路,但結論不同。

雖然,依上文說,依他起的存在亦是由識所提供,但這只是依存有關係說,而非從認識關係說。換言之,識與境的關係,一方面是存有關係,識自身轉化為境,境以識(及其種子)為根;一方面是認識關係,識對其自身所轉化之境有分別作用,由此再產生一重分別作用下的存在,這一存在是虛掛的,隨識的分別起,可以說是以識的分別性為根。不過,是不是所有的八識都有這兩重關係則可商議。前期唯識家如無著(Asaṅga)、世親(Vasubandhu)、安慧(Sthiramati)等似未深加反省,因說八識皆能遍計。後期唯識家如護法(Dhar-mapāla)等則認為祇有第六、七識能遍計,所以這種分別作用下的存在亦祇有第六、七識中有(參看《成唯識論》卷二及卷八,並《述記》)。由此再聯繫到其他用以表達客體的概念,如親所緣緣、疏所緣緣、本質相分、影像相分,及說明其產生根源的概念,如因緣變、分別變等,即可組成一極複雜的關係,這些關係都是從八識(及其心所)的分解而來,倘從原初意義言,說識境之間有此兩重關係已足夠。

由於存在有兩重,但眾生從現實經驗的立場上說,其所知之世界為心識的分別作用所蔽,所以祇能看到遍計所執的存在,對依他起的理法無法如實知,所以唯識學派希望在通過修行實踐之後,能夠轉出根本智以徹入客體。由於根本智的活動不帶分別(亦稱為無分別智),於是原先套在依他起自性身上的遍計所執自性便會消散,讓依他起自性自己呈現,而成為根本智所直接照察的對象。這時候,已是聖者境界,根本智所面對的就是最高貴的真實,所以亦稱為圓成實自性(pariniṣpanna-svabhā-va,真諦譯為真實性。按︰若據原語直譯,則玄奘譯之圓成實之「實」字亦是添加)。《唯識三十頌》說︰「故此與依他,非異非不異,如無常等性,非不見此彼。」安慧解最後一句,即指出「此圓成自性不被見時,彼依他起自性亦不被見。」由此可見兩者的關係。所以三自性的概念雖然指示出有三種存在,但尅實而言,真實的存有祇是依他起一重,當主體取為對象時纔有遍計所執與圓成實之別。不過,佛教的精神在追求智慧,轉化無明,所以不會離主體而說一不相干的存有結構,說依他起自性目的即在消解主體上的遍計所執以成圓成實,所謂「轉識成智」,這纔是唯識學派理論的歸宿。所以若依此而言,三自性的分解便不能廢。

由三自性的建立,從反面看,可以產生三無性︰(1)相無性(lakṣaṇa-niḥsvabhāvatā,全譯為相無自性性,真諦譯為無相性),(2)生無性(upatti-niḥsvabhāvatā,全譯為生無自性性,真諦譯為無生性),(3)勝義無性(pa-ramartha-niḥsvabhāvatā,全譯為勝義無自性性,真諦譯為無性性)。此中相無性是遍計所執自性的反面,由於遍計所執自性是隨心識的分別作用而生,所以都是一些重掛上去的存在,名為施設有(pr ajñapti-sat),如我、法的觀念就是;這些觀念在客觀的存有中是不能有實體與之對應的,其自身的存在就是處於無自性的狀態(即相無自性性),所以是空。亦名二空,因為這些遍計所執的存在不外為人、法兩類。其次,生無性是依他起自性的反面,因為依他起即表示須依條件制約而起,不能自主,亦不能常住,所以雖有所展現,但仍然是處於無自性的狀態;這也就是中觀學派所說的空,唯識從生無性方面予以保留。最後勝義無性即是圓成實自性的反面,因為在此境界中,即是把前述的依他緣生狀態取為無分別智的對象,而證見一切法均如幻如化,當體即空,無可執、無可取,於是中觀學派所說的空即成為可至、可知、可實現的境(從思想史觀點看,這是唯識學派的貢獻之一)。絕對空即絕對有,所以可以翻出圓成實自性來,但圓成實即非一具體對象,永不可執,所以稱為勝義無性,即從最高理境來照察一切法空(而實不空)的狀態。由此可見,三無性之立,目的是與三自性對消,使眾生不偏有,亦不偏無,而得一雙遣雙成之中道。

〔參考資料〕 (一)《大毗婆沙論》卷五十一、卷一四四、卷一九七;《雜阿毗曇心論》卷一;《俱舍論》卷二;《阿毗達磨藏顯宗論》卷三;《成唯識論》卷三;《大乘義章》卷七;《俱舍論光記》卷十三;《俱舍論寶疏》卷二、卷十三;《成唯識論述記》。(二)《唯識三十論頌》;《攝大乘論》;《唯識三十頌釋疏》;《三性論》;《掌中論》;宇井伯壽《攝大乘論研究》、《印度哲學史》;山口益《佛教における無と有との對論》、《世親三性論偈の註釋的研究》;上田義文《佛教思想史研究》。


不善

三性之一。與「惡」同義。指其性不安穩,能違損此世及他世的黑惡之法。如《大毗婆沙論》卷五十一云(大正27‧263a)︰「若法非巧便所持,能招不愛果,性不安隱,故名不善。此總顯苦集諦少分,即諸惡法。」同書卷九十四云(大正27‧487c)︰「不善者,謂一切煩惱障善法,故說為不善。是違善義。」《成唯識論》卷五云(大正31‧26b)︰「能為此世他世違損,故名不善。」

依《大毗婆沙論》卷五十一及《俱舍論》卷十三所載,不善有四種,即︰

(1)自性不善︰謂無慚、無愧與貪、瞋、癡三不善根。有漏法中,此五法自體不善,猶如毒藥。

(2)相應不善︰謂與無慚愧及三不善根相應的心、心所法;此等因相應而不善。

(3)等起不善︰謂身語二業及不相應行法,乃由自性不善及相應不善所引起。

(4)勝義不善︰謂生死法。生死中之諸法雖有善有不善,然皆以苦為自性,極不安穩,猶如痼疾。

由上引二書所載可知,說一切有部認為就總相而言,生死有為之諸法為不善;就別相而言,有漏法中無慚無愧及三不善根為不善之體,諸心心所與其相應而引起不善的身語業,招得不可愛果。

依《大毗婆沙論》卷五十一所載,分別論者以癡為自性不善,以識為相應不善,以身語業為等起不善,以生死為勝義不善。脇尊者以非理作意為自性不善,以與其相應者為相應不善,以由非理作意等起、非理作意之等流果為等起不善。

此外,《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四更廣立十二不善,即︰自性、相屬、隨逐、發起、第一義、生得、方便、現前供養、損害、引攝、所治、障礙等。此中,除染污意相應及色無色界之煩惱外,其餘能發惡行的煩惱、隨煩惱為自性不善。此煩惱、隨煩惱之相應法為相屬不善。其習氣為隨逐不善。其所起的身語業為發起不善。一切流轉為第一義不善。由串習不善故感得如是異熟,由此自性即於不善任運樂住為生得不善。親近不善之人故聽不正法、不依理作意、行身語意之惡行為方便不善。宰殺牛羊等以祭祀天神,為現前供養不善。於一切處起身語意種種邪行,為損害不善。既實行諸惡行,於惡趣善趣引攝不愛果異熟為引攝不善。諸對治所對治法為所治不善。能障礙諸善品法為障礙不善。

〔參考資料〕 《品類足論》卷二;《雜阿毗曇心論》卷三;《入阿毗達磨論》卷上;《俱舍論》卷二、卷十五;《成實論》卷九〈過患品〉;《順正理論》卷三十六。


五供養

密教於修法時,所供養本尊的五種供物,即塗香、華鬘、燒香、飯食、燈明(燃燈)。語出《蘇悉地羯囉經》卷下等。

密教以為供養有事供養與理供養之別。事供養是在壇上布置供物,以三密加持而供養;理供養不備供物,行者但端身正坐觀菩提心,以印契、真言表供養之意。此外,在一座行法中,於本尊加持前展開供養,稱前供養;散念誦後供養,稱後供養。

事供養的意義,略如下述︰

(1)塗香︰表示清淨,象徵澄清菩提心中戲論之垢,除滅生死之惱熱。

(2)華鬘︰是由慈悲生之意,表示此淨心種子於大悲胎藏中萬行開敷,莊嚴佛菩提樹。

(3)燒香︰是遍至法界之義,表示一一功德由慧火所焚,解脫風所吹,普熏一切。

(4)飯食︰是無上甘露不生不死之味,表示若此果德成就而服其味,即名入證。

(5)燃燈︰是如來光明破闇之義,表示至果地時,心障都盡,轉無盡慧遍照眾生。總之,其寓意是以淨心為塗香,萬行為妙華,功德為燒香,果德為飯食,智慧為燈明。

其次說理供養的印法。

(1)塗香的印法是以左手握右腕,作施無畏之勢。伸五指代表五分法身的戒香,是由印流出塗香供養諸佛之義。又,此印安於額、口、心三處,是塗香於本尊額、口、心之意,漸次垂下表示本尊的三密融化涉入諸尊的三密,即具足身三、口四、意三,十無盡戒之功德。

(2)華鬘的印法是內縛,立二風指,指端相拄而稍屈,離大指而立。二大、二風指表花籠,餘六指表花。即無漏七覺華流出種種華雲海,周遍法界微塵剎土,以成廣大供養之義。

(3)燒香的印法是地、水、火指相背,二風指頭相拄,伸二空指。拄二風指是依據解脫風遍虛空法界之義,六指端稍開表香煙。即表依此印流出梵音氣雲海,周遍盡虛空微塵數之大會,於一一聖眾前供養種種香,同入法界體。

(4)飯食的印法是鉢印,地、水、火、風、頭指相拄,空指附於風指側,代表食器。即由此印流出無量飯食雲海,周遍盡虛空微塵剎土一一聖眾之前,供養法喜與禪悅之食。

(5)燈明的印法是以右手之空指壓地、水指之指甲,屈風指離火指背而立。火必依風而熾盛,若風勢強大近火,火反將為之所滅,故離風、火二指而立。即表由此印流出無量燈雲海,周遍盡虛空微塵剎土,一一燈明廣大,照耀諸佛之海會。

就淺略義而言,五供養乃以接待貴賓之儀禮,來供養本尊聖眾,然就深祕義而言,則為住於成所作智之三昧而供養自身中的心王如來及諸尊以長養聖胎。以心佛及眾生三無差別故,供養自身佛一如供養已成就之諸佛而倍增法樂,供養眾生的本覺如來而增盛本覺的內熏力。因此《大日經疏》卷八云(大正39‧660a)︰「以如是種種法門供具供養心王如來,能令諸尊歡喜。」

五種供養加閼伽,為六種供養。若擬配六波羅蜜,則為閼伽配檀波羅蜜,塗香配戒波羅蜜,華鬘配忍波羅蜜,燒香配精進波羅蜜,飯食配禪波羅蜜,燈明配般若波羅蜜。

〔參考資料〕 《大日經疏》卷八;《金剛頂經一字頂輪王瑜伽一切時處念誦成佛儀軌》;《十八道口決》;《乳味鈔》卷二;《傳法院流傳授私勘》卷一。


供養

又稱供施、供給,或略稱供。乃供給資養之意,謂以飲食、衣服等供給佛法僧三寶以及父母、師長、亡者。由於供養物的種類及供養的方法、對象有別,故經論中所說之供養也有種種不同,茲略述於下︰

(1)二種供養︰(1)《十住毗婆沙論》卷一(大正26‧23c)︰「供養有二種︰一者善聽大乘正法,若廣若略。二者四事供養,恭敬禮侍等。」《集異門論》卷二云(大正26‧372a)︰「供養云何﹖答︰供養有二種。(一)財供養,(二)法供養。財供養云何﹖答︰以可意色、聲、香、味、觸、衣服、飲食、臥具、醫藥及餘資具,於他有情,能惠能施,能隨惠施;能棄能捨,能遍棄捨。是謂財供養。法供養云何﹖答︰以素呾纜,或毗奈耶,或阿毗達磨,或親教語,或軌範語,或傳授藏,或餘隨一可信者語,於他有情,能惠能施,能隨惠施;能棄能捨,能遍棄捨。是謂法供養。如是二種,總名供養。」此指法供養與財供養。(2)《大日經供養次第法疏》卷上(卍續37‧277上)︰「供養者,理事供養。理者,會理入證,是云理供養也。事者,盡心竭力營辦香花供養佛海,是言事供養也。」此指理供養與事供養。

(2)三種供養︰{1}依《普賢行願品疏》之說,有財供養、法供養、觀行供養等三種。財供養,指以世間的財寶、香華等行供養。法供養,指依佛所說的教法,如實奉行,起菩提心,行二利行。觀行供養,指實踐周遍含容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事事無礙的深觀。財供養若能與法契合,則也可稱為法供養,若能住於深觀,亦可稱為觀行供養,而觀行供養又屬大法供養,已畢竟財、法二供養。{2}《十地經論》卷三(大正26‧138b)︰「一切供養者有三種供養︰一者利養供養,謂衣服臥具等。二者恭敬供養,謂香花幡蓋等。三者行供養,謂修行信戒行等。」

(3)《不壞假名論》卷上謂,供養有三種,一者給侍左右,二者嚴辦所須,三者諮詢法要。(4)依《法華文句》所說,供養有身業供養、口業供養、意業供養三種,稱三業供養。身業供養指禮拜,口業供養指稱讚,意業供養指憶念相好莊嚴。上述是就通論而言。若為別論,則身業指恭敬,意業指尊重,口業則指讚歎,以香華等為供養。

(3)四種供養︰{1}依《大日經義釋》卷十一所言,列舉供養香華、合掌禮敬、慈悲、運心等四種。{2}《增一阿含經》卷十三(大正2‧610a)︰「國土人民四事供養,衣被、飲食、床臥具、病瘦醫藥。」此稱四事供養。{3}《善見律毗婆沙》卷十三(大正24‧763b)︰「恆往至知識家,為四供養故,飲食、衣服、湯藥、房舍。」

(4)五種供養︰《蘇悉地羯羅經》卷中〈供養品〉(大正18‧615b)︰「先獻塗香,次施花等,後獻燒香,次供飲食,次乃燃燈。如其次第,用忿怒王真言。此等物清淨,善悅人心。」《大日經疏》卷八謂(大正39‧659c)︰
「若深祕釋者,塗香是淨義,如世間塗香,能淨垢穢息除熱惱。今行者以等虛空閼伽洗滌菩提心中百六十種戲論之垢,以住無為戒塗之,生死熱惱除滅,得清涼性,故曰塗香。所謂花者,是從慈悲生義,即此淨心種子於大悲胎藏中,萬行開敷莊嚴佛菩提樹,故說為花。燒香是遍至法界義,如天樹王開敷時,香氣逆風、順風自然遍布。菩提香亦爾。隨一一功德,即為慧火所焚,解脫風所吹,隨悲願力,自在而轉,普熏一切,故曰燒香。飲食是無上甘露、不生不死之味,若服此果德成熟更無過上味時,即名入證,故說為食。所謂燈者,是如來光明破暗之義。言至果地時,心障都盡,轉無盡慧,遍照眾生,故說為燈。」

(5)十種供養︰《法華經》卷四〈法師品〉云(大正9‧30c)︰「於此經卷敬視如佛,種種供養,華香、瓔珞、末香、塗香、燒香、繒蓋、幢幡、衣服、伎樂,乃至合掌恭敬。」《大藏法數》另將繒蓋、幢幡合稱幡蓋,另添加合掌以成十之數。此外,《地持經》及《瑜伽論》也說十供養,即{1}身供養,對佛色身而設之供養。{2}支提供養,對塔婆(窣都波、墳廟)、或窟、或舍、或故、或新等所作之供養。{3}現前供養,得以面見佛身及支提而設供養。{4}不現前供養,對不現前的如來及支提設供養,或於佛涅槃後,為佛舍利起塔婆而供養之。{5}自作供養,親自供養如來及支提,不因懈惰而令他人代為供養。

{6}他作供養,對如來及支提,不僅自己供養,且能普遍使父母、師友、親屬、在家、出家等悉皆供養。又若有少許物品,能以慈悲心施予貧苦薄福之眾生,使其得以供養如來及支提,而獲安樂。{7}財物供養,以衣食床臥具湯藥及種種雜寶、財物,供養如來及支提。{8}勝供養,對如來及支提行財物供養,或多或勝,或現前、不現前,或自作、他作,皆以淳淨信心專志供養,且以如是善根迴向無上菩提。{9}不染污供養,對如來及支提供養時,能親自供養。不輕他人、不放逸、不懈怠、至心恭敬、不亂心、不染 污心,也不於國王諸人前現諂曲威儀以貪求財供養,不以諸不淨物行供養。{1})至處道供養,不待如來出現於世,能以如意自在力往一切佛剎,供養一切佛及十方無量世界之一切眾生,以淨信心、勝妙解心周遍隨喜與大供養,乃至少時,於一切眾生修習四無量心,於一切有為行起無常想、涅槃安樂想、念佛念法念僧、念波羅蜜,乃至少時,於一切法起少忍、知離言說法、離諸妄想、無相心住,護持禁戒、止觀、菩提分、諸波羅蜜等,此即名至道處供養。此供養為第一、最勝、無上之供養,比上述之財物供養勝過百千萬倍。

又,《瑜伽論》卷四十四〈供養親近無量品〉云(大正30‧533b)︰「當知供養略有十種,(一)設利羅供養,(二)制多供養,(三)現前供養,(四)不現前供養,(五)自作供養,(六)教他供養,(七)財敬供養,(八)廣大供養,(九)無染供養,(十)正行供養。」此說與上述《地持經》等所言大致相同。

此外,就供養三寶而言,供養佛,稱佛供養或供佛;供養法,稱法供養、行供養;供養僧,稱僧供養或僧供。其中,設齋供養百僧稱百僧供,供養千僧稱千僧供,又總稱為供養會。而有關供養三寶之利益,《大方廣如來不思議境界經》云(大正10‧910c)︰「供養佛者,得大福德,速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令諸眾生,皆獲安樂。供養法者,增長智慧,證法自在,能正了知諸法實性。供養僧者,增長無量福智資糧,致成佛道。」其中,以法供養為最勝,如《華嚴經》卷四十〈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云(大正10‧845a)︰「諸供養中,法供養最,所謂如說修行供養、利益眾生供養、攝受眾生供養、代眾生苦供養、勤修善根供養、不捨菩薩業供養、不離菩提心供養。善男子,如前供養無量功德,比法供養一念功德,百分不及一。」

〔參考資料〕 《無量壽經》卷下;《理趣釋》卷下;《佛藏經》卷下;《佛本行集經》卷一〈供養品〉;《大方等大集經》卷四十五;《大日經》卷五〈祕密漫荼羅品〉;《菩薩地持經》卷七;《大智度論》卷九十三;《供養儀式》;《法華經玄贊》卷二(本)。



指其性安穩,能順益此世及他世的白淨法,與「善業」相通。有時則指善業之性質,有「道德的、正確的」意涵。此善性,與不善、無記(非善亦非不善)合稱三性。《大毗婆沙論》卷五十一云(大正27‧263a)︰「若法巧便所持,能招愛果,性安隱故名善。」《俱舍論》卷十五云(大正29‧80c)︰「謂安隱業說名為善。」《成唯識論》卷五云(大正31‧26b)︰「能為此世、他世順益,故名為善。」此等皆顯示,善不僅性安隱,且能招可愛果,順益此世及他世。

善之種類眾多,諸經論說法各異,茲略述如下︰

(一)二善︰此有多種,略如下列︰

(1)有漏善與無漏善︰陳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三云,有漏善為白法,無漏善為淨法。又,有漏善為未斷煩惱之世間善,包括五戒、十善等,依此能招未來樂之果報;無漏善則為可斷除煩惱之出世間善,亦為得涅槃菩提之善,依此不招感未來之果報。

(2)止善與行善︰智顗《法界次第初門》卷上謂,止息惡行,不惱於他,稱為止善,屬消極之善,如不殺生、不偷盜等;積極修行勝行,利安一切,稱為行善,如布施、放生等。

(3)定善與散善︰息慮凝心而止住妄想,稱為定善,乃禪定心修習之善業;策身口意而廢惡修善,稱為散善,乃散心所修之善業。善導《觀經疏》〈玄義分〉謂《觀經》所明的十六想觀,前十三觀攝定善,後三觀攝散善。

(4)未生善與已生善︰未生善者,指未修習戒、定、慧諸善法者;已生善者,指已曾修習者。《大智度論》卷四十八云(大正25‧405c)︰「未生善法令生,已生善法令增長。」

(二)三善︰謂初善、中善、後善。此三善之說,廣出於諸經論,但解說不同。《大乘廣寶篋經》卷中列舉聲聞、菩薩之五種三善。謂身、口、意三善行,為聲聞之初善。戒、定、慧三學為中善。空、無相、無願等三三昧解脫法門為後善。不捨菩提心為菩薩之初善,不念下乘為中善,迴向一切智為後善。此中,聲聞三善又稱小乘三善,菩薩三善又稱大乘三善。

(三)四善︰《大毗婆沙論》卷五十謂善有勝義善、自性善、相應善、等起善四種。其中,「勝義善」,又名真實善,指勝義諦門中之被稱為善者,即涅槃法。「自性善」,謂不藉他緣,其體自善者,指慚、愧及無貪、無瞋、無癡等三善根。「相應善」,又名相屬善、相雜善,指意業之善。即與前三善根相應的心心所法。「等起善」,又稱發起善,指意業所起之善。即身、口二業及不相應行之善。

(四)十一善︰指信、精進、慚、愧、無貪、無瞋、無癡、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等十一種善。乃唯識宗所立六位心所之一,此心所順益現、未二世,故名為善。茲略述如次︰

(1)信︰謂自性清淨,亦能使相應之心心所同樣清淨。例如︰水精珠能使濁水變清。信珠在於心,相應之心心所也都為之清淨。

(2)精進︰亦稱勤。勇悍無懼之意。指能耐勞苦的心,能對治懈怠、成滿善事。

(3)慚︰謂回顧自身及所依之教法而心生羞恥,尊崇賢人善法而止息諸惡事。

(4)愧︰謂回顧他人之譏刺而以自己之罪惡為恥,乃不親惡人,不作惡法。

(5)無貪︰謂對三界及三界受生之因緣厭離而無愛著。

(6)無瞋︰謂對三苦及三苦之因緣無怒恚,而有哀憐之心。

(7)無癡︰謂了知諸法之事與理。

(8)輕安︰謂身心輕利安適,伏斷煩惱。

(9)不放逸︰謂防惡修善,護心不令放蕩縱逸。

(10)行捨︰謂離昏沈與掉舉,內心平等均衡。

(11)不害︰謂不損惱有情,內心只有拔苦的悲心。

(五)十三善︰《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三將善分別為十三種,即︰自性善、相屬善、隨逐善、發起善、第一義善、生得善、方便善、現前供養善、饒益善、引攝善、對治善、寂靜善、等流善。就中,「自性善」指信、慚及愧、三善根,乃至不害等十一種善之心所法;「相屬善」指與自性善相應的其他心所法;「隨逐善」指善法的習氣;「發起善」指所發的身、語二業之善;「第一義善」指真如;「生得善」是不經由思惟加行的任運起善;「方便善」指聞正法如理作意而生的善;「現前供養善」指對如來興諸供養業;「饒益善」指以四攝法饒益有情;「引攝善」指以施戒等福業引攝生天之異熟,或顯得涅槃之因;「對治善」指厭壞對治、斷對治等各種對治法;「寂靜善」指斷盡一切煩惱的涅槃界;「等流善」指由寂靜的增上力所發起的神通等功德法。

〔參考資料〕 《品類足論》卷六;《大毗婆沙論》卷一四四;《大智度論》卷三十七;《阿毗曇甘露味論》卷上;《雜阿毗曇心論》卷三;《入阿毗達磨論》卷上;《俱舍論》卷十三、卷十五;佐佐木現順《阿毗達磨思想研究》。


密宗

或稱瑜伽密教,是中國佛教中的一個宗派。由於此宗依理事觀行,修習三密瑜伽(相應)而獲得悉地(成就),故名密宗,或名瑜伽密教。

密教輸入中國及其流傳演變的過程,可分為三個時期︰

初期即印度古密教傳入時期。咒經之譯,開始於三國時代。據佛教史書記載,西元230年竺律炎在揚都譯出載有明咒八首的《摩登伽經》(二卷);同時支謙譯有《華積陀羅尼神咒》、《無量門微密持》、《七佛神咒》、《八吉祥神咒》等經(各一卷);稍後,竺法護等也譯出《密迹金剛力士》、《八陽神咒》等不少有關密教的經咒。但當時佛教在中國流行不廣,此項咒經中所傳的咒法簡單,也未為時人所注意。

至東晉時,竺佛圖澄以咒術在北地盛興佛事,為後趙統治者石勒所崇信(《高僧傳》卷九)。又有天竺沙門耆域經扶南、交廣來至中原,也以咒術廣為人民醫病(同上)。晉京復有帛尸梨蜜多羅,善持密咒,並譯出有《孔雀王神咒》等經(同上卷一);又相傳他還譯有包括各種灌頂授咒的《佛說灌頂經》十二卷,後世以他為密咒傳於中土之始(見《佛祖歷代通載》卷十三)。又有曇無蘭在揚都譯出《陀鄰尼鉢經》等咒經多種。

此後來華的天竺和西域僧人,大都傳譯有密咒。此外,尚有天竺居士竺難提,也譯有《請觀世音菩薩消伏毒害陀羅尼》等經咒數種。這一時期內中國人士傳譯密咒的有聖堅、法眾、曇曜、萬天懿等。密教在印度的產生,大乘經內滲有密咒,隨著大乘佛教的流行,密咒在中國佛教界也逐漸傳播。如六世紀間,梁元帝《金樓子》〈自序篇〉說︰吾齔年之時誦咒,受道於法朗道人,誦得《淨觀世音咒》、《藥上王咒》、《孔雀王咒》。可見密咒傳衍情形的一斑。

同時各種密咒匯編的總集也由印度傳入中國,如東晉失譯的《七佛八菩薩所說大陀羅尼神咒經》四卷,梁代失譯的《陀羅尼雜集》十卷,均可想像密咒在印度流傳漸盛,乃至形成雜密(不純的密教),其根本典據為《持明咒藏》,即所謂《金剛大道場經》十萬頌,後由中印度沙門阿地瞿多於唐‧永徽年中傳至長安,並撮要鈔譯成《陀羅尼集經》十二卷,其中包括有佛頂、如來、觀音、菩薩、金剛、諸天、雜部等壇法咒術,為印度舊密咒法的集成之作。阿地瞿多並在長安建立陀羅尼普集會壇,傳授灌頂。

此外,弘傳大乘兼及密咒傳譯的梵華僧人,尚有波羅頗迦羅密多羅、智通、玄奘、那提、伽梵達摩、地婆訶羅、佛陀波利、義淨、阿你真那、菩提流志等人。但在中國弘化純粹密教乃至蔚然建立宗派的,實始於金剛智、善無畏等傳入的瑜伽密教。

第二期是印度純粹的瑜伽密教傳入,也就是中國密宗正式建立時期。此期開始於善無畏,他在唐‧開元四年(716)從中印度攜齎梵本,經西域來到長安弘化。他原從那爛陀寺密教耆德達摩掬多受瑜伽三密總持法門。來唐京後,玄宗禮為國師,設置內道場,尊為灌頂大阿闍梨。皇族寧王、薛王等都從他灌頂受法。他從開元五年起在菩提院譯出《虛空藏求聞持法》一卷;又將唐僧無行在印度求得梵本,於洛陽大福先寺譯出《大毗盧遮那成佛神變加持經》(即《大日經》)七卷。唐沙門一行親承講傳,筆受口訣,撰成《大日經疏》二十卷,為中國密教正式傳授之始。無畏又繼續翻出《蘇悉地羯羅經》等二部六卷,並撰《禪要》一卷。他的傳授以胎藏界密法為主。後於開元二十三年在洛陽圓寂,年九十九,葬於龍門西山。他的門下得法弟子,除一行而外,還有溫古、智儼、義林、新羅‧玄超、不可思議等。

在善無畏來唐後四年,即開元八年,南印度密教高僧金剛智也與他的弟子不空,經由南海、廣州抵洛陽,大弘密法。金剛智原從南印龍智阿闍黎修學金剛頂瑜伽諸部祕藏,至唐京後也被禮為國師。初居慈恩寺,又移大薦福寺,並隨唐帝往返東西二京,盛弘密部,建曼荼羅灌頂道場。其所傳弘以金剛界密法為主,沙門一行、義福等並從他受法。他於開元十一年及十八年先後在長安資聖寺、大薦福寺譯出《金剛頂瑜伽中略出念誦法》等經軌四部七卷,開元二十九年在洛陽廣福寺圓寂,年七十一,葬於龍門伊川右,並建塔。

由於善無畏、金剛智的弘傳,當時兩京知名的緇素相從灌頂問學者甚眾,更加以金剛智的弟子不空的盛行弘布,遂形成了中國佛教中以修持密法為主的一個宗派──密宗。

不空原為師子國人,十四歲時,在闍婆國遇見金剛智,隨侍受學。開元十二年,二十四歲,在洛陽廣福寺受具足戒。此後廣學唐梵經論和密法,於金剛智譯場充當譯語,盡傳其學。金剛智逝世後,他於天寶元年(742)秉承遺命並齎唐國書,率弟子含光、慧辯、李元宗等僧俗三十七人乘昆侖舶,航海到師子國。受師子國王尸羅迷伽的優禮接待,安置於佛牙寺,依止普賢阿闍黎(一說龍智阿闍黎),入壇重受金剛頂瑜伽祕密總持、五部灌頂、曼荼羅法、三十七尊、護摩等法,並廣搜密乘經軌等千二百卷。於天寶五年返歸長安,玄宗延至宮中,設內道場,請受灌頂,又開壇廣為四眾授法。歷玄宗、肅宗、代宗三朝,中經安祿山的變亂,不空前後在長安、洛陽、武威等地譯出《金剛頂瑜伽真實大教王經》等十一部一四三卷,對於中國密教的建立有所貢獻。晚年命弟子含光等於五台山建金閣寺,依諸經軌構置殿堂及諸尊像,以為密宗專修道場,並令印度那爛陀寺僧純陀督工。表請各置定額僧二十一人於金閣等五寺,而以含光為上首。大曆九年(774)年七十,圓寂於大興善寺,朝命贈司空,諡「大辯正廣智不空三藏和上」,荼毗於少陵原。他的門弟子中特出的,有金閣寺含光、新羅‧慧超、青龍寺慧果、崇福寺慧朗、保壽寺元皎、覺超,稱為六哲。而以慧果承其法脈。

慧果,俗姓馬,九歲時隨不空的弟子曇貞受學,後依不空入壇灌頂。大曆元年於青龍寺剃染,慈恩寺受具,更從不空受兩部大法及傳法阿闍黎位,翌年又從善無畏的弟子玄超受胎藏法及諸尊瑜伽,後又奉命於青龍寺東塔院設灌頂道場,時稱為祕密瑜伽大師。他一生傳弘密法,教化甚廣,著名的門弟子有惠應、惠則、惟尚、辯弘、惠日、空海、義滿、義明、義照、義操、義愍(以上兼傳兩部大法)、義澄、法潤(唯傳胎藏)、義智、義政、義一、吳殷等。宰相杜黃裳、韋執誼等也先後從他灌頂受法。永貞元年(805)在青龍寺圓寂,時年六十。

慧果的門下,外國學僧中︰辯弘,係訶陵(今印度尼西亞爪哇島)僧人,原在本國修如意輪觀音瑜伽,因赴南印度求法途中,聞知大悲胎藏曼荼羅法已傳入大唐,即於建中元年(780)泛海來至中國,拜訪慧果,受學胎藏。後即留住汴州,弘傳密教,並著有《頂輪王大曼陀羅儀軌》一卷。惠日,為新羅(今朝鮮東南部)僧人,於建中二年齎本國國書來唐受學兩部大法並諸尊法。同年又有新羅‧悟真來從受學胎藏等法。日本僧人空海,於貞元二十年(804)齎國書來唐京從慧果受兩部大法及諸尊瑜伽等,後歸日本,開始弘傳瑜伽密教,成為日本真言宗初祖。本國學僧中,以義操一系傳通較盛,其次為惠則、惠應等。義操下傳義真、深達、海雲、大遇、文菀、法潤、文祕、法全等;惠則下傳緣會、元政、文悟、文璨等。其中元政、法全又各傳法於日僧圓仁,法全又授法予日僧圓珍、圓載、遍明、宗睿等,由是瑜伽密教盛流於日本,而漢地密宗教法則因會昌法難和五代變亂而漸至絕響。

第三期為印度晚期密教輸入時期。在漢地則北宋初期,中印度沙門法天、天息災、北印度沙門施護等各齎梵筴先後來到中國,受太宗召見賜紫,並於太平興國七年(982)設譯經院,令各宣譯。其中天息災(後又改名法賢)譯出《大乘莊嚴寶王經》、《最上根本大樂金剛不空三昧大教王》等經。法天譯有《最勝佛頂陀羅尼》、《大方廣總持寶光明》等經。施護譯有《一切如來真實攝大乘現證三昧大教王》、《一切如來金剛三業最上祕密大教王》等經。此外,還有法護譯《大悲空智金剛大教王儀軌經》、金總持譯《文殊所說最勝名義經》等許多密教要籍,而尤以印度波羅王朝晚期所傳的樂空不二的所謂無上瑜伽密法占其主要部分,它和中國的倫理思想頗相抵觸,因而此類譯典內容多被修改得失去原樣,有些密經被限制翻譯、流行,印度後期的金剛乘密教終未為漢地佛教徒所接受。但在中國西藏地區,由於與印度次大陸接壤之故,於前弘期中即已從印度輸入了一般的密教,至後弘期中則更輸入金剛乘密教,並獲得廣泛流行。

西藏佛教前弘期。七世紀西藏松贊干布王時最初輸入的佛教中,即傳有《閻曼德迦法》等密部經典。其後八世紀間,由印度請得密教僧人寂護和蓮花生到藏弘法,在拉薩郊外建成密教的根本道場桑耶寺,蓮花生的弟子二十五人並在西藏布教,使「因陀羅部底」系的密教在藏衛各地傳通。其後又有印度密教僧人法稱入藏傳瑜伽金剛界法、大曼荼羅等灌頂,無垢友、施戒等入藏譯出集密等許多密宗典籍。但據《登伽目錄》所載︰這一時期中所譯出的密咒續內,包括有四部密法中「事」、「行」二部的《不空羂索經》等十八種,各種陀羅尼一0一種。無上瑜伽部的典籍在當時曾被限制翻譯,未廣流行。

其後藏地佛教一度遭到破壞,嗣即轉入後弘期時代。十世紀間,曾為阿里地區的統治者的智光,力謀復興佛法,曾選派沙門寶賢等赴印學習《集密》、《時輪》等經續及註釋與儀軌等,並迎請印度僧人作信鎧、作蓮密、佛詳靜、佛護、蓮花密等入藏,從事顯密經論的翻譯,而以瑜伽密部尤其是《集密續》為重點。又有東印度僧人法護和他的弟子等在藏地譯出許多前所未有的密乘典籍,使密教在藏地盛行弘通。而中印度(今孟加拉國)超岩寺僧人阿底峽,更於十一世紀間應請進入西藏,宣揚顯密觀行具備的教法,使密乘獲得相應發展。他的弟子仲敦巴更續其法燈,奉四尊(釋迦、觀音、救度母、不動明王)法,分別四密(事、行、瑜伽、無上瑜伽)次第,而以上樂、集密為最勝,奠定了西藏無上瑜伽部弘通的基礎,並首開西藏佛教的迦當一派。此外,又有寧瑪(此派傳承前弘期蓮花生、無垢友、遍照護等所傳密法,注重大圓滿教授,為藏地密教中最古的一派)、迦舉(此派起自後弘期瑪巴譯師,傳承東印度彌勒巴之學,弘集密、喜金剛等法,尤注重於空智不二解脫的大印教授)、薩迦(此派始於後弘期卓彌譯師,注重道果教授,以清辯系中觀學為密乘解釋)、覺曩(此派創自不動金剛,以時輪、集密等教法為主)等派,以及其後又形成希結、覺宇、廓札、響巴迦舉、霞爐(魯)等許多教派。

至十四世紀間,宗喀巴依迦當派的教法,弘化甚盛。他的弟子賈曹傑、克主傑繼續弘傳,稱甘丹派,又名格魯派,或稱黃教。下傳達賴、班禪兩系,為現今藏地盛行的一大教派。

以上各派的密乘修習,幾乎全以無上瑜伽部各種教授為主要。這是西藏後弘期密教的特色。

關於漢地相傳的密宗教義,在觀諸法空、無相理的基礎上,結合著三密、四曼、諸曼荼羅、本尊瑜伽等事修,實行「當相是道,即事而真」的觀行方便,以期現證悉地乃至成佛為宗旨。

漢地密宗有金剛界、胎藏界兩部。金剛,表堅固、利用義;胎藏者,攝持、含藏義,略云金、胎兩部,即於一心法界上,立理平等、智差別二門。就中說智差別的經軌,名金剛頂部;說理平等的經軌,名胎藏部。金剛頂部以《金剛頂經》為根本經典,依之建立的曼荼羅,稱金剛界曼荼羅。胎藏部,以《大日經》為根本經典,依之建立之曼荼羅,稱胎藏界曼荼羅。善無畏、一行所傳,以胎藏界為主,一行之《大日經疏》詳釋善無畏所傳曼荼羅,即世所謂胎藏界曼荼羅。金剛智、不空所傳以金剛界為主,金剛智譯出《金剛頂瑜伽中略出念誦法》(即《金剛頂經》),此經所傳曼荼羅,即世所謂金剛界曼荼羅。但傳入我國不久,互相授受,就融合成為一體了。

以上是八世紀以來漢地所傳的密宗。其所依的典籍有《大日經》、《金剛頂經》、《蘇悉地經》等,《菩提心論》、《釋摩訶衍論》等及一行、法全、空海的疏記等。(高觀如)

◎附一︰黃懺華《佛教各宗大意》〈密宗大意〉第三篇第一至第七章(摘錄)

密宗之行果(以東密為例)
第一章 發菩提心
《金剛頂發菩提心論》言,凡人欲為善之與惡,皆先標其心,而後成其志。是以欲依密教之教旨求無上菩提者,當發菩提心。菩提心者,萬行之根本,成佛之正因也。(中略)

第二章 投華
受灌頂時,阿闍黎以華授行者,令投於諸尊列坐之大曼荼羅上,隨華墮在何尊之處,即以彼尊為行者之因緣佛守本尊,是曰投華得佛。如《大疏》云,師當為彼結作三昧耶印,三返誦彼真言,置華印上,令弟子以至誠心向道場散之,隨華所至之處,當知即是行人往昔因緣法門善知識,即依此方便門進趣修行也(中略)。既散華已,次應開面,令瞻睹道場,以歡喜心而告之曰,汝今觀此妙曼荼羅,深生敬信。汝已生諸佛家,諸明尊等,同共加護。一切吉祥及與悉地,皆悉現前。是故堅持三昧耶戒,於真言法教,應勤修習。次令弟子,以香華等普供養曼荼羅聖眾。即於道場授與本真言印,令坐一處誦之。

第三章 灌頂
灌頂者,天竺立太子時所用之儀式。依《大疏》天竺立太子時,取四大海水,以四寶瓶盛之,於象牙上灌太子頂,表已受位。密教傚此世法。(中略)

灌頂有三部五部之別,茲述其事業灌頂中之結緣、受明、傳法三種。結緣灌頂者,不簡是器非器,引入曼荼羅,令投華,授以其所得尊之一印一明,俾與佛結緣之作法。受明灌頂又名學法灌頂者,阿闍黎為信心堅固之弟子,造立曼荼羅,引入令投華,授以其所得尊之三密,令修學修行之作法。傳法灌頂者,阿闍黎鑒知其弟子,於諸尊三密法門,皆悉進達,堪紹師位時,為造立曼荼羅,引入令投華,授以阿闍黎位之作法。

第四章 印契
梵語目帝羅,此云印契,即以左右十指作種種印相,以標示法界之性德。印者,印可決定義。契者,契約不改義。諸佛結法印,約不違其本誓,行者結之,決定必與諸佛之本誓一致。(中略)若能如法結之,則行者之身密與本尊之身密一致。本尊之萬德悉來,成為行者之所具。其德廣大不可思議。如《慈氏菩薩念誦法》云︰「手印相者,謂誓教法。即如國王勒級印文驗,隨所行處,無人敢違乖。承此如來誓教法印,亦復如是,一切凡聖及諸天龍惡魔鬼神,皆不能違越。」又云︰「若奉持者,雖在凡夫,未斷煩惱,以法力故,隨所作處,等彼聖力,驅使諸賢聖及諸天龍八部一切鬼神,皆不敢違。以法印力不思議故也。」又云︰「若執法界印印於己身,即成本尊慈氏真言體(中略)。印己印他,皆成本體三昧耶之身。雖凡愚不見,一切聖賢天龍八部諸鬼神及尾那夜迦,皆見本尊真身。諸護法明王等,為此親近,俱相助成,悉地速得成就。」

第五章 真言
梵語曼怛羅,此云真言。真言者,諸佛菩薩乃至明王天等之本誓本願。又稱咒。真言能發神通,除災患,與世間咒禁法相似,是故曰咒。(中略)其體有大咒(根本咒)、中咒(心咒)、小咒(心中心咒)三種。其義,有種子、名號、本誓三種。

印契單稱印,真言稱明,合云印明。此二如鳥兩翼、車兩輪,故諸經軌,有印相時,必有真言。

第六章 觀想
第一節 入我我入觀
觀想者,三密中意密之作用。結印持明,必觀想其印明之意義,是曰觀想。入我我入觀者,三密中觀身密與本尊同體無二之觀法也。觀本尊入我,我入本尊,本尊與我,無二平等,故名入我我入觀。(中略)

第二節 正念誦
正念誦者,誦本尊之真言,觀與本尊彼此涉入之觀法。念誦有二種、四種、五種之別。五種念誦者︰(一)蓮華念誦,發聲念誦。(二)金剛念誦,合口動舌默誦。(三)三摩地念誦,都不動舌,住定心觀真言文字。(四)聲生念誦,觀想心蓮華上有白螺貝,從白螺貝出妙音聲持誦。(五)光明念誦,念想口出光明持誦。此當三摩地念誦,依口密,入本尊與行者同體無二。(中略)其誦本尊之真言,不緩不急,其數二十一遍、百八遍,或千八百遍等。(中略)

第七章 修法
第一節 護摩法
梵語護摩,譯云焚燒,燒除不淨之作法也。元來護摩法者,印度一類事火外道之作法。此類外道,以火為天口,為令供物上達於天,以火燒之為煙,天食之,令人獲福。密教取其法,設火壇,燒乳木,為以智慧火燒煩惱薪,以真理之性火盡魔害之標幟。(中略)佛法之護摩有二種,一內一外。外護摩者,擇地作壇,中央備爐,設種種供物及他器具。召請本尊等眾,安置於壇上。於爐中燃火,順次投供物乳木等於火中供養之,是曰外護摩。(中略)內護摩者,以行者自身,本尊火天,壇上爐火,俱六大所成,住本不生際。觀此三平等不二,住心佛眾生三無差別觀。以此觀智火,燒無明煩惱薪,是曰內護摩。

第二節 四種法
密教之祈禱法,其數雖多,約之不過息災、增益、敬愛、調伏四種,是曰四種修法。(中略)已上四種法,加鈎召,名五種法。

第三節 十八道法
密教有所謂一尊供養法,實修念誦供養之儀式也。其次第本於印度國俗待大賓之禮,分前供養(十八契印)、瑜伽、後供養三段。十八道者,以十八契印建立之修法,即前供養也。道者曼荼羅義。十八者,合金剛界九會、胎藏界九尊之數。若合攝則成一大曼荼羅,若開列則成十八各大曼荼羅,故曰十八道。又初入學法灌頂道場,投華得緣佛,以此緣佛為本尊,結誦十八契印及真言,故名十八道。一淨三業,凡修法初行懺悔法後,必手結蓮華合掌印,口誦淨三業真言。淨三業真言道句義者,自身,一切法,他身,共自性清淨。以此自他法清淨真言加持故,淨除身口意三業垢染,即成清淨內心澡浴。(下略)

◎附二︰松長有慶〈印度密教研究之現況及其研究方法〉(摘錄自《世界佛學名著譯叢》{72})

密教與顯教
「密教」這個詞彙的定義是明確的。但是,它的用法也頗為曖昧。日文中的「密教」,本來是被用於與「顯教」相對、並加上價值批判的詞彙。將此一與顯教相對的密教所含有的特質加以明確規定的人,是弘法大師空海。他在其教判論︰《辨顯密二教論》中,以法身說法、果分可說、即身成佛等項,作為與顯教相對之密教特質。或許,這是最初、最簡潔的密教定義。

但是,也有人將空海所下的定義,加以擴大解釋。此即日本天台宗所研究的密教(後來稱為台密),其定義較空海所定更為寬廣。慈覺大師圓仁將《法華經》等的一乘教(大乘佛教)稱為密教,並將三乘教(小乘佛教)配屬於顯教。比起後來的東密(真言宗)之密教教學而言,台密對密教所下的定義較為寬泛。

此外,目前我們所使用的「密教」一詞,其所指範圍較寬。一般而言,密教被理解為神祕性的、閉鎖性的、原始性的、咒術性的。亦即與其將它說是密教,不如說是神祕教(eso-terism)。但是若依據此一廣義的標準,則古代宗教之大部分都可收入密教的範圍之內。若依空海所作的狹義解釋,則不僅台密很難入其範疇,連印度密教及其支流的西藏佛教(喇嘛教),也不能稱為密教。

如果印度的密教,一如日本──擁有獨立的教團、可以闡明其教理之特質,則可以作為標準。但是,由於印度密教是發展在一般佛教教團裏,所以很難從佛教之中將密教區別出來。不過,如能掌握一般所說的密教特色,則在佛教經典中,應該也可以找到不少。

密教的語源
在規定密教的概念之前,我們先從佛教經典中,探討這個詞彙到底是如何地被使用著。「密教」一詞,很早就已出現在漢譯文獻中。它的首次出現,是在五世紀初譯出的《央掘魔羅經》裏︰「彼諸眾生亦復如是。久習無我隱覆之教,如彼凡愚染諸邪說,去來現在不解密教。」這裏的「密教」,指的只是深奧之教。它與《大智度論》中之與「顯現」相對的「祕密」,用法相似。《大智度論》卷四云︰
「菩薩雖應次佛,以諸煩惱未盡故,先說阿羅漢。諸阿羅漢,智慧雖少,而已成熟。諸菩薩,智慧雖多,而煩惱未盡。是故先說阿羅漢。佛法有二種,(一)祕密,(二)現示。現示中,佛辟支佛阿羅漢,皆是福田。以其煩惱盡無餘故,祕密中,說諸菩薩得無生法忍,煩惱已斷,具六神通,利益眾生。以現示法故,前說阿羅漢,後說菩薩。」

同論卷六十五云︰「諸佛事有二種。一者密,二者現。」在這裏,所謂的現或顯示,是指為劣根的緣覺、阿羅漢而說的小乘教;所謂密或祕密,是指為大乘菩薩所說的深遠的大乘教,並沒有一般所說的顯教與密教的意思。

此外,「密教」或「密藏」等詞彙,也數度出現在唐代以前的漢譯經典裏。此即︰隋‧闍那崛多所譯的《一向出生菩薩經》、唐初菩提流志譯的《一字佛頂輪王經》卷一、唐‧不空譯的《如意寶珠轉輪祕密現身成佛金輪咒王經》、《五字陀羅尼頌》等經典。但是其語義也都如前文所說的,是指深奧之教。在唐初阿地瞿多譯出的《陀羅尼集經》卷十二中的「密藏」(或「祕密法藏」)一詞,有陀羅尼、印、壇法之意,與現在的「密教」用法,相當接近。雖然如此,但是出現在這些經典中的「密教」或「密藏」,還沒有被用來與顯教相對,也並未具有優位性的地位。

可以作為與顯教相對的「密教」的文獻,是相傳由不空作釋的《總釋陀羅尼義讚》。其中,將陀羅尼、真言、密言明顯地開列為法、義、三摩地、文等四類,卷末有如下之敘述︰
「如上陀羅尼、真言、密言、明義依梵文。復於顯教修多羅中稱說。或於真言密教中說如是四稱。或有一字真言乃至二字三字乃至百字千字萬字,復過此數乃至無量無邊,皆名陀羅尼、真言、密言、明。若與三密門相應,不暇多劫難行苦行,能轉定業,速疾易成。安樂成佛,速疾之道。」

此文中,明指密教不同於顯教,它是速疾成佛之道。此《總釋陀羅尼義讚》雖記為不空「奉詔解釋」,但未必由不空譯出。其故如次︰(1)不空奏上的《表制集》卷三所載的〈三朝所翻經論請入目錄流行表〉,並沒有該義讚之名。(2)《貞元錄》收載有此〈目錄流行表〉之外的不空譯佛典,但亦未見載有此一《義讚》,(3)相當著意地收集不空所譯經典而持回日本的空海,也沒有將該讚之名列在《請來目錄》之中。由此看來,我們不能認為《總釋陀羅尼義讚》是不空所譯。而且,由於該讚不見有梵文原典或藏譯本,因此,也無法確知它的內容反映出何等程度的印度色彩。總之,縱使不空譯(或不空釋)的義讚中,出現過與顯教相對的「密教」的詞彙,也不能立即認為顯密之說確實是起源於印度。

姑且不論經典中的「密教」,是否具有與顯教對峙的意義,但是,密教的歷史之開始於印度則是毫無疑義的。現存的梵文原典或譯自梵文的漢譯密教經典與儀軌,數量相當多。此外,大量收集直接譯自梵文經典與儀軌的西藏大藏經,其中大部分都與密教有關。因此,若超越「密教」這個詞彙的有無,及其意義之差異,則密教經典的成立史自是不得不在印度探求。但是,在漢譯或藏譯的大藏經中,被配屬於密教部的經典,是否都真是密教經典﹖此外,在一般佛教經典中,有無密教經典存在﹖這些問題,都頗值得注意。其所以有這類問題產生,是因為對於「密教」這個詞彙的概念因人而異的緣故。例如在漢譯大藏經中,將《金光明經》收在經集部(大乘經典中之一部),而西藏大藏經則將它歸屬在具有密教部意味的怛特羅類。這樣的例子,為數不少。

為了確定語意並不明確的「密教」一詞,此下擬對外國人如何使用與理解該詞,作一探索。(中略)

純密與雜密
日本的密教中,《大日經》與《金剛頂經》的密教被稱為純密,而稱其他的密教為雜密,兩者有所區別。所謂的「純密」、「雜密」,是就其經典、儀軌之目的、結構、修法內容等方面的不同而立論的。茲就其詞語之用法略作探討。「純密」是純正的密教,「雜密」是雜部密教的略稱。最早將兩者對照使用的人,是江戶中期的慧光。但是,最早記載「雜部」不屬於《大日經》系、《金剛頂經》系之密教的文獻,卻是空海的《三學錄》。該書將全部的經典分為經、梵字真言讚、律、論等四類;其中,經的部門分為金剛頂宗經、胎藏宗經、雜部真言經等三類。此處的「雜部」,應是雜密之起源,但是其意義只是指「其他」,其中並不包含價值判斷。而將以現世利益為主要目的,修法尚未發展的陀羅尼經典卑稱為雜密;將以正覺為主題的《大日經》、《金剛頂經》二經尊為純密的表現,則是真言宗學中經典評價的基準。

如果從印度密教史的時代加以區分的話,大多數的雜密經軌,是初期密教時代的產物;而《大日經》、《金剛頂經》等純密經典,成立於以七世紀為中心的中期密教時代。八世紀以降的後期密教時代,則是怛特羅的隆盛期,俗稱為左道密教。在日本國內,直到近世之前,並沒有傳入印度後期密教,因此,沒有將後期密教劃分為「雜」或「純」的密教。但是,將包含其他、雜多之意的「雜」,認為是包含性力(śākta)成分的密教(後期密教),則是出自歐洲學者之誤解。(中略)

密教研究的資料
由於密教的經典、儀軌、陀羅尼、成就法、論、註釋書的數量相當龐大,也為了有效地活用,因此,有必要在某種形式上加以整理、建立順序。無論是梵文寫本、漢譯、藏譯,我們都可看出在分類上,前人曾付出相當程度的苦心。有系統地將現存梵文寫本加以分類、整理,並對照漢譯與藏譯而成的唯一目錄,是山田龍城博士所著的《梵語佛典の諸文獻》。至於筆者所參與的密教部門梵文寫本目錄之製作,是以西藏大藏經的分類法為規準。這是因為現存梵文寫本的種類、性質都與藏譯類似,以及藏譯的分類法較為合理之故。

雖然在世界各地的大學圖書館或研究所,保存了不少寫本的梵文資料,但有關密教資料的出版並不多。在與密教有關的梵文資料中,由於古典梵文不多,又混入了相當多的俗語,且大多數又與陀羅尼有關,因此,出版的進展並不太大。戰後雖然有若干基本的佛教怛特羅被校訂出版,但是就研究密教的資料而言,漢譯與藏譯之重要性仍然相當高。

關於漢譯密教文獻的整理,小野玄妙博士所編纂的《大正新修大藏經》可視為其中之代表事例。《大正(新修)大藏經》將密教經典收在第十八到第二十一冊之中,第十八冊,除了收有與《大日經》、《金剛頂經》有關,及《蘇悉地經》、《蘇婆呼童子經》、《蕤耶經》、《陀羅尼集經》之外,還有與胎金兩部有關的經典,以及其他經典。第十九冊以下,是以某一主題或以各尊為主的經典之整理。

唐‧阿地瞿多譯的《陀羅尼集經》,以五區分法將陀羅尼分為︰佛(第一~二卷)、菩薩(第三~六卷)、金剛(第七~九卷)、天(第十~十一卷)、普集會壇法──其他(第十二卷)是各尊分類的先例。由於中國沒有成立以密教為中心的特定宗派,因此,與密教有關的漢譯論書數量不多,《大日經疏》等少數的疏釋,被收在《大正大藏經》第三十九冊,其他也只是零星的分佈。在漢譯的密教經典中,唐代所譯居其大半,宋代以後所譯約為唐譯半數,隋代以前約佔唐譯的三分之一。從漢譯經典的數量,約略可知唐代密教的盛況。

另一方面,西藏的全面統一,並沐浴於文化之中,是在七世紀以後。而開始將密教經典譯為藏文,是在八世紀後半期。九世紀中葉,由於朗達磨(glaṅ dar ma)時代之破佛,佛典的翻譯暫時中斷;九世紀之後,尤其是在十一世紀以後的西藏佛教後傳期(Phyi dar),大量的密教經典、論、註釋書等被譯成藏文,由西藏人所作的註釋書也大量問世。

由於漢語文化圈與藏語文化圈接受佛教的時期如此差異,因此,密教文獻的質的方面,漢譯與藏譯有相當大的不同。就研究印度初期密教而言,需仰賴漢譯資料。此一時期,西藏文化尚未萌芽,佛典的翻譯事業也還沒有開始。但是漢譯的密教經典,在唐末以後質量劇減,傳承幾乎斷絕,也沒有註釋書出現。像這樣,漢譯資料的數量,隨著時代的更替而有顯著的起伏現象,因此,無法只仰賴漢譯資料以論述全體印度密教。

另一方面,由於八世紀以後,西藏的翻譯事業急遽興盛,而後傳期的西藏佛教又以密教為主;因此,有關八世紀以後印度密教的情勢,西藏方面的資料較為詳細。由於甚多印度前期的密教經典及儀軌被譯成藏文,且就梵文的翻譯而言,藏譯遠比漢譯忠實,因此,在研究印度密教時,藏譯資料具有極大的重要性。

基於前述理由,要全盤俯瞰印度的密教史,在文獻資料方面,唐代以前應以漢譯為主,唐代後半以後,則當以藏譯為主。至於梵文資料,大多與怛特羅有關,對於印度後期密教的研究,也是不可或缺的。就印度密教史之研究而言,當然有必要利用文獻上的梵、藏、漢文資料,但也必須引用考古學的遺品、遺蹟、現存雕刻、繪畫,或與怛特羅教有關的印度宗教儀禮、習俗的調查結果。

〔參考資料〕 《密教資料彙編》、《密教研究法》、《密教發達志》(《世界佛學名著譯叢》{10}、{72}~{74});《密宗概論》、《密宗教史》、《密宗思想論集》、《密宗儀軌與圖式》(《現代佛教學術叢刊》{71}~{74});陳健民《曲肱齋全集》;黃懺華《佛教各宗大意》;李世傑《密宗的教理與歷史》;權田雷斧著‧王弘願譯《密宗綱要》;神林隆淨著‧歐陽瀚存譯《密宗要旨》;無名梵行者《瑜伽養生術與祕密道》;栂尾祥雲《祕密佛教史》;松長有慶《密教の相承者──その行動と思想》、《密教の歷史》;勝又俊教《密教の日本的展開》;山崎泰廣《密教瞑想法──密教ヨ一ガ‧阿字觀》。


朝鮮佛教

朝鮮與日本佛教一樣,都屬於中國的漢語文化圈系統。不過,朝鮮佛教雖然受到中國佛教不小的影響,仍然具有獨特的朝鮮風格。

〔佛教的傳入〕 朝鮮之有佛教,開始於高句麗、百濟、新羅三國鼎立的時代,是由中國傳入的。西元372年,前秦‧苻堅派遣僧侶順道等人攜佛像與經書贈予高句麗。374年又有阿道來朝鮮。翌年高句麗朝廷為順道建肖門寺,為阿道建伊弗蘭寺。

高句麗在佛教傳入之後,於393年在平壤創建九寺,396年,來自中國的弘法僧曇始,攜來經律典籍數十卷。其後又有慧慈、曇徵、慧灌等僧到該國,主要傳播三論宗。

384年印度僧人摩羅難陀自東晉來朝鮮,翌年於漢山建立佛寺,並度僧十人。此為百濟佛教之濫觴。其後,526年沙門謙益赴印度求法,返國後弘傳《五分律》。541年百濟朝貢梁朝,求取《涅槃經》等經典及工匠、畫師。當時所造,至今仍存的百濟佛教遺品、遺蹟有︰定林寺址的石造五重塔、丈六石佛;忠清南道瑞山郡的磨崖石佛群;全羅北道益山郡彌勒寺址的石塔。

百濟文化對日本產生頗為強烈的影響。538年百濟首贈佛像、經論典籍予日本,其後有曇慧、慧聰(將佛舍利等物傳入日本)、觀勒(三論學大家)等百濟僧相繼赴日,他們不僅帶去佛教,也將天文、地理等學傳到日本。

新羅佛教的發展與高句麗、百濟不同,它是朝向獨特的護國佛教而發展的。相傳西元五世紀前半葉訥祇王(第十九代)時代,沙門墨胡子(一說為阿道)自高句麗抵新羅一善郡毛禮家。這是新羅佛教的發端。但依據正式的說法,新羅佛教開始於527年法興王時代。在法興王之後的真興王時代,新羅佛教逐漸地被強化成護國佛教。真興王553年,慶州最大的寺院皇龍寺開始興建。皇龍寺九層塔成為護國佛教的象徵。而護國佛教的思想基礎,則肇基於圓光所宣說的「世俗五戒」。花郎即根據圓朮「世俗五戒」及彌勒信仰組織成一以訓練國家有為青年為目的的集團,對朝鮮半島的統一付出相當大的力量。

新羅學僧除圓光之外,另有慈藏等人。慈藏於636年入唐,為新羅帶來了五台山佛教。慈藏創建的寺院有月精寺、通度寺。新羅最古老的寺院為興輪寺、芬皇寺(以慈藏等人曾住過而聞名)、四天王寺。

〔統一新羅的佛教〕 朝鮮半島統一後,自670年起百餘年間是新羅佛教的最盛期。其間代表性的佛教學者為元曉與義湘。元曉是一毀戒還俗的民眾思想家,其著述就質就量而言均極為傑出,對中國佛教也有不小的影響。其思想以朝鮮佛教教理上的特質為主,超越新羅與朝鮮民族的界限,具有普遍性。

義湘曾入唐師事智儼,返國後創建浮石寺,為朝鮮華嚴宗的開祖。與義湘有關的寺院,除了浮石寺之外,另有義湘講《華嚴經》的華嚴寺,及其所創的洛山寺。

淨土信仰(包括彌陀信仰、彌勒信仰、觀音信仰),也自七世紀後半葉文武王時代開始流行。曾為淨土經典撰寫註疏的有︰元曉、義湘、大賢、憬興、圓揖人。其中,大賢有朝鮮瑜伽祖師之稱,憬興與元曉、大賢併稱為「新羅三大著述家」,圓插箭唐朝是一唯識學者。新羅淨土教對日本奈良、平安時代的淨土教也頗有影響。

但是,新羅在經過百餘年的統一之後,再度進入世局動亂、社會不安的局面。此時主張確立自己主體性的實踐佛教(禪宗)傳入。當時傳入的禪宗大部分為唐‧馬祖道一的系統。入唐學禪的新羅僧為朝鮮佛教開創了九山禪門。新羅時代留存至今的佛教遺蹟,以創建於七世紀半葉景德王時代的佛國寺與石窟庵較為著名。

〔高麗的佛教〕 在整個朝鮮佛教史中,變化最大的是高麗時代。此時的變化影響了朝鮮佛教的發展方向。九山禪門之一的桐裏山門二世道,是高麗建國的預言者,在當時相當活躍,甚獲太祖信任。因此,佛教被奉為國家宗教,受到保護。寺院擁有王室捐獻的廣大寺領,經營商業及高利貸業。僧侶與教團由僧錄司管理,確立僧科制度(即通過國家考試及格始可為僧)。舉行八關齋會(八齋戒)及燃燈會等佛教法會。並進行兩次《高麗大藏經》的刊行。第一次是顯宗至文宗時代所刊行的《初雕大藏經》,以及義天續刊的《續藏經》;第二次設置大藏都監,從1236年至1251年之十六年間完成《再雕大藏經》。版片現保存於海印寺。此《高麗大藏經》校訂嚴謹,擁有極高的世界性評價。

此時華嚴學僧均如正進行華嚴教學的復興,成立了不同於中國、日本,具有朝鮮特性的華嚴思想。在天台教學方面,首先有十世紀後半葉由諦觀所撰的《天台四教儀》一書問世,後有十一世紀後半葉義天成立天台宗。義天是高麗佛教的代表學僧,不僅刊行《續藏經》,且編纂《新編諸宗教藏總錄》(《義天錄》)、撰著《圓宗文類》等書。禪宗方面,有由知訥成立的曹溪宗。知訥開創松廣山吉祥寺,並以該寺為朝鮮禪的根本道場。九山禪門在高麗時代晚期,統合於曹溪宗。除此之外,一然著史書《三國遺事》,覺訓撰《海東高僧傳》,皆具史料價值。

〔李朝的佛教〕 由於李朝強烈的排佛崇儒政策,所以李朝佛教史可說是衰退的歷史。尤其是太宗、世宗時代的強行排佛政策,再加上燕山君暴虐的彈壓,以致佛教在當時完全屈居於儒教之下。但是此時朝鮮仍出現不少高僧。其中最具影響力的是︰西山大師休靜及其弟子泗溟大師惟政。1592年壬辰倭亂(文祿之役)時,休靜以八道都總攝的身份號召全國僧侶奮起抗戰,惟政在桐華寺設嶺南都總攝(總指揮所),親自指揮義僧軍。休靜、惟政兩僧成立救國先鋒,充分發揮護國佛教的傳統精神。

此時朝鮮開始區分僧侶為理判僧或事判僧。此外,許多以朝鮮文字書寫的佛教書籍也陸續出版。屬於李朝時代所建的佛教遺蹟有︰世祖(第七代)時代大事修造的法住寺。

〔現代的佛教〕①1876年朝鮮與日本締結修好條約後,日本所有宗派幾乎都開始在朝鮮從事布教。1911年朝鮮總督府(於1910年由日韓合併設置)發布「寺剎令」,制定三十本山(後改為三十一本山)。1945年八月十五日朝鮮獨立,否定日本佛教之支配。六‧二五動亂(即朝鮮戰爭、韓戰)期間,許多寺院被燒毀。停戰後,韓國佛教正式的朝向自立之道。現在韓國佛教有曹溪宗及其分派太古宗,以及圓佛教、佛入宗、真覺宗等許多被視為新興佛教的小教團。

◎附一︰二十世紀的朝鮮(南韓)佛教宗派表

(1)大韓佛教曹溪宗︰韓國現代佛教中,勢力最大的一派。總部設在漢城。此宗創始者為十三世紀初的普照國師知(智)訥。

(2)太古宗︰為曹溪宗的分支,以帶妻僧為中心的佛教宗派,總部設在漢城。

(3)圓佛教︰少太山創始的新宗派。總部設在全羅北道裡里巿。為新宗派中勢力最大的一派。

(4)真覺宗︰孫珪群所創,總部設在漢城。

(5)元曉宗︰總部設在慶北月城郡。

(6)韓國天台宗︰朴準東創立於1946年,1967年始獲文教部認可。總本山位於忠清北道丹陽郡救仁寺。教義著重救濟萬民,重視觀音信仰,並強調僧俗一體的信仰形態。

(7)法華宗︰金慧宣創立於1945年。其宗旨是奉持《妙法蓮華經》。

(8)佛入宗︰法華宗的分派。由於教理觀點的分歧,乃自法華宗分出。宗主為李泓宣。以《華嚴經》、《涅槃經》、《金剛經》、《起信論》等所說的覺佛知見為宗旨;修證法是以梵音唱唸《南無妙法蓮華經》。除了漢城崇仁洞的本部外,又在忠清、慶尚南北二道等地設有分部。

(9)大韓佛教法華宗︰本宗以高麗天台宗祖大覺國師(1055~1099)為宗祖,正覺慧日為中興之祖。1946年,正覺於漢城特別巿城北洞無量寺創立本宗。以《法華經》的「諸法實相,會三歸一」為宗旨。

(10)華嚴宗︰本部設在仁川巿新興洞,創立者為韓慧能。

(11)淨土宗︰本部設在漢城特別巿佛光洞。創立者是申宗煥。

(12)大韓佛教真言宗︰本部設於大邱巿南區大鳳洞。創立者為孫海峰。

(13)天台宗大覺佛教︰本部設在忠清北道丹陽郡永春面栢子里。教主是朴準東。

(14)大韓佛教龍華宗︰本部設在全羅北道金堤金山寺白虎山頂。

(15)彌勒正心教︰創立於慶州北道蔚山。

(16)龍華同乘會︰本部設在忠清南道論山郡豆馬面大南里。李成鎬所創。

(17)瑜伽密教︰李淑峰、李貞峰、李喜秀三人於1951年在天安邑月峰創建光明寺。1954年在漢城特別巿仁王山樓上洞創建龍雲寺,以之為本部。其後又在天安巿、天原郡等地設立支部。

此外,在所謂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統治下的北韓,其佛教發展較南韓遲緩。大致情形是在平壤曾建立佛教總務院,後改為佛教徒中央委員會,而一些具有歷史淵源的寺院,則被視為文化財而加以保護修復。

◎附二︰高觀如〈中韓佛教關係〉(摘錄自《中外佛教關係史略》)

中國和朝鮮的佛教關係,始於西元四世紀間,即朝鮮的三國(亦稱三韓︰高句麗、新羅、百濟)時代。前秦‧苻堅於建元八年(372)遣使及僧順道送佛像及經論至高句麗,高句麗王遣使答謝。越二年(374),秦僧阿道又至高句麗。翌年高句麗興建肖門寺及伊弗蘭寺供順道和阿道居住。是為朝鮮佛教之始(《三國史記》〈高句麗本紀〉)。但在這以前,高句麗也有個別崇奉佛教並與中國佛徒相往還的人士,如《高僧傳》卷四載有東晉名僧支遁(314~366)與高麗道人書,稱述剡縣(今浙江嵊縣)仰山竺潛(法琛)的風範。這顯示了中韓民間佛教的來往關係早已存在。宋末齊初時,高麗僧道朗來至敦煌,從曇慶受學三論,並在中國諸方遊化;後來於齊‧建武中(494~497)至江南,住鍾山草堂寺,又登攝山,嗣法於黃龍(今吉林地方)法度,傳羅什的三論之學。時江南盛弘《成實》,名師輩出,道朗則宣揚三論,非難《成實》,名士周顒也從他受學。天監十一年(512)梁武帝乃遣僧正智寂、中寺僧懷、靈根寺惠令等十師詣攝山,從朗諮受三論大義。梁武帝也因此捨《成實論》,依大乘義撰作章疏(見《高僧傳》〈法度傳〉)。這顯示了早期高麗學者對中國佛教的貢獻。

另在朝鮮西南部的百濟方面,據《三國史記》卷十八說︰百濟枕流王元年( 384,東晉孝武帝太元九年),胡僧摩羅難陀由東晉來到百濟,翌年在國都漢山創立佛寺,度僧十人,為百濟佛教之始。自是以後,佛法漸興。梁武帝大同七年(541),百濟遣使至梁求請《涅槃》等經及工匠等(見《梁書》卷五十四、《三國史記》〈百濟本紀〉)。當時百濟佛法殷盛,「僧尼寺塔甚多」(見《周書》卷四十九)。

朝鮮東南的新羅地區,佛教傳入也較早,並早有新羅僧人來中國參學。梁武帝於太清三年(549)遣使偕同新羅學僧覺德送佛舍利至新羅國,新羅真興王親率百官奉迎於興輪寺。嗣後陳文帝於天嘉六年(565)又遣使與僧釋明觀等往新羅國通好,並致送釋氏經論千七百餘卷(《三國史記》〈新羅本紀〉)。

隋代統一中原,大興佛法,在全國諸州建舍利塔,廣申供養,時高麗、百濟、新羅三國使者也向隋朝請得舍利還至本國起塔供養(《廣弘明集》卷十七)。其時三國在中國留學的僧人甚多,其中沙門玄光,新羅人,來隋觀光,志求禪法;曾登衡山,謁見慧思,密受法華安樂行門,得慧思印可;從那以後移錫江南,得本國舟舶,載返熊州翁山,卓錫結茅,乃成梵剎,化導甚眾(《宋高僧傳》卷十八)。沙門波若,高句麗人,陳末隋初,來江南遊方參學,隨後入天台山,向智者求授禪法,在天台華頂曉夜行道,影不出山十有六載,後於國清下寺示寂(《續高僧傳》卷十七)。沙門圓光,本姓朴,新羅人,年二十五,乘舶來金陵,聞莊嚴寺旻公弟子講說,乃發道心,啟請陳帝︰願歸佛法,奉勒為之落髮,並受具戒。此後,遊歷講肆,領受微言,於《成實》、《涅槃》三藏教典,廣事披習。嗣遊虎丘山,為信士開講《成實》、《般若》,聽者欣領,皈者日眾。隋‧開皇中,又到長安,宣講《攝論》,聲譽更廣。其本國聞之,啟請還歸︰隋帝敕厚加勞問,令歸故國。光返國後,朝野歸敬,化緣甚廣(《續高僧傳》卷十三)。沙門安弘(一作安舍),新羅人,於北周武帝建德五年(576)來中國求法,並邀同于闐沙門毗摩羅真諦及農伽陀兩僧返回本國,齎回《楞嚴》、《勝鬘》二經及佛舍利等。沙門智明,新羅人,於陳後主至德三年(585)七月來陳求法,留學十七年,於隋‧仁壽二年(602)九月隨其國使上軍返歸本國,受國王尊敬,奉為大德。沙門曇育,新羅人,於隋‧開皇十六年(596)來隋求法,至煬帝大業元年(605)三月隨其國使惠文返國(均見《三國史記》〈新羅本紀〉)。高僧慧灌,高麗人,在隋嘉祥寺吉藏門下,精研三論,後返本國,轉赴日本,住元興寺,盛弘三論,為日本三論宗開祖(《元亨釋書》卷一)。當時朝鮮三國來華留學沙門人數眾多,隋朝廷對他們都親切接待,並延聘名德學者為他們講授。據《續高僧傳》卷十三、卷十五說︰釋神迥、釋靈潤,先後於大業十年(614)奉召入鴻臚寺,敷講經論,教授三韓學人。可以想見當時來學的盛況。

其時三國對於中國佛教和文化嚮往甚殷,初唐‧武德八年(625),高麗榮留王派人來求佛法(《三國史記》〈新羅本紀〉)。後至開元二十六年(738),新羅國還表請派人來中國學問經教(《舊唐書》卷一九九上)。尤其是七世紀後期,朝鮮在新羅統一時代,與唐友好來往更為密切。據《三國遺事》卷五記載︰新羅‧孝昭王元年(唐中宗嗣聖九年,692),興建寶德寺,專為唐國祈福。而在唐楚州(江蘇淮安)以北,今江蘇、山東沿海一帶,且多有新羅坊、新羅院。可以想見當時新羅入唐僧伽之多。因之在七世紀唐僧西行求法的熱潮中,新羅沙門也多相偕前往,如義淨的《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中,即列有新羅、高麗僧八人。

唐代佛教各宗次第形成,而新羅、高麗學僧在諸宗中也英才輩出。首先是三論宗方面,有高麗沙門道登,於貞觀二年(628)來到長安,繼慧灌之後,從嘉祥寺吉藏受傳三論幽旨,後赴日本,住元興寺,暢演空宗(《本朝高僧傳》卷七十二)。

在慈恩宗方面,有神昉,新羅國人,早年入唐遊學,請解大小乘經論,為時賢所推重。貞觀十九年(645)夏六月,他奉召入弘福寺,參與玄奘譯場,任證義大德。此後即隨侍玄奘,譯經受學,在大慈恩寺《大毗婆沙論》的翻譯中任筆受,最後於玉華宮寺《大般若經》的譯出時任綴文,始終參與其事,為奘門四上足之一。著有《瑜伽》、《唯識》等論疏記(均佚)。圓測,原為新羅王孫,自幼出家,慧解煥發,於貞觀初年來長安,唐太宗愛其明敏,賜以度牒,令住元法寺,學通《毗曇》、《成實》。貞觀晚年,玄奘三藏西遊返國,一見如舊,遂從受學,通達《瑜伽》、《唯識》諸論,後被召為西明寺大德。圓測門下突出的新羅學者,有勝莊和道證。勝莊早年入唐,後為唐京大薦福寺大德,晚年參與義淨譯場任證義。著有《最勝王經疏》、《梵網經述記》、《成唯識論決》、《雜集論述記》、《大因明論述記》等。道證長期從圓測受學,於武周‧長壽二年(693)由唐齎天文圖返國。著有《成唯識論綱要》、《成唯識論要集》、《辯中邊論疏》、《因明理門論疏》、《因明理門論述記》、《般若理趣分疏》等。又新羅沙門順璟,在本國習法相大乘,傳得玄奘的真唯識量,乃立決定相違不定量,於乾封年中(666~667),因其本國來使附至長安,時玄奘已逝世二年,窺基見之,盛加賞讚。璟尚著有《法華經料簡》、《唯識論料簡》、《因明正理論鈔》等。又新羅興輪寺沙門道倫,出自窺基門下,依窺基所撰《瑜伽論略纂》並參照其本國學者圓測、順璟、元曉諸說,撰《瑜伽論記》二十四卷。又新羅沙門智風、智鸞、智雄三人,於武周‧長安三年(703)入唐,在濮陽智周門下受學唯識,後赴日本,弘演法相宗義。又圓測的再傳弟子新羅‧太賢(一作大賢,出於道證門下),通才博學,尤精於唯識,遼東後進皆遵其明訓。他的著作有《華嚴》、《金剛般若》等經和《瑜伽》、《攝大乘》等論的《古迹記》以及《成唯識論學記》、《成唯識論決擇》、《瑜伽論纂要》、《起信論內義略探記》等書共四十二部,顯見其在弘傳玄奘唯識學方面的突出成就。他所著書並傳入中國。

在華嚴宗方面,有義湘(625~702),新羅雞林府人。天資英邁,弱冠出家,於龍朔元年(661),附唐使由新羅西歸之舶來長安,到終南山至相寺,從智儼學《華嚴》妙旨,時與賢首法藏同學,相與鑽研,著有《華嚴一乘法界圖》一卷。咸亨二年(671)還歸本國,在太白山創浮石寺,學徒雲集,被尊為東海華嚴初祖。至唐中宗嗣聖九年(692),法藏趁其弟子勝詮返歸新羅之便,由唐寄書與他,並托勝詮抄歸所著《華嚴探玄記》、《一乘教分記》等。當義湘受到法藏的記疏後,掩室探討,經旬方出,命其弟子勵志講習,並宣稱「博我者藏公,起予者爾輩」。成為中韓古德間弘傳《華嚴》的佳話。同時新羅僧元曉,精研《華嚴》諸經,著有《華嚴》、《楞伽》、《金光明》等經疏和《華嚴經綱目》、《法華經宗要》以及《起信論疏記》等。他的《起信論疏》等當時即已傳入中國,唐‧清涼澄觀曾於淮南向法藏受《海東起信疏義》(見《宋高僧傳》卷五),即為元曉所著。

在律宗方面,有新羅沙門慈藏,以貞觀十二年(638)率領門人僧實等十餘人來到唐京參學,蒙敕慰撫,優禮有加。慈藏稟性慈濟,曾為四眾廣授歸戒。貞觀十七年(643)將欲回國,唐帝敕賜衣衲及諸綵緞。慈藏又於弘福寺為國設齋,並度八人;又以本國經像未全,在唐請得藏經一部並佛像等返國。是為朝鮮有大藏經之始。慈藏回國後,被敕為大國統,住芬皇寺,大興佛法。唐代道宣門下的新羅學僧甚多,所著戒律章疏當時盛傳於海東。

在禪宗方面,相傳新羅沙門法朗於貞觀年中入唐,從四祖道信受傳心要。法朗的新羅弟子信行(704~779),也渡海來唐,受學於長安唐興寺志空(神秀的再傳弟子)門下,後來返國弘傳禪法。據《景德傳燈錄》各卷所載︰南嶽懷讓的法嗣有新羅本如禪師。西堂智藏的法嗣有雞林道義禪師、新羅‧慧(哲)禪師和新羅‧洪直(一作洪涉)禪師。道義禪師,德宗建中五年(784)入唐,在唐三十七年,參見西堂智藏、百丈懷海,於穆宗長慶元年(821)返國,為海東迦智山第一祖(見《祖堂集》卷十七、《禪門寶藏錄》卷中)。慧(哲)禪師,元和九年(814)入唐,謁智藏於冀公山,並至西州浮沙寺披尋大藏三年,開成四年(839)還至新羅,在桐里山太安寺大開禪化。洪直禪師,為海東實相山第一祖(見《祖堂集》卷十七)。蒲州麻谷山寶徹的法嗣,有新羅無染禪師。他於長慶元年(821)隨國使王子昕入唐,詣南山至相寺聽講《華嚴》,又至洛陽佛光寺問道於如滿,後乃詣蒲州參寶徹,受傳心印。會昌五年(845)歸國,大闡宗風,門弟子二千人,成為聖住山派(見《祖堂集》卷十七、《禪門寶藏錄》卷上)。袁州仰山慧寂的法嗣,有新羅國五觀山順支(一作順之)禪師。他於大中十二年(858)隨國使泛海入唐,參仰山得法而歸,為新羅國溈仰宗的初傳(見《祖堂集》卷二十)。唐代先後由新羅來華學禪的僧人還有玄昱、覺體、道均(一作道允)、品日(一作梵日)、迦智、宗彥、大茅、彥忠、智異山、欽忠、行寂、清虛、金藏、清院、臥龍、瑞巖、大嶺、大無為、雲住、慶猷、龜山、慧雲等,高麗先後來華學禪的高僧有雪岳靈(一作令)光、道峰慧炬、靈金、慧洪等。以上新羅、高麗兩地禪師之中,有些語錄也選載在我國禪宗的《傳燈錄》中。此外唐末、五代先後由高麗來中國學禪的僧人還有不少。他們都學有成就,歸國弘傳。於此可見中韓禪學息息相通的親密關係。

在密教方面,新羅沙門明朗於貞觀六年(632)入唐學雜部密法,貞觀九年返國,創金光寺,為海東神印宗的開祖。又有新羅沙門惠通,也於當時入唐學密,麟德二年(665)歸國行化(均見《三國遺事》卷五)。又有新羅沙門明曉入唐求學密教,於聖曆三年(700)三月將欲還歸,請得《不空羂索陀羅尼經》一部一卷攜回本國(《開元釋教錄》卷九)。又有新羅沙門慧超,弱冠入唐,開元七年(719)金剛智東來,因師事之。後泛舶南海,經師子等國,歷五天竺,遍禮聖蹟,還過葱嶺,於開元十五年(727)返至安西,撰有《往五天竺國傳》三卷。又隨金剛智、不空受學密法,並入譯場,筆受譯經。建中元年(780)於五台山乾元菩提寺寫出《一切如來大教王經瑜伽三密聖教法門》,並述其祕義。前後五十四年,對於密教的傳弘頗多貢獻。同時又有唐僧義林,曾從善無畏學胎藏法,後赴新羅,弘布密教。

此外入唐遊學的新羅僧人,尚有沙門無相,原為新羅王子,於開元十六年(728)泛海來唐,玄宗召見,隸禪定寺。後入蜀謁智詵禪師,玄宗入蜀時曾迎入內殿供禮,於至德元年(756)示寂,年七十七(《宋高僧傳》卷十九)。沙門無漏,原亦新羅國王之子,泛海來唐,欲遊天竺,遠至于闐,後轉至賀蘭山,結茅棲止。肅宗徵召不起,後命郭子儀往諭始來,於內寺供養,未遂歸山,遂乃示寂(《宋高僧傳》卷二十一)。新羅高僧地藏,原為新羅王族,於中唐時渡海來華,至池陽(今安徽青陽)九子山(今稱九華山)中,宴然獨坐,一區善信,悉皆宗仰。以貞元十九年(803)告眾示寂,尸坐石函中,越三年未腐,群尊之為地藏菩薩示現。其山因被稱為地藏靈蹟(《宋高僧傳》卷二十、《九華山志》等)。

朝鮮在高麗王朝時,佛法仍很興盛。據《佛祖通載》卷十八記載︰杭州永明寺智覺延壽撰《宗鏡錄》一百卷及詩偈賦詠千萬言,傳至海東,高麗光宗王覽師言教,遣使致書敘弟子禮,並致送金縷袈裟、紫晶數珠、金澡罐等。高麗禪師智宗等三十六人,也先後來到吳越,親承印記,歸國後各化一方,盛傳法眼禪法。當時,中國在唐武宗毀滅佛教及唐末五代戰亂之後,佛教典籍頗多散佚,而高麗國保存中國典籍甚多。四明沙門子麟於後唐‧清泰二年(935)往高麗、百濟等國求天台教籍,受到高麗國的接待,並遣使李仁日送師西還吳越(《佛祖統紀》卷二十二)。嗣後吳越王錢俶又因天台義寂之言,於宋‧建隆元年(960)遣使致書以五十種寶向高麗求取教典。翌年(961)高麗光宗王遣僧諦觀奉諸教籍來到吳越,而親聞義寂講授教觀法門,心悅誠服,遂禮以為師,留居螺溪門下十年,即在當地示寂,著有《四教儀》一卷,為台宗名籍。同時台宗第十六祖寶雲義通,原為高麗國人,受具後學《華嚴》、《起信》。晉‧天福(936~943)時(一作漢周之際)來中國,初遊天台雲居德韶門下,次從螺溪義寂受業甚久,精通一宗圓頓之學。當其欲由四明法舶回國,郡守錢惟治(吳越王俶之子)延問心要,又請為菩薩戒師,留在當地弘法。從此義通在浙東弘揚教觀幾二十年。台宗的知禮、遵式都出在他的門下,受業的學人很多,宋‧端拱元年(988)圓寂,終年六十二歲。

宋初在成都新雕大藏經板完成。印出後,宋太宗端拱二年(989),高麗成宗王遣僧如可齎書來請大藏經,太宗即命贈予,並賜如可紫衣(《宋史》卷四八七)。淳化元年(990),高麗又遣使韓彥恭來宋,請求佛經,得到新印的大藏一部,翌年四月齎歸。高麗成宗王親自迎入內殿,邀僧開讀,並下令大赦。同年十月,又遣翰林學士白思柔來謝所贈經典(《高麗史》卷三)。真宗乾興元年(1022),又付高麗國使韓祚齎歸佛典一藏(同史卷四)。另在中國北方契丹,官版大藏經也於遼興宗(1031~1054)時新雕完成,至遼道宗清寧九年(1063),以新印的契丹藏一部贈送高麗國,時高麗文宗王備法駕迎於西郊(同史卷八)。此後遼‧壽昌五年(1099)、乾統七年(1107),遼使蕭朗、高存壽先後至高麗,每次均以契丹藏經相贈(同史卷十一、卷十二)。當時高麗和宋、遼兩朝都友好交往。宋神宗元豐元年(1078)夏四月,高麗文宗王以宋帝節日,設齋於東林、大雲二寺為宋帝祝壽。元豐六年(1083)春三月,高麗文宗又命太子奉迎宋朝大藏經於開國寺,仍設道場祈願(同史卷九)。同年高麗文宗病歿,宋神宗詔明州修浮屠供一月,並遣使左諫議大夫楊景略等前往高麗祭奠、吊慰,並聚僧徒,設道場於文宗靈殿(《宋史》卷四八七、《高麗史》卷九)。可見當時兩國在佛教關係上的親切。

高麗僧義天,原為高麗文宗第四子,年十一出家於靈通寺,習華嚴教觀,後被封為祐世僧統。於宋‧元豐八年(1085)率弟子壽介等來華求學佛法,並獻贈經像,宋哲宗引見,令居啟聖寺。時中國賢首章疏久已逸失,幸得義天持來,得以復傳。義天又從天竺寺慈辯受傳天台教觀,依靈芝元照為說戒法,並受傳所著《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等。更遊佛隴,禮智者塔。於元祐元年(1086)齎同所請得的經書一千餘卷,隨其國使還歸高麗,大弘賢首、天台的教法,並奏請將所得經書悉皆刊行。又以金書三譯《華嚴經》一八0卷寄贈錢塘慧因寺。慧因寺特地建閣藏之,因此俗稱慧因寺為高麗寺。元祐三年(1088)淨源在慧因寺圓寂,義天還遣壽介來宋,於其塔前供養。義天著有《新編諸宗教藏總錄》、《圓宗文類》、《大覺國師文集》等。

中國元朝以高麗僧人善於書寫金字經典,元世祖至元二十七年(1290)遣使往高麗國徵寫經僧,時高麗僧統惠永率領寫經僧一百人入元都,寓慶壽寺,用泥金寫大藏經。惠永又在萬安寺講《仁王經》。翌年金字大藏經寫畢,元帝贈與甚厚,遣使送還本國。後至成宗大德元年(1297)、六年(1302),元帝又遣使往高麗徵寫經僧。大德九年(1305)元使忽都不花又至高麗,仍選僧百人偕往元都。至大三年(1310)、至順三年(1332)高麗均遣使來元贈送畫佛(《高麗史》卷三十至卷三十六)。可見當時高麗佛教的經像書畫,很受中國方面的珍重。

其時,元‧中峰明本在天目山弘揚禪法,元駙馬高麗王子太尉沈王王璋,於延祐六年(1319)九月齎御香紫衣入天目山,向明本諮決心要(《南宋元明禪林僧寶傳》卷九)。同時杭州慧因寺沙門盤谷,博通經史,駙馬高麗沈王聞師盛名,具書於慧因寺請講《華嚴》大意(《大明高僧傳》卷一)。其時江南禪僧紹瓊於元‧大德八年(1304)泛海去高麗,高麗王迎請於壽寧宮演說開示,高麗僧圓明、沖鑒從受禪法,並施行百丈清規,教化甚盛。

其時高麗沙門來中國求法的,有禪僧普愚(1301~1382),於至正六年(1346)入元,居燕京大觀寺,訪求知識,翌年至湖州霞霧山見石屋清珙,蒙授心印,傳衣表信。普愚由江南回到燕京時,元順宗請他於永寧寺開堂說法,賜金襴衣,至正八年(1348 )東還高麗弘化。又有高麗禪僧慧勤,於至正八年入元,詣燕京法源寺參梵僧指空,嗣往江南參平山處林,即蒙印可;又朝禮普陀山,訪育王寺悟光、雪窗、無相、枯木榮等;更登婺州優龍山參千巖元長,許以入室,受傳心法;返燕京時,順宗詔令住廣濟寺,贈與甚厚;繼而仍訪諸名山,於至正十八年(1358)還高麗國,大弘教化,受尊為王師。又有高麗禪僧千熙,於至正二十四年(1364)航海入元,尋訪知識,在聖安寺參謁萬峰時蔚得法返國,盛傳中峰的禪法,受尊為國師。又有高麗禪僧自超,於至正十三年(1353)入元,詣法源寺及法泉寺參指空和慧勤,更遊南北叢林,歷訪禪宿,學業大進;回到燕京再見慧勤,留居數年,受傳心法,至正十六年歸國弘法。這時中國元亡明興,朝鮮李氏王朝也代高麗王朝而興起,自超以禪學受到朝鮮太祖的崇敬,並被奉為王師。

明清以來,中韓兩國佛教間雖無特殊可記的大事,但在這一期間,朝鮮佛教中出現的儒釋會通、禪淨兼修、教禪一致等風氣,在中國佛教界也大致如此。可見中韓兩國佛教徒的關係,從古到今都是親密的。

〔參考資料〕 《海東高僧傳》;《三國遺事》;《中華海東佛祖源流》;《朝鮮寺剎史料》;杜繼文主編《佛教史》;愛宕顯昌著‧轉瑜譯《韓國佛教史》;李能和《朝鮮佛教通史》;《日韓佛教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82});《東亞佛教概說》(《世界佛學名著譯叢》{56});菅沼晃(等)編《佛教文化事典》〈佛教の歷史的展開〉;金煐泰著‧沖本克己監譯《韓國佛教史》。


[法相辭典(朱芾煌)]
十種供養如來

瑜伽四十四卷一頁云:云何菩薩於如來所,供養如來?當知供養,略有十種。一、設利羅供養,二、制多供養,三、現前供養,四、不現前供養,五、自作供養,六、教他供養,七、財敬供養,八、廣大供養,九、無染供養,十、正行供養。如彼卷一頁至六頁廣釋。


大悲

瑜伽四十四卷十四頁云:又諸菩薩、於大苦蘊,緣十九苦,發起大悲。何等名為十九種苦?一、愚癡異熟苦。二、行苦所攝苦。三、畢竟苦。四、因苦。五、生苦。六、自作逼惱苦。七、戒衰損苦。八、見衰損苦。九、宿因苦。十、廣大苦。十一、那落迦苦。十二、善趣所攝苦。十三、一切邪行所生苦。十四、一切流轉苦。十五、無智苦。十六、增長苦。十七、隨逐苦。十八、受苦。十九、麤重苦。

二解 瑜伽四十四卷十四頁云:由四緣故,悲名大悲。一、緣甚深微細難了諸有情苦為境生故。二、於長時積習成故。謂諸菩薩、經於無量百千大劫,積習所成。三、於所緣猛利作意而發起故。謂諸菩薩、由是作意,悲所執持,為息有情眾苦因緣,尚能棄捨百千身命;況一身命,及以資財。於一切種治罰大苦,為諸有情,悉能堪忍。四、極清淨故。謂諸菩薩、已到究竟菩薩清淨。若諸如來、已到佛地如來清淨。

三解 瑜伽五十卷十一頁云:當知如來所有大悲一切種相,皆悉如前供養親近無量品說。當知如是如來大悲,無量無上。

四解 顯揚四卷十頁云:及如來大悲者:謂如來悲、由四種因緣,說名大悲。一、依止一切種妙善清淨轉依,所作成就故。二、長時修習所得故。三、妙善清淨智所引故。四、緣極深固種種堅牢一切相苦境界故。

五解 無性釋九卷二十頁云:言大悲者:謂於有情,利樂意樂。大義,當說。又三十頁頌云:晝夜常六返,觀一切世間。與大悲相應,利樂意歸禮。此顯大悲,利益安樂意樂為體。此言大者,福智資糧,圓滿證故;令脫三苦,為行相故;三界有情,為所緣故;於諸有情,心平等故;決定無有勝此者故。晝夜常六返觀一切世間者:此顯大悲所作業用。謂佛世尊、於晝夜分,各三時觀一切世間,誰善法增,誰善法減;誰善根熟,誰根未熟;誰是堪受勝生法器,誰是堪受定勝法器;誰是佛乘器,誰是餘乘器;如是等。

六解 雜集論十四卷八頁云:大悲者:謂於緣無間苦境大悲住具足中若定若慧。乃至廣說。此中顯示於緣一切三界有情無間一切種苦境大悲住具足中所有三摩地等,是名大悲。又云:大悲作何業?謂日夜六時,遍觀世間誰減誰退,誰增誰進。如是等種種觀察。

七解 俱舍論二十七卷四頁云:諸佛大悲,云何相別?頌曰:大悲唯俗智。資糧、行相、境,平等、上品故。異悲由八因。論曰:如來大悲,俗智為性。若異此者;則不能緣一切有情,亦不能作三苦行相。如共有悲。此大悲名,依何義立?依五義故,此立大名。一、由資糧故大。謂大福德智慧資糧所成辦故。二、由行相故大。謂此力能於三苦境、作行相故。三、由所緣故大。謂此總以三界有情為所緣故。四、由平等故大。謂此等於一切有情作利樂故。五、由上品故大。謂最上品,更無餘悲,能齊此故。此與悲異。由八種因。一、由自性。無癡、無瞋、自性異故。二、由行相。三苦、一苦、行相異故。三、由所緣。三界、一界、所緣異故。四、由依地。第四靜慮、通餘、異故。五、由依身。唯佛、通餘、身有異故。六、由證得。離有頂欲,證得異故。七、由救濟。事成、希望、救濟異故。八、由哀愍。平等、不等、哀愍異故。

八解 大毗婆沙論三十一卷五頁云:已說無畏;當說大悲。問:大悲,以何為自性?答:以智為自性。有說:大悲、別有自性;非智所攝。如是說者,大悲、是智;無別有體。知藥病等而救療故。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大悲?大悲、是何義?答:拔濟有情增上苦難,故名大悲。謂從地獄傍生鬼趣大苦難中,拔濟令出;安置人天喜樂等處。復次拔眾生出增上淤泥,故名大悲。謂有情類、沒在煩惱大淤泥中;授正法手,拔之令出,安置聖道及道果中。復次授諸有情增上義利,故名大悲。謂教眾生斷三惡行,修三妙行;種植尊貴富樂種子,感得尊貴大富樂果。形色美妙,眾所樂見;膚體細軟,光明清淨。或為輪王,或作帝釋,或為魔主,或作梵王;展轉乃至或生有頂。或復種植三乘種子,引得三乘菩提涅槃。如是皆由大悲威力。復次大價所得,故名大悲。謂一切時,於一切處,捨施一切所愛身財及妻子等;濟諸眾生匱乏苦難。具足受持清淨禁戒;寧捨身命,終無毀犯。打罵坎辱割截身支,乃至斷命,曾無嗔忿。精進苦行,未嘗暫息。恒居寂靜,專修靜慮。為勝慧故,求法無怠。如是福德智慧資糧大價圓滿,乃得如是救眾苦難清淨大悲。非如二乘,或施一食,持一宿戒,乃至思惟一四句頌,便得彼果。復次大加行得,故名大悲。謂必經三無數大劫,修習百千難行苦行;方得如是無限大悲。非如聲聞極利根者,經六十劫,修習加行,便得菩提。非如獨覺極利根者,唯經百劫,修諸加行,便得菩提。復次依大身起,故名大悲。謂此大悲決定依止三十二種大丈夫相所莊嚴身,八十隨好間飾支體,身真金色,常光一尋,無能見頂;眾生遇者,無不獲益。大悲依止如是勝身,非如二乘所獲功德,依止矬陋支體不具諸根缺減無威德身,亦能現起。復次捨大安樂,救大苦難;故名大悲。謂佛世尊、棄捨殊勝增上熾盛無量無邊不共佛法大安樂事,逾越百千俱胝大海輪圍山等諸險難處,遊歷十方,救眾生苦,作安樂事;如是皆由大悲威力。復次為度無量難化有情,造作難為大劬勞事;故名大悲。謂佛雖居極尊貴位;為眾生故;或作陶師,或作商人,或作力士,或作獵主,或作俳優,或販花鬘,或賃船筏;作如是等諸猥雜類,拔濟種種所化有情。或將阿難,遊歷五趣;晝夜無間,饒益有情。或為指鬘得度脫故;延促地界,時遠時近,令其調伏;然後化之。雖復成就增上慚愧;而為有情現陰藏相。令彼見已;誹謗止息。無量有情,聞皆從化。雖復久斷輕躁調戲;而為有情現廣長舌,乃至髮際;遍覆面輪。令諸有情,因受佛化。如是等事,無量無邊,一切皆由大悲威力。復次傾動大捨,故名大悲。謂佛成就二種大法。一者、大捨。二者、大悲。若佛安住大捨法時;假使十方諸有情類,一時吹擊大角大鼓,或現雷震掣電霹靂,諸山大地,傾覆動搖;不能令佛舉心視聽。若佛現起大悲法時,擊大捨山,令其振動;亦令無量那羅延力所合成身,如大猛風,吹小草葉,處處飄轉,作諸有情利樂勝事。由斯等義,故名大悲。如彼卷五頁至九頁廣說。

九解 大毗婆沙論八十三卷六頁云:問:以何義故,名為大悲?答:拔濟大苦諸有情類,故名大悲。大苦者:謂地獄傍生鬼界中苦。復次拔濟沈溺三毒淤泥諸有情類,安置聖道及聖道果;故名大悲。復次以大利益大安樂事,攝有情類;故名大悲。謂令有情,修身語意三種妙行,感大尊貴,多饒財寶,形貌端嚴,眾所愛敬,輪王帝釋魔王等果,及種三乘菩提種子。如是等事,皆由大悲。復次大價所得,故名大悲。非如獨覺聲聞菩提,於一齋日,以一摶食,施與一人,發勝思願,便名樹彼菩提種子。由斯展轉得彼菩提。大悲要由經多時分,於一切處,以一切種上妙樂具,施諸有情;乃至身命,都無吝惜,發勝思願,方名樹彼大悲種子。由斯展轉,乃得大悲。復次大加行得,故名大悲。非如聲聞菩提,唯六十劫修加行得。獨覺菩提,唯經百劫修加行得。如來大悲,三無數劫修習百千難行苦行,然後乃得。故名大悲。復次依大身住,故名大悲。非如獨覺聲聞菩提,依下劣身,亦得現起。大悲要依具三十二大丈夫相所莊嚴身,八十隨好間飾支體,身真金色,圓光一尋,觀無厭足。依如是身,方得現起。故名大悲。復次捨大法樂,故名大悲。謂佛棄捨最上勝妙圓滿清淨不共法樂,數數踰越無量百千俱胝輪圍山等,為他說法,不辭勞倦;故名大悲。復次由此勢力,能令大士作難作事;故名大悲。謂佛世尊、為眾生故,捨尊貴位,或作陶師,或作力士,或作樂人,或作獵師,或作婬女,或作乞人,或引難陀、遍遊五趣,或現近遠、而化指鬘。雖具慚愧;為化女人,現陰藏相。雖離掉舉;為化眾生,現廣長舌。作如是等極難作事;故名大悲。復次由此勢力,動大捨山,令不安住;故名大悲。佛有二種不共住法。一者、大捨。二者、大悲。若佛大捨現在前時;假使一切世界有情,皆被燒然,如乾薪聚;雖佛前住,而不視之。若起大悲;乃至見一眾生受苦,那羅延身,雖極堅固,難可搖動;而猶猛風,吹芭蕉葉。由此等義,故名大悲。


五緣能作不虛饒益加行

瑜伽四十六卷九頁云:又諸菩薩、由五因緣,於諸有情,能作不虛饒益加行。何等為五?謂諸菩薩、於諸有情,先欲求作利益安樂。於諸有情利益安樂,如實了知;無顛倒覺。如是一切,如前供養親近無量品中所說,應知其相。


不善

瑜伽五十六卷六頁云:問:何義、幾蘊、是不善?答:能感當來苦果報義、及能發起諸惡行義。一切一分是不善。

二解 顯揚五卷十七頁云:問:何義、幾種、是不善?答:感後苦果義、及起惡行義故。一切少分是不善。

三解 成唯識論五卷十一頁云:能為此世他世違損,故名不善。惡趣苦果,雖於此世能為違損;非於他世。故非不善。

四解 集論二卷九頁云:云何不善?幾是不善?為何義故,觀不善耶?謂自性故,相屬故,隨逐故,發起故,勝義故,生得故,加行故,現前供養故,損害故,引攝故,所治故,障礙故;是不善義。五蘊十界四處一分是不善。為捨執著非法合我故,觀察不善。何等自性不善?謂除染污意相應及色無色界煩惱等,所餘能發惡行煩惱隨煩惱。何等相屬不善?謂即此煩惱隨煩惱相應法。何等隨逐不善?謂即彼習氣。何等發起不善?謂彼所起身業語業。何等勝義不善?謂一切流轉。何等生得不善?謂由串習不善故,感得如是異熟。由此自性即於不善任運樂住。何等加行不善?謂依止親近不善丈夫故;聽聞不正法,不如理作意,行身語意惡行。何等現前供養不善?謂想對歸依隨一天眾已;或殺害意為先,或邪惡意為先,建立祠廟,廣興供養業;令無量眾、廣樹非福。何等損害不善?謂於一切處起身語意種種邪行。何等引攝不善?謂行身語意諸惡行已;於惡趣善趣,引攝不愛果異熟。或引或滿。何等所治不善?謂諸對治所對治法。何等障礙不善?謂能障礙諸善品法。


現相

瑜伽八十九卷八頁云:心懷染汙,欲有所求,矯示形儀;故名現相。

二解 法蘊足論八卷十頁云:云何現相?謂多貪者、為得如前供養等故;往至他家作如是語:賢士賢女!此衣、此缽、此坐臥具、此衫裙等、我若得之;甚為濟要。當常保護,以福於汝。除汝能捨,誰當見惠。作此方便而獲利者,總名現相。


現前供養

瑜伽四十四卷一頁云:若諸菩薩、於如來身、或制多所,親面對前,現矚現見,而設供養;是名現前供養


現前供養善

集論二卷九頁云:云何等現前供養善?謂想對如來,建立靈廟,圖寫尊容;或想對正法,書治法藏,與供養業。


現前供養不善

集論二卷十頁云:云何現前供養不善?謂想對歸依隨一天眾已;或殺害意為先,或邪惡意為先,建立祠廟,廣興供養業;令無量眾、廣樹非福。


現前供養無記

集論二卷十頁云:云何現前供養無記?謂如有一、想對歸依隨一天眾,遠離殺害意邪惡見,建立祠廟,興供養業;令無量眾、於如是處、不生長福非福。


無記

瑜伽五十六卷六頁云:問:何義,幾蘊,是無記?答:彼善不善俱相違義一切一分是無記。

二解 顯揚五卷十七頁云:問:何義,幾種,是無記?答:彼俱相違義故。一切少分是無記。

三解 成唯識論五卷十一頁云:於善不善損益義中,不可記別。故名無記。

四解 集論二卷十頁云:云何無記?幾是無記?為何義故,觀無記耶?謂自性故,相屬故,隨逐故,發起故,勝義故,生得故,加行故,現前供養故,饒益故,受用故,引攝故,對治故,寂靜故,等流故;是無記義。八界八處全,及餘蘊界處一分,是無記。為捨執著離法非法我故,觀察無記。何等自性無記?謂八色界處意相應品命根眾同分名句文身等。何等相屬無記?謂懷非穢非淨心者,所有由名句文身所攝受心心所法。何等隨逐無記?謂即彼戲論習氣。何等發起無記?謂彼所攝受諸心心所法所發身業語業。何等勝義無記?謂虛空,非擇滅。何等生得無記?謂諸不善,有漏善法,異熟。何等加行無記?謂非染非善心者所有威儀路工巧處法。何等現前供養無記?謂如有一,想對歸依隨一天眾,遠離殺害意邪惡見,建立祠廟,興供養業;令無量眾,於如是處不生長福非福。何等饒益無記?謂如有一,於自僕使妻子等所,以非穢非淨心而行惠施。何等受用無記?謂如有一,以無簡擇無染污心,受用資具。何等引攝無記?謂如有一,於工巧處串習故;於當來世,復引攝如是相身。由此身故,習工巧處,速疾究竟。何等對治無記?謂如有一,為治疾病,得安樂故;以簡擇心,好服醫藥。何等寂靜無記?謂色無色界諸煩惱等,由奢摩他所藏伏故。何等等流無記?謂變化心俱生品。



瑜伽五十六卷五頁云:問:何義、幾蘊、是善?答:能感當來樂果報義、及煩惱苦永斷對治義。一切一分是善。

二解 瑜伽八十三卷八頁云:又言善者:謂能攝受可愛果故。又云:又言善者:能與無罪可愛果故。

三解 如增上戒學差別中說。

四解 顯揚五卷十七頁云:問:何義、幾種、是善?答:感後樂果義、煩惱苦斷義、及彼對治義故。一切少分是善。復有餘義。謂無過失義、對治過失義、隨順功德義故,是善。

五解 集論二卷八頁云:云何善?幾是善?為何義故,觀善耶?謂自性故,相屬故,隨逐故,發起故,勝義故,生得故,加行故,現前供養故,饒益故,引攝故,對治故,寂靜故,等流故;是善義。五蘊十界四處一分是善。為捨執著法合我故,觀察善。何等自性善?謂信等十一心所有法。何等相屬善?謂彼相應法。何等隨逐善?謂即彼諸法習氣。何等發起善?謂彼所發身業語業。何等勝義善?謂真如。何等生得善?謂即彼諸善法、由先串習故,感得如是報。由此自性,即於是處,不由思惟,任運樂住。何等加行善?謂依止親近善丈夫故;聽聞正法,如理作意,修習淨善法隨法行。何等現前供養善?謂想對如來,建立靈廟,圖寫尊容。或想對正法,書治法藏,興供養業。何等饒益善?謂以四攝事饒益一切有情。何等引攝善?謂施性福業事、及戒性福業事故;引攝生天樂異熟,引攝生富貴家,引攝隨順清淨法。何等對治善?謂厭壞對治,斷對治,持對治,遠分對治,伏對治,離繫對治,煩惱障對治,所知障對治。何等寂靜善?謂永斷貪欲,永斷瞋恚,永斷愚癡,永斷一切煩惱,若想受滅,若有餘依涅槃界,若無餘依涅槃界,若無所住涅槃界。何等等流善?謂已得寂靜者、由此增上力故,發起勝品神通等世出世共不共功德。

六解 成唯識論五卷十一頁云:能為此世他世順益,故名為善。人天樂果,雖於此世能為順益;非於他世。故不名善。


詭詐

法蘊足論八卷十頁云:云何詭詐?謂多貪者、為得如前供養等故;往至他家,作如是語:汝等今者、善得人身;諸有誦持經律對法,善說法要,妙閑傳記,製造疏論,樂阿練若,樂但三衣,樂常旋禮,樂糞掃衣,樂行乞食,樂一缽食,樂一受食,樂一坐食,樂居樹下,樂居露地,樂處塚間,樂坐不臥,樂隨得坐,得不淨觀,得持息念,得四靜慮,得四無量,得四無色,得四聖果,得六通慧,得八解脫,此等賢聖,但入汝家,皆得汝等供養恭敬,尊重讚歎,為作依怙。我之行德,未減前人,今至汝家,固望同彼。是名詭詐。復有詭詐,謂多貪者,為得如前供養等故;往至他家,作如是語:汝應於我,如父母想;我亦於汝,如男女想。自今已後,共為親眷。憂喜榮辱,咸悉是同。先來世間泛號於我為沙門釋子。從今向去,皆悉稱我為汝家沙門。凡我所須資身眾具衣藥等物。汝皆見供。汝若不能;我脫別往餘敬信家;汝豈不辱。如是所作種種不實方便語言,總名詭詐。


廣大供養

瑜伽四十四卷四頁云:若諸菩薩,於如來所若制多所,長時施設即上所陳財敬供養,若多供具,若妙供具,若現在前,不現在前,若自造作,教他造作,若淳淨心猛利勝解現前供養;即以如是所種善根,迴向無上正等菩提。如是七種,說名菩薩廣大供養。


激磨

法蘊足論八卷十一頁云:云何激磨?謂多貪者,為得如前供養等故;往至他家,作如是語:汝父母等,具足淨信戒聞捨慧,乘斯善業,已生人天,及得解脫;而汝無信戒聞捨慧,既無善業,後若命終,定生惡趣。其如之何。如是讚毀,以求利者,總名激磨。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三具足

三種在佛前供養的器具,即花瓶、蠟燭台、香爐。


全文檢索完畢。

亦可另行搜索於 大藏經(CBETA) / Google / 異體字字典 /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 國語辭典 /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 四庫全書 / 國學大師 / 法鼓全集(聖嚴法師) / 廣欽老和尚網路專輯 / 雪公全集(李炳南老居士) / 印順全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