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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術語)道之異名。以能通達而趣於涅槃也。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ㄊㄨㄥ ㄒㄧㄥˊ, 1.通過,暢行無阻。《尉繚子.分塞令》:「非將吏之符節,不得通行。」《史記.卷八.高祖本紀》:「諸城未下者,聞聲爭開門而待,足下通行無所累。」

2.普遍應用。《漢書.卷七二.王吉傳》:「今俗吏所以牧民者,非有禮義科指可世世通行者也,獨設刑法以守之。」

3.習以為常。《漢書.卷七六.張敞傳》:「廣川王姬昆弟及王同族宗室劉調等通行為之囊橐,吏逐捕窮窘,蹤跡皆入王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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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七十五法

(術語)小乘俱舍宗立一切法為七十五,攝為五類:一色法十一,心法一,心所有法四十六,心不相應行法十四,無為法三也。

第一色法十一RūPāi,分之為三種:一五根,二五境,三無表色也。

五根者:一、眼根Cakur indriya,二、耳根Śrotra indriya,三、鼻根Ghrāa iudriya,四、舌根Jihvā indriya,五、身根Kāya indriya也,此五法能發識取境,故名根。

五境者:一、色境Rūpa viaya,二、聲境Sabda viaya,三、香境Gandha viaya,四、昧境Rasa viaya,五、觸境Sparśa viaya也。此五法能為五根所對之境,故名境。

無表色Avñjiapti者,依身口發動之善惡二業,生於身內之一種無形色法感苦,樂果之業因也其中,五根五境,有質礙之用,故名色,無表色則自體無質礙之用,以存質礙之四大為因而生者,故亦名為色。

第二心法一Cittam,根境相對之時,依根而生,覺知境之總作用也。是從於所依之根,故雖為六識,而其心體是一也,此法必領有他之心所法,猶如國王之於臣民,故謂為心王。

第三心所有法四十六Cittasaprayuktasaskārā,又分六位:一、大地法十,二、大善地法十,三、大煩惱地法六,四、大不善地法二,五、小煩惱地法十,六、不定地法八也。此四十六法皆為心王所領有,而與心王皆為對於境界之別作用,故云心所有法,常略稱心所法。

一、大地法十Mahābhūmikā(dharmā)者:一、受Vepanā,領納苦樂捨三境之作用也。二、想Sajñā,想像事物之作用也。三、思Cetanā,造作身口意三業之作用也。四、觸Sparśa,觸對境界之作用也。五、欲Chada,希求之作用也。六、慧Mati,簡擇之作用也。七、念Smti,記憶之作用也。八、作意Manaskāra,警覺他心心所之作用也。九、勝解Adhimoka,印決事理之作用也。十、三摩地Samādhi,譯為定,使心心所注住於一境之作用也。此十法隨逐善不善無記之一切心王而起,故名大地法,略云大地法。

二、大善地法十Kuśalamahābhūmikā者:一、信Śraddhā,使心心所澄淨之作用也。二、不放逸Apramāda,於諸善惡法不使放逸之作用也。三、輕安Praśrabdhi,使身心輕妙安穩之作用也。四、行捨Upeksā,使身心捨雜執著諸法之念,而住於平等之作用也,是行蘊所攝之捨,故簡別於彼受蘊所攝之捨受而謂之行捨。五、慚Hrī,於所造之罪自恥之作用也。六、愧Apatrapā,於所造之罪自恥之作用也。七、無貪Alobha,於順境無貪著之作用也。八、無瞋Advea,於逆境不瞋恚之作用也。九、不害Ahisā,不損害他之作用也。十、勤Virya,於修善法使心勇悍之作用也。此十法與一切之善心相應而起,故名大善地法。

三、大煩惱地法六Kleśamahābhūmikā者:一、無明Moha,愚痴為性,反於上之慧之作用也。二、放逸Pramāda,反於上之不放逸,於惡法放逸之作用也。三、懈怠Kausidya,反於上之勤,於善法不勇悍之作用也。四、不信Aśrāddha,反於上之行,使心不澄淨之作用也。五、惛沈Styāna,使心涽重之作用也。六、掉舉Auddhatya,使心輕浮之作用也。此六法者常與惡心及有覆無記心相應,故名大煩惱地法。

四、大不善地法二Akuśalamahabhūmikā者:一、無慚Ahrikatā,反於上之慚,不自恥之作用也。二、無愧Anapatrapā,反於上之愧,不他恥之作用也。此二法者,與一切之不善心相應,故名大不善地法。

五、小煩惱地法十Upakleśabhūmikā者:一、忿Krodha,使起忿怒相之作用也。二、覆Mraka,隱藏己罪之作用也。三、慳Mātsarya,使於財施法施慳吝之作用也。四、嫉Īryā,妒忌他人盛事之作用也。五、惱Pradāśa,堅執惡事而惱亂身心之作用也。六、害Vihisā,反於上之不害而行打罵他人等之作用也。七、恨Upanāha,於忿境結怨不捨之作用也。八、諂Māyā,使心心所邪曲不定之作用也。九、誑Śāhya,欺他之作用也。十、憍Mada,染著於自法,使心貢高之作用也。此十法者,雖與惡心及有覆無記心相應而起,而唯為修道所斷,不通於見道所斷,又但與意識之無明相應,不通於他識,且此十法,現行各別而必非十法俱起,以此三義,故名小煩惱地法。

六、不定地法八Aniyatabhūmikā者:一、尋Vitarka,尋求事理之麤性作用也。二、伺Vicāra,伺察事理之細性作用也。三、睡眠Middha,使心心所闇昧之作用也。四、惡作Kauktya,思念惡作之事而使心追悔之作用也。五、貪Rāga,反於上之無貪,而貪愛順境之作用也。六、瞋Pratigha,反於上之無瞋,瞋恚逆境之作用也。七、慢Māna,對於他人使心高舉之作用也。八、疑Vicikitsā,於諦理使猶豫之作用也。此八法,不入前之五地,為特殊之法,故名不定地法。

第四心不相應行法十四Cittaviprayuktasaskārā者:一、得Prāpti,使諸法獲得於身之實法也。二、非得Aprāpti,使諸法離身之實法也。三、同分Sabhāgatā,如人趣者,使人趣之果報同一,天趣者,使天趣之果報同等,各隨其趣其地,而使得同一果報之實法也。四、無想果Asajñika,於無想天之中使心心所都滅之實法也。是一種外道所執之涅槃也。五、無想定Asajñisamāpatti,欲得外道之無想果所修得之無心定也。六、滅盡定Nirodhasamāpatti,不還或阿羅漢之聖者,為止息暫時所入之無心定也。七、命根Jivta,維持壽之實法也。八、生Jāti,使法生之實法也。九、住Sthiti,使法住之實法也。十、異Jarā,使法衰異之實法也。十一、滅Anityatā,使法壞滅之實法也。十二、名身Nāmakāya,色聲等之名也。十三、句身Padkāya,諸法無常等之章句也。十四、文身Vyajanakāya,名與句所依之文字也。二個已上名為身。此十四法者,為非色非心之法,而非與心相應之法,故名心不相應行法。行者,有為法之總名也。又此十四者,為五蘊中行蘊之所攝,故名行。

第五無為三Asasktadharmāh者:一、擇滅無為Pratisakhyānirodha,依正智簡擇力而得之寂滅法也,即涅槃也。此法能使煩惱寂滅,故名滅。二、非擇滅無為Apratisakhyānirodha,非依擇力但依缺生緣而現之寂滅法也。此法能使生法不更生,故名滅。三、虛空無為Akāśa,無礙為性,得通行於一切之礙法中也。此三法無生住異滅四相之作為,故名無為法。


三聚戒

(術語)一攝律儀戒。受持五八十具等一切之戒律者。二攝善法戒。以修一切善法為戒者。三攝眾生戒。又云饒益有情戒。以饒益一切眾生為戒者。是華嚴梵網占察瓔珞等經,瑜伽唯識等論所說。此三者積聚,故云三聚。戒有大小,十戒二百五十戒等為小乘戒,十重四十八輕戒三聚戒等為大乘戒。又有在家出家之別。五戒八戒為在家戒,十戒二百五十戒為出家,三聚戒。為道俗通行戒。即大乘之菩薩無論出家在家,皆受之也但在家之菩薩,凡受此三聚以為心者,謂之通受。出家之菩薩,其初別受攝律儀戒,即二百五十戒及十重等(攝律儀之中有一切大小之戒),是名別受。次乃總受之三聚也。此通受之有二種:一者從他得,唯對於師而得。二者自誓得,唯於佛像前以善心自誓而得。皆不要白四羯磨之作法也。唯識論九曰:「戒學有三:一律儀戒,謂正遠離所應離法。二攝善法戒,謂正證應修證法。三饒益有情戒,謂正利樂一切有情。」

(術語)三聚淨戒之略,見條。


世路

(術語)三界中有為法之別名。世者過現未之三世也,有為法為三世通行之路,故名世路,又可破壞者為世,無常之所依為路,是有為法之狀體也。俱舍論一曰:「諸有為法,謂色等五蘊,亦世路。」同頌疏曰:「有為法是三世路,世之路故名為世路,依主釋也。又解,此有為法可破壞故,名之為世。無常所依,故名為路。世即是路,名為世路。是持業釋也。」


九品大衣

(衣服)大衣即僧伽梨有三位九品之別。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四曰:「又僧伽梨,下九條,中十一條,上十三條;中僧伽梨,下十五條,中十七條,上十九條;上僧伽梨,下二十一條,中二十三條,上二十五條。下僧伽梨二長一短,中僧伽梨三長一短,上僧伽梨四長一短。」古來所通行者其間上上品之二十五條,下上品之十三條及下下品之九條衣也。


九條衣

(物名)三種袈裟之一。又名九條袈裟,或單名九條。即僧伽梨之一種,所謂九品大衣之下下品也。其製兩長一短,條數有九分,故名。十誦律五曰:「若比丘,初日得衣,用作僧伽梨最下九條,成分別若干長若干短,總說九條。作衣竟日,即應受持作是言,我是最下僧伽梨作持。」四分律四十曰:「應九條,不應十條,乃至十九條,不應二十條。」蓋九條衣,原唯僧伽梨之一種,以條數而立名,與五條七條同,本律非別有九條衣之名稱。故四分律行事鈔下,謂就條數,便云十九十七乃至九條七條五條等。律中無五七九之名,但云安陀會乃至僧伽梨。人名為七九條也。雖然,僧伽梨中,此最下九條衣之名,自古通行,今稱五條七條九條為三衣,安陀會,鬱多羅僧,僧伽梨之名,反多不用矣。案五條為常著之衣。七條在寺內眾中禮誦齋講時著之。九條已上,外出時及其他嚴儀時著之。


二諦

(名數)一真諦,真理上之實義,又聖者所見之實義也。二俗諦,俗事上之實義,又凡夫所知之實義也。

(術語)一、俗諦,迷情所見世間之事相也。是順凡俗迷情之法,故云俗。其為凡俗法之道理,決定而不動,故云諦。又此事相,於俗為實,故云諦。二、真諦,聖智所見真實之理性也,是離虛妄,故云真。其理決定而不動,故云諦。又此理性,於聖為實,故云諦。經論所說,其名稱不一,涅槃經仁王般若經謂之世諦,第一義諦,金剛不壞假名論謂之真諦,俗諦,瑜伽論唯識論謂之世俗諦,勝義諦,南海寄歸傳謂之覆俗諦,勝義諦,或謂之覆諦,真諦。其中以真俗之名最為通行。出二諦之法,諸家各異。法華玄義二曰:「夫二諦者,名出眾經,而其理難曉,世間紛紜,由來碩諍。」南山之廣弘明集二十四,明二諦,列古來之異說二十三家,而淨影於大乘義章一,舉四宗而辨相宗之二諦,天台於法華玄義二就藏通別圓四教,辨七種之二諦,嘉祥於二諦章,辨三種之二諦,慈恩則在義林章二末,於真俗辨四重。蓋真俗之名,如言長短輕重,隨於所對而重重不同也。大乘義章一曰:「俗謂世俗,世俗所知,故名俗諦,真者是其絕妄之稱。」義林章二末曰:「體相、顯現,目之為俗。」二諦章中曰:「俗,是浮虛義;真,真實義。」中論觀四諦品曰:「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以一世俗諦,二第一義諦。」百論下曰:「諸佛說法常依俗諦第一義諦。」智度論三十八曰:「佛法中有二諦:一者世諦,二者第一義諦。為世諦故說有眾生,為第一義諦故說眾生無所有。」已上真俗二諦,於涉一切諸法,而分別事理淺深之義門也。梵,真Paramārtha-satya俗Savti-satya。


十種仙

(名數)一地行仙,食麻仁草木之實,而不休息,則食道圓成,名為地行仙,二飛行仙,食松柏等草木而不休息。則以草木輕,故體亦輕,飛行空中,而不墜地,名為飛行仙。三遊行仙,服丹砂而不休息,則能化骨使壽永,使體固,且能化物。使賤為貴。自在游行人間化人,名為游行仙。四空行仙,消息養和,運用榮衛。神氣久著,則能履虛空,身固壽永,名為空行仙五天行仙,鼓天池而飲神液,固精華,歲久功著,則離人欲,名為天行仙。六通行仙,吞飲日月之精氣。作意存變。而延身命,由是功久,則遂有異見,通此物情,名為通行仙。七道行仙,堅固咒禁而不休息,則術法圓成,名為道行仙。八照行仙,堅固思念而不休息,則發用而照明境界,如能悉化源,發定慧,名為照行仙。九精行仙,世有採陰拔陽之術,名為交媾,久而功成,則此感彼應,吸彼之精氣,以固吾身,是名精行仙。十絕行仙,心變化木石而不休息,則一身如槁木,絕有為之功用,名為絕行仙。見楞嚴經八,同義疏。

(名數)詳見條。


合壇

(術語)合於他壇之意。又名即壇。對於離壇而言。即請大壇之諸尊,移於護摩壇,修本尊念誦法後,直合護摩法而修之也。是為本於金剛頂瑜伽護摩儀軌之意者,通行之護摩法,大抵依此儀。又於一爐具四種之爐形,爐內四方,各書種子之字,稱之為合壇爐。向此爐同時修息災增益降伏敬愛之四種,名為合壇護摩。


四通行

(名數)一苦遲通行,依於無色定與未至定中間定之無漏道,名苦通行,以定中無十八支林功德止多觀少轉進艱辛也。此中有利鈍之二根,鈍根者謂之苦遲通行。二苦速通行,第一中之利根者也。三樂遲通行,依於色界之四根本定之無漏道,名樂通行,以有十八支林功德止觀均等轉進自然也。此中有利鈍之二根,鈍根之人,謂之樂遲通行。四樂速通行,第三中利根之人也。見俱舍論二十五。

(名數)見通行條。


大眾部

(流派)有二:一、為根本結集時之大眾部。以窟內之結集,謂之上座部。故窟外之結集,謂之大眾部。是為小乘二十部之根本二部。佛滅後百年,大天比丘出。始確立大眾部之本義(以前未見宗義之相異),爾後自其部更出異部,本末合有五部。文殊師利問經下曰:「佛告文殊師利:初二者,一、摩訶僧祇Mahāsāghika(此言大眾,老少同會,共集律部也),二、體毘履Sthavira(此言老宿,淳老宿人同會,共出律部也),我入涅槃後一百歲,此二部當起。」宗輪論述記上曰:「界內既以迦葉為上座部,界外無別標首,但總言大眾,皆由未生怨生王為大檀越種種供養。恐界內人多難可和合,所以兩處弘宣。時雖兩處結集人無異諍法無異說,界內耆年至多,界外年少極多。乃至大天乖諍昔時界外少年之僧,門人苗裔共為一朋名大眾部,取昔為名,往苦界內耆舊之僧共為一徒名上座部。」二、四律五論中之摩訶僧祇律(譯言大眾)是也。此乃指窟內之上座部,名為大眾者,其故以窟內上座部之律藏,誦出八十度名為八十誦,百年之間,五師相傳,至優婆多。多之門人有五師,各立一見。於根本之八十誦律,建立一宗之律部,上座部之律藏,於此分五部。以是根本之八十誦律,稱為大眾部。是現存四律中之摩訶僧祇律也。大集經二十二曰:「我涅槃後,我諸弟子,受持如來十二部經,讀誦書寫,廣博覽五部經律,是故名為摩訶僧祇。」翻譯名義集四曰:「智首疏云:總別六部,僧祇是總。前五是別,此僧祇部眾行解虛通,不生偏執,順五見以通行故,故知是總。」行事鈔上一之二曰:「統明律藏本實一文,但為機悟不同致令諸計岳立,所以隨其樂欲成立己宗。競采大眾之文,用集一宗之典。」同資持記曰:「如來滅後迦葉結集為八十誦律,五師相繼一百年來並無支派,後因淨計遂分五宗。(中略)言大眾者此瀝窟外部,高僧傳論云:上座大眾創分結集之場,彼言大眾乃是窟外,此云大眾定是窟內。即今摩訶僧祇,此翻大眾,以五百人亦大眾故(智論則云千人),是則大眾名通二部,上座唯局窟外,學者須細辨之。」又行事鈔同卷曰:「僧祇律是根本,部餘是五部。」同資持記曰:「具云摩訶僧祇,此翻大眾,從眾為名,即窟內部。」


妙法蓮華經

(經名)Saddharmapuarīka,七卷,或八卷,秦羅什譯。法華有三譯。此其第二譯也。梁僧祐之出三藏記,隋費長房之歷代三寶記,麗宋元明之四大藏經目錄,明智旭之閱藏知津等,悉記為七卷。獨唐智昇之開元釋教錄記妙法蓮華經八卷,註記古本七卷。又玄應師之音義,據八卷本。蓋此時既為八卷矣。然觀其後經錄,麗宋元明之四大藏皆記七卷,則一般通行者七卷也。明之法華科註現行本雖為八卷,而其序有曰:釐為七帙,壽諸良梓,則原為七卷,明也。諸家之註述。及關於本經之著作如下:

法華經疏二卷,宋竺道生撰。法華經義記八卷,梁法雲撰。法華經玄義二十卷,隋智顗說。法華經文句二十卷,隋智顗說。法華經論疏三卷,隋吉藏撰。法華經玄論十卷,隋吉藏撰。法華經遊意二卷,隋吉藏撰。法華經義疏十二卷,隋吉藏撰。法華統略六卷,隋吉藏撰。法華經安樂行義一卷,陳慧思說。法華玄義釋籤二十卷,唐湛然述。法華文句記三十卷,唐湛然述。法華經大意一卷,唐湛然述。天台法華玄義科文十六卷,唐湛然述。法華經文句輔正記十卷,唐道暹述。法華經疏義纘六卷,唐智度述。妙經文句私志諸品要義二卷,唐智雲述。妙經文句私志記十四卷,唐智雲撰。法華經為為章一卷,唐窺基撰。法華經玄贊十卷,唐窺基撰。法華經玄贊義決一卷,唐慧沼撰。法華經玄贊攝釋四卷,唐智周撰。法華經玄贊決擇記八卷,現存初二卷,唐崇俊撰,法清集疏。法華經玄贊要集三十五卷,缺卷二十二卷,二十三卷,三十二三卷,唐栖復集。法華經玄贊釋,疑是唐可周撰玄贊評經鈔。法華三大部讀教記二十卷,宋法照撰。法華三大部補註十四卷,宋從義撰。大部妙玄格言二卷,宋善月述。法華經玄籤備檢四卷,宋有嚴註。法華經玄義節要二卷,明智旭節。法華經玄義輯略一卷,明傳鐙錄。法華經釋籤緣起序指明一卷,靈耀述。法華經玄籤證釋十卷,智銓述。法華經文句記箋難四卷,宋有嚴箋。法華經文句格言三卷,宋善月述。法華經文句纂要七卷,道霈纂要。法華經入疏十二卷,宋道威入註。法華經要解科文一卷,法華經要解二十卷,宋戒環解。法華經合論七卷,宋慧洪造,張商英撰。法華經句解八卷,宋聞達解。法華經前六意一卷,宋與咸錄。法華經序註一卷,宋祥邁註。法華經解二十卷,附科文一卷,宋戒環解。法華經科註十卷,宋守倫撰,明法濟參訂。法華經科註八卷,元徐行善科註。法華經科註七卷,明一如集註。法華經知音七卷,明如愚著。法華大意三卷,明無相說。法華經擊節一卷,明德清述。法華經通義七卷,明德清述。法華經意語一卷,明圓澄說,明海重訂。法華經大窾八卷,明通潤箋。法華經綸貫一卷,明智旭述。法華經會義十六卷,明智旭述。法華經懸譚一卷,淨挺著。法華大成科文一卷,際慶排錄。法華經大成十卷,大義集。法華經大成音義一卷,淨昇集。法華經授手科一卷,智祥排。法華經授手十卷,智祥集。法華經演義科一卷,廣和標科。法華經演義二十卷,一松講錄,廣和編定。法華經科拾懸談卷首一卷,普德立科,智一拾遺,弘傳序註附。法華經科拾科一卷,普德立科,智一拾遺,弘傳序註附。法華經科拾七卷,普德立科,智一拾遺,弘傳序註附。法華經指掌疏科文一卷,通理排。法華經指掌疏懸示一卷,通理述。法華經指掌疏七卷,通理述。法華經指掌疏事義一卷,通理述。法華經卓解七卷,徐昌治逗註。法華經精解評林二卷,明焦竑纂。法華三昧懺儀一卷,隋智顗撰。弘贊法華傳十卷,唐慧詳撰。法華經傳記十卷,唐慧詳集。法華三昧行事運想補助儀一卷,唐湛然撰。法華三昧補助儀一卷,唐湛然撰。禮法華經儀式一卷,宋知禮集。法華龍女成佛權實義一卷,宋源清述。法華龍女成佛權實文旨一卷,宋善月述。法華經顯應錄二卷,宋宗曉編。法華靈驗傳二卷,明了因錄。法華經持驗記二卷,周克復纂。


帝釋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經名)一卷,趙宋旋護譯。佛在鷲峰為帝釋說般若之義無邊,又說頌說咒。與通行之般若心經別本同。


攝持

(雜語)又謂之門茶。布施行腳僧旅僧之一法。於路傍或屋前出清水或茶湯而使通行之旅人修行僧飲用也。


施餓鬼

(行事)阿難尊者夜見餓鬼,名焰口(不空譯焰口,實叉難陀譯面然)。鬼請阿難施一斛食。阿難還白佛,佛說施餓鬼食之法。又名斛食法。使一切道俗修之。比丘每日生飯,亦施餓鬼之法也。佛說救拔焰口餓鬼陀羅尼經曰:「阿難獨居,靜處夜三更,有餓鬼現前,名焰口。形醜陋,口中吐火。白阿難曰:卻後三日汝命盡,將生餓鬼中。阿難畏問免之方便。餓鬼曰:汝明日對無數餓鬼與無數婆羅門仙等施摩伽陀國一斛,並為我供養三寶,以此功力汝延壽,且我亦免餓鬼苦。阿難以言於佛,佛為說陀羅尼曰:誦此陀羅尼施食,一一餓鬼當得摩伽陀國七斛食,汝今受持此法,福德壽命皆增長。」釋門正統四曰:「若夫施食之法。又非一切人天所知。惟如來以大慈普覆,不忍一切含靈受其饑餓苦惱。故假面然鬼王緣起,令阿難尊者以一搏食誦咒施之。今緇素通行謂之施餓鬼食。」


樂速通行

(術語)四通行之一。見通行條附錄。


樂遲通行

(術語)四通行之一。見通行條附錄。


水塵

(術語)得在水中自在通行之微塵也。小於兔毛塵七分者。


石壁無礙

(術語)謂佛菩薩之神力,石壁無障,通行自在也。楞伽經二曰:「意生身者,譬如意去,迅速無礙,故名意生。譬如意去,石壁無礙。」


西域記地理考證

(書名)一卷,清丁謙著。英人有恭寧翰者。久居印度。精心攷古。著玄奘游蹟圖。將記中各國所在。逐一註明,今為何城,此書以此圖為藍本。惟圖所未及。或確知其有誤者。必詳加攷定。以衷一是。恭圖所無。最難攷定者。惟蔥嶺以西大雪山內賭貨羅故此諸小國。著者因此易至七八次。繼思疆域沿革。今昔不同。而山川道途。必無大異。遂先審察彼此之離距及方向。即以今日通行之路線。依次求之。果然十得信九。且與名鄰國疆界方位。並皆符合。即間有未敢自信者。要當相去不遠。



(術語)能通之義。大要有三種:一有漏道,善業通人使至善處,惡業通人使趣惡處,故善惡二業謂之道。所至所趣之處亦名為道,如地獄等之六道是也。淨土論註上曰:「道者通也。以如此因,得如此果。以如是果,酬如是因。通因至果,通果酬因。故名為道。」大乘義章八末曰:「所言道者,從因名也。善惡兩業,通因至果,名之為道。地獄等報,為道所詣,故名為道。」二無漏道,七覺八正等法,能通行人使至涅槃,故謂之道。又行體虛融無礙,故為通之義。以通故,名為道。如道諦,道品,聲聞道,佛道等。梵言菩提是也。大乘義章十六曰:「諸行同體,虛融無礙。名之為通。通故名道。」三論玄義曰:「至妙虛通,目之為道。」俱舍論二十五曰:「道義云何,謂涅槃路,乘此能往涅槃城故。」法界次第中之下曰:「道以能通為義,正道及助道,是二相扶。能通至涅槃,故名為道。」華嚴大疏十八曰:「通至佛果,故名道。」三涅槃之體,排除一切障礙,無礙自在,謂之道。涅槃無名論曰:「夫涅槃之名道也。寂寥虛曠,不可以形名得。微妙無相,不可以有心知。」淨土論註下曰:「道者,無礙道也。」大乘義章曰:「末伽。」Mārga梵語雜名曰:「末唎識。」


金剛名號

(術語)入密門登壇灌頂,即受金剛乘之名號。秘藏記鈔五謂諸教皆談假人實法,故於隨他門報化二身現人體,若於法身自證之境界廢色相,絕言語,非僅談法之本旨,人亦本有。故於支部諸尊各立金剛號(台宗所謂俱體俱用三身是也)。大日之金剛號,在兩部各別之時,金剛界為無障金剛,胎藏界為照金剛,若據通行者,則兩部皆為照金剛。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一切經音義(慧琳音義)]
跟劈

古文[脈-月+金][脈-月+片]二形字林匹狄反破也閞中行此音說文音隱披厄反江南通行二音


[跳-兆+(梳-木)]向

山於反疏通也說文作[(白-日+(鹵-├))*疋][(白-日+(鹵-├))*疋]窓也字從疋也從囪象其形也門戶囱牖皆所以引通諸物故從疋疋取通行意也疋山與反


煨[盡-((烈-列)/皿)+火]

似進反杜注左傳云火餘木也集作燼俗通行用也


[佛光阿含藏]
四事行跡

又作四道、四通行(catasso patipadā)(巴),即通達四諦之理而趣向涅槃之四種無漏聖道。(一)樂遲通行(sukhā patipadā dandhābhiññā)(巴),即樂行跡所行愚惑。(二)樂速通行(sukhā patipadā khippābhiññā)(巴),即樂行跡所行速疾。(三)苦遲通行(dukkhā patipadā dandhābhiññā)(巴),即苦行跡所行愚惑。(四)苦速通行(dukkhā patipadā khippābhiññā)(巴),即苦行跡所行速疾。


或有一人無欲……五根捷疾無有放逸。……然得五根成於三昧……是謂名為利根行於道跡也

巴利本(A. vol. 2, p.150)作:「有一類補陀伽羅(人),自然地不生起激烈的貪欲者,不常受由貪欲生起之苦、憂;也自然地不生起激烈的瞋恚,不常受由瞋恚生起之苦、憂;自然地不生起激烈的癡,不常受由癡生起之苦、憂。於彼現起增上之五根時……彼由於此等五根之增上,故對於滅盡有漏,獲得速疾之無間〔道定〕。比丘!此名樂速通行。」


或有一人淫意偏多,……是謂名為苦行跡鈍根者也

巴利本(A. vol. 2,p.149)作:「有一類人,自然地會生起激烈的貪欲者,常受由貪欲生起之苦、憂;也自然地會生起激烈的瞋恚者,常受由瞋恚生起之苦、憂;也自然地會生起激烈的愚癡者,常受由愚癡生起之苦、憂。於彼現起軟之五根……彼由於此等五根之軟性,故對於滅盡有漏,獲得遲鈍之無間〔道定〕。比丘!此名苦遲通行。」


或有一人少欲少淫,……是謂苦行跡利根者也

巴利本(A. vol. 2, p.150)作:「有一類人,自然地會生起激烈的貪欲,〔常受由貪欲生起之苦、憂〕;……於彼現起五根之增上時……彼由於五根之增上,故對於滅盡有漏,獲得快速之無間〔道定〕。比丘們!此名為苦速通行。」


或有一人貪欲熾盛……亦不捷疾。……若以愚意求三昧盡有漏者,是謂名為樂行跡鈍根得道者也

「或有一人貪欲熾盛……亦不捷疾。……若以愚意求三昧盡有漏者,是謂名為樂行跡鈍根得道者也。」巴利本(A. vol. 2, p.150)作:「有一類人,自然地不生起激烈的貪欲者,不常受由貪欲生起之苦、憂;也自然地不生起激烈的瞋恚……;也自然地不生起激烈的愚癡,不常受由癡生起之苦、憂。於彼現起軟之五根時……彼由於此等五根之軟性,故對於滅盡有漏,獲得遲鈍之無間〔道定〕。比丘!此名樂遲通行。」


[阿含辭典(莊春江)]
四道

另作「四通行、四斷、四行、四正行」,即「苦習盡道,苦盡道,樂非盡道,樂盡道」,為能通往解脫涅槃的四種模式。


苦盡道

另譯為「苦速通行、斷苦速、苦速得、苦滅速得」,即「利根者快速但費力的證果之道」,《長部33經》作「快速通達的苦行道」(dukkhā paṭipadā khippābhiññā),walshe先生英譯為「具有快速理解之痛苦(費力)進展」(painful progress with quick comprehension)。


樂盡道

另譯為「樂速通行、斷樂速、樂速得、樂滅速得」,即「利根者快速而輕鬆的證果之道」,《長部33經》作「快速通達的樂行道」(sukhā paṭipadā khippābhiññā),walshe先生英譯為「具有快速理解之快樂(輕鬆)進展」(pleasant progress with quick comprehension)。


苦習盡道

另譯為「苦遲通行、斷苦遲、苦遲得、苦滅遲得」,即「鈍根者緩慢而費力的證果之道」,《長部33經》作「遲緩通達的苦行道」(dukkhā paṭipadā dandhābhiññā),walshe先生英譯為「具有緩慢理解之痛苦(費力)進展」(painful progress with slow comprehension)。「


樂非盡道

另譯為「樂遲通行、斷樂遲、樂遲得、樂滅遲得」,即「鈍根者遲緩而輕鬆的證果之道」,南傳作作「遲緩通達的樂行道」(sukhā paṭipadā dandhābhiññā),walshe先生英譯為「具有緩慢理解之快樂(輕鬆)進展」(pleasant progress with slow comprehension)。


[佛光大辭典]
九品大衣

大衣即僧伽梨,有上、中、下三位,各由其割截之條數,復分為九種。即上僧伽梨(四長一短)分上二十五條、中二十三條、下二十一條;中僧伽梨(三長一短)分上十九條、中十七條、下十五條;下僧伽梨(二長一短)分上十三條、中十一條、下九條。其中,上上品之二十五條、下上品之十三條及下下品之九條為後世最通行者。〔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四〕 p136


十六行相

梵語 sodaśākārāh。又作十六行、十六行觀、十六行相觀、十六聖行、十六諦、四諦十六行相。行相,相狀之意。觀四諦時,各有四種差別,於其時所產生之行相共有十六種。據俱舍論卷二十六所載,苦聖諦有四相(苦諦四相):(一)非常(梵 anitya),待緣而成故。(二)苦(梵 duhkha),逼迫性故。(三)空(梵 śūnya),違我所見故。(四)非我(梵 anātman),違我見故。集聖諦亦有四相(集諦四相):(一)因(梵 hetu),其理如種子。(二)集(梵 samudaya),同於顯現之理。(三)生(梵 prabhava),能令續起。(四)緣(梵 pratyaya),能令成辦;譬如泥團、輪、繩與水等眾緣,和合而成一瓶。滅聖諦亦有四相(滅諦四相):(一)滅(梵 nirodha),諸蘊盡故。(二)靜(梵 śānta),三火息故。(三)妙(梵 pranīta),眾患無故。(四)離(梵 nihsarana),脫眾災故。道聖諦亦有四相(道諦四相):(一)道(梵 mārga),通行義故。(二)如(梵 nyāya),契正理故。(三)行(梵 pratipad),正趣向故。(四)出(梵 nairyānika),能永超故。十六行相名雖十六,實事唯七。謂緣苦諦者,名實俱四;緣餘三諦者,名四實一。說十六行相之目的,為治常、樂、我所、我見等見,故修非常、苦、空、非我等行相;為治無因、一因、變因、知先因等見,故修因、集、生、緣等行相;為治解脫是無之見,故修滅行相;為治解脫是苦之見,故修靜行相;為治靜慮及等至之樂為妙之見,故修妙行相;為治解脫是數數退墮而非永恆之見,故修離行相;為治無道、邪道、餘道、退道之見,故修道、如、行、出等行相。〔坐禪三昧經卷下、正法念處經卷三十四、大毘婆沙論卷七十九〕 p387


十行仙

十種仙人。又作十行僊、十種仙。彼等皆於人中鍊心,不循正覺,別得生理,壽千萬歲,休止深山或大海島,絕於人境。斯亦輪迴,妄想流轉,不修三昧,報盡還來散入諸趣。十者即:(一)地行仙,食麻仁草木之實而不休息,食道圓成。(二)飛行仙,食松柏等而不休息,因草木輕,故體亦輕,飛行空中而不墜地。(三)遊行仙,服丹砂而不休息,則能化骨使長壽而體固,且能化物,使賤為貴,自在遊行人間化人。(四)空行仙,堅固動止而不休息,能履虛空,氣精圓成。(五)天行仙,鼓天池而飲神液、固精華,年久有成,則離人欲。(六)通行仙,飲日月之精氣,功久遂有異見,而通物情。(七)道行仙,堅固咒術而不休息,術法圓成。(八)照行仙,堅固思念而不休息,則發用而照明境界。(九)精行仙,堅固交媾(採陰拔陽之術)而不休息,則此感彼應,吸他人之精氣以固己身。(十)絕行仙,心變化木石而不休息,則一身如槁木,絕有為之功用。〔首楞嚴經卷八、大明三藏法數卷四十三〕 p430


三聚淨戒

梵語 tri-vidhāni śīlāni。指大乘菩薩之戒法。又作菩薩三聚戒、三聚清淨戒、三聚圓戒。簡稱三聚戒、三聚。聚,種類之意。以此三聚之戒法,無垢清淨,含攝大乘諸戒,圓融無礙,故稱三聚淨戒、三聚圓戒。即:(一)攝律儀戒(梵 sajvara-śīla),又作自性戒、一切菩薩戒。乃捨斷一切諸惡,含攝諸律儀之止惡門。為七眾所受之戒,隨其在家、出家之異而分別有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等戒條;亦可總歸為別解脫戒、定共戒、道共戒三種。又此戒為法身之因,以法身本自清淨,由於惡覆,故不得顯;今離斷諸惡,則功成德現。

(二)攝善法戒(梵 kuśala-dharma-sajgrāhaka-śīla),又作受善法戒、攝持一切菩提道戒,謂修習一切善法。此為修善門,係菩薩所修之律儀戒,以修身、口、意之善迴向無上菩提,如常勤精進,供養三寶,心不放逸,守攝根門及行六波羅蜜等,若犯過,則如法懺除,長養諸善法。此即報身之因,以其止惡修善,故成報佛之緣。

(三)攝眾生戒(梵 sattvārtha-kriyā-śīla),又作饒益有情戒、作眾生益戒,即以慈心攝受利益一切眾生,此為利生門。菩薩地持經卷四舉出十一種,即:(1)眾生所作諸饒益事,悉與為伴。(2)眾生已起或未起之病等諸苦及看病者,悉與為伴。(3)為諸眾生說世間、出世間法,或以方便令得智慧。(4)知恩報恩。(5)眾生種種恐怖,悉能救護。若有喪失親屬財物諸難,能為開解令離憂惱。(6)見有眾生貧窮困乏,悉能給予所須之物。(7)德行具足,正受依止,如法畜眾。(8)先語安慰,隨時往返,給施飲食,說世善語。進止非己,去來隨物。(9)對有實德者,稱揚歡悅。(10)對有過惡者,慈心呵責。折伏罰黜,令其悔改。(11)以神通力,示現惡道,令彼眾生畏厭眾惡,奉修佛法,歡喜信樂,生希有心。

此三聚淨戒為大乘僧、俗之通行戒,然大乘僧眾始受攝律儀戒,即受二百五十戒,此謂別受;後再總受三聚淨戒,稱為通受。〔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三、解深密經卷四、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一、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一、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一(法藏)〕 p665


三藏法師

梵語 tripitakācārya。指精通經、律、論三藏之法師。又作三藏聖師、三藏比丘。略稱三藏。印度早已採用此名稱,如摩訶摩耶經卷下(大一二‧一○一三下):「俱睒彌國有三藏比丘,善說法要,徒眾五百。」我國則專指通曉三藏,並從事翻譯經、律、論之高僧,其中以玄奘最為著名,世人每以「玄奘三藏」或「唐三藏」尊稱之,如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卷首(大八‧八四八下):「唐三藏法師玄奘譯」。另於南傳巴利本彌蘭陀問經(Milinda-pañha)中舉出 tipetaka 及 tepitaka 一語,意指「通達三藏者」。於巴利語中,ekapitaka-dhara 係指「憶持一藏者」,dvipitaka-dhara 係指「憶持二藏者」,tipitaka-dhara 係指「憶持三藏者」,可見三藏之稱早已通行於印度。〔善見律毘婆沙卷一、出三藏記集卷六、卷十所載後出雜心序、梁高僧傳卷二〕 p692


三寶禮

又作三敬禮、三禮。乃禮拜佛、法、僧三寶之意。禮文種類甚多,如今寺院通行之佛門必備課誦本所載者原出於舊華嚴經卷六淨行品(大九‧四三○下):「自歸於佛,當願眾生體解大道,發無上意。自歸於法,當願眾生深入經藏,智慧如海。自歸於僧,當願眾生統理大眾,一切無礙。」又如智顗之法華三昧懺儀(大四六‧九五○中):「一切恭敬,一心敬禮十方常住佛,一心敬禮十方常住法,一心敬禮十方常住僧。」及遵式之往生淨土懺願儀(大四七‧四九一下):「一心敬禮十方法界常住佛,一心敬禮十方法界常住法,一心敬禮十方法界常住僧。」凡此,皆以禮敬三寶為其要旨。據往生禮讚偈載,十方虛空無邊,三寶無盡,若能至心頂禮一拜,即增福無量,功德無窮,得身口意業解脫。〔法事讚卷上、彌陀懺儀、禮念彌陀道場懺法卷一〕 p704


大我

梵語 parmātman,或 mahātman。即遠離我執、我見,而達自由自在境界之最高我;含有常一主宰之意。為涅槃四德「常樂我淨」中之「我」。吾人所執著自我之身心,無自在性、常一性;佛陀所證得之涅槃,則為真實且常住不變者,故稱為大我,義同真我。凡上所說,勝鬘經等諸經典,有詳細之說明。印度思想界之大我思想,一度被佛教之無我、空觀等所否定,然至後世,又被採用通行。此外,密教以「成就八自在我,於諸法得大自在」者為大我,廣義指曼荼羅所示之諸佛諸菩薩諸尊,狹義則特指大日如來或五智如來。〔南本涅槃經卷二十一、大日經疏卷五〕 p792


大集經

凡六十卷。北涼曇無讖等譯。全稱大方等大集經(梵 Mahā-sajnipāta-sūtra,藏 Hdus-pa chan-po)。乃大集部諸經之匯編。今收於大正藏第十三冊。係佛陀於成道後第十六年,集合十方佛剎諸菩薩及天龍鬼神等,為彼宣說十六大悲、三十二業等甚深法藏;以大乘六波羅蜜法與諸法性空為主要內容,兼含密教說法及陀羅尼與梵天等諸天護法之事。除「空」之思想以外,尚富濃厚之密教色彩。

全經計分十七品,其品名與內容概述如下:(一)瓔珞品,即卷一前半。敘述佛陀成道後第十六年,昇獅子寶座,為諸菩薩等宣說菩薩所行之無礙法門。(二)陀羅尼自在王菩薩品,即卷一後半至卷四。佛陀為陀羅尼自在王菩薩宣說應修戒定慧三學及陀羅尼之四種瓔珞莊嚴法等。(三)寶女品,即卷五、卷六。敘述寶女童女所成就之三十二種寶心等。(四)不眴菩薩品,為卷七。佛陀為不眴菩薩闡說八陀羅尼門、八精進、八法、八莊嚴、八發心等之要旨。(五)海慧菩薩品,即卷八至卷十一。佛陀對海慧菩薩說示淨印三昧、菩薩之發願、魔業、四天王咒、大乘之意義等。(六)無言菩薩品,即卷十二。佛陀依無言菩薩所說之無言、無聲、空等,一一解說其法性。(七)不可說菩薩品,即卷十三。敘述不可說菩薩所說發無上菩提心之十六法、增長菩提心之三十二法等。(八)虛空藏菩薩品,即卷十四至卷十八。佛陀為虛空藏菩薩說六波羅蜜及菩薩之種種德業。(九)寶幢分,即卷十九至卷二十一。分為魔苦品、往古品、魔調伏品等十三品。(十)虛空目分,即卷二十二至卷二十四。復分為聲聞品、世間目品、彌勒品等十品。(十一)寶髻菩薩品,即卷二十五、卷二十六。佛陀為寶髻菩薩等宣說菩薩之波羅蜜行、助菩提行、神通行及調眾生行等。(十二)無盡意菩薩品,即卷二十七至卷三十。闡說六波羅蜜、四無量心、六通、四攝、四無礙智、四依等之不可盡。(十三)日密分,即卷三十一至卷三十三。包括護法品、四方菩薩集品等六品。(十四)日藏分,即卷三十四至卷四十五。包括護持正法品、陀羅尼品等十三品。(十五)月藏分,即卷四十六至卷五十六。包括月幢神咒品、魔王波旬詣佛所品等二十品。(十六)須彌藏分,即卷五十七、卷五十八。包括聲聞品、菩薩禪本業品等四品。(十七)十方菩薩分,即卷五十九、卷六十。闡說五十種校計罪。

上述十七品中,(一)~(十一)係曇無讖譯。(十二)為南朝劉宋之智嚴、寶雲合譯,有別行本「無盡意菩薩經」。(十三)曇無讖譯。(十四)(十五)(十六)為那連提耶舍譯,其別行本分別為大乘大方等大集日藏經、大乘大方等大集月藏經、大乘須彌藏經。(十七)係纂輯東漢安世高所譯之明度五十校計經而成。又(一)(二)與西晉竺法護所譯之大哀經八卷為同本異譯,(三)與竺法護之寶女所問經四卷為同本異譯,(五)與北宋惟淨所譯之海意菩薩所問淨印法門經十八卷為同本異譯,(六)與竺法護之無言童子經二卷為同本異譯,(八)與唐代不空之大集大虛空藏菩薩所問經八卷為同本異譯,(九)與唐代波羅頗蜜多羅之寶星陀羅尼經十卷為同本異譯,(十)與竺法護之寶髻菩薩所問經二卷為同本異譯,(十一)與竺法護之阿差末菩薩經七卷為同本異譯。

西藏藏經中,別無大集部,僅於其他經典中散見上記所舉諸經之內容,然「月藏分」則全缺。近時,自新疆發掘之梵本斷片,內有相當於本經寶幢分往古品之部分,後由英國學者多瑪斯(F.W. Thomas)校訂出版。本經之注疏本有大集經疏十六卷(佚名)、大集經疏五卷(憬法師集)、月藏分依義立名一卷(信行)等,然今皆不傳。〔出三藏記集卷二、歷代三寶紀卷十二、開元釋教錄卷四、卷七、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六〕 p868


大藏經

又作一切經、一代藏經、大藏、藏經、三藏聖教。指包含三藏等之諸藏聖典。亦即以經、律、論三藏為中心之佛教典籍之總集。「大藏經」一詞,不見於印度或我國最早期之記載,於我國南北朝時代僅有「一切眾藏經典」、「一切經藏」等稱呼,直至隋唐之後,始有「大藏經」之稱,當時係指由朝廷敕命(欽定)纂集之一切經。早期之佛教經典,有九部經或十二部經之分類,此外,類編佛所說之四阿含、五部,而稱為經藏;纂輯有關諸弟子之戒儀等,稱為律藏;諸論師之撰述則稱論藏。

原始佛典如阿含及諸律等,皆以口誦相傳,經過結集、訂正、確認後,成為聖典之權威,方以文字記錄下來。大乘經典則反之,多以書寫方式流通,如佛本行集經卷五十一載用筆墨陀羅葉,大方等大集經卷三十載用紙墨,持心梵天所問經卷四、寶女所問經卷四、普曜經卷八歎佛品等載用竹帛;亦有於壁上書寫經文者。此外,正法念處經卷四十、卷四十六、大般涅槃經卷十四、梵網經卷上、大佛頂首楞嚴經卷七等,亦舉出葉紙、樺皮、貝葉、紙、素白疊等名稱。

大藏經之原典,原本有梵語、巴利語二種,梵語原典今已殘缺不全,巴利語藏經及譯自梵語之漢譯、西藏譯、自西藏譯本轉譯之蒙古語譯、滿洲語譯、西夏語譯等大藏經,大體上仍完整地留存至今。現今流傳之佛典,從語文上可分為:巴利文、梵文、藏文、漢文、日文、蒙古文、滿文、西夏文、西洋文等數種;前二種為原始型佛典,後面數種則由前二種轉譯者。

(一)巴利文:巴利文三藏又稱南傳大藏經,為南方佛教所依據之聖典。其成立年代被推定為西元前二至一世紀。另據錫蘭島史(巴 Dīpavajsa)記載,西元第一世紀末,錫蘭王婆他伽馬尼王(巴 Vattagāmani)於無畏山(巴 Abhayagiri)精舍邀集五百聖者,書寫口傳的巴利三藏,此即今日巴利文大藏經之原型。後經多次變遷,至西元五世紀,佛音(巴 Buddhaghosa,又稱佛陀瞿沙)前往錫蘭,將當時用土語所傳之佛典全部改為印度本土之巴利文,並徹底整理有關之注釋書,巴利文三藏至此乃見完璧。其後,佛音曾至緬甸等地傳道,巴利文三藏亦隨之傳布於緬甸、泰國、越南、高棉等地,故知巴利文三藏係以錫蘭為重心,漸次流布緬甸等處。今日巴利文系三藏有錫蘭字、緬甸字、暹羅字,及柬埔寨字等之各種版本。十九世紀末期,泰王秋羅隆高五世(Chula Longkorn V)曾發起彙輯、校勘流傳南方佛典,並以暹羅字官本刊行全部藏經,裨益學界至鉅。此外,西洋佛教學者自十九世紀開始巴利文佛典之研究,故巴利文三藏之出版與傳譯情形頗有與日俱進之勢。(參閱「南傳大藏經」3748)

(二)梵文:印度貴族本有一種流行之雅語,然佛陀在世時,由於主張四姓平等,故不採用雅語。佛陀入滅後百年頃,文法學家波爾尼將雅語詳為釐訂,便於通行,佛教徒亦採用之,以記錄佛典,此即梵文佛典。梵文佛典與巴利佛典,孰先孰後,已不可考,惟其流布區域有涇渭之別。據傳,於迦膩色迦王時,曾勘定三藏,凡無傳本者皆書寫之,已有傳本者則校勘之,梵文佛典乃稱完備。然現存之梵文佛典大多僅餘片斷,內容亦籠統而雜亂,不若巴利文三藏之完整分明。就教理而言,巴利三藏可說全屬小乘教義,梵文佛典則大部分屬大乘教義,其中多數早已有漢譯本,然亦有不少尚未漢譯之珍貴文獻。近代在尼泊爾、西藏、中亞等地均有梵文佛典之發現,而以尼泊爾發現者為數最多。一八二二年,英人荷吉森(B.H. Hodgson)於尼泊爾蒐集梵文聖典,共得三八○部新舊寫本。一八七三年至一八七六年間,英人萊特(D. Wright)繼續搜集,共得三百二十餘部。

梵文佛典之所以多存於尼泊爾,據學者研究,佛陀入滅後三世紀初,中印度佛教遭到空前之教難,印度佛教徒多逃入尼泊爾。又於十三世紀,回教徒侵入印度,印度佛教徒再避入尼泊爾。其地氣候苦寒,極適於梵篋之保存。除尼泊爾外,于闐、敦煌、高昌、龜茲等處,均發掘大量梵文佛典,對學界之貢獻及影響極大。現存之梵文三藏原典雖僅吉光片羽,寥寥可數,然在西元一世紀頃即流入西藏、中國,早已翻成部帙浩瀚的藏文及漢文三藏,而於全部佛教經籍中,佔著重要位置。

(三)漢文:佛教各系之傳譯經典中,以漢譯大藏經翻傳最早,部帙亦最龐大,起自後漢,迄於元代,係由梵語、巴利語、胡語等譯出。最早期之經典翻譯,以東漢桓帝建和二年(148)至洛陽之安世高為代表,主要翻譯小乘經典。桓帝末年之時,大月氏國之支婁迦讖亦至洛陽,主要翻譯大乘經典。經典翻譯之初,僅是各自書寫傳持,至苻秦道安(314?~385),始將譯經加以蒐集分類,編成目錄,此即「綜理眾經目錄」一卷,內分:撰出經律論錄、異出經錄、古異經錄、失譯經錄、涼土異經錄、關中異經錄、疑經錄、注經及雜經志錄等八部分,共收經典六三九部八八六卷,為我國第一部之佛典目錄。其後,僧祐、寶唱等亦撰各經錄以增補之。當時並書寫全部譯出之經安置宮室、諸大寺。迄隋唐,譯經事業更盛,而有單譯、重譯、別生、疑惑、偽妄等之分,我國撰述之抄集、傳記及著述等亦相繼入藏。總計歷代所編藏經目錄,多達六、七十部,現存者有二十餘部,其中以僧祐之出三藏記集、法經等之眾經目錄、費長房之歷代三寶紀、道宣之大唐內典錄、智昇之開元釋教錄、慶吉祥之至元法寶勘同總錄等為最著。又於上舉各種經錄之中,開元釋教錄以收錄完備、記述正確、分類合宜,而受到各時代學者之重視,其分類法亦為開寶藏以降大多數之藏經所沿用。

齊梁以後,抄集諸經要旨之風亦盛,計有梁朝寶唱等之經律異相五十卷、梁朝簡文帝令學士撰之法寶集二百卷、後魏曇顯等之眾經要集二十卷、梁朝虞孝敬等之內典博要三十卷、梁朝賢明之真言要集十卷、梁朝僧旻等之眾經要抄八十八卷、義林八十卷、梁朝淨靄之三寶集十一卷、作者不詳之法苑經一八九卷、唐代道世之諸經要集二十卷、法苑珠林百卷、唐代玄則等之禪林鈔記三十卷、明代陳實之大藏一覽集十卷等。

隋唐以後,就藏經中之梵語及難解字句附以音義之風亦行,有唐代玄應之一切經音義二十五卷、唐代慧琳之一切經音義百卷、遼‧希麟之一切經音義十卷、後晉可洪之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三十卷、宋代處觀之紹興重雕大藏音三卷等。此外,解題大藏經亦不少,如唐代玄逸之大唐開元釋教廣品歷章三十卷、宋代惟白之大藏經綱目指要錄十三卷、宋代王古撰、元代管主八續之大藏聖教法寶標目十卷、明代寂曉之大明釋教彙目義門四十一卷、標目四卷、明代智旭之閱藏知津四十四卷、日本淨土宗僧隨天之緣山三大藏目錄三卷等均是。

漢文大藏經,在隋唐之世即有纂集,然其時未有印刷術,凡有編集,皆賴書寫,直至宋代,始有刊本。而漢文大藏經之刊印,以宋太祖於蜀之成都雕刻(木版印刷)全部大藏經為嚆矢,此即官版蜀版開寶藏。此後,藏經印刻之事業陸續興起。宋朝計有:遼版之契丹藏、金版之金藏、福州版之萬壽藏、毘盧藏、湖州版(浙版)之圓覺藏、資福藏、磧砂藏等。元代根據宋本印行藏經,有普寧藏與弘法藏兩種,然元末天下大亂,藏經燒失殆盡。明太祖洪武年間,集碩德於蔣山,點校藏經,刊刻南藏,然校勘不精,時有脫誤。南藏之外,另有北藏、楞嚴寺版、報恩寺版等。清世宗雍正十三年至高宗乾隆三年(1735~1738),以北藏為底本,復加新籍,刊刻龍藏。此外尚有頻伽藏、百衲藏,及民國四十五年(1956)開始編行的中華大藏經、民國七十二年陸續出刊的佛光大藏經等。

高麗藏亦屬漢文系統,始刻於宋真宗時代(高麗顯宗二年,1011),以宋代開寶藏為底本,加入貞元錄所收各本,此即高麗大藏初雕本。另於高麗宣宗時又開雕續藏本。高宗二十三年(1236)開雕高麗大藏再雕本,即今所傳之麗本藏經。文宗十三年(1059),倣契丹本而刊刻高麗契丹藏仿刻本,然今已全部佚矢。(參閱「中文大藏經」1001)

(四)日本:日本刻印之佛典本屬漢文系統,然因日本藏經刊印事業極盛,且至近世,大藏經之編輯愈趨完整,形成後來居上而一枝獨秀之局面。日本印行大藏經,始於德川初期之天海藏,係參照宋本與元本翻刻成者。其次有德川後期之黃檗藏,為明代楞嚴寺版之翻刻。明治時代,有弘教書院刊行之縮刷藏經,係依照麗、宋、元、明四藏校對,並加入若干的日本撰述。明治三十五年至三十八年(1902~1905),藏經書院刊行卍字正藏,係以黃檗本與麗本為底本,另參照明本而成者。明治三十八年至大正元年(1912),日本藏經院蒐羅卍字藏中未收之佚本,集成卍字續藏。明治四十四年至大正十一年,東京佛書刊行會陸續印行一套以日本撰述為主之佛教全書,即大日本佛教全書。大正八年至十年,由中野達慧主編,日本大藏經編纂會刊行,稱為日本大藏經。大正十三年,高楠順次郎等人發起刊行大正新修大藏經,至昭和七年(1932)完成,內容集古來漢文藏經之大成,共收經律論萬餘卷,網羅印度、中國、日本、朝鮮一切佛教名著,為舉世佛學界最完整之一部大藏經。校勘方面,除麗、宋、元、明四藏外,並對照日本聖語藏本、宮本、敦煌寫本及各種古佚本、流通本而成。昭和十三年,影印、校訂弘教本,而有昭和再訂縮刷藏之刊行。此外,另有南傳大藏經與國譯一切經之編譯,兩者均以日文刊行,前者係南傳系統之巴利三藏與藏外佛教典籍之整編,後者則為各種藏經中唯一包含解題、注解之藏經。(參閱「中文大藏經」1001)

(五)西藏:七世紀頃,西藏國王棄宗弄讚(藏 Srov-btsan-sgam-po)派大臣端美三菩提(藏 Thon-mi-sam bhota)留學印度,端美留印七年,攜回許多梵文經典,遂以梵字為基礎,創造西藏文字,並開始梵經之翻譯工作。八、九世紀之間,西藏譯經事業極發達。西藏僧伽於翻譯之外,並留下大量有關佛學之注釋、宗義、歷史著作等。至十四世紀,布頓(藏 Bu Ston)將一切經典分為甘珠爾(藏 Bkah-hgyur,內含經、律)、丹珠爾(藏 Bstan-hgyur,內含論典)兩大類。藏文藏經歷代之版本甚多,最早有十三世紀初開雕之舊奈塘藏,其後有里塘藏、德格藏、新奈塘藏、卓尼藏、布那克藏、傑昆彭藏、卻姆陀藏、永樂藏、萬曆藏、北京藏、拉薩藏等十二種,其中以德格藏、新奈塘藏、北京藏等三種最具代表性,尤以德格藏為現存藏文大藏經中最完整之一部。(參閱「西藏大藏經」2588)

(六)其他:西藏三藏流行於中亞細亞,至十三世紀頃,元世祖忽必烈侵入西藏,信仰喇嘛教,以八思巴為國師,八思巴受命創製蒙古文字,並從西藏佛典譯成蒙古文。至十四世紀初,薩迦派之喇嘛僧齊喬世魯(藏 Chos-kyi hod-zer),至珠泯比丘等,及無數藏、蒙、回鶻、我國學者陸續完成蒙古大藏經之傳譯。

滿洲大藏經始於十八世紀,先譯出藏、蒙大藏經之佛部,最早係清世宗時代之京城黃教領袖土觀呼圖克圖一世奉敕翻譯開版滿、蒙、藏三體對照之甘珠爾,而全藏係於乾隆五十五年(1790)完成,其間亦曾嘗試自漢文大藏經譯成滿洲文。據聞世界現存之滿文藏經唯有一部,保存於日本。

西夏譯大藏經始自宋仁宗景祐元年(1034),西夏王趙元昊自宋請得大藏經,後置蕃漢二字院,創製西夏文字,並請回鶻僧翻譯佛典,至元大德六年(1302)全藏完備,約有三千六百餘卷。後世所發現之西夏文字刻本僅有數百部。

此外,近世西洋學者研究東方學之風氣日盛,佛學亦在歐美學術界漸露曙光,佛典之翻譯愈受重視。早期多譯自巴利文佛典,及至梵文原典被發現後,則漸有取自梵典譯成歐美文字,然迄目前為止,歐美佛典之翻譯多屬一經一典之單行本,於質於量皆遠不如東方各國;但若以現代佛學在歐美一日千里之發展觀之,則歐美文字大藏經之編譯應屬指日可待之事。〔佛祖統紀卷四十七、英文大明三藏聖教目錄、大藏經の成立と傳播(禿氏祐祥,龍谷大學論叢第二八七)、大藏經に就て(高楠順次郎,大崎學報第四十二)、中國大藏經翻譯刻印史、中國大藏經雕刻史話(釋道安)〕(參閱「西夏文大藏經」2579) p893                          


六十四書

印度通行之一切外典。出於佛本行集經卷十一。其梵名多依據普曜經(梵 Lalitavistara)。即:(一)梵天所說書(梵 Brāhmī),(二)佉盧虱吒書(梵 Kharostī),(三)富沙迦羅仙人說書(梵 Puskarasārī),(四)阿迦羅書(梵 Avgalipi),(五)懵伽羅書(梵 Vavgalipi),(六)耶懵尼書(梵 Yavanī),(七)鴦瞿梨書(梵 Avgulīyalipi),(八)耶那尼迦書(梵 Yānanikā),(九)娑伽婆書(梵 Śakārilipi),(十)波羅婆尼書(梵 Brahmavalīlipi),(十一)波流沙書(梵 Parusalipi),(十二)毘多荼書(梵 Vitadalipi),(十三)陀毘荼國書(梵 Drāvidalipi),(十四)脂羅低書(梵 Kinā(又 rā)rilipi),(十五)度其差那婆多書(梵 Daksinalipi),(十六)優伽書(梵 Ugralipi),(十七)僧佉書(梵 Sajkhynlipi),(十八)阿婆勿陀書(梵 Apāvrttalipi),(十九)阿[少/兔]盧摩書(梵 Anulomalipi),(二十)毘耶寐奢羅書(梵 Vyāmiśralipi),(廿一)陀羅多書(梵 Daradalipi),(廿二)西瞿耶尼書(梵 Aparagodānilipi),(廿三)珂沙書(梵 Khāsyalipi),(廿四)脂那國書(梵 Cīnalipi),(廿五)摩那書(梵 Hūnalipi),(廿六)末荼叉羅書(梵 Madhyāksaravistaralipi),(廿七)毘多悉底書(梵名不詳),(廿八)富數波書(梵 Pusyalipi),(廿九)提婆書(梵 Devalipi),(三十)那伽書(梵 Nāgalipi),(卅一)夜叉書(梵 Yaksalipi),(卅二)乾闥婆書(梵 Gandharvalipi),(卅三)阿修羅書(梵 Asuralipi),(卅四)迦婁羅書(梵 Garudalipi),(卅五)緊那羅書(梵 Kijnaralipi),(卅六)摩睺羅伽書(梵 Mahoragalipi),(卅七)彌伽遮伽書(梵 Mrgacakralipi),(卅八)迦迦婁多書(梵 Kākarutalipi),(卅九)浮摩提婆書(梵 Bhaumadevalipi),(四十)安多梨叉提婆書(梵 Antarīksadevalipi),(四一)鬱多羅拘盧書(梵 Uttarakurudvīpalipi),(四二)逋婁婆毘提訶書(梵 Pūrvavidehalipi),(四三)烏差波書(梵 Utksepalipi),(四四)膩差波書(梵 Niksepalipi),(四五)娑伽羅書(梵 Sāgaralipi),(四六)跋闍羅書(梵 Vajralipi),(四七)梨迦波羅低梨伽書(梵 Lekhapratilekhalipi),(四八)毘棄書(梵 Viksepalipi),(四九)多書(梵 Praksepalipi),(五十)阿[少/兔]浮多書(梵 Adbhutalipi),(五一)奢娑多羅跋多書(梵 Śāstrāvartalipi),(五二)伽那那跋多書(梵 Gananāvartalipi),(五三)優差波跋多書(梵 Utksepāvartalipi),(五四)尼差波跋多書(梵 Niksepāvartalipi),(五五)波陀梨佉書(梵 Pādalikhitalipi),(五六)毘拘多羅婆陀那地書(梵 Dviruttarapadasajdhilipi),(五七)耶婆陀輸多羅書(梵 Yāvaddaśottarapadasajdhilipi),(五八)末荼婆哂尼書(梵 Madhyāhārinīlipi),(五九)梨沙耶娑多波恀比多書(梵 Rsitapastaptā),(六十)陀羅尼卑叉梨書(梵 Dharanīpreksanīlipi),(六一)伽伽那卑麗叉尼書(梵 Gaganapreksanīlipi),(六二)薩蒱沙地尼山陀書(梵 Sarvausadhinisyandā),(六三)沙羅僧伽何尼書(梵 Sarvasārasajgrahanī),(六四)薩沙婁多書(梵 Sarvabhūtarutagrahanī)。 p1247


水塵

微塵之一種,較兔毛塵小七分。能於水中通行無礙,故稱為水塵。 p1492


去行

指離穢土之行,即為往生淨土而修之各種行持;或指以往生淨土為目的之實踐行為。去,即行。善導將眾生往生諸佛淨土之共通行門,稱為「通去行」;而將往生一佛國土之行,稱為「別去行」。〔觀經疏卷一、卷二(善導)、觀經玄義分觀門義鈔卷三〕 p1602


四行

(一)指密教胎藏界曼荼羅中臺八葉院四隅四菩薩所代表之四行,即:(一)東南之普賢菩薩,表示淨菩提心。(二)西南之文殊菩薩,表示智慧。(三)東北之彌勒菩薩,表示慈悲。(四)西北之觀自在菩薩,表示願行圓滿之菩提果。此四行皆表四方四佛之「因德」。此外,亦有以菩提、福德、智慧、羯磨四者分別表示四菩薩之四行。大日經疏卷五(大三九‧六三一下):「正方四葉是如來四智,隅角四葉是如來四行。」〔瑜伽大教王經、大日經疏卷十七、卷二十〕(參閱「四行菩薩」1691)

(二)指五戒中除去「不飲酒」之其他四項。中阿含經卷二十六(大一‧五九四中):「有一沙門梵志行四行:不殺生、不教殺、不同殺,不偷、不教偷、不同偷,不取他女、不教取他女、不同取他女,不妄言、不教妄言、不同妄言。」

(三)通達四諦而趣向涅槃之無漏聖道有苦遲、苦速、樂遲、樂速等四種途徑,稱為四通行。〔集異門足論卷七〕(參閱「通行」1766)

(四)乃菩提達磨所說修證佛道之四種具體行法,即:報冤行、隨緣行、無所求行、稱法行。(參閱「二入四行」167) p1690


四通行

梵語 catasrah pratipadāh,巴利語 catasso patipadā。通達四諦之理而趣向涅槃之無漏聖道,以「所依之地」與「根機」之不同,而有四種之別,稱為四通行。又作四種通行、四正行、四事行跡。通行,為「道」之異名;以此四者能通達、趣向涅槃,故又稱四道。又以此四者能斷除煩惱,故又稱四斷。

於趣向涅槃之道中,若依止於無色、未至、中間等三種定,其「止」、「觀」不均,轉增艱苦,故稱苦通行。(一)於苦通行中,有隨信行、信勝解、時解脫等三種根機鈍劣之人,於所觀之境,通達遲緩,稱為苦遲通行(梵 dhuhkhā pratipad dhandhābhijñā ),又稱苦遲得。(二)於苦通行中,有隨法行、見至、不時解脫等三種根機優利之人,於所觀之境,通達速疾,稱為苦速通行(梵 duhkhā pratipat ksiprābhijñā ),又稱苦速得。

於趣向涅槃之道,若依止於四根本定,則「止」、「觀」均衡,任運容易,故稱樂通行。(一)於樂通行中,有隨信行、信勝解、時解脫等三種根機鈍劣之人,通達作證較為遲緩,稱為樂遲通行(梵 sukhā pratipad dhandhābhijñā),又稱樂遲得。(二)於樂通行中,有隨法行、見至、不時解脫等三種根機優利之人,通達作證較為速疾,稱為樂速通行(梵 sukhā pratipat ksiprābhijñā),又稱樂速得。上述四者合稱四通行。〔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三、俱舍論卷二十五、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九、順正理論卷七十一〕 p1766


四道

(一)指斷除煩惱、證得真理之四種過程。依此可證得涅槃果,為一切佛教修習方法之概括。即:(一)加行道(梵 prayoga-mārga),又稱方便道。即於無間道之前,為求斷除煩惱,而行準備之修行。(二)無間道(梵 ānantarya-mārga),又稱無礙道。即直接斷除煩惱之修行,由此可無間隔地進入解脫道。(三)解脫道(梵 vimukti-mārga),即已自煩惱中解脫,證得真理,獲得解脫之修行。(四)勝進道(梵 viśesa-mārga),又稱勝道、三餘道。即於解脫道之後,更進一步行其餘之殊勝行,而全然完成解脫;或滿足斷惑,而作觀察之修行。〔俱舍論卷二十五、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九、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九、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末〕(參閱「勝進道」4864)

(二)即長阿含卷八眾集經所說之四通行。指:(一)苦遲道,又稱苦遲通行。(二)苦速道,又稱苦速通行。(三)樂遲道,又稱樂遲通行。(四)樂速道,又稱樂速通行。(參閱「通行」1766) p1789


末法燈明記

全一卷。據傳乃日僧最澄著於延曆二十年(801)。本書係就正像末三時而說佛化制之不同,當像法末期,因接近末法,此時佛法不按規定通行,僧綱亦與規制相違。戒律不被遵守,惟仍主張僧寶之尊。本書為榮西、源空、親鸞、日蓮等鎌倉新佛教之祖師所引用,故為推動日本末法思想之最有力著作,影響後世頗大。 p1943


正令

指佛法。在禪門中,則特指教外別傳之旨。從容錄第三十五則(大四八‧二五一上):「無舌人,無舌人,正令全提一句親。」故叢林中每以「正令當行」謂佛祖之道通行於世。又如碧巖錄第六十三則(大四八‧一九四下)以「正令當行,十方坐斷」一語,喻指棒喝之外,不立一法,乃為教外別傳之宗旨。〔禪宗無門關趙州狗子〕 p1985


石壁無礙

謂佛菩薩之神力能自在通行石壁而無障礙。楞伽經卷二(大一六‧四八九下):「意生身者,譬如意去,迅疾無礙,故名意生。譬如意去,石壁無礙。」 p2139


佛道

(一)「道」乃梵語 bodhi(音譯菩提)之意譯,義謂果德圓通。佛道即指佛果之無上菩提。法華經序品(大九‧三上):「我見彼土恒沙菩薩,種種因緣,而求佛道。」〔大乘義章卷十八〕

(二)指佛陀教化眾生之道。即佛教。

(三)道,謂因行。指成佛之道,即至佛果無上菩提之道。大乘義章卷十八(大四四‧八二八下):「能通行人至涅槃處,因之為通,通故名道。故地論言,道者是因,修行此道能到聖處,名為聖道。」(參閱「佛教」2658) p2736


佑寧寺

西藏名 Dgon-lung byams-pa-gling。譯作郭隆慈氏洲。位於青海互助縣東約二十九公里紅崖子溝(湟水北岸支流)上流之喇嘛寺。建於明神宗萬曆三十二年(1604)。清雍正元年(1723),和碩特蒙古叛於青海,僧眾附逆,寺遂被毀,十年修復,賜名「佑寧寺」。數百年來,名僧輩出,著作如林,在近代黃教教史及西藏文學史上,均占重要地位,為西藏佛教格魯派湟中地區之著名古剎。

初第四世達賴喇嘛榮丹嘉穆錯(藏 Yon-tan rgya-mtsho,譯作功德海,1589~1616,蒙古人)遣棟約綽吉嘉穆錯(藏 Donyod chos-kyi rgya-mtsho,譯作不空法海)興建本寺,弘揚顯教。嗣後,章嘉(藏 Lcav-skya)、土觀(藏 Tnu'u-bkvan)、嘉樣加巴多爾吉(藏 Jam-lbyans bzad-pa 1 ld-ije,譯作妙音笑金剛,1648~1721。即第一世嘉木樣,甘肅西南甘家灘人)又建密宗院(藏 Rgyud-pagrva-chan),遂成顯密雙備之寺。十八世紀中葉,松巴勘布(藏 Sum-pa mkhan-po)被選為法臺,住錫本寺,從事著述。而招集僧徒,繁衍本寺香火最力者為第一任住持大松巴(藏 Sun-pa)經師丹綽嘉穆錯(藏 Dam-chos rgya-mtsho,譯作聖教海、賢教海)。大通、互助、亹源一帶之寺院,大多為佑寧寺之分支,故本寺號稱湟北諸寺之母。

本寺以位於青海東北蒙古系土著(Monguor)區域內,故藏籍僧侶甚少,住持以下之僧徒,幾盡為土著,清代著名喇嘛如章嘉國師、土觀禪師,亦悉為土著。寺內通行語言即土語(蒙古語之一支)。僧眾之生活習慣與一般黃教喇嘛相同。寺中有五曩(家),即土觀曩、章嘉曩、松巴曩、卻藏曩及王曩等五呼圖克圖之僧舍。本寺現已毀。 p2764


利普

梵名 Rbhu。印度婆羅門教崇拜的三個神祇之總稱。火神為其兄弟,雷神乃其摯友。此三神之所以成神,係因彼等靈巧無比之手藝。彼等曾為雙馬童製造不用馬拉之三輪車,通行無阻;為因陀羅製造兩匹馬;用牛皮和肉造一母牛,此牛能生產令人不死之甘露。此外,傳說利普並使自己已衰老之父母恢復青春,使荒地生長植物等。 p2810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一切經音義

「一切經」謂大藏經。「音義」為某一字、詞的讀音與意義。「一切經音義」,即專為解釋佛經中之字與詞之讀音與意義的書。主要有下列幾種︰

(一)二十五卷︰唐‧玄應撰。又稱《玄應音義》。收在《磧砂藏》(新文豐版)第三十冊。係就《華嚴經》、《順正理論》等四五八部經律論之難解漢字,引用眾多典籍,並參照梵語讀音,以辨明其義。為現存最古的音義書。

撰者玄應,曾於玄奘譯場任「定字偽」之職。貞觀末年奉敕撰述本書。本書雖稱為一切經,實僅就《大唐內典錄》所載入藏經論八百部中,擇其重要者略加收錄而已,未盡全藏。在以高麗本為底本的日本《縮刷藏》、《卍藏》中,本書共計二十五卷,但在《明藏》及《黃檗藏》中則分成二十六卷。另外,《法苑珠林》卷一百則謂有二十卷,且稱之為《大唐眾經音義》。

(二)百卷︰唐‧慧琳撰。又稱《慧琳音義》。收在《大正藏》第五十四冊。係註解《大般若經》等一二二○部經律論之難解語,凡《開元釋教錄》入藏的經論皆加以註釋。其中,並轉載《玄應音義》、《慧苑音義》。

撰者慧琳為西域疎勒國人,嘗師事不空三藏,能通漢、梵二音。彼於二十餘年間傍求典籍,孜孜不倦,從建中末年至元和二年(783~807)歷時二十餘年始編成此書。書中不僅區別吳音、秦音,亦辨明清音、濁音,為音義書中最為精密、廣博者。卷首有顧齊之與景審之序文。

繼承慧琳者有希麟《續一切經音義》十卷,收在《大正藏》第五十四冊。其他,另有可洪《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三十卷、處觀《大藏音》三卷及遼‧行均《龍龕手鑑》八卷(藏外別行)等,均是為讀藏經者解釋古字難字而作,其體裁多與以前的書不同,乃根據偏傍配列文字,與通行於世之字典無異。又,古來的大藏經刻本皆在各卷末尾列出音義,此係由各種音義抄出而附加者。


三分科經

中國佛教徒在解說佛經時,常將經文分成三個部份,即「序分」、「正宗分」、「流通分」,這稱為「三分科經」,或稱「一經三段」。

這個分段法始於晉朝的道安,至劉宋以後,便廣受各家採用。直迄今日,這個分法仍然通行

序分,又稱序說、序段。指一經的開頭,記述說此經的人、時、處、當機、會眾等說經因緣的一段文字。

正宗分,又稱正說、正說段。指緊接著序分,開顯所說法門的一段文字,這是全經的主要部分。

流通分,又稱流通說、流通段。指在正宗分之後,經文說「會眾歡喜奉行」以及付囑流通本經法門的一段文字。

唐‧玄奘所譯的《佛地經論》卷一亦云(大正26‧291c)︰「於此經中總有三分︰(一)教起因緣分,(二)聖教所說分,(三)依教奉行分。」這個分法與道安所創完全相符。

這種三分科經是大部分經典所共有的,但也有例外,如圓景《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贊》說《心經》只有正宗分,智顗的《法華經文句》把《法華經》分成兩重序、正、流通。

〔參考資料〕 《仁王般若經疏》卷上一;《華嚴經疏》卷四;《法華經文句》卷一;《大般涅槃經集解》卷一;《金光明最勝王經疏》卷一;《法華義記》卷一;《無量壽經義疏》卷一;《觀經義疏》卷上;《勝鬘寶窟》卷上(本);《法華義疏》卷一。


入菩薩行論

說明菩薩如何修行的要典。印度中觀派論師寂天著。中國西藏佛教前弘期,曾由印度一切智天同西藏吉祥積,依據迦濕彌羅國本,譯成藏文(約在西元750~850)。在後弘期初期(980~1050)印度法祥賢同西藏寶賢又重譯和校改。後來寶賢同釋迦慧,又依中印度本修改一次。再後,俄‧羅敦喜饒到迦濕彌羅國求法(1076~1108),又同印度善慧稱(賈曹傑註中說是尼泊爾人),依照迦濕彌羅國本,經過修訂和潤文,成為現在流通的藏文頌本。

在漢文譯典中,宋太宗雍熙二年(985)由天息災翻譯,名為《菩提行經》共四卷,八品,七八六頌,較藏文本缺兩品,少一二七頌零三句,文義也有出入。本文據藏文頌本略作介紹。

作者寂天(約在650~750),為南印度梭羅修多羅國德鎧王之子,原名寂鎧。他成長以後,不願繼承王位,在登位前夕,逃出宮廷,行至一片森林地帶,遇見一個婦女,把他帶到森林深處,見到一位瑜伽行者,傳授他許多甚深教法,依法修習,獲得禪定和智慧。後到中印度那爛陀寺從勝天出家,取名寂天,著有《學處要集論》(漢譯名《大乘集菩薩學論》)和《諸經要集》,後來又為大眾說了一部《入菩薩行論》。由在座的學者們,聽後記誦下來。

關於本論頌文有多少,當時各地學者說法不一。迦濕彌羅人說共有一千多頌,在論的前面增加了皈敬頌;東印度人說有七百頌,論首加上了《中論》的皈敬頌,但少〈懺悔品〉和〈智慧品〉;中印度人則說無皈敬頌和作者誓言頌,共有千頌,因而引起了爭論。於是有三位學者到迦憐伽城去見寂天,請問他《學處要集論》和《諸經要集》收藏的處所及《入菩薩行論》共有多少頌﹖他回答說︰《學處要集論》和《諸經要集》用樹皮親筆寫的小字,放在住室的窗戶上;《入菩薩行論》頌文,中印度人所說是正確的。

本論文體全以頌文寫成,所以又名《千頌》。但現在通行的藏文本,只有九一三頌零三句。除第一頌皈敬三寶,第二第三頌說明造論的因由外,其餘的頌,共分十品,分別說明發菩提心和修菩薩行的方法。說發菩提心的有四品,說修菩薩行的有六品。其內容略述如下。

第一,〈贊菩提心功德品〉,共有三十三頌,分兩大科。

(1)菩提心的勝利︰說明一切被業和煩惱所繫縛的眾生,只要能發菩提心,一剎那間,就能稱為佛子,就可受人天的供養,廣讚勝利,無量無邊。

(2)菩提心的種類︰說菩提心有兩種,即願菩提心和行菩提心。「為利他故願成佛」的心是願心,為施等波羅蜜多向著成佛的路上走去的心是行心。

第二,〈懺罪品〉,共有六十五頌,分四大科。

(1)供養︰是用大自然中的無主物山水森林等和有主物乃至自身為供物,供養三寶。

(2)禮敬︰以觀想我身變為無量身,到諸佛剎土而作禮拜,並於現前塔廟、和尚、阿闍黎前,也作恭敬禮拜。

(3)皈依︰從今日起,直到獲得菩提果位,皈依一切如來、正法、菩薩眾會。

(4)懺悔︰由具足四力門懺悔業障。(1)能破現行力︰即從無始以來直到今生,由於愚癡,對殊勝境──父、母、師長等所作的一切罪業,現在發至誠心,於導師(佛)前,發露懺悔。

(2)依止力︰思維所造罪業,即從今日,皈依佛、法、僧三寶,如教而行。(3)對治現行力︰說三毒的大病,唯有大醫王佛所說的教法,才能醫治。應從今日,依佛說法而修對治。(4)遮止罪惡力︰對所造的性罪或者遮罪,心生追悔,於佛菩薩前,恭敬禮拜而作懺悔,以後,決定不造。

第三,〈總持菩提心品〉,共有三十三頌零兩句,分三大科。

(1)加行︰是在發菩提心以前先集順緣資糧,隨喜一切善法,見有作世間功德和修解脫的正因或由修持能得無上菩提的善法,都心生歡喜隨喜讚嘆。

(2)正行︰是正發起菩提心的方便。為作眾生的現時和究竟的利益,發起菩提願心和行心,並依次學習菩薩學處等。

(3)結歸︰是總結發心以後的功德。想這一生,能發菩提心,從此生於佛的種族中,得名菩薩了。願望得到實現,心中歡喜,常受安樂。

本品上半品所說的隨喜功德等,就是集積順緣資糧,結合第二品的〈懺罪品〉,就是淨違緣障。由修習這兩個前方便以後,下半品才說明起二種菩提心的方便。這樣正適合於三士道的修習次第,先修共下中士道,然後才修上士道。

第四,〈不放逸品〉,共有四十八頌,分三大科。

(1)棄捨菩提心的過失︰說明菩提心,是經過多次思維其功德以後,才發起的。如果棄捨菩提心,就是欺騙諸佛和一切眾生,應墮惡趣。經常思維這些道理,不令菩提心衰退。

(2)應勤捨罪業︰說房提心衰退的主要因素,就是不喜作善而喜造惡業。現在既得難得的人生,就應勤修善法。

(3)應斷除煩惱︰說妾業是由煩惱生起的,所以應當勤求斷除煩惱。對於煩惱,如對死敵作戰一樣,不怕艱苦,勤修善法,勤學菩薩行來對治它。

第五,〈守護正知品〉,共有一○九頌,分三大科。

(1)守護心的方便︰說明要守護心住於善所緣時,必須守護正念和正知。若離正知,則妄念生,不僅將已生的善財奪去,並且障礙未生的善法,不令生起,甚至摧折能得解脫的慧命。守護正知還須正念,要以正念之繩,繫心象於善所緣的柱上,不令散亂。

(2)怎樣生起正念︰說怛起正念,須要依止善知識,聽從善知識的指示和教導,激發自羞的慚和怖畏他人毀謗的愧,並且相信異熟果報。由具有這些善因,就能生起正念,然後由正念守護正知,以正知防護自心,不令散亂。

(3)怎樣守護三聚戒︰先說守護律儀戒,就是觀察身語的行為及造業前的等起心(動機),不令有過失(煩惱)。其次說明守護攝善法戒,應思維身是不淨,不應貪著,但可用作修善的工具,依此得渡輪迴大海,到達彼岸而成佛。其次說明怎樣守護饒益有情戒,應當常以財、法施與有情,隨護有情心,不令三業染罪。

第六,〈安忍品〉,共有一三四頌,分兩大科。

(1)瞋恚的過失︰常懷瞋恚的人,身心經常是痛苦的。一念瞋心,即能摧毀善根。

(2)修忍的方法︰當思在輪迴中,苦多樂少。若因不忍小苦而造惡業,則將來生於惡趣的苦,更是不可想像。瞋恚是不順善法的,當以修忍的方法,防止瞋恚的為害。

第七,〈精進品〉,共有七十六頌零三句,分兩大科。

(1)思維精進相違品的過失︰說明懈怠就是精進的相違品。懈怠有兩種,(1)是對於善法能做而不去做。(2)是貪著庸俗無義利的事,空過時日。

(2)修習精進的方法︰當思維已得的人身,終歸死亡,應當常時警惕,不要貪著睡眠懈怠。現在為求菩提,成就自他大利,當勤精進。

第八,〈靜慮品〉,共有一八七頌,分三大科。

(1)靜慮相違品的過失︰靜慮的相違品就是世間憒鬧和顛倒分別。即顛倒分別對於五欲受用執以為樂,不淨之身執以為淨。思維這些過失以後,當於靜處生起愛慕。

(2)住於靜處的勝利︰說明住於森林靜處,資具簡單,少欲知足,修習靜慮與菩提心。

(3)修自他相換的菩提心︰先修自他同等,然後修自他相換。修菩提心的菩薩,當給一切人以安樂和除一切人的痛苦。自他既是同等,是可以相換,以愛執自己的心轉移到他人身上,將自己的身財善根,布施給一切有情。

第九,〈般若品〉,共有一六七頌零一句,分兩大科。

(1)二諦的建立︰由破實事師等所說的實有而成立中觀性空的說法。否認經部師說色等境是現量所得是實有,以及唯識師所說心為實有,主張心境等一切法,都是假立的,自性本空。

(2)廣說修二種無我的方法︰分為二,(1)廣說修補特伽羅無我︰說明補特伽羅有兩種,俱生我執和分別我執,以觀察六大非我的方法來破除我執。(2)廣說修法無我︰先由四念處說明法無我,其次用緣起為因,成立一切法無自性。

第十,〈回向品〉,共有五十七頌零一句,分兩大科。

(1)總回向︰願以造論的功德,回向一切眾生,共同趣入菩薩行。

(2)別回向︰分為三,(1)為利他回向;(2)為自利回向;(3)為安樂的生源,廣弘教法回向。

本論梵文註釋很多,僅從西藏大藏經中由梵文譯成藏文的註釋就有下列十種︰(1)《入菩薩行論釋難廣釋智品》,作者慧生。(2)《入菩薩行論釋難》,作者不明。(3)《入菩薩行論釋千九百七十五頌》,作者善天。(4)《入菩薩行論難解處決擇》,作者黑論師。(5)《入菩薩行論釋難》,作者遍照護。(6)《入菩薩行論智品釋難》,無作者名。(7)《入菩薩行論智品及回向品釋難》,無作者名。(8)《入菩薩行三十六義略攝》,作者金洲。(9)《入菩薩行論十一要義略攝》,作者金洲。(10)《入菩薩行密意釋殊勝光顯疏》,作者畢補底旃陀羅。

本論譯傳到西藏後,又為迦當派宗為六論之一。以後各派都有註釋,其中以宗喀巴的上首弟子賈曹傑所著《入菩薩行論釋佛子津梁論》為最著稱。宗喀巴所著《菩提道次第廣‧略論》未問世以前,本論是修菩薩行的代表作。宗喀巴也非常珍視這部論,他著的《菩提道次第廣論》中引用了本論三分之一以上的文句。西藏行者有以本論作為課誦本每日分段念誦。尤以本論最後第十〈回向品〉列為藏族佛教徒課誦的「五大願文」之一《入菩薩行願》,影響巨大。(胡繼歐)


八支甘露心要祕密教授續

簡稱《醫藥四續》,是流行於中國藏族和蒙族各地佛教寺院中的一部醫藥經典,若干寺院中並且設有專科學習。經題的意義是︰能除非時橫死,故名甘露;總攝醫方明的義理,故名心要;對八類病分八門宣說治法,故名八支;本經不是「非根器」的境界,故名祕密;易行、文簡、義豐而易解,故名教授;它像寶藏一樣,是醫方明的根本或基礎,故名為續。

據《白銀鏡》等書所說,本經的說者為藥師琉璃先如來,結集者為意生仙人,譯梵文為藏文者是迦濕彌羅月和大譯師遍照。後由玉妥巴和他弟子輩(約當九到十一世紀)用新譯語修訂加注。據土官(觀)《善說晶鏡》中寧瑪派史所說,本經乃由名稱神通熾燃從埋藏的地方取出流通,似乎在譯成時並未公開流行。

本經共分四續,即〈根本續〉、〈解釋續〉、〈教授續〉和〈後分續〉。〈根本續〉中分六品,初品說藥師佛在善見城說法時,由明意生發問,明智仙作答而組成全經。次後五品列舉全經的品目名數,是一種敘論或綱目的性質。第二〈解釋續〉分三十一品,敘述人體的生長次第、生理、體質、得病因緣、生活起居、飲食宜忌、醫藥功用、醫療用具、疾病護理、醫師品德等。第三〈教授續〉分九十二品,初一品總論,以下九十一品分述各種病的治法,又可以分為八類,即所謂八支。二至七十品屬身病支,分述風、膽、痰、集等等各種疾病的治療方法。七十一至七十三品屬童子病支,述嬰兒的撫育和兒科疾病的治法。七十四至七十六品屬婦女病支,述各種婦科病的治法,分總、別、通三品。七十七至八十一品屬於鬼祟病支,分述部多、癲狂鬼、九曜、龍等為祟的治法。八十二至八十六品屬創傷支,分述頭、頸、軀幹、四肢各部創傷的治法。八十七至八十九品屬毒病支,述各種中毒的治法。九十品屬長生支,述防治衰老和延長壽命的方法。九十一至九十二品屬壯陽支,分述強健性的機能和求子的方法。這八支的分類和唐‧義淨在《南海寄歸傳》卷三所敘「八醫」大體相同,不過本經合「針刺首疾」(治頭疾)一項於身病支,而另開婦女疾一支。第四〈後分續〉分二十七品,敘述切脈、望色、辨尿、照鏡等診斷方法,各種藥品的配製法、針灸法等,最後總結經義加以囑咐。

說經之處善見城的位置,西藏地區註家異說頗多,但佛海(1653~1705)料簡眾說,獨取位於烏仗那一說。據551~554年編著的《魏書》記載,魏世祖時(424~452 )和罽賓往來的使臣傳達罽賓當時的國都為善見城。又,本經藏文初譯者為迦濕彌羅月,則本經原本當自迦濕彌羅傳出。古代的烏仗那和迦濕彌羅是北印兩個相鄰的國家,也是中國與中亞細亞、印度交通必經之地。從本經內容來看,除一些理論採取佛教密宗學說外,也受到中國醫藥理論和技術的影響。如診脈、處方、用藥等幾乎和中國醫書沒有多大區別。針灸所用的穴道和方法也和中國古法大體相同,不過針法只用於放血,適應病症有限,不及中國針法適用的範圍廣闊。

本經的譯本自玉妥巴修訂夾註以後,解釋者甚多,著名的有降蘇兩家。清初時,西藏地區執政佛海曾集舊註,著《醫方明論藥師密意莊嚴顯明四續青琉璃茉莉華》一書(北京刻本共一○六八頁),極為詳明,是近二百年來最通行的註解。(郭元興)



意指力用、智力等。大多指佛、菩薩的能力、力用,或指眾生求悟的能力,有時也指煩惱力、魔力等。有二力、三力、五力、六力、十力、十三力等相關用語。略述如下︰

(1)二力︰即指自力、他力。自力指用自己的力量,他力則指仰藉別人的力量。主要用於淨土門,以眾生的三學為自力,阿彌陀佛的本願為他力。另有思擇力(prasaṃkhyana-bala)與修習力(bhāvanā-bala)二力,思擇力是熟慮正確道理而斷諸障的力,修習力則為修習一切善行而無懈怠的力。

(2)三力︰指我功德力、如來加持力、法界力,此係真言宗的說法。該宗以我功德力為行者所修三密的功德力,如來加持力為如來大悲方便的加持力,法界力為法界的平等力。另有妙法三力,即︰法力、佛力、信力。信力是信法華的行者自起的信心,佛力是佛陀意欲使行者成就所願的誓願,法力指行者內在的信力與佛力二力融合所成的妙法。

此外,又有成就般舟三昧所必要的三力,即︰佛的威神力、三昧力、本功德力。

(3)五力︰指信力、精進力、念力、定力、慧力。又,如來的說法也有言說力、隨宜力、方便力、法門力、大悲力等五力之別。言說力指不可言說的言說,隨宜力指所說隨宜,方便力指隨眾生根機而行方便,法門力指法的自體為解脫門,大悲力指大悲心起而廣為說法。

在唯識的法相決定中,又有不能決定的五力。即︰{1}定力,指不起定而能應於十方的如來大寂定力。{2}通力,指如來的神通力。{3}借識力,指色界二禪天以上,雖無眼等五識,但能自由地借用初禪五識之力。{4}大願力,指佛的大誓願力。{5}法威德力,指佛法的威德力。此五力係非現量、比量的不可思議力。

(4)六力︰依《增一阿含》卷三十一所說,指 

{1}小兒以啼泣為力,{2}女人以瞋恚為力,{3}國王以憍傲為力,{4}羅漢以專精為力,{5}諸佛以大慈為力,{6}比丘以忍辱為力。

(5)十力︰分為如來的十力和菩薩的十力兩種。如來十力係指佛之十八不共法中的十種智力。即︰{1}處非處智力,如實知正理與非理的智力。{2}業異熟智力,知三世因果業報的智力。{3}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知一切靜慮、解脫、三昧的智力。{4}根上下智力,知眾生的信等五根優劣的智力。{5}種種勝解智力,知眾生種種知解的智力。{6}種種界智力,知眾生種姓、行為等的智力。{7}遍趣行智力,知往趣一切人天諸趣各別因果的智力。{8}宿住隨念智力,知過去世之一切的智力。{9}死生智力,以天眼知眾生生死、善惡業緣的智力。{10}漏盡智力,知自己諸漏盡、不受諸有,及他人漏盡的智力。

菩薩十力則指十迴向中,第九無縛無著解脫迴向菩薩所具的十種力。即︰{1}深心力,不為一切所染著。{2}增上深心力,不壞一切諸佛之法。{3}方便力,修習菩薩一切行。{4}智力,知一切眾生之心行。{5}願力,滿足一切眾生所願。{6}行力,盡一切未來際劫而行不斷絕。{7}乘力,現一切乘的力。{8}神變力,於一一毛孔中示現一切清淨世界,一切如來出興於世的力。{9}菩提力,覺悟菩提之力。{10}轉法輪力,說一句法可以符應一切眾生諸根意願的能力。

(6)十三力︰即{1}因力,宿世之善根力。{2}緣力,善知識之教誨力。{3}意力,如理作意之力。{4}願力,求菩提之力。{5}方便力,藉法巧修之力。{6}常力,常依法而修之力。{7}善力,正修的善根力。{8}定力,修止而成就之力。{9}慧力,修觀而成就之力。{10}多聞力,聞信正法之力。{11}持戒忍辱精進禪定力,成就五度之力。{12}正念正觀諸通明力,成就正念正觀六通三明之力。{13}如法調伏諸眾生力,如法調伏剛強眾生之力。西方淨土的菩薩具足此十三力,而行自利利他行。

此外,十波羅蜜中的第九是力波羅蜜。

◎附︰《大毗婆沙論》卷一○二(摘錄)

問︰何故如來身中,有智立為力;聲聞獨覺身中,諸智皆不立為力耶﹖答︰不可屈伏,無障礙義,是力義。聲聞獨覺身中諸智,猶為無知屈伏,及有障礙,故不名力。

曾聞佛與尊者舍利子,一處經行。有一有情,來詣彼所。佛告舍利子︰汝可觀此有情,過去曾於何處,為汝親友。時舍利子以初靜慮,乃至以第四靜慮宿住隨念智觀之,皆不能見。便從定起而白佛言︰我之定力,觀不能見。佛告舍利子︰如是有情,曾於過去爾所劫前,為汝親友。彼時既遠,非諸聲聞獨覺境界,故汝不知。

佛又一時與舍利子,一處經行。時有一人,遇緣而死。佛告舍利子︰汝應觀彼當生何處。時舍利子,以初靜慮乃至以第四靜慮天眼觀之,皆不能見。便從定起而白佛言︰我之天眼,觀不能見。佛告舍利子︰此人命終,生某世界。彼處既遠,非諸聲聞獨覺境界,故汝不知。

問︰三乘漏盡,既無差別;何故漏盡智,二乘非力耶﹖答︰佛漏盡智,勝妙猛利,非諸聲聞獨覺所及。雖俱盡漏,而有遲速。如有二人,各伐一樹。一人勇健,加用利斧。一人力劣,又用鈍斧。雖俱伐樹,而有遲速。故佛漏盡智,立力;非二乘。又二乘智,雖能盡漏,有餘習故,不名為力。又漏盡智立為力者,不依能盡自身漏故,但依能令他身漏盡。謂佛善達如是有情,應依苦遲通行,當得漏盡。乃至如是有情,應依樂速通行,當得漏盡。由此方便,為說正法,皆令漏盡,故立力名。二乘不爾,故不名力。


十八羅漢

指十八位永住世間護持正法的阿羅漢。係自十六羅漢演變而來。目前所知最早的十八羅漢像,為五代‧張玄及貫休所繪。其後,宋‧蘇東坡分別為此二畫題十八首贊,並於貫休所作標出羅漢名稱。此外,杭州飛來峰金光洞中,刻在石床上的十八羅漢像,也是宋代的作品。

元代以後,各寺院的大殿中多供有十八羅漢,且在佛教界,羅漢像的繪畫與雕塑,也多以十八羅漢為主。自此,十六羅漢乃逐漸沈寂,十八羅漢代之而起。日本鎌倉光明寺也有十八羅漢像,據考證係南宋至元代期間之作。

關於十八羅漢的名稱,前十六尊者,皆如《法住記》所載,並無異說。此十六羅漢之名稱,即如下列︰

(1)賓度羅跋羅墮闍(Pindolabharadvaja),(2)迦諾迦伐蹉(Kanakavatsa),(3)迦諾迦跋釐墮闍(Kanakabhāradvaja),(4)蘇頻陀(Suvinda),(5)諾矩羅(Nakula),(6)跋陀羅(Bhadra),(7)迦理迦(Karika),(8)伐闍羅弗多羅(Vajraputra),(9)戍博迦(Jīvaka),(10)半託迦(Panthaka),(11)羅怙羅(Rāhula),(12)那伽犀那(Nāgasena),(13)因揭陀(Aṅgaja),(14)伐那婆斯(Vanavā-si),(15)阿氏多(Ajita),(16)注荼半託迦(Cūḷapanthaka)。

至於後二位羅漢,則眾說紛紜,並不一致。茲列出幾種主張如下︰

(1)以慶友為第十七尊,賓頭盧為第十八尊。其中,慶友即難提蜜多羅,亦即《法住記》的作者;賓頭盧即位列十六羅漢之首的賓度羅跋羅墮闍。

(2)另有加上大迦葉與軍屠鉢歎二位尊者。依《佛祖統紀》卷三十三所述,唐代妙樂(湛然)首創此說,宋代淨覺(仁岳)亦採此種說法。此係合併《法住記》所載十六尊者,與《彌勒下生經》的四大聲聞,省略其中重複的二位尊者所成。

(3)西藏地區所傳,則加上達摩多羅與布袋和尚。其中,達摩多羅被認為是編纂〈優陀那品〉的法救,但無明確的證據。其像為背負梵篋,類似唐代入竺僧玄奘。布袋和尚,其起源與中國唐末的契此和尚頗有關連。另從其周圍圍繞若干幼童看來,也可能與多產神訶梨帝母(Hāritī)的配偶半支迦(Pañcika)有關。此外,又有加上降龍、伏虎二尊者,或加摩耶夫人、彌勒二者等不同說法。

◎附︰周叔迦《法苑談叢》〈漫談羅漢〉(摘錄)

由十六羅漢演變成為十八羅漢,主要是從繪畫方面造成的。現在所知的最早的十八羅漢像是前蜀簡州金水張玄畫的十八阿羅漢,宋‧蘇軾得之於儋耳,題了十八首贊(見《東坡七集》後集二十),但未標出羅漢名稱。其次是貫休畫的十八阿羅漢,蘇軾自海南歸,過清遠峽寶林寺見之,為之作贊十八首,每首標出羅漢名稱,於十六羅漢外第十七為慶友尊者,即《法住記》的作者,第十八為賓頭盧尊者,即十六羅漢中賓度羅跋羅墮闍的重出(見《東坡七集》續集十)。清《祕殿珠林》也有貫休十八羅漢圖卷,後有宋‧蘇過、元‧趙孟頫、明‧宗徹三跋,也不題羅漢名字。宋‧紹興四年(1134)江陰軍乾明院五百羅漢碑於五百羅漢尊號前列十八羅漢尊號,也是第十七慶友尊者,第十八賓頭盧尊者。

宋‧咸淳五年(1269)志磐撰《佛祖統紀》關於供羅漢(卷三十三)闢前說,認為慶友是造《法住記》的人,不應在住世之列,賓頭盧為重複。應當是迦葉尊者和軍屠鉢嘆尊者,即是《彌勒下生經》所說四大聲聞中不在十六羅漢之內的二尊者。

若從煙霞洞宋人補刻一僧一布袋和尚來考察,布袋和尚就是五代時明州奉化縣釋契此,後人相傳為彌勒菩薩化身,則另一僧像也應是漢地神僧。據《天台山全志》卷十載,宋‧淳化中(990~994)天台山廣嚴寺道榮習禪定,靈異頗多,人以羅漢目之。既入滅,人有見於壽昌(寺)五百應真位者。煙霞洞的僧像或者就是此人。

西藏所傳的十八羅漢,是於十六羅漢之外加上法增居士和布袋和尚,這些傳說也都是從漢地傳去的。當西藏朗達瑪王(唐武宗會昌元年,西元841)破壞佛教時,西藏六位大師來到西康,見到當地各寺普遍繪塑十六尊者像,特別是盧梅、種穹大師摹繪了聖像,迎到藏中耶爾巴地方,這就是著名的耶爾巴尊者像。後來陸續傳入漢地各樣傳說而增加了二像。據說達磨多羅(法增)居士是甘肅賀蘭山人(今阿拉善旗),因奉事十六尊者而得到感應,每日都見有無量光佛出現於雲中(見第五世達賴著《供養十六羅漢儀軌》)。他的畫像常是背負經篋,身傍伏有臥虎。但是至今在供養儀軌中還只是十六尊者。

《祕殿珠林續編》第四冊有清‧莊豫德摹貫休補盧楞伽十八應真冊,後有清高宗題頌,頌中說︰第十七降龍羅漢是嘎沙鴉巴尊者(即迦葉尊者),第十八伏虎羅漢是納答密答喇尊者(即彌勒尊者),由章嘉呼圖克圖考定。但降龍伏虎是後世傳說。蘇軾《應夢羅漢記》說,元豐四年歧亭廟中有一阿羅漢像,左龍右虎。可見北宋時降龍伏虎像不一定是分成兩個羅漢的。

綜合以上各說先後發展來看,十八羅漢傳說的興起,並沒有什麼經典的根據,只是由於畫家們在十六羅漢之外加繪了兩人而成為習慣,於是引起後人的種種推測和考定。最初的傳說十八羅漢中第十七既是《法住記》作者慶友尊者,第十八便應是《法住記》譯者玄奘法師。但是後人以未能推定為玄奘而推定為賓頭盧,以至重複,結果造成眾說不一,難以考定。由此,十八羅漢的傳說因而普遍,自元朝以後各寺院的大殿中多雕塑十八羅漢像,十六羅漢的傳說則不甚通行了。

歷代畫家繪的十八羅漢畫像見於著錄的,有後唐的左禮(見明‧都穆《鐵網珊瑚》十三)、前蜀的貫休(見《祕殿珠林》九)、宋代的李公麟(見《祕殿珠林》三、《盛京故宮書畫錄》二、《古物陳列所書畫目錄》五)、瞿汝文(見《式古堂書畫考》二)、賈師古(見《岳雪書畫錄》二)、僧海侖(見《祕殿珠林》)、元代的趙孟頫(見《祕殿珠林續篇》)、錢選(見《古物陳列所書畫目錄》五)、張渥(見《盛京故宮書畫錄》三)、方方壺(見《古芬閣書畫記》)、明代的仇英(見《祕殿珠林》二十)、吳彬(見《石渠寶笈》三)、丁雲鵬(見《夢園書畫錄》、《祕殿珠林》十二、《盛京故宮書畫錄》三、《古物陳列所書畫目錄》五)、錢貢(都穆《十百齋書畫錄》二十二)、李麟(見《祕殿珠林二集》)、陳范(見《祕殿珠林》八)。

〔參考資料〕 道端良秀《羅漢信仰史》第三章。


十誦律

六十一卷。後秦‧弘始六至七年(404~405)間,弗若多羅、鳩摩羅什共譯。收在《大正藏》第二十三冊。此律是古薩婆多部的廣律,全書由十回誦出,故有此稱。

本律傳譯經過非常曲折。初,罽賓卑摩羅叉專精《十誦》,在龜茲(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庫車縣)宏揚律藏,鳩摩羅什早年就從他學《十誦律》,西元382年涼州(今甘肅省境內)的呂伐龜茲,攜鳩摩羅什東返,而卑摩羅叉避地烏纏。後來羅什於姚秦‧弘始三年(401)到長安,同時有罽賓國的弗若多羅專精《十誦律》,也到長安。弘始六年十月十七日集義學沙門六百餘人於長安中寺,由弗若多羅誦出《十誦律》梵文,鳩摩羅什譯為漢文,才完成三分之二,弗若多羅入滅。因當時所譯只憑口傳而無梵本,所以弗若多羅一去世,譯事即行停頓。這時適有西域沙門曇摩流支也精於律藏,於西元405年到達長安,攜有《十誦律》的梵本,廬山慧遠乃寫信請他和羅什續譯,他遂與羅什共譯此律成五十八卷。未及刪定,羅什又入滅了。羅什生前,在烏纏的卑摩羅叉因聞羅什在長安大弘經教,也來長安。及羅什逝世後,他去壽春石澗寺講《十誦律》,又補譯出《善誦毗尼序》(或稱《毗尼誦》)三卷,合羅什所譯共成六十一卷,方稱完本。羅什臨終時說他所譯經論三百餘卷,只有《十誦律》一部沒有來得及刪除繁文,但保存了原來的語義,不會有什麼錯誤,所以《十誦律》是羅什自己認為契合原本的譯作。

《十誦律》梵本,今未發現,惟早在庫車出現有梵本《別解脫經》與《十誦律》中比丘戒本極為相近(1913年有刊本)。此外在西域地帶發現的梵本中尚有與《十誦》相同之尼戒本及十七事的斷片。

《十誦律》的內容︰初誦(卷一至卷六)、二誦(卷七至卷十三)和三誦(卷十四至卷二十),包括四波羅夷法、十三僧殘法、二不定法、三十尼薩耆法、九十波逸提法、四波羅提提舍尼法、一百七眾學法、七滅諍法。四誦(卷二十一至卷二十八)包括七法︰即受具足戒法、布薩法、自恣法、安居法、皮革法、醫藥法和衣法。五誦(卷二十九至卷三十五)包括八法︰即迦絺那衣法、俱舍彌法、瞻波法、般茶盧伽法、僧殘悔法、遮法、臥具法、諍事法。六誦(卷三十六至卷四十一)包括調達事、雜法(初二十法、中二十法、比丘尼法、後二十法)。七誦(卷四十二至卷四十七)為尼律,包括六法。八誦(卷四十八至卷五十一)為增一法,包括一法至十一法。九誦(卷五十二至卷五十五)為優波離問法。十誦(卷五十六至卷五十九)包括比丘誦、二種毗尼及雜誦、四波羅夷法、僧伽婆尸沙。最後附〈善誦毗尼序〉(卷六十至卷六十一),分四品︰前二品述結集的始末,後二品集錄有關羯磨、說戒、安居、衣食、醫藥、房舍等的開遮。這樣《十誦律》將受具足戒等十七事部分揉述在僧尼律中,是它特有的結構。

此律為說一切有部所傳,後來唐‧義淨廣譯根本說一切有部律,他認為根本說一切有部的律儀軌則大旨與《十誦律》相似,但他又說《十誦律》也不是根本說一切有部。我們知道說一切有部是佛滅後第三百年初自上座部分出。據清辨傳說,根本說一切有部又是後來從說一切有部分出來的。因此,《十誦律》應較根本說一切有部律為古。我們試將義淨所譯各種律文與《十誦律》比較,如義淨譯《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五十卷(702年譯)和《根本說一切有部苾蒭尼毗奈耶》二十卷(710年譯)相當於《十誦律》的比丘及比丘尼戒法,但淨譯內容稍廣,而法數也有刪訂的現象,像眾學法的學處數目,《十誦律》作一0七,而淨譯本作九十九。又義淨譯《根本說一切有部出家事》四卷、《隨意事》一卷、《安居事》一卷、《皮革事》二卷、《藥事》十八卷、《羯恥那衣事》一卷,相當於《十誦律》的犍度法的受具足戒、自恣、安居、皮革、醫藥、迦絺那衣等法。又,義淨譯《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二十卷、《雜事》四十卷、《尼陀那》五卷,相當於《十誦律》的雜誦中調達事、雜法和增一法的前半。兩譯對照,內容大綱是兩者一致的,可知其同屬一系而非異部。但淨譯本缺乏相當於《十誦律》犍度分中的布薩法、衣法、俱舍彌法乃至諍事法等七法,而藏文譯本有部律中則有從出家事至破僧事的十七事,依此知淨傳根本有部律還不完備。又,義淨譯律文比《十誦律》繁廣,而且多載《十誦律》所無的本生因緣等事。關於此點,《大智度論》卷二說憂波利結集毗尼法藏,以二五○戒義作三部(《十誦律》初、二、三誦)、七法(四誦)、八法(五誦)、比丘尼毗尼(七誦)、增一(八誦)、憂波利問(九誦)、雜部(六誦)、善部(十誦),內容大綱和《十誦律》相同。又據《出三藏記集》卷三〈新集律來漢地四部序錄〉說,律文本有八十誦,大迦葉傳承以後至第五師憂波掘始刪為十誦,這是以十誦為八十誦的略本。又,《大智度論》卷一百說,毗尼有八十部,也分二種,第一是摩偷羅國所行的毗尼,包括阿波陁那(譬喻)、本生,有八十部;第二是罽賓國毗尼,除卻本生、阿波陁那,但取要用者為十部。由此看來,義淨譯本與摩偷羅國所行廣釋相合(有譬喻、本生),而羅什譯的《十誦律》與罽賓的「取要用者」相當,它之名為十誦當是依此分部標目的,這由各誦間長短相差極大(極少四卷、極多八卷)可以推知。

《十誦律》較現行的根本說一切有部各律更為原始,這由原始佛教的流傳狀況也可加以推定。罽賓本為阿難弟子末田地傳教之地。末田地同門舍那婆私則傳教於摩偷羅,舍那婆私的弟子優波笈多也畢生傳教於該地。優波笈多既曾刪訂舊律,以後摩偷羅國的大天又以五事引起僧伽中的諍論,上座僧徒盡遷罽賓,這應當是《十誦律》流傳罽賓的原因。由此也足證《十誦律》為現行較古的一部廣律。

此律在古代本為口口相傳,西元402年法顯在南亞次大陸北部求戒律時,各地的戒律仍然是「師師口傳,無本可寫」。同時弗若多羅來長安和鳩摩羅什共譯《十誦律》時,由翻譯的情況看來,可知也未有原本。後來曇摩流支來長安,就帶來有《十誦律》的梵本。在這以後二十年間,中國陸續譯出了好幾部廣律,如法藏部的《四分律》(410~412年罽賓佛陀耶舍譯,六十卷)、大眾部的《摩訶僧祇律》(416年佛馱跋陀羅共法顯譯,四十卷),化地部(彌沙塞部)的《五分律》(原本法顯由師子國取來,423~424年罽賓佛陀什譯,三十卷)。據《異部宗輪論》,法藏部出於化地部,而化地部又是佛滅第三百年中從說一切有部分出。又據清辨的《異部精釋》,化地、法藏、銅鍱(南傳上部座)、飲光(迦葉毗部)同屬分別說部而非上座部的正統。《十誦律》既來自說一切有部的根據地罽賓,因此,它在戒律中可說是較為原始的文獻。關於本律的傳承,僧祐的〈薩婆多部記目錄序〉(見《出三藏記集》卷二)列有兩個系統︰一系是大迦葉以下至達摩多羅五十三人次第相承,另一系是阿難以下至佛大跋陀羅的薩婆多部六十人次第相承。

此律譯出後,卑摩羅叉曾攜至江陵(今湖北江陵縣)宏揚,江左慧猷從他受業,大明《十誦》,為一時宗師,著有《十誦義疏》八卷。同時有河內僧業(367~441),在長安從鳩摩羅什受學,專攻《十誦》,後弘法於姑蘇(今江蘇蘇州),並依新的大本《十誦》改正《戒心》文句,成為一種通行的戒本。還有趙郡慧詢(375~458)也從羅什受學,善《十誦》和《僧祇》,曾重制條章。後在廣陵(今江蘇揚州)大開律席。又有宋京慧觀,曾在江陵聽卑摩羅叉講說《十誦》,記錄有關律制輕重各說成書二卷,攜歸建康,江南僧尼,竟相傳寫。又僧業的弟子慧光、僧璩,繼承僧業的學風,常講此律;僧璩並撰有《僧尼要事》二卷。又有慧曜、曇斌、僧隱、成具、超度(著《律例》七卷)、法穎(416~482)撰《十誦戒本》並《羯磨》等,法琳(﹖~495)、智稱(430~501,著《十誦義記》八卷)、僧祐(445~518,著《十誦義記》十卷)、道禪(458~527,交趾人)、曇瑗(著《十誦疏》十卷,《戒本》、《羯摩疏》二卷)、僧辯、法超(456~526)、智文(509~599,撰《律義疏》十二卷、《羯磨疏》四卷、《菩薩戒疏》二卷等)、道成(532~599,著《律大本羯摩諸經疏》三十六卷)等人都祖述《十誦律》,著述宏揚,其中尤以智稱最為知名,為當時所宗仰。梁‧慧皎曾總結《十誦律》在中國的流傳狀況說,雖然諸部的律文都已傳譯,而《十誦律》一本當時在東國(今中國東部江淮一帶)最為盛行。

上文所述各代律家有關《十誦》的著述,只有劉宋‧僧璩所撰《十誦羯磨比丘要用》一卷尚存,其中載受三歸五戒文、受八戒文乃至僧中說清淨文等,是從《十誦》犍度法中的受具足戒法、布薩法、安居法,以及尼律單墮法、善誦毗尼序等中抄出羯磨等文而成。此外,與《十誦律》有關的律部,譯為漢文的現存有《薩婆多毗尼毗婆沙》九卷,失譯,是比丘戒法中除眾學法餘七法的隨釋。又,劉宋時僧伽跋摩譯《薩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十卷(435年譯),又名《摩得勒伽經》,補說增一法、優波離問法及比丘誦,且列優波離問法中的一些要目。又,《大沙門百一羯磨法》(又名《大沙門羯磨法》或《百一羯磨文》)一卷,失譯,內容相當於十誦犍度法中的布薩法、自恣、醫藥、衣、迦絺那衣、僧殘、悔等法的羯磨文。(郭元興)

〔參考資料〕 上田天瑞譯《國譯十誦律》;M. L.Fiont《Le Prātimokṣa des Sarvāstivādins text sanskrit avec ia version chinoise de Kumarajiva》;A.Chand ra Ba-nerjee《Prātimokṣa-sūtram, Mūlasarvāsti-vāda》;V. Rosen《Der Vinayavibhaṅgazum Bhikṣu-prātimokṣa der Sarvāstivādins》;H. Hartel《Kar-mavācana》;N. Dutt《Gilgit Manuscripts》vol. Ⅲ,parts 1~4 etc.;W. Pachow《A Comparative Studyof the Prātimokṣa》;平川彰《律藏の研究》。


大乘密嚴經

三卷。簡稱《密嚴經》。有二譯本,一為唐‧地婆訶羅(日照)譯,另一為唐‧不空所譯,二本均收於《大正藏》第十六冊。大體而言,二譯本的譯語大致相同,而品名稍異。然就體裁而言,正如不空譯本篇首的代宗序文所說,日照譯本的長行、偈頌各半,不空譯則多偈頌韻文。此外,日照譯較不空譯有更多的省略處。今通行日照譯本。

本經旨在闡明如來藏、阿賴耶識之義,並廣說密嚴淨土之相。全經分八品,內容敘述佛在超越三界的密嚴國土昇座說法,金剛藏菩薩請示第一義法性,佛以如來藏的不生不滅作答。其次,金剛藏菩薩對如實見菩薩、螺髻梵天王等解說如來藏、阿賴耶識等大乘法相。最後說明如來藏即阿賴耶識、即密嚴的理由。

本經大體相當於《厚嚴經》(法相宗根本經論之一),然二者在論述第九識與五姓各別等問題時,仍略有不同。西藏也有本經的譯本,稱之為《聖厚莊嚴大乘經》(德格版No-110),其品目為四卷九品,與漢譯本略有不同。註疏有法藏《密嚴經疏》四卷(缺第一卷)、日僧覺鍐《密嚴淨土略觀》一卷等。

◎附︰歐陽漸《藏要》〈大乘密嚴經〉敘(摘錄)

《大乘密嚴經》者,蓋是總大法門之一,而二轉依之要軌也。法門無量,區別於境行果三。果之為《大涅槃經》,行之為《大般若經》、《佛華嚴經》,而境之為《大乘密嚴經》。故曰密嚴經者,總大法門之一也。迷悟依於真如,而密嚴剎土即涅槃定窟,染淨依於藏識,而賴耶生身即菩提慧命,故曰密嚴經者,二轉依之要軌也。(中略)文為八品,無所謂序分流通,一字一義,莫不詳詮剎土生身而已。初一詮密嚴剎土,次六詮賴耶生身。賴耶生身是慧境界,是淨生。依止賴耶生身是心境界,是染生。心慧淨染皆自所作。生既自作所生之觀行應審也,勸淨生身賴耶之體性應詳也,戒染生身我執之為害應去也。後詮生身即剎土,賴耶所以即密嚴也,此一經之大較也,應細讀之。


大方等大集經

三十卷。北涼‧曇無讖譯(另有廣本作六十卷,係隋‧僧就於原經外加那連提耶舍等譯的《日藏經》等合集而成)。收於《大正藏》第十三冊。經錄家列為大乘五大部經(《般若》、《寶積》、《大集》、《華嚴》、《涅槃》)之一(見《開元錄》),即大集部經典的總集。

「大集」經名含有二義︰(1)「大眾會集」義,如本經云「諸大菩薩悉來大集」(〈瓔珞品〉)。(2)「諸法聚集」義,又如經云「此經名為真實法義(中略)無量寶聚」(〈寶女品〉)等。這大概由於表示當時聽聞此經的人數眾多,所說的內容法義也很多,因此名《大集經》。

《大集經》的漢譯本,據《歷代三寶紀》說前後有三譯︰(1)後漢‧支婁迦讖譯《大方等大集經》三十卷。(2)姚秦‧鳩摩羅什譯同名經三十卷,或作四十卷。(3)北涼‧曇無讖譯同名經三十卷,或作二十七卷,或二十九卷,或三十一卷,或四十卷。其中一、二兩譯均佚,第三譯存。但據《出三藏記集》卷九、《大集虛空藏無盡意三經記》說︰「祐尋舊錄︰大集經是晉安帝世,天竺沙門曇摩讖於西涼州譯出,(中略)更不見異人別譯。」又隋‧法經等《眾經目錄》,也以曇無讖譯本列為一譯經。因之此經曇無讖譯本以外,是否還有支讖或羅什譯本,還有疑問。

曇無讖譯的《大方等大集經》,據《僧祐錄》說,見諸舊錄,有二十九卷,首尾有十二段︰(1)〈瓔珞品〉,(2)〈陀羅尼自在王品〉,(3)〈寶女品〉,(4)〈不眴菩薩品〉,(5)〈海慧菩薩品〉,(6)〈無言菩薩品〉,(7)〈不可說菩薩品〉,(8)〈虛空藏菩薩品〉,(9)〈寶幢分〉,(10)〈虛空目分〉,(11)〈寶髻菩薩品〉,(12)〈無盡意菩薩品〉。此外還有一種二十四卷本,以其中〈寶幢分〉列在〈不可說菩薩品〉前,而缺第八〈虛空藏品〉(五卷)和最後的〈無盡意品〉(四卷)二品九卷,所餘經文二十卷則分為二十四卷。以後此經的流傳未有一定的卷數,由分二十七卷乃至四十卷不等,而以分作三十卷本的為大多數。據《開元錄》卷十一說(大正55‧588a)︰
「今檢經本(即三十卷本)與祐記不同︰第一陀羅尼自在王菩薩品(合瓔珞品為一品,但同時也有另分出為二品的經本),第二寶女品,第三不眴菩薩品,第四海慧菩薩品,第五虛空藏菩薩品,第六無言菩薩品,第七不可說菩薩品,第八寶幢分,第九虛空目分,第十寶髻菩薩品,第十一日密分。」

《開元錄》即依此寫為六百二十一紙,分作三十卷,裝為三帙入藏。此後北宋《福州藏》,及南宋、元、明、清各代藏經,均依《開元錄》的內容次第,作十二品三十卷刊刻入藏。近世南京坊刻也是採用此本。這就是古來所傳的三十卷本。

在傳稱曇無讖譯的三十卷本的基礎上,又有經隋沙門僧就添加那連提耶舍等所譯《日藏》、《月藏》等經而合成的六十卷本。如《歷代三寶紀》卷十二所說(大正49‧103a)︰
「新合大集經六十卷。右一部六十卷,招提寺沙門釋僧就開皇六年(586)新合。就少出家,專寶坊學。依如梵本,此大集經凡十萬偈,(中略)致來梵本,部夾弗全,略至略翻,廣來廣譯。緣是前哲支、曇所翻及羅什出,或二十七,或復三十,或三十一,卷軸匪定。就既宣揚,每恒嗟嘆;及睹耶舍高齊之世出月藏經一十二卷,至今開皇復屬耶舍譯日藏經一十五卷,既並大集廣本舊品,內誠欣躍,即依合之成六十軸。」

僧就新合的這一《大集經》六十卷本,在當時即已被編纂入藏(見《歷代三寶紀》卷十三、入藏目),可見隋時這一經本已經流行。其後,唐‧道宣《大唐內典錄》卷九,也載有(大正55‧313b)︰「大方等大集經六十卷或五十八卷,一千一百五十紙,北涼曇無讖譯前三十卷,北齊隋時耶舍譯後三十卷」云云。至智昇編《開元錄》時也曾見過此本,但認為「既無憑準,故不依彼」。惟事實上此本和三十卷本實已並行。乃至宋初官版《開寶藏》亦係採用六十卷本,而依北宋官版覆刻的《高麗藏》和《金藏》也都用這一合集本,近世日本《弘教藏》和《大正藏》也同樣沿用。這就是古來所傳的六十卷本。

以下,先述此土流通較廣的三十卷本的內容。此經廣說大乘法義,分十二品。

(1)〈瓔珞品〉︰一作〈序品〉,半卷,敘說佛成道後第十六年,在王舍城耆闍崛山,許多比丘菩薩僧眾都來大集,佛為講說菩薩所行的一些法門。

(2)〈陀羅尼自在王菩薩品〉︰三卷半,佛為陀羅尼自在王菩薩講說菩薩戒、三昧、智慧、陀羅尼等菩薩行法,及菩薩修大悲等十六事,善業能破三十二種不善業,如來大悲與無上菩提,眾生心性空性無二,菩提無生滅、去來、如虛空、不可得,乃至佛十力、四無畏、十八不共法等三十二業。

(3)〈寶女品〉︰二卷,佛為廣說實語、法語、菩薩義、毗尼等義,乃至佛三十二相成就的業因,及分別三十二障礙大乘事、三十二成就大乘事等。

(4)〈不眴菩薩品〉︰一卷,佛為東方不眴菩薩講說一切法自在三昧以及種種行法。

(5)〈海慧菩薩品〉︰四卷,佛為海慧等菩薩廣說淨印三昧,即發菩提心,大悲安忍,具足六度;次說發菩提心,令心寂靜;次說三昧的根本十淨三十法、八不共法等;乃至種種一法、二法、三法、四法,及解門句、法句、金剛句等義。

(6)〈虛空藏菩薩品〉︰五卷,佛為虛空藏菩薩講說六波羅蜜,一一成就四法、八法與虛空等,以及廣說三十項修行法門,乃至二十種大誓莊嚴及道莊嚴法等。

(7)〈無言菩薩品〉︰一卷,佛為無言菩薩說聞聲及善思惟生於正見等義,又為廣說信、進、念、慧四力。無言也分別為舍利弗、蓮華菩薩乃至他的父親講說佛的教法等。

(8)〈不可說菩薩品〉︰一卷,佛為不可說菩薩講說發菩提心的十六法、增長菩提心的三十二法及六波羅蜜等義。

(9)〈寶幢分〉︰三卷,有十三品,敘述佛初成道時,王舍城優波提舍及拘律陀聞法歸佛,魔王想要加害,佛為魔說法,又為地意等菩薩講說聖智,乃至和弟子共說破魔等陀羅尼。

(10)〈虛空目分〉︰三卷,有十品,敘述佛為憍陳如說四諦、三解脫門等,為波斯匿王說因緣故事,為彌勒說惑、業、苦三道並十二因緣觀法。為頻婆娑羅王等說菩薩四無量心的修行等。

(11)〈寶髻菩薩品〉︰二卷,敘述佛為寶髻菩薩說六波羅蜜行三十七助菩提行等四淨行。

(12)〈日密分〉︰三卷,有六品,敘述佛為蓮華光、日密等菩薩說三寶護持、諸陀羅尼等。

以上曇無讖譯的《大方等大集經》三十卷。大體係依《開元錄》所記。但梁《僧祐錄》載此經原有〈無盡意品〉而未有〈日密分〉,此中第十二〈日密分〉三卷,也許非曇無讖原譯,而是梁、隋之間人編入。大概隋代通行本中即已編有此分,因而僧就遂以與此相類的〈日藏分〉等合成廣本。又高麗藏本以〈日密分〉三卷初二卷題作曇無讖譯,後一卷題作那連提耶舍譯,或許是由於對〈日密分〉譯者不明的原因。又《僧祐錄》卷九說〈虛空藏品〉當時已經缺失,同錄卷二另載有宋‧聖堅出《虛空藏經》八卷,隨後又有此經的〈虛空藏品〉即是聖堅譯出之說,因而《開元錄》卷十四針對此說云(大正55‧628a)︰「虛空藏品,無讖所翻,非異譯者,或即此經是無讖譯,非聖堅出。」可見〈虛空藏品〉是否為曇無讖原譯,古來已有疑問。

關於此經(三十卷本)的異譯別行本,現存有西晉‧竺法護譯的《大哀經》八卷(與第一〈瓔珞品〉及第二〈陀羅尼自在王品〉合四卷同本),和《寶女所問經》四卷(與第三〈寶女品〉二卷同本),《無言童子經》二卷(與第六〈無言童子品〉一卷同本),《寶髻所問經》(即《大寶積經》第四十七會)二卷(與第十一〈寶髻菩薩品〉二卷同本),以及唐‧波羅頗蜜多羅譯的《寶星陀羅尼經》十卷(與第九〈寶幢分〉三卷同本),不空譯的《大集大虛空藏菩薩所問經》八卷(與第八〈虛空藏菩薩品〉五卷同本),宋‧惟淨譯的《海意菩薩所問淨印法門經》八卷(與第五〈海慧菩薩品〉四卷同本)等。又此經第十二〈日密分〉三卷,似為廣本所收那連提耶舍譯的《大方等日藏經》的抄譯本。

現行僧就合編的《大集經》六十卷本,係在曇無讖譯三十卷本的基礎上,增加了據傳為宋‧智嚴共寶雲譯的《無盡意菩薩經》六卷、隋‧那連提耶舍譯的《大乘大方等日藏經》十五卷,又耶舍於高齊時譯的《大方等大集月藏經》十二卷、《大乘大集須彌藏經》二卷、後漢‧安世高譯《明度五十校計經》二卷。今依北宋官版覆刻的《高麗藏》本(《大正藏》即依用此本)述其內容次第如下︰

(1)〈瓔珞品〉,(2)〈陀羅尼自在王菩薩品〉,(3)〈寶女品〉,(4)〈不眴菩薩品〉,(5)〈海慧菩薩品〉(均同三十卷本),(6)〈無言菩薩品〉,(7)〈不可說菩薩品〉,(8)〈虛空藏菩薩品〉(亦即三十卷本第七、八、六品),(9)〈寶幢分〉,(10)〈虛空目分〉,(11)〈寶髻菩薩品〉(均同三十卷本),(13)〈日密分〉(即三十卷本的第十二品)。

其新添加的,(12)〈無盡意菩薩品〉(即劉宋譯《無盡意菩薩經》改作六卷),敘述無盡意菩薩來並和舍利弗問答,廣說發心、淨心、六種四行、六波羅蜜、四無量心、五通、四攝、四無礙智、四依、三十七品、定慧、總持辯才、撰集四法等八十無盡法門。(14)〈日藏分〉(即隋譯《大乘大方等日藏經》,作十二卷),有十三品,敘述佛說護持三寶等事以及有關日行藏等菩薩諸陀羅尼乃至龍王歸佛等事。(15)〈月藏分〉(即高齊譯《大方等大集月藏經》,作十一卷)有二十品,敘述月藏菩薩來到,佛說他的禪功德,乃至佛為月藏菩薩說修第一義諦成就六波羅蜜,及聲聞、緣覺、大乘、第一義諦三昧禪法等。(16)〈須彌藏分〉(即高齊譯《大集須彌藏經》,二卷),有四品,敘述佛為功德天說菩薩共不共聲聞、辟支佛的禪波羅蜜法,乃至為諸菩薩說諸陀羅尼等。(17)〈十方菩薩品〉(即《明度五十校計經》二卷),敘述佛為十方菩薩分別解說癡、疑、顛倒等五十種校計法。

僧就用以上五經合成《大集》廣本的次第,當是由於〈無盡意品〉在《僧祐錄》中已列為第十二品,因而就置在〈日密分〉前。〈日密〉、〈日藏〉,略廣相殊,但同是一類,遂以〈日藏分〉接在〈日密分〉後。《月藏》經文開始,有「說日藏經已」句,證明〈日藏〉說後續說〈月藏〉。又《月藏經》中說到法滅,因而以〈須彌藏分〉相續。最後更加入了同類型的廣說法數的《明度五十校計經》,合成大部。

據《開元錄》批判僧就所合的六十卷本編次失當,而認為如欲合成廣本,須刪去〈日密分〉和〈十方菩薩品〉,而於《月藏經》後加《大集地藏十輪經》(十卷),又於〈須彌藏分〉後加《虛空光等菩薩經》(二卷)、《菩薩念佛三昧經》(六卷)、《大集賢護法》(五卷)、《大集譬喻王經》(二卷),最後殿以〈無盡意品〉成八十卷。其後,《麗藏》本《大集經》校正後序,也以《開元錄》所列的三十卷本為正,並謂若合成廣本,則《開元錄》所說的八十卷本為完備,而承認所用的六十卷本不夠理想。

這是由於《大集經》是具有「大集」意義的經典的纂集,在曇無讖初譯時即以包含十幾部經的面貌出現,其後闍那崛多所云梵本有十萬偈,也只是一項傳說,內容極不明確,致使此土學人以意推測,構成了多種廣略不同的本子。其實它的梵文原文是否即是眾經纂集的本子,也有問題。

此經在藏文譯本中,即未有整部的《大集》部經,而只有〈瓔珞〉合〈陀羅尼自在王〉、〈寶女〉、〈海慧〉、〈虛空藏〉、〈無盡意〉各品,及〈日藏分〉、〈須彌藏分〉的別行譯本。又近世新疆地方也發現有相當於此經〈寶幢分‧往古品〉的一部分梵文斷片。

此經的內容,廣說大乘法義,而以中觀實相為其宗旨。經中重重地講說了許多大乘修行法門,而均以般若性空的思想加以貫串,一方面並演說禪法,又敘述了一些故事因緣,因之此經可稱為大乘方廣部經的匯集。中國天台宗的著述中,採用了此經的不少名相和教義。

此經的另一特點是有相當多的密教色彩,如〈陀羅尼自在王品〉、〈寶幢分‧陀羅尼品〉、〈日密分‧陀羅尼品〉、〈日藏分‧陀羅尼品〉、〈月藏分‧月幢神咒品〉、〈咒輪護持品〉、〈須彌藏分‧陀羅尼品〉,以及經中隨處散見的陀羅尼咒等,顯見此經在中觀論的基礎上,羼入有初期密部的行法。又此經中表現的所謂末法思想也非常突出,如〈月藏分‧分布閻浮品〉和〈法滅盡品〉所說,即為隋‧信行建立三階教的張本。同時道綽〈安樂集〉中也因此宣傳淨土思想,予中國佛教界以相當影響。

又此經中還反映了古代印巴次大陸有關醫學方面胎兒次第成長的知識,如〈虛空目分‧聖目品〉述十二緣起中,敘說胎兒生長發育的逐步詳細過程,以及它的各種名稱及形象。又古代印巴次大陸的星宿學和曆日法在此經中也多所述載,如〈寶幢分‧三昧神足品〉、〈日藏分‧星宿品〉、〈月藏分‧星宿攝受品〉等中廣述二十八宿、七曜、十二辰等,和中國古代傳說也相近似,於此可以證明兩大陸文化的淵源關係。

此中還有值得注意的是敘列了印度、巴基斯坦等西域各地乃至中國的地名甚多,如〈日藏分‧護塔品〉、〈月藏分‧分布閻浮品〉、〈星宿攝受品〉、〈建立塔寺品〉,廣列了印度、巴基斯坦等西域各地乃至于闐、龜茲、沙勒、遮居迦、鄯善、震旦等地名。因而近世學者頗有懷疑於此經一部分的纂集地點,或即是在中國新疆境內所編出。

此經的註疏很少,據傳古來曾有佚名撰的《大集經疏》十六卷,又憬法師集的《經疏》五卷,信行撰的《月藏分‧依義立名》一卷等,今均不存。 (高觀如)

〔參考資料〕 《文殊大藏經》〈大集部解說〉;山田龍城《梵語佛典導論》;高崎直道《如來藏思想の形成》。


大方等無想經

六卷(或五卷、四卷)。北涼‧曇無讖譯。又稱《大方等無相大雲經》、《方等無相大雲經》、《大方等大雲經》、《方等大雲經》、《大雲無相經》、《大雲密藏經》、《大般涅槃經》,或單稱《無相經》或《大雲經》。收在《大正藏》第十二冊。內容闡述三昧等諸法門及如來常住不滅之義。

全經分大雲初分大眾犍度第一至增長犍度第三十七等三十七品。其中,大眾犍度第一敘述佛在王舍城耆闍崛山中,與比丘、比丘尼、菩薩、梨車童子、天龍、夜叉及四天王、十六大國王等無量大眾俱。爾時會中的大雲密藏菩薩從座起,向如來發一百問,佛即列舉三昧等種種法門,並陳述受持此經之功德。

三昧犍度第二至如來涅槃犍度第三十六之初等三十五犍度,乃順次應一百個問題,略說四百三昧、三十六種陀羅尼、二十三種密語、十神通行入有生行藏微妙光王法門、十生死煩惱業田得心定願藏法門、十種智狂不可思議神通王所入法門、十智甚深入無畏行法王法門,乃至十種真實神通安樂樂王所入法門等,並於其下列舉五言四句或八句的攝頌。如來涅槃犍度第三十六之大梵大乘教義以下,更說深進淨水大海所入三昧。

增長犍度第三十七則先說明本經有大雲、大般涅槃、無想三名︰謂本經乃大雲密藏菩薩所問,故名大雲;如來常住無有畢竟入涅槃者,一切眾生悉有佛性,故名大般涅槃;受持讀誦如是經典斷一切想,故名無想。然後就本經的流布時代、世相等予以詳說,謂佛滅後千二百年,有南天竺國王名娑多婆呵那及須賴吒國中的婆羅門子名眾生樂見,不惜身命護法,並自造《大雲經》。其次說信受本經之功德及常樂我淨之德。最後舉淨光天女於佛滅七百年後,出生於南天竺無明國,為等乘王之女,名增長,繼王位,崇佛敬法,尊信本經,壽盡往生無量壽佛國,復蒙授記為淨實增長佛。

關於本經之譯者,《出三藏記集》卷二載為曇無讖於北涼‧玄始六年(417)譯出,《法經錄》卷一及《彥琮錄》卷一則載是前秦‧竺佛念於長安譯出,又《歷代三寶紀》卷八載竺佛念譯《方等無相經》五卷,同書卷九載曇無讖譯《方等大雲經》六卷,《開元釋教錄》卷十一則謂本經初譯本闕,曇無讖所譯為第二譯。而近來在敦煌發現的《大雲無想經》卷九,其文則專說陀羅尼。又據《舊唐書》〈本紀〉卷六及〈列傳〉卷一三三所載,本經係唐則天武后為鞏固其君權,特勅令沙門十人所偽撰。

本經之別行本有《大雲密藏菩薩問大海三昧經》一卷、《人弘法經》一卷、《善德婆羅門求舍利經》一卷、《善德婆羅門問提婆達經》一卷、《大雲密藏菩薩請雨經》一卷及《四百三昧名經》一卷等六部。

〔參考資料〕 《大唐內典錄》卷六;《古今譯經圖紀》卷三;《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三;《貞元新定釋教錄》卷六、卷二十一;《大宋僧史略》卷下;《佛祖統紀》卷三十九;《三階教之研究》。


大毗婆沙論

二百卷。北印度五百大阿羅漢等造,唐‧玄奘譯。或稱為《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或又簡稱為《婆沙》,收於《大正藏》第二十七冊。是小乘說一切有部所正依的論藏。此論廣明法義,備列眾說,為詳解迦多衍尼子的《阿毗達磨發智論》而造的釋論。

《阿毗達磨發智論》原是印度二十部派中說一切有部的根本論典,和《集異門足論》、《法蘊足論》、《施設足論》、《識身足論》、《品類足論》、《界身足論》合稱為有部重要的七論。據《俱舍論記》卷一載(大正41‧8c)︰「發智一論法門最廣,故後代論師說六(論)為足,發智為身。」即古來都以《發智論》為有部教義的代表作。在當時北印度思想界占主要地位的有部學人,對於此論曾競相鑽研,各宣勝義,廣事解說,而《大毗婆沙論》即為這些對《發智論》不同義解的廣大結集。其所以名為《大毗婆沙》,即是包含有廣說、勝說、異說三義。如《俱舍論記》卷一載︰(大正41‧11a)「謂彼論中分別義廣,故名廣說;說義勝故,名為勝說;五百阿羅漢各以異義解釋發智,名為異說。具此三義,故存梵音。」顯示此論為有部的廣大教藏。

關於此論結集的事緣,如唐‧玄奘《大唐西域記》卷三所說,佛滅度後四百年間,健馱羅國迦膩色迦王弘護佛教,鑒于當時的部執紛紜,人各異說,便請教於 脇尊者,在迦濕彌羅建立伽藍,召集了五百位有名的阿羅漢,並以世友尊者為上座,從事於結集三藏,先造《鄔波第鑠論》十萬頌以解釋經藏,次造《毗奈耶毗婆沙論》十萬頌以解釋律藏,後造《阿毗達磨毗婆沙論》十萬頌以解釋論藏,三藏結集完畢,用赤銅鍱鏤寫論文,藏於塔中,永傳後世。此中所說解釋論藏的《毗婆沙論》十萬頌,即是這《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而所解釋的論藏則是《阿毗達磨發智論》。又玄奘譯《大毗婆沙論》後跋語還說(大正27‧1004a)︰「佛涅槃後四百年,迦膩色迦王贍部,召集五百應真士,迦濕彌羅釋三藏,其中對法毗婆沙,具獲本文今譯訖。」多羅那他《印度佛教史》第十二章所述中國的藏地學者有關此事的傳說略同玄奘所說,並稱會眾中有五百羅漢,五百菩薩、五百班抵達相聚結集,而稱之為第三次結集云云。因而古來通稱此論是迦膩色迦王時世友等五百大阿羅漢在迦濕彌羅編纂之作。

但據現代學者考證,以為此論中有(大正27‧593a)「昔健馱羅國迦膩色迦王」時的故事(卷一一四),又有(大正27‧671b)「昔于此部有二論師︰一名時毗羅,二名瞿沙伐摩」的論說(卷一二九),以及脇、世友、法救、妙音、覺天等學說雖廣被引用或評述,似乎都未直接參與《婆沙》結集等情形,而認為此論的編纂,係在迦膩色迦王和世友尊者以後,即西元二世紀中以迦多衍尼子的徒眾為中心的有部學人的集體之作。這和《大智度論》卷二所說(大正25‧70a)︰「迦旃延婆羅門道人,(中略)作發智經八犍度,(中略)後諸弟子為後人不能盡解八犍度故,作鞞婆娑」之說也相符。又與舊譯《阿毗曇毗婆沙論》釋道挻序所說(大正28‧1a)︰「釋迦遷暉六百餘載,時北天竺有五百應真,(中略)造毗婆沙,抑止眾說」的記載也相共通。因而此論編纂的年代,似還有待於重加考訂。

但此論的造成,在印度的佛教界確曾起了巨大的推進作用,並提高了說一切有部在當時的地位,而其時的有部學者也因此而被稱為「毗婆沙師」,可以想見此論和有部關係的重大。由於對此論研究的熱潮,在當時遂出現了不少有關此論的著作和有名的學者,如東晉‧道安〈鞞婆沙序〉中,曾敘述有以往印度三位羅漢各抄《毗婆沙論》的記載說(大正55‧73b)︰「有三羅漢,一名尸陀槃尼,二名達悉,三名鞞羅尼,撰鞞婆沙,廣引聖證。(中略)達悉迷而近煩,鞞羅要而近略,尸陀最折中焉」(《出三藏記集》卷十)。此外,運用《婆沙》理論而製論的,有法勝的《阿毗曇心論》,法救的《雜阿毗曇心論》,又有受到此論學說影響而造的世親的《阿毗達磨俱舍論》,以及為發揮《婆沙》正義而作的眾賢的《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和《顯宗論》等,都是有關此論教義的現存的名著。

此論梵本十萬頌,係由唐‧玄奘全文漢譯。現今一般所指《大毗婆沙論》,即是指唐譯本論而言。但在唐以前,還有苻秦‧僧伽跋澄譯的節抄本和北涼‧浮陀跋摩、道泰譯的不完全本。

(1)苻秦譯本︰題名《鞞婆沙論》,十四卷,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八冊。係苻秦‧建元十九年(383),秦秘書郎趙正請罽賓(即迦濕彌羅)法師僧伽跋澄口誦該國羅漢尸陀槃尼節抄的《大毗婆沙論》加以翻譯,當時名德釋道安集眾參與譯事。跋澄口誦經本,外國沙門曇摩難提筆受寫成梵文,佛圖羅剎為之宣譯,苻秦沙門敏智筆受寫成漢文(《高僧傳》卷一〈僧伽跋澄傳〉),更由道安加以校對。據道安序說︰經本甚多,其人忘失,唯四十事是釋阿毗曇十門之本,而分十五事為小品迴著前,以二十五事為大品而著後,此大小二品全無所損,其後二處是忘失之遺者,令第而次之。以上四十事連最後拾遺二處,合成全論內容的四十二處,僅相當於唐譯《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中第二編結蘊的一部分。即其中所謂小品十五事,約當於唐譯本論第四十六至五十卷,即結蘊中第一〈不善納息〉的前半章;又所謂大品二十五事,相當於同論第七十一至八十六卷,即結蘊第四〈十門納息〉的前半章。可見這一譯本只是全部《大毗婆沙論》一小部分。這次翻譯的不能詳善,也如《高僧傳》〈僧伽提婆傳〉中所說︰跋澄所出毗曇廣說,屬慕容之難,戎敵紛擾,兼譯人造次,未善詳悉,義旨句味,往往不盡;俄而安公棄世,未及改正。

(2)北涼‧浮陀跋摩、道泰譯本︰題名《阿毗曇毗婆沙論》,六十卷,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八冊。它的梵文原本十萬頌,係由沙門道泰從西域齎來涼地。這時天竺沙門浮陀跋摩也來到涼城,涼主便請他二人於乙丑年(425)四月中旬在涼城閑豫宮寺開始傳譯,並請沙門智嵩、道朗等三百餘人考文詳義參與其事,至丁卯年(427)七月上旬譯畢。成一百卷。嗣因涼城兵亂散佚,又經寫出六十卷,傳到宋地流布。以上據《阿毗曇毗婆沙論》道挻序。另據《出三藏記集》卷二,稱此論是丁丑歲(即437年)四月開始傳譯,至己卯歲(即439年)七月譯訖,後來各家經錄都沿用此說。這就是現今傳存的六十卷本。其內容僅存(1)雜犍度、(2)使犍度、(3)智犍度三篇,僅相當於唐譯本論第一至一百零一卷的雜、結、智三蘊部分。譯文似較簡明暢達,而正確性不如唐譯,文義次序也有前後出入之處,但大體是一致的。

《大毗婆沙論》全文二百卷,至唐‧玄奘始完全譯出,這是此論最詳盡正確的漢文譯本,它的梵本十萬頌係由玄奘親從印度齎歸。玄奘於永徽年中(650~655)翻譯了《婆沙》系統的《阿毗達磨顯宗論》、《順正理論》和與此有關的《俱舍論》後,即從顯慶元年(656)七月二十七日在長安大慈恩寺翻經院開始宣譯此論,沙門嘉尚、海藏、神昉、大乘光筆受,神察、辨通執筆,拪玄、靖邁、慧立、玄則綴文,明珠、惠貴、法祥、慧景、神泰、普賢、善樂證義,義褒、玄應正字,至顯慶四年七月三日於西明寺翻譯完畢,成二百卷,內分八蘊(舊譯犍度,即篇章之意),每蘊又有若干納息(舊譯跋渠,或譯云品)。這就是對於《發智》本論八篇四十三品的逐一廣釋,並備列眾說,顯示宗義,形成為說一切有部的教理淵海。而玄奘這一譯本也就是此論現存的唯一善本。

唐譯本論譯出後不久,此論的梵文原本在印度似即佚失,因而距離迦濕彌羅較近的中國藏族地區也未有譯本。西元1944年沙門法尊曾據唐‧玄奘譯本譯成藏文,於1948年全文翻畢。又日本‧木村泰賢、西義雄、坂本幸男三人也於1929年依據唐譯本共同加以日譯,現收於1929~1940年出版的日本《國譯一切經》中。以上藏、日兩譯所依的原本,只是漢文唐‧玄奘譯一本而已。至於以前秦、涼兩個片斷的譯本,只能供研究唐譯本論時之部分參考。

本論的內容篇章,依《發智論》大分八蘊,乃至若干納息,如本論序中所說(大正27‧1b)︰「造別納息,制總蘊名︰謂集種種異相論道,制為雜蘊;集結論道,制為結蘊;集智論道,制為智蘊;集業論道,制為業蘊;集大種論道,制為大種蘊;集根論道,制為根蘊;集定論道,制為定蘊;集見論道,制為見蘊。」就以上八蘊的論道,一一本著止他宗顯己義的原則,加以廣泛釋論。

在第一編雜蘊中,第一〈世第一法納息〉,即廣釋世第一法,乃至忍、頂、煖善根,以及順抉擇分、順解脫分、我見、其他諸見的性相關係。第二〈智納息〉,廣釋智和識,非我的行相、二心不俱起、心心所等無間緣、記憶和忘失、六根、六境、名句文身、六因、隨眠、斷惑等問題。第三〈補特伽羅納息〉,廣釋十二緣起的流轉和還滅等性相關係,出入息、持息念乃至斷、離、滅十六行相等問題。第四〈愛敬納息〉,廣釋愛和敬、供養恭敬、身力和身劣,佛的身力、十力、四無畏、大悲、三念住、七妙法、五聖智、三摩地等,擇滅、非擇滅,有餘涅槃、無餘涅槃,學、無學、非學非無學,無學五蘊,唯一究竟、離我語取,二遍知、三歸依處等問題。第五〈慚愧納息〉,廣釋無慚無愧和慚愧,以及增上善根和微俱行不善根、斷善根、續善根,心變壞,掉舉和惡作,惛沉和睡眠,夢中善惡和果報,五蓋和無明蓋等問題。第六〈相納息〉,廣釋生、住、老(異)、無常(滅)四相的性相關係以及有為、無為法等問題。第七〈無義納息〉,廣論苦行無義和趺坐的威儀,住對面念觀行,不淨觀,五現見等至,第六無相住(隨信行、隨法行)功德,化法調伏和法隨法行,多欲和不喜足,難滿和難養等問題。第八〈思納息〉,廣釋思和慮、聞思修三慧,尋和伺,掉舉和心亂,十大地法等諸心所分類,三摩地諸相,無相、不正知、妄語、憍和慢,增上慢所緣四諦情形,七種慢,三不善尋和三善尋,智和境及智和識、有漏行和無漏行、有為法和無為法等廣狹分別;行圓滿、護圓滿,異生性,邪見、邪思惟相應法等問題。

第二編結蘊中,第一〈不善納息〉,廣釋三結、三不善根、三漏、四瀑流、四取、四身繫、五蓋、五結、五順下、上分結、五見、六愛身、七隨眠、九結、九十八隨眠和它們的性相分齊關係一一分別等問題。第二〈一行納息〉,廣釋九結五事中的繫事一行,三結乃至九十八隨眠的攝持關係以及它們三有相續的分限乃至消滅諸結等的定,又諸結的已繫、當繫、今繫和退道時的結繫等問題;九遍知有關的諸問題等。第三〈有情納息〉,廣釋三界見、修所斷結的離、繫和頓、漸、異生、聖者離染和退的諸問題;諸結斷盡沙門果攝以及四沙門果相、學、無學轉根等問題;三有問題;中有各種問題等。第四〈十門納息〉,廣釋二十二根、十八界、十二處、五蘊、五取蘊、六界、有色無色法、有見無見法、有對無對法、有漏無漏法、有為無為法、三世、三性、三界繫、學無學非學非無學法、見斷修斷無斷法、四諦、四靜慮、四無量、四無色、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以及八智、三三摩地等乃至四十二章的隨眠隨增、所緣法、相應法、能緣、所緣、緣識、緣緣識、成就、不成就、五位分類等問題。

第三編智蘊中,第一〈學支納息〉,廣釋八學支的成就、四種通行、無學支的成就,見、智、慧的性相關係等分別;八道支和七覺支、三十七菩提分法、世俗正見和正智、無漏正見和正智等問題。第二〈五種納息〉,廣釋邪見邪智、正見正智、諸種左慧、學無學非學非無學的見、智、慧、梵天惡見,大天五事惡見等問題。第三〈他心智納息〉,廣釋他心智、宿住隨念智、本性念生智,時愛心解脫、不動心解脫以及和盡、無生智相應法關係,學無學的明和智、六通和明、諦現觀時所得的證淨、預流者斷四顛倒、成三摩地(三解脫門)等,以及三世諸道的習得、修得等問題。第四〈修智納息〉,廣釋八智的性相和它們的相攝、相互成就關係,異生和聖者的修得、相修和相緣、斷結力能、結滅作證,乃至無常想、七處善、三義觀等問題。第五〈七聖納息〉,廣釋七聖者八智的成就關係和七聖者三三摩地的成就關係,七聖者無漏根、覺支、道支現前時所現起的智數,八智相應法和五德的相應關係,三三摩地、三無漏根相應法和四德、三德的相應關係,四十四智、七十七智、一一智和在一一世成就的八智和三世成就等問題。

第四編業蘊中,第一〈惡行納息〉,廣釋三惡行、三不善根、三妙行、三善根、十不善業道、十善業道、三業、四業、三時業、三受業、三世業、三性業、三學業、三斷業、身受心受業、三障業、最大破僧罪、最大果報等問題。第二〈邪語納息〉,廣釋邪語邪命邪業和正語正命正業、十不善道由貪瞋癡生、律儀和不律儀、三惡行和三曲、穢、濁、發身語業的二種等起,三妙行和三清淨、三寂默、三惡行和非理所引的三業,三妙行和如理所引的三業,業感異熟界的三性、三世、愛非愛別和不相應行所感異熟果,三世業、三受業、三界業、善惡業、見修所斷業同一剎那受異熟果等問題。第三〈害生納息〉,廣釋害生命四種、無間業加行感地獄異熟等有關殺生諸問題,中有中所受無間業異熟和造作增長二業,五無間業、二種防護、四種律儀、別解脫律儀受得的範圍、身和身業的成就關係、異生命終時忍法捨、不捨、四生、身和身語意業的成就關係,業和異熟果的離染同、異時關係,業有無異熟分別和五果、善、不善業的顛倒不顛倒、三界繫不繫的相互成就和生處等問題。第四〈表無表納息〉,廣釋表、無表業、身表無表業、三世身語表無表業等成就關係,欲色無色不繫業和欲色無色不繫法,有漏無漏業和有漏無漏法,三學業和三學果,身、戒、心慧的修和不修,過現未戒類成就關係,七眾別解脫律儀的建立,近事和五學處、三歸、近住律儀等問題。第五〈自業納息〉,廣釋自業、業成就當不當受異熟分別、預流者不墮惡趣和所得智、諸學的謀害、留多壽行和捨壽行、心狂亂、不善的纏相應法、佛教和世間種種工巧業處、學無學非學非無學戒的成就關係等問題。

第五編大種蘊中,第一〈大種納息〉,廣釋大種所造色以及它的相和業,觸處實事十一種,大種所造處的有見無見、有對無對、有漏無漏、有為無為、三世、三性、三界繫、三學、三斷分別,大種和所造色、和善等造色、善不善無記等相互關係,四大種以及尋、伺、有對觸等依何定滅,住於何果等問題;四食和它的粗細、界、趣、生等分別乃至施食等問題。第二〈緣納息〉,廣釋大種蘊、大種各自相緣關係,和所造色、心心所法、十二處、二十二根的相緣關係以及它的不相應、增減、不相離性等問題,三世大種和所造色、欲色界繫大種和所造色、地等地界等、十二處能牽所牽等,大小三災、世界成住壞空等問題。第三〈具見納息〉,廣釋已具見諦的聖者所成身語業色的界繫大種所造問題,上界下生者初得諸根的大種為因問題,化身和化事,中有七門分別,世、劫和心起、住、滅分齊,有為法的時、色、名三分齊,四緣乃至二緣生法,因相應不相應、緣有緣無緣法等分別,內無色想觀外色法,除色想、四識住、七識住、九有情居等問題。第四〈執受納息〉,廣釋有執受無執受和大種及所造色的相互相緣,因相應不相應、有所緣無所緣乃至有為無為等法的相緣、諸種欲有色有諸根、大種和彼心心所法相緣、有執受無執受、順求順取、順結非順結、見處非見處等義,法內外和內外處攝分別,二受、三受乃至百八受相互相攝、十八意近行、三十六師句、證預流、一來,不還果時、證六通時過現未修十五門分別,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道支、四靜慮、四無色、四無量、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八智、三等持、四沙門果、五通等問題。

第六編根蘊中,第一〈根納息〉,廣釋二十二根和它的因緣、它的實體數、一一增上處等,建立勝義根的異說、女男二根、三無漏根、二十二根的學無學非學非無學、善不善無記、有無異熟、見修所斷、不斷乃至三界繫不繫、因相應等、緣有緣等分別和它們的意義;蘊、處、界所攝的根,根非根相緣相生、二十二根的相互因緣等問題。第二〈有納息〉,廣釋三界最初所生根數、三界繫法思惟和遍知關係,得四沙門果的根數、遍知根數、成就不成就、斷何界結、何果所攝,諸根無漏緣三界繫和法類智相應關係以及法類智的自性乃至所緣等分別,時心解脫和不動心解脫的學無學根分別,以無間道證四沙門果時相應等五門分別,證四沙門果時所永斷、滅、起的根數等問題。第三〈觸納息〉,廣釋十六觸的性相以及和根的相應關係,眼等五根和身根成就關係,天眼和天耳,地獄乃至俱解脫者成就的根數,眼等乃至慧根得遍知時,滅作證時的根數等問題。第四〈等心納息〉,廣釋心的等起等滅,壽的問題,無想定、滅盡定入出時滅起的根數和滅起的心心所界繫分別等各項問題,生無想天時以及無想有情的想和食等問題。二十二根、五力、七覺支、八道支、八智、三三摩地所攝的根數和相應的根數,三界死生時滅起的根數和滅起的心心所界繫分別、阿羅漢涅槃時最後滅的根數等問題。第五〈一心納息〉,廣釋諸法與心一起一住一滅和心的相應關係,六根的修不修,不成就學根得學根。捨無漏根得無漏根,諸未知當知根能否現觀四諦,以及盡智、無生智、無學正見等性、相、所緣、相應等問題。第六〈魚納息〉,廣釋二十二根隨一成就不成就等問題,善不善無讓諸根各以善不善無記根為因問題。第七〈因緣納息〉,廣釋根因緣和所緣緣的三世、三性乃至四諦斷、八智斷分別,以及根因緣和所緣緣的四諦斷、八智斷相互關係。

第七編定蘊中,第一〈得納息〉,廣釋得、非得的三世、三性、三界繫、三學、三斷分別等,見、修、無學道所起的得和四諦的得以及離繫得等問題,與三性心、三界心、三學心、三斷心俱起的三性、界繫、三學、三斷分別,染靜慮支、味相應靜慮入出等,入靜慮次第乃至不入彼靜慮而生其處、得下靜慮未得上靜慮生處、諸靜慮心捨、得和滅起等問題,四無量心和等無間緣的行相、無量、淨定、解脫、勝處、遍處、八智、三三摩地的斷結和受異熟果處等問題。第二〈緣納息〉,廣釋八等至和三等至、初靜慮乃至無所有處三等至的成、不成、得、捨、退、淨初靜慮四順分、諸種修法,淨初靜慮乃至第四靜慮的修無漏問題,味相應、淨、無漏靜慮和無色的相緣,定的順次順超、逆次逆超以及超定的加行和成滿等問題。第三〈攝納息〉,廣釋十想和它的界地、所依、行相乃至有為無為、自性斷所緣斷、轉隨轉等諸門分別,十想和四靜慮、四無量乃至八智、三三摩地的相攝、相應,成就初二三四靜慮者對於四靜慮乃至三三摩地等的成就數限分別,味相應、淨、無漏和四靜慮四無色相互成就不成就,得、捨、退等分別,六十五等至的緣處和在三乘中的成就,等至隨以八等至為因緣和等無間緣、所緣緣的關係以及為等無間緣和所緣緣的關係,味相應、淨、無漏八等至的頓得頓捨和漸得漸捨,身語表、無表、三惡行、三妙行、三善不善根、四聖非聖語、四生、四入胎、四識住五蘊、五取蘊、五趣、五妙欲、五學處、六內處、七識住、八世法、九有情居、十業道、四靜慮、四無量、四無色、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他心智、世俗智等滅所依的定等問題。第四〈不還納息〉,廣釋五種不還、七善士趣、雜修靜慮、五淨居天、學無學和為得未得而學不學分別,順流、逆流和自住義,得極禁和得極迹者的關係,菩薩相異熟業,三十二相和百福莊嚴,菩薩修經三祇九十一劫,菩薩修四波羅蜜和補處菩薩生覩史多天下生,慈氏受記當來作佛以及苾芻於現法當辦聖旨的智與智用,願智、無諍,佛弟子第一中因儒童婆迦等差別,四聖種、法隨法行、法輪自性、轉法輪、正法和它的住、滅等問題。第五〈一行納息〉,廣釋三三摩地成就有關諸問題,三三摩地相修和斷結、作意入正性離生等,盡智、無生智的念住、無漏初靜慮的樂和輕安等覺支的樂、有頂聖者依無所有處定得羅漢果,入定者不應聞聲,性定和不定、邪正性定不定三聚,覺支和正漏法的成就、得、捨、退、未斷已斷和未遍知已遍知,生盲生聾引發天眼天耳,異生聖者的退不退,上界下生時所得法的曾未曾得分別,五通的能限,金剛喻定時六智和它的所緣等問題。

第八編見蘊中,第一〈念住納息〉,廣釋三種四念住、念住的種類、斷惑數等有關四念住諸問題,聞思修所成念住、念住的加行和生起次第、佛三念住、一趣道、四念住的習修、得修和相修以及它的自性、地、相應、行相、所緣等分別,如實知三受以及它的身心受、有無昧受、耽嗜依、出離依受、有貪心乃至解脫心、五蓋、六結、七覺支等等的智,貪瞋癡增減的等隨觀、死邊際受、阿羅漢的般涅槃以及佛的般涅槃,四有、三有和行等問題。第二〈三有納息〉,廣釋諸有和五種相續、三有捨而相續、滅而法現前等問題,三界死生的捨、得、滅、起諸蘊,隨眠不於他界法隨增,三界的建立,十想的習修、得修和思惟所緣,起三善惡尋伺的思惟,諸法因、緣無明等問題。第三〈想納息〉,廣釋十想生法和十想是否相應及同一所緣問題,由心引起的身語業分位差別,所通達、所遍知、所斷、所修、所作證法、四有為相和見疑相應、或不相應的受的隨眠隨增,因、道、緣起等的界、處、蘊、所攝分別等問題。第四〈智納息〉,廣釋能通達、能遍知以及能厭、能離、修厭等問題,法與法作四緣或時不作的問題,意觸和三事與合觸,慢和自執與不寂靜,業和不律儀與律儀,不淨觀乃至無學道等的已未得成不成就等關係,除苦諦等和法處法的三科所攝分別,三科和五位分類與一切法關係等問題。第五〈見納息〉,廣釋無施與、無愛樂等各種邪見、常見、斷見、戒禁取見、見取見等和它們的對治道,九慢和七慢,我作、他作二種外道見,外道諸見的五種分類,六十二見,斷常二見分別等問題。

以上對於說一切有部根本經典《發智論》全面地(除〈伽他納息〉不需要解釋外)逐次加以解說,不僅是語義的註釋而已,而是以《發智論》為中心廣涉有部教義包羅萬象的集大成之作。同時不只顯示了正統有部的理論,並還列舉各種不同的異說,而出以破他顯自的態度,這也就是本論編集的宗旨。例如論中每段多以──問︰何故作此論﹖答︰為止他宗顯正理,或有說……等語開場,然後展開論說;其中所謂止他宗的對象,即外道方面如數論、勝論乃至聲論(文法聲)、明論(吠陀)、順世論、離繫論(耆那)等。佛教內部的異見如法密部、化地部、飲光部、犢子部、大眾部、分別論者、經部(即譬喻師)等,均在本論評破之列。甚而至於同一有部內的異說如所謂西方師、犍馱羅論師乃至所謂舊阿毗達磨師、舊外國師、舊迦濕彌羅師等,也都一一加以批駁,而確立所謂阿毗達磨師或迦濕彌羅師等在迦濕彌羅新進的迦多衍尼子徒眾顯揚《發智論》純有部的宗義。這在對《發智論》的一一解說中,往往列舉多說而後以自義評決。其中各契理的意見多是客觀地加以介紹,不加批論;至於不契理的或不盡契理的便加以評判,而出現有「如是說者」、「如實義者」、「應作是說」或「評曰」、「評應作是說」的語論并示以自義。又評論的情形也不一樣,乃至有互相辯論的,以大眾所一致通過的為如實義。即如所謂婆沙四大論師中世友、法救、覺天、妙音等尊者的見解也免不了受到批駁(見卷十六、卷三十四、卷七十四、卷一二七等),乃至有被附以「為遮是等故作此論」(見卷一五四)的判決。因而舊時有稱這是「諸師實判」,即顯示此論是出於當時眾多的有部學者而用民主的方式來編纂的。

至於此論內容的取材,不僅廣泛參考了迦多衍尼子以後學者所作的《發智論》諸註釋,而更糅取了《品類》、《施設》二論乃至《界身》、《識身》、《法蘊》、《集異門》等四論的教義,以彌補《發智論》的不足,使所顯的義理更為圓滿;後世所稱為「六足一身」,殆即是《婆沙》編纂形成的喻語。同時此論網羅了有部全部的教理,乃至《發智論》中所未有的若干問題一一加以論究,它的豐富的內容,龐大的組織,精嚴的界說,浩瀚的資料,在質和量的任何方面,均可使後世學者驚嘆而公認為在部派佛教中佔首要地位的說一切有部的傑作。

此論的唐譯本譯出以後,中國乃至朝鮮、日本的佛教學者對此曾不斷加以研究,據高麗‧義天於十一世紀間所編的《諸宗教藏總錄》中記載當時所見到有關此論的鈔述,有玄則著的《大毗婆沙論鈔》九卷,極太著的《大毗婆沙論鈔》十卷,本義著的《大毗婆沙論鈔》十一卷等。又日本學者關於此論的著述,現存有融道著的《大毗婆沙論條目》二卷(或一卷),連常著的《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通覽記》四卷等。(高觀如)

◎附︰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四講第一節(摘錄)

在部派佛學時期,有部分為東西兩派;以後東派得勢,曾總結其學說,編為《大毗婆沙論》,形成毗婆沙論師一派,頗得貴霜王朝的支持,遂取得代表整個有部的地位。

關於《大毗婆沙論》的編纂,有種種傳說。現存諸說中較早的為「智度論說」,它以為《大毗婆沙論》是迦旃延的弟子們所編,用以解釋《發智論》的。此事本很平常。其後真諦譯的《婆藪槃豆傳》中也言及此事,說迦旃延子的《發智論》是同五百羅漢一起搜集當時各地關於阿毗達磨的材料綜合而成,後來又同這些人對《發智論》作解釋,請馬鳴執筆記錄,前後經過十二年才寫定為《大毗婆沙論》,最後把它刻石,不許外傳,這已經把事情誇大了。玄奘到印度時又聽到另外的傳說(見《大唐西域記》卷三,迦濕彌羅國),說《大毗婆沙論》是在迦濕彌羅國所寫,由國王召集,極為鄭重,除編寫此論外,還編了關於經律的解釋,都有十萬頌,編成後,就鑄在銅上。這裏把事情就誇大得更厲害了。

實際上,《大智度論》的說法是比較合理可信的。《大毗婆沙論》的編纂,不過是迦旃延的弟子輩為了宣傳其師學說而作。一方面對《發智論》作解釋,一方面對異說,特別是當時流行的譬喻師、分別論師,加以徹底的破斥。這一點,從中國的譯經史上也可以得到證明。《大毗婆沙論》的全文,是玄奘譯出的,在此之前,曾經有過幾次翻譯,都不全。其中有個譯本是十四卷的《鞞婆沙》,據道安的〈序〉(見《出三藏記集》卷十)說,當時撰《鞞婆沙》的有三家,或詳或略,只有尸陀槃尼註的這十四卷本很適中,在印土也很盛行。道安所說的十四卷本,基本上同於後來玄奘所譯二百卷的《大毗婆沙論》;可以說,十四卷本是後來二百卷本的一個母本。由上述的漢譯歷史看,《大毗婆沙論》的編纂,既不是迦旃延子本人,也不是什麼馬鳴。漢譯的好幾種本子,都有編著者人名的,如十四卷本的作者是尸陀槃尼,二百卷本的作者是五百阿羅漢等。

〔參考資料〕 梁啟超《說大毗婆沙》;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木村泰賢全集》第四卷;河村孝照《阿毗達磨論書の資料的研究》;前田惠學《原始佛教聖典の成立史研究》。


大藏經索引

全名為《大正新脩大藏經索引》,是《大正藏》內各種佛典的經文內容之索引,所收條目除專門的佛教用語外,也包含甚多一般用語。全書四十五卷,分五十冊(台灣新文豐版為四十八冊)。日本大藏經學術用語研究會編輯並出版。台灣通行的版本,由新文豐出版公司影印並發行,書名略稱為《大藏經索引》。

由於《大正藏》的編纂目的是為學術界提供善本大藏經。為使這種服務更臻完美,該藏的編輯主任小野玄妙(1883~1939)乃著手編輯索引,並刊行了阿含部、目錄部、法華部各一冊。後因小野玄妙逝世及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影響,此項工作一度中輟。至日本昭和三十三年(1958),大谷、駒澤等六所佛教大學在文部省(教育部)的補助下,為編纂《大正藏》中印度、中國、日本撰述的八十五冊藏經的索引,成立了「大藏經學術用語研究會」,計劃全書的部帙為四十五卷、五十冊,每年出版一至二冊,編纂工作由六所大學分別擔任若干冊。至平成三年(1991)五十冊全部刊行完成。

本索引的編排是以小野玄妙的計劃為藍本而加以擴充。最主要的特色是,基本上以「部」(如阿含部、本緣部等)為單位,亦即是將同屬一部的各種佛書作為一個整體來編纂索引。但是因為分屬各部的佛書多寡不一,所以也有合二部為一冊索引或將一部析為數冊的情形。

全書各部索引的先後次序,係依《大正藏》原來分部的次序排列,即依次為阿含部、本緣部、般若部以至續諸宗部、悉曇部、古逸部、疑似部。在每一冊索引中,大都具有下列幾個部分︰收錄典籍解題、音次索引、分類項目別索引、梵語索引、檢字索引。其中,〈梵語索引〉並非各冊均有。〈收錄典籍解題〉簡介該冊索引所依據的各種佛書之性質、內容及相關問題。〈音次索引〉為本書的主體部分,即依日文字母的順序,排列從經文中選錄出來的條目,並標記該詞在《大正藏》中所在的冊數、頁數及欄位等。此外,較特殊的是本索引在每一條目後面標記其所屬的分類項目,俾使查閱者對該詞的性質一目了然。分類項目共分五十類,有的類別下面又有細分類。這五十種分類項目包含各個方面,如「教判」、「教理」、「法相」等佛教教義名詞,也有「天文曆數」、「地理」、「音樂」、「文藝」……等一般性詞條。

〈分類項目別索引〉是本書最有用的部分,它是將〈音次索引〉中同屬一個分類項目的條目再聚集在一起而編成的。這對於欲檢索某一類項目在各種佛書中的位置,有莫大的方便。〈梵語索引〉和〈檢字索引〉都是為使本書成為國際性工具書而編的,檢索這些索引即可在〈音次索引〉中找到該詞的位置。〈檢字索引〉由〈字畫索引〉和〈四角號碼索引〉二者共同組成。


中間靜慮

又稱中靜慮、中間禪、中間定、靜慮中間、中定,略稱中間。即指位於初靜慮與第二靜慮中間的無尋唯伺定。《俱舍論》卷二十八云(大正29‧149b)︰
「中間靜慮與諸近分為無別義,為亦有殊,義亦有殊。謂諸近分為離下染是入初因,中定不然。復有別義,頌曰︰中靜慮無尋,具三唯捨受。論曰︰初本、近分尋伺相應,上七定中皆無尋伺,唯中靜慮有伺無尋,故彼勝初未及第二。依此義故立中間名。由此上無中間靜慮,一地升降無如此故。」

即初靜慮的近分定及根本定,皆與尋伺相應,第二靜慮以上的七定,都是無尋無伺,僅此定為無尋有伺。

又,其餘的近分定(除未至定)只有淨定,但此定具有味、淨、無漏三等至。此定與諸近分定同樣與捨受相應,與未至定共攝於苦通行。若多修習此定,則能招感大梵天果。《俱舍論》卷二十八云(大正29‧149b)︰「此定具有味等三種,以有勝德可愛味故。同諸近分唯捨相應,非喜相應。功用轉故,由此說是苦通行攝。此定能招大梵處果,多修習者為大梵故。」

〔參考資料〕 《雜阿毗曇心論》卷七;《阿毗曇甘露味論》卷下;《三彌底部論》卷下;《順正理論》卷七十八;《瑜伽師地論》卷四、卷十二;《俱舍論光記》卷二十五、卷二十八;《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一(上)。


五明

具稱五明處,是印度古代的五類學術,即聲明、因明、醫方明、工巧明和內明。其內容如《西域記》卷二說︰聲明,釋訓詁字,詮目疏別。工巧明,伎術機關,陰陽曆數。醫方明,禁咒閑邪,藥石針艾。因明,考定正邪,研核真偽。內明,究暢五乘,因果妙理。《瑜伽師地論》〈菩薩地力種姓品〉解釋菩薩的求法說,菩薩應當求一切菩薩藏法、聲聞藏法、一切處論、一切世間工業處論。此中,菩薩藏法和聲聞藏法屬於內明,一切處論指聲明、因明、醫方明,一切世間工業處論即工巧明。因此,五明也包括了大乘菩薩所學的全部學術。

聲明的內容,據《瑜伽師地論》〈聞所成地〉的解釋具有六相︰ (1)法施設建立,(2)義施設建立,(3)補特伽羅施設建立,(4)時施設建立,(5)數施設建立,(6)處所根栽施設建立。

法施設建立,指名身、句身、文身等的構成。名為人對於事物或現象在認識上形成的概念(想,或名稱)。名的構成,是用按照構詞方法所成立的字。梵文中構詞的基本單位是字界,字界附加字緣即構成一個字的支分(語基),支分再加上轉聲(語尾)才構成一個完全的詞。用詞敘述事物,意義完全,稱為一句,也稱為章。文指記錄語言的字母。梵文字母中有元音十四個,輔音三十三個,共有字母四十七個。元音可以單獨成為一個音節,輔音須附加元音才能構成一個音節。在法施設建立中名、句、文各自多數總合而言,說為名身、句身、文身。

義施設建立,指字義的一種分類,和中國古代字書《爾雅》相似。《瑜伽師地論》中舉出十種義,到西元九世紀時一些印度和西藏的佛教學者編纂的梵藏《名義大集》已分為二百餘門了。

補特伽羅施設建立,指名詞等有男聲相、女聲相和非男非女聲相,以及動詞有初士(第三人稱)、中士(第二人稱)和上士(第一人稱)的區別。

時施設建立,指動詞的時態等變化。梵語文法中有十羅聲,其中六羅聲為時態。《瑜伽師地論》中舉過去、過去殊勝(即差別),未來、未來殊勝,現在、現在殊勝,這些相當於表時態的六個羅聲。

數施設建立,指名詞等有一言、二言和多言的分別。

處所根栽施設建立,指印度關於梵語文法等的各種論著。處所是根本論的意思,根栽是支分論的意思。

據窺基、道倫和義淨等人的記述,聲明根本論(處所)有四︰(1)劫初梵王造一百萬頌聲明論,(2)其後帝釋略為十萬頌,(3)其後迦多設羅(或迦單設羅)又略為一萬二千頌,(4)最後波你尼又略為八千頌。在玄奘時代,前二種論已失傳,只後二論尚流行。這種根本論內容包括五分︰(1)相續,是字的結合方法。(2)名號,包括名詞、代名詞的囀聲方法。(3)總略,是複合字的構成方法。(4)彼益,現在文法書中也名為第二性語尾,是指加到名詞性語基之後可以形成新字的一些語尾。(5)宣說,指關於動詞的變用法以及第一性語尾的附加方法等。

聲明的支分論綜合玄奘和義淨的記述有下列五種︰(1)字體根栽聲明論三百頌(義淨傳為創學《悉曇章》有一萬餘字,三百餘頌),波你尼造。(2)聲明《略詮》本頌一千頌,波你尼造。(3)《八界論》八百頌(義淨傳一千頌)。(4)《聞擇迦論》一千五百頌(義淨傳一千頌)。(5)《溫那地論》二千五百頌(義淨傳一千頌)。以上五論據義淨所說是印度學習聲明開始必修的論典。修學的年限,《悉曇章》約六月,聲明《略詮》約八月,後三種約三年。據義淨說,繼此之後要學闍耶昳底所作的《苾栗底蘇呾羅》,有一萬八千頌,約學五年。其次為鉢顛社羅所造的《波你尼經釋》,有二萬四千頌,要學三年。最後為護法菩薩的《雜寶聲明論》,據玄奘傳說有二萬五千頌,義淨傳為一萬四千頌,但以本頌為伐㮹呵利所造。玄奘和義淨兩家關於這一部書的傳說似乎有互相牴觸的地方,但是我們知道護法大約卒於西元555年前後,而伐㮹呵利據義淨所傳,他卒於650年左右,時代顯然比護法為晚,所以護法之作應當先出,而後伐㮹訶利乃加以編訂或攝略。關於聲明論的著作大概以護法這一部論為登峰造極之作了。

關於聲明的著作,漢文傳譯的比較少,唐代有智廣的《悉曇字記》,宋代有惟淨等編的《天竺字源》,都屬於《悉曇章》一類。西藏方面關於聲明論的翻譯比較完備,重要的著作如波你尼、月官、辯才天女,和迦羅波的各種記論和經,都有譯本。此外如金師子的《黃金藏》、檀真的《詩鏡》等也有譯本。西藏歷代佛教大師關於聲明的著述也很豐富。

佛教中關於因明的系統敘述,也以《瑜伽師地論》中〈聞所成地〉一段討論因明的文字為最早出。在《瑜伽師地論》中所說的因明,事實上是一種辯論的方術,所以書中以和辯論有關的七事來解因明。七事為論體、論所依、論處所、論莊嚴、論墮負、論出離和論多所作法。現存漢譯本有傳說為龍樹作的《方便心論》和《迴諍論》,從書的內容看來,不會比《瑜伽師地論》出世更早。在無著所著《顯揚聖教論》中關於因明的部分全引《瑜伽師地論》原文而沒有什麼改動。但在《集論》中略有發展。到世親時,據說他有《論軌》的著作,而真諦所譯《如實論反質難品》也題為世親所著(《如實論》原本據達摩笈多傳說有二千頌)。

以上是西元500年以前的佛教因明著述。到了六世紀初,佛教因明學者陳那出世改訂作法,約五分為三支,所制因明論典共有八部︰(1)《觀三世論》(有西藏譯本),(2)《觀總相論》(義淨譯),(3)《觀境論》(即《觀所緣緣論》),(4)《因門論》(西藏譯本作《因輪》),(5)《似因門論》,(6)《理門論》(玄奘譯,《因明正理門論》),(7)《取事施設論》(義淨譯,《取因假設論》),(8)《集量論》(義淨譯四卷佚;西藏有二譯本,現存;1980年,法尊據持財護論師與雅瑪參賈藏文譯本,參考金鎧論師與信慧藏文譯本,譯編成漢文《集量論略解》六卷出版)。陳那的著作由548年來華的真諦首先譯出一部,即《無相思塵論》(《觀所緣緣論》)。綜合漢土和西藏的記載,陳那為世親的弟子,而他的弟子有護法、商羯羅主和自在軍。商羯羅主有《因明入正理論》之作,梵本和藏文譯本均存,但藏譯誤題為陳那作。漢譯本為玄奘譯,玄奘的及門弟子神泰、靖邁、明覺、文備、文軌、璧公、窺基諸人均有疏釋,其中只窺基的《疏》八卷現存,為後代研習因明的根本典籍。文軌的《疏》,支那內學院也有輯本印行。據玄奘傳,護法也有關於因明的著作,現在已不可考。護法和自在軍的弟子為法稱,是陳那以後佛教中最著名的因明大師。他出世的年代歷來都以為在第七世紀,事實上要早得多,因為護法的《觀所緣論釋》(義淨譯)已提到法稱的見解,而在跋拿以前出世的妙親的著作中也提到法稱的名字,所以法稱也應當是西元六世紀的人。法稱關於因明的著作有七部量論,重要的為《釋量論》、《正理滴論》、《因滴論》等。

法稱以後有調伏天出,廣釋世親、陳那、法稱有關因明唯識的著作,西藏均有譯本。據多羅那他《印度佛教史》,調伏天約和無性同時,則也應當在玄奘入印之前出世。但調伏天對於護法學說不盡滿意,在著作中時有流露,這或者是祖述護法之學的玄奘在傳述中不加稱引的原因。佛教因明的發展到法稱已達到登峰造極的地步,以後就沒有什麼特殊的創見了。法稱的因明之學古代沒有傳入中國漢土,但是在藏地傳習很盛,西藏歷代佛教大師關於法稱的因招述也很多。

醫方明的內容完全和現代的醫藥科學相同,佛教的學者對於這一方面也曾作過出色的貢獻。釋迦牟尼在世時代的耆婆有醫王之稱,是一個虔誠的佛教徒。傳說為迦膩色迦王的御醫的遮羅迦在《婆伽伐多史傳》曾說他為有餘龍王的化身,這有餘龍王即佛教經典中常常提到的阿難陀龍王。遮羅迦遺有《醫方集》。其後有妙聞的著作出世,為龍樹所傳習。西藏《丹珠爾》中現存有龍樹的醫方著作數種。更晚有父使出世,著有《八支心要集》等,西藏也有譯本。父使也是一個佛教徒。

印度的醫藥理論和方法隨著佛教的傳入中國也跟著傳來。早期經典中的四百四病說,中國古代醫籍常常稱引。印度醫方明中所謂八支的分類也很早就傳入中國。曇無讖在414~421年譯出的《大涅槃經》提到八種藥,釋雲公撰的《音義》解八種藥為︰(1)治身,(2)治眼,(3)治瘡,(4)治小兒,(5)治邪鬼,(6)治毒,(7)治胎病,(8)占星。673~685年在印的義淨,在他所撰的《南海寄歸傳》卷三中曾提到八醫︰(1)論所有諸瘡,(2)論針刺首疾,(3)論身患,(4)論鬼障,(5)論惡揭陀藥,(6)論童子病,(7)論長年方,(8)論足身力。又在義淨所譯的《金光明經》〈除病品〉中也講到四種病(風、熱、痰癊、總集)的治療方法和八術的名稱,為針刺、傷破、身疾、鬼神、惡毒、孩童、延年、增氣力(西元五世紀初曇無讖所譯的《金光明經》〈除病品〉中沒有提到這八術的名稱)。印度的醫書雖然現在沒有完全的漢文譯本流傳下來,但是在唐代孫思邈的《千金方》中已有許多丹方和治病方法是出於印度,宋代所編纂的《證類1本草》和明‧李時珍所編的《本草綱目》中也收有不少的印度出產的藥物和梵文原名,足見在醫藥治療的實踐上,中國醫學仍然受到印度醫學的影響。

工巧明的範圍比較廣泛,據《瑜伽師地論》卷十五,工業明處有十二種︰營農工業,商估工業,事王工業,書、算、計度、數、印工業,占相工業,咒術工業,營造工業,生成工業(據《倫記》為養六畜等),防那工業(織工),和合工業(據《倫記》為調解諍訟的事條),成熟工業(飲食業),音樂工業。從這些內容看來,佛教中的工業明處偏重於和人民物質生活有關的工藝、農、牧、紡織、建築等應用技術,和印度古代相傳的治病、戰鬥、星宿、祠天、歌舞等六十四能,大為不同。

所謂內明,即指佛教中的菩薩藏法和聲聞藏法,也就是諸佛的一切言教。《瑜伽師地論》〈聞所成地〉舉出四相來說明內明處︰(1)由事施設建立相,(2)由想施設建立相,(3)由攝聖教義相,(4)由佛教所應知處相。事施設建立指由三種事總攝一切諸佛的言教︰{1}素怛纜事,{2}毗奈耶事,③摩怛履迦事。想施設建立的想,指名相,即佛教中一切專有名相的建立。攝聖教義的義指佛教所說明解釋的義理。佛教所應知處則指佛教所應當知道的法數,在《瑜伽師地論》〈聞所成地〉中曾舉二數以至十數的法相若干種,中國的《大乘義章》等書可以算是同類的著作。據《瑜伽師地論》〈菩薩地力種姓品〉內明論有兩個特徵(相),顯示正因果相及顯示已作不失未作不得相。佛教中分別因果有十因、五果。十因即隨說因、觀待因、牽引因、攝受因、生起因、引發因、定別因、同事因、相違因、不相違因。這十因又可攝為二因︰(1)能生因,包括牽引、生起二因。(2)方便因,包括其餘諸因。這二因或十因與四緣也可互攝。能生因即因緣,方便因即增上緣,等無間緣和所緣緣攝屬十因中的攝受因。五果即異熟果、等流果、離繫果、士用果、增上果。

佛教中大乘教義的創立和發展,本來含有積極的入世精神,自《瑜伽師地論》〈菩薩地〉提出五明為菩薩所求正法的內容,更使大乘救世的思想能夠在實踐上得到體現。〈力種姓品〉說,菩薩求學五明,是為了使無上正等菩提大智資糧很快地圓滿,並不是不逐步學習五明的人能夠得到無障的一切智智。大乘瑜伽系開祖的這個思想之提出,是使菩薩行和人生現實能夠正確結合起來的一個特殊貢獻。後來瑜伽系的學者如陳那、護法、法稱、月官等人對於印度的聲明、因明都作有創造性的發展,未始不是由於這一思想的鼓舞。關於醫方明的著者父使的學系雖然不明,但是西藏現在通行的《八支甘露心要》則出於蓮華生這一系的傳承,而蓮華生則是屬於瑜伽系的師子賢門下佛智足的弟子,在顯教思想上,這種相承之迹仍是很顯然的。(郭元興)

〔參考資料〕 《瑜伽師地論》卷十三~卷十五;《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四;《觀佛三昧經》;《菩薩地持經》卷三;《菩薩善戒經》卷三;《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上(本);《翻譯名義集》卷五;《法華三大部補注》卷十四;宇井伯壽《瑜伽論研究》;武田豐四郎《印度古代文化》;R. C. Majumdar & A. D. Pusalker《The Age of Imperial Unity》、《The Classical Age》。


六祖壇經

唐‧慧能說,法海集記。又稱《六祖大師法寶壇經》、《壇經》。現行本有四種︰

(1)敦煌本︰不分卷。原本是晚近在敦煌石室所發見的寫本(現藏英國倫敦博物館),大概是五代時所寫,題作《南宗頓教最上大乘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六祖惠能大師于韶州大梵寺施法壇經》一卷,兼受無相戒弘法弟子法海集記。收在《大正藏》第四十八冊。

(2)惠昕本︰二卷。原本是晚近在日本京都堀川興聖寺發現的覆刻宋本,題作《六祖壇經》。此本原為宋邕州羅秀山惠進禪院沙門惠昕以古本文繁,於乾德五年(967)所改訂,分二卷,十一門(宋‧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卷十六、元‧馬端臨《文獻通考經籍考》卷五十四都著錄此本,時已改作三卷十六門)。紹興二十三年(1153)晁子健於蘄州刊行,後流傳日本,經興聖寺翻刻(同出於這一本系統的,還有金‧泰和七年,即1207年的高麗刻本)。

(3)德異本︰即曹溪原本,不分卷,但開為十門,題作《六祖大師法寶壇經》。此本是元‧德異所刻古本(至元二十七年,即1290年刻於吳中休休禪庵,高麗有大德四年即1300年萬恒翻刻本)。明‧成化七年(1471)此本又於曹溪重刻,萬曆元年(1573)李材(見羅)再刻,萬曆四十四年(1616)德清於廬山法雲寺覆刻,清‧順治九年(1652)秀水王起隆等又據李材本校刻。

(4)宗寶本︰不分卷,亦開為十門,是元‧風幡報恩扔禪寺住持宗寶於至元二十八年(1291)所改編,題作《六祖大師法寶壇經》(此本以徑山方冊本為主,其明北藏本、清藏本均有增減)。宗寶自己有跋語說︰「見三本不同,互有得失,其板亦已漫滅,因取其本校讎,訛者正之,略者詳之,復增入弟子請益機緣,庶幾學者得盡曹溪之旨。」其所增機緣,與曹溪原本文同,或即出於彼本。收在《大正藏》第四十八冊。

上述《壇經》四本中,敦煌本卷末有記,乃是慧能門下法海的再傳弟子悟真所傳,而直接出自慧能門下的南陽慧忠(﹖~775),就已經有南方宗徒「把他壇經改換,添糅鄙譚,削除聖意」之說,所以在此本中,也不免有後人增益的部分。特別如針對神秀一系後來構成的「凝心入定」、「住心看淨」等說法,那樣嚴厲的指責以為大錯,以為障道因緣,這似乎在慧能當時還不可能。因此,《壇經》中這類文字,顯係後加,而應該加以鑒別。此外,如各代付法頌二十八祖說等亦係後加,可不待言。

惠昕本據卷末所記,是悟真(此本以悟真為法海的三傳)的弟子圓會所傳,而經過惠昕自己的加工,所以此本與敦煌本對校,有詳略。文質的不同,特別如關於弘忍傳法的一段記載,遠較敦煌本為踵事增華,此外禪家盛傳的故實及語句,如「輪刀上陣亦得見性」、「迷時師度悟了自度」、「非幡動風動人心自動」等,也都始見於此本而為敦煌本所無。

曹溪本卷末無關於師資授受的記載,不悉為何人所傳,但從其內容看,似乎也是拿一種古本(或即惠昕本的原本未經刪節的)做藍本,或增或減並加以改編的。其中最突出的地方,即是後世公認為慧能直系的青原行思、南嶽懷讓等,原來見於敦煌惠昕兩本的,此本卻有他們的機緣,由此推測,此本當與行思、懷讓兩系傳本有關。此外禪家盛傳的故實及語句,如「米熟欠篩」、「衣止勿傳」、「如人飲水冷暖自知」、「但吃肉邊菜」、「諸佛妙理非關文字」乃至「葉落歸根」、「來時無口」等,也大都出於此本而為敦煌、惠昕兩本所無。

宗寶本以竄易、顛倒、增減、刪改為世詬病。首先作這樣批判的,是校刻曹溪原本的王起隆,他說︰「宗寶之於壇經,(中略)更竄標目,割裂文義,顛倒段落,刪改字句。」並且舉了許多的實例,肆意詆訶。但將此本與曹溪本對校,除標題的文字有出入並有四字、二字的不同之外,其段落移動、字句增刪只占全書的小部分,而從全文的義理上看,大體是和曹溪本相符的。

除上述四本外,據舊傳有關《壇經》的文獻,還有一些異本,如宋‧契嵩(1007~1072)自稱得到曹溪古本據以校刻的三卷本(已佚),即其一種。總之,《壇經》是屢經增減竄改的,原來如何,已難推想。不過後世南宗禪徒公認本書的價值,南宗各家的思想也確實和它脈絡貫通。所以依敦煌本和餘本共同的部分來略說其內容,還是需要的。

《壇經》的主要部分,在說摩訶般若法。禪宗的禪,特別是道信以來的東山法門即是以般若為其旨歸。到了慧能,更把這種思想發展成一種「一超直入」的頓教。他揭出「直指人心,見性成佛」的途徑,即是修「般若行」。他說︰「菩提、般若之知,世人本自有之,即緣心迷,不能自悟,須求大善知識示道見性。」「愚人智人佛性本亦無差別,只緣迷悟,迷即為愚,悟即成智。」又說︰「汝若不得自悟,當起般若觀照,剎那間妄念俱滅,即是自真正善知識,一悟即至佛地。自性心地,以智慧觀照,內外照徹,識自本心。若識本心,即是解脫。既得解脫,即是般若三昧。」但《壇經》所說般若的涵義,和一般教家略有不同,如《經》說︰「摩訶者是大,心量廣大,猶如虛空。(中略)虛空能含日月星辰、大地山河。一切草木、惡人善人、惡法善法、天堂地獄,盡在空中。世人性空,亦復如是。」「般若是智慧,一切時中,念念不愚,常行智慧,即名般若行。」這是說眾生當前心性,即是般若真空,一念愚而著境即於一切法有取有捨,般若即絕。一念智而離境即於一切法不取不捨,般若即生。這可說是傳統的般若教理的一種發展。

又,《壇經》宗旨在令學徒從自心中頓見本性,從此以後,於境無染,自在解脫,雖仍不廢修行,但既已悟到自性具足萬德,無欠無餘,所以再有修習,也於體上增不得一分,只是隨事體驗充實德用而已。因此《壇經》所舉示的修行法門,以無念為宗、無相為體、無住為本。無念是於念而不念,無相是於相而離相,無住是於一切之上念念不住。此中,《壇經》特別著重無念,以為無念即般若三昧。故說︰「無念法者︰見一切法,不著一切法;遍一切處,不著一切處;常淨自性,使六賊從六門走出,於六塵中不離不染來去自由;即是般若三昧,自在解脫,各無念行。(中略)悟無念法者,萬法盡通;悟無念法者,見諸佛境界;悟無念頓法者,至佛位地。」這即是般若行的確當解釋,也就是後世南宗修行的軌範。

《壇經》由此對於修行禪定,另有其解釋。故說︰「外於一切境界上念不起為坐,見本性不亂為禪。」又「外離相曰禪,內不亂曰定。」更綜合說︰「本性自淨自定,只緣境觸觸即亂,離相不亂即定,外離相即禪,內不亂即定,外禪內定故名禪定。」從而《壇經》的具體修行,只是修習「一行三昧」(一類行相的三昧),在一切時中,不論行住坐臥,但行一直心,於一切法無有執著,即於所有相中不生憎愛心不起取捨心,又不念利益成壞著事。心不住法,道即通流,即慧之時定在慧,即定之時慧在定,念念般若觀照,妄念俱滅,自然契自本心而發生智慧。以後南宗一系所倡導的禪法,都不出這根本精神。

其次,《壇經》雖說「須求大善知識示道見性」,但仍側重於「自性自度」,所謂「見自性自淨,自修自作自性法身,自行佛行,自作自成佛道。」從而對於當時側重他力的淨土法門,說「西方去此不遠」,「只為下根說遠說近」,迷人念佛生彼,悟者自淨其心,所以佛言︰「隨其心淨則佛土淨。」又說︰「若悟無生頓法,見西方只在剎那。」這便是後來「唯心淨土,自性彌陀」說的根源。

其次,《壇經》悟他的法要,仍不離乎經量,所以文中歷引《維摩》、《菩薩戒》、《金剛般若》、《法華》、《涅槃》等經,以證成所說。但以《金剛般若》發揮無相、無住的意義最透徹,並特別宗崇,故說但持此經一卷,「即得見性入般若三昧」。

又《壇經》本於《智論》所說︰「世間法不異出世間,出世間法不異世間,世間法即是出世間,出世間法即是世間」的思想而說「法元在世間,於世出世間,勿離世間上,外求出世間」(此依敦煌本,餘本此文改作「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離世覓菩提,恰如求兔角」)。從而說「若欲修行,在家亦得」,可認為後世倡導在家禪的嚆矢。

至於禪宗中南北頓漸等問題,《壇經》有一段說︰「法即一宗,人有南北,因此便立南北。」這是說南北純就教法流行的區域區別;又說︰「法即一種,見有遲疾,見遲即漸,見疾即頓。」這是說漸頓純就見道的過程區別,並沒有像後世南宗學徒那樣軒輊南北,抑揚漸頓。

最後,從《壇經》開始的敘述看,它原來即以為「與學道者承此宗旨遞相傳授,有所依約以為稟承」之用。其後神會門徒改動傳本,故意抑揚,以為傳承之間仍有優劣不同,未免失卻原意。但現存各本還不能確定那一本是神會系所改,只可看作是後來流行的一種綜合本而已。(黃懺華)

◎附一︰楊曾文〈禪宗文獻研究在日本〉

《壇經》諸本的研究和校訂
現在日本除有中國明代以後流行的元代宗寶本《六祖壇經》以外,還有近六十年來陸續發現的敦煌本《壇經》以及源於宋本的興聖寺本、大乘寺本、真福寺《壇經》、從朝鮮發現的元代的德異本《壇經》等。日本學者對這些不同版本的《壇經》,作了不同程度的研究。

(一)敦煌本《壇經》一卷︰(寫本︰S-5475)原題「南宗頓教最上大乘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六祖慧能大師於韶州大梵寺施法壇經一卷,兼受無相戒弘法弟子法海集記」。1926年矢吹慶輝最早從倫敦大英博物館所藏敦煌遺書中發現,1928年在《大正藏》卷四十八中編入了此書的校印本,此後矢吹又把他的影印本收入《鳴沙餘韻》。鈴木大拙對此進行研究,1934年刊行了由他校訂的《敦煌出土六祖壇經》(森江書店版),全書分為五十七節,皆加標題,並撰文解說。宇井伯壽在1942年出版的《第二禪宗史研究》中發表了《壇經考》,後面附有他校訂的敦煌本《壇經》。他將全文分為三十七段,凡認為是偽造的部分,一律加上括弧用小字印出,把其餘部分皆譯為日文。這樣他實際砍掉敦煌本《壇經》五分之二。敦煌本《壇經》的日譯本有︰柳田聖山《六祖壇經》(《世界的名著》續三,1974年中央公論社);中川孝《六祖壇經》(《禪的語錄》,1976年筑摩書房)。

敦煌本《壇經》是現存最古的《壇經》本子。日本‧圓仁在西元84 7年的《入唐新求聖教目錄》中錄有與敦煌本《壇經》題目大致相同的《壇經》︰江戶時代無著道忠所著《六祖法寶壇經生苕帚》中提到朝鮮古刊本《壇經》,也是這個標題,並說︰「法海集,卷末云大師俗姓盧,先天二年(713)壬子歲滅度,至寶曆二年〔丙〕午歲(826)得一百二十七年矣。」寶曆二年是圓珍入唐前十三年。敦煌本《壇經》說此書是法海──道漈──悟真三代相承,時間當為九世紀中葉以前。這三個本子的《壇經》,很可能大體相同。

(二)興聖寺本《壇經》(惠昕本)二卷︰在京都興聖寺發現,內分十二門,版心有《千字文》中的「軍」字,是翻刻宋版《大藏經》的本子,繼敦煌本之後,內載此書傳承世系是法海、志道、彼岸、悟真、圓會五代。卷首有江戶時期興聖寺僧了然,從別本抄來的唐宋之際惠昕的序和宋‧晁子健的後記。據此,惠昕於太歲丁卯(胡適考證為宋太祖乾德五年,西元967)將一部「文繁」的《壇經》,改成兩卷十一門。此本是晁子健在紹興二十三年(1153)所刻,原是他的七世祖文元公(晁迥)所讀的《壇經》。鈴木大拙在1934年將此本校訂刊印(森江書店),並著文介紹。

(三)大乘寺《壇經》︰是日本加賀大乘寺所傳本,題為《韶州曹溪六祖師壇經》,後題「道元書」。前面有宋‧政和六年(1116)福唐將軍山的隆慶庵比丘存中寫的序,正文與興聖寺本一樣,也分上下兩卷十一門。上卷結尾部有「寧」字,也當是宋版《大藏經》的字號。鈴木大拙在1942年出版了此書的核訂本,並附錄兩篇研究論文以及索引。

(四)真福寺《壇經》︰此為惠昕本《壇經》的早期刊本,原本為鎌倉末期到南北朝時期的寫本,也是承宋版而來。原本末尾有後敘︰「大中祥符五年歲次壬子(按1012年)十月八日,傳教弟子宣德郎守尚書屯田員外郎騎都尉賜緋魚袋周希古敘,都勸緣廣教院主僧保昌,金花山人嚴方外書,瀧西卓海刊。」是折子本,與宋初版一樣。石井修道《伊藤隆壽氏所發現的真福寺文庫所藏《六祖壇經》介紹──與惠昕本《六祖壇經》祖本的關係》(《駒澤大學佛教學部論集》第十號、1979),對此本作了介紹,文後附有此本的校訂本。

此外,屬於惠昕本系統的還有京都天寧寺本、金澤文庫本(斷片)。

(五)高麗本《六祖大師法寶壇經》(德異本)一卷︰此為元代古筠比丘德異於至元二十七年(1290)校訂的《壇經》,延祐三年(1316)在高麗出版者。卷首有德異的序,標題下有「門人法海集」一行,有略序,正文從〈悟法傳衣第一〉至〈付囑流通〉分為十章,尾題之後有「師入塔後至開元十年……守塔沙門令韜錄」的一段,和「宋太祖開國之初……至至元二十七年庚寅得五百七十八年矣」的後記。黑田亮《朝鮮舊書考》對此本有介紹,並說朝鮮流通本皆屬此系統。

(六)明藏本《六祖壇經》一卷︰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 )南海風幡光孝寺宗寶的改編本。〈行由〉以下分十章,附〈緣起東紀)、〈歷朝崇奉事迹〉、〈賜諡大鑒禪師碑〉(柳宗元、劉禹錫)、(佛衣銘〉,後有編者跋。《大正藏》卷四十八、《縮刷藏經》騰四收有此本。

關於《六祖壇經》的研究方面,除上面順便提到的外,這裡再作些介紹。松本文三郎(1869~1944)是最早從事《壇經》研究的學者之一,他的《金剛經和六祖壇經的研究》(1913年,貝葉書院)認為《金剛經》對初期禪宗和《壇經》的形成,有直接的影響。他利用《壇經》的各種序、跋和宗密的著作,以及《全唐文》等有關資料,對慧能傳記和說法集原型進行考察,探究哪些是流行本所增加的部分。在發現敦煌本《壇經》以後,1932年他寫了《六祖壇經的書志學研究》的論文(後收入1944年《佛教史雜考》)對明本、敦煌本、興聖寺本《壇經》進行對比研究,認為敦煌本是唐末《壇經》,但不是最早的《壇經》,也不是善本,興聖寺本在此本基礎上有修正,為現存一切本的基礎。宇井伯壽《壇經考》(《第二禪宗史研究》)對十幾種本的《壇經》進行考證,認為敦煌本雖不是最早本,但是現存本中最古的,是各本《壇經》的基礎。在現存《壇經》中有︰{1}敦煌本、{2}惠昕本、{3}德異本和宗寶本這三個系統。明‧洪武本(1373)有朗簡的序,契嵩的〈壇經贊〉,但正文與流通本不同,此或為契嵩本的翻刻。大乘寺本與興聖寺本都是惠昕本修編本的異本,德異所尋的古本者,或即指此本。柳田聖山《初期禪宗史書的研究》詳細的考察敦煌本《壇經》的作者、形成等,認為《壇經》是牛頭禪派與神會禪派相互影響的結果,其內容的最古部分,是無相授戒儀與般若三昧、七佛二十八祖等記述。這些原是牛頭禪派之說,編者當為牛頭禪派鶴林玄素(668~752)的門徒法海,而在神會晚年或死後,牛頭禪派遭受到禪宗內部批評之時,法海才被說成是慧能的弟子。此後的《壇經》又增入慧能自傳及十大弟子機緣部分。現本敦煌本《壇經》形成於《曹溪大師別傳》與《寶林傳》之間。柳田在《語錄的歷史》中又明確地講,敦煌本《壇經》最初是師徒間傳授的本子,而到慧能的第三代弟子悟真時重加編撰,在編寫中依據了神會的《壇語》,又吸取了《金剛經》,特別是《梵網經》的思想。中川孝在《六祖壇經》譯註本的《解說》中,同意胡適的見解,認為《壇經》是神會或其弟子所編,並為此進行了論證,主要是引證韋處厚(﹖~828)《興聖寺大義禪師碑銘》所說「洛者曰會……習徒迷真,橘枳變體,竟成《壇經》傳宗」,以及敦煌《壇經》本中有不少地方與神會著作思想及語句一致。

在慧能與《壇經》的研究方面,駒澤大學禪宗史研究會於1978年發表了《慧能研究》一書(大修館書店版),這是他們八年的研究成果。對《曹溪大師傳》及其他各種傳記的十八種資料、《六祖壇經》、《金剛經解義》(傳為慧能解義)進行研究,並用五本校訂和訓註《曹溪大師傳》,對《壇經》作五本對校。此書在研究慧能與《壇經》上,很有參考價值。

◎附二︰楊曾文〈敦煌本壇經的學術價值〉

敦煌縣博物舘所藏載有唐代《六祖壇經》、《南宗定是非論》等禪宗著作的手抄本的重新發現,是佛學界一個值得慶賀的大事,將對今後禪宗文獻和禪宗歷史的研究起促進作用。雖因種種原因一再推遲公開發表,但我仍然相信︰經過努力它一定會與廣大國內外讀者見面的。

這一珍貴的手抄本是1935年由敦煌縣的名士任子宜先生首先發現並收藏的。1943年北京大學歷史學者向達教授(1900~1966)西遊敦煌、訪查古代寫經時,曾在任子宜那裏見過這個抄本。他在此後寫的《西征小記》中說過此事︰
「又梵夾式蝶裝本一冊,凡九十三葉,計收《菩提達磨南宗定是非論》、《南陽和尚頓教解脫禪門直了性壇語》、《南宗頓教最上大乘壇經》,及神秀門人淨覺《注金剛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凡四種。只《定是非論》首缺一葉十二行,餘俱完整。末有「比丘光範跋」云云……
『遺法比丘光範幸於末代偶獲真詮。伏睹經意明明,兼認注文了了。授之滑汭,藏保筐箱,或一披尋,即喜頂荷。旋妄二執,潛曉三空,實眾法之源,乃諸佛之母。無價大寶,今喜遇之;茍自利而不濟他,即滯理而成恡法。今即命工彫印,永冀流通。凡(下缺約一葉)』
光範跋缺一葉,不知僅刻《心經》一種,抑兼指前三者而言。任君所藏,當是五代或宋初傳抄本,每半葉六行,尚是《宋藏》格式也。」(見1950年七月出版《國學季刊》第七卷第一期。此文後收在向達《唐代長安與西域文明》一書中)

任子宜所收藏的這個抄本,長期以來下落不明。近年來才得知,它已被敦煌縣博物舘收藏,文書編號為七十七號。抄本的前後封皮,看來是任子宜加的,用的是1935年(民國二十四年)西北日報。在《南宗定是非論》正文前及《南陽和上頓教解脫禪門直了性壇語》題下右側,都有任子宜寫的發現此抄本的時間、地點。前者是「此經余于民國二十四年四月八日得之于千佛山之上寺。任子宜誌。」後者題為「民國二十四年四月八日獲此經于敦煌千佛山之上寺。任子宜敬誌。」經查證,這就是向達在《西征小記》中所介紹的那個抄本。但向達筆錄有錯誤,把「菩提達摩」寫成「菩提達磨」,把《注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寫成《注金剛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把跋文中的「旋忘二執」寫成「旋妄二執」。此外還遺漏了一種著作,即排在《南陽和上頓教解脫禪門直了性壇語》後面的《南宗定邪正五更轉》和五言詩一首。大概因為它的篇幅太小,被忽略了吧。

向達對跋文中所說光範「命工彫印」,不知僅刻《注心經》,還是兼刻前三者。據我的考察,光範跋文的「經意明明,兼認注文了了……乃諸佛之母」等文句,顯然指的是《注心經》,而不包括前面的《定是非論》等。從抄寫的字體看,《注心經》與跋文的字體與其它抄本也迥然有異。因此,光範「命工彫印」的只是《注般若心經》,而不包括其它抄本。中國在唐末已開始有木版彫印,五代、宋朝已漸普及。光範是首次將《注般若心經》付諸彫印的人。至於他得書的地點,跋文說是「滑汭」,日本‧柳田聖山在《初期禪宗史書的研究》的附錄〈注般若心經〉的注文中認為是「安徽省盧州府的東境」,看來不妥當。「滑汭」中的「汭」字,意為水流的彎曲之處。《尚書》、《禹貢》有「東過洛汭」之句,宋代蔡沈註曰︰「洛汭,洛水交流之內,在今河南府鞏縣之東。」準此,「滑汭」意為滑水的拐彎處。古代滑水經今河南省滑縣北而東,因此,滑邔也許就是在洛陽東北的滑州治所白馬(滑臺,今滑縣東)。到底光範在這裏僅僅得到《注般若心經》,還是同時得到其它抄經,就無從考證了。

《六祖壇經》在抄本中排在《壇語》、《五更轉》之後,是第四篇禪宗文獻。原題是︰「南宗頓教最上大乘摩訶波若波羅蜜經六祖惠能大師於韶州大梵寺施法壇經一卷,兼受無相戒弘法弟子法海集記」,尾題是︰「南宗頓教最上大乘壇經一卷」。

全書四十二葉(合今八十四頁),首葉的前半載《南宗定邪正五更轉》尾部及五言詩一首,此後接《六祖壇經》題目。半葉(今一頁)六行,每行約二十五字左右,共約一萬二千四百字左右。

敦煌博物舘本《壇經》(下簡稱為《敦博本壇經》)的發現,在學術上有什麼價值呢﹖首先讓我們簡單回顧一下六十年來壇經研究的情況。

近代以後學術界對禪宗基本文獻《六祖壇經》開展深入研究,是從日本學者在敦煌遺書中發現《六祖壇經》開始的。

日本學者矢吹慶輝(1879~1939)在1916年和1923年兩次到英國倫敦大英博物舘,調查本世紀初斯坦因從中國掠那敦煌古文書,從中發現大量久已失傳的佛教典籍。其中他發現並攝影帶回國內的《六祖壇經》、《歷代法寶記》、《楞伽師資記》和《大乘北宗論》、《觀心論》等禪宗文獻,對日本展開早期禪宗史研究起了直接推動的作用。

矢吹慶輝把敦煌本《六祖壇經》(S-5475)照片作了校寫,1928年編入《大正新修大藏經》第四十八冊出版。1930年又把照片收入《鳴沙餘韻》(岩波書店版)發表。他在《鳴沙餘韻解說》(岩波書店,1933年版)對《六祖壇經》介紹說︰
「一0二、一0三,《南宗頓教最上大乘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六祖惠能大師於韶州大梵寺施法壇經》一卷,載《大正藏》四十八冊第337~745頁。斯坦因本(377)、標題次行署集記者之名︰兼受無相戒弘法弟子法海集記。與普通卷子本不一樣,厚紙四十六葉,每葉折中,券本,方冊型式。影印縮微照片約為原本的三分之一大,四十六葉全予收錄。書體當為唐末宋初,正文脫誤,假借頗多。從其內容可認為是現存《壇經》的最古本(中略)。敦煌本不分篇章亦不分卷(中略)。其原本可推定為六祖滅後二十餘年後的某年形成。」

敦煌《六祖壇經》的發表,立即引起日本學術界對《壇經》重新研究的興趣。此前無論在中國還是在日本,社會上最流行的《壇經》是明代《嘉興藏》所刊行的宗寶本,或這個本子的單行本。此本原是來自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僧宗寶據當時流行的三個《壇經》本子的改編本。在此本風行社會以後,其它本子的《壇經》逐漸湮沒無聞。由於敦煌本《壇經》的發現,也啟示人們搜尋舊有的其它《壇經》。此後不久在日本京都的興聖寺發現了北宋初(西元967)由惠昕改編的《六祖壇經》(簡稱惠昕本或興聖寺本),有二卷,內分十一門。接著又在日本石川縣大乘寺發現惠昕本系統的《壇經》(刻印於1116年),簡稱大乘寺本《壇經》。隨著諸本《壇經》的發現,中、日和其他國家的不少學者對《壇經》作了深入的研究,對諸本《壇經》進行了校勘,取得了可觀的成績。概括起來有如下數點︰

(一)對敦煌本《壇經》、惠昕本《壇經》進行了校勘、註釋,從各方面進行研究。鈴木大拙(1870~1966)校勘的敦煌本、惠昕本《壇經》至今仍很流行。近年已有譯為日文、英文的敦煌本《壇經》問世。

(二)通過諸本《壇經》的比較研究,人們普遍認識到《壇經》在歷史上不是一成不變的,它有一個形成演變的過程,是禪宗歷史發展的反映。研究禪宗思想和歷史演變,諸本《壇經》是重要的資料。

(三)在對《壇經》的作者和它的形成問題的研究方面,從胡適(1891~1962)首先論證是神會或其門下編造以來,已出現幾種代表性的看法,但現在似乎以下述看法逐漸被更多的人接受,即︰《壇經》原本為慧能弟子法海集記,後來幾經改編,直到元代宗寶本的出現。從已發現的《壇經》來說,是敦煌本──惠昕本(包括興聖寺本、大乘寺本、真福寺本等)──德異本和宗寶本(二者皆屬契嵩本系統)。

儘管如此,在《壇經》研究方面還有一些仍需繼續解決的問題。我認為主要有︰

(一)敦煌本因錯漏字太多,現通行的校本雖據惠昕本等作了大量修補校勘的工作,但還不完善,仍有許多讀不通的地方。

(二)對《壇經》的形成和諸本的演變,還應深入探討。對其中涉及的人物、歷史事件、禪法思想等,還有許多不清楚的地方。今後應結合已有的資料,並應探尋新資料來加以研究。

新發現的敦博本《壇經》,為今後的《壇經》和禪宗研究提供新的珍貴的資料。

經對比研究,此敦博本與早發現的敦煌本《壇經》的題目,編排形式以至字句內容,幾乎完全相同,甚至某些明顯錯誤的字句也一樣,說明二者是抄自同本《壇經》。

敦博本題目中的《波若波羅蜜經》,在敦煌本中是《般若波羅蜜經》。實則「波若」與「般若」相同,皆為智慧的意思。二者葉數相近︰一為四十二葉,一為四十葉,皆半葉六行,行二十字至二十五字左右。裝璜形式︰一為蝴蝶裝冊子本,一為折本方冊型式。從字數看,敦博本為一萬二千四百字左右,敦煌本原應相同,但抄寫漏行,字數稍少。二者尾題也相同,都作「《南宗頓教最上大乘壇經》一卷」。使人驚奇的是抄本最後都有這樣一些意義不明的「菩薩法號」,即︰「大乘志三十 大聖志三十 大通志五十 大寶志六十 大法志七十 大德志八十 清之藏志(敦博本原缺『志』字,以下同)四十 清持藏志四十 清寶藏志五十 清蓮藏志六十 清海藏志七十 大法藏志八十 此是菩薩法號」,這可看作是二者抄自同本《壇經》的證據之一。二者編排全同。從慧(原作『惠』)能於大梵寺說法,到說慧能參五祖,得法南歸,說定慧體一,無念無相無住,坐禪,授無相戒和令見自三身佛,四弘誓願,無相懺悔,授無相三歸依戒,說摩訶般若諸法,無相滅罪頌,說西方去此不遠,無相頌,南能北秀與傳法機緣(志誠、法達、智常、神會),三科法門三十六對,《壇經》與傳法,滅度前付囑,動靜偈與六祖頌,二頌,四十代祖師,真佛解脫頌與自性真佛解脫頌,慧能滅度,《壇經》傳承的世系(法海、道際、悟真),所有內容及語句順序,二者皆同。敦博本和敦煌本都不分章節、段落,從開頭一直寫到結尾。但敦博本在不少地方的「六祖」、「大師」等稱呼之前空出一格,這可能是為了表示尊敬。

應當特別介紹的還有一點,即許多十分明顯的筆誤、顛倒字句,二本竟然相同。例如︰

 慧能回答弘忍︰「弟子是嶺南人(中略)唯求作佛法」,二本皆作「佛法作」。

 「五祖忽於一日喚門人盡來,門人集已」,二本皆作「門人集記」。

 「悟此法者,悟般若法(中略)一念修行,自身等佛」,二本「自身」皆作「法身」。

 「我此法門,從一般若生八萬四千智慧」,二本皆無「一般若生」四字。

 「般若之智,亦無大小(中略),聞其頓教,不假外修」,二本「修」皆作「信」。

 「使君禮拜(中略)和尚說法實不思議,弟子今有少疑」,二本「今」皆作「當」。

 「世人盡傳南能北秀」,二本皆作「南宗能比秀」。

 大師對志誠言︰「自性頓修,亦無慚次,所以不立。」敦博本作「立有漸次,所以不立」,敦煌本作「立有漸此,契以不立」。看來前者與所據原本同,後者是抄錯了。

通過以上介紹,可見敦博本與敦煌本是抄自同一種《壇經》本子,從二者一些字句錯誤相同來看,所據原抄本也有錯,因為有相當錯句是顯而易見的筆誤、疏忽,又可證明在二者所據的抄本之前還有更古的《壇經》存在。我們不妨稱此更古的《壇經》為敦煌原本。

既然二本如此相同,那麼敦博本《壇經》還具有什麼特殊的價值呢﹖

(一)敦博本抄漏字句較少。據比較核查,敦煌本抄漏三行六十八字,使得前後文句不連貫,而敦博本有此三行,只要稍作校正,即可連成完句。

這三行是︰

(1)敦煌本︰「上座神秀思惟(中略)若五祖見偈,言此偈語,若訪覓我,我(下缺)宿業障重。」

敦博本︰「若訪覓我,我見和尚,即云是秀作。五祖見偈,〔若〕言不堪,自是我迷,宿業障重。」

(2)敦煌本︰「惠能大師喚言︰善知識,菩提般若之知,世人本自有之,(中略)善知識(下缺)遇悟即成智。」

敦博本︰「世人本自有之,(中略)善知識,愚人智(原作「知」)人,佛性本亦無差別,只緣迷悟;迷即為愚,悟即成智。」

前者不僅缺十八字,而把「愚」寫成「遇」,造成「遇悟即成智」的錯句。

(3)敦煌本︰「有一僧名法達,常誦法華經,(中略)不知正法之處(下缺)經上有疑。」

敦博本︰「不知正法之處,來至漕溪山禮拜,問大師言︰弟子嘗(原作「常」)誦妙法蓮華經七年,心迷不知正法之處,經上有疑。」

原敦煌本《壇經》因為沒有這三行字,前後就讀不通。所漏掉的第一行是講神秀作傳法偈前的複雜心情,想像寫偈之後弘忍將作何種評論。第二行更為重要,認為世人不管是智是愚,所具佛性都是一樣的,重要的是對佛性的認識,「迷即為愚,悟即成智」,而如敦煌本那樣,則不可理解。第三行法達從外地到曹溪向慧能問對《法華經》的疑惑之處,然後成為慧能的弟子,而如敦煌本所寫的那樣,會使人誤解法達曾在慧能門下誦《法華經》七年似的。

(二)敦博本抄寫工整,字體清晰秀麗,而敦煌本抄寫雜亂,錯訛字句很多。如果以敦博本為底本,校之以敦煌本和惠昕本,便可校勘出現存最古本《六祖壇經》的善本。

在矢吹慶輝發現並發表敦煌本《壇經》之後,引起學術界極大興趣。鈴木大拙(貞太郎)用宋初惠昕本《壇經》進行校勘,1934年出版了校訂本《敦煌出土六祖壇經》。這個校本被學術界認為較好,至今仍被使用。1983年中國郭朋所著《壇經校釋》也是用這個校本作底本的。但現在看來,這個校本仍不完善,不僅缺行,而且由於還有錯字,有一些字句仍難讀通,標點斷句也有許多不妥當之處。之所以有這種情況,一個重要原因是敦煌寫本錯別字太多,無怪乎有人稱它既是「孤本」,又是「劣本」。讓我們利用日本學者的研究成果略加說明。

(19)32年松本文三郎(1869~1944)發表的《六祖壇經的書誌學的研究》(日本《禪學研究》第十七號)指出敦煌本《壇經》內的錯別字有如下幾種(括弧內是正字)︰

姓(性)、流(留)、悟(吾)、名(迷)、門(問)、鏡(境)、章(障)、量(慮)、名(明)、西(星)、敬(境)、名(命)、到(倒)、道(導)、遇(愚)、海(悔)、志(至)、議(疑)、締(諦)、德(得)、問(聞)、指(旨)、聞(文)、僧(曾)、聞(問)、敬(啟)、幸(行)、淨(靜)、摩(魔)、花(化)、性(世)、求(救)、保(報)、油(由)、性(聖)、弟(定)、懸(縣)。

此後,宇井伯壽(1882~1953)在《第二禪宗史研究》(1941年岩波書店刊)的〈壇經考〉的一文中指出,敦煌本的錯別字有五類。這裏僅舉少數例子。

(1)偏誤︰修、佛、但,作「ㄔ」偏;提、指、授、擬、拭、打、掬,作「木」偏(中略)

(2)旁誤︰誑,作誰;例,作𬾋;往,作徍。還有誤寫的,如性──情;伐──代、化;林──材;福──祖(中略)

(3)相似之誤︰家──字,宄──究,看──著,元──旡,空──害,庚──庾,之──乏,須──源,順──明,真──直(中略)。

(4)偶然之誤︰惡──西,員──圓,蘄──新,見──來,者──方,處──據,諸──知,是──事,象──蒙,大──本,內──因(中略)

 (5)音同互用︰知──智,名──迷、明,知
──至、之,門──問、聞、文,姓──性、
生、世、聖,吾──伍、俉、五,訟──誦、
頌,鏡──竟、敬、境,定──弟、第(中略
)。


此外還有將「起」作「去」,「置」作「致」,「莫」作「若」,「既」作「記」,「離」作「理」,「立」作「律」的同音或近音互用的情況(參見日本大東出版社刊《敦煌佛典和禪》「1980年」所載柳田聖山〈總說〉)應當指出的是︰其中不少錯別字不是出現一次、而是多次,如性──姓,迷──名、明,依──於,祖──福,悟──吾,坐──座,知──之,自──白,待──持等等,尤其如此。

敦博本雖然也有上面指出的一些錯別字,但數目和出現的次數都少多了。敦博本的錯別字有如下三種情況︰

(1)音同或相近而被誤寫,如︰靜──淨,貫──官,陽──楊,性──姓,又──亦,買──賣,澄──呈,授──受,息──識,悟──吾,絲──玆,智──知,此──自,坐──座,既──記、即,猶──由,憶──億,增──曾,倒──到,至──志,問──聞,達──但,愚──遇,依──幼,指──旨,嘗──常,喻──如,是──事,境──竟,憂──有,繚──遼,頌──誦,摩──磨,報──保,璩──據,知──智,密──蜜,縣──懸。

(2)字形相近而誤寫者,如︰蘄──新,差──著,問──門,直──真,若──莫,自──曰,妒──垢,愚──思,承──水,中──口,悉──迷,令──今,大──六,遠──近,雨──兩,彈──禪,見──現,過──遇,彼──破,元──无,去──法,遞──遍,當──堂,亦──立,疑──癡,被──彼,陰──蔭,含──合,若──合,少──小,定──空,解──能,恩──因,情──性,業──葉,田──因,耶──那,材──林,達──違,遂──道。

(3)其它錯訛者︰慧──事,唱──此,死──無,淨──體,惡──西,前──何,於──提,人──故,故──頓,惡──業,在──造,五──六,是──在,與──已,從──上,葉──達,凡──亂,嗔──順,本──大,心──中,是──身,離──欲,心──身,見──有,作──於,言──云。

敦煌本中多次出現的性──姓,迷──名,明,祖──褐等錯別字,在敦博本中比較少見。

有一些句子在敦煌本中錯別字太多,難以讀通,而在敦博本中沒有錯誤。例如︰


敦煌本︰「法無頓漸,人有利鈍,明即漸勸
,悟人頓修,識白本是見本性」
敦博本︰「法無頓漸,人有利鈍,迷即漸勸
,悟人頓修,識自本心,是見本性」
敦煌本︰「我自法門,從上已來,頓漸皆立
無念無宗,無相無體,無住無為
本。」
敦博本︰「我自法門,從上已來,頓漸皆立
無念為宗,無相為體,無住為本。」
敦煌本︰「菩薩戒云︰本須白姓清淨。」
敦博本︰「菩薩戒云︰本原自姓清淨。」
敦煌本︰「菩薩戒經云︰我本願自性清淨。」
敦博本︰「菩薩戒經云︰我本源自性清淨。」


順便指出︰從敦博本到宗寶本,「我本源自性清淨」一直沿襲未變。實際上其中的「我」是「戒」之誤。此原句出自《梵網經》卷下,原文是︰「我本盧舍那佛心地中,初發心中常所誦一戒,光明寶剛寶戒,是一切佛本源,一切菩薩本源,佛性種子。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一切意識色心,是情是心,皆入佛性戒中。(中略)吾今當為此大眾,重說無盡藏戒品,是一切眾生戒,本源自性清淨。」《梵網經》是中國古代最流行的《菩薩戒經》。《壇經》作者略取其中的「戒,本源自性清淨」。後人訛作「我本源自性清淨」。戒的本源即為佛性,為一切佛菩薩本源。《壇經》中講的授無相戒,其實就是《梵網經》中講的「佛性戒」。要眾生悟見,皈依自身佛性和「自三身佛」,但不講授菩薩戒的十重、四十八輕的戒相。故稱之為「無相戒」。

敦煌本︰「志誠曰︰未說時即是,說乃了即是。」

敦博本︰「未說時即是,說了即不是。」

以上所引敦煌本的那類文句,與惠昕本等《壇經》校對,皆可讀通,但仍有一些文句雖經校對仍難讀通,而在敦博本卻很清楚。例如︰

(1)敦煌本︰「五祖曰︰吾向與說,世人生死事大,(中略)各作一偈呈吾。吾看汝偈,若吾大意者,付汝衣法,稟為六伐。火急急。」

鈴木校本︰「五祖曰︰吾向汝說,世人生死事大,(中略)各作一偈呈吾。吾看汝偈,若悟大意者,付汝衣法,稟為六代。火急急。」

但「火急急」是什麼意思呢﹖從上文來推斷,是催促弟子快寫偈的意思。敦博本中這句話沒有錯字,「火急急」作「火急作」,含意清楚。

(2)敦煌本︰「五祖曰︰汝作此偈,見即來到,只到門前,尚未得入。」

鈴木校本︰「五祖曰︰汝作此偈,見即未到,只到門前,尚未得入。」

何謂「見即未到」﹖仍不清楚。

敦博本︰「五祖曰︰汝作此偈,見解只到門前。」

(3)敦煌本︰「便傳頓法及衣,汝為六伐祖。」

鈴木校本︰「便傳頓法及衣,汝為六代祖。」

敦博本︰「便傳頓教及衣,以為六代祖。」

(4)敦煌本︰「五祖自送能於九江驛,登時便悟祖處分,汝去努力。」

鈴木校本同。

敦博本︰「五祖自送能至(原作「生」)九江驛,登時便別。五祖處分︰汝去努力。」

(5)敦煌本︰「至大庾嶺,不知向後有數百人來,欲擬頭惠能奪於法,(中略)唯有一僧,姓陳名惠順,(中略)直至嶺上,來趁犯著。」

鈴木校本同,但註︰「頭字可疑,恐誤。」敦博本消除了此誤,此句作︰「至大庾嶺,不知向後有數百人來,欲擬捉惠能,奪衣法(中略)唯有一僧,姓陳名惠順,(中略)直至嶺上,來趁把著。」

(6)敦煌本︰「願和尚慈悲,為現西方,大善。大師言︰唐見西方無疑,即散。」

鈴木校本同。但何為「唐見西方」呢﹖

敦博本︰「願和尚慈悲,為現西方,大善。大師言︰一時見西方,無疑即散。」原來「唐」乃「一時」之誤。

(7)敦煌本︰惠能回答智常問「最上乘」,「人心不量四等,法有四乘。」

鈴木校本︰「人心不唯四等,法有四乘。」是謂人心不只是有四等,這與下面講的有小乘、中乘、大乘、最上乘的四乘不相應。

敦博本︰「人心量四等,法有四乘。」

(8)敦煌本︰惠能在誦〈見真佛解脫頌〉之前,說︰「若欲覓佛,但識佛心眾生,即能識佛。」

鈴木校本同。但何為「佛心眾生」呢﹖此絕非《華嚴經》上的「佛、心、眾生,三無差別」中的「佛心眾生」。因為這樣與下文之意不合。

敦博本︰「若欲覓佛,但識眾生,即能識佛。」

可見,「佛心」乃是誤加。這與偈意一致。偈謂︰「迷即佛眾生,悟即眾生佛。」佛與眾生本無差別,若迷,佛即眾生;若悟,眾生即佛。因此,「若欲覓佛,但識眾生,即能識佛。」

既然如此,敦煌本是否已失去其存在的價值呢﹖當然不是。敦博本中有不少錯訛字句、漏寫之處,可從敦煌本以及惠昕本等得到補正。

(三)敦博本的發現,使人重新考慮同種《壇經》流傳範圍和流行時間。

前面已經介紹,敦博本與敦煌本是抄自同一種《六祖壇經》。僅此,可以認定在唐末宋初時期,敦煌一帶至少存在三個以上的此種《壇經》抄本。

早在1930年北平圖書舘刊四──三的西夏文專號上,發表了羅福成的《六祖大師法寶壇經殘本釋文》,把發現於內蒙古西南黑河下游地方的西夏文《壇經》殘本五葉譯為漢文。此後,日本的川上天山據此進一步研究,發現此西夏文《壇經》與敦煌本《壇經》完全一致,並考證此本《壇經》是西夏天賜禮盛國慶二年(1072)譯於敦煌地方。據此,敦煌本所據原本《壇經》有西夏文本,在十一世紀流傳在西夏所占領的地區(今寧夏、陜北、甘肅西北、內蒙一部分)。

《六祖壇經》原編於曹溪,從敦煌本、敦博本中有「吾滅後二十餘年,(中略)有人出來,不惜身命,定佛教是非,豎定宗旨。」及「遞相傳授」《壇經》等說法來看,它們所據的原本當是神會一派或受神會影響的禪宗後學加工改編過的。那麼,這種《壇經》是否只流傳於北方呢﹖

日本僧人在唐代到中國求法取經的很多,有的從中國北方求得《六祖壇經》回國,如圓仁(794~864)在長安求得《曹溪山第六祖惠能大師說見性頓教直了成佛決定無疑法寶壇經》一卷,題︰「門人法海集」。有的也從中國南方求得《壇經》,如圓珍(814~891)從閩浙一帶(福州和溫州、台州)求得《曹溪山第六祖能大師壇經》一卷,題︰「門人法海集」。此外,朝鮮古刊本中也有得自唐代的《壇經》,題目與圓仁帶回的相近,是《曹溪山第六祖師慧能大師說見性頓教直了成佛決定無疑法》,題「釋沙門法海集」。考慮到宋代惠昕改編本《壇經》題以「惠昕撰」的事實,這些明記「法海集」的《壇經》是不是與敦煌本、敦博本是同一類型之本呢﹖還是比它們更早的《壇經》本呢﹖這個問題也許在今後發現有關新資料時可以解決。

敦博本當抄於唐末至宋初,西夏文《壇經》譯於西元1071年,相當於北宋中後期,二者所據原本與敦煌本相同,而敦煌本也抄於唐末宋初之際。由此可以推論在唐宋之際此種《壇經》相當流行,是代表禪宗的正統思想的。

宋初惠昕嫌「古本文繁」,在乾德五年(967)重編,「分為兩卷,凡十一門」。此後,惠昕本《壇經》在大中祥符五年(1012)有周希古的刊本,政和六年(1116)有存中的刊本,南宋‧紹興二十三年(1153)有晁子健的刊本,這些刊本都傳到日本,並有寫本或覆刻本保存到現在。此外,北宋‧契嵩(1007~1072)在至和三年(1056)將所得到的「曹溪古本」編為三卷。可以認為︰直到契嵩改編《壇經》時,社會流傳的《壇經》有敦煌本和敦博本的原本系統、惠昕改編本系統,還有其它「古本」系統的《壇經》。

《六祖壇經》是研究慧能及其所創立的禪宗南宗思想的基本文獻。敦博本的發現,推翻了敦煌本是「天下孤本」的結論,將兩本互校,將有助於對慧能和禪宗作進一步的研究。

〔參考資料〕 印順《中國禪宗史》;《六祖壇經研究論集》(《現代佛教學術叢刊》{1});松本文三郎著‧許洋主譯〈六祖壇經的研究〉(《世界佛學名著譯叢》{41});《禪宗全書》第三十七冊、三十八冊;宇井伯壽《禪宗史研究》第二冊;荒木見悟《禪の語錄》第十四冊;篠原壽雄(等)編《敦煌佛典と禪》。


北傳佛教

指自北印度經中央亞細亞傳入中國、朝鮮、日本的佛教,及由尼泊爾、西藏傳入蒙古一帶的佛教之總稱。此系佛教與通行巴利佛典的錫蘭、緬甸、泰國、高棉等國的佛教,風格迥異,因其係由印度向北傳布,故十九世紀研究佛教之歐洲學者,稱前者為北傳佛教或北方佛教,後者為南傳佛教、南方佛教。

整體而言,北傳佛教多與傳承地之固有文化融合,以大乘為主,流行梵文聖典及其翻譯經典。南傳佛教則保存較濃厚的印度原始佛教色彩,主要流行巴利語佛典。

中國自西漢哀帝元壽元年(2 B.C.)由西域傳入佛教,東漢末年陸續譯出佛教典籍,佛教教義開始與中國傳統思想文化相結合,至隋唐而臻於鼎盛,形成天台、華嚴、法相、律、淨土、禪等宗派。宋代以後又漸與儒道融合。漢譯佛典的數量極大,現存最古老的漢譯佛典是二世紀後半期安世高和支婁迦讖所譯的。其後經歷三國、兩晉以至唐、宋各時代,均有譯本推出,故現存漢譯佛典為數在一千七百部以上,是研究佛教不可或缺的重要資料。

西藏佛教自七世紀左右起直接由印度傳入,傳入後逐漸形成具有西藏地區特色的藏傳佛教(俗稱喇嘛教)。藏譯佛典數量僅次於漢譯,其中包含漢譯佛典中所未見的中後期大乘經論,是研究中期與後期印度佛教不可或缺的重要資料。又因藏譯佛典大部分是從梵文原典直譯,容易還原為梵文,故也被稱為「準梵語佛典」。其翻譯時代始於七世紀,直到十三世紀仍持續著經典的翻譯。

蒙古佛教由西藏傳入。蒙古文譯本的佛典是從藏譯或漢譯再譯而成,故其資料價值不高。

朝鮮於四世紀後期傳入中國佛教,七世紀以後更派遣僧人至中國求法,主要為禪宗。與日本同為漢譯佛典流行區。

日本於六世紀前半葉自中國、朝鮮傳入佛教,旋即發展為日本之主要宗教,且宗派極多。

梵文佛典主要是大乘經典,與漢譯、藏譯相比,數量極微。可分為在尼泊爾古塔及僧院發現的「尼泊爾本」;在中亞發掘的「中亞本」;發現於北印度喀什米爾古塔的「基爾基特本」。我國的新疆與西藏,也保存不少梵文原典。

此外,中國、西藏、朝鮮、日本等,各宗祖師及高僧之著作甚豐,亦為北傳佛教特色之一。


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

十卷。唐‧慧立本,彥悰箋,成於武周垂拱四年(688)。又作《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三藏法師傳》、《慈恩傳》。收在《大正藏》第五十冊。本傳詳述唐‧玄奘一生事蹟,為有關奘師傳記作品中最詳細的一書。題稱「大慈恩寺三藏法師」,是因為奘師西遊回國以後,曾經長時期住在當時新建的大慈恩寺翻經院,專事翻譯,時人對他的稱呼加上寺名以表尊敬(奘師的學派,也因此稱「慈恩宗」)。據傳首彥悰的序說,本傳原稿只有五卷,慧立卒後就分散各處,經門弟子重搜齊全,要求彥悰加以序次,乃成本傳。現存傳本十卷,其中慧立原作是那些部分,已分別不出來,不過彥悰的重加序次,一定有根據見聞和遺文資料加以補充的地方,因而原來五卷的底稿擴大為十卷(在卷六、七、十都有彥悰箋述文字,這些只是評論性質,當然所補充的不限於此)。

本傳內容,可分前後兩大部分。前五卷述奘師出生、出家學歷、西遊行程及各地參學經過,後五卷述奘師回國以後和宮廷來往關係,譯經事業以至最後在玉華宮示寂等。各卷敘事起迄,大體如次︰

第一卷記述奘師出生、出家、受戒、各地參學,發心前往印度求法,貞觀三年(629)由長安出發,過玉門關外五烽,度莫賀延磧,經伊吾,西行到達高昌的情形。

第二卷記述奘師從高昌西行,至阿耆尼等國,越蔥嶺到素葉城逢突厥葉護可汗,過千泉、笯赤建等國,度大雪山過梵衍那、迦畢試國進入印度,經北印度濫波、那揭羅喝,健陀羅、烏仗迦那、呾叉始羅、迦濕彌羅諸國。又西南行經中印度波理夜呾羅、秣兔羅諸國,到達羯若鞠闍國的情形。

第三卷記述奘師從羯若鞠闍東南行,經中印度阿踰陀、阿耶稽佉等國到達摩揭陀國那爛陀寺。又往王舍城觀禮聖蹟,還寺聽戒賢講《瑜伽》等論,其後南遊到達伊爛拏鉢伐多國的情形。

第四卷記述從伊爛拏鉢伐多國順恒河南岸東行,經中印度瞻波等國。又東南行經東印度羯羅拏蘇伐剌那等國到羯𩜁伽國,再西北行過中印度憍薩羅國,又東南行經南印度案達羅等國到達西印度伐臘毗國。又西北行經西印度阿難陀補羅等國,最後經北印度 鉢伐多羅國,折還摩揭陀國那爛陀寺,又東印度迦摩縷波國王慕師德義,遣使來請的情形。

第五卷記述奘師在那爛陀寺欲歸祖國,因應東印度鳩摩羅王請赴迦摩縷波國,又應戒日王請赴羯朱嗢祇羅國,赴曲女城大會弘宣大乘,赴鉢羅耶迦國無遮大施會,從此辭戒日王東還,經中、北印度憍賞彌等國,度雪山,出蔥嶺經烏鎩等國到達于闐。在于闐向朝廷表奏還國,乃至到達漕上的情形。

第六卷記述奘師於貞觀十九年(645)正月入長安,謁太宗於洛陽,還長安弘福寺組織譯場,創譯《菩薩藏》等四經,並表進新譯經論及《大唐西域記》,蒙太宗製〈大唐三藏聖教序〉等情形。

第七卷記述東宮製〈述聖記〉,奘師居弘法院譯經以及大慈恩寺建成,另造翻經院,迎請奘師為寺上座,專務翻譯,乃至前後講譯造像請營經塔,並答中印度摩訶菩提寺大德智光、慧天書等情形。

第八卷記述永徽六年(655)奘師與呂才對定因明,顯慶元年(656)高宗令大臣于志寧等贊助譯事,並製大慈恩寺碑文。

第九卷記述顯慶元年表謝大慈恩寺碑成,又謝冷病中蒙賜醫藥,請定佛、道名位次第及廢僧尼依俗科罪。顯慶二年繼在洛陽積翠宮翻譯,表陳翻譯次第,又請入少林寺翻譯未許等情形。

第十卷記述顯慶三年從洛陽還長安居西明寺,四年遷住玉華宮,五年春創譯《大般若經》,到龍朔三年(663)冬全部譯成,麟德元年(664)二月五日圓寂於玉華宮等情形。卷末附慧立的論贊。

本傳的撰述者慧立和彥悰,都曾參加譯場,親近奘師多年,所述事蹟大都得之親自見聞,故本傳可稱為奘師傳記的基本資料。其前五卷述奘師西遊經歷,與《大唐西域記》互為經緯,可見出當時西域和印度各國情況和相互間的關係,為近代研究西域和印度的史學、考古學者所重視。其間還記述印度諸論師遺事及重要論書造作因緣,尤為有關印度佛學的寶貴資料。其後五卷記述奘師回國以後,他和宮廷關係的事特詳,對歷年所譯諸經論反多漏略,這是一缺點。然於此可以見唐太宗、高宗時期的長安社會風氣、宗教生活之一斑,亦為了解當時帝都情況頗為重要的資料。

本傳所依據的資料,最主要的是奘師製作的表啟和奘師於太宗貞觀二十年(646)口授辯機寫出來的《大唐西域記》。奘師回國以後,太宗和高宗都對他特殊禮敬,他從主持譯場以來,對於朝廷也時有表啟之作。本傳的後五卷,主要是以所輯奘師表啟為中心而寫成的(關於奘師的表啟,除本傳所依據的輯本之外,還流傳有兩種單行的抄本。一種是西元765年以前的抄本,題名《大唐三藏玄奘法師表啟》,共十三篇,篇末都附註年月,甚便查考,文句時日和本傳所載的常有出入。這一抄本現存日本京都知恩院,曾收印於日本出版的《續藏經》內。另一種題名《□寺沙門玄奘上表記》,上半卷和上舉抄本相同,僅缺第一篇,各篇不記年月;下半卷多出二十一篇,對於奘師晚年行事和年歲問題,都有可供參考之處,這一抄本為日本人小泉氏所藏,收印於《大正新修大藏經》〈史傳部〉)。

《大唐西域記》是奘師回國以後應太宗的要求而修撰的,記中詳載西域和印度各國的山川道里、風土人情,以及教勢興衰、聖蹟遺址,無所不備,其資料以遊歷見聞的記述為主,故有「行傳」之稱。本傳述奘師西遊行蹟的部分,大概取材於此。但本傳所述經歷西域和印度各地的行程方向,似以當時的實際旅況為據。故與《大唐西域記》帶有地誌性質的敘述有不同之處,足資對照的研究。如本傳第四卷所記奘師回國之前遊歷南印度的行程中,並未到達秣羅矩吒國,關於此國的事,只是得之傳聞,但《大唐西域記》卷十,卻誤用親到其地的體裁來敘述,即其一例。

此外,關於奘師傳記的作品,如唐‧道宣《續高僧傳》卷四〈京大慈恩寺釋玄奘傳〉,唐‧靖邁《古今譯經圖紀》卷四所記,唐‧冥詳撰《大唐故三藏玄奘法師行狀》,記載互有出入,但大都已為本傳撰述時參考取用。惟晚出的唐‧劉軻撰《大唐三藏大遍覺法師塔銘》一種,成於唐‧開成四年(839),距奘師示寂一七五年,則是以本傳為依據的。又《舊唐書》卷一九一方伎傳部門也載奘師本傳,取材不明,且極其簡略。

本傳記載上最堪遺憾的事,是關於奘師的前半生重要行事都未有明確的年代。傳首於奘師生當何年既無記載,傳末記奘師卒於玉華宮也沒有說明享壽歲數,因而奘師的年壽問題遂久成懸案。而且本傳各卷記載涉及年歲之處,也前後計算標準不一。如卷一記奘師年滿二十(《續高僧傳》、《行狀》作二十一),即以武德五年(622)於成都受具,依此推至卒年(664)應享壽六十三歲(《行狀》即作六十三歲)。又記奘師於貞觀三年(629)秋八月首途西行,時年二十六(《行狀》作二十九),則推至卒年應享壽六十一歲。又卷九,記奘師於顯慶二年(657)九月曾表請入少林寺專事翻譯,表中有「歲月如流,六十之年颯焉已至」之語,依此推至卒年,應為六十七歲。又卷十,記奘師於顯慶五年(660)翻《大般若經》時,說今年六十有五(回鶻文譯本作六十三),必當卒命於此伽藍(指玉華宮)。(《續高僧傳》及《行狀》都說是麟德元年之語,《開元釋教錄》附奘師小傳,則說是《大般若經》譯了時語。)依此推至卒年應享壽六十九歲(此與劉軻撰《塔銘》同)。

本傳對於奘師確實的年壽既無明確的記載,此一問題只可等待其他有關資料的發現再為考定︰惟中國內學院舊刻本《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於1954年重校時,曾依《□寺沙門上表記》所載顯慶四年(659)《重請入山表》(本傳未收載),奘師有「行年六十」之語,並對照奘師前後行事年歲記載,暫定奘師年壽為六十五歲,似亦為比較可信之一說。

本傳以記載詳博著稱,但對於奘師主要事業,仍多漏述之處。特別是關於奘師翻譯事業方面,本傳所記載的,從太宗貞觀十九年(645)在長安弘福寺翻譯《菩薩藏經》等四種經論開始,到高宗龍朔三年(663)譯完《大般若經》為止,前後列舉譯典名稱僅十七種(據本傳卷十所載,共譯出經論七十四部、一三三五卷),與奘師學說有關的《成唯識論》、《廣百論釋》等典籍的翻譯,都未見提及。又據唐‧道宣《續高僧傳》卷四和《集古今佛道論衡》卷丙所載,奘師於貞觀二十一年(647)曾應東印度童子王的要求,將中國舊籍《老子》譯成梵文,流傳於迦摩縷波。《續高僧傳》並載奘師以《起信論》文出馬鳴,印度諸僧思承其本,乃譯唐為梵,通布五印,使法化之緣東西並舉,這些都是值得記述的有關中、印思想交流的事業,而本傳一概不提,顯然是遺漏了。

本傳編在《大藏經》中土撰述內,1923年中國內學院曾校刻一單行本。用宋、元、明和高麗四種《大藏經》本及可洪《音義》、唐‧慧琳《音義》等校勘文字,又用《西域記》、《續高僧傳》、《開元釋教錄》、《玄奘法師行狀》、《大遍覺法師塔銘》、《玄奘法師表啟》等對勘記載,並於各卷卷端編年記載奘師歲數。此本在1954年復經重勘一次,現為本傳最通行的刊本。本傳曾譯成回鶻文,其寫本殘卷1930年前後在新疆出土,現藏中國北京圖書館。日本東方文化學院京都研究所,曾於1932年影印高麗高宗乙巳年( 1245)高麗大藏經刊本《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並對勘十一世紀至十三世紀的寫本和宋刻大藏經本及舊抄本表啟、上表記等,附印考異和索引。

近世本傳的西文譯本,有法文本(S. Julien)和英文本(S. Beal)。最近又有李榮熙英譯本(1959)。(游俠)

〔參考資料〕 《開元釋教錄》卷九、卷二十;《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二。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

六百卷。唐‧玄奘譯。又名《大般若經》。收在《大正藏》第五、六、七冊。是說空、無相、無得等義的諸部般若集成的經典。

此經總有十六會,其最早形成的似是八千頌般若,即相當於此經第四會的《小品般若》。其梵本於後漢靈帝光和初(178)由天竺沙門竺佛朔齎來中國,次年與月支沙門支婁迦讖在洛陽共譯成十卷,名《般若道行品經》,通稱《道行般若經》。此為《大般若經》別行本傳入中國的開始。隨後三國時代吳‧支謙又將此本重譯成《大明度無極經》六卷,康僧會又別譯成《吳品經》五卷(今佚)。另有魏地沙門朱士行,以佛朔等所譯《道行般若》文義扞格、譯理不盡,遂西行至于闐求得梵書《二萬五千頌般若》九十章(品),遣其弟子送歸洛陽,由于闐沙門無羅叉於晉‧元康元年(291)在倉垣(今河南陳留縣境)譯成二十卷,名《放光般若經》,即相當於《大般若經》第二會的所謂《大品般若》。同時敦煌沙門竺法護也從西域得到此《大品般若》的另一個梵本,譯成《光讚經》十卷。東晉名僧支遁曾以此大小二品對比,並稱此外還有未傳入晉地的六十萬言的大本《般若》(大小品對比要抄序),是為當時漢地學者對於般若部類的初步了解。

其後姚秦‧鳩摩羅什在長安重譯出大、小品及新譯《金剛》等部般若,其弟子僧叡〈小品經序〉中即說《般若經》的梵本有十萬偈、大品、小品、六百偈本四種。隨著《濡首般若》(宋‧翔公譯)、《文殊般若》(梁‧曼陀羅仙譯)、《勝天王般若》(陳‧月婆首那譯)等陸續譯出,北魏‧菩提流支譯《金剛仙論》中,更總說有八部般若,即十萬偈、二萬五千偈、一萬八千偈、八千偈、四千偈、二千五百偈、六百偈、三百偈本八種。陳‧真諦、隋‧智顗、吉藏等皆同此說(但各本所配列的漢譯經名,諸師所說各有不同)。顯示這時對於般若部黨之說已續有擴展。及至唐‧玄奘於龍朔三年(663)在坊州玉華宮寺譯成全部《大般若經》十六會,共六百卷,不僅全譯出來傳說的八部《般若》,而且還譯出前所未聞的好幾部《般若》,大大超越了當時佛教界有關般若部類的知見範圍,而使學人震驚於這部大經文義的廣博。因而此經實為諸部《般若》總集大成的經典。

據《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所說︰當時玄奘曾由印度求得此經總二十萬頌的梵本三部回國,長安名德以前代所翻未曾完備,因請玄奘加以全譯。奘以唐京事務煩多,《般若》部帙巨大,須要在僻靜的地方專志宣譯。便請得唐朝廷許可,於顯慶四年(659)冬十月由長安移至坊州玉華宮寺,從翌年春正月一日開始翻譯此經,時諸大德以經文廣大,曾請仿照羅什的譯例,刪去繁重;玄奘心有未安,為求周詳,悉依梵本,不加省略;並於翻譯時,參照所齎來的三種梵本,文有疑誤,即詳加校定,殷勤省覆,審慎周詳。他的上首弟子大乘光、大乘欽、嘉尚等在場筆受。玄奘譯時每慮無常,經常勉勵諸人努力加勤,莫辭勞苦。至龍朔三年冬十月二十三日譯成為六百卷,分十六會。

其中,前代已有譯本而由奘加以重譯或改譯的有六會,即第二會舊有西晉‧無羅叉譯二十卷本《放光般若經》、竺法護譯十卷本《光讚經》、姚秦‧鳩摩羅什譯二十七卷本《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三種,而重譯為七十八卷。第四會舊有後漢‧支婁迦讖譯十卷本《道行般若經》、吳‧支謙譯六卷本《大明度經》,苻秦‧曇摩蜱共竺佛念譯五卷本《摩訶般若鈔經》、姚秦‧鳩摩羅什譯十卷本《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四種,而重譯為十八卷。第六會舊有陳‧月婆首那譯七卷本《勝天王般若波羅蜜經》一種,而改譯為八卷。第七會舊有梁‧曼陀羅仙譯二卷本《文殊師利所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僧伽婆羅譯一卷本《文殊師利所說般若波羅蜜經》二種,而重譯為二卷。第八會舊有宋‧翔公譯二卷本《濡首菩薩無上清淨分衛經》一種,而重譯為一卷。第九會舊有姚秦‧鳩摩羅什譯一卷本《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北魏‧菩提流支譯一卷本(同經)、陳‧真諦譯一卷本(同經)、隋‧笈多譯一卷本《金剛能斷般若波羅蜜經》四種,而重譯為一卷。

又前代未有譯本而由奘初譯出的有十會,即初會四百卷、第三會五十九卷、第五會十卷、第十會一卷、第十一至十六會二十二卷,合共初譯達四九二卷。特別是其中第一會梵本十三萬二千六百頌的譯出(見《法苑珠林》卷一百),滿足了此土學人由於從來的傳說中屢屢提出大部《般若》有十萬偈頌(見《大智度論》卷一百、《金剛仙論》卷一、僧叡〈小品經序〉、梁武帝〈注解大品經序〉、隋‧智顗《金剛般若經疏》、吉藏《大品經義疏》卷一、《歷代三寶紀》卷十二所載崛多三藏的傳說等)的想望,因而此經的譯出對於素重般若的中土大乘佛教具有甚大的意義。

此經在藏文譯典中,未有像漢譯本那樣徧合諸會《般若》為一整部的譯本,而只有各會各別的傳譯。現存藏譯本有失譯的《十萬頌般若》(相當於漢譯本初會),失譯(或智軍譯)的《二萬五千頌般若》(相當於漢譯本第二會),失譯(或智軍譯)的《一萬八千頌般若》(相當於漢譯本第三會),釋迦軍、智成、法性戒共譯的《八千頌般若》(相當於漢譯本第四會),失譯的《七百頌般若》(相當於漢譯本第七會),戒帝覺與智軍共譯的《金剛能斷般若經》(相當於漢譯本第九會),失譯的《百五十頌理趣般若》(相當於漢譯本第十會),勝友與智軍共譯的《五波羅蜜經)(相當於漢譯本第十一至十五會),戒帝覺、勝友、智軍共譯的《善勇猛問說般若經》(相當於漢譯本第十六會)等。

關於此經的梵本,現存有初會《十萬頌般若》(1902,部分刊出),第二會《二萬五千頌般若》(1934,部分刊出),第四會《八千頌般若》(1888),第七會《曼殊室利分》(1923),第十會《般若理趣分》、第九會《能斷金剛分》(1894),第十六會《般若波羅蜜多分》(1923)等。

此經的內容分十六會,前五會義同文異,均為所顯《般若》教義的全面敘述。其中初會四百卷文義最為詳廣,二會以下,順次簡略。

初會分七十九品。

(1)〈緣起品〉︰述佛在王舍城鷲峰山頂,放光照十方佛土,一切世界上首菩薩各以金色蓮花來獻,佛散花遍諸佛界,花台化佛說大般若,大眾歡喜,嘆未曾有。

(2)〈學觀品〉︰佛知大眾都來集會,對舍利子說般若波羅蜜的學、修,謂當圓滿三十七品、三解脫門乃至大慈悲喜捨等無量佛法,以無所得為方便,而無住無著。世出世法、有漏無漏、有為無為等皆不可得。如是菩薩智慧超勝二乘,為真福田。

(3)〈相應品〉︰又為舍利子說菩薩和一切法空相應,及和般若波羅蜜多相應,不著一切法有、空等,也不見有諸法和空相應等,如是菩薩不見有所修般若。

(4)〈轉生品〉︰說安住般若的菩薩轉生處所等,無量大苾芻眾聞已發心受記,又有無量有情發願往生十方淨土,也得受記。

(5)〈讚勝德品〉︰舍利子等同讚菩薩般若,佛加以印可。

(6)〈現舌相品〉︰佛現廣長舌相,放光照十方世界,十方菩薩和諸天來供養佛,無量有情得到受記。

(7)〈教誡教授品〉︰佛令善現為諸菩薩說般若的相應法。佛又為說菩薩、般若但是假名,不可得故;菩薩於一切法住無分別,能修六度等。又不著色等,乃至不著方便善巧,能著、所著、著處、著時皆不可得等。又就菩薩、般若、一切法不可得、一切法無所見等義和善現相問答、印證。

(8)〈勸學品〉︰善現向佛及舍利子說菩薩為成滿六度、遍知及修得一切佛法,當學般若等。

(9)〈無住品〉︰說於諸法無所住,也非不住,諸法因緣假合,皆不可說,應以性空觀一切法,於諸法無所取,而能成辦一切事業。

(10)〈般若行相品〉︰說菩薩於修行般若,觀察一切法無所有、不可得,由內空乃至無性自性空故。又般若及一切法離相,亦離自性,無所取,名於一切無所取著,三摩地,無得無為,名畢竟淨。

(11)〈譬喻品〉︰說一切法即幻,及善友攝受,以無所得為方便而勤修諸善等。

(12)〈菩薩品〉︰佛又為解說菩薩的句義,及善、非善、有記、無記等,並說菩薩於如是自相空法不應執著,應以無二為方便,覺一切法。

(13)〈摩訶薩品〉︰廣說摩訶薩義,舍利子、善現、滿慈子也各說摩訶薩義。

(14)〈大乘鎧品〉︰說菩薩擐六度、十二禪、三十七品、二十空等大乘之鎧,遍照諸界令息諸苦,奉持佛法,而實皆如幻,作者不可得故。善現又述所領解義,並答滿慈子說一切法性無所有乃至性無淨,應勤修學一切無縛無解法門,乃至如是成熟菩提、嚴淨佛土。

(15)〈辨大乘品〉︰佛更為善現解說六度二十空等大乘相,及發趣大乘的十地的行業,觀一切法無所有,以無所得為方便,出三界生死,至一切智智,利樂有情至無盡際等。

(16)〈讚大乘品〉︰廣讚菩薩所住的大乘相,超勝一切世間。

(17)〈隨順品〉︰明大乘和般若無二無別義。

(18)〈無所得品〉︰善現說菩薩、般若都畢竟不生,無所有、不可得,菩薩但有假名,諸法也無自性,離畢竟不生,也無菩薩能行菩提等。更為舍利子廣加解說。

(19)〈觀行品〉︰善現又說菩薩修行般若,觀諸法時,無受、無取、無執、無著;又諸法性空,不生不滅,非二非不二等。又為舍利子廣釋菩薩、摩訶薩、般若,觀諸法及諸法不生、不滅、不二等義。

(20)〈無生品〉︰善現又說菩薩修行般若,觀我、人、諸法乃至如來法無生,畢竟淨故,並為舍利子廣解其義。

(21)〈淨道品〉︰善現又說菩薩修行六度,須淨諸法乃至淨菩提道;又六度由有所得和無所得為方便而有世間,有出世間;般若為一切善法母,普能出生、攝受一切善法;菩薩聞般若心無疑惑,常不捨離一切有情大悲作意;此種作意無自性,故空無覺知等。佛加以讚印,三千大千世界震動,無量天人得忍發心。

(22)〈天帝品〉︰述諸天來會,善現為帝釋說菩薩般若︰發菩提心、離聲聞地、以應一切智智心、用無所得為方便的思惟、觀、修,雖觀諸法而都無所見。又為舍利子說菩薩雖住般若,於一切法都無所住、亦非不住等。

(23)〈諸天子品〉︰善現又為未理解所說的諸天子說般若離語言文字,應住無說無聽無解的甚深般若修學不捨,乃至欲為如幻夢有情說如幻夢法,幻夢事與一切法乃至涅槃無二無別。

(24)〈受教品〉︰更為舍利子說甚深般若在住不退地菩薩和已見諦的聲聞等人能信受。般若教中廣說三乘法,於我、法等以無所得為方便,由內、外空故乃至無自性空故等義。

(25)〈散花品〉︰述諸天聞法化花散供佛,善現和帝釋論說花不生、諸法不生,乃至無上乘亦不生等義。

(26)〈學般若品〉︰又為帝釋說菩薩知諸法但是假名而不離法性,如是學般若時不於色等學、不於空學、不見若生若滅等而學般若,以無所學無所成辦為方便等。

(27)〈求般若品〉︰說菩薩求般若當以如來為依處,亦非依處,但隨順世俗說為依處,非如來、真如、法性等可得,亦非如來與真如、法性等相應不相應,般若不應於一切法求、不應離一切法求等。

(28)〈嘆眾德品〉︰稱嘆菩薩般若是大波羅蜜與無量、無邊波羅蜜。

(29)〈攝受品〉︰諸天聞說稱善,佛也加以讚印,說菩薩以無所得為方便修學一切法,不離一切佛法。又述受持、讀誦、修習、思惟、演說、流布般若的功能,及般若能攝受一切善法、能滅諸惡。帝釋又讚般若調伏菩薩令不高心,行六度時以無所得為方便,能令迴向一切智智。佛更為說般若是一切咒王,於我及法雖無有所得,而能使自他得大饒益等。

(30)〈校量功德品〉︰分別校量般若的功德。以般若故有一切勝因勝果及菩薩,菩薩所有方便善巧皆以般若增長,依此成就一切功德勝利。時外道惡魔欲來尋求佛的過失,帝釋念誦般若使外魔退卻。佛又為慶喜說般若於一切法為尊為導,以無二無生無所得為方便修習六度等迴向一切智智。並說般若及般若供養乃至流布等功德,及較量書寫施他等種種功德,而勸以無所得慧和巧妙文義宣說六度,並分別有所得相似般若和無所得的真正般若行六度等的區別。更廣為較量功德而勸修學菩薩般若等。

(31)〈隨喜迴向品〉︰彌勒與善現論說菩薩隨喜有情的福業,迴向菩提,以無得為方便,超勝異生、二乘,於所緣事及一切法皆不取相,而能發起隨喜迴向無上菩提。善現又承彌勒的意旨,為帝釋說新學菩薩修善根迴向,與隨喜行諸福業等的無得無相方便。彌勒又和善現問答菩薩不取相而能隨喜迴向等事。佛加以讚印,更為善現說菩薩無倒的隨喜迴向。

(32)〈讚般若品〉︰舍利子廣讚般若,佛為說一切善法皆由般若出現。舍利子更為帝釋說般若殊勝,五度如盲,般若如導。佛更為舍利子說菩薩應引發般若,於一切法無所得故。更為善現說菩薩信般若則不信色等諸法,觀一切法不可得故。善現領解,因說菩薩般若名大波羅蜜等。

(33)〈謗般若品〉︰佛又為舍利子說信解般若的人是從十方如來的法會來生、久發菩提心、常修六度的。又為善現說般若無能聞見者,也無所聞見。並說有菩薩初發心即能修學甚深般若,有菩薩不敬般若,造作惡業,墮三惡道,及愚癡人毀謗般若有四因緣等。

(34)〈難信解品〉︰又為說不勤精進、未種善根、具不善根為惡知識所攝受的人,於甚深般若難信難解。由於諸法非解非縛,以無所有性為自性、諸法清淨與果清淨、般若清淨、一切智清淨乃至見清淨無二無別無壞無斷、無不淨不相應等。

(35)〈讚清淨品〉︰又為舍利子說如是清淨的甚深意義,清淨般若於一切法無所執受等。又為善現廣說一切畢竟淨義。

(36)〈著不著相品〉︰又為說菩薩以有所得為方便的不能證得實相般若,以無所得為方便的得證實相般若。善現又為舍利子及帝釋分別執著不執著相等,佛加以印可,更說其微細相,顯示般若甚深無性無作不可得等。善現又說般若修行甚難,如修虛空都無所有、無可施設等。又為帝釋說護持般若人如護虛空,菩薩修行般若雖知諸法如幻而亦不執為幻等。

(37)〈說般若相品〉︰時三千大千世界諸天由佛的神力各見千佛宣說般若,各見請說的上首善現,問難的上首帝釋。佛又為善現說彌勒等當來諸佛宣說般若的行相,當證當說諸法畢竟淨等。善現又述讀誦、演說般若的功德,時諸天散華,佛又為解說般若轉法輪義。

(38)〈波羅蜜多品〉︰善現更廣讚般若波羅蜜多的大、無邊等,佛一一加以印證。

(39)〈難聞功德品〉︰這時帝釋心念般若殊勝難聞,舍利子也說聞已信解不信解由於夙因,佛為帝釋宣說一切智智皆從般若生故,菩薩應學般若。又菩薩修行般若,於五蘊乃至諸佛無上菩提等法不住不習、亦非住非不住、非習非不習、所住習諸法不可得等。又為舍利子說般若甚深無量。舍利子也說聞是般若信受修行,當是善根成熟,不久當受菩提記,如行曠野已近王都等,佛加以讚可。並為說菩薩的四攝,及離我法等見著修行般若、速得圓滿等。又般若是大寶聚、清淨聚,受持讀誦書寫宣說般若的功德,乃至佛滅度後般若當盛行於東南,漸傳至東北方等。

(40)〈魔事品〉︰佛為善現具說修行般若時的魔事留難等。

(41)〈佛母品〉︰佛為善現說佛護念般若,如子護母,般若能示世間諸法實相,為諸佛母;般若雖能生諸佛、示世間相,而無所生、亦無所示,復能為諸佛示世間空相乃至無相、無願相等。

(42)〈不思議等品〉︰善現又說甚深般若為大事故而現於世,為不可思議事,乃至無等等事而現於世。佛加以印可,並說諸法乃至諸佛無上菩提也不可思議乃至無等等。會中四眾各得法益,菩薩得忍受記。

(43)〈辦事品〉︰佛為善現說般若能成辦六度、二十空等,佛以三乘法付囑般若,般若於五蘊乃至無上菩提無所取著、出現世間、能成辦一切事業,菩薩亦於諸法無所取著等。諸天並讚菩薩般若所成就忍。

(44)〈眾喻品〉︰佛更為說信解修習般若的菩薩所從來處。菩薩若不攝受般若和方便善巧,從初發心,住我我所執修行施等,墮二乘地;若從初發心離我我所執修行施等,便能攝受一切善法,不墮二乘,疾證菩提。

(45)〈真善友品〉︰佛更為說初業菩薩應先親近真善知識,修行善法,普施有情,迴向無上菩提,勿於諸法而生貪愛,自性空故。又菩薩雖知一切法空,而為世間令得義利、安樂等故發趣菩提。

(46)〈趣智品〉︰佛又為說於般若生信解的菩薩的性、相、狀、貌、所趣,並所擐的甲胄等。善現又述般若甚深無能修、所修、修處等,於此甚深義中無少法實法可得,如修虛空乃至修除遣,佛加以印可。又說於般若等不生執著是不退菩薩,不為貪瞋癡慢等雜染心所牽引,相續隨順趣向臨入一切智智等。

(47)〈真如品〉︰時諸天散華禮佛讚嘆般若,並說般若經中說一切法即是一切智智,一切法即真如,皆一真如無二無別,佛加以印可,並說甚深般若即佛所證無上菩提,無能證、所證、證處、證時、非世間一切所能比度。菩薩若起我我所執,為攝取五蘊乃至一切佛法,或為棄捨諸法而行,即不能修六度證二十空等。善現又說隨順般若乃至三智等一切法,以無礙為相,一切法真如平等無二。善現更說一切法都無所有,諸隨生者或所隨生及隨生處皆不可得,舍利子也說五蘊乃至真如亦不可得,佛皆加以印可。會中苾芻、苾芻尼、菩薩多得法益,有六萬菩薩成阿羅漢。佛為舍利子說菩薩取聲聞果,由於遠離般若及方便善巧力的因緣,並說菩薩不應取相,不見有少法可得,以無得為方便修六度住二十空等。又為諸天說現覺一切法相證得菩提,而都不得勝義法相的能證、所證、證處、證時等可說,以一切畢竟空故。又善現、舍利子各述所解,佛均加以讚印。

(48)〈菩薩住品〉︰善現又說菩薩欲得菩提,當於一切有情住平等心,起大慈等心乃至空、無相、無願心,自他共離十惡、修一切善,則於五蘊乃至一切佛法住無障礙等。

(49)〈不退轉品〉︰佛為善現說不退轉菩薩以無得為方便,如實知異生、二乘、菩薩、佛地諸法真如無二無別,並為說不退轉菩薩的行相等。

(50)〈巧方便品〉︰佛又為說不退菩薩依深般若相應理趣、如應而住、如應而學,攝取廣大無數功德,共諸有情,迴向菩提;由此迴向巧方便力,證得無上菩提等。

(51)〈願行品〉︰說菩薩修行施等,見有情苦,作願勤修六度等相。

(52)〈殑伽天品〉︰述會中有一殑伽天女,發願修行六度成佛後也宣說般若,並散花供佛,蒙佛授記。

(53)〈善學品〉︰佛為善現說行深般若的菩薩修習證入空等三三摩地等行相。又菩薩觀法空時,為學而觀,不為證而觀,不退六度二十空等,不證漏盡,不住於空,並廣說不退轉相及魔嬈亂相、傲慢的過患、真遠離行、真勝善友、菩薩應修的一切法相等,及般若以虛空為相、無相為相乃至性空為相、遠離為相等。又一切法空,由諸有情有我我所執而流轉生死,既有雜染亦有清淨。並廣說般若相應作意的功德等。

(54)〈斷分別品〉︰說菩薩不離般若及一切智智相應作意,因皆自性空、遠離、無增、無減等。又非即般若或離般若能行般若,乃至非即諸法離諸法能行般若,並就諸法空虛、不實、即、離等義廣作問答。並及菩薩成無生忍、得不退地、證得菩提等問題。

(55)〈巧便學品〉︰帝釋說於般若自修、教他至於菩提不雜餘心心所的功德成就,佛加以印可。又為阿難分別惡魔嬈亂的有無,乃至菩薩和菩薩間的共住。更為善現說菩薩學義,及一切法本性清淨,菩薩於中修學般若,離諸雜染復得清淨,並以善巧方便令諸有情證此清淨,不起慳貪執取心等。

(56)〈願喻品〉︰時帝釋心念菩薩般若殊勝,佛又為說隨喜的福不可數量。又為善現說般若等法畢竟離,菩薩依止它能得無上菩提。善現又說菩薩所證的法義、能證的般若、證法、證者、證處、證時都不可得,如虛空、幻士等於一切法無分別。又為舍利子說一切法本無分別,但因有情顛倒造業感異熟果而有五趣差別及三乘聖位,菩薩應行如是無分別相的般若,得證無分別相所求的菩提。

(57)〈堅等讚品〉︰善現又為舍利子說行般若為行無堅實法,也不見有無堅實和堅實可得。時諸天子心念菩薩知諸法及有情皆不可得,而發心擐功德鎧,度令究竟涅槃、心不沉沒,甚為希有。善現又說菩薩行深般若心不沉沒的因緣。佛說如是菩薩為釋梵乃至十方佛所護念,當令一切功德圓滿,乃至證得一切智智。並說諸法實性不可得,菩薩觀一切法空,如佛所化,安住真如精進修學、疾證菩提等。

(58)〈囑累品〉︰帝釋讚善現所說般若殊勝,諸天散花,六千苾芻得菩提記,佛以般若付囑慶喜,並為說般若行的要義,及般若於諸法中最勝,等如虛空無量無邊無盡。佛又出廣長舌相,顯示所說不虛,並說受持般若陀羅尼,即為總持一切佛法。

(59)〈無盡品〉︰佛為善現宣說般若及一切法如虛空無盡,觀十二緣起等,遠離二邊,不見有法生、滅、有我、有情、常、無常乃至遠離、不遠離等,以無所得為方便,如是修行般若,魔不能嬈等。

(60)〈相引攝品〉︰佛為善現廣說六波羅蜜多互相引攝,乃至安住般若,引攝布施諸度等。

(61)〈多問不二品〉︰善現與佛廣泛問答菩薩久已發心,善根無不圓滿;而般若照餘五度,最居先導;菩薩依諸法自性空,而為有情修行六度;又依世俗言說般若最勝,而實無勝劣差別。又般若於諸善法無有取捨,菩薩以般若無執著、無安住為方便,遍攝受善法,引發殊勝功德,為諸有情迴向菩提,乃至證得一切智智。又應勤學般若與略廣六度相應法,如實了知五蘊乃至無上菩提實際相法界相略廣相等。如是等法門,利根乃至不定根人能入,由此能證六度、二十空等。應當於般若無間地行、引、修,不起餘作意;般若及一切法不可施設,佛依世俗方便說法,假說諸法法性,以三乘法度脫有情,及三智與三乘道與涅槃的性相差別,菩薩修行般若及般若的名義和甚深義趣等。

(62)〈實說品〉︰說菩薩雖不見有有情佛果,而為除有情我執顛倒、修滿六度、證得菩提。一切法、有情、佛、菩薩真如皆無異,菩薩圓滿修學真如,故名如來。又初心菩薩應思惟一切法以無性為性,乃至以無相為相,而常精勤成熟有情嚴淨佛土,以行般若為最勝方便,觀一切法非無非有,世俗、勝義也非有異,為愍有情分別諸法,令知非實有。

(63)〈巧方便品〉︰說於五蘊乃至無為界空行菩薩行,於諸法中不作二相。又菩薩行深般若時,於諸法不為益、損、生、滅、染、淨,廣說善巧方便,修行六度及一切善法等。

(64)〈遍學道品〉︰佛又為善現說菩薩於五蘊乃至無上菩提的無性自性無所動,離諸戲論,用菩薩道入正性離生,起一切淨道相智,以三十七品乃至三智、三乘道及因果安立有情,修此無相不著二邊等義。

(65)〈三漸次品〉︰說菩薩行深般若,不住有無等想,無性即菩薩現觀;又如來昔修菩薩道時,無倒修行六度,入四靜慮,而無執著、無得、無分別。又於無性為自性法中,有漸次業、漸次學、漸次行,為趣菩提度有情等。

(66)〈無相無得品〉︰說一切法無性故無得、無差別;為令有所得者離染著故,方便說有六度等差別相。菩薩修般若時,一心具攝一切佛法,以離相無漏心修行六度,圓滿一切佛法。

(67)〈無雜法義品〉︰說菩薩安住如夢響等無性無相的諸法中修行六度、圓滿佛法。

(68)〈諸功德相品〉︰說菩薩住畢竟無際二空,修行般若,而方便善巧撥濟有情,令修六度等一切佛法,令住三乘。又一切有情一切法和此等施設皆不可得,即由於內空乃至無自性空等都無所得,而能安立有情,住所應住,令解脫妄想顛倒執著,依世俗諦安立黑法白法、因果差別,於一切處皆得無礙等。

(69)〈諸法平等品〉︰說菩薩善達諸法實相,於法性都無分別,知諸法如幻化,而安立有情於無漏法;當學般若,亦學靜慮,以方便善巧為諸有情施設名相等。

(70)〈不可動品〉︰說菩薩安立有情於實際中,令離顛倒,謂諸法性空,而亦不壞色等,無二無相,也無分別;於一切法及諸有情住本性空,而修諸功德令證菩提,這是依世俗說,不依勝義等。

(71)〈成熟有情品〉︰說菩薩方便善巧修行六度,安住內空等,而為有情說法令得三乘。並廣說布施、淨戒及餘大菩提道等。

(72)〈嚴淨佛土品〉︰說六度、三十七品、二十空等總一切法皆菩薩道。知諸法性空而常學無倦,及常清淨自他三業粗重,嚴淨佛土,令所化有情往生彼土、成就菩提等。

(73)〈淨土方便品〉︰說菩薩住佛乘正定聚,但為利樂有情願生惡趣。又由觀空方便善巧引發神通自在、成熟有情、嚴淨佛土等。

(74)〈無性自性品〉︰說菩薩法即是佛法,由般若證四諦平等性,即是涅槃,如實見一切法空,能入菩薩正性離生等。

(75)〈勝義瑜伽品〉︰說一切法平等性是清淨法,是依世俗說,勝義諦中無分別無戲論,菩薩於一切法不取為有為無,知皆如夢等。佛於無相中方便善巧,建立佛法差別,而於平等法性都無所動。

(76)〈無動法性品〉︰說菩薩不動於法性空,而令有情離妄想顛倒,住無為界,脫生死苦。又一切法皆如化,即自性空,無生無滅無一非化等。

(77)〈常啼菩薩品〉︰說初業菩薩當信解諸法自性畢竟皆空的方軌,欲求般若當如常啼菩薩不惜賣血、髓、心,欲從法涌菩薩求受般若的故事。

(78)〈法涌菩薩品〉︰繼說法涌為常啼演說般若法義,乃至常啼以血灑地供養、獲得法益等。

(79)〈結勸品〉︰佛告善現,結勸菩薩應學習聞思讀誦書寫流布般若,更以此法付囑慶喜。

以上初會七十九品、四百卷,實為全經的主流。次則第二會八十五品、七十八卷,內容大同於初會,而品名的開合稍有差別,文字亦比初會簡略,且無有最後的常啼、法涌、結勸三品。第三會三十一品、五十九卷,第四會二十九品、十八卷,第五會二十四品、十卷,文義逐會簡短,但內容大同。

第六會有十七品,八卷。述佛在鷲峰山,為最勝天王說菩薩修學般若,能通十波羅蜜一切佛法,及說般若的相,菩薩學深般若能通達法界,行深般若、修四念住,能證如來法性,具諸功德。並為光德菩薩示現淨土。為最勝說法性平等義,並為他授記。最勝為舍利子說菩薩示現苦行等相,為善思菩薩說雖授記而實無所得。佛又為最勝說過去燃燈佛求法得忍的故事,為曼殊室利說最勝天王的宿因。最勝又為善思說佛所化身及所說法無起、盡、生、滅。曼殊室利和寂靜慧菩薩說陀羅尼,佛說寂靜慧過去的本事,為曼殊室利說受持功德、毀謗過患,又說菩薩化他、自行二種般若等。

第七會,《曼殊室利分》,二卷。述佛在誓多林給孤獨園和曼殊室利、舍利子等問答演說觀佛即真如相,無生、滅、去、來、染、淨、二、不二等,無見、無取、無得,於諸有情及涅槃界非二非不二相俱不可得,觀身實相,觀佛亦然,乃至涅槃無差別相,及修甚深般若一相莊嚴三摩地等事。

第八會,《那伽室利分》,一卷。述佛在誓多林給孤獨園,妙吉祥菩薩將入城乞食,與龍吉祥、無能勝菩薩答問甚深般若,觀一切非實,皆如谷響等。龍吉祥、善現、舍利子先後聞法入海喻定、滅定等三昧,乃至施食的近事女也受化得果,顯示般若的勝德等。

第九會,《能斷金剛分》,一卷。述佛在誓多林給孤獨園,為善現說住無所住而生其心,不住我、人、眾生、壽者相行施、戒等波羅蜜,無住、無得、離一切相,欲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可得,一切法如幻、露、泡、夢等。

第十會,《般若理趣分》,一卷。述佛在他化自在天宮,為金剛手菩薩等說一切法甚深微妙般若理趣清淨法門,即菩薩句義,總四十一門清淨句義。又為宣說寂靜法性理趣現等覺門,乃至最勝第一甚深理趣無上法門。廣說菩薩般若理趣境行果德等。

第十一會,《布施波羅蜜多分》,五卷。述佛在給孤獨園,舍利子承佛意旨為諸菩薩廣說布施波羅蜜多,應緣一切智智以大悲心為上首而行施,即能攝受一切智智、得證無上菩提。更為滿慈子喻說菩薩、聲聞行施的勝劣,並廣說有巧方便行施,及隨喜迴向所引善根,常於有情作大饒益。應起決定的施心及無染布施,不起二乘相應作意。佛又為滿慈子說一切法非實有、無捨、無得、無所損益等義。舍利子又為滿慈子說應觀一切法性空寂,一切智智具勝功德,以財、法施諸有情,隨順菩提,廣作饒益等。

第十二會,《淨戒波羅蜜多分》,五卷。述佛在給孤獨園,舍利子承佛意旨,為滿慈子演說菩薩持戒犯戒的相,以住二乘作意名菩薩犯戒,又見有少法名為作者,名犯戒菩薩,隨修六度皆以大悲為首,發起隨順,迴向一切智智相應之心名具戒菩薩。並稱心無分限普度有情求大菩提引發淨戒的菩薩,應對其他菩薩乃至一切有情供養恭敬,了達一切法空無實,於六度乃至三智無味著等。

第十三會,《安忍波羅蜜多分》,一卷。述佛在給孤獨園,滿慈子承佛意旨,為舍利子演說菩薩忍和聲聞忍的差別,及菩薩修行般若,觀身心如虛空,於境無分別,堪修安忍。又觀蘊處界常無常等為行他行處,以平等心修行六度一切智智相作意為行自行處等。

第十四會,《精進波羅蜜多分》,一卷。述佛在給孤獨園,為滿慈子分別精進和懈怠的相狀,菩薩從初發心,身心為他作饒益事,常應精進修六度等。

第十五會,《靜慮波羅蜜多分》,二卷。述佛在給孤獨園,為舍利子演說菩薩方便入四禪、四定而不味著,觀一切法不可得而不棄捨一切智智。又為滿慈子說安住靜慮、攝受般若、精進、忍、戒、施等相,更為舍利子說三界靜慮順逆次第等。

第十六會,《般若波羅蜜多分》,八卷。述佛在王舍城竹林園白鷺池側,為善勇猛菩薩廣說般若的修行、圓滿、安住等事。顯示般若於一切法都無所依,與一切法非離非合,非相應非不相應,非一切法攝,也非離一切法,如夢幻焰影等。又為舍利子說於一切境皆無住著,以無邊法為所行境,當精進行,自他俱利,是為菩薩般若行等。又為善勇猛說菩薩修行般若,於一切法都無所行,遍知一切所緣而行,遣除一切所緣而行,又一切法以無性為性,故無可修,也無可遣,於一切法無取執住著,當得成就功德智慧大威神力降伏魔等。

此經文義浩瀚,論辯層壘,波瀾壯闊,極盡佛教文藝的壯觀,在漢譯佛典中,可稱為最巨大的文學作品。

經中廣說境行果等一切諸法本性空寂,非生非滅,非一非異,無取無捨,無我我所,以無所得為方便,勸修一切善法道品,而示以畢竟空淨,無住無著,於此廣破見執顯諸實相,是為大乘佛法的共通教義。

此經的特色,即在完全以大乘的面貌出現,直說大乘與般若,其性無二。並說大乘即是般若,般若即是大乘,說大乘即說般若,說般若即說大乘,如是二法,一體無異(初會第十七〈隨順品〉)。

經中並明白指出︰般若能與一切善法為母(初會第二十一〈淨道品〉)。一切佛法無不攝入般若(初會第十七〈隨順品〉)。般若能生諸佛,是諸佛母(初會第四十一〈佛母品〉)。般若能示世間諸法實相,名如來母,能生如來(二會第四十七〈示相品〉)。這就是後世以般若稱為佛母的淵源。而實際上此經所顯示的空、無相義,實為華嚴、方等、寶積、大集、法華、涅槃諸部大乘的共通思想和主要教義。漢譯各代大藏經中,均特重此經以編列於一切經的首位,即因於此。

特別是此經所顯大乘義中,有許多不共二乘的思想︰

(1)一切法本性清淨思想︰如說︰「諸法本來自性清淨,菩薩於一切法本性淨中,精勤修學甚深般若波羅蜜多,如實通達無沒無滯,遠離一切煩惱染著,故說菩薩復得清淨。復次,雖一切法本性清淨,而諸異生不知見覺,是菩薩摩訶薩(中略)善巧方便,令諸有情證一切法本性清淨。」(初會第五十五〈巧便學品〉)

(2)住無所住思想︰如說︰「菩薩摩訶薩雖住般若波羅蜜多,而同於如來,於一切法都無所住,亦非不住,(中略)以無所得而為方便。」(初會第二十二〈天帝品〉)又菩薩摩訶薩於一切住無分別,能修六度、住二十空乃至三智等,不見菩薩及菩薩名,不見般若及般若名,不著一切染淨諸法,也不離諸緣所生法等(初會第七〈教誡教授品〉)。

(3)為利大眾願生惡趣思想︰如說︰「菩薩摩訶薩雖成就一切白淨無漏法,而為利樂諸有情故,方便善巧受惡趣身,如應成熟諸有情類。」(初會第七十三〈淨土方便品〉)又「菩薩摩訶薩寧以自身具受生死無邊大苦,而不愛著聲聞獨覺自利眾善」(第十三會〈安忍波羅蜜多分〉)。

(4)寧起三毒遠離二乘思想︰如說︰「二乘作意,違害無上正等菩提,(中略)欣樂涅槃,背厭生死,菩薩於彼應遠離之。(中略)貪瞋癡等相應之心,於大菩提雖為障礙,而能隨順菩提資糧。(中略)謂菩薩眾方便善巧起諸煩惱受後有身,與諸有情作大饒益,依之修學布施、淨戒、安忍、精進、靜慮、般若波羅蜜多令得圓滿。」(第十一會〈布施波羅蜜多分〉)

(5)嚴淨佛土思想︰如說︰「菩薩摩訶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發弘誓願精勤勇猛,自修一切菩薩摩訶薩行,亦勸他修一切菩薩摩訶薩行;自修諸佛無上正等菩提,亦勸他修諸佛無上正等菩提。(中略)由此行願,便能嚴淨所求佛土。(中略)菩薩摩訶薩各於所求嚴淨佛土,證得無上正等覺時,所化有情亦生彼土,共受淨土大乘法樂。」(初會第七十二〈嚴淨佛土品〉)

經中並說︰「一切聲聞獨覺所有智慧,比行般若波羅蜜多一菩薩摩訶薩於一日中所修智慧,百分不及一,千分不及一,百千分不及一,(中略)百千俱胝分不及一,數分算分計分喻分乃至鄔波尼殺曇分亦不及一。」(初會第二〈學觀品〉)甚至宣說︰「菩薩若起二乘相應作意,便違菩薩本所希求一切智智。(中略)如是菩薩住菩薩心,不為二乘、惡魔勝伏,而能勝伏二乘、惡魔,如瑜伽師於境及定俱得善巧不可勝伏」(第十一會〈布施波羅蜜多分〉)

更值得注意的是以上這些思想和當時盛行的聲聞學說大相逕庭;另一方面,「大乘非佛說」的論調,在這時聲聞界或已產生,如此經說︰「設有惡魔,或魔使者,詐現佛像語菩薩言︰汝所受持大乘經典非佛所說,亦非如來弟子所說,是諸惡魔或諸外道為誑惑汝作如是說,汝今不應受持讀誦。是菩薩摩訶薩聞彼語已作是念言︰此定惡魔或魔眷屬,令我厭捨所求無上正等菩提,故說大乘甚深經典非佛所說,亦非如來弟子所說。」(初會第四十九〈不退轉品〉、第二會第五十四〈轉不轉品〉)又說︰「設有惡魔作沙門像,來至其所說如是言︰汝先所聞受持讀誦甚深般若波羅蜜多相應經典,皆是邪說,應疾棄捨,勿謂為真!(中略)非真佛語,是諸文頌者虛誑撰集。(中略)汝等今應修盡苦道,速盡眾苦得般涅槃,現在苦身尚應厭捨,況更樂受當來苦身﹖宜自審思,捨先所信。是諸菩薩聞彼語時,心不驚疑,但作是念︰如是說者,定是惡魔。」(第五會第十六〈不退品〉)由此可以想見當時聲聞、菩薩二乘思想對立的狀況是非常明顯的。因之此經處處顯示出佛法分類,只有二藏︰(一)聲聞藏,(二)菩薩藏。這就影響到中國三論宗人,即以聲、菩二藏為教相的基本判釋(見《三論玄義》)。

另外影響於中國佛教界的,是此經顯示般若教義為「三乘通教」。如經中說︰「欲學聲聞地(中略)獨覺地(中略)菩薩地(中略)如來地者,當於般若波羅蜜多應勤聽習讀誦受持如理思惟令其究竟。何以故﹖如是般若波羅蜜多廣說開示三乘法故。若菩薩摩訶薩學般若波羅蜜多,則為遍學三乘,亦於三乘法皆得善巧。」(初會第八〈勸學品))又「般若波羅蜜多,(中略)諸預流者於此中學得預流果,諸一來者於此中學得一來果,諸不還者於此中學得不還果,諸阿羅漢於此中學得阿羅漢果,諸獨覺者於此中學得獨覺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於此中學得嚴淨佛土、成熟菩提。」(初會第二十八〈嘆眾德品〉)這是中國天台學者以此經列為化法四教中的通教的原因。

經中又以三乘學人由此可以得到三智,謂「菩薩摩訶薩欲學般若波羅蜜多,欲成辦一切智、道相智、一切相智,當以無所得為方便,如應而學。」(初會第十〈般若行相品〉)又「一切智者是共聲聞及獨覺智,道相智者是共菩薩摩訶薩智,一切相智者是諸如來應正等覺不共妙智。」(初會第六十一〈多問不二品〉)「菩薩摩訶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一剎那心則能具攝布施、持戒、安忍、精進、靜慮、般若波羅蜜多,(中略)亦能具攝一切智、道相智、一切相智。」(初會第六十六〈無相無得品))這也是天台宗所謂「三智具在一心中得」的張本。

此經又顯示出他方淨土思想。如說︰「菩薩摩訶薩應修如是嚴淨佛土︰謂彼土中常不聞有三種惡趣,亦不聞有諸惡見趣,亦不聞有貪瞋癡毒,亦不聞有聲聞獨覺,(中略)但聞說空無相無願無生無滅無性等聲,謂隨有情所樂差別,於樹林等內外物中,常有微風互相衝擊,發起種種微妙音聲,彼音聲中說一切法皆無自性,無性故空,空故無相,無相故無願,無願故無生,無生故無滅,彼佛土中諸有情類,若晝若夜若行若立若坐若臥常聞如是說法之聲。(中略)十方如來應正等覺,皆共稱讚彼彼佛名。若諸有情得聞如是所讚佛名,定於無上菩提得不退轉。」(初會第七十三〈淨土方便品))這可說是中國宗教界影響最大的淨土思想的淵源。

又此經泯絕語言文字,在大乘法中還開闢了另一蹊徑,如經中說︰「我曾於此不說一字,汝亦不聞,(中略)甚深般若波羅蜜多文字言說皆遠離故。由於此中說者聽者及能解者皆不可得。」(初會第二十三〈諸天子品〉)又說︰「我於諸法都無所見,故無所說,乃至般若不可說示。」(第十六會〈般若波羅蜜多分〉)這對於不立文字的中國禪宗思想所給予的影響也甚大。而此經第九會《金剛能斷分》的異譯本《金剛般若》,也即為禪宗五祖以下諸師傳心法的正本。

又密乘教法,也淵源於此經。如經中說︰「一切陀羅尼門,名為菩薩摩訶薩菩薩道。」(初會第二十一〈淨道品〉)又說︰「菩薩摩訶薩依般若波羅蜜多修一切陀羅尼門。」(初會第二十九〈攝受品〉)尤其是第十會《般若理趣分》,廣顯如來智印的深密理趣,及說神咒三首,開啟了密宗的祕藏,並為後世般若教義攝入密教興其機運。

由此可見此經貫攝了大乘全面思想,為一切大乘教法之所徧集,對於偏重大乘的中國佛教各方面的影響甚大。「東國最重般若」,當亦基緣於此。

此經全文雖十六會,但其主流則為最初五會,如近人歐陽漸說︰「般若十六會,初有五會,義海全潮,有統有系。(中略)全豹窺觀,應於初五。初雖五分,義同文異。詳略文異,應為三類︰初分為一類,文四百卷,是為極詳;四、五為一類,但有四周而缺方便,(中略)是為極略;二、三為一類,具敘五周而缺最後方便付囑,然秦譯(大品般若)詳,是為酌中,最便研讀。」(《大般若波羅蜜多經敘》)

此經初會文義繁重,其第二會的二萬五千頌般若繁簡適中,在印度古代似已以為全經的代表典籍而頗為流通。中觀學派首創者龍樹疏解此經而撰成《大智度論》,瑜伽學派亦相傳彌勒疏釋此經撰成《現觀莊嚴論》,並為印度解述此經的代表作。其中,《大智度論》漢譯為百卷,主要論述此經所顯實相性空無得之理,在中國漢地流傳頗廣。羅什譯此論時先譯出其中初品的解釋為三十四卷,從第二品以下加以節略擇譯其要,不再廣譯,得此百卷。可見此論原文的廣博。《現觀莊嚴論》全文二七四頌,主要顯說此經所述實踐行證之道,在印度中古時代相當流行,而在我國西藏傳弘更盛。其後無著、世親均依此經第九會加以疏釋,各別撰成《金剛般若經論》。陳那又依此經第四會撰成《佛母般若波羅蜜多圓集要義論》,撮述一經的要旨,三寶尊義就其論加以疏釋。此外依此經義撰製的論書,尚有龍樹、提婆、佛護、清辯等的《中》、《百》、《十二門》等論,廣弘般若性空的教義,至形成為大乘中觀學派和它以下的支分流系。

此經在中國,自後漢《道行般若》(小品)譯出以來,三國吳‧支謙又加以重譯,魏‧朱士行曾講述《道行》,又為訪取《大品般若》的梵本而西行求法,顯示此經的弘傳為當時漢地思想界所重視。隨後又有無羅叉、竺叔蘭、竺法護等相繼譯傳,衛士度、帛法祚、支孝龍、康僧淵、支愍度、竺道潛,竺法溫、支遁等傳寫講述,使般若之學,弘揚漸盛。道安在襄陽時,更盛講《放光般若》,並撰製解註文記,發揚此經的玄奧。同時的般若學者,尚有于法開、竺法汰、竺曇壹、于道邃等,形成為般若學的六家七宗的盛勢。慧遠亦曾從道安受學《般若》。但使此學得到真正弘通的,實始於鳩摩羅什廣譯大小品及《金剛般若》等經、《智度》、《中》、《百》等論,使《般若》的義學昌闡於時。什門諸賢僧叡、僧肇等並造章疏,繼軌傳述。此後六朝名僧也多有講述《大品》或造疏釋。梁武帝並註解《大品》,陳武帝也偏好《大品》。現存的大品疏述,僅有隋‧吉藏《遊意》一卷、《義疏》十卷,及新羅‧元曉的《大慧度經宗要》一卷而已。

唐‧玄奘亦以此土學人素重般若,決心北至玉華宮寺,專志譯出此全文六百卷,並歡喜稱慶,稱為人天之寶。智昇編《開元藏》,即以此經列於眾經的初首而特加尊重。至於此經的書寫、精讀、受持、供養,也為世所尚。其後由於義學漸衰,佛徒捨繁就簡,《金剛般若》及《般若心經》遂代替全經而頗為流通,有關《金剛般若》與《心經》的歷代疏釋甚多,不遑列舉。

關於此經的經義,龍樹《大智度論》(卷一百)中曾攝為二道︰(1)般若道(秦譯《大品》前六十六品,相當於此經初會前五十八品),(2)方便道(《大品》後二十四品,相當於此經初會後二十一品)。彌勒《現觀莊嚴論》中則攝為八品︰(1)〈一切相智品〉,(2)〈道相智品〉,(3)〈一切智品〉,(4)〈一切相現等覺品〉,(5)〈頂現觀品〉,(6)〈漸次現觀品〉,(7)〈一剎那現觀品〉,(8)〈法身品〉。這是印度古來頗為通行之說。

在中國有未詳作者的〈大品經義略序〉,依第二會秦譯本的文義,大判區分,略為三段︰第一段(秦譯《大品》一至六品,相當於此經初會一至六品),是佛自開宗對舍利弗為上根人說。第二段(《大品》七至四十四品,相當於此經初會七至三十八品),是佛命須菩提為中根人說。第三段(《大品》四十五至九十品,相當於此經初會三十九至七十九品),是歸宗重為下根諸天及人更說般若。至梁武帝〈注解大品經序〉則以經中文義分為五段︰「勸說以下住標其始,命說以無教通其道,願說以無得顯其行,信說以甚深嘆其法,廣說以不盡要其修。中品所以累教末章所以三屬。」近人歐陽漸氏也就此經第二會文義分五周︰第一周(初四品,相當於初會前五品),為舍利弗般若(佛使舍利弗談菩薩智慧,談菩薩二諦)。第二周(五至二十四品,相當於初會六至二十一品),為須菩提般若(佛與須菩提談菩薩三解脫門,談摩訶衍摩訶薩義)。第三周(二十五至四十二品,相當於初會二十二至三十八品),為信解般若(佛與帝釋談般若福德令初發心者都生信解,又為彌勒說菩薩行令已成熟者入甚深般若)。第四周(四十三至六十五品,相當於初會三十九至五十八品),為實相般若(說魔幻魔事和阿鞞跋致相,令久修人功深不退)。第五周(六十六至八十五品,相當於初會五十九至七十九品),為方便般若(詳說菩薩境行果,而以方便為指歸)。

後世有關此經提要的撰述,現存的有宋‧大隱的《大般若經關法》六卷、清‧葛𩕩的《大般若經綱要》十卷、民國歐陽漸的《大般若波羅蜜多經敘》四卷等。又明代智旭《閱藏知津》卷十六至卷二十三,亦對本經作了簡征提要。(高觀如)

◎附一︰《歐陽大師遺集》第一冊〈大般若經敘〉(摘錄)

敘曰︰應學般若學。般若者,五度之目,萬行之鵠,三世諸佛之所自出。有母然後有子,有般若然後有世間人天、出世聖賢。般若者,智也。智也者,用也。用也者,以空為具,非以空為事也。是故空有二義,非義不義無義之空,空亦應空,如義實義涅槃義之空,空則非空。般若之相無住涅槃,般若之行瑜伽巧便,般若之至無上菩提,是故應學般若學。(中略)

一曰五周以敘事者。般若十六會,初有五會,義海全潮,有統有系。中有五會,河漢江淮,巨流時出。後有六會,六度各六,一度繫屬。全豹窺觀,應於初五,初雖五分,文異義同。詳略文異,應為三類。初分為一類,文四百卷,是為極詳。四五為一類,但有四周而缺方便,世稱小品道行四會是也,是為極略。二三為一類,具敘五周而缺最後方便付囑。然秦譯詳,世稱大品放光光讚二會是也,是為酌中,最便研讀。今循二會,按文提系,談五周敘事。

此經五周說般若也,以經名智慧,舍利弗智慧第一,故初周佛詔舍利弗談菩薩智慧,談菩薩二諦,是為最初舍利弗般若。般若多說空義,須菩提好深行空法,又慈念眾生,故次周佛詔須菩提談菩薩三解脫門,談摩訶衍摩訶薩,是為第二須菩提般若。《金剛能斷論》云︰欲令佛種不斷者,未成熟菩薩聞多福德於般若起信解,已成熟心入甚深義,已得不輕賤者修多功德不復退轉,已得淨心令大乘久住。本其意義讀索此經,佛以帝釋久聞能記,許與問論,而談般若福德,令初發心咸生信解,是為信解般若,亦為帝釋般若。佛於《中含》為彌勒授菩提記,又於此經為彌勒說菩薩行,菩薩行佛所行得亦無得,令已成熟入深般若,是為入甚深般若,亦為彌勒般若。合上二事並為一談,應說為第三信解般若。龍樹緣起論,此經為說阿鞞跋致相故,為說魔幻魔偽魔事故,為說當來世人供養般若因緣故,佛為顯示種種,令久修人功深不退,是為第四不退轉地般若,亦為實相般若。佛行即菩薩行,菩薩行者,妙於方便,境行果三此周特勝,經之為摩訶衍,人之為摩訶薩,法之為大菩提,亦於此周發闡無餘,是為第五究竟地般若,亦為方便般若。

◎附二︰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三講(摘錄)

大乘思想就是菩薩乘思想,他們相信釋迦成佛以前的菩薩階段,其實踐與所依據之理論都較聲聞乘、緣覺乘更廣大,所以稱為大乘。闡明這類思想的經典,後來積累日多,就有種種類別。但究竟哪一類是最初出現的呢﹖學者們有大致相同的看法。

一般承認,般若類是較先出現的。理由有三點︰(一)《般若經》內容,主要講對佛所說法不可執著,法無自性,即所謂「法空」思想。這一思想正是由部派佛學自然而然發展下來的。部派佛學,特別是有部學說發展到極端,認為佛說的法都有自性,都是實在的。反對這種極端,一轉入大乘,就必然走向「實有」的反面而出現「性空」思想。(二)很多大乘經典如《法華》、《華嚴》等的主要思想,都建立在般若的基礎上,所以理應先有《般若經》才能隨之發展出其他的經來。(三)更有力的理由是,大乘經開始流行,同它之前的佛經性質和形式一定要有聯結,即與公認的諸經相類。以前諸經按內容和形式分類有九分教或十二分教,其中有一分名「方廣」(義譯。梵譯「毗佛略」,巴利文音譯「為陀羅」),是指它說的道理方正,範圍廣闊。當時小乘部派承認在「方廣」一類經中有般若。如有部的脇尊者,在《大毗婆沙論》(一二六卷)中介紹十二分教時,就是這樣說的。《般若經》一出現,即採取了「方廣」的形式,也從而證明般若類是最早出現的大乘經。

《般若經》後來發展得相當龐大,究竟有多少種,迄今亦無法確定。據玄奘搜集並編纂而成的《大般若經》,共有十六種(或稱十六會、十六分)。開頭五分是根本般若經,其餘歸為雜類,叫雜般若經。根本五會,內容相似,僅文字詳略不同。第一會最詳,有十萬頌(漢譯四百卷,接近四百萬字);第二會,有二萬五千頌;第三會,一萬八千頌;第四會,一萬頌;第五會,八千頌。其中二、三兩會的內容差不多,四、五兩會的內容也相似。現在要問,這五會哪一會是先出現的呢﹖學者們的看法也不相同。既然有詳有略,就有兩種可能︰一個可能由詳到略,而詳本在先;一個可能由略發展為詳,而略本較早。按實際情況分析,先略後詳,先有小本而後發展為大本,還是合理一些。第一、般若儘管是以方廣形式出現,開始的分量,不能與部派公認的諸經分量相差太遠,那樣會叫人不容易相信的。第二、從傳播方面看,部派諸經是憑口傳的,大乘經一上來就有文字記錄,按寫作規律講,開始不可能太詳、太大。所謂「大本」、「小本」,主要內容都同,只是大本的文字敷衍些而已。第三、從中國翻譯史方面看,第一個譯大乘經的支婁迦讖,譯出的是《道行般若》(三十品),在五會中相當於四會,過了一百年,西晉時才譯出《放光》、《光讚》,兩部經相當於五會中的第二會,至於初會,是到玄奘編纂《大般若經》時才有的。從這裏看出它的發展是先簡後詳的。當然,從翻譯的前後不能即確定它們出現的先後次序,但也可以作為推斷的根據之一(由於《道行》比《光讚》篇幅要小,所以後來習慣叫前者為「小品」,後者為「大品」)。

另外,「雜類般若」的內容,很不相同。其中有中國極為熟悉的《金剛經》,玄奘把它放在第九會,分量最小,只三百頌。也可看成是般若的一個略本,因為根本般若的重要思想它都有了。無著、世親曾加以分析,認為經中有二十七個主題,實際包括了全部般若的主要思想。它的形式,較之大、小品,更加接近於九分教和十二分教以及後來的阿含形式。例如,經一開始就講釋迦住在王舍城,他的團體比丘有千二百五十人,並敘述到講道的過程等等,這些都是原始經典格式。而根本般若,就是「小品」,形式也不是這樣,講的是五千人,並說這些人都具有種種功德成就,同後來大乘的鋪張說法相類似。這說明《金剛經》的般若形式,比「小品」還更早一些。其次,南方有位學者覺音,他在解釋十二分教中的「方廣」時,是從它的形式講的,他說,「方廣」是問答體,在每一問題得到圓滿解答的基礎上,繼續追究,步步深入,他舉了巴利文的五部做例證。我們看《金剛經》的體裁,正是如此(其他般若經就不這樣顯著),第一個問題結束後,接著提出第二個問題。所以無著、世親解釋說,須菩提對不了解的地方共二十七處,這二十七處是「展轉相生」的。又《金剛經》的問題是藉須菩提提出的,他是佛的十大弟子之一,是得了無諍三昧,以解空著名的。《金剛經》但明「空」理,故借重他來發問。可是「小品」的內容就較蕪雜,人物有舍利弗、彌勒,甚至還有帝釋等等。這說明般若類最早出現的是略本,而略本中又以《金剛經》的出現更早一些(它在我國翻譯較晚,但產生應早)。

通過《金剛經》的二十七個主題,更易掌握般若的要點。般若思想不外說明諸法「性空幻有」的道理。所謂「性空」是說佛所說的一切法即一切現象都沒有實在的自性;但空非虛無,法雖然自性空,假有的現象仍是有的,即所謂「幻有」。「幻有」含有二重意思︰(一)幻有並非無有,是相對於實有說其非實在的;(二)幻有非憑空而現,它的產生是要有條件(因緣)的。所以般若思想是由一雙範疇性空、幻有構成的,不能單執著某一個方面。關於性空思想,在部派佛學時也有,如上座講人空外也講法空,不過他們的性空進一層發展就成了方廣,趨向極端,連幻有也否定了,所以龍樹批評它為「惡趣空」,虛無主義。這種否定一切的虛無主義,與般若性空之說,是不一樣的。《金剛經》全部講的是性空而幻有的問題,最後歸結為一頌︰「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完滿的說法,應為九喻,秦譯只有六喻)。其次,講性空幻有,應聯繫到佛說,般若思想反對有部認為佛說的一切法都有自性的極端態度,主張佛的說法不是實有,而是幻有。佛為什麼要說法呢﹖在他們看來,是因實踐的要求加以假設而已。佛法並非實有,只是我們概念上對它加以分類而成功的假有。這種思想《金剛經》表現得非常集中,它有這樣一套說法的形式,如;「佛說般若,即非般若,是名般若(概念的假設)。」之所以要假設佛法,據他們講是為了救渡眾生這一實踐要求。《金剛經》隨處都是這種思想,所以說般若的主要思想,《金剛經》都有了。

還有一個問題,《般若經》最初是在什麼地方編纂的﹖這已無法講清楚了,不過它的流行地區,倒是可以從經的本身記載中看得出來。據《大般若經》三○二卷中說,開頭是在東南方,以後流傳到南方,然後到西方,逐漸到北方、西北方,最後到達東北(中國地區)。這個記載與實際情況是符合的,因為這個流傳路線與大眾部發展的地區相一致,與正量部活動的地區也一致,前者是在東南、南、西方活動,後者是以西印為中心,然後到達西北。大乘思想,前面已經分析是與大眾、正量有聯繫,也是得到部派的承認的,所以流行於與他們思想相接近的部派區域內,以後又發展到西北等處,是合理的,而一旦傳到月氏,就得到人們的信仰,並經過西域傳播到中國來了。

〔參考資料〕 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十章;梶山雄一(等)《般若思想》;副島正光《般若經典の基礎的研究》;渡邊海旭《大般若經概觀》;干潟龍祥《般若經の諸問題》。


巴利語

南方佛教聖典用語。即錫蘭(今斯里蘭卡)、緬甸、泰國等地方的佛教聖典及其註疏等所用的語言。屬印歐語系,是印度中期雅利安語中,初期地方語(Prakrit)之一。巴利(Pāli),原是「線」、「規範」的意思,後轉用為聖典的稱謂。如覺音將根本聖典經律論三藏稱為「巴利」,而稱三藏之註釋為「義疏」。及至近代,始將三藏及註疏所用的語言稱為巴利語。

巴利語與梵語(Saṃskṛta)屬於同一語系,二者之語彙有五分之二同形;但巴利語在音韻及文法方面較簡略,而且沒有表記巴利語的特定文字,係使用各國的文字書寫。其字母包括八母音(a,a,i,ī,u,ū,e,o)、三十二個父音(k,kh,g,gh,ṅ,c,ch,j,jh,ñ,ṭ,ṭh,ḍ,ḍh,ṇ,t,th,d,dh,n,p,ph,b,bh,m,y,r,l,v,s,h,ḷ),以及一空點ṃ。此等字母較之於梵語,闕梵語字母中的母音ṛ,ṝ,ḷ,ḹ,ai,au,父音ś,ṣ,以及止聲ḥ,而另加父音ḷ。

有關巴利語的由來,眾說紛紜。錫蘭佛教徒認為此語即古代的摩揭陀語(Mạgadhī),為佛陀說法及佛滅後的結集所使用。後摩哂陀憶持此語之三藏至錫蘭,以錫蘭語為三藏作註。覺音又依其註釋而製巴利語的註疏。近代諸學者中,齊德斯(R. C. Childers)、馬克都尼爾(A. Macdonell)等,皆承此說。然而由刻銘而得知的摩揭陀語,其主要特徵與現今巴利語有不一致處。因此,布爾諾夫(E.Burnouf)及拉森(C. Lassen)皆駁斥此說。

此外,(1)戴維斯(Rhys Davids),以巴利語為北印度的通用語──拘薩羅(Kosala)語的文語。(2)韋斯特格德(Westergaad)等人,認為此語與基那(Girnar)的阿育王刻文之用語類似,是摩哂陀的祖國鬱禪尼(Uj-jayinl)的方言。(3)弗朗克(O. Franke)根據碑文古錢等物研究,而主張此語乃行於以文底耶(Vindhya)山脈為中心的廣大地方的語言,其中心地在鬱禪尼。(4)歐登柏格(H. Old-enberg),指出此語與坎達基利(Khanda-giri)銘文一致,應是古時與錫蘭有交通來往的羯𩜁伽(Kaliṅga)的語言;穆勒(E. Mül-ler)亦取此說。

又,溫蒂希(E. Windisch)及溫特尼茲(M. Winternitz)、蓋格爾(W. Geiger),皆以為巴利語並非某一地方的方言,而是以摩揭陀之古方言為基礎的一種混合語。就中,蓋格爾又主張巴利語的發展有四階段,一為諸經中偈頌的語言,二是經典中散文的語言,三是藏外典籍之新散文的語言,四是新詩的語言。

西元1833年,巫潘(E. Upham)等人英譯以錫蘭土語書寫的《大史》(Mahāvaṃsa),並刊行其著作《The sacred and historic-al works of ceylon》,開啟巴利文研究的風氣。1855年,華斯勃爾(V. Fausböll)校訂出版《法句經》(Dhammapada),為刊行巴利聖典的先驅。其後,歐洲、錫蘭及日本等國學者,從事原典的校訂及翻譯者為數甚多。

有關巴利語的文法書,有庫羅(B.Chough)的《Compendious Pali Grammar》(1824)、穆勒(Müller)的《Beiträgezur Kentnis der Pāli-Sprache》(1867~1868)、尼耶那第洛卡(Nyanatiloka)的《Kleine systematische Pali Grammatik》(1911),以及立花俊道的《巴利語文典》(1910)、水野弘元的《巴利語文法》(1955)、長井真琴的《獨習巴利語文法》。字典方面,有齊德斯(R. C. Childers)的《Dictio-nary of the Pali Language》(1875)、戴維斯及史帖德(W. Stede)的《Pali-EnglishDictionary》(1921~1924)等書。

◎附一︰無憂〈巴利語文字簡況及其佛典〉(摘錄自《世界佛學名著譯叢》{22})

(一)巴利語的文字問題
巴利語是印歐語系,印度語族,柏拉克里特語的一個方言。它和吠陀語、梵語有著最近的親屬關係,是現代印度的許多方言和錫蘭語的遠親。巴利語之所以著名,因為它是原始佛教的神聖語言,特別是南傳佛教典籍是通過它被保存下來的。巴利語在印度中古時代,雖然只是一個地區的方言,但它的流行區域卻十分廣闊。佛陀住世時,就使用它來說法。中古時代,巴利語究竟在那些地區流行的問題,學術界一直是存在著比較分歧的看法的,但是把它肯定為印度西部方言這一點,基本上是一致的意見。

原始佛典的編纂,根據一般傳說,自西元前544年佛滅度後在王舍城的第一結集,西元前五世紀時在毗舍離的第二次結集和西元前三世紀在華氏城舉行的第三次結集,都曾進行過編校審定的工作,當第三次結集時,在佛教史上還有另外的一件大事,是阿育王採納了帝沙目犍連子長老的建議,決定派遣高僧到鄰近地區和諸國去廣佈佛教,並任命了目犍連子長老組成一個包括十位長老的弘法使節團前往下列地區傳教︰

(1)末闡提長老(Majjhantika Thera)︰往迦濕彌羅(Kasmīra ,即現在的喀什米爾)及犍陀羅咤(Gandbara,約在今巴基斯坦的白沙瓦,拉瓦爾品地一帶)。

(2)摩訶提婆長老(Mahādeva Thera)︰往摩醯娑曼陀羅(Mahis akamandāla,即現在南印度的邁索爾邦)。

(3)勒棄多長老(Rakkhita Thera)︰往婆那婆私(Vanavasa,在現在南印度孟買邦一帶)。

(4)曇無德長老(Dhammarakkhita Thera)︰往阿波蘭多迦(Aparantaka,在現在印度的卡提瓦爾半島一帶)。

(5)摩訶曇無德長老(MahādhammarkkhitaThera)︰往摩訶勒咤(Mahāraṭṭha,在現在印度的孟買一帶)。

(6)摩訶勒棄多長老(Mahārakkhita Thera)︰往臾那(Yona,別譯「益努」,即庫那迦,約在薩爾溫江和瀾滄江河谷之間的一帶地方,包括現在我國的西雙版納、緬甸撣邦、老撾北部及泰國北部的景邁、景先等地區在內)。

(7)摩訶末示摩長老(Mahāmajhima Thera)︰往喜馬拉耶地區(疑即現在的尼泊爾、錫金、不丹、拉達克和我國西藏南部地區)。

(8)須那迦長老(Sona Thera)、(9)優多羅長老(Uttara Thera)︰往金地(Suvaṇṇabhū-mi,古金地,約包括現在柬埔寨、泰國、下緬甸、老撾南部及湄公河的三角洲地區一帶)。

(10)摩哂陀長老(Mahinda Thera)︰往楞迦(Lanka,即今錫蘭)。

據《大史》載,摩哂陀長老率領了伊提耶(Iṭṭhiya)、郁帝夜(Uttiya)、參婆樓(Sambala)和婆陀沙拉(Bhaddasala)等四位長老和僧伽蜜多的兒子蘇摩那(Sumana)沙彌及盤杜迦居士(Bhaṇduka)等一行七人,還帶去了這次所結集的三藏經典到錫蘭去。如果這個傳說性的記載是可靠的話,則摩哂陀既把三藏經典帶去,很可能是已經用文字記錄下來了的典籍,不僅是全憑口傳心受的辦法在錫蘭傳教的了。書寫經典的文字,除了阿育王時代通行的婆羅米或驢唇體字母以外,不可能是用其它文字來寫定的。錫蘭所發現西元前二世紀古僧伽羅字母的山洞石刻,從字母形體的十分接近阿育王時代驢唇體字母這點來看,也可以算是一個有力的旁證,因此,把巴利語三藏的寫定時代,算為西元前三世紀中葉以後,似乎沒有多大問題。另一個說法是,巴利三藏的寫定工作,是在無畏婆吒伽摩尼王(西元前43至17)執政時期的第四次結集時才完成的。這次結集的舉行約在西元前26年,以勒棄多長老(Rakkhita Thera)為上座,會集了大寺派長老五百人,在瑪達雷(Matale)的灰寺(Alu-vihara)誦出了上座部三藏及註疏,並決定把經典用僧伽羅字母音譯寫在貝葉上保存(還有一個傳說是,這次誦出的三藏是刻寫在薄金片上,藏於灰寺裏的石室內)。這一說法和上面的傳說是互相矛盾的,因為摩哂陀既然已經把三藏帶到了錫蘭,為什麼在第四結集時,還提到「誦出」三藏及註疏呢﹖既曰「誦出」,當然這時還不可能有已經寫定的三藏和註疏,而且還決定了把它寫在貝葉上加以保存,可見在以前將近兩百年左右的時間內,是並無寫定的佛經存在的。以上的兩種不同而又矛盾的說法,粗看似乎令人懷疑在第三次結集以前有過佛典的編定。但是,我們從歷史發展來推斷,可以作如下的分析︰即第三次結集以前編定的經典,雖已具雛形,也許並未包括全部三藏,而只是其中的重要部分,摩哂陀帶到錫蘭去的可能就是這一部分的定本,其餘部分仍是通過口傳心受的辦法來加以流布的。其次,這些經籍由於是用阿育王時代通行的字母所寫,對於錫蘭僧眾,當然會帶來一些不便,因此而有這一次結集的召集,並將三藏加以誦出會訂,用本國自己的文字音譯辦法寫下來保存,對於宣傳教義將更會起著巨大的推動作用。

僧伽羅語雖然也是屬於柏拉克里特語的語言,它和巴利語又有著相當近的親屬關係,而且代表這種語言的文字形體,在中古時,基本上接近於阿育王時代的字母形體,其後歷經演變而形成了現代的僧伽羅字母。但是它在語音系統上和巴利及梵語有著十分顯著的區別。主要的差異在於(1)元音系統內具有巴利和梵語所沒有的長短元音;(2)沒有送氣的清濁塞音kh,gh,ch,jh,ṭh,ḍh,th,dh和唇音ph,bh等音位;(3)沒有舌後和舌面後鼻音ṇ和ñ。在它的全部長短元音符號十二個音位中有八個音位是和巴利語相同的,輔音的二十個音位則全部和巴利及梵語對等。自佛教傳入錫蘭以後,僧伽羅語首先受到了巴利和梵語的最大影響,特別是巴利語對它的影響,吸收了它所沒有的音素,開始形成了現代僧伽羅語的雛形。自西元前一世紀末,錫蘭首先用僧伽羅字母音譯巴利佛典時,為了拼寫巴利語而借入了它所沒有的送氣清濁塞音和唇音及鼻音等音位,同時並創制了一些二合字母的專用符號和某些略符。其後歷經演變,原有的四個巴利語所無的元音字母變為十分罕用的音位,字母的形體也有改進,進一步形成了包括梵語和巴利語音素在內的現代僧伽羅語的混合型音系。

從以上的敘述看來,我們基本上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在西元前三世紀時的阿育王時代第三次結集時,上座部的巴利三藏重要部分,已有了用婆羅米或驢唇體字母的寫本,這是巴利語開始有文字的最早歷史傳說。佛教傳入錫蘭以後,在西元前一世紀末的第四次結集中,巴利三藏又經過詳細的勘校,並改用了僧伽羅字母書寫保存。自是以後,以自己的文字字母採用巴利語音系排寫佛典的辦法,成為上座部佛教所用文字的不成文制度。所以後來在緬甸、泰國、柬埔塞、老撾等國和我國雲南省傣族地區的音譯巴利佛典的書寫,就都是採用這個辦法的。一方面用自己本民族文字字母拼寫佛典,同時也用自己的語言翻譯。例如我國傣族及緬甸、泰國、柬埔寨、老撾諸國,除了有自己文字音譯的巴利三藏外,還有意譯的各種佛典。

信仰上座部佛教的國家或地區的民族語言,除錫蘭是屬於印歐語系外,大部分屬於漢藏語系,而柬埔寨高棉族和緬甸及泰國的孟族語言則是屬於南亞語系的(我國的布朗族、崩龍族和卡瓦族,雖然他們的語言是屬於南亞語系的,但在宗教信仰上,卻使用傣語、傣文)。以上的這些民族語言雖然和印歐語系的巴利語及僧伽羅語全無任何親屬關係,可是卻一律地採用了巴利字母表的音系,對自己語言中沒有的音素,則適當地改變了讀音,以求得和本民族語言特點適應。經過這樣的改動之後,拼寫和學習巴利佛典的目的固然是達到了,但是自己語言中的特殊音位,由於受到巴利音系的限制,沒法在字母表中表達出來,於是只好再在字母表後附加上若干專為拼寫自己本族語言的字母和佛經上的某些特殊符號。有的語言則乾脆把拼寫本語的一些字母符號不列在字母表內,避免和巴利字母表互相混淆。如我國的西雙版納傣文字母就有代表長短單複元音的二十三個符號是不列在字母表內的。

世界上所有的語言,基本上可以分為兩個類型;一類是只有獨立的語言還沒代表這種語言的文字;另外一類則是不但有獨立的語言,而且還有代表自己語言的文字。有文字的語言,由於歷史發展階段的不同,在各個歷史時期中,可能有著不同形體的文字符號,如漢文就歷經了古籀、篆、隸等各個不同的階段,但它們仍是代表著同一的漢族語言和音位系統。巴利語的發展情況和它不平凡的遭遇,在語言史上是一個十分突出而又奇特例子,原來代表這一語言的文字符號,由於某些特殊原因(主要是說這種方言的印度民族放棄了它)而變得湮沒無存,但是其本身的語音系統卻因為上座部佛教的傳播,不但是在和它有著親屬關係的僧伽羅語裏,而且還在許多非親屬關係的語言中,獲得發展和保存的機會,形成了信仰上座部佛教所用的各種不同文字的共同語音系統,這完全應歸功於巴利原典所起的凝固作用。語言學界許多年來關於巴利語的有無文字的不同認識,也就是由於這個特殊現象所造成的。說它沒有文字的理由,是在於原始代表巴利語的文字符號已經湮沒,現存的拼寫巴利語的各種文字,是其它各民族的文字符號,不能看成是巴利文;說它有文字的理由,則是好些信仰上座部佛教的國家或民族,一向是用自己的文字符號來拼寫巴利原典的,當然應當算為巴利文。

從另外的一個角度來看,一種語言如果沒有過代表它的文字符號,自不可能產生出一套完整的語音系統來,因為語音系統總是通過對具體語言各音素的調查、研究和分析之後,才能用某些代表它們的符號而制定出來的。原始的巴利文字符號雖然已無記錄,但是從它的語音系統存在的這一客觀事實,完全可以說明曾經有過代表這種語言的文字。不幸的是,我們現在不能看到而已。

◎附二︰水野弘元著‧許洋主譯《巴利文法》第一章、第二章(摘錄)

巴利語是什麼
巴利語是現在流行於錫蘭、緬甸、泰國、高棉、寮國等南亞地區的南傳佛教的聖典所使用的語言。這種語言被稱為巴利語,是十二世紀以後的事。在那個時候以前,這種語言叫做摩揭陀語(Magadha-nirutti或Magadhika-bhasa)或根本語(Mūla-bhasa)。摩揭陀語是恒河中游地域摩揭陀(Magadha)地方的語言,而根本語是人類最初使用的根本語言。這種語言之所以稱為摩揭陀語,是因為一般相信,佛教的創立者佛陀自己以這種語言,在摩揭陀為主的地方教化說法,因而成為南傳佛教的聖典語。但這種語言之外,另有叫做摩揭陀語的語言存在,它才真的是摩揭陀地方的語言,或許因此以後才沒有稱巴利語為摩揭陀語,也才沒有用根本語這個名稱。

就語言系統而言,巴利語是Prakrit語的一種。Prakrit語是中期印度雅利安語的總稱;它是西元前六世紀到西元後十一世紀,通用於印度的雅利安人的民眾語。關於Prakrit語的意義,有種種說法,但根據最普通的主張,Prakrit(=Pkt.)是與 Sanskrit(=Skt.即古典梵語)相反的語言︰古典梵語是根據Paṇini的文法製成的人工語、雅語、標準語,而巴利語是沒有人為成分的自然語、俗語、民眾語。二者都淵源於古代印度的吠陀語(Vedic=V.)及其他古代日常用語,所以古典梵語和各種Prakrit語之間,或各種Prakrit語之間,在語言上,有極密切的關係。順便一提,各種Prakrit語被稱為中期印度雅利安語,而吠陀語和古典梵語為古代印度雅利安語,Prakrit語以後到今日的各種印度雅利語則為近代印度雅利安語(中略)。

巴利語的四個階段
在全部的Prakrit語中,歷史最久、保持各時代的文獻的,只有巴利語。巴利語從它發生到現在已經過二千多年。其中可看到與其他語言顯然有別的、巴利語特有的語言特徵。然而,在這漫長的歲月中,巴利語本身也有若干發展變遷的階段。現在可大體區分為以下四個階段︰

(1)聖典偈頌(韻文)中的巴利語,到西元前三世紀為止。

(2)聖典散文中的巴利語,到西元前一百年為止。

(3)聖典註釋書類的巴利語,以五、六世紀為中心,其前後數百年間。

(4)後世諸文獻的巴利語,從十世紀到現在。

巴利聖典中的偈頌,並非全屬第一階段的古老巴利語,其中也有新的。又古偈頌也不一定原封不動地傳承原形,也有部分多少遭受變化,因此失去原形,以致現在意義反而不通的也不少。關於這點,從其他俗語,佛教梵語和梵語等的佛典找出相當於巴利語的偈子,並加以比較,可以得知。如前所述,在巴利語的古偈頌中,好歹可發現與吠陀語共通類似的古形。但其中,由於音韻的關係而語句被省略,又沒有註釋書,所以也有些地方很難讀懂。

第二階段的部分比前一階段合乎文法,文章平易暢達。這一層的語言接近西元前二、三世紀時的語言;這點,從把它和當時各種刻文的語言加以比較,即可得知。

第三階段的巴利語,使用於聖典的註釋書類、教理綱要書、史書類等。又聖典時代與註釋書時代之間的文獻用語,也可含攝於這一層。這個階段的巴利語,在各時代的巴利語中,最洗練整備,其文章也簡明流暢。

第四階段的巴利語,從各方面看,完全不統一,多且雜。第一、第二階段的巴利語,成立發展於印度本土──是巴利語所淵源的日常語的流行處。第三階段的巴利語,在印度或錫蘭島,也為許多印度本土出生的學僧所使用,因此其語言的使用極容易,文章也很流麗。然而,第四階段的巴利語,以錫蘭島為中心,後發展於緬甸、泰國等,在時代上,在地域上,為與巴利語關係疏遠的人所使用,所以它自然不得不變成很造作的語言。

助長這種傾向的是,在這一期的巴利語中,錫蘭語以及錫蘭對岸的印度達米爾語,也都採用梵語的要素。在前三階段,巴利語幾乎看不出有受到梵語的直接影響的跡象。然而,在錫蘭島,從十世紀起,國王、大臣、僧侶等知識分子研究學習梵語梵文。這是受到印度本土,四、五世紀以後,梵語被一般用為公用語的風潮影響所致。加上六、七世紀以後的錫蘭流行使用梵語典籍的大乘佛教,這或許也促進錫蘭使用梵語。如是,著於十世紀以後的第四階段的巴利文獻,在其語彙和連聲(sandhi)中,出現了從來不見於巴利文的梵語成分。kiriya(作用)變成kriya,arammaṇa(所緣、對象)變成alambana,這是巴利梵語化的例子。

尤其這一層的偈頌類,既模仿古代層的巴利韻文,又應用梵語的作詩法,而且不像第一期的偈頌那樣,流露出天真爛漫的純情,全部是人為造作、形式化的作品,其章句也常晦澀難解。其中也沒有見於以前各階段的暢達性和純真性。

順便一提,南傳佛教諸國的僧侶之間,在今日還用巴利語交換彼此的意見,因此新造了對應西洋近代語的巴利語,以致巴利語的語彙逐漸增加。

〔參考資料〕 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前田惠學《原始佛教聖典の成立史研究》、《バ─リ語の故鄉と原始教團の發展》;佐佐木現順《阿毗達磨思想研究》;《歐米の佛教》;《根本佛典の研究》;W.Geiger《Pali,Literatur und Sprache》。


心性本淨

謂心之本性清淨無染。《舍利弗阿毗曇論》卷二十七云(大正28‧697b)︰「心性清淨,為客塵染。凡夫未聞故,不能如實知見,亦無修心;聖人聞故,如實知見,亦有修心。心性清淨,離客塵垢。凡夫未聞故,不能如實知見,亦無修心;聖人聞故,能如實知見,亦有修心。」

關於心性之是否清淨,佛教各派之間頗有爭議。據《異部宗輪論》所載,部派佛教中,大眾部持「心性本淨,客塵隨煩惱之所雜染,說為不淨。」又據《大毗婆沙論》卷二十七載,分別論者謂(大正27‧140b)︰「心本性清淨,客塵煩惱所染污,故相不清淨。」《大毗婆沙論》破之云(大正27‧140b)︰
「若心本性清淨,客塵煩惱所染污,故相不清淨者,何不客塵煩惱本性染污與本性清淨心相應,故其相清淨。若客塵煩惱本性染污雖與本性清淨心相應而相不清淨,亦應心本性清淨不由客塵煩惱相不清淨,義相似故。又,此本性淨心為在客塵煩惱先生,為俱時生。若在先生,應心生已住待煩惱,若爾應經二剎那住,有違宗失;若俱時生,云何可說心性本淨。」

《成實論》卷三〈心性品〉則謂心性本淨說雖為佛所說,然佛作此說乃因眾生執心為常住,為破其執而說為客塵煩惱所染之心為不淨,又恐懈怠眾生聞心不淨而退卻,故又說心之本性為清淨。亦即佛說心性本淨係方便說。

至於大乘佛教思想則承繼心性本淨說而又有發展,在初期、中期及後期大乘經論中皆可窺見「心性本淨客塵煩惱所染」的思想型態;且以如來藏、佛性、菩提心、心真如、法性心、空性、淨識、阿摩羅識、唯識實性、圓成實性、心體等形容心性,而作思想上的推衍。

◎附一︰印順《如來藏之研究》第三章 (摘錄)

「心性本淨」與鍊金等譬喻,《巴利藏》都在《增支部》中;漢譯《雜阿含經》,鍊金譬喻屬於「如來記說」部分。如考論沒有錯誤,那末「如來記說」與《增支部》所說,「心性本淨」與鍊金等譬喻,都是「各各為人」──啟發人為善的意趣;不是第一義悉檀(顯揚真義),當然是「非了義說」了。《成實論》卷三(大正32‧258b)說︰「心性非是本淨,客塵故不淨,但佛為眾生謂心常在,故說客塵所染則心不淨。又佛為懈怠眾生,若聞心本不淨,便謂性不可改,則不發淨心,故說本淨。」

《成實論》的思想,近於經部(Sūtravā-dināḥ)。《成實論》是不同意「心性本淨」的,但對「心性本淨」的教說,從應機設教──對治的為人意義,加以解說。有些人以為心是常在(住)的;在「原始佛教」中,常心是愚癡的邪見。對治常心的邪執,所以說心是可以成為不淨的。可以不淨,可見心是非常了。有些人自覺得心地不淨,煩惱重重,所以因循懈怠,不能勇猛的發心修行。為啟發這些懈怠人的善心,所以說︰自心本來是清淨的,暫時為煩惱所染,為什麼不自勉而發淨心呢!為什麼為眾生說如來藏﹖《寶性論》舉出了五項理由,第一項就是「以有怯弱心」,與《成實論》「為懈怠者」說相合;也與《增支部》的「各各為人生善」相合,這應該就是說「心性本淨」的根本意趣。

「心性本淨」論者,並不是從義理的論究中,得出「心淨」的結論;也不是大乘那樣,以自己修持的體驗為依據。古代的「心性本淨論」者,如「分別論者」、「一心相續論者」,主要是應用世俗的譬喻,以譬喻來說明「心性本淨」。如上文所引的,「一心相續論者」,舉浣衣、磨鏡、鍊金等譬喻;「分別論者」,以銅器(垢或除垢)、日月為五事所覆、頗胝迦等譬喻。這些譬喻,如浣衣、磨鏡、鍊金、除銅器垢,比喻了性本清淨,只是染上些塵垢,可以用浣、磨等方法來恢復本淨;這是轉染還淨的說明。這些譬喻,有自體與外鑠的「主」、「客」意義。日月為五事所覆,五事是煙、雲、塵、霧、羅 睺羅手。雖譬喻的意義相近,但以日光與陰闇相關涉,說明心與煩惱的「相應相雜」,可以引申出「道與煩惱同在」的理論。頗胝迦寶(sphaṭika),是「瑩淨通明」的,與紅色等物品在一起,就會成紅色等。這一譬喻,本是數論(Sāṃkhya)外道用來比喻自我與覺的。《順正理論》引用了頗胝迦喻,早一些的唯識學要典《解深密經》,也用來比喻三性的染淨。「心性本淨」論者專憑譬喻來說征學風,使我們想到了《如來藏經》、《大般涅槃經》(前分)的風格。古代的正理(Nyāya)學派,立譬喻量(upamāna-pramāṇa),以為譬喻有成立正理的力量。在後起的論理學中,譬喻量沒有成立正理的力量而被取消了,然古代以為是可以成立的,所以部分佛經廣泛的應用。成立「心性本淨」的譬喻,是通俗的,合於常情的,在佛法普及化的過程中,容易為人接受而日漸光大起來。然佛法立二諦,依世俗而引向勝義;立四悉檀,方便誘化,而以第一義悉檀為究極。《瑜伽師地論》立四真實,在悟入的真實以外,立「世間極成真實」、「道理極成真實」。「道理極成真實」,是從叡智的觀察研究而來,與「世間極成真實」不同。這猶如科學的理論,與常識的見解不同一樣。「心性本淨」說,始終以常識的譬喻為依據,是平易近人的,但決不是深徹的!這所以阿毗達磨論師要一再的說︰「世俗法異,賢聖法異」。

◎附二︰呂澂〈試論中國佛學有關心性的基本思想〉

大成於隋唐時代的中國佛學,可以天台宗、賢首宗和禪宗的學說為其代表。這幾宗的學說雖淵源於印度,但中間經過了融通變化,其基本思想特別是有關心性方面的,仍否和印度佛學完全一樣的呢﹖這是要明瞭中國佛學的特點所應研究的一個先決問題。

現在試從中印兩方佛學傳承的經過來談起。印度佛學在原始的階段,即為了確定實踐的依據,提出「心性明淨」這一原則性的說法。佛家實踐的要求在於解決人生問題。他們首先評價人生是痛苦的,接著推尋其原因和消滅它的方法,以期達到絕對安寧即所謂「解脫」的境界。但他們忽略了構成人生痛苦的社會條件,只偏向內心去追求。他們以為各種煩惱的心理和相隨而來的行為,即是招致人生痛苦的原因,如果消滅了這些,就會得著解脫。這自然是一種唯心論的看法,但他們由此推論人心之終於能夠擺脫煩惱的束縛,足見其自性(本質)不與煩惱同類,當然是清淨的了。──這樣構成了以明淨為心性的思想。

這一種思想通過印度的部派佛學、大乘佛學等階段,即逐漸有了發展。特別是大乘佛學將解脫的標準提高到和他們理想中的佛同等的程度,這樣,所謂自性清淨的人心,就或者被看作凡人憑以成佛的質地,而得名為「佛性」;又或被視同孕育如來(即佛)的胎藏,而得名為「如來藏」;最後還由極端的唯心看法,被認為基層的意識,含藏著發生一切認識和一切行為的潛在能力(所謂「習氣」)而得名為「藏識」。隨著這些對於人心的不同解釋,心性的意義也由原來只從它和煩惱的關係上去作消極的理解的,漸變為從具備成佛的因素方面去作積極的理解。不過,以為人心自性不與煩惱同類的那一基本觀點是始終未曾改變的。

如上所說有關心性的思想發展,在中國歷代翻譯的佛典裡,也逐一反映了出來。到了南北朝時代,傳習這些譯典的人,還分別成為各種師說。如涅槃師(主張《大涅槃經》的佛性說)、地論師(主張《十地經論》的如來藏說)、攝論師(主張《攝大乘論》的藏識說)、楞伽師(主張《楞伽經》會通如來藏和藏識之說)等等。他們對於心性之在當前是否純淨,以及它與一切對象的關係如何等方面,各有不同的看法而立說紛歧。後來北方的佛家有從「禪觀」的角度總結這些異說而自成一套理論的,寫出一部《大乘起信論》。此論對於各家異說的取捨安排,實際是以元魏譯本《楞伽經》為其標準。由於魏譯的經存在一些異解甚至是誤解,論文也跟著有不少牽強之說。儘管如此,它仍然形成了中國佛學思想的中心結構。

中國佛學有關心性的基本思想,即是在這樣的經過中構成的。由於中印兩方佛學思想的社會根源並不盡同,它們傳承立說之間即不期然地會有兩種的趨向。其在印度,比較晚出的大乘佛學思想和統治階級間的關係不甚密切。那時受到尊崇的是婆羅門一系的宗教。佛教只以國家政策的關係未遭排斥,所以其學說思想的根源一部分還是屬於平民方面的。在它們的唯心理論裡,仍然會出現「轉依」一類的概念,隱含著要求變革現實社會的意味,即多少反映了平民對於現實社會之不滿。這樣的理論在當時印度異常龐雜的思想界裡並不顯得突出,自能聽其流行。但一傳到中國來,因為佛教主要依存於統治階級,不容其思想對那一階級的利益要求有所妨礙,所以就行不通了。這只要看像南朝梁、陳之間的譯師真諦如實地介紹那種理論,隨即引起激烈的反對,就可了然。至於其時北朝自元魏以來流行的佛學思想,雖其典據也不出較晚的大乘佛學的範圍,但是經過了有意的變通遷就,採取調和的說法,肯定現實的一切(包括社會制度在內)之合理,既無所牴觸於統治階級的利益要求,自然就通行無阻。這樣的思想即表現在魏譯《楞伽經》的異解之內,而直接為《起信論》所繼承發展,不用說,它的面目已是和印度佛學異樣的了。

現在即從《起信論》所說,可以了解中國佛學有關心性的基本思想是︰人心為萬有的本源,此即所謂「真心」。它的自性「智慧光明」遍照一切,而又「真實識知」,得稱「本覺」。此心在凡夫的地位雖然為妄念(煩惱)所蔽障,但覺性自存,妄念一息,就會恢復它本來的面目。這樣,在實踐上也只要用返本還源的方法,而談不到實質上的變革;──這當然是與其肯定一切現實價值的思想相調和的。

從上面所說,可以辨別中國佛學有關心性的思想和印度佛學的根本分歧之點。印度佛學對於心性明淨的理解,是側重於心性之不與煩惱同類。它以為煩惱的性質囂動不安,乃是偶然發生的,與心性不相順的,因此形容心性為寂滅、寂靜的。這一種說法可稱為「性寂」之說。中國佛學用本覺的意義來理解心性明淨,則可稱為「性覺」之說。從性寂上說人心明淨,只就其「可能的」「當然的」方面而言;至於從性覺上說來,則等同「現實的」「已然的」一般,這一切都是中印佛學有關心性的思想所有的重要區別。

隋唐時代先後成立的佛學派別,如天台宗、賢首宗、禪宗等,它們相互之間,在指導實踐的禪觀上,或在評論佛說的判教上,原有不少的聯繫,因而它們關於心性的基本思想自然也有共同之點,都採用了性覺說。這一事實,中唐時代的賢首宗學者宗密(780~841)就曾很清楚地看了出來。他嘗用《起信論》之說為總綱,刊定了當時所有的三種禪法和三種教說的地位,並批評了它們的短長。他明白指出禪法中「息妄修心宗」(此即禪宗中的北宗)、「直顯心性宗」(此即禪宗中的南宗)和教說中「顯示真心即性教」(此即台、賢二宗所遵之教)這些足以代表中國佛學的,一講到心性來,莫不貫穿著《起信論》中所表現的性覺思想。

另外,宗密還以三教中的「密意破相顯性教」(此即三論宗所遵的教說,可以代表印度佛學)為空宗,「顯示真心即性教」為性宗,而對兩宗作了異同的比較。他舉出兩宗的異點凡有十種,其中最重要的兩種是,兩宗所說心性的名目不同,所說性字的意義也不同。空宗之說心性只是空寂,性宗所說則「不但空寂,而乃自然常知」。又空宗「以諸法無性為性」,性宗則「以靈明常住不空之體為性」。這些話是說,空宗將心性看成和一般法性同樣,只有空寂的意義,而未能表示其特點。性宗則不然。它區別了心性和法性的不同,即心性是有知的、本覺的,而法性則無知、不覺。故空性兩宗同說心性,而意義各別。這一解析無異於上文談到的性寂和性覺之分,也可用來說明中印佛學有關心性的思想異點之所在。

性覺的思想雖然大成於中國佛家,但他們常引經據典說成是印度佛學所已有。這中間也由於翻譯的佛典在文字上原有含糊的地方,以致他們會隨便地引來應用。就如宗密,他以為人心的本覺即是佛的智慧,引用了《華嚴經》〈出現品〉的一段經文作證。驟然一看那段經文說︰「無一眾生而不具有佛的智慧,但以妄想執著而不證得。」好像真可以證成宗密之說。但仔細一研究,經文的翻譯上就有問題,它的原意並不如宗密所理解的那樣。《華嚴經》梵本的絕大部分連同〈出現品〉在內早已散失了,不過宗密所引的一段現存於《究竟一乘寶性論》梵本引文之中,並還有西藏文的翻譯。從梵本和其藏譯來看,那段經文只說佛的智慧隨處會有,即無一眾生不能證得到它,因為眾生的心量正與佛智相等的緣故。這自然說的是眾生有證得佛智之可能,並非就已具備了佛智。漢文經典中那樣的譯法,意義很為含糊,宗密受了《起信論》思想的影響,先有真心本覺等成見,也就不加推敲而隨便引來自成其說了。

此外,中國佛學中的性覺說構成以後,即在幾個方面有其發展。其一,有些佛家將本覺的心誇大為圓滿妙明的圓覺,撰出一些假託為翻譯的書如《楞嚴經》、《圓覺經》等發揮其說。他們還對於《起信論》中沒有說得清楚的「如何從本覺的心發生一切世間現象」這一問題作了補充的解釋。在《楞嚴經》裡即模仿印度通俗的世界構成說,以為由內心擾亂發生塵垢,次第構成虛空、風輪、金輪、水輪等等,終於有了山河大地的世界。這樣的說法自然是無稽之談,但從前的佛家深信不疑,多方闡揚,致使此經成為極其流行之書。

其二,賢首宗的學者從法藏(643~712)開始,即將性覺之說和有關如來藏的經論聯繫在一起,建立了「如來藏緣起」的理論。後來還將《楞伽經》、《起信論》以及《法界無差別論》等,總判為「如來藏緣起宗」,以與所判印度佛教中的「隨相法執宗」(部派佛學)、真空無相宗(大乘佛學中觀派)、唯識法相宗(大乘佛學瑜伽行派)並列,而視同大乘佛學的最後定論。這一種看法,從印度佛學源流來說是有問題(其詳當另題論述)。

其三,性覺說在另一方面的發展,是從心性的本覺推論到與心相關的一切法也都帶著覺性。這可能是反對將心性等同法性的極端看法,乃將法性也說成心性一樣。明白提出此說的,是天台宗學者湛然(711~782)。他在所撰《金剛錍》的短篇論文裡,即以此種觀點大談其「無情有性」的主張(無情是說身外無情之物,如草木礫塵等;性是說佛性),終於成為一類泛神論的思想。

其四,在禪宗方面,自南宗暢行以來,更是圍繞著性覺的思想作出種種機用的發揮,像禪師們指點學人所常說的「即心即佛」、「本來是佛」、「平常心是道」以至說到「一切現成」。無一不是要聯繫性覺思想才能理解其真意。禪宗本來標榜不立文字,但也主張利用教說來為啟發(所謂「發明心要」)。在《起信論》、《楞嚴經》、《圓覺經》等書流行之後,禪師們即公開地取為典據,故舊傳有《楞嚴》、《圓覺》、《維摩》為禪門三經之說。其關於心性的思想會和那些經論所說的一致,可不待煩言而解。到了後來,禪宗還因宗密揭出荷澤(神會)的祕傳,以「靈知」解人心的本覺,而明言「知之一字,眾妙之門」,甚恐其混同知解,而予以反對。這樣用心於知解以外,又不期然成為一種神祕主義。

總之,在中國佛學裡有關心性的基本思想,可說是極其重要的一部分,有時還可算是中心的部分,佛家思想通過中國佛學來影響於別家學說的,也常以這部分為其重點。現在辨明它和印度佛學所說不同之處,以見其特徵,應該是有一定的意義的。

〔參考資料〕 早島鏡正《初期佛教衹社會生活》;久松真一(等)編《禪の本質と人間の真理》;佐佐木現順編《煩惱の研究》。


文成公主

下嫁西藏(吐蕃)王的唐朝皇女。唐代之西藏名王松贊干布之妃。松贊干布在西元638年向唐室請求聯婚遭拒;640年冬,再派使者祿東贊,獻上黃金五千兩請婚;翌年春,文成公主由禮部尚書、江夏王李道宗護送至黃河源附近之柏海,松贊干布親迎入蕃。松贊干布在拉薩專為其營建宮室,至今布達拉宮尚保存有他們成婚時洞房遺址。

文成公主到拉薩後,主持建造小昭寺,安奉自長安帶來的釋迦佛像(後移至大昭寺奉置)。今大昭寺前的公主柳,傳說亦為其親手所植。松贊干布卒(650)後,公主繼續在吐蕃生活了三十年,教吐蕃婦女紡織、刺繡,深受吐蕃人民敬愛。她的事蹟在藏族地區普遍流傳,戲劇、壁畫、民歌、傳說題材多種,影響深遠。

文成公主的下嫁,是中國文物輸入西藏的一大主因。在她嫁往吐蕃的同時,中原地區的醫藥、曆算、紡織、造紙、釀酒、製陶、碾磨等傳入吐蕃。傳說她還隨帶工匠五千五百人及穀物、牲畜多種,對加強唐、蕃關係及經濟、文化的發展,頗有助益。到現在為止,她仍被尊崇為西藏文化的重要貢獻者,也被當作西藏佛教的神祇聖救度母的化身而受人供奉。

◎附︰索南堅贊著‧王沂暖譯《西藏王統紀》第五章(摘錄)

迎娶文成公主
此後,大臣噶爾,又來王(松贊干布)前,請王俞允,往迎支那公主。王與金錢七枚,曰︰「此作覲王之禮。」復與以嵌硃砂寶石之貝馬惹伽甲一襲,曰︰「此作公主聘禮。」並賜金砂一升,命「於必要時棄之。」於是噶爾攜王所與諸物,與百騎大臣,於丙申年四月初八日勝曜之日,起程來華。行抵支那神京吉祥門,逕來唐太宗宮前。見此地居民數十萬,每一街巿可一日程,並有四大城門,瞻眺之餘,心中震驚。爾時印度法王之大臣百騎,來求娶公主。格薩軍王之大臣百騎,來求娶公主。大食財王之臣百騎,來求娶公主。巴達霍爾王之大臣百騎,亦來求娶公主。人種各異之使者五百騎,一時齊集唐王之前。印度使者居城東,格薩使者居城南,霍爾使者居城北,大食使者居城西,藏臣寓於東北之間。

其時,諸國大臣,皆已貢物覲見。藏臣請陛謁,奉諭稍待。已越七日,帝與侍臣駕出宮外,噶爾乘間呈獻金錢七枚覲帝,並以嵌珠砂寶石之貝馬惹伽甲一襲,獻帝前稟曰︰「以此為公主聘禮,請以帝之美女,許為吾藏王后。」

帝許與公主,公主請以釋迦本尊與寶倉庫等為奩嫁,王許之。於是公主與侍婢等來藏臣噶爾處,問曰︰「大臣!覺臥釋迦像,亦將迎往汝國,無量財寶亦將攜往汝國,於汝國中有殖土否﹖有蟲石子否﹖有桑樹、百合、蕪菁否﹖」噶爾答曰︰「餘者皆有,惟無蕪菁。」遂攜去蕪菁種子。此後造輿,置覺臥釋迦其上,使漢力士賈拉伽與魯伽二人挽之。又派遣多量馬騾駱駝等,運送珠寶、綾羅、衣服、飾物,及臨時所需物品。更賜藏臣盛宴。公主衣珠寶之衣,與二十五美麗侍婢,並各乘馬,父母大臣等皆送一短程。

時送行大臣之中,有名支塞乳恭頓者,於臣噶爾,生嫉妒心,因言︰「與公主對質,如有名智大臣留此,則漢藏可和。」並以目睨大臣噶爾。帝因曰︰「我之美麗公主,既為汝藏所得,噶爾應留此為質。」噶爾亦知支塞乳恭頓之嫉己也,因言︰「為漢藏和好,我可遵命。」於是噶爾引吞米及娘二人至旁私語曰︰「我居支那不過五月,其間盡作惡作劇,汝等可遣一人,喬裝乞者至我處。」於是諸臣奉侍覺臥像與公主去西藏,噶爾獨留支那。帝賜噶爾一婦人,並與一第宅居之。此後噶爾極為悲苦,未至婦人之所,亦不進食,狀至憔悴,乘間逃回西藏。帝遣輕騎百人追捕,行至甲楚窟邊,不及而返。

此時公主與諸臣,已抵丹馬岩,即將慈氏七肘之像,與《普賢行願品》,刻於岩上。等候經月,大臣噶爾未至。進抵彭保山,諸臣或開山築路,或獵獸取乳,大臣仍未至。復前行抵康之北馬鄉,墾地種田,安置水磨,相候兩閱月,大臣仍未至。於是復前抵郭冬門,因破壞支那之氣運,支那守護神將門阻塞,滯此兩閱月,大臣乃至。知門阻塞,乃支那守護神不喜所使然,於是焚木起煙,獻酒供食,而祈禱之。其夜樹木皆起立,乃能通行。復前進至九沙山,繞冰而進,如黑暗中,明燈高舉,紫檀之林列於道右,慈梨之林列於道左,於是一路無阻,而至西藏。

此後遣人報王,言曰︰「我諸大臣迎覺臥釋迦,與支那公主等將至,請設盛宴迎迓。」王曰︰「此公主是聖教度母之化身,有大神變,自何方來,不可預知,應好為歡迎。」於是四方之人,皆見化身。東方人云︰「公主自東方來。」於是渡口之名稱漢后渡。南方人云︰「公主自南方來。」於是支吉浦之冰,自此時起,如白螺右旋。西方人云︰「公主自西方來。」北巴園石岩形如豬鼻,謂即於此時,咸言其處應建一依怙像。北方人云︰「公主自北方來。」往迎公主與覺臥,於是村名迎神村。然實自北門而入,至惹毛切之原,車陷惹毛切沙中,賈拉伽與魯伽未能挽出,因留於此。乃即在覺臥像之四方,建立四柱,懸白錦帳而供養之。

明日公主衣各種錦繡之衣,帶無量金飾。二十五美婢亦衣錦衣,珠寶為飾,持琵琶樂器,往遊扎拉內烏塘。諸臣民等亦往遊作樂。尼泊爾后自扎拉吉祥越量宮頂,見漢公主與婢盛妝在扎拉內烏塘,滿腹忿嫉,如是言曰︰「嗟汝漢公主,攜婢遊此地,辛苦伴所召,遠道來藏地。雖為漢公主,我汝有大別。我乃先入門,並為尼王女,先侍王寢枕,尊貴之正宮。正宮不尊貴,世法無真偽。正宮為王后,偏宮后之婢。聊念汝初來,正偏且比試︰試讚禮三寶;試法寶依處;建造諸佛殿;於貴試事王,於賤護弱小;試信受正法;試置產積財,與耕稼農事;試父兄大小,及所有粧奩。若試不能敵,汝勿冀為主,勿自尊為后,正宮大佛殿,未見一升時,偏宮小佛殿,碗許未應建」云。

公主聞之,心中悔恨。自念棄捨父兄財富享受,遠適異國,初來於此,未得居室,未得所依,未得見王,未得封后,未得識晤內外諸臣,乃竟作如是嫉妒敵視之言,殊屬非是。我汝同自遠地,來為王后,應一德一心,同甘共苦,事王護民,長幼互助,內外諸務,乃得成辦,如是以還,今生一世,可同姊妹。乃不出此,甫至之初,即生仇嫉。實在我之父兄,與所有粧奩,及諸世事,凡此一切,何故不逮汝耶!因答語曰︰「奇哉真堪噓,我未獲居室,足未入門限,目未見王顏,汝妒太早計。禽羽翔虛空,竹樹生濕地,二者同有適,業聚矢人前,上下僅名異。三高原上花,三山麓下蕖,美好等相同,因緣聚神前,先後僅名異。尼國來尺尊,漢地來公主,父兄粧奩等,願力聚王前,正偏僅名異。貴賤與正偏,和好勝姊妹,憎恨則秦越。尼漢遠相距,父王各分攜,父兄亦相敵。利樂祥瑞源,見聞念解德,覺臥亦相敵。寶金銀緞等,馬騾駱駝等,粧奩亦相敵。世間諸工巧,妝飾與烹飪,耕稼紡織等,技藝亦相敵。」如是云云。

大臣噶爾亦銜恨支那王待己之不公,與公主於藏之鄙視,並憶及在支那時,遭大苦難。於是使公主主婢等,於一月間,無一侍者。公主從人等咸言︰「人謂西藏為餓鬼地,此語至確,飲食受用,恐無有供給我等者矣!」公主聞之,痛不自持,召噶爾來,謂之曰︰「大臣!因汝所請,吾乃來此,不應作此無恥小氣之事。其送我主婢衣食,我等遠地來此,乃致如是煩惱耶!」噶爾答曰︰「我實無力奉送飲食,並無機見王,諸事皆由尼后作主,汝可自語彼也!」言已徑去,於是公主萬念俱灰,回憶漢地父兄與諸受用,自悔來此,然無如何,遂彈琵琶而作歌曰︰
「弱女適異國,送來覺臥像,送來占星學,送來寶錦緞,乳使在變酪,酪使在變酥,酸酪在變膏,種桑在繅絲,植竹在索綯,殖土在陶器,水磨在設置,並帶蕪菁種。中國氣運衰,西藏得安樂。未嫁女聰明,既嫁心傷悼。來藏為立家,呼犬入乃撻,藏人無愧恥,刀小刃卻利,曲短動人聽,未嫁女聰明。王口為臣轉,夫口為婦轉,機為橫緯轉,田為惡莠轉,女無計留居,噶爾臣無恥。」

歌罷,即置覺臥像車上,置行裝馬騾駱駝上,言曰︰「人謂藏地卑劣,今目見之矣。」正欲行時,噶爾來言曰︰「汝自家復返父國,乃不應理,且亦可羞。去中國之路亦不通,前來藏時,如無我在,即留中途,不能通行。今我可往商尼后,並稟於王焉。」彼往請王,來會公主。於是王乃來至喜筵之地,與公主晤見。此一、在十方如來所見,王后二人,以十二佛事,利益有情。二、在十地諸菩薩所見,聖觀音化為藏王松贊岡保,至尊救度母化為漢后,利益有情。三、在凡夫所見,王后二人正合巹繫絲也。

王因歷時一月,未與公主會晤,殊以為悔。為安慰公主,乃問言︰「公主!汝安適耶!未煩惱耶﹖能安抵藏地,甚為希有,覺臥佛像,如何迎至!高山急水,如何過渡﹖」公主答曰︰「覺臥釋迦,置於車上,由賈拉伽與魯伽挽之。經甲楚窟以舟渡過,道路雖遠,設法行進。經傑馬拉古(九沙山),繞冰而過。經門背容,如挑燈而過,經右紫檀林,扶掖而過,經左慈梨林,扶掖而過,中國氣運衰,西藏快樂足,藏人乃無恥者也!」語已大哭。然諸臣等,來前多所控訴,噶爾亦言︰「總之,一切漢人,皆輕視我,除館婦一人外,乃無一人同情於我。尤以漢王待人不公,即公主本人,亦厭惡西藏也。」於是漢后羞澀,不復置言。

〔參考資料〕 王忠《新唐書吐蕃傳箋證》;佐藤長《古代チベット史研究》;J. Bacot《Le mariagechinois du roi tibetain Sron bcan sgan po(Extroit duMaṇi bka' b'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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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律學辭典]
同戒義

子題:教法同、行法同、一戒、同戒、等戒、同心、同說

含註戒本‧四波羅夷法:「佛言,我為諸弟子結戒已,寧死不犯,是中共餘比丘一戒、同戒、等戒。是名同戒義也。」(含註戒本卷上‧四‧一六)

戒本疏‧四波羅夷法:「言同戒(乃比丘戒條第三句)者,佛所制戒,隨行通行。但受無隨,亦無戒護,故雖犯違,法不同也。註中釋之,不過教行。我為結戒,教法同;寧死不犯,行法同也。今隨教行,兩釋其相。(一﹑就教)先就教者,如佛制教,數雖極多,咸明止惡,名為一戒;對人共學,名為同;莫不數齊,名為等戒。如十誦云,同入比丘學法者,百歲比丘,與初受者同;初受戒者,與百歲者同。又同心、同戒、同說波羅提木叉故。(二﹑就行)次就行解,隨體無殊,名為一戒;對人興治,持義不異,名為同戒;齊防塵沙,名為等戒。」行宗記釋云:「釋註中,就教分二,初釋。止惡為一戒者,戒雖無量,止惡不異故。對人為同者,三乘俱稟故。數齊名等者,皆納具足故。如下,引證,前明新舊同者,標示同戒。又下,別舉三同,釋成同相。同心,收見利二和;同戒,即戒和;同說,攝身口意三和。就行中,奉持萬別,皆名隨行,故為一也。後二同前,約行為別。」(戒疏記卷六‧九‧九)


攝僧戒場量

亦名:戒場量

資持記釋云:「戒場中,先引開緣。數字入呼。眾起即羯磨僧事。四位僧中,略舉初後,中二大同。善下,示量。以二十人僧通行一切眾法,更兼所為,故容二十一人。減則不周,故所不許。此據一眾為言;必兼二眾,須容四十一人。」事鈔記卷六‧七‧二○)

羯磨疏‧諸界結解篇:「戒場量者,善見云,容二十一人,減則不聽。此據極小為言。二十出罪,兼所為者,故局此耳。彼論又云,場內不得安僧住處,有慚比丘須折卻。唯置佛殿。」濟緣記釋云:「戒場中,初明小量。且據一眾行事備足,故不聽減;若兼二眾,須容四十一人。彼下,次示廣量。既制僧住,顯知非狹。」(業疏記卷七‧八‧一九)


沙彌十數

亦名:十數

子題:自餓外道、自然外道、梵天為因外道、無因果外道、神我外道、一識外道、不修外道、邪因外道、色無色天計涅槃外道、色空外道、一切眾生皆依仰食、眾生依食、名色、痛痒想、四諦、五陰、六入、七覺意、八正道、九眾生居、十一切入、外道六師、段食、麤段食、摶食、觸食、思食、識食、哥羅邏時、羯邏藍、苦樂捨、本陰、七覺支、八邪道、十一切處定、青一切處、地一切處、空一切處、識一切處

行事鈔‧沙彌別行篇:「僧祇云,應為說十數:一﹑一切眾生,皆依仰食;二﹑名色;三﹑痛痒想;四﹑四諦;五﹑五陰;六﹑六入;七﹑七覺意;八﹑八正道;九﹑九眾生居;十﹑十一切入。沙彌法應如是數。準此,為破十種外道者。初破自餓外道,彼以洮糠飲汁,餐風服氣等。二﹑為破自然外道,如犢子飲乳,棘尖烏黑,火上水下,風輕地重,並無有因,自然而生。三﹑為破梵天為因外道,自在梵王,眾生父母,眾生瞋喜,由於彼天。四﹑者破無因果外道,如外草木,自生自死,人亦同之。五﹑破神我外道,執於身中別有神我,以為宰主。六﹑破一識外道,如一室六扃,獼猴遍歷,根亦如是,一識通遊。七﹑為破不修外道,以卻順觀見八萬劫外,更不見境,號為冥諦涅槃,如轉縷丸高山,縷盡丸止,何須修道等。八﹑者,為破邪因外道,或持烏雞鹿狗牛兔等戒,或修八禪,或修邪慧邪進,以為真道,背於八正。九﹑破色無色天計涅槃外道以二界有無想定,非想定,心沈沒處,謂是窮理,此乃眾生所居。十、者破色空外道,以外道用色破欲有,以空破色有,謂空至極。今立十處,但是自心運用多少。實唯一識,本無前境,妄立是非,我見不除,還受生死。故智論云,外道能生禪定船,度欲色界海,無色如大海,深廣不能度,由不破我心故。此上具出破相。擬輒賊住,來者問之。善見云,若欲試知是比丘眾,當問何法持三衣等。」(事鈔記卷四一‧三一‧一九)

隨機羯磨‧諸戒受法篇:「依如僧祇律,應為說十數:一﹑者一切眾生皆依飲食,二﹑者名色,三﹑者痛痒想,四﹑者四諦,五﹑者五陰,六﹑者六入,七﹑者七覺意,八﹑者八正道,九﹑者九眾生居,十﹑者十一切入。其列數釋相對治顯正,並廣如行事鈔中說。」(隨機羯磨卷上‧二○‧一三)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一﹑依食住)一﹑者眾生依食者,為破自餓為道者。或餐風服氣,餌藥存生,是邪道也。佛法不爾,身假食資。欲有段食,根塵觸食,卵生多思食,上界識食。或有兼者,如別所陳。食取濟形,道取濟神,故假形食,緣修道行。至論道也,要修離著為本,不識道元,乃以斷食為道。彼賊住者,本非正師,偷形入法。謂無願為,故以識之。餘九例爾。(二﹑名色)二、名色者,為破自然為道。彼計如犢生已自然飲乳,棘尖烏黑火上水下風輕地重,皆無其因。佛法不然,內報外報,皆有本因,諸眾生有,皆因名色。心不可見,止可名談,初始識支,故轉為名;假染持識,即染為色。故哥羅邏時,凝滑不淨,中含心故,展轉增長,三十八轉,九月便生,託彼胎藏,何得自然也?(三﹑痛痒想)三﹑痛痒想,即受異名。古人翻經,未通字義,假事為目。痛者苦受,痒者樂受,想者捨受。此破為計梵天因者,以劫初成,梵天創下,因有人物;諸眾生等便計彼天以為父母,此生瞋喜,還因彼天。佛法不爾。生憎愛者,實由本陰,何干天也。以初一念緣色心,名之為識;了達染淨,名之為想;領納違順,名之為受。由三想故,便生三受;由三受故,便有三行;故長淪歷,無有解脫也。(四﹑四諦)四﹑者約諦,為破無因外道也。如外草木自生死耳,人亦同之。佛法不爾。苦集二法,世俗因果;滅道二諦,出世因果。諸眾生等知苦無諦,不思惟故,終不厭離;諸出聖人解苦有諦,廣如涅槃盛開釋也。(五﹑五陰)五 ﹑約陰論,為破執神我外道。如彼計身中有神我諦,身中宰主如麻米等,統御心識。佛法廣破。我在何處?為在色中,為在識中?計此身中但有五陰,隨陰計我,則有五種。如是離合次第求之,覓我無從。便悟妄執,得無我理,分成無漏相似聖人。(六﹑六入)六﹑約識論,為破一識之道。如有一室而具六窗,獼猴遍出,無識之人,謂有六猴,其實一也。人亦如是,根本乃六,一通行。佛法不爾。識隨根起。若是一識,豈眼根中而聞聲耶?故知非也。(七﹑七覺意)七﹑約覺意,為破不修外道。以得五通,逆順觀中,八萬劫外,冥然不委,即謂冥寞,以為冥諦涅槃之所。任運至窮,終歸果剋,何須修也?如轉縷丸於高山,縷盡丸止。佛法不爾。要須方便增修乃剋。如七覺支擇簡正理,方能至詣,何有不修?(八﹑八正)八﹑約正道,為破邪因者。彼得通者,見雞狗牛鹿,今報已盡,遠業將起,生彼色天;不思遠因,謂即報是,便效彼畜噉草為戒;乃至修世八禪,用為涅槃;邪進邪慧,例皆爾也。佛法不爾。乞食等四,為聖道緣,並濟形也;正語等八,為正道因,並濟心神。觀用籌度,深見倒想,便得出也。(九﹑九眾生)九﹑約居止者,為破妄計涅槃為道者。彼以非想及以有頂,並心沈沒;麤心不覺,謂會大理,大識妄也。夫涅槃者,寂寥虛曠,非復色心。此乃眾生所居,何名絕有之法也?(十﹑十一切入)約諸入者,破色空為道也。彼增修定,緣色住心,以色滅欲有,以空滅色有,謂空至極,更不重修。佛法不爾。須尋本際,但是自心運用多少,實唯一識,本無前境。但是妄倒自立是非,我見不除,還受生死。故智論云,外道能生禪定船,度欲色界海,無色界海深廣,難可得度,由不破我心故。」濟緣記釋云:「十數中,對破外計以別邪正。西竺,總有六師:一﹑富蘭那迦葉說諸法不生不滅;二﹑末伽梨拘賒梨子說諸法自然,無有因緣;三﹑刪闍夜毗羅胝子說眾生過八萬劫任運得道,不假修行;四﹑阿耆多翅舍欽婆羅說眾生有苦,應修拔髮熏鼻等苦行,自然解脫;五﹑迦羅鳩馱迦旋延說諸法亦生亦滅;六﹑犍陀若提子說一切業定,如人死還為人。一師下各有十五弟子,各執所見。今此略引十種,以配十數耳。依食中,初科,初標示。或下,出外計。餌,仍吏反,食也。佛下,示正法,初示三界皆依食住。段食謂四塵所成,有形段故。起世經云,閻浮提人以飯糗豆肉等名麤段食;亦名摶食,即取摶聚,亦段義也。觸食謂根塵相觸,資益諸根。如戒本中食家有寶,即觸食家是也。卵生多思食者,起世經云,若有眾生意思資潤,諸根增長,如魚鱉蝦蟆等。上界識食,謂無色天資益延久,唯識持報。起世成論,並云無色眾生皆識所持。或有兼者,謂欲有諸趣,亦有識食起世成論,並云中陰地獄入滅盡定,皆名識食。又瑜伽論謂第八識因餘三食勢力所資,便能任持諸根大即四大也,令不滅壞,有長益義,即以第八梨耶為體。彼是大乘論故。經部中,取前五識獨頭意識為體。謂成實小論,以六識為體。準此以論,則識食一種,通該三界六道,不唯上界也。又思食卵生,且取一相。須知欲色兩界,通有四食,唯無色界,局有識食耳。不可廣示,故指如別。食下,次明須食所以。離著即道元也。次科,本非正師,即邪徒也。謂無願為,言偷形者,但為飲食;而於正法無心願樂。以法推求,可驗邪正。律令為說,其意若此,識猶別也。二﹑中,初標示。彼下,出外計。且列數端,例餘皆爾。佛下,正破。彼計無因,故以十二因緣破之,亦名十二支。無明行,過去因也;識名色六入觸受,現在果也。愛取有,未來因也;生與老死,未來果也。內外即是依正。初通示。心下委釋。識支投染,遂為名色支。染即男女赤白不淨。哥羅邏時,謂初受胎時,亦名羯邏藍此云雜穢。七日一轉,三十八箇七日,成二百六十六日,五大四小,故成九月。已前與母同氣,已後四日,與母別氣。故至十月,然後趣生。三﹑中,初標示。古譯名為痛痒,今翻謂之苦樂捨。此下,出計。彼土多事梵天,蓋尊其始以為父母。佛下,正破。本陰即五陰中受陰。受有三別,故名三受。前由識想,後起三行;即善惡無記業因,感苦樂[怡-台+登]懵果報。因果相續,故云長淪等。四﹑中,初標示。如下,出計。外草木者,即用無情類顯有情。佛下,對破。世出世間,皆由因果。諦是審諦,如實觀察。凡愚無諦,故受輪轉;聖人有諦,故能出離。指涅槃者,彼云,善男子,所言苦者,不名聖諦,何以故?若言苦是聖諦者,一切牛羊驢馬及地獄眾生,應有聖諦。此明眾生無諦之義,廣如第七卷中。問:『無因與前自然何異?』答:『前計現法,皆無因由;此即撥無三世因果。故不同也。』五﹑中,初標示。如下,出計。或有計云,我大色小,色在我中;或計色大我小,我在色中。即如文中如麻米等。受想行識,並有二計,歷之可見。佛下,對破。為在等者,且舉二陰,略受想行,此即離求。應云為總在五陰中,此名合求。得無我理,即是我空,亦名人空,生空真如也。分成相似,即是內凡世第一人。六﹑中,初標。如下,出計。彼謂識神居于身中,窗猴為喻,似多而一。佛下,正破。佛法明識,根境相對妄起,六識,互不相通,豈得一體?『若爾,佛法亦談一識,與外見何殊?』答:『彼認隨塵生滅事識。佛教梨耶,尚非二乘境界,況外道乎?』七﹑中,初標。五通者,如意、天眼、天耳、他心、宿命。逆觀過去八萬劫前,順觀未來八萬劫後;冥不知處,以為臻極。意謂凡人八萬劫盡,自至涅槃,不假修證。縷丸為喻,其意可見。佛下,正破。七覺支:一﹑擇法覺支智慧善能簡別真偽故;二﹑精進覺精進修道,善能覺了,不謬行無益苦行故;三﹑喜覺支心得法喜,覺了此喜不依顛倒而生;四﹑除覺支斷除諸見煩惱時,覺了除諸虛偽故;五﹑捨覺支若捨所見念著之境,覺了所捨虛偽不實故;六﹑定覺支發諸禪時,覺了諸禪虛假,不生見愛妄想故;七﹑念覺支修出世道時,覺了定慧均平,若心沈沒,當念用前三支察之,若心浮動,當念用後三支攝之。此七覺,通是運智,擇法進修。八﹑中,初標。彼下,出計。此由不達三世因果,故生此見。由雞狗等宿有天業,強牽為畜,畜報既盡,即生天上;彼謂諸畜噉草不淨,遂得生天,便即效彼以立為戒。修四禪定,以無想天為涅槃;修四空定,以非想為涅槃。投嵒赴火等為邪進,橫生計校為邪慧,此即八邪道。佛下,顯正。乞食等者,即行四依,資形為緣;正語等八,如前已示,濟心為因。便得出者,出三有也。九﹑中,初標。彼下,出計。非想即色界無想天,有頂即無色界非有無想天。大識妄者,自謂識妄;不知是妄。夫下,顯正。寂寥故非心,虛曠故非色。色天有色,無色有心,並非涅槃故。十﹑中,初標。彼下,出計。增修定者,初則緣色住心,即以定業以滅欲有亂業;此定既成,次又觀空,即用無色定業,以滅色有定業。至此為極,謂為涅槃。佛下,顯正。彼既緣色緣空以為至極,此即用十一切處定以破之。此之十境,亦緣色空;但是發定之處,非至極也。一﹑青一切處取少青色,觀緣使遍一切處皆青;二﹑黃一切處;三﹑赤一切處;四﹑白一切處例上釋之,但改色為異;五﹑地一切處取少地色觀之,使一切處皆地色;六﹑水一切處;七﹑火一切處;八﹑風一切處此三例上,並取水、火、風色遍也;九﹑空一切處觀虛空,使一切處皆空;十﹑識一切處謂觀識處,使一切處皆有識也。十皆言一切處者,即從所觀境遍滿為名;今名入者,謂從此以發定也。尋本際者,推於心也。多少謂初觀少色,後使多遍。實唯一識,攝境歸心也。但是等者,彰外計之過。引證,可知。」(業疏記卷一一‧三六‧一五)


沙彌說戒法

亦名:沙彌布薩法

子題:囑授、沙彌戒經

行事鈔‧沙彌別行篇:「(一﹑通行法)若通行者,大僧說戒日,沙彌多具華香湯水,供僧眾具,於布薩處,張施羅列。鳴稚將了,並須盡集,有緣囑授受籌。大僧作法,一如常式。至說戒序訖,戒師云,未受具戒者出,諸沙彌等,各從座起,執坐具,在僧前,禮已,互跪。上座告云:『此眾僧布薩說戒,汝未受具足,不豫(預)聞之。各隨本業誦習,謹慎莫放逸。至鳴稚時,同赴堂來。』告已,隨次出。(二﹑別行法)若別行者,沙彌有都集處。鳴稚訖,二眾各集。十誦,令差一沙彌檢校。行法一同僧中。行籌訖,將至僧中,付僧維那,總合唱數。彼送籌者,還來本處。差一人為說戒師,誦沙彌戒經,謂(誦)愛道尼經,及五德十數等。若誦訖,僧中未徹者,隨時誦經說法。至鳴稚時,總來赴堂。隨次入僧中,於常坐處,互跪合掌。彼說戒師,為說明人能護戒已後文。此與大僧相涉行用,看僧說戒中。」資持記釋云:「說戒中,初文為四,初明眾具。鳴下,次明來集,囑授即說欲。至下,三明出眾,又三:一﹑起座,二﹑禮眾,三﹑受教敕。豫,合作預,謂廁預也。鳴稚時,即誦略教竟,重集聽後序。別行中,初明集眾。注令檢校,恐有不集故。次明行事,行法同僧,即唱白行水等;送籌入僧者,以財法依僧故也。三明說戒,沙彌戒經,亦云沙彌威儀戒本一卷,謂字寫誤,合作誦字。至下,四明入僧。」(事鈔記卷四一‧三七‧一五)


羯磨十緣第一稱量前事

亦名:稱量前事

子題:人法事、人、法、事、羯磨所為之緣、羯磨或具或單、羯磨時離時合、羯磨為人故作、羯磨為法故作、羯磨為事故作、衡斗、秤、黍、一黍、絫、一絫、銖、一銖、兩、一兩、粟、一粟、圭、一圭、抄、一抄、撮、一撮、勺、一勺、合、一合、升、一升、行本

行事鈔‧通辨羯磨篇:「一法不孤起,必有所為,謂稱量前事。則有三種,即人、法、事也。謂受戒、懺悔等;謂說戒、自恣等;謂地、衣等。或具或單,乍離乍合。必先早陳,是非須定。」

資持記釋云:「初稱量中,此明凡欲行法,不許輒加,先須評議事緣可否,故在初明。初標示,則下,列相。然人、法、事三,名通能所。若準業疏,二俱稱量。如舉一事,須假人成,用何羯磨,為是何事事復有三,即如鈔列。復在何界?今此止明事中三耳,慎勿相濫。地約結界,衣謂攝衣。言具單者,此約一事容有相兼。準疏分七。三單如鈔。三複有三:一﹑人法差比丘問法、差受自恣等;二﹑人事離衣杖囊、差人行籌之;三﹑法事滅諍說戒、修道自恣之類。足一句滅諍行籌白云,如是語者捉籌,唯此具三。言離合者,此約一法被緣多少。如懺六聚,異篇離懺;同篇多罪,離合皆得。又如受日受戒,並開多人。可以類說。必下,正示稱量。」(事鈔記卷五‧二六‧四)

隨機羯磨‧集法緣成篇:「毗尼母論云,事謂人法也。律云,稱量比丘及白衣,稱量羯磨及犯事也。所為之緣,不出三種,謂人、法、事也。如受戒、懺悔、差使、治擯等,為人故作;如說戒、自恣等,為法故作;如結界、攝衣、淨地、庫藏等,為事故作。或具或單時離時合,並先須量據,使成應法之緣。」(隨機羯磨卷上‧三‧一一)

羯磨疏‧集法緣成篇:「稱量前事者,諸家羯磨,皆略此緣。律制稱量,豈專擅立?以法不孤建,成必在緣,事或濫疑,義須前審,焉待眾集,方乃問之?脫致爽差,便成惱眾。故前標舉,思擇是非。言稱量者,若衡斗之增損,識黍絫與圭合也。注中分二,先引文證,後隨義開之。(一,先引文證)(一、釋母論)初中事謂人法者,即法所加,通名事也。法通能所,人亦如之。如唱諸羯磨、受戒懺罪等,為他而作;諸懺單白等,自為而作;是則互通也。然法物事有,諸法名通。豈可地處,不名法攝?就人以論,如律中解,三法現前,合僧歸人。五法現前,人僧乃別。(二、釋本律)(一﹑比丘)下引當律量比丘者,僧所差遣,理須具德。受日捨衣,亦觀機務。輒作濫加,僧私無益,故曰也。或可稱量法事,須幾成僧。識達是非,教限成壞。非人不預,義須通曉也。(二﹑白衣)言白衣者,覆缽懷信,方堪被法。五八二受,亦須問緣。先量後加,故應詳集也。(三﹑羯磨)言羯磨者,事現在前,非法則息。羯磨八種,通鏡行藏。達則事法俱成,迷則翻種苦業。故須稱量也。(四﹑犯)言所犯者,謂凡所造過,無越七階(即七聚)。或涉疑濫,或預迷塞。理須分別,事等晨昏,無宜持犯相干,多少委冒也。(五﹑事)言量事者,乃含多義。今但取當時達僧法所評者,隨人法物皆事所收。宜須商度重輕前後離合,同篇異聚因果雜相。未可即施,先宜窮考故也。(二,後隨義開)次就義解法緣有二。初三種者,文相易識。或具單下,作法差別也。(一、釋三種)初中隨相。(一﹑人)受戒為人者。以信士歸心,初依行本,故受法從人也。望所受法,即是聖教,應是法收。然法起依人,故從能受者為名也。言懺差等相,唯為他興。治擯罰等,自他通被。以斷除稊稗,增長嘉苖,豈不然乎?或可隨義通塞,何限此也?(二﹑法)言為者。指說恣等,非淨不預,理在為人。然僧別通行,遵崇教法,故專在也。(三﹑事)言為事者。但約非情。依處加法,應由人興。然和告所唱,唯是法也。合此兩緣,所指則同,皆為界限,故唯明事。」

濟緣記釋云:「稱量,釋標中,初敘立意。爽,失也。言下,釋名義即是,如秤之稱,則識黍絫;如之量,則識圭合。孫子算經云,秤起於,十黍為,十絫為,二十四銖為;又斗起於六粟為,十圭為,十抄為十撮為,十勺為,十合為。受戒下,別釋,初釋受戒。行本即戒體。望戒是法,據受歸人。言下,次釋懺治。懺差偏局,治擯兩通。斷除稊稗,喻被他;增長嘉苗,喻被自。……據所被則在人,約所遵故在法。三中,約非情者,此句簡判也。須人秉法,同歸於界,故云合此兩緣等。」(業疏記卷四‧三‧一一)


行事鈔用諸部文意

亦名:用諸部文意

子題:持律六師、六師

行事鈔‧序:「第四,用諸部文意。(一,敘律分宗)(一、本同計異)統明律藏,本實一文。但為機悟不同,致令諸計嶽立。(二、隨計分宗)所以隨其樂欲,成立己宗。競釆大眾之文,用集一家之典。(三、別異之相)故有輕重異勢,持犯分塗,有無遞出,廢興互顯。(二,明今取用)(一、正取諸部)(一﹑立宗標示)今立四分為本。若行事之時,必須用諸部者,不可不用。……(三﹑正明取意)然行藏之務實難,取捨之義非易。且述其大詮,以程無惑。謂此宗中文義俱圓,約事無缺者,當部自足,何假外求?餘有律文不了,事在廢前,有義無文,無文有事。如斯眾例,並取外宗成此一部。又所引部類,必取義勢相關者,可用證成,必緩急重輕,是非條別者,準論不取。故文列四說,令勘得失;十誦墨印,義亦同之。若此以明,則心境相照,動合規猷。繁略取中,理何晦沒?若不鏡覽諸部,偏執一隅。涉事,事則不周;校文,文無可據。遂師心臆見,各競是非。互指為迷,誠由無教。若四分判文有限,則事不可通行,還用他部之文以成他部之事或二律之內,文義雙明,則無由取捨。便俱出正法,隨意釆用。(四﹑檢閱無濫)然行用正教,親自披閱,恐傳聞濫真故也。(二、兼用六師)(一﹑列示諸見)又世中持律,略有六焉:一﹑唯執四分一部,不用外宗。如持衣說藥之例,文無,止但手持而已。二﹑當部缺文,取外引用。即用十誦持衣加藥之類。三﹑當宗有義,文非明了。謂狂顛足數睡聾之類。四﹑此部文意具明,而是異宗所廢如捨淨地直言說戒之類。五﹑兼取五藏,通會律宗。如長含中不令更試外道。六﹑終窮所歸,大乘至極。如楞伽涅槃,僧坊無煙,禁斷酒肉五辛、八不淨財之類。此等六師,各執正言,無非聖旨。但由通局兩見,故有用解參差。(二﹑顯今此宗)此鈔所宗,意存第三、第六。餘亦參取,得失隨機,知時故也。」資持記釋云:「第四門,上明考體專用一宗。然或被事不周,須通他部,故此明之。欲曉此門文相大意,須以三問,前以激之。問:『受體既從四分,秖合專依本宗,何以今鈔備引諸部?約體明隨,其義安在?』問:『三藏所詮,事理兩異,既宗律藏,何以下引阿含等經及餘小論,豈非化制不分耶?』問:『律是小乘,教限須別,安得輒用華嚴涅槃地持智論,豈非大小濫耶?』若不明示,學者俱疑。故此決之,尋文可見。問:『今鈔通用三藏,何以但標諸部?』答:『諸律體相既殊,須明引用分齊。是故此門正明諸律。至後六師,方通經論。有云諸部通收經論非也。』」(事鈔記卷二‧七‧一)


行事鈔道俗七部立教通局意

亦名:道俗七部立教通局意

行事鈔‧序:「第七,道俗七部立教通局意。(一、出教體)顯理之教,乃有多途。而可以情求,大分為二:(一﹑化教)一﹑謂化教,此則通於道俗。但汎明因果,識達邪正。科其行業,沈密而難知,顯其來報,明了而易述。(二﹑行教)二﹑謂行教,唯局於內眾。定其取捨,立其綱致。顯於持犯,決於疑滯。指事曲宣,文無重覽之義;結罪明斷,事有再科之愆。(二、示所判)然則二教循環,非無相濫。舉宗以判,理自彰矣。(一﹑業分內外)謂內心違順,託理為宗,則準化教;外用施為,必護身口,便依行教。(二﹑罪異單重)然犯化教者,但受業道一報;違行教者,重增聖制之罪。故經云,受戒者罪重;不受者罪輕。文廣自明,所以更分者,恐迷二教之宗體,妄述業行之是非。故立一門,永用蠲別。」資持記釋云:「第七門約機明教,標舉中,若約人稟教,則道通俗局;若約教被人,則化通行局。今從後義,故云立教通局。」(事鈔記卷二‧三○‧二)


輒教授尼戒制意

亦名:僧不差輒教尼戒制意

戒本疏‧九十單提法:「(波逸提)僧不差輒教尼戒二十一。制意有五:初尼來請法意。大愛道眾為順敬法,咨稟疑滯,如說奉行。然尼女弱,闕於游學,迷於理行,真為面牆;故須半月求師請法。二﹑佛敕比丘聽往意。如來大慈,簡唯有德,慈悲訓誨,開曉彼懷,令生解行,率成道益。所請別僧,前為尼眾,若開強往,彼此寂靜,無多勞動。若論受戒,反前是難,不開僧往。三﹑制具德意。自非深閑戒律,行同冰玉,詞清理詣,備德兼物者,孰能化眾匡道?有人專直淺識,不閑進否,自迷教旨,何能導物?或雖少知,行不依法,進止施為,動乖儀式,自溺長津,安能濟拔?由斯諸緣,須具德行。四﹑制僧差意。雖有德行,屏去有濫。任僧簡遣,備德方進。藉眾威嚴,通行風化;受者殷重,終獲道益。五﹑制戒意者。專任自由,不蒙僧命,輒往教授,濫行儀式。乖軌導方,失風靡化。輕法自尊,未成弘闡,損壞既重,何得不約?」(戒疏記卷一四‧一‧四)


[法相辭典(朱芾煌)]
七種修習現觀次第

顯揚十六卷二十頁云:云何七種?頌曰:無悔,住所緣,如實見境界,道所依無惑,純差別行斷。論曰:七種次第者:謂尸羅淨,乃至行斷智見淨。由尸羅清淨故;無有變悔。由無悔故;心定住境。由心定故;於所知境,得如實見。次於如實智見道所依止佛法僧寶,遠離疑惑,得四證淨俱生智。次於善逝所證所說,得決定智。謂唯佛法中,有純淨出離苦道;非於餘法。次於此道,得行差別智。謂苦遲通行,是下品;樂速通行,是上品;餘二行,是中品。次依上品正行,於餘斷滅;生勝智見。


九種清淨

顯揚三卷十七頁云:清淨者:謂九種清淨。廣說如經。一、尸羅清淨。謂如有一,善住尸羅;及善守護別解脫戒;如法威儀,行處具足;於小罪中,見大怖畏;受學學處。二、心清淨。謂如有一,依戒清淨,遠離欲惡不善法。如前所說初靜慮第二第三第四靜慮具足住。三、見清淨。謂如有一,具心清淨,鮮白無穢;離諸煩惱,得住不動。為欲證得漏盡智故;觀察諸諦。如實了知此苦聖諦,此苦集聖諦,此苦滅聖諦,此趣苦滅行道聖諦。四、度疑清淨。謂如有一,依見清淨,於佛法僧,無惑無疑。五、道非道智見清淨。謂如有一,依度疑清淨,得妙智見;唯佛所說,僧所行道,能得出離。此復云何?謂能盡苦,及證苦邊。若諸外道所說之道;不能盡苦,及證苦邊。六、行智見清淨。謂如有一,依道非道智見清淨,得妙智見;知出離道,有下中上。下者、苦遲通行所攝。中者、苦速通行樂遲通行所攝。上者、樂速通行所攝。七、行斷智見清淨。謂如有一,依行智見清淨,得妙智見。謂我應斷下中之行;及為發起上妙聖行。八、無緣寂滅清淨。謂如有一,依行斷智見清淨,證得無餘諸漏永盡。九、國土清淨。謂諸佛共有無上功能果,能示現不可思議國土莊嚴,極淨佛思,及極淨菩薩思,及思眷屬法。


十六行相

大毗婆沙論七十九卷九頁云:有十六行相,緣四聖諦起。謂緣苦諦,有四行相。一、苦,二、非常,三、空,四、非我。緣集諦有四行相。一、因,二、集,三、生,四、緣。緣滅諦有四行相。一、滅,二、靜,三、妙,四、離。緣道諦有四行相。一、道,二、如,三、行,四、出。問:十六行相,名有十六;實體有幾?有作是說:名有十六,實體有七。謂緣苦諦四種行相,名有四種實體亦四。緣餘三諦各四行相,名雖有四;實體唯一。問:何故緣苦有四行相,名有四種,實體亦四;緣餘三諦,而不爾耶?答:緣苦行相,是四顛倒近對治故;如四顛倒,名體各四。緣餘三諦所起行相,非四顛倒近對治故;名雖有四;實體唯一。評曰:應作是說:十六行相,名與實體,俱有十六。如名、與體;名施設、體施設,名異相、體異相,名異性、體異性,名差別、體差別,名建立、體建立,名覺了、體覺了,應知亦爾。

二解 俱舍論二十六卷九頁云:十六行相,實事有幾?何謂行相?能行所行。頌曰:行相實十六。此體唯是慧。能行、有所緣。所行、諸有法。論曰:有餘師說:十六行相,名雖十六;實事唯七。謂緣苦諦,名實俱四。緣餘三諦,名四實一。如是說者,實亦十六。謂苦聖諦有四相。一、非常,二、苦,三、空,四、非我。待緣故非常。逼迫性故苦。違我所見故空。違我見故非我。集聖諦有四相。一、因,二、集,三、生,四、緣。如種理故因。等現理故集。相續理故生。成辦理故緣。譬如泥團輪繩水等,眾緣和合,成辦瓶等。滅聖諦有四相。一、滅,二、靜,三、妙,四、離。諸蘊盡故滅。三火息故靜。無眾患故妙。脫眾災故離。道聖諦有四相。一、道,二、如,三、行,四、出。通行義故道。契正理故如。正趣向故行。能永超故出。又非究竟故非常。如荷重擔故苦。內離士夫故空。不自在故非我。牽引義故因。出現義故集。滋產義故生。為依義故緣。不續相續斷故滅。離三有為相故靜。勝義善故妙。極安隱故離。治邪道故道。治不如故如。趣入涅槃宮故行。棄捨一切有故出。如是由釋既非一門;故隨所樂,更為別釋。生滅故非常。違聖心故苦。於此無我故空。自非我故非我。因集生緣,如經所釋。謂五取蘊,以欲為根,以欲為集,以欲為類,以欲為生。唯此生聲,應在後說。與論為異。此四體相,差別云何?由隨位別,四欲有異。一、執現總我起總自體欲。二、執當總我起總後有欲。三、執當別我起別後有欲。四、執續生我起續生時欲。或執造業我起造業時欲。第一、於苦是初因故,說名為因。如種子於果。第二、於苦等招集故,說名為集。如芽等於果。第三、於苦為別緣故,說名為緣。如田等於果。謂由田水糞等力故,令果味勢熟德別生。第四、於苦能近生故,說名為生。如華蕊於果。或如契經說:有二五二四愛行為四種欲。執現總我有五種異。一、執我現決定有。二、執我現如是有。三、執我現變異有。四、執我現有。五、執我現無。執當總我,亦有五異。一、執我當決定有。二、執我當如是有。三、執我當變異有。四、執我當有。五、執我當無。執當別我有四種異。一、執我當別有。二、執我當決定別有。三、執我當如是別有。四、執我當變異別有。執續生我等亦有四種異。一、執我亦當有。二、執我亦當決定有。三、執我亦當如是有。四、執我亦當變異有。流轉斷故滅。眾苦息故靜。如說:苾芻!諸行皆苦。唯有涅槃,最為寂靜。更無上故妙。不退轉故離。如正道故道。如實轉故如。定能趣故行。如說此道能至清淨。餘見必無至清淨理。永離有故出。又為治常樂我所我見故,修非常苦空非我行相,為治無因,一因,變因,知先因見故;修因集生緣行相。為治解脫是無見故;修滅行相。為治解脫是苦見故;修靜行相。為治靜慮及等至樂是妙見故;修妙行相。為治解脫是數退墮非永見故;修離行相。為治無道邪道餘道退道見故;修道如行出行相。如是行相,以慧為體。



瑜伽七十卷五頁云:力者:能害所治故。

二解 如五力中說。

三解 此釋五力力義。大毗婆沙論九十六卷八頁云:難可摧制,故名為力。

四解 此釋十力之力。瑜伽四十九卷十六頁云:

五解 與一切種饒益一切有情功能,具相應故;畢竟勝伏一切魔怨,大威力故;說名為力。

六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二卷十七頁云:問:何故如來身中,有智立為力;聲聞獨覺身中,諸智、皆不立為力耶?答:不可屈伏,無障礙義,是力義。聲聞獨覺身中諸智,猶為無知屈伏,及有障礙,故不名力。曾聞佛與尊者舍利子,一處經行。有一有情,來詣彼所。佛告舍利子:汝可觀此有情,過去曾於何處,為汝親友。時舍利子以初靜慮,乃至以第四靜慮,宿住隨念智,觀之;皆不能見。便從定起而白佛言:我之定力,觀不能見。佛告舍利子:如是有情,曾於過去爾所劫前,為汝親友。彼時既遠;非諸聲聞獨覺境界,故汝不知。佛又一時與舍利子,一處經行。時有一人,遇緣而死。佛告舍利子:汝應觀彼當生何處。時舍利子,以初靜慮乃至以第四靜慮天眼觀之;皆不能見。便從定起而白佛言:我之天眼,觀不能見。佛告舍利子:此人命終,生某世界。彼處既遠;非諸聲聞獨覺境界,故汝不知。問:三乘漏盡,既無差別;何故漏盡智,二乘非力耶?答:佛漏盡智,勝妙猛利,非諸聲聞獨覺所及。雖俱盡漏;而有遲速。如有二人,各伐一樹。一人勇健,加用利斧。一人力劣,又用鈍斧。雖俱伐樹;而有遲速。故佛漏盡智,立力;非二乘。又二乘智,雖能盡漏;有餘習故,不名為力。又漏盡智立為力者,不依能盡自身漏故,但依能令他身漏盡。謂佛善達如是有情,應依苦遲通行,當得漏盡。乃至如是有情,應依樂速通行,當得漏盡。由此方便,為說正法,皆令漏盡,故立力名。二乘不爾;故不名力。


三種無上

瑜伽八十八卷十四頁云:復次有三種無上。謂妙智無上,正行無上,解脫無上,妙智無上者:謂盡智、無生智、無學正見智。正行無上者:謂樂速通行。解脫無上者:謂不動心解脫。當知此中總說智斷現法樂住。有學妙智正行解脫,不名無上。猶有上故。當知一切阿羅漢行,皆得名為樂速通行。一切麤重永滅故;一切所作已辦故。


三學三品分別

顯揚七卷八頁云:下中上品分別者:謂由行故及方便故。由行故者:謂苦遲通行,名下品學;苦速通行及樂遲通行,名中品學;樂速通行,名上品學。由方便故者:不殷重方便及不無間方便修者,名下品學;隨一方便修者,名中品學;具二方便修者,名上品學。


不共異生法

品類足論六卷十一頁云:不共異生法云何?謂四通行,四無礙解,四沙門果,無諍,願智邊際定,大悲,滅定,空空,無願無願,無相無相,雜修靜慮,現觀邊世俗智,淨居天蘊界處,及生彼業;是名不共異生法。


四行

集異門論七卷七頁云:四行者:一、苦遲通行,二、苦速通行,三、樂遲通行,四二解、樂速通行。云何苦遲通行?答:靜慮不攝下品五根,是名苦遲通行。云何苦速通二解行?答:靜慮不攝上品五根,是名苦速通行。云何樂遲通行?答:靜慮所攝下品五根,是名樂遲通行。云何樂速通行?答:靜慮所攝上品五根,是名樂速通行

二解 集異門論七卷七頁云:復有四行:一、不堪忍行,二、堪忍行,三、調伏行,四、寂靜行。云何不堪忍行?答:謂不堪忍寒熱、飢渴、蛇蠍蚊虻、風雨等觸,又四秘密者。一令入秘密。謂聲聞乘中或大乘中。依世俗諦理說有補特伽羅。及有諸法自性差別。二相秘密。謂於是處說諸法相顯三自性三對治秘密。謂於是處說行對治八萬四千四轉變秘密。謂於是處以其別義。諸言諸不堪忍他人所發能生身中辛楚、猛利、奪命、苦受、罵辱語言。如是種類,是名不堪忍行。云何堪忍行?答:謂能堪忍寒熱、飢渴、蛇蠍蚊虻、風雨等觸,又能堪忍他人所發能生身中辛楚、猛利、奪命、苦受、罵集辱語言。如是種類,是名堪忍行。云何調伏行?答:眼見色時專意繫念,防護眼根,調伏其心,不令發起煩惱惡業。耳聞聲集異門論七卷七頁時,鼻嗅香一時,舌嘗味時,身覺觸時,意了法時,專意繫念,防護耳根。廣說乃至防護意根,調伏其心,不令發起煩惱惡業,是名調伏行。云何寂靜行?答:謂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等覺支、八聖道支、四通行、四法跡、奢摩他、毗缽舍那,是名寂靜行。問:何故說此名寂靜行?答:以於此行,若習,若修,若多所作,能令已生貪欲、瞋恚、愚癡、慢等,寂靜,等寂靜,最極寂靜,是故說此名寂靜行。


四種道

雜集論十卷十一頁云:又依奢摩他、毗缽舍那立四種道:或有一類,已得奢摩他,非毗缽舍那,此類依奢摩他進修毗缽舍那;或有一類,已得毗缽舍那,非奢摩他,此類依毗缽舍那進修奢摩他;或有一類,不得奢摩他,亦非毗缽舍那,此類專心制伏惛沈、掉舉,雙修二道;或有一類,已得奢摩他及毗缽舍那,此類奢摩他、毗缽舍那二道和合平等雙轉。此中依於止觀說四種道:初已得止,故宴坐住心,乃至平等攝持;未得觀故,還復宴坐,依三摩地簡擇諸法,乃至周審觀察。第二,與此相違。第三,二俱未得,雙進修習。云何修習?謂聽聞法,由受持門進修正觀;以此為先,進修於止。第四,已得二種,相應俱轉

二解 俱舍論二十五卷十一頁頌曰:應知一切通,略說唯有四。謂加行、無間、解脫、勝進道。論曰:加行道者,謂從此後無間道生;無間道者,謂此能斷所應斷障;解脫道者,謂已解脫所應斷障最初所生;勝進道者,謂三餘道。道義云何?謂涅槃路,乘此能往涅槃城故;或復道者,謂求所依,依此尋求涅槃果故。解脫、勝進如何名道?與道類同,轉上品故;或前前力至後後故;或能趣入無餘依故。道於餘處立通行名,以能通達趣涅槃故。


四靜慮

俱舍論二十八卷一頁云:且諸定內靜慮云何?頌曰:靜慮四各二,於中生已說。定謂善一境 ,并伴五蘊性,初具伺喜樂,後漸離前支。論曰:一切功德多依靜慮,故應先辯靜慮差別。此總有四種,謂初、二、三、四,四各有二,謂定及生。生靜慮體,世品已說,謂第四八,前三各三。定靜慮體,總而言之,是善性攝心一境性,以善等持為自性故。若并助伴,五蘊為性,何名一境性?謂專一所緣。若爾,即心專一境位,依之建立三摩地,名不應別有餘心所法,別法令心於一境轉,名三摩地,非體即心,豈不諸心剎那滅故,皆一境轉,何用等持?若謂令心於第二念不散亂故,須有等持,則於相應等持無用。又由此故,三摩地成,寧不即由斯心於一境轉?又三摩地是大地法,應一切心皆一境轉。不爾,餘品等持劣故。有餘師說,即心一境相續轉時,名三摩地,契經說此,為增上心學故。心清淨最勝,即四靜慮故。依何義故,立靜慮名?由此寂靜,能審慮故。審慮即是實了知義。如說心在定,能如實了知。審慮義中,置地界故。此宗審慮,以慧為體。若爾,諸等持皆應名靜慮。不爾,唯勝方立此名。如世間言,發光名日,非螢燭等亦得日名。靜慮如何獨名為勝?諸等持內,唯此攝支。止觀均行,最能審慮,得現法樂住及樂通行名,故此等持獨名靜慮。若爾,染污寧得此名,由彼亦能邪審慮故。是則應有太過之失。無太過失,要相似中,方立名故,如敗種等,世尊亦說有惡靜慮。若一境性,是靜慮體,依何相立初、二、三、四?具伺喜樂,建立為初;由此已明,亦具尋義。必俱行故,如煙與火。非伺有喜樂,而不與尋俱。漸離前支,立二、三、四。離伺有二,離二有樂,具離三種,如其次第。故一境性分為四種。

二解 法蘊足論五卷十四頁云:一時薄伽梵在室羅筏住逝多林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苾芻眾:有四天道,令諸有情未淨者淨,淨者鮮白。何等為四?謂有一類離欲惡不善法,有尋有伺,離生喜樂。初靜慮具足住,是名第一天道。復有一類,尋伺寂靜,內等淨心一趣性,無尋無伺,定生喜樂。第二靜慮具足住,是名第二天道。復有一類,離喜住捨,正念正知,身受樂,聖說應捨。第三靜慮具足住,是名第三天道。復有一類,斷樂斷苦,先喜懮沒,不苦不樂,捨念清淨。第四靜慮具足住,是名第四天道。如是四種,皆令有情未淨者淨,淨者鮮白。如彼卷十四頁至六卷七頁廣釋。

三解 集異門論六卷十二頁云:四靜慮者,謂初靜慮,第二靜慮,第三靜慮,第四靜慮。云何初靜慮?答:初靜慮所攝善五蘊,是名初靜慮。云何第二靜慮?答:第二靜慮所攝善五蘊,是名第二靜慮。云何第三靜慮?答:第三靜慮所攝善五蘊,是名第三靜慮。云何第四靜慮?答:第四靜慮所攝善五蘊,是名第四靜慮。

四解 如大毗婆沙論八十卷一頁至八十一卷十四頁廣說:彼云:問:此四靜慮自性云何?答:各以自地五蘊為自性,是名靜慮自性,我物自體,相分本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靜慮?為能斷結,故名靜慮;為能正觀,故名靜慮。若能斷結,故名靜慮,則無色定亦能斷結,應名靜慮。若能正觀,故名靜慮,則欲界三摩地亦能正觀,應名靜慮。有作是說,以能斷結,故名靜慮。問:諸無色定亦能斷結,應名靜慮?答:若定能斷不善、無記二種結者,名為靜慮。諸無色定,唯斷無記,非不善故,不名靜慮。問:若作是說,唯未至定可名靜慮,上地不斷不善結故?答:上地雖無彼斷對治,而有不善厭壞對治。以能厭壞,亦名能斷。問:若作是說,上地滅道法智品,及彼一切類智品,應非靜慮?皆非欲界斷及厭壞二對治故。答:彼於欲界雖無全界全地對治,而彼界地容有不善厭壞對治。由此勢力,餘亦得名。復次,四靜慮中有能對治不善結者,無色全無,故靜慮名不通無色。尊者妙音作如是說,色界六地於欲界結,皆有斷對治及厭壞對治。然未至定,已斷彼結。餘地對治,無彼可斷。雖無彼可斷,而有對治用。如日三分,皆能破暗。初分已破,餘無可破。又如六人,共一怨家,一人已殺,餘無可殺。又如六燈,皆能破暗,持一入室,其暗已除,餘五入時,無暗可破。如是六地於欲界結,皆有斷能,非唯未至。若不爾者,依上五地入見道時,應不證得欲見所斷諸結離系。既能證得,故知六地於欲界結有斷對治。復次,若定能斷見修所斷二結盡者,名為靜慮;諸無色定,唯能斷修所斷結盡,故非靜慮。復次,若能斷結,五蘊俱生,能為所依,起多功德,能具攝受四支五支,能發六通,具四通行、三種變現、三明、三根、三道、三地、四沙門果、九遍知道、見修二道、法類二智,及忍智者,名為靜慮。諸無色定雖能斷結,而不具上所說功德,故非靜慮。復有說者,以能正觀,故名靜慮。問:若爾,欲界有三摩地,亦能正觀,應名靜慮?答:若能正觀,亦能斷結,名為靜慮。欲界三摩地,雖有能正觀,而不能斷結,故不名靜慮。復次,若能正觀,堅固難壞,相續久住,於所緣境,長時注意而不捨者,名為靜慮。欲界三摩地無如是德,故非靜慮。復次,若三摩地具有定名定用,能正觀者,名為靜慮。欲界三摩地,雖有定名,而無定用,如泥椽梁,有名無用,故非靜慮。復次,若三摩地非散亂風之所搖動,如密室燈,能正觀者,名為靜慮。欲界三摩地,多散亂風之搖動,如四衢燈,故非靜慮。如是說者,要具二義方名靜慮,謂能斷結,及能正觀。欲界三摩地,雖能正觀而不能斷結;諸無色定,雖能斷結,而不能正觀,故非靜慮。復次,若能遍觀、遍斷結者,名為靜慮。欲界三摩地,雖能遍觀,而不能遍斷結;諸無色定,二義俱無,故非靜慮。復次,若能靜息一切煩惱,及能思慮一切所緣,名為靜慮。欲界三摩地,雖能思慮一切所緣,不能靜息一切煩惱;諸無色定,兩義都無,故非靜慮。復次,諸無色定,有靜無慮;欲界三摩地,有慮無靜。色定俱有,故名靜慮。靜謂等引,慮謂遍觀,故名靜慮。

五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十一卷十頁云:四靜慮者,謂初靜慮,乃至第四靜慮。有說尋、喜、樂、捨相應靜慮,如次為四。此有二種,一修得,二生得。修得者,即彼地攝心一境性。若并助伴,即五蘊性。生得者,隨地所系,餘五蘊為性。已說自性,當說所以。問:此四何緣,說為靜慮?答:靜謂寂靜,慮謂籌慮。此四地中,定慧平等,故稱靜慮。餘隨有闕,不得此名。此四廣如餘處分別。

六解 品類足論七卷三頁云:初靜慮云何?謂初靜慮所攝善五蘊。第二靜慮云何:謂第二靜慮所攝善五蘊。第三靜慮云何?謂第三靜慮所攝善五蘊。第四靜慮云何?謂第四靜慮所攝善五蘊。


四正行

如依根差別道中說。

二解 雜集論十卷八頁云:四正行者,謂苦遲通行、苦速通行、樂遲通行、樂速通行。初、謂鈍根未得根本靜慮,第二、謂利根未得根本靜慮,第三、謂鈍根已得根本靜慮,第四、謂利根已得根本靜慮。苦正行者,謂依未至及無色地,如其次第,奢摩他、毗缽舍那微劣故。樂正行者,謂依靜慮雙道轉故。遲通者,謂鈍根依苦樂二地。速通者,謂利根依苦樂二地。


四種聖行

顯揚八卷一頁云:論曰:聖行多種者:謂四聖行。一、到彼岸行。二、菩提分行。三、神通行。四、成熟有情行。到彼岸行者:謂如前所說十波羅蜜多,是名到彼岸行。菩提分行者:謂如前所說四念住等一切三十七覺分法、及四種尋思、四種如實遍智,是名菩提分行。神通行者:謂如前所說六種神通,名神通行。成熟有情行者:謂如前所說二種無量。一、所調伏無量。二、調伏方便無量。復有六種成熟。一、成熟自體。二、所成熟者。三、成熟差別。四、成熟方便。五、能成熟者。六、已成熟者相。如是名為成熟有情行、應知。


四種通行

俱舍論二十五卷十一頁云:道於餘處,立通行名。以能通達趣涅槃故。此有幾種?依何建立?頌曰:通行有四種。樂依四靜慮。苦依所餘地。遲速鈍利根。論曰:經說通行、總有四種。一、苦遲通行。二、苦速通行。三、樂遲通行。四、樂速通行。道依根本四靜慮生,名樂通行。以攝受支止觀平等任運轉故。道依無色未至中間,名苦通行。以不攝支止觀不等,艱辛轉故。謂無色定、觀減止增;未至中間、觀增止減。即此樂苦二通行中,鈍根、名遲;利根、名速。二行於境,通達稽遲,故名遲通。翻此名速。或遲鈍者,所起通行、名遲通行。速、此相違。

二解 大毗婆沙論九十三卷十二頁云:應知行跡差別有四。一、苦遲通行。二、苦速通行。三、樂遲通行。四、樂速通行。然諸行跡,應說一種。謂趣苦滅行。趣有世間生老病死滅行。或應說二。謂趣名滅行,及趣色滅行。或應說三。謂趣三界滅行。或應說五。謂趣五蘊滅行。或應說十二。謂趣十二支緣起滅行。或應說無量。謂在相續、剎那差別、無邊際故。問:世尊何故廣一二三、略十二等、建立如是四通行耶?答:以三事故。一、以地故。二、以根故。三、以補特伽羅故。此則總說。若別說者;但以二事。謂地故,根故。或地故,補特伽羅故。地故根故者:謂未至定、靜慮中間、三無色定、諸鈍根者、所有聖道,名苦遲通行。即此諸地諸利根者所有聖道、名苦速通行。四根本靜慮諸鈍根者所有聖道、名樂遲通行。即此諸地諸利根者所有聖道、名樂速通行。地故補特伽羅故者:謂未至定、靜慮中間、三無色定、隨信行信勝解時解脫者所有聖道、名苦遲通行。即此諸地隨法行見至不時解脫者所有聖道、名苦速通行。四根本靜慮隨信行信勝解時解脫者所有聖道、名樂遲通行。即此諸地隨法行見至不時解脫者所有聖道、名樂速通行。問:此四通行,自性是何?答:五蘊、四蘊、以為自性。謂在靜慮及近分者,五蘊為自性。在無色者,四蘊為自性。如是名為通行自性。我物自體相分本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通行通行是何義?答:通、謂通達。行、謂行跡。能正通達,趣向涅槃,是通行義。苦遲通行者:問:聖道非苦受自性,亦非苦受相應;何故名苦?答:近分無色,難成辦故;所起聖道,說名為苦。根本靜慮,易成辦故;所起聖道,說名為樂。此廣分別,如前結蘊。四靜慮中。問:何故聖道,說名為遲?答:由鈍根者所起聖道,不能速趣究竟涅槃;故說名遲。諸利根者所起聖道,疾趣涅槃,故說名速。又云:問:此四種行、五蘊四蘊以為自性;何故名通?通唯顯慧,非餘蘊故。答:以慧增故,但說名通。如見道中,雖具五蘊;以慧增故,但立見名。如現觀邊諸世俗智,雖以四蘊五蘊為性;而慧增故,但立智名。金剛喻定,雖以四蘊五蘊為性;等持增故,但立定名。通行、亦爾。故不應責。如契經說:云何苦遲通行?謂諸苾芻、於五取蘊,訶毀厭惡。問:苦遲通行,緣四諦境;何故世尊但說緣苦?答:亦應說此緣餘三諦。而不說者,是有餘說。復次苦諦在初;既說緣苦;應知亦說緣餘三諦。復次彼契經中,但顯加行;未顯根本。謂加行時,緣五取蘊,起厭行相。至根本時,緣四聖諦。集異門論、作如是說:云何苦遲通行?謂靜慮所不攝鈍信等五根。云何苦速通行?謂靜慮所不攝利信等五根。云何樂遲通行?謂靜慮所攝鈍信等五根。云何樂速通行?謂靜慮所攝利信等五根。問:此四通行、五蘊四蘊以為自性;何故彼論唯說利鈍信等五根?答:依勝說故。謂於五蘊四蘊行中,五根最勝。復次信等五根、於所作事,方便善巧,能速成辦,勝於餘蘊;故偏說之。如彼卷十二頁至九十四卷七頁廣說。


四種通行

法蘊足論二卷十九頁云:爾時世尊告苾芻眾:有四通行。何等為四?謂苦遲通行,苦速通行,樂遲通行,樂速通行。如彼卷十九頁至二十三頁廣釋。


四菩薩行

瑜伽四十九卷四頁云:菩薩始從勝解行地,乃至最後到究竟地,於此一切菩薩地中,當知略有四菩薩行。何等為四?一者、波羅蜜多行。二者、菩提分法行。三者、神通行。四者、成熟有情行。前說六種波羅蜜多,及方便善巧波羅蜜多,願波羅蜜多,力波羅蜜多,智波羅蜜多,如是十種波羅蜜多,總名波羅蜜多行。如前所說十二行相方便善巧,當知說名方便善巧波羅蜜多。如前所說五種大願,當知名願波羅蜜多。所有十力加行清淨,當知名力波羅蜜多。於一切法如實安立清淨妙智,當知名智波羅蜜多。今於此中,能取勝義無分別轉清淨妙慧,當知名慧波羅蜜多。能取世俗有分別轉清淨妙智,當知名智波羅蜜多。如是名為二種差別。復有異門。謂無量智,當知說名方便善巧波羅蜜多。悕求後後智殊勝性,當知名願波羅蜜多。一切魔怨不壞道性,當知名力波羅蜜多。如實覺了所知境性,當知名智波羅蜜多。四念住等所有一切三十七種菩提分法,四種尋思,四如實智,皆如前說,總名菩薩菩提分法行。如前所說威力品中菩薩所有六種神通,是名神通行。如前所說二種無量;一、所調伏界無量。二、調伏方便界無量;及成熟品中,所說一切成熟有情;總名菩薩成熟有情行。如是四種菩薩妙行,當知普攝一切菩薩所行善行。


四種菩薩行

顯揚三卷五頁云:論曰:菩薩行者:謂四種菩薩行。廣說如經。一、到彼岸行。謂十波羅蜜多,總攝說為到彼岸行。皆是大乘出離義故。二、遍覺分行。謂三十七菩提分法,總攝說為遍覺分行。如實覺了一切所知義故。三、神通行。謂六神通,總攝說為神通行。皆為引攝所化有情界,令生恭敬,入聖教義故。四、成熟有情行。謂四攝事,總攝說為成熟有情行。若已入聖教所化有情界;以財法二種攝受義故。此中財攝者:謂助攝受。方便令成熟故。法攝者:謂正攝受。轉及隨轉,方便令成熟故。如是四攝事,依五種攝行,說為攝事。五攝行者:一、令附已攝。二、令受善攝。三、令起善正勤攝。四、令善成熟攝。五、令善解脫攝。


四種修三摩地

瑜伽六十三卷六頁云:復有四種修三摩地。一者、為得現法樂住故。二者、為得勝智見故。三者、為得分別慧故。四者、為證諸漏永盡故。當知依四補特伽羅,建立四種修三摩地。云何四種補特伽羅?謂苦速通,已得行跡,已見諦者。復有異生,未得行跡,已得有情所緣無量,已離欲者。又樂遲通,已得行跡,已見諦者。又樂速通,已得行跡,已見諦者。此中異生,已得無量,已離欲者;若已證得死生智通;當知是名智見清淨。若樂遲通行跡轉時,雖已見諦;由軟根故,而名退法。由此因緣,復於欲界受想尋思,當住正念;當起正知。


行智見清淨

顯揚三卷十七頁云:六、行智見清淨。謂如有一、依道非道智見清淨,得妙智見。知出離道,有下中上。下者、苦遲通行所攝;中者、苦速通行樂遲通行所攝;上者、樂速通行所攝。


妙行

瑜伽二十二卷十二頁云:有處世尊宣說尸羅名為妙行。如伽他說:身妙行能感可愛諸異熟,於現法當來。語妙行、亦爾。又云:問:何緣世尊宣說尸羅名為妙行?答:由此尸羅清淨善行,能趣妙樂,往妙天趣,向妙安隱;故名妙行。

二解 法蘊足論二卷十二頁云:言妙行者:謂世尊說:有四種行。一、苦遲通行,二、苦速通行,三、樂遲通行,四、樂速通行。佛弟子眾,於此中行,故名妙行。又世尊說有四種行。一、不安隱行,二、安隱行,三、調伏行,四、寂靜行。佛弟子眾、惟行後三;故名妙行。


非異生法法

品類足論六卷十一頁云:非異生法法云何?謂四通行,四無礙解。四沙門果,無諍、願智、邊際定、大悲、滅定、空空、無願無願,無相無相,雜修靜慮,現觀邊世俗智,淨居天蘊界處,及生彼業;是名非異生法法。


金剛喻定

雜集論十卷十四頁云:金剛喻定者:謂居修道最後斷結道位所有三摩地。此復略有二種。謂加行道攝。無間道攝。加行道攝者:謂從此已去,不為一切障所礙,而能破一切障。無間道攝者:謂從此無間,盡智無生智生。又此三摩地,無間,堅固,一味,遍滿。云何此金剛喻定名無間?謂此相續流,非世間行所間缺故。堅固者:非一切障所壞;能壞一切障;極堅猛故。一味者:無分別性,純一味故。遍滿者:緣一切所知法共相真如為境故。為顯此義,薄伽梵說:如大石山,無缺無隙無穴一段,極善圓滿。十方猛風所不動轉。

二解 俱舍論二十四卷十頁云:即此所說阿羅漢向中,斷有頂惑第九無間道,亦說名為金剛喻定。一切隨眠,皆能破故。先已破故,不破一切。實有能破一切功能。諸能斷惑無間道中,此定相應最為勝故。

三解 大毗婆沙論二十八卷一頁云:問:何故名為金剛喻定?答:無有煩惱不斷不破不穿不碎。譬如金剛,無有若鐵若牙若貝若珠若石等,不斷不破不穿不碎。是故此定名金剛喻。假使具縛有情身中,能起此定;爾時即能頓斷三界一切煩惱。云何知然;金剛喻定現在前時,頓證三界見修所斷煩惱斷故。問:此無間道,四蘊五蘊為自性;何故但說定耶?答:定遍增故。如見道,五蘊為自性。見遍增故;但名見道。如現觀邊世俗智,四蘊五蘊為自性。智遍增故;但說名智。如四通行,四蘊五蘊為自性。通慧偏增故;但名通行。如是此道,雖四蘊五蘊為自性;而定偏增,是故但名金剛喻定。問:何故此道定偏增耶?答:非想非非想處下下煩惱,難斷難破,極難越度;須堅固定,為所依止,發大精進,乃能除遣。譬如有人,欲殺香象,先安其足;後發武勇,成其殺事。是故此道,定用偏增。復次非想非非想處下下煩惱,最極微細,不明不顯,難可覺知;須依勝定,令心澄細,方能除斷。如善射者,欲射毛端;依巧便法,令心澄細,發箭方中。是故此道,定用偏增。如彼卷一頁至十一頁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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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教育部)]

ㄅㄧˋ, [名]

1.古時帝王出行時,實施交通管制,禁止人車通行,稱為「蹕」。《史記.卷一○二.張釋之傳》:「縣人來,聞蹕,匿橋下。」《三國志.卷一.魏書.武帝紀》:「夏四月,天子命王設天子旌旗,出入稱警蹕。」

2.泛指帝王出行時止宿的地方。如:「駐蹕」。



ㄌㄤˊ, [名]

屋前簷下通行的走道。如:「走廊」、「長廊」。



ㄑㄧˇ, [名]

1.古時一種通行的憑證,以木頭刻成,形狀像戟。《說文解字.木部》:「棨,傳,信也。」漢.李尤〈印銘〉:「赤紱在報,非印不明;棨、傳、符、節,非印不行。」《宋書.卷一五.禮志二》:「皇太子夜開諸門,墨令,銀字棨傳令信。」

2.古代官吏出行時用作前導的一種儀仗。通常以木製成,形狀似戟,上有赤黑色的繒衣套住。《漢書.卷七六.韓延壽傳》:「延壽衣黃紈方領,駕四馬,傅總,建幢棨,植羽葆,鼓車歌車。」



ㄓㄢˋ, [名]

1.圈養牲畜的柵欄。如:「馬棧」、「牛棧」。《文選.顏延之.赭白馬賦》:「歲老氣殫,斃於內棧。」

2.在山巖上架木通行的路。如:「明修棧道,暗渡陳倉。」唐.孟郊〈石淙〉詩一○首之五:「弱棧跨旋碧,危梯倚凝青。」清.洪昇《長生殿.第四五齣》:「萬山蜀道 ,古棧岧嶢。」

3.旅館或倉庫。如:「客棧」、「貨棧」。

4.姓。如三國時魏國有棧潛。



(一)(讀音)ㄔㄚ, [名]

1.分叉、歧出的樹枝。《字彙.木部》:「杈,歧枝木也。」宋.陸游〈梨花〉詩:「常思南鄭清明路,醉袖迎風雪一杈。」

2.收取禾草的農具。如:「鐵杈」、「木杈」。明.徐光啟《農政全書.卷二二.農器.圖譜二》:「杈,箝禾具也。」

3.拒馬,阻攔人車通行的障礙物。宋.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卷二.御街》:「各安立黑漆杈子,路心又安朱漆杈子兩行。」



(一)ㄕㄨˋ, [名]

1.邑中通行的道路。《墨子.旗幟》:「巷術周道者必為之門。門二人守之,非有信符,勿行。」《文選.左思.詠史詩八首之四》:「冠蓋陰四術,朱輪竟長衢。」

2.技藝。如:「武術」、「美術」、「技術」。晉.陶淵明〈詠荊軻〉詩:「惜哉劍術疏,奇功遂不成。」

3.方法、策略。如:「戰術」、「權術」、「算術」。《韓非子.定法》:「術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責實,操殺生之柄,課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執也。」



ㄖㄠˋ, [動]

1.纏束、糾纏。如:「纏繞」、「縈繞」。《韓非子.內儲說下》:「晉平公觴客,少庶子進炙而髮繞之。」

2.圍著轉動。如:「繞場一周」、「繞圈子」。

3.圍、環。三國魏.曹丕〈芙蓉池作詩〉:「雙渠相溉灌,嘉木繞通川。」

4.不從正面通過,改由側面或其他方向通行。如:「此路不通,車輛請繞道。」

5.設圈套算計他人。參見「繞磨」條。



ㄗㄨˇ, [名]

1.險要的地方。《說文解字.阜部》:「阻,險也。」如:「天阻」、「險阻」。《文選.班固.西都賦》:「左據函谷、二崤之阻,表以太華、終南之山。」

2.障礙。如:「路阻」、「通行無阻」。

[動]

1.妨礙、隔斷。如:「阻隔」、「阻礙」。唐.杜甫〈遣興〉詩五首之五:「煙塵阻長河,樹羽成皋間。」

2.攔、擋。如:「攔阻」、「遏阻」。明.徐弘祖《徐霞客遊記.卷二下.楚遊日記》:「風與水交逼,而火復為阻,遂捨之出。」

3.推辭、拒絕。如:「推三阻四」。《詩經.邶風.谷風》:「既阻我德,賈用不售。」

4.依恃、依仗。《左傳.隱公四年》:「夫州吁阻兵而安忍。」《文選.潘岳.馬汧督誄》:「蠢蠢犬羊,阻眾陵寡。」

5.懷疑、疑惑。《左傳.閔公二年》:「是服也,狂夫阻之。」三國魏.嵇康〈與呂長悌絕交書〉:「足下陰自阻疑,密表繫都。」

[形]

艱險難行。《文選.古詩十九首.行行重行行》:「道路阻且長,會面安可知?」明.徐弘祖《徐霞客遊記.卷八上.滇遊日記八》:「以壁削路阻,不得達。」


八分

ㄅㄚ ㄈㄣ, 1.書體名。為秦代隸體的一種筆法,相傳為王次仲所創,說法多種,常見的有:一、言八宜訓背,筆勢左右分布相背,有如八字。見清.包世臣《藝舟雙楫.論書一.歷下筆譚》。二、有以二分似隸,八分似篆,介於篆隸之間,故稱為「八分」。見《雅俗稽言.卷三二.字學.八分》引《書苑文姬說》。也稱為「八分書」、「分書」。

2.漢隸的別稱。魏晉以後的楷書稱為「隸書」,為避免混淆,稱當時通行且有波磔的漢隸為「八分」。蔡邕所書的《熹平石經》為八分的正則。也稱為「漢隸」。

3.事情接近完滿的狀態。如:「這事的進展沒有十分,也有八分了。」


巴油池

ㄅㄚ ㄧㄡˊ ㄔˊ
湖泊名。又名小鬼湖,是魯凱族語「湖泊」的意思。隸屬屏東縣霧台鄉。位於臺東知本山主山下,海拔約二千二百公尺高。池形與臺灣本島頗相似,南北長四十公尺,東西寬一百八十公尺。北岸是一草原,南岸都是灌木,為當地原住民的傳統水源聖地。目前列為大武山自然保留區保護範圍內,也是野生動物保護區,車輛無法通行,且須辦理甲種入山證申請核准後,徒步前往,單程徒步時間約4個小時。


博學篇

ㄅㄛˊ ㄒㄩㄝˊ ㄆㄧㄢ
書名。出於秦太史令胡毋敬之手,是秦併吞六國後為統一文字所作的字書,保留通行的文字,而省改各地方的異文。字體為秦代小篆。漢.許慎〈說文解字序〉:「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學篇。」


百丈清規

ㄅㄞˇ ㄓㄤˋ ㄑㄧㄥ ㄍㄨㄟ
書名。唐懷海禪師所著。唐代禪宗盛行,禪僧住律寺諸多不便,懷海乃別立禪居之制,成為叢林日常行事章則,世稱為「百丈清規」。百丈清規自北宋以來,歷有增訂。現代的通行本為元順帝時德輝、大訢奉敕重修,頒行全國,雖沿用舊名,但與古規已面目全非。


寶鈔

ㄅㄠˇ ㄔㄠ
一種元、明發行的紙幣。元世祖時製造中統寶鈔,後又發行至元通行寶鈔。明洪武時設寶鈔提舉司,製造大明寶鈔。《元史.卷九三.食貨志一》:「世祖中統元,始造交鈔,……是年十月,又造中統元寶鈔。」《明史.卷八一.食貨志》:「七年,帝乃設寶鈔提舉司。明年始詔中書省造大明寶鈔,命民間通行。」


版心

ㄅㄢˇ ㄒㄧㄣ
版框的中央部位留有一條不刻正文的空白處,因為宋元時代通行蝴蝶裝,文字向裡對摺,故此部位稱為「版心」。明初以後改行包背及線裝,文字向外對摺,稱為「版口」。也稱為「中縫」、「頁心」。


本字

ㄅㄣˇ ㄗˋ
一個字通行的寫法和本義的字形不同,原來的字形稱為「本字」。有別於假借字、俗字、別字等。如耑,為「端」的本字。《詩經.小雅.六月》:「薄伐玁狁,以奏膚公。」漢.毛亨.傳:「公,功。」可知功為本字,公為功的借字。


幫帖

ㄅㄤ ㄊㄧㄝˇ
古代行政機關核准船隊執行公務或營業的通行證。其功用與性質類似現今的營業執照。《六部成語註解.戶部》:「幫帖:一幫船隻所領之官票也。」


標病

ㄅㄧㄠ ㄅㄧㄥˋ
病症的可見症狀。《醒世姻緣傳.第五回》:「到了初九日侵早,小珍哥頭也不疼,身也不熱,肚也不脹飽,下邊惡露也都通行,吃飯也不口苦,那標病也都去九分了。」


標竿

ㄅㄧㄠ ㄍㄢ, 1.懸掛獎品、錦標的長竿。宋.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卷七.駕幸臨水殿觀爭標錫宴》:「對水殿排成行列,則有小舟一軍校執一竿,上掛以錦綵、銀碗之類,謂之『標竿』。」宋.吳自牧《夢粱錄.卷一.八日祠山聖誕》:「其龍舟俱呈參州府,令立標竿於湖中,挂其錦綵、銀碗、官楮,犒龍舟,快捷者賞之。」

2.用作標記的竹竿。元.無名氏《謝金吾.楔子》:「奉聖人的命,就著王樞密立起標竿,拆到楊家清風無佞樓止。」《福惠全書.卷三一.庶政部.漕船催儹》:「水大時,宜于淤淺處插立標竿,使漕船憑為眼目,以便由深通行走。」也作「標杆」。

3.目標,努力的方向。如:「她以奧運金牌為標竿,咬住牙,接受教練嚴厲的訓練。」也作「標杆」。


標準語

ㄅㄧㄠ ㄓㄨㄣˇ ㄩˇ
通行全國,有一定規範的民族共同語。如我國的國語。也稱為「文學語言」。


表示

ㄅㄧㄠˇ ㄕˋ, 1.表明顯示。《禮記.郊特牲》:「虎豹之皮,示服猛也。」唐.孔穎達.正義:「虎豹是威猛之獸,今得其皮,來列在王庭,是表示君臣之德,能服四方之威猛者。」

2.所顯現的意義。如:「紅燈表示行人或車輛禁止通行。」

3.發表。如:「請大家表示意見。」


遍行

ㄅㄧㄢˋ ㄒㄧㄥˊ
通行各地。《五代史平話.周史.卷上》:「宣赦已畢,遍行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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