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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命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雜語)吾身與吾壽命也。身者以四大為體,命者以壽識為體。法華經勸持品曰:「我不愛身命,但惜無上道。」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ㄕㄣ ㄇㄧㄥˋ
身家性命。《紅樓夢.第七七回》:「偏又娶了個多情美色之妻,見他不顧身命,不知風月,一味死吃酒。」《老殘遊記.第七回》:「或遇強人,和尚家又不作帶兵器,所以這拳法專為保護身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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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七法財

(名數)財者,謂信等七種出世法財也。若一切眾生行此七法,資成道果,故謂之財。一、信財,謂信能決定受持正法,以為佛道之糧。二、進財,謂未能見真諦理,而一心精進求出世道,以為成佛之資。三、戒財,謂戒為解脫之本,能止防身口意之惡非,以為成佛之資。四、慚愧財,慚者,慚天。愧者,愧人。謂既能慚愧,則不造諸惡業,以為成佛之資。五、聞財,聞為三慧之首,聞必能思,思必能修。若能聞佛聲教,則開發妙解,如說而行,以為成佛之資。六、捨財,捨即捨施。謂若能運平等心,無憎愛想,身命資財,隨求給施,無所吝惜,以為成佛之資。七、定慧財,定慧即止觀也。定則攝心不散,止諸妄念。慧則照了諸法,破諸邪見,以為成佛之資。見止持會集音義。參照七聖財條。


七種懺悔心

(名數)欲為懺悔時,當起之七種心也:一、生大慚愧心。我與釋迦如來,同為凡夫,今世尊成道以來,已經劫數,我猶輪轉生死,無有出期,以此為慚愧也。二、恐怖心。我等凡夫身口意之業,常與罪相應,以此因緣,命終之後,應墮於地獄畜生餓鬼,受無量之苦,以此為恐怖也。三、厭離心。我等於生死之中,虛假不實,如水上之泡,速起速滅,往來流轉猶如車輪。此身為眾苦所集,一切皆不淨,以此為厭離也。四、發菩提心。欲得如來之身者,當發菩堤心,救度眾生,身命財無所吝惜也。五、冤親平等心。於一切眾生,無冤無親,起慈悲,無彼我之相,平等救度,以此心為懺也。六、念報佛恩心。如來往昔在無量劫中為我等故,修諸苦行,如此恩德,實難酬報,須於此世,勇猛精進,不惜身命,廣度眾生入於正覺,以此為念也。七、觀罪性空。罪性本空,無有實體,但從因緣顛倒而生。可知罪之性,非內外,非中間,本來為空,故罪亦無有,以此為觀也。


三事無盡

(名數)一布施無盡,菩薩好為布施乃至身命亦能施與而心不疲厭。二持戒無盡,菩薩護持禁戒未曾違捨,復以戒法化人,心不疲厭。三博聞無盡,菩薩博學一切經典乃至諳練世間之藝術,而心不疲厭。見眾德三昧經。


三堅

(名數)身命財三種之堅法。見堅法條。


三施

(術語)一、財施,持戒之人不犯他人之財物,且以己財施與他人也。二、法施,能為人說法,使開悟得道也。三、無畏施,一切眾生皆畏死,持戒之人,無殺害之心,使眾生無所畏也。出於智度論十一。

又一、物施,即財施也。二、供養恭敬施,信心清淨,恭敬禮拜等也。三、法施,即為人說法也。出於智度論十二。

又一、飲食施,以飲食施人,是下品之施也。二、珍寶施,以珍寶施人,是中品之施也。三、身命施,以身命施人,是上品之施也。出於華嚴大疏鈔二。


不思議變易生死

(術語)二種生死之一。離三界生死之身後以至成佛之界外生死也。由煩惱之力起有漏之善惡業,由此業所感之三界五趣果報,曰分斷生死,以所謂可求之菩提在實,可度之眾生在實之法執即所知障為助緣,起無漏之大願大悲業所感得之細妙殊勝果報,曰不思議變易生死。由無漏之悲願力改轉分段生死之麤身,而受細妙無限之身,故云變易,為無漏之定願力所助,妙用難測,故名不思議。為大悲意願所成之身,故亦云意識身。或云無漏身。亦云出過三界身。若依相宗之判,二乘之無學,迴心而入大乘,則涅槃之後,直受變易身,有學之聖者,轉向大乘,於初地已後亦得受變易身,若菩薩八地已上受變易身,一類智增之菩薩初地已上受變易身。若依性宗之制,則二乘之無學及菩薩之種性已上得隨應而受。唯識論八曰:「不思議變易生死,謂諸無漏有分別業由所知障緣助勢力所感殊勝細異熟果。由悲願力,改轉身命,無定齊限,故名變易。無漏定願,正所資感,妙用難測,名不思議。」


不惜身命

(術語)菩薩之大心,為菩提不惜身命也。法華經譬喻品曰:「若人精進常修慈念,不惜身命,乃可為說。」


不自惜身命

(雜語)為法而捨自己之身命也。法華經壽量品曰:「一心欲見佛,不自惜身命。時我及眾僧,俱出靈鷲山。」


九結

(名數)總合如上結門而立九結:一愛結,貪愛也。二恚結,瞋恚也。三慢結,憍慢也。四痴結,不了解事理之無明也。五疑結,疑惑三寶也。六見結,身見邊見邪見之三也。七取結,見取見,戒禁取見二種之取著也。八慳結,慳惜己身命財寶也。九嫉結,嫉妒他榮富也。

(名數)結縛眾生使不出生死之煩惱,有九種也。一愛,二恚,三慢,四無明,五見,六取,七疑,八嫉,九慳是也。即於六隨眠加取嫉慳三者。六隨眠為根本煩惱,繫縛之義強,故特立為結。但五見之中,唯身邊邪三者,立為見結,又四取之中,唯見戒二取,立為取結者,有二義:一、三見之體十八事,二取之體亦十八事,物相等也。二、三見為所取,二取為能取,所取能取雖異,而取之義相等也。又十纏之中,唯嫉慳二者,立為結,有七由:一、由此二者數數現行。二、由嫉為賤之因,慳為貧之因。三、由嫉與憂相應,顯戚之隨惑,慳與喜相應,顯歡之隨惑。四、由出家於教法,在家於財寶,為此二者所惱亂。五、由帝釋天有甘露味,阿修羅有女色,天慳味嫉色,修羅慳色嫉味,互興鬥諍。六、由此二者惱亂人天二趣。七、由此二者惱亂自他。蓋九結以百事為自性。愛慢無明三者,各通三界五部,總有四十五事。恚為欲界五部,有五事。


二種生死

(名數)一分斷生死,諸有漏善不善之業,由煩惱障助緣所感之三界六道果報也。其身果報有分分段段之差異,故曰分段。具見思惑之一切凡夫是也。二不思議變易生死,諸無漏之善業,依所知障助緣所感之界外淨土果報也。為斷見思惑之阿羅漢以上聖者之生死。不思議者。以業用之神妙不測而名,變易者,無色形之勝劣,壽期之短長,但迷想漸滅,證悟漸增,此迷悟之遷移謂之變易(已上台家之義)。又聖者改易分段之身而得不可思議殊妙之好身,故曰變易(已上法相之義)。又心神念念相傳,而前後變易,故名變易。又諸聖所得之法身,神化自在,能變能易,故名變易(已上三論之義)。唯識論就變易生死舉三名:一不思議變易生死,二意成身,三變化身。此變易生死,据法相之義,智增之菩薩於初地以上受之,悲增之菩薩於八地以上受之云。台家以四土中之方便土,為變易身之所居,藏通二教之無學果及別教之第七住已上初地已下菩薩,並圓教之第七信初住已下菩薩受此生死云。勝鬘經於此二者,又名有為生死,無為生死。凡夫起有漏之諸業,感有為之果,故名有為,聖人起有漏之諸業不受有為分段之報,故名無為。勝鬘經曰:「有二種死:(中略)謂分段死,不思議變易生死。」行宗記一上曰:「一曰分段,三乘共亡。二曰變易,唯佛永盡。」唯識論八曰:「三界麤異熟果,身命短長,隨因緣力有定齊限,故名分段。(中略)殊勝細異熟果,由悲願力改轉身命,無定齊限,故名變易。(中略)妙用難測名不思議,或名意生身,隨意願成就故。(中略)亦名變化身,無漏定力轉令異本,如變化故。」

(名數)見生死條。


五怖畏

(名數)初學之菩薩,有五怖畏:一、不活畏,行布施者,恐己不能過活,而不能盡所有。二、惡名畏,恐已惡名,不能為和光同塵之行。三、死畏,雖發廣大之心,然恐死而不能捨身命。四、惡道畏,恐己墮於惡道,而對治不善法。五、大眾咸德畏,恐眾多之人或威德之人,不能於其前為獅子吼。


何耶揭唎婆

(明王)Hayagrīva,又作賀野紇哩,譯曰馬頭,明王名。大日經疏五曰:「何耶揭唎婆,譯云馬頭。其身非黃非赤,如日初出之色。以白蓮華為瓔珞等,莊嚴其身。光焰猛盛,赫奕如髮。指甲長利,雙牙上出首髮如師子頂毛,作極吼怒之狀。此是蓮華部忿怒持明王也。猶如轉輪王寶馬巡歷四洲,於一切時一切處,去心不息。諸菩薩大精進力,亦復如是。所以得如是威猛之勢。於生死重障中,不顧身命,多所摧伏者,正為白淨大悲心故,故用白蓮瓔珞而自嚴身也。」慧琳音義三十六曰:「何耶揭哩,唐言馬頭明王。」

又(菩薩)觀音名,馬頭觀音,六觀音之一。


助道資緣

(術語)往生要集下末明念佛行者助道之資緣曰:「問:凡夫行人,要用衣食,此雖小緣,然能辯大事,裸餧不安,道法在焉?答:行者有二,謂在家出家也。其在家人,家業自在,餐飯衣服,何助念佛?如木子經琉璃王行,其出家人亦有三類:若上根者,草座鹿衣一菜一果,如雪山大士是;若中根者,常乞食糞掃衣;若下根者,檀越施,但少有即知足;具如止觀第四。況復若佛弟子,專修正道,而無貪求,自然具資緣。如大論所云:譬如比丘貪求者不得供養,無所貪求,則無所乏短,心亦如是,若分別取相,則得實法。又大集經月藏分中,欲界六天日月星宿天龍八部各於佛前發誓願言:若佛之聲聞弟子,住法,順法,三業相應修行者,我等皆共護持養育,供給所須,使無所乏。問:凡夫必不三業相應,若有缺漏,應無依怙?答:如此問難,是即懈怠無道心者所致。若誠求菩提誠欣淨土者,寧捨身命,豈破禁戒,應以一切勤勞,期永劫之妙果。」


勝三世金剛

(菩薩)或云聖三世。在胎藏界持明院北端。密號曰最勝金剛。與降三世明王同體異名。然此院特列勝三世降三世兩尊,青色頭髮如馬王髻,三目,雙牙向上,左持三股杵,右持頭附三股杵之戟,坐於磐石,迦樓羅炎圍之。大日經謂勝三世威猛,燄圍繞,有寶冠,持金剛,不顧自身命,專請受教。


十心

(名數)有二種:(一)順流十心,一、無明昏暗。謂諸眾生從無始以來,暗識昏迷,無所明了,為煩惱所醉,於一切法妄計人我,起諸愛見,想計顛倒,起貪瞋痴,廣作諸業,由是流轉於生死也。

二、外加惡友。謂諸眾生內具煩惱,外值惡友扇動邪法,益加惑我,無由開悟而修善業,以是流轉於生死也。

三、善不隨從,謂諸眾生內外惡緣既具,即內滅善心外滅善事,又於他人所作之善事,不生隨喜之心,以是流轉於生死也。

四、三業造惡。謂諸眾生恣縱身口意三業,起殺盜婬妄貪瞋等過,無惡不作,以是流轉於生死也。

五、惡心布,謂諸眾生所造惡事雖不廣,而作惡之心,布一切處以所欲惱害人,以是流轉於生死也。

六、惡心相續。謂諸眾生唯起惡心,增長惡事,晝夜相續,無有間斷,以是流轉於生死也。

七、覆諱過失。謂諸眾生所作之惡行,忌諱人知,不自發露,無改悔之心,以是流轉於生死也。

八、不畏惡道。謂諸眾生心性陰很,不知戒律,於殺盜婬妄種種惡事,無不作之,於惡道怙然不畏,以是流轉於生死也。

九、無慚無愧。謂諸眾生為愚痴所覆造諸惡業,上不慚天,下不愧人,以是流轉於生死也。

十、捨無因果。謂諸眾生不具正信之心,但生邪惡之見,於一切善惡因緣果報悉皆捨而為無,以是流轉於生死也。出止觀四之一。

(二)逆流十心:一、深信因果。謂修行之人先信善惡果報,不生疑惑,以是翻破撥無因果之心也。

二、生重慚愧。謂修行之人,剋責往昔,我無羞無恥,棄捨淨行,習諸惡行,天見我之隱罪,是故慚於天,人知我之顯過,是故愧於人,以是翻破無慚無愧之心也。

三、生大怖畏。謂修行之人自念人命無常,一息不續,千載永往,幽途綿邈,無有資糧,苦海悠深,那得不怖,由是苦切懺悔不惜身命,以是翻破不畏惡道之心也。

四、發露懺悔。修行之人所有過失,不自隱覆,發露懺悔,以是翻破覆諱過失之心也。

五、斷相續心。謂修行之人所作惡行,既懺悔已,即更決定不作惡事,以是翻破惡念相續之心也。

六、發菩提心。謂修行之人往昔專起惡念惱人,今則廣起救濟之心,於虛空界,利益眾生,以是翻破布之惡心也。

七、斷惡修善。謂修行之人前恣身口意,造作諸惡,不計晝夜,今則策勵不休,斷諸惡行,修功補過,無善不為,以是翻破三業造惡之心也。

八、守護正法。謂修行之人昔自滅善,見他人行善,亦生嫉妒無隨喜之心,今則守護正法方便增廣益法,以是翻破善不隨喜之心也。

九、念十方佛。謂修行之人昔親狎惡友,信受其言,起諸邪見,今則念十方佛有大福德,能救援我,以是翻破隨順惡友之心也。

十、觀罪性空。謂修行之人,無始以來不知諸法本性空寂,廣作諸惡,今則了知貪瞋等一切惡行,起於妄念,妄念起於顛倒,顛倒起於人我之見,今既了達我心本空,則罪性無依處,以是觀破無明昏闇之心也。出止觀四之一。


十恩

(名數)一、發心普被恩,如來最初發菩提心,修習勝行,成就功德,欲普被於法界之群生,咸使利益安樂也。是名發心普被恩。

二、難行苦行恩,如來在往昔因中,捨頭目髓腦國城妻子,身剜千燈,投形飼虎,雪嶺亡軀,積如是難行苦行劫,其行之者,皆為利益眾生也,是名難行苦行恩。

三、一向為他恩,如來積劫修諸功德,不顧身命,但為度脫一切眾生,未會一念為自己也。是名一向為他恩。

四、垂形六道恩,如來化身之形。於天人修羅等六道中。救濟眾苦。使得安樂。是名垂形六道恩。

五、隨逐眾生恩,如來見諸眾生無有出離生死之心,而長劫不捨,故運平等之大悲,使眾生離苦得樂,是名隨逐眾生恩。

六、大悲深重恩,如來見諸眾生造惡如割支體,心生痛切,不能自安。復見眾生墮於三惡道,受種種之苦,心大憂惱,即起大悲以救護之,若見作善。則生大歡喜。是名大悲深重恩。

七、隱勝彰劣恩,如來為大乘小乘之機,起勝應身劣應身之用,如說華嚴時,為普賢等諸大菩薩。示現實報勝應之身,是十蓮華藏世界海微塵數微妙相好無盡之勝法也。如說三乘教時,但示現三十二相之劣應身。於二乘及小教之菩薩,方蒙利益,是名隱勝彰劣恩。

八、隱實施權恩,如來現觀諸眾生之根機狹劣,隱覆大乘之實教,以人天三乘之權法,誘引眾生,使之成就,然後以大乘度脫之。是名隱實施權恩。

九、示滅令慕恩,如來若久住世,則薄德之人,不植善根,不生難遭之想,是故示現滅度,使諸眾生知值遇佛出世之難,心懷戀慕,便植善根。是名示滅令慕恩。

十、悲念無盡恩,如來悲念一切眾生,故留餘福,以救濟之,若示同於人壽,則為住世百年,而八十即入滅,則留二十年之餘福,以蔭末法之弟子。復留三藏之教法,廣使眾生依之修行,皆成勝果,悲愍愛念利益無窮也。是名悲念無盡恩。見大疏演義鈔二十三。


十普門

(名數)菩薩以圓融中道之妙觀,通入常住之實際理地,故立此立此十門。一、慈悲普,菩薩於一念中,觀十界之善惡苦樂,起慈悲與拔之想,普使眾生離一切苦,得一切樂,故名慈悲普。二、弘誓普,菩薩於四諦之境,發弘誓願,若見苦諦逼迫楚毒之相,則緣此起誓,故言未度者令度。若見集諦迷惑繫縛甚可哀傷者,則緣此起誓,故言未解者令解。若見滅諦,滅煩惱處為涅槃,則緣此起誓,故言未得涅槃者令得。若見道諦能出生死之苦,至於安樂之地,則緣此起誓,故言未安者令安。三、修行普,行有五種不同。一、聖行,謂戒定慧也,二、梵行,謂慈悲喜捨也,三、天行,謂由證第一義天之理而行也,四、嬰兒行,謂示三乘七方便大所修之行也,五、病行,謂示六道之身有三障之相也。此五行,菩薩雖修之,亦未名為普。涅槃經言:復有一行,名如來行,所謂大乘之大般涅槃也,大乘為圓因,涅槃為圓果,菩薩能修此一行,故名修行普。四、斷惑普,圓教之菩薩,即觀中道,正破無明,無明既破,則一切見思塵沙之惑,自然先破,故名斷惑普。五、入法門普,二乘之人,若入一法門,即不能入二,此即歷別之行,證有差降,今菩薩圓修三諦,則無量之法門,悉入其中。故名入法門普,六、神通普,羅漢之天眼,見三千大千世界,辟支佛見百佛之國土,小教之菩薩,見恒沙之佛土,皆是限量之神通也。今圓教之菩薩,見法界而無限局,所發之六通,自在變現,無有限量,故名神通普。七、方便普,二乘及小教菩薩之方便化他則但齊其所得,未名為普。圓教之菩薩,以真俗二諦為方便,照真時,則以真身益物,照俗時,則現應身趣機,資發中道,利一切眾生,故名方便普。八、說法普,二乘及小教之菩薩,不能一時普答眾問,未名為普。圓教之菩薩,一音演法,而殊方異類,悉得解之。故名說法普。九、供養諸佛普,菩薩之所供養不止於一佛一國土,於微塵數之諸佛,能以身命財及一切供具普至十方供養諸佛,故名供養普。十、成就眾生普,圓教之菩薩,饒潤成熟一切眾生,而無限量,譬如大雨,四方俱下,一切草木叢林,普生長華果,悉皆成就,故名成就眾生普。說詳觀音玄義下。


十種仙

(名數)一地行仙,食麻仁草木之實,而不休息,則食道圓成,名為地行仙,二飛行仙,食松柏等草木而不休息。則以草木輕,故體亦輕,飛行空中,而不墜地,名為飛行仙。三遊行仙,服丹砂而不休息,則能化骨使壽永,使體固,且能化物。使賤為貴。自在游行人間化人,名為游行仙。四空行仙,消息養和,運用榮衛。神氣久著,則能履虛空,身固壽永,名為空行仙五天行仙,鼓天池而飲神液,固精華,歲久功著,則離人欲,名為天行仙。六通行仙,吞飲日月之精氣。作意存變。而延身命,由是功久,則遂有異見,通此物情,名為通行仙。七道行仙,堅固咒禁而不休息,則術法圓成,名為道行仙。八照行仙,堅固思念而不休息,則發用而照明境界,如能悉化源,發定慧,名為照行仙。九精行仙,世有採陰拔陽之術,名為交媾,久而功成,則此感彼應,吸彼之精氣,以固吾身,是名精行仙。十絕行仙,心變化木石而不休息,則一身如槁木,絕有為之功用,名為絕行仙。見楞嚴經八,同義疏。

(名數)詳見條。


十種方便

(名數)一、布施方便。無慳吝,喜捨身命財,不求恩報。二、持戒方便。持禁戒。行頭陀,不輕他,無染著。三、忍辱方便。遠離顛倒瞋恚,雖有橫逆侵加,亦忍受不動。四、精進方便。捍勞忍苦,勇猛無怠。五、禪定方便。遠離一切五欲及諸煩惱,於禪定解脫等法,銳意修心。六、智慧方便。遠離愚癡煩惱,長養一切功德,歡喜愛樂之心無厭足。七、大慈方便。起平等大慧之心,利樂一切眾生,雖歷塵劫而不疲厭。八、大悲方便。雖知諸法無自性,然以平等之大悲心,代一切眾生受諸苦,歷塵劫而無厭足。九、覺悟方便。以無礙知慧,開示一切眾生,使了悟本有,無所疑惑。十、轉不退法輪方便。轉無上法輪,化導一切眾生,使依教修學,增長菩提,行位不退。皆修菩薩行者之善巧也。


喜德女

(人名)此女往昔愛敬妙光菩薩,發願世世為其婦,後化生於喜見婬女園之蓮華中,養於喜見婬女,才色皆備。年二十四、見國王太子德主,起愛敬心,請為其妻。太子言我發大菩提心於自己身命財無所慳惜,汝若勿悔則可。喜德女言:假令地獄火來燒我身,終不悔。於是偕詣佛所聽法,太子得無量陀羅尼門,女得調伏心志。見智度論三十五。


四食

(名數)長養支持身命者名食,食有四種。俱舍論十謂一段食,舊云搏食,以鼻舌分分段段而食者,以香味觸之三塵為體。二觸食,舊云樂食,觸喜樂之事,而長養身者,如觀戲劇終日不食,亦不感飢。是以觸之心所為體。三思食,舊云念食,於第六意識思所欲之境,生希望之念,以資助諸根者。如人雖飢渴,思至飲食之處,當得飲食而身死,是以第六意識之思為體。四識食,小乘為六識,大乘為八識,八識中以第八阿賴耶識為體,此等心識能支持有情之身命,故名食。增一阿含經四十一曰:「一搏食,二樂食,三念食,四識食。」唯識論四曰:「食有四種:一者段食,二者觸食,三者意思食,四者識食。(中略)此四能持有情身命,全不壞斷,故名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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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經音義(慧琳音義)]
曾不顧懼

廣雅曰顧眷也言不眷戀身命怖懼死也


曲僂

力矩反通俗文曲脊之傴僂春秋宋鼎銘曰一命而僂再命而傴三命而俯杜預曰府恭於傴傴恭於僂身命曲恭益加也論文作軁或作瘻並非也


典[利-禾+井]伐

又作[敲-高+(曲/八)]同丁繭反廣雅典主也下胡經反形罸罪也昜曰[利-禾+并]法也井為[利-禾+并]法也春秋元命苞曰[利-禾+并]字從刀從井井以飲人人入井爭水陷於泉以刀守之割其情欲人有畏慎以全身命也故字從刀從井


[佛光阿含藏]
識食

識食(viññānaāhāra)(巴),識指「有取識」,即執取身心與染愛相應的識。此識執取身心,眾生的生命才能維持,人死,即是識不執取人體。

識食(viññāna āhāra)(巴),以第八阿賴耶識為體,此等心識能支持有情之身命

識食(viññānaj āhāro)(巴),以分別而知之認識作用,能資益身心者為識食,即以識為食。


四食

四食(cattāro āhārā)(巴),長養支持身命者名食,食有四種:(一)摶食,以鼻舌嘗味進食,以香味觸之三塵為體。(二)觸食,觸喜樂之事而長養身者。(三)念食,以思考、意志作用資助諸根。(四)識食,以第八識支持有情之身命

四食(cattāro āhārā)(巴),即四種食:(一)摶食(kabalinkārāhāra)(巴),又作揣食、段食。(二)更樂食(phassāhāra)(巴),又作觸食。(三)念食(mano sañcetanāhāra)(巴),又作思食。(四)識食(viññānāhāra)(巴)。參閱長阿含第三十經世記經忉利天品(佛光二‧七七○)。


滅盡定

即滅受想定(saññāvedayita-nirodhasamāpatti)(巴),滅盡六識心心所而不使起之禪定,不還果以上之聖者,為假入涅槃之想而入此定,此為九次第定之最高境界。雜阿含卷二十一第五六七經(大正‧卷二一‧五六八經):「滅盡定者,身、口、意行滅,不捨壽命,不離於暖,諸根不壞,身命相屬。」


[佛光大辭典]
一子出家九族生天

即家庭中若有一子出家學佛,則其親屬九族皆可生於天界。九族,指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母、己、子、孫、曾孫、玄孫等。筠州洞山悟本禪師語錄(大四七‧五一六中):「故經云:『一子出家,九族生天。』良价捨今世之身命,誓不還家,將永劫之根塵頓明般若。」故「一子出家,九族生天」成為佛家之普遍用語。而俗諺「一人得道,雞犬升天」恐係襲轉自此,形容一個人一旦做了官,有所成就,則與其親近者,無論其能力、資格如何,皆能受其庇護而獲得昇遷或做官之機會。 p3


七種懺悔心

指懺悔時應發露之七種心,即:(一)生大慚愧心,慚愧我與釋迦如來同為凡夫,今世尊成佛已歷多劫,我猶輪轉生死,無有出期。(二)生恐怖心,我等凡夫身口意所作業常與罪相應,以此因緣,命終後應墮於地獄、畜生、餓鬼諸道,受無量苦,以此而生恐怖。(三)生厭離心,我等流轉生死之中,虛假不實,如水上泡,速起速滅;往來流轉。並此身為眾苦所集,一切皆不淨,以此而生厭離。(四)發菩提心,欲成就如來身者,當發菩提心以救度眾生,於身、命、財無所吝惜。(五)冤親平等心,於一切眾生,起慈悲心,無人我相,平等救度,以此心為懺。(六)念報佛恩心,如來為我等故,往昔無量劫中修諸苦行,如此恩德實難酬報,須於此世勇猛精進,不惜身命,廣度眾生,入於正覺,應以此為念。(七)觀罪性空,罪性本空,無有實體,但從因緣顛倒而生。可知罪之性本來為空,故罪亦無,以此作觀。〔慈悲水懺法卷上〕 p119


二施

(一)指財施與法施。解深密經卷四(大一六‧七○五下):「各有三種施。三種者,一者法施,二者財施,三者無畏施。」大般若經卷五六九法性品比較二施之優劣,謂(大七‧九四二上):「財施有竭,法施無窮。何以故?財施但能得世間果,人天樂果,曾得還失,今雖暫得,而後必退;若以法施,得未曾得。」

(二)指食施與法施。進學經(大一七.七四四中):「又有二施,飲食美味,以安身命;敷散經典,開微悅聽。食施安身,法施遷神,二事雖快,法施為最。」 p204


二種身行施

指生身行施、法身行施。據大智度論卷十二載,菩薩以二種身行布施,即:(一)生身行施,指菩薩以父母所生之身,能以一切寶物,及以身命布施,心不吝惜,此稱生身行施。(二)法身行施,指菩薩既捨生身,得法身時,能於十方世界,以種種珍寶、衣服、飲食等,施給一切眾生,又能於一時之頃,隨眾生音聲,普為眾生說法,此稱法身行施。 p226


十心

(一)菩薩所安住之十種心,即:(一)大地等心,扶持增長一切眾生之諸善根。(二)大海等心,一切諸佛之大智法水悉流入。(三)須彌山王等心,如須彌山王,能令一切眾生安住出世間最上善根處。(四)摩尼寶心,如摩尼寶王,樂欲清淨而無雜染。(五)金剛心,心如金剛之銳利,能悟入一切法。(六)堅固金剛圍山心,其心堅固,不為一切諸魔外道所壞動。(七)蓮花等心,不為一切世法所污染。(八)優曇鉢花等心,如優曇鉢花之希有,於一切劫中難值遇。(九)淨日等心,心之智光清淨如日,能除一切眾生之愚癡闇障。(十)虛空等心,其心廣大不可量知。〔舊華嚴經卷四十〕

(二)法界性起之心所具之十種德相,即:(一)平等無依心,(二)性無增減心,(三)益生無念心,(四)用興體密心,(五)滅惑成德心,(六)依住無礙心,(七)種性深廣心,(八)知法究盡心,(九)巧便留惑心,(十)性通平等心。〔新華嚴經卷五十一、華嚴經探玄記卷十六、五教章通路記卷二十七〕

(三)舊華嚴經所說之種種十心。如:(一)十住之菩薩所發之十心,(二)十回向中第一、六、九回向之菩薩各發之十心,(三)初歡喜地菩薩依所發十大願所得之十心,(四)各於第二、三、五、六、九地中所起之十心,(五)菩薩分別十種入法所安住之十種直心,(六)十種發普賢心,(七)十平等心,(八)十種發不動心,(九)十種不捨深心,(十)十種發無懈怠心,(十一)十種須彌山王正直之心,(十二)十種金剛心,(十三)十種發無量無邊廣心。〔舊華嚴經卷十四、卷十六、卷二十、卷二十三至卷二十六、卷三十三、卷三十七至卷四十一、卷五十五、卷六十〕

(四)摩訶止觀卷四上之二種十心。(一)順流十心,謂眾生由此十心,隨順煩惱,流轉生死。即:(1)無明昏闇,謂諸眾生從無始來,闇識昏迷,無所明了,廣造諸業。(2)外加惡友,謂諸眾生內具煩惱,外值惡友,扇動邪法,迷惑我心,不修善業。(3)善不隨從,謂諸眾生既具內外惡緣,即內滅善心,外滅善事,復於他人所作善事無隨喜之心。(4)三業造惡,謂諸眾生恣縱身、口、意三業,無惡不為。(5)惡心遍布,謂諸眾生為惡之心遍布一切處所,欲惱害於人。(6)惡心相續,謂諸眾生起惡心,晝夜相續不斷。(7)覆諱過失,謂諸眾生不自發露所作惡行,無悔改心。(8)不畏惡道,謂諸眾生不知戒律,無惡不為,於惡道全無畏懼。(9)無慚無愧,謂諸眾生造諸惡業,不知慚愧。(10)捨無因果,謂諸眾生生邪見,撥無一切善惡因緣果報。(二)逆流十心,謂修行者由此十心,可翻除由順流十心所造之惡法。即:(1)深信因果,破撥無因果之心。(2)生慚愧心,破無慚無愧之心。(3)生大怖畏,破不畏惡道之心。(4)發露懺悔,破覆諱過失之心。(5)斷相續心,破惡念相續之心。(6)發菩提心,破遍布之惡心。(7)斷惡修善,破三業造罪之心。(8)守護正法,破善不隨喜之心。(9)念十方佛,破隨順惡友之心。(10)觀罪性空,破無明昏闇之心。若欲懺悔二世重障,行四種三昧者,當識順流十心而明知過失,運逆流十心以為對治。此二十心通為諸懺之本。

(五)念佛之十種心。據大寶積經卷九十二載,眾生發十種心,隨一一心,專念阿彌陀佛,於命終時即得往生極樂世界。十種心即:(一)無損害心,謂念佛之人於諸眾生常起大慈之心,不加損害,令得快樂。(二)無逼惱心,謂念佛之人身心安靜,於諸眾生常起大悲之心,深加愍傷,令得脫苦。(三)樂守護心,謂念佛之人於佛所說之正法,當須不惜身命,守護愛惜。(四)無執著心,謂念佛之人常以智慧觀察,於一切法不生執著。(五)起淨意心,謂念佛之人能離世間雜染之法,復於利養等事,常生知足之心。(六)無忘失心,謂念佛之人求生淨土,成佛種智,於一切時念念不捨。(七)無下劣心,謂念佛之人常行平等之心,於諸眾生尊重恭敬,不生輕慢。(八)生決定心,謂念佛之人不著於世間言論,於無上菩提,深生正信,畢竟不惑。(九)無雜染心,謂念佛之人修習功行,種諸善根,心常遠離一切煩惱雜染。(十)起隨念心,謂念佛之人雖觀如來相好,而不生愛著之心,於無念之中,常念彼佛。(六、 據大日經疏卷二所載,十心即:種子、牙種、疱種、葉種、敷華、成果、受用種子、 嬰童、殊勝、決定等心。皆得建立於人天二乘菩薩一一地中。(參閱「八心」277) p399


十相

(一)舊華嚴經卷二十七「十地品」以大海十相顯喻菩薩十地之行相。即:(一)漸次深,(二)不受死屍,(三)餘水失本名,(四)一味,(五)多寶,(六)極深難入,(七)廣大無量,(八)多大身眾生,(九)潮不失時,(十)能受一切大雨無有盈溢。菩薩十地之行相亦如大海之十種德相:(一)歡喜地,以漸次深,故能生大願。(二)離垢地,不與破戒同宿,如大海不受死屍。(三)發光地(明地),捨離世間之假名,如餘水失本名。(四)焰慧地,與佛之功德同一味。(五)難勝地,生世間無量方便神通,起世間之事,如海出無量珠寶。(六)現前地,觀察緣生甚深之理。(七)遠行地,以廣大之覺慧,善觀諸法。(八)不動地,示現廣大莊嚴之事。(九)善慧地,能得深解脫,通達世間行,如實不失。(十)法雲地,能受一切諸佛如來大法明雨,而無厭足。十地經論卷十二攝此十相為大海八種功德,即:易入功德、淨功德、平等功德、護功德、利益功德、不竭功德、住處功德、護世間功德。〔新華嚴經卷三十九〕(參閱「大海十相」836)

(二)法華經譬喻品所說善人之相有十。即:(一)利根,智慧明了,多聞強識,求佛道之人。(二)植善,曾見億百千佛,植諸善根,深心堅固之人。(三)修慈,精進常修慈心,不惜身命之人。(四)恭敬,心恭敬無二,離諸凡愚,獨處山澤之人。(五)捨惡親善,捨惡知識,親近善友之人。(六)持戒如珠,持戒清淨如大明珠,求大乘經之人。(七)質直敬佛,質直柔軟無瞋,常愍一切,恭敬諸佛之人。(八)譬喻說法,於大眾之中,以清淨心用譬喻言辭說種種因緣而無礙者。(九)四方求法,為一切智四方求法,合掌頂受,樂於受持大乘經典,乃至餘經之一偈亦不受者。(十)頂受專修,至心求經如求佛舍利,得已頂受專修,不復志求餘經,乃至不念外道之典籍者。對此十種善人,方可為說妙法蓮華經。〔法華文句(會本)卷十六〕 p459


十勝行

十種殊勝之行。(一)十地菩薩到達大涅槃所修之十種勝行,即十波羅蜜。(參閱「十波羅蜜」451)

(二)遊戲自在菩薩所修之十種勝行。即:(一)一切法界以無量方便門普現眾生勝行,(二)以無量莊嚴莊嚴一切世界普現眾生勝行,(三)知出生一切眾生界皆悉如化勝行,(四)於如來身出生菩薩身、於菩薩身出生如來身勝行,(五)於虛空界出生世界、於世界出生虛空界勝行,(六)於生死界出生涅槃界、於涅槃界出生生死界勝行,(七)於一眾生音聲出生一切佛法音聲勝行,(八)於無量身門示現一身、於一身門示現分別一切諸身勝行,(九)以一身充遍一切世界勝行,(十)於一念中令一切眾生出生無量無邊法門成等正覺勝行。新華嚴經卷五十六稱之為十種境界。〔舊華嚴經卷三十九、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七〕

(三)得生梵輔天之十種行。即:(一)為供養如來之舍利,建率都婆(塔)。(二)為供養四方僧,造寺、施園及以四事供養。(三)令失和之佛弟子和合。(四)於有情普修四無量。(五)為救母命而捨自身命。(六)為救父命而捨自身命。(七)為救如來命而捨自身命。(八)於正法中出家。(九)教他人出家。(十)佛未轉法輪時,能請轉法輪。由此十行得生梵輔天,四十中劫間受快樂,故稱勝行。〔俱舍論卷十八、順正理論卷四十四、阿毘達磨藏顯宗論卷二十四、俱舍論光記卷十八〕 p467


十普門

周遍之圓法,能通入實相,計有十法,稱為十普門。即:(一)慈悲普,眾生緣、法緣、無緣之三慈中,僅無緣之慈悲與實相同體,普遍一切任運相應,故以無緣為慈悲普。(二)弘誓普,無作四諦能收一切法,故依之發弘誓,名弘誓普。(三)修行普,依次第而行五行(聖、梵、天、嬰兒、病)謂之不普;若不依次第而行,一行即如來行,謂之普。(四)斷惑普,用一切智、道種智斷四住及塵沙之惑,如切枝條;若以一切種智斷無明除五住,則如除根本,故謂之普。(五)入法門普,二乘能了別諸地之定有淺深差別,僅中道王三昧不起滅定,含攝一切之三昧,故指入中道王三昧為入法門普。(六)神通普,羅漢、辟支佛之神通,其緣境偏狹;若緣實相而修,方為真神通,一發則一切發,故謂之普。(七)方便普,證悟實道以前之方便不謂之普,僅自證實道以後化用之方便能逗機利物,一時圓遍,故謂之普。(八)說法普,能以一妙音應十法界之機,隨其宜而令得解脫。(九)成就眾生普,無量之眾生遍滿十方之法界,時時能潤益之。(十)供養諸佛普,能以一切供具身命財,普遍供養十方諸佛。此即中道實相之理遍通一切,無所壅塞,故諸佛菩薩乘此理,能開無量門,示現種種身,以拔一切眾生苦,成就菩提。初五普為自行,次三普為化他,後二普兼自行、化他兩意。〔法華經文句卷十下、觀音經玄義卷下、法華玄論卷十〕(參閱「普門」4986) p471


三邪行

(一)俱舍論卷十七於色業(即身、語業),別立如下三種邪行:(一)邪語,由瞋、癡所生之語業。(二)邪業,由瞋、癡所生之身業。(三)邪命,由貪欲所生之身、語二業。大毘婆沙論卷一一六(大二七‧六○五中):「云何邪命難可淨除?謂有二法難除難捨,即在家者邪見,及出家者邪命。諸在家人雖極聰慧,受持五戒,若苦所逼,則以種種香花飲食祠禱天神。諸出家人雖極聰慧,受持具戒,資身命緣繫屬他故,見施主時,便整威儀,現親善相,是故別說邪命、正命。」 

(二)成實論卷七立三種違背正道之業行,即:(一)身邪行,(二)口邪行,(三)意邪行。成實論卷七邪行品(大三二‧二九五下):「身所造惡,名身邪行。是邪行有二種:一十不善道所攝,如殺、盜、邪婬。二不攝,如鞭杖、繫縛、自婬妻等,及不善道前後惡業(中略)。口所造惡業,名口邪行,是中亦有二種,若人決定問時,現前誑他,是不善道所攝。餘名不攝,貪、恚、邪見等是意邪行。」〔大乘義章卷七〕 p558


三事無盡

據眾德三昧經卷三載,菩薩修道之三種無盡,稱為三事無盡。即:(一)布施無盡,菩薩好為布施,乃至身命亦能施與而心不厭捨。(二)持戒無盡,菩薩護持禁戒,未曾違捨,見犯戒者憐愍悲哀,見奉戒者尊重愛敬。復以戒法化益眾生,心不疲厭。(三)博聞無盡,菩薩思欲化他,博學一切經典,乃至諳練世間藝術,而心永不疲厭。 p559


三施

(一)大智度論卷十一以財、法、無畏三種施為三施。即:(一)財施,自能持戒,不侵他人財物,又能以己之財施與他人。(二)法施,為人說法,令其開悟。(三)無畏施,持戒之人無殺害之心,令其無畏。

(二)大智度論卷十二以物、供養恭敬、法三種施為三施。即:(一)物施,即財施。(二)供養恭敬施,即信心清淨,恭敬禮拜等。(三)法施,即為人說法。

(三)華嚴經疏鈔卷二以飲食、珍寶、身命三種施為三施。即:(一)飲食施,見饑餓之人,即以飲食濟其困餒,又稱下品施。(二)珍寶施,見貧窮之人,即以財物珍寶周其窘乏,又稱中品施。(三)身命施,復分為二:(1)僅割身肉,濟於饑餓眾生,是為身施。(2)若全身施與,命亦隨盡,是為命施。此等之施,極難極重,故又稱上品施。p580


三愛

指人於臨終所起之三種愛著。即:(一)境界愛,謂臨終時,對妻子、眷屬、家財所起的深重之愛。(二)自體愛,臨終時,對自體身命所起之惜愛。(三)當生愛,臨終時,對當來生處所起之愛。此三種愛為一切有情善惡受身之根本,若愛欲未斷,則命欲盡時,心生愁惱,眾苦相逼,必生此三愛,此即潤未來生之緣,故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五末(大四三‧七五九下):「臨終有心,必定起愛(中略)潤中有,起自體愛;潤生有,起境界愛。以於死有,不見中有,謂我無有,起自體愛;於中有位,見生處,故起境界愛。」故知境界愛與自體愛為助潤生,當生愛為正潤生。〔釋氏要覽卷下、成唯識論演祕卷四〕 p637


三種菩提心

又作三菩提心。(一)菩提心論載,菩提心之行相有行願、勝義、三摩地等三種之別,稱為三種菩提心。(一)行願菩提心,即大悲心。行,指四弘六度之一切萬行;願,即願波羅蜜。外道二乘不起此心,唯菩薩大士能發。即菩薩當利益無餘之有情界,願彼得安樂,觀十方含識猶如己身,又於大悲門中拯救,隨眾生之願給付,乃至不惜身命。(二)勝義菩提心,又作深般若心。菩薩了知一切法無自性,亦即觀勝義空佛性,以求菩提之心。就十住心而論,初厭棄異生羝羊等世間之妄心,次棄捨唯蘊無我等二乘之心,又捨遣他緣大勝等漸修之法門,如是依如來之教敕,先以最上之智慧對望十心勝劣而空九種信心;其次以深般若之妙慧,亦空眾生之妄想、諸佛之說法,直觀緣生之諸法無自性而空九種住心。超此諸住心等,發菩提心,行菩提行,即是勝義菩提心。(三)三摩地菩提心,即與三密相應之五部祕觀。凡一切眾生雖本共具大毘盧遮那四種法身及四種曼荼羅,然以五障、三毒蔽覆之故,不得覺悟;若於心中觀日月輪,誦聲字之真言,發三密之加持,揮四智之妙用,則大日之光明朗廓而周遍法界,五部三部之尊森羅圓現,住此三昧,一切不可思議之德用皆具足於心身,覺知即身為大日之體,是為三摩地菩提心。〔菩提心論勘文卷上、教時問答卷三、卷四、大日經疏住心鈔卷六〕(參閱「菩提心」5200)

(二)大乘起信論所舉之三種菩提心,即:(一)直心,心常質直,離諸諂曲。能行正法,即是菩提之心。(二)深心,於正法心生深信,復樂修一切善行。(三)大悲心,悲愍一切受苦眾生,常思救護,令其安樂。 p659


三輩事佛

據分別經載,奉事佛有真假,故分別為三類:(一)魔弟子事佛,謂魔弟子雖受佛戒,心樂邪業,不信正道,不知有罪惡之報,假名事佛,常與邪俱。(二)天人事佛,謂天人受持五戒,行於十善,至死不犯,篤信罪福因果,常念正法。(三)佛弟子事佛,謂佛弟子奉持五戒,廣學經法,修習智慧,知三界苦,心不樂著,欲得解脫,行於六度,不貪身命,不為邪業。 p682


三檀

指三布施。又稱三施。檀,檀那之略稱,為布施之意。據大智度論卷十四載,即:(一)財施,又作資生施。謂持戒自檢,不侵犯眾生財物,且以己財施與他人。(二)法施,謂為人說法,使其開悟得道;又堅持淨戒,為眾生供養福田,令得無量之福。(三)無畏施,一切眾生皆畏死,故應持戒不加侵害,使其無所怖畏。

又大明三藏法數卷十一以布施功德之優劣而立如下三施:(一)下品施,見人饑餓,以飲食濟之,是為飲食施。(二)中品施,見人貧窮,以財物珍寶濟之,是為珍寶施。(三)上品施,割身肉以濟眾生,捨生命以救他人,是為身命施。〔大乘莊嚴經論卷八、金剛般若論卷三(無著)、維摩經文疏卷八、諸經要集卷十、華嚴隨疏演義鈔卷二十二〕(參閱「布施」1901) p686


三願

指三種誓願。(一)將阿彌陀佛四十八願總分為三類,即:(一)攝淨土願,又作攝土願、求佛土願,乃有關莊嚴淨土者;四十八願中之第三十一、三十二願即是。(二)攝法身願,又作攝佛身願、求佛身願,乃有關佛身成就者;四十八願中之第十二、十三、十七願即是。(三)攝眾生願,又作利眾生願、攝生願,乃有關利益眾生者;餘四十三願均是。〔無量壽經義疏卷上(淨影)、無量壽經義疏(吉藏)、無量壽經鈔卷三〕

(二)指阿彌陀佛四十八願中,有關修因往生之第十八、十九、二十等三願。惟三願之解釋,諸說紛紜。義寂各稱之為攝取至心欲生願、攝取修德欲生願、攝取聞名欲生願,且各攝觀經之下下品、上品、中品;法位、玄一、憬興諸師則謂依序攝觀經上品、中品、下品;元興寺智光各稱之為諸緣信樂十念往生願、行者命終現前導生願、聞名係念修福即生願;日本源空則稱之為念佛往生願、臨終現前願、三生果遂願。由以上諸師所予願名,可知解釋不一。

(三)指阿彌陀佛四十八願中,有關以五因五果滿足,速得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之第十八、十一、二十二願。其中,第十八願之十念相當於五念之因,第十一願所誓相當於五果門中之近門、大會眾門、宅門、屋門,第二十二願相當於園林遊戲地門。〔往生論註〕(參閱「三願的證」700)

(四)指菩薩所起之三願。(一)願使一切眾生證知佛法。(二)願以無厭之心為眾生說法。(三)願捨身命護持正法。諸乘法數卷一則舉出自行、神通、化他等三願。〔大明三藏法數卷十二〕 p699


丈夫志幹

指意志強固之勇者,又指堪忍永劫修行,積德猛進之菩薩。十住毘婆沙論卷五(大二六‧四一上):「懧弱怯劣,無有大心,非是丈夫志幹之言也。(中略)應不惜身命,晝夜精進,如救頭燃。」 p714


不惜身命

指能捨身命。謂為求無上道,能捨去身命。佛教以救度眾生,求無上菩提為目標,為此而不惜身命,即表示修行佛道之決心。 p991


五因

(一)以地、水、火、風等四大為能造之因,以諸色法為所造之果,其因與果之間具有五種關係:(一)生因(梵 jānana),由四大種能生起諸色法,譬如母之生子。(二)依因(梵 niśraya),所造之色法既生,則隨逐於大種之後,譬如弟子之依於師。(三)立因(梵 sthāna),任持四大種所造之色法,譬如大地之任持萬物。(四)持因(梵 upastambha),以力持之故,使所造之色可相繼不斷絕,譬如食物之持續身命。(五)養因(梵 upabrjhana),增長四大種所造之色法,譬如雨露之長養草木。此五因於六因之中,為有力之能作因所攝,而不攝於其他同類因等五因;於四緣之中,則為因緣所攝。〔瑜伽師地論卷三、順正理論卷二十、大毘婆沙論卷一二七、雜阿毘曇心論卷一、俱舍論卷七、俱舍論光記卷七、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三本〕

(二)指有為法成立之五因:(一)生因,即惑業煩惱,眾生依惑業乃生此身,故稱之。(二)和合因,例如善與善心和合,不善與不善心和合,無記與無記心和合。(三)住因,一切眾生依於「我癡、我見、我慢、我愛」等四大煩惱而得住,譬如家屋之依柱而住。(四)增長因,眾生賴衣服飲食等而得長養其身,故稱之。(五)遠因,例如因咒力可脫鬼、妖之撓害,又如依憑於國王之武力,乃可免盜賊之難。〔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一、涅槃經疏私記卷六〕 p1074


五畏

梵語 pañca-vibhīsana。指五種怖畏,即見道以前之人(或稱初學菩薩)有五種怖畏之心。又作五恐怖、五怖。即:(一)不活畏,初學之人雖行布施,然恐己不能活,故每每不能盡其所有。(二)惡名畏,例如初學之人雖欲化度眾生而入於酒肆之間,然未能安行自若,因恐他人譏謗之故。(三)死畏,又作命終畏。雖發廣大之心,施與財物等,然恐死而不能捨身命。(四)惡道畏,又作墮惡趣畏。造不善業,恐墮三塗惡道,故恒怖畏。(五)大眾威德畏,於大眾中或有威德者之前,恐自己言行有失,而不能善解法義,作獅子吼。〔新華嚴經卷三十四、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九〕 p1120


六祖壇經

全一卷。全稱六祖大師法寶壇經。又稱法寶壇經、壇經。六祖慧能述,法海集,元代宗寶編。收於大正藏第四十八冊,其敦煌寫本亦收於同冊。為禪宗六祖慧能於韶州大梵寺之說法內容,由其弟子法海集錄而成。共分十門:(一)行由,敘說六祖之行蹟、得法緣由,及對法性寺印宗所說之法要。(二)般若,謂識自性即般若,即可見性成佛。(三)疑問,乃應韋刺史之質疑,就達磨與梁武帝之問答,闡釋「無功德」之義,又辨明念佛往生唯心淨土之旨,並針對在家修行者之問,示以無相頌。(四)定慧,解說此法門以定慧為本,即住於定慧不二之一行三昧。(五)坐禪,於外之一切善惡境界,心念不起,稱為坐;於內了見自性不動,稱為禪。(六)懺悔,解說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等五香,此香各自內熏,非向外覓,稱為無相懺悔。又明示四弘誓願、無相三歸戒之旨,而謂見得自性,乃真懺悔。(七)機緣,記述六祖為無盡藏尼、曹叔良、韶州法海、洪州法達、壽州智通、信州智常、廣州智道、青原行思、南嶽懷讓、永嘉玄覺、河北智隍等所舉示之禪要。(八)頓漸,謂法本一宗,原無頓漸,然以人有利鈍之差異,故產生頓漸旨趣之別。又敘述六祖為吉州志誠,就「戒定慧」之觀點,舉示與神秀教示之差異。並敘及接化江西志徹、荷澤神會之緣由。(九)宣詔,記載固辭唐中宗神龍元年(705)迎請之宣詔,並為敕使薛簡指示禪法。(十)付囑,先舉示三科三十六數之法門,次揭示真假動靜之偈,末述自過去七佛、西天東土三十二祖以迄慧能之傳承次第,並囑以遞代流傳,莫令乖誤。

本書初係法海奉韶州刺史韋璩之命集錄而成,然後人多所節略,而未能見祖意之大全,元代德異乃探求諸方,得其全文,世祖至元二十七年(1290)於吳中休休庵上梓。翌年,宗寶更校讎三種異本,正其訛誤,詳其節略,並新增入弟子請益機緣,而予印行。卷首並附德異之序、宋代契嵩之贊,卷尾附法海等所集之六祖大師緣起外紀、歷朝崇奉事蹟、柳宗元之賜諡大鑑禪師碑、劉禹錫之大鑑禪師碑、佛衣銘及編者後跋。

關於本書作者之問題,曾掀起三、四十年來學術界之論諍,其起因係由於胡適於民國十九年(1930)先後發表「荷澤大師神會傳」、「壇經考之一─跋曹溪大師別傳」,主張壇經之作者非為六祖慧能,而係其弟子神會。此說大違傳統之觀點:壇經乃六祖所說,法海所記;遂引起錢穆、楊鴻飛等兩派之論戰。印順亦於民國六十年出版「中國禪宗史」一書,詳駁此三、四十年來中外學者之論點。

胡適之主要論據為:(一)現存最古老之壇經─敦煌古本,強烈暗示神會乃慧能之唯一傳人,如經中六祖曾謂(大四八‧三四四上):「吾滅後二十餘年,邪法遼亂,惑我宗旨,有人出來,不惜身命,弟佛教是非,豎立宗旨。」依其考證,慧能滅後二十餘年,正為神會於滑臺大雲寺召開無遮大會,批判北禪之際,故有此說。經中又謂(大四八‧三四三下):「大師先天二年八月三日滅度,七月八日喚門人告別,(中略)六祖言:『神會小僧卻得善等,毀譽不動,餘者不得。』」古本中不提懷讓、行思,而單論神會,並謂「餘者不得」。(二)韋處厚興福寺大義禪師碑銘謂:「洛者曰會,得總持之印,獨曜瑩珠,習徒迷真,橘枳變體,竟成壇經傳宗,優劣詳矣!」壇經既為神會門下「習徒」所作,此書當必出神會一系。(三)敦煌本壇經與神會之作品「神會語錄」,多所雷同,如:(1)二者皆主張定慧一體。(2)二者對坐禪之解說皆相同。(3)闢當時禪學論,二者皆批判「看心、看淨」之禪學,胡適以為「看心、看淨」乃神秀弟子普寂與降魔之主張,而壇經與神會語錄則係為批駁此一主張而作。(4)二書皆宗重金剛經。(5)對「無念」皆有相同解說。

針對胡適之論點,印順於其「中國禪宗史」一書中,予以批駁:(一)對壇經暗示神會乃慧能唯一傳人之反駁,謂敦煌本確為現存最古老版本,並受神會門下之宗重,但於其前,尚有更古老之曹溪古本,為法海等所集錄,乃敦煌本之底本,故壇經非神會所作。印順並舉出景德傳燈錄卷二十八所述,慧忠早於西元七五○頃,已見壇經被添糅南方宗旨,此與神會思想全然不同,此尚明顯存於敦煌本壇經中,故曹溪古本之存在當無疑議。(二)對壇經傳宗之反駁,以為胡適誤解壇經傳宗之文義,胡適所舉「習徒迷真(中略),優劣詳矣」一語,應解釋為:神會之習徒迷真向俗,如「橘」逾淮而為「枳」(胡適原文為柘),竟演變成以壇經為傳宗之依約,而失卻傳法─默傳心印之實質,徒換來傳授壇經之形式(當時師徒傳法須附帶傳授一卷壇經作憑證);故神會為優,其門下為劣。(三)對壇經與神會語錄內容雷同之反駁:(1)就闢當時禪學論,當時「看淨、看心」之禪風乃四祖道信以來所本有,而非普寂、降魔首倡,故不應以此二書皆批判此種禪風而推斷此乃為批駁普寂等而作,更不應進而據以斷定壇經乃神會所作。(2)就論金剛經而論,禪門之宗重般若經,乃源自道信之宗重文殊說般若經;慧能之宗重金剛經,乃繼承此一傳統而已,並列舉文證說明真正偏重金剛經者,非為慧能而是神會之語錄。否定胡適主張「二者皆重金剛經,故壇經為神會作品」之說。(3)對「無念」之反駁,壇經之無念乃直指本來解脫之一念,為肯定的;而神會之無念則偏於否定之不作意,二者完全不同。(4)壇經之坐禪為於外之一切境界心念不起,肯定「念」之存在,而強調不著外境;神會語錄之坐禪則以念不起為坐,為「不作意」之消極意義,二者截然不同。(5)前述各點已足證明壇經非神會所作,故二者雖皆有定慧等主張,然其先後已判然有別。

就現存最古之敦煌本壇經言,其主要思想為:(一)見性成佛,此佛性即真我,具有:眾生本具足、眾生之真我、具足無量功德、能生萬法等四種特性。(二)無相為體、無住為本、無念為宗,此為般若思想之展開,此三者係具體之修行方法,以遣除一切執著而達無煩惱之解脫境界。壇經之中心思想並非止於此,尤其是較晚之至元本壇經,然皆為此二大中心思想之衍生,如:(1)不落階級之頓悟說,指不須方便即可開悟,為見性成佛之衍生。(2)不立文字(教外別傳)之慢經、慢教說,後期禪宗乃極端慢經、慢教者,尤以南嶽下之洪州宗及青原下之石頭宗為甚。更進而喝佛罵祖,此乃從不立文字演變而來,主要受牛頭宗之影響。(三)禪宗之道家化,此主要受江左牛頭禪影響所致,注重實行之禪學,主要思想為:空為道本、無心合道;空既為萬物之本,故一切本自解脫、本自合道,如此則無需經教、禮佛。此種放任、無為、老莊化之禪,使禪宗脫離煩瑣之儀式教條而更形興盛,更富中國色彩。唐代之有禪宗,不僅是佛學之革新,其後更成為宋代理學之先河,而六祖則為此一大轉捩中之關鍵人物,壇經更是一部扭轉乾坤之偉構。

至於其版本:(一)敦煌寫本,全稱「南宗頓教最上大乘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六祖惠能大師於韶州大梵寺施法壇經」。慧能弟子法海集記。全一卷,凡五十七節,不分品目。為各種版本中之最古本。(二)日本興聖寺本,題為「六祖壇經」,晚唐僧惠昕編於宋太祖乾德五年(967)。據邵齋讀書志、文獻通考所載,惠昕所編共有三卷十六門,然現存者僅有二卷十一門,為南宋高宗紹興年間(1131~1162)晁子健翻刻於蘄州,留傳日本,由興聖寺再行刻印。此外,真福寺本、金山天寧寺本、大乘寺本皆屬此一版本。(三)曹溪原本,全稱「六祖大師法寶經曹溪原本」。全一卷,十品。二萬餘字,比敦煌寫本字數多一倍。不著撰人(亦有版本署門人法海錄)。有人據宋吏部侍郎郎簡所撰之六祖壇經序:「會沙門契嵩作壇經序,因謂嵩師曰:『若能正之,吾為出財模印,以廣其傳。』更二載,嵩果得曹溪古本,校之勒成三卷。」而謂此版本為契嵩所改編,亦有認為此即元代僧德異於至元二十七年之刊印本。(四)即至元二十八年宗寶之改編本。全一卷,十品,品目與前本不盡相同,然文字大致相同,此為常見之流行本。民國三十三年,普慧大藏經刊行會刊印以上四種版本之合編本。

本書之注疏極多,較重要者有:法寶壇經贊一卷(契嵩)、註法寶壇經海水一滴五卷(天柱)、法寶壇經節錄(袁宏道)、六祖法寶壇經解(李卓吾)、法寶壇經要解(亘璇)、法寶壇經肯窽五卷(益淳)、法寶壇經講義一卷(青巒)、六祖法寶壇經箋註一冊(丁福保)、六祖壇經生苔菷三卷(無著道忠)。〔景德傳燈錄卷五、釋門正統卷八、曹溪大師別傳後記、東域傳燈目錄卷下、禪籍志卷上、金剛經と六祖壇經の研究、禪學思想史卷上、六祖壇經研究論集(現代佛教學術叢刊第一冊)〕p1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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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一切世間樂見離車童子

大乘經典所載之人名。指一位名叫「一切世間樂見」的離車族童子。此童子以宣揚大乘教法著稱。在經典中,此人又譯作︰一切眾生樂見梨車童子、一切世間樂見童子、眾生樂見比丘、樂見離車菩薩。一切世間樂見,藏文為Ḥjig-rten-thams-cad-kyis mthoṅna-dgaḥ-ba,若還原為梵文則為Sarvaloka-priyadarśa-na。

據《大法鼓經》卷下所載,一切世間樂見童子生於南方文荼羅國大波利村善方便河邊、迦耶梨姓家中,後離俗出家,得《大法鼓經》,讀誦通利;常為眾生宣說《大法鼓經》、《大乘空經》、《眾生界如來常住大法鼓經》;盡百年之壽時,現大神力,示般涅槃。

《大方等無想經》卷五〈增長犍度〉謂,一切眾生樂見梨車童子生於南天竺須賴吒國善方便河華鬘村一婆羅門家,年二十出家修道,徒眾頗多,修持淨戒,稱頌諸佛大乘經典,不惜身命護持正法,自造《大雲經》,制定禁戒。

此中,《大法鼓經》所載「文荼羅國」之地點究在何處,無法考證得知。然《無想經》所載之「須賴吒國」,則相當於《大唐西域記》卷十一之蘇剌佗國(Surāṣṭra),即今印度西南卡提亞瓦爾(Kāthiāwar)半島南部。

此外,《大法鼓經》卷上又載,此童子於過去阿僧祇大劫雞羅婆佛時,為轉輪聖王,以正法治化;其後,於燈光如來時,生為地自王的王子,從燈光如來至釋迦牟尼佛滅後,宣揚《大法鼓經》,後得大神通,住第八地,一身住兜率天,一身住安樂國。

〔參考資料〕 《金光明最勝王經》卷一〈如來壽量品〉;《金石萃編》卷七十一〈大唐淨城故大德法藏禪師塔銘并序〉;《往生論註拾遺抄》卷上;望月信亨《佛教經典史論》。


三昧耶戒

密教的戒律。又稱三摩耶戒、祕密三昧耶戒、佛性三昧耶戒、三昧耶佛戒,略稱為三戒。乃立於三三平等一致之理,以眾生本有之清淨菩提心為戒體,法界無量之萬德為行相的祕密真言戒。為真言行者為止惡修善所修,戒法通顯密諸戒,即含攝五戒、八戒、具足戒等,而歸於「眾生諸佛平等一如」之一戒。

《大日經》卷二〈具緣品〉以此戒為三世無礙智戒,並說其戒相為四重禁︰「常不應捨法、捨離菩提心、慳吝一切法、不利眾生行。」《大日經疏》卷九釋云(大正39‧671a)︰「今此四戒如受具竟,已略示戒相,當知即是祕密藏中四波羅夷也。」而《無畏三藏禪要》稱此戒為諸佛內證無漏清淨法戒,或稱真法戒,且以十重戒為其戒相,即(1)不退菩提心,(2)不捨三寶,(3)不謗三寶,(4)不生疑惑,(5)不令退菩提心,(6)不令發二乘心,(7)不輒說深妙大乘,(8)不發邪見,(9)不說我具無上道戒,(10)捨一切無利益事。此十重戒亦是波羅夷罪。

三昧耶有平等、本誓、除障、驚覺四義,故此三昧耶戒亦具此等諸義。即︰

(1)行者初發心時,知三三平等之理,安住佛地三昧道,照見心、佛及眾生三無差別。此即平等義,為三昧耶戒的根本義,故或稱此戒為生佛不二戒。

(2)既以三平等之理為緣,乃起大誓願,修大悲,行四無量、四攝等,能利益眾生,即本誓義。

(3)由本誓發得三三平等之戒體時,能除滅過去、現在、未來的惡業罪障,即是除障義。

(4)自驚察身心,制止放逸懈怠,即是驚覺義。

授傳法灌頂時,須另設道場先授此三昧耶戒,其道場稱為三昧耶戒場、三昧耶戒壇。授戒的作法稱為三昧耶戒儀,或稱三昧耶戒作法。戒儀的順序如下︰先禮三寶,其次運心供養、懺悔罪障、請師、羯磨(四重戒、十無盡戒等)、授真言等。

在受三昧耶戒之後,退失本誓而不修行,稱為退三昧耶;或已受密法,卻對密藏產生疑謗之念,稱為破三昧耶;或未得阿闍梨允許,恣意見聞聖教口訣,稱為越三昧耶。此三類行,為真言宗之三大重罪,謂為三種重罪。此中,關於越三昧耶罪之義,《大日經疏》卷九嘗作如下之廣說,而謂(大正39‧675a)︰
「若菩薩於眾生諸法中,作種種不平等見,則越三昧耶法。若於此平等誓中,作種種限量之心,亦越三昧耶法。諸有所作隨順世間名利,不為大事因緣,亦越三昧耶法。放逸懈怠,不能警悟其心,亦越三昧耶法。以越三昧耶故,有種種障生,自損損他,無有義利,是故,諸菩薩等奉持此三昧耶如護身命,不敢違越也。」

◎附︰吳明〈佛法戒律論〉(摘錄)

梵語三昧耶,義有多種︰(1)時(一時佛在)會(大會經)宗(顯示論)平等。(2)誓願。(3)警覺。(4)除垢障。三昧耶戒,即平等本誓戒,意謂與佛平等誓願。密宗修行,在傳法灌頂前,須先受三昧耶戒。由傳法之師男水自頭頂灌下,稱「傳法灌頂」,以示永不違越。三昧耶戒,就是以三種菩提心為戒。《金剛頂宗發菩提心論》云︰
「若有上根上智之人,不樂外道二乘法,有大度量,勇銳無惑,宜修佛乘。當發如是心︰我今志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求餘果。誓心決定故,魔宮震動,十方諸佛,皆悉證知。常在人天,受勝快樂。所生之處,憶持不忘。若願成瑜伽中諸菩薩身者,亦名發菩提心。何者﹖為次諸尊,皆同大毗盧遮那佛身。(中略)凡人願為善之與惡,皆先標其心而後成其志。所以求菩提者,發菩提心,修菩提行。既發如是心已,須知菩提心之行相。其行相者,三門分別。諸佛菩薩,昔在因地,發是心已,勝義行願三摩地為戒。乃至成佛無時暫忘。惟真言法中,是說三摩地法,於諸教中,缺而不書。一者行願,二者勝義,三者三摩地。」

所以三種菩提心,就是行願菩提心、勝義菩提心、三摩地菩提心,以三種菩提心為戒,即三昧耶戒。此諸佛菩薩共同發心平等本誓之戒也。所謂行願者,如論云︰「我當利益安樂無餘有情界,觀十方含識,猶如己身。」所謂勝義者,如論云︰「觀一切法無自性。」所謂三摩地者,如論云︰「當知法爾應住普賢大菩提心,(中略)照見本心,湛然清淨。」三種菩提心可分為大悲(行願)、大智(勝義)、大定(三摩地)三德。東密胎藏界則分為佛部(大定)、蓮花部(行願)、金剛部(勝義)三部。亦有分為觀音(行願)、文殊(勝義)、普賢(三摩地)三尊,或分為表德(行願)、遮情(勝義)與不二(三摩地)。

三昧耶戒,不同於一般戒律,乃祕密戒律,其中常有大阿闍黎或密宗傳人之心得,成為入密宣誓之必備儀式。按東密教法,如未受傳法灌頂,擅入密宗事相領域,將會構成「越三昧耶罪」。因行人尚未發菩提心,未能與佛平等誓願也。

「三昧耶戒」語出《大日經》〈具緣真言品〉所列舉之四重戒,即︰

(1)不應遠離菩提心︰因學密行人尚在因位,具有菩提心而未圓滿,時有遠離之虞。且菩提心為三昧耶戒之根本,菩提心存則三昧耶戒在;菩提心失,則三昧耶戒失,故首要告誡不應遠離。

(2)不離正法不(或起)邪行︰此條對出家在家行人有同有別。出家在家均不能離開正法,即不離佛法般若,此乃共同之點。但出家人為佛法常住,清淨梵行,故不能邪行,如淫事。在家人行菩薩道,需入世俗行事,有時難免邪行,如夫婦性生活。三昧耶戒於此開許,但前提是不能離開正法,即不能脫離般若,脫離菩提心而邪行,此乃差別之處。故出家人為不離正法不邪行,在家人為不離正法起邪行。

(3)於一切法不慳吝︰佛法為公,不得私有。菩薩行願,弘法利生。慳吝法施,是乃滅法。故於一切法,自人天乘以至佛乘諸法,皆應法施,不得慳吝。慳吝即失菩提心,違反平等本誓。然於此知,法施是為利人,說法施皆應當機。故對大乘根機,不應說小法令退墮;對小乘根基,不應說大法令疑謗;不應向外道輒說自具妙戒,自有大法,令其嫉恨退失。

(4)不得不饒益眾生︰此乃菩提心根本所決定,法爾如此;有「眾生有一不成佛者,我不成佛」之大定;有「觀一切法自性,法爾如是,我為法王,如法自在」之大智。有一不饒益眾生,即遠離菩提心,違犯平等本誓。

以上四重戒,即佛所說三昧耶戒。亦即諸佛之平等本誓。以後四重禁戒,具體發展成為十重戒,亦稱十波羅夷。此十重戒在顯密二教中又各不相同。

顯教十重戒即《梵網經》所說十無盡藏戒,犯此戒律,則得波羅夷罪。即戒律中之嚴重罪。顯教十重戒是︰殺、盜、淫、妄語、酤酒、四眾過、自讚毀他、慳惜加毀、瞋心不受悔、謗三寶。

密教十重戒有三種,其中二種是《大日經疏》所說,另一為善無畏三藏所說。《大日經疏》第一種十重戒為︰(1)不應捨正法。(2)不應捨離菩提心。(3)於一切法不應慳吝。(4)勿於一切眾生作不饒益行。(5)不謗一切三乘教法。(6)不應於一切法生慳吝。(7)不得邪見,撥無因果。(8)於發大心人勸其深心,不令退息。(9)於小乘人前,不觀彼根而說大法。(10)菩薩常當行施,不得施他人以害物之具。

《大日經疏》第二種十重戒為︰(1)不捨佛寶,(2)不捨法寶,(3)不捨僧寶,(4)不捨菩提心,(5)不謗一切三乘教法,(6)不慳吝一切法,(7)不起邪見,(8)不阻止他發大心,亦不得見其懈退而不勸發,(9)不差機說法,(10)不施一切不饒益他物。

善無畏《無畏三藏禪要》之十重戒為︰(1)不應退菩提心,妨成佛故。(2)不應捨三寶皈依外道,是邪法故。(3)不應毀謗三寶及三乘教典,背佛性故。(4)於甚深大乘經典不通解處不應生疑惑,非凡夫境故。(5)若有眾生已發菩提心者,不應說如是法令退墮,趣向二乘,斷三寶種故。(6)未發菩提心者,亦不應說如是法,令彼於二乘之心,違本願故。(7)對小乘人及邪見人前,不應輒說深妙大乘,恐彼生謗獲大殃故。(8)不應發起諸邪見等法,令斷善根故。(9)於外道前不應自說我具無上菩提妙戒,令彼以瞋恨心求如是物不能辦得,令退菩提心,二俱有損故。(10)但於一切眾生有所損害及無利益者,皆不應作及教人作、見作隨喜,於利他法及慈悲心相違背故。

總攝上說,三昧耶之十戒條文歸納如下︰

(1)不退菩提,不離菩提心。

(2)不捨離三寶,不皈依外道。

(3)不毀謗三寶,不謗三乘法。

(4)不應捨正法,不疑大乘法。

(5)不應起邪見,不撥無因果。

(6)於法不慳吝,不差機說法。

(7)不應向大心,說法令退墮。

(8)不應向小根,輒說微妙法。

(9)不應向外道,自說具妙戒。

(10)必饒益有情,不作損害行。

藏密修學,亦首依持三昧耶戒,但其所出經典與唐密、東密略有不同。藏密三昧耶戒取自德光《律經》、慧賢《律經注》與宗喀巴《祕密戒頌》。藏密以原始乘所守為別解脫律儀,大乘所守為菩薩律儀,金剛乘所守則為密咒律儀。藏密戒中亦按修學次第等級不同而有不同之戒。未受何級灌頂修持何級密法者,即不得與聞其三昧耶戒。但菩薩戒亦為密宗戒之基礎,故學密在受「十四根本墮」三昧耶戒前,必須先受菩提戒。此為東密、台密、藏密所同,蓋非大乘菩薩行人,不得入密也。

〔參考資料〕 《不空羂索神變真言經》卷十五;《守護國界主陀羅尼經》卷九;《施諸餓鬼飯食及水法》;《大日經疏》卷五、卷十一、卷十六、卷十七;《菩提心論》;空海《三昧耶戒序》;《栂尾祥雲全集》第二卷;高井觀海《密教事相大系》第三編;上田天瑞《戒律の思想と歷史》。


三階教研究

有關隋代佛教教團──三階教的學術著作。日本‧矢吹慶輝著。係首次將三階教的歷史、教義及典籍公諸於世的近代學術研究成果。原名《三階教の研究》,1927年由東京岩波書局出版。中文譯本,原有留日學僧墨禪於1931年左右的翻譯,刊登於《海潮音》雜誌,但未譯完。

三階教雖曾在隋唐時代流行數百年,但因屢受政府及佛教其他宗派的抵制,終於在歷史上銷聲匿跡,不為後人所知。日本大正年間,矢吹慶輝在歐洲研究敦煌古寫本,發現三階教文獻,乃依之寫成《三階教の研究》一書;並於大正十二年(1923),以此書獲文學博士學位。此書實為三階教研究的首度發表,重要性自可想見。

全書分三部,第一部〈教史及教籍史〉,介紹教祖信行、三百年教史,以及該教典籍之目錄與性質。第二部〈教義及實修〉,介紹三階教教義,如末法觀、教判、佛陀觀、佛法觀、無盡藏法、禮佛觀念、所依經典,以及與華嚴、天台、淨土、地藏信仰等的關係。第三部含「附篇」及「別篇」。「附篇」收〈餘錄〉、〈大雲經與武周革命〉、〈(舊稿)關於三階教之研究〉、〈後記〉。「別篇」為《三階教殘卷》,為敦煌及日本的三階教典籍之輯逸及校刊。

《三階教殘卷》所收,包含目前所發現之三階教根本資料十二種。茲略介紹其中之重要部份如次︰

(1)〈信行遺文〉︰這是信行所撰的幾段文字。主要一段在敘述學習三階教「常樂我淨行」的方法,亦即禮佛、布施、頭陀行等事。此外並述及修持方式,如謂︰「坐禪者常坐,莫問晝夜,一向不得臥。禮佛者各各須得淨衣。一日一夜,三時洗浴。莫問晝夜,常禮不息。除半夜一時臥,晝日一時食之多少。坐禪禮佛一種唯得一食。」又信行有關布施之警句︰「誓願頓捨身命財,直到成佛。」亦收在此數段遺文之中。原寫本收藏在大英博物館。為斯坦因所收集。

(2)《三階佛法》卷二、卷三︰《三階佛法》為研究該教教義的最根本典籍。此二卷即該書殘本。原寫本卷二為斯坦因所收集,現藏於大英博物館。卷三為伯希和所得,現藏於巴黎國民圖書館。

(3)日本所傳《三階佛法》四卷︰此書為日本所流傳之三階教資料,為研究該教教義之較完整典籍。版本有法隆寺、正倉院、興聖寺三種。茲摘引該書數段文字於此,以供參考︰

卷一︰「佛滅一千年已後,一切聖人一切利根真善正見成就凡夫,悉普滅盡。」

卷三︰「一切第一第二兩階佛法內,有一切戒見俱不破、有一切破戒不破見、兩種正見成就眾生。一切第三階佛法內,唯有『一切行壞體壞、戒見俱破、顛倒一切』一種眾生。」

卷四︰「佛滅度一千年已後,一切比丘取我十二部經,競共讀誦。以上著中,以中著下,以下著上,中著前後。非義言義,亦如六師外道,各言我是。當爾之時,十二部經,雖行於世,無有威德。」

(4)《三階佛法密記》卷上︰此書為《三階佛法》一書的註釋。原有上中下三卷,今僅存上卷。原寫本為伯希和所得,現藏巴黎國民圖書館。關於該教所謂的「三階」,本書即有註釋云︰「佛在世,佛自住持佛法,位判是第一階時。佛滅度後一千五百年以前,由有聖人及利根正見成就凡夫住持佛法,位判是第二階時。從佛滅度一千五百年以後,利根凡夫戒定慧別解別行,皆悉邪盡,當第三階時。」

(5)《對根起行法》︰此書也是三階教教義典籍。今存者不完全,僅為殘卷。原寫本為斯坦因所得,現藏在大英博物館。

「對根起行」猶如通常所謂的「對症下藥」。該教認為眾生的根性,隨時代的變異而有所不同。每一時代的眾生,必須修行適合該時代的法門,始有效果。本書即說明此一原理及其方法者。茲徵引該書數段於次︰
「別法就根者有二義,一者對根呷益無損。(中略)二者不當根學別法,淳損無益。何以故﹖由不當根,下人行上人所行法故。」
「普法無病者,如來藏佛性等體是普法。一切凡聖一切邪正同是一體,更無別法,唯是如來藏。一切凡夫,莫問根基上下,學之淳益無損。」

(6)《無盡藏法略說》、《大乘法界無盡藏法釋》︰此二寫本俱為斯坦因所得,現藏大英博物館。「無盡藏法」是三階教根據布施波羅蜜多所發展出來的法門。主張眾生應行布施,以了卻前生的宿業。信徒將財物布施到三階寺院,三階寺院則將該等財物用來救濟天下貧苦百姓及補助其他貧窮寺院。三階教寺院內有此類財政組織,名為無盡藏院。即專為處理此等事情的。

這二種寫本,即係說明無盡藏法的文獻。茲摘引《大乘法界無盡藏法釋》之一段文字於次,以供參考︰
「若不因作無盡藏,陪(賠)無始已來百千生百劫(中略),爾許債負,何由得了﹖行者今因無盡藏施,無始宿債,一時頓停。不畏債主,更為障道業障報障一時頓滅。父母兄弟六親眷屬頓出三塗,豈非大益﹖」

(7)《七階佛名經》︰此寫本錄三階教徒禮懺、勸讀、隨喜、迴向、發願之文詞及稱禮之佛名等。可供研究三階教儀式者參考。原本為斯坦因所得,現藏於大英博物館。

◎附︰湯用彤〈矢吹慶輝「三階教研究」跋〉(摘錄自《往日雜稿》)

三階教由信行禪師開創。魏州信行,生於梁武帝大同六年,終於隋文帝開皇四年。後其教流行國中,雖經隋唐二代四次敕斷,仍緜延約至四百年,教籍且遠傳入高麗、日本。有宋初葉,乃漸絕響,並其名亦湮沒不彰。迨信行死後一千三百三十二年,而日人矢吹慶輝所撰《三階教之研究》出世。矢吹氏蓋因悉莫高窟古卷之散在倫敦、巴黎、北平、日本者,中有三階教之殘卷,遂兩次往歐洲抄集,復廣搜我國典籍中之史實,勒成此書。除強半敘教史教義外,並附印敦煌殘餘及日本所存三階教籍之全部,合訂一巨冊,都六百餘紙,可謂美矣備矣。

書中詳述武則天時「大雲經讖」事,極饒興味,但與三階教毫無干係。蓋謂《開元錄》「天授立邪三寶」之語係指「大雲經讖」,著者實誤解原文。緣《開元錄》卷十八「偽經」中著錄三階撰述,而謂此宗︰「即以信行為教主,別行異法,似同天授,立邪三寶。」夫天授明為提婆達多,破釋迦僧伽之人,非指則天年號。況唐朝人民無直斥武后之理。即如下文「我唐天后證聖之元」云云已可證。提婆達多別行異法,據法顯、玄奘所傳,自晉及唐,印土尚有信者,則所謂「邪三寶也」。書中並錄大英博物院藏敦煌寫本一卷,乃疏《大雲經》彌勒授記事,卷首殘缺,不省書名及作者姓名。按《東域傳燈錄》載《大雲經神皇授記義疏》一卷,則此書或原標是名。又其疏末有「來年正月癸酉朔」之語,矢吹氏謂是咸亨元年,歲在癸酉。然此自係天授二年,其正月朔日,恰為癸酉。按載初元年七月沙門薛懷義等表上《大雲經》。至九月九日武則天稱帝,改元天授。此殘卷之作正在斯年,或亦懷義等之所表上也。

書中詳敘信行弟子,而未載靈琛。琛俗姓周,弱冠出家,即味大品經論。後遇禪師信行,更學當機佛法。居相州慈潤寺。(《八瓊室金石補正》〈慈潤寺故大靈琛禪師灰身塔銘〉)相州為信行早年所在地。慈潤寺為唐‧慧休住寺。武德中,玄奘曾遊相州從休學。靈琛則於貞觀二年卒於慈潤寺,是玄奘或得見之。三階教居士除裴氏數人外,又有管氏。唐‧萬安令管均卒於乾封元年,其子僧嗣泰在調露元年收骨起塔於終南山鳴埠禪師林左。管真卒於顯慶四年,亦同時在同處起塔。二人均城陽人,顯屬一族(墓誌皆載《八瓊室金石補正》)。三階教僧死後恆葬於信行塔側。(事不知起於何時。宋‧張茂中《遊城南記》之續註謂始於裴行儉妻,非是。)則管均、管真、嗣泰皆服膺信行之教者也。(《續僧傳》載禪師慧歡卒於大業六年,遺命捨形寒林,並葬梗梓谷。均三階僧送死常例。慧歡亦姓管氏。但傳又言為京兆雲陽人,係慧崇弟子,則恐非與管均等同族同信仰也。)

建無盡藏實始於梁武帝。《祐錄》十二謂皇帝造《十無盡藏記》是也。至嘉祥大師嘗用財施充十無盡藏,委付曇獻,資於悲敬。而唐‧玄琬亦撰有《無盡藏儀》。據《南海寄歸傳》,善遇法師曾在齊州營無盡藏食供養無礙。所受檀施咸隨喜捨。吉藏、玄琬,俱一時名德,善遇乃義淨之師,均非三階教徒,可知無盡藏固一時風尚也。至於玄奘弟子神昉,確與三階教有關。大英博物館藏有上元三年(係高宗時)《法華經》寫本,校者有慈門寺無及、化度寺法界,均三階寺僧。閱者有太原寺嘉尚、慧立,皆玄奘弟子。慧立,《宋僧傳》謂為魏國寺沙門,按此即崇福寺,原名太原及魏國。《開元錄》亦言慧立高宗時為太原寺主。嘉尚之在斯寺無考。法相名宿固亦曾共三階教人校閱寫經也。


九色鹿經

一卷。吳‧支謙譯。收在《大正藏》第三冊。為《本生經》之一,相當於巴利《本生經》中第四八二則與五○一則,與康僧會所譯的《六度集經》卷六第五十八則〈修凡鹿王本生〉相同,但前者旨在教示修忍辱行,後者則偏重於精進行。

本經經文極短,內容敘述釋尊前世為九色鹿王時(其毛九色,角白如雪),曾於恒河中救起一溺者。溺者被救返家後,聞王后盼得九色鹿皮以裁製鹿皮大裘,為貪得重賞,竟不顧救命之恩,而向王后密告鹿王住處,乃使鹿王被捕。鹿王在即將被殺時,將溺者之忘恩負義行徑據實以告,國王因而深受感動,乃通令全國不得驅殺此鹿云云。

◎附︰吳‧支謙譯《佛說九色鹿經》文

昔者菩薩身為九色鹿。其毛九種色。其角白如雪。常在恆水邊飲食水草。常與一烏為知識。時水中有一溺人,隨流來下,或出或沒,得著樹木,仰頭呼天︰山神、樹神、諸天、龍神,何不愍傷於我!鹿聞人聲,走到水中。語溺人言︰汝莫恐怖,汝可騎我背上,捉我兩角,我當相負出水。既得著岸,鹿大疲極。溺人下地遶鹿三匝,向鹿叩頭,乞與大家作奴,供給使令,採取水草。鹿言︰不用汝也,且各自去,欲報恩者,莫道我在此,人貪我皮角,必來殺我。於是溺人受教而去。

是時國王夫人,夜於臥中,夢見九色鹿,其毛九種色,其角白如雪。即託病不起。王問夫人︰何故不起﹖答曰︰我昨夜夢見非常之鹿,其毛九種色,其角白如雪;我思得其皮作坐褥,欲得其角作拂柄,王當為我覓之。王若不得者,我便死矣。王告夫人︰汝可且起。我為一國之主,何所不得。王即募於國中,若有能得九色鹿者,吾當與其分國而治。即賜金鉢盛滿銀粟,又賜銀鉢盛滿金粟。

於是溺人聞王募重,心生惡念。我說此鹿,可得富貴。鹿是畜生,死活何在。於是溺人即便語募人言︰我知九色鹿處。募人即將溺人至大王所,而白王言︰此人知九色鹿處。王聞此言,即大歡喜。便語溺人︰汝若能得九色鹿者,我當與汝半國。此言不虛!溺人答王︰我能得之。於是溺人面上即生癩瘡。溺人白王︰此鹿雖是畜生,大有威神,王宜多出人眾,乃可得耳。王即大出軍眾,往至恆水邊。時烏在樹頭,見王軍來,疑當殺鹿。即呼鹿曰︰知識且起,王來取汝。鹿故不覺。烏便下樹,踞其頭上,啄其耳言︰知識且起,王軍至矣。鹿方驚起,便四向顧視,見王軍眾,已遶百匝,無復走地,即趣王軍前。

時王軍人即便挽弓欲射。鹿語王人︰且莫射我,自至王所,欲有所說。王便敕諸臣︰莫射此鹿,此是非常之鹿,或是天神。鹿重語大王言︰且莫殺我,我有大恩,在於王國。王語鹿言︰汝有何恩﹖鹿言︰我前活王國中一人。鹿即長跪,重問王言︰誰道我在此耶﹖王便指示車邊癩面人是。鹿聞王言,眼中淚出,不能自止。鹿言︰大王!此人前日溺深水中,隨流來下,或出或沒,得著樹木,仰頭呼天「山神、樹神、諸天、龍神、何不愍傷於我。」我於爾時,不惜身命,自投水中,負此人出。本要不相道。人無反復,不如負水中浮木。

王聞鹿言,甚大慚愧。責數其民語言︰汝受人重恩,云何反欲殺之﹖於是大王即下令於國中︰自今已往,若驅逐此鹿者,吾當誅其五族。於是眾鹿數千為群,皆來依附。飲食水草,不侵禾稼。風雨時節,五榖豐熟,人無疾病,災害不生。其世太平運命化去。

佛言︰爾時九色鹿者,我身是也。爾時烏者,今阿難是。時國王者,今悅頭檀是。時王夫人者,今先陀利是。時溺人者,今調達是。調達世世與我有怨,我雖有善意向之,而故欲害我。阿難有至意,得成無上道。菩薩行羼提波羅密,忍辱如是。

〔參考資料〕 《開元釋教錄》卷二;《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三。


二入四行論

一卷。禪宗初祖菩提達磨的語錄。為研究中國初期禪宗的重要資料。此論在近代才被發現,故仍無定本。目前所能知道的版本,有︰

(1)朝鮮本《菩提達磨四行論》二種,即明‧天順八年(1464)及李氏朝鮮隆熙二年(1908)所刊行的二種版本,後者收在《禪門撮要》中。

(2)北京圖書館藏敦煌寫本,宿九九號。

(3)倫敦大英博物館藏敦煌寫本,S-2715號及3375號。

(4)法國國民圖書館藏敦煌寫本,P-3018號及4634號。

其中,北京圖書館藏的敦煌寫本與倫敦博物館藏的敦煌寫本S-2715號,已由鈴木大拙對照朝鮮本加以校訂,收錄在《禪思想史研究》中。S-3375號及P.3018、4634號等三本,都只是中間部份的斷片,為近年所發現。

上述敦煌寫本,均缺少卷首部份,所以無法確知本來的題名。收錄在《楞伽師資記》及《景德傳燈錄》中的本書,其卷首部分雖題有「菩提達磨略辨大乘入道四行,弟子曇林序」,但卻從未被認定為達磨所說。直到近年,由於敦煌寫本的出現,才受到新的評價。再加上水野弘元〈菩提達磨的二入四行說與金剛三昧經〉的論文發表後,其資料價值才得到肯定,被認為是道宣《續高僧傳》中達磨及慧可傳的直接資料。於是,前面所說的敦煌寫本等,包括雜錄部等,統稱為《二入四行論》,成為今日所知之菩提達磨的唯一語錄。

◎附︰《菩提達磨略辨大乘入道四行》(摘錄自《景德傳燈錄》卷三十)

夫入道多途,要而言之,不出二種,一是理入,二是行入。

理入者,謂藉教悟宗。深信含生,同一真性,但為客塵妄想所覆,不能顯了。若也,捨妄歸真,凝住壁觀,無自無他,凡聖等一,堅住不移,更不隨於文教,此即與理冥符,無有分別,寂然無為,名為理入。

行入者,謂四行。其餘諸行,悉入此中。何等四耶﹖(一)報冤行,(二)隨緣行,(三)無所求行,(四)稱法之行。

云何報冤行﹖謂修道行人,若受苦時,當自念言︰我從往昔,無數劫中,棄本從末,流浪諸有,多起冤憎,違害無限。今雖無犯,是我宿殃,惡業果熟,非天非人,所能見與,甘心忍受,都無冤訴。經云︰「逢苦不憂。」何以故﹖識達故,此心生時,與理相應,體冤進道,故說言報冤行。

二、隨緣行者︰眾生無我,並緣業所轉,苦樂齊受,皆從緣生,若得勝報榮譽等事,是我過去宿因所感,今方得之,緣盡還無,何喜之有﹖得失從緣,心無增減,喜風不動,冥順於道。是故說言隨緣行也。

三、無所求行者︰世人長迷,處處貪著,名之為求。智者悟真,理將俗反,安心無為,形隨運轉。萬有斯空,無所願樂,功德黑暗,常相隨逐,三界久居,猶如火宅,有身皆苦,誰得而安。了達此處,故捨諸有,息想無求。經云︰「有求皆苦,無求乃樂。」判知無求,真為道行,故言無所求行也。

四、稱法行︰性淨之理,目之為法。此理,眾相斯空,無染、無著、無此、無彼。經云︰「法無眾生,離眾生垢故;法無有我,離我垢故。」智者若能信解此理,應當稱法而行。法體無慳,於身命財,行檀捨施,心無吝惜。達解三空,不倚不著,但為去垢。稱化眾生,而不取相。此為自行,復能利他,亦能莊嚴菩提之道。檀施既爾,餘五亦然,為除妄想,修行六度,而無所行,是為稱法行。

〔參考資料〕 楊曾文《禪宗文獻研究在日本》;柳田聖山《達磨の語錄》;宇井伯壽《禪宗史研究》;關口真大《達磨の研究》。


二種生死

佛典中所列的凡聖二種生死方式。即分段生死與變易生死。

(1)分段生死︰又稱有為生死,指凡夫因有漏善惡之業,在三界六道輪迴所受的肉身生死。肉身有美醜胖瘦高矮的差別,分分段段得生死,故稱分段生死。

(2)變易生死︰或名不思議變易生死、無為生死。指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等超越三界輪迴的聖者,依無漏大願所感得的細妙殊勝依身之生死,因將分段粗劣身改轉變易而得不思議身,故稱變易生死。

《成唯識論》卷八云(大正31‧45a)︰
「生死有二。(一)分段生死,謂諸有漏善不善業,由煩惱障緣助勢力所感,三界粗異熟果,身命短長隨因緣力,有定齊限,故名分段。(二)不思議變易生死,謂諸無漏有分別業,由所知障緣助勢力所感,殊勝細異熟果,由悲願力,改轉身命,無定齊限,故名變易。無漏定願正所資感,妙用難測,各不思議,或名意成身,隨意願成故。」


二鼠嚙藤

佛經譬喻語,常用以喻示此四大所成身之無常不可恃。據《大集經》所載,昔有一人為避二頭醉象,緣藤入井,有黑白二鼠嚙咬藤樹,根幹將斷,傍有四蛇欲螫,下有三龍仰首吐火、張爪欲食,仰望其上、二象已臨井邊正垂首下望;當危急無計可施間,忽有蜜蜂飛過,遺蜜滴入其口,以致全然忘懷身處危懼之中。此外,《賓頭盧為優陀延王說法經》亦載(大正32‧787a)︰
「昔日有人行在曠路,逢大惡象,為象所逐,狂懼走突無所依怙。見一丘井,即尋樹根,入井中藏。有白黑鼠,牙齧樹根,此井四邊有四毒蛇,欲螫其人,而此井下有大毒龍。傍畏四蛇,下畏毒龍,所攀之樹,其根動搖,樹上有蜜三滴,墮其口中,于時動樹𢴤壞蜂巢,眾蜂散飛,唼螫其人,有野火起,復來燒樹。」

此上二寓言,前者之二象喻生死,藤樹喻人命,井喻身命無常,二鼠喻晝夜,四蛇喻地水火風四大,三龍喻貪瞋癡三毒,蜜蜂喻財色食名睡五欲;後者之人喻凡夫,象喻無常,井喻人身,樹喻人命,二鼠喻晝夜,嚙樹根喻念念生滅,四蛇喻四大,蜜喻五欲,蜂喻惡魔,野火燒喻老,下有毒龍喻死後墮惡道。

〔參考資料〕 《翻譯名義集》卷五。


十勝行

(一)遊戲自在菩薩所修的十種勝行︰即(1)一切法界以無量方便門普現眾生勝行;(2)以無量莊嚴莊嚴一切世界普現眾生勝行;(3)知出生一切眾生界皆悉如化勝行;(4)於如來身出生菩薩身,於菩薩身出生如來身勝行;(5)於虛空界出生世界,於世界出生虛空界勝行;(6)於生死界出生涅槃界,於涅槃界出生生死界勝行;(7)於一眾生音聲出生一切佛法音聲勝行;(8)於無量身門示現一身,於一身門示現分別一切諸身勝行;(9)以一身充遍一切世界勝行;(10)於一念中令一切眾生出生無量無邊法門成等正覺勝行。

舊譯《華嚴經》卷三十九謂菩薩摩訶薩若安住此行,即得一切諸佛無上大智勝行。新譯《華嚴經》卷五十六則稱此十種勝行為十種境界,指菩薩所行的境界,意義相似。

(二)十地菩薩所修的十種勝行︰即「施」等十波羅蜜。《成唯識論》卷九謂十波羅蜜皆各具七種最勝,故名十勝行。七種最勝即︰(1)安住最勝,謂要安住菩薩種性。(2)依止最勝,謂要依止大菩提心。(3)意樂最勝,謂要悲愍一切有情。(4)事業最勝︰謂要具行一切事業。(5)巧便最勝,謂要無相智所攝受。(6)迴向最勝,謂要迴向無上菩提。(7)清淨最勝,謂要不為二障間雜。論中謂若非此七最勝所攝受者,所行施等非到彼岸。論中並謂(大正31‧51a)︰「十地中修十勝行,斷十重障,證十真如。」

(三)得生梵輔天的十種行︰《俱舍論》卷十八謂(大正29‧97c)︰「有信正見人修十勝行者,便為生梵福。」十勝行指(1)為供養如來,建窣堵波於未曾有處;(2)為供養四方僧伽,造寺施園,以飲食衣服臥具湯藥四事供養;(3)令失和之佛弟子和合;(4)於一切有情,普修慈悲喜捨四無量心。(5)為救母命捨自身命;(6)為救父命捨自身命;(7)為救如來命捨自身命;(8)於正法中出家;(9)教他人出家;(10)佛未轉法輪時,能請轉法輪。

〔參考資料〕 (一)《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七。(二)《成唯識論述記》卷十(本);《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二(中)。(三)《順正理論》卷四十四;《阿毗達磨藏顯宗論》卷二十四;《俱舍論光記》卷十八。


十念

(一)原始及部派佛教所倡行的十種禪法︰即十種專念一對象以攝心、息妄想的方法,故云十念。出自《增一阿含經》卷三十四。

(1)念佛︰謂正身正坐,觀如來身相,繫念如來之十力、四無所畏、五分法身等功德,更無他想。

(2)念法︰謂繫念法,由欲而至無欲,離諸煩惱,除諸愛欲,無有塵勞,無瑕疵亂想之念,更無他想。

(3)念僧︰又名念眾、念比丘僧、或念聖眾;謂繫念四雙八輩成就善業與五分法身,自度復度他人,更無他想。

(4)念戒︰謂念戒能止諸惡,成就道品。

(5)念施︰又名念布施或念捨;謂念布施能破慳貪,生長福果;且布施之後不生後悔,亦不求報,即有罵之、杖之者,亦起慈心,不絕施意。

(6)念天︰謂念身口意清淨,不造穢行,眾行具足,乃成天身。

(7)念休息︰又名念滅;謂心意之想止息,志性專一而無卒暴,常求方便,入三昧定。

(8)念安般︰又名念安那般那,念出入息,或念無所起;謂觀息之長短、冷熱,又尋息之出入,數其長短,分別了曉。

(9)念身非常︰又名念觀身或念身;謂念此身乃髮毛爪齒、髑腦等所成,又思身由何處來,由誰所造。

(10)念死︰又名念當終亡;謂念命根斷絕,無形無響,亦無相貌,更無他想。

此外,《大乘義章》卷十二於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施、念天六念外,加念出入息、念死、念滅、念身而成十念。又,《光讚般若經》卷七立菩薩行法時,舉出念佛、念法、念聖眾、念戒、念布施、念天、念恬泊、念無所起、念觀身、念當終亡等十念。

(二)謂菩薩當護之十念︰依《菩薩受齋經》所載,此十念為︰念過去佛、念未來佛、念一切現在佛、念尸羅波羅蜜、念禪波羅蜜、念漚和拘舍羅、念般若波羅蜜、念禪三昧六萬菩薩在阿彌陀佛所、念過去當來今現和上阿闍黎。此中,初三佛寶,次四法寶,後二僧寶,即念佛、法、僧三寶。然文中唯有九念,疑似遺漏第四念布施。又,前舉念佛等十念為小乘聲聞法,此十念則係菩薩所護之十念。

(三)指聖者所修,往生阿彌陀國的十種因行︰此係《彌勒所問經》的說法,即憶念慈、悲、護法等十種心。性質及能力較佳的菩薩,可依此往生淨土。《大寶積經》卷九十二亦有此說法,而稱「念佛十種心」,即(1)於諸眾生起大慈不損害之心;(2)於諸眾生起大悲,而無逼惱之心;(3)於佛之正法,不惜身命,而樂於守護之心;(4)於一切法發生勝忍,而不執著之心;(5)不貪利養恭敬尊重,而淨意樂之心;(6)求佛種智,於一切時不忘失之心;(7)於諸眾生,尊重恭敬,而不下劣之心;(8)不著世論,於菩提分生決定之心;(9)種諸善根,無有雜染,清淨之心;(10)於諸如來捨離諸相,而起隨念之心。《大寶積經》異譯本《發覺淨心經》,亦出此說。

(四)稱名十念︰《觀無量壽經》云(大正12‧346a)︰「令聲不絕,具足十念,稱南無阿彌陀佛。」關於此十念之解釋,古來諸師有各種不同的說法。

(1)曇鸞《往生論註》卷上云(大正40‧834c)︰
「百一生滅名一剎那,六十剎那名為一念。此中云念者,不取此時節也。但言憶念阿彌陀佛若總相、若別相,隨所觀緣心無他想,十念相續名為十念,但稱名號亦復如是。(中略)經言十念者,明業事成辨耳,不必須知頭數也。」

此即以「念」作「憶念」義,憶念阿彌陀佛之總相或別相,口稱名號,心無他想,凝思相續至十,名十念。

(2)新羅‧元曉謂十念有顯了及隱密二種,即十聲稱佛為顯了十念,《彌勒所問經》所說慈等十念為隱密十念。又,《觀無量壽經》十念唯顯了十念,《無量壽經》第十八願之十念通顯了、隱密二種。

(3)新羅‧義寂謂每稱念「南無阿彌陀佛」一遍,為一念。

(4)宋‧遵式在《晨朝十念法》記載氣息十念之說,謂(大正47‧210b)︰「修淨業者,須每日清晨服飾已後,面西正立合掌,連聲稱阿彌陀佛。盡氣為一念,如是十氣名為十念,但隨氣長短,不限佛數。」日本‧良遍《念佛往生決心記》亦稟承此氣息十念之說。

(5)日本‧空海《祕藏記》依密教意,謂十念為十波羅蜜之義(大正圖像1‧8a)︰
「據密教十念成就,謂十波羅蜜圓滿也。或難云︰經云十念成就得生西方淨土。西方淨土者,初地菩薩所生之土也。十波羅蜜者,於十地中地地修,地地圓滿。若以十念成就擬十波羅蜜論者,生淨土時十地可究竟。何故云初地菩薩所生之土也﹖答云︰是密教所謂橫義,初地與十地無高下故,今卿所難次第義耳,十地自布施波羅蜜至於智波羅蜜,地地各有一波羅蜜,是顯教所說地地遷登之義,今密教所說,言菩薩地者,是心也,法文也,佛也,菩薩也,凡異餘乘如此。」

(6)善導將十念解釋為十聲稱名,《觀經疏》〈玄義分〉云,十聲中具足十願十行,故上自一生稱名,下至十念稱名,以佛願力皆得往生。日本‧源空《選擇本願念佛集》即承善導之說,謂念聲是一。

〔參考資料〕 (一)《增一阿含經》卷一〈序品〉、〈十念品〉、卷二〈廣演品〉、卷四十二〈結禁品〉、卷四十三〈善惡品〉;《光讚般若經》卷七〈觀品〉;《諸經要集》卷三。(三)《無量壽經宗要》;《遊心安樂道》;《無量壽經記》卷上;《無量壽經連義述文贊》卷中;《無量壽經疏》;《華嚴經孔目章》卷四。(四)《般舟讚》;《往生禮讚》;《安樂集》卷上;《安樂集私記》卷下;《釋淨土群疑論》卷三、卷五、卷七。


大寶積經

《大寶積經》是一部叢書體裁的經集,一二○卷。收在《大正藏》第十一冊。玄奘在示寂前一年(663)曾試譯幾行,感覺氣力衰竭而輟筆。菩提流志從神龍二年(706)開始編譯,歷時七年,於先天二年(713)完畢,完成玄奘未盡的偉業。他利用《寶積經》的叢書體裁,儘量勘同從前譯過的另本編入大部,遇到舊本文義不全或舊無譯本的,才出新譯。因此全經四十九會,幾乎一半用了舊本,只二十六會新譯,其中還多數是參酌舊本重出,純粹的初譯本只十一會而已。

《寶積》這樣四十九會的大叢書,是後來發展而成的。最初出現的是裡面最原始的一種,中國前後譯過四次,開始是支婁迦讖譯的,名叫《佛遺日摩尼寶經》(佛遺日,即毗佛略,意為方廣;摩尼為如意珠),次晉錄失譯名《摩訶衍寶嚴經》,又姚秦失譯名《大寶積經》,或名《迦葉品》(後由單卷編入大部四十九會中第四十三會,因大部也有〈迦葉品〉,遂改名〈普明會〉),最後譯的名《迦葉問正法經》。四個譯本名稱不同,都是小本《寶積》的異譯,原經叫什麼名字已不清楚。

小本《寶積》是繼《般若》之後出現的大乘經類之一,其內容較《般若》更為豐富。不過基本理論仍出於《般若》。全部分為十六門,都是屬於大乘教法,具有重要意義。其中談到了大乘出家,即戒律的問題,談到定慧學,以大乘和小乘相比較指出其優劣。更值得注意的是提出了大乘的一個重要思想︰「根本正觀」,說大乘應該用般若去觀察一切。菩薩乘就是提倡般若,所以《寶積》的根本正觀來自般若。具有智慧,就掌握得到判別正與不正的方法,從而使他們的理論超出了單純的空觀,提出所謂「中道」來。「空觀」原對「實有」而言,「實有」固然不對,若定以空為實在的「空」,也不對,離去「空觀」、「實有」的兩邊,他們主張「中道」。「中道」原在部派佛學時期也偶爾談到,現在大乘把它擴大,而且固定在「正觀」方面運用,這就是從小品《寶積》開始的一個重要思想。小品《寶積》還特別指出,「有見」很壞,但「有見」走向極端,即使大如須彌山,也還有辦法破除,如果著了「空見」那就不可救藥了。可見,《寶積》的思想比「空觀」進了一步,它破空破有,提倡「中道正觀」。

勝鬘夫人會〉是劉宋‧求那跋陀羅譯《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的異譯,編入大部第四十八會。內容主要講「佛性」,特別以「如來藏」為主題。全經結構分十四門,即有十四義。說法基本上與《大涅槃經》的後分一致,但著重結合心的法性講的。心的法性即心的本質,心以「清淨」為本質,就是「自性清淨心」。《勝鬘經》又提到如來藏即自性清淨心,把佛性擴展到心性,如來藏厭苦欣滅而為出世正因,尤屬內學大本之談,乃對於人性的理解以及人生轉依根據的說明。把「如來藏」聯繫於對「自性清淨心」的理解力方面,即「空性智」。空性智對心的理解有兩個方面︰

(1)從自性清淨心講,一切眾生皆有此心,但現時不能覺察,乃因煩惱障蔽,即所謂「心性本淨,客塵所染」。淨心與客塵是同時並存的,但兩者性質不同,又是分離的,即所謂「與客塵俱,而性相離」。何以知其相離﹖是空性智的理解,「由智而見其不實」,從而把客塵斷掉,如來藏就具有空的意義,即「空如來藏」。

(2)如來藏可以成佛,可以使之具有佛的各種功德,儘管現在未發現功德,但功德的基礎存在。藏與功德的關係,被看作「不俱與不離」,現在雖尚未實現佛的功德,但如來藏裡早已攝藏了實現它的基礎,如幼兒已具備有成年人基礎,總有成長為成年人的一天。從智慧看來,它也是圓滿無欠缺的。這樣又具有不空的意義,即「不空如來藏」。

《勝鬘經》共講了十四義,還有其他一些重要說法,如三乘歸於一乘,暗示一切眾生(包括一闡提在內)都可以成佛。四諦歸於滅諦,可以看出四諦有有作、無作兩方面的意義。

《菩薩藏經》二十卷,玄奘於貞觀十九年(645)譯出,編入大部第十二會。它是菩薩藏理論新的發展,對於大乘全體又有所組織的一部書。菩薩藏的理論根據就是法門,此經對大乘的重要法門都提到了,因此,對了解這一時期的學說具有極重要的意義。玄奘是傳播這一學說系統的瑜伽行派的人,對此學說原委了解得很清楚,所以非常重視它,歸國後最先翻譯的就是此經。它講大乘菩薩道的組織,以「四無量」、「六度」、「四攝」為綱,把有關法門統攝在這三類裡。首先提出「四無量」來,是與外道說法相照應而內容卻不相同,剔除了婆羅門所說以梵天為解脫目標,修行結果與梵天共住的理想。他們修行的手段之一是修「慈悲喜捨」四無量。大乘認為這還是貪欲的低級要求,因而主張四無量是無染心的。此經繼承龍樹吸取和利用外道所說的四無量這一方法,把四無量列在六度之先,以四攝為六度的推廣,構成了以六度為中心的組織體系。它把以前及當時的一切說法加以簡別,最後把重點放在「智度」上。這從經的最後帶有結論性的頌文「於業應知業,於報應知報,無業亦無報,是安隱涅槃。諸有為皆苦,於中無有智,是故智生已,有為皆解脫」裡也表示出來了。此經不但把智慧放在首位,而且講到如何才能構成智慧;需有十善巧︰蘊、界、處、諦、四無礙、四依趣、資糧、三十七道品、緣起、一切法(包括有為、無為)。應對十個方面有正確的認識,就是善巧。

此經對《大涅槃經》、《勝鬘經》所提到的問題也涉及到了,但無所偏重,而是包羅各個方面。如講「界」善巧時,不用「佛性」而用「我界」解釋,說「我界」就是「法界」,也就是「法性」的意思,實際上與《涅槃經》、《勝鬘經》一樣。講「諦」善巧提到四諦歸於滅諦,與小乘講四諦以苦諦為中心相反。關於諦,平常只講勝義諦和世俗諦,此經加一個相諦為三諦。相諦是無相,把一切歸於無相。通常講勝義諦只講一切法自性空,此經認為這樣講空還不夠,應以無相為基礎,建立一切相。無相與一切相,非一非異。諸法不一,歸為無相。異中見一,無相非相,乃是一切相之共相。這種說法對後來的有關說法很有影響。在講四諦時,一方面肯定了可用五蘊解釋,即五取蘊是苦,因而有苦集滅道。另一方面也可從能取所取來解釋,由於能取所取的執著,也會形成苦。這是針對有部把六根看成內能取,六塵看成外所取,而此經認為這種執著就屬苦諦。此外,還提到涅槃與生死是無區別的,成就瑜伽師地得方便慧的等等,可見與後來的瑜伽行派有著千絲萬縷的密切聯繫。因此,它對大乘學說講得很全面,很扼要,可以看成大乘思想的重新組織。玄奘雖然首先譯出它,是重視它的一個表示,可惜他並沒有說明此經對大乘學說有這樣多的發揮。

《大寶積經》內有重大義理的幾會,特別是小本《寶積》為大本《寶積》之先河,要義如上。以下即依次略述其餘各會的大概。

第一〈三律儀會〉,三卷。唐‧菩提流志新譯,與舊譯《大方廣三戒經》同本。佛因大迦葉問,而說菩薩種種應作、不應作的三法。

第二〈無邊莊嚴會〉,四卷,新譯。佛為無邊莊嚴菩薩說一切法自性無性,不可以相表示;然是一切諸法本性,非由染淨之所建立,無住無起,本性清淨。菩薩如實解了無明諸有為法,悟智見等無為法,入清淨法門,獲遍持光明智慧,圓滿所有不思議善根等願。

第三〈密迹金剛力士會〉,七卷,西晉‧竺法護譯。密迹金剛力士說如來身口心三祕密真實之法。目連欲窮佛聲邊際,過西方九十九恒河沙佛土終不能得,其音常近不遠。應持菩薩過上方百億恒河沙佛土,欲見佛頂相亦不能見。

第四〈淨居天子會〉,二卷,西晉‧竺法護譯,舊名《菩薩說夢經》。淨居天子問菩薩所行相貌攝受諸法,佛言夢中見相一百八事,應隨夢境進修,淨除業障。

第五〈無量壽如來會〉,二卷,新譯,與舊《無量清淨平等覺》、《大阿彌陀》、《無量壽經》等同本。佛說阿彌陀佛因地願力,極樂國土種種清淨莊嚴,勸人往生。

第六〈不動如來會〉,二卷,新譯。與舊本《阿閦佛國經》同本。佛說妙喜世界種種勝妙,不動佛行願功德,勸人往生。

第七〈被甲莊嚴會〉,五卷,新譯。佛為無邊慧菩薩說菩薩被大甲胄,乘於大乘,行於大道,為諸眾生作大利益。

第八〈法界體性無分別會〉,二卷,梁‧曼陀羅仙譯,與羅什譯《法界體性經》同本。文殊師利說一切法皆法界體性,是污染者法界體性,若知污染是法界體性是名白淨。然第一義無有污染,若污染法若白淨法,名佛出世。佛出世者,諸法無生,是無生法,都無生死,亦無涅槃。又廣說菩提之相,菩薩聞已,能於諸法體性無所分別,即名為佛。

第九〈大乘十法會〉,一卷,元魏‧佛陀扇多譯,與梁譯《大乘十法經》同本。十法者︰(1)信成就,(2)行成就,(3)性成就,(4)樂菩提心,(5)樂法,(6)觀正法行,(7)行法慎法,(8)捨慢大慢,(9)善解如來祕密之教,(10)心不希求二乘。

第十〈文殊師利普門會〉,一卷,新譯。與舊《普門品經》等同本。佛說色、聲、香、味、觸、人、天、善、惡等法,了知其性空,本自無生起,皆悉寂靜,是名諸三昧普入不思議法門。

第十一〈出現光明會〉,五卷,新譯。佛答月光童子問,說如來因地善根資糧圓滿,成就相好光明等法門。

第十二〈菩薩藏會〉,內容見上文有關《菩薩藏經》之說明。

第十三〈佛為阿難說人處胎會〉,一卷,新譯,與舊譯《胞胎經》同本。佛說人受生入胎種種事。

第十四〈佛說入胎藏會〉,二卷,唐‧義淨譯。佛說種種方便,化難陀離欲出家事。

第十五〈文殊師利授記會〉,三卷,唐‧實叉難陀譯,與《文殊師利佛土嚴淨經》同本。佛說文殊師利於往昔雷音佛所初發菩提之心,過不可思議微塵數劫行菩薩道,勸教十萬無量無邊如來,然後作佛名為普見,剎土功德莊嚴,極樂世界非所比量。

第十六〈菩薩見實會〉,十六卷,高齊‧那連提黎耶舍譯。佛成道已,還迦毗羅城,為淨飯王說六界差別法門。

第十七〈富樓那會〉,三卷,姚秦‧鳩摩羅什譯,舊譯名《菩薩藏經》,亦與《大悲心經》同本。佛為富樓那說菩薩藏。

第十八〈護國菩薩會〉,二卷,隋‧闍那崛多譯。佛為護國比丘說菩薩清淨無畏,喜捨調伏等四十八法。

第十九〈郁伽長者會〉,一卷,曹魏‧康僧鎧譯,與《法鏡經》及《郁迦羅越問菩薩行經》同本。佛為郁伽長者說在家種種過患功德及出家菩薩修行功德之法。

第二十〈無盡伏藏會〉,二卷,新譯。佛說菩薩有貪行、瞋行、癡行等分行,說法等五伏藏,成就殊勝功德,速證菩提。

第二十一〈授幻師跋陀羅記會〉,一卷,新譯,與舊譯《幻士仁賢經》同本。王舍城幻師變幻供養驗試如來,不知如來現證諸法如幻,悔悟發心而得授記。

第二十二〈大神變會〉,二卷,新譯。如來有大神變,說法教誡,答商主天子問,說云何名無生,云何名無生忍。

第二十三〈摩訶迦葉會〉,二卷,元魏‧月婆首那譯。佛為迦葉說出家比丘妄言得果,貪著名利等種種罪相。

第二十四〈優波離會〉,一卷,新譯,與舊譯《決定毗尼經》同本。優波離問佛戒律輕重開遮,文殊師利言一切諸法畢竟寂滅,心寂滅故名究竟毗尼,乃至是名法界究竟毗尼,諸佛世尊依此成道。若善男子於是法中不善觀察,則為遠離如來淨戒。

第二十五〈發勝志樂會〉,二卷,新譯,與舊譯《發覺淨心經》同本。佛說初業菩薩既出家已,應離樂著利養、憒鬧、俗言、睡眠、眾務、戲論等過失,修出世道慈念眾生。

第二十六〈善臂菩薩會〉,二卷,姚秦‧鳩摩羅什譯。佛為善臂菩薩說菩薩當具足六波羅蜜法。

第二十七〈善順菩薩會〉,一卷,新譯,與舊譯《須賴經》同本。舍衞城有菩薩名善順,方便度人,示現極貧,佛為說法,授以佛記。

第二十八〈勤授長者會〉,一卷,新譯。佛為舍衞城勇猛授等五百長者,說應觀身四十四種過患,厭離身命妻子,捨宅衣服車乘香鬘一切樂具,速能成就六波羅蜜,疾得無上菩提。

第二十九〈優陀延王會〉,一卷,新譯,與舊譯《優填王經》同本。優陀延王因第二夫人誣陷,對第一夫人及如來聖眾發起瞋恚,悟後懺悔。佛為說先知丈夫過患,然後多種觀察女色欲染過患。

第三十〈妙慧童女會〉,一卷,新譯,與舊譯《須摩提經》及先譯《妙慧童女經》同本。長者女妙慧問佛︰云何得端正身乃至臨終諸佛現前﹖佛為說於惡友所不起瞋心等四十行。

第三十一〈恒河上優婆夷會〉,一卷,新譯。佛與恒河上優婆夷問答,說一切法如幻化,如虛空,心尚不可得,何況心所生法,一切法皆無所得名真修梵行。

第三十二〈無畏德菩薩會〉,一卷,與《阿闍世王女阿術達菩薩經》等同本。阿闍世王女無畏德,見聲聞不起迎問禮,為王廣說二乘與大菩薩人種種差別,與舍利弗等問答妙法。

第三十三〈無垢施菩薩應辯會〉,一卷,與《離垢施女經》及《得無垢女經》同本。波斯匿王女與聲聞迦葉、舍利弗等,及菩薩文殊、觀音等,問答法要。

第三十四〈功德寶花敷菩薩會〉,一卷,新譯。佛因問,為說持誦十方現在佛名所得殊勝功德。

第三十五〈善德天子會〉,一卷,與先譯《文殊師利所說不思議佛境界經》同本。文殊演說諸佛不思議甚深境界。

第三十六〈善住意天子會〉,四卷,與《如幻三昧經》及《聖善住意》等同本。文殊與善住意於佛前問答不施不慳、不戒不犯、不忍不諍、不進不怠、不禪不亂、不智不愚、無凡夫無佛、不因緣不無緣等甚深法。

第三十七〈阿闍世王子會〉,半卷,與舊譯《太子刷護》、《太子和休》二經同本。王太子問佛︰何因緣得端正蓮華化生、知宿命、生天上、得六神通等﹖佛隨問演說。

第三十八〈大乘方便會〉,二卷半,東晉‧竺難提譯,與《慧上菩薩問大善權經》等同本。佛因智勝菩薩問,說諸菩薩依迴向,隨喜,以一摶食給施一切眾生,一香一華供養十方佛等善權方便法門。

第三十九〈賢護長者會〉,二卷,原名《移識經》,隋‧闍那崛多譯。賢護問佛,眾生有識如寶在篋,不顯不知,身謝識遷,如夢遷化,受種種身,往來苦樂等事。

第四十〈淨信童女會〉,一卷,新譯,波斯匿王女問菩薩正修行法、得堅固力、安住生死、成熟眾生、六度、四無量等。

第四十一〈彌勒菩薩問八法會〉,一卷。本名《彌勒菩薩所問經》,與《大乘方等要慧經》同本。佛說菩薩成就深心等八法,於勝進法中不退不轉,速成菩提。

第四十二〈彌勒菩薩所問經〉,半卷,與舊譯《彌勒菩薩所問本願經》等同本。佛說彌勒以善權方便安樂行,晝夜六時禮佛懺悔,勸請諸佛,願於來世人民無垢穢奉行十善時成佛。釋迦以身命布施,勇猛精進,願於五濁惡世成佛度生。

第四十三〈普明菩薩會〉。

第四十四〈寶梁聚會〉,二卷,北涼‧釋道龑譯。佛說沙門善惡垢淨,梵行非梵行種種事相。

第四十五〈無盡慧菩薩會〉,半卷,新譯。佛說十波羅蜜及入十地先相等法(與華嚴部《莊嚴菩提心經》同)。

第四十六〈文殊師利說般若會〉,一卷半,蕭梁‧曼陀羅仙譯。文殊師利菩薩說般若波羅蜜及一行三昧法。

第四十七〈寶髻菩薩會〉,二卷,西晉‧竺法護譯。佛說六波羅蜜、三十七菩提分法、菩薩淨行等。

第四十八〈勝鬘夫人會〉,內容見上文有關〈勝鬘夫人會)之說明。

第四十九〈廣博仙人會〉,一卷,新譯。佛為廣博仙人說三十三垢染布施不得果報及說種種上施、生死轉識、諸天欲樂衰相等事。

關於《寶積經》的註釋,《瑜伽師地論》〈攝抉擇分〉有釋文與經配合,但不牒經文。對勘四譯,唯晉譯結構比較相近,可以對讀。元魏‧菩提流支譯有釋論一種,名《大寶積經論》,凡四卷,不詳作者,譯文也錯亂拙劣。西藏藏經中同有此本,題安慧作,考其體例,是依《瑜伽》配合經文,詳為之解,家法井然,或者真是安慧之作。第四十一〈彌勒菩薩問八法會〉有釋論五卷,名《彌勒菩薩所問經論》,元魏‧菩提流支譯。第四十七〈寶髻菩薩會〉有釋論《寶髻菩薩四法經論優波提舍》一卷,天親菩薩造,元魏‧毗目智仙譯,也都可資參研。(李安)

◎附︰長尾雅人著‧許明銀譯《印度佛教史述要》第六章(摘錄)

《寶積經‧迦葉品》
(前略)《寶積經》(Ratnakūṭa)也同樣地稱讚菩薩,而討厭職業性的小乘比丘。

此經典也許比《般若經》與《金剛經》還要晚出,不過,仍舊是相當古老的大乘經典。漢譯大藏經內有為數一二○卷的大部頭經典-《大寶積經》。其實,它是集合四十九部獨立的經典而成的。其中,第四十三號的〈迦葉品〉(Kaśyapa-parivarta,後改名為〈普明菩薩會〉),即等於此處所譯出者。編集四十九部經典成現在之形態的是在七世紀的唐代,且四十九部經典當中也攙雜著舊經典與新經典。有名的《大無量壽經》是排在第五號,《勝鬘經》則列在第四十八號。

〈迦葉品〉在這四十九經當中屬於最古老層次,且《寶積經》的平常稱呼原先是指此〈迦葉品〉(《寶積經》一名,在印度古代諸學者之間很著名,它常被引用於論書之中;且從其引用全是〈迦葉品〉內之文章,可得知此一事實)。相當於此〈迦葉品〉的部分,漢譯方面譯了四次。此外,現在還有梵文本及西藏語譯本。最初的漢譯本乃屬於二世紀後半期的後漢時代。將此與其他的漢譯本、梵文本與西藏語譯本作比較,可知經文是逐漸增加擴大的。在每一節上相同的內容有很多是以詩頌的形態反覆著,而舊的漢譯則缺少此詩頌部分。這裏是依照梵文本,節譯最有趣之處。

此經原來的名稱《寶積經》,乃意指「寶的聚集」。或許也意指著滙集著相當於寶玉的種種教說。該經以大乘經典的「空」思想做基礎,且敘述了阿含以來之佛陀教義,同時,也強調無我的思想與瑜伽的修行等。它是中觀學派及唯識學派所熟悉的經典。

全體的旨趣是在對照大乘菩薩的優秀性,以及小乘比丘修行的偏狹態度。前半部從各種角度來宣說菩薩是什麼。特別是第二十九節以下,以豐富的比喻來說明菩薩德,若將它視做一文學來看時也是很有趣的。此一比喻一直持續到第九十七節,而第五十二節以下則是本經的核心,是說明「中道」的。如此具體說明中道的經典並不太多。此部分常為其他論書所引用。第九十八節以下的「心之觀察」也很重要,於此也詳細地考察了「種姓」──「佛性」。

從第一二一節起,開始批判職業性的「出家人」、「比丘」與「沙門」。至於「四種破戒比丘」在任何一世都有。特別有趣的是結束此說法時,有五百位比丘離席而去。彼等不懂此經典之意趣,且不信受。此一情形使我們想起《法華經》〈方便品)有五千位增上慢的比丘,離開佛陀說法處而去的情景。《法華經》載佛陀任由彼等離去,而此〈迦葉品〉言,佛化作二比丘向此五百比丘說法。

〔參考資料〕 印順《寶積經講記》;《寶積部經典》(《大乘佛典》{9},中央公論社);櫻部文鏡《西藏譯大寶積經の研究》;月輪賢隆《古本大寶積經について》;A. K. Warder《印度佛教史》;Winternitz《印度文獻史》。


大悲

指佛菩薩的大悲愍心。小乘有部以之為佛之十八不共法之一,大乘法相宗謂其為佛之百四十不共法之一。或以之為四無量心之一,如《華嚴經》分十種大悲,《寶雨經》謂佛有三十二大悲。或與「大慈」聯用以顯觀音之慈悲。茲依大、小乘所說,略述如次︰

(一)小乘所說︰《大毗婆沙論》卷三十一云(大正27‧159b)︰
「拔濟有情增上苦難,故名大悲;謂從地獄、傍生、鬼趣大苦難中拔濟令出,安置人天喜、樂等處。復次拔眾生出增上淤泥,故名大悲;謂有情類沒在煩惱大淤泥中,授正法手拔之令出,安置聖道及道果中。復次授諸有情增上義利,故名大悲;謂教眾生斷三惡行,修三妙行,種植尊貴富樂種子,感得尊貴大富樂果,形色美妙,眾所樂見,膚體細軟,光和淨,或為輪王,或作帝釋,或為魔王,或作梵王,展轉乃至或生有頂,或復種植三乘種子,引得三乘菩提涅槃,如是皆由大悲威力。」

大悲之所以為「大」,共有下列五義︰(1)資糧大,以大福德智慧之資糧所成。(2)行相大,此力能於三苦境作拔苦之行相。(3)所緣大,總以三界有情為所緣。(4)平等大,離怨親等差別,普遍利樂諸有情。(5)上品大,此為最上品,更無餘者能齊於此。

此外,大悲與悲也有八種不同︰(1)自性異︰大悲以無癡(智慧)為體,悲以無瞋為體。(2)行相異︰大悲緣三苦之行相,悲緣苦苦之行相。(3)所緣異︰大悲通緣三界,悲唯緣欲界。(4)依地異︰大悲依第四禪,悲通依四靜慮。(5)依身異︰大悲依佛身,悲依二乘之身。(6)證得異︰大悲離有頂惑而證得,悲離欲界之惑而證得。(7)救濟異︰大悲能成就救濟之事,悲唯希望救濟。(8)哀愍異︰大悲是哀愍平等,悲唯拔欲界有情苦,故哀愍不平等。又,《成實論》卷十二〈四無量定品〉也分析「大悲」與「悲」的差別(大正32‧337c)︰
「問曰︰悲與大悲有何差別﹖答曰︰悲名但心憐愍。能成辦事故名大悲。所以者何﹖菩薩見眾生苦,為盡此苦,勤修精進。又於無量劫修習所成,故名大悲。又以智眼見眾生苦,決定發心要當除滅,故名大悲。又多所利益故名大悲。亦無障礙故名大悲。所以者何﹖悲心或念他惡,故生障礙,大悲於種種深惡,通達無礙。又悲心或有厚薄不等,一切平等故名大悲。又自捨己利,但求利他故名大悲。悲不如是,是名差別。如是慈等於佛皆名為大,但以悲能救苦,是故獨說。」

(二)大乘所說︰新譯《華嚴經》卷五十三述十種大悲,文云(大正10‧282a)︰
「佛子,菩薩摩訶薩以十種觀眾生而起大悲。何等為十﹖所謂觀察眾生無依無怙而起大悲,觀察眾生性不調順而起大悲,觀察眾生貧無善根而起大悲,觀察眾生長夜睡眠而起大悲,觀察眾生行不善法而起大悲,觀察眾生欲縛所縛而起大悲,觀察眾生沒生死海而起大悲,觀察眾生長嬰疾苦而起大悲,觀察眾生無善法欲而起大悲,觀察眾生失諸佛法而起大悲,是為十。菩薩恆以此心觀察眾生。」

《寶雨經》卷五也有闡述如來三十二大悲之文。謂佛為不信諸法無我的有情起大悲,乃至為令已起懈怠心而捨大乘希求下劣二乘者樂廣大慧、希求佛智而起大悲。總而言之,佛哀愍有情不達諸法實諦、寢於無明大夜,故起大悲垂示攝化。關於此三十二大悲,經中屢有所見,如《思益經》卷三、《大薩遮尼乾子經》卷六、《除蓋障菩薩經》卷八等,尤其《思益經》以說法、隨宜、方便、法門、大悲為如來所用的五力,非二乘所能及。

其次,《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九以此為諸佛世尊百四十不共法之一,同書卷四十四亦云(大正30‧537a)︰
「由四緣故,悲名大悲。(一)緣甚深微細難了,諸有情苦為境生故。(二)於長時積習成故,謂諸菩薩經於無量百千大劫積習所成。(三)於所緣猛利作意而發起故,謂諸菩薩由是作意悲所執持,為息有情眾苦因緣,尚能棄捨百千身命,況一身命及以資財,於一切種治罰大苦為諸有情悉能堪忍。(四)極清淨故,謂諸菩薩已到究竟菩薩清淨,若諸如來已到佛地如來清淨。」

《大智度論》卷七十七謂四無量心中之大悲是大乘之本。《佛性論》卷二廣說大悲之體性與五大之義,所說大悲與悲之相異亦同於《俱舍論》。《瑜伽師地論》謂第十地菩薩及佛之慈悲名大悲,其餘未臻極清淨故但名悲,不稱大悲。綜合以上所述,可知有徹底大悲的是佛,十地菩薩以下至二乘則僅具部分大悲而已。

◎附一︰印順〈修學觀世音菩薩的大悲法門〉(摘錄自《佛法是救世之光》)

但大悲應如何修學呢﹖學習大悲的方法極為簡單。凡見人類的苦痛,不管他與我有什麼關係,都能平等的予以同情,願意他減輕現有的苦惱;如更能平等的同情一切眾生,時時想減輕他們的痛苦,這即是菩薩的悲心。悲心,本來每一個有情都是有的,但是眾生的心境狹隘,不能擴大同情成為菩薩的悲心。

從前我還未出家時,記得家姊在某一晚上得病,我聽到姊姊病苦的呻吟聲,心裏也感到非常的苦痛。因不放心姊姊的病,心急不安,不能入眠;可是越是心急,越覺夜長,乾急的等天亮了,好去請醫生。由我對姊姊痛苦的同情,推知他人的同情,如父母見自己的兒女得病,或兒女見父母得病,心裏總有深重的同情,而且著急得很。人人對自己的親人懷有深切同情心,但每不問別人的苦難,甚至親見親聞悲慘悽切的境界,還是若無其事,如此就離去菩薩的大悲義太遠了。

世人何以不能擴大同情,成為菩薩的悲心呢﹖這因我們無始來就被煩惱所迷惑,為自私的情見所包圍,所以不能現起平等的悲心來。根據佛法的緣起義說︰人與人間的關係很深;常人以為自己的親屬朋友才有關係,其實,農夫、軍警、商人等……那一界人不與你有深切的關係﹖你想︰若沒有農夫,你那來資養生命的食物﹖沒有軍警,誰來保障你的生存﹖沒有商人,誰給你轉運別處急需的一切物品﹖你這樣一想︰整個人類都與你有密切關係,當然全人類是你的同情對象。若再深一層觀察︰一切有情都是與你同樣的是具有心識的動物,我與他都是障深業重的苦惱眾生,無始以來都曾有過親密的關係。能作如是觀,自能擴大同情成為平等自救救他的悲心。

有人說︰我沒有權勢,或沒有財力,如何救人﹖其實這都不是不能悲惻援助的理由。真正悲心激發,即自己的力量多大,就獻出多大的力量。力量可以有大小,卻不會完全沒有。如見小孩跌落水坑,難道沒有扶起他的力量﹖再不然,難道沒有呼救的力量﹖我們如存悲惻拔苦的心腸,決不問有多大力量,只是腳踏實地的隨分隨力的做去。

觀音菩薩起初也與我們一樣,但他修學大悲法門,愈修愈深,悲心愈深,功德力愈大,如今觀世音已是將入佛境的大菩薩了,他也還是由凡夫漸漸修成的。若我們能發願生生世世的修大悲法門,當來不也可以成觀音菩薩嗎﹖大悲是趣向佛境的極要法門,有大悲行,才能積集自利利他的無邊功德,趣證佛果,否則即沒有成佛的可能。大乘佛法的實踐者,即在乎具有深重的悲心。悲心雖然人皆有之,但沒有菩薩的廣大,若能不斷地修學,悲心即能漸漸地發揮出來,成為無窮的深廣。

觀音菩薩開示善財修大悲行,他自己也如實的廣行大悲,他真是一位以身作則的大師。我們以觀音菩薩為模範,漸漸地修學,大悲行總有圓滿成就的一天。但在修學的過程中,不要以為菩薩的悲智如此深廣,不能一天學成,生起畏難的念頭;如怕難,即要失望而停頓了。要知道菩薩的深廣悲智,是他在無量劫中修成的。學菩薩不要心急,但確定目標,不斷的學去,必能漸入聖境。心急確為常人的第一病,但世間那有一蹴即成的易事﹖心急對於學習是無益的,反而有礙學習的進步。如能不畏艱苦,耐心的學習,自會越學越快。這如初讀書的童子,開始念一兩句都背不出來。但書讀多了,增長了理解力,就是數千字的長文,也容易熟背了。修學佛法,起初總覺不易,但能耐心修學,大悲力自一天天增長,等到悲力強大,救度眾生的艱巨工作,就容易負擔了。

真正大乘佛法的實踐者,對大悲的修學極為重視。因為大乘的發菩提心,廣度眾生,就是「菩提所緣,緣苦眾生」的悲心發動。若離去了悲心,即不成菩提心,想成佛是不可能的。沒有悲心的菩薩行──布施、持戒等,乃至廣修禮佛、誦經、供養,這都是人天的果報,或者是小乘功德。若具有悲心,他的一切修行,都是將來成佛的因緣。所以經中說到修學,總是說「大悲為上首」。一切成佛的清淨功德,都要以大悲為領導;無大悲領導所修的一切功德,至多也不過是人天或二乘小果吧了。

擴大同情而成為菩薩的平等悲心,在凡夫位上似乎不易做到。但我們若常觀察人與人間的關係,則不難發現到我與人類的關切。當徹底透視了人我間的相關性,則不管什麼人的苦難,都容易引起同情心。其次,我們要看他人的好處,別看他人的壞處。人總有多少好處,也不能完全沒有錯誤的。若過去某人罵過我,現在他遭遇了不幸,我就歡喜,這是幸災樂禍心,與悲心相障礙。若我們忘記他的錯失,見到他人的功德,從好處想,別人有難,我們自能生起深重的同情心,能透視人我間的相關性,能注重他人的好處,自會逐漸引發同情,這即是向觀音菩薩的悲心去學習。我們紀念菩薩,要發揚菩薩的大悲精神。我們要向菩薩看齊,相互策勵勸進,這無論對己對人,都有無量利益。最後,我希望諸位都從學修大悲行中,做成大悲救苦的觀音菩薩。

◎附二︰歐陽漸《大般若波羅蜜多經敘》卷四(摘錄)

悲者,龍樹有言,大悲是一切功德之本,般若之母,諸佛之祖母。若無大悲必無般若,欲崇般若須先重悲。悲之體相,悲之差量,悲之威力,悲之功德,起悲勸悲,見於他處,此姑不談而談必須。悲然後有眾生,悲然後有俗諦,悲然後有方便,悲然後求一切智智,悲然後能為無知眾生說法令知,悲然後有摩訶衍,悲然後能被大功德鎧,發趣大乘。乘是大乘,悲然後能入於三塗,無善不具,為大白象,為十二由旬大魚。悲然後能往生事佛,不住長壽,不墮味禪。悲然後能觀空不證箭箭拄楛。悲然後能施設三乘,容攝聲聞。是故述大乘相,無不皆言以一切智智相應作意,大悲為上首,無所得為方便。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八十三;《法華玄贊》卷九;歐陽漸《支那內學院院訓釋》。


大方等無想經

六卷(或五卷、四卷)。北涼‧曇無讖譯。又稱《大方等無相大雲經》、《方等無相大雲經》、《大方等大雲經》、《方等大雲經》、《大雲無相經》、《大雲密藏經》、《大般涅槃經》,或單稱《無相經》或《大雲經》。收在《大正藏》第十二冊。內容闡述三昧等諸法門及如來常住不滅之義。

全經分大雲初分大眾犍度第一至增長犍度第三十七等三十七品。其中,大眾犍度第一敘述佛在王舍城耆闍崛山中,與比丘、比丘尼、菩薩、梨車童子、天龍、夜叉及四天王、十六大國王等無量大眾俱。爾時會中的大雲密藏菩薩從座起,向如來發一百問,佛即列舉三昧等種種法門,並陳述受持此經之功德。

三昧犍度第二至如來涅槃犍度第三十六之初等三十五犍度,乃順次應一百個問題,略說四百三昧、三十六種陀羅尼、二十三種密語、十神通行入有生行藏微妙光王法門、十生死煩惱業田得心定願藏法門、十種智狂不可思議神通王所入法門、十智甚深入無畏行法王法門,乃至十種真實神通安樂樂王所入法門等,並於其下列舉五言四句或八句的攝頌。如來涅槃犍度第三十六之大梵大乘教義以下,更說深進淨水大海所入三昧。

增長犍度第三十七則先說明本經有大雲、大般涅槃、無想三名︰謂本經乃大雲密藏菩薩所問,故名大雲;如來常住無有畢竟入涅槃者,一切眾生悉有佛性,故名大般涅槃;受持讀誦如是經典斷一切想,故名無想。然後就本經的流布時代、世相等予以詳說,謂佛滅後千二百年,有南天竺國王名娑多婆呵那及須賴吒國中的婆羅門子名眾生樂見,不惜身命護法,並自造《大雲經》。其次說信受本經之功德及常樂我淨之德。最後舉淨光天女於佛滅七百年後,出生於南天竺無明國,為等乘王之女,名增長,繼王位,崇佛敬法,尊信本經,壽盡往生無量壽佛國,復蒙授記為淨實增長佛。

關於本經之譯者,《出三藏記集》卷二載為曇無讖於北涼‧玄始六年(417)譯出,《法經錄》卷一及《彥琮錄》卷一則載是前秦‧竺佛念於長安譯出,又《歷代三寶紀》卷八載竺佛念譯《方等無相經》五卷,同書卷九載曇無讖譯《方等大雲經》六卷,《開元釋教錄》卷十一則謂本經初譯本闕,曇無讖所譯為第二譯。而近來在敦煌發現的《大雲無想經》卷九,其文則專說陀羅尼。又據《舊唐書》〈本紀〉卷六及〈列傳〉卷一三三所載,本經係唐則天武后為鞏固其君權,特勅令沙門十人所偽撰。

本經之別行本有《大雲密藏菩薩問大海三昧經》一卷、《人弘法經》一卷、《善德婆羅門求舍利經》一卷、《善德婆羅門問提婆達經》一卷、《大雲密藏菩薩請雨經》一卷及《四百三昧名經》一卷等六部。

〔參考資料〕 《大唐內典錄》卷六;《古今譯經圖紀》卷三;《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三;《貞元新定釋教錄》卷六、卷二十一;《大宋僧史略》卷下;《佛祖統紀》卷三十九;《三階教之研究》。


五怖畏

指五種怖畏;怖畏是梵語vibhīṣaṇa之譯。有三種說法︰

(一)見道以前所起的五種怖畏︰又稱五恐怖、五怖或五畏。即不活畏、惡名畏、死畏、惡道畏、大眾威德畏。《雜阿含經》卷二十六云(大正2‧185b)︰「成就此四力者,得離五恐怖。何等五﹖謂不活恐怖、惡名恐怖、眾中恐怖、死恐怖、惡趣恐怖,是名五恐怖。」又,新譯《華嚴經》卷三十四云(大正10‧181b)︰「此菩薩得歡喜地已,所有怖畏悉得遠離。所謂不活畏、惡名畏、死畏、惡道畏、大眾威德畏,如是怖畏皆得永離。」

(1)不活畏︰又名不活恐怖;謂初學者雖行布施,卻恐不活而常積資財,不能盡己所有。

(2)惡名畏︰又名惡名恐怖;謂初學者為化眾生而同入酒肆,卻無法安行自若,恆懼他人譏謗。

(3)死畏︰又名死恐怖或命終畏;謂起廣大心而施與財物等,卻畏死而未能捨身命

(4)惡道畏︰又名惡趣恐怖、惡趣畏,或墮惡道畏;謂畏造不善業而墮惡道。

(5)大眾威德畏︰又名眾中恐怖、大眾畏、怯眾畏、處眾怯畏;謂於王廷執理處,或善解法義之威德大眾前,畏怯自己言行有失。故新譯《華嚴經》卷三十四復云(大正10‧181b)︰
「此菩薩離我想故,尚不愛自身,何況資財,是故無有不活畏。不於他所希求供養,唯專給施一切眾生,是故無有惡名畏。遠離我見,無有我想,是故無有死畏。自知死已,決定不離諸佛菩薩,是故無有惡道畏。我所志樂,一切世間,無與等者,何況有勝,是故無有大眾威德畏。」

(二)當來可能產生的五種怖畏︰又稱五恐怖。《十誦律》卷四十九云(大正23‧358c)︰「佛告優波離,當來有五怖畏,今者未有,應知是事,求方便滅。」即(1)自不修身戒、心慧,復度他人又不能令修身戒、心慧;(2)復蓄沙彌而不能令修身戒、心慧;(3)復為他人所依止,而不能令修身戒、心慧;(4)與淨人沙彌共住而不知三相,掘地斷草用水灌溉;(5)雖誦三藏而前後雜亂。

(三)得一切智菩提心時,可遠離的五種怖畏︰《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三十六〈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云(大正10‧826b)︰「譬如有人得無畏藥,離五恐怖。何等為五﹖所謂火不能燒、毒不能中、刀不能傷、水不能漂、煙不能熏。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得一切智菩提心藥,離五怖畏。何等為五﹖不為一切三毒火燒、五欲毒不中、惑刀不傷、有流不漂、諸覺觀煙不能熏害。」

〔參考資料〕 (一)舊譯《華嚴經》卷二十三;《大乘理趣六波羅蜜經》卷九;《十誦律》卷五十二;《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五;《大智度論》卷二;《菩薩地持經》卷九;《十地經論》卷二;《佛地經論》卷二;《法華經玄義》卷四(上);《成唯識論述記》卷九(末);《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二)《五恐怖世經》;《四分律行事鈔》卷上一;《四分律資持記》卷上一之三。


元來

明代曹洞宗僧。廬州(安徽省)舒城人。俗姓沙。字無異,又稱大艤。十六歲從五臺山靜安出家,後參寶方寺無明慧經,閱《傳燈錄》有所省悟,其後隨慧經至玉山,蒙其印可。

萬曆三十年(1602)隱於信州博山(江西省廣豐縣)能仁寺。學侶雲集,蔚成叢林,後歷住建州董巖寺、大仰寶林寺、鼓山湧泉寺、金陵天界寺。崇禎三年示寂。世壽五十六,法臘四十一。著有《博山無異禪師廣錄》三十五卷、《博山無異大師語錄集要》六卷。門人造塔於博山,鼓山僧眾又另建衣鉢塔一座於香爐峰。師一生提倡禪淨不二之旨,以一心不亂、專持名號為淨土之要諦。師所撰《無異禪師廣錄》卷十三至十五,為其《參禪警語》,所言頗可為初學參禪者之津梁。

◎附︰《博山參禪警語》卷上(摘錄)

(一)示初心做工夫警語

(1)做工夫最初要發個破生死心,堅硬看破世界身心,悉是假緣,無實主宰。若不發明本具底大理,則生死心不破。生死心既不破,無常殺鬼,念念不停,卻如何排遣﹖將此一念作個敲門瓦子,如坐在烈火焰中求出相似。亂行一步不得,停止一步不得,別生一念不得,望別人救不得。當恁麼時,只須不顧猛火,不顧身命,不望人救,不生別念,不肯暫止,往前直奔。奔得出,是好手。

(2)做工夫最怕躭著靜境,使人困於枯寂,不覺不知。動境人厭,靜境多不生厭。良以行人一向處乎喧鬧之場,一與靜境相應,如食飴食蜜,如人倦久喜睡,安得自知耶﹖(中略)吾人或處於靜境,祇要發明衣線下一段大事,不知在靜境始得,於大事中求其靜相了不可得,斯為得也。

(3)做工夫如覓要緊的失物相似,若覓不著誓不休心。其中但不可生執、生著、生計。執成病,著成魔,計成外果。得一心一意如覓失物相似,則三種泮然沒交涉,所謂生心動念,即乖法體矣。

(4)做工夫舉起話頭時,要歷歷明明,如猫捕鼠相似。古所謂不斬黎奴誓不休。不然則坐在鬼窟裏,昏昏沈沈過了一生,有何所益。

猫捕鼠,睜開兩眼四腳,撐撐只要拿鼠到口始得。縱有雞犬在傍,亦不暇顧。參禪者亦復如是,只是憤然要明此理,縱八境交錯於前,亦不暇顧。纔有別念,非但鼠,兼走卻猫兒。

(5)做工夫不可在古人公案上卜度,妄加解釋。縱一一領略得過,與自己沒交涉。殊不知古人一語一言,如大火聚,近之不得,觸之不得,何況坐臥其中耶,更於其間分大分小,論上論下,不喪身失命者幾希!

(6)做工夫最怕思惟做偈、做詩、做文賦等。

(7)做工夫不得將心待悟,(中略)只須逼拶令悟。(中略)因緣會合時,貴在話頭真切,逼拶令悟,非待悟耶。又悟時如披雲見天,而廓落無依,天旋地轉,又是一番境界。

(8)做工夫著不得絲毫別念,行住坐臥,單單只提起本參話頭,發起疑情,憤然要討個下落,若有絲毫別念,古所謂雜毒入心,豈但傷身命,此傷乎慧命,學者不可不慎。

余云別念,非但世間法,除究心之外,佛法中一切好事,悉名別念。又豈但佛法中事,於心體上取之捨之,執之化之,悉別念矣。

(9)做工夫最怕的一個伶俐心,伶俐心為之藥忌,犯著些毫,雖真藥現前,不能救耳。若真是個參禪漢,眼如盲、耳如聾,心念纔起時,如撞著銀山鐵壁相似。如此則工夫始得相應耳。

(10)做工夫不怕錯,只怕不知非。縱然行在錯處,若肯一念知非,便是成佛作祖底基本、出生死底要路、破魔網底利器也。釋迦大師於外道法,一一證過,祇是不坐在窠臼裏,將「知非便捨」四個字,從凡夫直到大聖地位。

(11)做工夫不可避喧向寂,瞑目合眼,坐在鬼窟裏作活計。古所謂黑山下坐、死水浸濟,得甚麼邊事﹖只須在境緣上做得去,始是得力處。一句話頭頓在眉睫上,行裏、坐裏、著衣喫飯裏、迎賓待客裏,祇要明這一句話頭落處,一朝洗面時摸著鼻孔,原來太近,便得個省力。

(12)做工夫不得求人說破,若說破,終是別人底,與自己沒相干。如人問路到長安,但可指路,不可更問長安事。彼一一說明長安事,終是彼見底,非問路者親見。若不力行,便求人說破,亦復如是。

(13)做工夫不可須臾失正念,若失了參究一念,必流入異端,忘忘不返︰

如人靜坐,只喜澄澄湛湛,純清絕點,為佛事。此喚作失正念,墮在澄湛中。

或認定一個能講能譚能動能靜為佛事,此喚作失正念認識神。

或將妄遏捺,令妄心不起為佛事,此喚作失正念。將妄心捺妄心,如石壓草。

或觀想身心如虛空,不起念,如墻壁,此喚作失正念。玄沙云︰「便擬凝心歛念,攝事歸空,即是落空亡外道魂不散底死人。」總而言之,皆失正念故。

(二)示疑情發不起警語

(1)做工夫疑情發不起,將情識妄想心遏捺令妄心不起。到無起處,則澄澄湛湛絕點處。此識心根源,終不能破,於澄澄湛湛絕點處,都作個工夫理會,纔遇人點著痛處,如水上捺葫蘆相似。此是生滅心,非禪也。

蓋為最初不肯參話頭,起疑情,縱遏捺得身心不起,如石壓草。若死得,識心成斷滅去,正是落空亡外道。若斷滅不去,逢境緣時,即引起識心。於澄湛絕點處,便作聖解,自謂得大悟門。縱則成狂,著則成魔,於世法中,狂妄無知,便起深櫱,退人信心,障菩提道。

(2)做工夫疑情發不起,將身心器界,悉皆空去,空到無管帶處,無依倚處。不見有身心,不見有世界,非內非外,總是一空。謂空便是禪,謂空得去便是佛。行也是空、坐也是空,空來空去,行住坐臥如在虛空中行。此是生滅心,非禪也。

不著則成頑空,冥然無知。著則成魔,自謂大有悟門。

若真是個參禪漢,發起疑,一句話頭,如倚天長劍,觸其鋒者,即喪身失命。

(3)做工夫疑情發不起。將身心看破,純是假緣,其中自有一物,往來、能動、能靜、無形、無相,於六根門頭,放光動地。散則遍周沙界,收則不立纖塵。向這裏一認認定,不肯起疑情,不肯參究,便謂了事人。此是生滅心,非禪也。

殊不知,生死心不破,將此等為快意,正是弄識神。一朝眼光落地,便作不得主,隨識神牽引去,隨業受報去。

以此觀之,參禪全要見人,若自作主宰,總用不著。

(4)做工夫疑情不起,於境緣上生厭離,喜到寂靜無人處坐去,便覺得力,便覺有意思。纔遇著有些動處,心即不喜。此是生滅心,非禪也。

坐久則與靜境相應,冥然無知,絕對絕待,縱得禪定,凝心不動,與諸小乘何所異也。

稍遇境緣則不自在,聞聲見色,則生怕怖,由怕怖故,則魔得其便。由魔力故,行諸不善,一生修行,都無所益。皆是最初不善用心,不善起疑情,不肯見人,不肯信人,於靜謐處,強作主宰。縱遇善知識,不肯一念知非,千佛出世,其奈爾何﹖

〔參考資料〕 《五燈嚴統》卷十六;《續燈存稿》卷十一;望月信亨《中國淨土教理史》;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下卷第六編。


六念

(一)指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施、念天︰又稱六隨念或六念處。為佛教徒的修行方法之一。

(1)念佛(buddhānu-smṛtiḥ)︰指憶念佛具足十號,大慈大悲,智慧光明,神通無量,能拔眾苦,我等以清淨質直之心,能與佛相同。

(2)念法(dharmānu-smṛtiḥ)︰指憶念法乃如來所有之功德(即十力、四無所畏等),我等能以清淨質直之心證法,施與眾生。

(3)念僧(saṅghānu-smṛtiḥ)︰指憶念僧乃如來之弟子,得無漏法,具足戒定慧,能為世間眾生作福田,我等能以清淨質直之心修僧行。

(4)念戒(śīlānu-smṛtiḥ)︰指憶念諸戒能遮諸惡煩惱,我等能以清淨質直之心,精進護持。

(5)念施(tyāgānu-smṛtiḥ)︰指憶念施行有大功德,能除世間為慳嫉所覆,我等能以布施攝取眾生。

(6)念天(devānu-smṛtiḥ)︰指憶念因往昔之戒、施等善根,而生欲界六天,乃至色界、無色界等諸天,享受快樂果報,我等今亦能以如是戒、施,而生諸天。

《雜阿含經》卷三十三云(大正2‧237c)︰「若比丘在於學地,求所未得(中略),當修六念,乃至進得涅槃。譬如飢人身體羸瘦,得美味食,身體肥澤。」《觀無量壽經》亦謂(大正12‧344c)︰「修行六念,迴向發願,願生彼佛國。」善導《觀經疏》卷四〈散善義〉云(大正37‧273c)︰
「言念佛者,即專念阿彌陀佛口業功德、身業功德、意業功德,一切諸佛亦如是。又一心專念諸佛所證之法,並諸眷屬菩薩僧。又念諸佛之戒,及念過去諸佛、現在菩薩等難作能作,難捨能捨,內捨外捨,內外捨。此等菩薩,但欲念法不惜身財,行者等既念知此事,即須常作仰學前賢後聖捨身命意也。又念天者,即是最後身十地之菩薩。」

此外,《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五、《別譯雜阿含經》卷九、《觀佛三昧海經》卷六、《大智度論》卷二十二、《大乘義章》卷十二也都提到六念,其中《大乘義章》更開釋名義、開合辨相、隨別廣釋、次第、念之所為等五門釋此六念。

(二)指戒律中所說的六念︰即受比丘戒已,比丘當知的六種要事。《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上之三云(大正40‧226a)︰「法附中既受具戒,即須六念,憶戒緣身師當先授。」

(1)念知日月︰指念知受戒之日月。

(2)念知食處︰謂不受請者,當念我今食己食,或食僧之常食,或我常乞食;如受請者,當念我今食己食,無請處,或我今食僧食,無請處,或我今乞食,無請處;有請者,今應有請處,念自去。

(3)念知受戒時夏臘︰指記憶受戒以後的臘數。

(4)念知衣鉢有無受淨等︰指念我三衣鉢具足,若有長物,則念我有長物,已說淨。

(5)念同別食︰指若與眾僧同食,念我今與眾僧同食,若別食之時,則念我今有某緣,與眾別而獨食。

(6)念康羸︰指若無病,則念我今無病,堪行道;若有病,則念我今有病,應當治療。

〔參考資料〕 (一)《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五;《觀佛三昧海經》卷六;《集異門足論》卷十六;《觀經疏》〈散善義〉;《法華懺法》;《淨土苾芻寶庫》;印順《佛法概論》。


六波羅蜜

又作六度。為大乘菩薩道的核心實踐法門。「波羅蜜」具稱「波羅蜜多」,譯為「到彼岸」或「度」。此外,在語意上,又有「絕對的」、「完全的」、「完成的」諸義。修此六種法門,則可度生死海,到達涅槃常樂的彼岸,故云六度。《六度集經》卷一(大正3‧1a)︰「眾祐知之,為說菩薩六度無極難逮高行,疾得為佛。何謂為六﹖一曰布施,二曰持戒,三曰忍辱,四曰精進,五曰禪定,六曰明度無極高行。」

六波羅蜜之說散見於諸經論之中。其中《六度集經》、《六波羅蜜經》等經,全經皆在廣演六度行;其他如《大般若經》卷五七九以下、《大智度論》卷十一以下,也都有詳細鋪述。是大乘佛教極其重要的法門。此六度之意義,略如下述︰

(1)布施波羅蜜(dāna-pāramitā)︰又稱檀那波羅蜜、陀那波羅蜜,或布施到彼岸、施波羅蜜、布施度無極。亦可譯為絕對完全的布施,或布施的完成。有財施、無畏施、法施三種。

(2)持戒波羅蜜(śīla-pāramitā)︰又稱尸羅波羅蜜或戒波羅蜜、戒度無極。亦可譯為絕對的、完全的持戒,或持戒的完成。指持守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能對治惡業令身心清淨。

(3)忍(辱)波羅蜜(ksānti-pāramitā)︰又稱羼提波羅蜜或安忍波羅蜜、忍辱度無極。亦可譯為絕對的、完全的安忍,或忍的完成。指修耐怨害忍、安受苦忍、諦察法忍,能對治瞋恚,使心安住。

(4)精進波羅蜜(vīrāya-pāramitā)︰又稱惟逮波羅蜜或精進度無極。亦可譯為絕對的、完全的精進,或精進的完成。有身精進、心精進二種。前者指於身勤修善法、行道、禮誦、講說、勸助、開化,或指勤修布施、持戒的善法;後者指於心勤行善道,心心相續,或指勤修忍辱、禪定、智慧。精進能對治懈怠,生長善法。

(5)禪定波羅蜜(dhyāna-pāramitā)︰又稱禪那波羅蜜或靜慮波羅蜜、禪度無極。可譯為絕對的、完全的禪定,或禪定的完成。指修現法樂住靜慮、引發神通靜慮、饒益有情靜慮,能對治亂意,攝持內意。

(6)智慧波羅蜜(prajñā-pāramitā)︰又稱般若波羅蜜或明度無極。又可譯為絕對的、完全的智慧,或智慧的完成。謂得世俗慧、緣勝義慧、緣有情慧。能對治愚癡,了知諸法實相。

《大乘莊嚴經論》卷七舉前後、上下、粗細三由,解六波羅蜜的次第。所謂前後,即由不顧資財故持戒,持戒已能起忍辱,忍辱已能起精進,精進已能起禪定,禪定已能解真法。所謂上下,下是施、上為戒,乃至下是定、上為智。所謂粗細,粗是施、細為戒,乃至粗是定、細為智。

《解深密經》卷四也有立六波羅蜜的二由,其一為前三是饒益有情。即由布施故,攝受資具,饒益有情。由持戒故,不行損害逼迫惱亂,饒益有情。由忍辱故,能忍受他人所加的損害逼迫惱亂,饒益有情。其二為後三是對治諸煩惱,即由精進故,一切煩惱雖未調伏,但能勇猛修諸善品,不為煩惱所傾動。由靜慮故,永伏煩惱。由般若故,永害隨眠。

此六波羅蜜為戒定慧三學所攝。《解深密經》卷四載,施、戒、忍三波羅蜜為增上戒學所攝,禪波羅蜜為增上心學所攝,般若波羅蜜為增上慧學所攝,精進波羅蜜則為三學所攝。《菩薩地持經》卷十亦載,進波羅蜜為增上戒學所攝。《解深密經》卷四、《菩薩地持經》卷一載,施、戒、忍三波羅蜜通福德資糧,般若波羅蜜通智慧資糧,進、禪二波羅蜜通福、智兩資糧。《優婆塞戒經》卷二載,施、戒、進三波羅蜜為福莊嚴,忍、禪、慧三波羅蜜為智莊嚴。

六波羅蜜雖是菩薩修行的方規,為大乘諸經論所廣說,然於小乘說一切有部唯說施、戒、進及般若四波羅蜜。《大毗婆沙論》卷一七八(大正27‧892b)︰「外國師說有六波羅蜜多,謂於前四加忍、靜慮。迦濕彌羅國諸論師言,後二波羅蜜多即前四所攝,謂忍攝在戒中,靜慮攝在般若,戒、慧滿時即名彼滿故。復有別說,六波羅蜜多,謂於前四加聞及忍。」

關於六波羅蜜較詳細的內容及其意義,請參閱附錄二文。

◎附一︰《太虛大師選集》下〈菩薩學處講要〉(摘錄)

在《瑜伽師地論》中,論及觀察菩薩種性時,即觀察其人能否實踐菩薩道以斷定其菩薩善根之有無。菩薩道,即實踐六度行是。如有類人生來賦有悲心,今聞大乘佛法擴充之引發之以行六度,即成菩薩。亦有悲心薄弱,今聞大乘佛法,學習菩薩道修六度行,亦成菩薩。更有類人悲心本無,今聞大乘佛法,慕菩薩行願,開始雖覺勉強,但久久亦能安其所行,也成菩薩。生有悲心者為上根,以宿己習學,今更加功用行;悲心薄弱者為中根,以奮志堅毅,勤策自勵以赴;無有悲心者為下根,以勝緣現前起慚愧心,強以成之;其為菩薩行則一。故弘願如海,須有實行大山以填之,六度行山,填實願海,佛果菩提方能圓滿。否則,願便成虛,是假的菩薩,非真菩薩。菩薩之道,是在實行六度。

一曰布施度︰布施是有多方面的。有高度的布施,如施頭目腦髓身命的,曰內施;施田園家國財產的,曰外施;內外兼施的,曰一切施。更有說︰惠捨生活資財不使人缺乏的,曰財施;以世間學問樂育人群,乃至以佛教善法化導大眾的,曰法施;世上發生一種威脅人的生命或自由時,以種種方法使其消滅,保障一切令離怖畏的,曰無畏施。故布施方面極為廣汎,且有常人能力所不及所不易行的。要在已發菩提心的菩薩實踐行布施時,隨己力能行到如何為如何,初毌須期心高遠。磨練久久,自然即難成易。古今來多少賢哲捨身成仁,立法保民,亦經由長時煆煉中得來,非一朝一夕所能致。故布施不是僅指拿點金錢救濟人的,叫布施。其原則,凡能犧牲自己利益人群的,都是布施。

二曰持戒度︰大乘菩薩戒,不專是消極的禁止行惡,而是積極的努力行善。故「尸羅」的意義,是含有止息惡法實行善法的。舉例如說三聚淨戒︰曰攝律儀戒,偏說禁制惡行,是嚴制消極方面的行為;曰攝善法戒,廣說勵修善行,是擴充積極方面的行為;曰饒益有情戒,凡有利益人群無不興崇,更展開從事實際的工作,非口惠而重在實踐。總之,菩薩戒之原則在戒除惡行保持善行,以一顆向上的精神力,使群眾亦趨淨化,增長不退。其策勵惡止善行的精神,可見之於三十七道品中四正勤行。(中略)

三曰忍辱度︰菩薩修行,其於四弘誓願之基點,故抱定宗旨實行善事。但在這眾生界中,尤其是像我們這個五濁惡世的時期中,你要做一個善人行一種善事,便有許多違逆的環境來阻礙來破壞;唯菩薩以盡其在我之精神,以忍辱心修忍辱行以赴之。如菩薩於人中立志高潔實修淨化人間的德行,照理應受人讚譽,但邪見之徒必力加歪曲事實,毀謗侮辱。正見菩薩,碰到這種境緣時,悲憫其無知以容忍態度出之,決不於小事小行上計較,以牙還牙。真佛法中人,是以負擔一切眾生離苦得樂之誓願,不唯容忍侮辱,且以德報怨不捨離彼等而使受化。故忍辱決非是卑怯無力的含垢忍怨,而是以一種極大的力量來忍受一切。真能行忍,是出於智力的行為,大度的容忍,是根據緣生性空的智力,等運同體的悲力。

四曰精進度︰精進向被人視為勤勞的意思。但勤勞固是美德,倘用之不當,適成濟惡的飾詞。如勤勞專為自我打算或甚至專務害人,則勤勞變成惡行。菩薩的勤勞是在一個精字。精即精純無雜,輕之於舉手投足之勞,重之於負擔天下國家重任,不容許有個私心打算,都在精純無雜中排除懶惰放逸的惡法,勤勞實踐其五波羅蜜之行。故精進度,統指於其他五度行門上的不休息的精神。倘於一度鬆懈,即是荒廢了菩薩所應行之行。菩薩行之難行,能克服許多難關的,便是這個精進。沒有這種精進精神的人,縱使一時發心修大乘行,稍遇逆境的打擊便灰心下來。我們平常說一個人對於他的事業成功,是經過百折不撓奮鬥到底的精神的成果,這可寶貴的精神,擴大開來,即精進度。

五曰禪定度︰禪是印度語「禪那」的簡呼,義為「靜慮」,與「三摩地」的「定」義相通,故合稱「禪定」,在佛學的術語上叫做「梵華兼稱」。靜定的工夫,是健康精神的大補品。平常人精神不健全,處置事情容易顛倒,這是沒有靜定工夫之故。禪定的原義,是在學習菩薩道的人,應須將自己散漫紛亂被環境所擾亂所搖動,不能控制的心境,用禪定的方法使其專注一境;所謂「制心一處,無事不辦」者即是。故禪定用簡明的語義來表現,曰「心一境性」。制心一處,是將心力統一集中,不被私慾的境風所動搖,久久純熟,便能蒸發精神上一種潛蓄的光明力量,好像烈火觸物莫不焦爛,這便是最理智的智慧。故智慧是禪定的後果,有禪定工夫的人,他的注意力永遠是保持集中的力量,隨遇一境即凝集於一境,而得解脫。如火之不動搖,永遠能保持其焦物的實力。世人對於禪定的誤解,是枯其形灰其心如木石似的境涯,這祇是禪定的消極制止散漫亂心的一面,不是禪定的全面。禪定的全面,是於一切境界中保持其活力而能成辦一切事業。故禪定決不是僅指消極方面,且正是指能承辦一切事業活力之淵源。中國禪宗指那止於消極方面的禪,是「死水不藏龍」,也正這個意思。佛是力揚那種「繁興永處那伽定」的禪定,即是於定繁興大用,故禪定有辦事禪。

六曰智慧度︰淺言之,世間一切學問知識也是智慧。佛法中的智慧,雖似覺說得過於高深,但是基於能明真理認識事實,則與世間學問知識是一樣的。佛所說的智慧,是指認識真理,且指能把握住這認識真理之中貫通萬法,應用在萬法上所施設的事業行為沒有絲毫錯謬的,曰智慧。發生智慧的方法,是在求知聞法,聞而後能明辨慎思,思而後能篤行修持。通稱為聞、思、修三慧。此中思慧,即上面說過禪定致力的唯一工夫。故禪定不是求其無所思,是在制思契合於真理的境界。這在智慧方面曰根本智;到了篤行修持應物施設時,曰差別智。根本智慧,是認識眾生與萬法緣起性空的真理;換言之,即是明了宇宙萬有普遍共同不變的原則的事實真相。後得智慧,是從認識真理後發生的智慧,如於眾生知其有種種根性種種病根,應用如何的法藥適合他們的宿好,使其接受拔其病根;於宇宙人生事物界中的一切境緣現前,如何恰能給與適當的安排,於法法中都能發揮其差別的作用而不違反其共通的原理。故前者亦名如理智,而後者亦名如量智。

菩薩修六度行,初則勉求其契理之行,後則漸達其無行不適乎真理之境。適乎真理之行,是為智慧行;換言之,行菩薩之道在求真理,真理之能否現前,是在乎智慧是否獲得。故六度的重心在於智慧,智慧之道即菩提道。度是渡義。修六度行,便可渡過凡夫生死的煩惱大海,到達真理聖人的彼岸。菩薩除根本戒外,以習行六度為渡海浮囊之大戒,否則即犯戒,如破浮囊永沈於凡夫生死海中。

◎附二︰T. R. V. Murti著‧郭忠生譯《中觀哲學》第十章(摘錄)

六波羅蜜是中觀所採行的修行法門。般若經系的經典花了極大的篇幅來闡述六波羅蜜的精義,特別是六波羅蜜中的般若波羅蜜,《般若經》譽之為菁華中的菁華,為「諸佛之母」。波羅蜜法門與舊有小乘佛教的修行法門有三個重大的不同點︰以菩薩為理想以代替舊有的阿羅漢;將舊有的戒定慧之學擴充增至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與般若;波羅蜜法門更詳細的分析我們心靈生活的層次為不同的「地」(bhūmis),而以佛地為最高。中觀所採行的這種革命性的修行法門與舊有的理想、方法及結果均不相同,這是佛教修行法常所未有的大結合,茲分述如下︰

(1)小乘佛教的最高理想是證得阿羅漢果(arhat),到了中觀大乘則以菩薩代之。阿羅漢果是層次較低的理想,因為它完全是否定的、消極的,那是一種煩惱障之止息(kleśāvar-aṇa-nivṛttiḥ)。小乘行者眼中的涅槃可說幾乎是一種疏離的空虛狀態。菩薩則是在上求佛果、下化眾生,以最究竟的完美──佛果為目標,戮力以赴,並以其不忍人之大悲心,救濟群迷、拔苦與樂。一切眾生與佛陀本來是不異的,一切眾生均具如來智慧德相,這是開始修行之前必須瞭解的。復次,阿羅漢自滿於自己的解脫,他並不一定也不積極的去關心他人的福祉,阿羅漢的理想多少有自私自利的意味。他們甚至於強調「三界如火宅、眾生是冤家」,深恐停留於世間太久對他們是一種障礙,所以最好是一刻不要停留,這是一種厭離的解脫觀。菩薩則是盡一切之力以救濟眾生。菩薩雖然已有能力、已有資格證得涅槃,但他卻願意長久的為苦難的眾生流血流汗,所謂「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不斷煩惱、不修禪定」,一種民胞物與、同其情感的利他主義。但這絕不是說菩薩如不能讓所有的眾生都解脫,他本身即無法得到解脫,因為這樣落入循環論證(vicious circle)︰菩薩如不先解脫他人,他自己即無法解脫;菩薩自己尚未解脫,他又如何能解脫他人。依筆者之見,菩薩的解脫本身即是圓滿完整的,但是菩薩不因此而自矜自傲,志得意滿,他沒有忘記尚在煩惱圈裏打轉、沉淪生死輪迴的眾生,所以菩薩以大悲心、誓願讓眾生都能提昇到與他相同的水平上,這是菩薩大悲心的自由化現。如果不是此一非常宗教化的因素被介紹到佛教,則佛教仍然只是一個志行高潔的「道德自然主義」(moralnaturalism)。菩薩能捐棄一切,毫不保留的奉獻他所有的一切,包括他的生命,以利益他人。(中略)

(2)佛教修行法一直不離乎固有的三學──戒、定、慧,波羅蜜法門並不能算是真正的取代了它的地位,而僅能說是一種修正、增潤、擴充而成為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與般若。佛教修行法門經過此一轉變之後,很明顯的特別注重於準備階段的基礎工程、如強調慈善布施、安忍和穩等等道德,永不退轉的信心,以及念茲在茲、朝斯夕斯、努力不懈的心理。但是般若經系的經典都共認般若是六度中的主導因素、扮演著指揮者的角色。在此以前的諸種修行法門,雖然也承認般若是諸法門中的最高者,但總認為菩薩的修行歷程,幾乎都是以修定、修福功德為主。而在此處,則高推般若,以之為菩薩心路歷程的催生者;各種功德、福德以及修定的功夫無不必須迴向於直悟洞見「真實」,很明顯的,佛教修行觀的重點已從道德轉而以形上學為主幹。

波羅蜜法門改變了佛教對布施、持戒、忍辱、禪定等修行德目的看法,它們不算是各自分離,而是有其連貫性、一致性、整體性;它們並不是漫無目的的盲修瞎煉,亦不是因囿於傳統或社會壓力而修行。它們有一共同的目的──讓人類能沐浴於最高智慧之中。煩惱心(sakleśa citta)充滿者執著、激情,它絕無法認識真理;「不定心」(asamāhita citta)無法感受到真理,因為它缺乏穩定性、注意力不夠集中。除般若之外,其餘諸波羅蜜無非是在淨化吾人的心靈,使之能接納「絕對」之直觀,而以般若波羅蜜來完成此一偉大的工程,使其餘諸波羅蜜能成其為波羅蜜──完美。任何人想要捨棄一切,連一點眷戀顧自的意思都沒有,那他即必須先從心理放下一切;當我們受到重大的傷害之後,除非我們已在心靈中確信於「實在」中得失無常、仇敵冤家了不可得,要不然必處心積慮的思有所以報復。如果無法體悟真理,則任何道德的實踐都不能算是圓滿的,所以才說般若為主導。

心靈的文化就是自我的文化(self-culture)。菩薩的修行是一種內心自我的提昇,並沒有外在的壓力來壓迫菩薩,事實上,任何外在的權威在塑造一個人時,其影響力絕無法與菩薩法門相比擬。「自我文化」的要素即是在於我們自身生起一種變化,而不是在求取環境的改變。改變外在的世界以符合、滿足我們的欲望,那是世俗的方法。

〔參考資料〕 《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五~卷十;《優婆塞戒經》卷一、卷四~卷七;舊譯《華嚴經》卷五;《大法炬陀羅尼經》卷十;《大智度論》卷十一~卷十八;《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九~卷四十三;《大乘莊嚴經論》卷八;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梶山雄一著,吳汝鈞譯《空之哲學》;《平川彰著作集》第六冊。


六祖壇經

唐‧慧能說,法海集記。又稱《六祖大師法寶壇經》、《壇經》。現行本有四種︰

(1)敦煌本︰不分卷。原本是晚近在敦煌石室所發見的寫本(現藏英國倫敦博物館),大概是五代時所寫,題作《南宗頓教最上大乘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六祖惠能大師于韶州大梵寺施法壇經》一卷,兼受無相戒弘法弟子法海集記。收在《大正藏》第四十八冊。

(2)惠昕本︰二卷。原本是晚近在日本京都堀川興聖寺發現的覆刻宋本,題作《六祖壇經》。此本原為宋邕州羅秀山惠進禪院沙門惠昕以古本文繁,於乾德五年(967)所改訂,分二卷,十一門(宋‧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卷十六、元‧馬端臨《文獻通考經籍考》卷五十四都著錄此本,時已改作三卷十六門)。紹興二十三年(1153)晁子健於蘄州刊行,後流傳日本,經興聖寺翻刻(同出於這一本系統的,還有金‧泰和七年,即1207年的高麗刻本)。

(3)德異本︰即曹溪原本,不分卷,但開為十門,題作《六祖大師法寶壇經》。此本是元‧德異所刻古本(至元二十七年,即1290年刻於吳中休休禪庵,高麗有大德四年即1300年萬恒翻刻本)。明‧成化七年(1471)此本又於曹溪重刻,萬曆元年(1573)李材(見羅)再刻,萬曆四十四年(1616)德清於廬山法雲寺覆刻,清‧順治九年(1652)秀水王起隆等又據李材本校刻。

(4)宗寶本︰不分卷,亦開為十門,是元‧風幡報恩扔禪寺住持宗寶於至元二十八年(1291)所改編,題作《六祖大師法寶壇經》(此本以徑山方冊本為主,其明北藏本、清藏本均有增減)。宗寶自己有跋語說︰「見三本不同,互有得失,其板亦已漫滅,因取其本校讎,訛者正之,略者詳之,復增入弟子請益機緣,庶幾學者得盡曹溪之旨。」其所增機緣,與曹溪原本文同,或即出於彼本。收在《大正藏》第四十八冊。

上述《壇經》四本中,敦煌本卷末有記,乃是慧能門下法海的再傳弟子悟真所傳,而直接出自慧能門下的南陽慧忠(﹖~775),就已經有南方宗徒「把他壇經改換,添糅鄙譚,削除聖意」之說,所以在此本中,也不免有後人增益的部分。特別如針對神秀一系後來構成的「凝心入定」、「住心看淨」等說法,那樣嚴厲的指責以為大錯,以為障道因緣,這似乎在慧能當時還不可能。因此,《壇經》中這類文字,顯係後加,而應該加以鑒別。此外,如各代付法頌二十八祖說等亦係後加,可不待言。

惠昕本據卷末所記,是悟真(此本以悟真為法海的三傳)的弟子圓會所傳,而經過惠昕自己的加工,所以此本與敦煌本對校,有詳略。文質的不同,特別如關於弘忍傳法的一段記載,遠較敦煌本為踵事增華,此外禪家盛傳的故實及語句,如「輪刀上陣亦得見性」、「迷時師度悟了自度」、「非幡動風動人心自動」等,也都始見於此本而為敦煌本所無。

曹溪本卷末無關於師資授受的記載,不悉為何人所傳,但從其內容看,似乎也是拿一種古本(或即惠昕本的原本未經刪節的)做藍本,或增或減並加以改編的。其中最突出的地方,即是後世公認為慧能直系的青原行思、南嶽懷讓等,原來見於敦煌惠昕兩本的,此本卻有他們的機緣,由此推測,此本當與行思、懷讓兩系傳本有關。此外禪家盛傳的故實及語句,如「米熟欠篩」、「衣止勿傳」、「如人飲水冷暖自知」、「但吃肉邊菜」、「諸佛妙理非關文字」乃至「葉落歸根」、「來時無口」等,也大都出於此本而為敦煌、惠昕兩本所無。

宗寶本以竄易、顛倒、增減、刪改為世詬病。首先作這樣批判的,是校刻曹溪原本的王起隆,他說︰「宗寶之於壇經,(中略)更竄標目,割裂文義,顛倒段落,刪改字句。」並且舉了許多的實例,肆意詆訶。但將此本與曹溪本對校,除標題的文字有出入並有四字、二字的不同之外,其段落移動、字句增刪只占全書的小部分,而從全文的義理上看,大體是和曹溪本相符的。

除上述四本外,據舊傳有關《壇經》的文獻,還有一些異本,如宋‧契嵩(1007~1072)自稱得到曹溪古本據以校刻的三卷本(已佚),即其一種。總之,《壇經》是屢經增減竄改的,原來如何,已難推想。不過後世南宗禪徒公認本書的價值,南宗各家的思想也確實和它脈絡貫通。所以依敦煌本和餘本共同的部分來略說其內容,還是需要的。

《壇經》的主要部分,在說摩訶般若法。禪宗的禪,特別是道信以來的東山法門即是以般若為其旨歸。到了慧能,更把這種思想發展成一種「一超直入」的頓教。他揭出「直指人心,見性成佛」的途徑,即是修「般若行」。他說︰「菩提、般若之知,世人本自有之,即緣心迷,不能自悟,須求大善知識示道見性。」「愚人智人佛性本亦無差別,只緣迷悟,迷即為愚,悟即成智。」又說︰「汝若不得自悟,當起般若觀照,剎那間妄念俱滅,即是自真正善知識,一悟即至佛地。自性心地,以智慧觀照,內外照徹,識自本心。若識本心,即是解脫。既得解脫,即是般若三昧。」但《壇經》所說般若的涵義,和一般教家略有不同,如《經》說︰「摩訶者是大,心量廣大,猶如虛空。(中略)虛空能含日月星辰、大地山河。一切草木、惡人善人、惡法善法、天堂地獄,盡在空中。世人性空,亦復如是。」「般若是智慧,一切時中,念念不愚,常行智慧,即名般若行。」這是說眾生當前心性,即是般若真空,一念愚而著境即於一切法有取有捨,般若即絕。一念智而離境即於一切法不取不捨,般若即生。這可說是傳統的般若教理的一種發展。

又,《壇經》宗旨在令學徒從自心中頓見本性,從此以後,於境無染,自在解脫,雖仍不廢修行,但既已悟到自性具足萬德,無欠無餘,所以再有修習,也於體上增不得一分,只是隨事體驗充實德用而已。因此《壇經》所舉示的修行法門,以無念為宗、無相為體、無住為本。無念是於念而不念,無相是於相而離相,無住是於一切之上念念不住。此中,《壇經》特別著重無念,以為無念即般若三昧。故說︰「無念法者︰見一切法,不著一切法;遍一切處,不著一切處;常淨自性,使六賊從六門走出,於六塵中不離不染來去自由;即是般若三昧,自在解脫,各無念行。(中略)悟無念法者,萬法盡通;悟無念法者,見諸佛境界;悟無念頓法者,至佛位地。」這即是般若行的確當解釋,也就是後世南宗修行的軌範。

《壇經》由此對於修行禪定,另有其解釋。故說︰「外於一切境界上念不起為坐,見本性不亂為禪。」又「外離相曰禪,內不亂曰定。」更綜合說︰「本性自淨自定,只緣境觸觸即亂,離相不亂即定,外離相即禪,內不亂即定,外禪內定故名禪定。」從而《壇經》的具體修行,只是修習「一行三昧」(一類行相的三昧),在一切時中,不論行住坐臥,但行一直心,於一切法無有執著,即於所有相中不生憎愛心不起取捨心,又不念利益成壞著事。心不住法,道即通流,即慧之時定在慧,即定之時慧在定,念念般若觀照,妄念俱滅,自然契自本心而發生智慧。以後南宗一系所倡導的禪法,都不出這根本精神。

其次,《壇經》雖說「須求大善知識示道見性」,但仍側重於「自性自度」,所謂「見自性自淨,自修自作自性法身,自行佛行,自作自成佛道。」從而對於當時側重他力的淨土法門,說「西方去此不遠」,「只為下根說遠說近」,迷人念佛生彼,悟者自淨其心,所以佛言︰「隨其心淨則佛土淨。」又說︰「若悟無生頓法,見西方只在剎那。」這便是後來「唯心淨土,自性彌陀」說的根源。

其次,《壇經》悟他的法要,仍不離乎經量,所以文中歷引《維摩》、《菩薩戒》、《金剛般若》、《法華》、《涅槃》等經,以證成所說。但以《金剛般若》發揮無相、無住的意義最透徹,並特別宗崇,故說但持此經一卷,「即得見性入般若三昧」。

又《壇經》本於《智論》所說︰「世間法不異出世間,出世間法不異世間,世間法即是出世間,出世間法即是世間」的思想而說「法元在世間,於世出世間,勿離世間上,外求出世間」(此依敦煌本,餘本此文改作「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離世覓菩提,恰如求兔角」)。從而說「若欲修行,在家亦得」,可認為後世倡導在家禪的嚆矢。

至於禪宗中南北頓漸等問題,《壇經》有一段說︰「法即一宗,人有南北,因此便立南北。」這是說南北純就教法流行的區域區別;又說︰「法即一種,見有遲疾,見遲即漸,見疾即頓。」這是說漸頓純就見道的過程區別,並沒有像後世南宗學徒那樣軒輊南北,抑揚漸頓。

最後,從《壇經》開始的敘述看,它原來即以為「與學道者承此宗旨遞相傳授,有所依約以為稟承」之用。其後神會門徒改動傳本,故意抑揚,以為傳承之間仍有優劣不同,未免失卻原意。但現存各本還不能確定那一本是神會系所改,只可看作是後來流行的一種綜合本而已。(黃懺華)

◎附一︰楊曾文〈禪宗文獻研究在日本〉

《壇經》諸本的研究和校訂
現在日本除有中國明代以後流行的元代宗寶本《六祖壇經》以外,還有近六十年來陸續發現的敦煌本《壇經》以及源於宋本的興聖寺本、大乘寺本、真福寺《壇經》、從朝鮮發現的元代的德異本《壇經》等。日本學者對這些不同版本的《壇經》,作了不同程度的研究。

(一)敦煌本《壇經》一卷︰(寫本︰S-5475)原題「南宗頓教最上大乘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六祖慧能大師於韶州大梵寺施法壇經一卷,兼受無相戒弘法弟子法海集記」。1926年矢吹慶輝最早從倫敦大英博物館所藏敦煌遺書中發現,1928年在《大正藏》卷四十八中編入了此書的校印本,此後矢吹又把他的影印本收入《鳴沙餘韻》。鈴木大拙對此進行研究,1934年刊行了由他校訂的《敦煌出土六祖壇經》(森江書店版),全書分為五十七節,皆加標題,並撰文解說。宇井伯壽在1942年出版的《第二禪宗史研究》中發表了《壇經考》,後面附有他校訂的敦煌本《壇經》。他將全文分為三十七段,凡認為是偽造的部分,一律加上括弧用小字印出,把其餘部分皆譯為日文。這樣他實際砍掉敦煌本《壇經》五分之二。敦煌本《壇經》的日譯本有︰柳田聖山《六祖壇經》(《世界的名著》續三,1974年中央公論社);中川孝《六祖壇經》(《禪的語錄》,1976年筑摩書房)。

敦煌本《壇經》是現存最古的《壇經》本子。日本‧圓仁在西元84 7年的《入唐新求聖教目錄》中錄有與敦煌本《壇經》題目大致相同的《壇經》︰江戶時代無著道忠所著《六祖法寶壇經生苕帚》中提到朝鮮古刊本《壇經》,也是這個標題,並說︰「法海集,卷末云大師俗姓盧,先天二年(713)壬子歲滅度,至寶曆二年〔丙〕午歲(826)得一百二十七年矣。」寶曆二年是圓珍入唐前十三年。敦煌本《壇經》說此書是法海──道漈──悟真三代相承,時間當為九世紀中葉以前。這三個本子的《壇經》,很可能大體相同。

(二)興聖寺本《壇經》(惠昕本)二卷︰在京都興聖寺發現,內分十二門,版心有《千字文》中的「軍」字,是翻刻宋版《大藏經》的本子,繼敦煌本之後,內載此書傳承世系是法海、志道、彼岸、悟真、圓會五代。卷首有江戶時期興聖寺僧了然,從別本抄來的唐宋之際惠昕的序和宋‧晁子健的後記。據此,惠昕於太歲丁卯(胡適考證為宋太祖乾德五年,西元967)將一部「文繁」的《壇經》,改成兩卷十一門。此本是晁子健在紹興二十三年(1153)所刻,原是他的七世祖文元公(晁迥)所讀的《壇經》。鈴木大拙在1934年將此本校訂刊印(森江書店),並著文介紹。

(三)大乘寺《壇經》︰是日本加賀大乘寺所傳本,題為《韶州曹溪六祖師壇經》,後題「道元書」。前面有宋‧政和六年(1116)福唐將軍山的隆慶庵比丘存中寫的序,正文與興聖寺本一樣,也分上下兩卷十一門。上卷結尾部有「寧」字,也當是宋版《大藏經》的字號。鈴木大拙在1942年出版了此書的核訂本,並附錄兩篇研究論文以及索引。

(四)真福寺《壇經》︰此為惠昕本《壇經》的早期刊本,原本為鎌倉末期到南北朝時期的寫本,也是承宋版而來。原本末尾有後敘︰「大中祥符五年歲次壬子(按1012年)十月八日,傳教弟子宣德郎守尚書屯田員外郎騎都尉賜緋魚袋周希古敘,都勸緣廣教院主僧保昌,金花山人嚴方外書,瀧西卓海刊。」是折子本,與宋初版一樣。石井修道《伊藤隆壽氏所發現的真福寺文庫所藏《六祖壇經》介紹──與惠昕本《六祖壇經》祖本的關係》(《駒澤大學佛教學部論集》第十號、1979),對此本作了介紹,文後附有此本的校訂本。

此外,屬於惠昕本系統的還有京都天寧寺本、金澤文庫本(斷片)。

(五)高麗本《六祖大師法寶壇經》(德異本)一卷︰此為元代古筠比丘德異於至元二十七年(1290)校訂的《壇經》,延祐三年(1316)在高麗出版者。卷首有德異的序,標題下有「門人法海集」一行,有略序,正文從〈悟法傳衣第一〉至〈付囑流通〉分為十章,尾題之後有「師入塔後至開元十年……守塔沙門令韜錄」的一段,和「宋太祖開國之初……至至元二十七年庚寅得五百七十八年矣」的後記。黑田亮《朝鮮舊書考》對此本有介紹,並說朝鮮流通本皆屬此系統。

(六)明藏本《六祖壇經》一卷︰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 )南海風幡光孝寺宗寶的改編本。〈行由〉以下分十章,附〈緣起東紀)、〈歷朝崇奉事迹〉、〈賜諡大鑒禪師碑〉(柳宗元、劉禹錫)、(佛衣銘〉,後有編者跋。《大正藏》卷四十八、《縮刷藏經》騰四收有此本。

關於《六祖壇經》的研究方面,除上面順便提到的外,這裡再作些介紹。松本文三郎(1869~1944)是最早從事《壇經》研究的學者之一,他的《金剛經和六祖壇經的研究》(1913年,貝葉書院)認為《金剛經》對初期禪宗和《壇經》的形成,有直接的影響。他利用《壇經》的各種序、跋和宗密的著作,以及《全唐文》等有關資料,對慧能傳記和說法集原型進行考察,探究哪些是流行本所增加的部分。在發現敦煌本《壇經》以後,1932年他寫了《六祖壇經的書志學研究》的論文(後收入1944年《佛教史雜考》)對明本、敦煌本、興聖寺本《壇經》進行對比研究,認為敦煌本是唐末《壇經》,但不是最早的《壇經》,也不是善本,興聖寺本在此本基礎上有修正,為現存一切本的基礎。宇井伯壽《壇經考》(《第二禪宗史研究》)對十幾種本的《壇經》進行考證,認為敦煌本雖不是最早本,但是現存本中最古的,是各本《壇經》的基礎。在現存《壇經》中有︰{1}敦煌本、{2}惠昕本、{3}德異本和宗寶本這三個系統。明‧洪武本(1373)有朗簡的序,契嵩的〈壇經贊〉,但正文與流通本不同,此或為契嵩本的翻刻。大乘寺本與興聖寺本都是惠昕本修編本的異本,德異所尋的古本者,或即指此本。柳田聖山《初期禪宗史書的研究》詳細的考察敦煌本《壇經》的作者、形成等,認為《壇經》是牛頭禪派與神會禪派相互影響的結果,其內容的最古部分,是無相授戒儀與般若三昧、七佛二十八祖等記述。這些原是牛頭禪派之說,編者當為牛頭禪派鶴林玄素(668~752)的門徒法海,而在神會晚年或死後,牛頭禪派遭受到禪宗內部批評之時,法海才被說成是慧能的弟子。此後的《壇經》又增入慧能自傳及十大弟子機緣部分。現本敦煌本《壇經》形成於《曹溪大師別傳》與《寶林傳》之間。柳田在《語錄的歷史》中又明確地講,敦煌本《壇經》最初是師徒間傳授的本子,而到慧能的第三代弟子悟真時重加編撰,在編寫中依據了神會的《壇語》,又吸取了《金剛經》,特別是《梵網經》的思想。中川孝在《六祖壇經》譯註本的《解說》中,同意胡適的見解,認為《壇經》是神會或其弟子所編,並為此進行了論證,主要是引證韋處厚(﹖~828)《興聖寺大義禪師碑銘》所說「洛者曰會……習徒迷真,橘枳變體,竟成《壇經》傳宗」,以及敦煌《壇經》本中有不少地方與神會著作思想及語句一致。

在慧能與《壇經》的研究方面,駒澤大學禪宗史研究會於1978年發表了《慧能研究》一書(大修館書店版),這是他們八年的研究成果。對《曹溪大師傳》及其他各種傳記的十八種資料、《六祖壇經》、《金剛經解義》(傳為慧能解義)進行研究,並用五本校訂和訓註《曹溪大師傳》,對《壇經》作五本對校。此書在研究慧能與《壇經》上,很有參考價值。

◎附二︰楊曾文〈敦煌本壇經的學術價值〉

敦煌縣博物舘所藏載有唐代《六祖壇經》、《南宗定是非論》等禪宗著作的手抄本的重新發現,是佛學界一個值得慶賀的大事,將對今後禪宗文獻和禪宗歷史的研究起促進作用。雖因種種原因一再推遲公開發表,但我仍然相信︰經過努力它一定會與廣大國內外讀者見面的。

這一珍貴的手抄本是1935年由敦煌縣的名士任子宜先生首先發現並收藏的。1943年北京大學歷史學者向達教授(1900~1966)西遊敦煌、訪查古代寫經時,曾在任子宜那裏見過這個抄本。他在此後寫的《西征小記》中說過此事︰
「又梵夾式蝶裝本一冊,凡九十三葉,計收《菩提達磨南宗定是非論》、《南陽和尚頓教解脫禪門直了性壇語》、《南宗頓教最上大乘壇經》,及神秀門人淨覺《注金剛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凡四種。只《定是非論》首缺一葉十二行,餘俱完整。末有「比丘光範跋」云云……
『遺法比丘光範幸於末代偶獲真詮。伏睹經意明明,兼認注文了了。授之滑汭,藏保筐箱,或一披尋,即喜頂荷。旋妄二執,潛曉三空,實眾法之源,乃諸佛之母。無價大寶,今喜遇之;茍自利而不濟他,即滯理而成恡法。今即命工彫印,永冀流通。凡(下缺約一葉)』
光範跋缺一葉,不知僅刻《心經》一種,抑兼指前三者而言。任君所藏,當是五代或宋初傳抄本,每半葉六行,尚是《宋藏》格式也。」(見1950年七月出版《國學季刊》第七卷第一期。此文後收在向達《唐代長安與西域文明》一書中)

任子宜所收藏的這個抄本,長期以來下落不明。近年來才得知,它已被敦煌縣博物舘收藏,文書編號為七十七號。抄本的前後封皮,看來是任子宜加的,用的是1935年(民國二十四年)西北日報。在《南宗定是非論》正文前及《南陽和上頓教解脫禪門直了性壇語》題下右側,都有任子宜寫的發現此抄本的時間、地點。前者是「此經余于民國二十四年四月八日得之于千佛山之上寺。任子宜誌。」後者題為「民國二十四年四月八日獲此經于敦煌千佛山之上寺。任子宜敬誌。」經查證,這就是向達在《西征小記》中所介紹的那個抄本。但向達筆錄有錯誤,把「菩提達摩」寫成「菩提達磨」,把《注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寫成《注金剛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把跋文中的「旋忘二執」寫成「旋妄二執」。此外還遺漏了一種著作,即排在《南陽和上頓教解脫禪門直了性壇語》後面的《南宗定邪正五更轉》和五言詩一首。大概因為它的篇幅太小,被忽略了吧。

向達對跋文中所說光範「命工彫印」,不知僅刻《注心經》,還是兼刻前三者。據我的考察,光範跋文的「經意明明,兼認注文了了……乃諸佛之母」等文句,顯然指的是《注心經》,而不包括前面的《定是非論》等。從抄寫的字體看,《注心經》與跋文的字體與其它抄本也迥然有異。因此,光範「命工彫印」的只是《注般若心經》,而不包括其它抄本。中國在唐末已開始有木版彫印,五代、宋朝已漸普及。光範是首次將《注般若心經》付諸彫印的人。至於他得書的地點,跋文說是「滑汭」,日本‧柳田聖山在《初期禪宗史書的研究》的附錄〈注般若心經〉的注文中認為是「安徽省盧州府的東境」,看來不妥當。「滑汭」中的「汭」字,意為水流的彎曲之處。《尚書》、《禹貢》有「東過洛汭」之句,宋代蔡沈註曰︰「洛汭,洛水交流之內,在今河南府鞏縣之東。」準此,「滑汭」意為滑水的拐彎處。古代滑水經今河南省滑縣北而東,因此,滑邔也許就是在洛陽東北的滑州治所白馬(滑臺,今滑縣東)。到底光範在這裏僅僅得到《注般若心經》,還是同時得到其它抄經,就無從考證了。

《六祖壇經》在抄本中排在《壇語》、《五更轉》之後,是第四篇禪宗文獻。原題是︰「南宗頓教最上大乘摩訶波若波羅蜜經六祖惠能大師於韶州大梵寺施法壇經一卷,兼受無相戒弘法弟子法海集記」,尾題是︰「南宗頓教最上大乘壇經一卷」。

全書四十二葉(合今八十四頁),首葉的前半載《南宗定邪正五更轉》尾部及五言詩一首,此後接《六祖壇經》題目。半葉(今一頁)六行,每行約二十五字左右,共約一萬二千四百字左右。

敦煌博物舘本《壇經》(下簡稱為《敦博本壇經》)的發現,在學術上有什麼價值呢﹖首先讓我們簡單回顧一下六十年來壇經研究的情況。

近代以後學術界對禪宗基本文獻《六祖壇經》開展深入研究,是從日本學者在敦煌遺書中發現《六祖壇經》開始的。

日本學者矢吹慶輝(1879~1939)在1916年和1923年兩次到英國倫敦大英博物舘,調查本世紀初斯坦因從中國掠那敦煌古文書,從中發現大量久已失傳的佛教典籍。其中他發現並攝影帶回國內的《六祖壇經》、《歷代法寶記》、《楞伽師資記》和《大乘北宗論》、《觀心論》等禪宗文獻,對日本展開早期禪宗史研究起了直接推動的作用。

矢吹慶輝把敦煌本《六祖壇經》(S-5475)照片作了校寫,1928年編入《大正新修大藏經》第四十八冊出版。1930年又把照片收入《鳴沙餘韻》(岩波書店版)發表。他在《鳴沙餘韻解說》(岩波書店,1933年版)對《六祖壇經》介紹說︰
「一0二、一0三,《南宗頓教最上大乘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六祖惠能大師於韶州大梵寺施法壇經》一卷,載《大正藏》四十八冊第337~745頁。斯坦因本(377)、標題次行署集記者之名︰兼受無相戒弘法弟子法海集記。與普通卷子本不一樣,厚紙四十六葉,每葉折中,券本,方冊型式。影印縮微照片約為原本的三分之一大,四十六葉全予收錄。書體當為唐末宋初,正文脫誤,假借頗多。從其內容可認為是現存《壇經》的最古本(中略)。敦煌本不分篇章亦不分卷(中略)。其原本可推定為六祖滅後二十餘年後的某年形成。」

敦煌《六祖壇經》的發表,立即引起日本學術界對《壇經》重新研究的興趣。此前無論在中國還是在日本,社會上最流行的《壇經》是明代《嘉興藏》所刊行的宗寶本,或這個本子的單行本。此本原是來自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僧宗寶據當時流行的三個《壇經》本子的改編本。在此本風行社會以後,其它本子的《壇經》逐漸湮沒無聞。由於敦煌本《壇經》的發現,也啟示人們搜尋舊有的其它《壇經》。此後不久在日本京都的興聖寺發現了北宋初(西元967)由惠昕改編的《六祖壇經》(簡稱惠昕本或興聖寺本),有二卷,內分十一門。接著又在日本石川縣大乘寺發現惠昕本系統的《壇經》(刻印於1116年),簡稱大乘寺本《壇經》。隨著諸本《壇經》的發現,中、日和其他國家的不少學者對《壇經》作了深入的研究,對諸本《壇經》進行了校勘,取得了可觀的成績。概括起來有如下數點︰

(一)對敦煌本《壇經》、惠昕本《壇經》進行了校勘、註釋,從各方面進行研究。鈴木大拙(1870~1966)校勘的敦煌本、惠昕本《壇經》至今仍很流行。近年已有譯為日文、英文的敦煌本《壇經》問世。

(二)通過諸本《壇經》的比較研究,人們普遍認識到《壇經》在歷史上不是一成不變的,它有一個形成演變的過程,是禪宗歷史發展的反映。研究禪宗思想和歷史演變,諸本《壇經》是重要的資料。

(三)在對《壇經》的作者和它的形成問題的研究方面,從胡適(1891~1962)首先論證是神會或其門下編造以來,已出現幾種代表性的看法,但現在似乎以下述看法逐漸被更多的人接受,即︰《壇經》原本為慧能弟子法海集記,後來幾經改編,直到元代宗寶本的出現。從已發現的《壇經》來說,是敦煌本──惠昕本(包括興聖寺本、大乘寺本、真福寺本等)──德異本和宗寶本(二者皆屬契嵩本系統)。

儘管如此,在《壇經》研究方面還有一些仍需繼續解決的問題。我認為主要有︰

(一)敦煌本因錯漏字太多,現通行的校本雖據惠昕本等作了大量修補校勘的工作,但還不完善,仍有許多讀不通的地方。

(二)對《壇經》的形成和諸本的演變,還應深入探討。對其中涉及的人物、歷史事件、禪法思想等,還有許多不清楚的地方。今後應結合已有的資料,並應探尋新資料來加以研究。

新發現的敦博本《壇經》,為今後的《壇經》和禪宗研究提供新的珍貴的資料。

經對比研究,此敦博本與早發現的敦煌本《壇經》的題目,編排形式以至字句內容,幾乎完全相同,甚至某些明顯錯誤的字句也一樣,說明二者是抄自同本《壇經》。

敦博本題目中的《波若波羅蜜經》,在敦煌本中是《般若波羅蜜經》。實則「波若」與「般若」相同,皆為智慧的意思。二者葉數相近︰一為四十二葉,一為四十葉,皆半葉六行,行二十字至二十五字左右。裝璜形式︰一為蝴蝶裝冊子本,一為折本方冊型式。從字數看,敦博本為一萬二千四百字左右,敦煌本原應相同,但抄寫漏行,字數稍少。二者尾題也相同,都作「《南宗頓教最上大乘壇經》一卷」。使人驚奇的是抄本最後都有這樣一些意義不明的「菩薩法號」,即︰「大乘志三十 大聖志三十 大通志五十 大寶志六十 大法志七十 大德志八十 清之藏志(敦博本原缺『志』字,以下同)四十 清持藏志四十 清寶藏志五十 清蓮藏志六十 清海藏志七十 大法藏志八十 此是菩薩法號」,這可看作是二者抄自同本《壇經》的證據之一。二者編排全同。從慧(原作『惠』)能於大梵寺說法,到說慧能參五祖,得法南歸,說定慧體一,無念無相無住,坐禪,授無相戒和令見自三身佛,四弘誓願,無相懺悔,授無相三歸依戒,說摩訶般若諸法,無相滅罪頌,說西方去此不遠,無相頌,南能北秀與傳法機緣(志誠、法達、智常、神會),三科法門三十六對,《壇經》與傳法,滅度前付囑,動靜偈與六祖頌,二頌,四十代祖師,真佛解脫頌與自性真佛解脫頌,慧能滅度,《壇經》傳承的世系(法海、道際、悟真),所有內容及語句順序,二者皆同。敦博本和敦煌本都不分章節、段落,從開頭一直寫到結尾。但敦博本在不少地方的「六祖」、「大師」等稱呼之前空出一格,這可能是為了表示尊敬。

應當特別介紹的還有一點,即許多十分明顯的筆誤、顛倒字句,二本竟然相同。例如︰

 慧能回答弘忍︰「弟子是嶺南人(中略)唯求作佛法」,二本皆作「佛法作」。

 「五祖忽於一日喚門人盡來,門人集已」,二本皆作「門人集記」。

 「悟此法者,悟般若法(中略)一念修行,自身等佛」,二本「自身」皆作「法身」。

 「我此法門,從一般若生八萬四千智慧」,二本皆無「一般若生」四字。

 「般若之智,亦無大小(中略),聞其頓教,不假外修」,二本「修」皆作「信」。

 「使君禮拜(中略)和尚說法實不思議,弟子今有少疑」,二本「今」皆作「當」。

 「世人盡傳南能北秀」,二本皆作「南宗能比秀」。

 大師對志誠言︰「自性頓修,亦無慚次,所以不立。」敦博本作「立有漸次,所以不立」,敦煌本作「立有漸此,契以不立」。看來前者與所據原本同,後者是抄錯了。

通過以上介紹,可見敦博本與敦煌本是抄自同一種《壇經》本子,從二者一些字句錯誤相同來看,所據原抄本也有錯,因為有相當錯句是顯而易見的筆誤、疏忽,又可證明在二者所據的抄本之前還有更古的《壇經》存在。我們不妨稱此更古的《壇經》為敦煌原本。

既然二本如此相同,那麼敦博本《壇經》還具有什麼特殊的價值呢﹖

(一)敦博本抄漏字句較少。據比較核查,敦煌本抄漏三行六十八字,使得前後文句不連貫,而敦博本有此三行,只要稍作校正,即可連成完句。

這三行是︰

(1)敦煌本︰「上座神秀思惟(中略)若五祖見偈,言此偈語,若訪覓我,我(下缺)宿業障重。」

敦博本︰「若訪覓我,我見和尚,即云是秀作。五祖見偈,〔若〕言不堪,自是我迷,宿業障重。」

(2)敦煌本︰「惠能大師喚言︰善知識,菩提般若之知,世人本自有之,(中略)善知識(下缺)遇悟即成智。」

敦博本︰「世人本自有之,(中略)善知識,愚人智(原作「知」)人,佛性本亦無差別,只緣迷悟;迷即為愚,悟即成智。」

前者不僅缺十八字,而把「愚」寫成「遇」,造成「遇悟即成智」的錯句。

(3)敦煌本︰「有一僧名法達,常誦法華經,(中略)不知正法之處(下缺)經上有疑。」

敦博本︰「不知正法之處,來至漕溪山禮拜,問大師言︰弟子嘗(原作「常」)誦妙法蓮華經七年,心迷不知正法之處,經上有疑。」

原敦煌本《壇經》因為沒有這三行字,前後就讀不通。所漏掉的第一行是講神秀作傳法偈前的複雜心情,想像寫偈之後弘忍將作何種評論。第二行更為重要,認為世人不管是智是愚,所具佛性都是一樣的,重要的是對佛性的認識,「迷即為愚,悟即成智」,而如敦煌本那樣,則不可理解。第三行法達從外地到曹溪向慧能問對《法華經》的疑惑之處,然後成為慧能的弟子,而如敦煌本所寫的那樣,會使人誤解法達曾在慧能門下誦《法華經》七年似的。

(二)敦博本抄寫工整,字體清晰秀麗,而敦煌本抄寫雜亂,錯訛字句很多。如果以敦博本為底本,校之以敦煌本和惠昕本,便可校勘出現存最古本《六祖壇經》的善本。

在矢吹慶輝發現並發表敦煌本《壇經》之後,引起學術界極大興趣。鈴木大拙(貞太郎)用宋初惠昕本《壇經》進行校勘,1934年出版了校訂本《敦煌出土六祖壇經》。這個校本被學術界認為較好,至今仍被使用。1983年中國郭朋所著《壇經校釋》也是用這個校本作底本的。但現在看來,這個校本仍不完善,不僅缺行,而且由於還有錯字,有一些字句仍難讀通,標點斷句也有許多不妥當之處。之所以有這種情況,一個重要原因是敦煌寫本錯別字太多,無怪乎有人稱它既是「孤本」,又是「劣本」。讓我們利用日本學者的研究成果略加說明。

(19)32年松本文三郎(1869~1944)發表的《六祖壇經的書誌學的研究》(日本《禪學研究》第十七號)指出敦煌本《壇經》內的錯別字有如下幾種(括弧內是正字)︰

姓(性)、流(留)、悟(吾)、名(迷)、門(問)、鏡(境)、章(障)、量(慮)、名(明)、西(星)、敬(境)、名(命)、到(倒)、道(導)、遇(愚)、海(悔)、志(至)、議(疑)、締(諦)、德(得)、問(聞)、指(旨)、聞(文)、僧(曾)、聞(問)、敬(啟)、幸(行)、淨(靜)、摩(魔)、花(化)、性(世)、求(救)、保(報)、油(由)、性(聖)、弟(定)、懸(縣)。

此後,宇井伯壽(1882~1953)在《第二禪宗史研究》(1941年岩波書店刊)的〈壇經考〉的一文中指出,敦煌本的錯別字有五類。這裏僅舉少數例子。

(1)偏誤︰修、佛、但,作「ㄔ」偏;提、指、授、擬、拭、打、掬,作「木」偏(中略)

(2)旁誤︰誑,作誰;例,作𬾋;往,作徍。還有誤寫的,如性──情;伐──代、化;林──材;福──祖(中略)

(3)相似之誤︰家──字,宄──究,看──著,元──旡,空──害,庚──庾,之──乏,須──源,順──明,真──直(中略)。

(4)偶然之誤︰惡──西,員──圓,蘄──新,見──來,者──方,處──據,諸──知,是──事,象──蒙,大──本,內──因(中略)

 (5)音同互用︰知──智,名──迷、明,知
──至、之,門──問、聞、文,姓──性、
生、世、聖,吾──伍、俉、五,訟──誦、
頌,鏡──竟、敬、境,定──弟、第(中略
)。


此外還有將「起」作「去」,「置」作「致」,「莫」作「若」,「既」作「記」,「離」作「理」,「立」作「律」的同音或近音互用的情況(參見日本大東出版社刊《敦煌佛典和禪》「1980年」所載柳田聖山〈總說〉)應當指出的是︰其中不少錯別字不是出現一次、而是多次,如性──姓,迷──名、明,依──於,祖──福,悟──吾,坐──座,知──之,自──白,待──持等等,尤其如此。

敦博本雖然也有上面指出的一些錯別字,但數目和出現的次數都少多了。敦博本的錯別字有如下三種情況︰

(1)音同或相近而被誤寫,如︰靜──淨,貫──官,陽──楊,性──姓,又──亦,買──賣,澄──呈,授──受,息──識,悟──吾,絲──玆,智──知,此──自,坐──座,既──記、即,猶──由,憶──億,增──曾,倒──到,至──志,問──聞,達──但,愚──遇,依──幼,指──旨,嘗──常,喻──如,是──事,境──竟,憂──有,繚──遼,頌──誦,摩──磨,報──保,璩──據,知──智,密──蜜,縣──懸。

(2)字形相近而誤寫者,如︰蘄──新,差──著,問──門,直──真,若──莫,自──曰,妒──垢,愚──思,承──水,中──口,悉──迷,令──今,大──六,遠──近,雨──兩,彈──禪,見──現,過──遇,彼──破,元──无,去──法,遞──遍,當──堂,亦──立,疑──癡,被──彼,陰──蔭,含──合,若──合,少──小,定──空,解──能,恩──因,情──性,業──葉,田──因,耶──那,材──林,達──違,遂──道。

(3)其它錯訛者︰慧──事,唱──此,死──無,淨──體,惡──西,前──何,於──提,人──故,故──頓,惡──業,在──造,五──六,是──在,與──已,從──上,葉──達,凡──亂,嗔──順,本──大,心──中,是──身,離──欲,心──身,見──有,作──於,言──云。

敦煌本中多次出現的性──姓,迷──名,明,祖──褐等錯別字,在敦博本中比較少見。

有一些句子在敦煌本中錯別字太多,難以讀通,而在敦博本中沒有錯誤。例如︰


敦煌本︰「法無頓漸,人有利鈍,明即漸勸
,悟人頓修,識白本是見本性」
敦博本︰「法無頓漸,人有利鈍,迷即漸勸
,悟人頓修,識自本心,是見本性」
敦煌本︰「我自法門,從上已來,頓漸皆立
無念無宗,無相無體,無住無為
本。」
敦博本︰「我自法門,從上已來,頓漸皆立
無念為宗,無相為體,無住為本。」
敦煌本︰「菩薩戒云︰本須白姓清淨。」
敦博本︰「菩薩戒云︰本原自姓清淨。」
敦煌本︰「菩薩戒經云︰我本願自性清淨。」
敦博本︰「菩薩戒經云︰我本源自性清淨。」


順便指出︰從敦博本到宗寶本,「我本源自性清淨」一直沿襲未變。實際上其中的「我」是「戒」之誤。此原句出自《梵網經》卷下,原文是︰「我本盧舍那佛心地中,初發心中常所誦一戒,光明寶剛寶戒,是一切佛本源,一切菩薩本源,佛性種子。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一切意識色心,是情是心,皆入佛性戒中。(中略)吾今當為此大眾,重說無盡藏戒品,是一切眾生戒,本源自性清淨。」《梵網經》是中國古代最流行的《菩薩戒經》。《壇經》作者略取其中的「戒,本源自性清淨」。後人訛作「我本源自性清淨」。戒的本源即為佛性,為一切佛菩薩本源。《壇經》中講的授無相戒,其實就是《梵網經》中講的「佛性戒」。要眾生悟見,皈依自身佛性和「自三身佛」,但不講授菩薩戒的十重、四十八輕的戒相。故稱之為「無相戒」。

敦煌本︰「志誠曰︰未說時即是,說乃了即是。」

敦博本︰「未說時即是,說了即不是。」

以上所引敦煌本的那類文句,與惠昕本等《壇經》校對,皆可讀通,但仍有一些文句雖經校對仍難讀通,而在敦博本卻很清楚。例如︰

(1)敦煌本︰「五祖曰︰吾向與說,世人生死事大,(中略)各作一偈呈吾。吾看汝偈,若吾大意者,付汝衣法,稟為六伐。火急急。」

鈴木校本︰「五祖曰︰吾向汝說,世人生死事大,(中略)各作一偈呈吾。吾看汝偈,若悟大意者,付汝衣法,稟為六代。火急急。」

但「火急急」是什麼意思呢﹖從上文來推斷,是催促弟子快寫偈的意思。敦博本中這句話沒有錯字,「火急急」作「火急作」,含意清楚。

(2)敦煌本︰「五祖曰︰汝作此偈,見即來到,只到門前,尚未得入。」

鈴木校本︰「五祖曰︰汝作此偈,見即未到,只到門前,尚未得入。」

何謂「見即未到」﹖仍不清楚。

敦博本︰「五祖曰︰汝作此偈,見解只到門前。」

(3)敦煌本︰「便傳頓法及衣,汝為六伐祖。」

鈴木校本︰「便傳頓法及衣,汝為六代祖。」

敦博本︰「便傳頓教及衣,以為六代祖。」

(4)敦煌本︰「五祖自送能於九江驛,登時便悟祖處分,汝去努力。」

鈴木校本同。

敦博本︰「五祖自送能至(原作「生」)九江驛,登時便別。五祖處分︰汝去努力。」

(5)敦煌本︰「至大庾嶺,不知向後有數百人來,欲擬頭惠能奪於法,(中略)唯有一僧,姓陳名惠順,(中略)直至嶺上,來趁犯著。」

鈴木校本同,但註︰「頭字可疑,恐誤。」敦博本消除了此誤,此句作︰「至大庾嶺,不知向後有數百人來,欲擬捉惠能,奪衣法(中略)唯有一僧,姓陳名惠順,(中略)直至嶺上,來趁把著。」

(6)敦煌本︰「願和尚慈悲,為現西方,大善。大師言︰唐見西方無疑,即散。」

鈴木校本同。但何為「唐見西方」呢﹖

敦博本︰「願和尚慈悲,為現西方,大善。大師言︰一時見西方,無疑即散。」原來「唐」乃「一時」之誤。

(7)敦煌本︰惠能回答智常問「最上乘」,「人心不量四等,法有四乘。」

鈴木校本︰「人心不唯四等,法有四乘。」是謂人心不只是有四等,這與下面講的有小乘、中乘、大乘、最上乘的四乘不相應。

敦博本︰「人心量四等,法有四乘。」

(8)敦煌本︰惠能在誦〈見真佛解脫頌〉之前,說︰「若欲覓佛,但識佛心眾生,即能識佛。」

鈴木校本同。但何為「佛心眾生」呢﹖此絕非《華嚴經》上的「佛、心、眾生,三無差別」中的「佛心眾生」。因為這樣與下文之意不合。

敦博本︰「若欲覓佛,但識眾生,即能識佛。」

可見,「佛心」乃是誤加。這與偈意一致。偈謂︰「迷即佛眾生,悟即眾生佛。」佛與眾生本無差別,若迷,佛即眾生;若悟,眾生即佛。因此,「若欲覓佛,但識眾生,即能識佛。」

既然如此,敦煌本是否已失去其存在的價值呢﹖當然不是。敦博本中有不少錯訛字句、漏寫之處,可從敦煌本以及惠昕本等得到補正。

(三)敦博本的發現,使人重新考慮同種《壇經》流傳範圍和流行時間。

前面已經介紹,敦博本與敦煌本是抄自同一種《六祖壇經》。僅此,可以認定在唐末宋初時期,敦煌一帶至少存在三個以上的此種《壇經》抄本。

早在1930年北平圖書舘刊四──三的西夏文專號上,發表了羅福成的《六祖大師法寶壇經殘本釋文》,把發現於內蒙古西南黑河下游地方的西夏文《壇經》殘本五葉譯為漢文。此後,日本的川上天山據此進一步研究,發現此西夏文《壇經》與敦煌本《壇經》完全一致,並考證此本《壇經》是西夏天賜禮盛國慶二年(1072)譯於敦煌地方。據此,敦煌本所據原本《壇經》有西夏文本,在十一世紀流傳在西夏所占領的地區(今寧夏、陜北、甘肅西北、內蒙一部分)。

《六祖壇經》原編於曹溪,從敦煌本、敦博本中有「吾滅後二十餘年,(中略)有人出來,不惜身命,定佛教是非,豎定宗旨。」及「遞相傳授」《壇經》等說法來看,它們所據的原本當是神會一派或受神會影響的禪宗後學加工改編過的。那麼,這種《壇經》是否只流傳於北方呢﹖

日本僧人在唐代到中國求法取經的很多,有的從中國北方求得《六祖壇經》回國,如圓仁(794~864)在長安求得《曹溪山第六祖惠能大師說見性頓教直了成佛決定無疑法寶壇經》一卷,題︰「門人法海集」。有的也從中國南方求得《壇經》,如圓珍(814~891)從閩浙一帶(福州和溫州、台州)求得《曹溪山第六祖能大師壇經》一卷,題︰「門人法海集」。此外,朝鮮古刊本中也有得自唐代的《壇經》,題目與圓仁帶回的相近,是《曹溪山第六祖師慧能大師說見性頓教直了成佛決定無疑法》,題「釋沙門法海集」。考慮到宋代惠昕改編本《壇經》題以「惠昕撰」的事實,這些明記「法海集」的《壇經》是不是與敦煌本、敦博本是同一類型之本呢﹖還是比它們更早的《壇經》本呢﹖這個問題也許在今後發現有關新資料時可以解決。

敦博本當抄於唐末至宋初,西夏文《壇經》譯於西元1071年,相當於北宋中後期,二者所據原本與敦煌本相同,而敦煌本也抄於唐末宋初之際。由此可以推論在唐宋之際此種《壇經》相當流行,是代表禪宗的正統思想的。

宋初惠昕嫌「古本文繁」,在乾德五年(967)重編,「分為兩卷,凡十一門」。此後,惠昕本《壇經》在大中祥符五年(1012)有周希古的刊本,政和六年(1116)有存中的刊本,南宋‧紹興二十三年(1153)有晁子健的刊本,這些刊本都傳到日本,並有寫本或覆刻本保存到現在。此外,北宋‧契嵩(1007~1072)在至和三年(1056)將所得到的「曹溪古本」編為三卷。可以認為︰直到契嵩改編《壇經》時,社會流傳的《壇經》有敦煌本和敦博本的原本系統、惠昕改編本系統,還有其它「古本」系統的《壇經》。

《六祖壇經》是研究慧能及其所創立的禪宗南宗思想的基本文獻。敦博本的發現,推翻了敦煌本是「天下孤本」的結論,將兩本互校,將有助於對慧能和禪宗作進一步的研究。

〔參考資料〕 印順《中國禪宗史》;《六祖壇經研究論集》(《現代佛教學術叢刊》{1});松本文三郎著‧許洋主譯〈六祖壇經的研究〉(《世界佛學名著譯叢》{41});《禪宗全書》第三十七冊、三十八冊;宇井伯壽《禪宗史研究》第二冊;荒木見悟《禪の語錄》第十四冊;篠原壽雄(等)編《敦煌佛典と禪》。


大乘集菩薩學論

二十五卷。法稱菩薩造,宋‧法護、日稱等譯。又稱《集菩薩學論》、《學處要集》。收在《大正藏》第三十二冊。全書十八品,敘述菩薩應學之法;亦即揭示六波羅蜜等德目,再援引諸經所說以資證明,並略作解釋。

各品內容略如下述︰

(1)集布施學品︰發菩提心,住大悲心,捨施一切,除滅眾生一切苦惱。(2)護持正法戒品︰不捨善知識,不吝身命,尊重護持正法。(3)護法師品︰行者護持正法所遇諸難事。(4)空品︰遠離十惡等諸罪難。(5)集離難戒學品︰敘述當遠離之諸過難。(6)護身品︰護持身心之諸戒行。(7)護受用福品︰為利益眾生應護持之清淨福業。(8)清淨品︰令身心清淨之法。(9)忍辱品︰長養諸戒行之忍辱行。(10)精進波羅蜜多品︰精進之功德。(11)說阿蘭若品︰可止住之阿蘭若處。(12)治心品︰依禪定治諸煩惱。(13)念處品︰示四念處之相。(14)自性清淨品︰離毀犯時,知法自性清淨空寂。(15)正命受用品︰遠離非法邪惡之活命,可受用正命平等。(16)增長勝力品︰增長殊勝堅固力之方法。(17)恭敬作禮品︰恭敬諸佛增長福行。(18)念三寶品︰念三寶之相。

本書現行之梵本,係1902年由英國學者班達爾(C. Bendall)所刊行。譯本方面,除了漢譯本,另有西藏譯本及英譯本。英譯本係魯斯(W. H. D. Rouse)繼班達爾未成之業,從梵本迻譯而成。又,關於本書的作者,梵本闕其名,漢譯本作法稱造,藏本則作寂天(Śan-tideva)撰。

此外,本書引用之經典,為數甚多,其原典亦大多不存,故書中所引經文,頗為研究梵文原典者所重視。

◎附︰Winternitz《印度文獻史》〈佛教文獻〉第八章(依觀摘譯)

據多羅那他所述,《大乘集菩薩學論》(Śikṣāsamnccaya,學處要集)、《集經論》(Sūtrasamccaya)、《入菩提行經》(Bo-dhicaryavatāra)皆為寂天所撰。

《大乘集菩薩論》是大乘佛教的教科書,全書由二十七首偈頌及作者編纂的註釋組成。其所以謂之為「編纂」,係因作者用以作註釋的,幾乎全部取自經論。作者的博學,在書中表露無遺,但書中少有作者之創作。作者在本書序中謙虛的說︰「我絲毫沒有意圖新創,也不懂撰述文學作品。因此,個人的努力,並不是為了裨益他人;唯一希望,是要成就自己之心。雖然如此,在此一著作中,仍含有向善的期望。諸方賢達若能知此期望,則此書之撰即非白費。」

雖然作者如此表白,但本書極適合當作大乘佛教道德性教理的入門書。又由於其所引用典籍,今已大多不傳,故本書更具價值。本書的基本觀念及大乘的道德核心,係揭示在卷首的二偈中︰


如果恐怖、苦痛,
對於我以及他人,都是可憎的;
那麼,為什麼我的身體,
要比別人多一層保護﹖
你若欲達苦滅,
欲臻幸福之目的地,
你應深植信仰,
你心應趣向正覺。


此外,諸如發菩提心、行菩薩行、求取正覺等,皆是取自大乘經典。而發此心者,必須否定自己,捨己為人。不畏縮承受地獄有情之罪與苦。菩薩如是言道︰
「我願承受一切有情之苦。不退縮、不逃避、不畏懼、不怖畏。我視承受一切有情之重擔為當然。我誓願救一切有情。我欲令一切有情自生、老、病之稠林中解脫。我不求自己之解脫。我欲以智慧之舟,拯救溺於輪迴洪流中之一切有情。(中略)我願以身代一切眾生之苦。」

但是,菩薩的清淨法,除了積極性的慈悲之外,也包括其他波羅蜜。尤其以禪定指導最高智(一切現象空)之洞察,以及佛陀崇拜、塔之建立形態的信仰。然而,於其中菩薩之心亦應常繫於為令一切眾生解脫。「我欲引導一切有情入涅槃之都。」係其不變之心願。

在《大乘集菩薩學論》所引用的諸多典籍中,某些引用較多或摘錄較長的經典,值得吾人注意。自《虛空藏經》所引用者,係與罪有關的,即國王的主要五罪、初發心菩薩八罪等。自《優波離所問經》取出者,係有關罪與懺悔的長短章句。自《烏格拉達塔所問經》(Ugradattaparipṛcchā),引用頗多有關婚姻生活的責任、森林行者的生活等。自《說無垢稱經》(維摩經),引用有關菩薩之德的章句。《大事》中的〈觀察世間經〉(Avalokana-sūtra),寂天以之為獨立經典而引用。自《寶光明陀羅尼經》(Ratnolkā-dhāraṇī)引用的章句,與菩薩之德有關,此中,「陀羅尼」不是僅採咒文的形態,而是與經典無異。此外,引用的經典另有《如來祕密經》(Tathā-gataguhya-sūtra)、《十地經》、《法集經》(Dharmasaṃgīti-sūtra)、《般若經》之若干異本、《悲華經》、《華嚴經》、《月燈(三昧)經》、《寶積經》、《寶雲經》、《入楞伽經》、《普曜經》、《稻稈經》、《法華經》、《金光明經》等。

〔參考資料〕 梶山雄一(等)著‧李世傑譯《中觀思想》(《世界佛學名著譯叢》)。


日什

日本日蓮宗支派顯本法華宗開祖。字賢明,稱玄妙阿闍梨。岩代國(福島縣)會津人。十九歲時登比叡山,從慈遍學天台宗義,兼通顯密二教,後回鄉住錫羽黑山東光寺,宣講天台三大部。因讀日蓮《開目抄》、《如說修行抄》而改宗中山門流,改名日什。

康曆二年(1380),歷訪下總國(千葉、茨城縣)弘法寺的日宗、中山法華經寺的日祐等,深究宗義。永德元年(1381)結識二條良基,獻《治國策》予天皇。曾數度欲向足利義滿進言,終未獲許。後脫離中山門流,依日蓮遺著而採直授自日蓮、經卷相承的立場,提出本勝迹劣之義。曾開法於遠江(靜岡縣)玄妙寺、妙立寺、武藏本光寺、相模(神奈川縣)本興寺、會津妙法寺,而於京都妙滿寺開創宗派,專弘「不惜身命、折伏逆化」之教。明德三年示寂。著有《治國策》、《前諷誦文》、《後諷誦文》等。弟子中有日金、日妙、日穆、日全、日義、日仁之什門六老僧等,形成日什門流、妙滿寺派(後稱顯本法華宗)。

〔參考資料〕 漥田哲城《日什與弟子達》;河村孝照《日什教學研究序說》;《日什門徒建立由緒》;《日什上人御由來之事》。


四依法

原始佛教時代的修行者在衣、食、住、醫藥方面所應遵行的四種生活準則。即糞掃衣、乞食、樹下坐、陳棄藥。又稱四聖種、行四依。

(1)掃糞衣(pāṃsukūla)︰又稱衲衣,即出家修行之人宜拾取世人捨棄的弊垢衣,在洗濯、縫補後著用。

(2)乞食(piṇḍa-pata)︰又稱行乞,即出家修行之人依一定行儀乞食,以支持身命

(3)樹下坐(vṛkṣa-mūla)︰即出家修行之人不宜營建屋舍。當隨宜居止於樹下或石窟中,修習禪定。

(4)陳棄藥(pūtimukta-bhaiṣajya)︰又稱腐爛藥、腐尿藥,即陳年腐朽之藥,或指以牛尿入大黃果中埋藏發酵而成之藥。出家修行之人有病當用陳棄藥治療,不得預儲新好之藥。

關於四依義,《大乘義章》卷十一〈四聖種義兩門分別〉條載(大正44‧680b)︰
「四聖種者亦名四依,乞食等法能生聖道,與聖為種故名聖種,起行所憑故復名依。(中略)為破比丘四種惡欲故說此四︰(一)破比丘為食惡欲,受乞食。(二)破比丘衣服惡欲,受糞掃衣。(三)破比丘房舍臥具惡欲,受樹下坐。(四)破比丘湯藥惡欲,受陳棄藥。」

其次,又列舉三義作為實踐四依的規範。即(大正44‧681b)︰
「(一)簡小異大。此中唯是凡夫二乘之所依憑,非佛菩薩。何故如是﹖凡夫二乘心行微劣,依仗此四,方能離過,諸佛菩薩知法如幻,常處五欲而能不染不假如此。(中略)(二)簡因異果。此四唯是凡夫二乘菩薩所行,出家菩薩亦依此四離諸過故。(中略)局唯在因。諸佛如來聖果已滿,不假此四。(三)就實通論。從凡至佛,皆行此四。」

諸律所述之四依,除糞掃衣、乞食、樹下坐、陳棄藥外,另載有其他聽許之物,然所載不一。例如在衣著方面,除了糞掃衣之外,《四分律》卷三十五另外許可檀越施衣、割壞衣。巴利《律藏》〈大品〉又許可亞麻衣、綿衣、野蠶衣、褐衣、麻衣、紵衣。《五分律》卷十七許可劫貝衣(綿衣)、欽婆羅衣(褐衣)、拘舍耶衣(野蠶衣)、他家衣。《十誦律》卷二十一列舉白麻衣、赤麻衣、褐衣、憍施耶衣、翅夷羅衣、欽跋羅衣、劫貝衣。《摩訶僧祇律》卷二十三列舉欽婆羅衣、疊衣、芻摩衣、拘舍耶衣、舍那衣、麻衣、丘牟提衣。

在飲食方面,除乞食之外,《四分律》卷三十五另載得受僧差食、檀越送食、月八日食、十五日食、月初日食、僧常食、檀越請食。巴利《律藏》〈大品〉列舉僧次食、別請食、請食、行籌食、十五日食、布薩食、月初日食。《五分律》卷十七也聽許僧前食、後食、請食。《十誦律》卷二十一列舉月生食、眾僧食、別房食、請食等。《摩訶僧祇律》卷二十三聽許說戒食、籌食、請食。

在居住方面,除了樹下坐之外,《四分律》卷三十五另列得受別房、尖頭屋、小房、石室、兩房、一戶。巴利《律藏》〈大品〉另載精舍、平覆屋、樓閣、樓房、窟院。《五分律》卷十七也列舉大小屋、重屋。《十誦律》卷二十一列出溫室、講堂、殿樓、一重舍、閣屋、平覆屋、地窟、山窟、湮頭勒迦臥具、漫頭勒迦臥具、禪頭勒迦臥具、草敷葉敷等。《摩訶僧祇律》卷二十三列舉大舍、重樓、閣舍、門舍、窟舍。

在醫藥方面,除了陳棄藥之外,《四分律》卷三十五另聽許酥油、生酥、蜜、石蜜。巴利《律藏》〈大品〉列出熟酥、生酥、油、蜜、糖。《五分律》卷十七另載酥、油、蜜、石蜜。《十誦律》卷二十一列舉四種消藥(酥、油、蜜、石蜜)、四種淨脂(熊脂、驢脂、豬脂、鱣脂)、五種根藥(舍利、薑、赤附子、波提鞞沙、昌蒲根)、五種果藥(訶梨勒、鞞醯勒、阿摩勒、胡椒、蓽茇羅)、五種鹽(黑鹽、白鹽、紫鹽、赤鹽、鹵土鹽)、五種湯(根湯、莖湯、葉湯、花湯、果湯)、五種樹膠藥(興渠、薩闍羅薩諦、掖諦、掖提諦、掖婆那)等。《摩訶僧祇律》卷二十三則列舉酥、油、蜜、石蜜、生酥、脂。

〔參考資料〕 《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卷上;《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上一上;《翻譯名義大集》。


四波羅夷法

又作四波羅夷、四波羅巿迦法,或譯作四極惡法、四他勝法。為戒律上的四種重罪。此有二說︰

(一)指比丘應避免的四種根本重罪︰即非梵行、不與取、殺、上人法等四者,又略稱淫、盜、殺人、妄語。

(1)非梵行(abrahmacaryā)︰又稱不淨行,謂與人或畜生等共行淫事。

(2)不與取(adattādāna)︰謂以盜心取不與物,當處以國刑者。

(3)殺(vadha)︰又名斷人命,謂自斷人命,或求人殺,或讚歎死而勸人死。

(4)上人法(uttaramanuṣya-dharma)︰又名過人法、妄說上人法、妄說自得上人法,或名妄語。謂未體證上人之法而言證得,即未得謂得。

此四者乃極重之罪,若犯之,則不得與諸比丘共住。

(二)指真言行者所應受持的四種重禁︰即不應捨正法戒、不應捨離菩提心戒、於一切法不應慳吝戒、勿於一切眾生作不饒益行戒。又稱四重禁戒、四重禁、四重戒。乃祕密藏中之四波羅夷。

(1)不應捨正法戒︰此乃制止捨正法起邪行之戒。謂凡如來之一切正教,皆當修行受持讀誦。應猶如大海吞納百川而無厭足之心。若分別諸乘之了義與不了義,隨而於一切法生捨棄之心,及起邪行,乃犯第一波羅夷罪。

(2)不應捨離菩提心戒︰此乃制止捨離菩提心之戒。謂菩提心是菩薩萬行之標幟,猶如世間大將之軍旗。若喪失軍旗,如三軍敗績,墮他勝處。菩薩若捨離菩提心,萬行敗壞。故捨離菩提心,乃犯第二波羅夷罪。

(3)於一切法不應慳吝戒︰此乃制止於一切法慳吝之戒。蓋諸勝法皆是如來於因位勤苦修行,捐棄身命,乃至為他人之僮、僕、床、座而得,故一切法乃一切眾生之父母遺產,非為一人獨有。因此,假令雖不捨正法,不離菩提心,若於正法慳吝,見機不惠施,則同盜三寶物,乃為第三波羅夷罪。

(4)勿於一切眾生作不饒益行戒︰此乃制止於一切眾生作不饒益行之戒。蓋菩薩發菩提心、修萬行,本為普攝一切眾生,而今乃欲對眾生作不饒益行,起障道因緣,此有違菩薩四攝法,故為第四波羅夷罪。

以上四重戒,若配於三聚淨戒,則第一重戒相當於攝律儀戒,第二相當於攝善法戒,第三、第四相當於攝眾生戒。又,若配於三種菩提心,則第一重戒相當於三摩地菩提心,第二相當於勝義菩提心,第三、第四則相當於行願菩提心。

〔參考資料〕 (一)《四分律》卷一、卷二;《四分僧戒本》;《五分律》卷一、卷二;《五分律戒本》;《摩訶僧祇律》卷一~卷四;《摩訶僧祇律大比丘戒本》;《有部毗奈耶》卷一~卷十。(二)《大日經》卷二;《大日經疏》卷九;《大日經義釋》卷六;《三摩耶戒》;《阿娑縛抄》卷八;《乳味抄》卷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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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律學辭典]
三寶不斷法得久住

子題:佛寶不斷、法寶不斷、僧寶不斷

行事鈔‧標宗顯德篇:「華嚴云,具足受持威儀教法,行六和敬,善御大眾,心無憂悔。去來今佛所說正法,不違其教,能令三寶不斷,法得久住。」  資持記釋云:「華嚴有多譯,今引晉譯六十卷者,即第八明法品文,文有四段。彼云,菩薩摩訶薩教化眾生發菩提心,是故能令佛寶不斷;開示甚深諸妙法藏,是故能令法寶不斷;具足受持威儀教法,是故能令僧寶不斷此初段也。復次悉能讚歎一切大願,是故能令佛寶不斷;分別解說十二緣起,是故能令法寶不斷;行六和敬,是故能令僧寶不斷即第二段復次下佛種子於眾生田,生正覺芽,是故能令佛寶不斷;不惜身命,護持正法,是故能令法寶不斷善御大眾,心不憂悔,是故能令寶不斷即第三段。今鈔上五句並摘僧寶中文。初二句明別行,次句即眾行,後二句明攝眾。行必依法,故無憂悔。去來已下,即第四段總結中文。三世佛法奉順無違,則護三寶故。」(事鈔記卷三‧二○‧一六


四重戒持毀得失

子題:四重戒隨毀一重諸餘戒分用則無力、根本戒、四根本三乘依住、四處得死

行事鈔‧篇聚名報篇:「明了論解,此四重戒,隨毀一重,諸餘戒分用則無力。如人身中,四處得死,隨損一處,身命便死。由戒力弱,不發定慧也。十輪云,若犯四重,毀法謗聖,死入阿鼻。如是之人,於其一身,不能盡結;必墮惡道。若有於我法中出家,持根本戒常勤勇猛,一切供養,終不虛受。何以故?志求解脫。乃至捨命,終不犯毀。何以故?以四根本三乘依住故。」資持記釋云:「了論中,初約喻以顯,四處〔得死〕,即腦、咽、心、腰。由下,示不階之意。即雜心云,非第一義比丘是也。十輪中,初明犯報。正用四重,因引毀謗。入阿鼻者,謂生報也。如是下,明障道也。結,即見思等惑。言墮惡者,釋成不盡結也。今時多學邪空,訶佛毀教;流言鄙俗,反自矜誇;焉知一慢尊容,長淪暗道,一輕聖典,永墜邪林?業理灼然,如何不信?若下,顯持益,初索持人。初篇四重,出生諸戒,故名根本〔戒〕。一下,示功行。一切者,總收四事。乃下,勸堅持。言捨命者,即同本律寧死之誡。三乘依住者,出世行本故。嘗讀斯文,敬詳佛語。詞切理顯,足為龜鏡。願專誦心首,以自策勤。(事鈔記卷一四‧一六‧一二)


大殺戒緣起

亦名:殺人戒緣起

子題:難提比丘、雇殺

含註戒本‧四波羅夷法:「佛在毗舍離,為諸比丘說不淨觀。彼習定已,厭患身命,歎死勸死。難提比丘受雇殺人,居士驚怖。佛知此事,便說禪法,比丘修習,並證上果。因訶上過,而制此戒。」(含註戒本卷上‧七‧一)

戒本疏‧四波羅夷法:「言難提受雇者,善見云,是外道沙門也;頭留少髮,依比丘住,拾殘食活。」  行宗記釋云:「雇殺中,註稱比丘,疏號沙門;由此二名,通邪正故。留少髮者,表異內眾;亦著壞色衣,一以覆身,一置肩上。問:『此戒犯緣,為是何人?』答:『據下呵責,乃斥相歎內眾比丘;外道受雇,非緣起也。』」(戒疏記卷七‧二七‧一)


戒為一切善法住處

行事鈔‧標宗顯德篇:「智論云,若求大利,當堅持戒。一切諸德之根,出家之要,如惜重寶,如護身命,以是戒為一切善法住處。又如無足欲行,無翅欲飛,無船欲度,是不可得。若無戒者,欲得好果,亦不可得。若棄此戒,雖山居苦行、飲水服氣、著草衣、披袈裟等,受諸苦行,空無所得。人雖貧賤,而能持戒,香聞十方,名聲遠布,天人敬愛,所願皆得。持戒之人,壽終之時,風刀解身,筋脈斷絕,心不怖畏。」(事鈔記卷三‧二三‧一八)


故妄語戒制意

亦名:小妄語戒制意

戒本疏‧九十單提法:「(波逸提)故妄語戒第一。言制意者,出家之士,言即稱實;寧喪身命,許無虛謬。今違心背想,調誑於人,令他虛解,自失善利;過深惱重,故所以制。」(戒疏記卷一三‧一九‧九)


水中戲戒制意

戒本疏‧九十單提法:「(波逸提)水中戲戒五十二。多論四意:一﹑佛法尊重,理宜敬奉;今入水遊戲,損壞不輕。二﹑理應威儀庠序,外長信敬;入水遊戲,動越威容,招世譏過。三﹑比丘懷意息緣修道;入水游戲,妨廢正業。四﹑宜修正念;入水遊戲,令心散亂失正念故。光師云,水性漂蕩,不可常淺,在中戲笑,上流忽增,容損身命故。」行宗記釋云:「制意中,多論四義:初損辱佛法,二﹑乖越威儀,三﹑違道廢業,四﹑掉散失念。下引光師,加損命義,通前為五。」戒疏記卷一五‧八‧七)


沙彌五德

亦名:出家五德

子題:福田、適莫、五德出家大要五眾齊奉不唯小眾、五德終身行之不唯初受

行事鈔‧沙彌別行篇:「為說五德,如福田經云,一者發心出家,懷佩道故;二者毀其形好,應法服故,三者委棄身命,遵崇道故;四者永割親愛,無適莫故;五者志求大乘,為度人故。」資持記釋云:「五德中,福田經,佛告帝釋,僧有五淨德,名曰福田由具此五德,能生世福故。今撮業疏釋之。初德者,既厭塵俗,出世聖道常懷佩故。二德者,反形易性,志絕奢靡,形服相應故。三德者,奉崇三學,死而有已也。彼經及羯磨,並列第四,今鈔傳寫倒也。四德者,割愛從道,兩捨親疏故。適音的,適莫,即親疏。五德者,奉行極教,兼濟於他,大士行故。此之五德出家大要五眾齊奉不唯小眾終身行之不唯初受。疏云,斯德始終,通於五眾,俱堪物養,人天師範,故使誦持,無輕受體及形服也。」(事鈔記卷四一‧三○‧一七)

隨機羯磨‧諸戒受法篇:「如請僧福田經,沙彌應知五德:一者發心出家,懷佩道故;二者毀其形好,應法服故;三者永割親愛,無適莫故;四者委棄身命,遵崇道故;五者志求大乘,為度人故。」(隨機羯磨卷上‧二○‧一二)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初德發心懷道者,創發蒙俗,情厭諸有。唯欣出要,常懷佩也。佩謂帶持之者也;有傳為背,誤也。二德毀形應法者,道俗路乖,反形易性。故割其所重,服彼所輕。明志絕奢靡,與世違也。三德割愛懷捨者,以無始所親,慈戀難斷,終歸死別,然不早悟。今近割俗緣,遠成濟度;且從道業,兩捨親疏也。故善見云,瓦缽貫肩,以四海為家居,知誰可愛憎也。四德委命遵道者,明奉崇三學,死而有已也。五德志大度人者,奉行極教,兼濟於他。斯德始終,通於五眾,俱堪物養,人天師範,故使誦持,無輕受體及形服也。」(業疏記卷一一‧三五‧三)


沙彌出家受戒法

亦名:度沙彌法、沙彌戒受法、十戒受法、受十戒法、受沙彌戒法

子題:與剃髮法、授十戒法、授沙彌戒體法

隨機羯磨‧諸戒受法篇:「度沙彌法。律中度羅[目*候]羅為最初。僧祇云,若年七歲,解知好惡,與出家;過七十,臥起須人,不得度,若能修習諸業,聽出家。若初欲出家者,為說苦事,一食、一住、一眠、多學,問答能者度。與剃髮法時諸比丘輒度人故,眾僧不知。佛言,汝若欲僧伽藍中剃髮,當白一切僧。若不得和合,房房語令知已,與剃髮;若和合,作白已剃髮。作是白言:『大德僧聽。彼某甲欲求某甲比丘剃髮。若僧時到,僧忍聽。與某甲剃髮。白如是。』作白已,喚入眾中與剃髮。度人法式,廣如鈔中。五分云,先與受五戒已,後受十戒。授十戒法。佛言,若在僧伽藍中度令出家者,當白一切僧。白已,聽與出家。應作如是白云:『大德僧聽。此某甲從某甲比丘求出家。若僧時到,僧忍聽。與某甲出家。白如是。』授戒體法善見云,阿闍梨告言,汝隨我語,教汝受三歸。答言爾。又應問遮難發戒緣起,準如經律,例須具問。方乃授云:『我某甲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我今隨佛出家,某甲為和尚,如來至真等正覺,是我世尊。三授已便得戒。我某甲歸依佛竟,歸依法竟,歸依僧竟,我今隨佛出家已,某甲為和尚,如來至真等正覺,是我世尊。三結已,與戒相。形壽不殺生,是沙彌戒,能持不?答言能持。盡形壽不偷盜,是沙彌戒,能持不?答言能持。盡形壽不婬,是沙彌戒,能持不?答言能持。盡形壽不妄語,是沙彌戒,能持不?答言能持。盡形壽不飲酒,是沙彌戒,能持不?答言能持。盡形壽不著華鬘香油塗身,是沙彌戒,能持不?言能持。盡形壽不歌舞倡伎及故往觀聽,是沙彌戒,能持不?答言能持。盡形壽不得高大床上坐,是沙彌戒,能持不?答言能持。盡形壽不非時食,是沙彌戒,能持不?答言能持。盡形壽不得捉生像金銀錢寶,是沙彌戒,能持不?答言能持。此是沙彌十戒,盡形壽不得犯。』如請僧福田經,沙彌應知五德:一者發心出家,懷佩道故;二者毀其形好,應法服故;三者永割親愛,無適莫故;四者委棄身命,遵崇道故;五者志求大乘,為度人故。依如僧祇律,應為說十數:一者一切眾生皆依飲食,二者名色,三者痛痒想,四者四諦,五者五陰,六者六入,七者七覺意,八者八正道,九者九眾生居,十者十一切入。其列數釋相對治顯正,並廣如行事鈔中說。」(隨機羯磨卷上‧一九‧五)


治法七種

亦名:七種治法

子題:訶責、擯出、依止、遮不至白衣家、不見罪、不懺罪、說欲不障道、三舉、降伏羯磨

行事鈔‧僧網大綱篇:「言七法者,一﹑謂訶責,二﹑謂擯出,三﹑者,四﹑者遮不至白衣家,五﹑者不見,六﹑者不懺罪,七﹑者說欲不障道。……更總明四三羯磨同異。前四法人,但壞其行,心猶有信。律足僧數,應羯磨法;而是被治,不可訶舉。後三羯磨,名為三舉,信行俱壞。棄在眾外,不足僧數,過狀深重,不可攝濟,故制極法。律簡此色同於犯重;乃至死時所有資產入同舉僧,賞功能故。涅槃云,為謗法者作是降伏羯磨。又示諸惡行有果報故。今學大乘語人,心未涉道,行違大小二乘。口說無罪無懺,婬欲是道。身亦行惡,隨己即是,違己為非。並合此治。……此七治法,實為妙藥。持於正法,謫罰惡人。佛法再興,福流長世。故律云,如來出世,為一義故,制訶責羯磨乃至惡心不捨舉,所謂攝取於僧,令僧歡喜,乃至正法久住。涅槃盛論七羯磨後,廣明護法之相云,有持戒比丘見壞法者,驅遣訶責,依法懲治;當知是人得福無量。又云,今以無上正法付囑諸王大臣宰相,及於四眾,應當勸勵諸學人等,令學正法。若懈怠破戒毀正法者,大臣四部應當苦治。大集云,若未來世,有信諸王若四姓等,為護法故,能捨身命;寧護一如法比丘,不護無量諸惡比丘;是王捨身生淨土中。若隨惡比丘語者,是王過無量劫,不復人身。」(事鈔記卷七‧一○‧一三)(請參閱『訶責羯磨』九三二上、『擯出羯磨』一一六五中、『依止羯磨』五七七上、『遮不至白衣家羯磨』一一三三中、『不見舉羯磨』一五八下、『不懺舉羯磨』一八五上、『惡見不捨舉羯磨』八八七中)


蘭若比丘十利

亦名:阿練若比丘十利

行事鈔‧頭陀行儀篇:「十住婆沙,阿練若比丘,略說十利,盡形不應捨。一﹑自在來去;二﹑無我我所;三﹑隨意無障;四﹑心樂習空處;五﹑住處少欲少事;六﹑不惜身命,為具功德;七﹑遠離鬧語;八﹑雖行功德,不求報恩;九﹑隨順禪定,易得一心;十﹑處於空處,易生無礙想。若有因緣,聽入塔寺;有通有局,不同外道盡形空處。廣說如頭陀品中。」資持記釋云:「論明十二頭陀,各具十利。且引練若一種,以彰多利;故至下文列相,不復引也。初標示。言略說者,明不盡故。言盡形者,明要期故。次列相。初謂身無所屬;二﹑謂無物所繫;三﹑即不他阻;四﹑中,論云,心轉樂習阿練若住處,謂樂靜之心,轉增勝故;五﹑謂無所營求;六﹑謂空處無畏,以彰本志;七﹑離喧憒;八﹑以獨處閑靜,無所為故;九﹑凡修禪定,必託靜緣故;十﹑無礙想者,謂空三昧,論作無障礙想者。若下,三示緣開。有因緣者,論云,一﹑供給病人,二﹑為病人求醫藥,三﹑為求看病人,四﹑為病人說法,五﹑為餘人說法,六﹑聽法教化,七﹑為供養大德,八﹑為供給聖眾,九﹑為讀誦深經,十﹑教他令讀深經。有通局者,約緣有無也;外道一制無開,故不同之。」(事鈔記卷三六‧五‧一)


過限藥請戒緣起

亦名:過受四月藥請戒緣起

子題:摩訶男為釋種故沈水死

含註戒本‧九十單提法:「佛在釋翅瘦,時摩訶男請僧給藥,六群嫌故,求難得藥,彼為市求,便訶罵之,而斷僧藥。比丘舉過,佛因制戒。」(含註戒本卷中‧一八‧一○)

戒本疏‧九十單提法:「就緣中摩訶男者,善見云,是佛叔子,大佛一月生,得斯陀含也。亦即是為釋種故沈水死者。」行宗記釋云:「戒緣中,初引見論,示其宗族生時果位。佛叔子者,即斛飯王之子。大一月生,即佛之諸兄。亦下,次引本律,示其志行。衣法中云,舍衛國琉璃王出兵欲滅舍衛國諸釋種,令鑿坑齊腰埋之,令大象蹈殺。時摩訶男是琉璃王外祖,告王言,願聽我入池,隨入水時節,諸釋種出,莫殺。王念水中不久,遂聽之。即便入池,以髮繫樹根而死,臣取示王,即生慈心,王言摩訶男為親里故,不惜身命,即敕放諸釋種。」(戒疏記卷一四‧八三‧四)


順戒則三寶住持辦比丘事

子題:違戒便覆滅正法翻種苦業、發趣萬行戒為宗主、戒者行根住持、戒柱、戒郭、戒印、三十二相持戒所得、持律五功德、說戒法不壞名法住世、毗尼五義、毗尼有四義餘經所無、佛不滅度半月一來、律在初集以勝祕故

行事鈔‧標宗顯德篇:「就(顯德)中分二:初明順戒則三寶住持,辦比丘事。二明違戒便覆滅正法翻種苦業。但諸經論歎戒文多,隨部具舒,相亦難盡。今通括一化所說正文,且引數條,餘便存略。初中分二:前約化教,後就制門。初,又分四:一、就小乘經者。如般泥洹經。明佛垂滅度,世間無師阿難啟請。佛言,比丘,若能奉戒者,是汝大師;若我在世,無異此也。遺教等經,並同斯示。然發趣萬行戒為宗主。故經云,若欲生天等,必須護戒足。又如大地,能生成萬物。故經云,若無淨戒,諸善功德不生。又云,依因此戒,得有定慧。又經云,戒者行根住持即喻如地能生,成住持也。二、小乘論。如成實云,道品樓觀,以。禪定心城,以。入善人眾,要佩戒印。是故特須尊重於戒。解脫道論戒品中,具多讚美,文繁不出。須者看之,戒則不羸。毗婆沙云,具戒足者。戒言尸羅,亦言行也,亦云守信,亦名為器。尸羅言冷,無破戒熱,及三惡道熱故;亦名善夢,持者常得善夢故;亦名為習,由善習戒法故;亦名為定,若住戒者,心易得定故;亦名為池,群聖所浴故;亦名纓絡,老少中年服常好故;亦名如鏡,由戒淨故,無我像現故;又名威勢,如來在世有威力者,是尸羅之力故。餘如驅龍事,五百羅漢不能逐之,有一羅漢,但以護戒力故,便即驅出,以輕重等持也。又戒名為頭,能見苦諦諸色,乃至知色陰等法故。能善護故,言守信也;能至涅槃城,故言行也;功德所依,名器也。尊者瞿沙說曰不破義,是尸羅義。如人不破足,能有所至。行者不破尸羅故,能至涅槃。三、大乘經者。華嚴云,具足受持威儀教法,行六和敬,善御大眾,心無憂悔。去來今佛所說正法,不違其教,能令三寶不斷,法得久住。大集云,十方世界菩薩,請佛為五滓眾生制於禁戒,如餘佛土,為法久住故。佛後許之,便制禁戒。薩遮尼犍云,若不持戒,乃至不得疥癩野干身,何況當得功德之身。月燈三昧云,雖有色族及多聞,若無戒智猶禽獸。雖處卑下少聞見,能淨持戒名勝士。涅槃云,欲見佛性證大涅槃,必須深心修持淨戒。若持是經而毀淨戒,是魔眷屬,非我弟子,我亦不聽受持是經。華嚴偈言,戒是無上菩提本,應當具足持淨戒。若能堅持於禁戒,則是如來所讚歎。故重引之,令誦心首。四、大乘論者。智論云,若求大利,當堅持戒。一切諸德之根,出家之要,如惜重寶,如護身命,以是戒為一切善法住處。又如無足欲行,無翅欲飛,無船欲度,是不可得。若無戒者,欲得好果,亦不可得。若棄此戒,雖山居苦行、飲水服氣、著草衣、披袈裟等,受諸苦行,空無所得。人雖貧賤,而能持戒,香聞十方,名聲遠布,天人敬愛,所願皆得。持戒之人,壽終之時,風刀解身,筋脈斷絕,心不怖畏。地持云三十二相無差別因,皆持戒所得。若不持戒,尚不得下賤人身,況復大人相報?十住毗婆沙中,有讚戒戒報二品,廣列深利,具如彼說。第二,就制教中,分兩:(一、)先明律本者。僧祇中云,欲得五事利益,當受持此律。何等五也?一﹑建立佛法;二﹑令正法久住;三﹑不欲有疑悔請問他人;四﹑僧尼犯罪者,為作依怙;五﹑欲遊化諸方而無有閡。是為篤信善男子五利。四分,持律人得五功德:一者戒品牢固;二﹑善勝諸怨;三﹑於眾中決斷無畏;四﹑有疑悔者能開解;五﹑善持毗尼,令正法久住。又得十利,如攝取於僧等。十誦云,佛法幾時住世?佛答言,隨清淨比丘說戒法不壞法住世,乃至三世佛亦爾。二、依律論中。明了論解云,本音毗那耶,此略言毗尼也。有五義:一﹑能生種種勝利,謂引生世出世善。二﹑能教身口二業清淨及正直。三﹑能滅罪障。四﹑能引勝義。在家者引令出家,乃至引到梵住、聖住、無餘涅槃。五﹑勝人所行事。謂最勝人是佛;次獨覺,及聲聞,是勝人等,皆行其中。若凡夫行者,亦是勝人,方能行此事。薩婆多云,毗尼有四義餘經所無:一﹑戒是佛法平地,萬善由之生長;二﹑一切佛弟子皆依戒住,一切眾生由戒而有;三﹑趣涅槃之初門;四﹑是佛法纓絡,能莊嚴佛法。具斯四義,功強於彼。善見云,佛語阿難,我滅度後,有五種法,令法久住:一﹑毗尼者,是汝大師;二﹑下至五人持律在世;三﹑若有中國十人,邊地五人,如法受戒;四﹑乃至有二十人如法出罪;五﹑以律師持律故,佛法住世五千年。五百問云,佛垂泥曰,阿難悲泣。佛問何以悲泣?乃至佛言,我不滅度月一來。又言,佛有二身,肉身雖去,法身在世。若敬法者、念法者,便敬佛念佛。若持五戒,即見法身。若護法者,便為護佛。如飲水殺蟲之喻。又如半月說戒,即見我也。薩婆多又云,何故律在初集以勝故祕故。如諸契經,不擇時處人說,而得名經。律則不爾。唯佛自說,要在僧中,故勝〔祕〕也。又如分別功德論云,由勝密故,非俗人所行,故不令見。大莊嚴論云,愚劣不堪護持此戒也。」(事鈔記卷三‧一五‧一一)


食時立觀有教

子題:利根比丘口口作念著著作念入入作念、鈍根比丘總作一念

行事鈔‧對施興治篇:「明立觀有教者。(一﹑智論)智論云,若不觀食法,嗜美心堅著。墮不淨蟲中;洋銅灌口,噉燒鐵丸。(二﹑十誦)十誦云,每食時,應生厭心,為身命故。(三﹑伽論)摩得伽云,若得食時,當觀從倉中出地中,以糞屎和合,種子得生;還養糞身云云。(四﹑母論)毗尼母云,若利根比丘得食時,口口作念;得衣時,著著作念;若入房時,入入作念鈍根者,初得衣食房舍,總作一。(五﹑佛藏經)佛藏云,從聚落中乞食得已,從聚而出,往至水邊可修道處,置食一面,結加趺坐;當觀其食種種可惡,及觀自身極是惡器;廣如彼說。」(事鈔記卷三五‧三○‧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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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一

  若干年以前,曾發心與大眾一同編一部律學辭典。不料,因生病關係, 不能如願。於是,交待慧觀、慧明二人完成其事,當時並告訴他們,我們 對戒律僅僅初學階段,如果有問題,多向諸方律宗大德請教。

  時過多年,全書完成。大家前來索序,理由我是主編。我說:「有病 不能寫字,還是算了吧!」大家說:「您不能寫字沒關係,您可以口述, 由我們代筆。」我聽了,不由一愣,原來大家是有備而來。

  我這個主編,雖有其名,卻無其實。如今被名所累,無話可說,只有 乖乖地寫序。

  不過,話又說回來,所謂主編,雖有其名,確無其實。如果套一句金 剛經講,便是:說主編,即非主編,是名主編也。

民國八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智諭序於西蓮淨苑蓮鄉 

弟子慧道代筆

 

  序二

  唐朝時,常居於終南山的道宣律師(596-667),依《四分律》著作許多戒律典籍(如《事鈔》等等), 弘揚戒律,世人稱為「南山宗」。此後千餘年來,中國、日本等漢傳佛教戒律皆秉承此傳統而學習。其間,宋朝錢塘靈芝寺元照律師(1048-1116)極力闡釋「南山宗」之主要典籍(如撰《資持記》以釋《事鈔》 等等);直至近現代,如弘一、二埋(妙因)等諸律師都尊之為研習與實踐指南。此傳承也是我國「比 丘、比丘尼戒」受戒法之準則。

  對於「眾法羯磨」中各羯磨文,若參考巴利語(古印度語)原義,似乎有一些值得研商之處。但本辭典仍以尊重「南山宗」之傳統解釋為準。對此問題,今以「受戒法」之「白四羯磨」(又稱為「一白三羯磨」the Motion and the Three Annoucements)為例,簡要討論以請教諸賢,並以代序,詳細論證則待他稿。

 

壹、白文(the Motion)

  《事鈔》云:「白中還五:一、大德僧聽,同上舉耳勸聽。二、是沙彌某甲從和尚某甲受戒,乃至三衣鉢具;和尚某甲者,此同上牒其緣兆,正宣情事,今眾量宜。三、若僧時到,僧忍聽,同上心事既和,願僧同忍。四、僧今授某甲具戒,和尚某甲者,正明忍可所為,決判根本。五、白如是者,表眾令知。此之白文,與前單白文義略同,依之可解。」(大正藏40,13b5-12;「會本」卷五,頁51)

  對於此五句之分析,《資持記》再以「綱、緣、本」解釋為「白中五句。初、後、中間三句相傳為『綱』者,總該諸務,楷式軌定故。二、四兩句名『緣』『本』者,即法所被事,隨機不同。……又受戒云某甲從和尚乃至三衣鉢具等,並名『緣』也。今從僧乞戒即『本』事也。第二則『緣』『本』雙陳。第四則單牒根『本』,縱有兼『緣』,翻傳失治。如是分對,隨文可解。」(大正藏40,200b28-c6;「會本」卷五,頁49)

  依《資持記》對「綱、緣、本」的解釋,弘一大師在《鈔記扶桑集釋》(p.206) 中,以「﹝ ﹞者是綱,有【 】者是本,無此符號者,緣也」等符號注記之。若配合《事鈔》五句的分法,可知「南山宗」是將白文作如下解析的:

一、﹝大德僧聽。﹞

二、此某甲從和尚某甲求受具足戒,【此某甲今從眾僧乞受具足戒,某甲為和尚;】某甲自說清淨無諸難事,年滿二十,三衣鉢具。

三、﹝若僧時到,僧忍聽。﹞

四、【僧授某甲具足戒,某甲為和尚。】

五、﹝白如是。﹞

  其中,對於第三、四句,若參考下列之巴利語及其英譯,應該合為一句(為區別乞戒者與戒師,故以「某甲」與「某乙」標示之):

若僧時到,僧忍聽「僧授某甲具足戒,某乙為和尚」

yadi savgha pattakallam, savgho 某甲 upasampadadeyya, ayasmata 某乙 upajjhayena.If it seems right to the Savgha / If there is complete preparedness of the Savgha, Let the Savgha give 某甲 ordination with Venerable 某乙 as Preceptor ;若僧團認為適合的話/若僧團完全準備好的話,請僧團授某甲具足戒,以某乙為和尚)

  

  因此,對於白文之句讀,今建議如下:

大德僧聽!此某甲從和尚某乙求受具足戒,此某甲今從眾僧乞受具足戒,某乙為和尚;某甲自說清淨無諸難事,年滿二十,三衣鉢具。若僧時到,僧忍聽「僧授某甲具足戒,某乙為和尚」。白如是。


貳、羯磨文(the Annoucements)

  《事鈔》云:「次解羯磨,就中分二:初、正決根本。二、僧已忍下,結成上文。前中有三:初、大德僧聽者,告眾重聽,事既非小,諦緣聲相,決判之緣。二、此某甲乃至誰諸長老忍,正辨牒緣及以根本。謂僧今與某甲受戒等,量其可否。三、僧今與某甲受具戒,乃至誰不忍者說,單牒根本,決判成就。第二、第三亦如是者,一則事不成辦,多則法有濫非,軌刻令定,限至於此。」(大正藏40,13b 12-20;「會本」卷五,頁51-2)

  對於此二分、三段之解析,《資持記》也以「綱、緣、本」說明(大正藏40, 200c29-20lal6;「會本」卷五,頁52),弘一大師之《鈔記扶桑集釋》(p.206-7)中,仍以如前之符號注記。若配合《事鈔》的分法,可知「南山宗」是將羯磨文作如下解釋的:( )中是《資持記》之「綱、緣、本」說明。

一、正決根本:

告眾重聽(初句唯綱):﹝大德僧聽。﹞

正辨牒緣及以根本(前緣後綱): 

 此某甲從和尚某甲,求受具足戒,此某甲今從眾僧乞受具足戒,某甲為和尚;某甲自說清淨無諸

難事,年滿二十,三衣鉢具,(此並緣也)【僧今授某甲具足戒,某甲為和尚,】(本也)

 ﹝誰諸長老忍。﹞(綱)

單牒根本,決判成就:

 【僧與某甲授具足戒,某甲為和尚,】(初示根本)

 ﹝者默然,誰不忍者說。﹞(綱中略上「者默然」三字)

☆但《鈔記扶桑集釋》則分解如下: 

 【僧與某甲授具足戒,某甲為和尚者默然,】 

 ﹝誰不忍者說。﹞ 

(是初羯磨。第二、第三亦如上,次第問答無違者得。)

二、結成上文:

 ﹝僧已忍,﹞

 【與某甲授具足戒竟,某甲為和尚。】

 ﹝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其中,對於﹝誰諸長老忍。﹞【僧與某甲授具足戒,某甲為和尚者默然,】之句,若參考下列之巴利語及其英譯,應該合為一句(為區別乞戒者與戒師,故以「某甲」與「某乙」標示之):

 

誰諸長老忍「僧與某甲授具足戒,某乙為和尚」者默然, 

yassayasmato khamati 某甲 upasampada ayasmata 某乙 upajjhayena, so tuvhassa.If the ordination of 某甲 through preceptor 某乙 is pleaseing to the Venerable ones / If ordination is agreeable to Venerable Ones of 某甲 with Venerable 某乙 as Preceptor, Let them be silent;誰諸長老贊成「某甲之受具足戒,以某乙為和尚」者默然)

  如此,「誰諸長老忍……者默然」之詢問句就可以與「誰不忍者說」之詢問句配合。所以,對於羯 磨文之句讀,今建議如下:

大德僧聽!此某甲從和尚某乙求受具足戒,此某甲今從眾僧乞受具足戒,某乙為和尚;某甲自說清淨無諸難事,年滿二十,三衣鉢具。誰諸長老忍「僧與某甲授具足戒,某乙為和尚」者默然,誰不忍者說。(是初羯磨。第二、第三亦如上)僧已忍「與某甲授具足戒竟,某乙為和尚」。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民國八十五年五月    惠敏於西蓮淨苑

 


   彙編緣起

唐道宣律祖居終南山,後世因稱其撰述曰「南山律」。南山以《法華》、《涅槃》 諸義,而釋通《四分律》。其撰述最著者,為《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略云《事鈔 》)、《四分律含註戒本疏》(釋南山所集《含註戒本》,略云《戒疏》)、《四分律隨機羯磨疏》(釋南山所集《隨機羯磨》,略云《業疏》),世稱為「南山三大部」。逮及北宋,元照律師居錢塘靈芝寺,(世亦稱靈芝律師)中興南山律宗。撰《資持記》以釋《事鈔》,撰《行宗記》以釋《戒疏》,撰《濟緣記》以釋《業疏》。

一、但開風氣

  南山律宗自南宋至清末;在我國湮沒七百多年。直至光緒年間,遺編方陸續自日本請還。弘一大師始畢力振興。今編者不揣淺陋,嘗試擷取南山三大部之特色、重點與戒律名詞,加以彙編。俾助學戒者知南山之殊勝而發心修學,以為深入南山律學之津梁。

二、述而不作

  道宣律祖於《含註戒本》跋云:「今余所註,述而不作。將用塵露山海,昭揚遠代,同舟所存,固其爾矣。」弘一大師整理南山律學亦秉「述而不作」之態度。故以編者智慧之淺薄,本辭典更是述而不作矣。

弘一大師云:「南山之文古拙,而義賾隱。後之學者,未可畏難,淺嘗輒止;宜應習覽,自易貫通。」吾等行人當共勉之。


三、彙編過程

 先採用原書圈選方法。由鈔疏文、記文中選取條目及內容。

 本辭典彙編歷時逾五載,其過程中、因《南山三大部科文》可先付梓,便提前發行。 繼而依科文會整辭典內容。避免選文斷章取義。

 依〈南山三大部互閱一覽〉整合事鈔記、戒疏記、業疏記之條目名稱,併檔刪簡內容。期以有系統之片斷摘錄、能方便學律者南山律學。

 核對弘一大師《含註戒本隨講別錄》、《隨機羯磨隨講別錄》中所取之重點條目,以免遺漏。

 大師根據三大部整理許多圖表,極益學人,則收於附錄之中。

 戒體與懺六聚法,因係整體觀念,內容須加以整理,故列成附錄。戒體部分並將弘一大師提出南山最精湛部分附上。


四、感恩無盡

  本書得以可版,仍要感恩一切。

  家師雖示現病苦,不忘印可加持。從決定編輯律學辭典,便為吾等精神支柱。思及護持「律紹南山」,我們願不捨身命完成之。惠敏師兄協助家師指導吾等,從編輯方針到標點用字,發行版本,向其請示,皆獲用心研討。當家慧修師兄,經其贊同,得以承師父垂允編輯此書。期間經費不虞匱乏,常住僧職暫予易輕,令吾等得以專心編輯,均是彼之護念。常住師兄弟們之參預隨喜,分擔職事,督促進度、鼓勵護持等等,皆是本書之大力助緣。很多菩薩,代為懺悔業障者有之,念佛迴向者有之。均令吾等感動 萬分,深覺無以報答……。

  慧敬學長雖現長者相,卻自始至終,護持戒法。編輯路程艱辛漫長,所幸得逢善友提攜、護念。鄭玉鵬老師在電腦編輯上,多方援助。美術編輯法啟學長,從故宮博物院之唐宋古書參考、封面設計、正文版面之確定,及附錄圖表繪製,悉皆出於其慧心巧手。

  南山義深理幽,本書每經一審,皆覺仍有增修之處,誠如圓瑛法師著述楞嚴所言: 「以楞嚴妙義,豐富深藏,每講一次,則有一次發明;多究一番,自有一番進步。」

  道宣律祖於行事鈔、戒本疏、羯磨疏,均有重修之處。編者學淺,今敢就此可書,實如先賢所言:「欲於待,則書之成未有日也。」故勇於拋磚,期引玉石之作。

  本書之彙編,雖極盡能力之所及,然礙於學淺智拙,故脫訛遺誤、魯魚亥豕,定所難免。仰諸十方大德,慈悲指正為幸。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四月五日 釋慧觀 釋慧明 敬述

 


     凡例

 

一、依據書籍

本書內容以「南山三大部」(宋靈芝釋本)為宗,兼採民國弘一大師之《含註戒本隨講別錄》、《羯磨隨講別錄》彙選而成。

目前南山三大部,有「大正藏鈔記分本」、「卍續藏鈔記會本」,及「天津刻經處鈔記分本」、及「天津刻經處鈔記會本」等四種版本。本書依弘一大師校正標圈及二埋律師校勘標圈之「津刊會本」彙選。

二、正文辭目

正文辭目分主題、副題、子題等三項。

所謂主題,指獨立條目。

副題者。凡一辭目有兩名或數名者,則基於讀者查閱角度之不同,而立副題(亦名),置於正文中主題條目之後。

如:「舍羅」為梵音,有讀者可能從中譯音「籌」去查,故立副題為「籌」。

又如:「攝食界結法」、亦名「淨地結法」、「結淨地法」。

所謂子題,即附見條目。其性質不足成為獨立條目者,或在主題中可更參閱相關內容者,或重要辭義者,於內文中以粗黑字表示。以期讀者在一覽正文之時,迅速查獲。

三、排序方式

依第一字筆畫多寡排列。同筆畫者依字形起筆為序,即橫豎撇點勾(一 | /、|)。此法方便處,在於計算筆畫時,同時得知順序。

如:「律」九畫,其第一筆為「/」撇,故知在第九畫之第三部分。因此,檢索時便不須從九畫之第一部分找起。

若第一字相同,則依第二字筆畫排列;第三字以下類推。故所有辭目,同類者均排列在一起,一目瞭然,便於查尋。

如:戒、戒本、戒本疏、戒本疏行宗記等。

四、內容引文

子題於文中,為使文意明晰,加﹝ ﹞補足。如:善來﹝受具﹞等。

科文補上,可提綱挈領助於披覽者,於文中加( )引之。

鈔疏文及記文中,列出項目之文,且有層次關係時,為方便讀者知其脈絡,用一, 一、   之順序表出。

三大部援用典籍順序,有三點原則:

 文辭簡潔。

 最貼近辭義。

 著述年代先後。即先《事鈔》、再《戒疏》、或《業疏》。

原書之雙行小字,今為方便電腦排版,改為單行小字。(但偶因特殊情形,則不用小字,用一般內文字體。)

本書所引之文,間有因原文過長,未能全錄者,則刪節之,而於刪節處用……符號表示。

對於引文用字,儘量依照原版之用字。但某些通用之異體字,則於不傷文意之原則下,採用現今通用之字。

引文出處之卷數、頁數、行數,依據天津刻經處之會本,並採略名。

如:(事鈔記卷一•一○•一一),為行事鈔資持記會本卷一,第十頁,第十一行。

  (戒疏記卷二•二•二),為戒本疏行宗記會本卷二,第二頁,第二行。

  (業疏記卷三•三•三),為羯磨疏濟緣記會本卷三,第三頁,第三行。

五、戒條釋相

為使讀者,對每一條戒,皆有完整概念,故自《含註戒本》、《戒本疏》、《行事鈔•隨戒釋相篇》,選錄緣起、釋名、制意、犯緣、犯相、開緣等六項條目。無者從缺。

戒名以《含註戒本》為主題,若疏、鈔與《含註戒本》不同者,則另取為副題。如:《含註戒本》為「大婬戒」,疏、鈔皆為「婬戒」,則主題為「大婬戒」,副題為「婬戒」。

其餘戒名略有出入者,詳見〈附錄二•南山律比丘戒名一覽表〉。


六、句讀標點

丁福保佛學大辭典例言云:「古人刻書,皆無句讀,然窮鄉後進,往往有恉義未通,不免以破句相授受者。昔班氏漢書初出,當時如大儒馬融至執贄於曹大家,請授句讀,韓昌黎上兵部李侍郎書,亦有反覆乎句讀之論。古人之重視句讀也如此。至趙宋紹興初,九經監本,及建大字本,始仿館閣校書式,從旁加圈點。今此書並師其例,每條皆熟思詳考,務期句讀分明,使學者開卷瞭然。然顏秘監之注漢書,胡景參之注資治通鑑,亦間有破句,而失兩書之本恉者,況後人學識精神,遠出二公之下者哉。惟有不執己見,隨時改正,斯可矣。」

弘一大師一生專研南山律,花費很多功夫,為我等末學標圈校對三大部。故本書編輯不揣淺陋,為利讀者披尋受益,遂根據會本句讀,再依弘一大師之標圈,加以新式標點。其有未妥之處,敬祈諸方賢達不吝指正。

 


[法相辭典(朱芾煌)]
二種生死

成唯識論八卷四十頁云:生死有二。一、分段生死。謂諸有漏善不善業,由煩惱障緣助勢力,所感三界麤異熟果。身命短長,隨因緣力,有定齊限;故名分段。二、不思議變易生死。謂諸無漏有分別業,由所知障緣助勢力,所感殊勝細異熟果。由悲願力改轉身命,無定齊限;故名變易。無漏定願,正所資感,妙用難測,名不思議。或名意成身。隨意願成故。如契經說:如取為緣,有漏業因,續後有者,而生三有;如是無明習地為緣,無漏業因,有阿羅漢獨覺已得自在菩薩,生三種意成身。亦名變化身。無漏定力,轉令異本,如變化故。


八種慳垢

瑜伽一百卷五頁云:云何慳垢?謂八慳垢。一者、宿習慳貪,不串惠施慳垢。二者、現法上品顧戀身命慳垢。三者、於同分友,共住隨轉,諸有情所,不串習悲;悲心微劣慳垢。四者、見田寡德,毀犯正行慳垢。五者、於諸財物,起難得想慳垢。六者、三時憂悔慳垢。七者、於諸財寶,唯見功德,不見過患;慳垢。八者、邪施迴向慳垢。當知是名八種慳垢。


八精進事

集異門論十八卷五頁云:八精進事者:云何為八?具壽當知;如有一類,依止城邑,或聚落住。於日初分,著衣持缽,入城邑等,巡行乞食。彼乞食時,作如是念:願得美妙眾多飲食。若不遂心;便作是念:我食雖少;而身輕利。堪能進修所修勝行。作是念已;精進熾然,求得未得,求至未至,求證未證。是名第一精進事。復次具壽!如有一類,依止城邑,或聚落住。於日初分,著衣持缽,入城邑等,巡行乞食。彼乞食時,作如是念:願得美妙眾多飲食。若得遂心;便作是念:我食既多,身力強盛。堪能進修所修勝行。作是念已;精進熾然,求得未得,求至未至,求證未證。是名第二精進事。復次具壽!如有一類,晝營事業,作如是念:我於晝時,既營事業;無暇修學大師聖教。今於夜分,應自策勤,補先間缺。作是念已;精進熾然,求得未得,求至未至,求證未證。是名第三精進事。復次具壽!如有一類,期至明日,作諸事業。便作是念:我既明日當作事業;無暇修學大師聖教。今於夜分,應預精勤,補當間缺。作是念已;精進熾然,求得未得,求至未至,求證未證。是名第四精進事。復次具壽!如有一類,晝行道路,作如是念:我於晝時,既行道路;無暇修學大師聖教。今於夜分,應自策勤,補先間缺。作是念已;精進熾然,求得未得,求至未至,求證未證。是名第五精進事。復次具壽!如有一類,期至明日,當行道路。便作是念:我既明日當行道路;無暇修學大師聖教。今於夜分,應預精勤,補當間缺。作是念已;精進熾然,求得未得,求至未至,求證未證。是名第六精進事。復次具壽!如有一類,正為病苦之所嬰纏,便作是念:我既病苦之所嬰纏;或有是處,因斯病苦之所嬰纏,便捨身命;於大師教,空無所得。作是念已;精進熾然,求得未得,求至未至,求證未證。是名第七精進事。復次具壽!如有一類,病苦嬰纏,雖愈未久。作如是念:我遭病苦之所嬰纏,雖愈未久;或有是處,病苦還起;因斯病苦,便捨身命;於大師教,空無所得。作是念已;精進熾然,求得未得,求至未至,求證未證。是名第八精進事。如是八種,名精進事。問:何緣此八名精進事?答:精進者,謂策勵。由此八事,未生而生;生已倍復增長廣大。由此因緣,名精進事。


十種淨修地法

瑜伽四十九卷二頁云:如前住品所說信等能淨修治諸住十法,今於此中,當知亦能淨修治地。如是十法所有安立所治能治略義次第,皆應了知。謂彼十種淨修地法,能對治彼所對治法,故得安立。何等為十?謂一切種,全未發心,全未受持菩薩學處,是名為信所對治法。對治彼故;安立於信。於諸有情有損害心,是名為悲所對治法。對治彼故;安立於悲。於諸有情有瞋恚心,是名為慈所對治法。對治彼故;安立於慈。於身命財有所顧戀,是名為捨所對治法。對治彼故;安立於捨。於諸有情悕求報恩;見彼邪行,貪著利養,多有所作;是無厭倦所對治法。對治彼故;安立無倦。無有方便善巧加行,是善知論所對治法。對治彼故;立善知論。性不柔和,不於他心隨順而轉;是名善知一切世間所對治法。對治彼故;安立善知一切世間。於修善法,放逸懈怠;是名慚愧所對治法。對治彼故;安立慚愧。於其長時種種猛利無間無斷生死大苦,深生怯弱;當知是名堅力持性所對治法。對治彼故;所以安立堅力持性。於大師所,猶豫疑惑;當知是名供養如來所對治法。對治彼故;所以安立供養如來;如是且說所治能治、安立十法。


三食能生三種內苦

瑜伽九十四卷二十一頁云:復次三食為因,能令三種內苦生起。一者、界不平等所生病苦。二者、欲希求苦。三者、求不允苦。初苦,段食為因,第二苦,觸食為因,第三苦,意會思食為因。段食因緣,生內病苦。是故苾芻,當觀段食,如子肉想,不應貪著。隨順樂受觸食因緣,能生於內欲希求苦。是故苾芻,當觀順彼六種觸處,如無皮牛。應作是觀:若我依於六種觸處,發起種種欲希求貪;便為依止諸色而住。依止色故;令我發起種種諸惡不善尋思。如無皮牛,觸處諸蟲之所唼食,多生眾苦,不安隱住。如是觀已;於初觸處,深見過患;無染而住。如依於色,如是依聲香味觸法,當知亦爾。如於初觸處,深見過患,無染而住,如是乃至於第六觸處,當知亦爾。有漏意會思食因緣,能生於內求不允苦。是故苾芻,當觀有漏意會思食,如一分火。觀察如是所求不允,能引身心大熱惱故。彼作如是正觀察已;終不希望衣食等事,往詣他家。是故不為所求不允所生苦觸;其心坦然,安樂而住。由是因緣,應正觀察如是三食。所謂段、觸、意會思食。即由如是三食因緣,生如所說依識內苦。是故苾芻當觀識食,如三百鉾之所鑽刺。所以者何?段食因緣,能令非一種種眾多品類病苦,依識而起。隨順樂受觸食因緣,能令倍增欲希求苦,依識而起。有漏意會思食因緣,能令種種求不允苦,依識而起。如是行者,於識食中,正觀諸食,以識為依,多生過患。由是因緣,不顧身命。如是如理於四種食審正觀察審觀為依,能於現法永斷諸食。食永斷故;得至當來後有苦際。


三界四生初受生位得幾異熟根

俱舍論三卷十三頁云:何界初得幾異熟根?頌曰:欲胎卵濕生,初得二異熟。化生六七八,色六上唯命。論曰:欲胎卵濕生,初受生位,唯得身與命二異熟根。由此三生,根漸起故。彼何不得意捨二根?此續生時,定染污故。化生初位,得六七八。謂無形者,初得六根。如劫初時。何等為六?所謂眼耳鼻舌身命。若一形者;初得七根。如諸天等。若二形者;初得八根。豈有二形受化生者?惡趣容有二形化生。說欲界中初得根已;今次當說色無色界。欲界欲勝,故但言欲。色界色勝,故但言色。契經亦言:寂靜解脫,過色無色。色界初得六異熟根。如欲化生無形者說。上唯命者:謂無色界,定勝生勝,故說上言。無色界中,最初所得異熟根者,唯命非餘。


大悲

瑜伽四十四卷十四頁云:又諸菩薩、於大苦蘊,緣十九苦,發起大悲。何等名為十九種苦?一、愚癡異熟苦。二、行苦所攝苦。三、畢竟苦。四、因苦。五、生苦。六、自作逼惱苦。七、戒衰損苦。八、見衰損苦。九、宿因苦。十、廣大苦。十一、那落迦苦。十二、善趣所攝苦。十三、一切邪行所生苦。十四、一切流轉苦。十五、無智苦。十六、增長苦。十七、隨逐苦。十八、受苦。十九、麤重苦。

二解 瑜伽四十四卷十四頁云:由四緣故,悲名大悲。一、緣甚深微細難了諸有情苦為境生故。二、於長時積習成故。謂諸菩薩、經於無量百千大劫,積習所成。三、於所緣猛利作意而發起故。謂諸菩薩、由是作意,悲所執持,為息有情眾苦因緣,尚能棄捨百千身命;況一身命,及以資財。於一切種治罰大苦,為諸有情,悉能堪忍。四、極清淨故。謂諸菩薩、已到究竟菩薩清淨。若諸如來、已到佛地如來清淨。

三解 瑜伽五十卷十一頁云:當知如來所有大悲一切種相,皆悉如前供養親近無量品說。當知如是如來大悲,無量無上。

四解 顯揚四卷十頁云:及如來大悲者:謂如來悲、由四種因緣,說名大悲。一、依止一切種妙善清淨轉依,所作成就故。二、長時修習所得故。三、妙善清淨智所引故。四、緣極深固種種堅牢一切相苦境界故。

五解 無性釋九卷二十頁云:言大悲者:謂於有情,利樂意樂。大義,當說。又三十頁頌云:晝夜常六返,觀一切世間。與大悲相應,利樂意歸禮。此顯大悲,利益安樂意樂為體。此言大者,福智資糧,圓滿證故;令脫三苦,為行相故;三界有情,為所緣故;於諸有情,心平等故;決定無有勝此者故。晝夜常六返觀一切世間者:此顯大悲所作業用。謂佛世尊、於晝夜分,各三時觀一切世間,誰善法增,誰善法減;誰善根熟,誰根未熟;誰是堪受勝生法器,誰是堪受定勝法器;誰是佛乘器,誰是餘乘器;如是等。

六解 雜集論十四卷八頁云:大悲者:謂於緣無間苦境大悲住具足中若定若慧。乃至廣說。此中顯示於緣一切三界有情無間一切種苦境大悲住具足中所有三摩地等,是名大悲。又云:大悲作何業?謂日夜六時,遍觀世間誰減誰退,誰增誰進。如是等種種觀察。

七解 俱舍論二十七卷四頁云:諸佛大悲,云何相別?頌曰:大悲唯俗智。資糧、行相、境,平等、上品故。異悲由八因。論曰:如來大悲,俗智為性。若異此者;則不能緣一切有情,亦不能作三苦行相。如共有悲。此大悲名,依何義立?依五義故,此立大名。一、由資糧故大。謂大福德智慧資糧所成辦故。二、由行相故大。謂此力能於三苦境、作行相故。三、由所緣故大。謂此總以三界有情為所緣故。四、由平等故大。謂此等於一切有情作利樂故。五、由上品故大。謂最上品,更無餘悲,能齊此故。此與悲異。由八種因。一、由自性。無癡、無瞋、自性異故。二、由行相。三苦、一苦、行相異故。三、由所緣。三界、一界、所緣異故。四、由依地。第四靜慮、通餘、異故。五、由依身。唯佛、通餘、身有異故。六、由證得。離有頂欲,證得異故。七、由救濟。事成、希望、救濟異故。八、由哀愍。平等、不等、哀愍異故。

八解 大毗婆沙論三十一卷五頁云:已說無畏;當說大悲。問:大悲,以何為自性?答:以智為自性。有說:大悲、別有自性;非智所攝。如是說者,大悲、是智;無別有體。知藥病等而救療故。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大悲?大悲、是何義?答:拔濟有情增上苦難,故名大悲。謂從地獄傍生鬼趣大苦難中,拔濟令出;安置人天喜樂等處。復次拔眾生出增上淤泥,故名大悲。謂有情類、沒在煩惱大淤泥中;授正法手,拔之令出,安置聖道及道果中。復次授諸有情增上義利,故名大悲。謂教眾生斷三惡行,修三妙行;種植尊貴富樂種子,感得尊貴大富樂果。形色美妙,眾所樂見;膚體細軟,光明清淨。或為輪王,或作帝釋,或為魔主,或作梵王;展轉乃至或生有頂。或復種植三乘種子,引得三乘菩提涅槃。如是皆由大悲威力。復次大價所得,故名大悲。謂一切時,於一切處,捨施一切所愛身財及妻子等;濟諸眾生匱乏苦難。具足受持清淨禁戒;寧捨身命,終無毀犯。打罵坎辱割截身支,乃至斷命,曾無嗔忿。精進苦行,未嘗暫息。恒居寂靜,專修靜慮。為勝慧故,求法無怠。如是福德智慧資糧大價圓滿,乃得如是救眾苦難清淨大悲。非如二乘,或施一食,持一宿戒,乃至思惟一四句頌,便得彼果。復次大加行得,故名大悲。謂必經三無數大劫,修習百千難行苦行;方得如是無限大悲。非如聲聞極利根者,經六十劫,修習加行,便得菩提。非如獨覺極利根者,唯經百劫,修諸加行,便得菩提。復次依大身起,故名大悲。謂此大悲決定依止三十二種大丈夫相所莊嚴身,八十隨好間飾支體,身真金色,常光一尋,無能見頂;眾生遇者,無不獲益。大悲依止如是勝身,非如二乘所獲功德,依止矬陋支體不具諸根缺減無威德身,亦能現起。復次捨大安樂,救大苦難;故名大悲。謂佛世尊、棄捨殊勝增上熾盛無量無邊不共佛法大安樂事,逾越百千俱胝大海輪圍山等諸險難處,遊歷十方,救眾生苦,作安樂事;如是皆由大悲威力。復次為度無量難化有情,造作難為大劬勞事;故名大悲。謂佛雖居極尊貴位;為眾生故;或作陶師,或作商人,或作力士,或作獵主,或作俳優,或販花鬘,或賃船筏;作如是等諸猥雜類,拔濟種種所化有情。或將阿難,遊歷五趣;晝夜無間,饒益有情。或為指鬘得度脫故;延促地界,時遠時近,令其調伏;然後化之。雖復成就增上慚愧;而為有情現陰藏相。令彼見已;誹謗止息。無量有情,聞皆從化。雖復久斷輕躁調戲;而為有情現廣長舌,乃至髮際;遍覆面輪。令諸有情,因受佛化。如是等事,無量無邊,一切皆由大悲威力。復次傾動大捨,故名大悲。謂佛成就二種大法。一者、大捨。二者、大悲。若佛安住大捨法時;假使十方諸有情類,一時吹擊大角大鼓,或現雷震掣電霹靂,諸山大地,傾覆動搖;不能令佛舉心視聽。若佛現起大悲法時,擊大捨山,令其振動;亦令無量那羅延力所合成身,如大猛風,吹小草葉,處處飄轉,作諸有情利樂勝事。由斯等義,故名大悲。如彼卷五頁至九頁廣說。

九解 大毗婆沙論八十三卷六頁云:問:以何義故,名為大悲?答:拔濟大苦諸有情類,故名大悲。大苦者:謂地獄傍生鬼界中苦。復次拔濟沈溺三毒淤泥諸有情類,安置聖道及聖道果;故名大悲。復次以大利益大安樂事,攝有情類;故名大悲。謂令有情,修身語意三種妙行,感大尊貴,多饒財寶,形貌端嚴,眾所愛敬,輪王帝釋魔王等果,及種三乘菩提種子。如是等事,皆由大悲。復次大價所得,故名大悲。非如獨覺聲聞菩提,於一齋日,以一摶食,施與一人,發勝思願,便名樹彼菩提種子。由斯展轉得彼菩提。大悲要由經多時分,於一切處,以一切種上妙樂具,施諸有情;乃至身命,都無吝惜,發勝思願,方名樹彼大悲種子。由斯展轉,乃得大悲。復次大加行得,故名大悲。非如聲聞菩提,唯六十劫修加行得。獨覺菩提,唯經百劫修加行得。如來大悲,三無數劫修習百千難行苦行,然後乃得。故名大悲。復次依大身住,故名大悲。非如獨覺聲聞菩提,依下劣身,亦得現起。大悲要依具三十二大丈夫相所莊嚴身,八十隨好間飾支體,身真金色,圓光一尋,觀無厭足。依如是身,方得現起。故名大悲。復次捨大法樂,故名大悲。謂佛棄捨最上勝妙圓滿清淨不共法樂,數數踰越無量百千俱胝輪圍山等,為他說法,不辭勞倦;故名大悲。復次由此勢力,能令大士作難作事;故名大悲。謂佛世尊、為眾生故,捨尊貴位,或作陶師,或作力士,或作樂人,或作獵師,或作婬女,或作乞人,或引難陀、遍遊五趣,或現近遠、而化指鬘。雖具慚愧;為化女人,現陰藏相。雖離掉舉;為化眾生,現廣長舌。作如是等極難作事;故名大悲。復次由此勢力,動大捨山,令不安住;故名大悲。佛有二種不共住法。一者、大捨。二者、大悲。若佛大捨現在前時;假使一切世界有情,皆被燒然,如乾薪聚;雖佛前住,而不視之。若起大悲;乃至見一眾生受苦,那羅延身,雖極堅固,難可搖動;而猶猛風,吹芭蕉葉。由此等義,故名大悲。


五種現法損惱

瑜伽一百卷四頁云:云何損惱遍知?謂有五種現法損惱,凡夫所趣,愚癡所趣,智者所離。雖實非狂;如狂所作。乃至唯有處誑稽留;都無增長所有義利,云何為五?謂有一類,傷悼死亡;以無量門,而自煎迫,傷淪喪者。是名第一現法損惱,凡夫所趣乃至廣說。復有一類,幸有所餘易活方便;而於衢路大市纏間,分解支節,疑命殆盡,邪苦逼己,以自存活。是名第二現法損惱,凡夫所趣乃至廣說。復有一類,為性慳貪,慳垢所蔽。幸有種種養命資緣;而大艱幸,以自存活。是名第三現法損惱,凡夫所趣乃至廣說。云何慳垢?謂八慳垢。一者、宿習慳貪,不串惠施慳垢。二者、現法上品顧戀身命慳垢。三者、於同分友,共住隨轉,諸有情所,不串習悲;悲心微劣慳垢。四者、見田寡德,毀犯正行慳垢。五者、於諸財物起難得想慳垢。六者、三時憂悔慳垢。七者、於諸財寶,唯見功德,不見過患,慳垢。八者、邪施迴向慳垢。當知是名八種慳垢。復有一類,愛樂天趣;求欲生天。不如實知生天道路。斷食投火,墜高巖等,自加逼害。是名第四現法損惱,凡夫所趣乃至廣說。復有一類,愛樂清淨。不如實知清淨道路。謂加苦法而得清淨。以無量門,自為逼害。是名第五現法損惱,凡夫所趣乃至廣說。如是五種現法逼惱,依毘柰耶勤學苾芻,當正遍知,應速遠離。


五成熟解脫想

集異門論十三卷十二頁云:五成熟解脫想者:云何為五?一、無常想。二、無常苦想。三、苦無我想。四、厭逆食想。五、死想。無常想云何?答:一切行皆無常。於無常行,由無常故,如理思惟;諸想、等想、現前而想、已想、當想、現想,是名無常想。無常苦想云何?答:一切行皆無常。由無常故,有是苦者、於諸苦行,由苦相故,如理思惟;諸想、等想、現前而想、已想、當想、現想,是名無常苦想。苦無我想云何?答:一切行皆無常。無常故苦。苦故無我。於無我行,由無我故,如理思惟;諸想、等想、現前而想、已想、當想、現想。是名苦無我想。厭逆食想云何?答:諸苾芻等、應於段食,發起厭逆俱行作意,及起毀呰俱行作意,以不淨想,思惟段食。其事云何?答:於諸糜飯,應起脹死尸勝解。於粥羹臛,應起人之稀糞勝解。於生酥乳酪,應起人之髓腦勝解。於熟酥油沙糖及蜜,應起人之肪膏勝解。於,應起骨屑勝解。於餅,應起人皮勝解。於鹽,應起碎齒勝解。於蓮根莖生菜枝葉,應起連髮髑髏勝解。於諸漿飲,應起人之膿血勝解。彼於段食,發起如是厭逆毀呰俱行作意,以不淨相,思惟段食,諸想、等想、現前而想、已想、當想、現想,是名厭逆食想。死想云何?答:於自身命,極善作意,思惟無常;諸想、等想、現前而想,已想、當想、現想,是名死想。如是五種,名成熟解脫想。問:何緣此五名成熟解脫想耶?答:解脫有三種。一、心解脫。二、慧解脫。三、無為解脫。由此五想,有為解脫、未生令生,生已增長堅固廣大。由斯速證無為解脫。由此因緣,名成熟解脫想。


五種行名為調善

瑜伽七十一卷八頁云:復次有五種行,名為調善。一、感財富行。二、感善趣行。三、感無苦行。四、感自義行。五、感他義行。感財富行者:謂施性福業事。感善趣行者:謂戒性福業事。感無苦行者:謂修性福業事。感自義行者:謂聲聞獨覺道。感他義行者:謂菩薩道。為得彼故,應修五想。一、於諸欲中,修不淨想。二、於自身命,修速滅想。三、於欲界中,修有怖想。四、於諸行中,修無常想。五、於諸眾生,修哀愍想。


五種非狂如狂所作

瑜伽六十卷十四頁云:復次婆羅門喻經中,世尊依死雜染,說如是言:有五非狂如狂所作。何等為五?一、解支節者。謂更有餘活命方便,而樂分析所有支節,以自活命。是名第一非狂如狂所作。二、慳貪者。謂慳貪所蔽,慳貪因緣,所獲財寶,不食不施。唯除命終,欻然虛棄大寶庫藏。是名第二非狂如狂所作。三、樂生天者。謂更有餘身語意攝種種妙行生天方便,而樂妄執投火溺水顛墜高崖,自害身命,作生天因。是名第三非狂如狂所作。四、樂解脫者。謂更有餘八支聖道解脫方便,而樂妄執自逼自惱種種苦行,作解脫因。是名第四非狂如狂所作。五、傷悼死者。謂依傷悼亡者因緣,種種哀歎,[犛-牛+萬]攫其身,坌灰拔髮,斷食自毀;欲令亡者,還復如故。是名第五非狂如狂所作。


六種死

瑜伽八十五卷十六頁云:復次有六種死。謂過去死、現在死、不調伏死、調伏死、同分死、不同分死。過去死者:謂過去諸行沒,乃至命根滅,故死。現在死者:謂現在諸行沒,乃至命根滅,故死。不調伏死者:謂於過去世,不調不伏,有隨眠行、展轉隨眠,世俗說言、士夫隨眠,而命終已;於現在世,結生相續;有隨眠行所攝自體,而得生起。於現在世、乃至壽盡,亦復如是不調不伏。廣說乃至而命終已;未來自體,復得生起。又能攝取有隨眠行。由攝取彼以為因故;便為生等眾苦所縛;亦為貪等大縛所縛。調伏死者:謂於現在世已調伏,無有隨眠而命終已,未來自體,不復生起;亦不攝取有隨眠行。不攝取彼以為因故;解脫生等眾苦差別。亦復解脫貪等大縛。同分死者:謂如過去,不調不伏,曾捨身命,於現在世,亦復如是而捨身命。當知如此名同分死。名相似死。名隨順死。若於過去,不調不伏,捨身命已;於現在世,已調已伏,而捨身命,當知此名不同分死。不相似死。不隨順死。若於現在有隨眠行展轉隨眠而命終時,如過去死;名同分死,及隨順死。不如過去而命終時,不能攝取當所結生未來相續同分諸行。


六種別欲

瑜伽十八卷九頁云:謂略說有六種別欲。或有身手力所引致現在事欲。謂居家者所有諸欲。於此境界,用此為緣,發生貪恚。或有從他所得種種現在事欲。謂為活命而出家者、所有諸欲。於此境界,用此為緣,發生欣悅。或有過去未來事欲。謂忽自勵而出家者、所有諸欲。於此境界,用此為緣,發生憂戚。或有所餘諸煩惱欲;略有二種。謂於欲界自體,及資身命,或有未斷妄分別貪。謂由正信而出家者、寂靜閑居,於永夜分,所遭眾事。於此境界,用此為緣,便生驚怖,身毛為豎。或有未斷妄分別貪。所謂即此補特伽羅、至晝日分,於外色聲香味觸境,用此為緣,發生意地所有尋思。


六種意樂所攝愛重隨喜欣樂作意

攝論二卷二十五頁云:又作意修者:謂修六種意樂所攝愛重隨喜欣樂作意。一、廣大意樂。二、長時意樂。三、歡喜意樂。四、荷恩意樂。五、大志意樂。六、純善意樂。若諸菩薩、乃至若干無數大劫,現證無上正等菩提。經爾所時,一一剎那,假使頓捨一切身命;及以殑伽河沙等世界盛滿七寶,奉施如來;乃至安坐妙菩提座。如是菩薩、佈施意樂,猶無厭足。經爾所時,一一剎那,假使三千大千世界滿中熾火,於四威儀;常乏一切資生眾具;戒、忍、精進、靜慮、般若、心恆現行,乃至安坐妙菩提座。如是菩薩所有戒忍精進靜慮般若意樂,猶無厭足。是名菩薩廣大意樂。又諸菩薩、即於此中無厭意樂、乃至安坐妙菩提座,常無間息。是名菩薩長時意樂。又諸菩薩、以其六種波羅蜜多,饒益有情;由此所作,深生歡喜;蒙益有情,所不能及。是名菩薩歡喜意樂。又諸菩薩、以其六種波羅蜜多,饒益有情;見彼於己有大恩德,不見自身於彼有恩。是名菩薩荷恩意樂。又諸菩薩、即以如是六到彼岸所集善根,深心迴施一切有情,令得可愛勝果異熟。是名菩薩大志意樂。又諸菩薩、復以如是六到彼岸所集善根,共諸有情,迴求無上正等菩提。是名菩薩純善意樂。如是菩薩、修此六種意樂所攝愛重作意。又諸菩薩、於餘菩薩六種意樂修習相應無量善根,深心隨喜。如是菩薩修此六種意樂所攝隨喜意樂。又諸菩薩、深心欣樂一切有情六種意樂所攝六種到彼岸修,亦願自身與此六種到彼岸修恆不相離;乃至安坐妙菩提座。如是菩薩修此六種意樂所攝欣樂作意。


不死尋

法蘊足論八卷十六頁云:云何不死尋?謂有一類,作是思惟:我於佛教所說勝定,且未脩習。先應誦持經律對法,為諸有情,宣說法要;學諸傳記,製造疏論;居阿練若,但持三衣;廣說乃至隨得而坐。作此事已;然後習定。復有一類,作是思惟:我於佛教所說勝定,且未脩習。先應歷觀山川國土,園林池沼,巖窟塚間,禮旋制多,遊觀諸寺。為此事已;然後習定。復有一類,作是思惟:我於佛教所說勝定,且未脩習。待過七年、六年、五年、四年、三年、二年、一年,或過七月、乃至一月,或過七日、乃至一日,或過此晝,或過此夜。過此時已;然後習定。如是思惟:於自身命,不了危脆;起心尋求,遍尋求,乃至思惟分別;總名不死尋。


不同分死

瑜伽八十五卷十七頁云:若於過去不調不伏捨身命已;於現在世已調已伏而捨身命。當知此名不同分死,不相似死,不隨順死。若於現在有隨眠行展轉隨眠而命終時,如過去死;名同分死及隨順死。不如過去而命終時,不能攝取當所結生未來相續同分諸行。


分段生死

成唯識論八卷十四頁云:一、分段生死。謂諸有漏善不善業,由煩惱障緣助勢力,所感三界麤異熟果。身命短長,隨因緣力,有定齊限;故名分段。


四種愛

瑜伽十四卷十頁云:又諸苾芻,顧戀現法身命,為依止故;而於衣服、飲食、臥具,生希求愛,顧戀後法身命,為依止故;而於後有,生悕求愛,愚於涅槃,為依止故;而於無有,生悕求愛。如是略有四種悕求之愛,謂衣服愛,飲食愛,臥具愛,有無有愛。

二解 瑜伽五十五卷十三頁云:問:何故於集諦為四行觀?答:由有四種愛故。此四種愛當知,由常樂淨我愛差別故,建立差別。初愛為緣,建立後有愛;第二、第三愛為緣,建立喜貪俱行愛,及彼彼希樂愛;最後愛為緣,建立獨愛。當知此愛隨逐自體。又愛云何?謂於自體親昵藏護。後有愛云何?謂求當來自體差別。喜貪俱行愛云何?謂於現前或於已得可愛色聲香味觸法,起貪著愛。彼彼希望愛云何?謂於所餘可愛色等起希求愛。


四不應行而行

集異門論八卷十二頁云:四不應行而行者:一、貪欲故不應行而行。二、瞋恚故不應行而行。三、愚癡故不應行而行。四、怖畏故不應行而行。云何貪欲故不應行而行?答:如有一類,或親教師,或軌範師,或同親教,或同軌範,或隨一一往還親友,於僧眾中,有諍事起。彼作是念:若與師等共為朋黨;便墮非法。若與師等不為朋黨;便墮不義。雖作是念;而為貪欲所蔽伏故;起惡身語。是名貪欲故不應行而行。云何瞋恚故不應行而行?答:如有一類,有怨嫌者,於僧眾中,有諍事起。彼作是念:若助怨嫌;於情不可。若受乖反;於理有違。雖作是念;而為瞋恚所蔽伏故;起惡身語。是名瞋恚故不應行而行。云何愚癡故不應行而行?答:如有一類,稟性闇鈍,或親教師,或軌範師,或同親教,或同軌範,或隨一一往還親友,於僧眾中,有諍事起。彼作是念:我今不知是非好惡,但應朋助親教師等。彼為愚癡所蔽伏故;起惡身語。是名愚癡故不應行而行。云何怖畏故不應行而行?答:如有一類,或國王親友,或大臣親友,或強賊親友,於僧眾中,有諍事起。彼作是念:若我不助有勢力者;由是因緣,或失名利,或失衣缽,或失身命。是故我今定應朋助有勢力者。彼由怖畏所蔽伏故;起惡身語,是名怖畏故不應行而行。


四食能攝後有

瑜伽九十四卷十八頁云:又由段故而有氣力。有氣力故;諸根大種,皆得增長。由是因緣,諸有顧戀身命愚夫,為此義故;有所追求。於追求時,造作種種新善惡業,亦令增長。又能增長種種煩惱。如說於段,觸、意會思,隨其所應,當知亦爾。由此三門,能集後有業煩惱識。此於現法,由業煩惱所隨逐故;成其有取。便能攝受當來後有。如是四食,令求後有,愛樂後有。於其後有未能斷者,能攝後有,遍攝後有,隨攝後有。


四波羅蜜多圓滿

大毗婆沙論一百七十八卷一頁云:問:如說菩薩,經三劫阿僧企耶,修四波羅蜜多,而得圓滿。謂施波羅蜜多,戒波羅蜜多,精進波羅蜜多,般若波羅蜜多。當言於何時分,修何波羅蜜多,而得圓滿?有說:若菩薩行佈施時,不為慳吝之所屈伏;當言施波羅蜜多圓滿。持淨戒時,不為惡戒之所陵雜;當言戒波羅蜜多圓滿。起精進時,不為懈怠之所退敗;當言精進波羅蜜多圓滿。修般若時,不為惡慧之所嬈濁;當言般若波羅蜜多圓滿。有說:若時菩薩,但以悲心,能施一切,一切種物,乃至身命頭目髓腦,都無少許戀著之心;齊此名為施波羅蜜多圓滿。若時菩薩,橫被有情斬截手足割劓耳鼻,或斫身分,乃至無完如芥子許,爾時無有一念瞋心;況欲加報。齊此名為戒波羅蜜多圓滿。若時菩薩,心勇猛故;經七晝夜,一足而立,不眴而視。以一伽他,讚歎於佛,而無一念懈倦之心。齊此名為精進波羅蜜多圓滿。若時菩薩,名瞿頻陀,精求菩提,聰慧第一,論難無敵,世共稱仰。齊此名為般若波羅蜜多圓滿。或說乃至坐金剛座,入金剛喻定,將證無上正等菩提;齊此方名般若波羅蜜多圓滿。如是說者,此等所說,皆依一時一行增上,說為圓滿。如實義者;得盡智時,此四波羅蜜多,方得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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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三毒

貪、瞋、痴。貪是貪愛五欲,瞋是瞋恚無忍,痴是愚痴無明,因貪瞋痴能毒害人們的身命與慧命,故名三毒。


四食

四種長養支持身命的東西。一、段食,即普通物質的食糧;二、觸食,即感官與外境的接觸;三、識食,即知覺;四、思食,即思想或意志。


歸命

梵語南無,華譯為歸命,即把身命奉獻給佛教。


飲酒十過

一、顏色惡,即飲酒的人,顏貌容色,因之變常,無有善相。二、下劣,即飲酒的人,威儀不整,舉動輕薄,人所賤惡。三、眼視不明,即恣飲而狂癡瞻視,昏瞀不辨色境。四、現瞋恚相,即飲酒的人,行不善法,不顧親屬賢善,隨意忿怒。五、壞田業資生,即恣飲放逸,破費產業,散失資產。六、致疾痛,即飲酒過度,則身體失調,以致疾痛。七、益鬥訟,即醉酒發狠,與人爭競,不惜身命,而鬥訟益增。八、惡名流布,即飲酒的人,多棄捨善法,而醜名惡聲,流布遠近。九、智慧減少,即飲酒昏迷,愚痴狂妄,而智慧減少。十、命終墮惡道,即邀朋飲酒,不修善行,則惡業日增,命終墮落於惡道。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ㄜˋ, [名]

1.樹木的節。《說文解字.?部》:「厄,科厄,木節也。」

2.災難、困難。《文選.左思.魏都賦》:「英辯榮枯,能濟其厄。」宋.蘇軾〈三槐堂銘〉:「盜蹠之壽,孔顏之厄,此皆天之未定者也。」

3.車轅前端套在牛、馬等頸上的橫木。通「軛」。《詩經.大雅.韓奕》:「鞹鞃淺幭,?革金厄。」

[形]

困窘的。如:「厄運」。唐.韓愈〈贈徐州族姪〉詩:「歲時易遷次,身命多厄窮。」


百十

ㄅㄞˇ ㄕˊ, 1.一百、一十。唐.韓愈〈論佛骨表〉:「百姓何人,豈合更惜身命,焚頂燒指,百十為群,解衣散錢。」

2.引申為一百多或一百餘。宋.歐陽修〈別後奉寄聖俞二十五兄〉詩:「別離纔幾時,舊學廢百十。」


不安分

ㄅㄨˋ ㄢ ㄈㄣˋ
不能盡守自己應盡的義務與本分。《紅樓夢.第五八回》:「因文官一干人或心性高傲,或倚勢凌下,或揀衣挑食,或口角鋒芒,大概不安分守理者多,因此眾婆子無不含怨,只是口中不敢與他們分證。」《文明小史.第二二回》:「這都是報館的妖言惑眾,有些不安分的愚民,只道當真可以做得,想出那種歪念頭,弄到後來身命不保。」


當真

ㄉㄤˋ ㄓㄣ, 1.信以為真。《文明小史.第二二回》:「這都是報館的妖言惑眾,有些不安分的愚民,只道當真可以做得,想出那種歪念頭來,弄到後來身命不保。」

2.真正、真實。《初刻拍案驚奇.卷一三》:「自此那兒子當真守分孝敬二親,後來卻得善終。」《紅樓夢.第六四回》:「賈蓉道:『我說的是當真的話。』」

3.果真,疑信未定的疑問詞。如:「此話當真?」《初刻拍案驚奇.卷二六》:「師父當真做出來?」


託命

ㄊㄨㄛ ㄇㄧㄥˋ
託付身命。《文選.蔡琰.悲憤詩二首之一》:「託命於新人,竭心自勖厲。」


銅像

ㄊㄨㄥˊ ㄒㄧㄤˋ
以銅塑鑄成的人像,紀念有特殊勛勞的人。《宋書.卷九三.隱逸傳.戴顒傳》:「宋世子鑄丈六銅像於瓦官寺,既成,面恨瘦。」《五代史平話.周史.卷下》:「世宗曰:『佛以寂滅為事,以有身為幻,苟利眾生,雖割捨身命有所不恤,況區區之銅像哉?』」


世人

ㄕˋ ㄖㄣˊ
世間的人。唐.李白〈玉壺吟〉:「世人不識東方朔,大隱金門是謫仙。」《西遊記.第一回》:「見世人都是為名為利之徒,更無一個為身命者。」


戎馬

ㄖㄨㄥˊ ㄇㄚˇ, 1.兵馬。《左傳.昭公三年》:「戎馬不駕,卿無軍行。」漢.崔駰〈安封侯〉詩:「戎馬鳴兮金鼓震,壯士激兮忘身命。」

2.軍事。《文選.陳琳.為袁紹檄豫州》:「州郡整戎馬,羅落境界。」

3.比喻戰亂。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風操》:「汝曹生於戎馬之閒,視聽之所不曉,故聊記錄,以傳示子孫。」唐.杜甫〈愁〉詩:「十年戎馬暗萬國,異域賓客老孤城。 」


歲時

ㄙㄨㄟˋ ㄕˊ, 1.一年四季。《周禮.春官.占夢》:「掌其歲時,觀天地之會,辨陰陽之氣。」

2.時光、歲月。唐.韓愈〈贈徐州族姪〉詩:「歲時易遷次,身命多厄窮。」

3.某特定的季節。《史記.卷二八.封禪書》:「諸此祠皆太祝常主,以歲時奉祠之。」


夷險一節

ㄧˊ ㄒㄧㄢˇ ㄧ ㄐㄧㄝˊ
不論處於順境與逆境,節操都不變。唐.徐堅《初學記.卷一七.忠第三.事對》:「竭身命以徇國,經夷險而一節者,忠臣也。」宋.歐陽修〈相州晝錦堂記〉:「故能出入將相,勤勞王家,而夷險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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