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諸法行經
[佛光大辭典]凡四卷。隋代闍那崛多譯。收於大正藏第十五冊。內容分為三品,即無邊善方便行品、先世勤相應品、授記品。乃敘述佛為喜王菩薩說決定觀察諸法行之三摩地。又以經文中已出現不羨小乘等語,而被視作大乘佛教發展初期之作。〔大唐內典錄卷五、開元釋教錄卷七〕 p6971
[佛光大辭典]
梵心
修梵行之心,稱為梵心。梵行,清淨之行為,即道俗二眾修習四梵行或禪定,以離欲清淨,故得生於色界、無色界。〔觀察諸法行經卷一、摩訶止觀卷一〕(參閱「梵行」4631) p4629
隋代成都人。博學能文,通佛儒百家。初為僧,於後周武廢佛時,被迫還俗,尋遁歸隱居。隋興,開設譯場,受詔為翻經博士。由其擔任筆受之譯經有那連提黎耶舍之大方等大集日藏經、力莊嚴三昧經,及闍那崛多之佛本行集經、善思童子經、移識經、觀察諸法行經、商主天子所問經等。復因見列代經錄散落,年載蕪沒,乃撰歷代三寶紀十五卷,成為唐代經典目錄之重要參考。然書中有不少資料誤引混用,如編選入藏錄、大小乘經錄之準則偏誤,為後代之經錄所批評;又如書中將前代經錄如出三藏記集等書所列之失譯經典,大半配屬古代知名譯經家之名下,尤為現代學者所攻伐。今收於大正藏第四十九冊。〔續高僧傳卷二達摩笈多傳、歷代三寶紀卷十二、開元釋教錄卷七、佛書解說大辭典佛典總論第二部第二章(小野玄妙)〕(參閱「失譯經典」1881、「歷代三寶紀」6253) p5276
修行法之一。指經過七日乃至九十日間的依法精進修行,終得佛現前的三昧,即所謂「見佛定」。語出《般舟三昧經》。「般舟」一詞,智顗《摩訶止觀》卷二之一譯為常行或佛立;善導《般若讚》譯為常行道,又名立定見諸佛;元曉《般舟經略記》譯為定意。
譯為「常行」及「常行道」,乃根據《般舟三昧經》卷上〈四事品〉所說(大正13‧906a)︰「不得臥出三月,如指相彈頃;經行不得休息,不得坐三月,除其飯食左右。」取其行相不得住、坐、臥。即行道無間斷之意。《般舟讚》更依此說其行相(大正47‧448b)︰「或七日、九十日,身行無間,總名三業無間。」蓋此行相雖屬身業,但因口稱佛名,意觀佛體,三業相應,故名三業無間。
又譯為「佛立」,也是根據《般舟三昧經》卷上〈問事品〉所說「十方諸佛悉立在前」及〈行品〉所說「持是行法便得三昧,現在諸佛悉立在前」之意而得名的。善導對此加以解釋,說「由前三業無間,心至所感,即佛境現前。」
所謂「定意」,是稱其心專注於一佛;又,「立定見諸佛」的「立定」是指能修之人,「見諸佛」是指所見之境。《般舟三昧經》卷上〈行品〉云(大正13‧905c)︰「持佛威神力於三昧中立,在所欲見何方佛,欲見即見,何以故﹖(中略)持佛威神力,持佛三昧力,持本功德力,用是三事故得見佛。」
關於此一法門的修習方法,《般舟三昧經》〈四事品〉所載,當在三個月中,除飯食及大小便之外,不坐、不臥、經行而不休息。善導的《觀念法門》則另舉一種行法,云(大正47‧24a)︰
「欲入三昧道場時,一依佛教方法,先須料理道場,安置尊像,香湯掃灑。若無佛堂,有淨房亦得掃灑,如法取一佛像西壁安置。行者等從月一日至八日,或從八日至十五日,或從十五日至二十三日,或從二十三日至三十日,月別四時佳。行者等自量家業輕重,於此時中入淨行道,若一日乃至七日。盡須淨衣,鞋𧙕亦須新淨。七日之中皆須一食長齋,軟餅麁飯隨時醬菜儉素節量。於道場中晝夜束心,相續專心念阿彌陀佛,心與聲相續,唯坐唯立,七日之間不得睡眠,亦不須依時禮佛誦經,數珠亦不須捉,但知合掌念佛,念念作見佛想。」
東晉‧慧遠首先於廬山結白蓮社,曾聚眾修習此法。爾後善導、慧日、承遠、法照等人又相繼著書、設道場加以弘揚,天台宗智顗更將之列為四種三昧之一,稱之為常行三昧。
◎附一︰〈般舟三昧經〉(編譯組)
般舟三昧經(梵Pratyutpanna-buddha-saṃmukhāvasthita-samādhi-sūtra,藏Da-ltar-gyi saṅs-rgyas mṅ on-sum-du bshugs-paḥi tiṅ-ṅe-ḥdsin),三卷。支婁迦讖譯於東漢靈帝光和二年(179)。又作《十方現在佛悉在前立定經》、《大般舟三昧經》、《十方現在前立定經》,收在《大正藏》第十三冊。全經凡分〈問事〉、〈行〉、〈四事〉、〈譬喻〉(以上卷上)、〈無著〉、〈四輩〉、〈授決〉、〈擁護〉、〈羼羅耶佛〉(卷中)、〈諸佛〉、〈無想〉、〈十八不共十種力〉、〈勸助〉、〈師子意佛〉、〈至誠佛〉、〈佛印〉(卷下)等十六品,敘述依般舟三昧以明見佛之法。
所謂「般舟三昧」,據善導《般舟讚》所釋(大正47‧448b)︰
「梵語名般舟,此翻名常行道,或七日、九十日,身行無間,總名三業無間,故名般舟也。又言三昧者亦是西國語,此翻名為定,由前三業無間心至所感即佛境現前,正境現時即身心內悅故名為樂,亦名立定見諸佛也。」
本經之異譯本有同為支婁迦讖譯之《般舟三昧經》一卷,以及《拔陂菩薩經》一卷(後漢失譯)、《大方等大集經賢護分》五卷(隋‧闍那崛多譯)等。其中,一卷本《般舟三昧經》,據說其原傳於高麗,義天於肅宗十年(1105)攜至日本。《開元釋教錄》卷一則以其為闕本,謂其譯於光和二年,由竺佛朔翻譯,支讖傳語,河南孟福、張蓮筆受。
◎附二︰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十一章第三節(摘錄)「般舟三昧」,意義是「現在佛悉立在前(的)三昧。」「現在佛」,是十方現在的一切佛。三昧修習成就了,能在定中見十方現在的一切佛,所以名「般舟三昧」。見十方現在一切佛,為什麼經中說念西方阿彌陀佛呢﹖修成了,能見現在一切佛,但不能依十方一切佛起修,必須依一佛而修;修成了,才能漸漸增多,見現在的一切佛。所以,「般舟三昧」是能見現在一切佛的,修習時也是不限於念阿彌陀佛的。如《大方等大集賢護經》說︰「若有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清淨持戒,具足諸行,獨處空閑,如是思惟。於一切處,隨何方所,即若西方阿彌陀如來應供等正覺,是人爾時如所聞已,(中略)繫念思惟,觀察不已,了了分明,終獲見彼阿彌陀如來。」「有諸菩薩,若在家,若出家,聞有諸佛,隨何方所,即向彼方至心頂禮,心中渴仰,欲見彼佛,(中略)得見彼佛光和澈,如淨琉璃。」
經文明顯的說︰「於一切處,隨何方所,即若西方阿彌陀如來」;「隨何方所,即向彼方」,可見西方阿彌陀佛,只是各方中的一方一佛而已。《般舟三昧經》也說︰「菩薩聞佛名字,欲得見者,常念其方,即得見之。」學習「般舟三昧」,是可以隨所聽聞而念各方佛的。依〈四事品〉說︰「般舟三昧」的修習,在三月中,不坐、不臥、經行不休息,除了飯食及大小便,這是三月專修的「常行」三昧。〈行品〉說︰「念西方阿彌陀佛,(中略)其國名須摩提,一心念之。一日一夜,若七日七夜,過七日已後見之。」一日一夜,或七日七夜的念阿彌陀佛,與小本《阿彌陀經》相合,與〈四事品〉的三月專修不同。《阿彌陀經》只說「於其臥止夢中見阿彌陀佛」,與「般舟三昧」的定中見佛不同。三卷本補充為︰「過七日已後,見阿彌陀佛;於覺不見,於夢中見之」,才含攝了夢中見佛。所以「般舟三昧」的三月專修,定中見佛,本來是與《阿彌陀經》所說不同的。所以舉西方阿彌陀佛,當然是由於當時念阿彌陀佛的人多,舉一般人熟悉的為例而已。「阿彌陀」的意義是「無量」,阿彌陀佛是無量佛。「無量佛」等於一切佛,這一名稱,對修習而能見一切佛來說,可說是最適合不過的。所以開示「般舟三昧」的修習,就依念阿彌陀佛來說明。「般舟三昧」是重於定的專修;念阿彌陀佛,是重於齋戒信願。不同的法門,在流傳中結合起來。如以為「般舟三昧」,就是專念阿彌陀佛的三昧,那就不免誤解了!「般舟三昧」,是念佛見佛的三昧,從十方現在佛的信仰中流傳起來。在集成的《般舟三昧經》中,有值得重視的──唯心說與念佛三昧︰修「般舟三昧」的,一心專念,成就時佛立在前。見到了佛,就進一步的作唯心觀,如《般舟三昧經》說(大正13‧899b)︰
「作是念︰佛從何所來﹖我為到何所﹖自念︰佛無所從來,我亦無所至。自念︰欲處、色處、無色處,是三處(三界)意所作耳。(隨)我所念即見,心作佛,心自見(心),心是佛,心(是如來)佛,心是我身。(我)心見佛,心不自知心,心不自見心。心有想為癡,心無想是涅槃。是法無可樂者,(皆念所為);設使念,為空耳,無所有也。(中略)偈言︰心者不自知,有心不見心;心起想則癡,無心是涅槃。是法無堅固,常立在於念,以解見空者,一切無想願。」
這段經文,試參照三卷本,略為解說。在見佛以後,應這樣的念(觀)︰佛從那裏來,自己又到了那裏﹖知道佛沒有從他方淨土來,自己也沒有到淨土去,只是從定心中見佛。因此,就理解到三界都是心所造作的,或者說是心所現的。隨自己所念的,那一方那一佛,就在定心中見到了,所以只是以心見心,並沒有見到心外的佛。這樣,心就是佛,就是如來,(心也就是自身,自身也是心所作的)。自心見到了佛,但並不能知見是自心。從這「唯心所見」的道理,能解了有想的就是愚癡、生死,沒有想才是涅槃。一切都是虛妄不真實的,無可樂著的,只是「念」所作的。那個「念」,也是空的,無所有的。前說境不可得,這才說心不可得。如能夠解見(三界、自身、佛、心)空的,就能於一切無想(無相)、無願,依三解脫門而入於涅槃了。這一唯心觀的次第,是以「唯心所作」為理由,知道所現的一切,都是沒有真實的。進一步,觀能念的心也是空的。這一觀心的過程,與後來的瑜伽論師相近。經中為了說明「唯心所作」,舉了種種譬喻︰夢喻──如夢中所見而沒有障礙相,夢見女人而成就淫事,夢還故鄉與父母等談論;觀尸骨喻──見白色、赤色、黑色等;鏡、水、油、水精喻──見到自己的身形。無著成立唯識無境的理由,也就是這樣,如《攝大乘論本》卷中說(大正31‧138a)︰「應知夢等為喻顯示;謂如夢中都無其義,獨唯有識。雖種種色、聲、香、味、觸,舍、林、地、山,似義顯現,而於此中都無有義。」「於定心中,隨所觀見諸青瘀等所知影像,一切無別青瘀等事,但見自心。」
唯識宗所依的本經──《解深密經》;成立「唯心所現」,也是以淨鏡等能見影像,來比喻「三摩地所行影像」的。依念佛三昧,念佛見佛,觀定境唯心無實,而悟入不生不滅(得無生忍),成為念佛三昧,引歸勝義的方便。《大方廣佛華嚴經》〈入法界品〉,善財童子所參訪的解脫長者,成就了「如來無礙莊嚴法門」。在三昧中,見十方諸佛︰「一切諸佛,隨意即見。彼諸如來,不來至此,我不往彼。知一切佛無所從來,我無所至。知一切佛及與我心,皆悉如夢。」《華嚴經》所說,與《般舟三昧經》相近。《觀無量壽佛經》,是以十六觀,念阿彌陀佛土依正莊嚴的。第八觀「觀佛」說︰「諸佛如來是法界身,遍入一切眾生心想中。是故汝等心想佛時,是心即是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是心作佛,是心是佛,諸佛正遍知海從心想生。」「是心作佛,是心是佛」,雖與《般舟三昧經》相同,但已經是「如來藏」說了。「般舟三昧」在思想上,啟發了唯心所現的唯識學。在觀行上,從初期的是心作佛,發展到佛入我心,我心是佛的「如來藏」說。
另一值得重視的,如《般舟三昧經》說(大正13‧899a)︰「念阿彌陀佛,專念故得見之。即問︰持何法得生此國﹖阿彌陀佛報言︰欲來生者,當念我名莫有休息,則得來生。」「欲見佛,即見;見即問,問即報,聞經大歡喜。」
成就「般舟三昧」的,能見阿彌陀佛。不只是見到了,而且還能與佛問答,聽佛說法。這是修習三昧成就,出現於佛弟子心中的事實。這一類修驗的事實,在佛教中是很普遍的。西元三至五世紀間,從北印度傳來,佛弟子有什麼疑問,就入定,上升兜率天去問彌勒。西元四世紀,「無著菩薩夜昇天宮,於慈氏菩薩所,受瑜伽師地論」,也就是這一類事實。在「祕密大乘」中,修法成就了,本尊(多數是現夜叉相的金剛)現前;有什麼疑問,可以請求開示,也是普遍存在的宗教事實。在定中見到了,可以有問有答,在「原始佛教」中,早已存在。如《中阿含經》〈長壽王品〉,就有好幾部經,與定中見聞有關的。《長壽王本起經》中,佛為阿那律說︰在沒有成佛以前的修行時,修習見光明,見形色,「廣知光明,亦廣見色」的過程。《天經》中說︰修得光明,見形色;與天(神)共相聚會;與天「共相慰勞,有所論說,有所答對」;知道天的名字;知天所受的苦樂;天的壽命長短;天的業報;知道自己過去生中,也曾生在天中。這樣的修習,逐漸增勝的過程。《梵天請佛經》中,佛於定中升梵天,與梵天問答。《有勝天經》中,阿那律說︰光天、淨光天、遍淨光天的光,有優劣差別。「彼(天)與我集,共相慰勞,有所論說,有所答對」。在定中,到另一界,見到諸天及魔等,與他們集合在一起,與他們論說問答(與大乘的到他方淨土,見他方佛與菩薩的情形相近),是存在於「原始佛教」的事實。在「原始佛教」中,佛與大弟子們,往來天界的記載不少。但那時,佛與大弟子們,對於定中所見到的,是要開示他們,呵斥他們,警策他們,所以佛被稱為「天人師」。佛涅槃以後,演化為在定中,見當來下生成佛,現在兜率天的彌勒菩薩。十方佛現在說興起,「大乘」佛弟子,就在定中見他方佛。在「祕密大乘」中,佛弟子就在定中,見金剛夜叉。在定中有所見,有所問答,始終是一致的。但起初,是以正法教誨者的立場,教化天神;後來是請求佛、菩薩、夜叉們的教導。這是佛法的進步昇華呢﹖佛教精神的迷失呢﹖
《般舟三昧經》集出的時間,試依八大菩薩而加以論斷,如《般舟三昧經》卷上說(大正13‧902c)︰
「颰陀和與五百菩薩俱。(中略)羅憐那竭菩薩,從墮舍利大國出;橋曰兜菩薩,從占波大國出;那羅達菩薩,從波羅斯大國出;須深菩薩,從迦羅衛大國出;摩訶須薩和菩薩,(中略)從舍衛大國出;因坻達菩薩,從鳩閃彌大國出;和輪調菩薩,從沙祇大國出︰一一菩薩各與二萬八千人俱。」
〈擁護品〉中,「是八菩薩」集在一起,稱為「八大菩薩」。其中,颰陀和(Bhadra-pāla)譯為賢守,或賢護,是王舍城(Rajag-ṛha)的長者,《般舟三昧經》就是因賢護的啟問而說的。羅憐那竭(Ratnākāra)譯為寶積,是毗舍離(Vaiśāli)的長者子。橋曰兜(Guhya-gupta),譯為星藏,是占波(Campā)的長者子。那羅達(Naradatta)譯為仁授,是波羅斯(Bārāṇasī),或說彌梯羅(Mithilā)的婆羅門。須深(Susīma)是迦維羅衛(Kapilavastu)人。摩訶須薩和(MahāSusārthavāha)譯為大導師,或大商主,是舍衛(Srāvastī)的優婆塞。因坻達(Indradat-ta)譯為主天,實為主(天)授,是鳩閃彌(Kauśambī)人。和輪調(Varuṇadatta)譯為水天,實為水神授,是沙祇(Sāketa)的優婆塞。八位菩薩的集為一組,《般舟三昧經》以外,《賢劫經》、《八吉祥神咒經》,都說到「八大正士」。帛尸梨蜜多羅(Śrīmitra)譯的《灌頂經》,也多處說到這八位。
這八位菩薩,是釋尊的遊化地區,恒河流域的在家菩薩。《般舟三昧經》是為在家菩薩(賢護)說的;並囑累阿難(Ānanda)等比丘,及八菩薩受持宏通。在家菩薩在佛教中的地位,顯然的重要起來。這是大乘佛教流行,早期在家菩薩的代表人物;在傳說中,多少有點事實成分的。後來,大乘經有十六菩薩,如「中品般若」,及《持心梵天所問經》、《無量壽經》、《觀察諸法行經》、《淨信童女會》、《觀彌勒菩薩上升兜率陀天經》等。大體依《般舟三昧經》的八菩薩(或缺少一二位),加入其他菩薩而成。數目的倍倍增多,是印度佛教的一般情況。從《般舟三昧經》的八菩薩,進到「中品般若」、《持心經》等十六菩薩。依據這一點,《般舟三昧經》的成立,約為「下品般若」集成,「中品般若」還在成立過程中,應為西元50至100年頃。「中品般若」不但序列十六菩薩,〈序品〉中說︰「念無量國土諸佛三昧常現在前」,表示了對「現在佛悉立在前三昧」的尊重。
「般舟三昧」,是在家、出家,四眾弟子所共修的法門。早期的在家菩薩,出於恒河流域,或表示「念佛見佛」法門,是從佛教中國傳來的。四眾弟子中,出家比丘修行的條件,第一是「當清淨持戒,不得缺如毛髮,常當怖畏(地獄苦痛)。」三卷本作︰「一切悉護禁法,出入行法悉當護,不得犯戒大如毛髮,常當怖畏。」可見這是比丘的「戒具足」──「安住具戒,善護別解脫律儀,軌則圓滿,所行圓滿,於微小罪生大怖畏」,是比丘在僧團中所受持的律儀生活。在家弟子而想修「般舟三昧」的,「常念欲棄家作沙門,常持八關齋,當於佛寺中」;「敬事比丘、比丘尼,如是行者得三昧」。「般舟三昧」雖通於在家修行,而是尊重傳統出家僧團的,與寺院通俗教化的齋戒相應的。無論在家、出家,這是三月專修的法門(可能與出家人三月安居靜修有關)。到了印度北方,念阿彌陀佛的地區,結合而流行起來,於是有了「一日一夜」、「七日七夜」(《阿彌陀經》所傳)的修法。「般舟三昧」的本質,是依假想觀而成三昧,屬於「定」法,但依此深化而又淺化起來。深化是︰在定中起唯心無實觀,引入三解脫門;或融攝「般若」而說無著法門。淺化是︰與「般若法門」一樣,使成為普遍學習的法門。對一般人來說,如三歸、五戒、布施而外,「作佛形像」,「持好素寫是三昧」。造佛像與寫經,成為當時佛教的特色。「聞是三昧,書學誦持,守之一日一夜,其福不可計」,與「下品般若」一樣的,推崇讀、誦、書寫的功德。〈擁護品〉說︰八大菩薩是「人中之師,常持中正法,合會隨順教」,更說「持是三昧」所得的現世功德,與「下品般若」所說的相近。後來,「若有急(疾),皆當呼我八人名字,即得解脫。壽命欲終時,我八人便當飛往迎逆之」,八大菩薩成為聞聲救苦的菩薩。《般舟三昧經》,就這樣的成為普遍流行的法門。三卷本說到︰「卻後亂世,佛經且欲斷時,諸比丘不復承用佛教。然後亂世時,國國相伐,於是時是三昧當復現閻浮利。」《賢護經》又說︰「復此八士諸菩薩,當來北天授斯法。」《般舟三昧經》,在北方全部集成,約在西元一世紀末。
〔參考資料〕 《拔陂菩薩經》;《坐禪三昧經》卷下;《大智度論》卷七;道端良秀《中國淨土教史の研究》。
隋代佛教學者。四川成都人,生卒年不詳。初出家剃染,後周‧建德三年(574),武帝廢道釋二教時,被逼還俗。隋朝興起後,受勒為翻經學士,開皇四年(584)五月入大興善寺譯場,筆受那連提黎耶舍譯的《大方等大集日藏經》及《力莊嚴三昧經》。開皇七年筆受闍那崛多譯的《佛本行集經》、《善思童子經》、《移識經》、《觀察諸法行經》及《商主天子所問經》。開皇十七年十二月,自撰《歷代三寶紀》十五卷進呈文帝,帝敕令刊行於天下。後不知所終。
〔參考資料〕 《續高僧傳》卷二〈達摩笈多傳〉;《歷代三寶紀》卷十二、卷十五;《開元釋教錄》卷七;《大唐內典錄》卷五。
十五卷。隋‧費長房撰。又作《開皇三寶錄》,簡稱《三寶紀》、《長房錄》。收在《大正藏》第四十九冊。
長房是蜀郡成都(今四川成都巿)人,本出家為僧,博學而精於玄理。北周‧建德三年(574)廢佛法時,他乃還俗。隋‧開皇初佛教復興,他被召任翻經學士,在大興善寺國立譯場,參加譯事。自開皇四年到十七年(584~597),那連提耶舍譯《大方等日藏經》、《力莊嚴三昧經》,闍那崛多譯《佛本行集經》、《善思童子經》、《移識經》、《觀察諸法行經》、《商主天子問經》、《金光明經》〈囑累品〉及〈銀主陀羅尼品〉等凡八十餘卷,都由他筆受(見彥琮〈合部金光明經序〉)。同時,他又致力於佛經目錄的纂輯,到開皇十七年,撰成本書十五卷,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進獻於隋文帝。
作者在〈總目序〉(卷十五)中,曾說明本書的編寫緣起,認為過去的佛經目錄有的散佚,有的記錄不完備,作者處在南北統一的隋代,又參加國立譯場,接觸到更多的經籍。於是在這種條件下,總結前人的成果,把目錄編纂得更全面和系統化,自有必要。開皇十四年(594),隋文帝曾命釋法經等編輯《眾經目錄》七卷,在分類上雖有所長,但記載不夠詳盡,正如法經自己所說(大正55‧149a)︰「既未獲盡見三國經本,校驗同異。今唯且據諸家目錄,刪簡可否,總標綱紀,位為九錄。」(見《眾經目錄》卷七序文)費長房編寫的本書,和《眾經目錄》體例不盡相同,而在內容和幅度上,則比《眾經目錄》要遠為豐富。
本書所根據的資料,作者在總目序言中曾說到(大正49‧120c)︰「顯茲三寶。佛生年瑞,依周夜明,經度時祥,承漢宵夢,僧之元始,城塹棟樑,毗贊光輝,崇於慧皎。其外傍採,隱居歷年,國志典墳,僧祐集記,諸史傳等僅數十家,摘彼翠翎,成斯記翮。」在這數十種書中,有史傳,有佛經目錄。史傳如《魏書》、《高僧傳》、《像法正記》、《薩婆多記》、《名僧傳》等,除《魏書》、《高僧傳》外,其他多是後世已不存的著作。在佛典目錄中,他引有當時存在的六家目錄,即《眾經別錄》(似劉宋時述)、《出三藏記集》(僧祐撰)、《魏世眾經目錄》(李廓撰)、《齊世眾經目錄》(法上撰)、《梁世眾經目錄》(寶唱撰)、《大隋眾經目錄》(法經等撰)。這六家目錄中,現在《眾經別錄》只殘存一部分(敦煌殘卷),魏、齊、梁三家目錄已全佚。此外他還間接引用了《古錄》、《舊錄》、《朱士行‧漢錄》、《聶道真錄》、《趙錄》、《二秦錄》、《道安錄》、《竺道祖錄》、《支敏度錄》、《王宗錄》、《宋齊錄》、《始興錄》、《正度錄》、《岑號錄》、《菩提流支錄》、《靈裕錄》、《東錄》、《一乘寺錄》等,這些目錄早已不存。本書在每經之下引用,都註明出處,使這些已佚的目錄還保存一些面目,對於研究古代佛典目錄和譯經史很有作用。
本書共分四部分,前三卷是「帝年」,以周莊王十年(687B.C.)為釋迦降生之年,從這年開始,到隋‧開皇十七年止,分上下排列,上列各朝帝王、年號和干支,下記佛教的興替、佛典的傳譯,旁及當時史事,是佛教年表的雛型。其中第一卷是周、秦。第二卷前漢、後漢。第三卷魏、晉、宋、齊、梁、周、隋,而附列吳、苻秦、姚秦、乞伏秦、北涼、後魏、北齊、陳代,因為這八代都曾經有佛經的傳譯。至於蜀漢、前涼、前趙、後趙等十四代,則因為沒有佛典傳譯,故僅在敘錄中提到,而年表中沒有列入,這與後面的代錄一致。《隋書》〈經籍志〉、《舊唐書》〈經籍志〉、《新唐書》〈藝文志〉著錄本書為三卷,就是指帝年而言,說明這一部分已為歷代史學家所重視。第四卷到第十二卷是代錄,就是以王朝為線索,把每個不同歷史時期的佛教譯著,作了統一的闡述。通過它,可以看出佛典的譯傳在各個朝代的情況。所載從後漢到隋共十六代,每代前有敘錄一篇,說明當時的政治情況及與佛教的關係。裏面則以譯述的人為主,考訂他們譯經的卷數、部類、經名異稱、第幾次翻譯、譯經年代和地點、參與工作的人員、曾經著錄的經錄,以及譯人的傳記等。梁‧釋僧祐的《出三藏記集》是在目錄之外別有傳記部分,本書則把目錄和傳記合併敘列,對於了解一個翻譯家的具體情況實有很大的便利。這當然是由於代錄是以譯人為主的體裁,可以賦予這種形式,以便於知人論世;但作者是在過去經錄已有的基礎上,加以綜合提高,並吸取儒家目錄如王儉《七志》、阮孝緒《七錄》的優點,而加以組織和發展的。
代錄著錄的各代實際譯述人和經籍部數、卷數如下表。(疑、偽、抄經都包括在翻譯項內,但據本書卷十五〈總序〉所載︰譯述者共為一九七人,譯述典籍合為二一四六部、六二三五卷。)
第十三、十四兩卷是入藏目錄,第十三卷是大乘錄,第十四卷是小乘錄,都分經、律、論三類,每類又分有譯人名和失譯人名二項,疑惑、偽妄、別生諸經,都沒有列在內,以卷數的多寡作為先後的次第。
第十五卷是總目,載有進本書的表文和本書總序及全書目錄,末尾附有宋、梁、魏、北齊、隋六家經錄和已佚的古代二十四家經錄,保存了古代佛教目錄的豐富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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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譯述│翻 譯│失 譯│撰 述│共 計│
│朝代│ ├──┬──┼──┬──┼──┬──┼──┬──┤
│ │人數│部數│卷數│部數│卷數│部數│卷數│部數│卷數│
├──┼──┼──┼──┼──┼──┼──┼──┼──┼──┤
│後漢│ 12│ 233│ 318│ 125│ 148│ 1│ 1│ 359│ 467│
├──┼──┼──┼──┼──┼──┼──┼──┼──┼──┤
│ 魏 │ 6│ 13│ 25│ │ │ │ │ 13│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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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 │ 4│ 145│ 186│ 110│ 291│ 3│ 4│ 258│ 481│
├──┼──┼──┼──┼──┼──┼──┼──┼──┼──┤
│西晉│ 13│ 440│ 700│ 8│ 15│ 2│ 2│ 450│ 717│
├──┼──┼──┼──┼──┼──┼──┼──┼──┼──┤
│東晉│ 27│ 180│ 464│ 53│ 57│ 35│ 60│ 268│ 581│
├──┼──┼──┼──┼──┼──┼──┼──┼──┼──┤
│苻秦│ 8│ 16│ 201│ │ │ 24│ 28│ 40│ 229│
├──┼──┼──┼──┼──┼──┼──┼──┼──┼──┤
│姚秦│ 8│ 116│ 648│ │ │ 8│ 27│ 124│ 675│
├──┼──┼──┼──┼──┼──┼──┼──┼──┼──┤
│西秦│ 1│ 14│ 21│ 8│ 11│ │ │ 22│ 32│
├──┼──┼──┼──┼──┼──┼──┼──┼──┼──┤
│北涼│ 8│ 32│ 266│ 5│ 17│ │ │ 37│ 283│
├──┼──┼──┼──┼──┼──┼──┼──┼──┼──┤
│ 宋 │ 23│ 208│ 489│ │ │ 2│ 6│ 210│ 495│
├──┼──┼──┼──┼──┼──┼──┼──┼──┼──┤
│南齊│ 19│ 40│ 306│ │ │ 7│ 34│ 87│ 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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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 │ 3│ 37│ 139│ │ │ 13│ 108│ 50│ 247│
├──┼──┼──┼──┼──┼──┼──┼──┼──┼──┤
│北魏│ 13│ 84│ 295│ │ │ 3│ 7│ 47│ 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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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齊│ 2│ 8│ 83│ │ │ │ │ 8│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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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 │ 21│ 49│ 108│ │ │ 39│ 767│ 88│ 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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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周│ 11│ 15│ 51│ │ │ 19│ 57│ 34│ 108│
├──┼──┼──┼──┼──┼──┼──┼──┼──┼──┤
│ 隋 │ 19│ 45│ 266│ │ │ 30│ 188│ 75│ 454│
├──┼──┼──┼──┼──┼──┼──┼──┼──┼──┤
│共計│ 198│1675│4536│ 309│ 539│ 186│1289│2170│6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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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對於佛教史籍有相當研究,在本書編纂過程中,曾經參考群書,綜合各家目錄,採取比較慎重的態度。如魏‧竺律炎的名字各家記載不一,「或云將炎,或云持炎,或云律炎」(卷五);乞伏秦‧聖堅,「或云堅公,或云法堅」(卷九),作者因「未詳孰是,故備舉之」。又菩提流支和瞿曇般若流支,時代有前後,「眾經目相傳抄寫,去上菩提及般若字,唯云流支譯」,有些書不能確知是那一個流支所譯,作者因說︰「今群錄交涉相參,謬濫相入,難以詳定,後賢博採,幸願討之」(卷九)。又,《高僧傳》云「(覺)賢(佛陀跋陀羅)出《泥洹》及《修行》等十五部、一一七卷,依《寶唱錄》,足《無量壽》及《戒本》。部數雖滿,尚少二卷」(本書著錄十五部、一一五卷),但是未詳何經,故盼「來哲博聞,式希續繼,冀補遺漏」(卷七)。至於過去目錄中的錯誤,作者也多所訂正。如《放光般若經》二十卷,竺道祖、僧祐、王宗、寶唱、李廓、法上、靈裕等錄都作朱士行譯,經作者校勘,認為「《支敏度錄》及《高僧傳》、《出經後記》、諸雜別目等,乃是無羅叉、竺叔蘭等三人詳譯,朱士行身留停于闐,仍於彼化,唯遣弟子奉齎經來到乎晉地,斯豈得稱士行出也」(卷六)。又,僧祐把月支沙門曇摩羅察和法護分為二人(見《出三藏記集》卷二)。作者認為︰「其(月)支菩薩(曇摩羅察)即竺法護,無別二人,《出三藏記》便成二舉,小非詳審。」(卷六)這說明作者編寫時的求是態度,可惜這種精神沒有貫徹在全部書中,有些地方還存在著混濫的缺點。
本書著錄的翻譯家和經典,較之過去各家目錄,顯著地增加很多。比《出三藏記集》卷二《新集經論錄》所載自後漢至梁的翻譯人數增多一倍半以上。再以著錄的譯經來看,如後漢‧安世高,《祐錄》作譯經三十五部、四十一卷,本書則作一七六部、一九七卷;吳‧支謙,在《祐錄》作譯經三十六部、四十八卷,本書則作一二九部、一五二卷;晉‧竺法護,在《祐錄》作譯經一五四部、三0九卷,本書則作二一0部、三九四卷;姚秦‧鳩摩羅什,在《祐錄》作譯經三十五部、二九四卷,本書則作九十四部、四二五卷,似這種情形很多。其中雖然有些錯誤,已為唐‧釋智昇所指出(見《開元釋教錄》卷一至卷四各本條),但不少是經過作者搜尋研究而後才收入的。在安世高譯經下面,作者說︰
「房廣詢求,究檢群錄,記述世高,互有出沒。(中略)今總群篇,備搜雜記,有題注者,多是河西、江南道路隨逐因緣從大部出,錄目分散,未足致疑。彼見故存。此寧不纘﹖敢依諸集,輯而編之,冀廣法流,知本源注。」(卷四)
在支謙的譯經下面,作者也說︰
「僧祐《三藏記集》錄載唯三十六部,慧皎《高僧傳》述止四十九經。房廣檢括眾家雜錄,自《四十二章》已下,並是別記所顯雜經,以附今錄。(中略)錄目廣狹,出沒多異,各存一家,致惑取捨。兼法海淵曠,事方聚渧,既博搜見聞,故備列之。」(卷五)
另外《祐錄》中失譯的經典在本書中也勘查出一些翻譯人名。他的篳路藍縷之功,還不難看出,至於本書卷十二〈大隋錄〉一卷,所記都是當代的事,像那連提耶舍、闍那崛多等人的譯經,詳載翻譯的起訖年月、譯經場所及度語、筆受、製序人等,都極新穎翔實可貴。
本書除著錄譯經外,還記載當時的佛教著述,這裏面包含有注疏、論著、傳記、目錄、類書等,很多是現已不傳的書,如北周‧曇顯的《菩薩藏眾經要》、《一百二十法門》,慧善的《散華論》,隋‧靈裕的《塔寺記》、《僧尼制》,僧粲的《十種大乘論》,彥琮的《通極論》、《辯教論》、《通學論》,慧影的《傷學論》、《存廢論》、《厭修論》,劉虬的《內外傍通比較數法》,開皇十五年撰的《眾經法式》等,並一一加以扼要的記載,使後人能知道這些著作的大概。從所記的著述中,還可以看出各個時期佛教發展的趨向。
本書取材廣泛,錯誤之處也在所多有,作者自己就說︰
「自從後漢迄我大隋,其間譯經凡十六代,所出之典諸大小乘,或處經同緣人致別,或時世異而人出同,或止一翻,或復重譯。無問人撰傳錄集記,但是一言讚述三寶,語誠鄙野,意在光揚,疑妄偽真,注解論記,依括群目,稷稗皆存,合彼金沙,為其錄體。可謂蘭艾共篋,龍蛇未分者焉。」(卷十三〈大乘錄入藏目敘錄〉)
唐‧釋道宣也評本書︰「房錄後出,該瞻前聞,然三寶共部,偽真淆亂。」(《大唐內典錄》卷十)由於本書是綜合前代的經錄而成,雖然所費的功力很多,但是因為時地的限制,不可能完全看到所著錄的書,致有以訛傳訛的地方。如《二百六十戒合異》,本書據別錄作竺法蘭譯(見卷四),智昇則根據《合異》序文,勘正應作東晉‧竺曇無蘭撰(《開元釋教錄》卷十五)。支婁迦讖譯經中,本書列有《古品遺日說般若經》一卷、《寶積經》一卷,乃是根據《出三藏記集》卷二而來,智昇則考證二經「既是同本,不合再出」(《開元釋教錄》卷一)。類似這種情況的很多。也有由本書作者的疏忽而造成的錯誤,如西晉‧法立和法炬共譯的只有《法句本末經》和《福田經》,這在《出三藏記集》卷二中記載得很明白,但是本書除此二經外,把法炬譯的《樓炭經》、《大方等如來藏經》一併誤作兩人共譯(見卷六)。後漢‧嚴佛調是沙門,本書誤作清信士(見卷四);西晉‧竺叔蘭是居士,本書則誤作沙門(見卷六)。此外在各代譯經中,把譯人的名字張冠李戴,或是有譯人名的誤作失譯人名,失譯人名的誤作有譯人名,或是失譯經誤加年代,或是一經重見復出,或是異經誤作同本,這些錯誤《開元釋教錄》中都已分別指出。
在帝年中,紀年也有錯誤的地方。魏高貴鄉公甘露元年的干支應推遲一年,南齊‧永明元年、永泰元年、永元元年的干支應提前一年。其他如梁的承聖,苻秦的皇始、壽光、永興、甘露、建元、大安、太初、延初,姚秦的皇初、弘始,乞伏秦的建義、更始、太初、永康、永宏,後魏的正平、後元,北涼的永安、玄始、承玄、義和、永和,陳的永定、至德,紀年或提前或推後,有的以少作多,有的以多作少,都有不同的錯誤。
本書的入藏錄部分,有許多經典作者沒有親見,以致糠稗同收,而且分類簡單,與代錄也不盡一致,因此這一部分最為後人所詬病。道宣批判說︰「入藏瓦玉相謬,得在繁富,失在核通。」(見《大唐內典錄》卷五)智昇也說︰「長房入藏錄中事實雜謬,其闕本、疑偽皆編入藏,竊為不可。」並舉出其中重複及前後不一致的十處錯誤(見《開元釋教錄》卷十)。實際錯誤還不止此,小乘阿毗曇失譯錄中有《六足阿毗曇》一卷,就明顯是有部《六足論》之誤,這一部分,是據法經《眾經目錄》增減而成,與代錄很多矛盾,甚至將疑偽一併收入,潦草成篇,比前兩部分遠為遜色。
本書流傳既久,其中有後人羼雜的成分。卷三帝年本應到本書進至隋文帝開皇十七年丁巳為止,但是後面卻增加了六十六個年代,迄於癸亥(即唐高宗龍朔三年,663),在開皇十八年以後,到隋煬帝大業年間,還有紀事。唐自武德元年戊寅以下,則只有干支。這可能是武德元年間的人所補入,所以沒有標明武德元年以下的年號,只是把干支預填到這一甲子完了為止。此外,卷九北涼失譯經後所載的《入大乘論》二卷,乃後人據《大唐內典錄》(卷三)所附入,而佚去譯人道泰的名字。又高齊‧那連提耶舍的譯經中有《大世三十論》一卷,下註「見《唐內典錄》」,同卷陳‧真諦的譯經中有《大空論》三卷,下註「《唐內典錄》云《十八空》」,後人據《大唐內典錄》增補的痕迹是很顯明的。
前代經錄大抵專紀經典,本書是三寶通紀,體裁也多新創,而功力最深的則是代錄部分。本書對於隋以前的譯經和撰述,提供了豐富的資料,並保存了一部分過去已佚經錄的面貌,但是取材還不夠謹嚴,所收多有混雜,尚有待於加以揀別。
本書成後即上於隋廷,文帝曾下令流通,自唐‧開元以後遂收入大藏經中。在它以後的《大唐內典錄》、《古今譯經圖記》、《開元釋教錄》、《貞元新定釋教目錄》等,有的模仿它的體例,有的承襲了它的一部分內容,有的在它已有的基礎上加以勘正提高,足見它在佛教目錄學上有過很大的影響。(蘇晉仁)
◎附︰陳垣〈歷代三寶紀〉(摘錄自《中國佛教史籍概論》卷一)
本書之特色
本書之特色在紀年。自司馬溫公著《通鑑》,南北朝以宋、齊、梁、陳紀年,承學之士,以為當然。不知溫公以前,《太平御覽》、《冊府元龜》等,猶以宋、齊、梁、陳為偏霸,為閏位。《元經》號稱法《春秋》,尊中國,猶帝北魏而黜齊、梁,其他可知矣。《元經》真偽,另一問題,其紀年與《太平御覽》、《冊府元龜》等同一見解,《四庫提要》據晁陳二氏,指為宋‧阮逸作,亦非無故。但其所託名者為文中子,則與費長房正同時,故可與《歷代三寶紀》相提並論。清人勇於辨偽,而《四庫》編年類特著錄《元經》,即以其進元魏為中國,可以悅時主耳。
《三寶紀》獨不然,其紀年乃尊齊、梁而黜北魏。其卷三年表,晉後即繼以宋、齊、梁,梁後即繼以周、隋。其卷八、九雖為前後秦及北魏、高齊等錄,然每有論述,必冠以晉、宋、齊、梁世,如晉簡文世、晉安帝世、宋孝武世、齊武帝世、梁武帝世等。其意以為隋承周,周承梁,實得中國正統。周雖不出於中國,而能奉璽歸隋,則已將取之中國者還之中國。此固非僧人之所知,實當時之一般心理耳。
何以言之﹖《北齊書》二十四〈杜弼傳〉︰「弼以文武在位,罕有廉潔,言之於高祖,高祖曰︰天下濁亂已久,今督將家屬,多在關西,黑獺常相招誘,江東復有一吳兒老翁蕭衍,專事衣冠禮樂,中原士大夫望之以為正朔所在。我若急作法網,恐督將盡投黑獺,士子悉奔蕭衍,則人物流散,何以為國。」《北史》五十五〈弼傳〉同。
高祖者,高歡。此可以見北朝士大夫之心理,蓋自晉室渡江後,南北分立者二百六十餘年,中原士夫之留北者,始終以中國為未滅,隋之滅陳,中國之自相兼并耳,隋之滅周,乃為中國人復興中國。故《歷代三寶紀》紀年之意義,實較《通鑑》紀年之意義更為重大。今失之於《元經》,而得之於《歷代三寶紀》,禮失求野,孔子所由問禮於老聃也。雖其中不無小誤,如卷三以乙亥為魏‧甘露元年之類,誤移前一年,又有開皇十八年以後甲子,顯為後人附益,究與大體無傷,此本書之特色也。
本書在史學上之利用
本書卷四後漢錄,有經二五九部;卷五魏、吳錄,有經二七一部;卷六、七東西晉錄,有經七一八部;卷八、九前後西秦、北涼錄,有經二二三部,皆可為補後漢、三國、晉〈藝文志〉者之用,惜乎利用之者尚未有其人也。
《隋志》舊事類有《天正舊事》三卷,釋亡名撰。天正者,梁末豫章王及武陵王年號,二人皆以天正紀元,時人謂「天者二人,正者一止」,二人一年而止也。語見《梁書》五十五及《南史》五十三。釋亡名所撰,殆即梁末時舊事,亡名蓋遺民之抱有國破家亡之痛者也。章宗源《隋志考證》此條下不著一字。姚振宗知為即別集類著錄之周沙門釋亡名,然因未見《續高僧傳》,不能道其詳。不知《歷代三寶紀》亦有〈釋亡名傳〉,且為《續高僧傳》七所自出,其史料尤為可貴。
《三寶紀》十一周沙門〈忘名傳〉略云︰武帝世,沙門釋忘名,俗姓宗,諱闕殆,南陽人。為梁竟陵王友,梁敗出家,改名上蜀。齊王入京,請將謁,帝以元非沙門,欲逼令還俗,並遣少保蜀郡公別書勸喻,報書言六不可。其後云︰「鄉國殄喪,宗戚衰亡,貧道何人,獨堪長久。誠得收迹山中,攝心塵外,支養殘命,敦修慧業,此本志也。如其不爾,安能憒憒久住閻浮地乎!」
齊王者,宇文泰第五子憲,少保蜀郡公者尉遲迥,皆《周書》有傳。諱闕殆者,取《論語》「多見闕殆」之義,言其諱已闕失也。《佛祖統紀》續藏本三十八,乃云「梁補闕宗殆,以學行知名。梁亡,棄官出家,號無名。」頻伽藏本《統紀》三十七,又作「梁補闕宗始。」按補闕之官,始於唐武后,梁時安得有補闕,僧人不學,殊可笑。
忘名所著書尚有《至道論》、《淳德論》、《遣執論》、《不殺論》等,《三寶紀》著錄,大抵皆有關人心世道之書,而以佛教之言出之;集十卷,《隋志》以次後周儀同《宗懍集》後。宗懍者,亦南陽人,梁吏部尚書,梁亡入周,拜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著《荊楚歲時記》,今存於世。
忘名即宗懍宗人,而姚氏引明‧馮惟訥《詩紀》、嚴可均《全後周文》,均誤亡名為俗姓宋,殊失其義。明南北藏本皆誤,惟麗藏不誤,頻伽本出於麗藏,亦不誤。宗為南陽望族,《宋》、《齊》、《梁書》皆有聞人。趙明誠《金石錄》十八,據宗資墓前刻石,知《後漢書》〈列傳〉三十一之宋均,應作宗均。《鐵橋漫稿》四、《對王氏問》引《范書》〈南蠻傳〉作宗均,故《全後漢文》二十七亦作宗均,是也。《隋志》次〈亡名集〉於宗懍與王褒、蕭撝、庾信之間,最為有意,曰︰
後周儀同《宗懍集》十二卷,
後周沙門《釋忘名集》十卷,
後周少司空《王褒集》二十一卷,
後周少傅《蕭撝集》十卷,
後周開府儀同《庾信集》二十一卷。
諸人皆梁亡入周,靦然冠帶,文人無節操至此,相形之下,和尚愧煞宗人矣。無錫丁氏編《全北周詩》,亦謂釋亡名姓宋,且分無名法師與釋亡名為二人,皆未能利用頻伽本《三寶紀》也。
《隋志》別集類又有陳沙門《釋靈裕集》四卷,姚氏引《法苑珠林》、馮氏《詩紀》,知為相州大慈寺沙門,是也。《歷代三寶紀》十二有〈靈裕傳〉,裕久住相州,即今彰德,地屬北齊。周既滅齊,復為隋滅,裕飽經憂患,乃杜門不出,「開皇十年降敕所部,追裕入京,至見闕庭,勞問慇重。至未幾何,頻辭請退,乃云不習水土,屢覺病增。十一年放還歸鄴。」蓋亦沙門之有篤識高行者。所著有《安民論》、《陶神論》、《因果論》等,皆有關人心世道之書,而以佛教之言出之,與亡名同。《三寶紀》著錄。然裕未嘗受陳供養,《隋志》列入陳朝,殆為錯簡,可以《三寶紀》證之也。《續高僧傳》九〈靈裕傳〉,即本於《三寶紀》而加詳。
又《隋志》醫方類有《龍樹菩薩和香法》二卷,姚氏未有考證。此書亦見《三寶紀》九,一卷。注云︰「凡五十法,梁武帝世,中天竺國三藏法師勒那摩提,或云婆提,魏言寶意,正始五年來,在洛陽殿內譯。」卷九者元魏錄,正始者元魏年,然必冠以「梁武帝世」者,所謂以梁為正朔,與《元經》異者也。《開元錄》六以此方非三藏教,置諸應刪之列。姚氏曾見《開元錄》,特未注意此條耳。
又《隋志》地理類《洛陽伽藍記》五卷,今存,《四庫》著錄。近世吳若準集證本,號稱最善,然楊衒之自序,見《三寶紀》九,與今本異同數十字,皆比今本為長。其最關史實者,為今本「武定五年,歲在丁卯,余因行役,重覽洛陽」句。《三寶紀》作武定元年中,無「歲在丁卯」四字,諸家皆未校出。據藏本,則此四字當為後人所加,惜吳氏未見《三寶紀》也。嚴氏《全北齊文》二見之,而亦未校出,蓋從前校書者多注意詞句,而忽略事實也。
「諍」在佛典中有二義,其一指煩惱,為梵文raṇa之意譯,有時也包含有「觸動、損害、隨增」諸意。此詞之用法,多用在「有諍」一詞中,而與「有煩惱」、「有漏」同義。
然「諍」之一詞,在佛教中應用較廣者,仍係指「論諍、異論」,亦即指人與人之間之意見論諍。由於僧團是多數佛教信仰成員的集合,因此,諍論之事在所難免。在律典中,這種諍論被歸納成四種,謂之「四諍」,即指︰言諍、覓諍、犯諍、事諍。消除這四諍的方法有七種,謂之「七滅諍」(參閱附錄「滅諍」條)。
此外,自義理上以觀察佛法,亦可分別為「諍法」與「無諍法」二類。佛典中之方便說、分別說,屬於可諍法;而般若法門之核心義理即為善滅戲論之無諍法(參閱附錄〈分別說與非分別說〉)。
◎附一︰〈四諍〉(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僧團中所易產生的諍論可分成言諍、覓諍、犯諍、事諍等四種,謂之「四諍」。語出《四分律》卷四十七、《四分律含注戒本疏行宗記》卷二十一、《四分比丘戒本疏》卷下,以及《行事鈔資持記》卷十四。
諍,是指人與人之間之意見衝突,互以言論決其勝敗。僧團中的四諍,略如下述︰
(1)言諍︰即討論法義而起的諍論。(2)覓諍︰是指覓求比丘等人的過失,並令除去過失所引起的諍論。(3)犯諍︰是指比丘等人犯過而並未顯露,因罪相難知而評議時所引起的諍論。(4)事諍︰即評議羯磨之事時,由於意見不一致所引發的諍論。定賓《四分比丘戒本疏》卷下云(大正40‧488c)︰「諍理生諍,名為言諍;求過生諍,名為覓諍;評犯生諍,名為犯諍;羯磨生諍,名為事諍。」
在僧團中,又有止滅諍事的方法,此謂「滅諍」(adhikaraṇa-śamatha),共有七種,故曰「七滅諍」。此七滅諍即︰現前毗尼、憶念毗尼、不癡毗尼、自言毗尼、覓罪毗尼、多人覓罪相毗尼、如草覆地毗尼。
◎附二︰牟宗三〈分別說與非分別說〉(摘錄自《佛性與般若》附錄)
《諸法無行經》之兩譯與《觀察諸法行經》
《大正藏》第十五冊,六五0號,為《諸法無行經》,上下兩卷,鳩摩羅什譯。此經主要是說「貪欲是涅槃,恚癡亦如是。如此三事中,有無量佛道。若有人分別貪欲、瞋恚、癡,是人去佛遠,譬如天與地。」此偈語乃為人所喜引者。
此經復有隋‧天竺三藏闍那崛多之譯本,名曰《佛說諸法本無經》,開為上中下三卷,《大正藏》第十五冊列為六五一號。「諸法本無」與「諸法無行」語意不同,而「本無」義似較明確。「諸法本無」者,諸法本自性空,無所有,不可得之謂也。此是從法空立名,無「行」字。鳩摩羅什譯為「諸法無行」,「無行」者「無行轉」義。
經末,羅什譯云︰「爾時阿難即從座起,偏袒右肩,白佛言︰世尊!當以何名此經﹖云何奉持﹖佛告阿難︰是經名為諸法無行。」而隋譯則為︰「爾時命者阿難陀白佛言︰世尊!云何名此法本﹖我云何持﹖佛言︰阿難陀!此法本名說諸法不轉,此名當持。」「經」,隋譯為「法本」;「諸法無行」,隋譯為「諸法不轉」。「不轉」即不動轉義,此是就諸法性空本無,不動不轉而說,雖與「諸法本無」字面不同,而義相順。經中從各方面,如從四聖諦、四念處、八聖道分、五根、七菩提分,說諸法無所有,不可得,不應於諸法起分別,列舉地說此義已,復以「不動相」與「種性」(隋譯為「雞羅句與種子句」)為陀羅尼門來說此義。如依此「不動相」陀羅尼而言,則以「諸法不轉」名此經亦符合經旨。如以不動不轉為準來解「無行」,則「諸法無行」意即諸法無流轉行布,此即是諸法不動相。
《諸法無行經》外,尚有一《觀察諸法行經》。《大正藏》第十五冊,六四九號為《觀察諸法行經》,四卷,亦隋‧天竺三藏闍那崛多譯,此則無羅什譯。此經主要是說「決定觀察諸法行三摩地」。三摩地即三昧,「決定觀察諸法行」意即決定觀察修習諸法之行,亦即有可習行之法,具足此可習行之法之行也。此經中決定何者當行,何者不當行,何法當有,何法當無。此正是分別說。但《諸法無行經》則重在不分別說︰「若有人分別貪欲瞋恚癡,是人去佛遠,譬如天與地。」若《觀察諸法行經》是決定何法當行,何法不當行,決定修習當行諸法之行,則《諸法無行經》即是從實相般若見諸法畢竟空,無所有,不可得之立場說「諸法無行」(諸法不轉)也。此兩經相連,一則分別地說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諸白法行,取而不厭」;一則詭譎地說諸法無所有,不可得,無可行,即是修「無」行,不可思議行,不斷斷之斷行,佛所行,亦即是實相觀,般若行,以不行行也。此正是兩種精神,一種是分別地說法立教義,一種是不分別地蕩相遣執,皆歸實相,實相一相,即是無相。(中略)。
諍法與無諍法──綜述諸大小乘教法不同之關節以及最後的圓教
由以上所錄觀之,兩經恰好相反。一則說何法應當行,何法不應當行;何法當有,何法當無。另一則說一切法皆不應執、著、取、捨;皆本性自空,無所有,不可得,當體即是實相一相所謂無相;無有處所可生瞋礙;貪欲性、菩提性、涅槃性等一無二。若依喜根菩薩觀之,則《觀察諸法行經》之分別善惡正是勝意比丘之路。縱佛是方便權說,解心無染,不起業障罪,然既如此分別說,則不知佛意者,順此分別,不能聲入心通(所謂「不學入音聲法門」),即執心起諍,起瞋恚,起喜愛,因此,便必然有業障罪,墮大地獄,受諸苦毒。因此,佛之分別說即是業障罪之因緣。然佛既說法,不能不有所分別,以清眉目,故甘願受此帶累而不辭。言則響從,行則影隨,是必然之理也。此亦莊子所謂「天刑」。故吾順此而言一切聖人皆「天之戮民」也。(孔子自稱曰「天之戮民」)。以是之故,佛分別說已,必須有「異法門」以通化此分別說中之滯礙,令知雖分別權說,而一是皆寂滅無相,不可起執起礙,有所取捨。此「異法門」即般若無諍法門也。凡分別說者皆是可諍法。抑又不只隨執心而起諍也,即此分別說者之本身即是可諍,並無必然。如《觀察諸法行經》說菩薩具足一法,二法,乃至十法,可得此三摩地(三昧),即是分別說之可諍法。如此分別列舉寧有必然耶﹖然佛之說此,而且以如此之方式說,本是方便權說。若知其是方便權說,並無必然,則亦不必起諍矣,是則執心即轉化而為解心,是則是善通佛意者。執心既轉,解心呈現,則必然引至般若之無諍,善滅諸戲論,滅業障罪,得真解脫。然則凡分別說者皆權迹也。即此權迹而解心無染,不壞不捨,亦不取不著,亦無縛無解,是之謂真解脫,而「天刑」亦非刑矣,天之戮民即是大覺矣。
吾人必須知此般若之無諍雖與分別說者為相反,然不與其為同一層次,即它們不是同層次同一方式者之對反,乃是異層而不同方式者之對反。因為實相般若之無諍只是順所已分別說者而當體通化之,寂滅之,其本身並無分別說,亦無所建立。因此,所謂異層者,即它是消化層,而非建立層。所謂不同方式(異法門)者,即它非分別說中之分解的方式,而是詭譎地體所已分別說者之實相一相所謂無相而為詭譎的方式,即,以不住法住般若,以不住法住貪欲、瞋恚、愚癡之平等性中之詭譎的方式,「般若非般若是之謂般若」之詭譎之方式,以不得得,以不行行之詭譎的方式,以不斷斷之詭譎的方式,三道即三德、生死即涅槃、煩惱即菩提、業縛即解脫之詭譎的方式。此詭譎方式之異法門目的即在巧示實相一相所謂無相,當體寂滅,歸於畢竟空,無所有也,歸於「不二法門」也。是之謂般若之妙用。一切《般若經》皆說此義。《諸法無行經》亦說此義,故此經亦屬般若部也。
此般若之妙用是共法,一切大小乘皆不能背。它可行於一切大小乘中,然它卻不能決定大小乘之為大小乘。因為︰(1)它是消化層,無所建立故;(2)它是詭譎的方式,非分解的方式故;(3)它圓具一切成就一切是般若之作用的圓具與成就(即不壞不捨義),而 卻對於一切法並無根源的說明,因為它無所建立,無分解的或非分解的說咒,因而這般若之作用的圓具並非一存有論的圓具。然則負「大小乘為大小乘」之責者,負「一切法之根源的說明」之責者,乃至負「存有論的圓具」之責者,必是在般若外之另一系之概念中。此另一系之概念即悲願與佛性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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