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大寺
[佛光大辭典]為日本真言律宗總本山。位於奈良市西郊。乃南都七大寺之一。又稱高野寺、四王院。天平神護元年(765),奉稱德天皇之敕而建。於奈良時代,與東大寺並稱大寺,其後數度遭大火,遂告衰微。至鎌倉時代,叡尊復興之,成為律宗之大道場。後又歷戰火,今僅存江戶時代之堂塔。寺中之收藏,有佛像多尊與舍利塔,及作於平安期之十二天圖,該圖今雖已殘損,然仍不失為大幅之傑作。此外,另有古寫金光明最勝王經十卷、大毘盧遮那成佛神變加持經七卷等。 p2572
(一)日本真言律宗總本山︰位於奈良巿西大寺芝町,又稱高野寺、四王院,山號秋篠山。係稱德天皇為平定藤原仲麻呂(惠美明顯勝)之亂,於天平神護元年(765)所創建的勒願寺,開祖為常騰律師。至奈良時代末期,成為南都七大寺之一,且與東大寺並稱大寺。本尊是釋迦如來。
寶龜年間(770~780),本寺除四王院外,藥師金堂、彌勒金堂、十一面堂院、西南角院、東南角院、小塔院等諸堂亦陸續完成。延曆十七年(798)更與大安、元興等寺同列官寺之林。承和十三年(846)、貞觀二年(860)遭回祿,寺運漸衰。平安時代,受興福寺統治。嘉禎元年(1235)興正菩薩叡尊復興本寺堂宇、佛像,創光明真言會(自九月四日起,七日間誦光明真言的法會)。文龜二年(1502)因戰亂,諸堂付之一炬。天正年間(1573~1592)復遭松永久秀掠奪寺地,而再呈衰微。至江戶時代,由於德川家康捐地,始重修本堂、四王堂、愛染堂、護摩堂等。
寺中所藏珍貴文物有清涼寺式釋迦如來像、興正菩薩(叡尊)像、絹本著色十二天像(平安時代)、金銅透彫舍利塔(鎌倉時代)、《金光明最勝王經》、《大毗盧遮那成佛神變加持經》(奈良時代)、四天王立像等,為數頗多。
(二)日本高野山真言宗寺院︰位於岡山巿西大寺中,又號金陵山觀音院。係天平勝寶三年(751),周防國藤原泰明之女皆足於郡內金岡莊松中島所創。一說為津高報恩大師所建。寶龜八年(777)紀伊安隆上人遷寺於現址,稱犀戴寺。承久三年(1221)後鳥羽上皇因祈願調伏北條氏,乃改為今名。本尊為千手觀音。
鎌倉時代,本寺成為天下的祈願所。正安元年(1299)遭閃電所擊,一山悉歸烏有,僅存本尊。文龜年間(1501~1504)忠阿上人中興之,重建堂塔伽藍。天文元年(1532)復遇祝融,三年始再興。現存本堂、藥師堂、大師堂、三重塔、護摩堂、十王堂、牛王所殿、千手院、經堂、方丈、仁王門等建築。
〔參考資料〕 (一)《元亨釋書》卷九;《金陵山緣起》;《西大寺略記》。(二)《元亨釋書》;《西大寺緣起》;《西大寺資財流記帳》。
[佛光大辭典]
日本十五大寺
即東大寺、興福寺、元興寺、大安寺、藥師寺、西大寺、法隆寺、新藥師寺、本元興寺、招提寺、西寺、四天王寺、崇福寺、弘福寺、東寺。日本清和天皇(1525)、醍醐天皇(1558),皆曾為攘除兵疫、疫疾,而敕令十五寺讀誦大般若經、金剛般若經。奈良朝(八世紀初)以前有四大寺、五大寺之稱,至奈良、平安時代方增加至十五大寺,乃至有二十五大寺之稱。 p1445
為佛寺之通稱,乃安置佛像並供僧尼止住以修行佛道之處所。又稱寺。有各種異稱,如寺剎、僧寺、精舍、道場、佛剎、梵剎、蘭若、叢林、栴檀林、檀林、紺園等。法苑珠林卷三十九更列舉淨住舍、法同舍、出世間舍、金剛淨剎、寂滅道場、清淨無極園、遠離惡處、親近善處等別名。
相當於寺院一語之梵語有 vihāra, sajghārāma 等,前者音譯毘訶羅,意譯住處、遊行處;後者音譯僧伽藍、伽藍,意譯眾園。然均可譯作「精舍」,意為精鍊修行者之居舍。
另有蘭若,為阿蘭若之簡稱,又作阿鍊若、練若,為梵語 aranya 之音譯,意譯無諍、空閑處,意指遠離村落之安靜而適合修行之場所。亦有稱寺院為「剎」者,剎,係梵語 laksatā(幡竿)之訛譯,因一般均有於佛堂前立剎之風俗,故稱寺院為剎。
印度最早之寺院,為佛世時設於中印度王舍城之竹林精舍,及舍衛城之祇園精舍。據大智度論卷三載,中印度之精舍在王舍城者有五處,舍婆提(舍衛城)有二處,波羅奈斯城有一處,毘耶離城有二處,鳩睒彌城有一處。據大毘婆沙論卷一二五載,迦溼彌羅國有石崖伽藍、戰主迦伽藍。又學僧雲集的華氏城之雞園寺與王舍城之那爛陀寺等皆極其著名,惜少有保存完整者。由古寺院之遺址得知,一般佛寺多於中央設方形佛殿,外圍設僧房,佛殿正面之內陣即安置佛龕。建築材料有石、甎、木等三種,建築形式有佛堂、僧房、塔婆之分,而僅塔婆有若干尚保存完整。
據大宋僧史略卷上創造伽藍條所載,我國寺之名稱,源於官方所設以接待四方賓客之鴻臚寺為館;西域僧東來後,多先以鴻臚寺為館,再移住他處,後遂稱僧尼所住之處為寺。
又所謂「院」,原意為周圍有垣,轉稱為周垣或指有回廊之建築物,或指官舍。至唐代,因敕建大慈恩寺作翻經院,成為佛教建築物稱「院」之濫觴。至唐末,稱佛寺為院者甚多,宋代官立之大寺,亦多稱為院。
我國有僧寺之始,一般均謂溯自東漢明帝永平年間(58~75)造立之白馬寺,然當時果有此事與否,迄今仍無定論。依出三藏記集卷十三康僧會傳所載,孫吳赤烏十年(247),孫權為康僧會造建初寺。以此為中國僧寺之嚆矢,或較可信。其後,繼有武昌之昌樂寺、慧寶寺,金陵之保寧寺,蘇州之通玄寺,揚州之化城寺,四明之德潤寺等。
西晉初年,洛陽一帶造立寺塔者不少,達官顯貴多有捨宅為寺者。譯經三藏竺法護亦於長安青門外營建寺院,精勤行道,教化遠近道俗。又有將佛教建築概稱為浮圖,後漸轉為專指高塔而言。
南北朝時,南朝之建業(南京)有瓦官寺、同泰寺、光宅寺等大寺院。北魏則於興安元年(452),下詔天下郡縣各造浮圖一所,未久,設沙門都統以掌理僧尼事宜。熙平元年(516),在都城洛陽重建永寧寺,景觀極為壯闊。東魏興和四年(552),境內寺剎達三萬餘所。其間歷經北魏太武帝於太平真君年間(440~450)及北周武帝於建德三年(574)先後二次之毀佛事件,寺院及僧尼深受殘害。
隋代統一後,振興佛教,建設寺院,天下道場始漸恢復舊觀。如仁壽年間(601~604)下詔諸郡立靈塔一一○所,以供養舍利。唐代造寺之風更盛,建有弘福寺、大慈恩寺、西明寺、佛授記寺等大寺院。玄宗開元二十六年(736)敕令諸郡建立開元寺、龍興寺。肅宗至德元年(756)造建成都大聖慈寺,設九十六院八千五百所。然於武宗會昌法難時(845),佛寺四千六百所被毀,僧尼二十六萬餘人還俗,其後幸經宣宗加以復興。至五代後周世宗顯德二年(955),再度下詔毀佛,破壞寺院三千餘所。
自唐中葉至五代,禪宗大盛。至宋代,教寺多改為禪寺。南宋高宗紹興九年(1139),詔令郡縣設置報恩光孝禪寺,以追念徽宗,未久,再就禪院制五山十剎。爾後元明兩代造寺之風亦盛,為利區別,依禪、教、律而分寺為禪、講、教三類。清代兵火不斷,寺塔被毀無數,現存者雖不復從前舊觀,然其數仍不少。
又禪宗稱寺院為叢林、禪林、禪閣等。即集合眾僧使之規律、和合而修道,如林之齊整,故以「林」比喻之。叢林之中,若師家依法系傳法予弟子而任住持者,稱為法門叢林,乃度弟院、徒弟院之意,謂自己度弟子擔任住持之寺院,俗稱子孫叢林。若廣招天下大德高僧為住持,而不由徒弟繼承之寺院,稱為十方叢林,或十方剎。
又依寺之設立者而分類:如由官府建立之寺院,稱為官寺;私人營造者,稱為私寺。若由住寺者區別,則有僧寺、尼寺之分。後世之寺院,除寺號、院號之外,並附加山號,係因初時之寺院多建於山中,故山名與寺名並稱,後對平地所造之寺院,亦附以山號,成為寺院之別稱。另有以年號稱寺名者,如北魏宣武帝景明四年(503)之景明寺,正始四年(507)之正始寺,及唐玄宗時之開元寺。
朝鮮寺院最早建於高句麗小獸林王二年(372)。該年前秦苻堅派遣沙門順道入高句麗弘傳佛法,乃建肖門寺、伊弗蘭寺。百濟枕流王元年(384),胡僧摩羅難提至百濟弘法,翌年於漢山創建佛寺。高句麗廣開土王二年(393),在平壤建立九座寺院。新羅炤智王元年(479),建桃李寺。十年,建天泉寺。法興王十四年(527),造大興輪寺,繼而再造大通寺、佛國寺、皇龍寺、實際寺等。
高麗太祖二年(919),興建法王寺、王輪寺塔等十寺,並修復諸荒廢之塔院,又陸續興建大興寺、嵩山寺、廣興寺、彌勒寺、四天王寺等。繼位之光宗、穆宗、顯宗等諸帝皆崇尚佛法,致力於營築佛寺。
至朝鮮太宗二年(1402),明令京師七十寺以外諸寺之田產永遠充作軍資。世宗元年(1419),罷黜五教,僅保全禪、教兩宗,並將寺社全數歸公。成宗元年(1470),禁止喪事、供佛等佛事,諸寺遂趨衰頹。宣祖二十五年(1591),日人豐臣秀吉入侵,若干寺院遭焚毀,勢力再度受挫,難以振起,直至近代始漸復興。
日本寺院最早建立於欽明天皇十三年(552),其時由百濟傳入佛法,蘇我稻目即捨向原地方之屋宅為佛寺,以供奉佛像。或謂始於欽明天皇六年,或宣化天皇三年(538)。未久,敏達天皇六年(577),百濟工匠來日,在難波營造大別王寺。用明天皇二年(587),造坂田寺、四天王寺。繼有金剛寺、橘寺、百濟大寺、藥師寺等。聖武天皇(724~749)以後,有東大寺、唐招提寺、西大寺等。至平安朝與鎌倉時代,則有延曆寺、金剛峰寺、園城寺、法勝寺、建長寺、圓覺寺等。室町時代,亦就禪寺制定五山十剎。江戶時代,對寺院極優禮,諸寺愈見興隆,迄於今日。
在日本,寺院亦稱「坊」,坊有區劃、區院之意,指眾多僧房之區域,此實由 vihāra 意譯而稱為寶坊、僧坊。然於後世常將坊與房混同,乃至獨房亦稱坊。房,本意為小屋,指僧侶日常起居之房間,戒律中對其大小、建法均有所規定,後來對寬大之殿舍樓閣亦稱為房。
關於寺院之主從關係,如承傳祖師法之根本寺院,稱為本寺、本山。其屬下之寺院,則稱末寺、末山。在大寺院境內,附屬於該寺院之小寺,稱為子院、支院、枝院、寺中、寺內、塔頭。塔頭原指祖師塔之處,該處設有祀奉祖師之小院,故後世將寺域內之支院稱為塔頭,或塔中;分佈於遠處而不另設住職之寺院,則稱通坊、通寺、支坊、兼帶所、掛所等。本山之支坊,則稱為別院、御坊。其中掛所又稱懸所,本指懸掛錫杖之所,即懸杖休息之意,後世則對無別院資格之支院,亦稱之為掛所。又信徒宿息處,稱為宿院、宿坊。上述之稱謂多為日人所用。另就寺院之大小、高下及創立之緣由而定之格式等級,稱為寺格、寺班,我國與日本於此均有一定之制度。
至於寺院之住職,稱住持、院主。日本之坊主,即住職之意,然漸轉指一般之僧侶。〔洛陽伽藍記卷一、卷三、歷代三寶紀卷三、釋氏要覽卷上、釋迦方志卷下、四分律行事鈔卷下三、宋高僧傳卷十二、卷十七、佛祖統紀卷三十五、卷三十六、卷四十、金陵梵剎志卷三十九、卷四十八、新五代史記卷十二、高麗史卷一、歷代朝鮮史略卷三、三國史記卷四、東國輿地勝覽卷二十九、日本書紀卷十九至二十九、元亨釋書卷二十至二十三、八宗綱要、禪林象器箋殿堂門〕(參閱「伽藍」2769、「叢林」6552) p2414
安置佛陀舍利之塔婆,或安置一般遺骨之塔。又作舍利浮圖、骨塔。佛陀涅槃後,由香姓婆羅門將佛舍利分為八份,分與迦毘羅衛等八國請回起塔供養。其後,阿育王並建立八萬四千塔以供養佛舍利,於法顯、玄奘至印度時仍可見及阿育王所建之塔,惜該類舍利塔今已不存,其形或近似於山琦古塔。
我國素來盛行舍利之崇拜,故歷代所建之舍利塔、舍利殿極多。據出三藏記集卷十三載,三國吳‧孫權之時,康僧會感得舍利,孫權令人以鐵槌擊之不碎,乃建塔供養,是為造立舍利塔之嚆矢。隋文帝之時,天下諸州建舍利塔之風氣極盛。據廣弘明集卷十七載,仁壽元年至二年(601~602),文帝並詔敕天下八十二寺立塔。其中,蔣州(江蘇南京攝山)棲霞寺所立之塔極為著稱,塔高約十六公尺,八角五層,基壇每面約十七公寸,全塔係以質地精細的灰黑色大理石所築成,然今所存者或係唐末改建而成。其後,歷代皆有造立、修治舍利塔之事。
於韓國,全羅南道金山寺設有舍利塔,為新羅末期之石造建築,立於二重方壇之上,壇之四面有天人浮彫,四隅為獸形,塔身呈砲彈狀,上置九頭龍,並冠以蓮花及寶珠,極為壯麗。於日本,則盛行以金銅造小塔,如四天王寺御手印緣起所載,在金銅舍利塔內置舍利十三粒。另如西大寺、法隆寺、唐招提寺之舍利塔亦極著名。〔長阿含卷四遊行經、佛本行經卷七、蓮華面經卷上、寶篋印陀羅尼經、大唐西域記卷二健馱邏國條、廣弘明集卷十五、卷十六、法苑珠林卷四十、廬山記卷三、攝山志卷二、國寶目錄〕p3502
依五部律中之四分律以弘通戒律之大乘宗派。為我國十三宗之一,日本八宗之一。其宗旨係奉持四分律之淨戒,而以一乘圓頓之妙理為旨歸。
佛陀入滅後,弟子優婆離尊者結集律法,分八十次誦出,是即八十誦律,其後將之傳於五大尊者。其中,優婆多復有五弟子,各就其根性於八十誦律中採集相近者各成一部,此即五部律。五部律中之曇無德部以隨說隨止而為一分,前後四度說竟,故稱四分律。一般所說之律宗,即指弘傳四分律之四分律宗,以曇無德為開祖,由唐代道宣(596~667)集其大成。除四分律外,傳入我國者尚有薩婆多部之十誦律、大眾部之摩訶僧祇律、彌沙塞部之五分律,迦葉遺部則僅傳戒本,廣律則始終未譯就。蓋佛教傳入我國後,初譯皆小乘經典,至鳩摩羅什始漸出大乘經論,並於姚秦弘始六年(404)與弗若多羅三藏共譯薩婆多部之十誦律,事半未就;得曇摩流支及卑摩羅叉續成之,共六十一卷,為我國有廣律之始。弘始十二年(410),佛陀耶舍、竺佛念等又將曇無德部之四分律分五次譯出,共六十卷。至東晉安帝義熙十四年(418),由佛陀跋陀羅與法顯共譯摩訶僧祇律,得四十卷。劉宋景平元年(423),罽賓佛陀什和智勝共譯彌沙塞部之五分律,亦成三十卷。由之,五部律中,於劉宋前傳來我國者即有三部。當時諸律雖均在我國弘揚,然光大而昌行於後代者,則唯四分律。
魏文帝黃初三年(222),曇摩迦羅(梵 Dharmakāla)至洛陽,以我國僧眾僅剃除鬚髮、身著縵衣,而無律法之行持,乃誓弘律法,至魏少帝嘉平二年(250),方譯出僧祇戒本一卷,敦請十位梵僧立羯磨法,首開以十大僧傳戒本之先例,此即我國傳授戒法之始。元魏孝文帝(471~499)時,有法聰者,原習僧祇律,其後精研四分律,並極力弘揚,然僅限於口授,而未有文字著作等之流傳。至道覆律師方才造疏釋文,唯亦不過以問答方式以資抉擇而已。慧光律師以後始有章疏,而開啟四分律藏疏釋之風。其時,以慧光略疏四卷、智首大疏二十卷、法礪中疏十卷,號稱三要疏,三要疏為時人所習用,因之四分律宗之歷祖相承亦於焉產生,計有九祖:(一)法正尊者,即四分律主。(二)法時尊者,為我國四分律宗之初祖。(三)法聰尊者,為四分律第二祖。(四)道覆律師,作疏問答立義。(五)慧光律師,作四分章疏。(六)道雲律師。(七)道照律師。(八)智首律師,作廣疏二十卷。(九)道宣律師,作四分律行事鈔。
自第六祖道雲起,開始分出流派,其門下有洪遵、道洪。洪遵傳洪淵,洪淵傳法礪(569~635)。法礪居於相州,著四分律疏十卷,其系統稱「相部宗」。法礪再傳道成,道成傳滿意與懷素。滿意居西塔,弘揚法礪之「相部律」;懷素居東塔,弘揚「東塔律」。又第七祖道照傳智首,智首傳道宣,道宣久居終南山,而蔚成南山律宗。道宣雖為第九祖,然後來律宗興盛流衍,道宣遂被尊為南山律宗第一祖。道宣精通戒儀,博通法華、涅槃、楞伽、勝鬘等諸經之旨,著述極多,而以行事鈔、戒疏、業疏、拾毘尼義鈔、比丘尼鈔等,被後世尊為南山律宗五大部,四分律亦由之而大成,而與相部律、東塔律成鼎足之勢。又與道宣同門之道世著有「四分毘尼討要」一書,奉持其學說之人,稱為「要家」;對此,奉持道宣四分律行事鈔之人,則稱為「鈔家」。
懷素曾撰四分律開宗記,以破法礪之十六大義。法礪所著之四分律疏稱為「舊疏」,對此,懷素之開宗記則稱為「新疏」。滿意之門人定賓亦作破迷執記一卷,以反駁懷素之說。滿意又授法大亮,大亮傳曇一。曇一宣講四分律凡三十五,兼弘相部律及南山律,復於道宣之行事鈔,撰作發正記,以闡揚其義理,使南山律宗大顯於後世,荊溪湛然、清涼澄觀皆曾從其門習律。我國初傳律法,係四律雜弘,無一中心準則,至道宣繼承智首之系統,專弘四分律,樹立佛徒之生活規範,四分律乃成我國律法之中心。而道宣所著之行事鈔,後人為之作註解者竟達一百餘家之多。
於唐代時,律宗三家論諍不絕,其教義根本相異處在「戒體」。戒體者,受戒法時受者所發得,而領納於心中之法體。四分律宗本依成實論,故以戒體為非色非心之不相應行法,法礪之相部宗依此說,提倡「非色非心法戒體論」;懷素之東塔宗以戒體為無表色,依俱舍論等而提倡「色法戒體論」;道宣之南山宗係依準成實論而立,故亦提倡「非色非心法戒體論」,唯道宣以唯識宗義解釋四分,主張四分律本位雖係小乘,然與薩婆多律等不同,分通大乘,前二宗則皆主張四分律唯是小乘。相部、東塔二宗於唐後即日漸衰微,此後,所謂律宗實即指南山律宗。
道宣弟子甚多,有周、大慈、文綱、名恪、秀、靈[山/(口/咢)]、融濟及新羅之智仁等數十百人。文綱有弘景、崇業、道岸等弟子。弘景門人有一行、鑑真,鑑真嘗習南山鈔於融濟,習智首疏於義威、智全,開元年間(713~741),日僧榮叡、普照等來華,請鑑真東渡,歷十一年始達日本,弘傳律法,被尊為日本律宗之祖。道宣門下眾多弟子中,以周律師(或謂秀律師)為南山律第二祖,其後相承之諸祖為道恆、省躬、惠正、法寶、元表、守言、元解、法榮、處恆、擇悟、允堪、擇其、元照、智交、准一、法政、法久、如蓮、行居、真照等。歷代諸祖皆致力造立章疏,廣為傳布。其中第十三祖台州允堪律師(1005~1061)曾就道宣之十部著作撰著會正記等之記解,世稱「十部記主」;第十五祖杭州元照律師(1048~1116)參究天台、淨土之學,作三大律部之記解,而成為一代律學名著,即資持記、行宗記、濟緣記等。
唐末五代,教難與兵火不斷,律宗與其他諸宗頓衰。至宋代,允堪與元照之記解先後流傳宇內,律宗復興。然允堪之「會正記」與元照之「資持記」均為道宣四分律行事鈔之記解,而兩書所作之解釋往往各異,遂使南山宗分裂成會正、資持二宗。元、明兩代,律宗之傳承雖未中斷,然以典籍散佚之故,復見衰頹之象。明末清初,金陵(南京)古心律師登五臺山,感得文殊於雲端授戒,返歸金陵靈谷寺後即開戒說法,重興律宗,其法嗣三昧律師寂光於金陵東南之寶華山開闢道場,主持戒席先後達百餘壇,是為寶華山第一代,弟子以香雪、見月為著。見月承嗣寶華山之法席,香雪至常州天寧寺,均大弘律宗。其後見月傳定菴、定菴傳松隱,松隱傳閔緣,閔緣傳珍輝,珍輝傳文海,文海傳理筠,相繼領導寶華山之一派。清世宗雍正十三年(1735),文海奉詔入京(北京),住持大法源寺,旋即奉命開三壇大戒,時四方之乞戒者達一千八百餘人。至太平天國之亂起,寶華山首當其衝,破壞甚鉅,亂後重建,每年戒壇仍常開,然南山一脈曾一度失其三大部。至清末,由徐蔚如從日本請歸,重刊於天津刻經處,但錯誤特多,弘一大師乃發誓願,以畢生精力研究戒法,護持南山律宗,徧考中外律叢,校正三大部及其他律藏,使南山律又大放厥光。
於韓國,研習律學、奉持律法之風氣亦甚早,唐貞觀十一年(637)慈藏來華,止於終南山雲際寺,數年後歸國,即於通度寺興築戒壇,大建律法。另據唐代法寶律師之批文所載,道宣曾撰拾毘尼義鈔一文,其稿初成,即為一新羅僧所竊,凡有二百餘年中土不見此文,直至會昌五年(845)始自新羅國得之。又於李穡所撰通度寺釋迦如來舍利記一文中有「南山宗通度寺」之語。此外,於道宣眾多門人中,智仁即為新羅國人。據上述記載,足見律宗於唐代即已傳入朝鮮,然至高麗太祖十八年(935)始於開城興建開國寺,以為南山宗之本寺。宋神宗元豐八年(1085),高麗文宗之王子義天來華,從元照習律,歸國後數度開講行事鈔。至高麗朝末年,律宗之流傳皆為單獨一宗之行,至朝鮮太宗七年(1407),南山與總持(真言)二宗合稱為總南宗,世宗六年(1424)時又廢諸宗之別,僅餘禪教二宗,而將總南宗攝於禪宗,其後律學乃漸次衰微。憲宗在位年間(1835~1849),律僧大隱朗旿被世人譽為「道宣再來」,與弟子草衣共為朝鮮最後之律學名師。
日本之律宗,主要傳自我國南山宗之鑑真和尚(688~763)。鑑真於唐玄宗天寶十三年(754)至日本弘法,在東大寺創設戒壇院,傳授戒法。自唐招提寺設戒律研究道場以來,日本律宗即漸興起;關東藥師寺、筑紫觀音寺等,亦相繼設置戒壇,日本之僧尼多在以上三寺受具足戒。然未幾,律宗之流傳,由突然勃興之勢,頓轉衰微,乃至徒有其名。其後,律宗興盛之階段為:(一)鎌倉時代,俊艿依北京(今之京都)律,覺盛、叡尊等依南都(今之奈良)律,致力於復興律宗之活動。(二)江戶時代,有真言律宗、天台安樂律、淨土律等宗之弘揚,使戒律再興。(三)明治時代,因受西化運動之影響,而有廢佛毀釋之舉,雲照等乃力倡復興戒律。時至今日,有以唐招提寺為本山之律宗,及以西大寺為本山之律宗等派別。
律宗所依用之經典,不若其他各宗之採用經藏或論藏,而以戒律典籍為主要依據,如四分律、梵網經等,此外亦依準南山律師撰錄所載之大小經律論,如法華經、瑜伽師地論、成實論等,以為立教之大旨。其旨歸所趨,乃在於「一乘圓頓」,而致力闡揚「大小相融」、「三學相即」等圓極之妙理。
本宗之戒律理論可大別為戒法、戒體、戒行、戒相四科:(一)戒法,指佛陀所制之教法,即律藏之內容。(二)戒體,指由戒所得的防非止惡之體性,即受戒發誓時,受者內心所生防非止惡之力量。(四)戒行,指隨順戒體而如法發動身口意三業之行為。(五)戒相,指持戒之妙德表現於外而可為持戒軌範者。戒乃一切善法之大本,同時亦為了悟宇宙真理之妙行;戒行為真理之具體表現,行戒則為最確實無謬之修道方法。佛教各宗派雖皆有修持法門,然以律儀之繁文發展與各種教團之遞嬗,本為教徒所須共守之律則即演成一專門教儀知識,獨立成一專門宗派。四分律之弘揚本不始於道宣,而道宣於四分律之流布實有其功,除上文所述者,道宣復創立化制二教。化教者,即經論所詮之定慧二門,如四阿含等之一切大小權實之教,皆屬逗機益物之教法;制教者,即律教所詮之戒學法門,係如來為防止弟子之過患所設之教法。道宣復融通大小二乘,以大乘之義解釋小乘律典,成立佛陀教義之整體觀;此外又綜結諸戒為法、體、行、相等四科。
道宣之著作除五大部外,另有戒本羯磨註解及小部律章、諸文部帖等,皆為律學之重要典籍。其大綱不出止作二持,略表如左。
道宣之本意,即以止作二持別攝律學,而廣攝一切佛法。蓋止持者,指五篇七聚之止惡門,即僧尼二部之戒本;作持者,指持戒、說戒等之修善門,即二十犍度所揭示者。兩者總攝佛陀所說之一切諸戒。於止持門中,僧之二百五十戒與尼之三百四十八戒,並稱為二具足戒。二具足戒各含廣、中、略等三重之意義,就比丘戒而言,廣則無量,中則指三千威儀、六萬細行,略則指二百五十戒。就比丘尼戒而言,廣亦無量,中則指八萬威儀、十二萬細行,略則指三百四十八戒。比丘、比丘尼受具足戒時,並得如是無量無邊等戒,故稱具足戒。其餘五戒、八戒、十戒、六法等亦一一攝於具足戒。要之,以漸誘機根為傳授戒儀之方便,故分為五種受戒之別,即比丘、比丘尼受具足戒,式叉摩那受六法戒,沙彌、沙彌尼受十戒,優婆塞、優婆夷受五戒,八戒則為在家眾所授之暫時出家戒。
又律宗之戒學概屬大乘之義,其種類可分通戒、別戒二類。通戒即攝律儀戒(斷諸惡)、攝善法戒(修諸善)、攝眾生戒(慈悲喜捨,利益一切眾生)等三聚淨戒;別戒為三千威儀乃至五百大戒等戒,別戒中每一戒,乃至一切諸行,均具足三聚淨戒。三聚淨戒攝盡萬行,總括眾德,定慧二學亦攝在其中而互相融即,此即律宗大乘一實圓頓之妙義。〔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中之一、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卷三、律宗瓊鑑章卷六、傳律圖源解集卷上、釋氏稽古略卷三、百丈清規證義記卷七下南山律宗條、宋高僧傳卷十四至卷十六、佛祖統紀卷二十九、卷五十三、律苑僧寶傳卷四至卷十五、朝鮮佛教通史中編、下編、李朝佛教、我宗に於ける南山律宗(奧平法海,宗教界第七之十二)〕(參閱「四分律」1665、「戒」2896、「東塔宗」3306、「南山宗」3736、「相部宗」3908、「道宣」5636、「鑑真」6907) p3795
為日本律宗之一派。以真言教旨為基礎,依四分律及瑜伽師地論等大小乘戒而通受三聚淨戒之作法。開祖為睿尊,本山為大和西大寺。睿尊幼年師事醍醐山睿賢,不久窮究密乘,後開西大寺流,並就東大寺圓晴等學南山律。嘉禎二年(1236)八月與覺盛等於東大寺大佛殿自誓受戒,不久,住西大寺,大弘戒律。後在多處說戒布薩,受戒弟子甚多。為五帝國師,世稱律法中興。其門人有忍性、賢忍、善尊等一代名僧十餘人,共同敷揚師教。慶長(1596~1614)初年,有明忍者,原為高雄山晉海之徒,慨戒學既廢,遂與慧雲共往西大寺學律,未久,歸高山寺,與慧雲、友尊依大乘三聚通受之法,自誓受戒。後晉海構廬於槙尾山平等心王院之址,明忍住之,明忍之後,慧雲亦居此,弘宣律法,門人遍及全國。當時又有慧猛,住河內野中寺,嘗弘傳睿尊相承之祕璽及松橋流之密旨,且兼興律法。其門下有信行、惠堅、普攝等。此外復有淨嚴者,嘗遊化江戶,定清規,大力復興律法。創湯島靈雲寺,以為關東真言律宗總本寺。明治五年(1872)九月,該寺轉為真言宗所管轄。二十八年六月獨立,稱真言律宗,置管長,由西大寺長老任其職。末寺有七十二所。 p4208
日本元興寺智光依感見所畫之淨土曼荼羅。為日本淨土三曼荼羅之一。奈良時代,智光從智藏受三論宗,兼行淨土。同學禮光(或作賴光)示寂之後,一日夜夢禮光,禮光導之禮拜阿彌陀佛;佛舉右手,於掌中現出淨土之相。智光遂依所見,命畫工繪其圖像,常觀此圖,期得往生。原本藏於元興寺極樂坊,室町時代被燒毀。今有模寫本,西大寺所藏者為五十一公分之方形圖,圖形極為簡略,於中央置阿彌陀三尊,四周環繞寶地、寶池、樓閣、寶樹等,其間有化佛、菩薩、天童、化鳥之類,虛空有瑞雲,現天樂和鳴之情狀。此一曼荼羅亦可能係以我國傳入之淨土變相為藍本而繪製者。〔日本往生極樂記、元亨釋書卷二智光傳、智光曼荼羅合讚〕 p5017
(1201~1290)日本律宗中興之祖。大和(奈良縣)人,俗姓源。字思圓。初學密教,後以復興律學為主,受戒於西大寺,勤學精進,頗為朝野所崇敬。師平生矢志以戒律救世,常為非人、乞丐等授戒,並設戒殺放生池一千三百五十餘處。正應三年示寂,世壽九十。著有梵網古迹文集十卷、感身覺正記三卷等。後伏見天皇敕諡興正菩薩。〔興正菩薩傳、本朝高僧傳卷五十九、元亨釋書卷十三〕 p6208
日本古代奈良及其附近七大官寺的總稱。又稱南都七大寺、南都七堂、奈良七大寺。通常指東大寺、興福寺、元興寺、大安寺、藥師寺、西大寺、法隆寺。然依《七大寺並興福寺諸堂緣起》所述,另有三種說法。該名稱初見於《續日本紀》。據該書卷十九所載,天平勝寶八年(756),孝謙天皇於七大寺為聖武天皇修初七、二七齋會。奈良、平安時代為南都六宗的宗教中心,教勢大盛。中古時代以後,盛行七大寺巡禮的風習。然在鎌倉時代以後,此風逐漸衰微。
〔參考資料〕 《扶桑略記》;《七大寺年表》;《七大寺日記》;《南都七大寺巡禮記》。
十二種天神,為密教護世天部的十二尊。為一切天、龍、鬼神、星宿、冥官的統領者。原是古代印度神話的神,密教以之為守護方位的守護神。即八方天、上下天及日月天。八方天指東方帝釋天(Indra)、東南火天(Agni)、南方焰摩天(Yama)、西南羅剎天(Naiṛiti)、西方水天(Varuṇa)、西北風天(Vāyu)、北方毗沙門天(Kubera)、東北伊舍那天(Icāna)。上方是梵天(Brahmā),下方為地天(Pṛithivi)。以上十天加上日天(Aditya)、月天(Candra),合為十二天。
此十二天之中,帝釋天為蘇迷盧等一切諸山所攝天鬼之主,火天為火神及諸持明神仙眾之主,焰摩天為五道冥官太山府君司命行疫神諸餓鬼等之主,羅剎天為羅剎食血鬼眾之主,水天為川流江河大海龍眾之主,風天為風神無形流行神之主,毗沙門天為藥叉吞食鬼神之主,伊舍那天為魔眾之主,梵天為色界靜慮一切諸天之主,地天為地上諸神及樹下野沙諸神之主,日天為星眾七曜諸執遊空一切光神之主,月天為住空二十八宿十二宮神一切宿眾之主。
此十二天乃總攝一切諸天鬼神之護世者,若供養之,能免除種種災厄,且得利益。密教中有修供養此十二天之法,稱為十二天法,或十二天供。其供養方法,隨所求不同而有區別,如息災法須以帝釋天為主,增益法以梵天為主,降伏法以伊舍那天為主,敬愛法則以毗沙門天為主。
日本京都國立博物館所收藏之十二天像,為一組十二幅之畫像,每幅一尊,是宮中真言院舉行後七日御修法時所使用的。相傳西大寺本也是平安前期宮中所用之物。平安中期以後,傳法灌頂時用十二天屏風。此種屏風以教王護國寺、神護寺、聖眾來迎寺所傳者為佳作,為六層折疊的十二扇大屏風,每扇各畫一天之立像。其他,在以不動明王為中尊的別尊曼荼羅中,十二天代表十二天曼荼羅及安靜法曼荼羅。
〔參考資料〕 《供養十二大威德天報恩品》;《十二天供儀軌》;《大三摩惹經》;《金剛頂瑜伽護摩儀軌》。
日本三論宗之一派。以道慈律師為初祖。道慈先受法於三論宗智藏。大寶元年(701)入唐,從吉藏之法孫元康學三論,就善無畏習密教。養老二年(718)回國,奉 敕建造大安寺,宣揚三論宗。
世人皆以道慈為日本三論宗之第三傳。其門人有善議、慶俊。善議夙從道慈稟習三論,其後入唐深探法義,不久回國,住於大安寺弘揚三論宗,時人稱為法將。慶俊也住在大安寺,著有《一乘佛性究竟論記》六卷。
善議之弟子有安澄、勤操。安澄精通三論及密教,著有《中觀論疏記》二十卷。勤操擅長三論,弘仁四年(813),曾於紫宸殿宗論中大挫法相宗。
安澄門下有實敏、玄叡二人,皆住西大寺。玄叡著有《三論大義鈔》四卷。此後,大安寺流也傳布於真言律宗之西大寺中。
〔參考資料〕 《三國佛法傳通緣起》卷中;《本朝高僧傳》卷四、卷五;《三論祖師傳集》卷下。
日本佛教學者。島根縣人。畢業於東京大學文學院印度哲學梵文學科。歷任東京大學教授、東方學會評議員、東洋研究會理事長、東方學院院長、比較思想學會會長、哲學會理事,及美國史丹佛、哈佛、佛羅里達、紐約等大學客座教授。為當代日本佛教界及比較思想學界的著名學者。
氏治學領域甚為廣泛,尤其在印度哲學、佛教學、比較思想方面有獨特的見解。所撰日、歐文等著作約有七百篇之多。其博士論文《初期ウェ─ダ─ンタ犛鶸哲學史》,曾獲日本佛教傳道文化獎。昭和四十八年(1973)從東京大學退休,並獲該校之名譽教授榮銜。退休後,氏又創辦東方學院,以作育英才。
氏著述甚多,主要有《東洋人の思維方法》、《原始佛教》(五卷)、《近世日本の批判的精神》、《印度思想史》、《比較思想論》等書,並主編《佛教語大辭典》。自昭和三十六年開始,有《中村元選集》行世。中宮寺
屬於日本聖德宗(原屬真言律宗)的門跡尼寺。位於奈良縣生駒郡斑鳩町,法隆寺之東。又稱為中宮尼寺、斑鳩御所。據說是聖德太子在推古二十九年(621),於母后崩逝後,將她的宮室改為寺院而成。後漸衰頹,文永年間(1264~1275),河內國(大阪府)西琳寺日淨再興本寺,不久,西大寺叡尊也著手復興本寺,命興福寺慈性院信如尼師為寺主。
天文年間(1532~1555),朝伏見貞敦親王之女慈覺院宮高祐尊智入住此寺,此後,本寺住持均由皇女擔任。明治二十二年(1889),稱為門跡號。大正九年(1920),完成堂舍的營造,現有本堂、御殿、庫裡等。寺寶有如意輪觀音半跏像、刺繡的天壽國曼荼羅圖一幅。
〔參考資料〕 《上宮聖德太子傳補闕記》;《上宮聖德法王帝說》;《聖德太子傳私記》卷下。
又稱懸蓋。佛殿的莊嚴具之一。即懸垂於佛像上空的蓋狀物。印度地處熱帶,國中日照強烈,其國人民多以蓋遮陽;又,佛於屋外說法時亦用傘蓋,故後人造立佛像時,亦設傘蓋於佛像頂上。
印度鹿野苑博物館所收藏的石造立佛像(臺座上有迦膩色迦王三年所作之銘),其上設有皿形天蓋,天蓋的中央雕有蓮華,周圍環繞有蓮花與翼獸的刻紋,外輪有忍冬、象等圖樣,周緣亦刻蓮華。在我國雲岡石刻佛像中,刻有大蓮華圖案之天蓋者,為數亦不少。日本東寺所藏的木造天蓋亦作蓮華形。此等皆依古制而作。至後世,百態呈現,如方形、六角形、八角形、圓形、或以雲煙、華葉等重疊而成蓋形,不勝枚舉。
關於天蓋的裝飾,並沒有一定的形式,或於四周垂下幡簾,或鑲嵌寶網、寶珠、瓔珞等,或雕畫天人、寶華、靈鳥等。敦煌千佛洞第一百十一窟的二佛及坐像的天蓋皆為圓形,周緣環繞著鋸齒狀的裝飾。雲岡石窟第六窟上層釋迦本尊天蓋周緣亦如上述,最下部並垂有珠網。日本法隆寺金堂所安置的釋迦三尊、阿彌陀佛與藥師佛像上,亦各設天蓋。其中,釋迦三尊與阿彌陀佛的天蓋係與該寺同時創建的作品,藥師佛天蓋則為鎌倉時代仿造品。又,其金堂壁畫四佛淨土變中尊之上皆有天蓋,作淺傘狀。頂上畫寶珠,頂下垂幡。日本‧橘夫人念持佛龕的屋頂即模擬此壁畫中西方阿彌陀佛頭上的天蓋而來,山城勸修寺所藏釋迦說法繡帳的天蓋與之同趣。又,阿彌陀二十五菩薩來迎圖中,普賢菩薩持吊竿頭的天蓋,遮翳於行者之上,其形為六角或八角,周緣有瓔珞等。
密教在行灌頂儀式時,亦設天蓋於三昧耶戒壇、金剛界大壇及胎藏界大壇之上。此中,三昧耶戒壇的天蓋為八角或四角,四方四隅的蕨手吊小幡,每幡各分四區,每區皆畫金剛界三十二尊(五佛除外)之三昧耶形。金剛界大壇上之天蓋略稱金天蓋,蓋內側中央畫金輪佛頂種子字,四方畫白傘蓋、火聚、發生、勝四佛頂之種子字。胎藏界大壇的天蓋,又稱胎天蓋,蓋內中央畫毗盧遮那之種子字,四方四隅畫光聚、廣生、白傘蓋、勝、尊勝、發生、寂勝、無邊聲八大佛頂種子字。然金、胎天蓋有諸多異說,如《東寶記》卷二灌頂院條下所揭之圖即異於上述。又,後世亦懸掛天蓋於佛堂內之禮盤上,相對於稱佛上天蓋為佛天蓋,而稱此為人天蓋。此外,密教之三昧耶戒壇天蓋覆於阿闍梨頭上,故亦名人天蓋。
〔參考資料〕 《阿閦佛國經》卷上;《觀佛三昧海經》卷四、卷八;《觀無量壽經》;《西大寺資財帳》;《聖德太子傳私記》卷上;小衫一雄《中國佛教美術史の研究》第二部第一章。
日本法相宗學僧。一作中算。姓氏、籍貫不詳。幼時受奈良興福寺別當空晴的教導,深究內外典籍,尤擅論義,南京學徒推為翹楚。然性不喜榮達,每選僧官,師皆讓予他人。常蟄居興福寺松室,專事研學。
應和三年(963),村上天皇手書《法華經》。八月,於清涼殿召集南北碩學,行開題供養,並舉行五日十座之法義辯論,令法相、天台學僧展開辯論。逮第三日,由比叡山延曆寺之良源任講師,興福寺法藏任問者,論「一切皆成」之有無。時法藏辭窮乃令陪席之戶部尚書藤原文範,急請師來京。最後一日,比叡山之壽肇、聖救為講師,師代奈良之仁賀、圓藝為問者,就良源先前所言加以論破,乃獲得天皇厚賜,法相宗遂成六宗之首。
康保三年(966)十月,師任維摩會講師,復任西大寺「別當」。安和二年(969),與喜多院林懷入熊野山,於那智瀧下講《般若心經》。貞元元年(976)八月,應藤原文範所請,撰《法華經釋文》三卷。十月十九日示寂。年四十二(一說安和二年十月十九日寂,年七十一),世稱松室先德、貞松房先德。著有《法華音釋》三卷、《四分義極略私記》二卷、《法相宗賢聖義略問答》一卷、《法華陀羅尼集》一卷等。
〔參考資料〕 《元亨釋書》卷四;《本朝高僧傳》卷九;《應和宗論日記》;《諸宗章疏錄》卷二;《三會定一記》卷一;《如是院年代記》。
日本三論宗僧。丹波國(京都)人。曾隨奈良大安寺善議受三論奧義,兼通密教,後居大安寺。天性明敏,議論絕倫,名聲頗高。弘仁五年三月一日,寂於西大寺別院,年五十二。世稱安澄大德。著有《中論疏記》八卷。書中對於我國晉代六家七宗之學,論述頗多。其所徵引,為目前研究晉代般若學之重要史料。
〔參考資料〕 《日本紀略前篇》卷十四;《三國佛法傳通緣起》卷中;《元亨釋書》卷二;《本朝高僧傳》卷五。
指日本寺院以非營利性質所開版之書籍。日本在平安時代,盛行「摺經供養」,即以印刷經典而行供養之謂,其目的多為死者祈求冥福,滅除業障。如以奈良興福寺為中心的春日版、鎌倉初期以來在高野山開版的高野版、由醍醐寺開版的醍醐寺版、在比叡山出版的叡山版、以京都知恩院為中心的淨土教版、由奈良諸大寺(東大寺、西大寺除外)開版的奈良版,以及從鎌倉時代經南北朝(十四世紀)到室町時代末期(十六世紀),以京都五山為中心而出版的五山版,均是著名的寺院版。
寺院版原本僅限於佛典的開雕。但在鎌倉時代,亦見入宋僧眾所加入之寺院版儒書、詩文集,與醫書。從室町末期至江戶時代,出現以營利為目的的出版業者,寺院版遂漸消失。茲列舉包括上記的主要寺院版如下︰
(1)叡山版︰指由比叡山延曆寺所開版之佛典,或指在京都所出版的天台宗經典類。後來,由於尊重傳教大師而又稱傳教版。以初期出版的「法華三大部」(1279~1296)等最為知名。其出版的最盛期是在1600年初。
(2)西大寺版︰由奈良西大寺叡尊等人著手刊行的律宗相關書籍。包含叡尊的《梵網經古迹記科》(1275)等書。西大寺在鎌倉時代的開版活動極盛,有超越東大寺之勢。
(3)淨土教版︰指鎌倉時代,隨著淨土教的流行,以京都知恩院為中心而出版之書籍。以具有用紙純白質良、印刷漆黑、兩面印、冊子型等特徵的《黑谷上人語燈錄》十八卷(1321)等,最為知名。
(4)泉涌寺版︰鎌倉時代,在京都東山泉涌寺,以覆刻律三大部七十三帖之宋刊本為中心而出版的書籍。其中最古老的,是道玄開版的《佛制比丘六物圖》一帖(1246)。
(5)大安寺版︰在南都七大寺之一大安寺所出版者,以素慶出版的《中論偈頌》一帖(1292)、《法華義疏》十二帖(1295)等較為著名,但現皆不存。
(6)醍醐寺版︰指在京都醍醐寺所開版的《大乘玄論》五卷。相傳在弘安三年(1280)出版後,板本被燒毀,於是在永仁三年(1295)再度開版。
(7)大德寺版︰指自鎌倉末期到室町時代,在京都臨濟宗大德寺所開版的《虛堂和尚語錄》、《大應國師語錄》、《大燈國師語錄》等書。
(8)東大寺版︰從鎌倉中期開始,在奈良東大寺所進行有關華嚴、三論等書的出版。其中以《大乘起信論》(1243)尤其著名。又,江戶初期亦盛行古活字版的印行。
(9)東福寺版︰京都東山臨濟宗東福寺於正應元年(1288)九月至翌年二月,刊行應庵、密庵、虎丘、破庵、雪竇和尚的語錄。其後,南北朝、室町時代即盛行出版事業,慶長(1596~1615)以後亦有古活字版刊行。
(10)法隆寺版︰鎌倉初期,奈良法隆寺所出版有關聖德太子等之書籍,包括《梵網經》(1220)、《三經義疏》(1247)、《十七條憲法》(1285)等書。
(11)本國寺版︰京都法華宗本國寺以活字刊行《天台四教義集解》三卷(1595)、《法華玄義序》一帖(1595)。自慶長後半至寬永(1624~ 1644)初期亦印行古活字版。
(12)妙心寺版︰室町末期,京都臨濟宗妙心寺曾出版《碧巖錄》,後再度覆刻。慶長、元和年間(1596~1624)亦有古活字版之刊行。刊行《雲門匡真禪師廣錄》三卷(1613)、《臨濟錄》一卷(1613)等書。
(13)要法寺版︰由京都要法寺圓智日性從慶長初年開始進行的活字開版。慶長五年(1600)曾刊行《法華經傳記》、《倭漢皇統編年合運圖》等書。其後亦有活字版及整版的開版。
(14)臨川寺版︰京都臨濟宗臨川寺於興國二年(康永元年,1342),印行《佛果圜悟禪師心要》、《靈源和尚筆語》。以後到室町初期(1433)又刊行十數種。
日本律宗僧。字長忍,號慈禪、如願。初投西大寺戒如,後從吉野之覺如習律。嘉禎二年(1236)九月,與覺盛、叡尊等人,於東大寺大佛殿自誓自受具足戒,以振興律學,時年五十。其後至各地遊化,為眾宣講。寬元四年(1246)秋,隨覺如入宋,謁諸師,問戒疏。返國後,居唐招提寺,並創西方、妙香二院。遠離世事,專心修禪。建治元年十一月十一日示寂,年九十。
〔參考資料〕 《三國佛法傳通緣起》卷下;《元亨釋書》卷十三;《律苑僧寶傳》卷十一;《本朝高僧傳》卷五十九;《招提千歲傳記》卷中三。
日本佛教史用語。如依嚴格定義,是指奈良時代(710~784)七十餘年間之佛教而言。寬泛地說,則亦包含六至八世紀初之飛鳥時代與白鳳時代之佛教。此等時代之佛教,可說是日本佛教史之第一階段。其代表性宗派,即為「南都六宗」。此中之「南都」,即指奈良而言。
關於佛教傳入日本的確定年代,並無定說。一說是538年,或說是552年。若依《元興寺伽藍流記資財帳》、《上宮聖德法王帝說》等資料來推測,應以前者為確。總之,蘇我氏於飛鳥地方(今之奈良縣高巿郡)擴張勢力時,即已接受佛教,而與排佛派的物部氏、中臣氏等展開戰爭。用明天皇二年(587),排佛派的物部守屋滅亡。進入推古朝(593~628),攝政聖德太子積極採用佛教思想,佛教始見興隆。
聖德太子以佛教思想為基礎,制定「十七條憲法」,派遣「遣隋使」前往中國。又從高句麗僧慧慈學佛典教理,著《法華經》、《維摩經》、《勝鬘經》之註釋書(即「三經義疏」)。另一方面,又建四天王寺,救濟病人或貧民。此外,相傳又創建法隆寺、中宮尼寺、橘尼寺、蜂岡寺(廣隆寺)等寺。推古天皇十三年(605),太子從飛鳥遷至斑鳥(斑鳩宮),故斑鳥與飛鳥並為當時日本佛教的中心地區。此時代的佛教,因屬氏族的信仰,故國家佛教的意味甚濃。至白鳳時代,寺院遍佈於北九州到關東一帶。據說有五百二十多座之多。在此飛鳥、白鳳兩時代文化興隆的基礎上,遂發展出「南都六宗」的佛教宗派。
如前所述,奈良佛教的嚴格定義是指奈良時代的佛教。此一時代之肇始,即為遷都平城(奈良)。在遷都之前,朝廷曾營建藤原京(持統天皇八年,694),且以大官大寺、川原寺、藥師寺、元興寺等四寺合稱為四大寺,並以之為護祐國家的主要寺院。在此時期,相傳全國有五四五寺。隨著僧尼人數的增加,於大寶元年(701)倣唐朝制度頒「僧尼令」,設僧綱(僧官制度),確立寺院的自治組織,並將之納入國家的統治體系之中。
遷都平城之後,盛行以官寺為中心之護祐國家的祈禱。另一方面,留學生將唐朝重視佛教義學的學派佛教傳入日本。此即法相宗、俱舍宗、成實宗、三論宗、華嚴宗、律宗等六個佛教學派,號稱「南都六宗」。時人研究此六宗教義的風氣甚盛。當時研究佛學的方法,是先學《成唯識論》,以知人心的狀態,再瞭解心與心作用的關係。其次研究揭示善與惡之關係的《阿毗達磨俱舍論》。接著為理解佛與人心之關係而讀《大乘起信論》。最後研究大乘佛教的中心華嚴學,以《大方廣佛華嚴經》六十卷及新譯的八十卷本為其根本教典。
當時佛教界稱學習各派教理的團體為「學眾」,置「學頭」職為指導者。並以大安寺、元興寺、興福寺、東大寺、西大寺、法隆寺、藥師寺等七大寺為據點,致力於振興不偏向任何一宗一派的學問。
關於六宗傳到日本的情形,大體如下︰(1)法相宗︰道昭(629~700)、玄昉(﹖~746)先後入唐。回國後分別於元興寺、興福寺弘傳法相宗。直到現在,其法系仍為法隆寺所傳承。(2)俱舍宗︰在日本是附屬於法相宗。(3)成實宗︰為智藏所傳。是三論宗的附屬宗派。(4)三論宗︰高麗僧慧灌從唐‧吉藏學三論,於推古朝(593~628)時代傳入日本。其後智藏、道滋、智光以之為大乘佛教的基本教學而加以推廣。(5)華嚴宗︰道璿(702~760)初傳,後有新羅之審祥從唐‧法藏研學而傳至日本。聖武天皇依此華嚴思想而力圖國家統一,乃造東大寺毗盧遮那佛,以之統制全國之國分寺。(6)律宗︰道璿初傳,其後鑑真到日本(753),於東大寺設立戒壇,並以唐招提寺為根本道場弘揚律學。
〔參考資料〕 菅沼晃(等)編《佛教文化事典》〈佛教の歷史的展開(日本)〉;〈日本の佛教〉(《講座‧佛教》{5})。
日本南都六宗之一。以戒律為根本思想的宗派。此宗依據《四分律》,主張受持菩薩三聚淨戒為成佛之要義。日本‧天平勝寶五年(753),唐代道宣三傳弟子鑑真抵達日本,傳四分律宗。翌年於奈良東大寺佛殿前設戒壇,為天皇、上皇等四百四十餘人受菩薩戒,靈福、賢憬等八十人亦重新受戒,又於天平寶字三年(759)創建唐招提寺,築戒壇。天平寶字五年,下野藥師寺、筑紫觀世音寺亦設戒壇。由是律法大興,以鑑真為日本律宗之祖。
鑑真的弟子有法進、法載、如寶等三十餘人,以唐招提寺等處為中心以弘宣律宗。平安中期以後漸衰。鎌倉時代,俊芿(1166~1227)、曇照(1187~1259)入宋,傳南山律之正統,後回日本於京都復興北京(京都)律。中川實範(1144歿)則為南京(奈良)律的復興者。其後弘宣者有覺盛、叡尊等人。叡尊兼修密教,為真言律宗之祖,開西大寺流,教勢頗盛。及明治年間(1868~1912),真言律宗以西大寺為本山而獨立。
◎附一︰村上專精著‧楊曾文譯《日本佛教史綱》第一期第十一章(摘錄)
日本律宗的教義就是四分律。《四分律》六十一卷是本宗所依據的原書。因為四分律本來是小乘戒而非大乘戒,所以律宗對於四分律屬於小乘還是屬於大乘,還存在著不同看法。然而認為南山宗是應用大乘的教理解釋小乘律的。按照道宣律師的意思,僧的儀式儘管是大乘的,但也不能不依據小乘的戒律。《四分律》的戒法原來是屬於小乘的,但如果以大乘的理想受戒,就可成為大乘戒。所以戒的大小完全是根據受戒者的理想如何而定。道宣律師以大乘的教理解釋《四分律》,使小乘戒成為大乘戒,為此,他在判釋教相時,指出大的分為「化」、「制」二教,而小的可區別為「三觀」、「三宗」。其意如下。
┌性空觀
化教┼相空觀
└唯識觀
┌實法宗
制教┼假名宗
└圓教宗
現在在敘述判釋教相的要點時,佛教大體有兩類︰一是精神方面的,即轉化無明妄想,開發真正的智慧;一是儀式方面的,即制止不良行為,修持善良行為。前者是「化教」,在經、論裏記載,後者是「制教」,在律藏裏表示之。而化教、制教都有三個階段,皆由淺至深,淺雖不及深,但深必兼淺。因為大乘見於圓教的深旨,所以小乘戒也全用大乘的戒律,而大乘佛教徒一般也接受小乘的戒法,這樣它就成為修練戒定慧三學所不可少的部分。因此,四分律的小乘戒成了大小乘的共同戒律。
律宗的真意在此,所以作為律宗的教義按法制要接受五戒、八戒、六法、十戒、二五0戒,佛教徒等級的高低是根據受戒的多少、前後來定。就是說,男子受五戒或六法者,稱為「優婆塞」(信士),女子受五戒或六法者,稱為「優婆夷」(信女)(以上屬「在家」);童女受六法,稱為「式叉摩那」(正學女),女子受十戒名為「沙彌尼」(勤策女);男子受十戒名為「沙彌」(勤策男),女子受具足戒稱為「比丘尼」(乞士女),男子受二五0戒稱為「比丘」(乞士)(以上屬「出家」)。稱之為「佛弟子七眾」。這樣,雖然是小乘的戒法,但是卻以大乘的教理來解釋,大乘教徒,也同樣要受這些戒。此即鑑真和尚傳來的律宗。此後,與傳教大師在叡山所興的大乘戒發生了衝突。但是,這個律宗到了鎌倉時代,也發生了一些變化。
◎附二︰村上專精著‧楊曾文譯《日本佛教史綱》第三期第五章(摘錄)
在奈良朝興起的鑑真和尚的四分律宗,到平安時代已逐漸萎靡不振,到中世以後,其法脈即將斷絕。這雖然由當時僧界頹廢的風氣所造成,但傳教大師興起大乘戒不是沒發生影響。然而到了鎌倉初期,大悲和興正二菩薩重新振興東大寺和招提寺的兩個戒壇,正法國師和淨業律師又入宋傳戒,回來後在北京(平安,即京都)開創泉湧寺和戒光寺。又從《四分律》興隆以後,歷史上才出現所謂「南京(奈良)律」和「北京律」的名稱。所謂南京律,就是重新振興的鑑真和尚所傳的《四分律》;北京律,則是在鑑真和尚以後再次傳入的四分律宗。
北京泉涌寺的俊芿,號「不可棄」,仁安元年(1266)生於肥後,是一個有天才的人。最初學天台宗和密教,後覺悟到戒定慧三學之本專在毗尼(戒律)這一門,於是求學於南北兩京,研究大小戒律,回到家鄉在筒嶽創建正法寺,大張法筵。接著,他又想到宋朝去解決戒規的疑問,在正治元年(1199)四月到達中國,留學十二年,從了宏學南山律,又學密禪和天台宗,建曆元年(1211)二月回國。他先後得到高倉、後鳥羽、順德諸天皇的皈依,北條泰時也敬服他的學德。建保六年(1218),他被中原信房邀到京都東部的仙遊寺。仙遊寺是齊衡年間(854~857)由藤原緒嗣建立的。俊芿上奏朝廷重修此寺。嘉祿二年(1226)竣工,改匾額為泉湧,他在此大力傳授教義。時稱「天台律宗的中興」。(中略)
戒光寺之祖曇照律師名淨業,山城人。他在園城寺學顯密二教,後遊學南都,建保二年(1214)入宋學律,留學十四年,安貞二年(1228)回國,興建戒光寺。此後,戒光寺和泉涌寺相對並立,成為學律者聚集之所。天福初年他把戒光寺托付給他的高徒淨因,再次入宋,留住八年,於仁治二年(1241)回國,在筑紫建立西林寺,又在京都東部開創東林寺。正元元年(1259)圓寂,年七十三歲。
南京律宗是在大興正法國師傳授北京律後二十五年,由大悲、興正等人所振興的。在此之前,南都的實範在興福寺修法相宗,後來他到諸山學天台、真言等宗,卜居中川的勝地創立成身院,盛張法筵講法。此即「中川上人」。實範深感律宗的頹廢,從招提寺剩下的一位寺僧那裏得到四分律戒本的傳授,他並且自己研究大小乘戒律,還大肆集合有志者共同研究。這是律宗重振的起源。實範以後,經過藏俊、覺憲而到貞慶,貞慶之後有戒如、覺心、乘心。戒如的門弟最多,大悲和興正二菩薩以及有嚴、圓晴四人,被稱為戒如門中四傑。後來,四人聯合在東大寺舉行自誓受戒儀式,不久興起了四羯磨的別受法。這是律宗重振的開始。此後,大悲、興正之下徒弟有幾萬,律匠有幾百,使數百年瀕於湮滅的鑑真和尚的律風,重新振興。大悲以招提寺作為傳戒和弘布律宗的道場,而興正則以西大寺為道場。大悲的徒弟圓照興起了東大寺的戒壇院,而大悲的法孫密嚴則再興了下野藥師寺。
〔參考資料〕 《八宗綱要》卷上;《律苑僧寶傳》卷四~卷十五;辻善之助《日本佛教史》;齋藤昭俊(等)編《日本佛教宗派事典》。
日本的佛書版本。主要指平安末期到鎌倉時代之間,以奈良為中心而開版的佛書。此等書籍皆獻予春日神社,因而命名。出版單位不僅包括興福寺、春日神社,也廣泛指稱由東大寺、西大寺、法隆寺、大安寺等處所出版者。
本版的文字皆用楷書,一行十七字,輪廓有界線,右隅刻有發行的年代,及寺院、施主、彫工之名等。現存最古老的遺品當推寬治二年(1088)三月的《成唯識論》。在鎌倉時代也出版《大般若經》、《法華經》、《金光明最勝王經》等經典,以及《瑜伽師地論》、《三論玄義》等書。
日本律宗的一派。即依據真言宗的教義,持守大小乘戒,以期濟生利人為本旨的宗派。宗祖為空海,派祖是叡尊。總本山為奈良西大寺。
嘉禎二年(1236),叡尊依《瑜伽》大乘論而自誓受戒,復興戒律。以西大寺為根據地,並遊歷各地,闡說護持戒律的功德,勵行禁斷殺生,盡力救濟窮民。據說從彼受戒者有六萬六千餘人。其弟子中,忍性住鎌倉極樂寺弘律,信空繼任西大寺二世,奠定教團基礎。在日本戰國時代,曾暫告衰微。至江戶時代,京都西明寺拉感概戒學日衰,乃依真言宗教義而提倡真言律。元祿四年(1691),淨嚴至江戶,於湯島建立靈雲寺,為關東真言律宗總本山。寬政年間(1789~1800),大阪之慈雲尊者飲光,深研戒律,提倡「正法律」,遂大成真言律宗。此外,和泉神鳳寺快圓、河內野中寺慧猛、高野山圓通寺良永、大和寶山寺湛海、河內久修園院宗覺等人,也是江戶時代致力復興本宗之名師。
宗五年(1872),本宗歸真言宗所管轄。宗二十八年以西大寺為總本山而獨立,稱為真言律宗,傳至今日。
〔參考資料〕 《三國佛法傳通緣起》卷下;《律宗綱要》卷下;《通受比丘懺悔兩寺不同記》;《元亨釋書》卷十三;《傳律圖源解集》卷下;《律苑僧寶傳》卷十、卷十二、卷十三、卷十五;上田天瑞《戒律の思想衹歷史》;齋藤昭俊等編《日本佛教宗派事典》。
謂元代所出版的普寧寺大藏經。元代大藏經版相傳不下十餘副。今所知者,除綿亙宋、元二代所刻的《磧砂藏》之外,祇有三部,即《弘法藏》、《普寧藏》與《延祐藏》。《弘法藏》與《延祐藏》之目錄今不可得,惟《普寧藏》較為齊全,故通常提及「元藏」時,大抵皆指《普寧藏》而言。
《普寧藏》即元代杭州一帶新興宗派白雲宗所刻之大藏經。由於刻藏地點在餘杭縣之南山大普寧寺,故又稱大普寧寺本。為白雲宗徒釋道安、如一等人所募刻。其雕造年代眾說紛紜。日本《緣山三大藏緣起》謂始於至元十四年(1277),成於二十七年(1290);歐陽漸〈影印磧砂藏序〉謂此藏始於至元十五年(1278),成於二十六年(1289);此外,另有一說謂始於至元六年(1269),成於二十三年(1286)。
普寧藏原志在重刊《思溪藏》,故其版式、卷末音釋與裝訂皆依《思溪藏》,仍採一行十七字,一面六行之折本方式。然此藏不僅為《思溪藏》之覆刻,又以福州版及下天竺寺藏經加以校勘,並於每帖首尾千字文下,添上帖數,一帖一帙之裝幀頗為進步,而表紙以朱色替代黃色,為此藏之特色。在日本,東京增上寺與淺草寺皆有普寧全藏,而安國寺、園城寺、東福寺、西大寺亦藏有此版藏經資料。
依《大普寧寺大藏經目錄》所載,全藏共收大乘經五三四部、大乘律二十五部、大乘論九十七部、小乘經二四四部、小乘律五十六部、小乘論三十六部、聖賢撰集一一一部、續入藏三三四部,總計一四三七部,五八七函。依千字文編次,由「天」字以迄「約」字。其中「武」字到「遵」字二十八函,為大德十年(1306)松江府僧錄管主八從《弘法藏》中所選的祕密經約九十七部、三一五卷,因另有目錄,故未列出經名。若此二十八函不計,應為五五九函、一四三七部、六0一0卷。「約」字函內收有元代沙囉巴譯的祕密經軌五種、白雲和尚《初學記》和白雲和尚《正行集》二種。
◎附︰呂澂〈元刻普寧寺版藏經〉(摘錄自《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三)
《普寧寺版藏經》是中國元代私刻的大藏經。刻版地點在杭州路餘杭縣南山大普寧寺(現浙江省餘杭縣境內)。普寧寺的前身普安寺,原為白雲宗創立者北宋‧清覺逝世後所建白雲塔院的遺址(清‧嘉慶《餘杭縣誌》卷十五,引明‧萬曆《杭州府誌》說,紹興間改為傳燈院,又改稱普安寺,淳熙七年即1180年改稱普寧寺)。白雲宗在宋元之間頗為盛行,普寧寺之設局刻藏,當和白雲宗的興起有關。
普寧寺大藏開雕時曾設立有大藏經局(見《大般若經》、《大寶積經》刊記),同時並刻有《般若》、《華嚴》、《寶積》、《大集》四大部(見至元十九年即1282年《大般若經》卷一八六刊記)。現存《大般若經》刊記最早的年代是戊寅年(南宋‧祥興元年,元‧至元十五年即1278年,見卷四二九刊記),實際開雕年代還要早幾年,大約在南宋‧景炎年間(1276 ~1278),當時緇素們有鑑於磧砂延聖院刻藏事業於咸淳八年(1272)以後中斷,因而就繼續來發起重刻。
元‧至元十六年(1279)普寧寺大藏刻到微字函(見《中觀釋論》卷四刊記),大約不久,照思溪圓覺禪院版格式終於合字函南本《大般涅槃經》,就已全部完成,這距開雕之時,已經十幾年了。
大德三年(1299)普寧寺比丘如瑩從編排庋藏的便利上,曾將各經次第和分卷、分函等作了一番整理,另編了《杭州路餘杭縣白雲宗南山大普寧寺大藏經目錄》。在合字函以下,從濟到感十函,還有《宗鏡錄》一百卷,當是仿照思溪法寶寺本補刻的(日本現存普寧寺版藏經都止於《宗鏡錄》)。另有從武到錢塘二十八函,是元代松江僧錄管主八就大都弘法寺版藏經內,選取江南各版藏經所缺少的祕密經等數百卷,在杭州路募刻,作為江南各版藏經的補充部份。到大德十年(1306)才刻成(見磧砂藏遵字函《法寶標目》卷九題記。這部份經版後於至正二十三年即1363年,由管的兒子管輦真吃刺轉施給磧砂延聖院),即隨同普寧寺大藏流通,所以如瑩《目錄》後來也就補列進去。最後還補入約字函,收元‧沙囉巴譯祕密經軌五種及《白雲和尚初學記》、《正行集》等,但刻版年代無可考。
還有,在延祐四年到泰定元年之間(1317~1324)補刻有《景德傳燈錄》,這部份改編入振、纓、世三函。元統三年(1335)又補刻有新入藏的《天目中峰廣錄》,編為韓、弊、煩三函(見明‧永樂版翻刻本卷首題記)。這些都是普寧寺大藏刻成以後的變動。
此版印本,以前康有為曾藏有多卷,後歸浙江王氏。日本東京增上寺、淺草寺等處有較為完整的全藏。
《普寧寺版藏經》的基本內容,同於思溪版。後來補充和改刻的部份,則和磧砂版互有影響。全藏依千字文編號計算,共五九一函,可區分為如次的十個部分︰
(1)《開元錄》入藏經︰約一一0二部,四七三二卷,四八0函(千字文編號從天到英)。最後一函(英字函)收有《開元釋教錄略出》和《紹興新雕大藏音》。
(2)入藏著述一︰《法苑珠林》,一百卷,十函(編號從杜到羅)。
(3)宋代新譯經一︰從太平興國七年到咸平二年(982~999)所譯,一八一部,二七0卷,二十函(編號從將到轂)。
(4)入藏著述二︰《景德傳燈錄》,三十卷,三函(編號振、纓、世)。
(5)宋代新譯經二︰從咸平三年至熙寧間(1000~1077)所譯及《貞元錄》續入藏經,一四二部,約三三八卷,二十八函(編號從祿到微;在這中間,刻字函雜入唐‧般若譯《本生心地觀經》一部,從伊到衡六函收《貞元錄》入藏經,曲字函收唐、宋譯密典)。
(6)入藏著述三和補遺一︰《宋高僧傳》和南本《大般涅槃經》,六十六卷,七函(編號從旦到合。以上六部份都和思溪圓覺禪院本相同)。
(7)入藏著述四︰《宗鏡錄》,一百卷,十函(編號從濟到感,這和思溪法寶寺本及磧砂版相同)。
(8)補遺二︰祕密經等,約九十七部,三一五卷,二十八函(編號從武到錢塘)。這一部份是江南閩浙各版藏經以前未曾收刻的密典等,本來沒有詳細目錄,磧砂藏現存這一部份的印本也不完全,茲據後來依磧砂藏翻版的明代南藏初刻本約計。
(9)補遺三︰《傳法正宗記》、《傳法正宗定祖圖》、《傳法正宗論》、《輔教篇》,四部,十五卷,二函(編號約、法)。
(10)補遺四︰《天目中峰廣錄》,三十卷,三函(編號韓、弊、煩)。
以上十部份總計約一五三二部、五九九六卷。
普寧寺藏經的版式和思溪版大致相同,每版五頁,每頁六行,行十七字。在各版的第一頁折縫處刻有函號和版號。
《普寧寺版藏經》原是仿照思溪版寫刻的,但經如瑩整理過的刻版,就和思溪原式有好多不同,後來磧砂藏依據它來完刻,因而也對原訂的《端平目錄》時有出入。從這些上,可見出普寧寺版藏經和思溪、磧砂兩版的關係。
〔參考資料〕 《二十五種藏經目錄對照考釋》卷下;《三緣山志》卷二;小川貫弌《大藏經的成立與變遷》第十二章(《世界佛學名著譯叢》{25})。
日本華嚴宗僧。伊予(愛媛縣)人,俗姓藤原。字示觀。十八歲從東大寺戒壇院圓照出家,二十歲受具足戒。其後,依證玄、淨因、聖守、宗性諸師綜習律鈔、台密、華嚴、唯識等八宗之學,兼通孔老百家之說。建治三年(1227),繼住戒壇院,提倡華嚴與律二宗;又與西大寺叡尊合力再興律宗。德治二年(1307),為後宇多法皇授圓頓大戒,並奉詔於宮中講說《華嚴五教章》。正和二年(1313),移住唐招提寺。五年後,返回戒壇院。元亨元年示寂,世壽八十二。
師一生頗致力於興建律院,所建共計有十八所。又於講說經義之外,並戮力於著述。一生著作等身,有關佛學方面,較著名者有《八宗綱要》、《內典塵露章》、《三國佛法傳通緣起》等若干部(台灣版之《大藏經補編》收錄上列三部)。此外,另有日本國史、神道、音樂等方面的著作,總計有一百六十餘部一千二百餘卷。
〔參考資料〕 《圓照上人行狀》卷中;《律苑僧寶傳》卷十四;《招提千歲傳記》卷上之二;《本朝高僧傳》卷十六;村上專精著‧楊曾文譯《日本佛教史綱》第三期第二章。
日本律宗僧。又作睿尊。大和(奈良縣)人,俗姓源。字思圓。十一歲入醍醐寺,從叡賢學密教。十七歲剃度出家。其後,又赴高野山、東大寺等處習密教。嘉禎二年(1236),與圓晴、有嚴、覺盛等討論瑜伽大乘論,而有志於復興戒律,遂於東大寺羂索院自誓受戒。此後,巡錫大和西教寺、法華寺、和泉(大阪)家原寺諸寺,講說戒疏或傳授戒法,並奉詔至宮中,為後深草上皇與龜山上皇講經、授戒。弘安四年(1281),元兵來襲,奉敕於石清水八幡宮開仁王會,修愛染法。正應三年示寂,世壽九十。後伏見天皇追諡「興正菩薩」。
師勤學精進,矢志以戒律救世,終其一生,計開一萬餘座講席。又提倡禁止漁獵,並設放生池一千三百五十餘所。又致力於救濟賤民、修治宇治橋等社會福利事業。其門下有信空、宣瑜、忍性、慈道等三十餘人。著有《梵網古迹文集》十卷、《感身學正記》三卷、《菩薩戒本釋文鈔》一卷等書。
◎附︰村上專精著‧楊曾文譯〈興正菩薩〉(摘錄自《日本佛教史綱》第三期第五章)
興正菩薩,名睿尊,建仁元年(1201)生於大和的添上郡箕田。自幼就有離開塵世之志。曾修俱舍、密教等。十七歲投圓明阿闍梨門下落髮出家,專學密教兩部的儀軌,後來登高野山從信惠阿闍梨修練密教教義。他曾感嘆說︰「顯密二教皆以戒為根本,戒根不淨,則定慧不成。」他離開高野山赴東大寺,侍於戒如、圓晴的講席。不久他以為,比丘僧的具足戒非有三師、七證諸緣不可。私下嘆息律宗師承關係已斷絕。當時他偶爾遇到大悲,二人意氣十分相投,乃相約自誓自受戒,後來又在家原寺受白四羯磨的別受儀式。此後全心全意地致力於弘揚佛法、利濟眾生的事業,出入朝野之間,奔走四方,廣泛地傳播四分律和梵網戒律,向世人宣揚佛法中開發真智的「化教」和制止不良行為的「制教」。興正成為後嵯峨、後深草、龜山、後宇多、伏見五位天皇的戒師。他布薩說戒凡一萬零七百一十餘次,通受戒的弟子達一千三百餘人,受密灌的弟子有七十餘人。正應三年(1290)八月圓寂,年九十歲。後伏見天皇(1298~1301)追賜以「菩薩」的諡號。
〔參考資料〕 《西大寺叡尊傳記集成》;《興正菩薩傳》;《元亨釋書》卷十三;《律苑僧寶傳》卷十二;《本朝高僧傳》卷五十九;和島芳男《叡尊‧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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