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行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雜語)興事行事也。經名有「佛說興起行經。」
(名數)(一)華嚴之五祖。初祖終南杜順,二祖雲華智儼,三祖賢首法藏,四祖清涼澄觀,五祖圭峰宗密也。華嚴宗唯立此五祖。蓋華嚴經至東晉覺賢三藏,始翻傳之,爾後世講解者雖多,然未立一宗。陳隋之世有杜順,著法界觀門,五教止觀等,始開華嚴宗之基。門人智儼,思惟十玄六相之幽旨,發揚無盡之宗義。然此二師,尚屬草創。賢首大師法藏,承智儼,興著述,大唱華嚴之宗教。後世稱此宗,號為賢首宗。法藏歿後有澄觀,亦盛撰述疏鈔,復興鴻業,其功頗為偉大。宗密紹澄觀,依圓覺經弘闡華嚴大義。此二師所解,與法藏所說雖不無異同,然是即教界之思潮有轉化,又因所釋之大經不同,適殊其所明之方法,故或謂澄觀宗密,有違法藏所立,不可立為華嚴祖師,其見未免少偏。宋淨源於此五師,加馬鳴龍樹二師,謂為七祖。凝然加普賢,文殊,馬鳴,龍樹,世親,都為十祖。今就吾國而言,故惟立五祖也。八宗綱要卷下曰:「杜順已下,唯立五祖。」佛祖統記等,亦唯舉此五師。(二)淨土之五祖:一曇鸞,二道綽,三善導,四懷感,五少康也。曇鸞初注解天親之往生論,又依龍樹之十住毘婆沙論,立難易二道之教判。曇鸞歿後,有道綽別立聖淨二門之教判,弘通念佛。善導承道綽,判本願名號為正定業,主唱凡入報土之義,大振淨土法門。懷感師事善導,依法相解說淨土之宗義。懷感後有少康,亦盛宣揚淨土,稱為後善導。此五師其所說不盡相同。又吾國弘通念佛之師不少。而唯列此五師者,據選擇集也。但彼集於此五師之上,加菩提流支而為六祖,以曇鸞曾就流支受觀經,又注解其所譯之往生論故也。(三)蓮社之五祖:一善導,二法照,三少康,四省常,五宗賾也。樂邦文類第三曰:「蓮社之立,既以遠公為始祖。自師歸寂,抵今大宋慶元五年己未,凡八百九年。中間繼此道者,乃有五師:一曰善導師,二曰法照師,三曰少康師,四曰省常師,五曰宗賾師。」省常結淨行社,宗頤建蓮華勝會,各興行蓮社念佛者。
又(雜名)禪宗東土之第五祖弘忍禪師。
又宋蘄州五祖山之法演禪師,亦曰五祖。見續傳燈錄二十。
(術語)又曰不淨行。梵者梵語,清淨之義,非梵行者,不淨之行,即指婬事,因而斷婬稱為梵行,色界之諸天無婬事,故稱為梵天。戒疏二上曰:「梵者天音,唐言為淨。淨者聖也,出家所為求聖興行,今污淨戒退失聖法,故云非梵行也。」
日本真宗淨興寺派之本山。位於高田市。親鸞在茨城之稻田禪房完成教行信證一書,開創淨土真宗而大感歡喜,遂稱禪房為歡喜踊躍山淨土真宗興行寺,略稱為淨興寺,即為本寺之濫觴。弟子善性繼承之,其中歷多次輾轉移建,於慶長十年(1610)移至現址。寺內包括本堂、太子堂、靈廟等。 p4711
(一)梵語 śabda-vidyā。音譯攝拖苾馱。為印度五明之一。指文字、音韻及語法之學。有關其要目,瑜伽師地論卷十五概分為六項:(一)法施設建立相,謂聲明為名、句、文身等,及與不鄙陋、輕易、雄朗、相應、義善等五德相應之音聲為體。(二)義施設建立相,謂所詮之義。即六根、四大種、業、尋求、非法、法、興盛、衰損、受用、守護等十義,及自性、因、果、作用、差別相應、轉等六義。(三)補特伽羅施設建立相,謂言語之性別。即男、女、中性,及其轉聲之變化。(四)時施設建立相,謂時之差別。即遠過去、近過去,乃至遠未來、近未來等之變化。(五)數施設建立相,謂數之差別。即單數、二數、複數等之別。(六)處所根栽施設建立相,即有關造語、造頌之法。又瑜伽師地論略纂卷六於解釋處所根栽施設建立時,謂聲明之「根本處所」有四論,即梵王百萬頌、帝釋十萬頌、迦單沒羅仙一萬二千頌、波膩尼仙八千頌;註釋凡五論,即字體根栽聲明論三百頌、聲明略本頌一千頌、八界論八百頌、聞釋迦論一千五百頌、溫那地論二千五百頌。
蓋聲明為五明之一,印度一般皆研習之,然於我國則因經論等既皆漢譯,訓詁、文法等與印度大相逕庭,是故多不行聲明講習。及至唐代,玄奘等傳梵學,加以密教流傳,梵字悉曇之學遂勃興一時,有關之著述亦於焉問世。日本方面,則於日僧最澄、空海等諸師來華,傳悉曇法,其學乃逐漸興盛。〔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八、大乘莊嚴經論卷五、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上末、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四西方學法、翻譯名義集卷五〕(參閱「五明」1112)
(二)指諷誦吟詠偈頌等。即附音譜,諷詠偈頌、名號等之法。與「梵唄」同義。五明中之聲明係窮究三聲八轉等義,此聲明則專論音曲歌詠之法。蓋歌詠偈頌等,早在印度古吠陀時代即已盛行,而後佛教亦採用其法,佛陀允許比丘作聲唄,但禁止依婆羅門歌詠之法,行引聲誦經。於我國,梵唄之法早已傳入,出三藏記集卷十二法苑雜緣原始集目錄中,揭舉陳思王感魚山梵聲制唄記、支謙製連句梵唄記、康僧會傳泥洹唄記等目;又梁高僧傳卷十三略述其興行之事實。〔毘尼母經卷六、十誦律卷三十七、有部毘奈耶雜事卷六、元亨釋書卷二十九音藝志、聲明源流記〕(參閱「梵唄」4635) p6495
西夏,又稱夏,該國人則自稱大夏;係我國西北部的古國,為西藏黨項族(Tangut)所建。領土在最盛時轄有寧夏全部、甘肅之大部份,及陜西、青海、新疆、內蒙古之一部份。分為二十二州。唐代末年,黨項族首領拓跋思恭因助唐討伐黃巢之亂有功,獲封夏國公,賜姓李,世為夏州節度使。宋太宗時,國主李繼捧入貢,受賜姓趙;雍熙三年(986),其弟繼遷叛宋,受遼冊封為夏王。後,繼遷之子趙德明與宋復交。德明之子元昊,雄才大略。於寶元元年(1038)稱帝,國號夏,定都興慶府(今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巿)。元昊屢寇宋邊,又與金搆兵十餘年,精銳殆盡。傳至德旺,蒙古軍伐之,德旺憂悸死。其姪南平王睍繼位。未幾,蒙古成吉思汗盡克其地,睍出降。自元昊至睍,凡十主,合一九六年。
此國夙行佛教,早在未建國之前,佛教即由漢地傳入,是時,權貴常遣使獻馬求經,建國後亦復如此;先後六次自中國請得佛經。隨著儒、佛典籍的輸入及西夏文字的創製,此國開始西夏文佛經的翻譯及雕印。就中,最早受世人矚目者,為在北京北方約六十四公里處,居庸關過街塔之壁面所存以梵、漢、蒙、回、藏、夏等文字刻成的《佛頂放無垢光明入普門觀察一切如來心陀羅尼經》,及《佛頂尊勝陀羅尼經》。此外,近代學者伯希和、斯坦因於敦煌、西夏黑水城所發掘的佛典史籍及寫本、刊本等(均以西夏文字書寫),經我國羅福萇、羅福成、日人石濱純太郎,及美、俄學者等的研究,已確定有《觀彌勒菩薩上生兜率陀天經》、《大寶積經法界體性無分別會》、《大方廣佛華嚴經普賢行願品》、《佛母出生三藏般若波羅蜜多經》等書。
西夏歷代諸王均崇信佛教,除自中國請經及翻譯、雕印佛經之外,並致力於寺塔的建設,故境內寺院林立。如元昊曾於首都(興慶)建高臺寺,造高數十丈的佛塔;沒藏氏(諒祚母后)於首都西方建承天寺。上述二寺均以安置漢文佛經為主。其餘各寺亦另有其特殊之處。或為翻譯西夏文經(高臺寺),或刻印漢文佛經(賀蘭山佛祖院、溫家寺印經院),或刻印西夏文佛經(黑水城寺廟)。此外,該國佛教藝術、雕刻等亦極為發達,現存莫高窟有塑像與壁畫的四八0座洞窟中,西夏所開者有三窟。
由於佛教的流傳,西夏境內的文化成果頗為豐碩。尤其是對佛經的重視,刺激了西夏印刷事業的興盛。目前留存於世的西夏佛教文化遺產頗多。有西夏文、漢文寫本及刻本寫經、佛畫、洞窟壁畫、宏偉的寺廟及遺址、形制各異的佛塔等等。由於盛行佛教,故其後國雖亡,而元代仍「以佛教為覊縻之策」治理該地。
◎附︰史金波《西夏佛教史略》第十章(摘錄)
佛教在西夏文化中的地位
西夏統治者提倡信仰佛教,全面接受了佛教思想體系。於是,佛教思想體系,在西夏社會的思想意識中佔有極為重要的地位。它和西夏政府大力提倡的儒學思想並駕齊驅。西夏統治者為了更好地治理封建國家,早就注意吸收儒學,至崇宗、仁宗時期使儒學得到空前的發展。儒學作為一種封建思想體系,或者作為一種統治方法,往往在西夏的統治者階層影響較大。而佛教思想影響,不僅在西夏上層,而且在下層群眾中,也都廣泛地存在。西夏統治者平時就信仰佛教,利用各種機會,廣作佛事,起到自身信奉和對外宣揚的雙重作用。若遇國家危亡,或身染重病時,則更把佛教作為解脫苦難的依托,求助於佛的保佑。一般民眾也往往祈求佛的保佑,希望生活安定,風調雨順,五穀豐登,病人得痊癒,死人得超生。
在西夏的歷史上,有蕃禮、漢禮的反覆爭
論,實際上是以黨項族傳統文化為主,還是以儒學為主的較量。這說明一為西夏統治思想支柱之一的儒學常常受到挑戰。特別是西夏中期,有權臣任得敬的排儒之議,盡管當時並沒變為實際的排儒行動,但也說明在西夏上層中有人曾試圖動搖儒學的基礎。而西夏的佛學則不然,它作為一種思想文化,一進入西夏,就植根於社會之中,並且越益牢固。在目前所能見到的西夏歷史資料中,尚未見有公開排佛的記載。
佛教傳入西夏後,漸漸根深蒂固,使西夏社會的思想長期遭到宗教的禁錮,加之束縛思想十分嚴重的儒學的巨大影響,西夏的社會思潮,不十分活躍。有影響的思想潮流和有建樹的思想家在史籍記載中很少出現。這和佛教的發展有一定關係。佛學思想是一種哲學思想。西夏佛教的傳播,使西夏除翻譯佛經外,也產生了一些自己的佛學著作,因此,在佛教理論和哲學理論方面,有一些新的創獲。西夏人為刻印佛經所作的西夏文和漢文發願文中,也不乏對佛教理論的闡述。
西夏佛教的發展始終和黨項民族的原始宗教信仰、多神信仰發生著密切的關係。一方面它們之間有著長期而複雜的衝突。比如西夏《天盛舊改新定律令》規定,對自命承上蒼之恩的占卜者予以制裁。另一方面,它們又能同時共存,互相補充,有時甚至有著明顯的滲透作用。仁宗時期立的黑水建橋碑中所祭祀的有山神、水神、龍神、樹神、土地諸神等,而受褒獎的建橋人又被稱為賢覺聖光菩薩,文中又有「慈悲」、「有情」、「十方諸聖」等佛教用語。
佛教傳播的需要,可能是西夏文字的創製的一個重要原因,而西夏文字創製後,又自然地促進了佛教進一步的廣泛傳播。西夏佛教的廣泛流傳,又反過來促進了西夏文字的應用,西夏文字在有關佛事活動中的應用十分廣泛,甚至不亞於在世俗方面的應用。黑水城出土的西夏文文獻,無論是俄國柯玆洛夫所獲,還是英人斯坦因所得,抑或我國近些年考古發現,都證明西夏遺存的佛教文獻要比世俗文獻多得多。抄寫、刻印西夏文佛經,在應用西夏文字過程中,使西夏文字更加完善和規範化。
西夏佛教的流傳,對西夏地區漢、藏文化的發展,也有相當的影響。為了適應西夏佛教的發展,西夏培養和使用了不少諳習西夏文、漢文和藏文的人才。這些人不僅對佛教的發展起了很大作用,他們的專門文化修養也為整個西夏社會文化的發展作出了貢獻。特別是當時吐蕃政權還不十分穩定,經常發生內部戰爭,民族文化的發展受到很大的限制。這時西夏由於提倡佛教,對西夏境內的吐蕃人給予了較高的地位,並延攬藏族高僧入境傳法,使藏傳佛教能夠在西夏流傳發展,藏文佛經也得到流行和保護。顯然,這對發展藏族文化也是十分有益的。後來西夏滅亡後,藏族文化,特別是藏傳佛教,得以通過西夏故地傳播於中原地區,恐怕也有賴於西夏時期的良好基礎。
佛教的繁榮和發展,相應地刺激了西夏藝術進步。佛教的發展,要求各種藝術形式為之進行宣傳。各種藝術形式在宣揚佛教、服務於佛教的過程中也豐富和發展了自己。佛教藝術集中地反映了佛教的幻想,但在藝術表現方面又往往與現實生活緊密相連,佛教的虛空與藝術的真實,同樣植根於現實的土壤上。西夏佛教藝術也不例外。西夏的繪畫、雕塑、書法、建築等藝術形式的成就,都與佛教結下了不解之緣,不少西夏的藝術珍品,來自西夏佛事活動的用品。在西夏籠罩著崇佛的氣氛下,藝術上為佛教所用,或染上佛教的色彩是十分自然的。無論在歷史文獻資料的記載,還是考古發掘的文物遺存,都可以看出,西夏佛教的藝術品在整個西夏藝術品中佔有很大的比重。西夏的佛教藝術由於受到西夏政府和社會的提倡和重視,不僅能得到較多人力、財力、物力的支持,而且藝術品的創作者多抱著虔誠而認真的態度,這樣就使西夏佛教藝術創作不乏精品,從而把西夏藝術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佛教雖然是舶來品,但當他一旦在西夏扎根、發展以後,就會融入當地的內容和風格。這一點在佛教藝術上表現得尤為突出。西夏的佛教藝術有著西夏文化的內涵和特點。它有一般佛教藝術的內容和形式,也表現出明顯的地方和民族的色彩。這種藝術,是民族藝術的一部分,正是需要我們認真發掘和研究的。當然,由於佛教本身的限制,某些藝術形式有公式化、刻板化的傾向,對藝術的發展和繁榮有一定的禁錮作用。
西夏佛教的逐漸興盛,特別是對佛經的重視,刺激了西夏印刷業的興盛。西夏自己刻印佛經,自前期已經開始,至中、後期則呈現繁榮的局面。其所刻文字,有西夏文,也有漢文,間有藏文和梵文。除文字外,尚有佛畫。流傳於世的精品甚多,書法之諳練,畫技之嫻熟,都表明了西夏鐫刻技術之精,堪與刻印事業發達的宋朝相媲美。由於西夏信佛人數眾多,印施佛經數量也很大,有的一部佛經一次印刷達十萬卷。西夏刻印佛經地點非止一處,各經的板式不一,字體各異,表現出不同的藝術風格。黑水城遺址所出多種木雕佛經板,為研究西夏的印刷業提供了重要文物資料。當然,西夏印刷事業的大發展和宋朝印刷事業的影響是分不開的。入元以後,西夏文大藏經的刻印,特別是用活字板排印西夏文佛經,在我國印刷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西夏印刷業的繁榮,突出地表現於佛事活動方面,它對西夏文化事業的隆盛起著重要作用。
總之,西夏佛教的流傳,使西夏境內的文化之果更加豐碩。目前留存於世的西夏佛教文化遺產,如幾百種西夏文、漢文寫本和刻本佛經,幾百幅西夏卷軸畫,近百個石窟中的大面積西夏壁畫和不同類型的西夏泥塑,宏偉的寺廟及遺址、形制各異的佛塔等等,都是西夏文化遺產的典型代表。顯然西夏佛教在西夏文化中占有極為重要的地位。
西夏佛教在我國佛教中的地位
西夏佛教的興起和發展,在我國僅屬於西北地區一個局部地區的問題。在佛教興起於西夏前,我國佛教已有近千年的歷史,因此從時間上來看,西夏佛教在我國也只是一個階段的問題。然而,這一局部地區,在一段時間的宗教發展,卻對我國佛教的發展有相當的影響,在我國佛教發展史上有重要的地位。過去,由於歷史文獻記載較少,加上西夏民族文字資料長期被埋沒,西夏佛教歷史鮮為人所知,自然對西夏佛教在中國佛教史的地位也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
當唐末、五代以後,在我國佛教發展的中心地區──中原一帶,佛教已經開始走下坡路。而我國佛教發展的另一個地區──西藏地區,由於當地的排佛活動,結束了佛教的前弘期,佛教發展也跌落在馬鞍形的底部。正在這一時期,佛教卻在西北一隅的西夏興盛起來,身價倍增。佛教在西北地區的中興,給中國佛教的發展,又打了一針強心劑。它不僅成為大一統的元朝突出地發展佛教的過渡地帶,也為這一發展在實踐上和理論上作了重要的鋪墊。此外,西夏佛教也和藏傳佛教後弘期的發展起到了相輔相成,互相照應的作用。
佛教傳入中國以後,其中的密宗也隨之進入中原,但在相當一段時間內其影響不大,難以和其他宗派的勢力相比較。而佛教的密宗傳入西藏地區後,便和當地土著宗教結合演化,發展成為別具特色的藏傳佛教。西夏的中後期,藏傳佛教盛行於西夏西部靠近吐蕃的地區,並在相當廣的範圍內浸透著藏傳佛教的深刻印痕。藏族僧人備受寵信,藏文佛經大量被迻譯成西夏文和漢文,藏傳佛教洞窟形式和壁畫內容的出現,藏傳佛教風格塔寺的建設,證明河西地區已經成為藏傳佛教的重要地區。蒙古占領西夏後,以此為基地,利用河西僧人和藏族僧人,與西藏地方的佛教領袖取得聯繫,進一步在全國其他一些地區發展藏傳佛教。當然,蒙古統治者利用佛教信仰籠絡河西、藏族地區,以達到盡快統一各地區、加強民族地區管理的作法,已經超出佛教本身的發展,成為一種特殊的統治政策。
特別值得提出的是,西夏首次出現帝師,在我國佛教史上占有重要的一頁。帝師不僅地位上高於國師,他的活動還直接和朝廷的皇室發生聯繫,在佛教中具有極為崇高的地位。在我國封建社會中,這種特殊的宗教體制,首先出現在黨項族掌握政權的西夏,而後在另外一個少數民族──蒙古族掌握全國政權的元朝,繼承並完善了這一帝師制度。這一制度對元代的佛教的發展以及對少數民族信仰佛教地區的治理都有巨大影響。
西夏在興盛佛教的過程中,用黨項族的民族文字翻譯了數千卷佛經,形成《西夏文大藏經》,給我國增添了一種民族文字的大藏經,為我國佛教文化寶庫增加了重要文獻,使之更加豐富多彩。這是用少數民族文字刻印的大藏經中最早的一部。
我國漢文大藏經作為一藏進行刻印,最早一次是在北宋‧開寶年間,不久西夏政府多次從宋朝引進漢文大藏經,後來西夏自己也在賀蘭山完成了漢文大藏經的刻印。過去,人們對這一時期少數民族政權刻印的漢文大藏經,只注意到遼朝刻印的《契丹藏》和金朝刻印的《趙城藏》,沒有提到過還有一種西夏刻印的漢文大藏經《西夏藏》。在西夏翻譯形成的《西夏文大藏經》和在西夏刻印的漢文大藏經──《西夏藏》,是西夏佛教園地中兩朵並開的奇葩。
西夏皇室對佛教的倡導,在中國歷代王朝中是十分突出的。西夏的皇帝和皇后不僅直接提倡譯經、印經,作種種法事活動,而且作西夏三藏聖教序和為某一佛經的譯印而作的御制序也明顯地比唐、宋歷朝多。更為突出的是西夏的幾朝皇帝和皇太后都以佛經的譯者、校者署名於當時所譯、校的佛經卷首。這樣就把皇室和佛教的關係聯繫得更加緊密。西夏的皇帝、皇后盡管自己不一定親自去譯、校佛經,但他們形式上的署名,已經使他們從一般地倡導者變為主要佛事活動的實踐者。這一點,在歷代王朝中是極少見的。
西夏歷代統治者對佛教都很崇信,但他們對佛教的認識和依靠程度前後是有變化的。在西夏早期宣揚佛教的論述中,往往摻雜著儒學的影響。比如毅宗時期的西夏文《妙法蓮華經》序中說︰「今聖母子,已繼王位,敬信三寶,正國行德。令先祖禮興盛,為後帝所習取。依德行行,與日月同光,以孝治民,總萬國歸依。」這裏在強調敬信「三寶」的同時,還宣揚儒學所大力提倡的「德」和「孝」。佛教自傳入中國後,就與儒、道思想發生了密切的關係,一方面互相競爭,一方面互相滲透。西夏早期佛教的宣揚雜有儒學的觀點,和中原佛教的影響不無關係。西夏後期的統治者比起唐、宋時期的帝王,比起西夏早期的統治者,更加依托於佛教,把佛教抬高到更高的高度。仁宗在漢文《佛說聖大乘三歸依經》中強調︰
「能仁(指釋迦牟尼)開導,允為三界之師;聖教興行,永作群生之福。欲化迷真之輩,俾知入聖之因。故高懸慧日於昏衢,廣運慈航於苦海。仗斯祕典,脫彼塵籠。含生若懇於修持,至聖必垂於感應。用開未喻,以示將來。睹玆妙法之希逢,念此人身之難保。若匪依凭三寶,何以救度四生。」
這實際上是把佛教作為全民的信仰加以大力推行,把佛教當成救度社會苦難的唯一出路。由此,可以看出當時西夏在各種意識形態中更注重佛教的傾向;也可以看到,西夏的佛教逐步向國教轉化的蛛絲馬迹。這樣就可以更好地理解在西夏這個特定的社會環境中,封設帝師的思想基礎。總之,西夏統治者對佛教認識的變化、西夏後期佛教的特殊地位,在中國佛教史上是不容忽視的。
最後值得提出的是,西夏對中國和印度的佛教交流也作出了自己的貢獻。早在西夏初期,元昊就請「西天達士」進奉佛舍利,並曾強留訪問北宋的印度僧人。崇宗時建甘州大佛寺的嵬名思能國師的老師燕丹國師行遊印度,成為目前所知唯一的一個訪問印度的西夏高僧。仁宗時翻譯佛經時請天竺僧人拶也阿難捺親執梵本證義,這位印度高僧在西夏被封為「五明顯密國師」,並被授予功德司正的官職。他對西夏佛教的發展,對中、印文化的交流有突出的功績。西夏作為一個較小的王朝,猶能設法加強與佛教發祥地──印度的佛事交往,容納並且尊崇印度僧人,發揮他們的特殊作用,也是難能可貴的。
〔參考資料〕 《西夏文化》;西田龍雄〈西夏的佛典翻譯〉(《世界佛學名著譯叢》{28})。
亦名:婬戒釋名
戒本疏‧四波羅夷法:「(一、
戒本疏‧四波羅夷法:「戒名大
婬。婬名是一,而有小大之殊。如漏觸語,同成婬行。此就觸境有內外也,在內則夷,在外則殘也。如尼兩觸,夷蘭二結,相可知也。」行宗記釋云:「釋名中,初標示通
別。如下,引戒顯相,初明通濫。此下,明所簡。內局三道,外通一身。下引尼例,律制,腋已下,膝已上,腕已後,身分犯夷,餘處犯蘭。以尼內外俱重,與僧不同。然於外觸,自分重輕,頗同上義。」(戒疏記卷五‧四七‧三)
ㄈㄚ ㄓㄢˇ ㄑㄧㄢˊ ㄌㄧˋ, 1.人或事物所具有逐漸進展的潛在能力。如:「這種新興行業的發展潛力似乎很被看好。」
2.將潛在能力開發出來。如:「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好好的發展潛力,讓自己更上一層樓。」
ㄩㄣˇ ㄊㄧˋ
落淚。《後漢書.卷六四.盧植傳》:「鄭喪子產,仲尼隕涕。」《晉書.卷五○.庾峻傳》:「去勢如脫屣,路人為之隕涕;辭寵如金石,庸夫為之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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