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佛學辭典搜尋

請輸入要查詢的詞彙:


義解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術語)義理之解釋。解釋佛經之深義也。高僧傳十科中有義解一科。


[佛光大辭典]

(一)注釋、分析字義,解釋義理。又泛指解釋義理之書籍。

(二)了解意義與義旨。此外,禪林中以「義解禪和子」斥指僅理解文字表面之意,而不知修行之僧徒。 p5573


符合的條目少於三則,自動進行全文檢索,以為您找出更多資訊...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三多

(名數)多近善友,多聞法音,多修不淨觀也。又多供養佛,多事善友,多問法要也。或以名天台之三觀等,三多不一種也。輔行序曰:「三多之妙運遽階。」四念處一曰:「三多倍際。」助覽曰:「或云:三止三觀所蘊法多;或云三種止觀,所蘊法多,故曰三多。」四教集解中曰:「言三多者,長阿含(九卷十上經)云:三多成就:一近善友,二聞法音,三惡露觀。大般若云:多供養佛,多事善友,於多佛所請問法要。妙經亦云:有福供佛求法等三(序品曰:若人有福,曾供養佛志求勝法,為說緣覺),或以福田時節種子名為三多。是則三多大小皆有,然三多義解者鮮矣。余今所示,其必然耶?」


修多羅

(術語)Sūtra,又作修單羅,修妒路,修多闌,修單蘭多。以綖為正翻。謂如以綖(線字同)貫花,使之不散。言教能貫穿法義使不散失,故名之為綖。其餘經文謂為契經,經本等者,義譯也。新作素怛纜,素呾纜,蘇多羅,蘇呾羅。譯綖或契經。綖之義如前。契經者,契於理,合於機,故曰契。貫穿法相,攝持所化,如經之於緯。故曰經。法華玄義八曰:「修多羅,或云修單蘭多,或云修妒路。彼方楚夏,此土翻釋不同。或言無翻,或言有翻。」此下就無翻而示含五義,故不可翻,一法本,亦云出生。二微發,亦云顯示。三涌泉,四繩墨,五結鬘。就其有翻,亦舉五翻。一經,二契,三法本,四綖,五善語教。此中取經之翻。華嚴探玄記一曰:「修多羅,或云修妒路,或言素怛羅。此云契經。契有二義,謂契理合機故。經亦二義,謂貫穿法相故,攝持所化故。」大乘義章一曰:「修多羅者,中國之言,此方釋者,翻譯非二。或名經本,或復翻為直說語言,或名契經,或翻名綖。人家所以翻為經本,蓋依仁王百論故爾。如仁王中佛告大王,經本偈經乃至論義,一切皆如。以彼經中名修多羅為經本故,人即執此用為翻名。又百論中名其經本為修妒路,或云經本。人復執此定為翻名,蓋乃隨義以名經體,非正翻名。本義有四:一理教相對,教為理本,故名為本。二就經中經論相對,經為論本,故名為本。(中略)此等乃是隨義傍翻,非正翻名,人復所以翻為直說,依成實論故為此釋。彼文說言修多羅者,直說語言,人即執此以為翻名,蓋乃是其辨釋之辭,非正翻名。訶梨跋摩作論,解釋十二部經,對彼祇夜伽陀偈經,故指斥言修多羅者直說語言,如似說言熱者是火,豈是翻名。人復所以翻名契經,依增一阿含序故,便作此翻。彼言契經是第一藏,毘尼第二,毘曇第三。明知契經是修多羅,又依雜心業品之文,彼文說言,斷律儀者如契經品,乃其所指是修多羅品,人即執此以為翻名,斯乃隨義以名其經,非是翻名。以其聖教稱當人情,契合法相,從義立目,名之為契。此既方言,何用私情種種圖度?若正相翻,名之為綖。何以得知?今此且以三門釋之:一准定方言,二以義解,三以文證。准方言者,外國之人正名世人縫衣之綖為修多羅,那得異翻。言義解者,諸法星羅,周散法界,所以次第顯理在世人不墜不失,良以聖教貫穿故爾。貫法之能如綖貫花,故名為綖。言文證者,如律中如種種花散置案上,風吹則落。何以故?無綖貫故。如是種種名種種性種種家出家令佛法疾滅不久住。何以故?不以經教攝取法故。故目聖教以之為綖。佛法如花,所被眾生三業如案,造過非如風,滅法如花零落,若無言說記持彼法,法則隱滅,良以言教記持在世,人雖造過,法常不滅,以有此能,故說如綖。又雜心言修多羅者,名曰結鬘,能貫諸法。貫法猶是綖之義也。」玄應音義二十三曰:「素怛纜,此譯云綖。舊言修多羅,或云修妒路,皆訛也。」義林章三本曰:「雜心論云:經有五義,謂出生,涌泉,顯示,繩墨,結鬘五義。今大乘解,梵言素呾纜,此名契經。」大日經五曰:「四種蘇多羅,謂白黃赤黑。」同疏十五曰:「綖者,梵音名為蘇呾纜。是連持眾德,令其不散,故名綖。」(大日經云綖即系,非經意)。此修多羅有總別之二稱:總修多羅者,三藏中之修多羅藏是也,該攝十二部經。別修多羅者,十二部經中之修多羅部經是也。是於總修多羅中,各以別義分開十一,直說法相。餘不收於十一者,取總名而為別名也。

又(物名)真宗各派七條袈裟所用之組紐,名修多羅。是取綖之義也。梵Sūtra。


因緣依

(術語)謂一切諸法發生所親依者。唯識論規定諸心心所為有所依之法,舉三種所依,此即其中之一也。對於增上緣依及等無間緣依而言,謂一切諸法各自之種子也。一切有為法,皆依各自之種子而生起,若離種子之因緣,則決無生者。斯一切種子,為諸法之原因,又為諸法依生之所依法,故名之曰因緣依。成唯識論四所謂:「諸心心所,皆有所依。然彼所依總有三種:一因緣依,謂自種子,諸有為法皆託此依。離自因緣,必不生故。」即其事也。雖然詳究論文之意,因緣依之體,不止於種子,又熏生種子之現行法,亦因種子為因緣依。若單以種子為因緣依,則與瑜伽論等所云之種子依何異。故同論述記四,釋此論文,謂:「約識而論,唯種子識。今汎說諸有為法,皆託此依,據通依(因緣依)故也。一切有為法,無無因緣者。」瑜伽論之種子依,其名義限於種子生現行之一面,不能更示種子生種子及現行熏種子時互為因緣之義。故唯識論悉攝此等所依法,名為因緣依,以代瑜伽論所謂種子依。要之因緣依之語,有自體辦生本據之意,以狹義解之,與種子依同,為單指諸法之種子者。若以廣義解之,則生種子之現行法,并生後念種子之前念種子,亦為因緣依也。小乘不言種現等法,唯言心心所法,總依四緣,六因中除能作之一因,餘因皆為因緣之性云。


柏庭

(人名)宋上天竺寺善月,字光遠,號柏庭。月堂慧詢之法嗣也。淳祐元年寂,壽九十三。所著楞嚴玄覽,金剛會解,圓覺略疏,楞伽通義,因革論,簡境十策,三部格言,金錍義解,宗教玄述,仁王疏記,附鈔箋要,皆行於世。自餘之雜製,名曰緒餘集。見佛祖統紀十九。



(術語)法者梵云達磨Dharma,為通於一切之語。小者大者,有形者,無形者,真實者,虛妄者,事物其物者,道理其物者,皆悉為法也。唯識論以自體任持與軌生物解二義解法。自體任持者,謂竹有竹之自體,梅有梅之自體,有形者,有形之自體,無形者,有無形之自體,各保任維持其自體也。軌生物解者,謂如是既各有自體,皆為自體任持之狀,然只限於有體,不能容無體,法者,兼攝無體,該盡一切也。唯識論一曰:「法謂軌持。」同述記一本曰:「法謂軌持,軌謂軌範。可生物解,持謂任持,不捨自相。」俱舍論光記一曰:「釋法名有二:一能持自性,謂一切法各守自性,如色等性常不改變。二軌生勝解,如無常等生人無常等解。」大乘義章十曰:「法者,外國正音名為達磨,亦名曇無。本是一音,傳之別耳。此翻名法,法義不同。汎釋有二:一自體為法,二者軌則名法。」唯識述記二末曰:「法者,道理義也。有般涅槃之義,名般涅槃法。」


玄奘

(人名)唐大慈恩寺玄奘三藏,姓陳,偃師人,俗名褘。兄長捷,先出家,在洛陽淨土寺。師十三歲,亦入淨土寺出家,就慧景聽涅槃經,於嚴法師受攝大乘論,令名夙著。

武德元年,與兄共入長安,尋赴成都,就道基寶遷二師,學攝論,毘曇,就震法師聽講發智論,五年受具足戒,又習律部。既而往荊州講攝論毘曇,往相州謁慧休,往趙州受成實於道深。尋入長安,就道岳學俱舍論。時有法常僧辯二大德,名冠上京,偏講攝大乘論。師又就聽之。然以諸師各異宗途,聖典亦有隱晦。不知適從。乃欲西遊以明之。表請不許,師不為屈。貞觀三年八月(一說貞觀元年或貞觀三年四月),上萬里孤遊之途。具嘗艱苦,經西蕃諸國,貞觀七年至印度。

中途,於屈支國,會木叉多,於縛喝國納縛伽藍,禮佛齒、佛澡盆等。從礫迦國僧般若羯羅,讀毘婆沙論。於梵衍那國拜巨石像。至迦畢試國,安居沙落迦寺。與大乘僧秣奴若瞿沙,薩婆多部僧阿黎耶,伐摩等,共會法集。

入印度境,至那揭羅曷國,拜燃燈授記之聖。又於佛頂骨城,禮佛頂骨及佛僧伽胝並瞿波羅龍王窟之佛影。入健馱邏國布路沙布邏城,見卑羅樹下過去四佛坐處,並迦膩色迦王伽藍等。赴烏仗那國,巡禮行菩薩千生施眼處,割截身體處,刺身飼五樂叉處等靈地,又於呾叉始羅等國,參拜菩薩捨千頭處投身餧處等遺

至迦濕彌羅國,就僧稱法師,學俱舍論,順正理論,因明聲明論等,兼與大乘學僧毗成陀僧訶等攻竅諸經論。至磔迦國,於長年婆羅門受百論,廣百論等。於至那僕底國,就毘膩多臘婆學對法論,顯宗論,理門論等。至闍爛達羅國,從旃達羅伐摩受眾事分毘婆沙。至窣祿勤那國,就闍耶多聽經部毘婆沙。入秣底補羅國,就德光弟子蜜多斯那學辯真論,隨發智論。至劫比他國,禮佛從天降下三道寶階塔。至羯若鞠闍國,與毘離耶犀那讀佛使毘婆沙。

又經歷邏耶伽等國,巡拜佛生處,佛涅槃處,佛轉法輪處等諸聖。於吠多補羅城,得菩薩藏經。遂至摩揭陀國。於是詣菩提樹下金剛座處,又禮耆闍崛出,竹林精舍等靈地,入那爛陀寺,以戒賢為師,學瑜伽論等。又聽講順正理顯揚對法等諸論,研鑽梵書。後赴伊爛拏伐多國,與怛他揭多多等共讀毘婆沙等諸論。至憍薩羅國,就婆羅門受集量論。赴馱那羯磔迦國,從大眾部僧蘇部底等,學大眾部根本阿毘達磨及大乘諸經論。至伐多國,從大德,學正量部根本阿毘達磨,攝正法論等。還摩揭陀國,至杖林山勝軍論師所,學唯識決擇論,意義理論,莊嚴經論等。

師子光講中百二論,破瑜伽之義。師乃和會中觀瑜伽兩宗,述會宗論三千頌。光慚赧退去。又遇順世外道,師與之論難,亦伏之。且得烏荼國小乘論師所製之破大乘論七百頌,指摘其謬說,作破惡見論一千六百頌。戒日王敬師甚厚,為設大會,使諸國義解之徒,集於曲女城。師受請登床,專稱揚大乘之論意,無一人能致言難者。尋與戒日王同赴羅耶伽國,列於五年大會。遂歸國。

貞觀十九年至京師。以所獲梵本六百五十七部獻於朝。太宗使於弘福寺傳譯之。高宗永徽三年請於朝。於慈恩寺以西域之法建大塔。顯慶四年,高宗以玉華宮為寺,薦先帝,使師居之。次年在此譯大般若經。麟德元年二月,命弟子普光抄錄所譯之經論,凡七十五部一千三百三十五卷。其月五日寂,壽六十五。事蹟詳見大唐西域記、廣弘明集、續高僧傳卷四、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佛祖通載十二等。


玄義

(術語)幽玄之義理。深妙之義理。天台釋諸經,先於文前緒論五重之深義,題為玄義。法華經玄義,金光明經玄義等是也。法華玄義十下曰:「我以五章略譚玄義,非能申文外之妙,特是麤述所懷。」金光明玄義拾遺記上曰:「玄謂幽微難見也,義謂理趣深有所以也,其幽微義而有五重。(中略)大師搜抉如是五義解釋一題,欲令學者豫知經旨然後尋文,使於文文成智行故。斯是道場,特因靜發。稱會佛旨,演茲奧旨。故不可以暗證者及尋文者同日而語也。幽微所以,豈虛名哉?」


義虎

(人名)義解之猛,譬如虎也。釋氏要覽中曰:「高僧道光,在江東,研究義理,號義虎。」


苾芻

(術語)Bhiku,又云芻。同於舊譯之比丘。譯曰乞士,除士,除饉男,熏士,道士等。出家為佛弟子,受具足戒者之都名也。以此方無正翻之語,故經論中多存比丘。苾芻之梵名,或以乞士,破煩惱之二義解之,或以淨乞食,破煩惱,淨持戒,能怖魔之四義釋之。乞士者,以彼自無所營,乞人之信施而清淨活命故也。破煩惱者,以修聖道而破煩惱故也。淨持戒者,以受持盡形淨戒故也。能怖魔者,以必入涅槃使魔畏怖故也。智度論三曰:「云何名比丘?比丘名乞士。清淨活命,故名為乞士。復次比名破,丘名煩惱,能破煩惱,故名比丘。復次,受戒時自言:我是某甲比丘,盡形壽持戒,故名比丘。復次,比名怖,丘名能怖魔王及魔人民。當出家剃頭著染衣受戒,是時魔怖。何以故怖?魔言是人必得入涅槃。」維摩經佛國品注曰:「肇曰:比丘,秦言或名淨乞食,或名破煩惱,或名淨持戒,或名能怖魔。天竺一名該此四義,秦言無一名以譯之,故存本名焉。」玄應音義八曰:「除饉,舊經中或言除士,除女。亦言熏士,熏女。今言比丘,比丘尼也。案梵言比丘,此言乞士,即與除饉義同。除六情飢,斷貪欲染也。以善法熏修,即言熏士,熏女。」釋迦譜七曰:「凡夫貪染六塵,猶餓夫飯不知厭足聖人斷貪染六情餓飢,故號出家為除饉。」南山業疏三曰:「中梵本音,號曰芻。此傳訛失,轉比丘也。」探玄記十八曰:「比丘者,梵有三名:或云比呼,或云苾芻,或云比丘。此無正譯,義翻有三:謂怖魔,破惡,及乞士。」然有以苾芻為草名者,亦一說也。妙吉祥平等秘密最上觀門大教王經一曰:「吾吉祥草,矩舍(此言草),摩賀矩舍,室哩矩舍。世尊因地修行時,常臥此三草也。苾芻矩舍,悉黨矩舍(此言白),世尊因地修行時,常枕此二草也。」慧琳音義二曰:「苾芻草名也,僧肇法師義苾芻有四勝德。」俱舍慧暉鈔,翻譯名義集,釋氏要覽等皆以為草名(業疏濟緣記三之一,言世中妄傳是草名者,訛也)。


諸法實相

(術語)是名究極之真理之嘉名也。或曰真如。或曰法性。或曰實際。皆同體異名也。雖然,諸宗自有常用之語,華嚴約於中諦,頻唱法界,天台約於性具之妙有,盛鳴諸法實相。所以然者以空中之真諦,為諸宗之通談,妙有之俗諦,獨限於台家故也。故言具一字彌顯今宗。諸法實相者,諸法為十界因果之法,天台約之於三世間十界十如,而謂為三千諸法。實相者言離本來虛妄之相,而相相皆實也。其諸法之實相,法華經方便品解之曰:「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是法為三千之諸法,法位為三諦圓融之法位。抑世間之法,視為生滅無常者,為見空諦一邊之小乘偏見,其無常之處,具不變之性,是為假諦。譬如花之落,空諦也。而具開於落處之性,是假諦也。更案具開於落處之性者,並具落於開處之性。此二相即為不二,則是中諦也。此中諦謂之中道實相。此中道實相,一切諸法之相也。故天台止觀謂之一色一香無非中道。然則花雖落。而具此中道實相,柳雖枯,而亦有此中道之實相。實相為常住之異名,故為中道實相,散也枯也。皆常住也。是即諸法之實相也。然吾等牛羊之眼,迷執諸法為實我實法(是凡夫之見),不能見無常生滅之世相(是二乘之見)者,如何能徹見中道實相之妙理乎?非除無明,開佛慧,則不能也。故法華經方便品曰:「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智度論五曰:「除諸法實相,餘殘一切法,悉名為魔。」同十曰:「三世諸佛皆以諸法實相為師。」同十七曰:「諸菩薩從初發心求一切種智,於其中間知諸法實相慧,是般若波羅蜜。」然此諸法實相之語,瀰滿諸經,乃至外道之經書亦說之。各以其義解之。或以諸法皆空為諸法實相,或以涅槃為諸法實相,或以苦空無常無我為諸法實相,又淨土門以彌陀之名號為諸法實相,真言宗以阿字不生為諸法實相,華嚴宗以一真法界為諸法實相,法相宗以圓成實性為諸法實相,三論宗以八不中道為諸法實相,成實宗以皆空為諸法實相,有部宗以苦空無常無我為諸法實相。今所明者,乃天台一家之諸法實相也。智度論十八曰:「一切世間經書及九十六種出家經中,皆說有諸法實相,又聲聞三藏中亦有諸法實相。」又曰:「問曰:云何是諸法實相?答曰:眾人各說諸法實相以自為是,此中實相不可破壞常住不異。」同七十九曰:「諸法實相有種種名字,或說空,或說畢竟空,或說般若波羅蜜,或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維摩經法供養品曰:「依於諸法實相,明定無常苦空無我寂滅之法。」思益經二曰:「諸法實相,即是涅槃。」佛藏經上曰:「何等名諸法實相?所謂諸法畢竟空無所有。」


金錍輪

(書名)本名金剛錍。一卷,荊溪湛然著。明非情草木悉皆成佛之義。本論諸家之撰述如下:金剛錍論私記二卷,唐明曠記,日本辨才會。金剛錍科一卷,宋仁岳撰。金剛錍科一卷,宋智圓集。金剛錍顯性錄四卷,宋智圓集。金剛錍論義一卷,宋可觀述。金剛錍論義解中卷,宋善月述。金剛錍論釋文三卷,宋時舉釋,海眼會。評金剛錍一卷,宋善熹述。註金錍論一卷,傳教著。金鞞論逆流批三卷,鳳潭著。金剛錍科解一卷,慧證著。


[一切經音義(慧琳音義)]
鄔波斯迦

發菩提心女弟子也義解同前三類聲中前曰男聲此即女聲


八隻

征懌反義解如雙字手持一鳥曰隻經從反作隻非也


[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
為薤

戶介反單菜也䓗變為薤者釋曰䓗者聡也薤者解也聡能記持不解其義蒙師指决方能會義故曰解也是秦僧義解之先兆也諸藏有作韮之耳曷改二反香草▆蕪也非


第四卷

義解篇第二傳有五卷僧有九十一人此卷十四人


第八卷

二十七人義解


第五卷

義解篇第二傳有十一卷僧有一百七十一人此卷十二人


第六卷

義解卷二有二十一人


第七卷

義解卷三有一十人


第八卷

義解卷四有十四人



義解卷第伍有一十四人


第十卷

義解卷六有十七人


第十一卷

義解卷七有十二人


第十二卷

義解卷八有十五人


第十三卷

義解卷九有十七人


第十四卷

義解卷十有七四人


第十五卷

義解卷十一有十五人


神翼

羊利反奇也正作異高僧傳有十科一曰譯經二日義解三日神異四日習禪五日明律也神異謂隱顯非常聖凡莫測其跡也


[阿含辭典(莊春江)]
勝生子

依經義解讀為「所生的孩子(品行)勝過父母」。


不受不恐怖

依經義解讀為「心知不執取而不起恐懼」。


[佛光大辭典]
一空一切空

於天台宗所立「空、假、中」三觀中,空並非只作空義解,同時亦兼含假中二義,以表示空之真義,故稱一空一切空。摩訶止觀卷五上(大四六‧五五中):「一空一切空,無假中而不空,總空觀也,(中略)若一切法一法,我說即是空,即隨智一切智。」 p54


一假一切假

於天台宗所說「空、假、中」三觀中,「假」並不僅作「假觀」一義解,亦表示即空觀、即中觀之假,故稱一假一切假。(參閱「一心三觀」23) p65


二利真實

即自利真實與利他真實。善導於觀經疏散善義解釋至誠心,謂至即真,誠即實。又真實有二,一為自利,一為利他。

自利真實復分為二,即:(一)真實心中制捨自他諸惡及穢國等,行住坐臥想同一切菩薩制捨諸惡,我亦如是。(二)真實心中勤修自他、凡聖等善,又此於身、口、意三業約為六重。即:(1)真實心中之口業,讚歎彼阿彌陀佛及依正二報。(2)真實心中口業,毀厭三界六道等自他依正二報苦惡之事。(3)真實心中身業,合掌禮敬四事等,供養彼阿彌陀佛及依正二報。(4)真實心中身業,輕慢厭捨此生死三界等自他依正二報。(5)真實心中意業,思想觀察憶念彼阿彌陀佛及依正二報,如現目前。(6)真實心中意業,輕賤厭捨此生死三界等自他依正二報。不善三業必須真實心中捨,若起善三業,必須真實心中作,不論內外明闇,皆須真實,故稱為至誠心。惟其標出二利真實,而無釋利他真實,是以復出諸說以釋,見解不一。然日本良忠於散善義傳通記及略鈔中說明此二利,謂雖標二利,然僅解釋自利之義者,以既知自利,則利他之義亦明,故不復言。 p195


十門釋經

唐代澄觀著華嚴經疏,先總啟十種義門,懸談一經之大意,使知教法之興起,有所自來,稱為十門釋經。即:(一)教起因緣,即明此經教法興起之因緣。謂如來以清淨智眼,了知一切眾生具有如來智慧德相,但以妄想執著,不知不見,遂開示眾生等有佛智因緣,而令斯教興起。(二)藏教所攝,藏,指經、律、論三藏;教,指十二分教。謂此經與三藏十二分教,彼此相攝。(三)義理分齊,義,即圓教所詮玄妙之義;理,即法界所顯圓融之理。謂此經所詮義理,正屬圓教,說一法則諸法皆攝,談一位則諸位全收。分齊者,以圓教所明事事無礙法界及一切塵毛稱性圓融所顯之理,正是此經之分齊。(四)教所被機,謂此圓融具德之教,正被一乘圓頓之機,即無信機、違真機、大實機、狹劣機、守權機、正為機、兼為機、引為機、權為機、遠為機等十種根機悉皆收攝。(五)教體淺深,謂如來說教必有其體,今通論一大藏教,從淺至深,略而明之,凡有十體,即音聲語言體、名句文身體、通取四法體、通攝所詮體、諸法顯義體、攝境唯心體、會緣入實體、理事無礙體、事事無礙體、海印炳現體。(六)宗趣通局,宗,即語之所尚;趣,謂宗之所歸。通,乃總論一代時教,從狹至寬為十宗,即我法俱有宗、法有我無宗、法無去來宗、現通假實宗、俗妄真實宗、諸法但名宗、三性空有宗、真空絕相宗、空有無礙宗、圓融具德宗。局,即別局一經。(七)部類品會,部,指諸部;類,即流類。謂從此經部內流出別行之經,從狹至廣,略顯十類,即略本經、下本經、中本經、上本經、普眼經、同說經、異說經、主伴經、眷屬經、圓滿經。其中略本經有四萬五千偈。(八)傳譯感通,傳譯,謂西天傳至東土,譯梵語而成華言。此經前後凡有二譯,一為東晉義熙十四年(418)北天竺僧佛陀跋陀羅,於揚州謝司空寺譯梵本,為三萬六千偈,成六十卷。二為唐證聖元年(695)于闐國僧實叉難陀,於東都佛授記寺再譯舊文,兼補諸闕,增益九千偈,共前四萬五千偈,成八十卷,即今流傳者。感通,指佛陀跋陀羅譯經之時,感龍王遣二青衣童子每日從池而出,以給瓶硯之水;實叉難陀譯經之時,感天降甘露,徵應良多。(九)總釋經題,謂總以妙義解釋大方廣佛華嚴經之題目。(十)別解文義,謂既總釋經題,則當別解經文,略而言之,大科三分,即:(1)世主妙嚴品為序分,(2)從如來現相品至入法界品為正宗分,(3)入法界品內,爾時文殊師利從善住樓閣出以下,為流通分。 p452


三國遺事

凡五卷。高麗僧一然(1206~1289)撰。今收於大正藏第四十九冊。為記錄朝鮮三國(新羅、高句麗、百濟)所傳遺聞逸事之史書。在本書著成百五十年前,已有「三國史記」行世,本書係集錄三國史記所遺漏之記事及古代傳承等而成。內含豐富之佛教史料、新羅古代歌謠、檀君說話、駕洛之開國傳說等,凡五卷九門。卷首有三國年表,卷一為紀異第一,卷二為卷一之續篇,卷三有興法第三、塔像第四,卷四為義解第五,卷五有神咒第六、感通第七、避隱第八、孝善第九。本書為朝鮮古代史與佛教史重要史料之一,其分科體例係受我國梁高僧傳之影響。 p606


三種證相

據法華懺儀載,上中下三根之人修習法華三昧,於三七日中,一心精進,然以根性之異,故所證之相亦不同。即:(一)下根證相,指下根行人於三七日中獲得戒根清淨。又分三品:(1)下品戒根漸淨之相,於三七日中,或得靈異好夢,或覺諸根明淨,四大輕利,道心勇發。(2)中品戒根淨相,於三七日內,行道坐禪之中,忽見光華淨色,聞妙香氣及微妙音聲稱讚,身心慶悅,得法喜樂。(3)上品戒根淨相,於三七日中,身心寂淨,或自見其身著淨法服,威儀齊整,身相端嚴,信心開發,得法喜樂,無所怖畏。

(二)中根證相,指中根行者所證之相。亦有三品之不同:(1)下品定根淨相,若於坐禪之時,忽覺身心澄靜,發諸禪定,覺觀分明,喜樂一心。(2)中品定根淨相,若於坐禪之時,身心安定,覺出入息長短細微,身毛孔出入無閡,或見自身諸不淨相,因發禪定,身心快樂,寂然正受。(3)上品定根淨相,若於坐禪之時,身心安靜,緣自五陰之身,即覺無常、苦、空,夢幻不實,乃至一切諸法不生不滅,猶如虛空,寂靜無為,厭離世間,憫念一切。

(三)上根證相,指上根行者所證之相。亦有三品之不同:(1)下品慧根證相,若於行坐念誦之中,忽覺身心如雲如影,夢幻不實,因此覺心,則發智慧,了達諸法,無有障礙,於諸經論隨義解釋,難問無滯。(2)中品慧根證相,若於行坐念誦之中,身心寂然,猶如虛空,於正慧中,面見普賢菩薩與無量菩薩而自圍繞,悉現其前,於是得大智慧,於諸佛所說之法通達妙義,說無窮盡。(3)上品慧根證相,若於行坐念誦之中,身心豁然清淨,入深禪定,覺慧分明,得無礙總持,獲六根清淨,開佛知見,入菩薩位。 p663


中峰和尚廣錄

凡三十卷。元代慈寂編。全名為天目中峰和尚廣錄。乃元代特賜天目山佛慈圓照廣慧禪師中峰明本(1263~1323)之語要,由參學門人北庭慈寂等人所集。收錄示眾、小參、山房夜話、信心銘闢義解、楞嚴徵心辯見或問、別傳覺心、金剛般若略義、幻住家訓、擬寒山詩、東語西話、雜著、偈頌等。中峰並廣泛引用各經典要旨及諸宗師之話頭,例如華嚴、法華、圓覺、維摩、楞伽,以及達磨、慧能、臨濟、黃檗、百丈、溈山、洞山等,融合諸說而主張禪淨習合、教禪一致,故世人有「佛法中興本中峰」之讚。

本書之編次,依卍藏所收,卷首有文宗元統二年(1334)正月之大普慶寺善達密的理所上表之「進天目中峰和尚廣錄表」,表中述敘中峰明本之信心銘闢義解、楞嚴徵心辯見或問、金剛般若略義等著集錄之經過,並加重編而題名為「天目中峰和尚廣錄」。另有日本所刊行天目明本禪師雜錄三卷,又稱中峰和尚雜錄,收於卍續藏第一二二冊。載錄中峰和尚廣錄所未記之示眾、法語、偈頌、頭陀苦行歌、托鉢歌等,然未載明撰者,僅由卷末所附錄日僧此山玄淵之題跋推測,本錄約成書於日本後櫻町天皇明和六年(1769)。〔禪籍目錄、禪學思想史下(忽滑谷快天)、禪宗編年史(白石芳留)〕 p1022


中國佛教

(一)北傳佛教中心。東漢明帝永平年間(58~75),印度佛教東傳我國,惟流行不廣,傳化事蹟闇昧難詳。梵僧東來弘化之有顯著事蹟者,始於桓帝初年之安世高,遊化江淮,譯經三十餘部,另有支婁迦讖於靈帝時譯道行般若、般舟三昧等大乘佛典。即東漢桓、靈、獻三帝七十年,佛教之譯弘可分安世高之小乘禪定及毘曇學與支婁迦讖之大乘方等般若等兩大系。三國時,曇柯迦羅、曇無諦傳戒律,康僧鎧譯無量壽經,輸入新規制、新信仰,佛學較盛者為東吳,支謙譯孛經抄等三十餘部,弘闡方等般若,康僧會注釋安世高所譯之安般守意經。至此,佛教漸與我國傳統之倫理思想與宗教觀念消融,發展為我國獨特之宗教。

兩晉一百五十餘年之佛教,上承草創期大小兼弘之學,下啟空有真妄之分。竺法護譯經百餘部,多為我國初期佛教要典,如漸備一切智德經為華嚴十地品初譯,光讚般若經為大品初譯,概皆初期性空大乘之經。東晉時,注解經文以道安(314~385)用力最勤,往復辯論有于法開、支道林論即色義,慧遠、道恆爭心無義,郗超、法汰辨本無義,研習既盛,義解或異,遂有本無(二宗)、即色、識含、幻化、心無、緣會等六家七宗之分。迨鳩摩羅什入關(401),大事譯弘,性空般若之學始文備義明。什公斥以中國思想解佛教格義之非,並正六家之偏,宗龍樹提婆論以闡性空中道,大乘真義至此始聞於我國,不復為老莊玄學所蒙混。東晉百年法運,佛法隨中原士族南遷而行於江南,北方則有佛圖澄(232~348)以智術干政,弟子以道安為首。安公定僧尼軌範,創編經錄,弟子慧遠(334~416)更於廬山創蓮社,推展佛教實踐運動,我國佛教德學並重、解行相資之特質,於玆大體形成。

承道安、慧遠之學而奠定南朝佛教之正統者為慧觀,以華嚴為頓教,以阿含、般若、方等、法華、涅槃為漸教。復有道生(355~434)倡頓悟成佛。大抵,晉宋之間,涅槃繼般若而興,齊梁時,成實論合涅槃盛行,陳代三論特盛,陳隋之際,天台之學成為南朝佛教之主流。尤須注意者,南朝末年佛教學者對經典之精究已開隋唐宗派林立之先河。北朝佛教異於南朝,北人質樸而重實行,特色有四,即:(一)曇靖之「提謂教」,闡明五戒十善、人天因果。(二)曇鸞之淨土,主張凡愚專持名號即得帶業往生。(三)信行之普法,效法華經常不輕菩薩之行。(四)達磨之禪,兼具「真常」、「唯心」二義。北朝各代雖曾發生北魏太武帝和北周武帝滅佛之舉,但總括而言,在資助譯經、修建寺院、開鑿石窟等方面,仍極為突出。綜觀南北朝佛教之特質,在從空入中(妙有)。南方承性空之緒,以真常為歸;北方多弘真常而說唯心。

隋唐三百餘年為佛教史上之黃金時代,彼時佛學已非中國文化之附庸。譯經方面有玄奘、義淨、實叉難陀、菩提流志、善無畏、金剛智、不空三藏、般若三藏等傳譯家。其中,玄奘多譯法相宗根本所依之經論,如解深密經、瑜伽師地論、攝大乘論等,其門下以窺基最著,作唯識述記六十卷,弘闡唯識之學,又有普光作俱舍論記三十卷;義淨譯經論六十一卷,傳有部律;菩提流志以大寶積經一二○卷為鉅構;善無畏、金剛智、不空則純為傳譯密教經典,創立密宗。計流行於隋唐時代者有法相、華嚴、律、念佛、禪、密等諸宗派:(一)法相宗,玄奘以世親之唯識論為主體而立,經窺基而極盛。(二)華嚴宗,賢首(643~712)集大成,以佛陀跋陀羅(359~429)之六十華嚴經為本,傳者有慧觀、法安、求那跋陀羅、劉亂等。初祖為杜順(557~640),二祖智儼(602~668),賢首為三祖。(三)律宗,以四分律為本,有法礪(569~635)之相部宗、懷素(609~682)之東塔宗與道宣(596~667)之南山宗。其中,道宣並學唯識、華嚴、天台,貫徹大小律學精義,實為中國律學統一運動者。(四)念佛宗,隋代道綽(562~645)仰曇鸞高風,專修念佛淨業;善導(613~681)著觀無量壽經疏,專明念佛真義;慧日(680~748)著往生淨土集,主張禪淨合一。唐以後,念佛不復為一宗獨有,即律、禪等亦兼念佛。(五)禪宗,至六祖慧能(638~713)始有宗風可言,其前有菩提達磨、慧可、僧璨、道信、弘忍等五人。六祖慧能開頓悟南宗,其下有懷讓、行思、神會;神秀另創漸悟北宗,唐中宗後漸衰。唐中葉以後,諸宗衰微,獨禪宗得勢,派別有五:臨濟、曹洞、溈仰、雲門、法眼。(六)密教,傳入我國最晚。正統傳承有善無畏、金剛智、不空三人。不空門下受密法灌頂者甚多,影響後世最鉅者為青龍寺惠果,日本空海即嗣其法。(七)天台宗,禪宗盛時受其影響,至荊溪湛然(711~782)出,方斥禪宗,抗唯識、華嚴,慨然發揮天台一念三千圓融之玄理,著有法華玄義釋籤、法華文句記、止觀輔行傳弘決等。唐代之佛教,除盛行於本土外,並弘傳至日、韓等國,先後有道照、智通、玄昉、空海、最澄等入唐求法,返國開創法相、律、密、天台各宗。晚唐衰亂,復以武宗毀佛(845),佛教連遭困厄,已非中唐之比,逮宋代承五代後周之禪風,佛教始又復興。

宋初至元末之四百餘年間,佛教由繁入簡,從紛歧趨向融會,從純佛教轉為融攝儒道。仁宗時代盛行梵語研究,來華梵僧八十餘人,梵本經數一四二八卷,譯出五六四卷。諸宗以天台最盛,淨土、華嚴、律宗等亦相繼興起,各宗高僧輩出,而以禪宗人材最多。天台宗分山家山外二派,四明(960~1028)宣揚天台正統教義,是為山家派;孤山智圓(976~1022)以華嚴思想成就天台學,是為山外派。淨土宗以永明延壽(904~975)為主,作宗鏡錄百卷,提倡廬山念佛、禪淨兼修。華嚴宗自唐武宗毀佛後殆已不傳,宋末雖有希迪、道亭等人弘傳,然均限於教義章。律宗以元照(1048~1116)為中興人物,著有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戒疏行宗記。禪宗以雲門、臨濟二派特盛,前有雪竇重顯(980~1052)、佛日契嵩(1011~1076),後有黃龍惠南(1002~1069)、楊岐方會(996~1049)。宋代知識分子援佛入儒,使中國佛教與印度佛教懸隔愈大,且有利地向世俗推進,然佛教雖深入社會,同時教團內部之腐化亦招致北宋末年之毀佛崇道(1116~1119)。綜觀兩宋佛教,禪宗冠蓋諸宗。逮蒙古入主,佛教更受尊護,然已漸趨衰微,特以西藏佛教(喇嘛教)被奉為國教後,王室佛事之貲佔政費泰半,雖有發思巴作蒙古新字以譯大藏經,而佛教已無原始面貌。

明清兩代更是佛教式微時期,然法運雖衰,名僧不缺,如蓮池(1532~1612)、真可(1544~1604)、蕅益(1593~1649)、憨山(1546~1623)等,更有隱元(1592~1654)東渡日本開創黃檗宗。大抵明代乃儒佛同維餘緒而不墜,明末王學盛時,與其相近之禪宗亦興。清初則以諸帝弘護,故佛教亦有起色,可稱述者有道霈(1615~1684),著心經請益錄,融禪教於一爐。惟清代二百多年,以清室崇信喇嘛教,乾隆廢度牒,出家容易,參學方便,致僧伽日墮,佛教益頹。

民國締造,佛教再遭繼三武一宗之禍以後之法難,幸有楊仁山(1836~1911)挺身護法,月霞創我國第一所佛教大學(上海華嚴大學),太虛大師(1890~1947)倡教理革命、教制革命、教產革命,為新佛教運動開其先導。三十年代我國佛教之現象,禪宗日漸衰頹,淨土一枝獨秀,密宗方興未艾,唯識學派專門研究,如南京支那內學院、北平三時學會、武昌佛學院等均採科學方法,將唯識應用於現代思潮上,復將現代思潮攝歸佛法。此外,佛教刊物亦不勝枚舉,如內學、上海佛教居士林林刊、佛學半月刊等數十種。自北宋開始,歷代均刻印官版或私版大藏經,除多種漢文版外,尚有藏、蒙、滿等文版本。宋藏於民國二十五年(1936)完成影印,清藏亦於同年刊行。中國佛教之傳統,於民國三十八年為共產政權摧毀,順此系統而生者即臺灣佛教。

總結言之,佛教傳來之初,係將佛陀與黃帝、老子並祀,視佛教之咒術與神仙道之神祕力量同。自四世紀左右,始有欲理解佛教之格義佛教產生,即以中國思想表現佛教,以老莊之「無」解釋「空」。其時,佛教猶被視為異邦思想,同時就固有之倫理道德而言,曾對於佛教之捨棄家庭、否定現世等出世思想,給予種種批判,遂產生提倡孝道之佛教經典。直至十世紀左右為止,皆呈現活躍氣象。

又佛教傳來之時,在帝王庇護之下而日漸普及,歷代皆任有教界統制官之僧,並逐次增建官寺,佛教遂與國家結合而日漸強大,甚至僧侶於國家權力之外,尚可拒絕否定王權;然以三武一宗為代表之法難,卻出於皇帝之手。如此,佛教和傳統思想、歷史社會不斷地對立、抗爭、調和、融合之後,漸有佛教與中國思想兩者調和之說產生,即儒道佛三教合一說。大致說來,宋代以後,佛教已與中國社會融為中國思想之核心部分。

又就中國佛教自身內部之發展而言,西元四百年,為佛教經典翻譯,與以中國思想理解佛教之時代劃分之年。鳩摩羅什之譯經時期,為研究本來佛教之時期,同時,亦為學派發生之時代。從佛教的歷史發展上觀之,印度佛典係無系統、間歇的傳來,故有整理佛典體系之教判時期產生,此為隋唐佛教之準備期。此期所成立之學派至隋代,多趨於折衷。一般而言,此期對佛教理解與實踐,皆欲實現佛教之本來性,可視為中國佛教之形成時代,亦即佛教之三論、天台、華嚴、法相、真言、律、禪、淨土等宗派或法系之確立時期。

自唐末至今則為祖述與持續佛教之時代。佛教已融入中國思想中,而在學問上頗能深入,亦浸入民眾生活中。此時為大藏經之開板印刷等佛教文化盛行之時。其後,形成教、禪二大主流,且有教禪一致之說。此外,較無派系分別之意識,不類日本佛教之別宗分派。〔現代佛教學術叢刊(5)(6)(7)(13)(14)(15)(31)(39)〕(參閱「臺灣佛教」5902)

(二)刊物名。創刊於民國四十五年(1956),發行人白聖法師,採月刊形態,內容著重於佛教經論之疏證與宗教活動之報導。民國六十七年四月發行革新一號(二十二卷七期),除佛教、佛學外並刊載有關文學、哲學、藝術等方面之文章。 p1024


五重玄義

天台智顗為解釋各經內容之深義,所立之五種義解法。又作五重玄談、五重玄、五玄、五章。即:(一)釋名,解釋一經之題目。(二)辨體,辨別一經所詮之體性,如法華經即以「中道實相」為全經所詮之妙體。(三)明宗,闡明一經之宗趣。(四)論用,論說一經之功用。(五)判教,又作判教相,判立一經之教相,以定一經之評價。此一義解法,見諸於其法華玄義、維摩經玄疏、金光明經玄義、仁王經疏、金剛般若經疏、觀音玄義等著作中。

如法華玄義卷一舉出妙法蓮華經所具五重玄妙之義,稱為法華五重玄義。即:(一)以法喻為名,(二)以諸法之實相為體,(三)以一乘之因果為宗,(四)以迹門十四品為斷疑生信之用,以本門十四品為增道損生之用。(五)以無上醍醐為教相。

維摩經玄疏亦舉出維摩經之五重玄義:(一)以不思議之人法為名,(二)以不思議之真性解脫為體,(三)以不思議佛國之因果為宗,(四)以不思議之權實、折伏攝受為用,(五)以不思議之帶偏顯圓為教相。

然智顗於菩薩戒義疏中,則依五重玄義而取「釋名、出體、料簡」之三重玄義,此則為特異之釋例。〔阿彌陀經義記、觀無量壽佛經疏、玄義私類聚卷一、卷四、法華略義見聞卷一、法華玄義講述卷一〕(參閱「法華五重玄義」3399) p1122


六學僧傳

凡三十卷。元代曇噩撰。今收於卍續藏一三三冊。全名新修科分六學僧傳。收錄自後漢明帝永平十年(67)至宋代之高僧一二七三人之傳記,依六學(慧、施、戒、忍辱、精進、定)、十二科(譯經、傳宗、遺身、利物、弘法、護教、攝念、特志、義解、感通、證悟、神化)分類。書成於元順帝至正二十六年(1366),卷首並附有宋孝宗淳熙元年(1174)皇子魏王之跋文。為收錄僧傳數量最多之著作。 p1310


四十八願要釋鈔

凡二卷。日本淨土宗西山派祖證空撰。又稱四十八願鈔。係以定散、念佛、來迎等三重之義解釋四十八願,謂淨土三經(無量壽經、觀無量壽經、阿彌陀經)總攝釋迦一代之教法,而觀無量壽經開說此四十八願,由阿彌陀經結述之。 p1644


四無礙解

梵語 catasrah pratisajvidah。略作四無礙、四解、四辯。即指四種自由自在而無所滯礙之理解能力(即智解)及言語表達能力(即辯才)。均以智慧為本質,故稱為四無礙智;就理解能力言之,稱為四無礙解;就言語表達能力言之,稱為四無礙辯。又此為化度眾生之法,故亦稱四化法。

據俱舍論卷二十七載,即:(一)法無礙解(梵 dharma-pratisajvid),又作法無礙智、法無礙辯、法解、法無礙、法辯。謂善能詮表,領悟法之名句、文章,並能決斷無礙。(二)義無礙解(梵 artha-pratisajvid),又作義無礙智、義無礙辯、義解、義無礙、義辯。謂精通於法所詮表之義理,並能決斷無礙。(三)詞無礙解(梵 nirukti pratisajvid),又作詞無礙智、詞無礙辯、辭無礙智、辭無礙辯、詞解、詞無礙、辭無礙、詞辯、辭辯。謂精通各種地方方言而能無礙自在。(四)辯無礙解(梵 pratibhāna-pratisajvid),又作辯無礙智、辯無礙辯、樂說無礙解、樂說無礙智、樂說無礙辯、應辯。謂隨順正理而宣揚無礙;或亦稱樂說,係為隨順對方之願求而樂於為之巧說,故稱樂說。

據大毘婆沙論卷一八○載,法、義、詞、辯四無礙解,依次以修習數論、佛語、聲論、因論為加行;或法、詞二無礙解習外論,義、辯二無礙解習內論為加行。又於四無礙解之次第,舉出多說。如主張先起詞無礙解,次起法無礙解,再次起義無礙解,最後起辯無礙解;以先了達世俗之言詞,次了知詞所依之名、句等,其次了知名句所依之義趣,方得於理無礙應機說法。此外,成唯識論卷九認為四無礙解中,初地以上之菩薩僅得其中一部分,第九地得其四,至佛果時,始圓滿完成。〔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一、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五、品類足論卷五、大智度論卷二十五、卷五十、成實論卷十六、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五、法華經玄贊卷三、華嚴經探玄記卷十四〕 p1778


外道問佛

禪宗公案名。又作外道問佛有無、外道良馬鞭影、世尊良久。指一時放下有言無言二邊,由是自參自究,始得證入絕境。係佛陀接引外道之著名公案。碧巖錄第六十五則(大四八‧一九五中):「外道問佛:『不問有言,不問無言。』世尊良久。外道讚歎云:『世尊大慈大悲,開我迷雲,令我得入。』外道去後,阿難問佛:『外道有何所證而言得入?』佛云:『如世良馬,見鞭影而行。』」蓋外道以「不問有言,不問無言」而探問佛法大旨,此乃一種狡黠之詢問方式,欲陷對方於進退兩難之境,世尊無論以任何言詞答之,均易墮於「有」、「無」兩端之難,而予外道以可乘之機。此則公案中,世尊不以言語答覆之,而唯緘默良久,於佛法真旨而言,已超越有、無相對之境,了無纖塵可染。此種不落言詮而靈機全現之圓融妙用,不唯化解外道狡獪逼問之危機,更於任運自在之間彰顯佛法大旨之妙趣,故外道由衷歎服。然阿難以多聞第一,反墮入義解,不達真底,故無如外道之能於閃電光影間領會機鋒。〔禪宗頌古聯珠通集卷二、禪宗無門關第三十二則、宗門統要續集卷一〕 p1874


玄會

(582~640)唐代僧。京兆樊川(陝西長安)人,俗姓席。字懷默。十二歲投海覺寺出家,為總法師之弟子。每列其講席,學涅槃經。其後,義解通釋,悉依涅槃。創建慈悲寺,專提拔後學。貞觀八年(634),奉敕遷弘福寺,輒廢講事,專修淨業。一日,感靈夢,遂造阿彌陀佛之像。貞觀十四年五月,示寂於慈悲寺,世壽五十九。著有涅槃義疏四卷。〔續高僧傳卷十五、釋氏六帖卷十、六學僧傳卷二十三〕 p2031


玄義

指在解釋經論本文之前,先闡明一部經論所詮之幽旨者。玄義,意謂幽玄之義旨。隋代天台大師智顗依玄義內容,將之分為五個範疇:(1)釋名,即解釋題名。(2)辨體,講明題名所顯示之意義。(3)明宗,明教之主要目的。(4)論用,論教之作用。(5)判教,判該教在佛教全體中所佔之地位。此即所謂天台宗之五重玄義。

玄義多係就一部經論之題目而論談,蓋「題」乃一部經論的總標目之故。如智顗以五重玄義解釋法華經、金剛般若經、觀無量壽經、阿彌陀經、維摩經、請觀音經等諸經之題目。復以釋名、出體、料簡等三重玄義解釋梵網經等之題目。又吉藏著三論玄義,立破邪、顯正二義,以論述「三論」之大義。善導著觀經疏玄義分,亦以序題、釋名等七門玄義,論釋觀無量壽經。此皆釋名之例。〔法華經玄義卷十下、法華玄義釋籤卷一上、金光明經玄義拾遺記卷一、觀經玄義分傳通記卷一〕 p2032請參閱 法華玄義


光遠

(1149~1241)南宋僧。四明定海(浙江鎮海)人,俗姓方。名善月。號柏庭。幼習六經,博覽強記,十二歲通曉春秋大義。後依正覺寺道并出家。十五歲受具足戒。隆興二年(1164),道并示寂,乃往南湖依草菴道因。未久,參謁梓菴有倫,聞受世相常住之旨,益有省發。後參禮月堂慧詢,聽聞如來不斷性惡之說,豁然達悟。繼往南湖壽聖寺,禮侍竹菴可觀,受命分講,以風儀清溫,談論雅正,甚為可觀賞識。

淳熙七年(1180)住持東湖辯利寺,後遷慈溪寶嚴寺。未幾,依太師史真隱之請,居月波寺,學徒雲集,道譽高隆。紹熙二年(1191),應郡率何公澹之請,遷至壽聖寺,致力天台學說之講演,共十三年。嘉泰四年(1204),退隱衍慶寺專心著述。嘉定六年(1213)再住持壽聖寺,未逾月,奉敕入主上天竺寺,時年六十五。嘉定八年夏,大旱不雨,奉詔祈雨於明慶寺,帝親臨道場,以顯驗而悅,特補左街僧錄。嘉定十二年秋請辭,退隱城南祖關。翌年秋,移西山資教。紹定五年(1232)再奉敕住上天竺寺;居四年,辭老,退居東庵。淳祐元年示寂,世壽九十三。其塔立於寺東。

所著有金剛般若經會解二卷、楞伽經通義六卷、台宗十類因革論四卷、三部格言四卷、金剛錍論義解三卷、仁王疏記三卷、山家緒餘集三卷、楞嚴玄覽、圓覺略說、簡境十策、宗教玄述、附鈔箋要等各若干卷。門人有香林清賜、伊堂了圓、石田妙慧、半雲行儒、此室大方、虛中元真、石門士雲等。〔佛祖統紀卷十八、卷二十五、補續高僧傳卷三〕 p2183


因緣依

又作種子依、根本依。為心、心所法中三所依之一。一切有為法,皆依各自之種子而生起,若離種子之因緣,則決無生者,故一切種子為諸法之因,又為諸法依生之所依法,此即因緣依。瑜伽論所稱之「種子依」,僅限於種子生起現行之一面,然而無闡釋種子生種子及現行薰種子時互為因緣之義,故唯識論廣說「因緣依」之義,以代「種子依」之說。成唯識論述記卷四末(大四三‧三七九上):「若言種子依,即唯現行法有種,種望種子,應無此依。今言因緣依者,令知寬遍故。」總之,「因緣依」若以狹義解釋之,則與「種子依」同義,乃僅指諸法之種子而言;若以廣義解釋之,則薰生種子之現行法,及引生後念種子之前念種子,皆為因緣依。〔瑜伽師地論卷一、卷五十五、成唯識論卷四〕(參閱「所依」3247) p2302


如來禪

(一)為四種禪之一。指佛地之禪定。出自大乘入楞伽經卷三集一切法品。即入於如來地,證得聖智三種樂,為利益眾生而示現不思議之廣大妙用者,稱為如來禪。

(二)為五種禪(五味禪)之一。據宗密之禪源諸詮集都序卷上之一,將禪分為五種,其中,「最上乘禪」稱為如來清淨禪(略稱如來禪),又稱一行三昧、真如三昧。此禪之旨趣,係頓悟自心本來清淨無有煩惱,具足無漏之智性,且此種清淨心與佛無異,此心即佛,故宗密稱之為如來清淨禪,並以之為達磨門下相傳之禪。然自中唐以後,禪宗因盛行以棒喝、坐禪等不立文字、見性成佛之方式接化眾生,又當時如來禪僅滯於義解名相,而未至達磨祖師西來所傳之真禪味,故仰山慧寂禪師另立「祖師禪」之名稱,以此為達磨所傳之心印,表示祖祖相傳、以心印心之意,以別於教內其他諸禪。〔景德傳燈錄卷十一仰山慧寂章〕(參閱「五味禪」1105、「祖師禪」4240) p2360


宋高僧傳

凡三十卷。又稱大宋高僧傳。宋代贊寧(919~1002)著。收於大正藏第五十冊。本書於太平興國七年(982)奉敕編纂,繼唐代續高僧傳之後,集錄由唐太宗貞觀(627~649)年中至宋太宗端拱元年(988)止,凡三四三年間之高僧傳記。因於左街天壽寺編修完成,故又稱天壽史。原書之序謂正傳五三三人,附見一三○人;實則正傳五三一人,附見一二五人。

內容依準梁高僧傳之體例分為十科,即譯經三十二人(附見十二人)、義解七十二人(附見二十二人)、習禪一○三人(附見二十九人)、明律五十八人(附見十人)、護法十八人(附見一人)、感通八十九人(附見二十三人)、遺身二十二人(附見二人)、讀誦四十二人(附見八人)、興福五十人(附見六人)、雜科四十五人(附見十二人)。直接史料如碑銘或野史之類,本書收入不少,是為本書之特色。其中,習禪篇除雲門宗創立者雲門文偃外,於禪宗各派重要人物皆有專傳,對禪宗內部爭議事亦無隱諱,為研究禪宗史之重要資料。然書中對於禪宗成立之始末,未作適切之交代,或因有關史料毀於會昌法難;惟無可諱言者,南山律宗系統之贊寧對禪宗亦存有某種偏見。此外,本書在國家佛教色彩極濃之時代奉敕編纂而成,故於其中可窺見佛法順應王法之立場;贊寧並於其另一著作大宋僧史略之中,意圖將佛教理論趨附於儒家倫理學說,以融和儒佛思想。本書與梁高僧傳、續高僧傳、大明高僧傳等,合稱高僧傳四集。又高麗藏中未收本書,惟於宋、元、明三本入藏。〔佛祖統紀卷四十三、佛祖歷代通載卷二十六、釋氏稽古略卷四〕 p2865



忍辱、忍耐、堪忍、忍許、忍可、安忍等意。即受他人之侮辱惱害等而不生瞋心,或自身遇苦而不動心,證悟真理,心安住於理上。依經論所載,忍有多種分類:

(一)二忍:(1)生忍與法忍。據大智度論卷六載,雖受眾生迫害或優遇,仍不執於其違順之境而忍,又觀眾生無初、中、後之別,而在眾生之上體認空理,不墮於斷、常二邊,不陷於邪見,此即生忍(又作眾生忍);體認一切事物之實相為空,心安住於此真理之上而不動,此即法忍(又作無生法忍)。然同論卷十四、卷十五所說則稍有差異,謂忍耐眾生之迫害、禮遇,稱為生忍;對心法(即瞋恚、憂愁等屬於心者)、非心法(即寒、暑、風、雨、飢、渴、老、病、死等不屬於心者)之忍耐,稱為法忍。(2)世間忍與出世間忍。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卷九福田相品謂,初心菩薩以有漏心,依諸果報福業,對所遇世間苦樂違順之事加以忍耐,稱為世間忍,即有相、有漏之安忍;大菩薩安住法性之理,自在表現各種作用,而無絲毫執著,稱為出世間忍,即無相、無漏之安忍。(3)安受苦忍與觀察法忍。據大明三藏法數卷五之說,前者即能安心忍受疾病、水火、刀杖等苦,而不為所動;後者即觀察諸法體性虛幻,本無生滅,信解真實而心無妄動,安然忍可。

(二)三忍:(1)忍辱波羅蜜分為三種,世親攝大乘論釋卷七載,三忍為:1.耐怨害忍,即受他人之怨憎惱害亦加以忍耐。2.安受苦忍,即為疾病、天災所逼亦加以忍受。3.諦察法忍,又作觀察法忍,即諦察諸法不生不滅之真理,心無妄動。其中,後者為前二者之所據。前二忍相當於大智度論所說之生忍,後者相當於法忍。據俱舍論光記卷二十六載,此三忍各以無瞋、精進、慧為體。又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十二列舉十八任持,以此三忍分別配於不捨有情任持、捨下劣心任持、無生法忍任持。(2)三法忍,證悟法理而安心,分為三種。依無量壽經卷上、月燈三昧經卷二等,三法忍即:1.音響忍,又作隨順音響忍。指聽聞佛說法之音聲,能知諸法道理,安住於法。2.柔順忍,又作思惟隨順忍。指藉自己思惟,而隨順諸法之真理,安住於法。3.無生法忍,又作修習無生忍。即離相,頓契於法之真理而安住。有關得此三法忍之菩薩究應配於何階位,諸說紛異,法位配以仁王經五忍中之前三忍,慧遠配以同經五忍之中間三忍,新羅憬興則配以同經中之第一伏忍之三位。(3)喜、悟、信三忍。即觀阿彌陀佛,或信其本願所得利益之無生法忍之三名。善導觀經疏序分義解釋經中「得無生法忍」之句,舉出三忍之名,主張十信位菩薩所得之忍,絕非解行以上之忍。依此,日僧良忠稱於十信位中所得之忍為信忍,又作十信中忍。是時歡喜而大悟,故名喜忍、悟忍。證空謂領解觀門為無生忍,此乃信本願所得之利益,故名信忍;親鸞則則作為得他力信之一念時之利益。(4)伏忍、柔順忍、無生忍三忍。據天台宗,通教三乘與共之十地中,第一乾慧地之菩薩為伏忍,第二性地之菩薩為柔順忍,第三八人地、第四見地之菩薩名無生忍。

(三)四忍。據思益梵天所問經卷一載,四忍即:(1)無生法忍,忍可諸法之自性空寂本來無生。(2)無滅忍,忍可諸法本來不生無滅。(3)因緣忍,忍可諸法依因緣生,本來無自性。(4)無住忍,即心不住著而無異念相續。

(四)五忍,依菩薩證悟法理而安心之程度所立之階位。據仁王般若經卷上,五忍為:(1)伏忍,即已制伏煩惱,然尚未斷滅。指地前之三賢位(十住、十行、十迴向)。(2)信忍,即已得無漏信之初、二、三地菩薩。(3)順忍,即順理而趣向無生果之四、五、六地。(4)無生忍,即悟入諸法不生之理而安住之七、八、九地。(5)寂滅忍,即斷諸惑而寂靜安住之第十地及佛果。此外,前四忍各分上、中、下,後一忍分為上、下,合為十四忍。

(五)六忍,又作六忍法。據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載,六忍為:(1)信忍,信一切法即空之忍。(2)法忍,認一切法即假之忍。(3)修忍,修中觀,知一切法理事圓融之忍。(4)正忍,認確實中道之忍。(5)無垢忍,信證無煩惱染污之清淨心之忍。(6)一切智忍,得一切智,忍可中道之法的最上忍。

(六)十忍:(1)指菩薩忍受真理而得之十種安住心。據舊譯華嚴經卷二十八之十忍品載,十忍即:隨順音聲忍、順忍、無生法忍、如幻忍、如焰忍、如夢忍、如響忍、如電忍、如化忍、如虛空忍。(2)指菩薩之十種忍受行。依寶雲經卷一所記,十忍即:內忍、外忍、法忍、隨佛教忍、無方所忍、修處處忍,非所為忍、不逼惱忍,悲心忍、誓願忍。

此外,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六又舉出三十二種安忍,即:無貪、不害、無熱惱、無瞋、無恨、無念、無諍、不染欲境、能護自他、順菩提心、無分別心、不著生死、順業果、身清淨、口意清淨、堅固不退、言說自在、無遍計、自覺聖智、將護彼意、修四梵行不隨禪生、於人天樂得自在、相好圓滿、梵音深妙、滅除諸惡、遠離慳垢、除斷嫉妒、捨諸怨賊、近菩提分、離諸不善、樂處寂靜、獲諸佛法。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二忍品則列舉自性忍、一切忍、難行忍、一切門忍、善士忍、一切種忍、遂求忍、此世他世樂忍、清淨忍等九種忍。經論中並謂「忍」具有為十利之本、諸佛神通之原、一切出家之力、伏諸惡、渡生死而至涅槃等功德利益。〔長阿含經卷二十一戰鬥品、增一阿含經卷四十四「十不善品」、佛遺教經、正法念處經卷六十觀天品。大般若經卷三六六巧便行品、六度集經卷五。解深密經卷四地波羅蜜多品、三卷本大般涅槃經卷下、首楞嚴三昧經卷上、大寶積經卷四十五、大方等大集經卷十二無言菩薩品、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七、卷九十二、大智度論卷三十、法界次第初門卷下之上〕(參閱「二忍」196、「十忍」438、「三法忍」571、「五忍」1097、「六忍」1265、「四忍」1697) p2889


念佛

梵語 buddhānusmrti,巴利語 buddhānussati。即在心裏稱念法身佛(理念上之佛),觀想具體存在之佛相,或佛陀之功德,乃至口中稱念佛之名號,皆稱為念佛,乃一般修行佛道之基本行法之一。其中,由理法念佛,稱為法身念佛;於心思上浮現佛之功德及佛相,稱為觀想念佛;而口稱佛名,則稱為稱名念佛、口稱念佛。小乘之念佛偏重思念釋迦牟尼佛,大乘認為三世十方有無數佛,故所念之佛亦為數眾多,常見者有念阿佛、藥師佛、彌勒佛、大日如來等。通常,念佛之對象,以阿彌陀佛為代表,故一提及念佛,一般皆以為念阿彌陀佛,且立即浮現佛之功德及其相好。

於阿含諸經中,念佛為三念、六念、十念之一。念佛,即指對釋尊表示歸敬、禮拜、讚歎、憶念之意。由念佛之功德,能使貪瞋癡不起,可生於天上,得入涅槃。

據般舟三昧經、大阿彌陀經卷下、舊華嚴經卷七賢首品等,皆立有念佛三昧法,即:一心繫念一佛之名號,且觀想佛之三十二相好光明,及其於眾中之說法,如此念念相續不斷,則能於定中見佛,亦得以往生佛國。如淨土宗以念阿彌陀佛為修行之法門,若行人願往生佛國而至誠持念佛號,則於命終時,即能往生阿彌陀佛國(極樂世界),稱為念佛往生。又阿彌陀佛之本願,係使念佛之眾生往生極樂世界,故信解其本願之念佛,稱為本願念佛;此乃由佛之智慧而起,故又稱智慧念佛。日本淨土真宗常引智慧念佛之說,又謂末法濁世之眾生根機劣鈍,不堪義解、持戒或觀想等行,僅信稱念彌陀名號以往生,此稱愚鈍念佛。至於不參雜其他行法,專心稱名願生淨土者,稱為專修念佛。若以自力精勤稱名,則稱自力念佛;反之,若以彌陀賜與之信心,自然促其念佛者,則稱他力念佛。此外,稱名念佛與觀想念佛並行者,稱為事理雙修念佛。

於梵文本阿彌陀經中,念佛、念法、念僧之「念佛」,其最初之原語為 buddhamanasikāra,後則演為 buddhānusmrti。前者為「作意」(起心)之意,後者為「憶念」(意念)之意。又執持名號之原語為 manasikāra,淨土宗將其解為「稱名」,然由原語實難見出此意。

茲將我國諸師對念佛之種種分類,列舉如下;(一)懷感之釋淨土群疑論卷七,舉出有相、無相二種念佛三昧,明示欲得無相念佛三昧者,應念法身佛,而欲得有相念佛三昧者,則念報身佛、化身佛。(二)智顗之五方便念佛門則舉出五種念佛法門,其次第如下:(1)稱名往生念佛三昧門,指行者於念佛時,則必生起願生淨土之心。(2)觀相滅罪念佛三昧門,即一心觀想佛之相好光明,以此光明照觸一切罪障,令其悉皆消滅。(3)諸境唯心念佛三昧門,指所觀之佛,乃從自心而起,別無境界。(4)心境俱離念佛三昧門,指觀想之心,亦無自相可得。(5)性起圓通念佛三昧門,行者趣深寂定,放捨一切心意、意識,蒙十方佛之加被護念,於此,則智門興起,任運無礙,成就圓滿功德。(三)澄觀之華嚴經疏卷五十六,亦舉出五種念佛法門,即:(1)緣境念佛門,(2)攝境唯心念佛門,(3)心境俱泯念佛門,(4)心境無礙念佛門,(5)重重無盡念佛門。(四)宗密之華嚴經行願品別行疏鈔卷四則舉出稱名念、觀像念、觀想念、實相念等四種念佛。(1)稱名念,專心稱念佛名。(2)觀像念,觀念塑畫等之佛像。(3)觀想念,觀想佛之相好。(4)實相念,觀自身及一切法之真實相。(五)飛錫之念佛三昧寶王論舉出三世佛通念法,即:(1)念現在佛,專注一境而圓通三世。(2)念過去佛,知佛與眾生乃迷悟之別,然二者之因果相同,無有二致。(3)念未來佛,生起一切眾生平等而皆為未來諸佛之心。

此外,據傳燈之大佛頂首楞嚴經圓通疏卷五、智旭之蕅益宗論卷七等所舉,將念佛分為念他佛、念自佛、自他俱念三種(一)念他佛,即如念阿彌陀佛功德莊嚴之境,或念其身之相好,或念其法門、實相等,稱為念他佛。此係廬山慧遠等諸師所修之法門。(二)念自佛,即觀現前一念介爾之心,無體無性,離過絕非,具足百界種種性相,與三世諸佛平等無二,若觀至歷歷分明而一心不亂,則三昧功成,豁然破除無明之障,而頓入明心見性之境。此係禪宗、天台宗等諸師所修之法門。(三)自他俱念,即觀心、佛、眾生三無差別,了知眾生乃諸佛心內之眾生,而諸佛即是眾生心內之諸佛,二者感應道交,自他不隔。此係永明延壽、楚石梵琦等諸師所修持之法門。

日僧源信之往生耍集卷下末,將念佛分為尋常、別時、臨終三種。(一)尋常念佛,係指日常之念佛。(二)別時念佛,係指於特定時間、場所之念佛。(三)臨終念佛,則指臨命終時,等待佛陀來迎之念佛。其中,尋常念佛又可分為定業、散業、有相業、無相業等四種。

此外,修行者為互相砥礪、同修念佛法門而結社集會者,稱為念佛會、念佛講、結社念佛。而修行念佛之堂宇,稱為念佛堂。又長時相續之念佛,稱為不斷念佛、常念佛。靜心凝神之念佛,稱為定心念佛;以日常之散亂心念佛,則稱為散心念佛。以念佛為每日必修之行,稱為日課念佛。日常生活中,不論何時何地之念佛,稱為長時念佛。稱名多次,稱為多念;僅念一聲,稱為一念。謂一聲一聲稱名則可滅罪,稱為念念滅罪。於晝夜六時禮拜念佛,稱為六時念佛。於寒冷中巡行念佛,稱為寒念佛。大聲稱名念佛,稱為高聲念佛、大念佛。又將稱名配合於音樂而行,係始自唐代法照之五會念佛(配合五音曲調,分為五層次之念佛),此類附曲調以稱揚佛名者,稱為引聲念佛、甲念佛;如以歌唱般之唱詠念佛,則稱為歌念佛。若扣擊鉦、鼓而邊跳踊邊念佛者,稱為踊念佛。

我國佛教之讚頌、歌詠,乃由「五會念佛」逐漸演變成為一般寺院中之梵唄。目前在臺灣之梵唄,大約可分為二大派,即:(一)海潮音,屬於大陸北方系統。(二)鼓山音,屬於大陸南方系統。此鼓山音據傳為福州鼓山寺所傳。

其他尚有攝心念佛、數息念佛、參究念佛、看話念佛、釋迦念佛、觀音念佛、藥師念佛、彌勒念佛等多種念佛法門。總之,念佛之真義,在由口念佛而進入心念佛,念念不忘,亦即此「念」是佛,則念念成佛。〔雜阿含經卷三十三、中阿含卷五十五持齋經、長阿含卷五闍尼沙經、那先比丘經、佛藏經卷上念佛品、大智度論卷二十一、攝大乘論卷下、十住毘婆沙論卷五易行品、卷九念佛品、分別功德論卷二、觀念法門、思惟略要法〕(參閱「五會念佛」1166、「天台宗」1342、「梵唄」4635、「淨土宗」4684、「禪宗」6455) p3208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一生果遂

日本淨土真宗用語。指於現在一生即可達到往生淨土的願望。依據《無量壽經》所載,阿彌陀佛四十八願中的第二十願是(大正12‧268b)︰「設我得佛,十方眾生聞我名號,繫念我國,植眾德本,至心迴向欲生我國,不果遂者,不取正覺。」對於此願,古來一向以「三生果遂」義解釋之,然日本真宗則本著「他力念佛」的信仰立場,而主張「一生果遂」的教義。亦即依據阿彌陀佛的第二十願,主張眾生欲以自己稱念佛名之念佛力而往生者,可以在今生往生報土。

另外,三生果遂之說,係主張於第一生(過去或現在世)聽聞佛名,於第二生(現在或未來的第一生)勤行念佛,於第三生(未來或再來世)即得往生(淨土宗之說);或謂於第一生自力念佛,於第二生出於化土,於第三生生於報土(真宗之一說)。


三國遺事

書名。五卷。高麗‧一然(1206~1289)撰。記載朝鮮新羅、高句麗、百濟三國所流傳的遺聞軼事。收在《大正藏》第四十九冊。相傳為一然晚年的作品,由弟子潤筆而成。關於朝鮮三國的史書,在本書之前,另有《三國史記》。本書主要輯錄《三國史記》以外的記事及古傳說。書中有關佛教的記事甚豐,也包含了新羅的古代歌謠、檀君故事、駕洛開國傳說等有關古代朝鮮的歷史、地理、風俗等資料。係朝鮮佛教史的重要文獻之一。

全書由五卷九門組成,卷一、卷二為紀異,卷三為興法、塔像,卷四為義解,卷五為神咒、感通、避隱、孝善。卷首列有三國遺事王曆之年表。此書之分科方式,當係受我國《梁高僧傳》等僧傳的影響。

根據本書卷末跋文所述,本書在撰述後二百餘年(明‧正德七年,1512),由慶州府尹李繼福再刊。後,坪井九馬三、日下寬二人對照有關史料,於日本‧明治三十五年(19 02)出版校訂本(東大史誌叢書本),並於卷首加上敘、例言、目次。此校訂本後轉載於《卍續藏》中。另外,日本京都帝國大學的今西龍氏以所得更完整的正德再刊本,於大正十年(1921),加上內藤虎次郎氏的序,出版柯羅版(Collotype,影印正德本),後成為《大正藏》之底本。其後,又有未松保和氏出版的影印版(學習院東洋文化研究所,昭和三十九年)。此外,也有由朝鮮學者所完成的韓文本。


三密

謂身口意之祕密三業。即身密(kāya-guhya)、口密(vāg-guhya)、意密(ma-no-guhya)。口密又名語密,意密又名心密。三密之語雖為密教所盛用,然亦散見於顯教中,如《大寶積經》卷十〈密迹金剛力士會〉云(大正11‧53b)︰「今當敷演如來祕要。有三事,何謂為三﹖一曰身密,二曰口密,三曰意密。」《大智度論》卷十亦載(大正25‧127c)︰
「佛有三密︰身密語密意密。一切諸天人皆不解不知。有一會眾生,或見佛身黃金色、白銀色、諸雜寶色;有人見佛身一丈六尺,或見一里十里百千萬億乃至無邊無量遍虛空中,如是等名身密。語密者,有人聞佛聲一里,有聞十里百千萬億無數無量遍虛空中,有一會中或聞說布施,或有聞說持戒,或聞說忍辱精進禪定智慧,如是乃至十二部經、八萬法聚,各各隨心所聞,是名語密。」

密教以佛之三業為三大中之用大,與眾生之三業相應,能成不思議業用。若眾生之三業與佛之三密相應即成「三密用大」之義。《大日經疏》卷一云,入真言門略有三事,即身密門、語密門、心密門。行者若以此三方便自淨三業,則為如來之三密所加持,乃至能於此生滿足地波羅蜜,不歷劫數而備修諸對治門。

關於眾生之三密,《菩提心論》載(大正32‧574b)︰「所言三密者︰(一)身密者,如結契印召請聖眾是也。(二)語密者,如密誦真言,令文句了了分明,無謬誤也。(三)意密者,如住瑜伽相應白淨月圓觀菩提心。」

佛界之三業甚深微細,等覺十地所不能見聞故云密;眾生三業之本性亦本不生,法爾圓滿眾德。此唯行者自知,餘人不可測知,故立密之名。關於生佛之三密,若依法爾門之意,眾生及佛之三密俱從本際起,故二者等同。若依隨緣門之意,眾生之三密乃妄心所起,故麤,佛之三密為平等智所作,故細。此三密有「有相」、「無相」之別,有相三密謂結印、誦真言、住妙觀;無相三密謂法爾自然之三密。《五輪九字明祕密釋》云(大正79‧22b)︰「形體色質即身密,動寂威儀是密印。音韻聲響皆語密,麤細言語悉真言。染淨心識皆心密,迷悟分別莫非智,說默情意亦意密,輪圓具足遍法界。」

關於三密之具不具,《五輪九字明秘密釋》云(大正79‧21b)︰
「凡即身證得大覺位處之行,別略有四種,所謂深智相應印明行、事觀相應結誦行、唯信作印誦明行、隨於一密至功行。第一行者內證甚深智慧皆悉相應具足,能修行印明行而即身成佛故。第二雖無深智觀慧,慇懃手結印、口誦明,於字印形三種之中,隨觀修一事即身成佛故。第三行雖無如上二種智觀,唯深信解,應結印誦明,自然頓成佛故。第四行設無餘二行及廣智,唯觀一義解一法,至心修行故,即身成佛故。設且無一法智慧及餘二行,唯以信為門,觀一字形成佛,觀一印形三摩耶形成佛,觀一尊形相之一相而成佛,及無餘行,唯誦一明一字成佛,並結印契,且無餘密行唯相應,必定即身成佛,故總云爾也。」

此三密有四重之本末。初重,意密謂其德顯了,故為本;身口二密謂隨觀心為本尊之所作,故為末。第二重,三密皆同至第一實際妙極之境,故為平等而無有本末。第三重,由因至果以意為本,佛果之正位以身相為本,果後之方便以言說為本,故三密互有本末。第四重,身密是體,為佛部,故是本,語意二密是相用,為蓮華、金剛二部,故為末。此外,就此三密,分其體用者,身密寬廣,故為體,口意二密狹小,故為用。或身密之形體色質是體,動靜之威儀是用;語密之音韻聲響是體,麤細之言是用;意密之染淨心念是體,迷悟分別是用。

若以六大配攝三密,則地水火三大是身密,風空二大是語密,識大是意密。若以三密攝諸法,則身密攝一切色塵,語密攝一切聲塵,心密攝一切理趣。又,三密各具三密,即身密中,息風為語密,欲動作為意密;語密中,動舌為身密,起心為意密;意密中,離身無別意,為身密,息風為語密。若解三密各具之理,即使僅誦一字也無異三密具修。

〔參考資料〕 《辨顯密二教論》卷下;《大日經口之疏鈔》卷三;《大日經住心品疏私記》卷六;《菩提心論勘文》卷下;《阿娑縛抄》卷一八九;《即身成佛義顯得鈔》卷中;《仙保抄》卷九。


三摩呬多

意譯等引、勝定。謂由定力所引生的身心安和平等,或由前加行等所引發的定之分位。據《成唯識論述記》卷六(本)所載,等引唯定心作意專注,不通於散;另依《瑜伽論略纂》卷一載,三摩呬多地通有心無心,以有漏及無漏之五蘊功德為其體性。《瑜伽師地論》卷十一載,四靜慮、八解脫、三等持及五現見三摩鉢底等四種名等引地。

關於等引的意義,《瑜伽論略纂》卷五云(大正43‧66c)︰「三摩呬多,此云等引。舊云三摩提,訛略也。此有七名。一云三摩呬多,釋論解言,謂勝定地,離沉掉等平等能引,或引平等,或是平等所引發故,名等引地。此卷下言,非於欲界心一境性,由此定等無悔歡喜安樂所引故,即以三義解等引。一等能引,二引平等,三平等方便所引發故,能引所引俱平等也。」

《成唯識論述記》卷六(本)云(大正43‧432c)︰

「言等引者,一引等故名等引,謂身心中所有分位安和之性,平等之時名之為等,此由定力故此位生,引生等故名為等引。二等所引故名等引,謂在定位身心平等,由前加行入定之時定勢力制伏沉、掉,名之為等,此等引生在定分位,此在定位定數,從前加行得名,名為等引,等能引故。」

此上所引皆謂等引有離昏沉、掉舉等平等能引,或引平等,或平等方便所引發等三義。

◎附一︰印順《辨法法性論講記》(摘錄)

印度梵語是三摩呬多,譯義為「等引」。「等」是平等,「引」是前後的引續,引發功德,等引是殊勝的定。說到定,梵語名三摩地,簡譯為三昧,意義是「等持」。什麼叫平等﹖原來,一般的心是不平等的,不平衡的;心是散亂的,妄想紛飛。修定是精神集中,繫念一境以息除妄念。但心是不平等的,平常是散亂,要他不散而歸於一,又易於昏沈,什麼都不解了,進一步就是睡眠。如將心提起,心又向上飛揚──掉舉。不是掉舉,就是昏沈;不是偏於這邊,就是偏於那邊。不能保持心的平等安和,就不能得定。學佛而要修定的,要修習到內心平等,不散亂,也不昏沈;不起種種分別,卻又明明白白,這就是平等持心的等持。由於心的定──等持,引起平等的前後延續,引發定中的種種功德,所以名為等引。靜慮(四禪),等至(八定),等持(三三摩地),解脫(八解脫),這些勝定,都名為三摩呬多──等引。

◎附二︰《大寶積經》卷四十九(摘錄)

復次舍利子!菩薩摩訶薩所證之定極善深妙,菩薩應時安住於中平等引攝,是處說名三摩呬多。舍利子!云何名為平等引攝。舍利子!三摩呬多者,引攝有情平等之性,故名此定三摩呬多。舍利子!三摩呬多者引攝其心平等性故,又三摩呬多者引攝欲解平等性故,又三摩呬多者引攝方便平等性故,又三摩呬多者引攝增上欲解平等性故,又三摩呬多者引攝柁那平等性故,又能引攝尸羅羼底毗利耶靜慮般羅若平等性故,又三摩呬多者引攝一切諸法平等性故。舍利子!是名菩薩摩訶薩三摩呬多,深妙靜慮引攝平等諸法性故。

〔參考資料〕 《玄應音義》卷二十三;《大日經疏》卷十七;《慧琳音義》卷四、卷三十六;《大日經疏鈔》卷三;宇井伯壽《瑜伽論研究》。


八識

大乘唯識家就眾生之心識,類別為八種,謂之八識。《入楞伽經》卷八〈剎那品〉(大正16‧559b)︰「所謂八識,何等為八﹖一者阿梨耶識、二者意、三者意識、四者眼識、五者耳識、六者鼻識、七者舌識、八者身識。」《顯揚聖教論》卷一(大正31‧480c)︰「識有八種,謂阿賴耶識、眼耳鼻舌身識、意及意識。」《成唯識論》卷七(大正31‧39c)︰「一切有情各有八識、六位心所、所變相見、分位差別及彼空理所顯真如。(中略)如是諸法皆不離識。」

此中,眼等前五識,各能了別色、聲、香、味、觸等五境,此五識只是依單純的感覺作用,直覺的寫象外境。第六意識能對內外之境,不分有形無形,亘及過現未三世,廣緣一切境,有比知、推測等作用,故稱廣緣識。意識可分為五俱與不俱等二類。五俱意識與前五識並生,明了地緣境,故名明了意識。不俱意識不與前五識俱起,而是單獨發生。若再加以細別,則五俱意識又有五同緣與不同緣等二類。五同緣係與前五識俱起,緣同一之境。不同緣雖與前五識俱起,而緣其他的異境。

不俱意識也有五後與獨頭等二類。五後意識雖不與前五識俱起並生,但不相離而續起。獨頭意識有獨散、夢中、定中等三類。獨散意識是脫離前五識單獨發生,追憶過去,預想未來等,作種種想像,及種種思慮。夢中意識是於夢幻朦朧中現起的作用。定中意識是於禪定中發生的意識活動。要言之,意識是八識中最猛利、敏捷,有自由自在力,迷悟昇沈之業,無一不由意識所作。

第七識是末那識(manas)。此識為意識。「末那」者,是思量義。恒以第八識為對境,起實我、實法的執著,永無休止。第六意識即根據此妄執,故不能了悟唯識所變之理,誤認為心外有物,萬有於空間整然存在;由此我法二執的迷妄,所以我人造諸惡業,沉淪生死。反之,能斷滅煩惱惡業,徹悟人法二空的真理,就是由於末那識變為清淨的緣故,因此名此識為染淨識。第六意識也同樣叫做意,但第六識以第七末那──意識為所依,故取名意識,是「依意之識」;第七識則是「意即是識」,其識本身即名為意。

第八識是阿賴耶識(ālayavijñāna),音譯又作阿梨耶識,此譯為藏識,舊譯無沒識。藏,為含藏的意思,宇宙萬有種子盡納入此識,因此得名。藏有能藏、所藏、執藏等三義。能藏,是能含藏發生諸法潛勢力的種子,即所藏為種子,能藏為第八識現行,此為「種現相望」。所藏,是第七識熏諸法的種子,故以受熏義名第八識為所藏,能熏為第七識的現行,此為「現現相望」。執藏,是被第七末那識執著為實法、實我,故以所執持之義名第八識為執藏,能執為第七識,此亦為「現現相望」。如上,「藏」雖具三義,然若以第八識為一切諸法緣起之根源觀之,則應以「能藏」義解釋阿賴耶識最為中肯。關於第八識,尚有毗播迦(vipaka,異熟)、阿陀那(adana,執持)等種種異名。

在此等諸識中,眼識乃至身識合稱五識、前五識;意識亦稱第六識、第六意識,合前五識而稱六識、前六識、六轉識等;末那識亦稱第七識等,合前六識而稱七識、前七識、七轉識、前七轉等。此八識依三能變分,則阿賴耶識名初能變,末那識名第二能變,前六識名第三能變。

關於八識之識體,或說其體為一。然依唯識一家之正義,八識之體不一。八識依各自之種子現行,其體各別,且依生起因緣之俱不俱,而能俱起二識乃至八識。又,此八識中,七、八二識行相極微細,乃小乘心識論所不談,故《成唯識論》卷五立二教五理,同書卷三立五教十理以證怯八識之存在。

地論家亦立八識說。然彼等以第八識為真淨識,以第七識等談雜染之轉起,故所談與唯識家有異。而攝論家以第八識為無覆無記之業果識,總八識稱為亂識,雖大似唯識家所談,然彼等另外別立第九之阿摩羅識,故兩者所論仍然有別。

◎附︰方倫《唯識三頌講記》〈八識總表〉


方倫《唯識三頌講記》<八識總表>
┌─┬─┬─────────┬─────────┬─────────┬─────────┐
│位│規│前五識 │第六意識 │第七末那識 │第八阿賴耶識 │
│ │矩│ │ │ │ │
├─┼─┼─────────┼─────────┼─────────┼─────────┤
│ │境│性 │性 帶質 獨影 │真帶質 │(無本質性) │
│ ├─┼─────────┼─────────┼─────────┼─────────┤
│ │量│現 │現 比 非 │非 │現 │
│凡├─┼─────────┼─────────┼─────────┼─────────┤
│ │性│善 惡 無記 │善 惡 無記 │有覆無記 │無覆無記 │
│ ├─┼─────────┼─────────┼─────────┼─────────┤
│ │界│欲 色(鼻舌不行)│欲 色 無色 │欲 色 無色 │欲 色 無色 │
│ │地│五趣雜居 離生喜樂│ │ │(隨他業力生) │
│ ├─┼─────────┼─────────┼─────────┼─────────┤
│ │ │遍行五 │遍行五 │遍行五 │遍行五 │
│ │相│別境五 │別境五 │別境一(慧) │ │
│ │ │善十一 │善十一 │根煩惱四(貪、癡、│ │
│ │應│根煩惱三(貪瞋癡)│根煩惱六 │慢、我見) │ │
│ │ │中隨煩惱二 │小隨煩惱十 │大隨煩惱八 │ │
│ │心│大隨煩惱八 │中隨煩惱二 │ │ │
│ │ │ │大隨煩惱八 │ │ │
│ │所│ │不定四 │ │ │
│ ├─┼─────────┼─────────┼─────────┼─────────┤
│ │依│眼九緣 │境、作意、染淨依 │境(賴耶見分)作意│境(根身器界種子)│
│ │ │耳除明 │根本依、種子 │根本依、種子 │作意、俱有依(末那│
│ │緣│餘三更除空 │ │ │種子) │
│ ├─┼─────────┼─────────┼─────────┼─────────┤
│ │體│自性了別 │隨念分別計度分別 │恆審思量我相隨 │浩浩三藏不可窮 │
│情│相│與根難分 │自性分別(易可知)│有情日夜鎮昏迷 │淵深七浪境為風 │
│ ├─┼─────────┼─────────┼─────────┼─────────┤
│ │業│眼耳離中觀塵 │動身發語 造引滿業│為前六識轉染淨之依│受熏、持種子根身器│
│ │ │鼻舌身合中觀塵 │招三界報 三性變易│ │界、去來作主 │
│ │用│ │五受輪轉 │ │ │
├─┼─┼─────────┼─────────┼─────────┼─────────┤
│ │觀│變轉相分而觀二空真│ 生空─破我執│無力斷惑 │ │
│ │ │ │習二空 │藉意識修觀而斷 │ │
│ │行│如(後得智) │ 法空─破法執│ │ │
│聖├─┼─────────┼─────────┼─────────┼─────────┤
│ │ │第八識轉智時、根成│資糧位中、漸伏我法│極喜地初心、俱生二│不動地前(即七地)│
│ │ │無漏、故識亦無漏、│二執現行 │執初伏、初與智應無│俱生我執已斷、故捨│
│ │斷│而轉為「成所作智」│見道位、分別二執種│功道(即不動地) │三藏之名 │
│ │ │ │子斷、初與智應(發│俱生我執斷 │金剛道後、俱生法執│
│ │惑│ │起初心歡喜地) │金剛道後、俱生法執│斷盡、不感生死、故│
│ │ │ │修習位中、伏斷俱生│斷「平等性智」現前│異熟果空 │
│ │轉│ │二執現行種子 │ │至此即轉成「大圓境│
│ │ │ │遠行地後、俱生我執│ │智」 │
│ │智│ │斷、純無漏 │ │ │
│ │ │ │等覺位、俱生法執斷│ │ │
│ │ │ │「妙觀察智」圓明 │ │ │
│智├─┼─────────┼─────────┼─────────┼─────────┤
│ │果│如來現大化小化隨類│智照大千內眾生機宜│現起他受用身、以十│十方世界、微塵剎土│
│ │ │化之三類化身、教化│、隨應說法 │地菩薩為所被機而教│、無不圓明普照、蓋│
│ │用│眾生、永息苦輪 │ │化之 │法界洞明、真俗等觀│
└─┴─┴─────────┴─────────┴─────────┴─────────┘


〔參考資料〕 《入楞伽經》卷二;《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一;《顯揚聖教論》卷十七;《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三(上);宇井伯壽《佛教汎論》第二編第二部;


十玄

又作十玄門,是賢首宗重要的學說。賢首宗人為顯示法界圓融、事事無礙、相即相入、無盡緣起的玄義,立此十門。

十玄有新古之別,智儼在《華嚴一乘十玄門》及法藏前期在《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簡稱《五教章》)、《華嚴經文義綱目》所立,叫作古十玄;法藏後期在《華嚴經探玄記》所立,叫作新十玄。新十玄的名稱如《探玄記》卷一所說(大正35‧123a)︰「(一)同時具足相應門,(二)廣狹自在無礙門,(三)一多相容不同門,(四)諸法相即自在門,(五)隱密顯了俱成門,(六)微細相容安立門,(七)因陀羅網法界門,(八)託事顯法生解門,(九)十世隔法異成門,(十)主伴圓明具德門。」

現在分別解說如次︰

(1)同時具足相應門︰是說所有迷悟染淨情非情等十方三世一切諸法,無有前後始終等別,同時互具足圓滿,彼此照應,成一大緣起,順逆無礙,參而不雜,無前無後,無欠無闕,互為緣起,所以叫作同時具足相應。此一門是十玄的總說,也就是事事無礙法界的總相,其餘九門是此門的別義。

(2)廣狹自在無礙門︰是說一切諸法廣大、狹小,自在無礙。至大身剎,置毛端而不窄,狹不礙廣;極小塵毛,含太虛而有餘,廣不礙狹。毛端現剎,不壞毛相,即狹而廣;剎入毛端,不壞剎相,即廣而狹。任運俱現,彼此各不相妨。

(3)一多相容不同門︰是說一法與多法互為緣起,力用交徹,遞相涉入,如一遍於多時就多能容一,多遍於一時就一能容多。但雖遞互相容,而一多歷然可別。

(4)諸法相即自在門︰是說一切諸法不但就用說相入無礙,就體說也空有相即。假如一法廢己同它,就舉體全是彼一切法;假如一法攝它同己,就全彼一切法即是己體。一法即一切法,一切法即一法,互融互即,不相障礙。彼此二體和融一如,如水波相收。

(5)隱密顯了俱成門︰是說一切諸法,互攝無礙。此全攝彼,就此顯而彼隱;彼全攝此,就彼顯而此隱。一法攝一切法,就一法顯而一切法隱;一切法攝一法,就一切法顯而一法隱。顯與顯不俱時,隱與隱不相並,然而隱顯同時,並存無礙。

(6)微細相容安立門︰諸法相即相入,重重無盡,然而千差萬別的諸法,各住自位,於一法中,炳然同時,齊頭顯現,如琉璃瓶透露出所盛許多的芥子。如此一能含多,法法都是這樣,一多的法相不壞不雜,相容安立。細如微塵,都能互相融入。

(7)因陀羅網法界門︰是說一切諸法的相入相即,體相自在,隱顯互現,重重無盡。如因陀羅網,懸掛無數夜明珠,一一珠中各現其他一切珠影,了了分明。這一重珠影中,又各現其他一切珠影,於影現中互相影現;如此三重、四重、五重乃至重重珠影映現,無盡無窮。一切諸法,亦復如是,互相交參,重重無盡。

(8)託事顯法生解門︰一切事法既然互為緣起,如因陀羅網,影現重重,不須遍觀諸法,但隨託一事而觀,便顯一切無盡之法,能生事事無礙的勝解,一花一果一枝一葉即是甚深微妙的法門,並非現前的事相之外更有所顯。

(9)十世隔法異成門︰上七門就空間橫說,諸法相即相入,圓融無礙。這一門就時間竪說,過去、現在、未來三世中,又各有過去、現在、未來三世,合稱九世。九世迭相即入,攝為一念,九世為別,一念為總,合稱十世。諸法遍在十世中,前後相隔而相即相入,自它互具顯現,相即相入而不失前後長短等差別相。

(10)主伴圓明具德門︰諸法相即相入,成一大緣起。所以隨舉一法即可為主,餘一切法悉可為伴,周匝圍繞,更以它法為主,餘法亦悉為伴。諸法雖互有主伴之別,而不壞差別之相,相依相成,一體無礙。彼此隱顯,主伴交輝;一多攝入,連帶緣起。

如此,一切諸法,皆具足此十玄,相即相入,無礙自在,而差別之相歷然;雖歷然差別,而重重無盡,成一大緣起。所以舉一法即法界全收,事事無礙,玄妙不可思議。這叫作十玄緣起無礙法門,也叫作無盡緣起法門。

十玄和六相並稱,然而六相的名義源出《華嚴經》及《十地經論》,十玄卻在經論裏都未見有具體的明文。被尊為賢首宗的二祖雲華智儼,由六相義的啟發,進而尋繹《華嚴經》所說緣起法相的條理,於是發明了十玄的說法,撰述了一篇叫作《華嚴一乘十玄門》的論文,敷陳它的義旨,所以十玄可說是智儼的創說,但現行本題作「承杜順和尚說」,或者是淵源於杜順的學說。《一乘十玄門》所列舉十玄的名稱及其次第是︰(1)同時具足相應門,(2)因陀羅網境界門,(3)祕密隱顯俱成門,(4)微細相容安立門,(5)十世隔法異成門,(6)諸藏純雜具德門,(7)一多相容不同門,(8)諸法相即自在門,(9)唯心回轉善成門,(10)託事顯法生解門。後來大弘賢首宗的賢首法藏,在所撰《文義綱目》中列舉十玄的名稱和次第,仍都依承智儼所說。嗣又在他的《五教章》中也仍繼承智儼的學說加以發揮,關於十玄的名目還大致和智儼所立相同,只是次第稍異,《金師子章》也是這樣。但在最後的《探玄記》中,不但變動了十玄的次第,並且改訂了幾個名稱,這就是新十玄,如前文所舉。

現在把新古十玄列表對照如下︰


新古十玄對照表
古十玄(十玄門) 新十玄(探玄記)
(1)同時具足相應門 同時具足相應門
(2)因陀羅網境界門 廣狹自在無礙門
(3)秘密隱顯俱成門 一多相容不同門
(4)微細相容安立門 諸法相即自在門
(5)十世隔法異成門 隱密顯了俱成門
(6)諸藏純雜具德門 微細相容安立門
(7)一多相容不同門 因陀羅網法界門
(8)諸法相即自在門 託事顯法生解門
(9)唯心迴轉善成門 十世隔法異成門
(10)託事顯法生解門 主伴圓明俱德門


就此可見,新十玄是把古十玄的諸藏純雜、唯心回轉二門改訂作廣狹自在、主伴圓明二門。其中諸藏純雜具德門,意在顯示諸法互相攝藏而純雜不相混亂同時具足無礙的義旨。諸藏有廣義狹義兩種解釋︰起初的《十玄門》中是用狹義解釋,說諸藏就是諸行,諸藏純雜具德是說一一行中攝藏一切諸行,如就布施一行說,一切諸行都成為布施,一行是純,布施一行即具足一切諸行是雜,然而純、雜不相妨礙。嗣後法藏在《文義綱目》中更用廣義解釋,說諸藏就是諸法,諸藏純雜具德是說一切諸法互相攝藏,一藏多時,就一說是純,就多說是雜;一切諸法都成為一法是純,一法即具足一切諸法是雜,然而純、雜不相妨礙。後來法藏又在《五教章》中兼取廣狹兩義,而說諸藏兼具諸法、諸行兩種意義。又最後法藏以諸藏純雜具德一門,還不免有理事交涉的痕迹,而新古十玄都談無礙,然而十玄的建立專為表顯事事無礙無盡緣起的圓旨,所以法藏最後把它廢止而改作廣狹自在無礙門。

其次,唯心回轉善成門,顯示一切諸法不問它是善是惡,畢竟都是一如來藏自性清淨心所變作,離此如來藏一心無別自性。此門只是諸法無礙所因,不是無礙相,所以法藏最後立主伴圓明具德門替代它。

後來法藏的弟子慧苑,撰《續華嚴略疏刊定記》把十玄刊定作德相十玄、業用十玄兩重,而推翻傳統的十玄說。但兩重十玄各門的名稱及其意義,大部分還是蹈襲智儼、法藏相承的學說。再後來被推為賢首宗的四祖清涼澄觀,又在所撰《華嚴疏鈔》裏恢復了《探玄記》的十玄說,而用蓮華葉或一微塵作譬喻來說明它。此外在賢首宗的系統以外的華嚴學者李通玄,也在所撰《新華嚴經論》中散說十玄,又在《華嚴經決疑論》中列舉它。

依慧苑的《刊定記》所說,一切諸法有體事、德相、業用三方面,體事是德相和業用所依,有色、心、時、處、身、方、教、義、行、位十法,德相業用各有十玄。德相十玄是︰(1)同時具足相應德,(2)相即德,(3)相在德,(4)隱顯德,(5)主伴德,(6)同體成即德,(7)具足無盡德,(8)純雜德,(9)微細德,(10)如因陀羅網德。業用十玄是︰(1)同時具足相應用,(2)相即用,(3)相在用,(4)相入用,(5)相作用,(6)純雜用,(7)隱顯用,(8)主伴用,(9)微細用,(10)如因陀羅網用。澄觀的《華嚴疏鈔》中對於慧苑的兩重十玄說有詳盡的評判,總的說來,他認為德相、業用雖異,不妨該攝於同一十玄,對機名業用門,本來相即便是德相門。他又認為慧苑立的體事十法,攝法無遺,也有道理。

李通玄原有關於十玄六相的專著,已經散佚不傳,只在《華嚴經決疑論》中,遺留下他所立十玄的名稱,是︰(1)同時相應具足門,(2)一多相容不同門,(3)諸法相即自在門,(4)天帝網影像重重互參無礙門,(5)微細相容安立門,(6)祕密隱顯具德門,(7)諸蓮華藏純雜俱含無障門,(8)三世圓融互參相入門,(9)唯智同別自在門,(10)託事表法生解門。從這些名稱看來,不外乎把智儼、法藏相承的十玄名稱略加修訂,次第也略加改動而成。至於十玄的涵義,通玄卻沒有加以說明,只在《新華嚴經論》中陳述六相圓融義之後,說「十玄義亦在此通」,又在《決疑論》中陳述六相義之後,說「如十玄門,義亦如是」。就是說十玄無礙義,可以由六相圓融義類推,也就是說所謂十玄,不外乎闡明圓融法界無盡緣起,像《決疑論》在列舉了十玄的名稱之後,就說︰「華嚴經有此十事大體顯無盡法,以智觀之可見。」本來無盡緣起的思想在地論師的系統中已經發達,智儼的學說便淵源於此。所以通玄的學說雖然間出心裁,然而隨處見出它是出於《地論》系統,特別是智儼系統的思想。(黃懺華)

◎附︰常盤大定著‧印海譯《中國佛教思想史》第五章(摘錄)

無盡緣起思想,來自於杜順之「法界觀」,配合智儼「一乘十玄門」,而成十玄之組織。杜順的萬有觀,分有三重︰真空觀、理事無礙觀、周遍含容觀。在第三周遍含容觀下面,論說萬有相互之間無礙之關係。此實是事事無礙之初始階段。周遍是一個東西遍於其他意思,含容是萬象被包含在「一」個之中之意。首先真空觀,空去一切差別事象而歸於一理體,既是一理體,差別事象只是假相,見到理體與假相之間無礙關係,名為理事無礙,然後見到事事之間無礙,名為周遍含容觀。在周遍含容觀裏,有通局、廣狹、遍容、攝入、交涉、相在、溥融之七個無礙。通局無礙是一個周遍其他一切事象意思。廣狹無礙是別的東西被一個東西所含容。遍容無礙和攝入無礙以「一」為主而望之於一切,名為遍容無礙。以「一切」為主而望之於一者,名為攝入無礙,合上二者名交涉無礙。更攝其餘而入他中時名相在無礙。於是成立重重無盡。最後,合交涉、相在兩種無礙,名為溥融無礙。是等三重觀,特別是由最後周遍含容觀,組織了另一個形態,就是智儼的十玄門。

(一)同時具足相應門︰此是十玄之總綱,相當於杜順的溥融無礙。其意是︰在時間上、空間上,無限諸法相互之間有相即、相入之關係。改換時、處後,又互為主伴,一為主時,其他悉為從屬,是為其內容。如此看來,宇宙萬有之間,無非是一依其他而立,其他依一而建之關係上。以一法具足了一切法,一切法中具有一法,成為重重無盡的大組織,此為法界緣起。

(二)因陀羅網境界門︰此有譬喻意,如帝釋天瓔珞珠互相映發,一珠中映現無數珠,同時一珠又攝其他珠中,一珠能容他珠,遍入於他珠中,同時他珠能容一珠,一珠被他珠所容,多次互相涉入時,譬如各各珠中含有全體之珠。說明了法界緣起之相狀。因陀羅網譬喻,頗能道破重重無盡關係,從古以來,此喻甚為有名。若以實際事情說明,於室中四方牆壁上按裝玻璃,中間安放一個任何東西,四方則能映現此物,能看到互相映發無限交涉相入之狀態。

(三)祕密隱顯俱成門︰隱(裏面)不離顯(表面),顯不離隱,隱現同時,猶如︰「秋空片月,晦明相並」。這是表裏一體的世界(此門約緣說)。

(四)微細相容安立門︰萬法的相容,所含之多,不改「多」之面目,所含之大,不壞大相,自相宛然,同時齊顯,猶如「琉璃之瓶,盛多芥子」,各各芥子,曠然安立,不失其各自之絕對性。這是現象各存在原理的世界(此門約相說)。

(五)十世隔法異成門︰於一剎那中,能容永遠的時間,過去、現在、未來,互能融入。九世諸法,不出一念。時間的原理,本來是相即相入,相融自在的。時間的差別相,是來自內心的執著形式。時間的本來面目,具有「內在性」和「超越性」,這要用「內觀」觀想才能了解。喻如「一夜之夢,翱翔百年」(此門約時間說)。

(六)諸藏純雜具德門︰此門約位說。

(七)一多相容不同門︰真理的性用,能夠一中容多,多中攝一,相容無礙,猶如「一室千燈,光光涉入」,而各燈光線,不失其用,同時力用交徹,相容相入而無礙,這是相入的世界(此門約用說)。

(八)諸法相即自在門︰萬法的相即,猶如金與金色,不相捨離,廢己同他,舉體相即,一即一切,故「體」同而不壞差別相;一切即一,故不壞差別相而體一。一多相即,生死相即,一即是多,多即是一,生即是死,死即是生,這是中道實相的真理中所看到的法界本性。如何能相即呢﹖答說︰「萬法無自性故,一切皆空故。」由空的作用,就能相即,萬象既然皆空,現象即能相即(此門約體說)。

(九)唯心回轉善成門︰此門約心說。

(十)託事顯法生解門︰事事無礙的道理,並不是抽象的理論,而是具體的事實。「擎拳竪臂,觸目皆道」,具體的一一現象,日常的一一行動,皆具相即相入、緣起無盡的妙理。換句話說,一切萬象,一切行為,都是這種妙理所具體的表象。有智慧的人,見「事」即知「理」(此約智門說)。

這些關係說明均從杜順之周遍含容觀中,看出其重重無礙,而組織所成一層一層的理論。

十玄門之理論基礎在「相即相入」,論「體」之有無說相即,論「用」之有無說相入。在體上棄掉自己而變成他,棄掉他而變成自己,他即是自己,自己即是他,這叫做相即。在用上,以自力為主時,他力被自所攝(自包他),以他力為主時,他乃攝自,自中入他,他中入自,這叫做相入。此相即、相入能成立之理由,因為是緣成性空之關係。緣成是有,無性是空。緣成、無性,統一著空、有二門,所以空、有打成一片而不矛盾。緣成無性之基礎在一心,無自性一心的波瀾即是法界(宇宙)。一心和法界之間超越了時間性。一心和法界之間稱為緣起,唯有相依相關之關係而無時間之隔礙,因此稱為「性起」。從印度以來的緣起說,到了華嚴宗之性起說,可算是已告結束。《般若經》以後之經論,完全表現此一思想,以後差不多未再見到如此狀態。中國佛教思想中所常見到的,以天台教義較為徹底。

華嚴宗之特色,不單是以一法表現全體,一與多相互依持,同時加上多與一,而成立緣起關係。由此看出華嚴宗之教義是試圖統一實相論和緣起論。說到緣起,如前說不受限時間的制約,說到相依關係,又避免了因果前後諸事的牽扯。

智儼之十玄門中有諸藏純雜具德門、唯心回轉善成門,在賢首《五教章》中是承繼原意;但到後來《探玄記》時,改為廣狹自在無礙門、主伴圓明具德門。此因純雜之語句中摻有理事之意思,又平常有說理是大,事是小之弱點。又,說唯心都是同樣的,一心與萬法之間,容易附帶有本末關係,而無一事與多事之間相互相依之關係,故以廣狹、主伴而代表。

〔參考資料〕 《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十;《華嚴經文義綱目》;《華嚴經疏》第二;《華嚴經略策》;《華嚴經七處九會頌釋章》;《註華嚴法界觀門》;《金師子章光顯鈔》卷上;《五教章通路記》卷二十六。


大乘佛教

「大乘」(mahāyāna),音譯為摩訶衍那或摩訶衍。乘,為「衍那」(yānā)的意譯,指車子,或泛指交通工具。「大乘」的語意,謂大型的交通工具。在佛教史上,大乘佛教指印度在部派佛教(小乘)之後所發展出來的新興佛教運動,或指此一運動中之佛教內涵而言。

佛教教團在佛陀滅後百餘年間,一直都是和合一致的,後因發展到印度各地,而在經典與教理的解釋上產生異說,日常之戒律生活也受各地氣候風土與風俗文化影響,發生變化。到西元200~300年間,乃逐漸分裂成十八個(或說二十個)部派,此即所謂的部派佛教。

部派佛教雖然有革新派與保守派之別,但大抵皆屬形式主義者。彼等固守教理與戒律之形骸,逐漸與一般民眾形成藩籬。為祛除此一弊病,並恢復佛教之真精神,在革新派之間乃逐漸興起革新運動,其推動者即自稱其教團為大乘或菩薩乘,而貶稱傳統保守的佛教為小乘或聲聞乘。

大乘之興起約在西元前一世紀,由於此新興教團擁有甚多共鳴者,因此其教勢乃迅速擴大。而隨著時代的進展,大乘佛教也逐漸產生變化。其發展階段大致可分為三個時期︰初期(1~300年)、中期(300~700年)與晚期(700~1200年)。初期大乘佛教有許多大乘經典產生,如《般若經》、《維摩經》、《法華經》、《華嚴經》、《無量壽經》等,皆以信仰、實踐為中心。

部派佛教與初期大乘佛教各有其特徵,相異之處約有六點︰

(1)部派佛教以證得阿羅漢為最高理想;初期大乘佛教則以成佛為最高目的。

(2)部派佛教以業報輪迴之苦為主要命題;初期大乘佛教則誓願進入惡趣,以救渡眾生。

(3)部派佛教主要在追求自我的完成;初期大乘佛教則以救濟一切眾生為主。

(4)部派佛教較拘泥於聖典之文句;初期大乘佛教則以「空」的態度,遠離執著,對聖典文句之解釋,較為靈活。

(5)部派佛教以學問、理論為主;初期大乘佛教則以信仰、實踐為要。

(6)部派佛教是出世的出家佛教;初期大乘佛教則是勝義的在家佛教。

初期大乘佛教之集大成者是龍樹、提婆等。尤其是龍樹,被後世譽為大乘佛教之祖。

中期大乘佛教的經典,可分為三個系統︰(1)如來藏思想系統,有《如來藏經》、《勝鬘經》、《大般涅槃經》等。(2)屬阿賴耶思想系統的《解深密經》等。(3)綜合兩種思想的《楞伽經》等。這些經典對哲學思想的強調更甚於信仰實踐。因此,以這些經典為基礎,後來又產生了許多純粹的哲學著作,例如︰阿賴耶識系統的《瑜伽師地論》、《攝大乘論》、《成唯識論》等;如來藏系統則有《寶性論》、《佛性論》等;兩者的綜合則有《大乘起信論》等。此一時期的代表人物有︰無著、世親、陳那、護法等人。

如來藏思想考察的是心的本體,探討吾人何以能夠追求理想、完成人格;而阿賴耶識思想則從現象的層面,考察心性向上或墮落的作用。前者謂為法性說、心性說,後者稱為法相說、心相說。第三種學說則綜合性與相,唱說性相融合。以上所述,可以稱為廣義的瑜伽行派。到了中期大乘佛教的末期,另有受龍樹學說影響的中觀派興起。此二大思想主流成為當時大乘教法的代表。

晚期的大乘佛教,除了繼續前期的學問研究外,更有真言密教的興起。真言密教的出現,是為了掙脫學問研究之流弊,並力圖恢復信仰、實踐的立場。因此,印契、真言、陀羅尼、曼荼羅等遂成為顯示其教理學說的主要方式。此一時期的經典有《大日經》、《金剛頂經》等,以及為數甚多的陀羅尼及儀軌。然而,此深遠穩健的密教,後來與卑俗猥雜的民間信仰結合,喪失了佛教的真精神,墮落為左道密教。

以上三期的大乘經典與論書,在成立之時即陸續傳入中亞、中國、日本及西藏,各地區所接受的大乘佛法,也有初、中、晚期之差別。有些地區以初期大乘為主(如中亞與中國),有些地區以中晚期為主(如西藏)。

◎附一︰〈大乘佛教〉(摘譯自《佛教大事典》)

西元前一世紀,一群學佛求悟自稱菩薩者共同發起改革佛教的運動。其中有成立於各地的在家信徒團體及來自比丘教團者。但是,此一運動並不是由單一性的佛教組織所發起,而是由擁有多樣信仰內容的多數團體所構成,在運動過程中透過與其他團體的接觸、合流而逐漸整頓教理,因此而於西元一世紀成立《般若經》、《法華經》、《華嚴經》、《阿彌陀經》、《寶積經》〈普明菩薩會〉、《維摩經》、《勝鬘經》等初期大乘經典。

這些大乘經典共通的基本思想,可歸納成四點︰

(1)諸佛以救度眾生為其本願,建立佛土以攝眾生。佛是多面性的,既有為救度眾生而顯現的色身,也有真理之象徵的法身。

(2)諸法皆是相對性的存在,是緣起性的空。從悟的立場立論,存在的世界是清淨的,是平等的法性、真如。

(3)為證得佛所證之真理,同臻佛之境地,必須修菩薩行。六波羅蜜就是修行的主要內容,十地是主要的修行過程。

(4)眾生皆有佛性,皆能成佛;眾生自己也要確信自己有成佛的可能。

初期大乘經典出世之後,大乘經典仍陸續不斷的成立,但自從西元二、三世紀間,龍樹撰《中論》,以緣起與空解釋大乘思想以後,大乘佛教進入以論書為主的時代。四、五世紀時,無著、世親從認識論、實踐論的立場重新解釋緣起與空,建立了唯識學說。這時的大乘佛教分成兩大系統,(1)自稱是龍樹直傳的中觀派;(2)以無著、世親之主張為導向的瑜伽行派(唯識派)。此外,五世紀的陳那、七世紀的法稱承襲瑜伽行派所說,而進行論理學的研究。由於兩派思想的交互影響,八世紀時期的大乘佛教,乃呈現中觀思想與瑜伽行思想相互統合的局面。

相對於以僧院為舞台,以論書為中心的哲學佛教之發展,在民眾之間,自七世紀後半期起,萌發了所謂密教的新興佛教運動。密教徒大量吸收佛教之外的民間信仰,並成立《大日經》、《金剛頂經》等密教經典,力圖將教理體系化,其教勢更逐漸滲入僧院內部,終於成為後期大乘佛教的重要部分。

印度區域內的大乘佛教,從八世紀後半開始傳入西藏。西藏佛教由於全盤接受晚期的印度佛教,因此帶有濃厚的密教色彩,且在其後更有獨特的發展,並傳入蒙古一地。中國方面,從紀元前後經由中亞傳入印度佛教,直到八世紀之間,中國佛教的發展一方面是相應印度佛教的發展,一方面則以教相判釋的方法,將包含小乘的整個佛教體系化,而置大乘佛教於優勢的地位。中國佛教各個宗派之成立,係依其所擷取的大乘佛教的某一方面而形成的,因此,中國思想方面的影響因素,也不容忽視。至於朝鮮、日本的佛教,則屬漢譯佛教文化圈。其中,日本將佛教視為中國文化的一部分而加以汲取,因此帶有中國色彩;又由於雜入崇拜祖先、佛俗混融以及要求教理單純化等因素,因而形成獨特的日本佛教。

此外,有關亞洲其他地區的大乘佛教,斯里蘭卡與大乘佛教曾有短時期的交流,但不久即告消失,而成為小乘獨盛的局面。九、十世紀時的蘇門答臘曾經盛行密教;而越南佛教,則源自中國的大乘佛教,這一點是值得吾人注意的。

◎附二︰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二、三講(摘錄)

關於大乘學說思想的來源,各國學者的研究尚未得到明確的結論。對大乘學說的形成,佛教各個部派都曾給予一定的影響,但一般認為大乘與大眾部的關係,更密切些。根據何在呢﹖本來大小乘的區別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的有下列幾點︰

(一)在宗教實踐上,大乘以成佛為目的,而小乘則以達到阿羅漢為究竟。

(二)在理論上,對法空的解釋,小乘對佛說很拘泥,認為(特別是有部)凡佛說的都實在。只要佛說有這類法,有這類概念,也就有這類存在。這是一種概念的實在論。因此,它們不承認萬法皆空,最多只承認人無我,所謂人空法有。小乘中也有主張法無我的,如上座部,但也是用分析方法得出來的,如茶杯現在是完整的,它終有一天要被打破;如用分析方法去看,它也是不完整的,是無自性的。這樣來理解空,當然很不徹底。如果一件東西要待打破時才能認為空,那麼未破之前,很難有此認識。大乘的看法就不然,認為一切皆空,法的自性也是空,所以說一切法的存在如幻如化。

(三)小乘認為要實現自己的理想,非出家過禁欲生活不可;而大乘,特別在其初期,則以居家的信徒為主。並且有些事只有在家才具備條件去做,例如布施中的財施,出家人不許集財,就不能實行。因此,大乘一開始,很重視在家,不提倡出家。(以上第二章)

關於大乘思想的起源,現在的研究已取得一定的成績,但還沒有完全解決。早年日本曾動員十幾名學者專門研究,發表了《大乘佛教的成立史的研究》一書,但是受到資料限制,也未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西洋人的研究就更差了,他們占有的資料更不完備。因此,我們對這問題也不能說得很詳細。

大乘學說的源流,可以從兩方面來看,一是歷史根源方面,二是社會根源方面。歷史根源方面,可從保存下來的文獻裏去探究。從現存資料看,大乘學說是從部派佛學發展來的,各部派對它都有或多或少的影響,其中大眾系的幾派,對它的影響尤深。大眾系各派的思想,後來漸趨大乘化,逐漸發展,終於有了獨立的大乘的一派。當然這並非說部派後來轉化成了大乘,而是說大乘吸收了各部派的特長獨立發展的。從大眾系保留下的許多學說中,有些就很接近大乘思想,如前面所說的方廣部就是。不僅如此,後來的大乘學者們自己也有此看法。漢譯資料中有真諦譯的《部執異論》,據他在譯記裏說,大眾系內部分裂,即因對內部流行的大乘經有信有不信引起的。他還說,多聞部的分出,是由於有位在雪山修行的人(多聞部主)出來宣揚一種深奧思想。所謂「深」,就是超出小乘的大乘思想。後來玄奘去印時,還有這樣的傳統看法︰原在南方的大眾系,以後發展出案達部,再後有方廣部,它們以斯里蘭卡的無畏山寺為根據地,那裏本來是流行上座系的,這時方廣與上座取得調和,同時並存。玄奘認為無畏山的上座已非純粹的上座,應名為「大乘上座」。據此,玄奘似乎也把方廣看得與大乘差不多了。

從上述事實看,大乘思想與大眾系的關係,完全可以肯定。但是,大乘思想,還與其他部派有關。以法藏部說,它發展了本生說,編成為一類「菩薩藏」,這是很特殊的。其他部派只把本生放在雜藏內,或分散於各經籍中,並不獨立為一藏。大乘擴大菩薩在成佛以前的修行方法,把與之相關的種種行事分為六類(六度、六波羅蜜)而都可以得到解脫,這一思想,就與法藏部的重視本生有關。其次,正量部關於業力的說法,六道(有阿修羅道)的說法,五類法(即三世、無為、不可說法)的說法,也都為大乘所吸收。

再從大乘思想發生的社會條件看,它產生並流行於案達羅和笈多兩王朝,也不是偶然的。當時兩王朝在政治上已出現了一個統一的局面,而佛教內部呢,仍日趨分歧,各行其是,實難以適應形勢的發展,這就迫使佛教不得不向統一的方向努力。但是,小乘各部,因循守舊,是不大講通融的,只有新興的大乘,既超然於各部之上,又能吸取諸部之長,有資格擔負組織新說適應統一形勢的重任。再說,案達羅和笈多兩王朝對佛教都不大支持,這就迫使大乘向下層發展以求得群眾的支持。關於這點,大眾部與正量部都是有基礎的,南方大眾系案達部,是向平民群眾宣傳的,正量部主要受到商人的崇信,大乘就是在兩部已有的群眾基礎上興起的,所以在學說中,就反映了這些階層的思想意識。平民群眾從事體力生產,有自發的創造思想,商人追求實際利益,也有些創發傾向,因而大乘思想裏就多少表現出創新的傾向了。另外,商人為了謀利,常與統治者發生矛盾,希望政治有所改良,大乘經中有一部分講到治理國家的問題,這當然只是從維護商人立場出發的,不能說即符合平民的要求。從這些背景看,可以認識到大乘學說產生的社會基礎。

◎附三︰平川彰〈大乘佛教之特質〉(依觀摘譯自《大乘佛教とは何か》)

大乘(Mahāyānā),有大的運載用具之意;運載用具,在此用以譬喻教理。此因教法能將人從迷的此岸,運往悟的彼岸,故有此喻。

大乘教理之所以稱為「大的運載用具」,有下列各種理由︰

第一,其教法係「自利利他」之教理。一般認為被稱為「小乘」(Hīnayāna)的部派佛教,僅專心於解救自己,而不救渡他人。實際上,小乘佛教也行教化弟子與信徒之事,因此不能謂之為只是自利,然其教理的確以自己之修行為主。而大乘佛教的教理則以為利他的活動猶如自利修行的完成。就「自利利他兼備」這一點而言,大乘佛教被稱為「大乘」。此亦名「自覺覺他,覺行圓滿」。

第二,大乘佛教係在家、出家一貫的佛教。就不排除在家者這一點而言,它被稱為大乘。小乘佛教是出家主義的佛教。彼等認為若不出家修行、嚴守戒律,則不得解脫。因此,在家者是被排除在解脫之外的。就排除在家者這一點而言,部派佛教被稱為小乘。釋尊曾為在家者說適合在家者修行的法,但部派佛教沒有將這一類教理保存下來。因此,部派佛教成為主張若不出家持戒,則不得解脫的狹隘之教。

而大乘佛教運動興起於在家者之中,不區別在家與出家。大乘的修行者,亦即修行典範的「釋迦菩薩」,其「六波羅蜜」之修行,係以在家者的身份而實行的。因此,大乘以在家者的修行為主。這是為了「成佛」的修行。像這樣,大乘佛教是在家、出家共通之教;在不排除在家者這一點言,可謂為廣大之教。雖然後來大乘佛教也採用部派佛教的戒律,區別在家與出家,但這是後世才如此的。在初期的大乘佛教中,出家菩薩並沒有自己的戒律。然而這不是意味初期大乘教團沒有出家菩薩。《道行般若經》雖不說出家與在家之區別,但繼其後成立的《大品般若經》云(大正8‧221b)︰「是菩薩離於淫欲,從初發意常作童真,莫使與色欲共會。」此即顯示有離淫欲的出家菩薩。尤其文殊菩薩曾被稱為「法王子」(kumarabhūta);而此語與「童真」同義,或指未結婚的青年。因此,初期大乘教團也有出家菩薩,不過他們是自發性的斷淫欲,而不是受小乘的二五○戒所致。在菩薩所修的六波羅蜜中,並沒有顯示在家、出家有別。在教理上,在家、出家無別,此即表明大乘佛教之廣,是被稱為大乘的理由之一。

第三,大乘佛教係普濟賢愚與善惡之教。此可依難行道、易行道言之。在實踐與信仰兼重這一點上,大乘是愚者、弱者皆不遺漏的佛教。大乘雖也有嚴格的修行,但同時也有用以接引意志薄弱者或為惡者的易行道。此因大乘佛教係以佛陀為重之故。發起菩薩之自覺,決意修習與釋迦同樣艱苦行的人,其所行即是難行道。這是修習與佛陀所行相同的佛教。相對於此,弱者有仰賴佛陀慈悲而被救的「信仰之道」。《法華經》卷二云(大正9‧14c)︰「今此三界,皆為我有。其中眾生,悉為吾子。(中略)唯我一人,能為救護。」亦即大乘佛教是立足於佛陀之慈悲的教派。認為信仰佛陀而得救的佛教,成立於此。由於信仰的佛教不捨棄意志薄弱者及惡人,因此是廣大之教。大乘佛教中,如《般若經》、《法華經》之類,皆以法為中心,但在重視信仰的人而言,則將教法當作明咒(vidya)或陀羅尼信奉,而主張讀誦與受持經典,可獲大功德。因此仍然是信仰的佛教。

像這樣的大乘佛教,有行的佛教與信的佛教兩種,是不遺漏任何人的廣大之教。

第四,佛身論發達。小乘佛教中,佛陀是「導師」,是說法的佛。由於重視被說的「法」,因此,對於能說者的「佛」之研究,並沒有特別發展。而大乘佛教的佛陀,由於被要求是一位救渡者,因此產生其救渡的能力及如何救渡等疑問,其「救渡力」被強調,從而以之為超人的理論根據亦被研究。初期大乘佛典中,已有非常進步的佛陀觀出現。例如謂阿閦佛(Akṣobhya)建立淨土一事,在成立極早的《道行般若經》中已可見及。《道行般若經》沒有言及阿彌陀佛,但在同是成立頗早的《般舟三昧經》中曾提及,而講述阿彌陀佛建立淨土及救渡眾生的《大阿彌陀經》其成立也早。其次,在《法華經》中說久遠實成的釋迦,《華嚴經》說遍滿世界的毗盧舍那佛。這些佛的能力皆遠超生於印度的釋尊,具有無限光明與無限的壽命及不可思議的神通力,是真理之人格化。其後,佛陀的本質及威力的根據被更深入的探究,乃至有法身、報身、應身等佛身論產生。進而與法身有關的法性、法界、真如等思想也發展開來。

像這樣,研究佛陀的本質,發展出種種佛身論,這是大乘的特色。

第五,大乘佛教說所有的人都可成為菩薩(bodhisattva)。小乘佛教中,提到菩薩,主要是指釋尊的前身釋迦菩薩,以及未來佛的彌勒菩薩。此外,也認為過去佛也有其菩薩時代,但凡此皆指業已成佛者的前生而言。而大乘佛教則認為即使未得授記的凡夫,也由於發菩提心,而得稱「我是菩薩」。因而大乘的菩薩觀念係依「信」而起。「你是菩薩」的授記,必是由佛所給予。因此,大乘菩薩根據對佛的信仰,而產生自己是菩薩的信念。小乘佛教中有稱為「聲聞」(śravaka)者。所謂聲聞,是指「聞佛音聲的人」,即指佛弟子。小乘佛教徒有「佛弟子」之觀念,但不認為另有其悟與佛等同的「菩薩」。因此,小乘佛教談到菩薩,只是指佛的前生。而稱完成聲聞的修行的人為「阿羅漢」。阿羅漢意為斷煩惱者。佛陀是斷煩惱且得一切智的人。而大乘佛教則以達到此等果位的佛陀為目的,比起以阿羅漢為目的的小乘佛教,其目標更為高遠。

由於信仰釋迦佛,因而起意倣效釋迦菩薩行跡,於是產生了成佛的佛教。這是決心追隨釋迦所行之道,因此是艱苦的修行道。此即所謂「發菩提心」。此修行被整理為「六波羅蜜行」。但是也有意志薄弱者,雖生起成佛之願,卻不能實行。彼等則期望仰賴因佛之救渡,而得成佛。兩者所行不同,但「成佛」的目的不異。因此,兩者皆是菩薩。

◎附四︰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摘錄)

大乘──求成佛道的法門,從多方面傳出,而向共同的目標而展開。從《阿含經》以來,佛弟子有了利根慧深的「法行人」,鈍根慧淺的「信行人」──二類,所以大乘興起,也有「信增上」與「智增上」的不同。重信的,信十方佛(菩薩)及淨土,而有「懺罪法門」、「往生淨土法門」等。重智慧的,重於「一切法本不生」,也就是「一切法本空」,「一切法本淨」,「一切法本來寂靜」的深悟。大乘不是聲聞乘那樣,出發於無常(苦),經無我而入涅槃寂靜,而是直入無生、寂靜的,如「般若法門」、「文殊師利法門」等。直觀一切法本不生(空、清淨、寂靜),所以「法法如涅槃」,奠定了大乘即世間而出世間,出世間而不離世間的根本原理。重信與重慧的二大法門,在互相的影響中。大乘是行菩薩道而成佛的,釋尊菩薩時代的大行,願在穢土成佛,利濟多苦的眾生,悲心深重,受到淨土佛菩薩的無邊讚歎!重悲的行人,也在大乘佛教出現︰願生人間的;願生穢土(及無佛法處)的;念念為眾生發心的;無量數劫在生死中,體悟無生而不願證實際的。悲增上行,是大乘特有的。不過初期大乘的一般傾向,重於理想的十方淨土,重於體悟;重悲的菩薩道,得不到充分的開展,而多表現於大菩薩的慈悲救濟。

從「佛法」而發展到「大乘佛法」,主要的動力,是「佛涅槃以後,佛弟子對佛的永恆懷念」。佛弟子對佛的信敬與懷念,在事相上,發展為對佛的遺體、遺物、遺迹的崇敬;如舍利造塔等,種種莊嚴供養,使佛教界煥然一新。在意識上,從真誠的仰信中,傳出了釋尊過去生中的大行──「譬喻」與「本生」,出世成佛說法的「因緣」。希有的佛功德,慈悲的菩薩大行,是部派佛教所共傳共信的。這些傳說,與現實人間的佛──釋尊,有些不協調,因而引出了理想的佛陀觀,現在十方有佛與十方淨土說,菩薩願生惡趣說。這都出於大眾部(Mahasaṃghikāḥ)及分別說部(Vibhā-jya-vādināḥ),到達了大乘的邊緣。從懷念佛而來的十方佛(菩薩),淨土,菩薩大行,充滿了信仰與理想的特性,成為大乘法門所不可缺的內容。

「大乘佛法」,是從「對佛的永恆懷念」而開顯出來的。於十方佛前懺悔,發願往生他方淨土的重信菩薩行,明顯的與此相關。悲願行菩薩,願在生死中悲濟眾生,及大菩薩的示現,也是由此而引發的。直體「一切法本不生」的重慧菩薩行,也有密切的關係。「空」、「無相」、「無願」、「無起」、「無生」、「無所有」、「遠離」、「清淨」、「寂靜」等,依《般若經》說,都是涅槃的增語。涅槃是超越於「有」、「無」,不落名相,不是世俗「名言」所可以表詮的。「空」與「寂靜」等,也只烘雲托月式的,從遮遣來暗示。釋尊入涅槃後,不再濟度眾生了,這在「對佛所有的永恆懷念」中,一般人是不能滿足的。重慧的菩薩行,與十方佛、淨土等思想相呼應,開展出「一切法本不生」的體悟。「一切法本不生」,也就是「一切法本來寂靜」,涅槃不離一切法,一切法如涅槃,然後超越有、無,不落名相的涅槃,無礙於生死世間的濟度。所以「佛涅槃後,佛弟子對佛的永恆懷念」,為通曉從「佛法」而「大乘佛法」的總線索。(以上〈自序〉)

平川彰博士的《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開闢一新的方向──「大乘教團的起源」,這是一個卓越的見解!他在佛與僧別體,佛塔非僧伽的所有物;及部派間不能共住交往,大乘當然也不能與部派佛教者共住;大乘經以十善為尸羅(戒)波羅蜜,十善為在家戒等理由,推想大乘與出家的部派佛教無關。大乘不出於出家的部派佛教,推想有非僧非俗的寺塔集團,以說明大乘教團的起源。果真這樣,初起的大乘教團,倒與現代日本式的佛教相近。這一說,大概會受到日本佛教界歡迎的,也許這就是構想者的意識來源!不過,佛塔與出家的僧伽別體,佛塔非僧伽所有,是否就等於佛塔與在家人,或不僧不俗者一體﹖佛塔屬於不僧不俗者的所有物﹖部派間真的不能交往嗎﹖十善戒但屬於在家嗎﹖這些問題,應該作更多的研究!(以上第一章)

舍利塔,佛教初期是由在家信眾建造的。供養塔的財物,如有多餘的,就由在家人存放生息,作為修治供養塔的費用。上面所引的文字,說明了舍利塔由在家眾而移歸出家眾的過程。七百結集的主要問題,是毗舍離(Vaiśālī)比丘的受取金銀,在當時是認為非法的。在佛教的發達中,舍利塔越來越莊嚴,供養也越來越豐厚,無論是金銀珍寶,以及作為貨幣流通的金錢,僧眾都為塔為僧而接受了。受卷銀財物生息的,也由毗舍離比丘開始。這一制度,終於為佛教全體所接受;錫蘭也同樣是寺庫中珍寶多得不計其數。然僧眾可以為塔、為僧(甚至為自己)接受金銀,卻不准手捉,而要由淨人或優婆塞,代為分別(塔物與僧物,不能混雜)存取,代為經理生息。淨人是「寺家人」,古代是屬於僧伽的,如北魏的僧祇戶那樣。可信優婆塞,是僧眾所認可的,認為是尊敬三寶,深信因果,不會盜取、欺誑的。所以由淨人與優婆塞經營,並非屬於淨人與優婆塞所有,只是代理,服從僧伽的意旨而辦事的。大乘佛法從部派佛教中發展出來,要從阿育王以後的部派佛教的發展去理解,不宜依據早期情況(塔物由在家人經營),及誤解比丘不得在塔中住宿,而想像為從僧伽以外,非僧非俗的佛塔集團中出來。這一段,應與平川彰博士《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作對比的觀察。(以上第二章)

◎附五︰印順《無諍之辯》〈談入世與佛學〉(摘錄)

大乘理論的特點,是「世間不異出世間」;「生死即涅槃」;「色(受想行識)不異空,空不異色」。從一切法本性空寂的深觀來看一切,於是乎世間與出世間的對立被銷融了︰可以依世間而向出世,出世(解脫)了也不離世間。從理論而表顯於修行,以佛菩薩所行為軌範,布施被看作首要的道品(六度之首);慈悲為菩薩道的必備內容,沒有慈悲,就不成其為菩薩了。如果我所理解的,與實際不太遠的話,那末大乘入世佛教的開展,「空」為最根本的原理,悲是最根本的動機。中觀也好,瑜伽也好,印度論師所表彰的大乘,解說雖多少不同,而原則一致。從「空」來說,如《瑜伽》〈真實義品〉所說︰「空勝解」(對於空的正確而深刻的理解)是菩薩向佛道的要行。生死性空,涅槃性空,在空性平等的基點上(無住涅槃),才能深知生死是無常是苦,而不急急的厭離他;涅槃是常是樂,是最理想的,卻不急急的趣入他。把生死涅槃看實在了,不能不厭生死,不能不急求涅槃。急急的厭生死,求涅槃,那就不期而然的,要落入小乘行徑了!在「空勝解」中,法法平等,法法緣起──身心、自他、依正都是相依相待的存在。於是悲心內發,不忍眾生苦,不忍聖教衰而行菩薩道。在菩薩道中,慈悲益物不是無用,反而是完成佛道的心髓。為眾生而學,為眾生而證。一切福慧功德,回向法界,回向眾生。一切不屬於自己,以眾生的利益為利益。沒有慈悲,就沒有菩薩,沒有佛道,而達於「佛心者,大慈悲是」的結論。本於這種理論而見之於實行,主要的如《般若經》所說,時時警策自己︰「今是學時,非是證時。」因為從無我而來的空慧,如沒有悲願功德,急求修證,儘管自以為菩薩,自以為佛,也不免如折翅(有空慧的證悟,沒有悲願的助成)的鳥,落地而死(對大乘說,小乘是死了)。所以菩薩發心,以空勝解成大慧,以福德成大悲。一定要悲願深徹骨髓,然後證空而不會墮落小乘。總之,大乘的入世的佛法,最初所表達的要點是︰不異世間而出世,慈悲為成佛的主行,不求急證,由此而圓成的才是真解脫。

◎附六︰〈大乘〉(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大乘,係大根性人所乘之法門。「小乘」之對稱。梵語mahāyāna,音譯為摩訶衍;另有上乘(uttarayāna)之稱。大,為廣大之義;乘,運載之義。即指運載菩薩大根性人,令達菩提涅槃彼岸之自利利他悲智雙行的法門。此等法門稱為大乘教。相對的,運載聲聞、緣覺等小機,令至灰滅涅槃境地之孤調自度的法門,稱為小乘,宣說此法門者稱為小乘教。

有關大乘與小乘的不同,可從教理、智斷、行位、因果等各方面來討論,但若顯示其要點,可就教理及實修二方面來衡量。從教理上來說,大乘所談幽深玄妙,小乘則較淺近。從實修上而言,大乘之發心廣大,以利他救濟為先,能長時積集無量功德;而小乘則以脫苦灰滅為念,無暇顧他,故不講求長劫修行。

關於大乘一語,茲列大乘經論、小乘經典等所說如下︰

(一)大乘經論所說之大乘

(1)大乘經所說︰《法華經》卷二〈譬喻品〉云(大正9‧13b)︰「若有眾生,從佛世尊聞法信受,勤修精進,求一切智、佛智、自然智、無師智、如來知見、力、無所畏,愍念安樂無量眾生,利益天人,度脫一切,是名大乘。」《大般若經》卷五十一〈辯大乘品〉云(大正5‧290b)︰「大乘相者,謂六波羅蜜多。(中略)發應一切智智心,大悲為上首,以無所得而為方便,自施一切內外所有,亦勸他施內外所有,持此善根與一切有情同共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大方等大集經》卷十〈海慧菩薩品〉云(大正13‧64c)︰「諸乘之中大乘最,(中略)道樹下觀十二緣,起已愍眾說大乘,十方眾生乘大乘,乘無增減如虛空,(中略)具足六度六神通,具善方便修三昧,能壞諸魔及邪見。」

北本《涅槃經》卷十四謂諸大眾有求小乘與求大乘二類,佛在波羅奈城為前者說法,在拘尸那城為後者轉法輪。《稱讚大乘功德經》解釋大乘之名義時,立有三十餘條,其中說及(大正17‧911c)︰「此乘能顯諸菩薩行無不具足,故曰大乘。此乘能顯佛地功德無不備悉,故曰大乘。此乘利樂一切有情盡未來際,故曰大乘。(中略)此乘超過獨覺乘等,最上無比,故曰大乘。」《地藏十輪經》卷七謂大乘者,受持第一清淨律儀,修行第一微妙善行,具足第一堅固慚愧,深見深畏後世苦果,遠離所有一切惡法,常樂修行一切善法,慈悲常遍一切有情,恆普為作利益安樂,救濟度脫一切有情所有厄難生死眾苦,不顧自身所有安樂,唯求安樂一切有情,如是名為住大乘者。

《菩薩善戒經》卷七〈菩薩功德品〉謂有七事大,故名大乘,即{1}法大,謂菩薩法藏於十二部經最大最上,故名毗佛略。{2}心大,謂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3}解大,即解菩薩藏毗佛略經。{4}淨大,謂菩薩發心已,其心清淨乃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5}莊嚴大,謂菩薩具足功德莊嚴、智慧莊嚴。{6}時大,謂菩薩摩訶薩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三阿僧祇劫修行苦行。{7}具足大,指菩薩具足三十二相八十種好以自莊嚴,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此七義中,前六者係約因,後一約果。

(2)大乘論所說︰《大智度論》卷一百云(大正25‧756b)︰「佛法皆是一種一味,所謂苦盡解脫味。此解脫味有二種,一者但自為身,二者兼為一切眾生。雖俱求一解脫門,而有自利、利人之異,是故有大、小乘差別。為是二種人故,佛口所說以文字語言分為二種。」《十二門論》亦云(大正30‧159c)︰
「摩訶衍者,於二乘為上故,名大乘。諸佛最大,是乘能至,故名為大。諸佛大人乘是乘故,故名為大。又能滅除眾生大苦與大利益事,故名為大。又觀世音、得大勢、文殊師利、彌勒菩薩等,是諸大士之所乘故,故名為大。又以此乘能盡一切諸法邊底,故名為大。」

玄奘譯‧無著撰《攝大乘論》卷,謂大乘相對於小乘,有十一種差別。即{1}由所緣差別,以大乘法為所緣故。{2}由資持差別,以大福智二種資糧為資持故。{3}由通達差別,以能通達補特伽羅法無我故。{4}由涅槃差別,攝受無住大涅槃故。{5}由地差別,依於十地而出離故。{6}、{7}由清淨差別,斷煩惱習,淨佛土故。{8}由於自他得平等心差別,成熟有情加行無休息故。{9}由生差別,生如來家故。{10}由受生差別,常於諸佛大集會中攝受生故。{11}由果差別,十力無畏不共佛法無量功德果成滿故。(編按︰第{6}與第{7}都是「由清淨差別」,據真諦譯‧世親釋《攝大乘論釋》卷八載,第{6}所明為內清淨,第{7}為外清淨。即內由自相續中修道,滅除煩惱習氣,故名內清淨。外由修淨土行,所居之土無有五濁,如頗黎珂等世界,故名外清淨。)

此外,立七義以釋大乘之所以者頗多。其中,《菩薩地持論》卷八立法大、心大、解大、淨心大、眾具大、時大、得大。《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六、《顯揚聖教論》卷八、《金剛般若論》卷上等所說,則與前述《菩薩善戒經》所說大致相同。但《大乘莊嚴經論》卷十二立緣大、行大、智大、勤大、巧大、果大、事大。《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一列境大等七義,其名義則與《菩薩戒經》稍異。

(二)小乘經典中所顯示之大乘

《增一阿含經》卷一云(大正2‧550a)︰「菩薩發意趣大乘,(中略)方等大乘義玄邃。」《長阿含經》卷二云(大正1‧12c)︰「大乘道之輿,一切渡天人。」其他,有說及一乘之語,如《雜阿含經》卷四十四云(大正2‧322b)︰「有一乘道,能淨眾生,度諸憂悲,滅除苦惱,得真如法。」同經卷二十亦云(大正2‧143b)︰「說一乘道,(中略)得真如法。」此係指三世諸佛以此一乘道,度生死海。

如上所述,小乘經典所用之大乘語。並非大小對立而寓褒貶之意,完全只就其所尊崇而稱大乘。如依前文來說,係表示發起遠大志願,難作能作的菩薩之道。因此,小乘經典中,無一處以小乘之語自稱。由此可以斷定,以小乘為低劣,且令大小對立之事,至少是在大乘經典流布以後。

而有關大乘經典開始流布的年代迄今仍無法詳知,一般相信是在龍樹出世年代之前不久。大乘經典所出現的思想,係出自小乘經典,如阿含部經典中,有大乘特有的名稱──真如、一乘、三三昧、六波羅蜜等。此外,小乘諸部中,一說部有關諸法如幻之論為大乘諸法實相論之先驅,說出世部有關俗妄真實的說法為大乘真如緣起論之先驅,經量部的根本識、種子說,及大眾部末計與化地部末計之細意識說,為大乘賴耶緣起論之先驅。因此,大小乘之間並不是完全異趣。此等小乘諸部中較進步的立義,或可稱之為大乘義。自龍樹以後大乘教興起以來,或為顯示自教之色彩,乃頗有貶斥小乘之語。

(三)後代大乘諸家所用之大乘
至後代,大乘諸家在同一大乘之中,分別勝劣、權實,特以自家之宗義為勝、為實,以彰顯自宗。如密教,一行《大日經疏》卷一立七義解釋大乘,即︰

(1)以法大故,謂諸佛廣大甚深祕密之藏,毗盧遮那遍一切處大人所乘。

(2)發心大故,謂一向志求平等大慧,起無盡悲願,誓當普授法界眾生。

(3)信解大故,謂初見心明道時,具足無量功德,能遍至恒沙佛剎,以大事因緣成就眾生。

(4)以性大故,謂自性清淨心金剛寶藏無有缺減,一切眾生等共有之。

(5)依止大故,謂如是妙乘即法界眾生大依止處,猶如百川趣海、卉木依地而生。

(6)以時大故,謂壽量長遠出過三時,師子奮迅祕密神通之用未曾休息。

(7)以智大故,謂諸法無邊故等虛空心,自然妙慧亦復無邊,窮實相原底,譬如函蓋相稱。

此即指密教為最勝大乘,將「乘」解釋為進趣之義。因此,覺眼《住心品疏冠註》卷四註釋《大日經疏》之「勝上大乘」時,謂大乘之名雖通顯密,但無上最上佛乘之稱獨在密乘,為顯此義,乃冠上「勝上」二字,又顯教諸經論中雖明大乘之義,猶是法界一門,非普門真實能攝之大乘,而密宗大乘之道係無所能到之異,無所能行之殊,此為自宗不共之大乘實義。

另外,如華嚴宗、天台宗等,且進而在大乘之中區別權實。澄觀《華嚴經疏鈔玄談》卷四云(卍續8‧447上)︰「今明大乘,尚有權實。」最澄《愍諭辨惑章》謂大乘有二,即權大乘與實大乘,權大乘指三車中之牛車,實大乘指露地之大白牛車。

權實之區別,係根據《法華經》〈譬喻品〉三車四車之差別而分別三乘、一乘。此中,權大乘為大乘中未了義之說,即如主張凝然不作、立五姓各別者,即所謂三乘教。實大乘係大乘中之了義說,指如立一性皆成而唱真如隨緣者,即所謂一乘教。此種分判,乃後代興起之大乘諸宗為顯示自宗的優秀,在同一大乘中作區別時所用。諸宗教判,往往在大乘諸門中分判勝劣、高下,如天台四教的通、別、圓教,華嚴五教的始、終、頓、圓,皆就大乘而判。此外又有北地禪師分有相、無相二種大乘,密宗分大乘為法相、破相、法性等三宗。

(四)屬於大乘之諸宗
據《大唐西域記》所載,印度係大乘、小乘二教並行。《南海寄歸傳》卷一謂二者之區別不明,其文云(大正54‧205c)︰
「其四部之中,大乘、小乘區分不定。北天、南海之郡純是小乘,神州赤縣之鄉意存大教,自餘諸處大小雜行。考其致也,則律撿不殊,齊制五篇,通修四諦。若禮菩薩,讀大乘經,名之為大;不行斯事,號之為小。所云大乘,無過二種,一則中觀,二乃瑜伽。」

中國所傳十三宗之中,三論、涅槃、地論、淨土、禪、攝論、天台、華嚴、法相、真言等諸宗,皆屬大乘。在日本,除從中國傳至日本之大乘諸宗外,另在日本興起的淨土宗、真宗、日蓮宗、融通念佛宗、時宗等,亦屬大乘。以上諸宗,若分別權大乘、實大乘,則法相宗攝屬權大乘;三論宗若依華嚴宗義而分別,從五教中的空、始教方面而言,係攝屬權大乘,照自有一性皆成之意而言乃攝於實大乘;天台宗、華嚴宗、真言宗等屬於一乘教者,悉皆攝屬實大乘。

(五)大乘之佛說非佛說
與小乘佛法結集之史實相比較,大乘法的結集史實甚為模糊。《大智度論》卷一百載(大正25‧756b)︰「佛滅度後,文殊尸利、彌勒諸大菩薩,亦將阿難集是摩訶衍。」《金剛仙論》卷一謂集之於鐵圍山外。但此等敘述當非事實。因此乃有懷疑大乘究竟是否為佛說者。

在大乘得勢之時,此大乘非佛說之聲似愈喧騰,當時之大乘教徒中,有針對此說試加辯解者。如無著《大乘莊嚴經論》卷一云(大正31‧591a)︰「有人疑此大乘非佛所說,云何有此功德可得﹖我今決彼疑網,成立大乘真是佛說。」並設不記、同行、不行、成就、體、非體、能治、文異等八因;《顯揚聖教論》卷二十亦為相同的目的,立有十因;護法等亦於《成唯識論》卷三云(大正31‧14c)︰「又,聖慈氏以七種因,證大乘經真是佛說。」

我國六朝時代,如慧導、曇樂、僧淵等曾疑大乘經,但未詳彼等是否提倡「大乘非佛說」。另據《出三藏記集》卷五所載,竺法度執小乘教,唯禮釋迦一佛,不承認十方佛,不許讀誦大乘經典。此等當出自大乘非佛說之見解。近至清代,英國耶穌教傳教士艾約瑟迪謹,嘗著《釋教正謬》一書,主張大乘非佛說。

在日本,小乘未曾獨立為一宗,唯有兼習之者,亦未聞僧徒中有主張大乘非佛說者,及之者,亦未聞僧徒中有主張大乘非佛說者,及至德川時代,始見有學者主張此說。如富永仲基《出定後語》、服部天游《赤倮倮》、平田篤胤《出定笑語》等即是。而在佛教內,雖有潮音、文雄等人辯駁其說,但無法積極成立大乘為佛說之論。明治維新以後,由於泰西學術之影響,佛教界內產生以歷史性、批評性自由研討之風潮,大乘佛說論亦被研究。研究的結果,承認在某種意義上,大乘確非佛說,同時在同樣的意義上,小乘經典之一部分亦為後世所附加增益云云。

〔參考資料〕 印順《印度佛教思想史》;EdwardConze著‧胡國堅譯《佛教的本質及其發展》(《世界佛學名著譯叢》{2});印順(等)著《大乘佛教之發展》、太虛(等)著《大乘佛教的問題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98}、{99});木村泰賢《大乘佛教思想論》;宇井伯壽《佛教思想研究》;宮本正尊《大乘佛教の成立史的研究》;山田龍城《大乘佛教成立史論序說》;中村元《インド思想史》;上田義文《大乘佛教の思想》;Th. Stcherbatsky《The Conception of BuddhistNirvana》;Max Weber《The Religion of India》。


大毗婆沙論

二百卷。北印度五百大阿羅漢等造,唐‧玄奘譯。或稱為《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或又簡稱為《婆沙》,收於《大正藏》第二十七冊。是小乘說一切有部所正依的論藏。此論廣明法義,備列眾說,為詳解迦多衍尼子的《阿毗達磨發智論》而造的釋論。

《阿毗達磨發智論》原是印度二十部派中說一切有部的根本論典,和《集異門足論》、《法蘊足論》、《施設足論》、《識身足論》、《品類足論》、《界身足論》合稱為有部重要的七論。據《俱舍論記》卷一載(大正41‧8c)︰「發智一論法門最廣,故後代論師說六(論)為足,發智為身。」即古來都以《發智論》為有部教義的代表作。在當時北印度思想界占主要地位的有部學人,對於此論曾競相鑽研,各宣勝義,廣事解說,而《大毗婆沙論》即為這些對《發智論》不同義解的廣大結集。其所以名為《大毗婆沙》,即是包含有廣說、勝說、異說三義。如《俱舍論記》卷一載︰(大正41‧11a)「謂彼論中分別義廣,故名廣說;說義勝故,名為勝說;五百阿羅漢各以異義解釋發智,名為異說。具此三義,故存梵音。」顯示此論為有部的廣大教藏。

關於此論結集的事緣,如唐‧玄奘《大唐西域記》卷三所說,佛滅度後四百年間,健馱羅國迦膩色迦王弘護佛教,鑒于當時的部執紛紜,人各異說,便請教於 脇尊者,在迦濕彌羅建立伽藍,召集了五百位有名的阿羅漢,並以世友尊者為上座,從事於結集三藏,先造《鄔波第鑠論》十萬頌以解釋經藏,次造《毗奈耶毗婆沙論》十萬頌以解釋律藏,後造《阿毗達磨毗婆沙論》十萬頌以解釋論藏,三藏結集完畢,用赤銅鍱鏤寫論文,藏於塔中,永傳後世。此中所說解釋論藏的《毗婆沙論》十萬頌,即是這《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而所解釋的論藏則是《阿毗達磨發智論》。又玄奘譯《大毗婆沙論》後跋語還說(大正27‧1004a)︰「佛涅槃後四百年,迦膩色迦王贍部,召集五百應真士,迦濕彌羅釋三藏,其中對法毗婆沙,具獲本文今譯訖。」多羅那他《印度佛教史》第十二章所述中國的藏地學者有關此事的傳說略同玄奘所說,並稱會眾中有五百羅漢,五百菩薩、五百班抵達相聚結集,而稱之為第三次結集云云。因而古來通稱此論是迦膩色迦王時世友等五百大阿羅漢在迦濕彌羅編纂之作。

但據現代學者考證,以為此論中有(大正27‧593a)「昔健馱羅國迦膩色迦王」時的故事(卷一一四),又有(大正27‧671b)「昔于此部有二論師︰一名時毗羅,二名瞿沙伐摩」的論說(卷一二九),以及脇、世友、法救、妙音、覺天等學說雖廣被引用或評述,似乎都未直接參與《婆沙》結集等情形,而認為此論的編纂,係在迦膩色迦王和世友尊者以後,即西元二世紀中以迦多衍尼子的徒眾為中心的有部學人的集體之作。這和《大智度論》卷二所說(大正25‧70a)︰「迦旃延婆羅門道人,(中略)作發智經八犍度,(中略)後諸弟子為後人不能盡解八犍度故,作鞞婆娑」之說也相符。又與舊譯《阿毗曇毗婆沙論》釋道挻序所說(大正28‧1a)︰「釋迦遷暉六百餘載,時北天竺有五百應真,(中略)造毗婆沙,抑止眾說」的記載也相共通。因而此論編纂的年代,似還有待於重加考訂。

但此論的造成,在印度的佛教界確曾起了巨大的推進作用,並提高了說一切有部在當時的地位,而其時的有部學者也因此而被稱為「毗婆沙師」,可以想見此論和有部關係的重大。由於對此論研究的熱潮,在當時遂出現了不少有關此論的著作和有名的學者,如東晉‧道安〈鞞婆沙序〉中,曾敘述有以往印度三位羅漢各抄《毗婆沙論》的記載說(大正55‧73b)︰「有三羅漢,一名尸陀槃尼,二名達悉,三名鞞羅尼,撰鞞婆沙,廣引聖證。(中略)達悉迷而近煩,鞞羅要而近略,尸陀最折中焉」(《出三藏記集》卷十)。此外,運用《婆沙》理論而製論的,有法勝的《阿毗曇心論》,法救的《雜阿毗曇心論》,又有受到此論學說影響而造的世親的《阿毗達磨俱舍論》,以及為發揮《婆沙》正義而作的眾賢的《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和《顯宗論》等,都是有關此論教義的現存的名著。

此論梵本十萬頌,係由唐‧玄奘全文漢譯。現今一般所指《大毗婆沙論》,即是指唐譯本論而言。但在唐以前,還有苻秦‧僧伽跋澄譯的節抄本和北涼‧浮陀跋摩、道泰譯的不完全本。

(1)苻秦譯本︰題名《鞞婆沙論》,十四卷,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八冊。係苻秦‧建元十九年(383),秦秘書郎趙正請罽賓(即迦濕彌羅)法師僧伽跋澄口誦該國羅漢尸陀槃尼節抄的《大毗婆沙論》加以翻譯,當時名德釋道安集眾參與譯事。跋澄口誦經本,外國沙門曇摩難提筆受寫成梵文,佛圖羅剎為之宣譯,苻秦沙門敏智筆受寫成漢文(《高僧傳》卷一〈僧伽跋澄傳〉),更由道安加以校對。據道安序說︰經本甚多,其人忘失,唯四十事是釋阿毗曇十門之本,而分十五事為小品迴著前,以二十五事為大品而著後,此大小二品全無所損,其後二處是忘失之遺者,令第而次之。以上四十事連最後拾遺二處,合成全論內容的四十二處,僅相當於唐譯《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中第二編結蘊的一部分。即其中所謂小品十五事,約當於唐譯本論第四十六至五十卷,即結蘊中第一〈不善納息〉的前半章;又所謂大品二十五事,相當於同論第七十一至八十六卷,即結蘊第四〈十門納息〉的前半章。可見這一譯本只是全部《大毗婆沙論》一小部分。這次翻譯的不能詳善,也如《高僧傳》〈僧伽提婆傳〉中所說︰跋澄所出毗曇廣說,屬慕容之難,戎敵紛擾,兼譯人造次,未善詳悉,義旨句味,往往不盡;俄而安公棄世,未及改正。

(2)北涼‧浮陀跋摩、道泰譯本︰題名《阿毗曇毗婆沙論》,六十卷,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八冊。它的梵文原本十萬頌,係由沙門道泰從西域齎來涼地。這時天竺沙門浮陀跋摩也來到涼城,涼主便請他二人於乙丑年(425)四月中旬在涼城閑豫宮寺開始傳譯,並請沙門智嵩、道朗等三百餘人考文詳義參與其事,至丁卯年(427)七月上旬譯畢。成一百卷。嗣因涼城兵亂散佚,又經寫出六十卷,傳到宋地流布。以上據《阿毗曇毗婆沙論》道挻序。另據《出三藏記集》卷二,稱此論是丁丑歲(即437年)四月開始傳譯,至己卯歲(即439年)七月譯訖,後來各家經錄都沿用此說。這就是現今傳存的六十卷本。其內容僅存(1)雜犍度、(2)使犍度、(3)智犍度三篇,僅相當於唐譯本論第一至一百零一卷的雜、結、智三蘊部分。譯文似較簡明暢達,而正確性不如唐譯,文義次序也有前後出入之處,但大體是一致的。

《大毗婆沙論》全文二百卷,至唐‧玄奘始完全譯出,這是此論最詳盡正確的漢文譯本,它的梵本十萬頌係由玄奘親從印度齎歸。玄奘於永徽年中(650~655)翻譯了《婆沙》系統的《阿毗達磨顯宗論》、《順正理論》和與此有關的《俱舍論》後,即從顯慶元年(656)七月二十七日在長安大慈恩寺翻經院開始宣譯此論,沙門嘉尚、海藏、神昉、大乘光筆受,神察、辨通執筆,拪玄、靖邁、慧立、玄則綴文,明珠、惠貴、法祥、慧景、神泰、普賢、善樂證義,義褒、玄應正字,至顯慶四年七月三日於西明寺翻譯完畢,成二百卷,內分八蘊(舊譯犍度,即篇章之意),每蘊又有若干納息(舊譯跋渠,或譯云品)。這就是對於《發智》本論八篇四十三品的逐一廣釋,並備列眾說,顯示宗義,形成為說一切有部的教理淵海。而玄奘這一譯本也就是此論現存的唯一善本。

唐譯本論譯出後不久,此論的梵文原本在印度似即佚失,因而距離迦濕彌羅較近的中國藏族地區也未有譯本。西元1944年沙門法尊曾據唐‧玄奘譯本譯成藏文,於1948年全文翻畢。又日本‧木村泰賢、西義雄、坂本幸男三人也於1929年依據唐譯本共同加以日譯,現收於1929~1940年出版的日本《國譯一切經》中。以上藏、日兩譯所依的原本,只是漢文唐‧玄奘譯一本而已。至於以前秦、涼兩個片斷的譯本,只能供研究唐譯本論時之部分參考。

本論的內容篇章,依《發智論》大分八蘊,乃至若干納息,如本論序中所說(大正27‧1b)︰「造別納息,制總蘊名︰謂集種種異相論道,制為雜蘊;集結論道,制為結蘊;集智論道,制為智蘊;集業論道,制為業蘊;集大種論道,制為大種蘊;集根論道,制為根蘊;集定論道,制為定蘊;集見論道,制為見蘊。」就以上八蘊的論道,一一本著止他宗顯己義的原則,加以廣泛釋論。

在第一編雜蘊中,第一〈世第一法納息〉,即廣釋世第一法,乃至忍、頂、煖善根,以及順抉擇分、順解脫分、我見、其他諸見的性相關係。第二〈智納息〉,廣釋智和識,非我的行相、二心不俱起、心心所等無間緣、記憶和忘失、六根、六境、名句文身、六因、隨眠、斷惑等問題。第三〈補特伽羅納息〉,廣釋十二緣起的流轉和還滅等性相關係,出入息、持息念乃至斷、離、滅十六行相等問題。第四〈愛敬納息〉,廣釋愛和敬、供養恭敬、身力和身劣,佛的身力、十力、四無畏、大悲、三念住、七妙法、五聖智、三摩地等,擇滅、非擇滅,有餘涅槃、無餘涅槃,學、無學、非學非無學,無學五蘊,唯一究竟、離我語取,二遍知、三歸依處等問題。第五〈慚愧納息〉,廣釋無慚無愧和慚愧,以及增上善根和微俱行不善根、斷善根、續善根,心變壞,掉舉和惡作,惛沉和睡眠,夢中善惡和果報,五蓋和無明蓋等問題。第六〈相納息〉,廣釋生、住、老(異)、無常(滅)四相的性相關係以及有為、無為法等問題。第七〈無義納息〉,廣論苦行無義和趺坐的威儀,住對面念觀行,不淨觀,五現見等至,第六無相住(隨信行、隨法行)功德,化法調伏和法隨法行,多欲和不喜足,難滿和難養等問題。第八〈思納息〉,廣釋思和慮、聞思修三慧,尋和伺,掉舉和心亂,十大地法等諸心所分類,三摩地諸相,無相、不正知、妄語、憍和慢,增上慢所緣四諦情形,七種慢,三不善尋和三善尋,智和境及智和識、有漏行和無漏行、有為法和無為法等廣狹分別;行圓滿、護圓滿,異生性,邪見、邪思惟相應法等問題。

第二編結蘊中,第一〈不善納息〉,廣釋三結、三不善根、三漏、四瀑流、四取、四身繫、五蓋、五結、五順下、上分結、五見、六愛身、七隨眠、九結、九十八隨眠和它們的性相分齊關係一一分別等問題。第二〈一行納息〉,廣釋九結五事中的繫事一行,三結乃至九十八隨眠的攝持關係以及它們三有相續的分限乃至消滅諸結等的定,又諸結的已繫、當繫、今繫和退道時的結繫等問題;九遍知有關的諸問題等。第三〈有情納息〉,廣釋三界見、修所斷結的離、繫和頓、漸、異生、聖者離染和退的諸問題;諸結斷盡沙門果攝以及四沙門果相、學、無學轉根等問題;三有問題;中有各種問題等。第四〈十門納息〉,廣釋二十二根、十八界、十二處、五蘊、五取蘊、六界、有色無色法、有見無見法、有對無對法、有漏無漏法、有為無為法、三世、三性、三界繫、學無學非學非無學法、見斷修斷無斷法、四諦、四靜慮、四無量、四無色、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以及八智、三三摩地等乃至四十二章的隨眠隨增、所緣法、相應法、能緣、所緣、緣識、緣緣識、成就、不成就、五位分類等問題。

第三編智蘊中,第一〈學支納息〉,廣釋八學支的成就、四種通行、無學支的成就,見、智、慧的性相關係等分別;八道支和七覺支、三十七菩提分法、世俗正見和正智、無漏正見和正智等問題。第二〈五種納息〉,廣釋邪見邪智、正見正智、諸種左慧、學無學非學非無學的見、智、慧、梵天惡見,大天五事惡見等問題。第三〈他心智納息〉,廣釋他心智、宿住隨念智、本性念生智,時愛心解脫、不動心解脫以及和盡、無生智相應法關係,學無學的明和智、六通和明、諦現觀時所得的證淨、預流者斷四顛倒、成三摩地(三解脫門)等,以及三世諸道的習得、修得等問題。第四〈修智納息〉,廣釋八智的性相和它們的相攝、相互成就關係,異生和聖者的修得、相修和相緣、斷結力能、結滅作證,乃至無常想、七處善、三義觀等問題。第五〈七聖納息〉,廣釋七聖者八智的成就關係和七聖者三三摩地的成就關係,七聖者無漏根、覺支、道支現前時所現起的智數,八智相應法和五德的相應關係,三三摩地、三無漏根相應法和四德、三德的相應關係,四十四智、七十七智、一一智和在一一世成就的八智和三世成就等問題。

第四編業蘊中,第一〈惡行納息〉,廣釋三惡行、三不善根、三妙行、三善根、十不善業道、十善業道、三業、四業、三時業、三受業、三世業、三性業、三學業、三斷業、身受心受業、三障業、最大破僧罪、最大果報等問題。第二〈邪語納息〉,廣釋邪語邪命邪業和正語正命正業、十不善道由貪瞋癡生、律儀和不律儀、三惡行和三曲、穢、濁、發身語業的二種等起,三妙行和三清淨、三寂默、三惡行和非理所引的三業,三妙行和如理所引的三業,業感異熟界的三性、三世、愛非愛別和不相應行所感異熟果,三世業、三受業、三界業、善惡業、見修所斷業同一剎那受異熟果等問題。第三〈害生納息〉,廣釋害生命四種、無間業加行感地獄異熟等有關殺生諸問題,中有中所受無間業異熟和造作增長二業,五無間業、二種防護、四種律儀、別解脫律儀受得的範圍、身和身業的成就關係、異生命終時忍法捨、不捨、四生、身和身語意業的成就關係,業和異熟果的離染同、異時關係,業有無異熟分別和五果、善、不善業的顛倒不顛倒、三界繫不繫的相互成就和生處等問題。第四〈表無表納息〉,廣釋表、無表業、身表無表業、三世身語表無表業等成就關係,欲色無色不繫業和欲色無色不繫法,有漏無漏業和有漏無漏法,三學業和三學果,身、戒、心慧的修和不修,過現未戒類成就關係,七眾別解脫律儀的建立,近事和五學處、三歸、近住律儀等問題。第五〈自業納息〉,廣釋自業、業成就當不當受異熟分別、預流者不墮惡趣和所得智、諸學的謀害、留多壽行和捨壽行、心狂亂、不善的纏相應法、佛教和世間種種工巧業處、學無學非學非無學戒的成就關係等問題。

第五編大種蘊中,第一〈大種納息〉,廣釋大種所造色以及它的相和業,觸處實事十一種,大種所造處的有見無見、有對無對、有漏無漏、有為無為、三世、三性、三界繫、三學、三斷分別,大種和所造色、和善等造色、善不善無記等相互關係,四大種以及尋、伺、有對觸等依何定滅,住於何果等問題;四食和它的粗細、界、趣、生等分別乃至施食等問題。第二〈緣納息〉,廣釋大種蘊、大種各自相緣關係,和所造色、心心所法、十二處、二十二根的相緣關係以及它的不相應、增減、不相離性等問題,三世大種和所造色、欲色界繫大種和所造色、地等地界等、十二處能牽所牽等,大小三災、世界成住壞空等問題。第三〈具見納息〉,廣釋已具見諦的聖者所成身語業色的界繫大種所造問題,上界下生者初得諸根的大種為因問題,化身和化事,中有七門分別,世、劫和心起、住、滅分齊,有為法的時、色、名三分齊,四緣乃至二緣生法,因相應不相應、緣有緣無緣法等分別,內無色想觀外色法,除色想、四識住、七識住、九有情居等問題。第四〈執受納息〉,廣釋有執受無執受和大種及所造色的相互相緣,因相應不相應、有所緣無所緣乃至有為無為等法的相緣、諸種欲有色有諸根、大種和彼心心所法相緣、有執受無執受、順求順取、順結非順結、見處非見處等義,法內外和內外處攝分別,二受、三受乃至百八受相互相攝、十八意近行、三十六師句、證預流、一來,不還果時、證六通時過現未修十五門分別,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道支、四靜慮、四無色、四無量、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八智、三等持、四沙門果、五通等問題。

第六編根蘊中,第一〈根納息〉,廣釋二十二根和它的因緣、它的實體數、一一增上處等,建立勝義根的異說、女男二根、三無漏根、二十二根的學無學非學非無學、善不善無記、有無異熟、見修所斷、不斷乃至三界繫不繫、因相應等、緣有緣等分別和它們的意義;蘊、處、界所攝的根,根非根相緣相生、二十二根的相互因緣等問題。第二〈有納息〉,廣釋三界最初所生根數、三界繫法思惟和遍知關係,得四沙門果的根數、遍知根數、成就不成就、斷何界結、何果所攝,諸根無漏緣三界繫和法類智相應關係以及法類智的自性乃至所緣等分別,時心解脫和不動心解脫的學無學根分別,以無間道證四沙門果時相應等五門分別,證四沙門果時所永斷、滅、起的根數等問題。第三〈觸納息〉,廣釋十六觸的性相以及和根的相應關係,眼等五根和身根成就關係,天眼和天耳,地獄乃至俱解脫者成就的根數,眼等乃至慧根得遍知時,滅作證時的根數等問題。第四〈等心納息〉,廣釋心的等起等滅,壽的問題,無想定、滅盡定入出時滅起的根數和滅起的心心所界繫分別等各項問題,生無想天時以及無想有情的想和食等問題。二十二根、五力、七覺支、八道支、八智、三三摩地所攝的根數和相應的根數,三界死生時滅起的根數和滅起的心心所界繫分別、阿羅漢涅槃時最後滅的根數等問題。第五〈一心納息〉,廣釋諸法與心一起一住一滅和心的相應關係,六根的修不修,不成就學根得學根。捨無漏根得無漏根,諸未知當知根能否現觀四諦,以及盡智、無生智、無學正見等性、相、所緣、相應等問題。第六〈魚納息〉,廣釋二十二根隨一成就不成就等問題,善不善無讓諸根各以善不善無記根為因問題。第七〈因緣納息〉,廣釋根因緣和所緣緣的三世、三性乃至四諦斷、八智斷分別,以及根因緣和所緣緣的四諦斷、八智斷相互關係。

第七編定蘊中,第一〈得納息〉,廣釋得、非得的三世、三性、三界繫、三學、三斷分別等,見、修、無學道所起的得和四諦的得以及離繫得等問題,與三性心、三界心、三學心、三斷心俱起的三性、界繫、三學、三斷分別,染靜慮支、味相應靜慮入出等,入靜慮次第乃至不入彼靜慮而生其處、得下靜慮未得上靜慮生處、諸靜慮心捨、得和滅起等問題,四無量心和等無間緣的行相、無量、淨定、解脫、勝處、遍處、八智、三三摩地的斷結和受異熟果處等問題。第二〈緣納息〉,廣釋八等至和三等至、初靜慮乃至無所有處三等至的成、不成、得、捨、退、淨初靜慮四順分、諸種修法,淨初靜慮乃至第四靜慮的修無漏問題,味相應、淨、無漏靜慮和無色的相緣,定的順次順超、逆次逆超以及超定的加行和成滿等問題。第三〈攝納息〉,廣釋十想和它的界地、所依、行相乃至有為無為、自性斷所緣斷、轉隨轉等諸門分別,十想和四靜慮、四無量乃至八智、三三摩地的相攝、相應,成就初二三四靜慮者對於四靜慮乃至三三摩地等的成就數限分別,味相應、淨、無漏和四靜慮四無色相互成就不成就,得、捨、退等分別,六十五等至的緣處和在三乘中的成就,等至隨以八等至為因緣和等無間緣、所緣緣的關係以及為等無間緣和所緣緣的關係,味相應、淨、無漏八等至的頓得頓捨和漸得漸捨,身語表、無表、三惡行、三妙行、三善不善根、四聖非聖語、四生、四入胎、四識住五蘊、五取蘊、五趣、五妙欲、五學處、六內處、七識住、八世法、九有情居、十業道、四靜慮、四無量、四無色、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他心智、世俗智等滅所依的定等問題。第四〈不還納息〉,廣釋五種不還、七善士趣、雜修靜慮、五淨居天、學無學和為得未得而學不學分別,順流、逆流和自住義,得極禁和得極迹者的關係,菩薩相異熟業,三十二相和百福莊嚴,菩薩修經三祇九十一劫,菩薩修四波羅蜜和補處菩薩生覩史多天下生,慈氏受記當來作佛以及苾芻於現法當辦聖旨的智與智用,願智、無諍,佛弟子第一中因儒童婆迦等差別,四聖種、法隨法行、法輪自性、轉法輪、正法和它的住、滅等問題。第五〈一行納息〉,廣釋三三摩地成就有關諸問題,三三摩地相修和斷結、作意入正性離生等,盡智、無生智的念住、無漏初靜慮的樂和輕安等覺支的樂、有頂聖者依無所有處定得羅漢果,入定者不應聞聲,性定和不定、邪正性定不定三聚,覺支和正漏法的成就、得、捨、退、未斷已斷和未遍知已遍知,生盲生聾引發天眼天耳,異生聖者的退不退,上界下生時所得法的曾未曾得分別,五通的能限,金剛喻定時六智和它的所緣等問題。

第八編見蘊中,第一〈念住納息〉,廣釋三種四念住、念住的種類、斷惑數等有關四念住諸問題,聞思修所成念住、念住的加行和生起次第、佛三念住、一趣道、四念住的習修、得修和相修以及它的自性、地、相應、行相、所緣等分別,如實知三受以及它的身心受、有無昧受、耽嗜依、出離依受、有貪心乃至解脫心、五蓋、六結、七覺支等等的智,貪瞋癡增減的等隨觀、死邊際受、阿羅漢的般涅槃以及佛的般涅槃,四有、三有和行等問題。第二〈三有納息〉,廣釋諸有和五種相續、三有捨而相續、滅而法現前等問題,三界死生的捨、得、滅、起諸蘊,隨眠不於他界法隨增,三界的建立,十想的習修、得修和思惟所緣,起三善惡尋伺的思惟,諸法因、緣無明等問題。第三〈想納息〉,廣釋十想生法和十想是否相應及同一所緣問題,由心引起的身語業分位差別,所通達、所遍知、所斷、所修、所作證法、四有為相和見疑相應、或不相應的受的隨眠隨增,因、道、緣起等的界、處、蘊、所攝分別等問題。第四〈智納息〉,廣釋能通達、能遍知以及能厭、能離、修厭等問題,法與法作四緣或時不作的問題,意觸和三事與合觸,慢和自執與不寂靜,業和不律儀與律儀,不淨觀乃至無學道等的已未得成不成就等關係,除苦諦等和法處法的三科所攝分別,三科和五位分類與一切法關係等問題。第五〈見納息〉,廣釋無施與、無愛樂等各種邪見、常見、斷見、戒禁取見、見取見等和它們的對治道,九慢和七慢,我作、他作二種外道見,外道諸見的五種分類,六十二見,斷常二見分別等問題。

以上對於說一切有部根本經典《發智論》全面地(除〈伽他納息〉不需要解釋外)逐次加以解說,不僅是語義的註釋而已,而是以《發智論》為中心廣涉有部教義包羅萬象的集大成之作。同時不只顯示了正統有部的理論,並還列舉各種不同的異說,而出以破他顯自的態度,這也就是本論編集的宗旨。例如論中每段多以──問︰何故作此論﹖答︰為止他宗顯正理,或有說……等語開場,然後展開論說;其中所謂止他宗的對象,即外道方面如數論、勝論乃至聲論(文法聲)、明論(吠陀)、順世論、離繫論(耆那)等。佛教內部的異見如法密部、化地部、飲光部、犢子部、大眾部、分別論者、經部(即譬喻師)等,均在本論評破之列。甚而至於同一有部內的異說如所謂西方師、犍馱羅論師乃至所謂舊阿毗達磨師、舊外國師、舊迦濕彌羅師等,也都一一加以批駁,而確立所謂阿毗達磨師或迦濕彌羅師等在迦濕彌羅新進的迦多衍尼子徒眾顯揚《發智論》純有部的宗義。這在對《發智論》的一一解說中,往往列舉多說而後以自義評決。其中各契理的意見多是客觀地加以介紹,不加批論;至於不契理的或不盡契理的便加以評判,而出現有「如是說者」、「如實義者」、「應作是說」或「評曰」、「評應作是說」的語論并示以自義。又評論的情形也不一樣,乃至有互相辯論的,以大眾所一致通過的為如實義。即如所謂婆沙四大論師中世友、法救、覺天、妙音等尊者的見解也免不了受到批駁(見卷十六、卷三十四、卷七十四、卷一二七等),乃至有被附以「為遮是等故作此論」(見卷一五四)的判決。因而舊時有稱這是「諸師實判」,即顯示此論是出於當時眾多的有部學者而用民主的方式來編纂的。

至於此論內容的取材,不僅廣泛參考了迦多衍尼子以後學者所作的《發智論》諸註釋,而更糅取了《品類》、《施設》二論乃至《界身》、《識身》、《法蘊》、《集異門》等四論的教義,以彌補《發智論》的不足,使所顯的義理更為圓滿;後世所稱為「六足一身」,殆即是《婆沙》編纂形成的喻語。同時此論網羅了有部全部的教理,乃至《發智論》中所未有的若干問題一一加以論究,它的豐富的內容,龐大的組織,精嚴的界說,浩瀚的資料,在質和量的任何方面,均可使後世學者驚嘆而公認為在部派佛教中佔首要地位的說一切有部的傑作。

此論的唐譯本譯出以後,中國乃至朝鮮、日本的佛教學者對此曾不斷加以研究,據高麗‧義天於十一世紀間所編的《諸宗教藏總錄》中記載當時所見到有關此論的鈔述,有玄則著的《大毗婆沙論鈔》九卷,極太著的《大毗婆沙論鈔》十卷,本義著的《大毗婆沙論鈔》十一卷等。又日本學者關於此論的著述,現存有融道著的《大毗婆沙論條目》二卷(或一卷),連常著的《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通覽記》四卷等。(高觀如)

◎附︰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四講第一節(摘錄)

在部派佛學時期,有部分為東西兩派;以後東派得勢,曾總結其學說,編為《大毗婆沙論》,形成毗婆沙論師一派,頗得貴霜王朝的支持,遂取得代表整個有部的地位。

關於《大毗婆沙論》的編纂,有種種傳說。現存諸說中較早的為「智度論說」,它以為《大毗婆沙論》是迦旃延的弟子們所編,用以解釋《發智論》的。此事本很平常。其後真諦譯的《婆藪槃豆傳》中也言及此事,說迦旃延子的《發智論》是同五百羅漢一起搜集當時各地關於阿毗達磨的材料綜合而成,後來又同這些人對《發智論》作解釋,請馬鳴執筆記錄,前後經過十二年才寫定為《大毗婆沙論》,最後把它刻石,不許外傳,這已經把事情誇大了。玄奘到印度時又聽到另外的傳說(見《大唐西域記》卷三,迦濕彌羅國),說《大毗婆沙論》是在迦濕彌羅國所寫,由國王召集,極為鄭重,除編寫此論外,還編了關於經律的解釋,都有十萬頌,編成後,就鑄在銅上。這裏把事情就誇大得更厲害了。

實際上,《大智度論》的說法是比較合理可信的。《大毗婆沙論》的編纂,不過是迦旃延的弟子輩為了宣傳其師學說而作。一方面對《發智論》作解釋,一方面對異說,特別是當時流行的譬喻師、分別論師,加以徹底的破斥。這一點,從中國的譯經史上也可以得到證明。《大毗婆沙論》的全文,是玄奘譯出的,在此之前,曾經有過幾次翻譯,都不全。其中有個譯本是十四卷的《鞞婆沙》,據道安的〈序〉(見《出三藏記集》卷十)說,當時撰《鞞婆沙》的有三家,或詳或略,只有尸陀槃尼註的這十四卷本很適中,在印土也很盛行。道安所說的十四卷本,基本上同於後來玄奘所譯二百卷的《大毗婆沙論》;可以說,十四卷本是後來二百卷本的一個母本。由上述的漢譯歷史看,《大毗婆沙論》的編纂,既不是迦旃延子本人,也不是什麼馬鳴。漢譯的好幾種本子,都有編著者人名的,如十四卷本的作者是尸陀槃尼,二百卷本的作者是五百阿羅漢等。

〔參考資料〕 梁啟超《說大毗婆沙》;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木村泰賢全集》第四卷;河村孝照《阿毗達磨論書の資料的研究》;前田惠學《原始佛教聖典の成立史研究》。


中峰和尚廣錄

三十卷。元‧中峰明本撰,北庭慈寂等編。詳稱《天目中峰和尚廣錄》。收在《大藏經補編》第二十五冊、《禪宗全書》第四十八冊。全書除廣徵《華嚴》、《法華》、《圓覺》、《首楞嚴》、《涅槃》、《維摩》、《楞伽》、《金剛般若》等經,以及《信心銘》、《碧巖集》、《宗鏡錄》等書之外,並引用羅什、天台、傅大士、賢首及荊溪等人之所說,且言及達摩、慧能、臨濟、黃檗、趙州、百丈、雪峰、溈山、洞山、德山、玄沙、汾陽、楊岐、慈明等禪僧之語句,可知師之中心思想為禪淨雙修、教禪一致。

收錄內容列敘如下︰(1)卷一至卷十,示眾、小參、拈古、頌古、法語、書問、佛事、佛祖贊、自贊、題跋。(2)卷十一,山房夜話。(3)卷十二,信心銘闢義解。(4)卷十三,楞嚴徵心辯見或問。(5)卷十四,別傳覺心。(6)卷十五,金剛般若略義。(7)卷十六,幻住家訓。(8)卷十七,擬寒山詩。(9)卷十八至二十,東語西話。10卷二十一至二十六,賦、記、箴、銘、序、說、文、疏、雜著。(11)卷二十七至卷三十為偈頌。(12)卷末附有行錄、塔銘、道行碑及「入藏並封號國師表」。其註疏有《中峰廣錄鈔》十冊本及《中峰廣錄不二鈔》三十卷(岐陽方秀)等。


五果

因緣所生與道力所證的五種有為無為果,即異熟果、等流果、離繫果、士用果、增上果。語出《大毗婆沙論》卷一二一等。小乘俱舍家以為是六因四緣所生,大乘唯識家以為是十因四緣所得。四緣五果,其名全同,因則有異,至於其義旨,因、緣、果皆不同。

(1)異熟果︰依《俱舍論》卷六之意,是六因中的異熟因所生,即有情所感的果報。異熟因是善不善業,異熟果為無覆無記,因果異類而成熟,故名異熟果。又,異熟因屬四緣中的因緣。

依《成唯識論》所述,異熟因在四緣中屬增上緣,感第八識及前六識之果報。是故有情的果報有異熟無記的種子,是為因緣。但善惡業種子資助此異熟無記的種子,令感異熟無記的果,故業種子是增上緣,而非因緣。異熟果中,第八識稱異熟或真異熟,前六識名異熟生,但異熟生一語通二者。唯獨第七識為無記性,故非異熟因,又是有覆性,故非異熟果;在十因中,是牽引因、生起因、定異因、同事因、不相違因五因所引。

(2)等流果︰等流是等同流類之意,果與因相似,故稱等流果。《俱舍論》卷六說是六因中的同類、遍行二因所生,此二因皆與異時果相對。其中,同類因是就一切諸法而言;遍行因是就一切煩惱的起因(十一遍行煩惱)而言。此二因所生的結果與因相似。若就四緣說,是因緣所得。

依《成唯識論》卷八所載,等流果有二類,一是習業等所引的同類,一是似先業而後果隨轉。亦即善、不善、無記三性之名言種子所引的後念種子,及同時的現行是實等流果。又如前世造殺業,促短他命,今世因得短命報,自他第八識的長短分限相似,故名等流,然此乃假等流果,實非同性之果,故非等流果,雖是增上果所攝,因具相似之義,假名等流。此果就十因說,是牽引因、生起因、攝受因、引發因、定異因、同事因、不相違因七因所生;就四緣說,是因緣、增上緣所引。

(3)離繫果︰離繫縛所得的果,稱擇滅無為。依《俱舍論》卷六之意,擇滅無為雖是道力(慧)所證,但為不生不滅之法,故非其所生,更非六因所生。唯道力對離繫果之得,有能生之功,對滅有能證之功,故道雖非滅因,而可稱擇滅為道果。

依《成唯識論》卷八之意,離繫是斷無漏道之障,所證的是善無為法,與其他四果之為有為果不同,離惑之繫縛而證,故名離繫果。依《成唯識論述記》卷八(本)之釋,《雜集論》說此果永滅隨眠,《瑜伽》、《顯揚》等認為以異生的世俗智滅諸煩惱不究竟,故非此果所攝。即依有漏的六行觀所得的滅,種子不斷,故攝於增上果,不名離繫。又就斷障舉二義︰{1}唯斷煩惱障而證,所知障非縛法,故雖斷,不名離繫。{2}亦通所知障,斷而得自在故。《成唯識論》所謂斷無漏道之障,是通煩惱、所知二障。離繫果是六無為中的不動、想受滅、擇滅與真如無為四者。虛空無為與非擇滅無為不是斷惑所得法,故不攝於離繫果。如此,離繫果是十因中的攝受因、引發因、定異因、同事因、不相違因五因所得,四緣中的增上緣所得。

(4)士用果︰《俱舍論》卷六說是六因中之俱有因與相應因所得的果。稱之為士用,是依喻立名。士用詳作士夫的作用,如由士夫的作用能成諸事業,是由俱有因與相應因的作用所得,故名士用果。

依《成唯識論》卷八之意,士用指諸作者假諸作具所辦的事業。《成唯識論述記》卷八(本)釋之,舉二說︰{1}約人,謂有情的作用名士用,即農夫由稼穡、商賈由理財等所得者,名士用果,亦即因唯假,非實法。{2}約法,謂因法為作者,緣法為作具。若依此說,士用唯從喻立名,其果廣通一切有為法。《演祕》卷六(末)據《順正理論》之說,舉四種士用果,即︰{1}俱生,指同時互為因果的法,如造色與大種。{2}無間,謂引世第一法的苦法忍。③隔越,如春期下種,至秋獲穀。④不生,謂以有漏道伏,得惑之不生等。但《瑜伽》、《唯識》等大乘諸論中則散見人士夫與法士夫之說。若此,大乘的士用果當是以人士夫為主,兼法士夫之義。此果是十因中的觀待因、牽引因、生起因、攝受因、引發因、定異因、同事因、不相違因八因所引,四緣中除所緣緣外的其餘三緣所得。

(5)增上果︰依《俱舍論》卷六之意,是四緣中的增上緣,六因中的能作因所得,名為增上果,是由這些因的增上力所得,故名。其能作因有有力與無力兩種。資助他法生起者是有力的能作因。雖不資助,但不加障礙者,是無力的能作因,即此以無障礙為增上義。而增上果為有為法。

依《成唯識論》卷八之意,此果以十因與四緣為一切可得。此果廣通有為、無為一切法。《成唯識論述記》卷八(本)云(大正43‧511b)︰「無為如何得增上﹖答︰十因皆得果,無不得者。不同小乘無為非六因、五果之果、因也。」增上果有雜與不雜二種。若依雜亂體,一切果皆名增上果。若依不雜亂,不攝於其他四果者為增上果。

此外,《大乘義章》卷三(本)依《菩薩地持經》卷三廣加記述,但採舊譯名稱,作報果、依果、解脫果、士夫果、增上果。

◎附︰William M. Mcgovern著‧江紹原譯《佛家哲學通論》第三分(摘錄)

四緣與六因動作起來而且彼此相互影響的結果,宇宙生出。從因果的觀念立論,沒有一個存在的東西不可以說是五種果裏頭的某一種。而且每一件東西必不僅是五種果中的一種,因為每個現象不會只是一種因所生。五種果是︰(1)增上果(adhipati phala),或曰共果。(2)士用果(puruṣakāra phala),或曰同時果。(3)等流果(niṣyanda phala),或曰同分相續果。(4)異熟果(vipāka phala),或曰異性果。(5)離繫果(visaṃyoga phala),或曰解脫果。

(1)增上果︰指一個現象當作宇宙間一切法一般的生果勢力所造成的單獨效果。故此為能作因的果,而且在各種相當的情形之下,是所緣緣、等無間緣,和增上緣三緣的功效,因為這些皆為能作因的分部。一個這樣的眾法合成法,因為是很多因法活動的效果,時常被稱為共果。既然一切東西都被他們各家本身之外的一切東西影響,一切現象自然都可以算是增上果,但是事實上此名專指五因之中除去能作因就解釋不了的那些現象。然增上果不失為一重要類別,因我們身外的宇宙就被看為過去時的諸有情物共同業力所成的增上果。

(2)士用果︰字面上的意思解是「人的行動所生的效果」。但是佛家有時不照字面解而照用他來取喻的意思解,這意思就是「與果同時的因」,譬如一人打鐵造馬靴時,馬靴所具的形式與此人所費的氣力是同時的。作這樣解的士用果,是俱有因和相應因兩種生果因力的效果,但此等處實在不但因與果同時,而且諸單位的相互關係密切非常,因而個個單位可以說是另一個單位的因和果。

在以上那個特別指定的意義之外,士用果又作更與字面相合的一義解釋,就是有生物所生的果,或一物動作所直接生出的另一物。此果或另一物,或是立時生出的,或是不久即生出的,或竟是若干時之後始生出的,譬如今年的收穫是農人去年下種的士用果。某種精神活動的結果把高一級的心識引起之時,此種心識同樣可算是前時精神活動之士用果。作如此解的士用果,不但是俱有因和相應因的果,也是同類因、遍行因、異熟因諸因的效果,而且自然也是能作因活動的效果。

士用果與增上果應該用造因者與結果二者關係之直接與不直接去區別。物質世界之一般情形是增上果,但某甲這一個人的勞力所造成的任何物質的物件,對於甲為士用果,對於其餘的人則為增上果。

(3)等流果︰或譯相續果。指的是一個有生物生命的此一分時為以前諸分時之果;至少是指後來的諸分時與其前諸分時,性質相等。譬如異熟因或他種因動作的結果,是甲時的情形往往可以有一個性質完全不同的新群起來接續他。如果如此,則此新群不能說是甲的等流果。但是一切新群裏幾乎總有幾法是前時的同類的法所產生的,故這幾法即歸入等流果這類。

此種果包括同類因和遍行因活動的效果。這兩種因的分別,我們已經講明過,就是,遍行因限於能生自「地」一切不善心所法之染因,而同類因不過指各性各部各地之心所法能感生同類心所法的自然傾向。故心所諸法之法聚,有的是同類因的結果,有的是遍行因的結果,有的是這兩種因的果,有的既不是第一因又不是第二因的果。

(4)異熟果︰或曰異果,一望而知為異熟因動作之結果。果之與因既不同時,又非相隨,且性質不同者,皆稱異熟果。例如,在諸天或諸地獄中之一受生者,其「名色」(即十二支中之第四支)稱異熟果。可知異熟因與異熟果所代表的因果關係所包甚廣;然亦有以下的限制。異熟因必須或是確定善或是確定不善的,已如上說。反之,異熟果則必須是無覆無記類的。它既然不過純粹是結果,故不能說確定是善或確定不善。而且異熟果只應用於有情物。我們身外世界的全部狀況既為業力的結果,故不屬異熟果類。因為異熟果必須是個體行動的個體結果,而世界是一切有情物的行動之共同效果,故為增上果。

(5)離繫果︰與「涅槃」同義異名。照字面解釋,離繫是「遠離繫縛」,或「解脫生死輪迴」。它是某幾種精神的和道德的訓練所造之果或業,所以是異熟果的一特類,但是果性既甚超越,佛家不能不在他們所開的諸因表裏,給它一個獨立的地位。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二十一;《入阿毗達磨論》卷一;《雜阿毗曇心論》卷二;《瑜伽師地論》卷五;《顯揚聖教論》卷十八;《百法問答鈔》卷三;《略述法相義》卷上。


五眾

(一)隋代由官方設置的高等佛學教育機構︰依學科的不同分為涅槃眾、地論眾、大論眾、講律眾、禪門眾。此乃隋文帝為提倡佛教義學,以長安為中心而建立的教義研究機構。被選聘而擔任眾主的,都是當時各學科的著名學者。彼等各住一寺,專門從事領眾教化的事。這些眾主現在可考的有︰涅槃眾主法總、童真、善胄;地論眾主慧遷、靈璨;大論眾主法彥、寶襲、智隱;講律眾主洪遵;禪門眾主法應。

從學科名目來看,五眾包含了戒、定、慧三學。而在義解方面,涅槃眾以《涅槃經》為主,地論眾以《十地經論》為主,大論眾則是研究《大智度論》。五眾實已包括了真常唯心系與瑜伽、中觀各派,囊括了大乘三系的義學。依此可知當時佛教界最盛行的佛教思想。

(二)指七眾中的出家五眾︰《大智度論》卷十云(大正25‧130b)︰「佛弟子七眾,(中略)優婆塞、優婆夷是居家,餘五眾是出家。」即︰(1)比丘︰指受具足戒的出家男眾。(2)比丘尼︰指受具足戒的出家女眾。(3)式叉摩那(śikṣamāna)︰乃沙彌尼成為比丘尼之前二年的稱呼。(4)沙彌︰指受十戒之出家男眾。(5)沙彌尼︰指受十戒之出家女眾。《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中說,此出家五眾所以為世之良田,實由戒體故。

(三)五蘊之舊譯︰即色、受、想、行、識等五蘊。(參見「五蘊」條)

〔參考資料〕 (一)《續高僧傳》卷十、卷十二、卷十九、卷二十一、卷二十六;藍吉富《隋代佛教史述論》第三章;𥂁入良道《中國佛教史》第六章〈隋唐的統一與佛教〉。


五重玄義

天台宗用語。天台智顗為詮顯一經內容深義所設的五種體例。即(1)釋名︰解釋一經之名稱;(2)辨體︰辨一經之指歸;(3)明宗︰明一經所主之修行;(4)論用︰論一經之勝能;(5)判教︰詳稱教相判釋,即判釋一經之教相及價值。

在智顗的重要著作中,如《法華玄義》、《金光明玄義》、《觀音玄義》、《維摩經玄疏》、《仁王經疏》、《無量壽經疏》等書皆據此體例闡論所釋經義。其後天台宗學者一律遵行,而成為天台一家解釋諸經的定法。

就五重玄義的次第說,首先以一代教中,經經各有名稱,故以釋名為第一。其名稱下必有所詮之法,以為經體,故辨體為第二。一經之所說,必有所主的修行,所主即是宗,故明宗為第三。有如此的修行,必有功力,功力即用,故論用為第四。而後區別何時所說、何教所收、攝屬偏圓大小何者,故判教為第五。如此順次聯關,以釋顯一經的深義。

茲以《法華經》為例。首先「釋名」,謂法是權實一體的妙法,喻是華果同時的蓮華,故以法譬名。其次「辨體」,中道實相是本經所詮的妙體,故以實相為體。其次「明宗」,修實相行為因,證實相理為果,故以一乘之因果為宗。其次「論用」,大乘妙法,開示圓機,迹門斷權疑,令生實信;本門斷近疑,令生遠信,故以斷疑生信為用。最後「判教」,此經純圓獨妙,與偏小的諸經殊異,恰如醍醐與乳、酪、生酥、熟酥不同,故以無上醍醐味為教相。

若以總別分此五重,名是總;體、宗、用三者是別。再以能所加以分別,最後的判教是能判;中間的體、宗、用三者是所判。體、宗、用三者與三德相較,體相當於法身,宗相當於般若,用相當於解脫。在三軌中,體相當於「真性軌」,宗相當於「觀照軌」,用相當於「資成軌」。第一之釋名能統攝此三者,最後的教相亦以此三者定一代教法的分齊。

◎附︰周叔迦〈天台宗思想〉(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 )

天台宗凡是解釋一部經典之先,必須先依「五重玄義」,將這一部經的要義,提綱挈領的申述明白,然後方解釋經文。所謂五重玄義即是「釋名」、「辨體」、「明宗」、「論用」、「判教」。

這五重的次第,第一由這名可以稱呼這種法,於是順著這名,可以認識那法體,認識之後要證會那法體,必須依一定的宗旨,然後方能從體起用而利益眾生,利益既多,各各不同,所以必須要分別教相。

所以這五重玄義的用處︰釋名是開方便門;辨體是示真實相;明宗是自己的迷惑可以覺悟;論用是由悟得入,並且可以令他人入;判教是分別各經的同異。

再另一番解釋︰凡人從經卷或是從善知識有所聞見叫作「名」,由於聞名所以要去推理,以求法體顯現,這叫作「體」;要求法體顯現,必須修行,修行就是從因至果,便是「宗」;由於修行而排除自己的惑,又能利益眾生,便是「用」;分別各經的同異,便是「教」。

第三番解釋︰「名」只是表示如來所為的一大事因緣,「體」是表示佛的知見,「宗」是由此得以開示悟入那佛的知見,「用」是令眾生開示悟入佛的知見,「教」是分別各經的同異。

第四番解釋︰釋名是表示如來一切所有的法,辨體是表示如來一切祕要的庫藏,明宗是表示如來一切甚深的事業,論用是表示如來一切自在的神力,判教是分別各經的同異。

再就「事理」、「教行」、「因果」、「自利化他」、「說默」五種來分別五重玄義︰釋名是通論事理、教行、因果、自行化他、說默的;辨體只專論理的,不是教不是行,不是因不是果,不是自行不是化他,不是說不是默;明宗、論用是專論事、專論行的,但是明宗是自行的因果,是默;論用是化他的因果,是說;判教只是教,就是分別這事理因果、自他、說默的同異。

解釋經教是成就人的一種方便,所以成就的目的與程度即有深淺不同,所以有「四悉檀」。悉檀是梵文,意思便是成就。四悉檀是世界悉檀、為人悉檀、對治悉檀、第一義悉檀。這五重玄義所以成就人的方便,就是從四悉檀來分別。釋名是世界悉檀,辨體是第一義悉檀,明宗是為人悉檀,論用是對治悉檀,判教是分別種種四悉檀的同異。

為明瞭五重玄義的實用起見,所以就《妙法蓮華經》來作一個例。


┌─┬─────┬────┬──────┬─────┬─────┬───┬───┬────┬───┬────┐
│ │第一番解釋│用 處│第二番解釋 │第三番解釋│第四番解釋│事 理│因果 │自行化他│說 默│四 悉 檀│
├─┼─────┼────┼──────┼─────┼─────┼───┼───┼────┼───┼────┤
│釋│名名於法 │開方便門│從經卷或善知│為大事因緣│如來一切 │通論 │通論 │通論自 │通論 │世界悉檀│
│名│ │ │識有所聞見 │ │所有之法 │事理 │因果 │行化他 │說默 │ │
├─┼─────┼────┼──────┼─────┼─────┼───┼───┼────┼───┼────┤
│辨│尋名識體 │示真實相│聞故推理體顯│佛之知見 │如來一切 │專論理│非因 │非自 │非說 │第一義悉│
│體│ │ │ │ │祕要之藏 │ │非果 │非他 │非默 │檀 │
├─┼─────┼────┼──────┼─────┼─────┼───┼───┼────┼───┼────┤
│明│體非宗不會│自迷得悟│顯體須行 │開示悟入 │如來一切 │但論事│自行 │自行 │默 │為人悉檀│
│宗│ │ │行即因果 │ │甚深之事 │ │因果 │ │ │ │
├─┼─────┼────┼──────┼─────┼─────┼───┼───┼────┼───┼────┤
│論│從體起用 │悟故深入│行自排惑 │為令眾生 │如來一切 │但論事│化他 │化他 │說 │對治悉檀│
│用│導利含識 │亦令他俾│亦利眾生 │ │自在神力 │ │因果 │ │ │ │
├─┼─────┼────┼──────┼─────┼─────┼───┼───┼────┼───┼────┤
│判│利益既多 │分別同異│分別同異 │分別同異 │分別同異 │但教 │分別因│分別自 │分別說│ 分別種 │
│教│分別教相 │ │ │ │ │ │果同異│他異同 │默同異│ 種同異 │
└─┴─────┴────┴──────┴─────┴─────┴───┴───┴────┴───┴────┘


第一釋名。「妙」是不可思議的意思;「法」即是指十界十如權實的法,這十界十如是天台宗中總指一切法的名稱;「蓮華」是譬喻。因為蓮蓬所以有華,華開蓮便顯現,蓮成華便殘落。就此三義可以有二重譬喻︰第一譬喻如來的真實與權巧,因為真實所以用權巧,權巧開真實便顯現,真實成權巧便廢除了;第二譬喻如來的法本與化迹,因為法本所以用化迹,化迹開法本便顯現,法本成化迹便廢除了。「經」是聖人言教的總名,所以「妙」是開發如來祕密的奧藏,「法」是指示權實的正當軌則,「蓮」是指如來久遠的正果,「華」是會通不二的圓融道路,「經」是指定聲音為佛事。

第二辨體。《法華經》的體就是真實的妙理,會通到極點,契合到極圓,只是一個妙;妙即是法界,法界即是妙。簡單說,就是實相是經體。

第三明宗。《法華經》的宗是歸納一切在唯一的廣大的佛乘,所以經中借圓珠、寶所等等譬喻,來顯抱極的道理,只為的是指示如來自行的權實的法是妙如蓮華而已。簡單說,就是以佛自行的因果為宗。

第四論用。《法華經》的用是破除二乘涅槃的執著,叫人明了事理本來都是寂靜的,也就是上邊所說蓮華六種譬喻的意思。由此可以知道如來的本即是迹,迹也就是本,覈實了都無所謂迹,無所謂本。簡單說,就是三種權實二智。在此三種權實二智之中,自行二智是力,兩種化他二智是用;力是用的根本,用是力的成績。

第五判教。《法華經》的教是如來一期教化最圓滿的教,所以經中四種天華,六種地動,三次變成淨土,千大菩薩從地湧出。簡單說,這是最勝的經典,甘露的法門。


┌─┬─┬────┬──────┐
│ │妙│不可思議│發秘密之奧藏│ (表二)
│ ├─┼────┼──────┤
│ │法│十界十如│示權實之正軌│
│ │ │權實之法│ │
│ ├─┼────┼──────┤
│ │ │為實施權│ │
│ │蓮│顯實開權│指久遠之正果│
│名│ │立實廢權│ │
│ │ │ ├──────┤
│ │ │從本垂跡│ │
│ │華│顯本開跡│會不二之圓道│
│ │ │立本廢跡│ │
│ ├─┼────┼──────┤
│ │經│聖教都名│聲為佛事 │
├─┴─┼────┼──────┼─────┬────────┐
│ 體 │示真實之│極為會冥 │妙即法界 │實相為體 │
│ │妙理 │ │法界即妙 │ │
├───┼────┼──────┼─────┼────────┤
│ 宗 │歸廣大之│寄圓珠而談理│自行權實之│佛自行因果為宗 │
│ │一乘 │託寶所而論極│法如蓮華 │ │
├───┼────┼──────┼─────┼────────┤
│ │蕩化城之│ │即本而跡 │三種權實二智 │
│ 用 │權執 │事理俱寂 │即跡而本 │自行二智為力 │
│ │ │ │即非跡非本│二種化他二智為用│
├───┼────┼──────┼─────┼────────┤
│ 教 │一期化圓│四華六動 │最勝修多羅│ │
│ │ │三變千湧 │甘露法門 │ │
└───┴────┴──────┴─────┴────────┘


五重玄義之中,各經的名宗用教是各各不同的,而體卻都是一樣。因為一切法的真體只是實相,除此以外,其他的體都是假立的。既然一切經的辨體都相同,就是實相為體,所以在此順便將實相的意義解釋一番。實相本來是言說所不能形容的,但是不說又難以了解,所以不得已用四種意思來解釋。實相是空有的、不二的、不異的、不盡的。空有是說空而不是斷無的意思;不二是說空就是有,有就是空的意思;不異是說不是在空有以外,另有一條中道的意思;不盡是普遍一切處所的意思。甚麼東西普遍一切處呢﹖並不是另有一種玄妙神奇的事物,只這一切因緣所生法而已。宇宙間那一件事物不是因緣所生,這便是實相的不盡;凡是因緣所生法,當然都是空虛的,這便是空有;因緣所生法,就體性上觀察是空,就相用上觀察卻是有,這便是不二;就這因緣所生法同時又是空又是有,便是中道;無須乎另外有中道,這便是不異。

再就權實兩方便來解釋︰空有是說一切權巧本來真實;不二是說一切真實即是權巧;不異是說權巧真實就不是權巧也不是權實;不盡是說同時雙照這權巧真實。

〔參考資料〕 《法華玄義講義》卷一;《法華玄義講述》卷一;《金光明經玄義》卷上;《十八圓滿鈔》;《玄義私類聚》卷一、卷四;《法華略義見聞》卷一;《私新抄》卷二、卷三。


公案

禪宗用語。原意指官府用以判斷是非的案牘。所謂「案牘」即指文書而言。官府之文書成例及訟獄論定者謂之「案」或「公案」。由此轉而為禪宗用語,即指祖師、大德在接引參禪學徒時所作的禪宗式的問答,或某些具有特殊啟廸作用的動作。此類接引禪徒的過程,往往可資後人作為判定迷悟之準繩,猶如古代官府之文書成例,故亦謂之為公案。

自古以來,有若干種集錄此種公案而成之作品,如《碧巖錄》、《從容錄》二書,即各收錄百則禪門公案。《無門關》也收錄四十八則。諸書所收公案,加上《景德傳燈錄》等五部燈錄所載,公案之數總計約有一千七百則左右。

依《天目中峰和尚廣錄》卷十一(上)所載,禪門公案,並非個人之知識上之臆見,亦非依文解義之解說,乃係會靈泉、契妙旨、破生死、越情量,與三世十方百千開士同稟之至理。故不可以義解,不可以言傳。因此,師家每藉公案提撕學人,而學人則藉以除去分別情識,俾得開悟之境界。

此種風氣創始於唐,而盛於宋,主要為臨濟系禪僧所盛用。到宋代乃成為公案禪之時代。例如,北宋末期五祖法演、南宋大慧宗杲及無門慧開均重視趙州「無」字公案,並經常以之提撕學人。

據《碧巖錄》卷首〈三教老人序〉云(大正48‧139b)︰
「公案者,倡於唐而盛於宋。(中略)其用有三,面壁功成,行腳事了,定槃之星難明,野狐之趣易墮,具眼為之勘辨,一呵一喝,要見實詣,如老吏據獄讞罪,底裏悉見,情欵不遺,一也。其次,則嶺南初來,西江未吸,亡羊之岐易泣,指海之針必南,悲心為之接引,一棒一痕要令證悟,如廷尉執法平反,出人於死,二也。又其次,則犯稼憂深,繫驢事重,學奕之志須專,染絲之色易悲,大善知識為之付囑,俾之心死蒲團,一動一參,如官府頒示條令,令人讀律知法,惡念才生,旋即寢滅,三也。」

此段文字,亦可幫助後人理解公案之特質。

◎附一︰日種讓山著‧芝峰譯《禪學講話》第三章第四節(摘錄)

公案的地位
就是被看做純主觀的禪,但關於達成其宗教的機能,也自不可不具備種種的條件。這些條件,自然地被綜合著而成為一個統一體,無論在內在外所飛躍著的禪的宗教機能,都可看得到。可是在綜合體成為綜合的中心的,務須把其他的一切在這中心上運用著綜合的力,把被綜合了的一切賦以生命,使之完備,使之躍動,一一都使之成為有力的以達成其任務。有了這樣,然後纔產生出總的機關,宗教的機能,就會顯現。禪的公案,實際就是成為這作用的中心的東西;依於公案,一切被綜合了的,被賦以生命了的,都完全地達成其作用。公案在這種意義上,可說是禪的生命的主要分子,是基本的主動體。所以禪的持續和發揚,第一需要公案;其他的不過是助成禪的宗教的機能的補助條件而已。關於宗教上的所謂補助條件,舉例來說︰好像病人之於補品,也不是簡易或無代價的。因為由於那些補助條件,宗教的生命得以實現化,宗教的使命得以完成。雖然,也有一意傾向於補助條件的發達與完備,卻輕視了主動體的公案;也有祇被囚繫在時代潮流裏,一意的迎合潮流,結果忘卻原來的本旨;甚至對於公案的本身覺得不值一顧,而企圖破壞者。可是禪宗,若輕視公案或破壞,那末這個成立的基本,也就在這裏被破壞,甚至失卻了禪的生命。宗教,是以內在為重的。(中略)在禪宗雖兼顧到外形的達成,可是外形的達成,必須從內在的生命的飛躍所顯現的外形,纔是有生命有價值的,這種外形的達成,就是內在的生命的延長,同時又不忘其所顯現的本旨。古人之所以捨生命的沒頭參究公案,其原因也就在此。

公案的意義
所謂禪的研究,即是實際的體驗,除體驗外別有真實意味的研究,是不存在的。因之禪的講說,除提唱外沒有真的講說。假使問︰體驗什麼﹖提唱什麼﹖那就是古人提示的公案。公案的提唱及體驗,便是佛心的提唱、佛心的體驗。叫做「拈弄」或「評唱」的,都是公案;此外,什麼也不存在。試閱古今先德的「上堂」或「小參」所垂示的話頭,無非是公案;公案外更沒有什麼說示或評唱的。特別地在佛教典籍中數量最豐富的是「語錄」,內容全是公案的提唱及拈弄。又具有禪宗獨有作風的偈頌,和經典中的偈頌不同,在文字裏所含的意義,沒有不是公案的。禪的教法,這樣用公案來推動,一貫地運用著公案。若和別的宗教比較︰各家教宗,各有所依的經典,依經典而有教相,依據那一種經典的教相而顯其所依的立場,於是成立一一的宗派;但禪宗自稱為教外別傳,沒有經典為所依,可是公案,恰似教下各宗之於經典。就其內容上說︰當然各有各的獨得之點,悉不一致,但也不得說為是全然異物。公案是沒有成法的,照著古德各人的體驗,強調著特殊的個性,於是顯現出「喝」或「咦」來的法,這法是自家製造的,為使自家的法一推動時,禪的獨得的公案就在這裏出現,而且是成為禪的基本的主動體,成為生命;所以禪,除卻公案,就不能理解。

那末,公案是有著什麼意義呢﹖又在什麼意義上公案是基本的主動體呢﹖現在不可不進一步考察到關於這兩個問題。在這裏檢點先德所提示的解說,是解答方法的一種,然先德的解說,不同現在的人照著自己的意識隨便地下以截斷的,對於公案提示者的本意,不是馬虎任便的,所以現在首先來檢點古人的解說是怎樣﹖

「有人問︰佛祖機緣世稱公案者何也﹖曰︰公案者,乃喻公府之案牘也。法之所在,王道治亂,實係於斯。公者,乃聖賢一其轍,天下同其途之至理也。案者,乃聖賢為理記事之正文也。凡有天下者,未嘗無公府,有公府者,未嘗無案牘。蓋取以為法,而欲斷天下之不正者也。公案行則理法用,理法用則天下正;天下正則王道治。夫佛祖之機緣,目之曰公案,亦然。蓋非一人之臆見,乃會靈源,契明旨,破生死,越情量,三世十方開士所同稟之至理也。且不可以義解,不可以言傳,不可以文詮,不可以識度。如塗毒鼓,聞者皆喪;如大火聚,攖之則燎。故靈山曰別傳,傳此也;少林曰直指,指此也。自南北分宗,五家列派以來,諸善知識,操其所傳,負其所指,賓叩主應,得牛還馬時,任粗言細語而捷出,如迅雷不及掩耳。(中略)世稱長老者,即叢林公府之長吏也;其編燈集錄者,即記其激揚提唱之案牘也。

夫公案者︰即燭情識昏暗之慧炬也;抉見聞翳膜之金篦也;斷生死命根之利斧也;鑑聖凡面目之禪鏡也。祖意以之廓明,佛心以之開顯。其全超迥脫大達同證之要,自不越此。」(《中峰廣錄》〈山房夜話〉)

先德所說示的極其明瞭,將公案的真意義,可謂說得是透徹無餘了;公案是禪的基本的主動體或生命,也可瞭然;同時將公案的使命,也適確簡潔地指示出來。照這樣看法,得說公案是先德提唱的「正題」的意義,且這種正題裏,自充溢著聖賢所體悟的真理;所以以此為準繩,以之觀照邪禪、邪法,斷絕其不正,得知傳正禪正法之有在。而公案的作用,是徹透法的本源,契於佛祖解脫境上所現起的妙旨,使之入於與佛祖同一境涯。換言之︰是在於超越了吾人意識的情量,擊破了建築在情量上的生死城郭,使得到無生死、無分別智的真智,與佛祖同樣的人於遊戲三昧之境。這是中峰先德所提唱了的︰『燭情識昏暗之慧炬,抉見聞翳膜之金篦,斷生死命根之利斧,鑑聖凡面目之禪鏡。』先德提唱公案,檢驗學者的悟境的例子,在禪錄裏隨處可以看到。淺近的舉一個例,在禪門通途話題裏記載著念佛上人與獨湛禪師商量的公案︰「禪師一日問上人曰︰師是何宗行者﹖上人曰︰淨宗。禪師曰︰彌陀年幾歲﹖上人曰︰與我同年。禪師更曰︰上人幾歲﹖曰︰與彌陀同年。禪師追究曰︰即今彌陀在何處﹖上人默然而舉左手。」這實在是好個商量也。若已是「機法一體」、「信心獲得」的人,彌陀必定具現於自己的身心上。這樣的將是凡﹖是聖﹖照在禪鏡上而下以判斷這也是示出了「鑑聖凡之禪鏡」的公案的一種作用之所以然。此外,鑑照祖師的心境,開顯自己的神祕之鍵鑰,正是被祕藏在公案裏。所以黃檗禪師說︰「既是丈夫漢,應看個公案!」禪,因於這樣地看破公案,公案和自己打成為「不二一體」,纔得發生真理。由是也可知道;公案,是怎樣的重大了。

◎附二︰巴壺天〈禪宗公案之透視〉(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52})

禪宗祖師們的語錄,是表現他們禪的內在的經驗記錄,不只是個人的傳記,而且是佛法的記述,因為在他們,人和佛法是不二的,人就是佛法,佛法就是人。他們間的問答機緣,後人稱為公案,那是什麼意思呢﹖綜合《碧巖錄》、《雲棲正訛集》,及《中峰廣錄》〈山房夜話〉的解釋,大意是說︰「公案是公府的案牘,所以剖斷是非;祖師們對機垂示所用的語言和動作,所以剖斷迷悟。」這樣說來,公案是能喻,祖師的垂示是所喻,能喻與所喻,倒是十分切合的。

據說《傳燈錄》所載的公案,多至一千七百餘則,但我卻未曾統計過。從這些公案中,看祖師們接引來學,雨棒雷喝,石火電光,棘句鈎章,懸崖峭壁,令人索解不得。為什麼索解不得呢﹖據我看,約有下列幾項原因︰

一、禪理障
禪宗祖師們似沒有一種固守的特定的主義,往往透過證悟,靈活運用佛家其他各宗的結論,作為自己的出發點,用直指或影射的方法,來表象這不可言說與不可思議的證悟境界。這樣禪理,對一個未曾開悟的人來說,是好似銀山鐵壁樣的一種障礙,根本上是無從了解的。例如︰

A、有朋彥上座,博學強記,來訪報恩慧明禪師,敵論宗乘。師曰︰「言多去道轉遠。今有事借問︰只如從上諸聖及諸先德,還有不悟者也無﹖」彥曰︰「若是諸聖先德,豈有不悟者哉﹖」師曰︰「一人發真歸源,十方虛空,悉皆消殞,今天台山嶷然,如何得消殞去﹖」彥不知所措。(《傳燈錄》)

按︰一人發真歸源,十方虛空,悉皆消殞數語,出《楞嚴經》。這可說是主觀的唯心論。山河大地(即客觀世界),都是我心之所顯現。當我們入無為正定時,一念不生,這十方虛空,立即消殞,何況這一座天台山﹖彥上座未曾證悟這樣禪理,被慧明禪師一問,便只好閉口結舌了。

B、黃龍祖心晦堂寶覺禪師,與夏(倚)公立談,至《肇論》「會萬物為自己者」及「情與無情共一體」時,有狗臥香桌下,師以壓尺擊狗,又擊香桌曰︰「狗有情即去,香桌無情自住,情與無情,如何得成一體﹖」公立不能對。師曰︰「才涉思維,便成剩法,何曾會萬物為己哉﹖」(《指月錄》)

「萬物為己」及「情與無情共一體」是一種神祕經驗。當我們親證真如時,全宇宙與我自己合而為一,這時主客不分,能所俱泯,情與無情共一體,那還有狗與桌子的差別呢﹖夏公立不曾有過這種神祕經驗,當然是莫測究竟了。

C、有一行者隨法師入佛殿,行者向佛而唾。法師曰︰「行者少去就,何以唾佛﹖」行者曰︰「將無佛處來與某甲唾。」法師無對。(《傳燈錄》)

這則公案中,行者有泛神論的思想,認為佛遍在宇宙萬有中。可惜法師不了解,無話可對。後來仰山代法師下一轉語說︰「但唾行者」。又說︰「行者若有語,即向伊道,還我無行者處來。」這是說︰行者有佛性,亦即是佛(但按邏輯說︰「有佛性」與「成佛」,中間尚有一段距離。)何處無佛,即何處無行者。行者唾佛,你唾行者,這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辦法。

二、摹寫障
摹寫禪理(包括其他有關的意思表示)的語言文字或動作。這又可分為象徵障、譬喻障、諺語(或方言)障、典故障、名相障等等。以下分別說明︰

(一)象徵障︰無論是象徵的語言或是象徵的動作,所象徵的總不外是禪理。禪理寄寓在象徵中,悟解禪理,固屬首要,但亦要了解象徵本身,否則象徵即成為一層障礙。

A、僧問趙州從諗禪師︰「學人乍入叢林,請師指示。」州曰︰「喫粥了也未﹖」曰︰「喫了也。)州曰︰「洗鉢盂去。」其僧於言下大悟。(《傳燈錄》)
這則公案,後來雲門禪師拈出來示眾說︰「且道︰有指示﹖無指示﹖若道有指示,問他道什麼﹖若道無指示,這僧何得悟去﹖」據我看,粥是黏性的東西,趙州教他洗鉢盂去,是指示他解黏,解黏就是破除執著。

B、黃龍誨機禪師初參巖頭,問︰「如何是祖師西來意﹖」頭曰︰「你還解救糍麼﹖」師曰︰「解。」頭曰︰「且救糍去。」後到玄泉,問︰「如何是祖師西來意﹖」泉拈起一莖皁角曰︰「會麼﹖」師曰︰「不會。」泉放下皁角,作洗衣勢。師便禮拜,曰︰「信知佛法無別。」泉曰︰「你見什麼道理﹖」師曰︰「某甲曾問巖頭,頭曰︰『汝還解救糍麼﹖』救糍也只是解黏,和尚提起皁角,亦是解黏。所以道無別。」泉呵呵大笑。師遂有省。(《宗鑑法林》)

在這則公案中,巖頭教黃龍去救糍,是象徵的語言;玄泉放下皁角,作洗衣勢,是象徵的動作;其意義都是解黏,和趙州教僧洗粥盂去,是一樣的。

C、溈山一日指田謂仰山曰︰「那頭得恁麼高,這頭得恁麼低。」仰曰︰「卻是這頭高,那頭低。」溈曰︰「汝不信,但向中間立,看兩頭。」仰曰︰「不必中間立,亦莫住兩頭。」溈曰︰「若如是,著水看,水能平物。」仰曰︰「水亦無定,但向高處高平,低處低平。」溈乃休去。(《宗鑑法林》)

按禪宗修持境界有三關︰(一)初關,(二)重關,(三)牢關。一個徹悟的人,這三關都須層層突破。例如從凡入聖是初關,從聖入凡是重關,凡聖俱不立是牢關。聖是那頭,凡是這頭,凡聖俱不立是中間。仰山所說的「不必中間立,亦莫住兩頭。」就是象徵三關齊破的境界。這還是象徵的語言。

D、勝光钁斷一蚯蚓,向子湖神力禪師云︰「某甲今日钁斷一條蚯蚓,兩頭俱動,未知性命在那頭﹖」子湖提钁頭向蚯蚓左頭打一下,右頭打一下,中心空處打一下,擲卻钁頭便歸。(《古尊宿語錄》)

勝光問子湖︰「蚯蚓的性命在那頭﹖」是還有邊見存在。子湖用钁打蚯蚓的左頭、右頭和中心,暗示他︰中間和兩頭都應除卻,這是象徵的動作。

(二)譬喻障︰禪宗祖師們慣常用譬喻,所譬的是禪理。我們除必須悟解禪理外,還要了解譬喻本身,否則亦會成一層障礙。例如︰

A、潭州神山僧密禪師,與洞山行次,忽見白兔走過,密曰︰「俊哉!」洞曰︰「作麼生﹖」密曰︰「大似白衣拜相。」洞曰︰「老老大大,作這個語話!」密曰︰「你作麼生﹖」洞曰︰「積代簪纓,暫時落魄。」(《宗鑑法林》)

在這則公案中,白兔比擬白衣,白衣是老百姓,直拜冢宰,喻由修而悟,僧密的意思是如此,可是洞山卻破斥他這種說法。洞山說︰「積代簪纓,暫時落魄。」他的意思是︰人人皆有佛性,好比仕宧世家,本來尊貴,只因迷忘自寶,淪落微賤,雖然飄零萬狀,而骨相卻還是存在的。首先要知自本心,悟自本性。這是先悟後修,與由修而悟的法門是不同的。(按這原是曹洞宗的宗旨。《人天眼目》與《宗門玄鑑圖》,載有曹山五位圖頌,第一位頌正中偈云︰「白衣雖拜相,此事不為奇,積代簪纓者,休言落魄時。」註云︰「就初悟此理時立。」)

B、僧問石霜性空禪師︰「如何是祖師西來意﹖」霜曰︰「如人在千尺井中,不假寸繩,出得此人,即答汝西來意。」僧曰︰「近日湖南暢和尚出世,亦為人東語西話。」霜喚沙彌︰「拽出這死屍著!」沙彌即仰山。仰後問耽源︰「如何出得井中人﹖」耽源曰︰「咄,癡漢!誰在井中﹖」仰後問溈山,溈召︰「慧寂!」(按慧寂即仰山法名)仰應諾。溈曰︰「出也。」(《傳燈錄》)

上述的井中人,喻我們的自性。達磨祖師由西方來東土,旨在教人撥塵見性。但自性即本體,無形無相,是無法表現的,我們只能藉用顯體。溈山召喚慧寂,慧寂應諾,這豈不是自性的作用麼﹖

C、宣州刺史陸亘大夫問南泉禪師︰「古人瓶中養一鵝,鵝漸長大,出瓶不得。如今不得毀瓶,不得損鵝,和尚作麼生出得﹖」南泉召︰「大夫!」亘應諾。南泉曰︰「出也。」亘從此開解,遂禮謝。(《御選語錄》)

這則公案和上一則差不多。但上一則是明喻,這則卻是暗喻,在譬喻類別上是有點不同的。

(三)諺語(或方言)障︰禪宗公案中常夾雜著唐宋時代的方言或諺語,有些方言和諺語,而今久已失傳,無從查考,甚或意義不明。這雖無關宏旨,但亦是一層文字上的障礙。例如︰

A、趙州從諗禪師,問投子和尚︰「死中得活時如何﹖」投子曰︰「不許夜行,投明須到。」州曰︰「我早侯白,伊更侯黑。」(《傳燈錄》)

禪宗稱入涅槃境界為「大死一回」,從涅槃境界裏轉身(至生死海來度眾生),為「絕後再甦」。趙州將這個意思問投子,是有心乘機來考驗他的。其實「大死」與「再甦」,只可自知,何必去考驗人呢﹖投子是精識精,便回答趙州說︰「不許夜行,投明須到。」涅槃境界是不動步而到的。趙州是已到過的。人是從涅槃境界裏轉身出來的人,投子卻 說他未到,教他再回到涅槃境界。換句話說,趙州問投子︰從聖入凡時如何﹖投子卻告訴他︰要從凡入聖。這是禪宗祖師們「抽釘拔楔」的慣技。於是趙州乃說︰「我早侯白,伊更侯黑。」這兩句是什麼意思呢﹖(禪宗典籍,多把它解錯了,甚至侯白侯黑,寫成猴白猴黑。近人丁福保《佛學大辭典》,及日本諸橋轍次《大漢和辭典》,內容豐贍,對此侯白侯黑,亦皆付諸闕如。)它的出處,是在秦少游《淮海集》中。少游有一篇〈二侯說〉,原文是這樣的︰

聞有侯白,善陰中人以數,鄉里甚憎而畏之,莫敢與較。一日,過女子侯黑於路,據路傍,佯若有所失,白怪而問之。黑曰︰「不幸墮珥於井,其值百金,有能取之,當分半以謝。夫子獨無意乎﹖」白良久計曰︰「彼女子亡珥,得珥固可紿而勿與。」因許之,脫衣井旁,縋而下,黑度白已至水,則盡取其衣,亟去,莫知所塗。故今聞人呼相賣曰︰「我已侯白,伊更侯黑。」

由上看來,趙州用這兩句閩諺的意思,是說︰「我原是想去賺他的,想不到結果卻被他賺了。」我們如果未把這兩句閩諺的意義查考出來,誰能說我們已看懂了這則公案呢﹖

此外尚有典故障(包括佛典)、名相障等等,只要查閱辭典,就會了解,這兒姑且從略了。

總之,禪宗祖師們的公案是禪的心髓,要透視禪的心髓,必須突破禪理障與摹寫障,一如我們透視肉體的心髓,必須用X光來突破皮骨血肉的障礙一樣。從前有一則公案︰

荊南節度使成汭,遣大將入雲居山送供與道膺禪師,問說︰「世尊有密語,迦葉不覆藏。如何是世尊密語﹖」膺召曰︰「尚書!」其人應諾。膺曰︰「會麼﹖」曰︰「不會。」膺曰︰「汝若不會,世尊有密語;汝若會,迦葉不覆藏。」(《傳燈錄》)

同樣的道理︰你若沒有像X光一般的透視禪理障與摹寫障的眼睛,祖師們的公案,對你也是密語;反之,你若有像X光一般的透視禪理障與摹寫障的眼睛,祖師們公案,對你便是不覆藏。

〔參考資料〕 《宗門十規論》;南懷瑾《禪與道概論》;鈴木大拙著‧劉大悲譯《禪與生活》;鈴木大拙、佛洛姆合著‧孟祥森譯《禪與心理分析》;宮本正尊編《佛教の根本真理》。


六學僧傳

三十卷。元‧夢堂曇噩撰。全名《新修科分六學僧傳》。收在《卍續藏》第一三三冊。乃僧傳之類書中,收錄人數最豐者。全書所收,係後漢明帝永平十年(67)至宋代之高僧一二七四人之傳記,依六學、十二科分類。即︰

(1)慧學之譯經科有迦葉摩騰(後漢)等六十八人,傳宗科有曇柯迦羅(魏)等二一三人。

(2)施學之遺身科有僧群(晉)等二十五人,利物科有法相(晉)等四十五人。

(3)戒學之弘法科有支道林(晉)等一二四人,護教科有僧鐘(齊)等六十七人。

(4)忍辱學之攝念科有帛遠(晉)等一0九人,持志科有支孝龍(晉)等一二七人。

(5)精進學之義解科有于法開(晉)等一九九人,感通科有安慧則(晉)等一四七人。

(6)定學之證悟科有竺僧顯(晉)等七十六人,神化科有僧朗(晉)等七十四人。◎附︰藍吉富〈新修科分六學僧傳解題〉

本書成於元順帝至正年間。然《卍續藏》本書前有宋‧淳熙六年皇子魏王跋道原《景德傳燈錄》之文,該文與六學僧傳全不相干,甚為可怪。不知是否《卍續藏》編輯人士之錯排所致。

本書之作,實係梁、唐、宋三部《高僧傳》之改編改寫。故內容亦包含自東漢至宋初之名僧傳記。曇噩之所以改撰上述三傳為一書,一則以為上述三傳辭章不佳,二則以為上述三傳之體例分科不善。本書作者自序云︰
「(梁、唐、宋三僧傳)立十科成書行世,然辭章之出,大率六朝五季之餘也。體製衰弱,略無先秦西漢風。太史黃公庭堅讀而陋之,嘗欲刪治,適未遑及,可恨也。覺範德洪師,顧獨潤色梁傳,以承子長孟堅之業。卒無所事於唐、宋二傳。噫!隘矣。(中略)心佛法以之行,僧業以之明,其六學十二科而已。(中略)茲太史黃公之甚留意於梁、唐、宋三傳也。予為閱諸龕藏以紬繹之。遂苗穮髮櫛,以屬稿而藏去焉。(中略)日庵廣慧氏,請予稿以圖鋟梓。(中略)由是而張六學以正佛法之要,列十二科以別僧業之緐。(中略)得傳一千二百七十又三。得人如傳之數。」

作者所謂「六學」,即指佛家之六度(波羅蜜多)。全書依六學而分為六部份。每學之下,再分為二科。故為六學十二科。略如下表。

(1)慧學︰譯經科、傳宗科。

(2)施學︰遺身科、利物科。

(3)戒學︰弘法科、護教科。

(4)忍辱學︰攝念科、持志科。

(5)精進學︰義解科、感通科。

(6)定學︰證悟科、神化科。

此書之異於梁、唐、宋三部《高僧傳》者,除稍注意文字之敘述藝術外,主要即在此等體例上。然此等新立體例,亦不盡能使人心服。譬如該書之義解科立於精進學內,實則亦儘可立於慧學之下。此外,卷四之唐‧玄奘,納入傳宗科,而不入譯經科。卷十一支道林、僧肇並入弘法科而不入義解科。凡此皆頗有可議之處。

此書所載諸僧傳,皆短簡扼要。作者嘗自矜云︰「古傳(梁、唐、宋三傳)之卷得七十又四,新傳(即本書)之卷得三十。(中略)有解曰︰古傳之贏也,贏於卷而不贏於傳。新傳之縮也,縮於卷而不縮於傳。」因此,後世讀者若以梁、唐、宋三傳之「文多為煩」,而欲求一「以少文而攝多義」者,此書即能符此要求。


出三藏記集

十五卷。梁‧釋僧祐(445~518)撰。又作《出三藏記集錄》、《梁出三藏集記》、《出三藏記》。收在《大正藏》第五十五冊。是現存最古的三藏目錄和譯經文獻並傳記的撰集。後世經錄家又簡稱它為《僧祐錄》或《祐錄》。

本書在宋、元、明三代各種大藏經刻本中均收入,惟清藏獨闕。又明北藏分卷稍異,作十七卷。

中國佛典的翻譯,自後漢末安世高、支婁迦讖創始以來,歷代譯籍積累日多,學者整理著錄,因而有佛經目錄的編制。最初的完備經錄為道安所作的《綜理眾經目錄》(又略稱《安錄》),同時有《支敏度錄》,稍後有《竺道祖錄》、《眾經別錄》、《王宗錄》、道慧《宋齊錄》等(這些錄早已遺佚)。僧祐於齊、梁間,以定林寺、建初寺造立經藏寫一切經的因緣,在《道安錄》的基礎上,旁考諸目,訂正經譯,撰成《出三藏記集》。它算是現存經錄中最古的一種,並還轉載道安等錄的重要材料而保存了佛家經錄的原始面目。

本書編纂的用意,重在對於三藏翻譯「沿波討源」,所以將全集分為四個部分︰(1)〈撰緣記〉,(2)〈詮名錄〉,(3)〈總經序〉,(4)〈述列傳〉。這些如僧祐的自序說(大正55‧1b)︰「緣記撰,則原始之本克昭;名錄詮,則年代之目不墬;經序總,則勝集之時足徵;列傳述,則伊人之風可見。」合攏四方面,翻譯的原委才說得完全。四部分的內容,大要如次︰

(1)〈撰緣記〉︰凡一卷。記經典的結集和翻譯的來源。首先引《智論》、《十誦律》,及《菩薩處胎經》文敘述三藏結集的緣起及經過和八藏的名稱,其次論胡漢譯經音義的同異,最後列舉新舊譯(以鳩摩羅什翻譯的前後區分)重要名相的不同,一共五篇。

(2)〈詮名錄〉︰凡四卷(自第二卷至第五卷)。這可說是全書的正宗部分。從漢至梁六代四百多年間,譯出和撰集的一切典籍,不管有無譯人名氏,一一搜羅歸納為十四錄。因對所依據的道安舊錄有所增訂,一律稱為「新集」。內容是{1}〈經論錄〉,{2}〈異出經錄〉,{3}〈安公古異經錄〉,{4}〈安公失譯經錄〉,{5}〈安公涼土異經錄〉,{6}〈安公關中異經錄〉,{7}〈律分五部記錄〉,{8}〈律分十八部記錄〉,{9}〈律來漢地四部敘錄〉,{10}〈續撰失譯雜經錄〉,{11}〈抄經錄〉,{12}〈安公疑經錄〉,{13}〈疑經偽撰雜錄〉,{14}〈安公注經及雜經誌錄〉。末附錄小乘迷學竺法度造〈異儀記〉及慧叡造〈喻疑〉。在十四錄中,標題安公的,基本上保存了道安舊錄的原樣撰述,而加以補訂。其餘也都是按照《安錄》的規模加以擴大。

集中所補訂《安錄》的七錄內容是︰

{1}〈經論錄〉。以譯人年代為次,《安錄》自後漢安世高至西晉末法立,共著錄十七家(其中誤以竺法護和曇摩羅剎為二人,所以實際只十六家),二四六部,四五九卷。僧祐對於這些譯本,都參照其他經錄,註出異同並補缺,又標明當時有本或缺本。另外於法立以前補出張鶱等七人,法立以後補出衛士度等五十五人,譯撰各書連前總共四五0部,一八六七卷(這和《歷代三寶紀》及現刊本實際的數目均有出入)。

{2}〈古異經錄〉(《安錄》原來編在篇末,今移前)。大都是從大部中單篇譯出,沒有譯者名字,為古代的遺文。共九十二部,九十二卷。僧祐也註出餘錄異同和存缺。

{3}〈失異經錄〉。一般不詳譯者姓名的,這一類經《安錄》原列有一三一種,但經名簡略,未列卷數。僧祐均加以整理,註出異名、出據、存缺,並從《安錄》註經末移來十一種,十二卷,釐定為一四二部,一四七卷。

{4}〈涼土異經錄〉。失譯經存在於涼土的,共五十九部,七十九卷。

{5}〈關中異經錄〉。失譯經存在於關中的,共二十四部,二十四卷。

{6}〈疑經錄〉。鑒定為偽托的經典,共二十六部,三十卷。以上三錄,僧祐都加註異同具缺。

{7}〈注經錄〉。道安自己所註釋群經的,共二十一種,三十五卷。僧祐又補入雜著經錄等五種六卷。

其次,僧祐擴充了〈異經錄〉的編制而續成〈異出經(即異譯本)錄〉和〈抄經(即別生經)錄〉,又續撰〈失譯雜經錄〉、〈疑經偽撰雜錄〉,另外又將列入〈經論錄〉裡的律藏譯書本源,別為律分五部記等三錄。

以上十四錄共收經目二一六二部,四三二八卷(據《歷代三寶紀》卷十五所總計)。這比較《安錄》增加了一千五百餘部,三千三百餘卷。但他所搜羅到的寫本和參考的經錄,側重南方,因地區的限制,不免有遺漏,這是參考它的記載時應該預先注意到的。

(3)〈總經序〉︰共七卷(自第六卷至第十二卷),可分兩類︰前六卷是抄錄一些經律論的前序與後記,自〈四十二章經序〉起至〈千佛名號序〉止,共一一0篇,為〈序集錄〉;後一卷錄陸澄《法論目錄》、竟陵王〈法集錄序〉及僧祐自撰各書目錄序,共十篇為〈雜錄〉(十篇中僧祐自撰者占八篇),序文以外備載篇目,現在根據篇目即可略知那些著述的內容。這一種體裁,創見於此書,價值極大,無異是一種佛藏提要,而且保存了許多可貴的資料。近世嚴可均輯《全南北朝文》,文廷式補《晉書》〈藝文志‧釋家類〉,均採用本書這一類的材料。

(4)〈述列傳〉︰敘述歷代譯家和義解僧人的生平事略共三卷(自十三卷到十五卷)。亦分兩類︰前二卷主要著錄外國人如安世高等為一類,共二十二人;後一卷中國僧人法祖等為一類共十人(附見者尚有多人)。這是現存最古的僧傳,其史料多被寶唱《名僧傳》、慧皎《高僧傳》所依用。慧皎以後,各代僧傳的敘述方法,大致因襲本書,而略變其體例。

本書的優點,除在翻譯方面、傳記方面保存很多原始史料而外,它還為後來經錄的編纂開闢了許多門路,如有名的法經《眾經目錄》,分一譯、異譯、失譯、別生、疑惑、偽妄等六類,幾乎全採本書分類方法。後來集佛教經錄之大成的智昇所撰《開元釋教錄》,分〈有譯有本錄〉、〈有譯無本錄〉、〈支派別行錄〉、〈刪略繁重錄〉、〈拾遺補缺錄〉、〈疑惑再詳錄〉、〈偽妄亂真錄〉等七類,亦皆不出本書的範圍。至於作者對於一切經論都曾作過鑒定,甄別它的異同和真偽,判明譯者和翻譯的地點時間,這些對學術研究的貢獻都是很大的。

不過本書也不是毫無缺點的,如後來《法經錄》所指出(大正55‧148c)︰「小大雷同,三藏雜糅,抄集參正,傳記亂經,考始括終,莫能該備。」至於智昇《開元錄》說它以法護與曇摩羅剎為兩人,新舊譯名對照不盡符合等,則不過是小疵而已。(田光烈)

◎附︰陳垣《中國佛教史籍概論》卷一(摘錄)

本書之體制及內容
本書為簿錄體,在《漢書》〈藝文志〉之後,《隋書》〈經籍志〉之前。然其體制與外學目錄書不同。漢、隋志只一方式而已,所謂一方式者,志前有總序,中間分類排列書名、卷數、撰人,每一類畢,總其家數,條其派別而已。本書前有總序,與外學目錄書同,中間分四方式︰

一曰〈撰緣記〉,一卷。所謂「緣記」者,即佛經及譯經之起源。

二曰〈銓名錄〉,四卷。所謂「名錄」者,即歷代出經名目。此方式等於外學之藝文志,但不以經之內容分類,而以時代撰人分類。其次則為異出經、古異經、失譯經及律部。又次則為失譯雜經、抄經、疑經、註經等。異出經者,胡本同而漢譯異者也。失譯經者,遺失譯人名字者也。律為僧祐專門,故特詳律部。抄經者,撮舉諸經大要者也。註經者,經有註解者也。疑經者,真偽未辨者也。

三曰〈總經序〉,七卷。經序即各經之前序及後記。為文一二0篇。支那內學院所單刻者即前六卷,後一卷則為此土纂集諸書,如祐自纂《弘明集》等。載序之外,復載各卷篇目。幸而《弘明集》今存,不幸而其書不存,吾人亦可據此篇目,略知其書之內容為何,此目錄學家亟當效法者也。明‧智旭撰《閱藏知津》即仿此。旭俗名鍾始聲,字振之,蘇州人,號「蕅益大師」。

四曰〈述列傳〉,三卷。列傳即譯經人之傳。前二卷外國二十二人,後一卷中國十人。由後漢至蕭齊。其史料雖為慧皎《高僧傳》所採集,然此尚為今所存最古之僧傳,可以考後來僧傳之因革及異同也。

本書之特色及在史學上之利用
本書之特色,全在第三方式之經序,為其他經目所未有,可以考知各譯經之經過及內容,與後來書錄解題、書目提要等用處無異。其後記多記明譯經地點及年月日,尤可寶貴。朱彝尊撰《經義考》,每經錄其前序及後跋,即取法於此。《四庫提要》〈釋家類〉謂其取法《開元釋教錄》者,非也。

至其中之經序及後記,皆為六朝人著作。嚴可均輯《全南北朝文》,將此書七卷全數採取,散入南北朝文中,可謂探驪而得其珠者矣。

文廷式補《晉書》〈藝文志‧釋家類〉,大抵採自此書。其不採《歷代三寶紀》及《開元釋教錄》者,以此書撰自梁代,去晉世最近,較可信據。特未思及其撰自偏安之朝,文獻未為該備耳。

朱彝尊之用此書,仿其體制;嚴可均、文廷式之用此書,則取其材料,各有攸當。姚振宗撰《後漢書》〈藝文志〉,集部末附〈釋家類〉,全採《開元釋教錄》,蓋未見此書。其最後一條《沙彌十慧經》,引嚴可均《全後漢文編》曰︰「嚴佛調沙彌十慧章句序,見釋藏跡字號十,又見僧祐出三藏記第十卷。」不知「跡字號十」,即《出三藏記集》卷十,是一非二。嚴可均《後漢文》一0六原註云︰「釋藏跡十、出三藏記集十。」無所謂又見也。即此可知姚實未見此書,且不知嚴所謂「釋藏跡十」者為何語也。

至於本書經序及列傳中,有涉及各朝帝王及士庶者,均可為考史資料。如吳主孫權之於支謙,宋文帝之於求那跋陀羅,以及宋‧彭城王義康、譙王義宣、齊‧竟陵文宣王子良等,皆與諸僧應接。此書撰自裴註《三國志》後,為裴松之所未見,故魏吳諸僧事,可補《三國志注》者尚多。杭世駿撰《三國志補注》,未能採此書一條,此杭君之疎忽也。

明末李映碧清撰《南北史合注》,欲利用此等史料,合以八書,註《南北史》,實為卓識。惜其採取未備,又不講著書體例,竄亂延壽原書,至不為世人所重。然則此等史料之利用,尚有待於後人也。


大乘法界無差別論

一卷。堅慧菩薩造,唐‧提雲般若譯。又稱《法界無差別論》。收在《大正藏》第三十一冊。係闡明菩提心之十二義,論述法界之無差別平等之書。

據《開元釋教錄》所載,本書乃則天武后天授二年(691)十月於大周東寺譯出。內容初舉歸敬頌,次分十二段釋菩提心之果、因、自性、異名、無差別、分位、無染、常恒、相應、不作義利、作義利及一性等十二義。每段之初皆舉五言頌說明。全書計舉五言四句二十四頌,七言四句一頌,旨在闡述菩提心之種子是因,涅槃法界是果,此心自性清淨,法界平等無差別;又依如來藏之義,謂此心為客塵煩惱所覆,致眾生界產生種種差別相;並說眾生遠離客塵煩惱,開顯如來藏,可得一性常住之涅槃。

本書另有一同名異譯本,又稱「如來藏論」。其內容亦以十二義房提心,然將七言四句等二十偈頌揭於卷首,次以長行釋之,不僅形式有異於本書,內文之表現法亦有不同。又,該書雖亦題為唐‧提雲般若譯,但因《開元錄》及《貞元新定釋教目錄》於提雲般若之項下,都將《大乘法界無差別論》以單譯列出。此外,在譯場任筆受之職,嘗為本書作疏的法藏,亦不曾提及本書有異譯之事。故此異譯本之譯出當是賢首、智昇以後之事。

本書的註疏除法藏《大乘法界無差別論疏》一卷之外,另有調雲《大乘法界無差別論大意》一卷、德門《法界無差別論示珠鈔》一卷、慧琳《大乘法界無差別論引文考》一卷、經歷《大乘法界無差別論講述》一卷及《大乘法界無差別論》三卷(譯者不詳)等。

◎附︰呂澂〈大乘法界無差別論講要〉(摘錄自《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二)

本論與《勝鬘經》相同,闡明佛學原始要終之義,故列之涅槃學中。《勝鬘》歸宿於如來藏心,以為學佛之依據,而未及加詳;此論開十二門,曲暢其宗,得未曾有,今續講以廣明之。又本論傳譯稍晚,法藏一派附會其詞,別成系統,相似說興,影響極巨,幾成後來數百年講論之重心,至今猶有存者,今講亦隨處辨其誤解,以杜訛傳焉。

依論釋文分二門解,初釋題名,次講論旨。初釋題名者,論名大乘法界無差別,大乘者,表論所屬,大乘之學究竟成佛,其有以得羅漢、辟支佛解脫為究竟者即屬小乘,異於本論一乘成佛之義也。法界者,法乃泛指諸法,佛所證者,簡龜毛兔角之類也。界為因義,如金鑛生金即名金界;又有域義,範圍所及四周畢至,即示佛證之區域也。佛所證者綜歸心法,所云法界即心法性。無差別者,眾生與佛心法性同,由生性而說因同,極至佛所證心法性而說果同。又由因同故謂眾生皆有佛性,由果同故謂涅槃一味等味。今此論中研幾法界,因果平等無有差別,揭示論旨,故名《大乘法界無差別論》也。

是論作者堅慧菩薩,史實不詳,譯者僅云中印度人,佛滅七百年出,由彼曾註世親《十地經論》,審知當在世親後也。又元魏時譯典有《究竟一乘寶性論》,初未題作者之名,自此論出,譯者傳說同出於堅慧(藏傳《寶性》係彌勒本,無著釋,為彌勒五論之一,又真諦譯《佛性論》與《寶性》大同,又題世親作,紛紜難辨),堅慧一名,奘師《西域記》中亦二三見,意指安慧。此論譯人相傳堅慧梵文為娑羅末底,則與安慧梵文作悉恥囉末底者異(悉恥囉與娑羅俱有安定與堅固之意,而原名究竟有別),又勘漢藏所存安慧著作中,與本論思想不盡相同,似不能定為一人。但二人時代相近(同在世親後),學問淵源復有同處,是二是一,尚待攷定也。

是論譯者提雲般若,意云天慧,武周時來華,於天授二年譯出此論。時圓測、法藏同居譯塲,法藏獲此,特加歎賞為之作疏,倡如來藏緣起之說(蓋誤解此論有如來藏為世出世法因一語,認作出生世出世法界),以與業感緣起賴耶緣起示異。復以中土先有馬鳴《起信論》(此論乃中土學者依魏譯《楞伽》偽託之書,早有刊定),亦主張如來藏緣起說者,乃創馬鳴堅慧學,以與龍樹提婆學、無著世親學鼎立而三。更進而有四宗之判,謂小乘隨相法執宗、大乘龍樹真空無相宗、無著之唯識法相宗,及彼所創之如來藏緣起宗,合此四宗判一代佛教,而謂如來藏宗者甚深無上。此乃私意揣度,學者不可不加以審辨也。此論於唐後復有改譯本出,一名《如來藏論》,作者難攷,自北宋初刻藏經收錄後,於是麗、金、元、明藏中均有此本。但北宋藏之訂正刻本中則汰去改譯本而獨存原譯,其後契丹刻及南宋刻據此訂正刻本者皆無其書。今兩本俱存,所用講本則採原譯(法藏疏本),不用改本也。

次釋論旨者,全論舉二十三頌,以十二門解菩提心義。初句歸敬乃印土造論之定式,表示對於所崇之學與人誠心推仰也。此論止歸敬所學,即所以明此論為闡一乘一歸之意耳。是故頌曰︰稽首菩提心。

論標法界而歸敬菩提心者,作者以為此二名之義相貫也。論文下出異名中有頌云,「此心性明潔,與法界同體」,長行引《不增不減經》釋言︰「舍利弗,此清淨法性即是法界,我依此自性清淨心說不思議法。」此中法界就心法性言,即《勝鬘經》所謂如來藏,今乃以菩提心說之。菩提心一詞梵文為合釋(解此合釋之法曰離,即分析而見其關係也),有二種釋法︰持業釋者,菩提即心,菩提覺義,此心能覺故。依士釋者,謂是心於菩提上發生。此處當依後釋,謂清淨心性眾生本具,由其無知,等同放失,必於菩提發起希求之心,而後覺此心性之存,故今以菩提生心之菩提心說法界,於果立因名也。本論以此心為主體,從果因乃至涅槃一性,如其次第有十二門廣為分別,如論長行。初門明果,示人勝利,引生希求。次門明因,示生起所由。三門明白自性,顯因所成菩提心相。四門異名,示名差別。五門無差別,示雖異名而體不異。六門分位,體雖無別而隨位不同。七門無染,雖隨位異而性無染。八門常恒,示此無染之性常然。九門相應,以恒無染與淨法應。十門不作義利,雖具淨法而染位障故不起作用。十一門作義利,客塵既去心用自在。十二門一性,即示一味等味涅槃法也。(中略)

本論解已,略說結論。本論作者堅慧別著有《寶性論》,有本有釋(一分異譯為《佛性論》),論以十義解如來藏而歸結於無差別,今借其結論以顯本論旨趣。彼論云︰以是因緣,此自性等十相為顯三義︰一顯本有不可思議境界,二顯依道理修修行可得,三顯得已能令無量功德圓滿究竟,故造斯論。此中因緣指無差別而言,雖彼說如來藏,此說法界菩提心,而所指實同。又彼所云本有者,非指時間上本來已有,乃應得應有應當之意(與孟子本心之說同)。論中以為應得佛性(即菩提心),實眾生所當有,具此當有之心,始得謂之有心,此云本有自異於本已存在之義矣。不可思議者,謂道理微細,超於俗見,有待探究而後能喻。如儒者云思能作聖,此思自非泛泛之思,今說此心作佛,心亦非凡愚二乘境界,故云不可思議。又境界者,心所依緣空性智所知也,如欲知此心為心,必以空性智緣之,將能作所,真相方了。儒家存心之說,用意相似。此可借為本論之結論,以本論十二門開演皆不外發揮此意也。二依道理修修行可得者,謂知此菩提心不可思議境界已,實踐功行隨應而起。依道理者,即與法爾道理真實道理相契,所謂合理,為證之異譯,即謂實驗而有異乎口說揣測也。依境修習,令其常時顯著存在,自可漸臻證得矣。三謂得已能令無量功德圓滿究竟者,蓋行則有果,證得之後能生功德,自利(佛法究竟)利他(成熟有情)無有窮盡。功德猶常人所稱事業,儒之修齊治平莫非事業,即莫非功德也。如是由近知識聽聞法爾道理乃至成佛,一切功德法必依此順此,與理相應方能逐漸圓滿。是則證成佛法之次序,由一分多分而全分(一切)而無量(一切一切),以達乎究竟圓滿,此亦功德積聚當然之勢也。所以佛法功德,先講一切,後說無量,都非現成,而待修集,故菩薩發心經無量劫,十地位次,乃能積集圓滿。此為佛學中一要義,學者當致意也。本論所說不外此三義,故引之以為本論總結也。

最後附辨賢首家所言馬鳴堅慧學之無據。攷賢家立說,以本論為證,其判教也,謂無著龍樹學為始教,馬鳴堅慧學為終教(另有小教及彼所崇圓教)。今究本論,知彼所判宛同戲論,馬鳴《起信》全屬偽託本難依據,而本論堅慧之學,亦與無著不異,何從別為一派。中土傳無著學者,自北涼‧曇無讖,劉宋‧求那跋陀羅,北魏‧菩提流支(譯《不增不減經》)以至梁‧真諦(譯《無上依經》)諸家,無不兼傳涅槃學,此其傳承之史實安可誣耶。再就理論結構言,本論一切眾生皆有如來藏之義出於《寶性論》,寶性則從無著所作《大乘莊嚴經論》說法界一段引生(《寶性》引《莊嚴》有明文可證),推原其始,本論實汲無著學之流,何得強為立異。夷攷此中致誤之由,殆以無著別有《攝論》,從染位說賴耶,學者遂疑別成一派。實則菩提心、如來藏,原皆就染位立說,詳於過失,乃以示眾生遷善改過之資。眾生確在染位,詳染,俾知所以改止(實知此染位之心,而後發趣淨之願)。然又不可不明遷善之本,此如來藏說之所由建立也(《莊嚴》就淨位談功德說如來藏,以為遷善之據。又《攝論》四清淨之自性淨義,世親亦釋為如來藏)。合此兩邊始得窺無著學之全,本論偏於遷善,正所以發揮無著之學,何得謂與無著異趣。賢家管窺,亦可以已矣。


天台宗

中國佛教中的一個宗派。由於這個宗派是隋朝天台山(今浙江省天台縣境內)智顗所開創,後世就稱它為天台宗。這個宗的教義正依《法華經》,所以也稱為法華宗。本宗的學統是龍樹、慧文、慧思、智顗、灌頂、智威、慧威、玄朗、湛然九祖相承。因為天台宗的教觀要領「三諦圓融」之說的根源,據他們自稱,出自龍樹論師。據《摩訶止觀》卷一(上)說,慧文禪師在高齊之世(550~577),在江淮間力闡禪觀,他的用心一依《釋論》(即《大智度論》),而此論是龍樹所說︰又據《佛祖統紀》卷六指出,慧文因看到《大智度論》卷二十九中有「三智(道種智、一切智、一切種智)實在一心中得」之說,及《中論》卷四「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一偈,悟入「一心三觀」的觀行方法,並傳給南嶽慧思,慧思又由《法華經》義旨構成諸法實相論,於是「一心三觀」和「諸法實相論」遂為此宗的主要思想。他日間談義理,夜間禪觀思維,對當時北方偏重禪法,南方偏重義理的學風有所轉變。梁元帝承聖三年(554),慧思入河南光州大蘇山,陳‧光大二年(568),到湖南的南嶽,一直住到宣帝太建九年(577),在那裡圓寂。他的諸法實相論,主要發表在他的《大乘止觀法門》一書中。慧思的弟子很多,其中智顗(538~597)最為傑出。

智顗於陳文帝天嘉元年(560)往大蘇山跟慧思修法華三昧,所有語解,得到慧思的讚許。陳‧光大元年(567)智顗到金陵,這時他三十歲。太建元年(569)受請居瓦官寺開講《法華》經題,並講解《大智度論》,演說禪法(即現存《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並著《修習止觀坐禪法要》(簡稱《小止觀》)及《六妙門》等。他在瓦官寺前後數年,受到陳宣帝和群臣的禮敬。陳‧太建七年(575),他和弟子慧辯等二十餘人入天台山,居住十年。陳‧至德三年(585)應後主之請,重到金陵。這時,他對於佛教的教義和觀行構成了自己一家的教法。他以《法華經》為宗要,以《大智度論》為指針,並參照諸經論,組成他的學說系統。陳後主禎明元年(587),他在金陵光宅寺開講《法華經文句》,隋文帝開皇十三、十四年(593~594)他在荊州玉泉寺演說《法華經玄義》和《摩訶止觀》,都是由他口述,由弟子章安灌頂(561~632)筆錄成書,後世稱這三部書為「天台三大部」。

這裡所說三大部的先後次序,是根據章安從智者聽講筆錄成書說的,如從智者本人講說而言,他最初是陳‧太建元年(569)於瓦官寺講說《法華玄義》。此外,又著有《觀音玄義》、《觀音疏》、《金光明玄義》、《金光明文句》、《觀經疏》等,稱為「天台五小部」。他的學說,除繼承和發展了慧文、慧思的一心三觀之外,在教義上吸取了南朝盛行的三論、涅槃二系的思想,兼批判和攝取了「南三北七」的十家判教之長而倡導圓頓教規。因此,智者實為創立天台宗的宗祖。

灌頂繼承智顗之學,建國清寺,敷講師說,著有《涅槃玄義》、《涅槃經疏》及《天台八教大意》、《觀心論疏》、《天台智者大師別傳》、《國清百錄》等。灌頂傳智威,智威傳慧威,慧威傳玄朗,相繼傳承。玄朗之下有湛然,以中興本宗自任,著有《法華玄義釋籤》、《法華文句記》、《止觀輔行傳弘決》等「天台三大部」的註釋。此外,還著有對抗賢首宗和唯識宗義的《止觀義例》和《金剛錍》,又有《止觀搜玄記》、《始終心要》、《止觀大意》、《五百問論》等,天台宗義至湛然而條理化。

湛然傳道邃、行滿,日僧最澄偕其弟子義真於唐‧真元二十年(804)到天台,從道邃、行滿學台宗教義,並依道邃受菩薩戒,次年(805)攜著中國贈送的佛教經論疏記二百餘部回國,於比叡山開創了日本佛教的天台宗。至十三世紀,日僧日蓮根據此宗所依《法華經》的理論,主張稱念「南無妙法蓮華經」經題,創立日蓮宗。後來又派生出日蓮正宗和靈友會等,現代又有創價學會和立正佼成會的產生。

道邃之後有廣修,晚年遭逢會昌滅法。經唐末五代之亂,此宗的教典多遭湮滅,僅在觀行方面有物外、元琇、清竦、義寂師弟相承而已。義寂通過當時信奉佛教的吳越王錢俶,遣使到高麗(一說去日本)訪求天台教典,高麗沙門諦觀(《天台四教儀》的作者)送來了若干論疏和著述,因而使天台教典由湮滅而復興。義寂的弟子,有高麗人義通,義通傳知禮與遵式。知禮七歲出家,二十歲從義通習天台教觀,後來就繼承義通的法席。

宋真宗咸平六年(1003),日僧寂照攜帶其師源信關於天台教門的疑義二十七條前來問知禮,知禮作了《問目二十七條答釋》。知禮著有《金光明經文句記》、《金光明經文義拾遺記》、《觀音別行玄義記》、《觀音別行疏記》、《觀無量壽經疏妙宗鈔》、《十不二門指要鈔》及《大悲心咒行法》等數十部。當時,天台宗內部因爭論智顗所撰《金光明玄義》廣本的真偽問題而分裂為山家、山外兩派。先是義寂同門志因的弟子晤恩,著《金光明玄義發揮記》,否定廣本是智顗的真作,而主「真心觀」;知禮起而難之,認為廣本是智顗的真作,而主「妄心觀」,於是展開一系列問題的爭論。知禮的弟子梵臻、尚賢、本如稱為四明三家,傳知禮之說,自號為山家。晤恩的弟子源清、洪敏,源清的弟子慶昭、智圓,慶昭的弟子咸潤、繼齊等被貶為山外。山家、山外兩派間,以《金光明玄義》廣本真偽為爭論的起點,以觀境的真心、妄心為中心,兼及事具三千諸法與否等義的論題,彼此往返辯難,前後七年。但山外派的主張,有他宗立說的影響,故被山家斥為不純,其勢力不久即漸衰歇。知禮門下三家,傳承有人,而廣智一系傳承更久。《佛祖統紀》的作者志磐,傳為廣智的十世法孫。

本宗在元代,有杭州下天竺寺蒙潤,作《天台四教儀集注》。其弟子有杭州演福寺必才。又有懷則,作《天台傳佛心印記》。到明代末葉,有傳燈,嘗從百松真覺受天台教觀,後來在幽溪高明寺立天台祖庭,所著有《淨土生無生論》一卷等。嗣又有蕅益智旭,雖不以天台一宗的學者自居,但所著《法華經會義》十六卷、《玄義節要》二卷、《法華經綸貫》一卷、《教觀綱宗》一卷、《教觀綱宗釋義》一卷、《大乘止觀釋要》四卷等書,於天台教義頗有發揮。清初,順治年中(1644~1661),有天竺內衡,弘揚天台教觀。康熙年間(1662~1722),有靈耀撰《四教儀集注節義》一卷、《補定摩訶止觀貫義科》二卷。乾隆年間(1736~1795),有性權撰《四教儀注匯補輔宏記》十卷等。

本宗所依的經論,如湛然在《止觀義例》卷上所說︰「一家教門以法華為宗旨,以智論為指南,以大經(涅槃)為扶疏,以大品(般若)為觀法,引諸經以增信,引諸論以助成。」本宗於《法華》一經的意旨,有其獨特的見解。智顗以五重玄義解釋《法華》經題,即(一)以法喻為經名,(二)以諸法實相為經體, (三)以一乘因果為經宗,(四)以斷疑生信為經用,(五)在分判佛一代教法為五時八教中,而以此經為無上醍醐、純圓獨妙為教相。

本宗的著述,如上列舉智顗、湛然、知禮的著作為一宗教觀的重要宗典外,而灌頂的《八教大意》、諦觀的《天台四教儀》、智旭的《教觀綱宗》,則是此宗入門之籍。

本宗的判教為五時八教。五時,是將釋迦一代說法分為五個時期,即華嚴時、阿含時、方等時、般若時、法華涅槃時。五時是就說法對象的根機利鈍而建立的。並就上述五個時期所說之法,分作化儀四教和化法四教二類。化儀,是指釋迦說法所用的儀式和方法,有頓、漸、祕密、不定四種。化法,是按釋迦五時說法的教理淺深,有藏、通、別、圓四種。八教穿插在《法華》以前的四時,《法華》為最後時期的說法,被判為化導的終極,純圓獨妙,高出八教之表。

本宗的中心理論是諸法實相論,淵源於南嶽慧思。他說一切諸法當體即是實相,而萬有差別的事相皆是顯示法性真如的本相。此宗所立「圓融三諦」及「一念三千」即為說明此義。

智顗的圓融三諦,在於說即空、即假、即中的統一精神。他認為一切事物都由因緣而生,沒有永恒不變的實體,叫做「空諦」;一切事物其中雖無永恒不變的實體, 卻有如幻如化的相貌,叫做「假諦」;這些都不出法性,不待造作而有,叫做「中道諦」。隨便舉一個事物,他認為既是空,又是假,又是中,所以稱為圓融三諦。換句話說︰「空」離不開「假」和「中」;「假」離不開「中」和「空」;「中」也離不開「假」和「空」。

所謂「一念三千」,此宗認為一心具有天、人、阿修羅、地獄、餓鬼、畜生(以上稱六凡),聲聞、緣覺、菩薩和佛(以上稱四聖)十法界。但這十法界,不是固定不移的,「六凡」可以向上到達於「佛」的地位,而「佛」也可以現身在「六凡」之中,這樣十法界相互具備,就構成「百法界」。接著,它又分析十法界所依之體,基本不外色、受、想、行、識五蘊,叫做「五蘊世間」;由五蘊構成有情(動物等)個體叫做「有情世間」。此外,還有所依住的山河大地,叫做「器世間」。十法界各具這三種世間共有三十種世間。依此推算,百法界就具有三千種世間了。在佛教中所謂「六凡」、「四聖」乃至整個宇宙,在智顗來看,都不過是「介爾一念心」的產物。沒有這「介爾一念心」也就沒有一切。

本宗理論還有「三法無差」、「性具善惡」、「無情有性」等說。「三法無差」是佛法、眾生法、心法三種。雖有自他、因果不同,而三法的體性都具足三千,互攝互融,並無差別。「性具善惡」是一切諸法既無一不具三千,所以染淨善惡都可視為天然的性德。如來不斷性惡,但斷修惡;闡提不斷性善,但斷修善。「無情有性」是依據色心不二的道理,說明佛性周遍法界,不因有情無情而間隔,所以一草一木,一礫一塵,都具有佛性。

本宗的觀行,即在實修一心三觀、一念三千的觀法。至於修觀的行儀,如《摩訶止觀》所說,有常坐、常行、半坐半行、非行非坐四種三昧。

觀前加行方便,有具五緣、訶五欲、棄五蓋、調五事、行五法二十五種。具五緣是︰持戒清淨、衣食具足、閑居靜處、息諸緣務、得善知識。訶五欲是︰訶色、聲、香、味、觸欲。棄五蓋是︰棄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蓋。調五事是︰調食令不飢不飽,調眠令不節不恣,調身令不緩不急,調息令不澀不滑,調心令不沉不浮。行五法是︰欲、精進、念、慧、一心。

正修的觀法有十種︰(一)觀不思議境,(二)真正發菩提心,(三)善巧安心止觀, (四)破法遍,(五)識通塞,(六)道品調適,(七)對治助開,(八)知位次,(九)能安忍,(十)離法愛。於所觀行五陰、煩惱、病患、業相、魔事、禪定、諸見、慢、二乘、菩薩等十境,一一修此十種觀法,所以稱為十乘觀法。

本宗止觀又各有三種。即三止︰體真止、方便隨緣止、息二邊分別止。三觀︰從假入空觀、從空入假觀、中道第一義諦觀。

本宗對於修行的位次,在圓教中,說有六種次第,稱為六即佛︰理即佛、名字即佛、觀行即佛、相似即佛、分證即佛、究竟即佛。以上內容,具如《法華經玄義》、《摩訶止觀》所說。(黃懺華)

◎附一︰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附錄〈天台宗〉

(一)主要思想的來源
就在陳隋之交,和三論宗的時代相近,思想淵源也相通,又同在江左地帶,另外成立了一個佛學宗派──天台宗。那時期佛學的一般趨勢都帶著折衷意味,天台宗在這一點上表現尤為明顯。這因它從當時流行的大乘經裏舉出《法華經》為中心,而此經所說要義在於開示佛教的究竟處、真實處,就和相傳為佛最後所說的《涅槃經》會溝通。還有《法華》的根本思想是空性說,說明宇宙間一切現象都沒有實在的、可以把握的自體,這樣又和《般若經》相融攝了。至於印度的大家龍樹解釋《般若經》文句的《大智度論》和疏通經義的三論,自然也連帶地會被吸收融化。這麼一來就在學說上構成了龐大而又複雜的規模。它的主要思想雖然有些部分和三論宗同源,卻不盡同。它們的異點何在呢﹖三論宗可說是完全培養於南方,受了偏重玄談的影響很深;天台宗的思想則植根於北方躬行實踐的學風裏,於是兩者便各有特色了。這只要看,天台宗儘管用羅什翻譯的《法華經》為典據,又參合羅什所傳的般若諸論思想,但它追溯傳承,並不說出於羅什系統,而以為上承龍樹,經過北齊‧慧文、慧思兩代講究禪定的禪師,才構成為一派。慧文現無詳細傳記可考,道宣的《續高僧傳》卷十七僅在慧思傳裏附了寥寥地幾句,說他活動的時間是北齊一代,即西元550至577年,而他當時發生的影響是領眾幾百人,並以風格嚴肅著名。他提倡北方學者所注重的佛教實踐法︰禪法。講究鍛煉心思的集中並養成觀察事理的明瞭、正確,從學問功夫方面說,這正是佛家三學的定學和慧學,不過,慧文禪法裏的觀法另有特點。據說他在研究經論時,對《般若經》第二分開始講三種智慧的一段,很有領會。經裏說,若是由「道種智」(即熟悉各種實踐方法的智慧)這一基礎,進一層具備「一切智」能看清一切現象共同平等的通相,更進一層具足「一切種智」能辨別一切現象全部的別相。有了這些智慧,就可以徹底消滅煩惱習氣(即煩惱心思的一切殘餘勢力),而達到佛家理想的究竟地步。在《大智度論》裏,解釋這一段經文並還提出三種智慧存在的時間問題,以為是可以同時兼有的。開始雖說一步步有次第,但到最後會一齊具足,而教人有下手處,說得切實些,仍有個先後次第(參照《大智度論》卷二十七)。慧文從這些經論就悟出一種禪法,在一心中間可以圓滿觀察多方面的道理。他更聯繫著《中論》的《三是偈》說,「我說即是空」的「空」是真諦,「亦為是假名」的「假」是俗諦,「亦是中道義」的「中」是中道諦。這三諦裏真諦講一切現象的通相,俗諦講各別行法,中道諦講一切現象各別的全部別相,這些恰恰相當於三種智慧的境界。由此構成「一心三觀」的禪法,這真的是慧文無師自悟純從領會得來的。其後,他傳授這方法給慧思,再通過慧思平常對《法華經》深刻的信仰,應用到根據《法華》所修習的圓頓止觀法門即「法華三昧」,並還推廣於一般行事,成功「法華安樂行」(這裏所說安樂含有心思堅定一無沾著的意味),實踐的方法便益見具體了。這一方法又經過當時有名的禪師鑒(一作監)、最等各家的指教,這幾家後來都被天台宗徒列在他們的九祖之內(參照《止觀輔行》卷一之一)。因為各家稱呼簡略,所以人世難詳,惟最師就是當時的曇無最,有現存傳記可考。曇無最曾行化河北,又妙達《華嚴經》,能融會心性和心相兩方面,發明諸法無礙的道理。這不用說,重要的是,解釋具足圓融的意義,對於天台宗的主要思想是很有影響的。那時候,《華嚴》的義理還未明白地闡發出來,只有地論師多少釋通了一部分,因此,在天台宗的學說裏,也可以看出有些受了地論師影響的地方。

(二)慧思的實相說
天台宗的主要思想導源於一心三觀,而歸宿到實相,這是形成於慧思的。慧思得了慧文的傳授以後,很感概當時江南佛學界的偏重理論,蔑視禪觀,於是他雙開定慧兩門,日間談義理,夜間專心思惟,以為要使佛法都有作用,應該走由定發慧的路子。他這樣著重智慧,就很自然地結合到實相上來,因為智慧的究竟境界是不外於實相的。梁代承聖三年(554)他從河北入河南光州的大蘇山,陳代光大二年(568)又轉到湖南南嶽,一直住到太建九年(577),圓寂在那裏。這展轉十幾年的中間,他都提倡獨到的實相說,最後,智顗得著他的真傳。他那學說的要點,出於《法華經》。在經文的〈方便品〉裏,特別提出佛的知見來做一切智慧的標準,以為佛的知見廣大深遠固不待說,又還成就無量未曾有法。為什麼呢﹖就為了它能夠窮盡諸法的實相。這實相又是怎樣的呢﹖分析它的內容,即如是相、性、體、力、作、因、緣、果、報、本末究竟等,一共十項。這些話雖然也曾散見在其他經論裏,但總沒有像《法華經》這樣會攏了而又扼要地提了出來。從前羅什門下通達《法華經》的,對於經文這一點似乎也被注意到,就如道生所作的《法華義疏》說,此處經文是用十一事緣解釋了佛說的一切善法。「相」說法的外貌,「性」說法的內容,合內外為「體」,這一切法中所含有的功能是「力」,有所作為便是「作」,能發生他法為「因」,加以扶助為「緣」,能遂所期的是「果」,窮盡它的歷數的是「報」,善法的開始為「本」,得著佛法的終極為「末」,最後曉了源極為「究竟」。道生這樣逐項解釋,雖然也夠詳細,但只一系列的平鋪直敘而已,並看不出其間重要意義。到了慧思,才注意這些上面的真實性,而予以恰當的評價。他以為,經文所說「相」、「性」等等上面都安了「如是」字樣,並不是泛泛的,它表明了相性等一一實在,而計數只有十種,又見出圓滿完全的意義。因此,他在這裏便決定建立所謂「十如」實相的重要論點。這事,後來智顗的著述裏也有特別聲明說,今經用十法攝一切法,所謂如是相等,南嶽師讀此文皆云如,故呼為「十如」(參照《法華玄義》卷二上)。可見這是慧思的獨到見解。現在看來,這方面和當時地論師的思想多少有些關係,因為《地論》解釋《華嚴經》處處都用十法表示圓滿之意,而在《十地經論》卷三,更有「諸佛正法如是甚深,如是寂靜,如是寂滅,如是空,如是無相,如是無願,如是無染,如是無量,如是上,此諸佛法如是難得」很明白的十如文句,這自然會給予慧思的理解一種啟發,而被應用到《法華經》的解釋上來。另一方面,慧思這樣說法也受了《大智度論》的影響。《大智度論》卷三十二說到諸法的實相即「如」,分作兩類,一類是各各相即別相,一類是共相即通相,像地的堅硬,水的潮濕,是各別的實相,進一步推求堅硬、潮濕等都「實不可得」,是它們的共相。由此,慧思說十如的各個方面可算是別相,十者都謂之如,則是共相。結合這兩類才盡實相的意義,就和《智論》的思想根本相通了。最後,慧思對十如的第十種「本末究竟等」又解作佛和凡夫同樣的具足十法,所以說成究竟平等。從這上面也很好地指出了實踐的根本依據。至於平等的法體是指什麼呢﹖它應該有種總相,這很自然地會聯繫到當時所說「真心」、「如來藏」等概念上去。而這些概念意義都很含糊,還沒有得著很好的辨別,所以慧思這類見解多少和後來流行的《起信論》相近。現存的慧思著述裏有種《大乘止觀法門》,完全依照《起信論》的說法結構而成,從它的文義上看,當然是後人托名的偽作,但是會將慧思的議論和《起信》聯成一起,就思想脈絡說,也並不是沒有來由的。

(三)智顗的實相說
天台宗實際建立於智顗。他於梁‧大同四年(538)生,隋‧開皇十七年(597)圓寂。少年出家以後,曾依止過真諦弟子慧曠律師。後來陳‧天嘉元年(560)到大賢山自己研究《法華》三經(《無量義經》、《法華經》、《普賢觀經》),有了心得,便去大蘇山跟慧思學習法華三昧,得著慧思的印可。到了三十歲(陳‧光大元年,567)學成,去金陵宏開講論,博得一代諸大德的敬服。這時期,智顗對於禪觀方面的學說組織已有了頭緒,著作了《小止觀》、《次第禪門》等。不久,北周破佛(574),當時很多佛徒逃避到金陵,智顗深生感概,遂於陳‧太建七年(575)同門人入天台山,住了十年,所以後人稱呼他為天台大師。到了陳末,他仍舊回到金陵,講《法華經》,大部著作《法華文句》便是這時寫出的。陳亡之後,他游化兩湖,又往廬山,還回到出生地荊州,建立玉泉寺,度他的晚年,《法華玄義》、《摩訶止觀》都著成於這時期。《玄義》、《止觀》,連同《文句》,被看成是天台的「三大部」,《止觀》一種尤有特色,智顗的禪觀成熟思想都發表在裏面,他原擬寫作十章,只完其七,可惜未完全璧。最後,他重回天台山,不到兩年便去世了(以上參照道宣《續高僧傳》〈智顗傳〉)。他的門人得其真傳的有灌頂(561~632),智顗的大部著述都是由他筆記的。以後的傳承,是法華智威(﹖~681)、天宮慧威(634~713)、左溪玄朗(673~754)。在這幾代中間,因為初唐慈恩、華嚴各宗勃興,天台宗勢沒有得到開展,直到中唐,由於荊溪湛然的努力,方才中興起來。

智顗學說的重心,也是放在實相上面。因為從大乘一方面看佛說的特徵只有實相,所以《大智度論》裏以實相為佛說的唯一法印。智顗根據慧思的十如思想再加發揮,就有「一念三千」的說法。這從人本的觀點出發,由凡聖境界分判成為六道、三乘和佛,一共十個階層,謂之十界。這些並非固定不移,仍可隨緣升沉或示現。像六道中低級的獄畜可以向上到達佛的地位,而佛界也可示現為六道,所以每一果都具備所餘九界的可能性,這樣十界互具,豈不就構成百界。再分析它們的法體,基本上不外五蘊,謂之五蘊世間。由五蘊構成有情個體,謂之有情世間,此外還有依住的山河大地等等,謂之器世間(三種世間對佛界而說,便是非漏無漏的五蘊,攬常住蘊的尊極有情和常寂光淨土)。百界各各具備三種世間,即有三百之數。再按實在,每一世間法體都有十如,這樣就成為三千如了。三千名目當然不能拘拘於數量,只可看作形容整體宇宙之辭。又講到實相來,整體的宇宙相貌也就念念具備在日常心思即所謂介爾陰妄的每一念上面,所以隨處都得構成觀境;這是依據止觀正見的境理而言,也是一種總相法門的解釋。在那時候的義學家像地論師舉出「法性」為萬法的依持,攝論師又以「藏識」為一切種子或根源,這些總相的說法都著了跡象,出於思擬推測,智顗一概不以為然。他說,一念三千,森然具備,可以看成法界本然,無須更有依待的。在種種世間,種種界交互涉入而存在著的實際裏,一切法的當體和所有性能自然都會圓滿具足的,因此,一念三千的實相說也稱為「性具」。另外,從一切法存在的意味說,智顗又發展了慧文的「一心三觀」思想成為「圓融三諦」的觀法。這偏重止觀的能觀方面,而它的出處仍舊是《中論》的三是頌。他以為那個頌文裏就含著相即──即空、即假、即中的精神,不過分別說成三諦。因為一切法都由各種條件具備而發生,所謂「緣生」,就不會有「生」的自體,而成了「空」。諸法雖空,卻有顯現的相貌,這成為「假」。這些都超不出法性,不待造作,法爾自然,所以又成為「中」。三層義理在任何境界上都有,由此見得相即。換句話說,隨舉一法,既是空,又是假,又是中。這可用圓融的看法去看。以空為例,說假,說中,都有空的意義。因為如何成假,有它的緣生,成中也屬緣生,緣生即空,所以非但空為空,假和中亦復是空,於是一空一切空。同樣,也可從假,從中來看一切一味。三諦相即的意義說到如此地步,可謂發揮盡致,故稱圓融三諦。這兩層實相說,一念三千和圓融三諦,極端主張一切法平等,都是天台止觀的中心思想,也被稱為止觀所正觀的不思議境。不思議並非神祕,不過表示這是無待的、絕對的而已(以上參照《摩訶止觀》卷五上)。

(四)教判

天台宗主張教觀並重,這彷彿是理論實踐的一致。智顗嘗說,教從觀起,觀還從教起(見《四教義》卷一)。因此在他關於止觀的著作裏有「起教」篇目,而講究教相的著作裏又有「觀心」論題,隨處表現著教觀聯繫的密切;只可惜文記殘缺,還不能使人窮盡它的精義。現在就天台宗談教的一方面說,他們是要在佛說全體統一的基本概念上,對於各部分加以剖析解釋,以求了解真相;這也可說是要明白每一部分的佛說對於全體應有的意義。如此解釋佛說的方法即是判教,當南北朝時代早已流行。因為那時從印度傳來的佛學由龍樹到無著,顯然是一大轉變。非但他們的著書立說不同,就是他們所依據的教典也有些宗旨各別,所以含有不少差異,在用心的學人自然會有從根本上去尋解決的要求。並且當時流行的教典像《法華》、《涅槃》等經經文裏,對於釋迦一代言教怎樣地次第開展也作了說明,就又指示學人解決佛教統一問題的途徑。不過各家見解不一,因此有各種的判教說法。到了天台立宗時,綜計南北各家所說,凡有十種,通稱「南三北七」。南方說的比較單純,大都從頓漸不定三類分別來看。北方之說比較複雜,從主張佛說一音起到六宗止,各各不同。智顗對這些說法都不謂然。他另由佛教裏選一中心來解釋各方面內在的關係,這樣構成一種有重點而又全面的組織。所謂中心即是《法華經》。在他所著《法華玄義》最後釋教相的一章開始就有這樣的話︰「若弘餘經不明教相,於義無傷;若弘《法華》不明教者,文義有缺。」而在另一著作《四教義》卷一也說︰唯有《法華》和《方等》、《大集》具有四教之文,餘經不備。這都說明他以《法華》為中心來判教的理由充分。即由此而有「五時八教」的說法,簡稱為「四教」說。實際上他對當時南北各家異解都有所採取,也可看作是批判異解而得的結論。

現在略為解釋五時八教說的內容。五時,是依《涅槃經》裏佛說開展如同牛乳五味(乳、酪、生酥、熟酥、醍醐)的譬喻中建立的。在佛一代說法中,為著適應機緣的差別,或者施權,或者顯實,可以粗分五個階段︰(一)華嚴時,(二)鹿苑時,(三) 方等時(說《大集》、《寶積》、《思益》、《淨名》等),(四)般若時,(五)法華涅槃時,這就是五時。此外,由說法的形式和內容各有四種,合成八教。形式方面稱為「化儀」,譬如醫生的處方;內容方面稱為「化法」,譬如處方中的藥味。化儀四教,首先是頓教,大乘圓滿教理直下全提。其次漸教,由小而大,次第宣揚。再次祕密教,受教的同聽異聞,或頓或漸,都以為對自己所說。最後不定教,也是一齊聽法,而領會不同,或於頓中得漸義,或於漸中得頓義,但都知道佛是普遍而說。實際後二教即從舊判三分法的「不定教」開了出來。祕密可說是隱覆的「不定」,而不定乃是顯露的「不定」。以上四教可以和五時相配合。最初華嚴時為頓教,因為它一下就說佛成道時的自內所證。次三時為漸教,隨著三乘根基,逐漸從小入大。在此頓漸中間,都含有祕密不定,只是末時法華、涅槃超然於頓漸祕密不定之外,因它已在收獲階段,如同服藥見效再用不著處方了。化法四教是藏、通、別、圓。最初藏教,依據小乘經律論三藏而立。這三藏在小乘學人看來都是金科玉律,因此成了固定內容,而局限在不究竟範圍內。其次通教,這是大小乘相共而前(藏)後(別圓)相貫的,如同《般若經》中共般若之說。再次別教,但說大乘不共法,和前(藏通)後(圓)各教都有區分,如同《般若經》中不共般若之說。最後圓教,說的大乘究竟義理,圓滿具足而又無礙圓融,故稱為圓。以上四教再和五時配合,最初華嚴時當然是圓,而說意兼別,所以華嚴會中可有二乘在座如聾如啞。第二鹿苑時但是藏教,主要說小乘法。第三方等時因為說法通於三乘,看它所對而異,並不決定屬於那一教。第四般若時,除藏教外,兼明後三教。最後法華涅槃時,專門開顯圓頓義理,唯一圓教。《法華》本已究竟,但還有不能得益的,故又重之以《涅槃》,正如穀物得有早熟晚熟的區別一樣。如此配合五時到了《法華》為止,叫做前番五時。假使《法華》還不了,要到《涅槃》為止,就叫後番五時。此說不單推重《法華》,也包括了當時流行的《涅槃》,從這一點,可見天台宗的判教實際豐富,和舊說大大不同。它並還有種特點,一方面說五時和化法四教各各區別,乃至年代先後都鑿然可指,這是所謂別義;另方面又說五時四教並不能以時間乃至經教部類相限制。譬如以華嚴義門為例,不一定《華嚴經》裏才有解說,便在其餘地方也會散見。這樣互相融攝,謂之通義。而從前各家立說有拘牽難通的地方,也就能由此得著相當的解決。另外,天台宗對於化法四教的判位也極其詳細,特別是別圓二教,依據《瓔珞本業經》所說,開出五十二位,圓教更用「六即」(理、名字、觀行、相似、分真、究竟)相貫通,作為區別,於是各教分位從所斷煩惱(這又按照性質分成見思、塵沙、無明三類)的程度不同,見出它們的高下淺深,並可以一一得其對照。這樣的分析解說,煞費苦心,實在是空前的。

◎附二︰慧嶽《天台教學史》第六章(摘錄)

創建道場(大陸之天台宗)

(1)諦閑大師親自創建──觀宗講寺及其他

觀宗講寺是諦閑大師,從延慶寺的觀堂舊址改造而成。所謂延慶寺是宋‧四明法智(960~1028)大師,為中興天台教觀所創建,分前後兩院,於元豐年間(1078~1085),曾由介然法師,按照《觀無量壽佛經》的修觀行法,建立十六觀堂,其周圍得河水環繞,氣魄雄壯,莊嚴威風!更在乾嘉年間(1736~1820),雖曾重修殿宇而獨立門戶,然至清末,卻漸荒蕪,民國元年冬,諦閑大師受沈知縣的懇請而中興,新建大雄寶殿、天王殿、藏經閣、止觀院,且嚴訂規約,規模煥然,為尊仰四明大師的遺意,以三觀為宗,說法為用,遂改稱為觀宗講寺,成為東南名剎。其創設天台弘法研究社,誠是民國研究天台教學的專門學府。

諦閑大師親自創建的道場,除觀宗講寺之外,還有天台山之萬年寺(民國十五年),杭州之梵天寺、永嘉白象寺之寶塔及解脫池、功德林。又修繕重興者,有溫州頭陀寺、紹興戒珠寺、黃岩常寂寺、海門西方寺、雁山靈岩寺等(參照《諦閑大師年譜》)。

(2)諦公大師門下的創建
寶靜老法師,於民國初年,在香港創建弘法精舍。又倓虛老法師,於民國十年,創建營口楞嚴寺。再在民國十一年,於長春創建般若寺。同年,在哈爾濱創建極樂寺,瀋陽復興般若寺。民國二十年,創建青島湛山寺。民國三十一年,在天津復興大悲院。且倓老的法眷們,如慧一、靜空,曾於民國十六年,在綏化創建法華寺。定西、惺如法師,曾於民國十八年,在黑龍江創建大乘寺。如蓮法師,於民國二十七年,復興吉林觀音古剎等,以上是十方叢林。還有支院十七處,即︰民國十年,如蓮法師在吉林創建廣濟寺。民國十一年,倓老親自在德惠縣創設彌陀寺。同年,倓老與慧如法師在瀋陽復興永安寺。民國十三年,慧一法師在巴彥縣,創建皈原寺。民國十五年,繼如法師在舒蘭縣,創建明真寺。民國十七年,蘊虛法師在朝陽縣,創建華嚴寺。民國二十二年,倓老在青島,創建湛山精舍。民國二十三年,定西、乘一法師,在一面坡創建普照寺。民國二十五年,遍虛、能智法師,在通寮縣,創建圓通寺。同年,繼如法師在呼蘭縣,創建淨土寺。民國二十六年,專修法師在松浦縣,創建觀音寺。同年,定西、德一法師,在海倫縣,得金居士喜捨家宅改建為海會寺。民國二十八年,澍培法師在朝陽縣雲培山,創建興福寺。同年,唯一法師在扶餘縣,創建如來寺。還有森桂法師,在三岔河創建高明寺。民國二十九年,定西、顯親法師,在望奎縣創建寂光寺。民國三十四年,善果法師在長春,創建大佛寺等。(中略)

香港之天台宗
對日抗戰勝利後,大陸上的僧眾們,在民國三十八年(1949)間,都紛紛向外地去發揮,唯與天台宗有關的,如︰倓虛、海仁、樂果、顯慈、定西、洗塵、覺光、大光大師等,都先後在香港高樹法幢,創設道場,故天台宗之在香港,遂成為佛教空前的興盛!玆敘述其功績於次︰

(1)教育事業
香港佛教的天台宗,先有寶靜老法師,曾於民國初年、創建弘法精舍,至民國三十八年,由倓虛老法師接辦,改稱為華南佛學院。據云︰雖只辦兩屆(六年),竟培育出優秀的僧才不少。

尤其定西老法師所領導的荃灣東林念佛堂之弘法研究社,每日按時授課,內容是天台三大部和五小部,如︰妙淨、淨真、濟濤法師等,都是當時傑出的研究員。

還有海仁老法師,在大嶼山阿彌陀林,經常為學徒們,以天台儀規講解《法華》、《楞嚴經》等。如慧廣、源慧、聖揚、祖印、泉慧,宏量、真常、了知,慈祥、寬榮、寬如、慧光、敏生、文珠、覺岸、賢德法師,及林楞真女居士等,都是海老培育出來的傑出人材,現在都散在各地樹立法幢,闡揚天台教法。上述,寶老、倓老、定老、海老的如是功績,誠是香港佛教史上不可磨滅的。(中略)

台灣之天台宗
台灣之佛教,是傳自明末,由延平郡王世子鄭經為其母創建台南開元寺始。然成為整然的佛教規模,卻是民國初年,由善慧(月眉山靈泉寺)、本圓(觀音山凌雲寺)、覺力(苗栗法雲寺)和尚等之弘揚,始獲遍佈於全省。但其所屬寺院,都是局限於禪宗門下(曹洞、臨濟)。

關於天台宗的弘揚,即是著者的先師──斌宗上人,於民國二十五年(1936),曾在觀宗講寺的弘法社,親近過寶靜老法師。二十六年轉至天台山國清講寺,親近靜權老法師。民國二十九年回台,於三十二年間,創建法源講寺於新竹巿古奇峰,同時創辦天台宗高級研究班。三十八年改稱為南天台佛學研究院。民國四十四年,創立南天台弘法院於台北巿中山北路,四十五年創建法濟寺於碧潭涵碧峰上。

還有倓虛老法師的門人──慧峰法師,於民國三十七年來台,三十八年創建湛然精舍於台南巿,四十一年創建法華精舍於高雄縣大崗山。(編按︰慧峰法師逝世後,由其弟子水月法師繼續弘揚天台學,並戮力於因明學之推廣。此外,斌宗上人弟子慧嶽法師,亦弘揚天台甚力,曾先後出版新式分段標點本之天台名著,如《止觀輔行傳弘決》、《法華玄義釋籤》、《釋禪波羅密》等書,對研學天台者裨益甚大。此外,又撰述甚多佛學著作行世,對台灣地區佛教學術之提倡甚有啟發之功。)

民國五十八年,覺光法師創設正覺蓮社於台北巿光復南路。

樂果老法師,於民國五十八年間,由香港來台,在南投縣埔里觀音山創建佛光寺。

至於文化出版事業,民國五十六年間,有演培法師,曾譯出日人──安藤俊雄博士著《天台性具思想論》(由慧日講堂流通)。又香港的曉雲法師(倓老門下),於五十八年間來台,主長中國文化學院的佛教文化研究所,也出版了不少書。(中略)

在台灣天台教學史上,不能忽略的是,倓虛老法師的高足──蔡念生老居士,他雖年邁古稀,還是提倡印經、素食、戒殺、放生等,且其稱道的文章,不下兩百萬字,都是遠承智者大師的思想,近繼諦公、倓公的遺志而貢獻佛教,尤其對於《中華大藏經》的編訂工作,不遺餘力,誠是我們後輩們,當須效法的。

◎附三︰〈天台宗〉(摘譯自《佛教大事典》)

日本的天台宗以傳教大師最澄為初祖。他曾與弟子義真一起入唐,受法於道邃、行滿。回國後,於京都比叡山弘揚所學,以中國的天台為基礎,再融合禪、真言與菩薩戒法,因此與中國的天台宗頗有差異。其後,圓仁、圓珍先後入唐,除師事宗穎、良諝習台教外,亦從諸師受密法,返日後,致力於天台密教的普遍化。至安然時,日本天台宗已極端密教化,是以稱為台密(睿山系統)。

平安中期,圓仁、圓珍之門徒間產生紛爭,法系分裂為二。圓珍徒眾脫離比叡山而住園城寺(三井寺),稱為寺門。比叡山則稱山門。山門至中興之祖良源時,其弟子源信鼓吹淨土思想,創惠心流;另一弟子覺運則立檀那流,合稱惠檀二流。

台密系統,至後世總計有十三個流派。此一系統對日本佛教影響頗大。如源空(法然)、親鸞、榮西、道元、日蓮等,均曾求學於比叡山。平安末期以後,天台宗各流派逐漸重視口傳,不輕易著述,也不輕易傳授他人,致使天台教學逐漸衰微。此後,因僧兵崛起、政權的爭奪及織田信長的燒討,比叡山一度沒落。至江戶時代,因東叡山與日光山(與比叡山合稱天台三山)的先後開創,得以恢復舊觀。當時,幕府亦獎勵學問,天台教學乃逐漸復興。

二次大戰後,日本各宗大寺紛紛獨立,屬於天台系統的有天台寺門宗(園城寺)、天台真盛宗(西教寺)、和宗(四天王寺)、聖觀音宗(淺草寺)、修驗宗(聖護院)等二十餘宗。本宗主要的法事有每五年一次的法華大會、廣學竪義,及每年一次的圓頓授戒、御修法、叡山講等。宗立學校有大正大學、叡山學院。

朝鮮的天台宗,初傳於新羅時代。高麗肅宗二年(1097),義天在國清寺宣講天台宗義,天台宗乃成為正式宗派。此後,向來的五教九山為五教兩宗所取代。五教指︰戒律、法相、涅槃、法性、圓融;兩宗指曹溪、天台。其中,曹溪、天台兩宗尤為興盛。高麗末年,天台宗分裂成天台法事宗及天台疏字宗二宗。其後,李朝太宗七年(1407)的天台宗,及世宗九年(1427)的曹溪、摠南宗,均再度統合於禪宗之下。

目前,朝鮮的天台宗,乃1946年朴準東於忠清北道丹陽郡救仁寺所立,稱為大韓佛教天台宗。1967年,該宗於文教部完成登記,以《法華經》為所依經典,以完成自我、建設佛國土為宗旨。

〔參考資料〕 《佛祖統紀》卷五~卷二十二;《天台九祖傳》;《八宗綱要》卷下;《中國佛教的特質與宗派》、《天台學概論》、《天台宗之判教與發展》、《天台思想論集》、《天台典籍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31}、{55}~{58});《天台思想》(《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0});島地大等《天台教學史》;硲慈弘《天台宗讀本》;福田堯穎《天台學概論》;惠谷隆戒《天台教學概論》;Leon Hurvitz《Chih-i-An Introduc-tion to the Life and Ideas of a Chinese BuddhismMonk》;Yamakami Sōgen 《Systems of BuddhisticThought》。


天目中峰廣錄

三十卷。元‧北庭慈寂編。元代臨濟宗楊岐派破菴派僧中峰明本的弘法語要。又稱《中峰和尚廣錄》。元‧至元元年(1335)刊,明‧洪武二十年(1387)重刊。現收在《大藏經補編》第二十五冊、《禪宗全書》第四十八冊、《嘉興藏》(新文豐版)第三十七冊。

明本,浙江錢塘人。俗姓孫,字中峰,號幻住道人。年二十四時禮高峰原妙出家,後嗣承其法。嘗隱於湖州辨山幻住庵,普獲僧俗崇信。仁宗曾賜號「佛慈圓照廣慧禪師」。至治三年(1323)示寂。逝世後,文宗、順宗均追贈諡號,順宗且敕許《中峰廣錄》入藏。

本書卷首收載〈進天目中峰和尚廣錄表〉、〈降賜天目中峰和尚廣錄入藏院劄〉及〈天目中峰和尚廣錄序〉等,敘述集錄其著作及入藏事。卷一至卷十為示眾、小參、拈古、法語、書問、佛事、佛祖贊、自贊、題跋。卷十一為山房夜話,卷十二為信心銘闢義解,卷十三為楞嚴徵心辯見或問,卷十四為別傳覺心,卷十五為金剛般若略義,卷十六為幻住家訓,卷十七為擬寒山詩,卷十八為東語西話,卷十九至卷二十為東語西話續集,卷二十一至卷二十六為賦、記、箴、銘、序、說、文、疏、雜著。卷二十七至卷三十為偈頌。卷末附錄明本的行錄、塔銘、道行碑及入藏並封號國師表。


日蓮宗

日本佛教宗派之一。為最具日本特色的佛教宗派。日蓮(1222~1282)依據《妙法蓮華經》所開創。相對於天台宗重視《法華經》中屬於迹門的〈方便品〉,本宗以本門的〈壽量品〉為中心。又稱法華宗、佛立宗、日蓮法華宗。現今以身延山久遠寺為祖山,主張本迹一致的系統稱為日蓮宗,主張本迹勝劣的系統號為法華宗(又分門派)、日蓮正宗等。

本宗定《法華經》〈壽量品〉為一經之中心,認為佛教之真髓存在於「妙法蓮華經」五字中,主張唱題成佛。在教相上,立教、機、時、國、序等五綱教判,認為《法華經》是釋尊一代教法中最殊勝者(教),以未植佛種之本未有善者為對象(機),適合於末法時代(時),更適宜弘傳於日本(國),且合乎由小乘入大乘之教法的傳布順序(序)。

在實踐方面,立本門之本尊、題目、戒壇等三大祕法。本門的本尊即〈壽量品)所說的久遠實成的釋迦。本門的題目指包含本尊之一切功德的「南無妙法蓮華經」七字。本門的戒壇即由信仰禮拜本尊、唱本門題目而出現的道場。該宗提倡,如向本尊唱題,不僅可斷除個人的煩惱,且可實現理想的社會、國家(戒壇即佛國土)。而布教的方法,則採取排擊其他諸宗而折伏之的激烈方式。

本宗的法脈,可依弘傳《法華經》的系譜,而分為二︰(1)迹門相承,又稱外相承,以釋尊→藥王菩薩→天台智顗→傳教最澄→日蓮為次第。(2)本門相承,又稱內相承,以釋尊→上行菩薩→日蓮為次第。認為日蓮是上行菩薩的化身。此中,第二種法脈相承較受重視。

本宗的開創日,係建長五年(1253)四月二十八日。當時之日蓮已曾遊學鎌倉、比叡山、園城寺、奈良、高野山等地,深究諸宗教旨,而認為《法華經》為佛陀教法的根本,乃於建長五年春登清澄山,於四月二十八日立教開宗,廣勸唱題,開始大力宣揚《法華經》。

日蓮之門下頗多,中以日昭、日朗、日興、日向、日頂、日持為本弟子,稱為「六老僧」;另外,日法、日家等十八位弟子稱為「十八中老僧」。日蓮歿後,以六老僧為中心,日蓮之教傳於各地,後形成各種門派。六老僧中,日向長住身延山,日興反對日向,並在教義方面批判本迹一致說,而主張本迹勝劣,乃另開富士大石寺(日蓮正宗的本山)、北山本門寺(本門宗的本山之一,本門宗今合併於日蓮宗)。此即日蓮宗首次分派,其門流稱為興門派(即今之日蓮正宗、日蓮本宗)。

日本南北朝時代,日朗的弟子日像於京都建妙顯寺,首開關西布道之端緒,教勢因此大展。但由於布教態度及對教義解釋的不同,分裂對立亦隨之而至。如日陣、日隆、日真、日什等皆各立門派。至室町時代,在關東以身延、池上、中山為中心的布教,勢力頗盛;在京都,建有二十一本山,教勢亦隆盛。

天文五年(1536),由於比叡山僧徒的襲擊,京都日蓮教寺院多被破壞(天文法難),教勢一度衰頹。後由日助等再興十六本寺。天正七年(1579),又受到織田信長等人的壓迫,遂分裂成二派。一派是採取妥協攝受態度的受派;另一派是採取傳統折伏態度的不受不施派。德川秀忠時,不受不施派被禁。至明治九年(1876)始解禁。明治以後,在家佛教運動盛行,遂由日蓮宗信仰另又形成國柱會、靈友會、立正佼成會、創價學會等新興宗教團體。昭和二十七年(1952)後,教團中主張本迹一致或勝劣的派別,有日蓮宗、法華宗陣門流、法華宗本門流、法華宗真門流、顯本法華宗等派。在本末制度與檀家制度下安定地發展。

江戶時代,講學開始盛行,乃創設檀林以教育培養僧侶,計有飯高檀林等十九檀林。至近世,有立正大學等高等學府。屬於該教教團的刊行物,有《日蓮宗新聞》、《現宗研究報》、《宗義大綱》、《妙行聖典》、《慶弔文例集》等。日蓮宗所屬寺院中,較重要的有池上本門寺、小湊誕生寺、清澄寺、鏡忍寺、龍口寺、妙顯寺、本圀寺、根本寺、富士北門寺等。

◎附︰村上專精著‧楊曾文譯《日本佛教史綱》第三期第二十三章

日蓮上人創立的法華宗,與傳教大師創立的天台宗是有關係的,這正如親鸞聖人創立的淨土真宗與法然上人創立的淨土宗有關係一樣。本宗的名稱,完整地應稱為「日蓮法華宗」,這是因為本宗雖然與傳教大師的天台宗有關,但與它相比,還有自己所獨特的地方,所以用這個名稱來表示。說日蓮宗與天台宗有關係,是指所謂歷史的關係,也就是說,日蓮上人創立本宗是他登睿山學天台宗教義,秉承傳教大師的法脈而產生的自然結果。在日蓮宗的兩種法脈的相承關係中,雖然在關於「法華本門」的法脈中沒有傳教大師,但在關於「法華迹門」的法脈當中,卻以智者大師、傳教大師作為祖師,其原因正在這裡。現將日蓮宗的兩種法脈相承關係表示如下︰


第一,外相承(法華迹門相承)
始成正覺佛  迹門法華付屬  中國    日本
釋迦牟尼佛──藥王菩薩  ──智者大師──傳教大師
──日蓮上人
第二,內相承(法華本門相承)
釋迦牟尼佛──上行菩薩……日蓮大菩薩


日蓮上人在對待其他各宗的場合,雖只是選取「折伏門」這一個方法,對古今高僧一概予以排斥,對各宗教義也一概謾罵,但是因為他對傳教大師有所繼承,因而對智者、傳教兩位大師不僅一句也沒罵,反而稱揚說︰在佛滅後兩千餘年當中,沒有對佛教錯誤理解者,唯此二人;其他人則都是「佛教的誤解者」,不僅是誤解者,并且是「謗法者」、「亡國奴」,一概予以排斥;把慈覺、智證、安然三人稱為「睿山佛法獅子身上的三條蟲」,大肆嘲諷謾罵。這是因為,日蓮宗雖然出自天台宗,但日蓮上人嫌棄慈覺以後天台宗與密教的混雜,而其本意在於復古於傳教根本大師,恢復純粹的天台宗。然而所謂「台密調和論」者,是傳教大師立下基礎的,傳教大師的天台宗也不是單純的天台宗。此外,日蓮上人雖然排斥密教,但又正如畫出十界曼荼羅的示意圖那樣,似乎是悄悄地應用密教。既然如此,那麼日蓮上人到底為什麼要排斥慈覺、智證而提倡「復古論」呢﹖大概在日蓮上人的眼中,《法華經》之外無佛教。可是慈覺、智證卻把《大日經》放到與《法華經》同等的地位,或者在「事密」當中,把《大日經》置於《法華經》之上。這是日蓮上人憤怒大喊的原因。而且上人雖然排斥密教,但絲毫也不嫌惡密部的教旨。日蓮所嫌惡的,只是《大日經》和《金剛頂》等所謂的「他教」。因此,我們對於他不依據《大日經》等他教,而依據《法華經》這一部經,把此經〈如來壽量品〉的本門釋迦定為本宗的本尊,又以十界曼荼羅之圖表明諸尊的「輪圓具足」的深旨,是自然不足以深怪的;這與所謂「台密」、「東密」兩個密教派別依據《法華經》以外的經說繪製的曼荼羅圖是不一樣的。此外,這與智者、傳教大師僅僅停留在「迹門的理想」,而未達到「本門的事象」的情況,也是不一樣的。就是說,日蓮上人所創立的佛滅二千餘年以來無人發明的獨得的宗義,正在這裡。他在本門的「內相承」的關係中沒有提及智者與傳教二位大師,也是由於這個緣故。這就是天台宗和日蓮宗的關係和日蓮宗成立的由來。

日蓮宗雖然依據《法華經》、《無量義經》、《觀普賢經》三部經,但《無量義經》是《法華經》的開經(序說),像是一部經的敘述緣起的部分(「序分」),而《觀普賢經》則是《法華經》的結經(結論部分),像是一部經的最後結尾囑托的部分(「流通分」),因此它所依據的根本經典(「正依經」)是唯一的《法華經》。它依據唯一的《法華經》來判釋釋迦佛一代的教相,以為只有《法華經》才是真實教,其他都是方便教,因而是不能依據應用的。他的判教方法,全是用天台宗的「五時八教」。雖然日蓮上人在依據天台宗的關於五時的判教,廢其他經而擇取唯一的《法華經》這一點上與天台宗略同,但是,他只是取「廢立」的方面而不取「融會」這一方面,這不能說是與天台宗完全相同的。此外,他以為在《法華經》的二十八品當中,前十四品屬於迹門,而後十四品屬於本門。智者大師與傳教大師雖以迹門為表,以本門為裡建立宗義,但沒能闡明本門的真實教義。因此,這兩位大師儘管論述了理想的三千圓融,但未能詳論關於事象的三千圓融。然而日蓮上人,卻是直接地闡明了本門的實義,詳論了關於事象的三千圓融,不是如同天台家那樣,以必然具有妄心的理想三千圓融作為對境,去設立觀法,而是以開顯本佛的事象三千圓融作為對境,去設立觀法(「勝劣派」與「一致派」的分裂,其起因就在這裡)。在此,我們有必要了解日蓮宗的「三大祕法」。

所謂三大祕法,一是本門的本尊,二是本門的題目,三是本門的戒壇。所謂的本門的本尊是一切宗教派別都要規定的。然而所謂日蓮宗的本尊,可以說就是《法華經》的〈如來壽量品〉所講的「成佛以來甚大久遠,壽命無量阿僧祇劫,常住不滅」之佛。日蓮上人對此推演,繪製了「十界曼荼羅」,在中央寫「南無妙法蓮華經」七字作為「總體」,左右畫各種天部、諸尊作為「別體」,其橫的方面是遍於十方,其豎的方面涉及三世,這歷無邊的十界,森然無邊的差別界,是互相具有、互相融合的,表明一個自然的大曼荼羅妙境的旨意。這一個大曼荼羅,也就是法華本門的本尊,在人們心中是「常住不滅」的。這實際不能不說是應用了密教的。

所謂本門的題目︰本尊一經定下來,就要講求讓人們從內心皈依本尊的方法,而所說的方法,也就是唱題。所謂唱題,就是在五個字的經題之上加上「南無」二字,即口唱的「南無妙法蓮華經」七字。本來《妙法蓮華經》的題目,已經全部概括了《法華經》八卷的祕奧。上述有關本尊的奧義,在這五個字中全包括了。然而為了表示對此本尊的皈依皈向的意思,再加上「南無」二字唱頌,這就成為皈依本尊的方法。濁水雖無心,明月來自影;寒林雖無意,春雨花自開。愚者雖然不理解本尊之意,然而若能口唱這七字的唱題,則自然產生本尊之影,最後開成佛之花。這真可稱之為不可思議的妙法。

所謂本門的戒壇︰以本尊為「定」,以題目為「慧」,既然有「定」有「慧」,那麼與此對應就不可無「戒」。然而法華本門的戒體,既不是小乘的五戒、十戒、二百五十戒等戒律,也不是《梵網》的十重戒、四十八輕戒等戒律,而以「南無妙法蓮華經」作為唱題,這就是法華本門的無作(無為)的圓頓戒。假若人們不倦怠地唱頌七字的唱題,那麼自然就沒有「見思」、「塵沙」、「無明」這三惑,并且不知不覺地就具備了諸佛的萬善諸行,就會有止惡作善的功德。因此唱題就是妙戒。如果修持這個妙戒,現身即可成佛。如果這樣的話,住處就是常寂光土「三土之一」,因此把信仰與唱頌這個七字的唱題當作本門的戒壇。

雖然有這樣的三大祕法,但其總體還是「南無妙法蓮華經」。因為它是「善惡不二」、「邪正不二」的經題,所以凡是唱頌七字唱題者,有邪見的惡人也可成佛;它又是「皆成佛道」的經題,因而凡是唱頌七字唱題者;十法界都能同樣得到好處。

〔參考資料〕 《日蓮教團全史》;《日蓮宗綱要》;《法華宗內證佛法血脈》;《宗旨雜記》;《寂日房御書》;《當家宗旨名目》;《四條金吾女房御書》;《宗門綱格》;坂本幸男編《法華經の思想と文化》;齋藤昭俊等編《日本佛教宗派事典》;西義雄(等)著《大乘菩薩道の研究》。


印度佛教

指起源及發展於印度的佛教。為喬答摩‧悉達多(即佛陀)大約在西元前六世紀(一說西元前五世紀)所創,迄今已流傳二千餘年。其範圍幾乎遍及全亞洲,且與基督教、回教合稱世界三大宗教。

有關佛教在印度的發展過程,大致可分四個時期︰〔原始佛教時期〕(西元前六~五世紀,即佛陀創立佛教至佛滅百年左右) 西元前六世紀,佛陀誕生於迦毗羅衛城(現屬尼泊爾)近郊的藍毗尼園。二十九歲出家,三十五歲成道。成道後的佛陀,徹悟宇宙間一切現象,悉由種種因與緣的和合所現起,非能獨立自存,常住不變。須相互依持,互生作用始得存在。因而提出「緣起論」,並自此一思想衍生出「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的學說。又謂人生由於無明(avidyā),不了解緣起的實相,以致引起諸多痛苦。然痛苦是可以克服的。由是乃建立四聖諦、十二因緣的理論。且以八正道為實踐方法。企圖以「戒定慧」三學所發展出來的修持方式,克服生命中之本質性的苦惱,以達到究竟解脫的目標。

佛陀自成道之時起,以迄八十歲入滅為止,四十五年間到處教化。其教法最初由弟子以口誦或記憶的方式傳承。爾後始編集為由經、律、論組成的「三藏」。其中之《經集》、《如是語經》與《無問自說經》是經中之最古者。由於佛陀反對婆羅門教的種姓制度,故信徒不論出身貴賤,皆可加入教團。而教團中之每一成員,皆須嚴格遵守戒律。在信徒中,出家者稱為比丘(男)、比丘尼(女),在家者則稱為優婆塞(男)、優婆夷(女)。

〔部派佛教時期〕 又稱阿毗達磨佛教時期。此期佛教各部派的重點在於教義的深化,而非對一般大眾的布教。在佛滅後百年左右,佛教內部因對戒律及教義的看法迥異,因而分裂成保守的上座部及革新的大眾部二派(此為根本分裂)。然關於分裂之原因,南、北傳佛教所說不同。南傳佛教謂係跋耆族比丘倡十事新說(即角鹽淨、二指淨、他聚落淨、住處淨、隨意淨、久住淨、生和合淨、飲闍樓伽酒淨、無緣坐具淨、金銀淨)所造成;北傳佛教謂因大天倡五事新說(即餘所誘、無知、猶豫、他令入、道因聲故起)所導致。其後二派續分成十八部或二十部,稱為枝末分裂。

上座部是以正統派自居的部派,作風較為保守。在形式上採沆格的出家主義,認為佛教徒修行的最高境界是阿羅漢果,其境界與佛之果位相等。其所述教義極為繁複,頗有煩瑣神學的色彩。佛滅三百年後,此派分為雪山部(根本上座部)及說一切有部。說一切有部之下又分犢子、化地、飲光、經量四部。犢子部再分法上、賢胄、正量、密林山四部;化地部則再分出法藏部,總計十一部。其中,說一切有部特別重視三藏中的論藏。主張三世實有、法體恒有、我空法有。於諸派中成為正統的傳承。現今我國所流傳的小乘典籍,多屬此部的著作。

相對於上座部的保守性格,大眾部是比較自由、開放的。該部以為佛陀的境界是不可企及的,佛身是「無漏」的,而且如來的色身、威力、壽量皆無邊際(《異部宗輪論》)。此外,又主張「現在有體,過未無體」,與說一切有部之「三世實有,法體恆有」說不同。在心性論方面,大眾部主張一心相續說及心性本淨說。認為人的心性本來清淨,所有的煩惱僅為客塵而已。其教義理論頗富進步的自由主義色彩,對於日後大乘佛教的興起,影響甚鉅。爾後,此派又陸續分出一說、說出世、雞胤、多聞、說假、制多山、西山住、北山住等八部。

〔大乘佛教時期〕 佛教思想在部派佛教時代,由於過分重視義理的解釋與組織,失去原始佛教的活潑精神,以致頗有與廣大群眾脫節的趨勢。在此情勢下,基於自由立場,打破形式主義的束縛,以恢復佛陀真精神為目標的大乘佛教運動,遂在南印度蓬勃發展。

依據日本學者平川彰的看法,大乘佛教的成立,肇始於釋尊逝世後的佛塔建設者與管理者。這些建設、管理佛塔的在家佛教徒,逐漸形成一種宣揚六波羅蜜及大乘戒律的團體,這就是大乘佛教的菩薩僧團。

大約在西元前一世紀,到西元後一世紀之間,大乘經典開始出現。在陸續出現的大乘經之中,較重要的有;般若系經典、《法華經》、《維摩經》、《寶積經》、華嚴系經典、淨土系經典等。所闡述的重要思想有︰空、中道、實相、菩薩道、三乘分別、一心本淨等。其後,更依據此等理論逐漸分成中觀、瑜伽行二大派︰

(1)中觀派︰約西元二世紀形成,始祖為龍樹。此派係依據龍樹所撰的《中論》,宣揚般若空觀。主張非有非空,亦有亦空的中道。認為現象世界均為因緣所生,並無自性,故謂一切皆空。到四、五世紀時,由於佛護與清辯對中觀理論有不同的解釋,乃使此派又分裂為二。佛護的系統稱為「歸謬論證派」(Pra-saṇgika);清辯的系統稱為「自立論證派」(Svātantrika)。

(2)瑜伽行派︰興起於四、五世紀間,以彌勒菩薩為開祖,無著及世親為此派理論體系之確立者。此派以《瑜伽師地論》為理論基礎,建立唯識說。主張萬法唯識、三界唯心。認為一切存在皆由心識所變現。故識與心靈為有,其餘萬法為空。爾後,世親法統出德慧、安慧、護法、親勝、火辨、陳那等人。其中,陳那為印度論理學的集大成者。又此派的重要理論依據有《解深密經》、《瑜伽師地論》、《攝大乘論》、《唯識三十論》、《唯識二十論》等書。

〔密教時期〕 如前所述,清新活潑的印度大乘佛教亦在進入中期時,急於尋求第二次理論性的整合。終於分成無著、世親等人的瑜伽行唯識派,及依據《中論》之般若空觀的中觀派。此二派且曾發生長期的法義論戰。其後,統一這兩大系統,標榜金剛界(唯識系)、胎藏界(中觀系)不二一體的密教應運而生。密教的獨立在七世紀左右,隨著《大日經》、《金剛頂經》二大聖典的出現,而進入最盛時期。此種教義之主要特色為主張即身成佛,並對大日如來及其他佛、菩薩、護法神的信仰,較前代佛教徒更為熱烈,且加以儀軌化。並提倡三密相應等異乎從前的修持法。

密教曾受到印度土著信仰的強烈影響,並且隨著印度教思潮的抬頭,而為印度教所吸收。到1199年,持續庇護佛教的波羅王朝滅亡。1203年,印度末期佛教的主要寺院超戒(又譯超岩)寺被伊斯蘭教徒摧毀。自此,印度佛教乃告衰亡。自十三世紀初到十九世紀末期,印度佛教可謂進入空白時期。一直到1891年,達摩波羅的摩訶菩提協會(又譯大菩提會)及安貝卡(又譯安培克)的新佛教運動都企圖刺激印度佛教的復甦,但是迄今為止,與十三世紀以前的盛況相比較,仍然相距太遠。

◎附一︰佐佐木教悟(等)著‧楊曾文、姚長壽譯《印度佛教史概說》〈年表〉


┌───┬────────────┬──────────────┐
│ 年代 │一 般 歷 史 │佛 教 歷 史 │
├───┼────────────┼──────────────┤
│西元前│印度河文明(西元前3000~│ │
│ │2000年) │ │
│ 3000│(有下限至西元前1000年的│ │
│ │遺跡) │ │
│ 2000│亞利安人入侵旁遮普地區梨│ │
│ 1500│俱吠陀 │ │
│ 1000│吠陀梵書 │ │
│ 800│上古奧義書 │ │
│ 500│六師外道 │ │
│ │大雄(西元前 478死) │喬達摩.佛陀入滅 │
│ │ │( 1)西元前 458──分別說部│
│ │ │ 的說法 │
│ │ │( 2)西元前 383──說一切有│
│ │ │ 部的說法 │
│ │ │( 3)西元前 544~ 543──南│
│ │ │ 方佛教諸國的說法 │
│ │ │王舍城結集(第一次結集)──│
│ │ │佛陀入滅之年 │
│ │ │吠舍離結集(第二次結集) │
│ │ │( 1)佛滅後 100年──分別說│
│ │ │ 部、法藏部、化地部、雪│
│ │ │ 山部的說法 │
│ │ │( 2)佛滅後 110年──說一切│
│ │ │ 有部的說法 │
│ │ │根本分裂 │
│ │ │( 1)佛滅後 100年以內黑阿育│
│ │ │ 王治世時期──分別說部│
│ │ │ 的說法 │
│ │ │( 2)佛滅後 116年阿育王治世│
│ │《摩訶婆羅多》、《羅摩衍│ 時期──有部的說法(元│
│ │那》出現 │ 版、明版取 160年之說)│
│ │ │( 3)佛滅後 137年摩訶帕德摩│
│ │ │ .難陀治世時期 │
│ │亞歷上大王入侵印度(西元│( 4)佛滅後 160年孔雀王朝阿│
│ │前 327年) │ 育王治世時期──上座的│
│ │ │ 說法 │
│ │旃陀羅笈多即位(西元前 3│( 5)佛滅後 200年以前──大│
│ │17年) │ 眾部的說法 │
│ 300│ │ │
│ │阿育王即位(西元前 268)│阿育王即位 │
│ │征服羯陵伽(西元前 261)│( 1)佛滅後 100年──迦膩色│
│ │ │ 迦王的傳承 │
│ │ │( 2)佛滅後 116年──有部的│
│ │ │ 說法① │
│ │ │( 3)佛滅後 160年──有部的│
│ │ │ 說法② │
│ │ │( 4)佛滅後 218年──分別說│
│ │ │ 部的說法 │
│ │提婆南毗耶.帝沙王(斯里│派遣傳道使 │
│ │蘭卡之王,西元前 247~ 2│( 1)摩呬陀長老開教楞迦島(│
│ │07) │ 今斯里蘭卡) │
│ │ │( 2)蘇拉.鄔他那開教金地國│
│ │ │ (今屬緬甸) │
│ │ │華氏城結集(第三結集)──佛│
│ │ │滅後 236年阿育王治世時期──│
│ │ │分別說部的說法 │
│ 200│ │ │
│ │孔雀王朝滅亡,巽伽王朝興│ │
│ │起(西元前 180) │ │
│ │梅猛特勞斯王即位(西元前│迦多衍尼子(西元前 150) │
│ │ 163) │ │
│ │卡拉毗拉王(西元前 120)│巴路特、山崎大塔及其雕刻 │
│ 100│ │西印度開始建造佛教石窟寺院 │
│ │塞種入侵印度(西元前90~│《般若經》原形成立 │
│ │80) │ │
│ │毗克羅摩紀元(西元前58)│斯里蘭卡開始書寫三藏 │
│西 元│案遠羅王朝最盛期(90~ 1│犍陀羅和馬土臘雕刻興起 │
│ │20) │馬鳴( 100~ 160) │
│ │迦膩色迦王( 128~ 153)│《大毗婆沙論》問世 │
│ │ │阿摩羅縛提大塔及其雕刻開始建│
│ │ │造 │
│ │ │龍樹( 150~ 250) │
│ │ │提婆( 170~ 270) │
│ 200│ │ │
│ │ │《解深密經》問世 │
│ │ │彌勒( 270~ 350) │
│ 300│ │ │
│ │笈多王朝旃陀羅笈多一世即│無著( 310~ 390) │
│ │位( 320) │ │
│ │沙摩陀羅笈多王( 335~ 3│ │
│ │75) │ │
│ │旃陀羅笈多二世( 375~ 4│世親 │
│ │15) │( 1)古世親( 320~ 400,稱│
│ │ │ 友《俱舍論釋疏》中出此│
│ │ │ 名,羅什譯世親選述《百│
│ │ │ 論》、《發菩提心論》等│
│ │ │ 承延此名) │
│ │ │( 2)新世親( 400~ 480,年│
│ │ │ 代比定據《婆藪槃豆法師│
│ │ │ 傳》) │
│ 400│ │法顯印度之行( 405~ 410) │
│ │ │那爛陀寺建立 │
│ │ │陳那( 420~ 500) │
│ │ │覺音( 420~? ) │
│ │ │法護( 470~ 540) │
│ │ │安慧( 470~ 550) │
│ │啞厭啞達入侵印度( 480)│ │
│ 500│笈多王朝衰落 │清辯( 490~ 570) │
│ │ │戒賢( 529~ 645) │
│ │ │護法( 530~ 561) │
│ 600│西藏歷史時期 │ │
│ │松贊干布王統一西藏( 629│月稱( 600~ 650) │
│ │) │佛教傳入西藏 │
│ │ │玄奘印度之行( 630~ 644) │
│ │ │法稱( 650) │
│ │蘇門達臘興起室利佛逝王國│《大日經》、《金剛頂經》問世│
│ │ │義淨印度之行( 672~ 685) │
│ │ │寂護( 680~ 740) │
│ │ │金剛乘開祖因陀羅菩提( 687~│
│ │ │ 717) │
│ 700│商羯羅王( 700~ 750) │ │
│ │波羅王朝建立( 750) │ │
│ │ │蓮華生( 760c.) │
│ │ │婆羅浮屠建造( 750~ 850) │
│ │ │西藏桑耶寺建立( 766) │
│ │ │西藏朗達馬王( 836~ 841)滅│
│ │ │法 │
│ 1000│ │阿底峽( 980~1052) │
│ │蒲甘王朝(緬甸)創立(10│時輪乘興起(1017~) │
│ │44) │佛教傳入緬甸 │
│ │ │吳哥寺建立(1113) │
│ 1200│伊斯蘭教徒統治北印度(12│ │
│ │05) │超岩寺燒毀(1203) │
│ │斯葛泰依王朝(泰國)創立│佛教文化從斯里蘭卡向泰國傳播│
│ │(1238) │ │
│ │帖木兒入侵印度(1398) │宗喀巴(1357~1419) │
│ 1400│錫克教開祖納納克(1469~│達賴喇嘛一世(1450) │
│ │1538) │拉芒國王達摩賽地(1472~1492│
│ │瓦斯科.達.伽馬到達印度│)建立伽里耶尼戒壇 │
│ │西海岸(1498) │ │
│ │莫臥兒朝沙.賈漢(1627~│ │
│ │1658) │ │
│ │羅摩克利希那傳道會建立(│達磨波羅(1864~1933) │
│ │1897) │毗木拉奧.拉木奇.安垃克(18│
│ 1900│ │91~1956) │
│ │巴基斯坦共和國從印度聯邦│佛陀逝世二千五百周年紀念(19│
│ │分離獨立(1956) │56) │
└───┴────────────┴──────────────┘


◎附二︰印順《印度佛教思想史》〈自序〉(摘錄)

「佛法」在流傳中,出現了「大乘佛法」,更演進而為「祕密大乘佛法」,主要的推動力,是「佛涅槃後,佛弟子對佛的永恒懷念」。懷念,是通過情感的,也就可能有想像的成分;離釋尊的時代越遠,想像的成分也越多,這是印度佛教史上的事實。

佛弟子對佛的懷念,起初是︰釋尊遺體──舍利的建塔供養,釋尊遺蹟的巡行,表示對釋尊的信敬與思慕。釋尊過去生中──菩薩的大行,也從「本生」、「譬喻」、「因緣」中流傳出來。佛及過去生中菩薩行的偉大,是因佛弟子的懷念釋尊而引發的,成為佛教界的共同信念。涅槃了的釋尊,不是神教想像的「神」那樣的存在;但一般信眾,對於佛入涅槃而再見不到了,不免引起內心的悵惘。態度自由而重於理想的大眾系說︰佛是不可思議的存在;佛壽是無量的;現在的十方世界,有佛出世︰這多少滿足了一般人心──「大乘佛法」在這樣的情形下出現。

釋尊開示的正法,是「先知法住,後知涅槃」。修學者先徹了因果的必然性──如實知緣起;依緣起而知無常,無我無我所,實現究竟的解脫──涅槃寂滅。涅槃不落有無,不是意識語言所可表示,為修行而自覺自證知的。以菩薩大行為主的「初期大乘」經,繼承「佛法」的正法中心,但「佛法」是「先知法住,後知涅槃」,而「初期大乘」經,卻是直顯深義──涅槃。空性、真如、法界等,都是涅槃的異名。所以,「佛法」從緣起入門,「初期大乘」是直顯諸法的本性寂滅。諸法本性是無二無別、無著無礙的,在「佛」的懷念中,傳出一切眾生有如來(胎)藏、我、自性清淨心的「後期大乘」經。這樣,「正法」由緣起論而發展為法法平等無礙的法(本)性論;又由法(本)性論而演化為佛性(如來藏)本具論;再進就是本來是佛了。這是佛教思想發展中,由法而佛的始終歷程。

佛法甚深──緣起甚深,涅槃更甚深,一般人是難以受學的。為了方便普化,施設「念佛、念法、念僧、念施、念戒、念天」──六念法門,使不幸的人,在恐怖、苦惱或病重時,能內心安定,不失善念,這有點近於一般宗教了。「念(憶念、繫念、觀念)佛」是特別發達的!大乘興起不久,犍陀羅、摩偷羅一帶,有塑造、繪畫的佛像流行。方便的「念佛」,過去是念佛的功德,現在也取(佛像)相而念佛的色身。一心繫念,佛於自心中現起;依據這種修驗,得出「自心作佛」、「三界唯心」的理論。後期的大乘經說︰如來藏、我是相好莊嚴的,自性清淨心是清淨光征,眾生本具,所以念佛不只是念三世十方佛,更要念(觀)自己是佛。「念佛」,是從「初期大乘」,「後期大乘」,進入「祕密大乘佛法」的通途。

菩薩發菩提心,久在生死修難行大行,精神偉大極了!但在一般人,可說嚮往有心而不免無力承擔的,於是繼承「佛法」的方便,說佛前懺悔、勸請、隨喜、迴向菩提。這是廣義的「念佛」,容易修行,為養成大乘法器的方便。一般的「念佛」方便,著重稱名,有「消業障」、「生淨土」、「不退菩提」,種種的現生利益。西元前後,經典的書寫流行,為了普及流通,經中極力稱揚讀、誦、書寫、供養經典,有種種現生利益。般若「是一切咒王」,勝過一切神咒,也就承認了世間的神咒。以唱念字母,為悟入無生的方便。大乘經的音聲佛事︰唱字母、稱佛名、誦經、持咒,是「大乘佛法」能普及民間的方便。

「佛法」說到了「念天」,菩薩本生中,有以天、鬼、畜生身而修行的,「大乘佛法」也就出現了「天(大力鬼王、高等畜生)菩薩」。帝釋等每說陀羅尼──明咒護法,咒語漸漸重要起來。「後期大乘」的《楞伽經》等,進一步說︰印度民間信仰的天、鬼神、古仙,都是佛的異名,佛所示現的,奠定了「佛天一如」的理論。西元三世紀起,印度梵文學復興,印度教也漸漸興起。在「大乘佛法」的方便道,及如來果德的傾向下,適應外在情勢,發展為「祕密大乘佛法」,多與神(天)教相通。如教典不名為「經」,而名怛特羅(續)。取「奧義書」式的祕密傳授,師長的地位重要起來。咒──佛、菩薩等的真言,是「語密」。神教的手印,佛法也有了,是「身密」。護摩──火供(「佛法」所禁止的),成為自利利他的重要事業。民間信仰的鬼神,進入「祕密大乘」的堂奧︰有手執武器,忿怒相的天菩薩(或佛所示現)。溼婆天派有「性力」崇拜,「祕密大乘」也有相抱相合的(俗稱)歡喜佛。適應與融攝神教,「佛天一如」的具體化,為「祕密大乘」的特色!

「大乘佛法」的菩薩大行太難了,一般傾向於重「信」的「易行道」。恰好如來藏是佛智與色相莊嚴的本來具足,與「念佛」的是心作佛,自心是佛相通,「祕密大乘」這才觀自身是佛──「天慢」,發展為即身成佛的「易行乘」。即身成佛,不用修利濟眾生的菩薩大行,等成了佛再來利濟眾生。難行不用修,佛果可以速成,對一般人來說,真可說太好了!

大乘經中,十方世界的佛、菩薩多極了,再加入印度群神,不免雜亂。「祕密大乘」作了有組織的序列,如《瑜伽續》以中央毗盧遮那,及四方四佛,分五部(族)而統攝一切。五方五佛,是仿照忉利天主帝釋在中央,四方來的四大天王四面坐的集會方式。帝釋是執金剛(杵)的夜叉;夜叉是一向分為五族的。夜叉王──執金剛、金剛手、金剛藏、普賢(坐六牙白象,與帝釋相同),是「祕密大乘」的當機者。忉利與四大王眾天,是欲界的地居天,天龍(鬼畜)八部的住處。欲界是有淫欲的,地居天形交成淫而不出精,正是「無上瑜伽續」,修天色身,貪欲為道的理想境界。太虛大師稱「祕密大乘」為「依天乘行果而趣佛果」,這是不以人事為本,適應印度神教,以天(鬼神)法為本的大乘。

以上是大乘經法的情形。分別抉擇經文,成為條理嚴密的義解(論義也影響後起的經典),是論。大乘論有︰

(1)中觀系︰「初期大乘」的直顯深義,學者容易流入歧途,龍樹起來造論,說緣起無自性故空;以「佛法」的「中道、緣起」,貫通「大乘佛法」的「性空、唯(假)名」。龍樹說︰「若不依俗諦,不得第一義。」那是回歸於「佛法」的立場,「先知法住,後知涅槃」了。所以中觀是三乘不二的正觀,有貫通「佛法」與「初期大乘」的特長!

(2)瑜伽行系︰無著依(文體近於論的)《解深密經》等造論︰「初期大乘」的一切法空,是不了義說,緣起──依他起相是自相有的;「後期大乘」的如來藏、我,是真如的異名。瑜伽行系的特色,是依虛妄分別(的「分別自性緣起」),說「唯識所現」。為了論證唯識所現,陳那與法稱,發展了量論與因明。說到轉染成淨,立佛的「三身」、「四智」︰佛果是當時佛教界的重要論題。中觀與瑜伽行二系,都分別如實與方便,多少糾正了佛教界的偏差。不幸是,後學者為了龍樹說緣起無自性,無著說緣起自相有,彼此間引起無邊的論諍,忘失了佛法「無諍」的精神!

(3)如來藏系︰如來藏、我、自性清淨心,近於神教的真我、真心,適應世俗而流行。堅慧的《究竟一乘寶性論》,受到無著論的影響,卻沒有說種子與唯識。論說四法︰「佛界」是本有如來藏;「佛菩提」、「佛法」、「佛事業」,是如來藏離染所顯的佛體、佛德與佛的業用。有的學者,融攝瑜伽行派的「五法、三自性、八識、二無我」,使虛妄的阿賴耶──藏識,與如來相結合,說「如來藏藏識心」。以真常為依止而說唯心,是文體近於論的《楞伽》與《密嚴》。《寶性論》明佛的因果體用,《密嚴經》說如來藏是念佛三昧者的境界,也就是觀自身本來是佛。後起的「祕密大乘」,攝取「中觀」與「瑜伽」,繼承「如來藏」說,從信仰、修行中發展完成。

印度佛教(學)思想史,一般都著重於論義。論是分別抉擇,高層次的理論,是不能普及一般的。「大乘佛法」後期,那爛陀寺的論學,成為佛教權威,而重信仰,重他力,重事相,重修行,重現生利益的佛法,正以「念(佛天一如)佛」為中心而普遍流行。晚年多讀經典,覺得適應信增上的方便,如造塔、造像、念佛、誦經……,存在於佛教中的異方便,對佛法思想的演化,有極為深遠的影響,所以曾寫了《佛法方便之道》十餘萬字。又覺得︰如實與方便,是相互影響而演化的,所以又想起了《印度佛教思想史》的寫作。如實與方便,有佛法自身的開展,也受到外來──神教思想、不同地區、政治情況……的影響。把握佛法特質,理解發展中的重要關鍵,多方面的種種影響,才能完整的表達出印度佛教思想史的真相。

◎附三︰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餘論〉(摘錄)

印度的佛學思想開始流行,是在西元前的第五世紀,以後逐漸發展、擴大起來,一直到西元後十世紀大乘佛學在印度衰微,前後經歷了一千五百年。在這漫長的時期裏,它的學說本身也經歷了好幾次大的變化。由原始佛學到部派佛學,再後又發展成大乘和小乘,大乘本身也還有初、中、晚期之分,這是很明顯的幾個段落。在不同的發展階段上,每個階段的主要思想也是互相有些區別的,現將其中若干比較重要的思想歸納如下︰

第一,印度佛學始終都是為了實踐的目的,去尋求人生和宇宙的「真實」而開展起來的。所謂實踐,並不是積極地參與社會政治、經濟等生活,而是趨向於出世脫離世俗生活而求得「解脫」。為了達到這樣的目的,他們自始至終在尋求人生乃至宇宙事象的「真實」。他們的「真實」,彷彿我們今天所講的「真理」,但並不就等於我們所講的「真理」。我們講的「真理」是指人們對客觀事物規律的正確反映,而「真實」則是從其佛學角度出發,認為是人生、宇宙的本質的東西。當然,各階段講的「真實」,內容也不完全一致,講的有簡有繁,涉及的範圍有大有小,但就其整個思想歷程來說,是先由人生這一部分開始,繼之是人與宇宙交涉的問題,最後則涉及到全體人生、整個宇宙。這種思想發展,既有佛學自身的邏輯脈絡,又有受佛學以外學說的影響,其中的線索都是可以找得出來的。

佛學講的「真實」,儘管在各個階段有所不同,但剔除其各階段的具體特徵,探求其本質的話,它究竟是描寫什麼呢﹖上面已講到,它與科學的「真」(物質)是不同的。佛學的「真」,是道德方面的所謂「善」(精神);所以他們通常區分「真實」與「虛妄」的標準,是同染淨聯繫在一起的。據他們看來,淨善就是「真」,染惡就是「妄」,檢驗真與偽的尺度是道德。這就是佛學的「真實」的最根本的意義。整個佛學都以此為基礎,只在各個發展階段上有不同的表現形式而已。到大乘中期,曾有人對「真實」作過專門的總結。這項工作,是由《辯中邊論》〈辯真實品〉來完成的。它歸納自己學派以前有關「真實」的說法,共計十種。最後它把這十種說法通通歸結為三性的真實。

第二,印度佛學全體的基本精神,是奠定在緣起說基礎上的。從緣起理論加以推衍,跟著就有「無我」的說法。所謂「緣起」,就是說,任何事物都不是單一的、獨立的存在,而是和其它事物相依相待的。從這種理論出發,必然會得出「無常」的結論來;因為事象只要有一點變化,那麼與此相連,其它事象也就隨之變化。所有事物,永遠在變,時時在變,這就成為「無常」的了。但是,就人之常情言,由於自然生活的要求,卻總希望能夠保持常恒,常的要求與變化不居的事物因而有了抵觸,對立狀態不得解決,便會招致痛苦,於是佛教的根本教義「無常故苦」由此而生。這種苦惱,就是不自在,就失去了「我」的意義;因為所謂「我」就是自己能夠主宰,既然不自在,也就是「無我」的了。對人說來是如此,對事物說來也是如此,事物時刻在變,也不能說它有一定的自體,這就是「法無我」。堅持人、法二無我的理論,就構成了佛學的基本精神,也是佛學所以區別於印度其它學派的根本之點。

當然,在一千餘年發展中,佛學內部對「緣起」說的理解、說明,是不一致的,甚至出入很大。例如,犢子部、正量部就有「人我」的主張;又後來大乘佛學發展到瑜伽行派時,他們從緣起方面而說法有自性,因而得出「三自性」(依他、遍計、圓成)的理論,這就似乎有法我的主張。這些都是出入。但是,就在他們似乎承認「人我」、「法我」的同時,也還有這樣的說明︰即儘管說人法有自性,仍與其它學派把人法我建立在常住、唯一,不變的基礎上的說法不同。他們所以主張人法有自性是有其實踐的目的,如犢子開頭提出「人我」說,其實踐意義是出於道德的責任感。為了使業報不落空,就必須承認有承擔業報的主體,自己造的罪過,總不能讓別人代受報應,由於這種道德上的責任感,這就是「人我」說的實踐目的。「法我」的主張,在認識領域內也有它特別的意義。必須劃清事物不同的界限與範圍,以便利於思維活動的開展。否則,思維就會處在一種完全捉摸不定的狀態中。這好像形式邏輯之用同一律,儘管前後的事象不可能完全一律,但為了便於思維開展,必須把概念肯定下來,使其具有一定的意義。所以,就佛學的基本精神來說是「無我」,而有的主張似乎「有我」,也無非是由於他們的實踐要求而造成的。

第三,佛學中有關認識論的問題。佛學中所指的對「真實」的認識,不同於一般的思維活動,一般的思維活動,他們稱之為「識」,或「了別」,對「真實」的認識則稱為「智慧」,即「般若」。「智慧」也不是脫離識的什麼特殊的心理過程,不過是比識、了別更有限定的範圍,即不過是把識、了別加以精煉而成。佛學的前後發展中,對「智慧」的形式和內容,有不同的說法,到大乘佛學階段,便提出了「無分別智」來,所謂「無分別」並不是不要分別,而是指去掉不必要的分別;去掉在道德修養上無益的、有害的、顛倒的分別。並且在達到這種無分別境界前後,也還有許多活動的過程和形式。自然,後來學說的發展,對這方面的發揮,更為詳盡。瑜伽行派的《顯揚聖教論》裏,列舉了九種不應該分別的事情,即所謂「九不思議事」。認為對這些事的分別,與他們的實踐無益。《攝大乘論》裏,主張離開五種無分別,比如,睡眠狀態是無分別,而這種無分別完全處在什麼也不知道的狀態,是應該離開的。「無分別智」的「無分別」與睡眠狀態完全不同。《顯揚聖教論》說要離開不應該分別的,《攝大乘論》說要離開類似睡眠狀態等等的無分別,這些說法的共同精神,都認為認識應是高級的智慧活動。兩書的說法,都有助於我們正面地去了解他們的學說。

第四,關於佛家的認識論還應該注意的是陳那、法稱的量論。對「真實」的認識應有般若的智慧,這在大乘後期,到陳那、法稱階段,他們的量論,正是側重於這方面的學說。發展到這個階段,與無分別智的內容有關係的議論就相當豐富了。

大乘學說最初提出「無分別智」來,隨之就探討這分別的來源,認為分別的來源,就在於「戲論」。所謂「戲論」,是佛家形容思想上的某些概念(名言、意言)。在他們看來,有一些概念常引起染惡的身心活動,對於他們的道德實踐有害無益,所以他們把這些概念叫「戲論」。既然「戲論」相當概念,這裏就產生了問題︰概念是人的思維活動的必然階段,現在說它是戲論,是不能認識真實的,那麼,概念在我們的認識中價值究竟如何﹖概念的認識是否不能或者妨礙對真實的認識呢﹖大乘佛學對於這些問題,曾經很含糊地講過,但不徹底;到陳那、法稱的時候,發展了量論,才對這個問題講透徹了。他們對概念的構成、性質,在認識真實過程中如何運用概念等,都作了適當地解釋。所以,從這一點看,印度佛學對認識論是有一定的貢獻的。

以上幾點就是印度佛學前後發展的脈絡。

另外,印度佛學從其道德實踐要求出發,一上來對哲學問題,即對思維與存在關係的問題是不加理會的。在他們看來,主要是應該求得解脫,至於哲學一類問題,則非當務之急。同時,當時其他學派,對哲學的討論,議論紛紜,莫衷一是,既在理論上得不到什麼結論,在實踐上也得不到什麼現實利益,所以佛家認為,這類空談還是置之不問為妙。後來向前發展,他們也逐漸地涉及到整個人生宇宙的範圍,因而對哲學問題也就不能不管了。一般說來,印度的哲學,除順世派唯物主義者外,多傾向於二元論;佛學,當其發展到談哲學問題時也傾向於二元論。說他傾向於二元論,就是說他並不真是二元論,他的哲學基本路線毌寧說是唯心論的。他們受實踐要求的限制,認為理想的境界可以由心來實現;人的行為可以由心來作主,不受自然、社會的影響和支配。這種由心說的唯心論,可說始終貫串在佛學內部的各個學派。大乘如此,小乘也如此。不過,少數部派,例如正量部,唯物主義因素比較多一些,它甚至與唯心傾向更濃厚的瑜伽行派作過爭論,但其主流,還是唯心的。所以,印度佛學發展雖然時間長,流傳範圍廣,但在其內部並未展開唯物、唯心兩條路線的爭執,應該說是以唯心路線貫徹始終的。從前有人還懷疑,好像佛學自身很複雜,似乎可以分成唯心、唯物的兩方面,但按其實際,是看不出這種傾向,佛家基本上是「萬法唯心」的。

◎附四︰佐佐木教悟(等)著‧楊曾文、姚長壽譯《印度佛教史概說》〈印度佛教向周圍地區的傳播〉

(一)東南亞
印度佛教向周圍諸地域傳播的歷史非常複雜。因為它亘貫從西元前三世紀開始的一千幾百年以上的歷史,橫跨中亞、東亞、東南亞三個文化圈。在這些地域,佛教同各式各樣的人種、文化相會合。為了弘揚佛法又創造了新的語言、文字、聖典用語,甚至創造了為了理解教義的新的術語。隨著佛教在印度文化中的普及,對這些地域的文化也給予了很深的影響,一方面使這些地域的文化面貌完全發生了改觀,另一方面佛教巧妙地順應這些新接觸到的社會組織和思想,為適應時代和地區而變化其種種形式。佛教的傳教僧和遊行僧隨同航行大洋的商船,在和平的氣氛中把佛教擴展至亞洲大陸,它並不像其他宗教那樣帶有聖戰、虐殺、破壞文物等行為。因此,佛教在繁榮昌盛的時代和地區幾乎都受到該地區王朝的保護,這可以說是佛教的特徵。

印度佛教的傳播大體可以分為四個時期。第一時期是西元前三世紀左右孔雀王朝阿育王執政時代,主要是向斯里蘭卡傳播佛教。這一時期斯里蘭卡的佛教,受到印度初期佛教的影響較深。第二時期是從西元前一世紀左右開始向西域或經由西域向中國的傳播。這一時期在西域地方占有強大勢力的是貴霜王朝,特別是有賴於迦膩色迦王以後的諸王的力量甚多,說一切有部和初期大乘佛教的色彩濃厚。第三時期是九世紀以後波羅王朝時代的祕密佛教向尼泊爾和西藏的傳播。第四時期是七、八世紀以後向東南亞的佛教傳播,這一時期的佛教,雖然有密教,但可以說主要是以斯里蘭卡為主的上座部佛教。

斯里蘭卡的佛教由摩哂陀長老開教,提婆南毗耶‧帝沙王(Devānampiya Tissa,西元前247~前207在位)皈依佛教,在阿努羅達普羅(Anurādhapura)建立了大寺,這就是斯里蘭卡上座部佛教的起源。之後經過二百幾十年,兼學大乘教義的無畏山寺建立起來,於是開始了兩派勢力抗爭的歷史,結果大寺派得以維持傳燈,大寺派系統的佛教向緬甸、泰國、柬埔寨、老撾等地普及傳播。在斯里蘭卡佛教史上,特別引人注目的是西元前一世紀的書寫三藏和五世紀的三藏註釋者覺音(Buddhagh-osa)的活動。由於覺音的努力,巴利語的佛教聖典得以整理,上座部的教義得到徹底完成。斯里蘭卡上座部的教義,可以從其傳承的經典中了解到,大多保守地繼承初期佛教的教義。後來的經典註釋雖然對教義有很大的發展,但在具體解釋上仍然遵循傳統的理解方式。在家信徒通過對菩提樹和佛塔的崇拜,使佛教進入日常生活之中,但以出家者為中心的教團組織和對戒律的尊重,卻仍然是至今為止的這一系統的佛教的特色。

追溯緬甸和馬來西亞地區蘇拉、鄔他那長老開教的歷史是困難的。印度同這些地方往來頻繁,但印度人來此居住而引人注目卻是在西元以後的事。到了四、五世紀以後,印度文化開始流行,佛教也在室利差呾羅國(Śrikṣetra,在緬甸)、墮羅鉢底國(Drāravati,在泰國),伊賞那補羅國(Iśānapura,在柬埔寨)等地流行,這在歷史上有所記載。但是,斯里蘭卡上座部佛教的正式確立是在十一世紀中葉的蒲甘(Pagan)王朝的阿那拉他王(Anawrātha,1044~1077)統治時期。泰國佛教是在十三世紀從雲南南下的傣族建立斯葛泰依(Sukhodaya)王國不久以後,即那瑪卡姆亨王(Rāmakamheng,1275~1315)統治時期。柬埔寨和老撾的佛教,是泰國佛教普及的產物。這樣,因為斯里蘭卡、緬甸和泰國的佛教同為斯里蘭卡上座部系的佛教,所以在日後佛教興亡盛衰的歷史上,曾出現通過僧伽相互交流而進行的「僧伽淨化運動」。

但是,印度的密教由金剛智(Vajra-bodhi,671~741)及其弟子不空(Amogha,705~774)傳到斯里蘭卡,與無畏山寺派有關,主要是在泰米爾族中間流行,最後被印度教所吸收。緬甸在八、九世紀左右有一批叫做阿里(Ari)的僧侶流行一種密教和印度教混合形成的宗教。另外,印度支那半島的南部,受到印度文化影響的扶南國和真臘國從二世紀初到九世紀初興起,高棉族(Khmer)建立的高棉王國以吳哥(Angkor Thom)為首都而繁榮起來。這一王國所建立的吳哥寺(AngkorVat,1113年建立)是所謂吳哥時代高棉建築]樣式的代表,現在還留有這一建築物的遺蹟,它曾是印度教的寺院。此外還有像巴榮寺(Bayon)那樣的佛教寺院,可見當時印度教和大乘密教同時並行。但是,高棉王國從十四世紀左右開始衰落,受到泰國的影響而專門弘傳上座部佛教。另外,位於半島沿海的越南很早就受到印度文化的洗禮,興起了占民族的占婆國,這就是人們所知的漢朝末期到唐代中葉的林邑國。概括地說,越南北部古時候受到中國文化的影響,從唐初(679)置安南都護府以來,中國南部的大乘佛教在這裡得到普及。但是,在越南南方因為受到印度文化的影響,隨著泰國和柬埔寨上座部佛教的普及,也與這些地區構成同一佛教圈。從帶有中國佛教和南方上座部佛教兩種色彩的全民佛教這一情況來看,可以說越南佛教是以越南固有的文化為基礎的。

蘇門答臘和爪哇從西元前後開始受到印度文化的波及,七世紀末蘇門答臘興起了室利佛逝(Śrīvijaya)王國,使大乘佛教得以普及。當時的觀音菩薩和多羅菩薩的信仰已普及馬來亞半島。八世紀至九世紀夏連特拉(Śailen-dra)王朝在爪哇取得勢力,信奉大乘佛教,爪哇中部的婆羅浮屠寺院就是在這一時期建造的。至十四世紀室利佛逝王朝衰微,迎來了滿者伯夷王朝(Majapahit)的最盛時期,逐漸開始伊斯蘭化,除了保持印度教這一民族宗教的巴厘島以外,印度尼西亞和馬來西亞都被納入伊斯蘭教的範圍之內。

(二)西域、中國
西域原來的意思是指中國以西諸國。因此,西域一詞的含意隨著時代的不同或者使用者的不同而有各種各樣的變化。現在我們所說的佛教從印度傳到中國所經之地的西域,是指從西北印度跨越興都庫什山脈進入吐魯蕃,經過塔里木盆地周圍一帶到達中國西北地區,也就是所謂絲綢之路的東部地區。佛教在這一地區由西向東逐漸傳入,開始於西元前三世紀左右。阿育王從西北印度向西方派遣佛教傳道師的說法,已在考古發現的遺留品中大致得到證實,傳說塔里木盆地也有當時印度人的殖民地(譯按︰此說無稽)。佛教就是通過彼此的往來和貿易而漸漸向東擴展的。西域地區的伊朗人、羅馬人、突厥人等的勢力比起印度人來更為強大。西域的文化雖受到印度文化的強烈影響,但與印度本土的文化有著明顯不同的發展形式。雖然語言文字等與印度接近,但完全不同的也種類繁多,接受佛教的方式也有多種不同。

西域各地佛教的具體歷史雖已不得而知,但從中國僧人的旅行記和西域地方的出土文物中仍可大體弄清。十九世紀末期至1930年曾經盛行過對塔里木盆地周圍遺蹟的調查發掘,結果發現了許多不為人知的用語言文字書寫的佛教經典,根據這些確實的資料,研究工作得以進展。塔里木盆地中央塔克拉瑪干沙漠兩側及其以北的天山山脈北麓這三條交通線路之中,天山南路的南北二道與佛教傳播的關係最為密切。南路以于闐、樓蘭為中心的地區,在使用東伊朗方言和佉盧虱底文(Kharoṣṭhi,驢唇文)的居民中間,盛行與《般若經》、《華嚴經》、密教等有著密切關係的大乘佛教。北部以龜茲、焉耆、吐魯蕃為中心的地區,在使用印度和歐洲系語言的居民中間流行說一切有部的《阿含經》和律典的小乘佛教。五、六世紀以後,突厥人等居民中間也逐漸有了佛教,主要流行大乘佛教和密教。當然其間也有印度人、中國人,他們分別用各自的語言書寫佛典。塔里木盆地的西部還有伊朗別系的居民即所謂粟特人(Soghd),他們曾將大乘佛教的經律翻譯成粟特語。但是這些人種、語言、文字等並無一定的對應關係,相互之間混染不清,要弄清他們之間的相互關係和歷史發展的線索,尚有待於今後的進一步探究。

西域佛教的主要遺蹟是石窟寺院,在新疆地區已經得到確認的有十三處六百所以上的石窟,它們全部分佈在天山山脈南麓,即沿北路的綠洲。其中規模最大的是在庫車(龜茲)地區的克孜爾和吐魯蕃地區的吐峪溝。除了這些石窟寺院之外,還有為數不少的在平地上建造的木結構寺院或者石造寺院。其廢址目前只是推定而已。

西域石窟寺院的形式基本上仿照印度,頂部採用印度式的拱門型,圓頂外開以側窗,顯然是受到伊朗式樣的影響。西域地方的窟龕不以小塔為中心,而以佛像為中心,仿照笈多王朝時代石窟寺院的樣式。雕刻的形式大多受到後期犍陀羅雕刻的影響,這一形式,也被中國的敦煌、雲岡、龍門等地的塑像雕刻所繼承。繪畫的遺留品全部是石窟寺院的壁畫,同樣受到伊朗風格的很大影響,這種壁畫的表現手法後來經由敦煌而對日本的法隆寺壁畫也有影響。

壁畫的主題多為描寫佛傳和本生故事。壁畫的周圍和頂部上嵌畫有小佛像、天人像、花紋、連珠文等。壁畫中表現的人物服裝、紋飾等有印度風格的影響,但羅馬風格和伊朗風格影響更為明顯,成為西域壁畫的一種特色。

西域石窟寺院從什麼時候開始建造,現在很難加以明確,但從其受阿富汗的巴米安佛教美術的很大影響來推測,大約在西元四世紀左右到七、八世紀。

中國從漢代開始向西域地區積極開發,從漢朝建元二年(前139)開始歷經十三年的張鶱的西域旅行,弄清了中國以往不清楚的西域的情況,武帝進而再次出兵西域,建立了漢民族在西域地方的統治,結果西域的物產,甚至西方遙遠的伊朗、羅馬的文物陸續不斷地進入中國,同時佛教也傳播到了中國。佛教向中國傳播的時期古來有種種說法,一時難於確定,一般認為可能是在西元前後。從佛教初傳至後漢六朝時代,印度、西域出身的僧人多數去中國從事翻譯和講經。特別是到四世紀左右,西域出身的僧人給予中國佛教以很大的影響。在譯經方面,有名的有支婁迦讖(月氏出身)、安世高(安息國)、支謙、康僧會(粟特人)、竺法護、鳩摩羅什(龜茲)等,造寺講經方面有佛圖澄。其中尤其是羅什、佛圖澄等對中國佛教的影響很大。西域地方的文化受西方的影響很大,佛教也是這樣,由西域僧傳入的西域佛教與印度佛教完全不同,很難區別中國佛教中哪些是從西域傳來的,哪些是屬於印度的,從學術方面相比,在信仰方面受西域的影響較大。從中國佛教初期流行的彌勒信仰,以及繼之而起的壓倒彌勒信仰的彌陀信仰等,可以明顯地看出受到了西方的影響。因此一般認為,印度佛教中尚未了解清楚的這些佛、菩薩信仰在西域佛教中興起並得到了發展。完全可以說,佛教傳來中國的初期,由於西域出身的譯經僧的異常活躍,他們所譯的原典與其說是直接取自印度傳來的,不如說是已經在西域地方流行,或者已被譯成西域諸語言的經典。西域的佛教美術向東推進,給予中國佛教美術以很大影響。但是中國與西域不同,在此之前已經有著高度的文化,西域風格的美術由西向東,隨著時代的推移,同中國風格的美術混同起來,佛教美術最後完全中國化了。西域美術同中國美術在吐魯蕃地區已經混同,這可以從敦煌、雲岡、龍門等以及東移過程中美術結構、塑像雕刻的樣式、尊像的種類、雕刻中的服飾、花紋等中間,看出這種式樣的變遷過程。

在中國佛教史的初期,西域出身的僧人占了顯著的地位。隨著佛教的發展,有志於佛教修學的中國僧人紛紛親自去印度。從西元四世紀前後到八世紀前半葉,去印度求法的僧人可達數百人,其中有名可查的有一百多人,平安歸國的只不過四十多人,以印度旅行記而留名至今的只有數人而已。法顯的《佛國記》一卷、玄奘的《大唐西域記》十二卷、義淨的《南海寄歸內法傳》四卷等,是這些旅行記中的代表作,是了解當時西域、印度、南海情況的重要資料。

至於中國的西藏,它的歷史到七世紀才開始清楚。七世紀前半葉在位的吐蕃王松贊干布(Sroṅ-btsan-sgam-po)統一了全西藏,並進而向四川擴張。唐朝為了與吐蕃和睦相處,把文成公主嫁到西藏,和文成公主一起,中國內地佛教也傳到了西藏。當時,松贊干布還把勢力伸展到了尼泊爾,同尼泊爾王盎輸伐摩的女兒結婚。他又派吞米桑布扎到印度學習印度文化,創造了西藏文字和藏語文法,同時也把印度佛教傳入西藏地區。

八世紀後半葉赤松德贊王時代,吐蕃達於鼎盛時期,763年赤松德贊乘安史之亂,遠征唐都長安,前後長達一個半世紀同唐朝爭奪甘肅至西域一帶的地區。當時西藏地區的印度系佛教的漸悟說,同中國漢地禪宗的頓悟說的對立漸漸加劇,發生過幾次對抗辯論。從 760年左右開始,西藏從印度請來寂護、蓮華生,隨之印度系佛教開始盛行,接著又請來了蓮華戒,印度佛教壓倒了漢地佛教,自此之後西藏佛教接受的完全是印度佛教的影響。赤松德贊王又模仿摩揭陀的歐丹達菩黎寺(飛行寺),在拉薩東南方的桑耶建立了佛教寺院(779年定基),西藏開始有了出家人的寺院。

西藏原有一種土著宗教名「苯教」,曾經作為民間信仰而流行,但蓮華生把密教移入西藏,成了喇嘛教的實際上的開祖。從他開始的初期佛教叫做寧瑪派(舊派),先後受到印度的金剛乘和時輪乘的影響,並與苯教調和折衷,形成了一種獨特的佛教。

九世紀前半葉赤松德贊和他的兒子熱巴巾是熱心的護法之王,那時統一了藏譯佛典的用語,編纂了辭典,翻譯了許多佛典,企圖使佛教教義純化。於是形成了忠實於梵語佛典而逐字翻譯的藏語佛典的傳統。熱巴巾於841年被暗殺,他的弟弟苯教徒朗達瑪即位,開始鎮壓佛教,佛教受到巨大的打擊。而朗達瑪自己則被痛恨急劇改革的佛教徒暗殺,吐蕃王朝由此開始分裂,進入群雄割據的時代。

至十一世紀,阿底峽接受了希望改革佛教的西藏西部也協沃王的邀請,於1042年從超岩寺進入西藏。但是因為阿底峽的佛教學說完全是金剛乘,所以寧瑪派的學說究竟被改變了多少尚有疑問。阿底峽的這一系統叫做噶當派。1073年貢卻杰布建立薩迦寺,形成了薩迦派。十一世紀中葉瑪爾巴進入印度,在超岩寺學習金剛乘,回到西藏之後新開創了噶舉派。瑪爾巴的弟子米拉日巴(十一世紀後半),以其苦行和優美的詩作至今仍在西藏受到人們的崇敬。

十三世紀中葉薩迦派同中國元朝交結,掌握了西藏地方的政教兩權。元朝對西藏佛教的瘋狂崇拜,使已經墮落的西藏佛教越發墮落,因此十四世紀後半葉出現了宗喀巴的佛教改革,開創了格魯派。宗喀巴注重戒律,無子,他的外甥是根敦主巴,後被追諡為第一代達賴喇嘛,自此代代達賴轉世,統領宗派。第五代達賴統一了西藏,掌握了政教兩權,第七代達賴於1750年在清朝的保護下,確立了直至現代的達賴法王制度。

西藏佛教的根本典籍是藏文大藏經。把印度的佛教典籍翻譯成西藏語開始於七世紀松贊干布王時代,一直到十六世紀,大約繼續了九百年。西藏佛教以九世紀中葉朗達瑪王的破佛為界,分為前弘期和後弘期。

前弘期是譯經極為興盛的赤德松贊王和熱巴巾王時代,印度人戒玉覺和西藏人智軍是當時有名的翻譯家,譯出了說一切有部律、顯教的大部分經典和純密教經典,大乘論書的半數以上也是在這一時代譯出的。

後弘期有名的翻譯家是仁欽桑布,他是十世紀末葉人。後弘期時代因為受到東印度、孟加拉金剛乘、時輪乘的影響,特別是在伊斯蘭教入侵時,超岩寺的組織、典籍大多傳入西藏,成為藏文大藏經的主幹,形成怛特羅部。

藏文大藏經總共收有四千餘部,大致可分為《甘珠爾》和《丹珠爾》兩大部。《甘珠爾》分為戒律部七類,《丹珠爾》分為咒釋部十五類,前者約一百帙,八百部,後者二二四帙,約三千四百部。其中漢譯經論約五百部,特別是怛特羅部的龐大文獻只有在藏文《大藏經》中可以見到。

藏文大藏經於十四世紀初在納塘寺開版之後,有近十種版本。

〔參考資料〕 印順《印度之佛教》;《多羅那他印度佛教史》;平川彰《印度佛教史》;Charles Eliot著‧李榮熙譯《印度教與佛教史綱》;A. K. Warder著‧王世安譯《印度佛教史》。


印順

現代中國的佛教學僧。浙江海寧人。俗名張鹿芹。二十五歲出家於普陀山福泉庵。依清念披剃,法號印順,內號盛正。其後,就學於閩南佛學院,僅一學期。以原本學殖優異,故被升為該院教師。不久,赴普陀山閱藏。其後四處遊學、授課,先後駐錫於武昌佛學院、四川合江縣法王學院,及漢藏教理院等處。

1949年至香港,1952年秋至臺灣。初任善導寺導師、住持,及「海潮音」雜誌社社長等職。建立福嚴精舍與慧日講堂,並設立新竹女眾佛學院。1964年掩關於嘉義,開始潛心於著述。1973年,以《中國禪宗史》一書,獲日本大正大學文學博士學位。為中國出家人中,以論文得日本之博士學位的第一人。

師著作等身,所曾刊行成書者,共計著述四十種,編書四種。其所撰述一洗前此中國傳統佛教界之宗派偏見,而以釋尊之本懷為依歸。其對佛法本義之釐清與闡揚功績,當代中國佛教界,罕見其匹。

◎附一︰印順法師著作一覽(摘錄自《二十世紀的中日佛教》)

著述

(1)《般若經講記》 《妙雲集》上編{1}

(2)《寶積經講記》 上編{2}

(3)《勝鬘經講記》 上編{3}

(4)《藥師經講記》 上編{4}

(5)《中觀論頌講記》 上編{5}

(6)《攝大乘論講記》 上編{6}

(7)《大乘起信論講記》 上編{7}

(8)《佛法概論》 《妙雲集》中編{1}

(9)《中觀今論》 中編{2}

(10)《唯識學探源》 中編{3}

(11)《性空學探源》 中編{4}

(12)《成佛之道》 中編{5}

(13)《太虛大師年譜》 中編{6}

(14)《佛在人間》 《妙雲集》下編{1}

(15)《學佛三要》 下編{2}

(16)《以佛法研究佛法》 下編{3}

(17)《淨土與禪》 下編{4}

(18)《青年的佛教》 下編{5}

(19)《我之宗教觀》 下編{6}

(20)《無諍之辯》 下編{7}

(21)《教制教典與教學》 下編{8}

(22)《佛教史地考論》 下編{9}

(23)《華雨香雲》 下編{10}

(24)《佛法是救世之光》 下編{11}

(25)《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

(26)《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

(27)《中國禪宗史》

(28)《中國古代民族神話與文化之研究》

(29)《大樹緊那羅王所問經偈頌講記》

(30)《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

(31)《如來藏之研究》

(32)《辨法法性論講記》

(33)《遊心法海六十年》

(34)《空之探究》

(35)《印度之佛教》

(36)《印度佛教思想史》

(37)《修定──修心與唯心‧祕密乘》

(38)《契理契機之人間佛教》

(39)《往生淨土論講記》

(40)《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昭慧整理)

(41)《華雨集》 五冊

編輯

(1)《太虛大師全集》 六十五冊

(2)《太虛大師選集》 三冊

(3)《雜阿含經論會編》 三冊

(4)《法海微波》 一冊

◎附二︰印順〈我的根本信念與看法〉(摘錄自《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序)

民國三十一年,我在戰亂聲中,寫了一部《印度之佛教》。那時,我住在深山古寺──四川合江縣的法王寺。僅憑寺裏的一部龍藏,沒有什麼現代的參考書,寫出這麼一部──使人歡喜,使人苦惱的書。現在回憶起來,真有說不出的慚愧,說不盡的安慰!那部書,是用文言寫的,多敘述而少引證,對佛教史來說,體裁是很不適合的。而且,空疏與錯誤的也不少。所以,有人一再希望我重印,有人願意出錢,我都辭謝了說︰我要用語體的,引證的,重寫一部。

現在來看這部《印度之佛教》──二十五年前的舊作,當然是不會滿意的!然一些根本的信念與看法,到現在還沒有什麼改變。這些根本的信念與看法,對於我的作品,應該是最重要的!假如這是大體正確的,那敘述與論斷,即使錯誤百出,仍不掩失其光釆。否則,正確的敘述,也不外乎輾轉傳抄而已。我的根本信念與看法,主要的有︰

(1)佛法是宗教。佛法是不共於神教的宗教。如作為一般文化,或一般神教去研究,是不會正確理解的。俗化與神化,不會導致佛法的昌明。

中國佛教,一般專重死與鬼,太虛大師特提示「人生佛教」以為對治。然佛法以人為本,也不應天化、神化。不是鬼教,不是神教,非鬼化非(天)神化的人間佛教,才能闡明佛法的真意義。

(2)佛法源於佛陀的正覺。佛的應機說法,隨宜立制,並不等於佛的正覺。但適合於人類的所知所能,能依此而導入於正覺。

佛法是一切人依怙的宗教。並非專為少數人說,不只是適合於少數人的。所以佛法極其高深,而必基於平常。本於人人能知能行的常道(理解與實行),依此向上而通於聖境。

(3)佛陀的說法立制,並不等於佛的正覺,而有因時、因地、因人的適應性。在適應中,自有向於正覺,隨順正覺,趨入正覺的可能性──這所以名為「方便」。所以,佛的說法立制,如以為「地無分中外,時無分古今」而可行,那是拘泥錮蔽。如不顧一切,師心不師古,以為能直通佛陀的正覺,那是會漂流於教外的。不及與太過,都有礙於佛法的正常開展,甚至背反於佛法。

(4)佛陀應機而說法立制,就是世諦流布。緣起的世諦流布,不能不因時、因地、因人而有所演變,有所發展。儘管「法界常住」,而人間的佛教──思想、制度、風尚,都在息息流變的過程中。

「由微而著」,「由渾而劃」,是思想演進的必然程序。因時地的適應,因根性的契合,而有重點的,或部分的特別發達,也是必然的現象。對外界來說,或因適應外學而有所適應,或因減少外力壓迫而有所修正,在佛法的流行中,也是無可避免的事。從佛法在人間來說,變是當然的,應該的。

佛法有所以為佛法的特質。怎麼變,也不能忽視佛法的特質。重點的,部分的過分發達(如專重修證,專重理論,專重制度,專重高深,專重通俗,專重信仰……),偏激起來,會破壞佛法的完整性,損害佛法的特質。象皮那麼厚,象牙那麼長,過分的部分發達(就是不均衡的發展),正沾沾自喜,而不知正障害著自己!對於外學,如適應融攝,不重視佛法的特質,久久會佛魔不分。這些,都是存在於佛教的事實。演變,發展,並不等於進化,並不等於正確!

(5)印度佛教的興起,發展又衰落,正如人的一生,自童真,少壯而衰老。童真,充滿活力,是可稱讚的!但童真而進入壯年,不是更有意義嗎﹖壯年而不知珍攝,轉眼衰老了。老年經驗多,知識豐富,表示成熟嗎﹖也可能表示接近衰亡!所以,我不說「愈古愈真」,更不同情於「愈後愈圓滿,愈究竟」的見解。

(6)佛法不只是「理論」,也不是「修證」就好了!理論與修證,都應以實際事行(對人對事)的表現來衡量。「說大乘教,修小乘行」;「索隱行怪」︰正表示了理論與修證上的偏差。

(7)我是中國佛教徒。中國佛法源於印度,適應中國文化而自成體系。佛法,應求佛法的真實以為遵循。所以尊重中國佛教,而更重於印度佛教(太虛大師於民國十八年冬,講〈研究佛學之目的及方法〉,也有此意見)。我不屬於宗派徒裔,也不為民族情感所拘蔽。

(8)治佛教史,應理解過去的真實情況,記取過去的興衰教訓。佛法的信仰者,不應該珍惜過去的光榮,而對導致衰落的內在因素,懲前毖後嗎﹖焉能作為無關於自己的研究,而徒供庋藏參考呢!

◎附三︰藍吉富〈印順佛學思想的特質及歷史意義〉(摘錄自《二十世紀的中日佛教》)

(一)前言
從1950年代到今年(1991)的四十幾年間,印順法師是在佛學思想上對台灣、香港、東南亞等地華人佛教徒影響最深最大的出家人。迄今為止,他的佛學著作仍然是上列地區佛教界的熱門讀物。他在佛學上的地位,仍然被大部份華人佛教徒仰望為當今的泰山北斗。

印公是一位以著述貢獻佛教的大德。就古人之「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的分類法來看,他明顯地是因為「立言」而卓然有所樹立的。如果以慧皎《高僧傳》的十科分類來看,他應是屬於「義解」科上的高僧。因此,就風格而言,他一生所顯現的是相當清晰而單純的。

迄今為止,印公著述之行世者,共有四十冊。此外,還編輯過《太虛大師全書》等四部書。就著述言,可分為二類,即《妙雲集》與《妙雲集》以外的作品。而就內容言,可以分為三類︰

(1)經論講記︰如《中觀論頌講記》等。

(2)通俗性著述︰多為通俗性的弘法演講記錄。

(3)專書︰如《妙雲集》中的《中觀今論》、《唯識學探源》等書,及《妙雲集》外的《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等書。

此外,如果就其著述時的年齡來分;六十五歲到七十五歲之間的著作,共有十四部。七十五歲迄今的著作有九部。以七十五歲以上的高齡,還著述不懈,佳作迭出,此等風範,委實令人歆羡。今年(1991)夏天,印公又口述完成《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一書(昭慧法師整理)。以八十六高齡及虛弱體質,仍能堅持貢獻其所學於社會,此等工作精神,尤足令人景仰。

(二)思想背景
印公出生於1906年,出家於1930年。這個時代,就傳統中國佛教的發展史來看,是屬於強弩之末的衰微期。中國佛教的衰頹現狀,與佛法的變質,使印公深有感慨。但是,這個時代也正是我國文化史上的鉅變時期。佛教界有心革新的大德也不在少數。其中,出家眾的太虛大師與在家眾的歐陽漸,就是個中翹楚。他們對佛教思想、佛教教團與制度,都有與傳統不同的看法。對這些迥異於傳統教界的革新傾向與態度,印公自是不能毫無所感。加上當時陸續輸入的日本佛學研究成果,印公也不能毫無所見。

因此,印公思想成長的時代,可以說是新舊思想相互激擎時代,也是現代日本佛教學術成果開始輸入我國的時代。太虛、歐陽漸等新潮流思想對舊有佛教傳統的批判,日本的新式佛教研究與傳統中國佛學的差別,都對印公的研究生涯,有相當程度的衝擊。

如果全面地透視印公的思想,上述這些新舊思想與他本人的思想之間,是有差別的。即使是影響他最大的太虛大師,其與印公之間,對佛法的判攝、抉擇等方面仍有甚大的差異。因此,印公所受到的時代衝擊,是在複雜多面的外在因緣刺激下的思想反省,並由此而作某種義理上的抉擇與樹立。並不是單純地對新時代思想的無條件模仿。

(三)個性與佛學成就
四十幾年來,印公能夠在佛學上留下如許眾多的成果,這與其人的個性應該不無關聯。依據筆者的觀察,下列這些由獨特個性所衍生出來的條件,應是使他能夠累積如是功力、成就鉅大佛學成績的主要原因︰

(1)冷靜、理性、喜歡獨處,及不擅應酬的生活習慣。

(2)治學時,一味求真求實,期能研求出真正的佛法。他不迎媚時流,更不為中國既往的傳統所拘宥。即使面對的是他心目中所最欽仰的太虛大師,如果在佛學領域中有不同的看法,他也不致因為彼此情誼而扭曲己見。

(3)毫無宗派成見,絕不落入傳統宗派的窠臼。

(4)具有歷史意識。他雖然未曾受過學院的史學訓練,但仍具有過人的史識與精審的史法。他的治學特色,是先行探求歷史發展的真相,然後再給各義理體系作客觀的批評。

(5)不迎合信徒,不走世俗經營寺院的路線,能夠甘於枯淡,而將「研求佛法」作為畢生堅持的目標。

這些個性上的條件,加上他曾累積甚多傳統佛教學者所應具備的資糧(他曾數次通閱大藏經),又對二十世紀的新式佛學研究法頗有取資。能如此融會新舊佛學研究精華於一身,乃使他在未受過學院訓練,又不通曉外文的情況下,仍能著述等身,卓然有所樹立。

縱觀印公的著作,其比較突出的學術成果,大體有下列幾項︰

(1)強調、而且弘揚《雜阿含經》等原始佛典的重要性,並繼呂澂之《雜阿含經刊定記》之後,再作精密的探索,而有《雜阿含經論會編》行世。

在弘揚《雜阿含經》等原始佛典方面的努力,已使台灣地區佛教界產生了不少專研《阿含》或重視《阿含》的佛教人士。而他在整理《雜阿含經》方面的成績,也得到國際學者的認同。日本的原始佛教權威學者水野弘元,即曾撰專文讚揚印公在這方面的成就。

(2)將印度佛教的發展,分成「佛法」(包含根本佛教、原始佛教、部派佛教)、「大乘佛法」、「祕密大乘佛法」三階段。以為三階段的不同佛典,是四悉檀的分別開展。「佛法」的「第一義悉檀」,是一切法的根源,代表經典是以《相應部》(雜阿含)為主的《四阿含》。「大乘佛法」初期的「大乘空相應教」,相當於「對治悉檀」;後期的「真常不空如來藏教」,相當於「為人生善悉檀」。而「祕密大乘佛法」,則猶如「世間悉檀」。

(3)發現大乘佛法產生的主要原因,是「佛涅槃以後,佛弟子對佛的永恒懷念」所逐漸發展形成的。他以為這一原因,正是理解從「佛法」發展到「大乘佛法」的總線索。

(4)對大乘佛法的思想,作新穎的判攝。主張大乘佛教思想可分為︰性空唯名、虛妄唯識、真常唯心等三系。這是創說於1941年的著名的「大乘三系教判」。

(5)對於佛法中的空義──《阿含》的空與龍樹思想中的空,有透闢的發揮與解析。他以為「《阿含》的空,是重於修持的解脫道。部派的空,漸傾向於法義的論究。《般若》的空,是體悟的深奧義。龍樹的空,是《般若經》的假名、空性,與《阿含經》緣起、中道的統一。」

(6)我國的中觀學發展到唐代,由嘉祥吉藏集其大成。但是吉藏之後,則後繼無人。千餘年之後,才由印公再興斯學。他的《中觀論頌講記》、《中觀今論》、《性空學探源》等書,不祇對龍樹的中觀思想有精闢的抉發,而且對中觀的思想淵源也有超邁前人的透識,他以為中觀思想是《阿含經》思想的通論,並且以為《阿含》、《中觀》思想是一系相承的佛法核心。

(7)對中國佛教的主流思想,有大異明清以來傳統佛學界的看法。此外,其《中國禪宗史》一書,對印度禪如何演化為中華禪的關鍵所在,也有新穎而深入的解析。

(8)在佛法的信仰價值方面,他主張(原始)佛法比大乘佛法、祕密大乘佛法更為純正。在大乘三系中,以「性空唯名系」最為近真,而「真常唯心系」則較為偏離。並主張人間佛教比天乘佛教(密教)更可信。

(四)印順思想的特質及其歷史意義
傳統的中國佛教思想以大乘佛法為核心,但是中國佛教徒所汲取的大乘佛法,與印度佛教並不全同。印度大乘,以中觀學派與瑜伽行派為主流。真常(如來藏)思想則是支系。這種主從位勢,與中國佛教恰恰相反。中國佛學雖然也曾發展出三論宗與唯識宗,但是,這兩個可以擬配印度中觀、瑜伽二派的宗派,在中國流行的時間都不長,也不是中國佛學的核心。中國所盛行的是在印度並非顯學的真常唯心系思想。

這種發展趨勢,自明清以來尤其顯著。在佛學思想上,《楞嚴經》、《圓覺經》、《起信論》等真常思想的佛典是中國佛學界的熱門經典,而中觀、唯識等印度大乘佛教的主流思想在近代我國佛學界則乏人問津。這種趨勢的長久發展,當然使中國佛學距離印度主流佛學愈來愈遠。

印公研佛,從三論、唯識入手,長年的研求,使他對印度大乘佛法的核心教義有清楚的認識,加上對阿含教法的體認,對菩薩道之宗教精神的把握,乃使他的佛教思想與宋代以來的傳統佛學大異其趣。

印公以為佛教經過長時間的、不同地區的流傳,產生了很多為適應新時代新環境而有的改變。在這些改變之中,有些是合乎佛法原理的發展,有些則是悖離佛法原理的過度適應。在印度的佛教發展史中,他重視原始佛法及初期大乘思想。在大乘佛法的空、有、如來藏三系思想中,他以為龍樹的中觀系與無著世親的瑜伽行系較為合乎佛法本義。至於如來藏系的理論核心,則距離佛法較遠而接近印度神教的真我、真心思想,是為適應世俗而流行開來的。

在印公的著述裏,如來藏系思想被命名為「真常唯心系」。真常唯心系的經論主張眾生的生命中有「真我」;主張一切眾生本來就具足如來藏、我、佛性,與自性清淨心。印公以為這是「佛德本有(本來是佛)論」,是佛法為適應印度教神學所引起的誤解。這種誤解,終於在印度大乘佛教後期成為一股思想界的逆流,而掩沒了佛法的真實面貌。

基於這種認識,印公對中國佛學也有與傳統佛學界不同的看法。他以為︰

(1)印度後期大乘佛教的真常唯心系思想,是一種偏離佛法本義的思想逆流,而中國天台、華嚴、禪等宗的思想則皆承繼此系思想而來。因此,中國佛學的信仰價值自不如原始佛法與初期大乘佛法。

(2)中國佛學的特色是︰理論至圓、方法至簡、修證至頓。具有這種特質的佛法,信徒往往急求修行成就,推崇隱逸自修。至於對大乘菩薩道之重視布施利他的大悲行持,以及集體修行的團隊精神,往往付諸闕如。

印公以為要對治中國佛教之積弊,必須「立本於根本(即初期)佛教之淳樸,宏闡中期佛教之行解(梵化之機應慎),攝取後期佛教之確當者,庶足以復興佛教而暢佛之本懷也歟!」而在根本立場上,他是「堅持大乘的」。對大乘佛法的看法,他「以性空為主,兼攝唯識與真常。在精神上、行為上,倡導青年佛教與人間佛教。」這裏所謂的「青年佛教」,是指「在真誠、柔和、生命力充溢的情意中,融合了老年的人生的寶貴經驗」的佛教。所謂「人間佛教」,則是指「脫落神化,回到現實人間」的佛教。

像他這樣的思想傾向,在中國佛教史上並不多見。其所顯現的特質及歷史意義,至少有下列幾點︰

(1)求真與批判的風格︰印公大部份著述的核心目標,是在釐清二千多年來中印佛教發展過程中的若干質變現象,並指出佛法的核心義趣所在。其對傳統中國佛學的全面批判,並不是宗派之間不同立場的義理爭辯,而是對佛法在中國傳播中所造成的失真現象所作的全面反省。就表面看,印公有貶抑中國佛學,而重視印度佛學(阿含及初期大乘)的傾向,但是就實際內涵而言,他所從事的思想工作,是在指出何者是佛法的純正本義,何者是歷史流變後的偏頗看法。這種思想上的反省,彰顯的不祇是求真求實的學術精神,而且也凸顯了不受傳統所拘宥的批判精神。這種風格,與講究圓融、不敢批判的傳統佛教界是相當不同的。

(2)主智論傾向︰如前所述,佛法的真是真非,是印公一生所致力釐清、凸顯的目標,對於傳統佛教信仰界的含糊儱侗,他是不以為然的。追求清晰、合理而不含混的佛教信仰,講求依法不依人的主智論(intellectualism)態度,反對不求甚解、依人不依法的反智論(anti-intellectualism)信仰風氣,是印公著述所煥發出來的風格。這樣的風格,也是中國佛教史上所罕見的。早期佛法的「如實觀」、「般若智」等觀念,都在啟示後人「求真精神」的可貴。印公的主智論風格,正是求真精神的一種象徵。

(3)中國佛教發展方向的指引者︰印公在上述求真、批判、主智論風格下,所展現的思想成就,就是為中國佛教的發展,指出一條可資遵循的大方向。就我國傳統佛教的偏頗發展而言,他所指出的大方向與前此傳統佛教所依循的顯然不同。因此,要走上這一新方向,可能是佛教發展趨勢的一種根本扭轉。印公的思想,就像佛教歷史發展路線上的路標。透過這一路標的指引,後人如果繼承得宜,那麼佛教史的發展,是很可能轉向的;中國佛教史,是很可能有嶄新的一章的。

〔參考資料〕 印順《遊心法海六十年》;鄭壽彭《印順導師七十年譜》;郭朋《印順佛學思想研究》;藍吉富編《印順導師的思想與學問》;聖嚴《從東洋到西洋》第三部;楊惠南《當代佛教思想展望》;江燦騰《現代中國佛教思想論集》第三章。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南山律學辭典]
五篇篇義

亦名:篇義

子題:三均、名均、體均、究竟均、篇聚七五用分均雜

戒本疏‧正果五篇:「篇義如何?(一,昔解)(一、約偏頗解)如昔解云,相形種(輕)重,階降不類,故名篇也。何以知然?如初滅擯,二從僧悔,乃至第五輕重有殊。(二、約三均解)(一﹑斥非)有人言,上立篇義,相形是難。二十法聚,前後列位,可亦輕重。然篇字有二:偏頗偏者,從人而立;篇章篇者,從草而立。蓋不識字源,故有偏頗之義。(二﹑立義)今解篇章之篇者,謂流類均等,與諸章品義齊一也。凡立篇者,必具三均(均即是等),謂名、體、究竟。此是定義。初篇同號,即是名均齊須擯治,即是體均;非方便是竟均。乃至第五,三均不無,故號篇也。(三、約文義解)(一﹑斥非)有人言,必具三均方名篇者,俗書法聚,何必具三而得立篇?(二﹑立義)今言篇者,始於四棄,終於七滅,則為八篇;文義聚處,即名為篇,何必具三?如似戒序,亦應名篇;經云序品;即十誦云五品罪也。(二,今解)(一、斥古解)今解上釋,通有其致。(一﹑點初解)初云偏頗立篇,但不體字,何妨罪義輕重不同?篇是法章,有所科約故也。(二﹑斥第二)第二解者,從草釋義,此亦自迷,如何悟彼?萹字從草,止是草名;邊殄反之,世號萹竹,亦可人噉。篇字從竹,乃是簡名。自漢已前,本無紙筆,例用竹木,兼之紈素,而用圖錄;後漢蔡倫,創造於紙,用易簡素。古書簡策,可有一章,以韋編之,號為一篇;故宣尼讀易,韋篇三絕者是也。(二、示今定)(一﹑取三均以立)今定篇義,三均亦可。如似法聚,義類不差。受法戒法,各別聚處,名為犍度;此亦如彼名、體、究竟,同在一位,用篇名收,五種階降,復何爽也?(二﹑約輕重以難)問:『如上立義,罪位分五,各具三均。墮罪之中,僧別兩悔;第五一罪,對首、責心;既有二悔,明知輕重,何得均耶?』答:『((一)通答)今言均者,以義收罪。縱一篇中懺有輕重,至於名種,一而不異。何以知之?初篇名棄,則不覆開悔,及不足數,相同棄也。二篇僧治,則行覆在別;至於本罪,出必在僧。三篇對首,而或兼眾,財事難遣,對僧徵覈,及論捨罪,與別何殊?第五一篇,雖有二懺,故誤兩心雙捨本罪;何妨義攝,以位通之?(二、定篇義)今立篇義,莫非章品之嘉名,分段之別號也。縱使聚從五位,義具三均;篇名在七,本因雜攝。故知篇聚通於本枝;五七位罪,定其均雜也。』」行宗記釋云:「初示名義。縱下,顯互通。古立三均,專在於篇,不具號聚;然篇聚義一,不可偏配;故約七五用分均雜。則知古解非今全用。故下,結示通局。(戒疏記卷三‧四四‧九)


拾毗尼義鈔

亦名:義鈔、別鈔

資持記釋云:「指餘義中,然今此鈔雖並刪略;諸師申釋,未必全非;或義章開其戶牖,或問答釋於幽微;何以此中一[既/木](概)除削?文明此意據合存之,止由難解,不逗新學,故別為一部,目為義鈔。文有三卷,下卷已亡;故今所指,彼文多闕。義鈔興致,明文在茲;古多妄說,或云二疏之餘,或云二疏張本;如別所破。具云拾毗尼義鈔,此中語省,以集字代之;下單云義鈔、別鈔,皆此例也。文中,通猶容也。餘論即目義解。容彼之說,明其可存。上二句明義之幽隱。自下二句,明不益初心。言通解者,以目博知深識之士。具下,正指彼文。」(事鈔記卷二‧四四‧一八)


比丘有三事決定知毗尼相

亦名:三事知毗尼相、知毗尼相

子題:比丘能知五相名解毗尼、解毗尼、毗尼五相、不看他面

行事鈔‧序:「十誦云,比丘有三事決定知毗尼相:一﹑本起,二﹑結戒,三﹑隨結。應思惟觀察二部戒律并及義解、毗尼、增一。開遮輕重,如五大色是不淨遮,非色淨不遮。如是等,籌量本末已用也。明了論亦云,比丘能知五相,名解毗尼,不看他面。文略同上,廣如彼說。」資持記釋云:「引十誦律,五十九卷,初、列示三事:一﹑即緣起,二﹑即戒本,三﹑即重結。如初戒乃至共畜等。(二、)應下,勸籌量,又為三。(一﹑)初總列一部律文,大為三節。二部戒律,即初僧尼戒本;義解即隨戒下廣解之文,故云及也。毗尼總中間諸犍度。增一即律後法數。上明觀教。二﹑開下,明判斷。開遮輕重,貫通一部;且舉衣色略示相狀。青黃赤白黑,五方正色;俗流所尚,能發貪染,故是不淨;佛所制斷,故云遮也。非色即青、泥、棧三種染壞;三聖同遵,相超世表,所以云淨;是佛所教,故云不遮。三﹑如是下,結告。通指一部始終,故云本末。引明了論,彼云,如諸佛立戒,於一一戒中應了別五相:一﹑緣起處即國土也二﹑緣起人即初犯人,三﹑立戒即戒本,四﹑分別所立戒若犯此罪,不得共住,五﹑決判是非於三處犯不看他面者,判斷公直,不取顏情也。略同上者,會前十誦三事也;初、二兩相,同上本起;第三同上結戒隨結;四、五二種,似同廣解;由不全同,故云略也。下文指廣,即如上引。」(事鈔記卷二‧二五‧一七)


波逸提

亦名:波藥致、波羅夜質胝柯、應功用、應對治、能燒熱、單提、單墮、墮、波羅逸尼柯部、波質胝柯

子題:燒煮覆障地獄、尼薩耆、捨墮

戒本疏‧正果五篇:「波逸提者,十誦云,此罪墮在燒煮覆障地獄,故云墮也。明了論解本音為波羅逸尼柯部,此云應功用也。有三義故:一﹑罪名輕細,難識好毀;二﹑性遮兩罪,其相交雜;三﹑人多輕陵,數犯其過。大須功用對治,勿令滋廣。上座部云波質胝柯,翻能燒熱;此罪報得大叫喚地獄,因時能燋熱心,果時能燒然眾生。」行宗記釋云:「十誦中,燒煮覆障地獄通名;準雜心論中,墮眾合地獄一晝夜,則夜摩天二千歲,人間十四億四十千歲。了論中,初翻名。有下,釋義。初輕細者,入威儀分故。二﹑性遮雜者,三十並遮;九十中三十條屬性,六十戒是遮。廣如下釋。三、輕犯者,謂非重故。(戒疏記卷三‧五一‧六)

行事鈔‧篇聚名報篇:「波逸提聚。(一、約義翻名)義翻為墮。十誦云,墮在燒煮覆障地獄故也。(二、據懺開合)四分,僧有百二十種。分取三十,因財事生犯,貪慢心彊,制捨入僧,故名尼薩耆也;餘之九十,單悔別人。若據罪體,同一品懺。(三、示尼同異)尼二百八戒,入第三篇。三十捨墮。餘入別懺,種相同異,如別顯之。(四、別翻三十)出要律儀云,薩耆,舊翻捨墮。聲論云,尼翻為盡,薩耆為捨;波逸提者,本名波藥夷割反致也。(五、辨罪數量)明了論,解波羅逸羊達反尼柯部,有三百六十罪。正量部,翻為應功用,義解之:一﹑罪多輕細,難識好毀;二﹑性罪及制罪;三﹑好毀犯者,應作功用對治,勿令滋廣。薩婆多云,波羅夜質胝柯,翻為應對治,恒須思惟,若犯即覺。上座部云波質胝柯,翻為能燒熱,此罪得大叫喚地獄,因時能焦熱心,果時能燒然眾生。但有三部。有二方便,三十、九十,故百二十。無偷蘭遮,有二吉羅。」資持記釋云:「(一、約義翻名)波逸提,翻名中,燒煮,是酷罰之事;覆障,即處所之相,乃地獄通號。或可燒煮收八熱,覆障總八寒。準下了疏,墮大叫喚獄;心論,墮眾合獄一晝夜,所出不同耳。……(三、示尼同異)僧尼中,初示數。三十者,明捨墮全同。餘下,示單提同別。尼總有百七十八;九十對之,共有七十四戒,尼無十六戒,輒教、日暮、譏教、作衣、與衣、屏坐、尼期行、期乘船、女期行、受贊食、勸足、索美、牙角、坐具、覆瘡、佛衣;自餘尼中一百四戒,尼戒具列,名數既繁,不可具引,須者看之。指如別者,同如釋相,別在尼篇;又義鈔戒疏,具有料簡。(四、別翻三十)別翻中,初引出要律儀。單翻薩耆而云墮者,因而雙牒;墮名同上,自可解故。舊云,上略波逸提字者,非。聲論,盡捨者,準下懺法捨有三種:一﹑財,二﹑心,三﹑罪,義雖通三,名專財事,長染有遺,不成捨懺,故云盡也。下波逸提,但正梵言;名義同上,故不重釋。(五、辨罪數量)五中亦三,初示總數。二翻名義,次引三律所譯不同。正量三義,共釋一名。初約繁細。一百二十,數過諸篇,故云罪多;體是威儀,故云輕細。二﹑約參濫。制即是遮。異上兩篇但除媒房餘並性罪;已後諸篇皆是遮罪。三﹑約數犯。由前二義,以成第三,故結名在後。應,即佛制;功用,不出解行。問:『此與眾學立名何異?』答:『此具三義,治行尤難,故須功用;吉非性業,制行亦輕,但云當學。』」(事鈔記卷一四‧二五‧一五)


羯磨十緣第一稱量前事

亦名:稱量前事

子題:人法事、人、法、事、羯磨所為之緣、羯磨或具或單、羯磨時離時合、羯磨為人故作、羯磨為法故作、羯磨為事故作、衡斗、秤、黍、一黍、絫、一絫、銖、一銖、兩、一兩、粟、一粟、圭、一圭、抄、一抄、撮、一撮、勺、一勺、合、一合、升、一升、行本

行事鈔‧通辨羯磨篇:「一法不孤起,必有所為,謂稱量前事。則有三種,即人、法、事也。謂受戒、懺悔等;謂說戒、自恣等;謂地、衣等。或具或單,乍離乍合。必先早陳,是非須定。」

資持記釋云:「初稱量中,此明凡欲行法,不許輒加,先須評議事緣可否,故在初明。初標示,則下,列相。然人、法、事三,名通能所。若準業疏,二俱稱量。如舉一事,須假人成,用何羯磨,為是何事事復有三,即如鈔列。復在何界?今此止明事中三耳,慎勿相濫。地約結界,衣謂攝衣。言具單者,此約一事容有相兼。準疏分七。三單如鈔。三複有三:一﹑人法差比丘問法、差受自恣等;二﹑人事離衣杖囊、差人行籌之;三﹑法事滅諍說戒、修道自恣之類。足一句滅諍行籌白云,如是語者捉籌,唯此具三。言離合者,此約一法被緣多少。如懺六聚,異篇離懺;同篇多罪,離合皆得。又如受日受戒,並開多人。可以類說。必下,正示稱量。」(事鈔記卷五‧二六‧四)

隨機羯磨‧集法緣成篇:「毗尼母論云,事謂人法也。律云,稱量比丘及白衣,稱量羯磨及犯事也。所為之緣,不出三種,謂人、法、事也。如受戒、懺悔、差使、治擯等,為人故作;如說戒、自恣等,為法故作;如結界、攝衣、淨地、庫藏等,為事故作。或具或單時離時合,並先須量據,使成應法之緣。」(隨機羯磨卷上‧三‧一一)

羯磨疏‧集法緣成篇:「稱量前事者,諸家羯磨,皆略此緣。律制稱量,豈專擅立?以法不孤建,成必在緣,事或濫疑,義須前審,焉待眾集,方乃問之?脫致爽差,便成惱眾。故前標舉,思擇是非。言稱量者,若衡斗之增損,識黍絫與圭合也。注中分二,先引文證,後隨義開之。(一,先引文證)(一、釋母論)初中事謂人法者,即法所加,通名事也。法通能所,人亦如之。如唱諸羯磨、受戒懺罪等,為他而作;諸懺單白等,自為而作;是則互通也。然法物事有,諸法名通。豈可地處,不名法攝?就人以論,如律中解,三法現前,合僧歸人。五法現前,人僧乃別。(二、釋本律)(一﹑比丘)下引當律量比丘者,僧所差遣,理須具德。受日捨衣,亦觀機務。輒作濫加,僧私無益,故曰也。或可稱量法事,須幾成僧。識達是非,教限成壞。非人不預,義須通曉也。(二﹑白衣)言白衣者,覆缽懷信,方堪被法。五八二受,亦須問緣。先量後加,故應詳集也。(三﹑羯磨)言羯磨者,事現在前,非法則息。羯磨八種,通鏡行藏。達則事法俱成,迷則翻種苦業。故須稱量也。(四﹑犯)言所犯者,謂凡所造過,無越七階(即七聚)。或涉疑濫,或預迷塞。理須分別,事等晨昏,無宜持犯相干,多少委冒也。(五﹑事)言量事者,乃含多義。今但取當時達僧法所評者,隨人法物皆事所收。宜須商度重輕前後離合,同篇異聚因果雜相。未可即施,先宜窮考故也。(二,後隨義開)次就義解緣有二。初三種者,文相易識。或具單下,作法差別也。(一、釋三種)初中隨相。(一﹑人)受戒為人者。以信士歸心,初依行本,故受法從人也。望所受法,即是聖教,應是法收。然法起依人,故從能受者為名也。言懺差等相,唯為他興。治擯罰等,自他通被。以斷除稊稗,增長嘉苖,豈不然乎?或可隨義通塞,何限此也?(二﹑法)言為者。指說恣等,非淨不預,理在為人。然僧別通行,遵崇教法,故專在也。(三﹑事)言為事者。但約非情。依處加法,應由人興。然和告所唱,唯是法也。合此兩緣,所指則同,皆為界限,故唯明事。」

濟緣記釋云:「稱量,釋標中,初敘立意。爽,失也。言下,釋名義即是,如秤之稱,則識黍絫;如之量,則識圭合。孫子算經云,秤起於,十黍為,十絫為,二十四銖為;又斗起於六粟為,十圭為,十抄為十撮為,十勺為,十合為。受戒下,別釋,初釋受戒。行本即戒體。望戒是法,據受歸人。言下,次釋懺治。懺差偏局,治擯兩通。斷除稊稗,喻被他;增長嘉苗,喻被自。……據所被則在人,約所遵故在法。三中,約非情者,此句簡判也。須人秉法,同歸於界,故云合此兩緣等。」(業疏記卷四‧三‧一一)


行事鈔文義決通意

亦名:文意決通義

行事鈔‧序:「第五,文義決通意。(一,通敘立教之源)夫理本絕名,故立名標其宗極。名隨事顯,故對事而備斯文。(二,別明律藏之缺)(一、考昔遺缺)然考斯律藏,言事並周。但為年代渺邈,聲彩靡追。法為時移,事多殘闕。加以五師捃拾,情見不同。重由翻譯失旨,妄生構立,又為鈔寫錯漏,相承傳濫。(二、顯今決通)(一﹑敘意通標)所以至於尋究,紛慮良多。今總會之,以通其大見。(二﹑別示諸例)若文義俱闕,則可舉一以例諸,或就理有而成前事。或在文雖具,而於義有闕,便以義定之,故論言以理為正故也。或義雖必立,當部無文,則統關諸部以息餘謗。(三﹑評量可否)((一)明不能)然文義決通,誠難廢立。自非深明律相,善達開遮。不然,便有累於自心,固無益於他境。故律云,文義俱同,文同義異,文異義同,文義俱異。具舒進止,不勞敘釋。((二)示堪能)然決判是非者,必總通律藏之旨,并識隨經之文。如上六師所明,乃可究斯教跡。故十誦云,比丘有三事決定知毗尼相:一﹑本起,二﹑結戒,三﹑隨結。應思惟觀察二部戒律并及義解、毗尼、增一。開遮輕重,如五大色是不淨遮,非色淨不遮。如是等,籌量本末已用也。明了論亦云,比丘能知五相,名解毗尼,不看他面。文略同上,廣如彼說。」(事鈔記卷二‧一八‧三)


[法相辭典(朱芾煌)]
想句義

入阿毗達磨論上五頁云:想句義者:謂能假合相名義解。即於青黃長短等色、螺鼓等聲、沈麝等香、鹹苦等味、堅軟等觸、男女等法、相名義中,假合而解,為尋伺因,故名為想。此隨識別、有六如受。小、大、無量、差別有三。謂緣少境,故名小想。緣妙高等諸大法境,故名大想。隨空無邊處等,名無量想。或隨三界,立此三名。


[國語辭典(教育部)]
高僧傳

ㄍㄠ ㄙㄥ ㄓㄨㄢˋ
書名。南朝梁慧皎撰,十四卷。記載從東漢到梁初的高僧行誼,凡二百五十七人,附見者兩百餘人。本書為類傳體,分譯經、義解、神異、習禪、明律、亡身、誦經、興福、經師、唱導十門。但因時地所限,人物多偏在江左。此後,唐道宣著《續高僧傳》,宋贊寧著《宋高僧傳》,明如惺著《明高僧傳》,大致都依這部《高僧傳》的體例。


耕者有其田

ㄍㄥ ㄓㄜˇ ㄧㄡˇ ㄑㄧˊ ㄊㄧㄢˊ
民生主義解決土地問題的政策。要點是減低田租,保障農民收入,切實扶植自耕農,使其有自己的田地可以耕種。自民國四十二年起實施。


全文檢索完畢。

亦可另行搜索於 大藏經(CBETA) / Google / 異體字字典 /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 國語辭典 /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 四庫全書 / 國學大師 / 法鼓全集(聖嚴法師) / 廣欽老和尚網路專輯 / 雪公全集(李炳南老居士) / 印順全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