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我一如
[佛光大辭典]梵語 brahma-ātma-aikyam。為奧義書(梵 Upanisad)所代表印度正統婆羅門系統世界觀之根本思想。即宇宙根本原理之梵(梵 Brahman)與個人本體之我(梵 ātman)同一不異之思想。據此根本原理,一切萬物依一定順序發生,人類乃至一切生物之靈魂從其業力而有各種形式之輪迴。從此輪迴中求解脫,即是人生最高目的,而由於覺悟梵我一如之根本真理,消滅業力,即能免再生之痛苦。奧義書哲人閃笛耳耶(梵 Śāndilya,西元前六、七世紀間)、烏達拉喀(梵 Uddālaka,西元前六、七世紀間)於百道梵書(梵 Śatapatha-brāhmana)、錢多貴耶奧義書(梵 Chāndogya-upanisad)中始揭露「我是梵」(梵 ahaj brahmāsmi)、「那就是你」(梵 tat tvam asi)等兩個命題之根據。吠檀多派(The Vedanta School)繼承奧義書,此思想遂為該派學說之中心。商羯羅(梵 Śavkara)派亦視此最高之梵與同一之個我為真實,其餘皆是幻影(梵 māyā)。(參閱「梵」4626、「奧義書」5439) p4633
[佛光大辭典]
一元論
英語 Monism。凡以唯一原理說明宇宙全體之見解,稱為一元論。即謂宇宙世界之根本為一,而宇宙萬事萬物皆源於此一元。與二元論、多元論相對而稱,故稱一元論。二元論者主張神與世界、精神與物質、本質與現象等的絕對對立;一元論則謂一切皆由一根本原理所生成,故無所謂神與世界、精神與物質之對立。印度思想界即依一元論之說,而產生不同論派,如吠陀哲學即謂宇宙之本質為梵(梵 Brahman);個人主體之本質為我(梵 ātman),此兩原理同為一體,即「梵我一如」。宇宙萬有最後乃歸於此絕對之梵與我。欲表現此一元論之本質內容實非易事,故有實在(梵 sat,有)、精神(梵 cit,知)、至福(梵 ānanda,歡喜)等說法產生。然此種絕對本質之一元論,卻難以解釋各種現象界之發生,如物質自然界、苦、惡等人間界諸現象。判定精神原理(梵 purusa,神我)與物質原理(梵 prakrti,自性)對立之二元論,即為解決此類問題而應運出現者。此外,尚有六師外道唯物一元論等說。以上諸論,皆有其矛盾處,佛教為解決此一癥結,遂肯定其態度及立場,即:一概否定一切精神、物質、神、或形而上學說之固定原理。小乘佛教將構成各類現象界之要素(法)加以分類,而有五位七十五法、五位百法之說;成為多元論之一者。大乘佛教則加以綜合,而稱之為真如、法性、實相、佛性、如來藏、唯心、一念等,故為一元論。至若諸現象界之根本,則視為無明與阿賴耶識。此無明等與真如之關係,曾被論諍。大抵言之,佛教於一元、二元、多元等概念未嘗視為固定之實體原理,而以「無自性」統視之。此為佛陀所持宇宙觀之基本態度。 p5
梵名 Mahābrahmā-deva,巴利名同。位於色界初禪天之第三天。又稱梵天王、梵天、梵王、大梵、梵童子(梵 Brahmā sanajkumāra)、世主天、娑婆世界主(梵 Brahmā sahājpati)。音譯作摩訶梵、梵摩三鉢。大梵天以自主獨存,謂己為眾生之父,乃自然而有,無人能造之,後世一切眾生皆其化生;並謂已盡知諸典義理,統領大千世界,以最富貴尊豪自居。大梵天為梵書時代以來之神格,爾後婆羅門即以大梵天為最尊崇之主神。
蓋於印度梨俱吠陀時代之末期,以祈禱主神(梵 Brahmanas-pati)為至上神,並視之為宇宙生成之原理。至梵書時代之初,則以生主神(梵 Prajāpati)為最高神。未久,興起梵之崇拜,係由祈禱主神所進化之神格。初時,梵天為生主神之子,其後漸次得勢,遂取代生主神之地位,成為創造世界之原理。至奧義書時代,大梵天具有實有(梵 satya)、知(梵 jñāna)、妙樂(梵 ānanda)等三種性質,而為唯一常住獨存之絕對原理,此一絕對原理與個人我(梵 ātman)結合,產生「梵我一如」之說,此乃奧義書之中心思想。至摩訶婆羅多(梵 Mahābhārata)時代,由於「一體三分」(梵 trimūrti)思想之興起,遂以梵天(梵 Brahmā)與毘濕笯(梵 Visnu)、濕婆(梵 Śiva)二神為同體,其初,梵天位居三尊之首,後則漸居下風。
於佛教所倡三界之說中,將此等外道之諸天配列於欲、色二界,梵界即位處色界之初禪天,通常有三處與四處之別。三處即大智度論卷九、大毘婆沙論卷九十八等所說之「梵眾天、梵輔天、大梵天」;四處則如長阿含經卷二十忉利天品所載之「梵身天、梵輔天、梵眾天、大梵天」,三處與四處均總稱為梵天。
據大毘婆沙論卷九十八載,大梵天身長為一踰繕那(由旬)半,壽量為一劫半,彼於五中劫獨一而居,復經五中劫與眾共住,再五中劫又與眾別,屬初靜慮地(初禪天)之中間禪。又阿含及諸大乘經中,常載此王深信佛法、助佛教化等事,每值佛出世,大梵天王必先來請轉法輪,手持白拂,於會座參法聽受,常以法義與佛問答;後與帝釋天同受佛之付囑,護持國土,而為顯密二教所共尊崇。
密教以梵天為十二天之一,或千手觀音二十八部眾之一。列位於現圖胎藏界曼荼羅外金剛部院東門之南方,身呈白肉色,頭戴髮髻冠,有四面四臂。據大日經疏卷五載,具四臂之中,右一手持蓮花,一手持數珠;左一手執軍持,一手作「唵」字印,此印為修行者之吉祥印。其種子為 (pra)。據大日經真言藏品所載,其真言為:南摩(皈命)鉢羅闍(prajā,一切生)鉢多曳(pataye,主)娑縛訶。〔雜阿含卷四十四、長阿含卷十四梵動經、卷十六堅固經、增一阿含卷十勸請品、大悲經卷一梵天品、大日經卷一、雜阿毘曇心論卷二、大日經疏卷十、玄應音義卷三〕 p850
一般西洋哲學將本體解釋為:其自身真正存在而與「現象」對立之存有物。在佛教,通常以「法體」一詞來表達同樣之含義,其意即指「諸法之體性」;或以諸法之本質、本性、法性、真如等,為其同類用語。於佛教之前,古代印度人認為宇宙之本體為「梵」(梵 brahman),個人之本體為「我」(梵 ātman),且主張梵與我之本質相同(梵我一如)。關於個人本體之我,佛教則立「無我」說,主張一切諸法皆因相依相存之關係(緣起)而存在;大乘佛教此一思想更徹底,遂有空(梵 sūnya)思想之產生。
在部派佛教各派中,如犢子、法上、正量等部,肯定主觀我體之存在(非即非離蘊之我),亦肯定現象界諸法,屬於「法我俱有」之宗。另如說一切有部,認為宇宙萬有之體性通於過去、現在、未來而常恆不滅,此即「三世實有,法體恆有」之說,然另一方面卻不認為有「我」之存在,故屬於「我空法有」之宗。經量、化地、法藏、大眾、雞胤、西山住、北山住等諸派則主張過去與未來之法無體,唯有現在是實有之法,此即「過未無體說」。又如說假部,不僅認為過未無體,即對現在法亦主張有假有實;依說假部之說,萬有分為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其中五蘊為實體,然十二處、十八界為所依、所緣之法,屬於積聚法,為假有者,此即「現法假實說」。此外,說出世部認為世間法皆屬假有,唯有出世間之法有實體,此即「俗妄真實說」。一說部則認為一切萬有,無論世間法與出世間法,皆僅有假名而無實體,此即「諸法但名說」。於四世紀中期,訶梨跋摩(梵 Harivarman)著成實論十六卷,倡導空之思想,反對一切有部之三世實有、法體恆有說,而認為既無主觀我體之存在,亦無客觀萬象法體之實存,此即「我法俱空說」。
佛教有關本體性相之教系,啟端於小乘之有空論,轉而為大乘之有空論,如唯識教義以三性、三無性之說來敘述萬有之有空觀,考察有空中道之實理。即藉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等三性,從「有」的一端來說明萬有之自性,並藉相無性、生無性、勝義無性等三無性,從「空」的一端來詮顯諸法皆空之至理,故強調現象雖屬空或假有,然實體為真有,此即「有空中道論」。三論宗則駁斥此種相對的有空思想,而以絕對不可得之空為究極理想,故以四重二諦、八不中道等來闡論拂除情執、言亡慮絕之法性諦理,此即「無相皆空論」。
三論宗所說的空之思想被視為消極之本體論;相對者,被視為積極之本體論者,為發揮大乘最高教旨「諸法實相論」之天台宗。天台宗依據法華經、中論觀四諦品(大三○‧三三中):「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無,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之頌文,及大智度論「三智一心中得」一語,說明空假中三諦圓融之妙理,藉之揭示諸法本來圓融無礙之體性。並主張吾人若能脫卻迷妄,即可直爾步入法界洞朗之境,體達一切諸法純為實相,實相之外更無別法;法界森羅一一盡是實相,故差別即平等,現象即實體,事相本體無二無別而萬法一如。於大乘佛教中,除天台宗之諸法實相外,另如華嚴宗之法界緣起、密宗之六大緣起等,皆同屬倡言現象即本體之思想理論。
要之,大乘佛教所說之空,即無可執著之狀態。般若心經(玄奘譯)以下列之語說明本體與現象之關係(大八‧八四八下):「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法月所譯之普遍智藏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於此二句之上,尚有(大八‧八四九上):「色性是空,空性是色」二語。蓋吾人通常以現象來捕捉物質之存在。所謂現象,即依據無數之原因、條件而時時變化者;世上絕無不變化之現象,因其不斷變化,遂有現象之產生,故吾人得以捕捉其存在,此即「色性是空,空性是色」之世界,相當於天台大師智顗所立空假中三諦中之「空」。吾人必須將無主體而主客未分之渾沌世界視為唯一者、全一者、一即一切、一切即一者,而捕捉之、把握之;然為達此境,亦不能不假藉現象為其線索。惟此一現象並無本體,僅由於與一切諸法彼此間有所關係才能成立;亦即由於觀察現象方能體得一切皆依原因與條件相互依存而運行之緣起世界。設令「我」之現象不活動,以觀察與他人之關連,此時即能理解「我」之現象經常不是由「我」,而是由他人所加諸之各種外來因素所牽制,而漸漸異於現在之「我」。自理論上言之,亦可理解外在一切事物正不斷否定自己或與自己對立,而吾人必須於此種條件、限定關係之下來肯定自己,此即「色不異空,空不異色」之世界,相當於天台宗之「假」之世界。既能把握以上第一、第二階段之體驗,而論至第三階段,若以語言說明之,則與前段完全相同。然於生動的人類經驗中,實感上確實能有可供捕捉之世界,且較第二階段為更高度之世界,此即「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之世界,相當於天台所說之「中」。以究竟之義而言,此空假中之三諦並無前後次第之隔歷,而係圓融無礙、一即三、三即一,此即天台圓教三諦圓融之諦義;而此一思想,不僅為天台宗核心教義之一,亦為大乘佛法對萬法本體最圓熟之證顯。(參閱「空」3467、「空有論爭」3473) p1983
梵名 Veda,巴利名同。又作吠馱、韋陀、圍陀、毘陀、薜陀、鞞陀、比陀、皮陀。意譯智、明、明智、明解、分。又稱圍陀論、毘陀論經、薜陀咒、智論、明論。古印度婆羅門教根本聖典之總稱。原義為知識,即婆羅門教基本文獻之神聖知識寶庫。為與祭祀儀式有密切關聯之宗教文獻。關於其成書年代,有諸異說,一般推斷,應始於雅利安人自西北入侵,定居印度河流域之五河地方(梵 Pañjab,即今旁遮普),完成於其後移居恆河流域時。原有三種,即梨俱吠陀(梵 Rg-veda)、沙摩吠陀(梵 Sāma-veda)、夜柔吠陀(梵 Yajur-veda),此三者稱為三明、三吠陀、三韋陀論、三部舊典。加上阿闥婆吠陀(梵 Atharva-veda),即成四吠陀。
四吠陀中:(一)梨俱吠陀,又作荷力吠陀、頡力薜陀、一力毘陀、信力毘陀。意譯讚誦明論、作明實說。即有關讚歌(梵 rc)之吠陀。太古之時,雅利安人移居印度五河地方,崇拜自然神,集輯其讚歌,為梨俱吠陀,乃四吠陀之根本,其後成為勸請僧(梵 hotr)之祭典書。此吠陀為世界最古之聖典,約成於西元前一千四百年至前一千年。凡十卷,讚歌共一○一七篇(加補遺歌十一篇則為一○二八篇),一○五八○首頌。(二)沙摩吠陀,又作娑摩薜陀、三磨吠陀。意譯平、等、歌詠明論、作明美言、禮儀美言智論。即有關歌詠及旋律(梵 sāman)之吠陀。係蘇摩祭等祭祀中,歌詠僧(梵 udgātr)所唱讚歌及其歌曲之集成,乃祭祀用之聖典。凡二卷,一八一○頌(除去重複者則為一五四九頌)。多抄自梨俱吠陀書中,新頌僅七十八。(三)夜柔吠陀,又作冶受吠陀、耶樹薜陀、耶受毘陀、夜殊鞞陀。意譯祠、祭祠、作明供施、祭祀智論、祭祀明論。即有關祭祠之吠陀。係行祭僧(梵 adhvaryu,司供犧行祭)所唱之咒文及其注釋之集成,編纂於梨俱吠陀之後。所傳有二:(1)黑夜柔吠陀(梵 Krsna-yajur-veda),此乃合糅吠陀之本文(讚歌、祭祀、咒詞等)及梵書(吠陀之注書)所成。凡四種(或五種、七種、八種)十三卷。(2)白夜柔吠陀(梵 Śukla-yajur-veda),乃分離本文與梵書,整理黑夜柔,並彙集咒文之解說而成。(四)阿闥婆吠陀,又作阿健薜陀、阿他毘陀、阿陀婆毘陀、阿為闥婆。意譯咒、術、咒術、禳災、作明護有、異能護方智論、禳災明論。為招福、咒咀禳災等咒詞之集成。其中,招福之咒詞由祭火僧(梵 atharvan)司之,咒咀禳災之咒詞由央耆羅僧(梵 avgiras)司之。凡二十卷,七三一篇,六千首頌。內有一千二百頌係由梨俱吠陀中抄出者。
四吠陀各有副吠陀(梵 upa-veda),如梨俱吠陀之副吠陀為阿輪論(梵 Āyar-veda),意譯壽命論,即醫書。沙摩吠陀之副吠陀為揵闥婆論(梵 Gāndharva-veda),即音樂論。夜柔吠陀之副吠陀為陀菟論(梵 Dhanu-veda),即射法論。阿闥婆吠陀之副吠陀為武器論(梵 Śastra-śāstra),即軍學。
四吠陀之內容,廣泛而言,包括四吠陀本集(梵 Sajhitā)、梵書(梵 Brāhmana,狹義之梵書)、森林書(梵 Āranyaka)、奧義書(梵 Upanisad)等。其後梵書、奧義書等多被獨立研究。本集係集錄讚歌、咒句、祭詞等。梵書(狹義)分儀軌、釋義二部。儀軌規定祭祀之順序方法、讚歌之用途;釋義則解說讚歌之意義、語源,及祭祀之起源與意義。森林書及奧義書(又稱吠檀多)旨在考察人生之意義。又廣義之梵書,包括梵書(狹義)、森林書、奧義書等三部。故就吠陀而言,狹義之吠陀單指本集,廣義則指本集與梵書(廣義)。由於傳承與解釋相異,後世遂有諸學派與異本之產生,構成複雜之文獻組織。今所傳之吠陀文獻,雖僅為既存之小部分,然已堪稱浩瀚博大。
吠陀為天啟文學(梵 śruti),相傳係太古諸大仙依神之啟示所誦出,為毘耶娑仙人(梵 Vyāsa,意譯廣博)所整理編成。「吠陀」本身即意味「天啟之神智」,故與梵書同稱為天啟,以此區別於經(梵 sūtra)等由人類知識、智慧所作之傳承。後世彌曼蹉派(梵 Mīmājsā)、吠檀多派(梵 Vedānta)等倡導吠陀之先天常住、絕對真實,主張「聲常住論」,即承襲天啟之說。此天啟聖典發展到後代,又產生不少輔助典籍,此即吠陀六支分(梵 Vedāvga)。此支分與摩訶婆羅多(梵 Mahābhārata)、羅摩耶那(梵 Rāmāyana)二大敘事詩,及摩奴法典(梵 Mānava Dharma Śāstra)等,相傳皆為聖賢所著述,故稱為聖傳文學(梵 Smrti)。內容包含語音學(梵 Śiksā)、韻律學(梵 Chandas)、文法學(梵 Vyākarana)、語源學(梵 Nirukta)、天文曆學(梵 Jyotisa)、祭儀綱要學(梵 Kalpa-sūtra)等。其中祭儀綱要學,為了解吠陀不可欠缺之典籍。
吠陀所用之語言稱吠陀語(梵 Vedic Sanskrit),因時代不同,而有新古各層之分。以韻文(讚歌)與散文(敘述)觀之,在文體及語法上均有顯著之差異。至於奧義書,則幾近古典梵文。吠陀乃集古印度文化之精髓,為正統婆羅門教思想之淵源,其特色為神話、宗教、哲學三者混融不分。觀其內容,含哲學與宗教思想者為智品(梵 jñānakānda),含祭祀部門者為業品(梵 karmakānda);前者即奧義書,後者相當於梵書。又吠陀之哲學思想係以梨俱吠陀創造讚歌之宇宙論為始,開展為豐富之多神教神話教理,終至達到奧義書「梵我一如」之根本原理,即「不二一元論」哲學。
近世關於吠陀之研究頗受重視,對其神格及神話研究方面,產生出宗教學與比較神話學等。又吠陀語之研究結果,對比較語言學貢獻甚大。現有吠陀之原典出版,及英、德語譯本。〔毘耶娑問經卷上、大寶積經卷一二○廣博仙人會、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十、大乘密嚴經卷上、十誦律卷三十八、有部苾芻尼毘奈耶卷一、大毘婆沙論卷十四、大智度論卷二、百論疏卷上之下、四分律疏飾宗義記卷十本、大唐西域記卷二、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四、印度三大聖典第一篇(糜文開)、印度哲學史略第一章(湯用彤)、印度哲學史綱第一篇第一章(黃懺華)〕(參閱「四吠陀」1695、「奧義書」5439) p2820
吠檀多,梵名 Vedānta,其意為吠陀之終(梵 Veda-anta),原指奧義書(梵Upanisad),乃解說吠陀之奧義,以闡述其終極意義為旨,後漸次廣解其義,而為研究祖述奧義書教理之總稱,其後發展為一派之名稱,倡導梵(梵 Brahman)之最高實在,為印度六派哲學中,最正統有力之學派。又稱後彌曼差派(梵 Uttara-mīmājsā)、智彌曼蹉派(梵 Jñāna-mīmājsā)。此派約成立於西元一世紀頃,始祖為跋多羅衍那(梵 Bādarāyana),其思想內容係根據古奧義書,調和組織古來諸說而成者,故被稱為奧義書之學徒(梵 Aupanisada)。所依典籍,約編纂於五世紀頃。
本派以梵經(梵 Brahma-sūtra)為根本聖典,發揚奧義書中之梵、我(梵 ātman)思想。其後,亦稱吠檀多經(梵 Vedānta-sūtra)或根本思惟經(梵 Śārīraka-mīmajsa-sūtra)。其說以「梵」為純精神性之最高我,亦為宇宙生成之根元,萬物皆由其轉變幻現;又身體之存在,皆由梵而來,「我」雖為梵之一部分,但絕不會從梵所生,故「我」不能為梵之果,此乃梵亦住於一部分我之故,此兩者之關係,猶如宇宙萬物與宇宙精神所形成之不一不異關係,故倡「梵我不一不異說」(梵 Bhedābheda)。正統婆羅門係以奧義書為絕對之存在(奧義書是吠陀中的東西),本派雖認為,存於奧義書裡面的吠陀,始有較高價值。然此派之根本精神乃在發揮奧義書中之梵我思想,故大抵而言,仍屬正統婆羅門思想。
吠檀多經因文章簡潔,故注解頗多,諸派學者林立,例如高達怕達(梵 Gaudapāda)之滿都佉耶頌(梵 Māndūkya-kārikā)、商羯羅阿闍梨(梵 Śavkarācārya)之根本思惟經註、羅摩拏遮(梵 Rāmānuja)之梵經註、沙達難多(梵 Sadānanda)之吠檀多精要(梵 Vedāntasāra)等。後商羯羅受佛教中觀思想及瑜伽學派之影響,將高達怕達之滿都佉耶頌思想,發展為「不二一元論」(梵 Advaitavāda),倡梵我一元乃不生不滅、常住之真實,謂現象界一切皆唯識所變。巴斯加羅(梵 Bhāskara)反對商羯羅之說,另創不一不異說,以梵為最高實在,亦承認世界及有情之實有。十一世紀時,羅摩拏遮反對之,乃創「制限一元論」(梵 Viśistādvaita ),主張梵即毘瑟笯神,於其身中包含物質與個人我,當梵起轉變時,物質成為器世界及有情之身,個人我成為其靈魂,即謂物質及個人我僅為梵之屬性,與梵並非全然相同。此兩派與「不二一元論」同時流傳至今,且匯為一強大學派。
此外,毘瑟笯派之寧巴爾迦(梵 Nimbārka)受羅摩拏遮影響,倡不一不異說。十二世紀時,摩陀婆(梵 Madhva)作吠檀多經之注書,提倡二元說(梵 Dvaita),主張最高我之毘瑟笯神與個人我及物質為不同。十三世紀中葉,阿難陀吉利(梵 Ānandagiri)對吠檀多經之注及商羯羅之注書等更加以複注。十四世紀,維都亞拉尼雅(梵 Vidyāranya)撰 Pañcadaśī,提倡絕對不二說。十五、六世紀頃,婆爾羅巴(梵 Vallabha)主張清淨不二說(梵 Śuddhādvaita),謂個人我及物質,與梵為不二。
概言之,吠檀多派之理論皆以梵我一如為絕對之原理,現盛行於印度,而為印度思潮之主流。〔印度哲學概論(梁漱溟)、印度六派哲學綱要(李世傑)、印度哲學研究卷一(宇井伯壽)、G. Thibaut: The Vedānta-sūtra; P. Deussen:Das System des Vedānta; M. Walleser: Derältere Vedānta〕 p2824
指宗與教。華嚴五教章卷一有「分教開宗」之說,即將宗教二字分開解釋:佛陀為適應教化對象而說之教法,稱為教;教中之根本旨趣,則稱為宗。一般以宗為主觀的、個人的主義信念;教則有客觀教說之意。又一宗之教旨,亦稱宗教。此外,或以宗為無言之教,以教為有言之宗;或以宗為宗門,教為教門。即謂宗門指教外別傳之禪門,以禪乃離言教,採以心傳心之方式傳宗;教門指依大小乘之經論等言教而立之教宗,如天台宗、三論宗、法相宗、華嚴宗等均屬之,相對於禪家而言,稱之為教家。又有以宗為法相宗所說之八宗、華嚴宗所說之十宗;以教指天台所言之四教或八教、華嚴所判立之五教等;另有以教指三藏十二分教之一切經教,故知宗教一詞可說涵蓋佛教全體之意。
自西方學術思想東傳之後,一般皆以佛教所習用之「宗教」一詞作為英、德、法等西語 religion 之譯語。religion 係由拉丁語 religio 而來,其語源有各種異說。或認為由 ligare(結)之動詞而來,含有神與人結合之意;或由 legare(整理)之動詞變化而來,表示嚴肅及儀禮之意。 religio 一語,最原始之意義是指對超自然事物之畏怖、不安等感情而言,其後則有成為感情對象的超自然之事物,及成為感情外在表現的儀禮之意,由之更進而指團體性與組織性之信仰、教義、儀禮之體系。亦即人類對具有超人威力之神祕力量或現象賦予意義,視之為絕對理想之主體,並生起畏怖、神聖、信賴、歸依、尊崇之念,進而實行祭祀、祈禱、禮拜等之儀禮,將戒律、信條等列為日常生活之規範,以期安心立命及向上發展完美之人格。
宗教之成立,其種類甚多,型態亦有種種不同,有現存者,亦有已衰微乃至不存者。其型態可大別為個人心理之宗教,與集團社會之宗教。個人心理之宗教,指個人獨自之宗教信念與體驗,而不論其是否參與特定之宗教組織,或具有何種特定之信仰型態。若經由個人之虔誠信仰、深切體驗,而積極向他人弘傳,集合具有相同信仰之人群,即成為宗教團體,產生新興宗教,主倡者稱為此宗之開祖。若致力於對固有宗教之改革運動,則稱改革者。
集團社會之宗教,若由宗教發達史分類,可概分為原始宗教、國民宗教、世界宗教等。(一)原始宗教,又稱部族宗教,指太古時代之宗教及未開化社會之宗教,如自然崇拜、精靈崇拜、圖騰崇拜、巫覡教等。(二)國民宗教,又稱民族宗教,指行於部族、民族、國家等一定地域內之宗教,如日本之神社神道、印度之印度教、以色列之猶太教、中國之道教、儒教等。多與所處地域之社會風俗、習慣、制度等有密切之關係,而未必有宗教開祖或依據之經典,如日本神道,並無特定之教祖,而係以原始宗教為基礎,根據國家組織而發展。又如我國之道教,有其特定之教祖,亦有其特殊之教格而適合國民之傳統,故難以傳入他國。(三)世界宗教,如佛教、基督教、伊斯蘭教等。此類型宗教多隨個人之自由意志接受信仰,而順從組織內之信條、儀禮、戒律等。通常多由特定之開祖所創倡,並以開祖之行蹟及教說為中心,形成該教之教理與經典。教團之成立,多站在超越民族、國家等立場而創立,故其教法係以人類全體(佛教則以眾生全體)為中心,具有世界性與普遍性之性格。惟世界性之宗教雖以全體人類為中心,然實際上常以救濟個人為基礎,故具有探索心靈內面與側重個人實踐修行之特性。此一特性,在各大世界宗教中,尤以佛教為顯著。
依信仰對象之不同,可將宗教概分為四類:(一)多神教(polytheism),即崇拜多種神靈,多係自然形成之信仰,存在於原始未開化之時代。隨同人智之發達,漸對自然神賦予意義、理想,次第成為高級神,而祖先崇拜、英雄崇拜等,在進化之社會中亦並行不悖。或有由一神教發展為多神教者,即對具有種種最高神性格之一神,將其性格分別獨立,成為最高神之權化分身,而個別崇拜之,如佛教之教祖佛陀,於其智慧方面之理想化而權化為文殊菩薩、勢至菩薩,於慈悲方面之理想化而權化為觀世音菩薩,於實踐願行方面之理想化而權化為普賢菩薩。又觀世音菩薩為隨機度眾乃有三十三身之化現,如聖觀音、千手千眼觀音、不空羂索觀音、柳葉觀音、水月觀音等。
(二)一神教(monotheism),由崇拜自然之多神教,演進為崇拜具有諸神之德的一神。如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等,均為典型的一神教信仰。另如印度教中,雖有多神信仰之性格,然於眾神之中,獨尊一優於其他諸神者為最高神,乃諸神之代表,具有絕對之權威,此稱單一神教(hemotheism),如溼婆派以溼婆為最高唯一之神,毘溼奴派以毘溼奴為唯一神。一神教亦可稱交替神教(kathenotheism),如梵天、毘溼奴、溼婆等三位神祇,在不同宗派中有不同之地位,以溼婆為例,在溼婆派中為最高神,梵天與毘溼奴居次要而從屬於溼婆。
(三)汎神論(pantheism),又稱萬有神教。上記之多神教、一神教等,以實際信奉而屬實踐性之宗教,汎神論與之相較,其性質偏重於闡釋哲學理論之理論宗教,以為宇宙現象之內部,有支配現象界之原理法則,而將此原理法則神格化,認為此「道理神」遍滿於宇宙現象。印度奧義書中之梵(梵 Brahman)即屬道理神,梵存在於「個人我」(梵 ātman)中,此乃最高理想「梵我一如」之基礎。此外,十七世紀荷蘭哲學家斯賓諾沙(Spinoza, Benedict, 1632~1677)之哲學所說之神亦屬道理神。
(四)無神論(atheism),又稱無神教。指未立神為崇拜對象之宗教。基督教之思想,以為不立神祇即不成為宗教,研究原始佛教之西洋學者謂,佛陀不禮拜梵天、帝釋等神,反而由梵天、帝釋等向佛陀禮拜並聽聞佛法,故認為原始佛教為無神論者。又德國著名的悲觀主義哲學家叔本華,由於深受佛教及印度哲學之影響,主張宇宙之本質為盲目之意志,故亦被視為無神論者。若就原始佛教而論,世尊之弟子及信徒,歸依佛、法、僧等三寶,以世尊為歸依對象而禮拜之,此不得稱為無神論;又世尊雖不以其他之人格及神格為歸依、禮拜之對象,然以「法」為絕對之依所,由此則可稱無神論。世尊於入滅之際,曾囑咐諸弟子,其後唯以法為歸依所,以自己為歸依所,即法洲、自洲,法歸依、自歸依,以法為標準,使自己之人格次第向上而趨向絕對理想之境地。此種思想教法與基督教之立神說截然不同,故就此而言,佛教亦可稱為無神論。
自法律觀點言宗教:文明國家多經過立法確認信仰之自由,合法之宗教不受壓迫、排斥。亦有少數國家以特定之宗教為國教。又國家所認可之宗教團體得稱宗教,未得認可者通常稱為邪教。
宗教在人類生活中具有多種功能:(一)宗教之原始功能,在滅除苦惱不安,獲得希望與安心,主要係感情方面之功用。(二)在善惡意志方面,宗教力量有助於匡正世道人心,確立倫理道德,乃至於發動社會反省、調整輿論風潮等積極之價值。(三)與「知」之關係,隨著人類智能之發展,世人漸排斥與科學、理性相對之宗教信仰,認為其中多含有迷信色彩。如基督教自中世以來乃至今日,即不斷受到科學合理性要求之挑戰,然亦不斷革除本身不合理性之處。
與其他宗教相較,佛教之教義哲學與實踐法門所呈現者較符合合理性之要求,而最足以顯示出佛教的宗教意義之合理性者為「法」(梵 dharma,巴 dhamma),包括三大要素:(一)因(梵 hetu,巴同),符合因果或緣起關係之合理性。(二)德(梵 guna,巴同),符合正見善惡之倫理性。(三)教(梵 śāsana,巴 sāsana),符合信仰上自利利他之宗教性。如此可謂涵蓋人類生命知(因)、情(德)、意(教)等三大方面。而就整體言之,佛教乃廣義之人間學,以完成人格、覺悟成佛為理想,故欲成為完人者,必須提昇其知、情、意三大層面至最高理想;八正道、六波羅蜜等佛教修行項目,即為達成此最高理想之根本途徑。 p3159
梵語 ātman。印度哲學術語,乃特指奧義書(梵 Upanisad)和吠檀多派(梵 Vedānta)哲學,用以表示「自我」、「神我」之術語。此乃由動詞「呼吸」(梵 van)轉成之語,因認為呼吸乃是生命之根源,故進而以 ātman 為統攝個人之中心。此「自我」被認為是凡人皆備,而與宇宙原理之梵(梵 Brahman)同一性質,因此有「梵我一如」之思想產生。這種思想除了婆羅門教外,對於自由思想家亦有鉅大之影響。在僧佉耶派中,此自我乃為一純粹之精神原理,名為補盧沙(梵 purusa),有別於自然而成立二元論。
在佛教之中,計對「自我」,而主張「無我」(梵 anātman,巴 anattā)。此無我論,乃基於諸法緣起無常的道理。一切事物並非有固定之實體存在而永遠不變,可以說一切之存在皆屬因緣生因緣滅(相依相關之關係),因此稱為無我。蓋眾生執我、我所,迷惑於真理,而輪迴生死;故釋尊闡揚無我,欲令眾生了悟無我,可以解惑、破執、除障而得解脫。菩薩證得無我,能以三輪體空行六度萬行,而自在無礙。 p3656
Yājñavalkya 又作祭皮衣仙。古代印度哲學家。據推測為西元前八世紀左右之人,諸種之富蘭那(梵 Purāna)中皆有記載之。其學說被認為係佛陀以前印度代表性之哲學論說。其中心思想強調「我(梵 ātman)」之本質為唯一絕對之純意識(梵 vijñānaghana, prajñānaghana),乃超越主觀、客觀之對立,因而泯絕言表,唯得以梵語 neti neti(否、否)表現之。又宣揚梵我之實在性,及論熟睡中之梵我一如、經驗世界皆為虛妄之幻像(梵māyā)等學說,皆為後世商羯羅(梵 Śavkara)之吠檀多學派(梵 Vedānta)之學說源流。 p3930
梵語 satya。此字於原語上,為「在」之抽象名詞,有「應具備者之意」。即於現實存在者,直下承當即有;或覺悟為有,即稱真理。乃謂現實之外則無真理。此係繼承奧義書中「梵我一如」(梵 brahma-ātma-aikyam)之立場。大乘佛教則用「真如」(梵 tathatā)表示之。tathatā,以語言上言,為 tathā 之抽象名詞,即「有如......」、「如同......」之意。欲把握現實存在者,若非以「如同......」表示之,則無可言喻。我國向譯作「只麼」,即「就那樣」(如其然)之意。據大智度論卷三十二之說,「如、法性、實際」等三者同為諸法實相之異名。故知,真如、法性(梵 dharmatā)、實際(梵 bhūta-koti)、諸法實相(梵 tattvasya laksana, dharmatā)等,皆為真理之別名。此外,其同義語另有緣起(梵 pratītya-samutpāda)一詞,此係因所有存在之萬事萬物莫不藉由其彼此間相依相關之關係而成立者;此一思想係源自原始佛教之基本思想,乃至大乘佛教一貫之佛教真理觀。日本佛教,除真理一詞外,另有法然、親鸞所倡「自然法爾」之語。親鸞之末燈抄謂,所謂自然之「自」係由其自身原本之意,並非行者之企圖。所謂「然」,即所使然之意,亦非行者所可安排者。一切乃因如來之誓願所致,故云「法爾」。即對於一切萬法,放下吾人之思考、計劃,一切接受彌陀之思考,方能覺知真理之思想。 p4221
梵名 Brahman。音譯梵摩、婆羅賀摩、勃[口*藍]摩、跋濫摩。意譯寂靜、清淨、離欲。(一)為印度正統婆羅門教思想之最高原理。據梨俱吠陀(梵 Rg-veda)之記載,祈禱主(梵 Brhaspati)為最上神,是由祭司支配者演變為宇宙之創造神,為宇宙生成原理。又據梵書(梵 Brāhmana)文獻之創造神話中,為形成新的萬有根本原理,於是融合以上諸原理,演成生主(梵 Prajāpati),為被崇拜的根本神格。初時,梵,意指吠陀之讚歌、祭詞、咒詞等,同時被視為其本質即神祕之力量。自吠陀至上、祭祀萬能之梵書時代以降,成為世界根源之創造原理,被視為生主的創造物之一。爾後兩者又被視為同一,其後,生主作為人格神之色彩淡薄,逐漸為單純之世界原理而存立,隨著梵之崇拜興起,梵代替生主為世界萬有之原理,而生主被視為依存於中性原理本有之梵(梵 Brahman svayajbhū),並位居其下位,遂以梵為主體,展開宇宙創造說。宇宙最高之原理梵成立後,對之深深探究與思索之結果,確立梵與我(梵 ātman)一體化之梵我一如說,此為奧義書(梵 Upanisad)汎神論哲學之中心觀念,遂成為貫通印度宗教、哲學思想之根本思想。(參閱「婆羅門教」4464、「梵我一如」4633)
(二)梵具有清淨之義,從事清淨之行,尤其指斷淫欲之事,稱為梵行;行淫欲者,稱為非梵行。清淨之十戒,稱為梵淨十戒。佛、菩薩美妙之音聲,稱作梵音聲、梵聲、梵音;其響稱為梵響。梵音相為佛三十二相之一。佛之清淨法身,稱為梵身。佛堂伽藍又稱梵剎、梵宇、梵閣,寺院之吊鐘一稱梵鐘。佛學又稱梵學,印度又稱梵土。梵行先生為僧之異稱,梵儀指僧侶之威儀。
(三)意指梵語。例如,以梵語撰寫之典籍,稱作梵本。梵夾指以貝葉書寫成之梵字經典。
(四)意指梵天之略稱。色界諸天離欲清淨,總名梵天。大智度論卷三十五(大二五‧三一五下):「色界都名為梵,(中略)又梵為色界初門。」 p4626
(Kabīr, 1440~1518)印度宗教改革家、詩人,為印度教虔誠派領袖。生於波羅奈,初為織物工人,後受宗教之啟示,立志改革宗教,創立喀比爾派。喀比爾雖為羅摩難陀(梵 Rāmānanda)之弟子,繼承毘濕奴派之羅摩(梵 Rāma)崇拜,但其學說之特色則在綜合毘濕奴派與伊斯蘭教蘇非派之一神論,採取二元論之立場,認為一切個我現象皆發衍自同一根本原因,主張通過虔誠信仰而獲得神思,否定人種差別與種姓階級,反對歧視婦女,號召印度教徒與伊斯蘭教徒團結一致,以普遍之愛消除種姓壓迫。又排斥梵我一如之冥想的傳統生活態度,而力倡肯定現實,認為一切偶像崇拜、犧牲、巡禮、沐浴、苦行等皆無意義;更進一步主張各宗教並無差別、人神二者之關係為不一不異之說。其根本思想為謙虛自省與絕對皈依於唯一之神,並賴以得救,故極力排斥宗教之儀禮、虛飾、制約等,而強調人若能全然摒棄我執,即可顯出一神。其以興第語(Hindi)所寫之宗教詩文,迄今仍普遍流傳於民間。著有羅摩尼、大聖典(梵 Khās Granth)二十一卷等。〔Jules Bloch: Les mystiques de l' Inde médievale, Kabir, 1931、カビ|ルの詩と宗教─中世インドの考察試論(大類純)〕 p4902
梵名 Upanisad。音譯作優波尼沙土。為古印度之哲學書。係以梵文書寫,為師徒對坐密傳教義之書籍,故稱奧義書。為記述印度哲學之原本思想。蓋印度之宗教始於對吠陀之讚頌,其後以說明用法與儀式為目的之梵書興起,其中有一章名之為阿蘭若迦(梵 Āranyaka),奧義書即為說明此章而編述。阿蘭若迦之說幽微,取森林遁世者所讀誦之義而名之為森林書,特重形式與神學方面,而奧義書則與之相反,屬於純正哲學。其以闡釋吠陀終極意義為旨,繼續吠陀末期之哲學思想,發揮新見地,此部分又稱吠檀多(梵 Vedānta)。原意或為吠陀之最後部分,後轉解為吠陀之究竟意義,其後之發展特受重視,成為後代各派哲學之根源。今之傳本多達二百餘種,主要者有十數種,總稱古代奧義書,完成於紀元前八百年至紀元前六百年。此後十數世紀,仍有陸續增添之作,稱為新奧義書。以文體為別,可分古散文、散文、新散文三種。自古被視為天啟文學(梵 Śruti),為印度正統婆羅門思想之淵源,亦為後世哲學、宗教思想之典據、根幹。書中各篇並非由同一作者,將統一之思想,以一定之形式敘述,而係歷經悠長年月編集完成者,故摻雜各種新舊思想,且缺乏中心主體與統一性。其實際編纂者無疑為歷代之婆羅門。此外,亦可說奧義書之出,乃象徵吠陀祭祀萬能主義之反動思想,亦為促成佛教興起之契機。
總結奧義書全書之思想,係以大宇宙本體之「梵」,與個人本質之「我」為一體,乃宇宙萬有之根本原理,此即「梵我一如」思想,亦為觀念論之一元哲學。順此根本原理,萬事萬物之發生必有其一定之順序。人類生命即因「業」之故,而於輪迴之道中往返,將人類之行為,以善惡果報之道德要求為基礎,而展開輪迴轉生之思想。如經禪定與苦行來認識梵我一如之真理,即可解脫生死輪迴之束縛,而到達常住不滅之梵界(梵 Brahma-loka),此即人生最高目的。此一觀念論思想係說明一切現象界皆為虛妄,唯獨梵為唯一之實在,並以梵、我代表心與物之兩面,而生成宇宙萬物。古代印度哲學中,由此一思想,漸而產生有神論諸派系。經過後期奧義書,其哲學思想發展更形複雜,因此印度哲學諸派之產生愈加分歧繁雜。本書譯本極多,最古者為波斯譯本,其後有拉丁譯、德譯、英譯、中譯、日譯本等。〔P. Deussen:Allgemeine Geschichte der Philosophie; H. Oldenberg:Die Lehre der Upanishaden und die Anfänge des Buddhismus〕 p5439
為一種認為人生並無真正幸福可言之思想。又作厭世主義、悲觀哲學。亦即主張宇宙人生有苦而無樂,有惡而無善,或樂與善均不足匹敵苦與惡;而此一充滿不幸與不合理之世間亦無謀取改革與進步之可能。於近世之西洋哲學中,最足代表厭世主義者為德國之叔本華(Arthur Schopenhauer, 1788~1860),其於「意志及表象之世界」一書中充分顯現絕對之厭世觀,謂芸芸眾生,日惑於求樂,而樂終不可得,苦終不能脫;又當前之人類文化生活皆由無數個體生命之盲目本能所致,故無所謂進步與發展可期。準此而觀,人生於世,雖欲避苦求樂,然順此盲目意志而生存,亦將苦痛終生而已。
論者咸謂,叔本華之厭世觀乃受印度哲學或佛教思想所影響。然於印度吠陀時代初期,厭世觀並無明顯之表現,其後,自梵書至奧義書時代,因受「業」及「輪迴」思想之影響,厭世之色彩乃漸趨濃厚,當世之思想家普遍倡言自苦惱之人生求得解脫,亦即自肉體及煩惱中解放靈魂(梵 ātman; purusa; jīva; prāna; manas),因而強調禁欲、苦行及冥想(修定)為解脫途徑。但至中期奧義書及正統婆羅門則持相反觀點,主張「梵我一如」之說,故產生樂天而肯定之世界觀。另一方面,於六師外道中,更由厭世觀進一步否定靈魂之存續,而出現唯物、虛無之思想。
釋尊主張人生無常、無我(空)、苦,認為所謂「我」與「靈魂」,並無不變常住之本質。由是,遂被視為徹底之厭世觀,或虛無論者。然釋尊之主張,旨在揭示自人生無常、無我、苦等事實中尋求如實知見,如實知見乃是走向解脫之道。所謂道,即四聖諦、八正道,而解脫之世界即是涅槃寂靜。在大乘佛教中,此世界所表現者乃為積極之常樂我淨,蓋涅槃之境界實乃洞徹厭世、虛無後所達到之突破境界。 p5758
(1055~1137)梵名 Rāmānuja。印度吠檀多學派之哲學家,印度教虔誠派之先驅者。生於南印度馬德拉斯。先受吠檀多學派不一不異說(梵 Bhedābheda),後因受史利伐依斯那伐派(梵 Śrīvaisnava)之影響,遂融合奧義書主張「梵我一如」之哲學思想,與印度教絕對歸依毘濕奴神之宗教思想,發展為羅摩拏遮派。該教派提倡制限不二說(梵 Viśistādvaita),認為神、世界及我(個體靈魂)皆為真實,世界及我皆依存於神,並為神之身體,神即是永恆且完善之「梵」。神之人格化表現或化身為毘濕奴。宗教之解脫並非與「梵」合一,而係對毘濕奴之崇信,神之化身顯示神之仁愛。其理論為毘濕奴教提供哲學基礎,對近代印度教諸派均有相當之影響。代表作為注釋梵書之 Srī-bhāsya,另著有吠陀聖典綱要(梵 Vedārtha-sajgraha)。 p6685
漢譯又稱大梵天王、大梵天、梵天、梵王等。有時又名娑婆世界主、尸棄、世主天。是色界初禪天之主,與其侍衛梵輔天、部屬梵眾天,合稱為色界初禪三天。
大梵天在印度婆羅門教中,是這世界的造物主,也是婆羅門教最推尊的主神。但在佛教裏,則視之為佛教的護法神。依《大集經》所載,過去世諸佛,曾經將守護四天下的使命,付囑大梵天與帝釋天。此外,依《大悲經》所載,在釋尊即將入涅槃時,曾經摧破大梵天的邪見,而使他成為佛弟子。釋尊並將三千大千世界守護佛法的重任付囑於彼。因此,在佛教典籍裏,他與帝釋天,是護持佛法與鎮國利民的兩位重要天神。
就佛教的「三界」世界觀來看,帝釋天生活在欲界,而大梵天則在色界。色界諸天的生活,與欲界有顯著的不同,他們沒有淫欲與食欲,但具有淨妙形質,且都在禪定境界中。
相傳大梵天身長一由旬半,壽量一劫半。關於他的圖像,各地佛教界繪製的也並不全同。比較常見的是四面四臂形,各面又有三目。右邊二手臂,各持蓮華與數珠,左邊二手臂,則一手執軍持、一手作唵字印。此外,也傳有一面雙臂、手持蓮華、遍身放光的;也有三面二臂、坐在鵝上的。各地所傳,頗不一致。
大梵天
◎附︰〈大梵天〉(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等)
指色界初禪天的第三天主。又稱大梵天王、大梵王、大梵、梵天王、梵天、梵王,或稱娑婆世界主(Brahmā sahāṃpati)、世主天、梵童子(Brahmā sanaṃkumāra)。梵名音譯作摩訶梵。《順正理論》卷二十一解釋其名云(大正29‧456b)︰「廣善所生,故名為梵。此梵即大,故名大梵。由彼獲得中間定故、最初生故、最後歿故、威德等勝故,名為大。」又,據《長阿含》卷十四〈梵動經〉、卷十六〈堅固經〉所述,此大梵天乃自然而有,自主獨存,無能勝者,統領大千世界,富貴尊豪最得自在,且能造物,是眾生之父母。
大梵天是《梵書》時代以來的神祇,爾後成為婆羅門教最尊崇的主神。在印度《梨俱吠陀》時代末期,以祈禱主神(cBrahmaṇas-pati)為至上神,且視之為宇宙生成的原理。到《梵書》時代初期,以生主神(Prajapati)為最高神;不久,又興起對「梵」的崇拜,此即由祈禱主神進化而成的神格。初為生主神之子,後漸得勢,遂取代生主神而成為創造世界的原理。
在《奧義書》時代,大梵天成為具有實有(satya)、知(jñana)、妙樂(ananda)等性質,而唯一常住獨存的絕對原理。又與我(atman)結合,產生「梵我一如」之說,此為《奧義書》的中心思想。到《摩訶婆羅多》(Mahābhārata)時代,「一體三分」(tri-mūrti)之說興起,以梵天(Brahma)與毗濕奴(Viṣṇu)、濕婆(Śiva)二神為同體,最初梵天為三神之首,後乃在其他二神之下。
依《外道小乘涅槃論》的記載,摩醯首羅論師認為,果是那羅延所作,梵天是因,摩醯首羅一體三分,即所謂梵天、那羅延、摩醯首羅。《大智度論》卷八則謂,韋紐(Viṣṇu)之臍中生出千葉金色妙寶蓮華,華中有人結跏趺坐,名梵天王,此梵天王心生八子,八子生天地人民。
依《大毗婆沙論》卷九十八、《雜阿毗曇心論》所載,大梵天之身量是一由延半,壽量一劫半。《立世阿毗曇論》卷七謂壽量六十劫。依《阿含》及諸大乘經所載,梵天曾為佛所教化,亦曾勸請佛說法,且常列席佛之會座而聽受法,並以法義與佛問答,又與帝釋同受佛之付囑而護持國土,為佛法的守護神。
後世密教以梵天為十二天之一,或千手觀音二十八部眾之一。在金胎兩部曼荼羅中,皆位列於金剛部中。其中,現圖胎藏界曼荼羅外金剛部院東門的南方安有此天,身是白肉色,有四面四臂,右一手作施無畏印,另一手持杵,左一手把蓮華,另一手持瓶,額上有眼,坐在赤蓮華上。此形像和《大日經疏》卷五所載有異。種子是「鉢羅」(pra)。但金剛界曼荼羅中的梵天形像,為身呈白肉色,左手作拳安腰,右手當腰持蓮華;三昧耶形為蓮華。其真言,《大日經》〈真言藏品〉等記為︰歸命鉢羅闍(prajā)鉢多曳(pataye)娑縛訶。但作為十二天之一,真言則為︰歸命沒羅訶摩寧(brahmane)娑縛訶。
〔參考資料〕 《雜阿含經》卷四、卷四十四;《長阿含》卷一、卷四、卷五;《增一阿含》卷十〈勸請品〉;《大方等大集經》卷五十一、卷五十五;《大日經》卷一〈具緣品〉。
在印度成立、發展的哲學與宗教思想之總稱。此處之印度指包括印度共和國、巴基斯坦等地的印度大陸。在印度,哲學與宗教具有不可分的關係,哲學可謂是達成宗教目的(解脫)的手段。由於重視普遍性甚於特殊性;重視全體甚於個人;對於「忠實於傳統」的強調,更甚於對思想家獨創性的重視;因此,在印度歷史上的哲學體系及學派,與其說是各個哲學家獨特的哲學,不如說是集多數哲學家之貢獻所形成的共同成果。此外,印度哲學也具有強烈的內省傾向,視現實世界為輪迴或苦,並以其自覺為出發點,欲藉哲學性的思索與宗教上的實踐,脫離苦的輪迴世界,以實現解脫的境地。
由於印度缺乏記載正確年代的資料,對時代的區分亦不一致,故將其思想史大致分為古代二期、中世二期及近代,分別敘述如次︰
〔古代第一期〕(西元前1200~西元120年) 此時婆羅門教成立,其根本聖典《梨俱吠陀》、《沙摩吠陀》等亦相繼完成。《梨俱吠陀》時代的宗教本為多神教,後因逐漸趨向於超越諸神的唯一最高神或根本原理,遂促使一神教或一元論思想的萌芽。至《奧義書》(Upanisad)時代,則主要探究「梵」(宇宙根本原理)、「我」(個人存在本體)的關係。並認為此二原理同一,而倡「梵我一如」說。另外,決定後世印度哲學主要性質的業、輪迴、解脫思想,也在此一時代確立。
西元前五世紀左右,印度社會有較大的變動。反婆羅門教,主張唯物論、快樂論、懷疑論等的自由思想家(沙門)輩出,其中,大雄(Mahāvīra,或稱尼乾陀若提子)創立耆那教,釋尊創立佛教。爾後,佛教受孔雀王朝阿育王的護持,廣行於全印度,並遠播至南亞諸國。然此時其內部已分上座部和大眾部二派。其後更分裂成多種部派。西元前一世紀左右,大乘佛教興起,大乘經典相繼完成。大乘教徒乃稱舊有的保守性佛教為小乘佛教。另一方面,印度教也在民間逐漸形成。此一時期的哲學性思索雖然蓬勃,但尚未構成體系。
〔古代第二期〕(120~600) 為主要哲學體系之確立及發展的時代。在各體系之中,不承認吠陀權威的唯物論、佛教、耆那教屬於非正統派;承認吠陀權威的六派哲學等為正統派。此時的部派佛教以立七十五法(存在要素)、唱原子論的說一切有部最為盛行。在大乘佛教之中,龍樹出而抨擊說一切有部的法體實有論,並強調「空」的義理特質,成為中觀派的始祖。此外,依無著、世親學說所立的瑜伽行派,則主張唯識說,依據三性說闡明存在的真相。又,認為一切眾生悉有佛性的如來藏思想亦於此時出現。
另一方面,屬正統婆羅門系統的六派哲學中,主張純粹精神和根本物質二元論的數論派,與以瑜伽實踐為特質的瑜伽派關係密切。又,偏重論理學研究的尼夜耶(Naiyāyika,又稱正理)派,與確立實體、性質、運動、普遍、特殊、內屬六項原理範疇,闡明一切現象的勝論派(Vaisesika)為姊妹派。到十四世紀左右,二派乃融合為一。彌曼蹉(Mīmaṃsā)派與吠檀多(Vedānta)派皆以吠陀聖典為知識根據,前者對吠陀聖典所規定的祭祀、儀禮之實行及意義,曾作哲學性的研究。後者則依據《奧義書》,以「梵」為研究目標,而集梵我哲學之大成,為今日印度思想界的主流。此外,五世紀後半,文法學派的伐㮹呵利(Bhartrhari)主張語梵論,為語言哲學開創新貌。耆那教則確立七句表示法等,也有體系化的趨勢。
〔中世第一期〕(600~1200) 此期諸體系的特色是針對古代的無神論,而強調「信愛」,並提倡有神論。雖然舊有體系並無甚大改變,但尼夜耶派藉由佛教的論理學而愈趨精深,吠檀多派的商羯羅(Saṅkara)唱導不二一元論,也奠定未來印度思想主流的良好基礎。
以農村為基礎的印度教至此明顯成長,其宗派與相關的哲學學派及諸派,如聖典濕婆(cŚiva)派、迦濕彌羅濕婆(Kāśmīra-Śaiva)派等濕婆教系統諸派,薄伽梵(Bhāgavata)派等毗濕奴系統諸派,亦蓬勃發展。此外,肯定現世,以性力為特徵的怛特羅信仰也在此時成立。至於佛教與耆那教則隨商人的失勢而衰微。八世紀後,佛教中受印度教影響的密教大為盛行,使佛教漸喪失獨特性,1203年因回教勢力的侵入,佛教遂遭消滅。
〔中世第二期〕(1200~1800) 此時回教勢力已達南印度一帶,其泛神論的神祕主義亦深入民間。乃促使傳統學派學者如十二世紀羅摩奴闍(Rāmānuja)、十三世紀的摩陀伐(Madhva)等人,以吠檀多哲學作為毗濕奴教的基礎,以加強印度教的理論。十五、十六世紀,回教與印度教明顯融合,至蒙兀兒王朝達拉修庫(Dārā Shikōh)王時更達到高峰,印度教徒間因應潮流,也產生新宗教思想運動。此外,近代性思惟萌芽,如伐拉巴(Val-labha)從純粹不二一元論的立場,肯定現實世界,將印度教予以世俗化;羅摩難陀(Rāmānanda)高唱男女平等,並批判種姓制度(Caste)。其弟子喀比爾(Kabīr)受回教影響,也呼籲破除種姓制度,並抨擊印度教的偶像崇拜。那那克(Nānak)則結合印度教與回教而創立錫克教。
〔近代〕①1858年印度成為英國的殖民地。由於基督教的傳播、英語教育的普及,以及與西洋文明直接接觸等因素,乃使印度本身的宗教、思想大為變革。1828年藍默罕洛(Rām Mohan Roy)創梵教會(Brahma-Samāj),為印度教近代化與宗教改革運動的先驅。其後陸續興起達耶難陀‧娑羅室伐底(Swāmī Dayānanda Sarasvatī)的聖教會(Ārya-Samāj);南印度不可觸民那羅耶那古魯(Nārāyaṇa Guru)的尸利‧那羅延拿‧達摩普及協會(S. N. D. P. Yogam);以及神智協會。另一方面,羅摩克里希納(Rāmak-ṛṣṇa Paramahaṃsa)和羅摩納‧馬哈希(Ramaṇa Maharṣi)雖處身近代化、西洋化的風潮中,但仍極力恢復印度教的傳統。
1870年左右,由於民族主義高張,受西洋式教育,欲將西洋的宗教、倫理、社會、政治等價值融合於印度教的「新印度」人物,遂相當活躍。其中居領導地位者有設立羅摩克里希納教團(Ramakrishna Mission),為羅摩克里希納弟子的辨喜(Vivekānanda);近代印度最偉大哲學家奧諾賓多‧高須(AurobindoGhosh);印度獨立之父甘地( MohandasKaramchand);詩人兼思想家的泰戈爾(Tagore);以及促進東西比較哲學運動的拉達克里希南(Sarvepalli Radhakrishnan)等人。
◎附一︰高楠順次郎、木村泰賢著‧高觀廬譯《印度哲學宗教史》〈總敘〉第三節(摘錄)
印度為世界無比之宗教國,又為世界稀見之哲學國。發生於印度之宗教與哲學之種類,其豐富繁多,真屬可驚。通觀其全歷史,吾人得於其中尋出世界一切宗教之模型,同時又能尋出希臘以來迄於近世之西洋哲學重要思想;而尤足為印度誇者,此等宗教與哲學,自始即保持一體不離之關係而前進。即印度在宗教自身上因要求合理的基礎,乃應之而生哲學;哲學為信仰之指南,能與之以方向,而宗教乃有種種發達;兩者如雙股之繩之關係而發展。西洋則發生於希臘之哲學,與發生於猶太之基督教,在古代本相衝突,至中世而兩相調和,近世則再分離,而與印度大異其趣。印度原亦隨時代及學派之異,所注重之點各不相同,要之未嘗有離哲學的要素之宗教,亦無離宗教的要素之哲學,則可斷言也。此實印度民族之特性使然,彼等一面為猶太人之信仰的,他一面又為希臘人之哲學的,又有將此兩性巧為統合之能力,故有此結果也。而由吾人觀之,此為印度思想最有妙味之特色,至少在其形式上,亦為一切宗教哲學之理想的典型;何者﹖人茍以統一知識與情意,充實全人格為理想,則向此理想前進之哲學,在根底上不可不與宗教一致故也。
是故當考究印度思想時,終不能將宗教與哲學嚴行區別。必不偏重一方面而密接關聯以考察之,方合於思想發達之自然。考察之時,至某程度止,為便宜計,亦有將兩方面分為哲學史、宗教史二部門而論究之者,但只為便宜上之事,到底不能完全守其範圍。
有如是特質之印度思想,其發達之年代的經過,又何如乎﹖若欲明瞭以定之,則非常困難。蓋印度為世界稀見之沒歷史國,毫無可定年代之紀錄可作徵證故也。前節之歷史,只述極大體之輪廓,實只大體推測之結果,而非嚴格意味之年代史的考證也。若更欲精密規定,在今日實不可能,然若不預立大體之目標,則無由研究,今試暫立廣泛之區劃如下︰
(1)天然神話時代(西元前1500~1000)︰此時代以天然諸現象為神格而視為信仰之對象,同時欲根據之而解釋萬有。所謂宗教及哲學,皆未脫神話之外皮。至其終期,已有欲以統一的見地,解釋宇宙人生起原之風,宗教制度亦稍有確定之形跡,此乃印度宗教哲學史之出發點,最重要之時代也。《梨俱吠陀》為其代表聖典。
(2)婆羅門教成立時代(西元前1000~500)︰此時期繼承前期思想,形式上實質上皆整理發展,以完成印度國民的宗教,所謂婆羅門教之時代。即婆羅門族在此時代一方產出《夜柔吠陀》(Yajur veda)及各種《梵書》(Brāhmana)而組織祭祀萬能之宗教;同時,他一方於《奧義書》聖典中下深遠之哲學的思索。內外相須以發揮所謂印度思想之特質。
(3)教派興起時代(西元前500~250)︰前期中形式的宗教,與自由哲學的潮流,雖統合於婆羅門主義之下,但內面已備分裂之要素。自《奧義書》之終期至其後二三百年間,成為種種潮流,終至獨立分科。其潮流向四種方面顯露︰{1}自保守形式的潮流,編述儀式法規之《經書》(Stūra),作成諸種《吠陀》之支分(Vedaṅga)。{2}自哲學的潮流,作成《新奧義書》,組織數論派、瑜伽派、勝論派、正理派。{3}自神話的信仰潮流,於毗紐笯神、濕婆神求其中心而成有神派之起原。{4}自宗教改革之潮流,創為佛教、耆那教等。非婆羅門教主義,自此興起。
(4)佛教隆盛時代(西元前250~西元500)︰前期興起諸教派中,獨佛教以教祖人格之偉大,與統一印度之英主阿育王之歸依,至此時代,遂占卓越之地位。佛教又生種種派別,當西元前為小乘佛教盛行時期,自西元前後,他派亦有相當之抬頭,故橫說自在之大乘,乘時興起,總攬哲學的宗教的潮流,而在印度思想界中,添加一大偉觀。
(5)婆羅門教復興時代(西元500~1000)︰婆羅門教的思想,自前期中葉,徐徐回復勢力;至此時期,婆羅門教遂佔最後之勝利。一方完成名為古傳(Purāna)之種種聖典,對於通俗的信仰,與以基礎及權威;他一方如苦馬利拿(Kumārila bhaṭṭa)、聖加拿(Śaṇkara-ācārya)等大哲學家出世,大成婆羅門哲學,遂漸壓迫其他教派,尤與佛教為敵,而挽回從來之頹勢。然婆羅門教名目雖與古代相同,其內容則已採取從前諸教派如佛教等之長,此可謂為新婆羅門教。
(6)印度教全派成立,回教侵入時代(西元1000~1500)︰此為前期回復之新婆羅門教,成立宗派,而作種種分化之時代。濕婆主義家、毗紐笯主義家、女神崇拜派、太陽崇拜派等今日印度教所有諸派,大抵成立於此時。又哲學的研究頗盛,有名之學者亦輩出,但皆缺乏新見地,惟註釋種種聖典或綱要書耳。又自此時期之初,侵入之回教,亦漸逞其破壞之毒手;至其終期,其自身亦作成信仰甚堅之地盤。
(7)現時代(西元1500~)︰此時外來宗教之基督教加入,宗教界更紛紛多事。思想方面,自前期業已萎縮,至此更甚,而陷於偏狹固陋無何等獨創的見地。雖有新設之宗派,但多數只對前期宗派稍加變化,或採回教、基督教之思想,而取調和的態度。
以上只就重要之特徵,略述三千五百年間印度思想之變遷。然歷史本為不絕之潮流,非可作如是之單純區劃者也。
◎附二︰黃心川《印度哲學史》第一章第三節(摘錄)
印度哲學的基本特徵
(1)哲學史是研究人們世界觀的歷史︰在哲學發展中不僅存在著唯物主義與唯心主義、辯證法與形而上學的鬥爭,而且也存在著唯物論和唯心論內部各派之間的鬥爭。印度哲學史無疑地也遵循著這個規律。印度人民科學世界觀的萌芽在原始公社末期的《梨俱吠陀》時代中就已出現。進入奴隸制社會開始形成系統的哲學。我們在最早的哲學著作《奧義書》中已經看到唯物主義與唯心主義的對立鬥爭。唯物主義者認為,某種物質原素(地、水、風、火、金等)或者物質的普遍本源(存在、質料、自然等)是世界的根源,而唯心主義者認為是梵、靈魂、識或不朽者等等。
在中世紀,宗教占有統治地位,統治階級的哲學囊括在印度教神學體系之內,印度傳統地把這個時期中承認吠陀權威的六派哲學(數論、瑜伽、勝論、正理論、吠檀多、彌曼差)稱為正統派,把否定吠陀權威的稱為非正統派(順世論、佛教和耆那教)。這種分法雖然有一定的歷史根據,但畢竟掩飾了哲學之間鬥爭的真實情況,如果按照這些學派對於哲學根本問題的回答以及它們的社會作用,大致可以劃分為兩個陣營︰屬於唯心主義的有吠檀多、瑜伽、大乘佛教中的中觀派和瑜伽行派;屬於唯物主義或者具有唯物主義傾向的有順世論、數論、勝論、正理論、彌曼差、耆那教和佛教中的毗婆沙部和經量部等等。上述派別不僅在外部而且也在內部之間進行著劇烈的鬥爭。在十二、十三世紀伊斯蘭教成為占統治地位的思想體系之後,伊斯蘭教內部也展開了正統經院派與沙菲派等之間的鬥爭。
(2)哲學唯心主義與宗教關係緊密,但唯物主義也是強大的︰長期以來,印度和印度以外的哲學史家們一直渲染印度哲學是東方精神的產物,是「宗教的哲學」或者「哲學的宗教」。如黑格爾說︰「我們叫做東方哲學的,更適當地說,是一種一般東方人的宗教思想方式──一種宗教的世界觀,這種世界觀我們是很可以把它認作哲學的。」我國以前也有人說︰「印度哲學的一貫特質就是以徹底解決安心立命的宗教為前提的。」這種長期流行的觀點是極端片面的。雖然印度宗教唯心主義在歷史長河中經常處於主導的地位,但是與此相對立的唯物主義也是強大的,印度唯物主義的傳統自古到今一直沒有中斷。像印度順世論那種徹底的唯物主義世界觀和戰鬥的無神論在世界哲學史中是罕見的。
印度的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雖然經常處於相互對立之中,但有時也相互滲透、相互繼承、相互轉化。例如最早的數論是具有唯物主義和無神論傾向的學說。但在中世紀轉變成為純然唯心論的哲學,淪為印度教神學的婢女。即使屬於正統派哲學的很多派別也常常擺脫婆羅門教和印度教的束縛,尋求宗教信仰、神的創世等等的外部根據,承認物質是自然界的基礎,世界上的各種現象都是從物質那裡演化出來的,並把理性思維、邏輯論證、語言的連貫等等放在突出的地位。
印度的唯物主義常常是在各種自然科學,特別是醫學、天文學、數學中醞釀而成的,一般反映了各個時代進步階級和人民群眾的利益和要求。印度哲學中的唯心主義雖然和宗教有著共同的本質,起著同樣的消極作用,但是我們對它們也要根據具體的歷史條件進行具體的分析,中世紀出現的虔誠派運動雖然披著宗教的外衣,但是在他們的哲學和社會倫理思想中也有許多積極的內容。宗教是以崇拜祈禱方式親證神,而哲學則以思維、邏輯論證的形式證明最高的存在,在有些邏輯論證中出現了智慧的火花,我們也要加以一定的區別。
(3)哲學和政治倫理思想的融合︰由於印度家族奴隸制和宗法封建制的長期性、停滯性和典型性,正如馬克思所說︰「社會的基本經濟要素的結構,不為政治領域中的風暴所觸動。」因之印度哲學思想常常與社會政治思想、倫理思想相互滲透,直接結合。許多哲學概念、範疇──梵、我、法、涅槃、解脫等,既具有宇宙觀的意義,又具有倫理和道德的意義。例如「法」在哲學中通常被解釋為存在,但在宗教倫理中則是一種道德規範、社會生活的準則,特別是種姓的義務等等。
(4)印度哲學不是孤立的,它受著強烈的外來影響︰印度是一個歷史悠久,幅員廣大,民族、語言、宗教等等極為複雜的國家。世界上的很多民族都在次大陸定居、繁殖,很多民族的文化傳統、宗教信仰和生活方式在那裡溶合。當然,印度哲學植根於印度次大陸的土壤,是各個歷史階段社會經濟基礎在思想領域中的反映,但是我們也不能不看到印度哲學所受到的外來影響。歷史事實表明︰印度古代哲學曾受到波斯和希臘哲學的影響;中世紀我國向印度宗教、哲學學習了很多東西,印度佛教哲學思想對我國有著極為重要的影響,但我國形成的大乘佛教思想(通過鳩摩羅什、玄奘及西藏一些佛學家)和道教思想也對印度有過影響;中世紀後期則受到中東阿拉伯伊斯蘭教哲學思想的影響;近代受到西歐資產階級哲學的影響;現代受到蘇聯和中國馬克思主義哲學的影響。因之,印度哲學決不像婆羅門教所宣稱的那樣是「天啟」或「傳承」的,或者像現代一些人所說的是「世界哲學減掉了西方哲學就是印度哲學」。另外,印度哲學中有的派別本身就是流行在下層人民中間的思想和信仰。例如順世論(Lokāyata),原意就是「流行在人民中間的觀點。」印度哲學決不是單純屬於少數專門哲學家的事業,它是群眾的世界觀,這種世界觀有時雖然和宗教信仰混雜在一起,但他們力圖以邏輯思維或辯論的方式了解世界一切現象的根本原因和發展的規律,尋求人生終極目的的意義,並且為了解決人生和社會的矛盾而作了種種的嘗試。
(5)印度哲學有其獨特的範疇和表達的方式︰印度各派哲學中都有其各自不同的範疇概念。這些範疇常常被後繼者所襲用,賦以相同或不同的意義。例如吠檀多中作為最高存在的梵和佛教中的空,數論哲學中的原初物質(自性)和勝論中的實體範疇(實句義),在各個不同時代和不同派別中有著不盡相同的解釋。即使是互相承認或借用的範疇,也有著完全不同的涵義。例如勝論中的「法與非法」有著「不可見力規律」的意義,而在耆那教中則意謂著「運動的條件」(法)和「靜止的條件」(非法)。另外,在表達方式方面也有其特點,通常一個哲學派別是以一些創始人或托名的聖人所寫作的經書(sutra)為根據(經書是一種簡短的經文或句子),它把作者所要表達的或者在辯論中所提出的觀點提綱挈領地列舉出來,以便別人領會其要點或便於記憶(略詮意明),此派的後繼者則根據這種經書又作出種種註釋、複註、補註、疏解和精要。註釋者一般拘泥於承傳的內容,不敢有所超越,但也有一些註釋者謹慎小心地通過解釋發揮了自己的論點,這些論點往往與原經和先前的註釋顯然不符。這種傳承的形式不單常見於正統派的哲學,也見之於非正統的佛教和耆那教等。印度哲學的這一特點標明印度思想的停滯性,其背後有著複雜的社會原因。
◎附三︰周祥光《印度哲學史》緒論
現代印度學人對於印度哲學史之著述,當推曾任印度總統之羅達克立須那博士(Dr. S.Radhakrishnan)所著之《印度哲學》(Indi-an Philosophy),達五十萬言。融會印度五千年思想於此書中,置之希臘哲學史旁,而絕無愧色。此則印人之顯揚聖德,尤足稱為文化上之孝子賢孫。其後則有杜斯笈多博士(Dr.Das Gupta)之五大部《印度哲學史》,近百萬言。考證之詳,過於羅氏。然羅氏之書,先於杜氏者十年之久,此則羅氏所以推為完成印度哲學史之第一人也。
羅氏對於自己本身之巨著,不名曰《印度哲學史》,而名之為《印度哲學》。蓋其意中,僅視為印度思想之總測驗,或曰總綱而已。彼對印度哲學之發展,分為四個時期︰
(1)吠陀時期(The Vedic Period)︰自西元前1500至西元前600年,此時為雅利安人宅居印度及其文化傳播之日;各森林修道院,發生於此時,而印度唯心主義思想,亦肇端於此時。所謂吠陀之中有歌頌,有《梵書》,有《奧義書》,其所記錄,獨為人智初期之狀,迷信與思想兩方正相鬥爭也。
(2)史詩時期(The Epic Period)︰自西元前600年至西元後200年,此八百年中,始自初期之《奧義書》(The Upanisadas)迄於各派哲學之發展。此時有《羅摩所行傳》(TheRamayana)與《大戰書》(The Mahabhar-at)之紀事史詩,將人生關係中英勇性神道性之事蹟,載於一篇長詩之中。《奧義書》之思想,已平民化於《薄迦梵歌》(The Bhagavad-Gita)中。各種宗教如佛教,如耆那教,如濕婆派,如維修奴派之成立,亦在此時期中,六派哲學系統亦屬之。六派哲學與初期佛教為同時,惟六派書籍之寫定,則為後來之事。
(3)經典時期(The Sutra Period)︰自西元第二世紀起,始也各宗派學說,皆以口口相傳,其後材料過多,不受遺忘,乃有記載之法,而經典出矣。第一期中各憑其直覺與思維,以解釋宇宙之祕奧。其繼也,以文字記載,則思索與反省,緣之以起。
(4)註疏時期(The Scholastic Period)︰註疏時期與經典時期,頗難嚴格劃分。既有註解,乃有字義之爭,是為重文字輕思想之日。
〔參考資料〕 宇井伯壽《印度哲學史》;金倉圓照《インド哲學史》;中村元《インド思想史》;辛島昇編《インド入門》;辛島昇(等)《インドの顏》;田中等《變貌のインド亞大陸》;早島鏡正(等)《インド思想史》;A. L. Basham《The Wonder That WasIndia》;W. Norman,Brown《 The United States andIndia,Pakistan,Bangladesh》;《A History of Indi-an Philosophy》5vols;《Indian Philosophy》2vols。
指隱藏於一切眾生之貪瞋煩惱中的自性清淨如來法身。又稱自性清淨心、自性清淨藏。依大乘佛典所述,如來藏雖為潛伏於眾生雜染身中的煩惱所纏縛,然本性清淨,不受污染,具足無量性德而常恆不變。如《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二云(大正16‧489a)︰
「世尊修多羅說,如來藏自性清淨,轉三十二相,入於一切眾生身中。如大價寶垢衣所纏,如來之藏常住不變亦復如是,而陰界入垢衣所纏,貪欲恚癡不實妄想塵勞所污。」
《大方等如來藏經》更以九喻彰顯其特質,即︰
(1)如未開花內有如來身結跏趺坐,具天眼者見之,即除去萎花,使其顯現。
(2)如淳蜜在巖樹中,無數群蜂守護圍繞之,有人以巧智方便拂彼蜂,得隨意取蜜。
(3)如粳糧未離皮糩,貧愚輕賤之人謂為可棄,若除蕩精白,貴顯王侯亦用之。
(4)如真金墮不淨處,經年累月毫無朽壞,有天眼者知之,自不淨中出真金,隨意受用。
(5)如貧家有珍寶藏,但家人不知,又無語者,遂不能開發此寶藏。
(6)如菴羅果之種子,在核內不壞,種於地,成大樹王。
(7)如有人以鼠裹真金像,行詣他國,於途中忽命終,金像遂棄置曠野,遭行人踐蹈。得天眼者見之,取出金像,眾皆禮敬。
(8)如貧賤醜陋女懷轉輪聖王,而不自知,常作下劣生賤子之想。
(9)如鑄師將初鑄成之真金像倒置於地,外雖焦黑,但內像不變,開模出像,金色晃耀。
關於如來藏之涵義,諸說不一,如︰
(1)《勝鬘經》〈空義隱覆真實章〉列空、不空二義;同書〈法身章〉舉在纏、出纏二義。
(2)《佛性論》卷二〈如來藏品〉謂有所攝藏、隱覆藏、能攝藏三義。
(3)《大乘止觀法門》卷一謂有能藏、所藏、能生三義。
(4)《圓覺經略疏》卷上列隱覆、含攝、出生三義。
(5)《寶性論》舉如來法身周遍、如來與真如無別、一切眾生悉有真如佛性三義。
此外,或有將如來藏視同阿賴耶識、阿摩羅識。如《入楞伽經》卷七〈佛性品〉云(大正16‧556b)︰「阿梨耶識者名如來藏,而與無明七識共俱。」《十八空論》云(大正31‧863b)︰「阿摩羅識是自性清淨心,但為客塵所污,故名不淨。」
在印度,如來藏說的興起,約在西元三世紀,至四、五世紀中盛行。此種思想融合了《胎藏奧義書》(Garbha-upaniṣad)的胎藏說及《舍利弗阿毗曇論》卷二十七〈緒分假心品〉所說的心性本淨說,富有「真我論」的特色,為大乘佛教的一支。與中觀、唯識相鼎立。對中國、日本諸學派或諸宗派影響頗為深遠。如華嚴宗的性起思想、天台宗的本覺法門說、地論宗的淨識緣起說、禪宗的見性成佛說、日蓮宗的久遠本佛說、密教胎藏界曼荼羅所說,可謂皆依此思想而來。
此外,如來藏又有三如來藏、五如來藏、十如來藏之分。略如下列︰
(1)三如來藏︰指如來藏有能藏、所藏、能生三義。出自《大乘止觀法門》卷一。「能藏」,指果德的法身和性淨的淨心,能包含染淨二性及染淨二事而無所妨礙。「所藏」,指此真心為無明之殼所覆藏。「能生」,指此心體具染淨二性之用,遇緣熏習,能生世間、出世間等諸法。
(2)五如來藏︰又稱五種藏。即《勝鬘經》〈自性清淨章〉所列的如來藏、法界藏(正法藏)、法身藏、出世間上上藏、自性清淨藏。據《勝鬘經寶窟》卷下(末)所載,如來藏以自性為義,法界藏以因為義,法身藏以至得為義,出世藏以真實為義,自性清淨藏以祕密為義。然五種藏之名乃依諸德而別立,其體仍是唯一的如來藏。
(3)十如來藏︰《釋摩訶衍論》卷二將《大乘起信論》所說的如來藏別立為十種。即大總持如來藏、遠轉遠縛如來藏、與行與相如來藏、真如真如如來藏、生滅真如如來藏、空如來藏、不空如來藏、能攝如來藏、所攝如來藏、隱覆如來藏。此十種如來藏,第一是總,後九是別。若就觀待而言,此十種可成五對。第一後九為總別一對;第二第三是真如生滅二所入一對;第四第五為二門真如一對;第六第七是空不空一對;第八第九是能所攝一對。就其法體而言,第一是總體不二。第二是真如所入。第三為生滅所入。第四到第九等六種是唯門而非法,其中第四乃真如門,第五以下是生滅門,乃聚理智染淨諸法而建立者。第十則通門、法二者。
◎附一︰霍韜晦《佛教的現代智慧》(摘錄)
「如來藏」一名據梵文複合詞tathāgata-garbha譯。在此複合詞中,tathā-gata是「如來」,garbha是「胎」,意指如來在胎兒狀態中。這一觀念,非原始佛教時代所有。現存資料顯示,最先使用如來藏觀念的,是《如來藏經》(西31晉‧法炬等譯,不存;現有東晉‧佛陀跋陀羅及唐‧不空譯本),此後漸次成熟,經典不輟,如《不增不減經》、《無上依經》、《大法鼓經》等,一方面與《法華》、《涅槃》發生密切關係,至《勝鬘經》、《楞伽經》出,義理規模遂定,成為大乘佛教的一支,與中觀、唯識鼎立。除經外,世親(Vasu-bandhu,約西元五世紀前半)的《佛性論》,堅慧(Sāramati,約西元五世紀初)的《寶性論》,及傳為國人撰作的《大乘起信論》,都是如來藏系的重要論書。
從思想本身的開展上看,原始佛教相信人只要依隨佛的教法修學,通過種種實踐(如七覺支、八正道之類),便可獲得解脫,得無學果。此即把成佛問題,化為一實踐中事,而不須問成佛的根據為何。大乘佛教興起,受菩薩觀念啟發,始認定眾生本具覺性,此覺性內藏於眾生之現實生命之中,而為一潛隱性的如來(胎),這就是如來藏最初的意義。由如來藏的肯定,使眾生在成佛問題上都是自成,而非從外有所加益,一切佛地功德亦已為如來藏所本具。現實生命雖然是染污,但如來藏卻是自性清淨的,否則它不能化除無明,亦不能成為出世間的根據,所以如來藏亦名為自性清淨心(prakṛtipariśuddhaṁ cittam)或「自性清淨藏」。在這一點,如來藏是繼承了原始佛教的「自性清淨、客塵染污」的講法,不過意義不同(原始佛教是經驗立場,以說心之純淨,非善非惡,大乘佛教是超越立場,說如來藏為純善)。
以上這幾個意思,至《勝鬘經》時,即歸納為「五藏」︰如來藏、法界藏、法身藏、出世間上上藏、自性清淨藏。《佛性論》則另以所攝藏、隱覆藏和能攝藏三義統括。此中「所攝藏」的意思,是把如來藏的意義提升到如來藏的地位來看,一切眾生均在如來藏的攝持之中。「隱覆藏」則是從現實觀點看,如來藏為煩惱所纏,或所覆,所以是一潛隱性的存在。「能攝藏」則從其為出世間之根據上看,如來藏已攝持一切佛地功德,成佛只使之顯,而非從外有所加。此義,亦即顯示了煩惱可空,佛法不可空,所以《勝鬘經》又有空如來藏與不空如來藏的提出。此外,《寶性論》亦說如來藏三義︰如來法身遍在一切,如來真如無差別,一切眾生悉有真如佛性(「佛性」梵文作「種性」,gotra)。然此三義,實與《佛性論》的三義相通,因為所攝藏即顯示了如來與眾生的關係,如來法身徹入一切眾生之中;隱覆藏是說明了如來藏雖為客塵(指煩惱,不屬於如來藏自身的染污活動)所污,但自性即如來,所以從真性(法性)上說,眾生與如來無二無別;能攝藏則轉為成佛的根據上說,如來藏是成佛的主體,它的存在,使眾生都成為如來種性,自具成佛的性能,所以如來種姓實為如來藏的同義詞。
以上,把如來藏說為成佛主體、成佛之因,在超越立場上,是可以接受的;但在現實立場,我們只看到眾生之性,即現實生命的結構,而看不到如來藏。所以從經驗的入路,大乘佛教另外找到一個代表主體的觀念,這就是阿賴耶識(alaya-vijñāna),通過阿賴耶識的存在來說明生命的構造、相續、輪迴及其與世界的關係,由此而形成一套現實或現象的理法。唯識宗就代表這條路。然而,若與佛性、如來藏比較,自存有觀點看,阿賴耶識並非眾生存在的最後的本元,所以不是真正的主體(真心、真實心靈),而只是一虛妄的存在(妄識)。由此思路,便形成一生命內部構造的對立問題︰作為現實生命所依的阿賴耶識與作為佛境界所依的如來藏如何結合便成為一個困擾。從存在上說,兩者都是同一存在,同一眾生,所以如來藏即阿賴耶識。而且,自實踐上說,輪迴主體與成佛主體亦應統一,否則因地上所修的法與果地上所成就的功德不能連貫。然而在性質上,如來藏與阿賴耶識卻是一真一妄、一清淨一染污,彼此互相排斥,又從何建立關係﹖這一困擾,在《勝鬘經》中已經表現出來。經中藉勝鬘夫人之問︰「自性清淨心而有染者難可了知」(〈自性清淨章〉),當時佛亦祇有表示同意而不能解答。後來《楞伽經》即索性以「如來藏藏識」一名來加以統括,表示主體有此兩面,如來藏與阿賴耶識成為一個主體。到《大乘起信論》出,更承此義而構作出一真妄和合識的宇宙論來。據《起信論》,如來藏之自身稱心真如門,如來藏之通向阿賴耶識者,稱為心生滅門,於是不生不滅與生滅成一立體的和合,而名為眾生心,由眾生心統攝一切世間與出世間法。成佛之事,只須撥開表層生滅心(阿賴耶識)一面,即可見底層非生滅心的如來藏本覺。這種撥開,放在實踐修行上說,即形成一由始覺以至究竟覺的道路,但關鍵則在先肯定眾生心的本質結構為如來藏。所以上文的真妄和合並非平面的二元對立關係,而是順如來藏的思路下來,以如來藏為主、妄識為客的有立體意味的上下層關係。此義確定之後,現象界的生起雖透過阿賴耶識,但仍可歸原到如來藏上去,以如來藏為依而展現。所以《起信論》的思想亦稱為如來藏緣起,即所謂不變隨緣。不變是指如來藏自身清淨、不生不滅;隨緣是指它能通向生滅門,隨染淨緣而起染淨法。這一理論,對後世中國華嚴宗的成立有極重要的影響。不過,若從印度方面看,如來藏同時作染淨依持的問題很難在理性上有圓滿解答,所以其後的影響力反不如唯識宗大。民國初年,中國方面有一場《大乘起信論》的真偽辯,表面上是考據問題,實質上是受唯識宗思路影響的支那內學院不能接受《起信論》的立體的真妄相依的模型所致。若能分別兩家的思想入路不同,則這一辯論是可消弭的。
◎附二︰印順《如來藏之研究》自序(摘錄)
緣起與空,唯識熏變,可在《阿含經》與部派佛教中,發見其淵源。而如來藏(即佛性)說,卻是大乘佛教的不共法,是「別教」。在如來藏說的開展中,與《阿含經》說的「心清淨,為客塵所染」相結合,而如來藏的原始說,是真我。眾生身心相續中的如來藏我,是「法身遍在」,「涅槃常住」的信仰,通過法法平等、法法涉入的初期大乘經說而引發出來;在初期大乘的開展中,從多方面露出這一思想的端倪。龍樹的大乘論中,還沒有明確的說到如來藏與佛性,所以這是後期大乘。西元三世紀以下,正是印度梵文學復興的時代,印度大乘佛教,也就適應此一思潮,而說「如來之藏」,明確的說︰「我者,即是如來藏義;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即是我義。」
一切眾生有如來藏我,在中國佛教界,從來不曾感到意外,只是信受讚歎,但印度佛教界可不同了!常住不變的,妙樂的「我」,是眾生的生命自體;轉迷妄而達「梵我一如」,得真解脫,是印度神教思想的主流。釋尊為人類說法,從眾生的蘊界處中,觀一切為緣所生法,無常故苦,苦故無我無我所;依空無我得解脫,顯出了不共世間,超越世間的佛法。從部派到初期大乘佛教,說明上有無邊的方便不同,而依空無我得解脫,還是被公認的。現在說,一切眾生的蘊界處中,有常住、清淨的如來藏我,這是極不平常的教說!印度佛教有著悠久的傳統,沒有忘卻釋尊教法的大乘者,對於如來藏我,起來給以合理的解說︰如來藏是約真如空性說的,或約緣起空說的。這樣,如來藏出纏的佛,可以名為「大我」(或約八自在說),而眾生位上的如來藏,被解說為「無我如來之藏」了。一切眾生有(與如來藏同義)佛性,被解說為「當有」了。這是印度大乘佛教的如來藏說(不過,眾生的如來藏我,祕密大乘佛教中,發展為「本初佛」,與印度的梵我一如,可說達到了一致的地步)。
〔參考資料〕 《大般涅槃經》卷七;《大般若經》卷五七八;《大乘入楞伽經》卷一、卷二、卷七;《無上依經》卷上;《不增不減經》;《大乘密嚴經》卷中;《金剛仙論》卷五;柏木弘雄《如來藏の緣起思想》;常盤大定《佛性の研究》;《如來藏系經典》(《大乘佛典》{12},日本‧中央公論社);高崎直道《如來藏思想》{1}、{2}。
〔「如實觀」之智慧〕 「如實觀」是原始佛教的核心觀念,意思是對事物能有一如其所如的把握。為了把握事物原來樣子,我們要放下主觀的認知條件。這些主觀條件包括我們個人所受的教育和訓練,亦包括我們處理事物時所選那角度。我們透過自己的觀點去看事物,事物便染上了我們主觀的色彩。再由此推概,成一理論,或一系統。但結果結構愈嚴,所排斥者愈多、主觀的壁障愈厚,距離客觀的真實愈遠。
佛教說如實觀,有其歷史背景。佛陀時代是一思想開放的時代,婆羅門教《奧義書》所說的「梵我一如」的思想已經解體。當時有很多思想家出來立說,各示其勝義,佛經上所謂六師外道、六十二見等。但從佛教的立場看來,他們對宇宙人生之討論都出於主觀構想,皆墮於「見網」(diṭṭhi-jāla)。見網者,即一套套說法之網,每一思想家各提出一套說法,皆自以為見真理。但真理之所以為真理,應是客觀普遍的,而不應彼此有異,彼此相對。故佛陀謂其皆不能如實,因皆不能去除主觀條件的影響。而更重要的是,有些問題根本不能化為概念上的討論。佛經記載當時思想界中有很多爭論,如爭論世界是否永恒﹖世界是不是無限大﹖理想人格終不終﹖命與身異不異等等。
佛陀從來不參加這類問題的討論。在有名的《箭喻經》中,一個婆羅門問佛陀何以不談這類問題﹖佛陀以中箭為喻,說爭論這類問題,就如一個人身中毒箭不先就醫,而只尋問此箭從何射來﹖誰人射來﹖弓是什麼造的﹖弦是什麼做的﹖這些問題未及解決,其人已毒發身死了。佛陀的譬喻是很真切的,因為那些問題都無關於我們當下痛苦的生命。生命之痛苦是一真實的、存在的經驗,不應化為形而上的理論。以一套套形上理論來套解生命的真實,有如瞎子摸象。所以佛陀說,這類問題都是「非義相應、非法相應」,「不趨智、不趨覺、不趨涅槃」,我們應該與真實之生命相應,如實知生命之苦,亦如實解生命之苦,故非如實觀之不可。得如實觀,亦即得「法眼」(即見「法」之眼)。在原始佛教之概念中,「法」與「實」同一外延。法即實,實即法,知法即知實,知實即知法。這是外延地說。內容地說,則法是實的存在狀態,即所謂緣起狀態,一切法均依緣而生、依緣而轉、依緣而滅。所以說「見法即見緣起,見緣起即見法」,這是原始佛教對事物存在的一個看法,代表原始佛教的洞見。
原始佛教為了表示「緣起法」的建立是如實的,所以特重這種觀法所獲得的效果。要判分何者所見為實,何者所見為不實,便不能不有一檢證的標準,此標準佛教即從實踐上說明。佛經記載佛陀在未得正覺以前,即未得如實智以前,曾從印度傳統之修行方法,先修禪定,不得果;棄之改修苦行,苦行六年,亦不得果,故知兩者之不足。其不足之處,即在對客觀之真實把握不著,把握不著即證明其觀尚有虛妄,或尚由妄心所生。蓋此觀若是正確的,必能引生正確之行;由正確之行,必能引生有效之果。由此可知,佛教之「如實觀」有效用上的支持。這種智慧與行動、效用的連鎖結構,在今日而言,可謂極具時代意義。美國哲學,即特重知識與效用的關連,而以效用檢驗知識,則佛教重實踐之教,可謂萬古常新。所不同者,佛教言真理,並非祇是將之看作使人生受益的設準。照佛教立場看來,實用主義者的講法,有顛倒本末之嫌,因為它的最後裁決在人的經驗生活。倘若人的經驗生活能自我完成,又為何會有種種衝突、相對相害呢﹖所以此中必有一客觀之真實性,人只有與之相應才能去除自己的「成心」。佛陀以「四諦」教人,第一諦是「苦諦」,目的即是要我們實感此人生乃一無常流轉之存在,無常即苦。此只須一念直感即得,而不必更以種種抽象概念與思維,來作曲折的表達。《箭喻經》的精神即在此。
由此看來,近代哲學家、科學家、社會學家、心理學家解析人生問題,往往對人生之存在感受不深,便急於羅列知識概念和專門術語以成一系統的做法,在第一步上可能已錯了。(中略)結果勢必只形成各個解釋系統,而互爭高下。人心之粗動,一發不可止。此所以佛陀於中沉默也。
〔對深層煩惱體認之智慧及相應成立之實踐之智慧〕 釋迦以其真實之體驗、真實之要求,成就其「如實觀」;亦希望聞其教者,同樣得「如實觀」。就現實人生而言,人何以不得此「如實觀」﹖人何以常陷於妄見之中﹖由此問題之追問,我們即可發現人的現實生命中有煩惱、有無明。人最大的無明,是對自我的執著(我執)。在自我觀念的影響之下,只知實現自己的欲望,而排斥他人,於是一切「毒」、「蓋」、「結」、「暴流」(皆煩惱之異名),都相沿而至了。所以原始佛教所全力對治的,主要是我執,到部派佛教和大乘唯識宗時纔有進一步的分解。例如說,這些煩惱,自其存在的性質上看,又可分為分別性的煩惱和俱生性的煩惱兩類。分別性的煩惱是在經驗的層面上活動的,當如實智起,初次證見真實,便可以消散。俱生性的煩惱則是潛隱性的,它不與經驗心靈之活動相應;它存在於有情生命的底層中,而與之一起翻滾。在一般情形下,不能感覺到它的存在。正如《勝鬘經》所謂「無明住地,雖得阿羅漢、辟支佛智仍不能斷」。這是因為阿羅漢、辟支佛的智慧仍未「究竟」(透徹),對它們的存在「不知不覺」,所以對修行者而言,只要「無明住地」尚在,即可以由此再生起一切「心上煩惱、止上煩惱、觀上煩惱、禪上煩惱、正覺上煩惱、方便上煩惱、智上煩惱、果上煩惱……」等像恒河沙數般多的煩惱。只有到達真正成佛的階段,才可以全部斷除,由此可見「無明住地」之深。所以人生之對治修行之活動,亦必須鋁多世,並非單靠概念知識,或只從理上看透,便能化解的。這是整個現實生命結構的事,必須步步實踐才能步步轉化及提升其生命之形態,絕不能掉以輕心。這就是佛教講修行必須醋量世之義。
煩惱由淺而深有層層「住地」,則相應地轉化煩惱之智慧亦有層層之序列。以智來對治煩惱,這是佛家說教的特色。煩惱有不同的分類,則智慧的分類亦有不同。以佛陀的廣大的慈悲與願力,既說法以度眾生,則必不能以部分之眾生為限,而必廣及一切自我封閉,亦即尚有無明及煩惱之眾生。於是,佛即以種種教化智慧,以說種種法,來分別對應於不同根機之眾生,亦即各有不同之無明住地之眾生,使之皆能從其無明妄執中上拔而出。沿此了解,則佛陀必有種種「方便智」之運用,以種種語言分別化解不同之眾生之執。如是,即有《法華經》所說的實智與權智的觀念出現。而權智者,即成佛後之智慧。在唯識宗,亦稱之為後得智,以與成佛證真之無分別智(即如實智)分開。或在般若宗,則以此智具有指示眾生以種種不同之解脫道之功用,故又名之曰道種智,以至一切種智。從另一方面看,原始佛教、部派佛教所嚮往的阿羅漢位格,由於缺此救度眾生之智慧,即證明了他們的智慧不足;智慧不足即表示尚有無明,故《勝鬘經》說他們雖能出輪迴,盡「分段死」,但尚有無明住地。天台宗即承此意說只有在兼斷界外之無明之後,才能得佛智。
如上所說,一方面是煩惱的層層深入,一方面是智慧的步步透出。煩惱所在之處,即為智慧對治之處。這顯示了煩惱和智慧的關係︰智慧隨著煩惱的體驗而深化。小乘體驗得較淺,大乘體驗得較深。這種對煩惱體驗的智慧,我想對現代人有極大的啟發。現代人最大的問題,可能在於對自己的心靈、生命,及價值取向缺乏反省,或對自己的思想與行為過分自信,而從未想到此中亦有無明或煩惱在。現代人要闖過的第一關,是知識上的封閉。由於西方文化的影響,各知識領域獨立發展,平頭排開,於是各據一義而推廣至極,終而互相抵觸。如西方哲學上有「唯心論」與「唯物論」之爭,「實在論」與「觀念論」之爭,「理性主義」與「經驗主義」之爭,「理想主義」與「現實主義」之爭,以至政治經驗上的共產主義、集體經濟與自由民主、自由經濟之爭,都自以為代表真理,而拒絕承認對方所說的也有真實之處。人不能兼取多個觀點以評估別人主張的價值,這不是無明是什麼﹖到現在知識上的爭論已變而為現實力量的對峙,由制度的矛盾發展成人類的生死存亡之爭,這已經不是知識問題,而是存亡問題,其根即在於心靈的封閉,於是一方面要求自解,一方面要打擊消滅敵人。在這中間,暴力固然可以合法化,卑劣之手段亦可以合法化。人與人之間不能再講信任、同情、互愛,反之是恐懼、冷酷、殘忍、傲慢,這不是人性上的大悲哀又是什麼﹖對自己的心靈的醜惡反省極少,縱有反省,亦只是委諸外界現實力量的牽引,而不知自己的限制。佛教即要我們反觀自己的心靈的無明,一切貪、瞋、癡、慢、疑、惡見……都是從這裏來的,故非對治之不可。對治之道,即在擴闊自己的心靈,獲取智慧,使自己從種種不同之見中超出;並在實踐上改變自己的狹隘、懷疑、恐懼、冷酷的氣質,使自己日進於高明之境,而不為無明所縛。這就是佛教安立種種智慧以超化眾生分別性的煩惱與俱生性的煩惱的原因。對於今日自身尚陷於無明迷惘、不知病根的現代人,豈非正有對治之功﹖(取材自霍韜晦《佛教的現代智慧》)
◎附︰霍韜晦〈如實觀的哲學〉
(一)
根據佛教脈絡,如實觀(Pāli,yathābhū-ta-dassana;Skt.,yathābhūtadarśana)之所以被提出,是由於佛教深知人生的痛苦源自無明(無知);由無征障蔽或污染,使我們作出與真理或真實存在不相應的行為,於是償付代價,這就是業報。人生為業報所縛,這便是大苦(按︰佛教說苦,別有真實涵義,此處暫不涉及)。因此佛教解脫論的前提便是去除無明,由無明之滅而使我們的生命成為一全無障蔽的存在,於是與真理或真實存在直接相通。佛教所說的人生的最高智慧亦由是獲得。
在這個脈絡中,如果我們把佛教的教義視為一套理論,則我們可以看出︰佛教首先假定人生的困擾來自無明,然後假定困擾的解決依賴如實觀。這兩個假定,是首尾一貫的。正因為現實人生是如此,所以纔需要如實觀來開發它。例如關於自我的存在,一般人依據常識意義相信有「我」,但《阿含經》中,佛陀反覆教誨弟子從構成自我存在的五種成素(色、受、想、行、識)中思維,一一「如實觀之」,發現沒有一種成素可以滿足常識中的「自我」的涵義,如常義、主宰義,因此常識的自我中根本沒有我,「我」只是一個虛妄的觀念。這種做法,是基於經驗立場的理性思考。首先,「我」不是經驗的對象,其次,分析經驗所得的對象(五種成素)中不具有「我」。
由此可見,未經考察的知識不能稱為知識,佛教把這稱為無明狀態;知識必須予以證明方能接受。如實觀就是提供證明之道。從這一地方看,如實觀不止是解脫的設準,也是解除無明、獲得真理的方法。
(二)
不過,從上面所引述的破除自我觀念的例子,佛教是不是經驗主義者﹖它對自我問題的進路似乎全收到經驗領域上來看,以破除一經驗所不能至的「常一主宰」的我體。如果這一個理解是對的,則佛教的如實觀不過是從經驗的角度探討存在。依西方古典經驗者,如洛克(J. Locke)、巴克萊(G. Berkeley)、休謨(D. Hume)的路線,最後將無法解決本體問題,甚至他人存在(他心)問題。
依我的看法,佛教哲學的起點始於經驗的考察是不錯的,但並未把問題的解決亦訴諸經驗,特別是西方經驗論者所重的感性經驗。佛教在小乘有部和大乘唯識宗中亦從經驗立場談了許多心靈的所對境問題,但最後仍然建立了一套超經驗的形上學或宇宙論,如有部的五位七十五法,唯識宗的賴耶緣起。他們都把自宗的構作設許為真實,可見佛教的如實觀並非只是一套經驗檢查的問題。
(三)
那麼,佛教是不是理性主義者呢﹖在很大程度上,佛教是尊重理性並使用理性來檢查問題的。所謂「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一切經典的合法性,即在法與義上。與說者無關,亦與語言的表面意思無關。由於這種精神,使佛教能夠對義理世界深入,由無常、無我、緣起、因果等基本概念出發,反省其深層義蘊,結果開出無數派別,各顯精采。這都是理性思辨的結果。佛教是世界上最理性的宗教,這句話相信許多學者都同意。
但是,我們不能因此而說佛教只是止於理性。佛教主張如實觀即明顯要求對真實存在能有一如其所如的觀照,這就不是理性形式所能決定。如果遵從理性形式,我們可以從本體屬性、因果……等範疇思考問題,但佛教的如實觀根本棄置範疇,而要求存在整體朗現。佛教的意思是說,如果我們把問題收入某一前提下來討論,則答案自然可有一理性的決定,但卻不是真實。因為前提不同,我們可以產生不同的推論,結果可以互相對反。如因中有果與因中無果,在道理上即不能同真。這一個對理性自由運作可以引致肯不的慧識,佛教在原始階段已經看到,在有名的《箭喻經》中佛陀拒絕參與哲學者的辯論,就是因為他認為這種辯論不能解決問題,亦無益於人生痛苦的減除。
(四)
從上述簡單的分析,佛教對真理問題既非全取經驗原則,亦非純依理性原則。如實觀的提出似乎是一方面開闢經驗,一方面不囿於經驗;一方面依據理性,一方面超越理性。為甚麼這樣弔詭﹖我認為最重要的問題還是因為佛教把人生的解脫問題首先看作知識問題,或真理的掌握問題,或智慧的呈現問題。當我們處理這些問題時,已經把自己放在一主客對列的格局下,換言之,人與存在已經破裂,要把存在列為對象來處理,於是有如實不如實的問題。人若只通過他的經驗或他的理性來看世界,必然牽涉到時空條件、前提、角度,乃至他的立場,他的訓練,這些,統統形成他的局限。人在態度上可以要求客觀,但在實踐上和在方法上,是否可以有完全的客觀﹖古典經驗者最後為甚麼走入唯我論,就是因為視經驗為唯一此外界溝通的橋樑,理性主義者為甚麼層構出不同的宇宙圖象,和推出背反的形上學命題,就是因為各自所預取的前提不同,結果都封閉在自己的世界,而無法超越。也許,在知識的觀點,一切知識的成立都需要預設個體性原則。一切對象的呈現亦不能不通過我的心靈,則個體與個體如何溝通﹖心靈與心靈如何相印﹖在知識論的角度終是大問題。中國先哲說︰「人同此心,心同此理。」這個「同」只是一形上信念,並無經驗證明。如果我們依從康德或近世心靈哲學者之所說,心靈活動原有種種對向、層級,則對向不同、層級互異,人的心靈距離亦愈遠。究竟甚麼是真理﹖是否把所有人的不同的看法加起來或結集起來便是真理的全部內容呢﹖如果真理不是數學上的和(sum),那麼所謂絕對客觀的真理應如何了解﹖同時,我們根據甚麼標準說別人所得的不是真理﹖真理問題不解決,結果我們都只有依自己的經驗或自己的理性能力來決定世界,最後將引起人類世界的分裂,各行其是;各人之知,止於其所不知;每人都有他的黑暗世界,依佛教說,也就是各有其無明,各有其心靈上的局限。
這一局限畢竟如何打破,我認為不能再從知識論的進路,而應該改從行動實踐上說。如實觀的問題,並非只是如何看到客觀真實的問題。絕對客觀真實的呈現,是人實踐方向的終極,但人的一生只是過程,而非終極。死亡是過程中的無可奈何,不能把人肉體上的死亡視為追求真理過程中的終結,所以與真理的得著與否無關。若能正視人是過程,則如實觀只是實踐原則,讓我們在實踐過程自知自己的局限而自拔,亦知對我們所不知道的世界或理論先求通達,多作同情了解(此中同情,非道德意義,亦非自由民主的公民意識)。如何可能﹖此即在如實觀自境之後,再如實觀他境,以發現對方的真實意義始。
(五)
由此可見,佛教的如實觀哲學實有多方面的涵義。它不但是真理的判準,而且是實踐的方法,處理問題的態度;尤其令人驚異的,是和現代人講客觀、開放、容受多元價值的精神十分相應。
〔參考資料〕 霍韜晦〈如實觀──佛教哲學的性格〉;木村泰賢《原始佛教思想論》第一篇;和辻哲郎《原始佛教の實踐哲學》第一章。
大約形成於七世紀之後的印度民間宗教。是對佛教中之密教有重大影響的印度宗教。
梵語tantra,中文音譯為怛特羅,有經絲、織物、織機、網、體系、組織等含意。至於印度古典《五卷書》(Pañca-tantra)中的tantra,則有寓言之意,因而佛教瑜伽行派所說的依他起性(para-tantra)中的tantra,便有依屬的意思。但就作為流派之名的trantra而言,也就是Tantrism(怛特羅教)中的tantra並無此意。現代印度哲學家達斯笈多(DasGupta)根據《Kāśikāvrtti》,而謂「tantra」一語是由tan(意為弘布、宣傳),加上trā-ṇa(有救護之意)的語根tra,所組成的合成語,其意為「宣傳救護者」。又,濕婆派的經典《Kāmika Āgama》亦承繼前述,謂tantra是宣揚救護與真實(tattva)、真言(m antra)有關的廣大智,並述其目的。
至於佛教徒對於tantra,則有另一番獨特的解釋。如《祕密集會軌》第十八品謂tantra乃相續之稱。其相續有三種,即依持、自性與不奪。自性者無作之因,與不奪同樣都是果;其依持者為方便。也就是「tantra」,是由具持續義的tan,加上使其成為名詞的後接語tra所構成,意為持續者,或相續、連續。基於此說,《Visvamitra》條列了四種tantra的定義,即︰
(1)是以連續不斷的文字來敘述本有菩提心的真相。
(2)是顯示如綱目那樣有相互關連的種種方便相。
(3)是糾正經文的雜亂。如實使上下有關連而闡明其意義。
(4)如同縫合布料,製成衣服,將種種相關的部分輯合,而成就佛果。
如上所述,對於tantra的解釋,印度教與佛教的解釋有所不同,但兩者皆認為向一般大眾廣泛宣揚本教真理且師資相承的教派,就是tantra。
怛特羅教徒本身對自己教派的起源傳承有四分時說。此說類似佛教的末法思想,是一種終末相應說法說。亦即太古時代的人或社會皆是完整的個體,但隨著時間流逝,世間的混濁也相對增加,因此太古時期人法調合的教法難以在堯季之世實行,也因此,在末世時期不得不用與其相應的怛特羅教法。四分時說便是此一分類。即大體可分為圓滿時、三分時、二分時、鬥爭時等四個時期。
(1)圓滿時︰是實行諸《吠陀》及《奧義書》的時期。
(2)三分時︰是盛行《家庭經》與《法典》的時期。
(3)二分時︰是流行兩大敘事詩及《往世書》的時期。
(4)鬥爭時︰是從前的所有教法皆失去效力,僅有怛特羅教能與時代相契合的時期,因此,怛特羅負起教化民眾的重任。
怛特羅教以民間信仰為基礎,在民間自然成長茁壯,故此一教派並無特定之教祖或創始人,其起源與形成年代亦不詳。不過,若依據前述的四分時說所示,怛特羅的出現是在諸《往世書》之後,由於《往世書》係成立於六世紀左右,因此,此教應成立於六世紀以後。今日歐美的印度學者也大多支持此說,認為此教創於七世紀以後。
但是,如果把怛特羅教解釋成是以印度民俗信仰為基礎,逐漸發展所成的,則其起源便不可說是在《往世書》之後,其萌芽期應在民間對於古《吠陀》的包容與接受中探求。若果如此,則怛特羅教的意義,可依其歷史變遷而分為七個時期。即︰
(1)淵源時代(500B.C.~200B.C.)︰隨著佛教的興起,彌曼差、數論、勝論等諸學派相繼成立,另一方面吠陀神話中的諸神,如濕婆、毗濕奴也逐漸凝聚其勢力範圍,而成為滙聚民俗信仰的淵源。
(2)萌芽時代(200B.C.~200A.D.)︰是雕刻毗濕奴及濕婆形像,並安奉在寺院崇拜的時代。此一時期,成立了所謂的《新奧義書》,即吠陀中的眾神被濃縮成梵天、毗濕奴、濕婆等三神,而「唵」(oṃ)字亦被分解成a、u、ṁ(三)字,並被配屬於此三天。
(3)形成時代(200~550A.D.)︰是印度教中的各個宗教相繼成立,各自組織自派的神學,並視自己所奉神祇與《奧義書》中的「梵」同為一體的時代。崇拜神妃的女神派也在此時成立。此一時期,毗濕奴、濕婆及其配偶的本質被認為即是「梵」。另一方面,從兩大敘事詩而展開的通俗文學《往世書》也告成立。這是以平易的方式述說宇宙的創造、破壞,以及眾神的系統,進而論述《吠陀》的起源、世界的支配者以及諸王的傳承等。是一般人所謂的聖書。而使《往世書》大眾化的怛特羅教便是在此時形成的。
(4)大成時代(550~900A.D.)︰此一時期,印度各個宗派的組織已臻完備,各派為了弘揚自己的教義,遂竭力培養佈教師(guru);為了提高信徒的熱誠,而創立入門式(dikṣā);為了顯示各人所屬的宗派,便在自己的額頭上附上額標(tilaka)。不僅北方輩出偉大的思想家、註釋家,連南方的Tamil也有毗濕奴派及濕婆派的詩人、音樂家一邊遊歷、一邊歌頌弘揚自己的宗教。而崇拜鑠乞底(śakti)的性力派也於此時完成其體系,並且成立「在人體構造中,有神經動脈各種中樞,鑠乞底的Kuṇḍalini即潛伏於此中樞中」的六輪說;並提出了覺醒鑠乞底及發揮其力的修習法。
(5)普及時代(900~1250A.D.)︰係已成型的怛特羅教普及各地、掌握住人心而呈現燦爛純熟景象的時代。此時,此一教派一方面開始趨向墮落頹廢,另一方面則變成其他宗教體系的基礎。最後,由於回教徒的侵入,勢力逐漸消失。
(6)頹廢時代(1250~1500A.D.)︰1203年,回教大軍從中印度侵襲東印度,毀滅了波羅王朝以及受其庇護的金剛乘信徒。怛特羅教因而轉入地下活動,其教勢亦愈加頹廢和迷信化。
(7)革新時代(1500A.D.~)︰凋落、頹廢的怛特羅再度覺醒,由那納克(Nānak,1469~1538)率領的錫克教、達杜(Dādu,1544~1603)所創的達杜派以及其他種種新興宗派陸續竄起,一新弊風,產生了蓬勃的氣象;而怛特羅教內部也有革新的傾向。
部分學者(如Monier-Williams,C. A.Waddell等)將怛特羅教與性力派視為同一教派,認為怛特羅教僅流行於孟加拉一地,乃孟加拉人所創。但是,如前所述,怛特羅教是濕婆、毗濕奴、性力派的基礎,因此,只要是這些教派存在之處,便有怛特羅教。而且,此教亦非只在孟加拉流傳,它遍及全印度,為印度教各派內在的民俗信仰或基礎;不僅成立甚早,範圍亦甚廣泛。在此一漫長的歷史中,佛教怛特羅的金剛乘,經由尼泊爾而普及於西藏、蒙古等地,進而南渡,遠傳至爪哇、蘇門答臘等地。印度教怛特羅的性力派及左道性力派等,則與金剛乘共榮直至今日。
在教義方面,如前所述,由於怛特羅教是以印度民間信仰為基礎,在民間自然成長茁壯,因此此一教派沒有教祖或創始人。但怛特羅教徒認為往昔有聖者(muni)或得成就者(siddha),將自得的靈感與所聞神音向大眾闡明;彼時所說者,即是怛特羅教典。神的本質超越男女性別、不二一體,永劫的濕婆同時也是法爾廣大的毗濕奴。但因抽象的表現無法用以教化大眾,為了使大眾容易接受,而將濕婆或毗濕奴具體化、人格化,並配以妃子。這些神祇與其神妃住在喜馬拉雅山的最高峰開拉沙山(Kailasa),共享永劫不滅的妙樂,且經常說法。此中所說的雪山(喜馬拉雅山)即是須彌山,印度教徒咸信濕婆神係住在開拉沙山的主神。此濕婆神娶此山的女兒Pārvati為妃,兩人相互問答,即以對談的方式來說法。若神妃是問者,便是弟子,而濕婆神則以說教師的身份作答;此時稱作Āgama。反之,若濕婆神當問者,則由其妃回答,此一方式名為Nigama。此二者因係配偶神(Yamala)之對談,故亦稱作Yāmala,皆是怛特羅的異名。
怛特羅教經典的主要內容由(1)宇宙的創造,(2)毀滅,(3)對諸神的禮拜,(4)超自然力的獲得,(5)與最高存在的合一等五項構成。據說其中尚有諸神的住處、諸聖地、梵及精靈的住處、天國的起源、時代的特質、王的義務等。由於怛特羅教是以普益萬機為目的,故其實修方法便有多種。不過大抵可歸納為實踐怛特羅的人、實踐的方法與目的等三點。修習者稱為Sādhaka或Sādhika。此怛特羅教的特質在於不論階級或男女性別的差異,只要信奉其教便能成為修習者。修習此教而獲致自由飛翔於空中的神通力的女修習者,一般稱為荼吉尼(Dākini,即空行母),為濕婆神妃Kāli的侍女,在佛部、蓮華部、金剛部中均有其席位,是金剛豬天妃的化身。修習的方法稱為Sādha-na。首先,是上師(Guru)對弟子傳入門式,授予入怛特羅教的資格。所謂的入門式是上師對弟子講授真言,透過真言,上師與弟子的神慮相同,弟子念力與師長相應。入門式終了,上師對弟子提撕,使其心境向上,並傳授灌頂。其灌頂從入門開始,力量依次增上,淨化有漏,及至等持圓滿位。此中的階段共分八種。即︰(1)鑠乞多灌頂,(2)圓滿灌頂,(3)次第入門灌頂,(4)王位灌頂,(5)大王位灌頂,(6)瑜伽入門灌頂,(7)圓滿入門灌頂,(8)大圓滿入門灌頂。人本來有獸性、勇性、神性等三種性質存在。此三者以潛伏在人體中的明態、動態、鈍態等三德為基礎,依年齡、家庭、教養程度不同而有深淺不一的表現,因而,上師須適應時機而予以指導。而因應此種種階段而修的法,是禮拜、念誦、布字觀、五摩字觀。其禮拜又有四種階段,即︰
(1)所有事物皆是「梵」的展開,除「梵」之外,無任何事物,悟梵我一如。
(2)依實修統一心靈的瑜伽而不斷絕心中神性的冥想。
(3)禮讚、念誦神祇。
(4)外在性的禮拜神。
其中,第一為最高層次,第四為低層次,各依其性格而實修,第四是最為一般性的禮拜。
修習者所禮拜的神祇是自己的本尊,即︰毗濕奴派徒禮拜毗濕奴、女神派徒禮拜女神、濕婆派徒禮拜濕婆,一般人則禮拜日天、聖天、女神、濕婆、毗濕奴等五神體(pañca-devata),爾後,變成禮拜自己的守護尊。即禮拜屬一家守護神的家庭神。禮拜神的行事及用具稱為upacāra。一般而言,即(1)設尊像座,(2)迎神,(3)上洗足水,(4)獻裝在容器內的供物,(5)與(6)獻上漱口及可飲用的水,(7)獻蜜、奶油、牛奶、凝乳,(8)獻沐浴的水,(9)獻衣服,(10)獻寶石,(11)獻香料,(12)獻花,(13)獻香,(14)獻燈火,(15)獻食,(16)祈禱等十六種程序。在禮拜神祇時,修習者首先須在神像前心中專念該神,同時以神力或生命力注入彼神像中,將形像本身當作是真神來崇拜。從這種外在的禮拜進入內在的禮拜,進而到達精神性的禮拜。達到此一階段時,upacāra只是運心,並且要以飲、食、性交等動作代替物質性的供品。最後,超越禮拜者和被禮拜者的二元的立場,到達梵我一如的不二真實的境地。
其次,布字觀是一邊唱特殊真言,一邊用右手的五指接觸身體各部分,使修習者的身體成為神的身體。最後的五摩字觀,則是使用酒、肉、魚、炒米和性交等五實性的行事,由於此五實性的原語均以「摩」(ma)字為首字,故稱五摩字。實行此五者時,行者須因應自己的性格慎重行事,若欠缺慎重,便易蹈入淫祠邪教。
實修的目的也有多種,例如在流轉道者,透過對此世的欣悅而謀求幸福,在還滅道者則追求還滅於母胎的根源,以及與最高梵合而為一。不論是外在的世間享樂或內在的解脫之樂,兩者都是由最高神所餽贈,怛特羅即是授與世間樂與解脫的教派。此世間幸福可概括為法、欲、富等三類,加上出世間的解脫,便是怛特羅的實修目的。怛特羅教徒認為若依據因應各人性情而實修種種方法,就可獲得圓滿的境地。
◎附︰景昌極〈印度密教考〉(摘錄自《現代佛學大系》{51})
(一)密教名義
密教梵語稱怛特羅教(Tantrika)。怛特羅(Tantra)本義為經綸或網罟,假借為綱領或統系,寖假而成為密教經典之專名。往日譯家,或譯為教,或譯為本續,或譯為祕密本咒。
密教之別名,梵語稱鑠乞底教(Śakta)。鑠乞底(Śakti)本義為精力,偏指男女生殖之性力,寖假而成為大自在天妃突伽天(Durgā)之專名。近者日人譯為性力教或女神崇拜教。
怛特羅教或鑠乞底教,本印度教之一旁支。印度固有之宗教凡三,曰佛教(Buddh-ism),曰耆那教(Jainism),曰印度教(Hinduism)。佛教大別為小乘(Hinayana)與大乘(Mahāyana)。耆那教大別為白衣派(Svetambara)與天衣派(Digambara)。印度教大別為傳統派(Smarta)、徧入天派(Visnava)、自在天派(Sivata)、梵天派(Brahmaka)、日天派(Saura)與歡喜天派(Ganabati)。怛特羅教者,則自在天派之一支,以崇拜其妃之性力,特重符咒、壇場、圖像、供養諸事相為標幟者也。
此派之興起,依據印度歷史學者所考證,約在西元後七世紀至九世紀之間。其發源地在東印度孟加拉(Bengal)、阿撒密(Assam)二省,印藏交界之區。其後寖盛,印度教其他各派頗有為所同化者。然即在印度教中,大多數有識之士,仍以左道目之。耆那教徒尤能屹然自立,未嘗稍染其頹風。其受毒最深,與之俱化者,則為末流之大乘佛教,即自稱密宗之佛教者是。怛特羅本無祕密義,佛教徒以其顯與佛說相違,且其中多有不可告人之處也,故託為佛之密教以自掩飾。其實密宗佛教,可稱為佛化之怛特羅教,亦可稱為怛特羅化之佛教。佛化者,以其多易外道諸天之名為佛菩薩等。怛特羅化者,以其教理事相等大體襲取印度教中之怛特羅派而無以自別也。今姑略考怛特羅派教理事相之內容,以見密宗佛教之淵源所自。怛特羅之名,或不為國人所熟知,則亦姑以印度密教或密宗印度教之名譯之。
(二)密教溯源
密教如一大雜貨鋪,百貨雜陳,瑕瑜互見,試略溯其淵源。其真言(matnra)、護摩(homa)、供養(pujā)、壇場(mandala)、圖式(yantra)等事,大率可上溯至吠陀時代(Vedic period)之婆羅門教(Brahaman-ism),而以本之禮論派哲學(Mimānsa)者為多。其特重信仰之態度,得之於《大博羅他紀事詩》(Mahābhārata)與往世書(Purā-ṇa)等。其眾生(Jīva)與自在天(Siva)二而不二之教理,則徘徊於明論派哲學(Vedanta)與數論派哲學(Sankh ya)之間。其崇拜生殖力,則為自在天派生殖器崇拜(Lingaworship)之遺風,或謂係阿利安人得之土著之蠻族者。(東印孟加拉省一帶居民,大抵非阿利安族之土著及自藏緬遷來者為多)。其視身體為小宇宙,而謀種種修煉之道,則係瑜伽派哲學(Yoga Darsana )之修行法,而變本加厲者。印度教素以博大涵容,方便應機為特色,其弊乃至於藏垢納 污而不知別擇。大乘佛教亦唯博大方便是求者,故不期而與之俱化。以視小乘佛教與耆那教之壁壘謹嚴,抱殘守缺者,其得失正未易言。
(三)密教文獻
密宗印度教分其教經典為四類,以配屬於此世劫中之四時期。第一為屬於天啟書(Sruti)之《四吠陀本誦》(Caturvedasamhitas)及其所屬之《梵書》(Brāhmana)、《森林書》(Aranyaka)、《奧義書》(Upani-sad)等,適用於第一沙替時期(Satyayuga)。第二為屬於傳承書(Smḷiti)類之《家庭經》(Grihasutra)、《法經》(Dharmasutra)等,適用於第二吹佗時期(Tretāyuga)。第三為各種古事紀或往世書(Purāṇa),適用於第三得勿怕時期(Dvāparyuga)。第四即怛特羅密典,適用於第四迦利時期(Kaliyuga),即現在世。在現時期中,過去之經典符咒等,皆失其效能,以眾生之根機已異於前時期故。佛教之以密宗配屬末法,或亦有取於此。
現存密典,其鈔本最早者,如《Kubjika-mata》密典等,約在第九世紀。證以六世紀初之《長壽字庫》(Amarakośa)書中,怛特羅一字僅作綱領統系解,以及七世紀中玄奘、義淨所記,尚無密教蹤跡,可見密典之造作,當自八世紀始。此後代有新作,直至十六世紀以降。如所謂《彌羅密典》(Meru Tantra)中,具有倫敦與英吉利字樣,其為晚出明甚。
密典中自述密典之總數,通言六十四,如《Vamakesvara》、《Kulachudamaṇi》、《Agamatattvavilasa》三密典中各舉六十四種,而互有出入。又有《Agam atattvavilasa》中外舉之八十三種,以及《Mahasiddhasara》密典中所舉之一九二種。核以沙士睿(H. P.Shastri)《泥泊爾豆巴圖書館梵莢目錄》(Acatalogue of palmleaf and selected Mss. be-longing to the Durba lribrary,Nepal)以及阿物龍(Avalon)所刊行之《密典原本集》(Tantrik Texts)等,知其泰半亡佚。其最著名者為《大涅槃密典》(MahanivarnaTantra)。余嘗以其英譯本,與佛教密典相較,訝其體裁內容之十分相似,茍易自在天之名為毗盧遮那或阿閦佛,易突迦天之名為救度母或某某明妃者,行且見一般佛教徒將奉為寶典而不疑也。其餘如《Saradatilaka》、《Yogini,Kularnava》、《Rudrayamala》等密典亦皆有名。
密典又或分為兩類。大自在天向其妃說法者,稱阿笈摩(Āgama)。反之,其妃向自在天說法者,稱逆笈摩(Nigama)。
密典內容,普通分為四部,與《徧入天派集頌》(Samhita)之分部略同。曰智慧之部(Jnana-Pada),論哲理。曰瑜伽之部(Yoga-Pada),論苦身煉氣等各種觀想。曰作業之部(Kriya-Pada),論建寺畫像等法。曰修行之部(Carya-Pada),論宗教儀軌。西藏佛教密典,分作、修、瑜伽、無上瑜伽(Anutarayoga)四部,殆亦有取於此,特易智慧之部為無上瑜伽耳。
佛教密典,亦通稱怛特羅,與顯教經之稱修多羅(Sutra)者有別。在藏文佛典中,雖間有顯密相廁者,然怛特羅與修多羅之分,大體尚稱瞭然。中譯佛典,則怛特羅亦稱為經。名實混淆,譯密典者當負其責。
佛教著名密典,其屬於作修瑜伽之部者有七八世紀之《一切如來金剛三業最上祕密大教王經》(Tathāgataguhyaka or Guhyasama-ja)、《金光明最勝王經》(Suvarnaprabha-sottamaraja)、《大毗盧迦那成佛神變加持經》(Mahāvairocanābhisambodhi)、《蘇悉地羯羅經》(Susiddhikaramaha)等,此皆有漢、藏譯本或兼有梵本可以對勘者。其中譯密典中多有經譯人隨時臆造,巧立名目,而託為譯自梵本者。不空所譯,尤為可疑。其詳可參日人大村西崖所著《密教發達志》。其後出之無上瑜伽一類,同見於中、藏、梵三本者,有十世紀之《大悲空智金剛大教王儀軌經》或《喜金剛密典》(Hevajra Tanra)。見中、藏二本者,有《密集經》等。見藏、梵二本者,有《時輪經》等。此外獨見藏本者最多。
(四)密教教理
密教除所謂息災、增益、鉤召、敬愛、降伏等純粹法術外,其最終目的在求解脫。其所謂解脫,在舉小己以沒入於大神,此與其他印度教各派,無大差異。惟其主張大神無作用,具有作用者為其妃或鑠乞底,而名之曰自性,則有取於數論神我不變,自性變異之說。又或於神我自性之上,加立數諦,以牽就一元與創世諸說。(中略)近出印人婆羅摩(Brahma)氏所著《印度諸成就法之哲學》(Philoso-phy of Hindu Sādhana)一書為密教迴護甚力,熱心密教者可參閱。
密教所論種種修行或成就法,頗自有其特色。茲就身語意三方面,略述其自詡密義之幾種觀想。
(1)身體方面︰密教有一根本假定,即以人之身體為一小宇宙是。謂人腦海中有千葉蓮華(sahasrarapadma),實為大神之府。其下有六輪(satcakra)、三徑(trinadi)。六輪者,一曰四瓣蓮華之尻輪或基本輪(muladhar-acakra),二曰六瓣蓮華之陰邊輪(svadis-thana cakra),三曰十瓣蓮華之臍輪(man-ipura cakra),四曰十二瓣蓮華之心輪(ana-hatacakra),五曰十六瓣蓮華之喉輪(visuddhacakra),六曰兩瓣蓮華之額輪(ajnacakra)。三徑者,一曰沿脊椎之中樞徑(susumna),二曰脊椎左邊之左翼徑(ida),三曰脊椎右邊之右翼徑(piṅgala)。中樞徑中又有金剛徑(vajrini-nadi)等。宇宙之神妃,平日如蛇形,圍繞圓柱(linga),蜷伏於尻輪中,是為有名之蜷伏力(kundali-ni)。茍經一番修煉或瑜伽工夫,則此蜷伏力可由寐而醒,漸次上昇,最後達於千葉蓮華之腦府,而與大神相合,則此人即入神通無礙,不思議解脫之境。其詳具見英人阿物龍氏所譯《蛇力》(The serpent power,a translationof Shatchakranirupana)一書。頃閱《班禪開示錄》中所舉額間月輪、喉間日輪、心間羅喉輪、臍間劫火輪、髻間虛空輪、密處智慧輪之六輪,與此所舉蓋大同小異。唯是彼復以六佛配之,此殆即彼之所謂佛化也已。又另篇謂,「時輪金剛一經,上起日月星辰,下訖草木沙石,配以吾人一身精氣脈絡,無毫末之差」,此亦密教通義之一也。
(2)語言方面︰印度教之尊重真言或祕咒(通譯曼陀羅mantra,或陀羅尼dhāraṇi。陀羅尼之初義本指總持或撮要,其後寖變而為祕咒之代名詞,其衍變之迹具詳大村西崖《密教發達志》),由來已久。所謂梵(Brahma)之本義即指祈禱時所用之聲及其所代表之語文思想。初民智慧淺陋,往往因尊重前人之語文思想故,認為其中有不可思議之魔力,寖至抹殺其思想之本身,而唯語聲文形之是崇,此一般符咒之起源也。唯心派或唯理派之玄學,認宇宙之本體亦即一種心或理,而可以語文表示者,更從而附會之,遂蔚為玄想與迷信之大觀。其在中國之宋宙學與希臘之柏拉圖(Plato)派哲學,略啟其端而支離未甚。其在印度,以趨於極端為民族特性者,遂由波你尼(Panini)之聲常住論,支離而為密教之真言種子(bija)等說。(中略)
(3)意想方面︰說者謂密教之長,即在其種種觀想(nyasa)。其儀軌不及吠陀諸祭之繁,而一舉一動,一器一圖,莫不賦以若干哲學上之意義,最為耐人尋味。然惟其如此,其附會牽合乃無所底止。(中略)
密教種種離奇怪誕之觀想,既不可殫述,姑述其所謂近事之三類。其一曰各得一體觀之近事(Angavabhadda upasana),此認宇宙多神各得大神之一體而奉為本尊,而以某一聲母或圖像器物為之代表者。其二曰具體而微觀之近事(Pratika upasana),此認某一聲母圖像或器物,可為大神之符號,大神雖寓於其中而亦有超於其外者。三曰神我一如觀之近事(Ahamgraha),此為最高境界,更不見有能祀者與所祀者之差別。即此以觀,其雜谷U炫姥ケ齙エ夾ㄕa,以成其觀想,彰彰甚明。
要之身口意三密相應,以求達到所謂不思議境,此密教之通義,亦佛教密宗所自詡為於顯教外獨闢之無上方便也。
(五)密教事相
密教之儀軌事相,雖較古代吠陀中所規定者為簡,然其名目之繁多,式樣之詭祕,已足使局外人目眩而神迷。茲僅略述其流弊最大者數端。
一曰絕對專制之尊師法︰密教最重師承。凡修行者必擇一本師(guru),尊之如大神,而受其灌頂(abhisekha)訓示等,不容有絲毫自由批評的精神。學生稍有心得而未經本師印可者,則加之以最重之盜法或越三昧耶(samaja)等罪名。
二曰誨淫之輪供與雙入像等︰密教供養法中有所謂無上密義之輪盤供養(cakra-puja)者。昏夜聚若干男女於一處,不問長幼尊卑,共行所謂五真實(panca-tattvas)之道。五真實者,飲酒、食肉、食魚、食炒米與性交(madya,mangsa,matsya,mudra ,maithuna)是。彼固有特殊之觀想與意義,非局外人所能究詰也。
三曰誨殺之殺人祀天法與執兵器之像法等︰自在天在印度神話中本為代表破壞之力,與梵天之代表創造,徧入天之代表維護者相對。其妃亦然,故有暴惡母(chanda)之稱。主其祠祀者往往殺人以祀之,以求快其好殺之意。此風由來已久,據《慈恩傳》,玄奘法師即幾遭其毒手者。然密教學者則曲為之迴護,如有名密教詩人般薩大生( Rama Prasada Sen1718~1775)之詩曰︰「母雖笞子,子仍啼哭以就母,牽衣而不捨。惟我乃知,母之降誅,正母之慈愛」云云。我恨不能以斧鉞加此詩人之頸,使躬為犧牲之模範,而觀其能否仍說「臣罪當誅,天王聖明」之風涼話也。
佛教密宗,始終未染殺人以祀之風,大村西崖謂釋迦遺澤終未盡泯,有以致之。然我觀密教諸佛菩薩暨諸忿怒明王執金剛等像,亦每狗牙上出,三頭六臂,手中執刀鋸杵索等物,足下踐踏怨敵以示威,壇場之內,或以屍骨糞穢等物為供養,此果何為者。佛經中所謂降魔者,大率以喻內心之衝突。釋迦一生,曾殺幾人﹖豈真有待於殺生以成其道﹖以歡喜佛之事例之,密宗佛教之不以殺人為無上密義者,相差亦僅一間耳。
(六)密教飾辭
雖然,密教學者固自有其掩飾之說。如曰︰人有此生當受之業果(phala of prarabdha),必須受盡乃獲解脫也。如曰︰以毒攻毒,其心乃益堅也。如曰︰窮其所之,使倦而知返也。此皆無足深辯,以一切縱欲敗度者,無不可以此等語為藉口故。其居心尤不可問者,則即此等淫樂,亦惟少數特權階級,自命為利根上智者得享受之。其於一般教徒,則設為種種危詞以愚之,使自知其資格之未深,長在可望而不可即之境,俾惟其尊師之命之是聽。此與貴族之躬行貪污而以廉潔責其下者將毌同。近有西人參觀東印阿撒密省戈哈替(Guhati)附近卡馬乞亞(Kamakshya or Kamaksha)密教寺院者,謂寺院內部雖極腐敗,其附近之一般教徒,則生活極有規則,此其故,可深長思也。(密教分人類為畜生乘、英雄乘、天神乘三者,惟英雄乘以上,得為五真實等事,此指資格較深之個中人,其視一般愚夫俗子,則猶畜生,不得參與其機密也。)
(七)密宗佛教
釋尊之反對祭祀、咒術等,原始經律,不乏明文。(如《長阿含》〈梵動經〉「如餘沙門婆羅門食他信施,行遮道法,邪命自活,或為人咒病,或誦惡咒,或誦善咒……或誦死生書,或相手面,或誦天文書,或誦一切音書,沙門瞿曇無如是事」,又〈倮形梵志經〉「沙門瞿曇呵責一切諸祭祀法」,又如《四分律》卷二十七「比丘尼誦習世俗咒術乃至音聲,若口受,若執文誦說,而了了、波逸提,不了了、突吉羅。」大乘經典中漸有咒術音聲等之竄入,然仍居附屬地位。玄奘、義淨而後,印度佛教大衰,廣採印度教各宗之說,以謀適應,於是有所謂純密之密宗者出。其在中譯,大要分胎藏、金剛、蘇悉地、瑜祇等部。其後出者,務求勝前,而尤與怛特羅派結不解緣者,則有藏譯之喜金剛、上樂輪、救度母輪、佛頂輪、夜摩對治、密集、幻網、佛平等行、月明點、忿怒文殊等部。自稱為大瑜伽、無比瑜伽、無上瑜伽等,鑿空杜撰,彼此乖違,其去本乃愈遠。如所謂時輪,則為無上瑜伽中之最後出者,以不久印度佛法即完全為印度教及回教所覆滅故。不者,此類密典之名目仍將層出而不窮,雖持續至於今日可也。
密宗佛教之諸尊,有顯然為外道諸天者,如吉祥天、辯才天、歡喜天、摩利支天、風天、火天等是。有自自在天妃之千名中轉變而成者,如不空羂索、白衣、如意輪、十一面、十二臂、千手、馬頭等觀音是。觀音部諸尊大率為突迦之化名或化身,其又稱蓮華部者,則以突迦一名蓮華標(Padmalancana)及蓮華婦(Padmarnusa)故。有自咒名之人格化而成者,如諸明王是。其所倡導諸尊種種法門,即就中譯雜密胎金諸部計之,已不下數百千種,莫不自謂為最勝。(下略)
〔涅槃的語義及其內容〕 涅槃原是印度語,具稱涅槃那,也被譯做泥洹或抳縛南。它的意義,是包括了滅、寂、寂滅、寂靜、滅度,而玄奘譯為圓寂。在印度的原語應用上,是指火的息滅或風的吹散,如燈火息滅了稱為「燈燄涅槃」(見《俱舍論》卷六)。但印度其他宗教很早就採用此詞做為最高的理想境界,如《大毗婆沙論》列舉異教五種現法涅槃論,即以現世五欲的快樂與得四禪定為涅槃;此外也見於婆羅門教以修持達到梵我合一或死後生到梵天,稱為「梵涅槃」;可知「涅槃」不是佛教專有的名詞。唯「涅槃」這名詞一出現在佛教經典上來,便給它以新的內容,到現在差不多變成佛教特有而莊嚴的名詞了。
涅槃也同般若一樣,它的內容是包括了很多方面的,在《大般涅槃經》中舉二十五種、《四諦論》舉六十六種的異名,一般經論中所常見到的無為、真諦、彼岸、無壞、無動、無憂、無垢、不生、解脫、無畏、安穩、無上、吉祥、無戲論、無諍,以至真如、實相、如來藏、法身等等,都是涅槃的異名。
有人以為死即是涅槃,這是錯誤的。《勝鬘經》說「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即是涅槃」;如果死就是涅槃的話,釋迦牟尼在菩提樹下成道、證涅槃應是死在成道的時候了,可是菩提樹下證涅槃時與死是無關的。菩提之與涅槃,原如光之照物,是同時而沒有先後,故涅槃不應指為死;在嚴格的譯師稱聖者之死是譯做「般涅槃」,般是「全無殘餘」的意思,故般涅槃的意義是近於阿羅漢最後身心俱滅的無餘涅槃,顯然是和佛陀在菩提樹下或聲聞人現生所證得的「現法涅槃」有所區別。把死叫做涅槃,是有傷害這個莊嚴的名稱的。
涅槃具有「滅」義,指的是消滅煩惱災患,《雜阿含經》卷十八說(大正2‧126b)︰「貪欲永盡,瞋恚永盡,愚癡永盡,一切諸煩惱永盡,是名涅槃。」《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五以「無苦義」名涅槃。這說明滅是以消滅煩惱與苦為義;煩惱與苦消滅,就會出現寂靜、安穩、快樂的境界。小乘的、大乘的兩種涅槃經,都非常重視「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這一首偈,寂滅的法喜充滿的生活,不僅是小乘聲聞也是大乘菩薩精神生活營養上所必需的東西。唯小乘聲聞與大乘菩薩的智力有所不同,在寂滅的含義上也有很大的差別,也即是涅槃的內容上劃分消極的與積極的鮮明昇線。如《俱舍論》卷六引燈焰涅槃,喻佛陀所證的涅槃「心解脫亦爾」,並說(大正29‧35a)︰「如燈涅槃,唯燈焰謝無別有物,如是世尊心得解脫,唯諸蘊滅,更無所有」;但在大乘《涅槃經》卷六則否定這種說法,謂(大正12‧402a)︰「若言如來入於涅槃如薪盡火滅,名不了義,若言如來入法性者,是名了義」;卷四並說(大正12‧390a)︰「若油盡已,明亦俱盡,其明滅者喻煩惱滅,明雖滅盡,燈爐猶存;如來亦爾,煩惱雖滅,法身常存。」因為小乘聲聞唯了知緣生法的無常、苦的法相,體達我空得我空智,滅苦滅煩惱滅業,體現了緣生法上的我空理,但執緣生法的法體是實有,畏懼生死,厭離眾生,耽寂滅理為涅槃,結果是灰身滅智墮入頑空中去,對人生社會缺乏積極的精神。大乘菩薩是根據佛陀的菩提涅槃,了知緣生法的無常、苦的法性;體達我法皆空得我空法空的二空智,了苦即法身,煩惱即菩提,業即解脫,無苦無煩惱無業可滅,體現緣生法的中道實相,故能不厭生死,不欣涅槃,但為饒益眾生,廣作佛事,故於人生社會是發揮了積極的精神。以談涅槃為中心的大乘《般涅槃經》,說涅槃具足法身、般若、解脫的三德,具足常、樂、我、淨的四德,具足常、恒、安、清涼、不老、不死、無垢、快樂如甜酥之具八味的八德;於是涅槃之體已不落於寂滅的頑空,而涅槃是以實相或法身為體,起有生命的無窮盡的作用了。清涼釋涅槃──圓寂之義曰(卍續11‧157下)︰「義充法界,德備塵沙曰圓;體窮真理,妙絕相累曰寂」(《華嚴經疏演義鈔》卷五十二)。表達出涅槃是具有多麼豐富的內容。
〔小乘佛教與大乘佛教的涅槃〕 四諦、十二因緣是佛教緣生論的基本論據,它是闡示出「諸法從緣生,諸法從緣滅」,「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時彼無,此滅故彼滅」的辯證的原則性理論,而後來發展為大乘小乘論部的各種緣起論。但佛陀的緣生論也不只是停止在認識的理論上,小乘佛教通過緣生論的理論,總結出諸法無常、諸行無我、涅槃寂靜三法印,做為實踐生活的鑑定;大乘佛教通過緣生論的理論,總結出諸法一實相印,做為實踐生活的鑑定。寂靜,是小乘涅槃之體,大乘的涅槃之體則是實相,然而客觀緣生法的生、異、滅的規律,是法爾如是,平等普遍,唯由小乘人與大乘人的根性上的差別,主觀智力的淺深,使所證之涅槃也有所不同。小乘聲聞,是停留在緣生法的現象生滅無常相上而起畏懼,但求個己的灰身泯智以求寂滅;大乘菩薩透過緣生法的現象掌握到它的真實相,把法爾的生異滅相統一於變者不變的規律性中,了知無生死可出,無涅槃可證,世間與出世間不二,染污與清淨不二,眾生與諸佛不二,同一實相印之所印故。
由於小乘聲聞以滅盡生死為涅槃,在解脫輪迴生死到生死滅盡的涅槃過程中,分涅槃為兩個階段︰一曰有餘依涅槃,二曰無餘依涅槃。前者是以我空智斬斷生死輪迴的牽引鍊索──煩惱與業,心得寂滅曰涅槃,但這個由過去有漏業力所牽引的肉體尚未消滅,殘餘之身依仍在,曰有餘依;到了這個殘餘的軀體也死亡,身心俱歸寂滅,未來的生死永滅,曰無餘依涅槃。在阿含經典中說明聲聞兩種涅槃的頗多,但以《本事經》卷三說得最簡要,現節錄經文如下(大正17‧677b、678a)︰
「涅槃界略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有餘依涅槃界,二者無餘依涅槃界。云何名為有餘依涅槃界﹖謂諸苾芻(與比丘同)得阿羅漢,諸漏已盡,(中略)宿行為緣,所感諸根,猶相續住。雖成諸根現觸種種好醜境界,而能厭捨,無所執著,(中略)乃至其身相續住世,未般涅槃。常為天人瞻仰禮拜,恭敬供養。是名有餘依涅槃界。云何名為無餘依涅槃界﹖謂諸苾芻得阿羅漢,諸漏已盡,(中略)彼於今時,一切所受無引因故,不復希望,皆永盡滅,畢竟寂靜,究竟清涼,隱沒不現。惟由清淨無戲論體,(中略)不可謂有,不可謂無,不可謂彼亦有亦無,不可謂彼非有非無。」
經文指出兩種涅槃皆以「諸漏已盡」的寂滅為體。但前者諸根的身依還存在,飢時要吃,寒時要穿,四大不調時也要發生疾病;唯由於煩惱之漏已盡,六根門頭所反映的種種好醜境界,只是可厭棄的法有的擾擾之相,更不會起執著愛憎之心,這正是顯出現證涅槃生活的境界;可是殘餘的身依尚存在,故稱「未般涅槃」,所謂「子縛已斷,果縛猶存」,曰有餘依涅槃。至於無餘依涅槃與前者所區別的,是在「彼於今時」壽命已盡,肉體消滅,現在的身受心受的牽引因已斷,對於未來更「不復希望,皆永盡滅」,達到了灰身泯智的境界,曰無餘依涅槃。《成實論》卷十三說(大正32‧345b)︰「得有餘泥泹,則垢心滅;得無餘泥洹,則無垢心滅。」這樣的無餘依涅槃,直是身、心、智都滅的境界。雖然《本事經》指示出無餘依涅槃界不是完全歸之於無有,尚有個「清淨無戲體」在,而這個清淨無戲體畢竟是什麼狀態的﹖卻用遮詮的表現法,「不可謂有,(中略)不可謂彼非有非無」,殊令人有難以捉摸之處。在《大般涅槃經》卷四也有形容無餘依涅槃境界說(大正12‧627c)︰「譬如熱鐵,槌打星流,散已尋滅,莫知所在;得正解脫,亦復如是︰己度淫欲,諸有淤泥,得無動處,不知所至。」但是要知道佛教運用的語言是愛用遮詮的表現法,愛用非、無、滅、空等字眼,從否定的反面來肯定它的正面;阿羅漢無餘依涅槃的清淨無戲論體,絕不是等於龜毛兔角畢竟無的東西;因為涅槃的境界不屬於理論的問題,而是唯實證體驗者精神上的生活境界。因為阿羅漢以我空智證入涅槃的境界,一方面解脫了由煩惱、業所招的有漏生命,同時也就是得到非煩惱、業的無漏生命。可是這無漏生命──清淨無戲論體,已超越過煩惱、業的意識所能認識或經驗的境界。《中阿含》二一0經說,苦樂以不苦不樂為對,不苦不樂以無明為對,無明以明對,明對涅槃,涅槃則無對。也即是《俱舍論》卷六說的(大正29‧34c)︰「此極寂靜,此極美妙。謂捨諸依及一切愛,盡離染滅名為涅槃。」昔跋迦梨比丘死,佛說他因為已證入無餘依涅槃,惡魔已不能再找到他所往之處了;也是證明這個無對的道理和事實。
在聲聞乘二種涅槃中主要的是現證的有餘依涅槃,而無餘依涅槃不過是到了殘餘的身依灰盡──死,加上一個名稱罷了。所以死,畢竟無關緊要的,「寂滅為樂」的境界是要求在生前證得的,南傳巴利語藏經的《如是語》(即漢譯的《本事經》)上座偈有︰「實極安樂,佛說涅槃;無貪無愁,安隱苦滅。」以及「我依安樂,得此安樂」的飽餐法味的生活境界。
但聲聞人所證的涅槃,畢竟是個人享受的法味與安樂的境界;對詮釋涅槃生活用語方面,也多屬遮詮,對人生社會缺乏積極的意義。到了大乘佛教,對於詮釋涅槃問題上的用語,遮詮與表詮並用,而表詮的表現法運用更廣。因為大乘佛教的生命源泉的般若智,是從空到不空;空,就是對緣生法上空去有見、無見,空去生死見、涅槃見,空去眾生見、佛陀見,統一於不二的一實相印,「一色一香無非中道」,「一切眾生本來是佛」,「資生產業皆與實相不相違背」的不空的肯定。於是說涅槃時無一法不是涅槃,涅槃即實相故,生死即涅槃故。覺悟這個道理,就是成佛證涅槃;不覺悟這個道理,就是凡夫落生死,但雖落於生死的凡夫,這個法爾道理並沒有失去。在凡夫不失分上,《十地經論》稱之為「性淨涅槃」,《三無性論》名之為「本有」;在佛陀覺悟分上,《十地經論》稱之為「方便淨涅槃」,《三無性論》名之為「始有」。《成唯識論》說四種涅槃中稱本有的為「本來自性清淨涅槃」,稱始有的為「無住處涅槃」。論文釋本來自性清淨涅槃云(大正31‧55b)︰「謂一切法相真如理,雖有客染而本性淨,具無數量微妙功德,無生無滅湛若虛空,一切有情平等共有,與一切法不一不異,離一切相一切分別,尋思路絕名言道斷,唯真聖者自內所證,其性本寂,故名涅槃。」釋無住處涅槃云(大正31‧55b)︰「謂即真如,出所知障,大悲般若常所輔翼,由斯不住生死涅槃,利樂有情窮未來際,用而常寂,故名涅槃。」
依據以上的論典,自性清淨涅槃,是指「佛如、眾生如」的法爾真實如是之理,可是未覺悟的凡夫畢竟不能稱為佛陀,好像地下未被開發的礦藏,雖然是財富,但還不能為人民所享用,天台家稱之為未有莊嚴過的素法身,到了證得無住處涅槃,才能親自受用涅槃的境界,發起無窮的妙用,好像已開發的礦藏,成為人民生活中的實有財富,真正得到享受,天台家稱之為莊嚴了的法身。前者是屬於理論的,是指出實踐的方向;後者是實踐著的生活,充實了證實了涅槃的理論。故涅槃論到了大乘佛教,才有了真實的著落,表現出富有朝氣的積極精神,像「大悲般若常所輔翼」,「利樂有情窮未來際」的明確而生動的語句,掃除了小乘佛教關於涅槃遮詮表現法的那種闇昧的氣氛。
〔大乘佛教的涅槃是生活實踐的深刻契證〕
一個人要走遠路時,為保護兩足,是把道路上舖滿皮革呢﹖還是只要兩足穿上革靴呢﹖佛陀教人的方法是叫穿上革靴。證入無住處涅槃的智慧,就是穿上革靴,兩足便能走任何不平的生死道路。《大智度論》卷九十六說(大正25‧729b)︰「一切法不可盡壞,但離其邪憶想,一切法自離。」故涅槃之寂滅,是轉變義,即轉變邪憶想而成為般若智,則一切法皆是實相,生死險道頓成涅槃的坦途,離開這個現實的世界、現實的人生生活,更沒有涅槃可證。故大乘佛教的涅槃,是以生活實踐為中心,離開人間無生可度,離開人間無佛可成。《大乘入楞伽經》卷二說(大正16‧599a)︰「非於生死外有涅槃,非於涅槃外有生死;生相涅槃無相違相。如生死涅槃,一切法亦如是,是名無二相。」《思益梵天問經》說(大正15‧36c)︰「當知佛不令眾生出生死,入涅槃;但為度妄想分別生死涅槃二相者耳;此中實無度生死至涅槃者。所以者何﹖諸法平等,無有往來,無出生死,無入涅槃。」
學佛人應該照顧自己腳跟,從實際生活中體味涅槃境界,於緣生法上烙著實相法印,才能觸處即真,頭頭是道。(慧風)
◎附一︰印順〈佛教之涅槃觀〉(摘錄自《妙雲集》下編{2})
涅槃之深究
(一)蘊苦永息之涅槃︰煩惱的根本是我見,是迷於「無我」的愚癡,這惟有無我的深慧,才能破除他。有了甚深的空(無我)慧,便能破我見,體驗到人生的真理,獲得大自在。這是現生所能修驗的,也是聖者所確實證明的。等到此生的報體結束後,不再受生死果,這就是入涅槃了。大阿羅漢都是這樣的,釋迦佛八十歲時,也這樣的入了涅槃。如進一層推求,就難於明白。一般人想︰入了涅槃,到那裏去呢﹖證了涅槃,是什麼樣子呢﹖關於這,佛是很少講到的。總是講︰生死怎樣延續,怎樣斷煩惱,怎樣就能證涅槃。入了涅槃的情形,原是不用說的,說了也是不明了的。比方一個生盲的人,到一位著名的眼科醫生處求醫,一定要問個明白,眼明以後,是什麼樣子的,醫生怎麼說也沒有用吧!因為他從來無此經驗,沒法想像。只要接受醫治,眼睛明亮了,自然會知道,何必作無謂的解說。若一定要問明了才肯就醫,那他的眼睛,將永無光征日子。涅槃也是這樣,我們從無始以來,都在生死中轉,未曾證得涅槃,所以入涅槃的境地,怎麼想也想不到,怎麼說也說不到,正如生盲要知的光明情形一樣。佛教是重實證的,只要依著佛的教說──斷煩惱,證真如的方法去修習,自然會達到自覺自證,不再需要說明了。(中略)
小乘的修學者,做到生死解脫了,便算了事。苦痛既已消除,也再不起什麼作用了。這是小乘者的涅槃觀,大乘卻有更進一步的內容。這可分兩點來說︰
(1)約體證的現(相)實(性)一味說︰聲聞者證入法性平等時,離一切相。雖也知道法性是不離一切相的,但在證見時,不見一切相,惟是一味平等法性。所以說︰「慧眼於一切法都無所見。」聲聞學者的生死涅槃差別論、性相差別論,都是依據古代聖者的這種體驗報告而推論出來。但大乘修學者的深悟,在證入一切法性時,雖也是不見一切相(三乘同入一法性;真見道),但深知道性相的不相離。由此進修,等到證悟極深時,現見法性離相,而一切如幻的事相,宛然呈現。這種空有無礙的等觀,稱為中道;或稱之為真空即妙有,妙有即真空。由於體證到此,所以說︰「慧眼無所見而無所不見。」依據這種體證的境地,安立教說,所以是性相不二論、生死涅槃無差別論。在修行的過程中,證到了這,名為安住「無住涅槃」,能不厭生死,不著涅槃,這是小乘證悟所不能及的。但大小的涅槃,不是完全不同,而是大乘者在三乘共證的涅槃(法性)中,更進一層,到達法性海的底裏。
(2)約修持的悲願無盡說︰小乘者的證入涅槃,所以(暫時)不起作用,除了但證空性,不見中道而外,也因為他們在修持時,缺乏了深廣的慈悲心。像游泳的人,如發生了危險,那不想救人的,只要自己爬到岸上休息,便覺得沒事,更不關心他人的死活。有些想救人的,自己到了岸,見別人還在危險中,便奮不顧身,再跳進水裏去,把別人拉到岸上來。菩薩在修行的過程中,有大慈悲,有大願力,發心救度一切眾生。所以自己證悟了,還是不斷的救度眾生。在為人利他所受的苦難,菩薩覺得是︰無上的安慰,最大的喜樂,沒有比這更幸福了。由於菩薩悲願力的熏發,到了成佛,雖圓滿的證入涅槃,但度生無盡的悲願,成為不動本際而起妙用的動力,無盡期的救度眾生,這就大大不同於小乘者的見地了。但圓滿成佛以後,救度眾生,不再像眾生一樣,救此就不救彼,在彼就不在此。佛的涅槃,是無在無不在的,是隨眾生的善根力所感而起應化的──現身,說法等。佛涅槃是有感必應,自然起用,不用作意與功力的。佛般涅槃,像日光遍照一切一樣。一個個的眾生,像一所所的房屋。有方窗,光射進來,就有方光;有圓孔,光射進來,就有圓光。光是無所謂方圓的。所以,現一切身,說一切法,都是隨眾生的機感而現的。如釋迦佛的在此土誕生、出家、成佛、說法、入涅槃,都是應化身;圓證涅槃的佛,是早已證法身了。因此,如想像圓證涅槃的佛,是一個個的,在這裏在那裏的,是壽長壽短的,便不能了知大乘涅槃的真義,不知應化身的真義了。必須放棄小我個體的觀念,才有悟解證入涅槃的可能。
涅槃,是沒有人與我等種種分別。所以了解涅槃,非從生死苦果,即小我個體的消散去了解不可。入了涅槃,如說永恆,這即是永恆,因為一切圓滿,不再會增多,也不會減少,也就不會變了。說福樂,這便是最幸福,最安樂;永無苦痛,而不是相對的福樂了。要說自由,這是最自由,是毫無牽累與罣礙的。沒有一絲毫的染污,是最清淨了。所以,有的經中,描寫涅槃為「常樂我淨」。這裏的我,是自由自在的意思,切不可以個體的小我去推想他。否則,永久在我見中打轉,永無解脫的可能。以凡夫心去設想涅槃,原是難以恰當的。所以佛的教說,多用烘雲托月的遮顯法,以否定的詞句去表示他,如說︰不生不滅、空、離、寂、滅等。可是眾生是愚癡的,是執我的,多數是害怕涅槃的(因為無我了);也有不滿意涅槃,以為是消極的。純正而真實的佛法,眾生顛倒,可能會疑謗的,真是沒法的事。好在佛有無量善巧方便,為了這種深深執我的眾生,又作另一說明。
(二)身心轉依之涅槃︰「轉依」,是大乘佛教的特有術語。轉依即涅槃,表示身心(依)起了轉化,轉化為超一般的。這可說是從表顯的方法來說明涅槃。依,有二種︰(1)心是所依止,名為「染淨依」。依心的雜染,所以有生死;依心的清淨,所以得涅槃。心是從染到淨,從生死到涅槃的通一性。在大乘的唯識學中,特重於這一說明。(2)法性(空性)是所依止,名為「迷悟依」。法性是究竟的真性,迷了他,幻現為雜染的生死;如悟了,即顯出法性的清淨德性,就名為涅槃。從心或從法性──依的轉化中,去表顯涅槃的德用,是大乘有宗的特色。
(1)約染淨依說轉︰我們的煩惱、業、苦果,是屬於雜染的;聖者的戒定慧等功德,是屬於清淨的。而染與淨,都以心為依止。這個所依心,唯識學中名為阿賴耶識,即心識活動的最微細部分;最深細的阿賴耶識,成為生死與涅槃的樞紐。眾生的生死苦,由於心識中有不淨種子(功能)。由此不淨的種子,生起煩惱、業、果。如從不淨種,生起貪、瞋等煩惱心行,於是所有的身口行為,都成為不淨業,如殺、盜、淫等。即使是作善,因從自我出發,所作的也是雜染業,要感生死苦果(生人天中)。此報由業感,業從惑起的因果,實在都是從不淨的種子而發現。現起的不淨行,又還熏成種種不淨的種子。雜染種子積集的染心,持種起現,又受熏成種,因果不斷,這才延續流轉於苦海之中。這個雜染種子所積集的雜染心──阿賴耶識,從業感報來說,他是受報的主體,所以叫異熟識。從形成個體的小我來說,他是攝取及執那阿賴耶識,而被我見錯執為自我(因為阿賴耶識,有統一性、延續性,而被錯執為是常是一的自我)的對象。依阿賴耶識而有雜染的種現不斷,那不是永遠不能解脫雜染的生死嗎﹖不!好在心的深處,還有清淨的種子。所以,眾生是既非純善的,也不是純惡的,而是心中含藏著一切染淨功能種子。眾生並不是沒有清淨的功能──無漏種子,而是向來被雜染功能遮蔽了,才成為雜染的一家天下,煩惱業苦現行,不得解脫。要求得解脫,就要設法,把心中深藏的清淨種子,使他發現出來。如信三寶、聽法、誦經、持戒等,即是開始轉化。像走路一樣,向來走錯了,現在要換個方向走,向佛道走去。依佛法而作不斷的熏習,漸使雜染的力能減低,清淨的功能增強,發展為強大的清淨潛力。再進步,把雜染的功能完全壓伏。從無漏的清淨種子,現起清淨的智慧等,煩惱自然被伏斷了。一向為雜染所依的雜染心,現在轉化為清淨法的所依,就叫做轉依(究竟轉依在佛位)。悟證以後,清淨的功德現前,雜染的力能被壓伏,但染法的潛力還在,不時還要起來。這要經過不斷的治伏階段,與煩惱餘力搏鬥,到最後,達到純淨地步,才徹底消除了不淨的種子,而得究竟的清淨解脫,也就是得到究竟的涅槃。修持的方法,不外乎修戒定慧,修六度、四攝。到達轉染成淨,不但消除了一切雜染,而且成就無量的清淨功德,無邊殊勝力量。所以大乘的涅槃,不是什麼都沒有了,也不是毫無作用。
究竟轉依了的清淨心,和現在的雜染阿賴耶識不同。現在是虛妄分別的,與雜染相應的。到那時,轉識成智,是無分別的。圓滿的大智慧,具足種種利生妙用,一切清淨的功德都成就。清淨的功德成就,在《阿含經》中,也透露這一消息。佛的弟子舍利弗尊者,回到自己的家鄉,入了涅槃。他的弟子均提沙彌,如法的火化了以後,把舍利──骨灰帶回去見佛,非常的悲傷。佛就問他︰「均提!你和尚入滅了,他無漏的戒定功德,和深廣的智慧,也都過去而沒有了嗎﹖」「沒有過去。」「既然生死苦滅去了,一切清淨功德都不失,那何必哭呢!」這是同於大乘涅槃,具足功德的見地。約染淨依說,著重戒定慧功德的熏修,轉染成淨,苦果消散了,卻具足一切功德。所以成了佛,能盡未來際度眾生,隨感而應,現身說法。
對於佛果的大般涅槃,切勿作「我」想,我想與涅槃是永不相應的。轉依的佛涅槃,以大菩提(覺)為本,徹證無我法性,所以佛佛平等,相融相入。具足一切功德的佛涅槃,徹證無我,沒有分別,所以從對立矛盾等而來的一切苦痛,成為過去。
(2)約迷悟依說轉︰佛有無量善巧,為了適應眾生,還有另一方便,約迷悟依說轉依。這個依,指法性而說,或名真如。真是非假的,如是不二的,這就是一切法空性,事事物物的實相。眾生為什麼輪迴生死﹖即因不悟法性,顛倒妄執,造業受苦。若修持而悟證了法性,即得解脫。法性是不二的,所以說︰「在聖不增,在凡不減。」《心經》所說的︰「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也就是這個。諸法空性,雖本來如此,但無始以來,有無明、我見,不淨的因果系,迷蒙此法性,像烏雲的籠蓋了晴空一樣。雖然迷了,雜染了,而一切眾生的本性,還是清淨的,光明的,本來具足一切功德的。一般人都覺得,生死流轉中,有個真常本淨的自我,迷的是我,悟了解脫了,也還是這個我。現在說︰眾生雖然迷了,而常住真性,不變不失。這對於怖畏空無我的,怖畏涅槃的,是能適應他,使人容易信受的。佛在世時,有外道對佛說︰「世尊!你的教法,什麼都好,只有一點,就是『無我』,這是可怕的,是無法信受的。」佛說︰「我亦說有我。」這就是如來藏。外道聽了,便歡喜信受。照《楞伽經》說︰由於「眾生畏無句」;為了「攝引計我外道」,所以方便說有如來藏。眾生迷了如來藏,受無量苦;若悟了如來藏,便得涅槃,一切常住的,本具的清淨功德,圓滿的顯發出來。中國佛教界,特別重視這一方便,大大的弘揚。但是,如忽略了佛說如來藏的意趣,便不免類似外道的神我了。要知道,這是佛為執我外道所說的方便。其實,如來藏不是別的,即是法空性的別名。必須通達「無我如來之藏」,才能離煩惱而得解脫。
約法空性說,凡聖本沒有任何差別,都是本性清淨的,如虛空的性本明淨一樣。在眾生位,為煩惱,為五蘊的報身所蒙蔽,不能現見,等於明淨的虛空,為烏雲所遮一樣。如菩薩發心修行,逐漸轉化,一旦轉迷成悟,就像一陣風,把烏雲吹散,顯露晴朗的青天一樣。雲越散,空越顯,等到浮雲散盡,便顯發純淨的晴空,萬里無雲,一片碧天,這就名為最清淨法界,也就是究竟的涅槃。
結說
生死是個大問題,而問題全由我執而來,所以要了生死,必須空去我見。無我才能不相障礙,達到究竟的涅槃。凡聖的分別,就在執我與無我。聖者通達無我,所以處處無礙,一切自在。凡夫執我,所以觸處成障。入了涅槃,無牽制,無衝突,無迫害,無苦痛,一切是永恒、安樂、自在、清淨。而這一切,都從空無我中來。
涅槃的見地,如苦痛的消散,無分別、無分量、寂靜、平等,這在大小乘中,都是一樣的,都是從無我觀中,消除個我的對立而說明的。而大乘的特色,主要在悲智一如的淨德,隨感而應。
涅槃,不是說明的,不是想像的。要覺證他,實現永恒的平等與自由,必須從實踐中,透過無我的深慧去得來。(慧瑩記)
◎附二︰T. R. V. Murti著‧郭忠生譯《中觀哲學》第十章(摘錄)
中觀涅槃觀
佛教一直強調涅槃之境界雖然是不可言詮、無以言表,但卻是真實的。如巴利所傳的《無問自說經》(Udāna)談到︰「涅槃之境界是無生、無轉化、無造作、無和合相……如果不是無生、無轉化等等……涅槃之境界即無異是世間的和合諸法。」又云︰「有一境界,不可思不可議,其中無地、無水、無風……無虛空、無識……我說此即是無來、無去、無住、無生、無滅。此一境界無始、無終、無依持、無所持……此即是空之止息。」有時候佛典則會用一些較積極的、正面的名詞來形容涅槃,如巴利《相應部》(Samyutta Nikāya)說︰「涅槃超越種種無常變化、痛苦憂毀,它是不凋謝、寧靜、不壞、無染、和平、福祉、島洲、依怙、皈依處、目標、彼岸。」佛典說得很明白︰絕不能把涅槃──如來死後的狀態──想像成一種虛無、疏離。如來死後到底是如何﹖這個問題是佛陀之「十四無記」中的一個。中觀學派透過對說一切有部與經量部涅槃觀的批判,把佛教涅槃觀本有的深意發揮得淋漓盡致、彰彰明甚。
談到涅槃,通常分為二種︰(1)有餘依涅槃(upadhiśeṣa)。(2)無餘依涅槃(niru-padhiśeṣa),或云「般涅槃」(pari-nirvaṇa)。前者是無明、激情等皆已止息,但是生理、心理的功能照樣存在,只不過是已經沒有激情的存在。此一境界恰好與吠檀多及數論(Saṅkhyā)的「當生解脫」(jīvamukti)相當,佛陀在其證得無上正等正覺之後的種種情形便是一個佳例。無餘依涅槃就是究竟解脫,亦即是構成吾人之經驗性存在之諸蘊(skan-dhas)也全部止息。大乘行者則在此二者之外再加上一個「無所住涅槃」(apratiṣṭhita nir-vaṇā),這是一種菩薩的境界,菩薩雖已有能力與資格證得涅槃,但他卻為了救渡所有的眾生而不願證入究竟解脫。
問題的重心在於︰無餘依涅槃──心靈修持的目標,是否為一疏離的,毫無生機的空白﹖說一切有部認為︰現象界的存在乃是由「大種」及「大種所造色」(大種是生命最根本的成素)在「實體見」(或譯薩迦耶見)及其伴隨的激情、煩惱的影響之下構作而成的,這就產生所謂的「條件性的存在」──有取蘊(upādāna skandhas)。有取蘊,就是以「苦」為特性的存在。另一方面,在般若智慧的普照之下,以及戒與定之修持為助緣,各成素被隔離而轉成為一種非和合的狀態(noncooper-ating state),而因為煩惱等污染法的力量已經不再生,所以各成素即是存在於清淨無污(anasrava)的存在。那麼由般若所生的涅槃境界是否為一種「實在」呢﹖
徹爾巴斯基教授(Stcherbatsky)堅決主張肯定說,如云︰
「當一切的流轉變現不再繼續,一切的力量也已止息,剩下來只是毫無生機的殘渣。那是一種非人格的永恒的絕滅,亦即是個別的成素的『實在』已經處於無生命的情況之下,這種『實在』與數論派所主張的物質原理(prakrti)非常相似,那是一種永恒的絕滅。……
道德法則經過一連串的進德修業(指修行),使生命世間進入最終的寧靜安和(指得涅槃),在其中已無種種生命,留下來的只是某些無生命、無生氣的存在,就此意義而言,說一切有部思想的外貌與現代科學的唯物主義相似。」
徹爾巴斯基教授這段話實在是言過其實,太誇張了。說一切有部或者是任何佛教學派絕不會把涅槃當作是空無,而是把它當成一種清淨的無為法(asaṃskṛta dharma)──某一種不受任何條件影響的「實在」,超越於現象之外。當然,涅槃並沒有現象界生命之流的多彩多姿與熱絡活現,但它也是一種「法」,是一個存在的「真實」。因為涅槃與如來死後的狀態是合一的,所以從來就沒有佛教徒否定其「實在性」,只不過說它是無法以言語表詮而已。涅槃不是「有」,因為它是無為法,所以絕不會如經驗性事物之落於生住異滅的範疇裏。它也不是「非有」,因為並不全是事物的完全止息而已。說一切有部認為︰涅槃不僅僅是「否定」而已,它也是一種法,在此一「法」中,沒有生住異滅的有為法;而涅槃本身也是一種積極性的個體。龍樹菩薩的批判主要便是針對說一切有部這種「有」的涅槃觀。如云︰「涅槃不名有,有則老死相;終無有有法,離於老死相。若涅槃是有,涅槃即有為;終無有一法,而是無為者。」(《中觀論頌》〈觀涅槃品〉)這是說涅槃不能同時為「有」且是無為的無漏法(anupādāna)──離垢無取相。同理,龍樹又說︰「有尚非涅槃,何況於無耶﹖涅槃無有有,何處當有無。若無是涅槃,云何名不受﹖未曾有不受,而名為無法。」
中觀學派與說一切有部的涅槃觀有兩個重點。分別說部認為︰有漏法是真實的變成無漏法。中觀則認為︰從有漏到無漏根本沒有所謂的「改變」可言;如果煩惱是真實的,則煩惱即不可能化成空無,所以改變的僅是吾人的觀感,而不是「實在」本身。月稱的《顯句論》形容涅槃是「無得無失;非斷非常;無生無滅」。而「般若的功能在於引發吾人改變對『真實』的態度,並不是在轉變『真實』本身。」職是之故,所謂的改變乃是認識論上的(epistemic),所以是主觀的;並不是「存有論」的(ontological),客觀的。「真實」還是依然固我、不因行者之證悟而有所增減得失。這一點是中觀學派在佛教與印度哲學所開創的哥白尼式的重大革命(Copernican re-volution)。
上述的看法引出中觀涅槃觀的另一個重點︰涅槃與世間的「無差異性」、平等性。「本體」與現象並不是兩組各別的個體,也不是同一事物之兩種不同的狀態,如龍樹菩薩說︰「涅槃與世間,無有少分別;世間與涅槃,亦無少分別。涅槃之實際,及與世間際;如是二際者,毫無釐差別。」(《中觀論頌》〈觀涅槃品〉)「絕對」是唯一的「實在」,雖然說輪迴世間是依分別妄想而有,但是「絕對」仍是其「實在」。如果我們以妄想分別的模式來看「絕對」,則「絕對」即是經驗性的世界。反之,捐除這些曲解性的思惟媒介,世間即是「真實」,即是「絕對」。如龍樹菩薩說︰「受諸因緣故,輪轉生死中;不受諸因緣,是名為涅槃。」(《中觀論頌》〈觀涅槃品〉)此一頌文很明白的表達這一層道理。
涅槃不是「有」,也不是「非有」,而是捨離「有」與「非有」等等惡見。龍樹說︰「如佛經中說,斷有斷非有;是故知涅槃,非有亦非無。」又云︰「如來滅度後,不言有與無;亦不言有無,非有及非無。如來現在時,不言有與無;亦不言有無,非有及非無。」(均見〈觀涅槃品〉)這就是佛陀被詢及如來之本質──如來死後存在與否等問題時,佛陀所表現的沉默──無記的真義。涅槃超諸思惟定性,而且唯有捨離這些思惟模式的定性,才能證得涅槃。
中觀的涅槃觀與吠檀多把「解脫」(mukti)當成是「梵有」(brahmabhāva)的觀念很相近。但是,中觀學派並不認為涅槃有所謂的「心識」(cit)與「喜樂」(ananda),吠檀多則反是。另一方面,吠檀多學派透過對經驗的批判省察,而認為「梵」是自明的、是自存的存在(sakṣād aparokṣād brahma),因為有它,我們的認知作用才有可能成就。我們由某一客體所獲得的快樂的感受,不過是那「梵」之無限喜樂的不純淨、有限的形式而已。而所謂的解脫則是要除去這一些限度;如喜樂──梵之本質完全顯現。由此以觀之,中觀學派似乎僅止於討論「這個」(thethat)是「絕對」,亦即是單純的肯定「絕對」是現象的「實在」;而吠檀多學派則進一步的討論──「這個是什麼」(the what),亦即是把「梵」定義為喜樂與識。
從形上學來說,中觀所說的涅槃是不可定性的,而且不能把它與喜樂、善等等結合。然而就宗教上而論,涅槃與如來──神是合一的,涅槃乃是心靈之超越性的生命。
◎附三︰〈涅槃〉(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涅槃,指一切煩惱災患永盡的境界。又譯泥洹、泥曰、涅槃那、涅隸槃那、抳縛南、䁥縛■9a39。意譯滅、寂滅、滅度、寂。《雜阿含經》卷十八(大正2‧126b)︰「涅槃者,貪欲永盡,瞋恚永盡,愚癡永盡,一切諸煩惱永盡。是名涅槃。」《入阿毗達磨論》卷下(大正28‧989a)︰「一切災患煩惱火滅,故名涅槃。」即將貪瞋癡三火滅卻,眾苦永盡,名為涅槃。
涅槃乃阿羅漢永斷煩惱所得之果。此可分有餘依及無餘依兩種。「有餘依涅槃」是指煩惱雖盡,然猶有依身,色心相續;「無餘依涅槃」乃指依身亦滅而無餘。在小乘諸部之中,說一切有部以滅諦涅槃為無為法,係由慧之揀擇力而得之果,故亦名之為「擇滅」(pratisaṃkhyā-nirodha)。即以慧揀擇四聖諦理,斷煩惱時,諸有漏法離繫縛,證得解脫者,稱為擇滅。擇滅以離繫為性,其體實有,且其性善而常住。然經量部謂煩惱及諸苦永滅名為涅槃,非別有自體。即由揀擇力除滅過去及現在之煩惱種子,於未來之煩惱及後有永遠不生的永斷之分位,假立涅槃之名。
又,說一切有部認為涅槃乃非學非無學之法,恒自性住,常住不變,且否認餘部的涅槃轉變論、涅槃決定論。此中,所謂涅槃轉變論,係主張涅槃於學、無學、非學非無學,是轉變不定的。所謂涅槃決定論,係謂涅槃之體有學、無學、非學非無學三種,雖各具此三,然於得有別,故生學無學等之差異。
在大乘經論中,則以涅槃為不生不滅,與如來的法身等同視之,而附予種種積極的意義。《大般涅槃經》卷六(大正12‧402a)︰「若言如來入於涅槃,如薪盡火滅,名不了義。若言如來入法性者,是名了義。」該經卷四(大正12‧390a)︰「若油盡已,明亦俱盡,其明滅者喻煩惱滅。明雖滅盡,燈爐猶存。如來亦爾,煩惱雖滅,法身常存。」《法華經》卷五〈壽量品〉(大正9‧43b)︰「爾來無量劫,為度眾生故,方便現涅槃,而實不滅度,常住此說法。」即謂釋尊之涅槃,並非如薪盡火滅,而是入法性常住之境地。所謂肉身雖逝,法身常存,以法身為如來大般涅槃之體。
又,《大般涅槃經》卷二〈壽命品〉(大正12‧376c)︰
「何等名為祕密之藏﹖猶如伊字三點,若並則不成伊,縱亦不成。如摩醯首羅面上三目,乃得成伊三點。若別亦不得成。我亦如是,解脫之法亦非涅槃,如來之身亦非涅槃,摩訶般若亦非涅槃。三法各異亦非涅槃。我今安住如是三法,為眾生故,名入涅槃。」
此即所謂三德祕藏之大涅槃說;此乃綜合《婆沙》等書之離繫擇滅之說,《大智度論》等書之般若即涅槃說及如來法身說,而組成三法一體,不縱不橫之義。
吉藏《大乘玄論》卷三〈涅槃義〉謂以此三德為涅槃,總有四義,即(大正45‧47a)︰
「三德為涅槃者,略有四種義。生死與涅槃相對,生死有三障,謂煩惱、業、苦。對報障故名法身,對業障故辨解脫,對煩惱障說波若。二者欲顯如來三業自在。有法身故,身業自在;具波若故,口業自在;有解脫故,意業自在。三者無境不照,名為波若;無感不應名法身;無累不盡稱解脫。故三德為宗。四者為對二乘三德不圓。有身智,解脫不足;解脫亦圓,則無身智。故名如來三德圓備。」
又,《十地經論》卷二說涅槃有性淨、方便淨二種,《三無性論》卷上謂本來清淨自性寂滅者,為性淨涅槃;由慧之揀擇,除染污苦,得清淨者,名方便淨或無垢清淨涅槃。且謂無垢清淨乃修道所得,即為擇滅;而自性清淨,非慧所得,故非擇滅所攝。慧遠《大乘義章》卷十八〈涅槃義〉明涅槃有性淨涅槃、方便涅槃、應化涅槃等三種;智顗《金光明經玄義》卷上等謂涅槃有性淨涅槃、圓淨涅槃、方便淨涅槃等三種別。陳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三說涅槃有本來清淨涅槃、無住處涅槃、有餘涅槃、無餘涅槃等四種。又,《大乘義章》卷十八〈涅槃義〉謂涅槃之分齊,總有四種不同,即︰(1)事滅,(2)德滅,(3)應滅,(4)理滅。即謂涅槃以如來藏為其體,由空如來藏之義而有事滅,由不空如來藏之義而有德滅,由德滅更示現應滅。
按涅槃之說,印度古來已傳,《薄伽梵歌》名梵我一如之境地為梵涅槃(brahma-nirvāṇa)。《入楞伽經》卷四明外道所執涅槃有自體相涅槃、種種相有無涅槃、自覺體有無涅槃、諸陰自相同相斷相續體涅槃等四種,同經卷六〈涅槃品〉揭二十種外道的涅槃說;《大毗婆沙論》卷二百說外道以現受五欲,及初靜慮乃至第四禪的受樂為涅槃。在佛教中,由於不承認我為實有,故原僅以涅槃為歸於滅,及至大乘興起,說如來法身永存,最後終以真如法身為涅槃之體性。
此外,涅槃或作般涅槃(梵parinirvāṇa,巴parinibbāna,藏yoṅs-su-mya-ṅan-lasḥdas-pa),音譯又作波利抳縛南、波利涅婆南,意譯圓寂。或作摩訶般涅槃(梵mahāparinirvā-ṇa,巴mahānibbāna,藏yeṅs-su mya-ṅan-las ḥdas-pa chen pe)。由於般涅槃譯為圓寂,故古來僧侶逝世,亦稱為圓寂、新圓寂、歸寂、入寂、示寂,或單稱為寂。
〔參考資料〕 張曼濤《涅槃思想研究》;木村泰賢著‧歐陽瀚存譯《原始佛教思想論》;D. J. Kalupa-hana著‧陳銚鴻譯《佛教哲學──一個歷史的分析》;R. E. A. Johansson《Psychology of Nirvana》。
印度哲學名詞。關於其語源,有多種說法,並不一致。在印度最古的文獻《梨俱吠陀》中即曾出現此語,表示氣息、精神、我。進而被用為表示人類生活機能之總體,或表其中心、本質。在《奧義書》時代,印度哲學盛說阿特曼與宇宙的第一原理「梵」同一,此語遂意味普遍我。此萬人之我的阿特曼,成為世界之原理而創造宇宙,是普遍存在,表永遠不滅之實在。若體認人類之真髓阿特曼與宇宙之本體──「梵」,係一體不二,亦即自覺梵我一如,即是最高的認識。此即為解脫之道。其後,阿特曼成為印度哲學諸學派的根本研究課題。佛教強調無我思想,認為並無實體之自我存在。以為現實之我係由五蘊等多種要素和合而成,可見佛教所否定者,即為此阿特曼。
〔參考資料〕 金倉圓照《インド哲學の自我思想》;中村元《原始佛教の思想》;宮本正尊編《大乘佛教の成立史的研究》。
印度的宗教改革家。西元1440年生於貝那勒斯(Benares)。相傳為羅摩難陀(Rama-nanda)的弟子。曾立志改革宗教,後創立喀比爾派(Kabīrpanth)。氏以印度語所撰的宗教詩文,至今仍普遍流傳於民間。印度錫克教祖師那那克(Nānak;1469~1538),亦曾禮其為師。
氏所創之喀比爾派,教義綜合印度教與伊斯蘭教的理論,然信奉毗濕奴派的羅摩(Rama)為唯一的真神。該派排斥一切偶像崇拜、苦行、犧牲、沐浴、巡禮與祭祀,以為這些均毫無意義。並主張二元論,反對梵我一如的傳統態度,肯定世俗生活,以為一切個我皆源自同一根本原因。對種姓制度,採否定態度,認為各個種族、宗教皆無差別。此外,亦論及神與人之間不一不異的關係。其根本宗旨為︰藉謙虛反省自己的罪障、虔誠的歸依與信愛最高之神,以解脫輪迴的羈絆。
〔參考資料〕 大類純《カビ一ルの詩と宗教──中世インドの考察試論》;龍山章真《カビ一ルの聖詩》;Rabindranath Tagore《 One Hundred poems ofKabir》;Jules Bloch《Les Mystiques de l'IndeMédiévale,Kabir》。
沒有特定開祖的古印度宗教。西洋學者將佛教興起以前,以婆羅門階級為中心,根據《吠陀》聖典而發展的宗教,謂之為婆羅門教。以便與佛教興起之後,以原有之吠陀信仰為基礎,重新醞釀發展而成的印度教有所區別。
西元前1500年左右,印度雅利安人自阿富汗越過興都庫什山,進入旁遮普(五河)地方,逐漸向東發展,最後定居、從事農耕,確立了氏族制農村社會。更發展出以婆羅門階級為首(其次是武士階級、庶民階級、隸民階級)的四姓制度(varṇa)。
這些雅利安民族進入印度之際,也將其以前長久保持的信仰形態帶入印度,並促使其發展。故從進入印度到西元前500年,他們的宗教產生了龐大的《吠陀》聖典群。印度教徒到今日為止,一直將《吠陀》聖典看作是絕對的,認為它們不是人間的著作,而是天啟文學(śruti),這與聖仙著作的聖傳文學(smṛti)是不同的。由於這些聖典經過幾世紀才完成,故內容複雜多樣。其中包含雅利安人進入印度之前所持有的自然神崇拜、宗教儀禮、咒術,乃至高度的哲學性思辨結晶。
在最古的聖典《梨俱吠陀》之中,諸神的數目雖然沒有限定,但自古總稱為三十三神。他們被認為住在天、空、地及水中。其宗教的本質雖是多神教,但諸神常擁有同樣卓越的屬性及稱呼,缺乏獨特的個性。因之,吠陀的宗教又稱為擇一神教(Henotheism)。其大多數的神都是自然界的構成要素或自然現象等神格化的自然神。此中,有被擬人化而與自然關係不分明的神,以及由祭祀所衍生而被神格化的神等。而印度教中位於最高神地位的濕婆及毗濕奴,此時雖已登場,但仍屬萌芽階段,勢力不大。
《吠陀》聖典的特徵之一,是具有強烈的祭祀萬能主義傾向,但思想上一貫流傳下來的,是從《梨俱吠陀》開始,而在《奧義書》中達到頂點的宇宙唯一根本原理的探求。此中,有各種事物被假定是根本原理,「梵」是最有力者,與個人本體的「阿特曼」(我)被視為同一,「梵我一如說」是眾所周知的。又,《奧義書》所產生的輪迴、業、解脫等思想,以所謂六派哲學為始,成為印度思想、文化的核心,並與佛教一同給予亞洲諸民族深遠、廣大的影響。而婆羅門教諸神中,武神、河神則在日本各成為帝釋天、辯才天,而受人尊崇。
◎附︰明石惠達著‧王進瑞譯《印度佛教史略》第一章(摘錄)
婆羅門教的思想發端是《黎俱吠陀》裏面的素樸的自然崇拜及精靈崇拜思想。這種思想後來和雅利安民族本來所具豐富的宗教情操,及雄偉的自然環境相配合,終於發展到大有特色的自然神教。可是後來卻信吠陀是最高的天啟,固執著以婆羅門為至上的固定的社會制度,加上另一方面受了酷暑氣候的影響,喪失了勤勉的風氣,迷信婆羅門所執行的祭祀會左右自然及人生,終於停頓在吠陀天啟、祭祀萬能、婆羅門至上的宗教。從此雅利安民族的宗教情操變型到複雜的宗教儀式,為了說明這些儀式的目的和意義,終於重視對吠陀的研究,繼即作成許多附屬吠陀的各種文書。從這裏發展婆羅門教神學、哲學、文法學、天文學等各種學說。這些附屬於吠陀後面所增加的奧義書,是以哲學思想作為中心所編成的文書,這對於後世印度的所有宗教、哲學思想都有很大的影響。
奧義書裏面包含著新舊各層,在這裏所能看到的思想亦頗複雜,而其中心思想即發自古代吠陀的淵源,雖然亦是從婆羅門教的教義所出,但卻有獨立要追求宇宙一元的原理的傾向。像這樣自由的哲學思想,是和希臘哲學可比美的。這一點足可表示在奧義書成立的當初,除婆羅門以外還有一般武士階級參與其事,而且其中亦有反抗正統婆羅門教的自由思想家和其所依據的民間信仰存在的事實。
〔參考資料〕 黃心川《印度哲學史》;湯用彤《印度哲學史略》;黃懺華《印度哲學史綱》;周祥光《印度哲學史》;金克木《梵語文學史》;高楠順次郎、木村泰賢合著‧高觀廬譯《印度哲學宗教史》;Charles Eliot著‧李榮熙譯《印度教與佛教史綱》;M. Winter-nitz著‧中野義照譯《婆羅門教文獻》;中村元《ヒンドゥ一教史》。
一般而言,是指將佛菩薩等尊像,或種子字、三昧耶形等,依一定方式加以配列的圖樣。又譯曼拏羅、滿荼羅、曼陀羅、漫荼羅等。意譯壇城、中圍、壇場等。曼荼羅的梵語maṇḍala,是由意為「心髓」、「本質」的maṇḍa,以及意為「得」的la所組成的。因此「曼荼羅」一詞即意謂「獲得本質」。所謂「獲得本質」,是指獲得佛之無上正等正覺。由於曼荼羅是真理之表徵,猶如圓輪一般圓滿無缺,因此或有譯之為「圓輪具足」的。又由於曼荼羅也被認為有「證悟的場所」、「道場」的意思,而道場是設壇以供如來、菩薩聚集的場所,因此,曼荼羅又有「壇」、「集合」的意義產生。職是之故,聚集佛菩薩之聖像於一壇,或描繪諸尊於一處者,皆稱之為曼荼羅。
〔曼荼羅的成立──從觀念到具象〕 隨著大乘佛教的開展,逐漸有一種新思想產生,亦即認為不僅釋尊可以成正覺,而且,其他一切眾生也都有悟的種子(菩提心),若開發此種子則人人皆可成佛。菩提種子尚未開發的,稱為「自性曼荼羅」。在經典中,曾言及佛以神力,令諸會眾觀見佛之世界。又云眾生可依自己觀想修行之力,觀見佛界。這種觀想佛界於心中的,稱為「觀想曼荼羅」。然而,凝想作觀並非易事,不是人人皆能行之。因此,遂將依觀想所得之佛像,繪成圖像,或於壇上配列佛像及三昧耶形,而形成了所謂的「形像曼荼羅」。
〔曼荼羅的發展〕 古代印度素有唱唸咒句(dharaṇī,陀羅尼)、結印契(mudrā,印相)的修法。對於此種修法,釋尊曾嚴禁其弟子修習。但到大乘佛教時代,咒術已逐漸混入經典之中。根據漢譯經典看來,咒句始見於三世紀的經典,三世紀末至四世紀初期,述及身、口、意三密及咒句的經典已經出現。四世紀中期,如觀音咒法等,在咒語上已附上了尊名。到四世紀末期,如《觀佛三昧經》所示,觀想法已頗為詳細。
另一方面,從二世紀末至三世紀,大乘佛教興起,《淨土經》、《法華經》、《華嚴經》等大乘經典逐漸成立,並出現甚多如來、菩薩及諸佛淨土。《華嚴經》中,以教主盧舍那佛為中心的華藏世界,呈現出廣大的宇宙觀。而三十三身觀音、梵天、帝釋天、毗沙門天、八部眾等尊像也多呈現多面多臂式,密教的成分已經出現。在五世紀中期至六世紀末的譯典中,可以看到言及築造七重界大壇的結呪界法。受印度教影響的諸尊也於此時出現。例如在六世紀前半,梁譯《牟梨曼荼羅咒經》中,咒語及壇場作法已頗為齊備。而經中所載的壇場本尊及其眷屬的「畫像法」,則是「別尊曼荼羅」的起源。此外,更有現忿怒相的多面多臂像,以及修增益(方)、息災(圓)、降伏(三角)等法的護摩火爐。近年來,在喀什米爾發現此經的梵文寫本(約成立於五至六世紀),可知印度於此時期已有這樣的曼荼羅。我國南北朝至隋代時,出現請雨法、十一面觀音法及其畫像法。七世紀初期(初唐時),出現為觀想金剛界本尊而修的印度教瑜伽觀法。爾後,觀想愈發盛行。在七世紀中期的《陀羅尼集經》中,有集合諸尊的普集會壇、各種諸尊法,及由佛、金、觀三部構成的大曼荼羅。而在八世紀初期,菩提流志譯的《不空羂索神變真言經》及《一字佛頂輪王經》中,中尊雖仍是釋迦如來,但從其他諸尊的配置,可以看出胎藏曼荼羅的成立已蓄勢待發了。
就這樣,隨著時代遷移,以壇為中心的個別的曼荼羅,逐漸變成了集合體。七世紀中期,《大日經》成立,其後出現以《大日經》為基礎而繪成的胎藏曼荼羅。又,從七世紀至八世紀初期,成立了《金剛頂經》,隨後也出現根據它而描繪的金剛界曼荼羅。從此時期開始的密教,亦即以大日如來為中心的密教,被稱為「純密」。而在此之前的,則稱為「雜密」。純密在唐朝時期,迅速地整理統合,成立由胎藏界、金剛界兩種曼荼羅組成的兩界曼荼羅。後由惠果傳予入唐之日僧空海,而成為流傳於日本的「現圖曼荼羅」。
大乘之所以有如此的變化,自有其不得已的背景。自笈多王朝滅亡以來,以農村為基礎之傳統的、保守的婆羅門教(印度教)日漸興盛,使原先受工商業者支持的佛教與耆那教倍受威脅。為了因應這種變動,佛教徒只好與異教徒妥協,大膽採用其修法,而成立各種曼荼羅。
〔曼荼羅的種類〕
(1)法曼荼羅︰以口誦咒語的方式,將密教的三密(身、口、意),集中於口。在三鈷杵中圖繪尊像(金剛界曼荼羅微細會),或描繪最抽象化的梵字(種子曼荼羅),此謂之法曼荼羅。
(2)三昧耶曼荼羅︰如謂透過口念,以音聲表現的為最抽象,則以佛手所持的持物作為佛誓願之象徵,當是最具象的了。尊像之持物,稱為「三昧耶形」。圖繪此三昧耶形的曼荼羅,就稱為三昧耶曼荼羅。
(3)大曼荼羅︰正如以樹木、台座、佛足等代表釋尊的時代過後,才出現佛像。肇因於咒語,以象徵為媒介來觀想佛的觀想法,持續頗長一段時期,其後出現以景觀為背景的,描繪佛說法的「說會曼荼羅」。淨土曼荼羅多屬這類1,而純密中的請雨經曼荼羅、菩提場曼荼羅等,亦含有此成分。將此變相圖形化,描繪諸尊正面形相,即成為密教的曼荼羅。圖繪這些尊像的曼荼羅,稱為大曼荼羅。
(4)羯磨曼荼羅︰重視社會中的個體與全體之親和性,而將此相互供養的諸尊齊繪於一堂的,稱為羯磨(karma,行為)曼荼羅。此外,以雕像構成的立體曼荼羅,也是羯磨曼荼羅。以上,大、三、法、羯四種曼荼羅,總稱四種曼荼羅,是金剛界曼荼羅的主要部分。
〔曼荼羅的形態〕 在印度,欲製作曼荼羅時,首先是擇地,再於地之四隅立樁,繞線結界。界中鋪上清淨泥土。築壇,其表層塗抹白土,安置諸尊。由於修法結束後,須將壇毀壞,所以印度沒有曼荼羅壇的遺品留存。西藏的曼荼羅,多是壁畫,中國與日本的曼荼羅,多彩繪於絹紙上,或有以金銀泥描繪的。在舉行灌頂儀式時,壇上掛著的是敷曼荼羅。四種曼荼羅之中,描繪尊像的大曼荼羅,最為常見。
這些曼荼羅可以分為兩界曼荼羅與別尊曼荼羅兩大類。「兩界曼荼羅」是金、胎兩種曼荼羅組成的大總合曼荼羅。「別尊曼荼羅」是依修法的目的而有不同的本尊,及其他諸尊的曼荼羅。依所立的本尊之不同而有如次數類︰
(1)以如來為本尊︰法華、請雨經、寶樓閣、菩提場曼荼羅等。
(2)以佛眼、佛頂為本尊︰佛眼、一字金輪、六字經、尊勝曼荼羅等。
(3)以菩薩為本尊︰如意輪、八字文殊、彌勒、五大虛空藏、五祕密曼荼羅等。
(4)以明王為本尊︰孔雀經、仁王經、愛染、十二天曼荼羅等。
(5)以天為本尊︰閻魔王、童子經、吉祥天、地斗曼荼羅等。
(6)垂迹曼荼羅︰春日、山王、熊野曼荼羅等。
〔西藏的曼荼羅〕 純密成立之後,從八世紀中期到密教滅亡(1203)之間,稱為後期密教。此一時期,仍有根據後期密教經典而成立的曼荼羅。但當時並不是直接傳入中國、日本,而是先傳入西藏、蒙古。到了元代,才傳入朝鮮、中國。西藏稱此時期的經典為無上瑜伽怛特羅。此中,以父怛特羅的《祕密集會怛特羅》為最古。其後,成立各種母怛特羅的曼荼羅。最後是總合此二怛特羅的《時輪怛特羅》(無上瑜伽不二怛特羅)。在印度西北的拉達克阿齊爾寺三層堂壁面的曼荼羅,是大約成立於十二至十三世紀的遺品。
〔榮格心理學與曼荼羅〕 瑞士精神醫師兼心理學者榮格,曾以心理學的角度來詮釋以四門為中心的西藏曼荼羅的圖型。榮格從他自身的體驗,以及對眾多患者的觀察,發現與曼荼羅相同的圖像,其實與外在的世界並沒關聯,而是個人內在心像的顯現。他將此心像稱為mandala,並嘗試證明其普遍性。榮格認為曼荼羅樣式的圖型,是人類心理的全體(包括意識中心的自我,以及無意識的心之作用),也是它的中心。進一步說,它是意欲調合意識領域及無意識領域的心理影像。平常自己意識不到,但在遭逢心理危機時,就會有作用。會被意識化,而顯現出曼荼羅樣式的圖像。
◎附︰賴富本宏〈曼荼羅〉(摘錄自《西藏密教研究》第五章第三節)
(一)曼荼羅的意義
曼荼羅,近年來極受注目。曼荼羅,在古代印度意指國家的領土和祀神的祭壇。但是在藏文《大日經》的〈建立曼荼羅的真言祕密藏品〉中說︰「曼荼(maṇḍ)名為胎藏,羅(la)是完成。」
由於有上述的說法,曼荼羅遂成為密教的中心要素。
曼荼羅是生存於現象世界的我們,和神聖的佛一體化的場所。也就是超越的大宇宙(macrocosm)和內在的小宇宙(microcosm)相即的空間。這種想法的發端,與古印度奧義書之梵我一如的思想不無關係。但是,在密教裏,不論存在論、認識論、修行論,全都以曼荼羅為中心。
瑜伽部密教的學者菩達格榭的《法曼荼羅經》(Dharmamaṇḍala-sūtra),是一部從思想、構造等各方面來考察曼荼羅的佳作。若從思想上來看,曼荼羅可分為自性曼荼羅、觀想曼荼羅、形象曼荼羅三種。首先,就理念來說,現在眼見、耳聞、身觸的這個世界的種種,都是法身大日如來的顯現。若從後期密教的有力的思想沙訶遮(sahaja,俱生)而言,世界是由佛(buddha=sahaja)而生成的,充滿俱生(生得)的喜悅。
但是,這些畢竟是理念,為了體證生佛不二的境界,觀想還是必要的。因而,「精神式之生成」的成就法(sadhana)亦自有必要。因此,乃有追求觀想世界之曼荼羅的概念,乃有反映行者心中的曼荼羅。成就法(sadhana)和儀軌(vidhi)所說的象徵式存在(sama-ya-sattva)即屬其範疇。
以上二種曼荼羅是由理念的世界往現象世界開展,然事實上,它並沒有形像的展現。但除了一部分的聖人之外,凡夫皆要透過身、口、意三密行而達到生佛一體的境界。因此,觀想的曼荼羅必須以視覺性、客觀性的圖像方式來表現,使得無論何人一眼望去皆能了解。於是,以諸佛、諸菩薩等形像而表現的形像曼荼羅,無論如何都是必要的,而實際上,形像曼荼羅也成為曼荼羅美術的代表。
通常我們稱曼荼羅,是指形像曼荼羅而言。然而,即使是以姿態、形像所表現的曼荼羅,由其表現方式,仍可細分為下列四種︰
(1)尊像曼荼羅(大曼荼羅)
(2)象徵曼荼羅(三昧耶曼荼羅)
(3)文字曼荼羅(法曼荼羅)
(4)立體曼荼羅(羯磨曼荼羅)
括弧內的術語,載在與弘法大師有關的《祕藏記》等書中。此四種曼荼羅原本出自《初會金剛頂經》中的四印(catur-mudrā),傳至日本以後,發展得更為有組織;這點是值得玩味的。
此四種曼荼羅,在現代來說,是象徵主義變化過程中的一種,包含許多暗示。因而,在此想對這四者略加說明。
首先,尊像曼荼羅在傳統教義體系上稱為大曼荼羅。「大」這個字眼,有各式各樣的解釋。要言之,就是以實際的形像來表現諸尊的曼荼羅。例如金剛界的「大日」作莊嚴的菩薩形,結跏趺坐,結智拳印。「不動」則右手持利劍,左手持羂索,坐於大磐石上。在日本密教寺院中所見到的曼荼羅,此類佔絕大部分,是美術研究的中心。它也可說是最狹義的曼荼羅。
象徵曼荼羅是以尊像曼荼羅為基礎,將其簡略化,亦即以能明確地象徵各尊性格或活動的持物及印相代替尊像。傳統上被稱為三昧耶曼荼羅。三昧耶(或三摩耶)是梵語samaya的音譯。漢字的三昧耶無任何特殊意義。梵語的samaya,後代雖有多種不同的解釋,但其原本應為「約束」、「契約」之意。也就是說,藉著具有特色的持物,將其尊格普遍地加以「約束」、「象徵」化。與尊像曼荼羅相較,由於三昧耶曼荼羅在理解上必須具備密教教義的知識,因此其用例明顯地減少許多。現圖金剛界曼荼羅(九會曼荼羅)中,三昧耶會、降三世三昧耶會是屬於此一範疇。
文字曼荼羅是將由持物等標幟所構成的曼荼羅,又進一步加以象徵化,以「種子」(種字)的單音節文字來表現。傳統上稱為法曼荼羅。文字曼荼羅雖以文字為名,但此文字僅限於古印度的神聖文字──「梵字」為原則。取「種子」之意,是因為植物能由種子長出莖、葉及開花,而在種子的內部又聚集了全體的精華。法曼荼羅中,阿彌陀以hrih、觀音以sa字來表現。也就是說,曼荼羅逐漸地簡單化,由形變而為象徵,再由象徵轉化為文字。這種變化過程的萌芽,在《大日經》中已經提過。由此可知,密教頗為關心象徵化。
第四種曼荼羅,傳統稱為羯磨曼荼羅。羯磨與三昧耶相同,是梵語karma的音譯,其意為「行為」。若以更深一層的宗教意義而言,是佛為了自己的法樂、眾生的化益所行的一切威儀事業;這是前述三種曼荼羅意義的擴大。在美術作品上,羯摩曼荼羅並非畫像,而是指由木像、塑像、鑄像等尊像所構成的曼荼羅。日本東寺講堂內依據《仁王經》所製作的立體曼荼羅即為其佳例。此外,在拉達克的阿爾齊袞巴大日殿內亦可見到金剛界三十七尊的立體曼荼羅。
以上是傳統的四種曼荼羅。此中自然是以尊像曼荼羅在信仰上及美術上最為重要。因為其餘三種曼荼羅各具特色,若對密教教義無某種程度的素養,並不容易理解。
除了傳統的或宗教的理解之外,又有將曼荼羅當作具有核心的一個群體,而以此比喻為我們的心或身體。這種思想引起了年輕人的關注。雖然早在弘法大師《祕密曼荼羅十住心論》中,就有將我們深遠的心與曼荼羅結合的見解,但到了本世紀榮格等深層心理學家,才將曼荼羅的概念應用於心理學上,為曼荼羅的研究開展出新的方向。
此外,由於受到印度瑜伽思想的影響,將我們的身體看作是一種曼荼羅世界,這種思想正開始盛行。以上二種曼荼羅,筆者稱之為「內曼荼羅」,以便於與傳統的四種曼荼羅──「外曼荼羅」相對比。內曼荼羅在現代社會中,具有較受人注目的條件。
此外,關於曼荼羅的具體形態,共分有二種。一種如前所述,是在乾淨的地面或土壇上,使用色粉畫出平面圖形的土壇曼荼羅;另一種是畫在壁面或湯卡的曼荼羅,這種曼荼羅,在日本被稱為掛曼荼羅。
其中,經典和儀軌所說的是前者──土壇曼荼羅,這種曼荼羅在灌頂和護摩的儀式結束後,會被破壞,而不被珍惜。另一方面,在中國盛行木壇曼荼羅和繪於畫布的曼荼羅;而在日本,除了一部分使用於灌頂的敷曼荼羅之外,其餘都是禮拜成分極強的掛曼荼羅。
在拉達克,兩種曼荼羅都使用,但在這裏,主要要談的是壁畫曼荼羅。
(二)曼荼羅的構造
狹義解釋曼荼羅的時候,是以形像曼荼羅之中的大曼荼羅(尊像曼荼羅)為對象。以下,以西藏系的曼荼羅為例,來對曼荼羅的基本構造和意義加以考察。
因為曼荼羅是神聖世界的顯現,所以不能是無限定的空間。當然,也不是不採取任何形式。在這種情況下,所採取的基本形狀,是圓形和四方形(特別是正方形)的。這種傾向,並不是偶然的,從象徵主義的立場來看,它具有重要的意味。
首先,從「圓滿」的這種詞語可以得知圓形是圖形中最完整的。因此,曼荼羅(maṇ-ḍala)被當作形容詞使用時,具有「圓的」意思(有時候也以parimaṇdala一詞表現)。
以圖形的完整性而言,圓形佔首位;但正方形具有平面空間不可缺的四方,而且也暗示著發展、展開。又「四」這個數字,在日本與「死」的發音相同,因此常被忌諱使用;但在古代印度,從四聖諦、四天王這些字眼看來,「四」是一個好數字。
此外,在所有曼荼羅裏很少看到的圖形是三角形和半圓形。上述的四種圖形,都是為種種祈願而行護摩時,所用的土壇曼荼羅的形狀。也就是說,隨著祈願內容的差異,用色粉使壇上現出的曼荼羅的基本構造也不同,又在現代的拉達克等地,或西藏佛教流行之地,實際上,都是由僧侶們以數天的時間,做出優良的曼荼羅。
又,有關護摩修法的內容和曼荼羅的形狀,列表如下。
以上四種,稱為四種法,因所依據經軌的不同而多少有差異;大體上由於目的不同,畫在護摩爐上的形、色也不一致。圓形是用於息災(śāntika),而象徵發展的正四方形則用於增益(pauṣṭika)。
┌─────┬─────────┬────┐
│祈願的內容│護摩爐曼荼羅的形狀│顏 色│
├─────┼─────────┼────┤
│ 息 災 │ 圓 │ 白 │
├─────┼─────────┼────┤
│ 增 益 │ 方形 │ 黃 │
├─────┼─────────┼────┤
│ 敬 愛 │ 半圓 │ 赤 │
├─────┼─────────┼────┤
│ 調 伏 │ 三角 │黑(青)│
└─────┴─────────┴────┘
另一方面,若希望得到他人的敬愛(vaśi-karaṇa),則常使用半圓形。這或許是以象徵不完全、有殘缺的半圓意涵著希望達到完整的圓吧。又在文獻上,半圓也有稱為弓形的。三角形,在印度教的怛特羅派中,是被用來表示神力的揚特羅的重要圖形。但一般也有如「三角關係」的這種詞語,這種圖形予人強烈的力的流出的感覺。因此,祈願調伏(或降伏,abhicaraka)對方,則使用這種圖形。在實際的曼荼羅上,僅限於以荼吉尼(Ḍākini)等後期密教系的忿怒尊為主尊的曼荼羅是使用三角形的圖形。
其次,談具體的構造。西藏系的曼荼羅,大致而言,不例外的,都是以最外周的圓輪,將周圍分隔。理由之一︰是認為圓形最適宜表現佛的神聖世界。又這種圓輪,是由二重或三重構成;最外圍是燃燒著火焰的火輪,中間是由三鈷杵、五鈷杵構成的金剛杵圓輪,最內部是連續的繪著從內部呈放射狀的蓮瓣。
關於這些要素,在敘述曼荼羅的基本文獻之一的《法曼荼羅經》等,也曾言及;又上述的幾種圖所代表的意義,大抵有如下幾項︰
第一,最外周的火災輪,一般稱為火壁、火坑。這是為了防止外敵侵入內部,以結界來形成神聖的空間。所以,不論是實際的敵軍和毒蟲等的外敵,或是使我們內心的世界動搖的,內在的、精神的、內心的要素,都將它驅除出去,而固守住神聖的世界。
眾所周知,金剛杵(vajra)自古以來,是戰神因陀羅(Indra)的武器。有了火輪和金剛杵這兩樣有力的防備,曼荼羅的安全性可以得到保證。
又若詳細的說,在拉達克的阿爾齊袞巴大日堂,三層堂的曼荼羅是古式的曼荼羅,有火炎輪、金剛杵輪的二重構造;而阿爾齊袞巴新堂的曼荼羅,則在最內部繪上連續的蓮花瓣的蓮華輪和其他圖案的圓輪。
在此,要注意一件有趣的事,雖然也稱為曼荼羅,但見於日本的曼荼羅,沒有外圍的這些圖案。當然,少部分的曼荼羅也繪上金剛杵的連續圖樣,但大部分都只繪上諸佛菩薩,而沒有外圍的防禦。
這或許可以這麼推測︰日本的氣候非常溫暖,而且妨礙修行的障礙也不多。而炙熱之國的印度、酷寒之地的西藏等地,自然環境惡劣;因此,在實踐諸佛與眾生融合的曼荼羅行時,其困難超乎想像。因而,為了現出人為的聖域空間,結界乃成為重要的作業。而這些也都如實的反映在曼荼羅的圖像上。
相反的,日本雖然有颱風、地震,但仍不失為容易居住的國家。所以對經軌中所說的結界的要素,不會有切實的感受,因此,諸尊幾乎都是以無防備的姿態出現。
如果和火炎、金剛杵輪相比,蓮華輪的性質稍有不同。眾所皆知,在佛典中,以蓮華表示清淨;又是自古以來,為人所熟悉之「神祕的出生」的象徵。
曼荼羅是聖域的空間,同時也是現出「實在」的場所,這種情形與女性的神祕生產能力有共通性。因此,必然會產生《大日經》系的胎藏曼荼羅的概念。
八葉的蓮瓣和意義稍有不同的八輻輪,常出現於西藏系的曼荼羅。「八」是僅次於「四」的好數目;同時,也有認為八葉的蓮華象徵人的心臟。總之,蓮華也是曼荼羅圖像上的?垠n內涵之一,這是不能否定的。
其次,來談曼荼羅的內部。在三重或沒有蓮瓣輪的二重內輪的內部,通常是具有四方四門的正方形城閣建築,這種建築均衡的以垂直方向安立著。至於內部的尊像,有一種是頭部向上,取天地型式的構圖的古式樣;另一種是尊像自身呈放射狀配列的新樣式。
其中,從阿爾齊袞巴的曼荼羅都呈天地型的形式,而無上瑜伽密教系的曼荼羅常現放射狀的圖形看來,大抵可以判斷,有天地型的曼荼羅,歷史是較早的。無論是天地型或放射狀的曼荼羅,其城門的部分,一定是對稱的向外。在日本的曼荼羅,大部分都是天地型的;但東寺的敷曼荼羅,以及一部分用於灌頂的敷曼荼羅,則是頭向外的放射型。
其次,再來看門楣部分,在數層樓閣上方的兩側,有一拱形裝飾,兩隻撐著法輪的鹿,對面蹲於中央。這種圖案,不用說,當然是象徵釋尊在鹿野苑的初轉法輪。一般而言,釋尊的尊像出現在曼荼羅中,是出乎意料的少,而以這種象徵來表現初轉法輪,即是密教的特色之一。又根據前述的《法曼荼羅經》一書中所說,門的樓閣尺寸和最內輪有同一的規定,而這種規定,在拉達克地方的曼荼羅大致都忠實的遵守。
在四方形的城閣之上,掛著象徵吉利的、稱為八吉祥的幢幡(dhvaja)、傘蓋(chattra)、法螺貝(śaṅkha),上方又有美妙的飛天奏樂供養。這是將初期佛教以來的供養儀式,巧妙的融入曼荼羅之中。
又在置於四方位的門的內部,配上身著甲胄的四天王,或忿怒形的金剛界系的四攝菩薩,用以監視內在的或外在的魔侵入。在這種情況下,若是配上持國天等四天王來守護的本尊,即可稱之為傳統大乘佛教的顯教系諸尊(例如︰阿彌陀、藥師等);而主尊若是密教系的諸尊(但無上瑜伽的情形稍有不同),則以忿怒形的四攝菩薩固守城門。這種圖像若以內曼荼羅來解釋,則如圖齊所說,城門的內部是意識的世界,外部是無意識的世界。又根據四門護尊的不同,可以從曼荼羅中看出顯教與密教的關係──佛教歷史展開的一端。
在城閣的內部,有幾種圖像的構造形式。以本尊為中心,眷屬呈同心圓狀的配列;有的有數重正方形,於最內部置本尊的圓輪。在最內部,也就是中心的圓輪,中央有本尊的八輻輪形式,將圓分為九等分的井字型。關於兩者的差異,現在能得到的線索不多。在日本,醍醐寺所藏的圖像之中,可以見到這種井字型的曼荼羅。
又,一般的情形,是在正方形城閣的內部,由二條交叉的對角線,區分成四等分,各部分塗以四種重要的顏色。關於這四色的意義,有種種說法;但筆者以為這應是與五佛、五部族同樣是瑜伽密教、無上瑜伽密教之中心教義的五色。
認為聖俗一致的瑜伽體驗,比絕對歸依的信仰更重要的密教,積極的利用色彩、歡娛以及佛教以前所否定的諸要素,作為集中自己的手段。
在曼荼羅的五色之中,除中央主尊之色之外,其餘的四色各配於固定的方位。例如︰取紅色的阿彌陀為本尊時,四方之色,除紅色之外,以四色表示。《大日經》甚至明白規定塗五色的順序。
根據對西藏系曼荼羅的研究,大抵可以這麼推測︰曼荼羅是一種把立體的世界縮小、且加以平面化的圖形。但究竟被平面化的是那種物體呢﹖關於這點,未有定論;不過,在此可以提出兩種看法。
第一種看法︰認為圖案上具有四門的四方形建築物,即是城寨、城閣。《大日經》系的胎藏曼荼羅,比較顯著的保留這種特色。城閣內部的空間,從宗教的象徵主義的立場來說,是聖域空間,因此與曼荼羅一致。又由城閣之上垂下半鬘(半圓狀的花飾),樓上高掛幢幡的這種供養情形,也可以在敦煌壁畫上看到。《法曼荼羅經》等文獻資料,也大致依此來解釋。但關於外周的圓形,則稍嫌說明不足。
第二種看法︰以中央有圓輪是必要條件來看。曼荼羅是平面化的佛塔,圓輪相當於覆鉢,周圍的四方形相當於基壇。佛塔確實是佛教最高的神聖世界,由圓形或正方形(凹凸的部分相當於門)構成的佛塔,常在犍陀羅、東印度的拉特那基利、藏西的拉達克、尼泊爾等地見到。而且,將最外圍的圓輪視為欄楯,也極為合適。但對不是圓形的曼荼羅,這又無法解釋。在目前的階段,尚無法對任何一種看法,做出正確的判斷;然而,在考察曼荼羅的構造和深義時,其起源之具有重要意義,是不能否定的。
〔參考資料〕 《給孤長者女得度因緣經》卷上;《大日經》卷三;《蘇悉地羯囉經》卷下;《一字奇特佛頂經》卷上;《不空羂索神變真言經》卷十六、卷十九;《有部毗奈耶出家事》卷一;《大日經疏》卷三、卷二十;《密宗儀軌與圖式》(《現代佛教學術叢刊》{74});松長有慶《密教の歷史》;吉祥真雄《曼荼羅圖說》。
指宇宙我。乃印度正統婆羅門教思想的最高原理。此詞原是中性語,意指吠陀的祈禱文句及文句內在的神祕力量。此力量於祭儀中顯現,為熟諳吠陀、執行祭儀的婆羅門所具有。在《阿達婆吠陀》、《梵書》、古《奧義書》中,「梵」被視為萬有的統一原理。相對於個人我原理之「阿特曼」(ātman,神我),「梵」意味著大宇宙的原理、宇宙我。其後,此二者又被視為同一,而形成「梵我一如」之學說,成為後世貫串印度正統宗教、哲學的中心原理。
此一中性原理的「梵」,後來漸被擬人化、神格化,而成為男性神祇梵天(Brahmā)。自古以來被認為是印度最高級的神,是印度教三位主神之一,也是世界的創造神。在佛教則為佛法的守護神,諸天之一。
◎附︰黃心川《印度哲學史》第三章(摘錄)
梵我同一
在《梨俱吠陀》後期,吠陀詩人已對宇宙的根源、人的本質等問題進行了思索和爭論,他們從眾多的現象世界和神中概括出了宇宙統一的神或原理。如生主、祈禱主、造一切者、原人等,在梵書中期,梵天逐漸突出起來代替了生主而占有最高的地位(parameṣṭhin,《百道梵書》)。吠陀的註釋者們,把梵天這個神祇抽象概括為形而上學的實體梵,用梵文中性名詞梵(Brahman)代替了陰性名詞梵天(Brahmā)。他們宣稱,梵是「全世界之主」(《百道》)、「天地的護持者」(《百道》)。梵在宇宙形成之時,創造了諸天神祇,生出了種姓,掌管天地空三界(《鷓鴣氏梵書》)。梵有二重方面︰一方面隱沒不可見;另一方面又以他的自身展現為現象界的名稱和形態(名色,nāmarūpa)(《百道》)。森林書進一步描繪梵具有三種不同形相︰粗大(如大地)、精細(如內部感覺思維器官)和自在(如氣息活動)等等。宣稱「萬物從梵而產生,依梵而存在,在毀滅時又歸於梵」(《鷓鴣氏森林書》)。
梵在梵文中原有「聖智」、「咒力」、「祈禱」等意義,引申而成為「祈禱而得的魔力」,再引申為世界的主宰或哲學的最高本體。在奧義書中,梵在一般意義上被當作宇宙的本原,生命的根本,所有事物存在的原因。他的本性被歸結為不依賴於人們認識而存在的一種「識」(vijñāna)、「智」(智慧,prājñā)、「知」(認識、思田,cit)、「有」(存在,sat)或「喜樂」(ānanda)。
奧義書常常用兩種方法來表述梵。一種是「遮詮法」(「遮其所非」),即用否定達到肯定的方法。他們宣稱,梵在本性或本體的意義上既不具有任何屬性,也不表現為任何形式,它超越於人類感覺經驗,不能用邏輯概念來理解或用言語來表述。對於梵只能意謂著「不是這個,不是這個」(Neti,Neti)。例如《廣森林奧義書》說︰
「噢!迦爾吉!這就是婆羅門所稱不滅者(akśara)。它非粗、非細、非長、非短、非紅(火)、非濕(水)、無影、無闇、非風、非空、無粘著、無味、無嗅、無眼、無耳、無語、無感覺、無熱力、無氣息或口、無量度、無內、無外,它不食何物、也不為何者所食。」
另一種是正面的、積極的表述方法。他們宣稱梵是世界終極的原因,萬物的始基,世界上的一切客觀存在和主觀精神。《廣森林奧義書》概括它的相徵有六,即智(prajña)、愛樂(priyam)、有(sat)、無終(anantam)、妙樂(ānandam)和安固(stihili)。《他氏奧義書》說︰
「這就是梵,這就是因陀羅,這就是生主,一切諸天神,地水風火空五大,一切細微者、混合者,所有這或那的種子,卵生、胎生、濕生、熱生、芽生,馬牛人象,無論是有氣息者、能走者、能飛者和不動者都安立在識之上,為識所指引。世界安立在識之上,為識所指引,識就是梵。」
這種積極的、正面的表述方法是和上述的遮詮法互相襯托的,後者為前者之擬設。在《奧義書》的唯心主義哲學家們看來,梵具有真相和顯相,即本體和現象的區別,真相與顯相的關係正像形與影,或水與波的關係。《廣森林奧義書》曾說︰「梵的形相有二︰一為有形體的,另為無形體的;一為有生滅的,另為無生滅的;一為靜持的,另為游動的;一為此有(sat)的,另為彼有(tyat)的。」這種思想模式後來被吠檀多和大乘佛教的理論家們所發揮,創立了「上梵」和「下梵」、「真如」和「隨緣」的學說。
《奧義書》中另一個基本概念是阿特曼(我、靈魂、神我、丈夫、士夫,ātman)。阿特曼在《吠陀》中雖然多次被提到,但與任何神靈沒有過聯繫。在《梵書》中一般解釋為人體的主要器官──皮、血、骨、肉、心,或與器官有關的氣息等等(《百道》);《森林書》一方面把阿特曼解釋為人的各種器官或氣息;另一方面又認為阿特曼和「肉體的我」(命我,jīvātaman)是不同的,阿特曼滲入於一切事物之中,是萬物創造的原理,(《鷓鴣氏梵書》),這樣阿特曼就有了真我和命我、大我和小我之分,大我是「自在之體」,小我包攝於萬有的大我之中。到《奧義書》又進一步系統地闡述阿特曼為萬物內在的神妙力量,宇宙統一的原理。並且和梵等同了起來。如說︰
「這就是我心中的靈魂,小於米粒或麥粒,或芥子,或黍,或黍子核;這個我心中的靈魂,大於天,大於地,大於空,大於萬有世界。」(《歌者》)「神我若拇指,寄寓身心中,過去、未來主,由持不足畏,此乃真是彼!
神我若拇指,如火焰無煙,唯彼是今旦,猶復是明時,此乃真是彼!」(《石氏奧義書》)「或在心中,如指節量(像手指那麼大小),光明熾盛;或在身中,稱身形量,內外明徹。」(《大毗婆沙論》卷二百)「所有這個是阿特曼。」(《歌者》)「最先只有阿特曼。」(《他氏》、《廣林》)
「我(阿特曼)造一切物,我於一切眾生中最勝,我生一切世界有命(靈魂)、無命物……一切物從而作生,還沒彼處。」(後魏‧菩提留支譯《提婆菩薩釋楞伽經中外道小乘涅槃論》)
《奧義書》的唯心主義者為了宗教解脫的需要,通過哲學的思辨把梵我兩個概念等同了起來,從而建立了所謂「梵我同一」(Bra-hmātmaikyam)的原理。他們認為作為外在的、宇宙終極原因的梵是和作為內在的、人的本質的阿特曼(自我)在本性上是同一的,也就是說「大宇宙」和「小宇宙」是統一的。阿特曼歸根結底應該從梵那裏去證悟,但是由於人的無明(無知),人對塵世生活的眷戀,受到業報規律的束縛,因而把梵和我看作了兩種不同的東西。如果人能擯棄社會生活,抑制感官欲求,實行達摩規定,那麼,他就可直觀阿特曼的睿智本質,親證梵我的同一。《奧義書》常常談到「我是梵」(Ahaṃ brahma asmi,《廣林》),「這個我就是梵」(Ayamātma brahma,《廣林》),指的就是這個意思。
關於梵我的哲學本質,目前印度哲學史研究者中有著不同的解釋,有人認為它是一種唯心主義泛神論的說明;也有人認為是一種客觀唯心主義的論證。但是從梵我與自然界和人的思維關係上看,明顯的是一種客觀唯心主義的表述。《奧義書》的唯心主義者們不單摒棄當時印度人熟知的各種科學所達到的成就,而且也反對以感覺和推理為基礎的科學認識。按照他們的解釋,客觀世界也就成為人們幻覺中的幽靈。他們把梵看作一種脫離客觀實在和人類認識的一種「識」或「有」。這種「識」或「有」在我們看來,無非就是人類認識的一個變種,一個哲學雕塑過的上帝。他們把人類認識的一個部分──理性,片面地加以渲染、誇大,使之脫離自然,脫離人的意識,成為絕對,從而再外加於自然界和人類社會,使之成為世界的創造者,一切存在的終極原因,這是客觀唯心主義一般使用的手法。(中略)
奧義書唯心主義哲學是在印度次大陸階級社會形成以後,社會上劃分為統治階級和被統治階級、勞力者和勞心者,一部分勞心者脫離勞動、脫離實踐、專門從事玄學思考的產物。
據印度《摩奴法典》,婆羅門和剎帝利是不允許參加生產勞動的。他們中一部分人專門從事於祭祀、玄學的思考和繁瑣的辯論。《奧義書》中的唯心主義思想就是他們這種思辨活動的產物。這些思想家們由於長期脫離勞動,特別重視人們的意識活動,把意識看作是一種脫離客觀事物的、獨立的存在,並在這個基礎上建立了《奧義書》唯心主義的體系。這從他們對一些哲學範疇的解釋中也可以看出。例如,在吠陀中,智慧(般若,prajñā)、行動(dhi或karma)、行為(業,karma)和智(kratn)都是同義字,知和行,即理論和實踐之間沒有一條橫隔的界線。但《奧義書》的唯心主義者們在解釋這些字義時,就特別強調了智,把智即人的精神看作與實踐無關的獨立存在,進而把它誇大為世界的本原。又如,上述的阿特曼一字在《百道梵書》中解釋為人體的一個組成部分──氣息或呼吸,後來在《他氏森林書》及《奧義書》中就人為地把它解釋為離開人體的一種獨立的精神的實在──最高我或宇宙靈魂。從這些字義的變化中也可以證實唯心主義認識論的根源就是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認識和實踐相脫離的結果。(中略)
《奧義書》的「梵我同一」思想是在印度諸部落或部落聯盟融合為一以及國家權力統一過程中產生的。它提出這種思想的目的是要使印度剛剛確立起來的種姓制度披上一層神聖的宗教外衣,論證婆羅門、剎帝利的特權地位是天意的、合理的、不可侵犯的。《奧義書》公開宣稱婆羅門是「至高無上的」、「唯一的」種姓,剎帝利應該「依賴婆羅門種姓作為自己的淵源」(《廣林》)。旃陀羅(Candāla)是「賤民」,他們應該和猪狗並列(《歌者》)。此外還渲染統治種姓的意志是與神靈同一的,只有婆羅門和剎帝利的靈魂才能和梵或神結合,其他種姓是不可能的。「離開阿特曼要想知道世界一切的事物是不可能的。這個阿特曼是婆羅門、剎帝利,是世界、諸神、被造物(眾生),這個阿特曼是全宇宙。」(《廣林奧義書》),這是一種赤裸裸的奴隸主意識形態。
〔參考資料〕 湯用彤《印度哲學史略》;黃懺華《印度哲學史綱》;定方晟《インド宇宙誌》;金倉圓照《印度哲學史》、《インド哲學の自我思想》。
古代印度祭祀文獻的總稱。又譯《淨行書》。為廣義吠陀的一部分。吠陀文獻中最古老的部分是《吠陀本集》,係由讚歌、祭詞與咒文組成,與祭祀關係密切。《梵書》就是解釋祭儀意義的文獻,附於本集之末。後來,它發展成一種哲學思想,因而又衍生《森林書》與《奧義書》。其後,更演化成印度的《天啟聖典》(Śruti)。除此之外,另有許多吠陀的輔助文獻存在,尤其是《Śrauta-sūtra》祭祀綱要書,在內容上與《梵書》有密切的關係。
《梵書》為散文體,其內容有兩種,一為儀軌(vidhi),說明祭祀規則;二是釋義(arthavada),解釋祭祀規則的由來及其意義。後者包含許多具趣味性而與祭祀內涵有關的傳說、神話與哲學思想。
吠陀時代的祭祀,是以供物奉獻諸神,虔敬祈禱以期蒙受恩澤。到了梵書時代,以為神是透過施行祭祀而升天成神,故《梵書》所記載的祭祀,就是人們對諸神所做所為的模仿。《梵書》中最高位的神──生主(Prajāpati),就是宇宙,就是一切,同時也就是祭祀。也就是說,祭主通過祭祀而成為生主。這種思想發展到極致,不久就超越了單純的祭祀,而成為「梵我一如」的奧義書思想。
此外,古代印度雅利安民族,於西元前六世紀以後所使用的古字體也稱為梵書(Bra-hmi)。
◎附︰高楠順次郎、木村泰賢著‧高觀廬譯《印度哲學宗教史》第二篇第一章(摘錄)
〔《梵書》之時代〕 印度雅利安人種之去五河地方而移住於中國地方,本為民族膨脹之結果,但由種種原因,使思想界方面,直至移住後數世紀,仍歸沈滯。蓋因氣候風土上,已不能如昔時感得天然諸神之恩威,遂致《梨俱吠陀》末葉所表之哲學的傾向,不能進步,只極力推現於表面,而徬徨於其中間。於是宗教家之努力,遂專注於形式上祭典之整理,毫不能作率直清新之思索。《梨俱吠陀》時代,雖注重祭典,但未曾認為宗教第一義。及至此時代,直視祭典為宗教第一目的,而緻密規定其作法,一舉手,一投足,皆一一附以意義。且進而認為神與人與世界,皆因祭而動,因祭而存在者。人生觀、世界觀,全吸收於祭儀中,不能脫出其圈外一步,亦可謂趨於極端矣。蓋除氣候風土之影響外,據當時敘事詩所述,全土皆有大內亂,雖最健全之剎帝利族,亦不遑注意於思想界事象,教學之權全歸婆羅門掌握。原有保守傾向之宗教家,遂專以傳承教權為宗旨,強抑進步思想,而閉之於傳承的祭儀中,此亦其大原因也。是即所謂婆羅門教確立時代。婆羅門當此時樹立所謂三大綱領,即吠陀天啟主義、祭祀萬能主義、婆羅門至上主義之教義。而置其基礎於當時經彼等之手編纂(非製作)之《梨俱吠陀本集》、《沙磨吠陀本集》並《阿闥婆吠陀本集》。)又以正開時代思潮序幕之《夜柔吠陀》及繼之而圓熟其思潮之《梵書》(Brāhmana)等幾多神學書,堅其根柢。此《梵書》乃將《夜柔吠陀》之特質極力發揮者,全部對於關聯於祭典之事項,一一附以因緣、故事、來歷而以散文解釋之。在確立婆羅門教理論的基礎上成一聖典。故由文學史上言之,此時代又可名為梵書時代。其年代包含《夜柔吠陀》。認為由西元前一千年頃至五六百年頃,似無大差。
〔《梵書》之聖典地位〕 四吠陀之本集,以佛教之例言之,則如所謂佛說之經典,《梵書》則如根據經典之論部。詳言之,四吠陀本典之全部,可視為用於祭祀者,因欲適用而加以明白解說者《梵書》也。故《梵書》即附屬於各吠陀本典之神學書。由整齊之形式言之,每一吠陀支派,以具備一《梵書》為通則,但其初則似由《夜柔吠陀》發達者。試由《黑夜柔吠陀》本集之組織推定之,初婆羅門教其弟子時,採取關聯於儀式之神學的意義合併詳說而成此書,其後漸為聖典化,於是他三吠陀派,亦模仿之而作成獨立之《梵書》,終成為一代之風氣。由此意義以觀之,不分本典與《梵書》之《黑夜柔吠陀》本集,一方面能明示由本典移入《梵書》之經過,同時又明示《梵書》之最古形式者。其所以名為《梵書》者,或因四祭官中之祈禱者(brahman)居監督者之地位,必需有神學的知識之故乎﹖抑因梵有神聖意義,單以聖書或祕書之意味而稱《梵書》乎﹖不能明也。但無論如何,至後世皆與本典同視為天啟(sruti),而為神聖無過之權證。
〔現存之《梵書》〕 若謂吠陀各派,以各有一本《梵書》為原則,則《梵書》之數,當如吠陀學派之數;但實際上,現存《梵書》中引用之他種《梵書》,其名甚多,則當時《梵書》非常之多,可以推知。然年湮代遠,因學派之衰退,各派所傳《梵書》,消失頗多,今所存者只十四、五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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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集│梵 書 名 │支 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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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俱吠陀│一、愛陀列那(Aitareya,Asvalayana) │愛陀列耶派 │
│(二) │二、聖卡耶那(Sankhayana,Kausitaki) │科西陀格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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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騰德那(Jandya,Pancavimsa,Prudha) │騰丁派 │
│ │二、夏特雲夏(Sadvimsa) │騰丁派 │
│ │三、旃多格耶(Chandogya) │騰丁派 │
│ │四、陀羅瓦克羅(Talovakara) │嘉義米尼耶派│
│沙磨吠陀│五、溫夏(Vamsa) │ │
│(九) │六、沙馬維陀那(Samavrdhana Samavidhi) │ │
│ │七、提婆陀特牙耶(Devatadhyaya) │ │
│ │八、山喜特婆尼沙曇(Samhitopanisad) │ │
│ │九、阿爾賽耶(Arseya) │ │
├────┼─────────────────────┼──────┤
│ │白夜柔吠陀(百段梵書,Satapatha) │瓦加沙賴耶派│
│ │ ┌一、維提利耶(Taitiriya) 維提利耶派 │
│夜柔吠陀│黑夜柔吠陀(四)┼二、加陀耶(Kathaka) │加陀耶派 │
│(五) │ ├三、加皮喜德羅克特( │加皮喜德羅克│
│ │ │ Kapisthalo Kathaka) │特派 │
│ │ └四、美特羅耶尼耶(Maitr-│美特羅耶尼耶│
│ │ ayaniya) │派 │
├────┼─────────────────────┼──────┤
│阿闥婆吠│哥波陀(Gopatha) │ │
│陀(一)│ │ │
└────┴─────────────────────┴──────┘
此中最古者,皆編入《黑夜柔吠陀》中,此為《梵書》不獨立之部分,其次則為附於《黑夜柔吠陀推提類耶本集錄》後部之《推提利耶梵書》與《沙磨吠陀》之《般遮雲夏梵書》等。至如《梨俱吠陀》之《愛陀列耶梵書》、《科西陀格梵書》,并《沙磨吠陀》之《陀羅瓦克羅梵書》,又較此為新之《白夜柔吠陀》之《百段梵書》,似更為後世之作。又屬於《沙磨吠陀》之《夏特雲夏》與《旃多格耶》皆可視為《般遮雲夏》之續篇。《溫夏》以下之短篇,名目雖多,在《梵書》實質上,僅空想的說《沙磨吠陀》之詠歌法與功德者,此與《阿闥婆吠陀》之《哥波陀》,同為最終期之產物。《哥波陀梵書》乃承《瓦以陀那經書》(Vaitāna sūtra)之思想者,殆經書成定以後,為體裁計而製作此書者。在是等《梵書》中,量與質皆占最重要地位者,為《百段梵書》。鄂爾敦保氏謂此在吠陀文學上,次於《梨俱吠陀》而最有意義者云。葉格林古氏(Eggeling)將《東方聖書》中數篇,譯為英文者,亦因此故。又是等《梵書》之製作地,不甚明瞭,由所分之部分觀之,亦未必在同一地方,但大體皆以中國地方,即恆河西北地方為中心。試觀《百段梵書》屢以拘羅地方為神之祭壇,而謂為聖地可知。(中略)
〔《梵書》之內容〕 各《梵書》雖未必皆相調和,但大體上頗多共通之點,在同類《梵書》中,任取一《梵書》觀之,其他《梵書》之內容已大略可推,蓋皆以祭祀為中心,而予以相當意義者。《梵書》時時說神話,述故事,論瑣細之儀禮,傍及宇宙之大原,故其內容頗雜。蓋婆羅門欲將《梨俱吠陀》末期所發生之哲學的思辨,與保守的民間信仰,兩相結合,乃以祭典為契合點,而將高尚之思想,與低下之俗信,總括於此者。後世註釋家,曾就切《梵書》內容,區分為三種,即(1)儀規(vidhi),(2)釋義(arthavāda),(3)極意(vedāta)是也。儀規者,規定儀式作法也。釋義者,解釋儀規及文字之意義也。極意者,研究吠陀之最後目的,即哲學的說明也。此種分類,誠極適當,蓋既有實際祭儀,又有神學的解釋,又時夾有關於宇宙人生之考察也。第三極意(吠檀多),普通專解為《梵書》之末所附《奧義書》之意;但《梵書》自身(除《奧義書》)亦有哲學思想。故以上三分類,可謂適合於《梵書》全體。
〔參考資料〕 湯用彤《印度哲學史略》;黃懺華《印度哲學史綱》;金克木《梵語文學史》;宇井伯壽《印度哲學史》;金倉圓照《印度古代精神史》;S. Lévi《La doctrine du sacrifice dans les Brāhmaṇa》;H.Oldenberg《Die Weltanschauung》。
印度正統宗教哲學的核心文獻,是廣義吠陀文獻的最後部份,又稱為吠檀多(Vedānta)。這是長時期彙集而成的文獻。總數約二百種,內容有散文,也有韻文。其中的五十種,已由徐梵澄譯為中文,名為《五十奧義書》,在中國大陸與台灣,皆有刊行。
奧義書的梵語為upa-ni-ṣad。此詞的語意有很多種不同的說法。就語源上說,它有「對峙」、「親近接觸」之意。可能取師徒之間「近坐」(近侍)的意思,但在所有古文獻裏,對該字的意義都沒有明確的敘述。從《沙他帕他梵書》(Śatpatha Brāhmaṇa)以來的文獻所採用的都是「對照」與「對質化」的意思,也就是「汝即是它」(tat tvam asi)的究極相連之大小宇宙的對照與對質化。也許這意義符合了敘述結合關係的古奧義書文獻的內容,因此學者們就把它翻譯成「不可思議的同一化」或「結合」,由此乃產生奧義與祕義的意思。
一般而言,冠上奧義書之名的文獻,大約出現了一0八種,其中十三種是吠陀的奧義書,與其他各種不同。若由文體加以區別的話,可分下列各類︰
(1)古代散文奧義書︰《Bṛnadāraṇyaka》、《Chāndogya Kauṣītaki》、《Aitareya》、《Taittirīya》、《Kena》。
(2)韻文奧義書︰《Īśā》、《Kaṭha》、《Kāṭhaka》、《Śvetāśvatara》、 《Muṇḍaka》。
(3)新式散文奧義書︰《Pra'sna》、《Mā-ṇḍūkya》、《Maitri Maitrāyaṇa》。
此外,到二十世紀才發現的散文奧義書有《Chāgareya》與《Ārṣeya》二種;韻文奧義書有《Bhāṣkaramanta》一種。從它們與佛典的關係來推測,這些奧義書的年代大約在西元前600年到西元200年之間。
奧義書的中心思想,若用一句話加以概括,可以說它是在探究「梵我一如」的究極根本原理。由於這一根本原理並非梵書中的生主(Prajāpati),而且此時貴族也已取代祭司而登上舞台,因此我們可以依此推知當時社會對祭祀萬能之僧職權威的反動。此外,對唯一根本原理的探索是《梨俱吠陀》第十卷哲學讚歌(Puruṣa 、Prāṇa、Akṣara等等)以來的傳統。從歷年來學術界對「梵」、「我」的文獻學研究成果可以清楚地看出此二概念晉昇為奧義書最高原理的歷程。
一而一切、脫離相對、超越比較、斷絕言慮、不立文字等諸境界是不滅的。在完全一致的情況下,發現不變的宇宙性與個人性的究極原理,正是奧義哲學的精髓。
十七世紀中葉,蒙兀兒帝國王子,篤學的Mohammed Dara Shakoh用Oupnek'hat之名,將五十篇奧義書翻譯成波斯文。1801年~1802年Anquetil Duperron將它翻譯成拉丁文介紹給西方學者。哲學家叔本華的學生P.Deu-ssen將具體代表性的奧義書六十篇翻譯成德文,這真是不朽的業績。
與這些哲學家的浪漫式評價相反的另一種探討方式,是宗教民俗學等實證的批判或研究。這些專家學者,在奧義書中的「原始的思考(尤其是對睡眠的追索)」方面從事探討,他們在古代祭儀中尋出奧義書之世界觀的基型,而且相當成功地將它定在正確的位置上。其中重要的是在奧義書之中,古樸原始的成分與現代的哲學性、組織性的成分都融為一體。這個特徵,預示了後代印度一般世界觀的一種性格。
◎附一︰Charles N. E. Eliot著‧李榮熙譯《印度思想與宗教》第二篇第五章(摘錄)
婆羅門早期的哲學思考,主要記載在名叫「奧義書」的論著之中。這些作品中包含的教義,習慣上被當作是祕密的或祕傳的東西,不是像佛教或耆那教那樣聲稱為大眾的福音。這個教義並未加以系統化,也從未被像佛陀這樣的人把它前後統一起來。它興起於各種「波利沙」(即有學問的婆羅門社會)之中,大約最盛行於印度西北部。當然有一個共同的觀念基礎,但是這些觀念表現有不同的說法。我們有夜若跋迦的教義,也有優陀羅迦‧阿廬尼及其他大師的教義,而且每個教義都具有某種個別性。這些教義只不過說是智者的言教,並無人試圖把它們加以調和。有許多表面矛盾,是因為使用不同的譬喻來說明無可形容之物的各個方面而引起的,而某些真正的矛盾則是因為有不同的學派存在而產生的。因此,不論是印度人或歐洲人試圖對此古代教義作出協調的概說,都可能是錯誤的。
奧義書數目繁多,編著於不同的時期,並不都是一樣受人尊重。它們代表不同的觀念體系,某些後期奧義書則顯然是宗派性的。奧義書的集子有四十五部、五十二部和六十部的,而《目迦帝迦‧奧義書》提出有一0八部的目錄。這是現在印度通常承認的數目。但是施拉德說,除了這個目錄以外,還有許多奧義書原稿,並且指出這些原稿雖然可能是現代作品,但是沒有理由說它們是偽書。根據印度人的觀念來說,對於現在或者將來出現新的奧義書,無人會因為是新書而表示反對。一切啟示書都是永恒的和自存的,但是它可以在適宜的時候自己出現。
許多比較近代的奧義書,彷彿是個別作家的作品,可以稱之為普通歐洲意義所說的論文或詩篇。但是較古的奧義書,除了很簡短的以外,顯然都不是個別人物表明他自己的信念的作品,而是某一學派認為應該包括在本學派經典之中的哲學格言和故事文集。好比有一部哲學性的民間傳說,每一學派從中選擇自己認為最佳的若干部分,精細地加以闡述。所以在五部古代奧義書中,都記載有一個寓言,證明呼吸是人的根本不可少的維持生命的要素。《旃陀伽耶‧奧義書》和《布利哈德‧森林‧奧義書》都記載有幾乎相同的故事,敘述阿廬尼祭士如何受惑,並如何受教於一位國王。《憍悉多吉‧奧義書》的開端也記載有類似的故事。最後所說的這兩部奧義書中,並記載有兩段對話,在對話之中阿闍世王說明人死後靈魂的命運。這兩段對話,除了一段內容比較充實以外,沒有多大的差別。(中略)
較古的奧義書和吠陀典籍的其它部分有關係,有時候形成一部《婆羅門書》的附錄,因而所討論的題材逐漸由儀式轉變為哲學。如果說這種編排法就是古代印度沈思的起源,那就未免過甚其詞了。因為《梨俱吠陀》的某些讚神詩歌純粹是哲學性質的,但是這種編排法卻說明了婆羅門思想的一個漫長時期,在此時期之中,沉思無法脫離儀式,而且也受到物質觀念的阻礙。諸奧義書常常被稱為是直覺的和觀念論的,但是它們在許多章節中──也許是在大多數章節中──不完全成功地致力於分離精神和物質事物。「我」或精神,就人來說有時候被認為就是呼吸;就自然現象說就是空氣、蒼天或虛空。有時候它又被描寫為位在心中,大如姆指,但能變得更小,在血管中流動,並在瞳孔中出現,也能變得無窮大,與世界靈魂合而為一。但是當思想獲得翼翅,高飛於這些物質幻想之上的時候,奧義書的學說就與佛教分享光榮,同為印度知識界最精美的產物。
在印度,宗教生活向來被認為是一段尋求真理的旅程。甚至最正統的祭士的綱領也承認這一點。有一個時期人們覺得儀式是徒然無益的,人們要求關於事物本質的知識。雖然後期的教條主義斷言,這種知識是神的啟示所給與的,但是吠陀典籍中表現有真正的尋求真理和沉思的音調,而且這種音調在一長串的印度作家自始至終從未完全停息。吠陀典籍以著名的語句問道︰「誰是天神,向其奉獻祭禮﹖(中略)宇宙創造者,及其維持者,(中略)彼影即永生,彼影即死亡,其為誰人哉﹖」甚至還有大膽的語句︰「宇宙造成以後才有諸神。誰知宇宙從何而生﹖居於最高天界者,是此宇宙監督人,他能知悉其事,甚或他亦不知。」這些深奧的探究──其它國家同時代的文獻中,也許沒有與其類似之物──逐漸被許多其它探究所增補了,雖然或許並未擴大;人們也未失去信念,認為有一個答案,這個答案就是真理,此真理被人知道以後,即是生命的目的。歐洲人會問,真理有什麼用途﹖但是對於印度教徒來說,神性的知識就是目的與狀況,而不是手段。知識並不被認為是使用來改進世界的某種東西,也不是為了任何其他用途。因為使用和用途意味著被利用的東西是從屬於目的,並且比目的的還下劣。而神性的知識則是宇宙的頂點和宇宙的意義,或者從另外一個觀點來說,是外在世界的消滅和個人的消滅。所以印度教徒並不期待聖人有慈善行為或者任何活動。
正如上文所說,印度對於這些問題的特有的(雖然並不是唯一的)回答,是除了神以外,或者更確切地說,除了梵以外,沒有真正存在的事物。靈魂和梵同為一體。在同一意義之下,我們所知覺的外在世界也不是真實的。外在世界就某種意義而言,是梵的發展變化,或者甚至只是幻覺而已。這個學說不是普遍信奉的,譬如說,舊派佛教曾經嚴厲批判和否認過這一學說,但是這個學說在後期佛教中再度出現,說明它支配了印度人的氣質。在後期佛教中,佛陀以驚人的變化,被認為和宇宙精神同為一體。上面我所引述的這一學說的形式,雖然是吠檀多的綱要,但是很難從歷史觀點上正確地說,這是較古老的奧義書的綱要。較古老的奧義書的教義不是那樣完整和堅定不移,而是更含糊不清,是試驗性和暗示性的,而且有時候受到物質概念的阻礙。但是這個教義顯然是吠檀多的前驅,虔誠的吠檀多信徒能夠證明他的教派是從這個教義產生的。
我們可以引述一兩段著名的文字,以代替敘述奧義書的大意。一段文字是引自《布利哈德‧森林‧奧義書》,記述夜若跋迦將退居森林作隱士之時,欲以其財產分與兩名妻子。迦旃延尼子「只有婦女所有的知識」,而彌勒則「精通梵文」。後者問丈夫說,如果她占有全世界,能否永生不死。「不能」,他回答說,「你的生活可以像富人的生活一樣,但是沒有永生的希望。」彌勒說,她不需要不能使她永生不死之物。夜若跋迦開始為她講解神我教義,所謂神我即是我或本質,即是人和宇宙的精神。「丈夫之可親者,非為丈夫之故,乃為神我。妻子之可親者,非為妻子之故,乃為神我。兒孫、財富、婆羅門、武士、世界、天神,吠陀典籍,乃至一切物之可親者,非為此一切物之故,乃為神我。神我者,可見可聞,可以知覺,可以憶念。已見已知神我者,即知一切宇宙,(中略)不在神我中而在他處覓求婆羅門、武士、世界、天神或吠陀典籍者,不能獲得此一切物……。」
「猶如一切河流集聚於大海,一切觸覺集聚於皮,一切味覺集聚於舌,一切氣味集聚於鼻,一切顏色集聚於眼,一切聲響集聚於耳,一切知覺集聚於意識,一切知識集聚於心中,一切行為集聚於手中,(中略)猶如鹽塊,沒有內外,除鹹味外,一無他物;此神我,亦無內外,即是知識,而非別物。彼(人的靈魂)從此諸生要素而生,亦隨之而消滅。彼(於人死)離去以後,人即沒有知覺。」講至此處,彌勒表示驚訝不已,但是,夜若跋迦繼續說道︰「我所言者並無使人驚訝之事。愛妻,彼神我,確實不朽,不可毀滅。當其似為二性之時,則一性見一性,一性嘗一性,一性敬禮一性,一性聽一性,一性觸一性,一性知一性。若唯有神我是此一切物,則我們如何能見、嘗、聽、觸、知其它之物﹖以彼力敵,我們能知此一切物,我們如何能知彼耶﹖彼神我,可用否、否(奈提、奈提)二字予以說明。它不可理解,因為它不能加以理解;它不可毀滅,因為它不能被人毀滅;它沒有執著,因為它不執著自己。它沒有束縛,沒有痛苦,沒有衰亡。愛妻,人焉能知知者乎﹖」說完這段話以後,夜若跋迦就到森林中去了。同一作品的另外一首頌偈中宣稱,「這個偉大的、不衰不死、永生、沒有恐怖、非生而有的神我(我),實際上就是梵。」
這一學說顯然被認為是夜若跋迦的知識的精華,居然傳授與一婦女,這是有趣味的事。(中略)
與梵結合,可以獲得至樂,結合之道是梵的知識。這種知識往往說是可以通過苦行而取得,但是苦行雖然一再被教導為必需之事,卻彷彿(至少在更高的解釋中)被認為是不可缺少的訓練,而不是認為它本身具有效驗。這一論題,有時候是用幾乎是佛教的合理精神以及輕視為禁欲而禁欲的精神,來加以探討。所以夜若跋迦向伽爾祇說道︰「凡不知不可毀滅者的人,即使在此世間奉獻犧牲,舉行祭禮,以及實行苦行一千年,他的德行終將毀滅。」《旃陀伽耶‧奧義書》中描寫有一段值得注意的事件。三堆聖火決定要教導一名因為過嚴肅樸素生活而憔悴不堪的學生,告訴他說,梵即是生命、至樂與虛空。
與「梵是至樂」這一概念相類似的,還有說它是光明或「光中之光」的描寫。有一段美麗的文字說︰「永恒的寧靜屬於那些有智慧的人──他們在自己本身中見到它(梵)──而不是屬於其它的人。他們感覺到最高不能用言語表達的至樂,說︰這就是那。我如何能夠理解它呢﹖它自己有光披﹖或者它是反映光明嗎﹖在那裏,日月星辰都無光輝,閃電也不發光,更不必說這一堆火了。它放光時,一切事物隨著放光。整個世界在它的光明照耀之下。」
在大多數我們查閱過的典籍之中,「梵」和「神我」這兩個詞,都是不具人格的,以致不能用「神」字來代替。在其它各節文字中,神的概念則比較具有人格。宇宙常常說是梵放射出來的,或者說是梵呼氣呼出來的。分別強調這一過程的起源和結果,我們就得到了宇宙的創造者和主宰這一觀念,即通常以伊濕伐羅──自在天──這一名詞所表達的觀念。但是即使是使用這一名詞的時候,印度教思想在更微妙的時刻,仍然傾向於認為創造者和創造物都是幻覺。在與世界存在相同的意義之下,也存在著世界的創造者,它是梵的一個方面,但是更深的真理是二者都不真實︰只有一個一,這個一既不是創造者,也不是創造物。在一個有如此複雜的神學的國家之中,如果說一神論常常是興起於泛神論,那就有些不可靠。但是在編纂奧義書的那些沉思學派之中,泛神論卻往往是一神論的起源。比較古老的觀念是,有一個微妙的本質遍佈於一切天地萬物及統治天地萬物的神祇之中。這個本質被精神化而成為據說是夜若跋迦所創導的梵的學說,只是經過補充的過程,這個梵才具有人格,而且有時候被認為與某一特殊天神,例如濕婆,同為一體。具有人格的伊濕伐羅的學說,是在年代不明確的《尸吠多尸伐多羅‧奧義書》中精心構成的。這部奧義書以幾乎是伊斯蘭教一神論的讚神詩歌來讚美它。「讓我們知道偉大的主中之主,最高的神中之神,主宰中之主宰,最高無上之神,世界之主,應受讚美。」但是這種一神論的熱情,未能維持很久而不恢復大家所熟習的泛神論語調。同一奧義書中說︰「你是婦女,你也是男子;你是少男,你也是少女;你是老翁,持杖蹣跚而行;你出生之時臉面朝著一切處所;你是深藍色的蜜蜂;你是紅眼綠鸚哥;你是電雲、季節和海洋;你無限量,因而無起始,一切世界是你所生。」
◎附二︰T. R. V. Murti著‧郭忠生譯〈奧義書與佛教〉(摘錄自《中觀哲學》第一章)
自從西方人開始鑽研佛典以來,許多所謂的「東方通」幾乎都一口咬定佛陀不過是奧義書先知的預言與教誡的奉行者。這種說法無非是認定印度哲學是沿著唯一的傳統──奧義書而發展。佛教與耆那教被視之為是奧義書系統(有我論)的分支流派而不是根本上的不同,這種解釋並沒有完全把握到佛教與婆羅門教本身內在的重大差異,以及彼此排斥的態度,這種看法實在是頭腦簡單、大而化之(oversim-plification)。
同樣的,佛教本身不同學派之間固然也有一些不同,可是這些差異,不是被忽視就是被過分的渲染,所以有的人亦試圖把佛教的不同學派當作不同的思想系統。不過從吠陀(Vedas)這一系統所發展出來的學派(數論、勝論、彌曼差、尼耶、吠檀多與瑜伽學派)就不曾犯過這種錯誤,他們認為儘管學派不同,佛教還是佛教。佛教本身的學者也有一些偏差的觀念,囿於宗派的門戶之見,小乘與大乘之間的長久以來的諍論即其著例,各以為只有它才是直承佛陀正統,餘則為旁出小兒,這也是「頭腦簡單大而化之」。這錯誤的看法絕無法看出佛教哲學發展的歷程,更談不上中觀思想的把握。從巴利文獻看來,許多佛陀的對話都是一種「隱藏的哲學」──僅扼要的勾出佛陀思想的大概,烘雲托月,言有盡而意無窮。比較起來,奧義書顯得更有組織、更有系統。但是佛教各學派從原始佛典所得的啟示卻較奧義書所產生的學派從奧義書所得為多,從思想的傳承看來,佛教並不是一個單一思想的系統,而是許多思想系統的母體。佛教不會因為思想基礎的不同而排斥那些合理、正確的思想。吾人如欲對印度哲學之發展有一正確而豐碩的認識,那麼就不應該忽視佛教與奧義書的差異,甚至於佛教本身內在思想的流變亦應重視。如果我們回顧檢視奧義書與佛教的本質及其發展的過程,則不難發現筆者上述的看法應是正確的。(中略)
在佛陀的對話中,我們可以呼吸到完全不同的氣息。佛陀的對話中充滿著與奧義書之「有我論」相反的精神。佛陀與佛教不僅是對膚淺、偽善的宗教儀式主義反動──奧義書則自認為祭祀萬能,更重要的是佛教反對「有我」的意識形態與實體形上學。佛陀自稱他所有的哲學觀點是「自覺自悟不由他」,所謂「自覺誰禰師」是也,絕無襲自奧義書或其他的大師。雖然佛陀常常提到「大梵天王」(Bra-hmā),可是從未提到婆羅門教心中的「絕對」──「梵」,前者是指一天神,在佛教中他的地位並不很高。佛陀常以自創另一新傳統自許,開出前所未有的新道路。在《梵網經》(Brahmajāla)、《沙門果經》(Sāmañña-phala)及許多佛典中,佛陀對當時流行的各家學說、哲學理論詳加檢討論究,並斥之為獨斷的「惡見」(diṭṭhivāda),而與吾人的精神生活不符。在風氣保守的古代,這種作法絕不是繼承某一傳統所應有的。我們絕不能說佛陀與外道之間的差異僅是宗教上與實踐上的,儘管說這些宗教的觀念與修行的方法已經被視為哲學上的論題。
如果說「有我論」曾經是佛教的重要理論,何以它會如此的隱晦密藏,甚至連佛陀的及門弟子也不知道﹖反之,奧義書之中,幾乎在每一段經文的字裏行間都一再強調「我」的「實在」性。佛陀之崛起即高唱沒有靈魂、沒有常恒不變的實體,更精確的說,佛陀基於道德意識、業力果報的立場力斥腐化奢靡的舊思想。一個常恒不變的靈魂將會使生命失去應有的意義,因為在此情況之下,任何的努力亦無法使生命提昇;而曠廢隳墮也沒有什麼不好的影響,如此將會導至否定因果的「無因論」(akriyā-vāda)。尤有甚者,依佛教之見,「我」是一切執著、貪瞋癡的根源,如果執著有「我」,如此便會執持不放,而不喜任何與之相反的理論。這樣一來,則「薩迦耶見」(sakkāyadiṭṭhi,即所謂的實體見)即是最根本的無明,一切煩惱均由此而產生。如上所述,無我論實為佛教形上學與解脫論的心髓。
在巴利文佛典中常常出現「一切無常」的經文,如《大般涅槃經》(Mahā Pari Nibbā-ṇa)第六章第七節說︰「萬物實無常,生滅性不定。生而復幻滅,云何得福祉﹖降伏生滅法,諸法和合事,當自滅毀壞。汝等當精進,成就聖賢法,離苦得大樂。」這是佛陀最後的教誡,亦可視之為一生教法的縮影。
巴塔查雅教授(V. Bhattacharya)在他的大作──《佛教基本觀念》(The BasicConception of Buddhism)一書中,引用許多文獻,分析爬梳,最後下了一個結論︰無我論是佛教的基本教義,他說︰「關於這一點,由於資料實在太多,筆者無法一一列舉。總括的說,外道所主張之常恒不變『我』可說完全為佛陀所否定,如此才可以鏟除貪瞋癡的根源。」另一位著名的佛學專家,已故的徹爾巴斯基教授(Stcher batsky)也同樣的強調此一觀念,他說︰
「佛陀稱常恒不變『我』之理論為『愚昧者之理論』,這即是意味著佛陀向一根深蒂固的古老學說挑戰。當佛陀提到『無我』時,在言語之中很明顯的可以感受到一種不滿、甚至是敵對的氣息。佛陀的理論是︰一切諸蘊固然會隨著眾生的生命而活動,但是一旦眾生證得不退解脫時,諸蘊的活動即漸次受到控制──這是整個佛教教義的中心。正如戴維斯夫人(Mrs. Caroline Rhys Davids)所說的︰佛教是如此細心週密的架構其反實體論(anti-substantialist)的立場。或許我們可以再加上一句話︰整個佛教的歷史,無非就是一連串探索佛陀本懷的歷程,以及在求深化佛陀發現的直覺洞見。」
經過上述的討論,我們才能正確的認識佛陀與奧義書的關係。此二者對宇宙人生提出了相同的大前提──存在是痛苦的,而且人生之「苦」(duhkha)具有普遍性(如云一切皆苦)與深切性(如云三界如火),現象界的存在充滿著缺陷與痛苦。此二者也都提出一種沒有痛苦與繫縛的理想界。不過奧義書說得較為肯定明確,甚至有點武斷──「喜樂淨識梵」(vijñānam ānandaṁ brahma)。佛陀則以烘雲托月的反面手法,強調該理想境界不是什麼;涅槃乃是「否之否定」。此二者亦皆明言此一終極究竟的理想不是經驗所能定性限定的,絕非任何吾人所知之事物所能比擬的。「沉默」是他們所常用的「語言」。他們同樣認為經驗性的方法、生理器官、懺悔禁忌與祭祀等都無法達到此一境界,唯有直觀的澈悟「實在」的本質才能超越此一痛苦的生命,提昇到理想目標。奧義書認為「我」就是「實在」,「我」與吾人之身體(kośas)的合一是錯誤的,偶然的,要瞭解體驗「我」的本質唯有除去這錯誤的合一。除了把握「我即是梵」以外,別無他法可以成就解脫大業──恐懼、惡意與執著都無法傷害它的境界。把握到「我」的本質即是滿足一切的欲望,而這就是超越一切的欲望(akāma)。
佛陀則不是把「我」普遍化(universalization)而達到「無欲」的目標,他是反其道而行,把「我」全部否定了。其理由為︰一旦我們把某事物假設是永恒不變、充滿喜樂,我們便會執著不放,厭惡任何與此相反的事物,佛陀認為這種觀念就是一種束縛(saṁsāra)。「我」是一切煩惱的根源,要親證涅槃就必須澈底的消除「我」見。奧義書認為「我」就是「真實」;佛陀則認為那恰好是根本的,原始的錯誤觀念,絕非「真實」的本來面目。佛陀深深的體會到︰奧義書所謂的最高經驗──「梵有」(brahmānubhava),而奧義書說「梵有」不是「我」之否定,這只見其特殊性與有限性,事實上我們應該瞭解到生命的整體性。另一方面佛陀也體會到最高意境的否定的那一面,諸如無智、無識等等。佛陀與奧義書都提出「全然無欲」的理想目標,可是其實踐的方法卻大相逕庭,相異其趣。佛陀偉大的精神力量開創了邁向提昇生命,追求人生義蘊的新道路,不過它是一條側重於批判、否定的大道。
羅達克那須南教授(Radhakrishana)在他許多著作中,道出了佛陀與奧義書的差異。如云︰「如果說佛陀與奧義書之間有任何差異的話,那麼這絕不是他們對經驗世界(即有漏的世間,saṁsāra)的看法,而是其『真實』(即涅槃)論。」他又說︰「佛教與奧義書之間的基本差異似乎於對形上學的『真實』──萬物與個人的永恒不變『實體』的看法有所不同。(中略)佛陀認為在生生不息的生命之流以及輪迴世界之中,並沒有一個常恒不變的『實體』或是原則。但是這句話並不是意味著除了無常變化以外,世間再也沒有真實的事物了。」
佛教與奧義書之間既有如上述形上學之根本的差異,而形上學乃是每一思想系統的根本骨架與磐石,那麼,難道基本上形上學的差異(fundamental metaphysical difference)不正是其他一切差異的根源麼﹖如果佛教真的是如徹爾巴斯基教授在其《佛教涅槃觀》(Bud-dhist Conception of Nirvana)一書中所說的︰「佛教僅是重述奧義書的思想,只不過重點不同而已。」那麼佛教所強調的重點應該值得吾人注意,特別是因為佛教的思想已經牽涉到根本的形上學的本質之差異。佛教與奧義書可說是屬於同一「精神之屬」(spiritual genus),可是卻不同「種」(species),而其差異則在於接受或者是否定「我」(永恒之實體)。
印度宗教徒修行方法之一。意譯「相應」。即依調息等方法而攝心,使與正理等相應之狀態。梵語yoga,係源自動詞語根yuj(將軛繫在馬或車上)的名詞,引申而有連接、接合等含義。此語古時見用於《梨俱吠陀》中,及奧義書時代,依調息等觀行法而觀「梵我一如」之理,以與梵合致,與梵結合,此即稱為瑜伽。其後佛教亦採用此法,以為總攝修心、修慧之法門。而在佛教各派中,以印度瑜伽行派及我國唯識宗較常使用此詞。
依《解深密經》卷三〈分別瑜伽品〉所述,瑜伽即以奢摩多(止)、毗鉢舍那(觀)為其主體。就中,「奢摩多」以無分別影像為所緣,令心極平等寂靜,「毗鉢舍那」以有分別影像為所緣,於所知義中周遍觀察;又,於見道方面,止觀雙運,以一切法事邊際為所緣而證得之,於修道方面,更進修止觀平等,至佛果而以所作成滿為所緣,始轉得清淨法身。此謂以止觀為主之一切觀行,即稱為瑜伽。
《瑜伽師地論釋》解釋「瑜伽」之詞義,謂一切乘之境、行、果等諸法,並有方便善巧相應之義,故稱為瑜伽。對此,圓測《解深密經疏》卷六立境、行、果、教四種瑜伽之別。此中,(1)境瑜伽︰謂「一切境無顛倒」等性,與正理、教、行、果相應,故稱瑜伽。(2)行瑜伽︰謂一切行更互相順,稱正理,順正教,趣正果。(3)果瑜伽︰謂一切果更互相順,合正理,順正教,稱正因。(4)教瑜伽︰謂三乘聖教稱正理,順正行,引正果。
又,《成唯識論述記》卷二(本)說「相應」有五義︰(1)與境相應︰謂不違一切法之自性故。(2)與行相應︰謂與定慧等行相應。(3)與理相應︰謂安立、非安立等二諦之理。(4)與果相應︰謂能得無上菩提果。(5)與機相應︰謂得果既圓,利生救物,赴機應感,藥病相應。此說亦是承襲上述《瑜伽師地論釋》之說。
密宗方面,《大日經》等將瑜伽分為「有相」、「無相」二種。「有相瑜伽」,即心專注於有形相的境緣(如本尊身相等),在所觀想的形相明白顯現於意識中,且恆久專注不散時,即為得定,由此而入「無分別」定境,為成就有相瑜伽。「無相瑜伽」,指觀想離言絕相的「心真實」,從而了悟心真實,並定心於心真實上,進入「無相三昧」,此即為成就無相瑜伽。
密宗經論說「有相瑜伽」為進入「無相瑜伽」的門徑,以無相瑜伽成就為究竟。《大日經》卷七云(大正18‧54c)︰「甚深無相法,劣慧所不堪,為應彼等故,兼存有相說。」明示有相瑜伽僅係為不能直接接受無相瑜伽的智慧下劣者所設。一般認為成就有相瑜伽,只能得治病、驅魔等下等成就。如能進而成就無相瑜伽,才能生延壽、神通等中等以上的功效。
一行《大日經疏》、宗喀巴《密宗道次第論》等書,皆強調修瑜伽須循序漸進,先修有相瑜伽。俟得成就後,於定心中修觀,反觀能見、所見,便能悟自性本空,而入無相瑜伽。《大日經》〈無相三昧品〉中亦曾述及無相瑜伽的觀心法。
又,密教亦盛說「三密瑜伽相應」,謂所作皆與三昧相應,一切皆順正理。《大日經疏》卷三云(大正39‧613c)︰
「阿闍黎以於瑜伽得決定故,隨有所作,皆與三昧相應。如獻花時,即與花三昧相應,此中本尊明了現前,若奉香燈、塗香、閼伽水等時,亦與香三昧乃至香水三昧相應,一一本尊亦隨事現前。如是一一緣中,皆是入法界門,皆見善知識。旋轉運用皆與理相應,不復臨事稽留方始作觀。當知是人堪作祕密阿闍黎也。究習瑜伽者,謂善修相應法也。謂於三部真言、上中下成就等事一一通達,皆與正理相應,名善修瑜伽。又於息災法中,即能以此方便增益降伏。或增益法中,即能以此方便降伏息災。於降伏法中,即能以此方便息災增益。隨彼彼相應之法,皆能善分別之,名善修瑜伽。」
此外,行此等瑜伽觀行者,稱為瑜伽師。此種觀行方法,稱為瑜伽行。修行瑜伽觀行者之修行階位,稱為瑜伽師地。密教以三密瑜伽為宗,故總稱為瑜伽教。
◎附︰印順〈略說罽賓區的瑜伽師〉(摘錄自《妙雲集》下編{3})
瑜伽師與罽賓
瑜伽師,即一般所說的禪師。古代的佛弟子,不像晚期的佛教徒,專以禮拜、唱念為修行。他們除學經(論)持律而外,主要是對人廣行教化,對自「精勤禪思」。禪思(含得止與觀)為從身心的修持中,實現特殊體驗所必要的。凡修持而得止觀相應,心境或理智相契應的,即名為瑜伽;瑜伽即相應的意思。瑜伽雖為佛弟子所必修的,然由於根性、好樂、著重的不同,古代即有經師、律師、論師、瑜伽師的分科教授,即有專修瑜伽的瑜伽師。但是,經師們並非不修禪觀,瑜伽師並非不學經論,這不過各有專重而已。(中略)
瑜伽師
阿毗達磨為論師派,譬喻為經師派。當譬喻瑜伽師,從禪出教而完成經部的宗義時,專修禪觀的瑜伽師──禪師派,還是持行於罽賓山區。其中比較保守(﹖)的一派,西元四世紀中,盛行於罽賓,由覺賢於408年頃傳來中國,這與羅什所傳的譬喻系禪法不同。依慧遠、慧觀的經序說︰覺賢所受學的,有頓漸二禪。漸禪,是罽賓舊有的,遠宗僧伽羅叉,到不若密多羅(又作富若密羅)而大成。經富若密羅、佛陀斯那,而傳與覺賢。頓禪,由曇摩(多)羅從天竺(南印或中印)傳來罽賓,經婆陀羅而傳與佛陀斯那。曇摩羅又從佛陀斯那受漸禪,彼此成相互承學的關係。然覺賢所傳於中國的二道、二甘露門、四義,實為罽賓舊有的漸禪。多用婆沙論義,與婆沙論所說的「修定者」相合。覺賢所傳的禪經,梵語「庾伽遮羅浮彌」,也即是瑜伽行地。這雖是保守於聲聞佛教的立場,而修法與祕密瑜伽者多有類似處。如此一法門,名「具足清淨法場」,即「圓滿清淨法曼陀羅」的舊譯。所修的二甘露道四分,都分為方便道與勝道而修,也與祕密瑜伽者分為生起次第與圓滿次第相合。經中所有術語、修相,多有與祕密瑜伽相同的。慧遠說︰達摩多羅與佛大先,「搜集經要,勸發大乘」。罽賓的瑜伽者,在急遽地大乘化與祕密化之中。
大乘瑜伽師
另一派,於西元三、四世紀間,從經部譬喻的瑜伽師中分化出來──「一分經為量者」(《成業論》),折衷於阿毗達磨與譬喻經學,接受大乘空義及真常不空的唯心大乘,發展為迴小歸大的大乘瑜伽師,無著為重要的傳宏者。等到從禪出教,集出《瑜伽師地論》等,後學者也就化成法相唯識學,偏於義理的精究了。推溯大乘瑜伽的淵源,可得二人,即離婆多與彌勒。
大乘瑜伽論,本為瑜伽師從瑜伽觀行中心擴大組織而成。《瑜伽論》的禪觀,總相為遍滿所緣,淨行所緣,善巧所緣,淨惑所緣;這是頡隸伐多傳出的瑜伽綱目。如《瑜伽論》(卷二十六)說︰「曾聞佛告長老頡隸伐多︰諸有比丘勤修觀行,是瑜伽師,能於所緣安住其心,或樂淨行,或樂善巧,或樂令心解脫諸漏︰於相稱緣安住其心,於相似緣安住其心,於緣無倒安住其心,能於其中不捨靜慮。」《瑜伽論》,與《解深密經》〈分別瑜伽品〉,都不出乎這一瑜伽綱目。「曾聞」,是傳說如此,並非──展轉傳來的──《阿含經》所有。頡隸伐多,或譯離婆多、離越、離曰等,是著名的禪師。《增一阿含經》初,讚說四眾弟子各各第一時說︰「坐禪入定,心不顛倒,離曰比丘是。」「樹下坐禪,意不移轉,所謂狐疑離曰。」《分別功德論》(中)說︰有兩位離曰︰一名禪離曰,一名疑離曰。禪離曰(即離婆多),舍衛國六年樹下坐禪,不覺樹的生與枯;受波斯匿王請六年,不知主人的名字,這是怎樣的專精禪思!《增一阿含經》〈頭陀品〉,說離越在祇洹寺,六年不動,坐禪第一。《中阿含》〈發起牛角林經〉,佛讚他「常樂坐禪」。然而這樣的大禪師,古典的《雜阿含經》,沒有說到,這似乎即是七百結集中的上座離婆多。
疑離越,見於律典。《十誦律》說︰他見石蜜和麨而不喫石蜜(卷二十六);見晒鉢有津膩出來,而疑犯宿食(卷三十七);見羹中有生豆而不敢再喫(卷三十八)。關於飲食方面,非常的拘謹多疑。有部的《雜事》(卷五),也說「疑頡離伐底」,不敢喫豆羹。《五分律》也有不喫石蜜事;說他到極冷的陀婆國,不敢穿屣,因而凍壞了腳趾(卷二十一)。《毗婆沙論》(卷一八一)也說︰「臥具喜足,如頡戾伐多。」這是生活刻苦,持戒謹嚴,拘守多疑的大德。
依《分別功德論》說︰禪離越與疑離越,都有樹下坐禪,六年不動的傳說。也許本是一人,經律兩記而傳說為二人。從古代的傳記中看,離婆多與罽賓,有著特別因緣。罽賓有離越寺(《智度論》卷九、《大莊嚴經論》卷十五),是有名的賢聖住處。有人「為離越作小居處」(舊《雜譬喻經》上)。傳說「罽賓有離越阿羅漢」(《雜寶藏經》卷二),疑離越也曾到過大風雪的陀婆國。離婆多在北方的罽賓,為一極有名的傳說人物。瑜伽觀行,即由離婆多所傳,應與此人有關。如解說為離越寺所傳的瑜伽行,也許更為恰當。然而,這還是遠源的聲聞瑜伽。
彌勒,被稱為瑜伽論主。無著從兜率天的當來補處彌勒菩薩處,得到大乘的瑜伽,為從來一致的傳說。《解深密經》的〈分別瑜伽品〉,也是佛為慈氏(彌勒)說的。這到底是否歷史的事實﹖這可以從三方面說︰
(1)《中阿含經》,釋尊授彌勒菩薩記,為佛教界眾所周知的釋迦會上菩薩(然或者以為,這實是七百結集中的大德)。佛滅五百年而大行的大乘,當然會與彌勒有關。《毗婆沙論》(卷一五一)即有這樣的傳說︰「佛於一時,與慈氏菩薩論世俗諦,舍利子等諸大聲聞,莫能解了。」北印度,對於彌勒的信仰極深,傳說末闡提(或訶利難陀)於陀歷建彌勒像。大乘瑜伽者,推尊為從彌勒而來,可作為佛教傳說中的事實。
(2)從瑜伽師(禪師)的傳授說,罽賓確還有彌勒菩薩。彌勒,為姓;姓彌勒的大乘行者,都可以稱為彌勒菩薩的。《大智度論》(卷七十八)說︰「罽賓國彌帝[𠤕*籴] 力利菩薩,手網縵。」在《智度論》傳譯以先,道安即從罽賓的學者,得來傳說。如〈婆須密集序〉說︰「彌妒路,彌妒路刀利,及僧伽羅剎,適彼(兜率)天宮。斯二三子者,皆次補處人也。」序說的彌妒路,即共信的兜率天的彌勒。彌妒路刀利,無疑的即是《智論》的彌帝[𠤕*籴] 力利。考《薩婆多師資記目錄》(《出三藏記》卷十二),在舊記五十三人中,二十三師為彌帝利尸利;齊公寺所傳中,地位相當的,有沙帝貝尸利。沙為彌字草書的誤寫;貝為麗字的殘脫。所以這位彌帝麗尸利禪師,即《智論》的彌帝[𠤕*籴] 力利,道安序的彌妒路刀利。力與刀,都是尸的誤寫。這位罽賓大禪師──菩薩,應名彌帝[𠤕*籴]尸利,即慈吉祥。羅什在長安時,有婆羅門傳說︰鳩摩羅陀自以為「彌帝戾以後,罕有其比」(《中論疏》卷一);彌帝戾,也即是這位菩薩瑜伽師。依《薩婆多師資記》,為馬鳴以後,龍樹以前的禪師。這位可略稱為彌帝戾菩薩的瑜伽師,傳說如此普遍,又為經部譬喻師日漸大成期的大德,可能與大乘瑜伽的彌勒有關。
(3)上升兜率問彌勒,在無著的心境中,應該是禪觀修驗的事實。在西元四、五世紀,上升兜率見彌勒,在罽賓是極為普遍的。如《梁高僧傳》說︰佛陀跋陀羅,「暫至兜率,致敬彌勒」(卷二)。又羅漢比丘,「為智嚴入定,往兜率宮諮彌勒」(卷三)。法顯所得的傳說︰陀歷國「昔有羅漢,以神足力,將一巧匠上兜率天,觀彌勒菩薩(佛滅三百餘年)」(《法顯傳》)。漢譯《惟曰雜難經》說︰世友難羅漢經,羅漢上升兜率問彌勒。這可見,無著的上升見彌勒,並不太離奇。至於說︰無著請彌勒下阿瑜陀國,為無著說《十七地論》。這在晚期的祕密瑜伽行中,悉地成就,本尊現身說法,也是眾所公認的修驗的事實。從無著、世親學系的傳說中,對於彌勒的教授瑜伽論,是一致無疑的。這三者,可能並不矛盾。兜率天有彌勒菩薩的敬仰;罽賓有大瑜伽師彌勒尸利的教授;在傳說中合化,加深了彌勒瑜伽行的仰信。屬於北方佛教的大乘聖典,關於緣起與瑜伽的,都傳佛為彌勒說,這應該是有歷史內容的(般若經到北方,後分也有彌勒論法)。生長於罽賓的無著,專修彌勒瑜伽(大乘唯識無境的空觀),得到面見彌勒,諮決深義的證驗。《瑜伽論》即在這一連串的彌勒中得來。
祕密瑜伽師
祕密瑜伽,可說是咒師派的瑜伽行,這不但是北印的。然罽賓區的烏仗那︰「禁咒為藝業」(《西域記》卷三)。多氏《佛教史》(二十二,二)說︰僧護(羅睺跋陀羅的再傳弟子,約與世親同時)以前,祕密法都還是祕密流傳,烏仗那人每有修得持明的。咒師與烏仗那的關係,是應該重視的。在祕密瑜伽的隆盛中,罽賓瑜伽師也是極重要的。如善無畏是烏仗那人。傳說為即是龍智(羅睺跋陀羅的再傳)的達磨毱多,玄奘即與他相見於健陀羅東面的磔迦。健陀羅(應為烏仗那,出《大日經供養法》)、勃律,相傳為密典傳來的故鄉。無上瑜伽的時輪金剛,所傳的香跋拉國,實即是健陀羅北方的商彌王國。無上瑜伽的雙身法,據隋‧闍那崛多所譯的《大威德陀羅尼經》,北方已有流行,但還被評為「此是因緣,滅正法教」(與大族王罽賓滅法有關)。罽賓瑜伽師的密咒化,為瑜伽師末後的一著。
罽賓的瑜伽師,次第發展,是論師、經師、禪師的次第代興;是由小而大,由顯而密;從淨持律儀,心物平等,向唯心的、神祕的,欲樂為道而邁進。
〔參考資料〕 《瑜伽師地論》卷二十四;《瑜伽倫記》卷一(上);《六門教授習定論》;《玄應音義》卷二十二;《大日經疏》卷二;《圓覺經大疏鈔》卷七(上);《金剛頂經瑜伽十八會指歸》;山崎泰廣《密教暝想法──密教ヨ一ガ‧阿字觀》;Stcherbatsky著‧金岡秀友譯《大乘佛教概論》;Edited by Sarvepalli Radhakrishnan and Charles A. Moore《A SourceBook in Indian Philosophy》。
弘揚印度古《奧義書》思想的代表性哲學家之一。以與其子修威達凱杜(Śvetaketu)的對話聞名。氏之弟子耶基那瓦爾卡(Yājña-valkya)亦為印度史上著名的哲學家。
氏之哲學主要是承繼商提雅(Śāṇḍilya)的梵我一如說,並透過其子,自普拉瓦哈那(Pravāhaṇa)處接受輪迴說。氏主張個人或世界在現象方面雖有千差萬別,但若從核心成分看來,則萬物都是一樣,都是以梵、阿特曼為中心本體,因此萬物皆無質的差異,只不過是量的不同而已。
他又主張絕對者是「有」(sat),「有」是唯一者。萬物係由火、水、食物等三種元素所成,物質界的差別相僅係名稱而已,只有火等三元素才是真實的。人類攝取由三元素構成的食物,以經營種種機能。在種種機能中,氣息最為重要,它是生命原理,掌管著精神作用。但是,人類的真實的自己不是氣息,而是阿特曼,是「有」。在熟睡時,人類才與「有」合而為一。萬物都以「有」為根底。肉體雖滅,但生命的本體不死。萬物因「有」而存在,死後也都將歸於「有」。不過,若悟得萬有之真理的「有」,則於死後將與「有」完全合一,證得解脫而不再生。總的說來,他的主張其後衍生出「因中有果論」以及由一生多的「轉變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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