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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

[一切經音義(慧琳音義)]

上霜婁反下力仗反訓解同上量字俗用作量略也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ㄕㄨˋ ㄌㄧㄤˋ
總額的多寡。如:「數量不多,欲購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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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一百八[彳*扁]

(雜語)念佛之數一百八也。一百八本為煩惱之數量。為對治此煩惱。故貫數珠一百八顆。為一百八之念佛。百八之曉鐘,亦此意也。見煩惱條下。


一百八遍

(雜語)念佛之數一百八也。一百八本為煩惱之數量。為對治此煩惱。故貫數珠一百八顆。為一百八之念佛。百八之曉鐘,亦此意也。見煩惱條下。


一蟣

(雜語)數量名。為隙塵之七倍。俱舍論十二曰:「積七牛毛塵,為隙遊塵量,隙塵七為蟣,七蟣為一蝨。」梵Likā


三千大千世界

(術語)須彌山為中心,七山八海交互繞之,更以鐵圍山為外郭,是曰一小世界,合此小世界一千為小千世界,合此小世界一千為中千世界,合此中千世界一千為大千世界。大千世界之數量為一○○○○○○○○○也。大千世界之上有三千者,示此大千世界,成自小千中千大千三種之千也。內容即一大千世界。以此一大千世界為一佛之化境。且此三千大千世界之廣,恰等於第四禪天,成壞必同時焉。見智度論七,佛地論六。


三千威儀

(術語)對於具足戒二百五十而該稱其他細行曰威儀三千。三千者顯數之多,如三千威儀經。法數者強鑿成三千之數量

(術語)細別比丘之威儀作法者也。大部輔注十一曰:「三千威儀,約二百五十戒各有四威儀(行住坐臥),合為一千,循三世轉為三千威儀。」案是不過鑿說,三千者極言其多也。藏中大比丘三千威儀有二,明一千百八十二事。楞嚴經曰:「三千威儀,八萬微細,性業遮業。」六祖壇經曰:「三千威儀,八萬細行。」

又經名。大比丘三千威儀之略名。


兆載永劫

(術語)兆載者數量名,永劫者,曆兆載之劫數,故云永。極長之一時期,謂之劫。梵語也。無量壽經上曰:「於不可思議兆載永劫,積植菩薩無量德行。」


八百功德

(雜名)六根中眼鼻身三根之功能數量也。見一千三百功德條。(CBETA註:疑為見一千二百功德條)


六根功德

(術語)得於六根清淨之位之功德也。依根而數量有增減。見六根清淨條。


六種授記

(名數)一種性未發心記,與上之第一同。二已發心記,與上之第二同。三現前記,與上之第四同。四不現前記,對面說為現前記,於異處遙說為不現前記。五時覺時定記,記時劫之數量名字,並說佛及國土之名字者。六時無量時不定記,總言於無量劫作佛,不委曲辨時劫之數量及佛國之名號者。地持論,勝鬘寶窟上末。


六離合釋

(名數)又曰六種釋,六合釋。梵語殺三磨娑,此云六合。殺者六,三摩娑者合也。諸法以二義已上為名者,以此六種法式,分別其名義也。唯一義之名,即不當於此釋,二義之名,為判歸趣何義,必須此法式。其作法,初離釋二義,次合釋二義,故謂之離合釋,略稱曰合釋。一持業釋Karmadhāraya,又名同依釋,體能持用,謂之持業,此義雖二,而體則一之名也。一體持一用,故名持業釋。例如大乘,大者具七義,對小教而言,乘者運載之義,以濟行者,其大體,能持運載之用,故名大乘。又同依者,依二義一體之義,若大,若乘,同依一體,故名同依。又如藏識,藏即為識,識持藏之用,故名持釋,藏之義,識之義,同依一法體,故名同依。二依主釋Tatpuruā,又名依士釋,從所依之體,而立能依之法之名也。例如眼識,為依眼而生之識,故名眼識,是眼為所依之體,識為能依之法也,本為別種之法,別法從所依之法而立能依之名,故云依主。三有財釋Bahuvrīhi,又云多財釋,此全取他之名而為自之名,如世之有財者之有財物也。如覺者為有覺者,故名覺者,如唯識論,為有唯識之理之論,故立唯識論之名,是有財釋也。四相違釋Dvandva,此二體相違而集各別者為一名者也。例如教觀,教與觀本別,合相違之物為一名者,是相違釋也。五鄰近釋Avyayibhāva,從鄰近法之強物而立名也。例如四念處,念處之體雖為慧,而與之相應而起之念力強,故名念處,是鄰近釋之名也。六帶數釋Dvigu,例如五蘊十二處,帶數量之名也。然而一名必非局於一釋,有一名而涉於數釋者。例如論語之名,論者聖賢之議論,語者為其議論之言語,視為論即語,則為持業釋,語之體,持論之用也。若解為論者聖賢之議論,為依其論之語,而非依經等之語,則為依主釋。若視為包有聖賢議論之語,則為有財釋。若視為論者聖賢之議論,語者聖賢之教語,則為相違釋。若視為非僅為書中議論之言語,而以議論之語為主,故名論語,則為鄰近釋。已上論語之一名,不帶涉五釋之數,則不當于帶數釋。梵atsamāsa。



(術語)梵語劫簸Kalpa之略。譯言分別時節。通常年月日時不能算之遠大時節也。故又譯大時。智度論三十八曰:「劫簸,秦言分別時節。」又曰:「時中最小者六十念中之一念,大時名劫。」釋迦氏譜曰:「劫波,此土譯之名長時也。」慧苑音義上曰:「劫,梵言,具正云羯臘波,此翻為長時。」劫有二種:一名器世間,就世界成壞而立之數量也。如成劫壞劫增劫減劫等名。祖庭事苑曰:「日月歲數謂之時,成住壞空謂之劫。」二名歲數劫,算晝夜日月之數量者。法華論曰:「示現五種劫:一者夜,二者晝,三者月,四者時,五者年。」智度論三十八曰:「有人言:時節歲數名為小劫,如法華經中,舍利弗作佛時,正法住二十小劫,像法住二十小劫。」



(術語)華嚴圓教說諸法之數量,總以十。以此現其圓滿無盡故也。探玄記三曰:「但此經所明皆應十種,以顯無盡故。設有七八十二等數,皆是增減云十。」演密鈔五曰:「十數表圓,以彰無盡。」


十不知境

(名數)小乘之果佛,不斷不染污無知,故闇於世間之事法,其事雖多,十不知境其首也。一味,諸法之滋味也。二勢,損益之勢力也。三熟,物之成熟也。四德,物之德用也。五數,物之數量也。六量,大小之量也。七處,遠近等之處也。八時,遠近等之時也。九同,物之相似也。十異,物之差別也。見傳通記糅鈔六。


十六

(術語)華嚴以十數為滿數,攝無量無盡,真言密教以十六數表圓滿無盡。故畫胎藏界之曼荼羅,其中臺八葉院最少之極,為十六指,其十六者眾生肉團心之八葉曼荼羅也,此八葉開人法而有八種善知識之人與八種金剛慧印之法。以成十六之數也。大日經疏五曰:「內心白蓮華,此是眾生本心,妙法芬陀利華秘密標幟,華臺八臺八葉圓滿均等,如正開敷形。(中略)正方四葉是如來四智,隅角四葉是如來四行,約此現為八種善知識,各持金剛慧印。(中略)如是十六法,一一皆等法界,乃至無有少分不平等處,故其標相亦與冥符,略攝如來萬德以為十六指,申而長之則無量無邊,故此曼荼羅極小之量劑十六指,大則無限也。」義釋曰:「人法各八故成十六。」演密鈔五曰:「四智四行八種善知識並各持金剛慧印故成十六法也。」出生義曰:「厥有河沙塵海數量,舉十六位焉,亦塵數之義出於此矣。」其他金剛界之十六大菩薩,十六尊,十六執金剛神,十六天神,顯經所說之十六菩薩十六居士等,總以十六之數該攝一切。般若之十六空,月之十六分等,皆依此意。


十六執金剛神

(名數)位於金剛界成身會曼荼羅下方之神也。出生義曰:「又下方有十六執金剛神。蓋一切如來,勇健菩提心所生化。亦明如來修行之時有塵數心障煩惱,以是金剛慧破之。大覺之後成塵數種類智門,以此金剛慧用之。故復現其暴惡可畏之身,操大威之智以調伏難調。叱吒則大千震蕩,指頤則群魔懾竄。所以鬼母佝懼而收,象頭畏威而連引。彼大惑之主魔醯首羅亦蒙被其害而成正覺,則知向憑怒適是大悲。此等金剛所有河沙塵滴數量,今舉十六住焉亦塵數之義不出於此矣。」神名如下:一、虛空無垢金剛(十九執金剛之一)。二、金剛輪。三、金剛牙(不空成就四親近之一)。四、蘇喇多金剛(譯作妙住、謂其住安穩也)。五、名稱金剛。六、大分金剛(謂大者之分,大心眾生,即體分也)。七、金剛利。八、寂然金剛。九、大金剛。十、青金剛。十一、蓮華金剛。十二、廣眼金剛。十三、執妙金剛。十四、金剛金剛(金剛為慧單金剛名之)。十五、住無戲論金剛(十九執金剛之一,住大空慧)。十六、虛空無邊遊步金剛(十九執金剛之一)。出大日經疏十六。


印達羅

(雜語)Indra,數量名。六十數之一。俱舍論三曰:「十大羯臘婆,為印達羅。」


四劫

(名數)有二種。

(名數)有二種:第一、一成劫,有二十增減,初一增減之間,由初禪天下至地獄界次第成立,後十九增減,自光音天(新曰極光淨天)有情次第降生,最後無間地獄生有情一人,即為器世間有情世間之成立,謂之成劫。二住劫,二種世間安穩存住之時也。其間亦經二十劫。三壞劫,亦有二十增減。其中前十九增減,自初禪天至地獄之有情,各隨其業因或出於二禪以上,或移於他界,至不留一人,謂之有情世間壞。其後一增減,發大火災,蕩盡初禪以下。謂之壞劫。四空劫,即壞了後,虛空無一物也,故曰空劫。亦有二十增減。依之四劫合成八十增減。增減者,於住劫所立之數量也。人壽八萬四千歲每百年減一歲,至人壽十歲為一減,又自十歲,每百年增一歲,至八萬四千歲為一增。此一增或一減,為一小劫。二十增減即二十小劫也,此為一成劫之量。餘三劫之時量,與此等。第二、一壞劫,二成劫,三中劫,四大劫。見俱舍論十二。梵Kalpa。


四增盛

(名數)謂至增劫則四種增盛也。一,壽量增盛,由千歲至八萬歲。二,有情增盛,由萬人至無數量。三,資具增盛,穀物果實等富饒。四,善品增盛,至修十善及諸道品。


地塵

(術語)大地作微塵也。以譬數量之多。釋門正統四曰:「說釋尊長壽,雖山斤海滴地塵空界亦不可比。」


[金*本]羅由他

(雜語)Parāyuta,又作波羅由他,數量名。俱舍頌疏世品五曰:「十那庾多為羅由多。」本行集經十二曰:「波羅由他隋言數十萬億。」


微塵數

(雜語)譬數量之多,以碎物為微塵,其數多也。法華經分別功德品曰:「大千界微塵數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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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經音義(慧琳音義)]
一百洛叉為一俱胝

洛叉此云萬也。俱胝此云億也。又案此方黃帝筭法總有二十三數。謂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萬億兆京垓稀瀼溝[澗-日+月]正載。從萬已去有三等數法。其下者十十變之。中者百百變之。上者倍變之。今此阿僧祇品中上數法故云一百洛叉為一俱胝。當此億也。阿庾多兆也。那由他京也。餘皆依次準配可知。今案此經十百千萬。十十變之。從萬至億百倍變之。從億已去皆以能數量為一數復數至與能數量


[續一切經音義]
百洛叉為一俱胝

洛叉俱胝皆梵語數法名也。或十萬為一洛叉。百萬為一洛叉或萬萬為一洛叉。依此方孫子算經云十十為百。十百為千。十千為萬。自萬至億有三等上中下數變之也。依黃帝算經總有二十三數謂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萬億兆京姟秭壤溝澗正載也。亦從萬已去有三等數謂其下者十十變之。中者百百變之。上者億億變之。慧菀法師云經言俱胝當此億也。阿庾多兆也。那由他京也。餘准例知。自億已去皆以能數量為一數。復數至本名數量乃至不可說轉是


[佛光阿含藏]
成劫敗劫

巴利本作 sajvatta-vivatta(壞成),以宇宙的生成壞敗來劃分宇宙的時間與數量


拘利

拘利(Koliyā)(巴),謂羅摩伽國之居民。

拘利(koti)(梵),又作俱胝,譯為億,印度數量之名,即一千萬。


那術

即那由他(nayuta)(梵),譯為兆或溝,印度數量之名。



數量之名,十千曰萬,十萬曰億,十億曰兆,十兆曰京,十京曰姟。


[阿含辭典(莊春江)]
計數

計算數量。(相關詞「思惟計數」「計數思惟」)


不可得

1.得不到;不存在,如「我不可得」。2.涅槃的異名,如「不可得、愛盡、離欲、滅盡、涅槃」。3.表示數量龐大,如「不可得大福之數」。


斬以為籌

即「斬成一段一段,當作計算數量用的籌碼代用物」,相當的南傳經文無此句。


受樂那遊哆

享受無量的福樂,「那遊哆」(nahuta,另音譯為「那由他」),義譯為「一萬;萬數」,表示一極大數量


[佛光大辭典]
二土

乃指二種國土而言。即將佛之國土大別為二種:(一)指淨土與穢土。穢土為充滿諸惡、不淨苦惱之國土;淨土為眾寶莊嚴、清淨安樂之國土。〔心地觀經卷四、法華經寶塔品〕

(二)事土與理土。事土乃指應身佛所居住之事相土;理土則是真身佛所居住之實相土。〔維摩經文疏卷一〕

(三)報土與化土。此二土之分法多為淨土宗所採用。由於酬報因位之願行所現成之國土,稱為報土。至於為救濟眾生而化現之國土,則稱為化土。〔安樂集卷上〕

(四)報土與應土。眾生依其修行所得之國土,稱為報土。佛陀為救濟眾生而隨順眾生所現之國土,稱為應土。〔維摩經略疏卷一〕

(五)實智土與變化土。實智土指前智住於後智之土。變化土指變化、淨穢、經劫、數量應現之土。〔華嚴經疏抄卷七〕 p188


二時

(一)時分假、實二種,即:(一)迦羅時(梵 kāla,巴同,譯為實時),指能以數量計量之時間而言。此乃戒律中所說之時間,如食時、非食時。(二)三摩耶時(梵 samaya,巴同,譯為假時),指某一時間而言。如經云「一時佛在舍衛國……」,此所言之時,即指假時。〔大智度論卷一〕

(二)指朝、夕二時。 p208


二種數

數量數、色心有為數。據華嚴經疏卷五載:(一)數量數,即一、多之數量。謂由一、多之數,而能安立一切諸法。(二)色心有為數,色,指色身;心,即所起之心。二者皆有生滅,故稱有為。此色心二法,分別而言,則有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等數目不同,故稱色心有為數。 p238


八萬四千

數量極多之形容詞。又作八萬。煩惱種類極多,喻稱八萬四千煩惱、八萬四千塵勞。佛所說之教法及其意義至為繁複,故亦總稱八萬四千法門(八萬法門)、八萬四千法藏(八萬法藏)、八萬四千法蘊(八萬法蘊)。據觀無量壽經載,阿彌陀佛有八萬四千相,一一相皆悉莊嚴美好,可放出八萬四千光明。此外,無間地獄縱廣約為八萬由旬,其生苦之具亦有八萬四千種,故亦稱八萬地獄。〔往生要集卷上〕 p300



華嚴圓教以「十」說諸法之數量。「十」數表圓,以此現其圓滿無盡。〔華嚴探玄記卷三、演密鈔卷五〕 p322


十不知境

小乘之果佛,因未斷「不染污無知」,故闇昧於世間事法;其事雖多,以十不知境為首。即:(一)味,指諸法之味。(二)勢,指損益之勢。(三)熟,指物之成熟。(四)德,指物之德用。(五)數,指物之數量。(六)量,指大小之量。(七)處,指遠近等處。(八)時,指遠近等時。(九)同,指物之相似。(十)異,指物之差別。〔傳通記糅鈔卷六〕 p376


十句義

(一)為佛教僧團建立之十種基本精神。據四分律卷一、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一、五分律卷一、十誦律卷一等載,十句義即:(一)攝取於僧,(二)令僧歡喜,(三)令僧安樂,(四)未信者信,(五)已信增長,(六)難調者調,(七)慚愧者安,(八)斷現有漏,(九)斷當來有漏,(十)令正法久住。(參閱「佛教教制」2683)(二)梵語 daśa padārthāh。句義,即指依語言所詮表之內容、意義及其對象。乃印度勝論學派(梵 Vaiśesika)之主張,由慧月(梵 Maticandra)所倡導,謂一切諸法之實體、屬性及其生成、壞滅之原理,可用十個範疇加以顯示,即分為:實、德、業、同、異、和合、有能、無能、俱分、無說等十要素,而一切萬有之生成、壞滅,即依此等要素之集合、離散而成。按勝論學派之祖優樓佉(梵 Ulūka)立實乃至和合之六句義(六諦)說,即一般所採用之六句義說,後加無說句義,為七句義說,最後復由慧月成立十句義說。即:

(一)實(梵 dravya)句義,為法之實體,亦為以下九者所依之體,計有地、水、火、風、空、時、方、我、意等九種。即形成萬有之要素分為九類,前五者為物質之要素,時、方為成立時間、空間之要素,我、意二者指心理之要素。有色、味、香、觸者為地;有色、觸、味及液潤者為水;有色、觸者為火;唯有觸者為風;唯有聲者為空;令起彼此、俱不俱、遲速等語及概念之因,即為時;令起東、西、南、北等語及概念之因,即為方;覺、樂、苦等和合之因緣,而亦能起智之相,即為我;覺、樂、苦等不和合之因緣,而亦能起智之相,即為意。

(二)德(梵 guna)句義,指實句義之屬性功能。即事物之性質、狀態、數量等義,計有二十四種。即色、味、香、觸、數、量、別體、合、離、彼體、此體、覺、樂、苦、欲、瞋、勤勇、重體、液體、潤、行、法、非法與聲等(古說無重體以下之七性)。

(三)業(梵 karma)句義,指實體之動作,計有取業、捨業、屈業、伸業與行業五種,以此五種包括一切運動。

(四)同(梵 sāmānya)句義,即有性,故又作有句義。為事物相互類同原因之原理。係知實、德、業三者同為有,為詮智之因。

(五)異(梵 viśesa)句義,賦與萬有一切特殊性、個別性,使其產生差異原因之原理,故產生九種實句義相互間之差異。於六句義說,此一異句義尚包含有能、無能與俱分三句義。

(六)和合(梵 samavāya)句義,結合以上五個獨立原理,即指繫屬使有共同關係之原理。

(七)有能(梵 śakti)句義,與實、德、業三句義和合,決定共同或個別造自果的必須之因。

(八)無能(梵 aśakti)句義,與實、德、業三句義和合,決定三者不造自果以外之其他餘果必須之因。

(九)俱分(梵 sādrśya)句義,一法體具亦同亦異兩用之因,即諸法同異之關係,除同、異句義之極端外,其他一切關係均包攝於此句義。

(十)無說(梵 abhāva)句義,對以上九種存在之原理,指成為非存在之原理。以實、德、業等為例,若因緣未和合,則有未生之「未生無」;因緣力盡則滅之「已滅無」;有一方則無他方之「更互無」;有性與實、德、業不和合故無之「不會無」;以無因故,過、現、未不生之「畢竟無」等五種無。

前九句有關有性,第十句就非有立句義,以總括萬有之生存壞滅。又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末,廣以諸門分別十句義。〔勝宗十句義論〕(參閱「五種無」1186) p409


三千諸法

天台宗總賅一切萬有諸法之用語。又稱三千、三千世間。三千乃為彰顯天台圓教諸法本來一多相即、圓融互具、無增無減之見地而設之數,係將華嚴經之十法界、法華經之十如是、大智度論之三世間等三者相乘之法數。蓋一心具有十法界(地獄、餓鬼、畜生、修羅、人間、天上、聲聞、緣覺、菩薩、佛),十法界又界界相具,是為百界;每一法界具十如是(相、性、體、力、作、因、緣、果、報、本末究竟等),故百界乘十如是,是為千如是;復乘三世間(國土、眾生、五陰),是為三千世間。因而有「一念三千」之說,即於陰妄剎那之一念心中具足三千諸法,故又稱心法三千、心造三千。要之,雖數三千,諸法實則無量,故亙百界千如三千世間,其數量終非言語思想所能及,故知三千實為顯無數量數量。此外,另有一色三千、一香三千、一聲三千、三千圓具等表示賅攝諸法之詞。摩訶止觀卷五上(大四六‧五四上):「夫一心具十法界,一法界又具十法界、百法界。一界具三十種世間,百法界即具三千種世間。」〔法華玄義卷二上、摩訶止觀卷五上、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五之三、止觀義例隨釋卷二〕(參閱「一念三千」49) p524


千如是

為天台宗融攝一切諸法而立三千數目時之用語。「如是」,表示指示之詞。天台宗賅攝萬法,上自佛界,下至地獄界,總有十界,十界之性各具十界,相乘而為百界,其百界一一具有「相、性、體、力、作、因、緣、果、報、本末究竟等」十種如是,故稱千如是。再以之乘三種世間,則有三千,乃成天台宗所立諸法實相之數。然百界千如並非固定數量之語,因理實各具諸法無量,故百千之數即顯示畢竟無數之量;又因十如是能以三轉讀顯證三諦之圓理,而百界千如即三諦實相,故亦可表示圓融三諦之理。〔法華玄義卷二〕(參閱「十如是」427、「三轉讀文」695) p736


大叫喚地獄

大叫喚,梵名 Mahā-raurava,巴利名 Dhūma-roruva。又作大號叫地獄、大叫地獄、大喚地獄、噭嚾地獄。八熱地獄之一。獄中罪人痛苦不堪而大號叫,故稱大叫喚地獄。據正法念處經卷八載,此地獄有吼吼、受苦無有數量、受堅苦惱不可忍耐、隨意壓、一切闇、人間煙、如飛蟲墮、死活等、異異轉、唐悕望、雙逼惱、迭相壓、金剛嘴烏、火鬘、受鋒苦、受無邊苦、血髓食、十一炎等十八受苦處;同卷又載,凡樂行殺生、偷盜、邪行、飲酒、妄語者,命終後必墮此地獄。〔長阿含經卷十九地獄品、大樓炭經卷二、起世經卷三、大智度論卷十六、立世阿毘曇論卷八〕(參閱「八熱地獄」311) p770


大乘經典

大乘經,梵語 mahāyāna-sūtra。指大乘佛教徒所信奉之經典。又作大乘修多羅、菩薩契經、方等經、大方等經。即大智度論所謂「聲聞藏、菩薩藏」中之「菩薩藏」。大體而言,小乘經典即指阿含經或南傳之尼柯耶(巴 nikāya),為部派佛教及今之南傳佛教徒所信奉。此類經典以外,尚有數量甚多之經典則為大乘經典。以大正大藏經為例,其中所收之經(律、論除外),阿含部及本緣部內之一部分為小乘經典,其餘之般若部、法華部、華嚴部、寶積部、涅槃部、大集部、經集部、密教部等所含之經書,皆為大乘經典。大乘經所說之主要內容,為成佛之途徑、菩薩道之內涵,及六波羅蜜、佛性等教義,凡此皆非小乘佛教之義理所側重者。而北傳中日韓等國之佛教徒,雖不排斥阿含經,然所信大體以大乘經典為主。

關於大乘經典之經卷部帙,茲列舉如下:據歷代三寶紀卷十五所舉,宋世眾經別錄立大乘錄、小乘錄、大小乘不判錄等之別,其中,大乘錄總計四三八部九一四卷;李廓之魏世眾經目錄則立大小乘之經、律、論等之別,其中,大乘經目錄二一四部;寶唱之梁世眾經目錄立有大乘經、小乘經、異譯經等之別,大乘經二六二部六七四卷;隋代法經之眾經目錄將大小乘之經、律、論各分為一譯、異譯、失譯、別生、疑惑、偽妄等六種,其中,大乘修多羅總計七八四部一七一八卷。同書卷十三大乘錄入藏目,將大乘經典分為有譯、失譯二種,合計四六九部一二八七卷。此外,開元釋教錄卷十九入藏錄,則舉出大乘經典有五一五部二一七三卷。

蓋大乘經典出現於世之年代雖不詳,然就東漢桓帝、靈帝時,竺佛朔、支婁迦讖等人傳譯道行經、般舟三昧經、首楞嚴經等,及龍樹菩薩於大智度論中援引六波羅蜜經、法華經、十地經、網明菩薩經、禪經、菩薩本起經等而論,則恐係從佛陀入滅後五百年頃,漸次出現於世,而至龍樹時代,已成重要之經典行世。此等大乘經典,雖經古來諸多論師主張並非佛陀所直接宣說者,然皆不外根據佛陀所說之教理而來,並進一步發揮佛法之微言大義,闡明其一一之實義,復深入印證考察而加以整理記述,故大乘經典可謂集佛陀教法之大成者。〔增一阿含經卷一序品、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七、大寶積經卷九十二、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十二、大智度論卷四十六、大乘莊嚴經論卷一、成唯識論卷三、大乘義章卷一、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二十九〕(參閱「小乘經典」937、「修多羅藏」4040、「經」5548) p828


大集月藏經

凡十卷。隋代那連提耶舍譯。即大方等大集月藏經。略稱月藏分、月藏經。收於大正藏第十三冊。為大方等大集經之後分。本經雖為大集經之一部分,然以其首尾完全,故可視為獨立之一經。其內記載佛於佉羅帝山初化比丘菩薩,並度化眾多魔王、波旬、阿修羅、天、龍、鬼神等歸佛之事蹟。本經與會之會眾有不同種類(菩薩、諸天、鬼神),數量甚多(如有學無學六百萬、諸眷屬八十億那由他百千菩薩摩訶薩),混有世俗之星宿占法等怪異記述,羅列印度十六國及西域諸國之史地,對佛法滅盡之思想並有詳細之描述。〔歷代三寶紀卷十二、大唐內典錄卷六、開元釋教錄略出卷一、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九〕(參閱「大集經」868) p867


中論

梵名 Mūlamadhyamaka-kārikā。凡四卷。龍樹(梵 Nāgarjuna)菩薩造,青目(梵 Pivgala)釋,姚秦鳩摩羅什譯。即根本中頌。又作中觀論、正觀論。為古來三論之一,收於大正藏第三十冊。本書據考證係龍樹初期之作,其中含有佛教一般思想內容,將空、緣起、世俗、勝義二諦等問題歸於中論,以「否定的否定」之論法宣揚中道;此即最徹底之中道,既破空、破假,進而並破執中之見,主張所謂八不中道即無所得之中道。此種獨特之般若思想不僅為印度中觀學派之根本立場,亦為三論宗所據之主要論點。本論共四四八偈(梵文),或作四四五偈(漢譯、藏譯)。除青目所釋、羅什所譯外,本論主要之注釋書及譯本迄今猶存者有五:(一)龍樹之無畏論二千一百偈(梵 Mūla-madhyamaka-vrtti Akutobhayā),今有藏譯本與日譯本(池田澄達譯,1932),然此注釋本是否為龍樹所親撰,猶為當今學界之疑案。(二)佛護之根本中論註(梵 Buddhapālita-mūla-madhyamaka-vrtti),今有藏譯本。(三)清辨(梵 Bhāvaviveka)之般若燈論(梵 Prajñā-pradīpa-mūla-madhyamaka-vrtti),今有漢譯本(唐代波羅頗蜜多羅譯,共十五卷)及藏譯本,且藏譯中另收錄觀誓(梵 Avalokitavrata)之般若燈論註(梵 Prajñā-pradīpa-tīkā)。(四)安慧(梵 Sthiramati)之大乘中觀釋論(梵 Mūla-madhyamakasandhi-nirmocana-vyākhyā),此注釋僅有漢譯本,即宋代惟淨等所譯,共十八卷。(五)月稱(梵 Candrakīrti)之中論註(梵 Madhyamaka-vrtti),今存梵文原本、藏譯本,與一九二七年之英文節譯本。此外,另有無著之順中論二卷(元魏瞿曇般若流支譯)、吉藏之中論疏十卷、日本安澄之中觀書記二十卷、快憲之中觀品釋一卷等。由以上注釋本與譯本數量之眾,及歷來受各代學者之珍視,本論之於我國、日本、西藏等地佛學之影響,自可見其一斑。〔出三藏記集卷二、卷十一、開元釋教錄卷四、法經錄卷五、新編諸宗教藏總錄卷三〕 p1034


六根功德

於六根清淨位所得之功德。據首楞嚴經卷四載,以三世(過、現、未)涉四方(東西南北),疊成十二之數,又以此十二之數變一為十,則疊成一百二十,復以此一百二十之數變十為百,則疊成一千二百;以此一千二百之數量而成六根功德,蓋眾生根塵相織,妄成諸相,世界相涉,而所緣之境量總不出三世四方。然以了別之功用而言,則六根之優劣全缺不同,故眼、鼻、身三根唯有八百功德,耳、舌、意三根則具有一千二百功德。即:(一)以眼僅能見前面、左右三方,共成八百功德之數,故眼根唯八百功德。(二)耳能周聽十方,隨彼聲之動處,雖有近遠之別,但若耳能靜聽,則十方無遺,故耳根圓滿一千二百功德。(三)鼻能嗅聞,通出入息時能取香、聞香,然除此外別無功能,故鼻根唯八百功德。(四)舌能宣揚世間、出世間之一切諸法,言說雖有限量,其理則無窮盡;於此僅論舌之言說而不論嘗味,因其嘗味之功劣而言說之德較勝,故舌根圓滿一千二百功德。(五)身能覺觸,了知逆順苦樂之境;以其與物合時則有知覺,與物相離則無知覺,故身根唯八百功德。(六)意根靜默,一切世間法、出世間法無不包容,故意根圓滿一千二百功德。(參閱「六根清淨」1285) p1285


六學僧傳

凡三十卷。元代曇噩撰。今收於卍續藏一三三冊。全名新修科分六學僧傳。收錄自後漢明帝永平十年(67)至宋代之高僧一二七三人之傳記,依六學(慧、施、戒、忍辱、精進、定)、十二科(譯經、傳宗、遺身、利物、弘法、護教、攝念、特志、義解、感通、證悟、神化)分類。書成於元順帝至正二十六年(1366),卷首並附有宋孝宗淳熙元年(1174)皇子魏王之跋文。為收錄僧傳數量最多之著作。 p1310


少在屬無

數量之少而視之為「無」。又作少是屬無。即從多分上而論大體。如俱舍論卷二十二載,於烏豆堆中置少許綠豆,以少從多,故稱烏豆聚。 p1379


巴里島

(Bali Island)又稱婆利、婆里。位於爪哇島東方,隔巴里海峽。島上寺院數量極多,故稱千寺島(the Island of the Thousand Temples)。乃印度尼西亞群島中,唯一存續之印度式社會。融合地方性宗教(原始宗教)、佛教(九世紀前傳入)、印度教濕婆派(十五世紀左右傳入)等而形成印度式文化,故宗教、建築、文學、制度渾然為一體,留存濃厚之印度色彩。〔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隋書南蠻傳、R. Goris: Bali, Religion and customs in Bali, Batavia, 1939; N. Sastri:South-Indian Influences in the Far East, Madras, 1949〕 p1386


爪上土

佛典中對於「數量極少」之譬喻。又作甲上土、甲頭土。即以爪上之土比喻眾生捨三惡身,得受人身,且能修習正道得解脫者之罕有;反之,以「大地土」比喻極多之數。雜阿含經卷四十七(大二‧二四五上):「爾時,世尊以爪抄土告諸比丘:『於意云何?我爪上土多?為大地土多?』比丘白佛:『世尊!爪上土甚少少耳!其大地土無量無數,不可為比。』佛告諸比丘:『如是,眾生能數數下至彈指頃,於一切眾生修習慈心者,如甲上土耳!其諸眾生不能數數下至彈指頃,於一切眾生修習慈心者,如大地土。是故諸比丘常當數數於一切眾生修習慈心。』」此為其例,其他諸經論中,亦有不少此類喻說。〔雜阿含經卷十六、增一阿含經卷十四、南本涅槃經卷三十一迦葉菩薩品、大智度論卷三十八〕 p1501


占星術

英語 Astrology。為藉星辰占卜吉凶之術。即依據行星與星宿之位置及形態,以占卜個人與國家命運吉凶之術。亦為一種判斷善惡之術。自古各國均有此術。在印度,最早始於梨俱吠陀時代,有關之記載散見於吠陀文獻。阿闥婆吠陀即載有多種關於現實之咒法,同時開始出現二十八宿(梵 astāvijśati-naksatrāni)之名。至印度教聖典富蘭那(Purāna)之時代,有一種最具印度風格之占星術出現。據推測,印度之二十八宿乃傳自西方;復有去牛宿(梵 Abhijit,織女星)而成二十七宿之說,為印度占星術之特色。維拉哈米拉(梵 Varāhamihira, 505~587)為占星術者之代表,精於西方天文學,著普利赫特桑希達(梵 Brhat-sajhitā)、普利赫迦達卡(梵 Brhajjātaka)二書,為古代占星術與判斷吉凶之集大成者。夏爾都拉卡如那瓦達那(梵 Śārdūlakarnāvadāna)一經,在西元三世紀時被譯為中文,先後有摩登伽經(竺律炎、支謙共譯)、舍頭諫太子二十八宿經(竺法護譯)等譯名,此經即有關當時印度天文學及占星術,其內詳述二十八宿之名稱、數量、形相、行程、神座等,並說明出生在某星宿下者之命運、性格、職業之選擇、日常生活之吉凶等事。西元六世紀之大集經及其他佛教經典亦有關於占星術之說。又有關於各種天文、占星之悉檀多(梵 Siddhānta)一書之問世,西方十二宮(梵 rāśi)亦於此時出現。由二十八宿、七曜、十二宮組成之占星術,即為今日流行於我國、日本的占星術之源流,不空(705~774)所譯之宿曜經為其代表作。佛陀反對在其教義中援用占星術以及占卜吉凶。然於佛陀入滅後,由於密教之發展,占星術遂發展為重要之一環。在我國、印度皆有很多占星法。以供養星為目的之陀羅尼(梵 dhārani),促成眾多之宗教儀式發達。其中以一行(683~727)所作之「北斗七星護摩法」為最著。北斗七星之信仰係緣自我國之五行說,佛教亦採用之。在日本,透過漢譯經典,傳入很多印度之占星法,尤為密教之僧侶所用,占星術遂儀式化,至今仍頗為流傳。〔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十「三昧神足品」、卷四十一星宿品、佛母大孔雀明王經卷下、大智度論卷八、大日經疏卷四〕(參閱「佛教天文學」2671) p1600


古佛

對先佛或古德之尊稱。即指古時之佛、過去七佛,或指辟支佛、釋迦、盧舍那佛等,或對有德高僧之尊稱。大日經卷二(大一八‧一一下):「當廣說灌頂,古佛所開示。」大宋僧史略卷上(大五四‧二三七中):「漢末魏初,傳譯漸盛,或翻佛為眾祐,或翻辟支為古佛。」又據六祖法寶壇經載,古佛應世,數量不可計,今以七佛始。故知古佛亦指過去七佛。禪林中,用以尊稱有德高僧者,有趙州古佛、曹谿真古佛、宏智古佛、先師天童古佛等,屢見於禪錄。至於古佛心,則指佛心一詞。〔景德傳燈錄卷二十八、碧巖錄第十六則、從容錄第四十二則、續佛祖統紀卷一蒙潤傳〕 p1611


四河

為長阿含經卷十八閻浮提洲品、起世經卷一閻浮洲品、阿毘曇毘婆沙卷二等所載,閻浮洲北部之四條大河。又作四大河。(一)恆伽河(梵 Gavgā,巴同),又作恆河、[口*恒]伽河、殑伽河、競伽河、強伽河。另有天堂來、福水、生天等異稱。即現今之恆河(Ganges),為印度三大河之一。發源於尼泊爾西北之喜馬拉雅山,初向南流,其後向東注入孟加拉灣。釋迦牟尼佛一代之行化多在此河流域,故經中常見恆河之名,並以恆河沙比喻數量之無限,且古來即謂恆河水具有洗除罪障及給與福德之作用。

(二)信度河(梵 Sindh, Sindhu,巴同),又作辛頭河、新頭河、私頭河、信陀河。意譯驗河。即現今之印度河(Indus),為印度三大河之一。在今巴基斯坦境內,發源於西藏西南隅之開拉斯山(Kailas)附近,向西北流至喀什米爾北部,折而向南流經旁遮普,於喀拉蚩注入阿拉伯海。古代犍馱羅國即位於今旁遮普北部之信度河流域。

(三)縛芻河(梵 Vaksu, Iksu),又作嚩芻河、婆輸河、和叉河、薄叉河、婆叉河、博叉河。意譯作胸河、青河。相當於漢史所載之媯水、烏滸水;即現今之奧克薩斯河(Oxus),又稱阿姆河(Amu-Daria)。發源於帕米爾高原(葱嶺)東南,中流轉向西北,注入阿拉爾海(鹹海)。古代睹貨羅國即位於此河流域,曾為希臘人之殖民地,與善見律毘婆沙所載之臾那世界、漢史所載之大夏位置相當。大月氏亦曾於此地發展勢力,大興佛教。

(四)徙多河(梵 Śītā, Sītī,巴 Sītī),又作私陀河、斯陀河、斯多河、悉陀河、死陀河、枲多河。意譯冷河。即現今之錫爾河(Sir-Daria),又稱查可薩提河(Jaxartes),相當於漢史所載之藥殺河。發源於伊息庫爾湖(Issyk)南方之高原,流向西北注入阿拉爾海。然據大唐西域記卷十二烏鎩國條、商彌國條、斫句迦國條等之敘述,推測徙多河應為現今之葉爾羗河(Yarkand),梵名 Bhadrā,發源於喀喇昆崙山脈(Karakorum)之北,入塔里木盆地(Tarim)與喀什噶爾河(Kashgar)相會後稱為塔里木河,注入羅布泊。上記二說尚難定論。

據阿毘曇毘婆沙論卷二載,四大河發源於阿耨達池(梵 Anavatapta),皆繞池一匝而流入大海。(一)恆河自金象口出,趨入東海。(二)信度河自銀牛口出,趨入南海。(三)縛芻河自琉璃馬口出,趨入西海。(四)徙多河自頗梨師(獅)子口出,趨向北海。又四大河各有四河為眷屬,四眷屬又各有五百眷屬,合為二千河同趨大海。

諸經論皆謂四大河源自阿耨達池,惟於四河之流向及出口之獸名則有異說。起世因本經卷一閻浮洲品、大毘婆沙論卷二、大智度論卷七等所載,與阿毘曇毘婆沙論相同。大樓炭經卷一閻浮利品則載,信度河趨向西海,縛芻河趨向南海。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一載,徙多河趨向西海,縛芻河趨向北海。十住斷結經卷六辯才品載,恆河自象口流出,徙多河自牛口流出。大唐西域記卷一載,信度河自金象口流出,徙多河自頗胝師子口流出。

由現今四河之發源地可知,四河並非同一源頭。恆河、信度河之上游發源於阿耨達池,即喜馬拉雅山中之馬納沙湖(Mānasa-sarovara)附近,縛芻河、徙多河則發源於遙遙相隔之帕米爾高原。西方之學者如荷吉森(B.H. Hodgson)、赫定(S. Hedin)等,亦著書考證四大河之發源地及水源之獸名。

又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一,以四大河趨入大海皆成鹹味,比喻剎利、婆羅門、長者、居士等出家歸佛,不復使用本姓,而皆成沙門釋迦子。

此外,耶穌教、猶太教亦有自伊甸園流出四河之說。另據爾雅載:「河出崑崙虛,色白河圖始開,曰崑崙之墟,河水出四維。」淮南子載:「崑崙有四水。」山海經卷二亦舉出河水、赤水、洋水、黑水等四水之名稱,可見我國亦有四河之說。〔增一阿含經卷三十四、卷四十五、佛五百弟子自說本起經、不空羂索神變真言經卷十五最上神變解脫壇品、薩鉢多穌哩踰捺野經、俱舍釋論卷八、瑜伽師地論卷二、大智度論卷五十九、玄應音義卷二十四、卷二十五、翻譯名義集卷七、S. Hedin: Trans-Himalaya, vol. II; N.L. Dey: The Geographical Dictionary of Ancient and Mediaeval India〕p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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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一念三千

天台宗智者大師的重要教義,也是該宗修觀行時的觀法。該宗主張吾人在一念之間,即具有十界三千諸法。所謂「一念」是指介爾陰妄的一念,亦即日常生活的一念心。此一念的當體(即中道實相)即圓具三千諸法。「三千」是指一切法。也是《華嚴》的十法界、《法華》的十如及《大智度論》的三世間相乘所得的結果。亦即十界各具十界而成百界,每一界中又各具十如是(相、性、體、力、作、因、緣、果、報、本末究竟等)而成千如,此千如和三世間(眾生、國土、五陰)配合,即成三千之法。

根據〈止觀序〉、《止觀輔行》卷五之三所說,「一念三千」是天台大師本身所行的法門。所謂三千圓具並非只是指一念的妄心,而是諸法一一實相無不圓具三千。因此,心、佛、眾生三法並無差別。

但是,由於在實修觀行時,佛界的法高深而不易觀,眾生界的法廣泛亦不易觀,因此乃從三法中取最易觀的己心,以便初心的行者觀行;因此又將觀行稱為觀心。

至於所觀之心到底是真是妄,也有不同的說法。將此心斷定為真心而非妄心,是天台山外派之異解;而天台山家派的正義是說妄即真,除此介爾陰妄的一念之外並無真心之體,故直接以妄心為三千三諦的觀境。

所謂介爾陰妄的一念,指的就是今日悠悠凡愚所起的寒暖坐臥等尋常的覺知,即此覺知而念念圓具三千諸法。

心法易觀有二義︰一是「近要」,二是「冥妙」。所謂「近要」,是說佛界高遠非近,眾生界廣散非要,對初學者而言,此二者皆甚難觀照。而己心既「近」且「要」,因此己心易觀(《別行玄記》卷二、《妙宗鈔》卷一)。所謂「冥妙」,謂心法無質礙,故曰「冥」,一念能具諸法,故曰「妙」。對初學觀行者而言,此亦是較易觀行的理由。

近代學術界多以此「一念三千」之理論為實相論。對於天台智者大師的實相論,今人呂澂在其《中國佛學源流略講》附錄〈天台宗〉文中有如下的疏解︰
「智顗學說的重心,也是放在實相上面。因為從大乘一方面看佛說的特徵只有實相,所以大智度論裏以實相為佛說的唯一法印。智顗根據慧思的十如思想再加發揮,就有『一念三千』的說法。

這說法從人本的觀點出發,由凡聖境界分判成為六道、三乘和佛,一共十個階層,謂之十界。這些並非固定不移,仍可隨緣升沉或示現。像六道中低級的獄畜可以向上到達佛的地位,而佛界也可示現為六道,所以每一界都具備所餘九界的可能性,這樣十界互具,豈不就構成百界。再分析它們的法體,基本上不外五蘊,謂之五蘊世間。由五蘊構成有情個體,謂之有情世間,此外還有依住的山河大地等等,謂之器世間(三種世間對佛界而說,便是非漏無漏的五蘊,攬常住蘊的尊極有情和常寂光淨土。)百界各各具備三種世間,即有三百之數。再按實在,每一世間法體都有十如,這樣就成為三千如了。

三千名目當然不能拘拘於數量,只可看作形容整體宇宙之辭。又講到實相來,整體的宇宙相貌也就念念具備在日常心思即所謂介爾陰妄的每一念上面,所以隨處都得構成觀境;這是依據止觀正見的境理而言,也是一種總相法門的解釋。

在那時候的義學家像地論師舉出『法性』為萬法的依持,攝論師又以『藏識』為一切種子或根源,這些總相的說法都著了跡象,出於思擬推測,智顗一概不以為然。他說,一念三千,森然具備,可以看成法界本然,無須更有依待的。在種種世間,種種界交互涉入而存在著的實際裏,一切法的當體和所有性能自然都會圓滿具足的,因此,一念三千的實相說也稱為『性具』。」

〔參考資料〕 《摩訶止觀》卷五(上);《法華經玄義》卷二(上);《法華經文句》卷二(上);《華嚴經》卷十〈夜摩天宮自在品〉;唐君毅《中國哲學原論‧原道篇》卷三;牟宗三《佛性與般若》。


十住心

為日本弘法大師空海之判教論。十住心者,不僅適用於判教,同時也是顯示真言行者之自心實相與淨菩提心之開發次第,以及大日如來普門之德之差別相。「十住心」一詞,出自空海之《十住心論》及《祕藏寶鑰》。但同一住心,其用法之目的有異。《十住心論》係以大日如來之萬德,歸納於十種來說明。而《祕藏寶鑰》則用來作為判教理論。此十住心之內容,略如下列︰

(1)異生羝羊心︰異生(pṛthag-jana)者,異類萬殊而生之義,為凡夫之別名。羝羊為畜生中之最愚劣者。蓋指人類中之無知蒙昧,恰如羝羊之凡夫心之狀態,即無微少善心萌櫱者之精神狀態。《祕藏寶鑰》卷上(大正77‧363c)︰「異生羝羊心者何﹖凡夫狂醉不辨善惡,愚童癡暗不信因果之名也。凡夫作種種業,感種種果,身相萬種而生故名異生。愚癡無智均彼羝羊之劣弱,故以喻之。」

(2)愚童持齋心︰不辨東西之愚童凡夫,略現善心之萌芽。有時因其祖先,而起持齋追薦之志願。蓋指此輩之精神,又彼等所喜承受之教,如孔子之教,又如授以佛教之五戒、八齋戒、十善戒之人道教當之。《大日經》卷一〈住心品〉云(大正18‧2b)︰「愚童凡夫,類猶如羝羊,或時有一法想生,所謂持齋,彼思惟此少分,發起歡喜,數數修習。」

(3)嬰童無畏心︰嬰童以生母為唯一之依賴,不見生母時,則心生恐怖,見生母時,則引起無畏安穩之感想。信天道之教,蓋指其所起絕對倚賴之信仰心之狀態,是名嬰童無畏。又所謂天道教者,與佛教中之天道教、婆羅門教、基督教,及老子教之類相當。《祕藏寶鑰》卷上(大正77‧364c)︰「脫小分厄縛,故無畏;未得涅槃樂,故嬰童。」

如上普通稱為世間三種住心,世間一般之教訓屬之。至如次之第四住心以次,則以示佛教內之教義淺深也。

(4)唯蘊無我心︰佛道修行者,熟察自己之肉身,如實知為自色、受、想、行、識之五蘊所成立。同時覺知自己並無本質,對於自己愛著之念,遂以薄弱。由是體達無我之理,是為聲聞眾。於阿羅漢果位,證成人空無我之理,以示聲聞眾之教,寄於此住心。又吾人之肉體及精神,當綿密觀察之時,雖可得知為五蘊和合之體。惟於吾人之平常生活,則嘗以此為真實,為常住不變之實體,而生愛著。循茲愛著,爰起保護自身之念,由此思念,遂為種種煩惱罪惡。今依此無常苦空無我之觀,而了解我之身心,本來無我,且為無體之物。吾人之身心,乃以示因緣相結,亦五蘊假和合之相,一朝因緣分解之時,五蘊離散以去,自己心身,歸於空際,至是惟有五蘊留存。如斯教義,即與此住心相當,所謂聲聞乘之教,即此是。《十住心論》卷四(大正77‧329b)︰
「遮生空於唯蘊,譬我倒於幻炎,二百五十戒防身口非,三十七菩提習身心善,告時則三生六十,示果則四向四果。說識唯六種,攝法則五位,四諦四念瑩其觀,六通八解得其證,厭怖生死灰滅身智,欣仰湛寂等同虛空,是則聲聞自利之行果,羊車出欲之方便。」

(5)拔業因種心︰無明為起種種惑業之種因,依於惑而起業,依於業而於未來招其相當之生涯。人界者苦世界也,迷世界也。因謀脫離此之迷與苦,當使不受生於人界。蓋受生之因為業,業之因為惑。此惑與業,由無明發生。若無無明,則為拔去業因之種。是乃緣覺阿羅漢果之聖者,觀於十二因緣所覺知。緣覺乘之教,即當此第五住心。《十住心論》卷五(大正77‧334a)︰
「拔業因種心者,麟角之所證,部行之所行。觀因緣於十二,厭生死乎四五。見彼華葉覺四相之無常,住此林落證三昧於無言。業惱株杌猶此而拔,無明種子因之而斷。爪犢遙望不近,建聲何得窺窬,游泳湛寂之潭,優遊無為之宮。自然尸羅無授而具,無師智慧自我而獲,三十七品不由他悟,蘊處界善不待藍色,身通度人不用言語。大悲闕無方便不具,但自盡苦證得寂滅。故經云︰拔業煩惱株杌無明種子,生十二因緣。又云︰是中辟支佛復有小差別,謂三昧分異,淨除於業生」。

(6)他緣大乘心︰他緣,或曰無緣之義。雖於眾多無緣之人,亦慈愛普及之大乘菩薩心。此雖僅以表示大乘菩薩慈愛心之廣大,然唯識法相之宗義,與之相當。唯識宗者,佛教之唯心論。蓋謂欲界、色界、無色界之三界,唯此自心之相,自心以外,別無何物存在。此宗宗義,說為聲聞、緣覺、菩薩之教義,故亦名為三乘教。《十住心論》卷六云(大正77‧337a)︰「緣法界有情,故他緣;簡聲獨羊鹿,故大名;運自他乎圓性,故曰乘。」

(7)覺心不生心︰以自心實相,為不生、不滅、不斷、不常、不一、不異、不去、不來。即依於八不中道之義而了知之教義,三論之宗義,與此相當。《祕藏寶鑰》卷下(大正77‧370b)︰
「故大日尊告祕密主言︰祕密主!彼如是捨無我,心主自在覺,自心本不生。何以故﹖祕密主!心前後際不可得故。釋曰︰心主即心王也。以不滯有無,故心無罣礙,所為妙業隨意能成,故云心主自在。心王自在明即是淨菩提心更作一轉開明,倍勝於前劫也。心王猶如池水性本清淨,心數淨除猶如客塵清淨,是故證此性淨時,即能自覺心本不生。」

(8)如實一道心︰闡明如實了悟一道清淨,妙蓮不染之心的天台教義,即與此相當。天台大師依於空假中三觀,觀照諸法之實相,以謂三千諸法,悉不外為吾儕凡夫一念心之相。但一切萬有,依於因緣,假現實在之相。蓋原為因緣假和合之體,而無真實之存在,其無真實存在之物,則觀之為空,是即空觀。萬有之真實相,雖謂為空,然現為吾人經驗之對象,莫能絕對否定其存在,是名假有,觀此假有之相,即為假觀。然諸法之實相,原非僅有,亦非空非中觀於即有、即空、即中,方可謂為諸法之真實相,正當適中觀察之方法。以此空假中之三觀,觀察經驗界之萬有,是謂天台一心三觀之宗義。《祕藏寶鑰》卷下(大正77‧371a)︰「故大日尊告祕密主云︰祕密主!云何菩提﹖謂如實知自心。祕密主!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乃至彼法少分無有可得。」

(9)極無自性心︰諸法極軌之法性,為隨緣轉變。由此一真如法性,歷展無盡法寶,罔知所屆。以暫住於真如自體之性,而說為無。似此諸法法界,悉皆為真如法性之發現。此華嚴宗之宗義也。《祕藏寶鑰》卷下(大正77‧372a)︰「故大日如來告祕密主言︰所謂空性離於根境,無相無境界,越諸戲論等同虛空,離有為無為界,離諸造作,離眼耳鼻舌身意,極無自性心生。」

(10)祕密莊嚴心︰依於法身如來身、口、意三祕密之加持感應,開顯吾人心中原始潛在祕密莊嚴之曼荼羅。陳說此種教義之真言宗,即與此住心相當。《十住心論》卷十云(大正77‧359a)︰「祕密莊嚴住心者,即是究竟覺知自心之源底,如實證悟自身之數量,所謂胎藏海會曼荼羅,金剛界會曼荼羅,金剛頂十八會曼荼羅是也。」

茲將此十住心列表如下︰


(1)異生羝羊心 凡夫─┐
(2)愚童持齋心 人乘─┼───世間心─┐
(3)嬰童無畏心 天乘─┘ │
(4)唯蘊無我心 聲聞乘┐小乘┐ │
(5)拔業因種心 緣覺乘┘ │ │
(6)他緣大乘心 法相宗┐ │ ╞═顯教
(7)覺心不生心 三論宗┤ │ │
(8)如實一道心 天台宗┼大乘┼出世間心│
(9)極無自性心 華嚴宗┴──┼────┘
(10)秘密莊嚴心 真言宗─佛乘┘ ═════密教


此中,前三者為世間住心,後七者為出世間住心。出世間住心中,前二為小乘教,後四為大乘教。小乘教中之唯蘊無我心與拔業因種心,兩者分別是聲聞、緣覺之住心;大乘教中,他緣大乘心、覺心不生心、如實一道心、極無自性心、祕密莊嚴心等,分別是法相、三論、天台、華嚴、密教之住心。

按空海創彼真言宗之際,主要依據《大日經》〈住心品〉及《大日經疏》所說,並依《金剛頂經》、《菩提心論》等,以完成此十住心之論。此十住心之說法,不僅用以表明真言行者心品開展之次第,亦兼用以判攝一代諸教所說之深淺;即以前九住心為顯教,第十祕密莊嚴心為密教,藉此以凸顯真言一宗之特勝。故古來謂此為九顯一密之教相;《十住心論》則謂以彰顯真言行者上轉進昇之相為主,故又有稱十住心為九顯十密之法相者。

空海以十住心判攝顯密二教一事,古來日本之天台、淨土諸家對此頗加非難。綜合諸家所論,主要在非難其說相違背《大日經》及《義釋》等。然對於此等非難,真言宗之聖憲、宥快等亦各有所述,以翼贊祖說。

〔參考資料〕 《大日經指歸》;《真言宗教時問答》卷二;《法然上人行狀畫圖》卷五;《法華真言勝劣事》;《大日經住心鈔》卷六;《大經要義鈔》卷三;《宗義決擇集》卷十二;《一期大要祕密集》;宇井伯壽《佛教汎論》第二編第二部。


十句義

印度勝論學派用以說明萬有的十種原理。句義(padartha),意指由語言所表示的意義及其對象,在此則特指存在的原理、範疇等。勝論學派(Vaiśeṣika)的開祖優樓迦(Ulūka),立實、德、業、同、異、和合之六句義(六諦),即一般所採用的六句義說,後加「無說」句義而成七句義說,再由慧月(Maticandra)將「異」句義開為「異」、「有能」、「無能」、「俱分」四種,乃成立十句義說,用以詮示一切存在之實體、屬性,及其生成、壞滅的原理。

茲略述此十句義內容如下︰

(1)實(dravya)句義︰又稱主諦或所依諦,指諸法的實體,有地、水、火、風、空、時、方、我、意等九種。其中,地、水、火、風四大各由永遠不變之極微(原子)所成,四者集合而形成物質。

(2)德(guṇa)句義︰又稱依諦,指實體的性質、狀態、數量等,有二十四種,即色、味、香、觸、數、量、別體、合、離、彼體、此體、覺、樂、苦、欲、瞋、勤勇、重體、液體、潤、行、法、非法、聲(古說缺重體以下七種)。

(3)業(karman)句義︰又稱作諦,乃實體的業用動作,有取、捨、屈、伸、行五種。

(4)同(sāmānya)句義︰又稱總相諦、總諦,指諸法共通存在的性質力用。或名有句義,為實、德、業三者共通而為有之存在性,即有性,故名。

(5)異(viśeṣa)句義︰又稱別相諦、別諦,指令萬法產生差異原因的原理,即指九種實句義相互間的差異。於六句義說中,此異句義尚包含有能、無能、俱分等三句義。

(6)和合(samavāya)句義︰又稱無障礙諦,指令以上五種獨立的原理不離而相屬的因緣。

(7)有能(śakti)句義︰與實、德、業三者和合,決定共同或個別造自果的必要因素。

(8)無能(aśakti)句義︰與實、德、業三者和合,令三者不生自果以外之餘果的能力原理。

(9)俱分(sādṛśya)句義︰此亦遍於實、德、業;乃能於一法有同、異兩用之原理。此有總同異、別同異二種,前者即如實、德、業三者各有同異,後者則如實句義中的九種互有同異。

(10)無說(abhāva)句義︰說「無」的原理,有未生無、已滅無、更互無、不會無、畢竟無等五類。慧月的《勝宗十句義論》釋此五種云(大正54‧1264a)︰
「未生無者,謂實、德、業因緣不會,猶未得生,名未生無。已滅無者,謂實、德、業或因勢盡,或違緣生,雖生而壞,名已滅無。更互無者,謂諸實等彼此互無,名更互無。不會無者,謂有性、實等,隨於是處無合無和合,名不會無。畢竟無者,謂無因故,三時不生,畢竟不起,名畢竟無。」

以上十句義中,實、德、業三者猶如體、相、用。實句義指諸法的實體,德句義指實體所具有的性質、事象,業句義指實體的業用動作;而餘七者不外是表示實、德、業相互的關係,以總括萬有的生存壞滅。

茲將十句義列表如次︰


┌實(九)──地、水、火、風、空、時、方、我、意
├德(二十四)──色、味、香、觸、數、量、別體、
│ 合、離、彼體、此體、覺、樂、苦
│ 欲、瞋、勤勇、重體、液體、潤、
│ 行、法、非法、聲
├業(五)──取、捨、屈、伸、行
十句義┼同
├異
├和合
├有能
├無能
├俱分
└無說(五)──未生無、已滅無、更互無、不會無、
畢竟無


〔參考資料〕 《成唯識論》卷一;《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末);《百論疏》卷上(中);《因明入正理論》卷三。


大乘論

指大乘佛教所屬的論書。即註解大乘經典,或敷陳六度與諸法皆空等大乘義理的各種著作。又稱大乘阿毗曇、菩薩對法藏。佛在世時,別無論部,至佛陀入滅後,諸菩薩始為當時眾生作諸論,以闡釋佛經深義。《大乘義章》卷一云(大正44‧469b)︰
「如來所化大乘眾生利根易悟,聞說經律即能深解,不假如來重以毗曇分別解釋,是故不具。以不具故,不說三藏,其猶大乘九部經中無論義經。(中略)末代之中,雖有眾生聽受大乘,不能悟入,是故菩薩為之作論解釋佛經,故有大乘阿毗曇也。」

大乘佛教由於龍樹出世而確立,而龍樹蒐集整理大乘經典,並加以疏解、闡揚,於是有大乘論出現。最勝子《瑜伽師地論釋》謂(大正30‧883c)︰「佛涅槃後,魔事紛起,部執競興,多著有見。龍猛菩薩證極喜地,採集大乘無相空教,造中論等,究暢真要,除彼有見。」龍樹的主要著作,有解釋《大品般若》的《大智度論》,組織自宗學說的《菩提資糧論》,及《中論》、《十二門論》等。

此外,提婆論證世界萬有畢竟空之理而作《百論》,無著造《瑜伽師地論》、《攝大乘論》、《大乘莊嚴經論》、《大乘阿毗達磨集論》,世親作《辯中邊論》、《唯識三十頌》,安慧造《大乘廣五蘊論》、《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陳那造《觀所緣緣論》,護法造《廣百論釋》。此等大乘論書,對以後大乘佛學的發展有重大影響。

自鳩摩羅什、菩提流支、真諦、玄奘、施護等諸師相繼傳譯此等諸論後,中國佛教講習大乘論之風甚盛。漢譯大乘論數量甚多,依《大正藏》所收,中觀部與瑜伽部內之書,全為大乘論書。此外,釋經論部與論集部中之大部份,也都是大乘論。總計《大正藏》所收之大乘論典,為數在一百部以上。其中有不少論書,是我國歷代各大宗派或大德的主要思想依據,如《中論》、《十二門論》、《百論》為三論宗之思想根柢。《成唯識論》等瑜伽部論典為法相宗之義理根據。此外,《大智度論》之與天台宗,《大乘起信論》之與華嚴宗,《往生論》(《無量壽經優婆提舍願生偈》)之與淨土宗,皆有密切的關係。

此外,尚未漢譯之論典亦為數甚多,例如月稱的《中論釋》(Madhyamaka-vṛti)、龍樹的《無畏頌》(Akutobhaya)、世親的《無盡意經廣釋》(Aryākṣayamati-nirdeśa-ṭika)以及安慧的《大乘莊嚴論釋》(Sūtrā-laṃkāra-vṛtti-bhasya)等書皆其顯例。

〔參考資料〕 印順《印度佛教思想史》(第四、七、八章);《大乘起信論》;《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一(本);《大藏經綱目指要錄》卷五;《大藏聖教法寶標目》卷五、卷六;《閱藏知津》。


大理佛教

大理,係我國歷史文化名城之一。簡稱榆城,又名紫城、葉榆。位於雲南省西部,東距昆明的四百餘公里,為滇西交通孔道,也是著名的古戰場。城巿西依點蒼山,東濱洱海,風光秀麗。

大理在漢代始納入我國版圖,當時為益州郡地,置葉榆縣。唐代中葉,南詔蒙氏自立為南詔國,並建都大理。五代後晉時,段氏繼蒙氏之後建大理國,亦建都於此。元‧忽必烈率軍征雲南,破大理,建雲南省,改大理為太和,屬大理府。清‧咸豐六年(1856),受太平天國革命的影響,以杜文秀為首的回民據此抗清。民國二年(1913)廢府置縣,並改太和為大理縣。1983年以後,大理、鳳儀二縣與下關合併為大理巿。今所見的大理古城係唐‧貞元年間(785~804)南詔孝桓王所築,明‧洪武年間(1368~1398)及清‧康熙年間(1662~1722)重修,規模壯闊。南詔、大理都城羊苴咩城,位於今大理古城西部。

唐初,印度佛教即傳入此地,寺院林立,古有妙香國之稱。元‧郭松年《大理行記》云︰「此邦之人,西去天竺為近,其俗多尚浮屠法,家無貧富皆有佛堂,人不以老壯,手不釋數珠,一歲之間,齋戒幾半。」足見當時大理佛教之盛。著名佛寺有崇聖寺三塔(又作三塔寺)、宏聖寺、感通寺等。此外,在洱海東岸的雞足山上,有寺剎五十餘座,古代之印度、緬甸僧人常至此禮佛。

大理巿境內,居民有漢、白、回、彝等族。其中,白族人口為數眾多,大多數之白族人民皆聚集於此,少數居於貴州省境內。「三月街」為該族頗具特色之傳統節日,亦為滇西各少數民族進行大規模物資交易的活動。「三月街」起於何時,史無確載,依《白國因由》所記,隋末唐初時,惡魔羅剎久據大理,人民深受其苦;唐‧貞觀年間(627~649),觀世音菩薩至此,降伏羅剎,使百姓各安其業,此後,「年年三月十五,眾皆聚集,以蔬食制之,名曰祭觀音處。後人於此交易,傳為祭觀音街,即今之三月街也。」此即三月街之濫觴。

大理地區的白族人,原有「本主」信仰(「本主」指各地方的保護神)。在南詔、大理時期,傳入大理的佛教,以密教為主。當時傳入大理的佛教,與本主信仰、當地文化,相互混合而形成一種名為「阿吒力教」的信仰。這種信仰,與密教之信仰方式較為接近,因此,近代學者中有人稱之為「滇密」,意謂此為有別於西藏密教的雲南密教。

除了阿吒力教之外,漢族所信仰的顯教諸宗也陸續傳入大理。在唐、宋二代之數百年期間,大理佛教是鼎盛時期。古人有詩云︰「葉榆三百六十寺,寺寺半夜皆鳴鐘。」所載即指大理佛教之盛況。

從佛教文化之研究角度來衡量,大理佛教的重要性,有下列幾項︰

(1)大理白族自治區的劍川石窟,為南詔、大理時期所雕造的佛教石窟,為研究我國西南佛教的重要遺跡。

(2)大理地區,遺留的寺塔甚多,如崇聖寺三塔、感通寺、宏聖寺一塔、大石庵(觀音塘)、無為寺等古剎,皆有重要的歷史文化意義。其中,崇聖寺三塔所保存的六百餘件佛像與寫本佛經等文物,是研究雲南佛教文化的珍貴資料。

(3)在佛教建築藝術方面,崇聖寺三塔及宏聖寺塔的研究價值,不論就美術史觀點或藝術角度,都甚具價值。

(4)在繪畫藝術方面,南宋時期大理畫家張勝溫所繪的佛教巨幅名畫「張勝溫畫卷」,長達數十公尺,內繪人物數百人,是佛教藝術史上的珍品。此畫現存台灣故宮博物院。

1990年台灣佛學界,在佛光山文教基金會的支持之下,曾組織「雲南大理佛教文化考察團」赴大理作短時期的學術考察。該團在考察過後,曾結合台灣與雲南地區的學者共同撰文,而有《雲南大理佛教論文集》一書行世。這也是台灣佛學界,對大理佛教的首次集體研究。

◎附︰藍吉富〈阿吒力教與密教──依現存之大理古代文物所作的考察〉(摘錄自《雲南大理佛教論文集》)

(一)現代學者對阿吒力教的定位
阿吒力教是南詔大理時期雲南白族的主要宗教。即使在元朝禪宗盛行以後,阿吒力教在白族民間的勢力還未消失。因此,它是與白族歷史息息相關的宗教,也是研究我國西南文化史的人所不能忽略的。

到底阿吒力教是一種什麼樣的宗教﹖近代學者對這個問題已逐漸有人探討。黃心川氏認為它是印度密教傳入中國的一支,是漢地密教與藏地密教以外的另一支系。並謂有人也稱之為「滇密」。雲南的白族學者張旭,也以為︰「白族地區的佛教,屬於大乘佛教的密宗。白語叫阿吒力教。」

以《大理古代文化史稿》一書飲譽學界的徐嘉瑞,也以為這種宗教就是密教,並謂是由西藏所輸入。在他的這部名著中曾謂︰
「南詔及大理國,都利用密教安撫人民以鞏固其統治。」
「大理最早之佛教傳統,均帶密教色彩。蓋當公元五世紀時,佛教已入西藏。自聶赤尊波以後,密教大興。至赤松德贊,約當梁簡文帝時,密教已大流行於西藏。其後七十餘年,密教由西藏入大理,已為可能之事。」
「密教由西藏入南詔,在開元二年前後,自屬可信也。」

徐氏在後兩段文字中所提及的密教輸入大理的年代,不祇前後矛盾,且謂唐代天寶十四年即位之西藏國王赤松德贊為梁簡文帝時人,亦是一誤。然姑且不論其所說是否可信,在此處仍可知道,他也是一位認為「白族的阿吒力教就是密教」的現代學者。

此外,昆明的佛教文獻學者李孝友,在其所撰〈雲南佛教典籍庋藏概況〉文中,也說︰「在南詔大理時期,傳至雲南的佛法當不止一個宗派。其中最盛的一派為阿吒力教。這個教派是屬瑜伽密宗。」

由此可見,從現代學者的著述裏,將阿吒力教視為密宗,已經成為學術界的共同看法。但是,以筆者所知,似乎還未有人對阿吒力教的教義內涵作更精細的研判。到底這一教派是一種什麼樣的密教﹖與漢地密教、西藏密教又有何異同﹖這些問題都是佛教史上的重要環節,應該作進一步的釐清。本文希望在這方面能作一初步探索。

(二)古代史料中的阿吒力教
「阿吒力」一詞,是梵語acarya(巴利語acariya)的譯音。在雲南古代史料裏,該詞又譯作阿闍梨、阿拶哩、阿左梨……等多種譯名。該詞的梵文原義,是指實德內滿、威儀外備、堪為人師的佛教大德而言。在印度密教裏,則指那些能為他人傳法、灌頂的上師。因此,白族將這種教派稱呼為「阿吒力教」,與現代人稱呼西藏密教為「喇嘛教」,都是依教派中的弘法者而有的名稱,稱呼方式頗為相似。

依雲南古代史料所載,白族人之信仰密教教法,至遲在唐代已經開始,且為統治階層所信奉。

昆明的雲南省立圖書館藏有唐昭宗乾寧元年(南詔安國聖治六年,西元894年)的寫經殘卷︰〈護國司南鈔〉。該殘卷的卷一書題之後,載有「內供奉僧、崇聖寺主、密宗教主、賜紫沙門玄鑒集」字樣。這些文字可以提示我們若干信息。〈護國司南鈔〉是現存大理寫經中最早的一種,所集錄的是《仁王護國般若經》的註釋文字。集錄者玄鑒是當時大理崇聖寺的住持,也是南詔大內道場的僧官──「內供奉」與「賜紫沙門」。這些稱謂顯然都是當時統治者所認可(甚或敕賜)的。在這些稱謂中,且夾有「密宗教主」字樣。由此可以確信當時之「密宗」,已經是統治階層所支持的宗教信仰。

雖然「密宗教主」玄鑒的署名,尚未有「大阿左(闍)梨」(或阿吒力)的稱呼,但是此後的寫經與碑刻史料中,有「阿左梨」稱謂的,為數甚多。而且,「阿吒力」(或「阿左梨」等)也等於是密教傳法師的稱謂。關於這一點,可以從下列諸例看出來︰

(1)昆明的雲南省圖書館藏的宋寧宗嘉定十六年(1223)《大般若經》寫本,卷末題有「大理國灌頂大阿左梨趙泰昇敬造」字樣︰背面又有「灌頂阿左梨釋智生為法界有情等敬造」的硃印。此外,該館館藏的另一本宋代寫本︰《息災觸淨散食次難咒棺啟請》一書的卷首也有「國師灌頂大阿左梨王德彰」的題署。

除了這些具有「灌頂大阿左梨」字樣的題署之外,另有其他寫本的題署為「僧楊義隆」(「光顯啟請散食浴像口囑白金剛小稽請」的南宋高宗紹興年間寫本的卷末硃印),以及「習密人董賢」(《八十華嚴》的明代刻本題跋)。這些不同的稱謂,都可以視為密教行者的稱呼。「國師灌頂大阿左梨」一詞顯然是密教地位甚高的弘法者。而「僧」字雖為一般顯密共用的稱呼,但是從「僧楊義隆」四字,也可看出此僧是一阿吒力。因為阿吒力教的阿吒力,都是帶有家眷的「僧人」,而且不改俗姓、不用「釋」字為姓。又加上「僧楊義隆」弘揚的是密教儀軌──「光顯啟請散食浴像口囑白金剛小稽請」,因此,也可視為密教行者阿吒力。至於另一「習密人董賢」,更是大理白族阿吒力教的名師,是著名的董姓阿吒力世家中的第二十四代。可見「阿吒力」一詞在大理地區,不論古今,都是密教弘法者的同義語。

(2)明代的「鄧川大阿拶哩(即「阿吒力」)段公墓誌」云︰「唐貞觀己丑年,觀音大士自乾竺來,率領段道超、楊法律等二十五姓之僧倫,開化此方,流傳密印。──迨致南詔奇王之朝,大興密教。」又云︰「唐貞觀時,觀音大士自西域來,摩頂蒙氏,以主斯土。攝受段陀超等七人,為阿吒力灌頂僧。」

這幾段墓誌銘中的傳說,雖有神話意味,但至少透露出大理地區密教之發展略史,以及白族人認為「阿吒力教即大理密教」的若干消息。

儘管雲南的白族人認為阿吒力教與密教並無差別,但是中國統治者並不全然同意。清朝康熙年間,政府曾經下了一道禁令,認為阿吒力教不是佛教,也不是道教,應該禁絕。禁令云︰「阿吒力教非釋非道,其求足以動眾,其說足以惑人。此固盛世之亂民,王法所必禁者也。」這種判定,與早期白族統治者以阿吒力為國師的看法自是大相逕庭。而且,禁令中明文斥之為「非釋非道」,更是否定了阿吒力教是佛法中的密教。

清朝的禁抑阿吒力教,也許有政治上的原因。但是,政府在禁令上明文地表示不承認阿吒力教是佛教,這便顯示出一個事實認同的問題,亦即阿吒力教必有其被認為不是佛教的理由。否則,以一個泱泱大國,要禁抑邊地社會的宗教信仰,自可另立名目,並不必扭曲事實。

由這種角度來看阿吒力教,使人覺得它與密教之間的關係,必須要重新估量。輕率地將它與唐代開元間的密教,或日本、西藏的密教(或密宗)劃上等號,是不精確的。

(三)古代文物中所見的阿吒力教特質
迄今為止,學術界還無法看到有關具體描述南詔大理時期阿吒力教教義體系的古代典籍。雖然有不少文獻描述到當地佛教,但是對教義都語焉不詳。因此,對該教的內涵,我們仍無法精確地把握。加上現存之當地佛教著述,如《滇釋記》等,大多成書於和二代,距南詔大理之時代甚遠,不能貿然引以為據。因此,本文擬暫以南詔大理時期的現存文物為主,輔以元明文物,來對當地阿吒力教之性質,作一初步探索。所利用的文物,包含寫經、畫卷、佛像、碑銘等類,所提及的「大理國時代」,也包含元代以前的「後理國時代」。

寫本與刊本佛典
1990年八月,筆者在昆明的雲南省立圖書館,抄錄了該館圖書卡片中與大理佛教有關的佛教資料,加上雲南佛教文獻學者李孝友氏的大作︰〈雲南佛教典籍庋藏概況〉一文中所提及的有關書目,共得到下列相關的佛典資料。茲分密教與顯教二類,排列如次︰
甲、密教類︰十種。
{1}《通用啟請儀軌》(一卷)、《海會八明四種化現歌贊》(一卷)︰宋‧大理國寫本。漢、梵、白文相雜。
{2}《受金剛大灌頂法淨壇內守護聖》︰寫本。李孝友氏判定為大理時代所寫。
{3}《大威德經》︰宋‧大理國寫本。
{4}《金剛大灌頂道場儀》︰寫本。不詳年代。
{5}《金剛薩埵火瓮壇受灌儀》︰寫本。不詳年代。
{6}《大灌頂儀》︰宋‧大理國摩伽國三藏贊那屈多譯,大理國寫本。漢、梵、白文間雜。卷數不詳。
{7}《佛說灌頂藥師經疏》(十二卷)︰東晉‧帛尸梨蜜多羅譯。宋、大理、佚名白文註。大理寫本。存一卷。
{8}《光顯啟請散食浴像口囑白金剛小稽請》(一卷)︰宋‧釋楊義隆造。南宋紹興寫本,梵文白文批點。此書與雲南博物館藏之「諸佛菩薩金剛等啟請儀軌」全同。

{9}《息災觸淨散食次難咒棺啟請》(一卷)︰宋‧王德彰錄,南宋寫本。卷前、後皆署有「國師灌頂大阿左梨王德彰」字樣。

{10}《楞嚴解冤釋結道場儀》(三卷)︰明‧釋祖照撰。

乙、顯教類︰二十四種三十三部。

{1}《護國司南鈔》(五卷)︰唐‧釋玄鑒集,南詔安國聖治六年(894)寫本。此書僅存殘卷,為天台智顗《仁王護國般若經疏》的註釋書。

{2}《仁王護國般若經》(二卷)︰殘卷。宋‧大理國佚名白文註,大理國寫本。此經寫本,雲南圖書館收有兩部。

{3}《大般若經》(六百卷︰宋‧大理國灌頂大阿左梨趙泰昇寫本。殘存四十一卷。

{4}《千佛名經》(三卷)︰明宣宗宣德二年(1427)刊本。為明代大理妙蓮庵釋廣品所刻。

{5}《八十華嚴》︰六種。宋代寫本一種,其餘皆為明代刻本。其中一本(殘卷)現存雲南博物館。

{6}《法華經》︰四種。皆為明代之刊本或寫本。

{7}《金剛經》︰宋‧大理國寫本,共三種。

{8}《華嚴經(澄觀)疏》︰宋‧大理寫本。

{9}《金剛慧解分疏圈點》、《金剛慧解》︰清‧高3-15-9-1映撰。為《金剛經》之註釋書。

{10}《金光明經》︰明‧雲南太和李知沂刻本。

{11}《金光明經疏》︰唐‧佚名集。宋‧大理國寫本。

{12}《藥師經》︰宋‧大理國寫本。

{13}《圓覺經》︰宋‧大理國寫本。

{14}《圓覺經疏》︰宋‧大理國寫本。背面另寫大黑天神及白姐聖妃等賀儀。

{15}《楞嚴經》︰宋‧大理國寫本。

{16}《檀經》︰明‧大理國寫本。

{17}《慈悲道場梁皇懺法》︰雲南麗江刻本,年代不詳。

{18}《萬佛洪名慈悲道場懺法》︰明末刻本。

{19}《禮佛懺悔文》︰宋‧大理國寫本,白文批註。殘卷。

{20}《大華嚴方廣普賢滅罪稱讚佛名寶懺》︰元‧自周集,滇刻本,殘卷。

{21}《三壇外集》︰清道光二十七年,淨泰錄。

{22}《大悲經》︰宋‧大理國寫本。

{23}《般若經》︰宋‧大理國寫本。

{24}《唯識論疏》︰宋‧大理國寫本。

上面所列舉的這幾十種佛書,當然只是南詔大理之阿吒力教史上的一小部分文獻。我們無法就此判定該教的全面特質。但是,藉此粗略地把握阿吒力教的某些特徵,相信還是可能的。下面幾點是筆者的初步推測︰

(1)阿吒力教是一種雜密成分甚濃,且強調祭儀的信仰
在密教類的十種佛典中,有七種是大理國時期的寫本,一種為明代著述。另兩種寫本年代不詳。這十種佛典只有兩種是經典,其餘八種都是儀軌。

經典中的《大威德經》,為李孝友氏之大作中所引,筆者不詳其譯者。依愚意,該經可能就是闍那崛多所譯的《大威德陀羅尼經》。是屬於雜密、陀羅尼法的經典。另一部《灌頂藥師經疏》,是針對東晉‧帛尸梨蜜多羅所譯的《灌頂藥師經》的註疏。帛尸梨蜜多羅一生譯書三部,目前僅存《灌頂經》(十二卷)一部而已,為雜密部的經典。該經卷十二又名《灌頂拔除過罪生死得度經》,是講述藥師佛功德的經典,因此經末云該經又可稱為《藥師琉璃央踩本願功德經》。所以,這部大理國寫本應該是對《灌頂經》第十二卷的註釋。

上述這兩部經都是屬於講求息災除障祈福的雜密法門,都還未進入純密階段。與東密的《大日經》、《金剛頂經》等純密階段的佛典,以及藏密的各種解脫法門的密續學說相比較,是相當膚淺的。

除了這兩部經典之外,其他八種寫本都是儀軌,且大多為灌頂、啟請作法時所用。這類儀軌是應一般法會(如灌頂、息災、喪事等)而設的,並不是比較深度的修行儀軌(如藏密的綠度母法、東密的準提法等)。在密教的發展史上,東密的修行體系(即「祕密事相」)有四度加行、十八道、金胎兩界及護摩等各種行法。單單在灌頂方面,也有五種灌頂、三昧耶戒與印可等繁複的理論。在藏密方面,也有事部(所作)、行部、瑜伽部、無上瑜伽部,或生起、圓滿二次第等修法體系。其繁複龐雜的程度,是上列這些初階段的儀軌所遠不能及的。

綜合地看,上列這些密教史料所展現給我們的啟示,是大理地區有不少雜密色彩甚濃的祭儀信仰。這些信仰當然也可歸入密教信仰體系之中,但是卻只能視之為膚淺的、初階的雜密信仰。與印度的真言乘、金剛乘、東密,或藏密的理論體系的龐大複雜,都不能相提並論。因此,除非另有其他較高深的寫本密典出現,否則阿吒力教似只能被視為「雜密」式的宗教信仰而已。

(2)阿吒力教是顯密兼修的
其次,顯教類佛典大部分都是宋代大理國寫本。這些宋代的大理國寫經包含有︰《仁王護國般若》、《華嚴經》、《金剛經》、《藥師經》、《圓覺經》、《楞嚴經》、《大悲經》、《大般若經》及《唯識論疏》,並且有《禮佛懺悔文》。其中,《大般若經》還是「大理國灌頂大阿左梨趙泰昇」的寫本。可見宋代大理地區的阿吒力是相當重視顯教經典的。寫(大乘)經也是大乘顯教的信仰方式之一。而另一含有白文批註的寫本︰《禮佛懺悔文》,所載也是顯教的修行方式。由此可見,大理國時代的阿吒力,是顯密合修的。這一點,從上列顯教類︰《圓覺經疏》寫本背面另寫密教護法大黑天賀儀一事,可以窺見個中端倪。而且,在顯密佛法的承受比重方面,顯教的比例不會比密教輕。依上列的佛典資料看,阿吒力的信仰方式,大體是這樣的︰

(1)成為阿吒力,必須接受雜密的灌頂儀式。各種法會儀軌,也大體依循雜密的經軌,或加以發展改造而成。

(2)在學理上,大量吸收顯教教理,對於顯教的某些修行或信仰方式,也加以汲取。

這種顯密合修的方式,正象徵出阿吒力教在教義體系上還未能完全獨立。否則,就像東密、藏密的判教觀點一樣,獨立的密教在經典上必是尊崇密宗本續而輕視顯教經典的;在教主方面,必是高揚大日(法身)而稍抑釋迦(應身)的。阿吒力教在這方面,似乎還未能有教義上的獨立自覺。

(3)佛教教義主要來自中國漢地佛教
在這幾十種佛書之中,除了大灌頂儀是「摩伽國三藏贊那屈多」所譯之外,其餘諸書的來源,都可以追溯到中國。以顯教類佛典為例,元代以後的佛典姑置不論,凡是在南詔、大理時期的寫本經論,全部是中國漢文佛典的抄寫。其中,《仁王經》還有白文批註。在密教類方面,《灌頂藥師經疏》是對漢文譯本《灌頂經》的部分批註。其他各書雖然內容無法詳考,但是從用詞遣字上也可以看出是取自中文佛典。如「啟請」、「儀軌」、「灌頂」、「金剛薩埵」、「息災」等都是中文密教典籍中的常用詞。在這些用語裏,我們看不出其中有西藏密教語彙。因此,從上列這些佛書來推測,阿吒力教的內涵雖然可能含有白族的本主信仰成分,但是,其佛教思想,主要當來自中國內地的漢族佛教。

畫卷、佛像、碑銘
十二世紀大理畫工張勝溫的〈大理國梵像卷〉,是現藏台北故宮博物院的佛畫珍品。這幅長卷中也蘊涵有不少佛教史料。雖然其中有關阿吒力教的資料不多,但是多少也可以從中看出大理佛教的某些特質。茲以畫卷中人物為例,略說如次︰

(1)畫卷中載有禪宗祖師圖,內含迦葉、阿難、達磨、慧可、僧璨、道信、弘忍、慧能、神會等人。可以推知大理國時代,禪宗已經進入當地。而且,傳承的人還與神會一系有關。

(2)其中觀世音類畫像多達十餘幅,可見當時的觀音信仰已極為普遍。這些觀音像大多以觀世音的各種化身的形式出現,且夾雜有大理地區的傳說(如「梵僧觀世音」),可以看出是獨立的觀音信仰,而不是由西方三聖的淨土信仰所分化出來的。

(3)在佛教用語方面,十六羅漢的名稱,沿用玄奘譯本《大阿羅漢難提密多羅所說法住記》中的譯名︰對於觀世音菩薩的描繪,除了當地流傳的觀世音之外,其餘顯密諸觀世音的名稱,大部分都來自中國。尤其是大悲、救苦、普門品觀世音,顯然都是漢地佛教的信仰。至於密教諸尊之可考者,如毗盧遮那佛、大日遍照佛、十一面觀音、大黑天神、訶梨帝母、蓮華部母等,也都是漢地慣用的密教譯名。此外,圖中並無明顯的西藏式譯名及西藏密教中所特有的尊像。即使是藏密所推尊的護法神大黑天,也同樣是我國密教典籍中所常見的。並不能據以論斷為西藏佛教對大理的影響。由此可見中國漢地佛教對當地佛教影響比西藏深。

(4)其中的佛會圖有釋迦牟尼佛會、藥師琉璃光佛會、三會彌勒尊佛會,另又有文殊向維摩居士問疾圖,這些都是漢地顯教美術中有名的藝術作品。可見當時漢地顯教在大理也相當流行,並不是只有密教而已。比較獨特的是,畫卷中沒有阿彌陀佛,也沒有任何西方淨土的佛會圖。可見淨土信仰在當時並未在大理地區盛行。

(5)密教諸尊中,大日遍照(毗盧遮那)、蓮華部母等用詞,已有純密色彩。毗盧遮那佛是純密經典的說法者,蓮華部即觀音部,蓮華部母即觀世音菩薩,這也是純密之金剛、胎藏二界修法的分類用語。可見純密思想雖在阿吒力教資料中並不多見,但在大理國時期已經開始輸入。

除了張勝溫梵像卷之外,大理時期的其他現存佛教文物中,也有若干端緒可尋。1925 年大理地震時,從當地崇聖寺三塔掉落出不少佛像,依邱宣充〈大理三塔佛教造像調查〉一文所載,計有下列各種︰

(1)佛像︰金剛界五佛──大日如來、阿閦佛、寶生佛、阿彌陀佛、不空成就佛。

(2)菩薩像︰觀音、文殊、普賢、大勢至、地藏、除蓋障、虛空藏、迦葉菩薩等。

(3)護法像︰大黑天、帝釋天、毗沙門天、吉祥天、伊舍那天、金剛夜叉明王、烏樞沙摩明王。

三塔中的主塔──千尋塔,在這次地震時還出現了金剛杵、金翅鳥等法器,以及唐代寫本《無垢淨光大陀羅尼經》。

這些佛像與法器,大部分都屬密教範圍,純密、雜密兼而有之。而唐代寫本《無垢淨光大陀羅尼經》則是敘述造塔功德的雜密經典。此外,在大理地區墓幢等石刻中,較常出現的《尊勝陀羅尼經》也是雜密經典。

1972年大理拆除五華樓時,曾留下不少碑石。目前可考的,有三塊宋碑,數十塊元碑。元碑的碑文雖然是元代所刻,但是距大理國時代不遠,且有與阿吒力教有關的記載。譬如︰〈故神功梵德大阿左梨趙道宗墓碑〉︰「祖曰泰(中略),上命都元帥也先公宣治三教,選泰為大理僧官,四眾悅服。(中略)二十六年,雲南諸路都元帥也先八哈失賜職曰︰玄通祕法大阿左梨。(中略)公諱宗,號道宗。(中略)深通瑜伽而觀念精專。(中略)啟宣政分院,擢補神功梵德大阿左梨。」〈故大師白氏墓碑銘并序)︰「至天定三年癸丑,天軍南下,高通廬於會川,師保忠義,與高通同艱苦。至丙辰歲,高通復歸姚州,以師為姚州僧長。(中略)師誨人以忠信,(中略)嚴持禁戒,終始如一。」

從這二段碑文,可以看出元代的大理地區,阿吒力教仍然是統治階層所支持的宗教。上列第一段碑文中的趙泰,被選為大理僧官,並被賜僧職名銜為「玄通祕法大阿左梨」。而趙道宗也被擢補為「神功梵德大阿左梨」。第二段碑文中的白氏阿吒力則出任「姚州僧長」。

南詔時代已有僧官之設,此從前引玄鑒之為南詔「內供奉僧、崇聖寺主、密宗教主、賜紫沙門」可知。大理時代也有前引王德彰之為大理國「國師灌頂大阿左梨」等例可證。加上元代這些碑文,可以知道︰一直到元代,當地僧官制度仍然沿襲著。佛教與政治的關係,也一直相當密切。

(四)結語
依據上面所列的資料,可以推知南詔大理時代,白族政權轄下的佛教確實具有濃厚的密教成分。這種被認為是密教的阿吒力教信仰,是仍在雜密階段的「法術」式的信仰。因為,當地的密教,雖偶有一、二純密名詞,但整體而言,仍未能形成像東密那種龐大複雜的獨立密教體系,與藏密之寧瑪、格魯、薩迦、噶舉等派的理論架構更不能相提並論。

依現存史料所見,阿吒力教重視的是灌頂、息災、祈福、度亡等現世信仰效益的實踐方式。依據現存各種文獻中的記錄,當地密教的理論性著述,連一本也未見流傳。有關白族佛教徒所撰的書,我們只能看到某些儀軌性的佛典或佛經的簡單註釋而已,像日僧空海的《十住心論》、藏僧宗喀巴的《菩提道次第論》這類理論性的書,在白族佛教地區,迄今仍未發現。因此,就宗教立場來看,白族的阿吒力教似乎只是密教外殼的展示而已,並沒有吸收到密教的核心內涵。

這種儀式化、外殼化的密教,缺乏崇高宗教精神來支撐,也沒有夠水準的思想體系作支柱,因此,演變成巫術式信仰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東晉‧習鑿齒稱讚釋道安云︰「師徒數百,齋講不倦。無變化技術可以惑常人之耳目,無重威大勢可以整尋小之參差。而師徒肅肅,自相尊敬。」

此中「無變化技術可以惑常人之耳目」的讚語,正可以用來作為阿吒力教的反面特徵。因為從各種古代文獻可知,歷代著名的阿吒力,多數都以「可以惑常人之耳目的變化技術」而馳名。這樣的宗教信仰,固然不能說對社會絕無益處,但卻很容易變成低級的民間巫術。尤其是在與白族的本主信仰相混之後,更是可能變質。本文前引的康熙年間的禁令,曾謂「阿吒力教非釋非道,其求足以動眾,其說足以惑人。此固盛世之亂民,王法所必禁者也。」這樣的評語,應該是阿吒力教變質後所給統治階層留下的印象。

由法術式的雜密,發展到理論體系完整的純密,是宗教發展上的進步現象。從現存史料,我們很遺憾地覺察到阿吒力教並未能有這樣的發展。

此外,關於阿吒力教的來源問題,固然有可能有印度僧人到白族地區傳教,但是數量並不多見。依據本文的考察,阿吒力教的教法(包括經典、儀軌等),主要仍然來自中國的漢地佛教。當地的顯密佛典,絕大部份都來自中國。因此,儘管阿吒力教的發展結果,與漢地佛教稍有距離(如在家阿吒力可以稱「僧」),但這是受到白族本身所具有的複雜條件的影響,與來源無涉。從種種跡象顯示,其教法主要來源之取自中國,是毫無疑義的。中國佛教對當地佛教的深遠影響,也確實不是印度或西藏佛教所可比擬的。

〔參考資料〕 《雲南地方志佛教資料瑣編》(雲南民族出版社);杜繼文主編《佛教史》。


大藏經

又稱一切經,略稱為藏經或大藏。原指以經律論為主之漢譯佛典的總集,今則不論其所使用之文字為何種文字,凡以經律論為主的大規模佛典集成,皆可稱為「大藏經」。現存之大藏經依文字的不同,可分為漢文、藏文、蒙文、滿文、西夏文、日文、巴利語、傣文及英文等九個系統,茲分述如次︰

(1)漢文大藏經︰在印度係將釋尊及其弟子所說教義及教團規定,統分為經、律、論三類,名為三藏。佛教傳入中國後,從西元二世紀後半至十一世紀末,譯經事業甚為發達。自東晉以來,即陸續有人將歷來翻譯之佛典收集整理,編成經錄。東晉‧道安《綜理眾經目錄》即為其嚆矢。此等經錄即成為日後大藏經產生之來源。

隋唐時,朝廷設有收集佛典的書庫,此書庫稱為「大藏」,而佛典入此書庫者即為「入藏」,而總稱其所收佛典為「大藏經」、「藏經」或「一切經」。此時期之「大藏經」係由寫經生抄寫而成,並非刻印本。北宋‧開寶四年(971),太祖始派遣張從信到益州雕造全部藏經;此即「北宋敕版經」,俗稱「蜀版」大藏經,或「開寶大藏經」。其後,歷元、明、清至民國,陸續開雕的藏經約有二十餘種。日本則於西元1637年刊行天海活字版,1681年複刻方冊本,稱為黃檗版,明治年間(1868~1911)有縮刷版、卍藏版,以及1924至1932年出版的《大正新修大藏經》。

(2)藏文大藏經︰西藏自西元七世紀末,譯出《百拜懺悔經》以來,譯經事業一直興隆不替。十四世紀初期,在奈塘寺雕刻第一部木刻本大藏經。其後至民國初年相次雕刻柴巴、永樂等十餘版。

(3)蒙文大藏經︰十四世紀初,由西藏薩迦派僧人法光與西藏、蒙古、漢、回鶻等族僧人自西藏文譯成,在西藏雕版。到十七世紀時(明神宗萬曆間),又有所補譯。現存《蒙文大藏經》是清代整理的。據其序文所述,〈甘珠爾〉是康熙中期所譯,〈丹珠爾〉是乾隆六年(1741)至十四年譯成。

(4)滿文大藏經︰清‧康熙中期,善慧法日自蒙文、藏文中譯出〈甘珠爾〉,其後陸續翻譯。清‧乾隆三十八年(1773)開始雕版,乾隆五十五年(1790)完成。

(5)西夏文大藏經︰宋仁宗景祐元年(1034),西夏國王元昊得宋本大藏經,乃設蕃漢二字院,造西夏文字,請回鶻僧翻譯全藏。當時有無刊本,不得而知。而後世所傳刻本則為元成宗大德(1297~1307)中期所雕。

(6)日文大藏經︰日本除了前述各版漢文藏經外,從大正六年(1917)開始,就進行將漢文佛典譯成日文的工作,迄今計有國民文庫刊行會的《國譯大藏經》、東方書院刊行的《昭和新纂國譯大藏經》,以及大東出版社刊行的《國譯一切經》。此外,又依據巴利系統的南傳三藏,譯成《南傳大藏經》。

(7)巴利三藏︰今流傳於錫蘭、緬甸、泰國、柬埔寨等地區的巴利語三藏,其數量較漢譯及藏譯藏經少,係上座部一部一派所傳。內容不包含大乘佛典及三藏外典籍。根據錫蘭的傳承,西元前一世紀左右,曾在錫蘭編集聖典。但現在的巴利語聖典係覺音及其後繼者所集成。此等聖典自錫蘭傳入緬甸等地,除口傳之外,另有以錫蘭、緬甸、柬埔寨等各國文字記載的寫本。十九世紀末,錫蘭各國均刊行活字印刷本,其中泰國王室出版的曼谷版最為詳備。此外,十九世紀中期,歐洲學界也刊有羅馬字本的巴利三藏及英譯本。

(8)傣文大藏經︰傣文佛典的出現約在1277年之後,係以西雙版納傣文、德宏傣文、傣綳文等三種傣文字母音譯巴利語原典而成。其內容與分類基本上與南傳巴利語系三藏相似,計分經、律、論、藏外典籍等四大部類。其中,除相應部、增支部尚有未譯者外,餘皆已譯出。

(9)英文大藏經︰英文大藏經之翻譯可分為兩部分,其一為英國巴利聖典協會根據巴利三藏所譯成者,其二為日本佛教傳道協會以《大正藏》為選本依據而翻譯者。巴利聖典協會成立於1881年,所譯成果有五尼柯耶及其註釋、律藏、部分論典及藏外典籍。日本佛教傳道協會成立於1965年,然其藏經之英譯則始於1982年,迄今僅譯出六十餘部,1991年八月首度出版三部佛典。預計在2000年完成第一階段的一三九部譯經工作。可見此事之全部完成,仍須俟相當時日。

◎附︰平川彰(等)撰‧藍吉富譯〈大藏經概說)(摘錄自《世界佛學名著譯叢》{26})

佛教的經典、戒律與論書匯集而成的叢書,叫做一切經,又叫做大藏經。由於佛教經過二千五百年之長時期的發展,因此經典的內容相當複雜。最早編集而成的大藏經,是巴利語三藏。這是原始佛教聖典的集成。共包含有佛陀所說的教法(經藏)、戒律(律藏),以及弟子們對教法的研究(論藏)等三類。論藏是部派佛教時代形成的,時間大約在西曆紀元以前。經藏與律藏的形成,比論藏早。巴利語三藏的特色,是完全不包含大乘經典。從中國到印度取經的僧人們之所以稱為三藏法師,是由於上述這「三藏」而來的稱呼。

《西藏大藏經》是用藏文所譯的一切經。約自七世紀開始翻譯,到九世紀時大部份都已譯出,其後又陸續翻譯,乃形成了《西藏大藏經》。佛教在印度滅亡之後,印度後期佛教之經論,僅保存在西藏譯本中者為數頗多,就這一意義言,《西藏大藏經》,就是佛教研究的珍貴寶庫。尤其西藏譯本,譯筆採用忠實的直譯方式,因此,從西藏譯本還原為梵文原典是相當容易的。由於這一理由,要研究梵文原典所佚失的經論,西藏譯本是不可或缺的資料。

《西藏大藏經》在十三世紀以後,雖然有幾次用木刻版印刷出版,但是一般都難以覓得。前些年在日本,有《北京版西藏大藏經》的影印本出版,頗能符合西藏學研究者的渴望。

然而,中日兩國佛教界所常接近的,卻是漢譯大藏經。這是以中文翻譯的經律論為中心,加上中國佛教界的著作,綜合編集而成。其中包含有大、小乘的經律論。

漢譯大藏經具有巴利三藏與西藏大藏經所沒有的某些特徵。尤其是若要從事佛教的思想性研究,更非根據漢譯經論不可。這是由於中國人是在對佛教充分理解後才譯出那些佛書的緣故。還有,從二世紀以後之近一千年間的翻譯,原來形式的保存,也是漢譯的一大特徵。而且,中國佛教也具有與印度不同的獨特發展體系,凡此,都可知漢譯大藏經是佛教研究者不可或缺的資料。

除了上述三種以外,大藏經另有蒙古文與滿州文大藏經,然其內容為今人所不詳知,茲姑置不贅。

(一)巴利語三藏
所謂巴利語三藏,是指用巴利語書寫的佛教聖典的總稱。「三藏」包含著經、律、論三者。其中,經藏(Suttapiṭaka)是佛陀及其弟子們之言行錄的集成。古來都稱之為阿含(āgama,指所傳承的教法)。律藏(Vinaya-piṭaka)是教團戒律規定之說明的匯集。論藏(Abhidhammapiṭaka)是指經典精神的說明,以及哲理的敘述部門。比起前兩藏而言,論藏是新形成的,是佛教教團分裂成部派的產物。

由喬達摩佛陀所開創的佛教教團,在佛陀滅後大約一百年至兩百年間,約有小乘二十部派分裂開來。根據各部派的舊有傳承,各派似都持有其特有的三藏。聖典用語也不相同,巴利語、各種俗語、梵語等,由好幾種語言傳承下來。

巴利語大概是西印度的語言,在佛陀入滅後,原始教團向西印度擴展的同時,被採用來作聖典用語。西元前三世紀左右的阿育王時代,摩哂陀(Mahinda)將佛教傳入錫蘭。此一系佛教,後來擴展到緬甸、泰國、高棉等東南亞各地。此即形成所謂的南方佛教,此一系統叫做分別上座部,所尊奉的三藏是巴利語所書寫的。其組織略如下述︰

△律藏

(1)經分別︰對戒律本文的分別解說。

{1}大分別︰男子修行僧之戒律。

{2}比丘尼分別︰女子修行僧之戒律。

(2)犍度部︰教團之制度及其他,內含大品十編、小品十二編、附錄十九章。

△經藏

(1)長部︰佛陀及弟子們言行之集成,為較長的三十四經結合而成的。

(2)中部︰中等長度的經典共一五二經。

(3)相應部︰由較短的二八七五經所組成,依內容分類。

(4)增支部︰由較短的二一九八經組成,依教法的數目,由一至十一依次排列下來。

(5)小部︰前四部所遺漏的十五經。其中,《法句經》、《本生經》、《經集》、《感興偈》、《長老偈》、《長老尼偈》等佛教最古之聖典,皆包含在內。

△論藏(七論)︰《法集論》、《分別論》、《界說論》、《人施設論》、《論事論》、《雙對論》、《發趣論》。

以上所舉,是巴利語三藏的內容。此外,隨著時代的演進,很多教理綱要書、聖典註釋書、史書等陸續作成。此等書一併被稱為「藏外」典籍。在部派佛教教團之中,「三藏」能完全地保存的,只有巴利語三藏而已。

關於巴利語三藏,到明治時代為止,日本佛教徒幾乎都仍不知道它的存在。近代的研究,則開始於在亞洲尋找殖民地的歐洲人之手。在1824年,克拉夫(B. Clough)出版最早的《巴利語文法》。又有1826年,布赫諾夫(E.Burnouf)與拉森(Ch. Lassen)合著的《巴利語研究》一書。這可說是巴利學的先驅。1855年,華斯勃爾(V. Fausböll)出版了真正學術上最初的原典《法句經》。此外,從1877年到1897年之間,龐大的《本生經》七卷,經過華氏嚴密的校訂之後乃告刊行,華氏乃被推仰為巴利學的建設者。

巴利研究的興盛始於1870年代,齊德斯(R. C. Childers)的不朽作品︰《巴利語辭典》(A Dictionary of Pali Language,1870~1873),歐登貝格(H. Oldenberg)的錫蘭《島史》(1877),及《律藏》五卷(1879~1883)等書的陸續出版,研究風氣乃告大開。此外,瑞斯‧戴維斯(T. W. Rhys Davids )在倫敦也設立了巴利聖典協會(Pali TextSociety)。此舉得到世界上巴利學者的協助,有組織、有計畫地將巴利語三藏原典加以出版。現在,律經論三藏部份已經全部出版。藏外典籍也刊行不少。其出版事業,迄今仍在繼續之中。

巴利語並沒有固定的字體,因此,巴利三藏的印行,在歐洲是用羅馬字出版的,在泰國、緬甸、錫蘭,也各用他們本國的文字印行。在印度,則用天城體文字刊印。

巴利語辭典方面,瑞斯‧戴維斯與史迭德(W. Stede)的《巴英辭典》(Pali TextSociety's Pali-English Dictionary,1922)是標準著作。還有,丹麥在1924年以來由崔因克納(V. Trenckner)編輯的《巴利語大辭典》(A. Critical Pali Dictionary)也接踵而來。文法書方面,則有蓋格爾(W. Geiger)的《Pali Literatur und Sprache》(1916出版),為文法書中翹楚之作;1956年,郭許(B. Ghosh)譯為英文。日本方面,長井真琴的《獨習巴利語文法》與立花俊道的《巴利語文法》等書,是頗受喜愛的作品。水野弘元的《巴利語文法》則以詳盡著稱,於巴利語之起源、巴利研究史、參考文獻等都詳加列舉,予使用者以無上之方便。

關於巴利三藏的翻譯,有英、德、法語等零本多種,但是全藏則尚未譯全。在日本,則六十五卷(七十冊)的《南傳大藏經》已經譯全、出版。水野弘元的《南傳大藏經總索引》二部三卷,也是極有益處的作品。

(二)西藏大藏經

(1)內容
分為甘珠爾(Kanjur)與丹珠爾(Tan-jur)兩部份。前者為佛說部,後者為論疏部。與三藏相擬,則前者屬經藏,後者屬論藏。律藏方面,基本典籍收入佛說部(甘珠爾),其註釋類則收入論藏(丹珠爾)。各部之細分與配列順序各版略有不同,惟一般而言,甘珠爾都分為律、般若、華嚴、寶積、諸經、祕密等六部,有時從諸經部中又分出涅槃部。丹珠爾分為讚頌、祕密、般若、中觀、經疏、唯識、俱舍、律、佛傳(本生)、書翰、因明、聲明、醫明、工巧明、雜部等部。收錄之部數,也是依版本而有不同,以德格版為例,甘珠爾有一百函,一一○八部;丹珠爾有二一三函,三四六一部。

其內容,大部份是由梵文翻譯而來,另有一小部份為巴利聖典的翻譯,此外,也含有一些從漢譯、于闐語、蒙古語的重譯本。

(2)成立與開版
佛典的西藏語譯,是在七世紀棄宗弄讚時代,端美三菩提(Thonmi sambhota)輸入佛教時開始的。一直持續到十七世紀為止。這期間,由於八世紀的寂護與蓮華戒、十一世紀的阿底峽等印度僧人的到來,以及西藏人之赴印度,因此有很多佛典乃被帶到西藏,由印度學僧與西藏翻譯官,陸續共同地譯為西藏語。九世紀時,基本譯語集出現,此即《翻譯名義集》一書,此後乃據此而改譯,並統一譯語。另一方面,譯書的目錄在八世紀末開始作出來,九世紀的《登噶爾瑪目錄》,又陸續加上新譯諸書而有所改訂。依據這些目錄,而編集出由甘珠爾、丹珠爾兩部組成的大藏經。十三世紀時,開始有木刻版本,此即所謂的奈塘古版。後來,奈塘版在1410年、1602年也曾再度印行,1730年奉達賴喇嘛七世之命令,作大規模的修訂,這就是所謂的奈塘新版,此後乃成定本。約在同時,德格版,裏塘(Lithan)版等也都據之以開版。

唐朝時,中國與西藏頗有聯繫,因此在八、九世紀時,漢語經典也傳譯一部份為藏語。元代,喇嘛教逆流輸入中國,《至元法寶勘同錄》(即《至元錄》,收在《昭和法寶總目錄》第二冊)一書中,漢譯與藏譯佛典曾作首度之比較。到明代,中國所刊最早的西藏大藏經──永樂版(1480)開版印行,接著是萬曆版,清代則有康熙版出現。康熙版開雕於康熙二十二年(1683),到雍正二年(1724)完成,通例被稱為北京版。此一版本到乾隆年間(1737)時曾再加修補。

上述諸版之外,另有甘肅的爵尼版、普那葛版、恰木德版、傑困普母版等種。到本世紀時,達賴喇嘛十三世曾敕雕拉薩版(開版於1920年)。由於達賴十三世在1934年去世,僅印行甘珠爾即告中止。由於西藏佛教的流通,蒙古與滿州文的大藏經也都曾被翻刻。

(3)特色
西藏大藏經與漢譯相較,除前述部份外,還有下列特色。其一,與漢譯共通之經論,僅五五一部而已,其餘諸書之中,有三千部以上皆與密教有關。這正是由於漢譯與藏譯之翻譯年代不同,所顯現出來的印度佛教變遷之原委。其二,與漢譯本之意譯形態相較,藏譯本是梵語的逐語譯。其所以如此,有二點原因。第一點是古典西藏語,本是為翻譯佛典而製之文字,完全模仿自梵文。第二點是西藏並沒有像中國那樣的古代文化。其三,異譯本不存在。逐次的改譯之後,即將舊譯捨棄。譬如《八千頌般若》即經過五次的改訂。其四,原則上,西藏人的著作不加入大藏經之中。

(4)原典的出版

日本有《影印北京版西藏大藏經》一五一卷。為西藏大藏經研究會在日本昭和二十九至三十四年間所出版。另外,昭和三十七年又印行續篇十三卷──《宗喀巴全書》、《章嘉全書》。

(三)漢譯大藏經
此即中文譯本佛典之總稱,廣義地說,也包含中國與日本人的佛教著述。在古代(大乘佛典出現之前),佛典分為經律論三藏。後來,大乘經典出現,(小乘)三藏之分類乃不能容納。除了這些佛典的漢譯之外,加上中國人的佛教著作,於是在中國乃新設「大藏經」一詞來包涵這些典籍。

在佛滅後的第一結集裏,佛說的教法與戒律,以「法與律」二者被結集起來而流傳著。到部派佛教時代,隨著阿毗達磨佛教的興起,乃有容納「法」的經藏,容納「律」的律藏,以及容納「阿毗達磨」的論藏的結集,三藏於是成立。一般部派佛教都採用三藏的分類法,但也有承認雜藏的部派。

然而,大眾部進而又立禁咒藏,採用五藏的分類。法藏部也在三藏之外,加上咒藏與菩薩藏而立五藏,《成實論》一書中所立的五藏,則是將三藏加上雜藏與菩薩藏。在六波羅蜜經裏,三藏之外,另立般若波羅蜜多藏與陀羅尼藏。

小乘佛教所說的三藏分類,不收大乘經典,這在《大智度論》中也曾提到。到後代,經典擴大,不屬於三藏範疇內的佛典出現了,這些佛典主要是大乘經典(菩薩藏)及與祈禱有關的經典(咒藏、陀羅尼藏)。由於中國對經典的翻譯並沒有一貫的秩序,因此要加以傳持時,勢必要有中國佛教的特有分類。亦即雖然瞭解三藏的分類法,但卻全然另行新的分類,於是乃將全體佛典總稱為「大藏經」或「一切經」。

中國的佛典翻譯,最初有安息的安世高(147年來華)主要譯小乘經典。接著是月支的支婁迦讖(178年左右來華),主要譯大乘經典。其後譯經漸多,為了要正確傳持,於是乃有目錄之作。最初有名的目錄,為前秦‧道安的《綜理眾經目錄》一卷,然已佚。此《道安錄》,分為撰出經律論錄、異出經錄、古異經錄、失譯經錄、涼土異經錄、關中異經錄、疑經錄、註經及雜志錄等八類,收書六三九部。

其後,又有很多經錄出現,比較有名的是《出三藏記集》(僧祐)、《法經錄》、《彥琮錄》、《靜泰錄》、《歷代三寶紀》(費長房)、《大唐內典錄》(道宣)、《開元釋教錄》(智昇)、《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圓照)等。又,由於大藏經的開版,各版都有本身的目錄,如元版的《至元錄》(《至元法寶勘同總錄》)等皆頗有名。

在這些經錄之中,佛典的分類逐漸定型,尤其是《開元錄》之中,入藏錄的分類成為後世的典範。《開元錄》收書目一○七六部、五○四八卷,內分大乘經、大乘律、大乘論、小乘經、小乘律、小乘論、賢聖集等七部。賢聖集之一○八部(五四一卷)中,包含有印度論師之傳記及中國人的著作。可是這些中國著作主要是傳記、目錄、遊記,數目不少。其後再補充遺漏,增加新譯,漢譯大藏經乃逐漸擴大,中國人的著作也大量入藏。

大藏經在初時主要以筆寫相傳,宋代以後開始用木版印刷。第一次宋版(971)的蜀版大藏經,內含五千餘卷。其後,宋代又開版了幾次。另外,也有像契丹版、高麗藏等外國開版的藏經。接著元代有元版(1269~1285),明代開版了兩次。這些藏經大多曾被請回日本。

在日本,藏經的企劃開版,不止兩三次,最有名的是鐵眼的黃檗版(1663~1681)。這是取《明藏》六七七一卷的範型來印行的。其次,明治時代有《大日本縮刷大藏經》(1880~1885,四十帙,四一八冊)。這是用活字印行的第一種大藏經。取《高麗藏》之範型,再增補中日兩國的佛典。內容共分大乘經、小乘經、大乘律、小乘律、大乘論、小乘論、印度撰述雜部、祕密部、支那撰述部、日本撰述部等十部份。總計一九一六部、八五三四卷。其後,又有《大日本校訂藏經》(《卍藏》,含七○八七卷),《大日本續藏經》(《卍續藏》,含七一四○餘卷),以及《大正新修大藏經》(1924~1934)。目前世界上所用的中文大藏經,主要即是此部《大正新修大藏經》(《大正藏》)。茲略示其內容如次。

《大正藏》以《高麗藏》為底本,然依獨特的分類來配列佛典。而且與宋元明代的大藏經、正倉院所藏之七世紀時的「天平寫經」、六至八世紀之隋唐寫本對勘校讎;並且選擇不少敦煌寫本的佛典,增補了不少中國與日本的佛書。因此是現存大藏經中最優秀的一種。

《大正藏》共有一百冊。印度及中國撰述部有五十五冊(一至五十五),日本撰述部二十九冊(五十六至八十四),敦煌寫本一冊(八十五),圖像十二冊,目錄(《昭和法寶總目錄》)三冊。此中,最初的八十五冊共含三○五三部(除掉重複的還有二九二○部)、一一九七○卷。前五十五冊內容的性質相當於舊有大藏經。共收二二六五部、九○四一卷。日本撰述部收五七六部、二七○八卷。第八十五冊收敦煌寫本一九二部、二二一卷。不過,敦煌本在其他冊中,也收有若干部。

前五十五冊的分類,依次如下︰阿含部、本緣部、般若部、法華部、華嚴部、寶積部、涅槃部、大集部、經集部、密教部、律部、釋經論部、毗曇部、中觀部、瑜伽部、論集部、經疏部、律疏部、論疏部、諸宗部、史傳部、事彙部、外教部、目錄部。這是依照佛典的內容及歷史發展順序所作的新分類。日本撰述部方面,由聖德太子的《三經義疏》開始,到江戶時代學僧的著作為止。依照文獻年代加以配列,並作教理上的分類。由續經疏部、續律疏部、續論疏部、續諸宗部、悉曇部組成。第八十五冊的敦煌本,分為古逸部與疑似部兩部份。

圖像部十二冊,為佛教美術之照相收集,為佛教美術研究的寶庫。至於《昭和法寶總目錄》三冊,以各種大藏經的目錄為始,網羅了所有種類的佛教目錄,依此而對各種大藏經的內容,及有名寺院所藏經藏的大略,都能有所瞭解。

(四)其他各種大藏經
除了上述諸藏之外,《日本大藏經》、《國譯一切經》、《南傳大藏經》等也都有大藏經之名。可是這些並不是完全的大藏經。《日本大藏經》五十一卷(1914~1922),是收集漢譯大藏經中的重要經律論,並收集其註釋與會本,共收七九二部。此藏並未網羅全部大藏經,然而包含有重要典籍,以及他處不易見到的註釋,因此在教理研究上較重要。另外,《佛教大系》六十三卷(1917~1938)也是同類型的叢書。

此外,《國譯一切經》印度撰述部一五五卷(另有索引一卷,1935~1945),是重要漢譯經典三五五部(三千三百卷)的日本語譯,續編和漢撰述部一百卷也已全部出齊。凡此對學者的研究都有裨益。又,《南傳大藏經》六十五卷七十冊,是巴利語三藏及若干藏外典籍的日本語譯,包含《阿含經》及上座部的律藏、論藏,及藏外佛典,可歸屬於三藏之範疇內,為漢譯大藏經以外的另一系統。

〔參考資料〕 《大藏經研究彙編》(上)、(下)(《現代佛教學術叢刊》{10}、{17});《大藏經的成立與變遷》(《世界佛學名著譯叢》{25});蔡運辰《二十五種藏經目錄對照考釋》;平川彰《大乘佛教の教理と教團》第二章;常盤大定《支那佛教の研究》第三冊〈大藏經と章疏)。


大足石刻

四川省大足縣境內所分布的石刻群。大足縣位於四川省東南,離重慶二八○公里。縣境裏丘陵連綿,東有寶頂山,南有南山,西有妙高山、石篆山,北有北山。石刻即錯落於縣城西南、西北、東北的山區。石刻的題材徧涵三教(儒、釋、道),但以佛教為主,多半取自佛教故事,亦即所謂「佛經變相」。大多建於晚唐、五代及兩宋。總數約有五萬餘,與敦煌莫高窟、大同雲岡、河南龍門並稱為我國四大石窟。

大足石刻共分七處︰北山、寶頂區、南山、舒成區、石門區、石篆區,以及妙高區。其中規模最宏偉、造像最突出的是北山與寶頂山兩地。

北山舊名龍岡山。石窟的開發始於唐昭宗景福元年(892),由昌州刺史韋君靖在此建永昌寨,並鑿浮雕造像為肇端。後於歷代各有增益。北山之雕刻中心在一數十丈之彎形山巖,俗稱「佛灣」,窟高四公尺,深六公尺,有二百五十個龕窟。最引人注目的是「心神車窟」與淨土變相雕刻──包括彌勒淨土變、觀經變。技法洗練準確,起伏縐褶,飄逸圓潤。較之早期北方之佛像雕刻更有現實生命的趣味。

寶頂山是大足石刻的第二重鎮,為南宋大足人趙智鳳所經營。趙氏為傳承唐末四川密宗居士柳本尊法系之修行者。雲遊募化,在寶頂山建寶頂寺(今名聖壽寺),並鑿窟刻像。因此本區有許多密教石刻,相當特殊。造像區域以聖壽寺西北山谷的大佛灣為中心。大佛灣延展二百多公尺,其間有甚多佛龕及摩崖雕像,如釋迦涅槃像、降生像、孔雀明王龕、觀經變相、地獄變相、圓覺經變相、牧牛十圖等。作品各自成組,但彼此呈有機之銜接,足見整體之安排計劃細密。而且雖已經歷數朝,卻無重覆、凌亂之弊。技巧上更臻活潑自然,例如釋迦誕生圖中九龍浴太子像,設計人巧妙地利用了山上的泉水,在崖壁上刻了九個龍頭,引泉水由龍嘴中流出,噴在高約三尺的太子身上,為生硬的石壁增添了動人的生趣。四川古有「上朝峨嵋,下朝寶頂」的傳說,可見此地深受人們所喜愛。

中國的佛教雕刻,最初是鑿石雕像,後以銅像為主,中唐之後則為繪畫所取代。故晚唐之後,石窟藝術已近晚期。但四川石刻的興起,卻是在晚唐之後。因此,大足石刻所顯示的特色,已擺脫了印度犍陀羅藝術之影響,而形成自己民族的風格。因此大足石刻不僅是了解我國雕刻史、佛教演進史的重要資料,對於當時的經濟、文化、民俗各方面的研究而言,亦深具參考價值。

◎附︰溫廷寬〈大足佛教摩崖造像的藝術價值及其現況〉(摘錄自《大足石刻研究》)

南山和北山

大足縣氣候溫和,物產豐足。縣境分布著摩崖造像甚多,最重要的有北山、寶頂、南山、石門村、石篆山、妙高寺、舒成岩、七拱橋、佛安橋、朝陽洞、玉灘等十餘處。而數量最多,分布得最集中的是寶頂和北山兩處。(中略)

南山山頂有一座道觀,叫玉皇觀,道教的摩崖石刻都在觀內。計有三清洞、聖母洞、真武洞、龍洞四部分,多數是宋代作品。三清、聖母、真武三部分的造像,除了道士面部有鬚,衣服、裝飾、手持法物等遵依道教的規式外,每一龕的結構佈局和陪襯的侍從人物,大體上都是吸取了佛教造像的手法。在人物的造型上,一般的也都能作到比例勻稱,刻畫具體,但在思想感情的表現上,就我們初步的認識卻覺得並無突出的成就。道教石刻造像在國內究屬少見,作為研究道教雕刻的資料,還是很重要的。

龍洞的那條張牙舞爪的「孽龍」,身體折成三疊,大部懸空,龍頭上揚,左爪抓住石壁(已斷裂),右爪上伸,神氣凶猛,肌肉轉折有力,好像一下子就要竄出洞去,這種氣勢,還是別處少見的。過去傳說,如果陰雨連綿,都是它在作怪,有時也跑到地裡吃莊稼,老鄉們管它叫作「孽龍」,在下面點火燒它,雨就不下了,莊稼也得到保護了。這哪裡是「孽龍」作怪,而是雕刻家的藝術力量在作怪,使老鄉編造出這樣的神話來,但通過這神話也反映了這一作品的形象刻畫,是極為成功的。

北山分為佛灣、佛耳岩、觀音坡、營盤坡等幾處,除了佛灣大部分造像比較完整外,其餘幾處都風化得厲害,完整的不多了。在佛灣對面的山頂上,還有一座宋塔,叫作北塔或多寶塔,塔裏的牆壁上,嵌著許多造像龕,裏面光線很暗,須用燈光才能看到。石龕內容豐富,絕大多數是宋刻,除了佛、菩薩、天王像外,還有連續不斷的「善財童子五十三參」故事題材,是描寫善財童子經文殊菩薩指引,向南走參禮了五十三位菩薩、比丘、仙、神等,受到佛教各種法門的教育。

北山的佛灣,規模較大,共有二百九十個龕洞,造像六、七千尊,創建於晚唐昭宗景福至乾寧年間(890年前後),是當時昌州刺史韋君靖在這裡建永昌寨時主持開鑿的。佛灣是一段灣形山崖,造像龕洞,由南向北,分為三段,包括了晚唐、五代和宋初的作品。

在佛灣,我們覺得具有代表性的宋代作品,要算一三六號心神(又名星辰)車窟了。在這洞的入門處有一個帶座的八角石亭,上連窟頂,俗稱心神車,下部為須彌座,四周刻著一條蟠龍,亭的周圍有欄杆,欄杆上刻著各種遊戲的小孩︰有騎著的,有伏著的,有橫爬的,有的用手揪著另一小孩的雙腳,有的用頭頂著另一小孩的屁股,姿勢動作十分可愛,甚至引起觀者發笑,從那頭身比例和圓胖的四肢上,大體可以認出都是三四歲的樣子,這些動作表情也正和他們的年紀相符,所以感覺非常真實,把兒童的天真爛漫,活潑頑皮的神情充分刻畫出來。

洞裡共分兩進,主像為釋迦,兩旁有菩薩八尊和迦葉、阿難、供養人等。釋迦頂上放出兩道毫光,經過窟頂,直出洞外,這麼長的毫光,是相當特殊的。左壁騎象的普賢菩薩,是這洞中最美的一尊,修長、腴潤、典雅、秀麗,成功地表現了當時人們所追求的這種美的典型,菩薩下面有一個牽象人,姿勢威武,體魄健壯,和菩薩成為明顯的對比。使得菩薩的理想性格更為突出。

與普賢菩薩相對的騎獅文殊菩薩,所體現的形象、感情又和普賢不同,他的身軀、面孔都較飽滿,結實有力,表現出充沛的生命力和開曠明朗的性格,是這一作品的精神特點。文殊右側有一尊日月觀音,趺坐於方形台上,表情端莊溫和,頗像一位中年的慈母。

我們說心神車窟是這裡的宋刻代表作,除了它們真實地、典型地體現了某些生活感情外,還值得我們特別重視的是那洗練的石刻技法。這些作品能夠具有令人信服的藝術力量,是和充分表現了體積感的雕刻技法分不開的。在表現佛、菩薩、供養人的肌體上,分面、分塊明確清楚,那裡是骨,應該凸起,刻出硬度,那裡是肉,應該圓潤,刻出彈性,都能恰如其分。至於衣服的處理,雖是一律用了雄快爽利的刀法,線條勁健,棱角分明,但在應該表現轉折、起伏、疊縐、拖垂、飄動的地方,卻給人以各不相同的真實感。心神車窟作品的刻法準確而拄,毫無拖泥帶水、模糊混沌之處。作為向古代石雕技法的學習,是良好的範本。

佛灣第一二五號數珠手觀音,是這裡最出名的菩薩像之一。龕為方形,菩薩身後有橢圓形背光,像高不過三尺,從風格面貌和衣飾特點看,可能是五代作品。當觀者發現這個菩薩時,不能不被它所吸引,這是一尊具有高度藝術性的典型作品,以致放在這許多龕洞中間顯得那麼突出,它兩手斜搭在胸前,上身微微向後側轉,頭部有些前傾,眼梢嘴角流露著微妙的喜悅,全身姿態在安靜中顯出了輕微的動勢,肌體柔和,質感很強,特別是那臨風飛舞的衣帶,更加強了優美、舒適的氣氛,據說這尊像很受群眾欣賞,過去經常有人在上面翻模仿製過,再加上長期風化,已經顯得相當模糊了。

在佛灣,我們第一次看到了內容豐富的淨土變題材的雕刻作品。這裡有兩龕,即彌勒淨土變和觀經變,內容組織嚴密,華美多采,帶有池觀樓閣、飛禽走獸。刻得相當細膩,結構佈局也頗具匠心,富於變化,無重複繁瑣的毛病,如果沒有高度的藝術修養,是很難把這麼豐富的內容處理到這樣好的。觀經變又叫觀無量壽經變,這龕主要是描寫釋迦牟尼為瓶沙王夫人韋提希說法,勸令發願往生所謂沒有人間眾苦相煎但受諸樂的西方極樂世界,很多菩薩、諸天、供養人作著虔敬或受感動的表情,或立或坐,大的如瓶,小的如指,層次分明,嚴正而不單調。在龕的四框刻有「十六觀」,以連環圖畫的形式,刻出了韋提希靜坐冥想的十六種境界。在龕的下部台基上,刻著與十六觀相接連的浮雕,內容敘述阿闍世王之故事。雕刻家通過這些佛經故事,結合了人間現實的手法,在建築、服裝、人物形象上,卻刻畫了宋代人們生活的面貌。

在佛灣,我們看到了相當別緻的觀音、地藏同龕的作品,這樣擺法,在佛經上是找不到根據的。在民間傳說著觀音菩薩常常作各種化身,深入民間救苦救難;地藏菩薩是發願深入地獄援救罪人的。在五代到北宋這一時期,戰亂連年,苦難的人民,最歡迎這兩位菩薩出現來解除自己的痛苦,就這觀音地藏同龕的創造來看,在客觀上是更為集中地反映了人民群眾的某些願望,具有一定的現實因素。

北山雕刻,除了圓雕和浮雕外,還有一幅精彩的線刻畫,內容是文殊見維摩問疾圖,據說原是昌州惠因寺藏經殿的一幅北宋畫家石恪壁畫,恐怕年久損壞,宋代紹興年間,又把它摹刻在這裡。這幅畫形象真實,線條流動,病容滿面而又進行雄辯的維摩形象,是表現得相當成功的。可稱為一幅傑出的作品。

古代雕刻家,雖然留下了許多不朽的傑作,但過去勞動人民社會地位低微,這些雕刻家並不被重視,各處著名的石窟,在歷史記載中,只提到開創的發起、經營,或組織者,付出巨大的勞動的雕刻家,反而沒沒無聞。像雲岡最古的五個大窟,一直稱作「曇曜五洞」,倒好像只是曇曜一人的功績,龍門奉先寺石刻,只留下「支料匠」李、成、姚三位名字,究竟是否雕刻家,還成為問題;樂山大佛也是一樣,只提到海通和尚和韋皋。古代無數的優秀雕刻家,是被淹沒在歷史的巨流中了。在北山的彌勒淨土變、孔雀明王、地藏王化身等龕,卻清晰地刻著四位雕刻家的名字︰伏元俊、伏世能、伏小六、伏小八。這幾位的名字是和他們的傑出作品一樣不會令人忘懷的。

寶頂
寶頂風景優美,遍山遍野的蒼松翠竹與大量傑出的雕刻窟群互相輝映,剛到這裡的觀者,真有「山陰道上,應接不暇」的感覺。

寶頂石刻的開鑿年代,經一生致力於大足石刻研究的陳習刪先生考證,大約是在南宋孝宗淳熙年間開始的。據說唐朝末年,四川省有個姓柳的居士,學習佛教密宗,人稱柳本尊,會「祕密咒法」,「能祛鬼怪,療疾疫」。傳道時作了許多苦行如剜目、割耳、斷臂等,得到當時群眾的信仰和前蜀王建的支持,封他為成都「瑜伽教主」。南宋紹興年間,又有一個叫趙智鳳的,大足縣人,承襲了柳本尊的教統,雲遊四方募化,在寶頂山建了一座「寶頂寺」,並在山頂和大佛灣等處招工人雕刻了大批的造像,現在山頂的聖壽寺,則是明清培修的。

大佛灣是一個「A」字形的峽谷,山崖最高處約二十多公尺,石刻由東崖開始,大部分都刻在南北崖上,向西延展二百多公尺。全部作品共分十九組,計釋迦涅槃像(大臥佛)、釋迦降生像(九龍浴太子)、孔雀明王龕、毗盧洞、七佛龕、雲雷音菩薩像、佛牙伽藍龕、觀無量壽佛經龕、六賊圖、十佛龕(附地獄變相)、柳本尊龕、菩提龕、圓覺洞、牧牛圖、護摩像龕、六趣唯心圖、廣大寶樓閣、三世佛龕和千手觀音龕。就過去我們所見到的大規模石窟群,因為經歷幾個朝代,造像人隨意雕刻,無論在排列上、內容上、形式上,多多少少總是使人感到凌亂、重複甚至單調。這裡則不同,由於全部雕刻經過趙智鳳的統籌安排,無一龕洞重複,幾乎在所有的雕像中也找不出兩個相同的來。這是大佛灣造像異於他處最明顯的特點之一。

釋迦涅槃像,是這裏最大的雕刻,臥佛僅刻到膝部,已長達七丈,面容慈祥寧靜,兩眼微閤,成功地描寫了釋迦滅度前的神態。佛前立著十六弟子,都作半身像,按照要求,弟子們應表現出悲慟的感情來,但這些面孔卻比較平板。臥佛頭部左方是描寫釋迦降生後九龍噴水浴身的故事,設計人巧妙地利用了山上的泉水,在崖壁刻了九個龍頭,引導泉水從龍嘴中流出,噴射在高約三尺的太子身上。這個結合了雕刻題材的古代噴水池的設計,給大佛灣增加了動人的生意。

在九龍浴太子的西邊,有一龕高大的孔雀明王像,主像騎在孔雀背上,高約兩丈,主像頭上現化佛八尊,後壁殘裂,尚存有佛、藥叉、鬼怪等二、三十個雕像。孔雀明王西邊,是這裡最稱華美細緻的龕洞之一的毗盧洞,洞高兩丈,進身不過八尺,頂上及左壁已坍圮,據說是有一年(清‧康熙以前)大風雨,山頂大樹被刮倒,樹根撐裂石縫,把這洞壓壞。洞正中刻了一座半爿的八角攢尖雙重檐亭,亭座及四柱圍繞著蟠龍,主像毗盧佛趺坐亭中的蓮座上,左右兩壁還有不少佛、菩薩像,這些造像都是體態端莊、神情靜穆、面像圓滿美麗,能繼承和發展唐代造像的優良傳統,在大佛灣的佛菩薩中,可稱為典型性的代表作。洞中前壁刻著文殊、普賢菩薩,兩旁侍立著力士和獅、象奴,菩薩腳下,倒跪著兩個天女,這種後背朝向觀者而不見面孔的形象,是我們過去沒有見過的,這個創造性的處理,給整組作品增加了崇高、威嚴的氣氛。

毗盧洞以西是七佛龕,分上下兩重,上重刻有迦葉、拘那含、拘樓孫等七佛,下重刻父母恩重經變作品,這些經變雕刻十分可貴,用連續的表現方法刻出了一對夫婦由結婚、懷孕、臨蓐、保育直到孩子長大、父母衰邁等一系列的生活情節,這些情節的處理真實動人,給觀者以極深的感染。如結婚一組,從年青夫婦的面孔流露出難以比擬的欣喜。哺育一組,母親臥在床上給孩子把尿,那種謹慎細心的動作,充分體現了母親對孩子的撫愛。遠行憶念一組,敘述了年老父母切盼兒子歸來,父親注視前方,母親面孔上現出愛慮和懷疑,好像在向父親說︰「怎麼還不回來啊﹖」它深刻地描寫了老年父母對兒女的深摰懷念。

過了七佛龕,有一段懸崖,在上面刻著雷公、電母、雨師、風伯和雲神,有的以槌擊鼓(雷)、有的持鏡放光(閃)、有的乘龍布雨、有的鼓袋作風、有的散播雲霧,表現手法豪放,個個飛騰跳躍,動作誇張,作為一種想像的興風作雨的神來說,真使人感覺出那種排山倒海的氣勢。

佛牙伽藍龕是這裡的大型摩崖龕之一,主像為半身釋迦佛,下邊是一座大石函,石函上刻有佛牙讚。左右兩邊刻著各種本生故事,及《大方便佛報恩經》,計有六師外道謗佛不孝、闍提太子割肉供父母、薩埵太子捨身濟虎、忍辱太子挖睛出髓治父病、鸚鵡行孝、釋迦抬父棺、雪山求法、釋迦探父病、剜肉求法、文殊問相、白雁啣書、睒子行孝等十二組。都是具有故事情節的題材,大部分是頌揚古印度孝道的思想。裡面最精采的有兩組,一組為六師謗佛,描寫六個「異教徒」在指手劃腳地詆毀釋迦捨棄父母,中間有個孝子擔著年老的父母,旁邊站著入城乞食的阿難,他聽到這種話,看到這情景,引起了對釋迦的懷疑和不滿,從阿難緊閉著嘴、微縐著眉、作著側耳靜聽的姿態中,是能夠令人體會到這種複雜心情的。釋迦抬棺一組,雕刻家採取了簡潔的手法,全組七人,抬棺三人,身向前傾,作前進的動勢,中間一人一手扶棺、一手扶杠,肩部壓下,好像很吃力,說明了棺材的重量,後面的阿難,雙手合十,面孔呈現著深沉的悲痛。這一些都能增強送葬行列的氣氛。

觀無量壽佛經變是大佛灣唯一的淨土變大龕,這龕分為內外二重,以欄杆為界,主像三尊,一佛二菩薩,都是半身胸像,主佛頭上有六角形寶蓋,兩旁刻有樓閣橋池、飛天、青雀、七寶樹等裝飾物,佈置得華美大方。像觀經變這種題材,無論在繪畫作品上和四川省其它摩崖雕刻上,一般的都是採取了基本對稱形式,但這裡則隨著山石的凸凹高低雕刻,並沒有機械地強求對稱,反而取得了靈活自由的效果。值得注意的是在龕中雕刻著的許多兒童︰有的坐在欄杆上,有的坐在蓮座上,有的被荷葉包裹僅露半身,有的在盛開的蓮花中現出一個頭,他們的動作表情,大多是天真活潑,喜笑顏開,給這一座「佛國世界」增加了青春的活力,吸引觀者對它更加喜愛;雕刻家通過這一宗教題材,寄托了生活的歡樂和美的理想。在觀經變龕的周圍,還刻有「十六觀」,排列的方法也和他處不同,它沒有整齊規矩的界格,而是利用龕邊的空隙,犬牙交錯地刻出了韋提希的十六種冥想境界,每一境界都用流動的雲彩隔開,這是吸收了古代繪畫的佈局方法,使得這些日、月、水、池、樹等觀的情景更富於詩意。

六賊圖,是用馬、魚、狸、蛇、鳥、犬來象徵眼、耳、鼻、舌、身、意,它和六趣唯心圖都是為了宣揚佛教理論的象徵性雕刻,我們很難理解。倒是西邊的十佛龕中的帶有情節性的作品引起了我們很大的興趣。這一大龕分三重,上重中間是地藏菩薩,兩邊十個帝王形象就是所謂「十殿閻羅」,下兩重,主要的是地獄變相,刻著刀山、油鍋、鋸解、寒冰、熱火……等地獄,裡面有各樣服役的獄卒,按照宗教要求,應該造成一種恐怖氣氛,但從藝術角度來欣賞它們,每個形象卻體現了不同的典型性格和感情,有著富於戲劇性的姿勢動作,正像我們欣賞其他古典神話題材的文學、戲劇、舞蹈一樣,引起了某種情感的共鳴,這就是藝術美,這種藝術美也正是從生活中提煉出來的。在下重,除了各種地獄題材外,還穿插著幾組直接描寫生活的情節,其中有戒酒一幕,敘述人們醉後各種昏亂的情形。一組是父不識子︰兒子用手按著坐在台上的父親衣袖,父親醉眼乜斜,全然不睬。一組是夫不識妻︰妻子溫存體貼地撫摸著丈夫的頭,拉著他的手,這醉漢卻閉著眼,敞著胸,完全無動於衷。一組是兄不識弟︰弟弟關切地扶著醉倒在地的哥哥,哥哥喃喃自語,視而不見。一組是姊不識妹︰年幼的妹妹挽著姐姐右手,姐姐在那裡斜著身體,彷彿搖搖擺擺,前仰後合。雕刻家對這同是醉不相識的四組情節,作了富於變化毫不重複的安排,恰如其分地說明了他們的身份和彼此關係,而且把每個醉人都表現得精神恍惚,醉態可掬,如果對生活沒有深刻的觀察和高度的藝術手法,很難設想會處理得如此真實動人的。另一組刻著一個養雞的婦女,她面孔現著生產勞動的愉快,掀開雞籠,有一隻雛鷄正伸著頭要爬出來,在籠外還有兩隻大雞,爭奪著一條蚯蚓,按宗教內容所要求表現的主題思想,養雞是屬於「非律儀」的行為,但在藝術效果上,我們並沒有發生厭惡的感覺,反而覺得養雞者十分可愛,整組作品富有新鮮的生活氣息。這正是雕刻家忠實地反映了生活,從而歌頌了生產勞動(也許是不自覺的),使我們認識到現實主義作品的客觀規律。

在柳本尊大龕的下部,排列著十大明王的造像,這一龕大概是大佛灣最後雕刻的,十大明王中有幾個還沒有刻完,明王都是半身像,有六臂的,有四臂的,個個身體健壯神態威猛。例如那個憤怒明王,兩眼圓睜,眉頭聳起,頭部微側,用嘴咬著左拳,好像憤怒到了極點;又如大穢迹明王,劍眉插鬢,豹眼凸出,鼻翼開張,嘴唇翻起,真有叱吒風雲的氣概,特別是緊抓圓輪的那隻手,更顯示出這一明王蘊蓄著無窮力量。作為宗教要求來說,通過這些形象,讚美了金剛神的威力,但它們之所以吸引觀者產生某種感情上共鳴的,還是從現實的人的生活中吸取、提煉得來而加以集中的。尤其是技法的洗練是足可與北山心神車窟作品媲美。

圓覺洞在南崖西端,菩提龕之右,是大佛灣唯一的大洞。洞口刻有一大型麒麟,洞深約三丈,正壁刻坐佛三尊,兩壁刻菩薩十二尊(即十二圓覺),趺坐台上,面相端麗,衣飾華美,雕刻手法細膩圓熟,衣服肌肉的質感真實,幾乎看不出石刻的痕跡,倒像是泥塑作品,這說明了雕刻家的技術水平已達到十分洗練的程度。在洞的四壁刻滿了各種壁畫、樓閣、樹石、山水、雲海、花草、天仙、人物,陪襯得使這些造像更加富麗堂皇。按《圓覺經》記載,這一題材原是文殊、普賢等十二菩薩一一向佛自述修行法門,一般作品都刻菩薩十二尊,這裡卻不同,除了兩旁的十二菩薩外,在主佛面前還跪著一尊菩薩,後背朝外,很像毗盧洞倒跪天女那樣的安排,所不同的,它是圓雕,走到主佛面前,還可看到前身,他的頭部略向下低,眼皮也下垂,嘴唇緊閉,合掌當胸,那種恭敬虔誠的心情狀態,被刻畫得相當深刻。這是非常新奇的創造,用戲劇性的手法來具體說明答問法的情節,使這一洞窟增加了動人的生活意味。

緊接圓覺洞的東面,是大佛灣、最傑出的作品之一「牧牛道場」。所謂牧牛道場,就是用牧牛的方法來比喻修習禪觀鍛鍊思想的過程。全組雕刻共分未牧、初調、受制、回首、馴伏、無礙、任運、相忘、獨照、雙忘十段,段與段之間,連續交插,很難截然分開。有的牛在翹尾狂奔,牧童用力牽繩;有的牧童強使牛跪;有的拉牛上山;有的是兩個牧童並坐撘臂談笑,牛在旁邊吃草飲水;有的是牧童仰臥憩息,牛是散步徐行;……這些雕刻造型相當簡練明快,而表現的內容又那麼富於變化。雕刻家用了極為自由的手法,描寫了在崎嶇的山路上,在幽靜的林泉間,牧童和牛的各種生動意態,給觀者以充分的生活美感。如果說,從佛教立場來理解牧牛道場的主題思想,是要通過間接的牧牛比喻來闡發直接「牧心」的禪觀哲學,那麼,在我們看來,卻是雕刻家用了寫實的藝術手法直接地反映了農村生活中的詩的意境。

在牧牛道場東邊,是大佛灣的入口,再往東還有九神九獸的護摩像龕、巨口獠內鬼怪啣著巨輪的六趣唯心圖、雙重檐建築內刻佛像的廣大寶樓閣和身軀高大的三世佛龕四組。到了南崖東頭,是一座高大的木結構殿宇,覆蓋著名符其實的千手觀音石刻像。這尊菩薩是坐像,高不過八尺,但身後的手卻實在有千隻左右,密密麻麻地像孔雀開屏一樣刻在崖上,每隻手的正側向背,彎曲平直,各有各的樣式,千變萬化,無一相同,掌、指的比例和肌肉骨節的質感也相當真實,不要說這是石頭雕刻作品,就是用我們自己的真手來做,也很難設想會擺出這麼多種樣式,它不能不使人驚佩古代雕刻家豐富的想像力和卓越的藝術才能。像這樣真正刻出一千隻各不相同的千手觀音,還是我們第一次看到,也可以說是大佛灣石刻中特殊的創造。

寶頂大佛灣石刻作品在題材內容的豐富多彩,結構布局的穿插變化,藝術形象的真實優美,技法風格的洗練明快,都能切合群眾的審美要求,富有人民性,它不僅在四川省的各處石刻作品中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即從全國範圍來說,也是最優秀的石刻造像群之一。在四川,以前曾有「上朝峨眉,下朝寶頂」的說法,據當地保管人員介紹,說過去來寶頂朝拜的經常超過去峨眉山的人數。而峨眉山是以秀麗的風景見稱,寶頂卻主要是以傑出的雕刻作品吸引著人們。這十九組作品都刻著詳細的文字說明,能使觀者很清楚地理解這些佛教藝術作品的內容情節,實在是一座最理想的古代石刻展覽館。


不二摩訶衍

《釋摩訶衍論》〈立義分〉所立三十三種門法中的第一門法,即超越根機、遠離教說的絕對不二境界。對應於其餘的三十二門法,不二摩訶衍稱為性德圓滿海。其餘的三十二門法,乃應機緣而說此不可說、不可思議的不二摩訶衍,故稱為修行種因海。

修行種因海有前重、後重之別。前重,謂強說不二摩訶衍為法、義二者。法是一心,義是三大,各開真如、生滅二門,並作能入、所入之別,故有八法、八門。後重,謂對於在前重尚不能領解之機者,立一心、三大等四法,也各開真如、生滅二門,作能入、所入之別,故也有八法、八門。前後兩重加以合併,計有十六能入門和十六所入本法,共成三十二門法。

以上三十三門法,可歸納為不二、前重、後重三門,或不二、真如、生滅三門。此不二摩訶衍、十六能入門、十六所入本法等三十三門法,係《釋摩訶衍論》一部的要義,相傳馬鳴十論(《一心遍滿論》、《融俗歸真論》、《法界中藏論》、《祕密微妙論》、《眾命合一論》、《真如三昧論》、《心性清淨論》、《不動本源論》、《甚深玄理論》、《大乘起信論》)也對此詳加論述,故古來研究《釋論》的學者均特別致力於此。

日本真言宗新義派之祖覺鍐在其《釋摩訶衍論指事》一書中,曾就此試加四重祕釋(大正69‧564c)︰
「就淺略,三十二種顯教,修行種因海應化身所說也;不二大乘密教、性德圓圓海、法身所說也。就深祕門有三重。兩重一法界心是真如門,是則真言也,兩重三大義則生滅門,皆是因海。
復次,於一心法界三大義,有真如、生滅二法門。其真如是真言,生滅則顯教。此復二義,各有二義︰一者顯中之祕;二者皆是第十住心之分齊也,非九種住心之祕密。復次,能入門顯教,所入法真言。次就祕中深祕門,此不二、真如、生滅三門是三部法門也,如次佛、蓮、金是也。此復有三重,三部各具三門故也。
復次,此三十三種法門是三十七尊三摩地也,不二是大日不二之總體,一心三大是四佛,前後兩重門法四波羅蜜以後可配之。復次,前重一心三大四佛,十六門法十六大菩薩;後重四法總是四波羅蜜,真如所入內四供,能入外四供,生滅門法四攝。就祕祕中深祕,皆是大日如來法曼荼羅身也,一一法具各各法,互相攝入,輪圓具足,橫豎無邊,數量過剎塵,理智理智各各無數也。」

依覺鍐之意,此三十三種法體不外是曼荼羅諸尊的三摩地、大日如來的法曼荼羅身、我等眾生心的實相。


世間

泛指遷流變化的現象世界。略稱為世。此詞原意係指可毀壞,或可對治的有為有漏現象。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五云(大正31‧264b)︰「世間法或自然壞,或由對治壞。」《俱舍論》卷一云(大正29‧2a)︰「此有漏法亦名有諍,(中略)亦名世間。可毀壞故,有對治故。」《佛性論》卷二云(大正31‧796b )︰
「世有三失︰(一)對治可滅盡故名為世。此法則無對治故名出世。(二)不靜住故名為世,由虛妄心果報念念滅不住故。此法不爾故名出世。(三)由有倒見故,心在世間則恆倒見。如人在三界心中決不得見苦法忍等。以其虛妄故名為世。此法能出世間故名真實,為出世藏。」

據稱友(Yaśomitra)所述,世間的梵語loka,原是從有「見」義的語根lok或自有「毀壞」義的語根luj(ruj)而來的名詞。其中,後者應作loga,但今不規則變化為loka,因此有可毀滅、可破壞、可滅等義。又,梵語laukika有世俗或凡俗之義,即意味非學。今以世為有漏的略名,認為此語有可對治義,乃是約其義而言。舊譯《華嚴經》卷十〈夜摩天品〉云,說三世五陰之法名為世間,斯由有虛妄。《大方等大集經》卷十七云(大正13‧116a)︰「善男子,五受陰名為世間。」《大智度論》卷六十三云(大正25‧507b)︰「世間所謂三界。」《大乘起信論》云(大正32‧582c)︰
「一切世間有為之法無得久停,須臾變壞,一切心行念念生滅。以是故苦。應觀過去所念諸法恍惚如夢,應觀現在所念諸法猶如電光,應觀未來所念諸法猶如於雲忽爾而起,應觀世間一切有身悉皆不淨,種種穢污,無一可樂。」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三云(大正31‧707b)︰
「三界所攝及出世智後所得,似彼顯現是世間義。似彼顯現者,謂似三界所攝相顯現。似真如等所現相貌是出世間,未曾得故。如是諸蘊一分十五界十處全及三界二處一分是世間。一分者謂除正智所攝,及後所得似出世間相顯現,並無為法。」

以上所引,皆將有漏有為虛妄三界諸法總稱為世間,可見彼等亦是基於凡俗之意。

另外,《勝鬘寶窟》卷下(本)闡明界外的變易生死亦可名為世間,其文云(大正37‧70a)︰「三種意生身人無復分段,名為涅槃,猶有變易名為世間。故此人亦是涅槃人,亦是世間人。」《華嚴經探玄記》卷三更根據此意分別成四句,云(大正35‧160a)︰
「初中有四句,(一)或唯世間,謂地前及凡位所居。(二)或唯涅槃,謂諸佛果位所住涅槃。設自受用土亦得是彼大涅槃攝。(三)或亦世間亦涅槃,依寶性等論,依無漏法界中有三種意生身。應知,彼因無漏善根之所作,故名為世間,非是有漏業煩惱作亦名涅槃。依此義故,勝鬘經云,世尊有有為世間,有無為世間,有有為涅槃,有無為涅槃。解云︰有為世間是凡位,無為涅槃是佛果,有為涅槃無為世間是變易報。所望異故屬俱句。(四)義準諸佛清淨法界,是非世間非涅槃。以非是二乘涅槃故。」

此謂除無為涅槃外,其餘之有為無為世間及有為涅槃,總名為世間。

關於世間的種類,諸家亦有紛說,如《俱舍論》卷八等分為有情世間、器世間二種,《大智度論》卷七十等說五陰、眾生、國土三種世間,《華嚴經孔目章》卷三等出器世間、智正覺世間、眾生世間三種,《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中(本)分非學世間、學者世間二種,《大般涅槃經疏》卷十八亦舉五陰、五欲、國土、眾生及佛等六世間。

◎附一︰印順《佛法概論》第九章第一節(摘錄)

有了有情,必有與有情相對的世間,如說︰「我與世間。」有情與世間的含義,可以作廣狹不同的解說︰(1)世是遷流轉變的意思,凡有時間的存在者,即落於世間。世間即一切的一切,有情也即是世間的。(2)假名有情為我,我所依住的稱為世間︰所依的身心,名五蘊世間;所住的世界,名器世間。(3)有情,攝得五蘊的有情自體,身外非執那自然界,稱為世間。(4)器世間為「有情業增上力」所成的,為有情存在的必然形態,如有色即有空。所以雖差別而說為有情與世間,而實是有情的世間,總是從有情去說明世間。

佛法對於世間,有幾點根本認識︰

(1)世間無數︰佛陀不像神教者那樣淺狹,專以渺小的區域為天下,以為神但創造這個天地。佛陀從無限時空的體驗中,知道世界是多得難以計算的。這在過去,每被譏笑為懸想。由於近代科學的成就,證實了世界無數這論題,像我們所住的那樣世界──星球,確是非常的多。利用望遠鏡的精製等,宇宙在不斷的擴大發現中。

(2)世界是不斷的成壞過程︰世界不是永久不變的,每一世界都在不斷的凝成、安住、破壞的過程中。破壞又凝成,凝成又破壞,世界是無始終的成壞過程。現在的世界,有的在凝成中,有的在安住中,有的在破壞中,有的已破壞無餘──空。任何時間,世界都在此成彼壞,此有彼無中,如大雨時雨滴的急起急滅一樣,世界是難以數量計的。

(3)世界為有情的世界而又是不一定有的︰如世界已成而住,或住而將壞,這世界是有情的世界。如開始凝聚而沒有完成,破壞到快要毀滅,這世界是沒有有情的。近代的科學者,由於千百年來神教的惡習,以為星球那樣多,但都不宜於生物以及人類的發生,獨有這個地球,才適宜於生物,而且進化到人類的出現。地球有人類,可說是宇宙間的奇蹟!這那裏是奇蹟﹖不過是神蹟的變形!無論科學的也好,神教者上帝但創造這個世界,但創造這世界的生物以及人類也好,都是荒謬而難以相信的,都是從我慢中流露出來的!有無量無數的世界,卻僅有一個世界有生物以及人類,而這個又恰是我們這個世界,你能相信嗎﹖

(4)世界的淨穢是業感的︰這無數的世界,形態不一,穢惡與莊嚴也大有差別。我們所處的地球,被稱為五濁惡世,屬於穢土。莊嚴清淨的世界,不但是無數世界中的現實存在,而這個世界又可能成為莊嚴的。世界的進展到清淨,或退墮到穢惡,為有情的共業所造成;是過去的業力所感,也是現生的業行所成。常人誤信世界或有情為地球所獨有的,於是由於地球初成時沒有有情,即推想為物質先精神而存在,即世界先於有情。佛陀體驗得時空的無始終,無中邊,體驗得心色的相依共存,所以能徹見世間為有情的世間,有情依世間而存在。這才否定了神教的創造說、數論的發展說、勝論的組織說,樹立緣起的世界觀。

◎附二︰〈三種世間〉(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等)

(一)天台宗將世間諸法分為眾生世間、國土世間、五陰世間︰即天台宗依據《大智度論》卷四十七在解釋百八三昧之一的「能照一切世間三昧」時,所列舉的眾生、住處、五陰等三世間而立。

(1)眾生世間︰又稱假名世間,指能居的正報,即五陰所成的一切眾生。

(2)國土世間︰也稱為住處世間,指所居的依報,即眾生所依住的國土,如山河大地等。

(3)五陰世間︰又名五蘊世間或五眾世間,指依正二報的通體,即色受想行識之五陰。

世間猶如世界。世是隔別義,間是間差義,顯示眾生、國土、五陰三種各各差別。此三種世間,與十法界、十如是,皆為三千諸法的要素,形成天台宗實相論的精髓。此外,《止觀輔行》卷五之三對此三世間也有詳解。

(二)指華嚴宗所立之器世間、眾生世間、智正覺世間三種。

(1)器世間︰指依報的山河大地等。器是容受依用之義。山河大地等容受眾生,又為眾生所依用,故稱為器世間。

(2)眾生世間︰指正報中除佛以外的一切有情。此等有情為五陰所成,而其生不同,故名為眾生世間。

(3)智正覺世間︰指正報中的佛。佛具有大智慧,脫離偏邪,覺了世出世法,故名為智正覺世間。

《華嚴經疏》卷三將此三世間作「生佛對望」解。以器世間為佛的化境;眾生世間為所化之機;智正覺世間為能化的佛。又,《華嚴經探玄記》卷十四,將解境的十身配此三世間,以十身中的第一位「眾生身」配眾生世間;第二位「國土身」配國土世間;第三位「業報身」配感得前二世間的業煩惱;第四身以下是就智正覺世間所立,即所謂融三世間的佛身。

(三)指行世間、眾生世間、處世間︰如《善見律毗婆沙》卷四載(大正24‧696b)︰
「世間者,有三。何謂為三﹖一者行世間,二者眾生世間,三者處世間。問曰︰何謂行世間﹖答曰︰一切眾生從飲食生,是為行世間。何謂眾生世間﹖答曰︰常世間無常世間,是為眾生世間。何謂處世間﹖以偈答曰︰日月飛騰,照于世間,光明無比,無所障礙;此是處世間。」

(四)指世間、出世間、出出世間︰陳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五載(大正31‧263b)︰「二乘善名出世,從八地已上乃至佛地,名出出世。出世法為世法對治,出出世法為出世法對治。」《華嚴經孔目章》卷三載(大正45‧561a )︰「從初歡喜地至第三地,是世間法,相同三界。第四地已去至第七地,相同無流,於世間身中,得彼三乘無流德,名為出世。第八地已去至第十地,名出出世,即得成佛。」《華嚴五教章》卷一(大正45‧477c)︰「如本業經、仁王經及地論、梁攝論等,皆以初二三地寄在世間,四地至七地寄出世間,八地以上寄出出世間。」

一般皆以三界苦集為世間,以離脫三界苦集的二乘等無漏功德為出世間,然今以初、二、三地為世間,以四、五、六、七地配出世間,係暫就其相同處所作的配列。

(五)指數論外道所立之天上、人間、獸道三種。

(1)天上世間︰指居於天界的諸天眾,如梵天、世主、天帝、乾闥婆、阿修羅、夜叉、羅剎、鬼神等。

(2)人間世間︰指居於大地的人類。

(3)獸道世間︰指居於天地間的禽獸,又可細分為四足類、飛行類、胸行類、傍行類及不行類等。

據《金七十論》載,此三種世間本生自唯一的自性,然因自性諦所具薩埵、羅闍、答摩三德和合的多寡,而有勝劣的三世間之別,該論云(大正54‧1249a)︰
「若一因不能生多種果,此義中自性若是一,云何得生三種世間﹖(中略)從一自性生三德不同故。天上薩埵多,是故諸天恒受歡樂。人中羅闍多,故人多受苦。獸道多摩多,故獸等恒癡闇。是等諸道中三德恒相應,以有偏多故,故如此差別,如是一自性能生三世間。三德不同故,是故有勝劣。」

〔參考資料〕 《大般涅槃經》卷十八〈梵行品〉;《大智度論》卷二十七;梁譯《攝大乘論釋》卷三、卷八;《摩訶止觀》卷五(上);《華嚴經探玄記》卷一、卷十七;《異部宗輪論述記》;《大明三藏法數》卷十八。


中亞佛教

在佛教的傳播史上,中亞不僅是印度、中國兩國陸路交通必經的通道;從犍陀羅往北方及西方廣為弘布的佛教,也曾受絲路各地的風土、文化、宗教影響,而在絲路各地衍生出獨特的佛教。

佛教的中亞,係指以帕米爾高原為界的中屬東土耳其斯坦與從原本俄屬的西土耳其斯坦(此處諸國目前皆已獨立)迄阿富汗的地帶。東土耳其斯坦即我國的新疆地區,亦即狹義的西域。沿和闐、米蘭、樓蘭、敦煌的塔克拉瑪干南道,以及從喀什噶爾至庫車、吐魯番、敦煌的北道(天山南路),所存之佛教遺蹟特多;而天山山脈之北佛教遺蹟則不多。西土耳其斯坦的佛教遺蹟則大多集中在塔吉克(Tad-zhik)、烏茲別克(Uzbek)兩共和國的阿姆河(Amu-Darya,古名Oxus)流域,部分散布在吉爾吉斯(Kirgiz)、土庫曼(Tur kmen)兩共和國中。

阿富汗北邊有佛塔遺蹟,中央山岳地帶的巴米揚為其西限。犍陀羅位當印度與外界通商要衝,同時也是不同民族與不同文化混融的國際都巿及佛教的一大中心。從犍陀羅向北攀越喀喇崑崙山脈可至我國的新疆,向西經開伯爾山口(Khyber Pass)可至查拉拉巴德(Jala-labad)。

佛教從新疆地區(東土耳其斯坦)傳到洛陽,約在西元一世紀後半葉。查拉拉巴德盆地中最古老的佛塔,建於紀元前後。由此可知,佛教正式傳播至中亞應是在這個時候。相形之下,西土耳其斯坦的遺蹟出現較遲,相差約二百至三百年。隨著通商活動的頻繁,佛教沿著通商路線逐漸向北方與西方流布。在西方,直到九世紀左右回教化之前,佛教一直以地區性的形態存在於當地。在新疆地區,佛教雖時消時長,但至元代時,佛教仍活躍於該地。

研究中亞佛教的資料,主要依據出土的美術考古資料,以及中亞周邊文化圈(特別是中國)留存的地誌、遊記等。值得注意的是,帕米爾以西(原俄屬之地),有西元一至三世紀以及建於三世紀後的佛教遺蹟。阿富汗除前述之巴米揚石窟群之外,尚有查拉拉巴德盆地內,以哈達(Hadda)為首的佛塔群、喀布爾及散布在其周邊以佛塔為主的遺蹟,南部有貝克拉姆等與佛教相關的都巿、神殿遺址。又,塔里木盆地周邊,南道和闐北邊的寺院遺址,以東的尼雅、樓蘭、米蘭的都巿與寺院,北道庫車周邊的克孜爾、庫姆多拉等石窟群,吐魯番盆地諸遺蹟等,其特徵皆與中國式的敦煌石窟不同。

以上各遺蹟之特徵,有(1)多佛塔、佛堂,(2)僧堂少,(3)繪畫雕刻多以奇蹟及神話為題材,(4)以大佛或多佛表現,(5)佛教與希臘及波斯的宗教、印度教及土俗信仰相混融,(6)彌勒等菩薩及諸天信仰頗為興盛,(7)各部派及大小乘混雜地存在。總而言之,即視覺的素材較多,而思索性的傾向則較少。

按中亞地形主要為沙漠與山岳,因此,居民多數仰賴遊牧及交易為生,只有極少數人依靠稀少的綠洲從事農耕。在這種生存環境下,自然不適合由印度農耕社會所孕育出的高度思索及複雜化的教義體系。自然從注重戒律、瞑想及教理的印度式求道佛教及教義佛教,轉變成以積聚布施、禮拜等善業祈求佛陀救濟的祈願佛教。以雕刻、繪畫身量高大或數量眾多的佛像,來表現佛的超越性及普遍性,以及由將異教神祇視為佛的眷屬,不以理論而以譬喻敘述佛的偉大及布施的重要性,凡此諸例,皆可推知此地人民對佛教的理解是情緒性的而非思索性的。

帕米爾以西出土的經典數量不多;在當地,經典僅被供為禮拜對象。而帕米爾以東之和闐、庫車、吐魯番等地所出土的諸多佛典,由不同的語言、文字所寫,是屬於組織性的教義研究。這似乎是受以學問為傳統的中國及教義中心地喀什米爾的影響。由出土佛典可知此地的佛教含有菩薩信仰、淨土思想、觀佛三昧、稱名念佛、造寺造塔供養、聖物崇拜等傾向,以及修行法的單一化。

西元六世紀前的佛典翻譯者,大多與中亞有密切關係。他們所傳持的佛典是中亞化的,幾乎不是印度直傳的梵語佛典。因此,初期漢譯佛典中的音譯字,受到西域語言相當深厚的影響。而傳到中國的佛典,當然也含有中亞的成份。但在中國沒有「印度的」或「中亞化」的區別,而是將所有傳到中國的佛經都視為由印度傳入。又,中國佛教的彌勒、觀音信仰,稱名、淨土思想,以及禮拜儀式或佛教美術,自然也包含中亞成份,這是中國佛教與印度佛教不同的原因之一。產生於印度農耕社會的佛教,在乾燥亞洲中改觀,在中國農耕社會中再改變,瞭解了佛教的此一演變過程,自然能理解中國佛教之多樣性及包容性。但是六世紀末以後,進入隋唐期,因印度流亡僧的東渡、玄奘的訪印,以及南海航路的發達等,促使中國與印度直接聯繫,此後中國佛教不再受中亞佛教的影響,而中亞佛教則在當地獨立發展。

〔參考資料〕 《絲路佛教》、《絲路與佛教文化》、《佛像的起源》(《世界佛學名著譯叢》{55}、{58}、 {89}、{90});羽溪了諦《西域之佛教》;小笠原宣秀、小田義久《西域佛教史》。


中國佛教

指中國地區的佛教而言。玆依歷史發展,分別敘述如次︰

〔佛教傳入中國〕 有關佛教初傳中國的種種傳說中,最為有名的,是後漢明帝(57~75年在位)的夢感求法說。相傳所夜夢金人,知西方有佛,故派使者赴大月氏國,齎回經像,並為東來的西域僧建寺云云。當時所建的佛寺,據說即是洛陽白馬寺。

然而此佛教初傳的傳說並非事實。又,或說西元前二年,博士弟子景盧從大月氏國使者伊存受佛經,然此說是否屬實,仍待商榷。在中國,最早的佛教徒,是後漢明帝的異母兄弟楚王英。楚王英祀佛如神,祈求現世利益。中國歷代皇帝中,最早信奉佛教的,是後漢桓帝。桓帝曾將佛與黃老合祀。此外,後漢末年,笮融建佛寺,造佛像,行浴佛會。

後漢的譯經者有安世高等人。安世高大約在西元148年抵達洛陽,譯出《安般守意經》、《阿毗曇五法經》等經典。與安世高同時的,另有支婁迦讖。支婁迦讖曾譯有《道行般若經》、《般舟三昧經》等大乘經典。以洛陽為中心的佛教,後來傳播於江淮一帶,進而傳入江南。

〔三國佛教〕 三國時代,魏與西域交通頻繁,相繼有曇柯迦羅、康僧鎧等譯經僧東來。曇柯迦羅並初傳戒律於漢地。此時期除了異國僧侶東來之外,另有漢僧朱士行的西行求法。朱士行在于闐獲得《放光般若經》原本,遂命弟子弗如檀齎回洛陽。此《放光般若經》對西晉時代的般若學大有貢獻。中國佛教梵唄之創始者,為魏武帝第三子陳思王曹植。其後,吳‧支謙及康僧會承之,撰有種種作品。

由於從華北往南傳下的北地佛教,以及由交州、廣州往北傳的南方佛教的影響,吳都建業的佛教文化因而大放異彩。活躍於吳地的譯經僧,有支謙與康僧會。支謙譯有《維摩詰經》、《瑞應本起經》等經典,交趾出身的康僧會,則譯有敘述釋迦前生故事的《六度集經》。

西晉佛教界中,最為活躍的是竺法護。後漢‧安世高、支婁迦讖與吳‧支謙的譯經部數都不算少,然而竺法護更凌駕其上,總計譯有《光讚般若經》、《正法華經》、《維摩詰經》等約一五○部三百卷。有印度人血統的竺法蘭,也譯有《放光般若經》與《首楞嚴經》。這些經典在老莊思想盛行,重視清談的西晉思想界據有其一席之地。

〔五胡十六國佛教〕 西晉滅亡(316年)後,華北地區成為胡人的天下。在此時期,受後趙王石勒與石虎尊崇,而成為後趙佛教的中心人物的,是佛圖澄。佛圖澄是在西元310年,從敦煌至洛陽。相傳當時的他,已七十九高齡。由於擅長神通及擁有預知未來的能力,歸依其門下者據說高達一萬。他建有八九三所佛寺。弟子中,較傑出者有道安、竺法雅、僧朗、安令首尼。僧朗曾住泰山教化弟子,頗受前秦‧苻堅、後秦‧姚興、東晉孝武帝等帝王之尊崇。

此外,道安曾從事佛典之校訂、註釋,經錄之編纂,義軌之制定,奠立了中國佛教之基礎。中國佛教最早的經典目錄《綜理眾經目錄》,即成於其手。道安也是個虔誠的彌勒信仰者,其弟子有慧遠等數百人。與道安同門的竺法雅,所倡導的是格義佛教。由於自魏晉時代起,代儒家思想而起的老莊的「無」的哲學,流行於思想界,因而有憑藉老莊思想以理解漢譯佛典的傾向,也因而產生混融老莊思想說明佛經的風潮。此即格義佛教。

在中國譯經史上,開啟嶄新的一頁,並且使中國佛教從移植時代轉向成長發展時代的人,即是鳩摩羅什。鳩摩羅什被後秦‧姚興迎入長安後,即在西明閣及逍遙園從事譯經。由他譯出的經典,有《大品般若經》、《妙法蓮華經》等大乘經典;論典方面,有《中論》、《十二門論》等書。此外,也有律典的翻譯。這些佛典的迻譯,對中國佛教大有影響。羅什的弟子僧肇,著有《肇論》一書。又,同時代的僧伽跋澄、僧伽提婆譯有《阿毗曇心論》等小乘論書。竺佛念譯出《阿含經》,進而《十誦律》等律典也陸續譯出,至此,經、律、論三藏乃告粗具雛型。

〔江南東晉佛教〕 魏‧陳思王曹植始創的中國梵唄,與貴族佛教同步發展。而對東晉玄學佛教大有貢獻的,是竺道潛與支遁。支遁曾與江南名士交遊,向貴族傳佈佛教。

道安門人慧遠,長居廬山,成為東晉佛教界的指導者。慧遠曾致書羅什請教佛法,羅什就其所問,一一作答,而成《大乘大義章》一書。又,慧遠創有「白蓮社」,撰有《沙門不敬王者論》,主張沙門無須向王者敬禮。江南佛教能在思想史上佔一席之位,道生當居首功。道生提倡眾生悉有佛性說與頓悟成佛說。其後,遂生頓悟與漸悟之諍論。此時期的譯經僧中,較為活躍的,有曇無讖與佛馱跋陀羅。曇無讖譯有《涅槃經》,佛馱跋陀羅譯有《華嚴經》。此外,在漢人西行求法僧中,有法顯、智嚴、寶雲、智猛、法勇等人,對佛典的翻譯頗有貢獻。此中,法顯撰有《佛國記》,該書與玄奘的《大唐西域記》,皆含有中亞及印度古代史地的重要資料。

〔南北朝佛教〕 南北朝時,開始正式的研究漢譯佛典,因而成立各種學派。研究《涅槃經》之涅槃學派的學僧,有道生、慧嚴、慧觀、曇延等人。研究《成實論》之成實學派的學僧,有僧導、僧嵩等人。研究《十地經論》之地論學派的學僧,有道寵、慧光、法上、淨影寺慧遠等人(地論學派又二分為南道派與北道派)。研究《攝大乘論》之攝論學派的曇遷,則在北地傳揚攝論宗。

中國的禪法,始傳自後漢‧安世高。其後,道安、慧遠皆修禪觀。北魏‧佛陀禪師及僧稠也修小乘禪觀,而始傳大乘禪法的,是菩提達磨。另一方面,對淨土宗的成立大有貢獻的,是開創玄中寺的曇鸞。

活躍於南朝的譯經僧,有求那跋陀羅與真諦三藏。真諦曾譯出《攝大乘論》,此論對佛教界大有影響。此外,梁代的僧祐、慧皎也分別撰有譯經史及高僧傳之類的著作。

北魏太武帝曾彈壓佛教,但文成帝即位後,佛教又再興盛。曇曜曾奉帝命鳩工開鑿雲岡石窟。又,孝文帝從平城移都洛陽,並開鑿龍門石窟。龍門石窟的奉先寺大佛,對日本奈良大佛的建造,頗有影響。北周武帝採富國強兵政策,欲整頓國家財政,因而又有廢佛之舉。此即北周武帝的廢佛事件,也是三武一宗法難之一。

南北朝時代,出現中國本地撰述的疑偽經典。這些疑偽經典是︰《提謂波利經》、《寶車經》、《淨度三昧經》、《占察善惡業報經》等書。又,由於《高王觀世音經》等經典的傳佈,觀音信仰因而大為流行。此外,佛教藝術也頗為發達,雲岡、龍門石窟除外,陸續有敦煌石窟、麥積山石窟,以及天龍山、響堂山、雲門山、駝山等石窟寺院的雕鑿。此外,像房山石經、北響堂山石經等處的石經事業,也是這時期所開始的石刻大藏經偉業。

〔隋朝佛教〕 北周武帝廢佛後,隋文帝重新復興佛教。文帝在首都長安建大興善寺,在全國建立舍利塔。煬帝建有慧日道場等四個道場,且大為尊崇天台宗開祖智顗。隋代的宗派,有三論宗、天台宗、三階教等。根據《中論》、《十二門論》、《百論》等三論而成立的三論宗,係由吉藏所大成,後傳入高句麗及日本。天台宗則是慧文、慧思前後相承,而由智顗所完成的義學體系。此外,在末法思想流行之下所形成的,是以信行為開祖的三階教。

〔唐朝佛教〕 在中國佛教史上,最為隆盛的唐朝佛教,曾傳播於東亞,形成涵括渤海、朝鮮、日本、越南在內的東亞佛教圈。從唐代的則天武后到玄宗時代,曾在全國設立大雲寺、龍興寺、開元寺等官寺,此制度傳入日本後,遂有「國分寺」之設立。唐代佛教與宮廷關係頗深,不空三藏權傾一時。宮廷內置有舉辦佛事的內道場。另一方面,西元842~845年唐武宗又有廢佛之舉。至於形成於南北朝時代的齋會、義邑與法社,在此時期也更為流行。而用以教化民眾的俗講與變文也頗為興盛。此外,《圓覺經》、《釋摩訶衍論》、《父母恩重經》等疑偽經典也相繼出現。

唐代譯經僧中,最有名的是玄奘。玄奘總計譯有七十六部一三四七卷佛典。此中,《成唯識論》的譯出,促成法相宗的成立。玄奘弟子(窺)基,是此宗之開祖。此派的學僧另有慧沼、智周、圓測、道證等人。依據《華嚴經》而成立的是華嚴宗。杜順為其開祖,智儼奠下該宗的義學基礎,集大成者是三祖法藏。但華嚴宗到四祖澄觀、五祖宗密之時,即告衰微不振。四分律宗(南山宗)係道宣所創,道宣且撰有《續高僧傳》。承繼四分律宗的鑑真,曾將律宗傳入日本。密教方面,善無畏譯有《大日經》,金剛智譯《金剛頂經》,進而由不空三藏集其大成。其後,惠果的弟子空海,將密教傳入日本。

以達磨為開祖的中國禪宗,因六祖慧能的發揚而成為一個宗派。其後,並有南宗、北宗、牛頭宗、淨眾宗、荷澤宗、洪州宗的分派,成為中國佛教的主流。由曇鸞開創的中國淨土宗,係因道綽、善導的發揚才成為宗派之一。大成中國淨土宗的善導,對日本淨土宗大有影響。

〔宋元以後的佛教〕 宋代的佛教是轉型期的佛教。此一時期,經典從印度傳入或迻譯之事漸少,而禪宗則大為流行。五代後周世宗採廢佛政策,但由於吳越諸王的護持,佛教再度興盛。五代最有名的僧侶是永明延壽。宋代佛教最值得一提的是,大藏經之雕印。宋代雕印的大藏經,有《蜀版大藏經》(《開寶藏》)、《磧砂版大藏經》等等。另有宋‧贊寧的《宋高僧傳》、志磐的《佛祖統紀》等佛教史傳的撰述。禪宗方面,也有《景德傳燈錄》等史書出現。宋代佛教最為隆盛的宗派是禪宗。計有溈仰、臨濟、曹洞、雲門、法眼等五家及黃龍派、楊岐派等二宗的相續成立。此即所謂的「五家七宗」的全盛時代。天台宗則有知禮、智圓諸師出世,中興該宗。

在異族統治的遼、金時代,盛行密教及華嚴宗。另有《金刻大藏經》的刊行。元代時,佛、道二教屢有諍論,而西藏佛教亦於此時傳入內地。又,屬於民間的宗教結社──白蓮教、白雲宗亦頗為興盛。

明代佛教的特色是佛教深入民間,此時佛教已非外來宗教,而是中國人的宗教。它與道教融合,且與百姓生活緊密相連。佛教法會特為盛行。明末的高僧,有真可、智旭、袾宏、憨山等人。

清代朝廷護持藏傳佛教,建立頗多藏傳佛教寺院。雍正、乾隆二朝曾刊行名為《龍藏》的大藏經,並完成西藏語譯大藏經。到了清末,居士佛教抬頭,有楊仁山等人弘揚佛教。

民國成立,佛教界大行改革,成立佛教團體,佛學研究風氣頗盛。又有佛書的出版,以及「海潮音」等佛教雜誌的發行。梁皇懺、瑜伽燄口等法事也頗為興盛。佛教團體中,太虛的改革派僧侶集團、歐陽漸的居士佛教集團,以及圓瑛的傳統派僧侶集團,是民國時代大約四十年間的主要代表性勢力。

中共政權成立後,佛教被限定為個人的信仰自由,而佛教寺院及佛教遺蹟的修復,則由國家援助而進行。佛教界由「中國佛教協會」管理,有佛教雜誌的刊行,並復興佛學院,培養僧尼。在文化大革命期間,佛教與其他傳統文化一樣,都遭受到極為強烈的破壞。文革過後迄今(1992),佛教似乎有逐漸復甦的跡象。

〔中國佛教的意義〕 中國佛教在東亞所扮演的角色,是形成了以中國佛教為核心的中國佛教文化圈。中國佛教圈形成於隋唐時代,但隨著時代的演變,台灣、香港、沖繩等地也被納入中國佛教圈內。至今,在東南亞的華僑社會中,皆可見到中國佛教的寺院。

另一方面,中國本有的儒家、道教等固有思想,係以士大夫為中心,而逐漸深植於中國人之心中。佛教由印度傳入時,一方面它需要與儒家、道教對抗,但另一方面也與之融合,因而形成了中國佛教。儒家是中國人倫理道德的基礎,佛教為了在中國社會生根,勢必要與儒家倫理妥協。佛教界有人主張儒家的「五常」與佛教的「五戒」相等,就是在這種情勢下的產物。在經由與儒教、道教的對立及融合後,終成為廣泛民眾所信仰的中國人的佛教。

〔中國佛教的區域性特質〕 由於中國的版圖大小往往隨著朝代的不同而有差異,因此,「中國佛教」的內容也隨之而有不同。譬如︰現代的新疆地區在漢代並不屬於中國,此外,西藏、雲南大理等地,成為中國版圖的時間,也並不一致。換句話說,這些地區在歷史上都曾經是不屬於中國管轄的獨立國。因此,它們的佛教,都曾被視為外國佛教,而非中國佛教。由此可見,所謂「中國佛教」的內容,是有時代性的。因此,如果將這些地區的佛教,都納入「中國佛教」的範圍,則中國佛教的發展,並不是單一系列的佛教文化演進史,而是多元性,而互有分合的。

本文自篇首之「佛教傳入中國」,以迄「中國佛教的意義」一節為止,所敘述的中國佛教演進史,其實只是各時代之中國佛教的主流發展而已,並未包含現代中國行政區域下的所有佛教文化圈。因此,新疆佛教、西藏佛教、雲南大理的白族佛教、西雙版納的傣族小乘佛教都沒有敘述在內。自種族上說,上列文字所敘述的中國佛教,其實是中國的漢族佛教史而已。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大理、西雙版納等地,是在元代以後,才陸續地成為中國版圖,新疆也是在清代才成為中國的幅員,而西藏之納入中國行政區內,則尤為近世之事。因此,治中國佛教史者,對於這些地區的佛教,在中國佛教史的地位,往往不易給予適度的安排。這種偏頗的現象,仍有待今後的中國佛教史學界研究改進。

◎附一︰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序論(摘錄)

中國佛學是隨著由印度傳來的佛教而產生的一種宗教哲學。佛教傳入中國後和中國原有的思想相接觸,不斷變化,不斷發展,最後形成了自己的特殊的新學說。在其發展變化過程中,一方面,印度發展著的佛教思想仍在不斷傳來,給予了它持續的影響;另方面,已經形成的中國佛學思想也逐步成熟,構成了如天台、賢首、禪宗等各種體系。因此,所謂中國佛學,既不同於中國的傳統思想,也不同於印度的思想,而是吸取了印度學說所構成的一種新說。我們所要講的中國佛學,就以此為主。

中國佛學有它自己的特點。要瞭解它,須從它如何發生、成長以及如何形成自己的結構等許多方面去考察。中國佛學的發生和發展,有它內外的主客觀條件,與中國的傳統思想和印度思想都有區別。這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看︰

第一,屬於傳譯和講習方面。中國佛學學說的來源,基本上是依靠傳譯和講習為媒介。這是一個很特殊的條件。印度佛學產生於西元前五世紀,其宗教部分傳來我國的時間要比學說早一些,約在西元前後。佛教哲學,因其內容複雜,需要一個相當時期的醞釀才能得到傳播,所以要遲一些,據現有史料看,約在西元二世紀左右。這樣,佛學從產生到傳入中國,前後相去有七百年。在七百年的過程中,它本身曾有很大的變化;大乘的產生,相對小乘而言,當然是個重大變化;單就小乘說,變化也不小,其中部派繁多,有分有合,後來說一切有部將小乘佛學發展到登峰造極。非但學派不同,引起內容差異,即同一學派,由於傳播地區不同,也帶有嚴重的地方色彩。如同是說一切有部,流行於東方迦濕彌羅和流行於西方健陀羅的就很不一樣。自然,傳入中國,決不會按照它學說發展次第來介紹,而是混雜一起傳播的。又由於譯人的水平和傳承關係,對於這些複雜情況也不可能全部瞭解,因而也不可能就學說發展的次第作介紹,只能是就各自所尊所懂的來傳譯。因此,在翻譯上就看不出佛學思想的發展順序了。

翻譯的經籍本來就難理解,加上當時又不可能明瞭它的發展線索,更增加了理解上的困難。所以在翻譯之外還必須輔之以講習。講的人當然又是按照自己所學所知的來講,聽的人就不能不借助於自己原有的中國思想底子去理解和接受。換句話說,是將自己本土的學說與印度學說作比較,即所謂「格量」(以中國學說尺度來衡量)的方法。這是規定中國佛學特點的一個基本條件。

第二,與上一條件有密切聯繫的是屬於研究和融通的方面。隨著資料增多,所傳的義理也逐漸明確了,就有可能進行研究,加以融會貫通。但如上所述,由於受了傳譯和講習的限制,翻譯與理解都不可能如實反映印度佛學的全貌,因而這一步工作,也只不過把以前傳習的範圍比較擴大一些而已。

佛典的翻譯有許多模糊和不正確的地方。這首先是由翻譯本身的困難造成的。例如,把梵文譯成漢文,要找到與原文概念範疇相同的語言來表達,有時就很困難,因此不得不借用某些大體相當的語言,這就有可能走樣了。其次,文字的表達還往往受到思想方法的影響。印度人的思想方法與中國人的不完全相同,例如,印度邏輯同我國古代墨辯、名家的邏輯就不一樣。思想方法不同,會影響文字的表達;文字的表達也會影響思想方法的接受。這樣,學說的傳播就形成了種種的變化。再次,時代和社會條件也能影響傳譯與研習的風尚。中國和印度的佛學思想,各有自己的歷史的社會的基礎。就社會條件看,印度和中國都處在封建社會時期,具體情況則不同,中國是處在封建社會較發達的階段,而印度則處在封建社會形成時期。因此,要把印度思想原封不動地搬到中國來,就不完全適用。

由此看來,佛教在中國的傳譯和講習,必然會有不正確之處,這是可以理解的。例如,關於「如性」這一概念,當初譯為「本無」。現在考究起來,這是經過一番斟酌的。「如性」這個概念來自《奧義書》,並非佛家所獨創,表示「就是那樣」,只能用直觀來體認。印度人已習慣地使用了這一概念,可是從中國的詞彙中根本找不到與此相應的詞。因為我國古代的思想家比較看重實在,要求概念都含有具體的內容,所以沒有這類抽象含義的詞。所謂「如性」即「如實在那樣」,而現實的事物常是以「不如實在那樣」地被理解,因而這一概念就有否定的意思︰否定不如實在的那一部分。所以「如性」也就是「空性」,空掉不如實在的那一部分。印度人的思想方法要求,並不必否定了不實在的那部分以表示否定,只要概念具有否定的可能性時就表示出來了。所以佛家進一步把這一概念叫作「自性空」,「當體空」。從這個意義上說,譯成「本無」原不算錯。而且「無」字也是中國道家現成的用語。要是瞭解「本無」的來歷,本來不會產生誤解。但這種用意只有譯者本人瞭解,譯出以後,讀者望文生義,就產生了很大的錯誤。最初把這一概念同老子說的「無」混為一談,以後聯繫到宇宙發生論,把「本」字理解為「本末」的「本」,認為萬物是從無而產生。這一誤解並未因它的譯名重新訂正而有所改變。例如,以後「本無」改譯成「如如」、「真如」等,反而錯上加錯,以至於認為是真如生一切。這種不正確的看法,代代相傳,直到現在。總之,我們把中國佛學看成是印度佛學的單純「移植」,恰當地說,乃是「嫁接」。兩者是有一定距離的。這就是說,中國佛學的根子在中國而不在印度。試以玄奘的傳譯為例來說吧,他是繼羅什以後在中國傳佈正統印度佛學的第一人,理應與印度本土的佛學思想相接近的了,事實不然。不但他的傳譯帶有中國風味,而且還把中國風味帶到了印度。例如,他在那爛陀寺同師子乎論,寫了《會宗論》,會通中觀學派與瑜伽行學派的觀點,這種會通的辦法在印度當時是少見的。再如,他回國以後,本人無暇顧及成立自宗的體系,全靠他的門人窺基創設規模。窺基在中國思想史上是有影響的人物,經他整理的得意之作《成唯識論》在談到四重勝義時,對最後一重「勝義勝義諦」,就用了「一真法界」這個具有中國風味的概念來表達,這也不是印度的說法。所以儘管玄奘把中國以前的佛學作了清算,又親身到印度留學,學習得很有成績,但也並沒有縮小中國佛學與印度佛學的距離。

◎附二︰湯用彤《隋唐佛教史稿》第四章第十節(摘錄)

中國佛教史料中,有所謂「十宗」、「十三宗」之說,本出於傳聞,而非真相。蓋與中國佛教宗派有關,於漢文資料中所稱為「宗」者,有二含義︰一指宗旨之宗,即指學說或學派。如中國僧人對印度般若佛學之各種不同解釋,遂有所謂「六家七宗」,此所謂「宗」者,即家也,如「儒家」、「道家」之「家」。「本無宗」者,即「本無家」;「心無宗」者,即「心無家」。又如講說各種經論之經師、論師之學說,遂有「成宗論宗」之名,此論宗者,蓋以所崇所尊所主名為宗。上此均是學說派別之義也。一指教派,即指有創始人、有傳授者、有信徒、有教義、有教規之宗教團體,如隋唐時之天台宗、禪宗、三階教等,此皆宗教之派別,蓋所謂「宗」者指此。隋唐以前中國佛教主要表現為學派之分歧,隋唐以後,各派爭道統之風漸盛,乃有各種之派教競起。茲就此問題論述於下。(中略)

據上文所言,印度佛教來華後,經典譯出漸多,中國信徒於此(主要為般若)了解不同,提出各種主張,名之曰「宗」,如「六家七宗」。其後經論研討日盛,因有「涅槃經師」、「成實論師」,以及其他經師、論師,此經論之理論,時或亦稱為「宗」。及至陳隋,經論講習既久,遂生變化。非但有新創造之理論,且形成新起之宗教集團,而有佛教之各種教派,此亦名「宗」。故問中國佛教之歷史中有幾宗,則須先明確所說為何種意義上之「宗」。以下據有關漢文史料,討論中國佛教史上究竟有多少教派意義上之「宗」。

中國近七十年來有關佛教宗派問題之記載多係抄襲日本,因先述日本有關此問題之記載。日本僧人關於諸宗記載甚多,於此未能詳研,姑先述其重要之點供參考。

中國佛教傳至日本,於七世紀初,聖德太子所撰《三經義疏》嘗引光宅法雲、謝寺次法師之說及僧肇之《維摩經注》,可見中國經師論師之學已傳入日本。而此書未提及《成實論》、三論,而言及五時教。日本古書記太子知經部、薩婆多兩家,或者係因其讀過《成實》、《俱舍》二論也。七世紀末乃有古京(南都)六宗,至九世紀有八宗,據圓珍(814~891)撰《諸家教相同異集》曰︰「常途所云,我大日本國總有八宗,其八宗者何﹖答︰南京有六宗,上都有二宗,是為八宗也。南京六宗者︰(一)華嚴宗,(二)律宗,(三)法相宗,(四)三論宗,(五)成實宗,(六)俱舍宗也。上都二宗者︰(一)天台宗,(二)真言宗。」(《大正藏》第七十四冊)

空海、最澄約於805年來華,空海(774~835)為日本密宗之開宗者,最澄(767~822)乃日本天台宗之創始人。上文「上都二宗」之建立蓋為二大師歸國後之事。至九世紀,安然(841年生)作《教時諍》(《大正藏》第七十五冊),則加禪宗合為九宗矣。

中國佛教教派初傳日本,其國僧人常對新來宗派發生疑問。天台宗傳日本甚早,但據《元亨釋書》卷一載,807年最澄上奏加天台宗,並當時大乘四家華嚴、法相、三論、律為五宗,此為日本天台宗成立之始。密宗傳入日本後,據圓珍《大日經指歸》(《大正藏》第五十八冊)載叡山學徒曾致書中國天台山廣修、維蠲疑《大日經》之地位。(其問答見《卍續藏》天台著述部中,問者係圓澄。)至於禪宗、淨土於其傳入時,日本亦曾討論其是否為宗。

佛教傳入日本,係於由梁至唐之世,時中華恰值佛教由經論講習甚盛至教派興起之時,最初傳入日本之學說當為三論、成實、俱舍,仍是經論之講習,師說之傳授。其後,唐初教派大起,天台、華嚴、法相、律、真言等新教,相繼東去,並為日本統治者所承認,而將先後所傳入之宗派等量齊觀,並稱為八宗。此八宗中,成實、俱舍實極微弱,而分別附於三論、法相,稱為「寓宗」,其他三論、天台、華嚴、法相、律、真言六宗為本宗。相傳天長七年(830)敕諸宗各撰述其宗要,遂有所謂第六本宗書」。(名目見《大正藏》第七十四冊《戒律傳來記》)而成實、俱舍並未撰有書,可證其原不盛行也。又據《元亨釋書》卷一載,最澄於延曆二十五年奏准,「每年覃渥外加度者十二人,五宗各二,俱舍、成實各一」,可證小乘二宗人本有限也。八宗流行後,至宋日僧來華又多,導致淨土宗、臨濟宗在日本之成立。

佛教歷史之日本主要著述家為凝然(1240~1321),原係華嚴宗人,號稱通諸宗之學,著書有一千一百卷之多。其據日本當時流行之宗派情形,綜合兩國之書籍著作,大談印度、中國、日本佛教宗派之歷史,撰有《八宗綱要》(二卷)、《三國佛法傳通緣起》(三卷)等。

《八宗綱要》係撰於文永五年(1268),書中主要敘述日本自中國傳入之八宗,如前所云。但是書末附有禪宗、淨土宗一節,並謂「日本近代,若加此二宗,即成十宗」。

《三國佛法傳通緣起》撰於慶長元年(1311),書中敘述印度、中國、日本三國佛教傳通事蹟。於日本佛教仍只載八宗,於中國則依弘傳次第舉十三宗︰「(一)毗曇宗,(二)成實宗,(三)律宗,(四)三論宗,(五)涅槃宗,(六)地論宗,(七)淨土宗,(八)禪宗,(九)攝論宗,(十)天台宗,(十一)華嚴宗,(十二)法相宗,(十三)真言宗。」此中毗曇包括俱舍。

以上所述雖有有關日本佛教之歷史,然可供研究中國佛教宗派史參證,故並論及。

中國佛教宗派之史料,中唐至北宋缺乏明確綜合之記載。然於此問題可先略述「判教」之事實。其時判教者極多,各宗各據主見,於印度之經論,評其大小權實。雖列許多宗名,然不反映中國情況,故可不加重視,茲舉其一種,以供參考。1958年日本出版《敦煌佛教資料》二二○頁載有無題失名殘卷二十二行,文首略曰︰「世間宗見有三種︰一者外道宗,二者小乘宗,三者大乘宗」,次略述外道、小乘宗及大乘三宗義。按其所說外道即「十六異論」。小乘原有二十部,但「畢竟皆同一見,執一切法有實體性」,此顯主要指毗曇有宗。大乘三宗者,按其文「一勝義皆空宗」,似指三論或天台;「二應理圓實宗」,指法相唯識;「三法性圓融宗」,當指華嚴也。據本書作者之考證,此文與八世紀法成、曇曠所言略同,或為九世紀初之作品。此雖亦一種判教,然於開首既說「世間宗見」,則可說於八世紀以前中國有上述各宗義,而可注意者則無成實、俱舍、涅槃等義也。

南宋僧人始撰中國佛教通史,宗鑒著《釋門正統》八卷,志磐繼之作《佛祖統紀》五十四卷,二人均以天台宗為正宗,並述及餘宗。其概略如下︰

宗鑒之書係紀傳體,列有本紀、世家,載佛教教主及印度、中國之天台祖師事蹟。立有八志,有順俗志敘民間淨土之崇拜;於弟子志中,除天台「正統」以外,並及其他五宗。另依《晉書》為「僭偽」(即他五宗)立載記,所謂「禪宗相涉載記」,「賢首相涉載記」,「慈恩相涉載記」,「律宗相關載記」,「密宗思復載記」。

志磐之書自謂撰寫十年,五謄成稿,亦係紀傳體,中有《法遠通塞志》十五卷,為中國佛教之編年通史。另有《淨土立教志》三卷、《諸宗立教志》一卷,此二志則係述淨土教及達磨(禪宗)、賢首(華嚴)、慈恩(法相)、灌頂(真言)、南山(律)等五宗之史實。

宗鑒之書自序作於嘉熙元年(1237),志磐之書自序成於咸淳五年(1269),二書均較上述凝然所著為早。及至明‧天啟元年(1621)釋廣真(吹萬老人)《釋教三字經》只述七宗,實沿志磐所說,即天台、淨土二教及達磨等五宗也。

及至清末,海禁大開,國人往東洋者甚多,得見日本存有大量中國已佚之佛書,佛教學者一時視為奇珍。日人關於中國宗派之記載,亦從此流傳。戉戌後,石埭楊文會(仁山)因凝然所著《八宗綱要》重作《十宗略說》,從此凝然所說大為流行。

觀上所述,日本與中國之記載差別甚大。主要問題為日本記載謂中國有三論宗、成實宗、俱舍宗、涅槃宗、地論宗、攝論宗等。但於中國記載中,此等名稱甚為罕見,而常見者則為成實師、攝論師等。即偶有之,亦僅指經論之宗義,或指研習某一經論之經師、論師。其中唯三論或可曰已形成教派。如以經論或經論師為「宗」,則中國流行之經論亦不只此數,如上引南齊‧周顒〈抄成實論序〉記當時經論流通之情形,有曰︰「涅槃法華,雖或時講;維摩勝鬘,頗參餘席。」中唐‧梁肅《智者大師傳論》敘佛去世後事有曰︰「故攝論、地持、成實、唯識之類,分路並作。」如以流行甚廣為宗,則查《續僧傳》,隋唐講地持者極多,而吉藏《百論疏》〈破空品〉有曰︰「大業四年為對長安三種論師,謂攝論、十地、地持三種師,明二無我理」云云。夫凝然既謂有地論、攝論二宗,何以獨無地持宗耶﹖如以學說特殊為宗,勝鬘特主如來藏,則亦有勝鬘宗矣。且俱舍、成實自智愷作〈俱舍論序〉以來,許多撰述均言成實、俱舍同屬經部,理論雖有差別,但在印度固出於一源也。然在中國「十宗」中成、俱分為二宗,在「十三宗」毗曇卻包含俱舍為一宗,此類可疑之點,均待研尋。

由此可見,如成實論師、涅槃經師諸學派與天台、華嚴諸教派相提並論,則中國佛教必不只十宗或十三宗也。按凝然《三國佛法傳通緣起》於述震旦十三宗後論曰︰
「古來諸師隨所樂經,各事講學,互立門輩弘所習學。若以此為宗,宗承甚多焉。或從天竺傳來弘之,或於漢地立宗傳之,建立雖多,取廣玩習不過十三。如上已列雖十三宗,後代澆漓,漸次廢怠,所學不多。」

據此凝然自言以經論之講習為宗,而數目亦不定為十三,但其竟列為十三者,亦無具體說明,不過「取廣玩習」耳。故於此或可得以下兩點之認識︰

第一、凝然學說之來歷,實為有關日本佛教史之問題,尚待研究。然據所知,在中國齊梁之世經論講習至為風行,成實論師,南北均多。真諦來華,譯經於廣州,俱舍亦流行於南北。兩者傳入日本後,日本僧俗掌權者俱認為宗,而成實、俱舍之為寓宗及每年度人規定名額,均係由朝廷下詔。日本佛史學,遂將此二宗與華嚴宗等並列,視為中國傳入之宗派。而凝然故而以為既成實與俱舍論師有宗,則涅槃、毗曇等等亦應為宗矣,遂有十三宗之說。然須知凝然之師宗性,嘗抄錄中國《名僧傳》,撰日本高僧傳,實未言及十三宗。宗性嘗著《俱舍論本義抄》,有四十八卷之多,並未提及所謂「俱舍宗」及其史實。且與凝然同時之著作《元亨釋書》只述及日本有三論等七宗,而稱成實、俱舍、淨土為寓宗,並未言及中國有攝論等宗,亦無十三宗之說。此均不能不令人懷疑,凝然之說出於自造也。

第二、關於中國佛教之宗派,蓋應根據宗鑒、志磐之說,除天台宗外,有禪宗、華嚴、法相、真言、律宗等五宗,至於三論宗,雖已形成教派,但傳世甚短。三階教隋唐盛行於民間,應可認為教派。至於淨土,則只有志磐謂其「立教」,但中國各宗均有淨土之說,且彌陀彌勒崇拜實有不同,亦無統一之理論。又慧遠結白蓮社,只是唐以後之誤傳,日本僧人且有認淨土初祖為曇鸞,並非慧遠,而所謂淨土七祖歷史乃南宋四明石芝宗曉所撰,並無根據。(見《佛祖統紀》卷二十六)故淨土是否為一教派實有問題(本書為方便見,暫於本章中列入),可見中國各種教派之情形亦互異也。

◎附三︰橫超慧日講‧隆藏記〈日本的中國佛教研究〉(摘錄自《世界佛學名著譯叢》{47})

(一)研究中國佛教的意義
研究中國佛教的意義在於︰第一、它有卷帙浩瀚的經典。漢譯經、律、論三藏和中國歷代高僧的著作,經編纂整理,成立了漢文大藏經。從數量來講,其它語系的佛典,是無與倫比的。第二,它有悠久的歷史。佛教自東漢末年傳入中國,至今近兩千年。它的流傳和發展,在思想史、社會史和文化史上給人類留下了光輝燦爛的遺產。第三,中國佛教是在中國固有文化思想的背景下形成的,又給漢唐以後的中國文化以積極影響。第四,中國佛教是日本佛教的「母胎」。日本佛教基本上是從中國移入的,不少宗派直接發源於中國。特別是明治維新以前,日本佛教徒完全是依據中國漢譯經典去理解佛教的。因此,今天我們研究中國佛教,不僅對進一步理解日本佛教和廣泛地探討中國思想、文化有其價值,而且加深兩國佛教交流和相互理解,也有其現實意義。

(二)中國佛教通史和斷代史的研究
日本關於中國佛教史的研究,可分通史和斷代史兩方面。戰前比較有名的中國佛教通史有境野黃洋(境野哲)氏的《支那佛教史講話》和《支那佛教史綱》。我在學生時代就是以這兩書為課本去了解中國佛教史的,其後,岩波書店出版了宇井伯壽氏著的《支那佛教史》。該書純屬概說性質的歷史讀本,以人物和文獻為中心,涉及的內容較少。我受影響最大的是常盤大定氏著的《支那的佛教》。它分中國佛教思想史和中國佛教史兩大部份,前部份對傳譯、立宗、教判、心識、法界、中道、佛性、修道、成道等佛教思想進行了綜合論述。後部份將中國佛教史分為準備時期(漢、三國)、研究時期(南北朝)、建設時期(隋、唐中葉)、實行時期(唐末、五代)和繼紹時期(宋以後)。這種分法在學術界一直影響較大。作者在考察中國佛教史的過程中,大量引用考古資料,並參考儒、道二教文獻加以論證,一改過去以佛教文獻資料為中心的作法,是一部劃時代的著作,對後世影響頗深。

戰後最有代表性的通史是道端良秀氏著的《中國佛教史》(一卷)。該書注重中國佛教與社會的關係,從佛教文化史的角度考察了佛教傳入中國後如何同中國社會相融合、人民大眾對佛教的信仰等問題,是一部很有特點的通史,經四次再版,目前被日本一般佛教大學作教材使用。此外,還有牧田諦亮氏編的《中國佛教史概說》(一卷)。此書由五位學者執筆,從佛教傳入中國一直寫到1940年代,提綱挈領,文筆簡潔。特別是書後附有詳細年表和戰後具有代表性的研究論文目錄及主要參考文獻,為學者們提供了方便。但是,此書對佛教各宗教義涉及較少。

1968年出版的塚本善隆氏著的《中國佛教通史》第一卷是一部比較詳細的通史。作者受松本文三郎和望月信亨二氏的影響較大,對古典解讀和史料批判有獨特見解,著重從中國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考察佛教在各個時代的不同社會歷史背景下所形成的特點。他認為在中國佛教發展史上為建立中國佛教奠定基礎的僧侶是佛圖澄、鳩摩羅什和道安、慧遠。可惜此書只寫到東晉作者就去世了,未成全璧,這不能不說是學術界的一大憾事。

最近出版的有鎌田茂雄氏著的《中國佛教史》(一卷)和《中國佛教史》一~三卷。前者是概說性的通史。後者預定出版八卷,寫到明清以後。該書廣泛地吸收了國內外關於中國佛教史的研究成果,比較注重考察佛教在中國歷史上如何吸收、發展和最後成為「中國人的宗教」等問題。作者在敘述南北朝以前的佛教時,受中國近代著名佛教史學家湯用彤教授的影響較大。另外,近年陸續出版了中村元氏主編的《亞洲佛教史》十二卷,其中「中國篇」有五卷,對西域地區的佛教、漢民族地區的佛教和中國民間宗教等進行了大量研究。

戰後,日本關於研究中國佛教斷代史方面的著作較多,這裡僅介紹幾部有代表性的著作。塚本善隆氏撰的《支那佛教史研究‧北魏篇》(一卷)共收論文十篇,對北魏時代的政教關係和僧團制度等問題作了專門考察。宮川尚志氏的《六朝宗教史》,從文化史的立場論述了六朝時代佛、道二教發展情況。滋野井恬氏的《唐代佛教史論》,是作者數年來撰寫的論文集。該書引用資料豐富,對唐代的宗教政策、宗教管理制度、佛教教團活動情況和寺院經濟等問題作了系統研究。山崎宏氏著有《支那中世佛教的展開》(一卷)和《隋唐佛教的研究》(一卷),前者主要考察了佛教在隋唐以前的發展情況和唐代的僧官制度、唐代僧侶在大眾教化中的各種社會活動等問題;後者對道安、神秀、神會、圭峰、不空等高僧在社會上所佔的地位等問題進行了詳細論述,並且還考察了隋唐時代日本留學僧在中國求法的情況。此外,我自己也寫了一本《北魏佛教的研究》。我試從思想史的立場,對曇鸞的淨土信仰、達磨禪宗的興起、北地涅槃學和佛、道二教關係等問題作了初步考察。其中,我特別強調對《出三藏記集》的研究。因為我認為此書中所列舉的幾部「偽經」是適應中國倫理綱常和習俗而寫的,是中國佛教在形成過程中的一個獨特現象,對研究中國思想史也有參考價值。道端良秀氏運用社會經濟史的觀點,探討了唐代的佛教政策、度牒和寺院經濟等問題,著有《唐代佛教史研究》和《中國佛教社會經濟史的研究》兩冊,也比較有名。

牧田諦亮氏是日本當代研究宋以後佛教的權威學者,他的《五代宗教史》和《中國近世佛教史研究》二書,在學術界評價很高。他認為宋以後的佛教是「民眾佛教」。因此對民眾佛教的成立和「居士佛教」的出現等問題作了大量論證。此外,野上俊靜氏著有《遼金的佛教》(一卷),可以說是日本戰後研究這一時期的佛教的劃時代著作。該書作者是東洋史專家,他運用歷史學的觀點,考察了遼金時代佛教同政治的關係等問題。另外,高雄義堅氏的《宋代佛教史的研究》和最近出版的牧田諦亮氏的《中國佛教史的研究》第一、二(論文集)等也是比較有名的學術專著。

(三)中國佛教思想史的研究
中國佛教思想史所包括的範圍較廣,佛教各宗教義史和儒、佛、道三教交涉史均屬其研究對象。戰後日本對這方面的研究比較盛行,學者如林,出版的著作也不勝枚舉。這裡僅概略地談談運用思想史的研究方法所取得的一些研究成果。

在這方面,早期的著作有松本文三郎氏的《佛教史的研究》(一卷)。他注重利用思想史的觀點考察中國大乘佛教思想。如〈關於「起信論」支那撰述說〉、〈禪宗的起源〉等論文都是很有說服力的。他還著有《佛教史論》和《佛教史雜考》兩冊。他認為達磨是歷史上的人物,不是捏造的神人。還對牟子《理惑論》撰述年代和《六祖壇經》真偽等問題進行了大量考察,提出了自己的見解。常盤大定氏的《支那的佛教、儒教和道教》是一部專論三教關係史的鉅著,分前後兩篇,前篇為〈儒佛二教交涉史〉,後篇為〈道佛二教交涉史〉。在考察三教關係的過程中,強調了佛教給儒、道二教的影響。我在學生時代受常盤大定氏的影響較深,注重探討佛教思想史。近年我寫了《中國佛教的研究》三卷,對道安在中國佛教思想史上的地位進行了論證,我認為所謂「中國佛教」實際上是從苻姚二秦才開其端緒的,其代表人物就是道安。這一看法,不一定很對,有待繼續研究。最近荒木見悟氏著有《佛教與儒教》一卷,他認為宋明理學是融合佛教的本性論和儒教的現實論而形成的產物。另外,塚本善隆氏就「孝」的問題,考察了儒、佛二教的異同,著有《佛教和儒教倫理》一卷,也比較有名。

(四)中國佛教文獻的研究
日本對佛教文獻的研究一直比較重視,在佛學研究中成立了「文獻學」。它除了主要研究梵、巴、藏等文字的原始佛典文獻外,對漢文佛典文獻也進行了研究。

在漢文佛典文獻研究中,比較有名的是塚本善隆氏主編的《肇論研究》。該書是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主持的事業,我當時也應邀參加了這項研究工作。全書共分三篇︰第一篇是〈注釋篇〉,以校訂、翻譯和註解為主。第二篇是〈研究篇〉,共收了七篇論文,對僧肇的佛學思想、《肇論》在佛教史上的意義和流傳情況等進行了論述。其中我也有一篇論文,從思想史的角度初步考察了〈「涅槃無名論」及其思想背景〉。第三篇是〈夢庵和尚節釋「肇論」〉的照相版。另外還有木村英一氏主編的《慧遠研究》,分〈遺文篇〉和〈研究篇〉,共兩卷。此書除了著重對《大乘大義章》和《慧遠文集》作了詳細校訂、註釋外,同時還對慧遠的淨土思想進行了研究,強調慧遠對中國佛教的影響。塚本善隆氏著的《「魏書‧釋老志」的研究》,分〈解說篇〉和〈譯注篇〉兩部份。在〈譯注篇〉中出現了不少錯誤,對此我曾寫過書評,就該書中的一些訛誤作了修正。牧田諦亮氏主編的《中國梁、唐、宋「高僧傳」索引》和《「弘明集」研究》,在學術界評價較高,可以說,該書是近年日本在漢文佛教文獻研究中最理想的成果。近年還陸續出版了《講座敦煌》十卷,對敦煌發現的變文和禪宗文獻作了詳細研究,成績十分可觀。我本人最近想研究《出三藏記集》,但是歲數到了,力不從心,只好讓年輕的研究生們去「共同研究」。

(五)共同研究(各種論文集)
「共同研究」是戰後日本學術界的一種新型的研究方法,其特點是數人同時對某一論題或典籍從不同的角度進行研究,然後將研究成果用論文集的形式整理出版。

在這方面,早期比較有名的成果是宮本正尊氏主編的《佛教的根本真理》。該書共四篇,其中第三篇是〈中國佛教的形成與真理觀〉,收有九篇論文,由塚本善隆氏、道端良秀氏、小笠原宣秀氏和我執筆,從中國政治、社會、思想和宗教史的角度考察了佛教真理在中國的發展情況。此外,上面提到的《肇論研究》、《慧遠研究》、《弘明集研究》、《中國梁、唐、宋高僧傳索引》和最近由中村元氏主編出版的《佛教語大辭典》等,都是「共同研究」的成果。

此外,專門研究中國佛教史的論文集有《常盤博士還曆紀念‧佛教論叢》、《塚本博士頌壽紀念‧佛教史學論集》、《福井博士頌壽紀念‧東洋思想論集》、《結城教授頌壽紀念‧佛教思想史論集》等。其中《塚本論集》收集了日本第一流學者撰寫的中國佛教研究論文,是戰後日本研究這方面問題的重要成果。

(六)主要學會和學術刊物
日本最早成立的全國性佛教研究機構是「日本佛教學會」和「日本印度學佛教學會」。前者成立於1927年,由佛教各宗立大學聯盟組成。每年舉行一次學術大會,出版《日本佛教學會年報》。後者成立於1951年,由日本政府和佛教各宗派聯合成立。每年舉行一次學術大會,出版大型刊物《印度學佛教學研究》。這兩個刊物每期均發表有關中國佛教研究的論文。

戰前日本帝國為了侵略中國,曾大力提倡「支那學」的研究,發行過《支那佛教史學》雜誌。該刊成立於1937年,發起人有塚本善隆、高雄義堅、野上俊靜、道端良秀、牧田諦亮(以上京都學派)、福井康順、結城令聞、山崎宏和我(以上東京學派)等。該雜誌每期專門發表研究中國佛教(史)的學術論文。1944年停刊,戰後更名為《佛教史學》。

此外,《佛教史學》、《宗教研究》、《佛教研究》和佛教各宗立大學學報等刊物也發表中國佛教研究成果。

(七)結語
以上,就我所瞭解的範圍簡單地介紹了日本學者對中國佛教研究的情況。日本關於中國西藏佛教、中國佛教藝術和佛教各宗教義等方面的研究也發表了不少著作和論文。由於我本人瞭解有限,在此從略。總之,從以上可以看出,日本無論是戰前還是戰後,對中國佛教的研究一向比較重視,分工也細,發表的論文和出版的著作也非常多,取得了初步成果。但是,尚未開拓的課題還不少,特別是對中國佛教思想的研究,有待今後繼續努力。

〔參考資料〕 蔣維喬《中國佛教史》;湯用彤《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中國佛教史》(《世界佛學名著譯叢》{44}、{45});鎌田茂雄《中國佛教史》(全書共計八卷);道端良秀《中國佛教史全集》;常盤大定《支那佛教の研究》;橫超慧日《中國佛教の研究》;《支那佛教史學》七卷;E. Zürcher《Buddhist Conquest in China》。


中外日報

日本宗教界的專業報紙。係真溪淚骨於明治三十年(1897)十月一日所創辦,當時名為「教學報知」。發刊時僅有四頁版面,今日已增至十二頁版面(另外,不定期出刊十六版),屬日報形式,每週發行五次(週六、日、例假日休刊),為日本歷史最久的宗教性報紙。

明治三十年,日本因經濟危機、貨幣貶值、銀行擠兌,社會動盪不安。另一方面,宗教界內基督教積極展開傳教,而種種新佛教運動與教團活動也蓬勃地發展。真溪淚骨有鑑於此,遂創辦「教學報知」,希望以正確的思想與信仰引導群眾。

昭和三十二年(1957),今東光繼任社長;昭和三十七年,吉田留次郎接任第三任社長;昭和五十年,本間昭之助上任。本間社長在任內曾與中國大陸「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合辦中日佛教學術會議,頗為中日佛學界所矚目。此外,並致力於發展社務,確立此刊物的正確宗旨。如今中外日報的發行數量已達到八萬餘份,讀者群普及於佛教界、神社界、教派神道界、新宗教界、基督教界、宗教學會、宗教(宗門)學園等。

其版面內容包括︰日本宗教界大事(各宗團的經營、宗團聯合機關的經營)、教界新聞、教育、布教、出版、藝術、運動、健康、工事(寺院建築)、行事(儀式),以及國內外宗教新聞,並刊載評論、學術論文、隨想、詩歌、讀者心聲等。又,每月刊行一次的大眾版「人生ヅャ─ナル」,以宗教情操為編輯方針,頗受歡迎;而每月特刊的「東洋醫學と奉仕のペ─ヅ」,則報導針灸、按摩、指壓等自然療法,因實用性高,引人注目。

中外日報的總社位於京都,但在東京又另設一本社,其分社則遍布大阪、廣島、名古屋;此外,韓國釜山也設有支局,台北設立通信部,印度地區也有特約記者為其撰寫特稿。


中部

南傳五部經藏中之一部。「部」為巴利語nikaya(尼柯耶)之意譯。《中部》即指具有中等長度,不過長,也不太短之經文部類。此部之性質略同於北傳阿含經中之《中阿含》。共收一五二經,分為三經十五品,即︰

(1)根本五十經︰收有根本法門品、師子吼品、譬喻法品、雙大品、雙小品等;每品各收十經。

(2)中分五十經︰收有居士品、比丘品、普行者品、王品、婆羅門品等;每品各收十經。

(3)後分五十經︰收有天臂品、不斷品、空品、分別品、六處品等;前三品各有十經,後二品各有十一經。

據日本姉崎正治《The Four BuddhistAgamas in Chinese》及赤沼智善《漢巴四部四阿含互照錄》所載,《中部》與漢譯《中阿含經》僅有九十八經相同,品名相同的僅有四品,且二者經品的順序亦不完全相似。

在原典方面,今有錫、緬、暹文本,及巴利原典刊行會出版的羅馬字本,並有德文、英文及日文譯本。

◎附︰溫特尼茲(Winternitz)《印度文獻史》〈佛教文獻〉第三章(依觀摘譯)

《中部》係由一百五十二篇經典所組成,與《長部》的經典相較起來,它的每一經篇幅稍短。《中部》中的各篇經典,都可說是一篇相當完整的作品,而各篇經典無論在價值或種類上,也都是不相同的。由於經典的數量較《長部》為多,因此在內容上,《中部》自然比《長部》豐富。這些經典幾乎包含了佛陀的一切教法,例如︰四聖諦、業、慾望及輪迴主體的否定、涅槃、各種瞑想等。雖然這些論議泰半都是些令人發悶的教說,但它們都附有或長或短的序文;這些序文有些是採取對話的方式,有些則是itihasasaṃvāda(敘事詩、傳聞、口碑、故事)。運用譬喻來宣導教義,是一極為理想的手法,而在一整篇的經文中,有時候是以一則譬喻展開敘述;有時則是為使人對某一教義加深印象,而再三的運用數則譬喻。又,有時候也會為了要闡揚某些教義而加入神話與傳說。例如《中部》第三十七經即屬此類。在本經中所描述的是︰有名的佛弟子目犍連造訪帝釋天宮的故事。「目犍連比丘以其足之拇指撼動最勝殿」的這種記載,頗能使人聯想起《摩訶婆羅多》與《往世書》中的婆羅門的傳說。而某些itihasasaṃvāda則令人覺得那是真實事件。例如第一四○經所載的弗迦邏娑利(Pukkusāti)的故事。該經之末尾敘述弗迦邏娑利思欲加入僧團,但當他外出取衣鉢時,在路上被一條牝牛觸死。對於此一意外事件,佛陀向比丘們說︰「雖然弗迦邏娑利尚未成為比丘中的一員,但實際上,他已證得了涅槃。」又,在一四四經中有闡陀(Channa)比丘的故事。經中記載闡陀比丘身罹重病,以刀自絕。就此,佛陀給予讚賞的評語。佛陀認為如果自殺是為了再生與獲得另一個肉體,那麼這個舉動是要受非難的,但如果是為了入涅槃,則就不然。採自佛陀時代的實際事件而又吸引人的第九十三經〈阿攝惒經〉(Assalāyana-sutta),也頗能感動我們。對自負的婆羅門而言,佛陀所主張的「四姓皆清淨」的說法,頗令人不悅。經中年輕婆羅門阿攝惒與釋尊兩人就階級制度所作的談論,在實際生活中是經常發生的。在作為反對婆羅門階級制度的論證上,本經可以說非常足夠。經中有這麼的一段話︰
「婆羅門如此言道︰尊者喬達摩!婆羅門是最高的階級,其他階級是卑劣的。只有婆羅門才是白色的,其他的都是黑色。只有婆羅門是清淨的,其他的則不然。婆羅門是梵天的真正之子,是從其口而生;由梵天所生、梵天所造,是梵天之嗣子。」

對於阿攝惒的如此言說,佛陀隨即提出一連串的反問,而阿攝惒皆給予肯定的答覆,因此,婆羅門的主張不被承認。亦即在經中佛陀是這麼說的︰
「阿攝惒!你認為怎麼樣呢﹖譬如若有剎帝利灌頂王召集了一百名來自種種階級的人,並且對他們說︰『諸位賢士,你們之中的剎帝利族、婆羅門族、王族人,請取娑羅樹、娑羅羅樹、旃檀樹、鉢曇摩樹等良木鑽之取火吧!另外,你們之中的旃陀羅族、獵師、竹師、車師、補羯娑(Pukkusa)族者,也請你們取狗槽、豬槽、浴槽、伊蘭梵樹鑽之取火吧!』阿攝惒!你認為怎麼樣呢﹖你會認為只有那些剎帝利族、婆羅門族、王族人用娑羅樹、娑羅羅樹、旃檀樹、鉢曇摩樹所生起的火才有光焰、光色、光燿,只有他們的火才有火的功用﹖而那些旃陀羅族、獵師,乃至補羯娑族人由於用狗槽、豬槽、浴槽、伊蘭梵樹等劣材;所以他們所生的火就沒有光焰、光色、光燿,而且不具有火的功用嗎﹖」

對於佛陀所提出此一問難,阿攝惒當然不得不回答兩種火沒有任何區別。因此,釋尊下結論說︰就階級制度言,兩者的關係也是同樣。

但是,另外有某些經典既不是對話,也不是論議,而只是故事而已。例如第八十六經就是一篇正式的古故事詩,經中以散文與韻文敘述兇賊鴦掘摩羅(Aṅgulimāla)的故事。有關他成為比丘以至證得阿羅漢的那些記載,誠是古代佛教詩中的珍品。又,第八十三經所敘述的是有關大天(Makhādeva)王以頭上白髮已現,因而拋捨權位出家為比丘的故事(〈本生經〉中亦有此一故事)。與此類似的是第八十二經的〈賴吒惒羅經〉(Raṭṭhapāla-sutta)。本經係以優美古老的民謠調所成,茲摘錄如次︰
「年輕且出身良好的賴吒惒羅想出家為比丘。然遭其雙親堅決反對,於是他拒食任何食物,最後終於得到雙親的允諾。數年後,他回到故鄉,在自己的家門口托鉢乞食。其父並沒有認出眼前的比丘就是他的愛子,又因為認為︰『自己那個可愛的兒子就是受這樣的剃髮僧誘惑才捨世離俗的。』於是將賴吒惒羅逐出門外。這時候,恰好其家婢出門倒掉一些昨夜的殘粥。賴吒惒羅趨前向女婢求乞那些殘粥。女婢認出這名比丘就是他家主人的兒子,於是進去稟報主人。主人追出門外要賴吒惒羅進屋裏接受招待。但是,賴吒惒羅以今天已用過飲食的理由拒絕並且告退。不過,他倒是接受隔日的邀請。為了隔日的宴請,其父不僅在飲食上費盡心思,並且在餐廳裏擺滿了黃金與飾物,又教賴吒惒羅的前妻打扮裝飾。在當天的宴會中,賴吒惒羅受到極為熱誠的款待,其父願意將所有的寶石、財寶通通交給他。然而,賴吒惒羅卻如此言道︰『父親大人,請聽我一聲勸吧!請將這所有的黃金和飾物堆到車上,通通都沈到恒河的最深處。為什麼我要如此說呢﹖因為我覺得世界上任何的苦痛、不幸、悲慘以及災害等等,都是因之而生的!』又對於匍伏於其足下,向他示愛的前妻,賴吒惒羅也沒受任何影響。用過飯後,賴吒惒羅就告別而出。在途中,他遇見了拘牢婆國的國王。國王對他說︰『一個人若是老了、生病了,或是貧窮,或是親族喪亡而想去當比丘,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對於一個既年輕又幸福、健康的人願意去出家之事,我實在很難理解。』於是,賴吒惒羅以存在的空無以及慾望的難以滿足等等回答國王,並以蘇格拉底式的對話向國王論證佛陀的教理。

除了這種優美的作品之外,也可以看到枯燥而無味的篇章。那些篇章是以問答示教的文體說明一些學術性的看法或基本教理。例如第四十三經、第四十四經即屬此類。這類經典中有一些經典(例如第一二七經、一三七經、一四○經、一四八經、一五一經),完全採用《增支部》的條列方式,以及「論藏」中所用的定義與分類的體裁。與前文所說的故事詩全然不同的是第一一六經。在此經中,先以散文敘述獨覺,其次又以韻文複述。這種韻散混合體的經典,在《長部》中也有一些;這是極為後世的文體,在梵文佛教文獻中我們也可以見到。

《中部》中的經典,雖然在關於古代佛教與佛及其直傳弟子之間上,不能提供我們最佳的資料;但是,我們認為它的價值在於︰不僅提供了比丘本身的日常生活資料(如第五經、第二十一經、第二十二經),並且對於其他階層的古代人的日常生活,也給予很多有趣的提示。例如第五十一經,對於婆羅門供犧的組織,血腥的供犧與政治、司祭的關係上,提供了珍貴的資料。關於古代印度所流行的種種苦行,我們也可從中窺知。例如第十二經與第十四經中,可以看到苦行的實際狀況;第四十經、第四十五經、第五十一經以及第六十一經中,可以瞭解各種宗派各種種類的聖者。例如當時的「犬行者」、「牛行者」的苦行法是吃著與狗、牛完全同樣的食物。對於被問及︰「修這樣苦行的苦行者,其來生將獲何等果報﹖」時,佛陀的答覆是︰「最好的情況也只是犬行者為犬,牛行者為牛;但是,首先兩者必將墮落到地獄中!」某些經典,由於提到佛陀與耆那教的關係,因此別具歷史意義。例如第五十六經〈優波離經〉(Upāli-suttanta)特為重要,而第五十七經、第一○一經、第一○四經也不能忽視。第七十六經因提及了佛陀時代其他教主(尤其是自由思想與詭辯家的教理)與佛陀之間的關係,因此是一既重要又有趣的經典。此外,有關各種種類的迷信,社會性的、法律上的狀態等,也屢屢言及。例如第十三經,列舉了殘酷的刑罰;第三十八經記載的是,對於孩子的誕生與教育方面的種種奇特的觀念;第二十八經與第三十七經提及翁媳之間的關係。

就成立的時代言,各經典之間經常是相差懸殊的。如同《大般涅槃經》中古老的部分一般,《中部》若干經典中的佛陀,純然只是以人或教師的身份出現,他說他自己只是個和一般人沒兩樣的普通人,但他希望自己能獲得某種智慧,證入畢竟的涅槃。例如在第二十六經與第三十六經中,就是佛以素樸的言詞敘述其本身毫無奇蹟色彩的部分自傳。但是,在其他經典中(例如第十二經)中的佛陀,則具有種種神通,並且具有絕對性的神的性格。第一二三經的〈希有未曾有法經〉中描述了菩薩入胎、誕生的所有奇蹟;情形就如同我們在《長部》的〈大本經〉所看到的,以及成立於後世的非聖典著作(例如《Nidānakathā》、《Lali-t a-vi-stava》等)的佛傳中所看到的那樣。在那些經典中,佛陀(或是如目犍連尊者那樣的佛弟子)經常會「如壯士屈伸臂頃」那樣的突然消失,而又突然出現在天界(例如第三十七經、第四十九經等等)。如第四十九經之類的某些經典,則是力圖證明佛陀遠比一切天神或最高的梵還要高明。一般而言,在這些經典中,佛陀是主要的發言者,但是,也有一些是佛弟子當主要發言人物,例如第十五經、第四十三經以及第四十四經。有時候,諸如第一二六經之類的經典,不僅只是由一名佛弟子回答問題,甚至再由佛陀確認其答案正確。又,所有的經典絕非是佛陀在世時所成立的,這一點可以從第八十四經、第九十四經中得到證明。在此二經中,敘述在被問及「佛陀今在何處﹖」時,弟子答言︰「師已入無餘涅槃。」第一○八經更是與佛陀的入滅有直接關聯。亦即在此經中敘述當阿難被問及︰佛陀入滅前,有否選定某人作為僧團的領導者時,阿難答說︰沒有。但由於僧團係以「法」為所依,並且若依循佛所制定的波羅提木叉,「律」自能在僧團維持下去,因此,僧團不會失其「所依」。從這一點看,本經與律的關係尤甚於法。此一事例,在其他經典,例如第一○三經、第一○四經以及一四二經中也可以看到。

《中部》所含的各篇經文,都是透過不同的方法來闡述教理,然而是否能從其相異的方法而推定其成立是在早期或晚期﹖對於這一點,確是有必要再作探究的。例如,在第一二九經以下與第一三五經以下的數經,關於業的教義以及地獄苦痛的描述,就如同《往世書》所作的描述一般,從這點看,或許此數經是在後期才成立的。但是,也不是不可能在相當早期的時代,業的教義中較通俗的概念就與純粹的哲學概念並存。當在進行《中部》的編纂工作時,僧團已具有相當程度的歷史,這可從第六十五經「昔日學處少,而悟入比丘多;今日學處多,但悟入比丘少。」的敘述得到證明。第九十三經〈阿攝惒經〉中所提到的臾那‧劍浮(Yona-kamboja),則可以證明比阿育王稍早的時代,希臘‧巴克托利亞帝國已經存在。

第四十一經與四十二經二者,似乎是在表明《中部》的成立情況。後者除了簡短的序文外,全文與第四十一經雷同。其他經典中,相同教誨或對話也有再次出現的情形。例如第一三二經與一三四經只不過是同一教法的異本。它們可能是比丘實際所行的說教。在更好的觀點還沒有出現之前,比丘只好將從前流傳下來的教法稍稍改變而再三的轉述。因此,《中部》的編集者也只是將他們所蒐集的教法彙集在一起而形成了《中部》。

〔參考資料〕 《印度哲學研究》卷二。


五十三佛

(一)阿彌陀佛在因位為法藏菩薩時,其師世自在王佛以前所出世的諸佛︰出自《無量壽經》(魏譯)。五十三佛名依次為︰錠光、光遠、月光、栴檀香、善山王、須彌天冠、須彌等曜、月色、正念、離垢、無著、龍天、夜光、安明頂、不動地、琉璃妙華、琉璃金色、金藏、焰光、焰根、地動、月像、日音、解脫華、莊嚴光明、海覺神通、水光、大香、離塵垢、捨厭意、寶焰、妙頂、勇立、功德持慧、蔽日月光、日月琉璃光、無上琉璃光、最上首、菩提華、月明、日光、華色王、水月光、除癡暝、度蓋行、淨信、善宿、威神、法慧、鸞音、師子音、龍音、處世。

關於此五十三佛,因譯本不同,在數量及次序上也有不同的說法。就數量而言,《平等覺經》(漢譯)說三十六佛、《大阿彌陀經》(吳譯)作三十三佛、《無量壽如來會》(唐譯)作四十一佛、《無量壽莊嚴經》(宋譯)為三十七佛,現存梵本及西藏譯本則列出八十一佛(或作八十佛)。就次序而言,漢、吳、魏三譯本及梵本皆以錠光佛(或作燃燈、燈作)為始,次第出世至世自在王佛為終。唐、宋及西藏譯本則相反,以世自在王佛開始,最後是錠光佛。

(二)三劫三千佛於因位時所聞持的五十三佛︰出自《觀藥王藥上二菩薩經》。即普光、普明、普靜、多摩羅跋栴檀香、栴檀光、摩尼幢、歡喜藏摩尼寶積、一切世間樂見上大精進、摩尼幢燈光、慧炬照、海德光明、金剛牢強普散金光、大強精進勇猛、大悲光、慈力王、慈藏、栴檀窟莊嚴勝、賢善首、善意、廣莊嚴王、金花光、寶蓋照空自在力王、虛空寶花光、琉璃莊嚴王、普現色身光、不動智光、降伏諸魔王、才光明、智慧勝、彌勒仙光、世靜光、善寂月音妙尊智王、龍種上智尊王、日月光、日月珠光、慧幡勝王、師子吼自在力王、妙音勝、常光幢、觀世燈、慧威燈王、法勝王、須彌光、須曼那花光、優曇鉢羅花殊勝王、大慧力王、阿閦毗歡喜光、無量音聲王、才光、金海光、山海慧自在通王、大通光、一切法常滿王。該經復云(大正20‧664a)︰
「得聞是五十三佛名者,是人於百千萬億阿僧祇劫不墮惡道。若復有人能稱是五十三佛名者,生生之處常得值遇十方諸佛。若復有人能至心敬禮五十三佛者,除滅四重五逆及謗方等皆悉清淨。以是諸佛本誓願故,於念念中即得除滅如上諸罪。」

此外也見於《三劫三千佛緣起》。《出三藏記集》卷四也記有「五十三佛名經」,但內容不詳。

〔參考資料〕 (一)《十住毗婆沙論》卷五〈易行品〉;《淨土教之研究》。(二)《觀虛空藏菩薩經》。


五百戒

指比丘尼具足戒之大數。《大愛道比丘尼經》卷上(大正24‧948b)︰「佛告比丘尼裘曇彌,汝行十戒如法者,有大戒名具足,真諦行之,疾得作佛。凡有五百要事。」《毗尼母經》卷八云(大正24‧850c)︰「比丘有二百五十法,比丘尼有五百法。」此外,《摩訶僧祇律》卷四十、《大智度論》卷十三、《分別功德論》卷一、卷二也都有五百之語。

然而檢視諸律,卻沒有明示五百戒之數,如《四分律》卷二十一以下,僅列出八波羅夷、十七僧殘、三十捨墮、一七八單提、八提舍尼、百眾學及七滅諍的三四八戒;《十誦比丘尼戒本》中以眾學為一0七,戒數凡三五五;《五分比丘尼戒本》中的戒數為三七三;《摩訶僧祇律》列出二七七戒;《教乘法數》列出三五0戒。故《四分比丘尼鈔》卷三云(卍續64‧115下)︰「世人妄傳五百戒者,非也。亦有經律尼戒五百,此但有總數而無實名也。」然《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中一之一則以為戒有廣略,不定數量,故五百之言非虛。

〔參考資料〕 《四分比丘尼戒本》;《四分律開宗記》卷九;《四分律飾宗記》卷三(末);《圓戒膚談》卷一、卷三。


仁欽桑布

西藏佛教後弘期的著名譯師。亦譯林親桑坡、仁欽桑波、仁欽藏卜,或稱「寶賢譯師」。生於阿里古格的恰汪熱那(gu-ge'i-sa'i-char snyung-vam-ratna)。十三歲時依智賢出家,曾被也協沃選派至迦濕彌羅(今克什米爾)留學七年,學習一切顯密教義。其後又連續出國,親近拏熱巴等七十五位大論師。回國後,人們稱其為「洛欽」(Lo-chen,即大譯師)。

氏曾迎請許多印度、迦濕彌羅的佛教大師到西藏,翻譯顯密經論,尤其著力於翻譯瑜伽部和集密續,並廣事弘揚。後來又迎請法護、慧護兩位論師弘傳戒法。據統計,仁欽桑布一生共翻譯了十七種經,三十三種論,一0八種怛特羅(tantra密續),另外還有醫藥、文法、工藝等方面的一些書。此外,他還對赤松德贊時期一些舊的佛經譯本進行修訂。並到處建寺修塔,以至現今的阿里人,幾乎把所有重要的寺廟都說成是仁欽桑布所建。

仁欽桑布譯經的特點,第一是數量多,第二是以密宗為主。西藏佛教史上,把他和他以後所翻譯的密宗經典,稱為新譯密典,而將在他之前所譯出的,稱為舊譯密典。有人認為後弘期密法之盛,和仁欽桑布翻譯大量密宗經典有直接的關係。(西藏僧人一般把朗達瑪滅佛以前的佛教,稱為前弘期;把公巴饒賽和仁欽桑布以後的佛教,稱為後弘期。)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當時的西藏國王拉德為了表示對仁欽桑布的尊敬,特別將普蘭協爾地區賜給他,這不僅是藏族歷史上第一次出現「谿卡」(即莊園)的名詞,也是政府封贈土地給僧人的先例。

〔參考資料〕 《中國佛教總論》;王森《西藏佛教發展史略》;多田等觀《チベット》;《西藏王統記》;G. N. Roerich《The Blue Annals》;E. Obermiller《Hi story of Buddhism by Bu-ston》;Giuseppe Tucci《Rin-c'en bzan-po e la Rinascita del Buddhismo nelTibet,Indo-Tibetica》。


公案

禪宗用語。原意指官府用以判斷是非的案牘。所謂「案牘」即指文書而言。官府之文書成例及訟獄論定者謂之「案」或「公案」。由此轉而為禪宗用語,即指祖師、大德在接引參禪學徒時所作的禪宗式的問答,或某些具有特殊啟廸作用的動作。此類接引禪徒的過程,往往可資後人作為判定迷悟之準繩,猶如古代官府之文書成例,故亦謂之為公案。

自古以來,有若干種集錄此種公案而成之作品,如《碧巖錄》、《從容錄》二書,即各收錄百則禪門公案。《無門關》也收錄四十八則。諸書所收公案,加上《景德傳燈錄》等五部燈錄所載,公案之數總計約有一千七百則左右。

依《天目中峰和尚廣錄》卷十一(上)所載,禪門公案,並非個人之知識上之臆見,亦非依文解義之解說,乃係會靈泉、契妙旨、破生死、越情量,與三世十方百千開士同稟之至理。故不可以義解,不可以言傳。因此,師家每藉公案提撕學人,而學人則藉以除去分別情識,俾得開悟之境界。

此種風氣創始於唐,而盛於宋,主要為臨濟系禪僧所盛用。到宋代乃成為公案禪之時代。例如,北宋末期五祖法演、南宋大慧宗杲及無門慧開均重視趙州「無」字公案,並經常以之提撕學人。

據《碧巖錄》卷首〈三教老人序〉云(大正48‧139b)︰
「公案者,倡於唐而盛於宋。(中略)其用有三,面壁功成,行腳事了,定槃之星難明,野狐之趣易墮,具眼為之勘辨,一呵一喝,要見實詣,如老吏據獄讞罪,底裏悉見,情欵不遺,一也。其次,則嶺南初來,西江未吸,亡羊之岐易泣,指海之針必南,悲心為之接引,一棒一痕要令證悟,如廷尉執法平反,出人於死,二也。又其次,則犯稼憂深,繫驢事重,學奕之志須專,染絲之色易悲,大善知識為之付囑,俾之心死蒲團,一動一參,如官府頒示條令,令人讀律知法,惡念才生,旋即寢滅,三也。」

此段文字,亦可幫助後人理解公案之特質。

◎附一︰日種讓山著‧芝峰譯《禪學講話》第三章第四節(摘錄)

公案的地位
就是被看做純主觀的禪,但關於達成其宗教的機能,也自不可不具備種種的條件。這些條件,自然地被綜合著而成為一個統一體,無論在內在外所飛躍著的禪的宗教機能,都可看得到。可是在綜合體成為綜合的中心的,務須把其他的一切在這中心上運用著綜合的力,把被綜合了的一切賦以生命,使之完備,使之躍動,一一都使之成為有力的以達成其任務。有了這樣,然後纔產生出總的機關,宗教的機能,就會顯現。禪的公案,實際就是成為這作用的中心的東西;依於公案,一切被綜合了的,被賦以生命了的,都完全地達成其作用。公案在這種意義上,可說是禪的生命的主要分子,是基本的主動體。所以禪的持續和發揚,第一需要公案;其他的不過是助成禪的宗教的機能的補助條件而已。關於宗教上的所謂補助條件,舉例來說︰好像病人之於補品,也不是簡易或無代價的。因為由於那些補助條件,宗教的生命得以實現化,宗教的使命得以完成。雖然,也有一意傾向於補助條件的發達與完備,卻輕視了主動體的公案;也有祇被囚繫在時代潮流裏,一意的迎合潮流,結果忘卻原來的本旨;甚至對於公案的本身覺得不值一顧,而企圖破壞者。可是禪宗,若輕視公案或破壞,那末這個成立的基本,也就在這裏被破壞,甚至失卻了禪的生命。宗教,是以內在為重的。(中略)在禪宗雖兼顧到外形的達成,可是外形的達成,必須從內在的生命的飛躍所顯現的外形,纔是有生命有價值的,這種外形的達成,就是內在的生命的延長,同時又不忘其所顯現的本旨。古人之所以捨生命的沒頭參究公案,其原因也就在此。

公案的意義
所謂禪的研究,即是實際的體驗,除體驗外別有真實意味的研究,是不存在的。因之禪的講說,除提唱外沒有真的講說。假使問︰體驗什麼﹖提唱什麼﹖那就是古人提示的公案。公案的提唱及體驗,便是佛心的提唱、佛心的體驗。叫做「拈弄」或「評唱」的,都是公案;此外,什麼也不存在。試閱古今先德的「上堂」或「小參」所垂示的話頭,無非是公案;公案外更沒有什麼說示或評唱的。特別地在佛教典籍中數量最豐富的是「語錄」,內容全是公案的提唱及拈弄。又具有禪宗獨有作風的偈頌,和經典中的偈頌不同,在文字裏所含的意義,沒有不是公案的。禪的教法,這樣用公案來推動,一貫地運用著公案。若和別的宗教比較︰各家教宗,各有所依的經典,依經典而有教相,依據那一種經典的教相而顯其所依的立場,於是成立一一的宗派;但禪宗自稱為教外別傳,沒有經典為所依,可是公案,恰似教下各宗之於經典。就其內容上說︰當然各有各的獨得之點,悉不一致,但也不得說為是全然異物。公案是沒有成法的,照著古德各人的體驗,強調著特殊的個性,於是顯現出「喝」或「咦」來的法,這法是自家製造的,為使自家的法一推動時,禪的獨得的公案就在這裏出現,而且是成為禪的基本的主動體,成為生命;所以禪,除卻公案,就不能理解。

那末,公案是有著什麼意義呢﹖又在什麼意義上公案是基本的主動體呢﹖現在不可不進一步考察到關於這兩個問題。在這裏檢點先德所提示的解說,是解答方法的一種,然先德的解說,不同現在的人照著自己的意識隨便地下以截斷的,對於公案提示者的本意,不是馬虎任便的,所以現在首先來檢點古人的解說是怎樣﹖

「有人問︰佛祖機緣世稱公案者何也﹖曰︰公案者,乃喻公府之案牘也。法之所在,王道治亂,實係於斯。公者,乃聖賢一其轍,天下同其途之至理也。案者,乃聖賢為理記事之正文也。凡有天下者,未嘗無公府,有公府者,未嘗無案牘。蓋取以為法,而欲斷天下之不正者也。公案行則理法用,理法用則天下正;天下正則王道治。夫佛祖之機緣,目之曰公案,亦然。蓋非一人之臆見,乃會靈源,契明旨,破生死,越情量,三世十方開士所同稟之至理也。且不可以義解,不可以言傳,不可以文詮,不可以識度。如塗毒鼓,聞者皆喪;如大火聚,攖之則燎。故靈山曰別傳,傳此也;少林曰直指,指此也。自南北分宗,五家列派以來,諸善知識,操其所傳,負其所指,賓叩主應,得牛還馬時,任粗言細語而捷出,如迅雷不及掩耳。(中略)世稱長老者,即叢林公府之長吏也;其編燈集錄者,即記其激揚提唱之案牘也。

夫公案者︰即燭情識昏暗之慧炬也;抉見聞翳膜之金篦也;斷生死命根之利斧也;鑑聖凡面目之禪鏡也。祖意以之廓明,佛心以之開顯。其全超迥脫大達同證之要,自不越此。」(《中峰廣錄》〈山房夜話〉)

先德所說示的極其明瞭,將公案的真意義,可謂說得是透徹無餘了;公案是禪的基本的主動體或生命,也可瞭然;同時將公案的使命,也適確簡潔地指示出來。照這樣看法,得說公案是先德提唱的「正題」的意義,且這種正題裏,自充溢著聖賢所體悟的真理;所以以此為準繩,以之觀照邪禪、邪法,斷絕其不正,得知傳正禪正法之有在。而公案的作用,是徹透法的本源,契於佛祖解脫境上所現起的妙旨,使之入於與佛祖同一境涯。換言之︰是在於超越了吾人意識的情量,擊破了建築在情量上的生死城郭,使得到無生死、無分別智的真智,與佛祖同樣的人於遊戲三昧之境。這是中峰先德所提唱了的︰『燭情識昏暗之慧炬,抉見聞翳膜之金篦,斷生死命根之利斧,鑑聖凡面目之禪鏡。』先德提唱公案,檢驗學者的悟境的例子,在禪錄裏隨處可以看到。淺近的舉一個例,在禪門通途話題裏記載著念佛上人與獨湛禪師商量的公案︰「禪師一日問上人曰︰師是何宗行者﹖上人曰︰淨宗。禪師曰︰彌陀年幾歲﹖上人曰︰與我同年。禪師更曰︰上人幾歲﹖曰︰與彌陀同年。禪師追究曰︰即今彌陀在何處﹖上人默然而舉左手。」這實在是好個商量也。若已是「機法一體」、「信心獲得」的人,彌陀必定具現於自己的身心上。這樣的將是凡﹖是聖﹖照在禪鏡上而下以判斷這也是示出了「鑑聖凡之禪鏡」的公案的一種作用之所以然。此外,鑑照祖師的心境,開顯自己的神祕之鍵鑰,正是被祕藏在公案裏。所以黃檗禪師說︰「既是丈夫漢,應看個公案!」禪,因於這樣地看破公案,公案和自己打成為「不二一體」,纔得發生真理。由是也可知道;公案,是怎樣的重大了。

◎附二︰巴壺天〈禪宗公案之透視〉(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52})

禪宗祖師們的語錄,是表現他們禪的內在的經驗記錄,不只是個人的傳記,而且是佛法的記述,因為在他們,人和佛法是不二的,人就是佛法,佛法就是人。他們間的問答機緣,後人稱為公案,那是什麼意思呢﹖綜合《碧巖錄》、《雲棲正訛集》,及《中峰廣錄》〈山房夜話〉的解釋,大意是說︰「公案是公府的案牘,所以剖斷是非;祖師們對機垂示所用的語言和動作,所以剖斷迷悟。」這樣說來,公案是能喻,祖師的垂示是所喻,能喻與所喻,倒是十分切合的。

據說《傳燈錄》所載的公案,多至一千七百餘則,但我卻未曾統計過。從這些公案中,看祖師們接引來學,雨棒雷喝,石火電光,棘句鈎章,懸崖峭壁,令人索解不得。為什麼索解不得呢﹖據我看,約有下列幾項原因︰

一、禪理障
禪宗祖師們似沒有一種固守的特定的主義,往往透過證悟,靈活運用佛家其他各宗的結論,作為自己的出發點,用直指或影射的方法,來表象這不可言說與不可思議的證悟境界。這樣禪理,對一個未曾開悟的人來說,是好似銀山鐵壁樣的一種障礙,根本上是無從了解的。例如︰

A、有朋彥上座,博學強記,來訪報恩慧明禪師,敵論宗乘。師曰︰「言多去道轉遠。今有事借問︰只如從上諸聖及諸先德,還有不悟者也無﹖」彥曰︰「若是諸聖先德,豈有不悟者哉﹖」師曰︰「一人發真歸源,十方虛空,悉皆消殞,今天台山嶷然,如何得消殞去﹖」彥不知所措。(《傳燈錄》)

按︰一人發真歸源,十方虛空,悉皆消殞數語,出《楞嚴經》。這可說是主觀的唯心論。山河大地(即客觀世界),都是我心之所顯現。當我們入無為正定時,一念不生,這十方虛空,立即消殞,何況這一座天台山﹖彥上座未曾證悟這樣禪理,被慧明禪師一問,便只好閉口結舌了。

B、黃龍祖心晦堂寶覺禪師,與夏(倚)公立談,至《肇論》「會萬物為自己者」及「情與無情共一體」時,有狗臥香桌下,師以壓尺擊狗,又擊香桌曰︰「狗有情即去,香桌無情自住,情與無情,如何得成一體﹖」公立不能對。師曰︰「才涉思維,便成剩法,何曾會萬物為己哉﹖」(《指月錄》)

「萬物為己」及「情與無情共一體」是一種神祕經驗。當我們親證真如時,全宇宙與我自己合而為一,這時主客不分,能所俱泯,情與無情共一體,那還有狗與桌子的差別呢﹖夏公立不曾有過這種神祕經驗,當然是莫測究竟了。

C、有一行者隨法師入佛殿,行者向佛而唾。法師曰︰「行者少去就,何以唾佛﹖」行者曰︰「將無佛處來與某甲唾。」法師無對。(《傳燈錄》)

這則公案中,行者有泛神論的思想,認為佛遍在宇宙萬有中。可惜法師不了解,無話可對。後來仰山代法師下一轉語說︰「但唾行者」。又說︰「行者若有語,即向伊道,還我無行者處來。」這是說︰行者有佛性,亦即是佛(但按邏輯說︰「有佛性」與「成佛」,中間尚有一段距離。)何處無佛,即何處無行者。行者唾佛,你唾行者,這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辦法。

二、摹寫障
摹寫禪理(包括其他有關的意思表示)的語言文字或動作。這又可分為象徵障、譬喻障、諺語(或方言)障、典故障、名相障等等。以下分別說明︰

(一)象徵障︰無論是象徵的語言或是象徵的動作,所象徵的總不外是禪理。禪理寄寓在象徵中,悟解禪理,固屬首要,但亦要了解象徵本身,否則象徵即成為一層障礙。

A、僧問趙州從諗禪師︰「學人乍入叢林,請師指示。」州曰︰「喫粥了也未﹖」曰︰「喫了也。)州曰︰「洗鉢盂去。」其僧於言下大悟。(《傳燈錄》)
這則公案,後來雲門禪師拈出來示眾說︰「且道︰有指示﹖無指示﹖若道有指示,問他道什麼﹖若道無指示,這僧何得悟去﹖」據我看,粥是黏性的東西,趙州教他洗鉢盂去,是指示他解黏,解黏就是破除執著。

B、黃龍誨機禪師初參巖頭,問︰「如何是祖師西來意﹖」頭曰︰「你還解救糍麼﹖」師曰︰「解。」頭曰︰「且救糍去。」後到玄泉,問︰「如何是祖師西來意﹖」泉拈起一莖皁角曰︰「會麼﹖」師曰︰「不會。」泉放下皁角,作洗衣勢。師便禮拜,曰︰「信知佛法無別。」泉曰︰「你見什麼道理﹖」師曰︰「某甲曾問巖頭,頭曰︰『汝還解救糍麼﹖』救糍也只是解黏,和尚提起皁角,亦是解黏。所以道無別。」泉呵呵大笑。師遂有省。(《宗鑑法林》)

在這則公案中,巖頭教黃龍去救糍,是象徵的語言;玄泉放下皁角,作洗衣勢,是象徵的動作;其意義都是解黏,和趙州教僧洗粥盂去,是一樣的。

C、溈山一日指田謂仰山曰︰「那頭得恁麼高,這頭得恁麼低。」仰曰︰「卻是這頭高,那頭低。」溈曰︰「汝不信,但向中間立,看兩頭。」仰曰︰「不必中間立,亦莫住兩頭。」溈曰︰「若如是,著水看,水能平物。」仰曰︰「水亦無定,但向高處高平,低處低平。」溈乃休去。(《宗鑑法林》)

按禪宗修持境界有三關︰(一)初關,(二)重關,(三)牢關。一個徹悟的人,這三關都須層層突破。例如從凡入聖是初關,從聖入凡是重關,凡聖俱不立是牢關。聖是那頭,凡是這頭,凡聖俱不立是中間。仰山所說的「不必中間立,亦莫住兩頭。」就是象徵三關齊破的境界。這還是象徵的語言。

D、勝光钁斷一蚯蚓,向子湖神力禪師云︰「某甲今日钁斷一條蚯蚓,兩頭俱動,未知性命在那頭﹖」子湖提钁頭向蚯蚓左頭打一下,右頭打一下,中心空處打一下,擲卻钁頭便歸。(《古尊宿語錄》)

勝光問子湖︰「蚯蚓的性命在那頭﹖」是還有邊見存在。子湖用钁打蚯蚓的左頭、右頭和中心,暗示他︰中間和兩頭都應除卻,這是象徵的動作。

(二)譬喻障︰禪宗祖師們慣常用譬喻,所譬的是禪理。我們除必須悟解禪理外,還要了解譬喻本身,否則亦會成一層障礙。例如︰

A、潭州神山僧密禪師,與洞山行次,忽見白兔走過,密曰︰「俊哉!」洞曰︰「作麼生﹖」密曰︰「大似白衣拜相。」洞曰︰「老老大大,作這個語話!」密曰︰「你作麼生﹖」洞曰︰「積代簪纓,暫時落魄。」(《宗鑑法林》)

在這則公案中,白兔比擬白衣,白衣是老百姓,直拜冢宰,喻由修而悟,僧密的意思是如此,可是洞山卻破斥他這種說法。洞山說︰「積代簪纓,暫時落魄。」他的意思是︰人人皆有佛性,好比仕宧世家,本來尊貴,只因迷忘自寶,淪落微賤,雖然飄零萬狀,而骨相卻還是存在的。首先要知自本心,悟自本性。這是先悟後修,與由修而悟的法門是不同的。(按這原是曹洞宗的宗旨。《人天眼目》與《宗門玄鑑圖》,載有曹山五位圖頌,第一位頌正中偈云︰「白衣雖拜相,此事不為奇,積代簪纓者,休言落魄時。」註云︰「就初悟此理時立。」)

B、僧問石霜性空禪師︰「如何是祖師西來意﹖」霜曰︰「如人在千尺井中,不假寸繩,出得此人,即答汝西來意。」僧曰︰「近日湖南暢和尚出世,亦為人東語西話。」霜喚沙彌︰「拽出這死屍著!」沙彌即仰山。仰後問耽源︰「如何出得井中人﹖」耽源曰︰「咄,癡漢!誰在井中﹖」仰後問溈山,溈召︰「慧寂!」(按慧寂即仰山法名)仰應諾。溈曰︰「出也。」(《傳燈錄》)

上述的井中人,喻我們的自性。達磨祖師由西方來東土,旨在教人撥塵見性。但自性即本體,無形無相,是無法表現的,我們只能藉用顯體。溈山召喚慧寂,慧寂應諾,這豈不是自性的作用麼﹖

C、宣州刺史陸亘大夫問南泉禪師︰「古人瓶中養一鵝,鵝漸長大,出瓶不得。如今不得毀瓶,不得損鵝,和尚作麼生出得﹖」南泉召︰「大夫!」亘應諾。南泉曰︰「出也。」亘從此開解,遂禮謝。(《御選語錄》)

這則公案和上一則差不多。但上一則是明喻,這則卻是暗喻,在譬喻類別上是有點不同的。

(三)諺語(或方言)障︰禪宗公案中常夾雜著唐宋時代的方言或諺語,有些方言和諺語,而今久已失傳,無從查考,甚或意義不明。這雖無關宏旨,但亦是一層文字上的障礙。例如︰

A、趙州從諗禪師,問投子和尚︰「死中得活時如何﹖」投子曰︰「不許夜行,投明須到。」州曰︰「我早侯白,伊更侯黑。」(《傳燈錄》)

禪宗稱入涅槃境界為「大死一回」,從涅槃境界裏轉身(至生死海來度眾生),為「絕後再甦」。趙州將這個意思問投子,是有心乘機來考驗他的。其實「大死」與「再甦」,只可自知,何必去考驗人呢﹖投子是精識精,便回答趙州說︰「不許夜行,投明須到。」涅槃境界是不動步而到的。趙州是已到過的。人是從涅槃境界裏轉身出來的人,投子卻 說他未到,教他再回到涅槃境界。換句話說,趙州問投子︰從聖入凡時如何﹖投子卻告訴他︰要從凡入聖。這是禪宗祖師們「抽釘拔楔」的慣技。於是趙州乃說︰「我早侯白,伊更侯黑。」這兩句是什麼意思呢﹖(禪宗典籍,多把它解錯了,甚至侯白侯黑,寫成猴白猴黑。近人丁福保《佛學大辭典》,及日本諸橋轍次《大漢和辭典》,內容豐贍,對此侯白侯黑,亦皆付諸闕如。)它的出處,是在秦少游《淮海集》中。少游有一篇〈二侯說〉,原文是這樣的︰

聞有侯白,善陰中人以數,鄉里甚憎而畏之,莫敢與較。一日,過女子侯黑於路,據路傍,佯若有所失,白怪而問之。黑曰︰「不幸墮珥於井,其值百金,有能取之,當分半以謝。夫子獨無意乎﹖」白良久計曰︰「彼女子亡珥,得珥固可紿而勿與。」因許之,脫衣井旁,縋而下,黑度白已至水,則盡取其衣,亟去,莫知所塗。故今聞人呼相賣曰︰「我已侯白,伊更侯黑。」

由上看來,趙州用這兩句閩諺的意思,是說︰「我原是想去賺他的,想不到結果卻被他賺了。」我們如果未把這兩句閩諺的意義查考出來,誰能說我們已看懂了這則公案呢﹖

此外尚有典故障(包括佛典)、名相障等等,只要查閱辭典,就會了解,這兒姑且從略了。

總之,禪宗祖師們的公案是禪的心髓,要透視禪的心髓,必須突破禪理障與摹寫障,一如我們透視肉體的心髓,必須用X光來突破皮骨血肉的障礙一樣。從前有一則公案︰

荊南節度使成汭,遣大將入雲居山送供與道膺禪師,問說︰「世尊有密語,迦葉不覆藏。如何是世尊密語﹖」膺召曰︰「尚書!」其人應諾。膺曰︰「會麼﹖」曰︰「不會。」膺曰︰「汝若不會,世尊有密語;汝若會,迦葉不覆藏。」(《傳燈錄》)

同樣的道理︰你若沒有像X光一般的透視禪理障與摹寫障的眼睛,祖師們的公案,對你也是密語;反之,你若有像X光一般的透視禪理障與摹寫障的眼睛,祖師們公案,對你便是不覆藏。

〔參考資料〕 《宗門十規論》;南懷瑾《禪與道概論》;鈴木大拙著‧劉大悲譯《禪與生活》;鈴木大拙、佛洛姆合著‧孟祥森譯《禪與心理分析》;宮本正尊編《佛教の根本真理》。


六合釋

解釋梵語或巴利語之複合詞的六種文法規則。又作六離合釋。所謂複合詞(compound),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詞彙所組成的新詞,又稱合成語。關於梵、巴語的六合釋,即依主釋、持業釋、有財釋、相違釋、帶數釋、鄰近釋。《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云(大正45‧254c)︰
「西域相傳,解諸名義皆依別論,謂六合釋,梵云殺三磨娑,此云六合。『殺』者六也,『三磨娑』者合也。諸法但有二義以上而為名者,即當此釋。(中略)此六合釋以義釋之,亦可名為六離合釋,初各別釋名之為離,後總合解名之為合。」

此六種規則,依玄奘譯述之《六離合釋法式》所載,其內容略如下述︰

(1)依主釋︰謂所依為主,如說眼識,識依眼起,即眼之識,故名眼識,舉眼之主以表於識。亦名依士釋︰此即分取他名,如名色識。如子取父名,即名依主;父取子名,即名依士;所依劣故。言離合相者︰離謂眼者是根,識者了別;合謂此二合名眼識。餘五離合,準此應知。

(2)持業釋︰如說藏識,識者是體,藏是業用,用能顯體,體能持業,藏即識故,名為藏識,故名持業。亦名同依︰藏取含藏用,識取了別用,此二同一所依,故名同依也。

(3)有財釋︰謂從所有以得其名。(一)如佛陀,此云覺者,即有覺之者名為覺者,此即分取他名。(二)如俱舍,非對法藏,對法藏者是本論名,為依根本對法藏造,故此亦名為對法藏論,此全取他名,亦名有財釋。

(4)相違釋︰如說眼及耳等,各別所詮,不相隨順,故曰相違。為眼及耳二言,非前二釋,義通帶數有財。

(5)帶數釋︰以數顯義,通於三釋。如五蘊、二諦等,「五」即是蘊,「二」即是諦,此用自為名,即持業帶數。如眼等六識,取自他為名,即依主帶數。如說五逆為五無間,無間是因,即因談果,此全取他名,即有財帶數。

(6)鄰近釋︰從近為名,如四念住以慧為體,以慧近念,故名念住。既是鄰近,不同自為名,無持業義。通餘二釋︰(一)依主鄰近;如有人近長安住,人問言︰為何處住﹖答云︰長安住。此人非長安,以近長安故,云長安住。以分取他名,復是依主、鄰近。(二)有財鄰近;如問何處人﹖答云︰長安。以全取他處以標人名,即是有財,以近長安,復名鄰近。頌曰︰用自及用他,自他用俱非,通二通三種,如是六種釋。

◎附一︰《海潮音》第十六卷第十二號〈漫談聲明並略詮六合釋與八囀聲〉

六合釋者,梵語為「殺三摩娑」(﹖),殺者六,三摩娑者合也。諸法以二義以上為名者,以此六種法式分別其名義,惟一義之名即不當於此釋。二義之名為判趣何義,必須依此法式。蓋梵語常綴合多種名字以成一種合成語,於末尾一名乃獨於轉聲變化,以示其義,其在前分之字均以字體直接綴合後分為一字,繁文複韻皆可省略也。中國文字可任意連綴數字成新名,自無變化形式,而在泰西文字則變化繁多,決不如是之簡捷也。又我國素來所稱之六合釋,不過屬於實字部分,而在梵語則動詞及助動詞亦有之,可知其作用甚為廣遍。其所以又稱為六離合釋者,因此合成之名,離之則可獨立各為一義,合之乃總詮一名,釋者即義之謂。然其解釋之目的則側重在合而非在離,故當以六合釋之譯名為近是。要而言之,蓋即名詞及形容詞之組合複字之法式也。此六合釋可分三組︰

(甲)詞中各分在文句中位次相等者為相違釋。

(1)相違釋︰梵名「對偶」(dvaṃdva),唐譯「相違」,此釋係集合各別之名以為一名,各名所詮事體不同,並皆聯綴為一字,有「與」、「及」等義而無其綴字,例如「教觀」,或如「天人」。教、觀各別,天、人各異,皆合不相隨順之物以為一名是也。德語於此不同之二名須加連字,不能合成一字也。

例︰海陸軍,漁鹽。
Gotter rmd mensscheu

(乙)一名詞構成之前分限定後分之意義者,又有三種︰

(一)語中前分為後分所依,且對之有領屬關係者,為依主釋。

(2)依主釋︰梵名「彼士」(tat-puruṣa),唐譯「依主」,又云「依士」。從所依之體而立能依之法之名,前為後依,多領屬後,其義頗似八囀聲中之屬聲。例如眼識為依眼而生之識,故名眼識,是眼為所依之體,識為能依之法,本為別種之法,別法從所法依之而立能依之名,故名依主。

例︰花容,山色。
Koeni ssolm

(二)語中前分用如敘述詞,以敘述後分者為持業釋及帶數釋。

(3)持業釋︰梵語karma-dharaya,體能持業,謂之持業,一體持一業,故名持業釋。文義雖二,而體則一,一語中各名號詮義各別而皆同目一法體,故亦稱為同依釋也。例如無性釋《攝大乘論》解「大乘」之義云︰「亦乘亦大,故名大乘。」大乘之梵語為「摩訶衍那」(mahā-yana),摩訶意譯為「大」,共具七義,形容其勝於小教。衍那意譯為乘,乘者運載之義,能持運業以濟行者,以喻其用,二者同顯一法體,故云亦大亦乘,乃持業釋也。若大若乘,同依一體,故又名同依。此釋之前分多為名詞,或形容詞,相當於德文法中之Beifuegung。

例︰藏識。
Ein Zalssner Elefant

(4)帶數釋︰梵語dvig̣u前分為數目字,以形容後分之數量者也。德語及中文均須附加數目字,不能合成一字也。

例︰十八不共法,二十四史。
Scobs Klassiker

(三)語中前分為形容附加語(Aduerbialbestimmung),全體亦用如形容附加語者,是為鄰近釋。

(5)鄰近釋︰梵名「不變」(avyayī-bhava),唐譯「鄰近」,全體用如形容附加語,其後分常為名稱詞之業聲,一言,非男非女聲,語末無他種囀聲,故名不變也。例如唐譯《阿彌陀經》云︰「若一日夜繫念不亂。」此一日夜本係帶數釋,此處顯示繫念所經之時,轉成形容附加語,故為鄰近釋也。昔日譯者謂為從同時相近之增勝法得名,非是其義。窺師曾舉四念住為例,謂念住以慧為體,以慧近念,故名念住。其實念住係依念而住,或於念之住,皆依主釋,全語作名、形等詞之用,不得謂之為鄰近釋也。又據德國梵語學家Stensler謂此種組合字之前分形式無變化,其後分名詞之字尾則用第四格(即業聲)、單數、中類之字,與此土所釋略同。此土譯者以為此釋前分為助動詞,全體亦用如助動詞者,愚意實不甚妥當。蓋凡形容動詞之經過時間、情態、地方、緣由者均係形容附加語,自與助動詞有別,譯者見其與動詞有關,遂以為用如助動詞而不知其性質固不同也。

例︰心善解脫,慧善解脫。
Er Kommt eili

(丙)全體用如一形容詞者,為有財釋。

(6)有財釋︰梵名「多穀」(bahu-vrīhi),唐譯「有財」,亦云多財,以他為己,從他受稱,如世之有財者之有財物也,例如覺者是為有覺者,故屬有財釋。又如以多穀之名綴於士夫,即謂有多穀之士夫,其用實與形容詞無異也。此釋多由前一類合成語轉成,故為第二次合成語,其末分之性數,囀聲必與所形容者全相一致。例如「成唯識」三字,唯識是持業釋,前加成字,以唯識為所成,即係由持業釋,轉成有財釋也。中文及德語之應用此義多係以動詞或形容詞轉成名詞之用,此由動詞或形容詞新轉成之人或物,即具有如是動作之能力或性質,遂以此二者之任何一種代表其名焉。

例︰聲聞、行者。
der Lachende

◎附二︰水野弘元《巴利文法》第二十四章(摘譯)

六合釋(chasamāsā)是合成語(com-pound)的解釋法。關於巴利語的合成語,在幾個合成的單語中,除去最後一個,單以語基或類似於它的形態表示,而且它們像單獨語一般,通常不表示格與數,因此合成語的意思極其曖昧。在此以upekkhā-sati-pārisuddhi(捨念清淨)這個由三個單語做成的合成語為例。這個合成語雖是表示第四禪的禪定狀態的語詞,但此語詞可能有的讀法有︰

(1)捨與念及清淨

(2)捨與念之清淨

(3)捨與由念而有的清淨

(4)捨與念二者之清淨

(5)由捨與念而有的清淨

(6)由捨而有的念之清淨

(7)由捨而有的念和清淨

(8)捨的念的清淨

(9)捨之念與清淨

(10)由捨之念而有的清淨

因為這是三個單語的合成語,所以非常複雜,但也有二個單語的合成或一個單語的合成,因與前後文章的關係,而有種種意思的。將合成語的讀法加以區別說征,就是六合釋。

所謂六合釋就是

(1)持業釋(kammadhāraya,形容詞+名詞形)

(2)帶數釋(digu,數詞+名詞形)

(3)依主釋(tappurisa,名詞形+名詞形)

(4)相違釋(dvanda,名詞形的併舉)

(5)鄰近釋(avyayībhāva,副詞形)

(6)有財釋(bahubbīhī,名詞的形容詞化──性的變化)

雖在現代的語言學上,這六種不一定全部需要,又縱使不懂這些,文章也會唸,但因為不只向來的巴利文法,自古以來連梵語和悉曇學也都把六合釋當作問題,所以在此想做一番簡單的說明。

(1)持業釋︰持業釋是指二語合成一語。其中一個形容,另一個,或二個都同格(apposi-tion)。

前語成為後語之形容詞的情形。例nīlaṁ+uppalaṁ=nīluppalaṁ,青蓮花

前後兩語同格時,主要以前語為主體,後體為附屬。例vinayaṁ+piṭakaṁ=vinayapiṭakaṁ,(稱為)律的藏

有時形容詞放在後面。例nāgo viya buddho=buddhanāgo,如龍象般的佛陀

前語的形容詞mabant(偉大),不拘什麼性,全改成mahā。例mahanto+muni=mahā-muni,大牟尼

前語的陰性語基變成陽性語基。但前語是固有名詞時,以陰性語基原封不動地合成。例khattiyā+kumārī=khattiya-kumārī,剎帝利童女

否定語na做形容詞變成a-或an-。例na+manusso=amanusso,非人

(2)帶數釋︰帶數釋是前之持業釋的特例,以數詞代替做合成語之前語的形容詞;數詞有形容詞的作用。有時,不論後語之名詞其性與數如何,數詞全變成中性單數形,但有時變成據後語的性而做的複數形。前者叫做集合帶數(samāhāra-digu),後者叫做非集合帶數(asamāhāra-digu)。

集合帶數例dve+aṅguliyo=dvaṅgulaṁ,二指非集合帶數例tayo+bhavā=ti-bhavā,三有

(3)依主釋︰依主釋是合成的兩個單語的格不同,前語對後語有Ac.、I.、D.、Ab.、G.、L.任何一格的關係。(順便一提,前面的持業釋與帶數釋以及後面的相違釋,其合成的二語都有同格的關係。)所以,專依格名,可區別其格關係為下列六種。


{1}dutiyā-tappurisa,依對格(Ac.)
{2}tatiyā-tappurisa,依具格(I.)
{3}catutthī-tappurisa,依與格(D.)
{4}pañcamī-tappurisa,依奪格(Ab.)
{5}chatthi-tappurisa,依屬格(G.)
{6}sattami-tappurisa,依處格(L.)

依Ac.的格關係例gāmaṁ+gato=gāma-gato,能去村子的(人)

依I.的格關係例buddhena+desitaṁ=buddha-desitaṁ,佛所指示的(教法)

依D.的格關係例rañño+arahaṁ=rãjārahaṁ,適合於國王的(東西)

又,據不定法的合成語,被看做同於依據D.的合成語。這是因為不定法與D.有相同的意思。例gantuṁ+kāmo=gantu-kāmo,想去的(人)=(gamanassa+kāmo=gamana-kāmo)

依Ab.的格關係例rukkhā+patito=rukkha-patito,從樹上掉下來的人

依G.的格關係例buddhassa+vacanaṁ=buddha-vacanaṁ,佛的話、佛語

依L.的格關係例gāme+vāsī=gāma-vāsī,住在村子的(人)

在前面諸例中,雖基於依主釋的合成語的前語,有對後語的格關係,但在合成之際,它的格完全消失,而以語基或類似於語基的形態表示,但依主釋中,前語的格形作罷。例ante+vāsiko=antevāsiko,住在裡面的人、門人

又基於依主釋而成的合成語,不當作單獨語而存在,卻當作合成語而用。例dīpaṁ karotī ti=dīpaṅkaro,作燈者、燃燈者

(4)相違釋︰相違釋是幾個名詞形並列時的合成關係。相違釋與帶數釋一樣,合成語與合成的諸語的性、數沒有關係,有時是中性單數,有時是合成語最後一語的性的複數。前者叫做集合相違(samāhāra-dvanda),後者叫做非集合相違。

集合相違例gītañ ca vāditañ ca=gīta-vāditaṁ ,聲樂和樂器

非集合相違例cando ca suriyo ca=canda-suriyā,月球和太陽

(5)鄰近釋︰鄰近釋在合成的二語的前語是不變語而後語是名詞形時,用作副詞。以下諸例全是以單數Ac.造成的副詞。例nagarassa+upa=upanagaraṁ,在都巿的附近

又做副詞的,未必限於合成語,單一語的中性單數Ac.也能做副詞。

(6)有財釋︰有財釋是指合成語的後語未必取本來之性,為使合成語用作其他名詞形的形容詞,而取其形容主體的名詞形的性。所以,持業釋、帶數釋、依主釋等都可能成為有財釋;又在不是合成語的單一語時,也可有有財釋。在讀巴利語等的文章時,這有財釋必須常加以注意。

例如saddha(信)一語,雖本來是陰性名詞,但也有在文中用作陽性saddho的。這sad-dho被用作有財釋,詳細地說,應該是sad-dhomanusso(有信仰的人),但manusso等做主體的陽性語略去。這時,saddha被用做manusso的形容詞。這種形容詞的用法,就是有財釋。

一般情況例chinnā+hatthā(yassa,so)=chinna-hattho,手被砍掉的(人)

合成語的後語是陰性,其語基以ī、ū或tar結束時,其合成語取接尾辭-ka而變成-ika、-uka。例bahavo+nadayo(yasmiṁ,so)=bahuna-diko,多河流的(國家)

同一語隨其所形容的主體(名詞)的性而為三性中的任何一性時︰例agatā samaṇā(yasmiṁ,so)=āgata-samaṇo(ārāmo)沙門來集的(苑囿)

〔參考資料〕 呂澂《聲明略》;《太虛大師全書》〈六離合辭例釋義〉


分別說部

部派佛學用語。又作分別論者,或分別論師。音譯為毗婆闍婆提、毗婆闍縛地。自語意上觀察,「分別說部」指主張分別說的部派,「分別論者」或「分別論師」是指主張分別說的人(或師)而言。

所謂「分別說」,是與「一說」相對的術語。印度部派佛教初期,上座部是主張「分別說」的,認為對於釋尊所說的教法應該分別加以解釋,應該作不同層次的分析論究。亦即應該區分為假名說或真實說,真諦或俗諦,了義或不了義。而大眾部是主張「一說」的,亦即認為對於釋尊的說法,後人應作全盤肯定的解釋,而不必用「分別說」的態度去作進一步的區分。

在部派佛教逐漸分化之後,「分別說部」一詞所指的內涵逐漸複雜,已非早期之上座部可以概括。在《大毗婆沙論》、《俱舍論》、《異部宗輪論》、《論事》、《善見律毗婆沙》等書中,皆有分別說部的資料,但是對於分別說部究竟屬於那一部派,則眾說紛紜,並無確定資料可供依循。可以明白理解的是,在《大毗婆沙論》中所說的「分別說部」,顯然是說一切有部所評斥的對象。亦即指在部派佛學之中,分別說部是持論與說一切有部大不相同的佛教學派或團體。但是到底這一學派是小乘二十部派中的那一派,則不得而知。

在近代學者的研究中,分別說部的歸屬雖然較前明朗,但仍無法作最後定論。玆依論文發表之先後,列出中日佛教學者的研究結果如次︰

(1)日本‧赤沼智善以為,分別說部就是化地部(《宗教研究》二卷五號)。

(2)日本‧木村泰賢以為,分別說部是指南方上座部、飲光部,及大眾部末流之若干部派(《宗教研究》二卷六號)。

(3)呂澂在其《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二章謂,《大毗婆沙論》所說的分別說部,只是泛說一般採用分別說的態度與方法者,並未確定是指那一派。其中,既有化地部,也有南方上座部,甚至於也有案達的大眾部。但是,上座系與分別說部的關係最為密切。此外,呂澂在〈阿毗達磨泛論〉文中,又謂分別說部是西北印度之大眾、上座二部末派之混合派。

(4)印順以為,分別說部是指銅鍱部、飲光部,或指泛稱分別說部的大陸學派──在罽賓地區流行的化地、法藏、飲光部。尤以化地部為主流。

◎附一︰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九章第一節(摘錄)

分別論者的部派問題
《大毗婆沙論》的分別論者,是印度本土,尤其是流行於北方罽賓(Kaśmīra)區的化地、法藏、飲光──三部。對勘《異部宗輪論》,與化地部思想一致的,就有︰(1)信等五根唯是無漏,(2)緣起是無為,(3)阿羅漢無退,(4)有齊頂阿羅漢,(5)隨眠心不相應,(6)無中有,(7)四諦一時現觀,(8)過去未來是無。

《大毗婆沙論》說︰「分別論者執世第一法相續現前。」涼譯《毗婆沙論》,就作「彌沙塞部」。《大毗婆沙論》說︰「化地部說︰慧能照法,故名阿毗達磨。」而晉譯《鞞婆沙論》,就作「毗婆闍婆提」。化地部與分別論者,在古代譯師的心目中,大概是看作同一的。又如《大毗婆沙論》卷十八說︰「或復有執︰五法是遍行,謂無明、愛、見、慢及心,如分別論者。故彼頌言︰有五遍行法,能廣生眾苦,謂無明愛見,慢心是為五。」

《異部宗輪論》說︰「此(化地)部末宗,因釋一頌,執義有異。如彼頌言︰五法定能縛,諸苦從之生,謂無明貪愛,五見及諸業。」

比對二頌,雖文句略有出入,但不能說不是同一的。這一頌,在真諦(Paramārtha)的《部執異論》譯為︰「無明心貪愛,五見及諸業。」更為相近。

分別說系的法藏部(法密部)與飲光部,由於《異部宗輪論》所說太簡,無法與《大毗婆沙論》的分別論者相比對。據《雜心阿毗曇論》說︰「曇無得等說一無間等。」這是一時見諦的頓現觀說,與分別論者、化地部相同。依《大毗婆沙論》,法密部與分別論者說,有二則不同︰(一)分別論者立四相是無為;法密部說,三相有為,滅相無為。(二)分別論者以心的有力或無力,為身力、身劣;而法密以精進、懈怠,為身力與身劣。這二義雖所說不同,而思想還是非常接近的。《大毗婆沙論》的飲光部義,僅「異熟未生,彼因有體」,也見於《異部宗輪論》。《順正理論》稱之為分別論者,已如上所說。

《異部宗輪論》說︰法藏部「餘義多同大眾部執」;飲光部「餘義多同法藏部執」,也就是多同大眾部說。其實,化地部也還是多同大眾部執,如上所舉八則,除第四則不明外,都是與大眾部相同的。而《異部宗輪論》所說的化地部義,如︰預流有退,道支無為,五識有染有離染,這也是與大眾部說相同的。《大毗婆沙論》所引的分別論者,所說也多分與大眾部義相合,如︰(1)心性本淨,(2)世尊心常在定,(3)無色界有色,(4)道是無為,(5)預流得根本靜慮,(6)佛生身是無漏。

這麼說來,化地、法藏、飲光──分別論者,與大眾部的思想非常接近,這是值得重視的問題。分別說部──分別論者,是上座部所分出的大系(依《異部宗輪論》,從說一切有部分出),屬於上座系統的學派,怎麼立義反而與大眾部接近呢﹖這好像是很離奇的。於是素來系統不明的分別論者,或以為上座學派而受有大眾部的影響,或以為是大眾與上座末派的合流。這種解說,是根源於一項成見;從成見而來的推論,自然是不會正確的。在一般的習見中,大眾部是這樣的,上座部是那樣的,壁壘分明。而分別說系,從上座部分出,而立義多與大眾部相同,那當然要解說為︰受了大眾部的影響,或二部末派的合流了。我們相信︰思想的開展,是「由渾而劃」的;「作始也簡,終畢也鉅」的。那末,大眾與上座部的分立,到底為了什麼﹖當時的大眾部教義,就如《異部宗輪論》所說的嗎﹖從上座部而分為分別說與說一切有,又為了什麼﹖當時的說一切有部,教義就與《發智論》、《大毗婆沙論》相同嗎﹖當時的分別說部,就如銅鍱部七論所說的嗎﹖當然都不是的。大眾與上座,說一切有與分別說的分立,起初為了某些根本論題,與學風的傾向不同(後來的支派,不一定為了這些)。基於這些根本的主要的不同,逐漸發展而完成非常不同的學派。在同一學系中,起初是含渾的,逐漸發展,而現出內部的對立思想。這些不同,可能反與另一學系一致。這不一定是背叛自宗,而是這些不同,有些是一向存在的老問題。如上一章所說,說一切有部,不限於阿毗達磨論師,譬喻師也還是說一切有部的。譬喻師的某些思想,不也是同於分別論者嗎﹖所以,分別論者的論義,近於大眾部,說明了在佛教學派思想的開展過程中,印度本土的學派,在同一區域,同一思想氣氛中,自然會有共同的傾向,同樣的理論。如以為《大毗婆沙論》的分別論者,為大眾與上座末派的合流;那末化地、法藏等學派,都是二部末派的合流嗎﹖學派間的相互影響,或多或少,都是不免的。能說分別論者──分別說部受大眾部的影響,而不是大眾受分別說部的影響嗎﹖《大毗婆沙論》的分別論者,實為分別說部中,大陸學派的一般思想。

分別論者的思想
分別論者的思想,與說一切有部阿毗達磨論義,距離極大。在說一切有部(與後起的瑜伽大乘)心目中,這是邪惡的分別,存有厭惡與鄙薄的心情。然在印度全體佛教的開展中,自有他的特殊貢獻。

(一)分別說部,是重僧伽的,重毗奈耶的;開展於印度本土的分別論者,始終保持了這一傳統。依《異部宗輪論》說,大眾系各部的教學,重心在發揚佛陀聖德的圓滿。有名的大天(mahādeva)五事,就是低抑阿羅漢,以阿羅漢為不究竟的宣言。對於這,分別論者也一樣的頌揚佛德(譬喻師也有同一傾向),如說︰「佛生身是無漏。」「讚說世尊心常在定。(中略)又讚說佛恆不睡眠。」

分別論者雖頌揚佛的聖德,但並不低抑阿羅漢與僧伽。所以,佛的生身無漏,法藏部說︰「阿羅漢身皆是無漏。」與佛並沒有差別。化地部說得最為徹底,如《異部宗輪論》說︰「僧中有佛。(中略)佛與二乘,皆同一道,同一解脫。」

法藏部雖推重佛的功德,但也還是「佛在僧中」。「佛在僧中」、「僧中有佛」,都是以現實人間的佛陀為宗依的。重(聲聞)僧伽,重阿羅漢,也當然會重毗奈耶(對大眾部說,上座部是重律的)。如《大毗婆沙論》卷九十六說︰「分別論者,立四十一菩提分法。」

分別論者在一般的三十七菩提分法以外,重視有關衣食住的四聖種,立四十一菩提分法。可見在修持上,不但重於律行,更傾向於精嚴苦行的頭陀行了。

(二)分別論者與說一切有部的譬喻師,在某些問題上,有共同的傾向。

(1)讚頌佛德,如《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九說︰「諸讚佛頌,言多過實。如分別論者,讚說世尊心常在定。(中略)又讚說佛恆不睡眠。(中略)如彼讚佛,實不及言。」

分別論師的讚頌佛德,與譬喻者一樣,在阿毗達磨者看來,不免言過其實。對分別論者的批評,也與對法善現(馬鳴)(Dharma-subhūti)、達羅達多(Dharadatta)等「文頌者」,採取同樣的態度。

(2)分別論者雖沒有被稱為持經者,但從《大毗婆沙論》引述來說,大抵是直依經文而立義的。依經立義,所以契經所沒有說的,也就不會建立了。如《順正理論》卷四十六說︰「分別論師作如是說︰無九十八所立隨眠,經說隨眠唯有七故。」這一主張,在《大毗婆沙論》卷五十這樣說︰「謂有沙門,執著文字,離經所說,終不敢言。彼作是說︰誰有智慧過於佛者,佛唯說有七種隨眠,如何強增為九十八﹖」

這麼看來,被稱為「著文沙門」的分別論者,是上座系統中重經說的學派。《三論玄義》有這樣的傳說︰
「上座弟子但弘經,以經為正。律開遮不定;毗曇但釋經,或過本,或減本,故不正弘之,亦不棄捨二藏也。而薩婆多部,謂毗曇最勝,故偏弘之。(中略)上座弟子見其棄本弘末,四過宣令,遣其改宗,遂守宗不改,而上座弟子移往雪山避之。」

這項傳說,順於北方所傳的部派分流說。但至少可以說明︰上座部系,是有經律論──三藏的。說一切有部偏宏阿毗達磨,而上座弟子是重經的。說一切有與上座分別說的分立,決非因於重經或重論。但在這二系的發展中,(傳於海南的銅鍱部外),分別論者的阿毗達磨,停滯而不再開展,重於經說;而說一切有的主流,大大的發展了阿毗達磨,這也是事實。在這個意義上,覺得說一切有部的譬喻者,雖稱為「持誦修多羅者」,不免深受阿毗達磨論宗的影響。《大毗婆沙論》所引的譬喻師義,很少是引經立義的。

(3)以世俗現喻來說明,與譬喻師相同。《大毗婆沙論》所引的分別論者,舉銅器(頗胝迦)等喻;破瓶喻;折路迦緣草木喻;果從器出,轉入彼器喻。更明顯的,被指為︰「彼依假名契經,及依世俗言論。」如《大毗婆沙論》卷六十說︰「彼非素怛纜,非毗㮈耶,非阿毗達磨,但是世間麤淺現喻。世間法異,賢聖法異,不應引世間法難賢聖法!」

說一切有部阿毗達磨者與分別論者,論理方法是不盡相同的。阿毗達磨論者,分別諸法,而達一一法自性。這一一法自性,是體用一如的。在前後同時的關係下,現起剎那(即生即滅的)作用。這是分析的,究理所成立的,或稱之為「道理極成真實」。而分別論者,依假名契經(佛的隨俗說法),世俗言論,世間比喻,以說明一切。所以,一法而可以體用不同︰「心性本清淨,客塵煩惱所染。」「染污不染污心,其體無異。」一法而可以在此在彼︰「要得生有,方捨死有。」「行行世時,如器中果。」近於常識的,通俗的論義,是分別論者的特色。這點,譬喻師一分相近,與大眾系更為切近。

(三)分別論者教義的特色,是心色相依的而傾向於唯心論,這如《大毗婆沙論》說︰「無色界有色,如分別論者。」「謂譬喻者分別論師,執滅盡定細心不滅。彼說︰無有有情而無色者,亦無有定而無有心。」

有情為心色的綜合體︰沒有物質的有情,沒有精神的有情,都是不會有的,也是難以想像的。這一根本的立場,或許就是佛教的早期思想。大眾部及說一切有部的一分譬喻師,曾取同一的見解。經說色受想行識不離,壽暖識不離,都證明了這一論題。在過未無體(大眾系,分別說系)的思想中,這是更重要的。如生於無色界,而現在沒有色法;得二無心定,生無想天,而現在沒有心︰那怎麼能引生未來的色與心呢﹖豈不成為無因而生嗎﹖心色相依不離的有情觀,不僅是現實而易於理解的,也是過未無體論者所應有的見地。

但在心色相依的原則下,心識(如六識)顯有間斷的情形,那當然要成立深潛的細心了。傳說上座部本計,「別有細意識」,銅鍱部立「有分識」,分別論者說「滅盡定細心不滅」。這是在一般的,間斷的,麤顯的現象下,發見深隱的,相續的,微細的心識。從心色不離的見地,化地部立三蘊︰剎那滅蘊,一期生蘊,窮生死蘊。又立二慧︰相應慧,不相應慧;大眾部及分別論者,說纏與心相應,隨眠與心不相應,都是同一思想的不同應用。從後代大乘佛學來看,這是本識論、種子論的先聲,為過未無體論者最合理的歸趣。

分別說者的細心相續說,傾向於一心論,一意識論。這一思想,與心性本淨說,有著內在的關聯性。說一切有部,及其有關的學派,對心性本淨說,是不能同意的,認為無經可證。但分別說部(及大眾部),是有經證的。現存銅鍱部所傳的《增支部》增一法中,就有心性本淨的經說。《大毗婆沙論》的分別論者,這樣說︰「彼說︰心本性清淨,客塵煩惱所染污故,相不清淨。(中略)彼說︰染污不染污心,其體無異。謂若相應煩惱未斷,名染污心;若時相應煩惱已斷,名不染污心。」

《大毗婆沙論》的「一心相續論者」,也與分別論者的思想相近。細心說與心性本淨說,分別說者與大眾部,取著共同的立場。對大乘佛法來說,有無比的重要性!

分別論者的傾向,與譬喻者一樣,由色心相依而重於心。例如說︰壽暖識三相依,而壽命是依識而住,隨心而轉的。身力與身劣,認為並無實體,由於內心的力與無力。法藏部就解說為精進與懈怠。身力的強弱,解說為內心所決定,這是傾向於唯心論的明証。

(四)分別論者的另一重要思想,是真常無為說的發達,這是與大眾部的思想,大體一致的。無為,佛約離煩惱而解脫的當體說,以不生不滅來表示他,因而引發了無為思想的開展。論究佛法的某些問題,如有永恆常爾的,寂然不動的,就稱之為無為,看作無關於變化的實體。說一切有部,成立三無為──擇滅、非擇滅、虛空,而大眾及分別論者,提出更多的無為說。如大眾部立九無為,化地部也立九無為︰分別說系的《舍利弗阿毗曇論》,也立九無為。雖九無為的內容,彼此也多少出入,但對真常無為思想的重視,可說完全一致。《大毗婆沙論》的分別論者,所說的無為,有︰(1)緣起是無為,(2)三種(擇滅、非擇滅、無常滅)滅是無為,(3)諸有為相是無為,(4)沙門果是無為,(5)世體是常,(6)道是無為。

其中,擇滅與非擇滅無為,為一般學派多數贊同的。有為相中,法藏部說滅相是無為,與無常滅是無為相合。緣起無為,沙門果無為,是分別論者所共的。道是無為,與大眾系的說假部同。世體是常,與譬喻師同。分別論者的無為說,重於緣起、道、果與滅。對於因果的必然理性,及修證所得的恆常不變性,稱為無為,可說是對佛說的生死流轉(緣起),及修證解脫,從形而上學的觀點,予以絕對的保證。

分別說者──分別論者,屬於上座部的學統,而在教義上,近於大眾部,與說一切有部阿毗達磨論義,距離較遠。大眾部與上座部的分立,在解經及思想方法上,起初應有師承與學風的不同,但決非壁壘森嚴的對立。在印度佛教的開展中,除分流於錫蘭的銅鍱部,罽賓山區的說一切有部,繼承上座部古說,而為阿毗達磨的更高開展外︰以恆河流域為中心而分化四方的──大眾系,分別說系,犢子系,都有一種不期然而然的共同傾向。與說一切有部有極深關係的犢子系,說一切有部中的譬喻師,還不免有共同的趣向,何況分別說者呢!所以,說分別論者為大眾部所同化,不如說︰這是分別說系,在印度本土開展的自然演化。

◎附二︰André Bareau著‧郭忠生譯〈分別說部之思想〉

在部派佛教一般問題研究中,分別說部(Vibhajyavādin)是最為困難的部分。它的問題在於︰究竟分別說部是否為單一部派,抑或指由多數略具異質性之部派所構成之部派集團。如係前者,即應明確的指出它是那一部派,其教理及傳承之特點何在;如果是後者,則必須確立各該不同部派共同之處,以及儘可能找出究竟是何等部派構成此一集團。

很早以前開始,現代學者即嘗試解決此一問題,但見解並不一致,莫衷一是。某些學者本身在經過一番深入研究文獻資料後,反而不願表達明確之見解,而這些學者一般都是對於相關資料之來龍去脈有相當認識之人。

我們必須承認,此問題之所以會盤根錯節,糾纏不清,有相當程度是因為後代之註解者,他們所提供之資料並不確定,而且不是他們個人單純假設而已。在此,我們首先應說明「Vibhajyavādin」乙詞之意義︰「主張『分別』(vibhajya)理論之人」或是「主張不同理論之人,所以是異論者。」此一語詞往往因為使用之人不同而賦予各別之意義。

(一)早期文獻

(1)說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in)之《大毗婆沙論》大約在西元200年左右集出,它是現存關於分別說部之文獻中,時代最早,也是最重要的文獻。《大毗婆沙論》收錄了相當數量關於分別說部之理論,形成了相當廣泛的教理系統,這我們將在下文加以說明。分別說部通常就是指與應理論者(yuktavādin)持相反見解之人,所謂應理論者即是主張正確理論之人,在《大毗婆沙論》中,應理論者就是指說一切有部毗婆沙師。而在本文下面所引之《大毗婆沙論》論文中,分別論者即是異論者,「好持異論,立惡法,遮善法」。所以《大毗婆沙論》似乎就是以分別論者之名來稱呼一般的異論者,亦即不贊同《大毗婆沙論》思想之人,在此情況之下,其作者即不可能或沒有想到要明確的指出其論敵究係何人。所以《大毗婆沙論》使用分別論者乙詞就是泛指說一切有部毗婆] 師以外之人,而指我們多在前面嘗試加以說明的多數部派所構成之集團。

依《俱舍論》之記載,世親認為︰「……以說三世皆定實有故,許是說一切有宗,謂若有人說三世實有,方許彼是說一切有宗,若人唯說有現在世及『過去世未與果業』,說無未來及『過去世已與果業』,彼可許為分別說部。」此處可以確定飲光部(Kaśyapiya)就是持此一看法,所以它就是分別論者。但分別說部是否僅指飲光部﹖世親並沒有回答此一問題。

眾賢(Saṁghabhadra)很明確的區分所謂之「增益論者」(補特伽羅論者,cpudgala-vādin)、「剎那論者」、「都無論者」、「假有論者」(prajñaptivādin)以及「分別論者」,而最後一種的見解是︰「唯說有現(在)及『過去世未與果業』。」所以他的看法與世親相同。

婆藪跋摩(Vasuvarman)在其《四諦論》固也區別分別說部及說假部(Prajñaptivā-din,假名部),而他認為分別說有一項主張︰「一切有為(saṃskṛta)皆苦,由無常(anitya)故。」不過這應是說假部之立場。

最後,(西藏所傳)清辯(Bhavya,跋毗耶)關於部派分裂之第一說,即西北印度之說法(按此一地區為說一切有部之化區),卻將分別說部列入說一切有部之中,這在形式上顯然與《大毗婆沙論》所傳相互矛盾。清辯之說法是︰「在其(說一切有部)本身,有的人認為︰『不感果之過去業是存在的。未來以及已感果之業則不存在。』因為這種分別(vibhajya),他們在說一切有部之中被稱為分別說部。」上開見解是飲光部之立場,所以這點也與世親及眾賢之傳述一致。

(2)錫蘭上座部之大寺派(Mahāvihāra)多次自稱為分別說部。

在華氏城(Pātaliputta)結集時,阿育王(Aśoka)問︰佛陀之教理究竟是什麼﹖該結集之主持人目犍連子帝須(Tissa Maggaliputta)則告訴阿育王說佛陀主張分別說(vibhajjavaādī)在此之後,目犍連子帝須接著說︰佛陀既不是常見論者(sassatavādī),也不是斷滅論者(ucchedavādī);既不是有想論者(snññīvādī),也不是無想論者(asaññī-vādī)等等……。而是在面對此等重大問題時,採取一種審慎的態度,分別(vibhajja)每一教理的正反立場。但是此一相當後出之解釋(西元五世紀時)並不能令人滿意,因為按此方式,則每一佛教者都是分別論者。實際上,在諸部派所共傳之《梵網經》,(Brahma-jālasūtra)中,已對此一態度有所說明,所以不能和上座部之大寺派一樣,以此一角度來成為區別佛教部派的標準。另一方面,在佛教結集大會上,這也不能作為判斷是否為正統之標準,因為它是所有參與集會者所共同採取的。所以,在西元五世紀時,上座部(Theravā-din)很可能,特別是大寺派,仍然認為自己是分別論者,用以顯示他們承續著華氏城結集的正統地位,而此一結集是於西元前三世紀阿育王在位時舉行的,亦即已有七百年之久。但是在此角度之下,分別說部此一語詞的特殊含義因而無法彰顯。

(3)根據清辯(Bhavya)所引(第三說)正量部(Sammatīya)之傳說,分別說部是從說一切有部分裂而出,而分別說部又分出︰化地部(Mahīśāsaka)、法藏部(Dharmagupta)、銅鍱部(Tāmraśātīya)及飲光部(Kāśyapīya)。此處應注意者,飲光部也在此一集團之中,而世親、眾賢以及清辯所引第一說之作者所認之飲光部之基本主張,即是分別說部所持有者。再者,錫蘭上座部自稱分別論者同樣也應屬於此一集團,他們與化地部有密切之法統關係,殊無可疑。

(4)而清辯(Bhavya)所引(第二說)大眾部(Mahāsāṃghika)之傳說,分別說部則與上座部(Sthavira)及大眾部併列為根本部派集團,鼎立而三。而分別說部又分出︰化地部、飲光部、法藏部及銅鍱部。此一傳說與上述正量部所傳雖各有獨立之來源,但內容完全一致,所以應可視之為事實,至極灼然。

綜合以上說明,上述四種傳說(說一切有部、上座部、正量部及大眾部)都是西元五世紀以前印度之資料,經過比對檢校之後,可知就下列數點而言,完全一致或是並無不符之處︰

a.分別說部並不是說一切有部。

b.飲光部是分別說部中之一派。

c.上座部(錫蘭),以及與之有密切法統關係之化地部都是分別說部的構成部派。

d.從化地部分裂出來的法藏部也是分別說部。

e.銅鍱部,雖然我們對它認識有限,應該也是屬於此一集團。

f.分別說部是指犢子部(Vātsīpatrīya)以外反對「一切有說」(sarvāstivāda)之上座部(Sthavira)。在阿育王所護持之華氏城結集之後,犢子部以外之上座部分裂成二大集團︰說一切有部,此派主張「一切有說」;以及反對「一切有說」之分別說部。而分別說部之領袖應是目犍連子帝須(Tissa Moggali-putta),他就是在說一切有部論書《識身足論》(Vijñānakāya)中,批評「一切有說」之「目連沙門」(Maudgalyāyana),這點前經La Vallée-Poussin指明,《識身足論》把「目連沙門」的名字列在著作之開端,他成為該著作之一部分。嗣後,分別說部又分出許多部派。首先,毫無疑問的,在西元前三世紀末葉,它分裂為二部派︰化地部及飲光部。前者全然反對「一切有說」;後者則採取較為調和之立場。其後,又因為不同之事緣而成立新的部派︰錫蘭上座部,印度北部及南部之化地部、法藏部及銅鍱部。

(二)後代文獻

(1)真諦(Paramārtha,六世紀前半葉)在其所譯世友(Vasumitra)之《部執異論》,將梵文之Prajñaptivādin(說假部)譯為「分別說部」,唯「分別說部」應係梵文Vibhajy-avādin之譯語,較為正確。而真諦在註解世友《部執異論》時,曾說此一分別說部之創立者為大迦旃延(Mahākātyāyana),且大迦旃延提出其見解用以分別(vibbajya)其所由分裂而來之多聞部(Bahuśrutīya)之思想,所以此一新成立之分別說部應該稱為多聞分別說部(Bahuśrutīya-Vibhajyavādin),較為精確。

窺基在《成唯識論述記》說︰「分別論者(Vibhajyavādin),舊名分別說部,今說假部(Prajñaptivādin)。」此一說法顯然採自真諦之作品,我們可以看出,這種說法難以理解,而且是一偏之見。我們絕不能據而認定分別說部就是說假部,特別是《大毗婆沙論》,世親及眾賢所指的分別說部以及上座部,尤屬顯然。

(2)窺基在《成唯識論述記》又說︰「……分別說部,諸邪分別,皆名毗婆闍婆提,即大眾(Mahāsāmghika)、一說(Ekavyāvahā-rika)、說出世(Lokottaravādin)、雞胤部(Kaukkutika)。」然而,此四部派與說假部截然有異,且說假部是這些部派中最慢成立的。惟此一說法並非全然不可信,因為此四部派全部均反對「一切有說」,而大眾部的部派並沒有參與阿育王時期的華氏城結集,且說一切有部及分別說部即是由此一結集而告分裂。這將可以說明為何說一切有部傳說大眾部是在阿育王時期分裂︰它們將二次分裂及二次在華氏城舉行的結集混在一起,而且二次都是大眾部佔得上風;但是在第二次的時候不再僅是大眾部,大部分之上座部亦一同訶斥「一切有說」(sarvāstivāda)。以上當然僅是一種假設的推想,但無論如何,在本質上,大眾部也如同大部分之上座部一樣,反對「一切有說」,因而《大毗婆沙論》之作者將大眾部之主張列入分別說部之見解中,即無足為奇。

(3)普光約伋與窺基同時,且同為玄奘之弟子,在其《俱舍論記》說︰「說非盡理,半是半非,更須分別,故名分別說部。」此一解釋顯然是本諸字源學而論,吾人還是無法理解。

(4)惠沼則較後出,而為玄奘及窺基之弟子,在其《成唯識論了義燈》說︰「分別論者或大乘異師,有種子故;或小乘諸部皆名分別,不定一論,故《攝(大乘)論》中分別論者傳釋是化地部(Mahiśāsaka);《婆沙》中分別(論者)傳說是正量部。」La Vallée-Poussin的看法是︰「此點難以理解︰《攝大乘論》引用化地部之《阿含經》,而未提及分別說部;《大毗婆沙論》似乎沒有提及正量部。」不過,《大毗婆沙論》是西元二世紀末葉之作品,在當時,正量部尚未取得如它在西元七世紀時的重要地位,而《大毗婆沙論》確實是把正量部列於犢子部之中,此在西元七世紀時,形勢恰好相反,玄奘及義淨即把犢子部列於正量部之中,如果檢視《大毗婆沙論》所列屬於分別說部之主張,則可認定《大毗婆沙論》認為正量部是微不足道的部派。但最重要的是,從惠沼的註解看來,顯已證明惠沼認知不足,且深受此問題的困擾。首先,他在二種假設之間依違不定,而該二種假設都是不正確的。因為分別說部並不是大乘之部派。而且分別說部也不應該被解為是「小乘諸部皆名分別」,因為《大毗婆沙論》、世親、眾賢等等,均傳述說一切有部不是分別說部,此在本文前面已經加以證明,不容置疑。而惠沼最後固然列出化地部及正量部,但後一說法又是不正確的。從這明顯的錯誤相互混雜看來,使我們認為惠沼及普光(對此問題)應該是缺乏認知。這說明了他們的解釋及所呈現的矛盾,難以採信。

(5)西元七世紀時,調伏天(Vinītadeva)將分別說部列為說一切有部集團中之第七個,也就是該集團之最後一個部派。而他一方面把化地部、法藏部、飲光部及銅鍱部分別並列屬於同一集團;在另一方面,又將錫蘭上座部別列為一集團。調伏天列出五項或六項屬於分別說特有之主張,其具體內容請見本文最後,不過其內容在性質上頗具調和色彩,所以調伏天之說法殊值懷疑。實際上,我們在他所列的內容中同時可看到犢子部及化地部之基本主張,以及另一項與譬喻者(Darstāntika)相同之主張。另一項主張則因原典之記載相當艱澀(或是譯者之錯誤),以致無法加以解釋。不過,調伏天也清楚的區別分別說部及說假部(Pra-jñaptivādin),前者屬於說一切有部集團;後者則在大眾部集團之內。

(6)最後,顯然相當後出之《比丘婆樓沙具樓所問(經)》(Bhiksuvarsāgrapṛ-cchāśutra)則把分別說部與說假部並列同屬大眾部集團。而飲光部、化地部及法藏部則在說一切有部集團,至於銅鍱部又與多聞部並列在正量部集團。面對如此明顯的錯誤,我們即不可能希求根據此一作品的任何論據,而有所推斷。

以下是《大毗婆沙論》所述分別說部之主張︰

(1)(犢子部)分別論者欲令音聲(śabda)是異熟果(vipākaphala)。

由聖言故,如《施設論》說︰何緣菩薩感得梵音大士夫相︰菩薩昔餘生中,離粗惡語,此業究竟得梵音聲(brahmasvara),由此說故,彼便計聲是異熟果。

(2)分別論者(及大眾部師)執︰佛生身(janmakaya)是無漏法。

(3)分別論者執︰信(śraddhā)等五根(in-driya)唯是無漏(anāsrava)。

謂契經說︰若有五根增上猛利,平等圓滿多修習故,成就阿羅漢,諸漏永盡。從此減下成不還者,次復減下成一來者,次復減下成預流者。若全無此信等五根,我說彼住外異生品。由此經故,彼執五根唯是無漏。

(4)分別論者說︰壽(āyus)隨心轉(cittā-nuparivartin)。

如契經說︰「壽、煖、識(vijñāna)三和合非不和合。」

如是三法不可施設離別殊異,由此證知壽隨心轉。

(5)(譬喻者)分別論師執︰無想定(asamj-ñisamāptti)細(sūksma)心(citta)不滅(niruddha)。

彼作是說︰若無想定都無有心,命根(jīvitendriya)便斷,應名為死,不名在定。

(6)(譬喻者)分別論師執︰滅盡定(nirodhasamāpatti)細(sūksma)心(citta)不滅。

彼說︰無有有情(sattva)而無色(rūpa)者,亦無有定(samāpatti)而無心(citta)者,若無定心,命根(jīvitendriya)應斷,便命為死,非謂在定。

(7)謂或有執︰三界(dhatu)受生,皆無中有(antarābbava),如分別論者。

問︰分別論者依何量故,執無中有﹖答︰依至教量,謂契經說︰「若有一類造作增長五無間業,無間必定生地獄中。」既言無間必生地獄,故知中有決定為無。又伽他(gāthā,原文作sūtra,有誤)說︰「再生汝今過盛位,至衰將近琰魔王(Yama),欲往前路無資糧,求住中間無所止。」既說中間無所止處,故知中有決定為無。又說過難證無中有,謂影光中無間隙,死有生有應知亦然。

(8)或復有執︰緣起(pratītyasamutpāda)是無為(asaṃskṛta)。

(9)有餘復執︰道(mārga)是無為(asaṃs-kṛta),如分別論者。

彼作是說︰唯一無上正等正覺菩提(anuttarasamyakasambodhi)常住不滅,隨彼彼佛出現世間,能證者雖異,而所證無別……如契經說︰佛告苾芻,我證舊道,故知聖道定是無為。

(10)分別說部建立︰貪欲(abhidhyā)、瞋恚(vyāpāda)、邪見(mithyādṛṣṭi)是業(karman)自性(svabhāva)。

如契經說︰故思(cetanā)所造身三種業,已作已集,是惡(pāpa)不善(akuśala),能生眾苦(duḥkha),感苦異熟(vipāka)。故思所造語四種業、意三種業,已作已集,是惡不善,能生眾苦。」意三業者,謂貪、恚、邪見,由此經故說,貪等三是業自性。

(11)分別論者作如是言︰自性(svabhāva)善者謂智(jñāna),相應(samprayoga)善者彼相應識(vijñāna),等起(samutthāna)善者謂彼所起身語業,勝義(paramārthatas)善者謂涅槃(nirvāṅa)。由四緣說不善︰(一)自性故,(二)相應故,(三)等起故,(四)勝義故……勝義不善者謂生死不安穩。

(12)分別論者讚說︰世尊(Bhagavant)心常在定。

善安住念(smṛti)故。

(13)分別論者又讚說︰佛恆不睡眠,離諸蓋(āvarana)故。

(14)謂或有說︰契經所言無有愛(vibhavatṛ-ṣṇā)者,通見(darśana)修所斷(prahā-tavya),如分別論者。

彼說意言︰三界無常(anityatā),說名無有(vibhava),能緣(ālambana)彼貪(kāma),名無有愛。無常既通見、修(bhā-vanā)所斷,彼愛(tṛṣṇa)亦通二種。

(15)謂或有說︰有十二顛倒(viparyās)︰八唯見(darśana)所斷(prahātavya);四通修(bhāvanā)所斷,如分別論者。

謂契經說︰於無常起常想(saṃjñā)顛倒、心(citta)、見(drsti)顛倒;於苦(duḥ-kha)起樂(sukha);於無我(anātmaka)起我(ātman);於不淨(aśuddhi)起淨想顛倒、心顛倒、見顛倒。由此故知一切顛倒有十二種。於中,八種唯見所斷︰謂常、我中各取三種,樂、淨中各唯取見顛倒。四種通修所斷︰謂樂、淨中各取想、心二顛倒。

(16)分別論者作如是說︰若有八苦相,是苦是苦諦;餘有漏法(sāsrava)是苦非苦諦。招後有愛,是集是集諦;餘愛及餘有漏因是集非集諦。招後有愛盡,是滅是滅諦;餘愛盡及餘有漏因盡是滅非滅諦。學八支聖道,是道是道諦;餘學法及一切無學法是道非道諦。

(17)或有說︰四聖諦一時現觀(abhisamaya),如分別論者。

彼依契經,如世尊說︰「若於苦諦無有疑惑,於集滅道諦亦無有疑惑。」既於四諦頓無疑惑,故知現觀定頓非漸。

(18)或有執︰(阿羅漢)定無退(parihāni)起諸煩惱(kleśa)義,如分別論者。

彼引世間現喻為證,謂作如是說︰如瓶破已,唯有餘瓦,不復作瓶,諸阿羅漢亦應如是。金剛喻定破煩惱已,不應復起諸煩惱退。

(19)分別論者立四十一菩提分法(bodhipāksi-ka),謂四聖種足三十七。

(20)或有說︰無色界(ārūpyadhātu)有色,如分別論者。

謂契經說︰「名色(nāmarūpa)緣識(vijñānapratyaya)、識緣名色。」無色界既有識,亦應有名色。餘經復說︰「壽(āyus)、煖(uṣma)、識(vijñāna)三恆和合不相離,不可施設離別殊異。」無色界中既有壽識,亦應有煖(uṣma)。餘經復說︰「離色受想行,不應說識有去來住,有死、有生。」無色界中既得有識,亦應具足有四識住。

(21)分別論者唯許初靜慮(dhyāna)建立支(anga)。

如契經說︰「毗舍佉鄔波索迦,往達磨陣那苾芻尼所問言︰聖者!初靜慮有幾支﹖答言︰具壽!有五支,謂尋(vitarka)、伺(vicāra)、喜(prīti)、樂(sukha)、心一境性(ekāgracittatā)。」彼鄔波索迦(up-aāsaka)既不問上靜慮支,彼苾芻尼又不說,故知上諸靜慮不建立支。

(22)分別論者說︰「有齊頂」(samaśīrsin)阿羅漢(故),彼說︰世尊弟子生非想非非想處,於命終時,煩惱(kleśa)、業(karman)、命(jīvita)三事俱盡,不由聖道(āryamārga)得阿羅漢果。

(23)或有執心性本淨,如分別論者。彼說︰心本性清淨,客塵煩惱(āgantukakleśa)所染污,故相不清淨。

有作是說︰貪(kāma)瞋(dveṣa)癡(moha)相應(samprayukta)心得解脫(vimukti)。問︰誰作是說﹖答︰分別論者。

彼說︰染污、不染污心,其體(dravya)無異,謂︰若相應煩惱未斷,名染污心。若時相應煩惱已斷,名不染心。如銅器等,未除垢時,名有垢器等。若除垢已,名無垢器等,心亦如是。

(24)復有執︰五法是遍行(sarvatraga),謂無明(avidyā)、愛(tṛṣṇā)、見(drsti)、慢(māna)及心(citta),如分別論者。

故彼頌言︰有五遍行法,能廣生眾苦,謂無明愛見,慢心是為五。

(25)或有執︰身力(kāyabala)身劣,無別自體,如分別論。

彼作是說︰心有力時(balavant),說為身力。心無力(abala)時,說為身劣。故身力劣,無別自體。

(26)謂或有執︰擇滅(pratisamkhyānirodha)、非擇滅(apratisamkhyānirodha)、非常滅(anityatānirodha)……此三種滅(nirodha)皆是無為(asaṃkṛta)。

(27)有作是說︰涅槃有學(śaiksa)、有無學(aśaisksa)、有非學非無學(nevaśaiksā-śaiksa)(等三種),如犢子部。(譯按︰此一說法應參照下述第(28))

(28)分別論者所說有二︰(一)說涅槃先是非學非無學,後轉成學;先是學,後轉成無學;先是無學,復轉成學。(二)說涅槃有三種,謂學者常是學、無學者常是無學、非學非無學者常是非學非無學。

(29)有執︰諸有為(csaṃskṛta)相(lakṣaṇa)皆是無為(asaṃskṛta),如分別論者。

彼作是說︰若有為相,體(dravya)是有為,性(bhāva)羸劣故。則應不能生法住、法異、法滅法。以有為相體是無為,性強盛故,便能生法乃至滅法。

(30)分別論者作如是言︰所問二結〔戒禁取結(śīlavrataparāmarśa)、疑結(vicikitsā)〕應分別記,非一向等,由此故言,二應分別。謂彼二結,欲界(kamadhātu)是不善(akuśala);色界(rūpadhātu)、無色界(ārūpydhātu)是無記(avyākrta)。

若法(dharma)是無慚(hrī)無愧(apatrāpya),自性與無慚無愧相應(sam-prayukta),是無慚無愧等起等流果(niṣyandaphala。譯按︰原文作srotāpan-naphala,有誤)是不善,色無色界煩惱不爾,故是無記。

(31)或有說︰諸法攝(samgṛhīta)他性(pa-rabhāva),非自性(svabhāva)攝,如分別論者。

餘經亦說︰「於五根(indriya)中,慧根(prajñendriya)最勝。」慧根能攝諸餘四根,然彼慧根與四根異而說能攝,故知諸法皆攝他性,非自性攝。(按︰以下又引多部契經證成此說)

(32)或有說︰四沙門果(śramaṇyaphala)唯是無為(asaṃskṛta),如分別論者。

(33)或有執︰世(kāla,時間)與行(saṃs-kāra)異,如譬喻者分別論師。彼作是說︰世(kāla,時間)體(dravya)是常,行體無常。「行」行世時,如器中果,從此器轉入彼器。

(34)分別論者執︰世第一法(laukikagradhar-ma)相續(samtati)現〔而非一念現前(ekacittaksanika)〕。

彼說相續總有三種︰{1}時相續(kālasam-tati),{2}生相續(utpādasamtati),{3}相似相續(samasamtati)。世第一法雖無前二,而有後一。

(35)復有執︰嫉(īrṣyā)、慳(matsara)二纏(samyojana);梵世(brahma-loka)亦有,如分別論者。

契經說︰「大梵天王(Devarājā Mahāb-rahma)告諸梵眾︰我等不須往詣沙門喬答摩(Gautama)所,禮敬聽法,即住此處,當令汝等度生老死,證永寂滅。」彼說梵王為嫉慳結纏繞心,故作如是語。

(36)或有執︰不染污(aklista)心(citta),亦令有相續(samtati),如分別論者。

契經說︰菩薩正知(samyagaviñaṇa)入母胎,正知住母胎,正知出母胎。既有正知入母胎者,正知即在不染污心故,不染污心亦令有相續。

(37)分別論者說︰預流、一來亦得根本靜慮(mūlasamāpatti)。

依契經故。如說︰「慧(prajñā)闕無靜慮(dhyana);靜慮闕無慧。是二具足者,去涅槃不遠。」預流、一來無不有慧故,彼亦有根本靜慮。

(38)分別論者又說︰隨眠(anuśaya)是纏(paryavasthana)種子(bīja)。

(39)隨眠自性(svabhāva)心不相應(citta-viprayukta)。

(40)諸纏(paryavasthāna)自性與心相應(cittasamprayukta)。

(41)上座部經分別論者,俱密說此名「有分識」(bhavangavijñana)。

就《大毗婆沙論》所列分別說部之主張加以研究,它與其他部派之主張相同或相異的情形如下︰


┌─────┬─┬─┬─────┬─┬─┐
│部 派│同│異│部 派│同│異│
├─────┼─┼─┼─────┼─┼─┤
│大眾部 │16│ 0│案達羅派 │ 8│ 3│
│化地部 │10│ 0│北山住部 │ 2│ 2│
│譬喻者 │ 6│ 0│犢子部 │ 3│ 3│
│舍利弗毗曇│11│ 5│正量部 │ 1│ 5│
│上座部 │ 5│15│說一切有部│ 0│40│
└─────┴─┴─┴─────┴─┴─┘


由於此處略去大多數部派的教理,所以上開圖表應可認為起碼其同異關係在這些數字本身即可看出來。它與大眾部及化地部之主張相同,這點最值注意。不過它與《舍利弗阿毗曇論》、譬喻者及案達羅派(Andhaka)有部分相同亦不可忽視。

首先,我們審酌世親、眾賢及調伏天之傳述而提出之假設︰分別說部是飲光部嗎﹖就本文上開資料所示,在教理上,分別說部一方面與大眾部,另一方面又與化地部及法藏部有密切的關係。然而,若綜合世友、清辯及《舍利弗阿毗曇論》所述之資料,卻可以證明與法藏部思想非常接近的飲光部,其教理也應該是與大眾部一樣,與分別說部關係綦切。由此可證實世親、眾賢及調伏天之傳述︰飲光部是分別說部。

但飲光部是否為唯一的分別說部﹖此點與上述三位大師之傳述相反(其中,世親及眾賢學識博洽,無待詳述),而《大毗婆沙論》所列屬於分別說部之主張中,沒有一項曾被其他學者列為是飲光部之立論。尤有進者,《大毗婆沙論》多次明白的列出飲光部在本體論方面的根本立場。從而,《大毗婆沙論》之作者顯然認為飲光部及分別說部還是有所區別,所以縱使在《大毗婆沙論》作者的心中,飲光部是分別說部,但飲光部顯然不是唯一的分別說部。

相同的,《大毗婆沙論》也區別分別說部與大眾部、化地部、法藏部、譬喻者及犢子部,而多次提及此等部派的名稱。尤有進者,《大毗婆沙論》有時候還把某些主張並列為分別說部與譬喻者(四次)、大眾部(一次)或犢子部(一次)的共同見解。這似乎可以證明在《大毗婆沙論》的作者心中,分別說部上述三部派並非同一。而《大毗婆沙論》兩次提及分別說部與法藏部見解不同(譯按︰參看《大毗婆沙論》,大正27‧154b~198a)。這似乎同樣也可以證明分別說部與法藏部有別,除非我們必須把此一情形瞭解為︰法藏部所主張的二種見解是與其他的分別說部不同。而這種假設實際上相當具說服力,因為在該二種分別屬於法藏部與分別說部的見解更足以證明二者之間,具有密切的關係。

依上面所述,我們是否可以推定《大毗婆沙論》所指以分別說部為名之異論者,是共指飲光部、化地部、法藏部以及相關部派之全體﹖事實上沒有什麼可以反對此一見解,但是有一點顧慮使我們有所保留。事實上,《大毗婆沙論》時常訶斥根本化地部、上座部、大眾部及經部(Sautrāntika)一項本體論之主張,不過卻沒有明指究竟是那一部派︰「過去(atīta)未來(anāgata)無實體性。」但是此一主張之後卻總是與下述之主張相接在一起,並形成顯然不可分割之整體︰「現在(praty-utpanna)是無為。」然而上開主張之第二部分,我們在其他地方均未見過。實際上,依據現存世友《異部宗輪論》之四種譯本,化地部本體論主張之第二部分是︰「現在及無為是有」,而(西藏所傳)清辯之說法是︰「現在之有為(samskṛta)是有。」從部帙龐大的《大毗婆沙論》二種(譯按︰應為三種,參見印順法師《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pp-204~208)漢譯本,以及世友與清辯部派論著之漢譯、西藏譯本中,我們找不出有任何跡象足以懷疑上述主張之譯文有所錯誤。況且相關之註釋書也從未懷疑上開二種見解之正確意義(縱使可能有所懷疑)。那麼,這是否僅為同一主張之二種表達方式﹖這點我們一無所知,縱使此二種見解沒有矛盾,並不必然就是一致。所以我們無法確知此二種見解是否為同一學者所主張。從另一方面而論,《大毗婆沙論》所說的「現在是無為」應該與上開分別說部第33項主張︰「時間是常,而與無常之有為不同。」具有密切的關係。事實上,無為通常被解釋為是常恆與絕對的。所以該來源不明之見解即可表示為「現在是常」,此即與分別說部第33項主張相同。此項見解認為時間或現在是常恆、絕對,而有為法在時間裏移動、變化,此正與「一切有說」相反,這在評破此項見解之《大毗婆沙論》,可以看得很清楚。從而,上述來源不明之見解與分別說部第33項見解,二者均來自同一對「時間」所持之概念︰時間是常恆不變。此與說一切有部之三世說及功能性的時間觀,截然有異。其次,如果恰如一般所信譬喻者就是經部,則譬喻者也應如經部所主張的︰過去未來法非實有(參看本書所列經部之第10項主張),而譬喻者也與分別說部一樣承認時間是常恆、絕對,而與諸蘊(法體)有別,從此方面而論,亦可旁證上述二項見解具有密切之關係。從而,上述來源不明之見解應即是分別說之主張,而與該項見解之第一部分,即化地部之本體論,緊密的結合無間。

但是這樣的結果,使飲光部明顯的與《大毗婆沙論》所述的分別說部,並不相符,而世親、眾賢及調伏天所說的分別說部,也是如此,因此分別說部與飲光部不應認為是同一部派。然而《大毗婆沙論》的作者、世親及眾賢這些學識淵博的大學者,殊不可能在他們的著作中,忽視其中之一,所以吾人應可確定他所稱之分別說部並不是指某一部派,而是部派之集團。另外,《大毗婆沙論》何以列出四十項分別說部之特有見解,這些見解幾乎均是他人所未提及,而僅指出批評大眾部六項、化地部十二項、法藏部四項、犢子部十一項見解,這些部派(在分別說部)的重要性即不容置疑。有人或許會質疑,《大毗婆沙論》另又有二項分別說部與譬喻者並列之見解,不過就譬喻者而言,它與說一切有部自宗有關,它很可能是從說一切有部直接分裂出來,而且是在後者成立後不久即行分裂。

有人或許會再質疑︰《大毗婆沙論》將三項顯然是說出世部之見解,列為與分別說部之共同主張(上開第(2)、(12)及(13)項)。在這三項中,又以上開第(2)項「佛生身是無漏法」,最足顯示說出世部之特色,如果《大毗婆沙論》未將之並列為大眾部與分別說部之共同見解,則本文之說明即有一難以超越之障礙。所以這一小小的結合具有重大意義,它一方面說明《大毗婆沙論》認為分別說部與大眾部有別,另一方面也證明後者對前者有重大之影響。既然分別說部與大眾部均主張︰「佛生身是無漏法」,則另二項相關之見解同屬此二者即不容置疑,其他十三項大眾部之見解同於分別說部,更是理所當然,且此同樣也是化地部與法藏部所主張。

說一切有部(《大毗婆沙論》作者、世親、眾賢),等同於(西藏所傳)清辯所述大眾部及正量部之傳說,再加上上座部等,均認為分別說部乙詞是指犢子部以外之上座部而反對「一切有說」之部派,亦即指化地部、法藏部、飲光部、銅鍱部。不過,這並不即指這些部派全部均接受(經《大毗婆沙論》列為)分別說部的一切見解。這些作者與覺音(Bud-dhaghosa)不同,他們均未明白的指出所謂之若干分別論者或若干大眾部究何所指,殊為可惜,且因為這種未明指之說明方式頗為一致,我們認為要予明確的補正,應不可能。

以下是調伏天所列分別說部之見解,在此僅單純的引述其說法︰

(1)有勝義(paramārtha)補特伽羅(pud-gala)。這是犢子部集團特有之根本見解。

(2)非異熟果以外之過去(atīta)是沒有的;果(phala)以外之未來是沒有的。這是飲光部特有之根本見解。

(3)不同類(不相應之類)之現在是沒有的。此點意義不明。

(4)法(dharma)不能成為無間因(sama-nantarahetu)。

(5)色(rūpa)之同類因(sabhāgahetu)亦無。

這顯然是譬喻者之第一項主張。(譯按︰參看大正29‧31b︰「不許色為色同類因。」)

最後應予補充說怫,根據多羅那他(Taranatha)所傳,分別說部與飲光部在西元七世紀時消失。


北傳佛教

指自北印度經中央亞細亞傳入中國、朝鮮、日本的佛教,及由尼泊爾、西藏傳入蒙古一帶的佛教之總稱。此系佛教與通行巴利佛典的錫蘭、緬甸、泰國、高棉等國的佛教,風格迥異,因其係由印度向北傳布,故十九世紀研究佛教之歐洲學者,稱前者為北傳佛教或北方佛教,後者為南傳佛教、南方佛教。

整體而言,北傳佛教多與傳承地之固有文化融合,以大乘為主,流行梵文聖典及其翻譯經典。南傳佛教則保存較濃厚的印度原始佛教色彩,主要流行巴利語佛典。

中國自西漢哀帝元壽元年(2 B.C.)由西域傳入佛教,東漢末年陸續譯出佛教典籍,佛教教義開始與中國傳統思想文化相結合,至隋唐而臻於鼎盛,形成天台、華嚴、法相、律、淨土、禪等宗派。宋代以後又漸與儒道融合。漢譯佛典的數量極大,現存最古老的漢譯佛典是二世紀後半期安世高和支婁迦讖所譯的。其後經歷三國、兩晉以至唐、宋各時代,均有譯本推出,故現存漢譯佛典為數在一千七百部以上,是研究佛教不可或缺的重要資料。

西藏佛教自七世紀左右起直接由印度傳入,傳入後逐漸形成具有西藏地區特色的藏傳佛教(俗稱喇嘛教)。藏譯佛典數量僅次於漢譯,其中包含漢譯佛典中所未見的中後期大乘經論,是研究中期與後期印度佛教不可或缺的重要資料。又因藏譯佛典大部分是從梵文原典直譯,容易還原為梵文,故也被稱為「準梵語佛典」。其翻譯時代始於七世紀,直到十三世紀仍持續著經典的翻譯。

蒙古佛教由西藏傳入。蒙古文譯本的佛典是從藏譯或漢譯再譯而成,故其資料價值不高。

朝鮮於四世紀後期傳入中國佛教,七世紀以後更派遣僧人至中國求法,主要為禪宗。與日本同為漢譯佛典流行區。

日本於六世紀前半葉自中國、朝鮮傳入佛教,旋即發展為日本之主要宗教,且宗派極多。

梵文佛典主要是大乘經典,與漢譯、藏譯相比,數量極微。可分為在尼泊爾古塔及僧院發現的「尼泊爾本」;在中亞發掘的「中亞本」;發現於北印度喀什米爾古塔的「基爾基特本」。我國的新疆與西藏,也保存不少梵文原典。

此外,中國、西藏、朝鮮、日本等,各宗祖師及高僧之著作甚豐,亦為北傳佛教特色之一。


大乘莊嚴寶王經

密教要典。為六字大明咒的所依典據。四卷。北宋‧天息災譯。又稱《莊嚴寶王經》。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冊。旨在述說觀自在菩薩的威力化現,及六字大明陀羅尼的功德。略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應除蓋障菩薩所問,說觀自在菩薩入阿鼻地獄及餓鬼大城,救渡受苦眾生;及其於往昔現身說法等種種因緣。又,觀自在菩薩有「唵(Oṃ)麼(ma)抳(ṇi)缽訥銘(cpadme)吽(hūṃ)」六字大明陀羅尼(此六字大明咒,又譯「唵嘛呢叭咪吽」),誦持此陀羅尼者,有無數如來、菩薩、三十三天等護衛,且得無盡辯才、清淨智聚、大慈悲,並具足六度等。

1873年,沙瑪斯拉彌(Satyavrata Sāma-śrami)於印度加爾各答出版本經的梵本。至於西藏譯本,相傳西元四、五世紀左右,藏王拉陀陀日寧贊(Tho-tho-ri-gñan-bstan)自空中得此經,後來,松贊干布(Sroṅ-bstan-sgam-po)派遣端美三菩提(Thon-mi-saṃbhoṭa)到尼波羅(今尼泊爾),得本經梵本,譯為藏文後帶回西藏。

◎附一︰《文殊大藏經》密教部四〈大乘莊嚴寶王經導論〉(摘錄)

本經內容

本經共四卷,屬雜部密經,主要內容為觀音法門。

第一卷,佛在舍衛國給孤獨園,應除蓋障菩薩之請而說。

時,除蓋障菩薩與天、龍、彥達嚩、緊那羅、天女、王女、緊那羅女、近事男女等眾俱在佛前,忽見阿鼻地獄現種種瑞相以之莊嚴祇陀林園。於是佛為大眾說明此瑞相乃因觀自在菩薩化度地獄而現,並敘述觀自在菩薩救濟地獄之相和閻魔王讚嘆觀自在菩薩之事。又於過去尾缽尸佛時,佛為長者之子,名妙香口,從尾缽尸佛聞觀自在菩薩之威神力相。又從式棄佛所聞受觀自在菩薩不可說福德,及其化現二十年身濟度眾生之事,觀自在菩薩於過去世說《大乘莊嚴寶王經》及此經功德。若有人聽聞讀誦此經,能滅五無間業,臨命終時,十二如來來迎,必定往生極樂。

第二卷,佛於尾舍浮如來之世為忍辱仙人,從觀自在菩薩聞說此經,及布施佛之功德和地獄苦相。當時,觀自在菩薩於前往祇陀林途次,先後於黑暗處有情說此經功德,於天宮度妙嚴耳天子,於師子國度羅剎女,於波羅奈大城化度蟲類,於摩伽陀國救度饑饉,而後至祇陀林尾舍浮如來處,告以化度有情之事,如是,佛說過去世事時,虛空藏菩薩於佛前讚嘆觀自在菩薩廣大威神之力,佛並為其說六波羅蜜。

第三卷,佛為除蓋障菩薩說觀自在菩薩具足六十七種三摩地,並說觀自在菩薩化身救濟師子國五百商人脫離羅剎女之難,及觀自在菩薩所具功德和本經功德,觀自在菩薩功德廣大不可說,此菩薩無見、無聞、無自性,雖普賢菩薩亦無法思議觀自在菩薩之變化,其德足令一切有情往生極樂,禮拜無量壽如來,聽聞佛法。又觀自在菩薩來娑婆世界化度有情,為一切有情施以無畏,開示法要。又觀自在菩薩有六字大明,稱念此明,得證圓寂地。此六字大明功德廣大不可思量,無從得知此明來處,若持誦之,有無數如來、菩薩、三十二天等集會,並有四大天王、諸龍王、藥叉、虛空神等衛護持誦者。是人能得無盡辯才,清淨智聚大慈悲,具足六度,其口所出氣息,能令觸者得菩薩位。其手所觸,或其眼見之人亦能得至菩薩位。

第四卷,佛為除蓋障菩薩說得六字大明的因緣。即佛於過去世寶上如來處乞求六字大明而不得,次向蓮華上如來乞求,此如來為說六字大明之功德。觀自在菩薩並住此大明之中。佛向無量壽佛求此大明,無量壽佛又轉請觀自在菩薩說此大明。觀自在菩薩答以未見曼荼羅者,不能聞此大明。故說曼荼羅,即於五肘四方之壇的中央,以五色寶粖畫無量壽佛,其右畫持大摩尼寶菩薩,其左畫六字大明(即觀自在菩薩)。此尊四臂,左手持蓮花,花上置摩尼寶,右手持數珠,下二手結一切王印。六字大明足下安天人,其天人右手持香爐,左手持缽。曼荼羅四角安四大天王,外四角安四賢瓶。觀自在菩薩說此曼荼羅已,即說「唵麼抳缽訥銘吽」六字大明陀羅尼。蓮華上如來讚嘆觀自在菩薩,以諸寶而為供養。觀自在菩薩受供養已,捧送無量壽如來,無量壽佛又捧送蓮華上如來,於是蓮華上如來受持六字大明,還往本土蓮華上世界,佛於往昔即由此蓮華上如來處得聞六字大明。

其後,佛為除蓋障菩薩說此六字大明功德。又言,今於波羅奈大城有持此大明的法師,此法師戒行缺犯,而有妻子,以大小便利觸污袈裟,無有威儀。除蓋障菩薩到此法師處作種種供養,乞授六字大明王陀羅尼,時虛空中有觀自在菩薩之聲,令法師為除蓋障說六字大明。除蓋障奉聞大明已,還到釋迦如來處。其時七十七俱胝的如來皆集會,說七俱胝佛母陀羅尼。其時,觀自在菩薩身毛孔中現種種瑞相。最後佛為阿難說業因果之相。

六字大明咒及十二如來的來迎
本經敘述觀自在菩薩之廣大威神力,及此菩薩微妙本心「唵麼抳缽訥銘吽」(Oṁ maṇipadme hūṃ)六字大明王陀羅尼。此外,尚應注意經文中提到十二如來來迎之事。

說六字大明的經典,除本經之外,只有不空譯的《如意寶珠轉輪祕密現身成佛金輪咒王經》一卷,該經說「唵阿鍐覽坎佉摩尼缽頭迷吽」(Oṁ a vaṁ ram haṁ kha maṇi padmehūṁ)之咒。然而,本經已確定為偽經。亦即提到「唵麼抳抳缽訥銘吽」之大明者應始自《大乘莊嚴寶王經》。此外,收錄此陀羅尼的末書有《顯密圓通成佛心要集》二卷,宋‧道頋集(西元960~1127年)此書卷一密教心要,據《莊嚴寶王經》說誦此六字大明一○八遍,及其所得的功德。六字大明在藏傳佛教中流傳極為廣泛,並且被認為具有極大威德。甚至將此六字大明彫在轉輪器上,以讚嘆觀音的功德。為得其功德,必須每日轉動此器,並依次觀想六字。

唵──觀明心。

麼──觀見性。

抳──觀衛生。

缽──觀養氣。

訥銘──觀入道。

吽──觀守道。

如此一字一字觀佛,思惟自身具足此佛,而為藏傳佛教的信仰中心。又,「麼抳」代表男性,「缽訥銘」表示女性,曼荼羅中蓮花上安置摩尼寶表示陰陽會合,育生萬物,則將此陀羅尼象徵生殖根本。總之,本經是了解觀音信仰動向不可或缺的經典。

本經所說臨命終時,十二如來來迎之事,如望月博士在《淨土教之研究》一書中所述;《無量壽經》所說十二光佛乃在讚嘆彌陀一佛光明之德,故雖說十二光佛,而非一一不同的佛,但據《莊嚴寶王經》卷一所云︰「若人得聞如是經王,能讀誦,是人若有五無間業皆得消除,臨命終時有十二如來來迎之。」則此十二如來並非各別一一表彰一如來之上德者。

◎附二︰Winternitz《印度文獻史》〈佛教文獻〉第七章(依觀摘譯)

有一部大乘經典通篇所敘述的,正是《法華經》第二十五章中所提及的觀世音菩薩。此大乘經典的全名為《Avalokiteśvarayunak-araṇḍavyūha》(觀世音功德籠詳記),通常略稱為《Kāraṇḍavyūha》。它有兩種異本,以散文所成的,是較早成立的作品;以首盧迦(偈頌)形式表現的,則較為晚期。後者係以有神論的世界觀為其立論基礎。內容敘述「本初佛」(ādibuddha)、「自生者」(sva-yambhū)、「原初主」(adinātha)為萬物之始;彼依禪定而創造世界。從彼所出之觀世音菩薩,復從己身化現諸神來輔佐祂自己的創造事業。此段序文不僅會令人聯想起《往世書》,甚且此偈頌體的《Kāraṇḍavyūha》無論在語言或文體方面,幾乎就是原版的《往世書》。據此,我們認為在西元四世紀時已有信奉本初佛的佛教徒。而觀世音的信仰在當時也已流行開來。我們的根據是︰西元399年,東晉‧法顯赴印後,轉從錫蘭返航中國,途遇暴風雨來襲,當時他曾經祈請觀音菩薩救難。有關觀世音菩薩的圖繪始於五世紀。即使不根據此圖繪立證,韻文體的《Kāraṇḍavyūha》也極有可能在四世紀以前已流傳於世。此因收在《西藏大藏經》〈甘珠爾〉中的本經,其迻譯為藏文係始自西元616年,而此藏譯本則是依據沒有言及本初佛的散文傳本所成。散文傳本中,以怛特羅文體撰述的章節,其成立大概較為晚期。

在《Kāraṇḍavyūha》的兩種傳本中,對於具有無限慈悲、觀視一切有情的觀世音菩薩的讚美,兩者非常一致。觀世音被視為是一位一切有情未能離苦得樂之前,誓不成佛的菩薩。觀世音菩薩的唯一任務是︰救渡一切有情,幫助一切受難者,使一切有情免於苦難。行使無限慈悲,即使犯罪也在所不辭;為救有情,即使進入地獄也不止步。在《Kāraṇḍav-yūha》的前幾章中,描述觀世音菩薩為了解救在地獄受苦的眾生而下降無間獄中。當祂一降入地獄,焦熱的地方瞬時變為清涼,刑罰的場所成為歡樂的住家。觀世音菩薩從地獄出已,又轉往餓鬼的住處。至彼處已,即施捨飲水食物給予其中久受飢渴之苦的有情,令得飽滿。其後觀世音菩薩又遍鴃磊地。其中,祂曾降臨錫蘭;在彼地,教化了食人的羅剎(rak-ṣasi)。離開錫蘭後,祂轉往波羅奈城,為當地無數百千萬蛆蟲說法,繼而前往摩揭陀國解除當地的饑饉。在錫蘭島時,觀世音菩薩曾化身為飛馬,救出因船難而為羅剎女所困的眾人。

觀世音菩薩不僅是一位充滿了愛心的安慰者,祂更是宇宙的存在者,從祂身中能出生一切眾神。「於其眼中出日月,眉中出摩醯首羅,肩出梵王及其他諸神,心出那羅延天,兩顎出大辯才天,口出風天,足出地天,胃出水天。」從觀世音菩薩被如次的讚美,我們可以知道祂是位真正的菩薩。
「善男子,汝應諦聽!觀世音菩薩摩訶薩為盲冥者而為明燈,陽焰熾盛為作廕覆,渴乏之者為現河流,於恐畏處施令無畏,病苦所惱而為醫者,受苦有情為作父母,阿鼻地獄其中有情令見涅槃之道。此等係觀世音菩薩之德本。若後有人念是觀世音菩薩名者,是人現世得安樂,當來遠離一切輪迴之苦。常以香華禮拜觀世音菩薩者,是為極賢明者。」

散文本《Kāraṇḍavyūha》第二章的大部分,係採用怛特羅文體。文中對「六字明咒」,也就是守護與祝福的祈禱文「唵麼抳鉢訥銘吽」加以讚歎。此六字明咒,在今日西藏,任何人皆隨口能誦,更被書寫在祈禱輪及祈禱旗上。經中對於書寫此六字明咒的行為更給予莫大的讚歎。其文如次︰
「此六字大明咒,是觀世音菩薩微妙本心。若有知是微妙本心,即知解脫。」
「菩薩白佛言︰予我此六字大明咒者,我當施以四大洲滿中七寶。世尊!若乏書寫之樺樹皮、墨、筆,我刺身血以為墨,剝皮以為紙,析骨以為筆。世尊!其時我身無毀害。彼等我尊重若父母,如師中師。」
「善男子!如四大海所有沙數,我能一一數其數量;若有人念六字大明咒一遍所獲功德,而我不能數其數量。」

〔參考資料〕 《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五。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南山律學辭典]
亡物囊袋輕重

亦名:亡人物囊帶輕重、亡僧物囊帶輕重、亡五眾物囊帶輕重、囊帶輕重

子題:盛衣袋、連袋

行事鈔‧二衣總別篇:「盛衣袋前至臍,後至腰,準五分,入輕;連袋、長袋、被袋等入重。」  資持記釋云:「初判輕。注約串於肩上,取兩頭以為齊限,即非大者。準五分者,上明數量,即出五分。下三入重,並謂大者。被袋,隨被判也。連袋,古云,兩頭縫合,中間開口也。儀云,以綺錯所成,同俗被袋,不入分限。」(事鈔記卷三二‧二一‧二)


具戒境量

亦名:具戒發戒數量

子題:女人身上得六十三戒、男子身上得五十六戒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一﹑引論)若約僧尼,準如婆論,一一眾生,身口七支,以貪瞋癡起,故成二十一戒。(二﹑義準)今義準張,三毒互起,二三等分,應有七門。女人九處,男子八處。七毒歷之,女人身上得六十三戒男子身上,以己七毒惱他,得五十六戒。非情戒境,各得七戒。(三﹑結指)以此例餘,法界之中,情與非情,各得諸戒無量無邊。故善生中,五種為量,眾生、大地、草木、大海、及以虛空,譬戒德量。如前分雪。」資持記釋云:「義準中,初離毒心。三單如論。互起中二三者,謂複有三也。一﹑貪瞋,二﹑貪癡,三﹑瞋癡。等分,即具足一也。通上三單,共為七毒。女人下,離過境也。於七業中,唯婬可離。所以爾者,如婬一道,餘道無汙。殺有四處,隨一即死,故不須分。腦喉心腰七下,以毒歷支,以支對境,一一支中,各有七毒,對男女境,合數可見。後二句,歷非情境,則不可數。」(事鈔記卷一六‧四○‧三)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一,數量)(一、有情量)(一﹑引論)明大戒。如多論云,一一眾生身口七支。若不受戒,皆因起惡;由受戒約,同翻為善。三種善根,歷於七支,成二十一。餘則例知。(二﹑義推)若以互起,則列七門。婬境,士女隨分二三。女人身九,六十三戒;男子身八,五十六戒。(二、非情量)自餘非情,地水火風虛空草木凡聖教理。隨有一境,起過塵沙;今反從善,成塵沙戒,則無量矣。(二,引文證)(一、通證二境)如善生云,眾生無量,大海無邊,虛空無際,草木無數。戒善同爾,亦無分齊。(二、引證非情)故多論云,於非眾生,亦得無量戒善功德。如十方世界所有大地,下至金輪,傷如微塵,皆得其罪。一一塵處,今翻戒善,復無量也。如壞一草,萌芽葉華,一一得罪。反罪成福,又無量也。故善生云,大地無邊,戒亦如是。」(業疏記卷一七‧三‧一九)


攝僧自然界分齊

亦名:自然界四別、自然界六相

子題:聚落界、蘭若界、道行界、水界、六相、不可分別聚落、七樹六間、可分別聚落、僧坊界、無難蘭若、一拘盧舍、弓長五肘、俱盧舍、一鼓聲間、有難蘭若、七槃陀、槃陀、一槃陀、種樹法、七弓、一樹、鞞、鼓、一拘盧奢、拘盧奢、不同意、百弓、五百弓、里、一里、[石*奠]、

行事鈔‧集僧通局篇:「若論自然,隨處遠近,則有四別。謂聚落蘭若道行水界。皆不為物造,隨人所居即有分局,故曰自然。當律無文,諸部詳用。」資持記釋云:「明自然,初科分二,初示相。四中,聚蘭各二,則為六相。皆下,釋名。對彼作法,緣搆成故。當下,標所出。問:『所以當律都不立者?』答:『止是闕略,義必具之。準三小界,明指集處,疏云雖當部中無自然界,異處下道,即是誠文,道是一界,下是蘭若。今言無者,或非明文,或無分齊故也。』」(事鈔記卷四‧一一‧七)

羯磨疏‧集法緣成篇:「自然界四種分之。當部無文,通取諸律。四名如列,各解可知。(一、)聚落為二,謂通局也。(一﹑)初不可分別〔聚落〕者,或約僧之來去難可知者,或約處所散落,不知際域。故僧祇云,若城邑聚落界分散亂,不可知者,以五肘為弓,七弓種一樹,齊七樹為量,相去作法,雖有異眾各不犯別。約相步之,則有六間,六十三步。……二﹑可分別〔聚落〕,亦有二緣。僧則在無易委,聚亦周院可悉。故十誦云,若無僧坊,聚落中初結界者,齊聚落界僧坊界,此內共布薩羯磨,不得別作。縱彼文中齊行來處,此制通攝,恐妨界內,必作法時,身在門外,亦得兩成。故彼文云約以籬塹集。二、蘭若者亦有兩相。若無難者,諸部皆云一拘盧舍,而互說不定。大則二千弓,弓長五肘;小則五百弓,弓長四肘。四分俱盧舍一鼓聲間。驗鼓則鞞鼓不一,故其聲亦有遠近。皆是中國行李驛亭,長短隨處,故致殊耳。大約雜寶藏五里為候也。二有難者,如善見中,蘭若極小方圓七槃陀量。槃陀者乃量之總名,一槃陀有二十八肘,通計為七,則百九十六肘,肘各尺八,六尺為步率之。故彼文云,若不同意,自七之外,各行不妨。故知涉難也。三、道行界者,如薩婆多云,隨比丘行,有縱廣拘盧舍界,不得別食別布薩。然部別有由,當取十誦。故云拘盧舍者,長五百弓,弓長四肘,則七尺二寸。如是率之,則六百步。四、明水界善見云,水中不得結作法界。若自然界者,眾中有力人擲砂水所及處。外有比丘,不妨內法。取水常流處,深淺俱得;潮水不合。以乍溢故。若船上布薩應下[石*奠](碇),若下橦(樁)。不得繫岸及水中樹石,以與陸地相連故。此論不得結作法者,以水虛浮,相體難識故也。今則約岸分標,義亦可得,如四分合河而結,除無船橋,即是明證。故五百問云,水中住船得結。」

濟緣記釋云:「不可分中,初科為二,初列相。即人處二種,不可別知,或俱或互,並是此收;二俱可分,則屬後攝。故下引示。文唯約處,義必兼人。彼因婆羅門問種樹,佛言,以五肘弓量,七弓種一樹,能令根莖堅固,扶疏生長,不相妨礙。時優婆離白佛,已聞種樹分齊,今復問若有處所城邑聚落,界分不可知,若欲羯磨,應齊幾許,使異眾各各相見而得成就,不犯別眾耶?文中上是請問,以下即佛答。五肘九尺,七弓六丈三尺,一得十步半。……僧祇二千弓,計有十里。十誦五百弓,約有二里。四分鼓聲,則無數量是小鼓,即大鼓。皆是等者,總示諸部不同所以。大下,次明今所取。雜寶藏經云,一拘盧奢,注云秦言五里。候猶準也。次有難中,初引示。槃陀,梵言,此方無譯,二十八肘,有五丈四寸。百九十六肘,共三十五丈二尺八寸,則五十八步四尺八寸。不同意者,謂眾不和合,即同本律三小之緣,故云有難;唯三小界,局在蘭若,依此集僧;相傳但云惡比丘作難者謬矣。道行中,初引示。即彼論中別眾食文,道行不住,則開別眾。今此停止,故有制約。委如鈔記。然下,定量。以多論正解十誦,故云部別有由等。百弓有七十二丈,共一百二十步,五百弓總六百步,即為二里,大約三百步為也。水界中,初引示。砂水者,或擲砂,或灑水,準鈔計有一十三步。[石*奠]合作碇,即碇石也音幢,合作樁,橛也。水中樹不與地連,準應得繫。」(業疏記卷四‧一六‧一六)


波逸提

亦名:波藥致、波羅夜質胝柯、應功用、應對治、能燒熱、單提、單墮、墮、波羅逸尼柯部、波質胝柯

子題:燒煮覆障地獄、尼薩耆、捨墮

戒本疏‧正果五篇:「波逸提者,十誦云,此罪墮在燒煮覆障地獄,故云墮也。明了論解本音為波羅逸尼柯部,此云應功用也。有三義故:一﹑罪名輕細,難識好毀;二﹑性遮兩罪,其相交雜;三﹑人多輕陵,數犯其過。大須功用對治,勿令滋廣。上座部云波質胝柯,翻能燒熱;此罪報得大叫喚地獄,因時能燋熱心,果時能燒然眾生。」行宗記釋云:「十誦中,燒煮覆障地獄通名;準雜心論中,墮眾合地獄一晝夜,則夜摩天二千歲,人間十四億四十千歲。了論中,初翻名。有下,釋義。初輕細者,入威儀分故。二﹑性遮雜者,三十並遮;九十中三十條屬性,六十戒是遮。廣如下釋。三、輕犯者,謂非重故。(戒疏記卷三‧五一‧六)

行事鈔‧篇聚名報篇:「波逸提聚。(一、約義翻名)義翻為墮。十誦云,墮在燒煮覆障地獄故也。(二、據懺開合)四分,僧有百二十種。分取三十,因財事生犯,貪慢心彊,制捨入僧,故名尼薩耆也;餘之九十,單悔別人。若據罪體,同一品懺。(三、示尼同異)尼二百八戒,入第三篇。三十捨墮。餘入別懺,種相同異,如別顯之。(四、別翻三十)出要律儀云,薩耆,舊翻捨墮。聲論云,尼翻為盡,薩耆為捨;波逸提者,本名波藥夷割反致也。(五、辨罪數量)明了論,解波羅逸羊達反尼柯部,有三百六十罪。正量部,翻為應功用,三義解之:一﹑罪多輕細,難識好毀;二﹑性罪及制罪;三﹑好毀犯者,應作功用對治,勿令滋廣。薩婆多云,波羅夜質胝柯,翻為應對治,恒須思惟,若犯即覺。上座部云波質胝柯,翻為能燒熱,此罪得大叫喚地獄,因時能焦熱心,果時能燒然眾生。但有三部。有二方便,三十、九十,故百二十。無偷蘭遮,有二吉羅。」資持記釋云:「(一、約義翻名)波逸提,翻名中,燒煮,是酷罰之事;覆障,即處所之相,乃地獄通號。或可燒煮收八熱,覆障總八寒。準下了疏,墮大叫喚獄;心論,墮眾合獄一晝夜,所出不同耳。……(三、示尼同異)僧尼中,初示數。三十者,明捨墮全同。餘下,示單提同別。尼總有百七十八;九十對之,共有七十四戒,尼無十六戒,輒教、日暮、譏教、作衣、與衣、屏坐、尼期行、期乘船、女期行、受贊食、勸足、索美、牙角、坐具、覆瘡、佛衣;自餘尼中一百四戒,尼戒具列,名數既繁,不可具引,須者看之。指如別者,同如釋相,別在尼篇;又義鈔戒疏,具有料簡。(四、別翻三十)別翻中,初引出要律儀。單翻薩耆而云墮者,因而雙牒;墮名同上,自可解故。舊云,上略波逸提字者,非。聲論,盡捨者,準下懺法捨有三種:一﹑財,二﹑心,三﹑罪,義雖通三,名專財事,長染有遺,不成捨懺,故云盡也。下波逸提,但正梵言;名義同上,故不重釋。(五、辨罪數量)五中亦三,初示總數。二翻名義,次引三律所譯不同。正量三義,共釋一名。初約繁細。一百二十,數過諸篇,故云罪多;體是威儀,故云輕細。二﹑約參濫。制即是遮。異上兩篇但除媒房餘並性罪;已後諸篇皆是遮罪。三﹑約數犯。由前二義,以成第三,故結名在後。應,即佛制;功用,不出解行。問:『此與眾學立名何異?』答:『此具三義,治行尤難,故須功用;吉非性業,制行亦輕,但云當學。』」(事鈔記卷一四‧二五‧一五)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第十四

亦名:隨戒釋相篇

子題:戒法、戒體、戒行、戒相、宗鈔、釋相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隨戒釋相篇第十四。此篇來意,準律條部,但以正本持犯未具,下更列之。今為諸篇未足,故別生一位,使條理隨相,楷式軌定。(一﹑敘持毀以立篇)比丘有二百五十戒。……依之修行,善識其種相者,便發生定慧,克翦煩惱。若闇於所緣,隨流染惑,豈能反流生死,方更沉淪苦趣?所以依教出相,具顯持犯。必準此行之,庶無禍害焉。(二﹑示通別以彰異)今但隨戒別指,直陳進不?若通明心境,具在方軌持犯中。(三﹑歎德開章)然戒是生死舟航,出家宗要。受者法界為量,持者麟角猶多。良由未曉本詮,故得隨塵生染。此既聖賢同有欽序,何得抑忍不論?故直筆舒之,略分四別:一者戒法,此即體通出離之道。二者戒體,即謂出生眾行之本。三戒行,謂方便修成,順本受體。四者戒相,即此篇所明,亙通篇聚。(四﹑隨章別釋)就初戒法,受緣已明。今略標舉,顯知由徑,且分七門:一﹑聖道本基;二﹑戒有大用;三﹑略知名趣;四﹑具緣不同;五﹑優劣有異;六﹑重受通塞;七﹑震嶺受緣,時代不同。二者戒體。四門分之,一﹑戒體相狀,二﹑受隨同異,三﹑緣境寬狹,四﹑發戒數量。……三者戒行。謂受隨二戒,遮約外非,方便善成,故名戒行。……四明戒相。」

資持記釋云:「釋釋相篇。題中,戒相二字,通目戒本,即是所釋;隨釋二字,局在今鈔,即為能釋。然戒本中,但列名種,辨成持犯,備在廣律;今還採摘律文,旁涉群部,隨於戒下,條別委示,故云隨戒釋相也。問:『此是宗鈔,那云釋耶?』答:『,謂隨舉一戒,直顯持犯重輕之相,非同戒疏,隨文牒釋。』問:『何者為?』答:『如後釋戒,三科束之:一﹑所犯境,二﹑成犯相,三﹑開不犯。總為相矣。更以義求,亦為三別:一﹑犯與不犯,二﹑犯中有輕重不同,三﹑有方便根本差別。統論其相,不出心境。」(事鈔記卷一五‧一‧三)


[法相辭典(朱芾煌)]
三身功德有別無別

佛地經論七卷十七頁云:如是三身,為有各別諸功德不?如來法身,清淨真如轉依為相。真實善有,本性清淨。遠離一切雜染法故;一切功德所依止故;一切功德真實性故;說名具足一切功德。無有色心差別功德。佛受用身,具足一切色心等法真實功德,及為他現化相功德。佛變化身,唯具一切現色心等化相功德。是故三身,皆說具有過殑伽沙數量功德。


大小窣堵波

西域記二卷十五頁云:卑缽羅樹南、有窣堵波。迦膩色迦王之所建也。迦膩色迦王,以如來涅槃之後第四百年,君臨膺運,統贍部洲。不信罪福,輕毀佛法。畋遊草澤,遇見白兔。王親奔逐,至此忽滅。見有牧牛小豎,於林樹間作小窣堵波,其高三尺。王曰:汝何所為?牧豎對曰:昔釋迦佛、聖智懸記,當有國王,於此勝地,建窣堵波。吾身舍利,多聚其內。大王聖德宿殖,名符昔記。神功勝福,允屬斯辰。故我今者,先相警發。說此語已;忽然不現。王聞是說,嘉慶增懷。自負其名,大聖先記。因發正信,深敬佛法。周小窣堵波處,建石窣堵波。欲以功力,彌覆其上。隨其數量,恒出三尺。若是增高踰四百尺,基趾所峙,周一里半。層基五級,高一百五十尺。方乃得覆小窣堵波。王因嘉慶,復於其上,更起二十五層金銅相輪。即以如來舍利一斛,而置其中。式修供養。營建纔訖;見小窣堵波,在大基東南隅下,傍出其半。王心不平,便即擲棄,遂住窣堵波第二級下石基中半現。復於本處更出小窣堵波。王乃退而歎曰:嗟夫!人事易迷,神功難掩。靈聖所持,憤怒何及。慚懼既已;謝咎而歸。其二窣堵波,今猶現在。有嬰疾病欲祈康愈者,塗香散華,至誠歸命,多蒙瘳差。大窣堵波東面石陛南,鏤作二窣堵波。一、高三尺。一、高五尺。規摹形狀,如大窣堵波。又作兩軀佛像。一、高四尺。一、高六尺。擬菩提樹下加趺坐像。日光照燭,金色晃曜。陰影漸移,石文青紺。聞諸耆舊曰:數百年前,石基之隙,有金色蟻。大者如指,小者如麥。同類相從,齧其石壁。文若雕鏤,廁以金沙,作為此像,今猶現在。


中有位中資段食不

大毗婆沙論七十卷七頁云:問:在中有位,資段食不?答:色界中有、不資段食。欲界中有、必資段食。問:欲界中有段食云何?有作是說:欲界中有、至有食處,便食彼食。至有水處,便飲彼水。由彼飲食,以自存濟。此說非理。所以者何?中有極多,難周濟故。謂契經說:如從袋等、瀉粳米等,置倉鑊中,數極稠密;五趣有情所受中有、散在處處,數量過彼。若彼受用諸飲食者;一切世間所有飲食,唯供狗犬一類中有,尚不周濟;況餘中有、而可充足。又中有身,既極輕妙;受麤重食,身應散壞。應作是說:中有食香,非食麤質。故無前過。謂有福者,歆饗清淨華果食等輕妙香氣,以自存活。若無福者;歆饗糞穢臭爛食等輕細香氣,以自存活。又彼所食香氣極少;中有雖多,而得周濟。


本來自性清淨涅槃

成唯識論十卷六頁云:一、本來自性清淨涅槃。謂一切法相真如理,雖有客染;而本性淨。具無數量微妙功德。無生無滅,湛若虛空。一切有情,平等共有。與一切法,不一不異。離一切相,一切分別。尋思路絕,名言道斷。唯真聖者,自內所證。其性本寂。故名涅槃。


有為法多非無為法

大毗婆沙論四十四卷十三頁云:問:有為法多耶?無為法多耶?答:有為法多,非無為法。所以者何?有為法攝十一處,一處少分;無為法,唯攝一處少分故。評曰:應作是說:無為法多,非有為法。所以者何?隨有漏法有爾所體,擇滅無為數量亦爾。隨無漏道有爾所體,非擇滅無為數量亦爾。復有此餘隨有漏法體量多少諸非擇滅及虛空無為。故無為法多,非有為法。然準前門,且依處說,故說無為其數是少。


成所作智所緣

佛地經論三卷七頁云:成所作智相應心品、有義、唯緣五種現境。莊嚴論說:如來五根、一一皆於五境轉故。如實義者,成所作智、亦緣一切。於一切境,皆無障故。莊嚴論說:成所作智、於一切界、起種種化;無有數量,不可思議。作諸有情一切義利。此經中說:成所作智、起作三業諸變化事;決擇眾生,八萬四千心行差別;宣說對治,作四記論;受領去來現在等義。若不普緣一切境界;無此功能。又說:佛心無障自在,一一皆能照一切境。但作意力,或緣一法,或緣一切。且說五根,於五境轉;不言唯爾。故不成證。集量論說:諸心心法,皆證自體,名為現量。若不爾者;如不曾見,不應憶念。是故四智相應心品,一一亦能照知自體。


命根

瑜伽五十二卷十頁云:復次云何命根?謂由先業,於彼彼處所生自體,所有住時限量勢分;說名為壽生氣命根。

二解 瑜伽五十六卷一頁云:問:依何分位,建立命根?此復幾種?答:依業所引異熟,住時決定分位,建立命根。此復三種。謂定不定故;愛非愛故;歲劫數等,所安立故。

三解 顯揚一卷十四頁云:命根者:謂先業所引異熟六處,住時決定性。

四解 成唯識論一卷十六頁云:復如何知異色心等有實命根?契經說故。如契經說:壽煖識三,應知命根,說名為壽。此經不說異色心等,有實壽體;為證不成。又先已成色不離識;應此離識,無別命根。又若命根,異識實有;應如受等,非實命根。若爾;如何經說三法?義別說三。如四正斷。住無心位,壽煖應無?豈不經說識不離身。既爾;如何名無心位?彼滅轉識。非阿賴耶。有此識因,後當廣說。此識足為界趣生體。是遍恆續異熟果故。無勞別執有實命根。然依親生此識種子,由業所引功能差別,住時決定;假立命根。

五解 廣五蘊論十三頁云:云何命根?謂於眾同分,先業所引住時分限為性。

六解 五蘊論六頁云:云何命根?謂於眾同分中,先業所引住時決定為性。

七解 雜集論二卷二頁云:命根者:謂於眾同分先業所感住時決定,假立壽命。眾同分者:於一生中諸蘊相續。住時決定者:齊爾所時,令眾同分,常得安住;或經百年,或千年等,由業所引功能差別。

八解 法蘊足論九卷四頁云:云何命根?謂彼彼有情,在彼彼有情聚中,不移不轉,不破不沒,不失不退,壽住存活,護隨護,轉隨轉,是命,是命根,是名命根。

九解 俱舍論五卷八頁云:已辯二定;命根者何?頌曰:命根體即壽,能持煖及識。論曰:命根即壽。故對法言:云何命根?謂三界壽。此復未了。何法名壽?謂有別法,能持煖識,說名為壽。故世尊言:壽煖及與識,三法捨身時,所捨身殭僕。如木無思覺。故有別法,能持煖識相續住因,說名為壽。若爾;此壽何法能持?即煖及識,還持此壽。若爾;三法更互相持。相續轉故。何法先滅?由此滅故,餘二隨滅。是則此三,應常無謝。既爾;此壽應業能持。隨業所引相續轉故。若爾;何緣不許唯業能持煖識,而須壽耶?理不應然。勿一切識,從始至終,恒異熟故。既爾;應言業能持煖,煖復持識;何須此壽。如是識在無色界中,應無能持。彼無煖故。應言彼識,業為能持。豈得隨情數為轉計?或說:此識唯煖能持。或復說言:唯業持識。又前已說。前說者何?謂前說言:勿一切識從始至終皆是異熟。是故定應許有別法,能持煖識,說名為壽。今亦不言全無壽體,但說壽體,非別實物。若爾;何法說名壽體?謂三界業所引同分住時勢分,說為壽體。由三界業所引同分,住時勢分相續決定。隨應住時,爾所時住。故此勢分,說為壽體。如穀種等所引乃至熟時勢分。又如放箭所引乃至住時勢分。有、謂有行。是德差別。依箭等生。由彼力故,乃至未墮,恆行不息。彼體一故。無障礙故。往趣餘方,急緩至時,分位差別,應不得有。又應畢竟無墮落時。若謂由風所障礙故,應初即墮。或無墮時。能障礙風,無差別故。有別實物,能持煖識,名為壽體。是說為善。

十解 大毗婆沙論二十七卷三頁云:問:命根體為是一物?為多物耶?設爾;何失。若一物者;何故斷手等而不死,斷頭腰便死耶?若多物者;何故手等,彼斷離身,而無有命?答:應說命根,體是一物。問:若爾;何故斷手足等而不死耶?答:命根有二種。一、依具足身,二、依不具足身。斷手足等,令離身時,依具足身命根滅;依不具足身命根起。命所依身,亦有二種。未斷手等,名具足身。斷手等時,名不具足。斷手等已;具足者滅。不具足者生。故命與身,相依而轉。問:何故斷頭及腰便死,斷手足等而不死耶?答:頭腰二處,是大死節;故斷便死。手等不然。復次欲界有情,依段食住。喉通段食,腹為食依;故斷二處,命根便斷。復次頭是眼等多根依處;斷之便壞眼等諸根。腹是息風所依止處;斷腰腹壞,息無所依。故斷二處,命根便斷。手等不爾。不可為難。有說:命根,體是多物。手足等中,命根各別。所依,能依,數量等故。問:若爾;何故斷手足等令離身時,而無有命?答:以手足等,繫屬身故。彼若離身;命便不起。如手足等未離身時,是身根依,名有情數。離身不爾。命根亦然。故彼離身,命便不起。評曰:應說命根,體是一物。有一命故,名有命者。如有一心,名有心者。有一心滅,名無心者。一受,一想,一思,亦然。如是有情,有一命故;名有命者。而此命根,唯是異熟不相應行。如心受等,一有情身,一剎那頃,有一無二。

十一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四十二卷十四頁云:命根云何?答:三界壽。

十二解 品類足論一卷七頁云:命根云何?謂三界壽。

十三解 入阿毗達磨論下九頁云:先業所引六處相續無間斷因,依之施設四生五趣;是名命根。亦名為壽。故對法說:云何命根?謂三界壽。此有實體,能持煖識。如伽他言:壽煖及與識,三法捨身時,所捨身殭僕,如木無思覺。契經亦說:受異熟已;名那落迦。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應知亦爾。若異命根,無別有法是根性攝;遍在三界一期相續無間斷時,可依施設四生五趣。生無色界,起自上地善染汙心,或起下地無漏心時,依何施設化生天趣。起善染時,應名為死。若起無記;應復名生。撥無命根,有斯大過。


涅槃四種

成唯識論十卷六頁云:涅槃義別、略有四種。一、本來自性清淨涅槃。謂一切法相真如理。雖有客染;而本性淨。具無數量微妙功德。無生無滅,湛若虛空。一切有情,平等共有。與一切法不一不異。離一切相,一切分別。尋思路絕,名言道斷。唯真聖者,自內所證。其性本寂。故名涅槃。二、有餘依涅槃。謂即真如出煩惱障。雖有微苦所依未滅,而障永寂;故名涅槃。三、無餘依涅槃。謂即真如出生死苦。煩惱既盡;餘依亦滅。眾苦永寂。故名涅槃。四、無住處涅槃。謂即真如出所知障。大悲、般若、常所輔翼。由斯不住生死涅槃。利樂有情,窮未來際。用而常寂,故名涅槃。一切有情、皆有初一。二乘無學、容有前三。唯我世尊、可言具四。


結加趺坐

瑜伽三十卷七頁云:何因緣故結加趺坐?謂正觀見五因緣故。一、由身攝斂,速發輕安。如是威儀、順生輕安、最為勝故。二、由此宴坐、能經久時。如是威儀、不極令身速疲倦故。三、由此宴坐、是不共法。如是威儀、外道他論、皆無有故。四、由此宴坐、形相端嚴。如是威儀、令他見已;極信敬故。五、由此宴坐、佛佛弟子、共所開許。如是威儀、一切賢聖同稱讚故。正觀如是五種因緣,是故應當結加趺坐。

二解 大毗婆沙論三十九卷十六頁云:問:諸威儀中、皆得修善;何故但說結加趺坐?答:此是賢聖常威儀故。謂過去未來過殑伽沙數量諸佛及佛弟子、皆住此威儀而入定故。復次如是威儀、順善品故。謂若行住;身速疲勞。若倚臥時;便增惛睡。唯結加坐,無斯過失。故能修習殊勝善品。復次如是威儀、違惡法故。謂餘威儀、順婬欲等諸不善法。唯結加坐、能違彼故。復次如是威儀、引人天等、入正法故。謂餘威儀、不能引導人天龍鬼阿素洛等、令入佛法,如結加坐威儀者故。復次如是威儀、生人天等敬信心故。謂餘威儀、不能發起人天龍鬼阿素洛等敬信之心,如結加坐威儀者故。設此威儀、生惡尋伺;為生他善,尚應住之;況自順生殊勝善品。復次唯依此威儀、證得無上佛菩提故。謂依餘威儀、亦能證得二乘菩提;不能證得佛菩提故。復次住此威儀、怖魔軍故。謂佛昔於菩提樹下、結加趺坐,破二魔軍。謂自在天、及諸煩惱。故令魔眾、見此威儀,即便驚恐,多分退散。復次此是不共外道法故。謂餘威儀、外道亦有。唯結加坐、外道無故。復次結加趺坐、順修定故。謂諸散善、住餘威儀、皆能修習。若修定善;唯結加坐、最為隨順。由如是等種種因緣,是故但說結如趺坐。問:結加趺坐、義何謂耶?答:是相周圓而安坐義。聲論者曰:以兩足趺、加致兩[月*坒]。如龍盤結,端坐思惟;是故名為結加趺坐。脅尊者曰:重壘兩足,左右交盤,正觀境界,名結加坐。唯此威儀、順修定故。大德說曰:此是賢聖吉祥坐故,名結加坐。



瑜伽五十二卷十五頁云:復次云何數?謂安立顯示各別事物計算數量差別;是名為數。

二解 瑜伽五十六卷三頁云:問:依何分位,建立數?此復幾種?答:依法齊量表了分位,建立數。此復三種。謂一數,二數,多數。

三解 顯揚一卷十五頁云:數者:謂諸行等,各別相續體相流轉性。

四解 雜集論二卷四頁云:數者:謂於諸行一一差別,假立為數。一一差別者:於一無別二三等數,不應理故。

五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二十六卷十六頁云:數名何法?答:如理轉變意業;及此所依諸巧便智。此中數者,非謂所數稻麻等物百千等數,但是所有能數之法。此能數法,故說為數。佛弟子中,尊者慶喜,善解數法。餘所不過。曾於一時,為乞食故;執持衣缽,趣廣嚴城。時城門前有一外道,遙見慶喜,竊作念言:承此沙門,解數第一。吾今當試,為實爾耶?時城門邊有一大樹,枝葉繁茂;名諾瞿陀。外道趣前,指樹而問:汝今知此葉數幾何?尊者仰顧,尋答之曰:今此樹葉,若干百千。言已;入城。於後外道,作是思惟:何理驗知彼言虛實。便取少葉而藏匿之。慶喜出城,外道重問。仁向所數,為定幾何?慶喜報言:吾前已說。外道復曰:請重陳之。尊者看樹,尋復答曰:先有爾所,今少若干。外道欣然;謝而嘆曰:知數第一,信惟其人。又如波羅衍拏,纔見佛頷,便言:此決定有妙齒四十。如斯解數,其類實多。如理轉變意業者:顯所起果。所依巧便智者:顯能起因。如是四蘊,為數自性。

六解 發智論十二卷十五頁云:數名何法?答:如理轉變意業,及此所依諸巧便智。


數甚深

世親釋十卷三頁云:無數量一業者:顯數甚深。佛雖無量;而同一業。是故甚深。


踰繕那

八俱廬舍成一踰繕那。即四千弓也。如色之分齋中說。

二解 四域記二卷一頁云:夫數量之稱,謂踰繕那。(舊曰由旬。又曰由延。皆偽略也。)踰繕那者:自古聖王,一日軍行也。舊傳一踰繕那,四十里矣。印府國俗乃三十里。聖教所載,惟十六里。窮微之數,分一踰繕那為八拘慮捨。拘盧捨者:謂大牛鳴聲所極聞,稱拘盧捨。分一拘盧捨為五百弓。分一弓為四肘。分一肘為二十四指。分一指為三指節。分一指節為七宿麥。乃至蝨、蟣、隙塵、牛毛、羊毛、兔毫、銅、水、次第七分以至細塵。細塵七分為極細塵。極細塵者,不可復析。析即歸空。故曰極微也。


歸依佛

大毗婆沙論三十四卷八頁云:諸歸依佛者,何所歸依?答:若法、實有,現有,想,等想,施設,言說;名為佛陀。歸依彼所有無學成菩提法,名歸依佛。此中若法實有者:顯實有佛體,以法為自性。此言為遮或有謂佛、但名,但想,但假施設;無有實體。現有者:顯佛體,如現實有,非曾有等。想者:顯緣佛想。等想者:顯此想,一切共起。施設者:謂依想,施設名。言說者:謂依名,言說轉。問:若彼無學,成菩提法,是真佛者,契經所說,當云何通?如說:長者何名為佛?謂有釋子,剃除鬚髮,披服袈裟,正信出家,具一切智,是名為佛。答:以所依身,顯能依法;故作是說,於理無違。問:若爾;惡心出佛身血,何故彼得無間罪耶?答:壞所依身,令能依法,亦隨壞故;得無間罪。復次彼緣無學成菩提法,起惡心故;得無間罪。謂彼憎惡無學法故,損害佛身,得無間罪;非但起心欲出身血。問:歸依佛者,為歸依一佛?為一切佛耶?設爾;何失。若歸依一佛者;如何不是少分歸依?若歸依一切佛者;如何但言我歸依佛;不言一切?契經所說,復云何通?如說。我是勝觀如來弟子;我是頂髻如來弟子;乃至我是能寂如來弟子。答:應作是說:歸依佛者,歸依一切過殑伽沙數量諸佛。問:若爾;何故但言我歸依佛;不言一切?答:佛言總攝一切如來。種類同故。以一言說。問:契經所說,復云何通?如說我是勝觀弟子;乃至廣說?答:隨依彼佛出家見諦,即說我為彼佛弟子。此說依止;不說歸依。

二解 發智論二卷七頁云:不執如來死後有等不應記法。諸歸依佛者,何所歸依?答:若法、實有,現有,想等想,施設言說;名為佛陀。歸依彼所有無學成菩提法,名歸依佛。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八萬威儀

大乘菩薩有八萬之威儀。八萬是八萬四千之略,是形容數量很多。


四增盛

在增劫時期有四種的增盛,即壽量增盛(人壽由千歲增至八萬歲)、有情增盛(人口由萬人增至無數量)、資具增盛(穀物果實等非常富饒)、善品增盛(人人皆修十善及諸道品)。


塵沙

1.(喻)數量極多,如塵如沙。2.天台宗所立三惑之一。見三惑條。


微塵數

(喻)數量很多。


羊鹿牛車

羊車、鹿車、牛車。羊車是喻聲聞乘,鹿車是喻緣覺乘,牛車是喻菩薩乘。這種譬喻是以羊鹿牛車所能運載數量的多寡來比喻聲聞、緣覺、菩薩三乘的利世成果。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ㄅㄚ, [名]

1.介於七與九之間的自然數。如:「六、七、八、九……」。大寫作「捌」,阿拉伯數字作「8」。

2.姓。如漢代有西域人八滑。

3.二一四部首之一。

[形]

表示數量是八的。如:「八字」、「八方」。

[副]

形容多數或多方面。如:「四通八達」。



ㄅㄣ, [名]

一種向內砍刺、削平木頭的工具。柄長,體呈單斜面或雙斜面,頂端有斧刃。青銅錛始見殷商,春秋戰國時數量增多,有不少流傳至後代。也稱為「錛子」、「錛鋤」。

[動]

用錛子砍削。如:「把這塊大木頭錛開。」



ㄆㄢˊ, [名]

1.一種銅製的盛水器。圓形,淺腹,盛行於商周時期。小盤可用以盥洗,大盤可用以沐浴。如春秋時代的魚龍紋盤。

2.一種盛放物品的淺底器皿。如:「瓷盤」、「菜盤」、「托盤」、「餐盤」。

3.形狀像盤而作為承托或旋轉用的東西。如:「棋盤」、「算盤」、「方向盤」。

4.買賣行情的價格。如:「開盤」、「底盤」、「收盤」、「崩盤」。

5.量詞:(1) 計算盤形物的單位。如:「三盤水果」。(2) 計算棋局段落的單位。如:「下兩盤棋」。(3) 計算盤形物數量的單位。如:「一盤蚊香」。(4) 大陸地區計算錄音帶或錄影帶卷數的單位。如:「一盤錄音帶」、「兩盤錄影帶」。

6.事物的根本所在。如:「地盤」、「根盤」。

7.姓。如明代有盤銘。

[動]

1.纏繞。如:「盤辮子」、「蟒蛇盤樹」。

2.迴旋。如:「盤馬彎弓」。

3.使屈曲相交。如:「盤腿」、「盤膝」。

4.詳加探詢或清點。如:「盤貨」、「盤點」、「盤問」、「盤根究底」。

5.算計。《初刻拍案驚奇.卷一五》:「那陳秀才這三百兩債務,衛朝奉有心要盤他這所莊房,等閒再不叫人來討。」

[形]

曲折的、纏繞的。如:「盤根錯節」。



ㄈㄚ, [動]

1.放射。如:「彈無虛發」、「百發百中」。

2.生長、產生。如:「發芽」。唐.王維〈相思〉詩:「紅豆生南國,秋來發故枝。」

3.開始、啟動。如:「發動」、「先發制人」、「一觸即發」。

4.興起。如:「發跡」。《孟子.告子下》:「舜發於畎畝之中。」

5.起程。如:「出發」。宋.柳永〈雨霖鈴.寒蟬淒切〉詞:「留戀處,蘭舟催發。」《聊齋志異.卷一.青鳳》:「一家皆移什物赴新居,而妾留守,明日即發。」

6.啟發。如:「振聾發聵」。《論語.述而》:「不憤不啟,不悱不發。」

7.現露。《禮記.中庸》:「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戰國策.魏策四》:「此三子者,皆布衣之士也,懷怒未發。」

8.送出、付出。如:「發放」、「發錢」、「散發傳單」。

[名]

量詞:(1) 計算槍、炮、子彈等數量的單位。如:「手槍裡還剩下四發子彈。」(2)計算槍、炮、子彈等發射數量的單位。如:「射炮十二發」。



ㄉㄧ, [名]

1.點狀的液體。如:「水滴」、「雨滴」、「汗滴」。

2.量詞。計算液體下滴數量的單位。如:「幾滴雨」、「兩滴眼淚」、「數滴汗水」。

[動]

液體呈點狀往下掉。如:「汗水直往下滴。」、「滴上眼藥水。」南唐.李煜〈憶江南.多少淚〉詞:「心事莫將和淚滴,鳳笙休向月明吹。」宋.陸游〈江上對酒作〉詩:「把酒不能飲,苦淚滴酒觴。」



ㄉㄧㄠˋ, [動]

1.祭奠死者。如:「弔唁」、「弔喪」。《莊子.至樂》:「莊子妻死,惠子弔之。」《史記.卷八四.屈原賈生傳》:「及渡湘水,為賦以弔屈原。」

2.慰問遭遇不幸的人或團體。《左傳.莊公十一年》:「秋,宋大水,公使弔焉。」唐.韓愈〈後廿九日復上書〉:「古之士,三月不仕則相弔。」

3.哀傷、憐憫。《詩經.檜風.匪風》:「顧瞻周道,中心弔兮。」漢.毛亨.傳:「弔,傷也。」《左傳.襄公十四年》:「有君不弔,有臣不敏。」晉.杜預.注:「弔,恤也。」

4.求取、提取。同「吊」。漢.王充《論衡.自紀》:「不鬻智以干祿,不辭爵以弔名。」《醒世恆言.卷二九.盧太學詩酒傲王侯》:「監中弔出盧柟主僕,徑去檢驗鈕成尸首。」

[名]

量詞。古代計算錢幣的單位。一千個制錢或值一千個制錢的銅幣數量為一弔;北平人稱一百文為「一弔」。《紅樓夢.第五七回》:「前兒我悄悄的把綿衣服叫人當了幾弔錢盤纏。」



(一)ㄉㄨㄛ, [形]

1.豐富、不少。如:「多事之秋」、「友直、友諒、友多聞。」《文選.潘岳.楊荊州誄》:「多才豐藝,強記洽聞。」

2.有餘。如:「一年多」、「十萬多人」。

[副]

1.經常。如:「多讀多寫」。《文選.孔融.薦禰衡表》:「若衡等輩,不可多得。」

2.非常。表程度高。如:「多謝」、「好得多」、「快得多」。

3.大部分。表數量大。《孟子.梁惠王下》:「諸侯多謀伐寡人者。」《洛陽伽藍記.卷四.法雲寺》:「王侯第宅,多題為寺。」

4.過分、不必要。如:「多疑」、「多管閒事」。

5.只、只是。《論語.子張》:「多見其不知量也。」唐.徐凝〈獨住僧〉詩:「多應獨住山林慣,唯照寒泉自剃頭。」

[動]

1.稱美、稱讚。《史記.卷一○○.季布傳》:「當是時,諸公皆多季布能摧剛為柔,朱家亦以此名聞當世。」《漢書.卷六八.霍光傳》:「眾庶莫不多光。」

2.勝、超過。明.湯顯祖《紫簫記.第一○齣》:「想他才似相如,貌多王粲。」

[名]

姓。如商代有多父鼎。



ㄊㄧㄥˇ, [動]

1.拔出。《說文解字.手部》:「挺,拔也。」《戰國策.魏策四》:「挺劍而起。」《三國演義.第一回》:「張飛挺丈八蛇矛直出。」

2.撐直。如:「挺胸」、「挺著脖子」。

3.勉強支撐。如:「挺不住」、「他病了!還是硬挺著不肯休息。」

[形]

1.直的。如:「西裝筆挺」。

2.獨特、傑出。如:「英俊挺拔」。漢.班固〈為第五倫薦謝夷吾疏〉:「竊見鉅鹿太守會稽謝夷吾,出自東州,厥土塗泥,而英資挺特,奇偉秀出。」南朝齊.孔稚珪〈祭外兄張長史文〉:「惟君之德,高明秀挺。」

[副]

很、甚。如:「他人緣挺好。」、「她待人挺和氣。」、「她看起來挺高興的樣子。」《兒女英雄傳.第三一回》:「挺長挺深的一個大口子,鮮血直流的呢?」

[名]

量詞。計算機槍數量的單位。如:「十挺機關槍」。



(二)ㄌㄧㄤˋ, [名]

1.計算物體數量的器具。如斗、斛等。《廣韻.去聲.漾韻》:「量,合、斗、斛。」《漢書.卷二一.律歷志上》:「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

2.能容納事物的限度。如:「容量」、「器量」。《三國志.卷三五.蜀書.諸葛亮傳》:「時左將軍劉備以亮有殊量,乃三顧亮於草廬之中。」宋.劉子翬〈夜飲〉詩:「沉沉玉?酒,量淺難負荷。」

3.數量、數目。如:「含量」、「流量」、「重量」、「降雨量」。

[動]

估計、審度。如:「不自量力」、「量入為出」。《孟子.公孫丑上》:「量敵而後進,慮勝而後會。」



ㄎㄡˇ, [名]

1.人或動物飲食、發聲的器官。《說文解字.口部》:「口,人所以言食也。」如:「張口」、「閉口」、「守口如瓶」。也稱為「嘴」。

2.器物納入取出的地方。如:「槍口」、「瓶口」。漢.王充《論衡.道虛》:「致生息之物密器之中,覆蓋其口。」

3.內外相通的出入處。如:「港口」、「門口」、「巷口」、「海口」。

4.關隘。常用於地名。如:「張家口」、「喜峰口」、「古北口」。

5.兵器或工具上的鋒刃。如:「刀口」、「劍口」。

6.破裂的地方。如:「傷口」、「裂口」、「缺口」。

7.量詞:(1) 計算人數的單位。如:「一家八口」。(2) 計算牲畜數量的單位。相當於「隻」、「頭」。如:「三口豬」。(3) 計算器物數量的單位。如:「兩口鍋子」、「一口鋼刀」、「一口枯井」。

8.二一四部首之一。



ㄏㄨˋ, [名]

1.一扇門稱為「戶」。亦指房屋的出入口。如:「小心門戶」、「夜不閉戶」。元.王實甫《西廂記.第三本.第二折》:「待月西廂下,迎風戶半開。」

2.住家、人家。如:「住戶」、「用戶」、「訂戶」、「千家萬戶」。

3.門第,家族的身分地位。如:「門當戶對」。

4.與帳務有關的個人或團體。如:「開戶」、「帳戶」、「存戶」。

5.量詞。計算住家數量的單位。如:「一戶人家」、「五百戶住家」。

6.姓。如漢代有戶尊。

7.二一四部首之一。



(一)ㄐㄧˇ, [形]

1.詢問數量的多少。如:「幾個人」、「幾點鐘」。唐.王翰〈涼州詞〉二首之一:「醉臥沙場君莫笑,古來征戰幾人回?」

2.表示不定的數目。如:「少年十幾二十時」、「他才十幾歲。」

[副]

何、哪,表時間的疑問詞。參見「幾何」、「幾曾」等條。



ㄐㄧˋ, [動]

1.核算、籌算。如:「核計」、「論件計酬」、「數以萬計」。《文選.諸葛亮.出師表》:「漢室之隆,可計日而待也。」

2.謀劃、打算、盤算。如:「計劃」、「商計」、「設計」。《戰國策.趙策四》:「父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

3.設想、推測。《莊子.秋水》:「計四海之在天地之間也,不似礨空之在大澤乎?」

[名]

1.策略、方法。如:「妙計」、「好計」、「緩兵之計」。宋.李清照〈一剪梅.紅藕香殘玉簟秋〉詞:「此情無計可消除,才下眉頭,卻上心頭。」

2.測量或計算度量、數量的儀器。如:「溫度計」、「體溫計」。

3.姓。如宋代有計衡。

[副]

揣測之詞,大概、料想如此的意思。《史記.卷五十五.留侯世家.太史公曰》:「余以為其人計魁梧奇偉;至見其圖,狀貌如婦人好女。」



ㄑㄧㄥˋ, [名]

樂器名:(1)古代用玉石或金屬製成的打擊樂器。形狀像曲尺,可懸掛在架上。數量不一,有單一的特磬,也有成組排列的編磬。(2)寺觀禮佛時所敲的銅製樂器。中空,形狀像缽。僧人敲擊用以表示活動的開始或結束。



(一)ㄒㄧㄝ, [副]

1.少量、一點。如:「些微」、「些許」、「些須」。《水滸傳.第四一回》:「城裡並無些動靜。」

2.用於形容詞後面,表示比較下少許的差別。如:「多些」、「簡單些」、「方便些」、「容易些」。

[名]

量詞。計算事物不確定數量的單位。如:「這些人」、「有些事情」、「買些金子」。《水滸傳.第四回》:「老兒和這小廝上街來買了些鮮魚、嫩雞。」



ㄒㄧㄠˇ, [形]

與「大」相對:(1)體積、數量、力量等方面不大的。如:「小城」、「小人物」。《荀子.勸學》:「不積小流,無以成江海。」唐.韓愈〈原道〉:「坐井而觀天,曰:『天小者,非天小也。』」(2) 年輕、幼稚的。如:「年紀小」、「小伙子」。《晉書.九二.文苑傳.趙至傳》:「我小,未能榮養。」(3) 排行最後或地位較低的。如:「小官」、「這兩位是我二弟和小妹。」、「小妹!請你把帳單拿過來。」(4)對自己或與自己有關的人事物的謙稱。如:「恕小民直言。」、「小的不敢!」、「小店」、「小兒」。

[名]

1.邪惡的人、壞人。《漢書.卷八九.循吏傳.龔遂傳》:「今大王親近群小,漸漬邪惡所習。」

2.小孩、年幼者。如:「一家老小」。《詩經.小雅.楚茨》:「既醉既飽,小大稽首」。

3.妾。如:「嫁給人家當小的。」明.湯顯祖《牡丹亭.第二五齣》:「你可知老相公年來因少男兒,常有娶小之意。」

4.二一四部首之一。

[動]

輕視。《左傳.桓公十三年》:「將自用也,必小羅。」唐.李白〈送長沙陳太守〉詩二首之二:「莫小二千石,當安遠俗人。」

[副]

稍微。表示程度不深。如:「牛刀小試」、「不無小補」。

[助]

詞頭,表對年紀輕者的暱稱。如:「小王」、「小老弟」。



ㄒㄧㄢˋ, [名]

1.用棉、麻、絲、金屬等製成的細縷或細長物,可隨意彎折。如:「毛線」、「電線」、「穿針引線」。

2.比喻像線一般細長的東西。如:「光線」、「射線」。

3.幾何學上指一點任意移動而成的圖形。是「面」的界,有位置與長度,無厚度與高度。如:「直線」、「曲線」、「折線」。

4.交通路徑。如:「航線」、「路線」、「縱貫線」、「運輸線」。

5.邊緣、邊界。如:「前線」、「防線」、「海岸線」。

6.比喻將要接近的某種界限。如:「死亡線」、「生命線」。

7.祕密尋求關於人、事、物的門路。如:「眼線」、「內線」、「線索」。《儒林外史.第三四回》:「他原是賊頭趙大一路做線的。」

8.量詞。計算線路數量的單位。如:「本公司共有五線電話。」



(一)ㄕㄨˋ, [名]

1.數目、數量。如:「人數」、「次數」。

2.古代計算的方法。為六藝之一。《周禮.地官.大司徒》:「三曰六藝:禮、樂、射、御、書、數。」

3.占卜之術。《左傳.僖公十五年》:「龜,象也。筮,數也。」

4.技藝。《孟子.告子上》:「今夫奕之為數,小數也。」

5.氣運、命運。如:「天數」、「劫數」、「氣數」。《文選.李康.運命論》:「吉凶成敗,各以數至。」北魏.高允〈酒訓〉:「歷觀往代成敗之效,吉凶由人,不在數也。」

6.規律、法則。《後漢書.卷六三.李固傳》:「夫窮高則危,大滿則溢,月盈則缺,日中則移,凡此四者,自然之數也。」

7.法制。《管子.任法》:「聖君任法而不任智,任數而不任說。」

[形]

幾,為約舉之詞。《孟子.梁惠王上》:「數口之家,可以無饑矣。」



ㄖㄨㄛˋ, [形]

1.體力或能力差。與「強」相對。《文選.曹丕.與吳質書》:「惜其體弱,不足起其文。」宋.蘇軾〈和子由除日見寄〉詩:「但恐詩力弱,鬥健未免馘。」

2.纖柔、不夠堅強。如:「柔弱」、「弱不禁風」。唐.杜甫〈田舍〉詩:「櫸柳枝枝弱,枇杷樹樹香。」

3.數量不足。如:「十分之一弱」、「一寸五分弱」。

4.年紀小的。唐.李白〈秋日鍊藥院鑷白髮贈元六兄林宗〉詩:「弱齡接光景,矯翼攀鴻鸞。」

[動]

1.喪失、損失。《左傳.昭公三年》:「又弱一個焉,姜其危哉!」

2.衰敗。《左傳.昭公三年》:「姜族弱矣,而媯將始昌。」

3.侵害、削弱。《左傳.襄公十七年》:「宋華閱卒,華臣弱皋比之室。」《文選.賈誼.過秦論》:「諸侯恐懼,會盟而謀弱秦。」



ㄗㄨㄥ, [名]

1.祖廟。《左傳.成公三年》:「首其請於寡君而以戮於宗。」

2.祖先。如:「列祖列宗」、「祖宗」。

3.家族。《左傳.僖公五年》:「晉吾宗也,豈害我哉?」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規箴》:「卿一宗在朝有幾人?」

4.根本、主旨。《國語.晉語四》:「禮賓矜窮,禮之宗也。」《老子.第四章》:「淵兮似 萬物之宗。」

5.派別。宋.嚴羽《滄浪詩話.詩辨》:「禪家者流,乘有大小,宗有南北,道有邪正 。」

6.古代諸侯朝見天子的禮節。《周禮.春官.大宗伯》:「春見曰朝,夏見曰宗。」

7.量詞。計算交易或事物數量的單位。如:「一宗買賣」、「數宗公文」。《儒林外史.第四七回》:「方六老爺拿手一宗一宗的指著說與他聽。」

8.姓。如宋代有宗澤。

[動]

尊崇、效法。《詩經.大雅.公劉》:「食之飲之,君之宗之。」《後漢書.卷一一.劉盆子傳》:「崇雖起勇力而為眾所宗,然不知書數。」

[形]

1.同姓的。如:「宗兄」、「宗弟」。

2.主要的。如:「宗旨」。



(一)ㄘㄜˋ, [名]

1.古代稱編綴竹簡成書為冊。後泛指書籍、簿本。《書經.多士》:「惟爾知惟殷先人,有冊有典。」

2.泛指書籍、簿本。如:「名人冊」、「畫冊」、「紀念冊」。

3.量詞。計算書本數量的單位。如:「人手一冊」、「第二冊」。

4.計謀。同「策」。《漢書.卷六九.趙充國傳》:「此全師保勝安邊之冊。」漢.王充《論衡.骨相》:「大梁人尉繚說秦始皇以併天下之計,始皇從其冊。」

[動]

賜封。如:「冊封」。唐.陳鴻《長恨傳》:「明年,冊為貴妃,半后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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