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心
[國語辭典(教育部)]ㄐㄧㄥˋ ㄒㄧㄣ
崇敬的心意。《紅樓夢.第二九回》:「張道士笑道:『這是他們一點敬心,小道也不能阻擋。老太太若不留下,豈不叫他們看著小道微薄,不像是門下出身了。』」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七種禮佛
(名數)勒那三藏Ratnamati,對於北方之俗,不習禮佛,教以七種禮佛。混是非淺深,皆教人心之我慢使歸於正法也。一、我慢禮,身雖設拜,然無敬心,外觀似恭,而內懷我慢也。二、求名禮,欲得修行之名譽,詐現威儀,常行禮拜,口稱佛名,而心實馳求外境也。三、身心禮,口唱佛名,心存相好,身業翹勤,恭敬供養而無異念也。四、智淨禮,慧心明利,達於佛之境界,內外清淨,虛通無礙也。禮一佛時,即是禮一切諸佛,諸佛之法身,本來融通,故一拜之禮,徧通法界也。五、徧入法界禮,自己身心等之法,不離本來法界,諸佛不離我心,我心不離諸佛,性相平等,原無增減。禮一佛,則通於諸佛也。六、正觀修誠禮,雖攝心正念,對於佛身而自禮自身之佛也。以一切眾生皆有覺性與佛平等也。隨於染緣有迷己性,妄認為惡,明知此理,則得解脫。七、實相平等禮,前正觀中,仍存有禮有觀,自他兩異。今此一禮,自無他無,凡聖一如,體用不二也。法苑珠林二十曰:「有西國三藏,厥號勒那,覩此下凡,居在邊鄙,不閑禮儀,情同猴馬,悲心內溢,為翻七種禮法。(中略)從麤至細,對麤為邪,對細為正,故階級有七,意存後三也。」云云。
(名數)佛或轉輪聖王之內德,表彰於身相者有三十二。
(名數)具名三十二大人相。此三十二相,不限於佛,總為大人之相也。具此相者在家為輪王,出家則開無上覺。是為天竺國人相說。智度論八十八曰:「隨此間閻浮提中天竺國人所好,則為現三十二相。天竺國中人於今故治肩髆,令厚大頭上皆有結為好,如人相中說,五處長為好。眼耳鼻舌臂指髀手足相,若輪若蓮華若具若日月。是故佛手足有千輻輪、纖長指、鼻高好、舌廣長而薄,如是等皆勝於先所貴,故起恭敬心。」佛感此相者,由於百劫之間,一一之相,積百種之福,法界次第下之下曰:「此三十二通云相者,相名有所表,發攬而可別,名之為相。如來應化之體現此三十二相,以表法身眾德圓極,使見者受敬,有勝德可崇,人天中尊眾聖之王,故現三十二相也。」三藏法數四十八謂:
一、足安平相,足裏無凹處者。二、千輻輪相,足下有輪形者。三、手指纖長相,手指細長者。四、手足柔軟相,手足之柔者。五、手足縵網相,手足指與指間有縵網之纖緯交互連絡如鵝鴨者。六、足跟滿足相,跟是足踵,踵圓滿無凹處者。七、足跌高好相,跌者足背也,足背高起而圓滿者。八、腨如鹿王相,腨為股肉,佛之股肉纖圓如鹿王者。九、手過膝相,手長過膝者。十、馬陰藏相,佛之男根密藏體內如馬陰也。
十一、身縱廣相,頭足之高與張兩手之長相齊者。十二、毛孔生青色相,一一毛孔,生青色之一毛而不雜亂者。十三、身毛上靡相,身毛之頭右施向上偃伏者。十四、身金色相,身體之色如黃金也。十五、常光一丈相,身放光明四面各一丈者。十六、皮膚細滑相,皮膚軟滑者。十七、七處平滿相,七處為兩足下兩掌兩肩并頂中,此七處皆平滿無缺陷也。十八、兩腋滿相,腋下充滿者。十九、身如獅子相,身體平正威儀嚴肅如獅子王者。二十、身端直相,身形端正無傴曲者。
二十一、肩圓滿相,兩肩圓滿而豐腴者。二十二、四十齒相,具足四十齒者。二十三、齒白齊密相,四十齒皆白淨而堅密者。二十四、四牙白淨相,四牙最白而大者。二十五、頰車如獅子相,兩頰隆滿如獅子之頰者。二十六、咽中津液得上味相,佛之咽喉中,常有津液,凡食物因之得上味也。二十七、廣長舌相,舌廣而長,柔軟細薄,展之則覆面而至於髮際者。二十八、梵音深遠相,梵者清淨之義,佛之音聲清淨而遠聞也。二十九、眼色如紺青相,眼睛之色如紺青者。三十、眼睫如牛王相,眼毛殊勝如牛王也。
三十一、眉間白毫相,兩眉之間有白毫,右旋常放光也。三十二、頂成肉髻相,梵名鳥瑟膩,譯作肉髻,頂上有肉,隆起為髻形者。亦名無見頂相。以一切有情皆不能見故也。
此三十二相依法界次第,法界次第依智度論八十八。其他智度論四,涅槃經二十八,中阿含三十二相經所載,皆大同小異。
無量義經曰:「一毫相如月旋,二淨眼如明鏡,三唇,四額廣,五獅子臆,六掌有合縵,七指直而纖,八馬陰藏,九頂有日光,十上下眴,十一舌赤好如丹果,十二鼻修,十三手足柔軟,十四內外相握,十五皮膚細軟,十六細筋,十七旋髮紺青,十八眉睫紺而展,十九白齒,二十面門開,二十一具千輻輪,二十二臂修,二十三毛右旋,二十四鎖骨,二十五頂有肉髻,二十六方口頰,二十七四十齒,二十八胸表萬字,二十九腋,三十肘長,三十一踝膝露現,三十二鹿腨腸。」亦出優婆夷淨行出門經修學品。與諸本大體同。
(術語)所修之功德善根愈增愈進,不更退失轉變也。略云不退,即梵語之阿毘跋致也。無量壽經上曰:「聞我名字不即得至不退轉者,不取正覺。」十住毘婆娑論曰:「若人疾欲至不退轉地者,應以恭敬心執持稱名號。」法華經序品曰:「此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退轉。」
(名數)一學人田,小乘見道位已後,修學聖道之聖者也。是有十八人:一信行,二法行,三信解,四見到,五身證,六家家,七一種,八向須陀洹,九得須陀洹,十向斯陀洹,十一得斯陀洹,十二向阿那含,十三得阿那含,十四中般涅槃,十五生般涅槃,十六行般涅槃,十七無行般涅槃,十八上流色究竟涅槃(已上聖位之差別也,謂之十八有學)。二無學人田,得極果更無可修學之聖者,即阿羅漢也,是有九人:一思法,二昇進法,三不動法,四退法,五不退法,六護法,七實住法,八慧解脫,九俱解脫(是依根性差別而名之九種羅漢)。見中阿含三十福田經。
又有二福田:一悲田,貧窮困苦之人也,是為可施與慈哀心之良田。二敬田,三寶也,是為可以恭敬心供養之良田。智者大師別傳曰:「迴施悲敬兩田,使福德增多。」
(本生)又曰仙譽。國王名。昔釋迦如來為仙豫王時。殺誹謗大乘法之五百婆羅門,婆羅門命終後,生於地獄,悔過,發大乘之信,即生於甘露鼓如來世界。涅槃經十二曰:「我念往昔於此閻浮提作大國王,名曰仙豫,愛念敬重大乘經典。(中略)聞婆羅門誹謗方等,聞已即時斷其命根。善男子!以是因緣,從是已來,不墮地獄。」同十六曰:「諸婆羅門命終之後,生阿鼻地獄,即有三念。(中略)於大乘方等經典生信敬心,尋時命終生甘露鼓如來世界。」諸經要集十一曰:「如仙譽國王,殺五百婆羅門生地獄中。發生信心,生甘露國。」
(人名)此女往昔愛敬妙光菩薩,發願世世為其婦,後化生於喜見婬女園之蓮華中,養於喜見婬女,才色皆備。年二十四、見國王太子德主,起愛敬心,請為其妻。太子言我發大菩提心於自己身命財無所慳惜,汝若勿悔則可。喜德女言:假令地獄火來燒我身,終不悔。於是偕詣佛所聽法,太子得無量陀羅尼門,女得調伏心志。見智度論三十五。
(雜語)智度論八曰:「佛何以故震動三千大千世界?答曰:欲令眾生知一切皆空無常故。復次如人欲染衣先去塵土,佛亦如是。先令三千世界眾生見佛神力,敬心柔軟,然後說法是故六種動地。」法華玄贊二曰:「勝思惟梵天經說有七因:一驚怖諸魔,二令時眾不起散心,三令放逸者而自覺悟,四令念法相,五令觀說處,六令成就者得解脫,七令隨順回正義。」(勝思惟梵天所問經論一取意之文)。
(故事)西域記六云:「初勝軍王(波斯匿王)嗣位,求婚於釋種,釋種鄙其非類,欺以家人女,重禮而嫁之。勝軍王立為正后。其產生之男為毘盧釋迦王。毘盧釋迦欲就舅氏受業,至此城,見新講堂,就中憩駕。諸釋聞之,逐罵曰:卑賤婢子,敢居此室。此室者,諸釋所建,擬佛之居。毘盧釋迦嗣位後,追復先辱,便興甲兵,云云。」經律異相七,引釋迦畢罪經(今不傳)曰:「波斯匿王新紹王位,遣使迦毘羅衛求婚,諸釋五百集會,皆大瞋恚。曰:吾家大姓,緣何而與婢子結婚?時摩訶男,告諸釋曰:波斯匿王為人暴惡,或能壞吾國界。時摩訶男之婢生一女,面貌端正,沐浴衣被,與彼波斯匿王,言此我女也,可以成親。王喜,拜此女為第一夫人(即末利夫人)。後,生一男兒,集相師使作名。相師曰:求夫人時,諸釋共議與不與,彼此流離,今以太子名流離。」毘奈耶雜事七曰:「劫毘羅城釋子大名(即摩訶男)有一婢名明月,常使出園中探華。日日常採多華,結鬘獻於大名。大名褒之,號此女曰勝鬘。後此女遇佛世尊入城乞食,深起敬心,以自飯食奉施之,誓願言:願我此福捨婢身,永獲大富貴。後彼勝光王(即舍衛國波斯匿王)出遊獵,乘馬奔逸,遂至劫毘羅國,入彼大名園。勝鬘見之,種種方便給事於王。王感其機智,請之於大名。將歸立為第二夫人。後生一子,即惡生太子也。後惡生太子,與大臣子苦母(與太子同日生)出城遊獵,至劫毘羅城,入釋迦園,諸釋子大辱之。惡生還憍薩羅城,告左右曰:汝等憶持,父王沒後,我紹位時,告我此事。苦母曰:善哉太子,快出此語,願堅其心。紹位時,我當為說。後,惡生太子起逆害心,與長行大臣謀放逐父婆波斯匿王,自紹王位。時苦母白王言:大王顧念諸釋子怨不?王於是興兵滅諸釋。」涅槃經十六曰:「琉璃太子,以愚痴故,廢其父王,自立為主。復念宿嫌,多害釋種。取萬二千釋種諸女,刵劓耳鼻,斷截手足,推之坑塹。」
(修法)又曰敬愛法。為愛敬神佛之修法也。又使人起愛敬心之修法也。
(圖像)尊勝佛頂修瑜伽法儀軌上曰:「其所畫布[(畾/(冗-几+互))*毛]等,大小隨意。(中略)於蓮華臺上結跏趺坐,白肉色,兩手臍下如入禪定,掌中承蓮華,於蓮華上有金剛鉤,如上頂輪王等,種種光明五智冠等,一依瑜伽圖,皆於白蓮華座結跏趺坐(云云)。」
(物名)彩畫之佛像也。密教謂之曼陀羅。法華經方便品曰:「若人於塔廟寶像及畫像以華香幢蓋敬心而供養。」大唐內典錄一曰:「秦景使還於月支國,得優填王旃檀像,師第四畫像樣。來至雒陽,帝勅圖之,於西陽城門及顯節陵上供養。自爾素丹流演於今。」
(物名)以竹葦作之。以物包一頭,坐禪有昏睡者。則以軟頭突之。十誦律曰:「若故睡不止。佛言:聽用禪杖。取禪杖時應生敬心。云何生敬心?言:以兩手捉杖,戴頂上,應起看餘睡者以禪杖築。」資持記下二之三曰:「禪杖竹葦為之,長八肘。下座手執巡行,有睡者點起付之。」今以泛稱僧所用之杖也。劉基詩:「過橋禪杖落,坐石袈裟袒。」
(名數)悲華經八曰:釋迦如來,昔於寶藏佛前,誓己成佛時袈裟有五德:一或犯重邪見之四眾,以一念敬心尊重袈裟,必於三乘受記。二天龍人鬼若恭敬袈裟少分即得三乘不退。三若鬼神諸人得袈裟少分乃至四寸,則飲食充食。四眾生共違反,念袈裟便生悲心。五若在兵陳持此少分,恭敬尊重,常得勝他。又見行事鈔下一,釋氏要覽上。
呼郭反豆葉也葵藿二物凡俗每見傾身逐日而轉言有心議此謂因緣相待非是別有敬心也
毗尼母經(大二四‧八四一下)作:「在那羅伽波寧,有一檀越篤信三寶,於尊者羅睺羅邊生恭敬心。」那羅伽波寧(Nalakapāna)(巴),為憍薩羅國之邑名。
解讀為:不以恭敬心布施。
(一)學人田與無學人田。(一)學人田,乃小乘見道以後,修學聖道之聖者。此依聖位之差別而有十八種人,稱為十八有學。(二)無學人田,乃得極果,更無可修學之聖者。依根性之差別而有九種人,稱為九阿羅漢。據中阿含卷三十福田經載,學無學能正其身,故可尊敬;乃世人福田,施之可得福。
(二)悲田與敬田。(一)悲田,謂貧窮困苦之人,是為可施與慈悲心之田。(二)敬田,謂三寶,是可以恭敬心供養之田。〔智者大師別傳〕
(三)有作福田與無作福田。有作,乃欲得福報而修;無作,乃無欲得福報之念,唯起恭敬而修。〔大方便佛報恩經卷五〕
(四)敬田與恩田。(一)敬田,恭敬三寶而供養,可獲無量功德。(二)恩田,對父母之養育恩、師長之教誨恩,恭敬供養,非僅報恩,亦能獲福。〔大方便佛報恩經卷三〕 p220
稱念十方十佛之名,得不退之法門。指龍樹之十住毘婆沙論卷五易行品所述說諸佛易行之一種。原出自寶月童子問法經。以稱名較他種修行容易,故說易行。易行品載,行人若欲速至不退轉地,應以恭敬心執持而稱其名號。諸經所舉十方十佛之名略異,列表如下: p434
為梵網經所說之大乘菩薩戒;係相對於「十重戒」而立之四十八種輕戒。略稱四十八輕。為道俗七眾所共同受持。輕戒,指為防犯輕垢罪所制定之戒條;而各種不同之經論亦有依輕垢罪之梵語 duskrta,音譯為突吉羅,或意譯為失意罪、惡作。此外,諸經典對於輕戒數目之記述亦不同,菩薩內戒經及曇無讖譯之菩薩戒本、菩薩地持經卷五舉出四十二種,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一舉出四十四種,菩薩善戒經舉出五十種,優婆塞戒經卷三舉出二十五種,優婆塞五戒威儀經舉出三十八種。其中,地持經、瑜伽師地論、善戒經三者所說戒相較為一致,其餘則多有出入。茲依天台宗智顗大師所著菩薩戒義疏卷下四十八輕戒之命名,略釋之:
(一)不敬師友戒,又稱輕慢師長戒、不敬師長戒、敬事師長戒、不得憍慢師長戒、敬事尊長戒。謂應謙卑、敬讓師長、善友,見上座、和尚、阿闍梨、大德、同學、同行、同見等,應禮拜問訊,不生憍慢、癡瞋之心。(二)飲酒戒,又稱不飲酒戒、不得飲酒戒。以飲酒能使人放逸,易生無量之過失,故制此戒。(三)食肉戒,又稱不食肉戒、不得食肉戒。謂為不使大慈悲佛性之種子斷絕,故不得食用一切肉類;然若身患重病,以之作為藥用,則不在此限。(四)食五辛戒,又稱不食五辛戒、不得食五辛戒。謂禁止食用大蒜、茖蔥、慈蔥、蘭蔥、興蕖等五種刺激性食物,以免妨礙行持修道。(五)不教悔罪戒,又稱不舉教懺戒、舉罪教懺戒、不教悔戒、不得不教悔罪。謂有過失即應懺悔,否則益發增長其過失。(六)不供給請法戒,又稱不教請法戒、住不請法戒、供師請法戒、不供給不請法戒、不得不供給請法戒。謂對於法師、同學等,應殷勤禮拜供養,供給飲食、床座、醫藥等一切所須,並常聽聞其說法。(七)懈怠不聽法戒,又稱不聽經律戒、不能遊學戒、聽法諮受戒、不聽法戒、不得懈怠不聽法戒。謂不應懈怠於聽受經律。(八)背大向小戒,又稱不背大乘戒、不得背大向小戒、背正向邪戒。謂不得違背大乘經律,反而受持小乘、外道之經律。(九)不看病戒,又稱不瞻病苦戒、瞻給病人戒、不得不看病戒。謂若見病者,應予看護療養。(十)畜(蓄)殺眾生具戒,又稱畜諸殺具戒、畜殺生具戒、不畜殺具戒、不得畜諸殺具戒。謂不得蓄集刀杖、弓箭、矛斧、羅網等殺生之器具,否則障阻慈悲之行。(十一)國使戒,又稱通國入軍戒、通國使命戒、不通國使戒、不得故作國賊戒。即禁止通敵做叛國賊。(十二)販賣戒,又稱傷慈販賣戒、惱他販賣戒、不惡販賣戒、不得作販賣戒。謂禁止營利、販賣六畜等,否則有損慈悲之心。(十三)謗毀戒,又稱無根謗人戒、無根謗毀罪、不毀良善戒、不得無根謗毀戒。係禁止虛構事端毀謗他人。(十四)放火燒戒,又稱放火損燒戒、放火損生戒、不輒放火戒、放火戒、不放火損燒戒。謂不妄燒山林及一切有主之物等。(十五)僻教戒,又稱法化違宗戒、不僻教授戒、不得邪僻教他戒。指應教化外道、惡人等,使其受持大乘教律。(十六)為利倒說戒,又稱惜法規利戒、貪財惜法戒、無倒說法戒、倒說法戒、不得惜法規利戒。指講經說法之時,不得為財利之故,而顛倒經律文字之真義,以免毀謗佛法僧三寶。(十七)恃勢乞求戒,又稱依官強乞戒、依勢惡求戒、不橫乞求戒、惡求戒、不得依勢乞求戒。謂不得為自身財利、名譽之故,攀附權勢,仗勢強取他人財物。(十八)無解作師戒,又稱無知為師戒、虛偽作師戒、不詐作無師戒、無所知為他師戒、不得無知解作師授戒。指未通解戒律之因緣者,不得妄作他人之師。(十九)兩舌戒,又稱鬥謗欺賢戒、鬥諍兩頭戒、不鬥兩頭戒、離間語戒、不得兩舌戒。謂不得造作離間他人之言語。(廿)不行放救戒,又稱不能救生戒、不救存亡戒、放救報恩戒、放生戒、不得不救眾生苦戒。謂見六道眾生之苦,應予放生、救濟之。(廿一)瞋打報仇戒,又稱無慈酬怨戒、不忍違犯戒、忍受違犯戒、以瞋報戒。謂禁止怨仇報復,否則非但有傷慈悲、忍辱之心,復更冤冤相結,仇怨無窮。(廿二)憍慢不請法戒,又稱慢人輕法戒、下心受法戒、憍不受法戒。謂不得自恃聰明、富貴等,而輕慢先學之法師,懈怠於從其諮受經律。(廿三)憍慢僻說戒,又稱輕新求學戒、輕蔑新學戒、好心教授戒、慢心倒說戒。謂對於新學者前來諮問經義時,不得輕蔑、憍慢之。(廿四)不習學佛戒,又稱怖勝順劣戒、不專異學戒、習學異道戒。指不學習佛教正法,反而學習異學外道之教法、儀則等,即已違背出離之要道。(廿五)不善和眾戒,又稱善御眾物戒、為主失儀戒、用三寶戒。指為眾之主者,應以慈心消弭眾人之鬥諍,並善於守護三寶之物。(廿六)獨受利養戒,又稱待賓乖式戒、領賓違式戒、主客同利戒、不差僧次戒。謂若有新到之客僧,先住之舊僧不應獨受利養,而應禮拜迎接,供給房舍、臥具、飲食等。(廿七)受別請戒,又稱受他別請戒、不受別請戒。謂眾僧若各別受請,則施主不請十方僧,如是易使施主失平等心功德。(廿八)別請僧戒,又稱故別請僧戒、自別請僧戒、別請戒、不別請僧戒。謂道俗菩薩、施主等若齋請僧眾,應次第而請,始不失平等心。(廿九)邪命自活戒,又稱惡損生戒、邪命養生戒、不作邪命戒。即禁止不由正道,而以邪曲之方法營生,如販賣女色、占卜吉凶等邪命之法。(卅)不敬好時戒,又稱違禁行非戒、詐親害生戒、不作邪業戒。指於三齋月、六齋日等,應恭敬神、佛、長老,不行非法邪妄之事。(卅一)不行救贖戒,又稱見厄不救戒、不救尊厄戒、救贖危苦戒。謂見有外道惡人販賣佛菩薩像、經卷、僧尼,乃至發心修菩薩道之行人等,皆應盡力救贖。(卅二)損害眾生戒,又稱畜作非法戒、橫取他財戒、不畜損害戒、畜非法器戒。係禁止有損慈悲之事,如販賣刀箭等殺具、畜養貓狗、因官形勢求覓錢財等六事。(卅三)邪業覺觀戒,又稱觀聽作惡戒、虛作無義戒、不行放逸戒、鬥戰嬉戲戒。謂鬥戰、嬉戲、卜筮等,有亂正道,皆非正業,故不宜觀聽。(卅四)暫念小乘戒,又稱堅持守心戒、退菩提心戒、不念餘乘戒、退心戒。謂若起一念二乘外道之心,即退失菩提心,故禁制之。(卅五)不發願戒,又稱不發大願戒、發願希求戒、不發誓願戒。謂菩薩應經常願求勝事,若不發願,則求善之心難遂,故制此戒。(卅六)不發誓戒,又稱不起十願戒、不生自要戒、作誓自要戒、不誓堅固心戒、不發大誓戒。謂初修行者心意較弱,宜須防範,故須發十大願,以期戒行清淨;若不發十大願,則犯此戒。(卅七)冒難遊行戒,又稱故入難處戒、隨時頭陀戒、不入難處戒。謂修苦行乃至夏坐安居,皆不得入虎穴、蛇窟等易生危難之處。(卅八)乖尊卑次序戒,又稱眾生乖儀戒、坐無次第戒、尊卑次第戒、次第戒。謂座位之次第須依尊卑次序,不可乖違儀節。(卅九)不修福慧戒,又稱應講不講戒、不行利樂戒、福慧攝人戒、布施受戒。謂福、慧應並修,除建立僧房、佛塔等,尚須經常讀誦、講說經律,教化眾生。(四十)揀擇受戒戒,又稱受戒非儀戒、攝化漏失戒、不擇堪受戒、簡授戒。謂不以惡心、瞋心摒棄有心受戒者,除犯七逆罪者外,皆得以導之受戒。(四一)為利作師戒,又稱無德詐師戒、惡求弟子戒、具德作師戒、為利授戒。謂不得為名聞、利養之故,貪利於弟子,訛解經律,並為之授戒。(四二)為惡人說戒戒,又稱非處說戒戒、說戒簡人戒、言人說戒。惡人,此處指未受菩薩戒者,此種人徒然沈浮生死而未遇佛法僧三寶,與木石無異,若於正式受戒之前即預先為其說戒,則恐其將來受戒時,心念散漫輕忽,不知慇重。(四三)無慚受施戒,又稱故毀禁戒戒、故違聖禁戒、不故毀犯戒、破戒受施戒。謂毀犯正戒而無慚愧心者,與畜生、木頭無異,為佛法中之賊,不得受施主供養。(四四)不供養經典戒,又稱不敬經律戒、不重經律戒、供養經典戒、不供養戒。謂應受持、誦讀、書寫、供養經典。(四五)不化眾生戒,又稱不化有情戒、悲心唱導戒、不教化眾生戒。謂應教化一切眾生,使其發菩提心,盡受三歸十戒。(四六)說法不如法戒,又稱說法乖儀戒、敬心說法戒。謂說法、聽法皆應遵照行儀。(四七)非法制限戒,又稱非法立制戒、不立惡制戒、法戒。謂說法、聽法皆應遵照行儀。非法制限戒,又稱非法立制戒、不立惡制戒、憍慢破法戒。謂國王、百官不應妄設規定,限制三寶,破滅佛法之戒律。(四八)破法戒,又稱自壞內法戒、自破內法戒、愛護正法戒、破法因緣戒、令他得損惱戒。謂僧團之內,若有犯罪者,應依內法懲治,不應向白衣外人說其罪情,令遭王法懲治;否則即犯此戒,有失護法之心。
四十八輕戒與十重禁戒皆為蓮華臺藏世界盧舍那佛所說之心地法門,自過去七佛為始,乃至三世之諸佛、菩薩等,皆廣為念誦,故國王、百官、群臣、比丘、比丘尼、善男信女等一切大眾皆應受持,若常誦讀、解說、書寫,則得見千佛,生於人道、天中,生生世世不墮惡道八難。又違犯十重禁戒即構成波羅夷罪,據鳩摩羅什譯之梵網經卷下第四十一輕戒經文記載,應於佛菩薩形像前懺悔,日夜六時誦十重四十八輕戒,禮三世千佛,若見佛來摩頂或見光見華等好相,便得滅罪,否則雖行懺悔亦無濟於事。若犯四十八輕戒即構成輕垢罪,應行「對首懺悔」,便得滅罪。據明曠之梵網經疏刪補卷下記載,應禮請可滅除惡罪之菩薩僧為懺悔主,專心發露懺悔。又據四分羯磨之六聚懺記載,對一人以上四人以下之修行僧秉陳事實、懺悔罪業之法,稱為對首懺悔,依罪之輕重決定人數之多少。此外,四十八輕戒之受戒方式又分自誓受、師師相授二種,有關之受戒方法、規定等,皆詳載於鳩摩羅什譯之梵網經卷下第二十三憍慢僻說戒之經文中。〔梵網經菩薩戒本疏(法藏)卷四、卷五、卷六、梵網經菩薩戒本疏(義寂)卷下、梵網經古記卷下、梵網經菩薩戒本述記卷下、梵網經菩薩戒本疏(智周)卷四、註梵網經卷中、卷下、菩薩戒義疏鈔卷下、天台菩薩戒義疏見聞卷七、天台菩薩戒義記補接鈔卷下、梵網經菩薩戒本疏紀要卷二、卷三、淨土教起原及發達〕 p1636
據優婆塞戒經卷五載,菩薩行慧施時,應遠離下列五種法,即:(一)不選有德無德,謂菩薩行慧施時,平等普濟,不擇冤親。於有德之人生愛敬心,於無德之人起憐愍心。(二)不說善惡,謂菩薩行慧施時,以平等之慈心,於善者與不善者,各隨所願,普皆饒益。(三)不擇種姓,謂菩薩行慧施時,無分種姓、貴賤,凡有所需,普皆施與。(四)不輕求者,謂菩薩行慧施時,見來乞者,生起殷重不輕之心而與所需,以濟其乏。(五)不惡口罵,謂菩薩行慧施時,於求索者皆不出醜惡之語以毀辱之。 p1903
梵語 udgrahana。指領受於心,憶而不忘。可分三方面:(一)受持戒律,無論出家、在家者,一旦領受佛所制定之戒法,即須誓願持守,不得有違。(二)受持經典,乃十種法行、法華五種法師行之一。即受學經典之際,發淨信解,以恭敬心閱讀,並須時時諷誦、憶念。又信受佛之教法,稱受持佛語;信受某部經典,如信受法華經,稱受持法華。於日本日蓮宗,謂行者於唱誦「南無妙法蓮華經」之經題、受持法華經之際,立即可由凡夫身轉為佛身,稱為受持妙法成佛,略稱受持成佛。(三)受持三衣,據釋氏要覽卷上載,僧眾得受三衣後,須依法於適當之時、地穿著,如入聚落、聽法等,得著大衣;於淨處、習誦等,得著七條衣;於任何處所,得著五條衣。〔妙法蓮華經普賢勸發品、陀羅尼品、勝鬘寶窟卷上本、得度略作法、從容錄第三則〕 p3106
梵語 bhāvanā,巴利語同。數數薰習之意。略稱修、習。即於諸行法,反覆實踐,數數薰習,以期達到成佛之目的。據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八或俱舍論卷二十七所載,佛教之修行計有:(一)長時修,長時間修行。(二)無間修,不休不止之修行。(三)恭敬修,以虔誠恭敬心修行。(四)無餘修,完全不缺之修行。唐代善導大師即以此作為淨土宗之修行法則。〔雜阿含經卷三、成實論卷十五修定品、俱舍論卷十八、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十〕 p4046
指袈裟所具有之五種功德。釋氏要覽卷上載,釋迦如來昔為大悲菩薩時,曾於寶藏佛前,誓願於己成佛時,袈裟能成就五種功德。(一)佛弟子雖犯種種邪見,然若能敬心尊重袈裟,必可達聲聞、緣覺、菩薩等三乘之果位,得不退轉。(二)天、龍、神、鬼、人及非人,若能恭敬袈裟,則可於三乘解脫道上,得不退轉。(三)若有鬼神、諸人,為饑渴、貧窮等所迫,得袈裟小塊乃至四分,即可飲食充足。(四)若眾生共相衝突,起怨賊之想,如念及袈裟之神力,便生慈悲之心。(五)若持有袈裟小塊,恭敬尊重,則一旦在兵陣,常得勝於他人。〔悲華經卷八、大乘悲分陀利經卷六、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下一〕 p4787
梵語 vandana,巴利語同。音譯末捺南、末弟、和南、婆南。恭敬禮拜之意。又作禮、禮敬。即起恭敬心禮拜三寶。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四(大四五‧三一六中):「言敬禮者,虔恭曰敬,軌儀稱禮。諦發殷誠,屈儀褒讚,申虔恭之道,標敬禮之名,又起殷淨心,策殊勝業,申誠歸仰,故名敬禮。」〔梵語雜名、玄應音義卷十八〕(參閱「和南」3125、「禮」6582) p5465
梵名 Nanda,巴利名同。意譯作歡喜、嘉樂。(一)釋尊之異母弟。又作難努、難屠、難提。娶妻孫陀利(梵 Sundarī),為別於牧牛難陀,而稱之為孫陀羅難陀(梵 Sundara-nanda)。身長一丈五尺四寸,容貌端正,具三十相(唯缺佛相中之白毫相,又耳垂較佛稍短)。佛陀於尼拘律園度其出家,然出家後猶難忘其妻,屢歸妻處。後以佛陀之方便教誡,始斷除愛欲,證阿羅漢果。於佛弟子中,被譽為調和諸根第一者。馬鳴(梵 Aśvaghosa)之名著孫陀羅難陀詩(梵 Saundarananda-kāvya),即以難陀及其妻之故事為題材。〔增一阿含經卷三、佛本行集經卷五十六、大寶積經卷十四、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十一、巴利文本生經、巴利文長老偈第一五七至第一五八偈〕
(二)本為牧牛者,故稱牧牛難陀。頻婆娑羅王曾請佛陀及僧眾三月安居,時牧牛者住於附近,日日送乳酪,如是三月而不懈怠;王甚嘉許,遂令之拜見佛陀。牧者以佛陀雖為一切智人,然出自王宮,豈知牧牛之事,故於參詣佛時,以牧牛之事請問。佛即以十一事為彼說牧牛之法,牧者始起恭敬心,並出家為佛弟子。〔五百弟子自說本起經、無量壽經會疏卷一〕
(三)佛弟子之一。為西印度嗢逝尼城大商主難陀之子。以容貌殊妙,得名孫陀羅難陀。及長,承父之應許,與五百商賈至舍衛城,然為淫女賢首所惑,蕩盡貨資。從者遂歸家稟告其父,同時,淫女於其資財用盡後,亦捨之不顧,難陀因而徬徨於街頭。適遇一行乞比丘,乃隨比丘入寺出家。後行乞至淫女家時,復受其惑而犯戒。佛陀為此而垂施教誨,難陀乃深自懺悔。〔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一、卷二〕
(四)唯識十大論師之一。世稱勝軍祖師難陀尊者。印度人,與安慧、淨月同時。安慧就心、心所法之認識,樹立唯自體分;師與淨月則主張見、相二分說,故有二分家之稱。後以建立新薰種子一說而聞名,即否定種子本有說,主張種子皆係由現行之薰習而新生者;古來稱之為新薰家。所著甚多,曾注釋世親菩薩之唯識三十頌、彌勒菩薩之瑜伽師地論等。〔成唯識論卷一、卷二、成唯識論述記卷二末、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上末〕
(五)六群比丘之一。係跋難陀之兄弟。佛世時,難陀常與其餘五位惡比丘聚眾滋事,成為佛陀制定單墮法第二十二以下二戒之因緣。(參閱「六群比丘」1297、「難陀跋難陀」6723) p6722
謂以珍寶所造之佛像。法華經方便品(大九‧九上):「若人於塔廟、寶像及畫像,以華香幡蓋,敬心而供養;(中略)或以歡喜心,歌唄頌佛德,乃至一小音,皆已成佛道。」
又敬稱佛像之莊嚴威儀,即稱寶相。如邢邵所作「文襄金像銘」謂:「神儀內瑩,寶相外宣。」 p6758
指受持經典的方法。又稱十種法行。《勝天王般若波羅蜜經》卷七〈付囑品〉謂(大正8‧725a)︰「受持此修多羅有十種法,何等為十﹖一者書寫、二者供養、三者流傳、四者諦聽、五者自讀、六者憶持、七者廣說、八者口誦、九者思惟、十者修行。」
又,《辯中邊論》卷下〈辯無上乘品〉謂修行十法行者,所獲福聚其量無邊。即︰(1)書寫︰謂書寫、流通經律論;(2)供養︰謂對放置佛經之處所或塔寺要有恭敬心;(3)施他︰指為他人演說所聞之法,或施與經卷,不佔為己有;(4)諦聽︰謂專心諦聽他人誦讀;(5)披讀︰謂自己披閱讀誦經典;(6)受持︰謂領受教法,憶持不忘;(7)開演︰指為他人開演經典文義,使起信解;(8)諷誦︰謂諷誦、宣揚經文,令人樂聞;(9)思惟︰謂住於閑寂處,思惟籌量經典文義;(10)修習︰謂常行佛所說教法而不退失。
〔參考資料〕 《大明三藏法數》卷四十二;《顯揚聖教論》卷二;《大乘莊嚴經論》卷十三〈行住品〉。
大乘律所定的十種重大禁戒。即大乘菩薩嚴禁作犯的十種波羅夷罪。相對於四十八輕戒,又名十重波羅提木叉、十波羅夷、十不可悔戒、十重戒、十重禁、十無盡戒,或十重。《梵網經》卷下謂(大正24‧1004b)︰
「佛告諸佛子言,有十重波羅提木叉,若受菩薩戒不誦此戒者,非菩薩非佛種子。我亦如是誦。一切菩薩已學,一切菩薩當學,一切菩薩今學。(中略)善學諸仁者,是菩薩十波羅提木叉,應當學,於中不應一一犯如微塵許,何況具足犯十戒。若有犯者不得現身發菩提心,亦失國王位、轉輪王位,亦失比丘、比丘尼位,亦失十發趣、十長養、十金剛、十地佛性常住妙果,一切皆失墮三惡道中,二劫、三劫不聞父母、三寶名字(中略)如是十戒應當學,敬心奉持。」
所謂十重禁戒,即(1)殺戒(不斷一切生命),(2)盜戒(不竊他人財物),(3)淫戒(守禮自慎,不行淫欲之事),(4)妄語戒(言常誠實,不以虛妄誑他),(5)酤酒戒(酒能昏神亂性,故不酤),(6)說四眾過戒(不說在家出家菩薩、比丘比丘尼之罪過),(7)自讚毀他戒(不自矜謗他),(8)慳惜加毀戒(不慳惜財、不毀謗法,悉捨所有),(9)瞋心不受悔戒(不起瞋心,接受他人追悔),(10)謗三寶戒(恭敬尊重佛法僧三寶而不敢毀謗)。凡此十戒,不論自行或教唆他人行事,皆嚴加禁止。智顗的《菩薩戒義疏》、元曉的《菩薩戒本私記》及法藏、義寂、太賢等的《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對此均有詳細的解說。
《菩薩瓔珞本業經》將十重戒分共與不共,以前四戒通於大小乘,稱共戒;後六戒只限於大乘,不通於小乘,稱不共戒。義寂則在《梵網經菩薩戒本疏》中依道俗論犯戒的輕重,認為對出家眾而言,前四與後四的八重禁戒重,第五、第六二戒輕。對在家眾而言,前六重禁戒重,後四重禁戒輕。蓋前四重禁戒,小乘也視為性罪,而加以制止,故不問道俗,凡違犯此四重禁戒者,都會招墮地獄之報。至於小乘聲聞將淫戒置於四大根戒之首,大乘菩薩卻以殺戒為第一重戒的差別,智顗在《菩薩戒義疏》中提出了他的看法,謂小乘以淫欲染著強,極易犯過,故先制之。殺生雖是重罪,但容易防斷,故後制。而大乘以慈悲為本,故先制殺戒重罪。即大乘強制其殺心,小乘著重其作為。
關於重戒的內容,除了《瓔珞經》與《梵網經》列舉此十重禁戒外,大乘菩薩戒其它戒本的重戒戒目均各有差異,茲列表如下︰
┌────────┬────────┬────────┬────────┬────────┬─────────┐
│瓔 珞 經 戒 本 │梵 網 經 戒 本 │瑜伽菩薩戒本 │菩薩地持經戒本 │菩薩善戒經戒本 │菩薩優婆塞戒經戒本│
├──┬─────┼──┬─────┼──┬─────┼──┬─────┼──┬─────┼──┬──────┤
│條數│ 戒 目 │條數│ 戒 目 │條數│ 戒 目 │條數│ 戒 目 │條數│ 戒 目 │條數│ 戒 目 │
├──┼─────┼──┼─────┼──┼─────┼──┼─────┼──┼─────┼──┼──────┤
│ 一 │殺戒 │ 一 │殺戒 │ │ │ │ │ 一 │殺戒 │ 一 │殺戒 │
├──┼─────┼──┼─────┼──┼─────┼──┼─────┼──┼─────┼──┼──────┤
│ 二 │故妄語戒 │ 二 │盜戒 │ │ │ │ │ 二 │盜戒 │ 二 │盜戒 │
├──┼─────┼──┼─────┼──┼─────┼──┼─────┼──┼─────┼──┼──────┤
│ 三 │故淫戒 │ 三 │淫戒 │ │ │ │ │ 三 │淫戒 │ 三 │大妄語戒 │
├──┼─────┼──┼─────┼──┼─────┼──┼─────┼──┼─────┼──┼──────┤
│ 四 │故盜戒 │ 四 │妄語戒 │ │ │ │ │ 四 │妄語戒 │ 四 │邪淫戒 │
├──┼─────┼──┼─────┼──┼─────┼──┼─────┼──┼─────┼──┼──────┤
│ 五 │酤酒戒 │ 五 │酤酒戒 │ │ │ │ │ │ │ 五 │酤酒戒 │
├──┼─────┼──┼─────┼──┼─────┼──┼─────┼──┼─────┼──┼──────┤
│ 六 │說四眾過戒│ 六 │說四眾過戒│ │ │ │ │ │ │ 六 │說四眾過戒 │
├──┼─────┼──┼─────┼──┼─────┼──┼─────┼──┼─────┼──┼──────┤
│ 七 │故慳戒 │ 七 │自讚毀他戒│ 一 │自讚毀他戒│ 一 │自讚毀他戒│ 五 │自讚毀他戒│ │ │
├──┼─────┼──┼─────┼──┼─────┼──┼─────┼──┼─────┼──┼──────┤
│ 八 │故瞋戒 │ 八 │故慳戒 │ 二 │故慳戒 │ 二 │慳惜戒 │ 六 │貪惜不施戒│ │ │
├──┼─────┼──┼─────┼──┼─────┼──┼─────┼──┼─────┼──┼──────┤
│ 九 │自讚毀他戒│ 九 │故瞋戒 │ 三 │故瞋戒 │ 三 │瞋恚戒 │ 七 │瞋恨不息戒│ │ │
├──┼─────┼──┼─────┼──┼─────┼──┼─────┼──┼─────┼──┼──────┤
│ 十 │謗三寶戒 │ 十 │謗三寶戒 │ 四 │謗菩薩藏戒│ 四 │謗菩薩藏戒│ 八 │謗菩薩藏戒│ │ │
└──┴─────┴──┴─────┴──┴─────┴──┴─────┴──┴─────┴──┴──────┘
〔參考資料〕 《梵網經菩薩戒本述記》卷上(末);《梵網經合註》卷三;《梵網經略疏》卷三;《梵網經略抄》卷下;《顯戒論》卷中;《授菩薩戒儀則》;《略述大乘戒儀》卷下。
一卷。唐‧伽梵達摩譯。又稱《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大悲心陀羅尼》、《千手大悲心陀羅尼經》、《千手陀羅尼經》、《大悲總持經》、《千手觀音大悲心陀羅尼經》、《千手千眼大悲心經》、《千手經》、《千手無礙大悲心陀羅尼經》。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冊。
本經屬雜部密教千手法。經文初述觀世音菩薩說大悲心陀羅尼的因由及其誓願。次說誦此咒可遠離飢餓困苦死、枷禁杖楚死等十五種惡死,而得所生之處常逢善王、常生善國等十五種善生。其次列出大悲心陀羅尼,並說其咒相,謂大慈悲心是平等心、是無為心、是無染著心、是空觀心、是恭敬心、是卑下心、是無雜亂心、是無見取心、是無上菩提心。接著,敘述誦持此咒的方法及功德、成就法。又說如意珠手等四十手及其功能。最後,述說日光、月光二菩薩為受持大悲心陀羅尼者說咒並願加擁護。此外,卷首所附加的御製序,一般認為是唐高宗所作,但未能確定。
即俗稱之「大悲咒」。為唐宋以來,我國佛教界所盛行的長咒。亦名千手千眼廣大圓滿無礙大悲心陀羅尼、廣大圓滿陀羅尼、無礙大悲陀羅尼、救苦陀羅尼、延壽陀羅尼、滅惡趣陀羅尼、破惡業障陀羅尼、滿願陀羅尼、隨心自在陀羅尼、速超十地陀羅尼。
依此咒之相關佛典所載,此咒係過去九十九億恆河沙數諸佛所說,觀世音菩薩受之於千光王靜住如來。時觀世音始住初地,一聞此咒,立超第八地,故心生歡喜,發誓弘布,以利樂眾生;觀世音菩薩乃即應願,而身生千手千眼。
大藏經中載有本咒之相關經典為數不少,玆列之如次︰
(1)《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廣大圓滿無礙大悲心陀羅尼經》一卷,唐‧伽梵達磨譯。
(2)《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姥陀羅尼身經》一卷,唐‧菩提流志譯。
(3)《千眼千臂觀世音菩薩陀羅尼神咒經》二卷,唐‧智通譯。
(4)《千手千眼觀自在菩薩廣大圓滿無礙大悲心陀羅尼咒本》一卷,唐‧金剛智譯。
(5)《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大身咒本》一卷,唐‧金剛智譯。
(6)《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大悲心陀羅尼》一卷,唐‧不空譯。
(7)《千光眼觀自在菩薩祕密法經》一卷,唐‧蘇嚩羅譯。
(8)《金剛頂瑜伽千手千眼觀自在菩薩修行儀軌經》二卷,唐‧不空譯。
(9)《大悲心陀羅尼修行念誦略儀》一卷,唐‧不空譯。
(10)《千手觀音造次第法儀軌》一卷,唐‧善無畏譯。
此中,依經典之不同,全咒之章句亦有異,如智通譯《千眼千臂觀世音菩薩陀羅尼神咒經》卷上,及菩提流志譯《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姥陀羅尼身經》所載,此咒計九十四句;金剛智譯《千手千眼觀自在菩薩廣大圓滿無礙大悲心陀羅尼咒本》所載,則為一三○句;不空譯《金剛頂瑜伽千手千眼觀自在菩薩修行儀軌經》卷下所載則為四十句;伽梵達磨譯《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廣大圓滿無礙大悲心陀羅尼經》所載則有八十四句。現代之顯密各宗派所誦持者,即伽梵達磨所譯。玆列其全咒如次︰
(1)中文大悲咒
南無 喝囉怛那 哆囉夜耶 南無 阿唎
耶 婆盧羯帝 爍缽囉耶 菩提薩埵婆耶 摩
訶薩埵婆耶 摩訶 迦盧尼迦耶 唵 薩皤囉
罰曳 數怛那怛寫 南無 悉吉㗚埵 伊蒙阿
唎耶 婆盧吉帝 室佛囉楞馱婆 南無 那囉
謹墀 醯唎摩訶 皤哆沙咩 薩婆阿他 豆輸
朋 阿逝孕 薩婆薩哆 那摩婆薩哆 那摩婆
伽 摩罰特豆 怛姪他唵 阿婆盧醯 盧迦
帝 迦羅帝 夷醯唎 摩訶菩提薩埵 薩婆薩
婆 摩囉摩囉 摩醯摩醯 唎馱孕 俱盧俱盧
羯蒙 度盧度盧 罰闍耶帝 摩訶罰闍耶帝
陀囉陀囉 地唎尼 室佛囉耶 遮囉遮囉
麼麼 罰摩囉 穆帝隸 伊醯伊醯 室那室那
阿囉嘇 佛囉舍利 罰沙罰嘇 佛囉舍耶
呼盧呼盧摩囉 呼盧呼盧醯利 娑囉娑囉 悉
唎悉唎 蘇嘇蘇嘇 菩提夜 菩提夜 菩馱夜
菩馱夜 彌帝唎夜 那囉謹墀 地利瑟尼那
婆夜摩那 娑婆訶 悉陀夜 娑婆訶 摩訶
悉陀夜 娑婆訶 悉陀喻藝 室皤囉夜 娑婆
訶 那囉謹墀 娑婆訶 摩囉那囉 娑婆訶
悉囉僧 阿穆佉耶 娑婆訶 娑婆摩訶 阿悉
陀夜 娑婆訶 者吉囉 阿悉陀夜 娑婆訶
波陀摩 羯悉陀夜 娑婆訶那囉謹墀 皤伽
囉耶 娑婆訶 摩婆利 勝羯囉夜 娑婆訶
南無喝囉怛那 哆囉夜耶南無 阿利耶 婆
羅吉帝 爍皤囉夜 娑婆訶 唵 悉殿都 漫
多囉 跋陀耶 娑婆訶
(2)梵文(羅馬字拼音)大悲咒
namo ratna-trayaya namaḥ arya avalo
kiteśvaraya bodhisatvāya mahā-satvāya
mahā-kāruṇikāya oṃ sabalavati śudhana
tasya namas-kṛtvanimaṃ ārya avalo
kiteśvara laṃtabha namo nīlakaṇṭha ślīma
hāpataśami sarvatodhuśupheṃ aśiyuṃ sar-
vasada nama bhaga mabhatetu tadyatha oṃ
āvaloki lokate kalati eśili mahā-bodhisatva
sabho sabho mara mara maśi maśi
ridhayuṃ guru guru gamaṃ turu turu bha-
śiyati mahā bhaśiyati dha ra dhara dhiriṇi
śvaraya jala jala mama bhamara mu dhili
edyehi śina śina alaśiṃ bhalaśari bhaśa bha
śiṃ bharaśaya hulu hulu pra hulu hulu śri
sara sara siri siri suru suru budhi budhi
budhaya budhaya maitriye nīlakaṇṭha tri-
śaraṇa bhayamaṇa svāhā sitaya svaha ṃahā
sitáya svāhā sitay aye śvaraya svaha nīla
kaṇṭhi svāhā pranila svaha śri sidha
mukhaya svāhā sarva mahā astaya svāhā
cakra astaya svaha pa dma keśaya svāhā
nīlakaṇṭhe paṇṭalaya svāhā mobholiśaṅk-
araye svāhā namo ratna-trayaya namaḥ
arya avalokita īśvaraya svāhā oṃ sidhyantu
mantra pataye svāhā。
上列咒文中之梵文羅馬字拼音,係《漢滿蒙藏四體合璧大藏全咒》所收該咒之譯音,為日本學者所譯。中文咒文中之「那摩婆薩哆」五字,為不空與伽梵達磨二師譯本所未載。然坊間流通之大悲咒本則皆有之。
以持誦大悲咒加持的淨水,謂之大悲水。凡三寶弟子淨口虔修者均可念大悲水以作息災解厄之用,且可布施結緣。念時,先須焚香頂禮,供開水一杯(多少不拘);應念 (1)香讚,(2)淨口業真言,(3)南無大慈大悲救苦救難廣大靈感觀世音菩薩,(4)千手千眼無礙大悲心陀羅尼(三聲),大悲咒四十九遍,(5)補缺真言,(6)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十聲)。
相傳此大悲水仗佛威力能治一切大小疑難之症。服此水者必須素口先念「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十聲(如小兒或病者無法念時,凡有關係之人均可同聲代念),然後服下。如服此水者或其家人能發願量力救度眾生,或每月齋素幾日,尤見功效。至若潛修大德念大悲水時,水可無限而布施亦無限,此隨發心者功德如何而定。此外,相傳用大悲水徧灑居室,亦有消災之用。
◎附︰般若室利〈真言密咒的解說〉後篇(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74})
緣起與精神
本咒是有一次釋尊在補陀落山觀世音菩薩宮殿時,因大眾(菩薩、聲聞、人天等)被觀音菩薩密現的神通、光明、瑞相驚動,因此世尊為之而說的。那時觀世音菩薩,在世尊讚歎他過去世的種種功德因緣之後,告訴世尊說︰「我有大悲心陀羅尼,今正欲說」,並舉出十條理由︰(一)為安樂眾生故,. 二為除一切病故,(三)為得壽命故,(四)為得富饒故,(五)為滅除一切惡病故,(六)為離障難故,(七)為增長一切善法諸功德故,(八)為成就一切諸善根故,(九)為遠離一切諸怖畏故,(十)為速滿一切諸希求故。因甚得世尊的嘉許故,奉命說了本咒──大悲心陀羅尼。即︰觀世音菩薩,於過去世曾在千光王靜住如來佛所,聽得本咒,因此發了誓願欲度來世的一切眾生。說來真不可思議,當他發此願後,身便具足了千手千眼,因此他歡躍異常,除重舉前此之十願之外,更立六大誓願為持本咒者迴向。所以欲持本咒的行者,必須體解觀世音菩薩的這種大悲。十大願和六大願就是︰
南無大悲觀世音!願我速知一切法
南無大悲觀世音!願我早得智慧眼
南無大悲觀世音!願我速度一切眾
南無大悲觀世音!願我早得善方便
南無大悲觀世音!願我速乘般若船
南無大悲觀世音!願我早得越苦海
南無大悲觀世音!願我速得戒定道
南無大悲觀世音!願我早登涅槃山
南無大悲觀世音!願我速會無為舍
南無大悲觀世音!願我早圓法性身
我若向刀山,刀山自摧折
我若向火湯,火湯自消滅
我若向地獄,地獄自枯竭
我若向餓鬼,餓鬼自飽滿
我若向修羅,惡心自調伏
我若向畜生,自得大智慧
據經中的記載,持本咒的人,不但能得到種種無量功德,同時又能生於十五種善生和離十五種的橫死。但在此我們必須要明白的,就是本咒的精神,不然,只有辜負了菩薩的大悲,又自欺了自己。經中說明本咒的精神為︰「大慈悲心是,平等心是,無為心是,無染著心是,空觀心是,恭敬心是,卑下心是,無雜亂心是,無見取心是,無上菩提心是。」
一卷。後漢‧安世高譯。又作《尸迦羅越六向拜經》、《羅越六向拜經》、《尸迦羅越六方拜經》、《尸迦羅六方禮經》、《六方禮經》。收在《大正藏》第一冊。內容敘述王舍城中有一長者子尸迦羅越(善生),奉亡父遺命,每日早起向六方禮拜。佛告以禮拜方位無益,並示以正確的禮拜方法,即對父母、師長、妻婦、親友、僮僕、沙門婆羅門等六種人,應生愛敬心。故應放棄純粹的禮拜六種方位,而改為去敬愛上列這六種人。此外,並開示在家佛子應受持的倫理道德生活。因此,本經是了解佛陀對家族倫理的看法的重要資料之一。本經另有五種異譯本,即︰
(1)西晉‧竺法護譯《大六向拜經》(闕)。
(2)西晉‧支法度譯《善生子經》(《大正藏》第一冊)。
(3)東晉‧瞿曇僧伽提婆譯《善生經》(《中阿含經》卷三十二所出)。
(4)後秦‧佛陀耶舍與竺佛念共譯《善生經》(《長阿含經》卷十一所出)。
(5)譯者不詳的《尸迦羅越六向拜經》(闕)。
在現存的四種譯本之中,以安世高譯本為最晚出。
(一)指與釋尊關係最深厚的四處聖地︰即釋尊之降生地迦毗羅衞(Kapilavastu)、成道地佛陀伽耶(Buddhagaya)、初轉法輪地婆羅奈斯(Benares)之鹿野苑(Mrgadāva)、涅槃地拘尸那揭羅(Kuśinagara)。《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卷三十八云(大正24‧399a)︰
「汝等苾芻,此地方所有其四處,若有淨信男子、女人,乃至盡形常應繫念生恭敬心。云何為四﹖(一)謂佛生處,(二)成正覺處,(三)轉法輪處,(四)入大涅槃處。若能於此四處或自親禮,或遙致敬,企念虔誠,生清淨信,常繫心者,命終之後必得生天。」
此四處一向被視為聖地,廣受佛教徒尊崇,至今仍時有遠自西藏、緬甸、錫蘭等地前往巡禮者。
其後於此四聖地外,另加鷲峰山、廣巖城、從天下降處、祇樹園等四處,而成八聖地之說。(參見附錄)
(二)指密教的四處聖地︰此有二說,依《大悲空智金剛大教王儀軌經》卷二〈說密印品〉(Hevajra-tantra)之說,係指闍爛達羅(Jālandhara)、奧提耶那(Oddiyāna)、巴魯那基利(Paurṇagiri)、卡瑪魯巴(Kāmar-ūpa)。但若依《成就法鬘》(Sādhanamālā)卷二三二所說,當指奧提耶那(Oḍiyāna)、普魯那基利(Pūrṇagiri)、卡瑪迦耶(Kāmākhyā)、悉利哈達(Sirihaṭṭa),但同書卷二三四也記載為奧提耶那、普魯那基利、卡瑪魯巴(Kāmārūpa)、蘇利巴達(Srīhaṭ-ṭa)。
若依巴達恰里雅(B. Bhattācharyya)所說,四聖地是密教最風行之地,其中之卡瑪迦耶或卡瑪魯巴當位於距今印度阿薩密(Assam)省首府高哈提(Gauhati)數里之處,而悉利哈達位於阿薩密省的悉爾赫特(Sylhet)。普魯那基利則被視為在今之普那(Poona)地區內,但不確知其明確位置。奧提耶那亦被推定在阿薩密省,密教最初自此地發源,而後風行於印度各地。但別有一說,認為此地當為位於史瓦特(Swat)河流域的烏仗那國(Uḍḍiyāna)。
密教的四聖地之說,源自瑜伽母怛特羅系統的四座(catuḥ-pīṭha)。又,印度教性力(Śākta)派也說四座即四聖地,但二說以何者為先,則未能確定。後世復以四聖地為基礎,附加其餘聖地,如佛教有二十四、三十二聖地等說,而印度教有八、十、十八、五十、百八聖地等說。
◎附︰中村元、肥塚隆合著〈印度佛教的八大聖地〉(摘錄自《世界佛學名著譯叢》{57})
〔八大佛蹟〕 印度半島上與釋尊生前重要事蹟有關聯的城巿非常多,其中以釋尊的出生、成道、初轉法輪和入滅(涅槃)等四個地方,最受後世重視,另外再加上舍衛城、王舍城、毗舍離和僧伽施,就成為佛教中有名的八大佛蹟。朝禮釋尊的八大佛蹟,是自古以來每一位佛教徒的願望,即使是阿育王也不例外,在他就位期間,曾經不遺餘力地推行朝禮佛蹟的宗教活動。印度對古蹟或史料的記載相當貧乏,今日研究佛蹟的重要文獻,要屬中國當時前往印度求法的僧侶們所作的記述。這些留傳至今的文獻,在佛學的研究中占有相當重要的地位,能夠補充印度史的不足。其中最重要的文獻是五世紀初期,法顯所著的《法顯傳》,以及七世紀中期玄奘的《大唐西域記》,這是最具參考價值的兩本史籍。
〔藍毗尼園〕 根據佛傳經典的記載,釋尊的誕生地──藍毗尼園(Lumbini),位於今日尼泊爾境內的洛明達。在這個距離印度國境只有十餘公里的小村落,曾發現幾個缺少柱頭雕刻的阿育王柱,不過迄今尚未作正式的挖掘工作。在阿育王柱上有「伽羅希底文」的刻文︰「諸神所愛的慈祥之王(指阿育王),在就位後第二十年抵此,為紀念釋迦牟尼誕生於此而舉行祭禮,並且還築了石柵圍住王柱。阿育王特准藍毗尼園的居民免繳稅金,僅需繳納全年生產所得的八分之一。」這段刻文充分顯示了藍毗尼園確實就是釋尊誕生地。石柱北方有座祠堂,堂內安置著象徵釋尊誕生然而已毀壞殆盡的浮雕。玄奘並沒有描述寺院、僧侶情況,可見當時的寺院已經相當荒蕪。至於石柱,他說︰「石柱上安置著馬的雕像,這是無憂王(即阿育王)所建的。隨著惡龍雷電的破壞,這座石柱早已從中折斷……。」玄奘稱柱頭上安置著馬的雕像,正確性為何,已不可考。藍毗尼園是一個寧靜、偏僻的小村落,村落北方的喜馬拉雅山,雄偉地屹立著。這裡的一切給人一種靜謐,與世隔絕的感覺,似乎和二千五百年前沒有多大的差別。
但是,釋尊出家前住了二十九年的迦毗羅衛城,其正確位置,迄今尚未考證出來。有人認為,迦毗羅衛城位於藍毗尼園西方,今尼泊爾境內的底拉烏拉科多。但是,印度考古當局卻認為,迦毗羅衛城是位於藍毗尼園南方的比布拉瓦。
〔佛陀伽耶〕 位於今日伽耶以南十三公里外的佛陀毗耶(Buddhagaya),是釋尊悟道成佛之地。從伽耶出發沿尼連禪河的西岸南下,在河的東方可看見具有兩座山峰的前正覺山;據說難陀波羅曾在此地以乳汁供釋尊,同時也是釋尊渡河的地點。
目前該地的大精舍,是緬甸的佛教徒於1870年代末期整修完成的。該舍總高度約五十二公尺,東面內部安置著金碧輝煌的佛陀雕像,祭壇上供奉著各種鮮艷的花朵,青煙繚繞柱梁,僧侶們誦經的聲音也迴響在彌漫宗教氣息的寺院裏。大精舍的正前方有一塊如草蓆般大的木板,供信徒們舉行五體投地的祭拜禮儀。
大精舍的西側有一個金剛寶座,寶座的上方由一棵巨大的菩提樹覆蓋著。據聞,釋尊在此金剛寶座悟道。由金剛寶座上所刻的銘文可以推測出,寶座建於西元前二世紀。大精舍的北方,有個水泥製的平台,台上排列著十九個蓮花浮雕。據說釋尊悟道後沈思時,由腳下生長出蓮花,信徒就根據這個典故而建造蓮花浮雕。十九世紀末,考古學家在大精舍遺蹟地區,挖掘出無數座奉獻塔和大精舍基台壁龕上的佛像,這些大部分是波羅王朝時代的作品。另外,圍在大精舍四周的欄柵,如今大部分已經遷往大精舍西南方的博物館,原來的地方則代以仿製的柵欄。這些柵欄大部分是巽伽王朝時的建築,少數完成於笈多王朝。
根據佛傳經典的記載,佛陀伽耶的大精舍是由阿育王所建。在西元前一世紀初葉建造的巴路特佛塔欄柵柱上,刻有大菩提寺的浮雕,從浮雕的圖案可以看出金剛寶座和菩提樹被列柱排列成的重閣所圍繞。按照玄奘的記述,大精舍在七世紀時很可能已經具有現在的外型。玄奘又如此記載著︰「菩提樹的北門外,有錫蘭國王創建的摩訶菩提僧伽藍,此地的僧侶不到一千名,他們孜孜不倦地研究上座部的教義。」大精舍北側的亞瑪新城的遺蹟大概就是玄奘所提的寺院吧!目前在佛陀伽耶,有許多來自亞洲各地的佛教徒所建的寺院。每天太陽西下時,西藏的喇嘛就點燃菩提樹西側的明燈,伴著落日餘暉誦經,這種景象,令人永難忘懷。
〔鹿野苑〕 鹿野苑(Mṛgadāva)是釋尊初轉法輪的聖地,位於瓦拉納西北方約六公里處。印度有關當局把該地東西三百公尺、南北二百公尺劃為古蹟範圍,供人朝拜、憑弔,在一片翠綠的草坪上散佈著爭奇鬥艷的曇華及九重葛。古蹟的西南角落有一座法王塔地基。根據玄奘的記載,這座法王塔為阿育王所建,如今基台雖然有些傾頹,但是高度仍然有一百餘尺。法王塔的核心部分安置著西元前三世紀用紅甎堆砌而成的小佛塔,這座小佛塔曾經擴建了六次。小佛塔的北方,還殘留著「根本精舍」的遺址,另外在遺址的西方也曾經挖出阿育王石柱。雖然這些石柱已斷裂成數段,但是,安置在柱頭上的四隻石獅雕刻,至今尚完整的被收藏在遺蹟南方的博物館內。遺蹟的東方是達麥克塔,其基部直徑有二十八公尺,高約四十四公尺,下段圓筒部分為笈多時代用於裝飾浮雕的石板所覆蓋。雖然有人認為這座達麥克塔是玄奘在遊記中所指的「彌勒受記塔」,但是並沒有確切的根據。達麥克塔東方的姆拉甘達庫提寺院是「釋迦牟尼協會」於西元1931年所建,寺內的牆壁上滿佈佛傳圖。
上述佛塔及佛堂的北方是一所僧院,兩者間以高牆隔開。在印度的寺院內,佛塔、佛堂的座落處與僧院的所在地,有很明確的界限,因為,前者是供僧侶、俗人禮拜祭祀的地方;後者則是禁止俗人出入的清靜之地。當年玄奘訪問此地時,據說,有一千五百名僧徒正在那裏研習小乘正量部的教義。
目前在遺蹟的四周建有許多緬甸人、中國人(包括西藏人)的僧院。僧侶們終日誦念經文,並且舉行各種足以表達他們內心崇拜之意的禮儀,其中以西藏喇嘛的儀式舉止最引人注目。
〔舍衛城〕 古代著名的城巿舍衛城(Sravasti),和郊外的祇園精舍,正是今日巴朗布魯車站西方約十八公里的沙特‧馬特遺蹟。這塊原本屬於祇陀王子的園林,由「給孤獨長者」(須達的尊稱)用足以鋪滿園林的金幣購得,在園中建築了祇園精舍,並且將之捐贈給僧團。五世紀初,法顯造訪精舍時,該僧院尚稱完整;但是至玄奘訪問此地時,根據其記載已經荒蕪不堪。位於遺蹟北半部第二寺院的遺址,一般人都認為是祇園精舍的原址,但是迄今沒有確實的證據。
在沙特東北方兩公里外,用土牆圍住的馬特地區,就是古代一般所稱的舍衛城。長約五公里的土牆內,如今已雜草叢生,當中只有兩座用甎塊築成的巨型遺蹟,除此之外,傳說中的波斯匿王朝之盛況,已無蛛絲馬跡可循。舍衛城也是釋尊生前經常停留之處。據說他曾在此地說服其他宗教的修行者,因此佛教美術中,時常以佛陀現身的「舍衛城說法」為主題,以闡揚釋尊的偉大。
〔僧伽施〕 傳說釋尊從祇園精舍升上忉利天後,先是向他的生母摩耶夫人說法,然後帶著「梵天」和「帝釋天」二神,降臨僧伽施(Sankassa )。有關「從天降下」的事蹟,曾記載在佛教的經典和法顯、玄奘的遊記裏。僧伽施被認為是法爾卡巴德西方約三十公里外的「聖基沙村」。不過,也有人抱著懷疑態度;因為在法顯和玄奘的記述中,僧伽施豎立著刻有獅子雕像的阿育王柱,但是實地挖掘的結果,卻出現雕刻著大象的柱頭。因此,後者主張僧伽施應該是在聖基沙西北方的比提亞里附近,只是這種說法也沒有具體的根據。但值得注意的是︰在聖基沙村附近曾經發現類似佛塔和僧院的遺蹟,有待進一步的調查。
〔王舍城〕 王舍城(Rajagṛha)是昔日摩揭陀國的首都,位於巴特那東南方約一百公里的地方。釋尊旅居王舍城時,當地的政治、宗教大權操在頻婆娑羅王及其子阿闍世手中。王舍城也是耆那教第二十世祖姆尼‧斯斐拉塔的誕生地,因此被視為耆那教的聖地。
為丘陵所環繞的舊城(上茅宮城),和北方的新城之間殘留著許多古代的遺蹟,藉著玄奘的記述,我們可以了解這些遺蹟的歷史。這些遺蹟中,變遷年代較為明確的要屬靈鷲山。在舊城東方查塔山的山麓有一塊奇岩,周圍尚有諸多建築物的遺蹟,一般人都認為該地是大乘經典的說法處。考古家於西元1953至1954年曾在靈鷲山至舊城的道路途中挖掘出石頭堆砌的地基,據說此地基是釋尊時代的名醫──耆婆──的芒果園遺址。另外,傳說中的頻婆娑羅王被幽禁的牢房遺址,則坐落於南門內,由這個牢房遺蹟,可以遠眺靈鷲山。另外,釋尊鎮壓叛徒提婆達多所放出的野象,即所謂的「平伏醉象」事蹟,據說就是發生在王舍城。
現在的王舍城最熱鬧的地方,是舊城北方瓦伊巴拉山麓下的溫泉。印度教寺院建在溫泉區。除了內部壁龕供奉著各種神像外,信徒還可以自石雕動物口中接獲泉水,擦拭身體。根據玄奘的記述,當地的土著傳言溫泉是「發源於喜馬拉雅山上的『無熱惱池』,伏流了相當長距離之後,在伊巴拉山山麓流出地面」。伊巴拉山西邊有一座天然洞窟,據說這座天然洞窟就是當年舉行第一次佛典結集的七葉窟。
王舍城北方約十一公里的地方,遺留有五至十二世紀間相當著名的那爛陀寺的遺蹟。遺蹟的範圍南北六百公尺、東西三百公尺,其中以八個外形幾乎相同的僧院作南北向的排列。南方還有兩座僧院。遺蹟中有五座顯著的佛堂,其中最有名的是位於西南角的第三佛堂遺址。
玄奘在那爛陀寺住了五年,跟隨高僧戒賢大師學習《瑜伽師地論》。當時,那爛陀名噪一時,曾有數千名僧徒聚集此地研習佛教經典,這些僧徒都是才能高,素行良好,而且都過著嚴守戒律的清靜生活。七世紀後期,義淨在《南海寄歸內法傳》中,對那爛陀寺的外貌和僧徒的生活,有很詳細的記述。西元1951年,印度比哈爾州州政府在遺蹟的東南方,建造了一座新那爛陀大僧院,吸引了亞洲各地醉心佛學研究者聚集一堂,共同切磋佛教的浩瀚哲理。
〔毗舍離〕 毗舍離(Vaiśālī)是里查維族的城巿,位於哈基普爾北方三十公里的巴山羅村附近,據說該地是「獼猴奉蜜」(獼猴在釋尊鉢中奉獻蜂蜜)的地方,同時也是耆那教教祖摩訶毗羅的誕生地。玄奘時代的毗舍離,僧徒寥寥無幾,城牆亦傾頹不堪,目前並沒有任何明顯的遺蹟可資憑弔。
在拉薩‧毗舍離‧卡‧甘都城遺址北方三公里外的科佛亞村,發現豎立刻有獅子的石柱,從石獅的形狀可以看出,那是模仿西元前二世紀阿育王柱的建築物。西元1958年,在都城遺址西北方一公里處,挖掘出佛塔的遺蹟。這座佛塔先後被擴建四次,最初建造的年代很可能是孔雀王朝以前,這大概是佛陀入滅後,所建造的最古老的舍利塔之一。
〔拘尸那城〕 佛陀入滅之地──拘尸那城(Kusinara),位於伽西亞城近郊,科拉庫布爾東方五十四公里的地方。西元1876年,考古學家在白牆西面的涅槃堂裡,挖掘到一具約六公尺長的大涅槃像。這具橫躺的涅槃像頭部朝北,身披袈娑,臉塗金泥,看來還非常新,從台座的刻文得知是五世紀的作品。由各地佛教徒所捐獻的幢幡以及傘蓋(顯揚佛、菩薩威德的器具),也把整個涅槃堂點綴得更加莊嚴肅穆,堂內的鮮花和香火終年不斷。涅槃堂於西元1876年曾經整修過,西元1956年,為了紀念釋尊逝世二千五百年,又特別重新整修,雖然和四周圍的廢墟形成強烈對比,但是由於這兒不是普通的遺蹟,所以目前仍然香火鼎盛,每年都舉行各種祭典活動。涅槃堂的前面栽種沙羅樹,樹幹筆直,樹皮泛白,樹葉比柿子樹葉稍大。遺蹟東南方的拉姆巴爾,也有佛塔遺蹟,據聞此處就是舉行釋尊遺體火葬儀式的地方。
指佛、菩薩自身享用自證的廣大悟境之法樂。相傳佛陀於菩提樹下初成道時,曾短暫自受法樂。關於其享法樂的期限,諸經所載不一,其中,《彌沙塞律》、《十地經》謂為七日。爾後佛陀欲使眾生增長愛敬心,遂將此法樂分享眾生。
唯識家於諸佛受用身中,特別闡述自受用身。謂此身所享廣大法樂,係由無邊福智之因行所感,故有無限悅樂,盡於未來際而相續。在密家,三密法樂亙三世而常恒,六大禪悅遍十方而不變。大日如來法身因具自受用義,故亦自受法樂。
此外,《維摩詰所說經》卷上〈菩薩品〉載菩薩之法樂有樂常信佛、樂欲聽法、樂供養眾、樂離五欲、樂觀五陰如怨賊、樂觀四大如毒蛇、樂觀內入如空聚、樂隨護道意、樂饒益眾生、樂敬養師、樂廣行施、樂堅持戒、樂忍辱柔和、樂勤集善根、樂禪定不亂、樂離垢明慧、樂廣菩提心、樂降伏眾魔、樂斷諸煩惱、樂淨佛國土、樂成就相好故修諸功德、樂莊嚴道場、樂聞深法不畏、樂三脫門不樂非時、樂近同學、樂於非同學中心無恚礙、樂將護惡知識、樂親近善知識、樂心喜清淨、樂修無量道品之法。
〔參考資料〕 《成唯識論》卷十;《法華經玄贊》卷四(末);《十地經論》卷一;《鍐字義》;《法華義疏》卷四;《真言宗未決文》。
指安置佛、菩薩像的堂宇,或安置本尊像而成為伽藍中心的殿堂。又稱佛堂。由於佛又稱「大雄」,因此,在我國,佛殿又稱「大雄寶殿」,略稱為「大殿」。在印度、西域稱為香殿(gandhakuti)。《有部毗奈耶雜事》卷十云(大正24‧250c)︰「造苾芻寺,僧房應作五層,佛殿應作七層,門樓七層;若造尼寺,房應三層,佛殿五層,門樓五層。」
我國古來於諸大寺中,即有佛殿的設立。如《洛陽伽藍記》卷一載永寧寺北有一佛殿,形如太極殿。內有丈八金像一尊、中長金像十尊、繡珠像三尊。作工奇巧,冠於當世。《歷代三寶紀》卷十二記述長安大興善寺之法堂、佛殿猶如天宮。又,唐‧段成式之《寺塔記》載長安平康坊菩薩寺的佛殿,有吳道子所繪的《消災經》及《維摩經》之壁畫變相。
此外,依《景德傳燈錄》卷六記百丈懷海的禪門規式(大正51‧251a)︰「不立佛殿,唯樹法堂者,表佛祖親囑授當代為尊也。」《五家正宗贊》卷一德山見性禪師〉條(卍續135‧918上)︰「師凡住院,拆卻佛殿,獨存法堂。」可知禪宗初以不設佛殿為本規。爾後,因七堂伽藍制興起,佛殿遂與法堂成為禪宗伽藍的中樞。
在日本,禪林仿宋代形式,將佛殿建於法堂的正前方,名為金堂或本堂。又因寺院的不同而另有特殊稱呼,如在京都南禪寺名金剛王寶殿,在天龍寺名覺皇寶殿,在相國寺及佛心寺名覺雄寶殿,在臨川寺名圓融道場等。今妙心寺、萬福寺、普濟寺等的佛殿,皆屬日本國寶。
◎附︰寬忍《佛教手冊》第六章第九節(摘錄)
佛寺布局
由於最初佛寺布局是按照漢朝的官署布局建造的,同時還有許多貴族和富人施捨現成的住宅為寺,因此許多佛寺原來就是一所有許多院落的住宅。由於這些歷史原因,中國漢族地區的佛寺在近兩千年的發展過程中,基本上是採取了中國傳統的院落形式作為佛寺的布局。這種院落式的佛寺布局,現在全國各處都可以看到。一般從山門(寺院正門)起在一條南北中軸線上,每隔一定的距離就佈置一座殿堂,周圍用廊屋或樓閣把它圍繞起來,這樣就構成一座寺院。具體地說,中央一線的主要建築,是山門、天王殿、大雄寶殿,大殿之後為法堂或藏經樓,再大的寺院還有毗盧閣等殿堂建築物。天王殿前一般有鐘鼓二樓對峙。大殿之前,左右又有伽藍堂和祖師堂相對;法堂前面東西相向的是齋堂和禪堂。住持的住處稱為方丈或丈室,多在法堂的左右。其他庫房、廚房、客房、浴室等則分布四周。
三門殿為寺院的大門,一般都是三門並立,中間一大門,兩旁各一小門,所以稱為三門殿。也有寫作山門殿的。天王殿是三門內的第一重殿。殿中間供彌勒菩薩像,彌勒菩薩像後供韋馱天,面北向。東西兩旁供四大天王像。大雄寶殿即是寺院的正殿,或稱大殿。大殿正中有供釋迦牟尼佛和阿難、迦葉尊者像,也有供三世佛(代表中、東、西三方不同世界的佛,中為釋迦牟尼佛,左為東方藥師佛,右為西方阿彌陀佛)、三身佛(法身毗盧遮那佛、報身盧舍那佛、應身釋迦牟尼佛)的,也有供毗盧佛一尊的,淨土宗也有供阿彌陀佛(坐像)或接引佛(立像)的,也有在大殿供五方佛(正中是法身毗盧遮那佛,左首第一位是南方寶生佛,第二位是東方阿閦佛,右首第一位是西方阿彌陀佛,第二位是北方不空成就佛)的。正殿的佛像背後,往往有坐南向北的菩薩像。一般是騎龍的觀音,騎獅子的文殊,騎六牙白象的普賢;也有塑海島觀音,在觀音像旁有善財童子和龍女像的。大殿兩側大多供奉十八羅漢像。觀音殿(又名圓通殿、大悲壇、大士閣)內供奉形狀不一的觀音菩薩像。伽藍殿正中供的是波斯匿王,左是祇多太子,右是給孤獨長者。祖師殿正中供奉的是達摩初祖,左為慧能,右為百丈懷海。殿堂所奉佛菩薩像
殿堂為佛寺中各重要屋宇的總稱。殿,是安奉佛菩薩像以供禮拜祈禱之處;堂,是供僧眾說法之處。殿堂的名稱即依據所安奉本尊及其用途而定。安置佛、菩薩像的,有大雄寶殿(大殿)、毗盧殿、藥師殿、彌勒殿、觀音殿、韋馱殿、金剛殿、伽藍殿等;安置遺骨及法寶的,有舍利殿、藏經樓(閣)、轉輪藏殿等;安置祖師像的,有開山堂、祖師堂、影堂、羅漢堂等;供講經集會及修道之用的,有法堂、禪堂、板堂、學戒堂、懺堂、念佛堂、雲水堂等;其他供日常生活、接待之用的,有齋堂(食堂)、客堂、寢堂(方丈)、茶堂(方丈應接室)、延壽堂(病僧療養室)等。
我國寺院主要殿堂,如佛殿、法堂、毗盧殿、天王殿、方丈等,一般建於寺院的南北中心線上,其餘齋堂、禪堂、伽藍殿、祖師堂、觀音殿等,則作為配屋而建於正殿前後兩側。
至於佛殿中佛像的安置,歷代迭有變異,古代的資料已難考查。唐代留存的格式,據五台山佛央綞佛殿所設,主像凡五尊,每尊各有脇侍五六尊。中尊為釋迦,左次主像為彌勒佛,右次主像為阿彌陀佛,極左主像為普賢,極右主像為觀音。至宋代則有一佛四弟子(釋迦、文殊、普賢、迦葉、阿難)的形式。自宋代以後,較大佛殿常供三尊,即所謂三佛同殿。此或以彌勒為中尊,釋迦、彌陀位於左右;或以釋迦為中尊,彌陀、彌勒於左右;又有以藥師代替彌陀坐於左位而成三尊。後彌勒遂另居於彌勒閣或彌勒殿。宋、遼時代,佛殿亦有供五佛乃至七佛。元代巨剎,多有前後二佛殿,前佛殿塑三世佛,即燃燈佛、釋迦佛、彌勒佛;後佛殿塑五智如來。明代佛殿猶多塑三世佛。明代以後,伽藍規制已有定式,故設像大抵一致。一般叢林佛像設三尊,中為釋迦,左為藥師,右為彌陀;或釋迦左為迦葉,右為阿難;藥師、彌陀二佛已少見脇侍。較小佛殿,僅奉釋迦與二尊者,而置藥師、彌陀於別殿。此外,尚有些著名佛寺大殿,亦有唯供一佛或一佛二脇侍,或專供一菩薩的。又佛殿兩側,後世又多塑十八羅漢像的。佛壇背後,通常設觀音像,手持楊枝、淨水瓶,立於普陀洛伽山海之間,其四周則塑《華嚴經》中善財五十三參的人物,或《法華經》卷七〈普門品〉中救八難的景象。
寺院中,除佛殿以外,各殿堂的設置約略如下︰
(1)天王殿︰正面本尊為彌勒,左右分塑四大天王;彌勒背後設有手執寶杵的韋馱菩薩,以守護佛寺。
(2)金剛殿︰明代佛寺於山門內有金剛殿,塑二密迹金剛力士像,稱為二王。後即塑於山門內,不另設殿。此二力士面貌雄偉,作忿怒相,手執金剛杵分立左右,守護佛剎。
(3)法堂(講堂)︰為演說佛法皈戒集會之處,一般位於佛殿後面。法堂內應有佛像;於堂中設立高台,稱為法座;法座後設罘罳法被(今多設板屏),或掛獅子圖以象徵佛的說法;左鐘右鼓,於上堂說法時鳴之。
(4)禪堂(僧堂、雲堂)︰禪僧晝夜於此行道。堂內設長連床(廣單),施椸架以掛道具。中設一圓龕,正中央奉聖僧像。在唐代,食堂即僧堂,後世於禪堂外另設食堂。於是食堂於東,禪堂於西,遂為叢林定式。
(5)毗盧閣(萬佛樓、藏經閣)︰分上下兩層設像,上供法、報、化三佛並設萬佛之像,左右庋置大藏經等,後設觀音大士;下奉毗盧遮那如來,旁列十八應真羅漢、二十威德諸天。
(6)轉輪藏殿(轉藏殿)︰於收藏經藏的堂中心,設一大型旋轉書架,內置經藏,旋轉即可檢出所需經卷。此是梁代傅翕(善慧大士)所創,為不識字者或因他緣逼迫而無暇閱讀者,特設方便,具信心者僅推之一匝,即可獲得與看讀經典同等的功德。故轉輪藏殿皆奉大士寶像於藏殿前,又列八大神將運轉其輪,稱天龍八部。
(7)伽藍殿(土地堂)︰位於佛殿或法堂之東,供奉守護伽藍土地的神像,今一般多供最初施造祇園精舍的給孤獨長者、祇陀太子及其父波斯匿王三像。
(8)祖師堂︰位於佛殿或法堂之西,多奉達摩或該寺開山祖師,今一般佛寺祖堂,以達摩、慧能為禪宗之祖,馬祖創叢林,百丈立清規,故多立達摩塑像於中,慧能或馬祖位左,百丈位右,三像並坐。
(9)浴室︰安置跋陀婆羅(善守)之像。
(10)香積廚(廚房)︰古代安置菩薩(傳為洪山大聖)像,自元代以後,則多奉大乘緊那羅王像,祈其監護。
〔參考資料〕 《一字頂輪王經》卷一;《廬山記》卷二;《古清涼傳》卷上;《廣清涼傳》卷上;《有部目得迦》卷八;《禪林象器箋》〈殿堂門〉;《和漢禪剎次第》;《敕修百丈清規》卷上。佛鉢
指佛所持的鉢器。《四分律》卷五十二(大正22‧952a)︰「時瓶沙王以石鉢施諸比丘,(中略)佛言不應畜,此是如來法鉢。」《大智度論》卷二十六(大正25‧252c)︰「而不聽比丘用八種鉢者,(中略)石有粗細,細者不受垢膩故,世尊自畜。」據此可知,佛所持的是石鉢。
關於佛鉢的由來,據《太子瑞應本起經》卷下所述,佛成道後七日(一說是七十七日)未食,適有提謂、波利二商主始獻麨蜜,佛時知見過去諸佛皆以鉢受施。四天王知佛所念,各至頞那山上,從石中得自然之鉢,俱來上佛,佛乃受四鉢置於左手之中,右手按其上,以神力合為一鉢,令現四際。《出三藏記集》卷十五〈智猛傳〉(大正55‧113b)︰「又於此國見佛鉢,光色紫紺,四邊燦然。」《高僧法顯傳》〈弗樓沙國〉條云(大正51‧858c)︰「雜色而黑多,四際分明,厚可二分,甚光澤。」皆符合此說。
關於其容量,《法苑珠林》卷三十載僧伽耶舍之鉢(大正53‧513b)︰「釋迦如來在世之時,所用青石之鉢,其形可容三斗有餘。」另據《高僧法顯傳》所載,可容二斗許。
關於其重量,《大智度論》卷二十六云(大正25‧252c)︰
「所以不聽比丘畜者以其重故。(中略)問曰︰侍者羅陀彌善、迦須那剎、羅多那、伽娑婆羅、阿難等,常侍從世尊執持應器,何以不憐愍﹖答曰︰侍者雖執持佛鉢,以佛威德力故,又恭敬尊重佛故,不覺為重,又阿難身力亦大故。」
佛鉢在佛涅槃後,似被移到北方的布路沙布邏(Puruṣapura)國。據《馬鳴菩薩傳》及《付法藏因緣傳》卷五所述,月氏國王攻破摩揭陀國的華氏城,取得佛鉢及馬鳴而還。據《高僧法顯傳》〈弗樓沙國〉條所述,佛鉢在此國,月氏王欲取佛鉢,故興兵來伐此國,伏此國已,欲持鉢去,乃置鉢於象上,象便伏地不動。王令人更作四輪車載鉢,以八象共牽復不能進,因而在此處建塔及僧伽藍,以安置之,號佛鉢寺。據《出三藏記集》卷十五所述,智猛和法勇等人曾在罽賓禮拜佛鉢。據此可知,在迦膩色迦王之時,甚或在此之前,佛鉢已傳入北印度。至東晉時,仍保存於布路沙布邏國。又據《蓮華面經》卷下所述,佛鉢為罽賓國寐吱曷羅俱邏王打破,然後移到北方,輾轉移至波羅鉢多國。該國之人大設供養,遂以佛力將破鉢還原。
《大唐西域記》卷二〈健馱邏國〉條云(大正51‧879c)︰「王城內東北有一故基,昔佛鉢之寶臺也。如來涅槃之後,鉢流此國,經數百年式遵供養。流轉諸國在波剌斯。」同書卷十一〈波剌斯國〉條云(大正51‧938a)︰「釋迦佛鉢在此王宮。」此中所說的寐吱曷羅俱邏(Mihirakula)王若與《付法藏因緣傳》卷六所說的殺師子比丘及斷絕付法的彌羅掘王同一人,則可說確實有佛鉢破碎之事。又可將《蓮華面經》中的波羅鉢多國視為波剌斯的訛音,故可認為佛鉢是被寐吱曷羅俱邏王打破,至東晉以後始移到波剌斯國。
據《蓮華面經》所述,佛鉢在後來法滅之時,至沙伽羅龍王宮,尋經四天五宮、三十三天宮、化樂天等而出金剛際。及彌勒成佛時,再至閻浮提,與舍利共現虛空,放五色光,利益度生。又據《高僧法顯傳》〈師子國〉條所述,天竺道人謂佛鉢本在毗舍離,今在犍陀衛,若干年後,經西月氏、干闐、屈茨、師子、漢地等國而還中天竺,尋上兜率天受彌勒供養。後至龍宮,及彌勒成道時,分為四鉢移至原來的頞那山上。
◎附︰印順〈佛鉢考〉(摘錄自《妙雲集》下編{9})
釋尊所受四天王所奉的石鉢,等到入滅以後,留在世間,為眾生作福田。從前,因為傳說紛紜,以為是應化無方,其實起初在毗舍離,後來在弗樓沙,末了到波斯,以後就無從考見了。
晉‧法顯《歷遊天竺記》說︰「法顯在此國(師子國),聞天竺道人於高座上誦經,云︰佛鉢本在毗舍離,今在犍陀衛。竟若干百年,當復至西月氏國;若干百年,當至于闐國;住若干百年,當至屈次國;若干百年,當復來到漢地;住若干百年,當復至師子國;若干百年,當還中天竺;到中天已,當上兜術天上。」《法苑珠林》卷三十九,所說大致相同。所說的毗舍離與犍陀衛,是既成的事實;西月支以下,還是預言。
舊傳有《鉢記6 》,現在已經佚失。《法苑珠林》卷三十約略的說到︰「釋迦如來在世之時,所用青石之鉢,其形可容三斛有餘。佛泥洹後,此鉢隨緣住福眾生。最後遺化,興於漢境。此記從北天竺來,有兩紙許。甲子歲三月,至石澗寺,僧伽耶舍小禪師,使於漢土宣示令知。」石澗寺在壽春,不知這是那一甲子!在晉宋間,壽春石澗寺與江陵辛寺,往來非常繁密。法顯於晉‧義熙十四年(戊午),在建業譯完了經;後來到江陵,就死在辛寺。《鉢記》的傳出,大抵即依法顯所記的敷衍而成。稱涅槃為泥洹,也順於法顯的譯語。甲子,也許即是宋‧元嘉元年。
佛鉢初在毗舍離,雖沒有其他的文證,然大致是可信的。因為佛滅於拘尸那,即離毗舍離不遠。佛鉢的自東而西,有二文可證︰(一)《佛滅度後棺歛葬送經》──《師比丘經》說︰「佛滅度後,諸國諍之。……(鉢)轉當東遊,所歷諸國,凶疫銷歇。……極東國王,仁而有明,鉢當翔彼。王崩之後,其嗣淫荒。……王亡尊鉢,憂忿交胸。」此經為西晉失譯;佛鉢的流傳東土而失去,可見大概。(二)迦膩色迦王求馬鳴及佛鉢事,如真諦譯《馬鳴菩薩傳》說︰「北天竺小月氏國王,伐於中國,圍守經時。……汝國有二大寶,(一)佛鉢,(二)辯才比丘。以此與我,足當二億金也。……以與之,月氏王使還本國。」《付法藏因緣傳》,也與此大同︰月氏國王為旃檀罽呢吒王;以馬鳴、佛鉢、慈心雞奉王而退兵。《付法藏因緣傳》說馬鳴為華氏城人。《西域記》卷八說馬鳴難破鬼辯婆羅門,也在華氏城。多(多羅那他)氏《印度佛教史》(十七、八章)說︰馬鳴曾住華氏城的華嚴寺,也在東方。《西域記》卷十二的「東有馬鳴」,也可以為證。關於迦膩色迦王的東征,見於《大莊嚴經論》卷五︰「拘沙種中,有王名真檀迦膩吒,討東天竺,既平定已。……王倍於佛法生信敬心。」
這些,不是要證明馬鳴為華氏城人,與迦膩吒王有關係,是說佛鉢本來是在東方的。毗舍離的佛鉢,在摩伽陀王──華氏城為王都的轄區內。佛鉢的流入北印,適為迦膩吒王都的弗樓沙,那無怪有獻鉢於月支王的傳說。
中國佛教徒去西方參禮,見到佛鉢時,已在弗樓沙。然所用的地名,非常不同,引起許多誤會。現在一起列出來︰
(1)犍陀越︰如《水經註》引釋氏(道安)《西域記》說︰「犍陀越王城西北有鉢。」
(2)大月支︰如《水經註》引竺法維說︰「佛鉢在大月支國。起浮圖高三十丈,七層,鉢處第二層,金絡絡鎖懸鉢,鉢是青石。」
(3)弗樓沙︰如法顯《歷遊天竺記》說︰「弗樓沙國。佛鉢即在此國。……於此處起塔及僧伽藍,並留鎮守種種供養。……可容二升(斗)許,雜色而黑多,四際分明,厚可二分,甚光澤。」《法顯記》的弗樓沙國,實在即犍陀越的王都。所以又說︰「今在犍陀越。」那末,犍陀越與弗樓沙,名稱雖異,而所指的地方是同的。這在《西域記》卷三中,說得更分明︰「犍陀邏國,……大都城號布路沙布邏。……王城內東北,有一故基,昔佛鉢之寶臺也。如來涅槃之後, 鉢流此國,經數百年。」此犍陀邏的王都布路沙布邏,即月氏迦膩色迦王都;這可見法維說在大月支國,其實也還是一樣的。
(4)罽賓︰《高僧傳》卷三〈智猛傳〉說︰「到罽賓國,……於此國見佛鉢,光色紫紺,四際畫然。猛香華供養,頂禮發願。」《高僧傳》卷三〈曇無竭傳〉也說︰「至罽賓國,禮拜佛鉢。」智猛、曇無竭,與法維、法顯,是同時的先後人,怎麼會佛鉢又忽在罽賓﹖不知罽賓,不一定指現在的迦溼彌羅。中國人所稱的罽賓,自漢以來,每指犍陀羅一帶為罽賓的。唐時,還有指迦畢試而說的。罽賓即犍陀羅,近代人很多是知道的。
(5)沙勒︰〈鳩摩羅什傳〉說︰「什進到沙勒國,頂戴佛鉢。」唯有這一則,與其他的不合。羅什初到罽賓修學,其後經沙勒還龜茲。我以為,如不是在罽賓頂戴佛鉢,門人傳說錯了;必定是在沙勒禮敬文石唾壺,誤傳為佛鉢。隋譯的《德護長者經》說到︰「我鉢當至沙勒國,從爾次第至脂那國。」這與《法顯記》所說到于闐、到龜茲、到中國一樣,是希望而不曾成為事實的。總之,佛鉢在大月氏王都──犍陀羅的弗樓沙城;約從西元二世紀中到五世紀中──三百年。
其後,佛鉢流入波斯,如《西域記》卷二說︰「流轉諸國,在波剌斯城外。」然《西域記》卷十一〈波剌斯國〉說到︰「釋迦佛鉢,在此王宮。」到底在城外或宮內,玄奘從傳聞得來,也並不曾確實。佛鉢的流入波斯,傳說與嚈噠的侵入北印度有關。隋‧那連提耶舍所譯的《蓮華面經》說︰「此大癡人(蓮華面,梵語寐吱曷羅俱邏),破碎我鉢。……佛破碎鉢,當至北方。……彼破碎鉢,當向波羅鉢多國。」寐吱曷羅俱邏,即《西域記》之摩訶邏矩邏(大族),是大破壞犍陀羅──罽賓的佛法者。波羅鉢多即波羅婆,印度是這樣稱安息人的。所以佛鉢的自弗樓沙去波斯,總在西元470年頃。魏‧宋雲等到犍陀羅(520),記述種種聖蹟,卻沒有說到佛鉢,當時是已經移流到北方了!
〔參考資料〕 《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三;《太子瑞應本起經》卷下〈出家品〉;《大品般若經》卷一〈奉鉢品〉;《佛滅度後棺歛葬送經》;《放鉢經》;《四分律》卷三十一;《五分律》卷十五;《大唐西域記》卷八;《大智度論》卷三十五;《法苑珠林》卷九十八;《小野玄妙佛教藝術著作集》第二冊。
釋尊修因位菩薩行時之一仙人。又作羼提波梨、羼提和。依《賢愚經》卷二〈羼提波梨品〉所述,過去久遠劫時,有一波羅捺國王,名迦梨。爾時國中有一大仙名羼提波梨,與五百弟子共處於山林,修忍辱行。一日,王與四大臣及夫人婇女等遊觀山林。時,王因疲累而小睡。婇女等乃捨王遊行,欲觀花林。適見羼提波梨端坐思惟,遂生敬心,即散眾花於其身。並坐於前,聽其說法。王覺而知之,疑其戲婇女等,怒責仙人︰「所修為何事﹖」答曰︰「修行忍辱。」王欲試之,即拔劍截斷其手、足、耳。然仙人顏色不變,猶稱忍辱。王大驚曰︰「汝云忍辱,以何為證﹖」仙人答曰︰「我若至誠無虛,血當變為乳,身當還復。」言訖,血果成乳,身平復如故。時,仙人又告王曰︰「汝以女色,刀截我形,我後若成佛,當以慧刀斷汝三毒。」王乃懺悔。後,常請仙人至宮中供養。經文謂仙人羼提波梨即今之釋尊,迦梨王及四大臣即憍陳如等五比丘云云。
在巴利《本生經》、《中本起經》卷上〈轉法輪品〉、《出曜經》卷二十三〈泥洹品〉、《六度集經》卷五、《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鞞婆沙論》卷九、《大智度論》卷十四等皆述及此事,然巴利《本生經》及《出曜經》謂王名為迦藍浮;《大唐西域記》卷三謂此事緣發生於烏仗那國,並謂此國都城之東有忍辱仙塔。又,由近時古倫威德爾(A. Grün-wedel)所蒐集克孜爾(Kizil)廢寺的壁畫中,發現有類似描繪此故事者。畫中有王右手持劍,作切斷仙人兩手之狀。
除上述之外,忍辱本生另有其他故事,如依《大方便佛報恩經》卷三〈論議品〉所述,過去毗婆尸佛像法之世,波羅捺國太子以性善不瞋之故,名忍辱。當王病篤之時,國中奸臣等欲設奸計除去太子,乃稱惟得不瞋之人的眼睛,方能治癒王病,遂斷太子骨、取其髓。又剜太子雙目。並謂此太子即今之釋尊云云。
〔參考資料〕 《菩薩本行經》卷下;《僧伽羅剎所集經》卷上;《父子合集經》卷五;《大智度論》卷二十六;《解說西域記》。
密教用語。指依儀軌而修習各種密法。在密教相關經典中,大多載有供養法(即儀軌)及其作法。依其目的而有息災、增益、敬愛、調伏(降伏)等四種行法,或加鉤召為五種行法。此外,也有依道場的鋪設而分為一壇法、兩壇法、五壇法;或依從事的人數分為大法、中法、小法;以及依性質所分的祕法、普通法等區別。行者須口唱真言,手結印契,心觀本尊,而且,行者的三密須觀想與本尊的三密相合。其次第區別,東密有金剛界立、胎藏界立、十八道立、別行立、如意寶珠立等名稱。而藏傳佛教則另有無上瑜伽法門,為東、台二密所無。
藏傳佛教所修的法門,依各派不同而有差異。主要密法儀軌,可參閱《密乘法海》書中之所載。至於日本東密、台密兩家的大法與準大法則略如下列︰
┌大法─孔雀經法、仁王經法、請雨經法
東寺┤
└準大法─如法愛染法、如法尊勝法、大北斗法、普賢延命法
┌大法─熾盛光法、七佛藥師法、普賢延命法、大安鎮法
山門┤
└準大法─法華法、六字河臨法、如法北斗法、如法佛眼法
┌大法─尊星法、法華法
寺門┤
└準大法─大北斗法
◎附︰〈修法壇〉(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修法壇,修法所用的壇。壇是梵語曼荼羅(maṇḍala)之譯。即修法時,安置佛像或三昧耶形,以及配備供物與供具的壇。印度專用土壇,並依照七日作壇法而建製。有大壇、護摩壇、小壇之別。大壇為修法本尊的主壇。護摩壇是安置火爐、修火供的壇。小壇是用於灌頂的別壇。
關於大壇,《陀羅尼集經》卷十二云(大正18‧886b)︰
「若作大壇,如前結界,四角竪標。標記已竟,喚人掘地出其惡土,若得上地掘去一磔,若得次地掘出一肘,若得下地掘出三肘。悉除其中骨髮炭灰瓦礫礓石樹根草木糠等惡物。盡諸惡物到好實地,然後將好土來。發底一度,以香水潑一度。著土,即用杵築,築令平滿,必須堅硬,若得基高最為第一。」
《陀羅尼集經》卷三記述般若壇法的畫法云(大正18‧808a)︰「其壇中心安釋迦牟尼佛華座,座上安像。其座東面復安華座,座上安般若波羅蜜身,左手把經。其壇北方復安華座,座上安大梵天,左手把君遲。南方安華座,座上安帝釋天,右手把跋折羅。中心著一香鑪水罐,四角各一香鑪水罐,五枚水罐內各盛淨水五穀七寶,並以柏葉梨枝塞口,於上各以生絹三尺而繫束之,種種果食及上好果一十二盤,燈十六盞。」
關於壇的形狀,隨四種修法而各有不同,如《大日經》卷七〈持誦法則品〉,及《金剛頂瑜伽千手千眼觀自在菩薩修行儀軌經》卷下所說,息災法當用圓壇,增益法當用方壇,降伏法當用三角壇,攝召敬愛法當用蓮花壇。又壇的廣量不一定,有種種。據《諸佛境界攝真實經》卷下〈修行儀軌品〉所述,壇的廣狹大小有三千五百種。最大的是一千由旬,其次是五百由旬、一百五十由旬、十由旬等,最小的是掌中爪甲之量。《供養儀式》說最大的是三十六肘,其次是二十八肘、十六肘、八肘、六肘、四肘,極小的是二肘。《尊勝佛頂修瑜伽法軌儀》卷下〈大灌頂曼荼羅品〉說是方八肘,或十二肘,或三十八肘,若為眾生而造的是四肘或七肘等;以此可知其大小不同。
在日本,相傳最澄初依七日作壇法建立土壇,但後來不設土壇。在東密,由於空海請來木壇,因此爾後專用木壇。又,大壇一般是用增益法的方形壇,有華形壇、箱壇、牙形壇等類別。華形壇指壇的四面刻蓮華;箱壇指單作四角,其狀似箱;牙形壇是在壇的下部附上延曲於外面的足。就中,華形壇的四面各刻八葉二重的蓮華,其上下區間附五色線。向上的八葉二重表慧門十六大菩薩,向下垂的八葉二重表定門十六大菩薩。華葉向上是上求菩提之義,下垂是下化眾生之義,五色線表五智。意即四方四智各具足五智三十七智。
其次護摩壇,指修護摩法時用的壇,也依照七日作壇法建製。即在大壇的中央或一邊穿火爐,其爐形由於增益等四種修法而有方圓等不同。《大日經》卷二〈具緣品〉云(大正18‧11b)︰
「如是令弟子,遠離於諸過,作寂然護摩,摩依法住,初自中胎藏至第二之外,於漫荼羅中,作無疑慮心,如其自肘量,陷作光明壇,四節為周界,中表金剛印。師位之右方,護摩具支分,學人住其左,蹲踞增敬心。」
《陀羅尼集經》卷一云(大正18‧792a)︰
「七日作法,至第四日種種飲食果子供養,西門安淨寶火鑪,燒於淨柴,至心奉請釋迦文佛,於火鑪中坐蓮華上,當取乳酪酥蜜飲食果子胡麻人油等,咒三七遍,各取少許,咒一遍一擲火中。」
又如在急需治病時,可不依七日作壇法,而只採用《唯略儀》所說,以灑水建壇,稱之為水壇。《陀羅尼集經》卷二云(大正18‧796b)︰「若知有鬼病者,作四肘水壇,中心著火鑪,燒柏樹枝,數數誦咒即差。」同書卷十二又云(大正18‧886b)︰
「若懺悔壇及治病壇皆作水壇,四肘以下一肘以上悉得通用,其肘長短隨其咒師臂肘長短以為量數,其地皆須方面齊等。若作水壇,亦不須擇日月時節,其地隨得,淨處即作,平正地面,即須香埿塗其地上,即成壇法,仍須四角竪標為記。」
小壇,指用於灌頂或供神之別壇。就中,用於灌頂的稱為灌頂壇,又依令登正覺之意而稱正覺壇,《大日經》卷二〈具緣品〉云(大正18‧11c)︰「師作第二壇,對中漫荼羅,圖畫於外界,相距二肘量,四方正均等,內向開一門,安四執金剛,居其四維外。」《金剛頂瑜伽中略出念誦經》卷四云(大正18‧251a)︰
「其灌頂壇應在大壇帝釋天方門外,下至二肘,畫粉作。四方正等,面開一門,於四隅內畫執跋折囉像。自在天方名住無戲論,火天方角名虛空無垢,羅剎方名清淨眼,風天方名持種種綺麗衣,中央畫大蓮華,其花八葉,臺蕊具足,花外周圍畫月輪相,光芒外出,正方四葉畫四菩薩,各乘昔願殊勝力者。帝釋方葉名陀羅尼自在王,琰羅方名發正念,龍方名樂利眾生,夜叉方名大悲者。四隅葉上畫四使者,自在天方名修轉勝行,火天方名能滿願者,羅剎方名無染著,風天方名勝解脫。於花臺上想有婀字,於婀字上想一圓點,餘供養旛花莊嚴,一如大壇法式。應作是念︰我今為某甲善男子灌頂。」
在日本,通常胎藏界法是在道場東南隅安灌頂壇,金剛界法則安在西北隅,置椅子或禮盤作為阿闍梨之座,又於壇前中央敷座為受者之座,座上畫八葉蓮華,四隅畫小蓮華。又,《諸佛集會陀羅尼經》說修壽命經法時,設二種小壇。其文云(大正21‧859c)︰「其壇上作二十一小壇,其一處中名如來壇,餘二十壇名金剛王壇,又於壇外作四小壇,名四天王壇。」
〔參考資料〕 《大日經》卷七〈持誦法則品〉;《金剛頂瑜伽中略出念誦經》卷一;《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道場念誦儀軌》卷上;《七俱胝佛母所說准提陀羅尼經》;《金剛頂瑜伽千手千眼觀自在菩薩修行儀軌經》;陳健民《曲肱齋全集》;《栂尾祥雲全集》第二冊。
指師父與弟子。佛制中,規定受業弟子須以恭敬心事奉其師。在佛典中,對於弟子應如何事奉其師,為師者須如何教育弟子,皆有瑣細的規定。如《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三即曾依戒律述說其事,其文云(大正54‧221c)︰
「每於晨旦,先嚼齒木,次可就師,奉其齒木、澡豆、水巾,敷置坐處,令安穩已,然後禮敬尊儀,旋繞佛殿,卻就師處,攝衣一禮,更不重起,合掌三叩,雙膝踞地,低頭合掌問云︰鄔波馱耶存念﹖或問云︰阿遮利耶存念﹖」
如是亦問「宿夜安否﹖」「四大平和否﹖」「動止輕利、飲食銷否﹖」「旦朝之餐能進否﹖」等事;又,唯除五事不白,餘皆須一一白師。五事者,(1)嚼齒木、(2)飲水、(3)大便、(4)小便、(5)界中四十九尋內制底畔睇(拜塔)。同書又云(大正54‧222b)︰
「西國相承事師之禮,初夜、後夜到其師所,師乃先遣弟子安坐,三藏之中,隨時教授,若事若理,不令空過,察其戒行,勿使虧違,知有所犯,即令治懺。弟子方乃為師按摩身體,襞疊衣裳,或時掃拭房庭,觀蟲進水,片有所作,咸皆代為,斯則敬上之禮也。若門徒有病,即皆躬自抱持,湯藥所須,憂同赤子。」
《教誡律儀》按諸律,揭事師法五十一條;《忠心經》亦述知師恩,謂(大正17‧551c)︰「見師即承事,不見者,思惟其教誡,如孝子念父母。」《尸迦羅越六方禮經》亦述每朝禮念六方之事項,其中南向拜條下云(大正1‧251b)︰
「謂弟子事師,當有五事,一者當敬歎之,二者當念其恩,三者所教隨之,四者思念不厭,五者當從後稱譽之。師教弟子,亦有五事,一者當令疾知,二者當令勝他人弟子,三者欲令知不忘,四者諸疑難悉為解說之,五者欲令弟子智慧勝師。」
◎附︰《事師法五十頌》
依諸經律祕密教,略出承事師儀軌,
聞已愛樂發淨心,當獲如來金剛智。
若於灌頂師,三時伸禮奉,
則為已供養,十方諸如來。
起最上恭敬,合掌以持花,
散彼曼拏羅,頭面接足禮。
彼師或在家,及新受具戒,
置經像於前,則息諸疑謗。
若出家弟子,常淨心承事,
已坐當起迎,唯除於致禮。
彼師及弟子,當互審其器,
若不先觀察,同得越法罪。
若忿恚無慈,貪愛多散亂,
慠易恃種族,以惠當揀擇。
具戒忍悲智,尊重無諂曲,
了祕密儀範,博閑諸論議,
善達真言相,曼拏羅事業,
契證十真如,諸根悉清淨。
若彼求法者,於師生輕毀,
則謗諸如來,常得諸苦惱。
由增上愚癡,而獲於現報,
為惡曜執持,重病相纏縛,
王法所逼切,及毒蛇傷螫,
冤賊水火難,非人得其便,
彼頻那夜迦,常作諸障礙,
從此而命終,即墮於惡趣。
勿令阿闍黎,少分生煩惱,
無智相違背,定入阿鼻獄,
受種種極苦,說之深可怖,
由謗阿闍黎,於中常止住。
彼阿闍黎者,弘持正法藏,
是故當一心,輒莫生輕毀。
常於阿闍黎,承事而供養,
發生尊重心,則蠲除障惱。
又復於師所,樂行於喜捨,
不希於己身,何況於財物,
於無量億劫,勇猛勤修習。
今始證菩提,斯極為希有,
善護其深誓,供養諸如來,
恭敬阿闍黎,等同一切佛。
若於己所有,最上諸珍玩,
求無盡菩提,誠心而奉獻,
施佛阿闍黎,念念常增長,
是最勝福田,速得菩提果。
如是求法者,具戒忍功德,
不虛誑於師,當獲金剛智。
若足踏師影,獲罪如破塔。
於床坐資具,騎驀罪過足。
若師所教誨,歡喜當聽受,
自己或不能,則善言啟白。
由依止師故,所作皆成就,
現樂及生天,何敢違其命。
守護師財物,猶若己身命,
於彼執侍人,如親常敬奉。
不應於師前,覆頂及乘御,
翹足手扠腰,安然而坐臥。
或事緣令坐,勿舒於雙足,
常具諸威儀,師起速當起。
若於經行處,不應隨舉步,
端謹立於傍,無棄於涕浏。
亦勿於師前,私竊而言說,
及隣近語笑,謌舞作唱等,
或令坐或起,各安徐禮敬。
若於險路中,自己作前導,
又不應於前,身現疲勞相,
屈指節作聲,倚柱及牆壁。
或浣衣濯足,及澡浴等事,
先白師令知,所作無令見。
又復於師名,不應輒稱舉,
設有固問者,當示之一字。
師或令幹集,當伺其遣使,
於彼所作事,憶持常不忘。
或笑嗽伸呿,則以手遮口,
若有事啟聞,當曲躬軟語。
若在家女人,淨心來聽法,
合掌具威儀,專視於師面,
聞已當奉持,捨離於憍慢,
常如初適嫁,低顏其慚赧。
於彼嚴身具,無復生愛樂,
與善非相應,皆思惟遠離。
常慕於師德,不應窺小過,
隨順獲成就,求過當自損。
說法度弟子,曼拏羅護摩,
城邑同師居,無旨不應作。
或說法所得,淨施諸財物,
悉以奉其師,隨得而可用。
同學及法裔,不應為弟子,
亦不於師前,受承事禮敬。
若以物上師,二手持奉獻。
師或有所施,當恭敬頂受。
自專修正行,常憶持不忘,
他或非律儀,愛語相教示。
若師所教敕,或病緣不作,
當作禮咨陳,斯則無其咎。
常令師歡喜,離諸煩惱事,
當勤而行之,恐繁故不述。
彼金剛如來,親如是宣說,
及餘教所明,依師獲成就。
若弟子清淨,能歸依三寶,
設使命將終,亦為宣法要,
及授祕密教,令作正法器,
若現相誦持,當獲根本罪。
若能隨順師行學,則成一切諸功德,
以我所集斯善因,願與眾生速成佛。
〔參考資料〕 《四分律》卷三十四;《長阿含》卷十一〈善生經〉;《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本);《華嚴經疏演義鈔》卷十三;《釋氏要覽》卷上。
佛陀在世時,犯逆罪,破僧團的惡比丘。音譯又作提婆達兜、地婆達多、禘婆達多、提惒達多、提婆達,略稱提婆、調達。意譯天授、天熱、天與。為斛飯王之子,阿難的兄弟;此外又有謂其為白飯王、甘露王或善覺長者之子等異說。佛陀成道後,於回國省親之際,提婆與阿難、阿那律、優波離等釋迦族青年,從佛出家。十二年間持善心,勤於修行。後因未能得聖果,又因名聞利養之念強,其心乃逐漸退轉,遂生惡念。曾欲學神通,然佛未許可。後受摩揭陀國阿闍世太子的供養,太子為其建一精舍於伽耶山。又想代佛統御僧眾,也未得佛陀允許,反受訶責。
由於所願未能達成,提婆乃歸伽耶山自集弟子,組織僧團。並誘使阿闍世幽禁其父頻婆娑羅王。阿闍世即王位,幽閉父王。提婆自己則欲除去釋尊而代之。先令人殺佛,未果,又趁佛行經靈鷲山下時,投大石欲殺之,但僅傷及佛足,後放狂象企圖殺害釋尊,然而象又歸服於佛,計畫再次失敗。於是轉而破壞僧團之和合,先與俱伽梨、三聞達多等共至佛所,請勵行五法,不得佛許,乃誘惑吠舍離國的比丘五百人歸伽耶山,另建法幢,自定五法作為疾得涅槃之道。
關於五法的內容,異說紛紜,依《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卷十所傳,指不食乳酪、不食魚肉、不食鹽、受用衣時不截其縷績、住村舍而不住阿蘭若處。若據《五分律》卷二十五所說,則為不食鹽、不食酥乳、不食魚肉、乞食而而不食他請、春夏八月露坐而冬四月住草庵。另外,《十誦律》卷四、卷三十六也有不同的說法。
後來,阿闍世王歸依佛,舍利弗、目犍連也勸諭提婆之徒復歸佛陀的僧團。由於事事不順遂,提婆經九個月後終於去世。一說提婆又撲打蓮華色比丘尼至死。且於十指中盛毒,近佛欲傷佛足,令佛中毒而亡,但佛足固如巖石,提婆反自破手指,命終其地。如此,提婆因犯破和合僧、出佛身血及殺比丘尼等三逆罪,相傳命終之後墮入無間地獄。據《大唐西域記》卷六〈室羅伐悉底國〉條所載,玄奘嘗於祇園精舍廢址之東,見到提婆生身墮地獄的深坑。
至後世,對佛陀與提婆的關係,曾產生許多本生談。《法華經》卷四〈提婆達多品〉即謂提婆在過去世為善知識,曾助釋尊成佛。(參閱附錄一)
此外,據《法顯傳》與《大唐西域記》卷十〈羯羅拏蘇伐剌那國〉條的記載,法顯及玄奘西遊時,印度仍有提婆達多學說之信徒,可見到七世紀之時,遵守嚴格之生活規定的提婆一派,還流傳於印度。
◎附一︰《法華經》卷四〈提婆達多品(摘錄)
爾時,佛告諸菩薩及天人四眾︰「吾於過去無量劫中,求法華經,無有懈倦!於多劫中常作國王,發願求於無上菩提,心不退轉;為欲滿足六波羅蜜,勤行布施,心無吝惜,象、馬、七珍、國、城、妻、子、奴婢、僕從、頭、目、髓、腦、身、肉、手、足,不惜軀命。時世人民壽命無量,為於法故,捐捨國位,委政太子,擊鼓宣令,四方求法──『誰能為我說大乘者,吾當終身供給走使!』時有仙人來白王言︰『我有大乘,名妙法蓮華經,若不違我,當為宣說。』王聞仙言,歡喜踴躍,即隨仙人,供給所須──採果、汲水、拾薪、設食,乃至以身而為床座,身心無倦!於時奉事,經於千歲,為於法故,精勤給侍,令無所乏。」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我念過去劫,為求大法故,雖作世國王,不貪五欲樂。椎鐘告四方,誰有大法者,若為我解說,身當為奴僕。時有阿私仙,來白於大王,我有微妙法,世間所希有,若能修行者,吾當為汝說。時王聞仙言,心生大喜悅,即便隨仙人,供給於所須;採薪及果蓏,隨時恭敬與,情存妙法故,身心無懈倦。普為諸眾生,勤求於大法;亦不為己身,及以五欲樂!故為大國王,勤求獲此法,遂致得成佛,今故為汝說。」
佛告諸比丘︰「爾時王者,則我身是;時仙人者,今提婆達多是。由提婆達多善知識故,令我具足六波羅蜜、慈悲喜捨、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紫磨金色、十力、四無所畏、四攝法、十八不共、神通道力;成等正覺,廣度眾生,皆因提婆達多善知識故。」
告諸四眾︰「提婆達多卻後過無量劫,當得成佛,號曰天王──如來、應供、正徧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世界名天道。時天王佛住世二十中劫,廣為眾生說於妙法;恒河沙眾生得阿羅漢果,無量眾生發緣覺心,恒河沙眾生發無上道心,得無生忍,至不退轉。時天王佛般涅槃後,正法住世二十中劫;全身舍利起七寶塔,高六十由旬,縱廣四十由旬,諸天人民,悉以雜華、末香、燒香、塗香、衣服、瓔珞、幢幡、寶蓋、伎樂、歌頌、禮拜、供養七寶妙塔!無量眾生得阿羅漢果,無量眾生悟辟支佛,不可思議眾生發菩提心,至不退轉。」
佛告諸比丘︰「未來世中,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妙法華經提婆達多品,淨心信敬,不生疑惑者,不墮地獄、餓鬼、畜生,生十方佛前,所生之處,常聞此經!若生人天中,受勝妙樂;若在佛前,蓮華化生。」
◎附二︰印順〈論提婆達多之破僧〉(摘錄自《華雨集》第三冊)
(一)
釋尊晚年,遭遇到好些不愉快事件,而提婆達多的「破僧」,不僅威脅釋尊的安全,而且幾乎動搖了佛教的法幢,可說是最嚴重的事件。這到底是什麼事﹖為了什麼﹖《阿含經》與各部廣律,都有提婆達多破僧的記載。提婆達多破僧,成了佛教公敵,當然毀多於譽。晚起(重編)的經律,不免有些不盡不實的傳說,但傳說儘管撲朔迷離,而事實還可以明白的發現出來。本文就是以抉發這一事件的真實意義為目的。
「破僧」是什麼意義﹖僧是梵語僧伽的簡稱。釋尊成佛說法,很多人隨佛出家。出家的弟子們,過著團體生活,這個出家的集團,名為僧伽。破僧,就是一定範圍(「界」)內的僧眾,凡有關全體或重要事項,要一致參加︰同一羯磨(會議辦事),同一說戒。如因故而未能出席,也要向僧伽「與欲」、「與清淨」,僧眾是過著這樣的團體生活。這樣的和合僧團,如引起諍執,互不相讓,發展到各自為政,分裂為兩個僧團︰不同一羯磨,不同一說戒,就是破僧。這樣的破僧,名為「破羯磨僧」;如拘舍彌比丘的諍執分裂(《五分律》卷二十四),就是典型的事例。這一類破僧,當然是不理想的,但並不是最嚴重的,因為各自集會,各自修行,各自弘法,不一定嚴重的危害佛教。這一類破僧,最好是復歸於和合。在未能和合以前,佛說︰「敬待供養,悉應平等。所以者何﹖譬如真金,斷為二段,不得有異。」(《五分律》卷二十四)不同的集團,都不失其為僧伽,所以都應受世間的供養。可是提婆達多的「破僧」,意義可完全不同了!以現代的話來說,應該稱之為「叛教」。不只是自己失去信仰,改信別的宗教,而是在佛教僧團裡搞小組織,爭領導權,終於引導一部分僧眾,從佛教中脫離出去,成立新的宗教,新的僧團。這稱為「破法輪僧」,不但破壞僧伽的和合,而更破壞了正法輪。這種叛教的破僧罪,是最嚴重不過的五逆之一。在佛教史上,惟有提婆達多,才犯過破法輪僧的惡行。所以現在的破僧研究,實在是提婆達多叛教事件的研究。
(二)
提婆達多是一位怎樣的人物﹖對他的身世、行為,以及在佛教中的地位,作一番了解,這對於叛教事件的研究來說,是必要的。提婆達多,異譯作「調達」、「提婆達兜」;譯義為「天授」。他出身於釋迦王族,是「多聞第一」阿難的兄長。他與釋迦牟尼佛,是叔伯弟兄(《五分律》卷十五),如從世俗來說,他與釋尊是有著親密關係的。提婆達多出身貴族,「身長一丈五尺四寸」(傳說佛長一丈六尺)(《十二遊經》),有「顏貌端正」(《四分律》卷四)的儀表。釋尊成佛第六年,回故國迦毗羅衛城,為父王及宗族說法,傳說此後有五百位釋族青年出家。與提婆達多一起出家的,盡是佛門的知名之士,如拔提王、阿那律陀、阿難、優波離等(《五分律》卷三、《根有律破僧事》卷九)。當時釋迦族有這麼多人出家,顯然是受了釋迦王子成佛的激發。釋尊在廣大比丘群的翼從中,受到王公以及庶民的禮敬;每一釋種子弟,莫不享受了與佛同族的一分光榮。加上淨飯王的鼓勵,提婆達多也就敝屣尊榮,度著出家的生活。
出家以後的修學生活,如《十誦律》卷三十六說︰「調達於佛法中,信敬心清淨。(中略)出家作比丘,十二年中善心修行︰讀經、誦經、問疑、受法、坐禪。爾時,佛所說法,皆悉受持。」《出曜經》卷十五也說︰「調達聰明廣學,十二年間坐禪入定,心不移易,誦佛經六萬。」從三學的熏修來說,提婆達多是著實難得的!他的戒律精嚴,是不消說的了!廣博聞持一切教法,實與阿難的風格相同。特別是專修禪定,引發神通。他的學習神通,諸部廣律一致記載。可能意樂不怎麼純淨,懷有競勝與誇揚自己的動機。但禪定與神通,雖不能徹底,也並不容易。神通要在禪定的基礎上,加以方便修發,所以提婆達多,初夜後夜,精勤不息,經常度著禪定的生活。《西域記》卷九還記有「大石室,提婆達多於此入定」呢!可惜他不曾能以真實智證入法性,不曾能位登不退,所以會以一念之差而全盤失敗!佛所以說︰「戒律之法者,世俗常數;三昧成就者,亦是世俗常數;神足飛行者,亦是世俗常數;智慧成就者,此是第一之義。」(《增一含》卷四十三之四)
以提婆達多的尊貴身分(世俗的見解,總是特別受到尊敬的),加上精嚴的戒行、禪定、神通、博聞一切佛法,當然會受到在家出家眾的尊敬。在家信眾方面,他得到了摩竭陀國王子阿闍世的尊敬,是諸部廣律的一致記載。如《四分律》卷四說︰「阿闍世日日將從五百乘車,朝暮問訊提婆達多,並供養五百釜飲食。」(因為提婆達多與五百比丘共住)在當時,阿闍世王子的尊敬,可說無以復加,竟以為「比佛大師,其德殊勝」呢(《根有律》卷十四)!在帝國時代,得到了太子的崇敬,一般信眾的觀感,也就可以想見了!出家眾方面,尊者舍利弗,就曾真心實意的「稱讚調達」(《五分律》卷三),說他「大神通!大威力!」(《銅鍱部律破僧犍度》);「大姓出家,聰明,有大神力,顏貌端正」(《四分律》卷四)。所以,當釋尊常在西部──舍衛與拘舍彌,而提婆達多以王舍城為中心而展開教化時,成為佛教的一時標領,受到了在家出家眾的崇仰!
(三)
《四分律》、《五分律》以及《銅鍱部律》都說︰當提婆達多弘化王舍城,得到阿闍世王子尊敬時,釋尊在跋蹉國的拘舍彌城。等到釋尊沿恆河東下,回到王舍城來,不久就引起了「破僧」事件。據各部廣律的一致傳說︰提婆達多不滿釋尊而引起怨望,最初是為了向釋尊「索眾」,受到了釋尊的訶斥。「索眾」的情形,是這樣︰「調達白佛言︰世尊年已老耄,可以眾僧付我,佛但獨受現法樂住;令僧屬我,我當將導。佛言︰舍利弗、目犍連有大智慧神通,佛尚不以眾僧付之,況汝噉唾癡人!」(《十誦律》卷三十六),就文義來說,提婆達多的意思是︰世尊太衰老了!「為諸四眾,教授勞倦」(《根有律》卷十四),不如將統攝化導眾僧的責任交給他,釋尊也可以安心禪悅,怡養天年。但釋尊堅決的拒絕了他︰舍利弗、目犍連那樣的大智慧、大神通,還沒有交託他,何況你這食唾的癡人!換句話說,要付託,也輪不到你呢!「癡人」,是佛常用的訶責語。「食唾」,《銅鍱律》作「六年食唾」,意義不明。這樣,不但沒有滿足提婆達多的請求,反而讚歎舍利弗、目犍連,使他感到難堪。「此為提婆達多,於世尊所初生嫌恨」(《銅鍱部律破僧犍度》),種下了破僧的惡因。提婆達多的向佛索眾,釋尊應該清楚地了解他的用心,這才會毫不猶豫的嚴厲訶責。對於這,要從多方面去了解。
(一)佛法並無教權︰在一般人看來,隨佛出家的比丘僧,受佛的攝導。佛說的話,總是無條件的服從,可說佛是無上的權威者。但真懂得佛法的,就知道並不如此。大家為真理與自由的現證而精進。法,是本來如此的真理,佛只是體現了法,適應人類的智能而巧為引導(或稱為佛不說法)。人多了,不能不順應解脫目標,適合時地情況,制定一些戒律。但這是僧團發生了問題,比丘或信眾,將意見反映上來,這才集合大眾,制定戒條,而且還在隨事隨時的修正中。大家為了解脫,自願修習正法,遵行律制。所以在僧團中,有自己遵行的義務,也有為佛教而護持這法與律的責任。這是應盡的義務,根本說不上權利。僧伽,實在不能說是權力的組織。就是對於犯戒者的處分,也出於他的自願。否則,只有全體不理他(「擯」);或者逐出僧團了事。在僧團中,佛、上座、知僧事的,都是承擔義務,奉獻身心而不是權力佔有。所以沒有領袖,為佛教僧團的惟一特色。《中含》〈瞿默目犍連經〉裡,阿難充分闡明了這一意義。佛在《長含》〈遊行經〉中,說得更為明白︰「如來不言我持於眾,我攝於眾,豈當於眾有教令乎!」所以,如提婆達多為了釋尊年老,而發心承擔攝化教導的責任,這應該基於比丘們的尊仰,而不能以個己的意思來移讓。如誤解釋尊有統攝教導的教權而有所企圖,那是權力欲迷蒙了慧目,根本錯誤了!向佛索眾,怎麼說也是荒謬的!
(二)助佛揚化的上座︰釋尊晚年,攝導眾僧的情形,究竟怎樣呢﹖釋尊是老了,如阿難說︰「世尊今者膚色不復明淨,手足弛緩,身體前傾。」(《相應部》四十八‧四十一)腰酸背痛,不時需要休息。釋尊的攝導僧團,事實上有賴於上座長老的助理。從經律看來,奉佛的教命而為眾說法,或奉命執行某項任務,主要是阿那律陀、阿難、舍利弗、目犍連。阿那律陀,也是佛的堂弟,大阿羅漢,天眼第一。可惜他的肉眼有病,不能多承擔為法的義務。釋尊晚年,也可說從阿難出任侍者(釋尊五十六歲)以後,佛教就在內有阿難,外有舍利弗與目犍連的助理下,推行教化。阿難重於內務;而一般的教化,遊行攝導,都是舍利弗與目犍連,同心協助。這裡且引幾節經文來證明。佛說︰「此二人,當於我弟子中最為上首,智慧無量,神足第一。」(《五分律》卷十六)又說︰「舍利子比丘,能以正見為導御也;目乾連比丘,能令立於最上真際,謂究竟漏盡。舍利子比丘,生諸梵行,猶如生母;目連比丘,長養諸梵行,猶如養母。是以諸梵行者,應奉事供養恭敬禮拜。」(《中部》一四一、《中》卷七之三十一)釋尊對於舍利弗與目犍連的功德,對二人的教導學眾,陶賢鑄聖,讚譽為如生母與養母一樣,那是怎樣的器重呢﹖經上又說︰「若彼方有舍利弗住者,於彼方我則無事。」(《雜含》卷二十四之六三八)「我觀大眾,見已虛空,以舍利弗、大目犍連般涅槃故。我聲聞惟此二人,善能說法,教授教誡。」(《相應部》卷四十七‧十七、《雜含》卷二十四之六三九)這是二大弟子涅槃以後,釋尊所有的感嘆。僧團中沒有他們,顯然有(空虛)僧伽無人之概。有了舍利弗,釋尊就可以無事(放心);沒有了他,又非釋尊自己來處理不可。這可見二人生前,在僧伽中所有的地位了!某次,舍利弗與目犍連,與五百比丘來見佛。聲音吵鬧了一點,釋尊叫他們不必來見,到別處去。後來,釋尊又慈愍他們,讓他們來見佛。釋尊問他們︰我不要你們來,你們的感想怎樣﹖舍利弗說︰我想︰「如來好遊閑靜,獨處無為,不樂在鬧,是故遣諸聖眾耳!(中略)我亦當在閑靜獨遊,不處巿鬧。」釋尊立即糾正他︰「莫作此念!(中略)如今聖眾之累,豈非依舍利弗、目犍連比丘乎!」目犍連說︰我想︰「然今如來遣諸聖眾,我等宜還收集之,令不分散。」釋尊聽了,讚歎說︰「善哉目犍連!眾中之標首,惟吾與汝二人耳!」(《增一含》卷四十五之二)從這一對話中,看出了釋尊是器重二人,而將教誨聖眾(僧)的責任,囑累他們。內有阿難,外有舍利弗(目犍連),覺音的《善見律》,也透露這一消息︰「時長老阿難言︰除佛世尊,餘聲聞弟子,悉無及舍利弗者。是故阿難若得(衣、食、藥)……好者,先奉舍利弗。……(舍利弗說)我今應供養世尊,阿難悉作,我今得無為而住;是故舍利弗恆敬重阿難。」彼此相敬,內外合作,在釋尊衰老而不勝繁勞的情形下,使僧眾清淨,佛法得迅速的發展開來。所以從表面看來,釋尊統攝的僧團,部分責任,在阿難與舍利弗、目犍連的身上。為眾說法,是他們;有什麼事,也要他們去(如去黑山驅逐馬師與滿宿)。
上座長老,本來還有不少。摩訶迦旃延,遊化到阿槃提國去了。摩訶迦葉,不大顧問僧事,總是與一類頭陀行者,自己去精進修行。
(三)提婆達多與舍利弗、目犍連︰釋尊晚年攝理僧伽的實際情形,如上面所說,得力於舍利弗與目犍連──二大上首弟子的攝理助化,二人也就成為佛的「脇侍」、「雙賢弟子」。後起之秀的提婆達多,舍利弗也曾予以讚揚。但在提婆達多的聲望不斷提高時,從經律看來,對於舍利弗與目犍連,早就存有深刻的意見了。提婆達多的向佛「索眾」,並無反佛叛教的意義。他承認「世尊是諸法之主」(《四分律》卷四),只是希望在僧團中,獲得教授攝理的地位;初步是企圖得到舍利弗與目犍連的地位。釋尊不答應他,又讚揚舍利弗與目犍連,問題就這樣的惡化起來。
舍利弗、目犍連與提婆達多,彼此存有歧見,有幾點可為證明。(1)提婆達多的弟子月子比丘,來見舍利弗。舍利弗問起︰提婆達多怎樣的說法教化﹖月子說︰「提婆達多如是說法言︰心法修心法,是比丘能自記說︰我已離欲,解脫五欲功德。」舍利弗批評說︰「何不說法言︰比丘心法善修心、離欲心、離瞋恚心、離愚癡心,(中略)自記說言︰我生已盡!」(《雜含》卷十八之四九九)同樣是「修心」,但彼此的著重不同,也就不免成為不同的派別。這如神秀的「時時勤拂拭,莫使惹塵埃」,被慧能修改為「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就流為北禪與南禪的對立一樣。提婆達多的見地,與他的「五法是道」有關,到下面再為說明。(2)提婆達多的上首弟子,也是最忠實的四大弟子之一──瞿迦梨(或作瞿婆利等),對舍利弗與目犍連,曾有過嚴重的譏毀。事情是這樣︰舍利弗與目犍連,逢到暴雨,進入一石室中避雨。石室中,先有一位牧牛的女人在裡面。這位牧女,胡思亂想,欲意纏綿,以致流失不淨。雨停了,舍利弗與目犍連離去,恰巧為瞿迦梨所見。他知道了二人與牧女同住石室,又看出了牧女的曾有欲情,所以斷定為︰舍利弗與目犍連行不淨行。他向諸比丘說︰「諸君常言,舍利弗、目犍連汙清淨行,我向者具見此事。」他見了釋尊,舉發舍利弗與目犍連為「惡欲者」。釋尊一再告訴他︰「汝宜及時悔心!何以故﹖此等梵行全。」瞿迦梨也再三的說︰「知如來信彼人意淨,但為眼見舍利弗、目犍連為惡。」(《鼻奈耶》卷四)瞿迦梨謗舍利弗等而墮地獄,為多種經律所說到。這顯然是由於一向存有敵意,所以藉此來打擊二大上首的道譽。(3)提婆達多的另一大弟子──迦留盧提舍,對這事也與瞿迦梨一樣(《相應部》六‧八)。(4)一次,「舍利弗患風,有一(作藥用的)呵梨勒果,著床腳邊。瞿迦梨來,(中略)見,語諸比丘︰世尊讚歎舍利弗少欲知足,而今藏積我等所無。」(《五分律》卷二十六)這麼一件小事,也要拿來對舍利弗誹毀一番,可以想見情形的嚴重了!據這幾點來說,舍利弗與提婆達多的見地不相同;而提婆達多系的比丘,早在不斷的誹毀舍利弗與目犍連。這為了什麼﹖不外乎想取得僧眾的同意,而獲得僧伽中的領導地位而已。
(四)揭發破僧的序幕︰釋尊六十歲以後,大部分時間常在舍衛城(《僧伽羅剎所集佛行經》)。大概年事漸高,所以減少了長途遊化的生活。各方比丘眾,每年安居前後,盡可能來禮見釋尊。此外,就是舍利弗等大弟子,遊化攝導,以保持僧伽的和合。該是那個時候吧!提婆達多弘化於王舍城,得到了輝煌的成就,竟取得阿闍世王子的信敬;大有釋尊初來王舍城,得到頻婆娑羅王信奉的那種情況。提婆達多開始懷有統攝僧眾的雄心;他的野心,目犍連最先報告了釋尊,那時釋尊在拘舍彌(《五分律》)。等到釋尊回王舍城來,比丘與信眾們,當然會集中而歸向於釋尊。就是釋尊的上首弟子──舍利弗與目犍連,論智慧、神通,論(出家)年齡,論德望,都遠遠的超過了提婆達多。在這種情形下,提婆達多得到了三大力量的支持,開始走入歧途,向佛索眾。索眾的話,說來似乎好聽,而其實是嫉視舍利弗與目犍連,進而要求釋尊不要再顧問僧事。領導權的爭取,與出家的初意,為法教化意義相離得太遠了!也難怪釋尊的訶斥。
(四)
提婆達多向佛「索眾」沒有達成目的;他在三大力量的誘惑與鼓舞下,更向破僧的逆行前進。三大力量是︰王家尊敬,釋種擁戴,苦行風尚。
(1)王家尊敬︰起初,提婆達多得到王子阿闍世的尊敬供養。後來,父王頻婆娑羅的政權,漸落入阿闍世手中,終於篡奪王位,父王也就被囚禁而死。那時,提婆達多受摩竭陀國阿闍世王的尊敬供養,當然也受到王家、民眾、部分出家眾的尊敬。在佛教中的優越地位,是可以想見的!但這只能造成他的有利情勢,誘發他統攝佛教的野心,而不能以政治權力來干預宗教,取得統攝僧伽的資格。古代宗教的成立與發展,是憑藉自身的感召、大眾的信仰,而不是取決於政治的支持。所以王家的尊敬,不可以政治權力來解說。事實上,阿闍世王也沒有以政治權力來干預宗教,造成提婆達多統攝僧眾的地位。
經律一致記戴︰提婆達多的破僧,是受了利養恭敬的損害。如佛在拘舍彌時,最初發覺提婆達多的用心,就告訴比丘們︰「芭蕉、竹蘆,以實而死;駏驉懷妊,亦喪其身;今調達貪求利養,亦復如是。」(《五分律》卷三)「利養恭敬」,或說「名聞利養」、「名利」,是引發提婆達多破僧的因素。說到貪求名利的過失,約可分三類︰(1)出家後,一切為了名利,那是「形服沙門」。這種人的罪行昭彰,是不可能造成破僧罪的。(2)有些出家人,多聞持戒,精進修行,不失為清淨比丘。但德望一高,利養不求而自來。名利一來,逐漸腐蝕了精進的道念,有的變得生活靡爛,甚至墮落不堪。對這類比丘,佛每以「利養瘡深」來警策。提婆達多與上二類不同,是屬於另一類的。他受到利養恭敬,受到讚歎,不免得意忘形,不再認識自己,而自視越來越高。於是,更精嚴、更刻苦的修行,更能將自己所得的施散給同學,而追求更大的尊敬。根源於我見的主宰意識(慢,權力欲),越來越強,覺得自己最偉大,僧眾的統攝非自己不可。這是領袖欲,是從王家尊敬──利養恭敬所引發的。
(2)釋種擁戴︰釋種,指釋迦族出家的比丘、比丘尼眾。釋尊出身於釋迦王族;從佛出家的弟子,不問他的種族如何,一律平等。為了與其他外道出家不同,稱為「釋沙門」,所以說︰「四姓出家,同稱為釋。」釋尊攝化的出家弟子,確是不分種族階級,一律平等的。但出身於釋迦族的比丘、比丘尼,與佛同族,多少有些優越感。對於僧伽的統攝,在釋尊晚年,或預想到涅槃以後,極可能認為,應由釋族比丘來統攝,來繼承釋尊攝化四眾的事業。從世間來說,這些也是人情之常,但與佛法卻並不相合。從經律看來,擁戴提婆達多的,恰好就是釋族的出家眾。這一問題,似乎還少有人說到,所以要多多引述來證成這一論題。
提婆達多有四伴黨,也就是提婆達多集團中的核心人物,名三聞達多、鶱荼達婆、拘婆(迦)離、迦留羅提舍。(人名譯音,經律中每譯得多少不同;這是依《四分律》說的)。其中三聞達多與拘迦離,是這一系的傑出人士。據《根有律破僧事》卷九說︰四人都是「釋種出家」。《眾許摩訶帝經》卷十三說到釋種出家,有名「海授」的,即三聞達多的義譯。又如迦留羅提舍,《根有部苾芻尼律》卷五義譯為「根本」;吐羅難陀尼說他「是釋迦種」。這可見提婆達多系的主要人物,都是釋種了。此外,律中有名的六群比丘,是難陀、跋難陀、迦留陀夷、闡那、阿溼鞞、不那婆娑。《僧祇律》卷二十六說︰「六群比丘共破僧。」而《五分律》卷二十五所說的調達眷屬,也列有額鞞(即阿溼鞞)、分那婆藪(即不那婆娑)在內。比丘犯戒,釋尊因而制定學處(戒);在律師們說起來,幾乎都是這六位初犯的。這姑且不作深論,要說的是︰助提婆達多破僧的六群比丘,不是釋種,就與釋種有密切關係。如《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四說︰「五人是釋種子王族︰難途、跋難途、馬宿、滿宿、闡那。一人是婆羅門種,迦留陀夷。」其中,難陀釋子、跋難陀釋子,是弟兄;在律中是被說為貪求無厭的比丘。阿溼鞞與不那婆娑(義譯為馬宿、滿宿)︰「事事皆能,亦巧說法論義,亦善阿毗曇。」(《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四)在律中,是「行惡行,汙他家」(依中國佛教說,是富有人情味)的比丘。闡那(或譯車匿)是釋尊王子時代的侍從,有部說他是釋種,但從《僧祇律》(卷七及卷二十四)看來,是釋族的奴僕。在律中,是一位「惡口」比丘。迦留陀夷是「淨飯王師婆羅門子」(《十誦律》卷十七),是釋尊王子時代的侍友(《佛本行集經》卷十六);在律中,是被說為淫欲深重的比丘。這六位釋族或與釋尊有關係的比丘,都曾是提婆達多的擁護者。再說到比丘尼︰佛世的比丘尼,以釋迦族,及釋迦近族──拘梨、摩羅、梨車族女為多(《僧祇律》卷三十九、《四分律》卷四十八)。女眾更重視親族及鄉土的情誼,當然是提婆達多的擁護者了。被律師們看作犯戒,不護威儀的惡比丘尼,《四分律》與《僧祇律》作「六群比丘尼」;《根本一切有部律》作「十二眾苾芻尼」;而《十誦律》索性稱之為「助調達比丘尼」。例如提婆達多伴黨迦留羅提舍,「是釋迦種」。他有姐妹七人,都出家為比丘尼,偷羅難陀就是其中的一人(《十誦律》卷四十一、卷四十七)。偷尼自稱︰「我生釋種,族姓高貴」(《根有部苾芻尼律》卷十九);他是十二眾比丘尼的首領(《根有律雜事》卷三十二)。偷羅難陀尼曾讚歎「提婆達多、三聞陀羅達、鶱馱羅達婆、瞿婆離、迦留羅提舍」為「龍(象)中之龍」;說「舍利弗、目犍連、大迦葉」為「小小比丘」;律說「偷羅難陀尼為提婆達部黨比丘尼」(《四分律》卷十三、《十誦律》卷十二)。總之,釋種的比丘、比丘尼,多數擁護提婆達多,極為明顯。
再舉二事來說明︰(1)六群比丘的「惡口」闡那,到底是怎樣的呢﹖他說︰「大德!汝等不應教我,我應教汝。何以故﹖聖師法王,是我之主;法出於我,無豫大德。譬如大風吹諸草穢,並聚一處。諸大德等種種姓、種種家、種種國出家,亦復如是;云何而欲教誡於我﹖」(《五分律》卷三)《善見律》卷三譯為︰「佛是我家佛,法是我家法,是故我應教諸長老,長老不應反教我。」他不能接受比丘們的教誡,顯然是由於「貢高」;由於自己是釋種,曾事奉釋迦太子而起的優越感。他的理由是說︰佛出於釋迦族,法是釋迦佛說的,所以應由我們釋種比丘來攝化教導你們(僧眾)。這種想法,不正是釋種比丘、比丘尼,擁戴提婆達多來向佛「索眾」的意趣嗎﹖(2)六群中的迦留陀夷,雖在律師們看來,極不如法,但應該是非常傑出的比丘。他出家不久,就證阿羅漢果(《善見律》卷十七);是波斯匿王夫人末利的門師(近於中國的歸依師)(《四分律》卷十八、《十誦律》卷十八、《僧祇律》卷二十);曾教化舍衛城近千家的夫婦證果(《十誦律》卷十七);讚佛的〈龍相應頌〉(《中含》卷二十九之一一八),為《發智論》、《雜犍度》所引用(「那伽常在定」,就是出於此頌)。某次,迦留陀夷對於舍利弗所說的︰三學成就,「若於現法不得究竟智,身壞命終,過摶食天,生餘意生天,於彼出入想知滅定」(《中含》卷五之二十二),曾一而再,再而三的否定他的見解,從僧中論諍到佛前。這是思想上的不合;末了由釋尊呵責迦留陀夷,才停止辯論。那一次,釋尊也同時呵責阿難︰「上尊名德長老比丘為他所詰,汝何以故縱而不檢!汝愚癡人!無有慈心,捨背上尊名德長老!」在律中,比丘們辯論詰責,阿難從來也沒有,不曾使用判決勝負,中止辯論的權力。釋尊為什麼要呵責呢﹖不免有「是他所作而我得責」的感概了!其實,是釋尊見到他在釋族比丘系,十方比丘系的爭辯中,他「捨背上尊名德長老」舍利弗,而採取了中立觀望的態度。說到阿難,與舍利弗、目犍連本來非常友善。他的慈心重,溫和謙順,雖有學不厭、教不倦的特德,但沒有目犍連、提婆達多、大迦葉那樣的強毅果決。他作佛的侍者,忠於職務,沒有私心。在釋族比丘與十方比丘的對立中,提婆達多向佛索眾,進而破僧的過程中,阿難始終是以佛的意見為意見。只有在迦留陀夷與舍利弗的辯詰中,採取了中立立場,也僅此一次受到了釋尊的呵責。
釋迦比丘與十方比丘,早就有些不協調。作為十方比丘上首的舍利弗與目犍連,從經律看來,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誹毀、責難。等到提婆達多的德望高起來,向佛「索眾」(引起破僧),三聞達多等四伴黨,是絕對支持的。六群比丘、六群比丘尼,是附和的。其他的釋族出家者,也多少有些同情吧!
(3)苦行風尚︰印度恆河流域的苦行精神,特別發達。與釋尊同時而多少早一些的尼犍親子,出於毗舍離王族,立耆那教,特重苦行。一直到現在,印度還有不少的耆那教徒。釋尊出家修學時,也曾苦行了六年。在當時,苦行主義確是非常風行的,如《五分律》卷二十五說︰「此摩竭、鴦伽二國人,皆信樂苦行。」破(法輪)僧,是從佛教中分出一部分比丘而自成僧伽,自立新宗教,這不但要僧中有人附和,更要適合時代趨勢(契機),而得信眾的歸依。時代是苦行主義風行,而提婆達多正是一位頭陀苦行者。他向釋尊索眾而不得,內有釋種出家的擁戴,外應時代苦行的風尚,這才索性標揭苦行教條,起來破僧。
提婆達多所標榜的,主要是「五法」,廣律中都有說到,《四分律》敘述得最明白。提婆達多以為︰「如來常稱說頭陀少欲知足樂出離者,我今有五法,亦是頭陀勝法,少欲知足樂出離者︰盡形壽乞食,盡形壽著糞掃衣,盡形壽露坐,盡形壽不食酥鹽、盡形壽不食魚及肉。」(《四分律》卷五)這是與頭陀行相近的;頭陀行值得稱讚,這五法可說更精嚴些。於佛法缺少正見的,會迷迷糊糊的跟著走,還自以為了不起呢!但所說的五法,各律傳說也略有不同,惟《毗尼母經》卷四與《四分律》一致。茲列表如下︰
┌─────┬─────┬─────┬──────────┐
│《四分律》│《十誦律》│《銅鍱律》│《五分律》 │
├─────┼─────┼─────┼──────────┤
│常乞食 │受乞食 │常乞食 │常乞食 │
├─────┼─────┼─────┼──────────┤
│糞掃衣 │受納衣 │糞掃衣 │ │
├─────┼─────┼─────┼──────────┤
│常露坐 │受露坐 │樹下坐 │八月露坐,四月住草庵│
├─────┼─────┼─────┼──────────┤
│不食酥鹽 │ │ │不食酥乳、不食鹽 │
├─────┼─────┼─────┼──────────┤
│不食魚肉 │斷魚肉 │不食魚肉 │不食魚肉 │
├─────┼─────┼─────┼──────────┤
│ │受一食 │ │ │
├─────┼─────┼─────┼──────────┤
│ │ │常住阿蘭若│ │
└─────┴─────┴─────┴──────────┘
此外,還有《根有律》的《破僧事》,前後三說──卷十、卷十一(《律攝》同此說)、卷二十,多不盡相同。綜合的看來,衣服方面,主張盡形壽糞掃衣,不受施主施衣。住處方面,主張盡形壽住阿蘭若、露地坐、樹下坐、不受住房屋。飲食方面,主張盡形壽乞食、不受請食。特別主張不食酥、鹽、魚、肉等。這些,與頭陀行相近,也與受比丘戒時所受的四依法相近。四依法是︰盡形壽依糞掃衣住、依乞食住、依樹下住、依陳棄藥住。那末提婆達多的五法,為什麼成為反佛法的標幟呢!
(五)
提婆達多標榜「五法」,造成了破僧的惡行。五法與佛法的不同何在﹖有些律師,也有點邪正不分,如《毗尼母經》卷四說「提婆達多五法,不違佛說,但欲依此法壞佛法也。」這是不對的!如五法不違佛法,那唱道五法怎麼會壞佛法呢﹖要知提婆達多的五法與佛法,完全不同,試以兩點來說明︰
(1)提婆達多的五法,是絕對的苦行主義,盡形壽奉行而毫無變通。自以為︰「出家求道,宜應精進。瞿曇沙門亦有此五法,但不盡形壽;我今盡形壽受持此法。」(《善見律》卷十三)釋尊是中道主義︰鹿野苑最初說法,即揭示了不苦不樂的中道行。這不是偏激的一邊,而是有通變性、寬容性、多方適應性的。如佛說四依(四聖種),是出家者立下決心,作最艱苦的準備。出家依信眾而生活,不一定能四事具足;如遇到生活艱苦的時候,那是意料中事,能忍受艱苦,身心安定而不失道念(否則就退心了)。實際上,出家受四依法,並不是一定非苦不可。所以不一定乞食,也可以受請;不一定糞掃衣,也可以受施衣;不一定樹下坐,也可以住房舍重閣;不一定陳棄藥,也可以食酥等。又如十二頭陀行,佛也曾讚歎。那因為有些苦行根性,愛好這些苦行。其實修解脫行的,不一定要修頭陀行。如修八正道,頭陀行者可以解脫;人間比丘也可以解脫;在家弟子享受豐富,也可以解脫。以釋尊自身來說,沒有修頭陀行,有時受百味飲食,價值百千兩金的金縷衣,高樓重閣,百千人共住,豈不也還是少欲知足,樂獨住嗎﹖眾生根性不等,如一定受五法,或持十二頭陀行,那只能適應少數人,而反障礙了多數人出家修學。所以釋尊不同意提婆達多的五法,如《善見律》卷十三說︰「若許調達五法者,多有善男子出家,若受持此法,則於道有(障礙)難。」又如《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三說︰「此五法,佛常自讚歎。(中略)所以讚歎者,云四聖種能得八聖道,成四沙門果。今調達倒說云︰八聖道趨向泥洹,反更遲難。修行五法以求解脫,其道甚速;是故說為非法。」這是說,佛制四聖種(四依),只是為了比丘依信眾而生活,得來不易,所以不可不得少為足,隨緣修行,修八聖道而證聖果。而調達卻重於苦行,以為八聖道不夠精進;修精苦的五法,才容易得道。這是落入苦行主義,所以是「非法」。苦行主義是︰學道非盡形壽修苦行不可;修苦行才容易解脫。這種偏激的苦行主義,與佛的中道主義不合,所以提婆達多以五法為教,造成了破僧的局面。
(2)釋尊的中道行,我曾解說為「以智化情」。換言之,中道的佛法,不重於事相的物欲的壓制,而重於離煩惱,顯發心清淨性,解脫自在。而提婆達多的五法,卻是重於物欲的壓制。越著重這方面,就越流於苦行。上面曾說到,提婆達多說法的要點是︰「心法修心法,是比丘能自記說︰我已離欲,解脫五欲功德。」(《雜含》卷十八之四九九)可見提婆達多的修心決要,是壓制物欲。不受五欲(微妙的色聲香味觸)功德,專精苦行,養成厭惡五欲,不再愛好五欲的習性。稱之為離欲,解脫,以為是真解脫了。這樣的修心法,淺些的是戒行,深些的是定行(定是離欲的,喻為「如石壓草」)。不知道煩惱絲毫未動,只是暫時潛伏而已。一遇因緣,貪瞋癡全部發動,定也退了,神通也失了,戒也會犯了。所以佛說︰惟有「智慧成就者,此是第一之義」。提婆達多重於精苦的戒行、定行,重在外在物欲的克制,而不修內心智證的淨化,所以舍利弗批評他︰「何不說法言︰比丘心法善修心、離欲心、離瞋恚心、離愚癡心」而得心解脫呢!
這樣,佛說的中道行,是寬容而多樣性的,不是偏激的兩邊。修心方面,是以智證法性而銷融情欲,而不是專在物欲的壓制上做工夫。而提婆達多的五法,偏於苦行;修心偏於壓制物欲。在一般看來,也許覺得他精苦卓越,比釋尊的正法更高妙呢!提婆達多不也自以為︰「瞿曇沙門亦有此五法,但不盡形壽,我今盡形壽受持此法」;自以為「頭陀勝法」嗎﹖提婆達多標榜這五法,以為勝於釋尊的中道,這當然會因此而破僧了!
提婆達多以五法為教而破僧,經過如下︰(1)提婆達多等議決,再向釋尊提出,希望釋尊能採取五法,制為比丘必學的戒法。釋尊當然否定了,認為︰常乞食是好的,但也不妨受請食;……不食魚肉是可以的,但也不妨食三淨肉(《善見律》卷十三)。提婆達多這一著,是相當厲害的︰因為如釋尊採用而制為必學的戒法,那是提婆達多的苦行主義勝利了。他在僧伽中,也自然提高到領導地位。如釋尊不採用,那就可以標榜苦行,自以為精進。「瞿曇(釋尊)不盡形壽持,我能盡形壽持」,超佛一等。(2)提婆達多與他的伴黨,不斷宣傳五法,以為這才能迅速而容易解脫。(3)恰好逢到那年饑饉,比丘們在安居期中的生活,相當艱苦。提婆達多獲得王家的護持,所以隨從他的部分比丘,生活過得比較好。這是個有利的時機,提婆達多就在大眾中,提出五法來進行表決(「行籌」)。結果,有五百位初學比丘,贊同他的意見。這樣他就率領這一群比丘,到伽耶山住下,而在同一界內自行布薩說戒(《十誦律》卷四十六、《鼻奈耶》卷五等)。對佛說的經教、比丘僧的制度服裝,也多少修改(《十誦律》卷三十六、《薩婆多律攝》卷四等),成立新的僧伽,就這樣達成了破僧的目的。
(六)
再說破僧的結果及其影響。提婆達多真的破僧了,作新佛,立新教了,但並不如預期的理想。因為在釋尊授意,經舍利弗等採取對策後,提婆達多就完全失敗。(1)提婆達多既宣揚五法是道,佛就命僧伽推舉舍利弗(或說阿難),到王舍城,向信眾們宣告︰「若受調達五法者,彼為不見佛法僧。」(《五分律》卷三、《十誦律》等大同)這是說,提婆達多的五法,與佛法不合,要佛教信眾,不受他的誘惑,而削弱他的力量。(2)在出家眾中,對於提婆達多及其伴黨,先由與他們親密友善的去勸說;再由多數比丘去勸告;再由全體僧眾來一勸再勸︰「汝莫為破和合僧勤方便,當與僧和合。」(《五分律》卷三等)這樣的極盡人事,展開一致的反分裂運動。對提婆達多來說,仁至義盡;對僧眾來說,也從一致行動中加深了團結。(3)眾律一致記載︰提婆達多率領五百比丘,實行破僧,舍利弗與目犍連立刻採取對策,也到提婆達多那邊去。提婆達多正在歡喜,以為舍利弗等也來附從他,而不知舍利弗暗暗的向五百比丘勸告說服,目犍連以神通感召,馬上又把五百比丘,帶回釋尊這邊來。這麼一來,提婆達多的破僧,僅剩他自己與伴黨四人了。這可能不止僅剩五人,但多數比丘確乎都在釋尊這一邊。提婆達多破僧,沒有能成立強大的新宗教,不如預期的理想;而阿闍世王的信敬也淡薄了。提婆達多的新教夢,一旦破滅,晚年挫折,不久也就死了!
提婆達多破僧的失敗,原是必然的。只是提婆達多醉心於權威,妄自誇大,不自量力吧了!如王家尊敬,僅能造成有利情勢,但並不能以政權干預來統攝僧伽,創立新教。釋種比丘的擁戴,可能支持他索眾,卻不能支持他破僧。從索眾而發展到破僧,已變質為叛棄佛教,與釋尊為敵。傳說有推石壓佛、縱象害佛的故事,敵害釋尊,釋種比丘怎能支持他呢﹖而且,釋種六群比丘、比丘尼,多數根性是近於「樂行」的;佛弟難陀、侍者阿難,也還是一樣。那末提婆達多的標榜苦行,也就等於取消了支持自己的力量。苦行,誠然是時代風尚。但比丘的頭陀苦行者,如大迦葉、優波斯那等集團,都是十方比丘。對於釋種中心運動,早就不表同情,焉能因標榜苦行而就改變他們的立場!何況這些苦行頭陀,從佛已三四十年,提婆達多又憑什麼,使他們追隨自己,執弟子禮呢!所以,轟轟烈烈的破僧運動,一經舍利弗、目犍連,傳達釋尊意旨,展開反分裂運動,提婆達多就立刻失敗下來。
破僧的結果是失敗了,但對佛教的影響,是廣泛的、深遠的。在社會信眾方面,引起不良反應。當舍利弗傳達釋尊的意旨,到王舍城宣告提婆達多的非法時,引起了社會的疑難與譏嫌。如說︰「時彼眾會皆悉唱言︰沙門釋子更相憎嫉,見調達得供養,便作是語。」(《五分律》卷三十,參《十誦律》卷三十六、《四分律》卷四)提婆達多素為朝野所景仰,突然而來的評斥,是會使人驚疑的。有人以為︰「是上人調達,身口可作惡耶﹖」(《十誦律》卷三十六)就是比丘,有些也會不信的(《增一含》卷十一之十、卷四十三之四)。從傳記看來,阿闍世王於釋尊缺乏信心,所以破僧事一告段落,釋尊就回舍衛城。後因王舍城多疫,闍王才心悔,禮請釋尊還王舍(《根有律藥事》卷五)。經耆婆的引導,阿闍世王又歸依釋尊(《長部》二、《長含》卷二十七)。不久,釋尊就東去毗舍離,作涅槃前的最後遊行。這可見釋尊晚年,王舍城的法化,是不免受到影響的。在出家眾方面,影響更大。提婆達多是釋種,伴黨也是釋種;提婆達多失敗了,釋種比丘不免受到十方比丘的嫉忌誹毀。六群比丘被看作毀犯的象徵,眾惡歸之。甚至釋族而新求出家,也不免受到留難,或者拒絕。釋族比丘與十方比丘間的不和諧,為後來佛教分化的一大因素。餘波蕩漾,一直延續到七百結集的時代。
(七)
有些是可以不必說的,但不妨附帶的敘述一下,以說明廣律,有些是律師們的口頭傳說,治律者應有所抉擇。提婆達多破僧,罪大惡極,這是不消說的;但有些也不免是造口業。如提婆達多修定而發神通,因神通而化阿闍世王子,這才受到利養恭敬,引起索眾破僧。依《銅鍱律》、《四分律》卷四、《五分律》卷三,修定發通,是從釋尊學習的。有些人覺得︰如不教他發神通,那不是不會破僧嗎﹖釋尊怎麼會教他﹖為了說明與釋尊無關,有的說︰釋尊不教他,五百大羅漢也不教他,阿難以親屬愛而教了他(《十誦律》卷三十六)。有的說︰是從阿難的和尚──十力迦葉學習的(《根有部苾芻律》卷十四、《根有律破僧事》卷十三)。照這種想法,如不讓提婆達多出家,不是更好嗎﹖因此有的說︰釋尊不許他出家;後來他自剃鬚髮(「賊住」),從破戒比丘修羅陀學習的(《增一含》卷四十九之九)。傳說不同,只是為了滿足那種淺薄的想法。其實,從佛學習而得定發通,有甚麼過失呢!
提婆達多破僧,就是想作新佛;作新佛,就非處處模倣釋尊不可,故事就這樣的多起來。釋尊體格極強,所以耆婆為釋尊治病,用酥一斤。提婆達多有病,也就非服酥一斤不可。可是體力差,消化不了,病苦反而增加了。釋尊可憐他,以神力治了他的病,提婆達多反而說︰釋尊有這樣高明的醫術,可以依此為生(邪命)。這故事已有點不近情了!還有,釋尊有三十二相,身作金色。提婆達多為了身作金色,以沸油灑身,然後塗上金箔,痛苦不堪(《根有律破僧事》卷十八)。釋尊腳下有千輻輪相,提婆達多就叫鐵匠來,用熱鐵烙足以造成千輻輪相(《根有律破僧事》卷十八)。這二則故事,我覺得不一定刻畫出提婆達多的愚癡,只表示了故事編造者的過於幼稚!
這還不過幼稚可笑而已,還有荒謬的呢!提婆達多破僧失敗,又想回故國作王。他求見耶輸陀羅,想與他結婚,以便登上王位。耶輸陀羅與他握手;耶輸陀羅力大,使提婆達多的五指出血。提婆達多還不死心,又去見「舍迦」(即釋迦)種,要求讓他作王。大家要他取得耶輸陀羅的同意,結婚,才公推他作王。他再進宮去見耶輸陀羅,耶輸陀羅執住他的雙手,十指流血,狼狽而逃(《根有律破僧事》卷十)。前年日本攝製釋迦傳影片,有提婆達多入宮,強佔耶輸陀羅事,引起了佛教界的公憤,其實這是根據古代律師的荒謬捏造而改編的。考釋尊八十歲入涅槃,為阿闍世王八年。提婆達多的索眾、破僧,在阿闍世王登位前後。所以這是釋尊晚年,約在釋尊七十到七十五歲間的事。提婆達多與釋尊的年齡相近,也是七十高齡的耆年了!耶輸陀羅,比釋尊小不了幾歲;那時已出家近二十年了。故事的編造者,毫無時間觀念,只顧說來好聽。這到底是醜詆提婆達多呢﹖還是誣辱耶輸陀羅呢﹖
〔參考資料〕 《中阿含經》卷二十七〈阿奴波經〉;《增一阿含經》卷五、卷九、卷十一、卷十二、卷二十三、卷三十八、卷四十八、卷四十九;《雜阿含經》卷十六、卷十八、卷四十八、卷四十九;《別譯雜阿含經》卷一、卷十四;《起世因本經》卷十;《十二遊經》;《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二;《菩薩本行經》卷上;季羡林〈提婆達多問題〉(《季羡林學術論著自選集》);加藤周一著‧緯遠譯〈從另一個角度談提婆達多〉(《諦觀》雜誌第五十五期)。
清末民初之著名禪師。原籍湖南湘鄉人,生於福建泉州。俗姓蕭,初名古巖,又名演徹,字德清,別號幻游。生而茹素,不樂世典,見佛像、佛書則喜。咸豐六年(1856),父為娶田、譚二氏。師與二氏同居而無染,並為說法。八年,偕弟富國禮鼓山湧泉寺常開披剃。次年依鼓山妙蓮受具足戒。此後,行腳天涯,參訪學道,遍參金山、高旻、天童、天寧諸名剎,巡禮佛教四大名山。光緒二十一年(1884)住江蘇高旻寺。臘月初八在沸水濺手,茶杯落地時大悟。
光緒二十六年去北京,適值八國聯軍入侵,即隨清帝后一行至西安。越二年,經終南山入川,轉赴西藏,折至雲南大理,重興雞足山迎祥寺(即祝聖寺)。光緒三十年前往泰國、檳城等地,考察東南亞佛教。1920年重興昆明西山華亭寺,改名雲棲寺。歷任福建鼓山、廣東南華、雲門諸大寺住持。1953年被推為中國佛教協會名譽會長;同年,應請復興江西雲居山真如寺。1959年圓寂於雲居山,世壽一二0。
師一生說法度生,感應道交,所作所為,無一為己,到處開荒,修葺寺廟。不主持現成寺院,不受豐腆供養。四眾弟子前後得戒者萬餘人,乞戒皈依者百十萬人,手興大小梵剎數十所。又,師於鼓山傳法曹洞,兼嗣臨濟,中興雲門,匡扶法眼,延續溈仰,以一身而繫五宗法脈。師之禪觀、苦行、操守,皆甚為世人所推,堪稱近代中國禪宗代表人物之一。著有《楞嚴經玄要》、《法華經略疏》、《遺教經註釋》、《圓覺經玄義》、《心經釋》等,然咸毀於「雲門事變」。今僅存法語、開示、書問、詩歌,後人編為《虛雲和尚法彙》、《虛雲和尚法彙續編》。
◎附︰拙緇虛雲和尚行業記〉(摘錄自《禪》雜誌,1989年第三期)
虛雲和尚名滿天下,望重宗門,海內外談禪者莫不仰為泰斗。他一生尋師訪道,參禪見性;復興名藍古剎,倡導農禪道風;弘揚佛法,利濟群生,悲深願大,心堅行苦,孜孜矻矻,至老不移,深受佛教徒及社會人士的尊仰與欽敬。
筆者不敏,障深慧淺,聞道於童年,遇師於晚景。憶自1951年春於雲門依止納具,至1959年老人於雲居茅蓬示寂,春秋十易,或親炙教益於麈拂棒喝之下,或隨侍巾瓶於燕山楚水之間,期許有加,道業未成。對於老人言教事蹟,向所留心。1962年秋,曾有《虛雲和尚法彙續編》之輯。茲不揣陋劣,述其行業,冀發幽光於萬一,昭信史於千齡。
虛雲和尚名古巖,又名演徹,字德清,晚年自號虛雲、幻遊,祖籍湖南湘鄉縣,俗姓蕭,父玉堂,生母顏氏,庶母王氏。因其父在福建做官,所以虛雲和尚出生在福建泉州。他出生後不久,其生母顏氏夫人即去世,乃由庶母王氏夫人撫育。十三歲時隨父回湖南湘鄉。自幼不喜葷腥,見三寶物即生歡喜心,喜讀佛書。十七歲時萌出家之念,乃與堂弟一起出走南嶽,行至半途,被家人截回。父母為了打消他想出家的念頭,強其離湘至閩,並命與田、譚二氏成婚。雖如此,同居而無染,處濁而不緇,出塵之志益堅。十九歲時,又潛往福州鼓山湧泉寺從常開法師披剃出家。次年,依妙蓮(1844~1907)和尚受具足戒。
中國佛教叢林晚近以來,按其住持人選產生的方式而分為傳賢、傳法、子孫三種類型,鼓山即為傳法叢林,且臨濟、曹洞二宗並傳,虛老受戒後,頗受妙蓮和尚器重,遂於光緒十八年(1892)受臨濟衣鉢於妙蓮和尚,為臨濟宗四十三世;受曹洞衣鉢於耀成和尚,為曹洞宗四十七世。筆者曾親見虛老接法時法卷二件,虛老接法的年代即根據法卷的記載。
虛老在青年時期,志篤行堅,苦心向道。他雖然出生在富貴家庭,出家後一切放下,苦節自勵。在鼓山隱居岩洞多年,冬夏一衲,並且常以野菜充飢。。
虛老二十四歲時,其父親玉堂公在湖南湘鄉病逝,庶母王氏遂領田、譚二氏於湘鄉觀音山削髮為尼。庶母王氏法名妙淨,田氏法名真潔,譚氏法名清節。虛老知此消息,悲喜交集。悲者父亡而未盡孝,喜者一家歸佛,共結菩提勝因,可免後顧之憂。從此虛老即離岩洞,回湧泉寺服勞事眾,曾任水頭(叢林專司擔水之職)、園頭(專司種菜)、行堂(食堂服務)等苦行職事,前後四年,手胼足胝,不以為勞。
二十七歲離鼓山,先後在浙江天台山、普陀山、天童寺、阿育王寺、杭州三天竺、常州天寧寺、鎮江金山寺、揚州高旻寺等名山大剎,從融鏡、敏曦、天朗、觀心、大定、朗輝諸老宿研習經教,參究禪宗。為報父母養育之恩,虛老曾三步一拜從普陀山一直拜到山西五台山,歷時三年,才圓滿成就這深心大願。途中風霜雨雪,疾病飢寒,行人之所難行,忍人之所難忍,艱苦備嘗,道業日隆。此後又參訪陜西終南山、四川峨眉山、拉薩三大寺,並由西藏至印度、錫蘭(今斯里蘭卡)、緬甸等國,朝禮佛蹟。由緬甸回國,朝拜雲南雞足山,經貴州、湖南、湖北等地,禮安徽九華山,再至揚州高旻寺參加禪七法會。此次禪七由赤山法忍和尚主七,一連十二個禪七,共計八十餘天。虛老在此期間,精進勇猛,以悟為期。進堂二十餘天後,工夫落堂(定境現前,妄念頓息),晝夜如一,行動如飛。某日夜晚放養息香時,忽睜眼見大光亮,如同白晝,見河中行船,上下遠近皆悉了然。自知是參禪工夫純熟的境界,置之不理。至第八七的第三晚六枝香開靜時,護七師倒開水沖到手上,茶杯落地,一聲破碎,使疑根頓斷,如從夢醒,悟透禪關,因述二偈以記悟境︰
「杯子撲落地,響聲明瀝瀝,
虛空粉碎也,狂心當下息。」
「燙著手,打碎杯,家破人亡語難開,
春到花香處處秀,山河大地是如來。」
光緒二十七年(1901)至終南山結茅潛修,與戒塵(1871~1948)法師結為同參(見戒塵撰《關中寐語》),有聯袂偈一首︰「孤身遊世兄弟無,暗悲獨自向外馳。」(虛雲句)「禪兄若欲有此念,相結蓮友睹吾師。」(戒塵句)自後數十年兩人在弘法事業上相互扶持,情同手足。光緒二十九年(1903),二人同時離終南山,朝峨眉山後至 雞足山。虛老在昆明江南會館閉關,戒塵為護關。三年出關,再至雞足山,大覺寺道成長老請虛老主持鉢盂庵,改建十方叢林,由戒塵襄理寺務,自往南洋等地募緣建寺。至宣統元年(1909)自北京請得《龍藏》全部回雞足山,敕改鉢盂庵為護國祝聖寺。
宣統元年(1909)虛老庶母王氏(出家後法名妙淨)在湖南觀音山留偈西逝,享年六十餘歲,出家十六年。民國壬戌(1922)陳榮昌撰《妙淨尼留偈記》誌其事,虛老為之樹碑於雲南昆明華亭寺,至今猶存。
宣統三年(1911),革命軍興,清政權被推翻,革故鼎新,民國肇建。時李根源任雲南省革命軍協統。李素惡諸方僧徒不守戒律,率兵進駐雞足山悉檀寺,毀金頂雞 足天王銅像及佛殿,並指名要捕虛老問罪。虛老置個人安危於度外,直詣軍門,同李根源往復論辯,終使李氏開顏致敬,停止毀寺逐僧之舉。自後李氏皈依佛教,數十年護持法門,老而彌篤。當時佛教界有中華佛教總會之籌,虛老由滇至滬,參與其事。後為保護廟產事,又偕寄禪和尚同至北京。事未息而寄禪和尚在法源寺示寂,遂又扶柩至滬,旋回滇成立佛教會滇省分會。1918年自南洋迎請玉佛回祝聖寺供養。其後常至昆明等地講經說法,主持水陸道場,深得雲南督軍唐繼堯等人的歸信,法緣之盛,同世罕匹。至1920年,祝聖寺興建工程大體告竣,應滇督唐繼堯之請,移錫昆明華亭寺,重興古剎,改名雲棲寺。後掘地基而得「雲棲」殘碑,無心合古,亦宿緣也。住華亭寺期間,眾弟子曾為虛老六十壽辰舉行隆重慶典,至今寺內尚存當時門弟子奉獻之壽屏多幅。虛老在此十載辛苦,百廢俱興。1929年應福建省主席楊幼京之請,回鼓山任住持。講經傳戒,整頓寺規,創辦戒律學院,恢復禪堂規則,修建頹廢殿宇,整理經版文物,除舊布新,艱苦備嘗。
1934年,應廣東諸護法及李漢魂將軍之請,虛老移錫曹溪,主持重興六祖道場南華寺。1936年,林森、蔣介石、居正等巡禮南華,並各捐俸助修殿堂。當時日軍侵華,國難當頭,全國處於抗戰救亡緊急關頭,虛老提議全寺大眾每日禮懺二小時,為我前線官兵祈福消災;全體大眾減省晚食,節積餘糧,獻助國家賑濟災民。1940年,廣州淪陷。1941年,曲江縣嚴重缺糧,飢民甚眾,虛老乃將諸方善信供養的果資二十多萬元,悉數交與粵省政府以為賑濟災民之用。1942年於南華寺東建無盡庵,以為比丘尼道場。這年冬天,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等派屈映光到粵,請虛老赴重慶主持「護國息災大悲法會」。十一月六日由南華寺啟程,至1943年一月二十六日法會圓滿,歷時三個多月。法會在慈雲寺、華巖寺同時舉行。期間,名公巨卿贈給虛老的名貴古玩及字畫等,共五大箱,於歸途中分贈各地寺廟,自己不留一物。侍者問之,虛老以「徒費保存,徒亂人意」為答。所收果資,亦命侍者一一登記,移作南華寺修建海會塔之用。
1943年冬,南華寺修建事畢,因知粵北乳源縣雲門山大覺寺為雲門宗之發源地,遂辭別曹溪,開法雲門;並撰《重興曹溪南華寺記》一文。詳敘重興南華寺的因緣,以十事述其經過。自謂「十載經營,綜理次第,心力交瘁,始具規模。」總計新建殿堂房舍等二四三楹,新塑大小佛像六九0尊。重樓寶閣,備極莊嚴,使曹溪法乳重灑人寰,六祖禪燈再耀南天。
虛老初抵雲門,殘屋頹垣,淪於榛莽,惟祖殿尚存,亦岌岌危樓,隨時有坍塌的危險。1945年春夏間,粵北淪陷,避兵難者多來雲門,口糧不足,以木薯代餐,大眾同甘共苦,依止參禪。是年九月八日,日本無條件投降。中國人民八年浴血抗戰,至此河山光復,萬民同慶。1946年秋,國民政府通令全國寺院誦經追荐我陣亡將士,虛老應請往廣州主持水陸法事,設壇於六榕寺,隨喜者前後十餘萬人,極一時之盛。
1948年五月二十一日,與虛老結為禪侶之戒塵法師在滇圓寂,世壽七十一,僧臘五十三(見昆明文人孫佛海撰《戒塵法師傳》,載《虛雲和尚年譜》民國三十七年條下)。同年冬,有美國詹寧士女士來華依止虛老習禪,執弟子禮,賜法名寬弘。虛老乃於南華祖庭結禪七以接引之。虛老於禪七中每晚開示禪宗要義,由香港顏世亮居士(後出家,即忍慧法師)任翻譯。禪七結束,復隨虛老赴雲門禮祖,住半月乃去。此事乃經中美外交當局協商經辦,故極鄭重。詹寧士原為天主教徒,研究神學二十年,後接觸佛法,乃往印度閉關四年,於禪有所得。萬里來華,求師印證。故詹氏來華習禪,實開中美佛教文化交流之先河,是不容忽視的一件往事。
1949年十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共同綱領》規定人民政府保護宗教信仰自由。雲門修建事宜基本完成。虛老自1943年由曹溪來雲門,決心重興大覺禪寺,復振雲門宗風,如是晝夜辛勤,宏規碩劃,巨細親躬,因高就遠,審地為基,大興土木,廣造梵宇,歷時九年,重建殿堂樓閣共一八0楹,新塑大小聖像亦八十餘尊,寶相莊嚴,梵剎清淨,士庶瞻依,衲子雲來。
1951年春,雲門擬於春期傳戒,各地聞訊前來求戒者頗眾。其時適全國「鎮反」運動開始,有湖南某縣不良分子某等混入其中,湖南公安部門追至雲門,將其捉拿歸案。由是之故,遂引起乳源地方當局對雲門寺新老僧眾產生懷疑,甚至誤傳雲門藏有軍械、電台。地方當局乃於夏曆二月二十四日派出百餘人,於午齋時抵寺,將寺團團包圍,寺之左右及後山高地,均架起機槍,對準寺內,如臨大敵,氣氛極為緊張。當時全寺僧人百餘人正在齋堂用齋,均不許離座。為搜尋軍械電台,所有殿堂房舍均經詳細搜查,一無所獲。對於諸執事僧稍有可疑的人員,均次第叫出問話。至掌燈時分始離去。此即海內外一時盛傳的「辛卯雲門事變」的開始。直至夏曆五月二十三日,京穗調查組至寺,一場鎮反擴大化事件始告平息。這場歷時三個月的「雲門事變」,前後被拘禁僧人二十六人。
在「事變」中,由於地方當局對雲門寺作出了完全錯誤的估計,因而認為虛老及全寺絕大多數僧人都是他們眼中的「反革命」,以至對在當時最受崇敬的虛雲老和尚也施以無禮的手段,使他的身體受到嚴重摧殘。在這期間,全寺僧眾百餘人集中禁閉於禪堂者十八日,飲食睡眠均在其中,大小便有軍警看守,使清淨佛地變成了恐怖的監獄。
筆者於1951年夏曆二月初由武昌三佛寺赴雲門受戒,至未旬日,即遭此「事變」,三個月中亦備歷艱危。「事變」平息後,於夏曆六月下旬,虛老抱病為遠道前來求戒者授三壇大戒。此為雲門復興後第一次傳戒,雖然受戒者人數不多,由於天氣酷熱,戒期時間也不長,但風息波平,人心安定,與會者深懷希有之心、難遭之想,實非平時傳戒法會所能匹。
1952年,虛老應京漢諸弟子之邀,於陽曆四月二十七日離開雲門,由佛源、法雲等隨侍北上。至武昌,住三佛寺,因沿途勞頓,遂臥病月餘。寺主大鑫和尚(係筆者剃度師之師祖,1961年寂)為照料一切,殷勤備至。時陳銘樞居士在漢,亦往返操勞,護持照應,頗為周到。至陽曆九月十七日到達北京。初駐錫廣化寺,旋遷廣濟寺。其時亞洲及太平洋區域和平會議在京召開,圓瑛法師、趙樸初居士代表我國佛教徒出席和會。故圓老亦於九月二十三日抵京。九月二十五日上午,北京佛教界在廣濟寺舉行盛大歡迎會,歡迎兩位老人晉京弘法。九月二十六日至十月二日,北京巿佛教界為擁護亞太和會在京召開,在廣濟寺舉行祝願世界和平法會,恭請虛老主壇,圓瑛法師、巨贊法師為副主壇。十月一日,虛老代表全國佛教徒接受錫蘭(今斯里蘭卡)出席和會代表團團長達馬拉塔納法師所獻佛舍利、貝葉經和菩提樹等三件珍貴禮物。十月十五日,虛老在北京代表中國佛教徒向出席亞太地區和平會議的錫蘭、緬甸、泰國、越南等國佛教代表贈送禮品。十一月五日,虛老在京出席中國佛教協會發起人會議,並被推舉為首席發起人。
虛老此次在京期間,適逢李濟深及夫人周月卿七旬雙壽,老人以無量壽佛銅像一尊及詩為賀。詩云︰
「蟠根仙李郁蒼蒼,斡運欣開日月光。
已建神功萬世遠,更扶元化與年長。
清修白業偕賢助,雅咏黃花晚節香。
我愧草鞋錢空費,來依佛壽頌無量。」
是年冬,上海佛教界發起舉辦祝願世界和平法會,虛老應請主法,於十二月十一日由京抵滬。法會自農歷十月二十六日開始,歷時四十九天,至農曆十二月十四日圓滿。虛老在武昌三佛寺臥病期間,筆者亦由雲門返三佛寺侍奉湯藥。虛老病癒晉京,幸得隨侍巾瓶,躬逢其盛,並以此因緣,朝禮五台山及大同雲岡諸勝蹟,至年底始奉命與法雲兄一同返粵。
1953年農曆正月,上海玉佛寺舉辦禪七法會二周,請虛老主法。二周中,每天入堂講開示,由月耀、佛源等記錄整理,編成《虛雲和尚禪七開示錄》出版流通。又應蘇杭兩地佛教界之請,蒞臨主法開示,並發起重建虎丘紹隆禪師塔,重刻宋代徐林所撰〈臨濟正傳虎丘紹隆禪師碑〉文(筆者1984年冬訪虎丘,得知紹隆祖塔又毀於十年「文革」之災)。事畢仍回上海。旋接北京電催赴京出席中國佛教協會成立會議。大會於陽曆五月三十日開幕,六月三日中國佛教協會正式成立。虛老被推舉為名譽會長。會議期間,虛老就中國佛教協會的成立發表感想。(中略)
會議結束後,虛老前往山西大同參禮雲岡石窟後離京,經武漢赴江西廬山養病,暫憩大林寺。時雲居山有數禪人至大林寺參禮虛老,言及雲居勝概,惜殿堂毀於日軍侵略炮火,明代銅鑄毗盧佛像坐於荒煙蔓草之中。虛老得知此狀,惻然傷之,遂發願重興雲居祖庭。在當地有關部門的陪送下,虛老率二三弟子前往雲居,結茅而居,以圖復興。是年虛老當選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委員。
各地僧人聞虛老駐錫雲居,紛紛前往依止,不到一年,座下集百餘人。虛老遂商諸護法,一面組織僧眾實行農禪生活,開荒種地,植樹造林,一面籌集資金,修復殿堂,以安僧眾。所有僧眾亦分為修建與農墾二部,眾皆盡心竭力,踴躍從事。1954年夏,即新建法堂一座,樓上藏經,樓下安禪;新墾農田六十畝,嘉禾滿壟,衲僧滿堂,耕田博飯,儼然百丈家風。
1955年八月十六日至三十一日,中國佛教協會在京召開第二次理事擴大會議,虛老寫成《雲居管見》一文(見《現代佛學》1955年第九期),「以極其愉快的心情,期待這次會議通過成立中國佛學院的決議」。他在文中說︰「佛學院一成立,就可根據這次會議所通過的決議,精研教理,努力修持,以造就弘法人材。」虛老在這篇文章中對新中國的佛弟子應如何適應時代的問題談了他自己的觀點。他說︰「我認為佛弟子的日常生活、衣食住等有可以權變的;唯三學思想,即戒定慧等理論,不能改動。中國千餘年來佛弟子衣食住等制度久與印度大不相同,既然時間、地點、條件都變了,則佛教中的若干生活習慣,自也應因時制宜。談到教義,則『佛佛道齊,宛爾東西,釋迦彌勒,如印印泥。』是以,『同行不妨同人,同見必須同佛。』」
是年冬,虛老擬為山中未受具足戒者傳授三壇大戒,不期全國各地聞風而至者達數百人,不僅食宿無著,而且照管亦甚困難。又以當時全國正開展「肅反」運動,地方當局為維護山中清淨,保證修建工程順利進行,遂協助虛老勸說外地來歷不明者下山。為不使來者失望,虛老根據《梵網經》「自誓受戒」規定,權開方便,為來者開示十戒、具足戒及菩薩三聚淨戒精神,勸令各歸本處,依照山中戒期,於佛前自誓受戒。山中僅留百人,如法入壇。
筆者何幸,於1954年、1955年兩度登山領棒,親見諸方衲子瓶鉢遙臨,打地拋磚,重建梵剎;煙簑雨笠,躬耕南畝。青疇綠畝,繞禪舍以煙霞;寶殿金身,樹法幢於雲端。更有幸者,虛老中興雲居首次傳戒,即得躬逢勝會,並受命司第三引禮之職。承老人耳提面命,言傳身教,得以不辱師命,勉效微勞。
1956年,老人繼續督眾興工,建大雄寶殿、天王殿及鐘鼓樓。雲居各殿堂布局,多仿照南華、雲門殿堂圖式,僅依地形之不同而稍有變化。山中衲子近二百人,開水田一八0餘畝,旱地七十餘畝,收稻穀四萬多斤,雜糧二萬多斤,糧食自給有餘。
1957年,有山陰吳寬性居士發起修路浚湖。自張公渡上山至寺,計十八華里,均拓寬至六巿尺,以便往來行人;修浚寺前明月湖,培植天然風景,使水光山色,相映成趣。
1958年春,「社會主義教育運動」及「反右派鬥爭」在全國佛教界普遍展開,雲居山大眾亦在受教育之列。五月三十日,老人書〈雲居山學習會示眾〉(「大字報」)五言偈一首以告大眾,全文四十八句,是一篇很寶貴的歷史資料。在此席捲全國的政治激流中,出現指向老人之「大字報」或「意見書」,乃意料中事。老人〈示眾偈〉末後兩句說︰「荷蒙賜良誨,感謝愛我厚」,多少道出了虛老當時極度憂傷的心境。
1959年,雲居修建工程基本竣工。以清‧康熙時所修《雲居山志》寄港重印,附錄〈重建雲居山真如寺事略〉,紀述中興雲居因緣及過程。老人自感老病交加,恐來日無多,對眾每作囑托語。十月十三日(農歷九月十二)圓寂於雲居茅蓬。十八日封龕,十九日荼毗,二十一日奉安骨灰於雲居山海會塔中。中國佛教協會副會長巨贊法師等專程赴雲居山吊唁,首都佛教界於十月十七日在廣濟寺舉行追悼會。
虛老圓寂的消息公布後,海內外佛教界同聲震悼。台灣、香港、澳門等地佛教徒均隆重舉行虛雲老和尚涅槃法會。新加坡、美國、菲律賓、泰國、馬來西亞、越南等國華人佛教界均舉行法會,以寄哀思。各地佛教知名人士多撰文表彰虛老一生之道德建樹。茲略舉數例,以見其概。
倓虛法師說︰大師之行履,具見於《年譜》,綜其一生,志大氣剛,悲深行苦。興建梵剎數十處,度生無量,難忍能忍,難行能行,為法忘軀,九死一生。(中略)其建樹、道德、年齒、悟證之偉大高深,為近千年來所罕見。印順法師說︰在禪風掃地的現代,使我們還多少想到一點,也許就是幸有雲長老一人。他的深入禪慧,姑且勿論,他的清苦淡泊,百年如一日,他總是一笠、一拂、一鏟、一背架、一衲隨身,進山如此,退院也還如此,一切為了常住,不圖自己,這是出家人的本色。但是在近代,尤其是位居領導的大德們,就很少這樣了。長老到處修復廢圮的古剎,領導大眾搬磚擔土,坐香參究,二時課誦,半月布薩,保存了古代禪門的風規。尤其是隨緣修復,又隨緣付託,毫沒有居功歸己的私意。
南亭法師說︰人們往往愛以「泰山其頹,哲人其萎」來悼念死者,假如要使這四個字用得恰如其分的話,那麼,民國以來惟有虛雲老和尚當之而無愧。
覺光法師說︰世人論虛老和尚,多從其大處遠處觀之,我則異是。夫佛家要旨,以慈悲為第一。慈能捨己救人,悲能拔苦與樂,(中略)僧律中有六和敬之說,(中略)亦即含有慈悲之意,實為我僧伽輩應守行之規律也。然而實和者少,怠和者多;普和者少,偏敬者多。雲公則以此人多未注重之律儀而能一一實踐行之。觀師每至香港講經說法,有專參拜謁之真實善信、四眾弟子,無論階級,無論貴賤,凡知其蓮宮之處、蘭若之名、青園之所、林下之棲,舟車能至者,無不躬自復步訪問,不敢有違,以表和心,不敢有慢,以表敬心。蓋禮重往來,亦即和敬之意。故港中四眾對於老和尚印象之深,感情之厚,法緣之樂,實有由焉。
陳攖寧先生說︰虛公發願宏法,歷年以來,屢興古剎,如大理雞山祝聖寺、昆明西山雲棲寺、曹溪南華寺、乳源雲門寺,皆除舊布新,宗風丕振。當其事業未成,則竭蹶以赴,而不畏辛勞。及至功德圓滿,則去往他山,而絕少貪戀。其募緣修建,純從護持佛法著想,並未嘗一顧其私。較彼廟產獨占,子孫相傳,為世詬病者,賢愚蓋有別矣。老子云︰「生而不有,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殆亦類是乎!(中略)《易經》云︰「謙謙君子,卑以自牧。」乃儒教之美德。佛教力戒貢高驕慢,亦同此義,虛公以如此年齡,在雲門時尚不辭勞瘁,隨眾出坡。諸方錫杖所臨,亦不肯儼然受人恭敬禮拜。處世接物,一律平等,慈顏溫語,滿座騰歡,而日用四威儀中仍不失其嚴肅。奉養色身,素極儉約,一切與大眾共之。凡此各節,皆難能可貴者。
曉雲法師說︰虛雲和尚一生奇蹟,所謂「坐歷五帝四朝」和「受盡九磨十難」。他的生活多麼豐富,他的人生全部犧牲。唯其豐富,才有價值犧牲,唯能犧牲,才不負其價值貢獻。否則貧乏之人,不能談犧牲或貢獻也。(中略)佛教徒處此凌亂錯雜之際,須具高瞻遠眺之襟懷,以求適應今後發展佛教之設施。《寶篋經》云︰「善教善導,隨宜之法,是名佛法。」在二十世紀末葉之今天,佛教徒應該效法虛雲和尚苦行和犧牲,抱定對己對人,善教善導的宗旨。
詹勵吾居士說︰老人一生行履,總括起來,可說是沒有哪一種苦他不能受,沒有哪一種俗他不能除,沒有哪一種物他不能捨,沒有哪一種眾生他不能教。他是真心無相如虛空,而一任群相之發揮,但群相也損傷他不得。
綜觀虛老一生的業績,可謂功追往聖,德邁時賢。舉其犖犖大端者可以概括為八點︰一曰建寺安僧,二曰振興禪宗,三曰提倡戒律,四曰興學育僧,五曰農禪並重,六曰重視史文,七曰愛國愛教,八曰福利社會。他生平百城雲水,萬里煙霞,中興六大叢林,維護僧伽命脈,在在處處都體現了慈悲救世、度生不倦的大無畏精神。虛老雖是禪宗大德,平生亦以振興禪宗為己任,但他的思想並不偏狹。宗、教並重,禪、淨並重,解、行並重,內(學)、外(學)並重,是其思想的特點。說到虛老內學與外學並重,有一篇紀念文章裡說︰虛雲和尚「對傳戒、講經,做水陸、做法會」樣樣都拿手,對於「建築、墾殖」也樣樣在行。虛老修廟從規劃設計到具體施工,都是他親自主持和督導,從不煩勞他人。對於農事上開墾種植諸項,更是因地制宜胸有成竹。虛老為人志剛志大,心堅行苦,平易近人,大公無私。他的高風亮節,光耀照人,堪稱千秋典範,百代楷模。
虛雲和尚的著作,在「雲門事件」中佚失殆盡。弟子平日記錄的隻言片語,經佛源等整理成編,由香港岑學呂居士輯成《虛雲和尚法彙》在港出版流通。其生平事蹟,亦由岑氏訂為《虛雲和尚年譜》在港台等地出版流通。1962年,老人圓寂三周年之際,筆者亦有《虛雲和尚法彙續編》之輯印。
在紀念老人圓寂三十年之際,適值臨濟宗祖庭──河北正定臨濟寺法乳堂落成,特將禪宗、臨濟宗傳法世系刻碑嵌於堂之兩壁,使佛祖源流一目了然。虛老為臨濟宗第四十三代祖,其名亦列入臨濟宗源流,用志法流永續,燈傳無盡。
虛老示寂荼毗後,其靈骨舍利為雲居山大眾珍藏供養。香港眾弟子首先在芙蓉山創虛雲和尚紀念堂,建舍利塔,以彰老人遺德。1980年以後,江西雲居山、雲南昆明雲棲寺、廣東乳源雲門寺等地均先後建塔供養老人舍利。曹溪南華寺將在今年動工建塔,雲居山真如寺正在修建規模宏敞的虛雲和尚紀念堂。
〔參考資料〕 岑學呂《虛雲和尚年譜》、《虛雲和尚法彙》;淨慧《虛雲和尚法彙續編》。
五十一卷。苻秦‧建元二十一年(385)兜佉勒國沙門曇摩難提譯。收在《大正藏》第二冊。此經是印度北方所傳四《阿含經》中的一種,所說多為漸次趨入佛法的施、戒、生滅、涅槃等道理。隨世人的根機不同,常從各方面來演說一法,隨事增上,以數相次,從一法增至十一法,並說有種種因緣故事,所以叫《增一阿含經》。最初是由曇摩難提口誦出梵本,竺佛念譯傳,曇嵩筆受,共得四十一卷(現行本成五十一卷)。其後半十五卷每品或大段末尾原有的錄偈,因譯人忘卻未譯,經道安與法和加以補訂。但全經譯文未能盡善,後來曾經僧伽提婆略加改訂,因之現行本遂多題作「東晉‧瞿曇僧伽提婆譯」。
此經的內容結構,舊傳有四分八誦,但現行本只有十一法的〈牧羊品〉名下標注第四分別誦,其餘段落不明。全經五十二品,四七二經。即︰(1)〈序品〉。(2)一法,有十三品,一0九經。(3)二法,有六品,六十五經。(4)三法,有四品,四十經。(5)四法,有七品,六十一經。(6)五法,有五品,四十七經。(7)六法,有二品,二十二經。(8)七法,有三品,二十五經。(9)八法,有二品,二十經。(10)九法,有二品,十八經。(11)十法,有三品,二十六經。(12)十一法,有四品,三十九經。各品主題如次︰
(1)〈序品〉第一,彌勒菩薩告賢劫中諸菩薩及諸天等流布此經;又阿難因優多羅曾受持七佛之法,故以此經囑累優多羅。
(2)一法,〈十念品〉第二,說念佛乃至念死是為十念,共十經。〈廣演品〉第三,廣說十念法門,共十經。〈弟子品〉第四,說弟子中阿若拘鄰等百比丘各人專長一法。〈比丘尼品〉第五,說大愛道等五十比丘尼各人專長一法。〈清信士品〉第六,說三果等四十位優婆塞的功德。〈清信士女品〉第七,說難陀陀等三十位優婆斯的功德。以上四品合為一經。〈阿須倫品〉第八,以阿須倫不能觸犯日月比喻波旬不能壞如法比丘,乃至一佛出世無與等者,共十經。〈一子品〉第九,如母愛獨一子女,教使成人,佛誡諸比丘善念專心求於果證,乃至說用不淨想滅五蓋等,共十經。〈護心品〉第十,說心無放逸能滅三漏,乃至常當專精一心念佛,共十經。〈不還品〉第十一,說滅欲、恚癡、慳一法能成阿那含,乃至有一比丘心疑佛說,佛告以利養心重能敗善本,如來所教不虛等,共十經。〈一入道品〉第十二,說依專一心,入賢聖八品道,能證泥洹,乃至利師羅比丘以貪利養致生地獄中等,共十經。〈利養品〉第十三,說修羅陀比丘因貪利養而墮惡道,若滅味欲即能成道,得盡諸漏,乃至帝釋問須菩提病,聞法法生滅之道而悟無我等,共八經。〈五戒品〉第十四,說殺生等墮三塗,不殺廣施人天得道等,共十經。
(3)二法,〈有無品〉第十五,說應捨有無二見。次說法財二施、二業、二思、愚智二相、思惟二法,禮佛、禮法、禮佛寺等,由受法教化及內思止觀二種因緣起於正見,共十經。〈火滅品〉第十六,說難陀由覺淫坑火得度四流,次說有餘無餘等二涅槃,烏豬等二喻,善不善、正邪法、貪瞋癡三毒盡為燭明,八正道業,忍與思惟二力,阿那律說天眼不如慧眼,佛記羅云具足禁戒當漸得道等,共十經。〈安般品〉第十七,佛告羅云修安般法,能證羅漢。次說如來與輪王出世甚難,辟支、羅漢出世亦難,作惡與不造善二法煩惱,邪見不可貴,正見可貴,阿難念欲無厭,佛為說頂生王因緣,說善惡二種知識,周劉槃特及舍利弗化世典婆羅門,提婆達兜勸太子弒父,佛說尊者應行正法等,共十一經。〈慚愧品〉第十八,說慚愧二妙法,說二無厭足,法食二施,斷結即梵志,阿闍世王以醉象試佛,佛降伏醉象,訓誡難陀,使遊天、地獄二境,平等視眾生為佛,佛讚大愛道第一廣識多知,非法言法,法言非法,此二種人為謗如來,應稱譽者加以稱譽,不應稱譽者即不稱譽,此二種人獲福無量,共十經。〈勸請品〉第十九,說梵天請說法,為釋提桓因說捨苦樂二行,斷愛欲解脫法,師子王與阿羅漢二無怖,漏盡羅漢應學,有慧與無慧二法,貧賤與富貴二法,生貧賤家與豪族家二法,以及須深女發大乘心,二住地人,二難遇人,小恩不忘況復大者等,共十一經。〈善知識品〉第二十,說親近善惡二知識,次說曇摩留支入禪三昧觀見前身,供佛與謗佛二因緣,得食染著不染著二喻,近佛遠佛,懈惰與精進,修止觀二法,發歡喜心不懈慢,信施二法難與二種人說,供養父母及菩薩,以慧斷結,除愛離二苦等,共十三經。
(4)三法,〈三寶品〉第二十一,說歸三寶之德,施等三福業,受胎三因緣,心於三寶安住不動,身、口、意三善業,諸根寂靜等三法得漏盡,三病三藥、三患、三惡行,欲、色、痛三法有味著,敬、戒、施三牢要,身、命、財三不牢要等,共十經。〈三供養品〉第二十二,說三應供養,於三寶所種善根,滅三毒使,三事宜覆不宜露,三事宜露不宜覆,生、死、老三有為相,愚智各有三相三法,戒定慧三成道法,少壯等三不可保法,貪欲等三墮惡趣法,貪飲睡三無厭足法等,共十經。〈地主品〉第二十三,佛為波斯匿王說作福無厭當如過去王,次為尊者二十億耳以調琴適度喻比丘學道,提婆長者過去因緣,戒聞施三妙香,佛不與惡提婆達兜相見,並誡阿難莫與愚人從事,不著利養得戒定慧三法,三善趣三惡趣,等、邪、不定三聚,欲恚害三觀,出要、不害、不恚三想等,共十經。〈高幢品〉第二十四,說念三寶得無畏,念三幢得無怖,次說度那優羅,釋種請佛為王,佛說法勝於輪王,佛為五比丘說法,說惠施慈仁自守三法,度三迦葉及弟子等入道,三齋日受八關齋法,三事獲福無量法,長壽王讓國因緣,跋耆國有阿那律等三族姓子,得大善利,三結繫縛人不到彼岸,三三昧不久住生死等,共十經。
(5)四法,〈四諦品〉第二十五,說覺知四諦出苦。次說親近善知識等四法,如來出世四未曾有法,持捨等四擔,胎卵濕化四生,有無結等四人,生而似熟等四果如四種人,捨戒如四種鳥為風所壞,四鳥四雲喻四比丘等,共十經。〈四意斷品〉第二十六,說四意斷為一切諸行所依,最為第一。次為波斯匿王分別先明後暗等四種人,戒、定、慧、解脫四應覺知法,老、病、死、無常如四山,無常等四法印,義法等四辯,世界等四不可思議,四法本末,四種人應起塔,婆迦梨得四諦能盡漏等,共十經。〈等趣四諦品〉第二十七,說舍利弗目犍連能廣演四諦義。外道不能分別欲等四受,如日初升等喻布施四法,四無所畏,四眾成就,四等心,知時等四施功德,四可敬人等,共十經。〈聲聞品〉第二十八,說四大聲聞化跋提長者等入道。次說欲恚等四結覆心,卑、天、梵、佛四座,四大無常,四大廣演義,世出世間四事,四果譬喻等,共七經。〈苦樂品〉第二十九,分別先後苦樂等四種人。次說身樂心不樂等四種人,四梵福,四食,四辯,四不可思議,四神足,四起愛法,四姓同名釋種,慈悲喜護四等心等,共十經。〈須陀品〉第三十,佛印可須陀所說許為比丘。又老比丘無恭敬心,當生龍中,修摩那當見四諦,以及他過去的因緣等,共三經。〈增上品〉第三十一,為生漏婆羅門說以四禪得三明。次說恭敬三寶及持戒四事,四種行跡,四法本,四無量,四三昧,四毒蛇,四恩生天,依戒定慧解脫四賢聖道成佛,覺休息等四樂得四諦之法,比丘當修無常想,斷欲、色、無色愛,多誦經唄不如思惟四緣之法,行法得道等,共十一經。
(6)五法,〈善聚品〉第三十二,說信等五根為善聚,五蓋不善聚。禮佛有五功德,比丘當滅五結修五根,多耆奢造偈第一,說天子五衰相證道因緣,又五事不可得,病人及瞻病人五易瘥法與五不易瘥法,惠施五功德,應時施五事等,共十二經。〈五王品〉第三十三,為波斯匿等五王說眼等五欲法。次說尸婆羅與五百童子出家因緣,五破欲比丘,不淨觀能除欲縛,掃地五事,掃塔五事,長遊行人五難事,不多遊行人五功德,一處住五非法,不一處住五功德,寧投身猛火亦不破戒,應修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等,共十經。〈等見品〉第三十四,說當思五陰無常、苦、空、無我,述流離王滅釋種事及其過去因緣。諸天有五衰相。出家有五毀辱法,雞頭梵志證果因緣,世間有五事不可得,五種人不可治療,阿須倫被五天所繫縛,比丘也同樣為魔所縛,五陰為滅法等,共十經。〈邪聚品〉第三十五,說五事邪聚、五事正聚。如來出世五事,有五種施無福,有五種施得大福,人無放逸則破魔五縛,比丘應有五想,有五時不向人禮,毗舍羅因五道大神證果因緣,女人有五種惡,五陰不牢固,僧伽摩知五陰無常降魔證果等,共十經。〈聽法品〉第三十六,說隨時聽法有五功德。次說造浴室五功德,施楊枝五功德,屠牛等人必墮惡道,佛因帝釋五因緣請為母說法,五王為佛造大神寺等,共五經。
(7)六法,〈六重品〉第三十七,說舍利弗神力,目連神足各皆第一,身口意三業慈與同利、同戒、同見等六重法,令毌忘失。次說六界、六入、六識、六比丘快樂法,咒願六德,求六通等當念戒德具足,六法入地獄,六法生天,六法至涅槃,觀六入因緣生滅,不護六根為不修梵行,及記薩遮尼犍子見佛當盡苦際等,共十經。〈力品〉第三十八,說凡常六力,比丘當學佛以大慈為力,弘益眾生。次說鴦掘魔賊值佛得阿羅漢道因緣,三惡道與三善道,滅六塵六入等內外六事,施等六法無厭足,滅六見法,乃至喜益王成辟支佛因緣,觀六情法,思惟六情無主,波斯匿王增六事功德,佛以六事應受禮拜,輸盧降伏六師外道,佛說六情染著則流轉等,共十二經。
(8)七法,〈等法品〉第三十九,說七法受樂漏盡。次說發心出家乃至成無漏七時,七事喻無善、退善、不進及四果,七事喻比丘淨戒乃至魔不得其便,七神識住處,如來出世有七覺意現,比丘不必慕輪王七寶,應修梵行現身證果,童真迦葉解七喻義因證羅漢,七車喻戒清淨乃至得涅槃等,共十經。〈七日品〉第四十,說七日出時世界無常。次說比丘有七不退轉法,七覺意能治貪欲等七使,七人可事可敬,毗羅先長者七日應命終墮落,阿難度令出家乃至生天,七斷諸漏法,七事增益功德,於出入息修死想,欲存七日乃至一日皆放逸行,七尼犍子七倮形人等非梵行人,迦旃延廣演七使義等,共十經。〈莫畏品〉第四十一,說斷三結名不退轉義,七死七生盡苦際。次勸梵志死七男兒勿為無常苦惱,觀七善處,修七法得七覺意,佛以八種道及七覺法寶付囑迦葉阿難,共五經。
(9)八法,〈八難品〉第四十二,說三惡道等八難。次說八正道離八大地獄,佛度君荼羅比丘尼等,佛八未曾有法,以八因緣而天地動,八大人念,佛以八法勝八部眾,讚八處惠施,說惠施八德,八邪趨泥犁,八道向涅槃等,共十經。〈馬血天子品〉第四十三,為馬血天子說八正道得盡世界邊際。次說八關齋法,以八事至海喻人至涅槃,貪著利養則離八正道,由八正道度生死難,度阿闍世王雖不得八正道,而得無根信,當除隨世回轉八法,不著世間八法,四果四向等八種人不著生死等,共十經。
(10)九法,〈九眾生居品〉第四十四,說當離九眾生居處。次說施願九德,惡比丘成就九法不成道,孔雀九法以喻比丘顏貌端正等九善法,當捨女人繫縛男子九法,不著四大乃至涅槃為諸法本,九種人離苦患,九種人可貴可敬,為滿呼王說朱利槃特比丘的德行,豫知人情等九種人,善知識為全梵行人眾生性行不同想念各異,故知有九眾生居與九神所止處等,共十一經。〈馬王品〉第四十五,說女人有不淨等九惡,過去商人墮羅剎國商主乘馬王脫難因緣。次說比丘有九法不得長大,於四事供養當念少欲知足,世出世等九食,修慈當得盡漏,空三昧為王三昧等,共七經。
(11)十法,〈結禁品〉第四十六,說有十事功德,如來為比丘說戒。次說聖賢所居有十事,如來十力,十念法,比丘親近國家有十非法易招譏嫌,國王比丘各有慳貪等十非法,持戒等十法,一論一義一演乃至十論十義十演,比丘當修白骨等想,令一著欲比丘重修十念證果,共十經。〈善惡品〉第四十七,說十惡墮落,十善生天,十念到涅槃。次說殺盜淫妄等十惡報,誡比丘等當思十功德論,羅云無身口意等十過,施主奪還施物與人非平等施,十善除邪見,眾生百歲中其行性異等共十經。〈十不善品〉第四十八,說十不善業果報。次說過去七佛廣略二戒因緣,彌勒下生成佛時教眾修十想事,師子長者供養舍利弗等,佛為羅云說供養十人多福,等壽比丘入金剛三昧故事等,共六經。
(12)十一法,〈牧牛品〉第四十九,說牧牛有得失各十一法,比丘亦有得失各十一法。次說比丘應成就十一法,佛因十大弟子及提婆各將徒眾經行,因說善惡各以類相從,莫與惡知識共事,五通與六通不同,阿羅漢十一法,佛為比丘釋十二因緣法,十一種人不得八正道,讚一座食法,息心為沙門,清淨為梵志,提婆達兜成辟支佛因緣,修慈心得十一果報等,共十經。〈禮三寶品〉第五十,說禮佛等當行十一法。次說禮法當念十一事,禮僧當專十一法,大天王等以世法相續,如來今以出世法累囑阿難,說四大泥犁之人罪報相,佛知五趣五趣道與涅槃涅槃道,雪山大樹五事長大,人亦以信戒等五事長益,誦十二部經須知義依行,眾生因無明長夜受苦,大小二劫,共十經。〈非常品〉第五十一,說眾生流轉生死,墮泪流血多於恒水。次說須菩提思惟無常成辟支佛,應除五弊斷五結,精進比丘當具足戒律等,寧睡不造惡業,記阿那邠祁四子將來出家證果,阿那邠祁聞法生天,為阿那邠祁說四種婦,五陰身不可甘處,當求方便降伏於心,共十經。〈大愛道般涅槃品〉第五十二,大愛道等涅槃,佛自供養大愛道以報養育之恩,婆陀過去供佛求作女身,生死劫長應生過患。次說聞法有五功德,施主有五功德,施心宜平等,三業以意行為重,生死等四苦難免,十惡報劇,為波斯匿王釋十惡夢等,共九經。
聲聞乘各部所傳之《阿含》,各各不同,《增一阿含》秦譯本究屬於何部所傳,舊時已有一致的意見。因此經有〈序品〉,又有十一法,顯然非一切有部所傳。所談義理有些近乎大眾部的主張,大眾部為大乘所自出,經中又承認大乘,所以此經大概是大眾部的傳本。
《增一阿含》全部梵本已佚,近年在新疆地方發現的梵文斷簡中,僅有一種,相當於《增一阿含》卷三十三〈善聚品〉第五經《歲經》。
本經全部譯出的前後,有不少零譯本,現存者有《阿羅漢具德經》三十種。另有雜經四十四篇一種,後漢‧安世高譯,係部分《增一阿含》的譯本(與全譯本的原本不同)。從前雜在《七處三觀經》一起,經今人考訂才分別出來。
《西藏大藏經》中無《增一阿含》全譯,僅有零本三種。(1)《增一阿含》卷二十四〈高幢品〉第一《幢經》。(2)《增一阿含》卷二十五〈四諦品〉第一《諦經》。(3)《增一阿含》卷四十九〈放牛經〉第十經。
《增一阿含》與南傳巴利文《增支部》對勘,四七二經中,僅有一三五經相同,不足三分之一。其餘勘同巴利文《長部》的約二經,同於《中部》的約三十三經,同於《相應部》的約四十六經(詳見赤沼《對照目錄》)。(田光烈)
◎附︰印順〈讀「大藏經」雜記〉(摘錄自《華雨集》三)
古代譯出的《阿含經》,每部都含有多數的經典,在長期的抄寫流通中,不免有缺佚與次第倒亂的情形。(中略)
《增一阿含經》,是由曇摩難提誦出而翻譯的。譯經當時的釋道安,在〈增一阿含經序〉中說︰「四十一卷,分為上下部。上部二十六卷,全無遺忘;下部十五卷,失其錄偈。(中略)合上下部,四百七十二經。」依安公說,似乎全部完整的誦出,只是下部(以全經五十一卷來說,下部約為後十八卷)沒有「錄偈」而已。但現在所見到的,沒有所說那樣的完整。前三十二卷、三十八品中,有十二品沒有「錄偈」,這能說「全無遺忘」嗎﹖反而與下部相當的十四品中,卻有五品是有「錄偈」的。經文的錄偈不全,也就是誦出者對經文次第的記憶不全,經文就有顛倒錯亂的可能。依經中的「錄偈」,可以指出次第錯亂的,有︰
(1)(卷七)〈一入道品〉第十二與〈利養品〉第十三間的錯亂︰〈利養品〉末「錄偈」說︰「調達及二經,皮及利師羅,竹膊,孫陀利,善業,釋提桓。」比對經文,「調達……師羅」,是〈一入道品〉的七、八、九、十──四經;「竹膊……提桓」,是〈利養品〉的三、五、六、七──四經;「竹膊」與「孫陀利」間,有四「那憂羅」經︰全偈有九經。剩下〈一入道品〉的一……六經,〈利養品〉的一、二經,共有八經,也可自成一品。
(2)〈安般品〉第十七,〈慚愧品〉第十八,〈勸請品〉第十九──三品間的倒亂︰〈勸請品〉二經下,有「錄偈」說︰「羅云、迦葉、龍,二難(陀)、大愛道,誹謗、非、梵請,二事最在後。」依偈比對,「羅云」是〈安般品〉一經;「迦葉……非」,是〈慚愧品〉的四、五、六、七、八、九、十──七經;「梵請、二事」,是〈勸請品〉的前二經。以上十經,成一偈一品。〈勸請品〉三……十一──九經,別有錄偈,自成一品。〈安般品〉除了第一經,還有十經,也自成一品。〈慚愧品〉僅剩前三經,一定有所脫落了。
(3)〈聲聞品〉第二十八,與〈須陀品〉第三十間的倒亂︰〈聲聞品〉末「錄偈」說︰「修陀、須摩均,賓頭、塵翳、手,鹿頭、廣演義,後樂、柔軟經。」「賓頭……柔軟」,是〈聲聞品〉全品七經;「修陀、須摩均」,是〈修陀品〉全品三經。依「錄偈」次第,〈修陀品〉應在〈聲聞品〉前,而且只是一品(十經)。依上來三偈,可見在一法、三法、四法中,有「錄偈」也還是有倒亂的。
《增一阿含經》的次第倒亂,實由於誦出者的遺忘。除「錄偈」外,還可以從次第去發見倒亂。《增一阿含》是增一法,從一法到十一法(說一切有部本,以十法為止)的次第,是結集者依據的原則。然(四十五)〈馬王品〉是九法,而第五經說「聲聞部」、辟支佛部、佛部──三乘行,而稱歎(佛的)慈心最勝;第六經說三三昧耶,而以空三昧為王三昧;第七經說佛、法、眾(僧),三寶的沒有三毒。這三經都是三法,卻編在九法中,顯然是錯亂了!《撰集三藏及雜藏傳》說︰「難(問答一一,比丘念佛,以是調意,故名增一。(中略)十一處經,名放牛兒,慈經斷後,增一經終。」一法以念佛為始,十一法以〈放牛兒品〉的慈經為最後,這一次第,與《增一阿含經》是大體相近的。如(四十九)〈放牛品〉,以放牛十一法為第一經,慈心十一功德為最後。但〈放牛品〉第八經,說沙門、婆羅門行,沙門、婆羅門義;第九經說五逆──調達的事緣,都與十一法不合。反而〈放牛品〉後,(五十)〈禮三寶品〉的一至三經,說禮佛、禮法、禮僧,當念十一事,倒是應該編入〈放牛品〉的。〈禮三寶品〉第四經以下,(五十一)〈非常品〉,(五十二)〈大愛道品〉,都不是十一法,與增一法的編次原則不合!可說是誦出者忘失了次第,一起編在後面而已。《中阿含經記》說︰起初,《增一》與《中阿含》等,「違失本旨,名不當實,依稀屬辭,句味亦差,良由譯人造次,未善晉言,故使爾耳」。《增一阿含經》,雖在洛陽修正一番,遠不如在建康重譯的《中阿含經》來得好。次第錯亂,文義又不善巧,在我國所譯的《四阿含》中,《增一阿含經》是最不理想的。
〔參考資料〕 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十章;楊郁文〈增壹阿含經題解〉(《佛光大藏經》〈增一阿含經〉卷首);赤沼智善《漢巴四部四阿含互照錄》。
持哀愍之念以憐物之謂。慈悲是佛道門戶、諸佛心念。南本《涅槃經》卷十四云(大正12‧698b)︰「一切聲聞、緣覺、菩薩、諸佛如來,所有善根,慈為根本。」《觀無量壽經》云(大正12‧343c)︰「佛心者,大慈悲是,以無緣慈攝諸眾生。」又,慈悲為萬善之基本、眾德之伏藏。《大智度論》卷二十七云(大正25‧256c)︰「慈悲是佛道之根本,(中略)亦以大慈悲力故,於無量阿僧祇世生死中,心不厭沒。」
《十住毗婆沙論》卷一嘗謂,自大悲無生之母,生一切諸如來。以是佛道修行之最初,以五停心治諸亂心,立慈悲觀對治瞋恚,修行漸進。或以四無量,或以信等十行等,皆不離此慈悲憐愍之念。復立悲智二門,表佛法之覺德,並以觀音象徵彌陀之慈悲門、普賢象徵釋迦之慈悲門。《慈悲道場懺法》卷一云(大正45‧922c)︰
「此慈悲諸善中王,一切眾生所歸依處,如日照晝,如月照夜,為人眼目,為人導師,為人父母,為人兄弟,同歸道場,為真知識,慈悲之親,重於血肉,世世相隨,雖死不離。」
若別釋「慈悲」二字,則有拔苦義及與樂義,以及生緣(眾生緣、有情緣)、法緣、無緣三慈之釋。茲略釋如次︰
(1)拔苦與樂︰此有二說︰一謂以拔苦為慈,與樂為悲;二謂與樂為慈,拔苦為悲。關於前者,南本《涅槃經》卷十四云(大正12‧696a)︰「為諸眾生除無利益,是名大慈;欲與眾生無量利樂,是名大悲。」曇鸞《往生論註》卷下云(大正40‧842b)︰「拔苦曰慈,與樂曰悲,依慈故拔一切眾生苦,依悲故遠離無安眾生心。」關於後者,如《大智度論》卷二十七云(大正25‧256b)︰「大慈,與一切眾生樂;大悲,拔一切眾生苦。」《十地論》卷二云(大正26‧134a)︰「慈者,同與喜樂因果故;悲者,同拔憂苦因果故。」,其他如《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一、《順正理論》卷七十九等,亦有是說。
對此,諸經論各有解釋。《華嚴經探玄記》卷十謂乃由於有通、別二義,若依通論,慈悲共具拔苦、與樂之義;若依別論,則各有分屬。《大乘義章》卷十四謂慈、悲雖同為無瞋性,但以四義不同而二分,一以功能不同,故悲能拔苦,慈能與樂;二以治患不同,故悲止害覺,慈息貪欲,又,悲能除微細之瞋,慈能遣粗重之瞋;三以境界不同,故悲心多緣苦眾生而起,慈緣無樂眾生而起;四以得報不同,故悲得空處,慈生遍淨。
(2)三緣之慈悲︰略云三慈。《往生論註》卷上云(大正40‧828c)︰「慈悲有三緣,一者眾生緣是小悲,二者法緣是中悲,三者無緣是大悲。」此三緣之說,南本《涅槃經》卷十四、《佛地論》卷五、《大智度論》卷二十、卷二十七、卷四十等書皆有詮解。此中,《大智度論》所述之三慈如次︰
1.眾生緣慈︰非但緣一切眾生而起慈悲,也是緣眾生相而起,故云眾生緣。即緣某甲某乙等眾生之姿而起,故云眾生緣慈悲。
2.法緣慈︰諸聖者破吾我相,滅一異相,觀眾生但為五陰假和合而起慈悲。亦即此等眾生,不知法空,妄起欲念,故聖者憐之,令隨意得樂。
3.無緣慈︰佛心不住有為、無為性中,不住過去、未來、現在世,知諸法不實、顛倒虛誑之相,心無所緣,故以其無緣佛心,愍念眾生不知諸法實相,往來五道,執著諸法,分別取捨,為此,令眾生得諸法實相之智慧。
此外,《涅槃經》又舉二義,一義緣貧窮眾生而施予樂,此名眾生緣;緣彼眾生所須之物,而施之,名法緣;緣如來,名無緣。如來永離貧窮,受第一樂,故不以眾生緣、法緣為可緣,故云無緣。而欲以大樂與眾生,故云無緣慈悲。此乃就化益而分三緣。另一義謂,緣一切眾生、父母、妻子、眷屬,名眾生緣;不見父母、妻子、眷屬,見一切諸法皆自緣生起,名法緣;不住法相及眾生相,任運而轉,名無緣;此與《大智度論》所說相合。
◎附一︰印順〈三種慈〉(摘錄自《大樹緊那羅王所問經偈頌講記》)
「無我」與「慈」,這兩者要如何才能平等呢﹖也就是要如何才能相應呢﹖佛法中說到,菩薩智慧越高,慈悲就越大;並非是有了慈悲便沒有了智慧。假如只有慈悲,沒有智慧,則無異於凡夫;只有智慧,沒有慈悲,那麼這種智慧也就和小乘一樣了。所以菩薩應該是悲智一如;大乘法應該是慈悲與智慧平等的。那麼要如何才能使得慈悲與智慧平等呢﹖
佛法之中有不少話是為佛教徒所常說,而幾乎成為口頭禪的,比如︰同體大悲、無緣大慈等。但「同體大悲、無緣大慈」所指的是什麼﹖在這裡我們必須要有一番分別,才能了解何以菩薩在通達了一切法空的境界後,還能夠有慈悲心。
我們先要知道,慈悲心究竟是如何生起來的﹖慈悲心是緣眾生而生起的。如果不知道有眾生,則慈悲心是無論如何也不會生起來的。不論是對於我們的親屬或朋友,甚或是小動物,當見到他們的苦痛時,我們便發起了慈悲心,想要消除他們的痛苦(這是悲),或者是使他們得到快樂(這便是慈),既然緣眾生而生起,那又怎麼會是無緣大慈﹖般若與慈悲,如何能合得起來呢﹖
佛法中,慈(悲)有三類︰第一類是眾生緣慈︰是緣眾生而起慈心。由於在生起慈悲心時,心境上便顯現了一個一個的眾生。平常我們見到眾生,總會把他們當做是一個個實實在在的獨立自體。比如,當見到一位多年未見的老朋友,內心中會有種種感想,他變老了、變瘦了,或者是變胖了等等;總會把他當做是固定的個體,而只是瘦弱或肥大。似乎這個人的本身,是一定的,不會有什麼變化的。因此,我們對於眾生,總是執著於他各人有他的實有自體;人人有此觀念,以這樣的認識再來起慈悲心,便是眾生緣慈。眾生緣慈修得慈定的,可以得生梵天。
第二種是法緣慈︰其境界的程度較高,已經超出一般人之上。他所見到的個體,張三是張三,李四是李四,人還是人,狗也仍然是狗;但他了解到我們所見到的一個個眾生,實際上並沒有什麼永恒不變的東西,可以說他已經體解了無我的真理。但是無我,並沒有抹煞眾生的生死輪迴;生死還是生死,輪迴還是輪迴,眾生還是眾生,不過其中沒有了實我,只有「法」的因緣起滅而已。佛在阿含經裡便說到︰人只不過是六根和合,除眼、耳、鼻、舌、身、意之外,要求「我」是不可得的。佛又分析,人不外是色、受、想、行、識五蘊和合;或者是不外乎地、水、火、風、空、識,這六大結合起來便成為人,此外求人,再不可得。所以佛一再宣說,除了「法」之外,根本就沒有如外道所想像的,一個永恒不變的真我。如此一來,則好像只有幾種元素,只有法而沒有了眾生,這在佛法,便稱之為我空,沒有真實的我,而只有諸法因緣和合的假我而已,如此,則見到眾生,儘管他沒有「我」,但是由於因緣和合而起煩惱、造業、受果報;一下子得升天上,一下子又生在人間,歡喜不了多久,又有新的苦惱,永遠是在那裡哭笑不已。若由此而生起慈悲心則為法緣慈,這在一般人是不可能做到的。大多數的人所具有的,是眾生緣慈;若談到眾生的苦惱,總想成有個實實在在的眾生在那裡苦惱著。
法緣慈,必須是在證悟了聲聞乘的聖果以後而起的慈悲心,但這還不能一切法空與慈悲相應。在證得聖果的,雖決定不執諸法實有,但心目中的「法」,還是呈現實有的形相。如對六根、五蘊,看成實在存在著的;沒有證得的學者,就會在法上執著,而成「法有我無」的思想。舉個例子來說︰平常人見到書,便會把書當做是實實在在的。而法緣慈的人,便會了解書是一張張的白紙裝訂起來,然後在白紙之上寫了黑字。同樣是書本,它卻可以是令人起恭敬心的經典,也可以是一本普通的小說,甚或是一本禁書等等。因此,知道書本是不實有的,但是他卻執著於那一張張的紙與那些黑字,認為它們是實有的;所以小乘人,多數認為除了「法」之外,假我是不存在的。法緣慈就是這樣,雖然知道眾生無我,但卻有眾生的假相;否則,連眾生相都沒有了,怎麼還會起慈悲心呢﹖法緣慈就是二乘聖者的慈心,依凡夫境界來說,已經是相當地高深而不能得了。
最高深的慈悲,是「無緣慈」。小乘人所執著的法,在大乘人看來,依然是屬於因緣和合的。我們的身心活動,依然是由因緣和合而生起變化;那麼不但眾生是由因緣假合,即使一切法也是由因緣假合,這樣才能夠了解到一切如幻如化,並沒有真實的眾生與法。在我法皆空,因緣和合,一切法如幻如化之中,眾生還是要作善生天上,或是作惡墮到惡道,享樂的享樂,痛苦的痛苦,在生死輪迴之中永遠不得解脫。菩薩便是在這個境界上生起慈悲心。如有一個人很早便去就寢了,不久之後,大家聽到他的驚懼喊叫聲,跑去一看,知道他是做了惡夢,但是叫他卻又不容易叫醒。這時,我們就很容易地想到,他夢中所見的,明明就是虛幻不實有的東西,但是他的痛苦卻又是如此真切,如此深刻。菩薩眼中所見到的眾生,沈溺在苦海中便是如此的情況。
因此,菩薩並非見到了真實的眾生,或真實的法而起慈悲心的。他是通達了一切法空之後而起慈悲心的,這便叫做「無緣慈」。在一切法空的深悟中,不礙緣有,還是見到眾生的苦痛,只是不將它執以為實有罷了。到這時,般若與慈悲二者便可說是合而為一,這才是真正的大乘慈悲,所以又叫它為「同體大悲」。一切法都是平等的,而就在這平等中,沒有了法與眾生的自性,而法與眾生宛然現前。即空而起慈,這便叫無緣慈。所以講到佛菩薩的慈悲,這其中一定有般若,否則便不成其為真正的慈悲。講到般若,也必須包含了慈悲,否則這種智慧也就不是佛菩薩的智慧了。
◎附二︰〈無慈悲〉(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無慈悲,謂欠缺慈悲心之意。指佛、菩薩以外之一切有情。蓋慈悲乃伴隨著智慧的最高德性,且佛心亦可以用「大慈悲」之語表示。
主張慈、悲的本性是無瞋善根的說一切有部,將慈、悲分為心、心所,認為佛的大悲(慧)與慈悲(無瞋)的法體不同,此乃有部特殊教學的法分別。大乘佛教則主張心所無別體、本質無別。又,就「慈悲」一語而言,與眾生樂謂慈(maitrī),拔眾生苦是悲(karuṇā)。慈、悲與喜、捨合稱四無量(又稱四梵住),也就是根本靜慮中的勝功德。如無量之語所顯示,慈悲是以無量眾生為對象,愛念、憐愍無量眾生,進而加以根本救濟。剋實而言,只有佛、菩薩具有此德,二乘有學聖者因為專念自行,所以無慈悲。依《大毗婆沙論》卷一四0所述,有學聖者無論是現在修或未來修,皆不成就無量慈悲。但是,同是二乘的阿羅漢,在其位中修四無量心,以四無礙智得利他口業力,修願智而知眾生一切念願希望,修無諍智止息一切眾生心中之諍及眾生間的鬥爭,所以阿羅漢具有慈悲。
凡夫是被慈悲的對象,此等人即使行慈悲亦不完全,所以畢竟而言是「無慈悲」的。天趣生類是有漏善的異熟果,僅享受一向果的樂淨之境,並不重視以其他眾生為所緣的利他行,因此,此類眾生同為無慈悲者。地獄、鬼、傍生等三趣有情,皆受自身苦所逼迫,無有餘裕兼顧其他,因此同是無慈悲。
◎附三︰歐陽漸〈起悲〉(摘錄自《支那內學院院訓釋》〈釋悲〉五)
誰不有悲性,誰不欲起悲度眾,名字遠聞。然無方便,悲不得起。悲不得起,或怖自苦而為聲聞,或破自惑而成緣覺;是故直往菩薩起悲第一。起悲方便第一中之第一。(1)多聞,(2)清淨,(3)不離眾生,(4)發願布種,(5)修慈滋潤,(6)多作功德,(7)觀眾生苦,(8)觀眾生倒惑,(9)取相作觀,(10)習以成性。茍能如是十種方便殷重不已,悲念不生,如來世尊則為妄語。
云何多聞而起悲耶﹖智由悲起,悲亦由智起。悲起之智,能自抉擇,加行根本,及與後得,遂爾次第而成。起悲之智,數他珍寶,七事四理,深信不誣,遂爾知見有力觸感根心。是故必得多聞而後知苦真實,知苦真實而後不同苦役,不同苦役而後能觀眾生役苦以起悲。必得多聞,而後知法真實;知法真實,而後不同法執;不同法執,而後能觀眾生執法以起悲。若不知苦真實,則又不能代眾受苦;不能代眾受苦,雖或能悲,乃亦不能念念相續。不能念念相續,剎那已滅,烏得謂其真能起悲。若不知法真實,則事有觸而應悲者,由衷而出不免為世俗附庸,非由衷出不墮於口惠之隨風,即墮於感情之躁動。凡若此者,又烏得謂其真能起悲﹖
云何清淨而起悲耶﹖五百鹽車截渡渾濁喪真,滄浪之清物來必鑑,久氛塵境,黑暗冥頑,不染一埃,空靈照燭。感觸捷應之機,捩則失用,淨則精通,理固然也。是故物至而悲起者,清淨無穢之心境也。《大寶積經》︰如是大悲由於不諂而得生起,譬如虛空永出離故。如是大悲由於不誑而得生起,從增上意而出離故。如是大悲非由詐妄而得發起,從如實道質直其心而出離故。如是大悲由於不曲而得生起,極善安住無曲之心而出離故。如是大悲由彼無有憍高怯下而得生起,一切有情高慢退屈善出離故。
云何不離眾生而起悲耶﹖悲是能緣,眾生苦惑是為所緣。草木河山,騷士情人因之而多感。羗無寄托,則秋風肅殺,或亦喜彼威剛,落日昏黃,時則賞其索寞。唯夫有情疾痛相對黯然,蓋未有不悲從中來也。空山趺坐,飛鳥不聞,足音跫然,定中憎擾。肝膽楚越,人事迷茫,苦且不知,從何悲起!是故大乘大悲,當處人閒塵坌闠鬧,然後乃得眾生業惑情偽離奇,然後有動乎中,酸辛悲憤。奈何菩薩如彼聲聞,了自業緣,避人逃世。是故《大莊嚴論》︰菩薩大悲,略以十種眾生而為境界。《菩薩藏經》︰菩薩大悲,略以十六眾生而為所緣。
云何發願布種而起悲耶﹖行菩薩行但是行願,發願為因,願滿為果,因果不二,但是其事,不必事圓。是故不能起悲,但應悲願。願則易舉,德輶如毛故。願不可毀,金剛不壞故。願則能引,招同類故。願則能續,恆長養故。願則不斷,恆希望故。願則能展,久具計故。願則能赴,機相應故。願則能任,力漸充故。是故不能起悲,但應悲願。悲願者何﹖不捨眾生而已。眾生與悲,如命與息,當願眾生起悲第一。《華嚴》〈淨行〉︰百四十一,當願眾生,願在發心前。《瓔珞本業》︰有二十四,當願眾生,願在發心後。佛前佛後皆普賢行,而皆行願,願此眾生,願此眾生大悲無已,盡未來際。
云何修慈滋潤而起悲耶﹖取與捨對,樂與苦對,交相繫屬,即交見栽培。與之以樂,不能不拔之於苦。悲為因緣,慈為增上,因緣增上,乃得成辦,法性自爾,智者能知。《大莊嚴論》︰悲樹六事成,根出以慈潤,由有慈者見他苦已生悲苦故。云何多作功德而起悲耶﹖菩薩功德,十波羅蜜。施度、忍度、力度,詳於威力。進度、智度,詳於功德;慧詳多聞,戒詳清淨;願度詳願。惟禪方便須續而談。捨身代苦,若覺其難,即應退墮,但告奮勇,而難為繼。故有方便修三三昧,五蘊皆空,無願,無作。此觀若成,能所俱寂,三輪清淨,得大涅槃。然三三昧若無方便,必乘果報生長壽天,退失悲心,墮於小外。因悲而空,因空而悲,禪與方便,交相利用,有益無危。《大智度論》︰大慈大悲用方便力,不隨禪生,不隨無量生,不隨四無色定生,在所有諸佛於中生。眾生著空墮大地獄,是故菩薩深入大悲,悲因緣故得無量福德,生值諸佛,從一佛國至一佛國。是故大悲不妨實相,諸法實相不妨大悲。
云何觀眾生苦而起悲耶﹖諸聖聲聞,苦諦現觀,證苦深遠,厭俱行心,相續而轉,悲故微薄。菩薩正觀,墮百一十極大苦蘊,正熏心故,悲亦正強。是百一十應悉披陳。云何是耶﹖(1)流轉苦;(2)欲癡苦;(3)三苦;(4)別離斷壞相續畢竟苦;(5)貪瞋疑悔惛沉睡眠苦;(6)因果財護無厭變壞苦;(7)生老病死怨愛不得苦;(8)寒熱飢渴,自逼他逼,及不自在一類威儀苦;(9)自他親財戒見無病現法後法一切衰損苦;(10)食飲衣乘莊嚴器物香鬘樂伎照明給侍一切乏匱苦。如是增數有五十五。宿因現緣有一切二苦,長時猛利雜類無閒有廣大四苦。獄鬼傍生善趣所攝有一切門四苦。他觸自纏現造當趣界不平等有邪行五苦。父母妻子奴僕朋友財位自身一切流轉有不定六苦。長壽端正多智勝人族富大力一切不得有不隨欲七苦。妻子貪增飢儉怨敵野難屬他根缺擯殺一切損惱有違害八苦。壞時盡時老病死時無利無譽有譏希求一切必至有隨逐九苦。無樂受因不斷結尋逼匱不平愛壞麤重有一切十苦。如是增數復五十五。此百一十,是菩薩行悲所緣境。緣此境故,悲不生起,是為木石,悲有情類。
云何觀眾生倒惑而起悲耶﹖如來大悲三十二種救護眾生,眾生於法發生顛倒有二十四,又於有情發生迷惑而有其八,如來一一觀諸眾生而起大悲,而為說法,菩薩大悲依此修習而得生起。云何然耶﹖一切法無我人眾生壽者,而眾生以為有,菩薩於此而起大悲。一切法無體無住,無執藏主宰事物我所,而眾生以為有!菩薩於此而起大悲。一切法無生無滅無垢,離三毒,無來去,無造作戲論,而眾生以為有,菩薩於此而起大悲。一切法空無相無願,緣生靜寂,而眾生以為不然,菩薩於此而起大悲。是謂觀諸眾生於法顛倒有二十四而起大悲。世間眾生,諍論瞋恨,倒見邪行,饕餮互陵,為妻子役,惡友近習,邪命自活,居家濁穢,墮小捨智,菩薩於此而起大悲。是謂觀諸眾生於有情迷有其八事而起大悲。菩薩若能如此修習,大悲熏熾,則為已入阿鞞跋致。
云何取相作觀而起悲耶﹖《大智度論》︰菩薩學悲無量時,先應發願,願諸眾生拔種種苦,取拔苦人相攝心入禪,自諸親族至十方界。取相作觀雖近小定,然入觀根本,一主厭棄,一主拔濟,所趣自不相淆,方便不妨一致。云何習以成性而起悲耶﹖酒嗜痂癖,吾生以爾為命,人之所惡,彼之所好。中有開導,臨事不造。法性自爾,悲亦何獨不然。從他苦生悲,從悲生自苦,從苦拔他苦,從拔他生樂。夫至於樂,則成癖成嗜,非此不適。是故信行位怖苦,未見自他等,未觸如實苦,習而未性故。淨心位怖苦,已見人畜等,已觸如實苦,習已成性故。銅鐘感應,天下易事,無過成性,菩薩念哉。
〔參考資料〕 舊譯《華嚴經》卷三十七;《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一;《說無垢稱經》卷四;《十住毗婆沙論》卷一;《菩薩地持經》卷七;《大毗婆沙論》卷二、卷四十四、卷八十二;《順正理論》卷三、卷三十七、卷三十八、卷四十四、卷七十九;《佛教哲學思想論集》二(《現代佛教學術叢刊》{37});道端良秀《中國佛教と社會福祉事業》;中村元《原始佛教の思想》上;《俱舍論》卷二十九。
現代中國大陸之著名居士。法號龍尊,亦號心示、樂生,別號老念、不退翁。自幼早孤,母親梅太夫人篤信佛教,淨行超倫。居士性自純孝,常隨侍母親梅太夫人與舅父梅光羲居士聽經聞法,參謁耆宿大德,聞習薰陶,志趣超群。
二十歲,就學於北京大學工學院。大學期間學業成績優秀,性格開朗活潑,擅長排球、滑水等運動。假期中,某夜自讀《金剛經》,深體「無住生心」之妙,受大震動,從始至終多次感覺如醍醐灌頂,身心內外清涼潤澤,興起「以凡夫心致臻此境,唯有念佛與持咒」之念,從此對學佛生起大崇敬心。
二十三歲,於開灤煤礦工作,一次夢中遍覓「家」不可得,忽成一片虛空,初有省。
抗戰期間,於國難中,學佛益加精誠。曾皈依當代禪宗大德虛雲老法師。於密教皈依紅教大德諾那祖師嫡傳弟子蓮花正覺王上師與白教大德貢噶上師,後於1959年繼承蓮花精舍金剛阿闍黎位,受諾那上師衣鉢與王上師遺囑。
三十二歲,抗戰勝利後,經梅光羲老居士引薦,拜謁禪淨大德夏蓮居老居士,深蒙獎掖,成入室弟子。夏老居士出入儒佛顯密禪淨各宗,融會貫通,尤於禪淨要旨,窮深極微。壬申之歲,摒棄萬緣,掩關三載,會集《佛說大乘無量壽莊嚴清淨平等覺經》(以下簡稱《大經》)。居士親聞夏老居士講解此經,詳做筆記,並隨侍二十餘年,於禪淨密各宗深得法要,因六十年代初,曾撰寫《大經玄義提綱》一冊,呈夏老居士鑒核,深蒙印可,並以註解宏揚此經之大事相囑。
四十歲,於天津大學任教授,精誠修法讀經,忽一日觸機成偈,呈夏老居士鑒覽,肯定其開悟,稱為唯一心許弟子。又呈王上師評鑒,亦確定為開悟無疑。又深得貢噶上師印可。
文革動亂中,居士經歷種種磨鍊艱危,而修持無片刻鬆懈,相反愈加勇猛精進,所獲真實利益不可勝記,正如懸記「唯艱難困苦備嘗之矣,方可成就。」數次遇死,均安定持誦,將生死置之度外,遂安然度過。尤其一次遭遇龍捲風,周圍房屋全部掃光,而居士泰然無損,安然直立於原地,獲得殊勝境界。經過文革,歸來已非舊時人。
1979年,摒除俗務,廣集中外經論,苦心參研,構思醞釀,經歷二載。於1981年閉門謝客,一心註解《大經》,於該年完成初稿,第二年完成二稿。由於連年帶病突出,體不能任,遂於1983年輟筆,專心修法,祈佛加被。1984年春,不顧醫生勸告,奮力完成三稿。歷時六載,竣稿付印,1987年《大乘無量壽經解》流通於海內外,海內外佛子普沾法雨,深獲真實利樂。筆耕同時,還先後在中國佛學院,北京居士林、廣化寺多次弘法,開設淨宗講座。
1990年,為進一步弘揚《大經》,普被三根,居士著手撰寫《大經白話解》,經常廢寢忘食,同時還慈悲接引,隨機設教,終日勞頓,後於1992年三月二十七日凌晨示寂往生。臨終前欲言不能之際,但釋然一笑,全無牽掛。
1992年四月七日荼毗,遺骨潔白,獲五色堅固子數百粒。
居士生前主要著述有《大乘無量壽經解》、《淨土資糧》、《谷響集》、《華嚴念佛三昧論講記》、《心聲錄》,尚未完成的有《大乘無量壽經白話解》、《淨修捷要報恩談》等。(取材自《香港佛教》第三八七期)
行事鈔‧二衣總別篇:「明功用
亦名:滅擯四義
戒本疏‧四波羅夷法:「如多論
亦名:造立佛像如法每多靈異
行事鈔‧僧像致敬篇:「(一、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俱舍云
亦名:遮事四分七種、輕遮四分
七種行事鈔‧受戒緣集篇:「(一、
亦名:手受制意、手受五義
行事鈔‧四藥受淨篇:「手受五
亦名:初不定戒制意、覆處不定
戒制意戒本疏‧二不定法:「多云,所
亦名:汙他家行惡行、污家惡行
含註戒本‧十三僧殘法:「汙他
戒本疏‧十三僧殘法:「多論云
,若作惡業,破他信心,名為汙家;作不清淨,穢汙垢濁,得惡果故,名惡行也。僧祇云,若依聚落,得四事利,或免諸難,皆名依義。作非梵行、飲酒、非時食,不名汙家;若先有信心,供養眾僧造立寺舍,令彼退減,是名汙家。」(戒疏記卷一○‧四‧九)行事鈔‧隨戒釋相篇:「四分,
四種汙家:一﹑依家汙家。從一家得物與一家。所得之處,聞之不喜;所與之處,思當報恩。二﹑依利養汙家。若比丘如法得利,乃至缽中之餘,或與一居士,不與一居士。彼得者思報其恩,便作是言,其有與我物者,我當供養;其不與我物,我何為供養。三﹑依親友汙家。若比丘依王若大臣勢力,或為一居士,不為一居士。所為者思報其恩,便不與餘比丘物。四﹑依僧伽藍汙家,若比丘取僧華果枝葉,或與一居士,不與一居士。彼得者生念,其有與我物者,我當供養;不與我者,我不供養。行惡行者,自種華果,及以溉灌,自摘華,自作鬘,與他,及教人作上事;若村落中,共女人同床坐起,同一器食,言笑;歌舞倡伎,俳說,作鳥聲,或嘯,或受雇戲笑。僧祇云,依聚落得四事供養,或免諸難,皆名依義。若依村落作非梵行、飲酒、非時食,不名汙家;若俗人先有信心供養眾僧,造立寺舍,令彼退減,是名汙家。多論云,若作種種惡業,破他信敬善心,名汙家也。作不清淨穢汙垢濁,又得惡果,名為惡行。又比丘凡有所求,若以種種信施物,為三寶自身乃至一切,而與大臣及道俗等,皆名汙家。何以故?凡出家人,無為無欲清淨自守,以修道為心;若為俗人信使往來,廢亂正業,非出離故。由以信施物與白衣故,即破前人平等好心,於得物者,歡喜愛樂;不得物者,縱使賢善,無愛敬心,失他前人深厚福田。又倒亂佛法故,凡在家俗人,常於三寶求清淨福,割損肉血以種善根;今出家人反持信物贈遺白衣,俗人反於出家人所,生希望心。又若以少物贈遺白衣,因此起七寶塔造立精舍,乃至四事滿閻浮提一切聖眾;亦不如靜坐清淨持戒,即是供養真實法身。」資持記釋云:「釋(汙家擯謗違諫戒)初緣,四分中,初科。依者取附傍之義。所依四別,所汙不殊。第三﹑一種,但令恃勢意涉私曲,不必與物。四皆名汙者,莫非壞彼淨信,令生厚薄故。今時比丘,曾不染道;貪求無足,構召門徒;送惠無時,唯希請命;與少得多,有同市易。能所俱墮,豈望生福?覆滅之甚,莫若於斯。真出家兒,慎莫習此。惡行中三,初種華等者,掘壞業;若下,習近婬欲業;歌下,掉戲業。三中一一皆有身作口作,尋文可見。溉音蓋,澆也。倡伎,即作樂人。俳說,謂同俳優浮俗之語。」(事鈔記卷一九‧三五‧一七)
亦名:摩觸女人戒制意、摩觸戒
制意戒本疏‧十三僧殘法:「(僧殘
亦名:向非具人說麤罪戒制意
戒本疏‧九十單提法:「(波逸
瑜伽二十五卷十六頁云:云何施者:謂由淨信而行惠施,由正教見,而行惠施;由有果見,而行惠施;由極殷重,而行惠施;由恭敬心,自手行施,而不輕慢;應時而施,濟他要用;不損惱他,而行惠施;如法平等,不以兇暴,積集財物,而行惠施;以鮮潔物,而行惠施;以精妙物,而行惠施;以清淨物,而行惠施。由此自他俱無有罪。數數惠施,制伏慳垢,積集勢力而行惠施;先心歡喜而行惠施。於正施時,其心清淨;施已無悔。如是而施。
瑜伽七十卷十頁云:復次有五種相、為聞修器。一、謙下心,二、奉行心,三、攝受義心,四、善攝受義心,五、恭敬心。
悲華經中說,釋迦佛以前在寶藏佛之前,誓已成佛時袈裟有五德,即一、或犯重邪見之四眾,以一念敬心尊重袈裟,必於三乘受記;二、天龍人鬼若敬袈裟少分即得三乘不退;三、若鬼神諸人得袈裟少分乃至四寸,則飲食充足;四、眾生共違反,念袈裟便生悲心;五、若在兵陳持此少分,恭敬尊重,常得勝他。
ㄒㄩ ㄗㄨㄛˇ ㄧˇ ㄉㄞˋ
古禮以左為尊,後以虛左以待指留著尊位以待賢者。《東周列國志.第九四回》:「諸貴客見公子來往迎客,虛左以待,正不知甚處有名的游士,何方大國的使臣,俱辦下一片敬心伺候。」《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四○回》:「那綾邊上都題滿了,卻賸了一方。繼之指著道:『這一方就是虛左以待的。』」
亦可另行搜索於 大藏經(CBETA) / Google / 異體字字典 /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 國語辭典 /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 四庫全書 / 國學大師 / 法鼓全集(聖嚴法師) / 廣欽老和尚網路專輯 / 雪公全集(李炳南老居士) / 印順全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