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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心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術語)自己之一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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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不善

(雜語)違理而損害現世及未來世者,名為不善。五逆十惡是也。是在現在損害自他,在未來感苦果而損害己心身,故為不善。如三途之苦果,彼雖在現在損害身心,然更無為之招未來世之損害者,故非不善。唯識論五曰:「能為此世他世違損,故名不善。惡趣苦果,雖於此世能為違損。非於他世,故非不善。」大乘義章七曰:「惡法違損,稱曰不善。」勝鬘寶窟上末曰:「十惡破戒違理,名為不善。」


不覺

(術語)一切眾生,自己心性之平等覺悟,名曰不覺。一切之凡夫地是也。為不覺故造業,受生死之果也。起信論曰:「所言不覺義者,謂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心起而有其念。」


今師祖承

(術語)天台三相承之一。又名今師相承。即以天台智顗為宗師,而立其次第相承也。摩訶止觀一上所謂:「此止觀者,天台智者,說己心中所行之法門。」云云。止觀輔行一之一釋之曰:「此止觀以下,今師祖承也。」又曰:「若以智者為所指,應以南岳為父師,慧文為祖師,龍樹為曾祖師。」即是。


內證

(術語)謂自己心內所證之真理也。唯識論十曰:「唯真證者自內所證,其性本寂,故名涅槃。」文句三曰:「內證甚深。」同記曰:「內證,謂自行契境。」大日經疏一曰:「毘盧遮那內證之德以加持故,從一一智印各現執金剛身。」


內門轉

(術語)謂心識緣自己心內之法,理性等。即向內面而轉之義也。對於外門轉而言。就八識言之,則前五識惟為外門轉,第六識通於內外兩門轉,七八二識惟為內門轉。


即心念佛

(術語)謂唯心之彌陀心,得己身之淨土,而念自己心中之佛也。心者周法界,假如說彌陀隔十萬億佛土,尚是吾心佛所現,吾人之心性,本為清淨之佛體,唯為無明煩惱所覆不能顯,其不顯者,謂隔十萬億土而已。故觀無量壽經曰:「是心作佛,是心是佛。」是淨土門以外諸大乘家之念佛也。


執見

(術語)執持己心而不離之見解也。就種種之妄見而言之。釋門歸敬儀中曰:「無始妄習,執見鏗然。」顯密二教論上曰:「文隨執見隱,義逐機根現。」


指方立相

(術語)指方者指定西方也,立相者建立彌陀之相好也。是為觀經一部之說相。聖道門之諸家以之為對於一往劣機之方便說,其究竟說謂心外無法,故心外無淨土,實相無相,故佛身無相。然淨土門為本為凡夫之宗,故以此指方立相為宗之極致,不取己心之淨土,無相之理佛也。觀經定善義曰:「今此觀門等,唯指方立相住心而取境,總不明相離念也。如來懸知末代罪濁凡夫立相住心尚不能得,何況離相而求事者,如似無術通人居空立舍也。」


有執受

(術語)如屬於吾身分之四大,為己心識所執持者,謂之有執受。如身體外之事物,不然者,謂之無執受。俱舍論一曰:「聲唯八種,謂有執受。或無執受,大種為因。」同二曰:「有執受者,此言何義?心心所法,共所執持,攝為依處,名有執受。」


本佛

(術語)指自己心內之佛性,而曰本佛。


本地風光

(術語)又曰本來面目。形容自己心性本分之禪語也。


止觀

(術語)梵名奢摩他,Śamatha毘舍那Vipaśyana譯言止觀,定慧,寂照,明靜。止者停止之義,停止於諦理不動也。此就能止而得名。又止息之義,止息妄念也。此就所觀而得名。觀者觀達之義,觀智通達,契會真如也。此就能觀而得名。又貫穿之義,智慧之利用,穿鑿煩惱而殄滅之也。若就所修之方便而言。則止屬于空門,真如門,緣無為之真如而遠離諸相也。觀者屬於有門,生滅門,緣有為之事相而發達智解也。若就所修之次第而言,則止在前,先伏煩惱,觀在後,斷煩惱,正證真如。蓋止伏妄念,譬如磨鏡。磨已,則鏡體離諸垢(是斷惑),能現萬像(是證理),是即觀也。若真止真觀必為不二,以法性寂然是止,法性常照是觀也。然則真觀必寂然,故觀即止,真止必明淨,故止即觀也。注維摩經曰:「什曰:始觀等係心一處名為止。靜極則明,明即慧為觀也。」同五曰:「肇曰:係心於緣謂之止,分別深達謂之觀。」止觀三曰:「息義者,諸惡覺觀,妄念思想,寂然休息。(中略)是就所破得名是止。息義停義者,緣心諦理,繫念現前,停止不動。(中略)此就能止得名,即是停止義。觀穿義者,智慧利用,穿滅煩惱。(中略)此就所破得名,立觀穿觀也。觀達義者,觀智通達,契會真如。(中略)是就能觀得名,立觀達觀。」同一曰:「法性寂然名止,寂而常照名觀。」又曰:「無明即明,不復流動,故名為止。朗然大淨,呼之為觀。」同二曰:「觀如燈,止如密室。」起信論曰:「止謂止一切境界相,隨順奢摩他觀義故,觀謂分別因緣生滅相,隨順毘舍那觀義故。」同義記下末曰:「奢摩他此翻云止,但就方便存此方語約正止存梵言也。毘舍那亦如是也。以雙現前時正名止觀故。」止觀輔行一曰:「中道即法界,法界即止觀。止觀不二,境智冥一。」小止觀曰:「若夫泥洹之法,入乃多途。論其急要,不出止觀二法。所以然者,止乃伏結之初門,觀是斷結之正要,止則愛養心識之善資。觀則策發神解之妙術,止是禪定勝因。觀是智慧之由藉,若人成就定慧二法。斯乃自利利人法皆具足。」止觀一曰:「止觀明靜,前代未聞。」同輔行曰:「止觀靜,觀體明也。」又曰:「此之止觀,天台智者說己心中所行法門。」大乘義章十曰:「止者外國名奢摩他,此翻名止,守心住緣,離於散動故為止。止心不亂,故復名定。觀者外國名毘婆舍那,此翻名觀。於法推求簡擇名觀,觀達稱慧。」


法藏

(術語)又曰佛法藏,一名如來藏。法性之理也。法性含藏無量之性德,故曰法藏。無量壽經上曰:「行權方便入佛法藏究竟彼岸。」又曰:「受持如來甚深法藏,護佛種性。」又曰:「為眾開法藏,廣施功德寶。」同嘉祥疏曰:「名理為藏,解契宗源,故云入佛法藏。」同慧遠疏曰:「如來藏性,是如來甚深法藏,闇障既除,明現己心,故曰受持。」

又(術語)佛所說之教法也,教法含藏多義,故名法藏。多法集積,故又曰法蘊,其數有八萬四千,釋之者有多義,法華經序品曰:「此妙光法師奉持佛法藏。」同寶塔品曰:「持八萬四千法藏,為人演說。」賢劫經曰:「佛初發至分舍利凡有三百五十度門,一一皆有六度,合二千一百,又對四分,合八千四百,一變十合八萬四千。」俱舍論一曰:「有師言如來說八萬部法蘊經,一一法蘊有六千頌,如法蘊足論有六千頌。又有師說就所詮法義,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其數八萬四千因之顯一法門之教門為一法蘊,其數八萬。然如實說,所化有情,有貪瞋等八萬煩惱,為對治之,世尊說八萬法蘊。」多論一曰:「八萬法藏者,樹之根鬚枝葉多,名為一樹,佛為一眾生始終說法名一藏,如是有八萬。有曰佛名一座說法為藏,如是有八萬。有云十六字為半偈,三十二字為一偈,如是有八萬。有云每半月說戒,為一藏,如是有八萬。有云佛自說六萬大千偈為一藏,如是有八萬,有云佛說塵勞有八萬,法藥亦有八萬,名八萬法藏。

又(雜名)納經之庫藏曰法藏,亦云寶藏。

又(菩薩)無量壽佛在因位時之名也。見法藏比丘項。

又(人名)華嚴之祖賢首法藏法師諱法藏。康居國人。姓康氏。來居長安。往侍智儼。盡得其教。以巾幘說法。武后度之為僧。乙未,詔師開示華嚴宗旨。方序經題,口出白光,須臾成蓋。后大悅,賜號賢首。詔佐實叉難陀譯華嚴經。既畢,詔講新經。大地震動。即日指殿隅金獅子為曉譬之因。其說著金師子章。睿宗受內禪,請師授菩薩大戒。師講華嚴三十餘。楞伽密嚴梵網起信心經皆有義疏。先天元年,終於大薦福寺。贈鴻臚卿。是為華嚴三祖。」


法門

(術語)佛所說,為世之則者,謂之法,此法為眾聖入道之通處,故云門。又諸法並通於一實,故名為門。又為如來聖智遊履之處,故名為門。華嚴大疏二曰:「如來通智遊入,故號門。」同演義鈔一曰:「並通一實,故得稱門。」註維摩經八曰:「肇曰:言為世則謂之法,眾聖所由謂之門。」起信論義記中本曰:「軌生物解曰法,聞智通遊曰門。」法界次第中曰:「門謂能通。」又,門者差別之義。所說之法義有種種差別,故云法門。增一阿含經十曰:「如來開法門,聞者得篤信。」法華經方便品曰:「以種種法門,宣示佛道。」止觀一曰:「此之止觀,天台智者己心中所行法門。」


淨佛國土成就眾生

(雜語)淨佛國土者,維摩經佛國品所謂「若菩薩願得淨土,當淨其心,隨其心淨則佛土淨。」佛國土即菩薩成佛時感得之國土,蓋欲令當來自身所住之國土清淨,必先清淨己心己心清淨,則其國土得清淨也。故菩薩發大願心,成就當來己淨土,而清淨心行,謂之淨佛國土。成就眾生者,又維摩經佛國品所謂「眾生之類是菩薩淨土。所以者何?菩薩隨所化眾生而取淨土。」菩薩感佛土,必有所化之眾生,佛土之淨穢,隨於所化眾生之淨穢,所化之眾生清淨,則其土清淨,所化之眾生污穢,則其土亦污穢。故菩薩為莊嚴佛國土而今日教化眾生,眾生隨其教,而身成就清淨之善業故當來往生彼佛國土,能所之二化,依正之二報,共得清淨。因之而教化眾生,謂之成就眾生。法華經信解品曰:「於菩薩法遊戲神通,淨佛國土,成就眾生,心不喜樂。」


聖應

(術語)佛陀之感應也。法華文句一曰:「但觀己心之廣高,仰無窮之聖應。」


騎驢覓驢

(譬喻)寶法大士之語也。通玄鈔曰:「德公云:若欲有情覓佛,將網山上羅魚。不解即心即佛,真似騎驢覓驢。」言不見己心之佛性而迷也。大藏一覽曰:「參禪有二病:一是騎驢覓驢,一是騎不肯下。」黃庭堅詩曰:「騎驢覓驢但可笑,以馬喻馬亦成癡。」


[阿含辭典(莊春江)]
不隨心

不被自己心(之欲求)所控制。


當取自心相

南傳作「把握自己心的相」(sakassa cittassa nimittaṃ uggaṇhātīti),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拾取他自己心的形跡」(picks up the sign of his own mind)。


[佛光大辭典]
十信

菩薩五十二階位中,最初十位應修之十種心;此十種心在信位,能助成信行。全稱十信心。略稱十心。依諸經典所舉,其名稱與順序略異。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賢聖名字品所列之十種,即:(一)信心,一心決定,樂欲成就。(二)念心,常修六念,念佛、法、僧、戒、施及天。(三)精進心,聞菩薩藏,精勤修習無間善業。(四)定心,於事於義繫心安住,遠離一切虛偽、輕躁、憶想分別。(五)慧心,聞菩薩藏,思量觀察,知一切法無我無人,自性空寂。(六)戒心,受持菩薩清淨律儀,身口意淨,不犯諸過,有犯悔除。(七)迴向心,所修善根,迴向菩提,不願諸有;迴施眾生,不專為己;迴求實際,不著名相。(八)護法心,防護己心,不起煩惱,更修默護、念護、智護、息心護、他護等五種護行。(九)捨心,不惜身財,所得能捨。(十)願心,隨時修習種種淨願。

又鳩摩羅什譯之仁王經卷上菩薩教化品所列之十種為:信心、精進心、念心、慧心、定心、施心、戒心、護心、願心、迴向心,以之為習種性十心。梵網經卷上所列之十種為:捨心、戒心、忍心、進心、定心、慧心、願心、護心、喜心、頂心,以之名堅信忍中之十發趣心。楞嚴經卷八稱之為十心住,即:信心住、念心住、精進心、慧心住、定心住、不退心、護法心、迴向心、戒心住、願心住。

歷來以此十信配菩薩之位次即有各種異說。四教義卷五等以之為別教五十二位中最初十位;圓教又別立六即,配以相似即,為六根清淨柔順忍之位。華嚴五教章卷二中,援引梁譯攝大乘論之語,謂如須陀洹道前有煖、頂、忍、世第一法等四位,於願樂行人,則有十信、十解、十行、十迴向四種;於始教,以十信等四位為資糧位;於終教,入初地位之前唯有三賢(十解、十行、十迴向),因十信未達不退位之故。唯識家亦言十地之前僅有三十心,十信不立位。〔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一、仁王經合疏卷中、華嚴經探玄記卷一下、大乘義章卷十七末〕(參閱「菩薩階位」5221) p454


十界曼荼羅

乃日本日蓮宗之本尊。又作十界大曼荼羅或十界勸請大曼荼羅。係日僧日蓮被流放佐渡時所圖顯者。中央書寫「南無妙法蓮華經」之題目,四周書諸尊、善神與十界之名稱,包圍題目,以顯示一體不二之妙理。此曼荼羅乃壽量本佛之全體、十界常住之當相及眾生己心之顯現,故一曼荼羅上十界具足,三千圓備,無始無終之理究竟。 p458


六十心

指凡夫妄心(煩惱染污心)之六十種差別相。大日經疏卷二記載,大日如來將瑜伽行者之心相分為六十種,並詳釋其一一心相。然大日經卷一住心品僅舉出前五十九心,即:(一)貪心(藏hdod-chags-kyisems)。(二)無貪心(藏 hdod-chags-dav bral-bahi sems)。(三)瞋心(藏 she-sdav-gi sems)。(四)慈心(藏 byams-pahi sems)。(五)癡心(藏 gti-mug-gi sems),謂不能以慧心甄別法之是非善惡,凡有所遇,即便信受。(六)智心(藏 śes-rab-kyi sems),即順修殊勝增上法,凡事以智簡擇勝劣而行之心。(七)決定心(藏 gtan la phab-pahi sems),指遵循教命而如說奉行之心;行者若執持此心,對經軌教法所說示者,常易陷於執著僵化,不知因應內外諸法,乃致自我障蔽,故亦屬煩惱染污之心。(八)疑心(藏 the-tsom-gyi sems),隨有所聞即起疑惑而猶豫不決之心。(九)闇心(藏 mun-par-gyur-pahi sems),指對於本無疑慮之法而生疑慮臆度之心。(十)明心(藏 snav-bar-gyur-bahi sems),指對於不疑慮之法,能一無疑慮、如實修行之心。(十一)積聚心(藏 sdud-pahi sems),指以無量為一之心;即行者於一事既生信解更聞其他種種殊異之法,皆能合集為一,故稱積聚心。(十二)鬥心(藏 hthab-pahi sems),指對於從他人所聞之言教,常好反覆思量設想並論其是非之心。(十三)諍心(藏 rtsod-pahi sems),指對於自己之言語行止,乃至思想觀感,常好反覆思惟推求,內懷是非之心。(十四)無諍心(藏 mi-rtsod-pah sems),指情無所執,而能是非俱捨之心。(十五)天心(藏 lhahi sems),指凡有所思,得以隨念成就之心;如諸天因先世果報之故,若有所需,不加功力即能隨心而生。(十六)阿修羅心(藏 lha-ma-yin-gyi sems),指樂處生死之心;以其果報似天,而行業住處不同,當知其有解脫之利,然卻深樂生死果報快樂,而不能進趣。對治之道,當觀無常苦。(十七)龍心(藏 kluhi sems),指具多貪無厭之想,思念廣大資財之心。對治之道,應思惟少欲知足、無常等。(十八)人心(藏 mihi sems),指好作種種利物之計,思念利他,而無法自觀心行,早求法利之心。(十九)女心(藏 bud-med-kyi sems),指隨順欲情之心。以女人之多欲百倍於男子,故常念所經歷之樂事,或想他容色姿態等。能令修行者障蔽淨心。(二十)自在心(藏 dhav-phyug-gi sems),指思惟欲我一切如意之心。「自在」為佛教所指外道崇奉之天神,其能隨念造諸眾生及苦樂等事。修此法者常願隨念成就,故稱自在心。對治之道,當觀諸法皆屬眾因緣而無有自在。(廿一)商人心(藏 thsov-pahi sems),謂行者欲待學問蓄聚周備,方求其適用之處;猶如商人先儲聚貨物,後思惟用於何處可得大利,故稱商人心。(廿二)農夫心(藏 shiv-pahi sems),謂廣聞道品而後行之;如學耕稼者,於未耕之前費時諮求有關耕耘、收穫之知識,一一了知之後始行耕耘。(廿三)河心(藏 thu-bohi sems),謂行者或時修「常」,或時修「斷」,或復邪正兼信。其心性雙依於二邊,有如河水雙依於兩岸。專心於一境是所對治。(廿四)陂池心(藏 ltev-kahi sems),指渴無厭足之心;猶如陂池,眾水流入終無厭足。對治之道,為少欲知足。(廿五)井心(藏 khron-pahi sems),即指好作深遠思惟之心;有如俯視井水,其深無法測量。(廿六)守護心(藏 kun-tu-sruv-bahi sems),謂計度此心實,餘心不實;即以自己之見解為實,旁人之見解皆不實。其守護己心,有如世人之守護財物,故稱守護心。對治之道,應兼護他人。(廿七)慳心(藏 sor-snahi sems),指諸種作為皆悉為自身之心,故凡有財物伎藝,乃至善法,皆吝於惠人。對治之道,應常念施、無常等。(廿八)狸心(藏 byi-lahi sems),謂初遇聞種種法要,僅於內心領受,持而不進行,直待良緣會合,始勇猛勵行之;猶如貓狸伺捕禽鳥,初時屏息靜住,不務速進,至終則全速取之。又人若受他人之慈惠善言,而不念報,猶如貓狸蒙種種慈育,而不識恩惠,亦稱為狸心。對治之道,應隨聞即行。(廿九)狗心(藏 khyihi sems),謂行者聞少許善法,便以為行不可盡,不復更求勝事;有若狗之得少量粗鄙之食,便生喜足之心。應以增上意樂對治之。(三十)迦樓羅心(藏 namkhahi-ldiv-gi sems),指隨順朋黨羽翼之心;即行者常因見他人行善,而後發心。以其不能獨進,故常念多得朋黨與輔翼,相資以成事業;猶如迦樓羅鳥之需恃兩翅挾輔其身,始能隨意所往,若缺一羽則無所能為。當念勇健菩提心,如獅子王不藉助伴,為其對治之法。(卅一)鼠心(藏 byi-bahi sems),指思惟斷諸繫縛,然不能持久無輟之心;猶如鼠見箱篋上之繩索等,輒好咬齧損壞,然時齧時輟而畢竟無功。(卅二)歌詠心(藏 gluhi sems),謂行者欲從他處聽聞正法,後對他人莊嚴演說,傳弘法音;猶如世人由旁人之處學得樂曲,復轉為他人奏之。此為聲聞之宿習,亦能障蔽淨心。對治此心,當念我當得內證自然之慧,後普現色身而演說之。(卅三)舞心(藏gar-gyi sems),指欲求種種神通之心;行者修法而欲求得種種神通,將障蔽淨心;蓋以神通所現種種未曾有之事相,猶如世人以搖動四肢為舞蹈,惑人眼目而障己淨心,故稱為舞心。(卅四)擊鼓心(藏 sil-sñan-gi sems),指欲擊法鼓以令他人覺悟之心;謂行者修法,而念學習種種無礙辯才,擊大法鼓以警誡眾生,此將妨礙淨心。若欲對治之,應念早證無量語言陀羅尼,以天鼓妙音普告一切眾生。(卅五)室宅心(藏 khyim-gyi sems),指一意自護其身之心;謂行者持戒修善惟求防護自身,遠離惡道眾苦;猶如世人造立舍宅庇衛其身。對治之道,當念救護一切眾生,非獨一身。(卅六)師子心(藏 sev-gehi sems),師子,即獅子。指欲令自己對於一切無所怯怖之心;謂行者欲於一切事中,心不怯弱,勝一切人,有如獅子於諸獸中,所至之處皆勝。此心能妨礙淨心,對治之道,當發釋迦師子心,令一切眾生遍勝,而無人我優劣之別。(卅七)鵂鶹心(藏 hug-pahi sems),即善能暗夜思憶籌量之心;謂行者晝日有所聞,雖經誦習而仍昏憒不得善巧,至黑夜重複思憶所為之事,則便明了;猶如鵂鶹鳥之晝間無所能為,夜則六情爽利。對治之法,乃令所作意無有晝夜之別。(卅八)烏心(藏 bya-rog-gi sems),即於一切處常懷生死驚怖之心,有若烏鳥之於周圍一切俱懷猜疑畏懼之心。對治之法,乃修安定無畏心。(卅九)羅剎心(藏 srin-pohi sems),指對諸善事皆視為不善事之心;如見人為善事,皆將之作不善意解。(四十)刺心(藏 tsher-mahi sems),指常懷惡作動慮不安之心;謂其人若作善事亦生追悔之心,若作惡事復慚愧畏懼,故常動慮不安;猶如棘叢,於一切處多所損妨。對治之法,若作惡事應速懺除,為善則應思惟,生慶幸心。(四一)窟心(藏 sa-hog-gi sems),以諸龍、阿修羅等,皆在地下或海底深窟中,多有仙藥、美女,於彼中可得長壽自在;以是之故,行者遂欲修法以入窟中,謂之窟心。對治之道,當念如法修行,以見法明道,乃至成佛。(四二)風心(藏 rluv-gi sems),指以散亂之根性遍種善根而難以止定之心;謂行者無論於世間外道種種天尊或三乘諸行中,悉皆尊崇;猶如將諸多種子遍植一切處,其散亂不住之狀,與風性同。對治之道,須念石田不毛之地,惟虛費種子;當求良美福田,專意耕耘,所獲必多。(四三)水心(藏 chuhi sems),即常欲發露垢惡懺洗三業眾罪之心;猶如以水洗除垢穢。以此心常存垢淨之見,故能障礙淨心。對治之道,當觀心實相,了達垢法本來不生之理,自能消除一切蓋障。(四四)火心(藏 mehi sems),指猛暴如火之心。具此心性,則造善時,須臾間能成就無量功德,造惡亦少時即成極重惡業。其對治之道,應思猛暴之心多所敗傷,宜以柔和慈善之水令滅,惟令熾燃善事長久不息。(四五)泥心(藏 hdam-gyi sems),指不能分別記憶的無知無明之心;猶如泥團一般。對治之道,揀擇善友,令方便開發。(四六)顯色心(藏 tshon-rtsihi sems),指易隨外境事緣而翻轉志趣行止之心。謂凡夫無論見聞善法、惡法,乃至無記,皆依隨修學;猶如俗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對治之道,當念專求自證之法。(四七)板心(藏 śiv-leb-kyi sems),即隨緣隨量簡擇善法而捨棄餘善餘法之心;猶如水中木板,隨其分量載物,過限則不能勝,終傾棄之。對治之道,應發廣大心學菩提行。(四八)迷心(藏 nor-pahi sems),指易於顛倒所執、所思之心;謂行人之心顛倒散亂,欲學不淨觀,而反取淨相;猶如迷路者一般。對治之法,當念專一其心,審諦安詳,無有顛倒。(四九)毒樂心(藏 dug-gi sems),凡夫不生善心亦不生惡心,乃至一切心皆不能生起,但任運而行,漸入無因無果中;猶如中毒之人悶絕,轉趣死地,無生存之機。應發起大悲眾善,離斷滅空,為對治此心之甘露妙藥。(五十)羂索心(藏 shags-pahi sems),指墮於斷見之心。斷見能束縛行者之心;猶如人之肢體受繩繫縛而不得動彈。對治之道,應速以緣起正慧之刀決除障蓋。(五一)械心(藏 lcags-sgrog-gi sems),指常好端坐,寂然住立之心;謂行者以此心修定及觀察法義;猶如人之二足受械所拘執,不得前進。對治之道,當於一切時、處,思惟修習,使靜亂無間。(五二)雲心(藏 sbrin-gyi sems),即經常思慮世間憂喜之心;謂行者因有憂樂思慮之心,而常滯於淫昏之中;猶如夏季霖雨綿延之時,亦令人感覺淫昏,故稱此一心念為降雨時之思念。對治之道,當行捨心,遠離世間之憂喜,而隨順法喜。(五三)田心(藏 shiv-gi sems),指常好以香花滋味等,灌塗奉養,修事自身,務令光潔嚴好之心;猶如有良美之田,常修治耕墾耘除雜草,令其清淨。對治此心之法,應以諸供養具播植福田,資成勝果。(五四)鹽心(藏 lan-tshvahi sems),指反復無窮推求臆度思念之心;謂凡夫於所思事復加思念;猶如鹽之性鹹,凡有所入之處皆增鹽味。如憶想欲色之時,更作思念:此心由何而起、作何相貌、有何因緣;如是反復推求,則無窮無盡。對治之道,當安心諦理,務使透徹。(五五)剃刀心(藏 spu-grihi sems),指以剃除鬚髮等之出家相為滿足之心。此心能障礙淨心。對治之道,當念一切聖賢所應斷者乃無明住地三毒之根,若能剃此,令妄想不生,始為真出家。(五六)彌盧等心(藏 ri-rab-lta-buhi sems),又作須彌等心,指自視高絕一如須彌山睥視群峰之心;謂行者常思惟如須彌山之高絕,無有能出其上者,乃至對師僧父母等所應尊敬處,猶不可屈撓。對治之道,應忍辱謙卑,於一切眾生皆作大師想。(五七)海等心(藏 rgya-mtsho lta-buhi sems),指自視深遠廣博一如大海吞納百川之心;謂行者於一切勝事,常歸之於己;猶如大海,百川歸之,吞納無限。對治之道,應常念三賢十聖等之大功德海。(五八)穴等心(藏 phug-lta-buhi sems),指易於隨緣動亂、改變初衷之心;謂行者初發心受戒時皆具足無缺,未久漸生漏法;猶如穿漏之器,無所堪任。故對治之道,應了知性之多變,而常令所為之事皆有始有終。(五九)受生心(藏 skye-bar-hgyur-bahi sems),行者欲其所修諸行皆迴向於將來「受生」之心,稱為受生心。然以此心修法行事,得果亦兼善惡,故欲對治受生心,行者當甄擇善惡,除去不善,而純修善法。依大日經疏卷二記載,梵本缺第六十心猨猴心。猨猴心,指行者之心散亂,猶如猨猴之性躁動不安。故對治之道,應以不隨動散之想,繫緣一境;猶如將猨猴繫之於柱,則不復肆情騰躍。另西藏文大日經,則於第四十五泥心之下,加上濁心(藏 rñog-pahi sems)而成六十心。

上記之六十心皆係由我執所生起之分別妄心;行者於了解十住心中之「唯蘊無我心」時,即可斷除此世間之六十心,遠離我倒所生之三毒,此稱「越三妄執」。於佛教所說一切煩惱迷執中,此六十心相當於小乘聲聞所斷除之見惑。又大日經疏卷二(大三九‧六○○中):「然此六十心,或時行者本性偏多,或由行道用心發動先習,或一時雜起,或次第而生。」上引之中,「本性偏多」係指如猨猴心之散亂偏多,或多貪、多瞋等之偏多;「發動先習」指如天心、阿修羅心、龍心、女心、自在心、歌詠心、農夫心、舞心、室宅心等之分別妄執;「一時雜起」等語,則謂六十心或同時生起,或前後次第而生。同書又謂,真言行者若能於一切時留心覺察而斷除此等妄心,即可自然得順淨菩提心。〔大日經住心品疏私記卷八〕 p1242


天台四釋

天台宗智顗大師解釋法華經所用之四種方法。又作天台四大釋例、四大釋例、四種消釋、四種消文。即:(一)因緣釋,又稱感應釋。就佛與眾生之關係因緣而作解釋。謂教法係由感應道交而興起,以四種悉檀為因緣,作四種釋義:(1)世界悉檀,謂引眾生之樂欲。(2)各各為人悉檀,謂使眾生生信。(3)對治悉檀,謂破除惡執。(4)第一義悉檀,謂使眾生入於實相。(二)約教釋,就藏、通、別、圓四教之義,由淺至深解釋經文。(三)本跡釋,示本跡之別,依本地與垂跡二門而解法義。(四)觀心釋,了解法義,但行未隨解,於己無益,故再以一一之文句為觀心之對境,觀己心之高廣。

有關佛及弟子之行事等多用因緣釋,如是我聞等之教義多用約教釋,有關佛及弟子本身事跡者多用本跡釋,王舍城等地名及名數則多用觀心釋。〔法華經文句卷一上、法華文句記卷一上、卷一中〕 p1342


天台宗

又作法華宗、天台法華宗、台宗、圓宗、台家。我國十三宗之一,日本八宗之一。六朝時,智顗大師棲止天台山,倡立一宗之教觀,世稱天台大師,遂以所立之宗稱為天台宗,或台教。天台宗之僧徒,即被稱為台徒;天台宗之道法,稱為台道。又此宗依法華經以判一代時教,且最尊崇法華經,故又稱法華宗。本宗即是以天台智者大師為開祖,以法華經教旨為基礎判立五時八教之教相,提倡三諦圓融之理,依觀心之法以期「速疾頓成」之大乘宗派。

智顗原師事南嶽慧思(515~577),修習三種止觀之法,慧思嘗就北齊之慧文受「一心三智」之旨。據摩訶止觀卷一上載,慧文依大智度論修得觀心之法,又揭示中論之偈以為一心三觀之基礎,慧思受彼觀心法後,啟發法華三昧,著法華經安樂行儀、隨自意三昧、諸法無諍三法門等。智顗於陳天嘉元年(560)謁見慧思,受法華三昧、四安樂行,讀法華經至「是真精進,是名真法供養」之文,豁然開悟。後赴金陵瓦官寺以法華經開題宣講大智度論,闡釋次第禪門。太建七年(575)入天台山,隱棲十年。所著法華玄義、摩訶止觀、法華文句,被奉為「天台三大部」。隋初入荊州玉泉寺,講法華玄義,說摩訶止觀,故本宗雖以龍樹為高祖,而以智顗為第四祖,然就思想傳承之集大成而言,智顗實為本宗之開祖。其門人頗多,受法弟子有三十二人。其中,灌頂(561~632)師事智顗二十餘年,頗能領持其遺教,撰有大般涅槃經玄義及疏、觀心論疏等數十卷,是為第二祖。其後傳承三祖智威、四祖慧威、五祖玄朗,玄朗之下有六祖湛然(711~782),夙習台學二十年,對當時華嚴、法相、律、禪、密等諸宗,大張天台教綱,嘗蒙玄宗等三帝之敕召,屢辭而專事著作與講法,號稱本宗中興之祖,著有法華玄義釋籤、法華文句記、止觀輔行傳弘決、止觀義例、金剛錍等二十餘部。提倡「非情佛性」、「無情有性」之義,主張草木磚石亦有佛性。此外又糅合大乘起信論之說,確立宋代天台教學之基礎。其弟子有道邃、行滿、元皓、道暹、明曠等,道邃再傳宗穎、良諝。未久,會昌法難及唐末五代之戰亂,天台之典籍章疏大多散逸,天台宗乃漸衰微。後有高麗僧諦觀應吳越國忠懿王之請,攜大批天台典籍至華,天台宗衰頹之機乃得扭轉。十二祖義寂之門人義通亦由高麗國來師事義寂,弘揚教觀,是為十三祖。其門下有四明知禮(960~1028)及慈雲遵式等諸哲。知禮作指要鈔、妙宗鈔等,與遵式之系統同為天台山家派。義寂之另一弟子慈光志因,下傳晤恩、源清、洪敏、孤山智圓(976~1022)、梵天慶昭(963~1017)等,此系統稱為山外派。兩派之爭端,起於對智顗「金光明玄義」廣本之真偽問題,由之並逐漸演成唯心論與實相論之對立論爭。知禮曾針對晤恩之「真心觀」,而製「扶宗釋難」,倡導「妄心觀」之說,而後兩派往復論戰凡四十年,是為山家、山外之爭。於山外派,慶昭之門下有咸潤、繼齊等人繼之。山外派之學說每被斥為不純,不久衰微。山家派四明知禮之法系則頗為興榮,其門下之廣智尚賢、神照本如、南屏梵臻等三人被稱為「四明三家」。至元代,天台之勢不振。至明代,幽溪、傳燈、真覺等盛弘山家正宗。至蕅益智旭(1599~1655),援引唯識、禪宗之旨,以資發揮天台教觀,惟亦因倡導性相、禪淨融會,而招致衰運。

日本天台宗則以傳教大師最澄為始祖,曾來唐,受法於湛然之弟子道邃、行滿。返日本後,於比叡山創圓教、禪、圓戒、密教等四宗一致之旨,異於我國天台宗。又最澄之弟子圓仁,及義真之弟子圓珍亦先後來唐,分別師事宗穎、良諝學台教,復從諸師受金胎、蘇悉地大法、三部之祕要及新譯經軌等密法,致使天台密教教學得以普遍發展。至安然時,日本天台宗已極端密教化。最澄之弟子義真以來,天台座主統治一宗,然至圓仁、圓珍以後,法系分裂為二。圓珍之徒眾脫離比叡山,住於園城寺(三井寺),稱為寺門;比叡山則稱為山門。山門至良源時,教學以固有之圓教為宗旨,高徒輩出,宗勢大起。良源之弟子源信則鼓吹淨土思想,興起惠心流;其另一弟子覺運則立檀那流,合稱為惠檀二流。總計台密系統,至後世共有十三流派。院政時期淨土思想極其普遍,如良忍之融通念佛宗。鎌倉時代有源空之淨土宗,其弟子親鸞復創立淨土真宗。禪宗方面有榮西之臨濟宗、道元之曹洞宗。圓教方面有日蓮之日蓮宗。圓戒則有真盛主張「戒稱一致」之真盛派。上述天台宗諸宗派至平安末期以後,逐漸重視口傳,故有所謂「口傳法門」產生。反之,教學方面則逐漸衰微。此外,僧兵之崛起、政權之爭奪、織田信長之燒討,皆造成比叡山之沒落。直至江戶時代,東叡山、日光山先後開創,乃復其舊觀。又因當時幕府獎勵學問,教學亦漸復興。現有天台宗(比叡山延曆寺)、天台寺門宗(園城寺)、天台真盛宗(西教寺)等宗派。

本宗教義可略分為三諦圓融、一念三千、一心三觀、六即等科:(一)三諦圓融,本宗教義以諸法實相論為中心,諸法實相即法華經所謂佛所成就第一希有難解之法,唯佛與佛方能究竟諸法實相,即十如是等。三諦者,空諦、假諦、中諦,或稱真諦、俗諦、中諦,一法上之德用差別即是三諦,三諦一一皆圓融相即,是為三諦圓融,亦即空不離假中,假不缺空中,中亦然。(二)一念三千,即一念心具三千諸法。天台宗旨不論三性漏、無漏,介爾有心,其心即具足三千迷悟諸法。三千者,總攝宇宙一切之名,同時表諸法之融攝。(三)一心三觀,即於一己內身之心識上,觀念修習三千三諦之妙理。法界森羅諸法,皆三千三諦,三千三諦皆性具,故色心因果,總皆是一種三千,心佛眾生三無差別,同具三千諸法,然以佛法太高,眾生法太廣,對初心之行者實難教化,故若欲應用此三千三諦之教理於實際,與其遠擇高廣之境界,不如近觀己心。所謂觀己心者,即觀介爾陰妄之一念,而日常之妄心,即第六意識之一念。觀此現前陰妄一剎那心,印日夜起滅之一念心具三千諸法,即空即假即中,是為一心三觀。(四)六即,自凡夫至佛之六種階位,有理即、名字即、觀行即、相似即、分證即、究竟即等。(1)理即,一切眾生皆有佛性,有佛無佛,性相常住,然理雖即是,日用不知,以未聞三諦,全不識佛法。(2)名字即,或從善知識,或從經卷,聞見三諦圓融之妙理,於名字中通達了解,知一切法皆是佛法,然但聞名口說,如蟲食木,偶得成字。(3)觀行即,既知名字,即起觀行,心觀明了,理慧相應,所行如所言,所言如所行。(4)相似即,觀慧稍進,於三諦之妙境發相似解;觀慧轉明,登初住位,如將至火,先覺暖氣。(5)分證即,觀慧倍增,初破一分無明惑,見佛性理,其後分破四十一品無明,入於薩婆若(一切智)海。(6)究竟即,斷第四十二品無明,發究竟圓滿之覺智。

本宗更以五時八教判釋佛陀一代聖教。五時者,將佛陀一代五十年間,應眾生之根機,應病與藥所說之教法,分為華嚴時,鹿苑時、方等時、般若時、法華涅槃時;八教分化儀四教、化法四教。化儀者,佛教化眾生所用之法有頓、漸、祕密、不定等四種;化法者,佛教化眾生之教法內容有藏、通、別、圓等四種。

民國以後,天台學之復興得力於諦閑大師(1858~1932),彼創立觀宗研究社,為作育天台學者之專門學府,一時人材蔚起,有仁山、常惺、寶靜、靜修、倓虛、禪定、可端等諸尊宿。〔佛祖統紀卷五至卷二十二、天台九祖傳、天台山方外志、八宗綱要卷下、五教章通路記卷十二〕(參閱「山家山外」949、「五時八教」1132、「台密」1624) p1342


四料簡

即四種簡別法。又作四料揀。為臨濟義玄所施設。即能夠應機應時,與奪隨宜,殺活自在地教導學人之四種規則。(一)奪人不奪境,即奪主觀而僅存客觀,於萬法之外不承認自己,以破除對人、我見之執著。(二)奪境不奪人,即奪客觀而僅存主觀,以世界映現在一己心中,破除以法為實有之觀點。(三)人境俱奪,即否定主、客觀之見,兼破我執與法執。(四)人境俱不奪,即肯定主、客觀各各之存在。此乃義玄禪師於小參之際,應普化、克符之問法,對機而設施之軌範。至後世,與洞山良价之「五位說」普遍流行於禪林。〔五燈會元卷十一、人天眼目卷一、大慧禪師普說卷十六、鎮州臨濟慧照禪師語錄〕 p1748


四種釋義

為解釋經論及其文句所設之四種釋例。略稱四釋。凡有三家不同之說:(一)天台四釋,乃天台大師智顗解釋法華經所用之釋例。又作四大釋例、四種消釋、四種消文。即:(一)因緣釋,以四悉檀為因緣,解釋教法之興起。四悉檀原為龍樹菩薩判釋世尊一代教化之方法,今轉用為釋義之方規。如解釋經首「如是我聞」之「如是」兩字。(1)世界悉檀,謂如是為指事之詞,指一經所說之事實。此乃世間通途之釋義,使聞者易解而樂欲。(2)各各為人悉檀,謂如是為信順之辭,乃表白阿難之信仰,而勸眾生信。(3)對治悉檀,為破外道經首冠阿(無義)、漚(有義)所引起之諍論。(4)第一義悉檀,謂「如」乃真如之義,「是」即真如離百非;為使入中道實相之釋義。(二)約教釋,分如來一代教義為藏、通、別、圓四教,就此四教之義,由淺至深,解其經文。如解「一心」,藏教作意識解,通教作阿賴耶識,別教作如來藏識,圓教作三千諸法。(三)本迹釋,即置迹化(垂迹)之現相而明本門(本地)之本性。如謂舍利弗為比丘聲聞,是就垂迹而釋;謂其原為菩薩,乃就本地釋之。(四)觀心釋,即於如來所說法義,作為觀心之對境,由觀己心之高廣而入實相妙理。蓋若尋迹,迹廣,徒自疲勞;若尋本,本高,不可及,此猶日夜數他寶,自無半分錢,故當寄於我一心,作觀心釋。〔法華文句記卷一上、法華經科註卷一、法華文句要義聞書卷七〕

(二)三論四釋,乃三論宗解釋法義所用之釋例。即:(一)依名釋義,又作隨名釋義。就世俗之字義,依其名稱釋之。(二)就理教釋義,又作顯道釋義、豎論表理,或稱豎釋。舉出與其名稱相反之義,以顯示名稱之奧義與無相之理。(三)就互相釋義,又作就因緣釋義、橫論顯發,或稱橫釋。此用於評論與其他字義相互關係,即舉出與其名稱相對之名,相互補助,以表現其完整意義者。(四)無方釋義,謂不依一定之字義,任意解釋名義;無方乃不定之義。〔大乘玄論卷五、科註三論玄義卷七、大乘三論大義鈔卷一、三論玄疏文義要卷三〕

(三)真言四釋,乃密教為闡明密義所用之釋例。又作四重祕釋。係糅合大日經疏(唐代一行記)卷四,與大日經供養法義疏(又稱不思議疏,唐代不可思議撰)卷下,對大日經經文之義釋原有淺略、深祕二釋,二疏復於深祕釋中分別為深祕、祕中深祕、祕祕中深祕三釋,總合而立為四種釋義。以此四重祕釋,可就任何事相、法義,予以闡釋,用以顯示密教對此事相、法義之奧義。

茲舉「以香、花供養」之事例以配合真言四釋之解說:(一)淺略釋,即直接解釋該物或該事相之意義;令本尊歡喜之義。(二)深祕釋,旨在彰顯該物或該事相所含之理趣;「花」表示萬善之行,「香」表示精進之義。(三)祕中深祕釋,旨在超越該物、該事相之「法相」及其「無相」,而徹入其法性之本源根柢;舉凡一花一香,乃至一木一石,皆由地、水、火、風、空、識等六大所成,亦皆莫非大日如來遍滿法界之相。(四)祕祕中深祕釋,較第三重更進一步,除觀察契入法性本源之外,更令法性之源底宛然冥合諸法之實相。故若就諸法之「相」而言,第四重雖與初重無異;然若就義趣而別,則初重僅為相對性之解釋,第四重方為絕對性之解釋,以此乃可詮顯「即事而真」、「當相即道」等之實義,而此一獨特之釋風,乃成為密教對各種重要事相、法義所不可少之解釋方式。〔大疏演奧鈔卷一〕(參閱「淺略深祕」4678) p1824


本佛

乃指本門、本地之佛。法華經卷五如來壽量品(大九‧四二下):「我成佛已來,甚大久遠,壽命無量阿僧祇劫,常住不滅。」此乃說明釋尊為久遠實成之本佛。若對本佛而言,始成正覺之釋尊即稱迹佛。此外,本佛又指自己心內之佛性。日本真宗則以阿彌陀佛為諸佛中之王,為本佛;其他現於極樂海中之諸佛,則為末佛。(參閱「本二門」1965) p1957


仰山指雪

禪宗公案名。為仰山慧寂藉雪獅子之色,顯示法性無相之公案。蓋仰山以雪獅子之純白清淨,比喻己心之清淨法身。從容錄第二十六則載,一日天降大雪,石獅子蒙上一身純白雪色,仰山乃指雪獅子問大眾,還有過得此色者否,眾皆無所對。其後,雲門文偃評為「當時便與推倒」;雪竇重顯則評雲門為「只解推倒,不解扶起。」此外,從容錄第二十六則載宏智正覺之頌(大四八‧二四四中):「一倒一起,雪庭師子。慎於犯而懷仁,勇於為而見義。清光照眼似迷家,明白轉身還墮位。衲僧家,了無寄;同死同生,何此何彼?暖信破梅兮,春到寒枝;涼飈脫葉兮,秋澄潦水。」上舉之外,歷來禪林師家拈評此則公案者頗多。〔仰山慧寂禪師語錄、五燈會元卷九、宗門統要續集卷八〕p2168


自性清淨佛性觀

謂觀眾生本具之佛性。自性者,自己之心性,即如來藏。眾生本有之佛性,其體清淨而無妄染。於佛性論卷二,則稱為自性住佛性。據起信論義記卷中載,自性清淨心因無明之風而動;若以觀法觀得己心之清淨佛性,即為自性清淨佛性觀。唐代淨土宗大德善導於觀經疏定善義中,就自性清淨佛性觀解釋(大一二‧三四三上):「是心作佛,是心是佛。」係觀自己之心性即阿彌陀佛;又謂唯識法身觀,係以彌陀之法身為唯識,亦即與如來藏心同體。 p2526


改悔

改過遷善之意。即於佛前發露己心,深自懺悔而生護法之心。此為佛教道德所最重視者,佛陀在世時即有此儀式,故於律中制定,如有罪過必須懺悔,自今以後不再犯。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六(大一二‧四五九上):「是一闡提,若受苦時;或生一念改悔之心,我即當為說種種法。」〔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摩訶止觀卷七上、觀經疏散善義〕 p2953


汾陽拄杖

禪宗公案名。為宋代臨濟宗汾陽善昭禪師藉拄杖子對大眾開示之公案。一日,善昭手執拄杖,對大眾謂,禪僧須識得拄杖子,始能徹底修行,了畢參學大事。拄杖子,乃禪僧行腳之時,乘危涉險賴以輔助行腳之杖子,故亦引申為禪僧究明自己心性之伴侶,蓋禪僧不僅視拄杖子為伴侶,並使之與自己融合成一體,如此才得以徹底修行,此乃禪僧之本懷。故所謂「識得拄杖子」,即徹底修行之意。又禪僧完成參學大事,一般稱為「行腳事畢」。 p2982


宗門十規論

全一卷。五代僧法眼文益撰。又稱法眼禪師宗門十規論、淨慧法眼禪師宗門十規論。略稱十規論。收於卍續藏第一一○冊。旨在摘舉五代時禪家之流弊,而予戒飭。計分十條:(一)自己心地未明,妄為人師。(二)黨護門風,不通議論。(三)舉令提綱,不知血脈。(四)對答不觀時節,兼無宗眼。(五)理事相違,不分觸淨。(六)不經淘汰,臆斷古今言句。(七)記持露布,臨時不解妙用。(八)不通教典,亂有引證。(九)不關聲律,不達理道,好作歌頌。(十)護己之短,好爭勝負。本書之注疏有增標傍註宗門十規論(能仁義道)。 p3150


往生

謂命終時生於他方世界。通常又以「往生」為「死」之代用詞。往生一詞,就廣義而言,通指受生三界六道及諸佛淨土,然至彌陀淨土之說盛行後,主要指受生極樂世界。一般分為極樂往生、十方往生、兜率天往生等;而願意往生,即稱願生。

(一)極樂往生,乃基於無量壽經、觀無量壽經、阿彌陀經之說。謂離開娑婆世界,往西方阿彌陀佛之極樂淨土,化生於彼土蓮花中。淨土宗之目的在往生極樂淨土,淨土,即指離開迷界後,所往生無生滅變化之世界。據往生論註卷下載,受生極樂與受生三界之「相」不同,故謂往生即無生之生。又往生之法有多種,如;(1)念佛往生,以念佛名號而往生。(2)諸行往生,又稱萬行往生。修習念佛以外之諸善行而得往生。(3)助念往生,以念佛及修諸善行而得往生。(4)聞名往生,聞佛名號而生信,得以往生。唐代善導之淨土法門即以念佛往生為主,且以「指方立相」為旨,謂命終後確實往生西方淨土又善導之弟子懷感,於所著之釋淨土群疑論卷二謂,依第一義諦言,往生係無生之意;依世諦言,即捨此往彼之意。惟天台宗、禪宗等,以唯心彌陀、己心淨土之說,批駁捨此往彼說。

(二)十方往生,係根據十方隨願往生經之說法。謂往生於阿彌陀佛淨土以外之其他淨土。

(三)兜率天往生,又作兜率往生,係基於彌勒上生經、彌勒下生經之說法。謂彌勒菩薩現居於兜率內院,至五十六億七千萬年後,將降生於娑婆世界,救度眾生。修此法門者往生兜率天,將來與彌勒菩薩同來娑婆世界。法相宗之行者多修此法門。

(四)其他之往生信仰,如:信奉藥師如來者,得往生淨琉璃世界;信奉觀音菩薩者,得生補陀落迦;信奉釋迦牟尼佛者,得生靈鷲山、無勝莊嚴國;信奉華嚴經者,往生華藏界等。然此類信仰極少見,故未形成思潮。

上記之極樂往生、兜率往生等二種思想,為印度、中國、日本等地往生思想之兩大主流。極樂往生之思想,於三論宗、天台宗、華嚴宗、禪宗等,為自力成道之方法。於淨土宗,則依教主彌陀之救度為成佛之道,而稱他力信仰。兜率往生之思想為法相宗所喜好,視之為修道之方便法門。十方往生之思想,見於唐代道綽之安樂集、智顗之淨土十疑論等書,惟願生之事蹟甚少。此外,善導之轉經行道願往生淨土法事讚卷上,有:難思議往生樂、雙林樹下往生樂、難思往生樂等說。〔法華經卷六藥草喻品〕 p3199


乾屎橛

禪林用語。原指拭淨人糞之橛(即廁籌),臨濟宗為打破凡夫之執情,並使其開悟,對審問「佛者是何物」者,每答以「乾屎橛」。蓋屎橛原係擦拭不淨之物,非不淨則不用之,臨濟宗特提此最接近吾人之物,以教斥其專遠求佛而反不知清淨一己心田穢污之情形,並用以打破學人之執著。〔五燈會元卷十五、無門關第二十一則、臨濟錄上堂〕 p4369


兜率三關

即宋代兜率從悅禪師(1044~1091)用以接化學人之三語句。無門關第四十七則(大四八‧二九八下):「兜率悅和尚設三關問學者:『撥草參玄,只圖見性,即今上人性在甚處?』『識得自性,方脫生死,眼光落時,作麼生脫?』『脫得生死,便知去處,四大分離,向甚處去?』」其中,第一關係欲令學人撥無明之雜草,瞻仰宗門真風,徹見一己心性;第二關欲令學人識得本來具有之真性,以期透脫生死之轉變;第三關欲令學人透脫生死,以便了知畢竟之去處。又「撥草參玄」一語,續傳燈錄卷二十二及聯燈會要卷十五均作「撥草瞻風」。(參閱「撥草瞻風」6088) p4385


唯心淨土

淨土乃唯心所變,存於眾生心內。依唯識之理,淨土為佛、凡夫各各心之所變。若就如來所變之土而言,如來心無漏,故土亦無漏;若就凡夫所變之土而言,凡夫心未得無漏,故土為有漏。又所觀之佛亦為自心變現之相,心外不能見佛之真相。故佛、淨土皆非心外之法,皆唯心所變。天台宗基於摩訶止觀之說,而謂陰妄介爾之一念心具足十界三千性相,佛界乃至地獄界之依止皆本具於此一念心中,故淨土非存在於心外。此與唯識所言相分變似之理,意旨不同。又禪宗以維摩經之心淨土淨說為根據,謂直了心性,即心即佛,自心明白之處,即是淨土,稱為唯心淨土己心彌陀。〔六祖大師法寶壇經疑問品、釋淨土群疑論(懷感)卷一、卷六、往生淨土決疑行願二門(遵式)、觀無量壽佛經疏妙宗鈔(知禮)卷一、觀無量壽佛經義疏(元照)卷上、萬善同歸集卷二、樂邦文類卷四〕(參閱「己心彌陀」956) p4422


唯識

梵語 vijñapti-mātratā。音譯毘若底摩呾喇多。識,即心之本體,離識變現之外無任何實在,稱為唯識。即認為吾人自己心外之物心諸現象皆由八識自體所變現之主觀(見分)與客觀(相分),又將所認識對象之相似形狀視為心內之影像所映現而認為實在實有,且作為認識對象之物境自體(本質)亦從阿賴耶識中之種子變生,故唯識以外無其他實在,稱為唯識無境,或據萬有從識所變之意義,而稱為唯識所變。此理論見於成唯識論卷二。可分為:(一)因能變,又作因變、生變;所有之存在皆從阿賴耶識中之種子變生。(二)果能變,又作果變、緣變;其結果在八識上起主觀與客觀之區別,而向對象作用。觀心覺夢鈔卷下分為以下二種道理說明:(一)熏習道理,即生變之義,種子係由自心之作用深植於識中。(二)轉變道理,即緣變之義,由識變現見、相二分。

法相宗之根本教義,說唯識之相,以五位百法不離識者,即為總門唯識或不離門唯識;五位之中,心王是識之自相,心所為相應於心王作用之心理活動,色法為識所變現,不相應法為以上三位之分位假立者,無為法為以上四位之實性,依此等理由顯示唯識者,稱為別門唯識。別門唯識之說係為愚者分別能所而說明,故又稱虛妄唯識、不淨品唯識、方便唯識。初地以上之菩薩能了悟唯識之理,證得唯識無塵智,而存有真識者,稱為真實唯識、淨品唯識或正觀唯識。成唯識論卷九列舉對唯識教理九種疑難(唯識九難)之答釋。唯識九難即:唯識所因難、世事乖宗難、聖教相違難、唯識成空難、色相非心難、現量為宗難、夢覺相違難、外取他心難、異境非唯難。

此外,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末分類諸經論之唯識說為五種唯識,即:境唯識、教唯識、理唯識、行唯識、果唯識。又該宗之修行有所謂五重唯識觀。

華嚴宗稱三界皆是一心所作,列舉十重唯識等說明,即:(一)相見俱存唯識,(二)攝相歸見唯識,(三)攝數歸王唯識,(四)以末歸本唯識,(五)攝相歸性唯識,(六)轉真成事唯識,(七)理事俱融唯識,(八)融事相入唯識,(九)全事相即唯識,(十)帝網無礙唯識。若究其極如帝釋宮之網珠(因陀羅網),一中含有一切,一切中各具一切,重重無盡,事事無礙。如以十重唯識配當於五教,則初三為始教說,次四為終教及頓教說,後三為圓教之說。但華嚴經大疏鈔卷三十七,將假說之唯識列為小乘之說。〔梁譯攝大乘論釋卷五、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三、成唯識論述記卷七末〕 p4424


唯識法身觀

指理法身之觀,即觀佛與自心為一體。所謂唯識,離如來藏心無餘法之意,亦即如來藏心雖為煩惱所纏縛,然除此無餘法。依之,可謂既已為唯識,則諸佛之法身與在纏如來藏心同為一體,亦即離唯識無法身,故得以觀佛與自己心性為一體。善導之觀無量壽佛經疏(定善義)就「是心作佛、是心是佛」之解釋,舉出當時之異解,謂(大三七‧二六七中):「或有行者將此一門之義,作唯識法身之觀,或作自性清淨佛性觀者。」自性清淨佛性觀以佛乃自己心性所顯,唯識法身觀則觀佛之法身為與己同體之法身,故名異而實同。又善導所謂之「行者」,蓋指慧遠、智顗、吉藏等。 p4428



梵語 abhiniveśa。指由虛妄分別之心,對事物或事理固執不捨。又稱迷執、執著、計著、著。不知五蘊假和合產生人等眾生,而妄執人我為實我之存在,稱為人執、我執或生執(眾生執之意)。不知五蘊之法乃虛幻不實之「空」,而妄執法我為實體,稱為法執。以上二者,稱為二執(我法二執、人法二執、生法二執)。有部等小乘允許法我之存在,故不斷離法執;然大乘認為二執皆空,故斷離此二執。此外,若認為一切為實有而固執偏有之見解,將實際上之「空」增益為「有」,稱為「增執」;反之,固執空無之見解,將實際上之假「有」減損為「無」,則稱「損執」。以上二者亦合稱為二執。

就「能執」之識體,安慧與護法二大論師主張不同,安慧認為於吾人諸識之中,第五識、第八識皆有法執,第七識有人執,第六識通人法二執;護法則以第五識、第八識為無執,唯第六識、第七識有執。另就「執」與「障」之別,成唯識論演秘卷一本謂執皆為障,以執限於有能取、所取二分者;障則通於業、果之非心、心所法,故障不一定為執。又執障為「我執煩惱障」、「法執所知障」之略稱。此外固執事物而不捨離之心,稱為執心、執著心;己心固執之而不捨離之見解,即種種之妄見,稱為執見;執著之妄情,稱為執情。〔大乘入楞伽經卷四無常品、大般若經卷四八五、成唯識論卷九、俱舍論卷十九〕 p4442


悉曇輪略圖抄

凡十卷。日本了尊著述。收於大正藏第八十四冊。係圖示說明悉曇之音韻及有關聯之諸般事項,全書共分八十章。著者乃悉曇學者明了房信範之門下,本書係基於其師之口說,並加上自己心得而成。 p4575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一念三千

天台宗智者大師的重要教義,也是該宗修觀行時的觀法。該宗主張吾人在一念之間,即具有十界三千諸法。所謂「一念」是指介爾陰妄的一念,亦即日常生活的一念心。此一念的當體(即中道實相)即圓具三千諸法。「三千」是指一切法。也是《華嚴》的十法界、《法華》的十如及《大智度論》的三世間相乘所得的結果。亦即十界各具十界而成百界,每一界中又各具十如是(相、性、體、力、作、因、緣、果、報、本末究竟等)而成千如,此千如和三世間(眾生、國土、五陰)配合,即成三千之法。

根據〈止觀序〉、《止觀輔行》卷五之三所說,「一念三千」是天台大師本身所行的法門。所謂三千圓具並非只是指一念的妄心,而是諸法一一實相無不圓具三千。因此,心、佛、眾生三法並無差別。

但是,由於在實修觀行時,佛界的法高深而不易觀,眾生界的法廣泛亦不易觀,因此乃從三法中取最易觀的己心,以便初心的行者觀行;因此又將觀行稱為觀心。

至於所觀之心到底是真是妄,也有不同的說法。將此心斷定為真心而非妄心,是天台山外派之異解;而天台山家派的正義是說妄即真,除此介爾陰妄的一念之外並無真心之體,故直接以妄心為三千三諦的觀境。

所謂介爾陰妄的一念,指的就是今日悠悠凡愚所起的寒暖坐臥等尋常的覺知,即此覺知而念念圓具三千諸法。

心法易觀有二義︰一是「近要」,二是「冥妙」。所謂「近要」,是說佛界高遠非近,眾生界廣散非要,對初學者而言,此二者皆甚難觀照。而己心既「近」且「要」,因此己心易觀(《別行玄記》卷二、《妙宗鈔》卷一)。所謂「冥妙」,謂心法無質礙,故曰「冥」,一念能具諸法,故曰「妙」。對初學觀行者而言,此亦是較易觀行的理由。

近代學術界多以此「一念三千」之理論為實相論。對於天台智者大師的實相論,今人呂澂在其《中國佛學源流略講》附錄〈天台宗〉文中有如下的疏解︰
「智顗學說的重心,也是放在實相上面。因為從大乘一方面看佛說的特徵只有實相,所以大智度論裏以實相為佛說的唯一法印。智顗根據慧思的十如思想再加發揮,就有『一念三千』的說法。

這說法從人本的觀點出發,由凡聖境界分判成為六道、三乘和佛,一共十個階層,謂之十界。這些並非固定不移,仍可隨緣升沉或示現。像六道中低級的獄畜可以向上到達佛的地位,而佛界也可示現為六道,所以每一界都具備所餘九界的可能性,這樣十界互具,豈不就構成百界。再分析它們的法體,基本上不外五蘊,謂之五蘊世間。由五蘊構成有情個體,謂之有情世間,此外還有依住的山河大地等等,謂之器世間(三種世間對佛界而說,便是非漏無漏的五蘊,攬常住蘊的尊極有情和常寂光淨土。)百界各各具備三種世間,即有三百之數。再按實在,每一世間法體都有十如,這樣就成為三千如了。

三千名目當然不能拘拘於數量,只可看作形容整體宇宙之辭。又講到實相來,整體的宇宙相貌也就念念具備在日常心思即所謂介爾陰妄的每一念上面,所以隨處都得構成觀境;這是依據止觀正見的境理而言,也是一種總相法門的解釋。

在那時候的義學家像地論師舉出『法性』為萬法的依持,攝論師又以『藏識』為一切種子或根源,這些總相的說法都著了跡象,出於思擬推測,智顗一概不以為然。他說,一念三千,森然具備,可以看成法界本然,無須更有依待的。在種種世間,種種界交互涉入而存在著的實際裏,一切法的當體和所有性能自然都會圓滿具足的,因此,一念三千的實相說也稱為『性具』。」

〔參考資料〕 《摩訶止觀》卷五(上);《法華經玄義》卷二(上);《法華經文句》卷二(上);《華嚴經》卷十〈夜摩天宮自在品〉;唐君毅《中國哲學原論‧原道篇》卷三;牟宗三《佛性與般若》。


七歸依

西藏佛教用語。「歸依」又作皈依。即皈依上師、本尊、佛、法、僧、空行、護法等七者,以之為皈依對象或皈依境。此法為噶舉派所強調,並為各派皈依境壇城共同具備。

依西藏佛教所傳,信奉小乘者,僅皈依佛、法、僧三寶。且皈依時間至死亡後即結束。信仰大乘者,除皈依三寶之外,亦皈依菩薩眾善知識。如西藏本《華嚴經》云︰「我此知識說正法,普示一切法功德,徧示菩薩威儀道」、「善財童子,如是隨念痛哭流涕,諸善知識,是於一切惡趣中救護於我。」

信仰大乘者,其皈依大乘三寶時間,係以自皈依至證悟為止,而不以今生死亡為限。密宗亦同之。

西藏佛教對此七皈依涵義的說明,略如下述︰

皈依上師,係因上師的心中充滿佛法,是佛的代表。上師心中,具足佛的法身。上師口中宣說佛的教法,是法寶的代表。故上師的口,具足佛的報身。上師身穿法衣,或著報身佛裝飾,守持僧伽的戒律,是僧伽的代表,具足佛的化身,故上師為加持根本。

在平時,上師於皈依境中,站或坐於自己頭頂上。行走時則坐於自己肩上。睡眠時,於己心中。飲食時,即位於喉輪承接供養。故行、住、坐、臥中,弟子皆不離上師,弟子睡眠即同上師一起入禪定,飲食即供養上師,片刻須臾均不分離。

皈依本尊,即是皈依上師教導的佛菩薩,或自己樂意親近的佛。因為本尊是加持的根本,故弟子平日需時時將自己觀想成本尊,自己之身即本尊之身,語即本尊咒,意即本尊教法,同時,眾生即本尊眷屬,情器世間即本尊壇城,一切鳥鳴巿聲均為咒語,由此而得到與本尊無二無別的境界。

皈依空行,即皈依本尊的明妃、女眷屬、女性護法,而不可輕視。因為陰性代表智慧般若,空行母為雙運對象,並能成為自己與上師本尊中溝通的使者信差,如母親般增長自己的般若慧根。

皈依護法,即皈依一切擁護本尊的聖凡海會護法眾。護法曾於本尊前發誓擁護教法,保護儀軌。密宗行者修法若未得護法同意,而引起護法瞋怒,則絕無成就之可能。因為護法若不擁護,則持明咒力無天龍執行而無效力。故皈依護法,除念咒效力增長外,護法亦常能如上師般教導咒語法本,並贈送修法所需資糧。

依據西藏佛教之規定,修習七皈依之行者,應遵守下列之皈依誓戒︰

(1)皈依佛後,不依止外道天神,雖亦尊重三界所有神祇,但因世俗神未能脫離輪迴業報,並非究竟證悟者,故雖可供養尊敬,但不可皈依。

(2)皈依法後,不起殺心惡心(不殺害、驚嚇眾生),因行者之心即本尊心,充滿慈悲。若能無任何惡心,即能迅速具足佛之報身。

(3)皈依僧後,不應信仰外道教法,且不與具邪見者同修同住。

(4)不應輕視毀損佛像、經典、法器,凡有佛之標誌均應置於高處。手接佛像法本,應先置於頭頂,或放在頭上搬運。如鈴、杵、壇城更應至為尊重。

(5)飲食等得到利益好處時,應先供養皈依聖眾。行經美好事物風景等,亦應供養聖眾。

(6)對於灌頂金剛兄弟及所有密宗行者,應視為本尊眷屬,不可毀謗。除布薩外,亦不言其過。

(7)佛像、法本不可販賣,凡有佛七眾皈依海會眾之些許標誌,均不可作為商品、商店名字或器物名。弟子販賣七皈依聖眾,謀自身利益供養,其罪甚大。

(8)經典不可置於腳下或地上跨越、踐踏,與任何比胸部為低之地方。同時,不可將經典墊於佛像之下,因放在佛像下有壓伏降伏之意。經典為法身舍利,其中咒語尤應尊重。

(9)不可對女性存輕賤之意,以免失空行母之歡心。不可對護法威猛凶相有所批評或畏懼,以免護法畏縮不願前來。(蔣揚貢噶)


三大祕法

日本日蓮宗的三大重要法門。又稱三祕。《法華取要抄》(大正84‧280a)︰「問云︰如來滅後二千餘年,龍樹天親天台傳教所殘祕法何物乎﹖答曰︰本門本尊與戒壇,與題目五字也。」此謂日僧日蓮認為時值末法時期,在歸依佛教時,當以(1)本門本尊,(2)本門戒壇,(3)本門題目等三大法門為根據。日蓮歿後,其門下以三大祕法作為實踐本門觀心的要法,並加以解釋,加以組織化。

(1)本門本尊︰是指日蓮宗所特有的曼荼羅。此曼荼羅之中央書寫「南無妙法蓮華經」七字,左右繪有十界別相。《觀心本尊抄》云(大正84‧275b)︰
「其本尊為體,本師娑婆上寶塔居空,塔中妙法蓮華經。左右釋迦牟尼佛、多寶佛。釋尊脇士上行等四菩薩,文殊彌勒等四菩薩眷屬居末座。迹化他方大小諸菩薩,萬民處大地,如見雲閣月卿。十方諸佛處大地上,表迹佛迹土故也。如是本尊在世五十餘年無之,八年之間但限八品。」

修三大祕法的行者,以十界曼荼羅代表久遠實成的釋迦牟尼佛,奉為本尊而歸依之,故稱之為本門本尊。

(2)本門戒壇︰指法華行者受戒之壇場。《三大祕法抄》云(大正84‧287a)︰「戒壇者,王法冥佛法,佛法合王法,王臣一同本門三祕密法持。有德王、覺德比丘,(中略)尋似靈山淨土最勝地,可建立戒壇者歟。」對此日蓮遺文中唯一與本門戒壇有關之記事,古來有真偽之論。以之為日蓮所撰者認為此文係說明應建立「事戒壇」,而於「事戒壇」建立之前,行者己心係「分戒壇」,建立之後則為「滿戒壇」;另外,以之為偽撰者則認為行者在唱題目之當時,就是本門的戒壇,除此之外,別無事壇可言。

(3)本門題目︰指唱念「南無妙法蓮華經」七字。蓋「題目」一語,在此係指《法華經》經題「妙法蓮華經」五字,加上表示歸敬的「南無」二字,故成七字。日蓮宗徒認為《法華經》乃一切教法、森羅諸法的總體。因此,若唱念其題目,則能開發本有佛性,早日證得佛果。

〔參考資料〕 《報恩抄》;《註畫讚》卷一;《當家宗旨名目》卷上;《錄內啟蒙》卷十八、卷三十;《宗旨要解》卷十。


三階教

隋代僧人信行創立的一個教團組織。此教興起於第六世紀之末,經過第七、八世紀的發展,前後約三百年間,屢受朝廷的禁止和各宗派的攻擊。到了唐末以後,更被認為異端邪說,乃日趨衰微,終於湮滅不傳。

三階教又稱為三階宗、第三階宗、三階佛法,或簡稱三階。這是依三階教的教判而立名的。三階教把全部佛教依時、處、人分為三類,每類又各分為三階。所謂時的三階,即以佛滅後初五百年的正法時期為第一階,第二個五百年的像法時期為第二階,一千年後的末法時期為第三階。所謂處(即所依世界)的三階,處有淨土、穢土之分。淨土是第一階一乘所依的世界,穢土是第二階三乘及第三階世間眾生所依的世界。所謂人的三階,是依人的根機而區別的。第一階是最利根的一乘,包括持戒正見與破戒不破見兩種根機。第二階是利根正見成就的三乘,包括戒見俱不破和破戒不破見兩種根機。第三階則為戒見俱破的世間顛倒眾生的根機。

三階教以苦行忍辱為宗旨,每天只吃一頓乞來的飯,以吃寺院的飯為不合法。在路上行走,見人不論男女,一概禮拜。竭力提倡布施。死後置屍體於森林,供鳥獸食,叫做以身布施。反對淨土宗所提倡的念佛三昧,主張不念阿彌陀佛,只念地藏菩薩。說一切佛像是泥龕,不須尊敬,一切眾生是真佛,所以要尊敬。這些宗旨與當時佛教界的理論和行持很不協調,因此不斷受到打擊,終至斷絕。

信行(540~594),河北魏郡人,他十幾歲時出家,在相州(今河北臨漳縣)法藏寺、光嚴寺刻苦修學,養成了和一般僧侶不同的見解(《歷代三寶紀》)。開皇三年(583)捨戒,親服勞役,並倡導十六種無盡藏行。後被召入京,先後在化度、光明、慈門、慧日、弘善五寺建立三階道場,著書四十餘卷,開皇十四年(594)圓寂,年五十四。

從信行圓寂後,至唐‧開元年間(594~725)前後百餘年,三階教曾遭到四次打擊。最初是隋‧開皇二十年(600),禁斷傳行,但未能完全禁絕。其次武周‧證聖元年(695)認為三階教籍違背佛意,命盡數送禮部集中,作偽經符錄處理。第三次是聖曆二年(699)限制三階教徒,除乞食、長齋、持戒、坐禪而外,其他行為都視為違法。第四次是開元十三年(725),命諸寺三階院除去隔障,和大院相通,使三階教僧與一般僧侶同居,不得別住;所有三階教籍,全部除毀(《開元釋教錄》卷十八)。

《開元釋教錄》謂三階教以信行為教主,別行異法,似同天授(即提婆達多),立邪三寶之破僧團。

武周時代(690~705)對於三階教的活動雖曾兩度禁止,但對於三階教的無盡藏(提倡布施,積聚財物,分為三份,一份給全國修理寺塔,一份施天下貧窮老病,一份自由支配)行卻有意推行。如意元年(692)朝廷命三階教名僧法藏於東部洛陽福先寺監督無盡藏;長安中(701~705)又請他監督化度寺無盡藏。法藏寂於開元二年(714),生平對於信行的「普敬認罪之宗,將藥破病之說」的三階學說很有心得(〈大唐淨域寺法藏禪師塔銘〉)。這說明武周時代尚有三階教徒的活動。

此外,從越王貞(唐太宗子)撰的〈信行禪師興教碑〉及《瑜伽法鏡經》的流傳看來,武周‧聖曆二年(699)再度禁三階教,至開元十三年(725)更加嚴禁為止,二十七年之間三階教還是相當興盛的。〈信行興教碑〉撰於神龍二年(706),碑文對於信行還是備極讚嘆,可知當時僧俗對他的崇尚(見宋‧趙明誠《金石錄》卷三)。《瑜伽法鏡經》為三階僧師利偽造(《開元錄》卷十八)。據經末題記,作景龍元年(707)室利末多三藏翻譯,沙門師利筆受綴文,參加詳定的有昭文館學士沈佺期、薛稷等十一人。顯見當時三階教徒還是有相當活動的。

玄宗開元元年(713),對三階教所創設的無盡藏開始取締,禁止信徒對它施錢(〈禁士女施錢佛寺詔〉)。後又命令以化度寺無盡藏的財物、田宅、六畜等,分散與京城觀寺,以修理破壞尊像及堂殿橋樑,有餘歸化度寺常住所有(〈分散化度寺無盡藏財物詔〉)。

到了代宗、德宗時代(762~804),三階教又有復興的迹象,特別是德宗貞元時代(785~804),可視為是三階教最後活動的時期。據日本所傳古寫本《貞元釋教錄》卷二十八記載,當時京城內五十五寺各有三階禪院,其住持相續達二百餘年,僧尼二眾有千人以上,都奉三階教法。貞元十六年(800),化度寺僧善才等還狀請三階教籍入藏獲准,於是信行的《三階集錄》等三十五部四十四卷,又被圓照編入《貞元新定釋教目錄》。這些三階教籍從《開元錄》的偽目中解放出來,被列入於經錄的正目(塚本善隆〈續三階教資料雜記〉)。但現存宋、元、明三本《貞元釋教錄》此段已被後人刪除。十三世紀時日僧道忠(﹖~1281)的著述中,亦傳《貞元錄》中有三階教籍四十四卷存在(道忠《釋淨土群疑論探要記》)。

三階教將佛法分類為普法和別法。所謂普法,即於法不分大小,於人不辨聖凡,普信普敬,不尊此法而斥他法,所以名普。此亦名生盲眾生佛法,謂如生盲不分眾色。所謂別法,是分別大小乘法和聖賢凡夫,所以名別。此亦名有眼眾生佛法,謂如有眼眾生,能見差別色等。三階之中,第一階機唯學一乘法;第二階機唯學三乘法,所學各別,是名別法。具稱別真別正法。第三階機有空有偏見故,若偏學大乘或小乘,愛此憎彼,必造成謗法之罪,故第三階相應之法,名為普法。具稱普真普正佛法。

三階教認為佛滅千年以內,還有利根真善正見成就的聖人,可用第一、二階的別佛別法,但此後即沒有聖人,而只有一些懷著空見有見的破戒眾生,故須依第三階的普佛普法。在隋代時當末法,處為穢土,人則戒見俱破,正屬第三階機。故對根起行,必依普法才能相應,而以普法為三階教立教的基礎。

三階教歸依的佛有五種,即真佛、應身佛、形像佛、邪魔佛(外道諸神、佛菩薩所變應身)、普真普正佛。而普真普正佛又有四種,即如來藏佛、佛性佛、當來佛、佛想佛,所謂普法四佛。依三階教教義所說︰一切迷於現實的眾生,從其本有可以為佛的可能性,即如來藏或佛性來看都是佛,因此一切眾生即為「如來藏佛」和「佛性佛」。其可能性開發實現時便成為佛,故一切眾生都是「當來佛」。對一切眾生皆作佛想,故一切眾生都是「佛想佛」。由於世界眾生無不為佛,故四佛實際是一普佛,這就是普佛思想(信行《對根起行法》)。

普法的教義,對人既無差別,對法又無愛憎,故對一切已成未成諸佛主張普敬,但與普敬同時又說認惡。唐臨《冥報記》說︰「信行又據經律,錄出《三階佛法》四卷。其大旨勸人普敬認惡,本觀佛性,當病授藥。」普敬是敬他,認惡是認識自身的過惡。「所謂敬他身上八種佛法,自知己身有十二種顛倒」(《對根起行法》〈普法佛教王問答〉)。八種佛法,即《維摩經》〈香積佛品〉中所說的饒益眾生而不望報、於諸菩薩視之為佛、所未聞經聞之不疑等八種。十二種顛倒是認惡的標準,即分析顛倒的想法。如認魔作佛,唯見其善,認佛作魔,唯見其惡,這是善惡顛倒。又一切順我心者,只見其善,以無善為善,以小善為多善,以善攝惡,俱作善解;反之,違己心者,唯見其惡,以無惡為惡,以小惡為大惡,以惡攝善,皆作惡解。這是內外顛倒等。普敬就是以一切眾生為如來藏佛,而加以尊敬,這是基於普佛普法思想因而主張普敬。但因末法眾生具有空有邪見,故一面教以普敬他人,一面勸他自己認惡。因此認惡之說和普法普敬教義有相連的關係。

三階教普法的特色,在《三階佛法》卷二中用二十四段作具體說明,即前五段述依普法可以使諸邪惡頓滅,後十九段明依普法可以使諸善不滅。主要闡明普法和別法的利害得失,強調先行普法,能頓滅無始以來乃至未得法忍以前一切邪惡。由實行普法故,能令一切佛、法、僧、眾生、善行等不滅。宣稱第三階時是別法不治之病,只有普法藥病相當。

三階教認為隋代時屬末法,處是穢土,因而倡導對根起行的普法。其理論根據,是起因於先前譯傳的《大薩遮尼乾子經》、《大集經》〈月藏分〉、《法滅盡經》等所說的末法到來的思想。因為隋代以前的佛教派別,都尊一經一法以立教,在三階教看來都是別法,特別是和獨尊彌陀一佛、《法華》一經的宗派沒有調和的餘地。因此三階教後來受淨土教徒的攻擊也最猛烈。

三階教主信行死了沒有幾年,費長房就批評三階教旨說(大正49‧105b)︰「夫涅槃一理,趣有萬途。(中略)信行此途(三階教),亦是萬衢之一術也。但人愛同惡異,緣是時復致譏。」(《歷代三寶紀》卷十二)可知三階教的學說在當時已遭到非難。《開元釋教錄》對於信行的撰述,也認為是「乖反聖旨,冒凟真宗」。而正面攻擊三階教的,是懷感在所著的《釋淨土群疑論》批評十五家異說之中,更著重批評了三階教。他說信行的宗途,引文解義,常與聖教一倍相違。又慨嘆三階教自誤誤人,滅正法眼。後來懷信的《釋門自鏡錄》說洛陽福先寺某僧,見信行歿後變大蛇身,對三階教徒進行人身攻擊。可見當時宗派矛盾的尖銳。

三階教徒依普法的教義主張所謂普行,即普施組織的「無盡藏行」和普禮儀式的「七階禮懺」等。

關於無盡藏施的意義,如《像法決疑經》強調集體布施的功德說(大正85‧1336b)︰「若復有人,多饒財物,獨行布施,從生至老不如復有眾多人,不問貧富貴賤若道若俗,共相勸化,各出少財,聚集一處,隨宜布施貧窮、孤老、惡疾、重病困厄之人,其福甚大。」三階教即依此主張個人的一善一行必須融化於「無盡藏行」,才能獲得更大的福德(信行《大乘法界無盡藏法釋》)。

三階教的社會活動,即依著這樣的理論設立無盡藏院,作為實行普施的中心。韋述《化度寺無盡藏院》說︰「寺內有無盡藏院,即信行所立。京城施捨,後漸崇盛。貞觀(627~649)後,錢帛金繡,積聚不可勝計。常使各僧監藏,供天下伽藍修理。燕涼蜀趙,咸來取給。(中略)武太后移此藏於東都福先寺,天下物資,遂不復集,乃還移舊所。」(《兩京新記》卷三)又,《太平廣記》卷四九三載︰「其無盡藏財分為三分︰一分供養天下伽藍增修之備,一分以施天下飢餒悲田之苦,一分以充供養無礙(齋僧)。」據此可知以長安為中心的化度寺無盡藏施捨範圍,東至河北、河南,西至甘肅、四川。其施捨對象則兼悲田與敬田。

其次,三階教的七階禮懺,由信行編出有《七階佛名》作為日常禮佛懺悔的儀式。據敦煌發現的幾個寫本《七階佛名》,或稱《禮佛懺悔文》,或稱《晝夜六時發願法》,內容次序雖有不同,但都是三階教徒持誦的課本。《七階佛名》的禮誦次序是︰敬禮常住三寶、嘆佛功德、普光佛等五十三佛、釋迦佛等三十五佛、寶集佛等二十五佛、懺悔文、梵唄文、說偈文、三歸依文、無常偈等。這一系列的宗教儀式,成為後世中國僧侶晚課及「打普佛」等的母本。

三階教禮懺的方式,更具體規定於《晝夜六時發願法》。其大綱是︰「晝三夜三,各嚴香花,入塔觀像、供養、行道、禮佛。平旦及午時,並別唱(稱名)五十三佛,餘階總唱(五十三佛以外佛號概括唱念)。日暮初夜,並別唱三十五佛,餘階總唱。半夜後夜,並別唱二十五佛,餘階總唱。觀此七階佛如在目前,思惟如來所有功德,應作如是懺悔。」這些儀式也或多或少地為後世所繼承。

三階教徒還盛行一種集體的林葬(捨血肉身,收骨起塔)。如信行寂後,即依此項葬法,起塔於終南山鵄鳴埠(一稱楩梓谷)。其後信行的弟子本濟、慧了、僧海、道安、裴玄證以及尚直(《金石續篇》卷六〈尚直磚墳銘〉)、管真(《陶齋藏石記》卷十九〈管真墓志〉)、管均(《八瓊室金石補正》卷三十九〈管均墓志〉)等,也都依林葬法,陪葬於終南山信行的塔側。後來陪葬的墓塔漸多,到了唐代中期,遂建百塔寺,成為三階教徒的聖地。到了開元年間(713~741)三階教徒又漸實行火葬,如淨域寺法藏寂於開元二年(714),門人即於終南山積著香薪,燃諸花疊,收其舍利,建塔於信行塔右(〈淨域寺法藏禪師塔銘〉)。

三階教籍以類聚經文為主。故一部《三階佛法》可說是《涅槃經》、《十輪經》、《大集經》等經文的叢鈔。但其缺點是書題不一,分科繁雜,文句晦澀,解義紛亂。因此常受佛教其他派別所指摘。從《歷代三寶紀》、《大唐內典錄》以來,皆列載其書,惟《大周刊定眾經目錄》斷它為偽書,《開元釋教錄》繼之,列入於「偽妄亂真部」內。後來《貞元錄》雖一度把它重編於正統目錄,但已難改變它為偽書的定評了。因此諸經錄所著錄的三階教籍,早已全部失傳。只有窺基《西方要決》、懷感《釋淨土群疑論》、智儼《華嚴孔目章》、《華嚴五十要問答》、賢首《華嚴五教章》、善道《念佛鏡》等,為了批判三階教義而傳下它的片段文義,略可窺其大綱。

據矢吹慶輝所說,在日本奈良正倉院文書中,有天平十九年(747)所寫《明三階教佛法》二卷、《略明法界眾生根機淺深法》一卷等。可知三階教籍在第八世紀時曾經傳入日本。又十一世紀末,高麗‧義天(﹖~1101)所撰《新編諸宗教藏總錄》卷三著錄有《入道出世要法》二卷、《三階集錄》四卷,載明係信行所述。十三世紀時,日僧道忠(﹖~1281)撰《釋淨土群疑論探要記》,其中(卷六至卷八)廣引信行《三階佛法》及三階教僧神昉《十輪經鈔》之文,都是研究三階教義的重要資料。由此可知三階教雖在宋初已漸絕響,而三階著述卻流傳於海外。

現存敦煌發現的三階教籍殘卷,有《信行遺文》、《三階佛法》四卷、《三階佛法密記》卷上、《對根起行法》、《無盡藏法略說》、《大乘法界無盡藏法釋》、《七階佛名經》、《信行口集真如實觀起序》卷一、《普法四佛》、《如來身藏論》等,還有目錄類的《人集錄都目》、《龍錄內無名經論律》和偽經《示所犯者瑜伽法鏡經》等。

信行的門下,著名弟子有淨名、僧邕等,相隨徒眾有三百餘人(裴玄證撰〈信行禪師銘塔碑〉)。這些徒眾都相隨信行二十多年,是三階教團的核心人物。淨名的事蹟未見記載。僧邕傳記,見於《續高僧傳》卷十九。該傳說他精通經論,嚴持戒法,曾隨信行入京,信行寂後,總領三階徒眾。信行塔銘的撰者裴玄證,也是信行弟子,信行的著述多由他筆記。因他晚年還俗,道宣僅於信行本傳末附記其人而已。此外,直接從信行受教的,還有西京慈門寺的本濟、光明寺的慧了、真寂寺的慧如、相州慈潤寺的靈琛,以及當時宰相高熲等。

本濟(562~615),曾從信行口傳三階教義,為五眾別部所崇敬,著有《十種不敢斟酌論》六卷。其弟善智,亦服膺信行,為入室弟子(《續高僧傳》卷十八〈本濟傳〉)。慧了(﹖~656)從信行受業,後得唐太宗禮遇,特命大臣肅瑀等和他談論佛法,是唐初一個博學的三階教僧(《金石續篇》卷五〈慧了法師塔銘〉)。慧如(﹖~618)師事信行,因坐禪有得,為徒眾所推敬(唐臨《冥報記》)。靈琛,為相州慈潤寺僧,似為信行初期弟子之一(《八瓊室金石補正》〈靈琛禪師灰身塔銘〉)。高熲(﹖~607)為隋代名臣,以平陳有功,進爵齊國公。他為宰相時,聞信行盛名,奏請至京,捨宅為真寂寺,以奉信行(唐臨《冥報記》)。此外,如武周時代(690~705)監督無盡藏的法藏、中宗景龍時代(707~709)偽造《瑜伽法鏡經》的師利、德宗貞元時代(785~804)編纂《三階集錄》的化度寺僧善才,及見於金石記載的薦福寺大德坤(《金石萃編》卷六十六〈湛大師經幢〉)等,都是三階門徒的代表人物。(林子青)

〔參考資料〕 《淨名玄論》卷一;《續高僧傳》卷十六;《大唐內典錄》卷十;《華嚴五十要答》卷下;《華嚴經孔目章》卷二;《釋淨土群疑錄》卷四;《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矢吹慶輝《三階教の研究》;塚本善隆《中國中世佛教史論考》;道端良秀《中國佛教通史》。


九住心

修禪定時九種攝心的修習過程。又稱九種心住。依《大乘莊嚴經論》卷七所載︰

(1)安住心︰指習禪時,緣繫一境,念念相續,使心安住,不致散亂。

(2)攝住心︰意指覺知一念稍稍散動,即攝持其心使寧靜。

(3)解住心︰謂解知覺觀之心若攀緣外廣,則令收斂安住。

(4)轉住心︰指覺心已息,不再動搖,轉而樂於安住。

(5)伏住心︰指久住靜定而萌厭心時,須將其折伏,益加精進。

(6)息住心︰謂內心忽然亂動生起過失時,要立即使其止息。

(7)滅住心︰指貪愛等妄念起時,要猛省方便,使其滅除。

(8)性住心︰謂妄念止息,知心性本來光明,任運安住。

(9)持住心︰謂功行純熟,心住正定,不由作意,任運持善不失,持惡不生。

《瑜伽師地論》卷三十稱此九住心為「九種心住」。指內住、等住(又稱續住)、安住、近住、調順、寂靜、最極寂靜、專注一趣、等持。印順《成佛之道》〈大乘不共法章〉釋之云︰
「從初學的攝心,到成就正定,有九住心,也就是住心的修習過程,可分為九個階段︰

(1)內住︰一般人,一向是心向外散;儒者稱為放心,如雞犬的放失而不知歸家一樣。修止,就是要收攝此外散的心,使心住到內心所緣上來,不讓他向外跑。

(2)續住︰起初攝心時,心是粗動不息的,如惡馬的騰躍一樣,不肯就範。修習久了,動心也多少息下來了,才能心住內境,相續而住,不再流散了。

(3)安住︰雖說相續而住,但還不是沒有失念而流散的時候。但修習到這,能做到妄念一起,心一外散,就立即覺了,攝心還住於所緣中。到這階段,心才可說安定了。

(4)近住︰這是功夫更進了!已能做到不起妄念,不向外散失。因為妄念將起,就能預先覺了,先為制伏。這樣,心能安定住於所緣,不會遠散出去,所以叫近住。

(5)調順︰色聲香味觸──五欲;貪瞋癡──三毒;加男女為十相,這是能使心流散的。現在心已安住了,深知定的功德,也就能了知『欲』的過失。所以以靜制欲,內心柔和調順,不會因這些相的誘惑而散亂。

(6)寂靜︰十相是重於外境的誘惑,還有內心發出的『不善』法,如不正尋思──國土尋思、親里尋思、不死尋思、欲尋思、恚尋思、害尋思等。五蓋──貪欲、瞋恚、惛沈睡眠、掉舉惡作、疑。對這些,也能以內心的安定功德而克制他,免受他的擾亂。到這,內心是寂靜了。寂靜,如中夜的寂無聲息一樣,並非是涅槃的寂靜。

(7)最極寂靜︰上面的寂靜,還是以靜而制伏尋思等煩惱,還不是沒有現起。現在能進步到︰尋思等一起,就立即除遣,立刻除滅。前四住心,是安住所緣的過程。但修止成定,主要是為了離欲惡不善法,所以定力一強,從(5)到(7),就是降伏煩惱的過程。心靜而又淨,這才趣向正定了。

(8)專注一趣︰心已安住,不受內外不良因素所動亂,臨到了平等正直持心的階段。就此努力使心能專注於同一,能不斷的,任運的(自然而然的)相續而住。

(9)等持︰這是專注一趣的更進步,功夫純熟,不要再加功用,無作行而任運自在的,無散亂的相續而住。修習止而到達這一階段,就是要得定了。

修定的方法不一;到達的時間,也因人而不同。住心的教授,也說有種種,如八斷行等都是。但從最初攝心,到成就正定,敘述這一完整的學程,依聖者所說︰修止的方便過程,不會超越九住心的,也就是不外乎九住心的法門。所以修習止,應依此修習,而認識自己的進程,到了什麼階段,以免增上慢而貽誤了自己。」

近人陳健民以為無論何種修行人,皆應先行勤修九住心,並以為九住心可對治三魔。陳氏弟子林鈺堂在所撰《沐恩錄》書中,嘗載陳氏之見解如次︰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不論淨宗之念佛、密宗之觀想或禪宗之參悟,欲得成就,皆需先調己心,使免散亂、昏沉及忘失正念三魔。佛法三千年來,實修佛教徒雖亦不少,然成就者則鳳毛麟角。細考其因,皆以其定力未先下苦功。因此聞思二慧所得抽象之空性真理無力凝固而成修慧之具體證量。師再喻曰︰習定如磨劍,必先去其上三魔之銹。當其劍鋒已銳,則可由止修觀,斬除五種利使。方得真參實悟。具足正見正力以壓倒五鈍使于無我空性中。九住基礎不先建立,何來成就乎﹖本人所以特寫此條喚醒大眾,皆注意之。」
「九住所對治之三魔,即散亂、昏沉與忘失正念。前三住︰初住、續住、回住乃對治散亂。再修四、五近住至伏住。散亂心既漸次調伏,易墮昏沉。故必接修六、七寂住、最寂住,以求寂靜。久而茫然呆坐。此時當仰頭睜目,抖擻精神,而進修第八專住。專住既成。漸能隨意,平等安住任何一處,即成第九等住。止之定功至此方告大成。如上所示,程序分明,既便修習,又易成就。行人於此宜深致力焉!」

〔參考資料〕 《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


十住

大乘菩薩的修行階位。為五十二階位中,第十一位至第二十位的稱呼。又稱十地住、十法住、十解。此十住與十行、十迴向合稱為三賢位(見《菩薩瓔珞本業經》)。所謂「住」者,謂心安住於真諦之理,故名。依八十卷本《華嚴經》卷十六所載,此十住之名稱為發心住、治地住、修行住、生貴住、具足方便住、正心住、不退住、童真住、法王子住、灌頂住。此十住之內容,參見本文末所附《八十華嚴》經文。

此外,《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八釋云(大正19‧142a)︰
「以真方便發此十心,心精發揮,十用涉入,圓成一心,名發心住。心中發明,如淨琉璃內現精金,以前妙心,履以成地,名治地住。心地涉知,俱得明了,遊履十方,得無留礙,名修行住。行與佛同,受佛氣分,如中陰身自求父母,陰信冥通,入如來種,名生貴住。既遊道胎,親奉覺胤,如胎已成,人相不缺,名方便具足住。容貌如佛,心相亦同,名正心住。身心合成,日益增長,名不退住。十身靈相,一時具足,名童真住。形成出胎,親為佛子,名法王子住。表以成人,如國大王,以諸國事分委太子,彼剎利王世子長成,陳列灌頂,名灌頂住。」

天台宗以為,別教菩薩於初住位斷盡三界見惑,與藏教初果、通教八人見地齊;於其次之六住斷盡三界思惑,得住不退,與藏通二教之二佛齊;於其後之三住斷界內塵沙,伏界外塵沙。即多劫中,行十信,不作邪見,廣求智慧,此為初住;常隨空心,淨諸法門,此為第二;長養眾行為第三;生於佛家,種姓清淨為第四;多習無量善根為第五;成就六度中第六般若法門為第六;入無生畢竟空界為第七;不破不生邪倒之菩提心為第八;從法王教生解,當紹佛位為第九;觀空無相,得無生心,法水灌頂為第十。若為圓教,則從初住斷一分無明,證一分中道之理,故與別教十地齊,所謂初地、初住證道同圓。

在法相宗方面,由於該宗立菩薩位次為四十位,因而攝十信於初住,於初住修此十信。故菩薩初發大菩提心為初住;淨治三業,其慈悲及於有情為第二;修勝理觀,起上妙行為第三;從諸聖法正教中生為第四;所修善根皆為救有情為第五;聞他讚毀心亦不動為第六;聞說三寶三世之有無,心猶堅固不轉倒為第七;三業清淨,深悟有情世間、器世間法為第八;解真俗二諦,悟法王法,將襲佛位為第九;如太子堪受王位,能勝修行為第十。於此十住位,其心雖安住佛法,然於六度等修行尚未殊勝,故稱為住而不名為行。

此外,十住也是「十地」的異名。其意義參見「十地」條。

◎附一︰《八十華嚴》卷十六〈十住品〉(摘錄)

佛子!菩薩住處廣大,與法界虛空等。佛子!菩薩住三世諸佛家,彼菩薩住,我今當說。諸佛子!菩薩住有十種,過去、未來、現在諸佛,已說、當說、今說。何者為十﹖所謂︰初發心住、治地住、修行住、生貴住、具足方便住、正心住、不退住、童真住、王子住、灌頂住,是名菩薩十住。去來現在諸佛所說。

佛子!云何為菩薩發心住﹖此菩薩見佛世尊形貌端嚴,色相圓滿,人所樂見,難可值遇,有大威力。或見神足,或聞記別,或聽教誡,或見眾生受諸劇苦,或聞如來廣大佛法,發菩提心,求一切智。此菩薩緣十種難得法而發於心。何者為十﹖所謂︰是處非處智、善惡業報智、諸根勝劣智、種種解差別智、種種界差別智、一切至處道智、諸禪解脫三昧智、宿命無礙智、天眼無礙智、三世漏普盡智,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勤供養佛,樂住生死,主導世間令除惡業,以勝妙法常行教誨,歎無上法,學佛功德,生諸佛前恆蒙攝受,方便演說寂靜三昧,讚歎遠離生死輪迴,為苦眾生作歸依處。何以故﹖欲令菩薩於佛法中心轉增廣;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治地住﹖此菩薩於諸眾生,發十種心。何者為十﹖所謂︰利益心、大悲心、安樂心、安住心、憐愍心、攝受心、守護心、同己心、師心、導師心,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誦習多聞、虛閑寂靜、近善知識、發言和悅、語必知時、心無怯怖、了達於義、如法修行、遠離愚迷、安住不動。何以故﹖欲令菩薩於諸眾生增長大悲;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修行住﹖此菩薩以十種行,觀一切法。何等為十﹖所謂︰觀一切法無常、一切法苦、一切法空、一切法無我、一切法無作、一切法無味、一切法不如名、一切法無處所、一切法離分別、一切法無堅實,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觀察眾生界、法界、世界,觀察地界、水界、火界、風界,觀察欲界、色界、無色界。何以故﹖欲令菩薩智慧明了;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生貴住﹖此菩薩從聖教中生,成就十法。何者為十﹖所謂︰永不退轉於諸佛所,深生淨信,善觀察法,了知眾生、國土、世界、業行、界報、生死、涅槃,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了知過去、未來、現在一切佛法,修集過去、未來、現在一切佛法,圓滿過去、未來、現在一切佛法,了知一切諸佛平等。何以故﹖欲令增進於三世中,心得平等;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具足方便住﹖此菩薩所修善根,皆為救護一切眾生,饒益一切眾生,安樂一切眾生,哀愍一切眾生,度脫一切眾生,令一切眾生離諸災難,令一切眾生出生死苦,令一切眾生發生淨信,令一切眾生悉得調伏,令一切眾生咸證涅槃。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知眾生無邊、知眾生無量、知眾生無數、知眾生不思議、知眾生無量色、知眾生不可量、知眾生空、知眾生無所作、知眾生無所有、知眾生無自性。何以故﹖欲令其心轉復增勝,無所染著;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正心住﹖此菩薩聞十種法,心定不動。何者為十﹖所謂︰聞讚佛、毀佛,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讚法、毀法,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讚菩薩、毀菩薩,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讚菩薩、毀菩薩所行法,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眾生有量、無量,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眾生有垢、無垢,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眾生易度、難度,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法界有量、無量,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法界有成、有壞,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法界若有、若無,於佛法中,心定不動;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一切法無相、一切法無體、一切法不可修、一切法無所有、一切法無真實、一切法空、一切法無性、一切法如幻、一切法如夢、一切法無分別。何以故﹖欲令其心轉復增進,得不退轉無生法忍;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不退住﹖此菩薩聞十種法,堅固不退。何者為十﹖所謂︰聞有佛、無佛,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有法、無法,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有菩薩、無菩薩,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有菩薩行、無菩薩行,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菩薩修行出離、修行不出離,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過去有佛、過去無佛,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未來有佛、未來無佛,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現在有佛、現在無佛,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佛智有盡,佛智無盡,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三世一相、三世非一相,於佛法中,心不退轉;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種廣大法。何者為十﹖所謂︰說一即多、說多即一、文隨於義、義隨於文、非有即有、有即非有、無相即相、相即無相、無性即性、性即無性。何以故﹖欲令增進,於一切法善能出離;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童真住﹖此菩薩住十種業。何者為十﹖所謂︰身行無失,語行無失,意行無失,隨意受生,知眾生種種欲,知眾生種種解,知眾生種種界,知眾生種種業,知世界成壞,神足自在、所行無礙,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種法。何者為十﹖所謂︰知一切佛剎、動一切佛剎、持一切佛剎、觀一切佛剎、詣一切佛剎、遊行無數世界、領受無數佛法、現變化自在身、出廣大遍滿音、一剎那中承事供養無數諸佛。何以故﹖欲令增進,於一切法能得善巧;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王子住﹖此菩薩善知十種法。何者為十﹖所謂︰善知諸眾生受生,善知諸煩惱現起,善知習氣相續,善知所行方便,善知無量法,善解諸威儀,善知世界差別,善知前際後際事,善知演說世諦,善知演說第一義諦,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種法。何者為十﹖所謂︰法王處善巧、法王處軌度、法王處宮殿、法王處趣入、法王處觀察、法王灌頂、法王力持、法王無畏、法王宴寢、法王讚歎、何以故﹖欲令增進,心無障礙;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灌頂住﹖此菩薩得成就十種智。何者為十﹖所謂︰震動無數世界、照耀無數世界、住持無數世界、往詣無數世界、嚴淨無數世界、開示無數眾生、觀察無數眾生、知無數眾生根、令無數眾生趣入、令無數眾生調伏,是為十。佛子!此菩薩身及身業,神通變現。過去智、未來智、現在智成就佛土,心境界、智境界皆不可知,乃至法王子菩薩亦不能知。佛子!此菩薩應勸學諸佛十種智。何者為十﹖所謂︰三世智、佛法智、法界無礙智、法界無邊智、充滿一切世界智、普照一切世界智、住持一切世界智、知一切眾生智、知一切法智、知無邊諸佛智。何以故﹖欲令增長一切種智;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附二︰神林隆淨《菩薩思想的研究》第八章(摘錄)

(一)十住與十地

(1)十住與十地同意義︰羅什譯的《十住經》四卷(大正10‧497)和尸羅達磨譯的《十地經》九卷(大正10‧535)雖有廣略之別,但其內容完全相同,因此可知十住與十地無異。

(2)十地各地的名稱與十住各住的名稱、意義相通︰初發心住和初地歡喜地都是意味真心的發動,歡喜是高興脫離從妄心起而引向三惡趣的業的意思(大正10‧573),所以此二名稱之間,意義相通。

第八童真住與第八不動地,意義也相通。不動地也叫做童真地。這是因為此地的菩薩無色欲(大正9‧565c)。

第九法王子住與第九善慧地也有相通之處。從《十地經》卷七說第九善慧地的那段的「住此紹法太子位」(大正10‧566c)可知。

第十灌頂住與第十法雲地,意義也相通。由第十法雲地的菩薩稱為灌頂法王(大正9‧572b)可明白。

(3)十住與十地的思想內容相似︰於第三的修行住,觀一切法,觀無常、苦、空、無我(大正9‧445b)。然而,於第三發光地,「能觀一切有為法如實相,所謂無常、苦、無我、不淨。」(大正9‧551b)因此可知二者一致。

《華嚴經》說於第四的生貴住「此菩薩從一切聖法正教中生」(大正9‧445b)。《十地經》說於第四焰慧地「長如來家,得彼體法。」(大正10‧547c)二者語句雖異,但意思相通。

第五的具足方便住,雖以救護一切眾生為著重點,但在第五難勝地闡明方便的意思,說︰「隨世間法行故,名為方便者。」(大正9‧556b)

於第六的正心住,「一切法如虛空」(大正9‧445c),而於第六現前地,「三界虛妄,但是心作。」(大正9‧558c)前者是諸法無自性之義,和後者說諸法寄於器世間,意思無差異。

於第七不退住,「於佛法中不退轉」(大正9‧445c),而於第七遠行地的那段說︰「菩薩住遠行地,於念念中,具足修集方便慧力,及一切助菩提分法。」(大正9‧562a)可推知這在意義上也是相通的。

由於以上三個理由,我想可證明十住與十地在說明方法上雖有粗細廣略的不同,但主要意思並無殊異。

〔參考資料〕 《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釋義品;《大事》(Mahāvāstu);《六十華嚴》卷八;《華嚴經疏論纂要》卷三十一、卷三十二;《十住斷結經》卷一~卷四;《菩薩十住行道品》;《菩薩十住經》;《菩薩內戒經》;《法華經玄義》卷五(上);《四教義》卷五;《成唯識論述記》卷九;《華嚴五教章》卷二;《十住心論》卷六;《華嚴孔目章抄》卷二(上);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の研究》。


十住心

為日本弘法大師空海之判教論。十住心者,不僅適用於判教,同時也是顯示真言行者之自心實相與淨菩提心之開發次第,以及大日如來普門之德之差別相。「十住心」一詞,出自空海之《十住心論》及《祕藏寶鑰》。但同一住心,其用法之目的有異。《十住心論》係以大日如來之萬德,歸納於十種來說明。而《祕藏寶鑰》則用來作為判教理論。此十住心之內容,略如下列︰

(1)異生羝羊心︰異生(pṛthag-jana)者,異類萬殊而生之義,為凡夫之別名。羝羊為畜生中之最愚劣者。蓋指人類中之無知蒙昧,恰如羝羊之凡夫心之狀態,即無微少善心萌櫱者之精神狀態。《祕藏寶鑰》卷上(大正77‧363c)︰「異生羝羊心者何﹖凡夫狂醉不辨善惡,愚童癡暗不信因果之名也。凡夫作種種業,感種種果,身相萬種而生故名異生。愚癡無智均彼羝羊之劣弱,故以喻之。」

(2)愚童持齋心︰不辨東西之愚童凡夫,略現善心之萌芽。有時因其祖先,而起持齋追薦之志願。蓋指此輩之精神,又彼等所喜承受之教,如孔子之教,又如授以佛教之五戒、八齋戒、十善戒之人道教當之。《大日經》卷一〈住心品〉云(大正18‧2b)︰「愚童凡夫,類猶如羝羊,或時有一法想生,所謂持齋,彼思惟此少分,發起歡喜,數數修習。」

(3)嬰童無畏心︰嬰童以生母為唯一之依賴,不見生母時,則心生恐怖,見生母時,則引起無畏安穩之感想。信天道之教,蓋指其所起絕對倚賴之信仰心之狀態,是名嬰童無畏。又所謂天道教者,與佛教中之天道教、婆羅門教、基督教,及老子教之類相當。《祕藏寶鑰》卷上(大正77‧364c)︰「脫小分厄縛,故無畏;未得涅槃樂,故嬰童。」

如上普通稱為世間三種住心,世間一般之教訓屬之。至如次之第四住心以次,則以示佛教內之教義淺深也。

(4)唯蘊無我心︰佛道修行者,熟察自己之肉身,如實知為自色、受、想、行、識之五蘊所成立。同時覺知自己並無本質,對於自己愛著之念,遂以薄弱。由是體達無我之理,是為聲聞眾。於阿羅漢果位,證成人空無我之理,以示聲聞眾之教,寄於此住心。又吾人之肉體及精神,當綿密觀察之時,雖可得知為五蘊和合之體。惟於吾人之平常生活,則嘗以此為真實,為常住不變之實體,而生愛著。循茲愛著,爰起保護自身之念,由此思念,遂為種種煩惱罪惡。今依此無常苦空無我之觀,而了解我之身心,本來無我,且為無體之物。吾人之身心,乃以示因緣相結,亦五蘊假和合之相,一朝因緣分解之時,五蘊離散以去,自己心身,歸於空際,至是惟有五蘊留存。如斯教義,即與此住心相當,所謂聲聞乘之教,即此是。《十住心論》卷四(大正77‧329b)︰
「遮生空於唯蘊,譬我倒於幻炎,二百五十戒防身口非,三十七菩提習身心善,告時則三生六十,示果則四向四果。說識唯六種,攝法則五位,四諦四念瑩其觀,六通八解得其證,厭怖生死灰滅身智,欣仰湛寂等同虛空,是則聲聞自利之行果,羊車出欲之方便。」

(5)拔業因種心︰無明為起種種惑業之種因,依於惑而起業,依於業而於未來招其相當之生涯。人界者苦世界也,迷世界也。因謀脫離此之迷與苦,當使不受生於人界。蓋受生之因為業,業之因為惑。此惑與業,由無明發生。若無無明,則為拔去業因之種。是乃緣覺阿羅漢果之聖者,觀於十二因緣所覺知。緣覺乘之教,即當此第五住心。《十住心論》卷五(大正77‧334a)︰
「拔業因種心者,麟角之所證,部行之所行。觀因緣於十二,厭生死乎四五。見彼華葉覺四相之無常,住此林落證三昧於無言。業惱株杌猶此而拔,無明種子因之而斷。爪犢遙望不近,建聲何得窺窬,游泳湛寂之潭,優遊無為之宮。自然尸羅無授而具,無師智慧自我而獲,三十七品不由他悟,蘊處界善不待藍色,身通度人不用言語。大悲闕無方便不具,但自盡苦證得寂滅。故經云︰拔業煩惱株杌無明種子,生十二因緣。又云︰是中辟支佛復有小差別,謂三昧分異,淨除於業生」。

(6)他緣大乘心︰他緣,或曰無緣之義。雖於眾多無緣之人,亦慈愛普及之大乘菩薩心。此雖僅以表示大乘菩薩慈愛心之廣大,然唯識法相之宗義,與之相當。唯識宗者,佛教之唯心論。蓋謂欲界、色界、無色界之三界,唯此自心之相,自心以外,別無何物存在。此宗宗義,說為聲聞、緣覺、菩薩之教義,故亦名為三乘教。《十住心論》卷六云(大正77‧337a)︰「緣法界有情,故他緣;簡聲獨羊鹿,故大名;運自他乎圓性,故曰乘。」

(7)覺心不生心︰以自心實相,為不生、不滅、不斷、不常、不一、不異、不去、不來。即依於八不中道之義而了知之教義,三論之宗義,與此相當。《祕藏寶鑰》卷下(大正77‧370b)︰
「故大日尊告祕密主言︰祕密主!彼如是捨無我,心主自在覺,自心本不生。何以故﹖祕密主!心前後際不可得故。釋曰︰心主即心王也。以不滯有無,故心無罣礙,所為妙業隨意能成,故云心主自在。心王自在明即是淨菩提心更作一轉開明,倍勝於前劫也。心王猶如池水性本清淨,心數淨除猶如客塵清淨,是故證此性淨時,即能自覺心本不生。」

(8)如實一道心︰闡明如實了悟一道清淨,妙蓮不染之心的天台教義,即與此相當。天台大師依於空假中三觀,觀照諸法之實相,以謂三千諸法,悉不外為吾儕凡夫一念心之相。但一切萬有,依於因緣,假現實在之相。蓋原為因緣假和合之體,而無真實之存在,其無真實存在之物,則觀之為空,是即空觀。萬有之真實相,雖謂為空,然現為吾人經驗之對象,莫能絕對否定其存在,是名假有,觀此假有之相,即為假觀。然諸法之實相,原非僅有,亦非空非中觀於即有、即空、即中,方可謂為諸法之真實相,正當適中觀察之方法。以此空假中之三觀,觀察經驗界之萬有,是謂天台一心三觀之宗義。《祕藏寶鑰》卷下(大正77‧371a)︰「故大日尊告祕密主云︰祕密主!云何菩提﹖謂如實知自心。祕密主!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乃至彼法少分無有可得。」

(9)極無自性心︰諸法極軌之法性,為隨緣轉變。由此一真如法性,歷展無盡法寶,罔知所屆。以暫住於真如自體之性,而說為無。似此諸法法界,悉皆為真如法性之發現。此華嚴宗之宗義也。《祕藏寶鑰》卷下(大正77‧372a)︰「故大日如來告祕密主言︰所謂空性離於根境,無相無境界,越諸戲論等同虛空,離有為無為界,離諸造作,離眼耳鼻舌身意,極無自性心生。」

(10)祕密莊嚴心︰依於法身如來身、口、意三祕密之加持感應,開顯吾人心中原始潛在祕密莊嚴之曼荼羅。陳說此種教義之真言宗,即與此住心相當。《十住心論》卷十云(大正77‧359a)︰「祕密莊嚴住心者,即是究竟覺知自心之源底,如實證悟自身之數量,所謂胎藏海會曼荼羅,金剛界會曼荼羅,金剛頂十八會曼荼羅是也。」

茲將此十住心列表如下︰


(1)異生羝羊心 凡夫─┐
(2)愚童持齋心 人乘─┼───世間心─┐
(3)嬰童無畏心 天乘─┘ │
(4)唯蘊無我心 聲聞乘┐小乘┐ │
(5)拔業因種心 緣覺乘┘ │ │
(6)他緣大乘心 法相宗┐ │ ╞═顯教
(7)覺心不生心 三論宗┤ │ │
(8)如實一道心 天台宗┼大乘┼出世間心│
(9)極無自性心 華嚴宗┴──┼────┘
(10)秘密莊嚴心 真言宗─佛乘┘ ═════密教


此中,前三者為世間住心,後七者為出世間住心。出世間住心中,前二為小乘教,後四為大乘教。小乘教中之唯蘊無我心與拔業因種心,兩者分別是聲聞、緣覺之住心;大乘教中,他緣大乘心、覺心不生心、如實一道心、極無自性心、祕密莊嚴心等,分別是法相、三論、天台、華嚴、密教之住心。

按空海創彼真言宗之際,主要依據《大日經》〈住心品〉及《大日經疏》所說,並依《金剛頂經》、《菩提心論》等,以完成此十住心之論。此十住心之說法,不僅用以表明真言行者心品開展之次第,亦兼用以判攝一代諸教所說之深淺;即以前九住心為顯教,第十祕密莊嚴心為密教,藉此以凸顯真言一宗之特勝。故古來謂此為九顯一密之教相;《十住心論》則謂以彰顯真言行者上轉進昇之相為主,故又有稱十住心為九顯十密之法相者。

空海以十住心判攝顯密二教一事,古來日本之天台、淨土諸家對此頗加非難。綜合諸家所論,主要在非難其說相違背《大日經》及《義釋》等。然對於此等非難,真言宗之聖憲、宥快等亦各有所述,以翼贊祖說。

〔參考資料〕 《大日經指歸》;《真言宗教時問答》卷二;《法然上人行狀畫圖》卷五;《法華真言勝劣事》;《大日經住心鈔》卷六;《大經要義鈔》卷三;《宗義決擇集》卷十二;《一期大要祕密集》;宇井伯壽《佛教汎論》第二編第二部。


五住地煩惱

五種住地的煩惱。又作五住地惑。指五種能使眾生執著於三界九地生死的煩惱。依《勝鬘經》所說,五種住地煩惱即︰見一處住地、欲愛住地、色愛住地、有愛住地、無明住地。此五種惑能生煩惱,為一切煩惱之根本,故又名住地。依《大乘義章》卷五(本)所釋,其義如下︰

(1)見一處住地︰又稱一切見住地。見是三界的見惑,此迷理之惑易斷,入見道見諦理時,一時頓斷,故云見一處。

(2)欲愛住地︰欲是欲界,愛是貪愛(即思惑),此思惑原通於貪、瞋、癡、慢四者,但以貪愛的潤生之義最強,故舉之以表示思惑。

(3)色愛住地︰色愛指色界的思惑,即指除無明、見,捨外境五欲,染著於一己色身的煩惱。

(4)有愛住地︰又稱無色愛住地。有愛即為無色界的思惑,即指除無明、見,捨離色貪,而愛著己心

將思惑區分為三住地,乃因思惑係迷於五塵之事境而起,而此事境有內外色心的差別。即欲界多著於外界的五塵欲境;於色界,捨卻外之五欲而著於己之色身者多;無色界,則捨離內外一切色貪而著於己心。思惑性如藕絲纏綿,難以斷除,須隨欲愛住地九品、色愛住地色界四地各九品、有愛住地無色界四地各九品,總計八十一品的品別次第漸斷之。

(5)無明住地︰無明指癡闇的心體無慧明,是諸惑的根本煩惱。依《勝鬘經》所說,阿羅漢、辟支佛不能斷此無明惑,只有佛能斷除。

《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則以生得惑為第一住地,欲界惑為第二住地,色界惑為第三住地,無色界惑為第四住地,無始無明為第五住地。但《成唯識論述記》卷九視之為非極成的異說,故不依用。唯識家認為前四種住地惑為煩惱障的種子,第五種住地惑為所知障的種子。天台家則以前四種住地為遍通三界內之惑,第五種住地為界外的別惑。

〔參考資料〕 《成唯識論》卷八;《法華經玄義》卷五(上);《維摩經略疏》卷八;《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末);《勝鬘經述記》卷下;《法華文句記》卷二(下);《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下(本);《瑜伽論記》卷三(上)。


五品弟子位

天台宗所立圓教八行位之第一位。又稱圓教五品位,或略稱五品位。即將十信以前的外凡位區分為隨喜、讀誦、說法、兼行六度、正行六度等五品。在六即位中相當於第三位的觀行即。語出《法華經》〈分別功德品〉。茲分述此五品之特質如次︰

(1)隨喜品︰聞圓妙之法而自喜,並使他人隨喜,內以三觀觀三諦之境,外用懺悔、勸請、隨喜、發願、迴向等五悔勤加精進,助成理解。

(2)讀誦品︰內以圓觀更加讀誦,善言妙義觀解之心與相冥會,恰如膏之助火,讀誦之膏能助內觀之火,心觀益明。

(3)說法品︰十乘之內觀轉強,讀誦之外資亦著,復加如實說法,導利現前所化之人,故十乘觀心倍明。

(4)兼行六度品︰於前三品,觀心雖熟,然未修六度,此品則正觀稍明,傍修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等六度。

(5)正行六度品︰修觀功熟,事理無妨礙,故在此須以實踐六度為主。

《法華玄義》卷五(上),以三藏教之五停心位比擬此五位,謂初品是慈停心,第二品為數息停心,第三品為因緣停心,第四品為不淨停心,第五品為念佛停心。《法華文句記》卷二十七以五品弟子位配三慧,謂前三人配聞慧位,兼行六度配思慧位,正行六度配修慧位。依《摩訶止觀》卷一所載,智顗臨終時,曾自謂位居此五品弟子位。

◎附一︰《法華玄義》卷五(上)(摘錄)

若人宿殖深厚,或值善知識,或從經卷,圓聞妙理,謂一法一切法,一切法一法,非一非一切,不可思議,如前所說;起圓信解,信一心中具十法界,如一微塵有大千經卷。欲開此心,而修圓行。圓行者,一行一切行。略言為十,謂識一念平等具足,不可思議(觀不思議境);傷己昏沈,慈及一切(起慈悲心);又知此心常寂常照(巧安止觀);用寂照心破一切法,即空即假即中(破法遍);又識一心諸心,若通若塞(識通塞);能於此心具足道品,向菩提路(修道品);又解此心正助之法(對治助開);又識己心及凡聖心(知次位);又安心不動不墮,不退不散(能安忍);雖識一心無量功德,不生染著(無法愛)︰十心成就。(案此即《摩訶止觀》中以十法門觀心,亦曰十法成乘。)

舉要言之,其心念念悉與諸波羅蜜相應,是名圓教初隨喜品位。

行者圓信始生,善須將養。若涉事紛動,令道芽破敗。唯得內修理觀,外則受持讀誦大乘經典。聞有助觀之力。內外相籍,圓信轉明,十心堅固。(中略)聞有巨益,意在於此。是名第二品位。

行者內觀轉強,外資又著,圓解在懷,弘誓熏動。更加說法,如實演布。(中略)說法開導是前人得道全因緣。化功歸己,十心則三倍轉明。是名第三品位。

上來前熟觀心,未遑涉事。今正觀稍明,即傍兼利物。能以少施與虛空法界等,使一切法趣檀,檀為法界。(中略)餘五亦如是。事相雖少,運懷甚大。此則理觀為正,事行為傍。故言「兼行布施」。事福資理,則十心彌盛。是名第四品位。

行人圓觀稍熟,事理欲融。涉事不妨理,在理不隔事。故具行六度。若布施時,無二邊取著;十法界依正,一捨一切捨;財身及命無畏等施。(財施、身施、命施、法施、無畏施,皆平等而施)。若持戒時,性重譏嫌等無差別,五部重輕無所觸犯。若行忍時,生法寂滅,荷負安耐。若行精進,身心俱靜,無間無退。若行禪時,遊入諸禪,靜散無妨。若修慧時,權實二智究了通達,乃至世智,治生產業,皆與實相不相違背,具足解釋佛之知見,而於正觀如火益薪。此是第五品位。

如此五品圓信功德,東西八方不可為喻。雖是初心,而勝聲聞無學功德。具如經說。(案經者《法華經》也)。

若欲比決取解,類如三藏家別總四念處位。義推如通教乾慧地位,亦如伏忍位。義推亦得是別教十信位。

私謂(章安自謂)五品位是圓家方便。初欲令易解,準小望大,如三藏之五停心。

初品圓信法界,上信諸佛,下信眾生,皆起隨喜,是圓家慈停心,遍對治法界上嫉妒。

第二品讀誦大乘文字。文字是法身氣命。讀誦明利,是圓家數息停心,遍治法界上覺觀。

說法品能自淨心,亦淨他心,是圓家因緣停心,遍治法界上自他癡。癡去,故諸行去,乃至老死去。

兼行六度品是圓家不淨停心。六蔽初名貪欲。若捨貪欲,欲因欲果皆捨。捨故,無復報身,非淨非不淨也。

正行六度品是圓家念佛停心。正行六度時,即事而理。理不妨道,事妨於道。即事而理,無障可論。

◎附二︰牟宗三《佛性與般若》第三部第一分第四章(摘錄)

圓教五品位雖是初階,若論功德,亦勝過聲聞無學功德。以圓為準,初階亦提升也。因此,此初階可類比三藏教之五停心。五停心者,(一)修數息觀,數息停心,對治初禪中有覺有觀,攀緣不住。(二)修不淨觀,不淨停心,對治貪欲。(三)修慈心觀,慈心停心,對治瞋恚。(四)修因緣觀,因緣停心,對治愚癡。(五)修界方便觀(亦曰修念佛觀),界方便停心(念佛停心),對治著我,破境界逼迫障(實破界類狹窄障,破我見也。)五停心同,套於圓教說與套於藏教說,其意旨不同。

圓教五品位又可類比藏教之別相四念處位、總相四念處位。別相四念處者,(一)觀身不淨(色蘊),(二)觀受是苦(受蘊),(三)觀心無常(識蘊), (四)觀法無我(想、行蘊)。總相四念處者,(一)觀身不淨,受、心、法、皆不淨;乃至(四)觀法無我,身、受、心皆無我。中間(二)觀受是苦,(三)觀心無常,可例知。

五停心位,別相四念處位,總相四念處位,此三者,在藏教名曰「外凡」,是藏教之「外凡」,非圓教中所謂「外凡」也。圓教中之「外凡」是「理即」與「名字即」。而五品位當身乃屬「觀行即」,乃是內凡之外品。故圓教中內凡之外品即可類比藏教之所謂「外凡」。

圓教五品位又可以義推,如通教之乾慧地、伏忍位;亦得如別教之十信位。

〔參考資料〕 《天台四教儀》;《天台四教儀集註》卷下;《佛祖統紀》卷六。


大白傘蓋佛母法

以大白傘蓋佛母為本尊的密教修法。此尊現佛母像(女性像),三昧耶形為大白傘蓋,所以稱為大白傘蓋佛母,具名是一切如來頂髻中出白傘蓋佛母。是以息災功能著名於密教界的本尊。

大白傘蓋佛母的修法,是在元代傳入我國的密法。相傳此法威力甚大,若能如法修持,則「能令有情解脫一切繫縛,亦能迴遮一切憎嫌惡夢或冤讎,並一切災難,亦能摧壞八萬四千邪魔,亦能歡悅二十八宿」。大白傘蓋佛母的真言就是楞嚴咒心。持此呪,能滅淫欲,為消災第一,也是修持佛法者不可或缺的功課之一。其具體的修持方法具載在《大白傘蓋總持陀羅尼經》等書。該經云(大正19‧404a)︰
「夫欲修習白傘蓋佛母者,寂靜室內,於軟穩氈上坐已,然發願云︰為六道一切有情,於輪迴中令得解脫故,願我成究竟正覺。而發願已,面前空中想白傘蓋佛會彼等處,以真實心念三歸依已,佛會消融為光,融入自身,自身成光,然後念莎末斡咒,想一切皆空,於其空中華月輪上,想白色唵字,唵字放光,其光復迴,字種變成白傘金柄,柄上嚴唵字,其字放光復回,字種變成白傘蓋佛母。(中略)具喜悅相顯無自性,應觀如鏡中像然。
欲誦咒時,自己心中蓮華日輪上,唵字周圍繞心,咒及長短總持等於彼,放光遣除自他一切罪障,及間斷等想已,然後讀誦。若疲倦時欲奉施食,則面前置施食,念唵啞吽三字咒攝受,變成甘露,面前空中召請白傘蓋佛母為首,并二十二山塚所居陰母,及七種佛并十方正覺,三種具美淨梵帝釋伴繞等已,想舌變成金剛光 筒,誦奉食咒。」

依該經所載,除了依照密教儀軌修持之外,若有人將大白傘蓋佛母真言,寫在樺皮、白㲲,或樹皮上,然後戴在身上,或頸項上,也有息災與淨化心靈之功用。

有關此尊的形像,依《大白傘蓋總持陀羅尼經》所載,略如下述︰「一面二臂具三目,金剛跏趺而坐。右手作無怖畏印,左手執白傘當胸。嚴飾種種瓔珞,身色潔白如雪山上日光明照。」依西藏所傳,此尊之形像是「白傘蓋母身色白,一頭二臂面三目,身被天衣冠寶冠。手足掌心各一目,左持傘蓋右施願,金剛跏趺坐蓮月。」

關於此尊的出典,在《大正藏》第十九冊中,收有三部相關佛典︰(1)《白傘蓋大佛頂王最勝無比大威德金剛無礙大道場陀羅尼念誦法要》,(2)《佛頂大白傘蓋陀羅尼經》,(3)《佛說大白傘蓋總持陀羅尼經》(卷末附有〈大白傘蓋佛母總讚歎禱祝偈〉)。

此外,民國以後,釋超一也曾自藏文譯出《大白傘蓋佛母讚經》。大體而言,西藏密教之信奉此尊者較多,日本密教較少。自1950年代以後,台灣的藏密信徒,修持大白傘蓋佛母法者,亦頗不乏人。


文偃

五代禪僧。雲門宗之祖。俗姓張,世居蘇州嘉興。幼懷出塵之志,依空王寺志澄出家,侍志澄數年,研究四分律。後離去,參睦州道蹤,經數載,盡得其旨。既而謁雪峰義存,鑽研經年始受宗仰。此後歷叩諸方,益究玄要,令名日盛。

其後復參韶州靈樹如敏座下,如敏推為首座。貞明四年(918)如敏示寂後,廣主劉王請師主持靈樹寺。同光元年(923)建光泰禪院於雲門山,海眾雲集,法化四播;劉王嘗迎至內廷叩問宗要,師酬答如流,王益崇仰之,賜紫袍及「匡真禪師」之號。乾和七年四月十日,上表辭王,垂誡徒眾,端坐示寂。享年八十六,僧臘六十六。弟子遵其遺囑,安遺體於方丈中。北宋‧乾德四年(966,一說元年,或說三年),迎靈軀於內廷供養月餘,太祖追諡「大慈雲匡真弘明禪師」。

師於靈樹、雲門二寺力弘禪旨。其機鋒險峻,門風殊絕,世稱「雲門文偃」。於化導學人時,慣以一字說破禪旨,故禪林中有「雲門一字關」之美稱。此外,亦常以「顧、鑒、咦」三字啟發禪者,故又有謂之為「雲門三字禪」者。著有法語、偈頌、詩歌等,由門人守堅編錄為《雲門匡真禪師廣錄》三卷及《語錄》一卷行世。嗣法弟子有實性、圓明、明教、道謙、智寂等八十八位。

◎附一︰《五燈會元》卷十五(摘錄)

雪峰存禪師法嗣(雲門宗文偃)
韶州雲門山光奉院文偃禪師,嘉興人也。姓張氏。幼依空王寺志澄律師出家。敏質生知,慧辯天縱。及長,落髮稟具於毗陵壇,侍澄數年,探窮律部。以己事未明,往參睦州。州纔見來,便閉卻門。師乃扣門,州曰︰「誰﹖」師曰︰「某甲。」州曰︰「作甚麼﹖」師曰︰「己事未明,乞師指示。」州開門,一見便閉卻。師如是連三日扣門,至第三日,州開門,師乃拶入,州便擒住,曰︰「道!道!」師擬議,州便推出。曰︰「秦時𨍏轢鑽。」遂掩門,損師一足。師從此悟入。州指見雪峰。

師到雪峰莊,見一僧,迺問︰「上座今日上山去那!」僧曰︰「是。」師曰︰「寄一則因緣,問堂頭和尚,祇是不得道是別人語。」僧曰︰「得。」師曰︰「上座到山中,見和尚上堂,眾纔集便出,握腕立地曰︰這老漢項上鐵枷,何不脫卻﹖」其僧一依師教。雪峰見這僧與麼道,便下座,攔胸把住。曰︰「速道!速道!」僧無對。峰拓開曰︰「不是汝語。」僧曰︰「是某甲語。」峰曰︰「侍者將繩棒來。」僧曰︰「不是某語,是莊上一浙中上座,教某甲來道。」峰曰︰「大眾去莊上,迎取五百人善知識來。」師次日上雪峰,峰纔見,便曰︰「因甚麼得到與麼地!」乃低頭。從玆契合,溫研積稔,密以宗印授焉。

師出嶺,遍謁諸方,覈窮殊軌,鋒辯險絕,世所盛聞。後抵靈樹,冥符知聖禪師接首座之說。

初,知聖住靈樹二十年,不請首座,常云︰「我首座生也,我首座牧牛也,我首座行腳也。」一日令擊鐘,三門外接首座。眾出迓,師果至,直請入首座寮解包。(《人天眼目》見靈樹章。)後廣主命師出世靈樹。開堂日,主親臨曰︰「弟子請益。」師曰︰「目前無異路。」(法眼別云︰「不可無益於人。」)師乃曰︰「莫道今日謾諸人好,抑不得已向諸人前作一場狼籍。忽遇明眼人,見成一場笑具,如今避不得也。且問你諸人,從上來有甚事﹖欠少甚麼﹖向你道無事,已是相埋沒也。雖然如是,也須到這田地始得。亦莫趁口快亂問,自己心裏,黑漫漫地。明朝後日,大有事在。你若根思遲回,且向古人建化門庭東覷西覷,看是箇甚麼道理﹖你欲得會麼﹖都緣是你自家無量劫來,妄想濃厚,一期聞人說著,便生疑心。問佛問法,問向上向下,求覓解會,轉沒交涉。擬心即差,況復有言有句,莫是不擬心是麼﹖莫錯會好。更有甚麼事﹖珍重。」(中略)

僧舉灌溪上堂,曰︰「十方無壁落,四面亦無門。淨裸裸赤灑灑沒可把。」師曰︰「舉即易,出也大難。」曰︰「上座不肯,和尚與麼道那﹖」師曰︰「你適來與麼舉那!」曰︰「是。」師曰︰「你驢年夢見灌溪。」曰︰「某甲話在。」師曰︰「我問你十方無壁落,四面亦無門,你道大梵天王與帝釋天商量甚麼事﹖」曰︰「豈干他事!」師喝曰︰「逐隊喫飯漢。」

師到江州,有陳尚書者請齋,纔見便問︰「儒書中即不問,三乘十二分教自有座主,作麼生是衲僧行腳事﹖」師曰︰「曾問幾人來﹖」書曰︰「即今問上座。」師曰︰「即今且置,作麼生是教意﹖」書曰︰「黃卷赤軸。」師曰︰「這箇是文字語言,作麼生是教意﹖」書曰︰「口欲談而辭喪,心欲緣而慮忘。」師曰︰「口欲談而辭喪,為對有言。心欲緣而慮忘,為對妄想。作麼生是教意﹖」書無語。師曰︰「見說尚書看《法華經》是否﹖」書曰︰「是。」師曰︰「經中道,一切治生產業,皆與實相不相違背,且道非非想天有幾人退位﹖」書無語。師曰︰「尚書且莫草草,三經五論,師僧拋卻,特入叢林,十年二十年,尚不奈何,尚書又爭得會﹖」書禮拜曰︰「某甲罪過。」

師唱道︰「靈樹雲門,凡三十載,機緣語句,備載《廣錄》。以乾和七年己酉四月十日順寂。塔全身於方丈,後十七載,示夢阮紹莊曰︰「與吾寄語秀華宮,使特進李托,奏請開塔。」遂致奉勑迎請內庭供養,逾月方還。因改寺為大覺,諡「大慈雲匡真弘明禪師」。

◎附二︰日種讓山著‧芝峰譯《禪學講話》本論第三章(摘錄)

雲門藥病相治(第八十七則)
「雲門示眾云︰『藥病相治,盡大地是藥,那箇是自己﹖』」

這則是依據《華嚴經》中的︰
「文殊一日,令善財去採藥︰『不是藥者採將來!』善財遍採,無不是藥;卻來白云︰『無不是藥者。』文殊云︰『是藥者採將來!』善財乃拈一莖草度與文殊。文殊提起示眾曰︰『此藥,亦能殺人,亦能活人。』」

即雲門所舉「藥病相應,盡大地是藥」,更添一句「那箇是自己」的話來誘導大眾。故圜悟評云︰「識取鈎頭意」。「盡大地是藥」,和善財說的「無不是藥者」相同;即是說︰盡大地無不是法,宇宙全體都是法。釋迦原是不假他力,自己是釋迦;彌勒,也是自己是彌勒,什麼也不曾假借過,便是物物全真,箇箇顯露,一切都是壁立萬仞的法。此是本則的中心思想,雲門示眾的本意也在此。雲門為使人體驗此法,說「那箇是自己」,給與以思索的端緒。由於這端緒的攝引,纔能於法得到把握,這是雲門接化的手段。但是藥病相治一著,原為方便的施設,就是釋尊四十九年說法,也是應機說教,應病與藥的,所以祇是一種尋常施設的手段,還不是根本法的直示。換言之︰與藥,為淘汰眾生的業根使之透達洒洒落落的心境的方便耳。圜悟曰︰「藥病相治,也只是尋常語論。你若著有,與你說無,你若著無,與汝說有;你若著不有不無,與汝去糞掃堆上,現丈六金身,頭出頭沒。」

這是藥病相治的解說,也是文殊的殺活的手段。然一說到「那箇是自己」︰這是指到法的本源,為使把握住世界未現、佛祖未出世以前的無名無相的無法的法之釣餌。法的本源︰是無道、無禪、無自己、無名、無相的。達到這無名無相的法的本源的立場,卻來看宇宙森羅萬象時,萬象和自己也都是法,都是藥。因為若不透入自己即是法之本法,要得到「盡大地是法」的達觀,必不可能。故雪竇頌云︰「盡大地是藥,古今何太錯!閉門不造車,通途自寥廓。錯!錯!鼻孔撩天亦穿卻。」

何故說「太錯」呢﹖雲門希望使人轉卻一切現象,一切意識,歸還到法之本法,可是自古到今,祇死在做藥會,斯所以錯!本源底裏的法,是「閉門不造車」的,不憑藉種種論究,種種修行,是天然自性真。如萬里一條鐵,坦坦蕩蕩地一物也不立。「通途自寥廓」者︰是對他之作用言,因為一念起時,則三千諸佛悉起,一一具全,一一本真,任何物也都無少異。次說「錯!錯!」者︰意說「盡大地是藥」,已是錯;「那個是自己」,也是錯!何以故﹖以本源的法,無名無相故;說是「藥」是「自己」,已落於第二義,遠離第一義故。至乎是,雖掀起撩天的鼻孔到高而且遠的蒼空的識見,也須穿卻始得,不穿 卻,都為無用。

於此又作評唱曰︰「雲門云︰拄杖子是浪,許儞七縱八橫;盡大地是浪,看儞頭出頭沒。」

「拄杖子」,是本源的法;「浪」,是現象。若識本源底的法全體是現象,就在一物中都體驗得本體和現象,既不拘泥於現象,也不滯留於本體,自在的妙用,纔自然地自由顯現。然而若僅是認取浪的現象,以離卻了本體故,便得不到自由,墮在生滅有無之見中「頭出頭沒」。照這個意義來看︰「藥」,是浪,是現象;「自己」,是拄杖子,是本體。盡大地是藥,指顯現了的法,是「教內的法」,不外天台所謂「一色一香無非中道」;但是「教外的法」,即是自己的本源底的法,是「閉門不造車」的本自圓成、脫體現成的法。是故通途而成現象,亦無何罣礙,自在無礙。然而,這不是閉門獨自耽著冥想上製造出抽象的概念或假定,凡是我們可履踐的大道,必定是自然完備成就的。這就是早被達磨喝出了的「廓然無聖」。

◎附三︰〈三字禪〉(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三字禪,禪宗公案名。又作雲門三字禪。指雲門文偃以「顧、鑒、咦」三字啟迪禪者。《碧巖錄》卷一云(大正48‧146a)︰「雲門尋常愛說三字禪,顧鑒咦。」《禪宗頌古聯珠通集》卷三十二云(卍續115‧408下)︰「雲門每見僧,必顧視曰鑒,僧擬議,乃曰咦。後德山圓明大師,刪去顧字謂之抽顧。叢林目雲門顧鑒咦有抽顧頌。」此中,「顧」謂顧己,或自我反省;「鑒」謂鑒人,或自我鑑戒;「咦」謂領悟言詮不能及,思路不能到的玄旨,或指超絕一切,於孤峰頂上宴坐自適的境界。

雲門初參睦州道明而悟入,後謁雪峰義存而得印記。睦州宗風峭峻而不容擬議,雪峰宗風溫密而可探玄奧;雲門得此二師宗風妙用,而以機鋒嶮絕、語句簡潔見稱禪林,如雲門一字禪、二字禪、三字禪等皆膾炙人口。

〔參考資料〕 《古尊宿語錄》卷十八;《景德傳燈錄》卷十九;《禪林僧寶傳》卷二;阿部肇一《中國禪宗史》;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鈴木哲雄《唐五代禪宗史》。


月輪觀

密教的基礎觀法。由印度‧善無畏(637~735)傳入。又稱淨菩提心觀。月輪指圓月而言。月輪觀謂行者在心中觀想自心之本質如滿月輪,俾得親證本心之清淨性。

據《諸佛境界攝真實經》卷中所載,凡人之心本如月輪清淨,離諸煩惱垢、能執所執等,但為客塵所翳而不悟菩提心。若觀淨月輪,念念觀照,則能顯智,得悟菩提心。《菩提心論》亦云(大正32‧573c)︰「諸佛大悲,以善巧智,(中略)令修行者於內心中觀日月輪。由作此觀,照見本心,湛然清淨,猶如滿月,光遍虛空,無所分別。」

依善無畏《無畏三藏禪要》所述,月輪觀之觀想方法為︰靜坐攝心,想像離自己四尺左右遠的對面,有一輪明月。直徑約一尺,明朗清涼,光潔瑩澈。注念觀想,莫令散亂,勿墮昏沉。久之,月輪漸能明白顯現。至此,再觀想月輪漸漸擴大,從直徑四尺大小,漸漸擴大到量同宇宙。下座之時,應觀想月輪漸漸縮小如初,收歸自心。觀成之後,於定中唯見光明朗澈,無邊無際,不見身心世界。據稱常入此定,護持不失,便能見道明心,進入初地菩薩位,並稱「依此修習,直至成佛,更無別理。」

又,另據《菩提心論》所述,以滿月為圓明之體,與菩提心相類似,故以之為喻。即此月輪象徵一切有情眾生內在的佛性、菩提心。因此,此滿月輪稱為心月輪,表淨菩提心之體。初發心之人若無法於心中作觀,可繪直徑一尺六寸大的月輪(表金剛界十六大菩薩),行者面對此月輪圖,觀想己心亦如月輪。

〔參考資料〕 《守護國界經》卷九;《金剛頂蓮花部心念誦儀軌》;《金剛頂一切如來真實攝大乘現證大教王經》卷上;《心地觀經》卷八;山崎泰廣《密教瞑想法》。


因果報應

我國佛教界及民間所普遍流傳的宗教理念。指善惡行為之必獲果報之謂。亦即認為有善惡的原因則必有與之相應的樂苦結果。又稱因果應報、因果業報、善惡業報。《無量壽經》卷下云(大正12‧277a)︰「天地之間,五道分明,恢廓窈冥浩浩茫茫,善惡報應,禍福相承。」《法苑珠林》卷七十云(大正53‧815b)︰「夫有形則影現,有聲則響應,未見形存而影亡,聲續而響乖,善惡相報,理路皎然。」

中國自古即有善惡因果報應的思想。如《易經》中有「積善之家必有餘慶」之說。佛教傳入後,業的思想與此因果報應觀念結合之後,業遂被視為一種力,從而連接過去、現在、未來三世的輪迴思想,逐漸成為中國人的生死觀。

佛教故事中大多帶有因果報應的色彩,其中因果報應故事性格特別鮮明的,有冥界故事、轉生於禽獸之因緣,以及現在因現在果的現世報故事等三種。如七世紀唐臨的《冥報記》、九世紀景戒的《日本靈異記》,分別是中國、日本有關佛教因果報應故事集成的代表作,二書對後代因果報應故事的形成有很大的影響。

◎附一︰印順〈論三世因果的特勝〉(摘錄自《妙雲集》下編{11})

三世論者,是印度宗教的特色,而佛教最為究竟。人類與一切眾生,是無限生命的延續;不是神造的,也不是突然而有的,也不是一死完事的。這如流水一樣,激起層層波浪;生與死,只是某一階段、某一活動的現起與消散。依據這種三世論的信念,便擺脫了神權的賞罰,而成為自作自受的人生觀,肯定了人生的真意義。我們在前生,思想與行為,如向於自利利人的、善良而非邪惡的,今生才能感到福樂的善果。這樣,如今生而不再勉力向善,一死便會陷入黑暗的悲慘境遇。有了這三世因果的信念,想起從前,能夠安命,決不怨天尤人;為了未來,能夠奮發向上,決不懶惰放逸。安命而又能創命的人生觀,是三世因果論的唯一優點。還有,從無限延續去看,受苦與受樂,都是行善與作惡的結果。善行與惡行的因力,是有限的,所以受苦與受樂,並不永久如此,而只是生命歷程中的一個階段。任何悲慘的境遇,就是地獄,也不要失望,因為惡業力盡,地獄眾生是要脫苦的。反之,任何福樂的境遇,那怕是天國那樣,也不能自滿。因為善業力消盡,還有墮落的一天。所以真正的三世論者,在一切境遇中,是充滿了希望,而又不斷的向上精進著。從自作自受而看到共作共受,每一家庭,每一國家,在歷史的延續中,也從來就符合這因果升沈的規律。

二世論的缺點,在三世論中完全消除了。所以,唯有大家來接受三世論的因果信念,成為堅定的、共同的信念,才能從庸俗的、唯物論的、一世論的禍害中解脫出來!

◎附二︰印光《印光大師文鈔菁華錄》六〈勸注重因果〉(摘錄)

(一)因果者,聖人治天下,佛度眾生之大權也。約佛法論,從凡夫地,乃至佛果,所有諸法,皆不出因果之外。約世法論,何獨不然。故孔子之贊《周易》也,最初即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夫積善、積不善,因也。餘慶、餘殃,則果矣。又既有餘慶餘殃,豈無本慶本殃。本慶本殃,乃積善積不善之人,來生後世所得之果,當大於餘慶餘殃之得諸子孫者,百千萬倍。凡夫不得而見,何可認之為無乎。經云︰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世果,今生作者是。

《洪範》乃大禹所著,箕子以陳於武王者,末後五福六極之說,發明三世因果之義,極其確切。宋儒謂︰佛說三世因果,六道輪迴,乃為騙愚夫愚婦奉彼教之據,實無其事。斷以人死之後,形既朽滅,神亦飄散。縱有剉斫舂磨,將何所施。神已散矣,令誰受生。在彼斷其必無因果,而古籍中,每有冤殺者作祟,蒙恩者報德,種種事實,悉是前賢為佛教預為騙人之據乎。既無因果,無有後世。則堯桀同歸於盡,誰肯孳孳修持,以求身後之虛名乎。以實我已無,虛名何用。由茲善無以勸,惡無以懲。(中略)

佛所說三世因果,六道輪迴,乃發揮因果之究竟者。有謂因果為小乘,而不肯提倡,是皆專事空談,不修實德者。如來成正覺,眾生墮惡道,皆不出因果之外,何得獨目之為小乘乎。其曰︰一陰一陽之謂道。此所謂道,果何道也。非誠明合一之道乎。誠即明德,乃吾人即心本具不生不滅之妙性,乃性德也。由無克復之功夫,則不能顯現,故謂之為陰。即明明德之上一明字。乃朝乾夕惕,兢業修持之功夫,即修德也。修德之事顯著,故謂之為陽。修德功極,性德圓彰。誠明合一,即所謂明明德而止至善也。前此之功夫,為格、致、誠、正、修。後此之事業,為齊、治、平。然此誠明合一,明明德而止至善,以迄於齊、治、平,非憑空即能如是。固自有使之不能不如是者在。何為使之不能不如是者,即所謂三世因果,六道輪迴也。

人雖至愚,決無好凶惡吉,幸災樂禍者。聞積善必有餘慶,積不善必有餘殃,賢者必益加勤修,不肖者亦必勉力為善。勉為既久,則業消而智朗,過無而德明。昔為不肖,今為大賢。是知誠明之道,於自修則已具足。於教人,非以因果相輔而行,亦不易盡人悉各依從也。合因果誠明二法,方為聖人繼天立極,垂型萬世之道。亦即自心本具之光,與普照法界之佛光也。(中略)

(二)經云︰菩薩畏因,眾生畏果。菩薩恐遭惡果,預先斷除惡因。由是罪障消滅,功德圓滿,直至成佛而後已。眾生常作惡因,欲免惡果,譬如當日避影,徒勞奔馳。每見無知愚人,稍作微善,即望大福。一遇逆境,便謂作善獲殃,無有因果。從茲退悔初心,反謗佛法。豈知報通三世,轉變由心之奧旨乎。報通三世者,現生作善作惡,現生獲福獲殃,謂之現報。今生作善作惡,來生獲福獲殃,謂之生報。今生作善作惡,第三生,或第四生,或十百千萬生,或至無量無邊劫後,方受福受殃者,謂之後報。後報則遲早不定。凡所作業,決無不報者。轉變由心者,譬如有人所作惡業,當永墮地獄,長劫受苦。其人後來生大慚愧,發大菩提心。改惡修善,誦經念佛,自行化他,求生西方。由是之故,現生或被人輕賤,或稍得病苦,或略受貧窮,與彼一切不如意事,先所作永墮地獄長劫受苦之業,即便消滅。尚復能了生脫死,超凡入聖。《金剛經》所謂︰若有人受持此經,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即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即轉變由心之義也。

(三)念佛雖能滅宿業,然須生大慚愧,生大怖畏,轉眾生之損人利己心,行菩薩之普利眾生行。則若宿業,若現業,皆仗此大菩提心中之佛號光明,為之消滅淨盡也。

〔參考資料〕 《過去現在因果經》卷四;《大唐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七;《太平記》卷二十七;《閑田耕筆》卷二;《道聽塗說》卷二十五。



即「存在」。在佛教典籍或各家的主張中,其意義與分類有多種說法。茲略述如下︰

(一)「無」或「空」的對稱︰意指存在。用於顯示諸法的存在。又有假有、實有、恆有、真有、妙有等之別。如俱舍家談諸法存在時,說三世實有、法體恆有。唯識家以依他起性為聚集相續之分位性,故說假有;圓成實性其體遍常而無生滅,諸法之實性存在,故稱實有,亦稱妙有、真有。

(二)指有支︰十二因緣之一。即指能招引當來因果之業。或將造業之階位稱為有,為迷之因。

(三)異熟果的總稱︰又指迷之果。即由善惡之因而感得迷界苦樂之果,生死相續,因果不滅,故稱為有。如稱三界為三因,稱生、本、死、中為四有,或二十五有、二十九有等皆是。

(四)指三界中之色界、無色界的自體︰即定心與依身。如稱色、無色二界的貪欲為有貪,三漏的有漏,或四暴流中的「有暴流」等即是。此「有」之義同於三有、四有等之有。蓋色、無色界的眾生執著於內在的定心,與欲界眾生對外在欲境起煩惱者有異,故稱有貪。

除上列之外,《大智度論》卷十二另立「三種有」(即三種存在之法)之說,即(1)相待有,如長短等,實無長短,以相待故有名,即長因短有,短亦因長有,皆有名而無實。(2)假名有,如酪有色、香、味、觸四事,因緣和合故假名為酪,又如一切眾生乃四大和合而成,而假名為人,或如山林、毛㲲等,皆有假名而無實體。(3)法有,一切法由因緣而生,因緣散則滅,無有自性,然非如兔角龜毛之有名無實,故稱為法有。又,《大毗婆沙論》卷六十,亦就「有」一詞,列有多義。

◎附一︰霍韜晦〈有與空〉(摘錄自《佛教的現代智慧》)

佛典中固然常常提到「有」和「空」,而更重要的是︰現代人受西方文化洗禮,對實在的東西比較容易把握,但對「空」就很難了解。有些西方學者甚至認為「空」是虛無主義,又有些學者認為「空」是消極地遍破一切,缺乏正面主張,以至不成系統。這都是因為不了解「空」的意義與「有」相連。「空」固然是破「有」,但破「有」並非遮撥「有」,否則便成為僧肇所說的「色敗空」或「色滅空」了。很明顯這些講法都不是空的真義,所以這些問題很值得研究。

其實,「空」和「有」一樣,都是討論存在的概念。在西方,這屬於存有論(ontology)的問題,佛教雖亦與之相類似,但基本態度不同。西方人對存有的討論,目的在尋求存有的本質與形式,以形成一對存在的普遍的了解,是純知識性的。佛教則不然,佛教對存在的探討,不純在求取存有之理,而在確定「真實」,由此而成就其教化的目的──如實觀(yathābhūta-darśana),即希望人能夠認識真實,不要停留在假的存在之上。如實觀為表達佛教宗趣最重要的概念,可以說是佛教的精神所在。但如實觀究竟蘊含了什麼意義呢﹖首先,由人有如實觀的要求正好顯示了一般人對生命的存在、世界的存在不能有如實觀、不能如實了解。同一問題,各人依於其自身的觀點、背景、學識、訓練而提出種種不同的想法;這些不同的想法都不離其主觀的色彩,都有其局限性。沿此以往,便會令其心靈狹隘,使生命封閉於自己的觀點、歷史、語言裏,不能開放出來,與真實的存在相通。所以佛教講如實觀,目的就是要求與真實相應。「實」(bhūta)不但是客觀的存在,而且是真實的存在。佛教要把握這個真實,不增一分,不減一分。但這如何可能﹖這就必須先去除主觀上的投影或妄想(prapañca)。所以第一個要反省的問題,是在主觀上呈現出來的存在是不是真實的問題。這也就是從「有」的概念的分析開始。

以下,我們試從佛教思想的發展來說明這一問題。

(一)傳統佛典中說「有」之諸概念
對於「有」的問題,傳統佛典中提供以下幾個概念︰

(1)世俗有(saṁvṛti-sat)

(2)施設有(prajñapti-sat,亦譯假有)

(3)實體有(dravya-sat)

(4)勝義有(paramārtha-sat)

此中以「世俗有」一名之解釋較具爭論性。「世俗」梵文saṁvṛti(語根√vṛ,覆蓋之義)原解作「遍障」,故月稱《中論釋》,舉三義,第一義即障礙真理。但巴利文作sam-muti(源出語根√man,思考),有共同思考或正確思考之義,不知何故,於梵語化時成為saṃvṛti的形式。此中語言學的解釋頗為複雜。但月稱又以「彼此相依而有」(para--spara-saṁbhavana,paraspara-samāśraya)及「世間言說」(lokavyavahāra)二義譯世俗有,則在語言根據上是把saṁvṛti看成sam.√vṛt(語根√vṛt即轉,及生起,即英語之toturn,to turn round,由此再引申為to pro-ceed,to perform),於是有行動顯現義,故《唯識述記》釋「世俗」云︰「世」謂覆障可毀壞義,「俗」謂顯現隨世流義。如不嚴格要求,此釋亦可與上述月稱之二釋輾轉相通,然若以巴利文合觀,則言說之義最為重要。資料上的證據,可從現存梵文本稱友的《俱舍論釋》及安慧的《辯中邊論釋》舉出。他們均以vyavahāra(言說)解世俗諦,可知saṁvṛti的涵意所在。

由此可知,世俗有的主要意義為言說中的存在,是指法之存在只是存在於語言之中;說之即有,不說之即無,根本上並沒有客觀的存在與之對應。依佛家看法,對象存在意識的獲得其實是由於我們對之產生經驗及概念。我們運用我們的概念去表達對象,所以對象的存在,嚴格而言,只是存在於我們的語言之中,這就是世俗有。

由於世俗有只是語言的產物,可見並非真實,而只是一種主體的施設,故世俗有又可名為施設有。「施設」(prajñapti)即是假相(即假名),並非為一真實的存在。它之所以有,不過是通過人心靈的活動創造出來。換句話說,施設有是由人所提供、人所投射、人所設計的意思。在這一意義下,施設有即世俗有,都是指概念世界。唯一分別,施設有的涵義在強調這是主體活動的產物,而世俗有則指出這就是語言。

由於假名只是人所創造、人所提供而掛上外境的,用佛教的話來說,就是「增益」,所以,它不是真實的存在。它只是代表外境,但不等於外境。但是假名的建立就開端說,畢竟需要一經驗的基礎,即先有感官的收攝。扣緊此義,便不能不設定經驗有一客觀來源,這就進入存有世界的探討,並依此一進路來建立自相(svalakṣaṇa),承認客觀世界有「自相有」的存在(svalakṣaṇeṇa)。自相有即自性有,在存在上有其獨立自體,故亦即實體有。這也就是說一切有部的立場,從實在論的觀點來分解一切法,認為對象世界的存在是一集合體,是假法,所以應該把它分解,直至不可再分的實體發現為止。這也就是有部所追求的「法」的意義。《俱舍論》以「能持自相」(sva-lakṣaṇadharaṇāddharmaḥ)為法,後來唯識宗的「任持自相,軌範生他」的定義亦由此而來。結果在這種分解方式下,說一切有部先分解物質現象,得出十一法,其中有十種是可見的,包括色、聲、香、味、觸及眼、耳、鼻、舌、身等五根,還有一種是不可見的,稱為無表色(這個概念的提出,主要在交代輪迴問題)。至於心理上的、精神上的現象則分解為四十七法,其中包括心王一法,心所(心理現象)四十六法。此外尚有心不相應行法十四及無為法三;前者主要是一些在心物之外的一些存在現象的分析,如因果關係、語言現象等,後者則是對存在理法的體證,合共得出七十五法。有部認為世界的存在,只有這七十五法是實在的,一切現象都是依此七十五法而存在,所以這七十五法就是實體有,各有其自性(svabhāva)。如能認識這七十五法就能把握真實的存在。

依照有部的理論,實體有即勝義有;勝義有就是真實的存在、最高的存在的意思。以實體來界定勝義,可見有部是一種實在論的立場。它是以經驗主義做起點,設定經驗到的東西應有一客觀來源,否則不能說明經驗的生起。但有部的這種主張,到大乘時代不被接受,大乘的中觀佛教對有部提出了強力批判。

(二)大乘中觀學派對「有」之批判,及以「空」說有
大乘中觀哲學興起,對說一切有部的主張加以批判,認為有部的主張不合佛陀在菩提樹下的覺悟。蓋有部承認有七十五法,法法有其獨立體性,依照這種說法,結果這世界是靜態的。但佛陀宣稱,這世界是處於一個無常變動的過程,由緣而生,亦由緣而滅,所以它不可能有獨立實體。這也就是緣生法的建立。中觀學派接受佛陀的這一啟示,認為有部的自性論違反了「緣生法」在存有論方面的涵義。

中觀學派主張一切存在都是動態的、一切存在都是處於緣生法的狀態中,因此不能說有自體。因為緣生的意思即說明了現前的法不能有獨立性,都是被約制的存在。我們之所以說有這個法、有這個存在,理由純粹是因為我們對它有經驗,從主體上說有這一法,把主體上的構作套上客觀。這一點在《中論》〈觀四諦品〉的三是偈中有清楚的說明︰「眾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這四句傳統稱為三是偈,意即在緣生法一主詞下,共繫屬上三個謂詞︰空、假名、中道。所以天台宗人進一步開出一心三觀、圓融三諦的理論。但若從原典上說,則尚未發展至此步,這主要是後人的解釋問題。若扣緊原典,則原文的第一句「眾緣所生法」(yaḥ pratītya-samutpādaḥ),可以理解為指所有在存在上處於緣生狀態的法。由於它是處於緣生狀態,因此不能有獨立意義,於是原來有部所說的自性意義、實體意義便破除。在這一思路下,產生第二句「我說即是空」(śūnyataṁ taṁpracakṣmahe)。若按原文,這句以譯為「我說彼為空」較合。首先必須注意的是「空」(śūnyatā)並不等於沒有,「空」只是表示所討論中的法不是獨立的存在、不是有體。但無體不表示這法的存在完全虛無。為什麼呢﹖因為我們可以對它產生經驗。它仍然是我們經驗產生的客觀來源。所以第三句說︰「亦為是假名)(sā prajñaptir upadāya)。不過這一句的翻譯不夠準確。

上文說過,假名有即是施設有,而施設則是由於我們對客觀先有經驗。這在頌文中,是用「取」(upādāya)來交代的。「取」即是「受」(upādāna),所以觀誓(Avalokitavrata)的《般若燈論廣註》解釋為「依受施設」(upādānam upādāya prajñaptiḥ)。由此可見假名的建立,是通過主體的攝取活動的。這樣「法」的存在,一方面無體,一方面有假名產生的根據;亦即一方面無,一方面有。無是指無它的體性,有是指有它的存在。既不能說有,因為它無體;又不能說無,因為有對它的經驗可得,所以歸於非有非無,這就稱之為中道。「中」是顯示從兩端雙遣而產生出來的,所以最後一句「亦是中道義」(pratipatsaiva madhyamā)。總上所述,考訂梵文,這四句可重新譯為︰「諸由緣起者,我說彼為空;此依取施設,此即中道義。」

據此,客觀上的存在,是緣生狀態,緣生即空;但空不礙於主體上有法、有假名建立;超越此兩端,就是中道。由此可見,我們對「空」的概念的了解,不可從它的字面意義上看,以為它完全是一遮遣字、否定字。固然,從存有論方面看,它要消解存有之體。扣緊此義,則中觀哲學對存有問題的探討與西方的存有論精神絕異,因為中觀探討的結果是無體,這就使法的存在失去了存有論的依據。但是,從後設的觀點看,對「體」的破除目的仍然是說明法的存在性格,則在這一意義上,「空」仍然是存有論的概念,目的是對法的存在方式作出解釋。所以「空」的真正意義只是緣生法的同義詞。空就是緣生法之存在,緣生之存在就是空。緣生之存在既不能依一般說有的意義而承認它有,又不能把它抹煞為無,在這一意義下採用「空」的概念,則「空」是經過雙遣辯證之後纔呈現出來的,是翻上一層的概念,也是後設的概念。實際上,「空」仍然是討論有,是從對「有」的討論中產生的。不過,一般人所說的有是指實有,是依經驗立場講的,是依語言運用所賦予的意義講的。中觀學派認為這種做法不能了解有,在緣生觀念之下,不可能有獨立的自體。《中論》〈觀有無品〉云︰「眾緣中有性,是事則不然;性從眾緣出,即名為作法。(中略)性若是作者,云何有此義﹖性名為無作,不待異法成。」又說︰「若法實有性,後則不應無。性若有異相,是事終不然;(中略)若法實有性,云何而可異﹖若法實無性,云何而可異﹖」這就把自性的意義用雙遣的方法消解掉。附帶提到的是,龍樹在《中論》中運用這種雙遣對破的方式解消了許多問題,以致許多人認為「空」的精神即在於消解,遍破一切。這是把方法論意義的「空」與存有論意義的「空」混淆了。「空」誠然是一種消解精神,但依我們上文所說,它所消解的只是主體之執,特別是運用語言來套客體而形成的執。但消解不是它的最終目的,中觀的最終目的是想展示最高的存在。這一存在非語言所能至,因此它不是言說的對象。所謂「諸法實相者,心行言語斷,無生亦無滅,寂滅如涅槃。」(〈觀法品〉)這就是「空」的歸宿。所以中觀是以「空」來解釋有。很多讀中觀的人不善於了解,以為中觀一味講空。其實,他們不知道講空的動機正在講有。不過,這有當然不同於經驗上的有,這是高一層的有、真實的有、絕對的有。此有不能被經驗,亦不能被言說;正如原始佛教所說的,這只能被如實觀。所以中觀哲學的這種做法,就是以空說有。

(三)瑜伽學派對「空」之了解及以「有」說空、空有統一
瑜伽學派在討論空有問題上又比中觀跨進了一步。瑜伽推進中觀的地方在於它能夠把空有概念統一起來,同時使「空」能夠成為可證驗之境。正如上文所說,中觀哲學的歸宿其實不是空,而是有──絕對的有。絕對是不能用概念去套的,所以改用「空」來點示,目的是想撤離一切語言、一切討論。由此可見,真實的存在、最高的存在中觀是了解的︰空就是最高的存在,實相即是空相,空相就是實相。根據這種存有觀點,到了瑜伽學派(唯識宗)手裏就索性轉用「有」的概念來說明,稱這種最高的存在為「離言自性」,意即非語言所能指涉,它存在於語言世界之外。其實,離言自性即是空性,所不同者︰中觀用空性的概念,意在於消解、意在於空;而唯識用離言自性的意思是要確立存在,而意在於有。此外,尚有進路的問題︰依中觀,它是站在勝義諦的立場上來消解一切對立,所以一開始就說空,以至最高的存在亦是空相,但瑜伽學派認為,即使經驗上的存在並非真實,但仍須給予交代。同時,由經驗的存在,到最高的存在,其間升進如何可能﹖這就關連到實踐問題。中觀哲學宣稱空非經驗對象、非語言對象,則空如何把握﹖便成為一個問題。依佛教宗趣,是要求人能夠證入最高存在的。如果不能實踐上達,則空的道理只是一套哲學而已。佛教畢竟不是純粹為了講一套哲學,它始終要成就背後的宗教智慧;這智慧不虛掛,就要面對實踐上的問題。於是唯識宗從經驗立場開始,把存在分解為三個層次,這就是三自性︰(1)遍計所執自性(pari-kalpa-svabhāva),(2)依他起自性(paratan-tra-svabhāva),(3)圓成實自性(pariniṣpan-na-svabhāva),這裏所說的「自性」(svabhāva)的意義與中觀不同;中觀的用法是指獨立實體,在存在上它是所依而不是依他。但瑜伽的自性意義只是指存在。這三重存在的意義如下︰

第一重遍計所執自性。這是指通過主體的分別活動而產生出來的存在。「遍計」即是主體的分別活動,也就是指認識心靈而言。用瑜伽學派自己的話來說,就是「識心」。「遍計所執」顯示通過識心的分別活動而執取一些概念,常人以這些概念來代表對象世界。其實概念不等於真正的客觀世界,這不過是自我心識的產物。由此反省,我們所經驗的世界以至所分別的世界,都不過是識心之執,這就是遍計所執自性。從另一角度看,遍計所執自性即是施設有。不過單言施設有的概念不能點出主體,亦不能交代出這種存在的根源,所以唯識改用「遍計」,以點出這種虛妄的存在是由主體所構作的。這可以說是唯識家的一種貢獻。

第二重存在為依他起自性。這是冒過經驗層以討論客觀存有的構造,不必通過主體活動的分析。雖然,唯識家的依他起自性的內容,仍然通過主體(阿賴耶識)所攝持的功能(種子)待緣而起現行的方式來說明,但這種主體觀念,是在宇宙論的意義上講的,它不是知識論上的主體。由賴耶持種的觀念來交代世界的構造,可見依他起自性的意義主要在解釋客觀存在的理法,一切客觀存在的事物都是在這理法下展現。問題是,站在經驗的立場,我們不能如實證見依他起法,我們只是依我們的經驗所得,起識心分別,然後使用語言套上客體。換言之,我們只能獲得遍計所執自性,只能看到自己心靈活動下的世界。

第三重是圓成實自性。這一重存在以圓滿、成就、真實三義界定(按︰梵文原義祇有前二者,「實」字是玄奘翻譯時添加),即是最高的存在。但最高的存在亦只是依他起,因為在一切依他起的事相中即展現了存在的最高理法。這是客觀面的說明。主觀方面能否證入便有研究的必要。依唯識家說,能夠真正圓滿了解依他起理法的,只有在轉識成智之後,生命的主體轉化了,由識轉為智,纔能如實把握。

由此可見,三自性就客觀上說,只是依他起一種。就主觀上說則有二種︰一是依識心而起的遍計所執,一是依智而起的圓成實。前者為凡夫,後者即佛。在佛境界中,依他起即圓成實,所以《唯識三十頌》釋圓成實自性說︰「故此與依他,非異非不異。」可見這兩者的關係。所以三自性若從主觀上說只有二種︰識與智。依識而起的,就是分別;依智而起的,就是圓滿。其實大家所面對的都是依他起的世界。問題是識心之執必然變相而緣,把主體的活動套上客體,唯有佛的心靈才可以念念無住而與之如如相應。圓成實自性由其定義看來是真實、圓滿的存在,瑜伽學派以此為歸宿。所以,這是以有說空,而絕對空即絕對有,空與有在瑜伽學派裏得到統一。

最後,我們可引述《辯中邊論》中的一首頌來說明瑜伽學派的這種空有統一的立場︰「虛妄分別有,於此二都無;此中唯有空,於彼亦有此。故說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有無及有故,是則契中道。」這是說,虛妄分別依主體的分別活動而起,由此而有能、所二分。但在真實的存在之中根本無此二分;二分只是掛在此真實上說,所以真實的存在一方面是空(無二取),一方面是有,這也就是空性(空之狀態),亦即圓成實自性。所以說一切法是「非空非不空」,有空性,無二取;無中有有,有中有無。超越兩端,於是歸於統一。有即空,空即有,瑜伽學派通過這種辯證的思維,把佛教的存在問題的討論推上極峰。後世所說的「真空妙有」就是指這種存有觀點而言。

◎附二︰金克木〈試論梵語中的「有」──存在〉(摘錄自《印度文化論集》)

客觀世界的種種現象通過感官達到大腦,這是輸入一種信息;經過大腦加工後反映出來通過語言符號傳達到外界,這是輸出一種信息。這不是消極的機械的反映,不是簡單的刺激反應,而是經過加工的能動的反映。這個由巴甫洛夫學說的第二信號系統揭示的複雜的認識過程應是心理學的研究對象。現代也有人作「心理語言學」的探索,而社會心理學的研究也與此有關。這也可以說是語義學或語義哲學的問題。經過認識中分析而用語言傳達出來的信息往往是更複雜的哲學認識的開始。因此,一個民族語言中某些特點往往與它的早期哲學思想中某些基本觀點有關,甚至,作為出發點,與以後發展的一些哲學體系也有關。從語言信息可見各民族的對外界認識和分析加工有同有異。例如,漢語注意時空中坐標而區別「有」和「在」,梵語則注意靜態與動態的存在而區別「有」為√as和√bhū。梵語中對這兩個語根的有時清楚有時模糊的分別用法,顯示出古代印度人開始區別出概括的靜態存在,即「有」一件事物,和變動不居的動態存在,即從無而「有」,暫「有」還無。由此,在古代印度哲學中,√as>sat>sattā所指示的意義是最終的真實的絕對存在,對這一點各派並無異議,只是對這個存在的性質各有解說。但是對於√bhū>bhava一類的存在,即帶有變化和運動意義的相對的存在,就很有不同看法,而且都認為這類詞指示的不是最終的真實而是現象。這兩種「有」的關係是彼此爭論不休的哲學問題。其背景當然還是與社會有關。

佛教哲學的根本觀點之一是「無常」,推到極端是「剎那生滅」,一刻不能停留,一切都在永恒不息無始無終的變化之中。生物有「生、老、病、死」,無生物有「成、住、壞、空」,宇宙一切現象都是永不停息的洪流。大概那些思想家最初只是想超脫生死「輪迴」,因而以「緣生」作解釋;後來則由「緣生」、「輪迴」而追求因果關係;終於不得不承認一切都互相依存,前後相續,而不能常住永存。再進一步,連「輪迴」中的精神存在物(即魂靈或靈魂)也不能不是可分解的,而且是不停變化、「念念相續」的存在,於是不能不得出「無我」的結論。這樣,哲學的推論和宗教的原理有了矛盾,於是出現一個超脫這一切的最終的真實──「涅槃」或「圓寂」。這可以說是與語言中√bhū>bhava「有」的認識有關的。另一方面,正統的即承認最古的《吠陀》為聖典的派別,如前彌曼差派和尼也耶派,當然不能承認佛教的學說,因為它首先動搖了宗教經典即祭祀和依靠祭祀為生的祭司(婆羅門)的生活憑藉。所以「聲是常」和「聲是無常」成為辯論焦點。「聲」就是詞,詞構成經典,類似咒語。《正理論》(Nyāyasūtra)第一篇第一章第七句說︰「āptopadeśaḥ śabdaḥ」(權威〔人士或經典〕的訓詞就是聲)

誦經行祭的人(婆羅門)必認「聲」為「常」(永恒),而遊行教化的出家人(沙門)必拋棄這種經咒,認為「無常」。對「聲」這個權威,一派肯定,一派否定。至於其他派別的爭論焦點則並不在此。然而,佛教徒標榜的「無常」理論也實現在他們自己身上。他們自己也向對立面轉化,很快就由托鉢乞食變成了社會上層。另一方面,上層的祭司中有些也變得不得不靠乞討布施過活。於是原來講「無常」的轉而講「常、樂、我、淨」,原來高舉「有」和「常」的轉化成大講其「幻」,這就是後彌曼差派或吠檀多派。這裡顯出歷史的辯證法。

以上的極簡略的描述可以顯示古代印度哲學中的一個很大的爭論問題是與「常」和「無常」,或絕對和相對,或靜和動,有關聯的;而這在語言中從區別√as和√bhū的兩種「有」可以透露出一點最初認識的消息。語言與思想緊密結合。

√as和√bhū這兩個語根同中有異,在漢語中難以表達。在歐洲語中如德語中的sein和werden,英語中的being和becoming,法語中的être和devenir,都不像梵語中的自然配對,通用而又有區別。

「有」的對立面是「無」,「無」(abhāva,非有)並不就是「空」(śūnya,零號)。作為語根的「有──存在」沒有對立的「無」語根。這個「無」或「非有」(abhā-va),前彌曼差派認為是六種「量」(可靠認識)之一;同樣承認世界是可以分析的真實存在的衛世師迦派(勝論)認為是「句義」(世界範疇)之一。反而佛教中較早一派標榜「一切有」,佛教也從不承認「無」是可靠認識或世界範疇。「涅槃」即「圓寂」,並不是「無」。講「常」的要肯定「無」,講「無常」的又承認「有」,這是什麼道理﹖這就涉及古代印度哲學中另一個重要問題,即「無─空─零位」問題,這裡不能論及。至於古印度哲學界常爭辯的對立物中求統一的問題,如,有與無,個體與全體,主體與客體,常與無常,真與偽(是非、善惡),因與果等,就涉及更廣難以盡述了。

〔參考資料〕 《集異門足論》卷四;《大毗婆沙論》卷一九二;《俱舍論》卷十九;《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卷四十五;《成唯識論》卷二、卷八、卷九;《大智度論》卷三;《大乘義章》卷八。


自性唯心

謂心外無法,三界唯是一心。「自性」,謂自己的本性,指本來具有的佛性;「唯心」,謂三界唯一心,即不承認心外有法。舊譯《華嚴經》卷十云(大正 9‧465c)︰「心如工畫師,畫種種五陰,一切世界中,無法而不造,如心佛亦爾,如佛眾生然。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又說︰「一切從心轉」、「心造諸如來」等,凡此皆在彰顯三界唯心之理。亦即依此等理趣而說生佛一如、唯心己心之理。甚至於說「彌陀」,談「極樂」,亦未超出此自性唯心之理。

雖然如此,但此乃聖道、第一義諦之理談。而非淨土門中之指方立相、彼土得證之義。又,雖為聖道,然若偏執心外無境,則壞俗諦緣起之差別,故華嚴、天台諸宗不壞十界三千諸法,而建立一如法界。《般若》、《深密》諸經不遮俗諦緣起,而顯真諦平等之理。若偏執其一,不免過猶不及。

此如禪宗六祖慧能在《法寶壇經》(大正48‧352a)云︰「凡愚不了自性,不知身中淨土,願東願西,悟人在處一般。」又云︰「佛向性中作,莫向身外求。自性迷即是眾生,自性覺即是佛,慈悲即是觀音,喜捨名為勢至,能淨即釋迦,平直即彌陀。」

對此,《龍舒增廣淨土文》云(大正47‧255c)︰「世有專於參禪者云唯心淨土,豈復更有淨土﹖自性阿彌,不必更見阿彌。此言似是而非也。何則﹖西方淨土有理有迹。論其理,則能淨其心,故一切皆淨,誠為唯心淨土矣。論其迹,則實有極樂世界,佛丁寧詳復言之,豈妄語哉﹖」

若論心之實相,實捲舒自在。捲則若如意寶珠,舒則如浩大虛空,具恒沙萬德,周徧法界。故無量諸佛、無盡世界雖為己心之實相而亦儼然存在。若如實通達此理,淨土之真證豈可貶抑﹖固執邊見之人,唯執方寸之耿耿,以為己心;而不知我心實遍法界。故不宜泥於自性唯心之言,而輕忽佛陀金口所說之實況。

〔參考資料〕 《決疑行願二門》;《蓮華勝會錄》。


自性清淨佛性觀

大乘真常系佛教的觀法。即觀自性佛的修行方法。所謂「自性」,是指自己的心性,即如來藏;是眾生本有的佛性,其體清淨,無有妄染。《佛性論》卷二名此為「自性住佛性」。《起信論義記》卷中有(大正44‧254c)「自性清淨心名如來藏,因無明風動作生滅」之語。因此,觀己心是清淨佛性的觀法,即是此自性清淨佛性觀。善導《觀經疏》〈定善義〉在解釋《觀經》「是心作佛,是心是佛」時,曾列舉當時的異解,云(大正37‧267b)︰「或有行者將此一門之義,作唯識法身之觀,或作自性清淨佛性觀者。」


佛壇

安置佛像之壇座。即佛堂內為供奉佛像而造的基壇。或寺院與信徒家中佛堂所安置的佛龕,以及寺院須彌壇的總稱。依其材料的不同,而有石壇、土壇、木壇之分別。或依形狀之差異而有方壇、八角壇、圓壇等種類。

依印度古來之習俗,即常將本尊像安置於佛堂正面的壇上,如阿旃陀(Ajanta)、巴格(Bāgh)等石窟內,均是在高石壇上安奉佛像。依《大唐西域記》卷八摩訶陀國〉條載,精舍內佛像儼然結跏趺坐,像高一丈一尺五寸,座高四尺二寸、廣一丈二尺五寸。另外,我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內的米蘭(Mīrān)廢寺,即於大壇上列置七佛藥師坐像。敦煌千佛洞第一四二窟內,於凹字形石壇上安置七佛藥師坐像。大同雲岡及駝山等古石窟中的佛像,則皆置於方形石壇上的臺座上。

在日本,古時多為石造佛壇,藥師寺金堂、東大寺法華堂等佛壇,均是日本石壇的代表。中世以後有木造佛壇,其形式初時模仿石壇,後多仿須彌山形(即須彌壇),如鎌倉圓覺寺舍利殿、播磨鶴林寺本堂、金澤稱名寺金堂等佛壇,即為須彌壇。

有關佛壇中所供奉的主尊(本尊),依宗派之不同而有差異。譬如南傳佛教的佛壇,主尊皆為釋迦牟尼佛。大乘佛教所供奉之主尊,則頗為紛歧。如淨土信徒供奉的是西方三聖(阿彌陀佛、觀世音菩薩、大勢至菩薩)。禪宗信徒則有僅供奉達摩或六祖的。台灣的一般信徒常供奉三寶佛(釋迦牟尼、阿彌陀、藥師)。也有只供奉觀世音菩薩的。而密教信徒則依所信仰之派別及所修法門而有不盡相同的主尊。

附錄二文,為佛壇安設法之二例,僅供參考而已,並非各宗派皆等同於此。

◎附一︰林鈺堂〈佛壇安設法〉

(1)安設佛壇之意義

{1}迎請聖眾降臨常住,以加被行者及眷屬智悲日增,直至圓滿菩提。

{2}以禮拜、供養、讚頌、種種承事列於日課之中;一則加深皈依之關係,積集道業資糧,二則迴向眾生成佛,培養菩提心。

{3}藉觀佛、點燈、上香、獻花、禮拜等,使五官之作用全體投入佛事中,擴大並加速行者心靈之淨化。

{4}使日課不但定時並且定處,更易形成牢不可破之習慣。

{5}佛壇之莊嚴可以表明行者皈依之信心,並使訪客有見聞隨喜之機緣。

(2)佛壇之位置
佛壇以安於專室為理想。如為多層之建築,宜設於頂層。若無專室,應擇寂靜處,或常課時可閉門靜修之室。佛壇之坐向,視主尊而定。如為淨業行人,當以阿彌陀佛為主,彼應坐西向東。如為消災延壽藥師佛,則應坐東向西。如無適當方向之壁面可資利用,亦可不拘於此。宜擇光線充足,行者較易專心瞻仰之壁面。

(3)佛像之安置
佛像應擇如法製做者。儘量避免以易碎之材料(如陶瓷)做成者,以免不慎造成損毀。一般而言,應請完整而有底座者。但遇久經大德供奉之古董佛像,雖肢體略有殘缺,仍可請領繼續供奉。

平面之佛像,宜請大德為之開光,迎入佛之身、語、意、功德及事業。立體之佛像,如為中空者,應先請大德為之裝藏,以經咒、舍利、珍寶、松柏等填滿,再開光。如臨近無大德可請,仍可先安奉,待將來之機緣,再為之開光。

壁上懸掛之佛像,應依其地位之尊卑,而定高下。通常以上師、本尊、空行、護法之次第,由上而下,分排懸掛。其中並應再依法身、報身、化身;或佛、菩薩、辟支、羅漢之次第而分高下或左右。同一排之聖像,其地位高低可有兩種排法︰

{1}以右為尊──從壁面之最右邊(即行者面壁時,行者之左手邊)排起。

{2}以中間為最尊,再依次輪流安置於其右邊,再左邊。如此排所示︰{8}{6}{4}{2}{1}{3}{5}{7}{9}。

懸掛佛像也應考慮到各像之形式及大小,以排成美觀對稱之組合。因此以上所介紹的兩種排法,可斟酌選用其一。

本尊像與其壇城像,只可掛成上下,不可排成左右。壇城在本尊之上或下皆可。例如西方極樂世界圖,可安於阿彌陀佛像之上或下方,而不宜排於其側。

以上所述以右為尊,乃印度、西藏所傳文佛之古制。漢人所繪西方三聖像,往往依漢俗之以左為尊,分安觀音、勢至於彌陀之左、右側。吾人為顧及畫面兩菩薩都是向佛而立,只好入鄉隨俗,仍依左、右而安之。若三像不在同張上,且菩薩面向正前者,仍以依文佛古制安觀音於右為宜。

如果一面壁上掛不下所有佛像,可分掛於其他三面壁上。每面壁上之佛像,仍應遵循前述尊卑次序之原則而安設。護法聖眾也可集中掛於正對佛壇地位稍低之壁上,以便彼等注意佛陀之指令。也可於護法眾下添設供桌、供品,構成護法之專壇。

立體之佛像可安於佛桌上。如僅有一桌,則以靠近牆壁之桌面安像座,靠近行人之桌面陳設供品。佛桌上佛像之尊卑次第,仍循前述同排之兩種排法之一而定。若排成數排,則應注意避免大像遮小像之情況。佛桌及供桌皆宜以莊嚴之桌巾鋪設其上,或雕飾以吉祥圖案。

舍利宜裝於有透明玻璃窗之舍利塔,安於佛桌上供奉。

(4)經架之位置
一切諸佛皆由法出生,是故經咒只可安於佛像之上方或兩側,以示尊重,而不可誤置於佛像或供桌之下。經書或佛咒,亦可安於佛桌上以供奉之。惟於經上,不可安放他物。如果只有一個書架,無有專門之經架,則應將佛經置於頂層,佛學論著及梵唄、五會念佛等之錄音帶其次,外道及世間學問安於其下。

有心流通佛書、佛像之行者,可於經架上設一流通欄,或置一流通經像之專櫥,安於佛壇附近或客廳,供訪客自選自取。

(5)法器之安放
佛桌上可安放各種法器,如木魚、引磬、法輪、鈴杵等,於佛像之前方或兩側。念珠可右旋三圈繞成蓮座,而使父、母珠直立此座上,以安置之。拿起鈴杵時,應兩手交叉,右上左下,右杵左鈴;安放時亦復如是。因此在桌上,鈴應緊置於杵之左側。鈴上佛母面朝行者。如有密宗所用之鼓,則置於杵之右側,使鼓之側沿貼桌面而立(鼓面不貼桌面),法輪如無法平穩直立,可以其柄插入米杯中以安置之。密宗法器如蒲巴、鉞刀,應置於使用該項法器聖尊之附近。若平放,其尖鋒應朝外以防魔。若豎立,尖鋒應向下。因此蒲巴亦有直插於米筒者。用以計算佛號、供曼達或禮拜次數之計數器,亦可安於佛桌邊上。大禮拜所用之長板,小禮拜之拜墊,習定用之坐墊,可安於供桌前方,如供桌下空,則平時內藏,應用時方取出。

(6)供品之陳設
供桌中央可置香爐。爐內宜先置香灰或細砂,或者先暫用米,等將來香灰積多了,再篩過以供插香。或供燃檀香粉及檀香木。方法是先燃香粉,然後漸添切成小條之香木。如果防香煙燻壁,可用有蓋之臥香爐。線香如中途停熄,不可再燃,但可做臥香再燃。不可在香未盡時拔起熄之。不可用形如線香之小電燈混充供香。若租用他人房室,不准點香,至少應置檀香木三、五塊於供桌上。

供桌之左右側可供燈一對於佛像前。以有蓮座或龍座等莊嚴之供燈為佳。最好是小紅燈泡之電燈,並維持常明不斷。此外可添供酥油燈、花生油燈或蠟燭。

供桌兩側應供花瓶一對,以不易打碎並且有花飾美觀的為佳,例如景泰藍瓶。瓶中供花以時新之鮮花為佳。或者以人造花插成美觀之擺飾。遇有鮮花時,另以他瓶供陳。花瓶中也可夾插孔雀翎若干支。供花於佛,不可用有刺者,如玫瑰。有刺之花只可供護法,以其威武不畏刺故。瓶花插成美觀者後,應將最美方轉向受供之佛像。

香爐前可陳供杯一排。顯教行者可供清水三杯。密教各派傳承不同,有七杯、八杯、九杯之不同。杯中供物各派亦大同小異。八杯分表八供,由佛像之右至左分表水(盥洗用)、水(飲用)、花、香(燃香)、燈、塗(塗香)、食(食品)、樂(音樂)。普通為七杯清水,食品另供。代表塗香之第六杯中,可加入數滴香水。杯間距離為一粒米之長度。關房內之供桌,也可陳設兩排供杯。近佛一排供佛,近行者一排則供具本尊佛慢之行者。近行者之七杯,其表法則由行者之右至左。

密宗行人普通應供陳曼達,或為七供、三十七供,紅教則別有三身曼達。

各種時新果品、食物,皆可供陳。但顯教行人一般皆只供素。密宗行人兼供葷素,但不可為供葷而殺生或指使他人殺生。只可就巿面現成之葷物購來供奉。

(7)供品之添換
每餐之前宜先添換供品。香可隨時供,至少點早晚兩次。常明燈以外之油燈或燭火,如不能常供則於晚上或做功課時點燃。鮮花應每二、三日換清水,並隨時取出凋萎者。人造花可於數個月後換一次。每晚臨睡前或晚課後,將供水想為甘露倒掉以施餓鬼。將供杯擦乾堆成兩疊倒置。(第六杯沾有香水者自成一疊,其餘合為一疊。)如供杯不能套合,則分別倒置。晨起將七供杯排好,可先放第四杯於香爐前以為中央之基準,然後分列左右各三杯。然後以有嘴之水壺添入清水,同時唸「嗡、阿、吽」凡上供品時,皆應唸「嗡、阿、吽」。曼達亦應添米。若無時間可日日換曼達,至少於每月供上師、本尊、空行、護法之四日換之。(此四日依序為陰曆之初八、十五、二十五及二十九。紅教則改初八為蓮師之初十。)各種食品供陳之後,或經一炷香,或一、二日,即應取下,以免供久陳腐,反而遭罪。供品之價值重在誠心,故以特意為供佛而購備的為佳。自用之食物也可先供佛再領用,以領取加持,食時當作甘露想。供品取下後或自用,或施戶外生物,並念施殘食真言︰「嗡、烏幾札、巴零打、卡卡、卡嘻、卡嘻。」使彼等分享佛恩。曼達換下之米,可全施鳥雀。預備供奉用之香、燭、米、火柴等,可儲藏於供桌之抽屜內,或供桌下,較便取用。

(8)旅遊或遷居時之處理
出門旅遊時,最好能請人在佛壇依舊代供,自己在外每餐前也先以食品遙供再領用。若無人可代供,可先觀佛壇聖眾化光入自己心中,或入日常手轉之法輪內,然後取下會變壞的食品、鮮花,熄滅燭火,倒去清水。在外每飯前先供隨身所攜法輪內之聖眾,或於食用時想成是在供養心內諸聖。回家後再觀聖眾由心或法輪化光出來,回到各各像內。

遷居或佛壇遷室時,先觀聖眾化光入己心或法輪,再移動佛壇之一切。等佛壇重新安好,再觀聖眾化光返回像內。如臨近大德,此時亦可重請開光。

◎附二︰波古祖古尊者述‧孫一譯〈西藏佛教之佛壇安設法〉(摘錄自《西藏十六世噶瑪巴的歷史》)

佛壇
(一)三聖物(可用畫像代替)

(1)佛像(形像)或本尊像︰安置於佛壇中央,代表身。

(2)聖典︰以栗色或黃布包裹。安置於佛壇左邊,代表語、法。

(3)小寶塔(塔、聖骨匣)︰安置於佛壇右邊,代表佛意。

周圍可安置佛、菩薩、護法眾聖像。一切聖像均安置於高處,不可放在地板上。

(二)供品︰用七供杯,代表向十方三世諸佛之供養。

每天清晨倒清水於供杯中。它們經心意、咒語及手印轉變成勝妙供品。觀想它們是宇宙內寶貴美麗的珍物。

供杯排成一列,相距一米粒之間隔,小心盛滿,如果不溢出,即表福德;如果溢出,即示於戒有小疵。

供杯是獻供者面向佛壇自左向右排列。

(1)淨水︰供佛飲水,即意之清淨。

(2)淨水︰供洗腳,即身之清淨。

(3)米及花︰供眼賞,即視界之美。

(4)米及香︰供鼻聞,即香味之美,代表佛法無所不入。

(5)酥油燈或蠟燭︰可放在米杯上,即照明(太陽、月亮、星星;宇宙生死界中一切光明)。

(6)香水︰供塗身,即虔誠。

(7)米及水果(或甜食)︰供食,即感謝。

晚上將杯水倒乾,將供杯以淨布擦乾倒置。火則搧滅,不可吹熄。米杯則仍舊正置。

(三)佛壇中其他供品聖物(或特殊法會中供奉)

(1)食子︰儀式中供餅,由大麥粉、麵筋及奶油製成。

(2)金剛杵及鈴︰{1}杵,代表善巧慈悲。{2}鈴,代表結合善巧慈悲之智慧,也代表瞭解空性。

(3)噶巴拉(盛甘露)︰供養慈悲狀及忿怒狀本尊,代表空性之智慧等等。噶巴拉盛食子(tsok,即是食品供物、食物)時,它代表善巧及方法。

(4)達磨魯(手鼓)︰喇嘛用以驅魔,代表法音、供樂。

(5)曼達︰盛有五堆米之盤,或盛有米的三環,供養整個宇宙,其中心即為須彌山,為四大洲所圍繞。雖知覺、識妙物皆幻有,但以虔心獻諸佛。

(6)米杯中之水晶珠︰一切事物反映於晶珠中,但無一實有;正如一切反映於心,但僅為妄念。

(7)寶瓶或有孔雀羽毛扇的聖器︰寶瓶盛淨水或番紅花水(dutsi,意即甘露)。阿彌陀佛的御騎即是孔雀。其羽毛所顯之許多眼睛的代表視之智慧。阿彌陀佛是五智中之妙觀察智(Discriminating Awareness)佛,西方極樂國「德瓦城」(藏文Dewachen,即西方極樂淨土)的佛陀。

佛壇七供
獻供是佛法修習的一部分,有些寺廟中所看到的供品是依傳統方式獻供的。此處所言獻供不僅僅是儀軌的一部分,而是發願服務眾生的延長。堪布噶塔仁波切在1981年七月的阿彌陀佛法會中做了如下的開示。(此法會專修阿彌陀,為期一個月之久。)

獻供是執著與貪婪的對治方法。獻供有其物質的意義,就是一個人獻出他所有的有價值的物品。或者,某些人可能象徵性地獻出所有財物,想像眾生因此獲益,一切困乏獲得補償,圓滿布施波羅蜜。一般言之,佛壇上獻供以七種為一組,放在七個容器中的供品,每一供品均有其特別的意義。

(1)飲水︰第一個供品是飲水。供水的功德是消除眾生的渴。尤其是餓鬼道的眾生──餓鬼可以因之解除口渴的痛苦。

(2)浴水︰第二個供品是浴水,飲水及浴水做為供品,並非佛陀口渴或需要清潔,而是向皈依的對象獻水可以積功德而得到我們自身之清淨。我們的身體有許多缺陷而且很脆弱。獻供的目的也有消除修定及瞭解佛法的障礙,對於修法之干擾也可消除。

(3)花︰第三個獻供是花,以此將成就者周圍莊嚴,雖然獻花對於圓滿的佛界並不需要,但這對獻供者有利益,也有意願使所有眾生可以找到高貴的住所,終極可具備像成就者一樣圓滿的種種相好及特質。

(4)香︰第四個供品是獻香。並非因為佛菩薩需要,而是獻香可以消除眾生的不快及不健康的臭味,獻香所積的功德最後可實現修行深妙香氣的完成。據說完成修行的人都被甜香氣所包圍。

(5)燈︰第五種供品是燈。成就的人,用他們智慧的眼來看,並不需要小燈。但獻燈是意想將所有眾生的無明清除。獻燈也是為了最後行者超知識及經驗可以明白的顯現出本覺光明來,正如佛陀或澈悟者們表現的明和智一樣。

(6)塗香︰第六供是塗香。容光煥發而圓滿的成就者當然不需要這些塗抹的香水,通常我們以塗香水來表示自然圓滿境界,我們塗香是為了暫時淨化不良的習性,如貪、瞋、癡,而最後不但是習性,連外界也被清淨而圓滿。(7)食物︰第七供即是食物。成就者不耽著食品之供養,但供食品之目的是暫時消除眾生饑餓的痛苦,並帶來充分之食物。最後獻食物可令眾生經驗到靜思圓滿的境界──三摩地,令眾生依靜思之自然資糧生活。

成就者常以心身傾聽,佛法在樹葉的嚓嚓聲及鳥鳴中,可以聽到天籟之聲在訴說著真理的法言。所以行者也常以海螺作為第八供──即音樂,表示法螺常鳴。

瞭解這些獻供之象徵性意義是重要的,而不管一個人能獻一缽或許多,一個人要瞭解重要的是向佛獻供的意義。獻供是積聚無量功德的一件事。各人獻出各人所能。一個人愈能虔誠獻供,他發現自己獲得的比他所獻出的東西更多。

獻七供並不只是限於文化活動,也不僅與傳統或文化儀式有關。如果只是這樣的話,則這種教學課程中討論它將是時間的浪費。但它是具有普遍的重要性而有意義。

如果仔細檢查或者你會發現你獻供是為其他的理由。它可能很新奇,或只是他人做所以你也做,或由於感到嫉妒或競爭,但這些都不是正確的態度。這種想法不會增長福德,反而會種下未來更多的罪障。

有一則關於一個噶丹派僧的故事,他通常只做簡單的獻供。有一天他的檀越(施主)要來拜訪,他就早起而做了很別緻的獻供。他做完之後欣賞他辛辛苦苦用心做的獻供,實在很漂亮。但當他坐著看它,心裡自問「我為什麼通常只做簡單的獻供,而今天卻這麼用心做這樣的獻供呢﹖」他發現這不過是因為今天他的檀越要來,他才這樣做。因此他就站起抓一把灰撒在其上,使佛壇變成一團糟。他坐在那裏,傷心他會有這麼醜陋的意念,而兀自流淚。他的信徒們來到,看到他坐著流淚,而佛壇及他的法衣都蒙蓋著灰塵,如被遺棄似的。信徒們問他是否有賊來搶他,他說比通常的賊更壞,更嚴重的賊來了──不良意念的賊搶走了他積善資糧的機會。

要注意的是一個人很容易陷於此種惡念的陷阱,你要問為什麼你在做這些事情,動機為何是件關係重大的事。一個人獻供並不為世俗理由,而是他獻出一切去經驗到解脫,並因此也能令其他眾生也像自己一樣得到解脫。

〔參考資料〕 《敕修百丈清規》卷一〈報恩章〉;《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三;《日本書紀》卷二十九。


宗門十規論

一卷。五代僧法眼文益撰。收在《卍續藏》第一一○冊、《禪宗全書》第三十二冊。書中揭舉五代禪家的十項流弊,以矯時弊。所謂十弊,即︰

(1)自己心地未明,妄為人師︰謂當時禪人多所慢易,怠於參求,不擇宗匠,急務住持,濫稱知識,唯貴虛名。

(2)黨護門風,不通議論︰謂當時禪人各護德山、臨濟、溈仰、曹洞、雪峰、雲門,各黨其祖,不原真際,矛盾相攻,不辨緇白。

(3)舉令提綱,不知血脈︰謂舉唱宗乘,猥竊人言,不分真偽,玷凟古人,埋沒宗旨。

(4)對答不觀時節,兼無宗眼︰謂當時宗師不辨邪正,不觀時節,濫施棒喝,誑謔群小,欺昧聖賢。

(5)理事相違,不分觸淨︰謂理事不相資,或有事無理、或有理無事、妄作談論不分觸淨,譊訛不辨。

(6)不經淘汰,臆斷古今言句︰謂當時禪人結交知識朋友,不經淘汰,又妄臆斷古今,無異於不學劍而強舞太阿。

(7)記持露布,臨時不解妙用︰謂以承言滯句,鼓吻搖唇為妙解。

(8)不通教典,亂有引證︰謂不明佛意,不識義理,專守門風妄加引證,故自取譏誚。

(9)不關聲律,不達理道,好作歌頌︰謂當時宗匠以歌誦為等閑,任情直吐,多類野歌。

(10)護己之短,好爭勝負︰謂當時禪人多竊位任住持而以為已得最上乘超世間法。於是護己短、毀人長,破佛禁戒,棄僧威儀,口談解脫因,心弄鬼神事。

◎附︰法眼文益〈宗門十規論〉(摘錄自《禪宗全書》第三十二冊)

宗門十規論自敘
文益幼脫繁籠,長聞法要,歷參知識垂三十年。而況祖派瀚漫,南方最盛,於焉達者,罕得其人。然雖理在頓明,事須漸證。門庭建化固有多方,接物利生其歸一揆。茍或未經教論,難破識情。駈正見於邪途,汨異端於大義,誤斯後進,枉入輪迴。文益中測頗深,力排匪逮,拒轍之心,徒壯鼹河之智。無堪於無言中,強顯其言;向無法中,強存其法。宗門指病,簡辯十條,用詮諸妄之言,以救一時之弊,謹敘。

第一 自己心地未明妄為人師
論曰︰心地法門者,參學之根本也。心地者何耶﹖如來大覺性也。由無始來,一念顛倒,認物為己。貪欲熾盛,流浪生死。覺照昏蒙,無明蓋覆。業輪推轉,不得自由,一失人身,長劫難返。所以諸佛出世,方便門多。滯句尋言,還落斷常。祖師哀憫,心印單傳。俾不歷階級,頓超凡聖,只令自悟,永斷疑根。

近代之人,多所慢易。叢林雖入,懶慕參求。縱成留心,不擇宗匠。邪師過謬,同失指歸。未了根塵,輒有邪解,入他魔界,全喪正因!但知急務住持,濫稱知識。且貴虛名在世,寧論襲惡於身﹖不惟聾瞽後人,抑亦凋弊風教!登法王高廣之坐,寧臥鐵床受純陀最後之饈。乍飲銅汁,大須戰慄,無宜自安。謗大乘愆,非小罪報!

第二 黨護門風、不通議論
論曰︰祖師西來,非為有法可傳,以至于此。但直指人心,見性成佛,豈有門風可尚者哉!然後代宗師,建化有殊,遂相沿革。且如能、秀二師,元同一祖,見解差別故,世謂之南宗北宗。能既往矣,故有思、讓二師紹化。思出遷師,讓出馬祖;復有江西、石頭之號。從二枝下,各分派列,皆鎮一方,源流濫觴,不可殫紀。逮其德山、臨濟、溈仰、曹洞、雪峰、雲門等,各有門庭施設,高下品提。至於相繼子孫,護宗黨祖,不原真際,竟出多岐,矛盾相攻,緇白不辨。

嗚呼!不知大道無方,法流同味。向虛空而布彩,於鐵石以投鍼。角爭鬥為神通,騁唇舌作三昧。是非鋒起,人我山高。忿怒即是修羅,見解終成外道。倘不遇於良友,難可拔於迷津。雖是善因,而招惡果。

第三 舉令提綱、不知血脈
論曰︰夫欲舉唱宗乘、提綱法要,若不知於血脈,皆是妄稱異端。其間有先唱後提、抑揚教法、頓挫機鋒、祖令當施、生殺在手;或壁立千仞、水洩不通;或暫許放行、隨波逐浪。如王按劍,貴得自由。作用在於臨時,縱奪猶於管帶。波騰嶽立,電轉風馳;大象王遊,真師子吼。多見不量己力,剽竊人言,但知放而不知收,雖有生而且無殺。奴郎不辨,真偽不分。玷瀆古人,埋沒宗旨。人人向意根下卜度,個個於陰界裏推求。既懵於觸目菩提,祇成得相似般若。於無住本建立法幢,代佛宣揚豈同容易!不見雲門大師道︰盡大唐國內覓一個舉話人也難得。又不見黃檗和尚道︰馬大師出八十餘員善知識,問著個個阿碌碌地,惟有廬山和尚較些子。是知當此位次,若會舉令提綱,便是十成宗匠。何以知之﹖不見古人道︰從苗辨地,因話識人。直饒瞬目揚眉,早是一時驗了,況為模範,得不慎歟﹖

第四 對答不觀時節、兼無宗眼
論曰︰凡為宗師,先辨邪正。邪正既辨,更要時節分明,又須語帶宗眼,機鋒酬對,各不相辜。然雖句裏無私,亦假言中辨的。曹洞則敲唱為用,臨濟則互換為機,韶陽則函蓋截流,溈仰則方圓默契。如谷應韻,似關合符;雖差別於規儀,且無礙於融會。

近代宗師失據,學者無稽。用人我以爭鋒,取生滅為所得。接物之心安在,破邪之智蔑聞。棒喝亂施,自云曾參德山臨濟;圓相互出,惟言深達溈山仰山。對答既不辨綱宗作用,又焉知要眼﹖誑謔群小,欺昧聖賢,誠取笑於旁觀,兼招尤於現報!所以一宿覺云︰欲得不招無間業,莫謗如來正法輪。似此之輩,不可殫論。但脫師承,都乏己見,無本可據,業識茫茫,惟可哀憐,難以為報。

第五 理事相違、不分觸淨
論曰︰大凡祖佛之宗,具理具事,事依理立,理假事明,理事相資,還同目足。若有事而無理,則滯泥不通;若有理而無事,則汗漫無歸。欲其不二,貴在圓融。且如曹洞家風,則有偏有正、有明有暗;臨濟有主有賓、有體有用,然建化之不類,且血脈而相通,無一不該,舉動皆集。又如法界觀,具談理事,斷自色空。海性無邊,攝在一毫之上;須彌至大,藏歸一芥之中。故非聖量使然,真猷合爾。又非神通變現,誕生推稱。不著他求,盡由心造。佛即眾生,具平等故。茍或不知其旨,妄有談論,致令觸淨不分,譊訛不辨。偏正滯於迴互,體用混於自然,謂之一法不明,纖塵翳目。自病未能剿絕,他疾安可醫治﹖大須審詳,固非小事。

第六 不經淘汰、臆斷古今言句
論曰︰夫為參學之人,既入叢林,須擇善知識,次親朋友。知識要其指路,朋友貴其切磋。只欲自了其身,則何以啟進後學﹖振揚宗教、接物利生,其意安在﹖看他先德,梯航山海,不避死生;為一兩轉之因緣,有纖瑕之疑事,須憑抉擇,貴要分明。作親偽之箴規,為人天之眼目,然後高提宗印,大播真風;徵引先代是非,鞭撻未了公案。如不經淘汰,臆斷古今,則何異未學劍而強舞太阿,不習坎而妄憑深涉,得無傷手陷足之患耶﹖

夫善取有,如鵝王擇乳;不善依,若靈龜矯蹤。況其間有逆順之機,回互之語;出其生而卻就死地,將其生而翻寄偏門。非可肆其狂心,輒使測他聖意!況一字法門之要,有萬端建化之方,得不慎諸,以防來者。

第七 記持露布、臨時不解妙用
論曰︰學般若人,不無師法。既得師法,要在大用現前,方有少分親切。若但專守師門,記持露布,皆非穎悟,盡屬見知。所以古人道︰見與師齊,減師半德;見超於師,方揚師教。六祖又謂明上座云︰吾與汝言,皆非密事,密在汝邊!又岩頭謂雪峰云︰一一從自己胸中流出。是知言語棒喝,非假師承;妙用縱橫,豈求他合﹖貶之則珠金喪彩,賞之則瓦礫增輝。可行即行,理事俱脩;當用即用,毫釐不差。真丈夫材,非兒女事。切忌承言滯句,便當宗風;鼓吻搖唇,以為妙解。況此不假筌蹄,得入思慮能知。智出於廣漠之鄉,神會於不測之境。龍象蹴踏,非驢所堪。

第八 不通教典、亂有引證
論曰︰凡欲舉揚宗乘,援引教法,須是先明佛意,次契祖心,然後可舉而行,較量疏密。倘或不識義理,只當專守門風,如輒妄有引證,自取譏誚。且如修多祕藏,盡是指蹤;圓頓上乘,悉同標目。假使解得百千三昧、沙數法門,只益自勞,非干他事!況復會權歸實,攝裔還源,於其淨界中,不受一塵。況佛事門中,不捨一法!不免據情結欵,就體解紛,與我祖宗全無交涉。

頗有橫經大士,博古真流,誇舌辯如利鋒,騁學富如囷積。到此須教寂默,語路難伸。從來記憶言辭,盡是數他珍寶。始信此門奇特,乃是教外別傳。後進之徒,莫自埋沒,遭他哂笑,有辱宗風。勿謂不假熏修,便乃得少為足,末既不曉,本何明哉﹖

第九 不關聲律、不達理道、好作歌頌
論曰︰宗門歌頌,格式多般,或短或長,或今或古。假聲色而顯用,或托事以伸機,或順理以談真,或逆事而矯俗。雖則趨向有異,其奈發興有殊。總揚一大事之因緣,共讚諸佛之三昧。激昂後學,諷刺先賢,皆主意在文,焉可妄述﹖

稍睹諸方宗匠,參學上流,以歌頌為等閑,將製作為末事。任情直吐,多類於野談;率意便成,絕肖於俗語。自謂不拘粗曠,匪擇穢孱;擬他出俗之辭,標歸第一之義。識者覽之嗤笑,愚者信之流傳。使名理而寖消,累教門之愈薄。不見華嚴萬偈、祖頌千篇,俱爛漫而有文,悉精純而靡雜,豈同猥俗,兼糅戲諧!在後世以作經,在群口而為實,亦須稽古,乃要合宜。茍或乏於天資,當自甘於木訥,胡必強攀英俊,希慕賢明;呈醜拙以亂風,織弊訛而貽戚﹖無惑妄誕,以滋後羞!

第十 護己之短、好爭勝負
論曰︰且如天下叢林至盛,禪社極多,聚眾不下半千,無法況無一二!其間或有抱道之士,潔行之人,肯暫徇於眾情,勉力紹於祖席。會十方之兄弟,建一處之道場。朝請暮參,匪憚勞苦。且欲續佛慧命,引道初機,非為治激聲名,貪婪利養。如鐘待扣,遇病與醫。澍法雨則大小無偏,振法雷則遠近咸應。其榮枯自異,動蟄差乖。固非選擇之情,行取捨之法。蓋有望風承嗣,竊位住持,便為我已得最上乘超世間法,護己之短,毀人之長;誑惑於鄽蠶,咀嚼於屠販。聲張事勢,矜託辯才。以訐露為慈悲,以佚濫為德行。破佛禁戒,棄僧威儀;返凌鑠於二乘,倒排斥於三學。況不撿於大節,自許是其達人﹖

然當像季之時,魔強法弱,假如來之法服,盜國王之恩威。口談解脫之因,心弄鬼神之事。既無愧恥,寧避罪愆﹖今乃歷敘此徒,須警來者。遇般若之緣非小,擇師資之道尤難。能自保任,終成大器。強施瞑眩,甘受謗嫌。同道之人,幸宜助發。


岡波巴

西藏著名學僧,即塔布拉傑。係承繼瑪爾巴、密勒日巴一派噶舉傳統而發揚成為塔布噶舉體系的一代大師。本名索南仁欽,出生於藏南塔布地區涅地方(今屬隆子縣)尼氏家族。幼年學醫,稍長以醫理、醫道馳名,被稱為塔布拉傑(意為塔布地區的醫生);由於在後期他常住在自己興建的岡波寺,故又稱岡波巴。二十六歲出家受戒,從多師學法,其中,隨甲域哇學習噶當派中教授派的經典。1110年左右,赴後藏甄地(聶拉木附近)從密勒日巴學「多傑帕謀灌頂」和「拙火定」修法,後又奉師命回前藏專修。1121年,於塔拉岡波地方興建岡波寺,收徒布道。著有《解脫道莊嚴論》(全名《解脫莊嚴寶大乘菩提道次第論》),主要融合噶當派教法與密勒日巴密法,以「大(手)印法」為主;視徒眾機宜分別傳授「方便道」或「大(手)印法」,開一代噶舉教法的新風,後人尊為塔布噶舉派的祖師。

有關岡波巴的著述,近人張澄基曾作部分翻譯,名《岡波巴大師全集選譯》,內容包括〈岡波巴大師傳〉、〈解脫莊嚴寶大乘菩提道次第論〉、〈成就勝道寶鬘集〉、〈教言廣集零選〉等篇。就中,〈大乘菩提道次第論〉可說是一部很好的「學佛導論」,不但說明佛法的基本理論,也提供許多實修方法。

◎附一︰張澄基譯註《密勒日巴大師全集》下(摘錄)

一般相信岡波巴大師為月光童子之化身。其名號甚多。各種人對他的稱呼亦不一致。茲將其常用之各名稱列舉如下︰

(1)衛巴頓巴──意謂從衛地來的法師,密勒尊者常這樣稱呼岡波巴。

(2)那結──意謂醫生。

(3)達波那結(編按︰又譯塔布拉傑、塔波拉傑)──意謂由達波地方來的醫生。此名稱應用最廣。為一般人對岡波巴大師之稱呼。

(4)仰米達波──意謂「無與倫比的達波地方的人。」

(5)岡波巴大師──此大概指大師後來於衛地岡波山中建立道場廣弘佛法,因而被稱為岡波巴。此名稱應用亦極廣。至於大師父親所取之名及密勒授彼灌頂時之法名,則反而應用不廣,少為人知之。

◎附二︰張澄基譯《岡波巴大師全集選譯》敘言(摘錄)

仰米達波岡波巴索朗仁青大師是十一和十二世紀間的人(1079~1161,或1079~1154﹖)。在西藏佛教史中有極其重要之地位。今天看來,他在世界佛教史上亦算是第一流的人物。西藏四大宗派︰寧瑪、薩迦、嘎居和格魯中,他是宏傳嘎居派(俗稱白教)最力的人。嘎居派自岡波巴起才宏揚光大,發展為四大八小十二個支流。在宏法的事業上岡波巴遠超過了他的師傅密勒日巴。就「法」的觀點來看,岡波巴大師的成就貢獻都是異常突出的。在佛法中努力的人,不是偏重於專修(瑜伽行派)就是偏重於教理和講學(學理派)。很少有人能夠在專修和教理雙方皆能達到登峰造極的地步。岡波巴既是大比丘學者又是大瑜伽行者,他精通顯密,學究三乘,更能深入般若現證法性盡地,得到了顯密雙方的最高成就。

岡波巴最初學習嘎當派。嘎當派雖亦具足各種顯密教法,但它的宗風卻是謹持律儀和講學論教。其見行皆非常的保守,與專修實踐不拘形式的瑜伽實修派頗不相同。後來岡波巴依止密勒日巴,走上瑜伽專修的路子。密勒日巴的作風和教授與嘎當派有著很大的差異,在雙重矛盾的沖激下,岡波巴成功的綜合了二家之長。他能夠現比丘相而善巧的宏揚顯密二派的教法。嘎居派以前是居士教,但從岡波巴起就開始成為以比丘為主的宗派了。

岡波巴在佛法中的最大貢獻,我想是他對大手印法門的全力宏揚了。大手印(Maha-mudra)即是般若波羅蜜多的實際修法,亦即《三昧王經》中所揭示的教授。般若乃佛法的心髓,大手印又是般若之心髓。這個道理恐怕要有些實際體驗的人才能體會親切。岡波巴的著作,現在仍舊保存的,似乎只有他的《教言廣集》(gSun.hBum)一部,有一千多藏頁;其中所講的大手印法,許多都是答覆弟子們之實修問題所作的開示。因此是有實用性的,更值得寶貴。

◎附三︰岡波巴著‧張澄基譯〈寶鬘集〉(摘錄自《岡波巴大師全集選譯》)

常念十種可悲之法
一個人如果想尋求解脫和證取一切智佛位,首先他應該常常思念此十種可悲之法︰

(1)此十分難得之清淨人身,如果用它來作罪業和惡行之工具,實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2)此難得之暇滿人身,不用它來學佛,而讓它白白的空過死去,實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3)在這個惡濁短暫的世界上,把自己的生命全部消耗在無意義的事情上,實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4)自心之本體實即離戲之法身,讓它沈陷於迷茫之生死泥沼裏,實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5)引導自己趨入佛道的至好上師,在未證菩提之前就離開他,實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6)戒律乃解脫之橋樑,如果隨波逐浪為煩惱所使,以致破戒,實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7)由上師的助緣而獲得的覺受與證悟,如果虛擲在滾滾的紅塵裏,實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8)諸成就者的深奧口訣,把它當作商品一樣的出賣給那些沒有根基的惡人,實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9)一切眾生皆是於自己有恩的父母,以怨恨心棄之不顧,實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10)青年時期的身、口、意(乃鍛鍊成器的黃金時代),如果白白的空過掉,實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十種必須之法

(1)有了勇氣和毅力,還需要一個好的計劃來規範自己的根本行為。

(2)在奉行上師的教言時,必須具有信心和精進。

(3)必須知道口訣之利弊,才能在上師的各種教法中,選擇(於自己合適)之口訣。

(4)必須具有智慧和信心,才能與善妙上師的心意相合。

(5)必須常持正念和警策自己,才能使身口意不被罪業所污染。

(6)必須具有毅力和不撓的甲胄,才能使自己的意志堅定,堪忍各種逆境。

(7)自己的鼻子不被別人牽著走才能談到無貪、無著。

(8)長期的在積聚福慧二種資糧上努力,必須知道前中後的次序。

(9)此心時常浸潤在慈悲裏,才能生起利生的情懷。

(10)必須具有智慧和了解,才能不著一切法相和實體。

十種應當依循之法

(1)具有慈悲和證悟的上師,才是好的依靠。

(2)清淨適意具有加持的蘭若,才是好的依處。

(3)與自己見行相合,情意相投的人,才是好的相依。

(4)時常思惟資生財物之過患,才是學道人之正思。

(5)凡是由成就者之傳承所傳出之口訣皆應無偏倚的去修學。

(6)凡是對自他有益之物件、藥材、明咒和深邃之因緣法,皆應取用。

(7)凡是對身體健康有益的物件和方法都應善加利用。

(8)凡是對修行覺受有增益的法,都應善加採用。

(9)凡是具有信心和恭敬的善根弟子,都應攝受。

(10)在日常行住坐臥四威儀中,皆應常提正念。

十種應當遠離之事

(1)與世事糾纏不清,一心眷戀世間八法的上師,應遠離之。

(2)擾亂自己的心意和損害修行覺受的友伴,應拋棄之。

(3)塵囂和煩惱甚重的寺廟和住所,應遠避之。

(4)以偷盜搶奪或欺騙的方式來謀生,應禁絕之。

(5)對自心和修行有損害的作業,應捨棄之。

(6)對身體有害的物件及行為,應遠避之。

(7)對增進慾望和吝嗇的貪執,應斷捨之。

(8)使別人對自己失去信心的輕佻放逸行為,應禁絕之。

(9)沒有意義的行止作業,應避免之。

(10)隱藏自己的過失,宣揚他人的錯誤,應嚴禁之。

十項不應捨棄之法

(1)不要捨棄慈悲,因為慈悲是利他的根本。

(2)不要捨棄外境之現象,因為一切外境之顯現,皆是心性自顯之光明。

(3)不要捨棄一切妄念,因為它們都是法性之顯現遊戲。

(4)不要一意捨棄煩惱,因為煩惱能令行者憶起智慧。

(5)不要一意捨棄欲樂,因為欲樂能灌溉和增益(行者之)證悟及覺受。

(6)不要捨棄疾病和痛苦,因為疾病和痛苦皆可成為自己的善知識。

(7)不要捨棄仇敵與障礙,因為它們能喚起吾人對法性之嚮往。

(8)不要捨棄任運產生的(證悟),因為它即是真正的成就。

(9)不要捨棄方便道,因為它能作智慧道之助基。

(10)雖然自己的能力薄弱,也不應捨棄利他之心願。

十項應當謹記之事

(1)外顯諸境皆屬迷幻無有真實,應當謹記。

(2)內之心性無有吾我,空空如也,應當謹記。

(3)心中的妄念皆應緣而生,率爾無體,應當謹記。

(4)四大所成之身體及語業,皆是有為法,無常無住,應當謹記。

(5)眾生之一切苦樂,皆由業生;業果昭然,決定無爽,應當謹記。

(6)痛苦能激發出離心,故為吾人之良友,應當謹記。

(7)享樂乃輪迴之根,常召貪魔及慾鬼,應當謹記。

(8)擾擾紅塵乃學佛之魔障,福報亦會成為法障,應當謹記。

(9)障礙能激發奮鬥向上之志,違緣能作吾人之良師益友,應當謹記。

(10)從究竟之觀點來看,一切法皆無自性,一切之一切皆平等平等,應當謹記。

十項自己受益的事

(1)斷捨貪瞋癡的世法,專志修持佛道,這是自己會受益的事。

(2)捨棄家庭和親友,一心依止良師,這是自己會受益的事。

(3)拋棄世法塵囂,在聞思修上努力,這是自己會受益的事。

(4)捨棄城巿和親友,在深山寂靜處獨住,這是自己會受益的事。

(5)斬斷聲色五欲,心離貪念,這是自己會受益的事。

(6)於粗食陋居,心能知足,於善妙享用,心無貪求,這是自己會受益的事。

(7)不依靠別人,只依靠本尊,這是自己會受益的事。

(8)無視現世之短暫歡樂,一心追求究竟之菩提安樂,這是自己會受益的事。

(9)捨棄對物質的貪求,一心修持空性,這是自己會受益的事。

(10)在福慧雙運之大道上努力,這是自己會受益的事。

十項正妙之法

(1)於因果業報之理,深信不疑者乃下根之見。

(2)見內外一切顯現諸法皆空,此顯空雙運又有四種層次之不同,此是中根之見。

(3)見、能見、所見三者無有分別,能如是知者是上根之見。

(4)能專注一處(心無散亂),乃下根之修觀。

(5)能住於四種雙運之三昧者,乃中根之修觀。

(6)能修、所修及修觀本身三無差別,無絲毫緣想者,乃上根之修觀。

(7)慎懼因果,如護己目者,乃下根之行。

(8)於日用行為中,見一切法如夢如幻者,乃中根之行。

(9)於一切所行毫無滯著者,乃上根之行。

(10)一切煩惱及我執皆一天一天的減輕,有逐漸消滅之趨勢,這是上、中、下三根都應該具有之相應暖相。

十項愚不可及的事

(1)不如法依止成就的上師,卻跟隨那鼓舌如簧的偽詐上師,實愚不可及。

(2)不尋求口傳派成就者的口訣,卻追求那無意義的外道世間諸學,實愚不可及。

(3)外顯諸法,瞬息變滅,人壽幾何,隨遇而安;若精打細算作廣大週詳之永久計畫,實愚不可及。

(4)不獨自思惟佛法的問題,卻在眾人叢中去講說佛法,實愚不可及。

(5)不以食糧財物作布施及供養,卻吝嗇的積聚那誑人的錢財,實愚不可及。

(6)不如法的持守顯密諸戒律,卻恣意地放蕩身口意諸行,實愚不可及。

(7)不在證悟本元自心之大事上習練修持,卻把生命消耗在各種世法之小事上,實愚不可及。

(8)不對治自己心中的迷茫,卻要去調伏那野性難馴的眾人,實愚不可及。

(9)身心上已經生起之(善妙)覺受,不予以培護增長,卻一心為了今生此世的事務嘔心費力,實愚不可及。

(10)在因緣已經會合的今天,不發奮精進,卻懶散懈怠,陷入逸樂之中,實愚不可及。

十項需要之法

(1)最初需要對生死輪迴生起畏懼之心,決心要逃脫,就像被屠夫拴住的麋鹿一樣。

(2)中間需要一個「死而無悔」的精進,像一個勤勞耐久的農夫種田一樣。

(3)最後需要一個樂陶陶、安穩穩「無可死者」之心,像一個具大威權、成大事業之偉人的心胸一樣。

(4)最初此心要覺得無一刻一分的空閒,就像是身上的要害處,中了利箭之人一樣。

(5)中間需要一個心無旁騖的修觀,就像是喪了獨子的母親一樣。

(6)最後心中要覺得(空蕩蕩的)無事可作,就像是牧羊人眼見羊群被強徒趕走了一樣。

(7)最初於佛法生起決定的了解和信心時,那感覺就像是餓極了的人,得到美食一樣。

(8)中間於自心生起決定的了解和證悟時,那感覺就像是力士(掘山)獲得寶藏一樣。

(9)最後於不二雙運之理,生起決定的證悟時,那感覺就像是直搗騙子的老巢,拆穿他的騙局一樣。

(10)在決定證悟了惟此無他之真性時,就像是烏鴉從大海中的船上起飛,心中踏實地無絲毫懼畏一樣。

十項不必作的事

(1)若能證悟心性本空,就不必在聞思上費力了。

(2)若能悟知自心拚本無垢染,就不必在淨除罪業上費力了。

(3)若能住於空性真道,就不必在積聚資糧上費力了。

(4)若能常浸潤在本來面目中,就不必在方便道上費力了。

(5)若能悟知妄念即是法性,就不必修持或爭無念了。

(6)若能悟知煩惱無根,就不必依賴任何對治法了。

(7)若知名聞美譽實如夢如幻,就不必斤斤於立破成敗了。

(8)若知痛苦即是成就,就不必另求快樂了。

(9)若能悟知自心本來無生,就不必修轉識往生法了。

(10)若一切所行皆是為了利他,就不必尋求自利了。



即歸依佛教者所應遵守的規範。音譯尸羅。乃三學、六波羅蜜、十波羅蜜之一。梵語śīla是從動詞語根śīl(「屢行」之義)衍生出來的名詞,除屢行外,又有行為、習慣、性格、道德、虔敬等諸義。《大智度論》卷十三云(大正25‧153b)︰「尸羅(秦言性善),好行善道,不自放逸,是名尸羅。或受戒行善,或不受戒行善,皆名尸羅。」《俱舍論》卷十四云(大正29‧73a)︰「能平險業故,名尸羅。」

《大毗婆沙論》卷四十四說尸羅有清涼、安眠、數習、得定、嚴具、明鏡、增上及頭首等十義。《菩提資糧論》卷一亦提出十義,內容如下(大正32‧520a)︰
「言尸羅者謂習近也,此是體相。又本性義,如世間有樂戒苦戒等。又清涼義,為不悔因離心熱憂惱故。又安隱義,能為他世樂因故。又安靜義,能建立止觀故。又寂滅義,得涅槃樂因故。又端嚴義,以能莊飾故。又淨潔義,能洗惡戒垢故。又頭首義,能為入眾無怯弱因故。又讚歎義,能生名稱故。」

此中,「習近」相當於《婆沙論》的數習,即屢行之義,十分符合原語之意;又「本性」與《大智度論》所謂性善同義,即由數習而養成的性格;「清涼」之義,可能是由類似尸羅字音的śīta或śīt la轉化而來的解釋;此語有清涼之義,所以可離熱惱使安適,故亦附有「安穩」或「安靜」之意。又,「頭首」,可能是類似尸羅字音的śiras或śīrṣa(頭之義)轉化而來的解釋。此等諸義,多嘗試就戒的功用等義加以解釋,因此做為尸羅之本義並不適切。

根據《四分律行事鈔》卷中一的說法,戒有戒法、戒體、戒行、戒相四別。

此中,戒法指佛所制定的不可殺、盜等一切不善法,為修行者的規範與禁戒,有大乘戒與小乘戒之別。戒體,指行者領受戒法後,於自己身心所產生之防非止惡之作用。戒行,指發得戒體後,動作身、口、意三業而不違法。戒相,指持戒的相狀,亦即指持戒或犯戒的情形。《四分律行事鈔》卷上之一云(大正40‧4b)云︰「言戒法者,語法而談,不局凡聖,直明此法必能軌成出離之道,要令受者信知有此。(中略)二明戒體者,若依通論明其所發之業體,今就正顯直陳能領之心相。(中略)三言戒行者,既受得此戒,秉之在心,必須廣修方便,檢察身口威儀之行,克志專崇高慕前聖。持心後起,義順於前,名為戒行。(中略)四抹相者,威儀行成,隨所施造,動則稱法,美德光顯,故名戒相。」

此四種之中,「戒相」雖為四種之一,同時也是四者之總名,故說戒相多途,四種為標。又註疏中解釋此四者的篇章,通常稱為隨戒釋相篇。因此,《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中〈釋戒相篇〉云(大正40‧274c)︰「戒相者,正當本篇。相有形狀,覽而可別,前明戒法,但述功能,次明戒體,唯論業性,後明戒行,略示攝修,若非辨相則法體行三,一無所曉。何以然耶﹖法無別法,即相是法;體無別體,總相為體;行無別行,履相成行。是故學者於此一門,深須研考。」

戒原是佛陀針對歸依佛教者,隨時制定的規範。起初只是宣示諸惡莫作,但後來由於僧眾間漸次產生不法的行為,戒的種類乃陸續增多,所犯戒相,亦日漸複雜。按,佛教的教團中,有出家在家之別。出家而未滿二十歲的男女,需持不殺生乃至不蓄金銀財寶的十戒;其中的女子,特別是在受具足戒的前二年,即十八歲時,需另持六法戒。如是,男女眾皆滿二十歲時,男眾需持二五0戒,女眾需持三四八戒。以上五者稱為出家五眾。而在家之男女皆持不殺生乃至不飲酒的五戒,又有持一日一夜出家戒的八齋戒。總而言之,道俗七眾所受之戒雖各有不同,但總不出五戒八戒十戒及具足戒四種(略稱為五八十具)。

《俱舍論》卷十四云(大正29‧72b)︰
「別解脫律儀相差別有八︰(一)苾芻律儀、(二)苾芻尼律儀、(三)正學律儀、(四)勤策律儀、(五)勤策女律儀、(六)近事律儀、(七)近事女律儀、(八)近住律儀。如是八種律儀相差別,總名第一別解脫律儀。雖有八名,實體唯四︰(一)苾芻律儀、(二)勤策律儀、(三)近事律儀、(四)近住律儀。唯此四種別解脫律儀皆有體實,相各別故。

又,《大毗婆沙論》卷一二三、《大智度論》卷二十二、《俱舍論》卷十四等,則認為律儀有別解脫律儀、靜慮律儀、無漏律儀三種。別解脫律儀是所謂欲廛戒,即如前所述的五、八、十、具戒。靜慮律儀是由靜慮所生的律儀,其稱為色廛戒或定共戒。即得色界定者所成就,得定時,其心自有防護身口七支之惡的功能。無漏律儀,是由無漏道所生的律儀,稱為無漏戒或道共戒。即學無學之聖者所成就,得無漏時,其心自有防護身口七支之惡的功能。別解脫的八種律儀,則是未得定者或未得無漏者,依羯磨作法別別受得的戒。相反的,定共、道共二戒是不依作法(即指得靜慮或無漏時,同時起的無表),七支頓得故名為隨心轉戒。

如上所述,或以律儀有三種之別,或以別解脫律儀有八種差別相。但其中,根本重罪皆是殺盜淫妄四者,犯之則將被逐出教團,故稱之為四波羅夷。至大乘勃興,以六波羅蜜作為菩薩的行法。其中又認為菩薩應修的戒波羅蜜不同於聲聞戒,於是就菩薩大乘戒提出種種說法,如《大寶積經》卷十七〈寶髻菩薩會〉認為菩薩之行的戒度無極有一事戒乃至十事戒;新譯《華嚴經》卷五十三說菩薩戒有不捨菩提心等十種戒;《大智度論》卷四十六說尸羅波羅蜜總括一切戒法,譬如大海之總攝眾流,而以十善為總相戒,以餘無量戒為別相戒。這些都是認為五、八、十、具之外另有菩薩應持的戒波羅蜜。

又,《大般涅槃經》卷十一〈聖行品〉認為菩薩戒有世教戒與正法戒二種,以及性重戒與息世譏嫌戒二種;說性重戒是殺盜淫妄的四波羅夷,息世譏嫌戒是輕秤販賣等遮制戒。亦即此戒可區分為性戒、遮戒,或重戒、輕戒二種。《優婆塞戒經》卷三〈受戒品〉說優婆塞所持的戒有殺盜淫妄及說四眾過、酤酒的六波羅夷,以及二十八輕戒;《三歸及優婆塞二十二戒》則說二十二戒(此經現已不存,但依題名可知);《灌頂經》卷十二、《藥師經》有善信菩薩二十四戒之語;《優婆塞五戒威儀經》列自讚毀他、慳惜財法、瞋不受悔、謗亂正法四波羅夷,以及三十八輕戒;《菩薩內戒經》認為輕重兩戒共有四十七項。

此外,《菩薩地持經》卷四〈方便處戒品〉說菩薩的尸波羅蜜有自性戒、一切戒、難戒、一切門戒、善人戒、一切行戒、除惱戒、此世他樂戒及清淨戒九種;就中,一切戒有律儀戒、攝善戒、攝眾生戒三種,律儀戒又有四波羅夷四十二輕戒。四波羅夷即自讚毀他等,與前述《優婆塞五戒威儀經》所述相同。《菩薩善戒經》與《瑜伽師地論》〈菩薩地〉及《菩薩地持經》是同本異譯,均列舉三聚淨戒,但律儀戒之數稍有不同。即《瑜伽論》卷四十及卷四十一列四波羅夷及四十二輕戒;《善戒經》列八波羅夷及五十輕戒。八波羅夷是前述自讚毀他等四者加殺盜淫妄四重禁。又,《梵網經》不列三聚戒之別,但說十波羅夷、四十八輕戒。《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大眾受學品〉所說三聚戒中,攝律儀戒有十波羅夷及八萬威儀戒。十波羅夷,是《善戒經》的八波羅夷加上《優婆塞戒經》所說說四眾過及酤酒二者,即綜合前述有關重戒諸說而成。

至於輕戒的廢立,雖如前述諸說紛紜,但其間仍有脈絡可尋,依之可略知大乘戒發展的情形。蓋於中國謂律儀一戒不異聲聞,仍依五、八、十、具的聲聞戒建立七眾,大小乘戒之間乃不生乖諍。日本的最澄,則認為圓頓菩薩所持的戒是《梵網經》所說的十重四十八輕戒,乃主張與聲聞戒有完全不同的相承。

◎附一︰印順《佛法概論》第十八章第一節

〔懺悔與持戒〕 八正道的內容,即戒、定、慧三增上學,今再分別的略為論說。厭倦一般生活,感到私欲佔有的家庭罪惡,痛切有情的自相殘殺,一切是無常與苦迫。發心出家的,必對於這樣的人生有所警覺,對於過去的自己有所不滿。對於生死有厭離心,即對於自己有懺悔心,這才能生活於出家的僧團而得佛化的新生。在家的信眾,也要有「住非家想」的見地,才能成解脫分善根,或者現身證覺。所以在受戒時,舉行真誠的懺悔,是非常重要的。釋尊初期的弟子,都有過人生的深切警覺與痛悔。動機的純正與真切,沒有什麼戒條,也能自然的合律。等到佛法風行,動機不純的出家者多起來,佛這才因事制戒。但在外人看起來,似乎制戒一多,僧品反而卑雜了。《中含》〈傷歌羅經〉即這樣說︰「何因何緣,昔沙門瞿曇施設少戒,然諸比丘多得道者﹖何因何緣,今沙門瞿曇施設多戒,然諸比丘少得道者﹖」依釋尊以法攝僧的意義說,需要激發為法的真誠;依僧團律制的陶冶,也能使學者逐漸的入律。所以說︰「我正法律,漸作漸學,漸盡漸教。(中略)為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施設禁戒。」(《中含》〈瞻波經〉)。就是發心純正的出家者,有時也會煩惱衝動起來,不能節制自己而犯了戒。這對於佛法的修習,是極大的障礙,這需要給以戒律的限制;已經犯戒的,即責令懺悔,使他回復清淨。經中常說︰「有罪當懺悔,懺悔即清淨。」因為一度的煩惱衝動,鑄成大錯,即印下深刻的創痕,成為進修德行的大障礙,不能得定,不能發慧。如引發定慧,必是邪定,惡慧。佛法的懺悔制,於大眾前坦白的披露自己的過失,接受僧團規定的處罰。經過一番真誠的痛切懺悔,即回復清淨。如瓶中有毒,先要倒去毒物,洗滌乾淨,才可以安放珍味。如布帛不淨,先要以灰皂等洗淨,然後可以染色。所以惟有如法的懺悔,才能持律清淨,才能使動機不純的逐漸合律。懺悔與持戒,有著密切的關係。所以戒律的軌則,不在乎個人,在乎大眾;不在乎不犯──事實上每不能不犯,在乎犯者能懺悔清淨。學者應追蹤古聖的精神,坦白的發露罪惡,不敢覆藏,不敢再作,使自己的身心清淨,承受無上的法味。

〔持戒與慈悲〕 戒律的廣義,包含一切正行。但依狹義說,重在不殺、不盜、不淫、不妄語等善。出家眾的四根本戒,比在家五戒更嚴格。淫戒,連夫婦的正淫也禁止;妄語,重在未證謂證等大妄語,這都與定學有關。不殺、盜、淫、妄為根本的戒善,出家眾多從消極的禁止惡行說。但在家眾持戒,即富有積極的同情感。要知戒善是合法則的,也是由於同情──慈悲喜捨的流露而表現於行為的。如《雜含》(卷三十七‧一0四四經)佛為鞞紐多羅聚落長者說︰「若有欲殺我者,我不喜;我若所不喜,他亦如是,云何殺彼﹖作是覺已,受不殺生、不樂殺生」──淫盜等同。釋尊稱這是「自通之法」,即以己心而通他人之心的同情,近於儒家的恕道。所以身語根本戒的受持不犯,不但是他律的不可作,也是自律的覺得不應該作。這例如不殺,不使一切有情受殺生苦,也是給一切有情以安全感。進一步,更要愛護有情的生命,戒不即是慈悲的實踐嗎﹖《雜含》(卷三十二‧九一六經)佛為刀師氏聚落主說︰「若於有心殺生,當自悔責不是不類。若不有心殺生,無怨無憎,心生隨喜。(中略)心與慈俱。(中略)如是偷盜對以悲心,邪淫對以喜心,妄語對以捨心。」這以四無量心別對四戒,不過約他的偏重說,其實是相通的。如《中含》〈波羅牢經〉佛為波羅牢伽彌尼說︰「自見斷十惡道,念十善道已,便生歡悅;生歡悅已,便生於喜;生於喜已,便止息身;止息身已,便自覺樂;身覺樂已,便得一心。多聞聖弟子得一心已,則心與慈俱,(中略)無結、無怨、無恚、無諍」──悲喜捨同。依五戒、八戒、十善業而說到四無量心,這是經中常見的教說。尤其是《增一含》〈三寶品〉,以施為「施福業」,五戒四無量為「平等福業」,七覺支為「思維福業」,這即是施、戒、定三福業,而佛稱戒與四無量為平等福業,屬於戒善,這是極有意義的。平等即彼此的同一,大乘所說的平等慈,同體悲,即是這一深義的發揮。慈悲喜捨與定心相應而擴充他,即稱為四無量。這本是戒的根源;由於戒業清淨,同情眾生的苦迫,即引發慈悲喜捨的「無上人上」法。戒與四無量的相關性,可證明佛法──止惡、行善、淨心的一切德行,本出於對人類──有情的同情,而求合於和樂善生的準則。戒與慈悲,是側重於「無瞋」善根的。但這在限於時機的聲聞法中,還不能充分的發揮出來!

◎附二︰〈二戒〉(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二戒,指佛典中,對於戒律所作的分類。共有十一種,略如下列︰

(一)性戒與遮戒︰前者戒性罪,後者戒遮罪。有種種異名,性戒︰舊戒、主戒、性重戒;遮戒︰新戒、客戒、息世譏嫌戒、離惡戒、離戒。所謂新舊、主客係依佛所訂及不違背世間的道德而分;出自《摩訶止觀》卷四等書。性重乃因犯此戒則構成重罪而命名;息世譏嫌則因假令犯此戒,雖然只構成輕垢罪,但會受到世人的譏嫌,故仍須檢點;此二名出自南本《涅槃經》卷十一。

(二)止持戒與作持戒︰係戒律中廢惡與修善二類。又稱止持門與作持門。略稱止門與作門。止門乃消極的禁止戒。在小乘,指比丘的二五0戒及比丘尼的三四八戒;在大乘,則指攝律儀戒。作門乃積極的作善戒,在小乘,指二十犍度;在大乘,指攝善法戒與攝眾生戒。具體而言,六度是攝善法戒,四攝法是攝眾生戒,皆屬作門。

(三)定共戒與道共戒︰定共戒新譯「靜慮律儀事」,指三乘聖者若發色界定,則自然得到防非止惡的戒律功能。道共戒新譯「道生律儀」或「無漏律儀」,即指三乘聖者若發得無漏道,則自然契合廢惡修善的律儀原理。就此,小乘有部的見解和大乘唯識家之說有所不同。有部以為定共戒與有漏定共,而大乘則以為通於無漏,並通於無色界。大小乘皆認為道共戒依於無漏道,並說此二戒隨心轉。此外,另有將此二戒加上別解脫戒而成三律儀的說法。

(四)善戒與惡戒︰出自南本《涅槃經》卷三十二。善戒指隨順世法與佛制,在身、口、意三業方面防非止惡;惡戒則指如牛戒、狗戒等邪見的戒法。《華嚴玄談》卷四稱此二戒為正戒、邪戒。

(五)世間戒與出世間戒︰出自《正法念處經》卷五十九。或稱為在家戒、出家戒,《四教儀集註》卷下(末)解釋說,在家戒為五戒、八戒等,出家戒為比丘、比丘尼、沙彌、沙彌尼、式叉摩那所應受持的十戒、六法、具足戒等。又,《文殊師利問經》卷上以十戒為世間戒,以具足戒為出世間戒,更立上出世間戒,以不著於一切相為究竟。或以五戒、八戒為在家二戒,以十戒、具足戒為出家二戒。

(六)聲聞戒與菩薩戒︰又稱小乘戒、大乘戒或小戒、大戒。出於南本《涅槃經》卷二十六。聲聞戒係小乘聖者所受持的戒律,指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菩薩戒係大乘菩薩所受持的戒律,指《梵網經》所說的十無盡戒、四十八輕戒等。《涅槃經》卷二十六云(大正12‧774a)︰
「從初發心乃至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名菩薩戒。若觀白骨乃至證得阿羅漢果,是名聲聞戒。若有受持聲聞戒者,當知是人不見佛性及以如來。若有受持菩薩戒者,當知是人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能見佛性如來涅槃。」

(七)作戒與無作戒︰出自南本《涅槃經》卷三十二。作、無作相當於新譯的表、無表。作戒指依據諸種表業受戒;備齊三師、七證的儀式,依據教示受戒,故又稱作教戒。無作戒指受戒後,身得戒體;又稱無教戒。《四分律行事鈔》卷中之一說(大正40‧52a)︰
「所言作者,如陶家輪動轉之時名之為作,故雜心云,作者身動身方便。言無作者,一發續現始末恆有,四心三性不藉緣辨,故雜心云,身動滅已,與餘識俱是法隨生,故名無作。成論無作品云,因心生罪福,睡眠悶等是時常生,故名無作。」

(八)權、實二戒︰係天台家所說。權戒是權教所說的戒律,如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等小乘戒。此與《瑜伽》、《善戒》等大乘戒,都是三乘共門所持,藏通二教界內卑淺的粗戒。實戒是實教所說的戒律,如《梵網經》的十重、四十八輕戒,獨為別圓二教、界外菩薩所受持。因此,權戒又稱粗戒,實戒又稱妙戒。然而,此妙係與粗相待而得為妙,故尚未入絕待妙之域,即待粗之妙。絕待妙戒是開會粗戒,令其進入粗即妙的法華圓教的教理。所謂毗尼即大乘,三歸五戒皆是摩訶衍的境地。

中國的天台宗雖依據《梵網》大戒,但於開權顯實之際,不見權戒之相,以為《四分》、《瑜伽》的戒法即是絕待圓頓的妙戒。然而,日本天台宗中,最澄專依《梵網》大戒,與稟承瑜伽的南都諸宗相對抗,認為南山律是權教之說,非純圓獨妙之士所依,遂在北嶺別立戒壇。

(九)事戒與理戒︰又稱隨相戒、離相戒。事戒係在三業、四威儀等事相上受持的戒法,《四分》、《瑜伽》、《梵網》等大小乘戒,皆屬於這一類。理戒是於戒不見戒相,以安住空、假、中三觀為戒律,圓頓大戒也屬於這一類,有時也稱為理觀戒。

若就乘、戒而分別,則事戒是戒,而理戒相當於乘。天台家說乘戒緩急之四句分別,就是指此而言。又,事戒、理戒有三品之別。事戒的上品得天報,中品得人報,下品得修羅報。而在理戒空觀的三品中,下品配聲聞,中品配緣覺,上品配通教的菩薩;假觀的三品中,下品配三藏的菩薩,中品配通教出假的菩薩,上品配別教的菩薩;中觀的三品中,下品配別教的菩薩,中品配圓教的菩薩,上品配佛。

(十)威儀戒與從戒戒︰出自南本《涅槃經》卷三十二。威儀戒指為得名利、受人恭敬,雖受戒但只外現威儀;從戒戒是順從佛制、清淨之業,內外相稱,如實受持戒行。

(十一)求戒與捨戒︰出自南本《涅槃經》卷三十二。求戒指求三有果報而受持戒;捨戒指捨三有果報而真實受持戒法。

◎附三︰續明《戒學述要》上篇〈戒學之性質與類別〉(摘錄)

戒是出生一切功德善法的根本。從淺處說,佛教的戒學,是人生倫理道德的規律,是人之所以為人的準則。往深處講,戒是塑造人格乃至圓滿究竟──成佛的由路。修學佛法的人,從進入佛門信敬三寶起,一直到完成無上佛果,都是有其戒相可說的。律,為三藏教法之一,其行門之廣,蘊意之深,類別之眾,不是三言兩語所能道盡的。戒學的種類,三藏教典中隨機散說,各約一義,說有無量差別,這裡不暇一一備舉。且就幾種基本而主要的略述如次,舉一反三,其它即可循此通釋了。

戒行為五乘教法──人、天、聲聞、緣覺、菩薩──之所共遵,世間三福行(布施、持戒、修定)中,戒福行最為主要,無戒尚不得人天之身,何能享受人天福樂﹖三增上學(增上戒學、增上心學、增上慧學)中,戒增上學位列於首,無戒則無定慧,解脫之樂無由成就。六波羅蜜多中有尸羅波羅蜜,菩薩無戒,不足以完成上求下化之悲願。此外,如見道證真時,獲戒證淨(四證淨──佛、法、僧、戒──之一);三乘極果所具五分法身(戒蘊、定蘊、慧蘊、解脫蘊、解脫知見蘊)中,有戒分法身。其它,如六念、八正道等諸行門中,皆莫不有戒。可以說︰任何佛法的行門與果證,無不以戒為主要條件之一。雖因根器的淺深,持戒之廣狹粗細各有不同,然泛言「戒學」,實是徹上徹下而不可或缺的,不過根機愈鈍、功行愈淺,就愈見其重要吧了。《涅槃經》中將戒喻如渡海浮囊,從準備渡海時起,一直到達彼岸,是不可須臾捨離的。他人乞索甚麼東西,都可以布施給他,唯獨乞此浮囊乃至如針孔般大也不能允許,因為針孔雖小,但是在浮囊的作用上說卻是非常重大的。學佛而欲斷煩惱、了生死、成佛,全憑戒行之清淨,戒行毀缺,就如浮囊在大海中走了氣,頓時失掉憑藉。不但彼岸無法達到,且有喪失生命的危險!故「具足淨戒」,為佛教諸乘學人必須具有的行道項目,不如此即不能達到諸乘所預期的目的。故泛言一戒,實可貫通一切;若就位科人,則戒法之別目,就有無量差別了。

從釋尊言教中,知戒為諸乘所共遵。若更就戒學所詮的實質去觀察,則諸乘所標之戒相,雖多少、廣狹、粗細、大小,相差懸殊,然戒之所以為戒的實質,並沒有甚麼增減,故戒法也是一味的。吾人從「戒法一味」的觀點,進而推求釋尊處處說戒的本意,乃至諸乘施設戒法的差別,纔可以獲得一個比較明確的認識。從戒法的差別去看︰有在家戒,有出家戒。出家戒中,又有止戒,有作戒;有性戒,有遮戒;有世間戒,有出世間戒等的無量差別。然無量戒法的根本實質,要而言之,就是「十善戒」。以十善戒統攝一切戒法,恰像大海之總攝眾流、諸星拱月一樣。聲聞乘的五戒、八戒(在家戒)、十戒、具戒(出家戒),固不離此,菩薩乘的三聚淨戒,也還是它。《大智度論》卷四十六說︰「十善為總相戒,別相有無量戒︰不飲酒,不過中食,入不貪中;杖不加眾生等,入不瞋中,餘則隨義相從。戒名身業、語業,七善道所攝。十善道及初後,如發心欲殺,是時作方便︰惡口、鞭打、繫縛、斫刺,乃至垂死,皆屬於初;死後剝皮、食噉、割截、歡喜,皆名為後;奪命是本體;此三事和合,總名殺不善道。」犯一條殺戒,即有無量惡行為其眷屬,盜、淫、妄語等,亦莫不皆然,要想不犯重戒,首須防護輕戒;要想不起身語惡行,首須制止三毒惡念。凡一切過錯,無不從微至著,由隱至顯;故欲得清淨道,必須防微杜漸,嚴護於起心動念之間。比丘戒行雖多,結其所歸,不過為護︰淫、殺、盜、妄。菩薩戒行深重,乃至起心動念不於眾生有殺害等想。必如是持戒清淨,始可與道法相應,進而戡除自心之煩惱。由此觀之,佛教戒法,分位愈高,則其持守就愈加嚴密,然要其所歸,實不外此十善業道。所以說︰「十善道則攝一切戒。」吾人以十善戒法為根本,可以觀知諸乘戒法的粗細淺深;更從粗細淺深的諸乘戒法,可以窺知佛教戒法之一貫。故求解則應從本而達末,奉行亦須由粗而至細,從淺而入深。如是觀察戒法,奉行戒法,則知戒法皆為對症而制,各有聖意。吾人一時雖不能盡持,然應深生慚愧,則輕忽戒法之心,自然就可以逐漸減少了。

◎附四︰〈五篇〉(編譯組)

五篇為僧尼戒條之分科。即將比丘之二五0戒及比丘尼之三四八戒分類為波羅夷、僧殘、波逸提、波羅提提舍尼、突吉羅等五科。《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二云(大正23‧516c)︰「罪者,總五篇罪,名一切是罪,五篇戒外亦有種種罪,今佛結戒示罪輕重,故云此是波羅夷罪,此是僧殘,此是波逸提,此是波羅提提舍尼,此是突吉羅。」又名五犯、五犯聚、五眾罪,或五種制。茲分述如次︰

(1)波羅夷(pārājika)︰又譯斷頭。乃最重之罪,若犯此戒,則如人斷頭,永被擯斥,不得為比丘或比丘尼。比丘戒中的四波羅夷及比丘尼戒的八波羅夷罪即攝於此。

(2)僧殘(saṃghāvaśeṣa)︰詳稱僧伽婆尸沙,為次於前者之重罪。若犯此罪,如人生命垂危,僅餘殘命。若不及時向僧眾懺悔,無由得生,故名僧殘。比丘戒的十三僧殘及比丘尼戒的十七僧殘即攝於此。

(3)波逸提(pāyattika)︰又譯「墮」。佛典記載,犯此罪者將墮於寒熱地獄,故云。比丘戒中的三十捨墮、九十單墮及比丘尼戒的三十捨墮、一七八單墮即攝於此。

(4)波羅提提舍尼(pratideśanīya)︰又譯向彼悔。謂犯者須向其他比丘懺悔。比丘戒中的四提舍尼及比丘尼戒的八提舍尼即攝於此。

(5)突吉羅(duṣkṛta)︰又譯惡作。為身口二業所犯之過;此戒易犯,當常慎防。比丘戒及比丘尼戒的二不定、百眾學、七滅諍即攝於此。

以上五篇,居首的波羅夷罪最重,以下逐次遞減。古來順其次第,以死、流、徙、杖、笞等五刑喻之。而犯此五罪者,可依滅擯、僧法懺、對首三說、對首一說、責心悔等五法治之。但犯波羅夷的「滅擯」,則係指被擯棄於僧團之外,不得為比丘或比丘尼。

此五篇加上偷蘭遮,即成六聚。偷蘭遮(sthūlātyaya)意譯大障善道,即犯將構成波羅夷及僧殘而未遂之罪。此罪的力用能障至善道。另從突吉羅中開出惡說,而成七聚。身作的罪稱為突吉羅,即惡作。口說的罪稱惡說。通常稱戒品為五篇七聚,即從此五篇及七聚取名。

〔參考資料〕 《增一阿含經》卷一、卷三十、卷四十四;《文殊師利問經》卷上;《菩薩善戒經》卷四;《大方等陀羅尼經》卷一;《受十善戒經》;《大毗婆沙論》卷一二二;《雜阿毗曇心論》卷八;《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卷三十六。


袁宏道

明代著名文學家。湖北公安人。字中郎,號石頭居士。與兄宗道、弟中道並稱三袁,在文學上主張反對復古、抒寫性靈,時人稱之為「公安派」。曾官吳江知縣,後任禮部主事,尋以病辭。初習禪於李卓吾,信解能通,高才好辯。後自省思,以為乃不切實際之空談,遂皈心淨土。朝暮禮拜課誦之餘,兼及禁戒,勵行不輟。博輯經教,著《西方合論》十卷。書成,宗道、中道同時發心皈入淨土法門。後復出仕,再遷稽勳司郎中,復因病辭官。其兄宗道之子病篤,宏道勸以念佛。一日入荊州,宿於僧寺,無疾而終。著作除《西方合論》外,另有《珊瑚林》一卷、《金屑編》一卷(《壇經》節錄)、《解脫集》五卷等。

◎附︰融熙〈評袁中郎的佛學思想〉(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15})

中郎抱著英俊特達之才,在科舉制度裏,亦曾登過科第,做過縣令,然終不屑與一般俗吏過那勢利生活,不久即捨去官位,與其兄伯修,閱讀內典,並參究向上一著,他用了數年的功夫,不能明瞭禪宗的底蘊。有一天,聽到張子韶講演格物致知,始豁然大悟,把它來證明古人的微言大義,無不妙契;並能洞委輩機用,乃一一提倡拈弄,彙集成帙,名曰《金屑》。後來他知道龍湖有個李卓吾居士,冥會教外別傳之旨,特地到西陵去拜訪他,果然李老與他一見如故,符同水乳,就為他寫一篇〈金屑集序〉文;並有贈中郎的詩,有「誦君金屑句,執鞭亦欣慕」之句。復留中郎在他的地方住了三月有餘,十分殷勤地送至武昌而別。隔了數年,中郎復與其兄走訪龍湖,卓吾愛之愈甚,以為「伯也穩實,仲也英特,皆天下名士也。然至於入微一路,則諄諄望之公,蓋因其識力膽力,皆迥絕於世,真英靈男子,可以擔荷此一事耳。」

考中郎既得卓吾印可,欲於百尺竿頭,更進一步,乃於城中買地三百畝,中間造了幾條長堤,四周又種了萬株垂柳,微風披拂,如萬頃翠濤,署曰「柳浪」。由此朝夕參究,不問世事。每值禪定之餘,信手揮寫,片言隻字,無不新奇絕倫。蓋其一片英靈,皆從他宿慧中流出,嬉笑怒罵皆成妙諦也。中郎之於禪宗,非僅能升堂入室,又能燭照當時宗門空疏之病,和儒佛渾濫之弊。在〈答陶石簣書〉中有云︰
「妙喜與李參政書,初入門人不可不讀,不觀書中云︰『往往士大夫悟得容易,便不肯修行,久久為魔所攝。』此是士大夫一道保命符子,經論中可證者甚多,姑言其近者︰四卷楞伽,達摩印心之書也。龍樹智度論,馬鳴起信論,二祖續佛慧燈之書也。萬善同歸六卷,永明和尚救宗門極弊之書也。兄試看此書,與近時所談之禪,同耶否耶﹖近代之禪所以有此嘐,始則陽明以儒濫禪,既則豁渠諸人以禪濫儒。禪者見諸儒汩沒世情之中,以為不礙,而禪遂為撥無因果之禪;儒者借禪家一切圓融之見,以為發前賢所未發,而儒遂為無忌憚之儒。不獨禪不成禪,而儒亦不成儒矣。」

觀中郎論禪定的見解,亦超出於尋常禪和子萬倍,實在不是一般依稀彷彿的光影門頭,掉弄知解者所能夢見。他說︰
「定果有效,其益無量。但不知所守者,中黃耶﹖艮背耶﹖夫定亦難,有出有入,非定也。故曰︰『那伽常在定,無有不定時。』即出入亦定也。故曰︰『恰恰用心時,恰恰無心用。』然定有大小︰小定卻疾,中定卻老,大定則即疾是定,即老亦定,艷舞嬌歌,無處非定!」(〈與徐冏卿書〉)「得來札,知二兄在家參禪。世豈有參得明白的禪﹖若禪可參得明白,則現今目視耳聽,髮豎眉橫,皆可參得明白矣。須知髮不以不參而不豎,眉不以不參而不橫,則禪不以不參而不明,明矣。」(答〈陶石簣編修〉)「兄既知此事不從問答來,便是好消息也。弟近日始悟從前入處,多是淨妙境界,一入淨妙,便是惡見惡解。彼以『本來無一物』與『時時勤拂拭』分頓漸優劣者,此下劣凡夫之見耳,尚未得謂之開眼,況可謂之入道歟﹖」(〈答陶石簣〉)「有出有入非定也」、「世豈有參得明白的禪」「此事不從問答來便是好消息」。這幾句話是多麼透徹呢﹖因為中郎當年看見一般以骨頭做工夫的坐香者流,終日渾渾噩噩參句無意義的話頭,說些什麼出定入定的光影,講些似是而非的機鋒轉語來驚駭愚夫愚婦,實在皆非宗門器。中郎所說的話,真是一針見血!

中郎他自己所修習禪定的境界,他也很自能明白︰「近日始知從前入處多是淨妙境界,一入淨妙,便是惡知惡解。」這是他已經到了色陰銷除受陰明白時候的一種輕安靜妙境界。若長此貪戀,即走錯道途了。幸而他能知道這個消息,便不會著魔而工夫自然能更進一層了。「彼以本來無一物與時時勤拂拭,分頓漸優劣者,此是下劣凡夫之見耳。」這樣的說法,也是中郎思想的獨到處。蓋神秀的勤拂拭偈子,不過為中下根人指示其時時刻刻要提撕本性,勿令其被塵俗所染污之意。惠能之本來無一物的偈子,亦僅僅說穿那在妙季性裏,本來無一法可得,不過為根利的人們,掃除知解而已,皆未臻大機大用的究竟。而後來好事的人們,妄把它分成頓漸二宗,各立門庭,斤斤不休,真是錯中之錯了!因為自性本來具足功德,事理兩無妨礙。見解雖有頓漸之不同,而法本是一宗,毫無差別之相可得,倘死要執著一端,自以為是,那樣的人,怎可與談禪理呢﹖

從上面幾封談禪的信札看來,可以知道中郎之於禪宗,是見義明白,說理透切的親證三昧的禪伯,絕非呵佛罵祖的一般狂妄禪客所可比擬的。茲再錄其「暑譚」中更為近裏的問答數條於後︰

問︰「何謂時中﹖」答︰「時即春夏秋亥子丑之時也。頃刻不停之謂時,前後不相到之謂中。金剛經『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亦此義也。」問︰「何謂不相到﹖」答︰「如水流,前水非後水,故曰不相到。」問︰「何謂心生﹖」答︰「如長江大河,永無腐敗,故曰心生。」問︰「何謂如是我聞﹖」答︰「心境合一曰如,超於是非兩端曰是,不落眼耳鼻舌身意曰我,不從言語文字入曰聞。」問︰「如何是知見立知﹖」答︰「山是山,水是水,此知見立知。」問︰「如何是知見無見﹖」答︰「山不是山,水不是水,此知見無見。」問︰「妙喜語錄云︰『將八識一刀兩斷』,八識如何斷得﹖」答︰「杲公以種種文字記憶為第八識也,記憶乃第六識,八識乃持種,非記憶也。八識如斷,則目前山河大地一時俱毀矣。」問︰「一面應事,一面於功夫上有默默放下處,恐多了心,分了功﹖」答︰「如人打你頭曉得痛,並打你足亦曉得痛,通身打,通身痛,如何不見多了心分了功﹖」

禪話是最不容易講的,落了這邊既不是,落了那邊也不是,住著中間更不是,簡直是開口不得!但你雖不開口,若被庖人看見了,自然會知道你是在彈那無絃琴,參那無字經,默識心通,悠然神會,不期然而然的心心相印了。可是普通的人們,怎樣能猜出在你的悶葫蘆裏所賣的是什麼藥呢﹖雖聰明像子貢,尚有︰「子如不言,則小子何述焉﹖」子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的一段疑問。而中郎的悲心是這麼廣大,有人來問,他就很真實的來回答他們。故雖寥寥數語,真同吉光片羽,珍貴絕倫。蓋他實在已能把自己本身的物質生活,泯生於精神生活。換句話說,即所謂「山川木石,全露法王之身,鱗甲羽毛,俱彰禪那之體。虎嘯龍吟,獅行象步,咳唾掉臂,皆大人之相好,嬉笑怒罵,亦丈夫之調御」的景象了。

中郎的襟懷既這樣瀟洒,信解能這樣通利,才辯又這樣縱橫,一身固無出其右者。後來因深深覺悟他所證到的工夫尚未徹底,若不更加行修持,恐落「內守幽閑,猶為法塵分別影事」的道路上去,所以他就絕口不說機鋒轉語,一意迴向淨土了。此後,他欲圓融性相不二之門,乃博採經論作《西方合論》,他的長兄伯修為之序曰︰
「……石頭居士(即中郎)少志參禪,根性猛利,十年之內,洞有所入,機鋒迅利,語言圓轉,自謂了悟無所事事。雖世情減少,不入塵勞,然嘲風弄月,登山玩水,流連文酒之場,沉酣騷雅之業,懶慢疏狂,未免縱意。如前之病,未能全脫。所幸生死心切,不長陷溺。痛念見境生心,觸途成滯,浮解實情,未能相勝,悟不修行,必墮魔境。始約其偏空之見,涉入普賢之海。又思行門端的莫如念佛,而權引中下之疑,未之盡破。及後博觀經論,始知此門原攝一乘,悟與未悟,皆宜修習,於是採金口之所宣揚,菩薩之所闡明,諸大善知識之所發揮,附以己意,千波競起,萬派橫流,詰其滙歸,皆同一源。其論以不思議第一義為宗,以悟為道。以十二時中持佛名號,一心不亂,念了相續為行持,以六度萬行為助因,以深信因果為入門。……」

在這段文字裏,就可以找著中郎對於淨土宗的思想了。現在就把他學佛的思想程序歸納為四要點︰(1)以第一義諦為指歸,(2)以執持名號為行持,(3)以六度萬行為助因,(4)以深信因果為入門。

一者,以第一義諦為指歸。換句話說,就是深信淨土為佛法之最高峰,所謂「信彌陀的不動智、根本智,與己無異。彌陀在那由他劫,難行難忍,種種修習之事,我亦能行。彌陀的無量智慧、無量神通,及成就無量願力等事,我亦當得。信彌陀的不去不來,我亦不去不來。信彌陀的修行鋁,直至證果,不疑剎那,我亦不移剎那,位齊諸佛。」

二者,以執持名號為行持。就是專念一佛名號,以攝受己心。其理如《楞嚴經》〈勢至念佛章〉云︰「譬如有人,一專為憶,一人專忘。如是二人,若逢不逢,或見非見;二人相憶,二人念深,如是乃至從生至生,同於形影,不相乖異。十方如來憐念眾生,如母憶子。若子逃逝,雖憶何為﹖子若憶母,如母憶時,母子歷生,不相違遠。若眾生心,憶佛念佛,現前當來,必定見佛,去佛不遠,不假方便,自得心開;如染香人,身有香氣。(中略)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得三摩地,斯為第一。」

三者,以六度萬行為助因。什麼叫做六度呢﹖就是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但在中郎的思想上則另有更進一層的見解。以為修淨土者,不必超越一種行動,就能具此六義。若念念離,即行於施。若念念淨,即行於戒。若念念寂,即行於忍。若念念續,即行於進。若念念一,即行於定。若念念佛,即行於智。總而言之,即《起信論》所云︰「菩薩深解現前,所修離相」的一語。

四者,以深信因果為入門。就目前淺而易見的情形言,如《易經》云︰「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古德云︰「諸惡莫作,眾善奉行。」果能宅心正直,毌必,毌固,毌意,毌我,嚴持戒律,即是入門之道。在中郎〈上李龍湖書〉中有曰︰「所以棗柏曰︰『其知彌高,其行彌下。』始知古德教人修行持戒,即是向上事,彼言性言心言玄言妙者,皆虛見惑人,所謂驢橛馬樁也。」

〔參考資料〕 《淨土聖賢錄》卷七;《居士傳》卷四十六;《明史》卷二八八;《釋鑑稽古略續集》卷三;望月信亨著‧印海譯《中國淨土教理史》;荒木見悟《明代宗教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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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律學辭典]
覆藏比丘罪戒制意

亦名:覆罪戒制意、覆他麤罪戒制意

戒本疏‧九十單提法:「(波逸提)覆罪戒六十四。出家同法,見有犯重,宜即彰露,表己心淨;亦使前人息於後犯,則彼我俱益;眾法清淨,道理法然。今故迭相容隱,無思露過,致前造者罪根滋漫,永不可息;又自壞心行,將欲造罪,自他俱損;敗於眾法,過是不輕,故制。」(戒疏記卷一五‧二七‧一三)


[法相辭典(朱芾煌)]
所見所聞所覺所知

俱舍論十六卷十五頁云:何等名為所見等相?頌曰:由眼耳意識,并餘三所證,如次第名為所見聞知覺。論曰:毗婆沙師,作如是說:若境、由眼識所證,名所見。若境、由耳識所證,名所聞。若境、由意識所證,名所知。若境、由鼻識舌識及身識所證,名所覺。所以然者?香味觸三,無記性故,如死無覺。故能證者,偏立覺名。何證知然?由經理證。言由經者,謂契經說:佛告大母,汝意云何?諸所有色,非汝眼見,非汝曾見,非汝當見,非希求見;汝為因此起欲、起貪、起親、起愛、起阿賴耶,起尼延底,起耽著不?不爾:大德。諸所有聲,非汝耳聞,廣說乃至諸所有法,非汝意知,廣說乃至不爾大德。復告大母,汝於此中,應知所見唯有所見。應知所聞所覺所知,唯有所聞所覺所知。此經既於色聲法境,說為所見所聞所知;準此定於香等三境,總合建立一所覺名。若不許然;何名所覺。又香味觸,在所見等外;於彼三境,應不起言說。是名為理。此證不成。且經非證。經義別故。非此經中世尊為欲決判見等四所言相。然見此經所說義者,謂佛勸彼於六境中,及於見等四所言事,應知但有所見等言,不應增益愛非愛相。若爾何相名所見等?有餘師說:若是五根現所證境;名為所見。若他傳說;名為所聞。若運自心,以種種理,比度所許,名為所覺。若意現證,名為所知。於五境中,一一容起見、聞、覺、知、四種言說。於第六境,除見,有三。由此覺名,非無所目。香等三境,言說非無。故彼理言,亦為無理。先軌範師,作如是說:眼所現見,名為所見。從他傳聞,名為所聞。自運己心諸所思構,名為所覺。自內所受,及自所證,名為所知。


阿羅漢成就眾多功德相

瑜伽三十四卷二十四頁云:彼於爾時、成阿羅漢,諸漏已盡,所作已辦,無復所作,證得自義,盡諸有結,已正奉行如來聖教。心善解脫,已具成就十無學法。謂無學正見、正思惟、乃至無學正解脫、正智。於諸住中及作意中,能隨己心,自在而轉。隨所樂住或聖或天或梵住中,即能安住。隨樂思惟所有正法,能引世間或出世間諸善義利,即能思惟。言聖住者,謂空住、無願住、無相住、滅盡定住。言天住者,謂諸靜慮諸無色住。言梵住者,謂慈住、悲住、喜住、捨住。又於爾時,至極究竟畢竟無垢畢竟證得梵行邊際,離諸關鍵,已出深坑,已度深塹,已能摧伏彼伊師迦。是為真聖。摧滅高幢。已斷五支,成就六支。一向守護四所依止。最極遠離。獨一諦實。棄捨希求。無濁思惟。身行猗息。心善解脫。慧善解脫。獨一無侶。正行已立。名已親近無上丈夫。具足成就六恆住法。謂眼見色已;無喜無憂,安住上捨,正念正知。如是耳聞聲已,鼻嗅香已,舌嘗味已,身覺觸已,意了法已;無喜無憂,安住上捨,正念正知。彼於爾時,領受貪欲無餘永盡;領受瞋恚無餘永盡;領受愚癡無餘永盡。彼貪瞋癡皆永盡故;不造諸惡,習近諸善。其心猶如虛空淨水,如妙香檀,普為一切天帝天王,恭敬供養。住有餘依般涅槃界。度生死海。已到彼岸。亦名住持最後有身。先業煩惱所引諸蘊,自然滅故;餘取無故;不相續故;於無餘依般涅槃界而般涅槃。此中都無般涅槃者;如於生死無流轉者。唯有眾苦永滅寂靜清涼滅沒。唯有此處最為寂靜。所謂棄捨一切所依,愛盡離欲永滅涅槃。當知此中、有如是相。


觀察作意

瑜伽三十三卷六頁雲;彼由如是樂斷樂修正修加行善品任持,欲界所繫諸煩惱纏、若行若住、不復現行。便作是念:我今為有於諸欲中貪欲煩惱、不覺知耶?為無有耶?為審觀察如是事故;隨於一種可愛淨相,作意思惟。猶未永斷諸隨眠故;思惟如是淨妙相時,便復發起隨習近心、趣習近心、臨習近心。不能住捨,不能厭毀、制伏、違逆。彼作是念:我於諸欲,猶未解脫。其心猶未正能解脫。我心仍為諸行制伏,如水被持;未為法性之所制伏。我今復應為欲永斷餘隨眠故;心勤安住樂斷樂修。如是名為觀察作意。

二解 此出世間道所攝七作意中之觀察作意也。瑜伽三十四卷二十一頁云:復從此後,為欲進斷修所斷惑;如所得道,更數修習。永斷欲界上品中品諸煩惱已;得一來果。如預流果所有諸相,今於此中,當知亦爾。然少差別。謂若行境界,於能隨順上品猛利煩惱纏處,由失念故,暫起微劣諸煩惱纏,尋能作意,速疾除遣。唯一度來生此世間,便能究竟作苦邊際。得不還果及不還相,如前已說。當知此中由觀察作意,於一切修道,數數觀察已斷未斷;如所得道,而正修習。

三解 瑜伽九十二卷四頁雲;復次有諸苾芻、為離欲貪,勤修方便。由正修習加行道故;伏諸煩惱。作是思惟:我於諸欲,為有欲貪而不覺了?為無有耶?乃以淨相、作意思惟;於斷未斷,方得決定。觀察作意為依止故;尋求貪欲生起處所,如實了知憶念分別;是諸煩惱勝安足處。由彼煩惱、未永斷故;若為煩惱漂漾心時,了知能趣下劣分故;便即制伏。若不制伏;於先所得少三摩地,尚還退失;況能進趣勝品功德。由整攝故;能不退失。亦能進趣勝品功德。若不觀察、復還發起增上慢故;亦有退失。由觀察故;能證決定。若心漂漾;能正了知,還復整攝。是故不退。如修方便為離欲貪;於餘上位,隨其所應,當知亦爾。若猛利見、審觀察時,而不生起;彼便獲得決定勝解。我於諸處,已能勝伏。謂此所緣,應生煩惱;我於是處,已勝伏故;令不生起。超過學地;猶如大王、能隨己心,自在而轉;降伏一切魔羅聚落;證得究竟盡無生智、梵行圓滿。

四解 顯揚七卷十二頁云:觀察作意者:謂如是正修樂斷樂修已;善品方便之所扶持,令欲界繫諸煩惱纏、若行若住、不復現行。如是行者、復自思惟:我此身中,為有貪欲?為無貪欲。而於諸欲境不執受耶?為自觀察故;隨於一境,思惟勝妙清淨之相。而彼行者、由未盡斷諸隨眠故;思惟如是淨妙相時,隨順染習,趣向染習,臨至染習;不住於捨,亦不厭毀遮止違逆。行者爾時、如是自知,我於諸欲,未正遠離;心未解脫。故諸欲行、繫攝我心,猶如持水、法爾攝伏。我今定當倍修治道,令餘隨眠,無餘斷故;倍復欣樂勝斷勝修。是名觀察作意。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即心念佛

念自己心中的佛的意思。人們的心性周遍法界,本來是清淨之佛體,但為無明所覆蓋,不能顯現,不顯現所以才與彌陀相隔十萬億佛土,若顯現即得己身之淨土,此心便是彌陀。


四善根

1.指小乘之暖、頂、忍、世第一法。聲聞乘行人修五停心觀及四念處觀之後,接著須修四諦觀。當無漏智火將生,心中光明啟發之時,名為暖位;進而智慧增長,達於頂點,名為頂位;再進而明四諦之理,其心堅住,決定不移,名為忍位;更進而到達有漏智的最終點,在世間有情之中,最為殊勝,名為世第一法。3.指大乘之暖、頂、忍、世第一法。以佛覺為己心,如火欲燃,名為暖;以自心成佛,如登高山,身入虛空,下有微礙,名為頂;印持無所取之境,順忍所無取之心識,名為忍(暖位以佛覺為己心,頂位以自心為佛境,忍位則覺於中道);由此更進,則迷覺兩忘,中邊不立,雖未至初地見道之出世間,然已到世間的最後邊際,縱屬有漏,但在世間已是第一,名世第一。在此大乘暖、頂、忍、世第一四位之中,前二位修四尋思觀,觀所取空,後二位修四如實智,觀能所二取皆空。


本地風光

又名本來面目,是形容自己心性本份的禪語。


自心佛

己心裡的佛。因自己的本性,原是與佛一樣的。


違境

違逆自己心意的境界。


隨喜功德

隨順他人的歡喜,成為自己的歡喜,或見他人所做的功德善事,自己心生歡喜,好像是自己做的一樣,盡力去助他成功,都可以叫做隨喜功德。


[國語辭典(教育部)]
不良

ㄅㄨˋ ㄌㄧㄤˊ, 1.不善、不正常。如:「消化不良」。《初刻拍案驚奇.卷三》:「倘是個不良人,這樣神 力,如何敵得?」

2.冤家,男女對自己心上人的暱稱。《宋元戲文輯佚.樂昌公主破鏡重圓》:「幸干戈寧息,恐不良隱匿在林榔間。」


不良才

ㄅㄨˋ ㄌㄧㄤˊ ㄘㄞˊ
冤家,男女對自己心上人的暱稱。元.商挺〈潘妃曲.日斷妝樓〉曲:「罵你個不良才,莫不少下你相思債。」


不入隊

ㄅㄨˋ ㄖㄨˋ ㄉㄨㄟˋ
不相稱、不配。《初刻拍案驚奇.卷二九》:「女眷們各各盛裝鬥富,惟有趙娘子衣衫藍褸。雖是自己心裡覺得不入隊,又不好獨自一個推掉不去得。」


扳話

ㄆㄢ ㄏㄨㄚˋ
閒談、交談。《喻世明言.卷一.蔣興哥重會珍珠衫》:「興哥並無言語,三巧兒自己心虛,覺得滿臉慚愧,不敢殷勤上前扳話。」也作「扳談」。


魔道

ㄇㄛˊ ㄉㄠˋ, 1.佛教用語。指邪鬼天魔的世界。《楞嚴經.卷六》:「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淫,必落魔道。」

2.泛指歧途、邪路。《紅樓夢.第九一回》:「都是你自己心上胡思亂想,鑽入魔道裡去了。」


佛在心頭坐,酒肉腑腸過

ㄈㄛˊ ㄗㄞˋ ㄒㄧㄣ ㄊㄡˊ ㄗㄨㄛˋ ㄐㄧㄡˇ ㄖㄡˋ ㄈㄨˇ ㄔㄤˊ ㄍㄨㄛˋ
(諺語)謂修行只須虔誠,不必拘泥於是否吃素。《醒世恆言.卷二六.薛錄事魚服證仙》:「人人修善,全在自己心上,不在一張口上。故諺語云:『佛在心頭坐,酒肉腑腸過。』」


反話

ㄈㄢˇ ㄏㄨㄚˋ
故意說與自己心意相反的話。


泛論

ㄈㄢˋ ㄌㄨㄣˋ
總論。《三國志.卷五二.吳書.諸葛瑾傳》:「泛論物理,因以己心遙往忖度之。」


打雙關兒透

ㄉㄚˇ ㄕㄨㄤ ㄍㄨㄢㄦ ㄊㄡˋ (變)ㄉㄚˇ ㄕㄨㄤ ㄍㄨㄚㄦ ㄊㄡˋ
使人非常感動。《兒女英雄傳.第一九回》:「字字打倒自己心坎兒裡,且是打了一個雙關兒透。」


睹物傷情

ㄉㄨˇ ㄨˋ ㄕㄤ ㄑㄧㄥˊ
見到某些事物、景物,而引起感傷。明.朱權《荊釵記.第三五齣》:「紙錢飄,蝴蝶飛,血淚染,杜鵑啼,睹物傷情越慘悽。」《鏡花緣.第五七回》:「文隱看了,不覺睹物傷情,一時觸動自己心事,更自悽愴不已。」


透骨酸心

ㄊㄡˋ ㄍㄨˇ ㄙㄨㄢ ㄒㄧㄣ
形容極為傷心、酸楚。《兒女英雄傳.第五回》:「他自己心中,又有一腔的瀰天恨事,透骨酸心。」


痛快淋漓

ㄊㄨㄥˋ ㄎㄨㄞˋ ㄌㄧㄣˊ ㄌㄧˊ
心情非常暢快。《兒女英雄傳.第二○回》:「不過是我那多事的脾氣好勝的性兒,趁著一時高興,要作一個痛快淋漓,要出出我自己心中那個不平之氣。」


割愛

ㄍㄜ ㄞˋ
將自己心愛的東西轉讓給別人。唐.薛能〈三學山開照寺〉詩:「何因將慧劍,割愛事空王。」《文明小史.第四八回》:「看看盤川又將用完了,只得忍心割愛,灑淚而別。」


過不去

ㄍㄨㄛˋ ˙ㄅㄨ ㄑㄩˋ, 1.有所阻礙而無法通行。如:「十字路口發生車禍,阻塞道路,車輛都過不去。」

2.為難、刁難。《紅樓夢.第八三回》:「他句句勸你,你卻句句慪他。你有什麼過不去,不要尋他,勒死我倒也是稀鬆的。」

3.歉疚、抱歉。《紅樓夢.第六七回》:「黛玉見寶玉如此,自己心裡倒過不去。」


恨事

ㄏㄣˋ ㄕˋ
令人遺憾的事。唐.劉禹錫〈三閣辭〉四首之一:「不應有恨事,嬌甚卻成愁。」《兒女英雄傳.第五回》:「他自己心中有一腔瀰天恨事,透骨酸心。」


箕仙

ㄐㄧ ㄒㄧㄢ
扶乩時所請的神仙。《雅俗稽言.卷二○.人物.箕仙》:「箕仙每自稱曰回仙。回仙即回蟲之稱。蓋人往事己心所知,彼即知之;己心不知,彼亦不知也。」也作「乩仙」。


瞎神搗鬼

ㄒㄧㄚ ㄕㄣˊ ㄉㄠˇ ㄍㄨㄟˇ
沒有根據而胡亂說話。《醒世姻緣傳.第九回》:「晁大舍自己心裡也明知出去的原非和尚,小珍哥是瞎神搗鬼、捕影捉風的。」


心虛

ㄒㄧㄣ ㄒㄩ, 1.自知理虧而內心害怕不安。《三國演義.第四回》:「操賊心虛逃竄,行刺無疑矣。」《文明小史.第四八回》:「勞航芥在對面窗內瞧見了他,自己心虛,命把窗門掩上。」

2.謙虛不自滿。《列子.仲尼》:「南郭子貌充心虛。耳無聞,目無見,口無言,心無知,形無惕。往將奚為。」《文明小史.第四○回》:「可見這些人還不心虛,自己不曾涉獵過的學問,就不願意聽。」

3.中醫泛指心臟的氣血不足,容易心悸、短氣、健忘、胸悶、盜汗等。亦稱某些心律不整、神經衰弱的症狀為「心虛」。


心安理得

ㄒㄧㄣ ㄢ ㄌㄧˇ ㄉㄜˊ
行事合情合理,心中則坦然無憾。《東歐女豪傑.第三回》:「原來我們只求自己心安理得,那外界的苦樂原是不足計較。」


心無二想

ㄒㄧㄣ ㄨˊ ㄦˋ ㄒㄧㄤˇ
專心一致,沒有雜念。如:「他寫作期間,常將自己關在房內,使自己心無二想完成創作。」。宋.張君房《雲笈七籤.卷三七.齋戒敘》:「既心無二想,故曰一志焉,蓋上士所行也。」也作「心無二用」。


想一想

ㄒㄧㄤˇ ㄧ ㄒㄧㄤˇ
略加思索。《儒林外史.第三回》:「自己心裡懊惱道:『果然天上文曲星是打不得的,而今菩薩計較起來了。』想一想,更疼的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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