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切如來定
- 一切如來必定印
- 一切法界決定智印
- 三定聚
- 三昧弘道廣顯定意經
- 三種定
- 不共不定
- 不動定
- 不定受業
- 不定地法
- 不定性
- 不定性聚
- 不定教
- 不定止觀
- 不定種性
- 不定聚
- 不定觀
- 不必定入定入印經
- 中間定
- 九次第定
- 二十五種清淨定輪
- 人定
- 住定供佛願
- 住定菩薩
- 住定見佛願
- 住正定聚願
- 佛部定印
- 係念定生願
- 修禪定
- 俱品一分轉不定
- 入定
- 入定不定印經
- 入定作論
- 入定印
- 入定瑞
- 入正定聚益
- 入金剛問定意經
- 八定
- 八定根本
- 六決定
- 六種決定
- 六門教授習定論
- 共不定
- 出定
- 刊定記
- 初禪定
- 十千日光三昧定經
- 十[彳*扁]處定
- 十方現在佛悉在前立定經
- 十遍處定
- 印定
- 即時入必定
- 同分異全不定過
- 同品定有性
- 唯識心定
- 四定
- 四定記
- 四淨定
- 四禪八定
- 四禪定
- 四空定
- 在心在緣在決定
- 境本定身
- 壁定
- 大印身定
- 大周刊定眾經目錄
- 大定
- 大定智悲
- 大寂定
- 女人定
- 女子出定
- 妙法決定業障經
- 妙觀察智定印
- 威德定
- 寂定
- 廣顯定意經
- 彌陀定印
- 往生一定
- 得定
- 必定
- 念定
- 恒沙定
- 憍梵波提入水定涅槃
- 成具光明定意經
- 我慢定
- 戒定
- 戒定慧
- 戒定慧解脫知見
- 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
- 明得定
- 普賢菩薩定意經
- 會者定離
- 有待不定
- 未到定
- 未至定
- 根本定
- 楷定
- 楷定疏
- 楷定記
- 欲界定
- 正定
- 正定業
- 正定聚
- 正性定聚
- 水定
- 水火定
- 決定
- 決定住
- 決定信
- 決定往生集
- 決定思
- 決定性
- 決定業
- 決定總持經
- 決定義經
- 決定聲聞
- 決定藏論
- 法光定
- 法定
- 法界定
- 法界定印
- 海印定
- 淨定
- 深禪定
- 深禪定樂
- 滅受想定
- 滅定
- 滅盡定
- 火光定
- 火定
- 無不定心
- 無心定
- 無想定
- 無所有處定
- 現生正定聚
- 生得定
- 異品一分轉同品[彳*扁]轉不定
- 異品一分轉同品遍轉不定
- 痴定
- 相違決定
- 禪定
- 禪定十種利益
- 禪定堅固
- 禪定境
- 禪定法界
- 禪定波羅蜜
- 禪定窟
- 禪定藏
- 禪定門
- 空定
- 空無邊處定
- 空處定
- 縛定印
- 老少不定
- 聖無量壽決定光明王如來陀羅尼經
- 聞名得定願
- 自性戒定慧
- 色無邊處定
- 蓮華部定印
- 虛空處定
- 調直定
- 諸教決定名義論
- 識無邊處定
- 識處定
- 貞元新定釋教目錄
- 近分定
- 迦葉入定
- 那伽定
- 邪定
- 邪定聚
- 邪性定
- 邪性定聚
- 釋金剛經刊定記
- 重定授菩薩戒法
- 金剛喻定
- 金剛定
- 金剛滅定
- 開定
- 隨類不定
- 非有想非無想定
- 順不定受業
- 順不定業
- 風定
- 首楞嚴定
- 刊定
- 禪定境排
- [打-丁+百]定掌
- [刪-冊+(狦-(狂-王))]定
- 求定
- 較定
- 决定毗尼經一卷
- 淡定
- 不必入定入印經一卷
- 入定不定卬經一卷
- 揩定
- 佛說决定捴持經一卷
- 妙法决定業障經一卷
- 成具光明定意經一卷
- [這-言+罪]定
- 决定藏論三卷
- 六門教授習定論一卷
- 恬定
- 繚定
- 蕳定
- 冊定
- 靖定
- 𠜂定
- 大周刊定眾經目錄一部十五卷
- 赫連定
- 戡定
- 滅盡定者
- 一向喜樂心樂,多住禪定,寧得以不?
- 宿命……決定
- 如其像定
- 五支禪定
- 大目揵連!若道俗法共合會者,……若有調者,便心離定
- 大目揵連!莫以高大意入……心便離定
- 我亦如是,能至再三審定沙門瞿曇如此事……抖擻去塵
- 無覺無觀定
- 有人諛諂、欺誑、極不庶幾無信、懈怠、無念、無定、惡慧、心狂、諸根掉亂
- 或有定,比丘入彼定無所覺
- 修欲定心……堪任第五
- 諸根寂定
- 三昧定
- 不用定
- 滅想定
- 七定具
- 欲定滅行成就修習神足
- 四無色定
- 無間定
- 賢聖五智定
- 入定意三昧
- 心定三昧
- 精進、喜、猗、定、捨覺意
- 見定
- 想知滅定
- 決定記
- 不決定記
- 云何,阿難!用定身、慧身、解脫身、解脫所見身,而取滅度乎?
- 彼云何名為善聚?所謂五根是也。云何為五?所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
- 一向定
- 九次定
- 如不定
- 決定智
- 從定寤
- 無礙定
- 正定為八
- 生死定量
- 再三審定
- 多聞決定
- 有法之定
- 決定而得
- 決定於齊
- 身定喜忘
- 法法自定
- 問事不定
- 捨共俱定
- 喜共俱定
- 堪任決定
- 無想心定
- 樂共俱定
- 攝止正定
- 有覺有觀定
- 沙門今定非
- 見天定趣生
- 無覺少觀定
- 不定不制不息
- 善制善定善息
- 一切如來必定法印
- 七種定名
- 二決定義
- 二無心定
- 入定佛
- 十方現在佛悉在前立定經→
- 十定
- 三決定業
- 三種定業輪
- 大悲定
- 不共不定過
- 不定
- 不定主義
- 不定因
- 不定業
- 不繫定
- 六不定過
- 心定
- 刊定記→
- 古今楷定釋
- 四不定
- 四根本定
- 四報定不定
- 四種定
- 外縛定印
- 必定菩薩
- 光定
- 共不定過
- 共捨生定
- 共喜生定
- 共樂生定
- 印順定
- 同品一分轉異品遍轉不定過
- 如定
- 托定寺
- 有動定
- 有喜定
- 有漏定
- 住定
- 佐伯定胤
- 決定心
- 決定成佛集
- 決定成就真言
- 安定
- 味定
- 拙火定
- 武周刊定眾經目錄→
- 虎跑定慧寺志
- 剎那定
- 相違決定不定過
- 俱品一分轉不定過
- 修定三障
- 修定寺塔
- 差定
- 校定清規→
- 馬定波
- 常盤大定
- 善定
- 無漏定
- 無色界定
- 習定論→
- 華嚴刊定記→
- 華嚴略疏刊定記→
- 華嚴經刊定記
- 華嚴經略疏刊定記→
- 超定
- 量決定論→
- 滅盡定無為
- 徹定
- 赫定
- 廣定
- 慧定
- 學定堅固
- 禪定力不可思議
- 禪定寺
- 叢林校定清規總要
- 癡定
- 證定疏→
- 邊際定
- 釋氏源流五宗世譜定祖圖→
- 續刊定記→
- 續華嚴經略疏刊定記
- 觀定
- 出定後語
- 出定笑語
- 大周刊定眾經目燈
- 火界定
- 安心決定鈔
- 刪定四分僧戒本
- 刪定止觀
- 良定
- 貞元新定釋教目燈
- 養鸕徹定
- 三衣不定量
- 三衣定量
- 二不定戒亦最初不犯
- 二不定戒制意
- 二不定戒罪體
- 二不定戒釋名
- 偷蘭遮前後不定
- 八戒人在七眾中之定位
- 受具戒三遮定不得戒
- 四藥六味定
- 妄語翻名審定
- 尼無二不定戒
- 屏處不定戒
- 屏處不定戒制意
- 屏處不定戒犯緣
- 屏處不定戒緣起
- 律藏輕重開遮楷模永定異餘二藏
- 性遮二戒約違理一義定二名
- 比丘有三事決定知毗尼相
- 疑惱比丘戒定罪初在聞知
- 說戒默妄定罪多少
- 說戒默妄定罪重輕
- 露處不定戒
- 露處不定戒犯緣
- 露處不定戒緣起
- 非時食戒定時節
- 一切法定異
- 二定有別證
- 二緣入無相定
- 二無心定同異
- 二無心定由三緣生
- 二無心定無想異熟
- 二種決定轉諸佛無自在
- 七種行令心得定
- 八識自性非定一異
- 八隨煩惱定與諸染污心相應
- 十種決定
- 十二種非定地
- 十二種不定地
- 入定相
- 入定善巧
- 入定次第
- 入決定方便
- 入正性決定
- 入滅盡定出滅盡定
- 入滅定時滅三種行
- 入滅盡定識不離身
- 入滅盡定時有二種法多有所作
- 入出息念能治緣三世境障定尋伺
- 三定
- 三種墮決定位
- 三種墮於決定
- 三種住定不定因
- 三緣能進引生色無色定
- 三位定異熟業極作障礙
- 三業能引增上生決定勝分別
- 已墮決定菩薩
- 上界心所幾定俱生
- 大乘光明定
- 五種定相違法
- 五種任持定法
- 五處定所應作
- 五處決定應作
- 五種厚重過失能為定障
- 六現觀依定分別
- 不決定
- 不定地
- 不定心
- 不定名
- 不定法聚
- 不定心等
- 不定有六
- 不決定發心
- 不定心及定心
- 不虛行決定
- 不定性聚有二種
- 不虛修行墮於決定
- 心與心所必定俱生
- 心心所法於三事定
- 中有色生因緣及定有理
- 分位決定
- 太子習定處
- 父母不定
- 四修定
- 四清淨瑜伽七十四卷十四頁云:復次有四清淨:一名清淨,二語清淨,三自性清淨,四形相清淨。又此形相有大威德,斷諸疑網,能善記別,難化能化,天人所歸,善能誨導,證出離性,制諸外道。p0426
二解 集論八卷五頁云:清淨者謂四清淨:一依止清淨,二境界清淨,三心清淨,四智清淨。云何依止清淨?謂依止靜慮,於隨所欲依止取住捨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所。云何境界清淨?謂依止靜慮,於隨所欲境界變化智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云何心清淨?謂依止靜慮,於如所欲三摩地門自在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云何智清淨?謂依止靜慮,於隨所欲陀羅尼門任持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又云:清淨作何業?謂由此勢力,故取生有,隨其樂欲,或住一劫,或復劫餘,或捨壽行,或於諸法自在而轉,或於諸定自在而轉,或復任持諸佛正法。此中顯示由所依清淨、隨其所樂,於所依身取住捨自在,即攝三句。謂故取生有等,由境界清淨,於諸法中得自在轉;由心清淨,於三摩地得自在轉,由智清淨,任持如來無上正法。
- 四種檢行定
- 四種心定心住
- 四不定下上相起
- 四不定下上相緣
- 四不定三界分別
- 四不定三學分別
- 四不定假實分別
- 四不定受俱分別
- 四不定三性分別
- 四不定三斷分別
- 四不定相應不相應
- 四種入定退定差別
- 四不定與五別境容俱
- 四不定識俱不俱分別
- 四法於所得定為增上緣
- 四智心品見分等定有相分不定
- 生不定
- 生處不定
- 出定相
- 出定善巧
- 出世間定
- 出滅定時觸三種觸
- 未墮決定菩薩
- 外道論中決定無有眾苦邊際
- 永斷一法定得不還
- 正定法跡
- 正性定法聚
- 正性定聚有二種
- 正念正定為定蘊
- 世間定
- 有上想定
- 有頂定想
- 因依諸定蠲除四軛
- 地等定與地等遍處差別
- 多諸定樂
- 安住種姓墮於決定
- 光明定
- 光明定定難差別十一種
- 佛轉法輪有四處定二處不定
- 住定異
- 住定相
- 住定極久不能過七晝夜
- 住慈定者刀毒水火皆不能害
- 邪性定法聚
- 邪性定聚有二種
- 初靜慮定建立
- 作業決定
- 作重業決定
- 形量定異
- 決定地
- 決定修作
- 決定行地
- 決定發心
- 決定勝滿
- 決定受業
- 決定安住心
- 決定受業能障阿羅漢果
- 非定法
- 非定受現法果業
- 非想非非想處定建立
- 受身不定
- 受異熟決定
- 於諸行中有四決定
- 法性法住法定法如性
- 依他起自性非定有無
- 阿賴耶識定有八證
- 念為定依
- 明增定
- 金剛喻定解脫道
- 金剛喻定說有多種
- 具定
- 性決定
- 苦樂不定
- 施從滅定起者必得現果
- 能於五明處及三聚中決定善巧慧
- 修定
- 修治定道
- 修定為盡諸漏
- 修定為得智見
- 修定為得現法樂住
- 修定能證現法樂住
- 修定能證勝分別慧
- 修定能證殊勝智見
- 修定能證諸漏永盡
- 退定多種
- 退定入定四種差別
- 流轉還滅定異
- 流轉苦中有六種輪轉生死不定生苦
- 起定
- 迴向菩提聲聞是不定種姓
- 展轉增上力二識成決定
- 清淨靜慮等定
- 第二靜慮定建立
- 第三靜慮定建立
- 第四靜慮定建立
- 捨無量定
- 欲界心所幾定俱生
- 欲定其心不求教授戒
- 淨定四種
- 常定一境修習不淨
- 處無心定證
- 習定苾芻自害證果處
- 健行定
- 無諍定
- 無上想定
- 無學定蘊
- 無學正定
- 無相界定想
- 無漏靜慮等定
- 無所有處定建立
- 無色界決定無色
- 無相心定出離捨根
- 無想天沒定生欲界
- 無想定與滅盡定差別
- 無想定與無想事差別
- 無餘涅槃定不定姓所證有別
- 順定受業
- 順退分定
- 順住分定
- 順勝分定
- 順決擇分定
- 異生不能入滅盡定
- 菩薩不能入滅盡定
- 發心墮決定
- 發菩提心墮於決定
- 喜無量定
- 虛空無邊處定建立
- 超定加行與超定成滿
- 悲無量定
- 為性不能決定任持
- 集福王定
- 尊親不定
- 極微細定所生色
- 愛味相應靜慮等定
- 意不與四不定心所相應
- 滅盡定獨名解脫
- 滅盡定中識不離身
- 滅盡定中識不離身證
- 業有五種決定
- 遇聲出定
- 種姓墮決定
- 聞聲起定
- 慈無量定
- 壽量決定
- 壽量不定
- 輕安唯在定有
- 領受定異
- 樂受定有
- 樂因非不決定
- 墮決定記
- 墮決定加行
- 賢守定
- 賢善定相
- 諸行無常決定
- 諸行苦性決定
- 諸行空性決定
- 諸行無我決定
- 諸行非定苦染非定樂淨
- 諸業時分定不定與異熟定不定四句分別
- 諦順忍定
- 靜慮定與無色定差別
- 靜慮能入現觀非無色定
- 靜慮中間及未至定可依盡漏
- 識無邊處定建立
- 護養定資糧
- 口定
- 非想非非想處定
- 枯定
- 恆沙定
- 意定
- 繁興永處那伽定
- 巴爾定(John Bardeen)
- 把定
- 把定了心
- 把定物
- 把持不定
- 波以耳定律
- 伯力協定
- 白定碗
- 白努利定理
- 倍比定律
- 保不定
- 保定
- 保定法
- 保定府
- 鮑羅定
- 報酬遞減定律
- 筆跡鑑定
- 畢氏定理
- 不定量
- 不定冠詞
- 不定交
- 不侵犯協定
- 不確定故意
- 不一定
- 不穩定平衡
- 布拉格定律
- 排定
- 判定
- 劈排定對
- 劈牌定對
- 飄忽不定
- 聘定
- 平定
- 平定縣
- 平定準噶爾回部得勝圖
- 平心定氣
- 評定
- 萍蹤不定
- 萍蹤靡定
- 鋪謀定計
- 買定
- 貿易協定
- 謀定後動
- 孟德爾定律
- 明文規定
- 命中注定
- 命中註定
- 目定口呆
- 法定代理
- 法定代理人
- 法定空地
- 法定繼承人
- 法定血親
- 法定準備率
- 法定程序
- 法定傳染病
- 法定人數
- 法定認領
- 非定命論
- 否定
- 反覆不定
- 分定
- 放定
- 風定天晴
- 風景特定區
- 扶危定亂
- 扶危定傾
- 搭伏定
- 搭扶定
- 打定
- 打定主意
- 大局已定
- 大勢已定
- 大衛營協定
- 道定
- 道耳吞定律
- 檔案傳輸協定
- 底定
- 點定
- 奠定
- 訂定
- 篤定
- 多定
- 斷定
- 動物保定
- 特定
- 特定免稅人
- 太平本是將軍定,不許將軍見太平
- 泰定
- 忐忑不定
- 鐵定
- 天定
- 天緣注定
- 停戰協定
- 推定
- 痛定思痛
- 拿不定
- 拿定
- 捺定性子
- 內定
- 你有千條妙計,我有一定之規
- 擬定
- 牢定
- 老僧入定
- 釐定
- 立定
- 立定腳跟
- 隸定
- 料定
- 遴定
- 祿無常家,福無定門
- 論定
- 改定
- 蓋棺論定
- 蓋棺事定
- 搞定
- 跟定
- 槓桿定律
- 更定
- 古定刀
- 固定
- 固定格式
- 固定匯率
- 固定重音
- 固定成本
- 固定資本
- 固定資產
- 固定作用
- 固定詞組
- 固定液
- 國定
- 國定假日
- 國際人權協定
- 規定
- 規定地價
- 官定
- 關稅及貿易總協定
- 管定
- 慣性定律
- 公定
- 公定價格
- 科定
- 克卜勒定律
- 克定
- 克希荷夫定律
- 肯定
- 肯定命題
- 康定縣
- 庫侖定律
- 空權決定論
- 核定
- 赫柏定律
- 恆定
- 虎克定律
- 互定
- 劃定
- 回定
- 昏定晨省
- 惶惶不定
- 紅定
- 既定
- 技能檢定
- 假定
- 結定
- 界定
- 堅定
- 堅定不移
- 檢定
- 檢定考試
- 鑒定
- 鑑定
- 驚神未定
- 驚疑不定
- 居無定所
- 舉棋不定
- 決定論
- 決定權
- 君子協定
- 氣定神閒
- 氣充志定
- 敲定
- 簽定
- 欽定
- 傾蓋定交
- 確定
- 確定判決
- 確定故意
- 全盤否定
- 全球定位系統衛星測量
- 銓定考試
- 西奈協定
- 翕定
- 下定
- 下插定
- 協定
- 協定稅率
- 小定兒
- 限定
- 限定語
- 限武協定
- 心平氣定
- 心魂不定
- 心神不定
- 行蹤無定
- 學力鑑定
- 選定
- 胸有定見
- 質能不滅定律
- 指定
- 指定打擊
- 指定轉接
- 指揮若定
- 指紋鑑定
- 制定
- 製定
- 站定
- 鎮定
- 鎮定劑
- 逐定
- 注定
- 註定
- 捉摸不定
- 酌定
- 准定
- 插定
- 查理定律(Charles'law)
- 超文本傳輸協定
- 晨昏定省
- 塵埃落定
- 傳檄而定
- 串定
- 世界協定時
- 設定
- 設定質權
- 紳士協定
- 深海定位器
- 神安氣定
- 審定
- 審時定勢
- 商定
- 生死分定
- 輸贏無定,報應分明
- 說不定
- 說定
- 說文通訓定聲
- 熱定型
- 人定勝天
- 人事莫定
- 認定
- 自由貿易區協定
- 自我肯定
- 坐定
- 罪刑法定主義
- 罪刑法定原則
- 測定
- 裁定
- 操作定義
- 竄定
- 司乃耳定律
- 三箭定天山
- 三垂線定理
- 鎖定
- 綏定
- 額定
- 歐姆定律
- 安邦定國
- 安培定則
- 安定均衡
- 安定器
- 安定學派
- 安定翼
- 恩格爾定律
- 二項定理
- 一定
- 一定不移
- 一定不易
- 一口咬定
- 一拳柱定
- 一制性資源定位法
- 一言定交
- 一言而定
- 一言已定,千金不移
- 一言為定
- 一飲一啄,莫非前定
- 已定
- 以定
- 議定
- 議定書
- 意定抵押權
- 亞佛加厥定律
- 搖擺不定
- 咬定
- 咬定牙根
- 咬定牙關
- 因式定理
- 陰晴不定
- 印鑑鑑定
- 硬性規定
- 無定河
- 五百姻緣天註定
- 外匯定期存單
- 未定
- 未定之天
- 衛星定位測繪點
- 文定
- 文書鑑定
- 穩定
- 穩定平衡
- 穩定度
- 王猷定
- 餘弦定律
- 預定
- 約定
- 約定俗成
- 原定
- 緣定三生
- 雲形定規
- 運動定律
- 永定河
定
[獅子吼站阿含經簡註]1.入定而不散亂。即七覺支中的「定覺支」。
2.確定的。如同在「定理」一詞中的用法。
3.即「定覺支」,入定而不散亂。
4.心專注而不散亂。
5.入定而不散亂。又譯為「定覺支」、「定覺分」。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術語)定止心於一境,不使散動,曰定。心性之作用也。有二類:一生得之散定,二修得之禪定。生得之散定者,欲界之有情亦生之,與心相應而起,專注於所對之境之作用也。俱舍論稱為三摩地,以之為大地法之一,唯識論譯為定,以之為五別境之一。修得之禪定者,為色界無色界心地之作用,必勤行修習而得之者也。如三學中之定學,六度中之禪定波羅蜜,即指修得之禪定。梵名三摩地Samādhi,譯言定,或等。等持者,平等保持心性之義也。是為散定唯有心也。又有等至等引之二。
[阿含辭典(莊春江)]
注意力的集中,音譯為「三昧、三摩地、三摩提」(samādhi),另義譯為「等持」,即「平等持心,不惛沈,不掉舉,心保持平衡、寧靜、專注於一境」。初禪(色界)以上者稱為「根本定」,欲界定稱為「未到地定」。
[佛光大辭典]
令心專注於一對象,而達於不散亂之精神作用,或即指其凝然寂靜之狀態。反之,心散亂不止之狀態,則稱為散,二者合稱定散。定原為梵語 samādhi(三摩地、三昧)之意譯,俱舍宗及唯識宗以之為心所之一;俱舍宗以之為十大地法之一,唯識宗則以之為五別境之一。
令心不散亂之修行,及由此而有之特殊精神狀態,通稱為定,其進境有層次等差。又因止、觀,均行、不均行,有心、無心等之不同,而生四禪、四無色、二無心定等之差別,或為禪定之總稱,或以心一境性之義而稱三摩地,或稱三昧。定與戒、慧同為三學之一,乃佛教實踐方法之大綱。又八聖道中之正定,為五根、五力之一,故亦稱定根、定力;六波羅蜜(六度)之一,即禪定(梵 dhyāna,禪那、靜慮)。
定之意義有種種異說。據大智度論卷二十八載,禪定、四禪二者皆稱定、三昧。據十住毘婆沙論卷十一載,禪指四禪,定指四無色定、四無量心等。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五本列舉定之異名,共有七種:(一)三摩呬多,梵語 samāhita,譯為等引。等,即遠離心之浮(掉舉)、沈(惛沈)而保持平衡,乃身心俱安之狀態;引,乃由自力引起(發生功德)之意,能修此定,則離諸煩惱,而引發勝妙功德。等引通於有心、無心二定,但不通於散位。(二)三摩地、三昧,梵語 samādhi,譯為等持,又作正心行處。能修此定,心則端直,安住一境而不動,即心平等攝持之意。通於定、散,但僅限於有心位,而不通於無心,為定之本體。(三)三摩鉢底,梵語 samāpatti,譯為等至。謂能修此定,正受現前,大發光明,慶快殊勝,處染不染,無有退轉,即已至身心平等之意。僅通於有心、無心二定,不通於散位,為定之自相。(四)馱那演那,梵語 dhyāna,譯為靜慮,或以音略譯作禪。謂澄神審慮,專思寂想,即鎮靜念慮(分別)之意,通於有心、無心、有漏、無漏,但限於色界之定,不通於無色定。(五)質多翳迦阿羯羅多,梵語 cittaikāgratā,譯為心一境性。謂攝心一境,策勵正勤而修習,即將心集中於一對象之意,為定之自性。(六)奢摩他,梵語 śamatha,譯為止、正受。謂止息諸根惡不善法,能滅一切散亂煩惱,即離邪亂之想念,止心寂靜之意,僅限於有心之淨定。(七)現法樂住,梵語 drsta-dharma-sukha-vihāra。謂修習禪定,離一切妄想,身心寂滅,現受法喜之樂而安住不動,即於現在世經由淨定、無漏定等享受定之法樂,限於色界之四根本定。
定有生得定、修得定二種:(一)生得定,謂生於色界、無色界(俱為定地),為依前世善業之力,自然所得之定地。(二)修得定,謂生於欲界(散地),以後天努力修行所獲得者。上記二定,於色界定中,即稱為生靜慮、定靜慮;於無色定中,則稱為生無色、定無色。
依定之內容及其修行之階段,可將定分為多種。俱舍宗將其大別為有心定與無心定等二定。有心定包括四靜慮(四禪、四色界定)與四無色定,合為八定(八等至)。四靜慮,即:(一)初靜慮,(二)第二靜慮,(三)第三靜慮,(四)第四靜慮。於初靜慮得滅除語言,第二靜慮以上滅除尋、伺,而四靜慮順次滅除憂、苦、喜、樂等諸受。又初靜慮無鼻、舌二識,第二靜慮以上五識皆無。四無色定,即:(一)空無邊處定,得滅除與眼識和合之可見有對之色想、與耳鼻舌身四識和合之不可見有對之色想、與意識和合之不可見無對(無表色)之色想,而入無邊之虛空想。(二)識無邊處定,捨外空緣,唯緣內心識,入於無邊之識行。(三)無所有處定,厭離識處廣緣之苦,滅除識想,作無所有之行相。(四)非想非非想處定,又稱非有想非無想處定,捨離無所有之行相,知見一向非想(無粗想),進而捨非想之行相,達於非非想(有微細想)。
八定有已入定之階段,及近定之準備階段;前者稱為根本定,或根本等至,後者稱為近分定,然初靜慮之前階段非稱近分定,而稱未至定,故僅有七近分定。又初靜慮與第二靜慮之近分定中間之階段,稱中間定,或中間靜慮,如修習此定,即可生於大梵天。第四靜慮中,自下下品至上上品,計有九品,上上品乃色界定中最高之定,稱為邊際定。
上記之未至、中間、七近分、八根本等諸定,視「尋」、「伺」等之有無,再分為三種三摩地。尋,指尋求推度,為粗雜之精神作用;伺,指伺察思惟,為深細之精神作用。三種三摩地為:(一)未至定與初靜慮之有尋有伺三摩地,即有覺有觀定。(二)中間定之無尋唯伺三摩地,即無覺有觀定。(三)第二靜慮近分以上之無尋無伺三摩地,即無覺無觀定。此稱三定,或稱三三摩地、三三昧。
定之性質,分為味定、淨定、無漏定等三定,又稱三等至。(一)味定,又稱味等至。與貪愛相應而起,乃愛樂味著於前念(前剎那)淨定之定,位於八根本定與中間定。(二)淨定,又稱淨等至。相應於有漏善心所起之定。又分為:(1)順退分定,謂順自地之煩惱而生起味定。(2)順住分定,謂順自地之淨定。(3)順勝進分定,謂順上地之淨定。(4)順決擇分定,謂順無漏智而起無漏定。於未至定、中間定、七近分定、八根本定中俱生。(三)無漏定,又稱無漏等至。為聖者所依,乃得無漏智之定,係於未至定、中間定、四根本定(靜慮)、下三無色定(不包括有頂)所俱有,其斷除煩惱之作用甚強。
一般以有心定分為止與觀等二品,而有均與不均之分。未至定與中間定,觀之作用較為殊勝,即觀品增,止品減;四無色定,止之作用較為殊勝,即觀品減,止品增;唯有色界之四根本定,止與觀均等,和合俱轉,故稱靜慮;其餘四無色定等,止、觀不均行,故總稱為唯定。據瑜伽師地論卷三十載,以奢摩他品為止,意為攝心凝住一處;以毘舍那品為觀,意為以「慧」思擇觀察種種諸境,係依奢摩他品所起者。
奢摩他品分九種心住:(一)內住,又稱令住、最初住。謂攝外攀緣,遠離內散亂,而令心堅執於境。(二)等住,又稱正念住。謂攝心之粗動而令心遍住微細。(三)安住,又稱覆審住。遠離散亂及失念,將心安置於內境。(四)近住,又稱後別住。謂親近念住而數數作意。(五)調順,又稱調柔住。謂將心調伏不使流散。(六)寂靜,又稱寂靜住。謂能深見惡尋思及隨煩惱之過患,乃將心攝伏。(七)最極寂靜,又稱降伏住。謂制伏由失念而現起之惡尋思及隨煩惱。(八)專注一趣,又稱功用住。謂由功力而定力得以相續。(九)等持,又稱平等攝持、任運住。謂自數數修習之因緣,令定心之無功用相續轉。
毘鉢舍那品分四種慧行:(一)正思擇,又稱簡擇諸法。謂以思擇分別淨行所緣之不淨、慈悲、緣起、界、持息念等五種境,善巧所緣之蘊、界、處、緣起、處非處等五種境,淨惑所緣之世道、出世道等之差別諸法。(二)最極思擇,謂於差別諸法中思擇平等之實性。(三)周遍尋思,又稱普遍尋思。謂依分別作意以取諸法之相,而遍尋思。(四)周遍伺察,又稱周審觀察。謂詳盡推求所緣之境。
無心定分為無想定與滅盡定,均為滅除心、心所之定;無想定係凡夫及外道誤認無想狀態為真涅槃而修習之定,滅盡定則是聖者將定之境地作為無餘涅槃界之靜,而修習之定。又除無想定外,四禪、四無色、滅盡等九定,不得間雜異念,而係順次修行所得者,故又稱九次第定、無間禪。然於定得自在力之不時解脫之阿羅漢,依修行四禪、四無色等八定,能超越一地,修得高一層之定,稱為超定,或超等至、超越三昧。據俱舍論卷二十八載,八定之修相分為有漏、無漏二類。
據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一載,入定之加行有九種:(一)相應加行,謂貪行者勤修不淨觀,瞋行者勤修慈悲觀,癡行者勤修緣起觀,憍慢行者勤修界差別觀,尋思行者勤修「持息念」。(二)串習加行,謂數習止、觀。(三)不緩加行,謂常樂遠離,修習「勤行」,而未敢緩慢。(四)無倒加行,謂依法與義而不執著自己之見取。(五)應時加行,謂了知止、觀、舉、捨等之相及修時。(六)解了加行,謂於了知止觀舉捨之相後,證得定之入、住、捨等自在。(七)無厭足加行,謂於小定不退屈,更進求上勝之法。(八)不捨軛加行,謂不令心馳流於外境,而極力調柔之。(九)正加行,謂於所緣之境數數發起勝解。
由修習九種加行,能令心速疾得定;若次第修習了相作意、勝解作意、加行究竟果作意等七種作意,得證入初靜慮地。又修定者應遠離四種障:(一)怯弱障,謂不希望出離。(二)蓋覆障,謂欲貪、瞋恚、惛眠、掉悔、疑等五蓋。(三)尋思障,謂尋思「欲」等之染污。(四)自舉障,謂高舉下劣之智見。此外,說一切有部之正義,以欲界為散地,而非修地、離欲地;定地唯於色界、無色界中。異師及大眾部則以欲界中亦有定。
大乘中,對於定之種類,更有多種說法。唯識宗及密宗之瑜伽觀行,天台宗之四種三昧,及禪宗之坐禪等,均是為使自己臻至佛果之實踐方法,此即修定。傳說佛陀說法之前,即曾入定,此為導他而入之定。又唯識宗於煖位、頂位、忍位、世第一法位等四善根位中之每一善根位,觀主觀與客觀之假有實無,而入於四定,即:明得定、明增定、印順定、無間定。
大乘義章卷十一載有諸家對四善根所依之界地的異說,如尊者達摩多羅以為,欲界一向不定,故四善根唯色界所攝。尊者瞿沙以為,欲界有六禪定,故依六禪定修起四善根。摩訶僧祇部亦主張欲界有禪定,故四善根攝於欲界。
據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一載,小乘清淨道論立有六十七種定,大乘立有五百定,而以大乘光定、集福德定、賢護定、首楞伽定等四定總攝之,以此四定為諸定之通業,依此修習十波羅蜜,能令眾生成熟、佛土清淨。
另據觀無量壽經載,往生西方極樂淨土之行,有定、散二善。唐代淨土宗善導以為,定善乃是於定心所行之善,亦即平息雜念;散善乃散心所作之善,亦即棄惡修善,二者合稱定散二善。而修此法門之修行者,各分為定機與散機。
此外,大品般若經卷三相行品、卷五問乘品、卷二十七常啼品、舊華嚴經卷二十五、卷二十七、卷三十四、卷三十八、卷四十五、卷四十九、卷五十、伅真陀羅所問如來三昧經卷上、大方等無想經卷二等,皆列有多種三昧定之名。〔雜阿含經卷二十八、中阿含卷五十八法樂比丘尼經、六門教授習定論、大智度論卷十七、成唯識論卷五、俱舍論卷五、摩訶止觀卷九、解脫道論卷四、顯揚聖教論卷二、順正理論卷二十七、翻譯名義集卷四〕 p3171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定
三學(戒、定、慧)之一。為梵語sumādhi(三昧、三摩地)或dhyāna(禪那)的意譯。可分為二︰
(1)心所之一︰即令心專注於一對象而不散亂的精神作用,俱舍宗以之為十大地法之一,唯識宗以之為五別境之一。
(2)指由修行或由業報而得的定︰俱舍宗將此大別為「有心定」、「無心定」兩種。「無心定」又分為無想定及滅盡定。無想定,指凡夫及外道誤認無想狀態為真涅槃而修習之定;滅盡定,指聖者將定之境地作為無餘涅槃界之靜,而修習之定。
「有心定」則有四靜慮及四無色定等八定;各有生、定二種。「定」是因,「生」是果。定之四靜慮、四無色是在欲界散地等次第斷下地煩惱而修得的定心,因之生色界四靜慮天、四無色天者,名為生靜慮。各定靜慮有其前方便的近分定,即近定的準備階段。相對於此,四靜慮、四無色定稱為根本定。近分定中,初靜慮的近分稱為未至定,故近分定有七。此外,初靜慮與第二靜慮的近分定中間之階段,稱中間靜慮或中間定;修習此定得生於大梵天。
以上八根本、七近分、未至、中間諸定,總為定之體。依其與尋(粗分別,即尋求推度,為粗雜的精神作用)、伺(細分別,即伺察思惟,為深細的精神作用)之相應情形而區分為三︰(1)未至定與初靜慮之有尋有伺三摩地,(2)中間定之無尋唯伺三摩地,(3)第二靜慮以上之無尋無伺三摩地。
由其性質,可分為味定、淨定、無漏定等三定。味定,與貪煩惱相應而起,愛著於定。淨定,與有漏的善心相應而起。無漏定,聖者依之而得無漏智。又味定無近分定、未至定,淨定有八根本、七近分、未至、中間諸定,無漏定有未至定、中間定、四本靜慮定、三無色定。
定之名稱種類極多,《俱舍論光記》卷六舉三摩地、三摩 鉢底、三摩呬多等三名;《唯識了義燈》卷五(本)出七名︰(1)三摩呬多(samāhita),譯為等引。(2)三摩地、三昧(samādhi),譯為等持。(3)三摩鉢底(samā-patti),譯為等至。(4)馱那演那、禪那、禪(dhyāna),譯為靜慮。(5)質多翳迦阿羯羅多(cittaikāgratā),譯為心一境性。(6)奢摩他(śamatha),譯為止。(7)現法樂住(dṛiṣṭa-dharma-sukha-vihāra)。
《法界次第》卷下載,禪有世間禪(有漏定)、出世間禪(無漏定)。世間禪,凡夫所行之禪,即根本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出世間禪復有二種︰
(1)出世間禪︰又名二乘共禪,指六妙門、十六特勝、通明、九想、十想、八背捨、八勝處、十一切處、練禪、十四變化、願智、頂禪、無諍三昧、三三昧、師子奮迅、超越三昧、三明、六通等。
(2)出世間上上禪︰又名不共禪;如自性等九種大禪,首楞嚴等百八三昧,諸佛、不動等百二十三昧等。
其他如佛陀說法之前,先行入定觀機觀法,此則為化他說法所入之定。至於禪宗的禪坐、天台宗的四種三昧、密宗之瑜伽觀行等,此均為為自己出離而修的定。又《瑜伽師地論》的九種五百靜慮,《清淨道論》的六十七種三摩跋提等亦皆屬於定。
關於修定,《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一載,入定之加行有九種︰(1)相應加行,(2)串習加行,(3)不緩加行,(4)無倒加行,(5)應時加行,(6)解了加行,(7)無厭足加行,(8)不捨軛加行,(9)正加行。修習九種加行,能令心速疾得定。若次第修習了相作意、勝解作意、加行究竟果作意等七種作意,得證入初靜慮地。在將證入前,身體可能會產生八種生理現象,即動、癢、輕、重、冷、暖、澀、滑等八觸,修行者不須驚恐。又修定者宜遠離(1)怯弱,(2)蓋覆,(3)尋思,(4)自舉等四種障。
◎附一︰水野弘元《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第七章(摘錄)
(一)定的語義與種類︰如果依戒來調整身心,接著就會產生統一心的定。為了得到定,而要調身、調息、調心,也就是調整身體、呼吸與精神,這可說是廣義的戒。
〔四禪定〕 原始經典中對定的定義說明,以及三學中的定學、八正道中的正定等內容,全部都是在說四禪定。因為它是定中最基本的部分。關於四禪定,自原始佛教以來,有一種定型的說明,現依巴利文表示如下︰
「(初禪)離諸欲,離諸不善法,有尋,有伺,離生喜樂,具足初禪。(第二禪)尋與伺皆止息,內心淨,心統一,無尋無伺,定生喜樂,具足二禪。(第三禪)捨離喜心,依捨而住,有念有正知,受身之樂,『有捨有念而樂往』具足第三禪。(第四禪)斷盡苦樂,已滅喜憂,故不苦不樂。依捨而念乃清淨,具足第四禪。」
〔種種定〕 所謂定是指精神的安靜統一,但心靜的方法有種種程度之不同,普通人日常心靜的欲界定,並不是真正的精神統一;真的精神統一稱為根本定,是屬於色界定及無色界定。四禪定是色界定的根本定;色界定若進而安靜、接近無念無想的狀態,則稱無色界定。(中略)
〔四無色定〕 總之,色界、無色界是指禪定中之心的狀態,就如色界被區別為四禪,無色界也被區別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四階段,這是表示漸漸安靜的狀態。
〔表示禪定的用語〕 表示禪定的用語有如下種種︰
samādhi 定、定意、三昧、三摩地、等持 、正受 dhyāna,jhāna 禪、禪那、靜慮、思惟修 samāpatti 定、三摩鉢底、等至 śamatha,samatha 止、奢摩他 cittaikāgratā,cittekaggatā 心一境性 yoga 瑜伽
其中,samādhi是指一般最廣義的定,包含有漏世間定、無漏出世間定、有心定、無心定、三界諸定全部。dhyāna則只包含色界四禪定,不包含欲界、無色界的定,兼含有漏、無漏。samāpatti只包含根本定的色界、無色界定,不包含欲界定,兼含有漏、無漏。四禪四無色定(八定)及加上滅盡定的九次第定,都是samāpatti(等至)。
śamatha常與vipaśyanā,vipassanā(觀、毗鉢舍那)並用,常被稱為止觀。「止」是內心止寂的狀態,常含於無色界定;「觀」是指觀察的智慧,常見於欲界、色界。色界第四禪稱止觀均等,是指止與觀平均適度存在,並可得到悟、神通等智慧,為最理想的禪定。
cittaikāgratā是指心集中於一點,意指精神統一(concentration)。
yoga是佛教以前婆羅門教所說的精神統一,與佛教的禪定相同。原始佛教以來,此字即被視為禪定之意,後來使用更為頻繁,如稱瑜伽行、瑜伽師等。
除此之外,意指禪定的用語,尚有samā-hita(三摩呬多、等引、入定)、samāpanna(三摩半那、根本定)、現法樂住(dṛṣṭadharma-sukhavihara,diṭṭhadhamma-sukhavihāra)等。
〔禪宗的禪〕 中國和日本禪宗的禪與印度的dhyana(禪那)不同,它不只是三學中的定學及波羅蜜中的禪波羅蜜,而是意指三學全體及六波羅蜜全體統合的內容。因為禪不只是指心的統一靜寂,而是會有開悟的智慧。禪的目的在於見性、心地開明,這也就表示禪是追求悟的智慧。禪宗的禪不是dhyāna。(中略)
(二)禪定修行的方法︰依據以上所說,可知禪與定,有種種不同的說法。關於禪定的修習法,原始經典中即有種種紀錄,到了部派佛教,整理得更為詳細。
〔四十業處〕 據巴利佛教所說,禪定時修習觀法的對象稱業處(kammaṭṭhāna),共有四十種業處。其中有很多都是原始經典所不提的,重點在順應禪定者的性格,選擇最適宜精神統一的對象,或依照禪定的進展而改變對象。總之,依此四十業處,則可以獲得四禪與四無色定。四十業處略如下列︰
十遍處(十一切入)︰地、水、火、風、青 、黃、赤、白、光明、虛空。 十不淨想︰膨脹、青瘀、膿爛、斷壞、食殘 、散亂、斬斫離散、血塗、蟲臭、骸骨。 十隨念︰佛、法、僧、戒、捨(施)、天、 死、身、安般(出入息)、寂止。 四梵住(四無量心)︰慈、悲、喜、捨。 四無色︰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 非想非非想處。 食厭想、界差別。
〔業處與性格的關係〕 性格有(1)貪行(2)瞋行(3)癡行(4)尋行(散亂的)(5)信行(6)覺行(理性的)等六種區別。
貪行者……十不淨想、身念 瞋行者……四梵住、四色遍處(青、黃、赤 、白) 癡行者、尋行者……安般念(數息觀) 信行者……最初之六隨念(佛、法、僧、戒 、施、天) 覺行者……死念、寂止念、食厭想、界差別 一切性格者……六遍處、四無色
原始經典中亦提及業處與界地的關係,但此處暫不贅述。
〔五停心觀與五門禪〕 其次,說一有部整理禪定觀法的對象,依照每一個人的性格,提出五停心觀及五門禪的修行法。五停心觀略如下列︰
(1)不淨觀(十不淨觀)……………貪行者
(2)慈悲觀(慈悲喜捨)……………瞋行者
(3)因緣觀(十二緣起觀)…………癡行者
(4)界差別觀(肉體構成四大觀)…我見者
(5)數息觀(出入息觀)…………散亂心者
〔五門禪〕 是以念佛觀代替上列(4)界差別觀。所謂念佛觀,適合一切性格者,可使其心清淨。
〔二十五方便〕 在天台教學裏,依據止觀而提出二十五方便,為禪定修習的預備手段。二十五方便,即具五緣(具備持戒清淨、衣食具足、閑居靜處、息諸緣務、近善知識等五緣)、訶五欲(訶斥色、聲、香、味、觸五欲)、棄五蓋(捨棄妨礙禪定的貪欲、瞋恚、昏沈睡眠、掉悔、疑五蓋)、調五事(調節食、睡眠、身、息、心五事)、行五法(實踐欲、精進、念、巧慧、一心等五法)。
(三)禪定修習的目的︰為什麼要修習禪定呢﹖佛教以為是要使心統一,並能以明鏡止水般的心,觀察諸法實相,獲得正確的智慧;使心空明,俾得採取適切的判斷及迅速確實的處置。總之,禪定的目的在依定得慧,並且對「慧」加以活用。
關於定的功德,巴利佛教提出如下五種︰
(1)得現法樂住︰有助於身心的樂住健康。此即禪被視為安樂法門、健康法之原由。
(2)得觀(毗鉢舍那)︰即得到悟的智慧(漏盡智)。
(3)得神通︰即得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天眼通(有情死生通)等五神通。
(4)生於勝有(殊勝幸福的色與無色界)︰此為外教之想法。
(5)得滅盡定(nirodha-samāpatti)︰這是唯有聖者才可得的清淨無心定,在非想非非想處定之上。其他還有種種功德,在此不贅述。較特別的有,《阿含經》中所提的慈悲觀功德。
〔慈悲觀的十一種功德〕(1)臥安,(2)覺安,(3)不見惡夢,(4)為人所愛,(5)為非人(鬼神畜類等)所愛,(6)眾神守護,(7)不為火、毒、刀所害,(8)迅速入定,(9)臉色明朗,(10)臨終不昏迷,(11)即使不開悟,至少可生於梵天界。
(四)由定入慧的修道法︰為了能由定入慧,《阿含經》中曾提到這兩方面的修道法,即五蘊觀、四諦觀、三三昧(空、無相、無願,亦稱三解脫門)、八解脫(八背捨)、八勝處(八除入)等。
◎附二︰印順《佛法概論》第十八章第二節
〔離欲與定〕 依戒生定,是在三業清淨的基礎,修得清淨的禪定(三昧、瑜伽等大同小異),為內心體驗必要的修養法。印度從奧義書以來,已極其流行。釋尊參學時,也曾學過。佛雖不滿於一般的禪,但從引發真慧來說,不能不說是方便;所以在佛法的德行中,還是有此一著。習定的方法,儘可不同,但大抵調身、調息、調心,使精神集中而歸於平靜。這有一重要事實,即修習禪定,必以離欲為先。如貪戀一般的現實生活,那是不能得定的。換言之,非鄙視──輕視現實生活,而傾向於內心──身心的理想生活不可。厭人間,欣天國;厭此間,慕他方,都可以得定的。禪定的本質,不外乎厭此欣彼,厭塵欲而欣心樂。由於禪定的離欲,所以初下手時,先「呵五欲」──對於微妙的色、聲、香、味、觸,認識他的過患而厭棄他,尤其是男女欲。三界中的欲界,側重於五欲及性欲,非離這物欲與性欲,即不能得定,不能生色界天,色界是沒有這些欲的。所以如不能依定發慧,那末厭離物欲,厭離男女欲,專心修定,即是外道的天行。印度一般的出家者,即是這樣的。佛法的出家生活,也即適應這一類根性。
禪定必須離欲,欲到底是什麼呢﹖微妙的五欲,不過是誘發情欲的因緣。內心一向受著環境的誘惑,所以呵責五欲。欲是習以成性,隨境染著的貪欲。所以說︰「欲我知汝本,意以思想生,若我不思汝,而汝則不生」(《法句經》)。《雜含經》(卷四十八‧一二八六經)說︰「非世間眾事,是則之為欲。心法馳覺想,是名士夫欲。」佛法的修定離欲,重於內心煩惱的調伏,並非拒絕世間一切。否則,守護根門,遠離五欲,會同於外道波羅奢那的堵塞聰明了(《雜含》卷十一‧二八二經)。人類有眼等五根,即不能不受用五境;生存人間,即不能不衣食資生。所以佛法的離欲,不是拒絕這些,是淨化自心而適當的──合於社會情況,合於身心需要而受用這些,不為環境的愛著而牽轉。所以《雜含》(卷二十一‧五六四經)說「三斷」,有「以食斷食」;《中含》〈漏盡經〉說「七斷」,有「從用(資生具)斷」。特別是釋尊自身的生活,可作確切的證明。釋尊的生活,不但是糞掃衣,也有名貴的金縷衣;不但是粗食,也有百味食;不但樹下坐,也住高樓重閣;不但獨住山林,也常與四眾共住。佛雖如此,還是被稱為少欲、知足、無事、寂靜(《中含》〈箭毛經〉)。這可見問題在內心;不繫戀於環境,不追逐於塵欲,那末隨緣適量的享受,無不是少欲知足。反之,如貪欲熾盛,那即使遠離人間,粗衣惡食,也算不得少欲,離欲(參《雜含》卷十三‧三0九經)。同樣的,如說女人為男人的戒垢──男人為女人的戒垢,而戒垢實是內心的情欲。所以犯淫戒,也不像理學者那樣重視肉體的貞操。有比丘因淫欲心重,將生殖器割去。佛呵責他︰當斷的──貪欲不斷,不該斷的倒斷了!然而,人類生而有男女根,淫欲不是生死根本,佛法的出家眾,為什麼要嚴格禁絕,不像對於衣食資生的相對節制呢﹖這可以說︰衣食是無情的,雖與社會有關,但比較容易的自由控制。男女的牽制,繫縛力特別強;在男女相互佔有的社會結構中,苦痛是無法避免的,實是障道的因緣。在當時的社會中,適應當時的出家制,所以徹底戒絕男女的淫欲。如人間為北俱羅洲式的,依此而向出世,男女問題也許會像衣食一樣的解決了。大乘淨土中,有菩薩僧而沒有出家眾,即是這社會理想的實現!
一般的禪定,也有觀慧,如厭此欣彼的「六行觀」;又如四無色的「唯心觀」;「不淨觀」與「九想觀」等,都可從定中去修習,也可修此來得定,但這不一定能解脫。佛法常說依定發慧,所依的定不必是極深的,多少能集中精神就可以了。所以不得「根本定」的,或但得「未到定」的,但是一念相應「電光喻定」的,都可以引發勝義慧,離煩惱而得解脫。如「慧解脫阿羅漢」,不得禪定,但對於生死的解脫,已切實做到。否則,定心愈深,愈陶醉於深定的內樂中,即愈對佛法不相應。如因定而生最高或頂好的世界,也不能解脫,反而是「八難」的一難。佛法修定而不重定,是毫無疑問的。偏於禪定的,必厭離塵境而陶醉于內心。久而久之,生活必流於忽略世間的現實生活,思想必落於神我型的唯心論。佛法是緣起論,從現實經驗的有情著手。立足於心色依存的緣起論,有自他和樂的僧制,這不是傾向獨善,唯心者的境界。後期佛法的唯心論,與禪師瑜伽師結不解緣,這是有他發展的必然性的。禪定,要遠離物欲與男女欲,但不知定境也同樣的是貪欲。《中含》〈苦陰經〉中,論到「五欲」,主要的是物質佔有欲。論到「色」,即是男女互相佔有的淫欲。論到「覺」,即四禪定的定相應受。經中一一說明他的味著,過患與出離;禪定以離物欲及性欲為主,而不知禪定也還是無明貪欲的產物。這對於專談「受用」的學者,是怎樣適當的教授!
〔定與神通〕 佛教的聖者,如「慧解脫阿羅漢」,雖究竟解脫,還是沒有神通的。反之,外道得根本定的也有五通。依禪定而發神通,這是印度一般所公認的。神境通、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五通,是禪定所引發的,常人所不能的超常經驗。這究竟神奇到什麼程度,姑且不談;總之,精神集中的禪師,身心能有某些超常經驗,這是不成問題的。這不是佛法的特色,不能獲得正覺的解脫,是外道所共有的。古代宗教的神祕傳說,與有人利用這些神祕現象,號召人民作軍事的叛變,這都是事實。佛法所重的是漏盡通,即自覺煩惱的清淨。佛弟子能深入禪定的,即有此五通,佛也不許他們利用這些來傳佈佛法,更不許利用來招搖名利。非特殊情形,不能隨便表現。如有虛偽報道,為佛法的大妄語戒,敕令逐出僧團。神通,對於社會,對於自己的危險性,惟有釋尊才能深刻理會得。那些以神祕來號召傳佈佛法的,真是我佛罪人!
〔參考資料〕 印順《修定──修心與唯心、祕密乘》;覺音《清淨道論》;陳健民述‧無憂子譯《佛教禪定》(Buddhist Meditation)。
[法相辭典(朱芾煌)]
成唯識論五卷十九頁云:云何為定?於所觀境,令心專注不散為性。智依為業。謂觀德失俱非境中,由定令心專注不散;依斯便有決擇智生。心專注言,顯所欲住,即便能住。非唯一境。不爾;見道歷觀諸諦,前後境別,應無等持。若不繫心專注境位;便無定起。故非遍行。有說:爾時亦有定起。但相微隱。應說誠言。若定能令心等和合,同趣一境,故是遍行;理亦不然。是觸用故。若謂此定,令剎那頃心不易緣;故遍行攝。亦不應理。一剎那心,自於所緣,無易義故。若言由定,心取所緣,故遍行攝;彼亦非理。作意令心取所緣故。有說:此定體即是心。經說為心學,心一境性故。彼非誠證。依定攝心,令心一境,說彼言故。根力覺支道支等攝,如念慧等,非即心故。
二解 品類足論一卷三頁云:定云何?謂心一境性。
三解 品類足論二卷十六頁云:定云何?謂令心住、等住、安住、近住、堅住、不亂不散、攝止、等持,心一境性,是名為定。
四解 入阿毗達磨論上六頁云:定,謂令心專注一境;即是製如猿猴心,惟於一境而轉義。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心住於一境而不散亂。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ㄉㄧㄥˋ, [形]
1.確切的、不改變的。如:「定理」、「定義」、「定律」、「定局」、「定論」。
2.不動的。如:「定產」、「定業」。
3.規定的。如:「定量」、「定時」、「定期」。
[動]
1.固定、使固定。如:「定住」、「定影」。
2.使平靜、使穩固。如:「平定」、「安邦定國」。
3.使確定、不更改。如:「底定」、「決定」、「否定」、「裁定」。
4.約定、訂立。如:「定約」、「制定」、「訂定」。
[副]
1.究竟、到底。表疑問。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言語》:「卿云艾艾,定是幾艾?」唐.李白〈答族姪僧中孚贈玉泉仙人掌茶〉詩:「舉世未見之,其名定誰傳?」
2.必然。如:「定能成功」、「定死無疑」。唐.杜甫〈寄高適〉詩:「定知相見日,爛漫倒芳樽。」
[名]
姓。如明代有定伯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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