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
[國語辭典(教育部)]ㄍㄨˋ ㄉㄧㄥˋ
穩定,不移動的意思。如:「他一直想找個固定的職業。」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體相用
(術語)起信論所說之三大也。真如為體,真如體內智慧慈悲等無量之功德為相,此體相不固定,應於緣而活動為用。見三大條。
有見、無見(bhava-ditthi vibhava-ditthi)(巴),有見,即認為一切的存在是固定的實體;無見,即執一切是無的主張說法。
音譯為「舍摩他」(samatha),心念沈靜、專注於一固定處(通常稱此為「所緣」),不散動。
另譯為「夏坐、受夏坐、坐夏安居、結夏安居」,南傳作「雨季安居」(vassāvāsaṃ,另譯為「雨安居;雨季的住所」),佛陀制訂在雨季期間,出家佛弟子應選擇一固定的地方住下來,不再四處遊行,以避免行走的困難與危險之制度。當時,印度當地的雨季落在夏天的三個月期間,所以也稱為「結夏安居」。
疑為「法定」之誤植,《瑜伽師地論》的釋文作「法定」,相當的南傳經文作「法決定性」(dhammaniyāmatā),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法的固定進路」(the fixed course of the Dhamma),解讀為「正法(緣起、四聖諦)的決定性;緣起的固定過程(如凡是生者必然走向老死,這樣的進行過程是固定的、必然的、決定的)」。
只作固定的回答。
即「生死輪迴的次數或時間已固定」。
英語 Monism。凡以唯一原理說明宇宙全體之見解,稱為一元論。即謂宇宙世界之根本為一,而宇宙萬事萬物皆源於此一元。與二元論、多元論相對而稱,故稱一元論。二元論者主張神與世界、精神與物質、本質與現象等的絕對對立;一元論則謂一切皆由一根本原理所生成,故無所謂神與世界、精神與物質之對立。印度思想界即依一元論之說,而產生不同論派,如吠陀哲學即謂宇宙之本質為梵(梵 Brahman);個人主體之本質為我(梵 ātman),此兩原理同為一體,即「梵我一如」。宇宙萬有最後乃歸於此絕對之梵與我。欲表現此一元論之本質內容實非易事,故有實在(梵 sat,有)、精神(梵 cit,知)、至福(梵 ānanda,歡喜)等說法產生。然此種絕對本質之一元論,卻難以解釋各種現象界之發生,如物質自然界、苦、惡等人間界諸現象。判定精神原理(梵 purusa,神我)與物質原理(梵 prakrti,自性)對立之二元論,即為解決此類問題而應運出現者。此外,尚有六師外道唯物一元論等說。以上諸論,皆有其矛盾處,佛教為解決此一癥結,遂肯定其態度及立場,即:一概否定一切精神、物質、神、或形而上學說之固定原理。小乘佛教將構成各類現象界之要素(法)加以分類,而有五位七十五法、五位百法之說;成為多元論之一者。大乘佛教則加以綜合,而稱之為真如、法性、實相、佛性、如來藏、唯心、一念等,故為一元論。至若諸現象界之根本,則視為無明與阿賴耶識。此無明等與真如之關係,曾被論諍。大抵言之,佛教於一元、二元、多元等概念未嘗視為固定之實體原理,而以「無自性」統視之。此為佛陀所持宇宙觀之基本態度。 p5
日本佛塔建築用語。又作空輪。乃突出於塔頂上的九層金輪中之相輪。佛寺建築中,塔之「平頭」上有重重之輪盤形建築,通常稱為相輪、盤蓋或承露盤;在日本,於三重五重之塔中,相輪之輪數若固定為九重者,則特稱為九輪。九輪最底輪稱「一輪」,往上漸次為二輪至第九輪。古代印度所造塔頂亦置有九輪。此外,作為貴族標幟之傘蓋(梵 chattra)亦有九輪。(參閱「承露盤」3254、「相輪」3911、「塔」5421) p158
指真諦與俗諦。並稱真俗二諦。諦,謂真實不虛之理。真諦,梵語 paramārtha-satya,巴利語 paramattha-sacca,又作勝義諦、第一義諦,即出世間之真理。俗諦,梵語 sajvrti-satya,巴利語 sammuti-sacca,又作世俗諦、世諦,即世間之真理。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四謂,世俗之事乃覆蔽世間之真理者,故俗諦又譯作覆俗諦、覆諦。二諦之意義於大小乘諸經論所說不一,玆將其較具代表性者臚列於下:
(一)小乘之說:(一)原始佛教之經典如阿含經中,所說之四諦(苦、集、滅、道)頗多,然甚少論及二諦,僅於中阿含經卷七分別聖諦經中舉出「真諦」一詞,然未與俗諦並用。又於增一阿含經卷三載有「二諦」一語,惜其內容不明。
(二)俱舍論卷二十二不僅舉出真俗二諦之名,且舉例說明其意義。例如瓶、衣等物,其外形、狀態一旦毀壞,則不能再稱為瓶、衣等。又如水、火等,若以勝慧分析之,即成為「色、香、味」等各種之要素,故亦不能再稱為水、火等。凡此,給予假名(施設有),而為世間一般常識所認可者,稱為世俗諦。對此,色、香、味等乃構成萬物存在之要素,其形態縱然碎至極微,或以勝慧分析之,其本質恆常存在而不變,故被視作出世間之佛教真理,稱為勝義諦。
(三)據成實論卷十一立假名品之說,色、香、味等法與涅槃俱為真諦;反之,由色等各種基本要素形成的瓶、水等,以因緣和合,僅有假名而無實體,故稱俗諦。例如「人」係由五蘊和合而成,故亦屬俗諦。
(四)經部主張,依無漏之出世間智及後得之世間正智所認可之諸法,稱為勝義諦;反之,依有漏智所認可之諸法,稱為世俗諦。
(五)大毘婆沙論卷七十七之說,以世間常識所能理解之事物,或世間一般約定俗成之道理等,稱為世俗諦;依無漏之聖智所澈見的真實之理,稱為勝義諦。
至於苦、集、滅、道四諦與真俗二諦之關係,小乘各部派之看法亦極紛歧,有主張苦、集為世俗諦,滅、道為勝義諦;有主張苦、集、滅三諦為世俗諦,僅以道諦為勝義諦;有主張四諦均為世俗諦,而以「空」、「非我」為勝義諦。大毘婆沙論則主張四諦各具世俗與勝義二諦。
(二)大乘經典有關真俗二諦之說甚為豐富,歷來諸家亦各創新義,互別門戶,頗有蘭菊競美,相得益彰之妙:
(一)北本涅槃經卷十三聖行品謂,一般世人所能知者為世諦;出世之人所證知者為第一義諦。復次,「有名有實」者為第一義諦,「有名無實」者為俗諦。如四諦之理為第一義諦;旋火之輪、熱時之炎、乾闥婆城、龜毛、兔角等則為世俗諦。
(二)中論卷四觀四諦品之說,一切事物無固定不變之本性(即實體、自性),為無生無滅之空;了知此等空無之理,是為第一義諦。又一切事物之空性,為保持空性之作用必須於假現之事物上顯現,而由其相依相待之關係產生認識作用;了知此等假名之法,是為世俗諦。世俗諦雖為不究竟之法,然可藉之探索、趨近勝義諦。例如吾人之言語、思想、觀念等,均屬世俗諦,然若不藉言語、思想、觀念等世俗諦,則無從向眾生解說超越世俗諦之第一義諦;而無法了知第一義諦,即無法證得涅槃。
(三)仁王般若經卷上二諦品中,更進一步舉出「二諦相即、真俗不二」之說,亦即自諦理而言,有真俗二諦之別;但若以真實智慧觀照之,則二諦不二之理昭然自現。
(四)三論宗之說,我國自從成實論與中論之講習展開之後,有關二諦之論究極為興盛,三論宗之祖吉藏於所著二諦章卷下詳述古來對於「二諦之體」之十四家異說,其中最具代表性者為如下三說,即:(1)二諦之體為一,(2)二諦之體個別,(3)二諦之體為中道。
其次,吉藏於二諦章、大乘玄論卷一揭出「於教二諦」與「四重二諦」之說,以賅攝各種二諦之教說。於教二諦即指「於之二諦」(於諦)與「教之二諦」(教諦)。分別言之:(1)「於」,即「所依」之義,係指諸佛說法所依之六塵境界(即現實之世界)。同一六塵境界,凡夫見之,視為實有,稱為「於俗諦」;聖者灼鑑,知其為空,稱為「於真諦」。於諦復分本末二種,諸佛未出世以前本即存在,諸佛乃依之而宣說教法者,是為「所依於諦」(本);聽聞諸佛說法,而眾生得以理解者,是為「迷教於諦」(末)。(2)「教」,即「能依」之義,係指諸佛依六塵境界所說之教法。宣說真空妙有之教,稱為「教俗諦」;超越言語思慮而宣說無所得之理者,稱為「教真諦」。上記之本末二種「於二諦」,與「教之二諦」,合稱三種二諦。
此外,又有說明毘曇、成實及大乘(二種)之四種二諦,此即四重二諦。(1)第一重以「有」為俗諦,「空」為真諦,此係指毘曇家之說。(2)第二重以「有、空」為俗諦,「非有非空」為真諦,此係指成實家之說。(3)第三重以「有空、非有非空」的二、不二為俗諦,以「非有非空、非非有非非空」的非二、非不二為真諦。(4)第四重以前三重為俗諦,而以「言亡慮絕」之絕對境界為真諦。第三重與第四重皆指大乘之地論家、攝論家。如下表所示:
吉藏評論歷來之二諦說為「鼠嘍栗二諦」(猶如老鼠食栗,盡食栗肉而殘餘栗皮;即指真諦為空,俗諦為假有之說),與「案苽二諦」(猶如探水取瓜,復將瓜沈入水中;即指以俗諦為假有,其「假有原來即空」為真諦之說)二種。
(五)法相宗之說,窺基於所著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將瑜伽師地論卷六十四所舉之四種世俗諦,與成唯識論卷九所說之四種勝義諦歸納成「四真四俗」(四勝義四世俗)之四種二諦。表解於後。
詳言之:(1)瑜伽師地論舉例謂,「瓶」與「我」等並無實體存在,但由凡夫之迷情視為實有,遂依照世間一般之見解給予假名,稱為世間世俗諦。相對於此,成唯識論謂,色、受、想、行、識等五蘊係由因緣所生者,雖會崩壞(故稱世間),但因有實體與作用,聖者依後得智即可了知,稱為世間勝義諦。窺基乃歸納以上二說,而以二諦之「體」之「有」、「無」立二諦之別,稱為名事二諦。名,指有名無實,如幻化存在;事,指有名有實之現象之存在。(2)瑜伽師地論謂,五蘊等事乃本來之道理,因有差別,故其相可以判然別之,稱為道理世俗諦。對此,成唯識論謂,四諦之理雖有迷悟因果之別,但依無漏智即能了知,稱為道理勝義諦。窺基乃依「事」與「理」立二諦之別,稱為事理二諦。(3)瑜伽師地論謂,四諦之理能令修行者趨入涅槃,但須假藉言說以說明迷悟因果之差別,始能了知其相,稱為證得世俗諦。對此,成唯識論謂,「我空」與「法空」之二空真如須由聖者之智慧觀照始能彰顯其真實之理,而非凡夫所能了知者,稱為證得勝義諦:窺基乃依道理之「淺」、「深」立二諦之別,稱為淺深二諦。(4)瑜伽師地論謂,二空真如超越一切有為法,僅由聖者之智慧所證知,故須假藉二空之名,而以言語表詮其道理,稱為勝義世俗諦。對此,成唯識論謂,非安立之「一真法界」係超越言語思慮之絕對境界,乃聖者之根本無分別智所證悟者,稱為勝義勝義諦。窺基遂依「言詮」與「超言詮」立二諦之別,稱為詮旨二諦。四世俗諦中之世間世俗諦是「唯俗非真」;四勝義諦中之勝義勝義諦是「唯真非俗」。其他之三世俗諦、三勝義諦本為同一,但由於自真俗兩面而觀,故有所別。
(六)地論宗之說,慧遠(淨影寺)於所著大乘義章卷一,判立立性宗、破性宗、破相宗、顯實宗等四宗之名,以說明二諦之義有深淺不同。(1)立性宗,係指研究有部教說之毘曇宗。毘曇宗主張事理相對,而以「事」為世諦,以「理」為真諦。例如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事彼此隔礙,是為世諦;無常、苦等十六聖諦彼此相通,是為真諦。此宗以事理相對立其教說,故又稱因緣宗,屬於小乘中之淺說。(2)破性宗,係指成實宗。此宗以「因緣生之假有」為世諦,以「無自性之空」為真諦,又稱假名宗,屬於小乘中之深說。(3)破相宗,係指三論宗。此宗以「一切諸法妄相之有」為世諦,以「無相之空」為真諦,又稱不真宗,屬於大乘中之淺說。(4)顯實宗,係指慧遠自身所屬之地論宗。其要旨可分為依持與緣起二義。自依持之義而言,以妄相之法為能依,乃妄有理無之世諦;以真如為所依,其相雖空,然有實體之存在,故為真諦。自緣起之義而言,真如之自體即為真諦,其依緣起所顯出之迷悟世界則為世諦。以此宗辨明真如之體,故稱真宗,屬於大乘中之深說。
(七)天台宗之說,天台大師智顗於法華玄義卷二下,就化法四教及三種被接,判立「七種二諦」之說:(1)藏教之二諦,以「諸法為實生實滅之實有法」為俗諦,以「滅了此實有法而歸於空無之理」為真諦。係指小乘教之說,又稱生滅二諦。(2)通教之二諦,以「諸法為因緣所生之幻有法」為俗諦,以「既非實有,故即是空」為真諦。係指通於聲聞、緣覺、菩薩等三教之說。又稱無生二諦。(3)別接通之二諦,以「諸法為幻有」為俗諦,以「幻有即空、不空」為真諦。此係別教接於通教所說之二諦,又稱含中二諦、單俗複真二諦。(4)圓接通之二諦,以「諸法為幻有」為俗諦,以「幻有即空而不空、諸法趣入空而不空」為真諦。此係圓教接於通教所說之二諦,與別接通二諦同稱含中二諦。(5)別教之二諦,以「幻有、幻有即空」為俗諦,以「不有不空之平等法界」為真諦。此係別受大乘菩薩教說之二諦。又稱複俗單中二諦、無量二諦。(6)圓接別之二諦,以「幻有、幻有即空」為俗諦,以「不有不空、諸法趣入不有不空」為真諦。此係圓教接於別教所說之二諦。與別教二諦同稱複俗單中二諦。(7)圓教之二諦,以「幻有、幻有即空」為俗諦,以「諸法趣入有、趣入空、趣入不有不空」為真諦。亦即有空之外,別立中道,有空中三諦隔歷,是為俗諦;不偏有空中,三諦相即,圓融無礙,是為真諦。此即天台圓教之二諦,又稱無作二諦、和合二諦、不可思議二諦,其真俗二諦,互為一體,圓融不二,其體為中道,此乃歷來各家所未論及者。參見本文末之表解。
(八)末法燈明記轉用二諦之意義,稱佛法為真諦,王法為俗諦。日本淨土真宗承襲此說,謂宗教之信仰(安心)面為真諦,世間之道德面為俗諦,此二者具有相依相資之關係。〔菩薩本業瓔珞經卷上、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五、辯中邊論卷中、顯揚聖教論卷六、大乘莊嚴論卷二、成實論卷二無相品、卷十五見一諦品、雜阿毘曇心論卷十、摩訶止觀卷三上、四教義卷一〕 p244
位於臺灣彰化市桃源里之八卦山側。民國三十六年(1947)由楊金帶開山建茅屋五間於現址,名為福涵堂。三十七年楊金帶歿後由其長子楊得意繼任為住持,改名八卦寺。四十三年大殿竣工,後有八卦山大佛之始建,乃更名八卦禪寺以別之。六十五年擴建大殿及二邊廂房。七十年住持年老退居,由其女依戒法師繼任。除每週固定舉辦之佛學講習會、念佛會外,並設有慈善會及診所。 p285
即指十種地位。又作十住。地,梵語 bhūmi,乃住處、住持、生成之意。即住其位為家,並於其位持法、育法、生果之意。諸經論所舉十地名稱,共有五類:
(一)乾慧等之十地:此說見於大品般若經卷六、卷十七等,以此十地共通於三乘,故稱三乘共十地,或共十地、共地;天台宗稱之為通教十地。大品般若經卷六述及乾慧乃至佛之十地,謂菩薩依方便力修六波羅蜜,同時順次行四念處乃至十八不共法,經前九地至佛地。此十地為菩薩所具者;所謂佛地在此非指佛果,乃指菩薩如佛修十八不共法等。又大智度論卷七十五中,以此十地各配於三乘之階位。智顗之法華玄義卷四下、摩訶止觀卷六上釋其意如下:
(一)乾慧地(梵 śukla-vidarśanā-bhūmi),又作過滅淨地、寂然雜見現入地、超淨觀地、見淨地、淨觀地。乾慧意指單有觀真理之智慧,而尚未為禪定水所滋潤。此位相當於聲聞之三賢位,以及菩薩自初發心乃至得順忍前之覺位。(二)性地(梵 gotra-bhūmi),又作種性地、種地。即聲聞之四善根位與菩薩得順忍之位,雖愛著諸法實相,但不起邪見,係智慧與禪定相伴之境地。(三)八人地(梵 astamaka-bhūmi),又作第八地、八地。人即忍意。相當於聲聞見道十五心(已體認四諦十六心之八忍七智)之須陀洹向,與菩薩之無生法忍。(四)見地(梵 darśana-bhūmi),又作具見地。相當於聲聞四果中之初果須陀洹果,與菩薩阿鞞跋致(不退轉)之位。(五)薄地(梵 tanū-bhūmi),又作柔軟地、微欲地。聲聞已斷欲界九種煩惱(修惑)一分之位,即須陀洹果或斯陀含果。亦指菩薩已斷諸煩惱,猶存薄餘習之位,即阿鞞跋致以後至未成佛間之覺位。(六)離欲地(梵 vīta-rāga-bhūmi),又作離貪地、滅婬怒癡地。聲聞斷盡欲界煩惱得阿那含果之位,與菩薩離欲得五神通之位。(七)已作地(梵 krtāvī-bhūmi),又作所作辦地、已辦地。即聲聞得盡智、無生智證得阿羅漢果,或菩薩成就佛地之位。(八)辟支佛地,即觀十二因緣法而成道之緣覺。(九)菩薩地,指從前述之乾慧地乃至離欲地,或指自後述之歡喜地乃至法雲地(初發心至金剛三昧),即菩薩自最初發心至成道前之覺位。(十)佛地,指一切種智等諸佛之法完全具備之位。大智度論卷七十五載,此三乘共位之菩薩,依無漏智斷盡疑惑而開悟;如燈心燃燒,不一定於初焰或後焰燃燒,同理十地之斷惑亦不固定於任何一地,而係各自皆能至於佛果,故喻謂燋炷之十地。〔光讚般若經卷七之十住品、放光般若經卷四治地品、卷十三甚深品、大般若經卷四一五修治品〕
(二)歡喜等之十地:此說見於舊譯華嚴經卷二十三以下、新譯華嚴經卷三十四以下、仁王般若經卷上與合部金光明經卷三等。菩薩修行之過程,須經五十二位中之第四十一至第五十之位,即十地。菩薩初登此位之際,即生無漏智,見佛性,乃至成為聖者,長養佛智。並以其護育一切眾生,故此位亦稱地位、十聖。地位之菩薩稱為地上菩薩;登初地(初歡喜地)之菩薩稱為登地菩薩,初地以前之菩薩稱為地前菩薩,即指十住、十行、十迴向之地前三十心。據十住毘婆沙論稱,「地」意為住處,故十地又譯作十住。依新譯華嚴經卷三十四所舉者,十地之名稱如下:(一)歡喜地(梵 pramuditā-bhūmi),又作極喜地、喜地、悅豫地。(二)離垢地(梵 vimalā-bhūmi),又作無垢地、淨地。(三)發光地(梵 prabhākarī-bhūmi),又作明地、有光地、興光地。(四)焰慧地(梵 arcismatī-bhūmi),又作焰地、增曜地、暉曜地。(五)難勝地(梵 sudurjayā-bhūmi),又作極難勝地。(六)現前地(梵 abhimukhī-bhūmi),又作現在地、目見地、目前地。(七)遠行地(梵 dūrajgamā-bhūmi),又作深行地、深入地、深遠地、玄妙地。(八)不動地(梵 acalā-bhūmi)。(九)善慧地(梵 sādhumatī-bhūmi),又作善哉意地、善根地。(十)法雲地(梵 dharmameghā-bhūmi),又作法雨地。
又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賢聖覺觀品有四十二賢聖之說,其中第三十一至第四十位,即相當於前述十地,順次為:(一)鳩摩羅伽(逆流歡喜地),(二)須阿伽一波(道流離垢地),(三)須那迦(流照明地),(四)須陀洹(觀明炎地),(五)斯陀含(度障難勝地),(六)阿那含(薄流現前地),(七)阿羅漢(過三有遠行地),(八)阿尼羅漢(變化生不動地),(九)阿那訶(慧光妙善地),(十)阿訶羅弗(明行足法雲地)等。
此外,梵文大事(Mahāvastu)對十地亦另有異說。然十地之解釋固然不一,今據慧遠之大乘義章卷十四所釋:(一)歡喜地,又作淨心地、聖地、無我地、證地、見地、堪忍地。即初為聖者,遂起大歡喜心之位。(二)離垢地,又作具戒地、增上戒地。即捨離起誤心、破戒、煩惱垢等之覺位。(三)明地,依禪定而得智慧之光,並修聞、思、修三慧,使真理漸明之覺位。(四)炎地,捨離前三地之分別見解,以智慧火燒煩惱薪,因此而悟智慧之本體。即依其覺所起之阿含光,如珠之光炎之位。(五)難勝地,已得正智,難再超出之位。或謂已得出世間智,依自在之方便力救度難救眾生之位。(六)現前地,聽聞般若波羅蜜,而現前生起大智之位。(七)遠行地,又作方便具足地(無相方便地)、有行有開發無相住。即修無相行,心作用遠離世間之位。此位往上更無可求之菩提,往下更無被救之眾生,因此沈潛於無相寂滅之理,有不能修行之虞,此謂七地沈空之難。此時十方諸佛以七種法勸勵精進,再鼓起修行之勇氣,以進至第八地;此謂七勸。(八)不動地,又作色自在地、決定地、無行無開發無相住、寂滅淨地。不斷生起無相之智慧,絕不為煩惱所動之覺位。(九)善慧地,又作心自在地、決定行地、無礙住。菩薩以無礙力說法,完成利他行,即智慧之作用自在之覺位。(十)法雲地,又作究竟地、最上住。得大法身、具自在力之覺位。
菩薩地持經卷九之十二住中,十地相當於其第三歡喜住乃至第十二最上菩薩住;於同書卷十種性第七地之說,初地相當於第三淨心地,第二乃至第七地相當於第四行跡地,第八地相當於第五決定地,第九地相當於第六決定行地,第十地及佛地相當於第七畢竟地。此外,或謂初地相當於見道(通達位),二地以上相當於修道(修習位),或七地及其以前為有功用地,八地以上為無功用地。或初、二、三地為信忍,四、五、六地為順忍,七、八、九地為無生忍,十地為寂滅忍。或謂前五地為無相修,六、七地為無相修淨,八、九地為無相修果,十地為無相修果成。或初地為願淨,二地為戒淨,三地為定淨,四、五、六地為增上慧,七地以上為上上出生淨。如稱十地以前之階位為信地,則十地總稱為證地。
又十地之各地有入、住、出三心;入而未安住時為入心,久止其位之盛時為住心,近終入次位時為出心。成唯識論卷九謂,此十地依次修習施、戒、忍、精進、靜慮、般若、方便善巧、願、力、智等十波羅蜜(十勝行),依之各除異生性障、邪行障、闇鈍障、微細煩惱現行障、於下乘般涅槃障、粗相現行障、細相現行障、無相中作加行障、利他門中不欲行障、於諸法中未得自在障等十重障;各獲證遍行真如、最勝真如、勝流真如、無攝受真如、類無別真如、無染淨真如、法無別真如、不增減真如、智自在所依真如、業自在等所依真如。依此轉煩惱、所知二障,而得菩提、涅槃之果。其中初地至七地之菩薩,有漏心與無漏心相雜混合,故有分段生死與變易生死之分;八地以上之菩薩,唯有無漏心,故為變易生死。
天台宗謂別教、圓教皆各具十地之階位,然自別教初地之菩薩斷一品無明之觀點言之,其證智與圓教之初住同等,故謂初地初住證道同圓。因此別教初地以上之菩薩皆能成為圓教之行人,但實際上並無修成者,此謂有教無人。於華嚴宗,華嚴經探玄記卷九解釋十地,謂由根本言之,即屬果海不可說之性質者;由覺證之內容言之,有離垢真如;由覺智而言,即有根本、後得、加行等三智;由斷煩惱之觀點言,係為離開二障;自修行而言,有修願行乃至受位行;自所修之成就而言,初地修信樂行,二地修戒行,三地修定行,四地以上修慧行;自修行果位而言,有證位與阿含位;自十地寄乘而言,初、二、三地為人天乘,四、五、六、七地為三乘,八地以上為一乘,係寄其位以示行,相當於十波羅蜜;自十地寄報而言,係盡攝於閻浮提王乃至摩醯首羅天王等十王,心念三寶,引導眾生。
真言宗亦有十地之說,然於大日經中僅舉出第八地與第十地,金剛頂經亦僅說初地與第十地,故真言宗乃援引華嚴、仁王等顯教經論而一一設定十地之名目與內容。真言宗之十地可大別為深淺二義,淺略義之十地與前記所述顯教十地相同,深秘十地則歸結於密教之實義,即強調初地與十地並無高下之別,初地即極果,此因初地能悟極果之故。二地以上則分別顯示初地之總德,並對所判別之淺略、深祕二義加以解釋。又為表大日如來之果德,故以四佛四親近之十六大菩薩配以十地。又自本有與修生兩面解之,則本有無垢之十地,暗示所有眾生本具之菩提心無所限量,故無高下之別;而修生顯得之十地係依三密之行來斷三妄執而現本有之十地者,故欲至佛果,猶須斷一障。
日本淨土真宗謂,行者若得到他力之信心,即篤信彌陀救度力量之心,必定能成佛,其時內心充滿歡喜,故稱歡喜地。據世親之淨土論一書,菩薩為救度眾生,示現種種形相,此一階位稱為教化地。曇鸞之往生論註卷下謂,此為八地以上之菩薩所有,生於淨土而成佛之菩薩,得再依「還相迴向」之作用復入迷界。又教化地一語,意謂教化之場所,即指迷界。〔菩薩十住經、解深密經卷四、大寶積經卷一一五、十住毘婆沙論卷一、大乘莊嚴經論卷十三〕(參閱「十地斷障證真」426、「因分果分」2274、「菩薩階位」5221)
(三)聲聞之十地:即聲聞修行之階位,分為十種,即:(一)受三歸地,又作三歸行地。即入佛法受行三歸之位。(二)信地,又作隨信行地。即外凡資糧位中之鈍根者。(三)信法地,又作隨法行地。即資糧位中之利根者。(四)內凡夫地,又作善凡夫地。即內凡加行四善根之位。(五)學信戒地,又作學戒地。或指見道以上之信解者。(六)八人地,又作第八人地。乃見道十五心之位,即須陀洹向。(七)須陀洹地,即初果。(八)斯陀含地,即第二果。(九)阿那含地,即第三果。(十)阿羅漢地,即第四果。〔大乘同性經卷下、華嚴經孔目章卷三、釋淨土二藏義卷七〕
(四)辟支佛之十地:又作支佛十地、緣覺十地、獨覺十地。即辟支佛修行之階位,分為十種,即:(一)昔行具足地,又作眾善資地、方便具足地。即於過去之四生百劫等修苦行之位。(二)自覺甚深十二因緣地,又作自覺深緣起地。即不依師教而自覺十二因緣理之位。(三)覺了四聖諦地,又作覺四聖諦地。即覺了四聖諦理之位。(四)甚深利智地,又作勝深利智地。即起深智之位。(五)八聖道地,又作八聖支道地。即修八正道之位。(六)覺了法界虛空界眾生界地,又作知法界虛空界眾生界地、覺了法界等地。即覺了法界虛空界眾生界之相之位。(七)證寂滅地,又作證滅地。即證寂滅涅槃之位。(八)六通地,又作六通性地、通地。即證得漏盡等六通之位。(九)徹祕密地,又作入微妙地、徹微密地。即通徹緣起微密之理之位。(十)習氣漸薄地,又作習氣薄地。即斷習氣至漸漸微薄之位。〔大乘同性經卷下、證契大乘經卷下、十住心論卷五〕
(五)佛之十地:即佛地之諸德,計有十種,即:(一)甚深難知廣明智德地,又作最勝甚深難識毘富羅光明智作地。(二)清淨身分威嚴不思議明德地,又作無垢身威莊嚴不思議光明作地。(三)善明月幢寶相海藏地,又稱作妙光明月幢寶幟海藏地。(四)精妙金光功德神通智德地,又作淨妙金光功德神通智作地。(五)火輪威藏明德地,又作光明味場威藏照作地。(六)虛空內清淨無垢焰光開相地,又作空中勝淨無垢持炬開敷作地。(七)廣勝法界藏明界地,又作勝廣法界藏光明起地。(八)最淨普覺智藏能淨無垢遍無礙智通地,又作最勝妙淨佛智藏光明遍照清淨諸障智通地。(九)無邊億莊嚴迴向能照明地,又作無邊莊嚴俱胝願毘盧遮那光作地。(十)毘盧遮那智海藏地,又作智海陪盧遮那地。大乘同性經卷下(大一六‧六四九中):「此地是如來十地名號,諸佛智慧不可具說。善丈夫!佛初地者,一切微細習氣除故,復一切法得自在故。第二地者,轉法輪故,說深法故。第三地者,說諸聲聞戒故,又復顯說三乘故。第四地者,說八萬四千法門故,又復降伏四種魔故。第五地者,如法降伏諸外道故,又復降伏傲慢及眾數故。第六地者,教示無量眾生六通中故,又復顯現六種大神通故。謂現無邊清淨佛剎功德莊嚴,顯現無邊菩薩大眾圍繞,顯現無邊廣大佛剎,顯現無邊佛剎自體,顯現無邊諸佛剎中從兜率天下託胎乃至法滅,示現無邊種種神通。第七地者,為諸菩薩如實說七菩提分無所有故,復無所著故。第八地者,授一切菩薩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四種記故。第九地者,為諸菩薩現善方便故。第十地者,為諸菩薩說一切諸法無所有故,復告令知一切諸法本來寂滅大涅槃故。」以上聲聞十地、辟支佛十地、佛十地皆出自大乘同性經卷下,三者與菩薩十地,合稱為四乘十地。〔華嚴經探玄記卷三、華嚴經孔目章卷三、五教章通路記卷六〕 p419
(一)乃印度唯識學派之重要主張,我國法相宗之根本教義。謂一切存在之本性與狀態(性相),從其有無或假實之立場分成三種,稱為三性。說明三性之各別為「無自性空」之道理,則稱為三無性。係以解深密經卷二之一切法相品為根據而說者,為印度唯識學派所主張,後來成為我國法相宗根本教義之一,亦為華嚴宗等所採用。三性又作三自性、三性相、三種自相、三相等。此三者即: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三者略稱遍依圓。三無性又作三種無自性性、三無自性或三種無性等。三者即:相無性、生無性、勝義無性。
(1)法相宗之說:(Ⅰ)遍計所執性(梵 parikalpita-svabhāva),又作虛妄分別相、分別性。對於無實體之存在,計執為「實我」、「實法」而起妄執之心,此為「能遍計」。其被識所計度之對境,稱為「所遍計」。換言之,由此識與境,而誤認心外有實體存在,稱為遍計所執性。以其存在之相狀為迷心所現,故為「當情現相」之法。從真理之觀點而言,此性為無實在的「情有理無」之法,與全無實體的「體性都無」之法。有關遍計所執性,印度論師多有異說,法相宗係採用護法之觀點。就「能遍計」而言,安慧以有漏之全八識為能遍計,護法則主張以第六、第七識為能遍計。就「所遍計」而言,難陀視之為「實我實法」的「當情現相」,護法則以為是「依他起性」之「似我似法」,且以為從真如不可能成為迷情之對象而言,則不能視之為所遍計;但如從「依他起」存在之本體來說,亦可稱為所遍計。此外,就「遍計所執」而言,安慧主張是見相二分,而護法則認為於見相二分上,依迷情所起之「當情現相」方為遍計所執。
(Ⅱ)依他起性(梵 para-tantra-svabhāva),又作因緣相、依他性。「他」,即指由各種緣所生起之法。因是「緣合則生,緣盡則滅」之法,故如虛如幻,而非固定永遠不變之實在,故說「如幻假有」、「假有實無」,然此並非遍計所執而有之迷情,而係藉種種助緣而生者,亦即離妄情而自存之「理有情無」。此性有染分依他起性與淨分依他起性之別,染分指有漏的一切法;淨分指無漏有為的一切法。然「淨分依他」是從遠離煩惱之意義而言,淨分依他起性則包含在圓成實性中,故染分依他即是依他起性。
(Ⅲ)圓成實性(梵 parinispanna-svabhāva),又作第一義相、真實相。依他起性的真實之體(真如)乃遍滿一切法(圓滿)、不生不滅(成就)、體性真實(真實)者,故稱圓成實。真如離一切相(無相),一切法之本體悉皆真實,故為「真空妙有」;又此性僅能由覺悟真理之智慧而得知,故為「理有情無」。
以上三性具有不即不離之關係。若以蛇、繩、麻三物為喻,則愚人(能遍計)於黑夜中見繩,信以為真蛇(實我相之遍計所執性),遂心生恐怖;後經覺者(佛、菩薩)教示,而知非蛇(生空),僅為似蛇之繩(指依他起性之假有)。且更進一步了解實際所執著之繩(實法相之遍計所執性)亦不具實體之意義(法空),其本質為麻(圓成實性);繩(依他起性)僅為因緣假合,由麻而成之形態。
三無性乃根據佛之密意所立,即基於三性之說,又恐眾生執有,故顯示三性各具空義。據成唯識論卷九,三無性即:
(Ⅰ)相無性,針對遍計所執性而立。眾生既於世間之相處處計著,執為實有;為除此妄執,遂立「相無性」,謂一切法皆無自性。
(Ⅱ)生無性,針對依他起性而立。萬法乃從眾緣而生,為虛假之存在(緣生),故其性質不定。而不若佛教以外之學派或凡夫認為是自然生,故亦無如彼等所執之體性,例如幻化之事物。
(Ⅲ)勝義無性,針對圓成實性而立。真如乃根本無分別智之對象(殊勝之真理),故雖為一切存在之真本質,卻不受任何特定之性質所規定,已離我執、法執,猶如虛空一般。
此三無性之中,「生無性」、「勝義無性」乃針對「依他起」、「圓成實」之二性而說無性,故其體不能謂為空無。關於此二性依據何種觀點而說無自性,日本法相宗有二說。據南寺所傳,其體非無,但因離我法二執,故說意為無執(執空);據北寺所傳,依他起性之體如幻,圓成實性之體離相,由此觀點而言,可謂是虛假空、空寂空。故知二性之體乃超越有無之無(體空)。又生無性之「生」,南寺所傳意指自然生,而北寺所傳則解為緣生之意。
由以上三性三無性之說,而立「非有非空」之中道,即三性具有不即不離之關係,其中遍計所執性是情有理無,依他起性、圓成實性是理有情無,故合三性而明中道,是為三性對望之中道。又三性各具情有理無、假有實無、真空妙有(無相與真實)等性質,故設立每一性之中道,稱為一法中道。又觀三性之存在為唯識無境,稱為唯識三性觀、三性觀行。即遍計所執性為虛妄之唯識性,圓成實性則為真實之唯識性;依他起性為世俗之唯識性,圓成實性則為勝義之唯識性。說明觀此三性之順序、方法者,稱為五重唯識觀。此外,悟入三性之順序有遍依圓、依遍圓、圓依遍三種。
(2)華嚴宗之說:法相宗係以一切事物性質與狀態之相異點,即「性相隔別」之立場而立三性說;對此,華嚴宗則基於「性相圓融」之立場而論三性,從根本上說,認為一切存在(諸法)無非是真如所現。即:圓成實性之真如有「不變」與「隨緣」之二義。「不變」,即遠離生滅變化之義;「隨緣」,即隨染淨之緣而各個存在。依他起性,自其體上言,是為真如,以其超越生滅,故為「無性」,然由因緣而生,故為「似有」。遍計所執性則由凡夫妄情誤執心外有實我實法之存在,故為「情有」;然其「我」、「法」之相,於理不可得,且因真如無妄染,故為「理無」。此不變、無性、理無三者,稱為「本三性」;而隨緣、似有、情無三者,稱為「末三性」。
至於三性之同異,自本三性之意義言,真如隨緣之一切現象(諸法)即真如,故稱三性不異;自末三性之意義言,亦因真如隨緣而成為諸法,故亦說三性不異。然就本三性「諸法即真如」、末三性「真如即諸法」之意義而言,則本末之三性,其義不一。
(3)據真諦所譯攝大乘論之說:分別性意指所分別之境,依他性意指能分別之識,而此分別性之境是無,故依他性亦不可得,其不可得乃為「有」之真實性。〔解深密經卷二、成唯識論卷八、唯識三十頌、瑜伽師地論卷七十四、顯揚聖教論卷六、三無性論卷上、梁譯攝大乘論釋卷五、唐譯攝大乘論釋卷四、華嚴五教章卷四〕(參閱「三無性」627、「四分」1663)
(二)就善、不善等之性質,分一切諸法為善、不善、無記等三性。(1)善(梵 kuśala),能順益此世、他世之法。依俱舍論卷十三,善分四種:(Ⅰ)勝義善,即真解脫、擇滅涅槃。涅槃安穩,於一切法中其體最尊。(Ⅱ)自性善,即慚、愧及無貪、無瞋、無癡三善根。不待相應及其餘之等起,體性本善,猶如良藥。(Ⅲ)相應善,不與慚等相應即不成善性,如水之雜藥。(Ⅳ)等起善,由自性、相應善而等起之法,譬如牛飲甘草之汁而生甘美之乳。俱舍論光記卷二則分善為生得、加行(聞、思、修)、無漏(學、無學、勝義)等三類。
(2)不善(梵 a-kuśala),又作惡。指能違損此世、他世之法。依俱舍論卷十三載,不善有四種:(Ⅰ)勝義不善,即生死之法。生死中之諸法皆以苦為自性,極不安穩,猶如痼疾。(Ⅱ)自性不善,指有漏中之無慚、無愧與貪等三不善根;其體不善,猶如毒藥。(Ⅲ)相應不善,與自性不善相應之心、心所法,如水中摻毒。(Ⅳ)等起不善,由自性、相應不善所等起之法,如毒藥所引生之乳。俱舍論光記謂不善唯有一種。
(3)無記(梵 a-vyākrta),非善非不善,不能記為善或惡,故稱無記。或以不能牽引異熟果(善惡之果報),不能記異熟果,故稱無記;惟此說僅適用於有漏法。俱舍論光記卷二分無記為有覆、無覆二種,無覆復分異熟、威儀、工巧、通果、自性、勝義六種,故總為七種。
此外,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三分善為自性、相屬、隨逐、發起、第一義、生得、方便、現前供養、饒益、引攝、對治、寂靜、等流等十三種,卷四分不善為自性、相屬、隨逐、發起、第一義、生得、方便、現前供養、損害、引攝、所治、障礙等十二種,分無記為自性、相屬、隨逐、發起、第一義、生得、方便、現前供養、饒益、受用、引攝、對治、寂靜、等流等十四種。〔順正理論卷四、大毘婆沙論卷五十一、卷一四四、卷一九七、雜阿毘曇心論卷一、成唯識論卷三、成唯識論述記卷五末、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五本〕(參閱「善」4873、「無記」5107)
(三)成實論卷十四所舉阿羅漢之三性,即:(1)斷性,阿羅漢住於有餘涅槃,斷除一切煩惱。(2)離欲性,遠離三界之欲。(3)滅性,斷滅五陰相續,入於無餘涅槃。 p563
指屬於佛、法、僧三寶之物。即:(一)佛物,如佛像、殿堂、香華、佛衣、幡蓋之類,凡屬佛之信施物,皆不得移作他用,移用者犯盜罪。四分律行事鈔卷中之一舉出四種佛物:(1)佛受用物,供給佛所受用之堂宇、衣服、床帳等。(2)施屬佛物,施予佛之錢寶、田園、人畜等。(3)供養佛物,供養佛之香燈、華幡、供具等。(4)獻佛物,供獻予佛之醫藥、飲食等。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一則舉出六種佛物,前四種與上記之四種相同,其餘兩種為:(1)佛寶物,專門供養佛之物。佛在世時,為佛之色身所用;佛入滅後,為佛之法身所用。(2)局佛物,即唯限於一佛之物,如供養釋迦像者不得移作供養彌陀,或本欲造佛像之材不得用以刻造僧像或天神菩薩等像。
(二)法物,如經卷、紙筆、箱函、簏巾之類,凡此經物,不可回改別用。四分律行事鈔同卷又舉出四種法物:(1)法受用物,指軸帙、箱巾、函帕等物。(2)施屬法物,施予法之田園等。可分為二分,一分施予經,一分施予讀誦經典者。(3)供養法物,如供養經卷之香花等。(4)獻法物,如供養經卷之飲食等。菩薩戒本疏於上記之外,另舉出兩種,即:(1)法寶物,即置於塔中,專門用以供養法寶之物。(2)局法物,如欲書寫大品經之材不得移作書寫涅槃經。
(三)僧物,指僧房、田園、衣鉢、穀菜之類。僧物有二種,其一為常住物,如寺舍、樹林、廚庫等。其二為已定其處者,即不得移往他處之物。行事鈔同卷舉出四種僧物:(1)常住常住物,固定為一寺一所所分用之廚庫、寺舍、眾具、花果、樹林、田園、僕畜。(2)十方常住物,如飯餅等為十方眾僧所共用之物。(3)現前現前物,無論衣藥房具等,凡為施主臨時施予現前之僧,而由該僧受用之物。(4)十方現前物,如施主臨時所施而為十方僧所分用之物。菩薩戒本疏則舉出五種:(1)僧寶物,施主置於塔中以供養第一義諦僧之物。(2)常住僧物,即行事鈔所說之常住常住物及十方常住物。(3)十方現前僧物。(4)眾僧物,此二項合之,即行事鈔所說之十方現前物。(5)己界局僧物,如施予此寺寺僧之物不得轉施他寺。由是可知,於三寶物,若偷盜、轉用、借貸不還,則依其輕重而治其罪。〔顯揚大戒論卷三、釋氏要覽卷中、摩訶止觀卷八下、止觀輔行傳弘決卷八之三、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四〕(參閱「佛物」2637、「法物」3362、「僧物」5736) p703
為天台宗融攝一切諸法而立三千數目時之用語。「如是」,表示指示之詞。天台宗賅攝萬法,上自佛界,下至地獄界,總有十界,十界之性各具十界,相乘而為百界,其百界一一具有「相、性、體、力、作、因、緣、果、報、本末究竟等」十種如是,故稱千如是。再以之乘三種世間,則有三千,乃成天台宗所立諸法實相之數。然百界千如並非固定數量之語,因理實各具諸法無量,故百千之數即顯示畢竟無數之量;又因十如是能以三轉讀顯證三諦之圓理,而百界千如即三諦實相,故亦可表示圓融三諦之理。〔法華玄義卷二〕(參閱「十如是」427、「三轉讀文」695) p736
梵語 an-upalambha。為空之異名。指無論如何尋求,皆不能得知。佛教謂一切諸法之存在並無固定不變之形態,若推察尋求之,皆不可得,稱為不可得空。故知此一名詞包含下列四義:(一)不可能。(二)不存在。(三)無自體存在之執著,如「諸法不可得」。(四)對於不確定而無本質之物,求亦不可得。(參閱「四不可得」1659) p963
梵語 madhyamā-pratipad,巴利語 majjhima-patipadā。即離開二邊之極端、邪執,為一種不偏於任何一方之中正之道,或觀點、方法。又作中路,或單稱中。中道係佛教之根本立場,於大、小二乘廣受重視,故其意義雖各有深淺,但各宗以此語表示其教理之核心則為一致。中道之意義稱中道義,中道之真理稱中道理。中道教(三時教之一)即指中道之教說,以中道為旨之立場稱為中道宗(法相宗主張唯識中道,並自稱為中道宗),觀中道稱為中道觀(全稱中道第一義諦觀,為三觀之一)。又因中道乃表示宇宙萬有之真實相,故就中道即實相之意義而言,稱為中道實相。
(一)在阿含教說而言,因八聖道之實踐是遠離快樂主義與苦行主義等偏頗之生活態度,由此得以完成智慧,趣入菩提涅槃,故稱八聖道為中道。若正確理解十二緣起之真理,因而遠離常見(認為眾生生命主體之我為永遠存續者)與斷見(認為死後全歸滅無),或有見(自然之立場、世間之常識)與無見(虛無主義)等偏頗之看法,故正觀十二緣起,是謂住於中道之正見。前者為釋尊初轉法輪時所說,乃屬實踐上之中道;後者則為思想上之中道。
(二)在部派佛教而言,大毘婆沙論卷四十九、成實論卷十一等,繼承阿含教說之立場,謂中道遠離斷、常之二見。
(三)大乘中觀派之主張,以般若波羅蜜為根本立場,以遠離一切執著、分別而無所得者為中道。據中論卷一觀因緣品載,緣起之理法是打破生、滅、斷、常、一、異、去、來等八種邪見(八邪、八迷、八過、八計、八謬、八事之戲論),而闡明空之真理;萬有以順此緣起道理而存在,故離八邪,本無實體,不為執著之對象。如此,離八邪而住於無得正觀,稱為中道,此即八不中道、八不正觀、無得中道、八不中觀。此「八不」即指否定生滅等八邪之不生、不滅、不斷、不常、不一、不異、不去、不來。由此得破一切邪執,而顯現諸法實相。八不之中,不生、不滅是其根本,故特別以不生包攝八不。據吉藏之中論疏卷二,不生是破嬰兒闡提,不滅是破邪見闡提,不斷是破斷見之聲聞,不常是破常見之聲聞,不一、不異是破外道,不來、不去是破獨覺及初發心菩薩之各種邪執。
三論宗基此八不中道之說,說三種中道,即中論疏卷一中就八不中道與二諦之關係加以說明:(1)俗諦中道(世諦中道),從依因緣假合而存在之現象面來說,萬法無實體,是空,但卻以假有之現象存在,故為無生滅之生滅,生與不生俱不可說。(2)真諦中道,從存在本體之真實面來說,萬法皆是假有現象之存在,本體畢竟空,故為生滅之無生滅,不生與非不生俱不可說。以上兩者稱二諦各論之中道。(3)二諦合明中道(非俗非真中道),所謂無生滅之生滅或生滅之無生滅,其實既非生滅,亦非無生滅,而是超絕言語思慮之畢竟空。
又據三論玄義卷下謂,中道有一中乃至四中之別。即以中道為唯一清淨道是為一中,中道配以二諦而論,分「世諦之中」、「真諦之中」是為二中,「二諦之中」再加「非真非俗之中」是為三中。四中即:(1)對偏中,對斷、常等偏見所說之中。(2)盡偏中,即指滅盡上述之偏見,而顯出中道之意義。(3)絕對中,所顯現之中乃超絕言語思慮之不偏不中者,故假名為中。(4)成假中,由非有非無之絕對中,反能成立現象假有之存在(有無),為教化眾生之方便。
(四)天台宗立空假中三諦之說,主張一切諸法乃超越空、假之絕對,且其本體非為言說思慮之對象,此即中諦。此中諦為化法四教中之別、圓二教所說,但別教視三諦為各個獨立之真理(隔歷三諦),空、假二諦為現象面,中諦為本體面,此種釋法稱之為但中;圓教則視三諦並非孤立,一諦之中具足三諦,三者圓融無別(圓融三諦),為即空、即假、即中之中諦,故稱為不但中。又通教雖不言三諦,但所說之空理中,已包含中道,故通教亦稱含中之教。此外,天台宗主張中道之理為宇宙之真實相狀,悟其理即能自由自在趨向佛乃至地獄之十界,此即應受教化者之機而變化姿態,以應化之本源含中道之理,故稱作中道應本。藏教與通教之菩薩並不具此種能力。前者唯伏見思之惑,而不斷盡,以此惑為因而受生三界(伏惑行因);後者以誓願力扶持煩惱之習氣,生於三界而教化眾生(誓扶習生)。
(五)唯識宗立有、空、中等三時教之教判,如解深密經等所說,遠離有、空二邊(兩極端),而完全彰顯非有非空之中道真理之教,稱為中道了義教;偏於有、空之教,稱為不了義教。其所謂中道即唯識中道,即:(1)凡夫所以視有情實體生命之我與構成萬有要素之法為實在,皆因迷情之妄執所致,故是「情有理無」,為「非有」。(2)萬有為因緣之假和合,係由阿賴耶識所變現,即識是「理有情無」,為「非無」。(3)萬有無固定之本性(自性),是為空,故能自在變現,即空是「真空妙有」,為「非無」。依此,宇宙之真相即以「非有非無」(非有非空)之中道把握之,作此主張者稱為中道了義教。據三性之說,此所謂之我與法即為遍計所執性,識為依他起性,空為圓成實性之義。
又日本方面,執空說之南寺主張三性對望中道(三性相對中道、言詮中道)之說。即依真如之圓成實性(實有)而有依他起性(假有)之現象,再有遍計所執性執其現象之相為實有,故遍計所執性為非有,依他起性與圓成實性為非無。此三性乃同立於一法(一事物)上之三性,若由三性相望之立場言,則此法係「非有非無」之中道,此即三性對望中道之義。對此,體空說之北寺主張一法中道(離言中道)之說。即各就三性中之一性,立中道之義。例如遍計所執性是情有,故非無;然因其理無,故亦非有。亦即自具中道之立場言,三性之每一性皆顯示中道之義。但亦有人主張,一法中道說中之遍計所執性乃屬凡夫之迷情,故不可立於中道。
主張三性相望之中道,以係於言說之上而論中道,故稱為言詮中道。一法中道則主張一切存在之本來實相,乃是斷絕言語思慮、非有非空之中道,亦為絕對存在之中道,故稱為離言中道。二者合稱二重中道。前者是教化他人之中道,後者是表顯自內證之中道。此外,中道一語,亦用於指能觀之智或所觀之理等情形。〔雜阿含經卷十二、中阿含經卷五十六羅摩經、轉法輪經、大寶積經卷五、瑜伽師地論卷七十八、大智度論卷四十三、維摩經文疏卷二十一、摩訶止觀卷三上、卷五上、卷七上、天台四教儀集註卷下、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總料簡章〕(參閱「二重中道」205) p1030
梵語 catvārah pratyayāh。為佛教阿毘達磨(論)中所整理出之因緣論。即賅括一切有為法之生起所憑藉之四種緣。四緣常與「六因」同時論述,「四緣」係從「果」之產生而考察各種「因」之起源,「六因」則側重說明業報得以產生之條件。佛教各宗對因緣論之看法各異,以大小乘而言,小乘中較具代表性者為說一切有部(發智論、大毘婆沙論)及俱舍宗(俱舍論),大乘以唯識宗(成唯識論)之說為主。四緣,即因緣(梵 hetu-pratyaya)、等無間緣(梵 samanantara-pratyaya)、所緣緣(梵 ālambana-pratyaya)、增上緣(梵 adhipati-pratyaya),大小乘皆說之,惟說法互異;六因,為能作因、俱有因、同類因、相應因、遍行因、異熟因,主要是發智論、大毘婆沙論、俱舍論等小乘論書所說。小乘並把能作因包含四緣中之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而將因緣一項開演為其他之五因。若將四緣、六因、五果等三學說並舉,則可合為佛教因果論之完整思想。茲略述大小二乘之四緣說:
(一)小乘之說:(1)因緣,即產生自果之直接內在原因,例如由種子而生芽,種子即是芽之因緣。其「因緣」一詞,「因」亦作「緣」解。於佛教因緣論中,通常將引生結果之主要條件稱為「因」,次要條件稱為「緣」。於此,則強調「因」亦為眾多條件之一,故稱「因緣」,非尋常所謂「因與緣」之義。又此緣可適用於精神與物質等一切現象。(2)等無間緣,又稱次第緣,即心、心所之相續中,由前一剎那讓路而開引後一剎那生起之原因。亦即心、心所於「過去」之前一剎那滅謝,復給予「現在」之後一剎那生起之力用。所謂「等」,謂「前念」既滅,「後念」繼生,二念之體用同等,反之,若前一剎那為善心聚,後一剎那為惡心聚,則其前後剎那之相望則相異而非同等;所謂「無間」,謂前後二念之間,念念生滅,剎那不停,而無有間隔。此緣僅適用於精神現象,為認識活動得以發生之條件。(3)所緣緣,略稱緣緣,指心、心所所攀緣之一切對象,亦即一切外在事物對內心所產生之間接、直接之緣。例如眼識必以一切色為所緣緣,耳識必以一切聲為所緣緣,乃至意識必以過、現、未等一切法為所緣緣。(4)增上緣,指上述三緣以外一切有助於或無礙於現象發生之原因條件。
佛教將一切萬法分為心法、心所法、心不相應行法(其性非色非心,而與心不相應的有為法)、色法、無為法等五大類,稱為「五位」。若就五位之生起與四緣之關係而言,心法及心所有法(精神現象)之生起,須具備四緣全部;心不相應行法(小乘分之為十四種)中之「無想定」與「滅盡定」之生起,僅須因緣、等無間緣、增上緣,而無所緣緣,此因無想與滅盡二定既屬於無心定,已無心識作用可言,而所緣緣則須以心識為產生作用之相應條件,故此二定之生起不具所緣緣;心不相應行法其餘之十二法與色法(一切物質現象)之生起,皆僅須因緣與增上緣,此因色法與其餘十二種心不相應行法既無心識作用,故無所緣緣,其生起之前後兩相亦非同等,且無固定之相續次序,故無等無間緣;無為法乃無有生滅變化之諸法真實體性,自然無生起之原因條件可言,故在四緣的範圍之外。
又若以時間、空間而言,等無間緣屬於時間之因素,所緣緣屬於空間之因素,因緣及增上緣則通於時空二者。又小乘既於四緣之外另立六因之說,則四緣與六因之關係後世亦異說紛紜。如俱舍論寶疏(法寶撰)卷七力主六因與四緣互攝之說,即如上記所言能作因包含等無間、所緣、增上等三緣,俱有因等其餘五因通攝因緣。另如俱舍論光記(普光述)卷七則認為四緣賅攝之範圍較寬,六因較狹,故四緣能含攝六因,六因不能含攝四緣。即俱有因等五因與因緣固可互相通攝,然能作因唯通於增上緣,而未能含攝等無間、所緣二緣。
(二)大乘之說:(1)因緣,指一切有為法中能親生自果者,如麥種生麥,稻種生稻。此因緣之體性有二:1.種子,指第八阿賴耶識中所含藏的善、染、無記等一切法;此種子於異時能引生自類之種子(稱為種生種),於同時能生起自類之現行(稱為種生現)。2.現行,指眼、耳、鼻、舌、身、意、末那等七轉識之現行能熏成本識(即第八識)中之自類種子(稱為現熏種)。(2)等無間緣,謂心、心所之生起係由前念引生後念,念念相續,無有間隔,此說與小乘大致相同,惟唯識宗主張八識之體各自有別,故各自產生前後無間之相續關係;小乘則認為異識之間亦可互相形成等同無間之相續關係。(3)所緣緣,凡心、心所之對象成為原因,而令心、心所產生結果之時,心、心所之對象即稱為所緣緣。唯識宗特分為親所緣緣、疏所緣緣兩種。如成唯識論卷七所說(大三一‧四○下):「若與能緣體不相離,是見分等內所慮託,應知彼是親所緣緣;若與能緣體雖相離,為質能起內所慮託,應知彼是疏所緣緣。」此乃小乘未談及之深義。(4)增上緣,亦如小乘所說,指上記三緣以外的一切法生起之原因條件。惟此緣範圍甚為寬廣,如小乘所說之六因,悉得攝入此中。
若就諸法之生起與四緣之關係而言,大乘認為色法與諸種子之生起,僅須依因緣與增上緣,此因色法與種子皆非緣慮之法,故無所緣緣;又以多類俱轉而無前後齊等之故,而無等無間緣。心法、心所法則與小乘看法相同,須具備全部四緣而後生起。〔大毘婆沙論卷二十一、瑜伽師地論卷五、卷三十六、顯揚聖教論卷十八、順正理論卷十八、顯宗論卷十、成唯識論了義燈卷六本、大乘義章卷三〕(參閱「六因」1256、「緣」6123) p1832
日本佛教用語。與「本寺」相對稱。指別院,即本寺所屬之寺院,在日本江戶時代本末制度確立以來,末寺之性質方才固定。在此以前,本、末寺之關係完全以政治、經濟為基礎,未必是依宗派之關係而連結。至於規定諸宗之法度必須嚴守本末關係,則形成本山、本寺、中本寺、直末寺、孫末寺等上下儼然之統屬關係。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由於宗教法人令之施行,統屬體制始告衰微。自此,末寺方才打開獨立之道。〔百鍊鈔卷七〕1940
梵語 kapāla。指已燒土器之總稱。即由粘土製成固定之形狀後再加以燒焙者。瓦,除用於屋頂之外,還可製成有圖紋浮雕之塼(甎),用以裝飾壁面。甎瓦,梵語 istā-maya,煉瓦製成之意;瓦鉢,巴利語 mattikā-patta,mattikā 含有土壤或粘土之意。於漢譯佛典中之「瓦」字,除指土器外,尚有土塊之意。法華經卷二譬喻品(大九‧一五下):「生受楚毒,死被瓦石。」製瓦之素材,據佛般泥洹經卷下(大一‧一七○中):「以黃金、白銀、琉璃、水精墼為壁。亦以四寶為柱,黃金瓦、白銀瓦、琉璃瓦、水精瓦。」可知其材料有多種,惟我國所稱之琉璃瓦,係指塗上釉藥之土瓦。
我國自周代以來均有瓦殘留下來。六朝時,受印度、西域之影響,瓦上刻有蓮花、忍冬等圖樣。至唐代,更出現唐草紋;又宮殿、佛寺盛行採用黃、碧、藍等色之釉瓦。明代時,有舌形下垂之瓦產生。
此外,朝鮮之瓦,於三國時代受我國六朝之影響,至新羅時代更為優雅,其巴瓦(疏瓦、[足*(梳-木)]瓦)周圍有珠紋、寶相花紋,或僅為素紋;又有裝飾用之鬼瓦、鴟尾。日本之瓦,於崇峻天皇元年(588)由百濟國之寺工(建築寺院之工人)傳入。首先用於寺院,故「瓦葺」即指佛寺。〔梵語雜名、天工開物卷中、日本建築辭彙(中村達太郎)〕 p2043
為史前宗教之主體。於法國西南部、西班牙西北部、西西里島及烏拉爾山脈南段等原始社會遺址之石洞深處,發現約西元前三萬二千年至西元前一萬七千年石器時代之宗教遺蹟,其中有動物及人型之狩獵繪畫與雕刻。人型多為女性,輪廓簡單,體態突顯。法國阿里埃(Ariege)地區之特魯瓦弗雷爾洞(Trois Frères)中所發現舊石器時代之石雕像,附戴獸形面具作舞狀,有人以為係巫師作法之形像,而名之為「作神舞之驅邪者」;亦有以為係主宰眾獸之神,而稱之為「獸主」;或有以為是主持受孕之神。凡此,均顯示初期之宗教觀念與當時狩獵經濟有直接關係,反映人類將求食、生殖寄望於法術及宗教。
小亞細亞之安納托利亞(Anatolia)薩塔勒許余克(Çatal Hyyyk)之新石器時代遺址(西元前七○○○年)中,發現有四十個神壇,說明此時已出現排成序列和層次之崇拜儀式,主神皆為女神,神壇間飾以雄牛與女性乳房造型圍成之圈,圈內放置兀鷹、狐狸之頭骨及野豬之下頷骨。經專家鑑定,認為此代表繁殖與死亡關連之象徵,充分表現此時之宗教觀念已反映畜牧經濟之意識型態,動物不再為獵取之對象,甚至進而為崇拜之對象;除求食與生殖外,已開始重視死亡問題;擬人神觀念已漸漸形成,擁有較繁複之宗教儀式,而不再以準宗教現象之法術為主。
我國舊石器時代之山頂洞人與新石器時代之西安半坡村墓葬亦顯示,當時已有明顯之靈魂觀念及一定形式之宗教性葬儀,例如遺骸頭部均朝向固定方向。前者屍骸上撒有紅色赤鐵礦粉末,後者墓穴中尚有豐富之早期陪葬品。p2139
佛陀成道後,於鹿野苑初轉法輪度化憍陳如等五比丘,此乃佛教僧團形成之嚆矢。於僧團中,佛陀為比丘訂定理想之生活方式,即以「四依法」為生活準則:(一)常行乞食,於每日午前行乞食一次以充腹。(二)著糞掃衣,於塚間、尸林、糞堆處拾得廢布而製成之衣。(三)依樹下坐。(四)用陳棄藥,陳棄藥,係指由排泄物製成之藥物,或指人所捨棄不用之各種藥材等;為比丘發病時所依用之藥物。佛教比丘依此四法而修行,則令人安於不貪愛、無執著之生活。
就四依法而言,則知當時僧團經濟分配,基本上以平等互利,共得共分為原則,所謂「利和同均」,即於僧團中無高下之別,一切平等分利。其後,佛陀度化耶輸伽童子後,應其父迎請供養及施衣,又接受頻婆娑羅王布施竹園,聽許居士建造講堂、僧房,布施田畝、果園等,故僧團經濟生活即由最初之乞食演變為受請、應供,由著糞掃衣,演為「受衣」等。
有關僧伽團體生活之規定,於犍度中有詳細說明,此係佛陀涅槃後,教團之長老將有關受戒、布薩、安居等僧團內之儀式作法,與日常生活之規定條文,加以分類整理而成者。其中,三種較重要儀式,即:(一)進具之作法,規定出家受具足戒法之儀式。(二)布薩之儀式,布薩即令同住之比丘於固定日期中,集會一處或齊集布薩堂(梵 uposathāgāra),禮請精熟律法之比丘,誦念全部之波羅提木叉(若遇八難等諸緣,則僅誦念其中一部分即可),以反省或於眾前懺悔過失,使比丘均能長住於淨戒中,長養善法,增長功德。(三)安居,印度每年夏季雨期長達三月之久,此三個月間,出家比丘禁止外出遊方而聚居一處以致力修行,稱為安居。此為避免雨季期間外出,踩殺地面之蟲類及草樹之新芽,而招引世譏,故於安居期間,制定布薩、自恣、迦絺那衣等儀式。
此外,於僧團中為防止僧伽惡行,而維持僧團秩序及發展,以期佛法久住,佛陀遂制戒設律。有關僧團制度之戒律,詳載於律藏中,然因部派之不同,律亦有五部之別,惟其基本精神,則不出十義,稱為結戒十義。據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一載,十義即:(一)攝取於僧,(二)令僧歡喜,(三)令僧樂住,(四)降伏破戒,(五)慚愧者得安,(六)不信令信,(七)信者增長,(八)斷現在有漏,(九)斷未來有漏,(十)令梵行得久住。又戒律依受持對象之不同而分為:比丘戒、比丘尼戒,沙彌、沙彌尼十戒、式叉摩那六法戒,優婆塞、優婆夷在家戒(三歸、五戒、八關齋戒)、菩薩戒等。〔四分律卷一、卷三十二、卷四十一、五分律卷一、摩訶僧祇律卷一、十誦律卷三十九、根本說一切有部目得迦卷七、卷九〕(參閱「布薩」1910、「安居」2398、「佛教教制」2683、「戒」2896、「受戒」3101) p2220
梵語 mudrā,巴利語 muddā。音譯作母捺羅、慕捺羅、母陀羅、牟陀羅、目陀羅。又作手印、契印、印契、密印、印。即密教用來標示曼荼羅海會中佛、菩薩、天部等諸尊各自之內證三昧及本誓之外相。亦指修行者為相應於諸尊之本誓,以成就三密涉入之境地所結之手印。此外,諸尊所執之器物,亦稱印相。印,信之義;即印可決定、決定不改、標幟之義。顯教多用為印章、捺印、印可之義,密教則多指標幟之義,象徵諸尊內證本誓之功德。又密教所說之印,以廣義而言,大曼荼羅、三昧耶曼荼羅、法曼荼羅、羯磨曼荼羅等四曼荼羅皆稱為印;此蓋因四曼荼羅皆為法界標幟之故。狹義言之,則僅指四曼荼羅中之三昧耶曼荼羅,三密中之身密、諸尊之三昧耶身。而於一般密教典籍中,印契或印相一詞多指狹義用法。凡夫眾生之煩惱未斷,若身持本尊之密印,口、意二密亦與本尊相應,則由三密相應加持之力,而與本尊相互涉入,得成就悉地。故印之意義,於密教而言,即指身、口、意三密中之身密。
在密教之前,印度所行之印契較常用者有:「施無畏印」,乃右手開啟,掌心朝外,舉於肩側之相;「轉法輪印」,乃置兩手於胸側,右掌與左掌相反,左右諸指輕觸之相;「觸地印」,坐相,乃右手向地垂之相,又稱降魔印、破魔印,為佛陀成道時之相;「禪定印」,乃兩手悉展五指,左掌疊於右掌下,呈冥想思惟之相,又作法界定相;「施願印」,乃右手伸展,掌心向外之相,又作與願印、施與印。
密教之印契極多,通常以六種拳與十二合掌為基本印(印母)。又一般修法中,多以十八契印為觀法時之基本印相。關於印相之種類,據大日經卷六本尊三昧品、大日經疏卷二十所舉,印相可分為有相(有形)、無相(無形)二種:(一)有相,即簡別諸相而住於一相;又可分為二種:(1)手印,即諸尊所持之印,如金剛界大日如來之智拳印、胎藏界大日如來之法界定印等。(2)契印,即諸尊所執之器物,亦即標示諸尊本誓之器杖、刀、蓮花等三昧耶形,如觀音之蓮花、文殊之利劍等。(二)無相,即不偏於一相而具足一切相,亦即舉手投足皆為密印之境界。此無相之印相,契達印相之實義,為深祕中深祕之印。關於手印與契印之區別,就淺略而言,結於手上之印,稱為手印;描畫之印相,稱為契印;就深祕而言,手印指諸尊及修行者所結之印相;契印指諸尊之三昧耶形以四種曼荼羅中之三昧耶曼荼羅為印。
又密教中對結印之兩手及十指有特殊之稱呼,一般稱兩手為二羽、日月掌、二掌;稱十指為十度(十波羅蜜)、十輪、十蓮、十法界、十真如、十峰。並將兩手配於金剛界與胎藏界,或配於定與慧、理與智等;將五指配於五蘊、五佛頂、五根、五字、五大等;十指配於十度。列表如右。
此表中之五指配於五大,係根據大日經卷四密印品之說而來。又十指配於十度之順序有二說,一說出自金剛智、善無畏所譯之經論,如上表之十度(一);一說出自不空所譯之經論,如上表之十度(二)。
印相能標示諸尊之內證、本誓,故由一指之屈伸結印,即能令法界震動,凡聖同會。十指代表十法界,為曼荼羅之總體,故將十指屈伸離合可結成任何之印。凡夫眾生雖未斷除煩惱,但所結印相之力用與聖力相等,能驅使諸賢聖及諸天鬼神。又由密印之功力,能使護法之明王善神至修行者之身旁加以護持,並成就所願。由於印相之功用甚大,故於結印時應恭敬慎重,修行者在結印前須先稟承師傳,否則不但所結之印失去功用,又會受「越三昧耶」之重罪。此外,結印修行時,為防止鬼神惡魔之擾亂,故應避免在顯露之處結印,而以袈裟、淨巾、衣端、法衣之袖等遮覆。又印相原為威儀行事上的身體動作,例如說法印,即以手的擺動來結印幫助說明;定印,係將兩手置於趺座之上,以便利心之安定。
印相最早時並無固定軌則,密教興起後,採取印度教之行事而有印相之說,並進一步闡釋印相之意義及利益。印相由於各種儀軌成立時間上之先後差異,及印度、尼泊爾、我國等各地傳承之不同,而產生諸多差異。又密教金剛界、胎藏界兩部曼荼羅諸尊之根本印不一,及依修法儀式而結之印相亦各異,致使印相之種類繁複難計。現今一般所用的佛菩薩之印相較重要者有;金剛界大日如來之智拳印、胎藏界大日如來之法界定印、阿彌陀佛之力端定印(又作彌陀定印)、來迎佛之安慰印、施無畏印、與願印、吉祥印、合掌印等。此外,以同一尊佛菩薩而言,顯教之印相與密教之印相亦時有不同。〔陀羅尼集經卷一、略出念誦經卷一、蘇悉地羯囉經、阿閦如來念誦供養法、毘沙門天王軌、蓮華部心軌、大日經疏卷十三、卷十四〕(參閱「手印」1412) p2231
(一)梵語 astiva-niśrita,巴利語 atthitā。指執著於有之偏見。又作常見。即妄執世間萬物皆具有恆常不變的實體之見解,如認為吾人固定不變,我體常存;又如主張「人常為人,畜生常為畜生,貧富恆常不變動」等說法,皆屬有見。法華玄贊卷四本(大三四‧七二五中):「若有者,執我後身為有,常見也;若無者,執我後身為無,斷見也。」〔雜阿含經卷二、中阿含經卷二十六、法華經方便品、大智度論卷七、大毘婆沙論卷二○○、法華經義疏卷四〕
(二)梵語 sanidarśana。為「無見」之對稱。見,為眼觀照根色之義;以色眼有「見」,故稱有見。〔俱舍論卷二〕(參閱「常見」4526) p2431
世上一切事物,皆無常住不變之固定實體,一切既由因緣而生,又隨因緣而滅,此種具有生滅變化之現象,稱為有為轉變。又以其無常輪轉不息,故稱無常轉變或有為無常。成唯識論卷二(大三一‧六上):「有為法因緣力故,本無今有,暫有還無,表異無為,假立四相。(中略)初有名生,後無名滅,生已相似相續名住,即此相續轉變名異,是故四相皆是假立。」由上所述,可知有為法由因緣而起,具有生、住、異、滅四相,以其轉變無常,故唯識家認為四相皆為權假而立,此即有為轉變之義。此外,據俱舍論卷四之詮釋,所謂轉變,即於相續流轉中,前與後相互變異;故有為法之四相,即具有轉變之義。 p2447
梵語 bhava-abhava。為有與無之並稱。指存在和非存在。有,即指一切存在之物,亦指其存在之方式與型態。無,係與「有」相對稱。在佛教中,若認為一切存在之物皆為一時之假相,稱為假有,以其隨因緣而生滅,故無固定不變之常住實體(我、自性),即無我、無自性之說;反之,若謂一切為不變之常住(實有),而永久存在,則為有見、我見。如能超越此種有見、我見,即可了知無常、無我、空等之理。然此無我、無常、空等,絕不可視為一種虛無思想,而須透徹了解其真義。
釋尊在世時,每遇對此理有誤解者,必灼然駁之。虛無思想被佛教置評為「虛無空見」,其與我見、有見同為執著,故皆須破除。釋尊主張一切皆有亦皆無,此乃中道之說法,能破除有、無二邊之執著,進而了悟實相之理。由此可知,佛教通常所謂之無,並非單純指相對於「有」之「無」,而係指超越於有、無二邊之空而論,為明示此點,佛教遂發展出一明確之體系,此即龍樹(梵 Nāgārjuna, 150~250)之「中論」。其書直破有之思想,並昭然揭示空之真義,使人不致再將空視同虛無思想,而陷於空見與有見之謬途。如能破除一切無、有、虛無等執著,而自其中躍出者,即能得到真正解脫,而自在無礙。
蓋有、無二者,本為一法之二義,即諸法由因緣而生,確實存在,是為有;而以諸法由因緣所生,故無自性,是為無。若執著其中任何一義,皆易落於偏狹不正之見解中,故佛陀主張中道之說,以破除有、無二邊之見解,如此方能體悟諸法之真實義。〔雜阿含經卷十二〕(參閱「有」2426、「無」5068) p2444
指存在與非存在。自性,梵語 svabhāva,即自身,指存在而固定之實體;無自性,梵語 asvabhāva,即非自身,指非存在而不固定之實體。後者係佛教之基本觀點,尤以般若經與龍樹之中論特別闡釋此說。(參閱「自性」2524、「無自性」5083) p2526
梵語 rūpaj śūnyatā 或 yad rūpaj sā śūnyatā。出自玄奘所譯般若心經。為「空即是色」之對句。色,廣義言之,乃物質之總稱。謂一切現象皆為空幻,無有實體。小乘以人為五蘊之假和合,無獨立自存之實體,故說「人無我」;大乘不但認為人無我,且以為五蘊自身亦虛假不實,而說「法無我」。所謂五蘊皆空,意謂不論物質現象(相當於色)或精神現象(受、想、行、識)均屬因緣所生法,無固定不變之自性;若以其為實有自性,則是虛妄分別,故色之本質為空。〔梵文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大品般若經卷二十五實際品、了義般若波羅蜜多經、維摩經卷中入不二法門品、大智度論卷九十、中論卷二觀行品、般若心經疏、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贊、華嚴注法界觀門〕(參閱「空即是色」3478) p2544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一光三尊
佛教美術用語。指三尊佛像同雕於一大光背中。「一光」謂一個光背;「三尊」指以如來為中尊,左右各有一菩薩為脇侍的佛像。光背形狀或舟形,或蓮瓣形,也稱為舉身光。
一冉尊形式的佛像發源於中國北魏時代,日本則以推古天皇三十一年(623)所造,供奉在法隆寺金堂的釋迦如來三尊最負盛名。兩脇侍像以𣛜與光背固定住。東京國立博物館收藏的推古二年(594)光背,雖已不見佛像,但卻是最古老且形狀完整的光背。
此外,法隆寺收藏的推古三十六年(628)之釋迦如來三尊像與光背,以及東京國立博物館收藏的善央綞式阿彌陀三尊像之雛形(也稱如來及兩脇侍三尊立像)及其光背,也保存得相當完好。
天台宗智者大師的重要教義,也是該宗修觀行時的觀法。該宗主張吾人在一念之間,即具有十界三千諸法。所謂「一念」是指介爾陰妄的一念,亦即日常生活的一念心。此一念的當體(即中道實相)即圓具三千諸法。「三千」是指一切法。也是《華嚴》的十法界、《法華》的十如及《大智度論》的三世間相乘所得的結果。亦即十界各具十界而成百界,每一界中又各具十如是(相、性、體、力、作、因、緣、果、報、本末究竟等)而成千如,此千如和三世間(眾生、國土、五陰)配合,即成三千之法。
根據〈止觀序〉、《止觀輔行》卷五之三所說,「一念三千」是天台大師本身所行的法門。所謂三千圓具並非只是指一念的妄心,而是諸法一一實相無不圓具三千。因此,心、佛、眾生三法並無差別。
但是,由於在實修觀行時,佛界的法高深而不易觀,眾生界的法廣泛亦不易觀,因此乃從三法中取最易觀的己心,以便初心的行者觀行;因此又將觀行稱為觀心。
至於所觀之心到底是真是妄,也有不同的說法。將此心斷定為真心而非妄心,是天台山外派之異解;而天台山家派的正義是說妄即真,除此介爾陰妄的一念之外並無真心之體,故直接以妄心為三千三諦的觀境。
所謂介爾陰妄的一念,指的就是今日悠悠凡愚所起的寒暖坐臥等尋常的覺知,即此覺知而念念圓具三千諸法。
心法易觀有二義︰一是「近要」,二是「冥妙」。所謂「近要」,是說佛界高遠非近,眾生界廣散非要,對初學者而言,此二者皆甚難觀照。而己心既「近」且「要」,因此己心易觀(《別行玄記》卷二、《妙宗鈔》卷一)。所謂「冥妙」,謂心法無質礙,故曰「冥」,一念能具諸法,故曰「妙」。對初學觀行者而言,此亦是較易觀行的理由。
近代學術界多以此「一念三千」之理論為實相論。對於天台智者大師的實相論,今人呂澂在其《中國佛學源流略講》附錄〈天台宗〉文中有如下的疏解︰
「智顗學說的重心,也是放在實相上面。因為從大乘一方面看佛說的特徵只有實相,所以大智度論裏以實相為佛說的唯一法印。智顗根據慧思的十如思想再加發揮,就有『一念三千』的說法。
這說法從人本的觀點出發,由凡聖境界分判成為六道、三乘和佛,一共十個階層,謂之十界。這些並非固定不移,仍可隨緣升沉或示現。像六道中低級的獄畜可以向上到達佛的地位,而佛界也可示現為六道,所以每一界都具備所餘九界的可能性,這樣十界互具,豈不就構成百界。再分析它們的法體,基本上不外五蘊,謂之五蘊世間。由五蘊構成有情個體,謂之有情世間,此外還有依住的山河大地等等,謂之器世間(三種世間對佛界而說,便是非漏無漏的五蘊,攬常住蘊的尊極有情和常寂光淨土。)百界各各具備三種世間,即有三百之數。再按實在,每一世間法體都有十如,這樣就成為三千如了。
三千名目當然不能拘拘於數量,只可看作形容整體宇宙之辭。又講到實相來,整體的宇宙相貌也就念念具備在日常心思即所謂介爾陰妄的每一念上面,所以隨處都得構成觀境;這是依據止觀正見的境理而言,也是一種總相法門的解釋。
在那時候的義學家像地論師舉出『法性』為萬法的依持,攝論師又以『藏識』為一切種子或根源,這些總相的說法都著了跡象,出於思擬推測,智顗一概不以為然。他說,一念三千,森然具備,可以看成法界本然,無須更有依待的。在種種世間,種種界交互涉入而存在著的實際裏,一切法的當體和所有性能自然都會圓滿具足的,因此,一念三千的實相說也稱為『性具』。」
〔參考資料〕 《摩訶止觀》卷五(上);《法華經玄義》卷二(上);《法華經文句》卷二(上);《華嚴經》卷十〈夜摩天宮自在品〉;唐君毅《中國哲學原論‧原道篇》卷三;牟宗三《佛性與般若》。
指屬於佛、法、僧三寶的器物。《梵網經》卷下謂(大正24‧1006c)︰「應生慈心,善和鬥訟,善守三寶物,莫無度用如自己有。而反亂眾鬥諍,恣心用三寶物者,犯輕垢罪。」《大寶積經》卷一一三〈營事比丘品〉謂(大正11‧643c)︰「又於自利養心常知足,三寶物中不生我所有想。」
茲略述三寶物如次︰
(1)佛物︰依《四分律行事鈔》卷中之一所述,可分為{1}佛受用物,指佛曾受用的堂宇、衣服、床帳等。{2}施屬佛物,指施予佛的錢寶、田園、人畜等。{3}供養佛物,指供養佛的香燈、華幡、供具等。{4}獻佛物,指獻給佛的醫藥、飲食等。
《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二則謂佛物有六種,即前四種外,加{1}佛寶物,指佛之色身不得受用,應懸掛於爪髮塔中供養佛之法身的物品;{2}局佛物,指限於一佛專用者。如本欲供養釋迦像之物,不得轉作供養彌陀等;本欲造佛像之物不得改造菩薩天神像等。
(2)法物︰依《四分律行事鈔》卷中之一所述,可分為{1}法受用物,指軸帙、箱巾、函帕等物。{2}施屬法物,指施予法的田園等。可二分,一分施予經,一分施予讀誦經典者。{3}供養法物,指供養經卷等之香華等。{4}獻法物,指供養經卷等之飲食等。
《菩薩戒本疏》卷二又另舉出兩種,即{1}法寶物,指應置於塔中,供養法寶之物,不得用以作經或給與說戒人等。{2}局法物,如本欲作《大品經》之物不得改以書寫《涅槃經》等。
(3)僧物︰依《四分律行事鈔》所述,可分為
{1}常住常住物,指眾僧的廚庫、寺舍、眾具、華果、樹林、田園、僕畜等。即一寺一所固定分用之物,其雖體通十方,但不可十方分用,且僅限本處,故名。{2}十方常住物,指飯餅等物,十方僧眾皆可受用,但因侷限於本處,故名。但醬豉等不問生熟,取為日用,即屬十方常住;未限當日供僧者,則屬常住常住物。{3}現前現前物,如衣、藥、房具等非常住固定物,凡有施主臨時施予現前之僧,現前之僧得受用之。{4}十方現前物,指亡五眾之輕物,或檀越時非時施之施捨物。因非常住固定,廣屬十方僧眾,故名。
《菩薩戒本疏》卷二則將僧物分為{1}僧寶物,指供養僧寶之物。若有施主應還付施主,無施主則應著塔中供養第一義諦僧,聖僧、凡僧皆不得取分。{2}常住僧物,即前述的常住常住物及十方常住物。{3}十方現前僧物、{4}眾僧物,即前述之十方現前物。{5}己界局僧物,指侷限於己界之僧物,如施予此寺現前僧之物不得轉施他寺。
總此,凡偷盜、轉用三寶物,乃至借貸不還者,均可依其輕重治罪。
〔參考資料〕 《菩薩戒經義疏》卷下;《摩訶止觀》卷八(下);《受菩提心戒儀》;《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四〈亡財僧現〉條;《梵網經古迹記》卷三;《釋氏要覽》卷中。
(一)從宗教倫理的立場,一切法可分為善、惡、無記等三類︰對於現世、來世和自他都是順益的,如信等善心及善心所起的一切善根,是為善性。對於現世來世和自他都是違損的,如貪等惡心所起的一切惡業,是為惡性。非善非惡為中庸之法,是益是損,不能預測,是為無記性。關於三性與眾生之行為的關係,小乘有部與大乘瑜伽行派,皆有繁瑣、複雜的析論。茲略述如次︰
據《俱舍論》卷十三所載,善不善性又各分成︰勝義、自性、相應、等起等四類。此中,勝義善,謂真解脫,擇滅涅槃。蓋涅槃,即安穩不動,一切法中其體最尊,故獨標名勝義善。自性善,謂慚、愧及無貪、無瞋、無癡等三善根。不待相應及其餘之等起,其體性本善猶如良藥,故名自性善。相應善,謂能與自性善相應方成善性的心、心所;若與慚等不相應,則善性不成,故名相應善。等起善,謂由自性及相應善所等起之法,譬如牛飲甘草之汁所引生甘美之汁。
不善性的四種法之中,勝義不善,謂生死之法。生死中諸法皆以苦為自性,極不安穩,猶如痼疾。自性不善,謂有漏法中的無慚、無愧、貪等三不善根,其體不善,猶如毒藥。相應不善,謂能與自性不善相應的心、心所法,如滲毒之水。等起不善,謂由自性及相應不善所等起之法,如飲毒藥汁所引生之毒乳。關於無記的類別,諸論所說不一,或說一種,所謂勝義無記;或說二種,即勝義與自性無記;或說四種,即︰異熟、威儀、工巧、通果;或說五種,即於前四種上,加一自性無記。
又,《俱舍論光記》卷二謂(大正41‧35c)︰
「善略有三︰(一)生得;(二)加行,謂聞、思、修;(三)無漏,謂學、無學、勝義。就無漏中,前二有為無漏,後一無為無漏。善總有七︰(一)生得,(二)聞,(三)思,(四)修,(五)學,(六)無學,(七)勝義。不善唯一,無記有二︰(一)有覆,(二)無覆。就無覆中有六︰(一)異熟,(二)威儀,(三)工巧,(四)通果,(五)自性,(六)勝義。前五有為無記,後一無為無記;並前有覆,總有七種。」
總此十五種(善七、不善一、無記七),以分別十八界七十五法之三性,則十八界中,眼等五根與香味觸三者屬無記性。七種無記中,不通有覆、勝義,而異熟無記有異熟五根與香味觸,威儀、工巧、通果無記唯有香味觸,自性無記有長養五根、香味觸及外香味觸。
色聲二界若屬善心力等起的身語表所攝,是為善;若屬不善心力等起的身語表所攝,是為不善;若屬無記心力所等起的身語表所攝,是為無記。此外,非等起的色聲,亦屬無記。若更作分別的話,生得、聞思、不善及有覆皆通色聲;無覆中,異熟唯有色,威儀、工巧、通果、自性皆通色聲。眼等六識若與無貪等相應,則名為善;與貪等相應則名不善,其餘皆名無記。若再分別,則生得善通七心界,聞、思、修、學、無學屬意界及意識界;不善屬七心界,有覆屬眼耳身識、意界、意識界;異熟、威儀、工巧屬七心界,通果屬眼耳識、意界、意識界,不通自性無記。
又,法界之中,總有六十四法,此中無貪等、與無貪等相應者、與之等起者以及擇滅等,皆名為善;貪等、與貪等相應者、與之等起者,皆名不善;餘者名為無記。若更分別之,生得有三十法,聞思二十八法,修三十法,學無學二十八法,勝義善一法,不善四十二法,有覆三十法,異熟二十一法,威儀工巧十八法,通果十七法,自性十法,勝義無記有二法。
此外,《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三謂善有十三種,即︰自性善、相屬善、隨逐善、發起善、第一義善、生得善、方便善、現前供養善、饒益善、引攝善、對治善、寂靜善、等流善。該論卷四謂不善有十二種,即︰自性不善、相屬不善、隨逐不善、發起不善、第一義不善、生得不善、方便不善、現前供養不善、損害不善、引攝不善、所治不善、障礙不善。又謂無記有十四種,即︰自性無記、相屬無記、隨逐無記、發起無記、第一義無記、生得無記、方便無記、現前供養無記、饒益無記、受用無記、引攝無記、對治無記、寂靜無記、等流無記。
此中,五蘊、十界、四處一部分屬善,一部分屬不善;其餘的八界、八處以及不屬善不屬不善的蘊界處皆屬無記。十界,謂十八界中的七心界加上色、聲、法界。四處,謂十二處中的色、聲、意、法。八界八處,謂五色根與香味觸。此上所判與《俱舍》所說相同。至於《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五(本)則立無漏善蘊、加行善蘊、生得善蘊、不善蘊、有覆無記蘊、異熟無記蘊、威儀無記蘊、工巧無記蘊、變化無記蘊與自性無記蘊等十類別,就五蘊而廣分別百法之性。其所說與《俱舍》等所說互有異同。
茲表列三性及三性與心所如次︰
三性:
┌善 性────────不染污性──劣慧……一切種冥
│ 無覆無記
三性門─┤無記性 二性門
│ 有覆無記
└惡 性────────染 污 性──煩惱……諸 冥
三性與心所:
┌自性善──無貪、無瞋、無癡、慚、愧
│相應善──大地法九(除慧)、尋、伺、悔、眠、信、勤、行捨
┌ 善┤ 、不實、輕安、不放逸(與自性善相應)
│ │等起善──身語表、無表、得、四相、無想定、滅盡定
│ └勝義善──擇滅無為
│ ┌自性不善──貪、瞋、癡、無慚、無愧
三性┤ │相應不善──十大地法、大煩惱地法五(除無明)、尋、伺、慢、
│不善┤ 疑(與自性不善心相應)
│ │等起不善──身語表、無表、得、四相
│ └勝義不善──生死法
│ ┌有覆無記┬─十大地法、貪、慢、疑、憍、六大煩惱
└無記┤ └─眠、諂、誑、尋、伺、得、四相
│ ┌─異熟無記┬─命根、同分、無想果
└無覆無記┤ 威儀無記┤
│ 工巧無記┼─十大地法、尋、伺、眠、得、四相
└─變化無記┘
(二)唯識學所說的諸法的三種存在形態或層次︰又稱三自性。即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與圓成實性。
(1)遍計所執性︰遍計為「周遍計度」義。所執是指對象。即於因緣性諸法,不能看到其本然的真相,而浮起主觀的、虛妄的揣度,加上我法的妄執所現的對象。若加以細別,則有能遍計、所遍計與遍計所執性三重。能遍計,謂意識遍對客觀的事物,起實有的計度,即主觀的迷情。所遍計,謂被能遍計的意識所周遍計度的客觀對象。遍計所執性,謂由能遍計心現於所遍計之上的實有妄境。
(2)依他起性︰「他」,指因緣而言。一切有為法都是依因緣而現起的。即心心所法必具因緣、增上緣、等無間緣與所緣緣四緣,色法則須依因緣與增上緣二緣。既是依因緣和合而存在,所以非固定的實有,而是如幻假有的法。然而,雖屬假有,但與遍計所執性之僅現於妄情,且體性皆無之狀況不同。
(3)圓成實性︰圓為圓滿,成為成就,實為真實義。指遍滿一切處而無缺減,其體不生不滅而無變異,且真實而不虛謬,為一切諸法實體實性的真如法性,亦即所謂依他起的根本體性。
為說明以上三性關係,《攝大乘論》以蛇繩為譬喻,說︰如暗中有人懷恐怖之念,見繩而誤以為蛇,此蛇現於恐怖之迷情上,係體性都無之法,此喻遍計所執性。繩是因緣假有的,此喻依他起性。繩之體為色、香、味、觸等四塵,此喻圓成實性。換言之,遍計所執性如繩上的蛇,祇存在於對依他起性的謬見之上,是無實體的。依他起性亦如依四塵所成的繩一樣,只是現於圓成實性之上的假相,故觀其實體,畢竟是無自性的。
要之,宇宙萬有,不論色心依正,不分迷悟染淨,皆是由因緣現起的如幻假有的東西。然而,猶如波由水而起,繩依麻而存,此依他起的現象,不可無其實體,此即是圓成實性的真如。
因此,依他起性即現象,圓成實性是實體,現象法雖是差別、無常的、假有的,然而,實體是平等的、常住的、不變的,且是真有的。祇因我人被無始以來的我法妄執所蒙蔽,不但不能觀照萬有的實體,且對那無自性,如幻假有的依他現象,分別計度,執為實法,此即遍計所執性。
所以,若藉修行的功力,空我法的妄執,離實有的計度,則能證知萬有的如幻假有,依他起性的真相自然顯出,而實體的圓成實性也會全然顯現。
三性的關係,可以說是把宇宙萬有從迷悟的見解作三方面的說明。每一法,若從我人常情上說,是遍計所執,若從因緣所成上言,是依他起性,若從其實體上觀,則是圓成實性。倘拂去妄執,便知除依他起外無宇宙萬有;若離開圓成實性的本體,亦無依他起法。如此,圓成實性的真如與依他起法,相依不離,兩者不異。又,圓成實性為本體,依他起性為現象,一為無為不生滅法,一為有為生滅法,兩者非一。
(三)指阿羅漢三性︰即斷性、離性、滅性三者。語出《成實論》卷十四。斷性、離性,謂阿羅漢明帝住的有餘涅槃。即一切煩惱斷盡,謂斷性;離六界欲,謂離性。滅性者,謂五陰相續斷滅,入無餘涅槃。
◎附一︰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五講 (摘錄)
所謂「三性說」,就是隨名言區別而來的,(1)以名言表示而執為實有,這樣所得的認識是不實在的分別,謂之「遍計所執性」;(2)遍計執亦非憑空而來,是有所依的,它所依的自性,謂之「依他起性」(即依各種因緣而生起);(3)安立在依他起性上的遍計執當然是不真實的,去掉它就能得到諸法的真實性,這樣所認識的,最完備,也最真實,謂之「圓成實性」。所以,從自性緣起說來看,理解諸法的實相,就要詳細分別三性,對實相的認識,也就是對三性的認識。
三性聯繫到「有」「無」的概念看,遍計所執性是出於遍計的執著,所以是「無」。依他起性是遍計生起的依據,因而是「有」,不過它與遍計相順(它的生起是由於遍計執的種子,生起以後又有遍計執的安立),因此,這個有不是實有,而是「假有」。到了圓成實,才可以說是「實有」。這樣認識三性,非但對「有」「無」有了正確的認識,而且對「有」的「假」「實」也有了正確的認識,這是無偏見的認識,謂之「中道觀」。這樣的中道觀,比之龍樹所說就更進了一步。後來陳那還用比喻做了生動的解說︰如夜行見繩,誤認為蛇;以後看清了,才知是繩非蛇;再仔細看,知道繩是麻做的。這種有次第的認識,就很好地說明了三性︰見繩誤認,是遍計執,繩體由因緣生,則是依他起,認識繩為麻所製成的,則是圓成實。這一比喻還說明了無、假有、實有的關係︰本來沒有蛇是「無」,乍看繩是蛇,雖是假象,但還是有,卻是「假有」。從而也說明了依他起與偏計執相順的關係。
無著的中道觀就是把三性這樣統一起來的認識,並認為這是唯一的達到真理的認識。顯然,這些說法與以前的學說有聯繫,其源可以一直上溯到《般若經》,只是經文沒有提得這麼明確罷了。無著自己也說他的三性說來自《般若經》,並把它與《般若經》的道理加以會通(見《攝大乘論》)。他說,《般若經》講的空、無,不是泛泛之談,而是指一切法的遍計執;講的如幻如化,是指的依他起性,有而不實;還講到知行均清淨,使人在理解上得到正確認識,在實踐上得到解脫,即所謂「法性本淨」(包括得到清淨的手段在內)等等,就指的圓成實性。還可以這樣說,不用三性去解釋經中這些道理,便解釋不透,三性說乃是《般若經》的義理必然的歸宿。
《般若經》後來仍有發展,如《大品般若》第二分末中,又新出了〈慈氏問品〉。這一品說,一切法(如色法)都有三類分別,即遍計的(色)、分別的(色)、法性的(色)。這與三性說,不僅道理一致,連名稱也幾乎一致了。這一品,在羅什、玄奘的譯本中都沒有,西藏譯本雖有,但在目錄中也說明它是後出的。另外,無性寫的《攝大乘論釋》中引用了這一品關於三性的說法,可見在無性時代,這一品已經有了。這些都可證明〈慈氏問品〉是後來加上去的。其實,《般若經》有了空無、如幻如化、法性本淨等道理,即足以證明三性說出之《般若經》了,有無此品,關係不大。
以上所講的三性說,乃是無著、世親學說的特點之一。
三性說的中心是依他起性。《菩薩地》只說到「假說自性」和「離言自性」兩方面,無著、世親嫌其簡單,還不足以說明認識的關係,因而又加上了「依他起」作為兩者的樞紐,這樣,「依他起」便成了三性說的中心。依他起指的就是一切法,樹立了依他起便把一切法都繫屬於一心了。所謂「他」,就是各種法的名言(概念)種子,都藏在阿賴耶識裏,依阿賴耶而存在。這些種子的現行,便產生了森羅萬象的世界(一切法)。
◎附二︰霍韜晦〈唯識五義〉(摘錄)
三自性是唯識學派提出來的剖示存在的三個概念,也是唯識宗立教的基本原則之一。從思想淵源上說,存在問題本來一向為佛教所重,人生的痛苦即來源自對存在理法的無知。由此追尋,到般若、中觀時代,始發現最高的存在(勝義諦)根本不在我們的知識範圍內,而凡為我們所思想的,其存在都是空。空是存在的理法,須通過雙遣辯證的消解纔能契入。然而,存在即是空,則何以在我們的經驗上呈現為有﹖由有而空,主體如何認識﹖這些問題,都非中觀學者所能解答(或不須解答),唯識學派的繼起,就是要解答這些問題,分析存在的性質,替各種存在找尋存有之根。
依唯識宗的反省,所有我們經驗上的對象,都是由阿賴耶識(ālaya-vijñāna)所攝持的種子轉化出來的。這些種子在不活動的時候,是以一種潛隱的狀態藏於阿賴耶識中,待其活動的條件成熟,即起現行,化作我們經驗的對象,這就是所謂「識轉化」(vijñāna-parinā-ma)。根據識轉化的概念,作為客體的存在是由主體(心識)提供的;至於它的呈現,則由條件(因緣理法)決定,所以這樣轉化出來的存在即名為依他起自性(paratartra-sva-bhāva,真諦譯為「依他性」)。「自性」是傳統的譯語,原文(svabhāva)可解釋為「自己的存在」(由表示「自己的」意義的字頭sva-與表示「存有」意義的動名詞bhāva合成),不過中觀的用法與唯識的用法不同︰中觀的用法是指不受條件制約的獨立的法體,唯識則用以表對象的存在。
因此中觀說空,是因為他們認為不能證屆蔔這樣的法體;而唯識說有,則因為他們的確感受到有對象的存在。不過,唯識學派發現,以經驗為起點,存在應有兩重︰一是依經驗心識的分別活動而收攝進來的存在,二是作為對象產生的客觀來源的存在。這兩重存在的最大分別,在於前者是依心識的分別活動而起,所以若離開心識的分別作用,此重存在亦不會有;但後者卻與心識的分別活動無關,它的存在純是出於超越的肯定,以解決知識的客觀性問題,及主體不能如實知客體,由此而要求通過修行實踐以提升主體之智慧的問題。唯識家把前者稱為徧計所執自性(parikalpita-svabhā-va,真諦譯為分別性),後者才是依他起自性。這兩重存在的分析,略似英國經驗主義者洛克(J. Locke)等人的進路,但結論不同。
雖然,依上文說,依他起的存在亦是由識所提供,但這只是依存有關係說,而非從認識關係說。換言之,識與境的關係,一方面是存有關係,識自身轉化為境,境以識(及其種子)為根;一方面是認識關係,識對其自身所轉化之境有分別作用,由此再產生一重分別作用下的存在,這一存在是虛掛的,隨識的分別起,可以說是以識的分別性為根。不過,是不是所有的八識都有這兩重關係則可商議。前期唯識家如無著(Asaṅga)、世親(Vasubandhu)、安慧(Sthiramati)等似未深加反省,因說八識皆能遍計。後期唯識家如護法(Dhar-mapāla)等則認為祇有第六、七識能遍計,所以這種分別作用下的存在亦祇有第六、七識中有(參看《成唯識論》卷二及卷八,並《述記》)。由此再聯繫到其他用以表達客體的概念,如親所緣緣、疏所緣緣、本質相分、影像相分,及說明其產生根源的概念,如因緣變、分別變等,即可組成一極複雜的關係,這些關係都是從八識(及其心所)的分解而來,倘從原初意義言,說識境之間有此兩重關係已足夠。
由於存在有兩重,但眾生從現實經驗的立場上說,其所知之世界為心識的分別作用所蔽,所以祇能看到遍計所執的存在,對依他起的理法無法如實知,所以唯識學派希望在通過修行實踐之後,能夠轉出根本智以徹入客體。由於根本智的活動不帶分別(亦稱為無分別智),於是原先套在依他起自性身上的遍計所執自性便會消散,讓依他起自性自己呈現,而成為根本智所直接照察的對象。這時候,已是聖者境界,根本智所面對的就是最高貴的真實,所以亦稱為圓成實自性(pariniṣpanna-svabhā-va,真諦譯為真實性。按︰若據原語直譯,則玄奘譯之圓成實之「實」字亦是添加)。《唯識三十頌》說︰「故此與依他,非異非不異,如無常等性,非不見此彼。」安慧解最後一句,即指出「此圓成自性不被見時,彼依他起自性亦不被見。」由此可見兩者的關係。所以三自性的概念雖然指示出有三種存在,但尅實而言,真實的存有祇是依他起一重,當主體取為對象時纔有遍計所執與圓成實之別。不過,佛教的精神在追求智慧,轉化無明,所以不會離主體而說一不相干的存有結構,說依他起自性目的即在消解主體上的遍計所執以成圓成實,所謂「轉識成智」,這纔是唯識學派理論的歸宿。所以若依此而言,三自性的分解便不能廢。
由三自性的建立,從反面看,可以產生三無性︰(1)相無性(lakṣaṇa-niḥsvabhāvatā,全譯為相無自性性,真諦譯為無相性),(2)生無性(upatti-niḥsvabhāvatā,全譯為生無自性性,真諦譯為無生性),(3)勝義無性(pa-ramartha-niḥsvabhāvatā,全譯為勝義無自性性,真諦譯為無性性)。此中相無性是遍計所執自性的反面,由於遍計所執自性是隨心識的分別作用而生,所以都是一些重掛上去的存在,名為施設有(pr ajñapti-sat),如我、法的觀念就是;這些觀念在客觀的存有中是不能有實體與之對應的,其自身的存在就是處於無自性的狀態(即相無自性性),所以是空。亦名二空,因為這些遍計所執的存在不外為人、法兩類。其次,生無性是依他起自性的反面,因為依他起即表示須依條件制約而起,不能自主,亦不能常住,所以雖有所展現,但仍然是處於無自性的狀態;這也就是中觀學派所說的空,唯識從生無性方面予以保留。最後勝義無性即是圓成實自性的反面,因為在此境界中,即是把前述的依他緣生狀態取為無分別智的對象,而證見一切法均如幻如化,當體即空,無可執、無可取,於是中觀學派所說的空即成為可至、可知、可實現的境(從思想史觀點看,這是唯識學派的貢獻之一)。絕對空即絕對有,所以可以翻出圓成實自性來,但圓成實即非一具體對象,永不可執,所以稱為勝義無性,即從最高理境來照察一切法空(而實不空)的狀態。由此可見,三無性之立,目的是與三自性對消,使眾生不偏有,亦不偏無,而得一雙遣雙成之中道。
〔參考資料〕 (一)《大毗婆沙論》卷五十一、卷一四四、卷一九七;《雜阿毗曇心論》卷一;《俱舍論》卷二;《阿毗達磨藏顯宗論》卷三;《成唯識論》卷三;《大乘義章》卷七;《俱舍論光記》卷十三;《俱舍論寶疏》卷二、卷十三;《成唯識論述記》。(二)《唯識三十論頌》;《攝大乘論》;《唯識三十頌釋疏》;《三性論》;《掌中論》;宇井伯壽《攝大乘論研究》、《印度哲學史》;山口益《佛教における無と有との對論》、《世親三性論偈の註釋的研究》;上田義文《佛教思想史研究》。
指密教諸尊手持的器物及手結的印契。又作三摩耶形,略稱為三形。是表示諸佛菩薩之本誓(因位的誓願)的形相。三昧耶(sa-ma-ya)有平等、本誓、除障、驚覺四義,而諸尊所持的器物或印契皆具此四義,故名三昧耶形。
諸尊所持器杖及印契等係象徵諸尊內證之德,內德外相平等無別,故有「平等」義;又如文殊菩薩所持的利劍表示大智斷惑的本誓,轉法輪菩薩手持的寶輪表說法破執之本誓,故有「本誓」之義;諸尊將印契持物示於眾生時,眾生因其功德,能除垢障,離煩惱、業、苦等三障,故有「除障」義;諸尊以三昧耶形驚醒眾生之長眠,俾使發心修行。又,行者結本尊之密印,自其三昧驚覺,故有「驚覺」義。
密教認為執持刀、劍、輪寶、金剛杵、蓮華等三昧耶形時,天魔波旬不敢違越,諸佛自身亦不能違越。眾生見彼三昧耶形,信其本誓,如法修行,則從所願而得福智。又,《兩部曼荼羅義記》謂波羅蜜意指到彼岸,三昧耶形指本誓,本誓即到彼岸的誓願,所以三昧耶形又稱波羅蜜行;住諸尊三昧耶形,即是入定的形相,寂住本誓願。
因三昧耶形表諸尊之本誓,故有時以此形直接代表諸尊,畫在曼荼羅上,此稱三形曼荼羅,或稱三昧耶曼荼羅。如金剛界九會中的三昧耶會、降三世三昧耶會等即是。
又,金剛界五部諸尊的三昧耶形,各成一類。即如來部是八輻或十二輻輪,蓮華部是赤白蓮華,金剛部是五鈷、三鈷金剛杵,寶部是各種顏色的寶珠,羯磨部是刀劍等。
◎附︰宮參宥勝、金岡秀友、真鍋俊照合著《密教圖典》〈象徵的世界〉
密教是直參佛的真實(超越語言的絕對境界)的宗教。因此,必然地,需要強力地自覺到只用語言與論理絕對不可能到達,而必須用其他方法去直入、直參。這種方法並不是公開的,而是祕密的。所用的也不是通常的語言與論理,而是佛的真實語言。因此,這種教法才叫做密教或密藏;這種語言,才叫做真言。
因此,修行者之擬與此等祕密境界合一而從事的實踐,勢必不能僅靠語言(口)而已。身體與佛合一謂之身密,加上口密與意密,謂之三密。三密之間是相連而不可分離的,其實踐上的順序大致如次︰
此中,以身體去體驗佛之境界的身密,為三密之首,最為重要。然而,身密的基本內容,則是用手指各種形狀的組合以顯示佛陀境界的印契(手印),以及直接顯示佛陀境界的持物。關於持物方面,阿彌陀佛的「開敷華」(已開放的蓮華)以及不動明王的劍與索等是最為有名的。手印方面,則以阿彌陀佛的法界定印、聖觀音的施無畏印及與願印等最為有名。
像這樣,密教諸尊全部都有固定的印契與持物,用以顯示其境界(三昧耶)。以此,美術史家可以依據印契與持物,來判別該尊是那一尊佛菩薩,不過,印契與持物的真正目的則是在於佛菩薩以之為象徵來顯示其境界。
「三昧耶」就是這種情況下的用語。該詞原是梵語samaya的音譯,有平等、本誓、驚覺、除垢障四義,每一義都可顯示出佛陀的境界。由此四義,修行者乃可以進入佛之平等境界、汲取佛之本來誓願、蒙受佛的啟覺、並斷除煩惱污垢。由此可見,真言行者修行的全部階段,可由此三昧耶顯現出來。
將三昧耶用形式顯示的曼荼羅(三昧耶曼荼羅)以及各個三昧耶形,很早就已在日本盛行,而此三昧耶形更加象徵化,亦即用種子(梵字)來表示各尊佛的情形,也廣泛地流行。日本所傳的梵字,稱為「悉曇」,屬於北方笈多文字的系統。除了文法之外,在書法上極其深廣地流傳迄今,與早期在中國、韓國所傳者,有很大的不同。
〔參考資料〕 《金剛界七集》卷上;《祕藏記》;《兩部曼荼羅義記》卷五;《兩部曼荼羅隨聞記》卷三;《金剛界曼荼羅尊位現圖鈔私》卷三;《祕藏記私本鈔》卷二;《乳味鈔》卷八;《密教奧義》卷下。
法印(dharma-mudrā,dharma-uddāna)即「法之印章」,亦即「佛法之特徵」之謂。在中國如果某些經典和法印的思想一致,則被認為是佛的真說,如果與法印的思想相違背,則被判定為不是正確的佛說。
法印可列舉出三種或四種。即三法印或四法印。四法印是(1)諸行無常,(2)諸法無我,(3)一切行苦,(4)涅槃寂靜。其中除去「一切行苦」,則成為三法印。茲分釋如次︰
(1)諸行無常(sabbe saṅkhārā aniccā,ani-tyā sarvasaṁskārāḥ)
關於諸行的「行」,是指一切生滅變化的現象,與「有為」同義。所有的現象,都不曾有一瞬間的停止,無常生滅變化,這就是諸行無常。現象,包括物質與心,這常常是變化的。關於這點,今天的自然科學也如此說。連昔日認為是固定不變的物質最低單位──原子,今天也不是不變的,它是以原子核為中心的電子、中子等等結合而成的運動體。物質可說是微粒子,但並不是固定不變的,它只是經常變化的能。這是眾人皆知的道理。而且這些原子複合而成的諸種物質,大至宇宙的天體為止,都有物理的、化學的好幾重變化,而不止息。此更加證明了佛教的諸行無常說是真理。
(2)諸法無我(sabbe dhammā anattā,anāt-manaḥ sarvadharmāḥ)
諸法的法,是意指「無我性的事物」,也可以單指「事物」。但原始佛教中「事物」只限於「無我性的事物」,因此諸法與諸行一樣,是指一切現象。
無我是「沒有我」、「非我」。所謂「我」,在這裏被當作是永遠不會生滅變化的實體或本體。佛教以為此種實體或本體是在經驗認識以外的,其存在與否無法確知,被認為是無記,因而禁止探討這類問題。在此一意義下,佛教不說那種無實體的「我」。但在我們的世界裏,則可以說一切法「非我」。因此,諸法無我即一切事物非我。
一般人較容易接受諸行無常,但是,諸法無我則為外道所不承認,而是佛教所獨有的學說。釋尊當時的外道,都認為一切事物皆有不生不滅永遠存在的本體。此即是我(atman)。提到梵、提到我,都是指它。宇宙的實體稱為梵(brahman),個人的實體即為我。在佛教裏,它不能為人所認識,也無法證明其是否存在,故說是無記。又這些本體和實體,與我們的世界和現象界毫無關係,也無益於修行解脫,因此不應該將此當作問題來探討。佛教該討論的是「非我」的現象界。在此意義上,諸法無我的法印,就被認為是佛教獨有的學說。
無我也譯作非我。大乘佛教興起後,使用「空」(śūnya)與「空性」(śūnyatā),比使用「無我」的用語還多。「無我」與「空」是同義語。中國的禪宗亦用「無」這個字,也是同樣的意思。空與無並不是意味虛無。佛教裏常常提到,有關說有論無的存在論與本體論,是佛教禁止探討的,佛教中所謂的空與無,並不含本體論的意義,而是指現象處於空與無的狀態。無我是表示一切現象在無我的狀態。也就是說,無我如前述的「非我」。「非我」即「非我的狀態」。
無我與空是說諸法處於無我、空的狀態。這究竟是什麼涵義﹖事實上,它具有理論與實踐兩者之間的意義。
在理論上,無我與空,即無自性(niḥs-vabhāva),即無自己固定本體的性質。亦可說無固定性。{1}諸法並無不生不滅、固定的實體。所謂「固定」,是與他人無關,孤立而獨立自存的意思。但社會人生的一切都與他人有關係,不是絕對、單一、孤立的存在。而一切皆與時間、空間,或其他事物有所關聯,是相對、相關的存在。{2}社會、人生也沒有固定的活動,而是有什麼條件就有什麼變化。它是隨著條件的變化,而逐漸地展開的。
其次,實踐上的無我與空,可分為無所得、無罣礙兩方面來說。{1}無所得(aprāpti),即無執著。我們對我、我所(自己與自己的所有物)有所執著,就認為它是固定常存的,又希望它是固定不變的。而所謂「無所得」,即沒有我執與我所執,就是無我、空。{2}無罣礙(anāvaraṇa),即無礙,也就是無障礙、封滯,而能自由自在地活動。此即指無所得無執著地進展完成的狀態。無執著則能如法而自由自在活動。孔子所說「從心所欲不踰矩」,也就是無礙自在的無我與空。佛教的理想,在於完成人格,得到日常生活中一切的無礙自在。說佛遊戲三界,也就是指這種境界。
無我與空,是使自己處在空的狀態,因此,其中也就不會有以自己為中心的貪欲,不會亂嚇唬人、嫌惡人、諂媚人、對人擺架子,也不會輕蔑、怨恨、嫉妒或羡慕別人。時常會站在他人的立場、全體的立場正確地考慮後才行動,也不會騷擾旁人。同時,對人與動物都懷有慈悲憐愍的心。沒有自他的對立,就能擴大的包容別人。無我,終究成了大我。
以上是對無我與空的考察,但理論上,無我是正確、如實地看社會與人生,這可說是「緣起」與「諸法實相」的同義語。實踐的無我,是指達到最完美、最充實的人生活動。理論上的無我與空,是實踐無我與空的基礎。佛教最後的目的,就是體驗實踐的無我與空。《般若心經》上所說的「五蘊皆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空,就是意指理論上、實踐上的空與無我。
(3)涅槃寂靜(santaṁ nibbānaṁ,śāntamnirvāṇam)
涅槃意指「吹滅」或「吹滅的狀態」。涅槃即是吹滅煩惱之火。原始經典曾將涅槃的定義說明如下︰「所有的貪欲滅盡、瞋恚滅盡、愚癡滅盡,此即稱為涅槃。」所謂涅槃寂靜,即是達到無苦安穩的理想境地。
西洋學者之間,對於涅槃的含意,長期以來,有種種爭論。譬如涅槃可說成「滅」,也可指佛陀肉體的死滅。說佛死為入滅,談入滅的經典為《涅槃經》,而關於入滅的涅槃像、涅槃圖、涅槃會,這些涅槃語都與佛的逝世有關。但這「滅」是般涅槃(parinirvāṇa,pa-rinibbāna,圓寂)的略稱,也就是指完全的涅槃,即「無餘涅槃」。
到了部派佛教,將涅槃分為有餘涅槃與無餘涅槃兩種。有餘涅槃是說雖然斷絕一切煩惱且超脫生死,但過去業的果報(即肉體)仍做為餘依而殘存下來。因此,還不可說是完全涅槃。另一方面,無餘涅槃是斷絕了一切煩惱,也斷絕了餘依的肉體,亦即完全的涅槃,如佛的入滅。般涅槃是完全涅槃。而有餘、無餘的思想是受到了耆那教等外教的影響,也加入了存在論的見解,這是佛教本來所沒有的。
到了大乘佛教,前面的二種涅槃又加入了自性清淨涅槃與無住處涅槃,成為四種涅槃。心性即佛性,本來是清淨的,具有常、樂、我、淨的涅槃性質,此佛性即為自性清淨涅槃。無住處涅槃即指「因大智故,不住生死,大悲故,不住涅槃」,也就是不住生死與涅槃,無執著、無住著的真實涅槃。佛的涅槃狀態一定也是如此。(取材自《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
◎附︰印順《佛法概論》第十二章第一節(摘錄)
三法印,為佛法的重要教義;判斷佛法的是否究竟,即以此三印來衡量。若與此三印相違的,即使是佛陀親說的,也不是了義法。反之,若與三印相契合──入佛法相,即使非佛所說,也可認為是佛法。法是普遍的必然的理性,印是依此而證實為究竟正確的;依此三者來印證是佛法,所以稱為法印。三法印的名稱是「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也有於諸行無常下,加「諸受皆苦」一句,這就成為四法印了。苦,是覺者對於有情世間的價值判斷,僅是諸行無常印中的含義之一,從事理的真相說,三法印就足夠了。三法印,是於同一緣起法中體悟有此三性,無論學者的漸入、頓入,三法印有著深切的關聯,不能機械的分割。佛常這樣的問比丘們︰比丘!五蘊等是無常否﹖答︰是無常。無常的是苦否﹖答︰是苦。若是無常苦變易法,是我我所否﹖比丘答︰非我我所。佛即告訴他說︰比丘!所以這樣的觀察無常、無我,即得解脫。依這類的經文,可見三者是相關而貫通的。三印中的涅槃寂靜,即是解脫,也即是空。佛曾這樣說︰「諸行空,常空,不變易法空,我我所空,法性自爾。」一切有為法的本性是空寂的;空寂的,所以是無常的、無我,所以能實現涅槃。這從緣起的空義而開顯,所以經中常說「空相應緣起」。緣起本是開顯空義的,觀察緣起,悟到它的必然理性,歸於空寂,這是佛陀宣說緣起的方法與目的。
佛說三法印,是從有情自身說,有情是無常、無我、空寂的。印度傳統的、新起的宗教,每以為生死五蘊身中,或離五蘊身以外,有常住真我。佛以為有情是緣起的有情,依緣起說,不能不是無常、無我的。無常即是變化不居,換言之,即是生而必滅的。一般人以環境的適意為快樂,或以保持心境平和的不苦不樂為安穩。依佛的慧觀,這也是苦的。此苦,不是憂愁等苦,是無常義。一切的快樂安穩都在不斷的變化;如意稱心,平安恬適,都不是一得永得而可以悠久的,是終歸於滅壞的。無論怎樣的安適,都向此目標前進。有生必有死,有壯必有老,有盛必有衰,因此給以「無常故苦」的判定。婆羅門所說的常我,是妙樂的。佛反對他,一切無不在變化無常過程中,那還有什麼究竟圓滿妙樂可說﹖所以說無常故苦。佛說苦就是無我,這因為我是主宰義,對周圍的一切,能作得主,能自由支配,必如此才可以名為我。但有情依蘊、界、處諸法而立,是變化無常的,無常即是苦的,苦即不自在,那還能說是我嗎﹖佛法說︰正因為有情倒執有我,所以起惑造業,流轉不息,我執即是流轉動亂的根源。如悟解無我,沒有了這動亂的因,即惑、業不起,當下能正覺諸法實相,一切即是寂靜涅槃。佛陀依有情而說此三法印,如論到對有情存在的世間,這或是所依的五蘊,或是所住的器界,這一切也是無常的。世間確是無常的,但如說「無常故苦,苦故無我」,即有點不適合。如這枝粉筆,說它是無常,當然是對的;但說它是苦,是無我,那就欠當了。粉筆是無情的,根本不會有領受,即無所謂苦不苦。沒有苦不苦或自由不自由,也不會執著為我。不是我,也不需要說無我。所以無常故苦,苦故無我,是依有情而說。如擴充三法印而應用到一切,那就如大乘所說的「無常故(無我)空」了。空是無自性的意思,一切法的本性如此,從眾緣生而沒有自性,即沒有常住性、獨存性、實有性,一切是法法平等的空寂性,這空性,經中也稱為法無我。此法無我的我,與有情執我的我略略不同。實在的、常住的、獨存的,這個我的定義是同的;但有情所執自我,即在此意義上,附入意志的自由性,這即不同。從實在、常在、獨存的意義說,有情是無我空的,諸法也是無我空的。本性空寂,也即是涅槃。這樣,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的三法印,遍通一切,為有情與世間的真理。
佛說三法印,是非常善巧的,同一命題而作兩方面解說,既是事物的真相──普遍理性,也就是實踐的過程。這三者的深義,本是同樣的,每一法印能開顯正覺的內容,即每一法印能離執證真。依無常門而悟入的,即無願解脫門;依無我而悟入的,即空解脫門;依涅槃寂滅而悟入的,即無相解脫門。由於有情的根性不同,所以或說此,或說彼,或說二印,或說三印。如完備三法印,依聲聞常道說,即先觀無常,由無常而觀無我,由無我而到涅槃,為修行的次第過程。如經中常說︰厭、離欲、解脫,這即是依三法印修行的次第。觀諸行無常,即能厭患世間而求出離;能厭苦,即能通達無我,無我我所執,即離一切愛欲;離欲即離一切煩惱,所以能得涅槃解脫。這可見三法印的教說,是將諸法的真相與修行的歷程,主觀與客觀,事實與價值,一切都綜合而統一了。這是佛陀唯一的希有教法!龍樹在《大智度論》裏說︰無常為空門,空為無生門,這也是合於三法印次第的,他所說的空,即是無我;無生即是涅槃的異名。
〔參考資料〕 D. J. Kalupahana著‧陳銚鴻譯《佛教哲學──一個歷史的分析》(《世界佛學名著譯叢》{71});W. F. Jayasuriya《The Psychology and Phi-losophy of Buddhism》。
華嚴宗用語。該宗將修行過程分為三階段,即(1)見聞位,(2)解行位,(3)證入位。由於《華嚴經》中有若干事例,所以該宗將此三階段配屬三生,故稱三生成佛。如《華嚴一乘十玄門》云(大正45‧518a)︰「如經一生得見聞,若薰習,二生成其解行,三生得入果海。」
《華嚴經探玄記》卷十八云(大正35‧454a)︰
「依圓教宗,有其三位︰(一)見聞位,則是善財次前生身,見聞如此普賢法故,成彼解脫分善根故,如歎德中辨者是。(二)是解行位,頓修如此五位行法,如善財此生所成至普賢位者是。(三)證入位,即因位窮終,潛同果海,善財來生是也。」
三生之中,見聞位又稱見聞生,就是得見別教一乘的境界,聽聞如來所說教法、善友所訓法門,熏成無盡無礙種子,成就解脫分之善。
解行位又稱解行生,就是由上述見聞一乘境界的法力熏習,得以棄捨累縛之身而感得稱為解行身的法門之身。在這個階段,依此解行身修習一乘法門的勝解,成就圓滿的大行,故稱解行生。
證入位又名證入生、證果生、證果海位。就是解行既滿,證得佛果菩提。
三生成佛,是華嚴宗特有的教義。根本的依據是《華嚴經》,華嚴宗裡開始提出這個觀念的是智儼,至法藏而大成其說。雖然在華嚴宗的典籍中,「三生成佛」是一個常用的術語,但是此宗並非把成佛的時間和所憑藉的生身固定化的規定為三生。如《華嚴經探玄記》卷三說,普莊嚴童子值遇一切功德本勝須彌山佛和一切度離癡清淨眼王佛,得聞妙法,現身成見聞解行,遂證得普賢法門十信滿位成佛;這是一身而經三生。又如《探玄記》卷十六說,兜率天子雖先聞經,熏習金剛種子,但遇逆緣墮地獄;後在地獄中,由於兜率天幢王的大光明照臨,滅除眾苦,歡喜出地獄,生於兜率天,聞天上妙音而證十地法,遂證入果海。此中,聞經以至墮地獄是見聞生,生天以後即於一身而經解行、證入二生。
《華嚴經孔目章》卷四也說五種疾得成佛(大正45‧585c)︰
「依華嚴經,疾得成佛有其五種︰(一)依勝身一生即得;從見聞位後,一生至離垢定,後身即成佛。(二)依見聞逕生疾尅。(三)依一時疾得成佛。(四)依一念疾得成佛。(五)依無念疾得成佛。(中略)(三)依一時疾得成佛者,如善財童子於知識處,一時之間獲普賢法。(四)依一念疾得成佛者,如契普賢法,一念即成佛。此依俗諦念也。(五)無念疾得成佛者,一切法不生、一切法不滅,若能如是解,是人見真佛故。」
所以「三生成佛」之說,雖然是華嚴宗為令一般人了解成佛的歷程而提出,但是若究實而論,華嚴宗還是主張三生即一生,而成佛實在於一念之中。
〔參考資料〕 《華嚴五教章》卷二;《新華嚴經論》卷七;《華嚴經疏鈔玄談》卷一;《華嚴成佛妙義》;《華嚴五教章復古記》卷二(上);《五教章通路記》卷四十。
三科是指五蘊、十二處、十八界,這是佛教中對於宇宙萬有的廣略不同的三種分類,其中最略的是蘊,最廣的是界,酌中的是處。佛說一切法本來有有為、無為,有漏、無漏,世間、出世間等分別,就一切法加以深入的分析和歸納便組織成了蘊處界三科。因此,三科可以說是能總攝一切法。
蘊界處的名稱,在唐以前的舊譯中也有作陰持入或陰界入的。唐代窺基曾對這些譯名加以抉擇。他認為把梵語的塞建陀譯成「陰」字(取蔭覆義)是不對的,因為「蔭」字梵語應作鉢羅娑陀。又有把它譯成「眾」字的,也不對,「眾」字梵語應作僧伽。「處」字舊譯作「入」也不對,「入」字梵語是鉢羅吠舍。至於舊譯也有把界譯作「持」字的也不妥當,那只是偏據原文的一義,不能盡其理致。三科的譯名經過這樣的抉擇取捨改用蘊、處、界以後,就為佛教的著述通用迄今,而舊譯名只三論、天台各家尚還沿用。
蘊的意義,《俱舍論》以「聚」義來解釋。該論說,一切有為法和合聚義就是蘊義,如契經上說,把所有的一切色法,包括過去、未來、現在,內、外,粗、細,劣、勝,遠、近等等,總為一聚叫作色蘊。該論文舉異釋說,能荷負重擔義是蘊義,因為梵語塞建陀也有肩的意義,肩能荷負為物所聚,所以也可以做蘊的引申義。又蘊也可以取分段義,如該論所說。大乘的《辯中邊論》也以三義釋蘊,即︰非一義、總略義和分段義。這裏,非一義和《俱舍論》的和合聚義相當,總略義和《俱舍論》的肩義(荷負重擔,為物所聚)相當,分段義和《俱舍論》所舉的第三義名義相同。
處義,《俱舍論》解釋為心心所法的生長門,以能生長心心所法所以叫作處。《辯中邊論》也以出生六識之門處來解釋處義。
界義,《俱舍論》以法種族義來解釋,這是說,一有情身或一相續共有十八類諸法種族,叫做十八界。《辯中邊論》則以種子義為界義。《俱舍》以種族義釋界,大乘以種子義釋界,意義微有不同,但《俱舍》說種族是生本義,則也隱含大乘的種子義了。
蘊、處、界的名數,自從一開始建立就是相當固定的,這就是通常所說的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五蘊是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十二處是眼處、色處、耳處、聲處、鼻處、香處、舌處、味處、身處、觸處、意處、法處。十八界是眼界、色界、眼識界、耳界、聲界、耳識界、鼻界、香界、鼻識界、舌界、味界、舌識界、身界、觸界、身識界、意界、法界、意識界。關於蘊處界的體性,五蘊因為以積聚為性,所以唯是有為,如《俱舍論》說︰「蘊不攝無為,義不相應故。」在三性中,五蘊不是遍計所執而屬於依他起性,因為是談有法故;又因五蘊也通無漏故,所以也是圓成實。在五法中,五蘊屬於前四(即相、名、分別、正智),除如如。至於十二處十八界則通以有為無為為體,總攝五法。在三性中,屬於依他、圓成二性,除遍計所執性。
蘊處界的假實分別(五蘊中的色蘊包括四大種和四大種所造),依《俱舍》和《雜集》,色蘊的詳細內容如下表︰
┌地大
┌四大種 ┼水大
│ ├火大
色蘊┤ └風大
│ ┌五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
│ ├五境──色、聲、香、味、所觸一分
└大種所造┤ ┌極略色(極微色)
│ ├極迥色(離餘礙觸色)
└法處所攝色┼受所引色(無表色)
├遍計所引色(影像色)
└定自在所生色(解脫淨慮所行境色)
總的說來,色蘊通於假實。這裏面,大種唯實,造色通假。造色中,五根是實,五境(亦稱塵)通假。五境中,色又有青、黃、赤、白、長、短、方、圓、粗、細、高、下、正、不正、光、影、明、暗、雲、煙、塵、霧之分別,其中青黃赤白四者是實,其餘是假。聲香味三者也通假實。如香也有好香、惡香、平等香、和合香、俱生香、變異香等,前三種據性是假,論體是實,和合香一種是假,俱生香、變異香二種是實。味塵(境)據性是假,論體是實。觸塵通於假實,其中能造觸是實,餘總是假。法處所攝色有五(見上表),其中前四唯假,定自在所生色是實。
其次,受蘊有六受身,包括眼觸所生受、耳觸所生受、鼻觸所生受、舌觸所生受、身觸所生受、意觸所生受。這六受身又各有樂、苦、不苦不樂等分別,總的說來,都屬實法。想蘊有六想身,包括眼觸所生想、耳觸所生想、鼻觸所生想、舌觸所生想、身觸所生想、意觸所生想。由有想的作用就能了解有相、無相、大、小、無量、無少所有無所有處。總的說來,想蘊也屬實法。
行蘊內容,依《雜集》可列表如下︰
┌六思身──眼,耳觸所觸所生思生思,鼻觸所生思,舌
│ 觸所生思,身觸所生思,意觸所生思
│ ┌遍行──觸,作意,思(見上)除想受
│ ├別境──欲,勝解,念,三摩地,慧
│ ├善───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勤
│ │ ,輕安,不放逸,捨,不害
行蘊┼心所法┼煩惱──貪,瞋,慢,無明,疑,薩伽耶見,
│ │ 邊執見,見取,戒禁取,邪見(百法
│ │ 合後五為惡見)
│ ├隨煩惱──忿,恨,覆,惱,嫉,慳,誑,諂
│ │ ,憍,害,無慚,無愧,惛沈,掉
│ │ 舉,不信,懈怠,放逸,忘念,不
│ │ 正知,散亂
│ └不定──睡眠,惡作(悔),尋,伺
└心不相應行──得,無想定,滅盡定,無想異熟,命根
,眾同分,生,老,住,無常,名身,
句身,文身,異生性,流轉,定異,相
應,勢速,次第,時,方,數,和合,
不和合
行蘊中各法通假或實,隨應分別,廣如《俱舍》及《雜集》所說。識蘊的內容,大小乘中各不相同。因為在小乘中沒有建立第八阿賴耶識,所以只以六識身為識蘊。大乘中則舉心意識的分別,以阿賴耶識為心,末那為意,六識身為識,合為識蘊。諸識都認為是實法。
十二處的內容名目如上所舉。其中前十處和色蘊裏的大種所造色的五根五境諸色法相同。識蘊即意處。除五根五境外其餘無表色、受蘊、想蘊、行蘊,另外加上無為法,總名法處。因為法處可攝無為法,這就是蘊唯有為而處通有無為的原因。這裏,五根處是實,五塵(境)通假,意處唯實,法處中二十四不相應行及尋伺是假,無為法是實,其餘隨應分別。
十八界中眼界、色界、耳界、聲界、鼻界、香界、舌界、味界、身界、觸界和色蘊中的五根五境(塵)相同,也就是十二處中的前十處。眼識界、耳識界、鼻識界、舌識界、身識界、意識界和意界攝屬五蘊中的識蘊或十二處中的意處,法界的內容和十二處的法處相當。各界的假實分別同十二處說。
蘊界處的相攝,總的說來,色蘊攝十二處中的十處或十八界中的十界。色蘊中的一分和受想行三蘊以及五蘊所不攝的無為法,皆攝於十二處中的法處或十八界中的法界。識蘊攝十二處中的意處或十八界中的七界(六識界和意界)。蘊界處和百法相攝已散見上文,總結地說,五蘊中的色蘊攝十一種色法,受蘊攝遍行中受數,想蘊攝遍行中想數,行蘊攝相應心所四十九法和攝不相應行二十四法,共七十三法,識蘊唯攝八種心法。因此,五蘊只攝百法中的九十四法,六無為法不在內。十二處中內五處和外五處攝十種色法,意處攝八識,法處攝四類法,(1)是色法中五種法處所攝色,(2)是五十一種相應心所法,(3)是二十四不相應行法,(4)是六種無為法,共八十六法。至於十八界,只不過是把十二處中的意處立為意界外,別開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識界,所以和百法的相攝與十二處同。
三科的廢立,依大小乘論典所述,有好幾種原因。眾生迷執有一個實我,佛為破眾生的人我執所以分別說蘊處界;為破一性我執,說積聚性的五蘊法;為破受者我執,說以生長出生為義的十二處;為破作者我執,說以種族為義的十八界。《俱舍論》中關於三科分別對治的解釋,認為有的迷心總執為我,就以五蘊來對治,因為五蘊中一個蘊攝色法(色蘊),三個蘊攝心所(受想行三蘊),一個蘊攝心王(識蘊),心色平行,不能偏執。有的迷色執以為我,就以十二處來對治,十二處中有二處非色法,但包含廣大的內容。有的迷色心總執為我,就以十八界來對治,十八界中有十界屬色,七界屬心,一界包括色心兩法,這是因為有情愚於色心輕重不同,所以應機別說。另外有情根器也有利根、中根、鈍根的分別,有情意樂也有樂略、樂中和樂廣文的差異,根據根器和意樂的次第,世尊分別為說蘊處界的三科。
佛法以破我為宗,因此蘊處界三科的法義建立,分別就在小乘經論中居基本的地位,以至大乘的對法論典,三科的抉擇仍然是知法知義的基本的和中心的問題。這種情況,可以從法勝《阿毗曇心論》,法救的《雜心論》,有部的《發智論》、六足論和《大毗婆沙論》,世親的《俱舍論》,無著的《大乘阿毗達磨集論》和安慧糅釋的《雜集論》等的內容組織看出來。至於三科內所攝法數,大小乘中有好幾種說法,如《成實論》舉六十九法,《俱舍論》舉五位七十五法,南傳上座部舉八十三法,大乘《瑜伽師地論》和《雜集論》所舉也互有增減,最後世親菩薩概括為五位百法。
三科的法義,很早就由漢桓帝(147~167)初年來華的安世高傳譯過來。因為他是一個精於毗曇的學者,所以譯本有單行的《陰持入經》,這可算是介紹三科學說之始。他並譯有《阿毗曇五法行經》,就是世友《品類足論》的初品,也和三科說有關。從此以後,三科學說的介紹可說和毗曇的傳譯相終始。舉其要者,像西元411年鳩摩羅什譯出《成實論》,563年真諦譯出《俱舍論》,都曾衍為學系,在三科方面做過詳細的分析和研究。隋代慧遠撰《大乘義章》曾就蘊處界各立專章加以綜述。到唐代玄奘重翻《俱舍》、《發智》,創譯大乘毗曇,十餘年間翻譯大小對法論典四百七十餘卷,三科法義可以說是大備了。他的弟子們對於新翻的《俱舍》、《雜集》各有疏記。窺基且撰有《大乘法苑義林》,專章抉擇三科要義。但以後因為毗曇之學少有致意研究的人,所以三科之說也就不受重視了。(郭元興)
◎附︰水野弘元《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第三章〈三科〉(摘錄)
三科是指︰(1)五蘊、(2)十二處、(3)十八界。用這三個術語闡述存在和一切法,因此名為三科,又簡稱為蘊處界三科。
(1)五蘊是構成一切法的身與心(個人方面的一切法),或物質與精神(內外的一切法)的五種要素。
(2)十二處是從感覺與知覺的認識上考察一切法,分為六內處(六根)──認識作用的主觀能力,與六外處(六境)──客觀的對象。
(3)十八界是在前述的十二處之上,加上感覺與知覺認識本身(或認識主觀)的六識,而形成十八種。
為何立這三科來概括一切法(存在的一切事物)呢﹖佛教摒除印度外教與西洋哲學經常談論的本體與實體,只承認存在於時間與空間中,憑感覺與知覺可以認識的現象界。按照佛教的說法,我們對於超越時空、無生滅變化的本體與實體,缺乏認識判斷的能力,因此不能論證它們是否存在。即使我們承認它的存在,而由於本體界與世間的現象界沒有關係,對修行與證悟又毫無助益,所以它根本不算是問題。因此,佛教僅由現象世界來考察存在。總之,只有存在於時空中,我們可以經驗到的現象,才是我們可以認識判斷的對象。
現象在佛教中稱為有為(saṁskrta,saṅkhata,被造作的事物)或行(saṁskara saṅkhara,諸行無常的行)。我們就是在這個現象界中過著生滅變化、苦惱喜樂與迷悟的生活。我們的世界只是現象界罷了。此一意義下的一切現象界,在佛教中就稱為一切或一切法。佛教所探討的就是這個現象界。(中略)
關於三科彼此之間的關係,可以用表來說明。這個表不只來自原始佛教的看法,而且也加上了部派佛教時代的思想方法。(中略)
部派佛教客觀詳細地考察一切法(不只是有為,也包括無為),這與原始佛教的態度不同。因此實際地說,原始佛教的三科分類,在部派佛教的一切法之客觀地考察之下,是不適當的。部派的阿毗達磨在初期時代,把原始經典所說的加以解說、整理組織,所以仍舊採用三科的分類。但是到了中期以後的阿毗達磨,對諸法的考察有客觀的進度,所以三科的分類對它沒有用。後期的阿毗達磨就採用五位的分類來代替三科的分類。
所謂五位,依《俱舍論》就是(1)色法,(十一),(2)心法(一),(3)心所法(四十六),(4)心不相應法(十四),(5)無為法(三)的五位七十五法。
又,依瑜伽行派的唯識論,則是(1)心法(八),(2)心所法(五十一),(3)色法(十一),(4)心不相應法(二十四),(5)無為法(六)的五位百法。五位的概念在原始佛教是完全沒有的。附帶一提的是,巴利佛教也沒有說心不相應法,只說(1)色法(二十八),(2)心法(八十九)或(一二一),(3)心所法(五十二),(4)無為法(一)的四位百七十法或二百二法。
以下是三科的關係表︰
五蘊 十二處 十八界
┌( 1)眼處────( 1)眼界
├( 2)耳處────( 2)耳界
( 1)色蘊──────────┼( 3)鼻處────( 3)鼻界
├( 4)舌處────( 4)舌界
( 2)受蘊┐ └( 5)身處────( 5)身界
│ ( 6)意處────( 6)意界
( 3)想蘊┤ ┌( 7)色處────( 7)色界
│ ├( 8)聲處────( 8)聲界
( 4)行蘊┘ ├( 9)香處────( 9)香界
無表色──┐├(10)味處────(10)味界
( 5)識蘊 心所法──┤└(11)觸處────(11)觸界
心不相應法┼─(12)法處────(12)法界
無為法──┘ ┌(13)眼識界
│ 乃至
└(18)意識界
〔參考資料〕 《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七;《法蘊足論》卷九;《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三;方立天《佛教哲學》。
印度部派佛教之兩大根本部派之一。又譯作聖上座部或長老說。音譯作阿離耶悉他陛攞尼迦耶,或作梯毗棃、他鞞羅、體毗履、他毗利與。
佛陀涅槃後百餘年間,教團統一,此稱為原始佛教。其後,教團內部對戒律及教義產生異論,首度分裂成上座部及大眾部二根本部派。大眾部是較進步革新的青年大眾。反之,上座部則忠實地遵守傳統,並以保守的長老們為代表,因此又稱為長老部。不久,大眾部再分裂成七~八部,上座部分裂成十一~十二部,至西曆紀元前後,兩部共計分裂成為十八部或二十部的部派佛教。
其中,從最初上座部分出的十一~十二部,是最廣義的上座部。這些上座部系可大別為說一切有部、正量部、上座部等三部。其中之上座部,主要是指傳播於印度西方及南方,以迄錫蘭的二~三個部派。這是廣義的上座部。今日一般所謂的上座部意義更狹隘,意指流行於錫蘭、緬甸、泰國、柬埔寨、寮國等南方地區的南方佛教。此系佛教傳習巴利語聖典,所以又稱巴利佛教;又由於是南方的上座部,所以也稱南方上座部。
此狹義的上座部,以錫蘭為根據地。相傳西元前三世紀中葉時,阿育王之子摩哂陀,從印度本土將佛教傳至錫蘭。摩哂陀所傳播的上座部佛教,甚受當時的錫蘭王所喜,而在首都建「大寺」(Mahāvihāra,大精舍),作為佛教的傳播中心。此後錫蘭的歷代諸王均崇信擁護佛教,至今佛教仍是該國全民性的宗教。
此錫蘭上座部也有若干消長,且曾經發生過分裂。西元前一世紀時,婆他伽馬尼王(Vaṭṭagāmaṇi)建「無畏山寺」(Abhaya-giri-vihāra),該寺常與大寺發生紛爭。在四世紀中葉,紛爭達到最高潮,大寺曾被暫時破壞。雖然不久之後,勢力重建,但已無往日舊觀。此後數百年間,無畏山寺常占優勢。在大寺勢力衰退之際,祇多林寺派(Jetavana-vihāra)於焉崛起,於是錫蘭上座部分裂為三派。十二世紀時,錫蘭英主波洛卡摩婆訶(Parakkamabāhu)大王致力在政治、經濟、文化各方面從事改革,在佛教方面,則廢棄不守戒律的無畏山寺與祇多林寺二派,僅保護獎勵大寺派。因此大寺派急速興隆,也逐漸傳播到緬甸、泰國、柬埔寨、寮國等國。
緬甸及泰國海岸地區,似乎自古即有傳自南印度方面的巴利系上座部佛教。在三世紀前半期譯出的漢譯《法句經》及《義足經》,其原本似是傳自泰國、柬埔寨地區的巴利聖典。十三世紀以後,純粹的大寺派上座部取代此古老巴利佛教,而傳播於該地,因此今日南方地區的佛教,皆屬大寺派上座部。
◎附︰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二章第二節
上座部原在北方,後因說一切有部在北印和中印占有優勢,它的情況就逐漸模糊起來,一般都把化地、法藏一系作為上座的代表。南方上座部主要在斯里蘭卡,前後也有變遷,後來以大寺住一派為代表。玄奘、義淨去印時,印度本土猶有上座部流行。據義淨記載,說一切有部分出之後,上座還分三部,但未舉名,可能即指斯里蘭卡的無畏山住、祇多林住、大寺住。律天一家所傳的上座部,就完全是斯里蘭卡的三部。可見後來印度本土的上座已經絕迹,而以斯里蘭卡所傳為代表了。
上座系統除化地、法藏、斯里蘭卡三派之外,還說有個雪山部。說一切有部分裂出去後,摩揭陀一帶成了他們的勢力範圍。迫使上座部向雪山方向轉移,以後,根本上座即轉為雪山部了。從《善見律》(斯里蘭卡傳)看,阿育王派上座去雪山傳教,人數最多,由末示摩率領五人去的,傳的經典是佛說的第一部經《轉法輪經》,相當重要。可見當時是很重視雪山地區的。此事既有記載,考古資料方面,在北方也發現了末示摩的舍利,在山崎大塔(阿育王建八萬四千塔之一),還有雪山部的銘文,足證確有其事。最近日本‧金倉圓照還證明雪山部有自己的戒律,即漢譯的《毗尼母經》。不過,雪山部後來轉化已混同於多聞部,南傳材料即將其歸入大眾部的系統。《異部宗輪論》說它對大天五事之說有共鳴,也不承認它是上座部了。但是,我們講到上座部各派學說,仍把雪山部包括在內。
研究各部派學說的依據,就是各部派的三藏。當然十八部不會都有自己的經律論,但重要的各部是會有的。玄奘回國時就帶有許多部派的三藏。關於上座系統的,據《慈恩傳》記載,曾帶回上座的三藏十四部,化地(彌沙塞)的三藏二十二部,法藏(法密)的三藏四十二部。這裏所指的上座三藏,可能也是錫蘭的,僅有十四部,也不完全(經或者差不多,論恐怕不全。據義淨《寄歸傳》講,上座三藏計十萬頌,約合中國四百卷)。
上座各派的律,化地部的,漢譯為《五分律》,法藏部的,漢譯為《四分律》。所謂五分、四分,是指律的分篇。律中都曾講到第一次結集,提到他們的三藏組織,是用五分法(雪山部《毗尼母經》的記載也差不多)。首先,經的五分法即五阿含︰長、中、增一、雜(相應)、雜藏。其中增一阿含,是由一增至十一為止,這是他們的特點(大眾也是十一法,有部則只增至十為止)。又對相應阿含的說法,他們認為是關於八眾的事(即關於弟子眷屬的。這可能指其中偈頌部分,因為講一般道理是以法分類,以人物分類則採用偈頌)。雜藏內容比較繁多,從佛本生開始,講到法句、義品、波羅延到最後的聖偈,共十二種。其次,律的五分法是︰(一)比丘戒本的解說;(二)比丘尼戒本的解說;(三)諸事(如受戒、安居等所做諸事。有譯為「犍度」或「蘊」的);(四)本母,即關於戒的一種通論;(五)增一毗尼,即對戒的補充解釋,排列依數遞增。再次,論的五分法是︰(一)問,對佛說從多種門類加以分析;(二)非問,即不加任何分析;(三)攝,不同諸法性質可互相包含的,歸為一類;(四)相應,諸法中雖互相聯繫但不相互包含的;(五)發趣,對佛說不僅相攝相應,而且相望為因果,它的緣起,即涉及到因果建立的問題。
上述上座部的三藏,漢譯保存的,經有安世高所譯《增一阿含》片斷,被稱為《雜經四十四篇》,附在《七處三觀經》之後。今判斷其為上座部經,是它與巴利文《增一阿含》,完全可以對照。此外,其他零碎經本中,還可能有上座的別的阿含部分,但未經勘對出來。律就是《四分律》和《五分律》以及《毗尼母經》(此經一向被認為是法藏部的律,經日人刊定為雪山部律)。論則有《舍利弗毗曇》。以上為北傳資料。南方巴利文資料,上座部三藏都完整。中國譯本中藏文有些南方經的零本,是從斯里蘭卡傳來的。律,藏文沒有,漢文則有《善見律毗婆沙》。南方律通稱「善見律」,他們的「毗婆沙」就是論,論包含律,律包含戒。
這裏涉及到一個問題,原來各部派使用的是什麼語言﹖現存各部,如說一切有部是使用梵文,南方上座部是使用巴利文,那麼上座部原在北方的化地、法藏使用的是什麼語言﹖有關記述分部的資料中,真諦所譯《部執異論》原在書後有一個〈記〉,今已不存,僅部分地見引於《三論玄義》、《異部宗輪論述記》裏。據真諦講,化地部所以分派,因為它的部主正地是婆羅門,曾為國師,出家後成了阿羅漢,正地用吠陀語的「好語」去「莊嚴佛經」,致使義異,因而分部。由此看來,上座部三藏原來使用的語言,可能與古梵語有些關係。而這種梵語,不一定純正,其中是會夾雜些吠陀語的。布頓《佛教史》中,傳說部派四大系統所用語言各不相同︰有部一系,使用梵語(現存有部資料均係梵文,證明其說不錯);大眾一系,使用俗語(即方言土語,有人認為是梵文中缺乏規則的);正量一系,使用西方訛略語(即最缺乏文法的梵文);上座一系,使用中間語(介乎梵語俗語之間的語言)。這個傳說,有些根據,因為巴利文就是這種性質的語言。這種中間語一傳到南方,就被本地人神聖化,作為一種聖經語固定下來,不像印度本土流行的語言,時移世異隨之而發生了變化。佛在世時,原不許用梵語宣傳佛教,而允許弟子們自由採用方言,這個規定被後人遵循信守。化地部突然改用吠陀語,已是一個大的變革,又牽涉到內容的差異,自然會引起分部。所以說分部與語言也有關係。不過,從現存資料看,還只有梵文、巴利文兩種,尚未發現其它不規則的語文。中國翻譯化地部典籍少,與它所使用的語言特殊,也許有些關係。
各部派的主張,即反映在各自的三藏中,特別是「論藏」,系統地反映出他們的學說觀點。所以要研究各部派學說,應對其論藏詳為分析。上座系的論,漢譯有一部完整的,也是唯一的《舍利弗毗曇》。此書是姚秦代譯出,共三十卷。舊譯《十八部論》、《部執異論》都認為此書是犢子部的,說犢子所以分為四部,即是由於對此書解釋不同導致的(真諦即持此說)。因此,後人一向信從,未加研究。事實上,此書與犢子部主張大都相反。如犢子的特點主張有補特伽羅,本書即未談到;又犢子講六道輪迴(多阿修羅一道),本書則只講五道。顯然是被前人弄錯了。
漢譯的《舍利弗毗曇》是從化地、法藏系統傳下來的,按理南傳也應該用毗曇才對,因為南傳上座實際就是法藏一系。為什麼南傳卻是用的七論呢﹖對此應進行分析。南傳七論是︰《法聚》、《分別》、《界說》、《人施設》、《論事》、《雙對》、《發趣》。其中除《論事》外,其餘六論與《舍利弗毗曇》基本一樣。傳說論書在第一次結集時就有了,《論事》則是阿育王三次結集時編纂的,因而是以後添進去的。其餘六論,在組織與內容上也各不相同。早年日本學者椎尾、木村兩家對七論曾作過研究,和其他毗曇對比的結果,斷定七論與《舍利弗毗曇》相近。他們所注意的是《分別》與《人施設》兩論的形式,如《分別》的法、門類,都與《舍利弗毗曇》相似。《人施設》是將各式各樣的人由實踐的觀點加以分類,《舍利弗毗曇》也有這一部分。現在日人研究尚未超出這一水平。我們的研究不是從形式出發,而是要從根本上尋找其原因。毗曇原是解釋佛說的,佛也對本人的說法做過解釋,所以也有佛說毗曇。佛弟子中有迦旃延、目犍連、舍利弗三大家的解說。三人中尤以目犍連、舍利弗最為佛所賞識,認為最能理解他的意思,曾叫人有問題可向他二人請教。《中阿含》裏面,還保存有舍利弗等代佛說法的材料。舍利弗的毗曇是採用五分法,五分是各自獨立的,每分都可以成為幾部。《舍利弗毗曇》傳到南方為什麼會發展成六論呢﹖這大概是受到一切有部以「六足」形式組織毗曇的影響。我們發現六論與《舍利弗毗曇》各方面都有關係,除日本學者指出的兩論外,我們看出《界說》與《舍利弗毗曇》的〈攝〉、〈相應〉兩分完全相似。《雙對》也是〈攝〉的一類。此外,《發趣》講二十四緣,《舍利弗毗曇》〈處所〉也講十緣,非但內容同,名稱也同(「處所」玄奘在《法住記》中即譯為「發趣」)。所以南方的六論,就是從《舍利弗毗曇》發展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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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方 六 論 │《舍利弗毗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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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趣》 │<處所> │
│《法聚》、《人施設》│<無問> │
│《分別》 │<問> │
│《界說》 │<攝>、<相應>│
│《雙對》 │<攝>的一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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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各派主張,除了各派的「論」而外,還可從各部記載分派的典籍中吸取資料,如《異部宗輪論》、《論事》等,都是站在不同的部派立場,提出了當時各派特殊學說的。
各派的主張多,不易掌握,但這裏有個方便,即利用《成實論》。《成實論》的作者是訶梨跋摩。他造論的目的是為了評議各部派的說法,因此,他歸結各家的根本主張為十論,作為批評的對象(見《成實論》卷二)。十論(十個主題)是︰(一)法,客觀存在是否實在﹖不僅講現象,還講時間,就是說,現在實在,過去、未來是否實在﹖這叫「二世有無」﹖(二)一切有無﹖即一切現象是否都有﹖(三)「中陰」有無﹖人死到再投生,中間的過渡狀態叫「中陰」,有沒有這個過渡﹖(四)漸、頓現觀問題。在實踐上領會四諦謂之現觀,這種現觀是漸得還是頓得﹖(五)羅漢有退還是不退﹖(六)隨眠(使人煩惱的習氣)與心相應還是不相應﹖(七)心性是否本淨﹖(八)未受報業是否還存在﹖(九)佛是否在僧數﹖(十)有無人我﹖
這十項包括了當時各派的重要主張,《論事》第一品也列舉了類似這樣的問題。以「十論」做標準,可以把上座系的思想確定下來。上座對十個問題的主張是︰(一)否定二世有實體;(二)認為並非一切法都實有;(三)否定有中陰;(四)現觀是頓得;(五)主張羅漢不退;(六)隨眠與心不相應(南方有時也講可相應);(七)主張心性本淨(南方認為心性不一定淨);(八)否定未受報業有體;(九)上座各派對佛是否在僧數看法不一致,化地特別主張佛在僧數,不能把佛孤立在僧外;(十)否定有人我。
佛家的理論一般是從「境、行、果」三個方面進行闡述的。境,就是他們對世界的認識;行與果是一種宗教的實踐活動,也就是他們對世界的改造。下面就上座系對這三方面的學說要點,進行分析研究。
「境」的理論,原始佛學階段是把重點放在人生現象上,是以人為中心。而人是五蘊合成的,所以又歸結到對五蘊的分析。到了部派佛學階段,境的範圍擴展到一般宇宙現象,分析就隨之而擴大為「三科」(五蘊、十二處、十八界)。《舍利弗毗曇》對於「三科」的看法,把「處」(舊譯為「入」)放在第一位(該書是五分法,初分是「問」,有十品,第一即「入」品)。十二處分內外兩類︰內六處即六根,外六處即六塵。這是根據人的認識來分的。感覺(五官)、思維(意根),是能認識的;色、聲、香、味、觸、法處,是所認識的對象(前五是五官對象,後一是思維對象)。上座系以「處」作重點來說明宇宙現象,其特殊所在即在於對「法處」的解釋上。據《舍利弗毗曇》記載,「法處」有五十二種。其中一類是對原始佛教五蘊(色、受、想、行、識)的「行蘊」加以分析。有一類行是與心相應的(同心俱起、同一境、同一緣),叫「相應行」,也即是心所。心所屬於心,不能獨立,與心一起才發生作用。還有一類是與心不相應的,叫「不相應行」,如生、老、死等分位概念,是一段一段構成的,也叫做行,與心一道,但與心不相應。上座系指出「相應行」有二十八種,「不相應行」有八種。此外還有「無表色」。表是表示,如語言、行動等能使別人感受到的,是以物質為基礎表示出來的色;所謂「無表色」,是一種心思活動,它也會留下形迹,也會有物質的,但看不到,摸不著,卻能通過比量(概念)感知它。再有一類是「無為」。有些事物不待作為而存在。如幾何學中的公理不是誰創作的,它自然存在。這一類東西,都屬於「法處」。總的說來,「法處」的內容相當多,共五十二種。上座系如此分析宇宙現象,就比較詳細了。
按照十二處來分析宇宙現象,似乎很複雜,但歸結起來,不出「色」、「心」兩類。這一點,在南方上座的論書中,表示得極明顯,如七論的第一部《法聚論》,即以〈心品〉、〈色品〉來概括一切法的。這樣,他們的二元論性質是非常清楚的。哲學上真正的二元論是沒有的,最後總有所偏重,上座部也如此,他們最終是主張唯心的。從他們的社會的、背景的根源看,也必然只能是唯心的。《毗尼母經》明確提出「二法不可違」︰一是佛法,二是王法。這就是他們學說的最後立腳點。(中略)再就他們的學說本身看,講色講心,似乎是二元的,可是他們講色的一邊,總離不開心的一邊,講「法處」都是就「所知」上說的,如色是所見的,聲是所聞的等等。所以儘管有「法處」,但決非獨立存在,而是必須與心相連,以心為前提存在的。另外,他們講「諸行無常」,把無常講到剎那滅的程度算是夠透徹的了,所以後人稱化地部為「剎那論」者。問題是,他們講剎那滅不是以時間為標準,也是聯繫心來講的,因為心是剎那滅,被心所知的對象──外界才是剎那滅的。這就必然會否認時間的客觀(物)性,只能走上唯心論一途了。上座系根據這一觀點推論現象中只有現在這一剎那是實在的,過去、未來,都不實在。以上即是上座系有關「境」的學說的特點。
實踐方面,也就是行、果方面,上座系將解脫的主體歸之於心,達到心解脫,就謂之解脫了。這樣,就會要討論到心的性質問題,因為它決定著能否解脫與怎樣解脫。對此,上座系也有其特殊理論,即「心性本淨,客塵所染」。他們認為心的自性原是清淨的。那末,為什麼還發生解脫、不解脫的問題呢﹖這由於心為外來的煩惱所染污了的緣故。關於心性問題,他們是分兩段講的,心自性清淨,這是第一段;為客塵所染,這是第二段(客塵即非主體,是外來的,而且來歷不明,突如其來);兩段連起來合成一個命題。這就回答了兩個問題︰(一)心可以解脫;(二)解脫的方法是去掉客塵。
在如何去掉客塵而引起與此有關聯的另一個問題是︰煩惱與心是一種什麼關係﹖它們是否相應﹖上座部認為,要做具體分析。煩惱有兩個方面,一是隨眠,指煩惱的習氣,如人處於睡眠狀態一樣,它是一種潛存的勢力,與心是不相應的。一是纏,指煩惱的現行,這是與心相應的。依上座系看,不論與心相應或不相應,煩惱的染污並不影響心的本質。心儘管與煩惱同時同起,仍然是離煩惱的。這也是他們不同於其他派系學說的一個特點。
上座系的實踐,就在去掉客塵,恢復本性。採用的方法與原始佛學是一致的,即先見(見道)而後修(修道)。見道是明白四諦的道理,所謂現觀四諦。修道即修行,主要是用禪定。佛家修道的方法是禪定,上座系特別重視這一方法。所以《舍利弗問經》在談到化地部特點時,用「禪思入微,究暢幽密」來形容,可見該派的禪定功夫很深入,對禪定的理論講得很細緻。《異部宗輪論》提到化地部主張時,也說「道支皆是念住所攝」。道支一般都講三十七菩提分,而化地卻以念住(定)為中心,各菩提分皆與念住有關,可以看出他們重視禪定的特色。又如《舍利弗毗曇》的〈道品〉中,從一支道(即一條路)到十一支道共組織為十一道,他的一支道就是身念處(身念住)。身念住是四念住中第一念住,他們視為唯一的道路來理解,即此亦可見他們對禪定所持的極端態度。
他們的禪定並不是簡單的不動心,而是從禪定中對心性加以認識、分析和研究。他們對心理過程的分析是非常細緻的。南方上座的《法聚論》,對心的性質好壞、地位、階段等詳加分析,得出八十九種範疇,由此再歸納為一般表現的心理作用為十二心,再概括十二心為九類,是為九心︰
(一)在平靜的狀態時,稱為有分心。
(二)動念時生起警覺,好像從睡眠醒來一般,名轉向心。
(三)由此隨著五根有五類感覺作用,稱為見心。
(四)有了見便對境界感受苦樂,名受持心。
(五)由此分別善惡,名分別心。
(六)又安立了境界的相狀,叫令起心。
(七)這樣決定發起作用,名速行心。
(八)假使境界強盛,便繼續引起反省或熏習的作用,名果報心。
(九)從這裏仍舊恢復到平靜狀態,復名有分心。
在唐人的著作中,如《唯識樞要》等,通稱以上所說為「九心輪」,形容其周而復始,輪轉不息。九心輪共有十二種作用,它可以體現在一件事情上,也可體現在人一生的過程上,人從有生命一開始,謂之「結生心」,以後按照九心輪發展下去,直到壽命完結,謂之「死心」。由「結生心」至「死心」之間,中間不知經過多少次的「有分心──有分心」輪轉,所以人的一生,九心循環往復,直到「死心」這一有分心時,才告結束。
上座系把結生後的有分心看成為最初的,把死亡前的有分心看成為最後的,這一理論使佛教的學說帶有「我」的傾向了。原始佛學本是否認有作為人生主體的「我」的,但不承認是一回事,在實際中卻又大講「業力」和「輪迴」;承認「業力」、「輪迴」,沒有「我」便講不通,這就使得後來的犢子部就公開主張補特伽羅,別的部派則採取了變相的說法。上座的「有分心」貫徹生死,成為生死之間的主體,也就是一種變相的「我」了。南方如此,在北方的化地部發展成為「窮生死蘊」。化地主張諸行(蘊)有兩種運行方式,一是「一念蘊」(即剎那滅行),一是「一生蘊」(即從生到死相續的)。所謂「一生蘊」,不僅承認一期生死,而且承認還要再生,直到最終解脫才能結束,所以名之為「窮生死蘊」。這種主張,與南方的有分心完全相似,更是一種變相的「我」了。上座系學說出現「我」的傾向,這實際上也是原始佛學未能解決的問題邏輯地發展必然要有的結果。
在解脫理論上,上座部對原始佛學也是有所發展的。原始佛學只講「人我空」,上座部講到三解脫門(即空、無相、無願──也是一種禪定方法)中的空解脫門時,就進而講到了「法無我」。這一理論,在南方上座的著作中有明白的解說,北方上座的著作中則不甚明了。一般認為小乘不講法空、法無我,並且還以此為大小乘區分的標準,這可能由於北方材料不全而引起的誤解。由「人空」到「法空」,應該看成是對原始佛學的新發展。
最後,談談上座部的方法論問題。上座是主張分別說的,他們自己也承認,如南方上座自稱是「分別說上座」。不過,北方對此種性質則甚模糊。所以,在化地、法藏外,又另立一個「分別論者」的名目,似乎另有一派似的。特別是有部的《婆沙》中,還拿它作為一個重要論敵。由於對部派學說了解不足,因此大家對「分別論者」不知其所指,也就出現了各種議論。近代學者,如早年日本的赤沼,用《婆沙》中引「分別論者」的主張四十條,與其他部派相比較,認為「分別論者」指的是化地部。後來木村泰賢反對其說,認為從《異部宗輪論》看,這些主張確是化地的,但是從南方《論事》看,既同於化地,也同於案達。因此,他以為案達是屬於大眾系的,「分別論者」是大眾部的,但不是大眾部全體而是屬於大眾系的游軍。赤沼是專門研究巴利文的,竟連南方佛教這樣重要的《論事》一書也忽視了。木村反對赤沼,卻又連這一點也給反對掉了。事實上,兩人都未能解決這個問題。《婆沙論》所談到的「分別論者」,只是泛說當時一般採用分別說的態度和方法,並沒有指定那一派,其中既有化地,也有南方上座,甚至於案達的大眾部,因為方法論是大家都可以通用的。不過上座系與「分別論者」的關係更為密切而已。
〔參考資料〕 《舍利弗問經》;《文殊師利問經》卷下〈分別部品〉;《大毗婆沙論》卷九十九;《大乘玄論》卷五;《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四分律疏》卷二;《部派佛教與阿毗達磨》(《現代佛教學術叢刊》{95});宮本正尊《大乘と小乘》;龍山章真著‧櫻部建補注《インド佛教史》。
指二種空。關於空,有種種立名及不同的解說。《大智度論》卷三十七立但空與不可得空;無方便空與有方便空;般若空與非般若空等。或許這些也可以稱為二空。但是,通常為人所知的二空,有下列數種︰
(1)我空與法空︰我空也稱為人空、眾生空、生空等。此謂每一生命體都是五蘊和合而成,緣起性空而不可執取有一內在生命是固定不變、永恆不滅的。因此,可以說沒有實在的人,也沒有實在的眾生。在假和合的五蘊之外,絕對沒有常一主宰的我,此稱為我空。此外,色等五蘊諸法也沒有堅實的自性,緣起即生,緣散即滅,毫無堅實不變之自性可取,皆歸於空,此名為法空。《大智度論》卷九十三云(大正25‧710b)︰「佛法中有二種空,一者眾生空;二者法空。」即此之謂。
(2)但空與不但空︰就「一切法無自性空」而建立空理,此稱為但空。此外,雖立其空而不只以之為空之本身而已,且以此空為即於不空的空,此稱為不但空。《摩訶止觀》卷三(上)云(大正46‧28a)︰
「二乘體假入真,祇入但空,不能從但空入假,無化他之用。菩薩體假入但真,能從但空入假,化度眾生,淨佛國土。上根菩薩體假入真,前入但空,次入不但空,則破無明見佛性,與前真永別。」
即以此二空分別通教三乘人所見的空理。
(3)性空與相空︰諸法無定實之性,稱為性空。諸法無名字之假相,此稱為相空。合稱為性相二空。《摩訶止觀》卷五(下)云(大正46‧65a)︰「求性不可得,世諦破性,是名性空;求名不可得,真諦破假,是名相空。」
(4)權空與實空︰合稱權實二空。此即吉藏《大乘玄論》卷四所說(大正45‧59a)︰「二乘之空名為權空,菩薩之空稱為實空。」其意即以生空為權空,而以生法二空為實空。
〔參考資料〕 《中論》卷四〈觀邪見品〉;《成唯識論》卷一;《華嚴經孔目章》卷三〈人法二空章〉;《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四(末)。
佛教最基本的理論原則。通達二諦的道理才可以通達佛教;反之,不了解二諦的道理則無法了解佛教。佛教主要目的是教人破除我執、法執而體認真實。唯有從事物的兩個對立方面互成互破,才能掃盡一切執著而顯現真實,因此中觀宗特別重視二諦的應用。
二諦是俗諦與真諦。俗諦又名世諦,真諦又名第一義諦。(梵文之真諦,即para-martha-sa-tya。俗諦則有sainvṛti-satya, vya-vahāra-satya, prajñapti-satya三種寫法。)「諦」是真空的意思,此處指的是真理。真俗二諦是事物所具有的兩種真理。凡夫從時間上由於經驗或習慣所觀察的事物原理(有)名為世諦或俗諦,聖人由究竟處體驗事物的真實情況(空),名為第一義諦或真諦。因此俗諦是指肯定事物所以存在的道理,真諦是指否定事物有其實質的道理。佛教認為但從有或但從空來理解事物,都是片面的,甚至是錯誤的,必須從空有兩方面來體認方能得到實際情況。
二諦既是佛教基本原則,因此各宗無不盛談二諦。由於各宗派的思想體系不同而對二諦的解釋也就有所不同。先就「諦」的含義而言,有四家不同。有人以為真理為諦,有人以為真理不是諦而是能觀理境的智慧是諦,有人以為境智都不是諦而詮示理的言論是諦,有人以為綜合理境智文才是諦,單獨一項不能是諦。就古三論師來說,多半以境為諦。僧馥〈菩提經注序〉云︰「夫萬法無相而有二諦,聖人無知而有二名。二諦者,俗也道也;二名者,權也智也。二名以語默為稱;二諦以緣性為言。」
這是以諦智作為境智相對而言,並且以緣起為俗諦,性空為真諦。至於攝山和嘉祥相承是以言教為諦,認為「如來常依二諦說法,一者世諦,二者第一義諦。故二諦唯是教門,不關境理。」同時又開為「於諦」、「教諦」兩種二諦。
於諦是指「有」於凡夫是實,這是世諦;「空」於聖人是實,這是第一義諦。諸法性空而世間顛倒以為是有,這於凡夫是諦,叫作世諦;聖人真實了知其為顛倒,性空無生,這於聖人是諦,叫作第一義諦。這名為於諦。
如來誠諦之言,依凡夫之有而說有,目的不在於有而在於表示不有,依聖人之空而說空,目的不在於空而在於表示不空。以有空之二表示非有非空之不二,這便是教諦。所以說︰「如來依二諦說法」所依是於諦,說法是教諦。不善了解佛教的人,聞有便執有,聞空便執空,還成為「迷教於諦」。三論之中,《百論》以於諦為正宗,教諦為旁;《中論》以教諦為正宗,於諦為旁。又,佛所說經多就於諦,菩薩造論多就教諦。
二諦的具體內容,各宗派也隨其思想體系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解釋。在四阿含中,只有《增一阿含經》卷三提到二諦的名稱而沒有說明。大乘經中,如《大品》、《涅槃》、《華嚴》、《寶積》等處處敘述二諦的道理。至於各宗派中,無論其為大乘或小乘,都有對二諦的分析。就漢地所流傳的小乘各派別,是為一切有部和經部。一切有部就是毗曇師,解釋二諦只是相對而言,隨時有所不同,大略有七種說法。
第一,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的事法是俗諦(事),四諦、十六行相的理法是真諦(理)。第二,妄情所安立的眾生事相是俗諦(妄情),無我之理是真諦(真理)。第三,假名人天、男女等無其實質是俗諦(假),五陰、十二入、十八界是真諦(實)。第四,就四諦而言,苦集是俗諦(世間),滅道是真諦(出世間)。第五,苦集道是俗諦(有為),滅是真諦(無為)。第六,就十六行相而言,十四行相是俗諦(有),空、無我二行相是真諦(空)。第七,三藏言教是俗諦(教),三十七道品是真諦(行)。七說之中,正以第一事理二諦為主旨。
經部師(即成實師)是以現象的有為俗諦,以本質的空為真諦。具體而說,就現象言,俗諦有四種解釋︰(1)就事相而言,陰界入是俗。(2)就法相而言,一切法是苦、無常是俗諦。(3)就理相而言,世法虛假,只是因緣集用是俗諦。(4)就空相而言,五陰之中無有我人是俗諦。就本質言,真諦有三種解釋︰(1)就理而言之,因和合中無性之空是真諦。(2)就法而言,法和合中無性之空是真諦。(3)就空而言,第一義中無有凡夫所計我人是真諦。
至於中觀學派自傳入漢地以來,當般若師的時期,所討論的偏重於性空,如法性、覺性、般若、法身、解脫等,而忽略了中觀宗的基本理論──二諦的研究。所以般若師六宗七家之中,除道安外,餘都偏而不即。
自羅什入關以來,譯出《中論》、《維摩》等,才重視二諦的理論。一般認為僧肇所著《肇論》中,〈物不遷論〉是從生滅無常來談俗諦,〈不真空論〉是從性空來談真諦。僧肇的〈維摩經序〉也說︰「統萬行則以權智為主。」權是通達俗諦的權智,智是照了真諦的實智。但是由於三論師的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竺道生曾撰《二諦論》,今不傳,其後梁昭明太子曾撰《解二諦義》,以為「二諦即是就境明義」,「真諦離有離無,俗諦即有即無。即有即無是假名,離有離無為中道。中道以不生為體,俗即假名,以生法為體。」當時僧俗諮問,提出異議有二十三家,昭明太子一一作了答覆。
智顗《法華玄義》卷二(下)云(大正33‧702b)︰「陳世中論破立不同,或破古來二十三家明二諦義,自立二諦義;或破他竟約四假明二諦。」湛然《法華經釋籤》卷五釋此句即說破二十三家明二諦義「文在梁昭明集」。約四假明二諦就是攝山一系的主張。吉藏《三論玄義》云(大正45‧13a)︰
「凡有四門︰(一)因緣假,(二)隨緣假,(三)對緣假,(四)就緣假也。(一)因緣假者,如空有二諦,有不自有,因空故有;空不自空,因有故空,故空有是因緣假義也。(二)隨緣假者,如隨三乘根性說三乘教門也。(三)對緣假者,如對治常說於無常,對治無常,是故說常。(四)就緣假者,外人執有諸法,諸佛菩薩就彼推求,檢竟不得,名就緣假。」
攝山、興皇、嘉祥相承,立三重二諦,第一,說有是俗諦,說空是真諦;第二,說有說空都是俗諦,說非空非有是真諦;第三,說非空非有是不二以對待空有之二,此二與不二都是俗諦,非二非不二是真諦。以上三種都是教門。說此三種為令人悟解無所得中道。因此,「不二」是二諦的體,「二」是二諦的用。二諦的言教,目的在於表顯中道。以非有非無為中道,於是立有以為俗諦,立空以為真諦。此二諦皆是因緣假立以顯中道,二諦是假名也是中道。所顯中道就隨二諦而有三種︰(1)世諦中道,(2)真諦中道,(3)二諦合明中道。
就生滅而論,非生非不生是中道,說生說不生是假名。假名的生即是不生之生是俗諦,假名的不生即是生之無生是真諦。俗諦既是假名之生,便不可定言是生,也不可定言是不生,這便是世諦中道,不動不生滅的真際而建立生滅諸法。
真諦既是假名之不生,便不可定言是不生,也不可定言是非不生,這便是真諦中道,不壞生滅的假名而通達無生滅的實相。
世諦之生是無生之生,真諦之不生是生之不生。無生之生豈是生,生之不生豈是無生,便是非生非無生,這是二諦合岸道。言亡慮絕,離四句、絕百非,畢竟空寂。
◎附︰印順《中觀今論》第十章第一節
二諦,為佛法中極根本的論題。佛法的目的,在乎引導眾生轉迷啟悟,而引導的方法,即以二諦為本,故對二諦應求得確當的了解。嘉祥、窺基都有二諦章,其他各派也無不重視。《中論》說︰「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若人不能知,分別於二諦,則於深佛法,不知真實義。」從教義說,佛以二諦的方式為眾生說法,故對於二諦不能確當辨別,即對於佛法也不能了解。《十二門論》說︰「若不知二諦,則不知自利、他利及共利。」修學佛法,不外為了自利、利他、俱利,這可見修學佛法,應該對二諦徹底理解一番!
二諦即世俗諦、勝義諦,或譯作世諦、第一義諦,俗諦、真諦。佛依二諦說法,二諦中最主要的,為凡聖二諦──或可名情智二諦、有空二諦。凡夫因迷情妄執,不悟真理,凡情的境界,即常識的世界,是世俗有的,名為世俗諦。世,是遷流義,俗,是浮虛不實義。依梵語,有覆障義,即凡情亂現虛妄不真而障於真相的。勝義諦,是聖人智見體悟諸法本相,而非一般的認識所認識的。這是特勝的真智界,故名勝義,即第一義諦。佛法教化眾生使它從迷啟悟,從凡入聖,主要以此二諦為立教的根本方式。對二諦雖有各樣的解說,然主要是使眾生從迷執境界轉入聖覺的境界。眾生因無屆糊執,計一切法為真實有的,由此引起生死流轉。要使眾生解脫,即必要了悟諸法是非實有的,悟得法性本空為勝義諦。所以,《青目論釋》說︰「世俗諦者,一切法性空,而世間顛倒故,生虛妄法,於世間是實。諸賢聖真知顛倒性故,知一切法皆空無生,於聖人是第一義諦,名為實。」
諦,有不顛倒而確實如此的意思。世俗是浮虛不實的,何以也稱為諦﹖世俗雖是虛妄顛倒,但在世俗共許的認識上,仍有其相對的確實性、妥當性。一切世俗法,從世間的立場,也可以分別錯誤與不錯誤,世俗諦是世間的真實。究竟的真實,當然是不二的,然因凡夫聖者的境地不同,觀點不同,所以佛隨此差別,說有二種真實。如以凡情的立場,說色等法是真實的,空性是理想的、不現實的。空性,不是凡情的認識所及,不是一般所能理解的,也就因此名為第一義的,即特殊的。但不是凡情所能理解的,決不能因此而可以否定它。因為這在聖者,也還是真知灼見的,聖者間也還是共證無別的。其實,一般常識所認為如此如此的,在科學界,已每每不以為然,科學的許多事理,也並不是一般人所認為如此的。但科學所證明為如何如何,決非一般的境界所能否認。如科學者說太陽是恒星,不動的,地球是行星,繞太陽而行(或說日與地球是俱動俱靜的),這顯然與一般所見不合。一般人因目見日有出沒,於是說太陽繞地而行。又如常人見棹椅為堅實的、不動的,而在科學界,則以為是電子群的沖激,雖不斷的在動,以能維持其原有的均衡,故一般人還以為是堅實的、不動的。當然,一般科學的論證,僅是常識的加工精製,還不是佛法的第一義諦;但也可藉此知道凡常的情境,並不即是究竟真實的。由於智慧的淺深,可以有不同的世界觀,此各各所見的,在自類的知見上,各有它相當的確實性(瑜伽分世間真實,道理真實,煩惱障淨智所行真實,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也即此意)。所以,不能以世俗真實為究竟的,應知勝義諦是不能以凡情的見地而論證的。如何顯示真勝義諦,如何通達勝義諦而又與世俗諦不相違,這是佛法的重大課題。世俗諦,在世俗界有它的重要意義,如色彩的鮮艷,那樣的動人,引發人類的情感,儘管科學家說它只是光波的長短,而人類還是以豐富的情感去接受它。又如善與惡,儘管在物質科學的研究中,不能發現善惡,而善惡在世間,並不失去它的重要意義。依佛法說,世俗與勝義,雖有它的不同,但決不是矛盾到底而衝突的。依世俗悟勝義,而勝義是不礙於世俗,成立情智和諧的、真俗相成的人生觀,這是佛教的基本立場。
凡聖──有空二諦,為大體而基本的方式。但二諦原是聖者所通達的,在聖者的心境中,也還是可說有二諦的。凡夫的情執,只知(不能如實知)有世俗而不知有勝義,聖者則通達勝義而又善巧世俗。所以從聖者的境界說,具足二諦,從他的淺深上,可分為不同的二諦︰
(1)實有真空二諦︰這不是說執世俗實有,可以悟勝義真空。這是說,聲聞學者中,厭離心切而不觀法法性空者,側重己利而急於悟入無我我所。於悟入我空性時,離執自證,是謂勝義諦。等到從空出有,起世俗心時,於一切境界中,依舊有實在性現前,是世俗諦。雖然真悟的聲聞學者,決不因此固執一切法非實有不可,可是在他們的世俗心境中,是有自性相現前的,與一般凡情所現的,相差不遠,但不執著實有而已。
(2)幻有真空二諦︰此二諦是利根聲聞及菩薩,悟入空性時,由觀一切法緣起而知法法畢竟空,是勝義諦。從勝義空出,起無漏後得智──或名方便,對現起的一切法,知為無自性的假名,如幻如化。但此為勝義空定的餘力,在當時並不能親證法性空寂,這是一般大乘學者見道的境地。不但菩薩如此,二乘中的利根,也能如此見。此與前實有真空的二諦不同,此由後得方便智而通達的,是如幻如化的假名。此又可名為事理二諦,理智通達性空為勝義,事智分別幻有為世俗。
(3)妙有真空二諦(姑作此稱)︰此無固定名稱,乃佛菩薩悟入法法空寂,法法如幻,一念圓了的聖境。即真即俗的二諦並觀,是如實智所通達的,不可局限為此為勝義,彼為世俗。但在一念頓了畢竟空而當下即是如幻有,依此而方便立為世俗;如幻有而畢竟性空,依此而方便立為勝義。於無差別中作差別說,與見空不見有、見有不見空的幻有真空二諦不同。中國三論宗和天臺宗的圓教,都是從此立場而安立二諦的。此中所說俗諦的妙有,即通達畢竟空而即是緣起幻有的,此與二諦別觀時後得智所通達的不同。這是即空的緣起幻有,稱為妙有,也不像不空論者把緣起否定了,而又標揭一真實不空的妙有。
上來所說的三類,後者是三論、天台宗所常說的;第二是唯識宗義,龍樹論也有此義;第一是鈍根的聲聞乘者所許的。這三者,依悟證的淺深不同而說,但在緣起性空無礙的正見中,這是可以貫通無礙的。佛法的安立二諦,本為引導眾生從凡入聖、轉迷為悟的,所以應從凡聖二諦的基礎上,一層一層的去深入理解,以達到圓滿的境地。否則高談玄妙,忽略當前的現實,就與玄談的不切實際相同。
〔參考資料〕 《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五;《辯中邊論》卷中;《顯揚聖教論》卷六;《大乘莊嚴經論》卷二;《成實論》卷二、卷十五;《雜阿毗曇心論》卷十;陳譯《攝大乘論釋》卷七;《順正理論》卷五十八;《般若燈論釋》卷十三;《佛性論》卷四;《成唯識論》卷八、卷九;印順《性空學探源》;霍韜晦《中國哲學辭典大全》〈二諦〉條。
禪定修持法之一,是一種可遠離三界煩惱的禪觀。即觀六大及四顯色各遍滿一切處而無間隙。又作十遍、十遍入、十遍處定、十一切入、十一切處。六大指地、水、火、風、空、識,四顯色即青、黃、赤、白。其中,觀「地大」周徧一切處無有間隙,稱為地徧處;觀「水大」周徧一切處無有間隙,稱為水徧處;準此而觀火、風,乃至空、識,稱為火徧處、風徧處乃至識徧處。
觀此十法,何以皆名徧處,箇中緣由,《大毗婆沙論》卷八十五認為有二︰(一)由無間,(二)由廣大。由無間者,謂「純青」等勝解作意不相間雜,故稱無間。由廣大者,謂緣「青」等勝解作意,境相無邊,故稱廣大。《俱舍論》卷二十九則云(大正29‧151c)︰「於一切處周徧觀察,無有間隙,故名遍處。」
此觀法是行者修八解脫、八勝處之後,於「色」等得淨相,於所觀之中轉變自在,但仍未周徧,故更修此定。《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三云(大正31‧759b)︰「依解脫故造修,由勝處故起方便,由遍處故成滿,若於彼得成滿,即於解脫究竟。」《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二謂依此觀行能成五事︰
(1)由修習地徧處等乃至白徧處,便能引發化事、變事諸聖神通。
(2)由修習空無邊處一切處,便能引發往還無礙諸聖神通。
(3)由修習識無邊處一切處,便能引發無諍願智無礙解等諸勝功德。
(4)由識無邊處徧處成滿,便能成辦無所有處解脫及非想非非想處解脫。
(5)由此成滿因故,便能證入想受滅解脫最勝住所攝。
依上列《瑜伽師地論》所言,修此觀法便能引發諸聖神通,然《大智度論》卷二十八認為此「一切入」與神通有異。即謂「一切入」是神通初道,先修「一切入」、「背捨」、「勝處」柔伏其心,然後易入神通。又在「一切入」中,自身見地變為水,他人不見水;神通則不然,自見實是水,他人亦見實水;以「一切入」觀處廣,但能令一切是水相,而不能令實是水;神通不能遍一切,但能令地轉為水便是實水,故二者之間仍有差異。
此外,大小乘經論雖皆言及此十徧處,然其名稱或順序等並不一致。如《中阿含經》卷五十九〈第一得經〉所列的十徧處,順序同上所述,而名稱則為無量地處乃至無量識處。《大毗婆沙論》卷八十五、卷一四一所載者,係將青、黃、赤、白等四顯色列在六大之前,而名稱同上所列。《大般涅槃經》卷三十〈師子吼菩薩品〉中,則除去十徧處中的火徧處,加入無所有一切處三昧而成十徧處;因為宣說火一切處,則使事火婆羅門益增長其邪見,因此去除之,而無所有處雖非多識,亦非少識,為成十數而通說之為一切處。
另據南傳《清淨道論》所述,依十遍而修,皆各有成就。即︰
(1)依於地遍,能以一成為多等,或於空中、水中變化作地而以足行走或坐立其上,或以少及無量的方法而得勝處。
(2)依於水遍,能出沒于地中,降下雨水,變化江海等,或震動大地、山岳、樓閣等。
(3)依於火遍,能出煙及燃燒,能降炭雨,以火滅火,欲燃則燃,或作諸光明已天眼見東西。
(4)依於風遍,能速行如風,降風雨。
(5)依於青遍,能變化青色,作諸黑暗,或依於妙色及醜色的方法而得勝處、證淨解脫。
(6)依於黃遍,能變化黃色,點石成金,或依於妙色醜色的方法而得勝處、證淨解脫。
(7)依於赤遍,能變化赤色,並如上述證淨解脫。
(8)依於白遍,能變化白色,離諸惛沉睡眠,消滅黑暗,為以天眼看東西而作諸光明。
(9)依於光明遍,能變化輝煌之色,離諸惛沉,消滅黑暗,為以天眼見東西而作諸光明。
(10)依於虛空遍,能開顯於隱蔽,在大地中及山岳中亦能變化虛空,作諸威儀,可於墻垣上自由步行。
◎附︰《清淨道論》第四〈說地遍品〉 (摘錄)
〔地遍修習法〕 「學習地遍者,取於人為的或自然的地相,其地須有限而非無限的,有際而非無際的,有周而非無周的,有邊而非無邊的,如米篩或米升那樣大。彼即作善取,善憶持,善堅定於彼相。彼既作善取,善憶持,善堅定於彼相已,見於相之功德,作珍寶想,於心尊重。喜愛,集結其心於所緣之相︰『我今以此行道,誠將脫離老死。』於是彼離諸欲……具證初禪。」
〔自然之地〕 若人於過去世曾於佛教中或於出家的仙人處而出家,曾於地遍中生起四種與五種禪,像這樣具有宿世福因的人,則於自然之地──如耕地打穀場等處而得現起於相。猶如曼羅迦長老一樣。
據說︰尊者一天看見耕地,即現起與彼耕地一樣大的相。他增長了彼相,得五種禪,依於此禪而建立毗鉢舍那(觀)證阿羅漢果。
(1)四遍過失(人為之地)︰若無如是過去世的經驗者,則不應違背於親近阿闍梨時所學習的業處的規定,應該除去四遍的過失而作遍。即以青、黃、赤、白的混合為四遍的過失。是故不宜取青等之色的土,應以恒河(河之通名,非專指印度之恒河)之泥及如黎明之色的土作遍。
(2)遍的作法︰不應在寺院的中央為沙彌等行走之處作遍。當在寺院的邊隅隱蔽之處,或山窟或茅庵中而可作移動的或固定的。
可移動的是在四根棒所組合的中間縛上一塊布片或皮革,或席片,再用除去草根石子沙粒而善加揉捏了的泥塗到那上面,當作如前所說的篩和升那樣大而圓形的。在其遍作(準備)之時,當放在地上觀看。
固定的是先打諸樁於地中,然後以蔓草標織起來,作成蓮蓬那樣的圓形。
如果適合作遍的泥土不夠,可於下面放一點別的泥,再於上面塗以極清淨的黎明色的泥,當作一張手又四指的直徑的圓形。這便是說關於米篩或米升那樣大的。
「有限而非無限」等是依遍的劃定而說的。如是依上面所說之量而劃定後,若以木掌拍之,則會現起異樣之色,故不宜佳,應以石掌磨之,作成鼓面一樣的平坦。
(3)修習法︰先將其處所掃除,然後去沐浴回來,在離遍的圓相(曼陀羅)二肘半以內之處,敷設一把高一張手又四指而有好墊子的椅子而坐。因為如果坐得過遠則遍不顯現,過近則知識其遍的過患之處。若坐得過高必須垂首而視,過低則未免膝痛。故依上述之法而坐,再依「欲味甚少」等句而觀察諸欲之過,對於離欲及超越一切苦的方便出要(禪)而生希求,隨念於佛法僧之德而生喜悅想︰「此乃一切諸佛、辟支佛、聲聞所實行的出要之道」,對此行道而生尊重想︰「誠然以此行道,我將享受遠離之樂」,發精進心,當開中庸之兩眼取相修習。若眼睛張得太大則未免疲勞,而且曼陀羅(圓相)過於明顯,則其相不能現起。如果開得太小,而曼陀羅不明瞭,心亦惛沉,如是則相亦難現起。是故如見鏡中的像,當開中庸的兩眼而取於相修習。不要觀察曼陀羅的色澤,亦勿於地的特相(堅硬)作意。但不離色而把依止的地與色作一起,更進而置心於(地的)假說法(概念)作意。於巴脫唯、摩希、墨地尼、婆彌、梵素曇、梵松達蘭等地的諸名之中,好樂那一個,當即順適而稱念之。然而「巴脫唯」是比較普通之名,故當取其普通︰「巴脫唯,巴脫唯(地、地)……」而修習。應當有時開眼而視,有時閉眼而置於心。直至取相未曾現起,則百度、千度,乃至更多,當以同樣的方法修習。
(4)二種相︰如是修習,直至閉眼而置於心,其相亦來現於心中猶如開眼之時相同,此時名為「取相」生起。
他的取相生起之後,則不必坐在彼處,可進入他自己的住處坐而修習。為了避免洗足等的麻煩,當如意預備他的一層底的鞋履及手杖。如果他的幼稚的定,因為某種不適合的原故而消逝了,當即穿鞋執其手杖,再去那裡(遍的地方)而取其相回來,安坐修習,數數專注思維。如是修習,諸蓋次第鎮伏,止息煩惱,以近行定等持於心,則「似相」生起。
前面的「取相」和這裡的「似相」的差別如次︰即於取相中得知遍的過失(如指印等)而似相則摧破取相而出,猶如從袋子裡面汴抵,如洗得很乾淨的貝殼,如出雲翳的滿月,如在烏雲面前的鶴,顯現得極其清淨,實百倍千倍於「取相」。那似相無色亦無形,如果有色有形,則為眼所識,粗而觸發於生住滅或無常苦無我三相。似相實不如是,只是一位得定者所顯現的行相,是從想而生的。自從似相生起之後,即鎮伏他的諸蓋及止息其煩惱,以近行定而等持其心。
(5)二種定︰二種定即近行定與安止定。以二種行相等持於心︰於近行地或於獲得地。這裡「於近行地」則以捨斷諸蓋而等持於心,「於獲得地」(安止地)則以諸支現前而等持於心。這二種定有如下的種種作用︰於近行定,諸支是不強固的,因為諸支未生強力之故。譬如幼孩,引他站立而屢屢跌倒在地,如是於近行生起時,他的心有時以相為所緣,有時墮於有分。於安止定則諸支強固,因為有強力之故。譬如有力之人,從坐而起,可以整天的站立,如安止定生起之時,則他的心一時斷絕有分,整夜整日亦可持續,因以善的速行次第(相續)作用。
(6)七種適不適︰與近行定共同生起的似相,他的生起是很困難的。若能於同一跏趺坐禪之時而增長(似)相得達於安止定,是很好的;如不可能,則他應以不放逸而護其相,猶如保護懷有轉輪王的母胎相似。即如這樣的說︰
對於似相的守護者
是不會退失已得的近行定的,
若不這樣的守護,
則失去他的所得。
這是守護的方法︰
住所、行境與談話,
人及食物並時節,
以及威儀有七種,
應避此等不適者。
應用適當的七種,
這樣的行道者,不久便得安止定。(
中略)
(9)安止定的規定︰他這樣的意向於相而行道︰他想「我今將成安止定了」,便間斷了有分心,以念於「地、地」的勤修,以同樣的地遍為所緣,而生起意門轉向心。此後對於同樣的所緣境上,速行了四或五的速行心。在那些速行心的最後的一念為色界心;餘者都是欲界的,但有較強於自然心的尋、伺、喜、樂、心一境性的。又為安止的準備工作故亦名為遍作,譬如鄉村等的附近稱為近村或近城,正如這樣的近於安止或行近於安止,故亦稱為近行;又以前是隨順於遍作,以後則隨順於安止,故亦名為隨順。這裡的三或四的欲界心中的最後的一個,因為征服了小種姓(欲界的)而修習於大種姓(色界的),故又名為種姓。再敘述其不重複的(即不兼備眾名,而一念假定一名的);此中,第一為預作,第二為近行,第三為隨順,第四為種姓。或以第一為近行,第二為隨順,第三為種姓,第四或第五為安止心。即於第四或第五而入安止。這是依於速行的四心或五心的速通達與遲通達而言。此後則速行謝落,再成為有分的時間了。
阿毗達磨師(論師)喬達答長老說︰「前前諸善法為後後諸善法的習行緣,依據此種經中的習行緣來說,則後後諸善法的力量更強,所以在第六與第七的速行心也得有安止定的。」然而在《義疏》中卻排斥他說︰「這是長老一己的意見。」
其實只在第四和第五成安止定,此後的速行便成謝落了,因為他已近於有分之故。如果深思此說,實在無可否認。譬如有人奔向於峭壁,雖欲站住於峭壁之端,也不可能立止他的腳跟,必墮於懸崖了,如是在第六或第七的速行心,因近於有分,不可能成安止定。是故當知只有在第四或第五的速行心成為安止定。
其次,此安止定僅一剎那心而已。因為時間之長短限制,有七處不同︰即於最初的安止、世間的神通、四道、道以後的果、色無色有的有分禪(無想定及滅盡定)、為滅盡定之緣的非有想非無想處,以及出滅盡定者所證的果定。此中道之後的果是不會有三剎那心以上的。為滅盡定之緣的非有想非無想處是不會有二剎那心以上的。於色、無色界的有分(無想定及滅盡定)是沒有限量的。其餘諸處都只有一剎那心而已。在安止定僅一剎那之後,便落於有分了。自此又為觀察於禪的轉向心而斷絕了有分以後便成為禪的觀察。
〔參考資料〕 《發智論》卷十八;《集異門足論》卷十九;《解脫道論》卷四~卷六、卷九;《成實論》卷十三;《瑜伽師地論》卷十二;《顯揚聖教論》卷四;《順正理論》卷八十;《法華經玄義》卷四(上);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上卷〈印度の部〉第二編。
表現禪宗修行階次的十幅圖畫。各圖都以牛為喻,因此稱為十牛圖或牧牛圖。這十圖的名稱依次為︰尋牛、見跡、見牛、得牛、牧牛、騎牛歸家、忘牛存人、人牛俱忘、返本還源、入廛垂手。
佛教是告訴世人如何由迷起悟的宗教。其教義大體針對「迷」與「悟」兩種層次作深入的解析。龐大的佛學系統,即以此為支柱。十牛圖,便是禪宗對這一龐大教義體系的濃縮。其顯然可見的特色,是拋棄印度式的嚴格思辨方法及理論架構,而取用圖畫與詩歌。
十牛圖的思想基礎,源自《六祖壇經》的見性法門。這是印度大乘佛教真常唯心思想的推演。這種思想,強調每一位眾生的本性(或佛性、自性、如來藏心)是真常清淨,具足無量功德屬性的。由於無始以來,眾生耽於迷執,忘失本性,終致不認得「自己」。因此,修行者最重要的目標,就是去發現這原本具足的「本性」。徹底證得自性之本來具足,便是開悟,便是成佛。其所具足的無量功德,也自然會開顯。這也就是禪宗所常標榜的「見性成佛」。
依照這種思想,用圖畫將尋覓本性的過程循序漸進地排列的便是十牛圖。這種圖畫,在宋代以後的中日兩國禪宗領域裏頗為盛行,迄今未衰。此外,西藏佛教文化圈內,也有類似的「十象圖」壁畫。兩種圖的寓意雖然相似,但是十象圖卻只有一張,十牛圖則有十幅。
用牛來比喻眾生的佛性,有其經典上的淵源。《法華經》裏有羊車、鹿車、牛車之喻。我國古代祖師將羊、鹿二車喻為小乘的聲聞、緣覺,而將牛車用來象徵境界較高的菩薩。並且,還以露地大白牛比喻修行上的最高境界。可見十牛圖中的這條牛,是其來有自的。
用這十幅圖畫說明由迷起悟的十段歷程,是後代禪師的綜合整理。事實上,並不是每個修行者都必須一一地經過。這十段歷程,可用下列四個階段加以說明。
(1)起步摸索︰這個階段包含修行者對開悟境界(見性)的嚮往與尋求(尋牛),修行若干時日後所獲得的某些不甚明確的見性體驗(見跡),以及終於有悟境產生(見牛),然而卻仍無法清晰、全面地把握。古今中外的修行人,在這一階段裏停滯不前,終不能「鯉躍龍門」的為數最多。
(2)證悟、見性︰這一階段包含得牛、牧牛、騎牛歸家三圖。「得牛」是指清晰、全面地見到本性。但是由於長久以來染污習氣的牽引,因此,這一境界還是有退墮的可能(小乘佛教有一種退法阿羅漢,即略同於此)。於是,在證悟之後努力地維持、調御(牧牛),久而久之,這條心性之牛,自能馴服,而讓你安穩地「騎牛歸家」。禪宗六祖慧能在證悟、得到衣缽之後,有十餘年時間銷聲匿跡,其行蹤為《壇經》所未載,這當是在某處從事「牧牛」功夫的緣故。
(3)功夫純熟︰這是悟境更加穩固,功夫愈趨精淳的階段。本性的證悟境界完全穩定,「人」與「牛」合而為一,心目中不再有牛存在(忘牛存人),進而連覓牛的自我意識也一併不存(人牛俱忘),終於回到法性的本來面目(返本還源)。本地風光,自然朗現,山還是山,水還是水。
(4)渡化眾生︰小乘的修行功夫,大抵到返本還源即止,而大乘佛教則必須轉而從事渡化眾生。證悟者不應只在山林中自我滿足,應該到人間垂手渡眾(入廛垂手),大乘之所以為大乘,其故即在於此。
十牛圖的主要寓意,大抵如上所述。將發心修行到證悟解脫的長遠歷程簡化成這十個階段,是禪宗對佛教解脫之道的嶄新解釋。雖然從大乘其他宗派的不同角度看起來,解脫之道或許並非如此簡單,但是若取與印度佛教相印證,則前九圖實即小乘阿羅漢的成就過程,而第十圖正是迴小(乘)向大(乘)的象徵。
歷代禪師用十牛圖教化禪宗學徒以及為該圖做禪宗式的詩頌者頗有其人。比較著名的有︰(1)宋‧廓庵師遠的〈十牛圖頌〉,(2)明‧胡文煥的〈十牛圖頌〉,(3)清‧夢菴超格的〈牧牛圖頌〉。皆收在《卍續藏》第一一三冊、《禪宗全書》第三十二冊。
此外,四川大足石刻群中,也有與十牛圖類似的牧牛圖。其中,寶頂山(第三十號)的摩崖造像中之牧牛圖,計分十組,分別為未牧、初調、受制、回首、馴服、無礙、任運、相忘、獨照、雙忘。每一組有圖有頌,圖為高浮雕或圓雕,頌為〈楊次公證道牧牛頌〉。(藍吉富)
◎附一︰廓庵師遠〈十牛圖頌〉
(1)尋牛︰忙忙撥草去追尋,水闊山遙路更深,力盡神疲無處覓,但聞楓樹晚蟬吟。
(2)見跡︰水邊林下跡偏多,芳草離披見也麼,縱是深山更深處,遼天鼻孔怎藏他。
(3)見牛︰黃鸝枝上一聲聲,日暖風和岸柳青,只此更無回避處,森森頭角畫難成。
(4)得牛︰竭盡神通獲得渠,心強力壯卒難除,有時纔到高原上,又入 煙雲深處居。
(5)牧牛︰鞭索時時不離身,恐伊縱步入埃塵,相將牧得純和也,羈鎖無抑自逐人。
(6)騎牛歸家︰騎牛迤邐欲還家,羗笛聲聲送晚霞,一拍一歌無限意,知音何必鼓唇牙。
(7)忘牛存人︰騎牛已得到家山,牛也空兮人也閑,紅日三竿猶作夢,鞭繩空頓草堂間。
(8)人牛俱忘︰鞭索人牛盡屬空,碧天寥廓信難通,紅爐焰上爭容雪,到此方能合祖宗。
(9)返本還源︰返本還源已費功,爭如直下若盲聾,庵中不見庵前物,水自茫茫花自紅。
(10)入廛垂手︰露胸跣足入廛來,抹土塗灰笑滿腮,不用神仙真祕訣,直教枯木放花開。
◎附二︰關田一喜《坐禪的理論與實踐》第九章〈十牛圖〉
第一階段的「尋牛」,是探求自我本性的出現──「我」是何者。牛被比喻為人的本性。
假設有一名青年正準備踏入社會。他一定滿懷理想、抱負,可是,未來卻又一片茫然,他得親身去體驗才可知曉。他也許不知道自己渴望得到什麼,但他覺得他應該懷著一顆年輕人赤誠的心,捨棄自我,為他人犧牲自我……。不論什麼人都會有一次這種經驗。即使這有短期間就失去這種理想,或經過長時期也不會改變理想等各種不同典型的人,但是每個人都會有這麼一次不用他人教導,自然的發自內心的經驗。
他告訴自己︰「我要追究一些嚴肅問題──這個世界到底是怎麼構成的﹖我是什麼樣的人﹖我該怎麼做才是﹖」在這種情況下,或許他會開始學習經濟學,也許半途又改行。
有些年輕人或許會朝文學或哲學、心理學、醫學方面研究。不管他們從事那行,當他們各自走進自己所選擇的道路時,會發現社會是一片錯綜複雜的交通網,而他們很可能被導入複雜的迷宮之中。他們在不是自己所預想的環境中工作,久而久之,會覺得習慣,於是就不知不覺的訂定了他們的人生路程。
當內心覺得不夠充實時,就去輕輕敲開宗教的大門。所謂宗教,即是禮拜純真,並以與之合一為目的;欲接觸此純真,一定要經歷意識習性外的世界。無論由何種宗教所獲得的宗教經驗,它們都是相同的。即使起源傳統不一,各有互不相容的教理,但是在引導人進入宗教的本質上則是相同的。人追求本源的過程雖殊,終點卻只有一個,隨著將本源納為己有,也會失去宗派心、黨派心。
本源不是道理,是應該去體驗的,只要該體驗是人類的體驗,一定會歸著於一。如果是祈禱的宗教,則儘管熱心的去祈禱。真正貫徹祈禱,一定會達到身心脫落,會超越出意識習性之外。此時方始體驗真正的「安心」;神與自己合為一體。
禪是自我成佛的修行;見性之際唱念︰「天上天下唯我獨尊」,那是純真之物出現在自我內心。人為求得此種純真而立於禪門之前,這就是尋牛的階段。
第二階段的「見跡」是︰坐禪或閱讀禪籍,有時會有所悟,就好像發現牛的足跡,終於獲得線索。在尋牛的階段,對於自己所尋的路線是否能發現牛,心中或許會有疑惑,但是到了見跡階段,則能掌握某些實證。
第三階段的「見牛」是︰終於找到牛──不過只限於見著牛的後半身和尾巴。即使是出現近似見性的感覺,若問他︰「你來自何處﹖去向何處﹖」並不能獲得明確的回答;見性在境界上有深淺之別。直到釋尊悟道,世人才知見性。他在完全未開發的世界中,突然體驗到一種經驗,而此種經驗解決了各種問題。如果沒有獲得相當的力量,便不能創始性的到達前人未到的境地。到獲此經驗之前,釋尊已經通過此十牛圖中第七、第八兩個階段,進入第九階段;到此程度才是真正的見性。
繼釋尊之後,也有優秀的禪師達到如此的見性,他們在獲得見性的同時也獲得了一切。到見性為止須費上十五至二十年的時光。
開始著手任何一件事,就獲得好成績──好像初學繪畫即獲全國性比賽的大獎,雖然作品的確很優秀,但是如欲達到此見牛的階段,則有賴於往後的修行。
具有見性預備常識的修行者,其大多數在越過見牛階段時,都會發現與釋尊所發現的同一景觀,只不過自己是由低處,而釋尊由高處。從亂石雜草間所見,與從高處所看,景緻雖同,但是在景觀的優美程度與內容上卻有高下之別。
第四階段是「得牛」。到此階段可確信已經得到見性,但是由圖可看出,牛意圖隨心所欲行進,人用盡心力拉住它。此時可了解見性真正存在著,天地與我同根,萬物與我一體。但是日常生活中,自己的心不能與自己的思惟合而為一,有時產生瞋恚、嫉妒、心靈卑賤的活動,和往常一樣在我心中蠕動,為了制服心猿意馬費盡精力──儘管知道那是不可能的,而事實上「我」還是昔日那個卑賤的「我」。達到不徹底的見性時,由於多一份了解,反而增添新的苦悶。每當對自我有一要求,每次都發現無法跟上腳步的「我」。牛頭拉得高高的,軀體依然位於懸崖下,而牛依然意圖隨心所欲行進,由於不能放鬆繮繩,故被拖拉而去。這是得牛的階段。
第五階段「牧牛」。惡戰苦鬥之後,牛開始有點聽話了。如同馬戲團馴獸師已馴服猛獸,開始一點一點教導表演的階段。
第六階段「騎牛歸家」。牛變得順從,照主人所說去做。現在即使放開繮繩,牛也會馱著主人,踏著夕陽往回家的路上行進。
第七是「忘牛存人」。到此階段,見性、悟道、禪等都被忘記,回歸至平常心。
不論所獲得的是神聖的感覺或是奇妙的心境,當「自我」意識到它的瞬間,它已遠離「我」而成為境。境與「我」不是對立的世界。境自境,境自流去。(中略)看到的東西自看到的東西,毫無拘泥的丟棄。不論善、惡都是罪福皆空無所住。一次又一次的經過十里亭,往往在離開時方才出現自由無礙、超越的境界。
第八是「人牛俱忘」。第七的忘牛存人才剛結束,即出現自我失卻。
有首描述主客皆消失的禪偈︰我見兩個泥牛鬥入海,直至如今無消息。這到底是指何而言﹖為了避免繁雜瑣碎的說明,待筆者舉出一則可具體顯示此境界的禪話。
負有守護寺廟職責的伽藍神,想知道後來被尊奉為曹洞宗始祖──洞山和尚──的內心境界。由於洞山和尚的心境一直安住在一澄靜的狀態下,伽藍神無法達到他的目的。後來,他想出一個方法︰將禪家所珍惜的米、麥,從廚房偷偷取出,撒在庭院。當洞山和尚看到此種景象時,他心想︰「到底是誰做了這種事﹖」
不得糟蹋東西,是禪學中必須銘記於心的原則。這並不是來自於現代的經濟觀點,而是貫徹禪道就會有此種想法。在禪道之中,物質並不是死的,它是與精神同質的。道元禪師將用剩下的水,小心謹慎的倒回河流之中。另外還有一位名為滴水和尚,這個頗具功力的和尚,在修行時候,有一次當他順手將用剩的水倒在地上時,被師父看見而遭到怒斥,終其一生永記此事,成為他十分感恩的教訓,甚至因而自命名為「滴水」。
茶道、畫家等也都可切身感覺到這種心境。對畫家而言,桌上的每只蘋果都代表著一個個的生物。而禪者則不僅有此心境,甚至將東西和「我」視為同一根源。
洞山和尚看到穀物被撒在庭院,心中不覺激起怒氣,他想︰「自己門中怎麼會有如此惡劣的人呢﹖」就在這一起念之間,伽藍神得以了解洞山和尚的內心。在此之前,伽藍神想盡各種方法都無法窺知洞山和尚的心靈活動,而在洞山和尚這一動念下,伽藍神終於如願以償。
平日洞山的心靈就如同明鏡般的澄澈,即使是靈界的神也無法了解他的心靈活動。此種心境恰如春水無心浮載著落花,可以說是境與自我合為一體,也可以說是自我與境一同失卻。請再度重複唱念︰我見兩個泥牛鬥入海,直到如今無消息。兩頭泥牛已經融化了。這是人牛俱失的境界。
第九是「返本還源」。越過第八──人牛俱忘──即是此返本還源的階段。乍見之下,明媚的春光中花朵怒放,鳥兒歌唱,戴著斗笠的來往行人悠遊自在。仔細一看,雖然仍是以往的世界,但是滿山的櫻花,十里的花田,每朵花都擁有各自的面孔,互相交談著,看、聽的東西都是佛。意識去除了習性的污垢,進入淨琉璃的世界,因此,一定要在第八階段的人牛俱忘,徹底的除去一切。如果說,人牛俱忘是心靈往內部深處而行,如同剝除洋葱的皮,最後成為一物無存的狀態,那麼返本還源則是由此再往外行,為動中三昧。此境界在質方面,與第三見牛相同;但其深度,則有天壤之別。所謂的行持送還是指︰從初發心開始重複不斷的修行,增加深度。到進入第九階段,始獲得不動搖之力。據說白隱禪師年過六十才悟道,可見這不是容易達到的。
第十是「入廛垂手」。廛是指社會。此階段是指入社會,為他人奉獻自己。垂手這二個字極易被認為是由高處往下伸手支援之意,實際上是指與眾生融合。由圖片中可看出忘 卻自己的穿著是否整潔的布袋和尚,赤腳搬運食物給他人。像這般衷心親切的關懷眾生,是不可能存在著對自己的關心的。
上列所述是以禪的進行過程為主。如果改變一下立場,將之視為實踐坐禪的初步到入禪定的過程,整個又略為不同。現在讓我們把焦點放在禪坐上加以論述。
第一的尋牛是指接受坐禪打坐法、調息、調心的啟蒙時期。在此階段的確是以率直、如春天新芽般的初習之心學習,感受性也十分敏銳。值日(禪堂的當值僧)敲響的引磬聲音似乎浸透至內心深處,自己的一舉手一投足都充滿著嚴肅的氣氛。這超越淺顯的普通見性。最重要的,是要能夠將此全神貫注的心境持續到底,永不退失。
第二的見跡是以正確的身相而坐,心中自然會平靜。於此才發現自己以前一直處在混亂、精神狀態不平穩的生活之下,卻渾然不覺。另外,原因不明、又無法正確描述的不安感,在打坐期間也完全忘卻。有時令人感覺坐禪有鎮靜神經的作用。學修數息觀,才發現這看來簡單的事竟然不易達到,經過一番努力,終於在某一點制服心靈的散亂,於意識上獲得初步的秩序。然而當修習者意識到有這麼一個世界時,卻感覺禪定的經驗距離自己還很遠。這是見跡的階段。
第三是見牛。經過一番苦戰惡鬥之後,終於偶爾會碰到類似禪定的境界,但是還沒有確實性,還缺乏自信。不過,有些老師則稱︰「對了,這就是見性!」──這是老師因材施教的策略。每個老師都有其家風,有些老師並不輕易的認可學者見性。一旦被認可,自己也產生自信,進而逐漸建立順序。雖然有人將此斥為階梯禪,實際上並不該如此予以斥責。到某一點為止,禪定的某一端緊合不放;從此以後才是最重要的,知道自己不精進之處,更加的努力,或者在此點鬆弛,這是決定命運的分歧點。
第四是得牛。不知道時間的經過,突然注意到時,身體好像沈到萬丈深的海底,四周寂寂,為漆黑的沈默所包圍,彷彿睡覺又彷彿醒著,心眼的確已開啟,全身好像穿著千斤的鎧衣,內外壓罩滿全身。古人所說的「萬里一條鐵」、「銀山鐵壁」是指此而言吧!而精神又如喜馬拉雅山的雪溪,十分寧靜,也十分嚴肅,但也沒有驚奇或喜悅,不知是日或夜。
在重複這些經驗之中,往往會突然的因為由座位上站起,跨過門檻,庭園木石的姿態,無特殊性的聲音等刺激,而產生心理上的回轉。
行至極盡時,一定會遇上豁然而開的新世界,如同用手輕觸熟透的豆莢,豆莢會立即開啟,以自我的內壓可產生新精神的開展。以冷眼觀察時可說是反轉圖形性的心理作用。或許會出現自我暗示等批評,但是在主觀上是天地變轉。稱之為「主觀性」或許令人感覺是一種虛妄,但是實際上是有充分的證據存在。於現實上意識的習性脫落,進行超越時間、空間、因果範圍的認識作用。這是不容否定的事實,「我」與對象合而為一。雖然,「我」與「他」是相異的個體,但因彼此相互混融,所以沒有「他」。幼年時期經常都充滿著這種經驗。成人後,強烈的意識習性驅使自我與他人隔離,製造了差別對立的世界(這也是一個主觀性的事實)。當意識發現自我習性脫落的剎那間,如同突然覺醒般的認識了新世界;這就是見性的現象。
第五是牧牛。一旦得牛,以為牛已完全屬於自己,實際上並不是;此時將有兩種情況出現︰一為可進入禪定,另一則否。
這可用引擎失靈,不能隨心所欲的開動來比喻。身心不能獲得寧靜,無法控制奔馳的妄想,即使自己責罵自己,自己恨自己不該如此,但是去年的收穫是去年的,今年的米穀還未成熟,只有更加勇猛精進的不斷修行。
第六是騎牛歸家。再一次回溯入禪定的順序,皮膚、肌肉經常都處於重複輕微緊張的變化之中,持續持有自我的存在感覺。一旦全身不會產生微動時,失去刺激的變化,感覺會脫落而去。誘導感覺脫落是一種技術。它比起分釐不差的學習馬戲團的技藝,算得上是簡單的學習。
初喪失存在感覺時,由於是一種意外的經驗,皮膚會敏感的反應新事態,一時還會產生雞皮疙瘩的現象,此時全身會有一種毛骨悚然的感覺。美妙的音樂性震動消失後,不久寂靜即支配全身;這時就進入禪定。經驗增加之後,途中的經過會縮短,不會有毛骨悚然、震動的感覺,逐漸往身心脫落而去。只要整頓坐相,即能進入此種狀況之中。
心與身相連,只要能獲得全身的寂靜,曾是相當困難的心念的控制也可順利進行,無想定可在短時內出現,不再是困難的問題。出乎意外的,不再產生雜念。
在試驗管中經常依化學處理法於瞬間處理異物。在禪定中,人的軀體就是這種試驗管。心念被中和,進而消失。實際上,在人體中可說是發生了某種瞬間性的化學變化,坐禪的訓練即是訓練出這種體質,所以人可被當作藥學生理上一個極佳的研究對象。
進入此騎牛歸家的階段,禪者可自由自在的對待自己的軀體。
第七是忘牛存人。此階段為只管打坐,不需特別留意呼吸法、姿勢──橫臥也可入定。於步行中、動搖的車內也不會失去三昧。截至此為止,禪定與自我仍是各自獨立的。努力達到禪定後再也不是各自獨立了。二個獨立的東西聚合為一。
第八是人牛俱忘。意識可分為數個層次。這是依腦髓機能動員的範圍大小所形成的,最外面的表層有心念的活動層。在其下即使不取心念的形式,也有理解事物的層次,接下去是注意的層次,再其次是沒有注意,如同鏡子的映照,照出內外的境,所聽即所聽,所聞即所聞的層次,到此階段,細微的瞬間性照顧作用偶爾會穿插而入,照映心靈的狀況。
其下是照顧作用不易達到的層次,是意識下的世界。但是它是即使不被注意,也存在的識作用。一般相信於此進行著驚人的發酵作用。
隨著意識的成長,把沒人注意的世界所湧出的能力發展下去,會產生非常好的靈感。在意識下的世界中,有著在意識底部留下痕跡並予固定,尋求機會再圖謀浮上意識表面之物。即使無法浮上,也能在暗中賦給意識影響──即所謂的潛在意識。潛在意識是一種記憶、傾向,它包括了自己所造成的記憶和祖先留傳下來的記憶。它不是固定的,而是按照諸行無常的鐵則,或多或少逐漸變形。
意志力是全身的作用;決定意志方向,控制意志力的是大腦半球,若就精神力的動力而言則在身體。在禪定內腦髓的工作被極端的縮小,後退到幾乎等於「無」之處,只有被當做動力的意志力一路邁進。此種狀態愈是被強烈的實踐,徹底的掃蕩更是遍及意識的底層。
以前的習性意識作用以及意識下的活動都被清掃。其後重新發生的各種活動,如同幼兒般的,眼前展現了一個新鮮、有豐富認識內容的新世界。這是見性現象,為意識的突然變化、意識的飛躍進化。
淺禪定中經常還會出現些微的照顧作用,瞬間照應禪定。馬上就注意到自己已入禪定。這種注意作用當然是意識活動。如同在禪定內有意識活動般的,禪定的時候是禪定,瞬間性照顧作用出現時是瞬間性照顧作用出現的時候。
但是以體驗性而言,即使偶而出現照顧作用,禪定仍繼續持續。禪定是軀體入定,因此瞬間性的微細識,實際上並不會成為定的障礙。但是,隨著禪定的深入,照顧作用出現的次數逐次減少,終於出現照顧作用所無法觸及的禪定。
這種情況被稱為無想定,注意或被注意之物均沒落,是昔日所稱「大死一番」,黑漆漆的世界(為何會注意到不被注意的世界呢﹖此乃照顧作用於後刻補捉到些微的心理殘像、並加以推測而得知)。這是人牛俱忘的階段。
自第三的見牛、第四的得牛的階段,人牛俱忘即出其不意的出現。但是到達此第八階段即成為隨意性,確實的固定下來。
第九是返本還源。在人牛俱忘的階段中,意識被徹底淨化,好像無量劫來聚集在心底的污泥被徹底挖除。在此階段,意識在已淨化的心靈上重新活動,宛如落筆在白紙上,一點一畫皆放出燦然的光輝;這就是動中三昧。見性狀態成為平常的狀態,因此發生如同如來以肉眼見佛性那樣的情形──所見無不是佛。
在此之前,仍專心培養禪定的境界,遏阻意識的活動;此時則可讓意識自由自在地活動。禪的最終目標即在於此動中無礙自在的心靈活動。
第十是入廛垂手。對立的世界消解,意識的習性脫落。不僅是褪去上下衣,同時也坦胸赤足,對任何事物都喜愛,也不在乎雜念,在意識紛繁之中有那伽大定、自由自在的動中三昧。
〔總論〕 西元前後,以佛塔為據點的一批包含在家人在內的佛教徒,興起了大乘佛教運動。此一運動的立場完全與重視出家眾的部派佛教不同,係以佛、菩薩的觀念為主。此集團在依據「大乘」而進趣菩提的信條下,產生了不少經典(sūtra)。隨著運動的擴大,彼等與出家教團、其他集團產生接觸,其經典亦逐漸修正與增廣,而逐漸齊備。而隨著歲月的推移,在大乘佛教的標幟下,形成了頗多新思想、新信仰的集團。此一情況,大體持續至西元七、八世紀。其間所成立的大乘經典,僅就現今尚留存者而論,漢譯本約一千二百部,藏譯本約一千九百部。所有經典的原語,是包含普拉克利特語(俗語)在內的廣義梵文,然大部分經典的梵本今已佚失,所存者極少。
大乘經典皆被強調是歷史人物的釋尊所說,亦即標榜為佛說。然根據近代的研究,此事已被視為不是歷史事實。時代上距釋尊時代較近,被大乘佛教徒貶為小乘經典,而由部派佛教視為佛說而傳持的《阿含》,由於其中亦有新古的發展痕跡,故亦不易確認為即是佛說。但是,部派佛教認為比起新成立的大乘經典,其所持之《阿含》為佛說的主張較佔優勢。從他們的立場而言,大乘經典是魔說,而非佛說。雖是如此,但大乘佛教徒仍一再宣稱其經典是佛所說。彼等確信其所持經典更能完成釋尊所證之菩提。彼等認為歷史上的釋尊及其所說的法,超越時空限制,並認為諸佛同時存在,法身說法,佛慈悲無限;只要是真理,皆可視為佛說。此觀念加強了大乘佛教徒自許為直承自佛陀的自信,且豐富了經典的內容。
小乘佛教的發展,是先有被固定了的《阿含經》,然後才有論書(阿毗達磨)。但是,在大乘佛教中,尤其二、三世紀以來,某些經典的原型先行成立,其次成立根據此經典原型而發展出來的論書之後,此論書又給與經典影響;因此,經典與論書具有相互增補的關係。又,在思想的發展上,將新資料添加於先行成立的經論時,時代上較早的經典與論書,即被較晚出現的經典吸收。因此,經典與論書是交相攙雜的。然而,對於稍後的論書撰述者而言,只有小乘經典是不了義,先行成立的大乘經典則皆具有佛說的權威,其中若有任何不妥的話,問題則在於當如何解釋而已。
在長期間所形成的眾多大乘經典,其時代可分為三期,即(1)初期︰中觀派之祖龍樹(Nagarjuna,150~250間)以前,(2)中期︰龍樹以後到確立瑜伽行派的世親(Vasubandhu;400~480間)之間,(3)後期︰世親之後至七世紀間,此期的密教開始明朗化,並成立經典。
〔初期大乘經典〕 可分為五類。
(1)最古層的大乘經典︰由於古經典的引用,而被知的最古經典有《六波羅蜜經》、《菩薩藏經》、《三品經》等。其內容大抵是闡述六波羅蜜行及懺悔禮拜等。此外,與《般若經》有關係而提倡阿閦佛信仰的《阿閦佛國經》、以觀想阿彌陀佛的三昧為主的《般舟三昧經》,也被推定屬最古層。其次,以出家菩薩的文殊為主角,或以文殊信仰為主題的《首楞嚴三昧經》等經,也相當古老。該經主要是在闡述以智慧為根據的勇猛果敢(首楞嚴)利他行,以及心雖為煩惱所穢,然本是清淨的心性本淨說。
(2)般若經︰以六波羅蜜中,位列第六的「般若波羅蜜」為基礎,而成立一連串的般若經。主要闡述菩薩的修行,係依特定的修行階梯徐徐漸進,尤以進入三昧狀態為目的,或進入此狀態而觀一切皆空,因而獲得圓滿的智慧。此外,亦著重讀誦、崇拜般若經典。具有如此內容的般若經,隨著弘宣者的增加,內容漸被增廣,亦即由《八千頌般若》,增廣為《二萬五千頌般若》、《十萬頌般若》。或是被濃縮為《金剛般若》、《般若心經》等。這些般若經,形成了《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六百卷(七世紀,玄奘譯)此一龐大經典群。
(3)華嚴經︰情形與般若經相似,最後被集成六十卷(或八十卷)的漢譯《大方廣佛華嚴經》的華嚴經,其大部分原是個別獨立的單行經典。主要闡述在佛的悟界中,一切大小事物皆維持其本有形態,而又包含全體。自此觀點而言,初發心菩薩即等同於佛,但《十地經》等係具體揭示其修行階梯及於其中所得的智慧,《入法界品》則描述善財童子參訪形形色色修行者的過程。
(4)淨土系︰淨土三經︰《無量壽經》、《阿彌陀經》、《觀無量壽經》,屬於淨土經典群。凡此皆以阿彌陀信仰為內容,然其成立過程頗為複雜。主要闡述由於菩薩利他誓願而有淨土,眾生因其誓願而生淨土,證得菩提。此係淨土思想的一般主題。像阿閦佛、藥師佛的淨土等種種淨土信仰是並存的。其中,認為阿彌陀佛具無限壽命與光明,並願往生其淨土的信仰,在西北印度逐漸形成強盛的集團,並成立淨土系經典。又,《觀無量壽經》主要在闡述觀佛的方法,然其成立未必在印度本土。
(5)法華經︰以「如白蓮般的正法」為題的法華經(漢譯為《正法華經》、《妙法蓮華經》等),係產生自崇拜佛塔的在家集團,主要闡述︰釋尊之為佛是久遠實成的;一切眾生皆以一佛乘而證得無上菩提;其他聲聞乘等只是方便云云。其中的「三車火宅喻」等比喻,是頗有說服力的譬喻。此經典中,亦有新古層,〈觀音菩薩普門品〉與〈普賢菩薩勸發品〉等,旨在提倡、讚歎觀音信仰、普賢願行,當係後世所增補。
此外,成立於此時期的大乘經典,其後被漢譯並輯錄為《大寶積經》一二○卷、《大方等大集經》六十卷。此外,也包含有與後代密教經典有關的經典。
〔中期大乘經典〕 可分為二類。
(1)如來藏系︰如來藏經典係以如來藏思想為主軸,有《大方等如來藏經》、《央掘魔羅經》、《維摩經》、《勝鬘經》、《大般涅槃經》等經。這些經典都是繼承初期的大乘經典而發展的,以佛菩提、法身的永遠,以及佛智之不可思議為「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之根據,勸導眾生覺醒佛性。此中,《維摩經》、《勝鬘經》分別以維摩居士、勝鬘夫人為主角,是明顯的在家主義。《大般涅槃經》(漢譯為四十卷或三十六卷)闡述即使是毫無善根的眾生(一闡提),也有佛性;並舉出雪山童子求法的故事,以及將佛乘比喻為最美味的乳製品醍醐。此經前十卷成立較早,約成立於四世紀。十卷以後,可能是在中亞彙集的。
(2)唯識系︰代表經典是《解深密經》。此經將人心之根源,稱為阿賴耶識,一切認識、行為蓄積於其中,又顯現於其中,而眾生充分瞭解後,藉由不斷的修行,解放其根源,而轉化為佛智。此經又根據對眾生的實際觀察,而反對《法華經》的一佛乘說。其形式雖為經典型態,然論理精緻,帶有論書性質。無著與世親即依據此經及今已不存的《大乘阿毗達磨經》而將唯識說加以體系化。《楞伽經》也說阿賴耶識,大體也被視為唯識系經典,然其中亦含如來藏系思想,而《金光明經》則是體系化的總合。
此一時期,除了將初期經典加以增廣、彙集之外,並成立頗多含陀羅尼(例如顯示地藏信仰原始形態的《地藏十輪經》)的經典。
〔後期大乘經典〕 在中期時,猶如相應於《般若經》的《中論》、相應於如來藏系經典的《寶性論》、相應於唯識系經典的《瑜伽師地論》,從中可看出經典與論書已有平行的現象。其後,由於著重論書,大乘佛教遂傾向閉鎖於僧院中。另一方面,在家者經常與印度咒術性的民間信仰接觸,舉行以陀羅尼、特殊印契、曼荼羅為中心的儀式,採用《華嚴經》等大乘教理,因而逐漸完成密教的體系。《文殊師利根本儀軌經》中的原始部分,六世紀時業已成立,從中可以看出密教性的雜多信仰形態;七世紀成立的密教兩大經典《大日經》與《金剛頂經》,係以大日如來為中心,確立象徵佛之慈悲與智慧的胎、金兩界曼荼羅之構想,並詳述成佛的過程及其儀軌。在修行上,與佛之法身成為一體的瑜伽,頗受重視。《祕密集會》(Guhyasamaja-tantra)一書,即詳述此中之方法。
〔參考資料〕 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の研究》;靜谷正雄《初期大乘佛教の成立過程》。
一卷。馬鳴造,梁‧真諦譯。收在《大正藏》第三十二冊。這是以如來藏為中心理論,為發起大乘信根而作的一部大乘佛法概要的論書。
此論的內容分為五分︰(1)因緣分,(2)立義分,(3)解釋分,(4)修行信心分,(5)勸修利益分。此中第一章因緣分,列舉製造此論有八種因緣,即是造論緣起。第二章立義分,顯示大乘的實質有二︰(一)法,(二)義。法即是眾生心;心能攝一切法,有心真如相和心生滅因緣相。義有體大、相大、用大三大,這是諸佛菩薩所乘,故名大乘。
第三章解釋分,根據立義分的法義,分三大段加以解釋︰(1)顯示正義,(2)對治邪執,(3)分別發趣道相。此中初段顯示正義,即顯示立義分所說的法義。先釋心真如門,顯示真如是一法界(即一切法)的總相法門體,不生不滅,離言說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但依言說分別,有如實空和如實不空二義。次釋心生滅門,顯示一切法的體、相、用──即依如來藏有生滅心轉,它是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阿黎耶識。
此識有覺和不覺二義;又覺中有本覺和始覺。始覺有不覺、相似覺、隨分覺、究竟覺四種差別。在不覺中,又有根本不覺和枝末不覺;由不覺故,生無明業相、能見相、境界相三種細相;又由境界緣故,生智相、相續相、執取相、計名字相、起業相、業繫苦相六種粗相。其次說生滅因緣,眾生依心(阿黎耶識)、意(業識、轉識、現識、智識、相續識)、意識(分別事識)轉,一切諸法由此而生,唯心虛妄,由於不了達真如法界,念起無明,有六種染心。其次分別生滅相,說有粗細二種生滅,又有真如、無明、妄心、妄境界四種染、淨法薰習;由於此等薰習之力,而生流轉還滅之果。
以上解說心生滅的法。此下顯示大乘體、相、用三大的意義︰真如的體、相,不因凡聖而有增減,從本以來自性清淨、光明遍照、滿足一切功德,即是如來法身。真如的用是報、應二身︰報身是菩薩所見,應身是凡夫二乘所見。最後顯示由生滅門入真如門的道理。第二段對治邪執,說一切邪執依於人、法二種我見,即凡夫五種人我見、二乘聲聞的法我見應加對治。第三段分別發趣道相,是說菩薩發心修行的過程,有信、解行、證三種發心,是信滿乃至十地菩薩發心修行之相。以上是本論解說大乘的部份。
第四章修行信心分,是本論解說起信的部分。是就未入正定聚的眾生顯示修行而起信之相,要有信根本真如、信佛、信法、信僧四種信心,修施、修戒、修忍、修進、修止觀五種修行。另又為修大乘法心怯弱者顯示淨土法門,令專念佛往生淨土。第五章勸修利益分,敘說聞持此大乘法的利益功德。
在以上五分中,第一因緣分又為此論的序分,第二、三、四三分又為此論的正宗分,第五勸修利益分又為此論的流通分。或又以此論最初歸敬頌為序分,最後回向頌為流通分,全論文五分為正宗分。
此論文義明整,解行兼重,古今佛教學人盛行傳誦。據傳當時真諦和他的弟子智愷都造有疏釋,隨後隋代曇延、慧遠也各造疏記,智顗、吉藏的著述中也引用此論文;唐代佛教界對於此論的傳習更廣,相傳玄奘在印度時曾談到此論的真如受薰之說,彼地學者聞之驚異。玄奘回國後,又將此論譯成梵文,傳往印度。而在中國由於賢首、天台二宗的興起,弘贊此論,智儼、法藏、元曉、澄觀、宗密各有疏記,湛然著作中也吸收了此論的思想。因而此論入宋以來,流通更盛,一直到近世教、禪、淨各家,都以此論為入道的通途而重視它。
此論通傳是馬鳴菩薩造、真諦三藏譯,但在《馬鳴菩薩傳》和《付法藏因緣傳》中,都沒有馬鳴造《起信論》的記載。又此論所談如來藏緣起、阿黎耶識轉現等義,和馬鳴只說空、無我義(見《尼乾子問無我義經》等)也不相類,因而說是馬鳴菩薩造已屬可疑。至於此論的譯語,和真諦譯的《攝大乘論》、《金光明經》、《佛性論》等用語也頗不一致,而譯出的年月和地點,一說是梁‧太清三年(549)於富春陸元哲宅所出(見《歷代三寶紀》卷十一),一說是梁‧承聖三年(554)九月十日在衡州始興郡建興寺譯出(見智愷〈起信論序〉),一說是陳世初葉(557~569)譯出(見隋‧彥琮《眾經目錄》),也莫衷一是。隋‧法經的《眾經目錄》卷五則將此論列入疑惑部,認為「《大乘起信論》一卷,人云真諦譯,勘真諦錄無此論,故入疑。」唐‧均正(慧均)的《四論玄義》卷十也說︰「起信論一卷,或人云,馬鳴菩薩所造。北地諸論師云,非馬鳴造論,昔日地論師造論,借菩薩名目之。故尋覓翻經論目錄無有也,未知定是否。」(此係日僧珍海《三論玄疏文義要》第二轉引,現存《四論玄義》無此文。)可見古來對此論的撰造和譯者已有疑問。
此論的異譯本,有唐‧實叉難陀譯的《大乘起信論》二卷,他的梵本來源有問題,據說是「于闐三藏法師實叉難陀齎梵文至此,又於西京慈恩塔內獲舊梵本」(見新譯起信論序〉)。其實當時印度已無此論,而此論梵本或係玄奘依據漢文還譯之本。如《續高僧傳》卷四〈玄奘傳〉說︰「又以起信一論,文出馬鳴,彼土諸僧,恩承其本,奘乃譯唐為梵,通布五天。」後來此梵本在印度也不存在,因而也沒有藏文的譯本,如《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九說此論「蕃本闕」。
但此論在漢地佛教界甚為風行,如法藏、元曉、宗密、知禮都說此論通依諸大乘經,慧遠、智旭說此論是別依《楞伽經》而作,又因此論勸修淨土,因之唐、宋以來在漢地發展的賢首宗、天台宗、禪宗、淨土宗各派學人對於此論盛行弘講。而此論思想對於近世佛教學術界的影響也很大。
關於此論的註疏等撰述甚多,現存的有梁代智愷(﹖)的《一心二門大意》一卷,隋代曇延的《論疏》二卷(現存上卷),慧遠的《義疏》二卷,法藏的《義記》五卷、《別記》一卷,宗密的《注疏》四卷,曇曠的《略述》二卷(敦煌寫本)、《廣釋》若干卷(同上),宋代子璿的《疏筆削記》二十卷、《科文》一卷,明代真界的《纂注》二卷,正遠的《捷要》二卷,德清的《直解》二卷、《略疏》四卷,通潤的《續疏》二卷,智旭的《裂網疏》(釋新譯)六卷,清代續法的《疏筆削記會閱》十卷,民國梁啟超的《考證》一卷等。
此外,據《歷代三寶紀》卷十一說︰真諦三藏於梁‧太清三年出有《起信論疏》二卷,這大概是傳說。其他的佚失的疏記,有梁代智愷的《論疏》一卷(﹖)、《論注》二卷(﹖、見《義天錄》),唐‧靈潤的《論疏》若干卷(見《續高僧傳》中〈靈潤傳〉),智儼的《義記》一卷、《疏》一卷,宗密的《一心修證始末圖》一卷,傳奧的《隨疏記》六卷(均見《義天錄》),慧明的《疏》三卷(見《東域傳燈錄》),宋代知禮的《融會章》一篇(見《四明教行錄》),仁岳的《起信黎耶生法圖》一卷(見《佛祖統紀》),延俊的《演奧鈔》十卷,元朗的《集釋鈔》六卷,智榮的《疏》一卷(均見《義天錄》)等。
此論在朝鮮、日本流行亦廣。朝鮮古代僧人有關此論的著述,現存有元曉的《疏》二卷、《別記》二卷,大賢的《古迹記》(即《內義略探記》)一卷,見登的《同異略集》二卷。此外已佚本還有元曉的《宗要》一卷、《大記》一卷、《料簡》一卷,憬興的《問答》一卷。
日本有關此論的章疏亦多,現存有湛睿的《決疑鈔》一卷,圓應的《五重科注》一卷,亮典的《青釋鈔》五卷,即中的《科解》二卷,貫空的《注疏講述》一卷,曇空的《要解》三卷,藤井玄珠的《校注》一卷,《講述》一卷,村上專精的《達意》一卷、《科注》一卷,湯次了榮的《新釋》一卷,望月信亨的《研究》一卷、《講述》一卷等。此外日本學者有關法藏的《義記》的註釋也多至數十種。
此論的日譯本,有島地大等譯、1921年東京刊行(收於《國譯大藏經》內)的一本,和望月信亨譯1932年東京刊行(收於《國譯一切經》內)的一本。還有鈴木大拙和李提摩太英譯本,前者曾於1900年在美國刊行,後者曾於1918年在上海刊行。(高觀如)
◎附一︰印順《大乘起信論講記》懸論(摘錄)
作者與譯者
(一)一般公認的傳說
《大乘起信論》,向來傳說是馬鳴菩薩造的。名為馬鳴的,印度不止一人,古來就有「六馬鳴」的傳說。然大家都意許是︰龍樹以前的那位馬鳴。據《馬鳴傳》及《付法藏因緣傳》的傳說,馬鳴是脇尊者的弟子,或富那耶奢的弟子。時代約與迦膩色迦王同時。
本論的譯者︰梁時真諦譯的,通常稱為梁譯。譯《華嚴經》的實叉難陀,也曾譯過這部論,通常稱為唐譯。現在所講的,是梁譯本。據《慈恩傳》說︰當時印度已沒有《大乘起信論》了,玄奘特依中文本轉譯成梵文。這樣說起來,本論是很有根據的!
(二)古今懷疑者的意見
非真諦譯︰《起信論》不是真諦譯的,這種說法,是古已有之。隋時,與嘉祥同門的均正,在《四論玄義》中說︰「尋覓翻經目錄中無有也」。法經奉詔編撰經錄,把本論編入疑偽類,並且說︰「勘真諦錄無此論」。同時的費長房撰《歷代三寶紀》,即說本論為梁‧真諦譯。彥琮等的《眾經目錄》,說是陳‧真諦譯。一直到唐‧智昇的《開元釋教錄》,才肯定說︰這部論確是梁‧真諦譯的。這些是古代的說法。近代如日本‧望月信亨等,根據均正、法經等的傳說,加以研究,也說《起信論》不是真諦譯的。民國十二、三年,梁啟超有《大乘起信論考證》一書問世,採用日人的說法;不但說本論不是真諦譯的,論前的智愷序也是假的,甚至唐朝重譯的《起信論》,也靠不住。支那內學院的呂澂,也以為︰實叉難陀的譯本,不過是梁譯本的文字上少加修改而已。他們都提出詳密的理由,證明他們所說的不錯!
非馬鳴造︰《起信論》不但不是真諦譯的,也不是馬鳴造的。這在古代,首由均正倡說︰「起信論一卷,人云馬鳴菩薩造。北地諸論師云︰非馬鳴造,昔日地論師造論,借菩薩名目之。」但嘉祥即稱之為「馬鳴論」。到唐代,唯識學者還有說是世親所作的不了義說。本論的作者,古代傳說中,確是遊移而不定的。到近代,這樣說的人更多,約可為二類︰一、如梁啟超他們,重於教理的發展史。從小乘到大乘,大乘從空宗到唯識,這是佛教義理發展的程序。可是,《起信論》的思想,比唯識學還要圓滿得多,所以就斷定它是︰唯識興盛以後的作品。龍樹以前的馬鳴,是不會造這樣圓滿的論典的。《起信論》不是馬鳴造的;實是中國人造的,因此讚歎中國人思想的偉大。二、如歐陽竟無他們──也依據考證,但主要是從義理的疑似上說。據他們的見解,《起信論》所說的,是不對的。因為《起信論》所說的,與唯識學不相合。他們似乎以為︰唯有瑜伽、唯識所說的教理才是正確的。《起信論》既與此不合,即是錯誤;所以也決定不是馬鳴造的。歐陽竟無,還多少融通一點;到了王恩洋、呂澂他們,就直斥為偽造了。所以說《起信論》不是馬鳴造的,也有二派︰一派如梁啟超等起而讚歎;一派如王恩洋等起而非毀,說它是「梁陳小兒所作,剗絕慧命」。
這是關於古往今來,說《起信論》非真諦譯、非馬鳴造的大概情形。本論在過去中國佛教界,有崇高的地位;民國以來,由於考證與唯識學的興起,開始遭遇惡運,受到多方面的懷疑和批評。
(三)維護《起信論》的近代大師
肯定《起信論》是真諦譯、馬鳴造,出而盡力維護他的,那要算太虛大師了。大師極力維護《起信論》,那麼,對於前面二派的說法,就非予以答覆不可。關於考證的部分,大師以為︰佛法是不可以從進化的觀點來考證的。他以為︰東方文化是不同於西方進化的文化的;所以用進化發展的方法來衡量佛法,極為錯誤。大師對於《起信論》的有關考證部分,從大處著眼,祇略談方法對不對而已。照大師的見解,《起信論》是龍樹以前的作品。但他不能否認,龍樹以前,像《起信論》的思想,並沒有起著大影響。所以在〈再議印度之佛教〉說︰大概馬鳴造《起信論》以後,因為法不當機,即暫為藏諸名山,以待來日。當時雖沒有大大的弘揚,但不能說沒有造。他以這樣的理由,維持《起信論》是空宗以前的作品。大師為甚麼要這樣說﹖因為他底思想──中國佛教傳統的思想,是和《起信論》一致的,是把這樣的思想作為佛陀根本教法的。如《起信論》後起,或被人推翻了,那他的思想根源,以及中國佛教所受的威脅,是怎樣的可怕!所以特為方便會通,盡力出來扶持。
關於義理方面的非議,大師是和事老。他以為︰《起信論》所說的很好,唯識宗所講的也不錯。那麼,唯識與《起信論》的義理,應怎樣融會他的矛盾呢﹖他提出二點來解說︰(一)《起信論》所說的真如,與唯識所說的真如是不同的。唯識義的真如,是偏於理性的,而《起信》的真如,是包括理性與正智的。(二)唯識家說有漏種子唯生有漏,無漏種子唯生無漏,而《起信論》說無漏與有漏互相熏生。大師以為︰《起信論》(主要是)依等無間緣來說熏習的,這是菩薩應有的心境,與唯識學約因緣說不同。凡夫,是有漏生有漏的;佛是無漏生無漏的;唯有菩薩,才有漏無漏展轉相生。這樣的熏生,約等無間緣說。有漏無間生無漏,無漏無間生有漏,這在唯識家也是認可的;所以特以此會通《起信論》與唯識的矛盾。
(四)從合理的觀點來重新審定
考證真偽的問題 用考證方法研究佛法──這種治學方法,是不應該反對的。如大師以為東方式的文化,是先全體而後分化的。像《起信論》所說的,空與有都照顧週到;後來龍樹、無著他們,據各方面的義理而特別發揮,才有大乘空有宗派的出現。西洋文化都是先有甲,再有乙,然後才有丙的綜合。用這種西方式的發展法則來看《起信論》,那就無怪要說《起信論》是後出的了。西洋文化是著重外物的,而東方文化卻是發自內心的,根本不同。這一見解,似乎應該修正。偉大的思想家,總是博大精深,思想的統一中含有多方面的。後學的繼承者,往往只著重其中的部分,這就引起後來的分化了。這在西洋,也不能說沒有,像黑格爾的哲學,有人跟他學,走著唯心的路線;有人學了,卻走著唯物主義的路線。黑格爾的學說如此,其他哲學家的傑出者,也莫不如是。先分立後綜合的例子,在中國也到處都是。以中國佛教來說,古代在南方流行的佛教,有天台智者出來綜合它,判為四教。到後來,北方又新起了禪宗,賢首又起來綜合它,改判五教。這不是合於正反合的發展例子嗎﹖因此,大師所說佛法不應該以進化發展的方法來考證,可能為一時的方便之談!我以為︰考證的方法不應該推翻。思想是有演化的,但不一定是進化的。在發展演化的過程中,可以演化成好的,也可以演化成壞的,不該說凡是後來的就進步。
而且,即使考證得非馬鳴作、非真諦譯,《起信論》的價值,還得從長討論。我的看法是︰(一)印度傳來的不一定都是好的。中國佛教界,一向有推崇印度的心理,以為凡是佛典,只要是從印度翻譯來的就對;小乘論都是羅漢作,大乘論都是了不起的菩薩作。其實,印度譯來的教典,有極精深的,也有浮淺的,也有雜亂而無章的。所以,不要以是否從印度翻譯過來,作為佛典是非的標準。而且,印度也不少託名聖賢的作品;即使翻譯過來,並不能保證它的正確。(二)中國人作的不一定就錯。佛法傳到中國來,中國的古德、時賢,經詳密的思考,深刻的體驗,寫出來的作品,也可以是很好的。如天台宗的典籍,主要是「智者大師說」的,不也還是照樣的崇敬奉持!有些人,重視佛法的傳承,以為從印度傳來的,就是正確的;中國人造的,都不可靠,這看法是太不合理了。其實師資傳承,也僅有相對的價值。印度、西藏,都大談師承,還不也是眾說紛紜,是是非非嗎﹖我們應該用考證的方法,考證經論的編作者,或某時代某地方的作品;但不應該將考證出來的結果,作為沒有價值或絕對正確的論據。在佛教思想上,《起信論》有它自己的價值。這不能和鑑別古董一樣,不是某時某人的作品,就認為不值一錢!
義理正謬的問題 站在唯識學的立場,評論《起信論》的教理不對,這不過是立場的不同,衡量是非的標準不同,並不能就此斷定了《起信論》的價值。佛法中的大小乘,有種種派別,像小乘有十八部、二十部之多。從大體上分,也還有︰有部、犢子部、分別說部、大眾部的四大系。大乘中也有有宗、空宗的不同。佛法流行在世間,因為時、地、根機、方法的不同,演化成各部各派的佛法。現在來研究佛法,對各部各派的教理,可以比較、評論,但切不可專憑主觀,凡是不合於自宗的,就以為都是不對的、錯誤的。這種宗派的獨斷態度,是萬萬要不得的。站在唯識的立場,說別宗不對,不合正理;別的宗派,也可以站在另一立場,說唯識的不對,不符正理;但決不會因此而問題就解決了。我覺得,唯識學者對於《起信論》,應以討論、商榷的態度,不應以「同我則是,異我則非」的態度來否定《起信論》。然對於以唯識融會《起信論》,似乎也終於多此一舉。《起信論》與唯識論,各有獨特的立場,不同的方法,不同的理論,一定要說它們恰好會通,事實是不易做到的。(中略)
本論在佛法中的地位
(一)從學派的系統說
佛滅四、五百年的時候,佛法分為大小乘。本論是屬於大乘的;論中所談的發心、修行、證果,都是屬於大乘的。大乘法也有學派的差別,但分別大乘學派,要從義理去分別。太虛大師分大乘為三宗,即法相唯識宗、法性空慧宗、法界圓覺宗。我在《印度之佛教》,稱之為虛妄唯識論、性空唯名論、真常唯心論;內容與大師所說相近(台家的通、別、圓;賢家的法相、破相、法性,也相近)。本論是屬於法界圓覺宗,或真常唯心論的。佛法是否唯心論,這是另一回事;但本論,徹頭徹尾的是唯心論,是絕對唯心論,這是誰也不能否認的。本論所說的「眾生心」,含攝得生起的生滅雜染,而本質是不生不滅的,清淨的,所以唯心而又是真常的,與無著系的虛妄唯識學不同。大乘法的三宗論,有些人是不承認的。他們分大乘為二宗︰(一)空(中觀)宗,(二)唯識宗。這因為他們是重論的;唯識宗與空宗,都有豐富的論典,而真常唯心一系,論典極少。西藏所傳的,也以論師為主,所以也說大乘但有二宗。然確實的考察起來,三宗的體系是存在的。流傳在中國的大乘,決定有此三系的差別;從印度傳來的經論去看,也是有此三系的。如《楞伽經》、《密嚴經》,雖說是唯識宗的論典;但仔細地研究起來,倒是與真常唯心論的體系相合的。我所理解的是︰大乘經可以分為二系︰(一)判大小二乘的空相應大乘;(二)判有空中三教的唯心不空大乘。如《般若經》等,這是性空系的;《密嚴》、《楞伽》、《涅槃》、《金光明》等經,是以唯心不空為究竟了義的。大乘法到達西北印,部分的一切有系(有部、經部)的學者,承受了大乘法──性空與唯心不空的大乘經,而通過一切有系的見地,融會而修正他,發揮出法相唯識的學系。大乘法定有三大系的差別︰真常唯心系的要典,幾乎都是契經的。性空系的要典,有經也有論。唯識系的要點,則幾乎都是論的;契經,也許就是《解深密》與《阿毗達磨大乘經》(還不一定偏屬唯識)吧!像唯識宗所依的六經,若沒有受過唯識論的深切影響,去研究《華嚴》、《楞伽》、《密嚴》等,那所得到的結論,是難得與唯識系相應的,反而會接近真常唯心論的。論典可大分為二宗︰即中觀與唯識;契經也可以分為二系︰即性空系與唯心不空系。由此即總合為三宗。本論是屬於真常唯心論一系,所以不應該專以空宗及唯識宗的觀點而論斷它。也就因此,本論無論是中國或是印度造的,它所代表的思想,在佛教思想中,有它的獨到價值,值得我們深長的研究。
(二)從染淨所依說
佛法有兩大問題︰(一)雜染的生死,(二)清淨的解脫。《阿含經》和早期的聖典,一致的說︰世間生死是緣起的。緣起法中,主要而有攝導性能的,是無明。十二緣起,說明生死流轉的雜染法,有它發展的程序;如由無明而起種種的行(業),由行(業)而招感有識的生死身。緣起雖如環無端,無明也由於因緣,但從緣起支的重心說,是無明──愚癡、無知。無明,是一切雜染法的重心。從生死而得解脫,證得涅槃的清淨法,也是有攝導重心的,就是明;坡是般若,也即是覺。所以說︰「無明為雜染法根本,明為清淨法根本。」或說︰「以無明為上首故,生一切世間雜染法;以明為上首故,生一切出世清淨法。」
因無明故有生死,因明故得涅槃。這與性空大乘所說的相近。性空大乘說︰世間是緣起的。眾生所以長受世間生死,即由於緣起中的無明;無明是不了諸法自性的本空,由此無明為迷本,所以生死不了。這與阿含小有不同,《阿含經》說無明,不專重不知性空的無常無我,更說無明為不知苦、不知集、不知滅、不知道等(大乘著重了無明中的根本妄執)。從生死而能得解脫,由於般若;般若為悟本,即證悟諸法的本性空寂。然般若可分為二種︰(一)有為般若,(二)無為般若(見《大智度論》)。有為般若,約未證法性空的有漏智慧說。無為般若,約悟證空性的智慧說;般若與空性相契相應,與法性無為不二而得名。這在阿含的根本教義中,有一問題存在。佛說因緣所生法,主要是約雜染法說的。有為(為業感所生的)緣起,即苦諦與集諦。涅槃是滅諦無為法。這從染而淨,能證法性寂滅的,是以慧為攝導的戒定慧──道諦。道諦是有為呢,還是無為﹖有為緣起,一向約苦集說,無為但約涅槃滅諦說。從道諦的因緣相資說,有說是有為的。從道諦的不因涅槃而永滅說,有說是無為的。《大智度論》的分別般若(道諦的根本)為二,可說是會通了《阿含經》中略說而未盡的諍論︰即般若不與空性相應的是有為,與空性相應的是無為。這如唯識者所說的圓成實一樣︰如說有染依他與淨依他(清淨的緣起),那圓成實即專指空性。如不立清淨依他,那麼無漏的道諦,也自稱為圓成實了(如無為般若)。但性空者以雜染法的根本為無明,清淨法的根本是般若。而唯識者說︰以無明、般若為本的,是約迷悟說。而建立雜染法與清淨法的本依,說緣生法即是依他起,根本依是阿賴耶識。賴耶為生死雜染依;也由此轉染依成淨依。然初期的唯識學,依(唯心不空)大乘經立論︰以法界(即真如法性)為清淨法本。一切眾生,雖(大都)有無漏種子是法界性所攝;但在眾生位,此無漏種子(不是阿賴耶識)卻是附屬於阿賴耶識的。到無漏現前,無漏種起無漏現行,即依屬於法界。所以,菩薩發菩提心,修菩薩行,一切以法界為依;法界即聖法的因。但後來,更傾向於一切有系的,如《成唯識論》等;清淨無漏法依,又偏重阿賴耶識中的種子了。本論是真常唯心論,對生死雜染(不覺)的迷妄方面,從阿賴耶與無明的統一中,而說為依為本的;以無明為本,即是說以阿賴耶為本(《阿含經》所說的阿賴耶,本與染執是不能分離的)。這等於統一了唯識家的阿賴耶緣起與愛非愛(無明)緣起(這兩者的分離,本不是佛法本義)。說到覺悟與清淨方面,本論是從法界(真如)與般若的統一中,而說為本為依的。覺,就是明和智慧。單說覺,即與《阿含經》、空宗等一致;單說法界,即與初期的唯識學相合。而本論約法界與明覺的統一說,所以覺又是本覺,是與法界不離的本覺性。以法界為本,即般若為本。為本論的特色。
(三)從三類的著重說
一切,可以歸納為三︰(一)色,一般稱為物質,即是佔有空間的,有體質的事物。(二)心,即一般所說的精神。(三)理性,佛法中名為法性,即物質與精神的真相或真理。這三者,相當於一般哲學中的物質界、精神界、本體界。依《阿含經》與性空大乘說,這三者是平等的︰
色─┬法
心─┘
性──法性
如人,是色、心相依而有的,相依相待而存在的緣起法,如瞎子和跛子一樣,互相依存起來,看得見也走得路;一旦分離,就不成了。色心是相依互待而有生命的、文化的、偉大的作用;這是有為生滅的現象。論到本性──法性,是無為不生不滅的。不說一切法只是理性,也不說一切法只是色與心;色心與法性,不一不異,而各有它的特徵。
唯識者不這樣說,特別看重了心,說色是依心而起的。以為心從種子生起的時候,自然而然的現起二種相︰一、能取的精神的識知作用──見分,二、所取的華境相作用──相分。如以客觀存在的為色,那麼境相即是色(古有判色、心、空三諦的,即三性的另一解說)。
┌─相分境(色)
自證心─┴─見分心
法性
心自體是自證分,心自體起用時,見分、相分同時而生。這樣的成立一切法唯識,心即被剖析為二。色與心雖都是從種子生的因緣所生法,即依他起法;但依他起的本質,是虛妄分別的心心所法為性,而色不過是現似心外存在的心相而已。唯識家以為︰有為法(心心所為本的)與無為法是平等的;不一不異的;法性不離心識,所以名為唯識。
本論是真常唯心系的,所說的心,比唯識學還要強化。心──眾生心,不但含攝了色;而且統有理性與事象,即無為與有為。如說︰一心法有二種門︰一者心真如門,二者心生滅門。生滅心,是不離心真如的。從不離真如心而現起的生滅心說,含攝得本覺與不覺。不覺,即生死雜染的心;本覺即開展為清淨解脫的心。從不順真如而發展為生滅雜染的,即依不覺為本,又開展為一般的精神物質。我們現前的精神與物質(色、心),都是從不覺而生起的;不覺又依於統攝理事染淨的眾生心而存在的。這樣,《起信論》所說的心,即可為三級︰
┌─所現所取境
眾生心┌心生滅門(心)─┴─現境取境心
└心真如門
理性與事象,精神與物質,都含攝在一心──眾生心裏;這是絕對的唯心論(現代的辯證法唯物論,把這三者都依屬於物質︰精神是由物質派生出來的;理性是物質的一般法則。這是與絕對唯心論,恰好相反)。把理性與事象,物質與精神,都統一於眾生心,為本論的特色。
◎附二︰呂澂〈起信與禪──對於大乘起信論來歷的探討〉(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35})
在佛典裏,千餘年來題著馬鳴所造、真諦所譯的《大乘起信論》,是一部和隋唐佛學關係密切的書(隋唐時代的禪、天台、賢首等宗思想的結構及其發展,都受到《起信》的真心本覺說的影響),也是一部來歷不明而面目模糊的書。它大約是在北周、隋代之間(約西元577~588年)偽託馬鳴所造而以譯本的形式於北方出現的,但不久即有人對它的譯者發生懷疑。隋代第一部眾經目錄即開皇十四年(594)編成的《法經錄》,將它編入眾論疑惑部,並附註語說︰「人云真諦譯,勘真諦錄無此論,故入疑。」繼而唐初(618頃),吉藏的入室弟子慧均著《四論玄義》,又對《起信》的作者提出異說。《玄義》的第五卷裡說︰「起信是虜魯人作,借馬鳴菩薩名。」其第十卷裡又說︰「起信論一卷,人云馬鳴菩薩造;北地諸論師云︰非馬鳴造論,昔日地論師造論,借菩薩名目之,故尋翻經目錄中無有也。未知定是否﹖」
這兩段文章分別見於日人珍海《三論玄疏文義要》卷二、寶賢《寶冊鈔》卷八及湛睿《起信論決疑鈔》所引,但在現存《玄義》殘本的卷五、卷十裡並未見到,也許早被後人刪去了。再到晚唐(860~906),新羅‧珍嵩撰《華嚴經探玄記私記》,又對《起信》的內容作了批判。他說,《起信》是依《漸剎經》二卷所造,而道宣的目錄以《漸剎經》為偽經,依經造論當然也是偽論了。現在《私記》已佚,此文也見於《寶冊鈔》所引(《漸剎經》在道宣目錄即《大唐內典錄》裏未見記載,但日人快道〈起信論懸談〉認為《漸剎經》即《占察經》)。從以上幾種資料看,可見《起信》的來歷一向就被認為有問題,不過其書既已為各宗所信用,大家也就不再深究而已。到了晚近,從1919至1921年,又從1926到1929年,日本佛教學者們對《起信》是印度撰述還是中國撰述的問題,曾有過兩次討論。參加者雖也爭辯熱烈,然而未能徹底解決。現在日本學者大都利用印度撰述之說,只以為撰出的時代應在無著、世親之後,作者當然不能再歸之馬鳴其人了。至於一般佛教史的著述中,即將《起信》列入晚期大乘的典籍一類,很少異議。
現在,我們認為,以《起信》對於隋唐佛學思想的關係那樣的密切,如要正確地理解隋唐佛學的實質,就非先弄明白了《起信》理論的真面目不可,因此《起信》的來歷如何,仍有深入探討的必要。不過採用枝節的考據方法(如分析有關《起信》撰譯問題的資料,比較真諦譯本所用名相等等),解決不了問題,應該單刀直入,以解剖論文的重要關鍵下手。以下便是我們試作的探討。
《起信》這部書有種鮮明的特徵,即從其理論上可以一覽而知它和《楞伽經》有淵源。因此,自隋唐時代的慧遠、太賢、元曉、法藏等開始,經過宋、元,直到明末的德清、智旭,這些註解《起信》的大家都承認它是宗《楞伽經》而作。近時日本學者討論《起信》問題的,像主張印度撰述說的常盤大定一開頭即以《起信》和《楞伽》一致作為立論的根據,對他持相反主張的望月信亨後來改變論脈,也承認《起信》和《楞伽》的關係。但古今人所見經論之相關,大都以《起信》和魏譯本《楞伽》(菩提流支譯,十卷)的比較為據,而《楞伽》經本在魏譯之外,還有劉宋譯(求那跋陀羅譯,四卷)、唐譯(實叉難陀譯,七卷),魏譯本的文義和它們都很有出入,這裡面就會有諸譯的是非問題。今以《楞伽》現存的梵本(日本‧南條文雄校刊,1923年出版)為標準來刊定,梵本的中堅部分,非但譯出較晚的唐譯本和它相同,即較早的劉宋譯本也和它相同,可見它是始終未曾有過變化,在宋、唐之間譯出的魏本獨獨時與之異,這自然不會有特別的梵本為魏譯所據,而只能是魏譯的理解上有問題,翻譯的技巧上有問題而已。這並非隨便的論斷。在唐譯《楞伽》出來之後,參與譯事的法藏作了《入楞伽心玄義》一書,對於魏譯就有過批評。他說︰「魏譯文品稍異,而經言難顯,加字混文,著泥於意,或致有錯。」這正可作為上述的佐證。
我們認清了魏譯《楞伽》的性質以後,再來對《起信》和它有關的地方作進一步的研究。如果其關係僅僅限於文句或名相的雷同,這也許因魏譯在先而《起信》沿用了它的成譯,說不上與《起信》的來歷問題有何交涉。如果在理解上也看出它們的相關,像魏譯《楞伽》有異解或錯解的地方,《起信》也跟著有異解或錯解,這樣《起信》之為獨立的譯本就有些不可靠了。如果它們的相關處不止於此,還更進一層見到《起信》對於魏譯《楞伽》解錯的地方並不覺其錯誤,反加以引申、發揮,自成其說,那麼,《起信》這部書絕不是從梵本譯出,而只是依據魏譯《楞伽》而寫作,它的來歷便很容易搞清楚了。
在這裡,我們即憑上述的線索來看《起信》的關鍵處和魏譯《楞伽》的實際關係究竟如何。《起信》理論的重心可說是放在「如來藏緣起」上面的,而首先要解決的即是如來藏和藏識的同異問題。這些原來也是《楞伽》的主題。但原本《楞伽》(這據梵本和宋譯共同之處而言,以下並同)是將如來藏和藏識兩者看成一個實體。它之所以作這樣看法,有其歷史根源。因為在各種大乘經典裡,都要求說明他們所主張眾生皆可成佛的根據何在而作出種種唯心的解釋。最初《般若經》泛泛地說為自性清淨心,《涅槃經》說為佛性;比較晚出的《勝鬘經》更切實地說為如來藏,《阿毗達磨經》又說為藏識;最後《楞伽》將這些統一起來,特別指出如來藏和藏識不過名目之異,其實則二而一者也。因此,在經文裡常常說「名為如來藏的藏識」,有時又說「名為藏識的如來藏」,以見其意。《楞伽》確定了這一基本觀點,還有一段文章說明染淨緣起之義,歸結於眾生之有生死(流轉)、解脫(還滅),都以如來藏(即藏識)為其根本。
魏譯《楞伽》也很重視這段文章,特別開為一品,題名〈佛性品〉,以引起讀者的注意。但在文內卻充滿著異解甚至是誤解,而構成另外一種的說法。如原本《楞伽》說,名叫如來藏的藏識如沒有轉變(捨染取淨),則依它而起的七種轉識也不會息滅(宋譯︰「不離不轉名如來藏藏識,七識流轉不滅」)。這是用如來藏和藏識名異實同的基本觀點來解釋八種識的關係的,但魏譯成為「如來藏不在阿黎耶識(即是藏識)中,是故七種識有生有滅,而如來藏不生不滅」。這樣將如來藏和藏識分成兩事,說如來藏不生滅,言外之意即藏識是生滅,這完全將《楞伽》的基本觀點取消了。其次原本說︰「為無始虛偽之所熏習,名為識藏(藏識),生無明住地,與七識俱,如海浪身常生不斷。」這是說明流轉方面的緣起的。而魏譯成為︰「大慧!阿黎耶識者,名如來藏而與七識共俱,如大海波常不斷絕。」
它將虛偽所熏一語改屬上文,插入大慧、如來藏兩詞,便像是如來藏與七識俱起乃成為藏識,而海波譬喻也變了如來藏的翻起藏識波瀾,都和原本異樣了。還有,原本說︰「其餘諸識有生有滅,(中略)不覺苦樂,不至解脫。」這是說明還滅方面的緣起的。而魏譯成為︰「餘七識者,心意意識等,念念不住,是生滅法,(中略)能得苦樂故,能離解脫因故。」
它將原來說七識不能感苦樂故不起解脫要求的變為能感而不求,又成了異說。以上都是魏譯《楞伽》改變原本的地方,自然會含有誤解在內。
再看《起信》關於如來藏的理論,如將如來藏和藏識看成兩事,如說如來藏之起波瀾,如說七識能厭生死樂求涅槃等,莫不根據魏譯《楞伽》的異說,並還加以推闡。所以說︰「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所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為阿賴耶(即藏識)。」又說︰「如是眾生自性清淨心(即如來藏)因無明(指一切心相)風動,心與無明俱無形相,不相捨離,而心非動相(中略)若無明滅,相續則滅,智性不壞故。」
由此推衍,還說此淨心即是真心,本來智慧光明,所謂本覺,所有修為亦不待外求,只須息滅無明,智性自現;這樣構成返本還源的主張。又說︰「以真如熏習因緣力故,則令妄心(即七識)厭生死苦樂求涅槃。」
《起信》之重蹈魏譯《楞伽》誤解而自成其說,還不止於中心的理論,其餘重要論點亦很多這樣的情形。試舉例︰有如論文一開始泛說一心二門而提出了如來藏,依照元曉的舊解,這是脫胎於魏譯《楞伽》第一品末,「寂滅者名為一心,一心者名為如來藏」兩句,但用原本來對照,這兩句實在說的是三昧境界,一心是一緣(即心專一境)之誤,而《起信》卻跟著它錯解了。又如論二門中的生滅門,貫串著覺和不覺兩義。覺的體相用鏡像來做譬喻,說有原實空鏡,遠離一切心境界相,無法可現;又有因熏習鏡,如實不空,一切世間境界悉於中現。這些說法又顯然脫胎於魏譯《楞伽經》〈佛性品〉末結頌所說︰「甚深如來藏,與七識俱生,取二法則生,如實知不生;如鏡像現心,無始習所熏,如實觀察者,諸境悉空無。」二頌。但對勘原本,頌文之意實係說的不覺,如實知是別有智者之知,並非如來藏的本身,而魏譯錯解了,《起信》即照它說得那樣的若隱若現。又如在心生滅門的不覺方面,《起信》說依心意意識而轉,分析其內容有阿黎耶識、業識、轉識、現識、智識、相續識、分別事識等,這些名目又明明出於魏譯《楞伽》。魏譯〈集一切佛法品〉首說到︰「識有三種,(中略)一者轉相識、二者業相識、三者智相識。」又說︰「有八種識,略說有二種,(中略)一者了別識,二者分別事識。」似乎轉相識、業相識等是可以與分別事識並列的,但一對照原本,轉相等是說諸識共通所有的三相,並非三種識。魏譯錯解,《起信》就隨之而錯了。還有智相識之「智」,依據原本和魏譯下文,實係「自」字的錯寫(在菩提流支的譯籍中,因音近而寫錯字的事並不稀奇,特別是所譯《大寶積經論》此例尤多,見鋼和泰校刊本A Commentary of the Kācyapaparivar-ta Preface PP,Ⅶ,XXII.)。《起信》不加辨別,就據以說智識、智相、分別智相應染等等,未免有些支離了。最後,如《起信》說到修行部分,特別舉出止觀,而以證得法界一相的一行三昧為最高標準。這不能一蹴而躋,又以真如三昧為之階梯。它說真如三昧是「不住見相,不住得相」,正是以魏譯《楞伽》四種禪中觀真如禪之說「不住分別心中得寂靜境界」為其藍本。但對勘原本《楞伽》,此文乃是「住於真如而不生分別」的誤譯,《起信》云云,又被魏譯所惑了。
如上所說的種種,《起信》之與魏譯《楞伽》實際關係如何,已極了然。其為依據魏譯《楞伽》撰成之作,也可無疑義。由此,我們再來推論其撰述的經過,以見其來歷。
魏譯《楞伽》是在西元513年譯出的,所以《起信》成書年代的最上限不能早於513年。又從前學者的著述引用到《起信》的,以慧遠的《大乘義章》為始(這依據可信的資料而言)。《義章》為何時所撰,今無可考。所以《起信》成書年代的最下限暫定為慧遠去世之年,即西元592年。在513~592的幾十年中間,北朝更換了幾個朝代,又遭遇北周武帝破滅佛教的事故(西元574~580年),都是便利於偽書出現的好時機。《起信》的著作恰在此時,自非偶然。再從《起信》的內容看,也可說它是一部止觀教程(它全書五分,後二分是止觀實踐,前三分則為其理論根據)。本來它所依據的《楞伽》,那時慧可一系曾用來建立楞伽宗,而成為禪宗的先河。它止觀修行中推尊的一行三昧,又為後來禪家道信一系開創東山法門的依據。還有所謂「如來藏為身本,真心即摩訶衍」,「如來藏一念不了而有生死」等,都是它裏面見得到的思想,而當時一大禪師慧思即借以成立法華三昧之說,為天台宗的源泉。從這些方面,可見《起信》的理論和那一時代的禪法,特別是北方所流行的,有何等密切的聯繫。北方禪法從羅什以來才有系統的傳授。羅什譯出了《坐禪三昧經》,詳述五停心等禪法,而尊馬鳴為其導首。所以北方所流傳的,主要是馬鳴禪。同時禪師覺賢也在北方傳法,後被羅什門人排擠而去江南,另譯了《達磨多羅禪經》,於是南方又有達磨禪(現存《達磨多羅禪經》裏無達磨的禪法,僅在慧遠的序文之末提到它,有這麼幾句說︰「其為觀也,明起不以生,滅不以盡;雖往復無際,而未始出於如。故曰︰色下異如,如不異色;色則是如,如則是色。」大概其法以《楞伽》所說的攀緣如禪為主,而不傳於文字。後來提倡達磨禪的要以四卷本《楞伽》為印證,其理由或即在此)。達磨禪的發展偏於幽玄,是越來越和北方禪法異趣的。直到東魏‧天平年間(西元534~537年),慧可打著達磨禪的旗幟(在禪宗初期是將菩提達磨與達磨多羅混而為一的,當然其禪法也就不分家了),去鄴都宣傳,這樣,南北不同的禪法才開始有了接觸。當時慧可所提出的經典文獻,是宋譯四卷本《楞伽》。其內容既不盡同於北方的新譯(即魏譯十卷本),譯文也比較樸拙,佶屈聱牙,不易領會。加之,它歸趣於一切無相,也覺得情事無寄,與北地禪風特別是惠稠一系(這是在北方原有的禪法上再加菩提流支的譯侶勒那、佛陀二人所傳而構成的)由四念處下手而確有憑依的恰恰相反,於是引起了糾紛。有些「滯文之徒,是非紛舉」,這是積極的攻擊。又有些「文學之士,多不齒之」,這是消極的不理。這些還在其次,獨有當時在其執禪壇牛耳的道恒,為了保全他自己的地盤,竟賄賂官府,屠害慧可,幾至於死。這樣一來,慧可受了嚴重的打擊,終於潦倒多年,「卒無榮嗣」。但從此以後,北禪在思想上,不用說也受到了相當的刺激,自會注意吸收《楞伽》經意來略變其說,這就有新的禪法理論在醞釀著了。不久,周武帝實行毀滅佛教的政策,佛教界發生了一度紊亂,人也散了,書也燒了,這時醞釀著的新禪法卻也借此傳播到各地。像在舒州𡸣山地方,就有人傳新法於道信,而有一行三昧的提倡。一經闡揚,重敞禪風的東山法門也跟著出來了。等到周武滅法事故過去,這一新禪法又繼續風行北地而成了主流。我們推想,在這段時期內,如有人將新禪的理論方法筆之於書,自然會成一部很好的止觀教程。──《大乘起信論》可說即是在這樣情況下製作出來的。由於北禪傳統重視馬鳴,所以它偽託為馬鳴的原著,譯人不便杜撰,便付闕如,恰恰其時真諦的譯籍陸續北傳,所以也有人推測它也是真諦所譯,因而《法經錄》裏有那一段「人云真諦譯,……」的記載。以上是從禪法在北方的演變經過中推尋所得《起信》的來歷,要是從思想的社會根源上看,也可見《起信》是會在那一時期內撰述出來的。北朝佛教一向為政治所利用,而得以滋長。從北魏有了僧祇戶、浮屠戶等制度之後,佛教寺院愈加重了對農民的汲取,也愈密切了和統治階級的共同利害關係,自也不願稍變現狀。這反映在教徒的思想上,就成了消極保守,而將事物的現成樣子看成最為完美無缺。再經過周武滅法的事故,教徒們熱望恢復佛教舊狀,這就更加強了他們保守的傾向。我們看《起信》理論中所有真心本覺以及返本還源等說法,豈不是那些保守思想集中的反映!所以說它在這一時期內成書,是再合理不過的。
《起信》之為根據魏譯《楞伽》撰成之作,已如上述,但後來唐代又出現了《起信》的實叉難陀譯本,這又是怎麼一回事呢﹖我們說,這也可以由它和禪法的關係明了它的真相的。
本來禪家道信一系的東山法門是和《起信》的思想一脈相通的。到了《起信》成書流行以後,那一系的人更將它看作重要的典據。如晚近在敦煌卷子裏所發現的有關著述,《楞伽師資記》、《法寶記》,文中引證經論都以《起信》放在重要的地位。再從禪觀的方面去看,就愈加具體地見到它們中間的密切關係。依照唐代圭峰《禪源諸詮集都序》所評述,東山一系屬於當時禪家三宗中的第一息妄修心宗。它的禪法是「背境觀心,息滅妄念,念盡即覺,無所不知」。圭峰對此沒有再加詳細說明,但現在來看《起信》(舊本)解說修行止觀的一段話說︰「若修止者,住於靜處,端坐正意,(中略)亦不得隨心外念境界,後以心除心,心若馳散,即當攝來住於正念。」這就明呢東山禪法中背境觀心的註腳。《起信》還在從不覺向覺的一段過程中,詳細地說︰
「如二乘觀智、初發意菩薩等,覺於念異,念無異相,以捨粗分別執著相故,名相似覺。如法身菩薩等,覺於念住,念無住相,以離分別粗念相故,名隨分覺。如菩薩地盡,滿足方便,一念相應,覺心初起,心無初相,以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覺。(中略)若得無念者則知心相生住異滅,(中略)本來平等,同一覺故。」
這樣由明白了心的生住異滅而成其無念,正是說明了東山禪法中息滅妄念的方法。由此可見《起信》和東山法門的關係再密切不過。但東山一系人才濟濟,著名的即有十師,從神秀、智詵以下,都堪為師表,弘化一方。像神秀那樣的幾代的統治者所尊重,固不用說,即智詵、老安等也都同樣地受到了優遇。在他們教人禪法的方面,自然會有各具特點的要求。像舊本《起信》那樣的固定說法,取為依據,未免太無靈活性而顯得不夠用了。依常情的想法,假使有個機會,能在舊本《起信》的文字上略加修改,作為他們不同方法的張本,豈不更好﹖巧得很,那時恰恰遇到了連年政變,朝廷主持的譯場也受到影響,像實叉難陀、義淨的譯本就有好些都散失了,等到政局安定之後才又向各方搜羅求備。有了這一個機會,於是一批來歷不明的書,像《楞嚴經》、《圓覺經》等,都陸續出來了,這中間就夾雜著一本題為實叉難陀重譯的《大乘起信論》,這自然是有所為而改訂舊本以成的。現在試對照舊本看一看,果然在新本中好些地方都改動了,特別是說觀心息念等處。它說觀心是︰「其修止者,住寂靜處,(中略)前心依境,次捨於境;後念依心,次捨於心;以心馳外境,攝住內心。」舊本此段釋文甚為含渾,這裏則整整齊齊分成三段,也就是成為「三句」了。又它說息念是︰
「如二乘人及初業菩薩,覺有念無念體相別異,以捨粗分別故,名相似覺。如法身菩薩,覺念無念皆無有相,捨中品分別故,名隨分覺。若超過菩薩地,究竟道滿足,一念相應,覺心初起,始名為覺,(中略)名究竟覺。」
又說︰「若息妄念,即知心生住異滅皆悉無相,(中略)如是知已,則知始覺不可得,以不異本覺故。」這些話,說明由於了解到心沒有生住異滅相,而後成其息念。這就和舊本此段所說知心的生住異滅相方成無念著,恰恰相反。所以舊本很明顯地分為覺於念滅以至覺於念生的四段,而在新本上完全沒有了。還有,在舊本裏次第說由不覺而始覺,而合於本覺,而新本卻在末段加上「始名為覺」一句,似乎到最後究竟覺才成其為覺。這樣不承認有次第的始覺,又含著頓漸不同的看法在內。用禪家的術語來講,則舊本所主張的是「漸修漸悟」,而新本則主張「漸修頓悟」。這完全是兩樣的。試問︰東山系中是否有人由於不同的主張需要新本說法來作為根據的呢﹖有的,他就是智詵。智詵後來弘法四川,在禪宗內與神秀平分秋色,世稱南言令北秀。他就是主張漸修頓悟,又以三句方法來教人的。據圭峰《圓覺經大疏鈔》卷三之下所說,智詵的三句是無憶(不憶外境)、無念(不念內心)、無忘(覺常相應)。這些豈非與新本《起信》改訂的三層一模一樣﹖並且大禪師們多不能文甚至文盲,所以常有傳授而無文記,智詵在弘忍門下則以文筆著名,這樣,很可推想新本《起信》大概即是智詵一系所改作的。或者有人想,也許是有了新譯《起信》,智詵才有那樣的主張的,這未免為古人所欺。我們看新本改「覺於念異,念無異相」等句成為「覺有念無念體相則異」等,將原本意有轉折的文句(依法藏《起信論義記》解覺念異等是說,明白了念的異相,念就不會再走異的路子;可見其間有一轉折),改成一氣貫下的單句。這樣的破句讀法,只有在漢文的結構中才會發生。至於梵本虛實各字區別顯然,很難有那樣兩種不同的譯法的。所以說它譯自梵本,只欺人之談而已。新本《起信》初出,即附有序文,那裏面說到︰「然與舊翻時有出沒,又梵本非一也。」照我們看,它根本不是翻譯,就無梵本非一之可言,倒是說「蓋譯者(也就是作者)之意」可能是實話,那些文句上的出入都是改作者意為以之耳。又《開元錄》卷九記載實叉難陀譯本十九部,列入《大乘起信論》二卷,但據法藏《華嚴經傳記》卷一,只云難陀譯經十九部,不云譯論,《開元錄》所載只是出之推測,不足為據。法藏所著各書引到《起信》處,皆用舊本之文。他是參與難陀譯事的,如難陀真正重新譯了《起信》,他豈有不知、不引,甚至不一提及(如法藏註舊本《起信》即未提到新譯一字)﹖這也可以旁證新本《起信》之並非翻譯而只是禪家對於舊本的改作。──上面這樣究明所謂唐譯《起信》的真相,我們想,它也有助於證成前文所說舊本《起信》的來歷,不會與事實有多大出入吧!
〔參考資料〕 山口益(等)著《佛典研究(初編)》(《世界佛學名著譯叢》{27});常盤大定《支那佛教の研究》(續);平川彰《大乘佛教の教理と教團》第七章;矢吹慶輝編著《鳴沙餘韻解說》;宇井伯壽譯註《大乘起信論》;望月信亨《講述大乘起信論》、《淨土教の起原及發達》;久松真一《起信の課題》。
錫蘭佛教史籍。相傳為大名(cMahānama,五、六世紀人)所作。又稱《大王統史》。係以佛教為中心的錫蘭史,與《島史》(Dī-pavaṃsa)並為錫蘭現存的王統編年史詩。
《大史》雖然是錫蘭王統的歷史,但從目次就可以知道,它大體是佛教的歷史。第一章先是講釋尊的法系,列舉燃燈佛至瞿曇佛(釋尊)二十四佛的名目。其次是釋尊的傳記,其中記載釋尊在世期間,三次來到錫蘭,現出種種奇蹟的情形。
第二章,敘述世界開闢以來,第一位國王──摩訶三摩多的王統,這個王統經過無數萬王,到悉達多太子為止(釋尊世俗的身分)。其次是記載三次結集、各地佈教,以及毗闍耶(Vijaya)來島(由閻浮大陸到楞伽島)即位等事。從毗闍耶,經過五位國王,到天愛帝須王(Devanampiya-Tissa,2509-5B.C.~2109.5B.C.4)。天愛帝須王一即位,就與阿育王有來往。阿育王當時君臨北印度的波吒梨子城,且幾乎支配了全印度。他的兒子摩哂陀及女兒僧伽蜜多,也曾以佈教師的身分,來到錫蘭島。同時迎入菩提樹一枝,以及釋尊的舍利。
其後,佛教就完全在錫蘭生根。第二十一章以下,在目次上,只敘述諸王的事蹟。但是,其中到處可以看到以下的記載︰精舍、像塔、房舍的建造修理;舍利、僧伽的供養;聖典的抄寫;奉獻土地及儲水池給僧團,以及精舍、佛塔舉行祭典等。因此,《大史》比任何書都更像是錫蘭佛教的歷史書。就純粹意義的歷史書而言,本書並不具權威性。但在不注重保存歷史資料的印度及南方佛教諸國裏,這部成立於西元五世紀的書,從印錫佛教關係上說起,使錫蘭佛教歷史、王統,以及一般歷史,得以顯明,並揭開了許多謎底,就這點而言,本書實在功不可沒。
本書有三種修訂本︰(1)與《小史》的一部分合編,分為兩部分;(2)與《小史》合編,分為四部分;(3)為目前流行的編訂本,只包括上述兩種修訂本的第一部分,共三十七章,由德國學者威廉‧蓋格爾(W. Geiger)編纂,倫敦巴利聖典協會(P.T.S.)出版。但是,包括Dr. W. Rahula在內的錫蘭巴利學者,均不同意此一流行本的編訂法。因為依照錫蘭的傳統,所謂《大史》,共計一○一章,亦即不可將《大史》二分為《大史》與《小史》。此外,A. P. Buddhadatta嘗於其所撰《Correctionsof Geigerś Mahavaṃsa》一書中,指出蓋格爾教授的P.T.S.本及其英譯本有頗多誤謬。
本書是在五世紀末,由大名長老依據《島史》與宮廷文件等資料所編纂而成。可視為大寺派(Mahavihara,堅持錫蘭佛教傳統,態度保守的教派)所傳的佛教史。但是,自毗闍耶王到錫蘭以至天愛帝須王之間,諸王年代的計算均過長而不合理,故在運用本書資料時,當特別注意。自第三十七章第五十一偈以迄第一○一章第二十九偈(即1815年英國罷黜西里韋迦馬拉辛哈王,佔領錫蘭全島為止),係十三世紀後,由達摩奇提長老等數人陸續編纂而成。此一部分,即蓋格爾教授所謂的《小史》。
本書的註釋,有八、九世紀的大名長老(與作者同名)所撰《Vaṃsatthappakasinī》一書,一般稱之為《大史註》,今亦由 P.T.S.出版行世。譯本方面,除了前述蓋格爾教授所譯的英譯本之外,另有日譯本《大王統史》,係日本學者立花俊道所譯,以1895年錫蘭政府發行的《Mahavaṁsa-ṭīka》的本文為底本,並參照P.T.S.本而成,收於《南傳大藏經》第六十冊。此外,東元慶喜所譯的《小王統史》則收在第六十一冊。
◎附︰溫特尼茲(M. Winternitz)《印度文獻史》〈佛教文獻〉第五章(依觀摘譯)
《大史》(Mahavaṃsa),是西元五世紀後半的詩人大名所撰的敘事詩。作者在書中曾謂︰「古人所編史書,或過於冗長,或嫌簡略,且有一再重複者。余將盡量避免此缺陷,且對有問題之材料,盡量以易解之方法敘述之。」事實上,《大史》中的語言與韻律均極為巧妙。或許這不僅是大名個人天分所致,《島史》、《大史》成立時期與覺音的文獻活動時期一致,因此彼等皆曾得力於錫蘭的巴利文獻。其敘述毫無缺點。《島史》中敘述過於簡單的,《大史》則予以增廣,其他則略之。Geiger嘗如此批評︰「《大史》是由可謂為詩人的人創作出的藝術作品。這位詩人不是以他的天才,而是以趣味、熟練的技巧善用粗野的材料,完成此書。」
另一方面,《島史》與《大史》在資料及組織上極為類似,有頗多共同詩句。此二書的敘述皆從釋尊開始,謂釋尊嘗三度蒞臨為羅剎、夜叉、毗舍闍、蛇所盤踞的錫蘭島。其次敘述釋尊以佛眼觀視世間,見此美麗的島上,大蝮蛇王與小蝮蛇之間爆發戰爭,全島將毀,釋尊哀愍之,因此偕諸菩薩飛渡此島,以教理之光明照射,蛇神等因而受教改悔云云。其次是釋尊族譜。從釋尊之父王淨飯王,追溯自太古之王。次述印度佛教之歷史,尤其是有關結集之事。對於佛教的大護法阿育王,《島史》與《大史》皆用大篇幅敘述。接著又述及第三結集,以及摩哂陀被派遣至錫蘭。敘述至此,歷史的舞台移至錫蘭。亦即敘述某一印度王女與獅子結合,生子西哈婆訶(Sīhabahu)、西瓦利(Sīvalī)。又述錫蘭王的歷史,錫蘭首任國王是毗闍耶王,此王生性狂暴,為國人所逐,故偕七百隨從出海,幾經險難,後登陸錫蘭島,成為島王。關於此毗闍耶王及其後繼者的敘述,《島史》的敘述較《大史》簡潔。二書對天愛帝須王的敘述頗費篇幅。此王係於阿育王時代治理錫蘭,摩哂陀即於其為王時抵錫蘭,在當地奠立佛教,興建最早的佛教寺院。有關摩哂陀之妹僧伽蜜多持菩提樹枝,移植於錫蘭之事,也有詳盡的描述。其次為摩訶先那(Mahasena)王之前的錫蘭王歷史,其中對首次書寫三藏及註釋的婆多伽摩尼(Va-ṭṭagāmani)王敘述頗詳。《島史》與《大史》都只記載至摩訶先那王過世(西元352年)為止。亦即真正由大名撰述的,是三十七章五十偈。其後的記載,係由多人增補,作為《大史》的續編,即所謂的《小史》(Cuḷavaṃsa)。最前面的附錄,是波洛卡摩婆訶(Para-kramabahu)(1240~1275)王治世時,由達摩奇提長老所撰。
雖然《大史》的主題與《島史》相同,但是它卻在同一範圍中加入新材料。尤其在《島史》中,僅以十三偈交待惡王度他伽摩尼王(Duṭṭha-gamani)之事,在《大史》中,卻發展成由十一章(第二十二章至第三十二章)組成的獨立詩篇。第一部描述此王的戰爭功績,第二部記載此王成為信仰上的英雄。亦即為了贖罪,他在河上建立大塔婆(Mahāthupa)。大名更將若干屬世界文學中的故事,編入自己的著作中。例如《島史》僅敘述毗闍耶等人被海浪沖上海岸,其後,他們在當地建設都巿,成立王國;而《大史》則描述毗闍耶的冒險故事。其中,頗為有趣的故事之一,是伊拉拉(Eḷara)王的事蹟︰
「此王在自己臥舖懸掛一鈴,引繩至戶外。凡遭不幸者可鳴鈴求王助之。先有一雌牛鳴此鈴,此牛之子為王子車駕輾斃。為此,王以同一馬車輾斃其獨子。其次,有一鳥求助於王。此鳥之子為一蛇所噬。為此,王殺該蛇。第三次鈴響。此次係一老婦鳴鈴。據云,其女置米於戶外,欲乾燥之。不料,為意外之降雨所毀。王因此自忖,必是上天罪罰其近日所犯之過,故斷食懺悔。帝釋知之,乃命雨神帕玖那(Pajjunna),於一週間,固定於夜間某一時刻降雨。」
大名所用而為《島史》所無的資料,可以認為係取自古代註釋,主要是《Sīhalaṭṭhaka-tha-mahavaṃsa》。《大史》與《島史》皆是根據古代註釋,並視之為史實而載於其書中。此二書皆不能視為真正的歷史著作。此因二者甚至未列亞歷山大(Alexander)大王之名,對於阿育王的記錄,都是神奇性的。而且在有關他的記載中,作為偉大征服者之阿育王,與其說是俗界英雄,不如說是精神上的英雄。惡王度他伽摩尼王,如其名所示,乃與道德典範相背反者;然而《大史》卻視為宗教性的英雄而讚美之。這是因為《島史》與《大史》的主要目的,是在教化,而《大史》同時又是藝術詩(Kavya)的緣故。批評家若因其不符史實而斥作者為偽造者、謊言者,對這些作品或許是不公平的。這些作者絕不是這種人。對吾人而言,可能是神話、傳說、虛構,但對彼等則都是真實的歷史。由於彼等非有意杜撰,因此,彼等所言及的有關歷史時代以及距其生存年代不遠之事,大多可信。例如關於阿育王的祖父旃陀羅笈多(Candragupta),此書即給予吾人最初的史料。此資料雖不能與希臘的年代相符,但由此多少有助於後人決定佛滅年代。烈維在將中國及錫蘭的編年史作過比較後,發現後者對西元四世紀以後的記事,可以說「雖不是完全無缺點,但卻是確實的」。
吾人所見的《大史》,有二九一五頌,另有增廣為五七九一頌的傳本,就藝術作品言,雖不足取,但從文獻史的角度來看,是極有用的。又,西元1000年至1250年間所出現的《大史》的註釋《Mahāvaṃsa-ṭīkā》,也是重要著作。此書不單是解釋性的、教理性的註釋,而且也含有頗多故事、傳說,及原書內容的補充。其中,有的是來自比丘傳承,有些是來自民眾。例如有關旃陀羅笈多與旃那迦(Caṇa-kya)的傳說,據註釋者所述,係採自「北寺」註釋。此外,也引用「大寺」的註釋,以及覺音《長部註》(Sumaṅgalavilasini)、《一切善見律註》(Samantapasādika)等。
〔參考資料〕 《History of Buddhism in Ceylon》;《Nikayasaṃgraha》;《Mahāvaṁsa-ṭīka》;《Hi-story of Ceylon》;《Epigraphica Zeylanica》;《Memoirs of the Archaeological Survey of Ceylon》;《Ceylon Journal of Science》;《University of Cey-lon Review》。
《大寶積經》是一部叢書體裁的經集,一二○卷。收在《大正藏》第十一冊。玄奘在示寂前一年(663)曾試譯幾行,感覺氣力衰竭而輟筆。菩提流志從神龍二年(706)開始編譯,歷時七年,於先天二年(713)完畢,完成玄奘未盡的偉業。他利用《寶積經》的叢書體裁,儘量勘同從前譯過的另本編入大部,遇到舊本文義不全或舊無譯本的,才出新譯。因此全經四十九會,幾乎一半用了舊本,只二十六會新譯,其中還多數是參酌舊本重出,純粹的初譯本只十一會而已。
《寶積》這樣四十九會的大叢書,是後來發展而成的。最初出現的是裡面最原始的一種,中國前後譯過四次,開始是支婁迦讖譯的,名叫《佛遺日摩尼寶經》(佛遺日,即毗佛略,意為方廣;摩尼為如意珠),次晉錄失譯名《摩訶衍寶嚴經》,又姚秦失譯名《大寶積經》,或名《迦葉品》(後由單卷編入大部四十九會中第四十三會,因大部也有〈迦葉品〉,遂改名〈普明會〉),最後譯的名《迦葉問正法經》。四個譯本名稱不同,都是小本《寶積》的異譯,原經叫什麼名字已不清楚。
小本《寶積》是繼《般若》之後出現的大乘經類之一,其內容較《般若》更為豐富。不過基本理論仍出於《般若》。全部分為十六門,都是屬於大乘教法,具有重要意義。其中談到了大乘出家,即戒律的問題,談到定慧學,以大乘和小乘相比較指出其優劣。更值得注意的是提出了大乘的一個重要思想︰「根本正觀」,說大乘應該用般若去觀察一切。菩薩乘就是提倡般若,所以《寶積》的根本正觀來自般若。具有智慧,就掌握得到判別正與不正的方法,從而使他們的理論超出了單純的空觀,提出所謂「中道」來。「空觀」原對「實有」而言,「實有」固然不對,若定以空為實在的「空」,也不對,離去「空觀」、「實有」的兩邊,他們主張「中道」。「中道」原在部派佛學時期也偶爾談到,現在大乘把它擴大,而且固定在「正觀」方面運用,這就是從小品《寶積》開始的一個重要思想。小品《寶積》還特別指出,「有見」很壞,但「有見」走向極端,即使大如須彌山,也還有辦法破除,如果著了「空見」那就不可救藥了。可見,《寶積》的思想比「空觀」進了一步,它破空破有,提倡「中道正觀」。
勝鬘夫人會〉是劉宋‧求那跋陀羅譯《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的異譯,編入大部第四十八會。內容主要講「佛性」,特別以「如來藏」為主題。全經結構分十四門,即有十四義。說法基本上與《大涅槃經》的後分一致,但著重結合心的法性講的。心的法性即心的本質,心以「清淨」為本質,就是「自性清淨心」。《勝鬘經》又提到如來藏即自性清淨心,把佛性擴展到心性,如來藏厭苦欣滅而為出世正因,尤屬內學大本之談,乃對於人性的理解以及人生轉依根據的說明。把「如來藏」聯繫於對「自性清淨心」的理解力方面,即「空性智」。空性智對心的理解有兩個方面︰
(1)從自性清淨心講,一切眾生皆有此心,但現時不能覺察,乃因煩惱障蔽,即所謂「心性本淨,客塵所染」。淨心與客塵是同時並存的,但兩者性質不同,又是分離的,即所謂「與客塵俱,而性相離」。何以知其相離﹖是空性智的理解,「由智而見其不實」,從而把客塵斷掉,如來藏就具有空的意義,即「空如來藏」。
(2)如來藏可以成佛,可以使之具有佛的各種功德,儘管現在未發現功德,但功德的基礎存在。藏與功德的關係,被看作「不俱與不離」,現在雖尚未實現佛的功德,但如來藏裡早已攝藏了實現它的基礎,如幼兒已具備有成年人基礎,總有成長為成年人的一天。從智慧看來,它也是圓滿無欠缺的。這樣又具有不空的意義,即「不空如來藏」。
《勝鬘經》共講了十四義,還有其他一些重要說法,如三乘歸於一乘,暗示一切眾生(包括一闡提在內)都可以成佛。四諦歸於滅諦,可以看出四諦有有作、無作兩方面的意義。
《菩薩藏經》二十卷,玄奘於貞觀十九年(645)譯出,編入大部第十二會。它是菩薩藏理論新的發展,對於大乘全體又有所組織的一部書。菩薩藏的理論根據就是法門,此經對大乘的重要法門都提到了,因此,對了解這一時期的學說具有極重要的意義。玄奘是傳播這一學說系統的瑜伽行派的人,對此學說原委了解得很清楚,所以非常重視它,歸國後最先翻譯的就是此經。它講大乘菩薩道的組織,以「四無量」、「六度」、「四攝」為綱,把有關法門統攝在這三類裡。首先提出「四無量」來,是與外道說法相照應而內容卻不相同,剔除了婆羅門所說以梵天為解脫目標,修行結果與梵天共住的理想。他們修行的手段之一是修「慈悲喜捨」四無量。大乘認為這還是貪欲的低級要求,因而主張四無量是無染心的。此經繼承龍樹吸取和利用外道所說的四無量這一方法,把四無量列在六度之先,以四攝為六度的推廣,構成了以六度為中心的組織體系。它把以前及當時的一切說法加以簡別,最後把重點放在「智度」上。這從經的最後帶有結論性的頌文「於業應知業,於報應知報,無業亦無報,是安隱涅槃。諸有為皆苦,於中無有智,是故智生已,有為皆解脫」裡也表示出來了。此經不但把智慧放在首位,而且講到如何才能構成智慧;需有十善巧︰蘊、界、處、諦、四無礙、四依趣、資糧、三十七道品、緣起、一切法(包括有為、無為)。應對十個方面有正確的認識,就是善巧。
此經對《大涅槃經》、《勝鬘經》所提到的問題也涉及到了,但無所偏重,而是包羅各個方面。如講「界」善巧時,不用「佛性」而用「我界」解釋,說「我界」就是「法界」,也就是「法性」的意思,實際上與《涅槃經》、《勝鬘經》一樣。講「諦」善巧提到四諦歸於滅諦,與小乘講四諦以苦諦為中心相反。關於諦,平常只講勝義諦和世俗諦,此經加一個相諦為三諦。相諦是無相,把一切歸於無相。通常講勝義諦只講一切法自性空,此經認為這樣講空還不夠,應以無相為基礎,建立一切相。無相與一切相,非一非異。諸法不一,歸為無相。異中見一,無相非相,乃是一切相之共相。這種說法對後來的有關說法很有影響。在講四諦時,一方面肯定了可用五蘊解釋,即五取蘊是苦,因而有苦集滅道。另一方面也可從能取所取來解釋,由於能取所取的執著,也會形成苦。這是針對有部把六根看成內能取,六塵看成外所取,而此經認為這種執著就屬苦諦。此外,還提到涅槃與生死是無區別的,成就瑜伽師地得方便慧的等等,可見與後來的瑜伽行派有著千絲萬縷的密切聯繫。因此,它對大乘學說講得很全面,很扼要,可以看成大乘思想的重新組織。玄奘雖然首先譯出它,是重視它的一個表示,可惜他並沒有說明此經對大乘學說有這樣多的發揮。
《大寶積經》內有重大義理的幾會,特別是小本《寶積》為大本《寶積》之先河,要義如上。以下即依次略述其餘各會的大概。
第一〈三律儀會〉,三卷。唐‧菩提流志新譯,與舊譯《大方廣三戒經》同本。佛因大迦葉問,而說菩薩種種應作、不應作的三法。
第二〈無邊莊嚴會〉,四卷,新譯。佛為無邊莊嚴菩薩說一切法自性無性,不可以相表示;然是一切諸法本性,非由染淨之所建立,無住無起,本性清淨。菩薩如實解了無明諸有為法,悟智見等無為法,入清淨法門,獲遍持光明智慧,圓滿所有不思議善根等願。
第三〈密迹金剛力士會〉,七卷,西晉‧竺法護譯。密迹金剛力士說如來身口心三祕密真實之法。目連欲窮佛聲邊際,過西方九十九恒河沙佛土終不能得,其音常近不遠。應持菩薩過上方百億恒河沙佛土,欲見佛頂相亦不能見。
第四〈淨居天子會〉,二卷,西晉‧竺法護譯,舊名《菩薩說夢經》。淨居天子問菩薩所行相貌攝受諸法,佛言夢中見相一百八事,應隨夢境進修,淨除業障。
第五〈無量壽如來會〉,二卷,新譯,與舊《無量清淨平等覺》、《大阿彌陀》、《無量壽經》等同本。佛說阿彌陀佛因地願力,極樂國土種種清淨莊嚴,勸人往生。
第六〈不動如來會〉,二卷,新譯。與舊本《阿閦佛國經》同本。佛說妙喜世界種種勝妙,不動佛行願功德,勸人往生。
第七〈被甲莊嚴會〉,五卷,新譯。佛為無邊慧菩薩說菩薩被大甲胄,乘於大乘,行於大道,為諸眾生作大利益。
第八〈法界體性無分別會〉,二卷,梁‧曼陀羅仙譯,與羅什譯《法界體性經》同本。文殊師利說一切法皆法界體性,是污染者法界體性,若知污染是法界體性是名白淨。然第一義無有污染,若污染法若白淨法,名佛出世。佛出世者,諸法無生,是無生法,都無生死,亦無涅槃。又廣說菩提之相,菩薩聞已,能於諸法體性無所分別,即名為佛。
第九〈大乘十法會〉,一卷,元魏‧佛陀扇多譯,與梁譯《大乘十法經》同本。十法者︰(1)信成就,(2)行成就,(3)性成就,(4)樂菩提心,(5)樂法,(6)觀正法行,(7)行法慎法,(8)捨慢大慢,(9)善解如來祕密之教,(10)心不希求二乘。
第十〈文殊師利普門會〉,一卷,新譯。與舊《普門品經》等同本。佛說色、聲、香、味、觸、人、天、善、惡等法,了知其性空,本自無生起,皆悉寂靜,是名諸三昧普入不思議法門。
第十一〈出現光明會〉,五卷,新譯。佛答月光童子問,說如來因地善根資糧圓滿,成就相好光明等法門。
第十二〈菩薩藏會〉,內容見上文有關《菩薩藏經》之說明。
第十三〈佛為阿難說人處胎會〉,一卷,新譯,與舊譯《胞胎經》同本。佛說人受生入胎種種事。
第十四〈佛說入胎藏會〉,二卷,唐‧義淨譯。佛說種種方便,化難陀離欲出家事。
第十五〈文殊師利授記會〉,三卷,唐‧實叉難陀譯,與《文殊師利佛土嚴淨經》同本。佛說文殊師利於往昔雷音佛所初發菩提之心,過不可思議微塵數劫行菩薩道,勸教十萬無量無邊如來,然後作佛名為普見,剎土功德莊嚴,極樂世界非所比量。
第十六〈菩薩見實會〉,十六卷,高齊‧那連提黎耶舍譯。佛成道已,還迦毗羅城,為淨飯王說六界差別法門。
第十七〈富樓那會〉,三卷,姚秦‧鳩摩羅什譯,舊譯名《菩薩藏經》,亦與《大悲心經》同本。佛為富樓那說菩薩藏。
第十八〈護國菩薩會〉,二卷,隋‧闍那崛多譯。佛為護國比丘說菩薩清淨無畏,喜捨調伏等四十八法。
第十九〈郁伽長者會〉,一卷,曹魏‧康僧鎧譯,與《法鏡經》及《郁迦羅越問菩薩行經》同本。佛為郁伽長者說在家種種過患功德及出家菩薩修行功德之法。
第二十〈無盡伏藏會〉,二卷,新譯。佛說菩薩有貪行、瞋行、癡行等分行,說法等五伏藏,成就殊勝功德,速證菩提。
第二十一〈授幻師跋陀羅記會〉,一卷,新譯,與舊譯《幻士仁賢經》同本。王舍城幻師變幻供養驗試如來,不知如來現證諸法如幻,悔悟發心而得授記。
第二十二〈大神變會〉,二卷,新譯。如來有大神變,說法教誡,答商主天子問,說云何名無生,云何名無生忍。
第二十三〈摩訶迦葉會〉,二卷,元魏‧月婆首那譯。佛為迦葉說出家比丘妄言得果,貪著名利等種種罪相。
第二十四〈優波離會〉,一卷,新譯,與舊譯《決定毗尼經》同本。優波離問佛戒律輕重開遮,文殊師利言一切諸法畢竟寂滅,心寂滅故名究竟毗尼,乃至是名法界究竟毗尼,諸佛世尊依此成道。若善男子於是法中不善觀察,則為遠離如來淨戒。
第二十五〈發勝志樂會〉,二卷,新譯,與舊譯《發覺淨心經》同本。佛說初業菩薩既出家已,應離樂著利養、憒鬧、俗言、睡眠、眾務、戲論等過失,修出世道慈念眾生。
第二十六〈善臂菩薩會〉,二卷,姚秦‧鳩摩羅什譯。佛為善臂菩薩說菩薩當具足六波羅蜜法。
第二十七〈善順菩薩會〉,一卷,新譯,與舊譯《須賴經》同本。舍衞城有菩薩名善順,方便度人,示現極貧,佛為說法,授以佛記。
第二十八〈勤授長者會〉,一卷,新譯。佛為舍衞城勇猛授等五百長者,說應觀身四十四種過患,厭離身命妻子,捨宅衣服車乘香鬘一切樂具,速能成就六波羅蜜,疾得無上菩提。
第二十九〈優陀延王會〉,一卷,新譯,與舊譯《優填王經》同本。優陀延王因第二夫人誣陷,對第一夫人及如來聖眾發起瞋恚,悟後懺悔。佛為說先知丈夫過患,然後多種觀察女色欲染過患。
第三十〈妙慧童女會〉,一卷,新譯,與舊譯《須摩提經》及先譯《妙慧童女經》同本。長者女妙慧問佛︰云何得端正身乃至臨終諸佛現前﹖佛為說於惡友所不起瞋心等四十行。
第三十一〈恒河上優婆夷會〉,一卷,新譯。佛與恒河上優婆夷問答,說一切法如幻化,如虛空,心尚不可得,何況心所生法,一切法皆無所得名真修梵行。
第三十二〈無畏德菩薩會〉,一卷,與《阿闍世王女阿術達菩薩經》等同本。阿闍世王女無畏德,見聲聞不起迎問禮,為王廣說二乘與大菩薩人種種差別,與舍利弗等問答妙法。
第三十三〈無垢施菩薩應辯會〉,一卷,與《離垢施女經》及《得無垢女經》同本。波斯匿王女與聲聞迦葉、舍利弗等,及菩薩文殊、觀音等,問答法要。
第三十四〈功德寶花敷菩薩會〉,一卷,新譯。佛因問,為說持誦十方現在佛名所得殊勝功德。
第三十五〈善德天子會〉,一卷,與先譯《文殊師利所說不思議佛境界經》同本。文殊演說諸佛不思議甚深境界。
第三十六〈善住意天子會〉,四卷,與《如幻三昧經》及《聖善住意》等同本。文殊與善住意於佛前問答不施不慳、不戒不犯、不忍不諍、不進不怠、不禪不亂、不智不愚、無凡夫無佛、不因緣不無緣等甚深法。
第三十七〈阿闍世王子會〉,半卷,與舊譯《太子刷護》、《太子和休》二經同本。王太子問佛︰何因緣得端正蓮華化生、知宿命、生天上、得六神通等﹖佛隨問演說。
第三十八〈大乘方便會〉,二卷半,東晉‧竺難提譯,與《慧上菩薩問大善權經》等同本。佛因智勝菩薩問,說諸菩薩依迴向,隨喜,以一摶食給施一切眾生,一香一華供養十方佛等善權方便法門。
第三十九〈賢護長者會〉,二卷,原名《移識經》,隋‧闍那崛多譯。賢護問佛,眾生有識如寶在篋,不顯不知,身謝識遷,如夢遷化,受種種身,往來苦樂等事。
第四十〈淨信童女會〉,一卷,新譯,波斯匿王女問菩薩正修行法、得堅固力、安住生死、成熟眾生、六度、四無量等。
第四十一〈彌勒菩薩問八法會〉,一卷。本名《彌勒菩薩所問經》,與《大乘方等要慧經》同本。佛說菩薩成就深心等八法,於勝進法中不退不轉,速成菩提。
第四十二〈彌勒菩薩所問經〉,半卷,與舊譯《彌勒菩薩所問本願經》等同本。佛說彌勒以善權方便安樂行,晝夜六時禮佛懺悔,勸請諸佛,願於來世人民無垢穢奉行十善時成佛。釋迦以身命布施,勇猛精進,願於五濁惡世成佛度生。
第四十三〈普明菩薩會〉。
第四十四〈寶梁聚會〉,二卷,北涼‧釋道龑譯。佛說沙門善惡垢淨,梵行非梵行種種事相。
第四十五〈無盡慧菩薩會〉,半卷,新譯。佛說十波羅蜜及入十地先相等法(與華嚴部《莊嚴菩提心經》同)。
第四十六〈文殊師利說般若會〉,一卷半,蕭梁‧曼陀羅仙譯。文殊師利菩薩說般若波羅蜜及一行三昧法。
第四十七〈寶髻菩薩會〉,二卷,西晉‧竺法護譯。佛說六波羅蜜、三十七菩提分法、菩薩淨行等。
第四十八〈勝鬘夫人會〉,內容見上文有關〈勝鬘夫人會)之說明。
第四十九〈廣博仙人會〉,一卷,新譯。佛為廣博仙人說三十三垢染布施不得果報及說種種上施、生死轉識、諸天欲樂衰相等事。
關於《寶積經》的註釋,《瑜伽師地論》〈攝抉擇分〉有釋文與經配合,但不牒經文。對勘四譯,唯晉譯結構比較相近,可以對讀。元魏‧菩提流支譯有釋論一種,名《大寶積經論》,凡四卷,不詳作者,譯文也錯亂拙劣。西藏藏經中同有此本,題安慧作,考其體例,是依《瑜伽》配合經文,詳為之解,家法井然,或者真是安慧之作。第四十一〈彌勒菩薩問八法會〉有釋論五卷,名《彌勒菩薩所問經論》,元魏‧菩提流支譯。第四十七〈寶髻菩薩會〉有釋論《寶髻菩薩四法經論優波提舍》一卷,天親菩薩造,元魏‧毗目智仙譯,也都可資參研。(李安)
◎附︰長尾雅人著‧許明銀譯《印度佛教史述要》第六章(摘錄)
《寶積經‧迦葉品》
(前略)《寶積經》(Ratnakūṭa)也同樣地稱讚菩薩,而討厭職業性的小乘比丘。
此經典也許比《般若經》與《金剛經》還要晚出,不過,仍舊是相當古老的大乘經典。漢譯大藏經內有為數一二○卷的大部頭經典-《大寶積經》。其實,它是集合四十九部獨立的經典而成的。其中,第四十三號的〈迦葉品〉(Kaśyapa-parivarta,後改名為〈普明菩薩會〉),即等於此處所譯出者。編集四十九部經典成現在之形態的是在七世紀的唐代,且四十九部經典當中也攙雜著舊經典與新經典。有名的《大無量壽經》是排在第五號,《勝鬘經》則列在第四十八號。
〈迦葉品〉在這四十九經當中屬於最古老層次,且《寶積經》的平常稱呼原先是指此〈迦葉品〉(《寶積經》一名,在印度古代諸學者之間很著名,它常被引用於論書之中;且從其引用全是〈迦葉品〉內之文章,可得知此一事實)。相當於此〈迦葉品〉的部分,漢譯方面譯了四次。此外,現在還有梵文本及西藏語譯本。最初的漢譯本乃屬於二世紀後半期的後漢時代。將此與其他的漢譯本、梵文本與西藏語譯本作比較,可知經文是逐漸增加擴大的。在每一節上相同的內容有很多是以詩頌的形態反覆著,而舊的漢譯則缺少此詩頌部分。這裏是依照梵文本,節譯最有趣之處。
此經原來的名稱《寶積經》,乃意指「寶的聚集」。或許也意指著滙集著相當於寶玉的種種教說。該經以大乘經典的「空」思想做基礎,且敘述了阿含以來之佛陀教義,同時,也強調無我的思想與瑜伽的修行等。它是中觀學派及唯識學派所熟悉的經典。
全體的旨趣是在對照大乘菩薩的優秀性,以及小乘比丘修行的偏狹態度。前半部從各種角度來宣說菩薩是什麼。特別是第二十九節以下,以豐富的比喻來說明菩薩德,若將它視做一文學來看時也是很有趣的。此一比喻一直持續到第九十七節,而第五十二節以下則是本經的核心,是說明「中道」的。如此具體說明中道的經典並不太多。此部分常為其他論書所引用。第九十八節以下的「心之觀察」也很重要,於此也詳細地考察了「種姓」──「佛性」。
從第一二一節起,開始批判職業性的「出家人」、「比丘」與「沙門」。至於「四種破戒比丘」在任何一世都有。特別有趣的是結束此說法時,有五百位比丘離席而去。彼等不懂此經典之意趣,且不信受。此一情形使我們想起《法華經》〈方便品)有五千位增上慢的比丘,離開佛陀說法處而去的情景。《法華經》載佛陀任由彼等離去,而此〈迦葉品〉言,佛化作二比丘向此五百比丘說法。
〔參考資料〕 印順《寶積經講記》;《寶積部經典》(《大乘佛典》{9},中央公論社);櫻部文鏡《西藏譯大寶積經の研究》;月輪賢隆《古本大寶積經について》;A. K. Warder《印度佛教史》;Winternitz《印度文獻史》。
或稱《大本涅槃經》,或《大涅槃經》,是宣說如來常住、涅槃常樂我淨、眾生悉有佛性乃至闡提成佛等義的經典。漢譯本作四十卷,北涼‧曇無讖譯。收在《大正藏》第十二冊。經錄家列為大乘五大部經之一。
此經最早傳入中國的部分,相傳即後漢‧支婁迦讖所譯的《梵般泥洹經》二卷(《出三藏記集》作《胡般泥洹經》一卷),但其經早佚。其次曹魏‧安法賢譯有《大般涅槃經》二卷,《歷代三寶紀》據竺道祖錄說它是「略大本前數品」;又吳‧支謙譯有《大般泥洹經》二卷,同記也說是「略大本序分、哀嘆品為二卷,後三紙小異」。這兩部經早於涼譯大本前闕佚,費氏既未及見,所云內容,也難可信。
至東晉時,高僧法顯於摩竭提國巴連弗邑,得到該地優婆塞伽羅(一作羅汰私婆迷,見《法顯傳》)寫贈的《大本涅槃》前分的梵本,歸至建康道場寺,於義熙十三年(417)與梵僧佛陀跋陀羅譯出為六卷(或作十卷),名《大般泥洹經》,或稱《方等大般泥洹經》。內容相當於《大般涅槃經》的前五品,為現存此經最早的異譯本。
此後數年,即北涼‧玄始十年(421)才有天竺三藏曇無讖因沮渠蒙遜之請,在姑臧出譯此經為三十六卷(後作四十卷),分作十三品︰(1)〈壽命品〉,(2)〈金剛身品〉,(3)〈名字功德品〉,(4)〈如來性品〉,(5)〈一切大眾所問品〉,(6)〈現病品〉,(7)〈聖行品〉,(8)〈梵行品〉,(9)〈嬰兒行品〉,(10)〈光明遍照高貴德王菩薩品〉,(11)〈師子吼菩薩品〉,(12)〈迦葉菩薩品〉,(13)〈憍陳如品〉,即名《大般涅槃經》。
此經的譯者曇無讖,原在天竺遇見白頭禪師,得到樹皮《大涅槃經》本而專業大乘,後來齎著此經的前分並《菩薩戒經》、《菩薩戒本》等梵本來至龜茲,因龜茲人多小乘學,不信《涅槃》,遂至敦煌(見《出三藏記集》卷十四〈曇無讖傳〉)。後因沮渠蒙遜於玄始十年攻入敦煌,迎讖同至姑臧,並請於同年十月出譯此經,時西河高僧慧嵩、道朗相與筆受助譯,翻成此經三十六卷(見《記集》卷十四〈曇無讖傳〉),一作四十卷(見未詳作者的《經記》)。
關於此經梵本的來源,據《記集》〈曇無讖傳〉︰讖先攜來前分梵本十二卷譯出,又以經本品數不足,還至本國去尋求,嗣於于闐更得經本,回到姑臧續譯合成三十六卷。但另據《大涅槃經記》則說此經初十卷五品原本是智猛從天竺齎至高昌(據《記集》〈智猛傳〉云得自天竺華氏城大婆羅門羅閱宗,法顯先於其家得到一部),遜遣使往高昌取自,命讖譯出,第六品至十三品梵本,則在敦煌,由胡道人送來姑臧云云。以上兩說顯然有異。但考〈智猛傳〉,猛於元嘉元年(424)才由天竺出發東歸,這時曇無讖已譯出此經,其後讖又到處尋訪,或者又得到智猛本和敦煌本加以補訂,遂至補成為如《經記》所述的四十卷,也未可知。
此經四十卷本於元嘉七年(430)由涼地傳至江南建業(見《三論遊意義》),時宋京名僧慧嚴、慧觀等因它文言質樸而品數疏簡,遂共謝靈運加以修治,並依法顯譯六卷《泥洹經》增加品目︰〈壽命品〉分出為〈序〉、〈純陀〉、〈哀嘆〉、〈長壽〉四品,又由原本〈如來名品〉分出為〈四相〉、〈四依〉、〈邪正〉、〈四諦〉、〈四倒〉、〈如來性〉、〈文字〉、〈鳥喻〉、〈月喻〉、〈菩薩〉十品,改為二十五品,三十六卷。世稱此為南本《涅槃經》,而以曇無讖原譯本稱為北本《涅槃經》。
此經於六世紀間曾由漢譯本轉譯成突厥語。據《北齊書》卷二十〈斛律羌舉傳〉,北齊後主(565~577)命侍人劉世清作突厥語翻《涅槃經》,送突厥可汗。並命中書侍郎李德林為此作了一篇序言。
此經的藏文譯本有二種︰一名《大乘大涅槃經》,由勝友、智藏、天月從梵本譯出,相當於此經從初至〈大眾所問〉的前分五品。或法顯所譯的六卷《泥洹經》。另一名《大般涅槃經》,由王寶順、善慧、海軍從漢譯本重譯出,相當於此經全部四十卷和《大涅槃經》後分二卷。
此經的梵文原本,據道朗〈大涅槃經序〉云︰「梵本正文三萬五千偈,於此方言數減百萬言,今數出者一萬餘偈。」但《經記》則說是「梵本都二萬五千偈」,又八世紀間義淨在印度親見此梵本經目,云(大正51‧4a)︰「其大數有二十五千頌,翻譯可成六十餘卷,檢其全部竟而不獲,但得初大眾問品一夾,有四千餘頌。」(見《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卷上〈會寧傳〉)又據由梵本譯出的藏譯本經後也說︰「經文二萬五千頌,其中至一切大眾所問品竟,有三千九百偈頌。」由此可知此經原本似為二萬五千偈,又其中前分〈大眾所問品〉(相當於譯本前五品)約四千偈,一直到後世印度尚存有其本的。
又此經的梵文斷片,有日本高野山寶壽院藏有相當於〈如來名品〉第四之一的開始部分的梵文紙本一葉,現收載於《大正藏》本經的後面。又近世新疆出土的遺品中,有相當於〈如來性品〉第四之六末至之七初的梵文紙本一葉。
此經的英文譯本,現存有比爾的譯本,1871年,比爾就此經卷十二、卷三十九兩卷加以翻譯,收載於他所編輯出版的《中國佛教經典集》中。
此經的內容,分十三品︰
(1)〈壽命品〉︰卷一至卷三,說佛在拘尸那城阿利羅跋提河邊娑羅雙樹間,二月十五日臨涅槃時,宣告大眾︰如有可疑,今可來問。那時眾生悲啼號哭,聲聞、菩薩四眾、天龍八部人非人等都來集會,奉請供養,佛只受優婆塞純陀的最後供養,並為說施食的果報。純陀請佛住世,佛為說法,並令他去再辦供養。大眾又哀請住世,佛也給以慰語,並告諸比丘︰應受持大乘,自他安住解脫、法身、般若三法;又為宣說無常、苦、空、無我,了知常、樂、我、淨,離四顛倒。更為迦葉菩薩說佛身長壽的菩薩因行,以平等心視諸眾生,如來常住不變易法,世出世間的差別,涅槃即法性義,佛法僧三歸依處等。
(2)〈金剛身品〉︰卷三,佛為迦葉宣說如來法身常住、金剛不壞,及成就無量微妙功德,並說成就此金剛身由於護持正法的因緣。
(3)〈名字功德品〉︰卷三,更為宣說此《大般涅槃經》的名義和所具的功德等。
(4)〈如來性品〉︰卷四至卷十,佛為迦葉先說開示大般涅槃的自正、正他、能隨問答、善解因緣義四義,這四義即是一義、空義。次說如來常住不變易義。又如來隨順世間神通變化,已於無量劫中成佛,更示現種種色相化眾。次說如來所說實無祕藏,只因聲聞少慧,為說半字九部經,迨機成熟,便說大乘毗伽羅論,即如來常住不變易說。次述大般涅槃百句解脫義,又四種人應持此經為世間依。及比丘當依法不依人等四依,佛說與魔說種種差別,眾生悉有佛性,九部經中未說犯不犯戒的區別。並分別四聖諦法、四顛倒相、我與無我、三歸依處、如來祕藏、眾生皆有佛性、十四音字義、一切異法常無常等、佛性常住真實無變等義。乃至聞此經得菩提因,重罪眾生得滅諸惡,唯除一闡提。又此經是如來密語,唯有菩薩知其實義。更為文殊師利說佛性非「本有今無」偈,又為迦葉說諸佛、菩薩、聲聞、緣覺同一佛性無差別等義。
(5)〈一切大眾所問品〉︰卷十,佛受純陀最後供養,又以化身受大眾供養,為純陀說除一闡提、一切布施的功德;又為文殊說如來說法有餘、無餘之別;更為迦葉說無餘義,及此經所得的功德。更為此三人授記。佛自現身疾,右 脇而臥。
(6)〈現疾品〉︰卷十一,迦葉問佛︰佛故現有病相﹖佛起趺坐,放大光明,廣為演說如來的祕藏,並說實無有病,大般涅槃是諸佛的甚深禪定。又三種人(謗大乘、五逆罪、一闡提)非聲、緣、菩薩所能治,有五種人(四果及辟支)於大乘涅槃有病行處,而非如來。
(7)〈聖行品〉︰卷十一至卷十四,佛為迦葉說菩薩應修聖行、梵行、天行、嬰兒行、病行五種行。次即廣說菩薩的聖行,謂於大般涅槃聞思修行,護持淨戒,觀四念處、四聖諦、知四聖諦的上中二智。又為文殊說世諦、第一義諦、實諦及臨般涅槃而轉無上法輪的意義。又為迦葉說二十五三昧。為住無垢藏王菩薩說從牛出乳等五味相生,以形容佛說法次第增勝乃至說大般涅槃。迦葉稱讚此經並願捨身書寫流通,佛又為說過去世為雪山童子的為聞半偈而捨身的因緣。
(8)〈梵行品〉︰卷十五至卷二十,廣說菩薩應修的梵行。先說菩薩住七善法,能具梵行。次說慈、悲、喜、捨四無量心的梵行,更說菩薩能得四無礙,名無所得。又重釋「本無今有」偈義,及說三乘、一乘、常、無常等義。又佛所說法,菩薩能知見覺,由於菩薩念佛、法、僧六念處等。次述阿闍世王歸佛的因緣,又佛也為一闡提說法,並為阿闍世王說應索心觀身二十事等,使發菩提心。以下說〈天行品〉「如雜花(即《華嚴經》)說」,遂不詳說。
(9)〈嬰兒行品〉︰卷二十,說菩薩應修嬰兒行。謂如來不起(不起諸法相)、不住(不著一切諸法)、不來(身行不動搖)、不去(已到大般涅槃)、不語(雖為眾生演說諸法而實無所說),如嬰兒等。
(10)〈光明遍照高貴德王菩薩品〉︰卷二十一至卷二十六,佛為高貴德王菩薩說修行《大般涅槃經》得十事功德︰第一功德得聞所不聞等五事,有不生生、不生不生、生不生、生生四句,乃至不到到、不聞聞等四句,及涅槃的體和因,一闡提也不斷佛性,如來常住、菩薩能永斷諸漏等。又菩薩觀四大、五陰、六入、六塵煩惱、修戒定慧解脫達於常樂我淨的經過,又不見佛性的涅槃和見佛性的大涅槃的區別,及大涅槃有八大自在、四大樂、四大淨等。次說第二功德得昔所不得等五事。第三功德捨世諦慈,得第一義諦慈。第四功德根深難傾拔等十事。第五功德諸根完具等五事。第六功德安住金剛三昧。第七功德得以親近善友等四法為大般涅槃的近因,並明涅槃的八相、六相、斷煩惱、化眾生、見佛性等義。第八功德斷除五陰、遠離五見、成就六念處、修習五定、守護菩提心、親近四無量心、信順一道大乘、心善解脫、慧善解脫等。第九功德成就信心等五事,並說一闡提斷善根而不斷佛性,能得菩提。第十功德修習三十七道品、入大涅槃的常樂我淨,為諸眾生分別解說大涅槃經,顯示佛性,信此經得入大涅槃等。
(11)〈師子吼菩薩品〉︰卷二十七至卷三十二,師子吼菩薩問佛性義,佛為宣說菩薩具足智慧、福德二種莊嚴即知佛性,佛性名第一義空,名智慧,名中道,名佛,名涅槃,及一切眾生悉有佛性義。次說菩薩具足成就十法,雖見佛性而不明了,佛見佛性明了的原因。又分別解說持戒破戒,佛性的因,眾生於佛性有退不退,菩薩修習三十二相的業因緣,眾生煩惱繫縛,修習戒定慧諸相,乃至於拘尸那城涅槃的原因,及莊嚴娑羅雙樹常樂我淨義,涅槃無十相名無相,修習定慧捨相能斷十相得無相,名大般涅槃,即得明了見於佛性。菩薩成就信心具足等十法,能明見涅槃無相。並說業有輕重,有定不定,及善惡果等,乃至身戒心慧修與不修的人所受業報的輕重差別。又眾生悉有佛性,但須修習無漏聖道才能得見;及菩薩以苦行等鍛鍊,得不退心。又《大涅槃經》如大海,有八不思議,及如來示現胎生不受化身的意義。最後師子吼菩薩說偈讚佛。
(12)〈迦葉菩薩品〉︰卷三十三至卷三十八,佛為迦葉演說三子、三田等譬喻,譬說如來先教菩薩、次教聲聞、後教闡提,為菩薩說十二部經中微細義,為聲聞說淺近義,為一闡提說可生諸善等世間義,並述善星比丘的因緣故事,說一闡提尚未斷未來世善根,故得成菩提。又如來具知諸根力,為調伏諸眾生故,對於有智的不作二說,於無智的人作不定說,更列舉諸弟子眾所懷的四十種疑執的見解,一一加以解說摧破,而誡生決定想。並繼說斷善根人出入地獄的還生善根,及如來為眾生說法有四種答。佛性中道,非有非無,亦有亦無。十二部經或隨自意說,或隨他意說,或隨自他意說等。又如來說法為眾生故有七種語。次述恒河七眾生的譬喻,說明眾生悉有佛性,一闡提人必成菩提,四果、辟支必當成道;又眾生佛性常如虛空,非三世攝,遍一切處;又說煩惱因果乃至梵行、無常等十想。最後迦葉說偈讚佛。
(13)〈憍陳如品〉︰卷三十九至卷四十,佛為憍陳如說五蘊無常乃至非寂靜,五蘊滅可得解脫常住乃至涅槃寂靜,知道這個道理名具足沙門婆羅門法。這時有諸外道聽聞此說,與阿闍世王同來佛處問難,婆羅門闍提首那、梵志婆私吒、先尼、迦葉、富那、清靜、犢子、納衣、婆羅門弘廣等次發問,佛一一為之說法解答,令得正果。其時阿難在娑羅林外為魔所撓,佛讚阿難為多聞藏,具八善法,能持十二部經,令文殊攝歸阿難,並令與梵志須跋陀同來見佛,佛度須跋陀得阿羅漢果,大眾皆得法益。
此經義理豐富而精至,其內容要點,即為針對灰身滅智的小乘涅槃說,而闡述佛身常住不滅,及常樂我淨義。又不同於大乘中的三乘五姓說,而顯示眾生悉有佛性,一闡提和聲聞、辟支都當得成大覺義;並廣說與涅槃有關的一切菩薩法義。因之此經可稱為大乘佛教的極談。
但部派佛教中的大眾部義與此經頗有契合之處。如此經說(大正12‧381c)︰「一切人中天上地及虛空壽命大河,悉入如來壽命海中,是故如來壽命無量。」(卷三〈壽命品〉)這就同於大眾部的「諸佛壽量亦無邊際」(見《異部宗輪論》,以下同)義;又云(大正12‧382c)︰「如來身者是常住身、不可壞身、金剛之身,(中略)不生不滅、不習不修、無量無邊。」(同卷〈金剛身品〉)即同於大眾部的「如來色身實無邊際」義;又云(大正12‧411b)︰「佛性亦爾,煩惱覆故,眾生不見。」(卷八〈如來性品〉)即同大眾部的「心性本淨,客塵隨煩惱之所雜染」義;又云(大正12‧423c)︰「佛以一音而為說法,彼彼異類各自得解,各各嘆言,如來今日為我說法。」(卷十〈如來性品〉)即同於大眾部的「佛以一音說一切法」義;又云(大正12‧471a)︰「菩薩摩訶薩為眾生故,雖在地獄受諸苦惱,如三禪樂。」(卷十八〈梵行品〉)即同於大眾部的「菩薩為欲饒益有情,願生惡趣」義;又云(大正12‧557b)︰「菩薩摩訶薩當以苦行自試其心,(中略)雖受如是無利益苦,然不退於菩提之心。」(卷三十二〈師子吼品〉),即同於大眾部的「苦能引道」義。
此經與《般若經》也非常接近,如卷八〈如來性品〉引《般若經》云(大正12‧411a)︰「如我(佛自稱)先於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中,說我無我無有二相。」又經中說(大正12‧449a)︰「從方等經出般若波羅蜜,從般若波羅蜜出大涅槃。」(卷十四〈聖行品〉)又云(大正12‧468b)︰「諸佛世尊從六波羅蜜,三十七品十一空來,至大涅槃。」(卷十八〈梵行品〉)又云(大正12‧523b)︰「佛性者名第一義空。」(卷二十七〈師子吼品〉)均顯示此經和《般若》經義相聯的關係。
此經還顯示了與《法華經》的一致思想,如卷九〈如來性品〉云(大正12‧420a)︰「是經(大般涅槃經)出世,如彼果實,多所利益安樂一切,能令眾生見於佛性,如法華中八千聲聞得受記別,成大果實。」又《法華經》的「會三歸一」的思想在此經中也非常顯著,如卷十〈如來性品〉云(大正12‧423a)︰「一切菩薩、聲聞、緣覺,未來之世皆當歸於大般涅槃,譬如眾流,歸於大海。」又卷十七〈梵行品〉云(大正12‧465b)︰「是三乘之法,說言一乘;一乘之法,隨宜說三。」
此經於《華嚴》經說也數數引用,如卷十八〈梵行品〉云(大正12 ‧470c)︰「諸佛菩薩修集是施,(中略)廣說如雜花經。」又卷二十一〈高貴德王菩薩品〉云(大正12‧493b)︰「尸羅尸羅波羅蜜,乃至般若般若波羅蜜,如佛雜華經中廣說。」又卷二十將說〈天行品〉時,即云(大正12‧485b)︰「天行品者如雜花說。」因之此經與《華嚴》經義也相當接近。
由於此經暢演大乘,議論宏闢,精義迭宣,因而從開始譯出以來,即在中國佛教界發生重大的影響。即在五世紀間,曇無讖譯出經時,這一常樂我淨,乃至闡提成佛的學說出現,使當時參加譯場的「道俗數百人,疑難縱橫」,而曇無讖「臨機釋滯,未嘗留礙」。又此經傳入宋地以前,高僧道生看見了法顯所譯的六卷《泥洹經》,就理解到一闡提人可能成佛,而發表闡提成佛說,給江南佛教界以震動。其後梁譯大本傳到宋京,果如道生所說。當時竟至有「生公說法頑石點頭、僧嵩非難因而舌爛」的傳說,這都反映出此經震動其時佛教界而獲得重視的情形。另在涼州方面,曾經親助曇無讖譯此經典的河西道朗撰製了經序,並著《涅槃義疏》釋佛性義,為以後諸師講說此經所依據。又同時筆受者智嵩也著有《涅槃義記》,並在涼地講授,辯論深義。此經傳入建業後,更經慧嚴、慧觀、謝靈運等加以再治,稱為南本,遂在南北各地弘傳更廣。
從宋初以來,江南名匠均盛行講述。其中僧宗一生講授此經百遍,寶林、慧靜、僧銳、法瑤等並各製義疏。至梁代此經的弘傳更為殷盛,梁武帝蕭衍並命寶亮總集此經諸家註撰成《集解》七十二卷,又自講此經並製成《涅槃講疏》,曾以致送於扶南國(今柬埔寨,參照《佛祖統紀》卷三十七)。另以此經《義疏》贈百濟國(《梁書》卷五十四)。蕭衍並依此經〈四相品〉(據南本,即北本〈如來性品〉部分),自撰斷酒肉文,又廣集僧尼於華林殿前,令光宅寺法雲宣講立制。另在中國北方,此經的傳持講述也頗盛。北齊後主令譯此經為突厥語,遺贈突厥可汗,即當時此經盛行弘傳所影響。
隋代義學高僧如慧遠、靈潤、道洪、行等、吉藏諸德,對於此經均盛行講述。隋王朝更於開皇十六年(596)立涅槃眾,先後以法總、童真、善胄為涅槃眾主,領眾轉讀此經並開講。又其時行等一生講述此經至百遍,靈潤講至七十遍,道洪講至八十七遍。高僧智顗並依據此經立五時教判,又廣泛運用此經中的法義名相,開顯天台一宗的教義。其後章安灌頂又以天台宗義疏釋此經,盛為後世學人所傳習。唐代以來天台學者如玄朗、湛然、道暹、行滿乃至宋‧智圓、元‧必才等,都對此經鑽研講習,或製述章疏,給予後世以相續的影響。
古來學者在研究講習中,對於此經文義的章段分剖,最早有「河西五門」說,即涼州僧朗以︰(1)今昔接引有緣門(卷一至卷二)。(2)略廣門(卷三至卷十)。(3)涅槃行門(卷十一至卷二十)。(4)菩薩功德門(卷二十一至卷二十六)。(5)不可思議中道佛性門(卷二十七至卷四十)。五門概括全經的文旨(見灌頂《疏》卷一),為初期諸師講習此經的指南。其後隨此經在南朝的盛行,又有梁武帝蕭衍的「兩段」(中前、中後)說,開善寺智藏的「二分」(序分、正宗分)說,光宅寺法雲的「三分」(序、正、流通)說等。至六世紀間,因元魏‧達摩菩提傳譯出了印度‧婆藪槃豆(世親)的《涅槃論》的「七分」說,即(1)不思議神通反示分(〈序品〉,見南本,以下同),(2)成就種性遣執分(〈純陀〉、〈哀嘆〉二品),(3)正法實義分(〈長壽品〉至〈大眾問品〉),(4)方便修成分(〈現病品〉至〈高貴德王品〉),(5)離諸放逸入證分(〈師子吼品〉),(6)慈末巧住持分(〈迦葉品〉),(7)顯相分(〈憍陳如品〉),七分剖攝經義(見本論),為北方地論學者講述此經所依用。另在江南又有山門法朗的「興皇八門」說︰(1)引接今昔有緣門、(2)破疑除執門、(3)略廣門、(4)行門、(5)位門、(6)行中道門、(7)方便用門、(8)邪正不二門,為其時三論學者所憑藉。但於後世傳播較廣的,則為章安灌頂的「五門分科」說,即(1)召請涅槃眾(〈序品〉),(2)開演涅槃施(〈純陀品〉至〈大眾問品〉),(3)示現涅槃行(〈現病品〉至〈高貴德王品〉),(4)問答涅槃義(〈師子吼品〉),(5)折攝涅槃用(〈迦葉品〉、〈憍陳如品〉)。五門分攝全經始終文義,廣為後來學人所依據。
由於此經宣說半滿二字、牛乳五味等形容佛所說法的深淺先後,因而啟發了此土學人對釋迦教相判釋的施設。最初是道場寺慧觀立頓、漸、不定三教(一說頓、漸二教),以此經為漸教中最高的第五時常住教;齊‧僧柔、慧次,梁‧法雲、智藏皆宗此說。隨後虎丘笈師在這三教的基礎上,於漸教中立三時教,宗愛立四時教,均以此經當於最後時的常住教。另在北地,慧光立四宗,以此經為第四常住宗。至隋‧天台智依此經〈聖行品〉義立五時教,以此經為第五時教,味當醍醐;又立四教,以此經為非頓非漸非祕密非不定而追說追泯的圓教。因而此經在中國佛教流傳史上,均被認為佛陀最後最高的教說。
關於此經的疏釋,現存有印度世親造的《涅槃論》一卷(元魏‧達摩菩提譯),《涅槃經本有今無偈論》一卷(陳‧真諦譯),中土梁‧寶亮等撰的《大般涅槃經集解》七十一卷,隋‧慧遠撰的《義記》十卷,吉藏撰的《遊意》一卷,灌頂撰的《玄義》二卷、《疏》三十三卷,唐‧法寶撰的《略疏》十五卷,道暹撰的《玄義文句》二卷、《疏私記》九卷,行滿撰的《疏私記》十二卷,宋‧智圓撰的《治定疏科》十卷,《玄義發源機要》四卷,《疏三德指歸》二十卷,清‧淨挺撰的《末句偈》一卷,新羅‧元曉撰的《宗要》一卷等。
已佚的此經註疏,尚有隋‧吉藏撰的《疏》二十卷,唐‧行滿撰的《音義》一卷,元皓撰的《天台注》及《科文》十卷,慧沼撰的《義記》十卷、《科文》一卷,義寂撰的《義記》五卷、《綱目》二卷,新羅‧憬興撰的《述讚》十四卷,《料簡》一卷,太賢撰的《古迹記》八卷,極太撰的《疏》六卷等。(高觀如)
◎附︰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五講第二節(摘錄)
在龍樹、提婆之後,繼續有大乘經出現,其中最流行的就是《大般涅槃經》。此經本文即暗示了它成立的年代,所謂佛滅後七百年魔破正法等等說法,就是說,約在西元三世紀之後。最早年限,約在笈多王朝初期,它就開始出現。經的梵本,已經沒有了,中亞地方及日本僅保存下幾頁。漢文、藏文各有兩個譯本,藏譯中有一個是從漢文轉譯的。
從漢藏文譯本及有關文獻看,《大涅槃經》全文有二萬五千頌,分前後兩分。前分四千頌,相當於原本〈大眾問品〉的一品,東晉‧法顯和覺賢共譯的,譯本重新分為十八品。後分二萬多頌,北涼‧曇無讖譯出,譯本有八品。以後到唐初,在此兩分外,會寧還在印度找到並譯出又一個後分,說的是佛涅槃以後諸事,如火葬、分舍利等等,材料與小乘涅槃經類似,因而義淨對它有懷疑,不承認是大乘涅槃經。由此看來,《大涅槃經》恐怕也只有前後分,而且還是分別流行的,流行的時間也先後不同。前分是法顯於第五世紀初(401~403)在印度華氏城(摩揭陀首都)一個婆羅門家抄來的,以後義淨在印度所見的也只是〈大眾問品〉,九世紀西藏譯出的也只是這初品(藏譯在譯本後還說這是大本二萬五千頌的一品)。後分是北涼‧曇無讖由西域傳入的,印度本土似乎反而沒有流行。
《大涅槃經》不是一時所出,前後兩分,主題雖同,解釋卻有出入,說明它們是分別反映了出現的時代社會一些變化的。從前分看,主要內容是就佛涅槃一事講起,而提出佛身是「常」的概念來。所謂涅槃,一般就是指人死了,這裏的問題是,佛身是同常人一樣死了就完呢﹖還是永恒的﹖經中肯定佛身是常,如金剛一般堅固不壞,不同常人的父母生身,而是所謂「法身」。這種思想在初期大乘經中即提出過,如《法華經》的如來壽量無邊際的說法。龍樹《大智度論》提出佛有兩身等,此經繼承其說,但特別提出「我」的概念來。這裏含有兩層意思︰一是佛身有其自體,有其作用,一是佛身常恒不變,這樣的「我」也就是「法身」。與法身是「常」是「我」相聯繫,連帶也講佛身有「樂」有「淨」(脫苦離染),因此,法身就具有「常、樂、我、淨」四德。四德被凡夫所誤解,因而執著,謂之四顛倒。小乘雖不執著常樂我淨,但迴避它,或否定它。而《大涅槃經》則肯定了佛身的四德,這是本經顯著特點之一。
由於佛身是常,從而要找出其何以為常的原因。經說證得佛身是由於認識佛性而來,佛性原本就是常,但為煩惱障蔽,處於隱伏狀態,經過必要的修習,它即可逐步顯現,等待完全顯現,就成為佛身(法身)。那麼,佛性是佛所獨有還是一切人共有呢﹖從大乘角度看,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皆可成佛。眾生就是不同生類的意思,生類雖不相同,但同具佛性這點是相同的。不過,經的前分對眾生悉有佛性有一限制︰即「一闡提」應除外。所謂「一闡提」是世欲非常深重的人,他們不信大乘,甚至毀謗,更不能按大乘教去實踐,這類人不能成佛,也就等於沒有佛性。這一說法,反映了經的前分出現時,首先受到小乘的極力反對,無法使他們轉變,所以只好叫他們為「一闡提」。其次,反映當時印度的族姓分化極為繁複。佛教原是反對族姓制的,主張任何族姓均可加入佛教,儘管種姓劃分得多,都可從佛性這一角度統一起來。所以佛性(buddha-gotra)的「性」用了「喬多囉」這個字,意思是姓、種類、種族。所以《涅槃經》說「眾生界」、「佛界」,以「界」字形容眾生和佛性,即表示儘管姓階雖多,但由佛性看來,一律歸之平等,同屬佛界範圍。同時又承認有「一闡提」,這是固定的。也反映了當時社會姓階的不可變性。
「喬多囉」是在姓階的血統基礎推論上去的更大宗族。社會上姓階的劃分達幾千種,但最後都同於一大宗,大宗即「喬多囉」。《涅槃經》前分把「一闡提」分出為一大宗,也即為後來五種姓說開了端。可見佛教五種姓(即五喬多囉)的說法,是模仿當時的社會劃分姓階的方法,連「喬多囉」(種姓)一詞也是借用當時社會習用的名詞。
《涅槃經》後分,對佛性的說法就有了變化,不再講得那樣固定,範圍也寬了些。例如,〈師子吼品〉就把「佛性」說成「法性」,亦即「勝義空」,把了解空性的智慧(空性慧)也包括在佛性之中。這裏把能(智)所(佛性)統一起來,通稱佛性。這時認為「一闡提」,也可以成佛。這一變化,正反映後分出現時社會情況與初分出現時不同了。初分流行於笈多王朝初期,統治者對佛教疏遠,也包括其時小乘不信大乘,所以,《涅槃經》就認為這些人是「一闡提」。後來笈多朝信仰佛教的多起來,小乘也有轉向大乘的,後分《涅槃經》的說法也相應地變化了,認為「一闡提」也可以成佛,給這些人開放門戶,對自身學說的發展也更為有利。
此外,《涅槃經》中的佛性也用了「如來藏」的名字,「藏」是借用「胎藏」的說法,因為哺乳動物先在胎裏成長。如來所以成為如來,是因為它原來就在「胎」裏孕育著,指明「佛性」是成為如來的生因,遲早總有一天功德圓滿,必然分娩。經的前分用「如來藏」說明佛性,不僅有比喻的意思,還說明佛性是有形體的。因此,把佛性的顯現分為「聞見」(理解)和「眼見」(肉眼見)兩方面,這不就帶有形體的意思﹖不過這一說法,與佛學以外的學派有些相混──他們認為「神我」是有形的。在《涅槃經》後分裏,把佛性完全歸之於法性、勝義空,只有理性方能認識,後分所以這樣歸結,不外乎想與外道劃清界線。
〔參考資料〕 《閱藏知津》卷二十五;《佛典批評論》;湯用彤《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任繼愈《中國佛教史》第三卷;山田龍城《梵語佛典導論》;高崎直道(等)撰‧李世傑譯《如來藏思想》(《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8});高崎直道《如來藏思想の形成》;三枝充悳(等)著《大乘佛典入門》;椎尾辨匡《佛教經典概說》。
又稱一切經,略稱為藏經或大藏。原指以經律論為主之漢譯佛典的總集,今則不論其所使用之文字為何種文字,凡以經律論為主的大規模佛典集成,皆可稱為「大藏經」。現存之大藏經依文字的不同,可分為漢文、藏文、蒙文、滿文、西夏文、日文、巴利語、傣文及英文等九個系統,茲分述如次︰
(1)漢文大藏經︰在印度係將釋尊及其弟子所說教義及教團規定,統分為經、律、論三類,名為三藏。佛教傳入中國後,從西元二世紀後半至十一世紀末,譯經事業甚為發達。自東晉以來,即陸續有人將歷來翻譯之佛典收集整理,編成經錄。東晉‧道安《綜理眾經目錄》即為其嚆矢。此等經錄即成為日後大藏經產生之來源。
隋唐時,朝廷設有收集佛典的書庫,此書庫稱為「大藏」,而佛典入此書庫者即為「入藏」,而總稱其所收佛典為「大藏經」、「藏經」或「一切經」。此時期之「大藏經」係由寫經生抄寫而成,並非刻印本。北宋‧開寶四年(971),太祖始派遣張從信到益州雕造全部藏經;此即「北宋敕版經」,俗稱「蜀版」大藏經,或「開寶大藏經」。其後,歷元、明、清至民國,陸續開雕的藏經約有二十餘種。日本則於西元1637年刊行天海活字版,1681年複刻方冊本,稱為黃檗版,明治年間(1868~1911)有縮刷版、卍藏版,以及1924至1932年出版的《大正新修大藏經》。
(2)藏文大藏經︰西藏自西元七世紀末,譯出《百拜懺悔經》以來,譯經事業一直興隆不替。十四世紀初期,在奈塘寺雕刻第一部木刻本大藏經。其後至民國初年相次雕刻柴巴、永樂等十餘版。
(3)蒙文大藏經︰十四世紀初,由西藏薩迦派僧人法光與西藏、蒙古、漢、回鶻等族僧人自西藏文譯成,在西藏雕版。到十七世紀時(明神宗萬曆間),又有所補譯。現存《蒙文大藏經》是清代整理的。據其序文所述,〈甘珠爾〉是康熙中期所譯,〈丹珠爾〉是乾隆六年(1741)至十四年譯成。
(4)滿文大藏經︰清‧康熙中期,善慧法日自蒙文、藏文中譯出〈甘珠爾〉,其後陸續翻譯。清‧乾隆三十八年(1773)開始雕版,乾隆五十五年(1790)完成。
(5)西夏文大藏經︰宋仁宗景祐元年(1034),西夏國王元昊得宋本大藏經,乃設蕃漢二字院,造西夏文字,請回鶻僧翻譯全藏。當時有無刊本,不得而知。而後世所傳刻本則為元成宗大德(1297~1307)中期所雕。
(6)日文大藏經︰日本除了前述各版漢文藏經外,從大正六年(1917)開始,就進行將漢文佛典譯成日文的工作,迄今計有國民文庫刊行會的《國譯大藏經》、東方書院刊行的《昭和新纂國譯大藏經》,以及大東出版社刊行的《國譯一切經》。此外,又依據巴利系統的南傳三藏,譯成《南傳大藏經》。
(7)巴利三藏︰今流傳於錫蘭、緬甸、泰國、柬埔寨等地區的巴利語三藏,其數量較漢譯及藏譯藏經少,係上座部一部一派所傳。內容不包含大乘佛典及三藏外典籍。根據錫蘭的傳承,西元前一世紀左右,曾在錫蘭編集聖典。但現在的巴利語聖典係覺音及其後繼者所集成。此等聖典自錫蘭傳入緬甸等地,除口傳之外,另有以錫蘭、緬甸、柬埔寨等各國文字記載的寫本。十九世紀末,錫蘭各國均刊行活字印刷本,其中泰國王室出版的曼谷版最為詳備。此外,十九世紀中期,歐洲學界也刊有羅馬字本的巴利三藏及英譯本。
(8)傣文大藏經︰傣文佛典的出現約在1277年之後,係以西雙版納傣文、德宏傣文、傣綳文等三種傣文字母音譯巴利語原典而成。其內容與分類基本上與南傳巴利語系三藏相似,計分經、律、論、藏外典籍等四大部類。其中,除相應部、增支部尚有未譯者外,餘皆已譯出。
(9)英文大藏經︰英文大藏經之翻譯可分為兩部分,其一為英國巴利聖典協會根據巴利三藏所譯成者,其二為日本佛教傳道協會以《大正藏》為選本依據而翻譯者。巴利聖典協會成立於1881年,所譯成果有五尼柯耶及其註釋、律藏、部分論典及藏外典籍。日本佛教傳道協會成立於1965年,然其藏經之英譯則始於1982年,迄今僅譯出六十餘部,1991年八月首度出版三部佛典。預計在2000年完成第一階段的一三九部譯經工作。可見此事之全部完成,仍須俟相當時日。
◎附︰平川彰(等)撰‧藍吉富譯〈大藏經概說)(摘錄自《世界佛學名著譯叢》{26})
佛教的經典、戒律與論書匯集而成的叢書,叫做一切經,又叫做大藏經。由於佛教經過二千五百年之長時期的發展,因此經典的內容相當複雜。最早編集而成的大藏經,是巴利語三藏。這是原始佛教聖典的集成。共包含有佛陀所說的教法(經藏)、戒律(律藏),以及弟子們對教法的研究(論藏)等三類。論藏是部派佛教時代形成的,時間大約在西曆紀元以前。經藏與律藏的形成,比論藏早。巴利語三藏的特色,是完全不包含大乘經典。從中國到印度取經的僧人們之所以稱為三藏法師,是由於上述這「三藏」而來的稱呼。
《西藏大藏經》是用藏文所譯的一切經。約自七世紀開始翻譯,到九世紀時大部份都已譯出,其後又陸續翻譯,乃形成了《西藏大藏經》。佛教在印度滅亡之後,印度後期佛教之經論,僅保存在西藏譯本中者為數頗多,就這一意義言,《西藏大藏經》,就是佛教研究的珍貴寶庫。尤其西藏譯本,譯筆採用忠實的直譯方式,因此,從西藏譯本還原為梵文原典是相當容易的。由於這一理由,要研究梵文原典所佚失的經論,西藏譯本是不可或缺的資料。
《西藏大藏經》在十三世紀以後,雖然有幾次用木刻版印刷出版,但是一般都難以覓得。前些年在日本,有《北京版西藏大藏經》的影印本出版,頗能符合西藏學研究者的渴望。
然而,中日兩國佛教界所常接近的,卻是漢譯大藏經。這是以中文翻譯的經律論為中心,加上中國佛教界的著作,綜合編集而成。其中包含有大、小乘的經律論。
漢譯大藏經具有巴利三藏與西藏大藏經所沒有的某些特徵。尤其是若要從事佛教的思想性研究,更非根據漢譯經論不可。這是由於中國人是在對佛教充分理解後才譯出那些佛書的緣故。還有,從二世紀以後之近一千年間的翻譯,原來形式的保存,也是漢譯的一大特徵。而且,中國佛教也具有與印度不同的獨特發展體系,凡此,都可知漢譯大藏經是佛教研究者不可或缺的資料。
除了上述三種以外,大藏經另有蒙古文與滿州文大藏經,然其內容為今人所不詳知,茲姑置不贅。
(一)巴利語三藏
所謂巴利語三藏,是指用巴利語書寫的佛教聖典的總稱。「三藏」包含著經、律、論三者。其中,經藏(Suttapiṭaka)是佛陀及其弟子們之言行錄的集成。古來都稱之為阿含(āgama,指所傳承的教法)。律藏(Vinaya-piṭaka)是教團戒律規定之說明的匯集。論藏(Abhidhammapiṭaka)是指經典精神的說明,以及哲理的敘述部門。比起前兩藏而言,論藏是新形成的,是佛教教團分裂成部派的產物。
由喬達摩佛陀所開創的佛教教團,在佛陀滅後大約一百年至兩百年間,約有小乘二十部派分裂開來。根據各部派的舊有傳承,各派似都持有其特有的三藏。聖典用語也不相同,巴利語、各種俗語、梵語等,由好幾種語言傳承下來。
巴利語大概是西印度的語言,在佛陀入滅後,原始教團向西印度擴展的同時,被採用來作聖典用語。西元前三世紀左右的阿育王時代,摩哂陀(Mahinda)將佛教傳入錫蘭。此一系佛教,後來擴展到緬甸、泰國、高棉等東南亞各地。此即形成所謂的南方佛教,此一系統叫做分別上座部,所尊奉的三藏是巴利語所書寫的。其組織略如下述︰
△律藏
(1)經分別︰對戒律本文的分別解說。
{1}大分別︰男子修行僧之戒律。
{2}比丘尼分別︰女子修行僧之戒律。
(2)犍度部︰教團之制度及其他,內含大品十編、小品十二編、附錄十九章。
△經藏
(1)長部︰佛陀及弟子們言行之集成,為較長的三十四經結合而成的。
(2)中部︰中等長度的經典共一五二經。
(3)相應部︰由較短的二八七五經所組成,依內容分類。
(4)增支部︰由較短的二一九八經組成,依教法的數目,由一至十一依次排列下來。
(5)小部︰前四部所遺漏的十五經。其中,《法句經》、《本生經》、《經集》、《感興偈》、《長老偈》、《長老尼偈》等佛教最古之聖典,皆包含在內。
△論藏(七論)︰《法集論》、《分別論》、《界說論》、《人施設論》、《論事論》、《雙對論》、《發趣論》。
以上所舉,是巴利語三藏的內容。此外,隨著時代的演進,很多教理綱要書、聖典註釋書、史書等陸續作成。此等書一併被稱為「藏外」典籍。在部派佛教教團之中,「三藏」能完全地保存的,只有巴利語三藏而已。
關於巴利語三藏,到明治時代為止,日本佛教徒幾乎都仍不知道它的存在。近代的研究,則開始於在亞洲尋找殖民地的歐洲人之手。在1824年,克拉夫(B. Clough)出版最早的《巴利語文法》。又有1826年,布赫諾夫(E.Burnouf)與拉森(Ch. Lassen)合著的《巴利語研究》一書。這可說是巴利學的先驅。1855年,華斯勃爾(V. Fausböll)出版了真正學術上最初的原典《法句經》。此外,從1877年到1897年之間,龐大的《本生經》七卷,經過華氏嚴密的校訂之後乃告刊行,華氏乃被推仰為巴利學的建設者。
巴利研究的興盛始於1870年代,齊德斯(R. C. Childers)的不朽作品︰《巴利語辭典》(A Dictionary of Pali Language,1870~1873),歐登貝格(H. Oldenberg)的錫蘭《島史》(1877),及《律藏》五卷(1879~1883)等書的陸續出版,研究風氣乃告大開。此外,瑞斯‧戴維斯(T. W. Rhys Davids )在倫敦也設立了巴利聖典協會(Pali TextSociety)。此舉得到世界上巴利學者的協助,有組織、有計畫地將巴利語三藏原典加以出版。現在,律經論三藏部份已經全部出版。藏外典籍也刊行不少。其出版事業,迄今仍在繼續之中。
巴利語並沒有固定的字體,因此,巴利三藏的印行,在歐洲是用羅馬字出版的,在泰國、緬甸、錫蘭,也各用他們本國的文字印行。在印度,則用天城體文字刊印。
巴利語辭典方面,瑞斯‧戴維斯與史迭德(W. Stede)的《巴英辭典》(Pali TextSociety's Pali-English Dictionary,1922)是標準著作。還有,丹麥在1924年以來由崔因克納(V. Trenckner)編輯的《巴利語大辭典》(A. Critical Pali Dictionary)也接踵而來。文法書方面,則有蓋格爾(W. Geiger)的《Pali Literatur und Sprache》(1916出版),為文法書中翹楚之作;1956年,郭許(B. Ghosh)譯為英文。日本方面,長井真琴的《獨習巴利語文法》與立花俊道的《巴利語文法》等書,是頗受喜愛的作品。水野弘元的《巴利語文法》則以詳盡著稱,於巴利語之起源、巴利研究史、參考文獻等都詳加列舉,予使用者以無上之方便。
關於巴利三藏的翻譯,有英、德、法語等零本多種,但是全藏則尚未譯全。在日本,則六十五卷(七十冊)的《南傳大藏經》已經譯全、出版。水野弘元的《南傳大藏經總索引》二部三卷,也是極有益處的作品。
(二)西藏大藏經
(1)內容
分為甘珠爾(Kanjur)與丹珠爾(Tan-jur)兩部份。前者為佛說部,後者為論疏部。與三藏相擬,則前者屬經藏,後者屬論藏。律藏方面,基本典籍收入佛說部(甘珠爾),其註釋類則收入論藏(丹珠爾)。各部之細分與配列順序各版略有不同,惟一般而言,甘珠爾都分為律、般若、華嚴、寶積、諸經、祕密等六部,有時從諸經部中又分出涅槃部。丹珠爾分為讚頌、祕密、般若、中觀、經疏、唯識、俱舍、律、佛傳(本生)、書翰、因明、聲明、醫明、工巧明、雜部等部。收錄之部數,也是依版本而有不同,以德格版為例,甘珠爾有一百函,一一○八部;丹珠爾有二一三函,三四六一部。
其內容,大部份是由梵文翻譯而來,另有一小部份為巴利聖典的翻譯,此外,也含有一些從漢譯、于闐語、蒙古語的重譯本。
(2)成立與開版
佛典的西藏語譯,是在七世紀棄宗弄讚時代,端美三菩提(Thonmi sambhota)輸入佛教時開始的。一直持續到十七世紀為止。這期間,由於八世紀的寂護與蓮華戒、十一世紀的阿底峽等印度僧人的到來,以及西藏人之赴印度,因此有很多佛典乃被帶到西藏,由印度學僧與西藏翻譯官,陸續共同地譯為西藏語。九世紀時,基本譯語集出現,此即《翻譯名義集》一書,此後乃據此而改譯,並統一譯語。另一方面,譯書的目錄在八世紀末開始作出來,九世紀的《登噶爾瑪目錄》,又陸續加上新譯諸書而有所改訂。依據這些目錄,而編集出由甘珠爾、丹珠爾兩部組成的大藏經。十三世紀時,開始有木刻版本,此即所謂的奈塘古版。後來,奈塘版在1410年、1602年也曾再度印行,1730年奉達賴喇嘛七世之命令,作大規模的修訂,這就是所謂的奈塘新版,此後乃成定本。約在同時,德格版,裏塘(Lithan)版等也都據之以開版。
唐朝時,中國與西藏頗有聯繫,因此在八、九世紀時,漢語經典也傳譯一部份為藏語。元代,喇嘛教逆流輸入中國,《至元法寶勘同錄》(即《至元錄》,收在《昭和法寶總目錄》第二冊)一書中,漢譯與藏譯佛典曾作首度之比較。到明代,中國所刊最早的西藏大藏經──永樂版(1480)開版印行,接著是萬曆版,清代則有康熙版出現。康熙版開雕於康熙二十二年(1683),到雍正二年(1724)完成,通例被稱為北京版。此一版本到乾隆年間(1737)時曾再加修補。
上述諸版之外,另有甘肅的爵尼版、普那葛版、恰木德版、傑困普母版等種。到本世紀時,達賴喇嘛十三世曾敕雕拉薩版(開版於1920年)。由於達賴十三世在1934年去世,僅印行甘珠爾即告中止。由於西藏佛教的流通,蒙古與滿州文的大藏經也都曾被翻刻。
(3)特色
西藏大藏經與漢譯相較,除前述部份外,還有下列特色。其一,與漢譯共通之經論,僅五五一部而已,其餘諸書之中,有三千部以上皆與密教有關。這正是由於漢譯與藏譯之翻譯年代不同,所顯現出來的印度佛教變遷之原委。其二,與漢譯本之意譯形態相較,藏譯本是梵語的逐語譯。其所以如此,有二點原因。第一點是古典西藏語,本是為翻譯佛典而製之文字,完全模仿自梵文。第二點是西藏並沒有像中國那樣的古代文化。其三,異譯本不存在。逐次的改譯之後,即將舊譯捨棄。譬如《八千頌般若》即經過五次的改訂。其四,原則上,西藏人的著作不加入大藏經之中。
(4)原典的出版
日本有《影印北京版西藏大藏經》一五一卷。為西藏大藏經研究會在日本昭和二十九至三十四年間所出版。另外,昭和三十七年又印行續篇十三卷──《宗喀巴全書》、《章嘉全書》。
(三)漢譯大藏經
此即中文譯本佛典之總稱,廣義地說,也包含中國與日本人的佛教著述。在古代(大乘佛典出現之前),佛典分為經律論三藏。後來,大乘經典出現,(小乘)三藏之分類乃不能容納。除了這些佛典的漢譯之外,加上中國人的佛教著作,於是在中國乃新設「大藏經」一詞來包涵這些典籍。
在佛滅後的第一結集裏,佛說的教法與戒律,以「法與律」二者被結集起來而流傳著。到部派佛教時代,隨著阿毗達磨佛教的興起,乃有容納「法」的經藏,容納「律」的律藏,以及容納「阿毗達磨」的論藏的結集,三藏於是成立。一般部派佛教都採用三藏的分類法,但也有承認雜藏的部派。
然而,大眾部進而又立禁咒藏,採用五藏的分類。法藏部也在三藏之外,加上咒藏與菩薩藏而立五藏,《成實論》一書中所立的五藏,則是將三藏加上雜藏與菩薩藏。在六波羅蜜經裏,三藏之外,另立般若波羅蜜多藏與陀羅尼藏。
小乘佛教所說的三藏分類,不收大乘經典,這在《大智度論》中也曾提到。到後代,經典擴大,不屬於三藏範疇內的佛典出現了,這些佛典主要是大乘經典(菩薩藏)及與祈禱有關的經典(咒藏、陀羅尼藏)。由於中國對經典的翻譯並沒有一貫的秩序,因此要加以傳持時,勢必要有中國佛教的特有分類。亦即雖然瞭解三藏的分類法,但卻全然另行新的分類,於是乃將全體佛典總稱為「大藏經」或「一切經」。
中國的佛典翻譯,最初有安息的安世高(147年來華)主要譯小乘經典。接著是月支的支婁迦讖(178年左右來華),主要譯大乘經典。其後譯經漸多,為了要正確傳持,於是乃有目錄之作。最初有名的目錄,為前秦‧道安的《綜理眾經目錄》一卷,然已佚。此《道安錄》,分為撰出經律論錄、異出經錄、古異經錄、失譯經錄、涼土異經錄、關中異經錄、疑經錄、註經及雜志錄等八類,收書六三九部。
其後,又有很多經錄出現,比較有名的是《出三藏記集》(僧祐)、《法經錄》、《彥琮錄》、《靜泰錄》、《歷代三寶紀》(費長房)、《大唐內典錄》(道宣)、《開元釋教錄》(智昇)、《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圓照)等。又,由於大藏經的開版,各版都有本身的目錄,如元版的《至元錄》(《至元法寶勘同總錄》)等皆頗有名。
在這些經錄之中,佛典的分類逐漸定型,尤其是《開元錄》之中,入藏錄的分類成為後世的典範。《開元錄》收書目一○七六部、五○四八卷,內分大乘經、大乘律、大乘論、小乘經、小乘律、小乘論、賢聖集等七部。賢聖集之一○八部(五四一卷)中,包含有印度論師之傳記及中國人的著作。可是這些中國著作主要是傳記、目錄、遊記,數目不少。其後再補充遺漏,增加新譯,漢譯大藏經乃逐漸擴大,中國人的著作也大量入藏。
大藏經在初時主要以筆寫相傳,宋代以後開始用木版印刷。第一次宋版(971)的蜀版大藏經,內含五千餘卷。其後,宋代又開版了幾次。另外,也有像契丹版、高麗藏等外國開版的藏經。接著元代有元版(1269~1285),明代開版了兩次。這些藏經大多曾被請回日本。
在日本,藏經的企劃開版,不止兩三次,最有名的是鐵眼的黃檗版(1663~1681)。這是取《明藏》六七七一卷的範型來印行的。其次,明治時代有《大日本縮刷大藏經》(1880~1885,四十帙,四一八冊)。這是用活字印行的第一種大藏經。取《高麗藏》之範型,再增補中日兩國的佛典。內容共分大乘經、小乘經、大乘律、小乘律、大乘論、小乘論、印度撰述雜部、祕密部、支那撰述部、日本撰述部等十部份。總計一九一六部、八五三四卷。其後,又有《大日本校訂藏經》(《卍藏》,含七○八七卷),《大日本續藏經》(《卍續藏》,含七一四○餘卷),以及《大正新修大藏經》(1924~1934)。目前世界上所用的中文大藏經,主要即是此部《大正新修大藏經》(《大正藏》)。茲略示其內容如次。
《大正藏》以《高麗藏》為底本,然依獨特的分類來配列佛典。而且與宋元明代的大藏經、正倉院所藏之七世紀時的「天平寫經」、六至八世紀之隋唐寫本對勘校讎;並且選擇不少敦煌寫本的佛典,增補了不少中國與日本的佛書。因此是現存大藏經中最優秀的一種。
《大正藏》共有一百冊。印度及中國撰述部有五十五冊(一至五十五),日本撰述部二十九冊(五十六至八十四),敦煌寫本一冊(八十五),圖像十二冊,目錄(《昭和法寶總目錄》)三冊。此中,最初的八十五冊共含三○五三部(除掉重複的還有二九二○部)、一一九七○卷。前五十五冊內容的性質相當於舊有大藏經。共收二二六五部、九○四一卷。日本撰述部收五七六部、二七○八卷。第八十五冊收敦煌寫本一九二部、二二一卷。不過,敦煌本在其他冊中,也收有若干部。
前五十五冊的分類,依次如下︰阿含部、本緣部、般若部、法華部、華嚴部、寶積部、涅槃部、大集部、經集部、密教部、律部、釋經論部、毗曇部、中觀部、瑜伽部、論集部、經疏部、律疏部、論疏部、諸宗部、史傳部、事彙部、外教部、目錄部。這是依照佛典的內容及歷史發展順序所作的新分類。日本撰述部方面,由聖德太子的《三經義疏》開始,到江戶時代學僧的著作為止。依照文獻年代加以配列,並作教理上的分類。由續經疏部、續律疏部、續論疏部、續諸宗部、悉曇部組成。第八十五冊的敦煌本,分為古逸部與疑似部兩部份。
圖像部十二冊,為佛教美術之照相收集,為佛教美術研究的寶庫。至於《昭和法寶總目錄》三冊,以各種大藏經的目錄為始,網羅了所有種類的佛教目錄,依此而對各種大藏經的內容,及有名寺院所藏經藏的大略,都能有所瞭解。
(四)其他各種大藏經
除了上述諸藏之外,《日本大藏經》、《國譯一切經》、《南傳大藏經》等也都有大藏經之名。可是這些並不是完全的大藏經。《日本大藏經》五十一卷(1914~1922),是收集漢譯大藏經中的重要經律論,並收集其註釋與會本,共收七九二部。此藏並未網羅全部大藏經,然而包含有重要典籍,以及他處不易見到的註釋,因此在教理研究上較重要。另外,《佛教大系》六十三卷(1917~1938)也是同類型的叢書。
此外,《國譯一切經》印度撰述部一五五卷(另有索引一卷,1935~1945),是重要漢譯經典三五五部(三千三百卷)的日本語譯,續編和漢撰述部一百卷也已全部出齊。凡此對學者的研究都有裨益。又,《南傳大藏經》六十五卷七十冊,是巴利語三藏及若干藏外典籍的日本語譯,包含《阿含經》及上座部的律藏、論藏,及藏外佛典,可歸屬於三藏之範疇內,為漢譯大藏經以外的另一系統。
〔參考資料〕 《大藏經研究彙編》(上)、(下)(《現代佛教學術叢刊》{10}、{17});《大藏經的成立與變遷》(《世界佛學名著譯叢》{25});蔡運辰《二十五種藏經目錄對照考釋》;平川彰《大乘佛教の教理と教團》第二章;常盤大定《支那佛教の研究》第三冊〈大藏經と章疏)。
日本淨土宗的修習法。相當於四種三昧中的常行三昧。又稱「常念佛」。即於固定時日,不間斷地誦念佛號。《觀無量壽經》云(大正12‧346a)︰「如是至心,令聲不絕,具足十念,稱南無阿彌陀佛。」
日僧圓仁自唐歸國,於承和十五年(848),在比叡山創建常行三昧堂。仁壽元年(851),圓仁於本堂開始修念佛三昧法(習自唐五台山)。此為日本不斷念佛法門之濫觴。此後,西塔、橫川常行堂也相繼落成,並修不斷念佛,於是比叡三塔固定在每年八月中旬的七日內舉行不斷念佛。不久,諸寺院也起而仿傚,如︰多武峰於安和二年(969),規定每年七月至九月的九十日內舉行不斷念佛;治安元年(1021),道長於法成寺修三日三夜的不斷念佛;治曆三年(1067)十月,石清水八幡宮召請比叡山十二眾,在三日三夜間修不斷念佛,爾後皆成為恒例。
〔參考資料〕 《日本往生極樂記》;《相應和尚傳》;《濫觴抄》卷下;《法然上人祕傳》卷下;《法然上人傳繪詞》卷四;《大原談義聞書鈔》;《古事談》卷三。
龍樹造。印度大乘佛教中觀派的根本典籍。又稱《根本中頌》、《中頌》、《中論頌》。本書梵本已佚,然其原頌尚可從各註釋書中見及。
此論講實相中道,揭櫫中觀,故名《中論》。即影法師在〈中論序〉中所說︰「不滯於無則斷滅見息,不存於有則常等冰消,寂此諸邊故名曰中,問答析微所以為論,是作者之大忌也。亦云中觀,直以觀辨於心,論宣於口耳。」
《中論》對「中觀」下一定義,見於第二十四品〈觀四諦品〉末頌,畫龍點睛,一語道破全書要義︰「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中國佛學家如三論宗、天台宗等,都很重視這一頌。因頌中有三個「是」字遂稱為「三是偈」,天台宗把「空、假、中」看成是諦,又稱為「三諦偈」。頌的原意是批判部派佛學的知見。佛學的根本原理是緣起,其中「一切有部」主張偏有,把凡是從因緣而生的法都說成是實有。此頌就是針對它的。「眾因緣生法」是指緣起。緣起之法有兩個方面,第一是無自性,即空「我說即是空」。這空是存在認識之中,以言語表現出來的,所以說「我說」。所謂法、事物、現象等本身,無所謂空與不空。僅僅這樣認識空還是不夠的,第二還應該明白諸法是一種「假名」「亦為是假名」。如果光說空,不是否定了一切了嗎,世界上何以又有千差萬別的事物呢﹖因此說法雖是空,還有假名。「假」在別處也譯為「施設」「假設」,都是指概念的表示。概念表示不外乎語言、文字(佛學也叫「名言」)。對緣起法,不僅要看到無自性(空),而且還要看到假設(假有)。因其無自性才是假設,因為是假設才是空。這樣看緣起法,既不著有(實有),也不著空(虛無的空),就「亦是中道義」。
中觀思想是直接由緣起空思想發展來的,這就是龍樹的中觀方法,對中觀下的定義。「中」是從「空」發展出來的,是對空的進一步認識,由此連帶產生著假又綜合「空」「假」而成立「中」。部派佛學把「空」看成極端而誤解為否定一切,一說空就會破壞四諦、四果、四向、三寶等佛法;佛法的因果既無,世間因果也不能離佛說因果而存在,也破壞了世間法。
為了清除這種誤解,龍樹對空的真義作了進一步說明,也有一頌︰「汝今實不能,知空空因緣,及知於空義,是故自生惱。」說他們對空的三重意義︰(1)空的本身,(2)空的因緣,(3)空的意義不了解,所以產生誤解。要不誤解,應先了解空的本身是什麼,同時要知道為什麼要講空,最後還要了解空的實際應用和它的意義所在。空的所為,在於顯示勝義諦,佛學把佛說法分成層次,有了層次才能了解佛法的真義。要分層次就得有個標準,這個標準叫諦。一般以二諦為標準,以世俗諦來說一切法是有,以勝義諦來說一切法是空。所以說「空」的作用之一是為顯示勝義諦。空的實際應用就在於有空才能有種種施設,如四諦、四果、四向、三寶等等。如果沒有空,一切法都有決定不移的自性,就無法作這些安排。所以中觀把空同假名施設連帶起來看,是對空的進一步認識的必然。
《中論》一書集中表現了龍樹的主要思想。原始要終地講,就是論中所提出的「八不中道」和「實相涅槃」兩種理論。前者屬於「境」的部分,後者則與「行」「果」相關。
八不中道見於《中論》開頭的兩個歸敬頌,雖只是本文的引子,但正如青目《釋》指出的,它解明了寫這部論的目的。後來無著寫《順中論》解釋這二頌全名為《順中論義入大般若初品法門》,即認二頌為大般若初品十萬頌的入門。論開頭還說「如是論偈,是論根本,盡攝彼論」。這可代表印度學者的看法。中國的三論宗人對這二頌也說成是「諸佛之中心,眾聖之行處」,「正觀之旨歸,方等之心髓」,將它看得特別重要。原來佛學的根本思想就在於正確說明因果現象,即所謂緣起的道理。原始佛學是從十二緣起,即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來解釋人生現象的。後來有所發展,不但涉及到人生現象,而且以人生為中心擴大到宇宙的一切現象去,看成都是互相依持,並看出其中的主要條件所在。因此就在緣起的基礎上,發展出兩種極端看法︰一是有部認為一切都有緣起做根據,不是憑空產生,所以一切現象都是實有的;一是大乘初期的方廣道人,認為因緣生法是空,一切不實在,一切虛無,又陷入「空」的極端。到龍樹時期,他認為釋迦提出的緣起是全面的,不單純說有說無,而是有無的統一。從因果關係上說有無,所能推論出來的現象不外生滅、常斷、一異、來去等現象,這些都是由時空上因果相望而說的。真正的緣起說對八個方面都不能執著,因而提出八不中道︰「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如果偏執生或滅等就等於無用的廢話或不正確的戲論。而佛所說的緣起是超出戲論,消滅戲論,也可說寂滅狀態,所以頌說「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用這種觀點講因果,是過去所有各種因果說中說的最完善的,所以說「我稽首禮佛,諸說中第一」。緣起理論超出這一戲論,才能得出對現象實在的認識,達到真實,名為實相。
八不中道是關於認識「境」的理論。從「行」、「果」的實踐方面,佛學最終目的追求涅槃。隨著緣起說的發展,講涅槃也聯繫到一切法,不是消極的消滅就了,而是應該去掉不相干的戲論,顯示一切法的本來面目,即實相;其實踐的基礎就是「顯示實相」,涅槃究竟境界乃來自對實相的認識、應用。世間是流轉生死的,涅槃是超出生死流轉的,但是世間一切現象是畢竟空,以空為實相,這實相也就成為涅槃的內容,所以世間與涅槃是一回事,由實相把兩者統一起來了(當然兩者不可混同)。世間即涅槃,在趨向涅槃過程中,不應離開世間去另求涅槃。世間是無盡的,趨向涅槃的實踐過程也應該是無住的。八不中道與實相涅槃可以概括龍樹的學說。
龍樹破他執的方法有其基本原則,在《中論》〈觀五陰品〉最後二頌曾經提到,只是譯者未能將這一精神譯出來。頌文說︰「若有人問者,離空而欲答,是則不成答,俱同於彼疑。若有人難問,離空說其過,是不成難問,俱同於彼疑。」原意是說,龍樹破他是以「空義」做武器,同時聲明自己的武器也是空。空義是全面的,不留給他人以反擊餘地地說︰「為什麼你自己卻保留了空﹖」龍樹在《無畏論》中特別說明此兩頌為一切空義章中要義,但青目釋中未引這句話,羅什的譯文也忽略了。
《中論》是講「破」的,但各品都冠以「觀空」字,比較客氣,含有商討的意味,這是因為破的對象都屬佛教內部知見。《中論》破異論所用的方法常是進退兩事徵求,如破因果說︰「果先於緣中,有無俱不可,先無為誰緣,先有何用緣。」或者三事周遍窮詰,如破去來說︰「已去無有去,未去亦無去,離已去未去,去時亦無去。」在破的方式上,用得最多的是假言推理,先假設一論題,然後加以否定,如「若果非有生,亦復非無生,亦非有無生,何得言有緣。」《中論》破義︰非無因、非相違、非無窮、非無體、非無果之因、無因之果,不到,不違教,相因待,已法不更法,一法不二體,有如是等義。
《中論》的關鍵性重要義理大致如上,順次讀文則如下︰觀生滅去來法,相應在因緣去來二品。觀蘊處界法,相應在六情五陰、六種三品。觀二男,取之為人法能所,相應在染染者,作作者,然可然三品;取之為有無為相、根受所依,相應在三相本住二品。觀十二支法,生死五蘊,相應在本際與苦二品;無明緣行、三和合觸,相應在行與合二品;有及取愛,相應在有無縛解及業三品。觀二空法,相應在法、時、因果、成壞四品。是等諸法觀屬於染。若觀屬淨,相應所在,則人之為如來品,相之為顛倒品,行之為四諦品,果之為涅槃品。以上是觀菩薩大乘法。觀四諦起,觀諸見執,相應在十二因緣及邪見二品。這是觀聲聞小乘法。諸有所執,生滅、去來、三科、二取乃涅槃,有決定性,如虛空華本無所有。緣生無自性,生亦無自性,緣亦無自性,起而無起,宛然而寂然,所謂染法淨法大法小法者皆如幻如化不壞假名。《中論》中示究竟旨歸說︰「大聖說空法,為離諸見故,若復見有空,諸佛所不化。」此所謂實相中道義。(李安)
關於本書的註釋,相傳印度為本書作註釋者有七十餘家,然現存者有七,玆略述如次︰
(1)青目《中論》︰四卷。鳩摩羅什譯。收在《大正藏》第三十冊。青目此作係疏釋各頌大意,文義簡要。1912年,德國學者華利賽(M. Walleser)譯之為德文,以《Die mittlereLehre des Nāgārjuna,nach der chinesischen Version Übertragen》之書名刊行。
(2)《無畏論》︰作者不明。相傳為龍樹所撰,然其所釋頗類青目之釋,故其書是否為龍樹親撰,尚待研究。1923年華利賽刊其藏譯本,並收之於《Materialien Zur Kunde des Bud-dhismus》第二卷。另有華利賽譯的德譯本,及池田澄達的日譯本。
(3)佛護《根本中論註》︰其藏譯本亦由華利賽刊行。印度古代學者月稱及清辨等人由於對此註的看法不同,致使中觀派分裂為二。
(4)清辨《般若燈論》︰現存漢譯及藏譯。漢譯是唐‧波羅頗蜜多羅所譯《般若燈論釋》十五卷。收在《大正藏》第三十冊。此譯譯文粗劣不堪,故學界多用藏譯本。
(5)安慧《大乘中觀釋論》︰僅存漢譯,即宋‧惟淨及法護譯,共十八卷。安慧此論,對清辨的註釋似有影響。
(6)月稱《中論註》(Prasannapadā)︰書名又稱《顯句論》、《淨明句論》等。現存梵本及西藏譯。是唯一現存的梵文原典(有普辛的校訂本)。藉此書,可以窺知《根本中頌》的原文。全篇除批判清辨之外,並運用過誤附隨的論法,駁斥邪見,而顯揚龍樹的中觀思想。今有謝爾巴斯基(Th. Stcherbatsky)的英文節譯、謝爾(S. Schayer)的德文節譯、狄雍(J. W. de Jong)的法文節譯等。另有荻原雲來及山口益的日文節譯。
(7)無著《順中論》︰二卷。元魏‧菩提流支譯。
此外,漢地的《中論》註釋,以吉藏的《中論疏》十卷最為著名。該疏係為疏釋《中論》之青目釋本而作。吉藏另著有《中論遊意》一卷、《中論略疏》一卷。此外,西藏有宗喀巴《中論廣釋》;日本方面,有安澄《中論疏記》二十卷、快憲《中觀論二十七論別釋》一卷。
◎附一︰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三章 (摘錄)
龍樹的主要思想,集中地表現於所著《中論》一書中,如果原始要終地講,就是該《論》所提出的「八不緣起」和「實相涅槃」兩種理論。前者屬於他學說體系中「境」的部分,後者則與「行」「果」部分相聯繫。從哲學角度看,八不緣起相當於對世界的解釋,實相涅槃相當於變革、改造世界。掌握了這兩種理論,對掌握這一家學說的要點也就差不多了。
八不緣起見於《中論》開頭的兩個歸敬頌,原不計在本文之內,只作為本文的引子,但對全論來說,正如青目的《釋》指出的,它解明了寫這部論的目的。不僅如此,後來無著為解釋此二頌,還寫了《順中論》一書,論的全名是《順中論義入大般若初品法門》。般若那時發展的很大了,「初品」指的是廣本十萬頌,那麼大分量的般若經,照無著看,從此二頌就可入門。他在《順中論》開頭還說︰「如是論偈,是論根本,盡攝彼論。」說這兩頌把《中論》的全部思想包攝無遺,可見其重要了。這可以代表印度學者們的看法。中國方面,羅什傳譯了龍樹學說後,就出現了「三論宗」。三論宗人,對此二頌說成是「諸佛之中心,眾聖之行處」,說是諸佛用心之所在,眾聖所行之事都在於此了。同時還說是「正觀之旨歸,方等之心髓」,是大乘正觀的根本。可見也將它看得特殊重要。
為什麼要重視這兩個頌呢﹖當然也是有根據的。原來佛學的根本思想,就在於正確地說明因果現象,即說明所謂緣起的道理。在原始佛學時期,是以人生現象為重點來講十二因緣的,用十二因緣把人生現象串連起來,並且說明它們互相依持的關係。這種關係不是空泛的,而且各各環節之間都有必要的條件,如「行」的發生,必要條件是「無明」。當然也還有其它條件,但「無明」是不可缺少的,起決定作用的。其他各支,都是按此方式加以組織。這就是他們對人生現象的所謂正確解釋,而他們的全部境行果理論,都建立在這個基礎上。後來緣起學說有所發展,不但涉及人生現象,而是以人生為中心擴大到宇宙的一切現象去,把宇宙的一切現象也看成是互相依持,並看出其中的主要條件所在。當然,這種擴大了的緣起說,也要有一種所謂正確的解釋,但是已非那種僅限於人生現象的緣起說能夠說明的了。因為原始佛學講的緣起是有所偏重的,如講生滅無常,這個理論聯繫到實踐,是對人生的一種價值判斷,認為無常故苦,苦則應滅,以至到涅槃清淨。誠然,當時人們固然有苦,但苦的真正原因卻不是佛學能說清楚的。這種學說在原始佛學時還能維持過去,而且也發生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把它擴大到對整個宇宙現象進行解釋,儘管這種解釋也與人生現象有關聯,如只簡單作生滅無常、苦等價值判斷,那已顯然不夠,而且也不能說明事物的真象。因此,就在緣起的基礎上發展出兩種極端看法︰一是有部的看法,認為一切現象都是實有。為什麼呢﹖因為它們都有緣起做根據,不是憑空產生,是有條件的。另一極端看法是大乘思想中認為緣生法是空,不實在的,這是對實有說的直接反駁。它雖然糾正了「有」的極端,卻又陷入了「空」的極端,一切虛無,一切都落空。當然,這兩種極端看法都是不正確的。所以現在的問題是怎樣正確的理解空義。這就是緣起理論在龍樹以前所經歷的一個發展過程。
到龍樹時期,他認為釋迦提出的緣起論是全面的,不單純說有或說無,而是有無的統一。如從因果關係上說有無,所能推論出來的不外乎生滅、常斷、一異、來去等現象。這些都是由時空上因果相望而說的。但是真正的緣起說,在龍樹看來,對八個方面都是不能執著的,如果執著了,就等於戲論。戲論是個比喻,印度把人們認識上的概念也看成是名言,儘管未說出口,但構成了概念,就是無聲的言說。名言有有用的、無用的、正確的、不正確的,無用或不正確的名言,就是戲論。照龍樹的說法,在緣起論上單純執著生滅等,是不正確的,所以是戲論。而佛所說的緣起,是超出戲論,是消滅戲論,也可以說是寂滅狀態。所以頌說「善滅諸戲論」。這句話,據梵藏本有兩層意思,一是息諸戲論,二是息戲論後成為寂滅狀態。漢譯只談滅戲論,將另一層意思略去了。用以上這種觀點講因果,是過去所有各種因果說中說得最好的,所以對佛致最高的敬禮。意思是說照佛這樣的說法,加以發揮,就是此論的宗旨。
生滅等八個方面,是龍樹根據《般若經》裏所常提到的偏見,加以本人的經驗,在組織學說時歸納出來的。當然,偏見不止這八種,但這八種可以概括一切。既然龍樹的八不緣起是這樣得出來的,有些註釋者常聯繫到具體的不正確的主張來作解釋,如當時佛教內部,部派佛學偏於生滅,外道偏於常斷、一異、來去。外道中正統婆羅門是常見,順世唯物論學派偏於斷見(順世派認為儘管宇宙不斷,但人生現象、個體生命是必然要斷的)。數論派是一見(認為因果是一,因中有果,果從因轉化而來),勝論派是異見(認為因果是異,因中無果,許多因積累起來才有果)。來去的偏見,如相信人從自在天生,即是從自在天來;再如說每個個別的人都是從梵生,這在梵說來,是梵到人那兒去。總之,這些片面的看法,可以聯繫到佛教內外的各種說法,而龍樹統歸之為「戲論」。龍樹的緣起理論超出了這一切戲論,認為只有如此,才能得出對現象實在的認識,達到真實,也可叫實相。
龍樹這種理論在哲學上的意義是怎樣的呢﹖他以為用平常的概念,是不可能認識世界實相的。但是,人的認識又離不開概念。假使說,完全不用概念,那麼只有下列兩種情況才可能︰第一,與感覺聯繫的直覺,即直觀地聽到見到就是,這樣就不能發展思想,這樣的認識是片斷的,不是正常的思維規律。第二,像古希臘末期的直觀派主張的神知,不借助任何概念,直接認識神,與神合而為一。龍樹的緣起理論,就含有一點這種神祕直觀的意味。他主張息戲論,用般若(智慧)與對象直接交通,中間沒有任何間隔,也無須任何媒介,這種作用,他們名之為「現觀」。後世對此現觀還有一個很好的比喻︰「如啞受義」(見《攝大乘論》。受,領受。義,指境界)。不會說話的啞人,對境界不僅有一般的感覺,而且有所領受,但不能言說。俗話所謂「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他的感受比能用言語來表達的更為清晰深刻。可見「現觀」是面對的直接體會,而且體會得更深刻。從這方面講,龍樹的「現觀」就帶有神祕的色彩。但是他講般若並不局限於「根本般若」上,他是主張先掌握了「根本般若」後再發展它,這也是合乎人們思想規律的。他們把這發展了的認識叫「後得智」。所謂「後得」就是在「根本」以後還要有一種認識,而這種認識同概念又有聯繫了。所以從「根本」上說是「無所得」,這與概念沒有關係,但「根本」以後還是「有得」,這與概念有聯繫。還可以推想,為什麼「根本」是「無所得」呢﹖那是因為「根本」之前的所得是戲論,戲論滅自然是「無所得」,所以要先掃除戲論(息滅諸戲論),到達根本無所得階段──這是要經過實踐的,然後再與概念聯繫對世界認識,那時才能得到實相。如龍樹《中論》的皈敬頌就是得到了實相的認識。「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因緣法」雖出自佛說,但是被曲解了而有戲論偏執,即要否定而說是「空」,再進而認為這是「假名」。假名還是與概念聯繫著的,但這種概念已是恰如其分的假名,是與空聯繫著的假名,而不是實有之類的戲論,這就是中觀。龍樹緣起說的哲學意義就是如此。
八不緣起的理論,講的都是關於認識「境」的方面。
其次,從「行」與「果」的實踐方面看,佛學的最終目的在追求涅槃。開頭所追求的涅槃是消極的,是如同吹熄燈火一樣消滅完事。這是從判斷人生現象為苦作出發點的。既然人生是苦,當然進入消滅了的狀態要更好些。後來涅槃理論有所發展,特別是由於緣起說的發展,就不是消極的了。講涅槃也聯繫到一切法,應該是去掉不相干的戲論,顯示一切法的本來面目,即實相。所以,龍樹講的涅槃,其實踐的基礎就是「顯示實相」。這個涅槃究竟境界乃來自對實相的認識,應用。這究竟境界,當然也有一個極點(絕對的地步),那就是「無餘涅槃」。從前講無餘涅槃是把苦滅盡,直到人死後焚骨揚灰什麼也沒有了才行;龍樹在此講的「無餘涅槃」則是指實相的完全顯示而言,要能達到究竟,完全顯示一切法的實相,才是極限。在達到這個極限之前,叫趨向涅槃,即在趨向無餘涅槃過程中。也可以說是一種涅槃境界,相對無餘而言,就叫「無住涅槃」。在趨向過程中隨時可以停下來,但一停下來就是無餘涅槃,所以他不主張停下,而主張「無住」。怎樣才會無住呢﹖這是從緣起的認識出發的。他們認為世界一切都是互相依持、互相聯繫的,人與人,人與生物也是互相聯繫的,人不能看成是個體,而應看成是整體。所以在趨向涅槃實踐中,不是要一個人的單獨行動,而是要全體都行動起來。單獨趨向是自利,在緣起的條件下,單獨自利是不可能的,要自利利他,甚至要以他為自。這樣,把自己融合在眾生的汪j 大海中,利他就是自利。因此,在趨向涅槃的道路上,就覺悟到有許多事要做,實現究竟涅槃的行為是完不成的,是停不下來的,這就有了無住的境界。這是無住意義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從實相看來,一切法的實相就是指的與涅槃相待的世間事物實相。世間是流轉生死的,涅槃是超出生死流轉的,但是世間一切現象是畢竟空,以空為實相,這實相也就成為涅槃的內容。所以世間與涅槃是一回事,由實相把兩者統一起來了(當然兩者不可混同)。這樣,在趨向涅槃的過程中,只要世間是無盡的,就不會歇下來,就不會離開世間去另求涅槃。世間即涅槃,所以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涅槃也應該是無住的。
◎附二︰印順《中觀論頌講記》(摘錄)
《中論》之特色
(一)有空無礙
(上略)假名性空,在龍樹的思想中,是融通無礙的。但即空即有的無礙妙義,要有中觀的正見才知道。如沒有方便,一般人是不能領會的,即空即有,反而變成了似乎深奧的空論玄談。所以,現在依龍樹論意,作一深入淺出的解說。
(1)依緣起法說二諦教︰佛法是依佛陀所證覺的境界而施設的。佛所證覺的,是緣起正法,本不可以言說表示,但不說,不能令眾生得入,於是不得不方便假說。用什麼方法呢﹖《中論》說︰「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二諦就是巧妙的方法。勝義諦,指聖者自覺的特殊境界,非凡夫所共知的。佛陀殊勝智的境界,像《法華經》說︰「如來見於三界,不如三界所見,非如非異。」所見的對象,同樣的是三界緣起,所得的悟解卻不同,見到了深刻而特殊的底裏,所以名勝義諦。世俗諦,指凡夫的常識境界,如世間各式各樣的虛妄流變的事相。凡夫所見的一切,也是緣起法,但認識不確,沒有見到他的真相,如帶了有色眼鏡看東西一樣。所以說︰「無明隱覆名世俗」。佛陀說法,就是依人類共同認識的常識境,指出他的根本錯誤,引眾生進入聖者的境地。所以,這二諦,古人稱之為凡聖二諦。經上說︰「諸法無所有,如是有,如是無所有,愚夫不知名為無明。」因為無明,不見諸法無自性,而執著他確實如此的有自性,所以成為世俗諦。通達諸法無自性空,就見了法的真相,是勝義諦。所以說︰「世俗諦者,一切法性空,而世間顛倒故生虛妄法,於世間是實。諸賢聖真知顛倒性故,知一切法皆空無生,於聖人是第一義諦,名為實。」這二者,是佛陀說法的根本方式。只能從這個根本上,進一步的去離妄入真;體悟諸法的真相。不能躐等的擬議圓融。
(2)說二諦教顯勝義空︰佛依緣起說二諦教,目的在使吾人依世俗諦通達第一義諦。因為,「若不依俗諦,不得第一義」,所以要說世俗諦。說二諦而重心在勝義空,因為「不得第一義,則不得涅槃」。這個意義是非常重要的!眾生在生死中,一切都沒有辦法,病根就在妄執真實的自性。若是打破自性的妄執,體達無自性空,那一切就都獲得解決了。緣起的空有無礙,是諸法的真相,但卻是聖者自覺的境界;在我們,只能作為崇高的理想,作為前進的目標!可以意解他,卻不能因觀想圓融得解脫。在自性見毫釐許未破的凡夫,先應該側重透徹一切空,打破這凡聖一關再說。
世俗諦是凡夫所認識的一切。凡夫所認識的,顛倒虛妄,本不成其為諦,因凡夫的心境上,有這真實相現起,執為實有,所以隨順世間也就說為真實。雖覺得這一切是真實的,其實很不可靠,所以佛陀給我們指出認識中的虛妄,顯示聖者自覺的真實,使凡夫發心進求諸法的真性。這需要破除虛妄不實,開顯一切法的無自性空。一般人覺得是真實自性有的,現在說不是真實的。從觀察到悟解這不真實的自性無,才能窺見一切法的真相。這很重要,離生死虛妄,入解脫真實,都從此下手!
什麼是自性﹖自性就是自體。我們見聞覺知到的,總覺得他有這樣的實在自體。從根本的自性見說,我們不假思惟分別,在任運直覺中,有一「真實自成」的影像,在心上浮現,不是從推論中得來的實自性。因直覺中有這根本錯誤的存在,所以聯想、推論、思惟等等,都含著錯誤,學者們製造了種種錯誤的見解。前者是俱生的,後者是分別而生的。
直覺所覺的,不由思惟分別得來的自性有,使我們不能直覺(現量)一切法是因緣和合有的。這不是眾緣和合的自性有,必然直覺他是獨存的、個體的。像我們直覺到的人,總是個體的,不理解他是因緣和合的,有四肢百骸的,所以自性有的「自成」,必然伴有獨存的感覺。由獨存的一,產生了敵對的二(多),覺得這個與那個,是一個個的對立著。獨立的一也好,敵對的二也好,都是同一的錯誤。在哲學上,一元論呀,二元論呀,多元論呀,都是淵源於獨存的錯覺。他們根本的要求是一,發現了一的不通,又去講二,講多。等到發現了二與種種有著不可離的關係,再掉轉頭去講一。任他怎樣的說一說多,只要有自性見的根本錯誤在,結果都是此路不通。
自成的、獨存的自性有,直覺上,不能了解他是生滅變化的,總覺得是「常爾」的。像一個人,從少到老,在思惟分別中,雖能覺得他長、短、肥、瘦、老、少,有著很大的變化。在自性見的籠罩下,就是思惟分別,也常會覺得他的長、短、老、少,只是外面的變化,內在還是那個從前看見的他。思惟還不能徹底的見到變化,何況是直覺!事實上,一切法無時不在變化的,佛陀說諸行無常,就是在一剎那(最短的時間)中,也是生滅演變的。因我們的直覺上,不能發現諸法的變化性,所以覺得他是常。世間學者多喜歡談常,病根就在此。另一分學者,在意識的聯想中,感到無常,但因常爾的自性見作怪,不能理解無常的真義,不是外動而內靜,就前後失卻聯繫,成為斷滅。斷是常的另一姿態,不是根本上有什麼不同,如二與一一樣。
總上面所說的,自性有三義︰(1)自有,就是自體真實是這樣的,這違反了因緣和合生的正見。(2)獨一,不見相互的依存性,以為是個體的,對立的。(3)常住,不見前後的演變,以為是常的,否則是斷的。自性三義,依本論〈觀有無品〉初二頌建立。由有即一而三,三而即一的根本錯誤,使我們生起種種的執著。世間的宗教、哲學等理論,不承認一切空,終究是免不了自性見的錯誤。佛說一切法是緣起的,緣起是無自性的,就是掃除這個根本錯誤的妙方便。無自性的緣起,如幻如化,才能成立無常而非斷滅的;無獨立自體的存在,而不是機械式的種種對立的;非有不生而能隨緣幻有幻生的。本論開端說的︰「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就是發明此意;所空的也就是空 卻這個自性。假使我們承認這自性見是正確的,不特在理論上不能說明一切事理;並且因這根本無明的執著,成為流轉生死的根本,不能解脫。這自性見,人類是具有的,就是下等動物如猪、馬、牛、羊,牠們的直覺上,也還是有這錯誤顛倒的,不過不能用名相來表示罷了。這自性見,在一一法上轉,就叫法我見,在一一有情上轉,就叫人我見。破除這自性見,就是法空與我空。佛說二諦,使我們通達勝義空,這是佛陀說法的本懷。
緣起是佛法的特色,照樣的,空也是佛法的特色。但因為學者認識的淺深,就有三種不同︰
{1}分破空,天台家叫做析法空。就是在事事物物的觀察上,利用分析的方法,理解他假合的無體空。如一本書,一張張的分析起來,就顯出它的沒有真實自體。這分破空,能通達真相,解脫生死嗎﹖不能,這不是龍樹學所要發揮的。世間與小乘學者,都會談到這樣的空。這空是不徹底的,觀察分析到不可再分割的質點,他們就必然要執著為實有的,以為一切是依這實有而合成的。所以雖然說空,結果還是不空。這不空的,實際上,就是非緣起的。像有部說一切法有,色法是一微一微的,心法是一剎那一剎那的,這都是分析空所得到的結果。
{2}觀空,這可以名為唯識空。就是在感情的苦樂好惡上,一切法常是隨觀念而轉的。如果是修習瑜伽的,像十一切處、不淨觀等,都能達到境隨心變的體驗。火是紅的,熱的,在瑜伽行者可以不是紅的,熱的。境隨心轉,所以境空。小乘經部的境不成實,大乘唯識的有心無境,都是從這觀空的證驗而演化成的。這雖比分破空深刻些,但還是不徹底,因為最後還是不空。境隨心轉,境固然是空的,心卻不空。龍樹學,為了適應一般根淺的眾生,有時也用上面二種空。不過這是不能悟到空理,不能得解脫的。
{3}本性空,就是觀察這一切法的自性,本來是空的,既不是境空,也不是境不空,而觀想為空。一切法從因緣生,緣生的只是和合的幻相,從真實的自性去觀察是沒有絲毫實體的。沒有自成、常住、獨立的自性,叫性空,性空不是否定破壞因果,是說一切都是假名。從緣生無自性下手,可直接擊破根本自性見。存在的是緣起的,緣起是性空的,到達了徹底的一切空,不會拖泥帶水的轉出一個不空來。自性,出於無始來熏習的妄現,而由不正確的認識加以執著,緣起法本不是這麼一回事,根本是一種顛倒。所以,把他破除了,只是顯出他的本相,並沒有毀壞因果。學教者,從種種方法,了解此自性不可得。修觀者,直觀此自性不可得;消除了錯誤的根本自性見,即可悟到諸法的無自性空,進入聖者的境地。這是性空觀,是佛陀說空的真意。
(3)解勝義空見中道義︰佛陀談空,目的在引我們窺見緣起的真相。我們因有自性見的存在,不能徹見緣起,永遠在生死戲論中打轉。要認識緣起,必先知道空,空卻自性,才見到無自性的緣起,緣起是本來空寂的。唯有在畢竟空中,才能徹底通達緣起的因果性相力用。不過,通達性空,有兩種人︰(一)鈍根︰就是學大乘的在他證空的境地上,與二乘的唯入但空一樣。他知道因緣生法是畢竟空無自性的,在聽聞,思惟,修習,觀察性空時,是不離緣起而觀性空的。他雖知緣起法是因緣有,假名有,但因側重性空,到悟證時,見到緣起法的寂滅性,緣起相暫不現前。但空者所證的性空,是徹底的,究竟的。(二)利根︰他的智慧深利,在聞思抉擇時,觀緣起無性空;到現證時,既通達無自性空的寂滅,不偏在空上,所以說「不可得空」。雖可以不觀緣起,但也同時能在空中現見一切法的幻相宛然,這就是性空不礙緣起,緣起不礙性空的中道妙悟。但證空性者,他起初不能空有並觀,般若證空,緣起相就不現;等到方便智能了達緣起的如幻,又不能正見空寂。依這一般的根性,所以說︰「般若將入畢竟空,絕諸戲論;方便將出畢竟空,嚴土熟生。」「慧眼於一切都無所見」,也是依此而說的。這初證性空無生的菩薩,有諸佛勸請,才從大悲本願的善根中,從空出假,在性空的幻化中,嚴土,熟生。那智慧明利的菩薩,證得不可得空,能空有並觀,現空無礙。依這特殊的聖者,所以說︰「慧眼無所見,而無所不見。」要方便成就,才證入空性。經中說二乘聖者沈空滯寂,或菩薩但證性空,這不能作為性空不了,或者真性不空的根據。因為,就是到了菩薩的空有無礙,見到即空的假名,即假的空寂,仍然是空,不是不空,這與真常論者的思想不同。中國的三論宗、天台宗,都把現空交融的無礙,與真常論者空而實不空妙有的思想合流。根本的差異點在︰性空者以為空是徹底究竟的,有是緣起假名的;真常者以為空是不徹底的,有是非緣起而真實的。雖有這兩種根性,結果還是一致的。在行證上,雖然或見一切法空,或見即空即假的中道,但下手的方法,也是一致的。深觀自我的緣生無自性,悟入我我所一切法空;從這性空一門進去,或者見空,或者達到空有無礙。龍樹說︰「以無所得故,得無所礙。」所以無論鈍利,一空到底,從空入中道,達性空唯名的緣起究竟相。這樣,先以一切法空的方法,擊破凡夫的根本自性見,通達緣起性空,轉入無礙妙境,不能立即從即空即有,即有即空起修。本論名為中觀,而重心在開示一切法空的觀門,明一切法「不生不滅」等自性不可得。這不是不談圓中,不深妙;卻是扼要,是深刻正確。那直從空有無礙出發的,迷悟的抉擇既難以顯明,根本自性見也就難以擊破!中國學佛者,有兩句話︰「只怕不成佛,不怕不會說法。」我現在可以這樣說︰「只怕不破自性,不怕不圓融。」初心學佛者,請打破凡聖一關再說!
(二)大小並暢
佛世所教化的是聲聞弟子,而佛自己卻是修菩薩行而成佛的。有佛與聲聞兩類,這是大小乘各派所共認的。本論的思想,佛與聲聞所解脫的生死是同一的,繫縛生死的根本也是同一的。流轉生死是什麼﹖無明緣行,行緣識等的十二緣起。現在說緣起性空,就是突破緣起的鈎鎖而獲得解脫。這不但聲聞如此,佛也還是從這緣起中解脫過來。所以說︰生死與解脫,三乘是共的;生死根本,三乘也是共的,誰不擊破生死根本的自性見,誰就不能得到解脫。破自性見,需要般若空,所以《般若經》說︰「欲得聲聞乘者,應學般若波羅密;欲得緣覺乘者,應學般若波羅密;欲得菩薩乘者,應學般若波羅密。」這可見不特生死根本與所解脫的生死是共的,就是所修的觀慧,也同是般若實相慧。這三乘共的思想,與根本佛教的思想契合;如說「三乘共坐解脫床」即是一例。不過其中也有小小的差別,就是聲聞法多明人空,大乘法多明法空。雖然所明的二空有偏重不同,但性空義畢竟是一。龍樹曾舉一個譬喻說︰稻草所燒的火,與樹木所燒的火,從他的所燒說,雖是兩個,而火的熱性卻是一樣,不能說他有何差別。所以解脫生死,必須通達空性。上面說過,自性見在一一法上轉,而認為有獨存的自我,這是法我見;若在一一有情上轉,而認為有獨存的自我,這是人我見。我見雖然有二,實際只是自性作怪。我們若欲通達我空法空,唯一的是從擊破自性見一門深入,所以說三乘同一解脫門。本論的觀法品,明白的指示,得無我我所智慧,洞達性空,即得解脫。大小乘的學者,都以性空為解脫門,不同其他的大乘學派說。
在通達性空慧上,大小平等,他們的差別,究竟在什麼地方呢﹖這就在悲願的不同︰小乘聖者,沒有大悲大願,不發菩提心去利益有情,菩薩卻發廣大心,修廣大行,普願救濟一切有情。在這點上,表示了大小乘顯著的差別,一是專求己利行的,一是實踐普賢行的。至於在見實相的空慧方面,只有量的差別,「聲聞如毛孔空,菩薩如太虛空」;而質的方面,可說毫無差別。本論重在抉擇諸法真理,少說行果,所以本論是三乘共同的。不過側重聲聞的《阿含經》,不大多說空,多說緣起的無常、無我、涅槃。本論依《般若經》等,側重法空;也就是以《阿含經》的真義,評判一般有所得聲聞學者的見解。使緣起性空的為三乘共同所由的真義,為一般聲聞所接受,也就引導他們進入菩薩道了。這點,我們不能不知。聲聞學者初發心時,以無常為入道的方便門,見世間的無常生滅,痛苦逼迫,急切的厭離生死,欣求涅槃;所以放下一切,少事少業,集中全力去修習正行。菩薩就不能如此,假使厭離心太深,容易落在二乘中。因此,悲心迫切的菩薩,從性空的見地,觀察世間的一切,雖明晰的知道世間是無常的、苦的,但也能了知他如幻。這才能不為五欲所轉,於如幻中利益眾生,不急求出三界去證入涅槃。阿含重心在聲聞法,般若重心在菩薩道。本論是三乘共法,特明空義,也就隱然以大乘為中心的。見理斷惑,二乘是共的。要說不同,只是一是圓滿了的,一是沒有圓滿的;一是可以二諦並觀,一是不能二諦並觀;一是煩惱習氣都盡,一是習氣尚未侵除。
(三)立破善巧
凡是一種學說,對他宗都要加以批判,對自己的體系,都要加以建立。佛教中,不論是大乘、小乘,都要說明世間的生死流轉,出世的涅槃還滅;而且是貫徹了的,怎樣說流轉,反其道而行之,就是還滅,決不能另起爐灶。不過破立每每帶有主觀性,誰都說自己可以破他,可以立自,在別人卻未必就承認你。所以你用什麼理由破他,你必須不受同樣理由的反駁,才算能破他立自。龍樹學徧破了一切,目的實在是建立自己。流轉還滅,這是佛學者必須建立的,現在從緣起無自性的見地,觀察一切,對不能正確的地方,就用他自己所承認的理論,顯示他本身的矛盾困難。像印度學者具有權威的勝論、數論派,他們都從實在的見地各側重一面,主張因果一與因果異,因中有果與因中無果。在理論的觀察上,每每自己撞住而不通;他們的基本困難,就在執有實在。所以佛說緣起,是空無我的緣起,才能建立一切。龍樹說︰如有毫釐許而不空的自體,在理論的說明上,必定要發生常、斷、一、異、有、無的種種執著;所以一切法不空,不但不能破他,也不能自立。論說︰「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這是說一切法必須在空中纔能建立起來,纔能立論正確,不執一邊,不受外人的評破,處處暢達無滯;這是本論立義特色之一。難破,不是一難就算了事的,你難別人,別人也可以反問你,你自己怎樣說的,他人也可以照樣的問你。這情形,在大小乘各派中都非常明白。比如唯識學者,破外色沒有實在極微,就說︰你所執的實在極微,有六方分呢﹖還是沒有﹖若有六方分,那就是可分,怎麼可以說是極微呢﹖若沒有六方分,方分既沒有,怎麼還說是極微色﹖他破了外色的極微,就建立只有剎那剎那的內心變現。但我們也可用同樣的方法,問問他的內心,你的一念心有沒有前後的分呢﹖若說有分,那就不是剎那;若說沒有分,那麼這無分的剎那心生滅同時呢﹖還是異時﹖若是同時,這是矛盾不通;若是異時,先生而後滅,豈不是有分非剎那嗎﹖這樣的反復徵詰,照樣的可以破他的內心有。又如犢子部,在五蘊上建立不可說我,難問他的時候,就說這是假有的呢﹖還是實有﹖若是實有,應離五蘊而有別體;如果是假有,那怎可說五蘊上有不即五蘊的不可說我呢﹖又如唯識宗破經部的種類,也是利用這假有實有的雙關法。但他自己,卻說種子是非假非實的;又可說世俗有,又可說勝義(真實)有。這雖破了對方,但仍不能建立自己,所以這種破立,是不善巧的。龍樹立足在一切法空,一切法是假名緣起上,這才能善巧的破立一切。若一切法是實在的常爾的獨存的,那甲乙兩者發生關係時,你說他是一還是異﹖異呢,彼此獨立,沒有關係可談。一呢,就不應分為甲乙。若說亦一亦異,或者非一非異,那又是自語相違。所以唯有承認一切法無自相,是緣起的假名,彼此沒有獨立不變的固定性。因緣和合生,彼此有相互依存性,也有統一性,但彼此各有他的不同形態,不妨有他的特性、差別性。這樣從無自性的非一非異中,建立起假名相對的一異。難他立自,都要在一切法空中完成。所以說︰離空說法,一切都是過失;依空說法,一切都是善巧。這實在是本論的特色。
有人說︰龍樹學為了破外小的實有計執,所以偏說一切皆空。這是不盡然的,龍樹學特闡法空,這是開發緣起的深奧,像《般若經》說︰「深奧者,空是其義。」這也是抉發緣起法的最普徧正確的法則,完成有與空的無礙相成。這需要批判掃蕩一切錯誤,才能開顯。當小乘隆盛外道跋扈的時期,多拿他們作為觀察的對象,這是當然的。眾生有自性見的存在,本來主要的是破那個根本自性見。但一分世智凡夫,卻要把那個自性見,看為萬有的本體,作他思想的辯護者。這些世間妄智,在佛法外,就是外道(宗教哲學等);在佛法內,就是一分小乘學者(不合佛意者),還有大乘的方廣道人,這自然要破斥了的。所以我們要審思自己的見地,是否正確,是否在自性見中過生活,不要把《中論》看為專破外道小乘的。古人說︰三論徧破外小,就是「徧呵自心」,這是何等的正確!《中論》的觀門,是觀破自性的方法,知道了這破斥的方法,凡是執著實有的,也什麼都可破,不要死守章句,只曉得這頌是破這派,那頌是破那派,不曉得檢點自心,不知道隨機活用。
從來學空的學者,常發生一種錯誤,以為空即一切空無所有,知道了空無所有,便以為一切都是假有的,一切都要得,就要什麼都圓融貫攝了。這樣學空,真是糟極了!譬如這裏一把刀,觀察他的真實自性,說沒有刀,俗諦所知的假名刀,還是有的。若這裏根本沒有一把刀,當然說無刀,但反過來也說有刀,豈不是錯誤之極!可說毫不知立破。一切法空,是破真實的自性,是不壞世俗假名的。但緣起假名,與第二頭第三手不同,所以世俗諦中雖一切唯假名,而假名的有無,也還是有分別。如外道的上帝、自在天、梵天等,佛法中無分的極微色、剎那心等,都是妄執,如以為有緣起假名,必會弄成邪正不分、善惡不分。大略的說,我們明淨六根所認識的一切,在一般世間常識中(科學的真實,也屬於此),確有此體質相用的,須承認他的存在。如果否認他,這就與世間相違了。這裏面,自然也有錯誤。而我們習見以為正確的,或隱微而還沒有被我們發現的,這需要世間智的推究發明。菩薩如果證悟一切法空,正見緣起的存在,那更有許多不是一般常識所知的呢!
龍樹學的立破善巧,歸納起來有兩點︰
(1)世出世法,在一個根本定義上建立,就是世間的生死,是性空緣起,出世的生死解脫,也是性空緣起。所不同的,在能不能理解性空。能理解到的,就是悟入出世法,不能理解到的,就是墮入世間法。所以世間的一花一草,出世間的菩薩行果,都是性空緣起,這就達到世出世法的一貫。
(2)聲聞法與菩薩法,同在解脫生死的根本自性見上建立,就是聲聞人在性空緣起上獲得解脫,菩薩人同樣在性空緣起中得解脫。所不同的,菩薩的大悲願行,勝過了聲聞,這就達到了聲聞法與菩薩法的一貫。龍樹深入佛法的緣起,在立破上,可說善巧到了頂點。
〔參考資料〕 印順《中觀今論》;《中觀思想》(《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3});梶山雄一著‧吳汝鈞譯《空之哲學》;山口益《中觀佛教論考》;上野順瑛《中論──因果之論理構造》;三枝充悳《中論──緣起‧空‧中の思想》;R. H. Robinson著‧曇昕譯《中論偈於諸註本中傳承與翻譯差異之研究》;穆帝著‧郭忠生譯《中觀哲學》(The Central Philosophy of Buddh-ism)。
[法相辭典(朱芾煌)]
金剛喻定
雜集論十卷十四頁云:金剛喻定者:謂居修道最後斷結道位所有三摩地。此復略有二種。謂加行道攝。無間道攝。加行道攝者:謂從此已去,不為一切障所礙,而能破一切障。無間道攝者:謂從此無間,盡智無生智生。又此三摩地,無間,堅固,一味,遍滿。云何此金剛喻定名無間?謂此相續流,非世間行所間缺故。堅固者:非一切障所壞;能壞一切障;極堅猛故。一味者:無分別性,純一味故。遍滿者:緣一切所知法共相真如為境故。為顯此義,薄伽梵說:如大石山,無缺無隙無穴一段,極善圓滿。十方猛風所不動轉。
二解 俱舍論二十四卷十頁云:即此所說阿羅漢向中,斷有頂惑第九無間道,亦說名為金剛喻定。一切隨眠,皆能破故。先已破故,不破一切。實有能破一切功能。諸能斷惑無間道中,此定相應最為勝故。
三解 大毗婆沙論二十八卷一頁云:問:何故名為金剛喻定?答:無有煩惱不斷不破不穿不碎。譬如金剛,無有若鐵若牙若貝若珠若石等,不斷不破不穿不碎。是故此定名金剛喻。假使具縛有情身中,能起此定;爾時即能頓斷三界一切煩惱。云何知然;金剛喻定現在前時,頓證三界見修所斷煩惱斷故。問:此無間道,四蘊五蘊為自性;何故但說定耶?答:定遍增故。如見道,五蘊為自性。見遍增故;但名見道。如現觀邊世俗智,四蘊五蘊為自性。智遍增故;但說名智。如四通行,四蘊五蘊為自性。通慧偏增故;但名通行。如是此道,雖四蘊五蘊為自性;而定偏增,是故但名金剛喻定。問:何故此道定偏增耶?答:非想非非想處下下煩惱,難斷難破,極難越度;須堅固定,為所依止,發大精進,乃能除遣。譬如有人,欲殺香象,先安其足;後發武勇,成其殺事。是故此道,定用偏增。復次非想非非想處下下煩惱,最極微細,不明不顯,難可覺知;須依勝定,令心澄細,方能除斷。如善射者,欲射毛端;依巧便法,令心澄細,發箭方中。是故此道,定用偏增。如彼卷一頁至十一頁廣說。
依中論、十二門論、百論等而立宗,故名三論宗,又名法性宗、性宗、空宗、般若宗等。此宗破斥外道的邪見與迷執,說宇宙萬事萬物都無固定的自性,是隨因緣的關係而變動,所謂緣生的,因之說自性本空,主張理解佛理,使內心解脫流轉,證入真空本性。在印度以文殊、馬鳴、龍樹等菩薩為祖,在中國則以東晉時鳩摩羅什為始祖。
宗名 | 教義 | 始祖 |
俱舍宗 | 以世親菩薩造的俱舍論為主,發揚諸法的有諦,闡明無我之理。認為宇宙間的業力不滅,所以萬法皆是實有。至於人,則係諸法的假和合而成,所以在諸法中,實無有虛妄的我,這法有我空的看法,便是本論的主旨。本論主張以無漏真智,觀四諦之理,而證涅槃之果。 | 梁武帝時真諦三藏。 |
成實宗 | 以訶黎跋摩法師的成實論為依據,發揮人法二空之理,立我法二空觀以斷除煩惱及所知二障,人法既空則世間萬有悉歸於涅槃寂滅之境。 | 姚秦時僧叡等 |
禪宗(又名佛心宗) | 以不著言論,不立文字,偏重修心,以心傳心,直指人心,見性成佛為教義。 | 在印度以摩訶迦葉為始祖,在中國以梁武帝時達摩為始祖。 |
天台宗 | 以法華經為主,對宇宙萬象都用三諦說明。講修持要斷三惑,故立一心三觀以斷惑。 | 此宗肇始於北齊慧文,而集大成於隋之智顗。 |
華嚴宗(又名賢首宗) | 以華嚴經為依據,顯示法界緣起,十玄六相的妙義,表現事事無礙,相融相即的旨趣。 | 唐初杜順和尚。 |
真言宗(又名密宗) | 以大日經金剛頂經等真言秘教為依據,以六大(即地、水、火、風、空、識六大)四曼(即大、三、法、羯四種曼荼羅)及三密(即身口意)為教義,謂三密相應,可以即身成佛。 | 唐玄宗時善無畏及金剛智。 |
法相宗(又名慈恩宗、唯識宗、相宗、有宗) | 以解深密經、瑜伽師地論及成唯識論等為主要依據,其教義為宇宙萬有,悉為識所轉變,說「三界唯心,萬法唯識」,曉得了一切事物的實相,就可以轉識成智而入佛智。 | 在印度以戒賢大師為祖,在中國以唐時玄奘三藏為始祖。 |
淨土宗(又名念佛宗、蓮宗) | 以阿彌陀經、無量壽經、觀無量壽經為依據,教人起信發願,以念佛為行持,以便往生西方極樂世界,在那裡受阿彌陀佛的教導,壽命無限,直到成佛為止。 | 東晉時慧遠大師。 |
律宗(又名南山宗) | 以五部律中的四分律為依據,主張遵守釋迦牟尼佛所制定的戒律來節制日常的思想行為與觀念,久後由戒生定,由定發慧,就可以證得佛果。 | 唐初終南山道宣律師。 |
三論宗(又名法性宗、性宗、空宗、般若宗) | 以中論、百論、十二門論為理論根據,說宇宙間萬事萬物皆無固定的自性,是隨關係變動的,所謂緣生的,因之說「自性本空」。主張理解佛理,使內心解脫流轉,證入真空本性。 | 東晉時鳩摩羅什。 |
又名孤地獄,此種地獄不同於八寒八熱等地獄都有固定的地方,而是隨著各人的別業,孤獨的處在虛空或是山野之中。
(一)ㄇㄢˊ, [動]
將皮革或布面框附固定在物體四周。如:「鞔鼓」、「鞔鞋」。
ㄉㄧㄥˋ, [形]
1.確切的、不改變的。如:「定理」、「定義」、「定律」、「定局」、「定論」。
2.不動的。如:「定產」、「定業」。
3.規定的。如:「定量」、「定時」、「定期」。
[動]
1.固定、使固定。如:「定住」、「定影」。
2.使平靜、使穩固。如:「平定」、「安邦定國」。
3.使確定、不更改。如:「底定」、「決定」、「否定」、「裁定」。
4.約定、訂立。如:「定約」、「制定」、「訂定」。
[副]
1.究竟、到底。表疑問。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言語》:「卿云艾艾,定是幾艾?」唐.李白〈答族姪僧中孚贈玉泉仙人掌茶〉詩:「舉世未見之,其名定誰傳?」
2.必然。如:「定能成功」、「定死無疑」。唐.杜甫〈寄高適〉詩:「定知相見日,爛漫倒芳樽。」
[名]
姓。如明代有定伯安。
ㄉㄧㄥˋ, [名]
繫船的石墩或鐵錨。唐.韓愈〈正議大夫尚書左丞孔公墓誌銘〉:「蕃舶之至泊步,有下碇之稅。」
[動]
船停泊放錨以固定船身。如:「碇泊」。宋.蘇軾《東坡志林.卷一.記遊.記過合浦》:「是日六月晦,無月,碇宿大海中。」
(二)ㄉㄧㄥˋ, [動]
1.以釘、針貫物,用以固定東西,或是將分散的物品連結起來。如:「釘書機」。
2.以針線連綴衣物。如:「釘扣子」。
(二)ㄉㄨㄥˋ, [名]
1.早期大陸地區海南島黎族政治組織的名稱。各峒以山嶺、河流為界,有固定的地域。如:「峒長」。
2.地名用字:(1) 苗、傜、僮、侗等民族的聚居區域。分布在大陸地區廣西、貴州等部分山區。如「苗峒」、「黃峒」。(2) 山洞。如:「峒中」、「吉峒坪」。
ㄍㄣ, [名]
1.植物莖幹長在土裡的部分,具有固定、吸收或貯藏水分、養分的功能。如:「落葉歸根」。三國魏.曹植〈七步詩〉:「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唐.李白〈為吳王謝責赴行在遲滯表〉:「流波思其舊浦,落葉墜於本根。」
2.物體的基部、下部。如:「耳根」、「牙根」。唐.白居易〈早春〉詩:「滿庭田地溼,薺葉生牆根。」
3.事物的本源。如:「禍根」、「病根」、「追根究底」。唐.獨孤及〈夢遠遊賦〉:「止水不波,浮雲無根。」宋.蘇軾〈李氏山房藏書記〉:「而後科舉之士,皆束書不觀,遊談無根,此又何也。」
4.事物的存底。如:「票根」、「存根」。
5.量詞。計算細長形物體的單位。如:「一根棍子」、「三根筷子」。
6.姓。如周代有根牟子。
[動]
深植。《孟子.盡心上》:「君子所性,仁義禮智根於心。」
[副]
澈底的。如:「根絕」、「根除」。
ㄎㄡˋ, [名]
紡織機上固定經紗,打入緯紗的機件。形狀像梳子。《廣韻.去聲.候韻》:「簆,織具。」明.宋應星《天工開物.卷上.乃服》:「凡絲穿綜度經,必用四人列坐,過簆之人,手執簆耙先插以待絲至,經過簆,則兩指執定,足五、七十簆,則絛結之。」
ㄎㄨㄟˇ, [動]
抬起頭來。《說文解字.頁部》:「頍,舉頭也。」
[名]
古代用來束髮,固定頭冠的髮飾。《續漢書志.第三○.輿服志下》:「古者有冠無幘,其戴也,加首有頍,所以安物。」
ㄎㄨㄤ, [名]
1.安裝在門窗上,具有固定作用的架子。明.張自烈《正字通.木部》:「框,門檔。」如:「窗框」、「門框」。
2.器物周圍可以嵌住東西的部分。如:「鏡框」、「相框」。也稱為「框子」、「框兒」。
ㄏㄥˋ, [名]
邊緣。清.王念孫《廣雅疏證.卷二下.釋詁》:「絎,緣也。」
[動]
用針線粗針直縫,使布料固定。《廣韻.去聲.映韻》:「絎,刺縫。」
ㄏㄨㄛˊ, [形]
1.有生命的。如:「活人」、「活魚」。
2.生動,不死板。如:「靈活」、「活潑」。唐.杜牧〈池州送孟遲先輩〉詩:「煙溼樹姿嬌,雨餘山態活。」
3.不固定的、可移動的。如:「活頁」、「活塞」、「活字版」、「活期存款」。
[動]
1.生存。《詩經.周頌.載芟》:「播厥百穀,實函斯活。」唐.杜甫〈奉先劉少府新畫山水障歌〉:「不見湘妃鼓瑟時,至今斑竹臨江活。」
2.救助。《莊子.外物》:「君豈有斗升之水,而活我哉?」唐.白居易〈策林一.十八辨水旱之災明存救之術〉:「凶歉之年,則賤糶以活餓殍。」
[名]
1.生計。《魏書.卷二一.獻文六王傳上.北海王詳傳》:「自今而後,不願富貴,但令母子相保,共汝掃市作活也。」唐.杜甫〈聞斛斯六官未歸〉詩:「本賣文為活,翻令室倒懸。」
2.工作。如:「細活」、「重活」、「每天都應找些活來做。」
[副]
1.很、甚、非常。如:「活像」、「活該」。
2.靈活的。如:「活用」。
ㄐㄧˋ, [名]
1.古人用伯、仲、叔、季作兄弟排行,年齡最小的稱為「季」。
2.弟的代稱。唐.李白〈春夜宴桃李園序〉:「群季俊秀,皆為惠連。」
3.計時的名稱。一季有三個月。如:「春季」、「夏季」。
4.一個固定的時期。如:「花季」、「雨季」、「球季」、「旺季」、「淡季」。
5.量詞。計算時間的單位。一季有三個月。如:「這個節目已經做了十三季。」
6.姓。如春秋時吳國有季札,漢代有季布。
[形]
1.末了的。如:「季春」、「季冬」。唐.劉禹錫〈祭福建桂尚書文〉:「始識尚書,貞元季年。」
2.幼稚未成熟的。如:「季女」。《周禮.地官.山虞》:「凡服耜,斬季材,以時入之。」
ㄐㄧㄢ, [名]
1.上平下尖,塞在榫頭縫內用以固定的木簽。《說文解字.木部》:「櫼,楔也。」清.段玉裁.注:「木工於鑿枘相入處,有不固,則斫木札楔入固之,謂之櫼。」
2.泛指用竹木削成的細條狀東西。元.趙孟頫〈老態〉詩:「扶衰每藉齊眉杖,食肉先尋剔齒櫼。」明.徐光啟《農政全書.卷三八.種植.木部》:「此桐三年乃生,首一年猶未盛,第二年則盛矣。生五六年亦衰,即以栗櫼剝之。」
ㄐㄩˊ, [名]
1.鋦子,兩端彎曲的鐵釘,用來固定建材,或接補有裂縫的器具。如:「鐵鋦」。也稱為「抓釘」、「鉤釘」。
2.(curium,Cm)化學元素。原子序96。金屬元素之一。銀白色,具放射性。化性活潑,正電性較鋁為強。為已知元素中最重的元素,可利用連環反應堆製而成。
ㄑㄧˋ, [名]
1.物體三態之一,有別於固體、液體,沒有固定的形狀、體積,能自由流散的物體。如:「空氣」、「水蒸氣」。
2.特指空氣。如:「大氣」。
3.人或動物的呼吸。如:「岔氣」、「氣息奄奄」、「屏氣凝神」。
4.自然界陰晴、冷暖的現象。如:「天氣」、「秋高氣爽」。三國魏.曹植〈泰山梁甫行〉:「八方各異氣,千里殊風雨。」
5.人的情緒或表現出來的精神狀態。如:「脾氣」、「垂頭喪氣」。
6.人內在的才華或表現於行為作風。如:「才氣」、「驕氣」、「客氣」。
7.味道。如:「氣味」、「香氣」、「臭氣」。
8.中醫指充塞於人體中的一種生物能。如:「血氣」、「元氣」。
9.相學上指人的勢道、運命。如:「氣運」、「晦氣」、「氣數」。
[動]
發怒、憤怒。如:「氣惱」、「氣死人!」元.張國賓《合汗衫.第二折》:「氣的來有眼如盲,有口似啞。」
(一)ㄒㄧㄝˋ, [名]
1.上平厚、下尖扁的木塊。塞在榫頭縫隙中,使之固定。如:「木楔」。《淮南子.主術》:「大者以為舟航柱梁,小者以為楫楔。」
2.門兩旁的木柱。唐.韓愈〈進學解〉:「椳闑扂楔,各得其宜。」
3.植物名。即櫻桃。薔薇科櫻屬,落葉喬木。葉橢圓形,有鋸齒。春夏間開小花,色白。果實小如毬,熟則紅,可食用。《爾雅.釋木》:「楔,荊桃。」晉.郭璞.注:「今櫻桃。」
(二)ㄓㄨㄢˋ, [動]
1.依固定的軸環繞方向,循環不變。如:「轉圈兒」、「公轉」、「自轉」。
2.巡視、繞。如:「王警衛到牢房轉了一下,看看有無特殊狀況。」
ㄔㄤˊ, [名]
1.倫理關係。如:「倫常」、「三綱五常」。
2.姓。如漢代有常惠。
[形]
1.普通的、一般的。如:「平常」、「常識」、「人之常情」。
2.固定不變的。如:「常規」。《老子.第四十九章》:「聖人無常心,以百姓心為心。」
3.規律的、定期的。如:「常期」、「常會」。
[副]
1.長久不變的。如:「常設」、「知足常樂」。
2.時時、一次又一次,表示頻繁的意思。如:「常常」、「時常」、「老生常談」。唐˙韓愈〈雜說〉:「千里馬常有而伯樂不常有。」
(一)ㄗㄢ, [名]
古人用來綰髮或固定頭冠的頭飾。 如:「頭簪」。《史記.卷四九.外戚世家》:「夫人脫簪珥叩頭。」唐.杜甫〈春望〉詩:「白頭搔更短,渾欲不勝簪。」也稱為「簪子 」。
[動]
1.插、戴。唐.李嶠〈扈從還洛呈侍從群官〉詩:「並輯蛟龍書,同簪鳳皇筆。」宋.蘇軾〈答陳述古〉詩二首之一:「城西亦有紅千葉,人老簪花卻自羞。」
2.連綴。《儀禮.士喪禮》:「以爵弁服,簪裳於衣左。」漢.鄭玄.注:「簪,連也。」
ㄙˇ, [動]
1.喪失生命。與「活」相對。如:「死於非命」、「人死不能復生」。
2.斷絕、放棄。如:「死心」。《莊子.田子方》:「夫哀莫大於心死。」
3.為某人或某事犧牲生命。如:「死難」、「死節」。《史記.卷九二.淮陰侯傳》:「食人之食者,死人之事,吾豈可以鄉利倍義乎?」晉.陶淵明〈詠荊軻〉詩:「君子死知己,提劍出燕京。」
[形]
1.喪失生命的。如:「死狗」。
2.失去作用或效力的。如:「死會」、「死棋」、「死井」。
3.不通達的或不活動的。如:「死巷」、「死水」、「死結」。
4.呆板、不靈活。如:「死板」、「死腦筋」。
5.既定而不可改變的。如:「死法子」、「死規矩」。
6.咒罵的話,亦表示親暱的意思。如:「死鬼」、「死老頭」。
[副]
1.拚命的。如:「死守」、「死戰」。
2.非常、極甚。表示程度達到極點。如:「怕死了」、「熱死了」、「笑死了」。
3.堅決、固執或不知變通。如:「死記」、「死不肯說」、「死不承認」、「死賣力氣」、「死抓不放」。
4.固定而不能活動。如:「抽屜給釘死了。」、「給自己留點轉圜的餘地,別把話說死了。」
5.阻滯不通。如:「堵死了」。
6.毫無知覺,像死的樣子。如:「他睡得真死。」
ㄧㄡ, [名]
笄中央可固定頭髮的部分。《儀禮.士喪禮》:「鬠笄用桑,長四寸,纋中。」漢.鄭玄.注:「纋,笄之中央以安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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