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中有果
[佛光大辭典]梵語 sat-kārya。即因中常內具果性之義。乃古代印度六派哲學中數論學派之主張。認為萬有之生成乃自性之開發,故自性中自然具有萬有之果性,如由沙中不能出油,然壓麻則可,若因中原本即無果性,則果不可能生出。此說與六派哲學中勝論學派之「因中無果」論相對。〔金七十論卷上、瑜伽師地論卷六、顯揚聖教論卷九、摩訶止觀卷十上〕(參閱「因中無果」2272) p2271
謂因中內具果性。為古代印度六派哲學中數論學派的主張;為「因中無果」論之對稱。此種主張,主要認為萬有之生成即自性之開發,故自性中自然內具萬有之果性。如由沙中不能出油,而壓麻則出油。若因中原本即無果性,則果不出生。《金七十論》卷上謂有五因,故說因中有果,其文云(大正54‧1246c)︰「我義中有五因,能顯因中定有果。何等有五因﹖無不可作故,必須取因故,一切不生故,能作所作故,隨因有果故,故說因有果。」
《瑜伽師地論》卷六列有十六外道,其第一即因中有果論。該論破此外道之執云(大正30‧303c)︰
「因中果性,為未生相﹖為已生相﹖若未生相,便於因中果猶未生,而說是有,不應道理。若已生相,即果體已生,復從因生,不應道理。是故因中非先有果。然要有因待緣果生。」
〔參考資料〕 《顯揚聖教論》卷九;《摩訶止觀》卷十(上);《中觀論疏》卷二(本);《百論疏》卷下之上;《瑜伽論略纂》卷三;《十住心論》卷三;《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宇井伯壽《印度哲學史》、《瑜伽論研究》。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三外道
(名數)即百論所說之三仙也。止觀十上舉此三外道而判宗計:「一迦毘羅外道,計因中有果。二漚樓僧佉外道,計因中無果。三勒沙婆外道,計因中亦有果亦無果。」
(術語)又曰:八不正觀、八不中觀。中道,就所作之理而言。正觀中觀,就能證之智而言。又對於偏,謂之中。對於邪,謂之正。三論宗以之為至極之宗旨。八不者:不生不滅,不斷不常,不一不異,不來不出之八句四對也。反之則為生滅斷常,一異去來,謂之八迷。又曰:八計,不門雖無量,今姑寄於八不而該攝一切焉。此八不為眾生之得源,亦為群生之失本。悟八不,故有三乘之眾生。迷八不,故有六趣之紛然。但因悟有高下,迷有淺深,故成六趣之別,三乘之異。何則?諸佛說法,不出真世二諦。真世二諦,該攝一切之佛法。佛說此二諦,使眾生依世諦而成方便,依真諦而得般若也。然眾生於此二諦,每執八迷,不得方便般若。故今就真世諦,破各八迷,以顯二諦之中道焉。不者,有泯之義,有破之義。就體言,謂之泯;就情言,謂之破。是言雖屬空門,其意則在於顯中。如成論師,乃單就世諦以明真諦之中道。嘉祥師,則依本業經,就真世二諦,而各明八不之中道。其言曰:破世諦之八迷,治凡夫之有病;破真俗八迷,治大乘中方廣道人之空病。
一、不生不滅,先言俗諦之中道。俗諦之生滅,非實生實滅,但由因緣而假生,依因緣而假滅,故不生不滅也。是之謂世諦中道,如外道小乘,違此不生不滅之中道,而執世諦實生實滅,故世諦墮於有之偏邪。今因破之曰不生不滅,是顯世諦之中道也。次言真諦之不生不滅,對於俗諦之有假生假滅,故說真諦之假不生假不滅。何則?空以有為世諦,有以空為真諦,二諦相依相即也。可知空以有為世諦,則世諦即是假生假滅也。有以空為真諦,則真諦即假不生假不滅也。此中對於世諦之生,說真諦之不生;對於世諦之不滅,說真諦之不滅,;故世諦之生滅是假,真諦之不生不滅亦是假也。指此假不生假不滅,為真諦之不生不滅。不生之言,顯假不滅;不滅之言,顯假不生;假不生假不滅即是真諦之中道也。大乘之方廣道人,不了此真諦之假不生假不滅,執真諦破世諦之假生與假滅,方為不生不滅;故真諦墮於空之偏邪,實則真諦之不生要破世諦之假生,因假生而明其為假不生。因世諦之假滅,而明其為假不滅,以顯真諦之中道也。故經云:不壞假名而說諸法實相。或問何故先就不生不滅,而明中道耶?答曰:世諦以因果相生為根本,因果若成即一切皆成,因果若壞則一切皆壞。今欲正世諦因果相生之義,故先就不生不滅,而論世諦之中道也。或問既說不生不滅,便足矣,何故復說斷常等六事?答曰:利根者初聞即悟,無須更說,蓋以世諦無性實之生滅,則病無不破;又以了因緣假名之生滅,即正無不顯,故不須更說六事,但為鈍根未悟宜轉勢而演之。又根性不同,受悟非一,自聞不生不滅而不悟,聽不常不斷而便悟者有之,故趣於異緣宜開別教。
二、不斷不常已下六事,就世諦真諦而論中道,准於以上不生不滅之中道而可解矣。今但就世諦而明之,不斷不常於以上之不生不滅知世諦之因果相生,是為假生滅,非為實之生滅,即雖離性實之過,猶未免因中有果無果等之失,如僧佉計因中有果,故生,是常之義也。衛世執因中無果,是斷之義也。佛法內之薩婆多,明三世常有,亦是常之義也。大眾部過未無之義,以為本無今有,已有還無,是斷之義也。今明真實妙有之因果,不可常不可斷,故說不斷不常之中道也。
三、不一不異,既離世諦性實之生滅及決定之斷常,猶恐墮於一異,如僧佉與大眾部明因果之一體。如衛世與上座部明因果之異體,如此之一異並壞世諦因果之中道,故不斷不常之次,明不一不異也。
四、不來不出,惑者雖聞以上六不,而終謂決定有果,或謂自外來,或謂自內出,或執外道眾生之苦樂,萬物之生滅皆從自在天來,是外來之義也。復計外道苦樂之果,皆是我之自作,我之自受,是內出之義也。又如毘曇計木有火性,由性火以成事火,內出之義也。成實論明木無火性,但待緣而生,外來之義也。如是來出皆壞世諦之因果,是故說不來不出之中道也。本業瓔珞經下曰:「二諦義者,不一亦不二,不常亦不斷,不來亦不去,不生亦不滅。」(八不也)。涅槃經二十七曰:「十二因緣,不出不滅,不常不斷,非一非二,不來不去,非因非果。」(十不也),龍樹承之。智度論五曰:「如說諸法相偈,不生不滅,不斷不常,不一不異,不去不來,因緣生法,滅諸戲論。」(八不也)。同七十四曰:「觀一切法,不生不滅,不增不減,不垢不淨,不來不去,不一不異,不常不斷,非有非無。」(十二不也)。中論歸敬頌曰:「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末書多舉八不而言不生不滅不去不來不一不異不斷不常,是依智度論而變其次第耳)。大乘玄論卷二八不義曰:「八不者蓋是諸佛之中心,諸聖之行處也。(中略)竪貫眾經,橫通諸論也。」中論疏二本曰:「八不者,蓋是正觀之旨歸,方等之心骨也。定佛法之偏正,示得失之根原,迷之則八萬法藏冥若夜遊,悟之即十二部經如對白日。」止觀六曰:「橫門者,如中論八不,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一不異,不來不去。一論明八門,諸經論則無量。」八宗綱要下曰:「八不妙理之風,拂妄想戲論之塵。無得正觀之月,浮一實中道之水。」
(名數)一因中有果論,是如雨眾外道,計因為常恒,具有果性者。雨眾外道者,數論師之大弟子,十八部之主也。二從緣顯了論,是如數論外道,又如聲顯論師,計法自先即有,但依緣而顯者。三去來實有論,是如數論外道,又如時論外道,又如小乘薩婆多部,計過去未來為實有之事如現在者。四計我論,是如數論,勝論,尼犍子,獸主,赤衣,徧出,犢子之七外道,計實我者。五計常論,是如數論師等,計我及世間為常住者。六宿作因論,是如尼犍子外道,計現所受之苦,由於宿作之因,由於現之苦行,而吐宿惡者。七計自在論,即自在天外道。八害為正法論,是如濁世之諸婆羅門,欲自食肉而以害生物供天為正法者。九有邊生邊論,諸外道入禪定所見,計世界有邊際無邊際者。十不死矯亂論,有外道言我事不死之淨天,問其不死之理,則為矯亂之答者。十一無因見論,執諸法無因之邪見者。十二斷見論,計身死而後斷滅者。十三空見論,一切撥無之邪見外道也。十四妄計最勝論,如諸婆羅門計我是最勝之種類,剎帝利等,是下劣之種類,我自梵王之口而生,餘不爾者。十五妄計清淨論,如某種外道,計入恒河沐浴,則除諸惡而清淨者。又持狗戒牛戒,食糞或草以為清淨者。十六妄計吉祥論者,供養日月星辰,誦咒燒火,以求吉祥者。見瑜伽論六,七,瑜伽論記二。
(名數)一、異、常、非常等之義總有四句,一切之妄計,必墮於其一,名為四見。智度論七曰:「復有四種見,世間常,世間無常,世間亦常亦無常,世間亦非常亦非無常。我及世間有邊無邊亦如是。」又華嚴經疏三,謂外道之所見,不出四見:一、計一,數論師,計因中有果,以因果不異之故名為計一。二、計異,勝論師,計因中無果,以因果不同之故名為計異。三、計亦一亦異,勒裟婆論師計因中有果,亦計因中無果,以有無雙計故名為亦一亦異。四、計非一非異,尼犍子,計因果,亦非是一亦非是異,故名非一非異。
又凡夫常樂我淨之四顛倒稱為四見。
(名數)有種種之四見。見見條。
(佛名)在金剛界或以名果上之大日如來,或以名因位之普賢菩薩。名大日者,依於大日普賢證成善願行之義。名為普賢如來又名普賢法身。若依主伴互具之義,則三十七尊總稱為普賢如來也。日本安然之瑜祇經疏,依於此義而總稱三十七尊為普賢如來。瑜祇經曰:「金剛界普賢如來。」同疏曰:「三十七尊,皆名普賢。」略出經四曰:「普賢法身。徧一切無始無終無生滅。」菩提心論曰:「其圓明則普賢身也,亦是普賢心也,與十方諸佛同之。亦乃三世修行,證有前後,及達悟已,無去來今。」同初心鈔下曰:「普賢身心者,約之可指大日身心,大日名大普賢故。」又名普賢者,為示大日如來久已成道,為諸眾生今始成道,又因中有果,故因中說果,稱普賢之身為如來。金剛頂經疏一曰:「婆伽梵大菩提心,普賢大菩薩。」同疏三曰:「婆伽梵者果號也。大菩提心大菩薩者是即因號,今以果號號因種者,為顯毘盧遮那雖久成道為諸眾生示適今證,故號因位,又云因必有果故以為名。」
梵語 tīrthaka 或 tīrthika,巴利語 titthiya。音譯作底體迦。又作外教、外法、外學。指佛教以外之一切宗教。與儒家所謂「異端」一語相當。梵語之原義係指神聖而應受尊敬之隱遁者,初為佛教稱其他教派之語,意為正說者、苦行者;對此而自稱內道,稱佛教經典為內典,稱佛教以外之經典為外典。至後世,漸附加異見、邪說之義,外道遂成為侮蔑排斥之貶稱,意為真理以外之邪法者。三論玄義卷上(大四五‧一中)載:「至妙虛通,目之為道。心遊道外,故名外道。」
諸經論所舉外道之種類甚多,一般指富蘭那迦葉、末迦利瞿舍梨子、刪闍耶毘羅胝子、阿耆多枳舍欽婆羅、迦羅拘陀迦栴延、尼乾陀若提子等六師外道及數論、瑜伽、勝論、正理、聲論、吠檀多等六派哲學。此外尚有下列之分類:
(一)外道四執,又作外道四見、外道四計、外道四宗、四種外道。係外道就諸法之一、異、常、無常等所執之妄見,可由三方面說明:(1)妄執「法」之一、異,據外道小乘四宗論載,有:1.一切法同一論,如數論外道之說。2.一切法別異論,如勝論外道之說。3.一切法亦同一亦別異論,如尼犍子外道之說。4.一切法非同一非別異論,如若提子外道、邪命外道之說。(2)妄執世間之常、無常,據大智度論卷七載,有:1.世間一切恆常論,2.世間一切無常論,3.世間一切亦恆常亦無常論,4.世間一切非恆常亦非無常論。(3)妄執因果之有、無,據三論玄義載,有:1.邪因邪果論,如大自在天外道之說。2.無因有果論,如常見外道之說。3.有因無果論,如斷見外道之說。4.無因無果論,如否定因果道理之外道之說。此外,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五,自「我」與「蘊」之「即」、「離」問題,分為多種主張;而中觀論疏卷七本,則自「苦」之自作、他作等觀點,分為四執。
(二)六苦行外道,據北本涅槃經卷十六載,指自餓外道、投淵外道、赴火外道、自坐外道、寂默外道、牛狗外道(學習牛、犬,而祈求升天之外道)等六種苦行外道。
(三)外道十六宗,又作十六異論、十六外道、十六計。據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載,即:(1)因中有果宗,如雨眾外道(或稱雨際外道)之說。(2)從緣顯了宗,如聲論、數論之一派說。(3)去來實有宗,如勝論、時論外道之說。(4)計我實有宗,如數論、勝論、離繫等一切之外道及小乘犢子部之說。(5)諸法皆常宗,如數論外道等之說。(6)諸因宿作宗,如離繫外道(又作宿作外道、宿作因論師)之說,亦即耆那教之主張。(7)自在等因宗,如大自在天外道之說。(8)害為正法宗,主張為食肉而殺生者為正法。(9)邊無邊等宗,如主張世界之有邊、無邊等之說。(10)不死矯亂宗,如珊闍耶(梵 Sañjaya)之詭辯論。(11)諸法無因宗,如無因外道之說。(12)七事斷滅宗,如斷見外道之說。(13)因果皆空宗,如空見外道、邪見外道之說。(14)妄計最勝宗,如婆羅門至上之說。(15)妄計清淨宗,如現法涅槃外道等之說。(16)妄計吉祥宗,如曆算外道主張祭祀日月、星宿等為吉祥。
(四)二十外道,據外道小乘涅槃論載,其中亦包括小乘佛教,即:小乘外道論師、方論師、風論師(風仙論師)、韋陀論師、伊賒那論師、祼形外道論師、毘世師論師、苦行論師、女人眷屬論師、行苦行論師、淨眼論師、摩陀羅論師、尼犍子論師、僧佉論師、摩醯首羅論師、無因論師、時論師、服水論師、口力論師、本生安荼論師等。
(五)三十種外道,據大日經卷一、大日經疏卷一載,指:時外道、地等變化外道、瑜伽我外道、建立淨外道、不建立無淨外道、自在天外道、流出外道、時外道(與前述之時外道有異)、尊貴外道、自然外道、內我外道、人量外道、遍嚴外道,壽者外道、補特伽羅外道、識外道、阿賴耶外道、知者外道、見者外道、能執外道、所執外道、內知外道、外知外道、社怛梵外道、意生外道、儒童外道、常定生外道、聲顯外道、聲生外道(以上二種外道又合稱為聲外道)、非聲外道。
(六)外道所執之六十二見,係出自長阿含卷十四梵動經、梵網六十二見經、大毘婆沙論卷一九九。列舉如下:
(1)有關過去(本劫本見)之分別見(有十八種):
(2)有關未來(末劫末見)之分別見(有四十四種):
其他如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十、大品涅槃經憍陳如品、法華文句記卷十一等對此亦舉有多種之分類。
(七)九十六種外道之算法,據大毘婆沙論卷四載,六師外道各有弟子十五人,以一師出十五種異見,六師則出九十種異見;又師之法與弟子不同,故九十弟子加上六師,則為九十六種派別,以此喻外道之多。涅槃經卷十則作九十五種之說,此外尚有種種異說。其他之外道,如:順世外道、出家外道(相對於在俗外道而言,出家之外道稱為出家外道)、塗灰外道(獸主外道)、附佛法外道(依附佛教而主張邪義者)、迦婆離(梵 Kabarī,結鬘)外道、二天三仙、三外道、十三外道、外道十一宗、三種外道等多種。
此外,諸經論中,將各種外道大別為兩大類,一為外外道,一為內外道。外外道泛指佛教以外之各種教法、學派,與廣義之「外道」同義。內外道則指附於佛法或佛教內之妄執一見者,或不如法修行者。又密教中之外外道與廣義之外道同義。內外道則有二種,一指佛教內之聲聞、緣覺二乘,另一指顯教諸宗派。〔楞伽經卷一、瑜伽師地論卷六、卷七、華嚴經疏卷二十八、大日經疏卷十九、止觀輔行傳弘決卷十〕(參閱「六十二見」1241、「六派哲學」1278、「六師外道」1282) p1867
係印度古代諸外道分類法之一。又作十六異論、十六外論,十六外道、十六計。此係法相宗窺基根據瑜伽師地論卷六、卷七、顯揚聖教論卷九、卷十等所揭舉之十六異論,稍改其名稱而成,稱為十六宗,並於所撰之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中詳加解說。茲述其說如下:
(一)因中有果宗,又稱因中有果論。本宗妄執諸法之「因」為常恆,且具有「果」之性質。據法華經文句卷九上及止觀輔行傳弘決卷十之一載,數論外道有此妄執。然據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末載,此係雨眾外道之妄執。或謂數論外道即雨眾外道。如稻以穀為因,欲求稻時唯有先種穀,則稻定從穀生,不從麥生,故知穀之因中已先有稻性。(二)從緣顯了宗,又稱從緣顯了論。本宗妄執「聲」或「法」之體為常恆,須藉眾緣始得彰顯。如聲論外道、數論外道之說。(三)去來實有宗,又稱去來實有論。本宗妄執過去、未來猶如現在,皆為實有不假。乃梵網六十二見中之遍常論。如勝論外道、時論外道之說。(四)計我實有宗,又稱計我論。本宗妄執即離蘊之我,及非即非離蘊之我,而執持「我」為實有、常一。亦即執著有我、有薩埵、有命者、有生者等,此乃由於生起五覺而知有我。乃梵網六十二見中之遍常論。如數論、勝論、離繫、獸主、赤衣、遍出等一切外道及小乘犢子部等皆有此說。(五)諸法皆常宗,又稱計常論。本宗妄執諸法之全部或部分為常住。亦即執著我及世間皆為常住。乃梵網六十二見中之遍常論與一分常論。如數論外道等之說。(六)諸因宿作宗,又稱宿作因論。本宗妄執人類現在所受之苦,皆以過去宿作之惡為因。若現在精進,則可日漸消除舊業,故主張修苦行,一方面消除舊業,一方面不再造新業,即可得解脫。如離繫(尼犍子)外道之說。(七)自在等因宗,又稱自在等作者論。本宗妄執諸法皆為自在天等所變現。亦即執著諸法為大自在天,丈夫、大梵,或時、方、空、我等「因」所變化而來。乃梵網六十二見中之一分常論。如摩醯首羅論師等之說。(八)害為正法宗,又稱害為正法論。本宗妄執以食肉而殺害生物為正宗。亦即諸婆羅門為欲食肉,乃認為因祀祠、咒術等祭儀而殺害諸生物,則祭者與祭物皆得生天。如本劫論者之說。(九)邊無邊等宗,又稱有邊無邊論。本宗妄執世間為有邊或無邊。乃梵網六十二見中之有邊等論。(十)不死矯亂宗,又稱不死矯亂論。本宗妄執梵天不死。若有問道者,則以矯亂之言答之。乃梵網六十二見中之不死矯亂論。(十一)諸法無因宗,又稱無因見論。本宗妄執諸法皆係無因而起。乃梵網六十二見中之無因生論。如無因外道之說。(十二)七事斷滅宗,又稱斷見論。本宗妄執欲界之身、欲界之諸天、色界之諸天、四無色處七事之果報等,皆於死後斷滅。乃梵網六十二見中之斷滅論。如諸斷見外道之說。(十三)因果皆空宗,又稱空見論。本宗否認因果說,妄執一切皆空。(十四)妄計最勝宗,又稱妄計最勝論。本宗妄執四姓中之婆羅門為最勝種,乃梵王之子民;其餘三姓則為劣種,皆非梵王之子民。(十五)妄計清淨宗,又稱妄計清淨論。本宗妄執即時受用諸天之五欲,乃為現法涅槃。或修持牛戒、狗戒、以食糞、草等求得解脫。如現法涅槃外道及水等清淨外道之說。(十六)妄計吉祥宗,又稱妄計吉祥論。本宗以祭祀日月、星宿為得吉祥、福報之舉。如曆算外道之妄見。
此十六宗之說或係基於長阿含卷十四梵動經所列舉之六十二見說而來,除因中有果、從緣顯了、諸因宿作、害為正法、因果皆空、妄計最勝、妄計吉祥等七宗不見有相當者外,其他諸宗則皆存其義旨。〔梵網六十二見經、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十、大毘婆沙論卷一九九、卷二○○、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七、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四末、慧琳音義卷二十五、十住心論卷三〕 p1871
指外道之三寶。據百論疏卷上之中載,外道謂非唯佛陀獨稱世尊,彼之諸師亦具內外諸德,同為世尊(世之所尊)。書中並列舉十師為例。其中,數論師迦毘羅、勝論師優樓迦、尼犍子勒沙婆等三師皆廣說經法,以三寶化導眾生。如迦毘羅即稱為佛寶,弟子稱為僧寶,僧佉經稱為法寶。此外,據摩訶止觀卷十載,上列三師又稱三外道,三人於因果之說各有妄執,即迦毘羅外道妄執「因中有果」論,優樓迦外道妄執「因中無果」論,勒沙婆外道妄執「因中亦有果亦無果」論。 p1872
梵語 a-sat-kārya。為「因中有果」之對稱。即因中不一定具有果性之義。為古代印度六派哲學中勝論學派之主張。蓋勝論師認為因有和合因、不和合因二種,必須眾因和合始有果,如泥雖為瓶之因,然必待助因而後方能成瓶,故立因果別異論。〔金七十論卷上、中觀論疏卷二本、百論疏卷下之上、摩訶止觀卷十上〕(參閱「因中有果」2271) p2272
梵語 hetu-phala。指原因與結果。亦即指因果律。為佛教教義體系中,用來說明世界一切關係之基本理論。蓋一切諸法之形成,「因」為能生,「果」為所生;亦即能引生結果者為因,由因而生者為果。以時間之因果關係而言,因在前,果在後,此稱為因果異時;但若就空間而言,則如束蘆之相倚相依之情形,此乃廣義之因果關係,稱為因果同時。
古代印度之外道,有關因果之論點可分為四類,佛教稱之為外道四執,或簡稱四執:(一)邪因邪果,即將萬物生起之原因歸於大自在天之能力。(二)無因有果,即承認現存的現象世界為果,但以此果之因難以探究,故否定此果之起因。(三)有因無果,即承認現存的現象世界為因,但以此因之結果難以探究,故否定此因之結果。(四)無因無果,即否定因果二者。
上記之外,佛教以外的古代印度思想界,尚有二種因果論之說,即:(一)因中有果論,主張果所顯現之現象世界必內具於因中,此乃婆羅門教與數論學派之思想;亦即認為因中常具有果性,故以因與果之性質相等。(二)因中無果論,係與婆羅門教對立之一般思想界及勝論學派所提倡。即主張結合眾多獨立之根本要素,方能生起現象世界;亦即認為因中未必具有果性,而須藉眾多的因相互和合始能產生果,故認為因與果之性質並不相等。此論說亦可稱為果中有因論。
佛教之因果論大抵可分為大小乘二系統,小乘以俱舍宗為典型,提出四緣、六因、五果之說;大乘則以唯識宗為代表,以四緣、十因、五果為其因果論之主要內容,而於四緣、五果之闡釋,大小二乘之觀點亦相迥異。以唯識家而言,既認為宇宙萬有皆由含藏於阿賴耶識中之種子所變現,而由種子變現成諸法之間,須經由「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種子生種子」等的「三法兩重」之因果關係,展轉作用而變現為森羅萬象。其中,種子生種子之關係為因果異時;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之關係為因果同時。此外,於六因、五果之中,異熟因與異熟果之關係,以及同類因、遍行因與等流果之關係,皆為因果異時。至於俱有因、相應因與士用果之關係,則為因果同時。又能作因與增上果之關係,通於因果異時與因果同時。又同類因與等流果之關係,係以自類之法為因,引生等同流類之果,故稱自類因果。
眾生之行為能引生異時之因果,即善之業因必有善之果報,惡之業因必有惡之果報,此稱善因善果、惡因惡果。然嚴格言之,應稱為善因樂果、惡因苦果。此乃因由善惡二業所招感之果報,係屬非善非惡之「無記性」;而所謂善、惡,乃特指必定招感果報之因法,故不宜以善果、惡果為果報之稱。此種因果之理,儼然而不亂,稱為因果報應。若無視因果之理的存在,而落入否認因果之思想見解中,即稱「撥無因果」。又若從實踐修道上論因果關係,則由修行之因能招感成佛之果,此稱為修因得果、修因感果、酬因感果。
此外,由善惡之業因而招感樂苦之果報,此種因果係異熟因與異熟果之因果關係;又由福德(世間的善業)而招感人天樂果,此為福因與福果之因果關係;又由修習智慧能招感覺悟之果報,此為智因與智果之因果關係。上述三種因果關係,稱為三因三果。又一般所謂的三世因果、因果報應等,多係指異熟因與異熟果之因果關係而言。
蓋一切法皆由因果之理而生成壞滅,十界迷悟之顯現,即由此因果關係所成,而產生世間之因果、出世間之因果、迷界之因果、悟界之因果等分別。若就四諦而言,其苦、集二諦為世間迷界之因果,滅、道二諦則為出世間悟界之因果。要之,此因果之理實乃佛教重要之基本教理,於諸經典中即常對此理加以闡釋說明,並以善惡之因果報應如影隨形而相續不絕,來勸導人修行佛道,超脫有漏之境界,以達於無漏之寂靜地。〔無量壽經卷下、俱舍論卷六、阿毘達磨發智論卷一、卷十五、大毘婆沙論卷十、卷十一、卷十六、瑜伽師地論卷五、卷三十八、顯揚聖教論卷十八、成唯識論卷三、卷七、卷八、大乘義章卷三、卷四〕(參閱「十因」418、「五果」1112、「六因」1256、「四緣」1832、「因」2269、「種子」5863)2293
梵名 Śataśāstra。凡二卷。印度之提婆(梵 Āryadeva,聖天)著於三世紀頃,婆藪開士注釋,鳩摩羅什(梵 Kumārajīva)於弘始六年(404)譯出。收於大正藏第三十冊。
本論內容繼承龍樹「中論」之說,以大乘佛教之空、無我等義理,破斥數論、勝論等外道之執見,如勝論派謂諸法為一又為異,數論派謂因果為一而因中有果等。全書包括︰(一)捨罪福品,(二)破神品,(三)破一品,(四)破異品,(五)破情品,(六)破塵品,(七)破因中有果品,(八)破因中無果品,(九)破常品,(十)破空品等十品。各品之首均有五偈,而於各偈文之後,皆附有提婆所作之短文,以及婆藪開士隨文所作之注釋。
據僧肇之百論序所載,漢譯本僅譯出原典前半十品,後半十品則未譯,題名「百論」,係因每品有五偈,二十品則成為百偈。然漢譯本未標明偈數,而梵文原典及藏譯本皆不傳,故原典之構成不明。又提婆另著有四百論,其大綱與本書一致,故或謂本書為四百論之綱要書,或謂四百論根據本書敷演而成。
又漢譯本有「百字論」一卷,被視為提婆所作,由後魏菩提流支譯出,即百論破神品以下之梗概,相當於西藏譯本「百字注」(藏 Yi-ge brgya-pa shes-bya-bahihgrel-pa),而此西藏本被認為是龍樹所作。要之,百字論究竟為提婆或龍樹所造,雖無定論;或亦可視為提婆所造,且在著述過程上,係與百論、四百論順次增廣,而形成此百論三部作。
本書多處出現數論派與勝論派之學說,乃至與勝論說關係密切之正理經本文,故對於三世紀左右印度哲學諸派之形勢,尤其是正理派之形成,提供重要之資料。本書在我國,與中論、十二門論並稱為三論,為三論宗之根本聖典。注釋本有多種,著名者為隋代吉藏之百論疏三卷。〔大唐西域記卷五、出三藏記集卷二、卷十二、開元釋教錄卷四〕(參閱「三論」675)2499
凡三卷。隋代吉藏撰。收於大正藏第四十二冊。為鳩摩羅什所譯「百論」之注釋書。文前詳釋僧肇之百論序,分為歎論功能、明造論時節、歎造論之人、陳外道興世、釋論題目、述注論婆藪、敘論大宗、明翻論羅什、辨檀越姚嵩、定品偈多少等十章;正文上卷為捨罪福品,先立明品偈、釋偈義、辨多少、釋相生、釋品名、簡捨破等六科,其次辨明梵本與譯本之偈數、偈之種類、各品長短不同、各品次第相生等問題,並闡明捨與破之別;中卷有五品︰破神品、破一品、破異品、破情品、破塵品;下卷有四品︰破因中有果品、破因中無果品、破常品、破空品等。百論係以破外道之邪執為主,故本疏有關外道之記述頗多,又援引有關諸說,其研究價值頗高。 p2500
(一)梵語 siddhānta。音譯悉彈多。所崇所主之意。通常指各教所尊崇之主旨、義趣,或各經論中,成為全部教說之樞要、歸趣,而與宗要、宗旨等用語同義。對每一經論而言,判定其宗要之作法,稱為明宗,此乃歷來佛教各宗派之重要課題。例如,維摩經以「不可思議解脫」為宗,大品經以「空慧」為宗,勝鬘經以「一乘」為宗。又如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謂,古代印度之外道,計有「因中有果」等十六宗;法華經玄贊卷一則將小乘二十部派總歸納為「我法俱有、有法無我、法無去來、現通假實、俗妄真實、諸法但名」等六宗,而將大乘總別為「勝義皆空、應理圓實」等二宗;華嚴五教章卷一亦區別大乘為「一切皆空、真德不空、相想俱絕、圓明具德」等四宗,加上法華經玄贊卷一所舉之小乘六宗,共計十宗。凡此,皆係針對各經論之義趣而判立宗名。
又通常將尊信同一教義之團體,稱為宗。宗團再分衍出支流,則稱派。一宗團與其他宗團之區別,則稱宗門、宗派。此外,一派所說之教義,稱為趣旨、宗旨。宗派之名稱為宗名。宗名立名之由來有多種,有依經而立者,如華嚴宗、涅槃宗;有依論而立者,如地論宗、俱舍宗、毘曇宗、三論宗、成實宗;有依教義而立者,如禪宗、淨土宗、法相宗、真言宗;有依開祖之名或其所居之地而立者,如中國之天台宗、臨濟宗、曹洞宗、日本之日蓮宗。又宗派所說之教義,稱為宗義、宗乘。宗義之學,稱宗學;一宗之風氣,稱宗風;一宗之旨趣,稱宗意;一宗之祖師,稱宗祖;一宗之門弟,稱宗徒;有關宗派之優劣真偽之議論,稱宗論;而宗派之教團事務,總稱為宗務;司掌宗務之所,稱宗務所,其主持者則稱為宗務長、宗長。
我國自唐代,祖師以其研學、修行之專門者,創立宗派,如禪宗、淨土宗、律宗、華嚴宗、三論宗、法相宗、密宗、天台宗,稱為大乘八宗。若加毘曇宗、成實宗、涅槃宗、攝論宗、地論宗等,則成十二宗。日本平安時代有律、俱舍、成實、法相、三論、華嚴、天台、真言等八宗盛行;故博通佛教諸宗派之學,通常稱為八宗兼學;八宗若加上禪宗,則為九宗,一般即俗稱為八家九宗,以此總括一切宗派。此外另有六宗、十二宗、十三宗等說。〔法華玄義卷一上、卷九下、華嚴經探玄記卷一、觀經玄義分卷一〕(參閱「十三宗」365)
(二)梵語 paksa。因明用語。即自己提出某種主張之論題、命題、判斷。五支作法之一,三支作法之一,八能立之一。由主詞(前陳)與賓詞(後陳)組成。主詞與賓詞各稱宗依,二者合成一命題,稱為宗體。例如佛教徒對聲論師提出「聲為無常,所作性故」,其中之「聲」與「無常」皆是宗依,合之成「聲為無常」即是宗體,其下之「所作性故」則為因(理由)。於因明對論中,規定宗依均須立(立論者)敵(問難者)雙方共同認許(立敵共許);宗體則必須「立敵不共許」,即為立論者所主張而為問難者所反對。又宗分為真宗與似宗二種,真宗即正確之論題,似宗即似是而非之錯誤論題。似宗又分相違、不成、極成三類。
又陳那以前之古因明家認為宗屬於「能立」,意指能確立自己主張之作法;然陳那、商羯羅主等新因明家則謂因、喻(理由)始堪稱「能立」,此乃因「因、喻」二者可成立宗,而宗本身由於未被立敵雙方共同認可,猶有待議論始可確立,故僅屬「所立」而非能立。此乃新古因明看法之一大差異。〔因明入正理論、因明入正理論悟他門淺釋(陳大齊)、因明學(虞愚)〕(參閱「宗依」3148、「宗體」3170) p3143
梵名 Varsagana。音譯嚩利沙鍵拏。又稱雨際外道。乃數論學派十八部之一。然又有以雨眾外道為數論學派之別稱者。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末載,此派為迦毘羅仙上足弟子筏里沙所立。筏里沙,梵名 Vārsya,又作伐里娑,意譯雨期,生於印度之雨期,故名。又依俱舍遁麟記卷一載,其弟子多如雨際時之雨,故稱雨際外道。此外道主張因中有果論。〔瑜伽師地論卷六、顯揚聖教論卷九、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中本、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十三〕 p3699
三論宗理論與觀行的中心。三論宗的根本聖典是龍樹論師所造的《中論》(也叫做《中觀論》)。但是龍樹論師自己所造只是《中論》的頌文,現存梵本,叫作《根本中頌》。所謂八不,即龍樹論師於《中論》的篇首所說。
龍樹論師的思想,淵源於《般若》等經。《般若》立說有為無為一切諸法(即宇宙萬有)當體性空,破除由於假名(即概念)認識所執著的實在。龍樹論師的立說更發揚性空而無礙於緣起的中道妙理。依他緣起的諸法,當體空無自性不可得,然而「空」並非「無」的異名,「空」的意義是「不」,「不」是泯義、破義,並非對於「有」的「無」,而是超越有無的「中道」。他為彰顯此無所得中道實相的妙體,把《般若》等經中散說的不生不滅等,歸納作八不一頌,而在《中論》的篇首說(大正30‧1b)︰「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我稽首禮佛,諸說中第一。」生、滅、常、斷、一、異、來、出,八種概念,是就緣起諸法的假相立名,都和離一切妄見戲論不可得的中道實相不相應,而眾生把它執著作實在,墮於無因邪因斷常等諸見中。所以龍樹論師對於緣起諸法說「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一不異,不來不出」,否定這些實在論的見解。但是《中論頌》在八不中只解釋了「不生」一種,這或者是因為所謂無生(藏譯《中論》八不作八無,「不生」即「無生」)是一切佛法的中心,所以用「不生」來代表八不。如《中觀論疏》就說(大正42‧43a)︰「佛雖說八不,則束歸一無生。」《中論頌》用自因、他因、共因、無因四句,推檢諸法,以證明諸法的無生不可得,所謂「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即於自因、他因、共因、無因四句中,覓生不可得,所以說諸法無生。
八不,依梵志青目的《中論釋》,生是說諸法實有生,滅是說諸法實有滅,常是說諸法常存,斷是說諸法終歸斷滅,一是說千差萬別的諸法實在渾然為一,異是說諸法的差別醃,來是說諸法從自在天世性(通常叫做自性,在數論學派這是物質的根本質料或者根本原因)微塵(和原子相當,後世譯作極微)等來,出是還去至本處。然而因緣和合而諸法生叫作生,此生相假如實有,就應當不憑藉因緣;既然憑藉因緣而生,即非實有,所以說不生。因緣離散而諸法滅叫作滅,先已無生,何得有滅,所以說不滅。假如先有自性(自體),是即為常,既然憑藉因緣,即無自性,所以說不常。先有今無,是即為斷;即非先有,何得有斷,所以說不斷。因果假如是一,就不由因有果,也不由果有因;或者但有於果,更無別因,所以說不一。因果假如是異,因時未有果,就有所續無能續;果時無復有因,就有能續無所續,所以說不異。來無所從,所以說不來;去無所至,所以說不出。此外青目還舉了世間現見的穀芽等以顯釋八不。然而青目對於八不的解釋,其說理及舉喻,有時不夠謹嚴,所以在吉藏以前,講者多出異解。
八不義到了開創三論宗的吉藏(世稱嘉祥大師)而圓備,吉藏於八不十門義中以八不正二諦。現在依他所撰述的《中觀論疏》及《大乘玄論》等略述於下︰
(1)不生不滅︰世諦生滅非實生實滅,但由因緣生而假名生,因緣滅而假名滅。因緣生雖生而不起,因緣滅雖滅而不失,所以生滅宛然而不生不滅。這樣理會不生不滅,即是世諦中道。其次,和世諦的假名生滅相待而有真諦的不生不滅,所以此不生滅非自不生滅。世諦生滅既是假名,真諦不生滅亦是假名。世諦假名生滅既非生滅,所待的真諦假名不生滅亦非不生滅。所以不生不滅宛然而非不生非不滅,這是真諦中道。其次,不生滅而生滅為世諦,生滅而不生滅為真諦。不生滅而生滅即非生滅,生滅而不生滅即非不生滅。這樣構成非生滅非不生滅,即是二諦合岸道。如此從實生實滅看為單純的世諦(一句),從不生不滅看為單純的真諦(二句),從假名生滅即不生不滅看為世諦中道(三句),從假名不生不滅即非不生非不滅看為真諦中道(四句),最後超過了這些,由非生滅非不生滅兩方面結合了二諦來看為二諦合岸道(五句)。以上怛滅二句,餘句例此。
(2)不斷不常︰雖於上不生不滅,說世諦因果相生,是假生滅非性實生滅,猶未免因中有果無果等失。如僧佉(數論學派)計自性是常,從自性生大,從大生意(我慢)等,此即執於常義。衛世師(勝論派)執因中無果說一切法因滅果生,此即執於斷義。佛法內薩婆多(說一切有)部固世常有,亦是常義。大眾部執三世無,亦是斷義。今明因果依因緣而起,只是假名,不可說定有因緣和合先後等,亦不可說定無因緣和合先後等。即雖世諦假名說有常斷,而假常不可名常,假斷不可名斷,不常不斷,名為中道。
(3)不一不異︰世諦雖離性實生滅及決定斷常,然而如僧佉說一切法一,大眾部說因果一體如轉種子為芽等,衛世師說一切法異,又上座部說因果異體如種子芽各一物等,都破壞世諦因果中道。今明眾因緣生法,因果不同,能所二義,所以非一;因是果的因,果是因的果,所以非異,不一不異名為中道。
(4)不來不出︰雖聞以上六不,然而終究說決定有果,如塗炭外道等計眾生的苦樂、萬物的生滅,都從自在天來,這是外來義。又尼健陀若提子(耆那教的開祖)等計苦樂的果報都是我的自作、我的自受,這是內出義。又如毗曇(有部宗的論書)計木有火性,從於性火以成事火,是內出義。僧佉計自性是常,也和此執相同。成實(《成實論》)明木無火性,但假緣生,是外來義。衛世師計二微和合,也和此執相同。如此來出都破壞世諦因果中道。今明眾因緣生法果不偏在因,所以不從內出;亦不偏在緣,所以不從外來,不來不出名為中道。
諸法實相的妙體,由「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一不異、不來不出」八不而顯。橫破生滅常斷一異來出八迷,竪窮生滅、不生不滅、亦生滅亦不生滅,非生滅非不生滅五句(因為求生滅不得,所以說不生不滅。生滅既去,不生不滅,亦生滅亦不生滅,非生滅非不生滅諸句自崩。如就生滅,對一異等六迷亦如此),洗顛倒之病,令畢竟無遺,即是中道實相。如此就八不即是無依無得無所有中道正觀,亦即諸法實相,所以八不是二諦法門的極致。由此八不開顯正觀,了因緣性空而生二慧。二慧是實慧、方便慧,方便慧是鑒有不取,實慧是觀空不證。如《中觀論疏》說(大正42‧20b)︰「二慧由二諦而發,二諦因八不而正(中略),以不悟八不即不識二諦,不識二諦即二慧不生。」又說(大正42‧20a)︰「八不者蓋是正觀之旨歸,方等之心骨。定佛法之偏正,示得失之根原。迷之即八萬法藏冥若夜遊,悟之即十二部經如對白日。」又,《大乘玄論》說(大正45‧25a)︰「八不者蓋是諸佛之中心,眾聖之行處也。(中略)竪貫眾經,橫通諸論也。」
不門無量,如四句百非都是,然而邪見有種種差別,從總的方面說即一切有所得心,從別的方面說不出生滅、常斷、一異、來出四雙八計。此生滅等八計是眾生迷失的根本,始末無量無邊的妄執都從這八種主觀的偏見派生。破除生滅等八計即為總破除一切偏執。姑且用這八種該攝一切,而在這些相對差別的八種偏見上一一冠不字而遮遣之,洗淨一切有所得的偏執,以彰顯無所得中道。如《中觀論疏》說(大正42‧27a)︰「以此八事總破一切法。破一切法者,歷破眾生心所行事。眾生心唯行此八事中。故今皆悉不之,令心無所行。無所行故無所得,即是迥悟無生。」又,《大乘玄論》說(大正45‧25b)︰「以八不洗除,盡淨諸法,故經中具有百非,即還是百不百無等。」所以八不隨根的利鈍有開合的不同,開之為無量不,合之為「不生」。
三論宗破邪之外無顯正,破邪即顯正,姑對破有所得之邪顯無所得之正。如《三論玄義》說(大正45‧1a)︰「一源不究,則戲論不滅;毫理不盡,則至道不彰。以無源不究,群異乃息;無理不盡,玄道始通。是以斯文,遍排眾計。」又說(大正45‧6c)︰「若心存內外,情寄大小,則墮在偏邪,失於正理。既失正理,則正觀不生。若正觀不生,則斷常不滅。若斷常不滅,則苦輪常運。以內外並冥,大小俱寂,始名正理。悟斯正理,則發生正觀。正觀若生,則戲論斯滅。戲論斯滅,則苦輪便壞。」戲論滅,群異息,則無所得的至道彰,即破邪已盡,無有所得。有所得的偏見既無,言慮無寄。此言亡慮絕無所得的境界就是正,所以破邪即顯正。無所得是真理的極致,言亡慮絕,非有非無,非亦有亦無,非非有非無;所謂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所以只是無所得。如此,以無所得為至道為正理,所以八不之外無別中道,八不即中道。(黃懺華)
◎附︰印順《中觀論頌講記》〈觀因緣品〉(摘錄)
「八不」可以作多種不同的觀察,綜合這「八不」,可以破一切戲論;就是單說一句不生或不常,如能正確的理解,也可破一切。可以說,一一不中,徧破一切法。現在,不妨作一種解釋。
「有」「生」,我常用「存在現起」來解釋的;有是存在,生是現起。似乎前者的範圍廣,顯在的,潛在的,都是有。後者只是存在中一分現起的。但據龍樹的正見看,存在的有和現起的生,二者的範圍,到底是同一的。意思說︰凡是存在的,就是現起的;沒有現起的存在,等於沒有。一般人以為甲功能存在而沒有發現;其實,有甲功能存在,等於甲功能的現起。不能甲功能存在而沒有現起。他們的意境中,是近於因中有果,而不是直觀法法的當體,與法法的相依相成。中論的本義是現起即存在。這生起即存在的緣起法,自然有顯現或隱微的,有我們所從來沒有發見的。「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其實同是緣起,沒有有而不是生的。生是因緣的生起,有是因緣的存在。實在論者,執著自性有與自性的生起。既然以為自性有,不論他說不說生起,他終究是反緣起的,觀察這「自性有」非有,名為無自性空。自性有的生起不成,名為無生。無自性有,也就沒有自性無;無生也就無滅。這包含了存在與非存在,存在與現象的問題。這存在與生起的,不理解緣起,從自性見去認識,那不問他是直線的,曲折的,旋形的,總覺得在時間的活動中,是起,從自性見去認識,那不問他是直線的,曲折的,旋形的,總覺得在時間的活動中,是前後的。如果在一期中,見某種相似相續的存在,就以為昨天如是,今天仍如是,有一常住不變的存在。若在無常變化中,或者色,或者心,不能發覺他前後的相續關聯,就以為是從此斷滅。這是常與變的問題。從自性有的觀念去觀察同時的彼此(也可從時間上說),如以為此法與彼法有同一性,就覺得合而為一,沒有差別可談(有差別,他以為就是非實在的),成為渾一的整體。如發見了差別,就以為一一的獨存而彼此敵對著。這是統一與對立或一體與雜多的問題。從自性見去觀察那存在與生起的,在時空中的運動,覺得不是從此去彼,就是從彼來此。而這樣的來去,在時空的一點,他們只能說不動的,要說動,就發現他的矛盾不通。這是運動問題。這存在與非存在,常與變,統一與對立,是緣起的三相;而在自性見者,也就是自性的三態。而這三一無礙緣起相的運動,自性有者,也不能認識。所以他們的生滅斷常一異來去,一一給他個不字,開顯了緣起空寂的實相。自性空,才正見了緣起假名的生滅來去。不過八不的意義非常繁廣,這只是一種方言而已。
「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佛在經中,說這八不的因緣(緣起的異譯,與〈觀因緣品〉的因緣不同),是善能滅除一切戲論的。善滅的滅字,什公譯得非常善巧,這可從兩方面說︰(一)八不的緣起說,能滅除種種的煩惱戲論,種種不合理的謬論,不見真實而起的妄執。(二)因種種戲論的滅除,就是自性的徹底破斥,能證得諸法的寂滅。出離生死的戲論海,走入寂滅的涅槃城。龍樹菩薩洞達了這緣起法的甚深最甚深,難通達極難通達,而佛卻能善巧的把他宣說出來,這是很難得的。不說在世間的學說中第一,就是在佛陀的一切聖教中,緣起也是最深刻的,最究竟的。這樣的善說緣起的大師,怎能不懇切至誠的敬禮!所以說︰「我稽首禮佛,諸說中第一」。
〔參考資料〕 《梵網經》卷下;《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佛母品〉;《大智度論》卷五;《大乘玄論》卷一;《中觀論疏》卷一(末);《中觀思想論集》(《現代佛教學術叢刊》{46});安井廣濟《中觀思想の研究》;中村元(等)編《空》上(《佛教思想》{6})。
龍樹造。印度大乘佛教中觀派的根本典籍。又稱《根本中頌》、《中頌》、《中論頌》。本書梵本已佚,然其原頌尚可從各註釋書中見及。
此論講實相中道,揭櫫中觀,故名《中論》。即影法師在〈中論序〉中所說︰「不滯於無則斷滅見息,不存於有則常等冰消,寂此諸邊故名曰中,問答析微所以為論,是作者之大忌也。亦云中觀,直以觀辨於心,論宣於口耳。」
《中論》對「中觀」下一定義,見於第二十四品〈觀四諦品〉末頌,畫龍點睛,一語道破全書要義︰「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中國佛學家如三論宗、天台宗等,都很重視這一頌。因頌中有三個「是」字遂稱為「三是偈」,天台宗把「空、假、中」看成是諦,又稱為「三諦偈」。頌的原意是批判部派佛學的知見。佛學的根本原理是緣起,其中「一切有部」主張偏有,把凡是從因緣而生的法都說成是實有。此頌就是針對它的。「眾因緣生法」是指緣起。緣起之法有兩個方面,第一是無自性,即空「我說即是空」。這空是存在認識之中,以言語表現出來的,所以說「我說」。所謂法、事物、現象等本身,無所謂空與不空。僅僅這樣認識空還是不夠的,第二還應該明白諸法是一種「假名」「亦為是假名」。如果光說空,不是否定了一切了嗎,世界上何以又有千差萬別的事物呢﹖因此說法雖是空,還有假名。「假」在別處也譯為「施設」「假設」,都是指概念的表示。概念表示不外乎語言、文字(佛學也叫「名言」)。對緣起法,不僅要看到無自性(空),而且還要看到假設(假有)。因其無自性才是假設,因為是假設才是空。這樣看緣起法,既不著有(實有),也不著空(虛無的空),就「亦是中道義」。
中觀思想是直接由緣起空思想發展來的,這就是龍樹的中觀方法,對中觀下的定義。「中」是從「空」發展出來的,是對空的進一步認識,由此連帶產生著假又綜合「空」「假」而成立「中」。部派佛學把「空」看成極端而誤解為否定一切,一說空就會破壞四諦、四果、四向、三寶等佛法;佛法的因果既無,世間因果也不能離佛說因果而存在,也破壞了世間法。
為了清除這種誤解,龍樹對空的真義作了進一步說明,也有一頌︰「汝今實不能,知空空因緣,及知於空義,是故自生惱。」說他們對空的三重意義︰(1)空的本身,(2)空的因緣,(3)空的意義不了解,所以產生誤解。要不誤解,應先了解空的本身是什麼,同時要知道為什麼要講空,最後還要了解空的實際應用和它的意義所在。空的所為,在於顯示勝義諦,佛學把佛說法分成層次,有了層次才能了解佛法的真義。要分層次就得有個標準,這個標準叫諦。一般以二諦為標準,以世俗諦來說一切法是有,以勝義諦來說一切法是空。所以說「空」的作用之一是為顯示勝義諦。空的實際應用就在於有空才能有種種施設,如四諦、四果、四向、三寶等等。如果沒有空,一切法都有決定不移的自性,就無法作這些安排。所以中觀把空同假名施設連帶起來看,是對空的進一步認識的必然。
《中論》一書集中表現了龍樹的主要思想。原始要終地講,就是論中所提出的「八不中道」和「實相涅槃」兩種理論。前者屬於「境」的部分,後者則與「行」「果」相關。
八不中道見於《中論》開頭的兩個歸敬頌,雖只是本文的引子,但正如青目《釋》指出的,它解明了寫這部論的目的。後來無著寫《順中論》解釋這二頌全名為《順中論義入大般若初品法門》,即認二頌為大般若初品十萬頌的入門。論開頭還說「如是論偈,是論根本,盡攝彼論」。這可代表印度學者的看法。中國的三論宗人對這二頌也說成是「諸佛之中心,眾聖之行處」,「正觀之旨歸,方等之心髓」,將它看得特別重要。原來佛學的根本思想就在於正確說明因果現象,即所謂緣起的道理。原始佛學是從十二緣起,即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來解釋人生現象的。後來有所發展,不但涉及到人生現象,而且以人生為中心擴大到宇宙的一切現象去,看成都是互相依持,並看出其中的主要條件所在。因此就在緣起的基礎上,發展出兩種極端看法︰一是有部認為一切都有緣起做根據,不是憑空產生,所以一切現象都是實有的;一是大乘初期的方廣道人,認為因緣生法是空,一切不實在,一切虛無,又陷入「空」的極端。到龍樹時期,他認為釋迦提出的緣起是全面的,不單純說有說無,而是有無的統一。從因果關係上說有無,所能推論出來的現象不外生滅、常斷、一異、來去等現象,這些都是由時空上因果相望而說的。真正的緣起說對八個方面都不能執著,因而提出八不中道︰「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如果偏執生或滅等就等於無用的廢話或不正確的戲論。而佛所說的緣起是超出戲論,消滅戲論,也可說寂滅狀態,所以頌說「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用這種觀點講因果,是過去所有各種因果說中說的最完善的,所以說「我稽首禮佛,諸說中第一」。緣起理論超出這一戲論,才能得出對現象實在的認識,達到真實,名為實相。
八不中道是關於認識「境」的理論。從「行」、「果」的實踐方面,佛學最終目的追求涅槃。隨著緣起說的發展,講涅槃也聯繫到一切法,不是消極的消滅就了,而是應該去掉不相干的戲論,顯示一切法的本來面目,即實相;其實踐的基礎就是「顯示實相」,涅槃究竟境界乃來自對實相的認識、應用。世間是流轉生死的,涅槃是超出生死流轉的,但是世間一切現象是畢竟空,以空為實相,這實相也就成為涅槃的內容,所以世間與涅槃是一回事,由實相把兩者統一起來了(當然兩者不可混同)。世間即涅槃,在趨向涅槃過程中,不應離開世間去另求涅槃。世間是無盡的,趨向涅槃的實踐過程也應該是無住的。八不中道與實相涅槃可以概括龍樹的學說。
龍樹破他執的方法有其基本原則,在《中論》〈觀五陰品〉最後二頌曾經提到,只是譯者未能將這一精神譯出來。頌文說︰「若有人問者,離空而欲答,是則不成答,俱同於彼疑。若有人難問,離空說其過,是不成難問,俱同於彼疑。」原意是說,龍樹破他是以「空義」做武器,同時聲明自己的武器也是空。空義是全面的,不留給他人以反擊餘地地說︰「為什麼你自己卻保留了空﹖」龍樹在《無畏論》中特別說明此兩頌為一切空義章中要義,但青目釋中未引這句話,羅什的譯文也忽略了。
《中論》是講「破」的,但各品都冠以「觀空」字,比較客氣,含有商討的意味,這是因為破的對象都屬佛教內部知見。《中論》破異論所用的方法常是進退兩事徵求,如破因果說︰「果先於緣中,有無俱不可,先無為誰緣,先有何用緣。」或者三事周遍窮詰,如破去來說︰「已去無有去,未去亦無去,離已去未去,去時亦無去。」在破的方式上,用得最多的是假言推理,先假設一論題,然後加以否定,如「若果非有生,亦復非無生,亦非有無生,何得言有緣。」《中論》破義︰非無因、非相違、非無窮、非無體、非無果之因、無因之果,不到,不違教,相因待,已法不更法,一法不二體,有如是等義。
《中論》的關鍵性重要義理大致如上,順次讀文則如下︰觀生滅去來法,相應在因緣去來二品。觀蘊處界法,相應在六情五陰、六種三品。觀二男,取之為人法能所,相應在染染者,作作者,然可然三品;取之為有無為相、根受所依,相應在三相本住二品。觀十二支法,生死五蘊,相應在本際與苦二品;無明緣行、三和合觸,相應在行與合二品;有及取愛,相應在有無縛解及業三品。觀二空法,相應在法、時、因果、成壞四品。是等諸法觀屬於染。若觀屬淨,相應所在,則人之為如來品,相之為顛倒品,行之為四諦品,果之為涅槃品。以上是觀菩薩大乘法。觀四諦起,觀諸見執,相應在十二因緣及邪見二品。這是觀聲聞小乘法。諸有所執,生滅、去來、三科、二取乃涅槃,有決定性,如虛空華本無所有。緣生無自性,生亦無自性,緣亦無自性,起而無起,宛然而寂然,所謂染法淨法大法小法者皆如幻如化不壞假名。《中論》中示究竟旨歸說︰「大聖說空法,為離諸見故,若復見有空,諸佛所不化。」此所謂實相中道義。(李安)
關於本書的註釋,相傳印度為本書作註釋者有七十餘家,然現存者有七,玆略述如次︰
(1)青目《中論》︰四卷。鳩摩羅什譯。收在《大正藏》第三十冊。青目此作係疏釋各頌大意,文義簡要。1912年,德國學者華利賽(M. Walleser)譯之為德文,以《Die mittlereLehre des Nāgārjuna,nach der chinesischen Version Übertragen》之書名刊行。
(2)《無畏論》︰作者不明。相傳為龍樹所撰,然其所釋頗類青目之釋,故其書是否為龍樹親撰,尚待研究。1923年華利賽刊其藏譯本,並收之於《Materialien Zur Kunde des Bud-dhismus》第二卷。另有華利賽譯的德譯本,及池田澄達的日譯本。
(3)佛護《根本中論註》︰其藏譯本亦由華利賽刊行。印度古代學者月稱及清辨等人由於對此註的看法不同,致使中觀派分裂為二。
(4)清辨《般若燈論》︰現存漢譯及藏譯。漢譯是唐‧波羅頗蜜多羅所譯《般若燈論釋》十五卷。收在《大正藏》第三十冊。此譯譯文粗劣不堪,故學界多用藏譯本。
(5)安慧《大乘中觀釋論》︰僅存漢譯,即宋‧惟淨及法護譯,共十八卷。安慧此論,對清辨的註釋似有影響。
(6)月稱《中論註》(Prasannapadā)︰書名又稱《顯句論》、《淨明句論》等。現存梵本及西藏譯。是唯一現存的梵文原典(有普辛的校訂本)。藉此書,可以窺知《根本中頌》的原文。全篇除批判清辨之外,並運用過誤附隨的論法,駁斥邪見,而顯揚龍樹的中觀思想。今有謝爾巴斯基(Th. Stcherbatsky)的英文節譯、謝爾(S. Schayer)的德文節譯、狄雍(J. W. de Jong)的法文節譯等。另有荻原雲來及山口益的日文節譯。
(7)無著《順中論》︰二卷。元魏‧菩提流支譯。
此外,漢地的《中論》註釋,以吉藏的《中論疏》十卷最為著名。該疏係為疏釋《中論》之青目釋本而作。吉藏另著有《中論遊意》一卷、《中論略疏》一卷。此外,西藏有宗喀巴《中論廣釋》;日本方面,有安澄《中論疏記》二十卷、快憲《中觀論二十七論別釋》一卷。
◎附一︰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三章 (摘錄)
龍樹的主要思想,集中地表現於所著《中論》一書中,如果原始要終地講,就是該《論》所提出的「八不緣起」和「實相涅槃」兩種理論。前者屬於他學說體系中「境」的部分,後者則與「行」「果」部分相聯繫。從哲學角度看,八不緣起相當於對世界的解釋,實相涅槃相當於變革、改造世界。掌握了這兩種理論,對掌握這一家學說的要點也就差不多了。
八不緣起見於《中論》開頭的兩個歸敬頌,原不計在本文之內,只作為本文的引子,但對全論來說,正如青目的《釋》指出的,它解明了寫這部論的目的。不僅如此,後來無著為解釋此二頌,還寫了《順中論》一書,論的全名是《順中論義入大般若初品法門》。般若那時發展的很大了,「初品」指的是廣本十萬頌,那麼大分量的般若經,照無著看,從此二頌就可入門。他在《順中論》開頭還說︰「如是論偈,是論根本,盡攝彼論。」說這兩頌把《中論》的全部思想包攝無遺,可見其重要了。這可以代表印度學者們的看法。中國方面,羅什傳譯了龍樹學說後,就出現了「三論宗」。三論宗人,對此二頌說成是「諸佛之中心,眾聖之行處」,說是諸佛用心之所在,眾聖所行之事都在於此了。同時還說是「正觀之旨歸,方等之心髓」,是大乘正觀的根本。可見也將它看得特殊重要。
為什麼要重視這兩個頌呢﹖當然也是有根據的。原來佛學的根本思想,就在於正確地說明因果現象,即說明所謂緣起的道理。在原始佛學時期,是以人生現象為重點來講十二因緣的,用十二因緣把人生現象串連起來,並且說明它們互相依持的關係。這種關係不是空泛的,而且各各環節之間都有必要的條件,如「行」的發生,必要條件是「無明」。當然也還有其它條件,但「無明」是不可缺少的,起決定作用的。其他各支,都是按此方式加以組織。這就是他們對人生現象的所謂正確解釋,而他們的全部境行果理論,都建立在這個基礎上。後來緣起學說有所發展,不但涉及人生現象,而是以人生為中心擴大到宇宙的一切現象去,把宇宙的一切現象也看成是互相依持,並看出其中的主要條件所在。當然,這種擴大了的緣起說,也要有一種所謂正確的解釋,但是已非那種僅限於人生現象的緣起說能夠說明的了。因為原始佛學講的緣起是有所偏重的,如講生滅無常,這個理論聯繫到實踐,是對人生的一種價值判斷,認為無常故苦,苦則應滅,以至到涅槃清淨。誠然,當時人們固然有苦,但苦的真正原因卻不是佛學能說清楚的。這種學說在原始佛學時還能維持過去,而且也發生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把它擴大到對整個宇宙現象進行解釋,儘管這種解釋也與人生現象有關聯,如只簡單作生滅無常、苦等價值判斷,那已顯然不夠,而且也不能說明事物的真象。因此,就在緣起的基礎上發展出兩種極端看法︰一是有部的看法,認為一切現象都是實有。為什麼呢﹖因為它們都有緣起做根據,不是憑空產生,是有條件的。另一極端看法是大乘思想中認為緣生法是空,不實在的,這是對實有說的直接反駁。它雖然糾正了「有」的極端,卻又陷入了「空」的極端,一切虛無,一切都落空。當然,這兩種極端看法都是不正確的。所以現在的問題是怎樣正確的理解空義。這就是緣起理論在龍樹以前所經歷的一個發展過程。
到龍樹時期,他認為釋迦提出的緣起論是全面的,不單純說有或說無,而是有無的統一。如從因果關係上說有無,所能推論出來的不外乎生滅、常斷、一異、來去等現象。這些都是由時空上因果相望而說的。但是真正的緣起說,在龍樹看來,對八個方面都是不能執著的,如果執著了,就等於戲論。戲論是個比喻,印度把人們認識上的概念也看成是名言,儘管未說出口,但構成了概念,就是無聲的言說。名言有有用的、無用的、正確的、不正確的,無用或不正確的名言,就是戲論。照龍樹的說法,在緣起論上單純執著生滅等,是不正確的,所以是戲論。而佛所說的緣起,是超出戲論,是消滅戲論,也可以說是寂滅狀態。所以頌說「善滅諸戲論」。這句話,據梵藏本有兩層意思,一是息諸戲論,二是息戲論後成為寂滅狀態。漢譯只談滅戲論,將另一層意思略去了。用以上這種觀點講因果,是過去所有各種因果說中說得最好的,所以對佛致最高的敬禮。意思是說照佛這樣的說法,加以發揮,就是此論的宗旨。
生滅等八個方面,是龍樹根據《般若經》裏所常提到的偏見,加以本人的經驗,在組織學說時歸納出來的。當然,偏見不止這八種,但這八種可以概括一切。既然龍樹的八不緣起是這樣得出來的,有些註釋者常聯繫到具體的不正確的主張來作解釋,如當時佛教內部,部派佛學偏於生滅,外道偏於常斷、一異、來去。外道中正統婆羅門是常見,順世唯物論學派偏於斷見(順世派認為儘管宇宙不斷,但人生現象、個體生命是必然要斷的)。數論派是一見(認為因果是一,因中有果,果從因轉化而來),勝論派是異見(認為因果是異,因中無果,許多因積累起來才有果)。來去的偏見,如相信人從自在天生,即是從自在天來;再如說每個個別的人都是從梵生,這在梵說來,是梵到人那兒去。總之,這些片面的看法,可以聯繫到佛教內外的各種說法,而龍樹統歸之為「戲論」。龍樹的緣起理論超出了這一切戲論,認為只有如此,才能得出對現象實在的認識,達到真實,也可叫實相。
龍樹這種理論在哲學上的意義是怎樣的呢﹖他以為用平常的概念,是不可能認識世界實相的。但是,人的認識又離不開概念。假使說,完全不用概念,那麼只有下列兩種情況才可能︰第一,與感覺聯繫的直覺,即直觀地聽到見到就是,這樣就不能發展思想,這樣的認識是片斷的,不是正常的思維規律。第二,像古希臘末期的直觀派主張的神知,不借助任何概念,直接認識神,與神合而為一。龍樹的緣起理論,就含有一點這種神祕直觀的意味。他主張息戲論,用般若(智慧)與對象直接交通,中間沒有任何間隔,也無須任何媒介,這種作用,他們名之為「現觀」。後世對此現觀還有一個很好的比喻︰「如啞受義」(見《攝大乘論》。受,領受。義,指境界)。不會說話的啞人,對境界不僅有一般的感覺,而且有所領受,但不能言說。俗話所謂「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他的感受比能用言語來表達的更為清晰深刻。可見「現觀」是面對的直接體會,而且體會得更深刻。從這方面講,龍樹的「現觀」就帶有神祕的色彩。但是他講般若並不局限於「根本般若」上,他是主張先掌握了「根本般若」後再發展它,這也是合乎人們思想規律的。他們把這發展了的認識叫「後得智」。所謂「後得」就是在「根本」以後還要有一種認識,而這種認識同概念又有聯繫了。所以從「根本」上說是「無所得」,這與概念沒有關係,但「根本」以後還是「有得」,這與概念有聯繫。還可以推想,為什麼「根本」是「無所得」呢﹖那是因為「根本」之前的所得是戲論,戲論滅自然是「無所得」,所以要先掃除戲論(息滅諸戲論),到達根本無所得階段──這是要經過實踐的,然後再與概念聯繫對世界認識,那時才能得到實相。如龍樹《中論》的皈敬頌就是得到了實相的認識。「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因緣法」雖出自佛說,但是被曲解了而有戲論偏執,即要否定而說是「空」,再進而認為這是「假名」。假名還是與概念聯繫著的,但這種概念已是恰如其分的假名,是與空聯繫著的假名,而不是實有之類的戲論,這就是中觀。龍樹緣起說的哲學意義就是如此。
八不緣起的理論,講的都是關於認識「境」的方面。
其次,從「行」與「果」的實踐方面看,佛學的最終目的在追求涅槃。開頭所追求的涅槃是消極的,是如同吹熄燈火一樣消滅完事。這是從判斷人生現象為苦作出發點的。既然人生是苦,當然進入消滅了的狀態要更好些。後來涅槃理論有所發展,特別是由於緣起說的發展,就不是消極的了。講涅槃也聯繫到一切法,應該是去掉不相干的戲論,顯示一切法的本來面目,即實相。所以,龍樹講的涅槃,其實踐的基礎就是「顯示實相」。這個涅槃究竟境界乃來自對實相的認識,應用。這究竟境界,當然也有一個極點(絕對的地步),那就是「無餘涅槃」。從前講無餘涅槃是把苦滅盡,直到人死後焚骨揚灰什麼也沒有了才行;龍樹在此講的「無餘涅槃」則是指實相的完全顯示而言,要能達到究竟,完全顯示一切法的實相,才是極限。在達到這個極限之前,叫趨向涅槃,即在趨向無餘涅槃過程中。也可以說是一種涅槃境界,相對無餘而言,就叫「無住涅槃」。在趨向過程中隨時可以停下來,但一停下來就是無餘涅槃,所以他不主張停下,而主張「無住」。怎樣才會無住呢﹖這是從緣起的認識出發的。他們認為世界一切都是互相依持、互相聯繫的,人與人,人與生物也是互相聯繫的,人不能看成是個體,而應看成是整體。所以在趨向涅槃實踐中,不是要一個人的單獨行動,而是要全體都行動起來。單獨趨向是自利,在緣起的條件下,單獨自利是不可能的,要自利利他,甚至要以他為自。這樣,把自己融合在眾生的汪j 大海中,利他就是自利。因此,在趨向涅槃的道路上,就覺悟到有許多事要做,實現究竟涅槃的行為是完不成的,是停不下來的,這就有了無住的境界。這是無住意義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從實相看來,一切法的實相就是指的與涅槃相待的世間事物實相。世間是流轉生死的,涅槃是超出生死流轉的,但是世間一切現象是畢竟空,以空為實相,這實相也就成為涅槃的內容。所以世間與涅槃是一回事,由實相把兩者統一起來了(當然兩者不可混同)。這樣,在趨向涅槃的過程中,只要世間是無盡的,就不會歇下來,就不會離開世間去另求涅槃。世間即涅槃,所以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涅槃也應該是無住的。
◎附二︰印順《中觀論頌講記》(摘錄)
《中論》之特色
(一)有空無礙
(上略)假名性空,在龍樹的思想中,是融通無礙的。但即空即有的無礙妙義,要有中觀的正見才知道。如沒有方便,一般人是不能領會的,即空即有,反而變成了似乎深奧的空論玄談。所以,現在依龍樹論意,作一深入淺出的解說。
(1)依緣起法說二諦教︰佛法是依佛陀所證覺的境界而施設的。佛所證覺的,是緣起正法,本不可以言說表示,但不說,不能令眾生得入,於是不得不方便假說。用什麼方法呢﹖《中論》說︰「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二諦就是巧妙的方法。勝義諦,指聖者自覺的特殊境界,非凡夫所共知的。佛陀殊勝智的境界,像《法華經》說︰「如來見於三界,不如三界所見,非如非異。」所見的對象,同樣的是三界緣起,所得的悟解卻不同,見到了深刻而特殊的底裏,所以名勝義諦。世俗諦,指凡夫的常識境界,如世間各式各樣的虛妄流變的事相。凡夫所見的一切,也是緣起法,但認識不確,沒有見到他的真相,如帶了有色眼鏡看東西一樣。所以說︰「無明隱覆名世俗」。佛陀說法,就是依人類共同認識的常識境,指出他的根本錯誤,引眾生進入聖者的境地。所以,這二諦,古人稱之為凡聖二諦。經上說︰「諸法無所有,如是有,如是無所有,愚夫不知名為無明。」因為無明,不見諸法無自性,而執著他確實如此的有自性,所以成為世俗諦。通達諸法無自性空,就見了法的真相,是勝義諦。所以說︰「世俗諦者,一切法性空,而世間顛倒故生虛妄法,於世間是實。諸賢聖真知顛倒性故,知一切法皆空無生,於聖人是第一義諦,名為實。」這二者,是佛陀說法的根本方式。只能從這個根本上,進一步的去離妄入真;體悟諸法的真相。不能躐等的擬議圓融。
(2)說二諦教顯勝義空︰佛依緣起說二諦教,目的在使吾人依世俗諦通達第一義諦。因為,「若不依俗諦,不得第一義」,所以要說世俗諦。說二諦而重心在勝義空,因為「不得第一義,則不得涅槃」。這個意義是非常重要的!眾生在生死中,一切都沒有辦法,病根就在妄執真實的自性。若是打破自性的妄執,體達無自性空,那一切就都獲得解決了。緣起的空有無礙,是諸法的真相,但卻是聖者自覺的境界;在我們,只能作為崇高的理想,作為前進的目標!可以意解他,卻不能因觀想圓融得解脫。在自性見毫釐許未破的凡夫,先應該側重透徹一切空,打破這凡聖一關再說。
世俗諦是凡夫所認識的一切。凡夫所認識的,顛倒虛妄,本不成其為諦,因凡夫的心境上,有這真實相現起,執為實有,所以隨順世間也就說為真實。雖覺得這一切是真實的,其實很不可靠,所以佛陀給我們指出認識中的虛妄,顯示聖者自覺的真實,使凡夫發心進求諸法的真性。這需要破除虛妄不實,開顯一切法的無自性空。一般人覺得是真實自性有的,現在說不是真實的。從觀察到悟解這不真實的自性無,才能窺見一切法的真相。這很重要,離生死虛妄,入解脫真實,都從此下手!
什麼是自性﹖自性就是自體。我們見聞覺知到的,總覺得他有這樣的實在自體。從根本的自性見說,我們不假思惟分別,在任運直覺中,有一「真實自成」的影像,在心上浮現,不是從推論中得來的實自性。因直覺中有這根本錯誤的存在,所以聯想、推論、思惟等等,都含著錯誤,學者們製造了種種錯誤的見解。前者是俱生的,後者是分別而生的。
直覺所覺的,不由思惟分別得來的自性有,使我們不能直覺(現量)一切法是因緣和合有的。這不是眾緣和合的自性有,必然直覺他是獨存的、個體的。像我們直覺到的人,總是個體的,不理解他是因緣和合的,有四肢百骸的,所以自性有的「自成」,必然伴有獨存的感覺。由獨存的一,產生了敵對的二(多),覺得這個與那個,是一個個的對立著。獨立的一也好,敵對的二也好,都是同一的錯誤。在哲學上,一元論呀,二元論呀,多元論呀,都是淵源於獨存的錯覺。他們根本的要求是一,發現了一的不通,又去講二,講多。等到發現了二與種種有著不可離的關係,再掉轉頭去講一。任他怎樣的說一說多,只要有自性見的根本錯誤在,結果都是此路不通。
自成的、獨存的自性有,直覺上,不能了解他是生滅變化的,總覺得是「常爾」的。像一個人,從少到老,在思惟分別中,雖能覺得他長、短、肥、瘦、老、少,有著很大的變化。在自性見的籠罩下,就是思惟分別,也常會覺得他的長、短、老、少,只是外面的變化,內在還是那個從前看見的他。思惟還不能徹底的見到變化,何況是直覺!事實上,一切法無時不在變化的,佛陀說諸行無常,就是在一剎那(最短的時間)中,也是生滅演變的。因我們的直覺上,不能發現諸法的變化性,所以覺得他是常。世間學者多喜歡談常,病根就在此。另一分學者,在意識的聯想中,感到無常,但因常爾的自性見作怪,不能理解無常的真義,不是外動而內靜,就前後失卻聯繫,成為斷滅。斷是常的另一姿態,不是根本上有什麼不同,如二與一一樣。
總上面所說的,自性有三義︰(1)自有,就是自體真實是這樣的,這違反了因緣和合生的正見。(2)獨一,不見相互的依存性,以為是個體的,對立的。(3)常住,不見前後的演變,以為是常的,否則是斷的。自性三義,依本論〈觀有無品〉初二頌建立。由有即一而三,三而即一的根本錯誤,使我們生起種種的執著。世間的宗教、哲學等理論,不承認一切空,終究是免不了自性見的錯誤。佛說一切法是緣起的,緣起是無自性的,就是掃除這個根本錯誤的妙方便。無自性的緣起,如幻如化,才能成立無常而非斷滅的;無獨立自體的存在,而不是機械式的種種對立的;非有不生而能隨緣幻有幻生的。本論開端說的︰「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就是發明此意;所空的也就是空 卻這個自性。假使我們承認這自性見是正確的,不特在理論上不能說明一切事理;並且因這根本無明的執著,成為流轉生死的根本,不能解脫。這自性見,人類是具有的,就是下等動物如猪、馬、牛、羊,牠們的直覺上,也還是有這錯誤顛倒的,不過不能用名相來表示罷了。這自性見,在一一法上轉,就叫法我見,在一一有情上轉,就叫人我見。破除這自性見,就是法空與我空。佛說二諦,使我們通達勝義空,這是佛陀說法的本懷。
緣起是佛法的特色,照樣的,空也是佛法的特色。但因為學者認識的淺深,就有三種不同︰
{1}分破空,天台家叫做析法空。就是在事事物物的觀察上,利用分析的方法,理解他假合的無體空。如一本書,一張張的分析起來,就顯出它的沒有真實自體。這分破空,能通達真相,解脫生死嗎﹖不能,這不是龍樹學所要發揮的。世間與小乘學者,都會談到這樣的空。這空是不徹底的,觀察分析到不可再分割的質點,他們就必然要執著為實有的,以為一切是依這實有而合成的。所以雖然說空,結果還是不空。這不空的,實際上,就是非緣起的。像有部說一切法有,色法是一微一微的,心法是一剎那一剎那的,這都是分析空所得到的結果。
{2}觀空,這可以名為唯識空。就是在感情的苦樂好惡上,一切法常是隨觀念而轉的。如果是修習瑜伽的,像十一切處、不淨觀等,都能達到境隨心變的體驗。火是紅的,熱的,在瑜伽行者可以不是紅的,熱的。境隨心轉,所以境空。小乘經部的境不成實,大乘唯識的有心無境,都是從這觀空的證驗而演化成的。這雖比分破空深刻些,但還是不徹底,因為最後還是不空。境隨心轉,境固然是空的,心卻不空。龍樹學,為了適應一般根淺的眾生,有時也用上面二種空。不過這是不能悟到空理,不能得解脫的。
{3}本性空,就是觀察這一切法的自性,本來是空的,既不是境空,也不是境不空,而觀想為空。一切法從因緣生,緣生的只是和合的幻相,從真實的自性去觀察是沒有絲毫實體的。沒有自成、常住、獨立的自性,叫性空,性空不是否定破壞因果,是說一切都是假名。從緣生無自性下手,可直接擊破根本自性見。存在的是緣起的,緣起是性空的,到達了徹底的一切空,不會拖泥帶水的轉出一個不空來。自性,出於無始來熏習的妄現,而由不正確的認識加以執著,緣起法本不是這麼一回事,根本是一種顛倒。所以,把他破除了,只是顯出他的本相,並沒有毀壞因果。學教者,從種種方法,了解此自性不可得。修觀者,直觀此自性不可得;消除了錯誤的根本自性見,即可悟到諸法的無自性空,進入聖者的境地。這是性空觀,是佛陀說空的真意。
(3)解勝義空見中道義︰佛陀談空,目的在引我們窺見緣起的真相。我們因有自性見的存在,不能徹見緣起,永遠在生死戲論中打轉。要認識緣起,必先知道空,空卻自性,才見到無自性的緣起,緣起是本來空寂的。唯有在畢竟空中,才能徹底通達緣起的因果性相力用。不過,通達性空,有兩種人︰(一)鈍根︰就是學大乘的在他證空的境地上,與二乘的唯入但空一樣。他知道因緣生法是畢竟空無自性的,在聽聞,思惟,修習,觀察性空時,是不離緣起而觀性空的。他雖知緣起法是因緣有,假名有,但因側重性空,到悟證時,見到緣起法的寂滅性,緣起相暫不現前。但空者所證的性空,是徹底的,究竟的。(二)利根︰他的智慧深利,在聞思抉擇時,觀緣起無性空;到現證時,既通達無自性空的寂滅,不偏在空上,所以說「不可得空」。雖可以不觀緣起,但也同時能在空中現見一切法的幻相宛然,這就是性空不礙緣起,緣起不礙性空的中道妙悟。但證空性者,他起初不能空有並觀,般若證空,緣起相就不現;等到方便智能了達緣起的如幻,又不能正見空寂。依這一般的根性,所以說︰「般若將入畢竟空,絕諸戲論;方便將出畢竟空,嚴土熟生。」「慧眼於一切都無所見」,也是依此而說的。這初證性空無生的菩薩,有諸佛勸請,才從大悲本願的善根中,從空出假,在性空的幻化中,嚴土,熟生。那智慧明利的菩薩,證得不可得空,能空有並觀,現空無礙。依這特殊的聖者,所以說︰「慧眼無所見,而無所不見。」要方便成就,才證入空性。經中說二乘聖者沈空滯寂,或菩薩但證性空,這不能作為性空不了,或者真性不空的根據。因為,就是到了菩薩的空有無礙,見到即空的假名,即假的空寂,仍然是空,不是不空,這與真常論者的思想不同。中國的三論宗、天台宗,都把現空交融的無礙,與真常論者空而實不空妙有的思想合流。根本的差異點在︰性空者以為空是徹底究竟的,有是緣起假名的;真常者以為空是不徹底的,有是非緣起而真實的。雖有這兩種根性,結果還是一致的。在行證上,雖然或見一切法空,或見即空即假的中道,但下手的方法,也是一致的。深觀自我的緣生無自性,悟入我我所一切法空;從這性空一門進去,或者見空,或者達到空有無礙。龍樹說︰「以無所得故,得無所礙。」所以無論鈍利,一空到底,從空入中道,達性空唯名的緣起究竟相。這樣,先以一切法空的方法,擊破凡夫的根本自性見,通達緣起性空,轉入無礙妙境,不能立即從即空即有,即有即空起修。本論名為中觀,而重心在開示一切法空的觀門,明一切法「不生不滅」等自性不可得。這不是不談圓中,不深妙;卻是扼要,是深刻正確。那直從空有無礙出發的,迷悟的抉擇既難以顯明,根本自性見也就難以擊破!中國學佛者,有兩句話︰「只怕不成佛,不怕不會說法。」我現在可以這樣說︰「只怕不破自性,不怕不圓融。」初心學佛者,請打破凡聖一關再說!
(二)大小並暢
佛世所教化的是聲聞弟子,而佛自己卻是修菩薩行而成佛的。有佛與聲聞兩類,這是大小乘各派所共認的。本論的思想,佛與聲聞所解脫的生死是同一的,繫縛生死的根本也是同一的。流轉生死是什麼﹖無明緣行,行緣識等的十二緣起。現在說緣起性空,就是突破緣起的鈎鎖而獲得解脫。這不但聲聞如此,佛也還是從這緣起中解脫過來。所以說︰生死與解脫,三乘是共的;生死根本,三乘也是共的,誰不擊破生死根本的自性見,誰就不能得到解脫。破自性見,需要般若空,所以《般若經》說︰「欲得聲聞乘者,應學般若波羅密;欲得緣覺乘者,應學般若波羅密;欲得菩薩乘者,應學般若波羅密。」這可見不特生死根本與所解脫的生死是共的,就是所修的觀慧,也同是般若實相慧。這三乘共的思想,與根本佛教的思想契合;如說「三乘共坐解脫床」即是一例。不過其中也有小小的差別,就是聲聞法多明人空,大乘法多明法空。雖然所明的二空有偏重不同,但性空義畢竟是一。龍樹曾舉一個譬喻說︰稻草所燒的火,與樹木所燒的火,從他的所燒說,雖是兩個,而火的熱性卻是一樣,不能說他有何差別。所以解脫生死,必須通達空性。上面說過,自性見在一一法上轉,而認為有獨存的自我,這是法我見;若在一一有情上轉,而認為有獨存的自我,這是人我見。我見雖然有二,實際只是自性作怪。我們若欲通達我空法空,唯一的是從擊破自性見一門深入,所以說三乘同一解脫門。本論的觀法品,明白的指示,得無我我所智慧,洞達性空,即得解脫。大小乘的學者,都以性空為解脫門,不同其他的大乘學派說。
在通達性空慧上,大小平等,他們的差別,究竟在什麼地方呢﹖這就在悲願的不同︰小乘聖者,沒有大悲大願,不發菩提心去利益有情,菩薩卻發廣大心,修廣大行,普願救濟一切有情。在這點上,表示了大小乘顯著的差別,一是專求己利行的,一是實踐普賢行的。至於在見實相的空慧方面,只有量的差別,「聲聞如毛孔空,菩薩如太虛空」;而質的方面,可說毫無差別。本論重在抉擇諸法真理,少說行果,所以本論是三乘共同的。不過側重聲聞的《阿含經》,不大多說空,多說緣起的無常、無我、涅槃。本論依《般若經》等,側重法空;也就是以《阿含經》的真義,評判一般有所得聲聞學者的見解。使緣起性空的為三乘共同所由的真義,為一般聲聞所接受,也就引導他們進入菩薩道了。這點,我們不能不知。聲聞學者初發心時,以無常為入道的方便門,見世間的無常生滅,痛苦逼迫,急切的厭離生死,欣求涅槃;所以放下一切,少事少業,集中全力去修習正行。菩薩就不能如此,假使厭離心太深,容易落在二乘中。因此,悲心迫切的菩薩,從性空的見地,觀察世間的一切,雖明晰的知道世間是無常的、苦的,但也能了知他如幻。這才能不為五欲所轉,於如幻中利益眾生,不急求出三界去證入涅槃。阿含重心在聲聞法,般若重心在菩薩道。本論是三乘共法,特明空義,也就隱然以大乘為中心的。見理斷惑,二乘是共的。要說不同,只是一是圓滿了的,一是沒有圓滿的;一是可以二諦並觀,一是不能二諦並觀;一是煩惱習氣都盡,一是習氣尚未侵除。
(三)立破善巧
凡是一種學說,對他宗都要加以批判,對自己的體系,都要加以建立。佛教中,不論是大乘、小乘,都要說明世間的生死流轉,出世的涅槃還滅;而且是貫徹了的,怎樣說流轉,反其道而行之,就是還滅,決不能另起爐灶。不過破立每每帶有主觀性,誰都說自己可以破他,可以立自,在別人卻未必就承認你。所以你用什麼理由破他,你必須不受同樣理由的反駁,才算能破他立自。龍樹學徧破了一切,目的實在是建立自己。流轉還滅,這是佛學者必須建立的,現在從緣起無自性的見地,觀察一切,對不能正確的地方,就用他自己所承認的理論,顯示他本身的矛盾困難。像印度學者具有權威的勝論、數論派,他們都從實在的見地各側重一面,主張因果一與因果異,因中有果與因中無果。在理論的觀察上,每每自己撞住而不通;他們的基本困難,就在執有實在。所以佛說緣起,是空無我的緣起,才能建立一切。龍樹說︰如有毫釐許而不空的自體,在理論的說明上,必定要發生常、斷、一、異、有、無的種種執著;所以一切法不空,不但不能破他,也不能自立。論說︰「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這是說一切法必須在空中纔能建立起來,纔能立論正確,不執一邊,不受外人的評破,處處暢達無滯;這是本論立義特色之一。難破,不是一難就算了事的,你難別人,別人也可以反問你,你自己怎樣說的,他人也可以照樣的問你。這情形,在大小乘各派中都非常明白。比如唯識學者,破外色沒有實在極微,就說︰你所執的實在極微,有六方分呢﹖還是沒有﹖若有六方分,那就是可分,怎麼可以說是極微呢﹖若沒有六方分,方分既沒有,怎麼還說是極微色﹖他破了外色的極微,就建立只有剎那剎那的內心變現。但我們也可用同樣的方法,問問他的內心,你的一念心有沒有前後的分呢﹖若說有分,那就不是剎那;若說沒有分,那麼這無分的剎那心生滅同時呢﹖還是異時﹖若是同時,這是矛盾不通;若是異時,先生而後滅,豈不是有分非剎那嗎﹖這樣的反復徵詰,照樣的可以破他的內心有。又如犢子部,在五蘊上建立不可說我,難問他的時候,就說這是假有的呢﹖還是實有﹖若是實有,應離五蘊而有別體;如果是假有,那怎可說五蘊上有不即五蘊的不可說我呢﹖又如唯識宗破經部的種類,也是利用這假有實有的雙關法。但他自己,卻說種子是非假非實的;又可說世俗有,又可說勝義(真實)有。這雖破了對方,但仍不能建立自己,所以這種破立,是不善巧的。龍樹立足在一切法空,一切法是假名緣起上,這才能善巧的破立一切。若一切法是實在的常爾的獨存的,那甲乙兩者發生關係時,你說他是一還是異﹖異呢,彼此獨立,沒有關係可談。一呢,就不應分為甲乙。若說亦一亦異,或者非一非異,那又是自語相違。所以唯有承認一切法無自相,是緣起的假名,彼此沒有獨立不變的固定性。因緣和合生,彼此有相互依存性,也有統一性,但彼此各有他的不同形態,不妨有他的特性、差別性。這樣從無自性的非一非異中,建立起假名相對的一異。難他立自,都要在一切法空中完成。所以說︰離空說法,一切都是過失;依空說法,一切都是善巧。這實在是本論的特色。
有人說︰龍樹學為了破外小的實有計執,所以偏說一切皆空。這是不盡然的,龍樹學特闡法空,這是開發緣起的深奧,像《般若經》說︰「深奧者,空是其義。」這也是抉發緣起法的最普徧正確的法則,完成有與空的無礙相成。這需要批判掃蕩一切錯誤,才能開顯。當小乘隆盛外道跋扈的時期,多拿他們作為觀察的對象,這是當然的。眾生有自性見的存在,本來主要的是破那個根本自性見。但一分世智凡夫,卻要把那個自性見,看為萬有的本體,作他思想的辯護者。這些世間妄智,在佛法外,就是外道(宗教哲學等);在佛法內,就是一分小乘學者(不合佛意者),還有大乘的方廣道人,這自然要破斥了的。所以我們要審思自己的見地,是否正確,是否在自性見中過生活,不要把《中論》看為專破外道小乘的。古人說︰三論徧破外小,就是「徧呵自心」,這是何等的正確!《中論》的觀門,是觀破自性的方法,知道了這破斥的方法,凡是執著實有的,也什麼都可破,不要死守章句,只曉得這頌是破這派,那頌是破那派,不曉得檢點自心,不知道隨機活用。
從來學空的學者,常發生一種錯誤,以為空即一切空無所有,知道了空無所有,便以為一切都是假有的,一切都要得,就要什麼都圓融貫攝了。這樣學空,真是糟極了!譬如這裏一把刀,觀察他的真實自性,說沒有刀,俗諦所知的假名刀,還是有的。若這裏根本沒有一把刀,當然說無刀,但反過來也說有刀,豈不是錯誤之極!可說毫不知立破。一切法空,是破真實的自性,是不壞世俗假名的。但緣起假名,與第二頭第三手不同,所以世俗諦中雖一切唯假名,而假名的有無,也還是有分別。如外道的上帝、自在天、梵天等,佛法中無分的極微色、剎那心等,都是妄執,如以為有緣起假名,必會弄成邪正不分、善惡不分。大略的說,我們明淨六根所認識的一切,在一般世間常識中(科學的真實,也屬於此),確有此體質相用的,須承認他的存在。如果否認他,這就與世間相違了。這裏面,自然也有錯誤。而我們習見以為正確的,或隱微而還沒有被我們發現的,這需要世間智的推究發明。菩薩如果證悟一切法空,正見緣起的存在,那更有許多不是一般常識所知的呢!
龍樹學的立破善巧,歸納起來有兩點︰
(1)世出世法,在一個根本定義上建立,就是世間的生死,是性空緣起,出世的生死解脫,也是性空緣起。所不同的,在能不能理解性空。能理解到的,就是悟入出世法,不能理解到的,就是墮入世間法。所以世間的一花一草,出世間的菩薩行果,都是性空緣起,這就達到世出世法的一貫。
(2)聲聞法與菩薩法,同在解脫生死的根本自性見上建立,就是聲聞人在性空緣起上獲得解脫,菩薩人同樣在性空緣起中得解脫。所不同的,菩薩的大悲願行,勝過了聲聞,這就達到了聲聞法與菩薩法的一貫。龍樹深入佛法的緣起,在立破上,可說善巧到了頂點。
〔參考資料〕 印順《中觀今論》;《中觀思想》(《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3});梶山雄一著‧吳汝鈞譯《空之哲學》;山口益《中觀佛教論考》;上野順瑛《中論──因果之論理構造》;三枝充悳《中論──緣起‧空‧中の思想》;R. H. Robinson著‧曇昕譯《中論偈於諸註本中傳承與翻譯差異之研究》;穆帝著‧郭忠生譯《中觀哲學》(The Central Philosophy of Buddh-ism)。
謂因中未必具有果性。係古代印度六派哲學中勝論學派的主張,為六派哲學中數論學派的「因中有果」論之對稱。勝論師認為,因有「和合因」及「不和合因」二種,必須眾因和合始能有果。因此質量因中未必有果性。如泥雖為瓶之因,但必待助因而後方能成瓶,故立因果別異論。《中觀論疏》卷二(本)云(大正42‧23c)︰「衛世師執因中無果,故名為斷。以因中無果,因滅於前,果生於後,故名為斷。」此外,尼夜耶及後期的彌曼差等學派亦採用此因中無果論。
〔參考資料〕 《摩訶止觀》卷十(上)。
指佛教以外的一切宗教。相當於儒家所謂的異端。又稱外教、外學、外法。按梵語tīrthaka,原意為神聖可尊敬的隱遁者。這些隱遁者的思想,依佛教的觀點來說,都是佛教以外的教法,因此意譯作「外道」。此詞原義並無貶斥意味,然至後世,漸用以指持異見邪說者,「外道」一語遂成具侮蔑排斥意義之貶稱。
有關外道之種類,一般多指《雜阿含經》卷四十六、《陀羅尼集經》卷一等所列舉的富蘭那迦葉、末迦利瞿舍黎子、刪闍耶毗羅胝子、阿耆多枳舍欽婆羅、迦羅拘陀迦旃延、尼乾陀若提子等六師外道,以及正統婆羅門思想的六派哲學,即數論派、瑜伽派、勝論派、正理派、彌曼差學派、吠檀多派。此外,諸經論中另有多種說法,玆略述如次︰
(一)外道四執︰又作外道四宗、外道四見、外道四計,或四種外道。有五種分法,分述如下︰
(1)約法之一、異而分︰即《外道小乘四宗論》所載︰一切法同一論、一切法異論、一切法亦一亦異論、一切法非一非異論。
(2)約世間之常、無常而分︰即《大智度論》卷七所載︰世間常、世間無常、世間亦常亦無常、世間亦非常亦非無常。
(3)約我與蘊之或即或離而分︰即《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五所載︰一者計我即是諸蘊。二者計我異於諸蘊,住諸蘊中。三者計我非即諸蘊,而異諸蘊,非住蘊中,而住異蘊離蘊法中。四者計我非即諸蘊,而異諸蘊,非住蘊中,亦不住於異於諸蘊離蘊法中,而無有蘊,一切法蘊皆不相應。
(4)約因果之有、無而分︰即《三論玄義》所載︰邪因邪果論、無因有果論、有因無果論、無因無果論。
(5)約苦之自作、他作而分︰即《中觀論疏》卷七(本)所載︰苦自作論、苦他作論、苦共作論、苦自然論。
(二)六苦行外道︰指以苦行求取未來果樂之外道。即北本《涅槃經》卷十六所載的自餓外道、投淵外道、赴火外道、自坐外道、寂默外道、牛狗外道等。
(三)外道十六宗︰又作外道十六異論、十六外道、十六計。即《義林章》卷一(本)、《瑜伽師地論》卷六、卷七所載︰因中有果宗、從緣顯了宗、去來實有宗、計我實有宗、諸法皆常宗、諸因宿作宗、自在等因宗、害為正法宗、邊無邊等宗、不死矯亂宗、諸法無因宗、七事斷滅宗、因果皆空宗、妄計最勝宗、妄計清淨宗、妄計吉祥宗等。
(四)二十外道︰《外道小乘涅槃論》將外道論師分為二十種。即小乘外道論師、方論師、風論師、違陀論師、伊賒那論師、裸形外道論師、毗世師論師、苦行論師、女人眷屬論師、行苦行論師、淨眼論師、摩陀羅論師、尼犍子論師、僧佉論師、摩醯首羅論師、無因論師、時論師、服水論師、口力論師、本生安荼論師等。
(五)三十種外道︰即《大日經》卷一〈入真言門住心品〉所列的三十種外道。即時、地等變化、瑜伽我、建立淨、不建立無淨、自在天、流出、尊貴、自然、內我、人量、遍嚴、壽、補特伽羅、識、阿賴耶、智者、見者、能執、所執、內知、外知、社怛梵、意生、儒童、常定生、聲顯、聲生、非聲、總我等三十種外道。
(六)六十二見︰謂外道所執之錯誤見解有六十二種。據《梵網經》所說,六十二見皆以身見為本,前際分別見有十八種,後際分別見有四十四種。此說與《長阿含經》卷十四〈梵動經〉所說的本劫本見十八種、末劫末見四十四種相通。此外,另有《大品般若經》、《涅槃經》、《法華文句》等說。
(七)九十六種外道︰或作九十五種外道。據《大毗婆沙論》卷四載,六師外道各領弟子十五人,即一師出十五異見,六師共出九十種異見,加上六師本身之見,共九十六種。而所謂九十五種外道者,謂九十六種外道中,有一屬於佛教者,故云九十五種外道。
此外,《翻梵語》卷五又舉出散見於諸經論中的外道之名,凡一百三十五種。
上述諸說,多指佛教以外之教派而言,然亦有人將佛教中之有我論者稱為外道。因為有我論者,雖學習佛法,卻未能通達正理。如《大日經疏》卷十九云(大正39‧769c)︰「外道有二種,一者世間種種外道,二謂佛法內有諸外道也。以雖入佛法中,而未能知如來祕密,猶是邪見心行理外之道,故亦名外道。」此種附於教內之外道,名內外道。
此外,在我國「外道」一詞也用以稱老、莊之學。如《三論玄義》在論外道時,即列舉老、莊之學為例。又,佛教諸派間,亦用「外道」一詞貶稱他派。如小乘教者稱大乘為「空華外道」,顯密二教中,密教稱顯教為外道,而上述二十外道中,亦有「小乘外道」之名。天台宗亦說有「附佛法外道」及「學佛法外道」。
相反地,若外道之說,能符合正理,則也被認可為佛法。如南本《涅槃經》卷八云(大正12‧653c)︰「所有種種異論、咒術、言語、文字皆是佛說,非外道說。」《摩訶止觀》卷六亦承此說,謂(大正46‧77a)︰「大經云︰一切世間外道經書皆是佛說,非外道說。光明云︰一切世間所有善論皆因此經,若深識世法,即是佛法。」
關於外道之典籍,較重要的有四吠陀、十八大經,但都無漢譯。只有陳‧真諦譯的《金七十論》三卷及唐‧玄奘譯的《勝宗十句義論》一卷,分別為數論外道斥破佛教之書及勝論派之教義書。此外,龍樹之弟子提婆菩薩常與外道論道,其所著的《外道小乘涅槃論》及《外道小乘四宗論》二書,為研究外道主張之重要典籍。
〔參考資料〕 《大般涅槃經》卷上;《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五;《大智度論》卷四十一;《十住毗婆沙論》卷三;《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七;《隨相論》;《釋摩訶衍論》卷一;《摩訶止觀》卷十(上);《百論疏》卷下之下;《中論疏》卷一、卷三、卷九。
將印度諸外道分類為十六種。又稱外道十六異論、十六外道、十六計。乃唐‧窺基根據《瑜伽師地論》卷六、卷七及《顯揚聖教論》卷九、卷十等所列舉的十六異論,稍改名稱而稱之為十六宗。玆略述如次︰
(1)因中有果宗︰《瑜伽師地論》等稱為因中有果論,屬數論外道一派之主張。此外道說因中常有果性,故名「因中有果宗」。《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云(大正45‧249c)︰「因中有果宗,謂雨眾外道執。諸法因中常有果性。如禾以穀為因,欲求禾時唯種於穀。禾定從穀生,不從麥生。故知穀因中先已有禾性。不爾,應一切從一切法生。」此中,所謂「雨眾外道」,據《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末)所說,此外道名為劫比羅(Kapila),其弟子之上首有名伐里沙(Varṣa,意即雨)者;故雨眾外道乃表伐里沙之徒黨。而《法華經文句》卷九(上)及《止觀輔行傳弘決》卷十之一認為此係說二十五諦的數論所主張。
(2)從緣顯了宗︰又稱從緣顯了論。指聲論及數論外道之一派,主張聲或法體常恆,但藉緣方得表顯,故名「從緣顯了宗」。《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云(大正45‧249c)︰
「從緣顯了宗,謂即僧佉及聲論者。僧佉師計,一切法體自性本有,從眾緣顯,非緣所生。若非緣顯,果先是有,復從因生,不應道理。聲論者言,聲體是常,而相本有,無生無滅。然由數數宣吐顯了。」
(3)去來實有宗︰又稱去來實有論。指勝論及時論外道。主張過去及未來世一如現在,都實有非假,故名「去來實有宗」。《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云(大正45‧249c)︰「去來實有宗,謂勝論外道及計時外道等亦作此計,有去來世,猶如現在,實有非假。雖通小乘,今取外道。」
(4)計我實有宗︰又稱計我論。指數論、勝論、離繫、獸主、赤衣、遍出等一切外道及小乘犢子部之主張︰執著即離蘊之我或非即非離蘊之我,認為「我」是實有、常一,故名「計我實有宗」。《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云(大正45‧249c)︰「計我實有宗,謂獸主等一切外道皆作此計,有我有薩埵,有命者、生者等。由起五覺知有我也。謂見色時,薩埵覺等。」又指《梵網六十二見經》中的四遍常論之主張。此等說家都主張實我,但論述我體時卻有異說。如《成唯識論》卷一云(大正31‧1b)︰「諸所執我略有三種︰一者執我體常周遍,量同虛空,隨處造業,受苦樂故。二者執我其體雖常而量不定,隨身大小有卷舒故。三者執我體常,至細如一極微,潛轉身中作事業故。(中略)所執我復有三種︰一者即蘊,二者離蘊,三者與蘊非即非離。」
(5)諸法皆常宗︰又稱計常論。指伊師迦(即數論外道)。主張諸法的全部或一部分等常住。《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云(大正45‧249c)︰「諸法皆常宗,謂伊師迦計,我及世間皆是常住。即計全常、一分常等。計極微常亦是此攝。」此即《梵網六十二見經》中的四遍常論及四一分常論。
(6)諸因宿作宗︰又稱宿作因論。指離繫外道(即尼犍子)等。主張人現世所受苦,都以過去宿作之惡為因。《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云(大正 45‧250a)︰「諸因宿作宗,謂離繫親子。亦云無慚外道。謂現所受苦皆宿作為因。若現精進便吐舊業。由不作因之所害故,如是於後不復有漏。」
(7)自在等因宗︰又稱自在等作者論。指摩醯首羅論師。主張諸法是自在天等之變作。《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云(大正45‧250a] ︰「自在等因宗,謂不平等因者計,隨其所事即以為名。如莫醯伊濕伐羅等,或執諸法大自在天變化,或丈夫變化,或大梵變化,或時方、空、我等為因。」即《梵網六十二見經》中的四一分常論之主張。
(8)害為正法宗︰又稱害為正法論。主張肉食,而以殺害生物為正法。《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云(大正45‧250a)︰「害為正法宗,謂諍競劫起,諸波羅門為欲食肉,妄起此計,若為祀祠咒術為先害諸生命,能祀、所害、若助伴者皆得生天。」
(9)邊無邊等宗︰又稱邊無邊論。主張世間有邊或無邊等。《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云(大正45‧250a)︰「邊無邊等宗,謂得世間靜慮邊無邊外道,住有無邊想者,計彼世間有邊、無邊、俱、不俱等。」此即《梵網六十二見經》中的四有邊等論。
(10)不死矯亂宗︰又稱不死矯亂論。此派誤以為梵天長壽不死,故以言語矯亂來回答「世、出世」問題之問者,故名「不死矯亂宗」。《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云(大正45‧250a)︰「不死矯亂宗,謂不死無亂外道。」即《梵網六十二見經》中的四不死矯亂論。
(11)諸法無因宗︰又稱無因見論。無因外道主張諸法無因而起,故名「諸法無因宗」。《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云(大正45‧250a)︰「諸法無因宗,謂無因外道計,我及世間無因而起。」即《梵網六十二見經》中的二無因生論。
(12)七事斷滅宗︰又稱斷見論。乃斷見外道之總稱,主張欲界身、欲界諸天、色界諸天及四無色處等七事之果報,死後即斷滅。故名「七事斷滅宗」。《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云(大正45‧250a)︰「七事斷滅宗,謂斷滅外道計,七事斷滅。」即《梵網六十二見經》中的七斷滅論。
(13)因果皆空宗︰又稱空見論。主張無因果、一切皆空,故名「因果皆空宗」。《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云(大正45‧250a)︰「因果皆空宗,諸邪見外道計無愛養等,見行善者返生惡趣,見行惡者返生善趣,便謂為空,或總誹撥一切皆空。」
(14)妄計最勝宗︰又稱妄計最勝論。妄計四姓中婆羅門是最勝種,故名「妄計最勝宗」。《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云(大正45‧250a)︰「妄計最勝宗,謂鬥諍劫,諸婆羅門計,婆羅門是最勝種,梵王之子,腹口所生,餘種是劣,非梵王子。」
(15)妄計清淨宗︰又稱妄計清淨論。指現法涅槃外道及水等清淨外道妄計受用諸天之微妙五欲即為現法涅槃。《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云(大正45‧250a)︰「妄計清淨宗,謂現法涅槃外道及水等清淨外道,謂於諸天微妙五欲堅著受用,是即名得現法涅槃。乃至廣說。持牛狗戒亦復如是。」此即《梵網六十二見經》中的五現法涅槃論。
(16)妄計吉祥宗︰又稱妄計吉祥論。主張祭祀日月星宿等可得吉祥,故名「妄計吉祥宗」。《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云(大正45‧250a)︰「妄計吉祥宗,謂曆算外道。若日月薄蝕、星宿失度等,若隨日月所欲皆成,應勤供養日月星等。」
上述十六宗,主要依據《長阿含》〈梵動經〉所出的六十二見說予以合併而成。唯其中之因中有果、從緣顯了、諸因宿作、害為正法、因果皆空、妄計最勝、妄計吉祥等七宗,並未包含在六十二見之中。
〔參考資料〕 《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十;《大毗婆沙論》卷一九九、卷二百;《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七;《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四(末);《慧琳音義》卷二十五;《十住心論》卷三;熊十力《佛家名相通釋》。
〔「如實觀」之智慧〕 「如實觀」是原始佛教的核心觀念,意思是對事物能有一如其所如的把握。為了把握事物原來樣子,我們要放下主觀的認知條件。這些主觀條件包括我們個人所受的教育和訓練,亦包括我們處理事物時所選那角度。我們透過自己的觀點去看事物,事物便染上了我們主觀的色彩。再由此推概,成一理論,或一系統。但結果結構愈嚴,所排斥者愈多、主觀的壁障愈厚,距離客觀的真實愈遠。
佛教說如實觀,有其歷史背景。佛陀時代是一思想開放的時代,婆羅門教《奧義書》所說的「梵我一如」的思想已經解體。當時有很多思想家出來立說,各示其勝義,佛經上所謂六師外道、六十二見等。但從佛教的立場看來,他們對宇宙人生之討論都出於主觀構想,皆墮於「見網」(diṭṭhi-jāla)。見網者,即一套套說法之網,每一思想家各提出一套說法,皆自以為見真理。但真理之所以為真理,應是客觀普遍的,而不應彼此有異,彼此相對。故佛陀謂其皆不能如實,因皆不能去除主觀條件的影響。而更重要的是,有些問題根本不能化為概念上的討論。佛經記載當時思想界中有很多爭論,如爭論世界是否永恒﹖世界是不是無限大﹖理想人格終不終﹖命與身異不異等等。
佛陀從來不參加這類問題的討論。在有名的《箭喻經》中,一個婆羅門問佛陀何以不談這類問題﹖佛陀以中箭為喻,說爭論這類問題,就如一個人身中毒箭不先就醫,而只尋問此箭從何射來﹖誰人射來﹖弓是什麼造的﹖弦是什麼做的﹖這些問題未及解決,其人已毒發身死了。佛陀的譬喻是很真切的,因為那些問題都無關於我們當下痛苦的生命。生命之痛苦是一真實的、存在的經驗,不應化為形而上的理論。以一套套形上理論來套解生命的真實,有如瞎子摸象。所以佛陀說,這類問題都是「非義相應、非法相應」,「不趨智、不趨覺、不趨涅槃」,我們應該與真實之生命相應,如實知生命之苦,亦如實解生命之苦,故非如實觀之不可。得如實觀,亦即得「法眼」(即見「法」之眼)。在原始佛教之概念中,「法」與「實」同一外延。法即實,實即法,知法即知實,知實即知法。這是外延地說。內容地說,則法是實的存在狀態,即所謂緣起狀態,一切法均依緣而生、依緣而轉、依緣而滅。所以說「見法即見緣起,見緣起即見法」,這是原始佛教對事物存在的一個看法,代表原始佛教的洞見。
原始佛教為了表示「緣起法」的建立是如實的,所以特重這種觀法所獲得的效果。要判分何者所見為實,何者所見為不實,便不能不有一檢證的標準,此標準佛教即從實踐上說明。佛經記載佛陀在未得正覺以前,即未得如實智以前,曾從印度傳統之修行方法,先修禪定,不得果;棄之改修苦行,苦行六年,亦不得果,故知兩者之不足。其不足之處,即在對客觀之真實把握不著,把握不著即證明其觀尚有虛妄,或尚由妄心所生。蓋此觀若是正確的,必能引生正確之行;由正確之行,必能引生有效之果。由此可知,佛教之「如實觀」有效用上的支持。這種智慧與行動、效用的連鎖結構,在今日而言,可謂極具時代意義。美國哲學,即特重知識與效用的關連,而以效用檢驗知識,則佛教重實踐之教,可謂萬古常新。所不同者,佛教言真理,並非祇是將之看作使人生受益的設準。照佛教立場看來,實用主義者的講法,有顛倒本末之嫌,因為它的最後裁決在人的經驗生活。倘若人的經驗生活能自我完成,又為何會有種種衝突、相對相害呢﹖所以此中必有一客觀之真實性,人只有與之相應才能去除自己的「成心」。佛陀以「四諦」教人,第一諦是「苦諦」,目的即是要我們實感此人生乃一無常流轉之存在,無常即苦。此只須一念直感即得,而不必更以種種抽象概念與思維,來作曲折的表達。《箭喻經》的精神即在此。
由此看來,近代哲學家、科學家、社會學家、心理學家解析人生問題,往往對人生之存在感受不深,便急於羅列知識概念和專門術語以成一系統的做法,在第一步上可能已錯了。(中略)結果勢必只形成各個解釋系統,而互爭高下。人心之粗動,一發不可止。此所以佛陀於中沉默也。
〔對深層煩惱體認之智慧及相應成立之實踐之智慧〕 釋迦以其真實之體驗、真實之要求,成就其「如實觀」;亦希望聞其教者,同樣得「如實觀」。就現實人生而言,人何以不得此「如實觀」﹖人何以常陷於妄見之中﹖由此問題之追問,我們即可發現人的現實生命中有煩惱、有無明。人最大的無明,是對自我的執著(我執)。在自我觀念的影響之下,只知實現自己的欲望,而排斥他人,於是一切「毒」、「蓋」、「結」、「暴流」(皆煩惱之異名),都相沿而至了。所以原始佛教所全力對治的,主要是我執,到部派佛教和大乘唯識宗時纔有進一步的分解。例如說,這些煩惱,自其存在的性質上看,又可分為分別性的煩惱和俱生性的煩惱兩類。分別性的煩惱是在經驗的層面上活動的,當如實智起,初次證見真實,便可以消散。俱生性的煩惱則是潛隱性的,它不與經驗心靈之活動相應;它存在於有情生命的底層中,而與之一起翻滾。在一般情形下,不能感覺到它的存在。正如《勝鬘經》所謂「無明住地,雖得阿羅漢、辟支佛智仍不能斷」。這是因為阿羅漢、辟支佛的智慧仍未「究竟」(透徹),對它們的存在「不知不覺」,所以對修行者而言,只要「無明住地」尚在,即可以由此再生起一切「心上煩惱、止上煩惱、觀上煩惱、禪上煩惱、正覺上煩惱、方便上煩惱、智上煩惱、果上煩惱……」等像恒河沙數般多的煩惱。只有到達真正成佛的階段,才可以全部斷除,由此可見「無明住地」之深。所以人生之對治修行之活動,亦必須鋁多世,並非單靠概念知識,或只從理上看透,便能化解的。這是整個現實生命結構的事,必須步步實踐才能步步轉化及提升其生命之形態,絕不能掉以輕心。這就是佛教講修行必須醋量世之義。
煩惱由淺而深有層層「住地」,則相應地轉化煩惱之智慧亦有層層之序列。以智來對治煩惱,這是佛家說教的特色。煩惱有不同的分類,則智慧的分類亦有不同。以佛陀的廣大的慈悲與願力,既說法以度眾生,則必不能以部分之眾生為限,而必廣及一切自我封閉,亦即尚有無明及煩惱之眾生。於是,佛即以種種教化智慧,以說種種法,來分別對應於不同根機之眾生,亦即各有不同之無明住地之眾生,使之皆能從其無明妄執中上拔而出。沿此了解,則佛陀必有種種「方便智」之運用,以種種語言分別化解不同之眾生之執。如是,即有《法華經》所說的實智與權智的觀念出現。而權智者,即成佛後之智慧。在唯識宗,亦稱之為後得智,以與成佛證真之無分別智(即如實智)分開。或在般若宗,則以此智具有指示眾生以種種不同之解脫道之功用,故又名之曰道種智,以至一切種智。從另一方面看,原始佛教、部派佛教所嚮往的阿羅漢位格,由於缺此救度眾生之智慧,即證明了他們的智慧不足;智慧不足即表示尚有無明,故《勝鬘經》說他們雖能出輪迴,盡「分段死」,但尚有無明住地。天台宗即承此意說只有在兼斷界外之無明之後,才能得佛智。
如上所說,一方面是煩惱的層層深入,一方面是智慧的步步透出。煩惱所在之處,即為智慧對治之處。這顯示了煩惱和智慧的關係︰智慧隨著煩惱的體驗而深化。小乘體驗得較淺,大乘體驗得較深。這種對煩惱體驗的智慧,我想對現代人有極大的啟發。現代人最大的問題,可能在於對自己的心靈、生命,及價值取向缺乏反省,或對自己的思想與行為過分自信,而從未想到此中亦有無明或煩惱在。現代人要闖過的第一關,是知識上的封閉。由於西方文化的影響,各知識領域獨立發展,平頭排開,於是各據一義而推廣至極,終而互相抵觸。如西方哲學上有「唯心論」與「唯物論」之爭,「實在論」與「觀念論」之爭,「理性主義」與「經驗主義」之爭,「理想主義」與「現實主義」之爭,以至政治經驗上的共產主義、集體經濟與自由民主、自由經濟之爭,都自以為代表真理,而拒絕承認對方所說的也有真實之處。人不能兼取多個觀點以評估別人主張的價值,這不是無明是什麼﹖到現在知識上的爭論已變而為現實力量的對峙,由制度的矛盾發展成人類的生死存亡之爭,這已經不是知識問題,而是存亡問題,其根即在於心靈的封閉,於是一方面要求自解,一方面要打擊消滅敵人。在這中間,暴力固然可以合法化,卑劣之手段亦可以合法化。人與人之間不能再講信任、同情、互愛,反之是恐懼、冷酷、殘忍、傲慢,這不是人性上的大悲哀又是什麼﹖對自己的心靈的醜惡反省極少,縱有反省,亦只是委諸外界現實力量的牽引,而不知自己的限制。佛教即要我們反觀自己的心靈的無明,一切貪、瞋、癡、慢、疑、惡見……都是從這裏來的,故非對治之不可。對治之道,即在擴闊自己的心靈,獲取智慧,使自己從種種不同之見中超出;並在實踐上改變自己的狹隘、懷疑、恐懼、冷酷的氣質,使自己日進於高明之境,而不為無明所縛。這就是佛教安立種種智慧以超化眾生分別性的煩惱與俱生性的煩惱的原因。對於今日自身尚陷於無明迷惘、不知病根的現代人,豈非正有對治之功﹖(取材自霍韜晦《佛教的現代智慧》)
◎附︰霍韜晦〈如實觀的哲學〉
(一)
根據佛教脈絡,如實觀(Pāli,yathābhū-ta-dassana;Skt.,yathābhūtadarśana)之所以被提出,是由於佛教深知人生的痛苦源自無明(無知);由無征障蔽或污染,使我們作出與真理或真實存在不相應的行為,於是償付代價,這就是業報。人生為業報所縛,這便是大苦(按︰佛教說苦,別有真實涵義,此處暫不涉及)。因此佛教解脫論的前提便是去除無明,由無明之滅而使我們的生命成為一全無障蔽的存在,於是與真理或真實存在直接相通。佛教所說的人生的最高智慧亦由是獲得。
在這個脈絡中,如果我們把佛教的教義視為一套理論,則我們可以看出︰佛教首先假定人生的困擾來自無明,然後假定困擾的解決依賴如實觀。這兩個假定,是首尾一貫的。正因為現實人生是如此,所以纔需要如實觀來開發它。例如關於自我的存在,一般人依據常識意義相信有「我」,但《阿含經》中,佛陀反覆教誨弟子從構成自我存在的五種成素(色、受、想、行、識)中思維,一一「如實觀之」,發現沒有一種成素可以滿足常識中的「自我」的涵義,如常義、主宰義,因此常識的自我中根本沒有我,「我」只是一個虛妄的觀念。這種做法,是基於經驗立場的理性思考。首先,「我」不是經驗的對象,其次,分析經驗所得的對象(五種成素)中不具有「我」。
由此可見,未經考察的知識不能稱為知識,佛教把這稱為無明狀態;知識必須予以證明方能接受。如實觀就是提供證明之道。從這一地方看,如實觀不止是解脫的設準,也是解除無明、獲得真理的方法。
(二)
不過,從上面所引述的破除自我觀念的例子,佛教是不是經驗主義者﹖它對自我問題的進路似乎全收到經驗領域上來看,以破除一經驗所不能至的「常一主宰」的我體。如果這一個理解是對的,則佛教的如實觀不過是從經驗的角度探討存在。依西方古典經驗者,如洛克(J. Locke)、巴克萊(G. Berkeley)、休謨(D. Hume)的路線,最後將無法解決本體問題,甚至他人存在(他心)問題。
依我的看法,佛教哲學的起點始於經驗的考察是不錯的,但並未把問題的解決亦訴諸經驗,特別是西方經驗論者所重的感性經驗。佛教在小乘有部和大乘唯識宗中亦從經驗立場談了許多心靈的所對境問題,但最後仍然建立了一套超經驗的形上學或宇宙論,如有部的五位七十五法,唯識宗的賴耶緣起。他們都把自宗的構作設許為真實,可見佛教的如實觀並非只是一套經驗檢查的問題。
(三)
那麼,佛教是不是理性主義者呢﹖在很大程度上,佛教是尊重理性並使用理性來檢查問題的。所謂「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一切經典的合法性,即在法與義上。與說者無關,亦與語言的表面意思無關。由於這種精神,使佛教能夠對義理世界深入,由無常、無我、緣起、因果等基本概念出發,反省其深層義蘊,結果開出無數派別,各顯精采。這都是理性思辨的結果。佛教是世界上最理性的宗教,這句話相信許多學者都同意。
但是,我們不能因此而說佛教只是止於理性。佛教主張如實觀即明顯要求對真實存在能有一如其所如的觀照,這就不是理性形式所能決定。如果遵從理性形式,我們可以從本體屬性、因果……等範疇思考問題,但佛教的如實觀根本棄置範疇,而要求存在整體朗現。佛教的意思是說,如果我們把問題收入某一前提下來討論,則答案自然可有一理性的決定,但卻不是真實。因為前提不同,我們可以產生不同的推論,結果可以互相對反。如因中有果與因中無果,在道理上即不能同真。這一個對理性自由運作可以引致肯不的慧識,佛教在原始階段已經看到,在有名的《箭喻經》中佛陀拒絕參與哲學者的辯論,就是因為他認為這種辯論不能解決問題,亦無益於人生痛苦的減除。
(四)
從上述簡單的分析,佛教對真理問題既非全取經驗原則,亦非純依理性原則。如實觀的提出似乎是一方面開闢經驗,一方面不囿於經驗;一方面依據理性,一方面超越理性。為甚麼這樣弔詭﹖我認為最重要的問題還是因為佛教把人生的解脫問題首先看作知識問題,或真理的掌握問題,或智慧的呈現問題。當我們處理這些問題時,已經把自己放在一主客對列的格局下,換言之,人與存在已經破裂,要把存在列為對象來處理,於是有如實不如實的問題。人若只通過他的經驗或他的理性來看世界,必然牽涉到時空條件、前提、角度,乃至他的立場,他的訓練,這些,統統形成他的局限。人在態度上可以要求客觀,但在實踐上和在方法上,是否可以有完全的客觀﹖古典經驗者最後為甚麼走入唯我論,就是因為視經驗為唯一此外界溝通的橋樑,理性主義者為甚麼層構出不同的宇宙圖象,和推出背反的形上學命題,就是因為各自所預取的前提不同,結果都封閉在自己的世界,而無法超越。也許,在知識的觀點,一切知識的成立都需要預設個體性原則。一切對象的呈現亦不能不通過我的心靈,則個體與個體如何溝通﹖心靈與心靈如何相印﹖在知識論的角度終是大問題。中國先哲說︰「人同此心,心同此理。」這個「同」只是一形上信念,並無經驗證明。如果我們依從康德或近世心靈哲學者之所說,心靈活動原有種種對向、層級,則對向不同、層級互異,人的心靈距離亦愈遠。究竟甚麼是真理﹖是否把所有人的不同的看法加起來或結集起來便是真理的全部內容呢﹖如果真理不是數學上的和(sum),那麼所謂絕對客觀的真理應如何了解﹖同時,我們根據甚麼標準說別人所得的不是真理﹖真理問題不解決,結果我們都只有依自己的經驗或自己的理性能力來決定世界,最後將引起人類世界的分裂,各行其是;各人之知,止於其所不知;每人都有他的黑暗世界,依佛教說,也就是各有其無明,各有其心靈上的局限。
這一局限畢竟如何打破,我認為不能再從知識論的進路,而應該改從行動實踐上說。如實觀的問題,並非只是如何看到客觀真實的問題。絕對客觀真實的呈現,是人實踐方向的終極,但人的一生只是過程,而非終極。死亡是過程中的無可奈何,不能把人肉體上的死亡視為追求真理過程中的終結,所以與真理的得著與否無關。若能正視人是過程,則如實觀只是實踐原則,讓我們在實踐過程自知自己的局限而自拔,亦知對我們所不知道的世界或理論先求通達,多作同情了解(此中同情,非道德意義,亦非自由民主的公民意識)。如何可能﹖此即在如實觀自境之後,再如實觀他境,以發現對方的真實意義始。
(五)
由此可見,佛教的如實觀哲學實有多方面的涵義。它不但是真理的判準,而且是實踐的方法,處理問題的態度;尤其令人驚異的,是和現代人講客觀、開放、容受多元價值的精神十分相應。
〔參考資料〕 霍韜晦〈如實觀──佛教哲學的性格〉;木村泰賢《原始佛教思想論》第一篇;和辻哲郎《原始佛教の實踐哲學》第一章。
二卷。印度‧提婆菩薩(Āryadeva,聖天)造,婆藪開士註釋,鳩摩羅什(Kumāra-jīva)譯。收於《大正藏》第三十冊。
本書係承襲龍樹(Nāgārjuna)《中論》論義之作。內容主要在以空觀立場,駁斥數論、勝論、正理等外道諸派的世界觀、人性論及解脫論,並彰顯大乘佛教的正見。內容由捨罪福、破神、破一、破異、破情、破塵、破因中有果、破因中無果、破常、破空等十品構成。每品列有五偈,偈末且附提婆所撰的短文,以及婆藪開士的註釋。文中標外道之說為「外曰」,標提婆之說為「內曰」,以明二者之別。卷首並有七言二行的歸敬偈。
根據僧肇〈百論序〉所載,本書原有二十品,各品有五偈,總為百偈。然今僅存收錄前十品的漢譯本。其梵文原本與藏譯本皆不傳。此外,同為提婆著的《四百論》之內容大綱,與本書幾乎相同,故有謂本書是《四百論》的綱要書,或謂《四百論》乃依本書增廣而成。
由於本書所批判的對象多為數論、勝論、正理等學說,因此在明瞭三世紀左右印度哲學諸派的動向上,本書有重要地位。在我國,則和龍樹的《中論》、《十二門論》並稱三論,而成為三論宗的根本聖典。註釋本頗多,但現僅存隋‧吉藏《百論疏》三卷(或九卷)。
〔參考資料〕 菩提流支譯《百字論》;《出三藏記集》卷二、卷十二;《國譯一切經》中觀部;山口益《中觀佛教論考》;《印度哲學研究》卷一。
三卷或九卷。隋‧吉藏撰。係鳩摩羅什所譯《百論》的註釋書,收於《大正藏》第四十二冊。隋‧大業四年(608),吉藏為了反駁攝論、十地、地持三師之說而作此書。《百論》是以論破外道、《毗曇》、《成實》三家為主,故本書有關外道的記載頗多,並援引不少相關資料。
全書內容由〈捨罪福品〉、〈破神品〉、〈破一品〉、〈破異品〉、〈破情品〉、〈破塵品〉、〈破因中有果品〉、〈破因中無果品〉、〈破常品〉、〈破空品〉等十品構成。初在卷首詳釋僧肇的〈百論序〉,次於本文各品述說大意,闡明品目,並隨文解釋。其中,第一〈捨罪福品〉初顯佛道之要諦,第二〈破神品〉說眾生空,第三〈破一品〉至第九〈破常品〉說諸法空,第十〈破空品〉則破空見。由於本書除解釋《百論》外,亦闡述三論宗義的要諦,故為習三論宗者之要典。此外,金陵刻經處刊本將《百論》會入本書乃成十六卷本。
〔參考資料〕 《三論宗章疏》;周叔迦《最上雲音室讀書記》。
(一)(梵svabhāva,藏ṅo bo ñid)指諸法各自具有的體性或體相。「差別」或「共相」的反義詞。法相家謂之為自相。為現量智所緣;剋實說來,所謂自性,唯指事物本身不通其他的性質,或稱一切法不可言說處為自相、自性。又,通常只有聖智冥內、得法本真的現量所緣之法的體相,可以稱為真的自相,其他的一切法由於是假智且不離言詮,故稱為假的自性。
無貪、無瞋、無癡等三種善根及慚、愧二心所屬於善法,故稱為自性善。反之,稱貪、瞋、癡、無慚、無愧等為自性不善。又,完全覺知現在的對境,不容許比知推景,則稱為自性分別。此外,有時自性與自相也被分開使用,例如十八空中,諸法相狀的空,稱為自相空,諸法體性的空,稱為自性空。
(二)(梵prakṛiti)數論學派所立的二十五諦之一。根據《數論頌》的古註所載,「自性」一語與「勝因」、「非變異」、「梵」、「眾持」等為同義語。數論師認為自性是由三德(純質、激質、翳質)所構成;亦即三德尚未發動的平衡狀態稱為自性。三德猶如「油」、「燈心」與「火」合為一燈火。依三德之相合而呈現出萬象。自性是純物質的、非精神的,但卻又細不可見。
關於「自性」的存在問題,數論師以五點理由證明,即(1)個物有限制故,(2)同性故,(3)能生故,(4)因果差別故,(5)遍相差別故。
◎附一︰印順《中觀今論》第五章第二節
緣起是無自性的,甚麼是自性呢﹖自性(svabhava)是專門術語,如《壹輸盧迦論》說︰「凡諸法體、性、法、物、事、有,名異義同。是故或言體,或言性,或言法,或言物,或言事,莫不皆是有之差別。正音云私婆婆,或譯為自體(的體),或譯為無法有法(的法),或譯為無自性(的)性。」所舉的名字雖很多,而意義是同一的。所謂體、性、法、物、事,皆即是「有」的別名。但它又說︰梵語的私婆婆,或譯為體、法、性。依梵語說,婆婆(bhāva)即是「有」。此字,什公每譯為法,也或譯為物。《般若燈論》也有譯作體的。「有」前加sva,即私婆婆,即自性的原語。或譯自體,含有自己有、自己成的意義,是自己規定自己的。凡是法,即有其特殊的形態與作用,其所以有此形態與作用,依自性說,即是自己如此的。此自性的另一特性(prakṛti),什公譯為性,意義為本源的性質,即本質或原質。所以,自性是自己如此的,也是本來的性質如此的。如哲學上所說的實在、本體、本元等,皆與此自性的含義相合。
要明瞭「自性」一語的意義,請聽薩婆多部所說。如《大毗婆沙論》卷七十八說「如說自性,我、物、自體、相、分、本性,應知亦爾。」薩婆多部的學者,把自性、我、物、自體、相、分、本性看成同一意義。尤其所謂「分」,最值得注意。此分,就是事物的最後原素,也即是所謂「點」,即「其小無內」不可再分割的東西。薩婆多部以為一切法不外兩種︰(1)假有,(2)實有。假有的,如《順正理論》卷十三說︰「是假有法,甯求自性﹖」假有法即不能追求其自性的。依他們說︰假有的必依於真實的。依於實有,構成前後的相續相,同時的和合相。此和合及相續,即假有的,可以說沒有自性。而在相續與和合的現象中,分析到內在不可再分析的點,即是自性實有的。如在色法的和集中,分析至極微,以極微的物質點,為集成粗顯色相的實質。對於精神作用,也分析到心心所的單元。此分析出的單元,是自性,也稱為我──我即自在義。如《婆沙》卷九說︰「善說法者,唯說實有法我,有性實有,如實見故。」補特伽羅我是五蘊和合有的,所以是假;假的所依是自性實有,所以說︰「有性實有,如實見故。」這種思想,即是假定世間事物,有實在的根本的自性物,而後才有世間的一切。他們從「析假見實」的方法,分析到不可再分析的質素──心、物、非心非物,即是事物的實體,也即是所謂自性,自性即萬有的本元。如《順正理論》卷十三說︰「未知何法為假所依﹖非離假依可有假法。」「假必依實」──自性有,是最根本的見解。薩婆多主張有自性的,於是佛說諸行無常,諸法無我,照他們的意見,追究諸法的實在,相續與和合假所依的自性法,即是三世常如其性的、不變的,有不能無、無不能有的,甚至可以稱為法我了。
假有無自性說,經部師是擴大了。但自性有的基本原則,並未改變。三世常如其性的一切法,在經部的現在實有論中,轉化為潛在於現在的種子或舊隨界。此種子與界,雖不斷的從種子而轉化為現行,現行轉化為種子,但依舊是不變的。這點,唯識學者說得明白,名為「自性緣起」,即色生色,眼生眼,貪生貪,有漏生有漏,無漏生無漏。這樣的因緣論,即是從一切有部析假見實得來的自性有,不過從三世常如而使之現在化而已。自性有的原則,完全吻合。依經部師,蘊、處是假的,而十八界是實有的。相續和合的現行,都依於真實的界性。《瑜伽論》在批評性空時說︰「譬如要有色等諸蘊,方有假立補特伽羅,非無實事而有假立補特伽羅。如是要有色等諸法實有唯事,方可得有色等諸法假說所表,非無唯事而有色等假說所表。若唯有假而無實事,既無依處,假亦無有。」經部與瑜伽論者,稟承那「假必依實」的天經地義,所以不能說一切無自性空而必須說「自性有」的,假有的可空而自性有的不可空。《解深密經》也這樣說︰「云何諸法遍計所執相﹖謂一切名假安立(假名)自性差別乃至隨起言說。云何諸法依他起性﹖謂一切法緣生自性。」在論到有自性與無自性時,即說︰「此由假名安立為相,非由自相安立為相,是故說名相無自性性。」這分為假名安立與自相──即自性安立︰假名安立的,無自性、空;自相安立的,即是有自性了。追求事物中的根元,看作實在的,依此而成立世出世一切,都是「自性」論者。又如《楞嚴經》說︰「若諸世界一切所有,其中乃至草葉縷結,詰其根元,咸有體性,縱令虛空亦有名貌,何況清淨妙淨明心,性一切心而無自體﹖」這是自性論者的另一面目。在萬化中,終必有一個真實自性而不是假的,這即是「自性」的意義。一般的宗教與哲學,無不從此自性的老路而來!
《中論》〈觀有無品〉說︰「眾緣中有法,是事則不然,性從眾緣出,即名為作法。性若是作者,云何有此義﹖性名為無作,不待異法成。」這是《中觀論》對於「自性」的具體說明。佛法說緣起,除了極端者而外,誰都承認,但總覺得是諸法自性有,由眾緣的和合關係而發現。若依中觀的看法,自性與緣起,是不容並存的。有自性即不是緣起的,緣起的就不能說是自性有的。因為,若法要由眾緣和合而現起,即依眾緣而存在與生起;承認由眾緣現起,即等於承認是作法。「作」,就是「所作性故」的作,有新新非故的意義。若主張有自性的,即不能是所作。因為自性有即自有的,自成的,自己規定著自己的,這如何可說是作法﹖緣起是所作的,待它的;自性是非作的,不待它的。二者是徹底相反的,說自性有而又說緣起,可說根本不通。佛說無常,即顯示緣起是作法,否定了自性的非作性;凡是緣起即是和合的,如補特伽羅是依待五蘊等而假立的,所以佛說諸法無我,即否定了自性的不待它性。無常無我的緣起論,即說明了諸法的無自性。
但如此的自性,表現於學者的思想體系中,依佛法說,這都是分別的自性執。眾生生死根本的自性執,應該是眾生所共的,與生俱來的俱生自性執。這是什麼﹖不論外觀內察,我們總有一種原始的、根本的、素樸的,即忠不是而依然頑強存在於心目中的實在感,這即一切自性執的根源。存在的一切,都離不開時間與空間,所以在認識存在時,本來也帶有時空性。不過根識──直覺的感性認識,剎那的直觀如此如此,不能發見它是時空關係的存在,也即不能了達相續、和合的緣起性。這種直感的實在性,根深蒂固的成為眾生普遍的妄執根源。雖經過理性──意識的考察時,也多少看出相續與和合的緣起性,而受了自性妄執的無始熏染,終於歸結於自性,而結論到事物根源的不變性、自成性、真實性。因為自性是一切亂相亂識的根源,雖普遍的存在於眾生的一切認識中,而眾生不能摧破此一錯誤的成見,反而擁護自性──元、唯、神、我為真理。總之,所謂自性,以實在性為本而含攝得不變性與自成性。西藏學者有說自性的定義為︰不從緣生,無變性,不待它,大體相近。自性的含義中,不待它的自成性,是從橫的(空間化)方面說明;非作的不變性,是從縱的(時間化)方面說明;而實在性,即豎入(直觀)法體的說明。而佛法的緣起觀,是與這自性執完全相反。所以,自性即非緣起,緣起即無自性,二者不能並存,《中論》曾反覆的說到。
◎附二︰〈自性諦〉(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自性諦(prakṛiti)是數論外道所立的二十五諦之第一諦,指現象界發生的根源。
根據《金七十論》所述,自性諦有多種異名(大正54‧1250b)︰「自性者,或名勝因(pradhāna),或名為梵(brahman),或名眾持。」卷上(大正54‧1260a)︰「不了者是自性別名,已過根故,故亦稱為冥。」此外,又有許多地方稱為本性( mūla-prakriti)。其所謂自性者,唯住自分,故亦可稱為自然、天然。蓋此自性與第二十五諦的神我共同造作中間的二十三諦,故名為勝因,或由此意稱為作者(kartṛi);此自性自身非染污之法,故稱梵;有清淨義,能執持中間的二十三諦,同時又為二十三諦所持,故名眾持;非五知根、五作根、心根等十一眼所取,即超越根所得之法,不可了別,故又稱不了或冥。
其本性(大正54‧1245c)「能生一切,不從他生,故稱本性。能生於大等,是故得本名,不從他生故,是故非變異。」此類名稱,其義涵類似佛家所謂的真如、阿賴耶識,或儒家的太極、無極等。然吉藏的《百論疏》卷上敘述自性諦稱為冥的理由(大正42‧245a)︰
「所言冥諦者,舊云外道修禪得五神通,前後各知八萬劫內事,自八萬劫外不能了知,故云冥。智度論(卷七十)云︰覺諦者,此是中陰識,外道思惟,此識為從因緣得﹖為不從因緣﹖若從因緣,因緣是何物耶﹖若不從者,那得此識﹖既思惟不能了知,便計此識,從前冥漠處生,故稱冥諦。亦名世性,一切世間以此冥諦為其本性。」
慧遠的《大乘義章》卷六也說(大正44‧594c)︰
「如僧佉經說,迦毗羅仙得世俗禪,發宿命通,能知宿命,見過去世八萬劫事,過是已前,不復能見,便作是念,八萬劫外,不應無法,應有冥性,冥性微細,五情不知,從彼冥性,初生覺心。」
又《華嚴玄談》卷八云(卍續8‧604下)︰「自性是第一諦,古稱冥性,亦名勝性。(中略)用增勝故。智論云︰謂外道通力至八萬劫,八萬劫外冥然不知,謂為冥諦。從此覺知初立,故名冥諦。」由此可知,自性諦稱為冥諦,乃究竟指稱過去八萬劫以前冥然不可知的本體界。
自性諦是第一原因,乃唯一常住之法,周遍一切處,無知而無伸縮、無轉沒、無方分,為自在獨存之法。具足喜、憂、闇三德,為神我的對境。如是,以萬象的原因為自性諦,故自性中具有可成為萬象之法,此即因中有果說。《金七十論》卷上詳細敘述其義(大正54‧1246c)︰「我義中有五因,能顯因中定有果,何等有五因﹖無不可作故、必須取因故、一切不生故、能作所作故、隨因有果故,故說因有果。」
該論接著一一加以說明︰(一)「無不可作故」者,謂物無則造作不得成,如從沙出油;若物有造作即成,如壓麻出油。今大等之法從自性生,故知自性有大等。(二)「必須取因故」者,謂人若欲求物則須先取物因。如欲求酥酪而取乳,若乳中無酥酪,誰能求得﹖故知自性中有大。(三)「一切不生故者,」謂若因中無果則一切能生一切物,或一切均不能生一切物,故知因中定有果。(四)「能作所作故」者,譬如陶師具足作具,從土聚製作瓶盆等,而非從草木等作瓶盆等,故知自性能作大等,自性中有大等。(五)「隨因有果故」者,謂隨因種類果亦各異,如麥芽必隨麥種而非隨豆種,故知因中定有果。《瑜伽師地論》卷六謂雨眾外道談因中有果而立四因,內容大體與此說相同。雨眾即數論之別名。
此唯一獨存無知的自性究竟如何變作萬象﹖如前所述,自性乃為神我之知者而依三德之厚薄、淺深等種種組合而來。《金七十論》卷上云(大正54‧1249a)︰「性變異生因,三德合生變,轉故猶如水,各各德異故。」而天、人、獸三世間也如次依喜、憂、闇三德的增多而有差別。又其與神我的關係,有頌云(大正54‧1250b)︰「我求見三德,自性為獨存,如跛盲人合,由義生世間。」此謂神我之跛者僅能知見而不能造作,自性之盲人雖能造作而不能知見,若兩者相依相合即能生三世間。
至於自性生起的次第,有頌云(大正54‧1250b)︰「自性次第生,大我慢十六,十六內有五,從此生五大。」如是順次轉變顯象即迷界現出之次序,其與《起信論》所謂流轉門,所述略相彷彿,而另一方面將神我置於獨存超脫之域,進行所謂還滅作用的也是自性。《金七十論》卷下云(大正54‧1259c)︰
「一者次第起生死,令我與三世間塵相應,得次第起,初起覺,從覺起慢,從慢起五唯,從五唯起十一根及五大,此二十三事,身覺為初,以五大為後。二者為脫三處人為他如自事者,為解脫天道中人我及人獸道中人我,次第作八成(思量、聞等八種得脫之方便)。」
流轉與解脫乃繫在自性中,即神我於自性生執著,故自性能作轉變輪迴之事,也由於神我觀其過失,自性才能成就解脫之事。
〔參考資料〕 (一)《十二門論》;《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五、卷十六;《成唯識論》卷八;《華嚴五教章》卷四。(二)《大乘廣百論釋論》卷一;《成唯識論》卷一;《大乘法相宗名目》卷六(中)。
(一)(梵siddhānta,藏grub-paḥi mthaḥ)意為所尊所主。指各教所尊崇主張的義理、旨趣。《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云(大正45‧249c)︰「夫論宗者,崇、尊、主義,聖教所崇、所尊、所主名為宗故。且如外道、內道、小乘、大乘,崇、尊、主法各各有異,說為宗別。」也有指各經論所說之核心旨趣為宗,而與宗要、宗旨等用語同義。如《華嚴》、《法華》、《無量義》等以三昧為宗,《大品般若經》以空慧為宗,《維摩經》以不思議解脫為宗。
此外,有就諸家所取經論之義趣而立宗名者,如《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認為,外道中有「因中有果」等十六宗,《華嚴五教章》卷一將大乘分為一切皆空、真德不空、相想俱絕、圓明具德等四宗。《法華經玄贊》卷一則將小乘二十部歸納為我法俱有、有法無我、法無去來、現通假實、俗妄真實、諸法但名等六宗,這是就其主張所作的分類。
在宗派名稱方面,也常見有直取經論名為宗名者,如以《阿毗曇論》為所依而稱毗曇宗,以三論為所依故稱三論宗,以《十地經論》為所依而號地論宗等。因此,宗又指尊信同一教義的團體,而為區別各團體,又有宗門或宗派等稱。除上述依經名而立者外,尚有依所倡導之主旨立宗名者,如法相宗、淨土宗等。又有就開祖之名或所住地名而立其宗名者,如天台宗、臨濟宗、日本之日蓮宗等。
(二)(梵pakṣa,藏phyogs)因明學用語。指自己所主張的義旨。「宗」是所尊、所崇、所主、所立的意思,在因明上為立敵兩方諍論的標的。其構造與邏輯上的所謂命題相同,概由前後兩端及綴合前後兩端的連繫辭而成。其兩端中,有一端是指稱事物的語詞,另一端是對於所指稱的事物而有所說述的語詞。例如說「聲是無常」,「聲」之一詞,就是指事物的語詞,「無常」就是對於這事物「聲」而有所說述的語詞。指事物的一端名叫前陳,另外一端名叫後陳,而連繫前後兩端的「是」、「不是」等連繫辭,在邏輯上稱為「綴繫」(copula),在因明上並無專名。前陳和後陳,是用以組成宗的材料憑依,故當它們各各分離、不相結合時,各可稱為宗依,又名別宗。然而若用「是」、「不是」等極成語,將前陳和後陳兩相綴合而成為宗,就成為立者所尊崇而同時又是敵者所破毀的對象,所以就可稱為宗體,亦稱總宗。
古因明家以前陳、後陳係依總宗而成立,總別相對,因而以宗為能立。新因明家則主張宗係依共許之因喻而成,宗中的自性與差別僅是宗所具,宗因相對,因而以宗為所立。 (陳望道)
◎附一︰藤堂恭俊、鹽入良道合著《中國佛教史》第七章第二節(摘錄)
「宗」的觀念之成立
宗的意義︰若站在佛教史的角度來看隋、唐時期的佛教,相承說與初祖的成立,實乃當時的佛教特色;若以教理言之,則「宗」的觀念才是中國佛教形成期的共通意識。在印度,佛教教團則以saṁgha「僧」與gaṇa「聚」的名稱來代表。其佛教分派的最初形態如nikāya(同分),與有宗的意味之samaya(三昧)或有關大乘佛教成立之yāna(野那)等的用語,已成為探究其教團宗派含意的一種根據。但是在中國佛教界來說,這類語詞所蘊涵的意義,只能暫時將之列為研究的對象之一。因為,在中國佛教史上,早期佛教的傳入,可以說是毫無秩序可言的,翻譯而來的經典也不曾留意到印度佛教的發展與分派問題。簡言之,在探討中國佛教宗派成立的問題時,實在沒有研究「宗字是何種梵語的漢譯」之必要,即使耗時研究,也沒有多大的意義。不過我們也不可全盤忽視印度佛教的宗的意義。代表印度大乘諸師思想的「宗」(siddhānta),其意義本來是用──vāda的名稱表示,後來siddhānta的主體意識漸漸超越了前者,乃成為所謂的「宗」。龍樹大師在《大智度論》中揭示了「世界」、「為人」、「對治」、「第一義」的四悉檀說,認為佛教中所存在的各種分歧學說,是因為佛教教化立場互異之故,其本質還是互不矛盾的。龍樹並從此一觀點推論︰佛是為了讓眾生歸入正道,而設了前三悉檀說,究結其最後的真義,還是第一義悉檀。天台智顗將此一思想與三觀、四教看得同樣重要,並以此組織其教義。雖然「宗」是翻譯的,但我們卻不能忽視由此明瞭「宗」的意義之功用。
佛教諸思想之傳來中國,實隱含著歷史的必然性,且在同等地位的立場下傳來的,因此也產生了教判問題。而中國佛教中所謂「何謂佛教本來思想」的疑問,也被歸結到「宗」的意識上,成為中國佛教的特色。此後,羅什門下的道生乃意圖以宗極與理宗的用語,做為探討經典根本思想的線索。光宅寺的法雲法師則將因、果、因果分別解釋為勝鬘、涅槃、法華等三宗。隋代淨影寺慧遠還承繼了此一思想;認為《溫室經》以「施」為宗,《無量義經》以「三昧」為宗,《般若經》以「慧」為宗、《維摩經》以「解脫」為宗、《金光明經》以「法身」為宗、《勝鬘經》以「一乘」為宗、《涅槃經》以「佛圓寂妙果」為宗,使各教典皆能發揮其宗教旨趣及特色。
然而,上述之「宗」的觀念,並不能完全解決代表自己所信奉的佛教教義問題。第一個把「宗」套在自己所信奉的經典與教義上的中國佛教家,是天台智顗。他解釋經典最著名的理論是︰釋名、顯體、明宗、論用、教判的五重玄義說。「宗」字可以說是表現經之體在實踐上之必然樞要。舉個譬喻來說,一座房子,體是指包圍整座屋宇的空間,如果一棟房子沒有空間存在,則不能被人居住,也沒有辦法擺設傢俱,然而構成此屋宇的空間者,卻是樑、柱等實體的存在,而這些樑柱就是前述之「宗」。由此可知,智顗所謂的五重玄義說,即是構成其「宗」的主要組織與架構,而此「宗」的第一正依觀念,則可上推至智所推崇的《法華經》。故從宗教意識言之,天台派的「宗」的意義就是五重玄義說。
宗的定義化︰「宗」的觀念到了唐代以後,越來越趨於精密嚴謹,終於走向定義化之途。慧遠大師即視「宗」為宗趣;吉藏則稱之為宗旨;華嚴宗第二祖智儼又進一步在經所表現的宗中稱之為趣,他認為「宗之所歸者趣也」;信奉唯識學之慈恩窺基,亦視「宗」為宗旨與宗趣,以宗為崇、尊、主之義。由他們的論點,我們可以發現,「宗」所代表的意義,乃其所屬教派的獨一無二性,除此之外的其他派別皆應歸入本宗教學,本宗教學亦可含攝一切宗派。小乘諸派也是根據其教義的內容特徵,定出我法空有宗、有法無我宗、無法去來宗等名稱,最後以華嚴、法華、唯識中道為應理圓實宗,並依價值層次將之排列為八宗。由小乘諸派亦可窺見「宗」的意義於一斑。此外,此八宗判教的理論,還被華嚴教學之集大成者法藏大師所繼承,成為華嚴宗的「五教十判」說。(中略)簡單地說,「宗」的意義,就是在由淺入深、由低到高的階段統攝組織中,把自己的教學提昇到最優越的地位,唐代佛教就是以崇、尊、主的觀念互相標示,而成其表裏的。除了上述的宗之意義外,我們還要注意一點,此即當時尚有許多信奉同一教義之教團組織存在,故有「宗」的觀念的問題,這點亦不能隨便予以忽視。
在佛教史上,並非全部的教派都有意圖結攝其他教派的觀念,新傳入的密教,即與已傳來的教派完全相反,這也是密教最大的特色。一行法師曾說「祕密就是如來奧祕,非同於顯露常行」,視一切舊有的佛教為顯露常教,而以己之密教為與他教性質迥異之祕密乘。日本雖然出現過空海所傳之「十住心教判」,但顯密二教判卻儼然存在。
這點在淨土教上更為鮮明。曇鸞即根據《十住毗婆沙論》的難行、易行二道,而立其學說,到了道綽時,又開了聖道、淨土二門,認為在末法的五濁惡世中,唯淨土一門,才可直悟佛法之道,其對教法的看法,也由佛轉移到末世的凡夫。這一教派實為中國佛教史上極特異的宗教,並與三階教有相同的立場。淨土派雖然承認第一與第二階佛教有較優越的法,但末法既已降臨,現時的根機已完全頹落,教法的實效也完全喪失,淨土教在教法上雖處較低的地位,在第三階佛法的教法上,其效果反而更為優越。
這種意識尚可見於根據《楞伽經》中的「說通、心通」與「教通、宗通」的分類,而使教禪二門意識明確之禪家。在《六祖壇經》中說過「唯見性之法傳出世破邪宗」,並以宗乘、宗門的稱呼,自負的貫穿自家佛教的中核與本質。又藉《楞伽經》的「佛語心為宗,無門為法門」之文,主張佛心宗。因此,教門諸派別中,禪門並非靠其本身的發展,而是站在完全不同的立足點上,成其為後世所期望的「直指人心,見性成佛」之獨異於眾的教團。
隋唐佛教在宗的觀念上顯示著互相對立的兩種傾向(譯者註︰一為統攝性,一為與眾不同性),且兩者皆顯示出佛教史上所未有的特色,因此,具有同一信仰、同一教義的僧眾們,乃在同一道場修道,使佛教界出現了另一種新的形態。
◎附二︰湯用彤〈論中國佛教無十宗〉(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31})
中國佛教史料中,有所謂「十宗」、「十三宗」,本出於傳聞,並非真相。本文主旨在指出其虛妄,討論其由致。(中略)
(一)略述佛教「宗」之形成
本文所說的「宗」,僅與中國及日本佛教宗派有關。「宗」字之意義甚多,基本上有尊崇的意思,所謂信仰之主義,所主張之學說,可謂之宗(故在因明中,推理之結論亦稱為「宗」)。印度佛教在西漢末傳入中國,而在東漢末至晉,般若空宗的經典陸續譯出,因此大乘佛學與玄學相合而大為流行。但是印度佛教所談的「空」,中國知識分子則有各種不同的理解,因而有各種不同的學說(主義),遂有所謂「六家七宗」。所說的「家」就是「宗」,像「儒家」、「道家」之「家」。因此所謂的「本無宗」就是「本無家」,「心無宗」就是「心無家」。在當時清談的時代,這些理論都是通過談論表達出來的,有時也用筆寫,因此「本無宗」可稱為「本無之談」或「論」,「心無宗」可稱為「心無之義」,因為這些意見是各自所主張的,所以名為「宗」。從佛教的眼光說,這些意見應該是不違背般若經典。東晉‧僧叡在〈喻疑論〉中讚美他的老師道安曰︰「附文求旨,義不遠宗,言不乖實,起之於亡師。」此處所說的「文」,是般若之文,「宗」就是「空宗」(或「虛宗」),就是玄學家所尊崇的根本的學說。六家七宗是在清談中產生,有時也發生較激烈的爭論,如東晉時本無家竺法汰駁斥道恆之心無義是也。但究竟乃個人間之爭辯,非宗派間之攻擊也。
中國佛教之宗派,應說是大起於隋唐,是經過南北朝經論講習之風而後形成的。(中略)
綜上所說,「宗」本謂宗旨、宗義,因此,一人所主張的學說,一部經論的理論系統,均可稱曰「宗」。從晉代之所謂「六家七宗」至齊梁‧周顒之「三宗」,都是講的宗教學說上的派別,這是「宗」的第一意義。
「宗」的第二個意義就是教派,它是有創始,有傳授,有信徒,有教義,有教規的一個宗教集團。
兩晉以來盛行的學派的「宗」和到隋唐時教派競起的「宗」,兩者的區分,尚待研究。它們有相同之點,也有相異之點,主要的分別,似可說學派之「宗」是就義理而言,教派之「宗」是就人眾而言,它們是一個歷史的發展。在南北朝初期佛教勢力已經擴大,佛經講習盛行,陳至唐初,教派乃漸漸萌芽。(中略)
如上所言,經論研求既久,諸師意見可生分歧,理論可有發展。隋唐諸宗的學說不僅非確守經說,且有創新,如天台宗之十如是,華嚴宗之十玄門,並非印度的原說。
齊梁佛學固亦重師承,隋唐教派則更重道統,自謂得正法,受真傳,而著重傳授之歷史。禪宗本來起於東山法門或大鑒慧能,而必追述至達摩、迦葉;天台教義智顗所創,而必上溯至慧文、慧思,遂大搞「定祖」爭道統之事。禪宗的西方二十八祖、中土六祖,爭執甚烈;天台九祖,至宋初還須由帝王確認。而在祖傳以後,仍分支派,所謂「衣 鉢」、「血脈」、「傳燈」、「法嗣」,皆因重道統觀念也。因各宗特重道統,故一則各宗互相攻擊,如窺基的《法華玄贊》竟否定天台的十如是。天台之《法華五百問》,評法相之《法華玄贊》,而法相又作《慧日論》申自宗(種姓義)。二則在一宗內也有衣鉢真傳之爭,如禪宗之北宗南宗,天台之山家山外,法相亦有基測二家之不同。
隋唐以後,宗派勢力既盛,僧人係屬於各宗,有時壁壘森嚴,澄觀曾受學於天台湛然,後華嚴人推為四祖,天台人憤激,至詈之為「叛出」(見《釋門正統》),寺廟財產亦有所屬。隋唐的時候,有所謂三階院以及中儲財物之「無盡藏」,皆屬於三階教,江浙一帶的寺院多屬於天台宗,而且因智顗的關係,天台山是屬於天台宗派,因澄觀的關係,五台山是為華嚴宗之聖地。抗戰時期,我在雲南看見佛寺內很多和尚的神主上題「臨濟宗第幾十幾代某某之神位」云云,可見該寺久已自稱屬於禪宗矣。(中略)
隋唐之際,宗派蔚起,佛教已從印度經論講說之風行,進入中國教派之建立,此時之「宗」與過去所謂「宗」是兩樣不同的事。
(二)有那些宗──史料中之疑問
印度佛教來華以後,經典譯出漸多,中國信徒對這些經論(主要的是般若)有不同的了解,提出各種主張,這就叫「宗」。其後經論的研究日趨發達,因此有「涅槃經師」、「成實論師」以及其他經師、論師。這些經論的理論,有時也稱為「宗」。及至陳隋,經論講習既久,遂生變化,不但有新創的理論,且有新起的團體,於是以後的佛教就有各種教派,也稱為「宗」。
現在我們討論中國佛教的歷史中那些是宗﹖有幾宗﹖首先必須指出,既然說有學派的「宗」,有教派的「宗」,但前者屬佛學史,後者屬於佛教史,兩方互有關聯,而且隨時代變遷。因此如不區別其性質,劃分其時代,而問「中國佛教有幾宗」,實是一個不能草率答覆的問題。此段僅陳述主要有關漢文的史料,指出其中的疑問討論一下。(中略)
中唐至北宋,中國佛教宗派缺乏明確綜合的記載。但首先可提一下判教,當時判教者極多,各宗各據主見,對印度的經論,評其大小權實。雖列許多宗名,但不反映中國情況,因可不重視,但現在述其一種,以供參考。1958年日本出版《敦煌佛教資料》二二○頁載有無題失名殘卷二十二行,文首略曰︰「世間宗見有三種︰一者外道宗,二者小乘宗,三者大乘宗」,次略述外道、小乘宗及大乘三宗義。按其所說外道即「十六異論」。小乘原有二十部,但「畢竟皆同一見,執一切法有實體性」,此顯主要指毗曇有宗。大乘三宗者,按其文「一勝義皆空宗」,似指三論或天台,「二應理圓實宗」是法相唯識,「三法性圓融宗」當指華嚴也。據本書作者的考證,此文與八世紀之法成、曇曠所言有些相同,可能是九世紀初作品,此雖亦是一種判教,但開首既說「世間宗見」,則可說是八世紀以前中國有上述各宗義,而可注意者則是無成實、俱舍、涅槃等義也。
南宋僧人始撰中國佛教通史,宗鑒著《釋門正統》八卷,志磐繼之,作《佛祖統紀》五十四卷。二人均以天台宗為正統,並述及餘宗。其概略如下︰
宗鑒之書係紀傳體,列有本紀世家,載佛教教主及印度、中國的天台祖師的事蹟。立有八志,有順俗志敘民間淨土的崇拜,在弟子志中,除天台「正統」以外,並及其他五宗。另仿《晉書》為「僭偽」(即其他五宗)立載記,所謂禪宗相涉載記、賢首相涉載記、慈恩相涉載記、律宗相關載記、密教思復載記。
志磐之書自謂撰寫十年,五謄成稿,亦係紀傳體,其中有〈法運通塞志〉十五卷,是中國佛教的編年通史。另有〈淨土立教志〉三卷、〈諸宗立教志〉一卷,此二志則係述淨土教及達磨(禪宗)、賢首(華嚴)、慈恩(法相)、灌頂(真言)、南山(律)五宗的史實。
宗鑒之書自序作於嘉熙元年(1237)、志磐之書自序成於咸淳五年(1269),二者均比上述凝然所著為早。及至明朝天啟元年(1621)釋廣真(吹萬老人)《釋教三字經》只述七宗,實沿志磐所說,即天台、淨土二教及達磨等五宗也(吾未見此書,但此係據黎錦熙先生編《十宗概要》)。
及至清朝末葉,海禁大開,國人往東洋者甚多,發現日本存有大量中國已佚的佛書,佛教學者一時視為奇珍。日人關於中國宗派的記載,亦從此流傳。戉戌以後,梁啟超在日本刊行《新民叢報》,憶其中有文列中國佛教十三宗。約在同時,石埭楊文會(仁山)因凝然所著《八宗綱要》重作《十宗略說》,從此凝然所說大為流行。《辭源》〈十宗〉條載有十宗,《辭海》〈佛教〉條有十三宗。最近岑仲勉《隋唐史》亦稱有十宗,但是「成實」在唐初已極衰微,而舊說本非言隋唐有十宗也。
觀上所述,日本、中國的記載差別很大。主要的問題,是日本記載說中國佛教有三論宗、成實宗、毗曇宗、俱舍宗、涅槃宗、地論宗、攝論宗等,但是在中國記載中,這些名稱甚為罕見(而常見者則為成論師、攝論師等)。即偶有之,亦僅指經論的宗義,或研究這些經論的經師、論師。其中只有三論可說已形成教派,而且假使我們稱經論或經論師為宗的話,則中國流行之經論亦不只此數。(中略)
關於中國佛教之宗派,我們認為,主要應根據宗鑒、志磐之說,除天台宗外有禪宗、華嚴、法相、真言、律宗等五宗。至於三論宗,雖已形成教派,但傳世甚短。三階教隋唐盛行於民間,應可認為教派。至於淨土,則只有志磐謂其「立教」,但中國各宗均有淨土之說,而且彌陀彌勒崇拜實有不同,亦無統一之理論。又慧遠結白蓮社,只是唐以後之誤傳,日本僧人且有認淨土初祖是曇鸞,並非慧遠,而所謂淨土七祖歷史乃南宋四明石芝宗曉所撰,並無根據(見《佛祖統紀》卷二十六)。因此,淨土是否為一教派實有問題,可見中國各種教派情形互異。我們欲窺其全豹,必須廣搜史料,從各代筆記小說、寺院碑文、僧人墓志、地方志書等,就各宗的經濟情況、社會基礎與政權之關係、在政治上的作用、規章制度、教理歷史等加以切實研究。
〔參考資料〕 (一)《法華經玄義》卷一(上)、卷九(下);《三論玄義》卷上;《法華玄論》卷二;《維摩經疏》卷一。
印度佛教的第一階段。指從釋尊開始弘法,到釋尊滅後約百年間,部派分裂之前的初期佛教。主要傳播於印度恒河中游一帶。在當時婆羅門教、耆那教等各宗教之間,具有獨特的教義及組織。教團由在家信徒與出家教團所構成。在家信徒遵守不殺、不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五戒。在家眾受出家教團的指導,並對出家眾作衣、食、住方面的供給(布施)。出家僧團是佛教的核心。他們平素不從事生產事業,但戮力於修行及弘法。
這一時期的佛教教義,以四諦、八正道、十二因緣、無常、無我等理論為核心。並弘闡戒定慧三學、慈悲喜捨四無量心、四正斷、四神足、五分法身、五根、五力、七覺支等教義。
原始佛教的聖典包括集錄釋尊說法的《經藏》(Sutta-piṭaka ,即《阿含》或《尼柯耶》),以及集錄出家教團之生活規則的《律藏》(Vinaya-piṭaka)。現存有南傳佛教所用的巴利語本與漢譯本。另外在梵語斷片及藏譯中有一部分,其中,巴利語本多被譯成近代歐洲語文和日文。
◎附︰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一講第一、第二節(摘錄)
佛學史的分期,我們是從佛學產生的西元前六世紀到西元後十一世紀的一千五百年左右,區分為六個階段︰(1)原始佛學,(2)部派佛學,(3)初期大乘佛學,(4)小乘佛學,(5)中期大乘佛學,(6)晚期大乘佛學。
原始佛學時期,是指佛本人及其三、四代後所傳承的學說歷史時期。這期間,內部尚未分化,思想基本上是一致的。年代的算法是︰佛滅於西元前486年,年齡八十歲,故生年為西元前565年。三十五歲成道,即為西元前530年。佛學分成部派是在佛滅後的一百多年間。因此,我們確定第一時期是西元前530至370年。
原始佛學學說的主要出處為「經」與「律」。「經」有兩大類,北傳的叫「阿含」,南傳的叫「尼柯耶」。前者除四大部外,還有一個「雜藏部」,後者除與北傳相對之四部外,還有一個「小部」。南北共同的四部是《長部》、《中部》、《雜部》、《增一部》。「律」的基本內容是戒條,後來附上緣起故事的廣釋、諸事及附註,共有三部分。現在流傳的經與律,是經過各部派的增減,帶有部派色彩,要於其中尋出原始佛說,必須進行一番細緻的研究分析工作,不能簡單從事。西方學者曾經下過不少功夫,可是他們不能運用漢譯資料(北傳資料多保存於漢譯中),又偏信巴利文,甚至以為那即是釋迦本人所說,就不免產生偏見了。德人奧登堡、英人利斯‧大衛,在研究巴利文所用的方法是︰從經律中找出新舊的差異,然後從中尋出原始佛說來。這已是四十年前的老方法了,迄今卻還有影響。日人的分析方法是︰最初是把南北兩傳的經律作比較,認為二者共同的部分即為原始佛說,如姉崎正治就是採用這一方法。後來宇井伯壽等人,除了把兩類資料作比較以外,還從學說體系的邏輯結構和邏輯發展方面進行具體分析,用以確定哪些內容是早有的和由此引伸的。這比姉崎的方法進了一層,但也難於恢復原始佛說的面目。因為部派經過幾次分裂,資料是幾次分裂後留下的,彼此影響,相互模仿,不斷補充,即使有共同之處,也不一定即為最初之說。而且標準是活的。現在看來,要從現存經律中,尋出原始佛說來,仍然是件相當困難的工作。(中略)
原始佛學的結構,有形式和內容兩個方面。後世佛徒一般都相信保存下來的經、律,在釋迦時代就有了。那麼,它的形式是怎樣的﹖釋迦宣揚其說,前後達四十五年,傳播的地區又相當廣,他還允許弟子們用地方方言進行傳習,宣揚時應該有一定的表述的形式。按照當時的習慣是口傳,憑著記憶互相授受,採用偈頌形式最合適的了。因為偈頌形式,簡短有韻,既便於口誦,又易記牢。在各派的律中保存有佛弟子誦經的資料(參看萊維著《佛經原始誦讀法》),這些經,例如《義足經》(漢譯有單行本,巴利文收在《經集》中)、《波羅延經》(漢譯《大智度論》、《瑜伽師地論》中都有引用,巴利文收在《經集》中)、《法句經》(漢、巴都有單行本)等,就全是偈頌形式。這些偈頌,有些是不問自說,有些是相互問答。另外,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向什麼對象說的等等,都有記述,謂之「緣起」,也隨同偈頌一道傳了下來。
可以設想,以偈頌為中心,其義理一定會經過解釋而繼續有所發展,這種解釋謂之「阿毗達磨」,意為「對法」;佛經是規範性的「法」,解釋「法」的就叫「對法」。對法的形式有下列幾類︰
(1)優波提舍(議論),它單純對佛說作解釋,由簡而詳,逐步深入。佛本人也做過這種解釋,如《長阿含》中〈大緣方便經〉,就是釋迦對緣起理論的解釋。
(2)摩呾理迦(本母),這是提示全文要點的解釋方式。謂之「本母」,意取由簡單的要點可以生發出許多道理來,如母生子一般。這類有佛本人的,也有佛弟子的。
(3)抉擇,即在各種不同說法中抉擇出其中種來,這主要是對名相採用的方式。因為許多名相意義相似,為了決定它們的含義,就分設若干門類,加以區分。一般是按數字順序排列,從一法到十法,所以叫「十上」法或「增一」法。十以上也有,如「十二因緣」等,不過較少。這樣做,既方便宣揚,也方便記憶。
由上述情況,可見佛說的組織形式,是以偈頌為中心,附帶著有了「緣起」,隨之又發展為「阿毗達磨」。佛滅之後,這些形式就被固定下來。傳說佛滅不久,在王舍城外的七葉窟,有一次五百人的結集。這次結集各派的律中都有記載,儘管記載有出入,基本部分是相同的。參加的是佛的大弟子,主持人是迦葉,方式是會誦,即指定一人背誦佛說,大家審定後,公認是佛說的就把它固定下來。這一方式是以後幾次結集一直採用的。結集的內容,傳說有經、有律,甚至還有阿毗達磨。有經律是可能的,有阿毗達磨,就根本不可信。佛滅後是否馬上就有結集,也很難說,按理則應有這樣一次舉動。特別是佛說的戒,必須有一致承認的條文。從各部所傳的律中看出有一個原始的共同的東西,或即為最初結集時所產生的。最初結集的經典是否就是阿含呢﹖似乎不是。因為在阿含中提到佛說法是九分的形式((1)經──散文,簡短的;(2)應頌──重頌,重複散文;(3)記別──對道理反覆解釋;(4)偈頌──單獨的頌;(5)自說頌;(6)如是語──過去的事情;(7)本生;(8)未曾有;(9)方廣),據後來如覺音曾經解釋說,現存九分教是經的一部分(巴利文置於小部,漢譯置於雜藏中)。所以很有可能首先結集的經典是九分教形式,後來方重新編輯為阿含。
阿含編輯的標準︰第一是依篇幅長短分類,如一類經很長,則編入《長阿含》;篇幅短的則編入《相應》(把相應的事放在一類,漢文叫《雜阿含》,巴利文稱《相應部》);篇幅適中,則編入《中阿含》;另有一類可按數目排列的法,則編入《增一阿含》。第二是根據應用來分類︰《長阿含》多半是對外的,如《沙門果經》即是對六師外道的駁斥;其次,便於深入學習的,則編入《中阿含》;指示止觀(禪定)道理的,編為《雜阿含》;為了廣為宣傳,則編成《增一阿含》。阿含的編輯,大約在佛滅後百年間形成的。從後世傳下來的看,阿含有不同的說法,律也不一樣,可見是與師承有關係。據傳說,經是阿難誦出的,律是優婆離誦出的,當然各有系統。傳說中還講到富樓那對結集有異議,可見他也有個系統。二次結集,阿那律(也是佛的大弟子)又有一個系統。這些都會影響到以後的分歧。
關於原始佛說的內容,在釋迦傳記中有些記載。他從出家到得道乃至宣傳,都與他出身的那個剎帝利背景分不開的。他要替剎帝利解決當時思想界出現的混亂而不能解決的問題,他的哲學理論特別是實踐哲學(人生哲學)壓倒了當時的婆羅門哲學,這就替他的祖國迦毗羅衛爭得了地位,因而獲得釋迦牟尼(釋迦族聖人)的稱號。這一點,對他的祖國前途有極大的幫助。例如,他晚年在憍薩羅宣道的時間特別多,從而緩和了憍薩羅對迦毗羅衛的威脅。
在這種階級的、社會的根源下,釋迦學說帶有反唯物主義的傾向是很自然的。他對當時的六師都加以反對。不過,他的思想帶著對各方面都不走極端的濃厚的中和色彩。在這點上他是相當成功的,因而受到當時各種種姓的支持,甚至一些婆羅門思想家也跟著他走。例如,他一方面不贊成婆羅門所維護的種姓制(不是根本反對),但另方面又相當地支持了種姓制。拿當時的道德「五戒」來說,是婆羅門、耆那教共同奉行的,釋迦也奉行,又不完全同意,就把其中離欲一戒刪去,而代以戒酒。又如,他主張出世,對器世界給予了正面價值的否定──空,而宣講涅槃,這是相當形上的了,另方面,他對群眾又講施、戒,認為只要樂善好施,即可獲致幸福。這比婆羅門的苦行、祭禮等苛刻條件,要簡便易行多了,所以能受到群眾特別是商人們的歡迎。
釋迦訪問過當時有名的學者,跟他們學習過,所以他的學說能對所有的理論加以鑒別、取捨,內容與當時的學說緊密聯繫。當時學說有兩個系統;一是婆羅門思想,認為宇宙是從一個根本「因」轉變而來,即所謂因中有果說。用以指導實踐,即以修定為主。通過修定去認識了那個根本因,便可達到解脫境界。二是非婆羅門思想,認為事物是多因積累而成,即所謂因中無果說。這一學說用以指導實踐,形成了兩派,一派走苦行道路,一派則尋求快樂。釋迦對以上兩大系統的思想都不相信,另立「緣起論」,認為諸法是互相依賴,互為條件的,既非一因生多果,也非多因生一果,而是互為因果。這一理論,一方面打破了婆羅門的第一因論,含有無神論的傾向,再方面它本身對婆羅門思想的否定並未全部,而相信「業力」說,認為業的作用是相當重要的。
上述的兩個系統都是以本體論為依據的,釋迦學說沒有接觸到本體論,如他提出的「十四無記」(記是分別,即對十四個問題不加分別),即宇宙是常還是無常﹖宇宙有邊還是無邊﹖生命死後是有還是無﹖生命與身是一還是異﹖等等(前三類每一類又分為四個問題,如常、無常、有常無常、非有常非無常等,後一類又分二個問題,總共是十四個問題。),對當時學術界共同討論的這些問題,一概避而不談。理由是這些問題與人生實際無關,即使討論,也得不到解決。所以在因果論中,他就迴避了誰是第一因的問題。
釋迦學說也有他的特點,那就是自始至終採取分析的、分別對待的態度。在兩個極端中加以抉擇,然後得出中道的看法。這樣,他的觀點就有些接近辯證法。他的中道,著重於實際行動方面,如他認為當時具有唯物觀點者把快樂作為人生的目的是不合理的,認為尼乾子主張苦行也是不合理的,只有不苦不樂的「中道」才是對的。後來他把這一思想發展到理論方面去,不著一邊,不作一往之談。他自己說,我是分別論者,非一向(一邊)論者。成立較早的《法句經》〈泥洹品〉有這樣的話︰「法歸分別,真人歸滅。」這表明原始佛說的內容是分別論者。
釋迦的學說有無師承呢﹖有人講佛以前還有佛,如迦葉佛就是,《法句經》即是迦葉佛流傳下來的。還有人講,不止一佛,而是四佛,阿育王就以四佛作為崇拜對象。
〔參考資料〕 水野弘元著‧郭忠生譯《原始佛教》;木村泰賢著‧歐陽瀚存譯《原始佛教思想論》;和辻哲郎《原始佛教的實踐哲學》(《世界佛學名著譯叢》{80});印順《佛法概論》、《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平川彰《原始佛教の研究》;中村元《原始佛教の成立》、《原始佛教の思想》、《原始佛教の生活倫理》。
六世紀南印度大乘佛教中觀學派之論師。又作清辯、明辯,或分別明;音譯婆毗薜迦。依《多羅那他佛教史》所載,師為南方末利耶那國之王族(《辯正論》卷四則謂其為摩伽陀國種姓大士)。後出家,精通三藏,嘗赴中印度,隨眾護(Saṃgharakṣita)學習大乘經典與龍樹之教說,尋還南方,主持五十餘所伽藍,祖述龍樹教法,又造《中論》釋,破斥佛護(Buddhapālita)之說。另據《大唐西域記》卷十〈馱那羯磔迦國〉條下所述,師雅量弘遠,至德深邃。常著僧佉服,弘龍猛之學。時聞摩揭陀國護法宣揚法教,欲與之論議,然護法不好論諍,避而不見,師遂發願長生,待彌勒下生以決所疑。後蒙觀自在菩薩指示,往馱那羯磔迦國城南山巖執金剛神之所,入阿素洛宮而遂所願。
師之著作甚多,為當時註解《中論》的八大家之一。主要著作有《中觀根本般若燈釋》(又名《般若燈論》)、《中觀心論》、《大乘掌珍論》等書。
◎附一︰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五講第四節(摘錄)
清辯的學說比佛護廣闊,著作也多。他是與佛護同為註解《中論》的八大家之一。他的《中論註》別名《般若燈論》,漢譯是波頗密多羅譯的,共十五卷。此外,他還有通論中觀的著作,名《中觀心論》(心,樞要之意),有頌有釋,釋文別名《思擇焰論》,計十一品,八千頌,藏譯三十卷(約合漢文十卷),這部書的提要即《掌珍論》,有漢譯。《般若燈論》與《中觀心論》這兩部書有個共同的特點,即方法論上與佛護相反,認為不管是破是立,都應該自己立量,即用因明格式採取比量(類似三段論法格式)。另外,他對佛學內部大小乘以及佛學以外各派,凡與他的說法不同的,一律予以批判。這種批判態度與方法論特點,在《般若燈論》裏到處可見,在《中觀心論》裏更為集中地分出各品加以發揮。他對瑜伽行派還特別寫了一大段附在〈觀涅槃品〉(《中論》最後一品)後面,針對三性說,專加批判。因為三性說是瑜伽行派的中心思想,清辯就是從這一要害處開刀。可惜這一段,被波頗翻譯時刪掉了。這可能是因為波頗本人是瑜伽行派,感到自己的譯著中出現批評本宗的說法不大好,所以就刪去了。那他根本不譯這書不行嗎﹖這又牽涉到波頗學問規模的問題,當時那爛陀寺的學風是要兼通性、相、密三方面,他於是譯出了《莊嚴經論》──相,《般若燈論》──性,《寶星陀羅尼》──密,表示他是精通這三方面的。波頗刪去的這一段,藏譯中譯出來了。此外,清辯在《中觀心論》第五品〈入抉擇瑜伽行真實品〉(入抉擇即探討的意思),針對瑜伽行派的所謂真實做了專門的批判。這些批判包括了瑜伽行派各種重要說法,如三性、唯識等等。此品漢文亦未翻譯,但它的要點唐人已集入《掌珍論》中了(唐人還把這一品開闢出來名〈入真甘露品〉)。該品的全文,我們過去曾經譯出過,日人山口益也有一個譯本。
清辯的中觀學派與瑜伽行學派不同的主張,概括起來,集中在下列三個方面︰
(1)辨三性中依他起性與遍計圓成二性是一還是異﹖由佛家說來,一切法均可分成染淨二類,是二分法;依他起是介乎染淨之間的,染是從它與遍計執的關係言,淨是從它與圓成實的關係言,這樣,就產生了各種的議論。但清辯根本不相信三性說。但是瑜伽行派之說三性,有教理做根據(前有《般若經》類,後有《解深密經》),要反對三性說,對其教理的根據必須作出自己的解釋來才行。因此,他就提出了依他與遍計圓成的一異問題。
(2)爭論的進一步是三性說是按世俗諦還是按勝義諦而言的問題。如按世俗言,那是自由的,多一些名目也無所謂;如按勝義言(勝指正智,義是境界,正智的境界,就是究竟真理),三性究竟是有還是無﹖特別是其中的依他起性。
(3)最後,因同是從世俗諦或勝義諦出發,而所得的結果卻不同,因此,就又發展到對二諦解釋方面的爭論。
清辯對上述三個問題的看法是︰依他起與遍計執是一體的東西,在遍計執性外,無所謂依他起,與圓成實不同,所以依他起性染。而瑜伽派則認為遍計是染,依他起本身無所謂染與不染。其次,從有無看,清辯認為以世俗諦可以說三性有,但在勝義諦則都無,這叫俗有真無。瑜伽派與此相反,認為世俗諦為無,勝義諦為有,因為勝義諦是聖智之所行,如果說聖智所行為無,未免說不過去了。最後,講到勝義與世俗的定義時,清辯也有新的說法。在《中論》講到的真俗二諦,原是指說法(言教)的格式,如講緣起、蘊處界,就是世俗諦的說法,而菩提、涅槃,則為勝義諦的說法。清辯對二諦的解釋,已超出言教的範圍,而是指境界說的了。一般說,世智(凡智)的境界屬世俗,般若智(聖智,亦即根本無分別智)的境界屬勝義。聖智有根本的也有後得的,而清辯認為祇有根本智才是勝義的,至於後得智是順乎聖智的,但不就等於聖智。
清辯之說,仍來源於後來瑜伽行派所表現於《辯中邊論》中的思想,不過他不完全同意《辯中邊論》的說法而已。瑜伽行派認為此論是彌勒所作,清辯則有懷疑,因此,他的批判就歸結到要取得彌勒說真相到底如何。他去找過護法,護法沒有接見他,他就發願長生,要等待彌勒出世,面決兩家是非。這個傳說,出於《大唐西域記》,表明他表面上與瑜伽行對立,骨子裏還是與《辯中邊論》有關。因為他的學說有這樣的性質,所以後世追隨者還說他與瑜伽行派有微妙的錯綜的關係。我國玄奘門下對於護法、清辯兩家同異上有各種解釋,可參看《成唯識論學記》中的記載,這也有助於瞭解清辯的面貌。護法在《廣百論釋》最後一品︰〈教誡弟子品〉,還是答覆了清辯在《般若燈論》中提出的問題的。
◎附二︰T. R. V. Murti著‧郭忠生譯《中觀哲學》第三章(摘錄)
清辯約與佛護同時,不過年紀較輕。他批評佛護只是醉心於破斥,而沒有先行提出一「反立場」。他似乎堅稱中觀派的思想可以先提出一與論敵相反的論點,譬如說在批判因中有果論(satkārya-vada)時,便必須提出與之相對的因果論,即因與果之間的差異必須予以肯定,雖然說清辯是一位中觀學者,但是他提到上述觀念之真義為何,令人難解。或許他想要在有關經驗性實體這一問題上提出一個特殊的立場,或許是他想要釐清、證明兩個變項的經驗有效性。很遺憾的,現存梵文原本的他的著作之中,並沒有足以幫助我們區別應成派與自續派之思想的作品。清辯創立了自立論證中觀派(Svatantra Mādhyamika),此派亦有相當的信眾,但是本派後來卻與經量部(Sau-trāntika)與瑜伽行派(Yogācara)合流。月稱嚴厲的指責清辯雖是一位中觀學者,卻提出獨立的論證,這與其所學不合,而又喜歡賣弄「邏輯匠」(logician)的技巧。月稱甚至譏諷他連論敲本身的立論都講不清楚,更遑論破斥他人。另一有關清辯的資料說他似乎主張要證得涅槃並不一定要體證「空」,並且承認聲聞與緣覺(Pratyeka-buddhas)均可證得究竟解脫。這個觀點與龍樹之「一乘道」(ekā-yanavāda)大相逕庭,因為龍樹認為一切法門如欲證得究竟解脫即必須回歸於空。
清辯在他的《掌珍論》(Karatalaratna)一書之中,試圖以三段論法來建立中觀派的基本立場,他的看法是這樣的︰從究竟真理(tattvataḥ──真實)的立場看來,有為法(saṁskṛta)是空的、不實在的,因為世間是因緣所生的(pratyayodbhavāt),就好像幻術(maya)所產生的事物一樣。而空間、涅槃等無漏法(asaṁskṛta)從究極真理看來是「非存在」的,因為它們是「不生」的(anut-pādāh),如「空華」(khapuṣpavat)。此一論證的主要目的在於說服小乘行者迴向於「空」義。清辯並且疏解了對他的論證所可能發生的詰難。他說︰「我並不是否認經驗的有效性,只是反對把經驗世間看成終極實在(ulti-mate reality)。」所以此一論證並不是以一般見聞知所得的證據來批駁的,因為一般見聞知所得的經驗僅限於表象而已。他並強調他的主張亦不違反經教與一般常識。或許有的人會詰問︰就空宗(Śūnyavādin)的思想而言,根本沒有可資否定的主體(subject),因為空宗根本不接受有一可稱之為「個體」(entity)的事務。這種詰難是無意義的,因為吾人在否定一件事物以前並不一定先要接受它是真實的,只要在世俗上接受它是真實的即可。實在論者或許會反問︰會發生作用的(arthakri-yākāri)如感覺器官等即是真實的(不像石女之子一樣的不真實)。這種說法很明顯的是錯誤的,因為縱使是幻化之事(apparitionalthing)亦可能會有作用。
另一個可能的責難是︰證明一切皆空的論證本身也是空的,因為此一論證亦須面臨一切事務皆是因緣所生,彼此關涉的性質。此一責難不僅不會影響空宗的立場,甚至反過來會幫助吾人把握空之理念,與證怵之普遍適用性──即一切皆空。清辯更進一步的強調空不是要肯定一切事物之「不存在」,而僅是在否定獨斷性的肯認,他並且指出他與唯識思想的不同之處。如實以言之,他說空並不是要否定、排除事物之存在,而只是告訴我們事物之本來面目是無自性的(niḥsvabhāva),此點正與龍樹之見契合無間。
那麼清辯以正面的肯定的論證來「證明」空,他是否成功了呢﹖毫無疑問的,清辯是一位天資穎悟,博學宏洽的佛教學者,他也絕不可能較一般獨斷思想家為差。然而緣起既是一切萬物的普遍因(universal factor,這是中名詞),而一切事物是空的(這是大名詞),緣起與空是否能並存不背呢﹖既是一切事物都在此規律之內,則即不可能有例外(vipakṣa-dṛṣṭanta),在此我們並不是說︰不是不實在的即不是緣起所生的。此一論證是不確定的,因為此處所用的僅是「契合法」(Method of Agreement),而不是差異法或排中律(Me-thod of Difference or Exclusion)。我們說數論與勝論,甚至佛教實在論者使用相同的方法僅是意指他們的論證是不確定的。或者是說中觀派也同時是獨斷論者。中觀派特有的面貌即是對於各種立場、學說的批判、反省,而此一特色並非從清辯而有。而要反省某一立論,吾人不可汲汲於提出自己的立場,而須深刻的把握到該理論的內在矛盾誤謬。中觀是一高層次的哲學,是哲學中的哲學。
清辯與佛護都曾為《中觀論頌》寫註釋,從他們的註釋中可窺其思想發展的梗概,可惜其梵本均已散佚,僅見於西藏所傳。清辯真是一位博洽多識的學者,在其所著《思擇明論》(Tarkajvāla)一書中對數論、勝論與吠檀多的思想討論得很詳細,而且在討論時常引經據典,對各該學派的認識決非是汎汎的道聽塗說,而是出入其原典的紮實功夫。在其《中觀義集》(Madhyamakārtha Sangraha)一書中,清辯賦予小乘暨外道系統之「絕對」為具有「異名真實」(Paryāya Parmārtḥa,可言詮勝義)之地位。所以清辯看起來是中觀學派中的「自由派」,不像月稱之謹守自家宗風。除開上述著作及《中觀論頌》之註釋──《般若燈論》(Prajñapradīpa)外,清辯又寫了一本獨立的作品──《入中論燈論》(Madhya-makāvatāra Pradīpạ)及另一本專論(Pra-karaṇa)──《中觀緣起論》(Madhyamaka Pratītya Samutpāda)。
〔參考資料〕 《唯識學的發展與傳承》(《現代佛教學術叢刊》{24});江島惠教著‧李世傑譯《中觀思想》;梶山雄一著‧吳汝鈞譯《中觀與空義》;《諦觀》雜誌第二十四、第四十九期。
印度六派哲學中,最早成立之一派。即佛典中所常見之「數論外道」。相傳迦毗羅(Kapila,一名劫比羅;350~2509B.C.左右)仙人為此派初祖。此派專重知識的研究,以因中有果論為學說之根本;以觀察世界之苦,進而尋求滅苦之法,證得解脫為實踐目標。其世界觀原採《奧義書》之一元論,承認統一神我(puru ṣa,純粹精神)與自性(prakṛti,物質原理)二者的最高梵,故其有神論傾向頗為強烈,此在敘事詩中可以發現。爾後又演變為否認最高梵,而成為無神論之二元論。認為神我為純粹意識,係生命原有不變清淨的本體,不具作用,只觀想自性。而自性則為可供開展的唯一因子,乃宇宙諸現象的本體,由純質(satt-va)、激質(rajas)、翳質(tamas)三德所構成,並開展出覺、我慢、十一根(即五知根、五作根、意)、五唯(pañcatanmātrāṇi)及五大(pañcabhūtāṇi)。此等原理與自性、神我合稱二十五諦。又謂人生有依內苦、依外苦、依天苦(運命苦)之三苦。苦之原因即來自神我與自性的結合,唯有神我脫離物質現象而獨存時,始能獲得解脫。
本派之經典,以自在黑(Īśvarakṛṣṇa)撰於西元四、五世紀的《數論頌》(Sāṃ-khya-kārikā)為最古,其註釋書甚多,有真諦譯《金七十論》,以及高達帕達(Gauḍa-pāda)、摩達羅(Māṭhara)等人的註釋書,此等典籍多出現於六至八世紀。到十五世紀時,又有《數論經》(Sāṃkhya-sūtra)問世,然此書再度採用有神論,可能是受吠檀多學派所影響。現今此學派在印度瓦拉那西仍獨立存在。
◎附一︰黃心川〈數論派的哲學〉(摘錄自《印度哲學史》第九章)
名義、史料和主要思想家
數論哲學是印度古老哲學體系之一。數論在漢譯佛經中也稱為僧佉(Sāṃkhya)、迦毗羅論、雨眾外道等。關於數論的名義在學者中曾經有過不同的解釋,有人認為「僧佉」原意為「計算」、「數」,後來引申為「思索研究」,從而成為數論哲學的特有名稱。例如《唯識述記》說︰「梵云僧佉,此翻為數,即智慧數。數度諸法,根本立名。從數起論,名為數論。」
另一些人認為「僧佉」原意「審擇」,因與瑜伽並列,故為「禪定」的別名;也有人認為數論內容列舉二十四、二十五和二十六個範疇(諦),因而是「讓人熟記的方法和要點」。《百論疏》說︰「僧佉此云制數論。明一切法不出二十五諦,故一切法攝入二十五諦,名為制數論。」
數論的主要經典是︰《數論頌》(Sāṃ-khya-kārikā)、《瑜伽經》、《數論經》(Sāṃkya-sūtra)以及它們為數眾多的注疏和複注。《數論頌》相傳為三、四世紀自在黑(Īśvarakṛṣṇa)所作。《數論頌》的釋本目前被保留下來的有五︰
(1)是我國所保存的、陳‧真諦(約公元548~596)所譯的《金七十論》。
(2)是近年刊行的《道理之光》(Yuktidīpi-kā),這注對數論的歷史和古典數論作了重要的闡明,據有人考證大概是在公元六世紀中葉寫出的。
(3)是大概在七、八世紀頃喬荼波陀所寫的釋本,即《喬荼波陀注》(Gauḍapādabhāṣya)。喬荼波陀的生平現在還不很清楚,有人推定喬荼波陀是吠檀多派《蛙氏奧義頌》的同一作者,但此說仍不足採信。這注有著明顯的吠檀多的傾向。
(4)是《摩吒羅評注》(Māṭharavṛtti),這個注的年代也不很清楚,但有史料可以說明,它在十世紀以後還很流行。
(5)是公元九世紀上半葉筏遮塞波底‧彌尸羅所寫的《明諦論》(《數論諸諦之月光》,Sāṃkyatattvakaumudī)。筏遮塞波底是正理論著名的理論家,他對《數論頌》的無神論思想進行了批駁,力圖把古典數論篡改為一種有神論的哲學。
上述幾個釋本有些內容和章節都是不同的,這種不同的原因雖經很多學者苦心的考證和解釋,但目前還沒有一致的看法。有些學者認為《數論頌》第一至五十二和五十三至六十八頌的內容有著明顯的差別,第五十三至六十八頌可能是後人假托的。
數論另一個重要著作是《數論經》,《數論經》相傳為迦毗羅所作,但此說並不可信。據很多學者考證,在此經以前所有數論哲學著作都未提到過它的名字,因而可能是由吠檀多派在公元十四世紀寫出的(也有人認為是公元九世紀寫作的)。但在漢譯佛經《大智度論》卷七十八、《百論》中確已提到過《僧佉經》,這種《僧佉經》是否就是印度的《數論經》,還需要進一步研究,才能作出結論。《數論經》共六卷二六五頌,前三卷敘述數論一般原理,第四卷論修行,第五卷述對其它學派的駁難,第六卷反覆陳述數論的要點。《數論經》重要的注釋本是公元十五世紀阿尼魯達(Aniruddha)所寫的《數論經評注》(Sām-kyasūtravṛtti)以及公元1550年吠若那比柯宿(識比丘,Vijñānabhikṣu)所寫的《數論解奈》(Sāmkhya-pravacana-bhāṣya)和十七世紀摩訶提婆‧吠檀丁(MahādevaVedantin)所寫的《數論評注精要》(Sām-khya-vṛtti-sāra)。阿尼魯達及吠若那比柯宿都是吠檀多的理論家,他們力圖「使原始數論和吠檀多的哲學調和起來,揚棄它的無神論因素」。
數論學說在漢、藏譯佛經以及我國僧侶所寫的著作中有著重要的記錄。這些記錄有的很系統,有的很片斷,其內容大部涉及到早期數論以及佛教徒對於數論的批判方面。其中值得重視的是陳‧真諦所譯《金七十論》,此書已由高楠順次郎轉譯為法文,並由夏斯特里(N.A. Sastri)重譯為梵文(Survarṇasaptatiśastra)。關於《金七十論》的作者、時代和原本在外國學者中曾引起長期的、廣泛的爭論,一般認為此書是目前保存的《數論頌》釋本中最古老的一種,從內容上看,它確實是受吠檀多的影響較淺,如果把它和印度以後的釋本相比,大致可以看出數論內部發展的曲折過程。(中略)
簡短的結論
(1)數論經歷了漫長而又曲折的三個歷史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具有唯物論和無神論傾向的學說,第二個階段是二元論的學說,最終的階段是純然唯心主義一元論的宗教學說。數論發展的歷史除了它和外面派別的鬥爭外,也是內部唯心主義與唯物主義鬥爭的歷史,即從唯物主義趨向唯心主義和宗教化的歷史,數論在封建社會興起以後逐漸成為統治階級的思想體系。
(2)第二個階段的數論,即我稱之為古典的數論是表面的二元論學說,古典數論就整個看是一種唯心主義的學說,但其中對於世界的猜測、因果關係、認識的起源等等的分析有著合理的成分,這些合理的方面,在印度哲學思想的發展歷史中有著重要的歷史意義。
(3)我國保存的《金七十論》是目前留存的古典數論較早的和可信的經典,它較之印度保存的、後期的《數論頌》各種釋本受到吠檀多主義的影響較淺,因之在研究數論的發展歷史中有著重要的意義。
◎附二︰T. R. V. Murti著‧郭忠生譯〈數論哲學〉(摘錄自《中觀哲學》第三章)
古數論派比佛教還早存在(pre-Budd-histic),佛陀尚未成正覺前所師事的兩位外道──阿羅羅伽羅摩與鬱頭羅伽羅摩即是數論派學者,據吾人所知,此二人可能是在數論派還在神話期而尚未進入哲學系統時期的人物,不過要追溯數論的歷史並非本文的主題,故不贅論。數論派嘗試在理性的基礎上綜合奧義書的思想,以獨樹一幟,別創風格。在奧義書思想中有兩大主題︰(1)「我」之不變性與純淨性(asango,yam puruṣah)。(2)「自我」(Self)為唯一的「實在」及世界萬物如何由此一純淨意識(pure consciousness)中產生。在數論派學者的眼中,會變化的即不可能是「意識」,「意識」不可能會變化,他們為了消解奧義書中此一明顯的矛盾,於是不再主張「我」(即梵)為唯一的「實在」,而把「實在」分為兩個互不相容的部份,且此二部份有各自的功能。數論派由此主張兩種「真實」(nitya)︰不變之「神我」(purusa)與變化之「自性」(prakṛti)。
何以說數論派是基於理性的立場來綜合、組織奧義書思想呢﹖在《梵經》之中花了很大的篇幅來駁斥數論自稱代表著奧義書思想核心的說法。在奧義書諸家註釋之中,數論派無疑是頗受人矚目的學派,而且有許多論敵,否則《梵經》絕不可能如此做。《梵經》形容數論是「偏離經義」(aśabdam)、「語多臆測」(anumānam、ānumānikam),可見其認為數論派是「非正統的」、「任意恣縱的」。
「變化」之問題可說是數論思想的重點所在,這在其他思想亦然。數論認為「轉化」、「變化」乃是「自變」(Self-becoming)、「自現」(Self-Mani-festation)。某一物同時是其變化的因素(upādāna)與其變化的「動力因」(nimitta)。物質是動態的;它本身即是變化的「能源」(energy-stuff),「因」是自容的(self-contained)、是自作的(self-efficent)。惟有普遍因(遍相,vaiśva-rūpya)才是自足的(self-sufficent);所謂的「殊相」乃是整體的普遍因果之組織上的限度。變化者與變化所成之物是同一的(sat-kāryavāda,即因果同一論),此二者的差異並不是二個事物的差異,而是同一事物的兩種狀態︰「果」乃是「潛在因」(avyakta)的「顯了」(vyakta)狀態。因果關係乃是一種持續的、接續不斷的運動。數論並沒有與「絕對吠檀多學派」(advaita vedānta)一樣的排除「差異」而主張「變化」是一種幻相(avidyā,無明);就事物之「同一」與「差異」觀而論,數論較強調前者,所以數論乃是一種「同中有微異」的邏輯(a logic of identitywith a tinge of difference)。就嚴格的「真實」的構成論來說,數論這種主張是不如理的,因為「真實」不能是異質的、和合的。
數論的困難在於其理論根本上的難題。依上述數論之見,則「真實」有兩個──一個會變化的「真實」,另一個是不變的「真實」,而此二者毫無共通之點,並且是彼此排斥的。我們稱此二者是「存在的」且是真實的,乃是使用一般的用法而已。數論採用了兩種互相排斥的「真實」的類型,並且沒有加以評估此二者的高下,亦即是沒有表明較喜歡何者。很明顯的,「物質原理」(prakṛti)是獨立的真實,跟「精神原理」(puruṣa)一樣的真實,在此意義之下,則「物質原理」可稱之為一種「自我」;依其自己而存在。「物質原理」依自己而存在與活動;但卻不是為自己而存在;其存在的價值是利他的(Saṅghāta-parār-thatvāt)。數論決不會更進一步的肯定︰就是沒有「精神原理」,「物質原理」仍然能繼續存在。物質原理之存在的理由及其活動乃是為了滿足「精神原理」的需要。不僅僅是「真實」分裂成精神與物質,就是依「物質原理」的本質,亦含有「存在」與「價值」的分裂。此一情況促使「精神原理」必然走上多元化,以保持世間不致死去。「物質原理」雖然存在,但卻不是吾人精神努力所得到的;事實上,反而是我們從它而與自己分離了。職是之故,存在者與有價值者就這樣的分開了。這種困難我們在阿毗達磨部派佛教的理論中也可以看到,部派佛教認為無常的諸「蘊」是真實的根本性存在,但是它們卻不是修行的目標(涅槃)。這種根本性的缺點在任何一種二元論或是多元論的形上學思想都是無法避免的。
數論派的立論本身是站不住腳的,它的缺點是本身的、內發的,在數論的思想結構中即存有相衝突的元素。這種情形乃是起源於數論採用了兩種「真實」的類型(指puruṣa與prakṛti),而此一立論反過來又必然促成「存在」與「價值」的分離,以及「同一」及「差異」被看成是同等的真實。為了使它走上理論的一致及結構的嚴整,批判主義可採取下述兩種方向︰
第一︰如果說「變化」與「無常」是「實在」唯一的類型,則應以心理狀態來代替「精神原理」,而「變化」本身亦應解釋為事物之電光石火般的剎那生滅起落。因為接受一個會變化的常住不變的個體(物質原理)即是在「真實」的結構中,加進了「異質」。這即是同時主張「形式見」與「實體見」。如果把「變化」當成是「真實」,則常住永恒的元素應視之為不真實,這乃是早期佛教的作法。這種作法對他們來說是相當容易的,因為他們對永恒連一點愛好都沒有,而且這樣可以用單一的無常、無我的模式來解釋一切萬物。
第二種可使數論的立場一致的方法就是否定「變化」與無常;而把精神原理或「無變化」當作「真實」的形式。此一主張傾向於一元論,而其較嚴整的形式則是把「差異」及「變化」當成是幻相而加以排斥的吠檀多絕對主義(Absolutism of the Vedānta),另一個較具中間性的立場就是勝論學派(Vaiśeṣika)之同時接受變化與永恒。數論主張永恒(精神原理)本身也是變化的;而勝論主張永恒(如原子、我、時間、虛空)等一點都不會變化,不過把這一些「部份」結合起來,新的事物就是在它們中間產生。這種機械性的概念乃是其實體與屬性,整體與部份之觀點的基礎。
在數論中,這些觀念論與實在論的傾向並沒有調和一致。我們前已指出「物質原理」是為了「精神原理」而存在的,沒有後者,前者即不能運作,但是後者對前者之存在與活動並沒有正面的貢獻。亦即是數論在「價值」之實用的範圍內接受了客體依主體而有,但是在「存在」的範圍內卻不主張如此。數論正確的主張經驗性的存在(輪迴)乃是因為精神與客體之錯誤的認同;而這又是因「無明」而起。但是數論所主張的︰如果吾人能證得「分別」(viveka)時,精神原理與物質原理不再接觸,而後者仍然不受其影響,這種主張沒什麼理由。在此又可以導出兩種傾向──實在論與觀念論的傾向,為求理論之一致,此二者必須更加具有相互排斥性。要就是精神是一切──觀念論,不過其意義乃是精神具優越性而客體僅是一種幻相;要不然就是一切的事物均是客體,而精神本身也是一種可認知的客體。前一種主張乃是吠檀多最後所主張的;第二種則是尼耶──勝論這一系的實在論。在這些觀點形成之後,必定還要經過許多階段的發展。
從數論這種脆弱而論證不足的物質與精神原理的平衡之中,產生了理論的進化。在一方面,吠檀多主張唯有一個實體(指精神)故所謂的「同一」的邏輯,其結果又否定了「差異」。另一方面則是尼耶與勝論之主張實體為多且各實體同是思想的客體,與其「差異」的邏輯。尼耶學派乃是數論學派之多元論、實在論及經驗論的一面;而吠檀多則是數論之絕對主義的一面。
《數論頌》(Saṃkhyā-kārikā),又稱《數論偈》、《僧佉頌》。印度六派哲學數論派聖典之一。自在黑(Īśvarakṛṣṇa,西元四至五世紀)撰。相傳自在黑因撰此書,獲金耳國王之賞金,故本書又名《金七十論》。然或謂全書頌數有七十餘,故以之為名。全書以頌體形式整理數論學說,為論述數論文獻之最古者,亦為印度哲學文獻中之名著。
本書是以觀「人生是苦」的立場為出發點,敘說經由修行可獲得解脫,此修行是採用以二十五諦(原理)為基本的觀法。所謂二十五諦,是以神我(puruṣa)、自性(prakṛti)二原理所派生出來的二十五種分支原理。
本書認為個體和宇宙的一切被包括在二十五諦之中,由於二十五諦的存在,故可透過因中有果論,推論出根本自性的存在。根本自性以善性(sattva)、動性(rajas)、闇性(tamas)三德(guṇa)為本質。在平衡的狀態中,經由三德的活動變化(parināma)而展開一切現象。因此,萬有具有三德,而神我則是無屬性、無作用的純粹智,在本質上與萬有完全不同。自性是為了神我而展開的,當覺諦體悟到自性和神我有本質上的差別時,自性會止息活動而證得解脫。
本書的註釋書,有︰《金七十論》、《Yu-kti-dīpikā》、《Gaudapāda-bhāṣya》、《Mā-ṭhara-vṛtti》、《Tattvakaumudī》、《Can-dṛikā》、《Jayamaṅgalā》等書。其中,《金七十論》為最古之作,漢譯本為六世紀時真諦所譯,相傳註釋者為天親。
數論瑜伽說(sāṃkhyayoga)為數論派的學說之一。古典數論派的學說原先只是樹立二十五個原理,其後又成立承認自在神的學說,以之為第二十六個原理。這種主張似乎有瑜伽派的傾向,但不同的是︰瑜伽派只是將自在神當作修行的對象或手段,而數論瑜伽說則是將自在神視為世界的支配者(adhiṣṭhātṛ),由此而產生精神原理「神我(Puruṣa)」。
大體說來,在《摩訶婆羅多》及雨眾(Vārṣagaṇya)的《六十科論》中都可看到此種數論瑜伽說。此外,也散見於其他學派(尤其是吠檀多學派)的文獻中。但是,專事論述此說的典籍則尚未發現。
〔參考資料〕 《成唯識論述記》卷四;金倉圓照《インド哲學の自我思想》、《印度哲學史》;宇井伯壽《印度哲學史》;R. Garbe《Sāṃkhya and Yoga》;Edited by Sarvepalli Radhakrishnan and Charles A.Moore《A Source Book in Indian Philosophy》。
弘揚印度古《奧義書》思想的代表性哲學家之一。以與其子修威達凱杜(Śvetaketu)的對話聞名。氏之弟子耶基那瓦爾卡(Yājña-valkya)亦為印度史上著名的哲學家。
氏之哲學主要是承繼商提雅(Śāṇḍilya)的梵我一如說,並透過其子,自普拉瓦哈那(Pravāhaṇa)處接受輪迴說。氏主張個人或世界在現象方面雖有千差萬別,但若從核心成分看來,則萬物都是一樣,都是以梵、阿特曼為中心本體,因此萬物皆無質的差異,只不過是量的不同而已。
他又主張絕對者是「有」(sat),「有」是唯一者。萬物係由火、水、食物等三種元素所成,物質界的差別相僅係名稱而已,只有火等三元素才是真實的。人類攝取由三元素構成的食物,以經營種種機能。在種種機能中,氣息最為重要,它是生命原理,掌管著精神作用。但是,人類的真實的自己不是氣息,而是阿特曼,是「有」。在熟睡時,人類才與「有」合而為一。萬物都以「有」為根底。肉體雖滅,但生命的本體不死。萬物因「有」而存在,死後也都將歸於「有」。不過,若悟得萬有之真理的「有」,則於死後將與「有」完全合一,證得解脫而不再生。總的說來,他的主張其後衍生出「因中有果論」以及由一生多的「轉變說」。
主張眾生在死後,生命即完全斷滅、空無的看法。又稱「斷見」。這種看法,與「常見」都是佛法所常破斥的邊執之見。
據巴利語《梵網經》所載,釋尊時代印度一般思想界的學說,大略可歸為六十二見。斷滅論即為其中之一。持此論者反對正統婆羅門的「常住我論」,而主張「我」(靈魂)隨著身體的衰壞也必完全斷滅消失。六師外道中的阿耆多翅舍欽婆羅就是持此論者。
佛法是反對斷滅論的,但也同時反對與斷滅論相反的「常見」。佛法所主張的是生滅相續、非斷非常的中道之見。
◎附一︰印順《中觀論頌講記》〈觀因緣品〉第一(摘錄)
常斷有二義︰(一)一期的,時間的連續上,起初是這樣,後來還是這樣,這就是常。在前後的連續中,完全解體,就是斷。(二)究竟的,就世間生死邊說,常在生死中,這叫常。斷除種種的煩惱,斷生死,這叫做斷。但佛教中,凡是世間法,是不大說為「常」的,多稱為相續,因為「常」容易與梵我論混濫。在出世解脫邊說︰解脫生死的涅槃,本來如是,所以也說為「常」,但這「常」是超時間性的。斷煩惱而顯證的,也偶然的稱為「斷」的。但怕他與斷滅見相混,所以多說為「空」、「寂」、「離」等。
◎附二︰印順《勝鬘經講記》(摘錄)
《勝鬘經》︰「邊見者,凡夫於五受陰,我見妄想計著,生二見,是名邊見,所謂常見、斷見。見諸行無常,是斷見,非正見;見涅槃常,是常見,非正見,妄想見故,作如是見。於身諸根,分別思惟,現法見壞,於有相續不見,起於斷見,妄想見故。於心相續愚闇不解,不知剎那間意識境界,起於常見,妄想見故。此妄想見,於彼義若過若不及,作異想分別若斷若常。」
《講記》︰「邊見」,先說凡夫的二見。即二邊見。「凡夫於五受陰」境,以「我見」為本;依此我見而起種種「妄想」和「計著」。我見是六十二見的根本,一切見依我見而生。種種妄想執著,「生二見,是名邊見」。落於二邊,邊鄙而不中正的倒見,名為邊見。二見極多,今舉出特重要的,即「常見斷見」。為何特別舉出這斷常二見﹖因佛法宗本,為生死流轉與解脫涅槃法。於此二而引生的倒見,不是誤認為常住的,就是錯執為斷滅的。
二見的解說,有二番。先約於生死涅槃所起的斷常見說︰「見諸行無常,是斷見,非正見。」行是有生滅法,如五陰。凡夫見有生滅,見生者必歸於無常滅,不了五陰無常相似相續,不了如來藏為依而不失不壞。於是就起斷見,以為不免無常,不免一死,終於是什麼都沒有。有些凡夫外道,厭生死而求涅槃,「見涅槃常,是常見」,也「非正見」。因為凡夫不能真知涅槃,僅是比對世間無常,而推想離世間的常住。這樣的常見,還是不正見。凡夫於諸行無常起斷見,於涅槃起常見,由於「妄想見」而「作如是」的執「見」。次約有為身心所起的斷常見說︰「於」有情「身」分的「諸根」──能見的眼,能聞的耳,到能觸的身。「分別思惟」,於「現法」中「見」它「壞」了。現法即現在,現在生中的諸根,一旦壞了,不能再起作用,或部分壞了,或完全壞了,如人的死亡。這類凡夫,專在物質所集成的諸根著想,於是見諸根壞了,就以為有情不再存在。他對「於」三「有相續」的事理,「不」能明「見」,所以執為什麼都沒有了,「起於斷見」。這是唯物論者的偏見,由於不契真義,但憑「妄想」的執「見」而如此。有一類凡夫,「於心相續」的真義,「愚闇不解」。心雖是相續的,但以愚癡闇昧而不能如實了解,「不知剎那間」生滅的「意識境界」,所以「起於常見」;這是唯心論者的偏見。唯心論者,執有精神的常住;他們以為眼等諸根壞了,心是相續常住而不斷的。不知道心──意識是剎那剎那生滅的相續,如火焰一樣,流水一樣,是前後相續不斷的,但並不是常住。於心相續所起的常見,也是由於「妄想見」而生起的。
上面所說的於生死涅槃起斷常見,或說於有為的物心二法起斷常見,「此妄想見」,都是「於彼」真「義,若過若不及」,而不能恰當,所「作異想分別」,才以為是「若斷若常」。過與不及,都不合中道正義。不及是損減見,太過是增益見。如見眼等壞滅,即否認業果不失的緣起法,起於斷見,即是不及的損減。見到心識的相續,誤以為常住,這是太過的增益見。這過與不及的斷常二見,即是上來所說的二見──邊見。
◎附三︰《長阿含經》卷十四〈梵動經〉(摘錄)
諸有沙門婆羅門,於末劫末見起斷滅論,說眾生斷滅無餘。彼盡入七見中,於末劫末見起斷滅論,說眾生斷滅無餘。於七見中,齊是不過。
彼沙門婆羅門因何事於末劫末見起斷滅論,說眾生斷滅無餘,於七見中,齊是不過。諸有沙門婆羅門,作如是論,作如是見,我身四大六入從父母生,乳餔養育,衣食成長,摩捫擁護。然是無常必歸磨滅,齊是名為斷滅第一見也。
或有沙門婆羅門作是說言,此我不得名斷滅,我欲界天斷滅無餘。齊是為斷滅,是為二見。或有沙門婆羅門作是說言,此非斷滅,色界化身諸根具足,斷滅無餘,是為斷滅。
有言,此非斷滅,我無色空處斷滅。有言,此非斷滅,我無色識處斷滅。有言,此非斷滅,我無色不用處斷滅。有言,此非斷滅,我無色有想無想處斷滅。是第七斷滅,是為七見。
諸有沙門婆羅門,因此於末劫末見,言此眾生類斷滅無餘。於七見中,齊此不過。
◎附四︰《大毗婆沙論》卷二00(摘錄)
世間沙門婆羅門等所依諸見皆入二見。謂有見、無有見。今應分別。云何諸見一切皆入此二見中﹖答︰非此入言顯攝彼體,但顯彼入二見品中。所以者何﹖有見者即常見,無有見者即斷見。諸惡見趣雖有多種,無不皆入此二品類。如此品初補剌拏說無施與等五類邪見入斷見品,以執無故。
有說入二品,由執我常謗因等故;次說乃至活有命者死後斷壞無有等斷見攝,故即斷見品。有作是說,此四大種士夫身乃至智者讚受入二品中。次說無因無緣等,是末塞羯梨見;次說造教造等,是珊闍夷見,此二俱入斷見品,以執無故。
有說入二品,由執我常謗因等故;次說此七士身等常見攝,故即常見品;次說有十四億等是無勝髮褐見;次說一切士夫諸有所受無不皆以宿作為因等,是離繫親子見,此二俱入二品,以執有我後斷滅故。次說一切士夫所受皆是無因無緣等,是犎迦多衍那見入斷見品,以執無故。
有說入二品,以執我常謗無因故;次說自作苦樂等此入二品,以執有我後斷滅故;次說所受苦樂非自作等入斷見品,以執無故。
有說入二品,以執我常謗無因故;次說我及世間常等常見攝,故即常見品;次說諦故住故我有我等常見攝,故即常見品;次說諦故住故我無我等斷見攝,故即斷見品;次說我觀我等入常見品;次說受妙五欲等入常見品,執有我常得涅槃故。
有說入二品,以執有我後斷滅故;次說風不吹等常見攝,故即常見品;次說眾生執我作等入二見品,以執有我後斷滅故;後說諸欲淨妙快意受用而無過失等入常見品,執有我常受勝欲故。有說入二品,以執有我後斷滅故。
〔參考資料〕 《大正句王經》卷上;《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七;《大乘入楞伽經》卷四;《中論》卷一〈觀因緣品〉、卷三〈觀有無品〉;《中論疏》卷七(末);《百論》卷下〈破因中有果品〉;《般若燈論》卷九〈觀有無品〉;宇井伯壽《六師外道研究》、《六十二見論》。
瑜伽六卷一頁云:由十六種異論差別,顯不如理作意;應知何等十六?一、因中有果論,二、從緣顯了論,三、去來實有論,四、計我論,五、計常論,六、宿作因論,七、計自在等為作者論,八、害為正法論,九、有邊無邊論,十、不死矯亂論,十一、無因見論,十二、斷見論,十三、空見論,十四、妄計最勝論,十五、妄計清淨論,十六、妄計吉祥論。如彼論六七兩卷廣釋。
謂即因中有果論者,謂即因中有果論者,作如是計:一切諸法,性本是有,從眾緣顯,不從緣生。彼如是思:果、先是有,復從因生,不應道理。然非不用功為成於果。彼復何緣而作功用,豈非唯為顯了果耶?彼作如是妄分別已;立顯了論。如瑜伽六卷三四頁,廣為釋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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