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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空定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名數)又云四無色定(梵名四空處之各名加Dhyāna),十二門禪中之四禪也。一空無邊處定,行人厭患色籠如牢如獄,心欲出離之,捨色想而緣無邊之虛空心,與空無邊相應,故名空無邊定。二識無邊處定,行人更厭前外之空,捨其虛空緣內識為心識無邊之解,心與識無邊相應,故名識無邊處定。三無所有處定,行人更厭其識,而觀心識無所有,心與無所有相應,故名無所有處定。四非想非非想處定,前之識處是有想,無所有處是無想,至此捨前之有想故名非想,捨前之無想,故名非非想。又無麤想,故曰非想,非無細想,故曰非非想。行者於此如痴如醉如眠如暗,無所愛樂,泯然寂絕,清淨無為,謂之非想非非想定。見法界次第上,俱舍頌疏世品一。是乃內法之修法也。若於外道則以六行觀而修得之。於此四定復加四定為八定,於此加中間定與未至定(有部義),或加欲界定(成實義)為十定。凡禪定有味定淨定無漏定三種(見條),此十種禪定中為非想非非想定之心想微細,故無無漏定,有味定淨定也。未至中間之二定及四禪之六定,有見道之無漏定(有部),欲界中間之二定及四禪之六定與前相同,有見道之無漏(成實),下三無色有修道無學道之無漏定,味淨之二定,通於十定,二宗相同。見俱舍論十八,輔行九之一。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又名四無色定,即空無邊處定、識無邊處定、無所有處定、非想非非想處定。空無邊處定是修行人心想出離患難重重的色(色蘊物質)的牢籠,於是捨色想而緣無邊的虛空,做到心與空無邊相應;識無邊處定是行人又厭棄外在的虛空,於是捨虛空而緣內在的識,做到心與識無邊相應;無所有處定是行人又厭棄其識,而觀心識無所有,做到心與無所有相應;非想非非想處定是無麤想(非想)又非無細想(非非想),做到無所愛樂與清淨無為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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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八定

(術語)色界之四禪定與無色界之四空定也。四禪定者,第一初禪定(新譯云初靜慮次下同),得生於初禪天之禪定也,此定具尋與伺之二心所,喜與樂之二受。第二第二禪定,得第二禪天生果之禪定也,此定無尋伺,但有喜樂之二受。第三第三禪定,得第三禪天生果之禪定也,此定但有樂受。第四第四禪定,得第四禪天生果之禪定也。此定離尋伺喜樂,最為寂靜。四空定者,第一空無邊處定,可生無色界空無邊處之禪定也。此乃作空為無邊解,破一切色相之禪定,故名無邊。第二識無邊處定,可生無色界識無邊處之禪定也。此乃作識為無邊解,破第一空無邊能觀心相之禪定,故名識無邊。第三無所有處定,可生無色界無所有處之禪定也。此乃作所觀能觀皆為無所有解之禪定,故名無所有。第四非想非非想處定,可生無色界有頂天即非想非非想處之禪定也,此禪定極為寂靜,心想雖有如無,故名非想非非想。見俱舍論二十八。


十二門禪

(名數)四禪,四無量,四空也。

(術語)四禪,四無量,四空定也。


四無色

(名數)又云四空處。有定與處之二。見四空定四空處條。


四空

(名數)一法相空,言有法之空無。二無法空,言無法之空無。三自法空,言自性之空無。四他法空。言他法之空無。見大乘義章二。

(名數)又云四無色。無色界之四空處也。菩薩本業瓔珞經上曰:「上至四空。」見四空處四空定條。


涅槃相

(術語)化身佛八相之一。世尊入滅之相也。佛八十年間教化眾生,化緣既盡,於中天竺拘尸那城跋提河邊沙羅雙樹之間,一日一夜說大般涅槃經畢,頭北面西,右脅而臥,逆順入於四禪定四空定及滅盡定,又超越入於諸禪定,終於第四禪定入滅。時二月十五日之中夜也。爾時四邊雙樹開白花,如白鶴群居,即以轉輪王之荼毘式,移於金棺,諸大力士奉金棺,七匝拘尸那城至荼毘所。過七日。時積大栴檀,投香燭,欲燒之,而火不燃。阿[少/(兔-、)]言:是待迦葉之至也。時迦葉與五百弟子在耆闍崛山。知如來涅槃,欲拜如來之最後,更經七日,詣荼毘所。如來自金棺出雙足使見之。於是諸大力士投以七寶大炬,亦悉殄滅。迦葉言人天炬火。何得荼毘如來之寶棺?爾時如來以大悲力自入火光三昧,由心胸中火踊出棺外,漸漸荼毘,至七日,香樓寶樓焚盡。八國諸王競欲取舍利,既興兵,既而徒盧那(香姓)婆羅門以舍利分於諸王,各起塔供養之(後分涅槃經小乘大般涅槃經)。四教儀七曰:「於第四禪中入火光三昧,燒身滅度,唯留舍利為人天福用,身智俱滅,入無餘涅槃。」


禪定

(術語)禪為梵語禪那之略,譯曰思惟修。新譯曰靜慮。思惟修者思惟所對之境,而研習之義,靜慮者心體寂靜。能審慮之義。定者,為梵語三昧之譯,心定止一境而離散動之義。即一心考物為禪,一境靜念為定也。故定之名寬,一切之息慮凝心名之,禪之名狹,定之一分也。蓋禪那之思惟審慮,自有定止寂靜之義,故得名為定,而三昧無思惟審慮之義,故得名為禪也。今總別合稱而謂之禪定。然禪定雖皆為心之德,而欲界所屬之心非有此德,屬於色界,無色界之界之心德也。若色無色相對,則禪為色界之法,定為無色界之法,其中各有四等之淺深,故謂之四禪四定。此四禪四定為世間法,佛法外道凡夫聖者共通也,其他佛菩薩阿羅漢證得之諸無漏諸定為出世間法,非三界所屬之心體所具,故欲得禪,則必離欲界之煩惱。欲得定,則必斷欲界之煩惱,欲得無漏之諸定,則必絕無色界之煩惱。而此中禪在最初,不惟為諸定之根本,而發天眼天耳等之通力,亦依此禪。且禪有審慮之用,觀念真理,必依於禪,故以禪為學道之最要者。大乘義章十三曰:「禪者是中國之言,此翻為思惟修習。(中略)心住一緣離於散動故名為定。言三昧者,是外國語,此名正定。定如前釋,離邪亂故說為正。」智度論二十八曰:「四禪亦名禪,亦名定,亦名三昧。除四禪諸餘定亦名定亦名三昧,不名為禪。」次第禪門一上曰:「禪是外國之言,此間翻則不定。今略出三翻:一摩訶衍論中,翻禪,秦言思惟修。二舉例往翻,如檀波羅蜜,此言布施度、禪波羅蜜,此言定度,故知用定以翻禪。三阿毘曇中,以功德叢林以翻禪。」法華經安樂行品曰:「深入禪定見十方佛。」無量壽經上曰:「得深禪定。」同淨影疏曰:「禪謂四禪,定所謂四空定等。」六度集經曰:「復有四種禪定,具足智慧:一常樂獨處,二常樂一心,三求禪及通,四求無礙佛智。」頓悟入道要門論上曰:「問:云何為禪?云何為定?答:妄念不生為禪,坐見本性為定。本性者,是汝無生心。定者對境無心,八風不能動。八風者,利衰毀譽稱譏苦樂,是名八風。若得如是定者,雖是凡夫,即入佛位。」


空定

(術語)觀空相之禪定。通於內外。內道之空定,三三昧是也。外道之空定,四無色定是也。亦曰四空定。是雖空諸法,而獨不能空我,故還輪迴於三有。大日經疏七曰:「若深求此中至[泳-永+頤],自然撥除因業,唯我性獨存,乃至無一法入心,而證空定,最是世間究竟之理。是故垂盡三有,還墮三途。」


識無邊處定

(術語)見四空定條。


[佛光大辭典]
十二門禪

十二門之禪定。略稱十二門。乃合初禪、二禪、三禪、四禪等四禪定,與慈、悲、喜、捨等四無量,及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等四空定而成。據法華玄義卷四上載,禪分為世間禪、出世間禪、出世間上上禪三種。於世間禪中,此十二門禪為「根本味禪」,而與「根本淨禪」相對稱。〔法界次第初門卷上之下、摩訶止觀卷九上、法華玄義釋籤卷四上〕 p341


四無色定

梵語 catasra ārūpya-samāpattayah。又作四空定、四空處定、四無色。指超離色法(物質)繫縛之四種境界。即由思惟四無色界所得之定。若欲生於此四無色界,則必須修習四無色定;換言之,四無色定,乃對治色法之繫縛,滅除一切對外境之感受與思想的修行,及藉此修行所達到的清淨無染、虛空靜寂之精神境界。此四無色定各有兩類情形,即:(一)生於四無色界之「生無色」,於此之時,定心現前,故得定之名。(二)非由生得,而係修證所得;蓋假令其身雖猶在欲界等下地,然若因修證而現起無色界之定心,則亦得無色之果,稱為「定無色」。

據法蘊足論卷八無色品、大智度論卷十七等載,此四無色定即:(一)空無邊處定,又作空處定。此定超越色界之第四禪,滅除障礙禪定之一切想,思惟「空間為無限大」,亦即思惟空無邊之相。(二)識無邊處定,又作識處定。此定超越空無邊處定,而思惟「識為無限大」,亦即思惟識無邊之相。(三)無所有處定,又作少處定。此定超越識無邊處定,與無所有相應,即思惟無所有之相而安住之。(四)非想非非想處定,又作非有想非無想定。此定超越無所有處定,思惟非想非非想之相,具足而安住之。此定無明勝之想,故異於滅盡定;亦非無想,故亦異於無想定。

四無色定各以其自體而言,皆稱為根本定;接近根本定前之預備階段,稱為近分定,或加行定。加行,即事先加功用行之意。其中,空無邊處定之近分定,係緣欲界第四禪之色相以修行厭離,而尚有色想;然其餘三定之近分定及四定之根本定則全無色想,故四定仍總稱無色定。又非想非非想處定係依定之自相而立名,其下三定則依加行而立名。

四無色界,為脫離色法繫縛之四種境界。又稱四無色、四無色天、四無色處、四空處、四空天。四無色界名稱配於四無色定,依次稱為空無邊處天、識無邊處天、無所有處天、非想非非想處天(有頂天)。悉以無色為特點,既無自然國土與居處宮室,亦無色礙之肉身,僅以眾同分、命根等假和合為體。此外,將三界分為九地時,四無色界則稱空無邊處地,乃至非想非非想處地,相當於九地中之後四地。〔中阿含卷二十四大因經、坐禪三昧經卷下、俱舍論卷二十八、顯揚聖教論卷二、禪法要解卷下、法界次第初門卷上之下〕(參閱「無色界定」5084) p1772


禪法要解

凡二卷。鳩摩羅什等譯於姚秦弘始四年至十四年(402~412)。又稱禪法要解經、禪要經。收於大正藏第十五冊。本經旨在解說菩薩習禪之要法,初敘淨觀、不淨觀,次述除五蓋修四禪之相,次說明慈、悲、喜、捨等四無量心,及四空定、四諦觀之修習;並述心專正、質直、慚愧等十事,及四如意足、五神通之法。北涼沮渠京聲(?~464)亦譯有禪法要解一書,凡二卷。現已不存。〔歷代三寶紀卷九、出三藏記集卷二、開元釋教錄卷四、卷十五、法經錄卷二〕 p6471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六道

佛教世界觀用語。指凡俗眾生因善惡業因而流轉輪迴的六種世界。又稱六趣。即地獄、餓鬼、畜生、阿修羅、人、天。其中,地獄、畜生、餓鬼稱三惡道,或三塗。阿修羅、人、天稱三善道。六道中若不含阿修羅,則為五道,或五趣。

(1)地獄道︰即地獄受苦之處。有八寒、八熱、無間等名。眾生若造上品十惡及五逆罪,則墮地獄。

(2)餓鬼道︰即孤貧潦倒受苦之鬼。經常處於飢餓中,到處遊行,求食不得。相傳有歷千百年不聞漿水食物之聲音,而常受餓渴痛苦者,故名餓鬼。眾生若造中品十惡業,則墮餓鬼道。

(3)畜生道︰即牛、羊、猪、馬及一切蟲、魚、禽、獸等動物。眾生若造下品十惡業則墮畜生道。

(4)阿修羅︰屬於非天道的一種大力鬼神。具有神通和威力而無德,性多瞋恚,統率夜叉、羅剎等,以阿修羅為首,故稱阿修羅道。眾生作下品十善即可生阿修羅道。

(5)人道︰即人類。因人道苦樂參半,善於分辨事物的前因後果,易於知苦斷集,明理去惑,轉凡成聖,故《大智度論》卷四說,佛之三十二相要在人道中培植。眾生修五戒及中品十善即可生於人道。

(6)天道︰即天界。天道分布在欲界、色界、無色界三界之中。欲界因有男女情欲,故名欲界。色界,沒有男女情欲,唯色相莊嚴,故名色界。無色界,無有形相,唯精神心識存在,故稱無色界。眾生行上品十善、修四禪定、四空定,即可生於天界。

此六道,若加聲聞、緣覺、菩薩、佛等四界,即天台宗所說之十界。十界之中,六道是迷界凡夫所住,故又稱六凡。聲聞等四界是聖者所住,故稱四聖。

◎附一︰〈五趣〉(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五趣,指迷界有情所趣之五處。即地獄(nirṛiti)、餓鬼(preta)、畜生(tilyagyoni)、人間(manusya)、天上(deva)。亦稱五道,或五惡趣、五惡道、五有。三界、六道、二十五有等是其相異的分類。三界含攝極廣,此處除去其中的善、染、外在器世間和中有,只限於有情數。

所謂地獄,是指在地獄受寒熱大苦,乃瞋恚者或行上品五逆十惡者所趣。所謂餓鬼,是指為飢渴所苦者,乃貪欲者或行中品五逆十惡者所趣。所謂畜生,是指禽、獸、蟲、魚之類,乃愚癡者或造下品五逆十惡者所趣。所謂人間,乃持五戒或行中品十善者所趣。所謂天上,是指六欲天、四禪天、四無色天的總稱,乃行上品十善及禪定者的果報。

此五者稱為趣的原因,根據《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二的解釋,趣是「往」的意思,另有一說是「到」的意思,因為此五者是往到善惡業因所結的生處,故有此稱。《大乘義章》卷八(末)解釋五趣又名五道,是因(大正44‧625a)︰「所言趣者,蓋乃對因以名果也。因能向果,果為因趣,故名為趣。所言道者,從因名也。善惡兩業,通因至果,名之為道。」五趣之地獄、餓鬼、畜生為純惡之所趣,人、天為善惡雜業之所趣,皆屬有漏。與無漏之淨土相對。故總名為惡道、惡趣。又名五有,乃取「有」具因果不亡之義。

五趣再添阿修羅,稱六趣或六道。所謂阿修羅,是指不斷鬥爭並受此苦者;是懷有猜忌心、行下品十善者的果報。其中,地獄、餓鬼、畜生稱為三惡趣,阿修羅和人、天稱為三善趣。

關於設五趣,或設六趣這點,在大小乘中有不同的說法。《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二云(大正27‧868b)︰「謂有餘部立阿素洛為第六趣。彼不應作是說。契經唯說有五趣故。」《俱舍》、《正理》、《顯宗》、《雜心》等諸論,都只設五趣,而大乘經中卻大多說六道。若根據五趣的說法,則阿修羅包括在五趣之中。《俱舍論頌疏記》(唐‧遁麟述)卷八謂(卍續86‧313下)︰「問︰阿素落何趣攝﹖(中略)瑜伽、佛地論說為天趣。雜心鬼趣攝。正法念經是鬼、畜趣。伽陀經鬼、畜、天三趣。(中略)慈恩師依瑜伽、佛地為正。婆沙評為鬼趣攝。雜心解亦同。」

此外,《首楞嚴經》卷八有開仙趣以為七趣之說。該經卷九另據阿修羅出生的不同(即胎、卵、濕、化四生),而將之含攝在鬼、畜、人、天四趣中。

◎附二︰《阿毗達摩集異門足論》卷十一(摘錄)

五趣者︰(一)地獄趣,(二)傍生趣,(三)鬼趣,(四)人趣,(五)天趣。

云何地獄趣﹖答︰與諸地獄一性一類眾同分等依得、事得、處得,若諸所有生地獄已,無覆無記色受想行識;是名地獄趣。復次由上品身惡行,語惡行,意惡行,若習若修若多所作;往於地獄,生地獄中,結地獄生。是名地獄趣。復次地獄趣者︰是名是號異語增語想等想施設言說。故名地獄趣。

云何傍生趣﹖答︰與諸傍生一性一類眾同分等依得、事得、處得,若諸所有生傍生已,無覆無記色受想行識;是名傍生趣。復次由愚鈍身惡行,語惡行,意惡行,往於傍生,生傍生中,結傍生生。是名傍生趣。復次傍生趣者︰是名是號異語增語想等想施設言說,故名傍生趣。

云何鬼趣﹖答︰與諸鬼眾,一性一類眾同分等依得、事得、處得,若諸所有生鬼界已,無覆無記色受想行識;是名鬼趣。復次由慳吝身惡行、語惡行、意惡行,若習若修若多所作;往於鬼界,生鬼界中,結鬼界生。是名鬼趣。復次鬼趣者︰是名是號異語增語想等想施設言說,故名鬼趣。

云何人趣﹖答︰於諸人眾一性一類眾同分等依得、事得、處得,若諸所有生人中已,無覆無記色受想行識;是名人趣。復次由下品身妙行、語妙行、意妙行,若習若修若多所作;往於人中,生於人中,結人中生。是名人趣。復次人趣者︰是名是號異語增語想等想施設言說,故名人趣。

云何天趣﹖答︰與諸天眾一性一類眾同分等依得、事得、處得,若諸所有生天上已,無覆無記色受想行識;是名天趣。復次由上品身妙行、語妙行、意妙行,若習若修若多所作;往於上天,生於天上,結天上生。是名天趣。復次天趣者︰是名是號異語增語想等想施設言說,故名天趣。

〔參考資料〕 《法華經》卷一;《大般涅槃經》卷三十五;《俱舍論光記》卷八;《往生要集》卷上(本);《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一(上);《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二;《大智度論》卷十、卷三十;《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二;木村泰賢《小乘佛教思想論》。


四無色定

禪定之一種。指四種無色界之定。即空無邊處定、識無邊處定、無所有處定、非想非非想處定。乃思惟空無邊處等四無色界所得之定。故又稱四空處定、四空定

(1)空無邊處定︰又名空處定。謂超越第四靜慮,滅眼識相應之色想,耳等四識相應之有對想,及所有不善想,乃至障定的一切想,唯思惟「空無邊之相」而安住之。

(2)識無邊處定︰又名識處定。謂超越空無邊處,更思惟「識無邊之相」而安住之。

(3)無所有處定︰又名少處定。謂超識無邊處,破其識相,更思惟「無所有之相」而安住之。

(4)非想非非想處定︰又名非有想非無想定。謂超無所有處,更思惟「非想非非想之相」而安住之。此「非想非非想定」無明勝之想,故異於滅盡定,又非無想,故不同於無想定。

又,此四定各有二種,一者在無色界所生,稱「生無色」。蓋無色界亦如色界,可為定地,定心現前,故得定名。二者非由生得,係由修習而得,稱「定無色」。蓋身雖處欲界散地等下地,但心現無色界之定心,故得無色果。此「定無色」之體與色界定同為善心一境性,而無色界因無色蘊,故「生無色」之體唯受、想、行、識四蘊。

關於修何等加行始可入此四無色定,《法蘊足論》卷八〈無色品〉釋之云︰初修業者,先應思惟第四靜慮為麁苦障,次應思惟空無邊處為靜妙離。此時,若心散亂,馳流餘境,不能一趣,不能守念,則不能修空無邊處定。待攝心不散亂,能令一趣,住念一緣,即思惟修習無邊處定相。如是思惟發勤精進,勵意不息,是名空無邊處加行,亦名入空無邊處定。既入,由多修習故,令心安住無退,是名已入空無邊處定。乃至超一切種空無邊處,入識無邊處,漸捨空無邊處。思惟空無邊處為麁苦障,謂識無邊處為靜妙離,如前修習識無邊處之加行,入識無邊處定。乃至超一切種識無邊處,入無所有處。思惟識無邊處為麁苦障,謂無所有處為靜妙離,亦如前修習無所有處之加行,入無所有處定。乃至超一切種無所有處,入非想非非想處。思惟無所有處為麁苦障,謂非想非非想處為靜妙離,亦如前修習非想非非想之加行,入非想非非想定。

依《俱舍論》卷二十八所說,前三定乃約其加行而立名。因其次第修加行時,思惟無邊之空、無邊之識及無所有,故立空、識、無所有等名。而第四定,乃約「想」之當體而立名。蓋此定無明勝之想,得非想名,有昧劣想,故名非非想。

此四定雖總名為「無色」,然空無邊處定之近分定,緣第四靜慮之色相而厭離,故尚有色想,而餘三定之近分定及根本定則全無色想。

◎附︰木村泰賢著‧歐陽瀚存譯《原始佛教思想論》第三篇第四章(摘錄)

與此四禪定相並重,佛陀所推獎之另一方式即所謂四色定(ānūpa)是也。相傳第三之無所有定,乃學自阿邏羅迦羅摩。第四之非非想定,則學自鬱陀迦羅摩子。(中略)其初雖專為修定觀方便所用,迨後與四禪相締結,遂稱之為四禪無色定。四無色定者,即︰(1)空無邊處定(ākāsānañcāyatana)(2)識無邊處定(viññānācāyatana)(3)無所有處定(akiñ-caññāyatana)(4)非想非非想定(nevasaññā-naññāyatana)。

第一空無邊定者,勘破一切物質觀念,僅念無邊之空間,心中隔絕外界差別相之修行。第二識無邊定者,更以之接觸於內界,而念識之無邊,屏除識中所起差別相之觀念法。第三無所有處定者,更進而超越空間與識,以至於無一切存在之觀法,最後非想非非想定者。前之三定,雖在泯滅內外之差別相,以至於所謂真空。然尚有「一切空」想,故須再進至於無想亦非無想而修鍊之,即完全洞澈一切空觀念之三昧法。比於四禪之富於觀智,則專為傾向於止之一方者是矣。

上之四禪無色定,初以適應於各別方式。佛陀雖亦於種種場合,嘗分之為二,謂此兩者無關係,然其合為一系列,由四禪進而說四無色之處,亦殊不少。如《中阿含》卷四十二〈分別觀法經〉,即其一例也。是時合此兩者,通常特名之為八等至(samapttiva)。蓋佛陀之教理,迨及次第整理,爰有此兩方式之結合耳。由是此四禪四無色,遂視為一切佛教禪定法之根本。如為世界觀之欲界、色界、無色界等,實亦適應於此種禪的階級所構成。三界者,雖曰輪迴之境,然自修道之道程觀之,要以解脫界為最高。顧所以認為有至此之過程,其根據亦在此也。

〔參考資料〕 《清淨道論》第十〈說無色品〉;《大智度論》卷十七、卷二十;《中阿含經》卷二十四〈大因經〉;《坐禪三昧經》卷下;《品類足論》卷七;《大毗婆沙論》卷七十四、卷八十三、卷八十四;《顯揚聖教論》卷二;《禪法要解》卷下;《大乘義章》卷十三;中村元《原始佛教の思想》下卷第五編;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上卷。


持戒

護持戒法之意。即受持佛所制之戒而無觸犯,為「破戒」的對稱。《十誦律》卷十一云(大正23‧81c)︰「持戒者,不犯佛所結戒,隨大戒教,知威儀,知應行處、不應行處,乃至破小戒生大怖畏。」大乘以之為六波羅蜜及十波羅蜜的第二項。在大小二乘之中,皆置於三學(戒定慧)之首。而所應持的戒品,在家、出家及聲聞、菩薩各不相同。如比丘有二五0戒,比丘尼有五百戒。

諸經論之中,述及持戒之功德利益者甚多,如《正法念處經》卷二十二云(大正17‧126b)︰「持戒智慧人,常得三種樂︰讚嘆及財利,後生於天上。(中略)若人樂持戒,則得至涅槃。持戒人為貴,應親近持戒。」《大智度論》卷十三云(大正25‧153c)︰「持戒之人具足安樂,名聲遠聞,天人敬愛,現世常得種種快樂,若欲天上人中富貴長壽,取之不難。」同卷又載,「下持戒」生人中,「中持戒」生六欲天中,「上持戒」又行四禪四空定則生色無色戒清淨天中。「上持戒」有三種,下清淨持戒得阿羅漢,中清淨持戒得辟支佛,上清淨持戒得佛道。

◎附︰印順《成佛之道》第三章(摘錄)
頌文︰「克己以利他,堅忍持淨戒。」

解說︰現在要說到持戒福業。布施,(主要)是犧牲身外的財物來利益眾生,是極有價值的德行,但還不是難得的。止惡行善,達到自心的清淨,為佛法的宗要,所以比施捨身外物更殊勝的,是戒了。戒是從「克」制自「己」的私欲中,達到世間能和樂善生的德行,就是從克己「以利他」的。如持不盜戒,不是今日不盜,明日不盜,也不只是不盜張姓,王姓,而是從此以後,不盜取一切人,一切眾生的資具。所以持不盜戒,是對一切人,一切眾生的資財,給予安全不侵害的保障。如不邪淫,不是限定某些人,而是從此以後,對一切異性,決不以誘惑、強暴等手段,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欲,而破壞其貞操,破壞其家庭的和好。所以,佛讚五戒為「五大施」,這種利他功德,實在比一般布施為大,更有高上的價值。

受持戒行,要克制自己的私欲,所以要有「堅」毅的決心,「忍」受種種的考驗︰忍受艱難困苦;忍受外來惡劣環境的誘惑,威脅,強迫;忍受內心的私欲而不讓他胡鬧,甚至要有「寧持戒而死,不毀戒而生」的決心。要這樣堅忍的克制情欲,克服環境,才能「持」戒而保持「淨戒」,不致毀犯戒行;不致多年的持戒功德,毀於一旦(只要一犯,就全部失敗了。如人一生守法,一次犯法,就要受法律的制裁)。

頌文︰「以己度他情,莫殺莫行杖,勿盜勿邪淫,勿作虛誑語,飲酒敗眾德,佛子應受持。」

解說︰為什麼要持戒﹖有些不了解持戒的意義,而只是羡慕持戒的功德而持戒,這雖然是好事,但不是理想的。從佛說《阿含經》、《法句》,到大乘經,都說明,這是「以己度他情」,因而自願克制自己情欲的德行。以自己的心情,推度別人(一切眾生)的心情,經中稱為「自通之法」,也就是儒家的恕道。如經上說︰「我欲生,欲不死,欲幸福,欲避苦。如有破此欲生,欲不死,欲幸福,欲避苦之我之生命(此據殺生而說),此為我之所欣愛耶﹖若為我所不喜愛,則我去破與我同欲生,欲不死,欲幸福,欲避苦之他生命,他亦不欣愛此。不獨如此,凡為自己不愛不快之法,在彼亦為不愛不快之法,然則我如何以己所不愛不快之法而害他!」這就是孔子所說的︰「己所不欲,勿施與人。」耶穌也說過︰「要別人怎樣待你,你也要怎樣待人。」人與人間的正常道德,不難從這以己度他的意識獲得(但基督教的道德,是從愛神的前提中得來)。自己厭苦求樂,別人與我一樣,那怎可以奪他人的喜樂,增加他人的痛苦﹖怎可不同情別人的喜樂,不救濟別人的苦痛﹖佛教「與樂拔苦」的慈悲,也就是這種精神的實踐。所以克制自己的情欲而持戒,不是別的,就是自通之法,本於慈悲而自願持戒的。這真是現(世)樂後亦樂的法行!

〔參考資料〕 《中阿含》卷五十五〈持齋經〉;《決定毗尼經》;《菩薩地持經》卷四;《大智度論》卷三十、卷八十;《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上之一(上);《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一。


涅槃師

涅槃師是研習、弘傳《大般涅槃經》的佛教學者。法顯在中印度華氏城寫得《大般涅槃經》初分的梵本,返國後,於東晉‧義熙十三年(417)在建康道場寺和佛陀跋陀羅共同譯出,題名《大般泥洹經》,凡六卷,世稱六卷《泥洹》。同時,中印度曇無讖(385~433)於玄始三年(義熙十年,414),在北涼譯出自己帶來的《大涅槃經》初分十卷,當時河西的義學名僧慧嵩、道朗都列席譯場筆受;繼又傳譯在于闐尋得的中分、後分,到玄始十年(宋‧永初二年,421)譯訖,前後共成四十卷十三品,世稱大本《涅槃》。北涼譯本於宋‧元嘉年中(424~443)傳到江南,「文言致善而品數疏簡」,宋文帝令義學名僧慧嚴(363~443)、慧觀(383~453)及文學家謝靈運(385~433)等依六卷《泥洹》增加品目、修改文字,刪訂為三十六卷二十五品,世稱南本《涅槃》,而以北涼原譯四十卷本為北本《涅槃》。

在大本《涅槃》還沒有傳到江南以前,六卷本《泥洹》先行流布。經中說︰「泥洹不滅佛有真我,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為義學名僧慧睿(355~439)等所宗奉(見《出三藏記集》卷五〈喻疑〉第六)。但經中又說除一闡提皆有佛性(見經卷四)。羅什的弟子彭城竺道生(﹖~434),當時在建康,剖析經旨,說︰「闡提是含生之類,何得獨無佛性﹖蓋此經度未盡耳!」(《名僧傳》卷十)因而唱「闡提皆得成佛」說。舊學守文之徒,以為這是背經的邪說,把他擯出僧眾。他因此到吳中虎丘山,住在龍光寺。相傳他聚石為徒,講《涅槃經》,至闡提處說有佛性,群石皆為點頭(《佛祖統紀》卷二十六、三十六)。後來他回到廬山,第二年大本《涅槃》傳到建康,經中果然說闡提皆有佛性(見經卷七),和他先前所說相符合,異常歡喜,不久就在廬山精舍講說,此即中國南方最初的涅槃師。道生又嘗校閱真俗典籍,研思因果理致,立「善不受報」及「頓悟成佛」義。另外,和他同出羅什門下的慧觀,著論主張漸悟,並創立二教、五時的教判,以《涅槃經》為第五時常住教;又繼曇無讖的遺志,請高昌沙門道普西行尋求《涅槃》後分(見《出三藏記集》〈曇無讖傳〉)。和道生並為涅槃師中兩大系。

道生、慧觀以後,南方出有不少涅槃師,其中屬於道生系統的,宋代有寶林、法寶、道猷(又作道攸)、道慈、僧瑾、法瑗,齊代有僧宗,梁代有法朗等。就中寶林初在長安受學,後住龍光寺,祖述道生諸義,著有《涅槃記》等。法寶是寶林的弟子,也在龍光寺祖述道生義,著有《金剛後心論》等。道猷也出於道生門下,吳人。道生圓寂後,撰新譯《勝鬘經》的《注釋》五卷,以弘道生的遺教。後因慧觀的推薦,應宋文帝之請,在宮內述道生的頓悟義,為文帝、孝武帝所推重。道慈,豫州人,祖述道猷義,並刪訂道猷所作《勝鬘注》為二卷。法瑗(409~489),是慧觀的弟子,而以頓悟義知名,後應宋文帝之請,申述此義。僧宗(438~496),是法瑗的弟子,曾問學於法瑗門下的曇斌,擅長《涅槃》及《勝鬘》、《維摩》等經,講說近百遍,著有《涅槃義疏》、《涅槃集解》。弟子慧超,也通達《涅槃》。法朗,吳興武康人,以慧解知名,梁武帝天監年中(502~519),奉命製《大般涅槃經集注》七十二卷。

此外還有直接受傳北方之學的涅槃師,在宋代有慧靜、法瑤、曇斌、僧鏡、超進,齊代有僧鍾、法安,梁代有寶亮、法雲、僧遷等。就中慧靜(407~465﹖),吳興餘杭人,初遊學廬山,後到建康,通內外學,而特長於《涅槃》,著有《佛性集》。晚年住在剡中,世稱剡慧靜。法瑤(400~475﹖),河東人,景平年中(423),遊學兗豫,遍通眾經,嘗聽東阿慧靜講涅槃學,複述所講,為慧靜所稱許。後應請住吳興武康小山寺,每歲開講,著有《涅槃》、《法華》、《大品》、《勝鬘》等義疏。法瑤主張慚悟,是南方涅槃師中的名人。宋孝武帝於大明六年(462),禮請他到建康與主張頓悟的道猷(道生的弟子)一同住在新安寺,以示頓悟、漸悟二說各有勝義。曇斌(410~476),南陽人,幼年從道褘出家,後到建康,從靜林諮受《涅槃》,又就法瑤受學。晚年在新安寺講《小品》、《十地》,並申述頓悟、漸悟的義旨。僧鏡(又稱焦鏡,410~476),本隴西人,遷居吳地,後入關隴,尋師受法,過了幾年,回到建康,大弘經論,著有《泥洹義疏》。超進(382~475),長安人,於大小諸經都有所研究,後避亂東下,更精尋文旨,前後在建康、姑蘇、會稽弘化,以《大涅槃》是窮理之教,頻加講說,晚年失明,還令弟子每旬唱《涅槃經》一遍。僧鍾(430~489),是僧導弟子,魯郡人,精通《成實》、三論、《涅槃》、《十地》等。法安(454~498),東平人,幼從洛陽白馬寺慧光出家,講《涅槃》佛性義,後南遊番禺,值攸公講《涅槃》,問論數番,攸公避席相讓。齊‧永明年中(483~493),回到建康,住在中興寺,開講《涅槃》、《維摩》、《成實》、《十地》等,著有《涅槃義疏》。寶亮(444~509),是齊梁間主要的涅槃師,先世本東莞人,後居東萊(今山東掖縣),幼年出家,師事名僧青州(今山東益都)道明,又南遊建康,住中興寺,以義學知名,齊竟陵文宣王蕭子良禮為法匠,既而移住靈味寺,講《涅槃經》八十四遍,僧俗弟子三千餘人,後為梁武帝所歸敬,命撰《涅槃義疏》,武帝親為作序。法雲(467~529),是梁三大法師之一,宜興陽羡人,幼年受學於僧成、玄趣、寶亮諸師門下,寶亮嘗稱他為大法棟樑,著有《涅槃疏》。他的弟子寶海,也奉梁武帝命論佛性義。僧遷(465~523),也是寶亮的弟子,襄陽人,晚年到建康,住靈根寺,著有《涅槃疏》。

此外,學系不明的涅槃師,在宋代有僧含、僧莊、曇濟,齊代有曇纖、道盛、僧慧,梁代有智秀、智順、僧旻、法會、智藏、慧皎,陳代有慧勇、警韶、寶瓊等。就中智秀( 440~﹖),住建康冶城寺,善大、小《涅槃》及《維摩》、《般若》等經,著有《涅槃疏》。智藏(458~522),是梁三大法師之一,吳人,嘗在開善寺講《涅槃》,並著《義疏》。慧皎(497~554),會稽上虞人,著有《高僧傳》十四卷,並撰有《涅槃義疏》十卷。慧勇(515~583),吳人,曾講《涅槃》二十遍。警韶(508~583),會稽上虞人,曾講《涅槃》三十遍;製《疏》十七卷。又當時三論、《成實》的學者,幾乎都兼善《涅槃》。法朗、寶唱等所撰《大般涅槃經集解》,就是集宋、齊、梁間涅槃師學說的大成,其中所收的作品作家,有不少不見於僧傳的,可見其時南方《涅槃》研究的盛況。

在北方,則慧嵩、道朗曾列席曇無讖的譯場,筆受《涅槃》,並分別作《義記》、《義疏》,特別是道朗,親承曇無讖,撰有經序,闡發《涅槃》的玄旨;又在所作《義疏》中,立五門剖判《涅槃經》,發明佛性中道的深義,這是中國北方最初的涅槃師。後有慧靜,東阿人,世稱東阿靜,少遊學伊洛間,晚歷徐兗,著有《涅槃略記》等,流傳於北地。又有道憑,關內人,也擅長《涅槃》。此外羅什的弟子彭城僧嵩,原本奉持《大品》,而非難《涅槃》,後幡然改悔,晚年也成為涅槃師。此後從北魏中葉到隋初,以《涅槃》知名的有曇準、道登、曇度、曇無最、圓通、寶彖、僧妙、道安、曇延、慧藏、慧海等。就中曇準(439~515),魏郡湯陰人,從智誕受業,以擅長《涅槃》、《法華》名聞伊洛,後聽說南齊的僧宗長於《涅槃》,前往建康聽講,因見此學南北不同,遂依己見講《涅槃》,後住湘宮寺,與同寺的法身、法真並為當時的學匠。曇無最,武安人,北魏孝明帝時,住洛陽融覺寺,弘宣《涅槃》、《華嚴》。寶彖(512~561),綿州人,北周時住潼州光興寺,著有《涅槃》、《法華》等疏。僧妙,本冀州人,北周時住蒲州仁壽寺,以講解《涅槃》為恒業。僧妙的弟子曇延於北朝末年最以《涅槃》知名。曇延(516~588),蒲州桑泉人,少年聽僧妙講《涅槃》,深悟經旨,於是出家,深入探討,不久便從事講說,常說佛性妙理是《涅槃》的宗致。更聽《華嚴》、《智度》、《十地》、《地持》、《佛性》、《寶性》等經論,以廣其學。後隱於南部大行山百梯寺,著《涅槃經義疏》十五卷,周太祖聞而讚賞,命就寺演講,世以此《疏》與慧遠(淨影)《疏》並稱,門下有慧海、童真、慧誕、法常、道洪等,多長於《涅槃》。

又當時在北地興起的地論學者,大半兼善涅槃學。地論南道派的創始者慧光,著有《華嚴》、《涅槃》、《維摩》、《十地》、《地持》等疏。又始唱因緣、假名、不真、真四宗的教判,其中真宗即指《涅槃》、《華嚴》及《地論》,將《涅槃》和他們所宗的《地論》放在同一地位。慧光弟子和《涅槃》有關係的,有僧範、慧順、道憑、靈詢、法上、道慎等。僧範(476~555),平鄉人,盛年因聽講《涅槃》有悟,於是從鄴城僧始出家,初學《涅槃》就洞明經旨,繼往洛陽從法獻聽《法華》、《華嚴》,後更就慧光受學,嘗著《涅槃疏》,因引載經文,形式和論相似,所以又稱為《涅槃論》。慧順,齊人,原為居士,初聽《涅槃》,有所未決,因往洛陽從慧光出家受學。道憑(488~559),平恩人,初誦《維摩》,後學《涅槃》、《成實》,並習禪定,又從慧光受學十年,後往趙魏弘化,敷講《涅槃》、《華嚴》、《四分》、《地論》等。他的弟子靈裕(518~605),定州巨鹿曲陽人,專精《華嚴》、《涅槃》、《地論》、律部,著有《十地》、《華嚴》、《涅槃》等疏。靈詢,漁陽人,少年出家,學《成實》及《涅槃》,洞明幽旨。法上(495~580),朝歌人,幼年披誦《涅槃》有悟,往從禪師道藥出家,後居林慮山誦《維摩》、《法華》,更入洛陽求解,既而專究《涅槃》,至忘凍餒,又入慧明門下受具,精勤修學,為眾所聞,應請講《涅槃》等經論。他的弟子知名的有法存、融智、慧遠、道慎等。融智常講《涅槃》及《地論》。慧遠(523~592),敦煌人,兼奉《地論》、《涅槃》、《攝論》及三論,著有《涅槃經義記》十卷,又在所撰《大乘義章》中,每一義門都先敘《毗曇》、次述《成實》,而歸結於《地論》、《涅槃》,並把《地論》所說的阿梨耶識和《涅槃》所說的佛性看作是實質相同的東西。他的弟子靈璨等,也大都一面弘敷《涅槃》,一面宣揚《十地》。道慎,高陽人,幼年出家,受具後,入洛陽,初就慧光學《地論》,後從法上受《涅槃》。

隋代統一後,就當時的佛教義學立為「五眾」(即五個佛學研究集團),而《涅槃》居五眾的第一位,並先後以法慈(師承不明,圓寂於大業年中)、童真(曇延弟子,543~613)、善胄(慧遠弟子,550~620)為涅槃眾主。足見《涅槃》研究在當時仍極隆盛。入唐以後,南北涅槃師遽爾衰落,這大概是在新興的天台、三論諸宗勢力掩映下,不復有以獨講一經名家的涅槃師了。

《涅槃經》的中心教義,是「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如來常住無有變易」(見本經〈獅子吼菩薩品〉)。而涅槃師的學說即以闡發這一教義為宗要。涅槃師關於《涅槃》佛性的解釋,有種種不同的見解,在後來三論學者吉藏所撰《大乘玄論》卷三中把它歸納作十一家,又《涅槃遊意》(吉藏撰)、《涅槃宗要》(新羅‧元曉撰)、《四論玄義》(日本‧慧均撰)等把它歸納作三家、六師及本三家、末十家等,實際內容大致相同。《玄論》十一家中︰第一家(《四論玄義》卷七說是河西道朗及莊嚴僧旻等)依經說「正因者謂諸眾生,緣因者謂六波羅蜜」,而以「眾生」為正因佛性。第二家(《玄義》說是定林僧柔、開善智藏)依經說「佛性者,不即六法(《大乘玄論》卷三云︰「六法者,即是五陰及假人也」),不離六法」,以「六法」為正因佛性。第三家依經說「凡有心者必定當得無上菩提」,以「心」為正因佛性。第四家(《玄義》說是中寺法安)以「冥傳不朽」為正因佛性,意謂神識有冥傳不朽之性,故說為正因。第五家(《玄義》說是光宅法雲)依經說「若無如來藏者不得厭苦樂求涅槃」,以「避苦求樂」為正因佛性。第六家(《玄義》說是梁武帝)依經說「我者即是如來藏義,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即是我義」,以「真神」為正因佛性。第七家(《玄義》說是地論師)以「阿梨耶識自性清淨心」為正因佛性。第八家(《玄義》說是龍光道生及白馬曇愛等)以「當果」(《玄義》作「當有」,道生著有《佛性當有論》,已佚)為正因佛性,意謂眾生皆當得佛,說為正因。第九家(《玄義》說是小山法瑤及靈根慧令)以「得佛之理」為正因佛性,意謂眾生均有得佛之理,故說此理為正因。第十家(《玄義》說是靈味寶亮,法雲也常用此義)以「真諦」為正因佛性。「真諦」,《玄義》作「真俗共成眾生真如佛理」,即真俗不相外而共成的真如法體。第十一家(《玄義》說是北地摩訶衍師)依經說「佛性者名第一義空」,以「第一義空」為正因佛性。《玄論》說這十一家對於佛性的解釋,都不是正義,而另以曇無讖的「非真非俗中道」的正因佛性說為正義。

中國佛教中的教相判釋,從現存文獻上看,可說是創始於早期的涅槃師。《大涅槃經》譯出後,其中半字、滿字之說(卷五),從牛出乳、從乳出酪、從酪出生酥、從生酥出熟酥、從熟酥出醍醐之喻(卷十四),都給予涅槃師以判教重大的啟發,而最先從事教相判釋的是慧觀。同時道生也有和教判類似的四種法輪說。慧觀就漢末到當時譯出的教典,立二教五時的教判,把釋迦如來一代的教法大別作頓、漸二教,以《華嚴經》為頓教,以從鹿苑到鵠林所說諸經為漸教。更把漸教開作五時,以說三乘行因得果不同的經為第一時三乘別教,以《般若經》為第二時三乘通教,以《維摩》、《思益》等經為第三時抑揚教,以《法華經》為第四時同歸教,以《涅槃經》為第五時常住教(一說慧觀於頓、漸二教外立不定教成為三教)。道生說如來一代說四種法輪︰

(1)善淨法輪︰從一善說到四空(四空定,又稱四無色定),祛除三途的濁穢,所以稱為善淨,即人天乘教。

(2)方便法輪︰以無漏道品獲得有餘、無餘二涅槃,所以稱為方便,即三乘教。

(3)真實法輪︰《法華》破三乘之假,成一乘之實,所以稱為真實。

(4)無餘法輪︰《涅槃》說法身常住,為如來一代教法的究竟旨歸,所以稱為無餘(《妙法蓮華經疏》卷上)。

後來僧亮、僧宗都配合《涅槃》五味,來區分如來一代教法,但僧亮作小乘、三乘、方等、般若、涅槃五時,僧宗作小乘、三乘通教、《思益》及《維摩》、《法華》、《涅槃》五時(《涅槃經集解》卷三十五)。劉虬(437~495)更綜合各說把如來一代教法大別作頓、漸二教,以《華嚴》等經為頓教,以其餘經典為漸教。更於漸教中立五時七階。五時是︰(1)《提謂》等經,說人天教法;(2)《阿含》等經,說三乘差別教法;(3)《般若》、《維摩》、《思益》等經,說三乘教法;(4)《法華》等經,說一乘教法;(5)《涅槃經》,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如來常住無有變易的教法。七階是在第二時三乘別教中,更分為聲聞、緣覺、大乘三階,和其餘四時合成七階。此外,虎丘山岌師,在漸教中開有相、無相、常住三時;宗愛法師,在漸教中開有相、無相、同歸、常住四時,岌師、宗愛師不見於僧傳,事迹不詳,然而他們的教判都以《涅槃》闡明法身常住為漸教的究竟,可以推定也是涅槃師。(林子青)

〔參考資料〕 湯用彤《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第十六、十七、二十章;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第六講;蔣維喬《中國佛教史》第三章。



佛教的重要修持法。「禪」為「禪那」(dhyana)的簡稱,音譯又作馱衍那,意譯靜慮、思惟修、棄惡。《法界次第》卷上之(下)云(大正46‧671b)︰「禪是西土之音,此翻棄惡,能棄欲界五蓋等一切諸惡,故云棄惡。或翻功德叢林,或翻思惟修。」或謂dhyāna的音譯為禪,意譯為定,梵漢合稱為「禪定」。

禪的起源,可遠溯自印度古奧義書時代。印度的聖者,由於氣候與環境的關係,常在森林樹下靜坐瞑想,此種靜坐瞑想即稱為禪那。在西元前五世紀前後,婆羅門、佛教、耆那教皆以靜坐瞑想為修持方法,而佛教更以禪作為統一心境、斷除煩惱、求達涅槃之重要方法。

印度早期佛教中,八正道之一的正定,或三學中的定學、四禪等,均以禪為修持的首要法門。大乘佛教興起之後,禪的修持遂從自利轉為利他,而成為菩薩行的六波羅蜜之一。及至傳到中國,禪更由一種僅止於修持的方法,發展成為具有獨特思想意義的宗派,此即菩提達磨所傳「教外別傳,不立文字」的禪宗。唐代有牛頭禪、北宗禪、南宗禪等流派,其後並影響及於繪畫、茶道、建築等。

關於禪的種類,《法界次第》卷下分為世間禪、出世間禪。世間禪是根本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為凡夫所行之禪。出世間禪又分為出世間禪、出世間上上禪二者。前者為二乘之共禪,後者為菩薩之不共禪。《注維摩經》卷九謂,禪有大乘禪、小乘禪、凡夫禪三種。宗密在《禪源諸詮集都序》內,分示禪有外道禪、凡夫禪、小乘禪、大乘禪、最上乘禪(如來清淨禪)五種。

在中國,有關禪定的經典譯出甚多。譬如後漢‧安世高首先譯出的《大安般守意經》;其後有東晉‧佛陀跋陀羅譯出《達磨多羅禪經》;後秦‧鳩摩羅什又譯《坐禪三昧經》。此類禪經,大多收在《大正藏》第十五冊內。

◎附一︰張澄基《什麼是佛法》(摘錄)

禪定非佛法中所僅有,印度教及中國的道教,對禪定也都有極深刻的了解和精博的成就。在佛法中解說禪定和智慧的書籍,真是汗牛充棟,這裡只能極概括的向各位介紹,作一個開端。

人類心識的六大病態,雖然其表相與功用,皆互不相同,可是他們卻都有著一個共同的特性︰那就是這六大病態,都是「顫動性的」、「動作性的」和「進行性的」。我想用英文來幫助說明一下︰那是Vibrating,Actingand Progressing 。

「思想」在英文中有很多不同的字,例如Thought、Reflection、Consideration、Thinking……等等。在這些字裡面,我認為Thinking這個動名詞,頗能描寫人類思想的動作性和進行性。在動詞Think後面加了一個ing,使人直接的感覺到思想的流動相。這個波動式的思想流續相,是心識病態的基本相狀。唯有用禪定的方法,去平息這個波動的心流,才能開始談到轉「識」成「智」。人類的流動心識,經過一番平靜的鍛鍊後,就會發生許多質的、和相的變化。以禪定的力量作基礎,再加上抉擇慧,就能漸次伏滅心識的六大病態。普通人的心識是波動的,但入禪定時的心識卻是平靜的。(中略)

禪定原祇是一種特殊的心理和生理現象,並無任何神祕怪誕之處。常人的心理和生理,有其相互的關聯,及相互的影響和作用,自成一套。禪定的心理和生理,也自成一套。不過若以普通人的眼光來看禪定,便認為特殊罷了!

這種特殊的心理、生理狀態,有許多不同的名詞,例如︰「靜慮」、「禪定」、「止」、「瑜伽」等等。每個名詞,都著重在描寫此一特殊心理、生理現象的某一方面。梵文裡所用的Samādhi(三摩地),即是描述禪定的專門名詞之一。現在參照佛法、印度教、中國的道教中關於禪定的敘述解釋,試對「禪定」作如下的定義︰
「禪定是一種特殊的心理生理狀態。在這種狀態下,心理方面的顯著現象,是心注一境,無波動式妄念起伏的現象。生理方面的顯著現象,是呼吸作用,血液循環,和心臟跳動的緩慢、微細,以至於絕對的停止。」

據佛學家們的研究所得︰深的禪定現象,大都是呼吸停止,和心臟跳動停止的。於解釋人身之生理結構,認為消化系統、呼吸系統、循環系統、排泄系統等等,都是為了支持神經系統的作用而設的。神經系統,也祇是為了做精神(或心識)活動的依靠(緣)而已。在入定時,心識已幾乎停止其活動,其時神經系統已不必忙碌地工作去支持它,那麼為了支持神經系統而設的循環系統、呼吸系統和心臟跳動等作用,都變成多餘的了,根本不需要的了!明白了這個道理,對於入定時呼吸停止、心臟停跳等現象,也就不會大驚小怪,或發生淺視的懷疑態度了。

禪定為克治人類心識(思想)六大病態的一種方法,現更進一步向各位簡單介紹禪定的境界及重要的修法。

禪定的三步境界
禪定的境界,在修行的過程中是逐漸改變的。大體講來,可以分為三個階段,或三種境界。

(一)
修定的人,如果精進的話,不需好久,就會覺得在修定的時候,妄念特別多,比平常不修定的時候,還要多許多。同時煩惱特盛,心不能安。這是一般人要遭遇到的第一步境界。這種現象是好的,是進步不是退步。要曉得普通人的妄念,正如瀑流一樣,從不減少,不過在未修定時,自己不察覺罷了。

妄念的瀑流,是一個非常可怕,非常頑固,非常不易調伏的東西。妄念流祇有在修定有了相當進步時,才能覺到,才能覺察出每個妄念的起滅(一個完整的思潮的生滅相)。據說定力較好的修行者能覺察到︰在持一遍觀世音心咒(即嗡嘛呢叭咪吽)時有十個以上的妄念生滅,可見妄念的存在,正像瀑流一樣。《解深密經》上說︰「阿賴耶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怨彼分別執為我。」

足證在我們的潛伏心識中,一切妄念種子的持續不斷,是像瀑流一樣的洶湧澎湃!

(二)
禪定之第二步境界,茲姑且名之為「虛幻境界」。這種虛幻境界,在有些人易顯,有些人卻不易顯。由於生理及心理上此時已皆有變更,所以產生了一般所謂的「幻相」或「幻境」。有些人在定中看見光明,看見夜色,看見佛相、人相、山河大地,以及種種的境界色相。如果此時心生執著,如貪戀某一種景色或感覺,就會出毛病,也就是普通所謂「著魔」。讓我來給各位講一個有趣的故事,這個故事是一位修行很有成就的西藏喇嘛親口講他所經噥一段事實。

有一天,他在定中看見一個蜘蛛,起初很小;後來越來越大,每坐(禪定打坐)必見。起初這蜘蛛離他有四五尺遠,後來越來越近,靠近了他的面孔。最後他看見這個蜘蛛張大了口要咬他,他非常恐怖,於是就唸咒,想用咒力去降伏它,但是毫無結果。於是他就又作慈悲觀,發願以菩提心,來超度這個孽畜,可是這個蜘蛛,還是不走!他困惱恐怖,不能再繼續修下去,只得將一切經過,一五一十地,全都告訴了師傅。

師傅問他道︰「你現在準備怎麼辦呢﹖」

他說︰「我準備明天它再出現時,用刀把它殺死!」

師傅說︰「你先不要忙。等明天蜘蛛出現時,你用筆在他的肚子上畫一個十字,後天再殺死它也不遲。」

他於是遵照師傅的話,在蜘蛛出現時,用筆在蜘蛛肚上,畫了一個十字。

當他回報師傅,說已經照辦了時,師傅對他說︰「把你的褲帶鬆了,看看你肚子上,有甚麼東西﹖」

他脫下衣服一看,原來肚皮上,有一個自己畫的十字!

總之,修定的人,所經驗到的種種境界,形形色色,一言難盡。這種種因心理、生理變化而引起的幻相,倘能以般若慧觀照,知其實不存在,就會冰消瓦解;但若執著幻境,以為真實,就會出毛病!

(三)
禪定之第三步境界︰修定的人,如不怕妄念煩惱的干擾,不執著幻境的真實,繼續努力,把身心調勻後,定力自然漸次增長,進入第三境界──入正定的境界。

此時妄念不生,心注一境,氣息微細或停止,次第產生「樂」、「明」、「無念」的境界來。心理、生理都已經有了根本的變化,已經與凡人不同了。得定以後,人們原有的六種心識病態,漸次消除,那時輕安自在,智慧自然生長;修行人憑藉定力願力,百尺竿頭,更進一步發揮般若現觀,趨入無分別智,則圓滿佛性,將豁然顯露。

禪定的實際修法
以上概括地,將禪定的三步境界,講了一下。現略述禪定之實際修法。一般人每每將打坐和禪定連在一起,其實盤膝打坐,僅不過是禪定修法中的一種而已。禪定的修法,種類極多,現在只將較重要的六種禪定修法,簡單地介紹一下,作為一個引子。各位如果有興趣的話,可以依此引子,作進一步之研究及實踐。

那六種禪定修法呢﹖
第一、依專注修禪定
專注修禪定,就是以心專緣一處而修定。這專緣的一處,可以是外境的某一點,也可以是內身的某一點。例如道教通常之習定方法,在專守身上之某一竅。大致說來,心緣外境,如緣鼻前十六指處一點,或觀面前的木、石等,出毛病的機會較少,但得定亦較緩。專注自己身內某一點,得定較快,增長覺受亦快,但比較容易出毛病。

第二、依觀想修禪定
例如《觀無量壽經》裡所講的十六觀,和密宗的壇城觀、本尊觀,都是屬於這種觀想修定法的。前面所講的專注修定,是一種較硬性的觀法,專集中於一點,很多人不能夠辦到;因為把一個習慣於流放奔馳的心流,硬繫於一點不動,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觀想則比較放開一些。觀想是要主宰地去訓練這個心,叫心的動、靜都操之在我。這句話,有許多人恐怕不會同意,也不了解,他們一定懷疑︰「心是我自己的,我們要想什麼就想什麼,要它動就動,要它靜就靜,何必還要訓練呢﹖」其實這些沒有習過禪定的人,根本就不了解制伏此心的困難!這就是實驗的重要了。你非自己親身經暸會,別人是無法使你瞭解的。總之,人頂多祇能部份地操縱自己的心,要全部的操縱自己的心,則非下一番死工夫,是決辦不到的。

在觀想的修定法中,西藏密宗裡面,有觀身內脈輪和壇城的修法,尤能迅速調順心氣,速疾入定。普通人從未用意識連續不斷的「觀想」,或用意識繪畫一物,這種繼續不斷的觀想作用,如能持續,則極易趨入禪定。

第三、依調息修禪定
佛法中之基本修定方法為數息觀。亦即是依調氣而入定的修法。密宗除數息觀外,還有金剛誦、寶瓶氣等修法,道教中也有許多很特別和殊勝的調息修法。柔和的調息法,實為最穩妥之修定方法,亦為佛陀親所倡導之修法。

第四、依念誦修禪定
一心專持一佛號,或一明咒,亦能入定,這也是一個穩妥的法門。同時因一心專持佛名,會和佛的願力相應,得到佛力的加持。這個法門,對於分別心重,妄念熾盛的人,也許稍難有快的感應,但一般說來,仍不失為很殊勝,很穩妥的修禪定方法。

第五、依運動修禪定
定不是死板板的坐著不動。行、住、坐、臥都能入定。因此對某些根器的人講,依運動而入定,也許較打坐還要來得快些。中國道教的太極拳,我認為是一個很好的修定方法。道教裡面還有所謂「一字訣」的,是一種很特別的運動手指而入定的方法。佛典中似乎多有主張依運動而遣除定障的方法,如《達摩易筋經》及密宗中的拳法,但很少主張依運動而入定的。一般說來,依運動而入定,也許不是一個能普遍利益多數人的修法。其得定的深度,恐怕也比較有限。

第六、依心性修禪定
一切修禪定的方便中,這是最高、最深、最難,同時也是最容易的法門了!

人如能明瞭︰本性之外,別無他物,當下一念,如實知自心;則於一切時中,一舉一動中,都能觀心習定。這個定是定慧不二的定,是動靜不二的定,是妄念與菩提、等同一味的定,是無取無捨、不修不整、無處不是、通體活潑的定。

這個定雖是殊勝,但其深淺境界與次第,則頗不相同。真是過了一重山,又是一重山!佛性當下現成,可是圓滿證得此廣大不可思議的佛性,還要繼續不斷的努力和精進!

◎附二︰印順《成佛之道》第三章(摘錄)
頌文︰「欲樂不可著,散亂多眾苦,依慈住淨戒,修定最為樂。」

解說︰現在再說修定福業。有人以為︰布施是積極的利他的善行;持戒僅是克己的消極的德行;修定,這有什麼福善可說呢﹖不知道佛法以「自淨其意」為關捩,而在世間法中,惟有修定才能達成這一目的。凡是德化的政治,德化的宗教,論究到德行的根本,就不能不探究到內心。如儒者以齊家治國平天下為己任,而這非修身不可。「自天子以至於庶人,一是皆以修身為本」,而修身還要從「致知」、「誠意」、「正心」中做去。根本而徹底的問題,在自己的內心。定心清淨而沒有染污的擾亂,這還不能說是善嗎﹖這是更可貴的德行!如大學的「知止而後能定」,到「安而後能得」,便是世間修定福業的內心過程。為什麼要修定﹖理由非常多,但主要是,認為這個罪惡的現實人間,有兩大癥結,非修定不能對治。

(1)「欲樂」︰人類對於物質的欲樂,適合自己情意的色聲香味觸,及男女的欲樂,都是貪戀不捨的。現在的欲樂,躭著不捨。過去的欲樂,念念不忘。未來的欲樂,盲目的追求著。這些欲樂,沒有的苦求不已;得到了,又怕失去;失去了,憂苦得了不得!試想︰人間的一切問題──社會、經濟、政治等一切,那一樣不是為了大家的貪求欲樂而存在。欲樂是「不可著」的,如刀頭的蜜,似乎有味,而不知接著是割舌的苦惱。

(2)「散亂」︰人心是散亂的,比猴子的躁動還厲害若干倍。由於內心的散亂,情意容易衝動,認識不能明確(散亂重的,連世間學都不能了解),自己不能控制自己,一味隨著環境而轉動。散亂為引起顛倒煩惱的有力因素,使人陷溺於多憂「多」「苦」的欲海,不能自拔。修定才能不受欲樂的繫縛,不為散亂所嬈亂,心地奔安定,而有自主的自由。

但修習禪定,不可不先有兩項準備,否則可能會弊多於利。

(1)「依」於「慈」心︰修定,不是為了好奇,不是企圖滿足無限的欲樂,延壽長生,或者為了引發神通來報仇;要存著慈念,就是利樂眾生的意念來修定。有慈心,心地就柔和,容易修習成就。成就了,也不會利用定力通力來嬈亂眾生,如聚眾作亂等。

(2)「住」於「淨戒」︰必須受持淨戒(十善等),身口有善良的德行。如行業不端,修定就會招魔著邪。成就定力,也是邪定,結果是成為魔王眷屬,自害害人。

在未修前,應確信︰在世間法中,「修定」是「最為」安「樂」的。世間樂,莫過於五欲之樂,男女淫樂是最勝了,但比起定樂來,簡直不可比擬。定中的喜樂,徹骨徹髓,「周遍浹洽」,如大雨滂沱,從溝渠到池沼,到處大水遍滿一樣。如能確切信解,修定能引發世間無比的喜樂,那在修習時,就能不繫戀外物的欲樂,持之以恒,不斷不懈的修去。

頌文︰「調攝於三事,心一境名定。漸離於分別,苦樂次第盡。」

解說︰說到修習禪定的方法,不外乎調攝身心。「調」是調伏、調柔,人心如𢤱悷的劣馬,不堪駕御;又如惡性牛,到處踐踏禾稼,必須加一番調練降伏功夫,使心能伏貼溫柔,隨自己的意欲而轉。所以古來有「調馬」,「牧牛」的比喻。調又是調和,身體、呼吸、心念,都要調和到恰好,勿使動亂,才能漸入安定。「攝」是收攝,使心念集中,勿讓他散亂。調攝的對象,有「三事」──身、息、心,如《小止觀》等說。身體要平穩正直,舒適安和,不得隨便動搖,也不使身體有緊張積壓的感覺。閉目,閉口,舌抵上顎,也不可用力。調息──呼吸,要使之漸細漸長,不可有聲,也不可動形,似有似無,但也要漸習而成,不可過急。調心,使心繫念緣中,不散亂,不惛沈,不掉舉,心意集中(歸一)而能平正,自然安定。三者有相互關係,以心為主,在身體正常的安靜中,心息相依,而達定境。

要修習怎樣才算得定呢﹖能達到「心一境」性,就「名」為「定」。定在梵語,是三摩地,意思是等持。等是平正,不高揚掉舉,不低沈惛昧。持是攝持一心,不使散亂。初習定時,繫念一境,頓時妄想紛飛,不易安住。念如繩索,使心常在一境上轉,久之妄念漸息;再進,僅偶爾泛起妄念;久久,能得平等持心,心住一境,如發起身心輕安,就是得定了。

定有種種階段,由淺入深,即平常所說的四禪八定。現在作一部分的說明。

(1)約分別來說──「漸離於分別」︰眾生心都是有分別的,如常人的心念,不是不斷的改變所緣,就是不斷的更易行解。習定的,使心安住一境,念念相續,「安住明顯」──心是極其安定,也非常明了,才能入定。有些人妄念小息,或者惛昧不覺,便以為心無分別了。不知道深入初禪,還是心有分別(不易緣,不易解),還有粗分別的尋(考慮),細分別的伺,所以叫有尋有伺三摩地。初禪到二禪中間,得中間禪,這才不起粗分別,名為無尋有伺三摩地。到二禪,連細分別也沒有了,名無尋無伺三摩地。到此境界,雖有自性分別,不再有概念分別,所以也就不會引發語言了(語言是內心尋伺的聲音化)。到三禪,直覺得內心平等清淨,所以說︰「內等淨,正念正知」,但這是外道所共的,切勿以為心無分別而證得心體本淨了。不過約世間法說,二禪以上,就可說超越尋思的無分別定了。

(2)約情緒來說──「苦樂次第盡」︰在這欲界,有從生理而引發的苦受,從心理引起的憂受。一到初禪,從欲樂煩動而來的憂苦,不會再起了。那時,由於出離欲樂而生起喜樂︰喜是內心的喜悅,樂是(身心的)輕安。到了二禪,雖同樣的有喜樂,但那是「定生喜樂」,不像初得離欲而生的那樣衝動。然喜悅到底是躍動的,所以進入三禪,稱為「離喜妙樂」,喜悅也沒有了。此定的樂受,到達了世間樂的頂點。所以形容極樂,每說「如入第三禪樂」。當然,這是不能與解脫煩惱的「離繫樂」相比的。到第四禪以上,樂受也平息了,惟是一味的平靜的捨受。這比起有衝動性的喜樂來,實在是更高的福樂!

◎附三︰法尊〈略談定學〉(摘錄自《法尊法師佛學論文集》)

佛教法門無量,說之不盡,今約略言之,不出教和證二類,如《俱舍頌》云︰「佛正法有二,以教證為體。」屬于教的佛法,是通常說的經律論三藏;屬於證的佛法是通常說的戒定慧三學。教,是指示學佛的人們如何去修行的方法;證,是學佛的人們依著方法去修行的進程。在這進程中也勢必要先依著戒律才能修定發慧,而後方能斷煩惱、證解脫,乃至成佛。這是佛教中修行的一定途徑。再說修定的人,也必須要知道修定的資糧,如《瑜伽師地論》〈聲聞地〉廣說十三種資糧︰「自他圓滿善法欲,戒根律儀食知量,覺寤正知住善友,聞思無障舍莊嚴。」其中最為主要的是︰嚴持淨戒、少欲知足、遠離憒鬧、制伏欲念、滅除一切虛妄散亂(諸惡尋伺)、學會修定的教授。如果修定的資糧完備,則當找一個環境適宜於修定的所在。先使身心安適(身不能太勞頓,心亦不能有事牽扯,身心若匆遽不寧,絕對沒有辦法修定),入座後,先應調息,使息和柔不躁,不粗不急,身便安靜。身安靜後,令心專注於修定所緣的境。修定所緣境的種類繁多︰有屬勝義諦方面的,如空性、真如、法界、唯識性等等;有屬世俗諦方面的,如不淨觀、持息念、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等。這也有屬於自身以外的,如觀尸陀林中九種不淨及觀清淨佛土中諸佛菩薩依正莊嚴等等;有屬自身以內的,如觀自身三十六種不淨物、出息入息,及修密法所觀之本尊身語意、種子、咒輪、三昧耶相,乃至圓滿次第的安樂智等。總之,修定的人,事先自己選定一種所緣的對象。身安靜後,就應令心專注這種所選定的定境而修定。

初步修定的方法︰或依《瑜伽師地論》〈聲聞地〉所說的九住心的次第,或依《辯中邊論》所說八斷行的次第而修(這兩種次第僅是在說明方面有詳略的不同,其內容是一樣的),進而漸次滅除妄念、散亂、掉舉、昏沉等過失,令心在所緣的境上明了有力地安住。久而久之,其心便能不沉不掉,平等正直,任運地安住了。這是欲界定中最高的境界,即第九住心名等持心。從這個等持心也會發起身心輕安,即成為經論常說的奢摩他,即止觀的止。這奢摩他已超出欲界心,而成為色界定中最低的定,名未到定,又名色界少分作意。這未到定是修世間出世間一切功德的基礎。

從欲界上達色無色定地,未到定是起著過渡橋樑的作用的,而它的前面只有兩條路︰一條是世間道,即四禪四空定,是內道佛弟子和一切外道仙人所共走的;另一條是出世間道,即修四諦十六行相,或人法二種無我的道理,是佛弟子所獨走的。因為其他仙人皆計有我不相信無我的道理,所以也就不能修出世間的道了。修出世間道的方法,散在許多經論中,《俱舍論》〈賢聖品〉中說的也很詳盡,這裏不繁說了。這裏只略說一下內外共趣的世間道的定地過程,因為經論中對世間定往往只列舉其名字,不談修法。

世間禪定,即通常說的四禪四空定(即四種靜慮和四無色定)。這八種定的境界,一個比一個高深,必須先得到低的淺的,才能進修高的深的;而八種定,是指已經修成功的根本定。每一種定在修行的過程中,都有他的加行,即修定的方法。〈聲聞地〉舉出七個作意(就是七個階段,或七個步驟),稱近分定。

修行人在得每一地的根本定時,必須已經斷盡下一地的煩惱,如得到初禪根本定的時候,必已斷了欲界的煩惱。但每一地的煩惱,都不是一下能斷完的,必須先斷粗猛的,漸斷微細的。乃至最後把這一地的煩惱斷完,就叫離了下一地的染,得到上一地的根本定。這每一地的煩惱個數雖然很多,但在斷煩惱的過程中,不是一個一個地斷,而是將每一地的煩惱總為一聚,就其粗細的程度分為九品而漸斷(如貪有九品,嗔也有九品,慢、無明、疑、惡見等也各有九品)。故在一般經論裏說斷每一地的煩惱時,皆有九無間道、九解脫道。這修定的加行過程中說有七個作意,也就是因為必須斷盡下一地煩惱,才能得到上一地的根本定。在斷煩惱的過程中,又有準備、正斷、檢查等工作,所以就分了七個作意。這裏把七個作意的名義解說一下。

第一是了相作意。了相的相,是指所要知道的事情、情形、義理。就修初禪來說,它所要了知的相,是欲界的種種痛苦和初禪的種種快樂的情形。也就是說得了未到定而想進一步修初禪的人,必須先了知欲界的過患(起厭離心)和初禪的功德(起求得心)。由聞思慧的力量,數數思惟這過患與功德而得到的一種明確的認識,所以名叫了相作意。由這個作意的力量,奠定了進修的基礎。但這一個作意,卻屬於下一地所攝。

第二是勝解作意。勝解,就是對於一件事情起了明確而決定的認識。即對於所了知的下地過患和上地功德以修習力確定認知更不可轉,所以稱之為勝解作意。這時就專注於所了知的過失、功德等所緣的境相上,兼修止觀,培養成斷除煩惱的慧力。這個作意,是斷除煩惱的近加行,也就是引生遠離作意的親因,是屬於上一地所攝;如修初禪時的勝解作意即屬初禪攝。

第三是遠離作意。遠離指能斷除下地煩惱的意思,由這作意初能斷除下地的三品粗煩惱,故名遠離。基於勝解作意數數修習決定明確上下地功德過失之相,定慧的力量增強到能斷上三品煩惱的時候,即名遠離作意。因這個作意正能斷除煩惱,所以是真對治道。

第四是攝樂作意。這攝樂的「樂」字在修初、二禪的時候容有喜樂二種受,在修三禪的時候只有樂受,在修四禪以上諸定的時候,便沒有喜樂受心所,只有捨受了。攝樂,指見到斷除下地煩惱的勝利方面,假名為樂。由作意力斷除了下地最粗的三品煩惱,但較細的煩惱仍常現行,因而倍起精進,於得失境勤加修習,使定慧力量更加增強,進一步能斷除下地的三中品煩惱。到了將下地煩惱多分斷除,已能引生上地的少分喜樂,滋潤著身心,因之名攝樂作意。這個作意也是正斷煩惱的真對治道。

第五是觀察作意。觀察,是指詳細檢查自己心中是否尚殘餘下地煩惱未曾全斷。假使未斷謂斷,未證謂證,誤起增上慢,便會障礙修行的上進。由於攝樂作意斷了六品煩惱;所剩下的極微細的三品煩惱,多不現起;若稍為粗心大意,容易錯認為把下地的煩惱完全斷盡,墮增上慢。所以在這個階段上,必須徹底檢查一下自心,檢查的方法,是特別思維下地可愛的境界(即看在未學修定之前,見了什麼境界能使自心發生煩惱,現在就用那個境界作為試驗自心的手段),如果說已將下地煩惱斷完,則任隨思維何種可愛的境界,也只是視為粗苦障礙的境相,終不起一絲煩惱。若是煩惱未真斷完,僅是斷了粗的而潛伏著細的不起現行而已的話,那末,特別思維可愛境相時,那些微細煩惱仍然會慢慢地現起。根據這觀察,便知自己煩惱實未斷盡,僅是暫為定力所伏而不現起,還須進修斷除所餘微細煩惱,這就是觀察作意的作用。

第六是加行究竟作意。加行是修定的方便,究竟是修定最後完成的意思;這個作意,在修定斷除下地煩惱過程中,是斷除下地最後煩惱的方便。在經過上面的觀察作意的檢查,發現自心實在尚殘餘有微細三品煩惱潛伏未斷,於是重加精進審諦思維上地功德和下地過患境相,以熏修定慧的功力,使其增強到能斷除最下三品煩惱;這時,這個修定斷煩惱的過程即將圓滿,因之名為加行究竟果作意。這作意也是正斷煩惱,名真對治道。

第七是加行究竟果作意。這個作意是在這個定地中從下地煩惱中解脫出來的最後解脫道,是修諸加行的究竟功德果實。故名加行究竟果作意。但這解脫道是否即成為這個上地之根本定﹖據《瑜伽論》的〈聲聞地〉說,解脫下地第九品煩惱的解脫道,即是上地的根本定。如說︰「由是因緣,證入根本初靜慮定。即此根本初靜慮定俱行作意,名加行究竟果作意。」但《俱舍論》則說,離欲界第九品惑的解脫道和離初靜慮地、第二靜慮地第九品惑的解脫道,或轉入各自上地的根本定,或仍屬近分,這是沒有一定的。從第四靜慮乃至有頂地的五地中,各離下地第九品煩惱的第九品解脫道,必定轉入各地的根本定。因近分定是捨根相應,而初二靜慮根本定是喜根相應,故三靜慮根本定是樂根相應。故近分定和根本定的受根不同,轉根較難,所以有能轉入、有不能轉入的。第四靜慮以上的根本定都是捨根相應的,較之於近分定的受根,容易轉入。如《俱舍頌》云︰「近分離下染,初三後解脫,根本或近分,上地唯根本。」當知《瑜伽》是約粗相說,《俱舍》是約細相說,所以並無乖違。

上面說的七作意中,有三作意是正近分定,有三作意是近分定的因,有一作意是近分定的果。正近分定就是正能斷除下地煩惱的作意,即遠離作意(能斷下地的三粗品煩惱)、攝樂作意(能斷下地的三中品煩惱)、加行究竟作意(能斷下地的三下品煩惱)。近分定的因,就是了相作意、勝解作意、觀察作意。由初二作意之力,使近分定未生者生起,即生起遠離和攝樂。由觀察作意之力,使已生起的近分定不致中途停滯,而轉更上進,這就是加行究竟作意。近分定的果,即加行究竟果作意,它是修定的勝利果實。

此中所說的七種作意,在其它經論所說斷除一一地的煩惱有九無間道、九解脫道,只是開合不同,並不相違。初二作意屬於加行道。遠離作意包括下三品無間道和三品解脫道。攝樂作意包括中三品無間道和三品解脫道。觀察作意是後三品無間道的加行道。加行究竟作意包括上三品無間道和第七、第八品解脫道。加行究竟果作意就是第九解脫道。

七種作意多分約欲界人間的修初禪人的定境而說,即修二禪以上諸定也都有這七個過程,也多分未離人間。如《瑜伽論》〈聲聞地〉說︰「如初靜慮定有七種作意,如是第二、第三、第四靜慮定及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定,當知各有七種作意。」這八地的近分定,若是欲界身修,在第一作意時,有聞思二慧間染而修。若是色界身修上地的定,容有聞慧,決無思慧,因為一起思維,即入定心而成修慧。無色界有情,只有生得,更無聞思所成慧。

還有,世間近分定斷除的煩惱︰據婆沙師說,是把下地的見所斷煩惱與修所斷煩惱合為一聚,分為九品而頓斷;經部師則說,世間道僅能斷下地的修所斷煩惱,不能斷見所斷煩惱,說見所斷惑,唯無漏道方能斷除。那些主張有七識八識的論師,則說諸世間道,也不能把下地修惑斷盡,如得初禪的欲界凡夫,對於第七染污末那尚不能伏,如何能斷;所謂斷,僅是以定力暫伏前六識上的煩惱現行,非真能斷除諸煩惱種子。又此八地的近分定中,唯初靜慮的近分定有淨定和無漏定(這是約性質說)。

有人說,也有味相應定。第二靜慮以上七地的近分定,則只有淨定。如《俱舍頌》說︰「近分八捨淨,初亦聖或三。」

上面已略談了修定的方便加行,今繼續談一下所修得的定的體性。定,大體可分為二類︰一是世間性的,即有漏定;一是出世間性的,即無漏定。有漏定又可分為兩大類︰一是有煩惱相應的,即雜染定;一是善性的,即清淨定(有時略稱淨定),這樣,也可說為三大類︰即雜染定、清淨定、無漏定。以上是就性質說。若就定的程度來說︰一類是有色定,就是四靜慮,普通簡稱四禪;一類是無色定,就是四無色處,普通簡稱四空定。附帶說明一點,即初靜慮中又有兩個階段︰一個是有尋伺兩個心所法相應的,就是普通說的初禪根本定;一個是已斷尋心所,只有伺心所相應的,普通叫作中間定。如是包括近分定共是十七個階段,就是八個近分定、八個根本定和一個中間定。

近分定中,除了初禪的近分定亦通無漏外,其餘七個近分定性質,只是有漏的清淨定。因為這些定都是厭離了下一地的定而進修上地定的加行,就是上面說過的七種作意的階段,在這階段上,既不起煩惱而成雜染,也不起出世道而成無漏。現在主要的是進而說諸根本定。

所言雜染定,是指修定的人依著修定的方法,經過七個作意,得到了清淨根本定。例如得到初禪,自己對於所得的定,沒有真實的認識,住在定上發生了貪愛等煩惱(上界心相應的煩惱都是無記性);致使所住的定,變成了有覆無記的性質,這就叫作雜染定;而被它所雜染的是清淨善性的根本定。如《俱舍論》說的「味著」,正指定地中所起的貪愛,而所味著的定就是淨定,因而這種定是有漏,是雜染。至於無漏定則味著不上,因為無漏法能治煩惱,煩惱所不能染著故。同是一種禪定而性質上卻有雜染與清淨之分,主要的是指在清淨定中能使淨定變成雜染定的,因為有貪、慢、疑、見四種煩惱相應。也就是說,有的定被貪愛雜染了,有的定被慢心雜染了,有的定被疑惑雜染了,有的定被惡見雜染了。

(1)淨定被貪愛雜染的情形︰例如有人修得根本初禪,這禪定境界寂靜安適,遠非欲界的快樂所能比擬,於是對於這個定境生起貪愛,味著不捨。好像我們貪著一種美味一樣。那時他所住的這個定,就被貪煩惱雜染了,它的性質變了,它的功力也減退了。但是修定的人,自己也許還不覺得。若由這煩惱逐漸增強,也可能引起下地的煩惱,那就會把得到的定退失了。故修定的人,對於定境的認識,也是最要緊的。

(2)淨定被慢心雜染的︰例如有人修定,經過許多困難方把淨定修成,一旦住在定心,回想自己修定非易,覺得一般迷戀五欲的人,固不能修定,即使有志於修定的人,也有因環境不順、眾緣不具足,也有被散亂、掉舉、昏沉等煩惱所障,也有因經歷長時而中途放棄的,也有因業障、疾病或其它因緣走入歧途的;以是不能心入定境安住淨定。我今得定實屬希有,唯我能得他人不能得,一起這個念頭時,已經生了慢心。這時他所住的禪定就被慢煩惱所雜染,這定的性質也就變成了有覆無記的雜染定。

(3)淨定被疑惑雜染的︰例如有人修得淨定,而不了知此定是否是真能斷除煩惱、解脫生死的道。這也就是學問不夠,或是不曾親近過真善知識,不曾聽聞過佛法,不了知世間道和出世間道的差別,所以對於自己所得的淨定究竟是個什麼道、程度有多高、功用有多大,一概弄不清楚。因而有人得了初禪卻誤認為得了初果,乃至得到四禪誤以為得了四果成了大阿羅漢,這樣,就成為未得謂得,未證謂證的增上慢人。倘若對於所住的定疑為真能解脫生死之道(無漏道),或疑為非真能解脫生死之道,不管他疑的對,或不對,只要生起這一類的疑惑,那時的淨定,就和疑心所相應,成了有覆無記的雜染定了。

(4)淨定被惡見雜染的︰主要是被身見(薩伽耶見)、邊執見、邪見的三種惡見所雜染。例如我執重的人,修得清淨定時,自以為是由「我見」的力量而修成的。如計有神我的外道們,認為神我有如何如何的偉大作用,修得定時,亦以為是由神我的力量而得的。邊執見(或計我是常,或計我是斷)重的人,認為自己的見斷見常是正確的,即得定時,亦以為是由此見的力量而得。邪見重的人,或撥無善惡因緣果報,撥無解脫道、涅槃果,或妄計有創造宇宙、主宰人生善惡苦樂之真神等邪見。由這些邪見所迷,對於自己所得的淨定,也以為是無因果,或以為是由神力而得等。不論是哪一種惡見,只要有一惡見現起,淨定即被惡見所雜染,變成了有覆無記的雜染定。

上面列舉被四種煩惱染污的定,其實都有無明煩惱滲雜在裏面,尤其是疑惑煩惱,它和無明同緣一個境界而起,由對於所得的定不能明了(無明),才起疑惑的,所以不另外說無明為能染污的煩惱了。瞋恚煩惱只有欲界心中才有,上二界心已無瞋恚,故以不說瞋恚為染污定的煩惱。《俱舍論》中,依著迦濕彌羅國毗婆沙論師們的主張,只說貪愛是染污定的煩惱,頌稱「味謂愛相應」;長行釋云︰「初味等至,謂愛相應,愛能味著故名為味,彼相應故此得味名。」這就是說雜染的定,也名「味等至」(等至即定的別名),味字指的是貪愛煩惱,因為對定境貪愛味著不捨故,定的本身雖不是味,而它和貪愛相應,所以也就把這定叫「味等至」。凡染污定,多半是被貪所染污,所以毗婆沙師偏說貪愛所染的為雜染定(味等至);其實染污定亦有被慢、疑、見所染的。

如果修定的人知道所修得的定,還有這些不純淨的、有過患的、容易退墮的情形,便隨時檢查自己的定心,一發現染污相,即趕快糾正,以免被它所迷誤以至退墮。

次談清淨定。清淨定就是依著修定的方便(七種作意)而得到的善性根本定。這定所以名清淨,是由於和無貪、無瞋、無癡等善心所法相應而起,善性即清淨,所以名淨定。又因為住此淨定時,本地的煩惱亦不起現行,以沒有本地煩惱染污故,名為淨定。就此定本身說,雖是善淨無過,但住定以後的心境是有著如下四種轉變的︰

(1)住此淨根本定中將起煩惱而轉成染污定的,這淨定名順退分攝。

(2)住此淨根本定中不起煩惱,保持繼續起清淨定的,這淨定名順住分攝。

(3)住此淨根本定中卻不起自地心而引生上地定心的,這淨定名順勝進分攝。

(4)住此淨根本定中卻不繼起有漏定而引生無漏定的,這淨定名順決擇分攝。

《俱舍頌》說的「淨謂世間善」;又說明「淨定有四種,謂即順退分、順住、順勝進、順決擇分攝;如次順煩惱、自、上地、無漏」。初禪淨根本定,乃至無所有處淨根本定,都容有此四種;唯有頂地(非想非非想處)的淨根本定,只能有三種,沒有順勝進分攝,因為它是有漏定地最高境界了。

末了談無漏定。如有修定的人在未得定前,或在已得定後,學習出世間道的行相、修法等;即於得定後,在定心中更進行觀察四諦十六行相,或觀空無我;到了親證真見道而升起真空無漏智時,或親證四諦的十六行相而升起苦法智忍等時,這無漏道所依的淨根本定,也就成了無漏定。智慧,是轉有漏為無漏的力量,它能使與它相應的一切心王心所法,皆轉成了無漏。能為無漏道作所依止的定,只有九種︰即初禪的未到定(近分定)、初禪根本定、中間定、二禪根本定、三禪根本定、四禪根本定、空無邊處定、識無邊處定、無所有處定。也就是說,這九種定,可能成為無漏。欲界心過於散動,不能升起無漏道;有頂心過於昧劣,也不能升起無漏道。二禪以上的七種近分定,過於匆遽,不暇修出世間道;與其依止二禪以上的近分定,還不如依止初禪近分定或根本定而修出世道較為容易。但這裏要知道的,初禪近分定,並非說七種作意,是說七種作意前的奢摩他,即上面提到過由欲界九住心後發起輕安之止,這止也名未到定。修無漏道(即觀察四諦十六行相或二無我等)的方便。廣如《俱舍論》的〈賢聖品〉、《瑜伽論》的〈聲聞地〉及《集論》、《攝論》、《毗婆沙論》、《成唯識論》等所說,現不能詳談。

現在附帶談一下住四靜慮、四無色定的支分。

四靜慮是以支分多少而安立的。初靜慮有尋、伺、喜、樂、等持五支;第二靜慮有內等淨、喜、樂、等持四支;第三靜慮有正念、正知、行捨、受樂、等持五支;第四靜慮有念清淨、行捨清淨、捨受、等持四支。

初靜慮五支中的尋支,是唯尋求諸義自性的內心「意言」(意言即心理上的分別),是以思慧心所為體的。伺支,是能詳細思察諸義之因由等的內心意言,也是以思慧心所為體的。《俱舍論》說這二支可同時起;而經部以上諸宗則主張這二支是迭次相生,非同時起。樂支,《俱舍》說初二靜慮中的樂支,是以輕安心所的樂為樂支,不是樂受心所;因為初二靜慮中沒有樂根(樂根指前五識相應五受中之樂受),正住在定的時候是不起前五識的,當然也不起前五識相應的心所樂受。次之,初二靜慮中也沒有如第三靜慮的「心受樂」,因為心受樂是意識相應的受心所法,初二靜慮中有喜受(即喜支),這喜受即意識相應的受心所法。喜支,是指意識相應的喜受心所法。《集論疏》中說喜樂二支是意識相應的一個受心所,就其能攝益同分根身(就是由此受心所的力量能使自身的色根增長受益),安立為樂支;就其能使其餘的相應法等適悅(就是由受心所喜悅的力量使其與它相應的心王心所等也都喜悅),安立為喜支。故支雖立為二,體實是一個心所。等持支,即禪定的本身,指由此定力,能使與定心相應的心王心所等皆專注於所緣的定境。這定心即別境心所中之定心所。以上初靜慮的五支,《集論》意說尋、伺、等持三支,為五蘊中的行蘊攝,喜樂二支,為受蘊攝;而《俱舍》則說尋、伺、樂、等持四支為行蘊攝,唯喜支為受蘊攝。

得初禪後,如對於五支中的尋支能厭其粗苦而加以斷除;便能進而證得上說的中間定(以其在初禪二禪之間,故名中間),這無尋唯伺的中間定,也名初靜慮勝根本定;因為定體仍是初禪,而功德較初禪為勝,故名勝根本定。二禪以上各地各支,沒有這種粗細的差別,所以也就沒有斷除一支分的中間定。

第二靜慮四支中的內等淨支,《俱舍論》說是信根;即證得第二靜慮根本定時,對於第一靜慮亦可出離,發起深信,名內等淨。《瑜伽師地論》〈攝決擇分〉中則說是在第二靜慮地所攝的正念、正知、行捨三法上假立名內等淨。內等淨的意義,是指第二靜慮能息滅初靜慮心境上的尋伺鼓動,使內心相續平等清淨而轉,所以名內等淨。至於喜、樂、等持三支,如初靜慮所談。

第三靜慮五支中的正念支,指能憶持不忘修第三靜慮教授的念心所法。正知支,指能防慎昏沉、掉舉等過失的心所法。行捨支,指遠離昏沉掉舉過失、令心平等運轉的心所法(即十一善心所中之行捨心所)。心受樂支,指第六意識相應的適悅行相的受心所。這與第六意識相應的適悅受,在初二靜慮時,係初息滅於境界散動得名為喜;第三靜慮時,已厭喜動、息滅喜受,在此時所有的適悅行相受,轉名為樂而不復名喜;同時為簡別前五識相應的樂受,故名心受樂。等持支義,如同前說。

第四靜慮四支中的念清淨支,即遠離靜慮的八種災患(尋、伺、苦、憂、喜、樂、出息、入息)而能正憶持修第四靜慮教授的心所法。行捨清淨支,即遠離八種災患、令心平等轉的心所法(清淨即遠離八種災患的意思。初禪已離苦憂二災,二禪更離尋伺二災,三禪更離喜受災,四禪更離樂受與出入息的災患)。捨受支,即指已遠離八種災患的第六意識相應的非苦非樂的中庸捨受心所法。等持支如前說。第四靜慮中雖也有正知,但不再立為支,因此已離八種災患,不須要更加防慎沉掉的過失了。為什麼說尋伺喜樂為靜慮之災呢﹖要知道這是對待障礙上地說的,不是指在此地也名為災。如尋伺心所,對進修二禪雖是災障,但對於初禪自地,非但不是災障,卻是必不可缺少之功德。

實際,四種靜慮的根本定,一一皆有很多功德為體,而諸經論中但說五支四支的,只就靜慮地中的對治、勝利、安住方面而偏說的。如初靜慮五支中的尋伺即對治支,以在修初靜慮加行時,全仗尋伺的力量斷除下地(欲界)的煩惱,而證得初靜慮(在根本定時,則是遠離對治,非斷對治;四種對治之理,如《俱舍論》中說)。喜樂是勝利支,要用尋伺斷了下地煩惱,方能生起此喜樂。等持是安住支,要依止等持,其尋伺對治支和喜樂勝利支,方能生起。第二靜慮四支中的內等淨是對治支,仗此能遠離初靜慮的尋伺。第三靜慮五支中的正念、正知、行捨為對治支,仗此能斷除第二靜慮之喜。第四靜慮四支中的正念清淨、行捨清淨即對治支,仗此能遠離第三靜慮之樂受。其餘可以類推。

區別四種靜慮的根據,是依定境漸次離掉下地粗支而安立的。如以離掉欲界的一切惡不善法並憂苦的受而安立了初靜慮,因之初靜慮的喜樂,名離(欲)生喜樂。次之以離掉初靜慮的尋伺而安立第二靜慮,因之第二靜慮的喜樂,名定生喜樂。復次以離掉第二靜慮的喜受而安立第三靜慮,因之第三靜慮之樂,名離喜妙樂。最高的也是最後的以離掉第三靜慮之樂受而安立第四靜慮,因之這地名捨念清淨地。《俱舍論》總結四靜慮定境心理云,「初俱伺喜樂,後漸離前支」,這是四種靜慮漸次勝進的最簡明的說明。

在四靜慮之支方面,依名數說,共有十八支。約事實說,《俱舍論》舉出十一事,即尋、伺、喜、輕安樂、等持、內等淨、正念、正知、行捨、心受樂、捨受;《集論》只舉九事,即尋、伺、喜受、等持、行捨、正念、正知、心受樂、捨受,不別立輕安樂和內等淨。如第二靜慮有輕安樂支,實際第三靜慮的輕安微妙,樂遍身心,勝過初二靜慮,照理亦應立為支,但第三靜慮是不立的,《集論》可能依據這種理由,少舉了二事。

現在略談四無色定。四無色定是從第四靜慮更進入另一階段的定境。第四靜慮已離八種災患,一切禪定中是最為殊妙的,因為止觀力量均衡,對引生一切世出世功德是最為有力的。但終是有色想存在著,而色是粗法,是有障礙法,是有種種差別的法。所以在有智慧的人看來,覺著像瘡像癰,像被箭射著一樣的痛苦。因此進一步觀察色的粗、苦、障等過患,觀察無色無拘無礙、自由自在、寂靜安適等功德。在第四靜慮中運用了相等七種作意,逐漸地超越青黃赤白等諸顯色想,除遣牆壁等諸有對(障礙)想,息滅園林河流等種種差別想,最後只緣慮著空無邊處的受想行識四蘊及虛空想,那就是空無邊處定的緣相,而得名空無邊處定。在修空無邊處定的加行時,尚有時緣色界(第四靜慮),有時緣無色界;到根本定時,則只緣無色界,不復緣下界了。已得空無邊處定的人,進一步感覺到心緣無邊虛空的粗相徒自勞累;於是棄捨外空,專緣內識的微細相,逐漸除遣空無邊想,最後識無邊處的四蘊細相現前時,即名為識無邊處定。已得識無邊處定的人,進一步感覺內識攀緣,猶被識所繫縛,仍是拘礙,仍是粗相;於是進而棄捨攀緣內識,內外都覺無所有,所緣境相極為微細寂靜,這時即名為無所有處定。已得無所有處定的人,進一步覺察到都無所有的緣相,而內心卻是即把此「都無所有」作為所緣之境,既有特殊的所緣,則心仍有所拘而非自在,這無所有仍是粗相。於是進觀︰若全無想,便同癡暗,若存有想,便如病、如癰、如被箭射中的過患;唯有處於「既非有粗動、明顯、強盛之想,亦非無微細、昧略、劣弱的想」,此非想非非想才是最靜、最妙、最為出離,在世間定中,再沒有比這定境更為微細的了。這樣地修習靜相,終至能除遣都無所有的緣相而專緣於有頂地的四蘊最靜妙相現前時,即名為非想非非想處定。

就是這樣地由遣除色想而安立空無邊處定,遣除空想而安立識無邊處定,遣除識想而安立無所有處定,遣除無所有想而安立非想非非想處定;故四無色定是依所緣相的遞次勝進、遞次超越下地而進升於上地的意義而安立的。

以上列舉的四靜慮和四無色定,都是就人間所修的禪定而談。但修得這些禪定之後,將來會得什麼果報呢﹖修禪定既劃分為世間與出世間、有漏與無漏的不同,果報也當然有所不同。無漏定是斷煩惱的工具,它能使︰(1)獲得禪定的人也享受著現生的禪悅妙味;(2)再不感受世間什麼果報了。有漏的禪定,通稱為不動業,如修成而不退失,那麼也是能感果的。如有漏的四種靜慮,就感生色界的禪天。即初靜慮的梵眾天、梵輔天、大梵天;第二靜慮的少光天、無量光天、光音天;第三靜慮的少淨天、無量淨天、遍淨天;第四靜慮無雲天、福生天、廣果天。由於修定力量的強弱,所感禪天果報的上中下而於中受生的,就總的果報說,即異熟果;就色界天宮殿等器世間說,得稱之為定的增上果。有漏的無色定力感生無色界天,其總果還是異熟果;唯無色故,便無處所可言,故也無器世間之增上果。

修習這些禪定,一般地是指就人間修得禪定的境界;到了感生禪天,在自地上可繼續進修,下地也可修上地。如欲界的人、初禪天的人,都能修一切定。二禪天以上的人,則循次只修二禪以上的定,不修以下的定,因為這對於自地是沒有用的了;例外地只有非想非非想處天的三果羅漢須修下地定(無所有處定),藉下地定起無漏道而斷煩惱;因為非想非非想處定不通無漏故。《俱舍頌》說︰「諸定依自下,非上無用故,唯生有頂聖,起下盡餘惑。」這就是說明這個道理的。

因修習這些禪定而獲得這些禪定時,在自己的精神上產生了一種特殊的感覺,如《瑜伽論》〈聲聞地〉說,入靜慮的時候,自覺其身的相狀,如在空中;入無色定的時候,自覺其身的相狀,如處虛空。

以上只是主要地談了四靜慮和四無色定。此外尚有依於第四靜慮所修的無想定,依於非想非非想處所修的滅盡定,以及三果聖人的雜修靜慮或四無量、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九次第定(即四靜慮四無色滅盡定)、超越三昧、獅子奮迅三昧、金剛喻定等。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一;《瑜伽師地論》卷十二、卷三十三;《大乘義章》卷十三;《大乘入楞伽經》卷三〈集一切法品〉;《月燈三昧經》卷六;《清淨道論》第四〈說地遍品〉;陳健民口述‧無憂子譯《佛教禪定》;聖嚴《禪門解行》。


禪法要解

二卷。後秦‧鳩摩羅什譯。又作《禪法要解經》、《禪要經》。收在《大正藏》第十五冊。係解說大乘禪(即後世所謂菩薩禪)之典籍。全書內容,初明不淨觀、淨觀,其次說明除五蓋、修四禪,後說修四無量心、四空定、四諦觀。此外,又述及入門之初應修習十事,即(1)心專正、(2)質直、(3)慚愧、(4)不放逸、(5)遠離、(6)少欲、(7)知足、(8)心不繫著、(9)不樂世樂、(10)忍辱。其次又說明修習四如意足、五神通之法。書中所述,頗有依據《大智度論》之所說者。


[南山律學辭典]
世禪雖經上界終還生死

亦名:鬱頭藍上極非想還沈阿鼻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若修世禪,緣色緣心,雖經上界,終還生死,未有出期。如鬱頭藍,上極非想,還沈阿鼻;後作飛貍,佛記無出。」濟緣記釋云:「世禪即四禪四空定也。緣色故生色界,緣心故生無色界。如鬱頭緣者,具云鬱頭藍弗,坐得非非想定,嘗於林下水際修之,為魚鳥所喧,發起瞋毒,欲害魚鳥。以定力故,生無色界非非想天;以瞋害故,彼天壽終,墮飛貍中,能飛空搦禽,入水取魚以食之。」(業疏記卷一一‧九‧一八)


出家行凡福行

子題:上界業、戒取見、見取、煩惱、欲界下業、戒取結

行事鈔‧沙彌別行篇:「出家行凡福行。謂有比丘,出家已後,但知持戒,不志尚道;以戒為上,餘悉不為,用為非道;內多瞋怒,自汙淨心,情無勝進。此戒取見,見取煩惱;欲界下業,非上界行。若修世禪,是上界業,終退生死,未有出期。乃至多聞布施,講經誦習,並是欲有,未成無漏。智論云,世間法者,孝順父母、供養沙門、布施持戒、四禪四無色定、念佛法僧、九想等是。成論云,於持戒多聞禪定等,少利事中,自以為足;以貪著此少利事故,忘失大利。智者不應貪著小利,忘失大利。」

資持記釋云:「戒取見,見即執見,以專持戒,名戒取;又以戒為上勝,名見取;此即五利使中二使,故云煩惱。欲界下業,即是人道;縱得生天,止在六欲。若下,明修定。即四禪四空定。多聞講誦,即習慧。準知修道,事行難分;自非達人,何由可識?」(事鈔記卷四一‧七‧七)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出已乃行凡福。(一、出家之本)凡出家者,出有為家,為解脫者,謂脫纏縛,此為本也。如五分說,不為解脫出家,不得名僧,次不受供。(二、明凡福行相)(一﹑持戒)今有行者,但知持戒,無心在道。道在虛通達累為本,此而不思,但持戒善。自餘講解修習觀務,悉為非道;內多瞋忿,久污淨心。此戒取結,謂為最勝;又是見取,體是欲界,增生下業。(二﹑修禪)若修世禪,緣色緣心,雖經上界,終還生死,未有出期。如鬱頭藍,上極非想,還沈阿鼻,後作飛貍,佛記無出。(三﹑多聞)若修多聞講誦經典,不為解脫,並增欲有,未成無漏。(四﹑營事)若營世事供養三寶塔寺等相,心無欣道,最是我所,或淪下趣。由造善時,自愛憎他,行諂行誑,雜惑成樹,故受鬼趣相似果報,以心非實,生在惡道,以福事成,故受勝處。(三、引二論通證)如智論云,世間法者,孝順父母、供養沙門、布施持戒、四禪四空、念佛法僧、九想等是也。又成實云,智者不應持戒多聞禪定等少利事中,自以為足,以貪著故,忘失大利。謂有解脫也。」(業疏記卷一一‧九‧二)


大妄語戒能妄人在凡不在聖

亦名:能妄人在凡不在聖

子題:聖人二種實語、身證實語、想心實語、佛無想心實

戒本疏‧四波羅夷法:「初門中,明能妄人,在凡不在聖者。(一、明非聖)由彼聖人有二種實語:一者身證;二者想心。(一﹑身證實語)言身證者,修道德滿,證真斯極,除斷虛偽,妄則斯盡。出觀陳說,言必稱實,義無欺負,起誑妄過。此身證也。(二﹑想心實語然彼聖人,定前方便,理觀事察,自然聞彼異域奇相。及出觀後,如心陳告,我入空慧定中見也。餘人不解,便生疑怪,何有空慧得見奇相?此則目連虛稱上法。如僧祇律本,皆有是事。佛言,實爾,定不清淨,是前方便,謂言定體。如斯事相,想心實語。問:『若如上引二種實者,舉彼大聖,亦有二不?』答:『如來照境斯盡,但唯身證實語。所以然者,聲聞了境有礙,二者劣用不同,入則徹於視聽,出則如凡聞見,有此義故,便有想心實語。佛則不爾,反前可知。故淨名云,常在三昧悉見佛國。又無量義經云,永斷夢妄思想念,故〔佛〕無想心實語。』(二、明在凡)由彼下凡,無彼聖人二種實語;發言欺誑,令他虛解,故成妄過。」

行宗記釋云:「身證實中,初敘身證。修等四句,即是四諦。出觀下,明實語。據是心證,然茲聖道,非身不剋;心道幽隱,從相顯彰。即律序云,餘身證者,經律皆言最後身得,是也。問:『出觀陳說,即實得道,將無犯耶?』答:『戒制未具,不遮同意。』想心實中,且據四分調部,目連入四空定,以明其相。分文為四,初示想心。將欲入定,攝心正想。忽見異事,而非正定,故云方便。理觀即空慧,事察即方便。及下,次引目連自述。律云,目連告諸比丘,我入空慧定,聞伊羅婆尼象,入難陀池水聲律文廣列多種,須者尋之。餘下,三引比丘疑怪。既見是相,則非空慧。僧祇同此,故下指之;十誦亦然。佛下,四引佛決疑。識慧處,無所有慧處,非非想慧處,亦如是。下二句,結示。問:『如見而說,何但想實?』答:『定前方便,彼謂定體,則同妄語;但由不識,作正定想,故無犯耳。』」(戒疏記卷七‧四一‧五)


比丘受戒法

亦名:受比丘戒法、授比丘戒法、具足戒受法、受具戒法

子題:正授比丘戒體前具八法、請得戒和尚法、安受具戒人所在、差教授師問緣法、教授師出眾問遮難法、白召戒子入眾法、乞比丘戒法、戒師和問法、正問遮難法、問遮難法、正授比丘戒體法、比丘受戒白四羯磨、授四依法

隨機羯磨‧諸戒受法篇:「一、正授戒體前具八法:一﹑初明請師法。律云,弟子無師教授故,造作非法,佛言當立和尚,弟子看和尚當如父想,敬重相瞻視;又病比丘無人看故,便致命終,佛言,當立弟子,應共相敬重瞻視,便得正法久住,增益廣大,和尚看弟子,當如兒想。善見云,以初不請故,後便違教,佛制令請也。若依本律,請法不在僧中。今依十誦僧祇,令受戒人先入僧中,教使次第一一頭面禮僧足,然後請之。當偏袒右肩、脫革屣、右膝著地、合掌,教如是請言:『大德一心念。我某甲請大德為和尚。願大德為我作和尚。我依大德故,得受具足戒。慈愍故。』三請已。僧祇云,眾中三請已,和尚應語發彼喜心,律本言:『可爾,教授汝。清淨,莫放逸。』依佛阿毗曇中,二阿闍梨亦有請法,即準上文,餘師義例。二﹑安受者所。佛言,受戒人不得在空、隱沒、離見聞處、若在界外,其和尚及足數人亦不得在空乃至界外,佛言當安欲受戒者眼見耳不聞處立。三﹑差人問緣。時有欲受戒者,將至界外脫衣看,稽留受戒事,佛言不應爾。自今已去,聽於先問十三難事,然後受戒。戒師當問云,眾中誰能與某甲作教授師?若有者,答言我某甲能。戒師應和僧索欲已,白言:『大德僧聽。彼某甲從和尚某甲求受具足戒。若僧時到,僧忍聽。某甲為教授師。白如是。』四﹑眾問〔遮難〕法。五分云,應安慰言,汝莫恐懼,須臾持汝著高勝處等已,取其衣缽示語之言:『此是安陀會,此是鬱多羅僧,此是僧伽梨。薩婆多云,此三衣名,九十六種外道所無,唯佛法中有,今故示汝。此是二、多羅十誦云,缽是恆沙諸佛標誌。此衣缽是汝有不?』答言:『是。』諸部中亦即加受法者。應語言:『善男子諦聽,今是至誠時,實語時,我今當問汝,汝隨我問應答,若不實者,當言不實;若實,言實。汝不犯邊罪耶?答言無者,應語言,汝應不識此罪名,謂曾受佛戒已,犯於四重,即是佛法海外人,故名邊罪,汝不有耶?義決云,凡問難有無,意在相解故,中邊不相領解,尚不成犯戒捨戒,今雖問而不識者,與不問無別,律云不成受戒故,以下類此可知。汝不汙比丘尼耶僧祇律云,謂白衣時汙淨戒尼梵行。汝非賊住耶?謂白衣沙彌時,盜聽說戒羯磨,同僧法事。汝不破內外道耶?謂曾作外道,來受具足戒,後復入外道;今又重來受具足戒者。汝非黃門耶?謂非生、揵、妒、、變、半月、自截等六種者。汝非殺父耶?汝非殺母耶?汝非殺阿羅漢耶?汝非破僧耶?汝非惡心出佛身血耶僧祇律云,此二難,佛滅後無,佛久涅槃,依舊文問耳。汝非是非人耶?謂諸天鬼神等變為人形而受戒者。汝非畜生耶?謂有龍畜能變形為人而來受戒者。汝非二形耶?謂此身中具有男女根,正乖道器,汝今無不?應一一具解,問已,若答言無者。汝今字誰?和尚字誰?年歲滿不?此三事及十三難,並須一一問答,以不具故不得戒。三衣缽具足不?父母聽汝不?汝非負人債不?汝非奴不?汝非官人不?汝是丈夫不?律本云,年滿二十者,能耐寒、熱、風、雨、飢、渴、持戒、一食、忍惡言,及毒蟲十事,是丈夫相。僧祇云,二十已上,七十已下,有所堪能,是丈夫位,得與受戒。若過若減,縱有所堪,及是應法而無所堪者,並不得與授戒。丈夫有如是病,癩、癰疽、白癩、乾痟、癲狂,汝無如此諸病不?並依有無具答。如我今問汝,僧中亦當如是問,如汝向者答我,僧中亦當如是答。』教授師應正理威儀已,便告言,待至僧中召命當來。五﹑白召入眾。佛言,彼教授師問已,還來眾中,如常威儀,相去舒手相及處立。當作如是白言:『大德僧聽。彼某甲從和尚某甲求受具足戒。若僧時到,僧忍聽。我已問竟,聽將來。白如是。』作此白已,應喚言汝來,來已,當為捉衣缽,在戒師前右膝著地合掌,當教如是乞。六﹑乞戒法。彼教授師如前教已,應語言,計乞戒法,汝應自陳,但以不解,故我教汝。應言:『大德僧聽。我某甲從和尚某甲求受具足戒。我某甲今從眾僧乞受具足戒,某甲為和尚。願僧慈愍故,拔濟我。』三乞已,教授師復坐。七﹑戒師和問。應作白言:『大德僧聽。此某甲從和尚某甲求受具足戒,此某甲今從眾僧乞受具足戒,某甲為和尚。若僧時到,僧忍聽。我問諸難事。白如是。』八﹑正問〔遮難〕法應言,此安陀會、鬱多羅僧、僧伽梨缽多羅,此衣缽是汝有不?彼答言是。又語言:善男子諦聽,今是至誠時,實語時,今隨所問,汝當隨實答。僧祇云,汝若不實答,便欺誑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諸天世人,亦欺誑如來及以眾僧,自得大罪。不犯邊罪耶?汝不犯比丘尼耶?汝非賊心受戒耶?汝非破內外道耶?汝非黃門耶?汝非殺父耶?汝非殺母耶?汝非殺阿羅漢耶?汝非破僧耶?汝非惡心出佛身血耶?汝非非人耶?汝非畜生耶?汝非二形耶?若隨答言無者。汝字何等?和尚字誰?年滿二十未?三衣缽具足不?父母聽汝不?汝不負人債不?汝非奴不?汝非官人不?汝是丈夫不?丈夫有如是病,癩癰疽白癩乾痟癲狂病,汝今有如是病無耶?』並依問已,有無具答,詞義相領,同前教授。二、正授戒體法。(一﹑說法開解)。薩婆多論云,凡欲受戒,先與說法引導開解,令於一切境上起慈悲心,便得增上戒。應語彼言:『六道眾生,多是戒障,唯人得受,猶含遮難,不必並堪。汝無遮難,定得受戒。汝當依文發增上心,所謂救攝一切眾生,以法度彼。又戒是諸善根本,能作三乘正因。又戒是佛法中寶,餘道所無。又能護持佛法,令正法久住。又羯磨威勢,眾僧大力,能舉法界勝法,置汝身心中,汝當一心諦受。』二﹑正加〔比丘受戒白四〕羯磨。應作白言:『大德僧聽。此某甲從和尚某甲求受具足戒,此某甲今從眾僧乞受具足戒,某甲為和尚,某甲自說清淨無諸難事,年滿二十,三衣缽具。若僧時到,僧忍聽。僧授某甲具足戒,某甲為和尚。白如是。』僧祇云,作白已,問僧成就不?乃至羯磨第一、第二第三亦如是。十誦云,羯磨受戒時,當一心聽,莫餘覺餘思惟,應敬重,當正思惟,心心相憶念,應分別之,違者突吉羅罪。『大德僧聽。此某甲從和尚某甲求受具足戒,此某甲今從眾僧乞受具足戒,某甲為和尚,某甲自說清淨無諸難事,年滿二十,三衣缽具,僧今授某甲具足戒,某甲為和尚,誰諸長老忍。僧與某甲授具足戒,某甲為和尚者默然,誰不忍者說。是初羯磨。第二第三亦如上,次第問答無違者得。僧已忍,與某甲授具足戒竟,某甲為和尚。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善見論中及律本並云,授具足已,和尚阿闍梨等當為記春夏冬時某月某日乃至量影等時受具足戒。」三、次說隨相。(一﹑說四重法)時有比丘受具足已,眾僧捨去,既不識犯,便造重罪。佛言,自今已去,作羯磨已,當先與說四波羅夷法:『善男子聽,如來至真等正覺說四波羅夷法,若比丘犯一一法,非沙門,非釋子。汝一切不得犯婬,作不淨行。若比丘犯不淨行,受婬欲法,乃至共畜生,非沙門,非釋子,爾時世尊與說譬喻,猶如有人截其頭,終不能還活,比丘亦如是,犯波羅夷法已,不能還成比丘行,汝是中盡形壽不得作,能持不?答言:能持。一切不得盜,下至草葉,若比丘盜人五錢,若過五錢,若自取教人取,若自破教人破,若自斫教人斫,若燒若埋若壞色者,彼非沙門非釋子,譬如斷多羅樹心,終不復更生長,比丘亦如是,犯波羅夷法已,終不還成比丘行,汝是中盡形壽不得作,能持不?答言:能持。一切不得故斷眾生命,下至蟻子,若比丘故自手斷人命,持刀授與人,教死歎死,與人非藥,若墮胎,若[示*厭]禱殺,自作方便,若教人作,非沙門,非釋子,譬喻者說言猶如鍼鼻缺不堪復用,比丘亦如是,犯波羅夷法已,不復還成比丘行,汝是中盡形壽不得作,能持不?答言:能持。一切不得妄語,乃至戲笑,若比丘非真實,非己有,自說言我得上人法,得禪,得解脫,得定,得四空定,得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天龍來鬼神來供養我,彼非沙門,非釋子,譬喻者說,譬如大石破為二分,終不可還合,比丘亦復如是,犯此波羅夷法已,不復還成比丘行,汝是中盡形壽不得作,能持不?答言:能持。』」二﹑授四依法時世飢儉,乞求難得,有外道輒自出家受戒,後僧無食,便即休道;佛言先與四依,然後授戒。復有外道求僧出家,先說四依,彼即報言,我堪二依,若納衣腐藥不堪此二,便即休道;佛言此外道大有所失,自今已去,後授四依。應如是授言:『善男子聽,如來至真等正覺說四依法,比丘依此得出家,受具足戒,成比丘法。比丘依糞掃衣,依此得出家受具足戒,成比丘法,是中盡形壽能持不?答言:能持。若得長利,檀越施衣、割壞衣,得受。比丘依乞食,比丘依是得出家,受具足戒,成比丘法,是中盡形壽能持不?答言:能持。若得長利,若僧差食、檀越送食、月八日食、十五日食、月初日食,僧常食、檀越請食,得受。依樹下坐,比丘依此得出家受具足戒,成比丘法,是中盡形壽能持不?答言:能持若得長利,若別房、尖頭屋、小房、石室、兩房一戶,得受。依腐爛藥,比丘依此得出家受具足戒,成比丘法,是中盡形壽能持不?言:能持。若得長利,酥、油、生酥、蜜、石蜜,得受。(三﹑結勸學方)汝已受戒已,白四羯磨如法成就,得處所,和尚如法,阿闍梨如法,眾僧具足滿,汝當善受教法。應當勸化作福治塔,供養眾僧。和尚阿闍梨若一切如法教,不得違逆。應學問誦經,勤求方便,於佛法中,得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汝始發心出家,功不唐捐,果報不絕,餘所未知,當問和尚阿闍梨。』佛言當令受具戒者在前而去。弟子當日三時問訊和尚,朝、中、日暮。當為和尚執作二事,勞苦不得辭設,一者修理房舍,二者補浣衣服。和尚一切如法教,盡當奉行,違者如法治。(隨機羯磨卷上‧二一‧一五)(請參閱附錄三『受戒法略例』一八七頁)


沙彌十數

亦名:十數

子題:自餓外道、自然外道、梵天為因外道、無因果外道、神我外道、一識外道、不修外道、邪因外道、色無色天計涅槃外道、色空外道、一切眾生皆依仰食、眾生依食、名色、痛痒想、四諦、五陰、六入、七覺意、八正道、九眾生居、十一切入、外道六師、段食、麤段食、摶食、觸食、思食、識食、哥羅邏時、羯邏藍、苦樂捨、本陰、七覺支、八邪道、十一切處定、青一切處、地一切處、空一切處、識一切處

行事鈔‧沙彌別行篇:「僧祇云,應為說十數:一﹑一切眾生,皆依仰食;二﹑名色;三﹑痛痒想;四﹑四諦;五﹑五陰;六﹑六入;七﹑七覺意;八﹑八正道;九﹑九眾生居;十﹑十一切入。沙彌法應如是數。準此,為破十種外道者。初破自餓外道,彼以洮糠飲汁,餐風服氣等。二﹑為破自然外道,如犢子飲乳,棘尖烏黑,火上水下,風輕地重,並無有因,自然而生。三﹑為破梵天為因外道,自在梵王,眾生父母,眾生瞋喜,由於彼天。四﹑者破無因果外道,如外草木,自生自死,人亦同之。五﹑破神我外道,執於身中別有神我,以為宰主。六﹑破一識外道,如一室六扃,獼猴遍歷,根亦如是,一識通遊。七﹑為破不修外道,以卻順觀見八萬劫外,更不見境,號為冥諦涅槃,如轉縷丸高山,縷盡丸止,何須修道等。八﹑者,為破邪因外道,或持烏雞鹿狗牛兔等戒,或修八禪,或修邪慧邪進,以為真道,背於八正。九﹑破色無色天計涅槃外道以二界有無想定,非想定,心沈沒處,謂是窮理,此乃眾生所居。十、者破色空外道,以外道用色破欲有,以空破色有,謂空至極。今立十處,但是自心運用多少。實唯一識,本無前境,妄立是非,我見不除,還受生死。故智論云,外道能生禪定船,度欲色界海,無色如大海,深廣不能度,由不破我心故。此上具出破相。擬輒賊住,來者問之。善見云,若欲試知是比丘眾,當問何法持三衣等。」(事鈔記卷四一‧三一‧一九)

隨機羯磨‧諸戒受法篇:「依如僧祇律,應為說十數:一﹑者一切眾生皆依飲食,二﹑者名色,三﹑者痛痒想,四﹑者四諦,五﹑者五陰,六﹑者六入,七﹑者七覺意,八﹑者八正道,九﹑者九眾生居,十﹑者十一切入。其列數釋相對治顯正,並廣如行事鈔中說。」(隨機羯磨卷上‧二○‧一三)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一﹑依食住)一﹑者眾生依食者,為破自餓為道者。或餐風服氣,餌藥存生,是邪道也。佛法不爾,身假食資。欲有段食,根塵觸食,卵生多思食,上界識食。或有兼者,如別所陳。食取濟形,道取濟神,故假形食,緣修道行。至論道也,要修離著為本,不識道元,乃以斷食為道。彼賊住者,本非正師,偷形入法。謂無願為,故以識之。餘九例爾。(二﹑名色)二、名色者,為破自然為道。彼計如犢生已自然飲乳,棘尖烏黑火上水下風輕地重,皆無其因。佛法不然,內報外報,皆有本因,諸眾生有,皆因名色。心不可見,止可名談,初始識支,故轉為名;假染持識,即染為色。故哥羅邏時,凝滑不淨,中含心故,展轉增長,三十八轉,九月便生,託彼胎藏,何得自然也?(三﹑痛痒想)三﹑痛痒想,即受異名。古人翻經,未通字義,假事為目。痛者苦受,痒者樂受,想者捨受。此破為計梵天因者,以劫初成,梵天創下,因有人物;諸眾生等便計彼天以為父母,此生瞋喜,還因彼天。佛法不爾。生憎愛者,實由本陰,何干天也。以初一念緣色心,名之為識;了達染淨,名之為想;領納違順,名之為受。由三想故,便生三受;由三受故,便有三行;故長淪歷,無有解脫也。(四﹑四諦)四﹑者約諦,為破無因外道也。如外草木自生死耳,人亦同之。佛法不爾。苦集二法,世俗因果;滅道二諦,出世因果。諸眾生等知苦無諦,不思惟故,終不厭離;諸出聖人解苦有諦,廣如涅槃盛開釋也。(五﹑五陰)五 ﹑約陰論,為破執神我外道。如彼計身中有神我諦,身中宰主如麻米等,統御心識。佛法廣破。我在何處?為在色中,為在識中?計此身中但有五陰,隨陰計我,則有五種。如是離合次第求之,覓我無從。便悟妄執,得無我理,分成無漏相似聖人。(六﹑六入)六﹑約識論,為破一識之道。如有一室而具六窗,獼猴遍出,無識之人,謂有六猴,其實一也。人亦如是,根本乃六,一識通行。佛法不爾。識隨根起。若是一識,豈眼根中而聞聲耶?故知非也。(七﹑七覺意)七﹑約覺意,為破不修外道。以得五通,逆順觀中,八萬劫外,冥然不委,即謂冥寞,以為冥諦涅槃之所。任運至窮,終歸果剋,何須修也?如轉縷丸於高山,縷盡丸止。佛法不爾。要須方便增修乃剋。如七覺支擇簡正理,方能至詣,何有不修?(八﹑八正)八﹑約正道,為破邪因者。彼得通者,見雞狗牛鹿,今報已盡,遠業將起,生彼色天;不思遠因,謂即報是,便效彼畜噉草為戒;乃至修世八禪,用為涅槃;邪進邪慧,例皆爾也。佛法不爾。乞食等四,為聖道緣,並濟形也;正語等八,為正道因,並濟心神。觀用籌度,深見倒想,便得出也。(九﹑九眾生)九﹑約居止者,為破妄計涅槃為道者。彼以非想及以有頂,並心沈沒;麤心不覺,謂會大理,大識妄也。夫涅槃者,寂寥虛曠,非復色心。此乃眾生所居,何名絕有之法也?(十﹑十一切入)約諸入者,破色空為道也。彼增修定,緣色住心,以色滅欲有,以空滅色有,謂空至極,更不重修。佛法不爾。須尋本際,但是自心運用多少,實唯一識,本無前境。但是妄倒自立是非,我見不除,還受生死。故智論云,外道能生禪定船,度欲色界海,無色界海深廣,難可得度,由不破我心故。」濟緣記釋云:「十數中,對破外計以別邪正。西竺,總有六師:一﹑富蘭那迦葉說諸法不生不滅;二﹑末伽梨拘賒梨子說諸法自然,無有因緣;三﹑刪闍夜毗羅胝子說眾生過八萬劫任運得道,不假修行;四﹑阿耆多翅舍欽婆羅說眾生有苦,應修拔髮熏鼻等苦行,自然解脫;五﹑迦羅鳩馱迦旋延說諸法亦生亦滅;六﹑犍陀若提子說一切業定,如人死還為人。一師下各有十五弟子,各執所見。今此略引十種,以配十數耳。依食中,初科,初標示。或下,出外計。餌,仍吏反,食也。佛下,示正法,初示三界皆依食住。段食謂四塵所成,有形段故。起世經云,閻浮提人以飯糗豆肉等名麤段食;亦名摶食,即取摶聚,亦段義也。觸食謂根塵相觸,資益諸根。如戒本中食家有寶,即觸食家是也。卵生多思食者,起世經云,若有眾生意思資潤,諸根增長,如魚鱉蝦蟆等。上界識食,謂無色天資益延久,唯識持報。起世成論,並云無色眾生皆識所持。或有兼者,謂欲有諸趣,亦有識食起世成論,並云中陰地獄入滅盡定,皆名識食。又瑜伽論謂第八識因餘三食勢力所資,便能任持諸根大即四大也,令不滅壞,有長益義,即以第八梨耶為體。彼是大乘論故。經部中,取前五識獨頭意識為體。謂成實小論,以六識為體。準此以論,則識食一種,通該三界六道,不唯上界也。又思食卵生,且取一相。須知欲色兩界,通有四食,唯無色界,局有識食耳。不可廣示,故指如別。食下,次明須食所以。離著即道元也。次科,本非正師,即邪徒也。謂無願為,言偷形者,但為飲食;而於正法無心願樂。以法推求,可驗邪正。律令為說,其意若此,識猶別也。二﹑中,初標示。彼下,出外計。且列數端,例餘皆爾。佛下,正破。彼計無因,故以十二因緣破之,亦名十二支。無明行,過去因也;識名色六入觸受,現在果也。愛取有,未來因也;生與老死,未來果也。內外即是依正。初通示。心下委釋。識支投染,遂為名色支。染即男女赤白不淨。哥羅邏時,謂初受胎時,亦名羯邏藍此云雜穢。七日一轉,三十八箇七日,成二百六十六日,五大四小,故成九月。已前與母同氣,已後四日,與母別氣。故至十月,然後趣生。三﹑中,初標示。古譯名為痛痒,今翻謂之苦樂捨。此下,出計。彼土多事梵天,蓋尊其始以為父母。佛下,正破。本陰即五陰中受陰。受有三別,故名三受。前由識想,後起三行;即善惡無記業因,感苦樂[怡-台+登]懵果報。因果相續,故云長淪等。四﹑中,初標示。如下,出計。外草木者,即用無情類顯有情。佛下,對破。世出世間,皆由因果。諦是審諦,如實觀察。凡愚無諦,故受輪轉;聖人有諦,故能出離。指涅槃者,彼云,善男子,所言苦者,不名聖諦,何以故?若言苦是聖諦者,一切牛羊驢馬及地獄眾生,應有聖諦。此明眾生無諦之義,廣如第七卷中。問:『無因與前自然何異?』答:『前計現法,皆無因由;此即撥無三世因果。故不同也。』五﹑中,初標示。如下,出計。或有計云,我大色小,色在我中;或計色大我小,我在色中。即如文中如麻米等。受想行識,並有二計,歷之可見。佛下,對破。為在等者,且舉二陰,略受想行,此即離求。應云為總在五陰中,此名合求。得無我理,即是我空,亦名人空,生空真如也。分成相似,即是內凡世第一人。六﹑中,初標。如下,出計。彼謂識神居于身中,窗猴為喻,似多而一。佛下,正破。佛法明識,根境相對妄起,六識,互不相通,豈得一體?『若爾,佛法亦談一識,與外見何殊?』答:『彼認隨塵生滅事識。佛教梨耶,尚非二乘境界,況外道乎?』七﹑中,初標。五通者,如意、天眼、天耳、他心、宿命。逆觀過去八萬劫前,順觀未來八萬劫後;冥不知處,以為臻極。意謂凡人八萬劫盡,自至涅槃,不假修證。縷丸為喻,其意可見。佛下,正破。七覺支:一﹑擇法覺支智慧善能簡別真偽故;二﹑精進覺精進修道,善能覺了,不謬行無益苦行故;三﹑喜覺支心得法喜,覺了此喜不依顛倒而生;四﹑除覺支斷除諸見煩惱時,覺了除諸虛偽故;五﹑捨覺支若捨所見念著之境,覺了所捨虛偽不實故;六﹑定覺支發諸禪時,覺了諸禪虛假,不生見愛妄想故;七﹑念覺支修出世道時,覺了定慧均平,若心沈沒,當念用前三支察之,若心浮動,當念用後三支攝之。此七覺,通是運智,擇法進修。八﹑中,初標。彼下,出計。此由不達三世因果,故生此見。由雞狗等宿有天業,強牽為畜,畜報既盡,即生天上;彼謂諸畜噉草不淨,遂得生天,便即效彼以立為戒。修四禪定,以無想天為涅槃;修四空定以非想為涅槃。投嵒赴火等為邪進,橫生計校為邪慧,此即八邪道。佛下,顯正。乞食等者,即行四依,資形為緣;正語等八,如前已示,濟心為因。便得出者,出三有也。九﹑中,初標。彼下,出計。非想即色界無想天,有頂即無色界非有無想天。大識妄者,自謂識妄;不知是妄。夫下,顯正。寂寥故非心,虛曠故非色。色天有色,無色有心,並非涅槃故。十﹑中,初標。彼下,出計。增修定者,初則緣色住心,即以定業以滅欲有亂業;此定既成,次又觀空,即用無色定業,以滅色有定業。至此為極,謂為涅槃。佛下,顯正。彼既緣色緣空以為至極,此即用十一切處定以破之。此之十境,亦緣色空;但是發定之處,非至極也。一﹑青一切處取少青色,觀緣使遍一切處皆青;二﹑黃一切處;三﹑赤一切處;四﹑白一切處例上釋之,但改色為異;五﹑地一切處取少地色觀之,使一切處皆地色;六﹑水一切處;七﹑火一切處;八﹑風一切處此三例上,並取水、火、風色遍也;九﹑空一切處觀虛空,使一切處皆空;十﹑識一切處謂觀識處,使一切處皆有識也。十皆言一切處者,即從所觀境遍滿為名;今名入者,謂從此以發定也。尋本際者,推於心也。多少謂初觀少色,後使多遍。實唯一識,攝境歸心也。但是等者,彰外計之過。引證,可知。」(業疏記卷一一‧三六‧一五)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八定

指色界的四禪定與無色界的四空定。四禪定是初禪定、二禪定、三禪定、四禪定;四空定是空無邊處定、識無邊處定,無所有處定、非想非非想處定。


十二門禪

四禪、四無量、四空定,合稱為十二門禪。


識無邊處定

四空定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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