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佛學辭典搜尋

請輸入要查詢的詞彙:


十二心

[法相辭典(朱芾煌)]

俱舍論七卷八頁云:前已總說諸心心所、前能為後等無間緣。未決定說,何心無間,有幾心生?復從幾心,有何心起?今當定說。謂且略說:有十二心。云何十二?頌曰:欲界有四心。善惡覆無覆。色無色除惡。無漏有二心。論曰:且於欲界,有四種心。謂善、不善、有覆無記、無覆無記。色無色界,各有三心。謂除不善。餘如上說。如是十種,說有漏心。若無漏心;唯有二種。謂學無學。合成十二。


符合的條目少於三則,自動進行全文檢索,以為您找出更多資訊...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二十五圓通

(名數)圓而通於法性之實者,謂之圓通。眾生之機緣萬差,欲得圓通,須依種種之法,佛於楞嚴會上,對菩薩聲聞,問本何法而得圓通。菩薩聲聞,各舉自得之法答之,有二十五種,即六塵六根六識七大也。此中始於陳那之圓通聲塵至觀音之圓通耳根而終,論圓通雖無優劣,而如來特使文殊選擇,取耳根之圓通者,因此方之人耳根聰明,入法易也。而聲與耳根為初後者,是首尾相貫之意也。一音聲,陳那之圓通,即聲塵也。二色因,優波尼沙陀比丘之圓通,即色塵也。三香因,香嚴童子之圓通,即香塵也。四味因,藥王藥上二法子等之圓通,即味塵也。五觸因,跋陀婆羅之圓通,即觸塵也。六法因,摩訶迦葉等之圓通,即法塵也。七見元,阿那律陀之圓通,即眼根也。八息空,周利槃特迦之圓通,即鼻根也。九味知,憍梵缽提之圓通,即舌根也。十身覺,畢陵伽婆蹉之圓通,即身根也。十一法空,須菩提之圓通,即意根也。十二心見,舍利弗之圓通,即眼識也。十三心聞,普賢菩薩之圓通,即耳識也。十四鼻息,孫陀羅難陀之圓通,即鼻識也。十五法音,富樓那之圓通,即舌識也。十六身戒,優波離之圓通,即身識也。十七心達,目乾連之圓通,即意識也,十八火性,烏芻瑟摩之圓通,即火大也。十九地性,持地菩薩之圓通,即地大也。二十水性,月光童子之圓通,即水大也。二十一風性,琉璃光法王子之圓通,即風大也。二十二空性,虛空藏菩薩之圓通,即空大也。二十三識性,彌勒菩薩之圓通,即識大也。二十四淨念,大勢至菩薩等之圓通,是見大,即根大也。二十五耳根,是觀音之圓通,即六根中之第二,即耳根也。見楞嚴經五六。


十五尊

(名數)真言行者以十五尊而成一身:第一以根本命金剛為行者之名。根本命金剛者,五部中金剛薩埵之名,是為根本。故下文謂極秘密中秘,此名五部源。命者名也,言意為命世之金剛薩埵,於五薩埵中隨取其一也。明為縛曰吽。第二以釋輪為座,天帝釋也,一名因陀羅,此云帝,又曰主。居妙高山頂善法堂中,有常住金剛界大曼荼羅三十七尊。此曼荼羅為釋輪,輪者方壇也,名為大因陀羅,是地地之名也。行者當住於堅勝金剛座妙高山王頂大因陀羅輪壇上,明為斫羯羅。第三第四兩尊之多羅為二目。第五毘俱胝為耳。此二尊,是觀音之眷屬也。下文謂多羅毘俱胝,並是羯磨部。於此攝羯磨部四菩薩,此金剛界在西向東,故以西方二尊為耳目,能以此身作事業,故屬於羯磨部。明為多羅,斫芻,必哩俱胝。第六吉祥為口舌,是文殊也,又為蓮華部之利菩薩。行者在東向西,故又以西方尊為口舌。此文殊者,般若藏也。故為行者口舌而作轉法輪。此攝賢劫十六尊等,明謂為曼殊室利耶。第七喜戲為鼻端,是金剛喜戲菩薩也。舉初之一而攝八供養菩薩,故下文謂喜戲名供養,明為縛曰羅囉底。第八金剛,第九觀自在,以此二菩薩為兩手臂。於此二菩薩攝金剛蓮華部八菩薩,故下文云右臂觀音部,左臂金剛業。右者慧,故為蓮華開覺;左者定,故為金剛降伏。明為纈唎(觀音),吽(金剛)。第十三世,第十一不動尊,以此二明王為兩膝腳。於此二明王攝四攝菩薩,故下文云三世不動尊,即名四攝智。右觀不動,左觀降三世,即菩提心調伏降魔之四攝也。於此使者眾攝五大尊及塔下方之諸執金剛神等,明為悉但隸路枳也(三世),左摧吽(不動)。第十二心照尊。雖於五部佛中隨得何佛,然必以大日為五佛心,明為鍐。第十三臍為虛空眼,此佛眼佛母菩薩能攝破七曜二十八宿一切天,故下文謂虛空眼外持。佛母能孕諸佛,故為行者之臍,明云欠室利。第十四虛空寶為冠,於此虛空藏菩薩攝寶部之四攝菩薩,故下文謂頂上摩尼屬。五輪持身時,頂為空輪,故為虛空寶。大日經謂諸菩薩欠字安頂上者,即此義也。明為阿迦捨麼隸。第十五相好為金剛日,此寶部金剛光菩薩,是一切如來自性之光明,故為行者之相好。下文謂金剛光彼岸,於此攝四攝四波羅蜜菩薩,是如來四八之相好,能攝法界之相好,明云帝儒吽。以此十五尊共為一佛身。如世月團圓,佛性亦如月。此十五尊能攝五部三部三十七尊,互為同體,更無二味,通能成五部五法。出於瑜祇經金剛薩埵菩提心內作業灌頂悉地品同疏。


四禪定

(名數)略云四禪,新云四靜慮。修此四禪定生於色界之四禪天也。此四禪內道外道共修之,在因者超欲界之惑網,在果者生於色界,且為生諸功德之依地根本,故曰本禪。

(一)初禪,初禪之前行,有粗住、細住、欲界定、未到定。其正禪具八觸十功德。

其先行者安坐端身攝心,故氣息調和,覺此心路泯泯澄淨,怗怗安穩,其心在緣,居然不馳散,是名曰麤住。

由此心後怗怗勝前,名為細住。

其後一兩日或兩月,豁爾心地作一分開明,我身如雲如影爽爽空淨,雖空淨猶見身心之相,未有定內之功德,是名欲界定(成實立欲界定,俱舍不立之,攝於未到定中)。

從是心後泯然一轉,不見欲界定中之身首、衣服、床鋪,猶如虛空,是名未到定(成實不立之,俱舍立之,名未至定)。

此時性障猶在,未入初禪也。在此未到定,身心豁虛空寂,內不見身,外不見物,如此或經一日乃至一月一歲,定心不壞,則於此定中即覺自心之微微動搖,或感微痒,即發動、痒、輕、重、冷、煖、、滑,是名八觸。

此為色界之四大極微與欲界之四大極微轉換,而發此觸相也。此乃正入初禪之相,此時有十功德,又謂之十眷屬,如空、明、定、智、善心、柔軟、喜、樂、解脫、境界,相應如是也(是就八觸中之動觸而論,餘七觸功德準之)。

此八觸十功德,唯在初禪,二禪以上則無,是為初禪之特相。

就四禪總體言之,則以十八支分別。十八支者,初禪五支、二禪四支、三禪五支、四禪四支也。以此等之功德法支持禪,故名為支。初禪五支者,覺支(新曰尋支)、觀支(新曰伺支)、喜支(新同名)、樂支(新同名)(經部為眼、耳、身三識之樂受,有部不許定中三識,僅有意識,故為輕安樂非樂受也)、一心支(新定支也)。

(二)二禪,呵棄初禪之覺觀而得此禪,於初禪已了色界四大轉換,故二禪已上無八觸十功德也。二禪之四支者,內淨支(俱舍以為五根中之信根,深信受勝實之功德也,淨為信相故曰淨,屬心故云內)、喜支、樂支(輕安樂也,非樂受)、一心支(新定支)也。

(三)三禪,呵棄第二禪之喜受而得三禪也。此禪具五支,捨支(是行捨,非捨受)、念支(三禪之樂極勝,為不染著,故要正念)、慧支(同上)、樂支(意識之樂)、一心支(新曰定支,寂然在定是也)。

(四)四禪,呵棄三禪之樂受。四支者,不苦不樂支(新曰中受支,五受中之捨受也)、捨支(捨第三禪之樂受也,非憂悔)、念支(念下地之過,自己之功德長養之)、一心支(猶如鐘、猶如清水)也。

初禪之五支乃至四禪之四支為何?即行體是也。依俱舍之意,初禪之付五支者,以此時二十二心數發於一時(大地十與大善地法十及覺與觀也),於中取強者為五支,五支皆定體也。成論明五支前後相次而起,取四支為方便,一心支為實體。天台止觀、法界次第之所明,大要據成實論。見止觀九之一、法界次第上、俱舍論二十八。智度論十七曰:「若能呵五欲、五蓋,行五法:欲、精進、念、功慧、一心,行此五,得五支,成就初禪。」參照條。梵Catur-dhyāna。


轉識得智

(術語)轉有漏之八識,而得與無漏之八識相應之四智也。轉有漏之第八識而得與無漏之第八識相應之大圓鏡智,轉有漏之第七識而得與無漏之第七識相應之平等性智,轉有漏之第六識而得與無漏之第六識相應之妙觀察智,轉有漏之前五識而得與無漏之前五識相應之成所作智也。此四智雖各有二十二心心所,共相應而起,然此中智之心所,作用最為顯勝。故標智之名也。唯識論十曰:「如是四智相應心品,雖各定有二十二法能變所變種現俱生,而智用增以智名顯。故此四品總攝佛地一切有為功德皆盡,此轉有漏八七六五識相應品如次而得。」


[佛光大辭典]
五淨居天

淨居,梵名 Śuddhāvāsa,為淨業聖人之所居。(一)指顯教中色界第四禪天中之五天,為證聲聞第三果之阿那含果聖者所生之處。又作五不還天、五淨居處、五那含天、五淨居。即:(一)無煩天(梵 Avrha),又作阿惟潘、阿鞞麗舍、阿浮呵那。此天苦樂兩滅,心境不交,則無一切煩雜。(二)無熱天(梵 Atapa),又作阿答和、阿陀波、阿答波。為無一切熱惱之處。(三)善見天(梵 Sudrśa),又作須提舍、修提舍。此天由定慧之中,見十方世界圓遍澄凝,更無塵象及一切沈垢。(四)善現天(梵 Sudarśana),又作須陀施尼、須提舍那。此天以妙精明見現前,陶鑄一切像而空無障礙。(五)色究竟天(梵 Akanistha),又作阿迦膩吒、阿迦尼吒。此天究盡諸色幾微之處,為色界天最勝之處。據楞嚴經卷九載,上述五天皆橫列在第四禪天中,然彼四禪天僅能聞此五天之名,而不能知見;如世間聖地道場中,多有羅漢所居,而人不能知見。

另據俱舍論卷二十四載,由雜修五品,可感生於五淨居。五品指雜修第四靜慮之五品,即:(一)下品,謂雜修第四靜慮者,初起多念無漏,次起多念有漏,後復起多念無漏,如此旋還,後復漸減,至三心現前,便得靜慮成備。(二)中品,即六心現前。(三)上品,即九心現前。(四)上勝品,即十二心現前。(五)上極品,即十五心現前。如是五品雜修靜慮,可次第感無煩、無熱、善見、善現、色究竟之五淨居。同論又舉出關於能感之力的兩種說法,即:(一)以無漏勢力熏修有漏,而感生於五淨居。(二)由信、進、念、定、慧等五根,次第增上,以感生於五淨居。

此外,據論事(巴 Kathāvatthu)載,五淨居天人之壽量分別為:無煩天一千劫,無熱天二千劫,善見天四千劫,善現天八千劫,色究竟天一萬六千劫。又據四阿鋡暮抄解卷下載,五淨居之數原為三天,即修提舍(善見天)、須提舍那(善現天)、鞞首陀(梵 Viśuddha,清淨天),其中清淨天又分為阿鞞麗舍(無煩天)、阿答波(無熱天)、阿迦膩吒(色究竟天)三天,故總為五淨居。〔中阿含經卷九、長阿含經卷二十、起世經卷八、首楞嚴經卷九、集異門足論卷十四、大毘婆沙論卷一三六、卷一七五、順正理論卷六十五〕

(二)指密教中位列胎藏界曼荼羅外金剛部東方最北之五尊。又稱五淨居眾、五天子。即:(一)自在天子,配於色究竟天。(二)普華天子,配於善見天。(三)光鬘天子,配於善現天。(四)意生天子,又稱滿意天子,配於無熱天。(五)名稱遠聞天子,又稱遍音聲天子,配於無煩天。〔大日經卷四密印品、卷五祕密漫荼羅品、廣大儀軌卷中、大日經疏卷五、卷十三、卷十六〕 p1150


四無記

無記,為善性、惡性、無記性等三性之一;三性,係對諸法道德性質之分類;無記,則係非善非惡之性質。(一)為無覆無記心之四種分類。此說通於大小乘。據雜阿毘曇心論卷十、俱舍論卷七等載,就善、不善,乃至學、無學心等十二心中,於欲界之無覆無記心,開立下列四種:(一)異熟生心(梵 vipāka-ja),又作異熟無記、報生心,指業力所感的異熟生之心,亦即對十二處任運而緣之心。(二)威儀路心(梵 airyāpathaka),又作威儀無記、威儀心,謂行住坐臥、取捨屈伸等諸威儀動作,皆為此心所緣。(三)工巧處心(梵 śailpasthānika),又作工巧無記、工巧心,謂依身語之工巧所造作之圖畫、歌詠等,皆為此心所緣。(四)能變化心(梵 nairmānika),又作能變無記、變化心,謂能於定中變化宮殿等之心。變化心又稱通果心,然二者有寬狹之異,據俱舍論光記卷七載,若言變化心則義狹,若言通果心則義寬。

異熟生心以十二處為所緣,其餘三心,以色、香、味、觸四塵為所緣。然工巧及通果二心,有時亦緣聲。威儀、工巧、通果三心,僅為意識。若就加行而言,工巧心通於眼、耳等前五識,威儀心則通於耳識以外之其餘四識。若就後起而言,則威儀心及工巧心所引之意識,以十二處為所緣。又威儀及工巧二心,雖亦通於有覆無記心,然異熟生與通果二心則僅屬無覆無記心。蓋於欲界方具四無記心;色界以能變化之心強勝,故無工巧處心;無色界僅具異熟生心,以無行、住等事,且無攝受三摩地之支,故無其餘三心。然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九,則認為欲界之變化心,僅屬色界心之影像。

此外,威儀路心之加行心,稱為威儀路加行心;正發威儀之心,稱為起威儀路心、發威儀路心;緣威儀之心,稱為緣威儀路心;威儀路心所引之心,稱為似威儀路心。工巧處心亦如上述。又異熟生心為生而具有者,故其性羸劣,不能發身語業,威儀、工巧二心僅於自類作加行,無法於無間生起加行善等。〔攝大乘論釋卷三(無性)、瑜伽師地論卷六十六、顯揚聖教論卷十八、俱舍論卷三、佛地經論卷七、成唯識論卷七、成唯識論了義燈卷六上〕(參閱「無記」5107)

(二)係法相宗對色、心等五位法中之無記所作之四種分類。成唯識論卷三末舉出四種無記,即:(一)能變無記,指無記之心、心所法。(二)所變無記,又作所緣無記。指無記之色法及種子。(三)分位無記,指名、句、文等無記性之不相應法。(四)勝義無記,指虛空及非擇滅,即揀別真如、擇滅等之含攝勝義善。

又成唯識論述記卷三末,舉出三無記之說,即:(一)相應無記,與上述之能變無記同。(二)不相應無記,指所變、分位二無記。(三)真實無記,與勝義無記同。〔成唯識論演祕卷三末、大乘法相宗名目卷四上〕 p1775


見道

梵語 darśana-mārga。又作見諦道、見諦。為修行之階位。與修道、無學道合稱為三道。即指以無漏智現觀四諦,見照其理之修行階位。見道以前者為凡夫,入見道以後則為聖者。其次,見道後更對具體之事相反覆加以修習之位,即是修道,與見道合稱有學道。相對於此,無學道又作無學位、無學果、無學地,意指既入究極之最高悟境,而達於已無所學之位。依小乘佛教,以修三賢、四善根等之準備修行(七方便)為始者,能生無漏智,而趨入見道。大乘則以初地為入見道,故稱菩薩之初地為見道,第二地以上為修道,至第十地與佛果方可稱無學道。密教以始生淨菩提心之位,稱為見道。以無漏智明白判斷道理者,稱為決擇(決斷簡擇),見道為決擇之一部分,故稱為決擇分。

又悟入涅槃之境界或欲達到涅槃之聖道皆是正性,故特稱見道為正性。又因所有之聖道皆令離煩惱,稱為離生,見道令離異生(凡夫)之生,故特稱見道為離生;是故見道又稱正性離生、正性決定(決定必趣涅槃之意)。見道所斷(又作見道斷、見所斷)之煩惱,略稱見惑;修道所斷(又作修道斷、修所斷)之煩惱,略稱修惑。

(一)在一切有部,現觀見道苦、集、滅、道四諦之無漏智有二種,即能斷見惑之無間道智與證斷四諦真理之解脫道智。以其所觀察之對象,復可分為八忍八智之十六心,即觀欲界苦諦所得之苦法智忍(無間道之智)、苦法智(解脫道之智),觀色界、無色界苦諦所得之苦類智忍、苦類智;觀欲界集諦所得之集法智忍、集法智,觀上二界集諦所得之集類智忍、集類智;觀欲界滅諦所得之滅法智忍、滅法智,觀上二界滅諦所得之滅類智忍、滅類智;觀欲界道諦所得之道法智忍、道法智,觀上二界道諦所得之道類智忍、道類智。以此十六心(剎那)現觀諦理,稱為聖諦現觀。其中以前十五心屬於見道,特稱見道十五心;道類智已一度觀遍四諦法,故屬於修道之範圍(如表)。對於三界九地之修惑,修道各分上上品、上中品,乃至下下品等九品,合為八十一品,乃指斷修惑之修道過程。對於次第證者而言,見道為預流向,故於第十六心(道類智)證初果(預流果);然對異生位(凡夫位)之超越證者而言,彼等以世俗智修有漏之六行觀,業已斷除修惑之一部分,故應其程度可於第十六心證得初果、第二果(一來果),或第三果(不還果)。修道,則指以上之果位乃至阿羅漢向之間之階段。

無學道,即證得阿羅漢果位,依其能力根機之高低,可分退法乃至不退法等七種阿羅漢,此外再加獨覺、佛,或慧解脫、俱解脫二者,稱為九無學。再者,無學之人可完成無學正見乃至無學正定等八聖道,以及無學解脫、無學正智等十種無漏法(十無學支)。又鈍根者於見道稱為隨信行,於修道稱為信解,於無學道稱為時解脫;利根者於見道、修道、無學道則分別稱為隨法行、見至、不時解脫。

(二)經量部或成實論,以八忍八智之十六心全屬見道,故主張十六心見道(又作十六心見諦)之說。而犢子部認為每一諦皆具有法智、法忍、類智三心,故主張十二心見道之說,至於第十三心,則指最後之道類智於前剎那再續起者,或於一剎那之際,再觀所有四諦之心,故第十三心以後為修道。此外,大眾部立頓現觀之說,即於一剎那間遍觀四諦,或立一時頓現觀說,先總括而觀,其次詳觀,故生二剎那之悟境;相對於此,有部說漸現觀。

(三)唯識宗分見道為真見道、相見道二種。真見道證唯識理,可引生根本無分別智,證悟真如之理,為斷煩惱障、所知障之分別隨眠煩惱之位。以上謂一心真見道說(又作頓證頓斷說),以此為正義。相見道證唯識相,為於真見道後生後得無分別智,再觀真如理之位,分為三心相見道與十六心相見道二種。三心相見道,即作三心,觀非安立諦(觀二空真如,非觀四諦差別)之境,即:(1)觀察自己之肉體,體證我空。(2)體證法空,證諸法皆無實體。(3)觀察自他之所有有情及一切物,而體悟我空與法空之理。十六心相見道,即作十六心,觀安立諦(觀四諦之別相)之境。三心相見道含攝於真見道,故稱三心真見道說(又作漸證漸斷說)。見道行人已斷見惑,得無分別智,然仍殘留餘障,故須於修道位再經數度修習無分別智,依序斷除十重障,以至於第十金剛無間道斷盡煩惱障與所知障之種子,而證得無學果。以上三道若配合五位,則見道當配於通達位,修道當配於修習位,無學道當配於究竟位。〔俱舍論卷二十三、大毘婆沙論卷三、卷五十四、卷七十五、成實論卷一、卷十五、雜阿毘曇心論卷五、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七十三、成唯識論卷六、卷九、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五、顯揚聖教論卷十七、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九、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末〕(參閱「三道」644、「四向四果」1683、「有學 」2458、「見惑」2997、「阿羅漢」3692) p3001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上座部

印度部派佛教之兩大根本部派之一。又譯作聖上座部或長老說。音譯作阿離耶悉他陛攞尼迦耶,或作梯毗棃、他鞞羅、體毗履、他毗利與。

佛陀涅槃後百餘年間,教團統一,此稱為原始佛教。其後,教團內部對戒律及教義產生異論,首度分裂成上座部及大眾部二根本部派。大眾部是較進步革新的青年大眾。反之,上座部則忠實地遵守傳統,並以保守的長老們為代表,因此又稱為長老部。不久,大眾部再分裂成七~八部,上座部分裂成十一~十二部,至西曆紀元前後,兩部共計分裂成為十八部或二十部的部派佛教。

其中,從最初上座部分出的十一~十二部,是最廣義的上座部。這些上座部系可大別為說一切有部、正量部、上座部等三部。其中之上座部,主要是指傳播於印度西方及南方,以迄錫蘭的二~三個部派。這是廣義的上座部。今日一般所謂的上座部意義更狹隘,意指流行於錫蘭、緬甸、泰國、柬埔寨、寮國等南方地區的南方佛教。此系佛教傳習巴利語聖典,所以又稱巴利佛教;又由於是南方的上座部,所以也稱南方上座部。

此狹義的上座部,以錫蘭為根據地。相傳西元前三世紀中葉時,阿育王之子摩哂陀,從印度本土將佛教傳至錫蘭。摩哂陀所傳播的上座部佛教,甚受當時的錫蘭王所喜,而在首都建「大寺」(Mahāvihāra,大精舍),作為佛教的傳播中心。此後錫蘭的歷代諸王均崇信擁護佛教,至今佛教仍是該國全民性的宗教。

此錫蘭上座部也有若干消長,且曾經發生過分裂。西元前一世紀時,婆他伽馬尼王(Vaṭṭagāmaṇi)建「無畏山寺」(Abhaya-giri-vihāra),該寺常與大寺發生紛爭。在四世紀中葉,紛爭達到最高潮,大寺曾被暫時破壞。雖然不久之後,勢力重建,但已無往日舊觀。此後數百年間,無畏山寺常占優勢。在大寺勢力衰退之際,祇多林寺派(Jetavana-vihāra)於焉崛起,於是錫蘭上座部分裂為三派。十二世紀時,錫蘭英主波洛卡摩婆訶(Parakkamabāhu)大王致力在政治、經濟、文化各方面從事改革,在佛教方面,則廢棄不守戒律的無畏山寺與祇多林寺二派,僅保護獎勵大寺派。因此大寺派急速興隆,也逐漸傳播到緬甸、泰國、柬埔寨、寮國等國。

緬甸及泰國海岸地區,似乎自古即有傳自南印度方面的巴利系上座部佛教。在三世紀前半期譯出的漢譯《法句經》及《義足經》,其原本似是傳自泰國、柬埔寨地區的巴利聖典。十三世紀以後,純粹的大寺派上座部取代此古老巴利佛教,而傳播於該地,因此今日南方地區的佛教,皆屬大寺派上座部。

◎附︰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二章第二節

上座部原在北方,後因說一切有部在北印和中印占有優勢,它的情況就逐漸模糊起來,一般都把化地、法藏一系作為上座的代表。南方上座部主要在斯里蘭卡,前後也有變遷,後來以大寺住一派為代表。玄奘、義淨去印時,印度本土猶有上座部流行。據義淨記載,說一切有部分出之後,上座還分三部,但未舉名,可能即指斯里蘭卡的無畏山住、祇多林住、大寺住。律天一家所傳的上座部,就完全是斯里蘭卡的三部。可見後來印度本土的上座已經絕迹,而以斯里蘭卡所傳為代表了。

上座系統除化地、法藏、斯里蘭卡三派之外,還說有個雪山部。說一切有部分裂出去後,摩揭陀一帶成了他們的勢力範圍。迫使上座部向雪山方向轉移,以後,根本上座即轉為雪山部了。從《善見律》(斯里蘭卡傳)看,阿育王派上座去雪山傳教,人數最多,由末示摩率領五人去的,傳的經典是佛說的第一部經《轉法輪經》,相當重要。可見當時是很重視雪山地區的。此事既有記載,考古資料方面,在北方也發現了末示摩的舍利,在山崎大塔(阿育王建八萬四千塔之一),還有雪山部的銘文,足證確有其事。最近日本‧金倉圓照還證明雪山部有自己的戒律,即漢譯的《毗尼母經》。不過,雪山部後來轉化已混同於多聞部,南傳材料即將其歸入大眾部的系統。《異部宗輪論》說它對大天五事之說有共鳴,也不承認它是上座部了。但是,我們講到上座部各派學說,仍把雪山部包括在內。

研究各部派學說的依據,就是各部派的三藏。當然十八部不會都有自己的經律論,但重要的各部是會有的。玄奘回國時就帶有許多部派的三藏。關於上座系統的,據《慈恩傳》記載,曾帶回上座的三藏十四部,化地(彌沙塞)的三藏二十二部,法藏(法密)的三藏四十二部。這裏所指的上座三藏,可能也是錫蘭的,僅有十四部,也不完全(經或者差不多,論恐怕不全。據義淨《寄歸傳》講,上座三藏計十萬頌,約合中國四百卷)。

上座各派的律,化地部的,漢譯為《五分律》,法藏部的,漢譯為《四分律》。所謂五分、四分,是指律的分篇。律中都曾講到第一次結集,提到他們的三藏組織,是用五分法(雪山部《毗尼母經》的記載也差不多)。首先,經的五分法即五阿含︰長、中、增一、雜(相應)、雜藏。其中增一阿含,是由一增至十一為止,這是他們的特點(大眾也是十一法,有部則只增至十為止)。又對相應阿含的說法,他們認為是關於八眾的事(即關於弟子眷屬的。這可能指其中偈頌部分,因為講一般道理是以法分類,以人物分類則採用偈頌)。雜藏內容比較繁多,從佛本生開始,講到法句、義品、波羅延到最後的聖偈,共十二種。其次,律的五分法是︰(一)比丘戒本的解說;(二)比丘尼戒本的解說;(三)諸事(如受戒、安居等所做諸事。有譯為「犍度」或「蘊」的);(四)本母,即關於戒的一種通論;(五)增一毗尼,即對戒的補充解釋,排列依數遞增。再次,論的五分法是︰(一)問,對佛說從多種門類加以分析;(二)非問,即不加任何分析;(三)攝,不同諸法性質可互相包含的,歸為一類;(四)相應,諸法中雖互相聯繫但不相互包含的;(五)發趣,對佛說不僅相攝相應,而且相望為因果,它的緣起,即涉及到因果建立的問題。

上述上座部的三藏,漢譯保存的,經有安世高所譯《增一阿含》片斷,被稱為《雜經四十四篇》,附在《七處三觀經》之後。今判斷其為上座部經,是它與巴利文《增一阿含》,完全可以對照。此外,其他零碎經本中,還可能有上座的別的阿含部分,但未經勘對出來。律就是《四分律》和《五分律》以及《毗尼母經》(此經一向被認為是法藏部的律,經日人刊定為雪山部律)。論則有《舍利弗毗曇》。以上為北傳資料。南方巴利文資料,上座部三藏都完整。中國譯本中藏文有些南方經的零本,是從斯里蘭卡傳來的。律,藏文沒有,漢文則有《善見律毗婆沙》。南方律通稱「善見律」,他們的「毗婆沙」就是論,論包含律,律包含戒。

這裏涉及到一個問題,原來各部派使用的是什麼語言﹖現存各部,如說一切有部是使用梵文,南方上座部是使用巴利文,那麼上座部原在北方的化地、法藏使用的是什麼語言﹖有關記述分部的資料中,真諦所譯《部執異論》原在書後有一個〈記〉,今已不存,僅部分地見引於《三論玄義》、《異部宗輪論述記》裏。據真諦講,化地部所以分派,因為它的部主正地是婆羅門,曾為國師,出家後成了阿羅漢,正地用吠陀語的「好語」去「莊嚴佛經」,致使義異,因而分部。由此看來,上座部三藏原來使用的語言,可能與古梵語有些關係。而這種梵語,不一定純正,其中是會夾雜些吠陀語的。布頓《佛教史》中,傳說部派四大系統所用語言各不相同︰有部一系,使用梵語(現存有部資料均係梵文,證明其說不錯);大眾一系,使用俗語(即方言土語,有人認為是梵文中缺乏規則的);正量一系,使用西方訛略語(即最缺乏文法的梵文);上座一系,使用中間語(介乎梵語俗語之間的語言)。這個傳說,有些根據,因為巴利文就是這種性質的語言。這種中間語一傳到南方,就被本地人神聖化,作為一種聖經語固定下來,不像印度本土流行的語言,時移世異隨之而發生了變化。佛在世時,原不許用梵語宣傳佛教,而允許弟子們自由採用方言,這個規定被後人遵循信守。化地部突然改用吠陀語,已是一個大的變革,又牽涉到內容的差異,自然會引起分部。所以說分部與語言也有關係。不過,從現存資料看,還只有梵文、巴利文兩種,尚未發現其它不規則的語文。中國翻譯化地部典籍少,與它所使用的語言特殊,也許有些關係。

各部派的主張,即反映在各自的三藏中,特別是「論藏」,系統地反映出他們的學說觀點。所以要研究各部派學說,應對其論藏詳為分析。上座系的論,漢譯有一部完整的,也是唯一的《舍利弗毗曇》。此書是姚秦代譯出,共三十卷。舊譯《十八部論》、《部執異論》都認為此書是犢子部的,說犢子所以分為四部,即是由於對此書解釋不同導致的(真諦即持此說)。因此,後人一向信從,未加研究。事實上,此書與犢子部主張大都相反。如犢子的特點主張有補特伽羅,本書即未談到;又犢子講六道輪迴(多阿修羅一道),本書則只講五道。顯然是被前人弄錯了。

漢譯的《舍利弗毗曇》是從化地、法藏系統傳下來的,按理南傳也應該用毗曇才對,因為南傳上座實際就是法藏一系。為什麼南傳卻是用的七論呢﹖對此應進行分析。南傳七論是︰《法聚》、《分別》、《界說》、《人施設》、《論事》、《雙對》、《發趣》。其中除《論事》外,其餘六論與《舍利弗毗曇》基本一樣。傳說論書在第一次結集時就有了,《論事》則是阿育王三次結集時編纂的,因而是以後添進去的。其餘六論,在組織與內容上也各不相同。早年日本學者椎尾、木村兩家對七論曾作過研究,和其他毗曇對比的結果,斷定七論與《舍利弗毗曇》相近。他們所注意的是《分別》與《人施設》兩論的形式,如《分別》的法、門類,都與《舍利弗毗曇》相似。《人施設》是將各式各樣的人由實踐的觀點加以分類,《舍利弗毗曇》也有這一部分。現在日人研究尚未超出這一水平。我們的研究不是從形式出發,而是要從根本上尋找其原因。毗曇原是解釋佛說的,佛也對本人的說法做過解釋,所以也有佛說毗曇。佛弟子中有迦旃延、目犍連、舍利弗三大家的解說。三人中尤以目犍連、舍利弗最為佛所賞識,認為最能理解他的意思,曾叫人有問題可向他二人請教。《中阿含》裏面,還保存有舍利弗等代佛說法的材料。舍利弗的毗曇是採用五分法,五分是各自獨立的,每分都可以成為幾部。《舍利弗毗曇》傳到南方為什麼會發展成六論呢﹖這大概是受到一切有部以「六足」形式組織毗曇的影響。我們發現六論與《舍利弗毗曇》各方面都有關係,除日本學者指出的兩論外,我們看出《界說》與《舍利弗毗曇》的〈攝〉、〈相應〉兩分完全相似。《雙對》也是〈攝〉的一類。此外,《發趣》講二十四緣,《舍利弗毗曇》〈處所〉也講十緣,非但內容同,名稱也同(「處所」玄奘在《法住記》中即譯為「發趣」)。所以南方的六論,就是從《舍利弗毗曇》發展而成的。


┌──────────┬────────┐
│南 方 六 論 │《舍利弗毗曇》 │
├──────────┼────────┤
│《發趣》 │<處所> │
│《法聚》、《人施設》│<無問> │
│《分別》 │<問> │
│《界說》 │<攝>、<相應>│
│《雙對》 │<攝>的一類 │
└──────────┴────────┘


研究各派主張,除了各派的「論」而外,還可從各部記載分派的典籍中吸取資料,如《異部宗輪論》、《論事》等,都是站在不同的部派立場,提出了當時各派特殊學說的。

各派的主張多,不易掌握,但這裏有個方便,即利用《成實論》。《成實論》的作者是訶梨跋摩。他造論的目的是為了評議各部派的說法,因此,他歸結各家的根本主張為十論,作為批評的對象(見《成實論》卷二)。十論(十個主題)是︰(一)法,客觀存在是否實在﹖不僅講現象,還講時間,就是說,現在實在,過去、未來是否實在﹖這叫「二世有無」﹖(二)一切有無﹖即一切現象是否都有﹖(三)「中陰」有無﹖人死到再投生,中間的過渡狀態叫「中陰」,有沒有這個過渡﹖(四)漸、頓現觀問題。在實踐上領會四諦謂之現觀,這種現觀是漸得還是頓得﹖(五)羅漢有退還是不退﹖(六)隨眠(使人煩惱的習氣)與心相應還是不相應﹖(七)心性是否本淨﹖(八)未受報業是否還存在﹖(九)佛是否在僧數﹖(十)有無人我﹖

這十項包括了當時各派的重要主張,《論事》第一品也列舉了類似這樣的問題。以「十論」做標準,可以把上座系的思想確定下來。上座對十個問題的主張是︰(一)否定二世有實體;(二)認為並非一切法都實有;(三)否定有中陰;(四)現觀是頓得;(五)主張羅漢不退;(六)隨眠與心不相應(南方有時也講可相應);(七)主張心性本淨(南方認為心性不一定淨);(八)否定未受報業有體;(九)上座各派對佛是否在僧數看法不一致,化地特別主張佛在僧數,不能把佛孤立在僧外;(十)否定有人我。

佛家的理論一般是從「境、行、果」三個方面進行闡述的。境,就是他們對世界的認識;行與果是一種宗教的實踐活動,也就是他們對世界的改造。下面就上座系對這三方面的學說要點,進行分析研究。

「境」的理論,原始佛學階段是把重點放在人生現象上,是以人為中心。而人是五蘊合成的,所以又歸結到對五蘊的分析。到了部派佛學階段,境的範圍擴展到一般宇宙現象,分析就隨之而擴大為「三科」(五蘊、十二處、十八界)。《舍利弗毗曇》對於「三科」的看法,把「處」(舊譯為「入」)放在第一位(該書是五分法,初分是「問」,有十品,第一即「入」品)。十二處分內外兩類︰內六處即六根,外六處即六塵。這是根據人的認識來分的。感覺(五官)、思維(意根),是能認識的;色、聲、香、味、觸、法處,是所認識的對象(前五是五官對象,後一是思維對象)。上座系以「處」作重點來說明宇宙現象,其特殊所在即在於對「法處」的解釋上。據《舍利弗毗曇》記載,「法處」有五十二種。其中一類是對原始佛教五蘊(色、受、想、行、識)的「行蘊」加以分析。有一類行是與心相應的(同心俱起、同一境、同一緣),叫「相應行」,也即是心所。心所屬於心,不能獨立,與心一起才發生作用。還有一類是與心不相應的,叫「不相應行」,如生、老、死等分位概念,是一段一段構成的,也叫做行,與心一道,但與心不相應。上座系指出「相應行」有二十八種,「不相應行」有八種。此外還有「無表色」。表是表示,如語言、行動等能使別人感受到的,是以物質為基礎表示出來的色;所謂「無表色」,是一種心思活動,它也會留下形迹,也會有物質的,但看不到,摸不著,卻能通過比量(概念)感知它。再有一類是「無為」。有些事物不待作為而存在。如幾何學中的公理不是誰創作的,它自然存在。這一類東西,都屬於「法處」。總的說來,「法處」的內容相當多,共五十二種。上座系如此分析宇宙現象,就比較詳細了。

按照十二處來分析宇宙現象,似乎很複雜,但歸結起來,不出「色」、「心」兩類。這一點,在南方上座的論書中,表示得極明顯,如七論的第一部《法聚論》,即以〈心品〉、〈色品〉來概括一切法的。這樣,他們的二元論性質是非常清楚的。哲學上真正的二元論是沒有的,最後總有所偏重,上座部也如此,他們最終是主張唯心的。從他們的社會的、背景的根源看,也必然只能是唯心的。《毗尼母經》明確提出「二法不可違」︰一是佛法,二是王法。這就是他們學說的最後立腳點。(中略)再就他們的學說本身看,講色講心,似乎是二元的,可是他們講色的一邊,總離不開心的一邊,講「法處」都是就「所知」上說的,如色是所見的,聲是所聞的等等。所以儘管有「法處」,但決非獨立存在,而是必須與心相連,以心為前提存在的。另外,他們講「諸行無常」,把無常講到剎那滅的程度算是夠透徹的了,所以後人稱化地部為「剎那論」者。問題是,他們講剎那滅不是以時間為標準,也是聯繫心來講的,因為心是剎那滅,被心所知的對象──外界才是剎那滅的。這就必然會否認時間的客觀(物)性,只能走上唯心論一途了。上座系根據這一觀點推論現象中只有現在這一剎那是實在的,過去、未來,都不實在。以上即是上座系有關「境」的學說的特點。

實踐方面,也就是行、果方面,上座系將解脫的主體歸之於心,達到心解脫,就謂之解脫了。這樣,就會要討論到心的性質問題,因為它決定著能否解脫與怎樣解脫。對此,上座系也有其特殊理論,即「心性本淨,客塵所染」。他們認為心的自性原是清淨的。那末,為什麼還發生解脫、不解脫的問題呢﹖這由於心為外來的煩惱所染污了的緣故。關於心性問題,他們是分兩段講的,心自性清淨,這是第一段;為客塵所染,這是第二段(客塵即非主體,是外來的,而且來歷不明,突如其來);兩段連起來合成一個命題。這就回答了兩個問題︰(一)心可以解脫;(二)解脫的方法是去掉客塵。

在如何去掉客塵而引起與此有關聯的另一個問題是︰煩惱與心是一種什麼關係﹖它們是否相應﹖上座部認為,要做具體分析。煩惱有兩個方面,一是隨眠,指煩惱的習氣,如人處於睡眠狀態一樣,它是一種潛存的勢力,與心是不相應的。一是纏,指煩惱的現行,這是與心相應的。依上座系看,不論與心相應或不相應,煩惱的染污並不影響心的本質。心儘管與煩惱同時同起,仍然是離煩惱的。這也是他們不同於其他派系學說的一個特點。

上座系的實踐,就在去掉客塵,恢復本性。採用的方法與原始佛學是一致的,即先見(見道)而後修(修道)。見道是明白四諦的道理,所謂現觀四諦。修道即修行,主要是用禪定。佛家修道的方法是禪定,上座系特別重視這一方法。所以《舍利弗問經》在談到化地部特點時,用「禪思入微,究暢幽密」來形容,可見該派的禪定功夫很深入,對禪定的理論講得很細緻。《異部宗輪論》提到化地部主張時,也說「道支皆是念住所攝」。道支一般都講三十七菩提分,而化地卻以念住(定)為中心,各菩提分皆與念住有關,可以看出他們重視禪定的特色。又如《舍利弗毗曇》的〈道品〉中,從一支道(即一條路)到十一支道共組織為十一道,他的一支道就是身念處(身念住)。身念住是四念住中第一念住,他們視為唯一的道路來理解,即此亦可見他們對禪定所持的極端態度。

他們的禪定並不是簡單的不動心,而是從禪定中對心性加以認識、分析和研究。他們對心理過程的分析是非常細緻的。南方上座的《法聚論》,對心的性質好壞、地位、階段等詳加分析,得出八十九種範疇,由此再歸納為一般表現的心理作用為十二心,再概括十二心為九類,是為九心︰

(一)在平靜的狀態時,稱為有分心。

(二)動念時生起警覺,好像從睡眠醒來一般,名轉向心。

(三)由此隨著五根有五類感覺作用,稱為見心。

(四)有了見便對境界感受苦樂,名受持心。

(五)由此分別善惡,名分別心。

(六)又安立了境界的相狀,叫令起心。

(七)這樣決定發起作用,名速行心。

(八)假使境界強盛,便繼續引起反省或熏習的作用,名果報心。

(九)從這裏仍舊恢復到平靜狀態,復名有分心。

在唐人的著作中,如《唯識樞要》等,通稱以上所說為「九心輪」,形容其周而復始,輪轉不息。九心輪共有十二種作用,它可以體現在一件事情上,也可體現在人一生的過程上,人從有生命一開始,謂之「結生心」,以後按照九心輪發展下去,直到壽命完結,謂之「死心」。由「結生心」至「死心」之間,中間不知經過多少次的「有分心──有分心」輪轉,所以人的一生,九心循環往復,直到「死心」這一有分心時,才告結束。

上座系把結生後的有分心看成為最初的,把死亡前的有分心看成為最後的,這一理論使佛教的學說帶有「我」的傾向了。原始佛學本是否認有作為人生主體的「我」的,但不承認是一回事,在實際中卻又大講「業力」和「輪迴」;承認「業力」、「輪迴」,沒有「我」便講不通,這就使得後來的犢子部就公開主張補特伽羅,別的部派則採取了變相的說法。上座的「有分心」貫徹生死,成為生死之間的主體,也就是一種變相的「我」了。南方如此,在北方的化地部發展成為「窮生死蘊」。化地主張諸行(蘊)有兩種運行方式,一是「一念蘊」(即剎那滅行),一是「一生蘊」(即從生到死相續的)。所謂「一生蘊」,不僅承認一期生死,而且承認還要再生,直到最終解脫才能結束,所以名之為「窮生死蘊」。這種主張,與南方的有分心完全相似,更是一種變相的「我」了。上座系學說出現「我」的傾向,這實際上也是原始佛學未能解決的問題邏輯地發展必然要有的結果。

在解脫理論上,上座部對原始佛學也是有所發展的。原始佛學只講「人我空」,上座部講到三解脫門(即空、無相、無願──也是一種禪定方法)中的空解脫門時,就進而講到了「法無我」。這一理論,在南方上座的著作中有明白的解說,北方上座的著作中則不甚明了。一般認為小乘不講法空、法無我,並且還以此為大小乘區分的標準,這可能由於北方材料不全而引起的誤解。由「人空」到「法空」,應該看成是對原始佛學的新發展。

最後,談談上座部的方法論問題。上座是主張分別說的,他們自己也承認,如南方上座自稱是「分別說上座」。不過,北方對此種性質則甚模糊。所以,在化地、法藏外,又另立一個「分別論者」的名目,似乎另有一派似的。特別是有部的《婆沙》中,還拿它作為一個重要論敵。由於對部派學說了解不足,因此大家對「分別論者」不知其所指,也就出現了各種議論。近代學者,如早年日本的赤沼,用《婆沙》中引「分別論者」的主張四十條,與其他部派相比較,認為「分別論者」指的是化地部。後來木村泰賢反對其說,認為從《異部宗輪論》看,這些主張確是化地的,但是從南方《論事》看,既同於化地,也同於案達。因此,他以為案達是屬於大眾系的,「分別論者」是大眾部的,但不是大眾部全體而是屬於大眾系的游軍。赤沼是專門研究巴利文的,竟連南方佛教這樣重要的《論事》一書也忽視了。木村反對赤沼,卻又連這一點也給反對掉了。事實上,兩人都未能解決這個問題。《婆沙論》所談到的「分別論者」,只是泛說當時一般採用分別說的態度和方法,並沒有指定那一派,其中既有化地,也有南方上座,甚至於案達的大眾部,因為方法論是大家都可以通用的。不過上座系與「分別論者」的關係更為密切而已。

〔參考資料〕 《舍利弗問經》;《文殊師利問經》卷下〈分別部品〉;《大毗婆沙論》卷九十九;《大乘玄論》卷五;《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四分律疏》卷二;《部派佛教與阿毗達磨》(《現代佛教學術叢刊》{95});宮本正尊《大乘と小乘》;龍山章真著‧櫻部建補注《インド佛教史》。


五淨居天

(一)在顯教,指淨業聖者的居所︰又稱五淨居處、五那含天、五不還天,或略稱為五淨居、淨居。即證不還果(阿那含)的聖者,厭與凡夫共住,且為遠離災患、靜住於法樂,乃雜修第四靜慮,而受生於色界第四禪九天中的無煩、無熱、善現、善見、色究竟諸天。

(1)無煩天(Avṛha)︰此天遠離欲界的苦及色界的樂而無煩惱。

(2)無熱天(Atapa)︰此天無熱惱,清涼自在。

(3)善現天(Sudṛśa)︰住此天的聖者,其果德易於顯現。

(4)善見天(Sudarśana)︰生於此天,所見世界極清澈。

(5)色究竟天(Akaniṣṭha)︰此天究竟諸色幾微之處,入無邊際,為色界天最勝之天。

在第四禪九天中,無雲、福生、廣果天是凡夫的居所,其次之無想天是外道所往。《法苑珠林》卷二謂無想天是外道修無想定受生之處,於其中受五百劫無心報,受報之後必起邪見而生地獄。因此一切聖人不生無想天。

《俱舍論》卷二十四云(大正29‧126a)︰「由雜修五品,生有五淨居。」其中,雜修有五品是指下品、中品、上品、上勝品、上極品。初起無漏,次起有漏,後復起無漏,三心現前而成備靜慮是下品,六心現前是中品,九心現前是上品,十二心現前是上勝品,十五心現前而成備靜慮是上極品。此五品分別感得無煩、無熱、善現、善見、色究竟五淨居果。

巴利文《論事》(Kathāvatthu)曾提及五淨居天人的壽量。謂無煩天是一千劫,無熱天是二千劫,善見天是四千劫,善現天是八千劫,色究竟天是一萬六千劫。

(二)在密教,指胎藏界曼荼羅外金剛部東方最北的五尊︰又稱五淨居眾。即(1)自在天子,(2)普華天子,(3)光鬘天子,(4)意生天子(即滿意天子),(5)名稱遠聞天子(即遍音聲天子)。此五天子依次配於色究竟天、善見天、善現天、無熱天、無煩天。《大日經疏》卷十六云(大正39‧744a)︰「以禪定為味,以淨為行耳。」

◎附︰《集異門足論》卷十四(摘錄)

五淨居天者,云何為五﹖答︰(一)無煩天,(二)無熱天,(三)善現天, (四)善見天,(五)色究竟天。云何無煩天﹖答︰謂此與彼諸無煩天是一類,為伴侶,共眾同分,依得、事得、處得皆同。又若生在無煩天中,所有無覆無記色受想行識蘊,是名無煩天。復次以無煩天,於苦見苦,於集見集,於滅見滅,於道見道,故名無煩天。復次以無煩天,身無煩擾,心無煩擾。由彼身心無煩擾故;領受寂靜遍淨無漏微妙諸受,故名無煩天。復次此是彼名異語增語諸想等想施設言說,謂無煩天,故名無煩天。

云何無熱天﹖答︰謂此與彼諸無熱天同一類,為伴侶,共眾同分,依得事得處得皆同。又若生在無熱天中所有無覆無記色受想行識蘊,是名無熱天。復次以無熱天,於苦見苦,於集見集,於滅見滅,於道見道,故名無熱天。復次以無熱天,身無熱惱,心無熱惱。由彼身心無熱惱故;領受寂靜遍淨無漏微妙諸受,故名無熱天。復次此是彼名異語增語諸想等想施設言說,謂無熱天,故名無熱天。

云何善現天﹖答︰謂此與彼諸善現天同一類,為伴侶,共眾同分,依得、事得、處得皆同。又彼生在善現天中所有無覆無記色受想行識蘊,是名善現天。復次以善現天,於苦見苦,於集見集,於滅見滅,於道見道,故名善現天。復次以善現天,形色微妙,眾所樂觀,清淨端嚴,超過無煩無熱天眾,故名善現天。復次此是彼名異語增語諸想等想施設言說,謂善現天,故名善現天。

云何善見天﹖答︰謂此與彼諸善見天同一類,為伴侶,共眾同分,依得、事得、處得皆同。又彼生在善見天中所有無覆無記色受想行識蘊,是名善見天。復次以善見天,於苦見苦,於集見集,於滅見滅,於道見道,故名善見天。復次以善見天,形色轉微妙,眾所轉樂觀,轉清淨端嚴,超過無煩無熱善現天眾,故名善見天。復次此是彼名異語增語諸想等想施設言說,謂善見天,故名善見天。

云何色究竟天﹖答︰謂此與彼諸色究竟天同一類,為伴侶,共眾同分,依得、事得、處得皆同。又彼生在色究竟天中所有無覆無記色受想行識蘊,是名色究竟天。復次以色究竟天,於苦見苦,於集見集,於滅見滅,於道見道,故名色究竟天。復次以色究竟天所得自體,於生色趣最勝第一,故名色究竟天。復次此天亦名礙究竟天。礙謂礙身。此是礙身最究竟處,故名礙究竟天。復次此是彼名異語增語諸想等想施設言說,謂色究竟天;或謂礙究竟天。故名究竟天,或名礙究竟天。

〔參考資料〕 (一)《長阿含經》卷二十;《中阿含經》卷九;《起世經》卷八;《首楞嚴經》卷九;《大毗婆沙論》卷一三六、卷一七五。(二)《大日經》卷四〈密印品〉、卷五〈祕密漫荼羅品〉;《大日經疏》卷五、卷十三。


心所有法

「心王」之對稱。五位之一。略稱心所法、心所。舊譯心數法、心數、數。即從屬於心王,與之相應之精神作用。《品類足論》卷一云(大正26‧692b)︰
「心所法云何﹖謂若法心相應。此復云何﹖謂受、想、思、觸、作意、欲、勝解、念、定、慧、信、勤、尋、伺、放逸、不放逸、善根、不善根、無記根,一切結縛隨眠,隨煩惱纏,諸所有智、諸所有見、諸所有現觀,復有所餘如是類法與心相應,總名心所法。」《大毗婆沙論》卷十六云(大正27‧80b)︰「問何故名心所﹖答是心所有故。」《成唯識論》卷五云(大正31‧26c)︰「恒依心起,與心相應,繫屬於心,故名心所。如屬我物,立我所名,心於所緣,唯取總相。心所於彼,亦取別相,助成心事,得心所名。如畫師資作模填彩。」

心與心所相應有五義,《俱舍論》卷四云(大正29‧22a)︰「心心所五義平等,故說相應。所依所緣行相時事皆平等故。」此中,心、心所必託同一根,名所依平等;緣同一境,名所緣平等;於所緣境等行解相,名行相平等;同一剎那現行名時平等;體事同一名事平等。即此等五義平等同一互不相反故,心所法名心相應法,或單名相應法。

但心所之數及分類,大小乘諸論說法不一。《俱舍論》卷四云心所法有四十六種,分別為六類,謂為六位心所。即大地法、大善地法、大煩惱地法、大不善地法、小煩惱地法、不定地法。茲略述如次︰

(1)大地法︰恆與一切善不善等心相應之法。有受、想、思、觸、欲、慧、念、作意、勝解、三摩地(定)之十法。

(2)大善地法︰恆與一切善心相應之法。有信、不放逸、輕安、捨、慚、愧、無貪、無瞋、不害、勤之十法。

(3)大煩惱地法︰恒與一切染污心相應之法。有癡、放逸、懈怠、不信、惛沈、掉舉等六法。

(4)大不善地法︰與一切不善心相應之法。有無慚、無愧二法。

(5)小煩惱地法︰與少分染污心相應之法。有忿、覆、慳、嫉、惱、害、恨、諂、誑、憍等十法。

(6)不定地法︰其生起並不確定之法。有尋、伺、睡眠、惡作、貪、瞋、慢、疑等八法。

俱舍家之六位心所,略如下表︰


┌大地法十──受、想、思、觸、欲、慧、念、
│ 作意、勝解、三摩地
│大善地法十──信、不放逸、輕安、捨、慚、
│ 愧、無貪、無瞋、不害、勤
俱舍家之六位┼大煩惱地法六──癡、放逸、懈怠、不信、惛
心所 │ 忱、掉舉
(四十六法)│大不善地法二──無慚、無愧
│小煩惱地法十──忿、覆、慳、嫉、惱、害、
│ 恨、諂、誑、憍
└不定地法八──尋、伺、睡眠、惡作、貪、瞋
、慢、疑


如上所述,《俱舍論》謂心所法有四十六種,然上座師則否認有大地十法,認為但有受、想、思三種。如《順正理論》卷十所云(大正29 ‧384b)︰
「彼上座言,無如所計十大地法,此但三種,經說俱起受想思故。豈不彼經亦說有觸,如彼經言,三和合觸。經雖言有觸,不說有別體,故彼經言,如是三法聚集和合,說名為觸。故無如所計十大地法性。」

關於十大善地法,《正法念處經》卷三十三以無癡取代其中之無瞋。而《大毗婆沙論》卷二十八、一四三、一九六,《入阿毗達磨論》卷上,《順正理論》卷十一等書,則於此之外,別說欣、厭二者。關於大煩惱地法,在《品類足論》卷二、《大毗婆沙論》卷四十二、《雜阿毗曇心論》卷二等書中,除去其中之惛沈,而別加失念、心亂、不正知、非理作意、邪勝解等五,凡成十法。又小煩惱地法,在《順正理論》卷十一,更說有不忍、不樂、憤發等法。而《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五則於不定地法中,加上「怖」之一法。《雜阿毗曇心論》卷二及《成實論》卷九〈隨煩惱品〉,則別開睡眠為睡與眠二法。

關於其分類,《大毗婆沙論》卷四十二另有新說。該論將受等十大地法名為大無覆無記地,而將十大煩惱地法中之無明、惛沈及掉舉三者,特名曰大有覆無記地;總為大地法、大善地法、大煩惱地法、大不善地法、小煩惱地法、大有覆無記地法、大無覆無記地法等七類,不別說不定地法。此中,大無覆無記地之十法與大有覆無記地中之無明及掉舉重覆;又以大煩惱地法之十法中,後五無別體,故《婆沙》所說之心所,係於《俱舍論》所說之四十六法外,加欣、厭、怖三者,總說為四十九法。《雜阿毗曇心論》卷二舉大地法(十法)、大善地法(十法)、大不善地法(二法)、小煩惱地法(十法)、大煩惱地法(十法)等五類,亦闕不定地之名,另別出覺、觀、睡(惛沈)、眠、悔、貪、瞋、慢、疑等九法;且以大煩惱地法之十法中,失念等五法無別體;故其分類與《俱舍》稍有不同,然數則相同。

又,《大乘五蘊論》及《成唯識論》等書亦有六位心所之論。亦即將心所法分類為遍行、別境、善、煩惱、隨煩惱、不定等六位,總共五十一法。略如下列︰

(1)遍行︰有五法。即作意、觸、受、想、思。

(2)別境︰有五法。即欲、勝解、念、定、慧。

(3)善︰有十一法。即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

(4)煩惱︰有六法。即貪、瞋、癡、慢、疑、惡見。

(5)隨煩惱︰有二十法。即忿、恨、覆、惱、嫉、慳、誑、諂、害、憍、無慚、無愧、掉舉、惛沈、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

(6)不定︰有四法。即悔、眠、尋、伺。

唯識家之六位心所,略如下表︰


┌遍行五──觸、作意、受、想、思
│別境五──欲、勝解、念、定、慧
│善十一──信、精進、慚、愧、無貪、無瞋、
│ 無癡、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
唯識家之六位┼煩惱六──貪、瞋、癡、慢、疑、惡見
心所 ├隨煩惱二十──忿、恨、惱、覆、誑、諂、憍
(五十一法)│ 、害、嫉、慳、無慚、無愧、
│ 不信、懈怠、放逸、惛忱、掉
│ 舉、失念、不正知、散亂
└不定四──悔、眠、尋、伺


除此之外,又就隨煩惱中,以名各別起之忿等十法為小隨煩惱;而無慚無愧二種遍於不善心故,名中隨煩惱;後之掉舉等八法以遍染心故,名大隨煩惱。

此外,《瑜伽師地論》卷一於二十隨煩惱外,更說邪欲及邪勝解,故總成五十三法。《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一開根本煩惱中之惡見為身見等五種,故總有五十五法。《成唯識論》卷七云(大正31‧36c)︰「諸心所法,為離心體有別自性,為即是心分位差別,設爾何失,二俱有過。(中略)識心言亦攝心所,恒相應故。唯識等言及現似彼皆無有失,此依世俗。若依勝義,心所與心非離非即。」

◎附︰曇摩結(葉均)〈南傳的五十二心所法〉(摘錄)

「心所」,是心所有法的略稱,即是心的附屬物。《阿毗達摩攝義論》第二品說︰「這種心所和它們所相應的心是同一所依,同一所緣,而且是同時生滅的。」《成唯識論》卷五云︰「恒依心起,與心相應,繫屬於心,故名心所。如屬我物,立我所名。」《品類足論》卷一云︰「若有法(中略)與心相應,總名心所法。」

佛經把身心所存在的現象分為色、受、想、行、識五蘊。在阿毗達磨中通常用色法、心法及心所法三種來包括它們。色法屬於色蘊,心法屬於識蘊,心所法則包括受、想、行三蘊。根據上座部,行蘊有五十法,再加受想二法,共有五十二個心所法。這裡面有二十五個是善心所,十四個不善心所,十三個是通一切善惡心的心所。它們的善惡或不善不惡是根據它們所相應的心來說的,即與善心相應的為善心所,與不善心相應的為不善心所,與無記心相應的為無記心所。

心並不是一個孤立的單位,它們是和各種其它的心理要素複合而活動的。分析心的自身各部分為分「識」,而分析心的活動的各種要素稱為「心所法」。例如在八十九心中最簡單的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和意識,只是一種純粹的感覺,於對象上並無任何複雜的反應。如果我們詳細地審察,則它們最少還包括有七種心所法在內︰(1)觸(近人譯為感覺,即器官和對象的感觸);(2)受(由對象所激起的感情);(3)想(構成意象作用,即於對象而造成概念);(4)思(意旨,即欲取或避於對象);(5)心一境性(近人譯為精神集中);(6)命(心理的壽命或內存的生力。《俱舍頌疏》卷五說(大正41‧850c)︰「命體即壽,(中略)謂有別法,能持煖與識,說名為壽」);(7)作意(注意於所緣的對象)。各派論師不但重視心法,而且都同樣地很重視心所法的分析。

心所法是屬於行蘊。本來把「行」釋為「思」,如《雜阿含》裡說,「思身為行蘊」(見《俱舍論》卷一引)。這是把「行」與「業」同用的,正如《雜阿含》第十三卷中說︰「一切造業有漏諸行之法行蘊攝。」然而歷史的發展,佛教學者們在心理學上做了繼續分析的工夫,又找出心的程序裡一些新分子,而這些新分子又要在人格分子原來的五蘊分類中找到一個適當的位置來安插。因為五蘊是佛陀最早在經典中提出的基本分類,他們不能任意來加上一蘊或幾蘊,行蘊是個比較適當的含義較寬泛的領域,可以安插容受這些新分子,因此就把心所法歸納在行蘊之內。戴維斯夫人(MrsRhys Davids)說︰「行蘊的建設方面限於思。巴利文佛書雖列五十二行,然其中除思行之外,其他的五十一分子都是諸自覺的精神狀態的相共品,而非特別能自特別屬於建設方面的心的作用。」(見她的《Dhamma Saṅgani》英譯本)。那麼,為什麼把「思」以外的心所法也都收入行蘊呢﹖關於這一點,說一切有部的世親曾經強調了一些理由。他的《俱舍論》卷一說︰「薄伽梵於契經中說六思身為行蘊者,由最勝故。所以者何﹖行名造作,思是業性,造作義強,故為最勝。」對其餘的心所法為什麼收入行蘊,他說︰「若不爾者,餘心所法及不相應非蘊攝故,應非苦集,則不可為應知和應斷。如世尊說,若於一法未達未知,我說不能作苦邊際(中略),是故定應許除四蘊,餘有為行,皆行蘊攝。」另外一個問題︰心所法既是行蘊所攝,為什麼受、想二法又別立另二蘊呢﹖據世親的理論是︰「諍根生死因,及次第因故,於諸心所法,受想別為蘊。」即受與想之所以別立為二蘊,因共為諍(煩惱)的根本及生死輪迴的本因,並且顯示作用時受先想後的次序。其實這些心所法,有的是經中原來有的很含混的名稱,有的是後人內省得來的新分子,論師們作了更詳細的分析,並且把它們收入在行蘊之內,希後能被後人認為是最後的真理。

一、各派心所的異同
心所法上座部有五十二,說一切有部有四十六,瑜伽宗五十一。然而瑜伽宗的五十一與上座部的五十二心所,數目雖然近似,但其中的項目並不完全相同。現在先讓我們來看看這幾派的分類和名稱。

(一)說一切有部的四十六心所法

(1)遍大地法十︰受、想、思、觸、欲、慧、念、作意、勝解、三摩地。

(2)大善地法十︰信、不放逸、輕安、捨、慚、愧、無貪、無瞋、不害、勤。

(3)不善心所十八︰{1}大煩惱地法六──癡(無明)、放逸、懈怠、不信、惛沉、掉舉。{2}大不善地法二──無慚、無愧。③小煩惱地法十──忿、覆、慳、嫉、惱、害、恨、諂、誑、憍。

(4)不定地法八︰尋、伺、惡作(追悔)、睡眠、貪、瞋、慢、疑。

(二)瑜伽宗的五十一心所法

(1)遍行心所五︰作意、觸、受、想、思。

(2)別境心所五︰欲、勝解、念、定(三摩地)、慧。

(3)善心所十一︰信、精進(勤)、慚、愧、無貪、無瞋、無癡、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

(4)不善心所二十六︰{1}根本煩惱六──貪、瞋、癡、慢、疑、惡見。{2}隨煩惱二十──忿、恨、覆、惱、嫉、慳、誑、諂、害、憍、無慚、無愧、掉舉、惛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

(5)不定心所四︰追悔(惡作)、睡眠、尋、伺。

(三)上座部的五十二心所法

(1)通一切心心所十三︰{1}遍行心所七──觸、受、想、思、三摩地(心一境性)、命、作意。{2}別境心所六──尋、伺、勝解、精進、喜、欲。

(2)善心所二十五︰{1}遍行善心所十九──信、念、慚、愧、無貪、無瞋、中捨性、身輕安、心輕安、身輕快性、心輕快性、身柔軟性、心柔軟性、身適業性、心適業性、身練達性、心練達性、身正直性、心正直性。{2}離法三──離身惡作、離語惡作、離邪命。③無量二──悲、喜。④慧──無癡。

(3)不善心所十四︰癡、無慚、無愧、掉舉、貪、見、慢、瞋、嫉、慳、惡作、惛沉、睡眠、疑。

從這幾宗不同的表裡來看,關於他們的主要分類有︰

(1)一般的心所有性︰說一切有部不把這類心所重分,但上座部和瑜伽又把它們分為兩種︰一種是各種善和惡的心識活動裡面都有的一般心所,叫做「遍行心所」;另一種是某種情況下才有而僅限於某幾種心識的特別心所,稱為「別境心所」。

(2)善心所︰瑜伽宗和說一切有部不把此等心所再行分類,而上座部卻又把它們分成四種︰即「遍行善心所、離法、無量」與「慧」的四種。

(3)不善心所︰對於這一群心所法,上座部不予細分,但瑜伽宗又把它們分為「根本煩惱」及「隨煩惱」二種,說一切有部則分為「大煩惱地法、大不善地法、小煩惱地法」的三種。

(4)不定心所︰瑜伽宗說一切有部另立這第四類的心所,但上座部卻把這類的心所歸入前三類中,並不作另一類。

一般的心所有性──說一切有部與瑜伽宗。排列方式雖然不同,但他們所立的法是同的,都只有十法。上座部卻有不同之處。他有十三法,除了「觸、受、想、思、三摩地、作意、勝解、欲」的八法與前二宗相同外,有五法不同。北傳的「慧」等於南傳的「無癡」,上座部是放在善心所裡面的。北傳的「念」,上座部是放在善心所裡面。「尋」與「伺」,在上座部是別境心所,北傳卻立為不定心所。上座部的「精進」(勤),北傳是放在善心所裡面。上座部的「命根」,北傳是放在心不相應裡面,不屬心所之類的。上座部的「喜」(pīti),是喜悅或喜愛的喜,五禪支中的「喜」就是用的這個字。這個「喜」和慈悲喜捨四無量心中的「喜」(muditā),在巴利文中,這兩個字是不同的,但依舊譯都譯為「喜」。所以上座部在別境心所中有了一個「喜」(pīti),在善心所中又有一個「喜」(muditā)。北傳的佛教學者,認為「喜」就是「受」的一方面,所以不把它另立一法。

善心所──說一切有部立十法,瑜伽宗則在十法之上加一個「無癡」成為十一法,它們的不同也只有這一點而已。可是上座部與前二宗大不相同的卻有二十五法之多,而且分類也比較錯綜複雜。我們把南傳和北傳所立的表來對看,除了知道「念」與「勤」的地位互易之外,南傳用「悲」來代替了北傳的「不害」。北傳表裡的法為南傳所無的,只有「不放逸」一法,而南傳表裡的法為北傳所無的,則有「喜」、「三離法」和「遍行善心所」中從「身輕快性」到「心正直性」等十法。

不善心所──上座部只有十四個不善心所,不再分類。瑜伽宗有二十六個不善心所,又分為「根本煩惱」及「隨煩惱」二類。說一切有部是十八個,分為「大煩惱地法」、「大不善地法」和「小煩惱地法」三類。對於這一群的心所,三宗都有相當的差異。先說瑜伽宗與說一切有部的不同。

有部的十八法,全部為瑜伽宗所採用。瑜伽宗的「惡見、失念、散亂、不正知」四法,則為有部所無。它們最大的不同之處是屬於根本煩惱這方面。雖然他們所列的大煩惱都是六個,內容卻大不相同。說一切有部認為大煩惱的六法,其中有放逸、懈怠、不信、惛沉、掉舉的五法,都被瑜伽放入隨煩惱裡面。所以只有個「癡」是同的。為了要補其他五法的缺,瑜伽宗就從說一切有部的不定法中取出貪、瞋、慢、疑四法作為根本煩惱。其實瑜伽宗這樣的分法,倒與佛教一般的精神更相符合。瑜伽宗的第六個根本煩惱是「不正見」,《俱舍論》把它看作只是「慧」的反面,故不另算作一法。

上座部的十四法中有十二法都是前二宗所有,不過只把前二宗別立為不定心所的「惡作、睡眠」二法,放到不善心所裡面來,成為十四法。

不定心所──前面已經說過這一類心所為上座部所沒有,是北傳佛教所獨具。不過上座部把說一切有部所說的不定心所法中的「尋」與「伺」二法列入別境心所,其他的六法則全部列入不善心所裡面了。

二、略釋上座部的心所
現在根據南傳的教典,略釋上座部的五十二個心所法,先說「通一切心」的七個「遍行心所」和六個「別境心所」。

(1)觸︰即感觸。由於根、境、識三法的集合而稱為觸(即根、境、識三法集合所發生的一種感覺)。有擊觸的作用,因由觸於所緣而起,如眼之於色、耳之於聲,雖非如肉體的直接衝擊到一邊,然而由擊觸力能夠使心與所緣的境結合。它是由於適當注意的識,依於眼及現前的境而生起,故以現於諸識之門的境為近因。

(2)受︰即覺受(由對象所激起的感情)。有樂受、苦受、喜受、憂受、捨受的五種。以身享受可意可觸之境的時候為「樂受」。以身感受不可意可觸之境而覺得苦惱的時候為「苦受」。以心享受可意的所緣而覺得愉快的時候為「喜受」。以心感受不可意的所緣而覺得苦惱的時候為「憂受」。不苦不樂而處於寂靜狀態的為「捨受」。

(3)想︰為念(對於對象所造成的概念)。它具有給以再起想念之緣而說「這就是它」的作用,如木匠想起木料相似。依所取之相而住著於心為現狀,如盲人摸得了象的一部分之相,住著於心,以為這便是象的全貌,以現前之境為近因,如小鹿看見草人而起「是人」之想相似。

(4)思︰即意志活動。它能夠統率指導與自己相應之法,如大木匠及其上首弟子能令自他的工作完成,有發動組合的作用。這個思心所,顯然是在於思惟緊急的業務等而令相應的心、心所法共同效力而起的。

(5)三摩地(定)︰對於所緣持心平等或正持、等持於心而不散亂故為定。在《清淨道論》中稱「三摩地」或「心止」。在《攝阿毗達摩義論》中則用「心一境性」(意志集中)。即是心的靜止狀態。

(6)命︰即生命(心理的壽命或內存的生力),依此而相應諸法得以活命。

(7)作意︰是於意中工作,即置所緣於意中(注意於對象),面向於所緣,使相應的心、心所與所緣相結合。

(8)尋︰是尋求、思考的意思,即專注其心於所緣。

(9)伺︰是伺察,即深深考察,數數思惟於所緣。

「尋」與「伺」的區別是︰尋粗伺細,前者初置心於所緣境,後者數數用心繼續思惟。

(10)勝解︰等於信解。有確信的特相,不猶豫的作用,以決定為現狀,以確信之法為近因。即於所緣深信不動搖的狀態。

(11)精進︰是勇猛、效力、不消沉的狀態。《增支部》第二卷說︰「怖畏(無常等)的人,作如理的精進,故以怖畏或以令起精勤的故事為近因。」

(12)喜︰是喜歡、喜愛,即身心充滿著喜悅的意思,喜有小喜、剎那喜、繼起喜、踊躍喜、遍滿喜的五種。

(13)欲︰即希望去做的意思。遍求、希求、欲取於所緣,如在黑暗中伸手去摸東西相似。

下面略釋二十五個善心所。關於這二十五心所的四種分類,已如前例。

(1)信︰即信任。有淨信或從不信至信的作用。以起正信之事為近因。如以手取物,以信能取善法,如由種子而得果實,由信能得涅槃之果。

(2)念︰即憶念。念能堅住於所緣而不忘失。

(3)慚︰即有恥與厭惡之意,有恥作諸惡的作用。以尊重自己為近因。

(4)愧︰即愧懼與怖惡的意思,有怖畏諸惡的作用。以尊重他人為近因。

(5)無貪︰是不貪、不滯著。即於所緣不貪求、不執著,如水珠滴於荷葉相似。有不遍取的作用。

(6)無瞋︰即不激怒、不違拒而溫和,如隨順的親友。有調伏瞋害及熱惱的作用。

(7)中捨性(平等性)︰即捨置。使心與心所平衡,對於心及心所抱中立的態度。有遮止過與不及和斷絕偏向的作用。

(8)身輕安、(9)心輕安︰即身的安息與心的安息。這「身」,是指「受、想、行」的三蘊。身心的輕安,即寂滅身心的不安而得清涼的狀態。具有消滅身心不安、對治身心不寂靜的掉舉等煩惱的作用。

(10)身輕快性、(11)心輕快性︰即寂滅身(受、想、行)心的沉重而得輕快的狀態。有消滅身心沉重、對治身心沉重狀態的昏沉和睡眠等煩惱的作用。

(12)身柔軟性、(13)心柔軟性︰即寂滅身(受、想、行)心的強悍而得柔軟的狀態。有消滅身心強悍、對治身心強悍狀態的見與慢等煩惱的作用。

(14)身適業性、(15)心適業性(堪任)︰即寂滅身(受、想、行)心的不適業狀態而成為適業成功的狀態。有消滅身與心不適業狀態於「掉舉、昏沉、睡眠、見、慢」之外而能對治身心不適業狀態的諸蓋,能於信樂事中取得信樂,能於有利的行為中而取得堪任適當的作用。

(16)身練達性、(17)心練達性(熟練)︰即身(受、想、行)心無有過失而健全熟練的狀態。有消滅身心不健全、能對治身心過失的不信等作用。

(18)身正直性、(19)心正直性︰即身(受、想、行)心正直的狀態。有消滅身心歪曲、能對治身心成為歪曲狀態的諂與誑等的作用。

(20)離身惡作、(21)離語惡作、(22)離邪命︰即遠離身、語、意的惡作,有擺脫身、語、意等惡作的作用。以信、慚、愧、少欲等為近因。這三法之名是依據《清淨道論》的。《攝阿毗達摩義論》中則稱為「正業、正語、正命」。

(23)悲︰即心中悲憫或同情他人的苦。以拔除有情之苦為相,有不堪任他人之苦的作用,以不害為現狀。害的止息便是悲的成就。

(24)喜︰見他人的有利而生喜悅。有見諸有情所得利益而無嫉妒的作用。不樂的止息,便是喜的成就。

(25)無癡︰即不癡迷。有通達如實性或無過的特相,而照境的作用。

下面略釋十四個不善心所︰

(1)癡︰是愚癡、無智或心的闇昧,不能如理作意。有不通曉或覆蔽所緣的自性的作用。癡,是一切不善的根本。

(2)無慚、(3)無愧︰無慚,是無慚厭或無恥,即不厭惡身的惡行等的狀態。無愧,是無愧懼,即不畏縮或無怖畏身的惡行等的狀態。它們是慚與愧的反面。

(4)掉舉︰即心的浮動、不寂靜而散亂的狀態。如風吹旗揚,有不穩定的作用。

(5)貪︰是貪愛所緣。以不施捨為現狀。有粘著所受的作用。

(6)見︰即邪見,或不如理的見解。有執著的作用。

(7)慢︰即令心高舉、欲自標榜的狀態。有傲慢的作用。

(8)瞋︰即激怒的狀態。有燃燒自己身體的作用。

(9)嫉︰即嫉妒。有不喜見他人的繁榮的作用。

(10)慳︰即隱祕自己已得或當得利益的狀態。有不能與他人共有他的所得利益的作用。

(11)惡作︰即輕蔑或後悔其所作的狀態。

(12)昏沉︰即心的沉重或消沉而不堪努力的狀態。有除去精進的作用。

(13)睡眠︰即心的倦睡、沉滯及眼的昏昏欲睡的狀態。有除去精進的作用。

(14)疑︰即猶豫不決。有動搖的作用。疑,是行道的障礙。

〔參考資料〕 《正法念處經》卷十七;《界身足論》卷上;《品類足論》卷三;《眾事分阿毗曇心論》卷一;《成實論》卷五;《攝大乘論釋》卷四;《八宗綱要》卷上;方立天《佛教哲學》;熊十力《佛家名相通釋》;《木村泰賢全集》第四冊。


清淨道論

南傳佛教要典。覺音(Buddhaghosa)著。為綜述南傳上座部佛教思想的一部最詳細、最完整、最著名的作品,是研究南傳上座部教理的必讀之書。作者覺音引用了整個南傳三藏要點,並參考斯里蘭卡流傳的古代三藏義疏和史書而寫成此論。所以《大史》(Mahā-vaṃsa)稱它「為三藏和義疏的精要」;德國的唯里曼‧蓋格(Wilhelm Geiger)教授也說它「是一部佛教百科全書」,亞洲南方各國的佛教學者都要研究這部名著,其他的世界佛教學者也都很重視研究它。讀了此書,可以了解南傳佛教的主要教理;也可以看到一些當時當地的社會、經濟、歷史等問題。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在列舉當時各國的上等布類中有中國的絲綢(Cīnapaṭṭa──支那絲綢),這在經論中是難得見到的資料。這部巴利三藏的代表作,在世界各國有多種文字的譯本。漢譯本為葉均譯。

覺音,西元五世紀中葉人,是南傳巴利語系佛教的一位傑出學者,他用巴利文寫了很多書,對上座部佛教有很大貢獻。因為在覺音時代,印度大部分的佛教學者都已採用梵文。巴利文佛教業已衰落,只有斯里蘭卡和菩提場的比丘依然忠於巴利文。由於覺音的努力,巴利文這一系的佛典古語學才又活躍起來。

覺音寫《清淨道論》,是嚴格地按照當時大寺派的思想體系來著述的。其組織的次第和內容,有許多地方與優波底沙(Upatissa)所著的《解脫道論》相似。優波底沙約早於覺音二百餘年。本論除了序論和結論外,全書分為二十三品,依照戒、定、慧三大主題次第敘述,即前二品說戒,中間十一品說定,後十品說慧。

前二品,主要是說明怎樣持戒,戒的種類,持戒有什麼好處,怎樣自願地受持十三頭陀支等。就是說如何嚴格地遵循比丘僧團的生活方式。作者在評論持戒的出發點時說︰「以愛為出發點,為求生命享受而持戒者為下,為求自己解脫而持戒者為中,為求一切眾生解脫而受持的波羅蜜戒為上。」可見作者也接受了當時發展中的某些大乘佛教的思想影響。

中間十一品,主要是敘述十遍、十不淨、十隨念、四梵住、四無色定、食厭想、四界差別等四十種定境的修習方法。這些對於怎樣去修每一種定,都說得很清楚,有心者可以按照這些方法去實行。

後十品說慧學,是本書最重要部分,集南傳佛教論藏的主要內容和七部論以後發展出來的教理。其主要論題有︰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二十二根、四諦、十二緣起等。這裏解釋物質方面的色蘊,有二十四種所造色;解釋精神方面的識蘊,有八十九心、心識過程中的十四種作用和五十二心所法;解釋緣起的各種條件有二十四緣等。這些都是南傳上座部佛教的特色。(取材自葉均〈清淨道論漢譯前言〉)

◎附︰葉均〈清淨道論簡介〉(摘錄自《攝阿毗達磨義論》附錄)

造《清淨道論》的因緣、目的與部派的依據覺音造《清淨道論》的因緣,原是為了應付大寺僧眾的考驗。其實在覺音本人的願望,是要貢獻他平生的所學,為發揚佛教文化,為造福人群,而做了這第一步工作而已。

關於他造論的目的與部派依據,可從他自己在序論的偈裏來看︰


大仙示偈戒等種種義,
現在我要如實解釋︰
對於在勝者教中已得而難得的那些出家人
們,
如果不得如實認識到包攝戒等安穩正直的
清淨道,
雖然欲求清淨而精進,
可是不會到達清淨的瑜伽者。
我今依照大寺住者所示的理法,
為說能使他們喜悅極淨決擇的清淨道。


我們不難由此看出他造論的目的,並且知道他是根據大寺住者的思想體系來著述的。其次從他所標示的論題來看,那就更清楚了。依他自己的解釋,「清淨,是除了一切垢穢而究竟清淨的涅槃」;這就是說,他是為了指示人們一條到達解脫的道路而寫作的。

這裏所提的「大寺住者」,我們有進一步了解的必要。

因為大寺、覺音與整個南傳佛教的關係太密切了。說南傳佛教是上座部,倒不如說是「大寺住部」更了當。因為它完全是屬於這一派的。在覺音時代,錫蘭的上座部佛教分為兩大派系︰一是無畏山住部,一是大寺住部。大寺派比丘的思想是忠實於上座部的,無畏山的比丘則接受了一部分大乘的思想。

我國晉朝的法顯法師到錫蘭,住在無畏山而不住大寺恐怕也有原因。覺音要求給參考書寫作時,大寺的比丘要先考試他一下,這不但是為他的才能,恐怕也有看看他的思想的用意﹖本來無畏山派比大寺派強盛得多,但由於覺音的作品流傳,經過長期的鬥爭,無畏山派終於逐漸消失。(中略)

本論的組織和內容
本論的開宗明義,先引阿含經中的一個偈頌︰「住戒有慧人,修習心與慧,有勤智比丘,彼當解此結。」在這個頌裏面提到有戒有定(心)與慧,覺音根據此頌,以戒定慧三個大題目來發揮,便造成這部洋洋數十萬言的大論著。其組織的次第和內容,有很多地方和優波底沙所造的《解脫道論》相似。因之,有人認為《清淨道論》是仿《解脫道論》而造的。但南傳的佛教學者有些人不同意這種說法,因為論中往往提到不同意《解脫道論》的說法,優波底沙大概早於覺音二百年,覺音讀過他的作品是不成問題的。可能是《解脫道論》與當時的無畏山派有關,所以覺音以大寺的立場針對《解脫道論》而寫出這一部論。《清淨道論》除了序論與結論,全書分為二十三品,依照戒定慧的次第來敘述︰即前二品說戒,中間有十一品說定,後十品是說慧的。

第一〈說戒品〉的內容是︰什麼是戒,戒的語義,戒的相、用、現起、近因,戒的功德,戒的種類,戒的雜染和淨化。

第二〈說頭陀支品〉的主要內容是︰十三頭陀支的語義,頭陀支的相、用、現起、近因,頭陀支的受持、規定、區別、破壞與功德。

從第三至第十三的十一品說定,可分為如下的幾科段︰

第三〈說取業處品〉,第四〈說地遍品〉,第五〈說餘遍品〉,是連貫的。其內容是︰什麼是定,定的語義,定的相、用、現起、近因,定的種類,定的雜染與淨化,怎樣修習。這裏也詳細地討論了修定之前應該捨棄種種障礙和親近怎樣的善知識,如何依照自己的性格去選擇四十種定境,選擇適當的處所等。關於修習的方法,在這三品中主要的是談十種遍,即地遍、水遍、火遍、風遍、青遍、黃遍、赤遍、白遍、光明遍、限定虛空遍。還附帶地敘述了四禪與五種禪的情況。五種禪,是南傳佛教的一種特殊說法。

第六〈說不淨業處品〉,是說明膨脹相、青瘀相、膿爛相、斷壞相、食殘相、散亂相、斬斫離散相、血塗相、蟲聚相、骸骨相等的十種不淨以及詳細指示修習的方法。

第七〈說六隨念品〉與第八〈說隨念業處品〉,是解釋佛隨念、法隨念、僧隨念、戒隨念、捨隨念、天隨念、念死、身至念、安般念(數息觀)、寂止隨念等十種隨念以及指示十隨念的修習方法。

第九〈說梵住品〉,是說明修習慈悲喜捨四種梵住的方法和對象,以及其功德與目的。

第十〈說無色品〉,是說明四無色定的修法。

第十一〈說定品〉是說明食厭想與四界差別的修習方法以及修定的功德。論四十種定境,到這裏為止。

第十二〈說神變品〉與第十三〈說神通品〉。這兩品是從修定的功德所引伸出來的。主要的內容有︰神變論(談十種神變)、天耳界論、他心智論、宿住隨念智論、死生智論。

從第十四至第二十三品都是說慧學的。其實整個南傳佛教的論藏要義都已包攝在這一部分了。

第十四〈說蘊品〉,說明什麼是慧,慧的語義,慧的相、用、現起、近因,慧的種類,慧的修習等。其中心的內容是解釋五蘊。如色蘊的二十四所造色,識蘊的八十九心與八十九心的十四種作用,行蘊的五十心所,識蘊與行蘊相應的數字。這是南傳佛教最重要的名相,尤其對於心的十四種作用有詳細的解釋,使我們在研究上座部這個特殊思想上有很大的幫助。

第十五〈說處界品〉,是解釋十二處與十八界的。

第十六〈說根諦品〉,主要是解釋二十二根與四諦。

第十七〈說慧地品〉,也是研究本論最難一品,用緣起緣生的意義來發揮原始佛教的世界觀與生命論。以十二緣起支為中心,用二十四種緣來說明條件與條件之間的關係。

本品主要論點有︰緣起的語義,各緣起支的解釋,二十四緣的解釋,異熟識的轉起及結生的活動,三界諸趣的業與結生,結生識與諸色法的關係,名與色的區別,十二緣起的特質,有輪而不知其始,沒有作者和受者,十二種的性空,三世兩種因果,緣起的決定說,關於二十四緣,即因緣、所緣緣、增上緣、無間緣、等無間緣、俱生緣、相互緣、依止緣、親依止緣、前生緣、後生緣、數數修習緣、業緣、異熟緣、食緣、根緣、禪緣、道緣、相應緣、不相應緣、有緣、無有緣、離去緣、不離去緣。這種說法也是南傳佛教的特點之一。

從第十四品至第十七品是說慧之地,下面幾品是說慧之體。

第十八〈說見清淨品〉,主要是說對名色的觀察與現起非色法的方法。

第十九〈說度疑清淨品〉,是說明把握名色之緣,十二種業輪轉與法住智。

第二十〈說道非道智見清淨品〉的內容是︰關於聚的思想,以四十行相思惟五蘊,色與非色的思惟法,提起三相、十八觀、生滅隨觀智,十種觀的染污,確定三諦。

第二十一〈說行道智見清淨品〉,是解釋生滅隨觀智、壞隨觀智、怖畏現起智、過患隨觀智、厭離隨觀智、欲解脫智、審察隨觀智、行捨智及隨順智。

第二十二〈說智見清淨品〉,主要是說四種道智四種果以及智見清淨的德用,如圓滿三十七菩提分及斷證修習的作用。

第二十三〈說修慧的功德品〉,說修慧有斷煩惱、證聖果等功德。

〔參考資料〕 長井真琴〈解脫道論與清淨道論的比較研究〉(《世界佛學名著譯叢》{27});舟橋一哉〈清淨道論を中心とする南傳阿毗達磨の教義について〉;水野弘元〈解脫道論と清淨道論の比較研究〉;森祖道《パ一リ佛教註釋文獻の研究》;P. V. Bapat《Vimuttimagga and Visuddhimagga》。


菩薩

指志求佛果者。即求無上菩提,利益眾生,修諸波羅蜜行,當來可成佛之大心眾生。為三乘之一,十界之一。「菩薩」為「菩提薩埵」的略稱,又作菩提索多、冒地薩怛縛、扶薩;意譯覺有情、道眾生、道心眾生、開士。有時菩薩亦被尊稱為「大士」,即梵語mahāsat-tva(巴mahāsatta)的意譯。音譯為「摩訶薩埵」或「摩訶薩」。雖然佛陀有時亦被尊稱為「大士」,然此「大士」係梵語mahāpurusa(巴mahāpurisa)之漢譯,與mahāsattva不同。此外,由於菩薩是佛位的繼承者,因此亦被尊稱為「法王子」(Kumārabhūta),此詞音譯究摩羅浮多,意譯又作「童真」。

關於「菩薩」一詞的名義,《注維摩經》卷一僧肇釋云(大正38‧328b)︰「菩提,佛道名也;薩埵,秦言大心眾生。有大心入佛道,名菩提薩埵。」《四分律飾宗記》卷七(本)引《大毗婆沙論》卷一七六,而謂此語有二義(卍續 66‧411下)︰
「此薩埵未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時,以增上意樂,恆隨順菩提,趣向菩提,親近菩提,愛樂菩提,尊重菩提,渴仰菩提,求證欲證,不懈不息,於菩提中心無暫捨,是故名為菩提薩埵。復次,薩埵是勇猛義,未得阿耨菩提時,恒於菩提精進勇猛,求欲速證,是故名為菩提薩埵。」

此外,該書又引《佛地論》卷三而立三義,即(1)謂諸薩埵求菩提故;(2)緣菩提薩埵為境,故名菩薩,具足自利利他,大願求大菩提利有情故;(3)薩埵是勇猛義,精進勇猛求大菩提,故名菩薩。

另外,《大智度論》卷四云(大正25‧86a)︰
「菩提名諸佛道,薩埵名成眾生或大心。是人諸佛道功德,盡欲得其心、不可斷、不可破,如金剛山,是名大心。(中略)菩薩心自利利他故,度一切眾生故,知一切法實性故,行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道故,為一切賢聖所稱讚故,是名菩提薩埵。(中略)有大誓願心不可動,精進不退,以是三事名為菩提薩埵。」

《華嚴經大疏鈔》卷一(下)亦以三義釋之,即(1)菩提是所求佛果,薩埵是所化眾生,即悲智所緣境,由境立名,故名菩薩;(2)菩提是所求果,薩埵是能求人,能所合目,故名菩薩;(3)薩埵此云勇猛,謂於大菩提求勇猛故。

菩薩有上求菩提(自利)、下化眾生(利他)二種任務。但亦有發心求菩提而進五十二位階的上求菩提菩薩,與致力救濟眾生、下化眾生之菩薩,前者是本來的菩薩,後者是應化身之佛。觀世音菩薩、地藏菩薩等即屬於後者。至於前者,依小乘的看法,是指釋尊及過去佛之前生的修行時代;至於大乘之菩薩,則係指發大心入佛道,起四弘誓願,修六波羅蜜者。大乘以為,不論出家在家之男女菩薩,皆須歷三阿僧祇百大劫,經四十一位或五十二位(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妙覺)等階級。自古以來,被稱為菩薩的實在人物,印度有馬鳴、龍樹、提婆、無著、世親等,中國有竺法護被稱為敦煌菩薩,日本有從朝廷受賜菩薩號者,如行基菩薩、大悲菩薩(覺盛)等。

菩薩依悟解之或深或淺而有不同的階位。此外尚有多種分類,如《心地觀經》卷七謂菩薩分出家、在家二種(大正3‧322b)︰
「在家菩薩為欲化導淫室、屠肆,皆得親近。出家菩薩則不如是。然此菩薩各有九品。上根三品皆住蘭若,無間精進,利益有情。中下二根諸菩薩等,隨宜所住,方處不定,或住蘭若,或居聚落,隨緣利益,安穩眾生。」

《大智度論》卷七亦謂有居家、出家兩種菩薩。善守等十六菩薩是居家菩薩;慈氏、妙德菩薩等是出家菩薩。同書卷四又分不退菩薩、退轉菩薩;卷四十一分坐禪、誦經兩種菩薩;卷七十四分生死肉身、法性生身;卷九十三分大力菩薩、新發意菩薩,又謂求佛道者有上、中、下三種,並列初發意、阿鞞跋致(不退)與最後身三種。

◎附一︰霍韜晦〈菩薩〉(摘錄自《佛教的現代智慧》)

菩提,「菩提薩埵」的略稱,原文蓋從梵語bodhī-sattva的俗語形bodhisatta音譯。在這個複合詞中,bodhi(菩提)表「覺」或「智慧」;sattva原來是「存在者」的意思,引申為「人」或「眾生」,因此整個複合詞的涵義,就是指那種追求圓滿智慧以體證真理的修行者(參看窺基《法華玄贊》卷二)。簡單來說,也就是求道的人。舊譯「覺有情」,即涵示了這種意義。

從歷史上看,「菩薩」這個名稱最先為釋迦牟尼在成道前所專用,也是早期佛弟子由原始佛教到部派佛教對成道前的釋迦牟尼的稱。釋迦為了成佛,作了種種努力,亦受了無數的考驗,這些努力和考驗都是在對向成佛的道路上發生的,因此應有一概念來點出它的意義;同時依據佛弟子的想法,這種遭遇即顯示出釋迦的生命與一般人不同。所以「菩薩」的稱呼,是釋迦求道生涯的總括,也是釋迦求道實踐的表現,非他人所能有。在這種想法之下,釋迦的求道生涯日漸豐富,故事愈演愈長,結果形成了特有的佛傳文學(jātaka,本生譚)。說佛陀前生曾為鹿王、猴王、象王、兔王、轉輪聖王等等,其中有許多都是從印度古代神話取材的,成為今日研究印度古代社會的重要材料。

在這些故事之中,最重要的一節,是燃燈佛(Dipaṅkara)授記的傳說。這追溯到四阿僧祇劫前,釋迦尚為一婆羅門青年,名叫善慧(Sumati),以七莖之花供養燃燈佛,於是獲得授記(預作標記)︰將來必可作佛。釋迦的菩薩活動就是這樣開始的。今天看來,授記的故事雖然是神話,但卻暗示了祇有立下決心求取正覺的人才能成佛,才能得到佛的授記。所以大乘佛教審決眾生是否菩薩,即以「發心」(發求受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之心)為界。

燃燈授記的故事所獲得的另一個啟發,就是佛的多數性︰佛並非釋迦一人。由佛的多數性即可以推知菩薩的多數性;菩薩亦非釋迦一人。這樣任何人都可以重演燃燈佛與釋迦佛的道路,而當來作佛。大乘佛教的菩薩觀念就是這樣產生的︰一方面,是從釋迦本生故事的神話世界進至另一規模更宏大的神話世界,由七佛進至二十四佛,再進至有無量佛的存在,而圍繞諸佛的菩薩如文殊、普賢、觀世音、大勢至、彌勒等亦紛紛登場,並且有其神通故事,而為信徒所敬拜。另一方面,則從神話世界下降至現實人生,認為凡依大乘佛教教義,決心實踐成佛道路的人就是菩薩,於是歷史上的人物,如龍樹(Nāgārjuna)、提婆(Āryade-va)、無著(Asaṅga)、世親(Vasubandhu)等都是菩薩。再進一步,更普及至一切眾生,認為一切眾生最後皆得成佛,而佛的本懷也是如此,所以一切眾生都是走在成佛道路上的人,一切眾生終極地說都是菩薩。這樣就和種性和佛性的觀念相通。相通的結果,對「菩薩」語義的了解亦有了不同,菩薩成為一有覺性的存在或在本質上就是覺性,以覺為性;眾生即是一潛在的佛。另外,從菩薩的救度活動上看,他一方面自利,求取菩提(bodhi),一方面利他,教化眾生(sattva),中國傳統所謂「上求下化」;自利利他即成為菩薩活動的標誌。後期經典,更強調菩薩利他的一面,菩薩形象完全落在與眾生的關係上說。除自己常行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四攝之外(布施、愛語、利他、同事。按︰六度四攝都是菩薩實踐的德目),更設有種種的方便法門,以對機成教,終無厭倦。這種精神,傳至中國,更形成圓教。天台宗所謂︰「張大教網,亘法界海,漉人天魚,置涅槃岸」(智顗《法華文句》卷一。華嚴亦有相類似的講法,見法藏《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這就把菩薩的積極救世的精神表露無遺,印度大乘佛教的產生原來也是出於這種精神的推動。

菩薩由初發心以至成佛,須經長遠之修行歷程,以次第升進其生命境界,並滅種種障,遂有種種的階位可說。這些階位,隨著經典性格及出現時代之不同,詳略亦異。一般說法,是以《菩薩瓔珞本業經》的六種性五十二位說為整齊而有代表性,如下︰


┌信心、念心、精進心、慧心、定心、不退
┌十 信┤
│ └心、迴向心、護心、捨心、願心
│ ┌發心住、治地心住、修行心住、生貴心住
├十 住┤、方便心住、正心住、不退心住、童真心
│ └住、法王子心住、灌頂心住………習種性
│ ┌歡喜心行、饒益心行、無瞋恨心行、無盡
├十 行┤心行、離癡亂心行、善現心行、無著心行
│ │、尊重心行、善法心行、真實心行………
│ └………………………………………性種性
│ ┌救護一切眾生離相迴向心、不壞迴向心、
│ │等一切佛迴向心、至一切處迴向心、無盡
五十二位┼十迴向┤功德迴向心、隨順平等善根迴向心、隨順
│ │等觀一切眾生迴向心、如相迴向心、無縛
│ └解脫迴向心、法界無量迴向心……道種性
│ ┌四無量心(歡喜地)、十善心(離垢地)
│ │、明光心(發光地)、焰慧心(焰慧地)
│ │、大勝心(難勝地)、現前心(現前地)
├十 地┤、無生心(遠行地)、不思議心(不動地
│ │)、慧光心(善慧地)、受位心(法雲地
│ │)(按:本段括弧內譯名依《華嚴經》)
│ └………………………………………聖種性
├等 覺─入法界心……………………………等覺性
└妙 覺─寂滅心………………………………妙覺性


以上這五十二位,可以看出,完全是從心上升進,因此亦名五十二心。天台宗認為,此五十二位,亦可以用來表示主體對客觀存在體證的差距,另立「六即」配列如下︰


┌理即
外凡─┤
└名字即
┌觀行即
十信──內凡─┤
└相似即
十住─┐
十行─┼三賢位┐
十迴向┘ ├分真即
十地─┐ │
├因位─┘
等覺─┘
妙覺──果位──究竟即


此中「即」的意義,是顯示主客不二,存在之絕對籠罩性(知禮《十不二門指要鈔》,所謂「直須當體全是,方名為即」)。但在實踐上,學者最先完全不知,這就是「理即」(理上如此),進為知識上的對象(名字即),然後以止觀踐證語言(觀行即),漸漸明朗,彷彿得之(相似即),但仍未親證。及信心堅定,永不退轉,真實存在逐步展現(分真即,亦名分證即),最後全部顯豁,吞沒主體而為絕對的一(究竟即)。

若依《大乘起信論》,則所顯露的並非客觀存在,而是主體的超越本質──本覺,所以另說有四位︰不覺(相當於前三即)、相似覺、隨分覺、究竟覺。這是思想的前提不同而引致其實踐論內容改動的例子。至於其他經典宗派,則大體上是據《瓔珞經》之五十二位增減。如《仁王般若經》略去「等覺」而說五十一位,《首楞嚴經》則先說「乾慧地」,復於十迴向之後加入煖、頂、忍、世第一法等四種禪觀境界(四善根)而為五十七位。此外,華嚴始教說五十一位,華嚴終教則略去十信位而主四十一位。《成唯識論》則以地前四十心攝屬資糧位(據《述記》說),四善根攝屬加行位,十地之初為通達位,復由初地住心至十地出心為修習位;此修習位之末段,為金剛喻定,能頓斷一切俱生我執、俱生法執,即至究竟位而成佛。此中諸經教之開合情形,可如下表︰


┌──────┬──────┬──────┬──────┬─────┐
│ 瓔珞經 │ 仁王經 │ 華嚴經 │ 首楞嚴經 │成唯識論 │
│(五十二位)│(五十一位)│(四十一位)│(五十七位)│(五位) │
├──────┼──────┼──────┼──────┼─────┤
│ │ │ │乾慧地 │ │
├──────┼──────┼──────┼──────┼─────┤
│十信 │十信 │ │十信 │ │
├──────┼──────┼──────┼──────┤ │
│十住 │十住 │十住 │十住 │ │
├──────┼──────┼──────┼──────┤資糧位 │
│十行 │十行 │十行 │十行 │ │
├──────┼──────┼──────┼──────┤ │
│十迴向 │十迴向 │十迴向 │十迴向 │ │
├──────┼──────┼──────┼──────┼─────┤
│ │ │ │四善根 │加行位 │
├──────┼──────┼──────┼──────┼─────┤
│ │ │ │ │通達位(初│
│ │ │ │ │地入心) │
│十地 │十地 │十地 │十地 ├─────┤
│ │ │ │ │修習位(初│
│ │ │ │ │地住心以後│
│ │ │ │ │) │
├──────┼──────┼──────┼──────┼─────┤
│等覺 │ │ │等覺 │ │
├──────┼──────┼──────┼──────┤究竟位 │
│妙覺 │佛地 │佛地 │妙覺 │ │
└──────┴──────┴──────┴──────┴─────┘


◎附二︰印順《成佛之道》第五章(摘錄)

頌文︰「發心名菩薩,眾生之上首。世出世功德,悉由菩薩有。」

解說︰約一切法空性說,一切眾生有佛性,但並不因此說一切眾生是菩薩。要「發」菩提「心」,才「名」為「菩薩」。菩薩,是梵語菩提薩埵的簡譯,意義為「覺有情」,從上求菩提(覺),下化眾生(有情)得名。也可解說為︰求大菩提的有情。發了菩提心,就是菩薩。菩薩是修學大乘道的通稱,從初學,久學到最後身菩薩,真是淺深萬h 。但一般人總是想到觀音等大菩薩,這才不敢自稱菩薩了。初發心菩薩,雖還沒有大功德,可是已經是一切「眾生之上首」;不但為凡夫,而且為二乘賢聖所尊敬了。經中比喻為︰如王子初生,就為耆年的大臣所尊敬;獅子兒出生,就為百獸所畏敬;迦陵頻伽鳥在殼中,音聲已勝過了一切鳥類;新月的微明,就為人類所愛敬。菩薩發心以來,就是這樣可尊可敬的,大菩薩們是更不必說了。為什麼這樣呢﹖因為「世出世」間的一切「功德」,「悉由菩薩」而「有」的。這是說︰世間善法、聲聞緣覺等善法,都依佛菩薩而有;佛功德也是依菩薩而有的──所以菩薩為一切善法的根源。以世間善法來說,如說︰「菩薩受身種種,或時受業因緣身,或時受變化身,於世間教化,說諸善法及世界法、王法、世俗法」等。有些修菩薩行而暫時失敗了的,名「敗壞菩薩,亦有悲心。治以國法,無所貪利;雖有所惱,所安者多,治一惡人以成一家」等。菩薩為一切善法的根源,可尊可敬,而菩薩是從發菩提心而來的。所以大乘經中,無邊讚歎菩提心的功德,說他是「一切佛法種子」。

初發菩提心,重在立定上求佛道,下化眾生的大誓願,名為「願菩提心」。廣說如四弘誓願︰「無邊眾生誓願度,無盡煩惱誓願斷,無量法門誓願學,無上佛道誓願成。」但是發菩提心,並非偶然想起成佛利生,而是要一番修習,達到堅固成就的。菩提心的修習,為修學大乘道,趣入大乘道的第一要著。菩提心從慈悲心起︰或是緣慈母的孝敬救度,擴大到願度一切眾生,而上求佛道;或是設想他人與自己一樣,利濟眾生應如愛護自己一樣,進修到願意為利他而犧牲自己。修菩提心的動機、方法,近於儒家的仁道、恕道。但菩提心修習圓滿成就,深廣是與世間法大大不同的。這是大乘道的基石,修學大乘道的,應先多多的修學!

頌文︰「菩薩之所乘,菩提心相應,慈悲為上首,空慧是方便。依此三要門,善修一切行;一切行皆入,成佛之一乘。」

解說︰趣入大乘道的不同根性、佛性、發菩提心的尊勝,都已說到了。大乘道,發願以後,就應該見於實行。說到菩薩的正行,就要先論到菩薩行所不可少的要素。聲聞乘與緣覺乘,是通於因果的。但大乘中,重於因行的,名菩薩乘;重於果德的,名佛乘。因圓果滿,為大乘法的全體。現在從成佛之道──因行來說,大乘是「菩薩」「所乘」的法門;依此法門,從凡夫地而趣入大菩提,也叫一切智海。菩薩行中,不論修持什麼,有必不可少的三要則。例如布施,(1)要與「菩提心相應」,就是為了上求下化的志願而布施。(2)施時要以「慈悲」心「為上首」,為先導,就是從慈悲心而引發布施。(3)法「空慧是方便」,方便是善巧的別名。如不著施者,受者,所施的物件,名為有方便。如沒有法空慧,著相布施,名為不善巧,無方便,不能出離生死,而趣向一切智海。可以說︰菩提心是志願所在,慈悲心是動機,法空慧是做事的技巧。如「依此三要門」為本,「善」巧的「修」習「一切行」︰世間善法的五戒、十善、三福業也好;出世善法的四諦、緣起、三學、八正道、三十七道品也好;大乘法的六度、四攝、百八三昧、四十二字門等也好︰這「一切行皆」就歸「入」於「成佛之」道的「一乘」法了。簡單地說︰有了這三心,一切善行都是大乘法。

〔參考資料〕 《舍利弗阿毗曇論》卷八;《放光般若經》卷五;《光讚經》卷二;《大品般若經》卷四、卷二十六;《小品般若經》卷一;《大般若經》卷四、卷二十六、卷七十一;《佛母寶德藏般若波羅蜜經》卷中;《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四;《法華經》卷二;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彌勒淨土與菩薩行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69});A. L.Ba-sham撰‧賴顯邦譯〈菩薩概念的演變〉(《諦觀》{64}期);神林隆淨《菩薩思想の研究》;西義雄(等)《大乘菩薩道の研究》;Har Dayal《The BodhisattvaDoctrine in Buddhist Sanskrit Literature》;Leslie S.Kawamura《The Bodhisattva Doctrine in Buddhism》。


攝阿毗達磨義論

阿耨樓陀(Anuruddha)造。錫蘭上座部之論藏綱要書。漢譯本有二種,其一為葉均譯;另一為法舫譯,然書名為《阿毗達摩攝義論》,皆係現代譯本。法舫本收在《大藏經補編》第七冊,葉均本則是單行本。

本書內容簡述巴利佛教之教理,共分九品,即〈攝心分別〉、〈攝心所分別〉、〈攝雜分別〉、〈攝路分別〉、〈攝離路分別〉、〈攝色分別〉、〈攝集分別〉、〈攝緣分別〉、〈攝業處分別〉。其中,前五品論述心、心所法,第六品論述色法、涅槃法,第七品論述三科、四諦、六因等法相,第八品論述緣起法,第九品論述戒、定、慧三學之修習。各品之首別置頌文說明該品內容概要,本文則分十餘段,每段皆有攝頌。

本書之內容,除吸收佛授(Buddhadatta)《入阿毗達磨論》之見解外,也採納覺音(Buddhaghosa)《清淨道論》的學說,並加上若干新的見解而成。

作者阿耨樓陀為十一、二世紀左右之人,曾駐錫南印度之香至城(Kañcipura ,建志補羅城)及錫蘭的摩拉輸麻寺(Mūlasoma-Vihāra)。除本書之外,另著有《第一義決定論》(Paramattha-vinicchaya)及《名色差別論》(Nāmarūpa-pariccheda)。

關於本書之註釋、原文刊本及其他文字之譯本等問題,請參閱附錄葉均〈阿耨樓陀及其「攝阿毗達磨義論」〉一文。

◎附︰葉均〈阿耨樓陀及其「攝阿毗達磨義論」〉(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95})

阿耨樓陀論師的《攝阿毗達磨義論》,是南傳巴利佛教中一部最精拔的作品,字數不多,譯為漢文大約有三萬四千字光景,文簡義豐,生動地敘述了各種重要的法相,有系統地介紹了全部論藏的哲學理論,是研究整個論藏最好的一個指導手冊。在緬甸、錫蘭、泰國、柬埔寨、老撾等國,現在研究阿毗達磨的人,本論都被列為必讀之書;有許多人還要把它全部背誦下來。在南傳各佛教國家的佛學院裡,也都有這門課。

就本論與覺音最著名的《清淨道論》比較︰一部是洋洋數十萬言的大著,一部僅是數萬言的綱要書,其廣略雖然有所不同,其實質可以互相媲美,在不少題材的安排上是相同的。就組織方面說,本論以最精巧的方法,把散在論藏中像機器零件一樣的許多題材聯繫起來,有條有理,非常明確,比之《清淨道論》更精密而簡要。顯然,這兩部論著的目的和要求、次序和重點是有些不同。本論是以純理論的分析而簡明地敘述所要敘述的問題;而《清淨道論》是為了更好地教導宗教實踐方法和證得聖果的道路,重點是放在修習戒定慧方面的。它們也有互相補充的地方,例如對心法、心所法及色法等同樣的論題,有的在《清淨道論》是很簡略的,在本論卻是充分地加以發揮;也有在《清淨道論》沒有說到的問題,本論卻提出詳加討論。在有些問題上,也可看到本論和覺音有不同的看法和不同的分析。由於本論只能作為是綱領性的著作,所以對於很多的法相術語,都沒有解釋,如果沒有研究過南傳佛教的人,讀起來是很難理解的;而這些法相名詞的絕大部份,在《清淨道論》中都有很詳細的解釋,可以互相對照閱讀及互相參考研究;直至今天,這兩部論在南傳各佛教國家的研究佛學者仍奉為主要的論典。

在緬甸的佛典書目提要中列有九部像這樣的綱要書,除《攝阿毗達磨義論》外,其他八部書名如下︰

(1)《入阿毗達磨論》(Abhidhammāvatāra)。

(2)《色非色分別論》(Rūpārūpa-vibhāṅga)。

這兩部都是第五世紀和覺音同時代的印度‧佛授(Buddhadatta)所著。

(3)《諦要略論》(Sacca-sankhepa),是佛授以後的小護法(Culla Dhammapāla)所著。

(4)《斷癡論》(Mohavicchedanī),是錫蘭的迦葉波(Kassapa)所著,年代不明。
(5)《名色抄論》(Nāmarūpa-samasa),亦名《開曼論》(Khema-pakaraṇa),是開曼(Khema)所著,年代不明。
(6)《名色差別論》(Nāmarūpa-pariccheda)。
(7)《第一義決定論》(Paramattha-vinic-chaya)。

這兩部同是《攝阿毗達磨義論》的作者阿耨樓陀所著。
(8)《名行燈論》(Nāmācāra-dīpaka),是十二世紀末緬甸的薩達磨憍帝波羅(Sad-dhammajotipāla)所著。

在這九部論著中,以《攝阿毗達磨義論》最為傑出,弘傳也最廣。因為它是整個論藏的概要,真是論中之論。通過這部論,便不難掌握阿毗達磨的普通知識,是成為研究論藏的一把鑰匙。也正是這個原因,從而產生了許多與它直接的或間接的有關的作品。有古典注疏,也有現代學者專題研究的論著。這些對於研究本論是有幫助的。順便在這裡把個人認為重要古典參考書與現代著作略加介紹︰

(1)巴利文的著名注疏有下面幾種︰

{1}《古注》(Porāṇa-tīkā),一說是錫蘭的新離垢覺(Nava-Vimalabuddhi)著,一說是十二世紀後半期的舍利弗(Sāriputta)著,也有說這兩者是同一人。據1960年錫蘭大學出版的《錫蘭史》則說為舍利弗的老師摩訶迦葉波(Udumbaragiri Mahākassapa)的作品。

{2}《阿毗達磨義廣釋》(Abhidhammat-tha-vibhāvanī),是前書作者舍利弗的弟子錫蘭‧蘇門迦羅(Sumangala)著,他也是十二世紀後半期的人。這是《攝阿毗達磨義論》的古代注疏中一部權威的作品,廣泛地被學者們用為研究本論的主要參考書。緬甸的阿利耶文率(Ariyavansa),在奈羅巴帝(Narapati)王時代(1442~1468)曾給《阿毗達磨義廣釋》寫了一部解疏,題名為《精義寶匣》(Manisāramañjūsā)。

{3}《攝阿毗達磨義略疏》(Abhidham-ma-tthasamgahasaṃkhepa-tīkā=Sankhe-pa-vaṇṇanā),是緬甸的薩達磨憍帝波羅(Saddhammajotipāla)或名卻巴達(Chapada=Chappata)所著。據說他從1170至1180年曾在錫蘭受學,依本書的序文所說,這是應錫蘭的國王毗闍耶跋訶二世(Vijayabāhu Ⅱ;1186~1187)的請求而寫的。

{4}《第一義燈注》(Paramatthadīpanī-Tīkā),是近代的緬甸學者雷地沙陀(LediSadaw)著。據說本書中含有一些他的獨特見解,許多巴利學者都認為這是一部很好的作品。

{5}《新醍醐疏》(Navanīta Tīkā),是近代印度學者谷生毗教授(Prof. D. Kosambi)著,用天城字母(Devanāgarī)寫,由印度鹿野苑(Sarnath)摩訶菩提會(Mahā-bodhi Society)出版。前面舉出四種注疏,都是用舊方法解釋;本書則以新方法解釋,對於自修《攝阿毗達磨義論》者很有幫助。

(2)英文的參考書︰

{1}《哲學綱要》(Compendium of Phi-losophy),是緬甸的蘇仁翁(Shwe ZanAung)譯,即《攝阿毗達磨義論》第一次英譯本。1910年由倫敦的巴利聖典協會(PāliText Society)出版,1956年再版。這是逐字逐句翻譯的,並附有許多可以參考的注釋。由於本書的出版,才引起歐、美學者對《攝阿毗達磨義論》內容的注意。

{2}《阿毗達磨哲學》(The Abhidham-ma Philosophy)上冊,是印度那爛陀巴利學院(Nalanda Pāli Institute)的院長迦葉波(J. Kashyap)著,1942年出版,1954年再版。本書有上下二冊,下冊是介紹南傳七部論及《清淨道論》的內容,上冊則完全是敘述《攝阿毗達磨義論》的。作者自己在序文中介紹說︰「我的書,盡可能使讀者了解巴利的術語,並不難深入哲學的精神。重複地對照英文和巴利文的術語,並非逐字逐句的翻譯,但著重於全段的實質和精神。大部是翻譯,有時只是要略,有時再加解釋,盡可能使讀者理解。」本書確是具有這些優點,而且是用新的方法翻譯,在每段還附有全部的巴利原文,對於研究本論很方便也很有幫助。

{3}《阿毗達磨手冊》(A Manual of Ab-hi-dhamma),是錫蘭的那拉達(Nārada)著。有逐字逐句的翻譯,也有詳細的解釋,並附有巴利原文。我所知道的是1956年出版,只有前五品,無後四品。

{4}《佛教哲學論》(A Treatise on Bud-dhist Philosophy),是錫蘭的地‧西爾瓦博士(Dr. C. L. A. De Silva)著,我所知道的只是1937年出版了的第一卷,闡述本論的前三品。

(3)日文的參考書︰《攝阿毗達磨義論》,水野弘元譯。本書除了逐字逐句的翻譯外,還加了很多注,可資參考。見日文版《南傳大藏經》第六十五卷。

除了上面所列的重要參考書外,還有許多各種文字所寫的注解和譯本,如僧伽羅文、泰文、緬文的都有。尤其是緬甸文寫的特別多,目前所流行的至少有下面四種︰

(1)《攝阿毗達磨義蜜注》(Abhidhamma-tthasaṅgaha-madhu),磨公沙陀(Mo-gaung Sadaw)著。

(2)《攝阿毗達磨義香注》(Abhidhamma-tthasaṅgaha-gandhi),巴耶基沙陀(PayagiSadaw)著。

(3)《阿毗達磨義有色燈注》(Abhidhammat-tha-sarūpa-dīpaka),彌欲皮因易(Myo-byingyi)著。

(4)《第一義有色解》(Paramattha-sarūpa-bhedanī),唯蘇談羅麻沙陀(Visuddhārā-ma Sadaw)著。

我們如果要研究本論,不但各種古典注疏和現代著作可供參考,即覺音的《清淨道論》、南傳論藏中的《法聚(集)論》、《分別論》、《法趣論》、《人施設論》及各種注疏等其他許多作品,也都是很重要的參考書。

關於研究南傳阿毗達磨的成就,一致公認緬甸的水平是比較高的,即從上面在緬甸保存下來的各種有關阿毗達磨綱要書和本論的重要參考書中也可以看出這種情況。這也有它的歷史根源。因為從十二、三世紀以至於今天,南傳上座部佛教在緬甸一直是繁榮的,對論藏的研究特別發達。錫蘭雖是南傳佛教發祥地,但從十三世紀以後,佛教趨於衰微。近百年來佛教復興,隨著佛教教育事業的發展,興起了佛教學術研究之風,對論藏的研究也有迎頭趕上之勢,對本論的研究也有所成就。

本論的學說思想,是以整個論藏和注疏,以及覺音的《清淨道論》、佛授的《入阿毗達磨論》、《色非色分別論》等為主要來源。既有前人的遺產,也有它在當時新的成分和發展。例如︰本書第一品中八十九心的順序,是和以前所有的論著不甚相同的;第二品中心所法的分類,是繼承佛授的《色非色分別論》中的心所法分類而加以整理改善的;第六品中的「色聚」之說,則比《清淨道論》等所說的有所發展和增廣;第八品中的「施設」說,是依據《人施設論》及《入阿毗達磨論》等的施設說而發展出來的。關於這些進一步發展的學說,不但在本論看到,也包含在阿耨樓陀的另外兩部作品中,即《第一義決定論》及《名色差別論》。這兩部論可能是在南印曼德拉斯(Madras)海岸的香至城(Kāñcipura或Conjevaram)寫的。有些題材本論和《名色差別論》是一樣的,不過本論更簡略些。例如在《名色差別論》中對五十二心所法的定義說明,在本論則被全部略去了;本論第五品中說到業的問題,僅舉各種業的名稱而未加說明,在《名色差別論》則有詳細的敘述等等。

關於本論作者阿耨樓陀,除了有幾部巴利文書籍提到他的名字之外,便沒有詳細年代和史實的記載了;現在只能根據另外一些線索來推定。從他的作品的跋文等來推測,他曾經在南印旦跋國(Tamba-rattha)的香至城住過,也曾在錫蘭住過。根據緬甸的傳說,他是一位錫蘭的長老,住在波羅奈羅瓦(Polonar-uwa)的磨拉輸麻寺(Mūlasoma-vihāra)而寫《攝阿毗達磨義論》的;所以有些學者們估計他是印度人,曾在南印香至城寫過兩部書,而本論則是在錫蘭寫的。依據南印多林(Tal-ing)的地方志,在有學有德者的編年名單中,阿耨樓陀的名字和作品是被列在第七世紀的巴利文法家之後,還介著另外兩個人的後面,由此確定他是第八世紀以後的人。

我們從他的著作中的思想和教理的發展看,也是遠在覺音、佛授等論師以後的人。如果依前面所列本論的各種注疏看,有好幾部巴利文注疏和另一部流行在錫蘭的僧伽羅文的舍利弗寫的義釋,都是十二世紀後半期的作品。從而我們肯定阿耨樓陀必是第八世紀以後,十二世紀中葉以前的人,那是沒有問題的了。如果進一步從時代背景和他著書的文體去探討,還可能得出更接近的年代。上面說過他曾在錫蘭的波羅奈羅瓦住過,本論可能就在那裡寫的。根據錫蘭的史實,從公元前第三世紀至公元後第九世紀初,各代王朝基本上都以阿㝹羅陀補羅(Anurādhapura)為首都,佛教的三大寺及研究中心也都在那裡,各國前去錫蘭的佛教大德,如覺音、佛授、法顯等人,也都住在那裡。建都波羅奈羅瓦是從第九世紀中至十三世紀的事。我們知道從公元828年到1017年,錫蘭國內形勢不很安定,佛教的中心依然在舊都,並且對巴利佛學研究也沒有什麼新的貢獻。如果阿耨樓陀此時來錫蘭研究或講學,應在舊都阿㝹羅陀補羅,不宜在新都波羅奈羅瓦;同時他能於當時形勢環境不安定的新都寫出一部這麼精拔的作品,實在是難以理解的。

1017年到1070年的五十年間,錫蘭曾淪為古里(Cola)帝國的附庸,新都舊都均被敵人佔領,佛教受到了極大的摧殘。在這個期間,當然很難想像使一個佛教學者在波羅奈羅瓦安心著作的。到1070年,錫蘭國王毗闍耶跋訶第一(Vijayabahu Ⅰ;1059~1114)趕走敵人,恢復主權,重新建都波羅奈羅瓦之後,才從事重興佛教,並把佛教的中心事業集中到新都來,還特別重視與支持僧侶們對佛學的研究的風氣。阿耨樓陀在波羅奈羅瓦寫出本論,可能是在這次復興佛教以後的事。其次,從作者的文體看,是受了梵文影響的。例如在覺音、佛授等著作中所用的字︰ārammaṇa,kiriyā,kilesacā ti,ca idha等,在阿耨樓陀的作品中則寫為︰ālambaṇa,kriya,klesa,ceti,ceha。這種巴利語的梵語化的傾向,也是在十一世紀末和十二世紀初的毗闍耶跋訶第一時代才盛行起來的。從以上幾個方面的推論,本論很可能是公元1100年左右的產物,同時推定本論的作者大約是十一世紀末和十二世紀上半期的人。

關於本論的組織和內容,作者在開宗明義的頌文說︰「此中敘說對法義,依第一義有四種︰心、心所、色及涅槃,攝一切法盡無遺。」也就是說心、心所、色、涅槃四法,是本論的主要組成部份,可是也附帶地說了許多別的東西。全論分為九品︰前五品說心法及心所法,第六品說色法並略論涅槃法,主題在這六品中便說完了;第七品是集敘各種法相,第八品是緣起論,第九品說修定與修慧。若依中國古代的判教法來分,也可以說前八品是明境,第九品是明行及果。全論的總綱似乎很簡單,但內容非常豐富。下面再逐品地大略的加以介紹︰

第一〈攝心分別品〉,是說明八十九心或一百二十一心的。本品把上座部基本的六種心法(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首先依欲、色、無色界及出世間而分為八十九心。即︰(1)欲界有十二不善心、十八無因心、二十四有因心的五十四心。(2)色界有善、異熟無記及唯作無記的十五心。(3)無色界有善、異熟、唯作的十二心。(4)出世間有道與果的八心。這是八十九心。其次,從出世間的八心又開為四十心,加世界的八十一心,便成一百二十一心。

本論所說的八十九心,與《清淨道論》第十四品中的識蘊所說的大致相同,雖然其分類次第及有些各別的名字有差別。可是對於一百二十一心,在《清淨道論》中僅僅提一下,沒有說明它的所以然,更無從理解為什麼由八十九心而演成一百二十一心。本論對這方面則特別加以詳細而明白的敘述。

第二〈攝心所分別品〉,是說五十二心所法的分類及心與心所的相應關係。(1)關於心所法的分類有︰七個名為遍一切心心所,六個名為雜心所,十四個名為不善心所,二十五個名為善心所的五十二心所。(2)說明那些心與什麼心所相應。(3)說明那些心所與什麼心相應。

對於心所法的分類及心、心所的關係,本論說得簡單明了,反覆闡明,比《清淨道論》更有系統,更符合於科學的組織方法。

第三〈攝雜分別品〉,是論心、心所法有關的許多複雜問題。(1)敘述八十九心與樂、苦、喜、憂、捨五種受的關係。(2)敘述八十九心與無因、一因、二因、三因的關係。因,即指貪、瞋、癡三不善因及無貪、無瞋、無癡三善因。(3)說八十九心在十四種作用中具有一種乃至五種的作用。(4)說八十九心的生起、作用與眼、耳、鼻、舌、身、意六門有關係或無關係。(5)說八十九心與色、聲、香、味、觸、法六種所緣的關係。此等所緣,又有現在、過去、未來以及無有時間性的區別。(6)說八十九心與所依的關係。即心的所依有眼根、耳根、鼻根、舌根及心所依處(心臟或肉團心)六種。八十九心中,有的有所依,有的無所依。

第四〈攝路分別品〉,在上一品所說十四種心的作用中,有顯然表現的意識作用,也有潛伏的下意識作用。顯然表現作用的心的過程名為「路」,潛在作用的心的狀態名為「離路」。本品是敘述路心作用(意識活動的過程)。(1)總說心心所作用的事項,有六所依、六門、六所緣、六識、六路及六種轉起境的六種六法。(2)說依於眼、耳、鼻、舌、身五門心的作用。(3)說欲界意門的作用。(4)說上二界及出世間的禪心作用。(5)說明在何等的情況下生起何等的異熟心,及在何等的「速行心」之後生起何等的「彼所緣心」的問題。(6)敘述在欲界的認識過程中及死的時候、在上二界的禪定與神通中、在出世間的四道和四果,以及滅盡定等之中的「速行心」各各有幾剎那的問題。(7)敘述惡趣者、善趣者、無因者、二因者、三因者、凡夫、有學、無學等在心的活動過程中,誰能獲得與誰不能獲得某些「路心」的問題。(8)敘述欲界、色界、無色界各各能得生起何等「路心」的問題。

第五〈攝離路分別品〉,敘述「離路」的作用(下意識的作用);這有死、結生及有分的三作用。說有情輪迴的範圍,有四惡趣地、七欲界善趣地、十六色界地、四無色界地的四地三十一處。(1)敘述有情在四地中的結生情況,以及諸天的不同壽量。(2)說有四類的四種業,尤其特別詳述不善業、欲界善業、色界善業、無色界善業的四種,以及這四種業和諸心的因果關係。(3)說有四種死和結生的次第。這是說明了死的原因、死的過程,死了之後如何再生,生後再死,如是死生相續,猶如車輪。這裏我們也可看到南傳上座部不立「中有」,而闡明死生相續的理論,它不同於有部所說。

第六〈攝色分別品〉。前五品說心、心所法,本品主要說色法,並略說涅槃法。(1)列舉色的種類︰分色法為四大種及所造色二大類,再分為十一種,又依各種色的自性區別為二十八種。(2)依二十八種色的性質而作各種分類。(3)分析一切色法生起的情況︰有的依靠業、心、時節、食物等四種之中的一種而生起,有的依靠它們的幾種共力而生起,有的則和它們無有關係而存在。(4)說色聚。分析一切從業等生起的色法存在,都是由許多物質元素聚合而成,故名「色聚」。把一切色分為二十一聚,每一聚要由八種乃至十三種的物質元素組合起來。(5)敘述各界有情,由卵、胎、濕、化四種形式而產生,在產生的時候具有那幾種色聚,產生之後如何增加那幾種色聚,在死的時候那些色聚又是怎樣消滅等的問題。(6)論涅槃。本論開頭說第一義存在的有心、心所、色、涅槃四法,上面已把前三法說完,這裏是略說第四涅槃法。

第七〈攝集分別品〉,它是廣集經論中重要的法相名數。(1)攝不善法的四漏、四瀑流、四軛、四繫、四取、六蓋、七隨眠、十結、十煩惱等。(2)攝善惡夾染的六因、七禪支、十二道支、二十二根、九力、四增上、四食等。(3)攝三十七菩提分。(4)攝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四諦。

第八〈攝緣分別品〉,主要是說十二緣起及二十四緣。(1)說緣起法,即以三時、十二支、二十行相、三連結、四要略、三輪轉及二根本的七類來敘述十二支緣起。(2)說法趣法,先舉二十四緣的名稱,然後分為名為名緣、名為名色緣、名為色緣、色為名緣、施設與名色為名緣、名色為名色緣等六個題目而說明一切精神物質之間的關係如何,以及在二十四緣中具有那幾種緣。(3)說施設,在第一義存在的心、心所、色、涅槃之外,另立能施設(的假法)及所施設(的概念)二種世俗的假名。

第九〈攝業處分別品〉,說修定與修慧。修定的名為止的業處,修慧的名為觀的業處。(1)止的業處︰第一把觀法的對象分為四十種業處。第二說修定者有貪行者、瞋行者、癡行者、信行者、覺行者、尋行者的六種不同根性,並且分析於四十業處中那些業處是適合於他們的修習。第三根據修定的淺深程度分為遍作、近行、安止三個階段,並且說明由那些業處而能成就那個階段的定。「遍作」是初學修定者的預備行為。「近行」是到達安止定以前的欲界定,約等於北傳的「近分定」。「安止」是屬於色、無色界的定,約等於北傳的「根本定」。第四說觀法的對象有粗有細而分為遍作相、取相及似相三種。第五說四無色定的程序。第六關於不得安止定的業處。第七說怎樣顯現神通。(2)觀的業處︰第一說戒清淨、心清淨、見清淨、度疑清淨、道非道智見清淨、行道智見清淨及智見清淨等七種清淨(其實這七種清淨中的第一戒清淨是屬於修戒的,第二心清淨是屬於修定的,從第三見清淨至第七智見清淨論修慧的才是屬於觀業處的範圍)。第二說屬於慧方面的空、無相、無願的三解脫門。第三說由修慧而證出世間的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等四種聖人。第四說由聖人而得果定與滅盡定的差別。


識身足論

十六卷。印度‧提婆設摩造,唐‧玄奘譯。全稱《阿毗達磨識身足論》,又稱《說一切有部識身足論》。為說一切有部之六足論之一。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六冊。

本書相傳為佛入滅後一百年之作品,由七千頌構成,分為六品,即〈目乾連蘊〉、〈補特伽羅蘊〉、〈因緣蘊〉、〈所緣緣蘊〉、〈雜蘊〉、〈成就蘊〉。初品破斥目乾連之過未無體、現在有體說,建立說一切有部的教義。第二品破斥補特伽羅論者之有我說。第三品以下,漸次敘述繁雜的教義,闡示我空法有之說。

◎附︰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四章第七節(摘錄)

《阿毗達磨識身足論》,傳為提婆設摩(Devaśarman)所造。玄奘於貞觀二十三年(649)譯出,共十六卷,分為六蘊。在六分阿毗達磨中,極為重要,受到毗婆沙師的推重。《識身論》的內容,是以六識為中心的。先彈破二家,其次分別二事。所破的兩家︰(1)「沙門目連」的「過去未來無,現在無為有」。就是〈目乾連蘊〉第一。(2)「補特伽羅論者」的「諦義勝義,補特伽羅可得可證,現有等有,是故定有補特伽羅」,就是〈補特伽羅蘊〉第二。但〈補特伽羅蘊〉的第三嗢陀南,說到唯有六識身聚、十二緣起、心性無常、苦集苦滅的正觀;六識有四緣。對上文說,這是說明沒有補特伽羅,僅有以六識身為中心的緣起、苦集苦滅的正觀。如對下文說,六識身有四緣,引起下文的四緣論。

《識身論》彈破的第一家,是「目連沙門」,就是從根本上座部分化而出的分別說系,阿育王時代,目犍連子帝須(Moggaliputta-tissa)領導的部派。這一系,無論是傳化到錫蘭的銅鍱部,或流行印度本土的化地部、法藏部、飲光部(略折中說一切有說),都是主張過未無體、現在是有的分別說者。這與三世實有的說一切有者,尖銳的對立。《識身論》以三世一切有的立場,反覆的難破他,主要是以彼此共許的佛說來證明。《識身論》有四項基本原則︰

(1)二心不能並生︰如觀貪不善根等,不可能觀現在貪,非過去(或未來)的不可。如觀現在貪,那能觀與所觀,就同時有二心了。也就因此,意根不可能是現在的。無間滅入過去的意,為緣而能生意識,怎麼可說沒有過去﹖

(2)業與異熟果不能同時︰業已滅而能感異熟果,所以非過去有不可。

(3)佛說我們的了別──識,一定有境為所緣︰過去未來的,可以觀察,可以了別,所以過去未來是有的。

(4)成就的可以不現前︰如有學現起纏心,而還是成就五根的。現入滅盡定的,還是成就少欲、羞慚、觸、意思、識食。不現前而是成就的,那一定是過去未來有了。「目連沙門」僅提出了「有無所緣心」,以為過去未來雖沒有實體,但可以成為認識的境界。

彈破的第二家,「補特伽羅論者」,就是從上座部說一切有中,分化而出的犢子部及正量等四部。犢子部以為︰「有為可得,無為可得,補特伽羅亦有可得。」有補特伽羅,才能造業受苦樂;為慈悲的所緣。《識身論》自稱性空論者,即無我論者,反覆的責難他。

(1)從前後的關係說︰如有真實的補特伽羅,那從這趣而另生他趣,或從初果到二果等。如前後是一,「彼即是彼」,就犯是常是一的過失。如「彼異於彼」,就犯是斷是異的過失。假如說︰「不可說彼或(是)彼或異(彼)」,那也就不該說這「不可說彼或彼或異」的話了。

(2)如有補特伽羅,怎麼知道呢﹖佛說六識所知的,是色、聲、香、味、觸、法,並沒有補特伽羅;不能說六識以外,別有了別補特伽羅的第七識。依性空論者的見地,「諸法性有等有,由想等想,假說有情。於此(慈緣有情)義中,慈緣執受諸蘊相續」。上二蘊,成立三世有的自宗,遮破補特伽羅實有,過去未來無體──二大系。從教理上,簡要的表示了說一切有部的主要思想。

次明二事──「因緣」、「成就不成就」。

(1)以六識為主而廣論四緣︰〈因緣蘊〉第三,明因緣。〈所緣緣蘊〉第四,明所緣緣。〈雜蘊〉第五,明等無間緣與增上緣。論「因緣」,含有《發智論》的五因。從六識的三世、三性、四性、三界繫(三界四性,成十心)、五部斷(三界成十五心);而論為因,為緣,隨眠隨增,斷等。論「所緣緣」,也約三世等六識(加學無學,成十二心),論所緣,隨眠隨增,斷等。論義非常繁密,比起《品類論》的〈辯隨眠品〉,是有過之而無不及的。

(2)〈成就蘊〉第六,明成就不成就,也是約十二心、十心等作論。

上座部阿毗達磨的根本論題,是自相、共相、攝、相應、因緣。《品類論》的〈辯七事品〉,與《界身論》,明攝不攝,相應不相應。〈辯攝等品〉與〈辯千問品〉,是共相分別──「問分」的說一切有部論。《識身論》,就是明「因緣」,與銅鍱部《發趣論》、《舍利弗阿毗曇論》的「緒分」的意趣相合。說一切有部,明六因、四緣,《識身論》就是據此而造論的。說一切有部是三世有的,因此發展出一宗特殊的論門──成就不成就。

提婆設摩造論的傳說,如《大唐西域記》卷五說(大正51‧898c)︰「鞞索迦國……城南道左,有大伽藍,昔提婆設摩阿羅漢,於此造識身論,說無我人。瞿波阿羅漢造聖教要實論,說有我人。因此法執,遂深諍論。」

鞞索迦(Viśākhā)為正量部的化區。說一切有部與正量部,以這兩部論為代表,而引起二部的諍論,當然是事實。然《識身論》是深受《發智論》影響的,思想極為圓熟精密,傳說佛滅一百年中,提婆設摩造《識身論》,是絕無可能的。約為西元一世紀初的作品。

《識身論》深受《發智論》的影響,但對世友(Vasumitra)的《品類論》,風格更為接近。論煩惱時,以「一切結、縛、隨眠、隨煩惱、纏」作分別。論五無間罪時,說「眾同分,處得,事得,生長處得」。所舉的法數,與〈辯五事品〉相合。《識身論》雖隱用六因說,而以四緣說為主,這與《品類論》的〈辯攝等品〉、〈辯千問品〉相同。

《識身論》深受《發智論》的影響,但立義每與《發智論》不同。如《大毗婆沙論》引《識身論》說︰「身語惡行……是隨煩惱。」使毗婆沙師苦心的為他解說。但現存奘譯的《識身論》,已依毗婆沙師義,改為「非隨煩惱」了。《識身論》所說的十二緣起,與《發智論》不同,《大毗婆沙論》稱之為「遠續緣起」;雖沒有取為正義,但也沒有加以責難。總之,識身論主是《發智論》的學者,在六論中有崇高的地位。但與偏宗發智論者不同;與世友的《品類論》一樣,有自己的立場與獨到的見解。


[法相辭典(朱芾煌)]
二十心相生

大毗婆沙論十一卷十二頁云:有二十心。欲界八。謂加行善,生得善,不善,有覆無記,威儀路,工巧處,異熟生,通果心。色界六。謂前八心中,除不善,及工巧處。無色界四。謂加行善,生得善,有覆無記,異熟生心。無漏二。謂學、無學心。問:此二十心,一一無間,生幾心?復從幾心無間生耶?答:欲界加行善心無間,生十心。謂欲界七。除通果心。色界一。加行善。及學無學心。此心復從八心無間生。謂欲界四。除無覆無記四。色界二。加行善。有覆無記。及學無學心。有餘師說:此心復從十一心無間生。謂前八,及欲界威儀路,工巧處,異熟生心。所以者何?以熟修習加行善心者,從自界威儀路工巧處異熟生心無間,亦現在前。欲界生得善心無間,生九心。謂欲界七。除通果心。色無色界各一。有覆無記心。此心復從十一心無間生。謂欲界七。除通果心。色界二。加行善有覆無記。及學無學心。不善心無間,生七心。謂欲界七。除通果心。此心復從十四心無間生。欲界七。除通果心。色界四。除加行善,及通果心。無色界三。除加行善心,如不善心,欲界有覆無記心,亦爾。欲界威儀路心無間,生八心。謂欲界六。除加行善及通果心。色無色界各一。有覆無記心。有餘師說:此心無間生九心。謂前八,及欲界加行善心。熟修習者,能現前故。此心復從七心無間生。謂欲界七。除通果心。如欲界威儀路心,欲界異熟生心,亦爾。工巧處心無間,生六心。謂欲界六。除加行善,及通果心。有餘師說:此心無間生七心。謂前六,及欲界加行善心。熟修習者,能現前故。此心復從七心無間生。謂欲界七。除通果心。欲界通果心無間,生二心。謂欲界通果,及色界加行善心。此心復從二心無間生。謂欲界通果,及色界加行善心。色界加行善心無間,生十二心。謂色界六。欲界三。加行善,生得善,通果。無色界一。加行善,及學無學心。此心復從十心無間生。謂色界四。除威儀路,異熟生心。欲界二。加行善,通果心。無色界二。加行善,有覆無記。及學無學心。色界生得善心無間,生八心,謂色界五。除通果。欲界二。不善,有覆無記。無色界一。有覆無記心,此心復從五心無間生。謂色界五,除通果心。色界有覆無記心。無間生九心謂色界五。除通果。欲界四,加行善,生得善,不善有覆無記心。此心復從十一心無間生。謂色界五。除通果。欲界三。生得善,威儀路,異熟生。無色界三。除加行善心。色界威儀路心無間,生七心。謂色界四。除加行善,通果心。欲界二。不善,有覆無記。無色界一。有覆無記心。此心復從五心無間生。謂色界五,除通果心,如色界威儀路心,色界異熟生心,亦爾。色界通果心無間,生二心。謂色界加行善,及通果心。此心復從二心無間生。謂色界加行善,及通果心。無色界加行善心無間,生七心。謂無色界四。色界一。加行善。及學無學心。此心復從六心無間生。謂無色界三。除異熟生。色界一。加行善。及學無學心。無色界生得善心無間,生七心。謂無色界四。欲界二。不善有覆無記。色界一。有覆無記心。此心復從四心無間生。謂無色界四心。無色界有覆無記心無間,生八心。謂無色界四。欲界二。不善,有覆無記。色界二。加行善,有覆無記心。此心復從十心無間生。謂無色界四。欲色界各三。生得善,威儀路,異熟生心。無色界異熟生心無間生六心,謂無色界三。除加行善心。欲界二。不善,有覆無記。色界一。有覆無記心。此心復從四心無間生。謂無色界四心。學心無間生六心。謂欲界二。加行善,生得善。色無色界各一。加行善。及學無學心。此心復從四心無間生。謂三界各一。加行善。及學心。無學心無間生五心。謂欲界二。加行善,生得善。色無色界各一。加行善。及無學心。此心復從五心無間生。謂三界各一。加行善。及學無學心。


能見

五事毗婆沙論上九頁云:問:誰能見色?為眼根見,為眼識見,為與眼識相應慧見,為心心所和合見耶?汝何所疑?一切有過。若眼根見;餘識行時,寧不見色。何不俱取一切境耶?若眼識見;諸識但以了別為相;非見為相。豈能見色?若與眼諸相應慧見;應許耳識相應慧聞。彼既非聞;此云何見?若心心所和合能見;諸心心所和合不定。謂善眼識與二十二心所相應。不善眼識與二十一心所相應。有覆無記眼識與十八心所相應。無覆無記眼識與十二種心所相應。既不決定;云何和合?答:眼根能見。然與眼識合位非餘。譬如眼識了別色用,依眼方有。如受等領納等用,必依於心。此亦應爾。由斯理趣,餘識行時,眼既識空;不能見色。亦無俱取一切境失。以一相續中無二心轉故。問:何故具六所依所緣,而一相續中無六識俱轉?答:等無間緣,唯有一故。復有餘義。若眼識見;誰復能識。若慧見者;誰復能知。若心心所和合能見;諸法一一業用不同,於中定無和合見義。又應一體有二作用。謂許能見及領納等。復有餘義。若識見者;識無對故;則應能見被障諸色。慧及和合、應知亦然。是故眼根獨名能見。


修相差別有十八種

顯揚十六卷一頁云:論曰:修相差別、有十八種。一、聲聞相應作意修。謂如有一、是聲聞,住聲聞法性;或未入正性離生,或已入正性離生;唯觀自利,不觀利他;依安立諦作意門,入真如理;自內緣有分量法;起厭離欲解脫行;為盡自愛,作意修習。是名聲聞相應作意修。二、菩薩作意修。謂如有一、是菩薩,住菩薩法性;或未入正性離生,或已入正性離生;觀自他俱利,依安立非安立諦作意門,入真如理;自內緣無分量法;大悲增上故,起利益他攝受方便行;履無上跡因;為盡自他愛,作意修習。是名菩薩作意修。三、影像作意修。謂或思惟有分別毗缽舍那品三摩地所行本境界法同分影像,或復思惟無分別奢摩他品三摩地所行本境界法同分影像。如是修習、名為影像作意修。四、事究竟作意修。謂思惟諸法、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遠,若近。或復思惟諸法真如、盡諸所有,如諸所有。如是修習、是名事究竟作意修。五、事成就修。謂已證得根本靜慮、及世出世三摩缽底。如是修習、是名事成就修。六、得修。謂如有一、依初靜慮,或修習無常想,或乃至修習無相時;此人所有不現在前所餘善想、若自地攝、若下地攝、及彼所引世及出世所有功德、皆悉修習,令其轉增猛利清淨,當得生起;證得彼法自在成就。是名得修。七、習修。謂如有一、現前思惟彼彼諸法,起無常等所有善想,及善修習諸餘善法。如是修習、是名習修。八、除遣修。謂如有一、思惟三摩地所行影像相故,除遣諸法根本性相,令不復現。依以楔出楔道理,猶如有人、以其細楔、除遣麤楔;或以身安、遣身麤重;如前已說。是名除遣修。九、對治修。謂思惟修習厭壞對治、斷對治、持對治、遠分對治。是名對治修。此中聞思所生道、是厭壞對治;出世間道、是斷對治;彼果轉依、是持對治;世間修慧道、是遠分對治。十、身修。十一、戒修。十二心修。十三慧修。如其次第,依根防護,修習三學。當知是名身等修性。十四、少分修。謂思惟諸法、起無常等一一善想,及修所餘少分善法。是名少分修。十五、遍行修。謂思惟一切法一味真如。如是修習、名遍行修。十六、有動修。謂勤方便修無相時,於中間起諸有相修。是名有動修。十七、功行修。謂勤方便修無相時,由功用行、無有間缺,起無相修。是名功行修。十八、成滿修。謂或依聲聞乘,或依獨覺乘,或依大乘,一切依已轉,得一切法自在。如是修習、是名成滿修。


欲界心所幾定俱生

俱舍論四卷七頁云:此中應說於何心品、有幾心所、決定俱生。頌曰:欲有尋伺故;於善心品中,二十二心所。有時增惡作。於不善不共,見俱唯二十。四煩惱忿等,惡作二十一。有覆有十八。無覆許十二。睡眠遍不違,若有皆增一。論曰:且欲界中、心品有五。謂善、唯一。不善、有二。謂不共無明相應、及餘煩惱等相應。無記有二。謂有覆無記、及無覆無記。然欲界心、定有尋伺。故善心品、必二十二心所俱生。謂十大地法、十大善地法、及不定二。謂尋與伺。非諸善心皆有惡作。有時增數至二十三。惡作者何?惡所作體,名為惡作。應知此中緣惡作法,說名惡作。謂緣惡作,心追悔性。如緣空解脫門,說名為空:緣不淨無貪,說為不淨。又見世間、約所依處、說能依事。如言一切村邑國土皆來集會。惡作即是追悔所依;故約所依、說為惡作。又於果體,假立因名。如說此六觸處、應知名宿作業。若言未作事,云何名惡作?於未作事,亦立作名。如追悔言:我先不作。如是事業、是我惡作。何等惡作說名為善?謂於善惡不作作中,心追悔性。與此相違,名為不善。此二各依二處而起。若於不善不共心品,必有二十心所俱生。謂十大地法、六大煩惱地法、二大不善地法、并二不定。謂尋與伺。何等名為不共心品?謂此心品、唯有無明;無有所餘貪煩惱等。於不善見相應心品、亦有二十心所俱生。名即如前不共品說。非見增故有二十一。以即於十大地法中、慧用差別、說為見故。言不善見相應心者:謂此心中、或有邪見,或有見取,或戒禁取。於四不善貪瞋慢疑煩惱心品,有二十一心所俱生。二十如不共。加貪等隨一。於前所說忿等相應隨煩惱品,亦二十一心所俱生。二十如不共。加忿等隨一。不善惡作相應心品、亦二十一心所俱生。謂即惡作第二十一。略說不善不共及見相應品中,唯有二十。餘四煩惱及隨煩惱相應品中、有二十一。若於無記有覆心品,唯有十八心所俱生。謂十大地法、六大煩惱地法、并二不定。謂尋與伺。欲界無記、有覆心者,謂與薩迦耶見及邊執見相應。此中見不增,應知如前釋。於餘無記無覆心品、許唯十二心所俱生。謂十大地法、并不定尋伺。外方諸師、欲令惡作,亦通無記。此相應品、便有十三心所俱起。應知睡眠、與前所說一切心品、皆不相違。通善不善無記性故。隨何品有,即說此增。謂二十二至二十三。若二十三至二十四不善無記、如例應知。


意差別多種

瑜伽三卷十一頁云:或立一種意。謂由識法義故。或立二種。謂墮施設意、不墮施設意。初、謂了別名言者意。後、謂嬰兒意。又初、謂世間意。後、謂出世間意。或立三種。謂心、意、識。或立四種。謂善、不善、有覆無記、無覆無記。或立五種。謂五位差別。一、因位,二、果位,三、樂位,四、苦位,五、不苦不樂位。或立六種。謂六識身。或立七種。謂依七識住。或立八種。謂增語觸相應、有對觸相應、依耽嗜、依出離、有愛味、無愛味、世間、出世間。或立九種。謂依九有情居。或立十種者無。或立十一種。如前說。或立十二種。即十二心。謂欲界善心、不善心、有覆無記心、無覆無記心。色界有三心。除不善。無色界、亦爾。出世間心有二種。謂學、及無學。


雜修靜慮

俱舍論二十四卷七頁頌云:先雜修第四,或由一念雜。為受生現樂,及遮煩惱退。論曰。諸欲雜修四靜慮者,必先雜修第四靜慮。以彼等持最堪能故。諸樂行中,彼最勝故。如是雜修諸靜慮者,是阿羅漢,或是不還。彼必先入第四靜慮,多念無漏相續現前;從此引生多念有漏,後復多念無漏現前。如是旋還,後後漸減;乃至最後二念無漏,次引二念有漏現前,無間復生二念無漏;名雜修定加行成滿。次後唯從一念無漏,引起一念有漏現前,無間復生一念無漏。如是有漏,中間剎那,前後剎那,無漏雜故;名雜修定根本圓成。前二剎那似無間道。第三剎那,似解脫道。如是雜修第四定已;乘此勢力,隨其所應,亦能雜修下三靜慮。先於欲界人趣三洲,如是雜修諸靜慮已;後若退失,生色界中。亦能如前雜修靜慮。雜修靜慮,為三種緣。一、為受生,二、為現樂,三、為遮止起煩惱退。謂不還中諸利根者,為現法樂及生淨居。諸鈍根者,亦為遮退。彼畏退故。如是雜修,令味相應等持遠故。諸阿羅漢,若利根者,為現法樂。若鈍根者,亦為遮防起煩惱退。

二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七十五頁云:問:如所說雜修靜慮,以何為自性?答:以五蘊為自性。問:何故名為雜修靜慮?彼雜修言,欲何所顯?答:遍熏故名雜修。合熏故名雜修。令嚴好故名雜修。令明淨故名雜修。譬喻者說:緣彼故名雜修。遍熏故名雜修者:如衣置於一篋,以香遍熏;諸瑜伽師、亦復如是。以前後二剎那無漏,遍熏中間一剎那有漏。合熏故名雜修者:如華與巨勝合,熏令發香;彼瑜伽師、亦復如是。以二剎那無漏,鄰雜熏發一剎那有漏。令嚴好故名雜修者:如以眾華,散制多上,令其嚴好;如是行者,以二剎那無漏,散一剎那有漏上,令其妙好。令明淨故名雜修者:如以金等,置於爐中,調鍊銷鎔,令轉明淨;如是行者,以一剎那有漏,置於無漏二剎那中,數數調鍊,令轉淨妙。緣彼故名雜修者:彼說:以二剎那無漏,緣一剎那有漏;故名雜修。界者、所雜修,墮色界。能雜修,不墮界。地者、能所雜修,皆在根本四靜慮地。又云:云何加行?謂瑜伽師、先入第四靜慮,起多剎那無漏;從此即起多剎那有漏。此後復起多剎那無漏。如是旋還,後後漸減,乃至最後二剎那無漏無間,二剎那有漏現前。二剎那有漏無間,復二剎那無漏現前。齊此名為雜修靜慮加行圓滿。從此已後,不由功用,能從一剎那無漏無間、起一剎那有漏。即此無間、復起一剎那無漏。如是中間剎那有漏、前後剎那無漏雜故;名雜修靜慮。爾時名為雜修靜慮根本成就。如是雜修第四靜慮已;乘此勢力,隨其所應,亦能雜修下三靜慮。先依欲界人趣三洲,如是雜修諸靜慮已;後生色界,由習力,復能如前隨其所應,雜修靜慮。問:何等補特伽羅、雜修靜慮?答:是聖者,非異生;亦學,亦無學。謂信勝解、見至、時解脫、不時解脫、皆能雜修。問:彼何故雜修靜慮?答:三因緣故,雜修靜慮。一、樂等至故,二、怖煩惱故,三、樂受生故。樂等至者:謂為現法樂住故。或為受用聖法財故。或為遊戲功德故。或為觀本所作故。或為引勝功德故。怖煩惱者:謂懼退起煩惱現前,失勝德故。或畏退起煩惱現前,燒身心故。樂受生者:謂樂生彼不共異生五淨居故。信勝解、具由三因緣,雜修靜慮。見至、由二因緣,雜修靜慮。除怖煩惱,不退法故。時解脫、由二因緣,雜修靜慮。除樂受生。背一切生故。不時解脫,由一因緣,雜修靜慮。除怖煩惱及樂受生。不退法故。背一切生故。問:雜修靜慮、有幾品耶?答:有五。一、下品,二、中品,三、上品,四、上勝圓滿品,五、上極圓滿品。此一一品、於成滿位,皆有三心。一心有漏,二心無漏。如是總說有十五心。五心有漏,十心無漏。問:此十五心,為不起定?為起定耶?答:有說:不起定。譬如見道,相續現前。有說:起定。譬如修道,數起數入。如是說者,此則不定。或有不起定、能十五心相續而轉。或復起定。於中或有起三心已,而便起定。或有起六心已,而便起定。或有起九心已,而便起定。或有起十二心已,而便起定。是故於彼五品中間,或起不起,雜修成滿。問:此十五心、幾是曾得?幾是未曾得?有說:五、是未曾得。十、是曾得。謂前五現在前時,餘十未來修故。有說:十是未曾得,五是曾得。謂前十現在前時,後五未來修故。如是說者,此則不定。或有十、五、皆未曾得。或有十、五、皆是曾得。或有少分曾得,少分未曾得。問:此十五心、幾是轉?幾是隨轉?有說:前五、是轉。後十、是隨轉。有說:前十、是轉。後五、是隨轉。如是說者,此則不定。或一切皆是轉。或一切皆是隨轉。或少分是轉。少分是隨轉。問:若此品類轉,則此品類隨轉;亦餘品類耶?有說:若此品類轉;則此品類隨轉。謂智所緣行相念住,前後相順,方成雜修。是故若此轉;必此隨轉。不爾;便於雜修為障。有說:若此品類轉;餘品類隨轉。謂智所緣行相念住,異類相間,方成雜修。是故若此轉;必餘隨轉。不爾;便應乖雜修義。如是說者,此則不定。如彼廣說。


全文檢索完畢。

亦可另行搜索於 大藏經(CBETA) / Google / 異體字字典 /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 國語辭典 /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 四庫全書 / 國學大師 / 法鼓全集(聖嚴法師) / 廣欽老和尚網路專輯 / 雪公全集(李炳南老居士) / 印順全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