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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際

[獅子吼站阿含經簡註]

過去。


[阿含辭典(莊春江)]

即「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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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三明

(名數)在佛曰三達。在羅漢曰三明。智之知法顯了,故名為明,又曰智明,又曰智證明,證智之境而顯了分明也:一、宿命明,知自身他身宿世之生死相,二、天眼明,知自身他身未來世之生死相,三、漏盡明,知現在之苦相,斷一切煩惱之智也(漏者煩惱)。又如次第,名為宿住智證明,死生智證明,漏盡智證明。然則三明者,六通中之宿命天眼漏盡三通也。智度論二曰:「宿命天眼漏盡,名為三明。問曰:神通明有何等異:答曰:直知過去宿命事,是名通。知過因緣行業,是名明。直知死此生彼,是名通。知行因緣際會不失,是名明。直盡結使,不知更生不生是名通。若知漏盡更不復生是名明。」俱舍論二十七曰:「言三明者:一宿住智證明,二死生智證明,三漏盡智證明。(中略)名明者,如次對三際愚故。謂宿住智通治前際愚,死生智通治後際愚,漏盡智通治中際愚。」婆沙論七十七謂:「六通中,餘三何不謂明?答曰:身如意(言神境通),但工巧,天耳通但聞聲,他心但知他人心,故此三不立為明。餘三所以為明者,天眼知未來苦,宿命知過去苦,俱能厭離生死。又漏盡能為正觀而斷煩惱故。」


三際

(術語)猶言三世也。頌疏九曰:「一前際即是過去,二後際即是未來,三中際謂現在世。」青龍仁王疏三曰:「所言際者是際畔義,謂有為法墮三世故。無為實相無前後中,故云無際。」見三世條。


不可得

(術語)空之異名也。諸法空無,而無所得之實體也。智度論五十二曰:「空中前際不可得,後際不可得,中際不可得。」涅槃經德王品曰:「一切諸法本性自空。何以故?一切法性不可得故。」釋籤二曰:「不可得即是理也。」


六十二見

(名數)見六字部本條。

(名數)經論之諸釋不同。多用下三種:

(一)大品般若經佛母品開十四難而為六十二。先計色蘊有常等四句:一、色為常。二、色為無常。三、色為常無常。四、色為非常非無常。其他受等四蘊亦然,合而有二十句(計色之常無常,即言世間之常無常也。計他四蘊之常無常,即計神之常無常也),此於過去之五蘊之所計也。又計色有有邊無邊等四句:一、計色為有邊,謂空間之十方上下,邊際有窮極也。二、計色為無邊,與上反。三、計色為有邊無邊。四、計色為非有邊非無邊。其他四蘊亦然,合而有二十句,此於現在五蘊之所執也。又計色有如去不如去等四句:一、計色為如去,謂人來而生於此間,去而至於後世亦如是也。二、計色為不如去,謂過去無所從來,未來亦無所去也。三、計色為如去不如去,謂身神和合而為人,死後神去而身不去也。四、計色為非如去非不如去,見有第三句過而計此句也。計他四蘊亦然,合而有二十句,此於未來五蘊之所見也。三世合而有六十句,於此加身與神之一異二見,而為六十二見(概括此六十二見,則神及世間之常無常等四句,與神及世間之邊無邊等四句,神及世間之如去不如去等四句,合而有十二句,及加身與神為一,身與神為異之二,故為十四,是曰十四難)。此六十二,但為斷常有無之邊見也。仁王經天台疏中曰:「六十二見,釋者不同,且依大論:於五蘊上皆作四句;於色蘊云,過去色神及世間常,是事實,餘妄語,無常等三句亦然,餘陰亦如是,成二十;現在有邊無邊等歷五陰上有二十;死後如去不如去等亦有二十;成六十。是神與身一,神與身異,成六十二。」

(二)天台,嘉祥等諸師於二十種之我見成六十二見之一釋。就外道色蘊而計我有四句:一、色是我,二、離色而有我,三、色為大,我為小,我住於色中,四、我為大,色為小,色住於我中。計他四蘊亦然,合而有二十。歷三世合而為六十,以斷常二見為根本,為六十二。是五見中身邊二見之所屬也。見文句四之二,義疏四。

(三)本劫本見,末劫末見,有六十二見。阿含十四梵動經曰:「諸有沙門婆羅門於本劫本見末劫末見,種種無數隨意所說,盡入六十二見中。(中略)諸沙門婆羅門於本劫本見種種無數各隨意說,盡入十八見中。(中略)諸有沙門婆羅門於末劫末見無數種種隨意所說,彼盡入四十四見中。」本劫者過去之時也,本見者於彼之過去起常見也末劫者未來之時也,末見者於未來世起斷見也。

本劫本見之十八,彼經說常論四,亦常亦無常論四,邊無邊論四,種種論四,無因而有論二也。

末劫末見之四十四,有想論十六,無想論八,非有想非無想論八,斷滅論七,現在泥洹論五也。

瑜伽論八十七曰:「見薩迦耶見(譯為我見)為根本,有六十二諸惡見趣,謂四常見論(即常論之四),四一分常見論(即常無論之四),二無因論(即無因而有論之二),四有邊無邊想論(即邊無邊論之四),四不死矯亂論(即種種論之四)也。如是十八諸惡見趣,是計前際而說我之論者也(即本劫本見)。

又十六有見想論(即有想論之十六),八無想論(即無想論之八),八非有想非無想論(即非有想非無想論之八),七斷見論(即斷滅論之七),五現法涅槃論(即現在泥洹之五)。此四十四諸惡見趣,是計後際而說我之論者也(即末劫末見)。

本劫本見中,常論之四者:一、外道入禪定,得憶識過去二十劫以來之事,而計其中之眾為常住不滅也。二、某外道憶識過去四十劫以來之事,計之為常住也。三、某外道憶識過去八十劫以來之事,計之為常也。四、某外道以捷疾智或天眼,計現在之眾生及世間為常住也。

亦常亦無常之四者,一自梵天沒而來生於人間,得宿住智,觀前之來處,言彼大梵天王,自然而有:一、向是常,我等為彼所化,故為無常。二、彼天眾為戲笑放逸。失定而沒落於此土者,後得宿住智,知前之來處,計曰彼眾之不戲笑放逸者,在彼為常住,我等戲笑,故致此無常。三、彼天眾生欲染之心者,為之失定而沒在於無間,後得宿住智,計言彼天眾之無相無染者為常住,我等生欲染之心,乃致此生死無常。四、某人以捷疾智分別思量,計我及世間為常無常也。

邊無邊之四者:一、有人入定,觀世間有邊際,而起邊見,二、有人入定,觀世間無邊際,而起無邊見,三、有人入定,觀世間之上下有邊,四方無邊,或四方有邊,上下無邊,起亦有邊亦無邊之見,四、有人以捷疾智觀察世間,起非有邊非無邊之見(是十四難中之四見)。

種種論之四者:一、有人自不知世間有報無報,而他人來問此事,恥以不知答之,強隨自己之所解而答之也。二、有人自不知有他世無他世,而有人來問此事,若記別有無,則恐為妄語,反問於彼,而隨彼之所見,答以如是也。三、有人不知善與非善之法,而有人來問此事,以非善非惡答之也。四、有人自愚鈍,不知他之問,他若有問,則隨他之言而答之也。世有四種之人,於他問而住於如此見解,是為種種論之四見。瑜伽論名為不死矯亂論。外道所事之天名不死,事不死天者,遇他人問不死天之事,一種人以怖己之無知故,一種人以心有諂曲故,一種人以心懷恐怖故,一種人以愚鈍故,為種種矯亂之答也。

無因見論之二者:一有人先自無想天中生於人間,後修禪定,見前生之無想無心,世間無因而計為有也。一有人以捷疾智分別之,世間無因而執為有也。

末劫末見中,有想論之十六者:一、計我終於此而後有色身,有想念。二、計無色身,唯有想念。三、計亦有色有想,亦無色有想。四、計非有色有想,非無色有想。是為以想對色之四句。又一、計我死於此,而後有邊際,有想念。二、計無邊際,有想念。三、計亦有邊有想,亦無邊有想。四、計非有邊有想,非無邊有想。是為以想對邊無邊之四句。又一、計我終於此而後有苦有想。二、計有樂有想。三、計亦有苦有想,亦有樂有想。四、計非有苦有想,非有樂有想。是為以想對苦樂之四句。又一、計我死於此而後有一想。二、計有若干想。三、計有小想。四、計有無量想。是為以想對多少之四句。總為十六想之見論也。

無想論之八者,無想對于色身有四句:一、我終於此後有色而無想。二、亦無色亦無想。三、亦有色無想,亦無色無想。四、非有色無想,非無色無想。又無想對於邊無邊有四句:一、我終於此後有邊際而無想。二、無邊無想。三、亦有邊無想亦無邊無想。四、非有邊無想,非無邊無想。合有八句,為無想之八見。彼既為無想論,故無對苦樂之四句,亦無對多少之四句,以是皆為有想上之見解故也。

非有想非無想之八者,對於色有四句,對於邊無邊有四句,可准於無想論而知之。無苦樂之四句,多少之四句,亦非想非無想故也。

斷滅之七者:一、我今此身,為四大所成,父母所生,衣食之所養,是為無常,終歸於斷滅。二、我今此身,不得滅盡,生於欲界天乃終斷滅。三、欲界天之身,未得滅盡,至于色界天,諸根具足,彼之報盡,竟歸于斷滅。四、在色界地中,未得滅盡,生于無色界之空無邊處,而可斷滅。五、在空無邊處中,未得滅盡,生於識無邊處而可斷滅。六、在識無邊處中,未得斷滅,生於無所有處而後可滅盡。七、無所有處中,尚不可滅盡,生於非想,非非想處,彼之非想報盡,斷滅無餘。

現在泥洹之五者,瑜伽論謂為現在涅槃:一、有人言我今此身泥洹,何則?我於現在之五欲,自恣受快樂,此身即是泥洹,過之更無泥洹,是指欲界為泥洹也。二、有人指色界之初禪天為泥洹。三、有人指色界之第二禪天為泥洹。四、有人指色界之第三禪天為泥洹。五、指色界之第四禪天為泥洹。無色界之四空處,今略之不論。見大乘義章六,大乘義林章四末,法華文句四之二。


前後際斷

(術語)謂有為法之前際後際斷絕而不常住也,但觀之似不斷絕者,以前後相續故也,如旋火輪然。維摩經弟子品曰:「法無有人,前後際斷故。」淨影疏曰:「有為之法,前後相起,前為前際,後為後際。」


[金*本]羅若[金*本]多曳

(天名)Prajāpati,梵天名。即其真言也。羅若為一切生之義,多為主之義,曳ye為助聲。所謂一切眾生之主也。一切眾生因梵天而生,故名一切生主。而實眾生無始,是非梵天所生,如來亦如是。以世間一切善,皆自佛心生之故,又不見如來之終始,故名為世間之父。然實眾生之佛性,前際無始,是非如來所生也。以最初之囉字為真言之體。是第一諦最勝之義,囉為塵垢之義,入阿字門,則成淨法界。不為塵垢所染,即是蓮華胎藏也。一切之佛子亦如是。自最勝之胎藏生,是故名為最勝子。末句加曳字,故名為梵天乘。見大日經義釋七。演密鈔七曰:「此羅,疏主義譯為一切生,謂一切世間計,無不從彼生故。若敵對譯時或云勝,或云他,謂一切世間中為尊為主,故名為勝。又西方外道計,梵王能生一切,即是他我故名為他,是故亦得名為勝生主他生主。」


無始無明

(術語)勝鬘,本業,起信諸經論謂之無始無明,菩提心論謂之無始間隔,生死流轉之根本惑體也。平等法界之理不達,妄隔平等之理性,謂之無明,又曰間隔。是闇惑之心,體無慧明,故曰無明,闇惑之心,隔離理性,故名間隔。依此無明之間隔而生種種之煩惱,作種種之業,受種種之果也。而名之為無始者,有三釋:一就因緣生之理而釋,二就惑體相依之義而釋,三就真實同體之理而釋。一就因緣生之理而釋者,謂凡一切有為法,乃因緣生,現世之果,由前世之因而生,前世之果,更由前世之因而生,如是推究,更無初始,若有初始,則是無因生之外計,而非佛法,得涅槃經之四柱偈及攝論之文等說而明也(見無始條)。是為大乘論之通說。二就惑體相依之義而釋者,謂枝末無明依根本無明,根本無明依真如,是緣起法之自然也。此時無明為惑之根本,無明之先更無為始之惑法,故謂之無始。依此釋,則無始之言,即根本之異名,成無明有始之義。依此義,起信論謂為忽然念起名為無明,天台謂之元品無明,起信論之疏家謂之根本無明。曰忽然,曰元品,曰根本,皆為有始之異名也。圓覺經曰:「云何無明?善男子!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種種轉倒,猶如迷人,四方易處。由有無始本起無明,為己主宰。一切眾生,生無慧目,身心等性皆是無明。」本業經下曰:「其四住地前更無法起故,故名無始無明住地。」勝鬘經寶窟中末曰:「無始有二釋:一云,無明無有始,故眾生無始,波若無底。二云,無明最在初實錄有始,但無有一法在此前者,故云無始也。」起信論曰:「一切眾生不名為覺,以從本來念念相續,未曾離念故,說無始無明。」起信論義記下末曰:「唯此無明為染法之源,最極微細,更無染法能為此本,故云忽然念起也。如瓔珞本業經云:四住地前無法起,故名無始無明住地。是則明其無明前無別有法為始起之本,故云無始,即是論忽然義也。此約麤細相依之門,說為無前,亦言忽然。不約時節以說忽然,以起無初故也。」大乘經論所說,多依此義。是為使去妄歸真之一種教道,權大乘之義也。三就真妄同體之義而釋者,謂真如與無明,乃一法之異名,如水與冰,冰之自性即為水,無明之自性即為真如也,吾等本來為冰,非先為水而後為冰也,如前為水之說,僅為教道之方便耳。起信論曰:「如來藏無前際故,無明之相亦無有始。」文句私記五曰:「若言心性本淨,為惑所覆,猶教道,且順權說。(中略)若依實理,心性未淨,猶如無始唯冰無水。雖今是冰,則不得云冰不是水。心性亦爾,雖本是無明不得云非三德,是故圓人唯觀無始,三道即三德,不同權人卻覆方見。」


相大

(術語)起信論所說三大之一。相者德相也。言真如之體,具無量無邊之性德也。起信論曰:「相大,謂如來藏,具足無量性功德故。」又曰:「復次真如自體相者,一切凡夫,聲聞緣覺,菩薩諸佛。無有增減,非前際生,非後際滅,畢竟常恆(是體大),從本以來,自性滿足一切功德。所謂自體有大智慧光明義故,照法界義故,真實識知義故,自性清淨心義故,常樂我淨義故,清涼不變自在義故。」


缽羅若缽多曳

(天名)Prajāpati,梵天名。即其真言也。羅若為一切生之義,多為主之義,曳ye為助聲。所謂一切眾生之主也。一切眾生因梵天而生,故名一切生主。而實眾生無始,是非梵天所生,如來亦如是。以世間一切善,皆自佛心生之故,又不見如來之終始,故名為世間之父。然實眾生之佛性,前際無始,是非如來所生也。以最初之囉字為真言之體。是第一諦最勝之義,囉為塵垢之義,入阿字門,則成淨法界。不為塵垢所染,即是蓮華胎藏也。一切之佛子亦如是。自最勝之胎藏生,是故名為最勝子。末句加曳字,故名為梵天乘。見大日經義釋七。演密鈔七曰:「此羅,疏主義譯為一切生,謂一切世間計,無不從彼生故。若敵對譯時或云勝,或云他,謂一切世間中為尊為主,故名為勝。又西方外道計,梵王能生一切,即是他我故名為他,是故亦得名為勝生主他生主。」


解脫

(術語)梵曰木底Multi木叉。Moka譯曰解脫。離縛而得自在之義。解惑業之繫縛,脫三界之苦果也。注維摩經一曰:「肇曰:縱任無礙,塵累不能拘,解脫也。」唯識述記一本曰:「解謂離縛,脫謂自在。」華嚴大疏五曰:「言解脫者,謂作用自在。」頓悟入道要門論上曰:「問欲修何法,即得解脫?答:唯有頓悟一門,即得解脫。云何頓悟?答:頓者,頓除妄念。悟者,悟無所得。」又曰:「但無憂憎心,即是二性空。二性空者,自然解脫也。」又曰:「云何解脫心?答無解脫心,亦無無解脫心,即名真解脫也。」傳心法要下曰:「前際無去,今際無住,後際無來。安然端坐,任運不拘,方名解脫。」

又涅槃之別稱。以涅槃之體,離一切之繫縛故也。唯識述記一本曰:「言解脫者,體即圓寂。由煩惱障縛諸有情恒處生死,證圓寂已能離彼縛,立解脫名。」俱舍論十八曰:「解脫涅槃,亦名無上。」大乘義章二曰:「涅槃果德,絕縛名脫。」同十八曰:「言解脫者,自體無累,名為解脫。又免羈縛,亦曰解脫。」梵語雜名曰:「解脫,梵語木底。」

又禪定之別稱。如三解脫,八解脫,不思議解脫。脫縛自在者禪定之德也。大乘義章十三曰:「八解脫者,名為解脫絕下縛故。」注維摩經一曰:「什曰:亦名三昧,亦名神足。或令修短改度或巨細相容,變化隨意,於法自在,故名解脫。」

又五分法身之一。


[阿含辭典(莊春江)]
中際

《俱舍釋論》說:「三節者,一、前際,二、後際,三、中際;謂:過去、未來、現世。」


[佛光大辭典]
一分常論

為印度古代外道所執六十二見之一;屬於計執前際而起之常見。此類外道共有四種,故又稱四種一分常論、四一分常論。彼等係於前生、後生,或色心之一半而起常見者,故稱一分常論。即:(一)謂外道得宿住通,能觀前世,而以為諸趣皆由梵天之意所化;如是,不見大梵天之始終,故以為大梵天為「常」,而我及世間為「無常」。(二)計執色法滅而心法存,或心法滅而色法存;或謂色法為心法之一,故為常住者。(三)計執從戲忘天而下生此間,依宿住通觀過去,認為先前之住處為常住者。(四)計執從意億恚天而下生此間,依宿住通觀過去,認為先前之住處為常住者。執持此見解者,相當於外道十六宗之「自在等因宗」。〔長阿含卷十四梵動經、大毘婆沙論卷一九九、瑜伽師地論卷六、大乘義章卷六〕(參閱「六十二見」1241、「常見」4526) p20


三大

(一)眾生一心之本體、相狀、作用廣大無限,故稱體大、相大、用大。係大乘起信論所說。(一)體大,真如平等之法常恆不變,一切法不增不減,遍其體性。(二)相大,真如之相狀具足大智慧光明等無量功德。依如來藏之義,功德之相如恆沙無量,故稱相大。(三)用大,真如之作用能生一切世間、出世間善之因果。大乘起信論(大三二‧五七九上):「真如自體相者,一切凡夫、聲聞、緣覺、菩薩、諸佛無有增減,非前際生,非後際滅,畢竟常恆,從本已來,性自滿足一切功德。所謂自體有大智慧光明義故、遍照法界義故、自性清淨心義故、常樂我淨義故、清涼不變自在義故,具足如是過於恆沙不離、不斷、不異、不思議佛法,乃至滿足無有所少義故,名為如來藏,亦名如來法身。」此係起信論就真如緣起所說者。另於小乘教之六因四緣緣起、法相宗之阿賴耶識緣起、華嚴宗之法界緣起等,亦皆立有「三大」之說。〔大乘起信論疏卷上之上、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上、大乘起信論別記〕

(二)密宗就宇宙法界之本體、相狀、作用之廣大無限,亦立三大之說。(一)體大,謂地、水、火、風、空、識等六大遍滿一切有情、非情。(二)相大,謂大曼荼羅、三昧耶曼荼羅、法曼荼羅、羯磨曼荼羅等四曼之相狀歷然。(三)用大,謂身、語、意等三密之作用於深祕中彼此相應。 p525


三世

梵語 trayo-dhvanah,巴利語 tayo addhā。又作三際、去來今、去來現、已今當。世,為遷流義。乃過去世(梵 atītādhvan,過去、前世、前生、前際)、現在世(梵 pratyutpannādhvā,現在、現世、現生、中際)與未來世(梵 anāgatādhvan,未來、來世、來生、當來、後際)之總稱。現在世與未來世合稱為現當二世。所謂三世,指一個人現在生存之現世、出生以前生存之前世及命終以後生存之來世。又有以現在之一剎那為中心,及其前後稱為三世者。或以劫為單位,賢劫為現在,以此而建立三世。一般佛教均以時為假立者,然勝論外道或時論師則視時為實在者。

至於由過去之業因,所招感之現在果報,此種三世因果應報之理,即稱三世因果;而出現於三世之佛,則稱三世諸佛。小乘主張一世一佛;而大乘認為空間充滿十方諸佛,在時間上普現於三世,此稱十方橫化、三世豎化。總括而言,各宗派對於三世之觀點有下列四說:

(一)有部認為色、心等有為法之法體,係滿於三世而為實有,故稱「三世實有,法體恒有」。準此而言,則「過去法」與「現在法」無法安立。對此,大多由類、相、位、待之不同,而有種種異說。其中,有部以「位」之不同為正義,而認為法體乃普於三世之實在,法體本身雖無三世之差別,但以其作用之標準衡量,未起作用時之法,稱為未來法;現在正起作用者,稱為現在法;而已起作用者,則稱過去法。以上係對「現在即是一剎那」之說而言者。

(二)大眾部與經量部認為,於現在一剎那所起者始為實有,而過去與未來法皆無(非存在)。此即「本無今有,有已還無」之主張。故以過去法為曾有、未來法為當有,而說明三世,此即稱「現在有體,過未無體」。

(三)唯識派以「過未無體」之立場,主張有三種三世:(1)道理三世,在現在法上,有過去曾有之因相與未來當有之果相,故具足過去與未來。(2)神通三世,過去、未來雖非實在,但依宿命智(宿命通)觀過去,依他心智(他心通)觀現在,依生死智(天眼通)觀未來,如此依神通力所顯示之三世,而作為現在剎那心識之相分。(3)唯識三世,係依迷心之虛妄來分別三世,然此僅為現在之心識變現之相分。

(四)華嚴宗立有九世、十世之說。即在三世中各有三世,指過去之過去,乃至未來之未來等九世,彼此相同、彼此和合(相即相入)而歸納於一念之中。九世加上一念,總合為十世,而於十玄門中,立有「十世隔法異成門」。〔六十華嚴卷三十七、大毘婆沙論卷七十六、卷七十七、俱舍論卷二十、卷二十一、異部宗輪論、辯中邊論卷一、法華玄論卷九、華嚴五教章卷四、成唯識論述記卷三末〕(參閱「三世實有」540、「三生」543、「時」4121) p536


三漏

梵語 traya āsravāh,巴利語 tayo āsavā。又作三有漏。指令有情留住於三界之欲漏、有漏、無明漏等三種煩惱。(一)欲漏(梵 kāmāsrava),又作欲有漏。即欲界所繫根本煩惱三十六隨眠中,除五部之無明外,其餘三十一種,另加十纏,稱為欲漏,共計四十一種。(二)有漏(梵 bhavāsrava),又作有有漏。即色界、無色界所繫根本煩惱各三十一隨眠中,各除五部之無明,其餘二十六種,二界合為五十二種。入阿毘達磨論卷上則加上惛沉、掉舉,而成五十四種。(三)無明漏(梵 avidyāsrava),三界五部之無明,即三界之癡煩惱,稱為無明漏。依大毘婆沙論卷四十七載,譬喻論師以無明、有愛各為前際緣起、後際緣起之根本,而僅立二漏之說;同書卷四十八,分別論者則於三漏之外,復加見漏,而立四漏之說。〔長阿含經卷二、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二、集異門足論卷四、品類足論卷五、順正理論卷五十三〕 p646


三際

(一)即三世。(一)前際(梵 pūrvānta),指過去。(二)後際(梵 aparānta),指未來。(三)中際(梵 madhyānta),指現在。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上(大八‧八三六上):「觀身實相,觀佛亦然。無前際、無後際、無中際,不住三際,不離三際。」〔大毘婆沙論卷二十四、俱舍論卷九〕(參閱「三世」536)

(二)係梵語 traya rtavah 之意譯,又作三際時。乃印度一年所分之三期。然以三際配於月日,歷來有諸種異說,較重要者有神泰、真諦、普光、玄奘等諸說,其中真諦與玄奘之說相同,即:(一)熱際(梵 grīsma-rtu),從正月十六日至五月十五日。(二)雨際(梵 varsa-rtu),從五月十六日至九月十五日。(三)寒際(梵 hemanta-rtu),從九月十六日至正月十五日。大唐西域記卷二復將三際分為六時,即:(一)自正月十六日至三月十五日,稱為漸熱。(二)自三月十六日至五月十五日,稱為盛熱。(三)自五月十六日至七月十五日,稱為雨時。(四)自七月十六日至九月十五日,稱為茂時。(五)自九月十六日至十一月十五日,稱為漸寒。(六)自十一月十六日至正月十五日,稱為盛寒。〔俱舍論寶疏卷十一、梵網經古記卷下末、大藏法數卷十二〕(參閱「」6227) p668


不增不減

指常存,即真如、法性,或法界。法身乃不變、常住、遍一切處者,無一法增,亦無一法減。舊華嚴經卷三十四寶王如來性起品第三十二之二謂(大九‧六一四下):「譬如如如性,離虛妄寂滅,亦無有生者,亦無有滅者。如是諸如來,及一切境界,亦同如如性,不增亦不減。」於大乘起信論中亦有(大三二‧五七九上)「真如自體相者,一切凡夫、聲聞、緣覺、菩薩、諸佛,無有增減,非前際生,非後際滅,畢竟常恆」之說。〔不增不減經、佛性論卷四、寶性論卷二、梵文本中邊分別論釋(Madhyānta-vibhāga-vyākhyā); Louis de la Vallée Poussin:Mélanges chinois et bouddhiques, 1, 394〕 p996


六十二見

梵語 dvāsasti drstayah。指古代印度外道所執之六十二種錯誤見解。此有數種異說:(一)長阿含經卷十四梵動經:有十類六十二見之說,而對外道所執之諸論大別為本劫本見、末劫末見二種。本劫本見即依過去前際而起分別見,凡有五類十八見,包括常論四種、亦常亦無常論四種、邊無邊論四種、種種論四種、無因而有論二種;末劫末見即依未來後際而起分別見,凡有五類四十四見,包括有想論十六種、無想論八種、非有想非無想論八種、斷滅論七種、現在泥洹論五種,總計十類六十二見。又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四末亦舉出六十二見,然名稱略異,如右表所示。

(二)大品般若經之說:智顗之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經疏卷中依大品般若經卷十四佛母品、大智度論卷七十所說,於五蘊之上皆作四句,即過去之五蘊各有常、無常、常無常、非常非無常四句,成二十句;現在之五蘊各有有邊、無邊、有邊無邊、非有邊非無邊四句,成二十句;未來之五蘊各有如去、不如去、如去不如去、非如去非不如去四句,成二十句,合為六十句,加神與身一、神與身異等斷、常二句,總成六十二見。

(三)涅槃經之說:據南本涅槃經卷二十三載,由五見,生六十二見。灌頂之大般涅槃經會疏卷二十三解之,謂我見有五十六,包括欲界之五蘊各有即、離等四見,為二十見;色界亦同,為二十見;無色界之四心各有四見,為十六見。邊見有六,即三界各有斷、常。以上總計六十二見。又依三大部補註載,即、離等四見,指即色、離色、亦即亦離、不即不離。列表如右。〔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五、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七、十住毘婆沙論卷八、大乘義章卷六、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二之三〕 p1241


本際

(一)指根本究竟之邊際。即絕對平等之理體,多指涅槃而言。又作真際、真如、實際。圓覺經(大一七‧九一三上):「平等本際,圓滿十方。」勝鬘經(大一二‧二二二中):「生死者依如來藏,以如來藏故,說本際不可知。」

(二)指過去、以前之狀態。與「前際」同義。法華經卷一(大九‧七二上):「欲知眾生本際之行,從其過去,志性所猗。」〔中阿含卷十本際經〕(參閱「三世」536)

(三)指真理之根源、萬物之根本。中觀論疏卷六末(大四二‧一○一上):「本際,都是人、法始起處也。」

(四)(1882~1968)安徽桐城人,俗姓龍。號澄澈。初習儒學,兼通法政,擅長詩文。民國前七年(1905)加入同盟會,參與革命行列。民國肇建,先後任職於教育、軍政、金融、交通界。出家前嘗親近月霞、印光、普照、倓虛、大愚等諸師問道研學,更從班禪喇嘛受祕法。民國四十一年冬,禮南亭和尚出家,隨受具足戒於臺南關仔嶺大仙寺,又親近慈航法師。四十八年,創建海印寺於基隆,並棲止於該寺,淨密雙修。五十七年八月示寂於臺北,世壽八十六。著有學佛修養及健康實驗法、懷柏山房文鈔、吟草等書,曾印行「南來堂詩集」。所創海印寺,現由門人仁化法師住持,繼其文風,並集錄師生前之懿言為梵室偶談一書行世。p1974


伊帝曰多伽

梵語 iti-vrttaka 或 ity-uktaka,巴利語 itivuttaka。乃十二部經之一,九部經之一。又作伊帝越多伽、伊帝目多伽、一目多迦、一筑多。意譯本事、出因緣、如是語經、此事過去如是。據大智度論卷三十三等舉出伊帝曰多伽之二義:(一)如是語經,相當於梵語 ity-uktaka,即宣說佛過去為諸弟子說如是法。(二)出因緣(本事),相當於梵語 iti-vrttaka,即宣說前際(過去)所見聞之事。〔大毘婆沙論卷一二六、成實論卷一、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五、卷八十一、顯揚聖教論卷六、卷十二〕(參閱「本事」1959、「如是語經」2366) p2156


前後際斷

截斷前際與後際。前際指過去,後際指未來;謂截斷過去與未來相對立之見解。禪源諸詮集都序卷下之一(大四八‧四○七下):「一聞千悟,得大總持;一念不生,前後際斷。」 p3729


常見

梵語 nityadrsti 或 śāśvatadrsti,巴利語 sassata-ditthi。又作常邪見、常論。二見之一。為「斷見」之對稱。主張世界為常住不變,人類之自我不滅,人類死後自我亦不消滅,且能再生而再以現狀相續,即說我為常住;執著此見解,即稱常見。大慧書(大四七‧九二三中):「常見者,不悟一切法空,執著世間諸有為法,以為究竟。」說此常見之外道,則稱常見外道。常見之見解有多種差異:即認為過去、未來之我及世間為常之見解中,計前際(過去)之我及世間為常者,有一分常、一切常之別;計後際(未來)為常,而分有想、無想等之別。六十二見中,十八種為前際分別見,其餘四十四種為後際分別見;其中以四種遍常論、四種一分常論(屬前際分別見)、十六種有想論、八種無想論、八種非想非非想論(屬後際分別見),及計極微為常住之極微常住論,總為計常論。諸經論中,多明示以空觀對治常見。

釋尊既不偏於常(有)見,亦不偏於斷(無)見。至於靈魂不滅說,即屬常見之一例,虛無主義則為斷見之一例,釋尊主張遠離有、無兩邊,而取中道。斷常二見,俱非中道,總名邊見,乃五惡見之第二。〔雜阿含經卷三十四、北本涅槃經卷二十七、大毘婆沙論卷四十九、瑜伽師地論卷六〕(參閱「斷見」6560) p4526



梵語 jñāna,巴利語 ñāna。音譯為若那、闍那。又作智慧。即對一切事物之道理,能夠斷定是非、正邪,而有所取捨者,稱為智。後轉指斷煩惱主因之精神作用而言。如對其作嚴密之區別,智乃包攝於慧(梵 prajñā)之作用中;但一般多將智與慧視為同義,或合稱為智慧。在俱舍七十五法及唯識百法中,智、見、忍三者同為慧之作用,對「見」為推求、推度,「忍」為認可、忍可而未斷其疑可言,「智」則是更進一步,無疑地了知決斷。

佛教經論中,對智所作之分類極多。如瑜伽師地論卷八十八舉出正智、邪智二種,正智即由佛之正教如理作意所生之智,邪智即由外道邪教非理作意所生之智。佛教教義中,以獲得正智為首要之務,視其為悟界之真因。在大小二乘所共通之修道要行戒、定、慧三學中,戒能使身、口、意三業清淨,而使三昧之定現前,由定則可發得無漏聖智之慧,故以智為究竟。觀四諦之理或觀十二因緣之理,皆為智;修六度之行,亦以般若波羅蜜之智為究竟;而至佛果所得之菩提、涅槃中,菩提即指究竟之智,涅槃為其所證之理,故大小乘對智之論述極為廣泛。

在小乘論部中,發智論卷七至卷十施設智蘊,舉出一智乃至八智、十智、四十四智、七十七智等,大毘婆沙論卷九十三至卷一一一,對此廣加解釋;成實論卷十五、卷十六舉出二智、四智、五智、六智、八智、十智、四十四智、七十七智等;阿毘曇心論卷四及雜阿毘曇心論卷六說明三智、四智、十智;俱舍論卷二十六、卷二十七亦說明二智、四智、六智、八智、九智、十智。

其中,二智指有漏智與無漏智。有漏智即與煩惱密結之智,無漏智即斷絕煩惱關係之智。有部等部派佛教,於無漏智中另立法智與類智二種。法智即觀察欲界苦、集、滅、道四諦之智;類智則是類似法智之智,乃觀察上二界(色界、無色界)四諦之智。四諦中之每一諦均有此二智,合計則為八智,即:苦法智、集法智、滅法智、道法智、苦類智、集類智、滅類智、道類智。若法智與類智無差別,則對每一四諦而言,即有苦智、集智、滅智、道智四種。八智中之前七智屬於見道,第八智(道類智)屬於修道。無學聖者之八智,即謂盡智、無生智。盡智乃我人體現四諦所盡知之智,亦即遍知「我已知苦,已斷集、證滅、修道」之無漏智。無生智乃盡知我人已體現四諦,更無體現者之智,即遍知「我已知苦,更無所知之苦」等之無漏智。世俗智乃緣世俗對象所起之智,故屬有漏智。他心智乃知他人現在之心、心所之智,通於有漏智與無漏智。以上之法智、類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世俗智、他心智等八智,加盡智、無生智,合稱為十智。

所謂四十四智,即在十二因緣中,就無明以外之十一支,各觀四諦之智,即:知老死智、知老死集智、知老死滅智、知趣老死滅行智,乃至知行智、知行集智、知行滅智、知趣行滅行智。

七十七智亦為就無明以外之十一支,各觀三世順逆及其法性常住之智,即:知生緣老死智、知非不生緣老死智、知過去生緣老死智、知彼非不生緣老死智、知未來生緣老死智、知彼非不生緣老死智、法住智,乃至知無明緣行智、知彼非不無明緣行智、知過去無明緣行智、知彼非不明緣行智、知未來無明緣行智、知彼非不無明緣行智、法住智。

大毘婆沙論卷一○六中,除前舉法智、類智、他心智、世俗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八智之外,另舉出法住智、涅槃智、死生智、漏盡智、宿住隨念智、妙願智、盡智、無生智等八智。其中,法住智即知諸法生起之因之智;涅槃智即知滅之智;通達未來後際之法為死生智;緣漏盡之法而通達涅槃性為漏盡智;通達過去前際之法為宿住隨念智;不動羅漢起妙智,了如其願,稱為妙願智。

成實論卷十六之五智品舉出法住智、泥洹智、無諍智、願智、邊際智等五智。無諍智即以法住智與泥洹智修心,而至於無所諍之阿羅漢智;願智即於諸法中無障礙之智;邊際智即於得最上智之後,於增損壽命等事亦獲得自在力之智。以上諸說,主要在分別說明觀三界四諦之理,斷見修二惑,得盡智、無生智,證阿羅漢果而入涅槃之過程。

大乘經典中,入楞伽經卷五舉出世間智、出世間智、出世間上上智三種。其中,外道凡夫執著一切諸法之有無,為世間智;聲聞、緣覺等虛妄分別自相、同相,為出世間智;佛、菩薩觀察一切諸法不生不滅,離有無二見,為出世間上上智。

據大智度論卷二十三所載,於小乘十智之外,加佛之如實智,而為十一智;即以十智為三乘共有之智,如實智則為佛所獨有之智。

大品般若經卷一序品說道慧、道種慧、一切智、一切種智等四智;同經卷九大明品舉出一切智、道種智、一切種智等三智。其中,道慧即知一道則趣向於涅槃之智;道種慧即知二道乃至無量道門,而知皆為一道、並無差別之智;一切智即知諸法之總相,而未能盡知別相之智;一切種智則為盡知總相與別相之智。

大智度論卷二十七謂一切智為二乘之智,道種智為菩薩之智,一切種智為佛所得之智。

十波羅蜜中,第六為般若波羅蜜,第十為智波羅蜜。依解深密經卷四地波羅蜜多品之意,智波羅蜜為方便助伴,慧波羅蜜(般若波羅蜜)則為正智。

成唯識論卷九將智波羅蜜分為受用法樂智、成熟有情智二種。由六度成立妙智,受用法樂,稱為受用法樂智;依受用法樂智令一切有情皆成熟,而獲得大饒益,稱為成熟有情智。

據舊華嚴經卷八之十住品所載,十住中第十灌頂住之菩薩,其所成就之悉能震動無量世界智有十智。在灌頂住菩薩之勝進分(更向上進次之階位)所學之三世智,亦有十智。

大乘玄論卷四舉出實智與權智之二智。實智為真實智,亦稱如實智;乃照見絕對真實平等無差別之道理(真如)之智,與真智、如理智、根本智、無分別智相同。權智亦稱方便智,乃有關相對差別之方便教及現象之智,與俗智、如量智相同。

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五、成唯識論卷九等,舉出根本、後得二智。根本智即契證真如之智,又稱如理智、無分別智、真智、勝義智、正體智。後得智即在根本智之後,再起反照世間通俗事象世界之智,又稱如量智、分別智、俗智、世俗智。根本智與後得智、加行智(準備階段之智),則稱三智。

大乘唯識宗又立四智,指至佛果時,有漏心轉回(轉依)八識所得之四種無漏智。即:(一)大圓鏡智,係轉有漏第八阿賴耶識所得之無漏智。其變現猶如大圓鏡之如實映現萬物,故稱大圓鏡智,簡稱為鏡智。(二)平等性智,係轉有漏第七末那識所得之無漏智。此智可悟人我彼此平等,而與大慈悲相應,故稱平等性智,簡稱為平等智。(三)妙觀察智,係轉有漏第六意識所得之無漏智。此為觀察一切對境無滯礙,而能自在說法,斷諸疑惑之智,故稱妙觀察智,簡稱為觀智。(四)成所作智,係轉有漏前五識所得之無漏智。此智乃為利益眾生,而示現種種變化之妙業動作,即成就本願力所應作之事,故稱為成所作智,簡稱為作事智。

以上四智中之大圓鏡智,如金剛之堅固,有碎物之力,任何頑迷煩惱均可破之,故密教稱之為金剛智。密教以此四智加法界體性智,則為五智,即別開大日如來圓滿之智,為轉眾生九識所得之智。此時,轉第九阿摩羅識所得之法界體性智,則為五智之第一。五智可配合於五大(空、地、火、水、風)、五佛(大日如來、阿閦如來、寶生如來、阿彌陀如來、不空成就如來)及五部(佛部、金剛部、寶部、蓮華部、羯磨部)。

據無量壽經卷下所載,佛之智有佛智、不思議智、不可稱智、大乘廣智、無等無倫最上勝智等五種,此亦名五智。其中,佛智乃共通全體智之總名,其他四智則係有特殊性之別名。此四智依序與成所作智、妙觀察智、平等性智、大圓鏡智等四智配合。

顯揚聖教論卷十七舉出十八種現觀智,即:聞所生智、思所生智、修所生智、順決擇分智、見道、修道、究竟道、不善清淨世俗智、善清淨世俗智、勝義智、不善清淨行有分別智、善清淨行有分別智、善清淨行無分別智、成所作前行智、成所作智、成所作後智、聲聞等智、菩薩等智。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三則舉出信解智、道理智、不散智、內證智、他性智、下智、上智、厭患智、不起智、無生智、智智、究竟智、大義智等十三智。其中,前三智為三慧所生之智,內證智為勝義智,他性智為他心智,下智為法智,上智為類智,厭患智至智智等四智為四諦智,究竟智為盡無生智,大義智為大乘菩薩之智。

此外,有關智之力用,其譬喻用語有智火、智炬、智光、智劍、智鏡、智海、智船等。〔雜阿含經卷十五、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三、舊華嚴經卷三盧舍那佛品、卷二十四「十地品」、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二、佛地經、舍利弗阿毘曇論卷九至卷十一、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卷八、阿毘曇甘露味論卷下、瑜伽師地論卷十、卷十三、卷三十八、卷六十九、梁譯攝大乘論卷下、佛性論卷二、卷三、大乘莊嚴經論卷三、成唯識論卷十、大乘起信論、俱舍論光記卷二十六、成唯識論述記卷十、大乘義章卷九、卷十、法華玄義卷二上、華嚴經探玄記卷三、卷五〕 p5009


無因生論

即主張世間為無因之見解。為印度古代外道所執六十二見中,依前際(過去)而起之分別見解。有兩大類,故又稱二種無因生論、二無因生論。即:(一)先生於無想天,命終後又轉生人間,此類人雖有宿世通,能憶知彼出於無想天及其後之情形,但卻不能憶知彼生於無想天以前之所有情形,遂妄以為其本時乃無因而生,諸法亦無因而生。(二)自以捷疾智分別觀察,虛妄推求,而以為世間無因,一切皆自然而有。相當於外道十六宗之中,諸法無因宗之見解。〔長阿含卷十四梵動經、大毘婆沙論卷一九九、中觀論疏卷十末〕(參閱「六十二見」1241) p5082


華嚴十異

指華嚴經與他經之十種相異之相。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卷一概括諸異相為十門,以顯華嚴法界之重重無盡,且稱華嚴經為一乘教義,以別於三乘。此十異即:(一)時異,謂此一乘教義在初時二七日中宣說,猶如日出先照高山;又於此初時攝一切時,無前際、後際之隔;三乘則以隨逐機宜而時不定,未能於一時攝一切時。(二)處異,謂此一乘教義在蓮華藏世界海中眾寶莊嚴之菩提樹下被宣說,如此則攝七處八會等,及其餘不可說不可說之諸世界海於此中;亦即以此一處攝一切處。而三乘教義乃於娑婆界木樹等處宣說,亦無一處即一切處之義。(三)主異,謂此一乘教義是盧舍那十身佛及無盡三世間所說;亦即佛說、菩薩說、剎說、眾生說、三世一切說等;而三乘教義乃化身及受用身等所說。(四)眾異,謂此一乘經首唯列舉普賢等菩薩及佛境界中之諸神王眾,而不同於三乘經之或列聲聞眾,或列大小二眾等。(五)所依異,謂此一乘教起,依佛之海印三昧中出,而不同於三乘教等依佛之後得智出。(六)說異,謂此一乘教義於此一方說一事、一義、一品、一會等時,必賅通十方一切世界皆同此說,具足主伴而共成一部;三乘教義則但隨一方一相說,而無主伴賅通之義。(七)位異,謂此一乘教義之所有位相上下皆齊,於一一位中攝一切位,是故乃至佛等諸位,亦在信等位中,餘位亦然;三乘教義則但隨當位上下階降,皆不相雜。(八)行異,謂於一乘教隨一菩薩而修,則具信等六位,於一一位中,所有定散等差別行相皆於一時遍修;然於三乘教,「十地」以上各階位之菩薩猶各有等別差異,則「十地」以前之菩薩更無法一時遍修。(九)法門異,謂雖有無量之異門,然此經略舉如下十種:十佛、十通、十明、十解脫、十無畏,十眼,十世、十諦、十辯、十不共法,以別於其他三乘經之三佛、六通、三明、八解脫、四無畏、五眼、三世、四諦、四辯、十八不共法等,此中之「十」即用以顯無盡之意。(十)事異,謂此一乘教義法性恆如,隨於舍林、地山等事象,皆是法門;或行、位,或教義等,於一一塵中皆具足法界一切差別事。不同於三乘教義之但說「即空」、「即真如」等。 p5236


經本母

巴利名 Suttanta-mātikā。錫蘭大寺派巴利七論中之法集論(Dhammasavgani),於卷首所揭出之四十二門,稱為經本母。係與卷首所揭之論本母同為分別觀察諸法之標準。四十二門:(一)明分法、無明分法。(二)電光喻法、金剛喻法。(三)愚法、賢法。(四)黑法、白法。(五)苦行法、非苦行法。(六)增語法、增語道法。(七)詞法、詞道法。(八)施設法、施設道法。(九)名、色。(十)無明、有愛。(十一)有見、無有見。(十二)常見、斷見。(十三)邊見、無邊見。(十四)前際見、後際見。(十五)無慚、無愧。(十六)慚、愧。(十七)惡言、惡友。(十八)善言、善友。(十九)入罪善巧、出罪善巧。(廿)入定善巧、出定善巧。(廿一)界善巧、作意善巧。(廿二)處善巧、緣起善巧。(廿三)處善巧、非處善巧。(廿四)質直、柔和。(廿五)堪忍、可樂。(廿六)和順、供養。(廿七)不護根門、食不知量。(廿八)能護根門、於食知量。(廿九)失念、不正知。(卅十)念、正知。(卅一)思擇力、修習力。(卅二)止、觀。(卅三)止相、勤勵相。(卅四)勤勵、不散亂。(卅五)缼戒、缼見。(卅六)具戒、具見。(卅七)淨戒、淨見。(卅八)見清淨、如見精進。(卅九)於順厭處之厭、厭者之如理精勤。(四十)於善法不喜足、於精勤不被遮止。(四十一)明、解脫。(四十二)盡智、無生智。法集第三總說品,即以上述四十二門解釋一切法。〔南方上座部論書解說、B.C. Law: A History of Pāli Literature, vol. II〕 p5550


邊無邊論

指計執於世間之有邊際、無邊際者。為古代印度外道所執六十二見中,依前際(過去)而起之邪見。共有四種,故又稱四種邊無邊論、四邊無邊論。即:(一)入定觀察世間而計有邊際,(二)入定觀察世間而計無邊際,(三)入定觀察世間而計亦有邊際亦無邊際,(四)以捷疾智觀察世間而計非有邊非無邊。此邊無邊論相當於外道十六宗之無邊等論宗之主張。〔長阿含卷十四梵動經、大毘婆沙論卷一九九、大乘義章卷六「六十二見義」〕(參閱「六十二見」1241) p6709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三世

指過去(paścima-kāla)、現在(praty-utpanna-kāla)、未來(anāgata-kāla)三者。略為過現未或去來現,也作前世、現世、來世,又稱前際、中際、後際。已過去的時間為過去,現在的時間為現在,未來的時間為未來。世有隔別、遷流之義,時間遷流有過、現、未的隔別,故稱世。

但從佛教各宗派的通說「時無別體,依法而立」,可知佛教並不承認時間有別體,而說時間乃依據法的狀態而分。即法產生且有作用是為現在,法已消滅或作用停止稱為過去,未生也未有作用時,則稱為未來。《阿毗達磨集異門足論》卷三(大正26‧378c)︰
「過去世云何﹖答︰諸行已起已等起,已生已等生,已轉已現轉,已聚集已出現,落謝過去盡滅離變,過去性、過去類、過去世攝,是謂過去世。未來世云何﹖答︰諸行未已起未已等起,未已生未已等生,未已轉未已現轉,未聚集未出現,未來性、未來類、未來世攝,是謂未來世。現在世云何﹖答︰諸行已起已等起,已生已等生,已轉已現轉,聚集出現,住未已謝,未已盡滅,未已離變和合現前,現在性、現在類、現在世攝,是謂現在世。」

《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三所說亦同。又,若更廣論之,三世所指的時間,長短並不一定。或以剎那來分,則一剎那為現在,其前為過去,其後是未來;或以一生來分,現所存在的這一生是現在,其前是過去,其後是未來;或更以永劫來分,如稱過去莊嚴劫、現在賢劫、未來星宿劫等。

〔參考資料〕 《增一阿含經》卷四十八;《成唯識論了義燈》卷四(本);《雜阿含經》卷三、卷八;《識身足論》卷一;《法蘊足論》卷六;《存在論‧時間論》(《講座‧佛教思想》{1});木村清孝《東洋における時間論の總合的研究》。


三明

(一)指三種修證境界︰又作三達、三證法。謂至無學位(阿羅漢)除盡愚闇,於三事通達無礙的智慧神通。即︰

(1)宿命智證明(pūrva-nivāsānusmṛti- jñāna-sakṣāt-kriya-vidyā)︰又稱宿住隨念智作證明、宿住智證明、宿命明。指明白宿世住處、種姓等的智慧,乃對治前中後三際中的前際愚。

(2)生死智證明(cyuty-upapāda-jñaṇa-sāk-ṣāt-kriya-vidyā)︰又作死生智證明、天眼明。指知道未來世的有情死此生彼的智慧,對治後際愚。

(3)漏盡智證明(āsrava-kṣaya-jñāna-sāk-ṣāt-kriya-vidyā)︰又稱漏盡智明、漏盡明、漏盡智。是證知斷盡有漏煩惱、離開生死繫縛的智慧,對治中際愚。

此三明相當於六神通的第五、第二、第六神通。由於三智對治三際愚,所以稱為三明。《俱舍論》卷二十七將三明稱為無學明,意即無學的聖者所起。其中,前二明也起於有學的聖者,只有第三漏盡明限於無學聖者。依《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九所載,宿命明可離常見,天眼明可離斷見,漏盡明可得中道。由於三明對治三際愚、了達三世,故《心地觀經》卷一稱之為三達智,謂︰以三達智悟三世法。《觀念法門》亦云︰「佛是三達聖人」,意指佛為具有三明的聖者。

(二)指菩薩明、諸佛明、無明明︰依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八所述,菩薩明即般若波羅蜜,諸佛明即佛眼,無明明即畢竟空。

〔參考資料〕 (一)《雜阿含經》卷三十一;《集異門足論》卷三、卷十五;《大毗婆沙論》卷一○二;《大智度論》卷二;《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五;《俱舍論》卷二十七。(二)《涅槃經會疏》卷十六;《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五。


十住

大乘菩薩的修行階位。為五十二階位中,第十一位至第二十位的稱呼。又稱十地住、十法住、十解。此十住與十行、十迴向合稱為三賢位(見《菩薩瓔珞本業經》)。所謂「住」者,謂心安住於真諦之理,故名。依八十卷本《華嚴經》卷十六所載,此十住之名稱為發心住、治地住、修行住、生貴住、具足方便住、正心住、不退住、童真住、法王子住、灌頂住。此十住之內容,參見本文末所附《八十華嚴》經文。

此外,《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八釋云(大正19‧142a)︰
「以真方便發此十心,心精發揮,十用涉入,圓成一心,名發心住。心中發明,如淨琉璃內現精金,以前妙心,履以成地,名治地住。心地涉知,俱得明了,遊履十方,得無留礙,名修行住。行與佛同,受佛氣分,如中陰身自求父母,陰信冥通,入如來種,名生貴住。既遊道胎,親奉覺胤,如胎已成,人相不缺,名方便具足住。容貌如佛,心相亦同,名正心住。身心合成,日益增長,名不退住。十身靈相,一時具足,名童真住。形成出胎,親為佛子,名法王子住。表以成人,如國大王,以諸國事分委太子,彼剎利王世子長成,陳列灌頂,名灌頂住。」

天台宗以為,別教菩薩於初住位斷盡三界見惑,與藏教初果、通教八人見地齊;於其次之六住斷盡三界思惑,得住不退,與藏通二教之二佛齊;於其後之三住斷界內塵沙,伏界外塵沙。即多劫中,行十信,不作邪見,廣求智慧,此為初住;常隨空心,淨諸法門,此為第二;長養眾行為第三;生於佛家,種姓清淨為第四;多習無量善根為第五;成就六度中第六般若法門為第六;入無生畢竟空界為第七;不破不生邪倒之菩提心為第八;從法王教生解,當紹佛位為第九;觀空無相,得無生心,法水灌頂為第十。若為圓教,則從初住斷一分無明,證一分中道之理,故與別教十地齊,所謂初地、初住證道同圓。

在法相宗方面,由於該宗立菩薩位次為四十位,因而攝十信於初住,於初住修此十信。故菩薩初發大菩提心為初住;淨治三業,其慈悲及於有情為第二;修勝理觀,起上妙行為第三;從諸聖法正教中生為第四;所修善根皆為救有情為第五;聞他讚毀心亦不動為第六;聞說三寶三世之有無,心猶堅固不轉倒為第七;三業清淨,深悟有情世間、器世間法為第八;解真俗二諦,悟法王法,將襲佛位為第九;如太子堪受王位,能勝修行為第十。於此十住位,其心雖安住佛法,然於六度等修行尚未殊勝,故稱為住而不名為行。

此外,十住也是「十地」的異名。其意義參見「十地」條。

◎附一︰《八十華嚴》卷十六〈十住品〉(摘錄)

佛子!菩薩住處廣大,與法界虛空等。佛子!菩薩住三世諸佛家,彼菩薩住,我今當說。諸佛子!菩薩住有十種,過去、未來、現在諸佛,已說、當說、今說。何者為十﹖所謂︰初發心住、治地住、修行住、生貴住、具足方便住、正心住、不退住、童真住、王子住、灌頂住,是名菩薩十住。去來現在諸佛所說。

佛子!云何為菩薩發心住﹖此菩薩見佛世尊形貌端嚴,色相圓滿,人所樂見,難可值遇,有大威力。或見神足,或聞記別,或聽教誡,或見眾生受諸劇苦,或聞如來廣大佛法,發菩提心,求一切智。此菩薩緣十種難得法而發於心。何者為十﹖所謂︰是處非處智、善惡業報智、諸根勝劣智、種種解差別智、種種界差別智、一切至處道智、諸禪解脫三昧智、宿命無礙智、天眼無礙智、三世漏普盡智,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勤供養佛,樂住生死,主導世間令除惡業,以勝妙法常行教誨,歎無上法,學佛功德,生諸佛前恆蒙攝受,方便演說寂靜三昧,讚歎遠離生死輪迴,為苦眾生作歸依處。何以故﹖欲令菩薩於佛法中心轉增廣;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治地住﹖此菩薩於諸眾生,發十種心。何者為十﹖所謂︰利益心、大悲心、安樂心、安住心、憐愍心、攝受心、守護心、同己心、師心、導師心,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誦習多聞、虛閑寂靜、近善知識、發言和悅、語必知時、心無怯怖、了達於義、如法修行、遠離愚迷、安住不動。何以故﹖欲令菩薩於諸眾生增長大悲;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修行住﹖此菩薩以十種行,觀一切法。何等為十﹖所謂︰觀一切法無常、一切法苦、一切法空、一切法無我、一切法無作、一切法無味、一切法不如名、一切法無處所、一切法離分別、一切法無堅實,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觀察眾生界、法界、世界,觀察地界、水界、火界、風界,觀察欲界、色界、無色界。何以故﹖欲令菩薩智慧明了;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生貴住﹖此菩薩從聖教中生,成就十法。何者為十﹖所謂︰永不退轉於諸佛所,深生淨信,善觀察法,了知眾生、國土、世界、業行、界報、生死、涅槃,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了知過去、未來、現在一切佛法,修集過去、未來、現在一切佛法,圓滿過去、未來、現在一切佛法,了知一切諸佛平等。何以故﹖欲令增進於三世中,心得平等;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具足方便住﹖此菩薩所修善根,皆為救護一切眾生,饒益一切眾生,安樂一切眾生,哀愍一切眾生,度脫一切眾生,令一切眾生離諸災難,令一切眾生出生死苦,令一切眾生發生淨信,令一切眾生悉得調伏,令一切眾生咸證涅槃。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知眾生無邊、知眾生無量、知眾生無數、知眾生不思議、知眾生無量色、知眾生不可量、知眾生空、知眾生無所作、知眾生無所有、知眾生無自性。何以故﹖欲令其心轉復增勝,無所染著;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正心住﹖此菩薩聞十種法,心定不動。何者為十﹖所謂︰聞讚佛、毀佛,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讚法、毀法,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讚菩薩、毀菩薩,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讚菩薩、毀菩薩所行法,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眾生有量、無量,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眾生有垢、無垢,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眾生易度、難度,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法界有量、無量,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法界有成、有壞,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法界若有、若無,於佛法中,心定不動;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一切法無相、一切法無體、一切法不可修、一切法無所有、一切法無真實、一切法空、一切法無性、一切法如幻、一切法如夢、一切法無分別。何以故﹖欲令其心轉復增進,得不退轉無生法忍;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不退住﹖此菩薩聞十種法,堅固不退。何者為十﹖所謂︰聞有佛、無佛,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有法、無法,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有菩薩、無菩薩,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有菩薩行、無菩薩行,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菩薩修行出離、修行不出離,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過去有佛、過去無佛,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未來有佛、未來無佛,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現在有佛、現在無佛,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佛智有盡,佛智無盡,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三世一相、三世非一相,於佛法中,心不退轉;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種廣大法。何者為十﹖所謂︰說一即多、說多即一、文隨於義、義隨於文、非有即有、有即非有、無相即相、相即無相、無性即性、性即無性。何以故﹖欲令增進,於一切法善能出離;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童真住﹖此菩薩住十種業。何者為十﹖所謂︰身行無失,語行無失,意行無失,隨意受生,知眾生種種欲,知眾生種種解,知眾生種種界,知眾生種種業,知世界成壞,神足自在、所行無礙,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種法。何者為十﹖所謂︰知一切佛剎、動一切佛剎、持一切佛剎、觀一切佛剎、詣一切佛剎、遊行無數世界、領受無數佛法、現變化自在身、出廣大遍滿音、一剎那中承事供養無數諸佛。何以故﹖欲令增進,於一切法能得善巧;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王子住﹖此菩薩善知十種法。何者為十﹖所謂︰善知諸眾生受生,善知諸煩惱現起,善知習氣相續,善知所行方便,善知無量法,善解諸威儀,善知世界差別,善知前際後際事,善知演說世諦,善知演說第一義諦,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種法。何者為十﹖所謂︰法王處善巧、法王處軌度、法王處宮殿、法王處趣入、法王處觀察、法王灌頂、法王力持、法王無畏、法王宴寢、法王讚歎、何以故﹖欲令增進,心無障礙;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灌頂住﹖此菩薩得成就十種智。何者為十﹖所謂︰震動無數世界、照耀無數世界、住持無數世界、往詣無數世界、嚴淨無數世界、開示無數眾生、觀察無數眾生、知無數眾生根、令無數眾生趣入、令無數眾生調伏,是為十。佛子!此菩薩身及身業,神通變現。過去智、未來智、現在智成就佛土,心境界、智境界皆不可知,乃至法王子菩薩亦不能知。佛子!此菩薩應勸學諸佛十種智。何者為十﹖所謂︰三世智、佛法智、法界無礙智、法界無邊智、充滿一切世界智、普照一切世界智、住持一切世界智、知一切眾生智、知一切法智、知無邊諸佛智。何以故﹖欲令增長一切種智;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附二︰神林隆淨《菩薩思想的研究》第八章(摘錄)

(一)十住與十地

(1)十住與十地同意義︰羅什譯的《十住經》四卷(大正10‧497)和尸羅達磨譯的《十地經》九卷(大正10‧535)雖有廣略之別,但其內容完全相同,因此可知十住與十地無異。

(2)十地各地的名稱與十住各住的名稱、意義相通︰初發心住和初地歡喜地都是意味真心的發動,歡喜是高興脫離從妄心起而引向三惡趣的業的意思(大正10‧573),所以此二名稱之間,意義相通。

第八童真住與第八不動地,意義也相通。不動地也叫做童真地。這是因為此地的菩薩無色欲(大正9‧565c)。

第九法王子住與第九善慧地也有相通之處。從《十地經》卷七說第九善慧地的那段的「住此紹法太子位」(大正10‧566c)可知。

第十灌頂住與第十法雲地,意義也相通。由第十法雲地的菩薩稱為灌頂法王(大正9‧572b)可明白。

(3)十住與十地的思想內容相似︰於第三的修行住,觀一切法,觀無常、苦、空、無我(大正9‧445b)。然而,於第三發光地,「能觀一切有為法如實相,所謂無常、苦、無我、不淨。」(大正9‧551b)因此可知二者一致。

《華嚴經》說於第四的生貴住「此菩薩從一切聖法正教中生」(大正9‧445b)。《十地經》說於第四焰慧地「長如來家,得彼體法。」(大正10‧547c)二者語句雖異,但意思相通。

第五的具足方便住,雖以救護一切眾生為著重點,但在第五難勝地闡明方便的意思,說︰「隨世間法行故,名為方便者。」(大正9‧556b)

於第六的正心住,「一切法如虛空」(大正9‧445c),而於第六現前地,「三界虛妄,但是心作。」(大正9‧558c)前者是諸法無自性之義,和後者說諸法寄於器世間,意思無差異。

於第七不退住,「於佛法中不退轉」(大正9‧445c),而於第七遠行地的那段說︰「菩薩住遠行地,於念念中,具足修集方便慧力,及一切助菩提分法。」(大正9‧562a)可推知這在意義上也是相通的。

由於以上三個理由,我想可證明十住與十地在說明方法上雖有粗細廣略的不同,但主要意思並無殊異。

〔參考資料〕 《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釋義品;《大事》(Mahāvāstu);《六十華嚴》卷八;《華嚴經疏論纂要》卷三十一、卷三十二;《十住斷結經》卷一~卷四;《菩薩十住行道品》;《菩薩十住經》;《菩薩內戒經》;《法華經玄義》卷五(上);《四教義》卷五;《成唯識論述記》卷九;《華嚴五教章》卷二;《十住心論》卷六;《華嚴孔目章抄》卷二(上);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の研究》。


不增不減

指真如、法性或法界。謂法身乃不變、常住、遍一切處、不增一法、不減一法。舊譯《華嚴經》卷三十四〈寶王如來性起品〉第三十二之二云(大正9‧614c)︰「譬如如如性,離虛妄寂滅,亦無有生者,亦無有滅者,如是諸如來,及一切境界,亦同如如性,不增亦不減。」《大乘起信論》云(大正32‧579a)︰「復次真如自體相者,一切凡夫聲聞緣覺菩薩諸佛無有增減,非前際生非後際滅,畢竟常恒。」《佛性論》卷四云(大正31‧812b)︰「真如者,是無增減法。」又偈曰(大正31‧812b)︰「無一法可損,無一法可增,應見實如實,見實得解脫。」

上偈及前後的說明,於《寶性論》及彌勒《現觀莊嚴論》、安慧《中邊分別論釋》等書都可見及。而《寶性論》中譯作不增減一法者,其原語為nāpaneyaṃ kiṃcid upaneyaṃ ca kiṃcana(即不減不增)。不減謂如來藏中的煩惱是空(即無),故無一法可減。而如來藏中的佛功德是不空,故無一法可增。

如來藏不增不減,故同於真如、法界,此乃《不增不減經》之要點。同經又說,以為眾生界有增減是邪見,此乃不能如實了知一界之故,而起此見。其中「一界」乃第一義諦、涅槃界、法身,即眾生界、如來藏。眾生界與法身義同名異,同為不增不減。


六十二見

指在釋迦牟尼時代,佛教以外的各種學說。總共有六十二種,故云六十二見。然此有數種異說︰

(1)《長阿含經》卷十四〈梵動經〉及《梵網六十二見經》所載︰十類六十二見說。係將外道所執大別為本劫本見、末劫末見二種。本劫本見即依過去前際起分別見,凡有五類十八見,包括四種遍常論、四種一分常論、二種無因生論、四種有邊等論、四種不死矯亂論。末劫末見即依未來後際起分別見,凡有五類四十四見,包括十六種有想論、八種無想論、八種非有想非無想論、七種斷滅論、五種現法涅槃論。合計為十類六十二見。

(2)《涅槃經》所說︰由五見生六十二見。灌頂《大般涅槃經會疏》卷二十三解之,謂我見有五十六,邊見有六,合我見、邊見為六十二見。我見五十六︰包括欲界五蘊各有即、離等四見,為二十見;色界之五蘊也各有即、離等四見,亦為二十見;無色界之四心各有四見,為十六見;共為五十六見。邊見有六︰指三界各有斷、常,合為六見。又依《三大部補註》,即、離等四見為︰即色、離色、亦即亦離、不即不離。

(3)《大品般若經》卷十四〈佛母品〉及《大智度論》卷七十所說︰過去五蘊各有有常、無常、常無常、非常非無常四句,成二十句。現在五蘊各有有邊、無邊、有邊無邊、非有邊非無邊四句,成二十句。未來五蘊各有如去、不如去、如去不如去、非如去非不如去四句,成二十句。合為六十句。另加神與身一、神與身異等斷、常二句,總成六十二見。

◎附︰谷響〈佛陀時代印度諸國的社會思想概況)(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93})

所謂「六十二見」,是當時佛陀以外的所有沙門、婆羅門種種不同的偏別見解的總徧。如《長阿含經》卷十四〈梵網經〉中所說︰「諸有沙門、婆羅門,於本劫本見、末劫末見種種無數隨意所說,盡入六十二見中。」這六十二見又可大別分為十類︰


 (1)世間常存論︰四種。
 (2)世間半常半無常論︰四種。
 (3)世間有邊無邊論︰四種。
 (4)異問異答論(詭辯論)︰四種。
 (5)無因而有論︰二種。
  以上本劫本見十八種──於過去世所起常
見。
 (6)世間有想論︰十六種。
 (7)世間無想論︰八種。
 (8)世間非有想非無想論︰八種。
 (9)眾生斷滅無餘論︰七種。
 (10)現在生中涅槃論︰五種。

  以上末劫末見四十四種──於未來世所起斷見。

這是當時印度思想界流行的六十二種或偏於常或偏於斷的見解,佛陀曾加以批判並採納了眾說之長,以顯示其真正饒益有情的正道;矯正諸沙門、婆羅門各趨極端的思想,而發揮佛教無上的中道第一義諦。如《雜阿含經》卷三十四說︰「若先來有我,則是常見,於今斷滅,則是斷見;如來離於二邊處中說法。」又《大般涅槃經》卷八說︰「若言一切行無常者,即是斷見;諸行常者,復是常見;佛法中道,遠離二邊。」這是佛陀對待當時思想界流行的諸種學派的態度。

〔參考資料〕 《增一阿含經》卷七;《中觀論疏》卷十(末);《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五;《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二之三︰《十住毗婆沙論》卷八;宇井伯壽《六十二見論》。


四論宗

三論宗系統下的一派。因以《中論》、《百論》、《十二門論》、《大智度論》四論為宗義,故得此名。又稱北地三論,此派人師世稱北土三論師或北土智論師。以曇鸞為開祖。其宗義之特色在於主張積極性的空論。

開祖曇鸞是北齊雁門人,遠承鳩摩羅什弟子僧肇的空論,近受當時流行的世親教義之影響,在《中》、《百》、《十二門》三論上更加《大智度論》,而開創此派。但曇鸞之後並無稟承弘布其宗義的有名學者。唐代時,雖有南地三論的驍將法朗之徒明勝,在北地倡導四論義,但事蹟不詳。

本派所依之論典之中,《中論》、《百論》、《十二門論》及《大智度論》皆為後秦‧鳩摩羅什三藏所譯。此四論雖為本派所平等依用,然其中仍有較受重視者。相對於南地三論視《中》、《百》、《十二門》三論為通論,《大智度論》為別論;北地三論則較重視《大智度論》。故有「北土智論師」之異稱。

在佛身觀方面,此派採法身、報身、化身之三身說。如吉藏《中論疏》卷九(末)云(大正42‧140a)︰「次北土智度論師佛有三身,法身之佛即是真如,真如體非是佛,以能生佛故,故名為佛。如實相非波若,能生波若故名波若。報、化二身則世諦所攝,故雖有三身,攝唯二諦。」此謂法身是真如之體,真如體雖不能直稱為佛,但能成佛之所觀所照。因此,約能生而言可稱為佛,是報、化二身的本體,在二諦中攝屬於真諦。反之,報化二身則攝屬於世諦。

關於本派的八不論,吉藏《中論疏》卷二(末)說八不有三義,即︰

(1)就空理而釋︰謂畢竟空理非起非出是故不生,非終非盡是故不滅,非定有故不常,非定無故不斷,一相無相故不一,無差別故不異,前際空故不去。

(2)就緣起事而釋︰謂因緣離合而有生滅,無實性生滅故不生不滅,因緣起法即因壞果生,因壞故不常,果生故不斷,因果不同故不一,無有兩體故不異,不從外來故言不來,因內未有果故不出。

(3)就對執而釋︰對破二乘、外道的生滅、斷常、一異、去來執見,故言不生不滅、不斷不常、不一不異、不去不來。


外道

指佛教以外的一切宗教。相當於儒家所謂的異端。又稱外教、外學、外法。按梵語tīrthaka,原意為神聖可尊敬的隱遁者。這些隱遁者的思想,依佛教的觀點來說,都是佛教以外的教法,因此意譯作「外道」。此詞原義並無貶斥意味,然至後世,漸用以指持異見邪說者,「外道」一語遂成具侮蔑排斥意義之貶稱。

有關外道之種類,一般多指《雜阿含經》卷四十六、《陀羅尼集經》卷一等所列舉的富蘭那迦葉、末迦利瞿舍黎子、刪闍耶毗羅胝子、阿耆多枳舍欽婆羅、迦羅拘陀迦旃延、尼乾陀若提子等六師外道,以及正統婆羅門思想的六派哲學,即數論派、瑜伽派、勝論派、正理派、彌曼差學派、吠檀多派。此外,諸經論中另有多種說法,玆略述如次︰

(一)外道四執︰又作外道四宗、外道四見、外道四計,或四種外道。有五種分法,分述如下︰

(1)約法之一、異而分︰即《外道小乘四宗論》所載︰一切法同一論、一切法異論、一切法亦一亦異論、一切法非一非異論。

(2)約世間之常、無常而分︰即《大智度論》卷七所載︰世間常、世間無常、世間亦常亦無常、世間亦非常亦非無常。

(3)約我與蘊之或即或離而分︰即《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五所載︰一者計我即是諸蘊。二者計我異於諸蘊,住諸蘊中。三者計我非即諸蘊,而異諸蘊,非住蘊中,而住異蘊離蘊法中。四者計我非即諸蘊,而異諸蘊,非住蘊中,亦不住於異於諸蘊離蘊法中,而無有蘊,一切法蘊皆不相應。

(4)約因果之有、無而分︰即《三論玄義》所載︰邪因邪果論、無因有果論、有因無果論、無因無果論。

(5)約苦之自作、他作而分︰即《中觀論疏》卷七(本)所載︰苦自作論、苦他作論、苦共作論、苦自然論。

(二)六苦行外道︰指以苦行求取未來果樂之外道。即北本《涅槃經》卷十六所載的自餓外道、投淵外道、赴火外道、自坐外道、寂默外道、牛狗外道等。

(三)外道十六宗︰又作外道十六異論、十六外道、十六計。即《義林章》卷一(本)、《瑜伽師地論》卷六、卷七所載︰因中有果宗、從緣顯了宗、去來實有宗、計我實有宗、諸法皆常宗、諸因宿作宗、自在等因宗、害為正法宗、邊無邊等宗、不死矯亂宗、諸法無因宗、七事斷滅宗、因果皆空宗、妄計最勝宗、妄計清淨宗、妄計吉祥宗等。

(四)二十外道︰《外道小乘涅槃論》將外道論師分為二十種。即小乘外道論師、方論師、風論師、違陀論師、伊賒那論師、裸形外道論師、毗世師論師、苦行論師、女人眷屬論師、行苦行論師、淨眼論師、摩陀羅論師、尼犍子論師、僧佉論師、摩醯首羅論師、無因論師、時論師、服水論師、口力論師、本生安荼論師等。

(五)三十種外道︰即《大日經》卷一〈入真言門住心品〉所列的三十種外道。即時、地等變化、瑜伽我、建立淨、不建立無淨、自在天、流出、尊貴、自然、內我、人量、遍嚴、壽、補特伽羅、識、阿賴耶、智者、見者、能執、所執、內知、外知、社怛梵、意生、儒童、常定生、聲顯、聲生、非聲、總我等三十種外道。

(六)六十二見︰謂外道所執之錯誤見解有六十二種。據《梵網經》所說,六十二見皆以身見為本,前際分別見有十八種,後際分別見有四十四種。此說與《長阿含經》卷十四〈梵動經〉所說的本劫本見十八種、末劫末見四十四種相通。此外,另有《大品般若經》、《涅槃經》、《法華文句》等說。

(七)九十六種外道︰或作九十五種外道。據《大毗婆沙論》卷四載,六師外道各領弟子十五人,即一師出十五異見,六師共出九十種異見,加上六師本身之見,共九十六種。而所謂九十五種外道者,謂九十六種外道中,有一屬於佛教者,故云九十五種外道。

此外,《翻梵語》卷五又舉出散見於諸經論中的外道之名,凡一百三十五種。

上述諸說,多指佛教以外之教派而言,然亦有人將佛教中之有我論者稱為外道。因為有我論者,雖學習佛法,卻未能通達正理。如《大日經疏》卷十九云(大正39‧769c)︰「外道有二種,一者世間種種外道,二謂佛法內有諸外道也。以雖入佛法中,而未能知如來祕密,猶是邪見心行理外之道,故亦名外道。」此種附於教內之外道,名內外道。

此外,在我國「外道」一詞也用以稱老、莊之學。如《三論玄義》在論外道時,即列舉老、莊之學為例。又,佛教諸派間,亦用「外道」一詞貶稱他派。如小乘教者稱大乘為「空華外道」,顯密二教中,密教稱顯教為外道,而上述二十外道中,亦有「小乘外道」之名。天台宗亦說有「附佛法外道」及「學佛法外道」。

相反地,若外道之說,能符合正理,則也被認可為佛法。如南本《涅槃經》卷八云(大正12‧653c)︰「所有種種異論、咒術、言語、文字皆是佛說,非外道說。」《摩訶止觀》卷六亦承此說,謂(大正46‧77a)︰「大經云︰一切世間外道經書皆是佛說,非外道說。光明云︰一切世間所有善論皆因此經,若深識世法,即是佛法。」

關於外道之典籍,較重要的有四吠陀、十八大經,但都無漢譯。只有陳‧真諦譯的《金七十論》三卷及唐‧玄奘譯的《勝宗十句義論》一卷,分別為數論外道斥破佛教之書及勝論派之教義書。此外,龍樹之弟子提婆菩薩常與外道論道,其所著的《外道小乘涅槃論》及《外道小乘四宗論》二書,為研究外道主張之重要典籍。

〔參考資料〕 《大般涅槃經》卷上;《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五;《大智度論》卷四十一;《十住毗婆沙論》卷三;《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七;《隨相論》;《釋摩訶衍論》卷一;《摩訶止觀》卷十(上);《百論疏》卷下之下;《中論疏》卷一、卷三、卷九。


希運

唐代禪僧,福州人,幼年在本州黃檗山出家,後來因人啟發,到江西去參馬祖道一。那時道一已經圓寂,於是往見百丈懷海,問道一平日的機緣,懷海向他說起關於「竪拂」被喝、三日耳聾的一段話。希運自稱得見道一的大機大用,懷海印可他,說他有超師之見。希運後來在洪州高安縣鷲峰山建寺弘法,並改其山名為黃檗山,往來的學眾很多。會昌二年(842),裴休在鍾陵(今江西省進賢縣)為廉鎮(即觀察使),迎請希運上山安置在鍾陵龍興寺,旦夕問道。大中二年(848),裴休移鎮宛陵(安徽省宣城縣),又迎請希運至開元寺,常去參問,並記錄所說,即為現行的《黃檗希運禪師傳心法要》。當時黃檗的門風盛於江南,圓寂後諡斷際禪師。有《語錄》、《傳心法要》、《宛陵錄》各一卷行世。他的法嗣有臨濟義玄、睦州陳、千頃楚南等十二人,而以義玄最為特出。

希運繼承馬祖道一「即心即佛」的思想,而力倡「心即是佛」之說。他說︰「諸佛與一切眾生唯是一心,更無別法,此心無始以來,不曾生,不曾滅,(中略)超過一切限量,名言、踪迹、對待,當體便是,動念即乖,猶如虛空,無有邊際,不可測度。唯此一心即是佛,佛與眾生更無別異。」但他認為這個所謂心,不是見聞覺知之心,他說「此本源清淨心,常自圓明遍照。世人不悟,以知識見聞覺知為心。為見聞覺知所覆,所以不睹精本體。然本心雖不屬見聞覺知,亦不離見聞覺知,但直下無心,本體自現。」假如「當下無心,決定了知一切法本無所有,亦無所得,無依無住,無能無所,不動妄念,便證菩提」。又說︰「諸菩薩與一切蠢動眾生同大涅槃性,性即是心,心即是佛,佛即是法。」而發揮其心佛一如的思想。希運的禪風即是沿這一思想基礎出發,主張「心即是法、法即是心」,為反對以「見聞覺知為心」,有時也以打、棒、喝等為接機的方便。後來臨濟的宗風,即淵源於此。(黃懺華)

◎附︰希運禪師語錄選輯

(一)大唐國裏無禪師 (摘錄自《景德傳燈錄》卷九)
一日上堂,大眾雲集,乃曰︰「汝等諸人,欲何所求﹖」因以棒趕散云︰「盡是喫酒糟漢!恁麼行腳,取笑於人。但見八百一千人處便去。不可只圖熱鬧也。老漢行腳時,或遇草根下有一箇漢,便從頂上一錐,看他若知痛癢,可以布袋盛米供養。可中總似汝,如此容易,何處更有今日事也。」

「汝等既稱行腳,亦須著些精神好。還知道,大唐國內無禪師麼﹖」

時有一僧出問云︰「諸方尊宿,盡聚眾開化,為什麼道『無禪師』﹖」師云︰「不道無禪,只道無師。闍𤙽不見︰馬大師下,有八十四人坐道場,得馬師正眼者,止兩三人。盧山(歸宗寺智常)和尚,是其一人。夫出家人,須知有從上來事分。

且如四祖下,牛頭融大師,橫說竪說,猶未知向上關棙子。有此眼腦,方辨得邪正宗黨。且當人事宜,不能體會得,但知學言語。念向皮袋裏安著,到處稱我會禪。還替得汝生死麼。」

「輕忽老宿,入地獄如箭。我才見入門來,便識得汝了也。還知麼﹖」

(二)無心、忘心、空心(摘錄自《傳心法要》)
凡夫取境,道人取心。心境雙忘,乃是真法。忘境猶易,忘心至難。人不敢忘心,是恐落空,無撈摸處。不知空本無空,唯一真界耳。(中略)

凡人皆逐境生心,心隨欣厭。若欲無境,當忘其心。心忘則境空,境空則心滅。不忘心而除境,境不可除,只益紛擾耳。故萬法唯心,心不可得,復何求哉﹖(中略)

凡人多不肯空心,恐落空。不知自心本空。愚人除事不除心,智者除心不除事。(中略)

凡人欲修證,但觀五蘊皆空,四大無我,真心無相,不去不來。生時性亦不來,死時性亦不去,湛然圓寂,心境一如。但能如此,直下頓了。不為三世所拘繫,便出世人也。

(三)心如日輪在虛空(摘錄自《傳心法要》)
如今末法,向去多是學禪道者,皆著一切聲色,何不與我心心同虛空去、如枯木石頭去、如寒灰死火去,方有少分相應。(中略)你但離卻有無諸法,心如日輪,常在虛空,光明自然,不照而照。不是省力底事﹖到此之時,無棲泊處,即是行諸佛行,便是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中略)若你不會此意,縱你學得多知,勤苦修行,草衣木食,不識自心,盡名邪行,定作天魔眷屬。(下略)

(四)歸宗一味禪(摘錄自《黃檗禪師宛陵錄》)
有僧辭歸宗,宗云︰「往甚處去﹖」云︰「諸方學五味禪去。」宗云︰「諸方有五味禪,我這裏祇是一味禪。」云︰「如何是一味禪﹖」宗便打,僧云︰「會也會也。」宗云︰「道道!」僧擬開口,宗又打。其僧後到黃檗,舉前話,師乃上堂舉此因緣云︰「馬大師出八十四人善知識,問著箇箇屙漉漉地,祇有歸宗較些子。」

(五)禮佛無所求(摘錄自《黃檗禪師宛陵錄》)
師在鹽官(齊安禪師)會裏,大中帝(唐宣宗)為沙彌,見師於佛殿上禮佛,而問︰「不著佛求,不著法求,不著眾求,長老禮拜,當何所求﹖」師云︰「不著佛求,不著法求,不著眾求,常禮如是事。」沙彌云︰「用禮何為﹖」師便掌。沙彌云︰「太麤生!」師云︰「這裏是什麼所在,說麤說細。」隨後又掌。沙彌便走。

(六)不落階梯(摘錄自《黃檗禪師宛陵錄》)
問︰「如何得不落階梯﹖」師云︰「終日喫飯,未曾咬著一粒米;終日行,未曾踏著一片地。與麼時,無人我等相。終日不離一切事,不被諸境惑,方名自在人。念念不見一切相。莫認前後三際,前際無去,今際無住,後際無來。安然端坐,任運不拘,方名解脫。努力努力,此門中千人萬人,祇得三箇五箇。若不將為事,受殃有日在。故云︰著力今生須了卻,誰能累劫受餘殃」。

〔參考資料〕 《宋高僧傳》卷二十;《祖堂集》卷十六;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


法句經

(一)集錄諸經中佛之自說偈而成的經典︰係為策勵學眾精進向道,富有感化激發力量的偈頌集。行文概多平易簡潔,間雜巧妙的譬喻,內容更教示以佛教真理觀、社會觀的根本義理,是佛道入門的指南。在說一切有部、法藏部中,《法句》又稱《優陀那》(Udāna)。現存的《法句》,有漢譯本四部、銅鍱部(Tām-ra-śātīyāh)傳巴利語本一部、藏譯本二部,以及近代發現的梵文本、犍陀羅語本。概因部派而有不同誦本,由於其組織不同,偈頌數亦異。

現存《法句》的不同誦本,完整無缺者,有二十六品本、三十九品本、三十三品本。

(1)二十六品本︰從〈雙要品〉至〈婆羅門品〉,共四二三偈,為銅鍱部所傳巴利語本,編為南傳巴利聖典《小部》第二《法句經》。有覺音著《法句註》(Dhammapadaṭṭhakatha),註本中附有二九九種譬喻。

(2)三十九品本︰從〈無常品〉到〈吉祥品〉,共分二卷,名為《法句經》。吳‧天竺沙門維祇難等所譯。收在《大正藏》第四冊。依《出三藏記集》卷七〈法句經序〉所載,維祇難所傳者原是五百偈本,後從同道竺將炎,補出十三品,成為七五二偈。若比對《小部》的《法句》與此三十九品本,可知二十六品的次第相合,唯插入十三品,可見三十九品本是在二十六品的基礎上擴編而成。在內容方面,《法句》本為出家眾所常誦,而三十九品中,有幾品重於在家,如〈道利品〉說君王(輪王)治國安民的法門。

(3)三十三品本︰從〈無常品〉到〈梵志品〉,為說一切有部所傳。據說是法救(Dhar-matrāta)所撰集。法救為西元前一、二世紀間人,是擴編《法句》者,而非創編者。亦即為說一切有部誦本的編集者。此說一切有部本係以梵語寫成,現有梵本存在。西藏譯本亦屬三十三品本,名《優陀那品》(Ched-dubrjod-paḥi tshoms),為偈頌本;另有名為《Ched-du-brjod-paḥi tshoms-kyirnam-par-ḥgrel-pa》者是《法句》的義釋,並附有長行的譬喻。

此外,又有漢譯二本,亦是三十三品本︰{1}《出曜經》,三十卷,約九三0偈,罽賓‧僧伽跋澄(Samahabhūti)執梵本,姚秦‧竺佛念譯出。係《法句經》之註釋。今《大正藏》第四冊所收者為三十四品,此係誤將〈不放逸品〉分為〈不放逸〉、〈放逸〉二品而成。{2}《法集要頌經》(法優陀那的義譯),四卷,九三0點五偈,趙宋天竺三藏明教大師天息災譯出,是純粹的偈頌集。

除此三類完整的誦本外,於1892年,在于闐附近發現以佉盧文(Kharoṣṭhī)寫成的古寫本。此古寫本有西北印度方言(Prakrīt)的特徵,近代學者推定為西元二世紀的作品,稱之為犍陀羅語(Gandharī)本。其內容與梵、巴二本皆不6 致,是另一系部派的誦本。又,《大事》曾提到《法句經》的名稱,並引用其中之偈文。因此可知,大眾部或許另有一獨立的《法句經》譯本。

1855年,丹麥學者華斯勃爾(M. V.Fausböll)出版巴利語《法句經》,並將之譯成拉丁語,附上覺音註釋的摘錄,對學術界有很大的貢獻。英譯本方面,有穆勒(MaxMüller)、洛克希爾(W. Rockill)、貝爾(S. Beal)等人分別從巴利、藏文本譯出。日譯本方面,有立花俊道(《國譯大藏經》經部第十二卷)、長井真琴(世界文庫,大正十三年)、荻原雲來(岩波文庫,昭和十年)等人的翻譯。又,常盤大定曾出版《南北對照英漢和譯法句經》。

(二)即《佛說法句經》︰一卷。收在《大正藏》第八十五冊。全書計分十四品,內容敘述為證得諸法性空、究竟金剛句(即甚深法句)及其法,而親近善知識之法。《大唐內典錄》卷十〈歷代所出疑偽經論錄〉、《開元釋教錄》卷十八〈偽妄亂真錄〉,皆載有《法句經》二卷(下卷寶明菩薩),或許即指此一卷《法句經》。本經未曾入藏,係近代於敦煌本中發現,而為《大正藏》所收者。乃以日本東京都台東區書道博物館藏本為底本,再校勘大英博物館藏斯坦因本而成。本經自唐代以來,似乎頗受禪家的重視,如《頓悟入道要門論》、《禪源諸詮集都序》、《圓覺經大疏》、《歷代法寶記》、《達磨禪師論》等書,皆曾引用。

註釋書有《法句經疏》一卷,撰者不詳,原本是敦煌伯希和本。首部闕近二十行。文中援引《無行經》、《花首經》、《淨名經》、《大智度論》、《大乘起信論》等。

◎附一︰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四講第二節(摘錄)
《法句經》是把部派佛學所依據的四阿含中重要的頌文抄錄出來,按照義理分品構成的,是一種集鈔。各家的集鈔分量不同,品目也有出入。有部集鈔的《法句經》,後經法救改訂整理,並由原來的二十六品,增為三十三品,法救還有因緣解釋的著作,漢譯名《法句譬喻經》。

譬喻師的學說也以四諦為中心組織的,但對四諦的解釋卻與別家不同。例如苦諦︰婆沙師認為是五蘊,分別論者認為是有漏八苦,譬喻師則認為是名色。集諦︰婆沙師認為是有漏因,分別論者認為是招後有愛,譬喻師則認為是業惑。滅諦︰婆沙師認為是擇滅,分別論者認為是愛盡,譬喻師則認為是業惑盡。道諦︰婆沙師認為是學無學法,分別論者認為是八正道,譬喻師則認為是止觀。可見譬喻師所講的四諦是有重點的,從而也看出它們的學說是從《法句經》來的(《法句經》所講的四諦就是有重點的)。其次,《法句經》講四諦以心法來貫串,譬喻師也是如此。他們認為︰「心依名色乃成苦體,又由惑業繫縛而心垢,止觀調心而垢淨,所以四諦安立,繫之一心。」(見《略述經部學》)他們認識到的心是無間斷的,一般說,心有多方面的功能,眼看、耳聽等都是心的功能,就其每一類來說,總是有間斷的,但若混為一體觀之,從生至死,心則始終沒有間斷。就佛家的實踐講,止觀達到滅盡定期間,意識似乎斷了,有部說,滅盡定是無心無識的。譬喻師認為,滅盡定仍有心活動,不過不是粗心而是細心。這就是所謂細心說。

◎附二︰呂澂《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二〈法句經講要〉(摘錄)

此經分三番講述︰(1)總辨經體,(2)解析品次,(3)抉擇要義。

(1)總辨經體︰辨經體者,明經之性質。自小乘各家迨大乘龍樹無著以次,僉謂此經為佛說,無有異議。且以為一般經典之稱佛說,類皆佛滅以後弟子輩追述之作;今此《法句》,則佛在世時已具定型,相與傳誦矣。今細玩其文,樸質親切,真所謂布帛菽粟之言。論其幽深,雖不逮大乘諸經;然即樸質親切之中義蘊豐富,其為當年佛說之實錄可無疑也。惟此經綜集成篇,區分章段,則固佛滅後事。且其纂輯,頗有異說︰或謂初結集時出之,屬於雜藏(收三藏不攝之說),此則推為迦葉阿難時所出也。或謂法救上座實集之。今考法救以前,實已有輯本,法救不過補訂之而已。初輯之本,佚在三藏四含之外,攝於雜藏;補訂而後,則以配合十二分教,非復雜含之舊。此種流傳前後變化之跡,徵之事實,亦不誣也。吳譯《法句經》舊序云︰「法句經別有數部︰有九百偈,或七百偈,及五百偈。」是則《法句》原有廣、中、略三本之分。從現存之梵(殘)巴漢藏各本考之,廣、中、略各本俱在。巴利原本四二三頌、二十六篇,即當於略本;吳譯《法句經》,晉譯《法句譬喻經》,七五二頌、三十九篇,即當於中本;秦譯《出曜論》(解法句者,內含經文),北宋譯《法集要頌經》,與西藏譯本,九百餘頌至一千五百頌、三十三篇,即當於廣本。各本中自以巴本為最古,與吳譯內二十六品脗合;惟吳譯首尾增多十三品而已。至秦宋兩譯,章名大同吳晉,次第則出入甚多,可知為完全改作者。巴本不出輯者名氏,吳譯以去皆題法救撰,以知《法句經》,前後確有兩種,即初輯本與增訂本也。增訂之中又疊有改易,不止一次,經之性質即因以改變。如略中本、俱名法句;而廣本以後,則稱鄔柁南聚。法句云者,「法」為佛說究竟道理不可移易之目,「句」乃名身句身詮義周圓之式(如今所謂完全命題);所以一句一義,四句一頌,法義周圓無缺(法義悉宗四諦)。鄔柁南聚云者,十二分教之第五種,義為自說(聚即品類分章之義)。由此立名不同,乃知法句有特殊因緣而說者,則變成一種泛說句義(鄔柁南);但經之重要意義,並不因此消失也。今講折中廣略,而取吳譯。吳譯文字雅馴,不失理味;惟品第不無譯人臆改之處。如《婆沙》、《智論》、《地論》俱云法救所輯《法句》,始〈無常品〉,終〈梵志品〉;今本於〈梵志品〉後,溢出四品,顯非原本之舊。至晉譯品目與此相同者,不過蕭規曹隨,步前譯之定式,不可信為印土所傳即如是也。(中略)

綜合上述觀之,自上座化地以次,至說一切有部,東西各派學說,無一不與《法句》相涉;且皆視《法句》與三藏並重,時或過之。我國道安法師序十四卷《鞞婆沙》亦嘗言之,蓋有聞於當時譯師所述也。又學者每以三藏難能遍讀,不若《法句》之簡約易持,因而重視之特甚。即以傳來漢土之佛學言,自漢魏至南北朝,亦無有不被《法句》之影響者,此一段學術史案,當於《附說四十二章經》中另詳之。

(3)抉擇要義︰此中要義摘舉三門︰一者涅槃,二者聞戒,三者止觀。原夫《法句》之撰,乃供教學所用。學有目的,涅槃是也;學有方便,聞、戒、止觀是也。一經之要,三門盡攝之矣。

初談涅槃義︰此義散見各品。蓋《法句》組織,或取義,或依文,類分不定。若依義求,則〈羅漢〉、〈述佛〉、〈安甯〉等品,皆涉涅槃之說;若依文求,則〈泥洹〉一品,斯其樞要矣。今講涅槃,即就此品撮敘要義;有所不足,乃以《瑜伽論》中釋文補之。〈泥泹品〉共三十六章。略本無此品名,僅於他品中存其四頌而已(初三頌及第二十四受辱心如地頌);廣本自受辱頌下,亦付缺如。故知此三十六章之結構,實為中本所獨有,今特據此闡述焉。涅槃正翻寂滅,旁譯引申有六十六種異名;中以安甯一名,最稱允洽。《中阿含》云︰「諸法以解脫為真實,以涅槃為究竟。」安甯者,實諸法之究竟處也。品初六頌,即廣贊斯義。蓋人生願欲無不以太平安甯為歸宿。如糜鹿避獵,自然走曠;飛鳥避羅,自然趣空;人之求安,趣向涅槃,亦心性之自然也。故云「法歸分別,真人歸滅」(此云分別,乃現觀實證其義)。外而宇宙、內而一身,莫非有為,即莫非遷流變化而無一安甯者(此即是苦)。再從行為之善惡言,趣善者少,趣惡者多;即善趣微樂,亦非真樂。諦知此等是苦,即不得不求歸宿於涅槃之究竟樂處矣。涅槃超於罪福,在善惡外,別有其淨因,絕非由行能得之也(頌云︰「從因生善,從因墮惡,從因泥洹也。」)

次言涅槃三相︰(1)無為相,(2)無著相,(3)無惱相。言無為者(有十一頌,自始無如不至為開為法果)︰謂涅槃非煩惱之所為,此有異於冥頑不靈一無所為。蓋煩惱無量,總以愛欲為本;不染愛欲,苦即淨盡,說為苦際(此即涅槃異名)。頌云「心難見習可睹」者,謂此苦際境(即淨心),諦實不動(不變遷)而難見;惟善觀察而後現觀(即淨習)分別實證之也。若通達愛欲為流轉之本,愛欲由見聞覺知而來,於見聞等不增不染,則愛欲不生,總歸寂靜。是即離煩惱之為涅槃矣。又頌文「比丘有世生」以下,明無為為本之義。此義出於《中阿含經》。頌中以生、有、作、行四者(皆有為事,亦緣起事),與無生、無有、無作、無行(皆無為事,亦還滅事)平等並舉,而特別指出無為是涅槃之相。所以見有為乃因無為而說,亦即緣起正為涅槃而談也。佛如是說,亦有事實可徵。諸法皆以涅槃為自性,學人之趣涅槃,固自然之勢也。由是無為相乃有為法之自然歸宿,佛但如實說之耳。

言無著者(有六頌,起從食因緣有,至此道寂無上)︰「著」指戲論分別無義益之事。凡愚言行,無一與涅槃相順,如稚子之弄沙城,其為戲論不待言。即在外道異學知求安甯處者,亦莫不隨事執著,或於世俗現境中求,或於定境中求(執現境者,為地水火風所礙;執定境者,為空無邊處乃至非非想處及日月光明等定境所礙),寄相於此等處以求安樂;不知其亦屬無常而終歸戲論也。真正涅槃,應蠲除此。頌云「斷有之射箭,遘愚無所猗,是為第一快,此道寂無上」是也。有即生死,箭喻惑業之因,因力發動,如箭射之不能中止,隨順因力往來諸趣,遂無止息矣。如欲安甯必斷此因。頌云「寂無上」者,寂即寂此戲而論也。

言無惱者(有十三頌,起受辱心如地,迄夭人莫不禮)︰惱謂苦痛,繫屬於身,身由五取蘊成(取謂愛欲),因既不淨,果成苦痛。欲求出離者,當須離欲。如頌云︰「畢故不造新,厭胎無淫行,種燋不復生,意盡如火滅。」如是轉捨五蘊身而得五分法身(謂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具足。前四成己,後一利他),獲大安隱,行淨度世。又涅槃無惱,惱歸於身;然非不用此身,乃以此身貿易法身,所謂大安甯身也。《法句》以此三相說涅槃,皆不從斷滅上立論,可知小乘之解佛說,亦有其深微切實處。蓋由各部執展轉立破而得定論,故非泛泛也。

復次,涅槃三相,為證得者身心所體現;已證未證,均此五蘊身心,其間有無差別﹖比中本《法句》並無明文,今謂當於《瑜伽釋》中所引頌中求之(此本〈涅槃品〉頌文,唐秦宋譯皆具)。《瑜伽論》思所成地,於教思擇,略有二門,即思擇契經與伽陀。思擇伽陀處,錄《法句》各品要文二十八頌,所錄〈涅槃品〉頌曰︰「等不等而生,牟尼捨有行,內樂定差別;如俱捨卵生。」此即顯示已證未證之身心關係。於證得之身心分二種解說︰一者不捨餘依,即不捨最後殘餘之身,所謂有餘依涅槃;二者捨餘依,即證得涅槃者並捨最後餘身而為無餘依涅槃。《瑜伽釋》謂佛示現住有餘依時,所證得之色身與前修得之色身(即三十二相八十種好)性質相等;所證得之名身,是勝無漏,則與修得之名身不等。至無餘依位時,最後餘身亦屬有行(有為法),以壽行轉故,仍未滅壞。已證得者,於彼餘身,不定任運方捨,亦可以定力而捨,以其得內寂靜樂及沙門樂故。此所捨之最後證得色身,亦與前得之色身正等;所捨名身,則與前得之名身不相等。喻如孵卵生雞,未破㲉前,所具色身原質,與破㲉後,並無不同;惟未出㲉時,心識矇昧,既出㲉後,心識靈明,前後有異耳(頌文俱舍㲉;梵本俱舍下原有破字,意云破㲉也)。此中意謂已證未證,身相等而心不相等也。至於留此身心至滿壽量而後捨者,重在證得而顯涅槃三相;若不留滿壽量,以定心力隨時棄捨,則重在捨壽而顯涅槃三相。凡此皆略中本未究竟之義,而廣本所獨具者也。其說亦與小乘部執相關。蓋化地本宗,意許色心一期生死,俱有轉變;而有部不許,以執三世實有,法無轉變也。至法藏部,則說羅漢身(概括色身)皆無漏,即主證得前後名色身皆不等(化地雖說身轉而未確定羅漢身是無漏)。大眾部又說色轉變而心不轉變。今勘《瑜伽》之《釋》,與以上各部執皆不同︰色身屬有漏,與前相等;名身由有漏轉變無漏,與前不等。此與有部言不變者異,與法藏大眾言變者亦異,當係化地末宗之說也。《瑜伽釋》文次下更有三頌(十九、二十、二十一),闡發斯義,而以出離煩惱得自在解脫為言,如文可知(《瑜伽》引二十八頌,初至十七多說聞戒事,十八至二十一說涅槃事,二十二至二十八多說止觀事)。

次聞戒義︰聞戒本屬二事,以其內(戒)外(聞)相待;不可偏缺,故合言之。菩薩修三十二相業,有謂先修耳目者,可知為學以聞熏為最切(聞非但耳聞也,亦具有見在)。《法句》於此義尤加重視,蓋所立之宗,在經文之說心淨客染。此經見巴本《增一阿含》,文云︰「心性本淨,客塵所染,凡愚無聞故,不如實知見,亦無修心。」又云︰「心性本淨,離客塵染,聖智有聞故,能如實知,亦有修心。」(漢譯《增一阿含》無此經,或係部執所傳有異;但《舍利弗毗曇》引此文)合此二經,而性淨客染之義備。前經謂由無聞故,本性淨心,乃為塵染,而不知修。後經謂由有聞故,乃知修心,離染為淨。比而觀之,可知淨不淨之關鍵在於離染不離染,而染之離不離又在於聞不聞也。有聞而後知修,即有聞而後有學也。以此法句言學,並重聞戒︰聞義見於〈教學〉、〈多聞〉、〈闇愚〉、〈明哲〉諸品;戒義見於〈戒慎〉、〈慈仁〉、〈放逸〉諸品;至聞戒無缺義,則見於〈教學品〉。頌云︰「戒聞俱善,二者孰賢﹖方戒稱聞,宜諦學行。」又云︰「學而多聞,持戒不失,兩世見譽,所願者得。學而寡聞,持戒不完,兩世受痛,喪其本願。」廣本更有頌云︰「多聞無戒,不稱多聞;少聞具戒,可稱有聞。」

以下分說聞戒之義︰初聞義,舉〈多聞品〉以見其概。此品共十九頌︰初七明聞之實,次十二讚聞之勝。明聞之實中,首三頌明聞之成三學,即以聞貫通戒定慧也。三學圓具,即「自致得泥洹」。四、五兩頌出聞之體︰所聞不外佛說法(教授)律(教誡),但應辨其正似,而後可以解疑,守正祛邪,至不死處(涅槃)。又辨正似,則能於性淨心上離客塵染,興功德性。如是方謂奉持法藏,得聞之實也。此義參照《瑜伽》,益見完備。《瑜伽》引頌云︰「多聞能知法,多聞能遠惡,多聞捨無義,多聞得涅槃。」(即吳譯第四頌異譯,吳云︰聞為知法律,解疑亦見正,從聞捨非法,行到不死處。)此出聞有四勝,以示佛說之真俗二義,即《阿含》所謂淺深二義也。如施戒生天等論,順俗施設,皆為淺義;四諦三學涅槃等論,開示出世,乃是深義。於此二義中,由聞俗義無倒故,即得速離惡趣,引發樂因;由聞真義無倒故,非惟不起惡因,更復超越善因,求得涅槃正因而獲漏盡。此中應注意者︰若聞者之根已熟,資糧已滿,便能獲致淨相之心,所謂義識(義者境也,即諸淨相;心能恒住此義,謂之心清淨)。聞之有關於淨心,意在於此。由是遂能現觀諸諦,以至捨諸苦本、煩惱無義,而證得涅槃。其根未熟者,依人天教,亦於勝義得有增上,漸證涅槃。《瑜伽釋》文最要,須細詳之。

復次,聞法一依在佛。見佛不真,則得法不正。是義為中略二本所不見,而於唐本《瑜伽釋》中得之,《瑜伽》引文第十至十四頌,即廣呢義。文云︰「若以色量我,以音聲求我」等,此謂佛有二身︰一、色身,即三十二相、八十隨好之身;二、法身,即一切功德法所聚集身(《長阿含》云,佛涅槃後以法為燈明,即法身義)。是故見佛,不可執取賤身,因色身相好,魔亦能幻作故。以是前四頌言,無論肉眼天眼,見佛相好,或聞妙聲,若執著此即如來,此當尊信,則後時見有似佛威儀者,亦必信以為佛,無所抉擇,隨逐於他。於真三寶,反生毀謗。其弊孰甚!此皆由於不知佛之為佛不在音聲形色也(此有以定果心眼,能了知世尊內分法身,而不能見外分色身者;或有內無所知,但由外見者;或有於此內外遍障者)。若諸賢聖,出離惑障,智慧無著,於佛法身,內自證解,於佛相好,外正觀知,而不為他言音所引攝者,是則世之雄矣(秦本〈惡行品〉云︰智者易雕飾,乃名世之雄)。此說涉及制多圖像等色身非是勝義,亦有部執關係。法藏部嘗執供養窣堵波獲大福德,今是化地末宗批評,以為非第一義也。

後戒義,舉〈戒慎品〉以見其概。此品共十六頌︰初七釋戒之勝,次九明戒之實。初中分別世俗、勝義二種戒︰第二頌云,護戒福,致三報((一)名、(二)利、(三)生天),即世俗戒。第三頌云,護戒得真實見,明了法處,即勝義戒。守戒在得真見,有真見而後得涅槃也。次明戒之實者,又分廣狹︰狹則但指別解脫律儀(即受學學處);廣則兼指根律儀(守護根門)、命清淨(禁為非法生活)、依資具(衣服湯藥資生之具悉有限制)。此中即就廣義說之。頌曰︰「比丘立戒,守攝諸根,食知自節,悟意令淨。」所謂立戒,即依住別解脫戒,住此而後有餘根律儀等三。但此尚非戒之本質。第九頌云︰「以戒降心,守意正定,內學止觀,無忘正智。」第十五頌云︰「持戒清淨,心不自恣,正智已解,不覩邪部。」所謂無忘、不自恣,皆指不放逸,此乃本質之說也。凡戒皆以不放逸而得,本經特有〈放逸〉一品,詳不放逸之可貴;《瑜伽》釋戒標舉〈放逸品〉首頌,亦有深意存焉。彼引頌云︰「無逸不死蹟,放逸為死蹟,無逸者不死,縱逸者常死。」(即吳譯本初頌)此中不死指涅槃,死指流轉,蹟則塗徑也。云何不放逸耶﹖謂於四所依,立四種護,所謂命、力、心、行。四者總攝人生之全,應善護持,以盡其用。命為生機,務使暢達,勿令戕賊。力為體質,求其強健,勿令羸弱。此二皆心行之所依。心則應使清淨,無有雜染。行則遠離邪僻,直向涅槃。然則戒之所以為戒,不放逸而已矣。又《瑜伽釋》第四頌云︰「住法具尸羅,有慚言諦實,能保愛自身,亦令他所愛。」此言圓滿戒學,須備四義︰一者住法,謂依如來所證所說正法正律淨信修行。二具尸羅,謂於五篇七聚學處,無缺(於每聚學處首尾有犯為缺,如衣之缺也)、無穿(犯中間學處為穿)、無斑(於諸學處相續違犯為斑,如衣之污點斑駁也)、無雜(散犯不連續者為雜)、遍能受學。三者有慚,謂於犯戒因緣,能發露求淨。四者諦實,謂依法對治,於智者前,如實自陳,而得出離也。次有三頌,說身口意業,亦有要義,可資參考。

三止觀義︰佛學通軌,三學次第相生,以增上戒學為依,遞生增上心慧學。故聞戒之次,應談定慧。今不云定慧而云止觀者,蓋有二義︰(一)示通貫,(二)明守約。若以定慧言,但見次第,難顯通貫。本經所宗在「心為法本」,又經言「心淨則土淨」,由心染淨,眾生國土隨之染淨。云何能得心淨而不染耶﹖是則不待外求,唯在調心而已。所謂止觀,即調心之道也。止者安心義,梵名奢摩他,義淨譯為寂處(奢摩為寂,他即是處,合此二義為止)。此非常途所言令念不起,或起不令續已也,又必有其處,使靜寂得所,如置物然,恰當其處,而後妥貼。質言之,乃調心得安耳。觀者析理之謂,梵名毗鉢舍那,義淨譯為眾觀(毗字接頭,有種種眾相之意)。乃明察心相細微條理之義。由是置心妥處,復明條理,此心自無不調矣。心調而後定慧隨之。是即不如通常以止觀分屬定慧之拘礙,而見止觀之不相離,定慧中皆兼而有之;乃至一切菩提分行,亦無不皆以止觀一貫行之。此即標名止觀,既以避定慧次第之誤解,而又顯其通貫之意也。復次守約之道,亦於止觀見之。《法句經》〈沙門品〉云︰「無禪不智,無智不禪,道從禪智,得至泥洹。」《法句譬喻經》〈戒慎品〉云︰「以戒降心,守意正定,內學止觀,無忘正智。」皆是禪(定)智(慧)之相資,止觀之互濟。故道安法師獲覩前偈,即於禪法,深悟其要。今止觀併舉,皆是作意思惟(警策其心,而令思惟)。而有差別者︰作意思惟緣能緣心謂之止,即以心緣心也;作意思惟緣所緣相謂之觀,即以心緣心相也。心起初無定處,後生之心把握前心,使之繫屬於色或受不失(止);然後生心分析此所緣相(觀)。是則止觀之別也。《成實論》中有種種喻,分別其義,可資參考。舉其一例︰有喻刈除亂草,止如把握,觀則如割截也。止觀如是分別,猶未究竟,更進乃有止觀雙運之道。仍為作意思惟,但作意思惟心一境性,心一境性即心境共相,為析理之自然歸宿。佛法以種種相歸於一相,謂之共相。《般若》共相即是無相。《瑜伽》共相即是唯識,本經共相即是無常。此皆止觀雙運境地。《法句》說守約處,即在此等處。故徒講定慧,猶不能顯,必至止觀雙運,而後得之也。

本經發明止觀要義,有通說,有別說。通說為〈心意〉、〈沙門〉、〈梵志〉三品;別說為〈惟念品〉。先解通說︰〈心意品〉有十二章,詳言心相躁動,有待調伏。首三頌釋見《瑜伽》。如云︰「難調伏輕躁,淪墬於諸欲,善調伏其心,心調引安樂。」(此《瑜伽》第二十五頌,即〈心意品〉第二頌。)此謂心樂攀緣,如猿之捨枝取枝,難以調伏。雖強納之善中,而不能一向(定)安住,非在貪等,即在沈淖不寂之所,於是隨欲淪墬生死而不能返。若依止觀之道,令心恒修善法心。一境性,即能如實知五欲而生厭患,遠離諸染,獲得解脫。如是苦因既盡,安住現法,當來眾苦亦得永盡。是故此頌即說明心應調伏之根據,與不隨順所得之勝利也。由是次言云何調心。《瑜伽釋》第二十六頌云︰「於心相善知,能餐遠離味,靜慮常委念,受無染喜樂。」(即〈心意品〉第三頌)心之大用見於能調,調心之先,須識其相。此心即自己之心,所謂調者,亦使其平衡猶如止水而已。至於工夫,則賴於有學與見跡。有學者,謂篤志斯學;見跡者,謂慧見諦理。心契此理,則歸平衡;不契則成散漫。又云心相,不外掉舉、下劣、不定三種。對治即有三方便,謂止、舉、捨。心掉時使之止;心下劣時令之舉;心高下不定時,住平等捨。由此止觀方便,得四種功德︰(1)餐遠離味︰心住一境,遠離習氣,則能受用身心輕安,是即止也。(2)靜慮︰謂由淨定心相(即止)相續修習,則於所緣境如實知其質而盡其量,明辨審察而思擇之,是即觀也。(3)常委︰謂由止觀為依故,貫徹一切菩提分法,能常修習,遍一切時無有間斷(常),遍一切處無有遺漏(委),此即一貫之道也。(4)念知︰謂由無懈無掉心故,能得最勝正念正知,心善解脫,永斷五蓋隨眠。脫五蓋故,乃於現法得安樂住。此樂住,即佛道究竟,亦猶儒者所稱孔顏樂處。且屬現前受用,而非懸想當來,此所以有異於外道苦行也。

又次詳調伏之關鍵。《瑜伽釋》第二十八頌云︰「心遠行獨行,無身寐於窟,能調伏難伏,我說婆羅門。」(即〈心意品〉第四頌)上雖泛說調伏次第,未說把握之樞紐。所云樞紐無他,當下莫放過而已(當下即是與否,猶在其次)。心有種種異名,或名為意,或名為識。無始以來,隨諸眾生,自體及因(所謂業惑)次第相續。雖無作者,而有流轉,但無前際可尋,故名遠行。心如瀑流不斷,一念放過,便入過去,故須當下省識。此就過去相言也。現在之心,單純而轉,無餘相伴,名為獨行(瑜伽學系謂後心續前心,依緣不同,有種種行相,而體無異。與譬喻師說相通,蓋同出於化地末系也)。又此心現在自體現前,或為貪性、瞋性、癡性,或餘煩惱隨煩惱性;後念性有轉易,不定相續。不同五色根,誕生之後,同異勝劣既受成形,即不可易也。心剎那起滅,一時此類心生,餘時此類心滅,一時彼類心生,餘時彼類心滅。是故當前染污之體,畢竟不實,名為無身(即無體)。如是心法,一面轉變不息,一面染無實體,即屬轉染成淨由凡躋聖之機。此就現在心相言之也。若於當下放過,隨眠復結,則於未來居四識住(謂色、受、想、行。一心師言,受想行乃就一心轉變行相不同而說。)復成心縛,無有出期,名為寐於窟(窟即流轉,寐謂難出)。此就未來心相言之也。智者由上各相,於心三世如實了知,即於當下深生警惕。厭患離染,得心解脫,斷滅我執,度越流轉,安住涅槃,名婆羅門(即淨行者)。此頌意說心於過去染污,未來不定;轉移關鍵即操之當下一念︰放逸則染,不放逸則淨。然染非心之自性(剎那轉變),淨乃自性,握此當下一念之淨,久久相續,遂得淨純。常途之言性淨,多屬道理知見;此乃實踐上由工夫而得者也。如是通說調心之相,以三頌盡之,可謂言近旨遠。《瑜伽》特為抉出註釋非無故矣。

次解別說︰即〈惟念品〉。本經以念為止觀特殊方便。念即十隨念,依通常次第,為︰佛、法、僧、戒、施、天、死、身、息、寂。但此中特提念息於首,視為最勝方便,蓋有四義︰一者息常隨身,易為依止;二者息離染淨不易生厭(如念身作不淨觀,易生厭世想);三者隨順法想;易得空觀(息出入靡常,勢不堅住,故可觀空);四者內法獨有,不共外道(外道有歸依及戒天死等念,唯不念息)。有此諸勝,故特重視之也。此品共十二頌︰前九統說念息,後三則說念餘。又前九中,初四正說念息,後五別說覺寤瑜伽(屬念息內)。念息者,繫念於息,以為所緣也。梵語安那般那,解者各異︰一謂安那為入,般那為出;一謂安那為出,般那為入。今考前者為舊說,後者為新說,因觀生死之象不同而成異說。前者謂胎生時息先入而後出,至於最後息出不入為死;後說恰與前反。緣此所見不同,念息入手之先後遂異。按諸學系︰北傳主入出息,南傳出入息。此經為北傳,而主張同於南傳者,以出化地末宗,對舊說有所釐正也(化地舊說與有部同主入出息)。頌云「出息入息念」,謂念出入息也;「具滿諦思惟」者,謂圓滿修習也(思惟即修習)。云何圓滿﹖謂具備「數、隨、止、觀、轉、淨」六相。從初數息以至完淨,有十六次第殊勝。配以四念住,從粗至細,各具四種次第︰初身次第,謂「短、長、遍身、止身行」。二受次第,謂「喜、樂、心行、止心行」。三心次第,謂「心、令心喜、心攝持、心解脫」。四法次第,謂「觀無常、斷、離、滅」。故頌云「從初竟通利」也。此詳見《大毗婆沙論》卷二十六。我國禪法,肇自安世高所譯《安般守意經》(安般即息,守意即念);至隋‧天台有《六妙門》專著,大闡念息法門。然安世高之書難讀;天台之作寡據,十六次第猶不了了,其說難盡信矣。今欲研究止觀,唯有直探《婆沙》,其次當讀《解脫道論》也。由此圓滿修習所得之結果,則如頌云「是則照世間,如雲解月現,起止學思惟,坐臥不廢忘。」(後二句原意謂身心合一修無間息也。)次下說念息之效有三︰「比丘立是念」以下二頌說第一效。謂念息通四念住(於說十六次第中見之),並貫攝一切菩提分法,最後得涅槃界。「已有是諸念」以下二頌說第二效。謂念息可得有餘涅槃。「比丘悟意行」以下三頌說第三效。謂念息可得無餘涅槃。有餘無餘涅槃之得,不但由於念息,更須覺寤瑜伽,謂︰初夜後夜正勤行道,乃至中夜睡眠,仍繫心於光明想。如是精進乃成覺寤瑜伽得盡諸漏。故小乘證果,最極七生;除北道部外(北方法藏部執定須七生),餘部亦有言三生證道者。其勇猛精劬,實堪取法,不得以小乘而輕視之也。最後三頌,說餘九念。以施攝天,故無念天;開寂為空無願無相,故無念寂。是即本經別說止觀之義也。

考上座化地部,原以十遍處為勝方便,因遍處以地為首,故有化地之號。其後餘部如大眾末宗等,斥為顛倒執著(於非地亦作地想,故為顛倒)。故化地末系改說道支皆念住攝,及一切地與尋伺相應兩義,以提倡十隨念。本經於十念中復特出念息方便,則益勝於前矣。今談止觀法門,於此念息方便,極應注意。願學者循此綱要,自窮義蘊可也。

〔參考資料〕 (一)《大毗婆沙論》卷一;《善見律毗婆沙》卷一;《高僧傳》卷一〈維祇難傳〉;《開元釋教錄》卷二;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十一章;黃懺華〈法句經談概〉(《現代佛教學術叢刊》{91})。(二)《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二十八;《鳴沙餘韻解說》。


法融

禪宗牛頭派的創始人。俗姓韋,潤州延陵(江蘇丹陽縣延陵鎮)人。十九歲(612)入句容茅山從三論宗僧炅剃度。後從大妳研三論和《華嚴》、《大品》、《大集》、《維摩》和《法華》等經數年。大明寂後,漫遊各地,從鹽官(今浙江海寧縣)邃法師、永嘉曠法師等聽講各種經論,深有造詣;但覺全憑知解不能證入實際,因而復入山凝心宴坐,過了二十年習定的生活。

唐初武德七年(624)平定了吳越,左丞相房玄齡奏請淘汰寺廟僧徒,法融即挺身入京陳理,御史韋挺看了他的〈表〉辭情文並茂,和房玄齡協議後才把這事打消。貞觀十年(636)他到南京牛頭山幽栖寺北岩下構築一所茅茨禪室,日夕參究,數年之間,同住的法侶就有一百餘人。這時牛頭山的佛窟寺藏有佛經、道書、佛經史、俗經史和醫方圖符等七藏,是劉宋初年劉同空造寺時到處訪寫藏在寺裡的著名經藏。法融得到佛窟寺管理藏經的顯法師允許,在那裡閱讀了八年,摘抄各書的精要,然後回到幽栖寺,閉門從事研究。

貞觀二十一年(647),法融在幽栖寺開講《法華經》。永徽三年(652)邑宰請他出至建業講《大品般若》。江寧縣令李修本又請他講《大集經》。顯慶元年(656)司功蕭元善再三請他住建初寺,次年(657)即寂於該寺,時年六十四歲。

法融和禪宗四祖道信的關係,《續高僧傳》並無記載。明確的記述法融受道信印可為牛頭禪初祖的事實,是晚出的劉禹錫的〈融大師新塔記〉(《全唐文》第六0六卷)、李華的〈故徑山大師碑銘〉、〈故左溪大師碑〉(《全唐文》第三二0卷)、李吉甫的〈大覺師碑銘〉(《全唐文》第五一二卷)和宗密的《禪門師資承襲圖》等。

法融的門下,據《續高僧傳》〈法融傳〉說,他初入牛頭山時有道綦和道憑,這兩人的事蹟都不詳了。《宋高僧傳》卷八有〈曇璀傳〉,說曇璀晚年曾事牛頭山法融,稱法融為東夏的達摩。他受了法融誨示以後,即隱居於鍾山,後入潤州竹林寺。從最初的師承關係說,曇璀應該是牛頭宗的第二世,但後來卻公認智巖為二世。至於牛頭宗法系六世的次第,都是比較後起的說法,而各種記載裡也互有出入。唐‧劉禹錫的〈融大師新塔記〉以法融、智巖、法持、智威、玄素、法欽為牛頭宗傳承的次第,但未稱為六祖。李華的〈故徑山大師(玄素)碑銘〉所記的傳承是︰法融、智巖、慧方、法持、智威、玄素六世。這種系統傳說在玄素(668~752)生前似已成立。到了宗密時(780~841)更確定了牛頭宗的世系,以法融為第一祖,智巖第二,慧方第三,法持第四,智威第五,慧忠第六。又說智威的弟子有潤州鶴林寺玄素,玄素的弟子有徑山道欽(一稱法欽),都是相承傳授牛頭禪的宗旨的。牛頭宗的世系,後來即以此為定說。

據宗密《禪門師資承襲圖》說,牛頭宗是從道信下傍出的一派。初祖慧融(即法融)禪師曾多年精研般若空宗,後遇道信印證所解。道信告訴法融說,此法從古以來只委一人,他已將法付與弘忍了,因而囑咐法融說,可以自立一支。法融後來果於牛頭山創宗,位當初祖,輾轉傳了六代。這一宗和南北二宗都沒有關係。一說是法融在牛頭山得自然智慧後,道信親自過江去加以印證的。但道信當時住蘄州(今湖北蘄春)雙峰山三十餘年,為全國禪徒所仰望,法融到雙峰山去問法是可能的。

法融的著述,據《宋高僧傳》卷十〈唐天台山佛窟岩遺則傳〉說,遺則曾為法融的文集作序,其書三卷現已失傳。現在所傳的只有存於《全唐文》卷九0八和《景德傳燈錄》卷三十中的〈心銘〉,共一九八句,每句四字。〈心銘〉主張(大正51‧457b)︰「心性不生,何須知見;本無一法,誰論熏鍊﹖」又說(大正51‧457c)︰「菩提本有,不須用守;煩惱本無,不須用除。」這種思想顯然成為後來南宗所倡導的頓悟說的先聲。此外,據宗密《圓覺經大疏鈔》卷十一及永明延壽《宗鏡錄》卷九十七所記,法融還有一種著作叫《絕觀論》。此論近代出土的卷子本有四本(巴黎國民圖書館藏三本,北京圖書館有一本)。這些大概都是唐‧貞元十年(794)前後的寫本,篇幅似乎不完全,《宗鏡錄》卷九十七引文未見於他本,但第九卷及七十七卷所引之文,敦煌本都有。

牛頭禪的特色在於排遣多言,而著眼於空寂。所以從《宗鏡錄》卷九十七所引法融《絕觀論》的文句看來,法融認為六根所緣的並悉是心,而心性又是空寂的。他說從境起解是智的作用,而自身心性是智的境界。他從心的照用和靜止的狀態說明心的舒卷,「舒則彌遊法界,卷則定迹難尋」。這和他的〈心銘〉「目前無物,無物宛然」的說法是一脈相通的。至於他的禪風,重在無心絕觀,或絕觀忘守。這和道信禪法以坐禪觀心守一為主的,不很相同。所以他們中間的有無傳授淵源,今人還是有異論的。

據日本古經錄所載,法融還有《注金剛般若經》一卷、《金剛般若經意》一卷、《維摩經記》二卷、《維摩經要略疏》一卷、《華嚴經私記》二卷、《法華名相》一卷(見《惠運律師目錄》、《智證大師將來目錄》和《東城傳燈錄》等),共有六部七卷之多,都已失傳。(林子青)

◎附一︰慧風〈牛頭法融與牛頭禪〉(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3})
道信居湖北黃梅雙峰,法融居南京牛頭,一是達摩禪法門宗師,一是三論宗義學大匠,道信長法融十四歲,先法融六年入寂,時代同,地點相距不遠,宗密說法融是弘忍同學,不妨法融參道信於雙峰,一般傳記說道信過江,不妨道信訪法融於牛頭,兩大知識相見契合,是極平常的事,占氣預言都成蛇足。

《景德傳燈錄》〈法融傳〉,部分是基於道宣的《續高僧傳》的,但《燈錄》寫道信來牛頭訪法融時,把法融描繪成枯木寒灰的形象,不是成百成千學侶的善知識,卻被貶名為「懶融」。這當然不符合於法融的史實,而是禪宗傳記作者在為禪的活用宗旨上樹起一個「對立立面」,以通過傳記的筆法托出活禪的作用。道信答法融的語句,也未必是記實,不過是極概括地能傳達出達摩禪的唯心法門︰祖(道信)曰︰「夫百千法門同歸方寸,河沙妙德總在心源。一切戒門、定門、慧門、神通變化悉自具足,不離汝心。一切煩惱業障本來空寂,一切因果皆如夢幻,無三界可出,無菩提可求,人與非人性相平等。大道虛曠,絕思絕慮,如是之法汝今已得,更無缺少,與佛何殊,更無別法。汝但任心自在,莫作觀行,亦莫澄心,莫起貪嗔,莫懷愁慮,蕩蕩無礙,任意縱橫。不作諸善,不作諸惡,行住坐臥,觸目遇緣,總是佛之妙用,快樂無憂,故名為佛。」法融問︰「既不許作觀行,於境起時如何對治﹖」道信答的偈語,也極簡要地能道出牛頭禪的精要所在︰祖曰︰「境緣無好醜,好醜起于心,心若不強名,妄情從何起﹖妄情既不起,真心任遍知。汝但隨心自在,無復對治,即名常住法身,無有變異。」這與《宗鏡錄》(卷九十七)引法融《絕觀論》,和宗密評述牛頭禪為「本無事而忘情」,以無事為所悟理,以忘情為修行(見《禪門師資承襲圖》)的精神也相符合。

三論八不,以言遺言;禪法息見,觸目即是,都建立於般若之上。唯教下止觀,構境立觀,宗下著參,情忘境如。故禪門公案以「牛頭未見四祖時為什麼鳥獸銜花供養」﹖洞山指為「如觀掌珠,意不暫捨」,猶有這個在也;「牛頭見四祖後為什麼鳥獸不銜花來供養」﹖有尊宿答「賊不打貧家兒」,無這個在也。道信教法融「莫作觀行,亦莫澄心」,「蕩蕩無礙,任意縱橫」,正是禪家為教家撥轉關捩子,從寒灰中撥出一粒活火來。「密付真印」,從此建立,這在禪宗史上原是極平常事。由於牛頭禪到智威以下、南北二宗劇烈鬥爭時才蔚為東南之正法幢,為找禪法的來源與證據,於是占氣預言在〈道信傳〉中產生。《宗鏡錄》引玄挺一段問答,說明當時牛頭禪的地位︰有檀越問︰「和尚(指玄挺)是南宗北宗﹖」答云︰「我非南北宗,心為宗。」也正透露出南宗北宗起自弘忍門下,牛頭禪直承達摩心法於道信,與弘忍東山法門並峙,不落南北二宗圈子去。在宗密的《禪門師資承襲圖》裏也說「此一宗都不關南北二宗」,正說明它的超然地位。

一般傳記都說道信法付弘忍之後訪牛頭,反映出道信與法融的相見是晚年的事。(中略)

法融遺著〈心銘〉載在《全唐文》第九0八卷,也附在《景德傳燈錄》中,佛窟遺則曾編《法融文集》三卷,序稱「凡所著述,辭理粲然,其他詩歌數十篇,皆行於世」,惜都失傳。《宗鏡錄》也只扼要地介紹了法融的《絕觀論》,未窺全貌。

法融未遇道信時,於空靜林修習止觀,蒲團坐席,蘚草支蔓,經道信教以「莫作觀行,亦莫澄心」,教他作個「隨心自在」的人,《絕觀論》之作,正是拈出他從道信悟門的得力處。《傳燈錄》記他答博陵王的偈語,以觀行為「求月執玄影,討 迹逐飛禽」,只有絕觀才是「無念大獸吼,性空下霜雹」的有力潑辣的詞句。在他的〈心銘〉中也是強調絕觀,所謂「無歸無受,絕觀忘守」;「菩提本有,不須用守;煩惱本無,不須用除」;「一心無妄,萬緣調直」等等詞句,都是《絕觀論》的註腳,是達摩禪的心法。牛頭禪到第六代慧忠,於南北宗外使牛頭禪大行,也正是法融《絕觀論》的再現。慧忠答學人問「入道如何用心」時,他說︰「一切諸法本自不生,今則無滅。汝但任心自在,不須制止,直見直聞,直來直去,須行即行,須住即住,此即是真道。」(見《宗鏡錄》卷九十七)慧忠對道生的「非曰智深,物深于智」的說法有所批評,他是據法融〈心銘〉的「一心有滯,諸法不通」的精神,來說明一切境物都能徹見它的真實相。他說︰「一切諸法非淺非深。汝自不見,謂言甚深;汝若見時,觸目盡是微妙。何以高推菩薩,別立聖人﹖」(同上書)

從這裏,是可以看出牛頭禪的面貌,而慧忠,不失為傳牛頭禪的嫡骨兒孫。

◎附二︰牛頭法融〈心銘〉(摘錄自《景德傳燈錄》卷三十)心性不生,何須知見。本無一法,誰論熏鍊。往返無端,追尋不見。一切莫作,明寂自現。前際如空,知處迷宗。分明照境,隨照冥蒙。一心有滯,諸法不通。去來自爾,胡假推窮。生無生相,生照一同。欲得心淨,無心用功。縱橫無照,最為微妙。知法無知,無知知要。將心守靜,猶未離病。生死忘懷,即是本性。至理無詮,非解非纏。靈通應物,常在目前。目前無物,無物宛然。不勞智鑒,體自虛玄。念起念滅,前後無別。後念不生,前念自絕。三世無物,無心無佛。眾生無心,依無心出。分別凡聖,煩惱轉盛。計較乖常,求真背正。雙泯對治,湛然明淨。不須功巧,守嬰兒行。惺惺了知,見網轉彌。寂寂無見,暗室不移。惺惺無妄,寂寂明亮。萬象真常,森羅一相。去來坐立,一切莫執。決定無方,誰為出入。無合無散,不遲不疾。明寂自然,不可言及。心無異心,不斷貪淫。性空自離,任運浮沈。非清非濁,非淺非深。本來非古,見在非今。見在無住,見在本心。本來不存,本來即今。菩提本有,不須用守。煩惱本無,不須用除。靈知自照,萬法歸如。無歸無受,絕觀忘守。四德不生,三身本有。六根對境,分別非識。一心無妄,萬緣調直。心性本齊,同居不攜。無生順物,隨處幽棲。覺由不覺,即覺無覺。得失兩邊,誰論好惡。一切有為,本無造作。知心不心,無病無藥。迷時捨事,悟罷非異。本無可取,今何用棄。謂有魔興,言空象備。莫滅凡情,唯教息意。意無心滅,心無行絕。不用證空,自然明徹。滅盡生死,冥心入理。開目見相,心隨境起。心處無境,境處無心。將心滅境,彼此由侵。心寂境如,不遣不拘。境隨心滅,心隨境無。兩處不生,寂靜虛明。菩提影現,心水常清。德性如愚,不立親疎。寵辱不變,不擇所居。諸緣頓息,一切不憶。永日如夜,永夜如日。外似頑囂,內心虛真。對境不動,有力大人。無人無見,無見常現。通達一切,未嘗不遍。思惟轉昏,汩亂精魂。將心止動,動止轉奔。萬法無所,唯有一門。不入不出,非靜非諠。聲聞緣覺,智不能論。實無一物,妙智獨存。本際虛沖,非心所窮。正覺無覺,真空不空。三世諸佛,皆乘此宗。此宗毫末,沙界含容。一切莫顧,安心無處。無處安心,虛明自露。寂靜不生,放曠縱橫。所作無滯,去住皆平。慧日寂寂,定光明明。照無相苑,朗涅槃城。諸緣忘畢,詮神定質。不起法座,安眠虛室。樂道恬然,優游真實。無為無得,依無自出。四等六度,同一乘路。心若不生,法無差互。知生無生,現前常住。智者方知,非言詮悟。

〔參考資料〕 《續高僧傳》卷二十六;《景德傳燈錄》卷四;劉禹錫〈牛頭山第一祖融大師新塔記〉;印順《中國禪宗史》第三章。


邪見

五見之一,十惡之一,十隨眠之一。指否定善惡因果理法的僻邪見解。如《入阿毗達磨論》卷上云(大正28‧983a)︰「若決定執無業、無業果、無解脫、無得解脫道,撥無實事,此染污慧名邪見。」《俱舍論》卷十九(大正29‧100a)︰「於實有體苦等諦中,起見撥無名為邪見。」《成唯識論》卷六(大正31‧31c)︰「邪見謂謗因、果、作用、實事,及非四見諸餘邪執。」

《大毗婆沙論》卷四十九主張邪見以無為其行相,文云(大正27‧255c)︰

「問︰若爾五見皆邪推度,何獨說此為邪見耶﹖答︰依別行相立此名故。別行相者,謂無行相。若不依此而立名者,則應五種皆名邪見,五見皆是邪推度故。然無行相過患尤重故,唯依此立邪見名。」

又謂邪見是壞事者,是謗因果、三寶者,是壞法恩、生恩等二恩者,是起法怨、生怨等二怨者,是壞現量者,是暴惡之見,故別立名。《成唯識論》卷六(大正31‧31c)︰
「此見差別,諸見趣中有執前際二無因論、四有邊等、不死矯亂,及計後際五現涅槃。或計自在、世主、釋、梵及餘物類常恆不易,或計自在等是一切物因,或有橫計諸邪解脫,或有妄執非道為道,諸如是等皆邪見攝。」

此謂外道諸見中,二無因論為集諦下的邪見,五現法涅槃等則為滅諦下的邪見,四有邊等是苦滅二諦下的邪見,計自在、世主等是苦諦下的邪見,妄執非道等是道諦下的邪見,不死矯亂則是四諦下的邪見;即總明邪見是對於四諦之理作邪推度,而撥無四諦之理的見解。

〔參考資料〕 《法蘊足論》卷一、卷十一;《阿毗曇甘露味論》卷上;《成實論》卷七〈邪行品〉、卷十〈邪見品〉;《瑜伽師地論》卷八;《佛性論》卷三。


流轉

意指生死相續不斷。「還滅」的對稱。為二十四不相應行法之一。《大毗婆沙論》卷一百云(大正27‧515b)︰「諸有情類有流轉者,有還滅者。流轉者謂更受生,還滅者謂趣涅槃。」《瑜伽師地論》卷八十六云(大正30‧781c)︰「又於生死,由五種相一切愚夫流轉不息,(一)由愛因故,(二)由愛果故,(三)由愛自性故,(四)由因展轉故,(五)即因展轉依止前際無窮盡故。」此謂凡夫由惑業而展轉漂流三界六道,生死相續不斷,名之為流轉。

又,依《瑜伽師地論》卷五十六所述,流轉為二十四不相應行之一,有剎那展轉、生展轉、染污清淨三種。此中,剎那展轉流轉指一切有為法念念剎那生滅相續不斷。生展轉流轉又稱生身展轉流轉,指有情一期相續的諸位轉變。所謂染污清淨流轉,即由善惡業而生死相續不斷。此中,染污清淨流轉與《婆沙論》等所說的流轉相同,至於剎那展轉、生展轉,《瑜伽師地論》卷八十八云(大正30‧795c)︰
「如是三相依二種行流轉安立。(一)依生身展轉流轉,(二)依剎那展轉流轉。依初流轉者,謂於彼彼有情眾同分中初生名生,終沒名滅,於二中間嬰孩等位立住異性,乃至壽住說名為住,諸位後後轉變差別名住異性。依後流轉者,謂彼諸行剎那剎那新新而生,說名為生,生剎那後,不住名滅,唯生剎那住故名住。」

◎附︰印順《辨法法性論講記》(摘錄)
《辨法法性論》︰「諸於何流轉,說彼為所依﹖謂情界器界。器界即為共,如共同所了。」

《講記》︰現在從所依說起。什麼是所依﹖「諸於何流轉,說彼為所依﹖謂情界器界」。這是所依的解說。諸,與「凡」字差不多。凡是於什麼流轉的,在什麼處流轉的,依什麼法而流轉的,就說他是所依。流轉,或譯作輪迴。我們可以水的流動為比喻,如水流入了漩渦中,轉來轉去,轉不出去,一直在這圈子裏面轉動,這就是流轉。眾生在生死中,也是這樣,升到天上,由天上又入人間,人間再入地獄,地獄出來到畜生,畜生又到地獄,地獄又到人間。儘管轉來轉去,卻一直在生死中,因此稱生死輪迴為流轉。眾生無始以來,死了又生,生了又死,生死不已的是流轉,到底依什麼而流轉﹖流轉的所依法,是「情界、器界」。情界與器界,是流轉的所依。

〔參考資料〕 《順正理論》卷九;《瑜伽師地論》卷三、卷五十一;《顯揚聖教論》卷一、卷十四;《俱舍論》卷三、卷二十三、卷三十;《大乘法相宗名目》卷六(上)。


常見

主張世界是常住不滅,人死之後之「我」(靈魂)亦常住不滅的見解。為「斷見」之對稱。「斷見」即以為人死後,世界及「我」皆歸於空無,而無視因果理法的見解。「常見」又稱常邪見、常論,或有見;「斷見」又稱無見。佛法依緣起立場,認為此常見、斷見二者皆是邪見。

◎附一︰印順《中觀今論》第六章第一節(摘錄)  

常,在釋迦時代的外道,是約時間變異中的永恆性說的。斷,是中斷,即不再繼續下去。例如外道執有神我,有此常住的神我,所以從前生到後生,從人間到天上,前者即後者,這種有我論者即墮常見。如順世論者,不信有前世後世,以為現在雖有我,死了即什麼也完了,這即是墮於斷見的斷滅論者。凡是佛法,決不作如是說。根本佛法以緣起生滅為出發,以無常而破斥此等常見;但無常是常性的否定,而並不是斷滅。佛法都說生滅與相續,此常與斷是極少引用為正義的。然而不常不斷的生滅相續,意義非常深玄。一分學者大談生滅相續,而又轉上了斷常之途。舉例說︰薩婆多部主張三世有,一切法體是永遠如此的──法性常如。從未來到現在,從現在到過去,說生滅,說相續,不過在作用上說。他們雖也說諸行無常。然依中觀者看來,是落於常見的。如經部師,以種子現行來說明因果。然而從大期生滅的見地去看,「涅槃滅相續,則墮於斷滅」(〈觀成壞品〉);從剎那生滅的見地去看,「若法有定性,非無則是常;先有而今無,是則為斷滅」(〈觀有無品〉)。他即使不落於常見,斷見還不免呢!只要是執為自性有,自相有的,是難於避免常斷過失的,所以說︰「若有所受法,即墮於斷常」(〈觀成壞品〉)。若法執為實有,現在如此,未來也應如此,即墮於常見。若說先有而後無,即是落於斷見。〈觀有無品〉和〈觀成壞品〉,明確的指出這種思想的錯誤。《六十如理論》也曾說到︰「若有許諸法,緣起而實有,彼亦云何能,不生常等過﹖」故此中所講的斷常,是非常深廣的。甚至見有煩惱可斷,即斷見;有涅槃常住,即常見。而涅槃是「不斷亦不常,是說名涅槃」(〈觀涅槃品〉)。總之,不見緣起真義,那恆常與變化,變與不變,為此常見、斷見所攝。

◎附二︰《瑜伽師地論》卷六(摘錄)

計常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我及世間皆實常住,非作所作,非化所化,不可損害,積聚而住如伊師迦。謂計前際說一切常者,說一分常者,及計後際說有想者,說無想者,說非想非非想者。復有計諸極微是常住者,(中略)此中,計前際者,謂或依下中上靜慮起宿住隨念,不善緣起故,於過去諸行,但唯憶念,不如實知,計過去世,以為前際,發起常見,或依天眼,計現在世,以為前際,於諸行剎那生滅流轉不如實知,又見諸識流轉相續,從此世間至彼世間無斷滅故,發起常見,或見梵王隨意成立,或見四大種變異,或見諸識變異。計後際者,於想及受雖見差別,然不見自相差別,是故發起常見,謂我及世間皆悉常住。又計極微是常住者,以依世間靜慮起如是見,由不如實知緣起故,而計有為先有果集起,離散為先有果壞滅,由此因緣,彼謂從眾微性麁物果生,漸析麁物乃至微住,是故麁物無常,極微是常。

〔參考資料〕 《雜阿含經》卷五、卷三十四;《大毗婆沙論》卷四十九、卷七十七、卷一九九、卷二百;《俱舍論》卷三十;《大智度論》卷二十六、卷四十七;《中論》卷一〈觀因緣品〉、卷三〈觀有無品〉;《成實論》卷十〈邊見品〉;《顯揚聖教論》卷九、卷十;《中觀論疏》卷七(末);《法華文句》卷四(下)。


經量部

又作說經部、經部。梵語音譯修妒路句部、修多羅部、修丹蘭多部等。為印度佛教小乘二十部派之一。係西元100年左右從說一切有部分出的部派。以反對有部的論藏中心主義,而主張以經藏為中心,故有經量部之稱。其後,與有部並為小乘的代表。

該部學說淵源於有部的譬喻師,開祖為鳩摩羅多(Kumāralāta,童受),但由譬喻師轉為經量部,且建立經量部學說者則係室利羅多(Śrīrāta,勝受)。世親之《俱舍論》、訶梨跋摩之《成實論》皆曾受此派思想之影響。此部派之教義書已不流傳,其學說散見於《俱舍論》、《異部宗輪論》、《順正理論》等。

此部派反對有部的多元實在論,以不相應行法為非有,唯承認屬於色法之地、水、火、風四大種之極微(原子);並否定心所有別體,唯以心王為實有。又,相對於有部所主張的過去、未來、現在諸法為實在(三世實有),而主張唯現在有體。且認為無為法為非有。

◎附︰呂澂〈略述經部學〉(摘錄自《印度佛學源流略講》附錄)

經部是印度部派佛學裏很晚出的一派,因而後世區分佛學為四宗(即婆沙、經部、瑜伽和中觀),將它放在十八部(都歸於婆沙一宗)以外。但是它和大乘佛學的關係卻異常的密切。就像依據經部的前驅譬喻師說而結構的《成實論》,在我國梁陳時代常被認為「中觀」的階梯,甚至說是大乘一類。其次,採用經部本宗學說批評有部而成的《俱舍論》,隋唐時代的研究學者也自卓然成家,作為「瑜伽」的羽翼。再後,發展的經部說被吸收在陳那、法稱的著作裏,以致有隨順經部的瑜伽系(同時也有了隨順量論的經部系)。從這些上面,都見得經部的學說怎樣地和大乘聲氣相通。只是舊籍零落,經部學說前後發展的詳細經過,已無可考,現在僅能說明它的一個大體輪廓。

先從經部的名稱說起。照唐人所解,他們唯依經為正量,不依律和對法,所以稱為經量部(見基師《異部宗輪論述記》卷中)。此說並不完全正確。經部本名應該是說經部(見陳譯《部執異論》),梵文音譯為修多羅婆提那(見失譯《舍利弗問經》,原文係Sūtra-vādinah),它末尾的婆提那,即是「說」的意義。這樣名稱正和「說一切有部」、「說假部」等同例,巧用一部的中心主張來作標幟的。就實際言,各種部派都以佛說為宗,沒有不談到經的,為什麼這一部說經便成了特別的主張呢﹖這自然有關於它所說的並非一般的經,而另有所指。像解釋《俱舍論》一部份的《隨相論》(陳‧真諦譯本)就稱此部為「經優婆提舍師」,便很好地說明了經部所重視的經是優婆提舍,屬於十二分教中的論議,《成實論》的譯本裏即稱之為論經。經部原來以論經為宗,隨後乃廣泛運用一切經,所以僅僅看它是以經為量,還說明不了它的真相。

就從這一部的名義上,可以推論出它的思想本源乃出於佛滅以後「持法者」的一個系統。這些持法者中間有祇信九分教的,也有相信十二分教的。十二分教比九分多出了因緣、譬喻、論議三類。它們原始的結構如何,已沒有明白的記載,但從律藏像《四分律》等所提到的各種分教即「雜藏」來看,大概也是編輯佛說的偈頌而成的。由此演繹出好些因緣譬喻經類,在我國譯本中還保存著(如《百喻經》、《賢愚經》、《撰集百緣經》等)。但是譬喻師開始是重點地採用《法句經》一經作樞紐來組織學說的。他們或者從《法句經》的本末次第去推求說法的緣起和印證,這樣成為譬喻者或譬喻師(依照《成實論》〈十二部經品〉所說,本末次第即是譬喻)。或者就《法句經》推求義理而專走論議的路子,這又成為論經師了。他們對於《法句》的處理,祇要看晉‧法炬等譯本《法句譬喻經》和唐‧玄奘譯《瑜伽師地論》所引《法句經》舊譯稱為論議的(見《論》卷十八、卷十九),就可瞭然。而他們最喜用的《法句經》,乃是法救改訂本,題名《憂陀那聚》(Udānavarga)。就憂陀那語源分析,可以作日出解(以憂陀為出,陀那為日,所以秦譯《法句經》作《出曜經》),因而信奉《法句經》的學人也稱為日出論者。這樣,譬喻者、論經師、日出論者都屬一類,都是經部的前驅。

在有部的論書《異部宗輪論》和大眾部、正量部所傳部派源流(據清辨《中觀心論釋》所引)裏,經部被看作有部的一個支派,這大概近於事實。有部的一群禪師們,像馬鳴、僧伽斯那等,都有譬喻類的撰述。特別是改訂《法句經》的法救,即係有部四大家之一,而他和另一大家覺天有好多主張和譬喻者相同(散見《大毗婆沙論》各卷),實際他們是贊成譬喻師說的。其後,由譬喻者吸收餘部學說逐漸組成獨立的經部一派,乃和有部對立起來。他們中間最顯著的不同之點,即是有部重論(對法),而經部重經(論經),典據範圍是很有出入的。

舊傳譬喻者學說的實際組織者是鳩摩邏多(童受)。他的著作有數十部之多,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喻鬘論》早年在龜茲故地發現了梵本殘篇,內容和我國秦譯的《大莊嚴論》相同。但秦譯本題為馬鳴所作,似乎真正的作者是誰還有疑問,不過據梁代僧祐所傳《薩婆多部師資記目錄》(見《出三藏記集》卷十二),鳩摩邏多和馬鳴後先相接,他的作品很有補訂馬鳴舊制而成的可能,所以新發現的殘篇和舊譯作者題名會不一致。就從《大莊嚴論》的內容看,可見譬喻者所謂譬喻並不全同於經律中泛泛的喻言,而是引用一些故實來發明《法句經》的意義,這就稱為「莊嚴」(用具體事物說便是華鬘)。有如《大莊嚴論》九十事,每事開端常舉出《法句經》數語(像《論》卷二、第四事首云「夫聽法者有大利益,增廣智慧,能令心意悉皆調順」,這就是《法句經》〈多聞品〉「多聞令志明,已明智慧增」云云,其餘可以類推),再引故事證明,使人有更深刻的認識。《成實論》說敘述本末次第為譬喻,正是此意。另外,鳩摩邏多年代因為比較馬鳴稍後,應該生在佛滅度後七百年(西元第二世紀)。唐人也說他是佛去世後一百年的人,這是誤會了《西域記》裏說到和他有關的竭盤陀國阿育王即是從前摩揭陀的阿育王,所以有很大的出入。唐人又傳說鳩摩邏多的著作有《癡鬘論》、《顯了論》等(見普光《俱舍論記》卷六),又造九百論,這些都已遺佚。現在剩有解說禪法的四十三頌,保存在秦譯《坐禪三昧經》裏(參照《出三藏記集》卷九所載僧叡經序),又有數頌見於《俱舍論》、《入大乘論》的引文。

鳩摩邏多的弟子有訶梨跋摩(師子鎧),著《成實論》。舊傳他著書的用意是「偏斥毗曇(有部)、專同譬喻」;真諦三藏也說他用經部義,檢《俱舍論》所引經部,和他很多相同(見《三論玄義》卷上)。經部本來從譬喻師說蛻化而成,所以同於譬喻也就會多同經部。但訶梨跋摩著書所說,已不能算是譬喻者的正宗。這看玄暢所作訶梨跋摩傳記(見《出三藏記集》卷十一)就可知道。傳稱他不滿意於師說,而和他所認為五部本源的僧祇(其實是分別說部)共鳴,於是用「淘汰五部、商略異端」的方法來著《成實論》。其先鳩摩邏多著《喻鬘論》即已有了和會各家的傾向,因而論首所歸敬的人,除有部諸論師而外,還有牛王行道者(即犢子部),到了訶梨跋摩更採用分別說部的議論,對於原來譬喻師說,可謂有了進一步的開展。

從譬喻者遞嬗為經部,這須歸功於室利羅多(勝受)。他在阿逾陀郊外著作了經部的根本毗婆沙(見《西域記》卷五,又《成唯識論述記》卷二十一),此書現已失傳,它的篇幅相當大,玄奘遊學印度的時候,曾在祿勒那國費去一冬半春的光陰才學習完畢(見《慈恩法師傳》卷二)。室利羅多的重要主張,散見於唐譯《順正理論》(論中引文稱他為上座而不名)。其後有大德邏摩(西藏傳作羅多),著書不詳,但《順正理論》也引用了他的學說數條。

譬喻者轉成經部師之後,仍有一部份堅持異見的不與合流。所以《順正理論》(卷二十五)指出上座的親教門人和同見者對於上座有不承信的,而《順正理論》、《中觀釋論》等常常並舉經部和譬喻者的說法。在經部看來,那時的譬喻者也可算是經部異師(見《成唯識論述記》卷二十一)。現在這一方面的著作要推陳譯的《四諦論》為代表。論的作者是婆藪跋摩(世鎧),生在世親之後,大約是西元第五世紀末葉的人。從他著書的序頌看,在他以前,解釋譬喻者中心宗義四諦的,有迦旃延的略論和佛陀密(覺親)的廣論。迦旃延的人世不詳,佛陀密則明明是世親的老師(見陳譯《婆藪槃豆傳》)。他的廣論除了廣釋文句和義理而外,還有次第(即因緣本末)和莊嚴(即為幫助瞭解而引證的故事),這完全是譬喻者的作風。至於《四諦論》引用經部不同的說法,都明白區別出來,又還常以《俱舍論》所說為典據,可以見到後來譬喻師立說態度的一斑。

經部的源流大概如上,現在來敘述它的主要學說,這隨著它的前後變遷,可以分作經部前期(即譬喻者)說、經部本宗說和經部後期說三類。

為經部前驅的一群譬喻者,見解雖不完全一致,但他們的中心思想,依據《大毗婆沙論》所引用的資料,不外下舉的幾方面。最先,譬喻者是以四諦概括佛說來製作他們主張的綱領的。這看現存有關譬喻師的著述《成實論》(實,就是諦)、《四諦論》的結構莫不如是,便可瞭然。另外,和譬喻者相對立的有部簡別譬喻學說,也是就四諦上著眼的。像《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七,就很明顯地指出舊對法師、分別論者和譬喻者解釋四諦的不同。譬喻者說苦諦是名色,而舊對法師則為五取蘊,分別論者又說為有漏八苦。譬喻者說集諦是業惑,而舊對法師為有漏因,分別論者又為招後有愛。譬喻者說滅諦為業惑盡,而舊對法師為擇滅,分別論者又為愛盡。譬喻者說道諦是止觀,而舊對法師為學無學法,分別論者又為正八道。譬喻者這些特別說法,後來《順正理論》(卷五十七)還加以批評。以為只說名色是苦諦,乃因它的實體即是五取蘊之故;又祇說業惑為集諦,乃由於惑力能夠繫心令向餘趣,業力令其自體各別的緣故,又祇說煩惱滅為滅諦,乃因滅了煩惱就會於色等得到解脫,又只說止觀為道諦,乃因止觀可以攝受一切的聖道。這樣,譬喻者對於四諦的解釋,不免是適應時機,別有用意,並非究竟之談。如此批評滿懷成見,當然難言平允。實際譬喻者之重視四諦,又作特別的解釋,都有它的典據,即是依照《法句經》的要旨來為組織。《法句經》說︰「八直最正道,四諦為法跡。」(見吳譯本卷下〈道行品〉)又說︰「道為八直妙,聖諦四句上。」(見秦譯本卷十三〈道品〉)這些都是以諦和道並舉,可見譬喻者之宗四諦,完全準據修道的方針。由此解釋各別諦相,也一依修道而說。像《法句經》說︰「鹿歸於野,鳥歸虛空,義歸分別,真人歸滅。」又說︰「若不自煩惱,猶器完牢具,如是至泥洹,永無塵垢翳。」(上均見秦譯本卷二十三〈泥洹品〉)這是說修道究竟歸宿涅槃,而涅槃乃是惑盡的意義。又如說︰「深入止觀,滅行乃安。」(見吳譯本卷下〈沙門品〉)這以止觀為修道。又如說︰「數自興煩惱,猶彼器敗壞,生死數流轉,長沒無出期。」(見秦譯本卷二十三〈泥洹品〉)這以惑業為生死因,即是集諦。又如說︰「一切名色,非有莫惑。」(見吳譯本卷下〈沙門品〉)這說於名色起惑,屬於苦諦。以上都是譬喻者解釋四諦的典據,不能說它不依諦相。

其次,譬喻師的四諦理論完全用一心法作貫穿。心依名色乃成苦體,又由惑業繫縛而心垢,止觀調心而垢淨,所以四諦安立,繫之一心。此說也出於《法句經》。現在看南傳佛典中所保存的《法句經》舊本,開宗明義第一章即是「心為法本,心尊心使」云云的兩個頌(參照吳譯本卷上〈雙要品〉),是特別標出心性本淨的根本要義的。這樣的心法,譬喻者還給以很扼要的形容,就像《法句經》(吳譯本卷上〈心意品〉)所說,「獨行遠逝,寢藏無形」(唐譯《瑜伽師地論》卷十九引文作「心遠行獨行,無身寐於窟」)。依照舊解,這有四方面。遠逝說心的過去、前際很難瞭知。獨行說它現在次第生起,不會同時而有多心。無形說它生起剎那即滅,並無實體。寢藏說它未來住在四種識住(色受想行)中能往後世。為四諦樞紐的心法便是具備這些相狀的。它既前後相續,隱微難辨,因之也稱為「細心」。並且連類而來的,更有心法次第起,沒有相應(見《大毗婆沙論》卷十六、卷五十二、卷九十、卷九十五、卷一四五),尋伺即心的粗細狀態,遍於三界(見《大毗婆沙論》卷四十二、卷五十二、卷九十、卷一四五),滅定有心(見《大毗婆沙論》卷一五二)等等主張。

最後,譬喻者運用分別說的方法,對於一切所知境界聯繫修道實際來區別假實,很多與有部相反。例如說有為相、因緣、表無表業、擇非擇滅等都無實體,這便引起有部激烈的爭辯,而使譬喻者和它對立的情勢更加顯明。

譬喻者的學說到了訶梨跋摩著《成實論》時,得著新的發展。它吸收分別說部的所長來批評各家,但重點仍在於有部。像《成實論》首篇十論的各品(秦譯本卷二、卷三)就有七論正破有部的主張。另外,它和譬喻舊說不同之點,如說苦諦為五取蘊,滅諦為滅三心等,都針對有部立言。《成實論》主張五取蘊是假名,而四塵(色香味觸)為實法(因五蘊從四大起,四大又由四塵成,故祇有四塵實在),這就和有部之說相反。至於滅三心的次第,依二諦論門,觀假說我法是世諦無,而五取蘊為勝義有,更進而觀五取蘊於世諦假,而空於第一義是真。如是兩重輾轉,達到究竟,完全採取分別說部的理論,這就和有部相去愈遠了。

經部本宗的學說,在《異部宗輪論》裏曾列舉了幾條。它的中心思想表現在有微細的、一類相續的諸蘊,因此說諸蘊法能從此世移轉到後世,而得著「說轉部」的名稱。此種思想顯然由譬喻師細心說發展而來。它有些像犢子部的有我主張,但不承認勝義諦中的實在補特伽羅。所以《大毗婆沙論》卷五十六引用譬喻師說「能繫結是實,所繫事是假,補特伽羅亦假」,世親依經部義作《俱舍論》,最後即痛破犢子部勝義補特伽羅之說。從這些上面可以見到經部本宗真正的主張,《異部宗輪論》也說經部執有勝義補特伽羅,那明明是一種誤傳(清辨《中觀心論釋》詳敘小乘部執處,即謂經部本宗說補特伽羅於勝義中不可得,可為旁證)。

經部本宗更重要的主張,見於上座勝受的著書。現在依據《順正理論》引用的資料,知道它的重點是隨界說。這也和細心說法相關。勝受以為一切法生起之後會有熏習,留下了功能,此即是界。界有種子、種姓、種族等含義。既說熏習,就應有能熏所熏,這又如何分別呢﹖依勝受的解釋,色法和心法可以互依互熏而各留習氣以成界。眾生相續存在之時,界必隨逐,故稱隨界。它和色法心法的當體,不能決定說是一是異(因此也說六處為界。後來大乘瑜伽學系即有類似的說法,以種姓為六處殊勝、六處所生等)。但隨界在相續存在的中間,逐漸變化,輾轉殊勝,成為後來再生那樣法體的因性。這一因果的理論大大改變了舊說的面目。其顯著之點是︰(1)因法剎那滅(法滅不必待因),(2)過去法作因(以前後法為因果),(3)因法自性各別(法各有界,數量無邊),(4)法因無體(過去法滅故)。如此和說一切有部主張六因以同時因果的俱有因作基礎的看法根本相違,而在四緣中對於所緣緣的解釋也有了很大的出入。舊說各種心心所法的所緣各有它的不同條件。比方前五識所緣只限於現在法,而第六識則可通緣過去未來一切法,由此六識緣境有三世的不同。又就心心所而言,緣現量境凡有三種情況︰前五識依根的現量必定與境同時,第六識覺了現量可通異時,心所受的領納現量則到後來隨念的時候才覺苦樂等等,這些很不一致。勝受對這方面,另有他的創見。他將所緣緣賅攝在因法中,因法又祇限於過去,於是前五識和第六識,心王和心所,都看成同樣的覺了現量,所緣緣的意義便歸於一律。這就是說,各種心法的緣境,在第一剎那根境為先,到第二剎那識了方起。當根境先行時,假說為見,實際第二剎那才是了別。所以不問是前五識或第六識,也不問是心或心所,所緣境都在過去,後念覺了方成現量。如此解釋,就有好些特點︰其一,舊說對於根識和境的關係曾有根知境和識知境的兩種不同看法,現在和會三者而說,根但假名為見,但又不能離根而知境。其二,由三法和合而生的觸心所是假有,說和合也非實在。因為根境一剎那,識又是一剎那,本不同時,但從完成了別一件事上假名和合。其三,所緣和緣一致,可不另加簡別。譬如見杌以為真人,雖是錯覺,但杌既為所緣,也就成緣。假使以時間分別,前念為因也就是境,可不別說。其四,現量不是一剎那間的事,但所緣屬於第一剎那,隨此剎那法體或有或無,第二念所緣可作有無分別。其五,所緣既在過去,故境不必實,但當前念境現前時有無各別,後念緣慮隨之不同(以上所說見《順正理論》第十五、十八、十九各卷,又第五十一卷)。這些也都是和說一切有部所說絕對相反的。有部在前階段的特點是善於說因(像《發智論》料簡因性建立了六因四緣的理論),後一階段的特點在善於釋境(像《順正理論》將成立一切法有的根據放在六識現量所緣是實的上面),現在都被經部推翻了,無怪他們會對經部深惡痛絕,破斥它不遺餘力。但經部學說正反影響於其他各派的地方卻很多、很大。像瑜伽學系的建立諸法以種子為因,固然和經部的隨界說一脈相通,而到了唯識理論發展之後,難陀主張以五識的種子作五根,陳那又謂五根即是識上色法的功能(均見《成唯識論》卷四),這些也都由經部所緣緣以根境為先的理論推闡而出(因根識不必同時,故可在種子上安立根的名字)。及至最後法稱重顯因明,將同時意識說成第二剎那,以前念根識的對象相續為所緣,依然符同經部所緣緣的理論(參照Th. Stcherbatsky: BuddhistLogic,Vol.Ⅱ)。

就在經部師對因緣的解釋有了顯著變化的同時,他們學說的全體組織也採取分別論者的論點作了好些修改。像譬喻師舊時解說四諦,以名色為苦諦,本沒有什麼簡別,但到了經部時代,參用分別論說,以為無情的外色只是苦而非諦。苦諦必有它的相狀(如三苦、八苦等),外色但由集因而得,可說為苦,卻無共相,所以不屬苦諦(見《順正理論》卷一)。又如集諦,譬喻師義通指業惑,但到了經部,就祇取愛法為集(見《俱舍論》卷二十二)。他們主張此說最力,雖有人提出經文就勝而言來作解釋,他們還是堅持不為少動。這就和分別論者以招後有愛為集諦的說法極其相近。推究這些變化的原因,也可歸結到經部立說方法從來即偏於分別說這一點上。像譬喻師所宗的《法句經》裏對於法的解釋就很明顯地說「法歸分別」,因此,他們理論的發展,自然會逐漸和分別論者合流。我們所見到的經部完成時候的四諦解說,便與分別論者相去無幾了(參照《四諦論》各卷)。

還有,經部在實踐方面,運用分別論法,也建立了一些新說。本來從譬喻師說發展的《成實論》承認法無我而有滅三類心的次第觀法,已經大同於分別論者,經部學說更進一步作了分析。像以五蘊和三無為總攝一切法而言,五蘊由多種同類之法聚積假設,在二諦分別上屬於世俗諦,即是假有(見《順正理論》卷五十八)。又三無為中無觸對名虛空,由智慧簡擇之力餘法不生名擇滅,但由緣缺而不生名非擇滅,都無實體(見《順正理論》卷十七),這樣總說一切法的體空。又如以十二處總攝一切法而言,從極微和合而成諸識的依或緣,在二諦門中也非實在(見《順正理論》卷四),這樣說一切法的體空。所以經部有比成實論師更積極的法空理論根據,使它的地位和大乘佛學愈加靠攏。經部對蘊界處三科諸法,祇說界是實在,而界以種族各有自性作解釋,完全屬於認識方面的看法。大乘瑜伽學系在認識論的基礎上也將生起諸法的親因緣歸之於自性各別的名言種子(由此,《攝大乘論》說從名言種生諸法為自性緣起),經部所說正與它的用意相同。

另外,在梵藏文典籍裏所見的經部本宗學說,還有很關重要的兩點︰其一是心法緣境的帶相說,另一是心法自緣的自證說。先談帶相說。一般部派佛學都承認心外有境,但正量主張心能直接緣境,餘部則有兩種說法,或謂由境引生心的印象,或謂境映於心變現為一定表象再加了別。經部即採取後一說。他們以為心法生時必定變帶所緣境界的表象,成為心法的相分。換句話說,心法緣境都是間接以表象為憑的。從前唐代佛學家對於這一層,似乎不很瞭然,所以常說除正量而外,所有小乘學派都主張心法帶相而緣境(見《成唯識論述記》卷十五)。但據梵藏文資料,祇經部有帶相之說,並且此說原來和經部根境為先、後方識了的理論相照應(因為境在過去,所以識了之時須有變帶行相以為媒介),餘部就沒有這樣根據。後世的批評家將經部本宗和所餘小乘部派綜合為婆沙宗的相對比,常以有無帶相之說為一異點,也就是這樣的緣故(參照S. Radhakrishnan: Indian Philosophy,Vol. I)。

經部的帶相說,由陳那開始導入瑜伽學說體系之內。他在所著《觀所緣論》裏分析構成所緣的必要條件,其一即是能緣方面帶有它的表象;又在有總結性的著作《集量論》第一〈現量品〉裏用能量所量的觀點來解釋心法的了別境界,以為祇得著心上顯現的種種行相(參照《內學》第四輯《集量論釋略抄》)。這些都採取了經部學說的優點。但經部和瑜伽學系的區別何在呢﹖這如《智慧藏集論》所指出,即在於「非無積聚色」(見藏文《丹珠爾》德格版Tsha)。經部許有存在於心外的色境,乃是由極微積成的和合色(參照《二十唯識論述記》卷三。《述記》說經部主張極微輾轉和合,由小成大,體雖是假,但五識上有其相,即成五識的境界;至如各各極微,有一實體,祇是意識所緣)。而瑜伽學系所說心法的相分完全由名言熏習的功能變現,並不須用心外實境來作為依托。

次說經部的自證理論。這在月稱的《入中觀論》第六地裏特別提出作為經部的主張而予以批判。依論文所說,先又譬喻門成立。譬如火點著時,一時間便照見了它自身和瓶等物體,又像聲音發出時,也是一時表白了自己和各種語義,意識正是這樣,生起的時候了別境界也了別自體,所以應該有自證這一回事,再由憶念門證成。見過某種境界的,以後會記憶起來,可以證明在見境的當時就對見的本身有一種領受,否則不能有「見過」的記憶的。這也是成立自證的理由(參照法尊法師譯《入中論》卷三,又Possin校刊原本《Madhyamaka-vatara》)。經部此說,也可看成從受心所具有自性受和境界受的雙重意義推演出來。以心比受,應有對於自體和境界的雙重了別,再加以後時的記憶,所以決定心法能夠自證。它的性質與計度分別無關,屬於現量,由此在舊說的根現量、俱時意識現量和定心現量以外,還可加上一種自證現量。

經部的自證說也由陳那導入於瑜伽系學說。他著《集量論》,在〈現量品〉裏不但承認了自證現量,並還於量果方面發展了自證的意義,以為心法生起之時都自然地顯現出它自身和境界兩部份,而各有了別或領納。在這中間了別境界是量,了別自體才是量果(參照《集量論釋略鈔》)。它這樣地微細解析,很引起餘派學者的不滿,像清辨就在所著《中觀心論》第五品第二十頌以下對於其說痛加駁斥。他以為顯現境界即是整個心法的作用,更無顯現自體的餘地,由此連帶著不承認有自證之義(見藏文《丹珠爾》德格版︰dsa)。但到護法,依據《密嚴經》眾生心二性一頌,仍將心法的緣慮內容分析為內外緣兩部份,各有能所,便建立了四分(見《成唯識論》卷二)。其說傳來中國,更得著玄奘門下各家的發揮。

以上是經部本宗學說的大概。

最後說到後期經部師,他們宗經而外更信奉法稱所作的七部量論,成為一種隨理的派別。所有學說比較突出之點是,結合著量論的自相共相的區分來解釋二諦。照法稱的量論說,凡法有效用能生結果的都屬於自相,勝義實有,也就是現量所得。什麼是效用呢﹖這像色以距離人目的遠近會使所見形象清晰的程度有種種不同,便是效用。如沒有這樣效用的,那是共相法,比量境界,世俗假有(參照Bu-ddhist Logic,Vol.Ⅱ)。後期經部接受這種說法作為二諦的解說,就和本宗以一物或多物設施為有而分勝義或世俗的不很相同(參照嘉木樣一世的《宗派安立論釋》Crub-mthahbshag-pahirnam-bcad)。依我們的看法,這也和譬喻師中成實論者的議論有些淵源,《成實論》說四大為假,四塵為實,即是從他們能否為五識的直接對象而決定的(見《成實論》卷三)。

另外,後期經部對於識法的帶相也作了更加深入的分別。依著西藏學者們所傳,這有三種不同解釋。有說,能所取兩方面的數量是相等的,譬如眼見錦繡等雜色的東西,具備青黃等種種色彩,眼識上便照樣有各各行相。有說,祇是總相不異,儘管對象有多種色彩,而眼識上的行相還是雜色一味。又有說,行相是多樣的,不過次第而取,作為一整體的想法(參照嘉木樣同書)。在這些說法裏,對照經部原來主張一心次第生起看,第三說更覺理長。

後期經部還有些極端的主張,像由無為非實有的論點出發,將四諦中的滅諦解作如燈光滅,但無所有,即是一例(參照《四諦論》卷三)。至於其餘學說,多同本宗,可不詳談(嘉木樣一世書中總括西藏有關經部學說的資料,列舉經部後期的要義若干條,除上面所論及的而外,像諸法剎那滅、七部毗曇非教、極微有方分或無方分、有為法無實質、因果不同時、羅漢無退失,乃至佛有生身有法身,都是和本宗之說相同的)。

經部立說,本來從反對有部出發,到了後期,這種情勢更覺顯明。有部嘗受到貴霜王朝統治者的支持,建立學派的中心地帶在迦濕彌羅,保守色彩極為濃厚。經部學說則大成於東方阿逾陀等思想素來自由的地帶,所以能發揚世親以理長為宗的求真精神,而終於對有部形成了極端相反的局面。後世密教論書像《上師相承次第論議》(Bla-ma brgyud-qahi rim-nahi man-nag)等,也判經部為初級大乘,是不無所見的。

〔參考資料〕 《舍利弗問經》;《成唯識論述記》卷四(本);《大毗婆沙論》卷九、卷十九;《俱舍論》卷二、卷九;《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卷二十一;《部執異論》;《島史》第五章;李世傑《印度部派佛教哲學史》;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唯識學探源》。


維摩詰所說經

大乘佛教之重要經典。據宋‧智圓撰《維摩經略疏垂裕記》說,此經譯本共有六種︰(1)後漢‧嚴佛調譯,一卷,名《古維摩經》;(2)吳‧支謙譯,二卷,名《維摩詰說不思議法門經》;(3)西晉‧竺法護譯,一卷,名《維摩詰所說法門經》;(4)西晉‧竺叔蘭譯,三卷,名《毗摩羅詰經》;(5)姚秦‧鳩摩羅什譯,三卷,名《維摩詰所說經》;(6)唐‧玄奘譯,六卷,名《佛說無垢稱經》。嚴譯本及二竺譯本現已不存。據僧肇〈維摩詰所說經序〉記載,後秦‧姚興弘始八年(406)鳩摩羅什於長安大寺重譯此經。隋、唐以來,講習此經者,大都依據羅什譯本。

羅什譯本,除其著名弟子僧肇為作《注》外,隋時盛弘《地論》的著名學者慧遠,撰有《維摩經義記》八卷,天台宗的創立者智,撰《維摩經玄疏》六卷、《維摩經文疏》二十八卷,三論宗創立者吉藏,撰《維摩經遊意》一卷、《維摩經略疏》五卷、《廣疏》六卷。

玄奘譯本較羅什譯本約晚三百年,其弟子窺基著有《無垢稱經疏》六卷。

僧肇〈維摩詰所說經序〉用下面一段話概括全經內容(大正38‧327a)︰「此經所明,統萬行則以權智為主,樹德本則以六度為根,濟蒙惑則以慈悲為首,語宗極則以不二為門。凡此眾說,皆不思議之本也。至若借座燈王,請飯香土,手接大千,室包乾象,不思議之迹也。(中略)非本無以垂迹,非迹無以顯本。本迹雖殊,而不思議一也。」全經十四品,依通例區分,第一品為序分,記述法會緣起;第二品至第十二品為正宗分,是一經的主體;末後兩品為流通分,即結束語。各品內容簡介如下︰

(1)〈佛國品〉︰釋迦牟尼佛在毗耶離城外菴羅樹園與眾集會,寶積長者子說偈讚佛,佛告訴他︰「若菩薩欲得淨土,當淨其心,隨其心淨,則佛土淨。」為不思議解脫的張本。

(2)〈方便品〉︰住在毗耶離城的維摩詰長者,曾於過去劫中承事供養無量諸佛,深聞法要,契入不二;為了方便攝化眾生,他上自軍政,下至酒肆,廣泛地參預了社會生活。後來他患疾病,國王大臣、長者居士、婆羅門等皆來問疾。維摩詰現身說法,要問疾者識身虛幻、危脆、垢穢,為苦為惱,眾病所集,不應心為形役,應常樂佛身。佛身是從無量智慧功德生的,是從慈悲喜捨生的,是從四攝六度生的。應以速朽之身,勤修如是勝行,饒益眾生,獲成佛的清淨莊嚴之身。

(3)〈弟子品〉︰佛遣聲聞乘(小乘)中的大弟子舍利弗前往維摩處問疾,舍利弗辭以不能勝任。遣大迦葉等,皆辭以不能勝任。主要是他們在宴坐習禪,或持鉢乞食,或解說戒律,或為人說法時,維摩詰皆曾向他們提出問難,相與辯析,為維摩詰所挫敗。五百聲聞眾中,沒有一個人敢去的。

(4)〈菩薩品〉︰佛又於菩薩乘(大乘)弟子中,遣彌勒、光嚴、持世、善德前往問疾,他們都有舍利弗等的類似遭遇,辭以不能勝任。

(5)〈文殊師利問疾品〉︰於是佛遣文殊師利前往問疾。時八千菩薩、五百聲聞、百千人天,皆欣然從往。維摩詰空其室內一切所有,唯置一床,以疾而臥。文殊致問,維摩詰告以「從癡有愛,則我病生;以一切眾生病,是故我病,若一切眾生病滅,則我病滅」。

(6)〈不思議品〉︰舍利弗久立思坐,室內無座位,維摩詰因向舍利弗開導︰「夫求法者,不貪軀命,何況床座」以及「若行有為,是求有為,非求法也」諸義。隨即向東方距此三十六恒河沙世界的須彌相世界須彌燈王佛那裡,借來了三萬二千個高達八萬四千由旬(註︰一由旬約為六十里)嚴飾第一的師子寶座,宣示小大相容,久暫互攝等諸佛菩薩不可思議解脫的力用。(此即肇序中所說的「借座燈王」,據說,維摩詰室面積的寬度,僅有一平方丈,能容這樣多這樣大的寶座,此即不可思議解脫力。我國佛教寺院住持所住的房舍,稱「方丈」或「丈室」,就是從這兒來的。)

(7)〈觀眾生品〉︰維摩詰與文殊辯析「云何觀於眾生」乃至「從無住本,立一切法」,室內出現了天女散花。花散到菩薩身上,隨即下落,散到舍利弗等聲聞身上,即使運用神力,也扯不下來。自言「止此室聽聞菩薩大慈大悲不可思議諸佛之法已十有二年」的天女,在與舍利弗對辯過程中,將舍利弗變成了天女,將自己變成了舍利弗,證實眾生如幻,男女實無定相,破除聲聞人對「法」的執著,得出諸佛菩薩所證得的智慧功德,「實無所得」,「但以世俗文字,假名得耳」的結論。

(8)〈佛道品〉︰即菩薩契入不二妙理為攝化眾生所起的妙行。如文殊問維摩詰「菩薩云何通達佛道」,答以「若菩薩行於非道,是為通達佛道」。這就是示現行於地獄道、餓鬼道、畜生道,即名非道;示現行於貪欲道、瞋恚道、愚癡道,即名非道。菩薩若不行於非道,即無法攝化眾生,使之轉入佛道。維摩詰問文殊「何等為如來種」,答以「有身為種」。現有煩惱之身,無實自性,如方便攝化,即可轉煩惱成菩提,轉色身為解脫身。是即空有不二的菩薩行。

(9)〈入不二法門品〉︰行必依理而起,非不二之理則不能有不二之行;非不二之理與行,則不能有不可思議解脫法門。所以,「不二」實為貫串本經的主旨。本品敘述維摩詰向文殊等八千菩薩提出「云何菩薩入不二法門」問題,法自在等三十位菩薩皆用「言說」表述,維摩詰不置可否,於是這三十人要文殊表示看法。文殊說︰「如我意者︰於一切法,無言無說,無示無識,離諸問答,是為入不二法門。」文殊說已,又問維摩詰︰「何等是菩薩入不二法門﹖」時維摩詰默然無言。文殊讚嘆說︰「善哉!善哉!乃至無有文字語言,是真入不二法門。」

(10)〈香積佛品〉︰維摩詰以其不可思議解脫的神通力,將上方過四十二恒河沙世界的眾香國景象,普現於大眾之前,隨又化出一菩薩使往上方眾香國乞取香飯。化菩薩取回香飯時,眾香國隨來者有九百萬菩薩,述說其國以「眾香」為佛事──教化眾生的種種妙用。維摩詰告以此土佛以「剛強之語」說明因果有報以及菩薩須以十事善法、四攝、八種無瘡疣法攝化眾生。

(11)〈菩薩行品〉︰維摩詰以神通力,持諸大眾並師子座,置諸右掌,往詣佛所,因阿難問,佛為廣說香飯功德,乃至諸佛國土,有以光明相好、園林台觀、臥具衣服等種種施為,皆無非是攝化眾生的佛事。指出︰因有「四魔八萬四千諸煩惱門,而諸眾生為之疲勞,諸佛即以此法而作佛事,是名入一切諸佛法門」。嗣以眾香國諸菩薩諸佛說法,佛為說了「盡、無盡解脫法門」。這就是︰盡,即有為法;無盡,即無為法。菩薩所行必須「不盡有為,不住無為」。「入生死而無所畏,於諸榮辱心無憂喜」等,是「不盡有為」;「觀世間苦而不惡生死,觀於無我而誨人不倦」等,是「不住無為」。

(12)〈阿閦佛品〉︰阿閦,譯「無動」。佛問維摩詰︰「汝欲見如來,為以何等觀如來乎﹖」維摩詰言︰「如自觀身實相,觀佛亦然。」謂「觀如來前際不來,後際不去,今則不住」,以及「非有相,非無相,同真際,等法性」,非見聞覺知,「離眾結縛,等諸智,同眾生」。次因舍利弗問維摩詰「汝於何沒而來生此」,維摩詰就「沒」和「生」說明「一切法如幻相」,「菩薩雖沒不盡善本,雖生不長諸惡」。佛向舍利弗介紹維摩詰,原是無動佛的妙喜世界中人。維摩詰說明自己,從清淨的妙喜世界來生此不淨的娑婆國土,「為化眾生故,不與愚闇而共合也,但滅眾生煩惱耳」。會眾欲見無動如來,維摩詰不起於座,以其右手斷取妙喜世界,把無動佛及其菩薩、聲聞之眾,皆接到菴羅樹園內來了。釋迦佛勉諸大眾︰「若菩薩欲得如是清淨佛土,當學無動如來所行。」(此即肇序中所謂「手接大千」)

(13)〈法供養品〉︰釋迦佛為天帝(釋提桓因)等稱說此經功德,指出「諸佛菩提皆從是生」,若信解受持此不可思議解脫法門及依之而行的,即是以法供養如來。佛復自述因地為月蓋王子時,從藥王如來秉受「法供養」之教。所謂「依於義不依語,依於智不依識,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依於法不依人」等,「是名最上法之供養」。

(14)〈囑累品〉︰佛以是法咐囑彌勒,令其流通。四天王表示擁護持經者。末後,佛告訴阿難,此經題名為「維摩詰所說」,亦名「不可思議解脫法門」。

基於「不二」的理和行,表示出來的種種不思議迹象,是大乘佛教理論的形象化,《維摩詰經》對這些迹象的敘述,形象鮮明,富於哲理的文藝價值,故我國遠自隋、唐以來,就有用這些豐富多采的情節,作為繪畫、雕塑、戲劇、詩歌的題材的。維摩詰這一人物,作為長者居士的典型形象,更是在佛教界和社會中,留下了深刻的影響。(明真)

◎附一︰〈維摩詰〉(摘錄自《佛菩薩聖德大觀》)

維摩詰,梵名Vimalakirtī,藏名Dri-ma-med par grags-pa。漢譯有無垢稱、淨名、毗摩羅詰、維摩等名。是《維摩詰所說經》一書的主人翁,也是大乘佛教中,最為重要的居士。

維摩詰是釋尊時代、毗耶離城的大長者。曾經供養無量諸佛,深植善本;得無生忍,入深法門;辯才無礙,遊戲神通。並且具足六波羅蜜,能以種種方便善巧的方法來度化眾生。由於他示現居士身,所以也有妻子、有眷屬,但卻常修梵行、常樂遠離。雖然一切世間的享受或社會上的各種場所,他都不忌諱地擁有,或涉足,甚至於對外道也並不排斥。但是,他的真正心態與目的是「至博奕戲處,輒以度人」、「受諸異道不毀正信」、「遊諸四衢,饒益眾生」。甚至於「入諸淫舍,示欲之過」。他就是這麼一位奇特的在家菩薩,他所行的就是如此不拘常格,隨機設教的法門。

在《維摩詰經》裏,故事的開始是維摩詰生病,釋尊派遣弟子們問疾,然而弟子們大多自承不堪前往。最後則由文殊率領大家前去。該經的精彩處,以及維摩詰的辯才,便在文殊問疾時的問答之間珠玉紛陳地展現出來。

以一位擁有妻子眷屬的在家居士,其學行、境界居然能夠超越羅漢與菩薩,表面上似乎違背常理。其實他並不是一個單純的在家長者。相傳他是過去金粟如來的示現,在出現於毗耶離城之前,他本來居住在阿閦佛的妙喜淨土。由此可見他實在是一個境界極高的再來人。處身在凡塵間,只不過是為度化眾生所作的權巧示現而已。

◎附二︰太虛〈維摩經緣起〉(摘錄自《維摩詰經別記》)

所謂法不孤起,仗因托緣而起。此名句文聲,其所由起之因緣,亦名來意。此經緣起,由種種因緣而成,通諸所說之法界法爾如是緣起,諸佛本願力緣起,眾生根熟緣起。茲略作四種,解釋本經緣起︰

甲、為導居士學佛故說此經︰天台宗判教,釋此經為彈偏斥小,歎大褒圓;使二乘之流,恥小慕大,回小向大為正義。然本經要點,尚不在此。因佛初在鹿苑轉四諦法輪,先度五比丘,後出家者,豈唯恆河沙數,皆得悟妙理、證勝果。在小乘,現生不出家行比丘法,不能成阿羅漢果;且文殊、彌勒等為菩薩上首,亦首先出家之眾。於是在家居士唯生歎仰,不敢高攀出世三乘之法,咸懷絕分之想;以為出家方可證三乘果。此尊極果,非在家所能期,是以生退屈心,修人天福。仰瞻出家,不啻霄壤之隔。若果如是,豈釋尊徹底大悲之旨哉!淨名居士,窺破佛意,以大菩薩之本地,現居士之身相,運不思議之神通,說不思議之妙法。使在家善男信女,徹底了解,徹底承當。知佛法圓融,具不思議妙用。不離俗染而得聖智,遂不生退屈之心,起精進之行,時時修習,深入佛慧。是為釋尊大悲心切,導居士學佛,為本經緣起一。

乙、為飭聲聞回心故說此經︰聲聞之人,聞佛名句文聲教理,依教起行,而契證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等果。在小乘之輩,唯此為足;在釋尊則未到法華,本懷未暢。故首先便假維摩居士呵斥諸大弟子,空其所執,絕其所依,使其向大;知聲聞極果尚非究竟,益勤精進,求大菩提。經中若〈弟子品〉舍利弗等,廣述被呵斥因緣;又室中迦葉等自悲焦芽敗種,深慕大乘。是皆由淨名居士與文殊菩薩說不思議妙法,遂徹發二乘無上菩提之心。故飭聲聞回心,為本經緣起二。

丙、為證唯心淨土之實效故說此經︰修種種行,皆成佛因。所得之果,不外乎正報依報二種︰正報果,即佛身;依報果,即佛土。三藏十二部,皆說從因至果,自凡至聖,無非依得到佛果正報而論。如《彌陀經》說西方依正莊嚴,眾生依佛果土而往生。本經則不然,說佛土依於眾生心。如佛言︰寶積!眾生之類是菩薩佛土,所以者何﹖菩薩隨所化眾生而取佛土,隨所調伏眾生而取佛土。乃至所以者何﹖菩薩取於淨國,皆為饒益眾生故。總說是心淨則土淨。如云︰寶積!直心是菩薩淨土,菩薩成佛時,不諂眾生來生其國;乃至六波羅密、四無量心、四攝法、三十七道品,皆是菩薩淨土云云。乃至云︰若菩薩欲得淨土,當淨其心;隨其心淨,則佛土淨。依此清淨法,修清淨行,證清淨果;復以此清淨,清淨一切眾生。一眾生心清淨,即一眾生國土清淨;一切眾生心清淨,即一切眾生國土清淨︰一清淨一切清淨矣。平常所說唯心淨土、自性彌陀等,今此經正明唯心淨土,始終一貫。菩薩共發菩提心,共修淨佛土,非捨此取彼,有欣有厭者比。能依此清淨之行,必得此清淨之果,於是引起舍利弗之疑念。經云︰「爾時舍利弗,承佛神力作是念︰若菩薩心淨則土淨,我世尊本為菩薩時,意豈不淨而是佛土不淨若此﹖佛知其意,即告之言︰『於意云何﹖日月豈不淨耶!而盲者不見。』對曰︰『不也,世尊!是盲者過,非日月咎。』『舍利弗!眾生罪故,不見如來國土嚴淨,非如來咎;我此土淨而汝不見。』」乃至佛以足指按地,即時三千大千世界,若干百千珍寶嚴飾。乃至佛告舍利弗︰汝且觀是佛土嚴淨。舍利弗言︰唯然,世尊。證明世尊心淨土淨。我人凡夫妄見,故見娑婆世界為不淨;在佛正見,即此娑婆是華藏界。如一寺然,上至和尚,下至清眾,皆淨修梵行,自淨其意,則一寺淨。乃至推及國家社會皆然,均在人民心上淨穢之分耳。然欲求唯心淨土,心淨土淨之實驗,其唯釋迦與維摩詰、文殊等大悲方便之示現乎!故證唯心淨土之實效,為本經緣起之三。

丁、為在家菩薩模範故說此經︰在家菩薩知佛可學,然學之之法,依何為模範﹖是以維摩居士,現六度身,修六度行,為在家菩薩學佛之模範。故維摩居士,實為居士中王。比年來,海內學佛男女居士,日見繁多,欲求模範,須效維摩因地中行,勤修六度。雖為白衣,奉持沙門清淨律行,雖處居家不著三界,示有妻子常修梵行,現有眷屬常樂遠離;乃至若在護世、護世中尊,護諸眾生。然不可遽學果上,呵斥出家弟子也。以上種種方便,皆在家居士修學唯一之模範。為本經緣起四。

依上四端可悉本經所說之來意矣。

◎附三︰E. Lamotte著‧郭忠生譯〈維摩詰經序論‧原序〉

《維摩詰經》(Vimalakīrtinirdeśa)可能是大乘佛教文獻寶冠之珠。本經充滿著幽默與生命的激盪;既不像其他大乘經典冗長繁複,也沒有佛教論書之深澀專門。但是本經卻也與前二者一樣,含蘊著知識與智慧。

從本經內容看來,維摩詰不願自陷於那抽象、枯冷呆板而非人格化的教理泥沼之中。他示現罹疾,以召請最著名之聲聞弟子(śrāva-kas)暨菩薩來到病榻之前,並依次論證曉示各該聲聞弟子及菩薩他們賴以著稱之專長,其實是無知、空幻不實(第三章及第八章)。維摩詰邀請聲聞弟子等躍入慾望之海,以違犯其道德意識(第七章第三節);維摩詰輕貶聲聞弟子暨菩薩之最高理想,即現證覺悟,因為維摩詰將之視為與六十二種邪見相同(第四章第八節;第七章第二節)。

維摩詰在嘲弄聲聞弟子等聖者後,意猶未盡,一轉而將其矛頭指向如來(Tathāgata)本身。維摩詰才剛認為如來有超越之身、金剛身(第二章第十二節;第三章第四十三節),卻又旋即否認有此(第十一章第一節)。在他看來,菩薩並不是邁向菩提大道之行者,而是具有雙重行止,依違不定,所以菩薩「示行諸煩惱,而心常清淨」(第七章第一節,此為什公譯語)。

維摩詰不僅批評當時流行之各種佛教(思想)系統,甚至攻擊人類社會所賴以建立之物理暨道德前提,所以他所提出之非難毌寧是立足於普遍之價值理念。但為順從當時信眾之偏好,他展現多種最為絕妙不可思議之神通,其唯一的目的在於使其聽眾困擾不決。因之,單一傘蓋即覆蓋一整個宇宙系統(三千大千世界,第一章第八節)。而維摩詰小小斗室中竟能容納三萬二千個師子座(第五章第七節),此乃在證示空間之相對性;對某些人來說,某段時間長達一劫之久,但對其他人而言,同段時間僅有七日(第五章第十三節),此乃在說明時間之相對性;龍女轉化為男身,而在同時,舍利弗長者卻轉化為女相(第六章第十五節),此乃在詮釋性別之兩性並存而無定相。有些人或許會認為此乃是「荒謬的神蹟」,但是,難道人類所賴以規範其活動行止之暫時性、相對性(真理)是否需要有人提出更嚴厲之批判﹖

◎附四︰Paul Demiéille著‧劉楚華譯〈維摩詰在中國〉(摘錄自《世界佛學名著譯叢》{47})

《維摩詰經》除了在印度佛教據重要地位外,也是少數真能融入中國文化本位的一部佛典。它對中國哲學、宗教以至文學、藝術都有莫大影響。不論是僧是俗,不分學派教派,《維摩經》都為人誦讀。這部經曾有過大量的註疏,源自多方面不同流派,今日我們所見的,只是其中一小部份。它向來是中國思想家、詩人、藝術家的靈感泉源。很早以前,這本十足外國的作品,無論形式和內容都已經成功地捉住中國人的感受。

《維摩經》把《大般若經》中若干與古代道家精神相若之處,以完全適合中國人趣味的姿態再現,它比之任何數以萬計的般若偈頌,甚至比其他般若經的縮本,如常為人持誦的《金剛經》、《心經》等,都更容易接受。第一批對《維摩經》感興趣的文士,有東晉的殷浩,他退隱以後常讀佛經渡日,寧讀《維摩》而不讀《般若》,正因為般若經論不是太長即是太簡。

《維摩經》是一部藝術作品,有巧妙的戲劇安排,有精闢的對白,令人聯想起孔、孟或莊子的語錄,有中國人所專愛的小故事以喻最深奧理。〈觀眾生品〉精彩的天女散花一節,佛聲聞弟子舍利弗盡力不能去花,忽而變為女身,真是詼諧詭趣,獨運匠心。這段足以引起衛道之士憤激的故事,在中國和日本帶起了最優雅的禮佛儀式──散花。印度小乘中嚴肅的宗教精神與中國倫理精神距離太遠了,竟變成幽默諷刺的題材。在維摩詰法眼中,問疾者之間只有一個討人歡喜的,就是文殊師利菩薩,這個年輕的王子頭上留著五綹頭髮,相形之下,其他圓頂僧人就顯得可笑了。作者分明在歌頌俗世,令人懷疑他本身就是俗家人﹖維摩詰自己正是十足地世俗,甚至俗得迫人──一個深思熟慮的居士,有財富和地位,是個不為俗務牽累的大富者,又是出污泥而不染的慈善家,甚至能出入淫邪之處宣示佛法而不染任何惡習。

維摩詰毀斥舍利弗宴坐,剛好消解了中國人「動」「靜」對立的兩個觀念。唐代興起的南宗禪,即借維摩來反對靜坐。他參與動而總不離靜,以不動而圓應多方,表現無私的心量,通達無礙的自在,巧妙地攝持自己、攝諸世界,以致一切世俗的道德戒律和常規都不為他而說。維摩以神力一息間把斗室變為世界最宏大的道場,又為眾人變出香飯得以飽食,這就是不思議神通力了。《維摩經》註者僧肇指出「不思議」是全經的中心觀念。一切二分法是虛妄,一切矛盾律為戲法;所有俗情都是真性,所有論諍都無效;解脫之道必由煩惱,佛覺不過是轉變心法軌跡。我們還以為在讀著《莊子》呢!有人說「維摩詰具備儒士的操守,兼道家式貴族的風儀」。儘管這種恭維或許有點誇張,維摩一類型的佛教徒形象,的確吸引了中國知識份子,對他們來說,在哲學討論的終結處否定理性,就是最理性不過的事了。

事實上,維摩詰最先是在東晉深受道家哲學熏陶的知識分子之間成功地建立他的地位。這時,《維摩經》最少已譯過三次,四世紀中葉,支愍度的綜合本《維摩經》,以玄學觀點為般若作新註,並因此而知名。他與南遷江左的貴族交遊,專以玄學談佛理,尤好引《般若》或《維摩》二經。

他的同道支遁(支道林,314~366)也遊學於江左文士之間,尤其與會稽玄士交往,善詩談──有點像西方的馬拉美沙龍對話(Salon de Malharmè),不過氣氛更為開闊,這班玄士的感性,總離不開大自然風光與山川靈氣!支遁讀《維摩經》得啟發而著〈即色論〉──「空即色」,或者可以用當時哲學術語「有即無」論。據說,當時一班玄士中支遁精於道佛,屬儒家的王坦之則排斥道佛,王坦之讀完〈即色論〉默不作語,支遁問,「然則你默識之嗎﹖」王答道︰「除了文殊師利之外,有誰會欣賞呢﹖」一個典型的玄學式的暗示法。「默而識之」出自《論語》,玄學家特別重視這段文字的形而上意味,喜歡渲染其中玄祕色彩。至於文殊,自然是指《維摩經》中一段,諸菩薩問不二法門,文殊說︰「於一切法無言無說,無示無識,離諸問答。」維摩詰的「緘默」,及經注中所讚的「獅子吼」,深刻地感動了中國人。《世說新語》還載一段關於支遁和許詢在會稽王(即後來的晉簡文帝)府中,有過一次哲學的辯論競賽(日本和西藏仍保存類似的競賽,不過已經儀式化了)。許詢是當時的著名文士詩人,理論亦據《維摩經》。

此外,大文學家謝靈運的佛教著述和他的山水、詩齊名,他亦好《維摩經》,依經中十喻求身不可得,說身如聚沫、如泡、如幻等,寫成讚語。過了許多年代,還流傳著一段與他有關的趣聞,這故事可能來自廣州的佛教界,據說美鬚公謝靈運,戲劇化地來到廣州祇桓寺,要供奉他的美鬍子以裝飾維摩像。在中國寺院的圖像中,維摩詰自始即以這個姿態出現,總掛著一把中國哲人所有的長鬚,以後人們都依樣去描寫維摩詰。頭一幅維摩詰像就是同代的大畫家顧愷之(345~411)的作品,他與謝靈運家族有點關係,亦常遊於會稽文士間,他是維摩形像的首創者,把維摩畫成形容枯槁的病容,隱機忘言的模樣;隱機忘言源出《莊子》,本指道家逍遙境界。畫家如此想像維摩詰,固然是受家世奉道影響,更可能是從清談之士的風度得靈感而創造出這般典型來。維摩像(364)在東晉金陵瓦官寺壁完成,據說該寺向朝廷顯貴化捐,顧愷之自簽供奉百萬錢,到了要捐奉的時候,他便命人準備二幅牆壁,自閉逾月,專心作畫,點睛之日即請眾僧向大德化緣布施,第一日得十萬錢,隨後兩日各得五十萬錢,很快如數籌得。南朝最大的畫家如陸探微(五世紀)、張僧繇(六世紀)都極力摹仿顧氏作品,卻無法與之比美,他們的摹本保存到唐代,845年滅佛法難,顧畫被送南京下游今日鎮江一寺中,若干年後再遷唐宮中保藏。詩人杜牧,在這幅作品移走之前再命人摹製十幅,可惜這些複本在宋以前已全部散佚了。

由此可見,《維摩經》於公元四世紀中葉始在江南為東晉文士所喜愛,變成必讀之書。四世紀末年,長江中游一帶,尤其以廬山為中心,變成了南方佛教文化中心,我們可以想像《維摩經》的一部譯本,如何在南方牽起強烈的反響。這部譯自梵文的《維摩經》,成於北朝406年的長安,主譯者鳩摩羅什動員了北朝最高水平,也是佛教史上最傑出的翻譯人才,包括一二0名精通義理的僧人,以僧肇(384~414)為首。僧肇是當時重要的哲學家,思想早熟,天才橫溢,幼年已熟讀經史及道家哲理,後因讀《維摩經》出家。他說過,羅什法師所領導的中譯者特別注重這部新譯本的文字風格;它可算是中文佛典中最出色的譯本了。《維摩經》所表現的高度文學品質,在佛典長期的中國化過程中,具有特別重要的價值。它的註疏者是鳩摩羅什最好的弟子,除了僧肇,尚有提出「頓義」和「一闡提皆有佛性」的竺道生(434)、寫序的慧叡(僧叡,352~436)、道融,以及其他許多致力於經文口頭解釋的不知名學者。它是經鳩摩羅什口頭教授所培養出來的成果,它在漢文的意義遠高出在印度原典的價值。今日我們所見的《維摩經》署僧肇註,其實是上述鳩摩羅什等集體註釋成果。除了在佛學上的價值,它又是當時思想發展上的重要著述。

自此以後,全國南北出現大量註本。先有南方眾多僧俗從事註釋,自南齊‧蕭子良(460~494),到南齊高帝時,連《昭明文選》的編者蕭統,他的字亦取維摩。可惜他們的註本與大多數其他註本一般,散佚了。齊梁兩代是註《維摩經》的全盛時代。朱子是極端排佛的儒家,他有一種癖好,常將重要佛典列為偽書。他也認為《維摩經》是梁‧蕭子良之徒所偽造。

北朝姚秦是鳩摩羅什的支持者,其後是北魏拓拔氏及其他曇花一現的胡族王朝,期間《維摩經》仍通行不竭,其受歡迎的形式與南方有別,然而程度上毫不遜色。北方與印度、中亞的交通更直接,統治者又非純粹漢人,他們對佛教的反應大異於江左。北魏《維摩經》註為數不多,即使能留存到今日的也是鳳毛麟角。雖然自五世紀以來,佛教寺院的文獻大部份流徙南方,依佛教圖像資料,北魏確有《維摩經》的流行。五世紀中葉開始營造的雲崗石刻,北魏遷都後(494)開的龍門石窟,這兩石窟中,我們常見維摩詰與文殊像並列,有時又與釋迦佛同時出現,兩旁侍立兩名比丘,或者是比丘、菩薩各兩名,看去彷彿是維摩在向二乘演說大乘教義似的。或者大家應把它當作《法華經》說一乘教義一類的圖像來看﹖事實上,同類的雕塑中,《維摩經》中的人物往往與《法華經》的聞法者如釋迦佛和多寶如來佛混同一處。龍門石窟中的釋迦佛與門人,或者兩尊法華佛安坐佛龕中央,文殊、維摩則出現佛龕頂上。賓陽窟很明顯是一個例,此窟傳為宣武帝(500~515)所造,據說509年宣武在洛陽宮中曾為僧人及其他朝臣親說《維摩經》。禮彌勒佛及念阿彌陀佛在北方流行以前,羅什所譯的《法華經》與《維摩經》同受歡迎,兩經的故事往往同時出現在北魏的碑銘和佛像裝飾上。東京‧梅原藏一件銅器,時代約在482年,與雲崗石刻時代相若,銅器背面有釋迦佛和多寶如來佛,外旁是維摩與文殊。現存紐約的河南石碑,時代稍晚,約在六世紀中葉,上刻佛陀說法,中為舍利弗與天女散花故事,兩旁則是維摩與文殊,這種以兩經混同的組合,似乎在南北都很普遍,宋‧釋普明最善於背誦這兩本經,同時代又有出身道教家庭的僧慶(459),在周主簿及廣大群眾之前,面對親造的維摩像自焚。一般來說,只有《法華經》特許自焚。

這種風氣,與早期開崇尚維摩之風的東晉時代截然不同,對俗家聖人的崇拜,已廣泛流行民間。這時已有護持佛典的事例了,七世紀初(618),河北冀州一個信徒,因撕毀經文而得重病,供奉四十卷新經後才痊癒。人們相信誦經能得到神力,可以治病、驅魔、消災。

關於《維摩經》的流傳,又可以在唐五代的敦煌寫卷中得到文字方面的證實。其實早在南北朝已有此經的「浪漫曲」出現了。隋‧吉藏(549~623)的註中提到曾參考過漢造的偽《維摩經》,裏面所說的維摩詰是個小說式的人物,生在結構嚴密的家庭,有祖父、父母、妻兒,而他自己從來不肯確實地答覆有關自己家庭的問題,只說母親是「智慧」(體)、父親是「用」等的話。敦煌卷中還有其他故事。羅什法師的《維摩經》譯文引生起大量的誦讚,稱為變文,是向不識字或認字少的信徒說法用的圖畫,變文後來成為中國小說及口頭通俗文學的起源。它共分許多段落,合三十多卷之多,而序言性質的押座文及聽眾參與的誦讚合唱則不入其數了,無論從它史詩的體裁或印度式的宏博,以致它異常的份量來看,都是史無前例的中國口頭文學巨作。變文的長卷,有時又附繪「變相」,頌讚的人或者他們的助手,會依著讚文的內容,逐一向聽眾展示。今日西藏和日本、義大利,及其他仍繼承口誦藝術的國家,都保存類似的作法。也有人把維摩變繪在寺院牆壁上,敦煌石窟中有十五幅之多的維摩變相,與十多卷經文的種種情節相應──例如維摩臥病床上,或與文殊交談等。文殊手持如意,如意是一種用來搔背的手杖,中國人當作手上把玩的東西,後來更變成佛僧的標誌。至於圖像中的維摩,總是拿著拂塵,一種方士喜用的潔淨工具,這種玩意,還有許多與佛義無關的中文稱號如麈尾、談柄等。維摩變最常見的就是天女散花一幕;一個神碗,四周圍著五個人,代表了故事中毗耶離園的五位有名主人翁。據我所知,沒有一幅比敦煌一四九號唐代石窟中更美的維摩詰了。它會令人想起同時代的名畫家吳道子、孫尚子、劉行臣、楊廷光等的巨作,他們都曾在洛陽長安佛寺壁上畫過維摩,自此之後,維摩詰便成了畫家偏愛的題材了。

詩家也不例外。詩人王維,就是以「維」作他的名,「摩詰」為號。我們可以想像王維之信佛是深受庭訓的影響,他母親正是北宗禪師普寂的虔誠弟子。他又以優美的文筆為南宗六祖慧能撰碑,文中多處引維摩詰為喻。他給友人胡居士的兩首問疾詩。即託維摩病者與經中香積菩薩神力變香飯的典故,並以米相贈。另一位唐代大詩人白居易(772~846),公元826年被召入京,值景宗壽辰之日,代表儒家參與三教議論,他引《維摩經》中須彌山入芥子為論題,他晚年病中曾作詩自比維摩詰。中國詩人對維摩的歌頌真是數之不竭。宋‧蘇東坡(1036~1011)曾居山西長安(1061~1064 間),親眼見過鳳翔寺中的唐‧楊惠之塑造的維摩詰,因而寫此詩︰(《東坡集》卷一〈鳳翔八觀之維摩像唐‧楊惠之塑在天柱寺〉)

「昔者子輿病且死,其友子祀往問之,跰𨇤鑒井自嘆息,造物將要以我為。今觀古塑維摩像,病骨磊鬼如枯龜,乃知至人外生死,此身變化浮雲隨。世人豈不碩且好,身雖未病心已疲,此叟神完中有恃,談笑可卻千熊羆。當其在時或問法,俛首無言心自知。知今遺像兀不語,與昔未死無增虧,田翁俚婦那肯顧,時有野鼠啣其髭,見之使人每自失,誰能與結無言師。」

宋代詩人的態度,與六、七世紀以前欣賞維摩的文人格外相近,對於蘇軾來說,維摩是個具道家智慧的人,不為人理解的狂者。然而,維摩的通俗程度沒有進一步的發展,敦煌文獻中大量的維摩變,都沒有在戲劇和小說中得到發揮,不似其他變文題材都變成日後通俗文學的起源。直到現在,中國當代名伶梅蘭芳才把天女散花搬上舞台,這幕戲一如全經的其他情節,極為適合戲劇的編排,以至叫人猜想在印度可能也曾存在過類似維摩詰「哲學劇」的腳本呢!

〔參考資料〕 演培《維摩詰所說經講記》;長尾雅人、服部正招‧許明銀譯《印度思想史與佛教史述要》第六章;《維摩經‧首楞嚴三昧經》(《大乘佛典》{7})。



心所名。音譯慕何。七十五法之一,百法之一,又名愚癡。指闇愚癡昧,不能解知事理之精神狀態。與「無明」同義。《俱舍論》卷四云(大正29‧19c)︰「癡者,所謂愚癡,即是無明、無智、無顯。」《順正理論》卷十一云(大正29‧391c)︰「癡謂愚癡,於所知境障如理解,無辯了相說名愚癡,即是無明、無智、無顯。」《成唯識論》卷六云(大正31‧31b)︰「云何為癡﹖於諸理事迷闇為性,能障無礙,一切雜染所依為業,謂由無明起疑、邪定、貪等煩惱、隨煩惱業,能招後生雜染法故。」

關於「癡」與「無明」之關係,諸書頗有論及,《俱舍論光記》卷四云(大正41‧77a)︰「照囑名明,審決名智,彰了名顯。此三皆是慧之別名。癡、無明等故名為無顯,即是無癡所對除法。」《瑜伽師地論》卷八十四云(大正30‧772a)︰「愚癡者,於不實事妄生增益。無明者,於所知事不能善巧,於彼彼處不正了知。」同書卷八十六亦云,癡有無智、無見、非現觀、惛昧、愚癡、無明、黑闇等異名。乃三不善根之一、大煩惱地法之一、六根本煩惱之一、十隨眠之一,為一切煩惱之所依,三界繫、四諦及修道所斷者。

《瑜伽師地論》卷五十八載,癡即無明,有相應與獨行二種。相應者,與貪等諸惑相應俱起;獨行者,與貪等不相應。《唯識論述記》卷六(末)云(大正43‧444b)︰「獨頭無明迷理,相應等亦迷事也。」可知,無明除了與貪等相應之外,亦有獨頭孤起者。

又,《成唯識論》卷五特將無始以來,與第七末那識恆常相應的我癡,稱為「恆行不共無明」,以便與前第六意識相應的「獨行不共無明」有所區別。而《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五說隨煩惱中,覆、誑、諂、惛沈、忘念、散亂、不正知等,都是以「癡」之一分為體,《成唯識論》卷六亦云,諸煩惱之生起,必定由癡故,因此癡與其餘九根本煩惱一定相應。

◎附︰〈無癡〉(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等)

無癡(梵amoha,藏gti-mug-med-pa),心所名。「癡」之對稱。又稱不癡。乃百法之一。即明瞭諸理事,能對治愚癡之精神作用。《成唯識論》卷六云(大正31‧30a)︰「云何無癡﹖於諸理事明解為性,對治愚癡,作善為業。」此中,理者,謂苦、空、無常、無我等理;事者,謂現前見聞等五境。無癡係於此理事皆能慧解明了之謂,能對治愚癡闇昧,生諸善法。故與無貪、無瞋共稱為三善根。

又,《集異門足論》卷三云(大正26‧377a)︰
「無癡云何﹖答︰謂知前際智、後際智、前後際智、知內智、外智、內外智(中略),知緣生法智,知六觸處如實智,如是智見明覺解慧光觀,總名無癡。」

說一切有部謂無癡以大地法中之慧為性,故於七十五法中,未別立「無癡」一心所。唯識家則將「無癡」攝於十一種善心所之中,而列為百法之一。

〔參考資料〕 《長阿含》卷一〈大本經〉;《中阿含》卷二十九〈龍象經〉、卷三十三〈善生經〉;《雜阿含經》卷十一、卷二十八;《法華經》卷二〈譬喻品〉;《大般涅槃經》卷五;《悲華經》卷六;《大智度論》卷三十四;《集異門足論》卷十一。


雜阿含經

五十卷。劉宋‧元嘉二十年(443),中印三藏求那跋陀羅譯。收在《大正藏》第二冊。此經的別行本傳入中國頗早,初期(從漢末到晉末)的譯家如安世高、支謙、竺法護等,都相繼翻譯。後來唐代玄奘、義淨,宋代法賢、法天、施護等,也續有另本的重譯。現存別行本有《水沫所漂經》等三十種之多。對這些另本而言,五十卷本也可稱為《大本雜含》。此外,還有三秦時代(350~431)失譯的《別譯雜阿含經》十六卷,相當於大本的第四、二十二、三十二至三十六、三十八至四十、四十一後半卷、四十二、四十四至四十六、四十八至五十各卷。

本經題名「雜阿含」,古來有解釋為雜碎難持(見《分別功德論》卷一),也有解釋為對四眾、天子、天女等的雜說(見《五分律》卷三十、《四分律》卷五十四),也有解釋為文句、根、力、覺、道等雜(見《摩訶僧祇律》卷三十二),都不見得很正確。唐代義淨在所譯《毗奈耶雜事》內,曾譯此經名為《相應阿含》(見卷三十九),表示本經係隨事義的相應而集成各別品類。但本經實際的編纂,仍以各類相應的經,依著方便而夾雜排列(如佛和弟子所說相應,從能說人而言應安放在篇首,但經文卻隨宜夾雜於種種事相應之間等),次第不順,所以有「雜」的意義。這是《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五對它的解釋,最為恰當。所以玄奘翻譯本經名仍為「雜阿含」。

本經結構,據姚秦時僧肇所撰〈長阿含經序〉,應有四分十誦。但寫刻本品目不全,僅有〈誦六入處品〉第二、〈雜因誦〉第三、〈弟子所說誦〉第四、〈誦道品〉第五等四個品目,其餘的都闕失了。又本經譯出以後,即未經過好好地整理,卷次紊亂,兼以經文繁短,依《大正藏》編號,約共一三五九經(《大正藏》本對該經一一編號,合成一三六二經。其中第二十三和二十五兩卷原已佚失,後人誤收西晉‧安法欽譯《阿育王傳》、梁‧僧伽婆羅譯《阿育王經》的部分,以及另一典籍共三經,故《雜阿含》實為一三五九經)。間有顛倒,是以向來學者大都視本經為無次第可言。二十世紀初,日人姉崎正治曾對勘巴、漢文四《阿含》,發表〈漢文四阿含〉一文,認為《雜含》當分為八誦六十二部(最初發表於《日本亞細亞雜誌》三十五卷,1908),其說亦出之假定,缺乏根據。以後經中國學者從唐譯《瑜伽師地論》內,探索到本經依佛說九事(有情事、受用事等)而編輯的體例,並用《瑜伽》中大段引釋本經的摩呾理迦詳細對勘,刊定本經確為四分十誦,並改正寫刻本的卷次,恢復原狀(詳見呂澂撰〈雜阿含經刊定記〉,載《內學》第一輯,1924),其名目、卷次,大體如下︰

(1)〈蘊、處、因緣相應分〉(所說分的所了知部分),計六誦︰〈五取蘊誦〉第一(《經》第一卷以下)、〈六處誦〉第二(舊題〈六入誦〉第二,《經》第八卷以下)、〈緣起誦〉第三(舊題〈雜因誦〉第三,《經》第十二卷)、〈食誦〉第四(《經》第十五卷以下)、〈諦誦〉第五(《經》第十五、十六卷)、〈界誦〉第六(《經》第十六、十七卷)。

(2)〈佛弟子所說、佛所說相應分〉(能說分),計二誦︰〈佛弟子所說誦〉第七(舊題〈弟子所說誦〉第四,《經》第十八卷以下)、〈佛所說誦〉第八(《經》第二十二卷以下)。

(3)〈道品相應分〉(所說分的能了知部分),一誦︰〈念住等誦〉第九(舊題〈誦道品〉第五,《經》第二十四卷以下)。

(4)〈結集相應分〉(所為說分),一誦︰〈八眾誦〉第十(《經》第三十五卷以下)。

本經是印度北方所傳四《阿含經》中的一種,重在說明各種禪觀和它的效果,所以為修禪者所專習。其各誦所說法義,頗多彼此重複之處,以下只略說其主要內容。

第一分,〈五取蘊誦〉第一(依〈刊定記〉,舊本《經》卷一、十、三、二、五,共五卷,一一二經,此依《大正藏》編號計算,下並同),主要內容為依無常、苦、空、無我四門正觀五蘊,如實了知,於色等諸行起厭離想,心得解脫。又反覆教導,應如實觀察五蘊、蘊集、蘊滅、蘊滅道迹(卷十第四經),如實知蘊愛味、蘊過患、蘊出離(卷一第十三經)以上為七處善。觀察蘊、界、處,思惟其義,是為三種觀。

更分析五取蘊是本行(先業煩惱)、所作(今所生起諸行)、本所思願(後有愛)所集,彼法滅故是名為滅,非永無相。世人顛倒,依於有無二邊,惟如實正觀世間集(緣起)者則不生世間無見,正觀世間滅(性空)者則不生世間有見;是以如來離於二邊,說於中道,所謂此有故彼有,謂緣無明有行,乃至老病死等苦集,此無故彼無,謂無明滅則行滅,乃至老病死等苦滅(卷十第七經)。凡愚於非所應求諸老病死而反生起,於所應求所謂涅槃不如實知,聞說無我、我所,妄生怖畏(卷三第九經)。

見有我者,一切皆於色等蘊為取所緣,無明所蓋,不知苦際。應於諸行,依止無我見發其勝解,無明觸滅,明觸覺起,於色等捨而不取,寂滅而住,則欲貪斷,正向滅盡,自證我生已盡,乃至自知不受後有,不起諸漏,心得解脫(卷三第五經)。此中以欲貪不現行名斷,以超越隨眠,永離欲貪名心解脫。若於五蘊取著,生於愛恚,名有漏法,反此名無漏法(卷二第二十三經)。

又說如來為法根、法眼、法依,附辨如來與慧解脫阿羅漢同分、異分(卷三第七十四經);說比丘當善思惟,觀察於心,心惱故眾生惱,心淨故眾生淨(卷十第十二經),都孕含了以後教義上的進一步發展。又載佛自說,我如法語,不與世間諍,而世間盲無目者不知不見,乃與我諍(卷二第五經);及薩遮尼犍言色等是我,佛問︰汝於色等能為主宰,悉得自由否﹖終於默然不答,從佛教法(卷五第八經)等,可略見佛化外道事蹟。

〈六處誦〉第二(舊本《經》卷八、九、四十三、十一、十三,共五卷,一三一經),主要內容為尊者羅睺羅問︰云何知﹖云何見﹖於內識身及外一切相,令我、我所、我慢、使繫著不生(卷八第十一經)。又略示應超越二法,斷諸愛欲,轉去諸結,離諸相,寂滅解脫,究竟苦邊(卷八第十九經)。此中以眼、色等為二,緣眼、色生識,三事和合生觸,觸生受,若於此受的集、滅、味、患、離不如實知,即種植增長諸惡不善法(卷八第二十八經)。而非眼繫色,非色繫眼,於其中間起欲貪則是其繫(卷九第二十經),故說內六入處是一邊,外六處是一邊,受是其中,愛為縫紩(卷四十三第一經)。眼見色已,愛念染著貪樂,起身口意業,是名為海,一切世間悉於其中貪樂沈沒(卷八第三十經)。是故應善守護根門,常攝其心,住身念處。舉龜見野干覓食,即便藏六喻,勉諸比丘常當執持眼律儀住,於律儀及非律儀應善了知(卷四十三第三經),於六觸入處極生厭怖,內心安住,制令一意。更舉四蛇、五怨、六賊喻(卷四十三第八經),勉善備資糧,作所應作。又說內六入處名為世間,諸觸受若苦、若樂、若不苦不樂,一切是危脆敗壞法,名為世間(卷九第五經)。如實知眼空(有為空)、常恒不變易法空(無常等)、我我所空(無為空),此性自爾,名為世間空(卷九第四經)。雖於外事中依俗諦假名說有果及有受者,而眼生時無有來處,滅時無有去處,不實而生,生已盡滅,有業報而無作者,當知是名第一義空(卷十三第三十一經)。如是如實了知,名聖弟子到世間邊,知世間,度世間,究竟苦邊(卷九第六經)。又載佛教弟子二十億耳於修習中應善發起平等精進,舉有名的善彈琴喻,說精進太急增其掉悔,太緩令人懈怠,應如善調琴弦,不緩不急,然後發微妙和雅音,當平等修習攝受,莫著,莫放逸,莫取相,是名善修(卷九第二十五經)。又舉渡灰河喻(以灰河南岸極熱,喻內外六入處)說菩薩諸正行道以及道果勝聲聞乘、為無有之義(卷四十三第十二經)。

〈緣起誦〉第三(舊本《經》卷十二、十四、十五的一部分,共約二卷半,三十九經),主要結集佛所宣說,昔未成道時,觀一切世間皆入生死(卷十五第二經),依正思惟,始從生死次第逆觀苦集二諦緣起道理,復以善方便觀滅道二諦,知何法無故則老死無,何法滅故則老死滅。如遊曠野,披荒覓路,忽遇故道,隨行前進,入故城邑,圓觀清淨,豐樂安隱。於老病死及其集、滅、滅道迹,自知自覺,成等正覺(卷十二第五經)。並說過去諸佛,亦於緣起正思惟已,證等正覺(卷十五第五經)。進而說明緣起法,無始時來因果展轉相續,非我作,亦非餘人作,如來出世及未出世,法界常住。如來自覺此法成等正覺,為諸眾生分別演說,開發顯示,所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謂無明緣行乃至純大苦聚集;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謂無明滅故行滅乃至純大苦聚滅(卷十二第十七經)。多聞聖弟子於緣起法、緣生法世間集滅如實正知,善見、善覺、善入,覺知覺見世間生滅,成就賢聖(卷十二第十三經)。依緣起法義,若不知前後際、不知內外、不知業報等,則癡暗大冥,是名無明(卷十二第十六經)。緣起實性最極甚深,由微細因果、無我、離繫有情而有繫縛、有繫有情而離繫縛等四相,難於了知,或於此疑惑猶豫,先不得得想,不獲獲想,不證證想,復為說出世空相應緣起隨順法(卷十二第十一經)。又說凡夫於四大身生厭,離欲背捨,但非於識。應觀心意識剎那轉變,異生異滅,於緣起善巧,如理觀察,識無常性(卷十二第七經)。如是觀者,於色解脫,於受想行識解脫,於生老病死憂悲惱苦解脫,說彼於苦得解脫,自知我生已盡,乃至不受後有,而安住於畢竟若有餘依、若無餘依二涅槃界(卷十二第八經)。

〈食誦〉第四(舊本《經》卷十五的一部分,八經),主要說眾生依摶、觸、思、識四種食資養而得住世。四食由愛為緣而有,愛由受,受由觸,觸由六入處。凡愚於此有所追求,造作新善惡業,便能攝受當來後有,故說愛集是食集,食集故未來老病死憂悲苦惱集。如是六入處滅則觸滅,乃至愛滅、食滅,而純大苦聚滅(卷十五第七經)。正觀諸食,以識為依,緣起輪迴不絕,說為食義(卷十五第八經)。又於四食深見過患,當觀摶食如子肉想,則五欲斷;觀觸食如無皮牛,常有苦毒,則三受斷;觀思食如大火起,急思遠避,則三愛斷;觀識食如受三百矛,則名色斷(卷十五第十經)。言資益眾生壽命四食,比丘若有喜有貪,則招純大苦聚;若對四食無貪無喜,識無所住,猶如虛空,則苦聚滅(卷十五第十至十五經)。

〈諦誦〉第五(舊本《經》卷十五,十六的一部分,約一卷半,六十五經),主要說佛轉法輪,自說所緣境界及所得方便。所緣境界即苦、集、滅、道四聖諦,所得方便即於此四諦三周正轉而生起的十二相智。此中初轉於苦聖諦乃至道聖諦作正思惟,如實了知,於本所未聞法生眼(能取現見事)智(能取不現見事)明(悟入盡所有事)覺(悟入如所有事)四種行相(卷十五第十五經)。次轉以其妙慧如實遍知當知苦諦,永斷當斷集諦,作證當證滅諦,修習當修道諦,亦起眼、智等四種行相(卷十五第十八經)。三轉自知於所應作我皆已作,於苦諦已知,集諦已斷,滅諦已作證,道諦已修,亦起眼、智等四種行相,得出得脫,自證得無上正等菩提(卷十五第二十五經)。如是三轉法輪,以義饒益世間,故稱如來為世間大醫王,成就四法︰(一)善知病,(二)善知病源,(三)善知病對治,(四)善知治病已當來更不復發,依次喻顯苦集滅道四聖諦法(卷十五第二十五經)。又舉大海盲龜,百年一出頭,偶值浮木一孔,喻示人身難得,正法難聞,更難於彼,勸於四諦起增上欲,精進修學(卷十五第四十二經)。於諦智已證得者,如因陀羅柱,深入地中,四方猛風不能令動,智慧堅固,一切異論不能移轉,不隨他語(卷十五第三十四經)。若於四諦有疑者,則於佛有疑,於法、僧有疑(卷十六第十四經)。應由聞慧任持其法,思慧任持其義,修慧任持其證。是故當正思惟四諦,慎莫思惟世間不應思處,以彼非義饒益,非法饒益,非智非覺,不順涅槃故(卷十六第一經)。又說四諦現觀為漸非頓,先於苦諦證現觀已,然後次第證於集滅道諦現觀(卷十六第二十九經)。又說趣證諦智現觀位次,三結盡者得須陀洹,乃至於一切漏盡、自知不受後有者名阿羅漢,若於四諦平等覺者名為如來(卷十五第二十九經)。

〈界誦〉第六(舊本《經》卷十六的一部分,十七,共二卷,四十六經),主要說眾生常與界俱,與界和合,共相滋潤,相似而轉。當知諸界其數無量(卷十六第三十八經)。是故當說分別諸種種界,如實了知。略說有眼界、色界、眼識界等十八界(卷十六第四十五經)各自相續,決定差別。謂眾生不善心生時,與不善界俱,當分別種種諸界(卷十六第四十經)。緣種種界,生種種觸、種種受、種種想,種種欲,種種覺,種種熱,種種求,是名依欲求故建立諸界(卷十六第四十八經)。緣界故生說,生見,生想,不離於界;凡夫者是無明界,乃至無上正等覺見,亦緣界而生,不離於界(卷十七第二經)。凡愚身觸生諸受,心生狂亂,為貪使所繫,增長身受心受,比如一人身被二毒箭,極生苦痛(卷十七第十五經)。應觀樂受作苦想,苦受作劍刺想,不苦不樂受作無常滅想,是名正見(卷十七第十二經)。以一切行無常故,是變易法故,又依諸行漸次止息寂滅故,說所有諸受悉皆是苦(卷十七第十八、十九經),說名受患。正觀受自性及其雜染、清淨因緣,於受斷,越欲貪,是名受離,為出為脫,離諸顛倒(卷十七第二十經)。當修止觀二法,專精思惟。修習於止,終成於觀,修習觀已,亦成於止。止觀雙修,得解脫諸界,乃至斷一切行,是名斷界。一切行滅,是名滅界(卷十七第九經)。

次第二分,〈佛弟子所說誦〉第七、〈佛所說誦〉第八,此二誦與下第四分〈八眾誦〉第十,內容上大體仍說蘊、處、緣起、道品等事,但所說不拘於一義,不易歸納,故別開為二分,三誦。

〈佛弟子所說誦〉(舊本《經》卷十八至卷二十一,八十六經),可分為舍利弗說、目犍連說等六品。〈舍利弗品〉多說八正道,及十善不善業迹。〈目犍連品〉多說神通及果報。〈阿那律品〉多說四念住,讚念住為淨諸眾生一乘道。〈大迦旃延品〉讚內外入處離欲名塞源流,及修六念、四證淨等功德。〈阿難陀品〉多說斷愛、修梵行事,特提無相心三昧智果功德。〈質多羅品〉解釋佛所說無量心、無量相、無所有、空等諸三昧,有種種名、種種味,是名法一義、味種種;又善說種種界,及三業入出滅盡定滅、起次第。

〈佛所說誦〉(舊本《經》卷四十一的一部分,卷六、七、三十一至三十五、三十七、四十七,共約九卷半,二八三經),係結集佛說部分之不用伽他問答形式者,內容與各誦所說大體相通,而特讚淨信、行施、修慈、戒殺、不放逸,及分別善不善業迹。佛善知諸眾生根之優劣,應機施教,經中具載佛化遮羅闍羅那、戰鬥活、調馬、凶惡、摩尼珠髻、王頂、刀師諸聚落主(卷三十二第三至十一經),及臨般涅槃許外道須跋陀羅問法,攝受出家,知法入法,得阿羅漢果,先佛入滅(卷三十五第八經)等事蹟。

第三分,〈念住等誦〉第九(舊本《經》卷二十三至三十,及卷四十一的一部分,二六九經),本誦可分為菩提分、持息念、三學、四證淨四段。

(1)菩提分段,於導首的身、受、心、法四念住部分特詳,讚為一乘道,淨諸眾生(卷二十四第三經),為世出世間無量善法生起依處,為聲聞行四種增上方便(卷二十四第九經),離此即違背如理作意,無緣能生正見等正道,於苦不得解脫(卷二十四第四經),故菩提分法安立念住為初。而當先淨其戒,直其見,具足三業,然後鄭重修習(卷二十四第二十一經)。念住隨身等法,觀緣生性,悟入無常無我,繫心集滅觀而無所依住,是故當自取心,持自境界,莫令外散(卷二十四第十四經)。

次四正斷,四神足部分,經文已佚。次五根部分,分別指出信根是四不壞淨,精進根是四正斷,念根是四念處,定根是四禪,慧根是四諦(卷二十六第五經)。又特指出五根諸功德皆以慧為導首。由思擇力,如理作意,思惟諸法,此增上故,乃於涅槃得正信解,次發精進,於身等所緣境界安住正念,令心一趣,乃至於一切法如實了知,盡其究竟。如是慧於初中後多有所作,最為殊勝,一切皆為所攝故(卷二十六第十經)。復以發菩提心義貫攝五根,謂於菩提心起淨信心,起精進方便,及初發心所起念、三昧、智慧,順次名為信等五根(卷二十六第十三經)。

次五力部分,先約為二力,謂數力與修力(卷二十六第二十經)。於一切惡行深見過患,能正思擇,息惡修善,是名數力。以此為依,能正修習四念住等菩提分法,是名修力。又約為三力,謂信力、進力、慧力,或信力、念力、慧力。依此開為信、進、念、定、慧五力,順次配指四不壞淨、四正斷等法,與五根同。或增慚、愧二力,為七力。又說如來成就十種智力,與聲聞成就五種學力差別。若諸聲聞始學,智慧未足,如來以法隨時教授,令其深入堅固,成就不放逸(卷二十六第三十七經)。

次七覺支部分,念、擇法、精進、猗、喜、輕安(猗)定、捨七覺支,能正對治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五蓋,能作大明,引趣涅槃(卷二十六第五十五經)。此中以念為能依,擇法為所依,應善分別修習過程的適時非時(卷二十七第三經)。若能隨時隨量運轉現前,一心正受,則不勤方便自得平等(卷二十七第八經)。如是七覺支漸次起已,修習滿足,當得現法智證樂及命終涅槃等七種果(卷二十七第二十八經)。

次八正道部分,此以導首的正見為主。正見生已,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次第生起,得正解脫(卷二十八第二經)。諸不善法,一切皆以無明為根本,不如實知故起於邪見乃至邪定;若諸善法,一切皆以明為根本,如實知者則為正見(卷二十八第三經)。正見乃至正定是為彼岸,是逆流道(卷二十八第二十一經)。學謂學正見成就乃至正定成就,至於無學正定成就是名聖漏盡(卷二十八第十二經)。是故當修正見,以義饒益,常得安樂。正見為首,八正道支順正理故,說名為法;能滅一切煩惱故名毗奈耶;去諸惡法,一切賢聖共修習故說名為聖;趣涅槃故說名應修(卷二十八第三十九經)。

(2)持息念段,說正修習安那般那,思惟繫念乃至息滅,隨順觀察,住樂知覺,身心輕安,不生染著(卷二十九第七經),能令昏沉下劣俱行粗重皆悉遠離,對治妄想,令尋伺等亦皆寂靜,修純明分想速得成就(卷二十九第六經)。經載如來以兩個月為期,持息念思惟住,稱為聖住,亦名無學現法樂住。學人修此,所不得當得,不到當到,不證當證(卷二十九第十二經)。

(3)三學段,此中首尊重增上戒學,說修習三學,則為攝受一切戒(卷二十九第二十三經)。如有汎爾出家,不以淨戒為其增上,則於定於慧,比知亦爾,佛即說彼於沙門果證為無能者(卷二十九第二十四經)。又說解脫堅固念為增上,學勝利住慧為上首(卷二十九第二十九經)。

(4)四證淨段,經以八正道為流,而說成就於佛、法、僧、戒四不壞淨為入流(卷三十第十四經)。成就四不壞淨者,於世尊處得清淨信樂,決定不生疑惑,則不由他信,不由他欲,不從他聞,不取他意,不因他畏,是名有如實正慧知見(卷三十第五經),是為增上三學所依止處。佛囑比丘,若有人於汝處樂聞、樂受者,當為說四證淨,令入令住(卷三十第八經)。

第四分,〈八眾誦〉第十(舊本《經》卷三十八至四十、四十六、四十二、四、四十四至四十五、三十六、二十二、四十八至五十,共十三卷,三一0經),係結集佛為八眾說法之用伽他問答形式者,〈刊定記〉依別譯二十卷本(相當於大本三十卷以下之文)所存經名、結頌,對校大本,得所屬各卷。

(1)沙門眾部分,著重讚止息惡業,出家學道,以剃除鬚髮及盡諸漏為沙門二種端嚴(卷三十八第一經)。讚戒香能順逆風熏被世間,寧食熱鐵丸,不犯戒而食信施(卷三十八第十二、十四經)。誡依法行乞,莫著嗜欲,莫貪利養(卷三十九第三經)。最勉斷愛、除慢、息瞋、離結(卷三十八第七經),攝心護根,令內心寂靜,正念正知,決定明了(卷三十九第二經)等。

(2)魔天眾部分,多說魔化種種形,擾亂佛及比丘,及佛以淨心降魔事。說五蘊、六入非我之所,若於此無所著,則不著魔境界。讚天帝釋敬禮三寶,並為說止惡修善,修施戒等福德,導入正法。

(3)三十三天眾部分,主要說受持供養父母、行惠施等七法者得生天。又說比丘當行忍辱,如天帝釋恭敬三寶等。

(4)剎帝利眾部分,主要為波斯匿王說法,勸修義、修法、修慈、信三寶,於福田行施等功德。
(5)婆羅門眾部分,主要為諸婆羅門說八正道是清淨道。亦有婆羅門因種種執著,瞋佛毀佛,見佛聞法後馴服,得淨惡見等。
(6)梵天眾部分,多說梵天讚頌佛說法功德,及興供養、歸信等事。(7)尊重眾部分,多載婆耆舍讚頌諸大弟子功德,及親近佛、諸大弟子教誨受益、說譬讚頌事。
(8)四天王眾部分,主要說佛許屈摩夜叉所說正念、慈心等法。又說若知法句,能持戒離殺生、不妄語,捨非義,則能脫鬼神道。雖父母不能解脫子苦,唯聞如來法,其苦得解脫等。

本經與根本有部摩呾理迦相符(見《瑜伽》八十三至九十八各卷),係根本有部傳本無疑。

此經全部梵本已佚。近年在中國新疆地方等發現的零星梵本和《雜阿含經》個別經文相同的有十一經。

本經大部譯出的前後,零本翻譯很多,現存的有三十九種之多(見內學院編︰《精刻大藏經目錄》)。

西藏文大藏經中相當《雜阿含經》的零經亦有十一種。

《雜阿含經》和南傳巴利文本《相應部》相對勘,約有三分之一相同,其餘同於巴利文本《增支部》者約一百二十經,同於《中部》者約二十經。詳見赤沼智善《漢巴四部四阿含互照錄》。(田光烈、游俠)

在現代版本方面,佛光山《阿含藏》中之《雜阿含經》,為新式分段標點本,且含校勘及注釋。此外,印順之《雜阿含經論會編》,係此經經文與《瑜伽師地論》〈攝事分〉中相關論文的合編。

◎附一︰印順〈雜阿含經論會編序〉(摘錄自《雜阿含經論會編》)

《雜阿含經》(即《相應阿含》、《相應部》),是佛教界早期結集的聖典,代表了釋尊在世時期的佛法實態。佛法是簡要的,平實中正的,以修行為主,依世間而覺悟世間,實現出世的理想──涅槃。在流傳世間的佛教聖典中,這是教法的根源,後來的部派分化,甚至大乘「中觀」與「瑜伽」的深義,都可以從本經而發見其淵源。這應該是每一位修學佛法者所應該閱讀探究的聖典。

現存漢譯的《雜阿含經》,內容缺佚了二卷(古人以《阿育王譬喻》補足),次第也大有倒亂,所以全經的組織部類,無法明瞭。呂澂發表了〈雜阿含經刊定記〉,依《瑜伽師地論》,知道四阿含經是依《雜阿含經》為根本的;《瑜伽論》〈攝事分〉中,抉擇契經的摩呾理迦(本母),是依《雜阿含經》的次第而造。我在《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有了進一步的研究,主要是論定︰依《瑜伽論》〈攝事分〉,分全經為「能說」、「所說」、「所為說」;這三類,與「修多羅」、「祇夜」、「記說」相當。近代學者的研究,或說依九分教而集成四部阿含;或說依四阿含而類別為九(十二)分教。其實,四部阿含是先有《雜阿含》,九分教是先有「修多羅」、「祇夜」、「記說」(這三分也還是先後集出),二者互相關聯,同時發展而次第成立的。《中阿含經》(一九二)〈大空經〉,說到「正經,歌詠,記說」(《中部》一一二〈空大經〉所說相同),正是佛教初期三分教時代的所。

《瑜伽論》〈攝事分〉中,抉擇契經宗要的摩呾理迦,是《雜阿含經》的部分論義,也就是「所說」──「修多羅」部分的論義。「修多羅」分陰、處、因緣、聖道四大類,在《雜阿含經》的集成中,「修多羅」是最早的,正是如來教法的根本所在。從〈雜阿含經刊定記〉去看,這部分的經論對比,不免粗疏而不夠精確!抗戰期間,聽漢藏教理院雪松法師說,內學院有《雜阿含經論》的合刊本,可惜沒有見到,不知內容如何!我在《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中,經論對比,也還有些錯失。因此,我編印了這部《雜阿含經論會編》。(1)經論(先經後論)比對合編;(2)分別部類,依「修多羅」、「祇夜」、「記說」的次第,分全經為七誦、五十一相應;(3)校正衍文與訛字;(4)採用新式標點;(5)經前附入拙作的〈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說明《雜阿含經》的部類,與會編的種種問題。我想,這對於探究佛教的原始法義,發心閱讀漢譯《雜阿含經》的,會給予多少方便的。

◎附二︰印順〈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摘錄自《雜阿含經論會編》)

我國譯出的《雜阿含經》,與巴利本的《相應部》(Saṁyutta-nikāya)相當,是劉宋‧元嘉年間,求那跋陀羅在楊都祇洹寺所出的,寶雲傳譯,慧觀筆受,分為五十卷。求那跋陀羅是中天竺的婆羅門種,元嘉十二年(435),由海道抵廣州,不久就到了楊都(現在的南京)。西元445年以前,隨從譙王到荊州,所以《雜阿含經》在楊都的譯出,在西元435至445年之間。《歷代三寶紀》與《大唐內典錄》,依據道慧的《宋齊錄》,說《雜阿含經》的梵本,是法顯所賷來的,但僧祐《出三藏記集》、慧皎《高僧傳》都沒有說到,所以當時依據的梵本,是法顯還是求那跋陀羅賷來,是難以論定的。《雜阿含經》的現存本,內容與次第,都是有錯亂的,這是「宋藏本」以來就如此了。如卷二十三、卷二十五──兩卷,實為《阿育王譬喻》的部分異譯,卻被誤編在《雜阿含經》內。考求那跋陀羅所譯的,有《無憂王(即阿育王)經》一卷,梁‧僧祐時已經佚失。大抵本經在梁代以前,已經缺少了兩卷(次第也已經倒亂),或者就以求那跋陀羅所譯的《無憂王經》,編入充數,於是《雜阿含經》保有五十卷,而《無憂王經》卻被誤傳為佚失了。實際上,《雜阿含經》現存的,只有四十八卷,這是內容的缺失不全。《阿含經》的集成,從來就有攝頌,大致以十經為一偈,以便持經者的記憶。《雜阿含經》的「五陰誦」部分,傳譯時保存了攝頌,所以可依攝頌而知道經文的次第。保存攝頌的,共五卷,現存本編為卷一、卷十、卷三、卷二、卷五,這是可依攝頌而確定為卷次倒亂的。沒有攝頌的四十三卷,當然也還是有倒亂的,這是經卷次第的倒亂。現存刊本卷八初題「誦六入處品第二」;卷十二初題「雜因誦第三品之四」;卷十六初題「雜因誦第三品之五」;卷十八初題「弟子所說誦第四品」;卷二十四初題「第五誦道品第一」。可見全經是分為多少誦,也就是多少品的。但零落不全,不能明瞭一經組織的全貌,這是部類分判的不完全。《雜阿含經》為原始佛教的根本聖典,而傳譯為漢文的,由於古代的展轉傳寫(從譯出到刻版,長達五百多年),竟缺佚紊亂到如此!不明全經的統緒次第,實為聞思正法的最大障礙!到近代(民國十二年,1923),支那內學院呂澂,發表〈雜阿含經刊定記〉,證明了《瑜伽師地論》〈攝事分〉的「契經事擇攝」,實為《雜阿含經》主體的本母──摩呾理迦。論文從卷八十五到卷九十八,凡十四卷;依論義對讀經文,經文應有二十二卷,但一卷已經佚失,只存二十一卷。這樣的經論對讀,《雜阿含經》主體的分部與次第,總算已充分的明了出來。日本‧昭和十年(1935)出版的《國譯一切經》、《新訂雜阿含經》,繼承姉崎正治的考校分部(論文發表於1908年),沒有能重視中國學者研究的業績,在部類次第上,仍不免有所倒亂!關於《雜阿含經》,當然是原始佛教聖典,但不可不知道的,那就是︰現存的原始佛教聖典,都是部派所誦出的。漢譯《雜阿含經》,是上座部中,說一切有系的誦本。如說一切有部所傳誦的《撫掌喻經》、《順別處經》,都見於漢譯的《雜阿含經》。說一切有部是說三世有的,所以特說「云何一切有」。肯定的說︰「以有過去色故」,「以有未來色故」,所以聖弟子要不顧戀過去色,不欣求未來色。這些,都是現存巴利聖典《相應部》(與《雜阿含經》同一原本,屬上座部中,分別說系的赤銅鍱部所誦)所沒有的。說一切有部的聖典,可以對勘現存巴利的《相應部》,但應從說一切有系傳承的立場,去治理、研究。

《雜阿含經》的另一譯本,題名《別譯雜阿含經》,二十卷(麗藏本分為十六卷,次第極為紊亂);內分二誦,《大正藏》計數為三六四經。這部經,梁《出三藏記集》沒有說到。隋《法經錄》初舉《別譯雜阿含經》名目,失譯。經中注說︰「毗[口*棃],秦言雄也。」所以唐《開元釋教錄》,附入「秦錄」,失譯。《俱舍論稽古》以為︰「今撿譯文體裁,蓋在魏晉之間,全非東晉以下語氣。且秦言字,獨見經十二曰︰毗梨,秦言雄。一箇秦字,惡足徵哉!或晉字音誤,亦不可知。」這是推想為漢代所譯的;但「或晉字音誤」,又容許可能是西晉所譯出。然譯者巧拙不一,不可一概而論。如苻秦‧建元二十年(384)初譯的《中阿含經》、《增一阿含經》,是東晉的譯典,而譯文卻是︰「並違本失旨,名不當實,依悕屬辭,句味亦差,良由譯人造次,未善晉言,故使爾耳。」《別譯雜阿含經》,既注有「秦言」,似乎沒有非西晉以前譯出不可的理由!總之,《別譯雜阿含經》是古譯,比五十卷本的譯出為早,所以「別譯」二字,不是初譯的經名,而是後人附加的。二十卷本的《別譯雜阿含經》,只是五十卷本的一部分,次第相同,而文義略有出入。《俱舍論稽古》,論斷二十卷本為飲光部的誦本;或推論為可能與化地部,或法藏部誦本相近。化地部、法藏部、飲光部,都是上座部分別說系流出的部派。同出於一系,如說近於化地部與法藏部,怎能一定說不近於飲光部呢!在教義上,飲光部主張「過去未與果業是有」,與說「三世有」的說一切有部(赤銅鍱部所傳,飲光部從說一切有部分出)要接近些。五十卷本是說一切有部的誦本,次第與二十卷本相近,所以被稱為《別譯雜阿含經》的,屬於飲光部誦本是更有可能的。玄奘所譯《俱舍論》,引《雜阿笈摩》為婆柁梨說偈;真諦舊譯的《俱舍釋論》,作「少分阿含」。依此,《俱舍論稽古》說︰《雜含》有大小二本,而此文沒大本,僅見小本,故以《別譯雜阿含經》為小本。「少分阿含」,是《雜阿含經》的一部分,而自成部類的。二十卷本,分為二誦︰「初誦」十二卷,是有偈的;「二誦」七卷是長行,末卷又有偈頌。偈頌部分共十三卷,與五十卷本的「八眾誦」(「眾相應」)──十三卷相當。「二誦」的七卷長行,是「如來所說誦」的一部分;比對五十卷本,僅四卷(弱)。從末卷又是偈頌;及長行部分七卷,僅及五十卷本的四卷來說,這部二十卷本,可能是有遺落的。這部二十卷本,比之五十卷本,不只是不同部派所傳誦,也是不同的組織。《稽古》的「大本」、「小本」說,對《雜阿含經》的綜集完成過程,倒是可以提貢說明的。《別譯雜阿含經》,全部都有攝頌(偶缺),比對《雜阿含經》,凡十七卷。這樣,依《瑜伽師地論》〈攝事分〉,得二十一卷的次第;依《別譯雜阿含經》,得十七卷次第。在全經四十八卷中,次第可見的,已有三十八卷了。以此為基礎,相信《雜阿含經》全部次第的整理,誦品的分類,應該會更適當些。(中略)

部派所誦的《雜阿含》,現存說一切有部的《雜阿含經》,赤銅鍱部的《相應部》;其他部派,偶存一鱗一斑而已。試先作組織的對比觀察︰《雜阿含經》全部,上座部各派,應該都是分為五誦(五篇)的。《雜阿含經》先出長行的「修多羅」,《相應部》先立「有偈篇」,這是先偈而後長行的。化地部《五分律》說︰「此是雜說︰為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天子、天女說,今集為一部,名雜阿含。」法藏部的《四分律》說︰「雜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諸天、雜帝釋、雜魔、雜梵王,集為雜阿含。」傳為雪山部(律與《四分律》相近)的《毗尼母經》。說︰「與比丘相應,與比丘尼相應,與帝釋相應,與諸天相應,與梵王相應,如是諸經,總為雜阿含。」以比丘、比丘尼、天、魔等相應(雜)為例,說明《雜阿含經》的內容,與《相應部》先立「有偈篇」相合。可能是飲光部的《別譯雜阿含經》,也是先有偈頌。所以,或以為《雜阿含》的原形,應該是偈頌在先的。但《相應部》是赤銅鍱部本,與化地部、法藏部、飲光部等,同屬於上座分別說系的流派;同屬於一系而經典結構(先有偈頌)相同,是不能證明為《雜阿含》之原形的。在九分(十二分)教的成立過程中,先有「修多羅」而後「祇夜」,是佛教界所公認的。原始聖典的集出,應先為精簡的長行,適應通俗教化的偈頌,成立要遲一些。

「修多羅」長行的次第,《相應部》立「因緣」、「蘊」、「六處」、「大」(即「道品」)──四篇;《雜阿含經》作「五陰」(蘊)、「六入處」、「雜因」、「道品」──四誦。次第雖不完全一致,而菩提分法都是在末後的,這可說是上座部誦本的原形。大眾部所傳,是舉長行為例的,如《摩訶僧祇律》說︰「文句雜者,集為雜阿含,所謂根雜、力雜、覺雜、道雜,如是比(等)名為雜。」所舉的例,顯然是菩提分法;以「道品」(長行)為首,表示佛法的重於實踐。「相應教」的原形,應該是大眾部誦本那樣的。如《中部》(一0三)〈如何經〉說︰當時共論的阿毗達磨,是如來自證而宣說的︰「四念處,四正勤,(中略)八聖道分。」代表說一切有部的早期論書──《法蘊足論》(現存本已有過後人的補充),立二十一品,也是先舉道品類,末後才說「處」、「蘊」、「界」、「緣起」的。上座部誦本以「道品」為後,「蘊」、「處」等在前,表示了重於事理分別的學風,與大眾部分化。至於「蘊」、「處」、「緣起」(界)──三誦的次第,由於經中有不同的次第,部派間各取一說,也就不能盡合了。以《雜阿含經》來說,佛命羅睺羅為眾說法,次第為「五受陰」、「六入處」、「尼陀那」(譯為「因緣」),正與《雜阿含經》的誦次相合。

「修多羅」四誦的主體,《雜阿含經》有︰「陰」;「入處」;「因緣」,「諦」,「界」,「受」;「念處」,「正勤」,「如意足」,「根」,「力」,「覺支」,「聖道分」,「安那般那念」,「學」,「不壞淨」──十六相應。《相應部》與之相當的,是︰(十二)「因緣」,(十四)「界」;(二十二)「蘊」;(三十五)「六處」,(三十六)「受」;(四十五)「道」,(四十六)「覺支」,(四十七)「念處」,(四十八)「根」,(四十九)「正勤」,(五十)「力」,(五十一)「神足」,(五十四)「入出息」,(五十五)「預流」(與「不壞淨」同),(五十六)「諦」──十五相應。《相應部》沒有「學相應」,那是編入《增支部》了。這部分,有可以比較討論的,如「諦」,《雜阿含經》在「因緣」與「界」之間,屬「雜因誦」,而《相應部》屬於「大篇」(「道品」)。考《雜阿含經》說︰「慧根者,當知是四聖諦」;「若比丘,苦聖諦如實知,苦集聖諦(如實知)、苦滅聖諦(如實知)、苦滅道跡聖諦如實知,是名慧根。」《相應部》的「根相應」,也是這樣說的。諦是聖諦,是聖者如實知的,所以《相應部》屬於「大篇」。考說一切有部的阿毗達磨,《法蘊足論》與《品類足論》的〈千問品〉,「聖諦」都在「念住」與「靜慮」之間。《發智論》立四十(二)章︰四諦與四靜慮等,同為「功德類」而不是「境界類」。聖諦屬於道品類,實為上座部的古義。後人以四諦為世出世間因果,屬於「雜因誦」,是作為因果事理去理解了!如「受」,說一切有部的古說,沒有說到「受相應」。但《雜阿含經》與《瑜伽論》〈攝事分〉,都在「界」以下說「受」。《相應部》是屬於「六處篇」的。六受依六觸而起,六觸依於「六處」,「受」是可以攝屬「六處」的。但「受」依於六觸,而六觸是六內處(根)、六外處(境)、六識(即十八界)──三和合而有,那末屬於「雜因誦」的「界相應」,也是很合理的。

「祇夜」部分,《雜阿含經》與《相應部》,可說是非常相近的;唯一不同的,是「比丘相應」。《雜阿含經》,「比丘相應」在「八眾誦」(「祇夜」)初,這與化地部、法藏部、《毗尼母論》、《別譯雜阿含經》,都是一致的。不知赤銅鍱部,到底依據什麼理由,將有偈的「比丘相應」,不與有偈的合編一處,而編入「因緣篇」中﹖這是不適當的!「記說」部分,似乎差別較多。《相應部》的(二十)「龍相應」、(三十)「金翅鳥相應」、(三十一)「揵闥婆相應」、(三十七)「女人相應」,是《雜阿含經》所沒有的,不過這可能在佚失的卷二十二中。《雜阿含經》的「馬相應」、「摩訶男相應」、「業報相應」,《相應部》沒有,那主要是編入《增支部》去了。「病相應」,主要為分散在《相應部》的各相應中,而《雜阿含經》卻集為一聚。《雜阿含經》卷二十三(舊誤編為卷三十一),包含了《相應部》的(三十二)「雲相應」、(三十四)「禪定相應」、(四十三)「無為相應」、(十三)「現觀相應」、(二十五)「入相應」、(二十六)「生相應」、(二十七)「煩惱相應」──七種相應。所以,《相應部》立五六相應,《雜阿含經》今判為五一相應,「修多羅」(主體)與「祇夜」部分,可說是大同小異的。「記說」部分的差別大些,主要也還是組集分類的不同。其中也有非常不同的,那是上座部再分化,各部自為結集補充的,到論究經數多少時,再為說明。從組織來說,《雜阿含經》與《相應部》,僅有先長行或先偈頌的重要差別。然依說一切有系的古老傳承,知道全部為「修多羅」、「祇夜」、「記說」──三部分的綜合,似乎《雜阿含經》要接近古上座部些。

說到義理方面,雖是原始佛教的聖典,而到底已是部派的誦本;《雜阿含經》與《相應部》,都已集入自部特有的見解。如說一切有部主三世實有,所以《雜阿含經》有「云何一切有」經。肯定說︰「以有過去色故」,「以有未來色故」;並到處說︰「如當說,如是(實)有及當知,亦如是說」。這是三世有說,是《相應部》所沒有的。同樣的,赤銅鍱部主現在實有,所以《相應部》說「四十四智」時,說法智與類智,類智是知過去未來的;《雜阿含經》沒有說到法智與類智。依三世而有言說,《相應部》有「言路」經,廣說現在現有,過去曾有,未來當有,《雜阿含經》缺。說一切有部明依三世而有言說,見於《中阿含》的〈說處經〉,說三世有而不加簡別。此經,赤銅鍱部編入《增支部》,也分別說過去曾有與未來當有︰這是現在有說。部派的根本異義,都已載入自部聖典,當然不是原始佛教所固有的。又如「名色」的「名」,《相應部》解說為︰受、想、思、觸、作意,是論(類集成的)義;《雜阿含經》解說為︰「四無色陰︰受陰、想陰、行陰、識陰。」反之,《相應部》解說「無明」為︰於苦、集、滅、道的無知,極為簡要!而《雜阿含經》廣列︰「不知前際……染污清淨,分別緣起,皆悉不知」,十足是論師的分別廣說。又如《相應部》處處說無常、苦、無我;《雜阿含經》處處說無常、苦、空、無我;或以為「空」是說一切有部所增的。然《雜阿含經》說︰「此五受陰勤方便觀︰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與此相當的《相應部》經,這樣說︰「如理思惟︰五取蘊無常、苦、病、癰、刺、痛、病、他、壞、空、無我。」病……壞,都是說明苦的;可見無常、苦、空、非我,顯然也是《相應部》所曾說的。結集的經說,「有聞必錄」,不是千篇一律的。到了部派分化,偏重某一說,於是不免與別部差異了。原始聖典的文句,經部派分化而長期流傳,多少會有些增減的。《瑜伽論》〈攝事分〉所依經本,與宋譯《雜阿含經》,也有多少出入呢!

宋譯《雜阿含經》,譯出的時代遲了些,而譯者求那跋陀羅,是一位唯心大乘師,所以譯文中偶有大乘的名義。如︰

(1)佛為阿難說「正法律乘」,說到了「大乘」(《瑜伽論》無論義);與此相當的《相應部》,是沒有「大乘」字樣的。

(2)《雜阿含經》說︰「於如來所起淨信心,根本堅固,(中略)世間無能沮壞其心者,是名信根」,這是《阿含經》本義。又說︰「若聖弟子,於如來(初)發菩提心,所得淨信心,是名信根」;「菩提心」是大乘所說。《相應部》只說︰「於如來之菩提起信」,菩提是如來證得的菩提。《瑜伽論》〈攝事分〉解說為︰「由思擇力如理作意,思惟諸法,乃於涅槃得正信解」;「若依諸佛無上菩提所得正信」。信根是信佛的菩提、涅槃,與《相應部》的意義相通,可見「菩提心」是後代所增附的。

(3)《雜阿含經》論到盡法、滅法、變易法時,說到「無常者,是有為行,從緣起」;〈攝事分〉解說為︰無常、有為、思所造、緣生。《雜阿含經》說到︰「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是無常滅法」;〈攝事分〉解說為︰「諸業煩惱之所造作(這是有為的原始意義),及由先願之所思求。」與之相當的《相應部》說︰「無常、有為、緣起所生。」思願緣生的意義,《雜阿含經》多處譯為︰「無常、有為、心緣生法」;「無常、有為、心緣生」;「無常、有為、心緣起法」。「心緣生」、「心緣起」,與大乘的唯心緣起,不是容易混淆嗎﹖《瑜伽》的〈攝事分〉,也沒有說「心緣起」、「心緣生」的。《雜阿含經》說灰河喻,「菩薩摩訶薩」發心、修行、成佛,化度眾生;《瑜伽論》說是「後有菩薩」。《相應部》沒有此經。「菩薩摩訶薩」的稱呼,受到了大乘的影響。不過,每成立一部派,就有部派所審定集成的經典,在傳承的同一宗派中,是不可能大事更張的。《雜阿含經》的「修多羅」部分,與〈攝事分〉所依經本一致,即可以證明。

當然,經典在長期流傳中,會因時因地而有多少差別的。求那跋陀羅為唯心大乘師,所譯《雜阿含經》,就偶有一二大乘名義,然如依此而說宋譯《雜阿含經》,是大乘佛教時代所完成的,那就誤謬不經了!經典在誦習流傳中,不免有些出入的。如說一切有部所誦《雜阿含經》與《中阿含經》,在說到未成佛以前,總是說︰「我憶宿命,未成正覺時」;「我本未覺無上正盡覺時」;而赤銅鍱部所誦的《相應部》與《中部》,卻說︰「我正覺以前,未成正覺菩薩時」,插入了「菩薩」一詞。現存的《雜阿含經》與《相應部》,都屬於部派的誦本,從此以探求原始佛法,而不是說︰經典的組織與意義,這一切都是原始佛法。

〔參考資料〕 《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一;《分別功德論》卷一;呂澂〈雜阿含經刊定記〉(《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一);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二章、第九章;楊郁文〈雜阿含經題解〉(佛巧《雜阿含經》卷首)、《阿含要略》。


離繫果

其次,南傳的二十四緣內容更為複雜,除對因果關係作原則性的解析外,更就現實的各種關係作因果分析,如名、色間的相互存在關係,有俱生緣、相互緣、有緣、所依緣;道德關係有近依緣、前生緣、習緣、業緣、食緣、異熟緣;認識關係有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修行實踐關係有根緣、禪緣、道緣等(參看巴利文《分別論》與《發趣論》)。另外,南傳對於「因」(hetu)、「緣」(paccaya,Skt . pratyaya)概念亦有不同用法。「因」僅限於三善根(無貪、無瞋、無癡)、三不善根(貪、瞋、癡)和三無記(善法異熟性的無貪、無瞋、無癡),以交代善、惡、無記的價值根源,而「緣」纔是一般現象生起的原因(在原始佛教,hetu與paccaya同義,時相混用)。

經過這樣的分析後,不論北傳、南傳,「因」、「緣」的用法漸漸分歧,雖然在廣義上,「因」、「緣」可以互攝(如六因四緣),但畢竟更重於緣。如唯識宗,以種子說因緣,為親因,而以其他三緣為種子起現的輔助條件,這種用法明顯地是受了說一切有部的影響。大概在有部之後,北傳系統對「因」、「緣」兩義的了解,一般都是如此。

以上,可說是沿原始佛教的道路,對緣生現象進行因果解釋的結果。但是,這樣的解釋是否真能獲得事物存在的真相以安頓理性﹖不無疑問。首先,站在解析的角度,這種經驗的列舉無法窮盡,即使排出二十四緣之多,仍有不足(這只要證諸今日的科學方法即可了解)。其次,因果解析是一種思維的格局,通過這種格局的運用使各種存在對列開來,很容易使人執為實有,說一切有部就是如此,結果喪失佛陀原初說一切法皆無常的洞見。基於這兩點原因,大乘中觀學派(Mādhyamika)繼起,不再對事物進行因果解析,而發揮「緣起」概念在存有論方面的涵義,即扣緊緣生法之自身來了解,結果提出「空」(śūnyatā)的概念來代替。「空」,就客觀一面說,事物之存在是永處於緣生狀態中,不能有一固定的體性(無自性),因此在主觀上雖有形相生起,但在客觀上根本沒有一個獨立的存在與之相應,這就是空。空不是無,空正是表述這種雖無獨立體性,但又有其呈現的存在。中觀學派認為︰祇有如此方能了解緣生法的真義,而化除我們對存在所形成的種種主觀虛構(prapañca,即妄想、妄執),從而回歸佛陀所說的如實觀的態度。

必須指出,中觀這樣的解釋是原始佛教以來的突破,後世佛教各家的發展雖未盡同意,但都接受他們所說的「空」的概念。不過,瑜伽學派(唯識宗)認為︰若「空」即是緣生法,則存在不是無,而是有。至於這種「有」的構造如何,則大可在不背緣起理法之下進行分析,結果他們採觀念論的立場,建構出一套法則來,這就是依他起自性。根據依他起自性,一切貯存於生命主體──阿賴耶識中的種子都是能生諸法的因緣,待外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牽引,即起現行,化為現實存在,並成為我們的經驗對象。一般人不了解對象是這樣的一個構造,於是依經驗而起執,這就是主體的分別作用,通過這一作用產生徧計所執自性,而形成語言世界中的實我、實法。其實這樣的一個所執的對象是沒有的,真正的對象自身是處於依他起的狀態,若能如實了解,把主體之執化去,依他起的狀態呈現,則依他起亦即圓成實,因為存有本相就是如此,真實就是如此。由此可見,瑜伽學派亦繼承中觀的緣生概念的用法,不過要進一步對緣生過程提供理性解釋,結果以賴耶持種、待緣而起現行的方式來作交代,這就形成賴耶緣起說,而與部派佛教的純以過去業來感果的業感緣起說不同。但是,希望對現實存在作一因果關係的解析的意思則一。

然而,依佛教說緣起的宗教精神,目的不僅在交代現實存在,更要交代理想人格的成就根據。從這一點看來,賴耶持種的觀念便不足夠,因為阿賴耶識自身雖是無覆無記(非染污性),但從現實生命上溯,無始時來,阿賴耶識都是被有漏種子所居,形成內容上的污染性,因此不可能為理想人格及理想境地提供存在根源。瑜伽學派的創始人之一無著(Asaṅga,約公元五世紀初)面對這一問題,於是提出無漏種子無始時來寄存於阿賴耶識的說法以作交代。但「寄存」便顯示了無漏種子非原來的阿賴耶識所擁有,而且待緣的規定亦使它的增長成為被動,成佛之事終無主體上的自由。所以大乘佛教的另一條思路是沿菩薩的觀念反省,認定眾生本具覺性,現實生命雖然是無明、煩惱所結構,但終有一天覺性會發出作用來消解它們。換言之,具有染污內容的阿賴耶識不是眾生心性的本質,如來藏纔是本質。這就與瑜伽學派的講法主客易位,無明、煩惱變成「客塵」。這不是經驗的入路,而是超越的入路,所以可以躍過經驗心識的曲折而直下肯定眾生的成佛本質,這也就是印度如來藏或佛性系統建立的原因。

由此可見,瑜伽學派在交代現實存在的問題上是頗為成功的,但在成佛問題上則顯有困難;如來藏系統在解決成佛問題上是能夠提供根據,但在現實問題上則欠缺交代。這是入路使然,不能不各有分齊。後來《楞伽經》和《大乘起信論》起而綜合這兩條路線,因為它們發覺如來藏與阿賴耶識不能不有一個交會,否則徹底二分,眾生與佛不能打通。這一個工作,至《大乘起信論》而完成。《起信論》的基本架構是「一心開二門」,即建立起一個立體的自我,一方面用如來藏來交代成佛根據,一方面用阿賴耶識來交代現象世界的產生,但兩者在存在上祇是一。這就是一心,稱為眾生心。在眾生心之下,開出以如來藏為本源的心真如門及以阿賴耶識為現象關節的心生滅門,於是「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不一不異」。從存在觀點看,真正的主體是如來藏(真心),但從現象觀點看,則不能不設定阿賴耶識(無明)的存在,否則一切法的生起為無根。這兩個觀點綜合起來,便成為如來藏緣起說︰如來藏一方面直接對成佛問題負責,一方面通過阿賴耶識的轉折,而間接地把現象上的一切法收進來。用後世華嚴宗的說法,這也就是「隨緣不變」、「不變隨緣」。蓋如來藏自身有其常恆性及清淨性,但卻不妨隨緣而造諸法,不染而染。雖然,此中所謂「造」並非直接創生之「造」,而祇是隨阿賴耶識(無明)的活動而通於染法之「造」,但染法無體,銷用歸體,畢竟祇有唯一真心。如來藏緣起就是以真心來籠罩一切。復次,在《起信論》看來,真心即真如,所以如來藏緣起亦名為真如緣起。

由真如緣起進一步即提升為法界緣起,這主要是華嚴宗人的想法。華嚴宗人認為︰《起信論》的不變隨緣,尚是把真心置於因地上說,即尚在修行實踐的過程中,真妄對列,及最後無明銷盡,進入果地,必然是真心全幅展現的世界。這是存在的最高點,純淨、真實、美麗、和諧、一切都是「法」之展現,所以稱為法界緣起,亦名性起。因為這一狀態就是真實,就是法性,不可增減,本爾如是,所以智儼(602~668)說︰「起即不起,不起者是性起。」(《孔目章》)這是從真心開為法性,再由法性開為理想的存在世界的思維方法。

不過,這樣的說明尚是原則的,而未及於內容。華嚴宗人對於法界緣起的內容另外有一套講法,這就是圓融無礙,一切存在相即相入。這一個看法主要是從中觀哲學發展出來的。中觀以緣生說空,正如上文所說,是要消解法之自性,以顯示當前的存在是一個被約制的存在,無常過轉,而不能起執。但是,若從其被約制的觀點反溯,似乎可得出一能約制的「他法」的存在;不過這一個「他法」,同時又被「他他法」約制而已。所以華嚴宗人發現︰法法之間,是相互約制的、互為能所的,這樣便分析出力用觀念、主客觀念和空有觀念來。此中︰能約制者是有,被約制者是空,一切法均兼具空、有二義。空即無力、有即有力,無力者全敞開,有力者全徹入,於是由絕對的有無而成絕對的統一。兩法的關係是如此,再置於無限的自、他關係中,最後便可達於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一入一切、一切入一的境界。法與法的界線徹底打消,但又不失其自身存在。這就是圓融無礙,萬法皆相攝以為一。其中關鍵,即在於華嚴宗人把中觀的存有觀點置於自他關係上看,這樣才分析出這種相互關係來。由於事物的自、他關係是一無限的關係,所以法界緣起亦稱為無盡緣起。任一法皆可以為主,而以重重無盡的他法為伴,詳細分解,便成為十玄門(十玄門有新古說,古說參看智儼的《一乘十玄門》,新說見法藏的《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六相(總相、別相、同相、異相、成相、壞相)等名目。

密宗興起後,又有六大緣起的說法。六大是地、水、火、風、空、識。就思想內容言,是源自印度實在論者,如勝論及小乘佛教等。密宗以為前五者是色法,屬於理(即胎藏界),後一是心法,屬於智(即金剛界)。此六者互相攝入,互具互遍,色心不二,頗有天台、華嚴的圓教意味,不過把存在體性定為六種而已,所以稱為六大無礙(或更細分為同類無礙、異類無礙兩種。前者是不同事物中其同類之六大互相涉入,後者是六大之間彼此互遍)。復次,從存有觀點看,六大是體性,稱為法爾六大;若從現象觀點看,六大隨緣展現為萬有,即稱為隨緣六大。這種以六大來籠罩一切法的理論就是六大緣起。六大緣起是印度佛教緣起觀念開展的殿軍。

◎附四︰呂澂〈緣起與實相〉(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37})

佛家的實踐是以他們所理解到的宇宙人生實相為依據的。關於實相的理論,在佛家始終與因果規律分不開來。他們自稱其說為「內明」,而用以區別其他學說的特點,就在於正確地說明因果,並配合著「已作不失,未作不得」的業報法則。因此,佛家的實相說當和緣起說連在一起,主要從緣起的現象上見出真實的意義即實相;換句話說,這在緣起現象上作實相的判斷,側重「價值」的一方面,絕不同於單純的客觀解釋。

跟著學說的發展,佛家對於緣起的解釋逐漸變化,內容也逐漸充實。這些不同的說法一層層積累起來,便構成很完全的體系。現在舉主要的緣起說而言,凡有三種。最根本的也可說原始的即平常所謂「業感緣起說」,也叫做「分別愛非愛緣起」。這將人的行為在道德方面有責任的善或者惡,看作人生種種轉變的根本原因;它的範圍比較狹隘。進一層的緣起說了解到客觀環境對於人生趨向也有一些決定的力量,至少同主觀一樣的實在,一樣的可作為主因。如此看法也可說是業感緣起說的自然發展。業感說以盲目的行為作立說的起點,要是推論到如何才會免於盲目而得其正向,就會注意到認識方面。這裏所說認識還不是單指對於客觀的了解,它也聯繫著人生的需求,所以每種認識都多少帶著實用的意義,而這方面的緣起說便成了「受用緣起」。更進一層的學說,範圍益寬,它不僅僅著眼在人生直接的受用上,並還看到人生轉變的關鍵有待於整個宇宙人生的了解,於是有「分別(一切法)自性緣起」。具備了這三種學說,就構成佛家緣起理論的整然體系。緣起的意義本來指著事物間因果的關係而言,著重在緣字;說起,不過表示緣的一種功用而已。譬如說「無明緣行」,就是緣起的一個具體事例。這裏並不用再加個起字,一樣地見得出緣起的意義,即是說行的生起乃由於有了無明的為緣。因此,現在更可以用平常所說的因、等無間、所緣、增上的四緣來看三種緣起的性質,它們是各有重點地闡明一面的。分別自性緣起闡明了因緣,受用緣起闡明了等無間緣和所緣緣,所餘業感緣起則解釋了增上緣。合攏來,四緣的意義再也沒有餘蘊了。不過要注意,說業感緣起雖側重在增上緣一方面,但並不是它對於緣起的意義就無關緊要,佛家對人生的看法,絕非命定,而是由人們自己作主的,這個轉變的關鍵即在依賴事物間互相增上來更改自性,否則只是一類因果,永久不會有變化了。

從三種緣起的現象上見到的實相,各有不同的意義。業感緣起的實際內容是各種生存事實(這就是「有」)的各別部份(這就是「支」),而這些部份對於全體可以有各方面的價值。從實相上說,歸結到「苦」、「集」、「滅」、「道」四種真實,也就是「四諦」。其次,在受用緣起上看得出認識的顛倒和正確或者是相對和絕對,這樣就有俗和真的兩種真實,也叫做「二諦」。最後,自性緣起的認識有欠缺,有完全,因而區別出「遍計」、「依他」、「圓成」三自性,成為三種真實,也可叫做「三諦」。在這些真實中間仍舊有相通的地方,這就是它們都用人生的究竟一個目標來作判斷。像四諦歸宿於「滅」,得著完全的清淨;二諦歸宿於「勝義」,認識絕對的真;三諦歸宿於「成實」,達到盡量的圓滿;這些無一不是人生的究竟處,也就從這上面看,合攏它們才是一個全體的實相。

現在對於三種緣起和實相,再來略加引申、解釋。第一種業感緣起是就當前的人生現象,依著邏輯的次序分析為十二部分(從「無明」到「老死」)來立說的。這十二部分也稱做「十二有支」,它們的相互間是以「緣起」的關係,構成一系列的因果。以緣起說因果,可看做佛家解釋因果規律的一個特點。在當時印度的思想界裏主要的因果說,或者主張從一種總的原因展轉變化成為複雜的萬象,這叫做「轉識說」;又或者主張從多數的原因──也就是多數的分子以各樣型式結構成複雜的萬象,這叫做「積聚說」。這些學說都是不正確的。佛家特別提出「緣起」這一種解釋來,以為各種現象都是由於互相依待、互生作用才得存在;由此推論,要變革一切現象,也必須從作依待的、起作用的各別條件上著手,除此更無別法。如此的因果規律,可以用一定的格式表示出來,即「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或者更正確些說「彼有故此有,彼生故此生」。彼是此的緣,此依彼而起,這樣說來更覺相順。十二有支依著緣起規律構成的人生,由於它所存在的環境不同,有些比較可以留戀、愛著,有些又比較可厭、應該遠離,分別出這樣可愛不可愛,所以稱做「分別愛非愛緣起」(原來這一緣起的解釋範圍較寬,這樣只就人生而言)。再進一層推到它的基本原因在行為所引生的習慣力(業力)有善惡的不同,從這上面區別佛家的他種緣起說,便稱為「業感緣起」。

上文說十二有支是依著邏輯的次序而作分析,它的意義是這樣的︰佛家解釋人生現象,最先著眼於比較成熟的階段,在那裏人生現象的起滅無常乃至終歸衰滅極為顯然,而人生的「苦」的感覺也最容易由此發生。從一方面看,這雖然不是佛家提出人生問題的唯一依據,卻不失為重要的依據。在釋迦佛的傳記裏,說他因遊見著老死的人生現象才引起去做沙門的念頭,而他快成道的時間也是由逆觀有支(從老死逐步觀向無明)而入,這都可以作為證明。現在問︰「老死」是依著什麼現象而有的呢﹖不用說是因為「生」存;只要生存著,人生就刻刻的、念念的有老有死,新陳代謝,剎那不停,終歸於病、死。這還說得抽象一點,要是聯繫著環境來看人的生存,就有一定範圍,並限制了它的性質,佛家通常用「欲界」──對待「色界」、「無色界」的一種區分──來作形容,在有限區域裏的生存,就是「有」的一支。這固定的現象乃由於心理方面的執著,所以有「取」的一支。為何要取﹖因為渴愛的不能自己,於是有「愛」的一支。人生的現象分析到此,也自成為一個片段,佛家對於有支有作「二世一重因果」看法的,即用這五支為「後際」。但是,人生意義僅僅這些還是不夠完全了解的。因為它沒有說季正原動力的所在,所以要再往上推求。愛的發生,出於心境相接的感受,由此有「受」的一支。受又以內外界接觸構成的心象為據,這就發見了「觸」的一支。觸出於感覺,必須用五官作門徑,所以有「六入」這一支。六入又要依著人的個體,這剋實是由五蘊所組成,便推到「名色」一支。人的個體必由人格的意識得著永續、統一,所以特別提出了「識」支。識的開展又跟著種種行為而來,自然有了「行」的一支。在人們還未能澈底認識實相的時候,一切行為都難免於盲目,所以最後歸結於「無明」支。以上七支也自成一片段,對有支作二世因果分別的就稱這些為「前際」。剋實說,十二有支是應該具備一時而有的意義,這樣才見出它邏輯的次序,而更深刻了解到人生實相。所謂二世或者三世因果的說法,都是後來聯繫輪迴而別為之解的。

從十二有支上所見的人生,是以盲目的無明作嚮導,加以無厭的愛取相推動,這麼樣來開展著的。有欲望而不得其正向,當然不會滿足,而因為欲望的程度愈深,失望也就愈大,如此構成痛苦的根源。跟著來的人生現象在整個生存中間,自然都帶著苦的意味。生死,不容說是痛苦的生死,即在生死以外的各支,與生死相關的,也一樣是苦。這就是在人生現象上所見到的實相的一方面──苦的一面。要是著眼於人生原來是動的現象而推求它的動因,說明苦何以會連續不斷,這就不是無明、愛、取所能解釋,必須另外提出「行」的一支來。由於「行」的反覆,積習成性,隱然有種力量支配了行為,偏向到底不能遽改,所以苦的現象連綿不斷。從這上面,又得著人生實相另一種意義,所謂「集」的真實,即「集諦」。

對於行同人生的關係,或者說身口意的行為在人生上有如何的道德意義,這是印度哲學裏面很早就被注意到的一個問題。還在釋迦佛未出世的百年以前,婆羅門學者依著《奧義書》的思想來推衍立說的,如大家「祭言」,便應用了「業」這一個概念,組織了獨到的理論。他以為宇宙人生一切現象的開展都有不得不然之勢,這出於本能的或者自覺的「欲望」;引導欲望趨向所對的是「意向」;由此發生具體的行為是「業」。業得了結果以後,還有餘勢可以影響到後來的欲望,推進人們的行動綿延不絕,成為「先行力」。從欲望到此,方纔完成一個過程,可以統統叫做「業」(廣義的),不過以中間的第三種作主體。業力一日存在,宇宙人生的現象也就一日相續不斷,但是業力有好、壞、善、惡的分別,因而現象也有升、沉、高、下的不同,從這上面見出有「輪迴」(流轉的另一種意義)的一回事。在婆羅門一系的學說裏,本來要求個人「我」的解脫,並且從輪迴得解脫,所以非破壞業力不可。祭言這樣的學說,對於後來各家的思想發生很大的影響。

佛家談「行」,也是著重人生的相續一方面,自然就同從前的業力學說聯繫起來,並還進一層從人們心理現象找到根據,以為按實行同業的本質,不外乎心法「思」。大乘家發揮此說,將業力看做思的勢力遺存,成為習慣而支配後來的行動。小乘家更把這種力量當作有實質的色法(無表色),而作比較機械的看法。不過佛家的業力說和婆羅門學系不同。婆羅門系用業力解釋輪迴,離不開個人的主體,這無異說有靈魂;佛家恰恰相反,他們採取業力說,乃用來證明「無我」,既沒有個人的自體,當然也談不上靈魂。平常任何一個人的身心結合,生命綿延,一概是業力使之,而離開了相依相待所謂緣起的現象而外,再沒有獨立存在能夠作主持指使的。至於人生一期數十年,由於心理作用的發展,其間自有一種意識聯繫前後,構成渾如一體的感覺,而發生了「自我」認識,這正是佛家所謂「我見」。業力感召的主要一環,也正屬於同我見相應的意識。這種意識還有反作用,並非一任業感,隨其飄泊。由這一點,苦集等評價就不至無所繫屬,而一期人生也具備相當的意義,不即等於偶然。再從輪迴方面說,佛家初意,側重於道德的責任感。對自,則覺悟到人生的可貴,不使空過,而一切行為都對自身將來有責,絕非一死可以了之,這是輪迴上永感的意義。對他,則覺悟到生存的相依,互生影響,而個人行為應對全體負責,將來業力相酬,無異身受,這又是輪迴上共感的意義。再就自身受到他人的影響而言,則過去人的作為會與當前人生相連貫,而現在所作無異繼續古人業績邁進,責任所在。更不容辭,這又是輪迴上類感的意義。要是從這些意義去體會,佛家輪迴的說法就不能混同有靈魂的因果報應之談。這只要看初期大乘中般若一類的思想,說到菩薩修行時間的久遠,範圍的廣闊,即有「似我」的議論,也是結合一切個體在人生的全部過程裏所有的成就,以他為自地構成一「大我」而言(這如《金剛經》說證道時所得大身)。在這裏,自業和共業,自利和利他,均得著統一的看法,不能用狹隘的、庸俗的靈魂一類的有我思想去解釋的。後期大乘瑜伽學系有「阿賴耶識」的思想,似乎更與實體我執相近,實則它的建立,也多少含有「對治」、「為人」等悉檀用意,而在《楞伽經》,就說它是可以用「空」、「無相」等範疇來替代著說的,由此也不能拘泥。最後,說到業感緣起裏業的善惡分別,隨順世俗,才以此世後世的損益來做標準;要是歸結於勝義,那末,這應該與人生轉識向上一致,由煩惱的囂動趨於寂靜,由煩惱的雜染趨於純淨,那一切行為纔謂之善。

從這裏就見得十二有支上所表示人生另一方面的實相,可說是主要的實相,所謂「苦滅」,或單獨說「滅」。苦集兩種判斷無非為「滅」作準備,作依據。所以佛說緣起的定式,不僅是「彼有故此有,彼生故此生」兩句,另外還有「彼無故此無,彼滅故此滅」兩句。由前兩句作前提,纔得著後兩句的結論。在釋迦佛成道後遊行教化所說的義理,當時受教者總結它成為一偈(後世稱它做法身舍利偈,可說無異是被重視為佛的本質)。那偈文就說︰「若法從因生,如來說是因;若法從因滅,大沙門亦說。」這便是生滅並舉的。如此依著十二有支的次第來說苦滅的實相,是「生滅而老死滅」,一直推上去,到「無明滅而行滅」為止。要是揀重點來說,有支的後半愛取滅,前半無明滅,也就全體消除了,這算是根本解決的辦法。因此,佛的教人,常常說「心解脫」、「慧解脫」,即是對愛和無明擺脫束縛而言。又常說他自己能勝一切,能知一切,這也是就斷愛和斷無明而言;能斷愛,自不為一切所制伏,能斷無明自不為一切所迷惑了。於此需要說明的,滅「苦」,關涉人生的全程,果然全滅了,豈非人生也隨著取消﹖據我們理會,佛說人生的轉變是含著「本質不同」的意義,聯繫到身心形式也應有所不同。後世就這一點說有「變易生死」、「變化身」等,無非表示苦滅以後的人生因為本質改變,形式亦異乎尋常而已。但從身心的自然現象依舊相續這一點看,也可說,尋常的人生改變了意義,就不成為原來的「有支」。譬如有支裏的生和老死,是連著愛、取、有而來,現在愛、取、有的意義沒有了,儘管現象遷流,剎那不住,但不再是原來的生死了。依著佛家根本的主張,滅法即涅槃,是現法所得,要現在能夠證知,能夠遊履,那末,自然的人生現象雖還存在,而依著它的趨向不同、運用不同,從前受著自然規則的拘束壓迫,而現在能夠依據必得其自由,這就可說是「無住涅槃」,而不單純是生死了。由此,又在有支現象上見出人生的「道」的實相。道是,滅苦的肉,正對集而言。集的中心在行,在業,道亦復如是。佛常說道是八正道,即從身口意三方面組織起來,即是身口意三行能得其當為的正向的。這樣的身口意行是正業、正語、正思惟,合攏來為正向的生活即是正命。再加以輔助的正見、正勤、正念、正定,成為八正道。這些同業的有力,有因果酬應一樣,也有它們的勢力,可以發展人生趨向苦滅。這就是在涅槃的全部過程中,有其價值,而成為一種實相的。以上大略解說了業感緣起和四諦實相。

第二種受用緣起,如上文所解,它是在業感緣起的基礎上,從認識方面著眼於主客觀交織而成的人生現象,分析得其因果規律來立說的。作這一緣起內容的一切,用佛家的術語表示,是「蘊」、「界」、「處」三科──萬事萬物的三類概括區分。五蘊最簡略,十八界最詳細,十二處酌中,但便於說明這一緣起的特徵的,還算五蘊。五蘊開頭色蘊是客觀一邊,最後識蘊是主觀一邊,兩邊交涉發生作用是中間受、想、行三蘊。因為識和色的接觸用感覺作它的原始形式,感覺發生以後,不管程度的淺深,範圍的寬窄,必定從受到想,從想到行,順次開展。受是領受或領納,它將客觀所生的印象結合主觀,依著生活上的要求,自然有了苦、樂,或者不苦不樂的中庸感受,而區別出喜歡或嫌惡,這就決定了其後心思、行為的趨向,也可以說人們的一切心思行為總離不開受的指導,所以這一類現象可以歸於受用緣起之內。要是用四緣的說法來劃分,這緣起的重點是放在所緣緣和等無間緣兩種上面的。客觀的境色對於主觀心識能限制它緣慮的範圍,並還要求它緣慮的生起,由此境界所緣又是緣,而成了所緣緣。其次,主觀思惟分別的開展,它前前後後的種類、分量都相互關聯著,前行的心思大體規定了後起的種類,這是相稱的均等即平等。而它們中間如果別無障礙,那末,前前引導著後後就一貫而下不會中斷,這是無間,由此構成因果關係為等無間緣。合攏所緣和等無間兩類因果來看,可見在這中間不單純是客觀片面地影響於主觀,由於主觀的無間的開展,也逐漸發生反作用於客觀。像從受到行都隨著好惡的心理支配了行為,實際動作就會變革了對象。所以這些因緣所得的結果,不僅是增上的,並還是士用的。從這一點又通得到業感緣起。現在變革了的客觀作為當來所緣緣的準備,而現在的所緣緣係屬從前行為所改變了的客觀。這主客中間的關係即是業感。而從人生的意義上講,人們當前所處的環境無異自業、共業預先作好了的安排,隨著道德感的發達,人們對於以後的境遇安排各自有其道德的責任,不容茍安於現成而不求其變革,所以認清受用緣起的法則,是有積極的意義的。

其次,從十二處、十八界的現象上可更深一層了解到受用的實際。「處」就發生受用的門戶一義而言,有了主觀「根」的方面和客觀「塵」的方面,門戶打開,就會發生受用的交涉。也像平常人事的接觸一般,依著印度的風格,首先見面,其次問訊,再次受沐浴塗香,再次受上味飲食,跟著受臥具侍奉,最後纔來談問題,由這樣的次第安立了眼、耳、鼻、舌、身、意的六根,相應地各別攝取它們的境界,成為色、聲、香、味、觸、法的六塵。這些根塵交涉隨著好惡的反應,很自然地會發展至於攝亞觀的一切來豐富自己的生活。受用在這裏便具備消化、滋養的意義,所以從前譯家也翻它作「食」字來表現如此內容。另外,「界」就做受用性質不變的根據的經驗而言。必須先有了能受用、所受用以及受用自體的種種舊經驗,而後繼續緣起的受用才保持它本質的一貫性。從「蘊」、「處」、「界」這些現象上,我們可以明瞭受用緣起是以能取(即能受用)所取(即所受用)為根本,而在它後面有個人的我執支持著,又是不待深論的。

就受用緣起的現象談實相,是用認識的究竟處「絕對的真」來作標準的。當支持著能所那自我執著還沒有破除的時候,認識為偏私的見解所蔽,自然無從體認到此。那時所見得的只是「虛妄」,或者用譬喻說它如幻化一般。這並非否認那些對象的存在,更非輕視它們切實支配著人生的功能,不過說明它們的生起、增長、變化純在因緣,誑惑耳目,好像是一成不變,而實際在人生的意義上隨時可以改觀,並還需得予以變革的。小乘佛家因為過分重視經驗的緣故,一部分偏向地將這能取所取的一切當作實在。他們雖然藉此沖淡了對於人我的拗執,可是卻換上個法我的僻見,因之在這方面所理會的真實是不夠的,惟有大乘學者才給以正確的解釋。

有關人生受用的現象在認識範圍以內的,何止千差萬別。要說它們的實相,相當於一般所謂事物的「自相」或「別相」,也應有千萬種的不同。但照大乘學者的看法,由圓滿的智慧所得最高的認識,對於一切自相是無不瞭然的。在《法華經》裏就曾用諸佛的智慧境界來作說明,以為只有佛和佛才能得著諸法的究竟相。譯師鳩摩羅什參照了龍樹著作的見解,分析這種實相的內容,具備了體、性、力、用、因、緣、果、報、本、末的十個方面。由此可見這裏所說諸法各自的實相還不能認為純粹客觀存在的區別,只是通過一種共同的實相認識來了解一切事物對於人生實際的各別意義而已。共同實相又係怎樣的呢﹖這就是佛家常常說到的諸法無有自性的「空」,或者更切實些說為「空性」。從原始佛學以來,通用三大綱領來作這空性的分析、說明,所謂「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清淨」。中國譯家因為這些義理即是佛學同其他學說異流的分水嶺,無異於公私文件裏所用的印鑑,便稱呼它們為「三法印」。據三法印而談,一切正確認識的基本體會應該是緣起現象的變化不停。現象的變化隨著因緣起伏,像流水,像燈燄似的無一息間斷,這樣構成的無常也可說是必然趨勢,所以「滅不待因」。在無常的現象上要尋求主觀客觀常一自在的實體,自然是矛盾、不可能。同時那些的本身都用同類分子的和合或者異類分子的和集來構成整體的印象顯現在認識上,略加分析便可瞭然它們的空虛無主,而有了「無我」的經驗。再進一層,由於我執的逐漸稀薄以至於根絕,所有煩囂擾動的心理,使人生走向痛苦不寧的行為,都跟著變化了、消失了,終歸於寂靜。這不是說人生活動的停止,而是重新建立起整然的秩序,由此纔會有順理成章的一切行為;最後完成空性體認,達到完全清淨的地步。這正屬佛家理想的究竟處,所謂涅槃的證得,涅槃的遊履,必須現前就可以做到的。

受用緣起的一切現象在空性的基礎上纔顯現出它們的實相,這始終有待於智慧的體會、領悟,也便是一切實相都存在比較平常更加殊勝的心思認識中,算是勝慧的境義,所以稱做「勝義諦」。勝義認識的前後以及它過程裏,同一般認識的聯繫或者自他認識的交涉,又須有溝通的途徑,這是另外一種實相所謂「世俗諦」。它在勝義認識的前後,性質當然不同,不過總和勝義被相提並論著而當作「二諦」。如果切實些來分析,會看得出幾重世俗並幾重勝義,像唐人編譯的作品裏就有四真四俗的組織。那中間雖也有些可以商量的地方,但對於應用解釋是極有意義的。現在泛泛地說,不管認識勝義之前之後,世俗同勝義的關係完全建立在運用概念的解釋上。概念從語言說是「名」,從心思說是「想」,只要能正確地運用名想,同勝義配合著,作為溝通自他前後理解的一條道路,便足以成為真實,得名為「諦」。證得勝義以前應用世俗諦,為的是由俗入真,《大般若經》裏時常提到這一層說「不壞假名而說實相」,《雜阿含經》也說及「佛不與世間諍」,這裏所謂世間,應該同勝義相順相成,也像有些論書裏的「世間極成真實」、「道理極成真實」。不過要附加說明,這樣的世俗諦只算階梯,不可視為究竟,後來學者也區別它為「覆俗」,即是說意有所蔽的。至於證得勝義以後一樣有世俗諦,卻屬於由真化俗,《大般若經》說它「不動真際安立假名」,意指顯示實相可以做自他理解的聯繫,還不單純是解釋而已。它隨順著世間所理解的種種概念而有所設施、安立,於無方便中作方便,無差別中為差別,這樣發展概念成更高的範疇。由此在真俗二諦互相交涉的一段很長的過程裏,依照受用緣起現象逐漸的轉變,或者因我執的漸減而受用的意味不同,其間由俗而真,由真而俗,逐步提高,趨向究竟,情形是一再反覆而相當複雜,並非僅僅停止在真俗對立的一種狀態便了的。

第三種分別自性緣起是印度佛家最後發展的緣起學說。這裏說最後,是因為從此以去,佛家逐漸吸取神祕思想,便失掉它的純粹性,而終至面目全非了。分別自性緣起可看做受用緣起進一步擴大範圍,涉及整個宇宙人生,要從那上面求得因果轉變的法則來立說的。本來人生的澈底變革必須就全人類著眼,不能不擴大到這樣的範圍,但所謂自性仍舊是人們認識上的事物各別現象,而它的具體內容用五位百法來分類也可以概括無遺。這樣的至性區別的構成,全靠名想即概念的理解,也就是它們自性認識通過了名想纔各各區分的。名想不限於言說,心理上所有表象、觀念,都包括在內,即不會言說的幼稚思想裏同樣有它相類的作用。不過名想的認識一度發生以後,通常有它的餘勢遺留痕迹在心理上,作為再次認識的依據,這無異乎再次認識即從這樣勢力重新發現出來。如此作用,平常謂之「習氣」或「熏習」,而就其能發生再認識的一點說,可以稱做「功能」或「種子」。還有這種習氣在遺留的中間,受著其他名想理解的影響,會不自覺地演變、發展,而增加它的力量,到達一定程度便有再發現的趨勢,這種過程叫做「轉變差別」,就是不同的轉變。以上所解不用說是側重在主觀心理方面,並且特別注意到前後認識的一致乃至自他認識的統一等等的依據所在,也可說是有關認識的社會性的。

有一部分大乘學者解釋熏習同意識的關係,很重視熏習勢力的如何保存,於是就人們所有人格統一的意識狀態,用世間庫藏的貯存方式來理會意識上面的熏習,不過以為是無形的作用並沒有痕迹可尋的。又有強調認識上表象的意義的,便說認識所得的只有表象,甚至說表象只是意識本身的投影,不必有客觀的實在。這些都屬於「唯識」的學說。「唯識」一名詞原語為「毗若南補底」(Vijnyapti),指的是意識有所表白的狀態。很容易引申出極端的解釋,需要好好地加以辨別。至於從有關唯識的分別自性緣起現象上體認實相,依然要看表象是否同本質相符,以及本質自身存在的價值如何等等問題而決定,內容錯綜,便結構成為「三性」。

概括地說,在人們正確的認識還未完全圓滿的階段裏,隨處有關於人我執的偏私,又有關於法我執的僻見,對於事物所得的價值判斷離不開周徧計度,或者說只有周徧計度,而它用為主要依據的不外名想,所以也可說所得的是從名想構劃成功的自相。這不能表白對象的本質,而積習成性,反在本質上加了一重虛妄的蔽障,因此謂之「徧計性」。依據徧計分別指導行為,既不符合實際,因而招致苦痛、顛倒,始終局限於業感緣起的苦集、受用緣起的二取虛妄的範圍。假使對這一層有了覺悟,藉著對治的途徑作有意識的矯正,那末,逐漸減輕了乃至滅絕了有關人法的執著,就不再落於名想虛構的窠臼,而會得著對象本質的認識了。這正對執著的根源來說,首先體會到的是事物生起藉待因緣,並非原有整體自然出生的。在因緣相續的中間,雖然各別現象保持著比較固定的形式,但不能即作決定的看法以為絕無變化,由此得著現象的一種評價,所謂「依他性」,即是沒有自體的性質。它和名想無必然聯繫的關係,有時超脫了名想分別纔更親切地理解到它的實在,所以也稱作「離言自性」。就由這樣的理解習慣了,確定了,在認識上對象本質的顯露便同人生的正向相一致,它的實相是由苦集而滅道,由二取無取,這些從雜染到清淨,逐漸在轉變著,是要通過實踐而建立增長以至於究竟圓滿的,因此稱這方面的實相為「圓成性」。三性的實相即以圓成作最高的標準,徧計和依他在染淨轉變裏有相對的實相意義,完全由於能夠隨順圓成而說。從前學者也有依著三性認識的步驟作了這樣的譬喻︰如同在黑暗裏見著繩子而誤認為蛇;這是徧計的評價,明白了是繩得著依他的評價,再分析繩的本質為麻而了解它的真正性能,纔算究竟的圓成評價。

綜合以上所說三種緣起,從業感到分別自性,也就是從個人生存的體驗到全體人生的變革。所有對象的緣起法則可說是大致包括了。又對於實相的認識從部分的苦集到全體的圓成,也可說是範圍廣闊了。在它們中間始終貫穿著實踐的、變革的意義,而這一轉變的關鍵又都見得出在於人生向上的自覺,這是應該特別注意的。

◎附五︰〈緣起法頌〉(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緣起法頌」係指佛典中略說緣起法的一首偈頌。又稱緣起偈。頌文之梵語為︰
「Ye dharmā hetu-prabhava hetuṃ teṣaṃtathāgato avadat,teṣāṃ ca yo nirodhoevaṃ vādī mahā-śramaṇaḥ」。

巴利語為「Ye dhammā hetu-ppabhavātesaṃ hetuṃ tathāgato āha,tesañ ca yonirodho evaṃ vadī mahāsamaṇo」。

西藏語為「Gan-dag chos-rnams rgyu-las byuṅ,rgyu de de -bshin-gśegs-pas gsuṅs,de-la ḥaṅ gaṅ-shig ḥgog-pa-ni,ḥdi skadgsuṅ-ba dge sbyoṅ-che」。

對於此一偈頌的漢譯,諸經論之所載並不相同。《初分說經》卷下譯云(大正14‧768b)︰「若法因緣生,法亦因緣滅;是生滅因緣,佛大沙門說。」《有部毗奈耶出家事》卷二譯云(大正23‧1027c)︰「諸法從緣起,如來說是因;彼法因緣盡,是大沙門說。」《大智度論》卷十一譯云(大正25‧136c)︰「諸法因緣生,是法說因緣;是法因緣盡,大師如是說。」

據巴利律藏《大品》(Mahā-vagga)I,23、《四分律》卷三十三等所載,此頌是五比丘之一的阿濕卑(Assaji,即馬星比丘)為舍利弗述說佛陀教法大略時之所說。相傳舍利弗聞後即得預流果,並與目犍連一齊皈依佛陀。

關於此頌涵義,依《大智度論》卷十八云大正25‧192b)︰
「如佛於四諦中或說一諦,或二,或三。如馬星比丘為舍利弗說偈︰諸法從緣生,是法緣及盡,我師大聖王,是義如是說。此偈但說三諦,當知道諦已在中不相離故。譬如一人犯事,舉家受罪,如是等名為隨相門。」

《大智度論》謂此頌雖強調四諦中的苦、集、滅三諦,而道諦已含攝於其中。然而《大日經義釋演密鈔》卷六、《佛本行集經》卷四十八則認為此頌以道諦為主旨。

另外,有人將此頌比擬為如來的法身,而稱之為「法身偈」或「法身舍利偈」,並將之收藏於佛塔或佛像內。此外,在梵本及藏譯佛典卷末亦常附上此偈,亦有人將之刻於佛像之臺座或光背。

〔參考資料〕 《清淨道論》〈說慧地品〉;印順《中觀今論》、《空之探究》;D. J. Kalupahana著‧陳銚鴻譯《歐美佛學研究小史》;《唯識思想論集》一、《佛教根本問題研究》一(《現代佛教學術叢刊》{25}、{53});寺本婉雅《行の中道實踐哲學──根本佛教緣起觀》;武內紹晃《緣起と業》;佐佐木現順《阿毗達磨思想研究》第一篇第三章〈時間論を中心として緣起思想の解釋〉。


[法相辭典(朱芾煌)]
一切見皆入二見中

大毗婆沙論二百卷十三頁云:如契經說:苾芻當知,世間沙門婆羅門等所依諸見,皆入二見。謂有見,無有見。今應分別。云何諸見一切皆入此二見中?答:非此入二顯攝彼體;但顯彼入二見品中。所以者何?有見者:即常見。無有見者:即斷見。諸惡見趣,雖有多種;無不皆入此二品類。如此品初補刺拏說無施與等,五類邪見,入斷見品。以執無故。有說:入二品。由執我常,謗因等故。次說乃至活有命者死後斷壞無有等,斷見攝故;即斷見品。有作是說:此四大種士夫身,乃至智者,讚受入二品中。次說無因無緣等,是未塞羯梨見。次說造教造等,是珊闍夷見。此二俱入斷見品。以執無故。有說:入二品。由執我常,謗因等故。次說此七士身等,常見攝故;即常見品。次說有十四億等,是無勝髮褐見。次說一切士夫諸有所受無不皆以宿作為因等,是離繫親子見。此二、俱入二品。以執有我,後斷滅故。次說一切士夫所受皆是無因無緣等,是犎迦多衍那見。入斷見品。以執無故。有說:入二品。以執我常,謗無因故。次說自作苦樂等,此入二品。以執有我,後斷滅故。次說所受苦樂非自作等,入斷見品。以執無故。有說:入二品。以執我常,謗無因故。次說我及世間常等,常見攝故;即常見品。次說諦故住故我有我等,常見攝故;即常見品。次說諦故住故我無我等,斷見攝故;即斷見品。次說我觀我等,入常見品。次說受妙五欲等,入常見品。執有我常,得涅槃故。有說:入二品。以執有我,後斷滅故。次說風不吹等,常見攝故;即常見品。次說眾生執我作等,入二見品。以執有我,後斷滅故。後說諸欲淨妙,快意受用,而無過失等,入常見品。執有我常,受勝欲故。有說:入二品。以執有我,後斷滅故。契經中說:我有想見,我無想見,我非有想非無想見,斷滅見,現法涅槃見,此五、入二見品。謂前三、入常見品;第四、入斷見品;第五、有說入常見品,有說入二品。梵網經中所說六十二見,亦總入此二見品中。謂前際分別見中四遍常論,入常見品。四一分常論,有說入常見品,有說入二見品。以執有常,有無常故。二無因論,入斷見品。有說:入二品。以執我常,謗無因故。有邊等四論,及不死矯亂四論,入常見品。有說:入二品。以執我常,後亦斷故。後際分別見中有想,無想,非有想非無想論,皆常見攝故;即常見品。七斷滅論,斷見攝故;即斷見品。五現法涅槃論,入常見品。執有我常,得涅槃故。有說:入二品。以執有我,現得涅槃,後斷滅故。迦多衍那契經中說:世有二見。一者、有見,二者、無見。如次攝入常斷見品。師子吼經曰:一切見皆依二見。謂有見無有見。依有見者,耽著有見,憎無有見。依無有見者,耽著無有見,憎有見。此二如次,亦即攝入常斷見品。如契經說:常見外道,或執轉變,或執隱顯,或執往來意界常等,如是一切,常見攝故;即常見品。


一切見趣由三分建立

瑜伽八十七卷二頁云:又由三分,當知建立薩迦耶見以為根本一切見趣。一、由前際俱行故,二、由後際俱行故,三、由前後際俱行故。前際俱行者:謂如有一,作是思惟:我於去世,為曾有耶?為曾無耶?曾為是誰?云何曾有?後際俱行者:謂如有一,作是思惟:我於來世,為當有耶?為當無耶?當為是誰?云何當有?前後際俱行者:謂如有一,作是思惟:我曾有誰?誰當有我?今此有情,來何所從?於此沒已,去何所至?


二無因生論

大毗婆沙論一百九十九卷十五頁云:二無因生論者:一、從無想有情天歿,來生此間;由得宿住隨念通故,雖能憶彼出無想心,及後諸位,而不能憶出心以前所有諸位。便作是念:我於彼時,本無而起。諸法如我,亦應一切本無而生。由斯便執我及世間,皆無有因,自然生起。二、由尋伺虛妄推求。今身所更,既皆能憶前身;若有彼所更事,今此身中,亦應能憶。既不能憶;故知彼無。又作是念:若依彼生諸有情類,必還似彼;如酪中蟲,還似於酪,牛糞中蟲,還似牛糞,青葉中蟲,還似青葉,父母生子,還似父母。非即酪等是蟲等因。故知一切身及諸根覺慧等法,皆無因起。又作是念:現見孔雀鸞鳳雞等,山石草木花果刺等,色形差別,皆不由因,自然而有。彼作是說:誰銛諸刺,誰畫禽獸,誰積山原,誰鑿澗谷,誰復彫鏤草木花果?如是一切,皆不由因。於造世間,無自在者。由斯便執我及世間,皆無因生,自然而有。如是二種前際分別無因生論。由無想天,虛妄尋伺,二事而起。


二因起於常執

顯揚十四卷二十三頁云:論曰:由二種因,起於常執。一、由不如理作意,二、由憶念前際等事。由前際等事,相似相續轉故;於餘世間,亦計常住。


七十七智

瑜伽十卷十九頁云:問:何因緣故,依止緣起,建立七十七智耶?答:為顯有因雜染智故。又復為顯於自相續,自已所作雜染智故。又復為顯前際諸支,無始時故。又復為顯後際諸支,容有雜染還滅義故。又復為顯支所不攝諸有漏慧遍知義故。於一一支,皆作七智。當知總有七十七智。

二解:大毗婆沙論一百十卷十五頁云:云何七十七智事?謂知生緣老死智,知彼非不生緣老死智,知過去生緣老死智,知彼非不生緣老死智,知未來生緣老死智,知彼非不生緣老死智,及法住智。遍知此是無常,有為、思所作,從緣生,盡法、減法,離法、滅法。如依生緣老死,起七智;乃至依無明緣行,亦爾。故有七十七智事。問:此中何故不說知無明所從緣智耶?答: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復次若法,有支所攝,以有支為因,是有支果者;此中說之。無明雖亦有支所攝;而不以有支為因,亦非有支果;故此不說。復次若依此法,起緣有支七智者;此中說之。依無明所從緣,不起緣有支七智;故此不說。此中知生緣老死智等七十七智事,當言法智,乃至道智耶?答:應言知生緣老死等前六智,皆是四智。謂法類世俗集智。第七法住智,是一世俗智。如知生緣老死七智,乃至知無明緣行七智,亦爾。此中法智者:知欲界生緣老死等。類智者:知色無色界生緣老死等。世俗智集智者:俱知三界生緣老死等。問:已說生緣老死等;何故復說非不生緣老死等耶?答:論有二種。一、立自宗,二、遮他宗。立自宗者:如善說法者,立善說法宗。惡說法者,立惡說法宗。應理論者,立應理論宗。分別論者,立分別論宗。遮他宗者:如善說法者,遮惡說法宗。惡說法者,遮善說法宗。應理論者,遮分別論宗。分別論者,遮應理論宗。若但說生緣老死等者。或有生疑為興言論。作如是說。理未必爾。為決彼疑顯此理定。是故復說非不生緣老死等。此中知生緣老死,是法類世俗集四智。知非不生緣老死,亦是四智。各有八智。知過去未來生緣老死,亦各有八智。合有二十四智。第七法住智,唯是一世俗智。故足前有二十五智。如知生緣老死,乃至知無明緣行,亦爾。如是合有二百七十五智。若以相續剎那分別;則有無量無邊智事。此中世尊依十一支,三世差別,各起七智;故但說有七十七智事。

三解:發智論十卷八頁云:如說苾芻!吾當為汝說七十七智事。汝應諦觀,極善作意。云何七十七智事?謂知生緣老死智,知非不生緣老死智,知過去生緣老死智,知彼非不生緣老死智,知未來生緣老死智,知彼非不生緣老死智,及法住智遍知此事無常有為心所作從緣生盡法滅法離法滅法。如是知有取愛受觸六處名色識行無明緣行智,知非不無明緣行智,知過去無明緣行智,知彼非不無明緣行智,未來無明緣行智,非不無明緣行智,及法住智遍知此事是無常有為心所作從緣生盡法滅法離法滅法。


七種分別二邊

辯中邊論下卷十四頁云:復有七種分別二邊。何等為七?謂分別有,分別非有,各為一邊。彼執實有補特伽羅;以為壞滅,立空性故。或於無我,分別為無為。離如是二邊,分別說中道行。謂不為滅補特伽羅,方立空性;然彼空性,本性自空。前際亦空,後際亦空,中際亦空。乃至廣說。分別所寂,分別能寂,各為一邊。執有所斷,及有能斷;怖畏空故。為離如是二邊分別,說虛空喻。分別所怖,分別從彼所生可畏,各為一邊。執有遍計所執色等,可生怖故。執有從彼所生苦法,可生畏故。為離如是二邊分別,說畫師喻。前虛空喻,為聲聞說。今畫師喻,為菩薩說。分別所取、分別能取,各為一邊。為離如是二邊分別,說幻師喻。由唯識智,無境智生,由無境智生,復捨唯識。智境既非有;識亦是無。要託所緣,識方生故。由斯所喻,與喻同法。分別正性,分別邪性,各為一邊。執如實觀為正為邪二種姓故。為離如是二邊分別,說兩木生火喻。謂如兩木,雖無火相;由相鑽截,而能生火。火既生已;還燒兩木。此如實觀,亦復如是。雖無聖道正性之相;而能發生正性聖慧。如是正性聖慧生已;復能除遣此如實觀。由斯所喻與喻同法。然如實觀,雖無正性相;順正性故;亦無邪性相。分別有用,分別無用,各為一邊。彼執聖智,要先分別,方能除染;或全無用。為離如是二邊分別,說初燈喻。分別不起,分別時等,各為一邊。彼執能治畢竟不起,或執與染應等時長。為離如是二邊分別,說後燈喻。


十力

瑜伽四十九卷十六頁云:云何如來十力?一者、處非處智力,二者、自業智力,三者、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四者、根勝劣智力,五者、種種勝解智力,六者、種種界智力,七者、遍趣行智力,八者、宿住隨念智力,九者、死生智力,十者、漏盡智力。如是十種如來智力,當知廣如十力經說。

二解 顯揚四卷八頁云:謂如來十力。廣說如經。一、處非處智力。謂於一切相因果中,能如實問說,無礙智性,及彼相應等持諸心心法。二、自業智力。謂於一切相各別處所相續所起業,及所得報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三、靜慮解脫三摩地三摩缽底智力。謂於攝受一切相世間清淨功德方便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四、根上下智力。謂於出世間功德所依一切相所化有情根差別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五、種種勝解智力。謂於一切相所化有情阿世耶差別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六、種種界智力。謂於一切相所化有情隨眠差別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七、遍趣行智力。謂於一切相乘出離差別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八、宿住隨念智力。謂於一切相前際趣差別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九、死生智力。謂於一切相後際趣差別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十、漏盡智力。謂於一切相趣非趣出離方便差別中,無礙智性;及彼相應等持諸心心法。又諸力中,一切應說能如實問記。

三解 雜集論十四卷四頁云:力者:謂如來十力。一、處非處智力,二、自業智力,三、靜慮解脫三摩地三摩缽底智力,四、根上下智力,五、種種勝解智力,六、種種界智力。七、遍趣行智力,八、宿住隨念智力,九、死生智力,十、漏盡智力。處非處智力者:謂依止靜慮,於一切種處非處智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法。一切種處非處智具足者:謂於一切種因非因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自業智力者:謂於一切種自業智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以於一切種自業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如是餘力,隨其所應當正建立。云何隨其所應?靜慮解脫三摩地三摩缽底智力者:謂於一切種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由於一切種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為體故。如是根上下智力者:謂於一切種根上下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種種勝解智力者:謂於一切種差別勝解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種種界智力者:謂於一切種差別界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遍趣行智力者:謂於一切種遍趣行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宿住隨念智力者:謂於一切種宿住隨念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死生智力者:謂於一切種死生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漏盡智力者:謂於一切種漏盡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又云:力作何業?謂為除捨無因,惡因論,不作而得論,無倒宣說增上生道。悟入一切有情心行正說法器意樂隨眠境界資糧當能出離。隨其所應,宣說決定勝道。降伏諸魔。善能記別一切問論。此中顯初二力,能說增上生道。餘八力,能說決定勝道。如是二種,具足顯示諸佛所作。所以者何?世尊由處非處智力,折伏一切世間無因論者,惡因論者,宣說無倒增上生道。諸外道等,於增上生,或謂無因,或謂自性自在等為因故,名無因惡因論。由自業智力,折伏一切世間不作而得論者。無倒宣說善趣正道。諸外道等,謂不作業,自然得報故;名不作而得論。由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悟入一切有情心行。心所修行,故名心行。由根上下智力,悟入一切正說法器。以信等根,若善成熟;能為法器故。由種種勝解智力,悟入一切勝劣意樂。由種種界智力,悟入一切可破隨眠諸煩惱性。由遍趣行智力,悟入一切大小乘教法所攝境界。由宿住隨念智力,悟入一切資糧前生所集聖道因緣,是名資糧。由死生智力,悟入一切當來功能性。由漏盡智力,悟入一切三界出離。由如是悟入已,隨其所應,宣說解脫出世聖道。此十名力者,善能降伏諸魔故。善能記別一切問論故。降伏諸魔者:由此十力,能降伏蘊魔、煩惱魔、天魔、死魔。為最勝故。雖斷所知障,亦不能為礙;故名最勝。記別一切問論者:謂於處非處乃至漏盡一切處,所有問論,記別無滯故。

四解 俱舍論二十七卷一頁云:且佛十力,相別云何?頌曰:力處非處十。業八除滅道。定根解界九。遍趣九或十。宿住死生俗,盡六或十智。宿住死生智,依靜慮餘通。贍部男佛身,於境無礙故。論曰:佛十力者:一、處非處智力。具以如來十智為性。二、業異熟智力。八智為性。謂除滅道。三、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四、根上下智力。五、種種勝解智力。六、種種界智力。如是四力,皆九智性。謂除滅智。七、遍趣行智力。或聲,顯此義有二途。若謂但緣能趣為境;九智。除滅。若謂亦緣所趣為境;十智為性。八、宿住隨念智力。九、死生智力。如是二力,皆俗智性。十、漏盡智力。或聲亦顯義有二途。若謂但緣漏盡為境;六智。除道苦集他心。若謂漏盡身中所得;十智為性。已辯自性。依地別者,第八第九,依四靜慮。餘八通依十一地起。欲四靜慮、未至、中間、并四無色,名十一地。已辯依地。依身別者。皆依贍部男子佛身。已辯依身;何故名力?以於一切所知境中,智無礙轉,故名為力。由此十力,唯依佛身。唯佛已除諸惑習氣,於一切境,隨欲能知。餘此相違,故不名力。如舍利子捨求度人不能觀知。鷹所逐鴿前後二際生多少等。如是諸佛,遍於所知,心力無邊。

五解 無性釋九卷二十七頁頌曰:方便、歸依、淨、及大乘出離,於此誑眾生,摧魔者:歸禮。釋曰:此頌顯十力。謂於善趣惡趣方便,諸業歸依,世出世淨,大乘出離,四種義中,魔誑眾生;此中顯說能摧彼魔十力業用。言方便者:善趣方便,謂諸善業。惡趣方便,謂不善業。宣說如是趣方便時,魔於其中,誑惑而住,言不如是。與是相違,說不善業,為善趣方便,說諸善業,為惡趣方便。或說一切,皆無有因。或說一切自在天等,以為其因。處非處力,能摧彼說。訓釋詞者:處名所以。有所容受。若無所以,無所容受;說名非處。謂無處無容,諸眾生類,無因惡因,而當得有。此復云何?由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謂無明緣行等。非自在天等令次第得生。言歸依者:所謂諸業。如說世間皆由自業,業為依止,業作歸依。說此業時,魔於其中,誑惑而住;廣如前說。由第二業異熟智力,能摧彼說,無所罣礙。謂諸有情,業所分別高下勝劣;不由無因自在天等。廣如前說。所言淨者:謂世間淨及出世淨。暫時畢竟伏諸煩惱,永害隨眠;由諸靜慮等持等至及聖道故。說此淨時,魔於其中,誑惑而住;廣如前說。由靜慮等持等至智力,能摧彼說,無所罣礙。及大乘出離者:此顯餘力所作業用。謂說大乘究竟出離佛果德時,魔於其中,誑惑而住;言此無上正等菩提,極難可得。宜求聲聞究竟出離。由餘七力,能摧彼說,無所罣礙。

六解 如大毗婆沙論三十卷十四頁至十九頁廣說。彼云云何為十?一、處非處智力,二、業法集智力,三、靜慮解脫等持等至發起雜染清淨智力,四、種種界智力,五、種種勝解智力,六、根勝劣智力,七、遍趣行智力,八、宿住隨念智力,九、死生智力,十、漏盡智力。問:如是十力,以何為自性?答:以智為自性。謂佛意力,是智所成;以智為體;智所攝故。如契經說:於處非處,如實了知,乃至廣說。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力?力、是何義?答:不可屈義,是力義。不可伏義,不可摧義,不可害義,不可轉義,不可覆義,能遍覺義,能荷擔義,堅固義,最勝義,能制他義是力義。


十力差別

瑜伽五十卷五頁云:云何如來十力差別?謂此十力,展轉相望,亦有差別,亦無差別,處非處智力等,與自業智力等,有何差別?若正了知善不善業,能感所有愛非愛果;當知此由處非處智力故。若正了知諸有能造善不善業,即彼能受愛非愛果;而非所餘;當知此由自業智力故。若正了知諸有能修靜慮解脫等持等至,即彼能入靜慮等定,而非所餘;當知此由自業智力故。若正了知即依如是靜慮等定,現三神變,無倒教授所化有情;當知此由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故。若正照取信等俱生相應之心,當知此由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故。若正分別即彼諸根軟中上品種種差別;當知此由根勝劣智力故。若正照取諸根為先彼彼法中種種意樂;當知此由根勝劣智力故。若正分別即彼意樂種種差別;當知此由種種勝解智力故。即彼意樂,當知分別,略有六種。一者、不出離意樂。謂於各別大自在天,那羅延天,梵世間等,起信解者,所有意樂。二者、出離意樂。謂於三乘起信解者,所有意樂。三者、遠清淨意樂。謂安住下品中品成熟者,所有意樂。四者、近清淨意樂。謂安住上品成熟者,所有意樂。五者、即於現法得涅槃意樂。謂由聲聞乘所得涅槃起信解者,所有意樂。六者、於當來世得涅槃意樂。謂由大乘所得涅槃起信解者,所有意樂。若正照取勝解所起相似種子,當知此由種種勝解智力故。若正照取即彼種子差別分別無量品類。當知此由種種界智力故。又即彼界,當知分別,略有四種。一者、本性住種子。二者、先習起種子。三者、可修治種子。謂有般涅槃法者所有種子。四者、不可修治種子。謂無般涅槃法者所有種子。若正了知如界種類,行跡趣入。當知此由種種界智力故。若正分別即彼行跡一切品類,如是行跡,能令離染,如是行跡,能令畢竟清淨,如是行跡,能令不畢竟清淨;當知此由遍趣行智力故。若如實知前際隨念一切趣因前際俱行;當知此由遍趣行智力故。若正了知如前分別種種隨順八言說句,六種略行;當知此由宿住隨念智力故。若正了知依於前際有情死生;當知此由宿住隨念智力故。若正觀見後際種種有情死生;當知此由死生智力故。若正了知於自事義,未得究竟有情,後際受生相續;當知此由死生智力故。若正了知於自事義,已得究竟,心善解脫,於現法中,證得涅槃;當知此由漏盡智力故。當知是名如來十力展轉相望,亦有差別,亦無差別。


十二緣起

俱舍論九卷九頁云:如是蘊相,續說三生為位。頌曰:如是諸緣起,十二支三際,前後際各二。中八據圓滿。論曰:十二支者:一、無明,二、行,三、識,四、名色,五、六處,六、觸,七、受,八、愛,九、取,十、有,十一、生,十二、老死。言三際者。一、前際,二、後際,三、中際。即是過未及現三生。云何十二支於三際建立?謂前後際,各立二支。中際、八支。故成十二。無明、行、在前際。生、老死、在後際。所餘八、在中際。此中際八,一切有情,此一生中,皆具有不?非皆具有,若爾;何故說有八支?據圓滿者。此中意說;補特伽羅歷一切位,名圓滿者。非諸中夭,及色無色。但據欲界補特伽羅。大緣起經說具有故。彼說佛告阿難陀言:識若不入胎;得增廣大不?不也;世尊。乃至廣說。有時但說二分緣起。一、前際攝,二、後際攝。前七支,前際攝。謂無明乃至受。後五支,後際攝。謂從愛至老死。前後因果,二分攝故。


十二分教

瑜伽二十五卷六頁云:云何契經?謂薄伽梵,於彼彼方所,為彼彼所化有情,依彼彼所化諸行差別,宣說無量蘊相應語,處相應語,緣起相應語,食相應語,諦相應語,界相應語,聲聞乘相應語,獨覺乘相應語,知來乘相應語,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等相應語,不淨息念諸學證淨等相應語。結集如來正法藏者,攝聚如是種種聖語,為令聖教久住世故;以諸美妙名句文身,如其所應,次第安布,次第結集。謂能貫穿縫綴種種能引義利能引梵行真善妙義。是名契經。云何應頌?謂於中間,或於最後,宣說伽他。或復宣說未了義經。是名應頌。云何記別?謂於是中,記別弟子命過已後當生等事。或復宣說已了義經。是名記別。云何諷頌?謂非直說;是結句說。或作二句,或作三句,或作四句,或作五句,或作六句等。是名諷頌。云何自說?謂於是中,不顯能請補特伽羅名字種姓。為令當來正法久住,聖教久住,不請而說。是名自說。云何因緣?謂於是中,顯示能請補特伽羅名字種姓,因請而說;及諸所有毘奈耶相應,有因有緣,別解脫經。是名因緣。云何譬喻?謂於是中,有譬喻說。由譬喻故;本義明淨。是名譬喻。云何本事?謂諸所有宿世相應事義言教,是名本事。云何本生?謂於是中,宣說世尊在過去世,彼彼方分,若死若生,行菩薩行,行難行行。是名本生。云何方廣?謂於是中,廣說一切諸菩薩道;為令修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十力、無畏、無障智等,一切功德。是名方廣。云何希法?謂於是中,宣說諸佛,諸佛弟子,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勞策男,勞策女,近事男,近事女等。若共不共,勝於其餘,勝諸世間同意所許,甚奇希有最勝功德。是名希法。云何論議?所謂一切摩呾履迦阿毘達磨。研究甚深素呾纜義,宣暢一切契經宗要。是名論議。

二解 瑜伽八十一卷十二頁云:法者:略有十二種。謂契經等十二分教。契經者:謂貫穿義,長行直說,多分攝受意趣體性。應頌者:謂長行後,宣說伽他。又略摽所說不了義經。記別者:謂廣分別略所摽義,及記命過弟子生處。諷頌者:謂以句說,或以二句,或以三四五六句說。自說者:謂無請而說。為令弟子得勝解故。為令上品所化有情,安住勝理,自然而說。如經言:世尊今者,自然宣說。緣起者:謂有請而說。如經言:世尊一時依黑鹿子,為諸苾芻,宣說法要。又依別解脫因起之道,毘奈耶攝所有言說。又於是處,說如是言:世尊依如是如是因緣,依如是如是事,說如是如是語。譬喻者:謂有譬喻經。由譬喻故,隱義明了。本事者:謂除本生,宣說前際諸所有事。本生者:謂宣說己身,於過去世行,菩薩行時,自本生事。方廣者:謂說菩薩道。如說七地、四菩薩行,及說諸佛百四十種不共佛法。謂四一切種清淨,乃至一切種妙智。如菩薩地,已廣說。又復此法,廣故,多故,極高大故,時長遠故。謂極勇猛,經三大劫阿僧企耶,方得成滿故;名方廣。未曾有法者:謂諸如來,若諸聲聞,若在家者,說希奇法。如諸經中,因希有事,起於言說。論議者:謂諸經典,循環研竅摩呾理迦。且如一切了義經,皆名摩呾理迦。謂於是處,世尊自廣分別諸法體相。又於是處,諸聖弟子,已見諦跡,依自所證,無倒分別諸法體相。此亦名為摩呾理迦。即此摩呾理迦,亦名阿毘達磨。猶如世間一切書算詩論等,皆有摩呾理迦。當知經中循環研竅諸法體相,亦復如是。又如諸字,若無摩呾理迦;即不明了。如是契經等十二分聖教,若不建立諸法體相;即不明了。若建立已;即得明了。又無雜亂、宣說法相,是故即此摩呾理迦,亦名阿毘達磨。又即依此摩呾理迦,所餘解釋諸經義者,亦名論義。

三解 顯揚六卷七頁云:論曰:聞十二分教者:謂聞契經、應頌、記別、諷頌、自說、緣起、譬喻、本事、本生、方廣、希法、論議聖教。契經者。謂諸經中,佛薄伽梵,於種種時處,依種種所化有情調伏行差別,或說蘊所攝法、界所攝法、處所攝法;或說緣起所攝法;或說食所攝法、諦所攝法;或說聲聞獨覺如來所攝法,或說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所攝法、或說不淨、息念、學證淨等所攝法。如來說是語已;諸結集者,歡喜敬受,為令聖教得久住故;以諸善妙名句字身,如其所應,次第結集,次第安置。以能綴緝引諸義利引諸梵行種種善義,故名契經。應頌者:謂諸經中,或於中間,或於最後,以頌重顯;及諸經中不了義說;是為應頌。記別者:謂諸經中,記諸弟子命終之後,生處差別;及諸經中,顯了義說;是為記別。諷頌者:謂諸經中,非長行直說;然以句結成,或二句說,或三四五六句等說;是為諷頌。自說者:謂諸經中,不列請者姓名,為令正法久住故,及為聖教久住故;自然宣說。是為自說。緣起者:謂諸經中,列請者姓名已;而為宣說。及諸所有毘柰耶攝有緣起教,別解脫戒經等,是為緣起。譬喻者:謂諸經中,有譬喻說。由譬喻故,本義明白。是為譬喻。本事者:謂宣說前世諸相應事。是為本事。本生者:謂諸經中,宣說如來於過去世,處種種生死。行菩薩行。是為本生。方廣者:謂諸經中,宣說能證無上菩提諸菩薩道,令彼證得十力無障智等。是為方廣。未曾有法者:謂諸經中,宣說諸佛及諸弟子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鄔波索迦鄔波私迦等,共不共功德,及餘最勝殊特驚異甚深之法。是為希法。論議者:謂一切摩怛履迦阿毘達磨,研究解釋諸經中義;是為論議。

四解 集論七卷一頁云:云何法決擇法者?謂十二分聖教。何者十二?一、契經,二、應頌,三、記,四、諷頌,五、自說,六、緣起,七、譬喻,八、本事,九、本生,十、方廣,十一、希法,十二、論議。何等契經?謂以長行,綴緝略說所應說義。如來觀察十種勝利,緝綴長行,略說諸法。謂易可建立;易可宣說;易可受持;恭敬法故,菩提資糧,速得圓滿;速能通達諸法實性;於諸佛所,得證淨信;於法僧所,得證淨信;觸證第一現法樂住;談論決擇悅智者心,得預聰明英叡者數。何等應頌?即諸經或中或後,以頌重頌。又不了義經,應更頌釋;故名應頌。何等記?謂於是處,聖弟子等,謝往過去,記得失生處差別。又了義經說明記。記開示深密意故。何等諷頌。謂諸經中以句宣說。或以二句,或三,或四,或五,或六。何等自說?謂諸經中,或時如來悅意自說。何等緣起?謂因請而說。又有因緣,制立學處;亦名緣起。何等譬喻?謂諸經中,有比況說。何等本事?謂宣說聖弟子等前世相應事。何等本生?謂宣說菩薩本行藏相應事。何等方廣?謂菩薩藏相應言說。如名方廣,亦名廣破,亦名無比。為何義故名為方廣?一切有情利益安樂所依處故。宣說廣大甚深法故。為何義故,名為廣破?以能廣破一切障故。為何義故名為無比?無有諸法能比類故。何等希法?若於是處,宣說聲聞,諸大菩薩及如來等。最極希有甚奇特法。何等論議?若於是處,無有顛倒,解釋一切深隱法相。


十九種無知

瑜伽四十七卷二十三頁云:於前際無知云何?謂於過去諸行,起不如理分別:謂我於過去,為曾有耶?為曾無耶?曾何體性?曾何種類?所有無知。於後際無知云何?謂於未來諸行,起不如理分別:謂我於未來為當有耶為當無耶?當何體性?當何種類?所有無知。於前後際無知云何?謂於內起不如理猶豫:謂何等是我?我為何等?今此有情,從何所來?於此沒已;當往何所?所有無知。於內無知云何?謂於各別諸行,起不如理作意:謂之為我:所有無知。於外無知云何?謂於外非有情數諸行,起不如理作意:謂為我所;所有無知。於內外無知云何?謂於他相續諸行,起不如理分別:謂怨親中;所有無知。於業無知云何?謂於諸業,起不如理分別:謂有作者;所有無知。於異熟無知云何?謂於異熟果所攝諸行,起不如理分別:謂有受者;所有無知。於業異熟無知云何?謂於業及果,起不如理分別:所有無知。於佛無知云何?謂於佛菩提,或不思惟,或邪思惟,或由放逸,或由疑惑,或由毀謗,所有無知。於法無知云何?謂於正法善說性,或不思惟,或邪思惟,或由放逸,或由疑惑,或由毀謗,所有無知。於僧無知云何?謂於僧正行,或不思惟,或邪思惟,或由放逸或由疑惑,或由毀謗,所有無知。於苦無知云何?謂於苦是苦性,或不思惟,或邪思惟,或由放逸,或由疑惑,或由毀謗,所有無知。如於苦,當知於集滅道無知亦爾。於因無知云何?謂起不如理分別:或計無因,或計自在,世性、士夫、中間等、不平等因,所有無知。如於因無知,於從因所生諸行,亦爾。又彼無罪故名善。有罪故名不善。有利益故名應修習。無利益故名不應修習。黑故名有罪。白故名無罪。雜故名有分。於六觸處如實通達無知云何?謂增上慢者,於所證中,顛倒思惟,所有無知。如是略說十九種無知。


十二支以三二為性

俱舍論九卷十三頁云:又應知此說緣起門,雖有十二支;而三二為性。三、謂惑業事。二、謂果與因。其義云何?頌曰:三煩惱、二業、七事亦名果。略果及略因,由中可比二。論曰:無明、愛、取、煩惱為性。行、及有支、以業為性。餘識等七,以事為性。是煩惱業所依事故。如是七事,即亦名果。義准餘五,即亦名因。以煩惱業為自性故。何緣中際廣說果因?開事為五惑為二故。後際略果。事唯二故。前際略因。惑唯一故。由中際廣,可以比度前後二際。廣義已成;故不別說。說便無用。若緣起支唯十二者:不說老死果,生死應有終。不說無明因。生死應有始。或應更立餘緣起支。餘復有餘,成無窮失。不應更立。


三火

集異門論五卷三頁云:初三火者:一、貪火,二、瞋火,三、癡火。貪火云何?答:謂於欲境,諸貪等貪,執藏防護,堅著愛樂,迷悶耽嗜,遍耽嗜,內縛欲求,耽湎苦集,貪類貪生;總名為貪。由此貪愛所蔽伏者,發生種種身熱心熱身心俱熱,身燒心燒身心俱燒,身惱心惱身心俱惱。又由貪愛纏為緣故;長夜領受不可愛不可樂不可欣不可意異熟果。是謂貪火。瞋火云何?答:謂於有情欲為損害,內懷栽杌,欲為擾惱,已瞋,當瞋,現瞋,樂為過患,極為過患,意極忿恚,於諸有情,各相違戾,欲為過患,已為過患,當為過患,現為過患;總名為瞋。由此瞋恚所蔽伏者,發生種種身熱心熱身心俱熱,身燒心燒身心俱燒,身惱心惱身心俱惱。又由瞋恚纏為緣故;長夜領受不可愛不可樂不可欣不可意異熟果。是謂瞋火。癡火云何?答:謂於前際無知,後際無知,前後際無知;廣說乃至癡類癡生,改類改生。總名為癡。由此愚癡所蔽伏者,發生種種身熱心熱身心俱熱,身燒心燒身心俱燒,身惱心惱身心俱惱。又由愚癡纏為緣故;長夜領受不可愛不可樂不可欣不可意異熟果。是謂癡火。

二解 瑜伽十四卷五頁云:又有三火,為化樂福邪事外火勝解有情,示無虛誑所應事火。雖實非火,假立火名。一者、父母,二者、妻子,三者、真實應供福田。

三解 集異門論五卷四頁云: 後三火者:一、應奉事火,二、應給施火,三、應供養火。應奉事火云何?答:父母是子所應奉事。如世尊為高直身形婆羅門說:云何名為應奉事火?謂世父母,應受其子種種樂具,隨處隨時,無倒奉事。云何其子以諸樂具隨處隨時無倒奉事應奉事火?謂族姓子,以精進力,及手足力,若汗血力,如法所得財物樂具,隨處隨時,無倒奉事供養父母。何故名為應奉事火?謂族姓子,從彼而生,由彼長養,乃得成立。是故父母,諸佛說為應奉事火。應給施火云何?答:妻子奴婢作使親友,是其家主所應給施。如世尊為高直身形婆羅門說:云何名為應給施火?謂世妻子奴婢作使及諸親友,應受家主種種樂具,隨處隨時,無倒給施。云何家主以諸樂具隨處隨時無倒給施應給施火?謂族姓子,以精進力,及手足力,若汗血力,如法所得財物樂具,隨處隨時,無倒給施妻子奴婢作使親友。何故名為應給施火?謂族姓子,如法居家。其妻、子等,無倒承事,如教為作所應作業,令無匱乏,速得成辦。是故妻子奴婢作使及諸親友,諸佛說為應給施火。應供養火云何?答:真沙門婆羅門,是諸施主所應供養。如世尊為高直身形婆羅門說:云何名為應供養火?謂沙門婆羅門,若已離貪,或復修行調伏貪行;若已離瞋,或復修行調伏瞋行;若已離癡,或復修行調伏癡行。如是沙門及婆羅門,應受施主種種樂具,隨處隨時,無倒供養。云何施主以諸樂具隨處隨時無倒供養應供養火?謂族姓子,以精進力,及手足力,若汗血力,如法所得財物樂具,隨處隨時,無倒供養如前所說諸沙門婆羅門。何故名為應供養火?謂族姓子,供養阿羅漢,及諸有學者。彼是世間真福田故;能令施主,於中樹福,感得最勝此世他世富樂異熟;及解脫果。是故真沙門及真婆羅門,諸佛說為應供養火。餘世間火,非應奉事給施供養。彼不能令諸有情類,得勝果故。


三明

瑜伽十四卷七頁云:又有三明,當知為顯於前後中際斷常二邊邪執現法涅槃愚癡沙門婆羅門無明性故;建立三明。

二解 瑜伽九十二卷六頁云:行於三世無忘失住最勝義故;三種所緣境差別故;說名三明。

三解 俱舍論二十七卷十二頁云:如契經說:無學三明,彼於六通,以何為性?頌曰:第五二六明,治三際愚故。後真二假說,學有闇非明。論曰:言三明者,一、宿住智證明。二、死生智證明。三、漏盡智證明。如其次第,以無學位,攝第五二六通,為其自性。六中三種獨名明者,如次對治三際愚故。謂宿住智,通治前際愚;死生智,通治後際愚;漏盡智,通治中際愚。此三皆名無學明者,俱在無學身中起故。於中最後,容有是真。通無漏故。餘二、假說。體唯非學非無學故。有學身中,有愚闇故;雖有前二;不立為明。雖有暫時伏滅愚闇;後還被蔽,故不名明。

四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二卷十五頁云:問;何故六通中,三、立為明,三、不立為明耶?答:神境智證通,如工巧處轉;天耳智證通,唯能取聲;他心智證通,唯取自相。無勝用故,不立為明。後之三通,皆有勝用;故立為明。勝用者,謂皆能隨順厭捨生死,皆能引發殊勝功德,皆能趣向畢竟涅槃。問:云何後三通皆有此勝用?答:第四宿住隨念智證通,見前際事,深生厭離。第五死生智證通,見後際事,深生厭離。第六漏盡智證通,既厭離已;欣樂涅槃。由此皆能隨順厭捨生死;乃至皆能趣向畢竟涅槃。復次第四通,見前際自衰損事,深生厭離。第五通、見後際他衰損事,深生厭離。第六通、既厭離已;欣樂涅槃。由此皆有前三勝用。復次第四通、見前際種種相續諸蘊界處,深生厭離。第五通、見後際種種散壞諸蘊界處,深生厭離。第六通、既厭離已;欣樂涅槃。由此皆有前三勝用。復次第四通、能除常見。第五通、能除斷見。第六通、既離二邊,安住中道。由此皆有前三勝用。復次第四通、能引空解脫門。第五通、能引無願解脫門。第六通、能引無相解脫門。由此皆有前三勝用。由如是等種種因緣,後之三通,皆有勝用。故六通內,偏立為明。集異門論,作如是說:有三種無學明。一、無學宿住隨念智證明。謂知諸有情,行有相續無學智。二、無學死生智證明。謂知諸有情,自業勝劣無學智。三、無學漏盡智證明。謂知漏盡無學智。

五解 集異門論三卷三頁云:明云何?答:無學三明。何等為三?一者、無學宿住隨念智作證明。二者、無學死生智作證明。三者、無學漏盡智作證明。是謂明。

六解 集異門論六卷八頁云:三明者:謂無學三明。一、無學宿住隨念智作證明。二、無學死生智作證明。三、無學漏盡智作證明。云何無學宿住隨念智作證明?答:如實憶知諸宿住事。謂如實憶知過去世、或一生、或十生、或百生、或千生、或百千生、或多百生、或多千生、或多百千生,或壞劫,或成劫,或壞成劫,或多壞劫。或多成劫,或多壞成劫,我於如是有情聚中,曾作如是名,如是種,如是姓,曾食如是食,曾受如是苦,如是樂,曾如是長壽,如是久住,如是壽量邊際,我曾從彼處死,生於此處,復從此處死,生於彼處。於如是等,若形相,若因緣,若言說,無量種宿住事,皆能隨念,如實憶知。是名無學宿住隨念智作證明。問:此中何者是明?答:知前生相續智是名明。云何無學死生智作證明?答:以淨天眼,超過於人,見諸有情死時生時,若好色,若惡色,若劣,若勝,若往善趣,若往惡趣。如是有情,成就身惡行,成就語惡行,成就意惡行,發起邪見,毀謗賢聖,成就邪見業法受因;由此因緣,身壞命終,墮諸惡趣,生地獄中。如是有情,成就身妙行,成就語妙行,成就意妙行,發起正見,讚歎賢聖,成就正見業法受因;由此因緣,身壞命終,昇諸善趣,生於天中。於如是等諸有情類業果差別,皆如實知。是名無學死生智作證明。問:此中何者是明?答:知自業智是名明。云何無學漏盡智作證明?答:如實知此苦聖諦,此苦集聖諦,此苦滅聖諦,此趣苦滅道聖諦。彼如是知如是見,心解脫,欲漏心解脫,有漏心解脫,無明漏心解脫已;如實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是名無學漏盡智作證明。問:此中何者是明?答:知漏盡智是名明。


三善根

成唯識論六卷二頁云:無貪等者:等無瞋癡。此三名根。生善勝故。三不善根,近對治故。

二解 集異門論三卷七頁云:三善根者:謂無貪善根,無瞋善根,無癡善根。無貪善根者:無貪云何?答:謂於欲境,諸不貪、不等貪、不執藏、不防護、不堅著、不愛、不樂、不迷、不悶、不耽嗜、不遍耽嗜、不內縛、不欲、不求、不耽湎、非苦集、非貪類、非貪生,總名無貪。善根云何?答:謂無貪法,是善性,能為無量善法根;是故此法,能為無病根,無癰根,無箭根,無穢根,無濁根,不雜染根。清淨根,鮮白根;是故名為無貪善根。無瞋善根者:無瞋云何?答:謂於有情,不欲損害;不懷栽杌;不欲擾惱;非已瞋,非當瞋,非現瞋;不樂為過患,不極為過患;意不憤恚;於諸有情,不相違戾;不欲為過患;非已為過患,非當為過患,非現為過患;總名無瞋。善根云何?答:謂無瞋法,是善性,能為無量善法根;是故此法,能為無病根,無癰根,無箭根,無穢根,無濁根,不雜染根,清淨根,鮮白根;是故名為無瞋善根。無癡善根者:無癡云何?答:謂知前際智,後際智,前後際智,知內智,外智,內外智,知業智,異熟智,業異熟智,知善作業智,惡作業智,善惡作業智,知因智,因所生法智,知佛智,法智,僧智,知苦智,集智,滅智,道智,知善法智,不善法智,知有罪法智,無罪法智,知應修法智,不應修法智,知下劣法智,勝妙法智,知黑法智,白法智,知有敵對法智,知緣生法智,知六觸處如實智,如是智、見、明、覺、解、慧、光、觀,總名無癡。善根云何?答:謂無癡法,是善性,能為無量善法根;是故此法,能為無病根,無癰根,無箭根,無穢根,無濁根,不雜染根,清淨根,鮮白根;是故名為無癡善根。

三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十二卷十五頁云:三善根者:謂無貪無瞋無癡善根。云何無貪善根?謂心所法,與心相應,是貪對治;是名無貪善根性。云何無瞋善根?謂心所法,與心相應,是瞋對治;是名無瞋善根性。云何無癡善根?謂心所法,與心相應,是癡對治;是名無癡善根性。此三善根,於一心中,具足可得。三不善根,非於一心具足可得。又三善根具足防衛一切善心,通六識身,有漏無漏。三不善根,不能具足防衛一切諸不善心。又三善根,遍與善心相應。三不善根,不遍與不善心相應。又三善根,能遍發起一切善心。三不善根,不能遍起一切不善心。如是隨轉不隨轉等,皆應廣說。是名三善根自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善根?善根有何義?答:能生善義,是善根義。能養善義,能增善義,能長善義,能益善義,能持善義,能令善法廣流布義,是善根義。尊者世友,作如是說:善法因義,是善根義。善法種義,等起善義,能為轉因引諸善義,為隨轉因生諸善義,攝益一切諸善法義,是善根義。大德說曰:依止此物,遍能生長一切善法,能為轉因,為隨轉因,攝益諸善;故名善根。問:若善法因義是善根義者;前生善五蘊,與後一切已生未生善五蘊為因;前生十善業道,與後一切已生未生十善業道為因;前生三十七菩提分法,與後一切已生未生三十七菩提分法為因。如此、則一切善法,皆應名善根。如是三種,有何殊勝不共因緣;立為善根?答:此是世尊有餘之說。大師觀彼所化有情心行願樂簡略而說。脅尊者曰:唯佛世尊究竟了達諸法性相,亦知勢用;非餘能知。若法、有善根相者;即便立之。無者不立。尊者妙音,亦作是說。大師知此三種善根,如是勢用,如是強盛,如是親近,能與一切善法為因;其餘善法,無如是事。復有說者,此三善根,於諸善法,最為殊勝。以殊勝故;立為善根。復有說者,此三善根,於諸善法,最為上首,前行、前導。如最勝軍,將導一切;如是善根增上力故;能令一切善法增廣。故立為善根。復有說者,此三善根,能與一切善法為因,為根、為眼、為集,發起一切善法,障礙一切不善諸法;於善法中,最為殊勝。故立為根。復有說者,以三善根,能遍發起十善業道,生十善處;故立為根。由如是等諸因緣故;於善法聚,唯此三種,立為善根。


三不善根

瑜伽五十八卷二十一頁云:問:更有所餘能發惡行無量煩惱,何故簡取貪瞋癡、立不善根?答:發業因緣,略有三種。謂愛味因緣故,損他因緣故,執著建立邪法因緣故。此貪瞋癡,於上因緣,如應配釋。

二解大毗婆沙論四十七卷一頁云:有三不善根。謂貪不善根,瞋不善根,癡不善根。問:此三不善根、以何為自性?答:以十五事為自性。謂貪瞋不善根,各欲界五部為十事。癡不善根,欲界四部及見苦所斷一分為五事。謂欲界繫見集滅道修所斷癡、全是不善,立不善根。見苦所斷癡有十種。即五見、疑、貪、瞋、慢俱,不共無明,以為第十。於中八種是不善故;立不善根。身邊二見相應無明,是無記故;非不善根。問:根是因義。身邊二見、相應無明、既是一切不善法因;何故不立不善根耶?答:若法、體是不善,能為一切不善法因者;立不善根。身邊二見相應無明。雖是一切不善法因;而體是無記,故非不善根。由此三不善根,以十五事為自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不善根?不善根,是何義?答:於諸不善法,能生,能養,能增,能益,能攝,能持,能滋長義,是不善根義。尊者世友,作如是說:於諸不善法,為自因,為種子,為轉,為隨轉,為等起,為攝益義,是不善根義。大德說曰:於諸不善法,為本,為能植,為轉,為隨轉,能攝益義,是不善根義。又云:何故但說三不善根?尊者世友,作如是說:此是世尊觀所化者,宜聞法故;有餘略說。脅尊者言:佛知諸法性相勢用,餘不能知。若法、應立不善根者;則便立之。故不應責。尊者妙音,作如是說:大師知此貪瞋癡三,於諸不善,為因勢用,偏重偏近;故立為根。復次不善法中,此三最勝,名義勝故;偏立為根。復次不善法中,此三難斷,難破,難越;故偏立根。復次不善法中,此三過重,過多,過盛;故偏立根。復次此三近障;三種善根,是三善根增上怨敵;是故偏立為不善根。復次離欲染時,此三極作留難障礙,如守獄卒;是故偏立為不善根。復次諸不善法,此為上首。猶如猛將、在軍前行。由此勢力,諸餘不善,皆得生長;故偏立根。復次諸不善法,此三為因為根為導為集為緣為等起為能作為主為本,故立為根。因者、如種故。根者、堅牢故。導者、能引故。集者、能生故。緣者、能助故。等起者、能發生故。能作者、能長養故。主者、能攝受故。本者、能為依故。復次以此三法、具五義故;立不善根。餘法不爾。謂此三法,通五部,遍六識,是隨眠性,能發麤惡身語業;斷善根時,為強加行。通五部者、謂通見苦乃至修所斷。此簡五見及疑。遍六識者,謂眼識乃至意識相應。此簡慢。是隨眠性者、謂貪不善根,是欲貪隨眠性。瞋不善根,是瞋恚隨眠性。癡不善根,是無明隨眠性。此簡諸纏煩惱垢等。能發麤惡身語業者,如契經說:貪瞋癡生一切麤惡身語意業。斷善根時為強加行者、如施設論說:諸斷善根,云何而斷?以何行相斷?謂如有一,是極猛利貪瞋癡類;乃至廣說。此二俱釋不善根義。如彼卷一頁至九頁廣說。

三解大毗婆沙論一百十二卷六頁云:三不善根者:謂貪瞋癡。問:此三、以何為自性?答:貪不善根有五。即欲界繫五部所斷愛。瞋不善根有五。則五部所斷恚。癡不善根有五。即欲界繫見集滅道及修所斷全,并見苦所斷一分。然見苦所斷無明有十。此中除有身見邊執見相應,取餘無明;故言一分。此十五法,唯是不善,遍生不善法;名不善根。應知此三、皆與六識身相應。是名三不善根自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不善根?不善根有何義?答:能生不善義,是不善根義。能養不善義,能增不善義,能長不善義,能益不善義,能持不善義,能令不善法廣流布義,是不善根義。尊者世友作如是說:諸不善因義,是不善根義。諸不善種義,等起不善義,能為轉因引不善義,為隨轉因生不善義,攝益一切不善法義,是不善根義。大德說曰:依止此物,遍能生長諸不善法,能為轉因,為隨轉因,攝益不善故;名不善根。問:若不善因義,是不善根義者;是即前生不善五蘊、與後一切已生未生不善五蘊為因;前生十不善業道、與後一切已生未生十不善業道為因;前生不善三十四隨眠俱生品、與後一切已生未生不善三十四隨眠俱生品、如應為因。如是一切不善法,皆應名不善根。如是三種、有何殊勝不共因緣,世尊獨立為不善根。答:此是世尊有餘之說。大師觀彼所化有情心行願樂簡略而說。脅尊者曰:唯佛世尊究竟了達諸法性相,亦知勢用;非餘所知。若法有不善根相;即便立之。無者不立。尊者妙音,亦作是說:大師知此三不善根,有如是勢用,如是強盛,如是親近,能與一切不善為因。除此不善根,餘不善法,無如是事。復有說者,如是三種,能生一切不善諸法,難斷難滅,難超難度;是故獨立為不善根。復有說者,如是三種,多諸過患。謂生一切現法後法眾多憂苦。是故獨立為不善根。復有說者,如是三種,於出欲界,極為障礙。如壯獄卒,守於獄門。是故獨立為不善根。復有說者,如是三種,於不善中,最為殊勝,最為上首,前行前導,如最勝軍,將導一切。此不善根增上力故;能令一切不善增廣。是故獨立為不善根。復有說者,如是三種,與三善根為近對治、怨敵、障礙。是故獨立為不善根。復有說者,如是三種,能與一切不善為因、為根、為眼、為集、為緣,發起一切不善諸法,障礙一切諸功德法;不善法中,最為殊勝;是故獨立為不善根。復有說者,如是三種,遍攝一切不善諸法。謂諸不善,或是貪品,或是瞋品,或是癡品,是故獨立為不善根。又此三種,具足五義。謂通五部,遍在六識,是隨眠性,能起麤惡身業語業,作斷善根牢強加行。是故獨立為不善根。通五部者:遮五見疑。遍六識者:遮其諸慢。隨眠性者:遮纏垢等。能起麤惡身業語業,作斷善根牢強加行者:示現根義。

四解入阿毗達磨論上八頁云:不善根有三種。即前所治貪瞋癡三。貪、謂欲界五部貪。瞋、謂五部瞋。癡、謂欲界三十四無明。除有身見、及邊執見相應無明。如是三法,是不善自性;亦能為根,生餘不善;故名不善根。不安隱義,是不善義。能引非愛諸有牙故。或未習學非巧便義,是不善義。由此能辦惡色像故。如彩畫師,所造不妙,世稱不善。

五解集異門論三卷五頁云:三不善根者:謂貪不善根,瞋不善根,癡不善根。貪不善根者:貪云何?答:謂於欲境,諸貪,等貪,執藏防護,堅著愛樂,迷悶耽嗜,遍耽嗜,內縛欲求,耽湎苦集,貪類貪生,總名為貪。不善根云何?答:謂此貪法,是不善性,能為無量不善法根。是故此法,能為病根,癰根,箭根,惱根,苦根,穢根,濁根,諸雜染根,不清淨根,不鮮白根;是故名為貪不善根。瞋不善根者:瞋云何?答:謂於有情,欲為損害,內懷栽杌,欲為擾惱,已瞋、當瞋、現瞋,樂為過患,極為過患,意極忿恚,於諸有情,各相違戾,欲為過患,已為過患,當為過患,現為過患,總名為瞋。不善根云何?答:謂此瞋法,是不善性,能為無量不善法根;是故此法,能為病根,癰根,箭根,惱根,苦根,穢根,濁根,諸雜染根,不清淨根,不鮮白根;是故名為瞋不善根。癡不善根者:癡云何?答:謂於前際無知,後際無知,前後際無知,於內無知,外無知,內外無知,於業無知,異熟無知,業異熟無知,於善作業無知,惡作業無知,善惡作業無知,於因無知,因所生法無知,於佛無知,法無知,僧無知,於苦無知,集無知,滅無知,道無知,於善法無知,不善法無知,於有罪法無知,無罪法無知,於應修法無知,不應修法無知,於下劣法無知,勝妙法無知,於黑法無知,白法無知,於有敵對法無知,於緣生法無知,於六觸處如實無知,如是無知,無見,非現觀,黑闇,愚癡,無明,盲冥,罩網纏裹,頑騃渾濁,障蕾,發盲,發無明,發無智,滅勝慧,障礙善品,令不涅槃,無明漏,無明暴流,無明軛,無明毒根,無明毒莖,無明毒枝,無明毒葉,無明毒花,無明毒果,癡,等癡,極癡,很,等很,極很,癡類,癡生,很類,很生,總名為癡。不善根云何?答:謂此癡法,是不善性,能為無量不善法根;是故此法,能為病根,癰根,箭根,惱根,苦根,穢根,濁根,諸雜染根,不清淨根,不鮮白根;是故名為癡不善根。如世尊說:諸惡貪瞋癡惱害自心者,如樹心有蝎,皮果等皆衰。


三世緣起

大毗婆沙論二十三卷七頁云:一補特伽羅,於此生十二支緣起,幾過去,幾未來,幾現在耶?答:二、過去。謂無明、行。二、未來。謂生、老死。八、現在。謂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問:此十二支,過去未來現在皆具;何故但說過去未來、各有二支;現在有八?答:無慧眼者,以現在因,推未來果;以現在果,推過去因,可知亦有。故作是說。以現在因者:謂愛、取、有。推未來果者:謂生、老死。以現在果者:謂識、名色、六處、觸、受。推過去因者:謂無明、行。世尊欲令無慧眼者,以現因果,推其去來,由此即能辦所作事。過去世果,未來世因,由此為門,亦可知有。故此論者,但作是說。復次說有過去二支,即遮生死本無今有執。說有未來二支,即遮生死有已還無執。說有現在八支,成立生死因果相續。如是如來化事已滿,故作是說。復次說有過去二支,即遮常見。說有未來二支,即遮斷見。說有現在八支,即顯中道。如是如來化事已滿,故作是說。復次說有過去二支,即顯生死有因。說有未來二支,即顯生死有果。說有現在八支,即顯因果相續。由此有情,能辦所作,故作是說。復次說有過去二支,除前際愚。說有未來二支,除後際愚。說有現在八支,除中際愚。由此有情,能辦所作,故作是說。復次此中但說一生因果;餘生因果,義准可知。故作是說


三種無倒記別

瑜伽九十四卷一頁云:於一切觸緣受有中,若諸沙門,或婆羅門,宣說無因惡因論者,如前請問,此作,此受,乃至廣說。安住正法大師弟子,若勝,若劣,略有三種無倒記別。一、開自宗記。二、伏他宗記。三、有執無執雜染清淨記。當知此中於彼所問,無差別記。謂諸苦樂,皆從緣生,是我宗致。斯則名為開自宗記。若於彼問,作如是記;諸計苦樂自作他作俱作俱非無因而生,於一切處,由觸生受;何用妄計自他作等。若觸因受,現不可得;更求餘因,可為巧妙。然觸因受,既現可得;故求餘因,非為巧妙。如是記者,是則名為伏他宗記。所以者何?由二因緣,彼為摧伏。一者、除唯根境識合,不能顯示餘作者故。二者、不能誹撥一切世間現量如理所得觸因緣故。又彼不能立自宗故,亦復不能破他宗故;名被摧伏。若於彼問,作如是記;我亦唯依根境界識,假立自作他作俱作若苦若樂;而於實我,都無所執。汝於此中,有邪執著;故不隨許。所以者何?若有執著;即為雜染。若無執著;即為清淨。云何名為若有執著即為雜染?謂彼世間不聰慧者,若於前際,有所執著無明緣行,廣說如前;便於中際,苦樂雜染。若於中際,有所執著;彼亦如前當於後際苦樂雜染。云何名為若無執著即為清淨?謂聰慧者,若於前際,或於中際,不於諸行,執我我所;彼於前際諸受因滅,已般涅槃。或於後際諸受因滅,當般涅槃。是名第三有執無執雜染清淨記。


三事尋求見趣

大毗婆沙論八卷九頁云:如是總說,便有三事尋求見趣。一、以自性。二、以對治。三、以等起。脅尊者言:不應如是尋求見趣。如不應責無明者愚,盲者墮坑。評曰:應以三事尋求見趣。所以者何?若以三事尋求見趣;則具縛異生,亦畢竟不起。如以聖道永斷遍知。此中應廣說實法師因緣。謂昔在此迦濕彌羅國中,有一阿練若處諸瑜伽師,共會一處,論說諸見。作如是言:聖者於此無量過患諸惡見趣,永不現行;甚不希有。時彼眾內,有一法師,名達臘婆,謂眾人曰:聖者於此諸惡見趣,已斷遍知;永不現前,有何希有。如我今者,具縛異生,以此三事,尋求見趣。設我後際流轉生死,如前際來所經劫數;於此見趣,更不現行。乃為希有。爾時眾中有阿羅漢,作如是念:具縛異生,乃能於此賢聖眾中作師子吼,甚為希有。吾當後時驗彼所言,為實非實。然所積財,必歸於盡;一切高貴,必當墮落;一切合會,必當別離;一切壽命,必歸於死。此實法師後命終已;還生本國婆羅門家。彼阿羅漢,天眼見之;數往其家,而問安不。如是荏苒,至年長大時,阿羅漢為試驗之;取彼嚴具,而問之言:此是誰許。彼默不答。其母謂曰:兒今何故不答師問?彼白母言:師所問者,世間所無。當云何答?母曰:世間無何等物?彼言:無我。所以者何?以一切行,皆無我,無有情,無命者,無補特伽羅,無生者,無養育者,無作者,無受者;唯空行聚。故不應答。時阿羅漢聞已;歎言:甚為希有。雖經生死;而諸見趣,猶不現行。汝於前世賢聖眾中,作師子吼:具縛異生,若以三事尋求見趣;設經多劫;亦不現前。斯言有實。是故應以所說三事尋求見趣,有大饒益。


三相建立緣起差別

瑜伽九十三卷一頁云:略由三相,應知建立緣起差別。一、從前際,中際得生。二、從中際,後際得生。三、於中際生已,隨轉;及趣清淨。此中云何從其前際中際得生,及於中際生已隨轉?謂如有一,宿非聰慧,無明為緣,造作增長罪福不動身語意業。由此為緣,隨業行識,乃至命終,隨轉不絕;能為後世續生識因。如是展轉,有內外愛,識生果時,能為助伴,現前而起。既命終已;由前際因,於現在世,自體得生。生已;漸次於母腹中,因識為緣,續生果識;隨轉不絕,任持所有羯邏藍等,名色分位,後後殊勝;始從胎藏,乃至衰老。又即此識,當續生時,能感生業,與異熟果。異熟生識,復依名色,相續而轉。謂依眼等六依轉故。由是說言:名色緣識。俱生五根,說名為色。無間滅等,說名為名。隨其所應,能與六識,作所依止。識依彼故;乃至命終,數數隨轉。又五色根,根依大種,根處大種所生諸色、及諸餘名,由彼執持,所有根等,墮在相續,流轉不絕。此二總名隨轉依止。由是故言識緣名色,名色緣識;於現在世,猶如束蘆,相依而轉;乃至壽住。如是名為從其前際中際緣起諸行得生,於其中際生已隨轉。當知此中依胎生者,說轉次第。卵生,濕生,除在母腹,有餘差別。有色有情,在欲色界受化生者,於初生時,諸根圓滿;與餘差別。在無色界諸有情類,識依於名,及色種子;名及色種,依識而轉。由彼識中有色種故;色雖間斷;後當更生。如是名為此中差別。由福業故;生於欲界人天兩趣。由罪業故;生惡趣中。由不動業,生色無色。云何名為從其中際後際緣起諸行得生?云何不生,由不生故,證得清淨?謂彼如是於中際生補特伽羅,領受先業所得二果。一者、領受內異熟果。二者、領受境界所生受增上果。彼由聽聞不正法故,或由先世串習力故;於二種果,發起愚癡。彼由於內異熟果中有愚癡故;不能如實了知當來後有生苦。由此前際後際無明增上力故;如前造作增長諸行。由此新業,熏變識故;於現法中,隨業而行。如是無明以為緣故;諸行得生。行為緣故,令識轉變。當知此識,於現法中,但是因性。攝受當生諸識果故。約就一切相續為名,說六識身。又即此識,當來後有名色種子之所隨逐;名色種子,復為當來後有六處種子隨逐;六處種子,復為當來後有諸觸種子隨逐;此觸種子,復為當來後有諸受種子隨逐。當知是名於其中際後有引因。由識為先,受為最後,遍能牽引諸自體故。如是由先異熟果愚,引後有已;復由第二境界所生增上果愚,緣境界受,發生貪愛。由此愛故;或求諸欲,或求諸有。又取欲取,或取見戒禁我語取。取諸取已;愛取和合,潤先引因,轉名為有。是當生起因所攝故。此有無間,既命終已;如其引因所引諸行,識為最初,受為最後,或漸次生,或復頓生。如是應知於現法中,初用無明觸所生受為緣生愛;愛為緣故,次生於取。取為緣故,轉成其有。有為緣故,當生得生。生為緣故;老病死等,眾苦差別,次第現前。當知此中,或有處所,生處現前;或有處所,種子隨逐。如是中際無明緣行,受緣愛等,能生後際緣起諸行。若現法中,從他聞法;或於先世,已集資糧;由彼為因,能於二種果性諸行,如理思惟;若於彼因,若於彼滅,若趣滅行。如理作意思惟彼故;發生正見。又於諸諦,漸次獲得有學無學清淨智見。彼由如是智見力故;能無餘斷無明及愛。由彼斷故;即彼所緣不如實知諸無明觸所生諸受,亦復隨斷。由此斷故;於現法中,由離無明,證慧解脫。又無明觸所生諸受相應心中所有相應貪愛煩惱,彼於其心,亦得離繫。由離貪故;證心解脫。又即由彼無明滅故;諸有無明猶未斷時,依於後際應生行識乃至諸受,皆不得生,成不生法。是故說言:無明滅故,諸行隨滅;次第乃至異熟所生諸觸滅故,異熟所生諸受隨滅。又現法中,無明滅故;無明觸滅。由無明觸,永得滅故;從無明觸所生受滅。由無明觸所生諸受,永得滅故;愛亦隨滅。由愛滅故;如前說名所有取等,乃至損惱以為後邊,諸行皆滅,成不生法。於現法中,如是諸行,皆不流轉。不流轉故;於現法中,住有餘依般涅槃界;名為證得現法涅槃。彼於爾時,識緣名色,名色緣識,有餘未滅;而得說名清淨鮮白。乃至有識身住未滅,彼恒領受離繫諸受,無有繫縛。彼有識身,乃至先業所引壽量,恒相續住。壽量若盡;能執持識,捨所執身;命根亦捨。從此已後,所有命根,無餘永滅,都無所有。又彼諸識,與一切受,於此位中,任運而滅。先因滅故;餘因不續;亦無餘滅。由此道理,名無餘依般涅槃界;究竟寂靜,常住妙跡。為此義故;常隨涅槃,常以涅槃為其究竟;於世尊所,熟修梵行。是名廣說由三種相建立緣起。謂從前際、中際、流轉,從其中際、後際、流轉;復於中際、流轉清淨。


三種無明蘊能生三世自體

瑜伽十四卷三頁云:又有三種無明蘊,諸有情類,住無明者,由此因緣,能生三世自體差別。謂於過去世,前際等無知能生現在自體。於現在世前際等無知,能生未來自體。於未來世前際等無知,即於未來,能生後後當來自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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