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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自恣日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行事)七月十五日也。安居九十日行既竣,而行所謂自恣作法之日也。十方諸佛,歡喜卒其安居之修道,故亦曰佛歡喜日。盂蘭盆經曰:「善男子!若比丘比丘尼,國王太子三公百官萬民庶人,行慈孝者,皆應先為所生現在父母過去七代父母,於七月十五日佛歡喜日僧自恣日,以百味飲食安盂蘭盆中,施十方自恣僧。」見自恣條。


[佛光大辭典]

即夏安居之終日(即圓滿日,七月十五日)。於佛制每年一夏九十日間,僧眾聚集一處安居,堅持戒律、皎潔其行,於最後一日,僧行自恣法,即請僧眾舉出各自所犯之過失,於大眾中發露懺悔而得清淨,自生喜悅,稱為自恣。又十方諸佛歡喜其安居圓滿之精進修行,故亦稱佛歡喜日、歡喜日。據盂蘭盆經載,目犍連嘗於此日供養十方眾僧,以此廣大功德,救拔其母脫離餓鬼道。後世遂有於僧自恣之日,以飯食等供養十方眾僧之舉,其功德廣大,令七世父母等皆得解脫,此即盂蘭盆之濫觴。〔摩訶僧祇律卷二十七〕(參閱「自恣」2529、「盂蘭盆」3454) p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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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佛歡喜日

(雜語)七月十五日之異名也。以此日比丘安居結了為諸佛歡喜之日故也。盂蘭盆經曰:「於七月十五日佛歡喜日,僧自恣日,以百味飲食安盂蘭盆中,施十方自恣僧。」


四事

(名數)衣服,飲食,臥具,湯藥也。或房舍,衣服,飲食,湯藥也。法華經安樂行品曰:「衣服臥具飲食醫藥。」無量壽經下曰:「常以四事供養恭敬一切諸佛。」盂蘭盆經疏上曰:「年年僧自恣日,四事供養三尊。」


[佛光大辭典]
自恣

梵語 pravāranā,巴利語 pavāranā。音譯鉢利婆剌拏、鉢和羅。意譯滿足、喜悅、隨意事。乃隨他人之意自己舉發所犯之過錯。夏安居之竟日,清眾舉示自身於見、聞、疑等三事中所犯之罪,面對其他比丘懺悔之,懺悔清淨,自生喜悅,稱為自恣。此日即稱僧自恣日、僧受歲日。依據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上之四自恣宗要篇所載,佛制夏安居九十日,令僧眾會集一處,修道精練身心,堅持戒行,皎潔其行。然人多迷於己行,不自見所犯之過,理應仰憑清眾之慈悲,予以誨示,故於自恣日儘量揭發己罪,請大眾規誡,遂得內彰其私隱,外顯其瑕疵。經此發露懺悔,令得清淨。

摩訶僧祇律卷二十七詳載自恣之規儀。又謂夏安居於四月十六日開始者,其自恣日為七月十五日;於五月十六日開始者,自恣日為八月十五日。據十誦律卷二十三自恣犍度載,佛不許僧眾行非法別自恣、非法和合自恣、有法別自恣等,僅允許行有法和合自恣。另據如來獨證自誓三昧經、歷代三寶紀卷十一等載,佛制安居竟時為歲暮,即於自恣後增添一法歲。

此外,於僧自恣日以飯食供養十方僧眾,能得極大功德,令七世父母皆獲解脫,故古來我國與日本盛行在該日依盂蘭盆經修行盂蘭盆供。〔報恩奉盆經、新歲經、毘尼母經卷四、四分律卷三十七、卷三十八、五分律卷十九、善見律毘婆沙卷十六、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二、釋氏要覽卷下、玄應音義卷十四、翻譯名義集卷四〕 p2529


盂蘭盆

梵名 Ullambana 之音譯。為漢語系佛教地區,根據盂蘭盆經而於每年農曆七月十五日舉行超度歷代宗親之儀式。又作烏藍婆拏。意譯作倒懸。又稱盂蘭盆會、盆會。乃梵語 avalambana(倒懸)之轉訛語,比喻亡者之苦,有如倒懸,痛苦之極。玄應音義卷十三、翻譯名義集卷九、釋氏要覽卷下,及盂蘭盆經略疏等均謂,「盂蘭盆」一詞,原為音譯之訛,蓋「盆」係梵語 bana 之音,而非如法苑珠林卷六十二所引大盆淨土經之言,謂「俱以七寶盆鉢施與佛及僧」之「盆鉢」,然歷代誤援其義者則不乏其例。初於唐代慧淨之盂蘭盆經贊述中,即謂置珍饈美味於盆中,以奉佛施僧而救倒懸之苦;宗密之盂蘭盆經疏卷下則謂「盂蘭」即倒懸之義,「盆」則為救護之器,故以盂蘭盆釋為「救倒懸、解痛苦」之義;此一說法,後世多採之。又據宋代遇榮之盂蘭盆經疏孝衡鈔卷上載,盂蘭盆經之經題,意譯為覺者說救倒懸器經,盆字為訛略語,舊譯盆佐那,新譯門佐羅、門佐曩,即救器。蓋「門佐曩」為梵語 muñcana 之音譯,乃巴利語 muccana 及梵語 mocana 之轉訛語,然「門佐曩」有「救護」之意而無「器皿」之意,故遇榮之說亦有訛誤。

盂蘭盆之起源極早,印度兩大史詩之一的摩訶婆羅多(梵 Mahābhārata)第一大章之第十三章、第十四章,及第四十五章至第四十八章等之中,皆有關於盂蘭盆之敘述。又摩奴法典第九章、摩訶婆羅多第一大章之第七十四章等,其中皆有梵語 putra(子息)語源之說明,謂男兒必須拯救(梵 trayate)墮於地獄(pun)之父之義。因印度古來即相信無子嗣者於死後必墮入惡處,故婆羅門於二十歲修業圓滿後,遂歸家娶妻生子,以祭祀祖先之靈。

據盂蘭盆經所載,佛弟子目連以天眼通見其母墮在餓鬼道,皮骨相連,日夜苦悶相續;目連見已,以盛飯,往餉其母,然其母以惡業受報之故,飯食皆變為火炎。目連為拯救其母脫離此苦,乃向佛陀請示解救之法。佛陀遂指示目連於七月十五日僧自恣日(印度雨季期間,僧眾結夏安居三個月,此日乃安居結束之日),以百味飲食置於盂蘭盆中以供養三寶,能蒙無量功德,得救七世父母。盂蘭盆經(大一六‧七七九下):「是佛弟子修孝順者,應念念中常憶父母供養,乃至七世父母,年年七月十五日常以孝順慈憶所生父母,乃至七世父母,為作盂蘭盆,施佛及僧,以報父母長養慈愛之恩。」另據大盆淨土經載,瓶沙王、須達居士、末利夫人等依目連之法,造五百金盆供養佛及眾僧,以滅除七世父母之罪業。

我國最早行盂蘭盆會者傳為梁武帝,據佛祖統紀卷三十七載,大同四年(538) 武帝曾至同泰寺設盂蘭盆齋。又釋氏六帖卷四十五載,梁武帝每逢七月十五日,即以盆普施諸寺。其後蔚成風氣,歷代帝王臣民多行此會,以報父母、祖先恩德。據法苑珠林卷六十二祭祠篇、佛祖統紀卷五十一等載,唐代諸帝如代宗、德宗等皆極重視盂蘭盆供。另據大宋僧史略卷中內道場條載,代宗將過去施盆於寺之儀式改設於宮內,供奉更莊嚴之器物。至於民間行盂蘭盆會之盛況,如日僧圓仁之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卷四會昌四年(844)條所載,長安諸寺在七月十五日供養,作花蠟、花餅、假花等爭奇鬥艷,並於佛殿前鋪設供養,全城士庶巡寺隨喜,競修功德。又據盂蘭盆經疏序載,僧眾亦循例於是日各出己財,造盆供養三寶。

宋代盂蘭盆之風習依舊,然盆供之富麗莊嚴與供養佛僧之情形漸減,而形成薦亡之行事。據東京夢華錄卷八中元節條載,是日焚燒冥錢,衣服,並上演目連救母雜劇等。高承於事物紀原一書中,指責當時之盆會已失供養佛僧之意。又據南宋吳自牧之夢梁錄卷四載,僧寺於七月十五日設盂蘭盆會,集施主之財米等而為之行薦亡儀式。因知其後盂蘭盆會已成為寺院中每年重要行事之一。據敕修百丈清規卷七節臘章月分須知條及幻住庵清規載,盆會之內容僅限於諷經施食而已。明代袾宏於正訛集中,指出世人以該日施食鬼神為盂蘭盆會之非。清代儀潤欲綜合諸說,乃謂宜於白日奉蘭盆以供養三寶,而於夜間普度鬼神。然諸寺院遵行者不多,而民間一般仍多以薦亡度鬼為主。此外,在盂蘭盆會中所設之齋食供養,稱盂蘭盆齋;供佛僧之百味飲食、百種器具,稱盂蘭盆供;後世多以瓜、果、麵、餅、茶、飯等,供養餓鬼。

日本則於推古天皇十四年(606)起,諸寺於四月八日及七月十五日有設齋之行事。齊明天皇三年(657),始設盂蘭盆會,因與祖先崇拜之民俗相融,故其後即盛行於朝野,至今不輟。因供奉亡靈,故亦稱魂祭、靈祭、精靈祭、精靈會。又行盆會為除亡者之苦患,而淨土真宗亦以之為追善、追福之修法,乃稱歡喜會。

現今於七月十五日,僧院循例舉行盂蘭盆會,在諷經施食之外,並有供僧大會,近年臺灣佛教界更醞釀訂定該日為僧寶節。此日亦為民間所謂之中元節,於民間之信仰,盛傳此日地獄門大開、釋放餓鬼之說,故民間多於此日屠殺牲畜,備辦飲食,宴請諸餓鬼,亦請道士誦經超度,稱為中元普度;蓋世人多以為於此日備辦諸妙好食品宴請餓鬼,可消災免難,保佑平安順利。然以佛教戒殺之立場觀之,如此作法非但不能獲益,反造貪瞋殺業,故其意義、果報實與佛教之盂蘭盆迥異。〔慧琳音義卷三十四、釋氏通鑑卷九、盂蘭盆經折中疏(靈耀)、百丈清規證義記卷八(儀潤)、老學庵筆記卷七(陸游)、元亨釋書卷二十、卷二十二〕p3454


盂蘭盆經

梵名 Ullambana-sūtra。全一卷。西晉竺法護譯。又稱盂蘭經。屬方等部經典。收於大正藏第十六冊。內容記述佛陀之大弟子目連,因不忍其母墮餓鬼道受倒懸之苦,乃問法於佛,佛示之於七月十五日眾僧自恣日,用百味飯食五等供養十方佛僧,即可令其母脫離苦難。依本經之說所行之盂蘭盆會,已普遍流行於我國民間,而有益於民間之孝行。宗密之盂蘭盆經疏,即強調本經特具孝子報恩之思想,與調和中國人倫與佛教間關係之性質。

本經之同本異譯經為報恩奉盆經,譯者不詳,又稱報像功德經。又法苑珠林卷六十二所述之大盆淨土經,或亦為異本。此外,歷代三寶紀卷六、武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九、開元釋教錄卷二等皆載本經之譯者為西晉竺法護;然或謂本經為偽作,指其內容與翻傳等無不有待商榷,出三藏記集卷四即記載本經譯者不詳。蓋「倒懸之苦」印度自古即信之,未可遽斷本經為偽;若自經文揣摩,並與異本相較,則經文中可能有若干釋者所附加之語句。本經之註疏頗多,較著者有吉藏之盂蘭盆經疏一卷、慧淨之盂蘭盆經贊述一卷、宗密之盂蘭盆經疏二卷、智旭之盂蘭盆經新疏一卷、元奇之盂蘭盆經略疏一卷、高辨之盂蘭盆經總釋一卷等,計六十餘種。〔開元釋教錄卷三〕 p3456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目連救母

源於《盂蘭盆經》的佛教故事。在中國流傳甚廣,曾經是無數圖畫及戲曲的題材。故事敘述佛陀的大弟子目連拯救亡母出地獄的事。「目連」原名為「大目犍連」(Mahā-mo-ggallāna),「目連」為其略稱。

《盂蘭盆經》為西晉‧竺法護譯。經中敘述目連始得六通後,想要度化父母以報哺育之恩,卻發現亡母生於餓鬼道中。目連盛飯奉母,但食物尚未入口便化成火炭,其母不能得食。目連哀痛,於是乞求佛陀。佛陀告訴目連,其母罪根深結,非一人之力所能拯救,應仗十方眾僧之力方能救度。於是教他在七月十五僧自恣日,為父母供養十方大德眾僧,以此大功德解脫其母餓鬼之苦。

此經的基本思想就是以供僧的功德救度已亡故之父母。由於本經強調孝道思想,所以頗受國人重視。梁武帝於大同四年(538)七月十五日,在同泰寺舉辦第一次盂蘭盆會。到唐代,盂蘭盆會便廣泛地在民間流行。直至今日,盂蘭盆會已成為中國民俗的一部分。

隨著盂蘭盆會的盛行,目連救母的故事便廣泛的在民間流傳。代表這種流行的,便是變相(佛經故事圖畫)和變文的流行。唐人畫目連變相者不只一家;而在變文方面,敦煌發現的目連救母變文就有十六則。稱為《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大目犍連變文》或《大目連緣起》、《大目連變文》等。其中倫敦不列顛博物館藏編號S-2614的《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首尾完整,被收入《大正藏》第八十五冊。

這些變文是唐人所作,是歷代目連戲曲中時代最早的,但這時的故事已有一些演變,添加了許多情節和描述。先是目連遍歷地獄尋母不獲,後憑藉佛陀的錫杖才得入阿鼻地獄見母。然後又承佛陀親臨地獄,放光動地,大破地獄,於是目連母轉成餓鬼。目連又依佛喻廣造盂蘭盆,出其母於餓鬼道而成為黑狗。目連引黑狗七日七夜誦經懺悔,才又得轉人身。於是目連乃勸其母求生西方佛國。

在這個引申的故事裡,佛陀的威神之力被極力強調,這是與原經不同的。此外,變文中讓目連之母歷經地獄、餓鬼、畜生三惡道。對三惡道中的種種苦處極盡描繪之能事。這也是變文的一大特色。

宋真宗時(998~1022)曾明令禁止講唱變文。但目連救母的故事並沒有隨之銷聲匿跡。現在可知的資料有元末明初的《目連救母出離地獄升天寶卷》;明‧鄭之珍有《目連救母行孝戲文》三卷(一百齣),為元明最弘偉的傳奇之一;清人又擴大而成為十本的《勸善金科》。

總的來說,目連救母的故事一直是中國民間最受歡迎的佛教故事之一。一再成為俗文學的題材。它所強調的佛力救度和對地獄、餓鬼、畜生道的慘狀的描述,也表達了民間信仰對佛教接受的程度和風貌。

〔參考資料〕 《盂蘭盆經》;周紹良‧白化文編《敦煌變文論文錄》。


自恣

印度僧團生活中之一固定儀式。指每年雨期夏安居末日,大眾就見、聞、疑三事,相互指謫罪過,懺悔修福。音譯鉢剌婆剌拏,意譯隨意,或自恣。安居期間共計九十日,是僧眾的特別修行期。而自恣可說是結束這種特別修行期的儀式。全部佛教徒循例住在同一結界內,在過去的九十天中,過特別的生活。而在安居的最後一天晚上,大家集於一堂,檢討在過去的九十日內,各自的言行有無違反戒律。大家互相指出對方在行為方面的錯失,藉以反省修養。結果若有犯戒,則要懺悔贖罪。這便是自恣。舉行自恣儀式的這一天,謂之「僧自恣日」。

《四分律行事鈔》卷上解釋其名稱云(大正40‧42b)︰「然九旬修道,精練身心。人多迷己,不自見過,理宜仰憑清眾,垂慈誨示。縱宣己罪,恣僧舉過。內彰無私隱,外顯有瑕疵。身口託於他人,故曰自恣。」

依《增一阿含經》卷二十四〈善聚品〉及《受新歲經》所載,自恣之後之比丘、比丘尼,其法臘即增加一歲。此謂之「受歲」或「受新歲」。

此外,《十誦律》卷二十三〈自恣法〉云(大正23‧165b)︰
「從今聽夏安居竟,諸比丘一處集,應三事求他說自恣,何等三﹖若見、若聞、若疑罪。如是應自恣,一心集僧,集僧已,應差能作自恣人,應如是唱,誰能為僧作自恣人,是中若有言我能。佛言︰若比丘五惡法成就,不應作自恣人。(中略)比丘成就五善法,應作自恣人。(中略)應如是語,長老憶念,今僧自恣日,我某甲比丘,長老僧自恣語,若見聞疑罪語我,憐憫故,我若見罪,當如法除。」

自恣有「非法別自恣」、「非法和合自恣」、「有法別自恣」、「有法和合自恣」四種。其中前三者,佛不聽許,惟最末之有法和合自恣為佛所聽許。

《四分律行事鈔》卷上又述其時期(大正40‧42c)︰「律云︰安居竟自恣,則七月十六日為定。律又云︰僧十四日自恣,尼十五日自恣,此謂相依問罪,故制異日。及論作法,三日通用。克定一期,十六日定。」

◎附一︰《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二(摘錄)

凡夏罷歲終之時,此日應名隨意,即是隨他於三事之中,任意舉發說罪除愆之義。舊云自恣者,是義翻也。必須於十四日夜,請一經師昇高座、誦佛經。于時俗士雲奔,法徒簸。燃燈續明,香花供養。怏總出,旋繞村城。各並虔心禮諸制底,棚車輿像、鼓樂張天。幡蓋縈羅,飄揚蔽日。名為三摩近離,譯為和集。凡大齋日,悉皆如是。即是神州行城法也。禺中始還入寺,日午方為大齋。過午咸集,各取鮮茅可一把許,手執足蹈作隨意事。先乃苾芻,後方尼眾,次下三眾,若其眾大恐延時者,應差多人分受隨意,被他舉罪則准法說除。當此時也,或俗人行施,或眾僧自為。所有施物將至眾前。其五德應問上座云︰此物得與眾僧為隨意物不﹖上座答云︰得所有衣服、刀子、針錐之流,受已均分。斯其教也,此日所以奉刀針者,意求聰咋智也。隨意既訖,任各東西。即是坐夏已周,無勞更經一宿。

◎附二︰《增一阿含經》卷二十四〈善聚品〉(摘錄)

佛告阿難曰︰汝今於露地速擊揵稚,所以然者,今七月十五日是受歲之日。是時尊者阿難,右膝著地長跪叉手,便說此偈︰淨眼無與等,無事而不練,智慧無染著,何等名受歲。爾時世尊復以偈報阿難曰︰受歲三業淨,身口意所作,兩兩比丘對,自陳所作短,還自稱名字,今日眾受歲,我亦淨意受,唯願原其過。(中略)是時世尊坐于草座,告諸比丘︰汝等盡當坐于草座。諸比丘對曰︰如是世尊。時諸比丘各坐草座。是時世尊默然觀諸比丘已,便勒諸比丘︰我今欲受歲,我無過咎於眾人乎﹖又不犯身、口、意。如來說此語已,諸比丘默然不對。是時復再三告諸比丘︰我今欲受歲,然我無過於眾人乎﹖是時尊者舍利弗,即從座起,長跪叉手白世尊言︰諸比丘眾觀察如來,無身、口、意過,所以然者,世尊今日不度者度,不脫者脫,不般涅槃者令般涅槃,無救者為作救護,盲者作眼目,為病者作大醫王,三界獨尊,無能及者,最尊最上。(中略)以此事緣,如來無咎於眾人,亦無身、口、意過。是時舍利弗白世尊言︰我今向如來自陳,然無咎於如來及比丘僧乎﹖世尊告曰︰汝今舍利弗,都無身、口、意所作非行,所以然者,汝今智慧無能及者。(中略)汝今所說,常如法義,未曾違理。是時舍利弗白佛言︰此五百比丘盡當受歲,此五百人盡無咎於如來乎﹖世尊告曰︰亦不責此五百比丘身、口、意行,所以然者,此舍利弗,大眾之中,極為清淨,無瑕穢,今此眾中,最小下坐,得須陀洹道必當上及不退轉法,以是之故,我不怨責此眾。

〔參考資料〕 《摩訶僧祇律》卷二十七;《曇無德律部雜羯磨》;《四分比丘羯磨法》;《五分律》卷十九;《善見律毗婆沙》卷十六;《毗尼母經》卷四、卷八;《歷代三寶紀》卷十一;《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十三;《禪林象器箋》〈節時門〉;《釋氏要覽》卷下;《翻譯名義集》卷四。


南朝佛教

南朝佛教,包括從宋武帝永初元年(420)到陳後主禎明二年(588)中國南北分裂時期,在南方宋、齊、梁、陳四個朝代的佛教。

南朝各代對於佛教的態度,大略與東晉相同,統治階級及一般文人學士也大都崇信佛教。劉宋諸帝中,文帝(424~453)最重視佛教。他聽到侍中何尚之等告以佛化有助於政教之說,即致意佛經,後來常和慧嚴、慧觀等論究佛理。又先後令道猷、法瑗等申述道生的頓悟義。孝武帝(454~464)也崇信佛教,嘗造藥王、新安兩寺。先後令道猷、法瑤住新安,「使頓漸二悟義各有宗」,並往新安聽講。孝武帝還信任僧人慧琳,使他參與政事,世人稱為「黑衣宰相」。

蕭齊帝室也崇信佛教,就中武帝(483~494)子竟陵文宣王蕭子良(460~494),從事佛教教理講論,著有《淨住子淨行法門》、《維摩義略》等。其平生所著宣揚佛教的文字,梁時集為十六帙,一一六卷。並撰製經唄新聲等。當時荊州名士劉虬(437~495),精研佛理,曾述道生的頓悟成佛等義。又撰有《注法華經》、《注無量義經》,並對佛教立頓漸二教五時七階的教判。子良曾作書招請他,共同講論法義。

南朝佛教到梁武帝(502~549)時達到全盛。武帝起初崇奉道教,即位的第三年(504)四月八日,率僧俗二萬人,在重雲殿重閣,親製文發願,捨道歸佛,對佛教表示信仰。建有愛敬、光宅、開善、同泰等諸大寺。所造佛像,有光宅寺的丈八彌陀銅像,愛敬寺的丈八旃檀像、銅像,同泰寺的十方佛銀像等。所舉辦的齋會,有水陸大齋、盂蘭盆齋等。又以僧旻等為家僧。還在四部(即比丘等四眾)無遮大會中四次捨身同泰寺為寺奴,由群臣以一億萬錢奉贖回宮,這樣充實了寺院的經濟。

武帝還著有《大涅槃》、《大品》、《淨名》、《大集》諸經的疏記及問答等數百卷。在重雲殿、同泰寺講說《涅槃》、《般若》。又命僧旻等編纂《眾經要鈔》八十八卷,智藏纂集眾經義理為《義林》八十卷,寶唱抄撮經律中殊勝因緣為《經律異相》五十五卷,纂集佛教傳來後僧俗敘述佛理的著作為《續法門論》七十餘卷。

武帝並重視譯事,天監二年(503)命扶南沙門曼陀羅(仙)、僧伽婆羅共同譯經。著名的譯師真諦從扶南應武帝的邀請而東來。他特別尊敬禪師寶誌。任《十誦》名家法超為都邑僧正,並欲自為白衣僧正。又以律部繁廣,命法超撰《出要律儀》十四卷,分發境內,通令照行。此外,武帝極力倡導《涅槃》等大乘經的斷禁肉食,影響及於後世者很大,改變了漢代以來僧徒食三淨肉的習慣。他並作有〈斷酒肉文〉四首,嚴令僧徒遵守。

由於武帝篤好佛教,他的長子昭明太子蕭統、第三子簡文帝(550~551)、第七子元帝(552~554),也都好佛。但在這方面滋生的流弊,亦不一而足。不久即有侯景的事變,寺塔被毀,僧徒被殺,建康佛教頓告衰微。

此後陳代諸帝由於政治上的需要,仍多少效法梁武帝的成規。建康舊有七百餘寺,因侯景事變受到嚴重的破壞,到了陳代,多數修復。武帝(557~559)曾設四部無遮大會,到大莊嚴寺捨身,由群臣表請還宮。他對於文學,據說曾「廣流大品,尤敦三論」。嗣位後的文帝(560~565),任寶瓊為京邑大僧正,也在太極殿設無遮大會並捨身,招集僧眾舉行《法華》、《金光明》、《大通方廣》、《虛空藏》等懺,並別製《願辭》自稱菩薩戒弟子。宣帝(569~582)命國內初受戒的沙門一齊習律五年。後主(583~588)也在太極殿設無遮大會捨身大赦。

南朝各代寺院、僧尼之數甚多。據傳,宋代有寺院一九一三所,僧尼三萬六千人。齊代有寺院二0一五所,僧尼三萬二千五百人。梁代有寺院二八四六所,僧尼八萬二千七百餘人。後梁有寺院一0八所,僧尼三千二百人。陳代有寺院一二三二所,僧尼三萬二千人。

南朝歷代的佛典翻譯,相繼不絕。這在劉宋的前半期,已相當發達;到了齊、梁二代,佛教雖更隆盛,而譯事反有遜色;進入梁末陳初,由於真諦的偉績,發展了南朝的譯業。宋代從西土東來的譯人,有罽賓的佛陀什、曇摩蜜多、求那跋摩,西域的畺良耶舍、伊葉波羅,印度的僧伽跋摩、求那跋陀羅等。中土的譯人,有西涼的智嚴,涼州的寶雲、沮渠京聲,幽州黃龍的曇無竭(法勇)等。其中佛陀什於景平元年(423)七月來到建康,應道生、慧嚴諸僧之請,在龍光寺譯出彌沙塞部的《五分律》三十卷。至此完成了漢地流行的四部廣律《十誦》、《四分》、《僧祇》、《五分》的傳譯。

畺良耶舍於元嘉元年(424)到建康,在鍾山道林寺譯出《觀無量壽佛經》、《觀藥王藥上二菩薩經》各一卷。從而有利於淨土教的傳播。

求那跋摩(367~431)於元嘉八年(431)到建康,在祇洹寺譯出《菩薩善戒經》共三十品。為大乘戒法和瑜伽系學說傳於南方的開始。他並補譯了伊葉波羅傳譯未竟的《雜阿毗曇心論》後三卷,而完成全部十三卷。又有僧伽跋摩精於《雜阿毗曇心論》,於元嘉十年(433)到建康。既而師子國(今斯里蘭卡)比丘尼鐵薩羅等到建康,滿足十眾,慧果等乃共請僧伽跋摩為師,為尼眾受戒,同受者數百人。同年跋摩在長干寺重新翻譯《雜阿毗曇心論》,到十二年(435)譯完。為毗曇學和比丘尼戒的傳持作出了業績。

求那跋陀羅(394~468)於元嘉十二年來廣州,文帝迎請到建康,住在祇洹寺,既而譯出《雜阿含經》五十卷,又在丹陽郡譯出《勝鬘獅子吼一乘大方便經》、《楞伽阿跋多羅寶經》等。後來往荊州,又譯出《相續解脫地波羅蜜了義經》等,多數是弟子法勇傳語。他所譯《楞伽》、《勝鬘》均為後世所通行。

總計劉宋一代,中外譯師共二十二人,所譯出經、律、論及新舊失譯諸經共有四六五部,七一七卷。

其次,齊代外來的譯人有印度的曇摩伽陀耶舍、求那毗地,西域的摩訶乘、僧伽跋陀羅、達摩摩提等。其中有幾位是泛海而來的。如曇摩伽陀耶舍於建元三年(481)在廣州朝亭寺譯出《無量義經》一卷。僧伽跋陀羅於永明七年(489),在廣州竹林寺譯出南方所傳《善見律毗婆沙》十八卷。僧伽跋陀羅於譯出《善見律毗婆沙》之後,在七月十五僧自恣日,按照他以前諸律師的成法,在律藏上加記一點。那一年計算從上以來所下之點已有九七五點,即佛滅後已經九七五年,這就是所謂「眾聖點記」(見《出三藏記集》卷十一)。達摩摩提於永明八年(490)的建康的瓦官寺,譯出《妙法蓮華經》〈提婆達多品第十二〉(後來編入《妙法蓮華經》)等二部二卷。求那毗地於建元初(479)到建康,在毗耶離寺,譯出其師僧伽斯那抄集的《百喻經》二卷。蕭齊一代共二十四年,外來的譯師七人,譯出經、律共十二部三十三卷。

梁、陳二代的譯師,有曼陀羅、僧伽婆羅和真諦等。曼陀羅於天監二年(503)和僧伽婆羅同譯出《文殊師利所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法界體性無分別經》、《寶雲經》。僧伽婆羅從天監五年(506)起,在壽光殿、華林園、正觀寺、占雲館、扶南館五處傳譯,到十七年(518),譯出《孔雀王咒經》、《阿育王經》、《解脫道論》等十部。

到梁代末年,真諦(499~569)從扶南帶回許多梵本經論,於大同十二年(546)來到南海,經二年(548)入建康,武帝安置他在寶雲殿,正想請他傳譯經論,遇到侯景的事變,沒能著筆。於是輾轉到了富春,才獲得傳譯的機會。他於梁代在富春、建康、豫章、新吳、始新、南康等地,先後譯出《無上依經》二卷、《十七地論》(即《瑜伽師地論本地分》五卷)等經論十一部二十四卷。後於陳代在豫章、臨川、晉安、梁安、廣州等地,又先後譯出《解節經》、《律二十二明了論》、《佛性論》、《攝大乘論》、《俱舍釋論》等經、律、論、集三十八部一一八卷,合計四十九部,一四二卷。真諦在中土一共二十三年,正當梁末陳初,戰禍相續,流浪諸方,備嘗艱苦,他的譯典大率成於顛沛流離之間,而能留下許多重要典籍,實在是一位傑出的譯人。所譯無著的《攝大乘論》三卷和世親的《論釋》十五卷,對佛教義學的影響特大。從此南北攝論師輩出,從而開創了攝論學派。

梁代因對譯經的重視,還連帶編輯了三次眾經目錄︰其一是《華林殿眾經目錄》,天監十四年(515)僧紹撰。其二是《眾經目錄》,天監十七年(518)寶唱撰。其三是《出三藏記集》,天監中(502~519)僧祐撰。就中只《僧祐錄》十五卷現存,成為較古而且較為完善的經錄。

在梁代外來譯師共有八人,譯出的經、律、論及傳記等,並新集失譯諸經,共四十六部二0一卷。陳代外來譯師共有三人,譯出的經、律、論及集傳等四十部一三三卷。

南朝的佛教有許多義學沙門,分別就毗曇、成實、諸律、三論、涅槃、攝論等從事專研弘傳,而形成許多的學系,具備宗派的雛形。其最著的有以下幾種︰

(1)毗曇師︰這是專研並弘傳有部諸論的一派。所謂「毗曇」,原來包含迦旃延子的《八犍度論》和《毗婆沙論》等在內,但當時學者所弘傳,主要是法救的《雜阿毗曇心論》(簡稱《雜心論》)。這一時期的毗曇師,在宋代有法業、慧定、曇斌等,齊代有僧淵、僧慧、慧基等,梁代有道乘、僧韶、慧集、智藏等,陳代有慧弼等。其中梁‧建康招提寺慧集(456~515)為南朝最著名的毗曇學家。前此所研習的毗曇,多半是《雜心》,到了慧集,才於《雜心》之外廣究《八犍度》、《毗婆沙》等,所以唯毗曇一部,獨步當時,每一開講,學者都到千人,一代名僧僧旻、法雲也列席聽講,所撰《毗曇大義疏》十餘萬言行世。

(2)成實師︰在宋代有僧導、僧威、道猛等,齊代有僧鍾、僧柔、慧次等,梁代有僧旻、法雲、智藏等,陳代有法偃、慧布等,皆敷揚《成實論》不絕。這一學派興起於齊,至梁而極盛,陳末才漸次衰微。原由列席羅什《成實》譯場的僧導和其同門僧嵩的傳播,分別成為兩大系統。僧導初在關中著《成實》、三論的義疏等,後來在壽春(今安徽壽縣)立東山寺,講說經論。當時有名的成實師,要推道猛(411~475)。道猛本是西涼州人,少遊燕趙,後來在壽春(當時僧導在其地)精研《成實》,時稱獨步。宋‧元嘉二十六年(449)到建康,先後在東安、興皇二寺開講《成實》。道猛的弟子有道慧(451~481),當道猛講《成實》時,張融反覆辯難,道慧代答,竟把張融折服。齊代名宿僧柔(431~494)、慧次(434~490),於永明七年(489)應蕭子良之請,在普弘寺輪講《成實》,並就論文刪繁存要,稱為《略成實論》九卷。子良即寫百部流通,並令周顒作序。梁代的三大法師法雲(467~529)、僧旻(467~527)、智藏(458~522)早年也分別就僧柔、慧次受成實學,後來盛弘《成實》。

(3)三論師︰三論學的興起,始於梁代的僧朗。僧朗,遼東人,初入關內習學羅什、僧肇的教義,後到建康,住在鍾山草堂寺,遇周顒,授以此義,周顒因著《三宗論》。既而移住攝山棲霞寺,開講《華嚴》及三論,後人稱為攝山大師。天監十一年(512)梁武帝遣僧懷、慧令等十人入山,諮受三論大義,內中只僧詮習學最有成就。僧詮後住攝山止觀寺,盛弘三論,稱為新說,而以其前者為關河舊說。其門下有興皇寺法朗、長干寺智辯、禪眾寺慧勇、棲霞寺慧布四人,都長於三論。但繼承僧詮的學統的是法朗。法朗(507~581),初從寶誌、彖律師靖公等受禪、律、《成實》、《毗曇》,從僧詮受《智度》、三論、《華嚴》、《大品》等。陳‧永定二年(558)應武帝請,入建康住興皇寺,自後二十餘年,繼續講四論及《華嚴》、《大品》等。嘗承僧詮所說,作《中論疏》(今不傳),其說散見於吉藏的著述中。弟子知名的有羅雲等二十五人,分布於長江上下乃至關中各地。後至隋代的嘉祥吉藏而形成宗派。

(4)攝論師︰主要是傳習真諦的攝論之學。真諦的講譯,原以《攝大乘論》為宗,講說之外,並撰述《九識義記》二卷、《解節經疏》四卷等,助成論義而成一家之言。其弟子中傳承其學的,有智(一作慧)愷、法泰、曹毗、道尼四人。智愷(518~568),擅長文學,曾和真諦對翻《攝論》,筆受論文並作疏,七個月便成,共二十五卷。後對翻《俱舍》,亦十個月即了,論文及疏共八十三卷。曹毗是智愷的叔父,智愷帶他到南方,為真諦菩薩戒弟子,受攝論學。晚年住在江都,綜習前業,常講諸論,聽眾多半是知名之士。弟子有僧榮、法侃等。法泰是繼承真諦《攝論》學統的。他先住在建康的定林寺,在梁代已經知名,後到廣州,入真諦門,筆受文義,差不多二十年,並撰義記。道尼本住九江,曾聽智愷講《攝論》,並親受真諦攝論之學,海內知名。後在隋‧開皇十年(590),應請入長安敷講,以後南地不復有《攝論》的講主。

(5)十誦律師︰東晉時,卑摩羅叉校改《十誦》後,曾在江陵的辛寺開講,《十誦》之學自此大興。宋、齊、梁間弘傳此學的有僧業、僧璩、曇斌、慧詢、慧猷、法穎、僧隱、超度、智稱、僧祐、法超、道禪、曇瑗、智文、道成等。其中僧業(367~441),從羅什受業,專習《十誦》,釐定戒本與廣律不同的譯語,羅什讚嘆為後世的優波離。既而避地建康,和他的弟子慧光等相繼在吳中講說。慧詢亦從羅什受業,尤長於《十誦》、《僧祇》,後回到廣陵、建康弘講。慧猷住江陵辛寺,專修律典,深通《十誦》,講說不斷。南方的律學差不多局限於《十誦》一律,到齊、梁間由智稱弘揚,遂極一時之盛。智稱(430~501),世居京口,出家後,專修律部,尤精《十誦》。後在普弘寺開講《十誦》,並著有《十誦義記》八卷,盛行於齊、梁二代。僧祐(445~518)是南朝有名的律師,出家後,受業於律學名匠法穎,竭慮鑽求,精通律部。永明年中(483~493),奉命到吳中試簡五眾,並宣講《十誦》,更申受戒之法。著有《十誦義記》十卷。法超,是智稱的弟子,曾摘錄律部要文成《出要律儀》十四卷。曇瑗、智文有名於陳代。曇瑗著有《十誦疏》十卷、《戒本疏》、《羯磨疏》各二卷等。智文平生講《十誦》八十五遍,大小乘《戒心》、《羯磨》等二十餘遍,著有《律義疏》、《羯磨疏》、《菩薩戒疏》等。

(6)涅槃師︰主要研習弘傳涼譯《大般涅槃經》。其先,法顯譯出六卷本《大般泥洹經》,說一闡提無有佛性。龍光道生(﹖~434)剖析認為闡提也是含生之類,何得獨無佛性﹖但經本傳來未盡而已;於是唱「一闡提人皆得成佛」之說。為舊學僧徒所擯斥。於是入吳中虎丘山,住龍光寺,又入廬山。後來涼譯《涅槃》傳到南方,經中果有闡提皆有佛性之說,證明其主張不虛。他說闡提成佛義外,還有頓悟(頓悟成佛)義,論文已佚。其後,龍光沙門寶林,祖述道生諸義,著《涅槃記》。弟子法寶更繼其後,著《金剛後心論》等,涅槃之學漸盛。另外,涼譯《涅槃》傳到建康時,慧觀、慧嚴及謝靈運等曾依據法顯譯本加以修訂,成為南本《大般涅槃經》三十六卷。慧觀更立二教五時的教判,以《涅槃》為第五時常住教,也就是把它看成如來說法的歸結。又著《漸悟論》。同時羅什的弟子曇無成著《明漸論》。又謝靈運著《辨宗論》,主張頓悟。其餘的涅槃學者,宋代有慧靜,齊、梁二代有僧慧、寶亮及梁‧三大法師等。慧靜著有《涅槃義記》,他的弟子法瑤,住吳興武康小山寺,主張漸悟。後應請入建康,和主張頓悟的道猷一同住在新安寺,著有《涅槃》、《法華》、《大品》、《勝鬘》等經及《百論》的疏釋。法瑤的後輩,有建康太昌寺僧宗,後來又受業於曇斌、曇濟,曇斌曾學於法瑤。僧宗為涅槃名師,講說將近百遍。其時寶亮(444~509),尤為齊、梁間重要的涅槃學者。他少年出家,師事義學名僧道明,又到建康,先後住中興寺、靈味寺,盛講經論,共講《涅槃經》八十四遍,其他經論多遍。天監八年(509)梁武帝命他撰《涅槃義疏》,他於是捃摭諸家的學說,總為七十一卷。寶亮的弟子,有僧遷、法雲,聽講者有智藏、僧旻,所以梁‧三大法師也都是涅槃學者。就中智藏曾講《涅槃》,並著義疏。僧旻和智藏的弟子慧韶,於成都法席率聽眾諷誦《涅槃》。法雲的弟子寶海也奉武帝命論佛性義。此外,會稽嘉祥寺慧皎(497~554),著有《涅槃義疏》十卷。後梁荊州大僧正僧遷(﹖~573),講《涅槃》等十八部經各數十遍,並都著有義疏。陳代名僧寶瓊(504~584),講《涅槃》三十遍,著疏十七卷。

總起來說,南朝的佛教義學,在宋、齊二代,先是《涅槃》代《般若》而興,到梁代而極盛。同時三論漸見推行,和《成實》各立門戶。到了陳代,武帝、文帝、宣帝均推重三論,《成實》遂不復與三論抗衡。另有《華嚴》,從宋初的法業以後一直到梁代,幾乎無人研習,到梁代以後而漸盛,南地三論學者僧朗、僧詮、法朗等,大都兼習《華嚴》。由此南朝學派甚繁衍,而其間盛衰更迭,亦極多變化。

宋初,沙門慧琳,作〈白黑論〉(又名〈均善論〉),論儒佛的異同,而和佛理甚相違反,為眾僧所擯斥,但何承天卻加激賞,把此論送給宗炳評判。宗炳覆書,破斥慧琳的異見,遂和承天往復辯難。他更作〈明佛論〉(又名〈神不滅論〉),唱導「精神不滅,人可成佛,心作萬有,諸法皆空」之說。承天作〈達性論〉反對說︰「生必有死,形斃神散,猶春榮秋落,四時代換。」顏延之又作〈釋達性論〉,說「神理存沒,儻異於枯荄變謝。」如是往復論辯達三次。其主要爭點都是神滅、不滅義。到了齊末,又有范縝,作〈神滅論〉,說「形存則神存,形謝則神滅」;「形之於質,猶利之於刃」;「捨利無刃,捨刃無利,未聞刃沒而利存,豈容形亡而神在」。蕭琛、曹思文、沈約等和縝往復論難,力主神不滅。後來梁武帝即位,命當代碩學答覆范論,當時作答者六十五人,都迎合武帝的意旨,主張神不滅。這是南朝儒佛神滅不滅的論諍。

宋末,道士顧歡,以佛道二教互相非毀,於是作〈夷夏論〉以會通二教,但力持華戎之辯,意在抑佛而揚道。明僧紹作〈正二教論〉、謝鎮之作〈折夷夏論〉、朱昭之作〈難夷夏論〉,朱廣之作〈諮夷夏論〉、釋慧通作〈駁夷夏論〉、釋慧敏作〈戎華論〉加以駁斥。後來劉虬卻以為道家的虛無與佛家的修空一揆(見〈無量義經序〉);同時司徒中郎張融作〈門律〉,也以為道家與佛家並無二致,而以道為主,以示汝南周顒,顒覆書加以非難,說般若所觀法性與老子所說虛無其為寂然不動雖同,而其義旨卻大有差別。也往復論辯了幾次。在這時期,還有道士托名張融,作〈三破論〉,醜詆佛教,說它入國破國,入家破家,入身破身,佛教「不施中國,本止西域」,依然不出〈夷夏論〉的範圍。劉勰又作〈滅惑論〉、僧順又作〈析三破論〉、玄光又作〈辯惑論〉來反駁。這是南朝佛教和外界的論諍。

南朝佛教一般偏尚玄談義理,所謂「江東佛法,弘重義門」(《續高僧傳》卷十七〈慧思傳〉)。又「佛化雖隆,多遊辯慧」(同上卷二十〈習禪篇〉)。在實修方面,只是宋初曾一度有盛傳禪法的風氣,其流行的區域為建康、江陵及蜀郡。沙門以專習禪法知名的,有僧印、淨度、僧從、法成、慧覽、法期、道法、普恒。就中慧覽(﹖~464),即和北地著名的禪師玄高同以「寂觀」為世所稱,後遊西域,從罽賓達摩比丘諮受禪要,回國後在蜀、建康以傳授禪法著名。宋末以後,禪法即衰,只齊、梁間,有寶誌(﹖~514)以修習禪業,受到梁武帝的崇敬,他圓寂後,令葬於鍾山獨龍阜,並在墓側立開善寺。後世稱為誌公。世傳他作有〈十四科頌〉、〈十二時頌〉、〈大乘讚〉等,但以上內容似都不外乎唐以後的禪家思想。和寶誌同時有傅翕(﹖~569),義烏人,日間傭作,夜間修禪。梁武帝請他到建康,世稱為傅大士,著有〈心王銘〉,載《傳燈錄》卷三十(一說後世的偽作)。

其次,這時傳戒持齋等佛事漸興,據傳「求那跋摩,於南林寺立戒壇,為僧尼受戒,為震旦戒壇之始。」在家菩薩戒的授受,這時也已經流行。此外還有誦經、設齋、禮懺、立寺、造像、轉讀(梵唄)、唱導(宣唱)等佛事活動。齊梁之間,還流行月六齋(六齋日)、八王齋、歲三長齋(三長齋月)等。

佛典翻譯文學到了這一時期,對於一般文學的影響更大,運用佛典的理趣、風格及故實入詩文的作家比前代亦更多。在詩的方面,宋代有謝靈運、顏延之,齊代有沈約、王融,梁代有武帝、昭明太子、簡文帝、阮孝緒,陳代有江總、徐陵等。特別是謝靈運,是一位傑出的佛教詩人,所作有〈佛影銘〉、〈祇洹像讚〉、〈無量壽頌〉、〈維摩詰經中十譬讚〉等。沙門智愷、智藏也是佛教詩人。在文的方面,宋代有宗炳、顏延之,齊代有明僧紹、周顒、沈約,梁代有江淹、劉勰,陳代有姚察、江總、徐陵等。這時期的佛教文學作品,多數是說理的論文,而尤以宗炳的〈明佛論〉、周顒的〈三宗論〉最為世所稱。劉勰(後來出家,改名慧地)的文學造詣很深並長於佛理,當時京師寺塔及名僧的碑誌大都請他製作。

南朝佛教建築方面,各代帝室所造寺塔甚多,王臣達官及文人學士乃至民間清信士女,也靡然從風,於是梵宮琳宇遍布江東,而以梁武帝所造為最多,也最奢麗。特別是同泰寺,「樓閣殿台,房廊綺飾,凌雲九級,儷魏永寧。」其次,大愛敬寺,「經營彫麗,奄若天宮」。大智度寺,「殿堂宏敞,寶塔七層」。此外,皇基、光宅、開善也都是著名的大寺。

造像在南朝也很盛。宋武帝造有無量壽金像。所造有丈四金像及行像八部鬼神。此外,丈六、丈八銅像的製造甚多,小金像也多有鑄造,塑像、旃檀像更為普遍,而以戴顒所造為最精妙。齊武帝時,石匠雷卑造瑞石釋迦像,鐫琢極巧。蕭嶷、蕭子良並造像甚多。所也造有千軀金像。梁武帝造有光宅、愛敬、同泰諸寺的丈六彌陀銅像等,簡文帝也仿造印度祇園精舍的旃檀像,並造有高約一、二寸的千佛像。陳文帝造有等身檀像十二軀,金銅像百萬軀,宣帝造有金銅像等二萬軀。此外名僧及信眾所造,不勝枚舉。在這時期,外國的造像也輸入不少。齊代有扶南國所送金縷龍王像、白檀像等。梁代有從天竺請來的優填王所造旃檀佛像及扶南國所送珊瑚佛像、旃檀瑞像,盤盤、丹丹兩國所送牙像,于闐所送玉佛等。

佛畫在南朝也很盛,著名的作品,宋代有陸探微的靈台寺瑾統像,陸綏的立釋迦像,顧寶朮天竺僧像,宗炳的惠持師像,袁倩的維摩詰變相圖。齊代有姚曇度的白馬寺寶台樣,毛惠秀的釋迦十弟子圖。梁代有蕭繹(元帝)的文殊像,張僧繇盧舍那佛像、行道天王像、維摩詰像,張差果的悉達太子納妃圖、靈嘉寺塔樣,張儒童的楞伽會圖、寶積經變相圖,聶松的支道林像,解倩的五天人樣、九子魔圖。這時期外國沙門中擅長佛畫的,有著名的譯人求那跋摩。他曾在始興靈鷲山寺的寶月殿北壁上,繪出了羅云像及定光、儒童布髮之形。此外有吉底俱、摩羅菩提、迦佛陀等。南朝的佛畫作家,以張僧繇為最。僧繇,吳人,以丹青馳譽於梁‧天監中,武帝所建佛院寺塔,大都令他作畫。當時由郝鶱等的西行和迦佛陀等的東來,曾把印度陰影法的新壁畫介紹到中土。僧繇所畫建康一乘寺的扁額,就是活用這種手法的新佛畫。又南朝限於天然地形環境,鑿窟造像之風遠不及北朝之盛,只攝山(棲霞山,在今南京東北約四十里)的斷崖上,有齊、梁間所開鑿的許多石窟、石佛,盛稱於世。(黃懺華)

〔參考資料〕 湯用彤《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任繼愈編《中國佛教史》第三冊;鎌田茂雄著‧關世謙譯《中國佛教通史》第三冊;常盤大定《支那佛教の研究》;道端良秀《中國佛教通史》;塚本善隆《中國中世佛教史論考》;橫超慧日《中國佛教の研究》。


盂蘭盆會

盂蘭盆會是漢語系佛教地區,根據《佛說盂蘭盆經》而於每年七月十五日舉行的超度歷代宗親的佛教儀式。經中說︰目連以天眼通見其亡母生餓鬼道,受苦而不得救拔,因而馳往白佛。佛為說救濟之法,就是於七月十五日眾僧自恣時,為七世父母及現在父母在厄難中者,集百味飯食安盂蘭盆中,供養十方自恣僧。七世父母得離餓鬼之苦,生人、天中,享受福樂。這就是盂蘭盆會的緣起。此經是西晉‧竺法護譯的(但《出三藏記集》以為失譯),全文八百餘字,與此經同本異譯的還有東晉失譯的《佛說報恩奉盆經》,又名《報象功德經》。其文字更短,約三百餘字。此外《開元釋教錄》卷十八〈疑惑再詳錄〉中有《淨土盂蘭盆經》一卷五紙。此經已佚。《法苑珠林》卷六十二引用其文,稱為《大盆淨土經》,說十六國王聞佛說目連救母脫苦之事,各造種種寶盆以盛飲食,獻佛及僧事。

關於竺法護譯的《盂蘭盆經》有許多註解。現存的有唐‧慧淨《盂蘭盆經講述》一卷、唐‧宗密《盂蘭盆經疏》一卷、宋‧元照《盂蘭盆經疏新記》二卷、宋‧普觀《盂蘭盆經疏會古通今記》二卷、宋‧遇榮《盂蘭盆經疏孝衡鈔》二卷、宋‧日新《盂蘭盆經疏鈔餘義》一卷、明‧智旭《盂蘭盆經新疏》一卷、清‧靈耀《盂蘭盆經折中疏》一卷、清‧元奇《盂蘭盆經略疏》一卷。

《盂蘭盆經》的經題解釋有兩種說法︰一說「盂蘭」是梵音,義為倒懸;「盆」是華言,指盛食供僧的器皿。如唐‧慧淨《盂蘭盆經讚述》中說(大正85‧540a)︰「名餐悉俎在於盆內,奉佛施僧以救倒懸之苦,故名盆也。」唐‧宗密《疏》云(大正39‧506c)︰「盂蘭是西域之語,此云倒懸;盆乃東夏之音,仍為救器。若隨方俗,應曰救倒懸盆。」明‧智旭《新疏》、清‧靈耀《折中疏》、元奇《略疏》都用此說。第二說以為「盂蘭盆」三字都是梵語音譯。慧琳《一切經音義》卷三十四(大正54‧535b)︰「盂蘭盆,此言訛也。正言烏藍婆拏,此譯云︰倒懸。案西國法,至於眾僧自恣之日,云先亡有罪,家復絕嗣,亦無人饗祭,則於鬼趣之中受倒懸之苦。佛令於三寶田中供具奉施佛僧,祐資彼先亡,以救先亡倒懸饑餓之苦。舊云︰盂蘭盆是貯食之器者,此言誤也。」(今按經文前段亦無以食物安盆中之語。)宋‧遇榮《盂蘭盆經疏孝衡鈔》云(卍續94‧749上)︰「經題者,梵語佛陀你舍烏藍婆拏門佐羅素呾纜,華言︰覺者說救倒懸器經。(中略)盂蘭盆者,即今大宋翻經者言,此皆梵語訛略也。具正應云烏藍婆拏,孝順義,供義,恩義,倒懸義。盆亦訛略,舊云︰盆佐那。新云︰門佐羅,亦云︰門佐曩,華言救器,以義回文名救倒懸器。」此是遇榮與當時譯經院譯師商榷所得的解釋。

至於依據《盂蘭盆經》而舉行儀式,創始於梁武帝蕭衍。《佛祖統紀》卷三十七云︰大同四年(538)帝幸同泰寺,設盂蘭盆齋。義楚《釋氏六帖》四十五云︰「宏明云︰梁武帝每於七月十五日普寺送盆供養,以車日送,繼目連等。」自此以後,成為風俗,歷代帝王以及群眾無不舉行,以報德。唐‧道世《法苑珠林》卷六十二〈祭祠篇〉云(大正53‧750b)︰「國家大寺,如似長安西明、慈恩等寺,(中略)每年送盆獻供種種雜物及輿盆音樂人等,並有送盆官人,來者非一。(中略)外有施主獻盆獻供種種雜事。」可見唐時風俗對於盂蘭盆供是很重視的。此後就更盛大的舉行。《佛祖統紀》卷五十一云(大正49‧451a)︰「(唐)代宗(李豫)詔建盂蘭盆會,設七廟神座,迎行衢道。」(又見卷四十一大曆三年條)「德宗(李適)幸安國寺,設盂蘭盆供。」(又見卷四十一貞元十五年條)。《釋氏通鑑》卷九亦有類似的記載,並云歲以為常。宋‧贊寧《大宋僧史略》卷中〈內道場〉條中也記此事云(大正54‧247c)︰「造盂蘭盆,飾以金翠。」只是以前送盆往寺設供,至此改在宮內舉行,而供器更莊嚴了。民間對於盂蘭盆會也日見熱烈,如日本‧圓仁《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卷四,會昌四年(844)條記云︰「(長安)城中諸寺七月十五日供養,作花蠟、花餅、假花果樹等各競奇妙。常例皆於佛殿前鋪設供養。傾城巡寺隨喜,甚是盛會。今年諸寺鋪設供養勝於常年。」不僅在家士庶競修供養,出家僧侶也各出己財,造盆供佛及僧。如宗密《盂蘭盆經疏》序云(大正39‧505a)︰「年年僧自恣日,四事供養三尊,宗密依之修崇,已歷多載。」

到了宋代,這種風俗相沿不改。但是盂蘭盆供的富麗莊嚴和供佛及僧的意義減少,而代之以薦亡的行事。在北宋時,如宋‧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卷八〈中元節〉條所說︰「印賣尊勝、目連經。又以竹竿斫成三腳,高三、五尺。上織燈窩之狀,謂之盂蘭盆。掛搭衣服、冥錢在上,焚之。構肆樂人自過七夕,便搬目連經救母雜劇,直至十五日止。觀者倍增。」陸游《老學庵筆記》卷七亦云︰「七月中旬,俗以望日具素饌享先。織竹作盆盎狀,貯紙錢,承以一竹。……謂之盂蘭盆。」宋‧高承《事物紀原》曾呵責其失云︰「按盂蘭經曰︰『目連母亡,生餓鬼中。』佛言︰『須十方僧眾之力,至七月十五日具百味五果,以著盆中,供養十方大德。』後代廣為華飾,乃至割木割竹,極工巧也。今人第以竹為圓架,加其首以斫葉中貯雜饌。陳目連救母畫像,致之祭祀之所。失之遠甚矣。」但《事物紀原》尚無焚盆及掛冥紙之說,似尚是宋代早期風俗。及至南宋,如宋‧吳自牧《夢梁錄》卷四云︰「七月十五日……僧寺於此日建盂蘭盆會,率施主錢米,與之荐亡。」

自後盂蘭盆會便成寺院中每年重要行事之一。元‧德煇重編《百丈清規》卷七〈節臘章〉月分須知中云(大正48‧1155a)︰「七月初旬,堂司預出盂蘭盆會諸寮看誦經單,預率眾財辦斛食供養。十三日散楞嚴會。十五日解制。當晚設盂蘭盆會,諷經施食。」元‧明本《幻住庵清規》云(卍續111‧975上)︰「七月,(中略)十五日解制人事。此夜分啟建盂蘭盆勝會以濟幽爽,以報劬勞。此會亦須預出經單,請大眾隨意披閱。此會有開甘露門一壇,請依而行之。」這就說明盂蘭盆會的主要內容在於諷經施食了。這種儀式一直流行到明代。明‧袾宏《正訛集》中曾加以辯正云︰「世人以七月十五日施鬼神食為盂蘭盆大齋之會,此訛也。蘭盆緣起目連,謂七月十五日,眾僧解夏自恣,九旬參學多得道者,此日修供,其福百倍,非施鬼神食也。施食自緣起阿難,不限七月十五。所用之器是摩竭國斛,亦非蘭盆。蓋一則上奉賢聖,一則下濟餓鬼,惡可得混﹖」清‧儀潤曾欲兩全其道,謂日獻蘭盆,恭敬三寶;夜施斛食,普渡鬼神。儀潤《百丈清規證義記》卷八中詳載《蘭盆儀軌摘要》,云全卷見《蘭盆會纂》中。其中有淨壇繞經、上蘭盆供、眾僧受食諸儀節,又附蘭盆會約二十一條。但是各寺院遵行者不多,在群眾中仍多以薦亡度鬼為盂蘭盆會的主要行事。 (周叔迦)

〔參考資料〕 《佛祖統紀》卷三十七;淺井善應《盂蘭盆會の起源》;高楠順次郎《盂蘭盆會の意義》;鎌田茂雄《中國佛教の儀禮》。


盂蘭盆經

一卷。西晉‧竺法護譯(但《出三藏記集》以為係不詳譯者之「失譯」經)。有偽經之說。屬方等部經典,收於《大正藏》第十六冊。內容記載目犍連獲天眼通後,見其母墮餓鬼道受苦,雖欲救拔,卻不得遂願,乃就教於佛陀。佛教以救拔之法,謂於七月十五日之眾僧自恣日,具備百味飲食、五菓、香油等供養十方大德眾僧。以此供養功德之力,即能救拔其母出離苦難。

本經全文八百餘字,其同本異譯經,有東晉失譯的《佛說報恩奉盆經》一卷,及載於《開元釋教錄》卷十八〈疑惑再詳錄〉中的《淨土盂蘭盆經》一卷,前者收於《大正藏》第十六冊,後者已佚,但《法苑珠林》卷六十二曾引用其文。

本經無梵文原典,而且其中可見附加不少中國式語句,因此曾被視為偽經,但亦有以為本經乃以印度內容為核心,再附加我國人的潤飾而成者。至於依本經而舉行的法會,依《佛祖統紀》卷三十七記載,係始自梁武帝大同四年(538),並且盛行至今,已成每年最重要的法會之一。

又,本經之註疏,現存者有唐‧慧淨《盂蘭盆經講述》一卷、唐‧宗密《盂蘭盆經疏》一卷、宋‧元照《盂蘭盆經疏新記》二卷、宋‧普觀《盂蘭盆經疏會古通今記》二卷,及宋‧日新、明‧智旭、清‧靈耀等人之註疏,共六十餘種。


鬼神

具有超凡力量,能自在變現的生命。亦即雖屬凡夫眾生,而其能力優於凡人的靈體。有守護佛法、保衛國土的善鬼善神,也有破壞正法,危害於人,破壞國土的惡鬼惡神。形像有容貌端正的,也有人面獸身、獸面人身,狀甚恐怖的,部類甚多。其行動飄忽莫測,隱現自如。在佛典中主要指夜叉,偶亦指宿棲樹上的神。在眾多鬼神中,遠自《吠陀》時代即已受人信仰者為數不少。到後世密教興起,各鬼神乃一一成為毗盧遮那佛性德的象徵,而入曼荼羅中。在佛典中,較常見者有下列數類︰

(1)毗舍闍(piśāca)︰音譯又作毗舍遮,意譯作食血肉鬼、噉人精氣鬼、癲狂鬼。是食人精氣或血肉的惡鬼。據說是東方持國天的眷屬。

(2)部多(bhūta)︰音譯又作負多。為一種化生的鬼類。

(3)鬼(preta)︰又譯作餓鬼。原指死者之靈;在古代印度是指痛苦不堪,不能受子孫祭祀的父祖之靈。在佛典中,則指墮入餓鬼道、恒常飢渴之眾生。

(4)毗陀羅(vetāla)︰意譯作起屍鬼。指能役使屍體站立,並以之殺害冤家的鬼神。

(5)夜叉(yakṣa)︰又譯作藥叉,意譯作捷疾鬼、勇健、能噉。在古代印度被視為神聖的靈體,或具超自然力的半人半神。在佛典中,夜叉是住在地上或空中,食人血肉的惡鬼,有時也是守護正法的善神。在鬼神八部與天龍八部眾之列,是毗沙門天的眷屬。

(6)羅剎(rākṣasa)︰是行地飛空,以神通力惑人,食其血肉的惡鬼。

此外,有所謂「鬼神八部」者,指夜叉、羅剎、鳩槃荼、毗舍闍、富單那、辟荔多、乾闥婆、龍等八種鬼神。又,《楞嚴經》卷八中,也載有十種鬼類。即怪鬼、魃鬼、魅鬼、蠱毒鬼、癘鬼、餓鬼、魘鬼、魍魎鬼、役使鬼、傳送鬼等十種。乃犯菩薩戒、毀佛涅槃、行諸惡業者,鋁火焚燒之後所受的業報。

◎附︰印順〈中國佛教瑣談〉(摘錄自《華雨集》四)

說到鬼,本於印度的固有信仰,佛教又加以條理簡別。鬼的原語為閉戾多,一般譯作餓鬼。印度傳說(中略)閉戾多是父或祖父所有的意思。這與中國傳說,人死了回到祖神那裏一樣。後來的鬼王,名為閻魔王(或譯閻羅、閻魔羅)。鬼──閉戾多也分二類︰(1)住在閻魔世界的,由閻魔王治理。(2)散在人間的,多數在樹林中,所以稱樹林為「鬼村」。這些鬼,可分三類︰無財鬼、少財鬼、多財鬼。無財鬼與少財鬼,是沒有飲食可得,或得到而不大能受用,這是名符其實的餓鬼。多財鬼中,也有享受非常好的,與天神一樣。這與我國所說,人死為鬼,如有功德的為神,意義相近。這是約「人死為鬼」而說的,所以名閉戾多。

依佛法說︰人間兒孫的祭祀,唯有這類餓鬼,才會接受兒孫的祭品。從六道輪迴來說,鬼,不一定是「人死為鬼」(人死也不一定做鬼)的,也可能是從地獄、畜生、天中來的。這類鬼,名目繁多。有與天象──風、雲、雷、雨等有關的,有與地──山、河、地、林、穀等有關的;有高級而被稱為天(神)的,也有極低賤的。名目有夜叉、羅剎、乾闥婆、緊那羅、鳩槃陀、毗舍遮、富單那、迦吒富單那等。夜叉是手執金剛杵的;羅剎男的非常暴惡,而女的以色欲誘人致死;乾闥婆是愛好音樂的;緊那羅頭上有一角;鳩槃陀形似冬瓜,以噉人精氣為生的。這類鬼(泛稱為鬼神),高級的稱為天,如四大王眾天、忉利天,有些是鬼而又天,天而又鬼的(也有畜生而天的,如龍、迦樓羅、摩睺羅伽等)。這類鬼神,有善的,也要信受佛法,護持三寶;惡的卻要害人,障礙佛法,所以佛法有降伏這些鬼神的傳說。這類鬼神,近於中國的魑、魅、魍、魎、雷神、河伯、龍、鳳等,與「人死為鬼」是不同的。

佛教傳說的鬼神,為中國人所關切的,是「人死為鬼」,在地獄中的鬼。受到儒家「慎終追遠」的孝道思想,誰都關心死後父母等的餓鬼生活,希望有所救濟,使孝子賢孫們得到安慰。首先,傳來西晉失譯的《報恩奉盆經》(我國又敷衍為大乘化的《盂蘭盆經》)。經上說︰目連尊者的生母,墮在餓鬼中,請佛救濟。佛說︰在七月十五──僧自恣日,發心供養僧眾,可以使七世父母、六親眷屬等脫出「三途」──三惡趣的苦報。這是有印度習俗成分的,但到了中國,大大的發展起來,流傳出目連救母的故事,演變為著名的「目連戲」。不過,目連只是阿羅漢,重大乘的中國佛教,終於發見了與「地」有關的地藏菩薩。依《地藏十輪經》說︰地藏菩薩特地在穢土人間,現出家相。宣說種種墮地獄的惡業,勸告在家眾不可違犯。這是著重化度眾生,不致於墮落地獄,而不是專門救墮地獄眾生。當然,地藏菩薩神力示現,也有現「閻羅王身」、「地獄卒身」的。就這樣,中國佛教開展出地藏菩薩救度地獄餓鬼的法門。

(1)《地藏菩薩本願功德經》,傳為唐‧實叉難陀所譯。但在唐、宋的《經錄》中,沒有這部經;《宋藏》、《麗藏》、《磧砂藏》、《元藏》也沒有,到《明藏》才有這部經,這是可疑的。《本願經》說到︰一位婆羅門女,以孝順心,供養佛塔,稱念佛名,使墮在地獄中的亡母生天。又說︰地藏菩薩的本生──光目女,發大誓願,願度盡地獄等惡道眾生,然後成佛;就這樣,要墮地獄的母親,脫離了苦難。重孝道,重於度脫地獄(餓鬼)眾生,適合中國人心,可說是目連救母的大乘化。

(2)《地藏菩薩發心因緣十王經》(《續藏》乙‧二十三),傳說是趙宋‧藏川所傳出的。(陰間地府)閻羅國中有十王,就是一般傳說的十殿閻羅。人死以後,要在這裏接受十王的審判。怕他們審判不公,地藏菩薩也會來參加裁斷。十殿閻王加上判官、鬼卒,儼然是陽(人)間官府模樣。依佛法,「自作惡不善業,是故汝今必當受報」。「自作自受」,隨業受報是不用審判的。十王經說,無非參照人間政制,編出來教化愚民;十殿閻羅,大都塑造在民間的城隍廟中。

地藏與十王的傳說,與目連救母說混合,終於陰曆七月被稱為「鬼月」了。「鬼者歸也」,中國舊有死後「招魂」,有「魂兮歸來」的傳說。陰陽家以為人死了,在一定時間內要回來的,所以有「避煞」、「接煞」的習俗。有一位法師說︰「人死後就像去旅行一般,總要回到自己的房子(身體)。」這不是佛法,只是中國固有的民間信仰。七月十五日,道家稱為中元節;恰好佛教說七月十五──自恣日供僧,可以度脫餓鬼的苦難。再與地藏、閻羅王說相混合,而有七月底為地藏菩薩誕的推定。中國民間(及佛教)信仰,七月是開放月,地獄的鬼魂,都回故鄉來探望親人。唐代實叉難陀與不空,都譯出《救拔焰口餓鬼陀羅尼經》;不空還傳出《焰口儀軌》。焰口,是餓鬼中口出火焰的,所以或譯面然(燃)。這是印度佛教後期,「祕密大乘」的救度餓鬼法,可以救度無數的餓鬼。適合中國「人死為鬼」的信仰,七月裏到處「放焰口」,救度父母眷屬的鬼魂;有的稱之為「普度」,倒也合適。七月裏,大批的鬼魂擁到,到處放焰口(有的七月裏誦《地藏菩薩本願經》);放,我想是發放救濟餓鬼飲食的意思。中國的陰曆七月,是「教孝月」、「救鬼月」,也可說是「鬼魂回鄉渡假月」,熱鬧非凡。儒、釋、道──三教混合的七月超度,與佛法中地獄與鬼的原意,似乎越離越遠了!


摩訶目犍連

佛陀十大弟子之一。漢譯另有大目犍連、目連等名。摩揭陀國王舍城人。在佛弟子中,他有「神通(或神足)第一」的稱號。

目犍連自幼與舍利弗相交莫逆,兩人曾共同出家就六師外道之刪闍耶修學。學成後,也各收弟子數百人。兩人在教化弟子之餘,也曾相約在修道歷程中互相提攜。後來得到佛弟子阿說示的導引,乃一齊率領弟子皈依佛陀。

目犍連與舍利弗,是佛陀一生弘法的最重要助手,被稱為佛弟子中的「雙賢」。佛陀晚年,教團就在他們兩人的輔弼下,不斷推展。佛陀曾說︰「此二人當於我弟子中最為上首,智慧無量,神足第一。」又曾說︰「善哉目犍連,眾中之標首,唯吾與汝二人耳。」

據《盂蘭盆經》所載,目犍連的母親因為生前罪業的影響,死後墮入餓鬼道。目犍連為了拯救母親,遂在七月十五日以百味飲食置盂蘭盆中,供養出家僧眾,終於使其母得以解脫。這是盂蘭盆會的由來,也是「目連救母」故事的根源。

目犍連晚年為執杖梵志所殺。在他傷重即將涅槃之前,阿闍世王曾經下令焚殺執杖梵志,但是被目犍連阻止了。他知道這是業報,即使是神通第一的他也逃不了。至於世俗的「復仇」觀念,在修道者心目中是沒有意義的。因此,他在向佛陀與舍利弗辭行之後,就回到故鄉平靜地示寂了。

◎附︰〈摩訶目犍連〉(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佛陀之重要弟子之一。漢譯另有甚多譯名,如︰摩訶目揵連、摩訶目伽連、摩訶沒特伽羅、摩訶毛伽利耶夜那、摩訶毛嗢揭羅演那、大目犍連、大目乾連、大目連。又可單稱目犍連、目連、目伽略、勿伽羅、目犍連延、目犍羅夜那。摩訶意譯「大」,目犍連意譯采菽氏、菜伏根、取菉豆子、探綠豆子、取胡豆。此外,另名拘律陀(Kolita),或作拘律、拘利陀、劬律陀、俱離多、俱哩多、拘理迦、拘離迦。意譯天抱。「摩訶目犍連」之名是取自母姓,而「拘律陀」則取自父名。

依據《佛本行集經》卷四十七〈舍利弗目連緣品〉、《四分律》卷三十三、《五分律》卷十六等處所載,師為摩揭陀國王舍城外拘律陀村人,屬婆羅門種。天生容貌端正,自幼與舍利弗深交。嘗詣觀王舍城附近祇離渠呵山頂之大會,見大眾之嬉戲,而感悟世間之無常,遂與舍利弗一同出家,投六師外道之一之刪闍耶修學。經七日,悉通達其義。不久,於刪闍耶處為教授師,與舍利弗各領徒眾二五0人。然彼仍覺未達究竟悟境,故與舍利弗同心立誓,相約先得悟者必相啟悟。

其後,舍利弗遇佛弟子阿說示,得悟諸法無我之理,遂轉告目犍連。目犍連乃領其弟子二五0人同詣竹園,往謁見佛陀。經一月,即證得阿羅漢果。

關於師歸依佛陀後之事蹟,《中阿含經》卷二十及巴利語《長老偈註》(巴利語Paramattha-dīpanī)記載,目犍連嘗於摩揭陀國善知識村(Kallavālamutta),獨坐思惟,而入睡眠。世尊遙知,遂以神力至其所,授與不睡法。後與舍利弗共同精進修道,成為諸佛弟子中之上首,輔助佛陀之教化事業。

在佛弟子中,師以「神足第一」聞名。《增一阿含經》卷三〈弟子品〉云(大正2‧557b)︰「神足輕舉,飛到十方,所謂大目揵連比丘是。」又,同經卷二十八記載,佛陀昇三十三天,為母說法時,師嘗現神通,化難陀、優婆難陀二龍王,並以神足力往三十三天代四部眾向佛問訊。

又,據《盂蘭盆經》所載,師以天眼通見其母死後,墮在餓鬼道,受倒懸之苦,乃向佛陀請示解救之法,佛陀遂指示師於七月十五日眾僧自恣日,以百味飲食供養十方佛僧,即可令其母脫離苦業。後世即依此行盂蘭盆會。

依《四分律》卷四十六之記載,佛滅前八年,提婆達多破僧之時,目犍連曾與舍利弗同往伽耶山,以破斥提婆達多,並現神通說法、教誨,使提婆達多之五百弟子悔悟,而歸依佛陀。其後,於王舍城行乞時,目犍連為執杖梵志以瓦石所害。此為佛涅槃前之事。相傳其弟子阿闍都、舍舍都(又作弗那跋)二人,後亦殺執杖梵志,為師報仇。另據《大唐西域記》卷九〈摩揭陀國〉條下記載,師之遺身舍利塔存於拘理迦村。

又,《大智度論》卷一、稱友《俱舍論釋》等,謂六足論中之《施設足論》即為師之所作;《俱舍論光記》卷一則以《法蘊足論》為師之撰作。又,《異部宗輪論》以師為法藏部之祖。此外,密教將目犍連安置於現圖胎藏界曼荼羅釋迦院,中尊釋迦牟尼佛之右方上列第四位。其形像呈沙門形,右手作拳,舒展頭指,左手執袈裟之角,面稍向左,坐赤蓮華座。

〔參考資料〕 《中阿含經》卷九〈瞻波經〉、卷三十〈降魔經〉;《雜阿含經》卷十六、卷十八、卷十九、卷二十三、卷二十四、卷四十八;《增一阿含經》卷十二、卷十八、卷二十八、卷三十六;《觀無量壽經》;《方廣大莊嚴經》卷十二;《十二遊經》;《撰集百緣經》卷五;《出曜經》卷二十五;《十誦律》卷三十七;《有部毗奈耶雜事》卷十八;《法華經文句》卷一(下);《翻梵語》卷二;《玄應音義》卷六、卷二十三;《翻譯名義集》卷一;《摩訶僧祇律》卷十六;《鼻奈耶》卷二;茆耕茹《目連資料編目概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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