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大辭典 (慈怡法師主編)

自恣

梵語 pravāranā,巴利語 pavāranā。音譯鉢利婆剌拏、鉢和羅。意譯滿足、喜悅、隨意事。乃隨他人之意自己舉發所犯之過錯。夏安居之竟日,清眾舉示自身於見、聞、疑等三事中所犯之罪,面對其他比丘懺悔之,懺悔清淨,自生喜悅,稱為自恣。此日即稱僧自恣日、僧受歲日。依據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上之四自恣宗要篇所載,佛制夏安居九十日,令僧眾會集一處,修道精練身心,堅持戒行,皎潔其行。然人多迷於己行,不自見所犯之過,理應仰憑清眾之慈悲,予以誨示,故於自恣日儘量揭發己罪,請大眾規誡,遂得內彰其私隱,外顯其瑕疵。經此發露懺悔,令得清淨。

摩訶僧祇律卷二十七詳載自恣之規儀。又謂夏安居於四月十六日開始者,其自恣日為七月十五日;於五月十六日開始者,自恣日為八月十五日。據十誦律卷二十三自恣犍度載,佛不許僧眾行非法別自恣、非法和合自恣、有法別自恣等,僅允許行有法和合自恣。另據如來獨證自誓三昧經、歷代三寶紀卷十一等載,佛制安居竟時為歲暮,即於自恣後增添一法歲。

此外,於僧自恣日以飯食供養十方僧眾,能得極大功德,令七世父母皆獲解脫,故古來我國與日本盛行在該日依盂蘭盆經修行盂蘭盆供。〔報恩奉盆經、新歲經、毘尼母經卷四、四分律卷三十七、卷三十八、五分律卷十九、善見律毘婆沙卷十六、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二、釋氏要覽卷下、玄應音義卷十四、翻譯名義集卷四〕 p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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