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佛學辭典搜尋

請輸入要查詢的詞彙:


不解

[一切經音義(慧琳音義)]

鞋界反音夏者非也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ㄅㄨˋ ㄐㄧㄝˇ, 1.不明瞭、不清楚。《文選.嵇康.琴賦并序》:「推其所由,似元不解音聲。」《儒林外史.第五回》:「大哥,我倒不解,他家大老那宗筆下,怎得會補起廩來的?」

2.不散。《文選.枚乘.七發》:「摶之不解,一啜而散。」

3.不救助、不幫助。《文選.孔融.論盛孝章書》:「向使郭隗倒懸,而王不解,臨難而王不拯。」


符合的條目少於三則,自動進行全文檢索,以為您找出更多資訊...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三天四仙

(名數)見二天三仙條。

(名數)二天加鳩摩羅天則為三天,三仙加若提子則為四仙。智度論二曰:「如摩醯首羅天,秦言大自在,八臂三眼騎白牛;如韋紐天,秦言聞,四臂捉貝持輪騎金翅鳥;如鳩摩羅天,秦言童子,是天擎雞持鈴提赤幡騎孔雀;皆是諸天大將。」入大乘論上曰:「諸外道不解因緣,而起四執。僧佉所說有計一過,優樓迦計異,尼健陀計一異,若提子計非一非異,一切外道及摩他羅等異計皆悉不離如是四種。」案印度於佛教外之宗計凡有二:一有神,二無神。無神者,如數論勝論等,於萬有之中,不認唯一之神我也。有神者,以唯一之天神,為萬物之生因也。此有三類:一、以摩醯首羅天,為生因。此天生梵天與那羅延天,以梵天為造萬物之因,以那羅延天為造萬物之果。而摩醯首羅為二者之所依,猶如地也(提婆論之說),其形相為八臂三眼,騎白牛(智度論二之說),是為摩醯首羅論師之宗計,六師中之迦羅鳩馱迦旃延奉之者,現今印度教之西拔派是也。二、以韋紐天為生因,劫初大海中化生一千頭二千手之神,名韋紐。由其臍中生蓮華,蓮華之中生梵天,由梵天之心中生八子,八子生天地人民,見智度論八。其韋紐天之形相有四臂,執貝持輪,騎金翅鳥。見智度論二,今印度度教之:「毘修奴」派本此。三、以那羅延天為生因,從那羅延之臍中生梵天,由梵天之口中生婆羅門種,乃至從其腳跟生首陀羅種。見提婆論,是韋陀論師之說也。


二無知

(名數)小乘有部所說,一、染污無知,即一切之煩惱。台家所謂見思二惑也。以無明為體,無明執著於事理之法,其性分不淨,故曰染污,其體昏闇,不知四諦之真理,故曰無知。此無明俱起一切之餘惑,故舉無明,即攝一切之煩惱也。二、不染污無知,以劣慧為體,劣慧為無始以來怠於學問研究之結果,不解事物義理之下劣智慧也。是非執著於物之不淨性分,故謂之不染污,不知事物之義理,故謂之無知,台家所謂塵沙之惑也。不染污無知不執著於事物,不能為出生死之障,故聲聞緣覺之二乘不斷之,佛於濟度眾生上有知一切事物之必要,故斷此劣慧而成一切種智也。俱舍光記一曰:「問染污無知何為體?解云:以無明為體,所以不言餘煩惱者,無明通與諸惑相應。若說無明亦顯餘惑。(中略)不染無知,以未成佛來所有一切有漏無染劣慧為體。」


五種問難

(名數)問有五種之原因:不解故問,疑惑故問,試驗故問,輕觸故問,利樂有情故問也。見瑜伽釋論。


人師

(術語)為他人之師者。梵網經下曰:「不解一切法,而為他人作師。」止觀五曰:「自匠匠他,兼利具足。人師國寶,非此是誰?」又對於佛菩薩等大導師稱尋常之師家曰人師,謂凡人之師家也。


他心通

(術語)六通之一。具名知他心通,又曰他心智通,知他心之智自在無礙者。又,十智中之他心智也。般若經曰:「三他心通,能如實知十方沙界他有情類心心所法,謂偏知他貪瞋痴等心,離貪瞋痴等心。乃知聚心散心,小心大心,寂靜不寂靜心,解脫不解脫心,皆如實知。」酉陽雜俎曰:「一公初謁華嚴,嚴命坐,頃曰:爾看吾心在何所?一公曰:師馳白馬過寺門矣。又問之。一公曰:危乎!師,何為處乎剎末也?華嚴曰:聰明果不虛。試復觀我。一公良久,泚顙面赤作禮曰:師得無入普賢地乎?集賢校理鄭符云:柳中庸善易,嘗詣普寂公,公曰:筮吾心所在也。柳曰:和尚心在前簷第七題。復問之:在某處?寂曰:萬物無逃於數也,吾將逃矣。嘗試測之。柳久之,瞿然曰:至矣!寂然不動,吾無得而知矣。」詵禪師本傳曰:「日照三藏詣詵,詵不迎接。直責之曰:僧何為入俗囂湫處?詵微矉,亦不答。又云:夫立不可過人頭,豈容標身鳥外?詵曰:吾前心於市,後心剎末,三藏果聰明者,且覆我。日照乃彈指數十,曰:是境空寂,諸佛從是出也。」指月錄六曰:「西京光宅寺慧忠國師,肅宗待以師禮。有西天大耳三藏到京,云得他心慧眼。令與師試驗。師問曰:汝得他心通耶?對曰:不敢。師曰:汝道老僧即今在什麼處?曰:和尚是一國之師,何得卻去西川看競渡?師再問:汝道老僧即今在什麼處?曰:和尚是一國之師,何得在天津橋看弄猢猻?師第三問語亦同前。三藏良久,罔知去處。師叱曰:這野狐精,他心通在什麼處!」


仰山指雪

(雜語)公案。師因見雪獅子,乃指云:還有過得此色者麼?眾無對。見宗門統耍績集八、仰山條。其條下錄諸師之評語,雲門偃云:當時好便與推倒。雪竇顯云:云門只解推倒,不解扶起。瑯琊覺云:即今問汝諸人,推倒扶起,相去多少?拄杖拶過眉毛鼻孔,呵呵大笑,擲下拄杖。淨慧昌云:推倒也錯,扶起也錯,還有過得此色者麼?


內我

(術語)執身外之自在天等以為常一之主宰者,是為外我。執自之身心以為常一之主宰者,是為內我。大日經疏七曰:「若行人不解正因緣義而修證諸禪,必當計著自心以為內義,彼見萬法因心而有,則謂由神我生,設令不依內我必依外我,即是自在梵天等也。」


內護摩外護摩

(術語)佛法之護摩有二種,擇地作壇,以世火燒共物乳木,為外護摩,自身為壇,以如來之智火燒煩惱之薪,為內護摩。是云出世護摩,世諦護摩,事護摩,理護摩。而作世諦之事護摩,亦添理性之內觀也。大日經秘密曼陀羅品曰:「護摩有二種:所謂內及外。」大日經疏十五曰:「阿闍梨即作內護摩。若淺行人即作外法,而究竟為內法因。」瑜祇經疏中曰:「或直用內,能得成就,若直用外,不得成就。故作外法,必作內法。」大日經疏八曰:「若真言行者,但作世諦護摩,不解此中密意,則與韋陀火祀不相濫耶,故譯者兼智之名,庶令淺深二釋義用兼舉。」


十住心

(名數)此真言宗之教相判釋也。其名目雖本於大日經十心品並大日經疏(亦本於菩提心論,釋摩伽衍論),至其本質,實可稱為日本弘法大師之獨創。

故其本據在弘法之十住心論及秘藏寶鑰:一、異生羝羊心,異生為凡夫,六趣,四生等各異之生,即如所謂群生也。羝羊為牡羊,其性下劣,除求水草念婬欲外,他非所知,以譬凡夫愚痴闇昧不解世理,醉生夢死,非道惡人,無信,無德者。屬於此部者。本不可列於教判之內,以皆為可進第二心之階段,故列於此處也。

二、愚童持齋心,愚童者,愚昧之童子也。持齋者,持八關齋也。惡者非始終為惡,為內薰與外緣所誘,亦修五戒十戒等作善,忠孝仁義禮智等德者是也。人乘之教,如儒教等皆攝於其中。

三、嬰童無畏心,嬰童為母所抱則安,願生於天得神佛擁護則滿足。如弘法註:「外道生天,暫得蘇息。」(秘藏寶鑰)乃修四禪六行之生天教也。以上為世間三個之住心,攝於胎藏界曼荼羅第三大院外金剛部之眾,以下為出世間。

四、唯蘊無我心,入佛之法門最初之住心也。畏生死,厭苦,願寂滅後涅槃者,觀四諦之理。執三世實有法體恒有,得唯我空者,即聲聞乘之佛法也。如小乘二十部,俱舍,成實是也。

五、拔業因種心,較前者更進。處於無佛世界,修無言等業,見飛華落葉,觀十二因緣之法者,即煩惱所作之因雖拔而其習氣未薰在者,如緣覺乘是也。以上二乘小乘教之類攝於胎曼釋迦院之眷屬。

六、他緣大乘心,他緣與無緣同,住於自他怨親平等之觀,悟真如平等,度眾生界使歸入佛界也。正與法相宗所教相當。彌勒菩薩之內證法門也。

七、覺心不生心,從前心之賴耶緣起進一步,入於心境俱空之證,覺悟心性之不生不滅。說三論宗所謂八不中道,起信論所說當之。此文殊菩薩之內證也。以上二心為三乘教,以下三心為一乘教。

八、一道無為心,又名如實一道心。如實知自心,空性無性心。法華所說,以心即境無為無相為極意,大日經謂為「如實知自心」配於天台宗。觀音菩薩之內證也。

九、極無自性心,有淺深之二釋。淺釋者,華嚴法界諸法即真如實相,真如無自性,隨變不守自性,染淨真妄交轍,事事無礙重重無盡之義也。深釋者,是由毘盧遮那之教覺而無自性。華嚴之法門當之,以為普賢菩薩之內證。以上九心是為顯教之攝也。

十、秘密莊嚴心,秘密者金胎兩部六大三密五相五智等之無盡法門也。等覺十地亦不能見聞,其法門之德謂之莊嚴。即真言宗教之心地也。

此十住心有橫二者,橫十住心者於一十住心又有十住心,委如十住論。橫十住心為胎藏界之十住心,十住心為金剛界之十住心,胎金不二之處謂為不二之十住心。出決義鈔直牒十。


十八羅漢

(名數)此有二種:一,於前之十六加慶友尊者為第十七,加賓頭盧尊者為第十八。然慶友為難提蜜多羅之譯名,即法住記之說者,賓頭盧即第一尊者之寶度羅跋囉隋闍。是由不知經典不解梵語而致此訛也。如洪覺範蘇軾,亦依十八羅漢而為頌贊,何耶?(然則十八中前十六為貫休之實蹟,他二者後人添加,軾不辨之。)清乾隆帝考證曰:「良由此土僧伽未能深通貝莢,展轉傳訛,博辨如軾,亦不免因人致誤耳。」(引於羅漢圖讚集)。二,蜀金水張氏所畫之十八羅漢,為東坡之頌贊者。此於十六羅漢之前,加迦葉尊者,軍徒歎尊者之二為十八,且記各尊之示神通靈感。是更不可解者(西藏所傳有加佛母摩耶夫人與彌勒之圖)。


取次語

(雜語)草率之語也。又漫浪貌。容易語也。寒山詩曰:「平側不解厭,凡言取次出。」


善星

(傳說)是佛為太子時之子。出家讀誦十二部經,能斷欲界之煩惱,發得第四禪定,謂為真涅槃。然彼近惡友退失所得之解脫,以為無涅槃之法,起因果撥無之邪見,且向佛起惡心,生墮無間地獄,因之稱曰闡提比丘。闡提者,一闡提之略,不信之義,不成佛之義也,又稱曰四禪比丘。涅槃經三十三曰:「善星比丘!是佛菩薩時子,出家之後受持讀誦分別解說十二部經。壞欲界結,獲得四禪。(中略)善星比丘雖復讀誦十二部經獲得四禪,乃至不解一偈一句一字之義,親近惡友,退失四禪。失四禪已,生惡邪見。作如是言:無佛無法,無有涅槃。(中略)善男子!汝若不信如是事者,善星比丘今者在尼連禪河,可共往問。爾時如來即與迦葉往善星所,善星比丘遙見如來,見已,即生惡邪之心。以惡心故,生身陷入墮阿鼻地獄。(中略)以其宣說無因無果,無有作業。爾乃記彼永斷善根,是一闡提廁下之人,地獄劫住。」楞嚴經八曰:「善星妄說一切法空,生身陷入阿鼻地獄。」法華玄贊一曰:「又經云:佛有三子:一善星,二優婆摩耶,三羅。故涅槃云:善星比丘菩薩在家之子。」


如聾如啞

(譬喻)華嚴頓教之座,舍利弗等聲聞,有耳不得聞圓頓之教,故謂之如聾,有眼不得見舍那之身,而不能讚一語,故謂之如啞。六十華嚴經四十四曰:「爾時諸大聲聞舍利弗目犍連,(中略)富樓那彌多羅尼子,如是等諸大聲聞,在祇洹林,而悉不見如來自在如來莊嚴。(中略)所以者何?無明障曀覆淨眼故。」文句四引此文曰:「此即如聾如啞之文。」妙玄十曰:「若華嚴正隔小明大,於彼初分永無聲聞,後分則有。雖復在座如聾如啞,非其境界。」文句六曰:「諸大乘經華嚴等明麤妙相隔,二乘不聞不解,如啞如聾。」


心冰

(譬喻)心中有疑而不解,譬於冰,謂之心冰。因明大疏上本曰:「嗟去聖之彌遠,慨心冰之未釋。」


忿結

(術語)忿恨之心結而不解也。長阿含經十三曰:「喜惱他人,令生忿結。」菩薩本行經中曰:「人起瞋恚,忿結不解。」


怨結

(術語)怨恨之心,結而不解也。唐華嚴經六十八曰:「於有恩人反加殺害,於無恩處常懷怨結。」心地觀經六曰:「能損自他互為怨結。」


有相無相

(術語)密教就有相無相有淺略深秘之二釋。言其淺略之義,則凡夫所知色心之諸法,事相顯了,心前現行,易了易知,謂之有相。諸法之體性,如幻虛偽,自性即空,無色無形,不存一相,謂之無相。言其深秘之釋,則有相者,一切之法,各各之相,分明而住,無相者,一相之中具一切之相,而一相不留,具一切之相而無一相,故云無相,非為非色非形也。台宗圓教之圓空,妙空。畢竟空,第一空,與此第二釋同。大日經供養法曰:「甚深無相法,劣慧所不解。為應彼等故,在有相說。」要略念誦經曰:「相無相甚深,少智所不能入。依無相說相,攝彼二種人。」凡密教之三本尊三密等皆有此有相無相之淺深二重也。彼宗,以無相一概為顯教之淺義者,顯密相對一往之義也。若於自宗言之,則尚以無相為深義,依此所引之經文可知。


本門題目

(術語)日本日蓮宗三大秘法之一。口唱南無妙法蓮華經之七字也。妙法蓮華經五字,為法華經二十八品之題號,故名為題目,又概括法華八軸之秘奧。本尊之奧義,全在此五字而無所洩,故表歸依本尊之意,而加南無二字,以唱此七字,為歸名於本尊之方法。愚者不解本尊之意唱之,亦自然生本尊之影,遂得成佛云。


淨主

(雜語)令家屋為比丘得住之淨屋,其施主謂之淨主。善見律十七曰:「邊房云何結緣淨屋?若初建柱時先作坑,以柱近坑,比丘圍繞捧柱為僧眾作淨屋,如是三說,說竟立柱。第二第三第四亦如是說,若說一柱,亦得淨屋。若以作屋云何作淨?應喚屋主來語言,此屋未淨,為汝眾徒為淨。檀越作此言,此淨屋布施眾僧從意受用,即為淨屋。若先作屋,無屋主,云何作淨?若聚落有老宿應喚來,此屋未作淨,請為淨主。若檀越不解說,比丘應教作此言,此淨屋布施眾生隨意受用,即得作淨屋,隨意受用,安置飯食,無內宿罪。」


淺略釋

(術語)密教之釋例分二門,一淺略釋,世間通途之釋義也。二深秘釋,詮密教深理之釋義也。深秘釋中更分三重之淺深,總立為四重。大日經疏二曰:「依阿闍梨所傳,皆須作二種釋:一者淺略釋,二者深秘釋。」同三曰:「又此經文有淺略深秘二釋,就深秘釋中復有淺深。輒爾披翫者,以不解密號故。」見四釋條。


燈籠

(物名)佛在世時僧房燃燈之具也。後為佛前之供具。毘奈耶雜事十三畫曰:「苾芻夏月然燈,損蟲。佛言:應作燈籠。苾芻不知云何應作?佛言:應以竹片為籠,薄顯遮障。此若難求,用雲母片。此更難得,應作百目。苾芻不解如何當作?佛言:令瓦師作如燈籠形,傍邊多穿小孔。」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一切經音義(慧琳音義)]
力力

去聲未曾常用時往一度用補聲引聲之不足。高才愽學曉解聲明能用此四字。初學童蒙及人眾凡庶實不曾用也。其三十四字母譯經者呼為半字。足知不曾師授。胸臆謬說也。凡文句之中有含餘音聲不出口者名為半字。非呼字母以為半字。今且略舉三二以明其義。假令云薩嚩即含囉字在娑嚩二字中間囉聲即名為半字。若梵書即寄囉字一半於嚩字頭上。如言沒馱即母字之末任運含其娜字。娜是半字。梵書即寄娜於馱字之上故娜為半字。如言達麼兩字中間含其囉音。梵文囉字一半寄書麼字之上。囉即名為半字。以是三句例諸他皆倣此其義明矣。奈何根本字母一切文字之源能含眾德之美玅義說不盡而乃謗為半字。足知不解。若言合如此者自身既是半字義不圓滿何能出生一切眾字。以此觀之足知所譯不明。展轉相傳訛謬不可依據。有識梵文學士請勘梵本及問傳學梵僧方知所論一一實爾。梵天所演字母條例分明。今且略說相生次第。用前十二字為聲勢舉後字母一字一字翻之一字更生十一字兼本成十二字如此遍翻三十四字名為一番。又將野字遍加三十四字之下一遍准前一一翻之又成一番。除去野字即將囉字遍加三十四字之下準前以十二字聲勢翻之一字生十二字三十四字翻了成四百八字又是一番。次以攞字嚩字娑字賀字仰字孃字拏字曩字麼字等十二字[廷-壬+(同-(一/口)+巳)]換轉加成十二番。用則足矣。亦須師授方知次第句義文翰攝在十二番中悉皆備足。若展轉相加雖無竆無盡義理相涉聲字乖僻人間罕用。只用前十二番字又以八轉聲明論參而用之。備盡世間一切聲韻種種差別名言依字辯聲。依聲立義字即廻互相加聲義萬差條然有序。繁而不雜。廣而易解。此乃梵天王聖智所傳。五通神仙高才術士廣解略解凡數百家。各騁智力廣造聲論名論數論等終不能說盡其玅。是故前劫後劫諸佛出現世間轉玅法輪皆依此梵文演說方盡其美也。是故大毘盧遮那經中有字輪曼荼羅品持誦此五十餘字功德無量無邊。能令眾生三業清淨決定當成無上菩提


纏縺

力前反字書縺縷不解



普卜反以享梵音故不解


皮連

古文聯同力錢反廣雅連續也亦連合也律文作縺力前反字林縷不解


締構

上音提王逸注楚辭云締猶結也說文云結不解也從系帝聲也下鉤候反


締構

上弟奚反說文云締結不解也又固也從系帝聲下古候反案玉篇正作冓與構同構合也成也說文云積材也從木冓聲也


締構

上音提王注楚辝締結也說文結不解也從糸帝聲


締搆

上提計反王逸注楚辭考聲並云締結也說文云結不解也從糸帝聲下鈎后反


希締

弟奚反王逸注楚辭締結也說文結不解也從糸帝聲


結縎

昆兀反廣雅結縎不解也說文縎亦結也或從心作愲也


[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
生瘂

烏雅反不解語也


為薤

戶介反單菜也䓗變為薤者釋曰䓗者聡也薤者解也聡能記持不解其義蒙師指决方能會義故曰解也是秦僧義解之先兆也諸藏有作韮之耳曷改二反香草▆蕪也非


[翻梵語]
尼陀佛度

譯曰不解


[佛光阿含藏]
怨結

怨恨之心,結而不解


我所學道,求願者必成其法

中阿含第一○七經林經(上)(佛光二‧九一○)作:「或無正念便得正念,其心不定而得定心,若不解脫便得解脫,諸漏不盡而得漏盡,不得無上安隱涅槃則得涅槃。」


封滯者不解脫

封滯者不解脫(upāyo avimutto anupāyo vimutto)(巴),封滯(upāya),為對五陰近倚而有愛、慢、見等執著之意。


未生欲漏而生,已生欲漏便增多;……此法不應思惟而思惟之

「未生欲漏而生,已生欲漏便增多;……此法不應思惟而思惟之。」一切流攝守因經(大一‧八一三上)作:「令未生流便生,已生流令增饒不致;未生有亦癡便生,已生有亦癡便增饒不致;以不知不解,如有令不可念法便念,可應念法者便不念。」


惡法逐增,善法漸減,……勞苦乃獲

中阿含第一○七經林經(上)(佛光二‧九一○)作:「若無正念不得正念,其心不定不得定心,若不解脫不得解脫,諸漏不盡不得漏盡,不得無上安隱涅槃。然不得涅槃,學道者所須衣被、飲食、床榻、湯藥、諸生活具,彼一切求索,易不難得。」


無記

無記(avyākata)(巴),意為「無法斷言」,「不足解答」。佛經中共有十四種無記,如時有始、世間有邊、無邊等邪見所生之問題。

屬邊見,不可記說,不應回答。

無記(avyākata)(巴),不記說,意為「佛所不說」。

無記(avyākata)(巴),不解答,不解說。有十四問,佛均以「無記」答之。十四問見本卷第九五四經。


[阿含辭典(莊春江)]
直心

1.正直之心。2.自然直接之心,不作其他意想,如「直心受請,不解其意」、「直心流露」。3.專注之心,如「直心於一所緣」。4.真誠之心,如「直心發露(懺悔)」。5.深切之心,同「深心力」。


[佛光大辭典]
一實相

指真實無二之理,即真如、法性;以其無二無別,離諸虛妄,故稱一實相。往生要集卷中(大八四‧六六下):「諸眾生妄想夢未覺,不解一實相,生是非想,輪回五道。」 p75


一轉語

禪林用語。乃令人轉迷開悟之語句。即於禪者迷惑不解,進退維谷之際,由師家驀地翻轉機法,下一語句,而令禪者頓然穎解。所下之語,若為三句,則稱三轉語。百丈和尚曾以「不昧因果」一轉語,使一行者脫離五百世野狐身。從容錄第八則(大四八‧二三二上):「『某甲於過去迦葉佛時曾住此山,有學人問:「大修行底人還落因果也無?」對他道:「不落因果。」墮野狐身五百生,今請和尚代一轉語。』丈云:『不昧因果。』老人於言下大悟。」〔景德傳燈錄卷二十二、禪宗頌古聯珠通集卷三十八〕 p83


七佛讚唄伽陀

梵名 Sapta-jīna-stava。全一卷。宋代法天譯。又作七佛梵讚、七勝者讚。收於大正藏第三十二冊。係對過去七佛之梵讚。由於本書全係漢字音譯梵語之讚唄,並未附加意譯,故自古不解其義。後經日本榊亮三郎博士將之還原為梵語,再附以日譯,始曉其意。 p98


七見

謂邪見、我見、常見、斷見、戒盜見、果盜見、疑見等七種妄見。不解正理,以非為是,以邪為正,不正確之推度堅執,稱為見。邪見者,否定善惡、因果之理。我見者,不知此身為五蘊假和合,妄計有我之主宰。常見者,不知己身及外物皆無常,終歸壞滅,而妄執其為常住不變。斷見者,不知諸法本性常住不壞,反起斷滅之見,妄計此身死已不復續生。戒盜見又作見取見,不知如來之正戒,妄執牛戒、狗戒等為實,不修正因。果盜見者,不知正因正果,以不善為妙善,以塗灰、臥棘等苦行為正行,以少有所得妄計為得極果。疑見者,於諸諦理心生疑慮,猶豫不決。〔華嚴孔目章卷三、大明三藏法數卷三十〕 p98


七穢行

據出曜經卷十載,如來教法將滅時,有七種穢行,即:(一)百歲持戒,為惡所破。指有持戒滿百年者,於一彈指頃,為惡知識所破壞。(二)久行慈心,為瞋所壞。指有人久行平等慈忍,一旦逆境現前,不能安忍,瞋恚倏起,壞滅善根。(三)薄賤不隨師教,指善行寡少,為此道者,皆為輕薄污賤之徒,不修威儀進止,不順師長教誨。(四)互諍勝負,指正教不行,人我妄興,交相毀諍,以求勝負,而不思反邪歸正。(五)亂彼此,指出家之人貪求利養,我慢貢高,互相毀謗,爭鬬不已,而不解弘持其教。(六)貪著利養,指出家之人多貪利養,惟思口體之奉,不以勤苦為勞,致令身多疾病,不能流通佛教。(七)凡聖皆被毀辱,指教道不明,以偽亂真,以邪混正,是非不明,凡聖無別,故自凡夫之僧至阿羅漢,皆受人輕賤毀辱。 p122


八種謬

乃攝取諸結煩惱,能令諸眾生迴轉三有之八種謬。八者即:(一)性謬,若色作色想乃至重作重想,稱為性謬。(二)分別謬,若分別色是色非色,是可見是不可見,是有對是無對,稱為分別謬。(三)聚謬,如於色中見我、眾生、士夫、壽命、屋舍、四眾、軍旅、衣、食、蓮花、車乘、樹木、積聚,如是等中各作一相,稱為聚謬。(四)我謬。(五)我所謬,於有漏中取我、我所,於無量世中常生取著,計我、我所,稱為我、我所謬。(六)愛謬,即於淨物中生貪著之心。(七)不愛謬,即於不淨物中生瞋恚心。(八)非愛非不愛謬,即於一切淨不淨物中生貪恚心。初三種謬乃一切諸謬根本,著性著名不解流布,從此展轉生無量謬。我、我所謬名為我見,我見復是諸見根本,是二種謬從憍慢生,是故憍慢為諸見根本。後三謬者從三毒生。〔菩薩善戒經卷二〕 p310


十八羅漢

指十八位永住世間護持正法之阿羅漢。以其為應受人天供養之真人,故又稱十八應真。經典中有十六羅漢之記載,而無十八羅漢之說。最早畫十八羅漢者,有西元十世紀時之張玄及貫休,其後沙門覺範與大文豪蘇東坡皆曾對此頌贊,且蘇東坡所題之十八首贊文,每首皆標出羅漢之名,於十六羅漢之外,以慶友尊者為第十七羅漢,以賓頭盧尊者為第十八羅漢。實際上慶友即難提蜜多羅,為著「法住記」之人;賓頭盧即賓度盧頗羅墮,原已列為十六羅漢之首,此乃因不熟經典、不解梵語所致之誤。然因此而使十六羅漢逐漸發展為十八羅漢。自元代以來,多數寺院的大殿中皆供有十八羅漢,且羅漢像之繪畫及雕塑一般亦多以十八羅漢為主,自此,十八羅漢在我國遠較十六羅漢普遍。此外,另有加上迦葉尊者、軍徒鉢歎尊者為十八者;西藏地區或加達摩多羅、布袋和尚,或加降龍、伏虎二尊者,或加摩耶夫人、彌勒二者。〔佛祖統紀卷三十三〕(參閱「十六羅漢」394) p359


十六諦

指印度正理學派所立之十六種認識及推理論證方式。又作十六句義(梵 sodaśa padārthāh)。正理學派以考察十六諦乃到達解脫之要件。而龍樹則於其廣破經、廣破論、迴諍論中批判十六諦,並一一破之。十六諦者:(一)量(梵 pramāna),乃獲得真智之方法,有現量、比量、聲量、譬喻量四種。(二)所量(梵 prameya),乃指知識之對象,有:我、身、根、境、覺、意、作業、煩惱、彼有、果、苦、解脫十二種。(三)疑(梵 sajśaya),指對所見事物之特性未明確之知,此乃推理論證之基因。(四)用(梵 prayojana),指解疑之作用。(五)喻(梵 drstānta),指凡人、學者皆認可的推理論證之標準根據。(六)悉檀(梵 siddhānta),即宗義,乃立者之主張。(七)支分(梵 svayava),乃論證之形式,即指五支作法。(八)思擇(梵 tarka),指為了知事物真相,根據其原因,而行深思推理。(九)決(梵 nirnaya),指義理之決定。(十)論義(梵 vāda)。(十一)紛義(梵 jalpa),指為堅守自說,用難難等不正之法。(十二)壞義(梵 vitandā),指自無立論,而以不正之法難他人之立論。(十三)似因(梵 hetv-ābhāsa),指似是而非之因,即不正之因,有不定、相違、問題相似、所立相似、過時五種。(十四)難難(梵 chala),乃指故意將敵者之語曲解,而非難之。(十五)諍論(梵 jāti), 敵者顛倒同法、異法,以非難立者之正確論證,此與古因明之十四過類相當。(十六)墮負(梵 nigrahasthāna),指立者因誤解、不解而致敗北。〔百論疏卷上之中、印度六派哲學、印度哲學史、中觀佛教論考(山口益)〕 p393


十諦

指十種真實理。即:(一)攝化眾生之差別方便中,有十種所知之諦理。即謂十地中第五地菩薩之差別方便智有十諦之別:(一)世諦,根未熟,不堪入大,為說四諦、十六行等法。(二)第一義諦,根已熟堪入大者,為說第一義法空。(三)相諦,為不解第一義、疑惑一向斷滅者,說諸法非有非無,乃一實相。(四)差別諦,聞一實理惑之,以諦為一者,為說二諦差別不一。(五)說成諦,既聞差別,執有各體,離正念者,為說四諦等法乃隨言說而因緣集成,其體無自性。(六)事諦,為正見之眾生說,若迷於四諦將起苦果之事;即說苦諦。(七)生諦,若迷於四諦將造集,能生後苦;即說集諦。(八)盡無生智諦,若解四諦則能滅染累;即說滅諦。(九)令入道智諦,為正見之眾生說應解達苦等;即說四諦中之道諦。(十)一切菩薩次第成就諸地起如來智諦,為大乘可化之眾生說成就大乘如實之行德。〔舊華嚴經卷二十五「十地品」、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賢聖學觀品、十地經論卷七、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二〕

(二)開演苦等四諦為十種。即:(一)逼切苦諦,指苦果中生、老、死、怨憎會等四苦逼切之法。(二)財位匱乏苦諦,指財位匱乏等求不得苦。(三)界不平和苦諦,地、水、火、風四界不和產生之病苦。(四)所愛變壞苦諦,指愛別離苦。(五)粗重苦諦,指有漏法之五取蘊苦。(六)業諦,指一切業因。(七)煩惱諦,指一切惑法。(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諦,聽聞無漏正法,如理作意修習。(九)正見諦,指中道正見。(十)正見果諦,指寂滅無為之果。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末以此十者配以四諦,謂之開四諦,諦觀八苦、二集、兩道、一滅。〔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六、法苑義鏡卷一〕 p499


大相國寺

位於河南開封市中心。本寺於北齊天保六年(555)始建立,時稱建國寺,至唐睿宗改為相國寺。宋至道二年(996)重建,改名大相國寺,成為當時汴京第一大寺。寺內壁畫與塑像皆出自當代名家手筆。其建築結構之精巧,雖宋代建築大師俞皓,亦不解其中之奧妙。其後,本寺漸成為萬商雲集之市場,有如北平之天橋、南京之夫子廟、西安之開元寺、臺北龍山寺,熱鬧異常,已非屬寺院性質。〔佛祖統紀卷四十三至卷四十五、釋氏稽古略卷四、大清一統志卷一五○、河南通志卷五十〕 p806


大顛良久機緣

禪宗公案名。乃大顛、韓愈、三平義忠三人之問答語句。大顛,指石頭希遷之法嗣大顛寶通,三平則為大顛之侍者。聯燈會要卷二十(卍續一三六‧三七七下):「侍郎文公韓愈(中略)暇日謁大顛,問:『弟子軍州事多,省要處乞師一言。』顛據坐,公罔措。時,三平義忠禪師侍立,乃敲繩床三下,顛回顧云:『作麼?』忠云:『先以定動,後以智拔。』公作禮云:『和尚門風高峻,弟子於侍者邊得箇入處。』」此公案說明「省要之處」非求於外邊他處可得,韓愈不解此理,而向大顛乞請,故大顛沉默良久,然韓愈依然不解,三平乃敲禪床三下,表示「要處」即在文公自家之腳下;即謂在自家腳下修學定慧等才是身心脫落之要處。〔三百則卷中二十六〕 p905


不能語

指如來語。佛之說法乃無為法,為真實者,眾生聞之亦難以十分理解,即使為眾生說法,亦如同無說,故如來之語,稱為「不能語」。南本涅槃經卷十八嬰兒行品(大一二‧七二八下):「不能語者,如來雖為一切眾生演說諸法,實無所說。何以故?有所說者名有為法。如來世尊非是有為,是故無說。又無語者,猶如嬰兒言語未了,雖復有語,實亦無語。如來亦爾,語未了者,即是諸佛祕密之言,雖有所說,眾生不解,故名無語。」 p984


五人非器

非器,指非受持佛法之機根。對華嚴經而言,非信行之器者,有無信、違真、乖實、狹劣、守權等五種人,稱為五人非器。即:(一)無信非器,以聞大經而生誹謗,墮於惡道。(二)違真非器,依傍此經以求名利,不淨說法而集邪善。即忘失菩提心而修諸善根,是為魔業。(三)乖實非器,乖於實道,多無正見,依言取文,隨聲取義,超情至理皆不入其心。十地論列舉隨聲取義之五種過失,即不正信、退勇猛、誑他、謗佛、輕法。(四)狹劣非器,一切二乘人之根機狹劣,故雖在座聞法,如失其耳目,不解玄旨。(五)守權非器,三乘共教之諸菩薩等,隨宗所修之行位,守權小之法而不信圓融具德之道。〔華嚴經疏卷三(澄觀)〕 p1042


五種三昧道

真言宗將一切三昧分為五種,即大日世尊為普攝眾生而現之五種喜見隨類身。即:(一)佛地三昧道,究竟發菩提心,於一切三昧道中最為牢強精進。一生補處之菩薩住於佛地三昧道,正行大空三昧,遠離從緣生法微細之戲論,了知世間本起因緣,住於業地,復堅住佛地。(二)菩薩三昧道,八地自在之菩薩不得一切諸法,遠離有生,而知一切幻化,故世稱為觀自在者。(三)聲聞三昧道,住於九想、八背捨、八勝處、三三昧等各各有緣之地,識知因緣生滅之義,遠離斷常二邊,極觀察智,得不隨順修行之因。(四)緣覺三昧道,觀察十二因緣,深達其法之實相,然以智慧有礙之故,住於無言說之法而不轉無言說,於一切法證極滅語言三昧。(五)世間三昧道,謂修世間之四禪、八定等諸三昧。世間之行人不解正因緣之義,觀世間之因果與業皆繫屬於神我或自在梵天等,則生空三昧。

大日經疏卷七將五種三昧道分為出世間三昧及世間三昧二種,以佛、菩薩、聲聞、緣覺四種稱為出世間三昧,諸天等所說之真言法教道則屬世間三昧。〔大日經卷二具緣真言品、大日經疏卷六、大日經義釋演密鈔卷六、大日經疏演奧鈔卷十九〕 p1173


五種問

發問之五種原因。即基於不解、疑惑、試驗、輕觸、欲利樂有情等原因而問。〔瑜伽師地論釋〕 p1184


心冰

心中有疑而不解,譬於冰,稱為心冰。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上(大四四‧九一中):「嗟去聖之彌遠,慨心冰之未釋。」 p1399


他心通

乃五通之一,六通之一。全稱他心智證通(梵 para-cetah-paryāya-jñāna-sāksātkriyābhijñā)或智心差別智作證通。又作觀心心數法智證通、知他心通、心差別通。即證得他心智,能如實了知他人心中差別相之神通力。相當於十智中之他心智。集異門足論卷十五(大二六‧四三二中):「『云何他心智證通?』答:『於他有情補特伽羅尋伺心等,皆如實知;謂有貪心如實知,有貪心、離貪心如實知。(中略)不解脫心、解脫心皆如實知,是名他心智證通。』」又據俱舍論卷二十七載,欲修他心通者,以色界四根本靜慮為依地,先審查自己身心二相之前後變異輾轉相隨,後更觀他人之身心,如斯加行成就,遂得如實知悉他人之種種心相。〔大毘婆沙論卷十二、大智度論卷五、卷二十八〕 p1541


出佛身血

又作出佛身血罪。五逆罪之一。據增一阿含經卷四十七、俱舍論卷十八等所載,若傷害佛之身體以致出血者,則犯此罪,將墮無間地獄。如提婆達多以石投佛,傷佛足趾,以致出血,遂犯出佛身血罪。於禪宗,轉指於清淨佛身中生一念之執著;蓋佛性清淨,凡夫之人以愚癡無明之故,妄生執著,纏縛不解,闇冥不明,猶如出佛身血。 p1556


古德火抄

禪宗公案名。謂住於四川巴州魯祖山之寶雲禪師,每有學人前來問法,寶雲即面壁不語,故南泉普願以下之諸古德對此事有所評論。禪苑蒙求卷上(卍續一四八‧一一二上):「羅山云:『陳老師當時若見,背上與五火抄,何故如此,為伊解放不解放。』玄沙云:『我當時若見也與五火抄。』」古德火抄之名即由此而來。〔五燈會元卷三魯祖寶雲章〕(參閱「魯祖家風」6203) p1614


只贏得眼睛也落地

禪林用語。謂不解佛理、誤說佛法,而遭受眉毛、鬍鬚掉落之報應,更進而連眼珠子都掉落。碧巖錄第八則(大四八‧一四八中):「翠嵒(巖)夏末示眾云:『一夏以來,為兄弟說話(開口焉知恁麼),看翠嵒眉毛在麼?(只贏得眼睛也落地,和鼻孔也失了)』」上述所引,顯示翠巖禪師於夏安居期間必為大眾多次上堂開示,然禪旨大意本以「言語道斷」、「是心是佛」為要,故翠巖於安居末期先自說過,先自檢點,以免他日遭人數落。 p1620


四不退

謂於修行過程中,已證得不退轉之情形有四種之別。(一)慈恩大師窺基所立之說,即:(一)信不退,指「十信位」之中,第六位以上之菩薩,不再生起邪見。(二)位不退,指十住位中第七位以上之菩薩,不再退轉回二乘之位。(三)證不退,指初地以上之菩薩,已不再退失所證之法。(四)行不退,指八地以上之菩薩,能行各種有為與無為諸法而不退轉。懷感之釋淨土群疑論卷四亦同此主張。〔法華經玄贊攝釋卷二、釋淨土群疑論探要記卷九〕

(二)迦才之淨土論卷上所說,即:(一)念不退,指八地以上之菩薩。(二)行不退,指初地以上之菩薩。(三)位不退,指十解(即十住位)以上之菩薩。(四)處不退,指達於西方淨土之境地,即生於彌陀淨土,已得「正定聚」而永不退轉者。〔法華經玄贊卷二、往生要集卷下末、往生要集義記卷八〕

(三)袾宏之阿彌陀經疏鈔卷三所說,即:(一)願不退,即未斷除煩惱而生於凡聖同居之淨土者。(二)行不退,即已斷除見惑、思惑而生於方便有餘土者。(三)智不退,即斷除一部分無明煩惱而居於實報無障礙土者。(四)位不退,即破盡三惑而居於常寂光土者。

(四)智旭之阿彌陀經要解所說,即:(一)念不退,指破除無明,彰顯佛性,而直接生於實報分證之常寂光土者。(二)行不退,指斷除見惑、思惑、塵沙惑而生於方便土,且趣進極樂淨土者。(三)位不退,指帶業往生而生於凡聖同居之淨土者。(四)畢竟不退,即不論至心散心、有心無心、解或不解,但有彌陀之名號、六方之佛名,乃至阿彌陀經之經名等,一經其人之耳,假以千萬劫之時日,畢竟可由此一因緣而得度脫。 p1662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一乘

又稱「一佛乘」。係與「三乘」相對的教法。三乘教法謂眾生在修習佛法時,有聲聞、緣覺、菩薩等三種差別,而一乘教法則謂小乘之聲聞、緣覺教法到最後亦終將與菩薩乘的行者相同,都將成佛。因為聲聞乘與緣覺乘的教法只是一種權巧方便,並不是佛陀的本懷。佛陀為一大事因緣出世的目的,是在引導一切眾生終皆成佛。因此,以成佛為最終歸趨的一乘教法才是佛陀弘法的真正意趣所在。這種主張是《法華經》最主要的特色所在。《法華經》〈髐隢K品 〉曾謂(大正9‧7b)︰「諸佛以方便力,於一佛乘分別說三。(中略)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並且以羊車、鹿車、牛車比喻三乘,而以大白牛車比喻一乘。可見該經的主張,顯然以為三乘法僅是方便法門,唯有一乘法才是真實之教。

關於一乘法的深意,後世天台、華嚴、唯識、真言等宗,各有獨特的主張。茲分述如次︰

〔天台宗的一乘說〕 依天台宗的解釋,「一乘」的「一」,即妙,即純一,所以獨得「妙」之名,因而立「四一」之說。所謂「四一」之說,始於光宅《法華經義記》,該書卷二解釋「十如」時云(大正33‧593a)︰「實智所照之境凡有四種,一者是教一,二者是理一,三者是機一,四者是人一。」惟同書卷三以四一解釋「唯以一大事因緣」時,所述則與此稍有不同,其文云(大正33‧603a)︰「先明果一,二明人一,三明因一,四明教一。」由此可知,光宅的四一說前後不同。對此,天台智顗在《法華玄義》卷六及《法華文句》 〈方便品疏 〉曾加以破釋,並別立教、行、人、理之四一,所根據之〈方便品 〉云(大正9‧8a)︰「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諸佛如來但教化菩薩。」、「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智顗稱「無二亦無三」為教一;「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為行一;「但教化菩薩」為人一;「世間相常住」是理一。茲分釋如次︰

(1)「無二亦無三」︰約教而言,沒有通教半滿相對的二種教法;約部而言,沒有《般若》的兼帶大小二乘,所以是無二。又,約教而言,沒有藏教所分的三乘法;約部而言,無《方等》中所對的三乘,所以是無三。此為教一。

(2)「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法華文句》解釋(大正34‧62c)︰「五乘是曲而非直,通別偏傍而非正。今皆捨彼偏曲,但說正直一道也。」即「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法華文句》認為是教一,而《四教儀》則認為是行一。二者的不同在於《法華文句》以「但說」為教一,《四教儀》以「無上道」為行一,即分別就能詮、能行各據一義。故有此差別。

(3)「但教化菩薩」︰是說前此一向隨順眾生根機而教化三乘,但到了法華時,由於「開三會一」,一切眾生都會歸為求無上菩提的菩薩。此時僅存菩薩而無聲聞與緣覺,故云人一。

(4)「世間相常住」︰十界依正差別的事法即是世間相;世間相的萬法悉皆相即於理,故皆常住,此即諸法實相。雖然以凡夫染礙的迷情來看世間相,必定是隔歷非常住,但只要一去隔礙的迷情,就能洞達諸法實相,覺證十界本具、依正融即之圓滿妙理。果然如此,則法界萬眾無不常住,而且既脫吾人迷情的分域,則常住就不是與無常相對的常,而是絕對的「妙常」。此即為理一。由於理一,所以教、行、人也都是一。

這就是天台宗的一乘說。

〔華嚴宗的一乘說〕 華嚴宗的一乘說頗為複雜,有二種一乘、三種一乘、五種一乘等種種說法。《華嚴五教章》卷一(大正45‧477a)︰「然此一乘教義分齊,開為二門︰(一)別教,(二)同教。」這種同教、別教二種一乘之說,是華嚴宗一乘說的根本。此中,同教一乘有兩種,一為「以一乘為能同,三乘為所同」的向下門的同教;二為「以三乘為能同,一乘為所同」的向上門的同教。別教則是別異於三乘權教的一乘。

《華嚴五教章》立別教為分相、該攝二門,而同教則有分諸乘、融本末二門,並廣加解釋。此中,別教一乘是以該攝門詮其法體,以分相門釋別教之名義。同教一乘是以分諸乘分顯其法體,以融本末釋同教之名義。所以,二種一乘雖各立二門,但特別以別教一乘為華嚴之本宗。

關於一乘的種類,在華嚴宗典籍中可以覓得下列數種說法︰《華嚴經探玄記》卷一論二種一乘,云(大正35‧114b)︰
「一乘二者︰(一)破異明,如法華經破二實滅及涅槃經破無佛性,俱是對權會破,方說一乘。(二)直體顯一,如華嚴經不對二乘,無所破故,為大菩薩直示法界成佛儀故。是故初說華嚴無權可會,終說涅槃會前諸權;是即非盡權無以顯實,是俱名一乘。」

此外,《華嚴經探玄記》也曾述及三種一乘(大正35‧114c)︰「一乘三者︰(一)存三之一,如深密等說。(二)遮三之一,如法華等。(三)表體之一,如華嚴等。」至於五種一乘,《華嚴五教章》卷一云(大正45‧482a)︰「明一乘隨教有五︰(一)別教一乘云云。(二)同教一乘云云。(三)絕想一乘,如楞伽,此頓教。(四)約佛性平等為一乘,此終教云云。(五)密意一乘,如八意等,此約始教。」《華嚴五教章》卷一在同教之下,曾列舉七種一乘之說,文繁茲不贅。如上所述,雖有種種一乘差別,但都可收歸於同教、別教一乘(即二種一乘)。

以上華嚴宗、天台宗的一乘說,都主張一乘真實、三乘方便。此中,天台宗雖許以「圓」之名說法華時之前,但絕不許法華時之前用「一乘」之名,所以天台宗的一乘就沒有多種差別。而華嚴宗則不許以「圓」字稱頓教以前的四教,然而允許將「一乘」之名用在漸頓諸教,所以一乘就產生多種差別。

又,《法華經》以開會三乘之機為其主眼,《華嚴經》則是以對普賢大機直說一佛乘為眼目。所以華嚴、天台兩家之間雖有若干不同,但都是以一乘真實、三乘方便為其教旨。

〔唯識宗的一乘說〕 唯識宗的主張與天台、華嚴不同。此宗認為「三乘真實、一乘方便」,而每駁斥華嚴、天台的一乘說。然而此宗論據,仍然是來自對《法華經》、《涅槃經》等關於一乘的經教。如窺基《法華玄贊》卷五,即會通<方便品>「若有聞法者,無一不成佛」之文,而認為是在談十地菩薩古昔之事,以及對不定姓二乘的記別。《法華玄贊》卷四(本)曾引《攝大乘論》的十因,結釋(大正34‧716b)︰「今此會中,依論,但與二人記別︰(一)不定姓,(二)應化者。(中略)非全撥其無定姓。故此一乘是密意說。」

此外,窺基在《法苑義林章》卷一裏,又會通<方便品>「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之說,其文云(大正45‧267a)︰「依梵本說,經頌應言︰無第二、第三。數三乘中獨覺為第二、聲聞為第三。為引不定任持所餘故,方便言無第二第三,非真破也。」

窺基在《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上(本)也會通了《涅槃經》「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之文,而認為(大正43‧611a)︰「涅槃據理性及行性中少分一切唯說有一。」而《唯識論同學鈔》卷一之四也會通了《涅槃經》「聞說一乘一道一行一緣,而言四果皆成佛者,弟子不解我意」之文,而謂(大正66‧35c)︰「諸聲聞等皆成佛者,不解佛意也。」佛意是對不定姓一機說成佛。

由上引諸文,可見唯識宗的看法與天台、華嚴是有差別的。該宗認為華嚴、天台宗的一乘說,是佛對不定姓一機的密意方便說,而以為「五姓各別」才是了義真實之教。因此該宗主張有人可成佛、也有人不會成佛。

〔真言宗的一乘說〕 真言宗立祕密一乘,而不許顯教諸宗為真正的一乘。空海《吽字義》中即有顯教一乘、祕密一乘的名目。對這一問題,《真言本母集》卷三十一有「一乘實義,限真言事。」一條,以一乘實義獨歸真言宗,認為一乘是不動迷悟諸法,直接印成佛體之義。而十界依正、迷悟諸法,係以六大為體、四曼為相,故各各體性相用皆具本不生之功德。至於顯教諸經雖依真如法性之周遍而建立一乘之名,但並非事理俱密之談,因此仍屬於三乘中之菩薩乘,雖得一乘之名而無其實。而真言教則不然,真妄事理皆法身自體,故不動迷悟即可立一乘之名。因此「一乘」應為真言教所獨有。

要言之,真言宗未破壞五姓之各異,而以同一法身加以統一。此一看法與天台宗等之廢除五姓差別而建立一佛性的意義,顯然異趣。顯密二宗對「一乘」法門的異同,由此可以窺見端倪。

此外,近代日本佛學界,對一乘思想也曾有熱烈的討論。明治以後,松本文三郎、木村泰賢、宇井伯壽、布施浩岳、勝呂信靜、板本幸男、平川彰、橫超慧日、野村耀昌等十餘位學者,先後都曾提出對《法華經》之一乘思想的獨特看法。這些看法,在《法華思想》書中的〈一佛乘的思想〉一文中,作者野村耀昌曾有摘要性的敘述。

〔參考資料〕 舊譯《華嚴經》卷五〈 菩薩昆品〉;《勝鬘經》〈一乘章〉;《大薩遮尼乾子所說經》卷二〈一乘品〉;《顯揚聖教論》卷二十;《大乘莊嚴經論》卷五;唐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五十要問答》卷上;《華嚴孔目章》卷一;《不退轉法輪經》卷一;《解深密經》卷二;《入大乘論》卷下;《法華論》卷下;《法華經義記》卷三;《大乘義章》卷九〈一乘義〉;《大乘玄論》卷三〈一乘義〉;《法華玄論》卷一、卷二、卷四;林久稚譯《法華思想》(文殊版)。


一轉語

禪林用語。在參禪者迷惑不解、進退維谷之際,由禪師依據其人根機,而適時地道出關鍵性及啟發性之語句,加以點醒,以使其轉迷開悟。如《碧巖錄》第九十一則(大正48‧216b)︰「若要清風再復,頭角重生,請禪客各下一轉語。」又,《從容錄》第八則(大正48‧232a)︰「今請和尚代一轉語。丈云︰不昧因果。老人於言下大悟。」又,機語若為三句,則稱三轉語,如《禪宗頌古聯珠通集》卷三十八記載,黃龍慧南禪師常設生緣、佛手、驢腳等三轉語接引學人。《碧巖錄》第九十六則謂(大正48‧219a)︰「趙州示眾三轉語︰金佛不渡罏,泥佛不渡水,木佛不渡火。」

〔參考資料〕 《碧巖錄》第六則、第十三則;《景德傳燈錄》卷二十二。


七地沈空難

指菩薩修行過程中的退墮現象。謂十地中第七遠行地的菩薩,住於無相觀,上不求菩提,下不度眾生,只沈浸於空寂之理,而不起六度濟生的事行。《大智度論》卷十(大正25‧132a)︰「如七住菩薩,觀諸法空無所有,不生不滅,如是觀已,於一切世界中心不著,欲放捨六波羅蜜入涅槃。」

就在菩薩如此生退怯心時,十方諸佛即勸勵彼等,應重振修行之勇氣,故該論又云(大正25‧132a)︰
「爾時,十方諸佛皆放光明,照菩薩身,以右手摩其頭,語言︰善男子勿生此心,汝當念汝本願欲度眾生。汝雖知空,眾生不解,汝當集諸功德教化眾生,共入涅槃。汝未得金色身,三十二相八十種隨形好,無量光明三十二業,汝今始得一無生法門,莫便大喜。是時菩薩聞諸佛教誨,還生本心,行六波羅蜜以度眾生。」

關於諸佛的勸諫,新譯《華嚴經》卷三十七及《十地經論》卷十,將它分為七種,即所謂的七勸︰

(1)菩薩未得十力、四無畏、十八不共等諸佛法,故以此力勸菩薩。

(2)菩薩自己雖已得寂滅解脫,然諸凡夫未得,故勸應愍念眾生。

(3)勸菩薩應圓成根本誓願,饒益一切眾生。

(4)菩薩若證實際,惟與二乘之證果同,不名如來,故力勸應精進。

(5)菩薩曾見諸佛無量之身土等境界,故力勸其應成滿所見境界。

(6)菩薩今始得無生之一法明,故力勸慎勿以此為足,應更得諸佛無量無數之法明。

(7)勸菩薩應如實通達十方無量國土、眾生等種種差別事。

《華嚴經》等書以為接受以上七勸者,乃第八不動地的菩薩,故謂之為八地沈空難。此與《大智度論》所說不同。古來會通此異說者,以《十地經論》為就終之論,故在第八地;《大智度論》尅實而說,故在第七地終心。然而,第七地滿心為第八地之始,故二者並不相違。此外,《往生論註》卷下說,此土之菩薩雖有七地沈空之難,然往生安樂淨土,即無此難。


三密

謂身口意之祕密三業。即身密(kāya-guhya)、口密(vāg-guhya)、意密(ma-no-guhya)。口密又名語密,意密又名心密。三密之語雖為密教所盛用,然亦散見於顯教中,如《大寶積經》卷十〈密迹金剛力士會〉云(大正11‧53b)︰「今當敷演如來祕要。有三事,何謂為三﹖一曰身密,二曰口密,三曰意密。」《大智度論》卷十亦載(大正25‧127c)︰
「佛有三密︰身密語密意密。一切諸天人皆不解不知。有一會眾生,或見佛身黃金色、白銀色、諸雜寶色;有人見佛身一丈六尺,或見一里十里百千萬億乃至無邊無量遍虛空中,如是等名身密。語密者,有人聞佛聲一里,有聞十里百千萬億無數無量遍虛空中,有一會中或聞說布施,或有聞說持戒,或聞說忍辱精進禪定智慧,如是乃至十二部經、八萬法聚,各各隨心所聞,是名語密。」

密教以佛之三業為三大中之用大,與眾生之三業相應,能成不思議業用。若眾生之三業與佛之三密相應即成「三密用大」之義。《大日經疏》卷一云,入真言門略有三事,即身密門、語密門、心密門。行者若以此三方便自淨三業,則為如來之三密所加持,乃至能於此生滿足地波羅蜜,不歷劫數而備修諸對治門。

關於眾生之三密,《菩提心論》載(大正32‧574b)︰「所言三密者︰(一)身密者,如結契印召請聖眾是也。(二)語密者,如密誦真言,令文句了了分明,無謬誤也。(三)意密者,如住瑜伽相應白淨月圓觀菩提心。」

佛界之三業甚深微細,等覺十地所不能見聞故云密;眾生三業之本性亦本不生,法爾圓滿眾德。此唯行者自知,餘人不可測知,故立密之名。關於生佛之三密,若依法爾門之意,眾生及佛之三密俱從本際起,故二者等同。若依隨緣門之意,眾生之三密乃妄心所起,故麤,佛之三密為平等智所作,故細。此三密有「有相」、「無相」之別,有相三密謂結印、誦真言、住妙觀;無相三密謂法爾自然之三密。《五輪九字明祕密釋》云(大正79‧22b)︰「形體色質即身密,動寂威儀是密印。音韻聲響皆語密,麤細言語悉真言。染淨心識皆心密,迷悟分別莫非智,說默情意亦意密,輪圓具足遍法界。」

關於三密之具不具,《五輪九字明秘密釋》云(大正79‧21b)︰
「凡即身證得大覺位處之行,別略有四種,所謂深智相應印明行、事觀相應結誦行、唯信作印誦明行、隨於一密至功行。第一行者內證甚深智慧皆悉相應具足,能修行印明行而即身成佛故。第二雖無深智觀慧,慇懃手結印、口誦明,於字印形三種之中,隨觀修一事即身成佛故。第三行雖無如上二種智觀,唯深信解,應結印誦明,自然頓成佛故。第四行設無餘二行及廣智,唯觀一義解一法,至心修行故,即身成佛故。設且無一法智慧及餘二行,唯以信為門,觀一字形成佛,觀一印形三摩耶形成佛,觀一尊形相之一相而成佛,及無餘行,唯誦一明一字成佛,並結印契,且無餘密行唯相應,必定即身成佛,故總云爾也。」

此三密有四重之本末。初重,意密謂其德顯了,故為本;身口二密謂隨觀心為本尊之所作,故為末。第二重,三密皆同至第一實際妙極之境,故為平等而無有本末。第三重,由因至果以意為本,佛果之正位以身相為本,果後之方便以言說為本,故三密互有本末。第四重,身密是體,為佛部,故是本,語意二密是相用,為蓮華、金剛二部,故為末。此外,就此三密,分其體用者,身密寬廣,故為體,口意二密狹小,故為用。或身密之形體色質是體,動靜之威儀是用;語密之音韻聲響是體,麤細之言是用;意密之染淨心念是體,迷悟分別是用。

若以六大配攝三密,則地水火三大是身密,風空二大是語密,識大是意密。若以三密攝諸法,則身密攝一切色塵,語密攝一切聲塵,心密攝一切理趣。又,三密各具三密,即身密中,息風為語密,欲動作為意密;語密中,動舌為身密,起心為意密;意密中,離身無別意,為身密,息風為語密。若解三密各具之理,即使僅誦一字也無異三密具修。

〔參考資料〕 《辨顯密二教論》卷下;《大日經口之疏鈔》卷三;《大日經住心品疏私記》卷六;《菩提心論勘文》卷下;《阿娑縛抄》卷一八九;《即身成佛義顯得鈔》卷中;《仙保抄》卷九。


三摩呬多

意譯等引、勝定。謂由定力所引生的身心安和平等,或由前加行等所引發的定之分位。據《成唯識論述記》卷六(本)所載,等引唯定心作意專注,不通於散;另依《瑜伽論略纂》卷一載,三摩呬多地通有心無心,以有漏及無漏之五蘊功德為其體性。《瑜伽師地論》卷十一載,四靜慮、八解脫、三等持及五現見三摩鉢底等四種名等引地。

關於等引的意義,《瑜伽論略纂》卷五云(大正43‧66c)︰「三摩呬多,此云等引。舊云三摩提,訛略也。此有七名。一云三摩呬多,釋論解言,謂勝定地,離沉掉等平等能引,或引平等,或是平等所引發故,名等引地。此卷下言,非於欲界心一境性,由此定等無悔歡喜安樂所引故,即以三義解等引。一等能引,二引平等,三平等方便所引發故,能引所引俱平等也。」

《成唯識論述記》卷六(本)云(大正43‧432c)︰

「言等引者,一引等故名等引,謂身心中所有分位安和之性,平等之時名之為等,此由定力故此位生,引生等故名為等引。二等所引故名等引,謂在定位身心平等,由前加行入定之時定勢力制伏沉、掉,名之為等,此等引生在定分位,此在定位定數,從前加行得名,名為等引,等能引故。」

此上所引皆謂等引有離昏沉、掉舉等平等能引,或引平等,或平等方便所引發等三義。

◎附一︰印順《辨法法性論講記》(摘錄)

印度梵語是三摩呬多,譯義為「等引」。「等」是平等,「引」是前後的引續,引發功德,等引是殊勝的定。說到定,梵語名三摩地,簡譯為三昧,意義是「等持」。什麼叫平等﹖原來,一般的心是不平等的,不平衡的;心是散亂的,妄想紛飛。修定是精神集中,繫念一境以息除妄念。但心是不平等的,平常是散亂,要他不散而歸於一,又易於昏沈,什麼都不解了,進一步就是睡眠。如將心提起,心又向上飛揚──掉舉。不是掉舉,就是昏沈;不是偏於這邊,就是偏於那邊。不能保持心的平等安和,就不能得定。學佛而要修定的,要修習到內心平等,不散亂,也不昏沈;不起種種分別,卻又明明白白,這就是平等持心的等持。由於心的定──等持,引起平等的前後延續,引發定中的種種功德,所以名為等引。靜慮(四禪),等至(八定),等持(三三摩地),解脫(八解脫),這些勝定,都名為三摩呬多──等引。

◎附二︰《大寶積經》卷四十九(摘錄)

復次舍利子!菩薩摩訶薩所證之定極善深妙,菩薩應時安住於中平等引攝,是處說名三摩呬多。舍利子!云何名為平等引攝。舍利子!三摩呬多者,引攝有情平等之性,故名此定三摩呬多。舍利子!三摩呬多者引攝其心平等性故,又三摩呬多者引攝欲解平等性故,又三摩呬多者引攝方便平等性故,又三摩呬多者引攝增上欲解平等性故,又三摩呬多者引攝柁那平等性故,又能引攝尸羅羼底毗利耶靜慮般羅若平等性故,又三摩呬多者引攝一切諸法平等性故。舍利子!是名菩薩摩訶薩三摩呬多,深妙靜慮引攝平等諸法性故。

〔參考資料〕 《玄應音義》卷二十三;《大日經疏》卷十七;《慧琳音義》卷四、卷三十六;《大日經疏鈔》卷三;宇井伯壽《瑜伽論研究》。


上座部

印度部派佛教之兩大根本部派之一。又譯作聖上座部或長老說。音譯作阿離耶悉他陛攞尼迦耶,或作梯毗棃、他鞞羅、體毗履、他毗利與。

佛陀涅槃後百餘年間,教團統一,此稱為原始佛教。其後,教團內部對戒律及教義產生異論,首度分裂成上座部及大眾部二根本部派。大眾部是較進步革新的青年大眾。反之,上座部則忠實地遵守傳統,並以保守的長老們為代表,因此又稱為長老部。不久,大眾部再分裂成七~八部,上座部分裂成十一~十二部,至西曆紀元前後,兩部共計分裂成為十八部或二十部的部派佛教。

其中,從最初上座部分出的十一~十二部,是最廣義的上座部。這些上座部系可大別為說一切有部、正量部、上座部等三部。其中之上座部,主要是指傳播於印度西方及南方,以迄錫蘭的二~三個部派。這是廣義的上座部。今日一般所謂的上座部意義更狹隘,意指流行於錫蘭、緬甸、泰國、柬埔寨、寮國等南方地區的南方佛教。此系佛教傳習巴利語聖典,所以又稱巴利佛教;又由於是南方的上座部,所以也稱南方上座部。

此狹義的上座部,以錫蘭為根據地。相傳西元前三世紀中葉時,阿育王之子摩哂陀,從印度本土將佛教傳至錫蘭。摩哂陀所傳播的上座部佛教,甚受當時的錫蘭王所喜,而在首都建「大寺」(Mahāvihāra,大精舍),作為佛教的傳播中心。此後錫蘭的歷代諸王均崇信擁護佛教,至今佛教仍是該國全民性的宗教。

此錫蘭上座部也有若干消長,且曾經發生過分裂。西元前一世紀時,婆他伽馬尼王(Vaṭṭagāmaṇi)建「無畏山寺」(Abhaya-giri-vihāra),該寺常與大寺發生紛爭。在四世紀中葉,紛爭達到最高潮,大寺曾被暫時破壞。雖然不久之後,勢力重建,但已無往日舊觀。此後數百年間,無畏山寺常占優勢。在大寺勢力衰退之際,祇多林寺派(Jetavana-vihāra)於焉崛起,於是錫蘭上座部分裂為三派。十二世紀時,錫蘭英主波洛卡摩婆訶(Parakkamabāhu)大王致力在政治、經濟、文化各方面從事改革,在佛教方面,則廢棄不守戒律的無畏山寺與祇多林寺二派,僅保護獎勵大寺派。因此大寺派急速興隆,也逐漸傳播到緬甸、泰國、柬埔寨、寮國等國。

緬甸及泰國海岸地區,似乎自古即有傳自南印度方面的巴利系上座部佛教。在三世紀前半期譯出的漢譯《法句經》及《義足經》,其原本似是傳自泰國、柬埔寨地區的巴利聖典。十三世紀以後,純粹的大寺派上座部取代此古老巴利佛教,而傳播於該地,因此今日南方地區的佛教,皆屬大寺派上座部。

◎附︰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二章第二節

上座部原在北方,後因說一切有部在北印和中印占有優勢,它的情況就逐漸模糊起來,一般都把化地、法藏一系作為上座的代表。南方上座部主要在斯里蘭卡,前後也有變遷,後來以大寺住一派為代表。玄奘、義淨去印時,印度本土猶有上座部流行。據義淨記載,說一切有部分出之後,上座還分三部,但未舉名,可能即指斯里蘭卡的無畏山住、祇多林住、大寺住。律天一家所傳的上座部,就完全是斯里蘭卡的三部。可見後來印度本土的上座已經絕迹,而以斯里蘭卡所傳為代表了。

上座系統除化地、法藏、斯里蘭卡三派之外,還說有個雪山部。說一切有部分裂出去後,摩揭陀一帶成了他們的勢力範圍。迫使上座部向雪山方向轉移,以後,根本上座即轉為雪山部了。從《善見律》(斯里蘭卡傳)看,阿育王派上座去雪山傳教,人數最多,由末示摩率領五人去的,傳的經典是佛說的第一部經《轉法輪經》,相當重要。可見當時是很重視雪山地區的。此事既有記載,考古資料方面,在北方也發現了末示摩的舍利,在山崎大塔(阿育王建八萬四千塔之一),還有雪山部的銘文,足證確有其事。最近日本‧金倉圓照還證明雪山部有自己的戒律,即漢譯的《毗尼母經》。不過,雪山部後來轉化已混同於多聞部,南傳材料即將其歸入大眾部的系統。《異部宗輪論》說它對大天五事之說有共鳴,也不承認它是上座部了。但是,我們講到上座部各派學說,仍把雪山部包括在內。

研究各部派學說的依據,就是各部派的三藏。當然十八部不會都有自己的經律論,但重要的各部是會有的。玄奘回國時就帶有許多部派的三藏。關於上座系統的,據《慈恩傳》記載,曾帶回上座的三藏十四部,化地(彌沙塞)的三藏二十二部,法藏(法密)的三藏四十二部。這裏所指的上座三藏,可能也是錫蘭的,僅有十四部,也不完全(經或者差不多,論恐怕不全。據義淨《寄歸傳》講,上座三藏計十萬頌,約合中國四百卷)。

上座各派的律,化地部的,漢譯為《五分律》,法藏部的,漢譯為《四分律》。所謂五分、四分,是指律的分篇。律中都曾講到第一次結集,提到他們的三藏組織,是用五分法(雪山部《毗尼母經》的記載也差不多)。首先,經的五分法即五阿含︰長、中、增一、雜(相應)、雜藏。其中增一阿含,是由一增至十一為止,這是他們的特點(大眾也是十一法,有部則只增至十為止)。又對相應阿含的說法,他們認為是關於八眾的事(即關於弟子眷屬的。這可能指其中偈頌部分,因為講一般道理是以法分類,以人物分類則採用偈頌)。雜藏內容比較繁多,從佛本生開始,講到法句、義品、波羅延到最後的聖偈,共十二種。其次,律的五分法是︰(一)比丘戒本的解說;(二)比丘尼戒本的解說;(三)諸事(如受戒、安居等所做諸事。有譯為「犍度」或「蘊」的);(四)本母,即關於戒的一種通論;(五)增一毗尼,即對戒的補充解釋,排列依數遞增。再次,論的五分法是︰(一)問,對佛說從多種門類加以分析;(二)非問,即不加任何分析;(三)攝,不同諸法性質可互相包含的,歸為一類;(四)相應,諸法中雖互相聯繫但不相互包含的;(五)發趣,對佛說不僅相攝相應,而且相望為因果,它的緣起,即涉及到因果建立的問題。

上述上座部的三藏,漢譯保存的,經有安世高所譯《增一阿含》片斷,被稱為《雜經四十四篇》,附在《七處三觀經》之後。今判斷其為上座部經,是它與巴利文《增一阿含》,完全可以對照。此外,其他零碎經本中,還可能有上座的別的阿含部分,但未經勘對出來。律就是《四分律》和《五分律》以及《毗尼母經》(此經一向被認為是法藏部的律,經日人刊定為雪山部律)。論則有《舍利弗毗曇》。以上為北傳資料。南方巴利文資料,上座部三藏都完整。中國譯本中藏文有些南方經的零本,是從斯里蘭卡傳來的。律,藏文沒有,漢文則有《善見律毗婆沙》。南方律通稱「善見律」,他們的「毗婆沙」就是論,論包含律,律包含戒。

這裏涉及到一個問題,原來各部派使用的是什麼語言﹖現存各部,如說一切有部是使用梵文,南方上座部是使用巴利文,那麼上座部原在北方的化地、法藏使用的是什麼語言﹖有關記述分部的資料中,真諦所譯《部執異論》原在書後有一個〈記〉,今已不存,僅部分地見引於《三論玄義》、《異部宗輪論述記》裏。據真諦講,化地部所以分派,因為它的部主正地是婆羅門,曾為國師,出家後成了阿羅漢,正地用吠陀語的「好語」去「莊嚴佛經」,致使義異,因而分部。由此看來,上座部三藏原來使用的語言,可能與古梵語有些關係。而這種梵語,不一定純正,其中是會夾雜些吠陀語的。布頓《佛教史》中,傳說部派四大系統所用語言各不相同︰有部一系,使用梵語(現存有部資料均係梵文,證明其說不錯);大眾一系,使用俗語(即方言土語,有人認為是梵文中缺乏規則的);正量一系,使用西方訛略語(即最缺乏文法的梵文);上座一系,使用中間語(介乎梵語俗語之間的語言)。這個傳說,有些根據,因為巴利文就是這種性質的語言。這種中間語一傳到南方,就被本地人神聖化,作為一種聖經語固定下來,不像印度本土流行的語言,時移世異隨之而發生了變化。佛在世時,原不許用梵語宣傳佛教,而允許弟子們自由採用方言,這個規定被後人遵循信守。化地部突然改用吠陀語,已是一個大的變革,又牽涉到內容的差異,自然會引起分部。所以說分部與語言也有關係。不過,從現存資料看,還只有梵文、巴利文兩種,尚未發現其它不規則的語文。中國翻譯化地部典籍少,與它所使用的語言特殊,也許有些關係。

各部派的主張,即反映在各自的三藏中,特別是「論藏」,系統地反映出他們的學說觀點。所以要研究各部派學說,應對其論藏詳為分析。上座系的論,漢譯有一部完整的,也是唯一的《舍利弗毗曇》。此書是姚秦代譯出,共三十卷。舊譯《十八部論》、《部執異論》都認為此書是犢子部的,說犢子所以分為四部,即是由於對此書解釋不同導致的(真諦即持此說)。因此,後人一向信從,未加研究。事實上,此書與犢子部主張大都相反。如犢子的特點主張有補特伽羅,本書即未談到;又犢子講六道輪迴(多阿修羅一道),本書則只講五道。顯然是被前人弄錯了。

漢譯的《舍利弗毗曇》是從化地、法藏系統傳下來的,按理南傳也應該用毗曇才對,因為南傳上座實際就是法藏一系。為什麼南傳卻是用的七論呢﹖對此應進行分析。南傳七論是︰《法聚》、《分別》、《界說》、《人施設》、《論事》、《雙對》、《發趣》。其中除《論事》外,其餘六論與《舍利弗毗曇》基本一樣。傳說論書在第一次結集時就有了,《論事》則是阿育王三次結集時編纂的,因而是以後添進去的。其餘六論,在組織與內容上也各不相同。早年日本學者椎尾、木村兩家對七論曾作過研究,和其他毗曇對比的結果,斷定七論與《舍利弗毗曇》相近。他們所注意的是《分別》與《人施設》兩論的形式,如《分別》的法、門類,都與《舍利弗毗曇》相似。《人施設》是將各式各樣的人由實踐的觀點加以分類,《舍利弗毗曇》也有這一部分。現在日人研究尚未超出這一水平。我們的研究不是從形式出發,而是要從根本上尋找其原因。毗曇原是解釋佛說的,佛也對本人的說法做過解釋,所以也有佛說毗曇。佛弟子中有迦旃延、目犍連、舍利弗三大家的解說。三人中尤以目犍連、舍利弗最為佛所賞識,認為最能理解他的意思,曾叫人有問題可向他二人請教。《中阿含》裏面,還保存有舍利弗等代佛說法的材料。舍利弗的毗曇是採用五分法,五分是各自獨立的,每分都可以成為幾部。《舍利弗毗曇》傳到南方為什麼會發展成六論呢﹖這大概是受到一切有部以「六足」形式組織毗曇的影響。我們發現六論與《舍利弗毗曇》各方面都有關係,除日本學者指出的兩論外,我們看出《界說》與《舍利弗毗曇》的〈攝〉、〈相應〉兩分完全相似。《雙對》也是〈攝〉的一類。此外,《發趣》講二十四緣,《舍利弗毗曇》〈處所〉也講十緣,非但內容同,名稱也同(「處所」玄奘在《法住記》中即譯為「發趣」)。所以南方的六論,就是從《舍利弗毗曇》發展而成的。


┌──────────┬────────┐
│南 方 六 論 │《舍利弗毗曇》 │
├──────────┼────────┤
│《發趣》 │<處所> │
│《法聚》、《人施設》│<無問> │
│《分別》 │<問> │
│《界說》 │<攝>、<相應>│
│《雙對》 │<攝>的一類 │
└──────────┴────────┘


研究各派主張,除了各派的「論」而外,還可從各部記載分派的典籍中吸取資料,如《異部宗輪論》、《論事》等,都是站在不同的部派立場,提出了當時各派特殊學說的。

各派的主張多,不易掌握,但這裏有個方便,即利用《成實論》。《成實論》的作者是訶梨跋摩。他造論的目的是為了評議各部派的說法,因此,他歸結各家的根本主張為十論,作為批評的對象(見《成實論》卷二)。十論(十個主題)是︰(一)法,客觀存在是否實在﹖不僅講現象,還講時間,就是說,現在實在,過去、未來是否實在﹖這叫「二世有無」﹖(二)一切有無﹖即一切現象是否都有﹖(三)「中陰」有無﹖人死到再投生,中間的過渡狀態叫「中陰」,有沒有這個過渡﹖(四)漸、頓現觀問題。在實踐上領會四諦謂之現觀,這種現觀是漸得還是頓得﹖(五)羅漢有退還是不退﹖(六)隨眠(使人煩惱的習氣)與心相應還是不相應﹖(七)心性是否本淨﹖(八)未受報業是否還存在﹖(九)佛是否在僧數﹖(十)有無人我﹖

這十項包括了當時各派的重要主張,《論事》第一品也列舉了類似這樣的問題。以「十論」做標準,可以把上座系的思想確定下來。上座對十個問題的主張是︰(一)否定二世有實體;(二)認為並非一切法都實有;(三)否定有中陰;(四)現觀是頓得;(五)主張羅漢不退;(六)隨眠與心不相應(南方有時也講可相應);(七)主張心性本淨(南方認為心性不一定淨);(八)否定未受報業有體;(九)上座各派對佛是否在僧數看法不一致,化地特別主張佛在僧數,不能把佛孤立在僧外;(十)否定有人我。

佛家的理論一般是從「境、行、果」三個方面進行闡述的。境,就是他們對世界的認識;行與果是一種宗教的實踐活動,也就是他們對世界的改造。下面就上座系對這三方面的學說要點,進行分析研究。

「境」的理論,原始佛學階段是把重點放在人生現象上,是以人為中心。而人是五蘊合成的,所以又歸結到對五蘊的分析。到了部派佛學階段,境的範圍擴展到一般宇宙現象,分析就隨之而擴大為「三科」(五蘊、十二處、十八界)。《舍利弗毗曇》對於「三科」的看法,把「處」(舊譯為「入」)放在第一位(該書是五分法,初分是「問」,有十品,第一即「入」品)。十二處分內外兩類︰內六處即六根,外六處即六塵。這是根據人的認識來分的。感覺(五官)、思維(意根),是能認識的;色、聲、香、味、觸、法處,是所認識的對象(前五是五官對象,後一是思維對象)。上座系以「處」作重點來說明宇宙現象,其特殊所在即在於對「法處」的解釋上。據《舍利弗毗曇》記載,「法處」有五十二種。其中一類是對原始佛教五蘊(色、受、想、行、識)的「行蘊」加以分析。有一類行是與心相應的(同心俱起、同一境、同一緣),叫「相應行」,也即是心所。心所屬於心,不能獨立,與心一起才發生作用。還有一類是與心不相應的,叫「不相應行」,如生、老、死等分位概念,是一段一段構成的,也叫做行,與心一道,但與心不相應。上座系指出「相應行」有二十八種,「不相應行」有八種。此外還有「無表色」。表是表示,如語言、行動等能使別人感受到的,是以物質為基礎表示出來的色;所謂「無表色」,是一種心思活動,它也會留下形迹,也會有物質的,但看不到,摸不著,卻能通過比量(概念)感知它。再有一類是「無為」。有些事物不待作為而存在。如幾何學中的公理不是誰創作的,它自然存在。這一類東西,都屬於「法處」。總的說來,「法處」的內容相當多,共五十二種。上座系如此分析宇宙現象,就比較詳細了。

按照十二處來分析宇宙現象,似乎很複雜,但歸結起來,不出「色」、「心」兩類。這一點,在南方上座的論書中,表示得極明顯,如七論的第一部《法聚論》,即以〈心品〉、〈色品〉來概括一切法的。這樣,他們的二元論性質是非常清楚的。哲學上真正的二元論是沒有的,最後總有所偏重,上座部也如此,他們最終是主張唯心的。從他們的社會的、背景的根源看,也必然只能是唯心的。《毗尼母經》明確提出「二法不可違」︰一是佛法,二是王法。這就是他們學說的最後立腳點。(中略)再就他們的學說本身看,講色講心,似乎是二元的,可是他們講色的一邊,總離不開心的一邊,講「法處」都是就「所知」上說的,如色是所見的,聲是所聞的等等。所以儘管有「法處」,但決非獨立存在,而是必須與心相連,以心為前提存在的。另外,他們講「諸行無常」,把無常講到剎那滅的程度算是夠透徹的了,所以後人稱化地部為「剎那論」者。問題是,他們講剎那滅不是以時間為標準,也是聯繫心來講的,因為心是剎那滅,被心所知的對象──外界才是剎那滅的。這就必然會否認時間的客觀(物)性,只能走上唯心論一途了。上座系根據這一觀點推論現象中只有現在這一剎那是實在的,過去、未來,都不實在。以上即是上座系有關「境」的學說的特點。

實踐方面,也就是行、果方面,上座系將解脫的主體歸之於心,達到心解脫,就謂之解脫了。這樣,就會要討論到心的性質問題,因為它決定著能否解脫與怎樣解脫。對此,上座系也有其特殊理論,即「心性本淨,客塵所染」。他們認為心的自性原是清淨的。那末,為什麼還發生解脫、不解脫的問題呢﹖這由於心為外來的煩惱所染污了的緣故。關於心性問題,他們是分兩段講的,心自性清淨,這是第一段;為客塵所染,這是第二段(客塵即非主體,是外來的,而且來歷不明,突如其來);兩段連起來合成一個命題。這就回答了兩個問題︰(一)心可以解脫;(二)解脫的方法是去掉客塵。

在如何去掉客塵而引起與此有關聯的另一個問題是︰煩惱與心是一種什麼關係﹖它們是否相應﹖上座部認為,要做具體分析。煩惱有兩個方面,一是隨眠,指煩惱的習氣,如人處於睡眠狀態一樣,它是一種潛存的勢力,與心是不相應的。一是纏,指煩惱的現行,這是與心相應的。依上座系看,不論與心相應或不相應,煩惱的染污並不影響心的本質。心儘管與煩惱同時同起,仍然是離煩惱的。這也是他們不同於其他派系學說的一個特點。

上座系的實踐,就在去掉客塵,恢復本性。採用的方法與原始佛學是一致的,即先見(見道)而後修(修道)。見道是明白四諦的道理,所謂現觀四諦。修道即修行,主要是用禪定。佛家修道的方法是禪定,上座系特別重視這一方法。所以《舍利弗問經》在談到化地部特點時,用「禪思入微,究暢幽密」來形容,可見該派的禪定功夫很深入,對禪定的理論講得很細緻。《異部宗輪論》提到化地部主張時,也說「道支皆是念住所攝」。道支一般都講三十七菩提分,而化地卻以念住(定)為中心,各菩提分皆與念住有關,可以看出他們重視禪定的特色。又如《舍利弗毗曇》的〈道品〉中,從一支道(即一條路)到十一支道共組織為十一道,他的一支道就是身念處(身念住)。身念住是四念住中第一念住,他們視為唯一的道路來理解,即此亦可見他們對禪定所持的極端態度。

他們的禪定並不是簡單的不動心,而是從禪定中對心性加以認識、分析和研究。他們對心理過程的分析是非常細緻的。南方上座的《法聚論》,對心的性質好壞、地位、階段等詳加分析,得出八十九種範疇,由此再歸納為一般表現的心理作用為十二心,再概括十二心為九類,是為九心︰

(一)在平靜的狀態時,稱為有分心。

(二)動念時生起警覺,好像從睡眠醒來一般,名轉向心。

(三)由此隨著五根有五類感覺作用,稱為見心。

(四)有了見便對境界感受苦樂,名受持心。

(五)由此分別善惡,名分別心。

(六)又安立了境界的相狀,叫令起心。

(七)這樣決定發起作用,名速行心。

(八)假使境界強盛,便繼續引起反省或熏習的作用,名果報心。

(九)從這裏仍舊恢復到平靜狀態,復名有分心。

在唐人的著作中,如《唯識樞要》等,通稱以上所說為「九心輪」,形容其周而復始,輪轉不息。九心輪共有十二種作用,它可以體現在一件事情上,也可體現在人一生的過程上,人從有生命一開始,謂之「結生心」,以後按照九心輪發展下去,直到壽命完結,謂之「死心」。由「結生心」至「死心」之間,中間不知經過多少次的「有分心──有分心」輪轉,所以人的一生,九心循環往復,直到「死心」這一有分心時,才告結束。

上座系把結生後的有分心看成為最初的,把死亡前的有分心看成為最後的,這一理論使佛教的學說帶有「我」的傾向了。原始佛學本是否認有作為人生主體的「我」的,但不承認是一回事,在實際中卻又大講「業力」和「輪迴」;承認「業力」、「輪迴」,沒有「我」便講不通,這就使得後來的犢子部就公開主張補特伽羅,別的部派則採取了變相的說法。上座的「有分心」貫徹生死,成為生死之間的主體,也就是一種變相的「我」了。南方如此,在北方的化地部發展成為「窮生死蘊」。化地主張諸行(蘊)有兩種運行方式,一是「一念蘊」(即剎那滅行),一是「一生蘊」(即從生到死相續的)。所謂「一生蘊」,不僅承認一期生死,而且承認還要再生,直到最終解脫才能結束,所以名之為「窮生死蘊」。這種主張,與南方的有分心完全相似,更是一種變相的「我」了。上座系學說出現「我」的傾向,這實際上也是原始佛學未能解決的問題邏輯地發展必然要有的結果。

在解脫理論上,上座部對原始佛學也是有所發展的。原始佛學只講「人我空」,上座部講到三解脫門(即空、無相、無願──也是一種禪定方法)中的空解脫門時,就進而講到了「法無我」。這一理論,在南方上座的著作中有明白的解說,北方上座的著作中則不甚明了。一般認為小乘不講法空、法無我,並且還以此為大小乘區分的標準,這可能由於北方材料不全而引起的誤解。由「人空」到「法空」,應該看成是對原始佛學的新發展。

最後,談談上座部的方法論問題。上座是主張分別說的,他們自己也承認,如南方上座自稱是「分別說上座」。不過,北方對此種性質則甚模糊。所以,在化地、法藏外,又另立一個「分別論者」的名目,似乎另有一派似的。特別是有部的《婆沙》中,還拿它作為一個重要論敵。由於對部派學說了解不足,因此大家對「分別論者」不知其所指,也就出現了各種議論。近代學者,如早年日本的赤沼,用《婆沙》中引「分別論者」的主張四十條,與其他部派相比較,認為「分別論者」指的是化地部。後來木村泰賢反對其說,認為從《異部宗輪論》看,這些主張確是化地的,但是從南方《論事》看,既同於化地,也同於案達。因此,他以為案達是屬於大眾系的,「分別論者」是大眾部的,但不是大眾部全體而是屬於大眾系的游軍。赤沼是專門研究巴利文的,竟連南方佛教這樣重要的《論事》一書也忽視了。木村反對赤沼,卻又連這一點也給反對掉了。事實上,兩人都未能解決這個問題。《婆沙論》所談到的「分別論者」,只是泛說當時一般採用分別說的態度和方法,並沒有指定那一派,其中既有化地,也有南方上座,甚至於案達的大眾部,因為方法論是大家都可以通用的。不過上座系與「分別論者」的關係更為密切而已。

〔參考資料〕 《舍利弗問經》;《文殊師利問經》卷下〈分別部品〉;《大毗婆沙論》卷九十九;《大乘玄論》卷五;《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四分律疏》卷二;《部派佛教與阿毗達磨》(《現代佛教學術叢刊》{95});宮本正尊《大乘と小乘》;龍山章真著‧櫻部建補注《インド佛教史》。


九結

九種結縛。結,為煩惱的別名。九結,即愛、恚、慢、無明、見、取、疑、嫉、慳等九種煩惱。一切眾生由此妄惑而造作諸業,為眾苦所繫縛,流轉三世,不能出離。

依《集異門論》卷十九所載,此九結之意義略如下列︰(1)愛結,謂三界貪;(2)恚結,謂於諸有情,欲為損害;(3)慢結,有七慢類,即慢、過慢、慢過慢、我慢、增上慢、卑慢、邪慢;(4)無明集,謂三界無智;(5)見結,謂三種見,即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6)取結,謂見取、戒禁取;(7)疑結,於諦猶豫;(8)嫉結,心不忍許;(9)慳結,心有祕吝。

關於此九結之意義,《入阿毗達磨論》卷上有較深入的解析。玆依該論略釋如下(大正28‧982c)︰

(1)愛結︰「謂三界貪。是染著相,如融膠漆,故名為愛。愛即是結,故名愛結。」

(2)恚結︰「謂五部瞋。於有情等,樂為損害,不饒益相,如辛苦種,故名為恚。恚即是結,故名恚結。」

(3)慢結︰「謂三界慢。以自方他德類差別,心恃舉相,說名為慢。如傲逸者,凌蔑於他。此復七種︰(一)慢,(二)過慢,(三)慢過慢,(四)我慢,(五)增上慢,(六)卑慢,(七)邪慢。謂因族姓財位色力持戒多聞工巧等事,若於劣謂己勝,或於等謂己等;由此令心高舉,名慢。若於等謂己勝,或於勝謂己等;由此令心高舉,名過慢。若於勝謂己勝;由此令心高舉,名慢過慢。若於五取蘊,執我我所;由此令心高舉,名我慢。若於未證得預流果等殊勝德中,謂已證得,由此令心高舉,名增上慢。若於多分族姓等勝中,謂己少劣;由此令心高舉,名卑慢。若實無德,謂己有德;由此令心高舉,名邪慢。如是七慢,總名慢結。」

(4)無明集︰「謂三界無知。以不解了為相。如盲瞽者,違害咒,說名無明,此遮止言,依對治義。如非親友,不實等言,即說怨家虛誑語等。無坡是結,故名無府。」

(5)見結︰「謂三見。即有身見、邊執見、邪見。五取蘊中無我我所,而執實有我我所相。此染污慧,名有身見。身是聚義。有而是身,故名有身。即五取蘊。於此起見,名有身見。即五取蘊非斷非常,於中執有斷常二相;此染污慧,名邊執見。執二邊故。若決定執無業、無業果、無解脫、無得解脫道、撥無實事;此染污 慧,名邪見。如是三見,名見結。」

(6)取結︰「謂二取。即見取、戒禁取。謂前三見,及五取蘊,實非是勝,而辰勝;此染污慧,名見取。汰推求及堅執義。戒謂遠離諸破戒惡。禁謂受持烏雞鹿狗露形拔髮斷食臥灰;或於妄執生福滅罪諸河池中,數數澡浴;或食根果草菜藥物,以自活命;或復塗灰持頭髻等;皆名為禁。此二俱非能清淨道;而妄辰能清淨道;此染污慧,名戒禁取。諸婆羅門有多聞者,多執此法以為淨道;而彼不能得畢竟淨。如是二取,名為迆。」

(7)疑結︰「謂於四聖諦,令心猶豫。如臨歧路,見結草人,躊躇不決。如是於苦,心生猶豫,為是為非,乃至廣說。疑即是結,故名疑結。」

(8)嫉結︰「謂於他勝事,令心不忍。謂於他得恭敬供養財位多聞及餘勝法,心生妒忌,是不忍義。跎是結,故名雯。」

(9)慳結︰「謂於己法財,令心吝惜。謂我所有,勿至於他。慳即是結,故名慳結。結義,是縛義。如世尊說︰非眼結色,非色結眼。此中欲貪,說名為結。如非黑牛結白牛,亦非白牛結黑牛,乃至廣說。」

〔參考資料〕 《俱舍論》卷二十一;《品類足論》卷八;《大毗婆沙論》卷五十。


八思巴

元代西藏薩嘉派佛教的第五代祖師,曾任元世祖忽必烈的帝師。他是中國西藏薩嘉人,他的家族在歷史上從寶王建薩嘉寺後叫「薩嘉」。此後,這個家族的名聲遍傳各地。

八思巴生於西元1235年。據說三歲時,便能講喜金剛修法,措辭流暢,聽眾嘆為稀有,因此大家就稱他為八思巴(聖者)。四歲隨薩嘉班底達赴阿里的吉莊帕巴瓦底寺。九歲講《喜金剛本續》,名聲大著。十歲在拉薩大昭寺釋迦佛像前受沙彌戒,並從傑隆堪布聽受三百學處。後來忽必烈慕薩嘉班底達的名聲,通過西涼廓丹汗來邀請,八思巴及其弟金剛手隨侍前往。十七歲在蒙古地區從薩嘉班底達廣聞顯密之學,深得班底達嘉許,授予釋迦金像和經鉢,舉行教主傳法典禮,並將所有徒眾托他攝受。班底達付法事畢即逝世。以後經廓丹汗的介紹,八思巴十九歲往晤忽必烈於潛邸,為忽必烈夫婦等二十五人傳喜金剛四種灌頂。忽必烈感彼法恩,遂將西藏十三萬戶(前藏、後藏各六萬戶、延卓一萬戶)作為求密法的供養。此後七十多年間,薩嘉派執掌了西藏的政教全權。當時,他的一個好友西藏大學者奈塘正理劍對此表示不滿,寄詩譏諷他︰「嘎廈烏雲障佛教,國王奪去眾生樂。濁世沙門貪富貴,不悟此理非聖人。」讀後,他亦作詩回答︰「教有盛衰佛明訓,有情安樂係自業。隨類被機施教化,不解此理非學者。」那時,忽必烈對八思巴崇奉備至,打算下令使西藏各派教徒一律改從薩嘉。八思巴加以諫阻,認為應該諭示各派依照自宗傳承清淨修學。二十一歲在蒙藏民族聚居區的交界處從聶塘的名稱獅子受具足戒。

忽必烈即位為元世祖。中統元年(1260)尊八思巴為國師,授以玉印,任中原法王,統天下教門。中統四年(1263),八思巴辭元帝西歸,不滿一月,又被召還。

至元年間,奉詔制蒙古字。即後世所傳的八思巴文。這是一種拼音文字,但在形式上也可以寫成大致的方塊形,書寫格式一般是從右到左,直行。制成之後,元朝廷曾借政治力量大力推行。有這種文字的錢幣、碑刻、印刷品等文物,有不少流傳到今日。

三十三歲再應元帝迎聘,率領司膳、司寢等十三司的貴族組織盛裝出發,抵達北京,先以法供養,後以財布施,共計銀兩千錠,彩緞六千匹。灌頂時,元帝以西藏三部及一部漢族地區作供養,並獻六角水晶章及冊文,頒給帝師的封號。以後曾和許多漢族、印度學者校對佛經,深獲元帝崇敬。

四十三歲由世祖作施主,集七萬康藏僧眾,在後藏的曲彌仁摩寺舉行有名的法輪泉法會。至元十七年(1280)十一月二十二日,八思巴圓寂,享年四十六歲。元帝為建大窣堵波於京師。並諡為「皇天之下一人之上開教宣文輔治大聖至德普覺真智佑國如意大寶法王西天佛子大元帝師」的稱號。

他去世之後,元朝廷仍然念念不忘。仁宗延祐五年(1318)建帝師八思巴殿於大興教寺,給鈔萬錠。延祐七年(1320)詔各郡建帝師殿。英宗初即位,亦詔各郡建帝師八思巴殿,其制視孔子廟有加。英宗至治三年(1323)建八思巴帝師寺於上都。泰定帝元年(13 24)圖繪八思巴像十一幅,頒行各省,使據以塑像奉祀。元朝德煇重編的《百丈清規》裡載有八思巴涅槃日的法會儀式和誦文。

現在漢文大藏中保存八思巴的著述三種︰

(1)《彰所知論》,係應真金太子 啟請而造,主要依據《起世》、《俱舍》等經論而寫成。(2)《根本說一切有部出家授近圓羯磨儀範》。(3)《根本說一切有部苾蒭習學略法》。第三種並曾譯為維吾爾文字。

八思巴的弟子很多,為漢族人士所習知的是沙羅巴。沙羅巴(1259~1314),西域積寧人,幼時即依八思巴剃染,習諸部灌頂法。又從其他上師廣學顯密諸法。善吐番語,兼解諸國文字。世祖命譯漢地未備的經典,所譯現存於大藏的有《藥師琉璃光王七佛本願功德經念誦儀軌》、《藥師琉璃光王七佛本願功德經念誦儀軌供養法》等。辭旨明晰,特賜「大辯廣智」之號。為了革除當時佛教的流弊,世祖特授他為江浙等處釋教都總統,後改統福廣。又以皇太子令召回燕京,拜兄大夫司徒,皇太子及諸王嘗從問法要,皇帝命他住在燕京的慶壽寺。延祐元年十月五日示寂。

此外,尼泊爾的雕塑師阿尼哥,是經八思巴的勸導而從之祝髮受具的。並由八思巴把他帶到北京,中國的雕塑藝術很受他的影響。北京妙應寺白塔,是他設計並指揮建造的。 (喜饒嘉措)

◎附︰《元史》卷二○二〈八思巴傳〉

帝師八思巴者,土番薩斯迦人,族款氏也。相傳自其祖朶栗赤,以其法佐國主霸西海者十餘世。八思巴生七歲,誦經數十萬言,能約通其大義,國人號之聖童,故名曰八思巴。少長,學富五明,故又稱曰班彌怛。歲癸丑,年十有五,謁世祖于潛邸,與語大悅,日見親禮。

中統元年,世祖即位,尊為國師,授以玉印。命製蒙古新字,字成上之。其字僅千餘,其母凡四十有一。其相關紐而成字者,則有韻關之法,其以二合三合四合而成字者,則有語韻之法;而大要則以諧聲為宗也。至元六年,詔頒行於天下。詔曰︰
「朕惟字以書言,言以紀事,此古今之通制。我國家肇基朔方,俗尚簡古,未遑制作,凡施用文字,因用漢楷及畏吾字,以達本朝之言。考諸遼、金,以及遐方諸國,例各有字,今文治寖興,而字書有闕,於一代制度,實為未備。故特命國師八思巴創為蒙古新字,譯寫一切文字,期於順言達事而已。自今以往,凡有璽書頒降者,並用蒙古新字,仍各以其國字副之。」

遂升號八思巴曰「大寶法王」,更賜玉印。十一年,請告西還,留之不可,乃以其弟亦憐真嗣焉。十六年,八思巴卒,訃聞,賻贈有加,賜號「皇天之下一人之上(開教)宣文輔治大聖至德普覺真智佑國如意大寶法王西天佛子大元帝師」。至治間,特詔郡縣建廟通祀。泰定元年,又以繪像十一,頒各行省,為之塑像云。

〔參考資料〕 《佛祖統紀》卷四十八;《佛祖歷代通載》卷二十、卷二十一;《釋鑑稽古略續集》卷一;《藏傳佛教藝術》;王輔仁《西藏佛教史略》;《中國佛教史論集》五、《漢藏佛教關係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14}、{79})。


八轉聲

又作八轉、八聲或八例。指梵語中名詞、代名詞及形容詞語尾的八種變化。即︰(1)體格(nirdeśe),又作體聲、汎說聲、直指陳聲;(2)業格(upadeṣaṇe),又作所說聲、所作業聲、用格、對格;(3)具格(kartṛkaraṇe),又作能作具聲、能說聲、作格;(4)為格(sāmpradānīke),又作所為聲、所與聲、與格;(5)從格(apādāne),又作所從聲、所因聲、奪格;(6)屬格(svāmivacane),又作所屬聲;(7)依格(saṃnidhānārthe),又作所依聲、於格;(8)呼格(āmantraṇe),又作呼召聲。

此中,呼格除外,其餘七格,又名七例句、七例或七言論句。《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四〈西方學法〉云(大正54‧228c)︰
「言七例者,一切聲上皆悉有之。一一聲中各分三蕱,謂一言二言多言。總成二十一言也。如喚男子,一人名補嚕灑,兩人名補嚕稍,三人名補嚕沙。此中,聲有呼噏重輕之別。於七例外更有呼召聲,便成八例。初句既三,餘皆准此,恐繁不錄,名蘇盤多聲。總有三八二十四聲。」

此謂梵語名詞、代名詞及形容詞皆隨體格乃至呼格而變化其語尾,藉以顯現直指、所作、能作、所為、所因、所屬、所依、呼召之別;又依所表事物數目多寡之不同,各有一言聲(單數)、二言聲(雙數)及多言聲(複數)之別,共計為二十四種。如下表所示︰


┌─┬─────┬──────┬──────┐
│ │(一言) │(二言) │(多言) │
├─┼─────┼──────┼──────┤
│體│布路殺 │布路筲 │布路沙 │
│ │purusah │purusau │purusah │
├─┼─────┼──────┼──────┤
│業│布路芟 │布路筲 │布路霜 │
│ │purusam │purusau │purusan │
├─┼─────┼──────┼──────┤
│具│布路鎩拏 │布路沙𧩰 │布路鎩轉 │
│ │purusena │purusabhyam │purusaih │
├─┼─────┼──────┼──────┤
│為│布路廈耶 │布路沙𧩰 │布路鎩韵 │
│ │purusaya │purusabhyam │purusebhyah │
├─┼─────┼──────┼──────┤
│從│布路沙哆 │布路鎩𧩰 │布路鎩韵 │
│ │purusat │purusabhyam │purusebhyah │
├─┼─────┼──────┼──────┤
│屬│布路殺娑 │布路鎩𧩰 │布路鎩諵 │
│ │purusasya │purusayoh │purusanam │
├─┼─────┼──────┼──────┤
│於│布路䐤 │布路殺諭 │布路鎩縐 │
│ │purusse │purusayoh │purusesn │
├─┼─────┼──────┼──────┤
│呼│系布路殺 │系布路梢 │系布路沙 │
│ │he purusa │he purusau │he purusah │
└─┴─────┴──────┴──────┘


又,每種中又分男、女、中三聲,則有七十二聲之變形。

◎附︰呂澂《聲明略》〈八囀聲章〉

梵語中介詞極少,此名與他名之關係,或其名在句中之位次,皆恃尾聲變化以表白之,其類有八,即所謂八囀聲也。今先釋其名義︰

第一體聲,亦云汎說聲,梵云你利提勢(niṛdeśe)。此表能作者,或一事一物之當體;句中主格則用此聲。

第二業聲,亦云所說聲,梵云鄔波提舍泥(upadeśane)。此表所作,即動作之所止;句中賓格則用此聲。

第三具聲,亦云能說聲,梵云羯咥唎迦囉泥(kaṛtkarāni)。此表動作之所由、所藉,有「由此」、「以此」之義。

第四為聲,亦云與聲,梵云三鉢囉陀你雞(saṁpradāni)。此表動作之所為、所授,有「為此」、「於此」之義。句中第二賓格則用此聲。

第五從聲,梵云裒波陀泥(apādāne)。此表動作之所從、所因,有「從此」、「因此」之義。

第六屬聲,梵云莎弭婆者儞(svamivacane)。此表能繫屬者,即有「繫屬於此」、「此之」之義。

第七依聲,亦云於聲,梵云珊你陀那囉梯(svaṁidhānarthe)。此表動作之所依、所對,有「依此」、「於此」之義。

第八呼聲,梵云阿曼怛羅泥(āmantraṇe)。此表所呼召者。獨舉其名,與餘無涉,故在句中為獨立格。

舊傳八囀聲皆以男聲字補盧沙(梵puruṣa,意云士夫)為式。如《瑜伽論》卷二云︰「又有七言論句,此即七例句,謂補盧沙(中略)補盧鎩如是等;」是也。其詳如次︰


體聲 補盧沙(purusas,汎說士夫)
業聲 補盧衫(puruṣam,意云所說士夫)
具聲 補盧崽拏(puruṣena,意云由士夫
……)
為聲 補盧沙耶(puruṣaya,意云為士夫之
故……)
從聲 補盧沙耶頁(puruṣat,意云從士夫
……)
屬聲 補盧殺娑(puruṣasya,意云士夫之
……)
依聲 補盧鎩(puruṣe,意云依士夫……)


次由經論著述中摘舉實例釋成上述,先總後別;其意義易曉者即不別詳。

〔例〕 《雜集論》卷十五釋「八何詞」問答諸句皆從八囀聲之例,顯示八者之意義極明,今具引之(囀聲之名加‧為別)。

(一)體聲 問︰「(梵kim,非男非女聲、一言,下並同)無所得﹖」答︰「謂已得般若波羅蜜多菩薩。」

(二)業聲 問︰「(梵kim)無所得﹖」答︰「謂所取相、能取相。」

(三)具聲 問︰「(梵kena)無所得﹖」答︰「謂用般若波羅蜜多。」

(四)為聲 問︰「(梵kasmai)無所得﹖」答︰「謂為救脫一切有情云云。」

(五)從聲 問︰「(梵kasmat)無所得﹖」答︰「謂由遇佛出世云云。」

(六)屬聲 問︰「(梵kasya)無所得﹖」答︰「謂一切法之無所得。」

(七)依聲 問︰「(梵kasmin)無所得﹖」答︰「謂於勝解行地云云。」

(八)呼聲 問︰「無所得﹖」答︰「十一種(此獨立用之亦是呼聲)云云。」

〔例〕 《瑜伽倫記》三十二解「有十法具攝大乘菩薩道及果」,謂梵本原云□□□達磨(有十法)薩(及)破羅(果)薩埵(有情)末伽(道)摩訶衍那(大乘)僧伽羅訶(果)三試剌且羯(能具)。文中有十法、攝、具,皆屬第一囀聲,故是能攝;大乘道及果第六囀聲,故是所攝。舊譯不解囀聲,遂悞以大乘攝十法云。蓋此文十法是主語,故用體聲;大乘道等為賓語,故用其他囀聲也。

〔例〕 《無性攝論》卷二釋論「由能攝持種子相應」云︰「由能攝持種子相應者於第五處(即第五囀)說第三囀,是能攝持種子相應義故。」此謂第五第三囀者,指「相應」一名而言。相應梵云瑜伽(梵yoga),第三囀為瑜詣那(yogena),第五囀為瑜伽(引聲)哆(yogat)。此處應用第五囀,即云「……相應故」,今以第三囀代之,乃為「由……相應」,其義無異;卻不可作「用彼相應」解也。

〔例〕 唐譯《阿彌陀經》云︰「還至本處,遊天住等。」原典如次︰

……梵tāmeva lokadhātum āgacchanti
彼同一    處所     彼等來
梵divāvihārāya.
天住(為聲)

文中「天住」即第四囀聲,直譯其意應作「為遊天住還至本處」,原譯未顯此意。

〔例〕 《因明入正理論》云︰「此中宗者,謂極成有法極成能別差別性故。」此中差別性是第五囀聲,意謂從有法能別互相差別故說為宗也。論初譯時,文軌等不解梵語,改作「差別為性」,則應原典作第三囀;意義既乖,故窺師疏中斥為輕率也。又一切譯文作「……故」皆從原來第五囀直譯,不依華語先著「因」字,蓋免與第三囀相混淆也。

〔例〕 《成唯識論》卷二舉契經中「三有為之有為相」一言辨有為相(能相)與有為(所相)是一是異。正解二者非異。文云︰「非第六聲便表異體,『色心之體』即色心故。」此云「有為之」是第六囀。「色之」、「心之」亦皆例同,如言色心之體即以自色心為體,非有異物,故此云有為相亦非異於所相法也。

〔例〕 《成唯識論述記》卷一辨《論》首頌文所歸敬者是人是法,凡有四解,正乖二解敬人非敬法,因原頌中說人(滿分清淨者)用第四囀聲,說法用第七囀聲故。第七囀本分根境兩類,說根時有「依」義,說境時有「於」義。今說「唯識性」是境第七囀,即謂彼滿分清淨者。乃於唯識性全證或分證以成其清淨,故性非所歸敬者。又說「清淨者」用第四囀聲,有對向之義,即對彼而歸敬,故云所敬者在人也。

〔參考資料〕 《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三;《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上(本);《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瑜伽論記》卷一(下)、卷五(上);《瑜伽師地論略纂》卷一、卷六;《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俱舍論記》卷一(末)。


十重戒

真言宗所說的十種重大禁戒。出於《無畏三藏禪要》等。即︰

(1)不退菩提心︰退菩提心則有礙成佛,故制此戒。

(2)不捨三寶︰捨三寶而歸依外道為邪法,故制此戒。

(3)不謗三寶︰誹謗三寶及三乘教典,皆違背佛性之理,故制此戒。

(4)不生疑惑︰為警誡對不解大乘義理而生疑惑者,故制此戒。

(5)不令退菩提心︰為防止眾生斷三寶種;避免對已發菩提心者說怯劣之法,令退菩提心,趣向二乘,故制此戒。

(6)不令發二乘心︰為防止眾生違反佛、菩薩之本願(如對未發菩提心者說怯劣之法,令發二乘之心)而制此戒。

(7)不輒說深妙大乘︰為防止於小乘人、邪見人之前,不視機緣,動輒述說大乘法而令其生誹謗、獲大殃,故制此戒。

(8)不發邪見︰邪見能斷善根,故制此戒。

(9)不說我具無上道戒︰即不於外道前說我具無上妙戒;為避免外道以瞋恨心求如是之法而導致退失菩提心,故制此戒。

(10)捨一切無利益事︰凡違背菩薩利他法、慈悲心等一切對眾生有害無益之事,均不得作,亦不可令他人作,故制此戒。

凡欲入大乘深妙法門者,必先受如上戒律,以令身器清淨。

〔參考資料〕 《大日經義釋》卷十三;敬光《圓戒膚談》卷二。


大天五事

「大天」是印度佛教大眾部始祖「Maha-deva」一詞的漢譯。「五事」是指大天在教義上的五種主張。依《異部宗輪論》、《大毗婆沙論》卷九十九等載,大眾部始祖大天曾編一偈,以宣揚其對證果羅漢境界所持的觀點。此偈即「餘所誘無知,猶豫他令入,道因聲故起,是名真佛教」。對於此偈中所持的觀點,保守派上座們極力反對,視其所倡之五事為非法、邪說、惡見。因此乃釀成教團之爭,而分裂成上座部與大眾部二派。

所謂大天五事,即︰

(1)餘所誘︰阿羅漢雖已斷盡諸漏而無煩惱,但仍難免漏失不淨(遺精、便利、涕唾等),此因惡魔憎嫉佛法,對修善者破壞、誘惑所致。

(2)無知︰阿羅漢雖無染污無知,但尚存不染污無知。染污無知為與無明相應的無知,即大乘所謂的煩惱障,二乘之人斷盡之後即不現行。不染污無知不與無明相應,即大乘所謂的所知障,唯有證得佛果始畢竟不起。

(3)猶豫︰阿羅漢雖已斷盡隨眠疑惑,但處非處疑惑尚未盡斷。

(4)他令入︰阿羅漢須依他人之記莂,方知自己為羅漢,例如智慧第一的舍利弗、神通第一的目犍連蒙佛授記,始知已證果位。

(5)道因聲故起︰阿羅漢雖已有解脫之樂,然諸聖道,若不至誠唱念「苦哉」,則終不現起。

《三論玄義檢幽集》卷五引真諦《部執異論疏》云(大正70‧456b)︰「大天所說五事,亦有虛實,故共思擇。一者魔王天女實能以不淨染羅漢衣。二者羅漢不斷習氣,不具一切智,即為無明所覆。三者須陀洹人於三解脫門無不自證,乃無復疑,於餘事中猶有疑惑。四者鈍根初果不定自知得與不得,問善知識,得須陀洹有若為事相,知識為說有不壞淨,謂若於四諦無疑,於戒無失,於三寶得不壞信者,此人已證初果,因更自觀察,自審知得。五者聖道亦有因言顯者,如舍利弗等,當口誦偈時即得聖道。若不如此說者,即名為虛。既有虛實故共思擇,因思擇此五事,所執不同,分成兩部,(一)大眾部,(二)上座弟子部。」

窺基《瑜伽師地論略纂》卷一併舉大天所說及上座部之反對說法︰

(1)餘所誘︰阿羅漢雖無煩惱、漏失,但仍有魔以不淨染其衣之漏失;反對者謂,此乃大天夜中起染心而穢衣的辯解。

(2)無知︰阿羅漢雖無染污無知,但猶有不染污無知;反對者謂,此說違背佛陀真教。

(3)猶豫︰諸見諦者,煩惱理疑雖皆斷盡,然事疑猶在;反對者言,大天凡愚不解真教。

(4)他令入︰舍利子等諸利根者,尚須因善友始入道,餘因令入其事不惑;反對者言,大天以此自辯其為門人授記。

(5)道因聲故起︰諸宿習者修已多生,臨證果時,因佛言教說苦、空、無常、無我,聞便入道證獲聖果,故佛言下多現證果,亦有厭苦,自說厭聲,聖道便起;反對者謂,大天思昔造逆,恐當墬墮,夜數稱苦,弟子晨省問其安危,遂作此辯解之辭。

依《部執異論》,五事頌為︰「餘人染污衣,無明、疑、他度,聖道言所顯,是諸佛正教。」又,《十八部論》之五事頌是︰「從他饒益、無知、疑,由觀察、言說得道。」此五事不僅是大眾部所共同遵奉,後來也由上座部的雪山、犢子、正量等分派所傳誦。

此外,根據南方上座部的論書《論事》(Kathavātthu)等的記載,根本佛教分裂的原因,是由十事非法而起;大天五事,是枝末分裂的後期南印度諸派的異說。

◎附一︰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六章(摘錄)

關於五事論諍,與說一切有部有親密關係的(犢子部所出的)正量部(Saṃmatīya),也有類似的傳說,如清辯(Bhavya)的《異部精釋》(Tāranātha《印度佛教史》日譯本87~88、376~377)說︰
「世尊無餘涅槃後,百三十七年,難陀王與摩訶鉢土摩王,於波吒梨城集諸聖眾。(中略)天魔化為跋陀羅比丘,持惡見,(中略)宣揚根本五事,僧伽起大諍論。上座龍與堅意等多聞,宣揚根本五事,分裂為二部。」

正量部與說一切有部相同,以為根本二部的分立,與「五事」有關。正量部所說,「上座龍(Nāga)、堅意(Sthitamati)等多聞」,不就是龍(「能」是龍字草書的誤寫)、因緣、多聞──三比丘眾的不同傳說嗎﹖當時的波吒梨城(Paṭaliputra)王,正量部作難陀王(Nanda)、摩訶鉢土摩王(Mahāpadma),與說一切有部所傳的阿育王不同。然《大毗婆沙論》,確也只泛說「波吒梨城」,沒有定說國王是誰。這一傳說,可能是與阿育王無關的。五事諍論,大天是宣揚者,而不是創說者。大天是阿育王時代的東方大師,與上座說一切有系(說一切有與犢子部的母體),可能曾有過什麼不愉快,所以說一切有部,說他犯三逆罪;將根本二部的分裂,歸咎於大天的五事,這才與支提山部的大天不合,分化為舶主兒大天、外道大天的二人說。

大天綜合五事為一組,前四事主要是說明聲聞阿羅漢的不完善。《三論玄義檢幽集》卷五,引真諦(Paramārtha)《部執異論疏》云(大正70‧456b)︰
「大天所說五事,亦有虛實,故共思擇。一者、魔王天女實能以不淨染羅漢衣。二者、羅漢不斷習氣,不具一切智,即為無明所覆。三者、須陀洹人於三解脫門無不自證,乃無復疑,於餘事中猶有疑惑。四者、鈍根初果不定自知得與不得,問善知識,得須陀洹有若為事相。知識為說有不壞淨,(中略)因更自觀察,自審知得。」

真諦所傳,大天五事是有虛有實的。確實有這種情形,是實;「若不如此,說者即名為虛」。如魔女能污阿羅漢的衣服,是真實說;但大天是顛倒失念而夢中失精,那就是虛假說。真諦所傳,承認大天五事是正確的,但又維持毀謗大天的傳說。大天所說,依說一切有部來說,也應該是正確的。如《阿毗達磨藏顯宗論》卷一云(大正29‧779a)︰「聲聞獨覺雖滅諸冥,以染無知畢竟斷故;非一切種(冥滅),闕能永滅不染無知殊勝智故。」

「染污無知」是聲聞羅漢所能滅的;但「不染污無知」,阿羅漢不能斷,而是佛所斷的。這就是大乘法中,佛菩薩所斷的,見修所斷煩惱以外的「無明住地」,這不就是五事中的「無知」嗎﹖大抵佛滅以後,成為上座中心的佛教,阿羅漢是無學聖者,受到非常的尊敬。到那時,比對佛的究竟圓滿,發現解脫生死的阿羅漢,還有習氣「無知」,還有種種不圓滿。綜合為五事而舉揚出來,與傳統無保留的讚歎尊敬,不免引起了諍論。由於阿羅漢不究竟,不圓滿的宣揚,使人更仰慕佛陀,歸向於佛陀。五事的宣揚者──大天,是引導佛教向大乘法演進的大師,所以《分別功德論》隱約的說︰「唯大天一人是大士,其餘皆是小節。」

◎附二︰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二講 (摘錄)

依北傳《異部宗輪論》所說,根本分裂是另外一次結集產生的,並說分裂的原因是由大天所說五事引起的,並把阿育王也牽扯進去,說的相當支離且有押的年代錯誤。阿育王是佛滅後二百年的人,南傳說的這次分裂是佛滅百年左右的事,相差一百年。日本宇井在處理這一問題時依北方傳說,因阿育王年代(佛滅二百年)不可改動,只好把佛滅年代推遲一百年。(中略)

(佛滅後四百年左右),南方興起了一個案達羅族,十分強悍。國家所轄區域極廣,有三十個城巿,並有步兵十萬,象兵一萬。阿育王時代,它表面上臣屬,實際是半獨立的。阿育王死後,即擺脫孔雀王朝的羈絆,在南印大事發展。印度是何時進入封建制社會的,異說紛紜,一般認為是在笈多王朝。不過封建制的萌芽,據研究,是在案達羅王朝。因為它管轄的區域大,就實行分藩,分封爵土。另外,南印東西臨海,對外貿易便利,因而商業十分發達。影響所及,促使農民向兩極分化,再加上高利貸的盤剝,農民的地位越來越低,由第三等級降到了第四等級,相當於農奴地位(根據法典,農民屬第三等級,玄奘在《西域記》中已明白記載農民為第四等級)。這些都是封建制的徵候。案達羅原來也信奉婆羅門教,阿育王時代,曾派遣佛徒至此傳教。其中一個叫大天,帶的是《天使經》,到了東部的摩醯婆曼陀羅;另一個是大曇無德,帶的是《大那羅陀迦葉本生經》(此經無漢譯),到了西部的摩訶刺陀。兩人帶的經,內容都是講因果、輪迴的,適合新闢地區宣揚佛教的工具。兩人這次的傳法,也就導致後來的第三次分派──法藏部與案達派之爭。

事情經過是這樣︰大天到案達羅之後,成立了制多部(制多也譯作支提,類似塔樣的紀念物,有舍利的叫塔,無舍利的叫制多)。這一部派為什麼取名制多,傳說不一。有說是住處的山有很多制多,名制多山;有說是他提倡崇拜制多。看起來他們是以制多為崇拜中心的,認為崇拜制多就有功德。但是,是否崇拜有關羅漢的制多也有功德﹖對此法藏與案達派的看法就不一致。案達派認為,阿羅漢不如佛,有五大缺點︰(一)不淨,(二)不染無知,(三)處非處疑,(四)但他使入不得自知,(五)道因聲起。法藏派的看法是,阿羅漢與佛差不多,也是無漏。案達派先分裂為兩部︰東山部,西山部。以後又分裂為王山部,義成部。總共有四派。

大曇無德的法藏派與大天的制多派之爭也名上座部與大眾部之爭。大天為什麼也是大眾部呢﹖據當時派出傳教的大德都係正統的上座部,大天自不例外。這裏所指的大眾,當是這次爭論中又出現了多數派與少數派,案達屬多數派,因而大天也就成了大眾部,正如第二次分裂,化地與犢子之間,犢子是多數就曾被稱為大眾部一樣。它們與第一次分裂和上座對立的大眾部,不是一回事。這次分裂,圍繞五事展開爭論是可能的,因為在《論事》第一品首先提出的是補特伽羅有無的問題,接著第二品提出的就是大天的五事,可以為證。

案達羅王朝國勢日張,滅了康縛王朝,就遷入中印,企圖統一全印度。隨著該王朝力量的擴展,佛教各派不同的說法,也隨之流傳到北方,主要是在摩偷羅一帶,如對制多的崇拜、大天五事爭論等,都在這兒流行。法顯、玄奘先後去印,都接觸到了這些情況。《異部宗輪論》是有部部派的書,認為最初分裂與大天五事有關,大概即從這些情況去設想的。


五會念佛

五會念佛是淨土宗念佛的一種方法。其法主要在於念佛音聲的緩急,以此表達念佛的心情安靜和急切的意義。第一會是「平聲緩念」,即平聲靜意地念「南無阿彌陀佛」六字佛號。第二會是「平上聲緩念」,就是念佛號時聲音略高一些。第三會是「非緩非急念」,前兩會都是緩念,此言非緩,就是不再太慢,稍快一些,故言非緩;但也不要太快,這叫「非緩非急念」。第四會「漸急念」就是逐漸快念,並帶有急切之感。第五會「四字轉急念」,前四會都是念「南無阿彌陀佛」六字,此第五會只念「阿彌陀佛」四字,並且要更快、更急的念。這叫「四字轉急念」。這種「轉急念」是要表達出急切求佛救脫,急切求佛接引的心情,從而達到意志純誠,一心不亂的念佛境地。五會念佛的方法,是唐代淨土宗法照根據《無量壽經》而建立的。該經說(大正12‧271a)︰「清風時發出五音聲,微妙宮商,自然相和。」這就是五會念佛的出處。法照並有偈贊云︰第一會時除亂意,第二高聲遍有緣,第三響揚能哀雅,第四和鳴真可憐,第五震動天魔散,能令念者入深禪。(劉峰)

◎附︰觀本《香光閣隨筆》第四集(摘錄自《現代佛學大系》)

五會念佛聲律考源
考照祖《略法事儀》中第五法事軌則,題曰五會念佛。文曰︰五會念佛,出自何文﹖答曰︰《大無量壽經》云︰或有寶樹,車渠為本,紫金為莖,白銀為枝,琉璃為條,水精為葉,珊瑚為華,瑪瑙為寶,行行相值,莖莖相望,枝枝相準,葉葉相向,華華相順,實實相當,榮色光耀,不可勝視,清風時發,出五會音聲,微妙宮商,自然相和,皆悉念佛、念法、念僧,其聞音者,得深法忍,住不退轉,至成佛道。又《觀經》曰︰若念佛者,當知此人芬陀利華,名為希有,觀世音、大勢至為其勝友,當坐道場,生諸佛家。是以如來,常於三昧海中,舉網綿手,謂父王曰︰王今坐禪,但當念佛,豈同離念求乎無念,離生求於無生,離相好求乎法身,離文字求乎解脫,夫如是者,則住於斷滅見,謗佛毀經,成揠法業,墬無間矣。凡在修道,可不慎歟!可不敬歟!

又《觀佛三昧海經》云︰此觀佛三昧,是破戒者護,失道者依,煩惱賊中,大勇猛將,首楞嚴王百千三昧,所出生處,亦名諸三昧母,亦名諸三昧王,亦名諸佛共所印可定,亦名如來禪,非二乘外道等禪,信可知矣。

此五會念佛聲勢,點大盡長者,即是緩念,點小漸短者,即是漸急念,須會此意。

第一會,平聲緩念,南無阿彌陀佛。

第二會,平上聲緩念,南無阿彌陀佛。

第三會,非緩非急念,南無阿彌陀佛。

第四會,漸急念,南無阿彌陀佛。

第五會,四字轉急念,阿彌陀佛。

按照祖之五會念佛,其微妙宮商,乃緣於《無量壽經》,蓋深領無情說法之旨也。何謂無情說法﹖昔僧問南陽慧忠國師,如何是古佛心﹖國師曰︰牆壁瓦礫是。僧曰︰牆壁瓦礫,豈不是無情﹖國師曰︰是。僧曰︰還解說法否﹖國師曰︰常說,熾然說,無間歇。僧曰︰某甲為甚麼不聞﹖國師曰︰汝自不聞,不可妨他聞者也。僧曰︰未審甚麼人得聞﹖國師曰︰諸聖得聞。僧曰︰和尚還聞否﹖國師曰︰我不聞。僧曰︰和尚既不聞,爭知無情解說法﹖國師曰︰賴我不聞,我若聞,即齊於諸聖,汝即不聞我說法也。僧曰︰恁麼則眾生無分去也。國師曰︰我為眾生說,不為諸聖說。僧曰︰眾生聞後如何﹖國師曰︰即非眾生。僧曰︰無情說法,據何教典﹖國師曰︰灼然言不該典,非君子之所談,汝豈不見《華嚴經》云︰剎說眾生說,三世一切說。昔洞山舉此以問溈山,溈曰︰我這裏亦有,祇是罕遇其人。洞山曰︰乞師指示,溈豎起拂子,曰︰會麼﹖洞山曰︰不會,請和尚說。溈曰︰父母所生口,終不為子說。洞山曰︰還有與師同時慕道者否﹖溈曰︰此去澧陵、攸縣、石室相連,有雲巖道人,若能撥草瞻風,必為子之所重。遂辭溈山,徑造雲巖,舉前因緣了,便問無情說法,甚麼人得聞﹖巖曰︰無情得聞。師曰︰和尚聞否﹖巖曰︰我若聞,汝即不聞吾說法也。師曰︰某甲為甚麼不聞﹖巖豎起拂子曰︰還聞麼﹖師曰︰不聞。巖曰︰我說法,汝尚不聞,豈況無情說法乎!師曰︰無情說法,該何教典﹖巖曰︰豈不見《彌陀經》云︰水鳥樹林,悉皆念佛念法。師於此有省,乃述偈曰︰也大奇,也大奇,無情說法不思議,若將耳聽終難會,眼處聞聲方得知。

又蘇東坡居士,因宿東林,與照覺論無情說法話,有所悟,黎明呈偈曰︰溪聲便是廣長舌,山色無非清淨身,夜來八萬四千偈,他日如何舉似人。可知宇宙間,天籟、地籟、人籟,無非妙音,極樂娑婆,同一性海,會得此旨,則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觸著磕著,都迎刃而解矣。

照祖又舉《觀佛三昧海經》,此經釋尊為父王說,而付囑阿難,乃至彌勒,及釋提桓因,持是妙法,流通於世,以益未來眾生;先從三十二相,八十種好,順逆觀如來身分,由佛相而入佛四無量心;由四無量心,而觀見十方三世,苦海一切眾生,皆過去未來,吾人之父母子女眷屬,而迷於俗情利養聲色,廣種三途業因,不解回頭。因是而知淨土三經,彌陀願海,七重行樹,七重羅網,道場寶樹,演妙法音,乃至世間天上,百千種樂,展轉比較,而曰第六天上,萬種音樂,不如無量壽國,諸七寶樹,一種音樂,千億倍也。

竊維唐虞三代,禮樂為治之大本,而樂尤居其先,是故孔子著《孝經》,首曰︰移風易俗,莫善於樂;繼曰︰安上治民,莫善於禮,此義先儒嘗致疑焉。不知樂主敬,其道尊;樂主和,其用普。夫雅樂感人,能變少年為老成,能轉虛浮為篤實,試舉一事而證之。《說苑》曰︰孔子適齊,至於郭門,遇一嬰兒,擊一壺,相與俱行,其視精,其心端,孔子謂御者曰︰趣駈之,韶樂方作,觀此嬰兒,儀容詳序,視聽端疑,身心靜穆,試問俗樂,與此相去幾何!昔隋高祖謂群臣曰︰聞公等皆好新聲奇變,所奏無復正聲,此不祥之大者,聲不正,何可使兒女聞也。善哉此諭,何可使兒女聞一語,誰歟驚心動魄,而為此潮流一顧耶。

考歷朝法曲,至盛莫如唐代,據《唐書》〈禮樂志〉,玄宗既知音律,酷愛法曲,其時去梁隋未遠,武帝所製法曲,如善哉、大樂、大勸、天道、仙道、神王、龍王、滅過惡、除愛水、斷苦輪等,梵唄樂歌,及隋之鐃、鈸、鐘、磬、幢、簫、秦漢子等法樂,猶有存者。據《陳氏樂書》,李唐樂府曲調,有普光佛曲、彌勒佛曲、日光明佛曲、大感德佛曲、如來藏佛曲、藥師琉璃光佛曲、無威感德佛曲、龜茲佛曲,並入婆陀力調也。釋迦牟尼佛曲、寶華遊步佛曲、觀法會佛曲、帝釋幢佛曲、妙華佛曲、無光意佛曲、阿彌陀佛曲、燒香佛曲、十地佛曲,並入大乞食調也。大妙至極曲、解曲,並入越調。摩尼佛曲,入雙調也。蘇密七俱陀佛曲、日光騰佛曲,入商調也。邪勒佛曲,入婆臘調也。觀音佛曲、永寧佛曲、文德佛曲、娑羅樹佛曲、遷星佛曲,並入般涉調也。提梵,入移風調也。

如上所列,足見當時法樂之盛,而今俱不可得見矣。惟照祖五會念佛一法,千載而下,猶得《法事儀》、《觀行儀》兩書,復出於世,今得循而考之,以覘其梗概,是亦佛祖龍天,界余之責也,敢不敬其事,蠡測而貢於世。

釋文一
上文照祖五會念佛格式,先敘聲勢。曰︰點大盡長者,即是緩念,點小漸短者,即是漸急念,須會此意。

釋曰︰聲勢者,即念佛聲均高低疾徐之音節也;點,即拍子之音符,舊式名為點板;點大盡長者,點與點距離疏遠也。假如一句六字洪名,照例分四拍子,其實內含實板四拍子,虛板四拍子,共八拍子,方合均勻句法;以六字洪名,每字一拍,祇得六拍,那有八拍子,因其中陀佛二字,應加有聲無詞兩虛拍,方合板路,今將其點板如下︰


。       。
、 、 、 、 、、、、
南 無 阿 彌 陀 佛 


觀此六字洪名,原句祇有六個拍子,不能成調,陀字下不加虛點,卻欠半拍,不能落佛字;又佛字下不加虛點,亦欠半拍,不能起南字;故須共成八拍,方合句調,但八拍太繁,便成獃板,故省卻虛點四拍,祇用實板四拍,其式如下︰


。       。
、   、   、 、
南 無 阿 彌 陀 佛


觀此六字洪名,點板距離疏落,若緩念盡長,則成慢板,非緩非急,則成中板,此釋點大盡長之臆見也。

點小漸短者,催板而後,拍子漸速,雖含八拍,不能以八拍計點,轉入四字佛號,則一點一字,祇成四拍,無復虛點,故曰︰點小漸短,其式如下︰


。   。
、 、 、 、
阿 彌 陀 佛


此是漸急轉急之點板不同處,節拍雖無添減,而陀字下之虛點、佛字下之虛點,俱省 卻不用,直截祇是一字一板、點板距離切密,此從快板轉入急板,六字轉成四字,法爾如是,此釋點小漸短之臆見也。

須會此意云者,謂神而明之,存乎其人,念佛譜與其他歌譜不同,雖有五會,無一定之段落章節可言,蓋念佛時間,準香炷為分配,香炷有長短,句數多少不定,欲得數多者,宜急念;欲感人深者,宜緩念。在掌板者斟酌盡善,斯為得之,可以意會,不可以言傳也。

釋文二


上文照祖排列五會念佛聲勢曰︰
第一會,平聲緩念,南無阿彌陀佛。
第二會,平上聲緩念,南無阿彌陀佛。
第三會,非緩非急念,南無阿彌陀佛。
第四會,漸急念,南無阿彌陀佛。
第五會,四字轉急念,阿彌陀佛。


會者聚也,集多數人而為之,亦古人以友輔仁之意。古今念佛,不出兩種,一隨自意念佛,此齋公齋婆之念法;一結社念佛,此自利利他之念法;兩者不能驟然而相合也。何以故﹖如獨唱曲,其情趣可使歌者自由發揮其個性,而脫離一切的束縛;至如合唱曲,則各部集合須成一個完全的和聲,其中有男女混聲的組合,老幼混聲的組合;或二部合唱,或三部四部合唱;若無主調,則旋律無所遵循,若無轉調,則樂風不知變化,若無慢板,無以見依永之端嚴,若無急板,無以見依韋之諧協,是知照祖所列之五會聲勢,其主調,轉調,高低疾徐,種種節拍,舉無不具備也已。

所云平聲緩念者,起板佛號,初用平調也。平上聲緩念者,轉板佛號,轉入商調也。按四聲口訣曰︰平聲平道莫低昂,上聲高呼猛烈強,去聲分明哀道,入聲短促急收藏。徐大椿《樂府傳聲》云︰四聲之中,平聲最長,唱平聲之訣,在出聲之際,得舒緩周正和靜之法,乃與上下迴別,為平聲之正音;上聲,則在出字之時分別,方開口時,須略似平聲,字頭半吐,即向上挑,方是上聲正位。(下略)

又清《律呂正義》續編云︰凡作樂,必有高音、低音、平音之三等,分作三品以明調。其一曰︰上品,乃自下而上,遞高之調,惟有上起而無下落焉。一曰中品︰乃上下適中,最平之調,此調之聲字,可上可下也。一曰︰下品,乃自上而下,遞落之調。

準是而知,中聲乃最平之調也。《國語》云︰古之神瞽,考中聲而量之以制,《左傳》云︰中聲以降,五降之後,不容彈矣。明‧朱載堉《律呂精義》云︰十二律,皆中聲也,歌出自然,雖高而不至於揭不起,雖低而不至於咽不出,此所謂中聲也。按此五降不容彈者,乃以上為中聲,上一四合凡,以下低不成聲也。

又《夢溪筆談》,唐‧天寶時,始以法曲與番部樂合奏,名為燕樂。前後新聲為清樂,照祖恰當其時,然則第一會,或即套用清平調;第二會,或即套用清商調;以一句阿彌陀佛,能生若許曲調者,或如西樂之一句譜,Ein-stzige torm,能生種種之變化譜,Varintio-nen Form是或相類,未可知也。

關於五會念佛的讚本
照祖所著《法事儀》、《觀行儀》兩書,總列讚文八十八首,其中除兩書重見之讚文二十一首,引用古德讚文十七首,頌讚五會念佛者五首,今專就五會讚文,舉而錄之。

五會讚


第一會時平聲入,第二極妙演清音,
第三盤旋如奏樂,第四要期用力吟,
第五高聲唯速念,聞此五會悟無生,
一到西方受快樂,永不輪迴入苦坑。
發心念佛事須堅,臨終決定上金船,
迴願眾生皆得往,直向西方坐寶蓮。
西方世界至為精,彼土眾生不可輕,
衣裓持華供養佛,還來本國飯經行,
發心念佛度群生,願此五會廣流行,
六道三途皆攝取,蓮華會裏著真名。


此章表示五會的調子與拍子,調子則一會清平調,二會清商調,拍子則三會轉中慢板,四會轉中快板,五會轉急板,六字洪名至此轉成四字,緜緜密密,纍纍如貫珠,一切妄想情慮,被清淨聞塵,滾入無何有之鄉矣。送心極樂,莫善於此,願毌忽諸。

歎西方淨土五會妙音讚


第一會時除亂意,第二高聲遍有緣,
第三響颺能哀雅,第四和鳴真可憐,
第五震動天魔散,能令念者入深禪,
五會聲中十種利,為令學者用心堅。
妙音五會摩尼寶,能雨無邊聖法財。
智者必須依此學,臨終一念坐華臺。
寄語現前諸大眾,五會念佛利無窮,
今日道場同行者,相將定取坐華宮。
五會聖教是真宗,定捨娑婆出苦籠,
眾等發心迴願往,西方世界獲神通。
寶樹森森是翠林,微風五會演清音,
華雨六時隨處下,見聞之者發真心;
眾等今時發信心,聽說彌陀五會音,
專求不妄稱名字,迎將極樂坐華林。
五會交響讚池城,樓臺鬱鬱暎雲青,
琉璃七寶金繩界,處處唯聞念佛聲。
彌陀五會是舟船,永劫常於苦海傳,
但使聞聲皆解脫,定超生死離人天。


此章表示此方教體,五會念佛,能深入人心;善會者,能深入禪定;十種利者,言修菩薩之行者,善能修習禪定,則萬緣俱息,定性現前,則獲十種利益︰(一)安住儀式,(整肅威儀,一遵法式,行之既久,正定現前,自然安住而無所勉強。)(二)行慈境界,(習諸禪定,恒存慈愛,無傷害意,於諸眾生,悉使安穩。)(三)無煩惱,(諸根寂靜,貪瞋癡等,一切煩惱,自然不生。)(四)守護諸根,(常自防衛,眼等諸根,不為色等諸塵所動。)(五)無食喜樂,(禪悅為食,以資道體,雖無飲食之奉,自然欣豫。)(六)遠離愛欲,(寂默一心,不使散亂,則愛欲之境,悉無染著。)(七)修禪不空,(雖獲諸神功德,證真空理,然不墮於斷滅之空。)(八)解脫魔羂,(遠離生死,一切魔羂,不能纏縛。)(九)安住佛境,(開發無量之智慧,通達甚深之法義,於佛知見,自然明了,故心心寂滅,住持不動。)(十)解脫成熟,(既入深禪,一切惑業,不能撓亂,行之既久,則無礙解脫,自然圓熟。)此十種利,見《月燈三昧經》,本為習禪得定之境界,而五會念佛,若依此學,心得堅定,亦可到此境界,不止超出人天,定能入佛智海,登大願船,永離三界生死。

極樂五會讚


觀經妙讚定中成,寶偈分明化有情,
五會閻浮流布廣,相期極樂悟無生。
彌陀寶讚實堪傳,恒為眾生作法船,
五會佛聲聞解脫,一時盡得坐金蓮。
西方五會遍娑婆,意在眾生念佛多,
寶國華開千萬億,聞名去者幾恒沙。
千般伎樂遶金臺,百寶蓮華出水開,
五會聲聲須急念,臨終一一盡迎來。
無邊化佛紫金身,守護流傳五會人,
念念彌陀心不退,翩翩寶坐自相親。


此章勸娑婆眾生,提唱五會念佛,廣度有情,言千般伎樂遶金臺者,百寶蓮華出水開者,正是表示五會念佛,乃合於《華嚴經》之旨。華嚴十大莊嚴世界種,皆以音聲為體,今略舉其一,賢首菩薩偈云︰又放光明名妙音,此光開悟諸菩薩,能令三界所有聲,聞者皆是如來音,以大音聲稱讚佛,及施鈴鐸諸音樂,普使世間聞佛者,是故得成此光明。又合於《法華經》之旨。《法華》〈方便品〉云︰若使人作樂,聲鼓吹角唄,簫笛琴箜篌,琵琶鐃銅鈸,如是眾妙音,盡持以供養,或以歡喜心,歌唄頌佛德,乃至一小音,皆已成佛道。至如淨土三經,極讚音樂,聞者皆悉念佛念法念僧。《安樂集》云︰從世帝王至六天,音樂轉妙有八重,展轉勝前億萬倍,寶樹音麗倍亦然,復有自然妙伎樂,法音清和悅心神,哀婉雅亮超十方,是故稽首清淨樂。或疑沙彌十戒,歌舞倡伎,故往觀聽,律制所禁;釋之曰︰《摩訶僧祇律》第三十三,及三十九,言之最詳。佛為六群比丘,及六群比丘尼,往觀伎樂,輕狂語笑,受世譏嫌。聞者具白世尊,世尊呵責!從今已後,不聽觀伎樂,若方便往觀,比丘犯越毗尼罪,尼犯波逸提罪。若佛生日大會處,菩提大會處,轉法輪大會,五年大會,作種種伎樂供養佛,若檀越語比丘言︰諸尊者,與我和合翼從世尊,爾時得與和合在坐,若檀越語比丘尼言︰阿梨耶,佐我安施供養具,爾時得助作,若坐中有種種伎樂,生染著心者,或於彼間聞樂,有欲著心者,即應起去,是名伎樂。又《四分律》第五十二,雜犍度之二,時諸比丘自作伎,若吹唄供養。佛言︰不應爾,彼畏慎不敢令白衣作伎供養,佛言聽。又《十誦律》云︰為諸天聞唄心喜或音樂舞伎,螺鈸簫韶,發歡喜心,當行供養,可知世樂轉為佛樂,正是人間好現象也。

歎五會妙音讚


彌陀五會響雄雄,智者傳來五濁中,
五苦聞聲皆得樂,乘斯五會入蓮宮。
智者慈悲傳五會,意在將傳滅五燒,
五燒即因五會滅,皆乘五會出塵勞。
雄雄五會響高深,隱隱雷聲寫妙音,
聖眾相將同讚歎,但是人聞皆發心。
微妙西方五會聲,將來五濁救眾生,
五趣聞名皆解脫,五會引到寶蓮城。
零零五會出衡山,隱隱如今遍五天,
五眾咸言皆利樂,末法仍留五百年。
彌陀五會貫人心,哀婉慈聲屈曲深,
無量壽經如此說,寶水長流演妙音。
五會響颺出雲霞,清音嘹亮遍恒沙,
朝朝暮暮常能念,世世生生在佛家。
香風颯起觸人身,唯將五會斷貪瞋,
五音兼能淨五蘊,聞名永劫離囂塵。
西方鼓樂及絃歌,琵琶簫笛雜相和,
一一唯宣五會法,聲聲皆說六波羅。


按此讚,前半偈從「彌陀五會響雄雄,智者傳來五濁中,至五趣聞名皆解脫,五會引到寶蓮城」,此八行十六句,乃讚歎文殊師利菩薩也。所云智者,乃五台山大智文殊,非天台智者大師也。

考《大日經》,稱妙吉祥,文殊者,妙之義,師利者吉祥之義。此菩薩,與普賢為對,常侍釋迦如來。普賢表大行,司諸佛之定慧;文殊表大智,司諸佛之智德,故曰智者。

昔吳郡沙門道衍,所撰《諸上善人詠》一卷,其詠法照大師云︰五會緣興感五雲,佛聲遙使帝宮聞,當年不受文殊教,歷劫何由獲妙薰。其事蹟已在前編法照四祖傳中詳錄,今不再贅。

又按此讚後半偈,自「零零五會出衡山,隱隱如今遍五天,至五音兼能淨五蘊,聞名永劫離囂塵」,此八行十六句,乃讚歎南嶽般舟承遠三祖。三祖事蹟,已見前編所錄永州司馬柳宗元所撰「南嶽彌陀和尚碑」,及衡州刺史呂溫所撰「承遠和尚碑」,今不重舉。

淨土五會讚


五會倍須欽,稱名觀紫金,心中辨邪正,
魔境不來侵。極樂寶林清,微風五會聲,
聲中論妙法,聽者悟無生。淨剎寶林明,
彌陀五會聲,聽者皆生樂,不聞諸苦名。
白玉池邊過,蓮華葉裏香,空中開梵響,
五會入真常。暫至寶城樓,逍遙何所憂,
唯聞念五會,長劫更何憂。寶剎多真土,
威宣五會音,常聞嚴淨響,從此漸幽深。
極樂黃金樹,花開五會聲,意欲令諸子,
聞者盡修行,持蓮含九品,花接往生人,
五會連聲別,從茲洗客塵。極樂誰家子,
蓮花葉裏生,為由聞五會,從此息塵情。
淨國摩尼水,渠渠處處流,水聲含五會,
聞者永無憂。


此章為五言讚本,共二十韻,乃依《觀經疏》〈散善義〉,以明九品正行,勸修五會念佛法,保任決定往生。前十韻二十句,乃述上品、中品、往生之樂相。後十韻二十句,勸進行者,勤修五會念佛,不論善惡罪福,老幼男女,僧俗,九品括盡,決得往生;惟須注意!培植蓮華胎藏,須知此身,在娑婆五濁惡世念佛,此心已送往極樂世界,七寶池中,受摩尼水洗濯,一念淨息塵情,則蓓蕾蓮苞,自然出水,常精進者,華日向榮,漸怠廢者,華日憔悴,觀前編越國夫人王氏傳中之楊傑、馬玗的故事可證也。

除此五會讚五章之外,其他一二零篇斷句,關於五會讚頌者。如《法事讚》中第六離六根讚,有句云︰彌陀五會救娑婆,聞者皆能發道芽。又第八西方樂讚,有句云︰香風吹動諸行樹,宮商五會演希奇。其《觀行儀》中第十一出家樂讚,有句云︰水鳥樹林念五會,哀婉慈聲讚法王,又第十二淨土樂讚,有句云︰菩薩化生奏玉調,微風五會演真如。其他各讚全文,限於篇幅,今且從略。

〔參考資料〕 《樂邦文類》卷三〈法照傳〉;《淨土五會念佛誦經觀經儀》;《五會法事讚講義》卷一。


五種姓

五種姓是梵語的譯文,原文為五類的種屬或族姓。因為屬於某個種族的人必然具有某個種族的性質,所以種姓和性質這兩個辭語的含義,本來就有相通的地方,在印度使用起來有時也不免混亂。到了譯成漢語,種姓和種性,不但意義相近,而且字形相似,發音相同,因此五種姓便時常成為五種性,有時省略成五性,或稱五種種性,五種乘性及五乘種性。即是︰(1)聲聞乘種姓,(2)獨覺乘種姓,(3)如來乘種姓,(4)不定種姓,(5)無種姓。

印度由於征服和分工的原因,在社會上很早就存在著四姓的區別︰(1)是具有神權的婆羅門種姓,(2)是具有政權的剎帝利種姓,(3)是從事工商的吠奢種姓,(4)是淪為農奴的戍陀羅種姓(《大唐西域記》卷二)。

這種在社會發展過程中形成的種姓區分,也就是階級壓迫,佛教是根本反對的。佛陀主張四姓平等,有四河八海的比喻(《雜阿含經》卷二十、《長阿含經》卷六、《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一)。但是在宗教的學修上,由於各人種種條件的不同,它的成就也因之而有差別,甚至有不能成就的,於是社會上種姓區別的範疇,便被應用到宗教裏面來了。

三乘的區分,早在《阿含經》中便出現了(《增一阿含經》卷四十五)。到了《大毗婆沙論》裏,便有三乘種姓的差別。如卷三說(大正27‧13c)︰「佛及獨覺聲聞種姓同於此位,住上上品,故名平等。」又卷五說(大正27‧25b)︰「謂佛種姓是上品,獨覺種姓是中品,聲聞種姓是下品。」又卷六十八說(大正27‧35 2a)︰「轉聲聞煖種姓根,起獨覺煖種姓根,轉聲聞獨覺煖種姓根,起佛煖種姓根。如說煖位、頂位亦爾。」這裏不但有三乘種姓的區分,而且轉根的說法已經包含著不定種姓的意義。不過這時候種姓一辭使用的範圍還很廣泛,例如卷六十二裏便有(大正27‧319c)「依六種姓建立六種阿羅漢名」的說法。

早期的大乘經典也同樣只有三乘和不定的說法。如《大般若經》卷五九三說(大正7‧1066a)︰「若有情類,於聲聞乘性決定者,聞此法已,速能證得自無漏地。若有情類於獨覺乘性決定者,聞此法已,速依自乘而得出離。若有情類於無上乘性決定者,聞此法已,速證無上正等菩提。若有情類,雖未已入正性離生,而於三乘性不定者,聞此法已,皆發無上正等覺心。」

到了《勝鬘經》裏,在三乘之外說了一種無聞非法的眾生。如〈攝受章〉說(大正12‧218b)︰「何等為四﹖謂離善知識無聞非法眾生,以人天善根而成熟之;求聲聞者,授聲聞乘;求緣覺者,授緣覺乘;求大乘者,授以大乘。」這種僅僅能以人天善根去成熟的眾生,似乎可以說是沒有三乘種姓,即是所謂無種姓。但就本經強調一乘和如來藏的精神來看,卻又不是主張決定無姓說的。

到了《大般泥洹經》出現的時代,由於經中所倡導的常樂我淨的說法,更為習慣於無常苦無我不淨的小乘人所不能接受,從而使反對的浪潮達到空前的高漲。因此經中針對這種持反對論調的小乘人,說他們無菩提因不可救藥,並且給他們起了個「一闡提」的名字。如卷六說(大正12‧892c)︰「若阿練若愚癡無智,狀似阿羅漢而誹謗方等,(中略)言方等經皆是魔說(中略)作是說者名一闡提。」又說(大正12‧892b)︰「諸增上慢一闡提輩以何為本﹖誹謗經法不善之業以是為本。」又以種種譬喻說此經能夠使(大正12‧893b)「犯四重禁及無間業、不樂菩提未發意者,皆悉安立於菩提道,(中略)唯除增上毒蛇一闡提輩。」這樣說來,一闡提似乎就是決定無種姓的了。但是本經是倡導一切眾生悉有如來性的。如卷五說(大正12‧883b)︰「真實我者是如來性,當知一切眾生悉有,但彼眾生無量煩惱覆蔽不現。」雖然在卷六中也說(大正12‧893a)︰「彼一闡提於如來性所以永絕,斯由誹謗作大惡業,如彼蠶蟲綿網自纏而無出處,一闡提輩亦復如是,於如來性不能開發起菩提因,乃至一切極生死際。」然而一闡提究竟還是有如來性的,不過永遠不能開發罷了。我國東晉時竺道生就從這點窺見了經中所含蓄的深意,因此在大本《涅槃》還沒有傳來之前,他僅僅讀了六卷《泥洹》便首先提出一闡提人皆得成佛的主張,因而遭到保守派的驅逐。後來大本(也就是修正增補本)來了,不但增加部分有一闡提成佛的明文,就在相同部分也表現出和六卷本有顯然不同的語氣。大家才衷心地信服了竺道生的預見性(《高僧傳》卷七)。通過這場公案,說明了《大般涅槃經》不是一人一時所結集的。最初,當反對者的氣焰很囂張的時候,不能不嚴厲呵斥,說他們簡直永遠不能成佛。但是大乘占了優勢以後,呵斥的態度便轉化為勸導的態度,於是有修正增補本的《大般涅槃經》出現。因為按照《涅槃經》的思想體系來說,它是主張一切眾生都有如來性的,所以很難堅持一闡提畢竟不能成佛的說法。

就是到了《楞伽經》裏,五種種姓的編排已經完全形成,一闡提發展為兩種了,然而也還不是決定無姓論者。如七卷本《楞伽》卷二說(大正16‧597a)︰「有五種種姓。何等為五﹖謂聲聞乘種姓、緣覺乘種姓、如來乘種姓、不定種姓、無種姓。」並把無種姓的一闡提分為二種,一種是誹謗大乘經而把一切善根斷了的一闡提;一種是菩薩一闡提,由於他所要度的眾生永遠度不盡,同時他知道一切法本來就是涅槃的,用不著再入涅槃,所以這種無種姓實際上是十足的如來乘種姓。而前一種無種姓,因為佛總不拋棄他,他的善根有時還會生起來的,所以也不是決定的無種姓。

《解深密經》裏對於決定聲聞種姓和不定聲聞種姓作了較詳細的說明(卷二),可以說已經舉起了決定五姓說的旗幟。

到了《瑜伽師地論》,決定五姓說有了很大的發展。在卷三十七裏說所成熟補特伽羅的時候,在卷五十二裏說異生性的時候和說有障無障差別的時候都同樣地舉出聲聞種姓、獨覺種姓、佛種姓和無種姓的四種來。加上卷八十一裏所說的不定種姓,便成為完整的五種姓組織。

本論在〈聲聞地〉(卷二十一)和〈菩薩地〉(卷三十五)都指出種姓的本質就是種子,不過在〈聲聞地〉裏說的種子是(大正30‧395c)「從無始世展轉傳來法爾所得」的,也就是後世所謂本有種子。而〈菩薩地〉裏說種姓包括本性住種姓和習所成種姓兩種,就等於說種子有本有和新熏的兩種,這便給後來護月、難陀和護法三家遺留下爭辯的題材。又在卷五十二裏說種姓的成因,由於有障無障的差別,這已經給新熏家提供了立論的根據;同時又說(大正30‧589a)︰「諸出世間法從真如所緣緣種子生,非彼習氣積集種子所生。」這一段話更是各家聚訟的焦點,本有家、新熏家一切有性說、五姓差別說,見仁見智地都各有一番解說。我們現在來看,〈攝抉擇分〉中這段解釋種姓的文義顯然和〈本地分〉中對於種姓的解釋很有出入,這是因為本論原來就是瑜伽學派的一部叢書,不是一人一時的著作。雖然同是一個學派,而且經過編纂,大體上總算一致,但是許多不同的說法也是一齊收容在內的。

〈聲聞地〉裏舉出無涅槃法補特伽羅的六種相狀。如卷二十一說(大正30‧398a)︰「謂彼最初不住種姓無涅槃法補特伽羅(中略)是名第六不住種姓補特伽羅無種姓相。」似乎是給決定無姓說者以一種典據,但是對方解釋所謂不住種姓者,並非沒有種姓,而是在某段期間裏他沒有站在種姓的崗位上罷了。

卷六十七〈攝抉擇分〉中〈聲聞地〉列敘五番問答以成立無種姓的主張。後來在真諦傳譯天親所造的《佛性論》裏也有類似的五番問答,照《佛性論》的說法,似乎這五番問答是小乘中薩婆多部駁斥分別說部的,而在《佛性論》裏又增加了天親的反駁,最後歸結到(大正31‧788c)「一切眾生皆悉本有清淨佛性。若永不得般涅槃者,無有是處。」但是這五番問答,究竟是小乘中的兩部真正有過這樣的爭辯呢﹖還是大乘論書中假設的對白呢﹖現在很難斷定。因為小乘中既沒有提出這項問題的歷史條件,同時也還沒有其他的文獻足以證明。

這五番回答也出現在無著造的《顯揚聖教論》裏作為成立種姓差別的五種道理,便說明無著在《大乘論》中也一樣地使用這五番問答來證明有一類無種姓的有情。天親的學問出於他哥哥無著的啟發和培養,何以天親在《佛性論》裏直接反駁他哥哥的主張呢﹖再拿我國關於彌勒、無著、天親著作的新舊各種譯本來互相對照,便使人想到他們的著作在傳誦和翻譯的時候已經受到學派的影響而大大地有所增改了。

《大乘莊嚴經論》也是無著的著作之一,論中把無性分為時邊和畢竟兩種。如卷一說(大正31‧595a)︰「無般涅槃法者是無性位。此略有二種︰一者時邊般涅槃法(據《唯識樞要》應云︰暫時無圓寂法),二者畢竟無涅槃法。(中略)畢竟無涅槃法者,無因故,彼無般涅槃性,此謂但求生死不樂涅槃人。」雖然無性之後有一個位字,可以被對方用來作「約位說」的典據,但是這段文的主要意思是說時邊無性之外,決定另有一種畢竟無性的有情,這個主張是非常明確而堅定,不容有另外的曲解的。

《成唯識論》是印度唯識學派總結性的記錄,五種姓說是唯識學說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所以論中關於種姓有總結性的說明。論中根據瑜伽說有二種種姓。如卷九說(大正31‧48b)︰「(一)本性住種姓,謂無始來依附本識法爾所得無漏法因。(二)習所成種姓,謂聞法界等流法已聞所成等熏習所成。」在卷二討論種子的時候,批判了護月所代表的傳統學說種子本有家和難陀所代表的新熏家,然後提出以護法為首的本始綜合家認為是最正確的主張。

親外承了護法的學說,對於種姓仍然主張有本習二種。如《佛地經論》卷三說(大正26‧304b)︰「如是四智相應心品種子,本有無始法爾不從熏生名本性住種姓,發心已後外緣熏發漸漸增長名習所成種姓。」他把五種種姓完整地編排出來,對無種姓有較詳細的說明,並且把其他經典裏為什麼有一切有性的說法作了解釋。如卷二說(大正26‧298a)︰「無始時來一切有情有五種姓︰(一)聲聞種姓,(二)獨覺種姓,(三)如來種姓,(四)不定種姓,(五)無有出世功德種姓。(中略)第五種姓無有出世功德因故,畢竟無有得滅度期。(中略)雖餘經中宣說一切有情之類皆有佛性皆當作佛,然就真如法身佛性或就少分一切有情方便而說,為令不定種姓有情決定速趣無上正等菩提果故。」

從《莊嚴經論》以來的畢竟無姓論,在印度佛學史上要算是一種新穎的學說。所以玄奘將要回國之前,印度好些大德在討論無性問題的時候,便向玄奘說︰你回國去講,旁人決不相信;希望你把帶去論書裏面關於無性的話省略了罷。戒賢罵道︰鄙夫!你們懂得什麼東西,就能隨便給他作出指示嗎﹖!這段文見於道倫《瑜伽論記》卷三(下)引玄奘的談話,但是文句顯然很有些錯落。日本最澄(767~822)撰《法華秀句》引此文作︰「大莊嚴論第二卷云︰無佛性人謂常無性人。欲來之時,諸大德論無性人,云︰若至本國必不生信,願於所將論之內,略去無佛性之話。戒賢呵云︰彌離車人!解何物而輒為彼指﹖!」文義是很明白的(日本常盤大定博士對此段文卻有誤解)。

玄奘回國後,遵照他師父的意見,忠實地傳譯了包括畢竟無姓的五種種姓說。這種學說在印度已經是很晚出而新穎的了,傳到中國自然更覺得十分珍異,相傳玄奘給窺基講唯識和瑜伽,圓測一再偷聽,玄奘就允許了窺基(大正50‧726a)︰「五姓宗法,唯汝流通」(《宋高僧傳》卷四〈窺基傳〉)。這五種種姓說在窺基方面說來,固然是獨得之祕,也可以說是唯識正統派(傳到中國來稱為慈恩宗)獨創的一項重要宗義。而在另一方面說來,卻引起了中國一些佛教學者的強烈反對。首先發難的是曾經充任玄奘譯場證義的靈潤(《續高僧傳》卷十五有傳),造一卷章辨新翻瑜伽等與舊經論相違略出十四門義。其後玄奘弟子也任過譯場證義的神泰便針對靈潤又造一卷章來和他辯論。再後新羅義榮又攻神泰而救靈潤。三師的原著在中國久已失傳,幸而大體上在日本最澄所撰的《法華秀句》裏被保存下來。

玄奘門下還有曾任譯場證義的神昉著《種姓差別集》三卷(《東域傳燈目錄》),已經失傳。窺基獨得的所謂「五姓宗法」,詳細見於所著的《唯識樞要》。他會通了各種經論,認為無種姓人可分三類,除了斷善根的和大悲菩薩以外,還有畢竟無姓,這是在因位和果位都無成佛可能的。斷善根的無姓,因位雖無成佛之義,而善根相續以後,果位仍可成佛。大悲菩薩,果位雖不成佛,而因位有其可能。只有畢竟無姓,不論因位果位,都和成佛無關,所以他另外是一類種姓。隨後他舉出十種典據並且立了一個因明的三支比量來明畢竟無姓決定是有。又在畢竟無姓之外,還有二乘定性,也是在因位和果位都無成佛可能的。他又舉出七種典據同時也立了一個因明的三支比量來證明二乘定姓決定是有。在這定姓聲聞、定姓獨覺和畢竟無姓之上,再加上如來種姓和不定種姓,完整的五種種姓說便組織成功了。由於明確地肯定了二乘定姓,便不能不肯定三乘的說法是實在的、徹底的,而一乘的說法是權變的不徹底的。這種主張,集中表現在他所著的《法華玄贊》裏。這就和當時中國流行的天台宗所倡導的「三乘是權,一乘是實」的說法,形成了宗派上的尖銳矛盾。

據日本源信(942~1017)著的《一乘要決》卷上說(大正74‧329b)︰「大唐佛授記寺沙門法寶造六卷章名一乘佛性究竟論,破三乘五性義,立一乘佛性義。」法寶(《宋高僧傳》卷四有傳)造的這六卷論書現在僅僅剩下第三卷被保存在《續藏經》裏,其餘的有很少部分由於《一乘要決》和《守護國界章》等書的引用而被保存。據《守護國界章》卷下之中說(大正74‧225a)︰「寶公破西方唯識論師者,指大乘基,未必護法。」可見一乘佛性究竟論主要是針對窺基而發的。

窺基的弟子緇州慧沼(《宋高僧傳》卷四有傳)造《能顯中邊慧日論》四卷,又針對著一乘佛性究竟論而發。這部書對種姓問題的各方面都作了較詳細的討論和說明,就中國說來,可以說是一部帶總結性的種姓論專著。從此以後,不但很像印度大德們所估計的一樣,對於包含畢竟無姓的五種姓說,信者少而不信者多,甚至玄奘所傳的整個唯識學派也「不絕如縷」了。但是戒賢的呵責也起了積極的作用,完整的五種種姓說畢竟介紹到中國來了。(劉衡如)

◎附一︰龍慧〈五姓各別與一性皆成的論諍〉(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43})。

(一)前言
五姓各別與一性皆成之說,好比水火之不相容,刻劃了甚深的鴻溝,曾一再地展開了論戰,這是大家所熟悉的史實。此二學說究竟為何形成如此嚴重的對立﹖我想,不外是由於教系不同,且各有其根深蒂固的依據使然的吧!

五姓各別說的濫觴,發端於護月、難陀的「本新種子說」;到了護法的「新舊合生說」,才確立教權;及至慈恩,更把舊有的「三實一權」推翻,而正式成立五姓各別的應理圓宗。但三論、天台、華嚴等大乘學者,也有其依據,一面與此抗爭,一面標立一性皆成的旗幟,大宏其「三權一實」的教說。

考此二派,不外是相宗與性宗之不同,亦即由於賴耶緣起與真如緣起的(立場)不同而來。現將他們的依據以及論諍簡述如下。

(二)五姓各別的依據
傳說玄奘大師將唯識教文傳授與慈恩的時候,即曾告訴他︰「五姓宗法,唯汝流通。」在一切有情的種姓上,分有法爾的五姓,這到底是唯識宗獨特的主張,而為其他教派所無的。

唯識宗從「性用別論」,區別了真如和現象,而絕不許在二者間,有任何的相融,所以有情的現象,唯有從有為的賴耶緣起,絕不能從真如緣起。既由有為緣起,那麼,其緣起現象的機類,必然地亦自無法開覺佛果了。可見有為,不一定相即於覺體(佛果)的無為了。不過,話得說回來,性相別論的態度,畢竟只從性相兩者間的抉擇上述說而已,絕非毫無關連。也就是說,真如為現象所依而遍在故(不說相即),真如儼然地成為現象的實性。因此,絕不能說,有情絕無開覺佛果的能力──無漏種子絕無。事實上,不過是︰現象既從有為的賴耶展開,其展開的種種差別相,自有其差別的種種原因,這就是五姓各別說的苦心與用意。所謂五姓,即︰菩薩定姓、獨覺定姓、聲聞定姓、不定姓、無性有情的五類。其關係如下︰


┌(一)菩薩定姓───────頓悟──┐
│ │
│(二)獨覺定姓─┐ ├定姓─┐
│ ├───定姓二乘──┘ │
│(三)聲聞定姓─┘ │ ├有性──出世間
│ ┌獨、聲─┘ 成佛─┤
五姓┤ ├菩、聲──┐ │
各別├(四)不定種姓┼菩、獨──┼漸悟───不定姓┘
│ └菩、獨、聲┘
│ 不成佛
└(五)無性有情────────────────無性──世間


第一、菩薩定姓︰能法爾照見生法二空,發得四智,具有開覺佛果的無漏種子。

第二、獨覺定姓︰祇具有獨覺果的一分生空無漏智種子,決定可證獨覺,而終取灰身滅智,故得此名。

第三、聲聞定姓︰祇具有聲聞果的一分生空無漏種子,決定悟證聲聞果,而終取灰身滅智,故得此名。

第四、不定種姓︰這應具說「三乘不定種姓」。這是指具有菩薩、獨覺、聲聞各種種子,而經聲聞、獨覺果後,得轉入菩薩乘,開覺佛果的人。如果詳細地說,應有四類,即︰(1)具三乘種子者,(2)具菩薩、獨覺二種子者,(3)具菩薩、聲聞二種子者,(4)具獨覺、聲聞二種子者。就中,前三為不定姓,最後則屬第二或第三的定姓。

關於第二的獨覺定姓和第三的聲聞定姓的差別,在《法華玄贊》中舉有三同七異。即「三同者︰所斷、所證及假擇滅同義也。七異者︰利鈍、依佛自出、藉教觀理、四諦緣起、四果一果、練根時節、說法神通也。依前三同,化城為一,依七異故,羊鹿是別也。」

至於第五的無性有情,依《入楞伽》和《莊嚴經論》,亦有三類。即︰斷善、大悲和無性的三闡提。就中,第一和第二,通一闡底迦和阿闡底迦;第三即正為阿顛底迦──無性有情。此三種人的分別,在《樞要》說︰
「由此三人(斷善、大悲、無性)及前四性,四句分別︰(一)因成果不成,謂大悲闡提。(二)果成因不成,謂有性斷善闡提。(三)因果俱不成,謂無性闡提、二乘定性。 (四)因果俱成,謂大智增上,不斷善根而成佛者。」

五姓各別說的典據,應首推《解深密經》,因此經〈無自性相品〉會通了諸經的一乘說,成立所謂的五姓,而命名為「顯了真實教」。該經(奘譯卷二)說︰
「一切聲聞、獨覺、菩薩,皆共此一妙清淨道,皆同此一究竟清淨,更無第二。我依此故,密意說言︰唯有一乘,非於一切有情界中,無有種種有情種姓,或鈍根性,或中根性,或利根性有情差別。善男子!若一向趣寂聲聞種姓補特伽羅,雖蒙諸佛施設種種勇猛加行方便化導,終不能令當坐道場,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以故﹖由彼本來唯有下劣種姓故(中略)是故說彼名為一向趣寂聲聞,若迴向菩提聲聞種姓補特伽羅,我亦異門說為菩提。」

《解深密經》雖然成立了五姓說,可惜並未表明五姓的名目為何﹖這在《楞伽經》則有明示。據《入楞伽》卷二說︰「復次,大慧!我說五種乘性證法,何等為五︰一者聲聞乘性證法,二者辟支佛乘性證法,三者如來乘性證法,四者不定乘性證法,五者無性證法。」

除了上列二經之外,其他的經論,述說五姓各別的極多。例如︰《大般若經》卷五九三、《勝鬘經》、《稱讚大乘功德經》、《瑜伽論》卷三十七、《莊嚴經論》卷一、《顯揚論》卷二十、《攝大乘論釋》卷一、《法華論》卷下、《佛地論》卷二等,比比皆是(當然多少有所出入)。

(三)對一性皆成說的會通
標立五姓各別的唯識宗,對一性皆成說究竟採取了何種態度呢﹖這是頗值得吟味的問題。

在諸經論中,主張一性皆成說的,可首推《法華經》(〈方便品〉卷一)的偈文。該頌為︰「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又說︰「若有聞法者,無一不成佛。」

這當然是表示︰二乘、三乘都是方便法,唯有佛乘才是真實,而斷然地否定了五姓說的明文。不過,《深密經》卻說一乘是方便說;是佛陀為勸勵卑怯眾生而說的。也就是說,一乘是佛陀的密意,並非了義的說法。這在《深密經》卷四裏,肯定地說︰「如世尊說,若聲聞乘,若復大乘唯是一乘,此何密意﹖佛告觀自在菩薩(中略)即說彼法同一法界,同一理趣故,我不說乘差別性。」

可見一乘,不過是從所證之「理同」而說,並非指事相上沒有五姓的差別。

慈恩大師在《義林章》解釋「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的要文道︰「依梵本說,經頌應言︰無第二、第三。數三乘中,獨覺為第二,聲聞為第三,為引不定,任持所餘故,方便言︰無第二第三,非真破也。」

《法華玄贊》卷四所釋,大致亦與此意同,該文又說︰「從勝至劣數,佛乘第一,獨覺第二,聲聞第三,無第二獨覺第三聲聞等。」

也許有人認為︰這種會通是牽強附會的,而不足一破,但若參照北本《涅槃經》卷三十四,這種疑心,即可不攻而自破了。玆將該文抄錄如下︰「我於經中,告諸比丘,一乘、一道、一行、一緣(中略)我諸弟子聞是說已,不解我意,唱言︰如來說須陀洹乃至阿羅漢人皆得佛道。」

這不是很明白地指出了一乘方便說嗎﹖至於佛說密意的理由,在《莊嚴經論》卷五,列舉了法同、無我同、解脫同、性別、諸佛得同自意、聲聞得作佛意、變化、究竟等八種,而更進一步地斷定︰「如是處處經中,以此八意,佛說一乘,而亦不無三乘。」《莊嚴經論》的一段明文,《攝論》卷下,更頌為︰「爰引攝一類,及任持所餘,由不定種姓,諸佛說一乘,法無我解脫,等故性不同,得二意樂化,究竟說一乘。」

世親和無性的釋論亦有此意,他們即把它開為十因加以解釋,但《顯揚論》卷二十,則歸納為六因。此外,說明此義的經文,多得不勝枚舉。

《法華經》〈藥草喻品〉(卷三)所謂三草二木一地喻,若依《法華玄贊》卷七的解釋,實亦是一種「種姓差別」的說明。對此,《玄贊》引了世親的《法華論》卷下說︰「大乘一向決定增上慢心,起如是意,無別聲聞、辟支佛乘。如是倒取,對治此故,為說雲雨譬喻,應知。」可見一乘方便說,並非慈恩一家的看法了。

這裏有一問題,就是《涅槃經》(〈師子吼品〉卷二十七)中,一切皆成的明文。即︰「師子吼者,名決定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這段經文,一見好像與種姓差別說有不相容之勢,其實不然,這另有二種深意。《佛地經論》卷二通釋為︰「雖餘經中,宣說一切有情之類,皆有佛性,皆當作佛,然就真如法身佛性,或就少分一切有情方便而說,為令不定種姓有情,決定速趣無上正等菩提果故。」

可見其二義即是指︰(一)所謂真如法身,不過是由「理佛性」而說;(二) 少分的一切有情,不過是就「行佛性」而說的了。「理佛性」雖為全分的一切,但,真如是凝然的,雖有其性,亦同無性之不成佛了。又「行佛性」,雖然終得成佛,但其所謂一切,不過是指少分之一罷了。會通這段經文的復有慧沼的《能顯中邊慧日論》(卷一),這是值得研讀的名文。

在《瑜伽》卷五十二中,有一段文,說明了有情的一切,無不以真如為種子,故根本沒有成與不成的差別相。這段經文,當然是一性皆成說的有力典據,而為五姓各別說的反調。不過,唯識宗徒卻喜歡引用它,並且加以巧妙的會通。《瑜伽》的經文就是︰
「問︰若此習氣,攝一切種子,復名遍行粗重者,諸出世法從何種子生。若言粗重自性種子為種子生,不應道理。答︰諸出世間法,從真如所緣緣種子生,非彼習氣積集種子所生。問︰若非習氣積集種子所生者,何因緣故,建立三種般涅槃法種姓差別補特伽羅,及建立不般涅槃法種姓補特伽羅。所以者何﹖一切皆有真如所緣緣故。答︰由有障、無障差別故,若於通達真如所緣緣中,有畢竟障種子者,建立為不般涅槃法種姓補特伽羅。」

這種論調,一似《俱舍論寶疏》卷一、《三論大義鈔》卷四、《守護國界章》卷下等之論法。對此,護法曾舉有二義加以說明︰第一、所緣緣「假名種子」,蓋真如並非生滅法故,原非種子。只因入見道位的聖智現前時,得以真如為所緣緣而生故,假名為種子。第二、所謂種子,就是親因緣的意思。在見道位,以真如為所緣緣的無漏種子,得生出無漏的諸法故,對其智種,乃立真如所緣緣的名字。其實真如所緣緣為種子,並非真如本身就是親因緣之謂。畢竟障為不般涅槃法的意思就是︰指有性人雖得斷障,但無性人到底是無法斷障的,因此才說畢竟障。其所以如此,實是缺少無漏種子的緣故。這就是所謂「無性之無性」。

主張五姓各別說最顯著的經文,雖為《楞伽經》,但其所明的無性,祇有斷善與大悲二闡提,未示有實之無性闡提。《樞要》卷上解疑說︰「楞伽所說二種闡提,初是斷善根具邪見者,後是菩薩大悲者。初者,有入涅槃之時,後必不爾,以眾生界無盡時故,無性有情不成佛故,大悲菩薩無成佛期。」「教所被機時眾別故,楞伽為顯大悲菩薩是第五性,五種種姓皆談有故,遂隱五中無性(畢竟)不論。」

(四)兩說之論諍

如上所述,種姓義和一性說,各有其依據,而劃了一條鴻溝,因此,也各就各的立場展開論戰了。

慈恩首先舉示種姓文,建立了二種量。即︰

(1)二乘之果,應有定姓,乘所被故,如大乘者。

(2)所說無性決定應有,有無二性隨一攝故,如有性者。

所說無姓決定應有,聖所說故,如說有性。

之後,他更依此立量,主張種姓的差別。《樞要》說︰
「若爾者,有無二姓,俱聖所說,更有何故,乍許有姓,不許無姓﹖三乘眾生,皆乘所被,更有何由,乍許大乘定姓,不許二乘定姓﹖此等教理,皆如磐石,誰人得動,若以法華等皆成說,為其證者,我以深密等五姓說,為其誠證。若以法華開三顯一,為其由者,我以深密,會一立五,為其所由。若以法華說相嚴重,為超過餘教之德者,深密華藏世界所說,教主即是盧舍那佛。正機即是觀音、彌勒等,諸八地以上大士,一部五卷正宗七品,文文悉盡性相奧府,品品自稱究竟了義,在於十八圓滿報土,說不了教。是何耶﹖對於至極深位大士,演淺近門,亦何用耶﹖何況法華雖會三乘,未會五姓,深密分明和會一乘。法華未說大乘性相,深密說迴向菩薩、聲聞成佛。兩教隱顯,思可知之。」

慈恩的這種論調,雖然似帶有感情用事之嫌,但由此,已知五姓家的苦心矣!

一乘家對此,究竟採取何種態度呢﹖我人舉出《守護國界章》文,即可窺見其一斑。在該書的開頭,最澄即列舉了︰「謗法者為體也︰偏執為基,隍為心也,非他為務,乃有粗食者,立七教而亂文,開二理而破義,更構四教永斷佛種。復推兩理,深謗法華,為遮如是等邪執,造斯指南無謬詞……。」

在上文,我人已列舉了不少正反二派的典據,但這些聖教量,翻來覆去,亦不過是一種戲論而已,絕無法解決真正的問題。這怎麼講呢﹖因為他們的依據,都為佛陀金口的說法,絕無法輕視何者。所以二者間的疑難,似有直接從其立足點著眼,加以檢討的必要。

此二者,相宗立於「性用別論」,性宗立於「攝用歸體」。換一句話說︰一派是以抉擇性相為重心,一派則以詮顯實相為本義,這就是兩者的不同處。我人必先明乎此,始能會通他們的論諍。

◎附二︰〈五種姓〉(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五種性謂一切有情之種性有五種,即聲聞乘定性、獨覺乘定性、如來乘定性、不定種性及無性。又作五種乘性、五乘種性;略稱五性。《入楞伽經》卷二云(大正16‧526c)︰「我說五種乘性證法。何等為五﹖一者聲聞乘性證法、二者辟支佛乘性證法、三者如來乘性證法、四者不定乘性證法、五者無性證法。」又《佛地經論》卷二云(大正26‧298a)︰「由法爾故,無始時來一切有情有五種性︰(一)聲聞種性、(二)獨覺種性、(三)如來種性、(四)不定種性、(五)無有出世功德種性。」

(1)聲聞乘定性︰又名聲聞乘性、聲聞定性、聲聞種性,或定性聲聞、決定聲聞。

(2)獨覺乘定性︰又名辟支佛乘性、獨覺種性、獨覺定性、緣覺種性、緣覺定性或定性緣覺。

此二種性唯有生空無漏之種故,深厭生死而專修自利樂寂之法,但斷煩惱障而證生空之理,定隨自乘之果並入無餘涅槃。因不具佛種故不能成佛,即二乘所被之機。又合稱二乘定性。《解深密經》卷二〈無自相性品〉云(大正16‧695a)︰
「若一向趣寂聲聞種性補特伽羅,雖蒙諸佛施設種種勇猛加行方便化導,終不能令當坐道場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以故﹖由彼本來唯有下劣種性故,一向慈悲薄弱故,一向怖畏眾苦故。(中略)是故說彼名為一向趣寂聲聞。」

(3)如來乘定性︰又名如來乘性、如來種性、佛種性、菩薩乘性、菩薩種性、菩薩定性或定性菩薩。以有生法二空之無漏種子故修二利之行,斷煩惱所知二障,證二空真如,可得菩提涅槃二轉妙果。所謂由大智不住生死,由大悲不住涅槃。即入無住處涅槃而成大覺圓滿之極果。乃大乘所被之機是也。

(4)不定種性︰又名不定性,或三乘不定性。由本有無漏種子之差別,於前三乘種性稱性未決定機類。其中有四類︰{1}菩薩聲聞二性不定,{2}菩薩獨覺二性不定,{3}聲聞獨覺二性不定,{4}聲聞獨覺菩薩三性不定。《解深密經》卷二〈無自相性品〉云(大正16‧695b)︰
「若迴向菩提聲聞種性補特伽羅,我亦異門說為菩薩,何以故﹖彼既解脫煩惱障已,若蒙諸佛等覺悟時,於所知障其心亦可當得解脫。由彼最初為自利益,修行加行脫煩惱障。是故如來施設彼為聲聞種性。」

(5)無性︰又名無種性、無性有情、無有出世功德種性或人天乘性。又相對於前四種性總稱有般涅槃法,名為無般涅槃法。以無無漏種子、唯有有漏種子故,不能起出世無漏之智而解脫生死。但修世間善業而得人天之果。即所謂無性闡提。然而一闡提又有多類。《入楞伽經》卷二提出斷善闡提與大悲闡提二種。斷善闡提,是指毀謗菩薩藏而焚燒一切善根者;大悲闡提,是指起大悲心,憐愍一切眾生而誓願度盡眾生界的菩薩。此二即所謂有性闡提。其中,斷善闡提久久當得成佛,而大悲闡提因眾生界無盡故不能成佛。

又《大乘莊嚴經論》卷一認為一闡提有時邊與畢竟兩種。時邊是所謂暫時無性,亦久久成佛,即斷善闡提。畢竟是畢竟無般涅槃法,必不成佛,乃無性闡提。《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七等則僅舉無種性補特伽羅一種,名為畢竟無般涅槃法。《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上(本)綜合諸說,認為總共有三種闡提,其文云(大正43‧611a)︰
「合經及論闡提有三︰(一)斷善根、(二)大悲、(三)無性。起現行性有因有果,由此三人及前四性四句分別,(一)因成果不成,謂大悲闡提;(二)果成因不成,謂有性斷善闡提;(三)因果俱不成,謂無性闡提、二乘定性;(四)因果俱成,謂大智增上,不斷善根而成佛者。」

蓋五性各別之說,雖為《楞伽》、《深密》、《瑜伽》等所盛談,然其思想似早已存在。如《大般若經》卷五九三云(大正7‧1066a)︰
「若有情類於聲聞乘性決定者,聞此法已速能證得自無漏地。若有情類於獨覺乘性決定者,聞此法已速依自乘而得出離。若有情類於無上乘性決定者,聞此法已速證無上正等菩提。若有情類雖未已入正性離生而於三乘性不定者,聞此法已皆發無上正等覺心。」

又,《大毗婆沙論》卷一四四云(大正27‧738c)︰「佛乘性學成就佛乘性學諸根,乃至聲聞乘性學成就聲聞乘性學諸根。」又云(大正27‧739a)︰「佛不成就獨覺聲聞諸根,獨覺不成就佛聲聞諸根,聲聞不成就佛獨覺諸根。」即謂三乘皆各別成就各自的信等無漏五根,而不成就其它諸根。此為三乘種性各別說。

另外,《大毗婆沙論》卷六十八云(大正27‧352a)︰「轉聲聞煖種性根,起獨覺煖種性根,轉聲聞獨覺煖種性根,起佛煖種性根。如說煖位、頂位亦爾。忍位有異。」即謂三乘之轉根,相當於前面所說的不定種性。又,《佛性論》卷一云(大正31‧787c)︰
「若依毗曇薩婆多等諸部說者,則一切眾生無有性得佛性,但有修得佛性。分別眾生,凡有三種︰(一)定無佛性,永不得涅槃。是一闡提犯重禁者。(二)不定有無,若修時即得,不修不得。是賢善共位以上人故。(三)定有佛性,即三乘人。一聲聞從苦忍以上即得佛性,二獨覺從世法以上即得佛性,三者菩薩十迴向以上是不退位時得於佛性。」

由此可見五性各別說,乃源於說一切有部等之教義。如是,唯識大乘以一切有情界法爾有五種性之別,認為佛依之為聲聞及獨覺種性說二乘之法,為菩薩種性說大乘之法,又為方便誘引一類不定種性而說唯有一乘法;而雖說一乘,實有二三之別,乃以五性各別為前提主張三乘真實一乘方便說。

〔參考資料〕 《大乘入楞伽經》卷二;《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大乘莊嚴經論》卷五;《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一、卷五十二;《顯揚聖教論》卷二十;唐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俱舍論》卷二十三;《成唯識論》卷二;《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卷二(末);《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末)。


他心通

五通之一。六通之一。又名他心智證通、智心差別智作證通,或觀心心數法智證通、心差別通。即指證得他心智,能如實了知他人心中差別相的神通力。《集異門足論》卷十五云(大正26‧432b)︰「云何他心智證通﹖答︰於他有情補特伽羅尋伺心等,皆如實知,謂有貪心如實知,有貪心、離貪心如實知。(中略)不解脫心、解脫心皆如實知,是名他心智證通。問︰此中通者何所謂耶﹖答︰於他心等所有妙智。」依《俱舍論》卷二十七載,欲修他心通者,應以色界四根本靜慮為依地,首先審察自己身心二相之前後變異展轉相隨,後觀他人身心,如此加行成就,遂得如實知悉他人種種心相。

此他心通與神境通、漏盡通共為神變等三示導的自性。聲聞在千世界、麟角在二千世界、大覺在三千諸世界中,能自在無礙了知他人心念。此通緣心心所法,故攝於三念住中。此外,在十智中,他心通為法、類、道、世俗、他心五智所攝。


六即

(一)指天台圓教所立的六種行位︰即理即、名字即、觀行即、相似即、分真即(分證即)、究竟即。此六即又稱理即佛、名字即佛,乃至究竟即佛;或理佛、名字佛,乃至究竟佛。故六即又作六即佛,或六是、六絕、六如。

(1)理即︰謂一切眾生皆具足三千三諦之理,而無缺減。

(2)名字即︰謂了解三千三諦之理,對十方三世之佛法無疑。

(3)觀行即︰謂念念觀照三千三諦之理,相續不止。

(4)相似即︰謂三千三諦之觀念相續,使見思二惑盡,而得六根清淨。

(5)分真即︰謂徹底觀照三千三諦之理境,無明之惑漸除,法性的理體部份彰顯。

(6)究竟即︰謂無明之惑全盡,法性的理體究竟彰顯。

天台宗以此六即判圓教之行位,其理由有二︰(1)為令無信行人離卑下之心。(2)為令無智者去增上慢心。《摩訶止觀》卷一(下)云(大正46‧10b)︰「此六即者,始凡終聖,始凡故除疑怯,終聖故除慢大。」因佛果尊高不可企及,以致無信者謂佛境非己智分,而起卑下之心,故為表凡夫與佛無異,而立此六即。又無智者執即佛之一邊,謂己均佛而起增上慢,故為除其慢心,而立此六即。

此六即與八位、五十二位等階位之關係,配列如下︰


┌理 即(未聞佛法)
│名字即(已聞佛法)
│觀行即(外凡)──五品弟子位────┐
│相似即(內凡)──十信位─┐ │
│ ┌─十住位 │ │
六即┤ ├─十行位 │ ├八位
│分真即(分證)┼─十迴向位├五十二位│
│ ├─十地位 │ │
│ └─等覺位 │ │
└究竟即(極證)──妙覺位─┴────┘


此外,日蓮宗亦立六即義,《御義口傳》〈壽量品〉指出,凡夫是理即,頭頂「南無妙法蓮華經」時是名字即,聞奉修行是觀行即,伏惑障云相似即,出而化他云分真即,究竟無作三身之佛云究竟即。

(二)指真宗立了義教時所說的六即︰乃親鸞依善導《觀經疏》〈散善義〉中所舉的七深信而立。《愚禿鈔》卷下云(大正83‧651a)︰「六即者,(一)若稱佛意,即印可言如是如是。(二)若不可佛意者,即言汝等所說是義不如是。(三)不印者,即同無記無利無益之語。(四)佛印可者,即隨順佛之正教。(五)若佛所有言說,即是正教。(六)若佛所說,即是了教。」此六句皆有「即」字,故稱之為六即。

◎附︰慧嶽《天台教學史》第二章(摘錄)

「即」是指不二義(體一),但在修證的進程上,方便分為六段(用異)的階位。換言之︰其所證在名目上,雖有深淺之分,但其理體,卻是不二(即)。因為具六階段的差別,才能顯明凡聖的不同(事異),然其理體是平等(理造),且焦點是置於平等上而分差別,故稱為「六即」。但唯知「即」而不悉「六」,是屬堅執於理的「生佛一如,迷悟不二」,則容易生起自認為與佛無異的增上慢!若只知「六」而不悉「即」,則易生自卑感!故前者屬暗證禪者,不悉教門的位次;後者是局限於文字,昧於本具的理體,竟是空勞,於道無益。是以智者大師,為輔救兩者間的獲益,了知證果的階位,特立六即而顯明凡聖的始終(六階段),並理體的初後不二(即)為旨趣。所謂六即是︰理即、名字即、觀行即、相似即、分證即、究竟即。

.A理即︰是指一切眾生,悉具佛性,性相常住,一色一香,無非中道!但迷的眾生,雖是具真如佛性之理,因為缺乏解行證的總用,故無法證得。在《摩訶止觀》卷一(大正46‧10b)說︰「理即者,一念心即如來藏理,如故即空,藏故即假,理故即中,三智一心中,具不可思議。如上說︰三諦一諦、非三非一、一色一香、一切法、一切心、亦復如是,是名理即菩提心。」

「理即」是指「理即佛」(菩提心),在表面看來,唯針對理而無惑業苦,然其實際,卻是︰一色一香、一切法、一切心,都不離實相,故事用的惑、業、苦三障的顯現,即本具理性,當體即佛。

.B名字即︰然雖在日常中,不離一切理,卻迷於理,現由善友,或依經論而了解一實菩提之理,乃屬知識上的言教了解,故云名字。在《摩訶止觀》(同上)說︰「名字即者,理雖即是日用不知,以未聞三諦,全不識佛法,如牛羊眼不解方隅,或從知識,或從經卷,聞上所說一實菩提,於名字中,通達了解,知一切法,皆是佛法,是為名字即菩提。」

於此證明名字是屬口耳所聞的學問,如刻字者,唯會刻字而不知其義理似的,故名字即,是屬尚未證入實踐修觀的理體,但卻已發菩提心,或云︰發菩提心位。

.C觀行即︰或云︰觀行五品位。依教法修行,證悟心觀,獲得理與慧相應,明了其所言、所行的所證位。這在圓教八位是屬弟子五品位,若依《法華經》〈分別功德品〉所說,即︰「隨喜、讀誦、說法、兼行六度、正行六度」為五品位。所謂︰兼行六度,是指︰專修理觀為心,以六度為助行。正行六度是︰戒清淨,乃至利根智慧,問答無礙,得自行、化他,而以專修六度為正行,具足觀心,獲事理不二,將事六度相,悉能融會於不二,遂能伏五住地(見一處住地,欲愛住地、色愛住地、有愛住地、無明住地、煩惱(等於別教十信位)。然智者大師的晚年,自說已證「弟子五品位」。

上述的理即、名字即,尚未入外凡位,至觀行即,才稱是外凡位。相似即,始能稱為內凡位。

.D相似即︰明靜止觀,得六根清淨,斷除見思、塵沙惑,唯能降伏無明惑,即相似於真證──圓教內凡十信位(別教三賢)。因眼能徹見三千世界的內外,耳能徹聞三千世界的音聲等,得獲六根的勝用,任運顯現,故云「六根清淨位」。

.E分證即︰或云分真即。斷一份無明,證一份法身,即能顯自家寶,而呈現真如,且於普門示現,行利他濟度的事業。本來,菩薩的階次,具四十一位,即︰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一生補處)。

.F究竟即︰是智斷的圓滿位。永別無明煩惱,妙證涅槃,顯現清淨法身,居常寂光淨土。

上述的六即說之思想,是以《菩薩瓔珞本業經》的五十二位說為骨幹,並以《華嚴經》的「初發心時,便成正覺」為依據,將初位上的聖位,隨所斷的無明,分為四十二品,亦以別教的妙覺為十行中的第二行,特以圓教的極果,遠置於第四十二位,這種論法,純係智者大師的獨創。

〔參考資料〕 《止觀大意》;《六即義》;《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一之五;《十不二門指要鈔》卷上;《天台思想論集》(《現代佛教學術叢刊》{57});宇井伯壽《佛教汎論》第二編。


六通

指佛菩薩依定慧力所示現的六種神通,又稱六神通,即身如意通、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等五通及漏盡通。

(1)身如意通(ṛiddhi viṣaga-jñānaṁ)︰又稱神足通,即隨意變現,身能飛行於山海,一切動作皆無障礙。

(2)天眼通(divyaṁ-cakṣuḥ-jñānaṁ)︰指自在照見世間一切遠近之形色,及六道眾生苦樂之相。

(3)天耳通(divyaṁ-śrotraṁ-jñānaṁ)︰指自在聽聞世間種種音聲,及六道眾生一切苦樂言語。

(4)他心通(paracitta-jñānaṁ)︰指自在得知六道眾生心中所想之事。

(5)宿命通(purvanivasānusmṛiti-jñānaṁ)︰指能知自身一世二世,乃至百千萬世之宿命,亦能得知六道眾生之宿命。

(6)漏盡通(āsravakṣaya-jñānaṁ)︰「漏」即三界之見思惑,謂斷盡見思惑,不受三界生死而得解脫。

據《俱舍論》卷二十七所載,以上六通,前五者異生凡夫亦得之,但第六通之漏盡通,唯聖者能得。關於六通之次第,《大智度論》卷二十八云(大正25‧264c)︰
「如禪經中說,先得天眼,見眾生而不聞其聲,故求天耳通。既得天眼天耳,見知眾生身形音聲,而不解語言種種憂喜苦樂之辭,故求辭無礙智。但知其辭而不知其心,故求知他心智。知其心已,未知本所從來,故求宿命通。既知所來,欲治其心病故,求漏盡通。得具足五通已,不能變化,故所度未廣,不能降化邪見、大福德人,是故求如意神通。應如是次第,何以故,先求如意神通﹖答曰︰眾生麁者多細者少,是故先以如意神通。如意神通能兼麁細度人多故,是以先說。」

有關六通之名稱,諸經論略有差異。《長阿含經》卷九〈增一經〉說神足通、天耳通、知他心通、宿命通、天眼通、漏盡通。《俱舍論》卷二十七說神境智證通、天眼智證通、天耳智證通、他心智證通、宿住隨念智證通、漏盡智證通。《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七則說神境智作證通、隨念宿住智作證通、天耳智作證通、見死生智作證通、無心差別智作證通、漏盡智作證通。

〔參考資料〕 《長阿含經》卷九〈十上經〉;《中阿含經》卷二十〈迦絺那經》;《集異門足論》卷十五;《舍利弗阿毗曇論》卷十;《大毗婆沙論》卷三十、卷一0二;《顯揚聖教論》卷四;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


出離

指超脫生死輪迴之苦而成辦佛道。《長阿含》卷一〈大本經〉云(大正1‧9a)︰「讚歎出離,為最微妙清淨第一。」《護國經》云︰「我若在家永處輪迴,佛難值遇,以信出家,為求出離。」《發菩提心破諸魔經》卷上云(大正17‧897a)︰「若有眾生樂出離,應當發起菩提心。」以上所述,乃以出三界牢獄,離脫惑業之繫縛,名為出離。又,依《瑜伽師地論》卷七十所述,出離有二因緣,一為出離三惡趣,往人天善趣;一為出離輪迴生死,趣三菩提。此外,《華嚴五教章》卷三謂聲聞修道者有漸出離、頓出離之別,其文云(大正45‧492c)︰

「又進修道人有其二種︰(一)漸出離者,斷欲界九品中前六品,盡得一來果,斷九品盡得不還果;斷上二界,盡得阿羅漢果。(二)頓出離者,謂得初果已,即頓斷三界,漸除九品,即得阿羅漢果,更無餘果。」

此外,在經論中,「出離」一詞常與「出要」混用。如《十地經》卷二〈菩薩離垢地〉云(大正10‧543c)︰「是諸有情隨貪瞋癡因緣而轉,常以種種煩惱火焰之所燒爇,不復訪求出要方便。」又,《長阿含經》卷十六〈三明經〉云(大正1‧105b)︰「時婆悉咤白佛言︰此道彼道皆稱真正,皆得出要,至於梵天。」《摩訶止觀》卷七亦云(大正46‧94a)︰「眠不安席,食不甘哺,如救頭然,(中略)以求出要。」

◎附︰呂澂〈正覺與出離──佛學基本問題之一〉(摘錄自《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三)

我們在這裏提出了「正覺與出離」的一個題目來,是要分析、說明佛家對於人生趨向有怎樣的看法和主張。概括地講︰在全人類的社會問題未得徹底解決之前,人生的需求會時常跟環境不合而發生種種痛苦。一般人不能深刻地了解它的原因,只在表面求解決,結果是陷溺日深,痛苦亦絡繹不絕;其間即使偶然好轉,也不會長久。這樣下去,只是隨波逐流,一聽環境的安排。一個人如此,大多數人也如此;一時如此,乃至整個時代也如此。這種始終迴旋、起伏、不得著落的人生,佛家謂之「流轉」(佛家對於流轉的解釋,有時比較寬泛,這裏祇就人的本位而言)。要是人們真正找到了人生欠缺的原因,從根本上予以解決,這在形式上看來,對流轉的生活是取相反的趨勢,並還有破壞它、變革它的意義,所以謂之「還滅」。由此,佛家區別人生趨向為兩途︰一是流轉的,不合理的,不應當的;一是還滅的,合理的,應當的。所有人生行事,都可用這種標準來分為兩個系列。它的名目有種種︰流轉一系或名有漏,或名有垢等等;還滅一系或名無漏,或名無垢等等。從有漏等說,是染污的、不善的,繫屬於世間的(「世間」一詞是取它「應可破壞」的意義);從和它相對的無漏等說,是清淨的,純善的,出離世間的。佛家對於人生趨向的看法,著重無漏,所以歸結於出世。但它所出離的並不是整個的現實世界,而祇是屬於世間即所應破壞、變革的一切染污、不善成分。人生要走向這個趨向,有待於一種自覺,即所謂「發心」,明白了這趨向的合理、當為,有了覺悟之後,一切行為才可以歸向這一目的,成就這一目的。這就始終在覺悟的狀態中,最後到達最完善的地步──正覺。如此佛家講人生趨向以正覺為究竟,而成就正覺的則在於出離,因而我們便構成「正覺與出離」一命題來表示這樣的意義。

在佛家的學說裏,有兩個迥異的系統︰一是聲聞乘(小乘),一是菩薩乘(大乘)。聲聞乘著重他們所依據的「佛的言教」,言教由聞而得,所以重教即是重聞。他們絕對相信佛教,視為神聖,不可改動一毫。另一系統菩薩乘則著重行為。菩薩本是成就正覺的準備階段,所以他們主張以菩薩行為行,而對於佛說並不像聲聞乘那樣拘泥,卻帶有自由解釋的色彩。這兩個系統都由根本佛說開展出來,只是解釋的方式不同,因而影響到實踐的規範也不同。它們的流行雖有先後,聲聞乘學說且比較佔先,卻不是純由聲聞乘演變或發展而成菩薩乘。到後世來,聲聞菩薩兩乘的人曾發生過激烈爭論,互相是非,但仍共同承認兩乘的原來並存。

對於「正覺與出離」這一問題,聲聞乘的解釋不大正確,應該加以簡別。他們以為人生欠缺、痛苦的原因,即在人生的本質上。分析人生,因的方面是「業」「惑」,果的方面即是「苦」。要去掉苦果,應該斷業,滅惑,不使再生。但業是種種行為,惑是種種煩惱,業惑之生起,在人事上隨時隨地幾乎無法避免,要斷滅它們,很容易走向禁欲一途,企圖由隱遁的方式擺脫糾纏,而此種消極辦法又必然遠離社會而變成自私、自利。其結果雖不能說完全落空,但終非究竟解決。因為他們的出離世間竟是捨棄世間,本來要對人生有所改善,反而取消了人生,所以說它是不徹底、不究竟的。在印度,佛家以外的學派也很多帶著這樣傾向,一般人受著熏陶,對於聲聞乘的說法就很易予以接受,因而使它流行了很久。後來佛學傳到中國,儘管那時菩薩乘的勢力已極發展,主要的義學也都以菩薩乘為依據,但實際上仍離不掉聲聞乘的作風。這給與佛學的流行以很不好的影響,向來中國佛學受到外來的批評、攻擊,即是集中在這方面的。所以,我們現在要明白佛學對人生趨向的真正看法和主張,必須先揀除了聲聞乘的說法。

菩薩乘的學說,從佛滅度後六百年(西元第一世紀)開始抬頭,一直發展到佛滅度後一千三百年(西元第八世紀),在這七百年裏,雖也有些曲折變化,但對照聲聞乘來看,精神上仍是前後一貫的。這可舉幾點說︰第一,他們看人生問題,常就全面去解決,不像聲聞乘那樣但從自己或一小部分人出發。因此,他們也著重「業」,卻由自業推究到共業,以為即使業力不可轉,而由共業的相互增上,可以因勝掩劣,也可以增減、變化,這樣人們對於未來的境遇,就能有切實的把握。其次,他們也注意折伏煩惱,但以為煩惱從對他的關係而生,人生不能避開所對的一切而獨存,就得由煩惱中發生作用,終至於轉化煩惱為無煩惱。再次,對於苦,菩薩乘也一樣的厭棄,不過用全體的看法,由厭棄更進一層,產生了「悲心」。他們瞭解到自己感覺是苦而別人不覺,自己能解除痛苦而別人不能,即會有一種不忍的心情,以至有不容自己的感受,這就是悲心的開端。又次,菩薩乘對於現實世界並不逃避,而要從各方面去理解它的實際,以求踐行的實在。因此,他們對佛所說純由「依義不依語」的路子,活用語言文字所構成的概念(想),契合實際而發生真正的智慧,這樣得著概念與實際的統一認識。最後,菩薩乘的悲、智,都不是抽象的、廣泛的毫無區別,而是隨處和種姓思想聯繫著的。假使從社會的關係上看,這思想與階級制度是有交涉的。印度社會原有四種階級,佛家立說之始,便要打破這不平等的制度,而另外提出一種理想的種姓主張來。佛家以為真能破除階級的人生,一定要依靠佛說的那樣生活,構成那一類的群眾,才做得到。所以佛徒並不限於某一階級,而四姓(即階級)歸佛,如同四河入海,成為一味;他們都可稱沙門釋子,即是表示同屬於釋迦這一種姓的。菩薩乘因有這些特點──也可以說是和原來佛說極相符合的精神,對於「正覺與出離」一問題,就能追究到深處。像「常」「樂」「我」「淨」這些人生的基本要求,聲聞乘不能得其著落,便一概予以否定,而走上消極以至於斷滅的道路。菩薩乘則不然,硬要找到人生真正的常樂我淨,並從那上面見出由染趨淨的向上發展,而為人生另開闢一條新途徑出來。

菩薩乘裏的重要學說,起初有龍樹──提婆一系。他們依據《般若》、《寶積》等經典,由「法性本寂」這是從諸法實相不為煩惑所囂動變化而言,也可謂之「法性本淨」的看法立言,以為人們對於一切事物現象,如沒有真正智慧,就不會得其實在,由此發生顛倒分別、無益戲論(執著),而招致人生的無窮痛苦。但這種迷執可以從根本上解除,最重要的是體會一切事物現象實際和那些執著無干,並不像分別戲論那一回事,也就是沒有分別戲論所構畫的那樣實體,這謂之「無自性」,謂之「空」。在形式上,這無異把分別戲論給現象的染污去掉了,而見著它原來的寂靜面目,所以謂之「法性本寂」。他們用這樣的看法解釋一切,到了「正覺與出離」這一問題上,也把世間和出世(涅槃)統一起來,以為不是離開世間而有出世,卻是得著世間的實際,依著世間實際而踐行,謂之出世。這樣地看得世間和出世為一,我們曾經說它是「即世而出世」。

龍樹學系說世間的實際即是涅槃,所以按照實際而行就和道理相應,成為瑜伽行。但從人生全體來看,這種踐行雖趨向涅槃,卻是不住著於世間,也不住著於涅槃的。全體人生有一部分未曾清淨,就不算圓滿,自然不容住著;同時,它既趨向涅槃,和世間流轉相反,也是無由住著的。在這中間,會有逐漸轉變,逐漸將世間染污改向清淨,即是由駁雜而純粹,由部分而全體等等意義。只是這些都還含蓄著未能發揮出來,後來到了無著──世親一學系,方纔特加闡揚,而另創一格。無著世親並還運用了《阿毗達磨經》和《瑜伽師地論》的教典,這些都是「本母」「對法」體裁,並且用批判的態度來解釋佛說的。依據於此,他們便提出了好些新範疇來,像「瑜伽師地」的位次,「無住涅槃」的行、「轉依」的果等等。其中尤以「轉依」一個範疇,用作「解脫」的代替語,更能顯出解脫的積極意義。由此,他們對於「正覺與出離」一問題的解答是採取「轉世而出世」的說法的。但是,宇宙人生的範圍極大,要說轉依,又從何處下手﹖無著學系特別重視認識論,以為宇宙人生在踐行中都是所知的並且是應知的對象,而藉以證知的方便則為種種名想──概念。一切名想都須經過長久的時間,應用於無數次的經驗中,才會成功「世間極成」,即同一社會中人們的共同理解。這些不但是言傳的,並還是意會的;也就是不但表現於語言文字之上,並還存在於心思分別之中,所以在不解語的嬰兒啞子一樣有名想的認識。這樣推究到一切名想慣習究竟依存之處,他們便提出一種與生俱來而且相續不斷的意識狀態即「藏識」,稱之為「所知依」。說轉依,就在這上面著眼。這要由於人們認識的轉變,影響到行為,改革了客觀環境,而形成種種向上的、清淨的名想慣習,在所知依的藏識裏逐漸替代了陳腐的、染污的名想慣習。如此不絕地轉換,到了整個的認識、行為、環境都變化了,也就是染盡而淨滿了,那纔是轉依的歸宿。這樣的轉依,原是結合著內外、自他而成,在所知方面並不單限於物象,他人也概括於內的。另外,轉依的學說與種姓思想也有密切關係。無著學系建立五種姓,以三乘差別為骨幹。在聲聞乘,向來有一種僻見,硬想排斥菩薩乘於佛家之外,所以時唱「大乘非佛說」的論調。菩薩乘卻不然,他們取兼收並蓄的辦法,以為三乘雖有優劣,但同出於佛說,本可用大涵小的(這種主張最具體地表現於《瑜伽論》十七地的組織)。由此推究建立種姓的用意,應該是側重於後天的修養,即所謂「新熏」,要由以爭取「不定姓」人們的從小入大,並非將一切種姓都看成固定不變的。在這上面並還有它社會的意義。菩薩乘流行的開頭,便已打破了沙門出家生活的限制,而有種種職業者為其成員,這樣組織了一類社會關係。從另一方面看,也可說他們是對於人生改革最負責任感的一類人。無著學系後來發展到極端,不免帶了唯心的偏向,於是內部分化,一部分學者像陳那、法稱等,擺脫了藏識的說法,要另從世間共認的意識現象上來解決認識的問題。但是「轉世而出世」的主張未變,這是可以看成佛學上最後又最要的主張的。

從上面的敘述看來,佛家所提出的人生趨向問題,可說是全面的而且是接觸到人生本質的。人們生活在社會裏,應該最好的為自己、為他人而生,這就須明白人生的意義,並能自己掌握著未來的命運。但這在一般人很不易做到,而他們所得的只是種種糾紛、痛苦而已。癥結究何所在﹖又應該怎樣解決﹖這些問題,不拘時代,不拘地點,凡對人生有高度覺悟的人,隨在都能提了出來並想到解決辦法的。要是解決得合理,就會得著多數人的擁護、支持而暢行久遠。但因為時節因緣,他們表現得不一律,當然也不能強求其同的。在佛家,最初提出來解決人生趨向的方式,當時也可算是很適宜的。後來它發展了而有種種分歧、轉變,甚至於歪曲走樣,但從它的本質上說,重要而有進步意義的成分一向都是保留著的。因此,我們對於這一點,要好好地把它從各樣誤解裏區別出來。例如,有些人這樣說︰佛家所提到的人生問題只是種生死問題,著重在人們死後的解決,對於現實生活反而忽略了。此說實在是被惑於佛家後來夾雜了宗教成分(即相信靈魂不滅要求來世的慰藉等等)之談,並不正確。實際上,佛家根本反對靈魂變相的「我」,而對於當時婆羅門、沙門等的遺棄現實、寄託未來也是破斥不遺餘力的。又有些人說︰佛家對人生問題的解答是否定人生價值的;人有生即有苦,要免苦除非不生,他們不是信奉「諸行無常,是生滅法,以生滅故,彼寂為樂」這一個頌,以為金科玉律的麼﹖這種說法只理會到聲聞乘的見解,仍舊是不正確的。聲聞乘拘牽於文句、以為無常和苦連帶著,要消滅一切無常的有為法才達到涅槃的樂境,殊不知佛說那一個頌文,原意祇離開生滅法中和能生種種惑業的「欲取」相聯繫的「諸行」,並非一切行;即從那一類生滅法的寂靜來構成涅槃境界,也並非舉一切生滅現象皆空之。由此佛家的解決人生問題不能看作否定人生,而是改革人生的。另外還有些人說︰菩薩乘對於世間,表面上好像肯定它,但實際不外擴大追求解脫的範圍,不為一己而為一切人類,所以最後仍舊歸到否定上去的。這種看法,是認為菩薩乘所說人生歸宿的涅槃和聲聞乘完全相同,卻不知菩薩乘中涅槃的意義一開頭便改變了。最顯著之點,即在舉出涅槃的成分為三德──般若、法身和解脫。他們為著涅槃所作的、所行的,不祇是解除一切苦惱,並還要累積一切功德,這樣來構成法身境界。這要打通了自他的界限而就整個的人類社會來說,功德的積集正是為著人類長期間的打算,最後化除私我為大我,乃構成涅槃的法身。也就由於這樣的因緣,它會具足常樂我淨的特徵,符合於人生基本的要求。這豈是聲聞乘拘拘於一己利害的所能理會、所能解說﹖又豈是究竟歸於人生的否定﹖總之,我們要瞭解佛家如何解決人生歸趨的問題,必須撇開以上各種不正確的說法,才能得著它的真意。還可以附帶說幾句︰佛家在這一方面牽涉到世出世的問題,依著菩薩乘的踐行,是要投身於世間,滲透於世間,而求世間本質上的變革,並無脫離世間生活的說法;前面所提到的「轉世而出世」,正是這個意思。

〔參考資料〕 《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三;《顯揚聖教論》卷五;《俱舍論》卷十;《俱舍論光記》卷三、卷十;《法界次第初門》卷上;Genjun H. Sasaki《Linguistic Approach to Buddhist Thought》。


山家‧山外

宋代天台宗之山家派與山外派的合稱。山家派為正統派,指四明知禮一系。山外派為被四明知禮一系所貶抑的天台宗支派,指慶昭、智圓一系。此二派法諍的原委,略如下述。

天台宗經五代時吳越王錢弘俶,向高麗求得重要著述而復興。入宋以後的傳承,從義寂(919~987)、義通(927~988)到慈雲遵式(964~1032)、四明知禮(960~1028)益趨興盛。遵式嘗於乾興元年(1022)在天竺替皇室行懺,並請得天台教典入藏(天聖四年編入),一宗的勢力即以四明、天竺等地為重心。

與知禮同時,而屬於義寂同門慈光志因一系的有慈光晤恩(912~986)、奉先源清(996頃)。源清傳梵天慶昭(963~1017)、孤山智圓(976~1022)等。他們受了賢首、慈恩學說的影響,只信智顗《金光明經玄義》的略本為真作,而以該書的廣本為偽撰,並主張觀心法門應該是真心觀,即以心性真如為觀察的對象,連帶主張真心無性惡、真如隨緣而起等說。

這些主張都為相信《玄義》廣本為真,並專說妄心觀的知禮所反對。知禮曾以七年的長時間和晤恩、智圓等往復辯難,意見終於不能一致,而分裂為兩派,知禮等稱為山家,晤恩等稱為山外。其後,知禮還闡明別教有但理(即真如)隨緣,與圓教的性具隨緣不同,以及色心在一念中都具有三千等說法,以致引起門下仁岳(﹖~1061)和慶昭門下永嘉繼齊等的異議。最後,仁岳和知禮法孫從義(1042~1091)都反對山家之說,而有後山外一派之稱(亦稱雜傳派)。不過知禮門下廣智(尚賢)、神照(本如)、南屏(梵臻)三家繼續發揮師說,影響甚大,終至以山家之說代表天台一宗,而盛行於南宋之世。廣智系有善月(1149~1241)、宗曉(1151~1214)、志磐(1253年前後)。志磐以著《佛祖統紀》而著名。神照系有有嚴(1021~1101)、了然(1077~1141)等。南屏系有宗印(1148~1213)、法照(1185~1273)、法雲(1088~1158)。

◎附一︰蔣維喬《中國佛教史》卷三(摘錄)

宋初,天台宗有山家、山外之爭。然山家山外名稱,為自許為天台正統山家派之所取,非公平之稱呼。今所以用此稱呼者,不過為習慣上便利起見耳。

山家山外之爭,難以概述,為時既久,人數復多,問題關涉種種方面,即同一山外之人,議論亦各不一致。今擇其重要者,略舉一二焉。世人均謂山外派之說,與華嚴宗所說教義、觀法,大體相近。而山家派則謂山外派之說,未得為純粹之圓教。例如山家以天台圓教之教理,為平等即差別,差別即平等;而森羅萬有,即為平等理性、超絕凡慮不可思議之本體。由此見之,則一切萬有諸法,互相融鎔無礙,皆是一體絕待。所謂心、色、佛、眾生,自表面觀之,則區別醃,畢竟皆是互具三千之法,畢竟皆是即空、即假、即中。就心具三千諸法言之,則色亦應具三千,眾生亦應具三千,佛亦應具三千。蓋三千即三諦,色、心、佛、眾生,皆是三諦圓融。由此言之,迷悟善惡,不過由各方面觀點不同,加以種種之名,而其性本來無二。此天台所以據之,而有性惡不斷,及無情有性、草木成佛諸說也。

至山外議論,則先分理事。空、中二諦屬理,是平等;假諦為事,即差別。差別之法,依無明之緣所起之假相,三千諸法,即指此假諦。而此三千差別之相,皆一心所現,故心為本,色為末,色心不可謂為共具三千。三千諸法,共由心出,故得謂為一心具三千。若謂色具三千,則無是理。

以上所說者為教理。若就觀法上言之,則山家之觀心,謂之妄心觀;山外之觀法,謂之真心觀。山家既謂一切萬有,皆具三千諸法;任何觀境,皆同此三諦圓融之理。但就實際上之便利言之,則觀我心為三千三諦,而以觀我心為最近便也。迷悟善惡真妄,皆是同一之物;故我除此妄心(即第六識)而外,別無真可求;觀介爾之妄心,即為三千三諦;故謂為妄心觀。山外則反是;區別真妄,分論理事,觀妄心中之理、平等之真如而行之;舉凡眾生、佛、色、心,皆為三千三諦,任觀何法皆同;但與山家就便宜上觀心之說異;謂能造能具者,獨有此心;心外別無具三千三諦之理;故觀心外,別無觀法之道;是為真心觀之大要也。

山家山外二派之爭,具體事情,始自何人﹖其所由來,頗極複雜;考其近因,似在荊溪。天台以「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為教義。而心佛眾生,皆與三千三諦無違。然就事實言之,觀法常以心為主,則明甚。荊溪因與華嚴宗對抗,故用《起信論》解釋天台教義,既取真如不變隨緣之說,勢必分不變真如與隨緣真如二方面,以區別事理二種。但荊溪為努力發揮天台教義之人,尚未判然為此說;若以傳於日本之傳教大師之說為真心觀,則於其所承之師,如道邃、行滿輩,已發其萌芽矣。道邃、行滿為荊溪之親弟,故山外之說早已存在。

相傳此爭,起於慈光寺晤恩。天台大師之作《金光明經玄義》也,有廣略二本。晤恩對之作《發揮記》釋《光明玄》,以廣本為後世偽作。(《金光明經玄義》有廣略二本︰其最初之釋名段,分為教義釋、觀行釋二段者為廣本;中無觀行釋者為略本;山家之人,以廣本為智者親撰;山外之人,以廣本為偽造。故觀行釋為山家山外妄心真心二觀相爭之本。)自是之後,《光明玄》之真偽,議論紛起,故晤恩可謂為二家爭端之本。按晤恩之師志因,既以真心說天台之觀,故晤恩承之,特志因時尚未彼此相爭也。其後靈光洪敏造《金光明玄義記》,孤山智圓作《表微記》一卷及《索隱記》四卷;而四明之知禮則對之作《拾遺記》三卷,以敷演寶雲之傳焉。

由是觀之,武宗會昌以後,天台之教籍散佚,難判真偽,加之講習教義者中絕,正統之傳承不明,故各自逞其所見,終至起山家山外兩家之爭。然追溯其源,兩家固皆有所據也。

一方對於荊溪之《十不二門》(據荊溪《妙玄釋籤》中提出者),又起爭端。即奉先寺之源清著《十不二門示珠指》二卷、國清寺之宗昱著《十不二門註》二卷,而唱真心觀者是。宗昱為義寂弟子,其系統出於山家,而議論同於山外,故山家呼為棄陰之異計,斥而屬諸山外。《十不二門指要鈔》二卷,即四明知禮對於源清、宗昱而作者也。此後永嘉繼齊著《指濫》,天台元穎造《徵決》,嘉禾子玄出《隨緣撲》,皆責難四明。四明乃撰《二十問》,以祛其蔽,淨覺仁岳作《十門折難》助四明以破之。名雖謂為山家山外,實則與山外學者論爭者,僅四明知禮一人而已。至山外與四明辯難者,則有梵天慶昭,而孤山智圓實助之。

四明之興此爭,實因同學寶山善信之請,出《釋難扶宗記》一卷,駁晤恩之《光明玄發揮記》,及靈光洪敏、奉先源清之《難訶二十條》,以主張《光明玄》廣本為真本之說。此《難訶二十條》今佚。唯由是可知四明以前,寶雲義通與晤恩、洪敏、源清等一派相對,其爭已起於此時。又寶山善信之使四明答辯,亦由是可推而知也。但義通唯有《光明玄》之《讚釋》,及《光明文句》之《備急鈔》,其實際之相爭如何,無由得知。

自四明《釋難扶宗記》一出,慶昭、智圓二人以《辨訛》答之。四明又出《問疑書》,慶昭對之造《答疑書》。四明更造《詰難書》,慶昭又述《五義》以應之,即《五義書》是。四明更造《問疑書》,一年無答,更以《覆問書》促其答,慶昭乃造《釋難書》以應答之。四明最後造《十義書》二卷、《觀心二百問》,以破山外之說。如斯往復辯難五次,經過歲月七年。

霅川之仁岳(淨覺)最初助四明力闢山外之異義,後背四明,自立異義,造《十諫書》以諍之。四明作《解謗書》以斥之,仁岳復作《雪謗書》與四明爭。四明中途而逝,遂不復能辯。又四明孫弟扶宗繼忠之門有從義(神智)者,著《四教義集解》,反抗山家之說。以上二人世所稱後山外者是也。霅川希最出《評謗》,反抗仁岳;永嘉處元造《止觀義例隨釋》六卷,反抗神智,皆與後山外諸說相爭者。

◎附二︰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第十講(摘錄)

晤恩的思想更接近於賢首宗,特別是對於《起信》,就是照賢首宗的理論來解釋的。他對一向為天台宗所重視的《金光明經玄義》(智顗撰)做了註解,叫做《發揮記》。但《玄義》原有廣略兩種本子,他所註的是略本,其中只詳說法性(實相)問題,而沒有專門提到「五重玄義」中的「觀心」一義。這是什麼意思呢﹖晤恩自己解釋,要觀法性,直接觀之好了,不必通過觀心,這是一個突出的論點。晤恩的弟子奉先源清與靈光洪敏都支持其師,強調此說。

但這樣一來,引起義寂的再傳弟子四明知禮(960~1028)的批評(知禮出於寶雲義通(927~988)之門)。四明認為晤恩等強調觀性之說是有偏向的,因而作《扶宗記》以註解《玄義》的方式來駁斥它。他以為應用《玄義》的廣本為底本,講五重玄義中之觀心。所謂觀心,即是把所要觀的道理集中在心上來觀。要是像略本所說只講法性,乃是有教無觀,這和天台宗一向主張教觀並重的宗旨是相違的。

知禮這個論點一經提出,立即引起新的爭辯。源清門下比較出色的人物如孤山智圓(976~1022)、梵天慶昭(963~1017),都轉而反駁知禮,前後經過七年的辯論,往返互問共達十次,以後智圓等未再作答辯。知禮於是將此往返辯論的書信輯成為《十義書》,最後並寫了《觀心二百問》,這場爭論就算結束了。從形式上看,知禮似乎佔了上風,因而成了天台宗的正統。他們也自居為「山家」(本宗),而視智圓等為山外,從此天台宗就有了分裂。其後兩家對觀心問題,仍續有爭論。山外並認為,觀心雖應該承認,但法性即是心,所以觀法性即真觀心,而山家離法性以觀心,只是妄觀心而已。這樣,兩家始終未能統一。山外之說顯然是受著賢首宗的影響。賢首宗說一心二門,以如來藏為真心,這就是真心妄心說的來源。

此外,義寂的弟子宗昱曾註過荊溪的《十不二門》一書,也提到觀心問題,主張真觀心。特別是在講「十不二」中的「性修不二」,主張觀性。由此又引起新的爭論。源清相繼註《十不二門》,支持宗昱之說;知禮也作了註,名《指要鈔》,指出他們真觀心的思想實出於《起信》。但是就天台的判教來說,《起信》只是四教中的別教,而其解真心不變隨緣,也就只是「別教隨緣」。──這是天台宗的又一著名論點。在他們看來,《起信》既是別教,所說亦只是別教的性理隨緣,乃不究竟之說。因為天台主張,此「理」應該是「性具三千,十界具足」,即是理中應包括一切;而別教所說之理,談不上性具,較遜一籌,是「緣理斷九」──即隨緣之理不具十界,只是其中的一界,而扔掉了其餘九界。如理現於人界算是隨緣了,但只人的一界。由此可見,《起信》所講隨緣完全與天台不同。

從此爭論展開下去,知禮同門仁岳(﹖~1064),本來支持知禮的論點,但後來不完全同意他,反加批評,與之相對立,構成了另外的一派名「後山外」。

知禮門下人物很多,特別是廣智尚賢、神照本如(982~1051)、南屏梵臻等三家,都很得力,能繼承師說,使天台繼續發展,從而後人就都推四明為天台宗的正統。

◎附三︰牟宗三《佛性與般若》第三部第二分

第四章(摘錄)
天台宗山家山外之分乃起於知禮時,智者《金光明經玄義》有廣略二本並行於世。錢唐慈光晤恩製《發揮記》,專解略本,謂廣本有十法觀心,乃後人擅添爾。彼有二弟子,即錢唐奉先源清與嘉禾靈光洪敏,共構難辭,造二十條,輔成師義,共廢廣本。四明尊者知禮作《扶宗釋難》(案此文收入《卍續藏》第九十五冊《四明仁岳異說叢書》),專救廣本十種觀心,兼斥不解發軫揀境之非,觀成歷法之失。錢唐梵天慶昭,孤山碼碯智圓,皆奉先源清之門學也,乃撰《辨訛》,驗《釋難》之非,救《發揮》之得。知禮撰《問疑書》詰之,慶昭有《答疑書》之復。知禮復有《詰難書》之徵,而慶昭構五義以答。知禮復作《問疑書》之責,慶昭稽留逾年而無答。知禮復有《覆問書》之催答。慶昭始有最後之《釋難》,翻成不腆之文矣。(不腆猶不善。《禮記》〈郊特牲〉︰「幣必誠,辭無不腆。」)往復各五,緜歷七年。此番辯論,慶昭是失敗者。「前後五番墮負,四番轉計。」墮負即失敗,轉計即一經詰難,便滑轉論點。中間又有逾年而無答。可見其於天台文獻及義理之不熟。

此番爭論實不單是《金光明經玄義》十法觀心一段文之有無問題,乃根本是於天台圓教了解不了解之問題。知禮實得天台宗之本義,故當屬於「山家」。山家者,經過此番辯論後出現之詞也。此示為天台宗之正宗。智者晚年住天台山,故世以天台號其宗。「山家」之山指天台山而言。山家猶言天台家門之內者也。「山外」者言天台家門以外者,示其為天台宗之外道、異端,或旁門也。宋‧志磐《佛祖統紀》卷十於「旁出世家」中〈慶昭傳〉云︰「四明之學者始指恩、清、昭、圓之學稱為山外,蓋貶之之辭云。」

知禮將此番辯論中雙方之文攢結成集,立十義以問慶昭,故此攢結之集即名曰《十義書》。十義者︰(1)不解能觀之法,(2)不識所觀之心,(3)不分內外二境,(4)不辨事理二造,(5)不曉觀法之功,(6)不體心法之難,(7)不知觀心之位,(8)不會觀心之意,(9)不善銷文,(10)不閑究理。十義乃就往復辯論所涉及之論點而立者。辯論時,須扣緊對方原文而辯,不免支離煩瑣。若非雙方原料全部擺出,一一對應,難知其曲折之詳。今此《十義書》乃是知禮所攢結,其於對方論點只是引述,原文已不存,論辯之文又多糾結難解,故吾人亦不須再事董理也。現在只作一歷史性的文獻看亦可。好在其辯駁山外之大意大體不出《指要鈔》之所說。《指要鈔》凡有辯斥者皆隱指山外而言,此則正面辯說,易得眉目也。《指要鈔》成於宋真宗景德元年,《十義書》則成於景德三年臘月。前後五番辯論,緜歷七年,則《指要鈔》雖早於《十義書》二年,亦在辯論後所寫也。故吾人可以《指要鈔》為正式經典性的成熟之作,有代表性,而《十義書》則只是一歷史性的爭辯文件,不必據《十義書》始可知山外之所以為山外也。

山外之所以為山外,即在以華嚴宗之思路講天台,視「介爾一念」為真心。此是根本差謬處。山外諸家自居為天台宗,然不解天台之基本思路,此其於天台之基本文獻未讀通也。根本觀念已差,而於一家文獻又不精熟,故於辯論中自有許多差謬處,未能如知禮之絲絲入扣,左右逢源也。其為「墮負」自甚顯然。

知禮駁斥山外甚嚴,步步窮追,毫不放鬆。蓋以其自居天台而又不合天台宗旨,易造成混亂故。彼等若直轉入華嚴,則亦無所謂外。知禮於華嚴,只視之為別教,並不駁斥。精簡別圓,自荊溪而已然。謂別教「緣理斷九」,「偏指清淨真如」,亦荊溪所屢說。知禮並無新說,只能諦解智者與荊溪之本義而印持之耳。山外諸家於此無所知,此甚可怪。如此顯文,能謂不見乎﹖見之而仍持「一念」為真心,則其不解智者與荊溪之思路與語意蓋甚顯。華嚴宗本《起信論》言真常心,其思路為分解的,其所成者為「別教一乘圓教」,此為賢首之所自判。此思路較易把握,通常最易如此思入。山外諸家亦不自覺流入此思路,然以之講天台則悖。人或謂山外之思路亦非無理。自然有理,其理即華嚴宗之思理。然自居於天台,則無理。又或謂天台之義理亦有可以向山外發展者,此則甚非。蓋亦不明山外之差謬根本處即在以華嚴宗之思路講天台也。若謂天台可以發展至華嚴,天台家能首肯乎﹖天台判圓別,若謂天台教義可以發展至山外,則是天台自退而為別教矣。此是「墬陷」,不是發展。若謂華嚴宗再經消化,以即具方式出之,便可進而為天台,此則其可矣。亦猶就天台再進而從事禪悟頓現,不立文字,便是所謂拈華微笑以心傳心之禪宗──只此是禪,更無開端別起,另有一教外別傳之禪(別之不可)。如此說之,皆合自然之序者。山外諸家於天台為背離,於華嚴為不徹(稍知之而不詳),兩不著邊,此其所以為外也。其目的果何在乎﹖將弘天台乎﹖將弘華嚴乎﹖將天台華嚴一爐而冶之乎﹖未有鮮明的見也。亦混亂而已矣!

知禮復有弟子曰淨覺仁岳,在知禮門下十餘年,後亦背叛。此為後山外。蓋亦頭腦不清,不解天台之思路者也。雖在知禮門下十餘年,亦只是學語,其師之義理未能進入其生命中也。

知禮《十不二門指要鈔》中有「別理隨緣」之義。「永嘉繼齊(梵天慶昭門人)立指濫以難之,謂不變隨緣是今家圓教之理,別理豈有隨緣﹖師(知禮)乃垂二十問以祛其蔽。天台元穎復立徵決以代齊師之答,而嘉禾子玄亦立隨緣撲以助齊、穎。時仁岳居座下,述法智(知禮)義,立十門折難,總破三師。人謂淨覺(仁岳)禦侮之功居多。」(《佛祖統紀》卷八〈知禮紀〉)。(案淨覺仁岳《別理隨緣十門析(釋)難書》收入《卍續藏》第九十五冊《四明仁岳異說叢書》)

知禮「述消伏三用章,對孤山智圓闡義鈔不知性惡是理毒義。有咸潤者(亦慶昭門人)述籤疑,以三種消伏俱約圓論。淨覺引疏義歷四教十法界以除三障,述止疑以扶師義。」(同上)。(案淨覺《止疑書》亦收入《卍續藏》第九十五冊《四明仁岳異說叢書》)

知禮復有《觀無量壽佛經疏妙宗鈔》。「梵天慶昭門人咸潤述《指瑕》以非《妙宗》,且固執獨頭之色不具三千等義,蓋昭、圓之餘波也。淨覺為述抉膜以示色心不二之旨,且評它師昧於究竟蝮蠆六即之義。」(同上)。(案淨覺《抉膜書》亦收入《卍續藏》第九十五冊)

據以上三端,則知淨覺亦曾助師扶持天台正義。然無真知,只是學語,故一旦不合,便即背叛。「一日,淨覺與廣智辯觀心觀佛,求決於師。師示以約心觀佛之談,謂據乎心性觀彼依正(案此義見《妙宗鈔》)。淨覺不說而去。既而盡背所宗,述三身壽量解,並別立難辭,請潛修前鈔(案即《妙宗鈔》),不使外聞。師慮其為後世異說之患,乃加料簡十三科以斥之(案此即《妙宗鈔》末關於生身尊特之十三問答)。淨覺時在天竺(遵式住處),上《十諫書》,謂父有諍子,則身不陷於不義。師復作《解謗》,謂《十諫》乃成增減二謗。淨覺復述《雪謗》,謂錯用權實以判勝劣。師時在疾,令門人讀之,為之太息。既逼歸寂,遂不復辯。後有希最,即廣智之子,法智(知禮)之孫,述《評謗》以辨之。淨覺時尚無恙,見之曰︰四明之說其遂行乎﹖」(《佛祖統紀》卷八〈知禮紀〉)。(案淨覺《十諫書》、知禮《解謗書》、淨覺《雪謗書》,俱收入《卍續藏》第九十五冊)

淨覺仁岳之背叛,名曰後山外。晤恩、源清、慶昭、智圓等則為前山外。自希最繼承知禮作《評謗》以後,至南宋雲間沙門可觀有《山家義苑》二卷,其上卷即破仁岳者。南宋宗印有《北峰教義》一卷,亦辨破仁岳者。又南宋四明沙門柏庭善月有《山家緒餘集》三卷,亦紹述知禮辨山外諸家者。

〔參考資料〕 慧嶽《天台教學史》第四章;淨心《天台山家山外論爭之研究》;安藤俊雄《天台學》第十四、十五章;惠谷隆戒《天台教學概論》第一篇。


止觀

「止」是梵語śamatha(奢摩他)的意譯,「觀」是梵語vipasyana(毗鉢舍那)的意譯。「止觀」是印度佛教修行方法中的兩大支柱。在我國的天台宗之中更成為禪定方法中的特殊法門。茲分釋如次︰

(一)「止」即指精神統一而達無念無想的寂靜狀態,「觀」指以智慧思惟觀察某一特定的理趣或事物。在戒定慧三學之中,「止」屬於定學的領域,「觀」則為慧學所概括。三界的止觀比重各有不同。色界四禪定是「觀」慧勝,無色界四無色定以「止」為勝,欲界定則唯有「觀」而無「止」。總而言之,在欲界、色界、無色界之三界中,層次愈高,「觀」的比重愈少,而「止」則逐漸加強,至無色界最上的非想非非想處定或滅盡定時,完全沒有「觀」(慧)的作用,而成無念無想的狀態。在各級禪定之中,第四禪止觀均等。佛即在止觀均等的狀態中,進入其成道或入滅的境界。

(二)為天台宗的根本教義。天台智顗最重止觀法門,將之分為漸次止觀、不定止觀、圓頓止觀三種,依次在《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六妙法門》、《摩訶止觀》三書中說此三種止觀。又著《小止觀》略述止觀法門。文中曾謂止觀是證入涅槃(泥洹)境界的要法。其文云(大正46‧ 462b)︰
「若夫泥洹之法,入乃多途,論其急要,不出止、觀二法。所以然者,止乃伏結之初門,觀是斷惑之正要;止則愛養心識之善資,觀則策發神解之妙術;止是禪定之勝因,觀是智慧之由藉,若人成就定、慧二法,斯乃自利、利人法皆具足。」

此外,關於止觀雙修,雖有人主張不必從修止入手,可以一開始便直接修觀。謂修到證入毗婆舍那(觀)時,也就同時可證得奢摩他(止),而達到止觀雙運的境界。但智顗、宗喀巴及一般小乘、大乘佛教定學的說法,則認為須從修止入門,繫心一緣,漸入靜定。至能隨意恒久入定,達第九住心時,則可在此寂定心中修觀,觀修至妄念消滅,明了真實時,心更寂定,發身心輕安,定慧雙得。此名「止觀雙運」。如《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一載(大正30‧458b)︰
「若有獲得九相心住中第九相心住,謂三摩呬多,彼用如是圓滿三摩地為所依止,於法觀中修增上慧。彼於爾時由法觀故,任運轉道無功用轉,不由加行,毗鉢舍那清淨鮮白,隨奢摩他調柔攝受,如奢摩他道攝受而轉,齊此名為奢摩他、毗鉢舍那二種和合平等俱轉,由此名為奢摩他、毗鉢舍那雙運轉道。」

◎附一︰〈止〉(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等)

止(梵śamatha,巴samatha,藏shi-gnas),謂諸想止息,其心寂靜。梵語奢摩他(śamatha)之譯,乃止寂之意。《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五云(大正30‧539c)︰「菩薩即於諸法無所分別,當知名止。」《大乘起信論》云(大正32‧582a)︰「所言止者,謂止一切境界相,隨順奢摩他觀義故。」又,法藏《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下(末)釋云(大正44‧282c)︰「先由分別作諸外塵,今以覺慧唯識道理破外塵相,塵相即止無所分別,故云止。此是方便也,順奢摩他等者,正顯止也;奢摩他此翻云止,但今就方便存此方語,約正止,存梵言故也。」

《摩訶止觀》卷一之二在解釋圓頓止觀的部分,以寂而常照名觀,以法性寂然名止;卷三之一更廣釋止之名,立止息、停止、對不止止三義加以詳述。此外,《法界次第》卷上在六妙門的止門中云(大正46‧673b)︰息心靜慮,名之為止。(中略)凝心寂慮,心無波動,則諸禪定自然開發。」又《唯識論了義燈》卷五(本)以止為定之七名之一,云(大正43‧753b)︰「六奢摩他,此云止也。(中略)唯有心淨定,不通散位。」

另外,《成實論》卷十五云(大正32‧358a)︰「止名定,(中略)止能遮結。」〈安般守意經序〉就數息觀云(大正15‧163a)︰「又除其一注意鼻頭,謂之止也。得止之行,三毒四走五陰六冥諸穢滅矣。」《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十二就不淨觀等云(大正13‧159b)︰「奢摩他者,名之為滅,能滅貪心瞋心亂心。(中略)若有比丘,深自思惟,我之貪心唯觀不淨乃能壞之,瞋恚之心慈能壞之,十二因緣能壞愚癡,是名奢摩他相。」

關於修「止」漸進之階,智顗《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中謂有四住心︰粗住心、細住心、欲界定、初禪未到地定。而《六門教授習定論》中稱有九住心︰初住、正念住、覆審住、後別住、調柔住、寂靜住、最極寂靜、功用住、任運住。後者之九住心,宗喀巴《菩提道次第略論》中引述頗詳。依《菩提道次第略論》所說,修定得止,專指入初禪未到地定而言。

又,修止中生起散亂、掉舉的原因,主要是攝心繫緣用力過猛所致。其對治法,依諸經論所述,大略有︰(1)及時覺知,提起正念。(2)繫心臍中。(3)修數息或瓶氣。(4)暫停修止,專修對治。(5)緩放其心,務令自然。修止中生起昏沉的原因,主要則是攝心過於緩懈,太向內攝,或飲食、睡眠不調,食過飽、睡不足或睡過頭所致。其對治法,諸經論所說大略有︰(1)及時覺知,策舉其心。(2)以觀治沉,令心明利。(3)觀想光明。(4)繫念於止或修「風心與虛空相合法」。(5)暫停修止。

◎附二︰〈觀〉(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觀」指住於定心,以慧推求思察某一特定的理趣或事物之謂。相關的語詞有觀念、觀察、觀法、觀行、觀門等。所謂「觀」是梵語毗鉢舍那(vipaśanā)的譯語,相對於「止」(原語為奢摩他,śamatha)而言;指由「止」使心止於一境,再由「觀」顯現分明照見之。此外,意指止觀均行的「優畢叉」(up-ekṣā),或意指靜慮均等的「禪那」(dhva-na)也往往被譯作「觀」。但是,「觀」是修道上的要行,各宗派的見解均不相同,故不必侷限於原語的意思。

關於「觀」,《大乘起信論》謂(大正32‧582a)︰「所言觀者,謂分別因緣生滅相,隨順毗鉢舍那觀義故。」《淨土論》(大正26‧231b)︰「云何觀察,智慧觀察,正念觀彼,欲如實修行毗婆舍那故。」《往生論註》卷下釋云(大正40‧836a)︰「譯毗婆舍那曰觀,但汎言觀義亦未滿,何以言之,如觀身無常、苦、空、無我、九相等,皆名為觀,亦如上木不得名椿柘。」又如《大乘義章》卷十(大正44‧665c)︰「外國名毗婆舍那,此翻名觀;於法推求簡擇名觀,觀達稱慧,(中略)伺求之觀觀數為體,照法之觀慧數為體。」正是針對毗婆舍那之觀而言;而《往生論註》所表示毗婆舍那的真意義是指照慧究竟之位,乃是狹義的「觀」,與廣義的「觀」不同。

有關「觀」的字義,《往生論註》卷下云(大正40‧836a)︰「心緣其事曰觀,觀心分明曰察。」慧遠《觀經義疏》卷本說,繫念思察以為觀。智顗《摩訶止觀》則舉出貫穿、觀達、對不觀三義以解「觀」之意涵。善導的《觀經疏》〈玄義分〉(大正37‧247a)︰「言觀者照也,常以淨信心手,以持智慧之輝,照彼彌陀正依等事。」《宗鏡錄》卷三十六則以觀矚、觀察二義說明「觀」(大正48‧623c)︰「言觀一字,理有二種︰(一)觀矚,(二)觀察。觀矚者,如前五識緣五塵境,矚對前境,顯現分明無推度故,現量性境之所攝故。次觀察者,向自識上,安模建立伺察推尋境分劑故,今立觀門即當第二觀察。」《觀經疏傳通記》卷三則另加觀知,成為三種(大正57‧532b)︰「(一)觀矚,謂如眼見色,經云嚴顯可觀,又云不能遠觀,又光記(卷二)引婆沙釋色名有見云,以眼名見,觀照色故。. 二觀知,謂解知故,序分義云如來觀知歷歷了然。因明入正理論云,言比量者謂藉眾相而觀於義。(三)觀行,謂今十三觀等即是也。」這些都是在說明「觀」字的意思。觀念、觀察等行法相當於《宗鏡錄》所說的第二義、《觀經疏傳通記》的第三義。

「觀」的種類甚多,大小乘也都曾提到,如《大乘起信論》說,修習觀者,當觀一切世間有為之法,無得久停,須臾變壞(無常觀);一切心行念念生滅,以是故苦(苦觀);應觀過去所念諸法恍惚如夢,應觀現在所念諸法猶如電光,應觀未來所念諸法猶如於雲忽爾而起(無我觀);應觀世間一切有身悉皆不淨,種種穢污 無一可樂(不淨觀;以上四觀為自利觀)。如是當念一切眾生從無始世來,皆因無明所熏習故令心生滅,已受一切身心大苦,現在即有無量逼迫,未來所苦亦無分齊,難捨難離而不覺知,眾生如是甚為可愍(大悲觀,為利他觀)。作此思惟,即應勇猛立大誓願,願令我心離分別故,遍於十方修行一切諸善功德盡其未來,以無量方便救拔一切苦惱眾生,令得涅槃第一義樂(大願觀)。以起如是願故,於一切時一切處,所有眾善隨己堪能,不捨修學心無懈怠(精進觀)。又,《宗鏡錄》卷三十六(大正48‧623b)︰「夫觀門略有二種︰(一)依禪宗及圓教,上上根人直觀心性,不立能所,不作想念,定散俱觀內外咸等,即無觀之觀,靈知寂照;(二)依觀門,觀心似現前境,雖權立假相,悉從心變,如觀經中立日觀、水觀等十六觀門;上生經中觀兜率天宮、彌勒內院等。」此二者中,前者是理觀,後者是事觀。元照《觀經義疏》卷上(大正37‧281b)︰「一代時教所明觀法略為五例︰(一)總觀諸法,如經觀一切法空等。(二)別觀自心,如止觀、還源觀、法界觀、淨心觀等。(三)或但觀色,經云觀身實相,觀佛亦然,及不淨、白骨等。(四)兼觀色心,經云照見五蘊空、十二入、十八界、數息等。(五)對觀勝境,即如諸經觀佛菩薩等。」

此外,其它種類尚多。「觀」雖是伴隨「止」的定行,但如《大集經》卷九所舉的二十八個「觀」卻也通於散善。

關於各宗對「觀」的主張,小乘是以四諦觀為聲聞之因,以十二因緣觀為緣覺之行。大乘中,法相宗立五重唯識觀;三論宗設八不中道觀;華嚴宗用四法界觀;天台宗用一心三觀;真言宗用阿字觀、五相成身觀。而法相、華嚴多說觀道,天台宗多說觀心,真言宗多說觀行。又,淨土教依《觀無量壽經》有觀彌陀依正二報的十三觀;《淨土論》在五念門之一立觀察門,而〈散善義〉在五正行之一立觀察正行。聖道門諸宗皆以「觀」為第一要道;淨土門則以稱名念佛為第一要行,認為「觀」是它的助業。

◎附三︰〈三止三觀〉(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三止三觀是「三止」與「三觀」的併稱,為天台宗用語。謂止觀兩門的體相各有三種類別。三止,謂體真止、方便隨緣止、息二邊分別止。三觀,謂二諦觀、平等觀、中道第一義諦觀。關於三止,《摩訶止觀》卷三(上)云(大正46‧24a)︰
「巧度止有三種︰(一)體真止,(二)方便隨緣止,(三)息二邊分別止。(一)體真止者,諸法從緣生,因緣空無主,息心達本源,故號為沙門。知因緣假合,幻化性虛,故名為體。攀緣妄想,得空即息,空即是真,故言體真止。(二)方便隨緣止者,若三乘同以無言說道,斷煩惱入真,真則不異,但言煩惱與習有盡不盡。若二乘體真不須方便止,菩薩入假正應行用。知空非空故言方便,分別藥病故言隨緣,心安俗諦故名為止。經言︰動止心常一亦得證此意也。(三)息二邊分別止者,生死流動,涅槃保證,皆是偏行偏用不會中道。今知俗非俗俗邊寂然,亦不得非俗空邊寂然,名息二邊止。」

此中,俱觀二諦,依偏真起行為體真止;俱觀二諦,依偏俗起行為方便止;遮前二偏會中道為息二邊止。蓋此三止係隨三觀之義而立其名,故《摩訶止觀》卷三(上)云(大正46‧24a)︰「此三止名雖未見經論,映望三觀隨義立名。釋論云︰菩薩依隨經教為作名字名為法施。立名無咎。若能尋經得名,即懸合此義。」

關於三觀,《摩訶止觀》卷三(上)云(大正46‧24b)︰「觀有三,從假入空名二諦觀,從空入假名平等觀,二觀為方便道得入中道,雙照二諦,心心寂滅自然流入薩婆若海,名中道第一義諦觀。此名出瓔珞經。」其中,觀差別之萬境即一切皆空為二諦觀,達皆空之理後,見諸法之實理為平等觀,雙遮雙照有無一異等為中道第一義諦觀。

然而此三止三觀,與止觀釋名所出三義其名相似而義則不同。故《摩訶止觀》卷三(上)云(大正46‧24a)︰
「詳此三止與前釋名名髣髴同,其相則異。同者,止息止似體真,停止止似方便隨緣,非止止似息二邊。其相則別,所謂三諦相也。前三成次三,後一具前三。何以故﹖如體真止時,達因緣假名空無主流動惡息,是名止息義。停心在理正是達於因緣,是停止義。此理即真,真即本源,本源不當止與不止。是非止止。此三義共成體真止相。若方便止時,照假自在,散亂無知息,是止息義。停心假理,如淨名入三昧觀比丘根性,分別藥病,是停止義。假理不動是非止止。
如是三義共成方便隨緣止相也。息二邊時,生死涅槃二相俱息,是止息義,入理般若名為住緣心中道,是停止義。此實相理非止不止,是不止止義。如此三義共成息二邊止相。故與前永異。(中略)此三觀與前三觀名一往似同,義相則異。同者,前是貫穿觀諸虛妄似從假入空也。前觀達觀達,理理和達事事和,似入假平等觀也。前不觀觀似中道也。其相異者,前是一諦相,今是三諦相。又前三觀通成後三,後三具前三。所以者何﹖如從假入空破四住磐石。此豈非貫穿義。所入之空空即是理,智能顯理即觀達義。此之空理即是非觀觀義。如此三義共成入空觀相也。
從空入假亦具三義。何以故﹖識假名法破無知障,即是貫穿義,照假名理分別無謬,即觀達義,假理常然即不觀觀義也。此三義共成假觀相。中觀之觀亦具三義。空於二邊即貫穿義,正入中道即觀達義,中道法性即不觀觀義。如此三義共成中道觀相。」

以上所明,是約通教巧度之止觀而論其體相。若就圓頓止觀分別之,是三一一三,此等諸義總在一心。《摩訶止觀》卷三(上)云(大正46‧25b)︰
「體無明顛倒即是實相之真,名體真止。如此實相遍一切處,隨緣歷境,安心不動,名隨緣方便止。生死涅槃靜散休息,名息二邊止。體一切諸假悉皆是空,空即實相,名入空觀。達此空時,觀冥中道,能知世間生滅法相,如實而見,名入假觀。如此空慧即是中道無二無別,名中道觀。體真之時,五住磐石砂礫一念休息,名止息義。心緣中道入實相慧,名停止義。實相之性即非止非不止義。又此一念能穿五住達於實相,實相非觀亦非不觀。如此等義但在一念心中。不動真際而有種種差別。」

關於三止三觀的參考資料,參見《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三之二、《止觀輔行搜要記》卷三、《止觀義例》、《止觀隨釋》卷三、《止觀輔行傳弘決助覽》卷一、《摩訶止觀私記》卷三、《摩訶止觀見聞添註》卷三之乾、《摩訶止觀復真鈔》卷二。

◎附四︰〈三種止觀〉(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三種止觀,略稱三止觀。指天台宗所立的漸次止觀、不定止觀、圓頓止觀三種。係天台智者大師秉承南嶽慧思禪師之意而廣說者,茲略述如次︰

(1)漸次止觀︰略稱漸次觀,為初淺後深之觀,猶如登梯之由低至高;即由淺及深,終令歸於實相。《摩訶止觀》卷一(上)謂(大正46‧1c)︰
「漸初亦知實相,實相難解漸次易行,先修歸戒翻邪向正,止火血刀達三善道。次修禪定止欲散網,達色無色定道,次修無漏止三界獄,達涅槃道;次修慈悲止於自證,達菩薩道;後修實相止二邊偏,達常住道;是為初淺後深,漸次止觀相。」

又,《法華玄義》卷十(上)亦云(大正33‧806b)︰
「漸次觀,從初發心為圓極故,修阿那波那十二門禪,即是根本之行,故云凡夫如雜血乳。次修六妙門、十六特勝、觀練熏修等,乃至道品四諦觀等,即是聲聞法,如清淨乳行也。次修十二緣觀,即是緣覺如酪行也。次修四弘誓願、六波羅蜜,通藏菩薩所行事理之法,皆如生蘇行也。次修別教菩薩所行之行,皆如熟蘇,故云菩薩如熟蘇也。次修自性禪入一切禪,乃至清淨淨禪,此諸法門,能見佛性,住大涅槃,真應具足,故名醍醐行也。」

此中,《法華玄義》因是略辯,故不先說修歸戒等。

(2)不定止觀︰略稱不定觀,為深淺不定之觀,恰如金剛寶為日光所照射,其色彩不定,或淺或深;即或就事或就理,而成實相者。《摩訶止觀》卷一(上)謂(大正46‧1c)︰「不定者,無別階位,約前漸後頓,更前更後,互淺互深,或事或理,或指世界為第一義,或指第一義為為人對治,或息觀為止,或照止為觀,故名不定止觀。」《法華玄義》卷十(上)亦云(大正33‧806c)︰
「不定觀者,從過去佛深種善根,今修證十二門,豁然開悟得無生忍,即是毒在乳中,即能殺人也。若坐證不淨觀九想、十想、背捨、勝處、有作四聖諦觀等,因此禪定豁然,心開意解,得無生忍,即是毒至酪中殺人也。若有人發四弘誓願,修於六度,體假入空無生四諦觀,豁然悟解得無生忍,即是毒至生蘇殺人也。若人修行六度,修從空出假,修無量四諦觀,豁然心悟得無生忍,是毒至熟蘇而殺人也。若有坐禪,修中道自性等禪正觀,學無作四聖諦行法華、般舟等四種三昧,豁然心悟得無生忍,即是醐醍行中殺人也。」

上引二文,所明有所不同,《玄義釋籤》卷二十就此加以會通,謂(大正33‧957c)︰
「不定但寄漸次論發不定,若彼止觀但論從師所受修行不定,故彼文云,或漸或頓或止或觀,即云天台傳於南嶽,不可從師傳於所發是故不同,此約昔聞今隨修觀所發不定。」

此外,尊舜的《摩訶止觀見聞》卷一(中),依據《摩訶止觀》之意,謂不定止觀是或漸或頓,不專一法,或理或事,行相屢換。

(3)圓頓止觀︰略稱圓頓觀,為初後不二之觀,恰如有通力者之騰空,不論是近於地上的空,或是萬仞的空,其空無別,初後不二,正觀實相。《摩訶止觀》卷一(上)謂(大正46‧1c)︰
「圓頓者,初緣實相造境即中無不真實,繫緣法界,一念法界,一色一香無非中道,己界及佛界、眾生界亦然。陰入皆如無苦可捨,無明塵勞即是菩提無集可斷,邊邪皆中正無道可修,生死即涅槃無滅可證,無苦無集故無世間,無道無滅故無出世間,純一實相。實相外更無別法,法性寂然名止,寂而常照名觀,雖言初後無二無別,是名圓頓止觀。」

《法華玄義》卷十(上)亦云(大正33‧806b)︰「圓頓觀,從初發心即觀實相,修四種三昧行八正道,即於道場開佛知見得無生忍,如牛食忍草即得醍醐,其意具在止觀。」《摩訶止觀》卷四極力讚說止觀明靜,前代未聞;全書設十六章,以二十五法為圓頓的遠方便,以不思議的十乘十境為圓頓的能所觀且揭出圓頓止觀較前二種止觀優越的緣由。十六章中的第六章〈明方便〉謂(大正46‧35c)︰「今就五品之前假名位中,復論遠近,二十五法為遠方便,十種境界為近方便,橫竪該羅十觀具足,成觀行位能發真似。」第七章〈正修止觀〉謂(大正46‧49a)︰
「開止觀為十︰(一)陰界入,(二)煩惱,(三)病患,(四)業相,(五)魔事,(六)禪定,(七)諸見,(八)增上慢,(九)二乘,(十)菩薩。(中略)此十種境始自凡夫正報終至聖人方便,陰入一境常自現前,若發不發恒得為觀,餘九境發可為觀,不發何所觀。(中略)觀心具十法門︰(一)觀不可思議境,(二)起慈悲心,(三)巧安止觀,(四) 破法遍,(五)識通塞,(六)修道品,(七)對治助開,(八)知次位,(九)能安忍,(十)無法愛也。(中略)此十重觀法橫竪收束,微妙精巧,初則簡境真偽,中則正助相添,後則安忍無著。意圖法巧該括周備,規矩初心,將送行者到彼薩雲,非闇證禪師誦文法師所能知也,蓋由如來積劫之所勤求,道場之所妙悟,身子之所三請,法譬之所三說,正在茲乎。」

因此,《止觀輔行》卷一之二解釋圓頓之義,謂(大正46‧150a)︰「圓頓者,圓名圓融圓滿,頓名頓極頓足,又圓者全也。(中略)即圓全無缺也,體非漸成故名為頓,體雖極足須以二十五法為前方便,十法成觀而為正修。」此外,同書卷三之四謂(大正46‧248a)︰「足極二名有通有別,通則俱通初後,別則極後足初,初心所觀萬法具足,惑盡德滿至後方極。」

關於圓頓止觀的境體,《摩訶止觀》說陰入境等十境為所觀境體,但若實際剋示境體,係就五陰中的識陰,特別取第六識心王。若於此不得觀益,則更取五陰中的色受想行四陰及十二入、十八界,或另取歷緣對境,即對色聲香味觸五塵而起的前五識。取陰入境而成觀時,若起宿世煩惱,則更取它為觀境,若其時生病,則又取它,如是乃至取業境為其觀境。圓頓行人,由於修觀的場所,以致所觀的境體有種種不同,但取第六識心王為體,則是不變的。因此,《摩訶止觀》卷五之二云(大正46‧52a)︰「若欲觀察須伐其根,如炙病得穴,今當去丈就尺,去尺就寸,置色等四陰,但觀識陰,識陰者心是也。」《止觀輔行》卷五之二亦云(大正46‧291a)︰
「世出世陰如條如病,一念識心如根如穴。(中略)以由界入所攝寬多,陰唯有為,有為之中義兼心色,故置色存心。心名復含心及心所,今且觀心王置於心所,故初觀識,餘下例之。問︰五識、五意識及第六識,並能生於受等三心,何等識心及所生三心,是今觀境﹖答︰五識、五意識定是今境,未屬煩惱在無記故,於第六中取能招報者,仍須發得乃屬煩惱境,餘之分別方屬今境,又此五識及五意識雖在今境,仍在下文歷緣對境中明。」

因此,宋代四明知禮極力主張在實修之際,以取近要的第六識介爾陰妄一念,為天台止觀之正意。

日本天台將圓頓止觀的行人分成解行、直行、解行未分、本執不解四機。解行之機以第六識為所觀境體,直行之機以八識的初念為所觀境體,解行未分、本執不解等兩機以不起的法性為所觀境體;這點完全異於四明知禮。

以上漸次、不定、圓頓的止觀,都是緣實相的大乘止觀,但修止觀的行人有︰(1)解頓行漸的漸根性,(2)解頓而行或頓或漸的不定根性,(3)解行俱頓的頓根性等三種根性。但,三根性的行人都是解頓,齊抱圓解,這點和別教行人等大為不同。故《止觀輔行》卷一之二就其三根性辯說(大正46‧150b)︰「此三止觀對根不同,事雖差殊同緣頓理,離圓教外無別根性,當知此三並依圓理分此三行名三根性。」

〔參考資料〕 (一)《長阿含經》卷九;《增一阿含經》卷十一;《中阿含》卷十五〈三十喻經〉;《成實論》卷十五。(二)《大乘止觀法門》卷一;《大乘起信論》;《華嚴五教止觀》;關口真大編《止觀の研究》、《佛教の實踐原理》;宮本正尊編《佛教の根本真理》;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


四明十義書

二卷(或三卷)。宋‧知禮(960~1028)撰。略稱《十義書》。收在《大正藏》第四十六冊。為天台山家派中心人物四明知禮破斥山外派之作品。全書記載此二派在七年之間前後十次往返論辯內容。書中約「十義」列舉山外派之過失以破斥之,故名「十義書」。

山家、山外二派之對立,起源於對天台智顗之《金光明經玄義》廣略二本之真偽之爭。廣本有「觀心釋」,略本則無。慈光晤恩首作《金光明玄義發揮記》,專釋略本,謂廣本之「觀心釋」為後人附加,故為偽作。其門人源清、洪敏亦作二十條難詞,同奉此說。時善信者請知禮撰文評二十條難詞,知禮乃作《扶宗釋難》,指摘二十條難詞之說。源清門下慶昭、圓智合著《辨訛》一書,扶助《發揮記》之說。知禮又撰《問疑書》以詰《辨訛》。慶昭則作《答疑書》回覆之。知禮更作《詰疑書》。慶昭復著《五義書》轉申其義。知禮又以《問疑書》加以責難。踰年未獲答書,又作《覆問書》催促之。慶昭遂作《釋難記》解說。如是返復,歷時共計七年。

景德三年(1006),知禮綜括前後十次往返之論文文義而成本書,其內容乃約「十義」論述山外派之過失。所謂「十義」,即︰(1)不解能觀之法,(2)不識所觀之心,(3) 不分內外二境,(4)不辨事理二造,(5)不曉觀法之功,(6)不體心法之難,(7)不知觀心之位,(8)不會觀心之意,(9)不善銷文,(10)不閑究理。此十義皆以「觀心」之問題為中心,以期能啟蒙慶昭等人。後慶昭作《答十義書》覆之。知禮又作《觀心二百問》反詰。至此,二派之筆戰暫告段落。

二派前後七年之論諍,十數回之往返論書,多已不存。現僅存本書及《觀心二百問》。其中,尤以本書援引十次往返之辯論內容,而成為研究山家山外之爭的唯一資料,故備受重視。其註疏有繼忠《四明十義書科文》一卷、光謙《四明十義書錄》二卷、秀紘《四明十義書指掌》二卷、觀山《四明十義書講林》一卷、法成《四明十義書講錄》三卷等。

〔參考資料〕 《四明尊者教行錄》卷一;《佛祖統紀》卷八、卷二十五;《諸宗章疏錄》卷二。


四種華嚴

謂華嚴教法有四種,即寂場華嚴、時長華嚴、盡未來際華嚴及法界華嚴。善月《法華經文句格言》卷中云(卍續46‧593下)︰「一家之論華嚴,其唯四焉,曰寂場,曰時長,曰盡未來際,曰法界;或六種曰海空,曰母胎。(中略)名雖有六,其實則四,如華嚴海空則或屬時長,或屬法界,如玄文云云,其母胎則盡未來際所攝。」

(1)寂場華嚴︰指佛成道後三七日間於寂滅道場菩提樹下,對法身大士頓說的華嚴。即所謂前分華嚴。

(2)時長華嚴︰指三七日以後,赴鹿野苑對大小之機作種種說法,而未曾放棄宣說自證之法的華嚴,為堪聞之大機隨時隨處所演說者。即所謂後分華嚴等。

此二種乃就王宮所生釋尊而論,即六十卷及八十卷《華嚴經》中,〈世間淨眼品〉到〈離世間品〉皆屬寂場三七日之說法,稱寂場華嚴;〈入法界品〉則是三七日以後所說,稱為後分華嚴。其他,諸經中所散說的華嚴教義,如《無量義經》所謂摩訶般若華嚴海空歷劫修行等之說,名為時長華嚴。

(3)盡未來際華嚴︰指釋迦既示現入滅,但為小機所見,其法身仍常住不滅,常為初地以上菩薩盡未來際恒說不息,是名盡未來際華嚴。

(4)法界華嚴︰謂不只豎的方面盡三世而無絕,橫的方面來看,寂場或七處八會,乃至雙樹林下,法界到處均為華嚴說法的道場。但法界是圓教所詮的諦理,不外是般若、法華、涅槃等會座所證入的中道之一理。總之,大機所入之理皆為華嚴之意。

此四種中,寂場及時長等二種華嚴是所謂橫的報土的此土所說,經家結集之而流通於末代。盡未來際華嚴是豎的報土的真實淨土之說法,非可結集流傳者。法界華嚴,則與前三者之能詮之教相反,是諸味所詮之圓理,故對之不可論橫豎二土之分別、不共二乘、圓兼一別的部意、結集非結集、前分後分等。

四種華嚴說乃宋‧善月首先提出,是根據《法華經玄義》卷十(下)所云(大正33‧808a)︰「言華嚴海空者,若作寂滅道場之華嚴,此非次第。今依法性論云,鈍根菩薩三處入法界,初則般若,次則法華,後則涅槃。因般若入法界即是華嚴海空。又華嚴時節長,昔小機未入,如聾如啞。今聞般若即能得入,即其義焉。」又「般若之後明華嚴海空者,即是圓頓法華教也。何者初成道時,純說圓頓,為不解者大機未濃,以三藏方等般若洮汰淳熟,根利障除,堪聞圓頓,即說法華開佛知見,得入法界,與華嚴齊。」以及《法華玄義釋籤》卷二十、《法華文句記》卷四(下)等說法而集成此說。

然《佛祖統紀》卷三(上)對此加以駁斥,而僅立寂場、時長、盡未來際三種華嚴。《天台四教儀集註》卷二亦以祖無顯文駁斥此說,認為只有約時約處約理的不同。而《台宗二百題》卷十四、《天台四教儀集註匡謬》、《天台四教儀集註講義》卷一等則以《集註》與《統紀》之說為非,認為四種華嚴深契祖意。

〔參考資料〕 《天台四教儀集註詮要》卷一;《西谷名目》卷下(末);《天台教觀時名目私鈔》卷二(本)。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南山律學辭典]
三歸受法

亦名:受三歸法

子題:發善法、三歸下有所加、有歸無戒

行事鈔‧導俗化方篇:「作法者。智論云,互跪合掌。在比丘前眾得作。當教言:『我某甲,盡形壽,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即發善法。次結云:『我某甲,盡形壽,歸依佛竟,歸依法竟,歸依僧竟。』三說。薩婆多,若淳重心,具教無教。」  資持記釋云:「智論有三:一﹑具儀,二﹑對境,三﹑作法。道眾望俗,皆是師位,故註通之。三法中,言某甲者,稱己名也;盡形壽者,述所期也;歸三寶者,是所投也。言發善〔法〕者,明非戒也。後三結者,重更囑累,不令忘失也。引多論。以示成否,若輕浮心,則無無教故。」事鈔記卷三九‧一七‧一一)

隨機羯磨‧諸戒受法篇:「受三歸法。薩婆多論云,以三寶為所歸,欲令救護,不得侵陵故也。歸依佛者,歸於法身,謂一切智無學功德五分所成;歸依法者,歸於自他盡處,謂斷欲無欲滅諦涅槃;歸依僧者,歸於第一義僧,謂良祐福田聲聞學無學功德也。善見論云,並須師授,言音相順,若言不出,或不具足,不稱名不解故不成。應云:『我某甲,盡形壽,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如是三說,得法屬己。『我某甲,盡形壽,歸依佛竟,歸依法竟,歸依僧竟。』三結已。律無受法,準諸論文具出,此但受歸法,無有戒法,故論云,歸下有所加,得歸及戒;若無加者有歸無戒。」(隨機羯磨卷上‧一五‧一○)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受三歸者,但得法被身,為佛弟子,無戒可持。」(業疏記卷一○‧二○‧八)


三歸對趣分別

子題:龍受三歸、神得三歸五戒、五趣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對趣者。(一﹑正明)五趣為言,皆得受也,除報重者。自餘山間空遠輕繫地獄,皆成三歸,除不解者。(二﹑引示)多論云,龍受三歸,為優婆塞。又云,龍畜生攝,以業障故,無所曉知,無受戒法。雖經中說受八齋法,但得善心功德,不得齋也。四分,龍受三歸,及賈人等,皆翻邪歸,非得戒也。成實云,餘道眾生得戒律儀,經說諸龍亦受一日戒故。善見中,諸龍及神得三歸五戒也。(三﹑義決)義準多論,據無知者,人猶不得,何況鬼畜?如餘得者,謂有知解,律中制罪,尚結偷蘭,以能變化知解人語,可以類也。」  濟緣記釋云:「對趣,正明中,修羅遍在五道,故但云五趣舊云除地獄者非。除重報者,別簡下趣;以人天二趣,自可受故。文舉輕獄,鬼畜類知。除不解者,通簡五趣;以人天不解,亦不成故。……義準總判諸文,初判多論。如下,次釋成見二論。律中殺畜提,盜妄並吉;若有知解,通結偷蘭。由能奉持,故開得戒。」(業疏記卷一○‧一九‧四)


上人法

子題:人法

含註戒本‧四波羅夷法:「自稱言我得上人法。自稱說有信、戒、施、聞、智慧、辯才過人。人法,人陰、人界、人入也。上人法者,諸法能出要成就也。」(含註戒本卷上‧七‧一四)

戒本疏‧四波羅夷法:「自稱我得上人法,是總舉也;我已入聖者,別示相也。就前總舉言人法者,謂成人之緣,無越陰界,故曰法也。所言上者,謂無漏信戒,凡法之表,故曰上也。(一、釋自稱)就註解中,言自稱說有信者,釋上行妄語者言也。信,謂理解不壞之信;戒,謂八正定道之戒;施,謂亡我之施;聞,謂道分無漏聞慧;智慧,謂思修懷正之智;辯才,謂四無礙辯,非凡所得也。此之六相,唯聖所感,在凡人上,故曰上人法故。(二、釋人法)人法者,下列陰界入也。古翻經者,謂積聚是陰義,檢諸字書,無此訓故。今世所翻,改陰為蘊,不可怪也。如古改陰為眾,可以通之。如論中說,陰界一也。論本成人,但色心耳。眾生迷執,多不解悟,故隨病設藥治之,不須諍也;秪恐誦藥,而迷愈疾,非聖意也。(一﹑釋陰)故彼文云,迷於心者為說陰。色相為一,分心為四。令知識想受三,猶未成業;若至行心,三毒三善隨發成業,則不可治。故當常爾一心,念除諸蓋,斯成藥也;對病之時,並亡去矣。病成方憶,難可言也。(二﹑釋入)迷於色者為說入。六塵五根俱是色;意根不分,非迷也。(三﹑釋界)通迷色心,為說界分。色為十一分,心為七分。至於藥治,可例上也。此之人法,通凡及聖;觀察識妄,斯唯聖證。謂我能觀,此凡想倒,不可信也。(三、釋上人法)就解上人法中,戒慧非一名諸,體唯缺有名出,離此法外,非餘法能名要,順法治惑,故曰成就也。」(戒疏記卷七‧五三‧一六)


不可學迷與不學無知

子題:不可學迷、隨作犯根本更增無知罪、學人開迷、學具二義、學教、學行

戒本疏‧持犯方軌:「佛立教相,止為奉行,若但讀誦,非本意也。然受戒後,勤學教行,於諸事法,明若指掌;忽於境想,迷忘而造;律制非犯,此不可學迷也。若由來不學,不思過犯,隨所造作,不問事法,但作有違,皆犯根本;緣而不了,結無知。若於二持,雖不違負,望非明決,不名為福;若緣不解,但是無知。是以佛言,隨作犯根本更增無知罪。」行宗記釋云:「初明立教之旨。然下,敘結之所以,初明學人開迷。文中,須具二義:言學教者,謂精窮三藏;學行者,謂專修對治。若此為學,方開迷忘。自餘泛爾,皆不學收。舉世相傳,纔過學肆,便稱學人,自謂無罪;觀其所業,曾未勤勞,求其所行,略無奉慎。豈能全免不學無知?請詳此文,足為龜鏡。律制者,即諸戒後境想中開。若由下,次明不學須結,又三:先明迷犯;若下,次明昧持,故知不學,由不曉教,持亦成犯;是下,引證,即不攝耳聽戒文。」(戒疏記卷四‧五三‧一九)


不學滅法

亦名:十法正法疾滅、十種法令正法疾滅

子題:五怖畏

隨機羯磨‧雜法住持篇:「十誦律,諸比丘廢學毗尼,便誦讀脩多羅、阿毗曇,世尊種種訶責已,讚歎毗尼,多有長老比丘就優波離學律。佛告比丘,有十種法住世,令正法疾滅。有比丘無欲鈍根,雖誦句義,不能正受;又不解了;不能令受者有恭敬威儀;乃至不樂阿練若法。又不隨法教;不敬上座無威儀者;令後生不學毗尼;致令放逸失諸善法。好作文頌莊嚴章句,樂世法故,正法疾滅,甚可怖畏,諸比丘應如是知。」(隨機羯磨卷下‧三九‧三)

濟緣記‧釋雜法篇:「十誦,初勸學戒。佛告下,十誦滅法,彼列二五法,今合為十。第一五法,有比丘下四句,為第一法;又不解,即第二法;不能下二句,為第三法;乃至者,略第四有說法者,不能如法教,[鬥@斲]諍相言;不樂下,即第五法。又不下,第二五法。初句即第一法;下略第二云不隨忍法,隨不忍法;不敬下,即第三法;令後下,即第四法;致令下,即第五法。好作下,即彼五怖畏中文,一﹑不修身戒心智;二﹑與尼相近;三﹑好作文頌等,即如文引;四﹑為衣食故,捨練若入聚落;五﹑為衣食故,多所求覓。」(業疏記卷二二‧四七‧一四)

行事鈔‧標宗顯德篇:「十誦,有十法正法疾滅:有比丘無欲鈍根,雖誦句義,不能正受;又不解;不能令受者有恭敬威儀;乃至不樂阿練若法。又不隨法教;不敬上座無威儀者;令後生不受學毗尼;致令放逸失諸善法。好作文頌莊嚴章句,樂世法故,正法疾滅,甚可怖畏。」資持記釋云:「不學滅法中,十誦十法。彼列五法中,以同義類,故合明之。文略二種,有比丘下,明初五法。上四句即第一法,無欲謂心不希望,但性昏愚不可教耳。又下一句即第二法,彼云,亦不能令他解了。不能下二句,即第三法。乃至者,略第四,彼云,有說法者,不能如法教,鬥諍相言也。不樂下,即第五。上四教授非法,下一戀著喧憒。四中,初是所教,二通能所,三、四屬能教。不隨下,即次五法。初句即第一。下略第二,彼云,不隨忍法,隨不忍法。隨情瞋怒。不敬下,是第三法,謂見上乖儀,輒生輕傲。令後下,即第四,彼云,因上座不以法教授故。致令下,是第五,彼云,因上座命終故。上三局所教,下二通能所。好作下,即五怖畏文。彼云,一﹑不修身戒心智,無欲鈍根;二﹑與尼相近,捨戒還俗;三﹑如來所說甚深脩多羅等,無憐愍愛樂心,好作(文頌莊嚴章句)等如鈔;四﹑為衣食故,捨練若,入聚落;五﹑為衣食故,多所求覓擾亂。五皆云怖畏者,正法將滅故。鈔引第三下半。(事鈔記卷三‧三八‧一一)


不學罪結犯有二

資持記‧釋鈔序:「不學罪結犯有二:初發心斷學,隨心頓漸,一一吉羅;二﹑臨境不解,隨事別結。(事鈔記卷二‧二八‧一七)


不得滿數不得訶

亦名:不足數諸部通會

子題:不足數四律一論共有六十許人

隨機羯磨‧集法緣成篇:「不得滿數不得訶者,若為比丘作羯磨,以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足數,若言犯邊罪等十三難人、若被三舉、若滅擯、若應滅擯、若別住、若戒場上、若神足在空、隱沒、離見聞處、若所為作羯磨人,如是等二十八種不足數。又云,行覆藏、本日治、摩那埵、出罪人;十誦律云,行覆藏竟、本日治竟、六夜竟。此上七人,佛言不相足數。十誦又云,睡眠人、亂語人、憒鬧人、入定人、啞人、聾人、啞聾人、狂人、亂心人、病壞心人、樹上比丘、白衣,如是等十二人,不成受戒足數。摩德勒伽論云,重病人、邊地人、癡鈍人,如是等三人,不成滿眾。僧祇律云,若與欲人、若隔障、若半覆露中間隔障、若半覆露申手不相及、若一切露地坐申手不相及。又云,若眾僧行作羯磨,坐則非法,乃至住坐臥互作亦爾。四分云,我往說戒處不坐為作別眾,佛言非法。五分,病人背羯磨說戒,佛言別眾。義加醉人等,或自語前人不解,心境不相稱等,並名非法。故律中受戒捨戒法內云,若眠醉狂恚不相領解,如前緣者,並不成故。又須知別眾不足數等四句差別,臨機明練成壞兩緣。」(隨機羯磨卷上‧四‧一一)

羯磨疏‧集法緣成篇:「就此一位,乖相極多。略知大數,後依隨解。四分有三十二人,十誦十五人,伽論三人,僧祇九人,五分一人。諸部通會,共成一宗,則六十許不合足數。今見講師,但取四分二十八人,是不足限,不用他部。口云律但列此二十八人,明知不列是足數也。今解,律通列相,令準例知。本無結數,擬含多相。二十八者,疏家束之。勘檢律文,隱顯不定。如何冰執,不通他部?若有癡、狂、睡、定之徒得入數者,至如捨戒為惡,隨對應開,若向狂心及未相解,俱不成捨。以非足數,非對首人,雖是比丘,無住秉法。故須大觀眾部,通照是非,義類顯然,不得不用。」濟緣記釋云:「四律一論共有六十〔不足數人〕;而言許者,示不盡故。」(業疏記卷四‧二六‧五)(請參閱『別眾不足數四句』☆四九七上)


不足數伽論三人

子題:不足數癡鈍人、癡鈍人、愚相有五、五迷、不解

羯磨疏‧集法緣成篇:「伽論有三:一﹑者重病人;二﹑邊地人,即四分中邊不解,兩不成捨;三﹑癡鈍人。用此滿眾,俱不成就。今約癡鈍,事義須知。夫羯磨者,為通和忍,隨文解意,則非愚限。故即世行事,秖論身足,及問是非,渺同河漢。今出愚相,略有五焉:誦文合眼,恐有停延,緣入非違,傍無人覺,此一迷也。或同誦一法,前後無乖,文相能所,不識彼我,此二迷也。或約文謹攝,深練自他,增減乖務,事法錯濫,不召令住,此三迷也。或文句乃明,牒事不濫,人有別緣,是非通默,此四迷也。或人法乃具,事局界境,成否冥然,端拱送忍,此五迷也。觀此五迷,深明四法,微為弘獎,僅涉僧倫,齊五所收,義歸不足。至於隨法明非,非如霧結,自非博觀,餘復何論?」(業疏記卷四‧三四‧七)

行事鈔‧足數眾相篇:「重病人者,由心昏沈,不樂,無情緣法。邊地人者,言不領當。中國之人,亦不足邊。必後知語,二通相足。癡鈍人者,不知言義,未了是非,則非斷割之匠;必言解羯磨,齊文而已,亦開成足。」資持記釋云:「伽論三人。初重病,顯相,必約神昏。……癡鈍中,初示不足意,即不解律人。如經論禪宗及餘雜學,不霑律部,並在此收。縱稱學律,時過學肆,不了綱緣,都迷成敗,趨時附勢,濫豫人師,自謂精英,實同癡鈍。故業疏所解,廣列五迷,今為引之,宜乎自省。彼云,誦文合眼,恐有停延,緣入非違,傍無人覺,此一迷也。總示四法,都不檢校。或同誦一法,前後無乖,文相能所,不識彼我,此二迷也。此謂迷法。或約文謹攝,深練自他,增減乖務,事法錯濫,不召令住,此三迷也。謂迷事也。或文句乃明,牒事非濫,人有別緣,是非通默,此四迷也。即迷人也。或人法乃具,事局界境,成否冥然,端拱送忍,此五迷也。此迷界也。觀此五迷,深明四法,微為弘獎,僅涉僧倫,齊五所收,義歸不足。四法即人法事界。必言等者,言謂羯磨言義。齊字去呼。如臨說戒,止解一白言相始終,即足說戒一席之數。以人難具美,恐法事廢闕,微通此類耳。」事鈔記卷四‧三二‧八)


不足數四分六人緣不足

行事鈔‧足數眾相篇:「初明是淨僧,相違故不足者,四分,不足數中,所為作羯磨人、神足在空、隱沒、離見聞處、別住、戒場上,六人。餘者非無此義,故捨戒中顛狂、啞、聾、中邊、死人、眠人、自語前人不解,並不成捨,謂不足數也。」資持記釋云:「初例,據文中,標四分者,即瞻波犍度。」(事鈔記卷四‧二六‧二)(請參閱『不足數所為作羯磨人』一六二中、『不足數神足在空』一六三中、『不足數隱沒人』一六四中、『不足數別住』一六一中、『不足數戒場上』一六一上)


不足數義加二人

濟緣記釋云:「義加中,初科,初結數反古。必下,正示義加。義有歸者謂歸不足。注引捨戒,睡狂如上,出在他部;醉及不解,此之二人,諸部無文,是今義判。舊以鈔中義加三人者,準此驗非。問:『既出捨戒,那云義加?』答:『由非正列,不足數中,然對捨不成,義是不足故也。』」(業疏記卷四‧三六‧九)


不足數體是相非

亦名:體是相非不足數、體是事違不足數

子題:不足數四分六人、不足數所為作羯磨人、不足數神足在空、不足數隱沒人、不足數離見聞、不足數別住、不足數戒場上、不足數癡鈍人、不足數隔障人

行事鈔‧足數眾相篇:「初明是淨僧,相違故不足者。(一,通列人數)(一、據文列六人)四分不足數中,所為作羯磨人、神足在空、隱沒、離見聞處、別住、戒場上,六人。(二、約義明二十五人)(一﹑敘本宗義具)餘者非無此義。故捨戒中顛狂、啞、聾、中邊、死人、眠人、自語前人不解,並不成捨。謂不足數也。(二、取他部證成)((一)引諸部二十三人)今取他部明文證成。((一)十誦十一人)十誦中,睡眠比丘,若聞白已睡者,得成擯人;未白前睡,不足數也。亂語人、憒鬧人、入定人、啞人、聾人、具二人、狂人、亂心人、病壞心人,樹上比丘,十二(十一)種人。((二)伽論三人)摩得勒伽,重病人、邊地人、癡鈍人等,滿眾自恣,一切不成。餘同十誦。((三)僧祇九人)僧祇中,與欲人、若隔障、若半覆半露中間隔障、若半覆半露伸手不相及、露地伸手不相及。乃至行作羯磨,坐則成別;住坐臥互作;廣如別眾中。((二)義加二人)義加醉人。自語不解,顛倒異言。前人不練,不解之人。是不足攝。(二,隨難別解)就中相隱難知者,隨初解析。(一、四分)(一﹑所為人)初言所為作羯磨者,以此人是乞法之人,為僧所量,不入僧限。若通四內,若將入數,僧不滿四。唱羯磨時,以所牒人不入僧用。『若爾,四人受日,四僧不列,亦應得成?』答:『一人所為,三非僧故,不能秉法。文不列者,事同五人。並是所為。故四人僧者,直取能秉。不同說戒結界,所為則無。正作法者,為僧作故。』(二﹑神足)神足在空,毗尼母云,空中無分齊,故與陸地別也。(三﹑隱沒)隱沒者,謂入地也。井窨之類,有僧是別非足。(四﹑離見聞)離見聞者,僧祇中,謂同覆處離見聞。其相如室宿中說。此謂離比座見聞,不取說戒師羯磨者見聞也。如義鈔說。(五﹑別住)別住者,昔云同一界不盡集。今謂界外比丘濫將入數。非謂眼見在界外。以界分不知,冥然在外,作法不成,故云不足。(六﹑戒場上)戒場上者,由前外界不成,謂言在內者得。此二界同在自然。不同一相,是別界故。(二、十誦)(一﹑睡眠等四人)睡眠、亂語、憒鬧、入定等,由本無心,同秉法故。十誦中,證他受戒,各各入定亂語等,不知羯磨成不?佛言並皆不成。準此,僧數必多者,亦許成就。縱在房中睡眠醉亂者,理亦開成。餘同羯磨法中說。(二﹑啞等三人)啞聾等三,由根不具,不成證故。大德僧聽,不忍者說,並闕二能,故不足也。準伽論云,若聞大語聲者,得成法事。(三﹑狂等三人)狂等三人,由心無記故不足。若準律中,常憶常來,不憶不來,此之二人,既不得法,初人成用,後人不足。若互憶忘及來不來,未得羯磨,不得別他。若得羯磨,縱使病差,則通不足。痛惱心亂,例同狂三。(三、伽論)(一﹑重病人)重病人者,由心昏沈,不樂,無情緣法。(二﹑邊地人)邊地人者,言不領當。中國之人,亦不足邊。必後知語,二通相足。(三﹑癡鈍人)癡鈍人者,不知言義,未了是非,則非斷割之匠。必言解羯磨,齊文而已,亦開成足。(四、僧祇)(一﹑與欲人)與欲之人,心同身乖。(二﹑隔障人)言隔障者,謂同障覆而別隔者,不成同相。或言露地而隔者。(三﹑半覆二人)半覆中間障。若伸手不相及者。謂半僧簷下,半僧階下。中間施隔;或復無障,伸手不及。並非同住之相。(四﹑露地人)言露地伸手不及者。此言相顯。覆處不須。露地加法,必須相接。說戒羯磨等師,並在僧一尋之內,令伸手相及。所為之人,雖非數限,亦須相內。」(事鈔記卷四‧二六‧二)


事懺

子題:轉報、輕受、麤業、繕造

行事鈔‧懺六聚法篇:「若論事懺,屬彼愚鈍。由未見理,我倒常行,妄業翳心,隨境纏附,動必起行,行纏三有,為說真觀,心昏智迷。止得嚴淨道場,稱歎虔仰,或因禮拜,或假誦持,旋繞竭誠,心緣勝境。則業有輕重,定不定別。或有轉報,或有輕受。並如佛名、方等諸經所明。」資持記釋云:「由下,示懺法又二,初敘不堪理觀。止下,正明事懺,初明事行。不出三業,禮拜旋繞是身業,稱歎誦持即口業,虔仰竭誠等即意業。勝境不出三寶。則下,明成益,上二句示先業。言輕重者,就過為言,五逆、謗法、用僧物等為重;餘則為輕。又凡造罪,具足三時,俱起猛心為重;或二時、一時為輕。定不定者,復簡重業。定業極重,縱懺不亡;不定猶輕,或容轉易。下二句彰益。轉報謂易奪不受,對上輕及不定業也;輕受謂轉重為輕,即上重中定業也。」(事鈔記卷二八‧五‧一一)

羯磨疏‧懺六聚法篇:「( 一﹑敘境心)事懺。如世常行,或依堂塔,或依繕造。佛名經教禮誦諸業,皆緣事起。依此運心,隨所興起,計功分課。稱情愛戀,違意憎嫌,此不淨心,未足除罪;要先折伏人我貪競銜悲自咎,曲身退跡,推舉於他,以事抑故,由我惑壯,不解思微。屈苦低抑,猶不可伏,何況特懺,用以為功?(二﹑明事業)所以大聖布此良規,正治我等麤重人也,萬五千佛日須一遍,阿彌陀佛日十萬遍。如是讀誦營事諸業,並定頭數,計功自勵。(三﹑示過誡勸)若有不至,此即懈怠,何名畏罪?即地獄人。如是鞭心,如是立志,雖名麤業,世中罕有。縱或行者,多著名利,諂誑自高,復是軟(軟)賊羅剎妻也。」濟緣記釋云:「事懺,敘意中,初科,初示依處。繕造,即經藏。佛下,明所修。佛名經教,即持名讀誦也。依下,明用心,初總示。稱下,別釋又二,初明過。要下,顯正。心善伏惡,故云事抑。但知禮誦,不兼折伏,謂之特懺,特猶獨也。次科,云治我等者,欲使晚學自知分量,生慚恥故。萬五千等,略舉持名,以示功行;限時計課,以事繫心。三中,對前理觀,故名麤業。彼時罕有,方今可知。軟賊則不覺侵盜,鬼妻則終遭食噉。安謂為善,不知成惡。修持之難,斯可知也。(業疏記卷二二‧九‧五)


五師

亦名:異世五師

子題:大迦葉波、無相好佛、摩訶迦葉波、迦葉入涅槃、佛四塔、迦葉法付阿難、阿難入風奮迅三昧分身四分、阿難法付商那和修、末田提、商那和修、商那和修法付優波鞠多、優波鞠多、鞠多、鄔波堀多、堀多

戒本疏‧解今題目:「二者,五部。(敘異世五師以明緣本)(一、列緣相)(一﹑第一師)若據緣本,其流上座。何以知耶?大迦葉波初秉宗教,將事集法,簡練通德故。五百無學,智論千人,並是釋門達化之士,故號斯侶名為上座。如律中說,結後召眾重述前法,時大眾曰,佛是智人,立法須定,何得開制?迦葉告曰,由是智人,制已更開,開已還制,自非達化,何以明斯?故得任持三藏御世。如部執解,於佛滅後夏竟涅槃,大悲、智論,咸陳滅相。如付法藏傳說,付法與阿難等。(二﹑第二師)二師阿難,受法化世,如付法藏傳,恆水中流而取滅度,分身四分,廣相如彼。(三﹑三四師)三師末田提、四師商那和修,並是阿難親承資奉。阿難將滅,以法通付二人。田提道洽罽賓,和修化在中國,是則同時分地而王也。(四﹑第五師)五師優波鞠多,和修所度,緣如智度,聲振遐邇,時人號為無相好佛。(二、示不分)前之五師,躡跡傳化,體權通道,故不分教。」行宗記釋云:「次明五部。先敘異世五師者,欲顯派分有所因故。初師中,初二句示本部。何下,明緣相,又四,初敘選眾。摩訶迦葉波,此云大飲光氏。秉即是持。通謂六通,德即學行。智論千人者,示不同故。言達化者,體佛意故。如下,次引緣釋上達化。雖歎迦葉,意通大眾。即五百結集中,迦葉結集三藏畢,有長老富那奢,與五百比丘,至王舍城詰問,迦葉再條所集一一答之,故云結後等。時大眾者,即富那奢問儉開八事,迦葉答以豐時還制,乃發是問。自非等語,結歎智能。任持謂力行正教,御世謂攝化群生。如部執下,三示滅相。即十八部執論。佛滅夏竟涅槃者,準義鈔,五師住世各二十年,此即所見不同也。大悲經彼云,迦葉入涅槃時而作誓曰,願我滅後,以神力加,令身衣不變,諸根亦然,乃至彌勒出世,令我見彼共作三會會九十六億、二會九十四億、三會九十二億,乃至彌勒將所度眾皆到其所,眾念迦葉身卑,遂踊身虛空而作神變,現為大形充滿世界,眾見神力,除去憍慢,成阿羅漢,尊者以己身火闍維其身等。智論大同。如付下,四明傳法。彼明迦葉結集三藏弘持法已,尋禮佛四塔出家、成道、轉法輪、入涅槃,次入娑伽羅宮禮佛牙塔,忉利天禮佛髮已,往別闍王,遇王晝寢,告閽者畢,向雞足山,王與阿難追之,山自開闢,迦葉在中,全身不散。王哭投地,積香欲焚,阿難曰,迦葉以定力持身,待於彌勒,不可闍維。王遂迴駕,其山復合,先以法付阿難等。第二阿難。指彼傳者,彼明阿難聞竹林比丘誦法句偈云:『若人生百歲,不見水老鶴,不如生一日,而得睹見之。』阿難慘然云,此非佛偈,佛偈云:『若人生百歲,不解生滅法,不如生一日,而得解了之。』阿難還聞誦於前偈,歎曰,我於世無用。遂別闍王,亦值王寢,即渡恆河,王覺追之,半河方及,王請住世,阿難默然,復度雪山五百仙人已,河變金地,即於此處入風奮迅三昧分身四分,一與闍王,二與毗舍離王,三與娑竭龍王,四與帝釋,四處建塔,先以法付商那。三、四二師中,先列示二名。末田提,提或為地,或云摩田底迦,此翻金地,即恆河中度五百仙人,餘皆先入滅,唯末田地被留傳法,往化罽賓國。商那和修,亦云舍那婆斯,此云胎衣,曾施辟支佛衣,五百世與衣俱生故。因至鞠多所,坐其床,弟子不識起慢,乃舉手空中,便下香乳如高山泉流,乃至次現五百法門,鞠多皆不識,自言我得七萬七千本生諸經、八萬毗尼、八萬毗曇,汝皆不識,我若去者,法門隨去。諸弟子始知神異,悉得羅漢,付鞠多。……第五師,優波,或云鄔波鞠 多,或言堀多;此云近護。緣指智論,廣在傳文,所度夫婦得四果者,乃下一籌,籌長四寸,滿丈六石室。人謂化行與佛無殊,但無三十二相,故以為號。示不分中,上二句指前,下二句結歎。師資相承,謂之躡跡。若據末地商那,乃是橫分並化,但由各王一處,且言異世,若取傳法,唯是商那,據理但有二十三師。付法藏傳委釋緣相,須者撿看。體權者,達教所由生也;通道者,知教有所歸也。(戒疏記卷一‧五一‧一)(請參閱附錄二『律學之派別略述』八七頁)


作持制聽事法

亦名:制聽事法

子題:制教事法、可學事、可學法、聽門事法

戒本疏‧持犯方軌:「次對作持。亦就制聽,以明持相。(一,依古出法)(一、制教)先將作持,制教中,明制作者,位通事法。可學者,並制修學。謂衣缽行護也,謂一切教行也。並託事法,進用修成,而無違犯,名為作持;不敢違越,又是止持。……(二、聽教)就聽門中亦對法事。長財房舍,謂處分說淨。亦有聽作聽止,如前所言。(二,明今難破)(一﹑引古解)如昔解云,作持門中事法,唯可學,無不可學者,非此所明。以非進修,聖不制學。不同止持,通不可學,以唯離過,故得明也。(二、示今義)(一﹑引文立理)今解不然。不可學迷,非學能了。乃至四果猶有事迷,何況下凡,而能通辨?故於事法,無問止作,皆有迷忘,而非罪攝。何以明之?如律,長財開忘不染,房舍指授,亦開想疑。既不結正,明知不犯。(二﹑釋通疑妨)問:『若不結犯,何以律文結偷蘭耶?』答:『忘非偷蘭,此結想疑方便耳。前心欲作過量不處分房,後心轉想,謂是應量處分之房。想差前因,不至後果,故結偷蘭。可不解也。』(三﹑顯今異昔)若依此明,與昔持犯,通塞全異。諸有讀者,任情兩取。」(戒疏記卷四‧四六‧一五)


依止師當選擇

亦名:選擇依止、擇師依止

子題:成就四法名為持律、持律

行事鈔‧師資相攝篇:「摩得伽云,凡欲依止人者,當好量宜,能長善法者。及問餘人,此比丘戒德何似?能教誡不?眷屬復何似?無有諍訟不?若都無者,然後依止。僧祇,不得趣爾請依止。成就五法:一﹑ 愛念,二﹑恭敬,三﹑慚,四﹑愧,五﹑樂住。四分,諸比丘輒爾依止,不能長益沙門道行,佛令選擇取依止。即師有破戒見威儀等,並不合為依止。因二歲比丘,將一歲弟子往佛所,佛訶責云,汝身未斷乳,應受人教授,云何教人耶?若師有非法,聽餘人誘將弟子去。五百問云,其師無非法,而誘將沙彌去,犯重。因說老病比丘死緣。善見云,若不解律,但解經論,不得度沙彌及依止。僧祇,成就四法名為持律。謂知有罪,知無罪,知輕,知重,下至知二部律,得作和尚。三千威儀,多有請二師方法,及攝受共行之儀。」資持記釋云:「撰擇中,伽論初明自選。及下,明問他。言都無者,總上三種,謂戒德無缺,教誡無倦,眷屬無諍。僧祇五法,並制弟子。此彰師德,歸攝人心,能感弟子成此五者,方可依止,即屬簡德。古云此五約師非也。四分三段,初明選德。言輒爾者,律云,彼不選擇人受依止故。即下,示過,文略訶責等四治,故云等也。因下,二明簡年,二歲比丘,即律緣起尊者婆先也;未斷乳者,喻於嬰兒,豈能生子也。若下,三明誘去,律因二師破戒見等,佛言聽作如是意誘去,欲令長益沙門法故。引五百問,反示如法不聽。言犯重者,成盜人故;因說者,彼云昔有比丘輒誘沙彌去,此老比丘無人看視,不久命終,故制。律中六群誘他弟子,佛言不應。止犯吉羅,論中重者,必約盜心。(事鈔記卷一○‧一六‧一八)


僧寺庫廚須結淨地

亦名:寺家庫廚須結淨地、庫廚須結淨地

子題:庫藏、淨住

行事鈔‧僧網大綱篇:「寺家庫藏廚所,多不結淨;道俗通濫,淨穢混然。立寺經久,綱維無教;忽聞立淨,惑耳驚心。豈非師僧上座,妄居淨住;導引後生,同開惡道。」資持記釋云:「初示不結之過。庫藏,即倉廩也。文中兩言淨者,即是淨地。道俗濫者,無所別也;淨穢混者,不辨宿煮,犯不犯也。立下,次責無知。言忽聞者,或知法者諭令行故。惑耳者,聞不解故;驚心者,謂為始立故。豈下,推過。淨住,即伽藍之異名也。」(事鈔記卷七‧五三‧一三)


僧祇食法造受如非

亦名:大眾食法造受如非、常住食法造受如非、僧食造受如非

子題:平等與僧食無高下、一斛

行事鈔‧僧網大綱篇:「薩婆多云,僧祇食法,隨處有人多少,應有常限;計僧料食,一日幾許,得周一年;若一日一斛得周年者,應以一斛為限。若減一斛,名盜僧祇,應得者失此食故。增出一斛,亦盜僧祇,即令僧祇斷絕不續。既有常限,隨其多少,一切無遮,隨僧多少,皆共食之;若人少有餘長者,留至明日,次第先行;如是法者,一切無過。應是儉時,故法令一定。行僧餅,錯得一番,不還僧者,即犯盜罪。僧祇云,若行食時,滿杓與上座者,上座應斟量,得遍當取,不得偏饒上座;若沙彌淨人偏與本師大德者,知事人語言,平等與僧食無高下也。五百問云,上座貪心偏食僧食,犯墮;不病稱病索好食,得者犯重。餘僧食難消,如僧護等經說之。」資持記釋云:「造受中,多論,前段明造,初明常限。趣舉一斛以示其相;十斗,今所謂一石也。若減下,明增減。兩結盜罪,並約知事。既下,明人多少。多則均之,少則留之。注決論文,豐必不爾。次若下,明受須均等。不得過分。下引律論,意亦同之。論中偏食,彼約眾僧偏與故輕。不病索食,正入盜科,兼復妄語,理得二罪。餘下,指經。彼說迦葉佛時比丘,為僧上座;不能禪誦,不解戒律;飽食熟睡,但能論說無益之語,精餚供養,先僧飲食;以是因緣,入地獄中作大肉瓮,火燒受苦,至今不息,彼經事廣,須者尋之。今時眾主,多有斯過;雖傳經律,不識因果;別修異饌,對眾獨餐,縱恣貪心,侵虧常住。豈念違於佛教,傷彼眾情?著少頃之甘肥,為長夜之苦楚。深嗟鄙吝,知復何心。」(事鈔記卷七‧四四‧一二)


入師房請問之法

子題:問經五事

行事鈔‧導俗化方篇:「三千威儀云,入他房:一﹑於外彈指;二﹑當脫帽;三﹑作禮;四﹑正念住,教坐乃坐;五﹑不忘持經入。問經五事:一﹑如法下床問;二﹑不得共坐;三﹑不解當直問;四﹑不念外緣;五﹑設解,頭面作禮,反向出戶。」  資持記釋云:「入他房者,謂入師房請問之法。外彈指者,警內令知也;正念住者,無餘想也。次問經者,即正問時法。下床問者,從座起故;不念外緣,須諦受故;設解作禮,謝開示故;反向出戶,不背師故。(事鈔記卷三九‧八‧四)


受具戒前不秉羯磨皆不成戒障

亦名:受具戒前閱律不成戒障、未受具閱律不成戒障

子題:賊住難、賊住同法方成必讀羯磨理應非障、偷法、偷形、若但聞戒義應非障、不秉羯磨皆不成難、偷和合、說戒遣未具者恐生輕易不論障戒、障戒、戒

行事鈔‧受戒緣集篇:「若準律云,不問十三難者,則不得戒。故前須明解,彼此無迷。脫由不解成,豈不誤他大事?應沙彌時,教令列名顯數識相誦之。此非羯磨,不犯賊住。……四分中,但言賊住者,謂共羯磨說戒;不說聽聞不聞及愚癡因緣等。依如僧祇,若沙彌作是念,說戒時論說何等,即盜聽之。若聰明記得初中後語者,不得與受戒;若闇鈍,或緣餘念,不記初中後者,得受具。若凡人自出家著袈裟,未經布薩等者,得受;反之不得。」資持記釋云:「據論賊住同法方成必讀羯磨理應非障。此由古執問難不取相解,猶恐妄計同於羯磨不可預讀,故一往遮之;下文正明賊住,即引四分,一二三人及眾僧所,共作方成。或可因讀,後聞易解,就深防為言。……料簡中,初科為二,前示本律言通。依下,次引僧祇決正,初明偷法。彼云沙彌潛身床下,盜聽初中後語者,即攝羯磨言相始終,俱記成障;不具不成。文雖約記,義須明解。古記云,作白為初,五篇為中,略教為後。此釋甚謬。說戒可爾,若單作羯磨,約何分耶?若凡下,明偷形。反之,謂經布薩也。問:『不聞羯磨,但聽戒相,為成障否?』答:『此有二別。若身在眾,妄同僧列,但聽即成,不必羯磨;若論潛聽,必約羯磨。若但聞戒義應非障即前文云,不秉羯磨皆不成難又如疏云,偷和合者,應在羯磨。』『若爾,何以僧祇云,說戒時,論何事耶?』答:『以說戒時,必作羯磨故。』『若爾,何以說戒遣未具者?』答:『恐生輕易不論障戒。如戒疏云,下眾無知,多生慢習,制令耳目不屬,則重法尊人,生其欽仰。準知簡出,意令尊重。且如大尼亦遣,豈慮障戒耶?』問:『私習秉唱,未具忽聞,及未受前曾披經律,因讀羯磨,了知言義,成障戒不?』答:『準前後文,並論僧中正作,詐竊成障,安有讀文而成障戒?如前善見,偷僧和合。屏唱私讀,僧和安在?以義斟酌,定非成障。前云此非羯磨,不犯賊住。意如上解,不可專執。記並云成難。古來高僧,多有在俗先披大藏;今時信士,多亦如之。若皆障戒,無乃太急?學者詳之。』」(事鈔記卷八‧三一‧一四)


受具戒前教授師出眾問遮難

亦名:受具戒前問遮難、出眾問緣、受具戒出眾問緣、教授師出眾問遮難、出眾問遮難

子題:不問十三難者則不得戒、犯遮難人七佛一時為受亦不得戒、問十三難、受具戒前問十三難、問難事、問十遮、受具戒前問十遮、高勝處、十六遮、痟、坐具揲肩上、乾痟

行事鈔‧受戒緣集篇:「明出眾問緣。(一、示出意)所以爾者,恐在眾惶怖,有無差互;屏處怖微,安審得實,即須依律問之。(二、辨遮難)(一﹑廣辨之意)但遮難之中,有得不得,故前廣分別。令其識相,使問難者據法明斷。使問答相應,無有迷謬。若問而不解終為非問。故中邊不相解語,佛判不成。(二﹑受前預教)若準律云,不問十三難者則不得戒。故前須明解,彼此無迷。脫由不解不成,豈不誤他大事?應沙彌時,教令列名顯數識相誦之。此非羯磨,不犯賊住。(三﹑安布次第)若約律本,但問十三難事,及論作法,但問諸遮;今就義準,著問遮之前。(四﹑能問通解)又問難之體,要唯相解,今問汝不犯邊罪不?自非明律者,方識名知相,自外經論雜學,必無曉了。下一一具之,不同舊人蒙籠誦習。」(事鈔記卷八‧三一‧四)

行事鈔‧受戒緣集篇:「(三、明正問)上已略明雜相,今正出眾問法。(一﹑敷座安慰)教授師至受者所,正敷坐具,坐已;語令敷坐具,為舒正四角,相對相及申手內。五分云,應安慰言,汝莫恐懼,須臾持汝著高勝處。(二﹑取衣陶誘)彼應取其衣缽舒示,寄此以為陶誘。前執五條,語言此名安陀會衣;又指身所著者,此名鬱多羅僧;執大衣已,語云,此衣名僧伽梨。薩婆多云,此三衣名,一切外道所無。今示汝名相。若依諸部,此處即為受衣缽者,或在眾中,戒師受者。四分無文。或受已方持者,亦隨兩存。并執缽已,言此器名缽多羅。此衣缽是汝己有不?彼答言是。即便襆之。或加受法如前。(三﹑勸令實答)應語言:『善男子,諦聽,今是至誠時。我今當問汝,汝隨我問答。若不實者,當言不實,若實言實。何以如此?由無始來欺誑聖賢,沈沒生死;今欲捨虛妄,證真實法故,令汝實答。今問汝遮難,若不實答,徒自浪受。律云,犯遮難人七佛一時為受亦不得。』(四﹑問十三難)『汝第一不犯邊罪不?』答言無者,語云:『汝應不識此罪。謂曾受佛戒而犯婬盜殺妄,作此四者,必不得受。今汝無耶?』答言無者,又語云:『汝若不識不解,不得妄答。』『第二,汝不白衣時汙淨戒比丘尼不?』答言無。『第三,汝不白衣沙彌時,盜聽他說戒羯磨,詐作比丘不?』答言無。『第四,汝非曾作外道,來投受戒,後還作外道。今復重來不?』答言無。『第五,汝非五種黃門依名示之不?』答言無者。『第六,汝非殺父不?』『第七,汝非殺母不?』『第八,汝非殺阿羅漢不?』『第九,汝非破僧不?』『第十,汝非惡心出佛身血不?』各各答言無者。『第十一,汝非天子阿脩羅子,名為非人,變為人形而來受戒不?』答言無。『第十二,汝非諸龍畜等能變化者變為人形而來受不?』答言無。『第十三,汝今身中不佩男女二形不?』答無者,應讚言:『善男子,已問難,十三既無,戒可得受。』(五﹑更問十遮)更問十遮。『汝今字誰?』答言某甲。『和尚字誰?』答云某甲。『年滿二十不?』答滿。『衣缽具足不?』答具。『父母聽汝不?』隨有言聽,若無言無。『汝不負債不?』答無。『汝非他賤人,佛不許度,不是奴不?』答無。『汝非官人不?』答無。『汝是丈夫不?』答是。『丈夫有如是病,癩癰疽白癩乾痟顛狂,汝今無此諸病不?』答言無者。(六﹑囑後同答)應復語云:『汝無遮難,定得受也。如我今問汝,僧中亦當如是問。如汝向者答我,僧中亦當如是答。』(七﹑具儀安立)應教起立,為正著七條,令威儀齊正,著履,揲坐具肩上,衣缽襆置手中。語令汝此處立,我至僧中,為汝通請;若僧許可,我舉手召汝,汝可即來。五分云,教著衣時,密如法視無重病不?種種隨緣,廣如彼述。或外律中於此受衣缽者。」資持記釋云:「初中,申手內者,亦約空露。高勝處者,疏云,戒遮既淨,堪為道器,緣成業具,位登僧寶,豈卑下也?有云壇上,非也。二中,疏云,衣缽名字,泛顯之詞;以通言路耳。陶,化也。前下,示衣。若下,定加持前後。諸部,通指二律,並在受前;此處,即依五分。在眾,謂壇上,即出僧祇。或下,示古所傳,乃在受後。隨兩存者,此猶未決。若準業疏,定依五分,彼云,豈同古人雷同受後。今時別立持衣闍梨,餘處前受,理雖無爽,然非祖意。并下,示缽。……五中,前十六遮;今合衣缽父母五病,故為十也。兩問字誰,準疏並改云名;以此方道俗,名字別故。父母中,註隨有者,準須先問有無,答言有者,方問聽否。即瘦病。……七中,坐具〔揲〕肩上,準感通傳,乃是前制,今須在臂。通請者,謂問僧可不。」(事鈔記卷九‧一○‧九)

濟緣記‧釋受戒篇:「乾痟,謂瘦瘠也。」(業疏記卷一四‧二六‧一二)


受具戒法諸部異同

亦名:諸部受戒法通局、百一受戒通局

子題:十誦十種受具、自然無師戒、自誓受具、得道受具、論義受具、僧祇八種受具、自具足受具、五分十二種受具、一語受具、二語受具、十一眾受具、破惡見實受具、第一受具、多論七種受具、摩得伽論十種受具、伽論十種受具、善見八種受具、教授受具、重法受具、八語受具、母論七種受具、建立受具、隨師教受具、敕聽受具、敕聽受具、雜心十種受具、受師教受具、超昇受具、問樂受具、俱舍十種受具、明了論依他圓德有七種、了論九種受具、僧善來受具、三歸得戒、略羯磨受具、廣羯磨受具、尼善來受具、遣使受具、尼廣羯磨受具、圓德、獨覺有量、佛無量、二十種受具、佛成道自然感戒、如來果中得戒、五拘鄰、拘鄰、五人受具、十人受具、問答受具、三歸受具、八敬受具、上受具、自起受具、自然受具、入正定聚受具、得入正性離生受具、邪定聚、正定聚、信受大師語受具、善來受具、信受八尊法受具、遣信受具、持律五人受具、中國十眾受具、阿僧祇劫、三僧祇劫、萬行、最後生、性得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一,示本數生起)諸部通塞,從本四分略說五種﹔羯磨受中,離分出六,通別則十。橫通諸部有無所以。(二,引律論別明)(一、引律),佛言有十種〔受具〕戒:一﹑自然無師戒者,謂佛不假師教,會理盡故,因感戒也。如多論云,據自然者,不假他教也。非不自假,樹下跏坐,即身教也;自言不解此座而得漏盡,此口教也;及後漏盡,戒亦齊得。二﹑自誓〔受具〕者,如付法藏中,自誓之時,身口律儀森然具也。三﹑得道〔受具〕者,如五拘鄰。四﹑論義〔受具〕者,如增一中,佛令須陀耶,解有常色等義,說法無滯,又無怯弱。善見云,七歲與問答受。餘善來、三歸、五眾、遣信、八重、羯磨六受,通四分也。僧祇有八〔種受具〕,一局七通:一、者自具足〔受具〕,亦云自覺,謂如來也。餘善來、五〔人〕、十〔人〕、八〔敬〕、二十〔人〕、遣信、曾歸七受,同四分也。五分十二種受〔具〕,互有通局:一﹑自然;二﹑一語〔受具〕,言歸佛也;三﹑二語〔受具〕,言歸佛、法也;四﹑十一眾〔受具〕,即五百尼在十僧中,愛道為和上,三人一受是;五﹑破惡見實〔受具〕,即羅漢上法也;六﹑第一受具,謂初果童子也。餘善來、三語、八敬、羯磨、二十僧、遣信六受,同四分也。……(二、引論)上約餘律對明通局,次引諸論。如多論文,正解十誦。故彼文云,七種受〔具〕戒:自誓、見諦、三歸,局在彼文;善來、三語、八法、羯磨四受通也。…摩得伽中十種〔受具〕:無師、自誓、見諦、問答、三歸五受局也;五眾、十眾、二部僧、八重、遣信五通也。善見有八〔種受具〕一、教授〔受具〕者,謂自誓也;三 歸、問答。此三局也。善來;重法〔受具〕,即八敬也;遣信;八語〔受具〕,即二十眾,僧尼俱白四也;五是羯磨。並通也。母論有七〔種受具〕:善來;建立受具,即破結也;三語;羯磨;隨師教〔受具〕者,即八敬也;遣信為六,通也。敕聽〔受具〕一受,即解義者,是局也。雜心列十〔種受具〕一﹑ 自起;二﹑受師教〔受具〕者,即自誓也;三﹑超昇〔受具〕者,即五比丘;四﹑問樂〔受具〕者,謂須陀耶;五﹑三歸。此上局也。善來;五人;受重法,八敬也;遣信;十眾。此五通也。俱舍有十〔種受具〕:一﹑自然;二﹑入正定聚;三﹑信受大師語;四﹑問答;五﹑三歸。此局也。六﹑善來;七﹑信受八尊法;八﹑遣信;九﹑持律為五;十﹑中國十眾。各下列人,可知。明了論云,依他圓德有七種,比丘有四,尼有三也;獨覺有量,佛無量波羅蜜。合說有九〔種受具〕:(一﹑僧中四種受)(一)〔僧〕善來〔受具〕者,先白衣聖人,佛呼善來比丘,修行清淨梵行,正說正法;作是說已,髮落衣變,便得戒也。善比丘者,許其出家,許與大戒;來者,從白衣位,來入出家位,從無戒位,入具戒位。清淨梵行者,斷一切惡,修一切善也。四分云,快修梵行盡苦源,即此是也。正說正法者,是梵行所依處也。(二)三歸得戒者,善根稍薄,戒法難生;未說歸前,先誦佛語善來之法,後方三說歸竟感戒。(三)羯磨〔受具〕者,善根又薄,須立和上;先問遮法,後方和乞,與今不異,四人秉白,即發具戒。(四)羯磨〔受具〕者,善根轉薄,戒法難生,加至白四,方乃得戒。〔二﹑尼中三種受〕尼中三受,無〔三〕歸及略〔羯磨〕。〔尼善來受具〕是聖人者,佛喚善來,非聖人者,三歸單白所不感也。言遣使〔受具者,是愛道。言〔尼〕廣羯磨〔受具〕,今二十眾也。此七種戒,悉依他得。言圓德者,即戒體也。所受遍周法界,無境不備;隨行奉修,德充一切,故稱圓德。獨覺有佛無量者,三僧祇劫廣修萬行,於最後生,有菩薩戒,悉性得也;苦法忍時,得出家具戒;盡無生智起,一切佛法,一時圓滿。三種功德,無有邊量也。於此論中,善來、廣羯磨、遣使,通四分也;三歸、略羯磨、獨覺、如來,局當部也。(三,括諸部通局)上隨數分有一百一種,略名從實,則有二十種受〔具〕:一﹑者自然,二﹑自誓,三﹑見諦,四﹑論義,五﹑三歸,六﹑一語,七﹑二語,八﹑十一眾,九﹑略羯磨,十﹑有量,此局他部;破結、善來、八敬、三語、二十眾、五眾、十眾、小年曾歸、尼邊義立、遣信,此通他部。」濟緣記釋云:「十誦,自然中,初引律示。謂佛成道,斷惑證真,自然感戒。如下,引論。決上自然必由緣發。不假他教,謂無師也。非不自假,謂由教生無教也。準此如來果中得戒;僧祇亦然;若依五分,因中得戒;隨機異見。廣如義鈔。二﹑中,自誓〔受具〕即大迦葉。森然即眾多來集之貌。三﹑中〔得道受具〕,五拘鄰鹿園初度五人也。拘鄰即五中之首,此翻本際,即憍陳如;二曰阿濕亦云頞陛;三曰摩訶摩南亦云摩訶拘利;四曰婆提亦曰跋提;五曰婆敷名十力迦葉。若依善見,善來得戒;與此不同。四﹑中〔論義受具〕,彼經云,佛在摩竭提國波沙山中,清旦從靜室起,在外經行,時須陀沙彌在佛後行,佛曰:『我今問卿義,有常色及無常色,為一義?為有若干?』對曰:『此義非一。所以然者,有常色是內,無常色是外。』佛言:『汝快說此義,今即聽汝為大比丘。』故云說法無滯等,廣如第二十二卷。善見,佛問云:『汝年幾?』答:『我年七歲。』餘同增一。僧祇,自具足〔受具〕即上自然也。五〔人受具〕即邊方十〔人受具〕即中國,八即八敬。餘可知。五分,正明中,互有通局,互謂各半也;準下問答,五局七通。十一眾與四分不同。破惡見實〔受具〕,惡即是惑,實即是理第一〔受具〕,亦目真理,是第一義故。……伽論,問答〔受具〕即論義〔受具〕。三歸同上多論;故在局也。下善見亦同。前十誦三歸〔受具〕,即是三語〔受具〕;故在通也。善見,自誓云教授〔受具〕者,謂從佛聞法故。論云,佛告迦葉,汝應如是學,言我於上中下座,發慚愧心,應聽一切善法,置於我心等。迦葉以教授故,即得具足,是佛神力得也。八敬重法〔受具〕,重即尊敬,或云八尊,義亦同也。八語〔受具〕,謂尼中本法,僧中正受,兩番白四,故云八語。母論,破結名建立〔受具〕者,彼文正名上受具,即同四分上法;而論云從今已去,聽汝等立善根上受具;準約文意,名為建立。八敬名隨師教〔受具〕,謂從阿難邊受佛教故。解義名敕聽〔受具〕者,彼論,佛告蘇陀沙彌,從今已往,若有疑惑,恣汝來問;亦即與戒,故得名也。聽字平呼。雜心,自起〔受具〕,即佛自然。超昇〔受具〕,即初果人破惑出離也。樂〔受具〕,謂因問義生願樂故。俱舍,第十四,列數之下。一一出人名,故云各下列人也。初〔自然受具〕即佛與獨覺。二﹑〔入正定聚受具〕即五拘鄰;彼正名得入正性離生〔受具〕,在言頗隱,故此易之;得世間定,名邪定聚,初果入聖,名正定聚。三﹑〔信受大師語受〕即大迦葉。四﹑〔問答受具〕即蘇陀夷七歲沙彌。五﹑〔三歸受具〕即六十賢部,共集受具。賢部未詳。六﹑善來受具〕即那舍等謂須提那耶舍。七﹑〔信受八尊法受具〕即大生主即大愛道。八﹑〔遣信受具〕即法授尼伽論云達摩提那,即梵言也。見論云半迦尸尼,謂直半迦尸國故。九﹑〔持律五人受〕、十﹑〔中國十眾受具〕,但分中〔國〕、邊〔地〕,不出人號。了論,總示中,七種從師受,故云依他;獨覺與佛二種,自然感發,則非依他。獨覺小乘,境局大千,故猶有量;佛無量義,如後自釋,究竟果滿,故稱波羅蜜。……三歸中,稍,少也。準此作法,〔了論〕先唱善來,後說三歸,獨異諸部。……次〔自證〕二受中,文牒二種,不釋有量;反佛無量,自可知故。若據餘部,通歸自然;今取位別,心境廣狹,故分二焉。阿僧祇,翻無數時,而言三者,且約釋迦修菩薩道時以論分齊。從古釋迦至尸棄佛,值七萬五千佛,名初僧祇;次從尸棄至然燈佛,值七萬六千佛,名第二僧祇;又從然燈至毗婆尸佛,值七萬七千佛,名三僧祇〔劫〕。若望聲聞,當內凡位。者,萬是數之通名,行實無量,不必一萬。最後生,謂王宮所生也。菩薩戒者,謂久修菩薩行,習性自然遠惡住善,故云性得。『若爾,前云小戒為大方便,今何倒耶?』答:『此菩薩戒,亦即小乘,義說為戒,非從他受;不同梵網善戒,受者方獲。苦法忍時,即證見道,無漏聖慧斷惑之時,準此初果即得具戒。盡無生智起句絕;無盡智與無生智,二智發起,即證無學道時。謂證滅諦,結惑斷盡,故名盡智,從盡智後,無漏智起,一切結惑無再生理,名無生智。三種功德者:一﹑菩薩戒,二﹑出家具戒,三﹑佛法圓滿。前二是因,後一是果。皆遍生境,故無邊量。然此且據小教明佛;若約大乘,出生成道,無非示現,隨緣垂應,非實爾也。……三括諸部中,初示開合。一下,次明通局。前十局他部者,本宗無故;後十通他部,彼此同有故。有本 並作當部者誤也。餘如別圖委示,此不復云也。」(業疏記卷一二‧一九‧一五)(請參閱附錄二『本宗他部百一受戒通局圖』一○一頁)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法相辭典(朱芾煌)]
一切法本性無分別

世親釋八卷二十二頁云:如薄伽梵餘契經中,說一切法皆無分別。為欲顯示無分別義,復說頌言:應知一切法,本性無分別。所分別無故。無分別智無。應知一切法本性無分別者:是一切法本來自性無分別義。何以故?所分別無故。此即顯示所分別事,無所有故;諸法本性,無有分別。若所分別無所有故,諸法本性無分別者;何故本來一切有情不得解脫?答此問言:無分別智無。此顯彼無無分別智,雖一切法本來自性無有分別;而不解脫。若於諸法無分別理,真證智生;現見諸法無分別性;即得解脫;此未生故;未得解脫。真證智者,應知即是無分別智。


二種緣起及愚二緣起所有過失

攝論一卷八頁云:又若略說,有二緣起。一者、分別自性緣起,二者、分別愛非愛緣起。此中依止阿賴耶識,諸法生起;是名分別自性緣起。以能分別種種自性為緣性故。復有十二支緣起,是名分別愛非愛緣起。以於善趣惡趣,能分別愛非愛種種自體,為緣性故。於阿賴耶識中,若愚第一緣起;或有分別自性為因,或有分別宿作為因,或有分別自在變化為因,或有分別實我為因,或有分別無因無緣。若愚第二緣起;復有分別,我為作者,我為受者。譬如眾多生盲士夫,未曾見象;復有以象說而示之。彼諸生盲有觸象鼻,有觸其牙,有觸其耳,有觸其足,有觸其尾,有觸脊梁。諸有問言:象為何相?或有說言象如犁柄。或說如杵。或說如箕。或說如臼。或說如帚。或有說言象如石山。若不解了此二緣起;無明生盲,亦復如是。或有計執自性為因,或有計執宿作為因,或有計執自在為因,或有計執實我為因,或有計執無因無緣,或有計執我為作者我為受者。阿賴耶識自性、因性、及果性等,如所不了象之自性。


七種顛倒行

顯揚一卷十八頁云:復有七種顛倒行。一、邪解行,二、不解行,三、非解非不解行,四、執邪解行,五、彼因依處行,六、彼怖生行,七、任運起行。邪解行者:所謂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於所知事,起邪執故。不解行者:所謂無明。非解非不解行者:所謂疑也。執邪解行者:所謂見取、戒禁取。及於諸見所起貪等。彼因依處行者:謂見苦集所斷。彼怖生行者:謂見滅道所斷。任運起行者:謂修所斷。


七門煩惱於見及修能為障礙

瑜伽八卷四頁云:又由七門,一切煩惱,於見及修,能為障礙;應知。謂邪解了故;不解了故,解了不解了故,邪解了迷執故,彼因依處故,彼怖所生故,任運現行故。又五十九卷三頁云:迷行轉者:如本地分,七種已列。義別云何?謂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此三,於所知境,起邪了行。於四聖諦,迷行轉故。無明一種,是不了行。疑、是了不了行。見取、戒禁取、及貪瞋等,緣見為境見所斷者,彼一切,皆是執邪了行。即此一切迷苦集諦者,是迷彼因緣所依處行。即此一切迷滅道諦者,是迷彼怖畏生行。即彼一切任運所起,修道斷者,是任運現行迷執行。


八苦與三苦相攝

瑜伽五十五卷十四頁云:復次如經言:生苦,乃至略攝五取蘊苦。如是諸苦相,幾苦苦攝?謂初五。幾壞苦攝?謂中二。幾行苦攝?謂後一。復次初七,苦苦攝。彼所對治淨妙煩惱,壞苦攝。最後一,行苦攝。由世尊言:入變壞心。又作是言:由蓋纏故;領彼所生心諸憂苦。故知煩惱,壞苦故苦,道理成就。

二解 雜集論六卷三頁云:問:如說三苦,此中八苦,為三攝八?八攝三耶?答:展轉相攝。所謂生苦乃至怨憎會苦,能顯苦苦。順苦受法苦自相義故。愛別離苦,求不得苦,能顯壞苦。已得未得順樂受法壞自相義故。略攝一切五取蘊苦,能顯行苦。不解脫二,無常所隨,不安隱義故。


九結

俱舍論二十一卷一頁云:且結云何。頌曰:結九物取等,立見取二結。由二唯不善,及自在起故。纏中唯嫉慳,建立為二結。或二數行故,為賤貧因故,遍顯隨惑故,惱亂二部故。論曰:結有九種。一、愛結。二、恚結。三、慢結。四、無明結。五、見結。六、取結。七、疑結。八、嫉結。九、慳結。此中愛結,謂三界貪。餘隨所應,當辯其相。見結,謂三見。取結、謂二取。依如是理,故有說言:頗有見相應法,為愛結繫,非見結繫,非不有見隨眠隨增。曰:有。云何?集智已生,滅智未生,見滅道所斷二取相應法,彼為愛結,為所緣繫,非見結繫。遍行見結已永斷故。非遍見結。所緣相應二俱無故。然彼有見隨眠隨增。二取見隨眠,於彼隨增故。何緣三見別立見結;二取別立為取結耶?三見二取,物取等故。謂彼三見,有十八物。二取,亦然。故名物等。三等所取,二等能取,故名取等。所取能取,有差別故;立為二結。何故纏中嫉慳二種,建立為結;非餘纏耶?二唯不善,自在起故。謂唯此二,兩義具足。餘皆不然。故唯立二。若纏唯八;此釋可然。許有十纏,此釋非理。以忿覆二種,亦具兩義故。由此若許具有十纏;應言嫉慳過失尤重。謂此二種,數現行故。又二能為賤貪因故。遍顯慼歡隨煩惱故。惱亂出家在家部故。或惱亂天阿素洛故。或惱人天二勝趣故。或惱亂他及自部故。

二解 品類足論一卷三頁云:結有九種?謂愛結、恚結、慢結、無明結、見結、取結、疑結、嫉結、慳結。愛結云何?謂三界貪。恚結云何?謂於有情,能為損害。慢結云何?謂七慢類。即慢、過慢、慢過慢、我慢、增上慢、卑慢、邪慢。慢者:於劣謂己勝,或於等謂己等;由此正慢、已慢、當慢、心高舉、心恃篾。過慢者:於等謂己勝,或於勝謂己等;由此正慢、已慢、當慢、心高舉、心恃篾。慢過慢者:於勝謂己勝;由此正慢、已慢、當慢、心高舉、心恃篾。我慢者:於五取蘊,等隨觀執我或我所;由此正慢、已慢、當慢、心高舉、心恃篾。增上慢者:於所未得上勝證法,謂我已得。於所未至上勝證法,謂我已至。於所未觸上勝證法,謂我已觸。於所未證上勝證法,謂我已證。由此正慢、已慢、當慢、心高舉、心恃篾。卑慢者:於他多勝,謂自少劣。由此正慢、已慢、當慢、心高舉、心恃篾。邪慢者:於實無德,謂我有德。由此正慢、已慢、當慢、心高舉、心恃篾。無明結云何?謂三界無智。見結云何?謂三見。即有身見、邊執見、邪見。有身見者:於五取蘊,等隨觀執我或我所。由此起忍樂慧觀見。邊執見者:於五取蘊,等隨觀執或斷或常。由此起忍樂慧觀見。邪見者:謗因、謗果、或謗作用、或壞實事;由此起忍樂慧觀見。取結云何?謂二取。即見取,戒禁取。見取者:於五取蘊,等隨觀執為最為勝為上為極;由此起忍樂慧觀見。戒禁取者:於五取蘊,等隨觀執為能清淨,為能解脫,為能出離;由此起忍樂慧觀見。疑結云何?謂於諦猶豫。嫉結云何?謂心妒忌。慳結云何?謂心鄙吝。

三解 品類足論八卷二頁云:愛結云何?謂三界貪。恚結云何?謂於有情,能為損害。慢結云何?謂七慢類。無明結云何?謂三界無智。見結云何?謂三見。取結云何?謂二取。疑結云何?謂於諸諦,疑惑猶豫。嫉結云何?謂妒忌。慳結云何?謂心鄙吝。

四解 集異門論十九卷三頁云:九結者:云何為九?答:一、愛結。二、恚結。三、慢結。四、無明結。五、見結。六、取結。七、疑結。八、嫉結。九、慳結。云何愛結?答:三界貪是名愛結。云何恚結?答:於諸有情,欲為損害,內懷栽孽,欲為擾惱;已嗔、當嗔、現嗔,樂為過患,極為過患,意極憤恚;於諸有情,各相違戾;欲為過患。已為過患。當為過患,現為過患。是名恚結。云何慢結?答:有七慢類,說名慢結。云何為七?答:一、慢。二、過慢。三、慢過慢。四、我慢。五、增上慢。六、卑慢。七、邪慢。此七慢類,合為慢結。云何無明結?答:三界無智,名無明結。云何見結?答:三種見名見結。云何為三?答:一、薩迦耶見。二、邊執見。三、邪見。如是三見,合為見結。云何取結?答:二種取,名取結。云何為二?答:一、見取。二、戒禁取。如是二取,合為取結。云何疑結?答:於諦猶豫;是名疑結。云何嫉結?答:心不忍許,是名嫉結。云何慳結?答:心有祕吝,是名慳結。

五解 如大毗婆沙論五十六卷至五十九卷廣為分別。

六解 大毗婆沙論五十卷四頁云:有九結。謂愛結、恚結、慢結、無明結、見結、取結、疑結、嫉結、慳結。問:此九結,以何為自性?答:以百事為自性。謂愛慢無明結,各三界五部,為四十五事。恚結,唯欲界五部,為五事。見結,有十八事。謂有身見、邊執見、各三界見苦所斷,為六事。邪見,三界各四部,為十二事。取結,有十八事。謂見取,三界各四部,為十二事。戒禁取,三界各見苦道所斷為六事。疑結,三界各四部,為十二事。嫉慳結,各欲界修所斷為二事。由此九結以百事為自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結?結是何義?答:繫縛義、合苦義、雜毒義、是結義。所餘廣釋,如三結處。如彼卷四頁至九頁廣說。

七解 入阿毗達磨論上九頁云:結有九種。謂愛結、恚結、慢結、無明結、見結、取結、疑結、嫉結、慳結。愛結者:謂三界貪。是染著相,如融膠漆;故名為愛。愛即是結,故名愛結。恚結者:謂五部瞋。於有情等,樂為損苦;不饒益相,如辛苦種;故名為恚。恚即是結,故是名恚結。慢結者:謂三界慢。以自方他德類差別,心恃舉相,說名為慢。如傲逸者,凌篾於他。此復七種。一、慢,二、過慢,三、慢過慢,四、我慢,五、增上慢,六、卑慢,七、邪慢。謂因族姓財位色力持戒多聞工巧等事,若於劣謂已勝,或於等謂己等;由此令心高舉;名慢。若於等謂己勝,或於勝謂己等;由此令心高舉;名過慢。若於勝謂己勝;由此令心高舉;名慢過慢。若於五取蘊,執我我所;由此令心高舉;名我慢。若於未證得預流果等殊勝德中,謂已證得;由此令心高舉;名增上慢。若於多分族姓等勝中,謂己少劣;由此令心高舉;名卑慢。若實無德,謂己有德;由此令心高舉;名邪慢。如是七慢,總名慢結。無明結者:謂三界無知。以不解了為相。如盲瞽者,違害明故;說名無明。此遮止言,依對治義。如非親友。不實等言,即說怨家虛誑語等。無明即是結,故名無明結。見結者:謂三見。即有身見、邊執見、邪見。五取蘊中,無我我所;而執實有我我所相。此染污慧,名有身見。身是聚義。有而是身,故名有身。即五取蘊。於此起見,名有身見。即五取蘊非斷非常,於中執有斷常二相;此染污慧,名邊執見。執二邊故。若決定執無業、無業果、無解脫、無得解脫道、撥無實事;此染污慧,名邪見。如是三見,名見結。取結者:謂二取。即見取、戒禁取。謂前三見,及五取蘊,實非是勝,而取為勝;此染污慧,名見取。取是推求,及堅執義。戒、謂遠離諸破戒惡。禁,謂受持烏雞鹿狗露形拔髮斷食臥灰;或於妄執生福滅罪諸河池中,數數澡浴;或食根果草菜藥物,以自活命;或復塗灰拔頭髮等,皆名為禁。此二俱非能清淨道;而妄取為能清淨道;此染污慧,名戒禁取。諸婆羅門,有多聞者,多執此法以為淨道;而彼不能得畢竟淨。如是二取,名為取結。疑結者:謂於四聖諦,令心猶豫。如臨岐路,見結草人,躊躇不決。如是於苦,心生猶豫,為是為非;乃至廣說。疑即是結,故名疑結。嫉結者:謂於他勝事,令心不忍。謂於他得恭敬供養財位多聞及餘勝法,心生妒忌;是不忍義。嫉即是結,故名嫉結。慳結者:謂於己法財,令心吝惜。謂我所有,勿至於他。慳即是結,故名慳結。結義,是縛義。如世尊說:非眼結色,非色結眼。此中欲貪,說名為結。如非黑牛結白牛,亦非白牛結黑牛。乃至廣說。


三品心

顯揚五卷十三頁云:此中有三品心。一、未發趣三摩地心。二、已發趣而未得三摩地心。三、已得三摩地心。此復二種:一、不清淨心。二、極清淨心。第一品心者:謂或時起染污心。由貪等纏所纏故。或時起善無記心。遠離貪等纏故。第二品心者:謂或時繫心內靜。或時失念,馳散五欲。或時攝令靜故,復為惛沈睡眠之所纏覆。或時為斷彼故,復策心安置於勝淨境。或時復於彼境,不正安故,其心掉動。或正安故,心不掉動。或時未斷沈掉蓋故,於二分中,俱不寂靜。或斷彼故,其心寂靜。能得根本靜慮作意,故名定心。未得彼故,名不定心。道究竟故,名極修心。斷究竟故,名極解脫心。翻彼二種,名不修心不解脫心。始從定心,乃至於此,是第三品心應知。


三種補特伽羅不憶宿命

瑜伽五十八卷一頁云:略有三種補特伽羅,生那落迦,不憶宿命。一、極愚癡。謂生邊地,不解觀察,隨諸惡轉。二、極放逸。謂受欲者,於諸欲中增上耽著;不解觀察,隨諸惡轉。三、極邪見。謂成就一切誹謗邪見,不解觀察,隨諸惡轉。由彼不能自然憶念,故令憶念。


五事有何行相

瑜伽七十二卷八頁云:問:相、有何行相?答:應知此相,有種種行相,無量行相。由分別行相,種種無量故。謂色相,心相,心所有相,心不相應行相,無為相,蘊相,界相,處相,緣起相,處非處相,根相,諦相,念住相,正斷相,神足相,根相,力相,覺支相,道支相,行跡相,法跡相,奢摩他相,毘缽舍那相,舉相,捨相,緣相,依相,地相,水相,火相,風相,空相,識相,此世界相,彼世界相,日相,月相,那落迦相,傍生相,餓鬼相,人相,四大王眾天相,三十三天相,夜摩天相,睹史多天相,樂化天相,他化自在天相,初靜慮相,第二靜慮相,第三靜慮相,第四靜慮相,空無邊處相,識無邊處相,無所有處相,非想非非想處相,起相,盡相,有相,非有相,雜染相,清淨相,見聞覺色相,已得尋求相,心隨尋伺相。如是等類。餘無量相,復有六相。一、有相相。二、無相相。三、狹小相。四、廣大相。五、無量相。六、無所有相。云何有相相?謂解了事名分別所有相。云何無相相?謂不解了事名分別所有相。云何狹小相?謂欲界事分別所有相。云何廣大相?謂色界事分別所有相。云何無量相?謂空識無邊處無色界事分別所有相。云何無所有相?謂無所有處無色界事分別所有相。復有餘五相。一、相相。二、名相。三、分別相。四、真如相。五、正智相。復有餘二相。一、本性相。二、影像相。云何本性相?謂先分別所生,及相所生,共所成相。云何影像相?謂遍計所起,勝解所現,非住本性相。問:名為何行相?答:由相勢力,亦有種種無量行相。又若略說,有十二種。一、假說名。二、實事名。三、種類相應名。四、各別相應名。五、隨德名。六、假立名。七、共所知名。八、非共所知名。九、顯了名。十、不顯了名。十一、總名。十二、別名。問:分別、有何行相?答:由相名勢力故;亦有種種無量行相。若略說者,當知有七種。一、有相分別。二、無相分別。三、於境界任運分別。四、尋求分別。五、伺察分別。六、染污分別。七、無染污分別。問:真如、有何行相?答:其相不可說行相。問:正智、有何行相?答:若出世間正智,亦有其相不可說行相。若世間出世間正智,有取安立諦行相。


六相

瑜伽七十二卷九頁云:復有六相。一、有相相。二、無相相。三、狹小相。四、廣大相。五、無量相。六、無所有相。云何有相相?謂解了事名分別所有相。云何無相相?謂不解了事名分別所有相。云何狹小相?謂欲界事分別所有相。云何廣大相?謂色界事分別所有相。云何無量相?謂空識無邊處無色界事分別所有相。云何無所有相?謂無所有處無色界事分別所有相。


六通

俱舍論二十七卷十頁云:且應辯通。頌曰:通六謂神境,天眼耳他心,宿住漏盡通。解脫道慧攝。四俗他心五,漏盡通如力。 五依四靜慮,自下地為境。聲聞麟喻佛,二三千無數。未曾,由加行,曾修,離染得。念住初三身,他心三餘四。天眼耳無記。餘四通唯善。論曰:通有六種。一、神境智證通。二、天眼智證通。三、天耳智證通。四、他心智證通。五、宿住隨念智證通。六、漏盡智證通。雖六通中第六唯聖;然其前五,異生亦得。依總相說,亦共異生。如是六通,解脫道攝,慧為自性。如沙門果。解脫道言,顯出障義。神境等四,唯俗智攝。他心通五智攝。謂法類道世俗他心。漏盡通如力說。謂或六或十智。由此已顯漏盡智通,依一切地,緣一切境。前之五通,依四靜慮。何緣此五,不依無色?初三別緣色為境故。修他心通,色為門故。修宿住通,漸次憶念分位差別方得成故。成時能緣處性等故。依無色地,無如是能。諸有欲修他心通者,先審觀己身心二相,前後變異,展轉相隨。後復審觀他身心相。由此加行,漸次得成。成已不觀自心諸色,於他心等,能如實知。諸有欲修宿住通者,先自審察次前滅心;漸復逆觀此生分位前前差別,至結生心;乃至能憶知中有前一念。名自宿住加行已成。為憶念他,加行亦爾。此通初起,唯次第知。慣習成時,亦能超憶。諸所憶事,要曾領受。憶淨居者,昔曾聞故。從無色歿來生此者,依他相續,初起此通。所餘亦依自相續起。修神境等前三通時,思輕光聲以為加行;成已自在,隨所應為。故此五通,不依無色。又諸無色,觀減止增。五通必依止觀均地。未至等地,由此已遮。如是五通,境唯自下。且如神境,隨依何地,於自下地,行化自在,於上不然。勢力劣故。餘四亦爾。隨其所應。是故無能取無色界。他心、宿住、為二通境。即此五通,於世界境,作用廣狹;諸聖不同。謂大聲聞、麟喻、大覺、不極作意,如次能於一二三千諸世界境,起行化等自在作用。若極作意;如次能於二千三千無數世界。如是五通,若有殊勝,勢用猛利,從無始來曾未得者,由加行得。若曾慣習,無勝勢用,及彼種類;由離染得。若起現前;皆由加行。佛於一切,皆離染得。隨欲現前,不由加行。六中前三,唯身念住。但緣色故。謂神境通,緣四外處色香味觸。天眼緣色。天耳緣聲。若爾;何緣說死生智,知有情類,由現身中成身語意諸惡行等;非天眼通能知此事?有別勝智,是通眷屬,依聖身起,能如是知。是天眼通力所引故;與通合立死生智名。他心智通,三念住攝。謂受心法。緣心等故。宿住、漏盡、四念住攝。通緣五蘊一切境故。此六通中,天眼、天耳、無記性攝。許此二體,是眼耳識相應慧故。若爾、寧說依四靜慮?隨根說故,亦無有失。謂所依止眼耳二根,由四靜慮力所引起,即彼地攝,故依四地。通依根故,說依四言。或此依通無間道說。通無間道,依四地故。餘之四通,性皆是善。若爾;何故品類足言:通云何?謂善慧。彼據多分;或就勝說。

二解 集異門論十五卷十四頁云:六通者:云何為六?一、神境智證通。二、天耳智證通。三、他心智證通。四、宿住智證通。五、死生智證通。六、漏盡智證通。云何神境智證通?答:領受示現種種神境,乃至廣說。是名神境智證通。問:此中通者,何所謂耶?答:於諸神境所有妙智。云何天耳智證通?答:以天耳聞種種音聲,謂人聲,非人聲,遠聲,近聲等。是名天耳智證通。問:此中通者,何所謂耶?答:於天耳境所有妙智。云何他心智證通?答:於他有情補特伽羅尋伺心等,皆如實知。謂有貪心、如實知有貪心;離貪心、如實知離貪心。如是有瞋心、離瞋心,有癡心、離癡心,略心、散心,下心、舉心,掉心、不掉心,寂靜心、不寂靜心,不定心、定心,不修心、修心,不解脫心、解脫心,皆如實知。是名他心智證通。問:此中通者,何所謂耶?答:於他心等所有妙智。云何宿住智證通?答:能隨憶念過去無量諸宿住事,謂或一生,乃至廣說。是名宿住智證通。問:此中通者,何所謂耶?答:於諸宿住所有妙智。云何死生智證通?答:如明廣說。云何漏盡智證通?答:亦如明廣說。


不調善死

瑜伽一卷十六頁云:不清淨不解脫死者,名不調善死。


心念住

法蘊足論四卷十五頁云:云何於此內心住循心觀若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內心者:謂自心、若在現相續中,已得不失。於此內心循心觀者:謂有苾芻、於此內心,觀察思惟內心諸相。於內有貪心,如實知是內有貪心。於內離貪心,如實知是內離貪心。於內有瞋心,如實知是內有瞋心。於內離瞋心,如實知是內離瞋心。於內有癡心,如實知是內有癡心。於內離癡心,如實知是內離癡心。於內聚心,如實知是內聚心。於內散心,如實知是內散心。於內沈心,如實知是內沈心。於內策心,如實知是內策心。於內小心,如實知是內小心。於內大心,如實知是內大心。於內掉心,如實知是內掉心。於內不掉心,如實知是內不掉心。於內不靜心,如實知是內不靜心。於內靜心,如實知是內靜心。於內不定心,如實知是內不定心。於內定心,如實知是內定心。於內不脩心,如實知是內不脩心。於內脩心,如實知是內脩心。於內不解脫心,如實知是內不解脫心。於內解脫心,如實知是內解脫心。如是思惟內心相時,所有於法簡擇,乃至毘缽舍那;是循內心觀,亦名心念住。成就此觀,現行隨行乃至解行;說名為住。彼觀行者、能發起勤精進,乃至復能於此急疾迅速;名具正勤。彼觀行者、能起於法簡擇,乃至能圓滿極圓滿;名具正知。彼觀行者,具念隨念,乃至心明記性;名具正念。於諸欲境諸貪等貪,乃至貪類貪生;總名為貪。順憂受觸所起心憂,不平等受慼受所攝,總名為憂。彼觀行者、脩此觀時,於世所起貪憂二法,能斷,能遍知,乃至隱沒除滅;是故說彼除世貪憂。復有苾芻、於內諸心、觀察思惟多諸過患。謂此心者、如病如癰;廣說乃至是變壞法。如是思惟心過患時,所起於法簡擇,乃至毘缽舍那,是循內心觀,亦名心念住。住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皆如前說。云何於彼外心住循心觀,若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外心者:謂自心、若在現相續中,未得已失;及他有情所有諸心。於彼外心循心觀者:謂有苾芻、於他諸心、觀察思惟外心諸相。於外有貪心,如實知是外有貪心。廣說乃至於外解脫心,如實知是外解脫心。如是思惟外心相時,所起於法簡擇,乃至毘缽舍那;是循外心觀,亦名心念住。住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亦如前說。復有苾芻、於外諸心、觀察思惟多諸過患。謂彼心者、如病如癰;廣說乃至是變壞法。如是思惟心過患時,所起於法簡擇,乃至毘缽舍那;是循外心觀,亦名心念住。住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亦如前說。云何於內外心住循心觀若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內心者:謂自心,若在現相續中,已得不失。外心者:謂自心、若在現相續中,未得已失,及他有情所有諸心。合此二種,名內外心。於內外心循心觀者:謂有苾芻、合自他心、總為一聚,觀察思惟自他心相。於有貪心,如實知是有貪心。廣說乃至於解脫心,如實知是解脫心。如是思惟諸心相時,所有於法簡擇,乃至毘缽舍那;是循內外心觀,亦名心念住。住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亦如前說。復有苾芻、合自他心、總為一聚,觀察思惟多諸過患。謂此彼心,如病如癰;廣說乃至是變壞法。如是思惟心過患時,所起於法簡擇,乃至毘缽舍那;是循內外心觀,亦名心念住。住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亦如前說。

二解 品類足論七卷二頁云:心念住云何?謂六識身。即眼識乃至意識。又云:心增上所起善有漏無漏道,是名心念住。又云:緣心所起善有漏無漏慧,是名心念住。


心所實有

瑜伽五十六卷七頁云:有一沙門,若婆羅門,欲令名中唯心實有;非諸心法。此不應理。何以故?且說諸蘊、有五種姓,不成就故。又若彼計分位別故有五性者:分位別計,亦有過失。何以故?是諸分位,展轉相望,作用差別。若有若無,皆成失故。若言有者:由相異故;便應有異實物體性。若言無者:計分位別,則為唐捐。又不應謂如六識身,分位差別。何以故?由六識身,所依所緣,有差別故。是諸分位,一處可得。故不應理。若謂轉變;亦不應理。何以故?於有色物,可轉變故;得有分位前後差別。非於無色,有如乳酪生酥等異。又心因緣,無差別故。行別分位,不應道理。於一剎那,必不可得差別因緣,令彼分位而有差別。是故汝計分位差別,不應道理。又違教故;唯心實有,不應道理。違何等教?謂如經言:貪瞋癡等,惱染其心,令不解脫。問:此中何所相違?答:若唯有心,二不俱有;是即貪等,應不依識。若汝復謂以識為先;亦不應理。無差別過,前已說故。又復經言:三和合與觸俱生受想思等。又餘經說:如是諸法,恆共和合,非不和合。不可說言如是諸法而可分析,令別殊異。又佛世尊、為欲成立此和合義,說燈明喻。是故不可離彼俱生,而說和合。雖復經言,如是六界,說名士夫;然密意說,故無過失。問:此中有何密意?答:唯欲顯說色動心法最勝所依,當知是名此經密意。復有違彼聖教可得。何等聖教?謂世尊言:乳酪生酥三譬喻故。或有處所,麤四大種,以之為我。或有處所,有色意生。或有處所,無色想生。如是經意,豈唯大種,或唯有心,唯有想耶。是故當知如是等經,皆有密意。故名所攝四無色蘊,心與心所,更互相應,道理成就。中嗢拖南曰:五種姓不成,分位差過失,因緣無別故;與聖教相違。


心解脫貪瞋癡

大毗婆沙論二十七卷十四頁云:如世尊說:心解脫貪瞋癡。何等心得解脫?有貪瞋癡心耶?離貪瞋癡心耶?答:離貪瞋癡心得解脫。問:離貪瞋癡心,本來解脫;何故復說得解脫耶?答:雖約煩惱,本來解脫;而依行世及在相續,今得解脫。謂若身中、煩惱未斷,心未行世,不在相續;以心不能自在行世,在相續故;不名解脫。若自身中、諸煩惱斷;爾時此心,自在行世,在相續故;名得解脫。有作是說:貪瞋癡相應心得解脫。問:誰作是說?答:分別論者。彼說染污不染污心,其體無異。謂若相應煩惱未斷,名染污心。若時相應煩惱已斷;名不染心。如銅器等,未除垢時,名有垢器等。若除垢已;名無垢器等。心亦如是。彼不應作是說。若作是說;理應違拒。所以者何?非此心與貪瞋癡相合相應相雜,而貪瞋癡未斷,心不解脫;貪瞋癡斷,心便解脫。此中意說心與煩惱若相應者;無解脫義。同對治故。若未斷時,以未斷故,不名解脫。若被斷已,俱不成就,不名解脫。相應諸法,不可令其遠離伴性;尚不名斷;況名解脫。故解脫心,必無煩惱本相應義。為證此義復引契經,世尊亦說:苾芻當知、此日月輪,五翳所翳,。不明、不照、不廣、不淨。何等為五?一、雲。二、煙。三、塵。四、霧。五、曷邏呼阿素洛手。此中雲者:如盛夏時,有少雲起;須臾增長,遍覆虛空;障日月輪,俱令不現。煙者:如林野中,焚燒草木;率爾煙起,遍覆虛空;障日月輪,俱令不現。塵者:如亢旱時,大風旋擊;囂塵率起,遍覆虛空;障日月輪,俱令不現。霧者:如秋冬時,山河霧起。又聞外國雨初晴時,日照川原,地氣騰湧;雰霏布散,遍覆虛空;障日月輪,俱令不現。曷邏呼阿素洛手者:謂阿素洛與天鬥時,天用日月以為旗幟。由日月威,天常勝彼。時曷邏呼阿素洛常心忿日月,欲摧滅之。由諸有情業增上力,盡其智術,不能摧壞。遂以手障,令暫隱沒。如契經說:苾芻當知;無大身形端嚴殊妙如曷邏呼阿素洛者。此說變化。非謂實身。如日月輪,非與五翳相合相應相雜。彼翳未離,此日月輪,不明,不照,不廣,不淨。彼翳若離;此日月輪、明照廣淨。如是非此心與貪瞋癡相合相應相雜;而貪瞋癡未斷,心不解脫;貪瞋癡斷,心便解脫。此中意說:如日月輪,非與五翳從本已來,相應相雜;後時離彼,明照廣淨。心亦如是。非從無始與貪瞋癡相應相雜,後時離彼,名得解脫。是故要離貪瞋癡心,後彼斷時,名得解脫。其理決定。如彼廣說。


止觀雙修

瑜伽九十七卷二十頁云:復次有諸苾芻、於身等境,精勤安住循身等觀。以九行相,安住其心,令心內聚。當知此心,於奢摩他所治身心惛沈下劣,不得解脫。不解脫故;依此聚心,生起身中諸惛沈性;生起心中諸下劣性。若於念住善安住心,如實了知此所生起隨煩惱已;便從內聚,還收其心,安置在外淨妙境相。謂於佛等功德行緣,持心令住。由緣此故;發生歡喜。廣說乃至由妙舉門,於所緣境,令心得定。從奢摩他之所對治諸隨煩惱,而得解脫。從此已後,如實了知於隨煩惱心得解脫。為此義故,祈願於外。得此義已;還復如前攝心內聚,而不為其諸隨煩惱之所惱亂。心內聚已;不由祈願,自然如實了知於外心得解脫。彼於外緣行相尋思有所制伏,有其加行,難可運轉,皆得自在解脫棄捨安樂而住。已得成辦勝奢摩他。如是彼於四種念住,善安住心;能正了知前後差別。又應知此補特伽羅,先已修行毘缽舍那。毘缽舍那以為依止,於奢摩他,修瑜伽行。


四處

集異門論七卷二頁云:四處者:一、慧處,二、諦處,三、捨處,四、寂靜處。慧處云何?答:如薄伽梵於辯六界記別經中為具壽池堅說:苾芻當知最勝慧處,謂漏盡智。是故苾芻應成就漏盡智。若成就漏盡智,說名成就最勝慧處,是名慧。諦處云何?答:如薄伽梵於辯六界記別經中為具壽池堅說:苾芻當知最勝諦處,謂不動解脫。諦者。謂如實法。誑者。謂虛妄法。是故苾芻應成就不動解脫。若成就不動解脫,說名成就最勝諦處。是名諦處。捨處云何?答:如薄伽梵於辯六界記別經中為具壽池堅說:苾芻當知,先所執受無智無明,越正路法;今時應捨、應變吐、應除棄。苾芻當知,最勝捨處,謂棄捨一切依,愛盡離染,永滅涅槃。是故苾芻應成就此涅槃。若成就此涅槃,說名成就最勝捨處,是名捨處。寂靜處云何?答:如薄伽梵於辯六界記別經中為具壽池堅說:苾芻當知貪染惱心令不解脫,瞋染惱心令不解脫,癡染惱心令不解脫。苾芻當知。此貪瞋癡無餘永斷,變吐除棄,愛盡離染永滅靜沒,名真寂靜。是故苾芻應成就真寂靜。若成就真寂靜,說名成就最勝寂靜處,是名寂靜處。


四無記根

雜集論九卷五頁云:雜染者:謂四無記根。一、愛,二、見,三、慢,四、無明。由此四惑,染污其心;於諸染污靜慮定門,令色無色界,一切有覆無記煩惱隨煩惱,生長不絕。所以者何?由有愛故;味上靜慮雜染所染。貪味淨定輕安樂故。由有見故;見上靜慮雜染所染。依止靜慮,發起計度先際等見故。由有慢故;慢上靜慮雜染所染。依證勝定,起高慢故。由無明故;疑上靜慮雜染所染。求解脫者,由未通達真實道理,於勝品所證,常生疑惑,為解脫耶,不解脫耶。如是煩惱,恆染其心,令色無色大小二惑,相續流轉。

二解 俱舍論十九卷十六頁云:外方諸師,立此有四。謂諸無記愛見慢癡。無記名中,遮善惡故。何緣此四,立無記根?以諸愚夫修上定者,不過依托愛見慢三。此三皆依無明力轉。故立此四,為無記根。

三解 入阿毗達磨論八頁云:無記根有四種。謂愛、見、慢、無明。愛、謂色無色界各五部貪。見、謂色無色界各十二見,及欲界有身見邊執見。慢、謂色無色界各五部慢。無明、謂色無色界一切無明,及欲界有身見邊執見相應無明。此四無記根,是自所許。修靜慮者,有三種異故。一、愛上靜慮者。二、見上靜慮者。三、慢上靜慮者。此三皆因無明力起。毗婆沙者,立無記根,唯有三種。謂無記愛無明慧三。疑不堅住,慢性高舉,非根法故。於善不善義,俱不記故,名無記。又不能記愛非愛果故,名無記。以不能招異熟果故,是無記性;亦能生餘無記染法,或諸無記法故;名無記根。

四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五十六卷十五頁云:西方諸師說無記根有四。謂無記愛、見、慢、無明。無記愛者:謂色無色界五部愛。無記見者:謂欲界有身見邊執見,及色無色界五見。無記慢者:謂色無色界五部慢。無記無明者:謂欲界有身見邊執見相應無明,及色無色界五部無明。此中無記貪相應心,由二無記根故,名有根心。謂無記愛、無明。無記見慢相應心,亦各由二無記根故,名有根心。謂即彼、及無明。所餘有覆無記心,由一無記根故,名有根心。謂無記無明。又云:問:何故西方諸師、立慢為無記根?答:彼說力堅強義、是根義。慢力堅強,故立為根。謂瑜伽師所以退失百千善品,皆由慢力。問:何故此國諸師,不立為根耶?答:此說下義、是根義。慢令心舉,於下不順,故不立根。問:何故此國諸師立無覆無記慧為無記根?答:此說為依因義、是根義。無覆無記慧,為依因勝,故立為根。問:何故西方諸師、不立為根。答:彼說力堅強義、是根義。無覆無記慧,勢力羸劣,故不立根。問:何故此彼國師、俱不立疑為無記根?答:俱說定住義、是根義。疑不定住;二門轉故;不立為根。如是說者,如善不善根、俱有三種,無記根、亦應爾。又如不善慢、不立不善根,無記慢、亦應爾。故無記根、唯三者善。


他心智證通

集異門論十五卷十四頁云:云何他心智證通?答:於他有情補特伽羅尋伺心等,皆如實知。謂有貪心、如實知有貪心;離貪心、如實知離貪心。如是有嗔心、離嗔心,有癡心、離癡心,略心、散心,下心、舉心,掉心、不掉心,寂靜心、不寂靜心,不定心、定心,不修心、修心,不解脫心、解脫心,皆如實知。是名他心智證通。問:此中通者、何所謂耶?答:於他心等所有妙智。


外道論中決定無有眾苦邊際

瑜伽十七卷二十頁云:爾時世尊,即為彼天方便示現,惟聖教中,有如是處;非諸外道。謂如有一,住正法外所有沙門或婆羅門,於現法中,及當來世諸欲過患,不如實知。由不知故;悕求未來諸欲差別。捨現法欲,求後法欲。精勤受學所有禁戒。雖復安住如是禁戒;然無智慧,不護根門,不守正念,無常委念;乃至廣說。彼不調攝諸根門故;於他所惠少小利養及與恭敬,尚生愛味,隨起戀著;何況廣大?如是精勤受禁戒者,遠離智慧,密護根門;於現法欲,尚不能斷;況後法欲?又即於彼有一沙門若婆羅門,於欲過患,粗了知故;能越現法後法諸欲。而復欣求上離欲地,於非解脫,起解脫想;斷棄諸欲,便臻遠離。彼由精勤數多修習正思惟故離欲欲界,乃至離欲無所有處。由此因緣,捨下自體,愛上自體。由愛彼故;於當來世,尚不解脫下地自體;何況上地?如是棄捨財寶自體,迷失道者,雖復安住勇猛精勤;而不能得一向快樂,無怖畏處。何以故?彼外道師,尚於是處不見不識;況能為彼諸弟子等當廣開示?如是外道師及弟子所制論中,決定無有眾苦邊際。與此相違,善說正法毘柰耶中,當知具足一切義利;乃至定有眾苦邊際。


有災

瑜伽八十四卷十八頁云:有災者:謂彼能為餘惑因故。又云:有災者:謂在不苦不樂受中。於二不解脫故。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不染污無知

以劣慧為體,因慧劣故,不解事物的義理,其無知非因染污而起,故名不染污,不知無數法門差別,故名無知,台家謂之塵沙惑,此惑不障出世生死,而障修道成佛,故菩薩必須須斷之。


五種問難

五種問難的原因,即不解故問、疑惑故問、試驗故問、輕觸故問、利樂有情故問。


心冰

(喻)心中有疑惑不解


拈花示眾

大梵天王問佛決疑經說,梵王至靈山,以金色波羅花獻佛,請佛說法,世尊拈花示眾,並不說法,一時百萬人天,皆不解其意,獨迦葉尊者,破顏微笑,佛因傳以涅槃妙心,為禪宗的起源。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ㄈㄟ, [名]

紅色的綢布。《新唐書.卷二四.車服志》:「景雲中,詔衣紫者魚袋以金飾之,衣緋者以銀飾之。」

[形]

紅色的。明.于謙〈村舍桃花〉詩:「短牆不解遮春意,露出緋桃半樹花。」



ㄊㄨㄢˊ, [動]

1.捏聚搓揉成團。如:「摶弄」、「摶土」、「摶麵」。《文選.枚乘.七發》:「楚苗之食,安胡之變?,摶之不解,一啜而散。」

2.憑藉。《莊子.逍遙遊》:「摶扶搖而上九萬里。」明.張四維《雙烈記.第三○齣》:「夾攻裡外施英勇,看他鵬翮怎摶風,管教墮吾計中。」

3.集聚、結合。《管子.內業》:「摶氣如神,萬物被存。」《商君書.農戰》:「摶民力以待外事,然後患可以去而王可致也。」



ㄋㄧㄝˋ, [名]

兩腳相併攏而不能交錯的疾病。《字彙.足部》:「踂,足不相過,一云聚合不解。」《穀梁傳.昭公二十年》:「兩足不能相過,齊謂之綦,楚謂之踂,衛謂之輒。」



(一)ㄌㄡˊ, [形]

1.歡悅、高興。《廣韻.平聲.虞韻》:「慺,悅也。」

2.恭敬、謹慎。《玉篇.心部》:「慺,謹敬也。」《抱朴子.外篇.尚博》:「於是以其所不解者為虛誕,慺誠以為爾,未必違情以傷物也。」



ㄎㄨㄤˋ, [名]

棉絮。《小爾雅.廣服》:「纊,綿也。絮之細者曰纊。」《南史.卷七三.孝義傳上.庾道愍傳》:「冬日不衣綿纊,夏日不解衰絰。」宋.陸游〈九月十六日夜夢駐軍河外遣使招降諸城覺而有作〉詩:「誰言鐵衣冷徹骨,感義懷恩如挾纊。」



(一)ㄐㄧˋ, [動]

1.塗抹屋頂。《書經.梓材》:「若作室家,既勤垣墉,惟其塗塈茨。」宋.陸游〈排悶〉詩:「荒疇須墾闢,破屋欠塗塈。」

2.取。《詩經.召南.摽有梅》:「摽有梅,頃筐塈之。」

3.安息、休息。《詩經.大雅.假樂》:「不解于位,民之攸塈。」



(一)ㄐㄧㄝˇ, [動]

1.分割、剖分。如:「解剖」。《左傳.宣公四年》:「宰夫將解黿。」《莊子.養生主》:「庖丁為文惠君解牛。」

2.分裂、分散。如:「瓦解」、「溶解」、「難分難解」。

3.打開、鬆開、鬆脫。如:「解扣子」、「解開繩子」、「寬衣解帶」。

4.免除、消除。如:「解圍」、「解悶」、「解救」、「解渴」、「調解」。《戰國策.趙策三》:「所貴於天下之士者,為人排患、釋難、解紛亂而無所取也。」

5.陳述、說明。如:「講解」、「解釋」、「辯解」。

6.曉晤、明白、清楚。如:「理解」、「了解」、「費解」、「大惑不解」。

7.排出汗水或大小便。如:「小解」。漢.王充《論衡.寒溫》:「人中於寒,飲藥行解。」《警世通言.卷二一.趙太祖千里送京娘》:「於路只推腹痛難忍,幾遍要解。」

8.會、能夠。晉.陶淵明〈九日閑居〉詩:「酒能祛百慮,菊解制頹齡。」唐.李白〈月下獨酌〉詩四首之一:「月既不解飲,影徒隨我身。」

[名]

1.文體名。古代文體之一,旨在辯論解說。晉.張華《博物志.卷六.文籍考》:「賢者著述曰傳、曰記、曰章句、曰解、曰論、曰讀。」《新唐書.卷一七六.韓愈傳》:「乃作進學解以自諭。」

2.答案。如:「不得其解」。

3.見識、看法。如:「獨到的見解」。



ㄐㄧㄠ, [名]

1.可用以黏合器物的稠狀液體。多由植物分泌或動物皮、角熬製而成,也有經由人工合成的。某些可供食用。如:「鹿膠」、「龜膠」、「果膠」、「桃膠」、「杏膠」、「髮膠」、「萬能膠」。

2.橡膠或塑膠的簡稱。

3.姓。如商朝有膠鬲。

[動]

黏合。如:「膠合」。《史記.卷八一.廉頗藺相如傳》:「王以名使括,若膠柱而鼓瑟耳。」

[形]

1.有黏性的。如:「膠布」、「膠紙」、「膠水」。

2.牢固。《詩經.小雅.隰桑》:「既見君子,德音孔膠。」《墨子.小取》:「所謂內膠外閉,與心毋空乎?內膠而不解也,此乃是而不然者也。」



(三)ㄒㄧㄝˋ, [動]

鬆懈、懈怠。《禮記.雜記下》:「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漢書.卷六九.趙充國傳》:「虜久屯聚,解弛。」

[名]

1.參見「解縣」條。

2.姓。如春秋時晉國有解狐。



(二)ㄒㄩˋ, [動]

1.飼養。《禮記.大學》:「伐冰之家,不畜牛羊。」南朝宋.鮑照〈紹古辭〉七首之三:「徒畜巧言鳥,不解心款曲。」

2.養育。《詩經.邶風.日月》:「父兮母兮,畜我不卒。」《孟子.梁惠王上》:「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

3.培養。《易經.大畜.象曰》:「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

4.順從、順服。唐.柳宗元〈封建論〉:「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盡臣畜於我也。」

5.收容、容許。《左傳.襄公二十六年》:「獲罪於兩君,天下誰畜?」《漢書.卷六十 八.霍光傳》:「威震主者不畜。」

6.保留、收藏。《禮記.儒行》:「易祿而難畜也。」《金史.卷六十四.后妃傳.世宗昭德皇后傳》:「睿宗沒後,世宗寶畜之。」

7.儲存、積聚。通「蓄」。《韓非子.五蠹》:「既畜王資,而承敵國之舋。」

[名]

姓。如漢代有畜意。



ㄖㄣˋ, [名]

1.衣襟。《論語.憲問》:「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楚辭.屈原.離騷》:「跪敷衽以陳辭兮,耿吾既得此中正。」

2.衣袖。漢.劉向《列女傳.卷一.魯季敬姜傳》:「文伯引衽攘捲而親饋之。」

3.睡覺用的席子。《禮記.曲禮上》:「請席何鄉,請衽何趾?」《史記.卷八三.魯仲連鄒陽傳》:「攝衽抱機,視膳於堂下。」

4.古代用來接合棺身和棺蓋的木楔。漢.劉熙《釋名.釋喪制》:「古者棺不釘也。旁際曰小要,其要約小也。又謂之衽。衽,任也。任制祭會使不解也。」

[動]

1.扣合、整理。漢.劉向《新序.卷七.節士上》:「原憲冠桑葉冠,杖藜而應門,正冠則纓絕,衽襟則肘見。」

2.睡臥。《禮記.中庸》:「衽金革,死而不厭,北方之強也。」



(一)ㄖㄨˊ, [動]

1.牽引。《廣韻.平聲.魚韻》:「挐,牽引。」唐.韓愈〈送區冊序〉:「有區生者,誓言相好,自南海挐舟而來。」

2.連續。《漢書.卷六四.嚴安傳》:「禍挐而不解,兵休而復起。」

3.摻雜。《楚辭.宋玉.招魂》:「稻粢穱麥,挐黃粱些。」

[形]

雜亂。《楚辭.宋玉.九辯》:「葉菸邑而無色兮,枝煩挐而交橫。」《淮南子.覽冥》:「美人挐首墨面而不容,曼聲吞炭內閉而不歌。」



(三)ㄗㄢˋ, [動]

綴、插。北周.庾信〈入道士館〉詩:「野衣縫蕙葉,山巾篸筍皮。」宋.黃庭堅〈南鄉子.諸將說封侯〉詞:「花向老人頭上笑,羞羞。白髮篸花不解愁。」



ㄘㄞ, [動]

1.懷疑、起疑心。如:「猜忌」。《左傳.昭公三年》:「雖朝夕辱於敝邑,寡君猜焉。」宋.歐陽修〈清平樂.小庭春老〉詞:「別來音信全乖。舊期前事堪猜。」

2.推測、想像。如:「猜測」、「猜想」。《紅樓夢.第五○回》:「眾人都不解,想了半日,也有猜是和尚的,也有猜是道士的,也有猜是偶戲人的。」

[名]

忌疑、妒恨之心。如:「兩小無猜」。《後漢書.卷三八.馮緄傳》:「苟曰無猜,盜跖可信。」



ㄧ, [代]

1.第三人稱代名詞,相當於「彼」、「他」。《詩經.秦風.蒹葭》:「所謂伊人,在水 一方。」宋.柳永〈蝶戀花.佇倚危樓風細細〉詞:「衣帶漸寬終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

2.第二人稱代名詞,相當於「你」。《董西廂.卷七》:「我於伊志誠沒倦怠,你於我堅心莫更改。」元.佚名《馬陵道.第三折》:「我這裡吐膽傾心說與伊,難道你不解其中意。」

[動]

表示肯定,相當於「是」。《詩經.小雅.蓼莪》:「蓼蓼者莪,匪莪伊蒿。」《後漢書.卷七八.宦者傳.孫程傳》:「昔衛鞅因景監以見,有識知其不終。今得臣舉者,匪榮伊辱。」

[助]

1.發語詞,無義。《詩經.邶風.谷風》:「不念昔者,伊余來塈。」《文選.陸機.文賦》:「伊茲事之可樂,固聖賢之所欽。」

2.文言助詞,表示「剛剛」的意思。如:「就職伊始」、「開幕伊始」。

[名]

姓。如商朝有伊尹。



(一)ㄧˋ, [名]

1.用羽毛製成的車蓋。《說文解字.羽部》:「翳,華蓋也。」《晉書.卷二五.輿服志》:「戎車,駕四馬,天子親戎所乘者也。載金鼓、羽旗、幢翳。」

2.供作蔽覆的東西。《管子.小匡》:「九合諸侯,一匡天下,甲不解壘,兵不解翳。」唐.曹松〈碧角簟〉詩:「八尺碧天無點翳,一方青玉絕纖塵。」

3.一種瞳孔為白膜所蒙蔽,以致無法看清東西的眼疾。宋.蘇軾〈贈眼醫王生彥若〉詩:「運鍼如運斤,去翳如拆屋。」

[動]

1.隱藏、隱居。《文選.左思.詠史詩八首之七》:「陳平無產業,歸來翳負郭。」《三國志.卷一一.魏書.管寧傳》:「寧抱道懷貞,潛翳海隅。」

2.遮蔽。《楚辭.劉向.九歎.遠逝》:「阜隘狹而幽險兮,石嵾嵯以翳日。」唐.劉禹錫〈磨鏡篇〉:「流塵翳明鏡,歲久看如漆。」

3.摒棄。《國語.周語下》:「而又奪之資,以益其災,是去其藏而翳其人也。」《新唐書.卷一五六.李元諒傳》:「元諒培高浚淵,身執苦與士卒均,菑翳榛莽,闢美田數十里。」


百思不解

ㄅㄞˇ ㄙ ㄅㄨˋ ㄐㄧㄝˇ
經過反覆思考,仍然無法了解。如:「他為什麼會在最後關頭奇蹟般的出現?真是令人百思不解。」也作「百思莫解」。


百思莫解

ㄅㄞˇ ㄙ ㄇㄛˋ ㄐㄧㄝˇ
經過反覆思考,仍然無法明白。如:「這個犯人到底是如何逃出看守嚴密的監獄呢?真是令人百思莫解。」也作「百思不解」。


辯才無礙

ㄅㄧㄢˋ ㄘㄞˊ ㄨˊ ㄞˋ, 1.能言善道。《三國演義.第六○回》:「且無論其口似懸河,辯才無礙。」《孽海花.第一三回》:「這可見韻高的辯才無礙,說得頑石點頭了。」

2.析辨深奧的佛法,毫無障礙不解之處。《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七二》:「辯才無礙,智慧明達。」


不了

ㄅㄨˋ ㄌㄧㄠˇ, 1.不停、接連不斷。《晉書.卷五○.庾純傳》:「旦有小市井事不了,是以來後。」《水滸傳.第三一回》:「那兩個客人也不識羞恥,?得這等醉了,也兀自不肯下樓去歇息,只說個不了。」

2.不明白、不明瞭。《南史.卷二九.蔡廓傳》:「嘗奏用琅邪王筠為殿中郎,武帝嫌不取參掌通署,乃推白牒於香橙地下,曰:『卿殊不了事。』」

3.不成功、不解決。《水滸傳.第三一回》:「這一夜四個對付他一個,有甚麼不了?再有幾個性命也沒了。」


不諳事務

ㄅㄨˋ ㄢ ㄕˋ ㄨˋ
不解人生道理。《初刻拍案驚奇.卷二○》:「安卿道:『我兒不諳事務,聽我道來。』」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全文檢索完畢。

亦可另行搜索於 大藏經(CBETA) / Google / 異體字字典 /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 國語辭典 /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 四庫全書 / 國學大師 / 法鼓全集(聖嚴法師) / 廣欽老和尚網路專輯 / 雪公全集(李炳南老居士) / 印順全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