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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三種菩提心

(名數)是乃密教真言行者之菩提心也,密教立五佛有各別之主德,以東方阿如來之大圓鏡智立發菩提心之德,故行者初發之菩提心,為畢竟厭求之心,此雖屬第六意識,而其菩提心之性德,則為大圓鏡智,故以自身之第八識為發心之體,受三昧耶戒者,亦向東方以阿如來為本尊。蓋三昧耶戒,以此三種之菩提心為自體也:一行願菩提心,修行發願,故名行願,願者念一切眾生,悉含如來藏性,堪安住於無上菩提,願以大乘微妙之法悉度之也,行者,為此修四弘度之行也。二勝義菩提心,止息劣法,觀顯勝義,故云勝義,此有教觀之二門,凡觀夫外道二乘法相三論天台華嚴之九種住心,次第捨劣取勝,終安住於究竟之秘密莊嚴心,是教門之勝義也。又觀諸法覺悟其無自性,則止除一切之妄惑自真起用,萬德斯具,是觀門之勝義也。如是一就所住之教而云勝義,一就所顯之理而云勝義也。三三摩地菩提心,三摩地又云三昧耶,三摩譯為等至,新譯曰等念,三摩耶於金剛頂義訣譯為等持,是行者入於信解地而修三密相應之五部秘觀,等持諸佛自行化他之萬德,故名等持,入有情界,平等攝受而護念之,故名等念,無所不至故曰等至。前二者通於顯,後一者,則唯密也,此三者即大定(三摩地)、大智(勝義)、大悲(行願)之三德,又胎藏界之佛(大定)、蓮(行願)、金(勝義)之三部,又觀音(行願)、文殊(勝義)、普賢(三摩地)三尊之三摩地,又表德(行願)、遮情(勝義)、不二(三摩地)也。菩提心論曰:「求菩提者,發菩提心修菩提行。既發如是菩提心已,須知菩提心之行相。其行相者,三門分別,諸佛菩薩,昔在因位發是心已,勝義行願三摩地為戒,乃至成佛無時暫妄。」菩提心義八曰:「藏通別之人,不知此法,唯圓教初住已上,真言凡夫已上,修此三摩地。」

(名數)菩提心論所說。見菩提心條。


下化眾生

(術語)菩薩起四弘誓願,上求菩提,下濟眾生也。完具此上求下化之二者,名為大菩提心。往生要集上末曰:「總言之願作佛心,亦名上求菩提下化眾生心,別謂之四弘誓願。」九品義曰:「菩提心者,覺悟義也。(中略)若略說者,上求佛果下化眾生之心也。」止觀一上曰:「上求佛道,下化眾生。」


不覺

(術語)一切眾生,自己心性之平等覺悟,名曰不覺。一切之凡夫地是也。為不覺故造業,受生死之果也。起信論曰:「所言不覺義者,謂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心起而有其念。」


九字曼荼羅

(圖像)安九個訖哩字之曼荼羅也。其曼荼羅於開敷蓮華之中臺並八葉各安彌陀觀音共通之種子訖哩字而建立之。有以像而現之者,於中臺觀自在菩薩八葉上,各安置阿彌陀佛。觀自在菩薩,左手持蓮華,右手作開華葉之勢,阿彌陀佛結跏趺坐,住於定印,各面中臺觀自在菩薩。又於次之八葉,次第安置觀音,慈氏,虛空藏,普賢,金剛手,文殊,除蓋障,地藏,八大菩薩。內院之四隅,敷列嬉,鬘,歌,舞,四菩薩。外院敷列香,華,燈,塗香,鉤,索,,鈴,八菩薩。是也。無量壽如來修觀行供養儀軌曰:「即入觀自在菩薩三摩地,閉目澄心,觀自身中圓滿潔白,猶如淨月仰在心中。於淨月上,想呬哩(二合引)字放大光明,其字變成八葉蓮華於蓮華上有觀自在菩薩,相好分明,左手持蓮華,右手作開華葉勢。是菩薩作是思維,一切有情身中,具有此覺悟蓮華,清淨法界不染煩惱。於其蓮華八葉上,各有如來入定結跏趺坐,面向觀自在菩薩,頂佩圓光,身如金色,光明晃耀。即想此八葉蓮華漸舒漸大,量等同空。即作是思惟,以此覺華照觸如來海會,願成廣大供養。若心不移此定,則於無邊有情,深起悲愍,以此覺華蒙照觸者,於苦煩惱悉皆解脫,等同觀自在菩薩。即想蓮華漸漸收斂,量等己身。」蓋觀自在與阿彌陀,為同一本誓之佛菩薩,觀自在為因位之身,阿彌陀為果位之尊也。今因位之觀自在居中臺,果位之阿彌陀各居八葉上,表彌陀之果,還歸於觀音大悲之因之意也。彌陀之妙果。原為不取正覺之因位願力所成,即於此願之外無果位。示因果之別者,唯約於所化之淨穢。在淨妙佛國土,現彌陀之佛身,在雜染五濁之世界,現觀音之菩薩身。皆不外乎為法身慈悲之化現。又此九字九尊,為心王九識,一切有情身中,有法爾覺悟之大白蓮。是為眾生之自性清淨心。五塵不能穢,煩惱業苦不能染,三毒猛火不能燃之金剛智體也。今開發此眾生本有之大白蓮,於自心中證蓮華藏世界,是為密教淨土往生之相也。


二覺

(術語)一、本覺,眾生之心體,本來離妄念而靈明虛廓,等於虛空界,無處不,即是如來之平等法身也。此名本覺。二、始覺,眾生本覺之心源由無明之熏動而為覺不覺,在於多劫迷者,本覺熏於內,修治資於外,漸漸覺悟,名為始覺,始覺之究竟,即成佛也。起信論曰:「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虛空界無所不,法界一相,即是如來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說名本覺。(中略)始覺義者,依本覺故而有不覺,依不覺故說有始覺。」

又一、等覺,大乘行位五十二位中之第五十一位,等似之覺位也。又去佛之妙覺一等之位也。二、妙覺,五十二位之終極佛陀之覺位也。仁王經立五十一位而略等覺,本業瓔珞經立五十二位而開等覺。

又一、自覺,諸佛自開覺而成妙道者。二、覺他,既覺而運無緣之慈,廣說諸法,開悟一切眾生者,此二覺圓滿名佛陀。善見論四曰:「佛者名自覺,亦能覺他,是名為佛。」性靈集八曰:「二覺,寂照沒馱之號也。」



(術語)Buddha,佛陀之略,又作休屠、佛陀、浮陀、浮圖、浮頭、勃陀、勃、部陀、母陀、沒馱。譯言覺者,或智者。覺有覺察覺悟之二義,覺察煩惱,使不為害,如世人之覺知為賊者,故云覺察,是名一切智。覺知諸法之事理,而了了分明,如睡夢之寤,謂之覺悟,是名一切種智。自覺復能覺他,自他之覺行窮滿,名為佛。自覺者,簡於凡夫,覺他者簡於二乘,覺行窮滿,簡異於菩薩。何則?以凡夫不能自覺,二乘雖自覺而無覺他之行,菩薩自覺覺他而覺行未為圓滿故也。又以知者既具足二智而覺知一切諸法,了了分明故也。南山戒本疏一曰:「佛,梵云佛陀,或云浮陀、佛步他、浮圖、浮頭。蓋傳者之訛耳。此無其人,以義翻之為覺。」宗輪論述記曰:「佛陀梵音,此云覺者,隨舊略語,但稱曰佛。」佛地論一曰:「於一切法,一切種相,能自開覺,亦開覺一切有情。如睡夢覺醒,如蓮華開,故名佛。」智度論二曰:「佛陀秦言知者,有常無常等一切諸法,菩提樹下了了覺知,故名佛陀。」同七十曰:「佛名為覺,於一切無明睡眠中最初覺故,名為覺。」法華文句一曰:「西竺言佛陀,此言覺者、知者,對迷名知,對愚名覺。」大乘義章二十末曰:「佛者就德以立其名,佛是覺知,就斯立稱。覺有兩義:一覺察,名覺,如人覺賊。二覺悟,名覺,如人睡寤。覺察之覺對煩惱障,煩惱侵害事等如賊,唯聖覺知不為其害,故名為覺。涅槃云:如人覺賊,賊無能為,佛亦如是。覺悟之覺對其知障,無明昏寢事等如睡,聖慧一起,朗然大悟,如睡得寤,故名為覺。既能自覺,復能覺他。覺行窮滿,故名為佛。言其自覺簡異凡夫,云覺他者明異二乘,覺行窮滿彰異菩薩。」善見律四曰:「佛者名自覺亦能覺他,又言知,何謂為知?知諦故,故名為佛。」仁王經上曰:「一切眾生,斷三界煩惱果報盡者名為佛。」


佛心

(術語)如來之心也,覺悟之心也。觀無量壽經曰:「佛心者大慈悲是。」

又頓悟入道要門論上曰:「無住心者是佛心。」


佛心宗

(流派)禪宗之別名。以覺悟佛心為禪之體也。佛心何物?心之自性是也。故謂之直指人心見性成佛,人心之性即佛性也,發見佛性謂之成佛。宗鏡錄三曰:「達磨大師云:明佛心宗了無差誤,名之曰祖。」中峰錄五下曰:「禪何物?乃吾心之名也。心何物?即我禪之體也。(中略)惟禪與心異名同體。」


佛性

(術語)佛者覺悟也,一切眾生皆有覺悟之性,名為佛性。性者不改之義也,通因果而不改自體是云性,如麥之因,麥之果,麥之性不改。華嚴經三十九曰:「佛性甚深真法性,寂滅無相同虛空。」涅槃經二十七曰:「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如來常住無有變易。」


佛性真如

(術語)佛性與真如也,為覺悟之性,故云佛性;為不生不滅之實體,故云真如;異名同法也。


八大人覺

(名數)有八法。菩薩,聲聞,緣覺之大力量人所覺悟,故名八大人覺。一世間無常覺,二多欲為苦覺,三心無厭足覺,四懈怠墮落覺,五愚痴生死覺,六貧苦多怨覺,七五欲過患覺,八生死熾然苦惱無量覺。見八大人覺經。


八大人覺經

(經名)一卷,後漢安世高譯。八大人覺者,有八法為菩薩聲聞緣覺大力量人所覺悟,故名。其註解列下。○八大人覺經略解。一卷。明智旭解。○八大人覺經疏。一卷。續法述。○八大人覺經箋註,一卷。丁福保註。


六十八大仙

(名數)一頞瑟吒迦大仙,二婆莫迦大仙,三婆摩提婆大仙,四摩唎支大仙,五利拏摩大仙,六末建提也大仙,七安隱知識大仙,八婆斯瑟佗大仙,九跋彌迦大仙,十迦攝波大仙,

十一老迦攝波大仙,十二毗栗咎大仙,十三鴦祇羅大仙,十四鴦祇洛迦大仙,十五鴦祇刺四大仙,十六有相分大仙,十七有慈大仙,十八布刺須大仙,十九鹿頂大仙,二十琰摩火大仙,

二十一洲渚大仙,二十二黑洲渚大仙,二十三訶利底大仙,二十四訶利多也那大仙,二十五甚深大仙,二十六三忙祇羅大仙,二十七嗢揭多大仙,二十八三沒揭多大仙,二十九說忍大仙,三十名稱大仙,

三十一善名稱大仙,三十二尊重大仙,三十三阿說羅也那大仙,三十四劫布得迦大仙,三十五香山大仙,三十六住雪山大仙,三十七護相大仙,三十八難住大仙,三十九末達那大仙,四十設臘婆大仙,

四十一調伏大仙,四十二尊者大仙,四十三鸚鵡大仙,四十四毗訶底大仙,四十五網輪大仙,四十六珊尼折羅大仙,四十七覺悟大仙,四十八上具里大仙,四十九健陀羅大仙,五十獨角大仙,

五十一仙角大仙,五十二揭伽大仙,五十三單荼也那大仙,五十四干陀也那大仙,五十五摩登伽大仙,五十六可畏摩登伽大仙,五十七喬答摩大仙,五十八黃色大仙,五十九白色大仙,六十赤馬大仙,

六十一白馬大仙,六十二持馬大仙,六十三妙眼大仙,六十四朱目大仙,六十五婆羅器欏大仙,六十六那刺拖大仙,六十七山居大仙,六十八訖栗彌羅大仙,見大孔雀咒王經下。


六種震動

(術語)大地震動,有三種之六動:

(一)為動六時也。長阿含經二曰:「一佛入胎時,二出胎時,三成道時,四轉法輪時,五由天魔勸請將捨性命時,六入涅槃時。」涅槃經二曰:「菩薩初從兜率天下閻浮提時名大地動,從初生出家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轉於法輪及般涅槃名大地動。」天台嘉祥慈恩諸師依此二經之文,除長阿含經之第五時(將捨性命之時),加涅槃經之出家時而為六時動,即八相中後六相之時也。文句記三之一曰:「若准長阿含,多緣地動,亦可為表。經云:有六緣地動:謂入胎,出胎,出家,成道,法輪,入滅。小教雖即,不云所表,既在八相中之後六。」

(二)為動六方也。大品般若經一曰:「爾時世尊故在師子座,入師子遊戲三昧,以神通力感動三千大千國土。六種震動:東涌西沒,西涌東沒,南涌北沒,北涌南沒,邊涌中沒,中涌邊沒。地皆柔軟,令眾生和悅。」智度論八曰:「入此三昧能種種迴轉此地,令六反震動。」

(三)為動六相也。是亦般若經之說。舊曰(晉華嚴經)動起涌震吼覺,新曰(大般若經)動涌震擊吼爆。前三取形,後三取聲。此六種各有小中大之三相,故有十八相,申言之,即有六種十八相震動也。文句記三之一曰:「此六事釋新舊不同,新云動涌震擊吼爆,今且用舊。搖颺不安名動,自下昇高名起,[嶙-山+土]隴凹凸為涌,六方涌沒亦名涌,隱隱有聲名震,[石*羊]磕發響名吼,令物覺悟名覺。新云擊如打搏,爆若火聲,經論略標,多云震動。」晉華嚴經二曰:「六種十八相震動:所謂動,動,等動。起,起,等起。覺,覺,等覺。震,震,等震。吼,吼,等吼。涌,涌,等涌。」唐華嚴經五曰:「華藏莊嚴世界海。以佛神力,其地一切六種十八相震動:所謂動,動,普動。起,起,普起。涌,涌,普涌。震,震,普震。吼,吼,普吼。擊,擊,普擊。」大般若經一曰:「六種變動:謂動,極動,等極動。涌,極涌,等極涌。震,極震,等極震。擊,極擊,等極擊。吼,極吼,等極吼。爆,極爆,等極爆。」

已上三種中第一為示作動之時,後二種正為六種震動之義也。


十住心

(名數)此真言宗之教相判釋也。其名目雖本於大日經十心品並大日經疏(亦本於菩提心論,釋摩伽衍論),至其本質,實可稱為日本弘法大師之獨創。

故其本據在弘法之十住心論及秘藏寶鑰:一、異生羝羊心,異生為凡夫,六趣,四生等各異之生,即如所謂群生也。羝羊為牡羊,其性下劣,除求水草念婬欲外,他非所知,以譬凡夫愚痴闇昧不解世理,醉生夢死,非道惡人,無信,無德者。屬於此部者。本不可列於教判之內,以皆為可進第二心之階段,故列於此處也。

二、愚童持齋心,愚童者,愚昧之童子也。持齋者,持八關齋也。惡者非始終為惡,為內薰與外緣所誘,亦修五戒十戒等作善,忠孝仁義禮智等德者是也。人乘之教,如儒教等皆攝於其中。

三、嬰童無畏心,嬰童為母所抱則安,願生於天得神佛擁護則滿足。如弘法註:「外道生天,暫得蘇息。」(秘藏寶鑰)乃修四禪六行之生天教也。以上為世間三個之住心,攝於胎藏界曼荼羅第三大院外金剛部之眾,以下為出世間。

四、唯蘊無我心,入佛之法門最初之住心也。畏生死,厭苦,願寂滅後涅槃者,觀四諦之理。執三世實有法體恒有,得唯我空者,即聲聞乘之佛法也。如小乘二十部,俱舍,成實是也。

五、拔業因種心,較前者更進。處於無佛世界,修無言等業,見飛華落葉,觀十二因緣之法者,即煩惱所作之因雖拔而其習氣未薰在者,如緣覺乘是也。以上二乘小乘教之類攝於胎曼釋迦院之眷屬。

六、他緣大乘心,他緣與無緣同,住於自他怨親平等之觀,悟真如平等,度眾生界使歸入佛界也。正與法相宗所教相當。彌勒菩薩之內證法門也。

七、覺心不生心,從前心之賴耶緣起進一步,入於心境俱空之證,覺悟心性之不生不滅。說三論宗所謂八不中道,起信論所說當之。此文殊菩薩之內證也。以上二心為三乘教,以下三心為一乘教。

八、一道無為心,又名如實一道心。如實知自心,空性無性心。法華所說,以心即境無為無相為極意,大日經謂為「如實知自心」配於天台宗。觀音菩薩之內證也。

九、極無自性心,有淺深之二釋。淺釋者,華嚴法界諸法即真如實相,真如無自性,隨變不守自性,染淨真妄交轍,事事無礙重重無盡之義也。深釋者,是由毘盧遮那之教覺而無自性。華嚴之法門當之,以為普賢菩薩之內證。以上九心是為顯教之攝也。

十、秘密莊嚴心,秘密者金胎兩部六大三密五相五智等之無盡法門也。等覺十地亦不能見聞,其法門之德謂之莊嚴。即真言宗教之心地也。

此十住心有橫二者,橫十住心者於一十住心又有十住心,委如十住論。橫十住心為胎藏界之十住心,十住心為金剛界之十住心,胎金不二之處謂為不二之十住心。出決義鈔直牒十。


十種方便

(名數)一、布施方便。無慳吝,喜捨身命財,不求恩報。二、持戒方便。持禁戒。行頭陀,不輕他,無染著。三、忍辱方便。遠離顛倒瞋恚,雖有橫逆侵加,亦忍受不動。四、精進方便。捍勞忍苦,勇猛無怠。五、禪定方便。遠離一切五欲及諸煩惱,於禪定解脫等法,銳意修心。六、智慧方便。遠離愚癡煩惱,長養一切功德,歡喜愛樂之心無厭足。七、大慈方便。起平等大慧之心,利樂一切眾生,雖歷塵劫而不疲厭。八、大悲方便。雖知諸法無自性,然以平等之大悲心,代一切眾生受諸苦,歷塵劫而無厭足。九、覺悟方便。以無礙知慧,開示一切眾生,使了悟本有,無所疑惑。十、轉不退法輪方便。轉無上法輪,化導一切眾生,使依教修學,增長菩提,行位不退。皆修菩薩行者之善巧也。


四覺

(名數)一本覺,一切眾生之自性清淨心,本來離妄念,有照明之德,是名本覺。二相似覺,既覺知見思之惑而斷之,得類似之覺悟,是乃始覺之初,尚餘無明之細惑,未得真覺,故名相似覺,謂與真覺類似也。是別教之三賢位圓教之十信位。三隨分覺,分分斷無明,分分得真覺,是別教之十地,圓教之十住已上也。四究竟覺,既斷盡根本無明,得究竟之真覺,即如來地也。見起信論。


圓悟

(術語)圓滿覺真理也。圓覺經曰:「善男子!其心乃至圓悟涅槃。俱是我者。」又在台家圓教,三諦三觀圓融,故空假中之諦理,同時覺悟也。指要鈔上曰:「既不明性具十界,故無圓斷圓悟義。」

又(人名)宜興人。姓蔣氏,號密雲。三十歲,從幻有正傳祝髮。過銅棺山,豁然大悟,四十九歲,傳傳之衣拂。歷住六大剎,大振宗風。崇禎中年七十七寂。有全錄十二卷。見天童密雲禪師年譜,五燈嚴統等。

又圓悟克勤禪師。見克勤條。


地動因緣

(雜語)智度論八曰:「佛何以故震動三千大千世界?答曰:欲令眾生知一切皆空無常故。復次如人欲染衣先去塵土,佛亦如是。先令三千世界眾生見佛神力,敬心柔軟,然後說法是故六種動地。」法華玄贊二曰:「勝思惟梵天經說有七因:一驚怖諸魔,二令時眾不起散心,三令放逸者而自覺悟,四令念法相,五令觀說處,六令成就者得解脫,七令隨順回正義。」(勝思惟梵天所問經論一取意之文)。


多子塔

(堂塔)為辟支佛之古,世尊嘗於此處顧視迦葉尊者,分半座使坐六祖壇經序曰:「世尊分座於多子塔前,拈華於靈山會上。」祖庭事苑八曰:「多子塔,青蓮目顧視迦葉處也。辟支論曰:王舍城大長者,財富無量。生育男女各三十人。適化遊觀,到一林間,見人斫於大樹。枝柯條葉繁美茂盛,使多象挽,不能令出。次斫一小樹,無諸枝柯。一人獨挽,都無滯礙。見此事已,即說偈言:我見伐大樹,枝葉極繁多,稠林相鉤掛,無由可得出。世間亦如是,男女諸眷屬,愛憎繫縛心,於生死稠林,不可得解脫。小樹無枝柯,稠林不能礙,觀我覺悟我,斷絕於親愛,於生死稠林,自然得解脫。即於彼處得辟支佛,以至現通入滅。時諸眷屬為造塔廟,時人因名多子塔。」


大覺

(術語)佛之覺悟也。凡夫無覺悟,聲聞菩薩有覺悟而不大,佛獨覺悟實相,徹底盡源,故稱大覺。又聲聞雖自覺,而不使他覺,菩薩雖自覺亦使他覺,而覺事未滿。佛自覺覺他皆圓滿,故獨稱之為大覺。仁王經上曰:「四無所畏,十八不共法五眼法身大覺世尊。」心地觀經一曰:「敬禮天人大覺尊。」止觀一曰:「大覺世尊,積功行滿。涉六年以伏見,舉一指而降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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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經音義(慧琳音義)]
學架

瓨角反考聲云放習也識也孔注尚書云學教也顧野王云受人之教也說文云上所施下所効也乃是古文斅字也覺悟也教之聲也說文斅字從攴學聲今學字從冖冖音覓冖曚也從孝省去攴從臼從冖子聲轉注字亦會意字下架字音加訝反


[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
潰於

上戶內反乱也又或作䜋覺悟


悎悟

上古孝反曉也正作覺寤前後多作覺悟並同此呼


[佛光阿含藏]
等覺

即「正覺」。

等覺(samasama sambodhī)(巴),謂諸佛的覺悟平等一如。「等覺」,宋、元、明三本均作「等正覺」。


四聖諦

四聖諦(cattāri ariyasaccāni)(巴),即四種真理,為佛教之基本哲理。苦聖諦:使人覺悟現實的生命是苦之真理。苦集聖諦:使人瞭解苦的生起原因之真理。苦滅聖諦:使人從苦中獲得解脫之真理。苦出要聖諦:即道聖諦,導致苦之止息而達到涅槃之真理。


道智

道智(bodhija ñāna)(巴),由覺悟所生之智。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anuttara sammāsambodhi)(巴),譯為無上正等正覺,即最高的佛果,乃無限的、完全的、正確的覺悟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anuttara sammāsambodhi)(巴),譯為無上正等正覺,即最高的佛果,乃無限的、完全的、正確的覺悟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anuttara sammāsambodhi)(巴),即無上正等正覺。

為梵語 anuttara-samyak-sajbodhi 之音譯,巴利語為 anuttara-sammā-sambodhi。又作無上正遍知、無上等正覺,為佛之無上覺智。


精進覺悟

精進覺悟(jāgariyaj anuyutto hoti)(巴),謂努力於覺醒。


四諦

四諦(cattāri ariyasaccāni)(巴),即四種真理,為佛教之基本哲理。苦聖諦:使人覺悟現實的生命是苦之真理。苦集聖諦:使人了解苦的生起原因之真理。苦滅聖諦:使人從苦中獲得解脫之真理。苦出要聖諦:即道聖諦,導致苦之止息而達到涅槃之真理。

巴利本,(A. vol. 5, P. 51)作 catūsu āhāresu(四食)。雜阿含卷十七第四八六經(大正‧卷一七‧四八七經)作「四食」。


三菩提

三菩提(sambodhi)(巴),又譯「等覺」、「正覺」,為「完全覺悟」之意。  

三菩提(sambodhi)(巴),「正覺」之意。


汝以何為面?……是眼覺善說

巴利本作 Kuto-mukhā nāma ime bhavanto Buddhassa dhammaj na patiggahesuj. Paccattaj veditabbo hi dhammo sudesito cakkhumatānubuddho. 其意為:諸位尊者!究竟面向何處而不受持佛之法?各自應知〔此為〕具眼者(佛)所覺悟而善說之法。


[阿含辭典(莊春江)]
大乘

mahāyāna,音譯為「摩訶衍那、摩訶衍」,又作「上乘、勝乘、第一乘」,「乘」為交通運輸工具,引申為「能將眾生從煩惱此岸載至覺悟彼岸的教法與修法」。(相關詞「是世人乘」「非我正法律乘」「天乘」「婆羅門乘」)


說緣自覺知

另譯為「說緣自覺、緣自覺知、緣自覺悟」,即「(世尊說的法是聽法者)自己就能體證的」,比對相當的南傳經文形容世尊所說之「法」的定型句,「緣自覺知」應是「智者應該自己經驗的」(paccattaṃ veditabbo viññūhī)的對譯,「說」是指「被世尊善說的」(svākkhāto bhagavatā)。


[佛光大辭典]
一佛出世二佛涅槃

出世,離開人間;涅槃,已達超越生死,完全覺悟之境界,乃佛教終極之實踐目的。佛典中並無「一佛出世,二佛涅槃」之語,惟一般民間或通俗小說多援引「佛」、「出世」、「涅槃」等佛教名相,湊成此語,來形容人昏迷不醒之時,靈魂已出竅之情形。 p45


了悟

(一)乃指對諸法實相、宇宙真理之明了覺悟

(二)宋代僧。生卒年不詳。姑蘇(江蘇吳縣)人。號笑菴。密菴咸傑之法嗣。屬臨濟宗虎丘派。住杭州靈隱寺。有笑菴悟禪師語要一卷行世。〔續古尊宿語要卷四、增續傳燈錄卷二〕 p164


二十種煩惱隨眠

煩惱,指見、思、無明,為昏煩之法,能惱亂心神。此煩惱隨逐眾生,眠伏於第八識中,故稱為隨眠。據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九、顯揚聖教論卷十九攝勝決擇品等載,二十種即:(一)不定地隨眠,不定地即欲界,指欲界散亂,不修禪定,故眼等諸根煩惱隨逐不捨,稱為不定地隨眠。(二)定地隨眠,定地,即色界與無色界,指此二界雖修禪定,離欲界之苦,而於定地貪、癡、愛、慢諸見煩惱隨逐不捨,稱為定地隨眠。(三)隨逐自境隨眠,指於三界中,各各自分境上所攝諸見煩惱,隨根起滅,潛伏不捨,稱為隨逐自境隨眠。(四)隨逐他境隨眠,指於色界起欲界之煩惱,或於無色界起色界之煩惱,或於欲界而欣樂上二界之禪定,生起味著,不知出離,稱為隨逐他境隨眠。(五)被損隨眠,指眾生常為欲界煩惱所損害,而此煩惱隨伏不捨,稱為被損隨眠。(六)不被損隨眠,指已生色界,不被欲界煩惱損害,或未離欲界,雖不為煩惱所損,而煩惱隨伏不捨,稱為不被損隨眠。(七)隨增隨眠,指三界眾生各於自住之境起煩惱,隨時增長,潛伏不捨,稱為隨增隨眠。(八)不隨增隨眠,指住於色界與無色界禪定之中,不隨他境增長煩惱,然其煩惱以未斷之故,潛伏不捨,稱為不隨增隨眠。(九)具分隨眠,指諸眾生於一切境起貪、瞋、癡等諸煩惱惑,無有缺減,稱為具分隨眠。(十)不具分隨眠,指聲聞初果(即須陀洹果)等雖斷三界見惑,而於思惑未能全斷,稱為不具分隨眠。(十一)可害隨眠,指聲聞之人修道品(三十七道品),斷見思煩惱而證涅槃,而習氣無明則隨伏不捨,稱為可害隨眠。(十二)不可害隨眠,指凡夫眾生不能修習道品,無可損斷煩惱之惑,故隨伏不捨,稱為不可害隨眠。(十三)增上隨眠,指貪、瞋、癡等諸煩惱惑漸漸增勝,隨伏不捨,稱為增上隨眠。(十四)平等隨眠,指貪、瞋、癡等煩惱惑平等共起,隨伏不捨,稱為平等隨眠。(十五)下劣隨眠,指修行求離欲界之人,於諸色等塵念微薄,稱為下劣隨眠。(十六)覺悟隨眠,指能覺知一切煩惱與業果俱時流轉,然雖能覺悟而未能斷,稱為覺悟隨眠。(十七)不覺悟隨眠,指一切煩惱纏縛,隨逐根識,不相捨離,而無所知覺,稱為不覺悟隨眠。(十八)能生多苦隨眠,指欲界貪、瞋等煩惱能生諸苦,稱為能生多苦隨眠。(十九)能生少苦隨眠,指色界與無色界禪定之中,雖無欲界眾苦,而有欣上厭下之心,亦謂之煩惱,稱為能生少苦隨眠。(廿)不能生苦隨眠,指諸菩薩雖離諸惑,不生眾苦,然常存自行利他之心,亦為煩惱,稱為不能生苦隨眠。 p184


二乘

乘為運載之意。運載眾生度生死海之法,有二種之別,故稱二乘。(一)指大乘與小乘。佛陀一代所說之教法可大別為大、小二乘。佛為聲聞、緣覺所說之法稱小乘,佛為菩薩所說成佛之法稱大乘。〔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四聖行品、梁譯攝大乘論卷上〕

(二)聲聞乘與緣覺乘。即小乘法分為二種:(一)直接聽聞佛陀之教說,依四諦理而覺悟者,稱聲聞乘。(二)不必親聞佛陀之教說,係獨自觀察十二因緣之理而獲得覺悟者,稱緣覺乘。〔大寶積經卷二十八、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二、華嚴五教章卷一〕

(三)一乘與三乘。出自華嚴五教章卷一。(一)法華以前說聲聞、緣覺、菩薩三乘證道有別,是為三乘。(二)法華會上,會三乘歸於一佛乘,是為一乘。 p206


二悟

(一)指漸悟與頓悟。速疾直入究極之覺悟稱頓悟;依順序漸進之覺悟稱漸悟。法相宗謂具有菩薩定性者,不須經聲聞、緣覺之過程,而直登菩薩階位者,稱為頓悟菩薩;不定種性者則須經聲聞、緣覺過程方得入菩薩道,是為漸悟菩薩。我國禪宗依宗風之不同,有南頓(南宗主頓悟)北漸(北宗主漸悟)之說。

(二)因明用語。指悟他(梵 parārtha)與自悟(梵 svārtha)。悟他者,使他人了悟,亦即使他人獲致正智;自悟者,使自己了悟,亦即使自己獲致正智。立者(立論者)用言語來啟發敵(問難者)與證(證義者),令其了悟正理,稱為悟他。惟立論者必先自悟而後始能悟他。二悟有自悟、悟他兩種利益,故又稱二益。悟自、悟他各有四門,合稱因明八門。〔因明入正理論悟他門淺釋〕(參閱「因明八門」2290) p208


二覺

(一)本覺與始覺。阿賴耶識中之覺,分為本、始二覺,離妄念之心體,如來之平等法身,稱為本覺;與之相對,發心修行,漸次覺知心源,稱為始覺。

(二)獨覺與大覺。(一)獨覺,又稱緣覺、辟支佛,乃觀飛花落葉,達十二因緣之理,無師獨悟者。(二)大覺,乃佛之異名。〔俱舍論卷二十五〕

(三)等覺與妙覺。大乘菩薩五十二行位中,第五十一位為等覺,五十二位為妙覺。〔教乘法數卷二〕

(四)自覺與覺他。(一)自覺,乃自覺悟諸法實相之意。(二)覺他,乃以自覺之功德普令一切群生覺悟。〔大明三藏法數卷四〕

(五)觀察覺與妄想相攝受計著建立覺。即指真覺與妄覺。(一)觀察覺,為觀察一切法之體相一異不可得而覺悟之智。(二)妄想相攝受計著建立覺,乃以妄想計度分別四大之相,取著而建立妄法之覺智。〔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二〕 p252


十住心

乃指心之十種狀態。略稱十住。日本真言宗對於眾生發菩提心之過程,以宗教意識之發展,分類為十種形式,並以此此對顯密諸教,認為顯教劣,密教勝。此係日僧空海根據大日經、菩提心論所創倡者。即:(一)異生羝羊心,謂凡夫(異生)如羝羊(牡羊),但以食欲及性欲之本能生活終始,多惡少善。(二)愚童持齋心,如愚癡小兒,偶亦發心以人間道德來反省自己,而有謹慎日常行為之心。此相當於人乘。(三)嬰童無畏心,如母懷抱中之嬰兒,無所畏怖,由於死後生天之信仰,而獲得宗教上之安心。此相當於天乘。以上三心乃屬世俗之思想,以下始為佛教思想。(四)唯蘊無我心,雖知一切法由五蘊假合而成,亦知無我之理,但仍固執五蘊存在。此相當於依四諦教法求阿羅漢果之聲聞乘。(五)拔業因種心,乃觀十二因緣,拔除惑業因緣之種子,出離三界。此相當於緣覺乘。(六)他緣大乘心,他緣與無緣同義,即以絕對之慈悲心救度眾生,法相宗屬此。(七)覺心不生心,覺悟到心性之不生不滅,此為三論宗「八不中道」之境界。(八)一道無為心,又作如實一道心,如實了悟絕對真理之心,此為天台宗一實中道之境界。(九)極無自性心,覺悟到萬有悉無自性,真如隨緣而顯現之境界,華嚴宗屬此。(十)祕密莊嚴心,開顯心地之祕密,一切功德莊嚴圓滿,此指真言宗之境界。

有關十住心之說述,十住心論以其旨在顯示真言行者上轉進昇之相,故古來謂之九顯十密之法相;對此,祕藏寶鑰以其旨在判顯密二教之淺深次第,故謂九顯一密之教相。又宥快之祕藏寶鑰鈔卷上,對於橫豎有二雙四重之四種十住心說,如上表所示。

日本佛教對於此十住心之教判,自天台宗始,至淨土宗、日蓮宗等對之均有非難;而台密安然之真言宗教時問答卷二亦舉有五失,指其違大日經及義釋、金剛頂經、守護經、菩提心論、眾師說。〔祕藏寶鑰卷上、卷下、法華真言勝劣事(日蓮)〕 p431


十妙

乃指十種超勝之不可思議而言。智顗解釋「妙法蓮華經」(法華經)經題中最初之「妙」字,謂之包含十義,而分別說迹門十妙、本門十妙、觀心十妙。此說見於法華玄義卷二上、卷七上等。門之十妙屬於法華經前半十四品,係基於方便品的諸法實相之意,而謂藏、通、別之三教與菩薩等之九界為權(方便之法)。與圓教、佛界等之實相對比,權是粗、實是妙(超殊勝)。若自開除執權之心,以表顯實相之意義而言,則權即實、實即權。法華一乘圓教是權實共妙之絕待妙;法華之妙與法華以前諸經之粗相較,為相待之妙,若泯絕相待之言語思慮,則為絕待之妙。又本門之十妙屬於法華經後半十四品,係依據壽量品中開迹顯本之義,以明久遠本佛之妙。觀心之十妙則是觀照實踐法華經本迹二門所說之真理。又本迹二門之十妙各具心法妙、佛法妙、眾生法妙之三法妙,及相待妙、絕待妙之二妙,合為一百二十重。若本迹相對比,則迹是權、粗,本是實、妙。茲略述迹門、本門、觀心之十妙如下:

(一)迹門十妙,即:(1)境妙,智的對象之境為妙。(2)智妙,觀照之智慧為妙。(3)行妙,實踐覺悟之行為(所修之行)為妙。(4)位妙,實踐階段之階位為妙。(5)三法妙,真性、觀照、資成之三軌為妙。即對境、智、行三妙之果而言,此為三法妙,準此加以類推,三道、三識、三佛性等十種三法亦為妙。(6)感應妙,眾生之根機與佛之應現。即導者與被導者之作用為妙。(7)神通妙,佛之身業為妙。(8)說法妙,佛之口業為妙。(9)眷屬妙,親近佛陀,受其利益者為妙。(10)利益妙,又作功德利益妙。受益之效果為妙。以上十妙復分為自行(自求菩提之實踐)與化他(教導他人)兩種,(1)至(4)是自行之因,(5)是自行之果,(6)至(8)是化他之能化(導手),(9)、(10)是化他之所化(被導之手)。

(二)本門十妙,分別為:(1)本因妙,從本佛之因而言,其修行之因為妙。(2)本果妙,依其因而得本佛之果為妙。(3)本國土妙,本佛所在之國土為妙。(4)本感應妙,本佛以悟智救度眾生之作用,與被救者之根機相應,故說妙。(5)本神通妙,本佛悟道之初,為救度眾生而示現之神通為妙。(6)本說法妙,本佛悟道最初之說法為妙。(7)本眷屬妙,最初依本佛被教化者為妙。(8)本涅槃妙,本佛之涅槃常住,本來具足,異於為教化人而示現之涅槃。(9)本壽命妙,本佛能自在地示現長短不同之壽命,其壽命為妙。(10)本利益妙,謂本佛給予之利益為妙。以上十妙復分為自行與化他二種:(1)是自行之因,(2)、(3)、(8)、(9)是自行之果,(4)、(5)、(6)是化他之能化,(7)、(10)是化他之所化。迹門之目的乃在斷迷妄、悟中道,故詳說自行之因;對此,本門係表佛是久遠佛,乃菩薩漸增長中道智慧,漸次減少變易生死,故詳說自行之果。如此本迹互異,但其不思議之境界則無差別。

(三)關於觀心十妙,雖在法華玄義中無詳說,但可由湛然之十不二門之說理解之。〔法華玄義釋籤卷二上至卷七下、法華經綸貫、法華十門觀心十妙釋〕(參閱「十不二門」374) p436


十忍

(一)菩薩斷無明之惑,證得諸法本來寂然時,所得之十種安住心。即:(一)音聲忍,又作隨順音聲忍、隨聲忍。聞說一切真實法不怖畏,能信解受持,愛樂順入,修習安忍。(二)順忍,如實觀察諸法而無違,隨順了知,令心清淨。(三)無生法忍,略作無生忍,即觀一切法無生無滅平等寂靜。(四)如幻忍,觀一切法皆如幻,一備一切,一切成一,因緣虛集無定性。(五)如焰忍,覺悟一切世間如熱時之焰,為誑相之虛集,無有真實。(六)如夢忍,解知一切世間如夢中所見,非有非無,不壞不著。(七)如響忍,善覺究竟彼岸,知一切法皆如響,不從內出、外出、內外出,但從緣起,而亦能以種種巧便說法。(八)如電忍,又作如影忍。菩薩照見一切法,如電光照諸色像,無有分別。(九)如化忍,菩薩知一切法非有非無,如世之化法,故不取不捨。(十)如虛空忍,又作如空忍。如虛空之寂無所有、清淨體性、平等無差別、不生不滅,菩薩知一切法亦復如是。又菩薩之心如虛空無所分別,於一切法無所不容,菩薩之身口意如虛空之廣大無邊、不生不滅。又據仁王護國般若經疏載,通教菩薩觀五陰三界及因果二諦等法,成就十忍,即:(一)戒忍,(二)知見忍,(三)定忍,(四)慧忍,(五)解脫忍,(六)空忍,(七)無願忍,(八)無相忍,(九)無常忍,(十)無生忍。〔舊華嚴經卷二十八「十忍品」、大乘義章卷十四〕

(二)指菩薩之十種忍受行。即:(一)內忍,菩薩能忍受身心之苦痛,不生苦惱。(二)外忍,能忍受外來之苦惱,不生瞋恚。(三)法忍,若聞諸經微妙幽深之法義能不驚怖而勤求讀誦。(四)隨佛教忍,又作佛印可忍。若起瞋惱毒心時,能思惟此身依何而生、法相因何緣起,以不見瞋因、不見從生之處、緣起之處而止滅瞋怒之心。(五)無方所忍,又作無分限忍。菩薩於一切時、一切處常生忍心。(六)修處處忍,又作無分別忍、平等忍。不問親疏尊卑,乃至旃陀羅,皆能以平等心同忍受之。(七)非所為忍,又作不待事忍,不見事忍。非為事緣、怖畏、行恩、順世、慚愧等原因而忍受,係無所為而常修忍。(八)不逼惱忍,又作無恚忍、不擾動忍、不搖動忍。若遇惡境受屈辱,菩薩亦能忍受之。(九)悲心忍,受眾生之罵辱觸惱不生瞋恚,反起悲心憐憫之。(十)誓願忍,又作成就誓願忍。菩薩憶念初於諸佛前發拔濟眾生之誓願,今若瞋惱於眾生,則尚不能自度,豈能利彼?如此思念遂不起瞋恚而忍受之。菩薩於因位之修行,具足此等之忍,即能代一切眾生受苦而成就願行。〔寶雲經卷一、無量壽經卷上〕 p438


十境

為天台宗十乘觀法所觀之境。又作止觀十境、十種觀境。即:(一)陰界入境,又作陰入界境、陰入境、陰妄境。即以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為對象作觀。正修觀時,唯取五陰中之識陰,即以現實日常之心動為對象,而觀其即空、假、中之理。因行人所受之身為五陰、十二入等所成,常自現前,故特以為初境。(二)煩惱境,即對貪、瞋、癡等重惑所引起之境地作觀。五陰、十二入等係隨煩惱而起,故須觀其原因之貪、瞋、癡。(三)病患境,又作病境。由四大不調或修觀而起病患,以之為對境,觀病患之病相、病因與治病方法等等。(四)業相境,略稱業境。觀以上三境,皆由遠昔自己所作善惡等煩惱所現之業相,故對之無須喜悅,亦無須恐怖,明朗作觀,其相自然消除。(五)魔事境,略稱魔境。觀業相而滅惡之際,即令天魔畏懼而加以擾亂,故須以死之覺悟作觀。(六)禪定境,又作禪門境、禪發境、世禪境、禪境。作觀除魔事,而真智猶未生時,將起四禪、十六特勝、通明禪等諸禪,但若耽著於此禪味,將成為止觀之障礙,故須次第觀諸禪。(七)諸見境,略稱見境。隨觀法之進境,生出相似真理之見解,或聞法而產生相似妙悟之智解,但此皆屬邪見、偏見,究非真理,將成為止觀之障礙,故須進而觀諸見。(八)增上慢境,又稱上慢境、慢境。觀前諸見而知錯誤之際,將誤以此等狀態即為涅槃,遂起慢心而成為止觀之障礙,故須觀增上慢。(九)二乘境,見與慢靜止之際,將產生滿足於卑小志之心,而偏執空寂之理,遂無法趨入大乘,墮落於二乘,故須更觀二乘。(十)菩薩境,當二乘之心靜止時,同時會產生「藏、通、別」前三教菩薩(即相異於圓教菩薩之境界)之心,凡此皆為止觀之障礙,故須再觀此境。

如上所列,次第觀此十境,遂生圓教實相之智解。十境之中,陰入境經常自現於眾生前,故十乘觀法必先以此為對象而作觀。〔摩訶止觀卷五之上、法華經玄義卷三下、四教義卷十一〕 p481


十種方便

指修菩薩行者之十種善巧方便,此說出自舊華嚴經卷四十離世間品。新華嚴經卷五十六稱為十種勤修。即:(一)布施方便,毫無慳吝,喜捨身、命、財而無求報之心。(二)持戒方便,持一切戒,心無染著。(三)忍辱方便,離瞋恚、我慢之煩惱,忍一切惡,其心不動。(四)精進方便,三業不曾散亂,一切所作皆不退轉,以至究竟。(五)禪定方便,遠離五欲、諸煩惱,於禪定之法銳意修習。(六)智慧方便,離愚癡之煩惱,修習一切功德,能開發慧解。(七)大慈方便,運平等大慈之心,利益一切眾生。(八)大悲方便,知諸法無自性,以平等大悲,代諸眾生受苦惱。(九)覺悟方便,以無礙智了悟眾生之十性。(十)轉不退法輪方便,轉無上之法輪,化導眾生,使依教修學,增長菩提,不退行位。〔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七〕 p485


十種善法

(一)寶雨經卷五所載日喻菩薩之十種善法。即:破無明暗、能覺悟有情、光耀十方、出現善法、諸漏滅盡、能作光明、映蔽外道、能示高下、發起善業、善人愛樂。(參閱「日喻菩薩十種善法」1454)

(二)除蓋障菩薩所問經所載之十種善法。有如下數種:(一)月喻菩薩之十種善法,即:皆生歡喜、眾所樂見、善法增長、惡法損減、咸皆稱讚、體相清淨、乘最上乘、常自莊嚴、遊戲法樂、具大神通。

(二)海導師喻菩薩之十種善法,即:得他信許、為他所敬、善作指引、為他依止、能為濟命、善備資糧、富有財寶、希取無足、為作先導、善到一切智城。

(三)水喻菩薩之十種善法,即:流潤赴下、植善法種、信樂歡喜、壞煩惱根、自體無雜清淨、息煩惱熱、止欲渴愛、深廣無涯、高下充滿、息諸塵坌。

(四)蓮華喻菩薩之十種善法,即:離諸染污、不與惡俱、戒香充滿、本體清淨、面相熙怡、柔軟不澀、見者皆吉、開敷具足、成熟清淨、生已有想。

(五)火喻菩薩之十種善法,即:燒煩惱薪、成熟佛法、乾煩惱淤泥、如大火聚、作光明照、能使驚怖、能作安慰、利與眾共、人所供養、人不輕慢。(參閱「月喻菩薩十種善法」1465、「水喻菩薩十種善法」1490、「火喻菩薩十種善法」1498、「海導師十喻」4172、「蓮華十喻」6147) p493


十藏

即指十種藏。藏,指含攝、積集、出生之義;以其能含藏功德,故謂之藏。有下列三種:

(一)華嚴宗將菩薩之行法,依諸佛所說之教法,分為信藏、戒藏等十藏,稱為十無盡藏。(參閱「十無盡藏」475)

(二)十迴向中,第五位(無盡功德藏迴向)之菩薩所知之十種法藏。即:(一)分別數知一切法藏,(二)出生一切法藏,(三)普照一切陀羅尼法藏,(四)分別解脫一切法辯藏,(五)於一切法覺不可說巧方便藏,(六)示現一切佛自在力大神變藏,(七)於一切法出生平等巧方便藏,(八)不離常見一切佛藏,(九)入不思議劫皆悉如幻巧方便藏,(十)於一切諸佛菩薩歡喜恭敬藏。若菩薩安住於此十藏,則得一切諸佛之大智慧藏,能救度一切眾生。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七稱此十藏為:字藏、義藏、持藏、辯藏、慧藏、通藏、巧藏、見佛藏、入劫藏、喜敬藏。此十藏中無有惑障,故又稱十種伏藏,或稱十事藏。此乃華嚴宗之說。〔舊華嚴經卷三十九離世間品〕

(三)八地以上菩薩內具之德分為十種,喻意腹內之臟腑,故亦稱十藏。即:(一)不斷如來種姓,(二)受持守護如來正法,(三)長養僧寶,(四)覺悟正定眾生,(五)教化成熟不定眾生,(六)發大悲心救護邪定眾生,(七)滿足如來十力不可沮壞,(八)住四無畏大獅子吼,(九)得佛十八不共法,(十)平等覺悟一切眾生、一切剎、一切佛、一切法。若菩薩安住此十藏,能得一切諸佛之無上善根大智慧藏。此亦出自華嚴宗之說。〔舊華嚴經卷四十一離世間品〕 p501


三世覺母

為文殊菩薩之異稱。文殊主如來之智慧,智慧又為三世諸佛覺悟之源,故稱三世覺母。(參閱「文殊菩薩」1426) p541


三因

(一)指至誠心、深心、回向發願心。此三心乃往生淨土之正因,故稱三因。〔往生禮讚偈〕(參閱「三心」532) 

(二)佛性論卷二,依覺悟佛果之次第所立,三因即:(一)應得因,依真如空理而修因行,應得菩提之果,故稱應得因。(二)加行因,依菩提心加功用行,以此為因,即能證得法身之果。(三)圓滿因,由加行而因行圓滿,故稱圓滿因。此三因中,應得因以無為如理為體,後二因則以有為願行為體。又應得因中,具有住自性、引出性、至得性等三種佛性。住自性謂道前凡夫位;引出性指發心以上,窮有學聖位;至得性即無學聖位。 

(三)指菩薩修行過程中之三種因果。即:(一)異熟因,由善、惡業感樂、苦二果,因苦、樂二果非善非惡而為無記法,故稱善惡業為異熟因。(二)福因,以施、戒、忍三波羅蜜為因,能感福德之果報,故稱施、戒、忍三波羅蜜為福因。(三)智因,以慧波羅蜜為因,能感菩提智果,故稱慧波羅蜜為智因。精進、禪定二波羅蜜則通於福智二因。(參閱「三因三果」546) 

(四)成實論依俱舍論六因而立三因,即:(一)生因,指法生之時能為因者,即異熟因。(二)習因,如習貪欲而益長貪欲,即同類因。(三)依因,如以六根六境為所依而生六識,即俱用、相應、遍行三因。六因中之能作因為四緣中之增上緣,故成實論不立。 

(五)三因佛性之略稱。即正因佛性、了因佛性、緣因佛性。(參閱「三因佛性」546) p545


三佛性

(一)三因佛性。智顗依佛性所具因之義而立如下三因佛性:(一)正因佛性,正乃中正之義,為遠離偏邪,是眾生本具之理性。(二)了因佛性,了即照了之義,為顯發法身之照了覺智。(三)緣因佛性,緣即資助之義,為資助覺智之功德善根。〔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二十八、金光明經玄義卷上、法華經玄義卷五下〕(參閱「佛性」2633) 

(二)又作三位佛性。依道前凡夫位等三位,將佛性分成如下三種:(一)自性住佛性,又作住自性性。即見道前之凡夫位,為眾生未修行而本具之佛性,此佛性自性常住。(二)引出佛性,又作引出性。即發心以上有學之聖位,眾生藉修習、智慧、禪定之力,引發本有之佛性。(三)至得果佛性,又作至得佛性、至究竟果。即無學之聖位,以修因滿足而顯現果性,為了了顯現,覺悟究竟之天生佛性。〔佛性論卷二、成唯識論卷六、梁譯攝大乘論釋卷七、卷九、華嚴經孔目章卷二、華嚴經探玄記卷四〕 

(三)指理佛性、行佛性、隱密佛性三種。據唯識義私記卷四本所說:(一)在纏真如為佛果涅槃四德之因,故稱理佛性。(二)六度等萬行乃成佛果菩提四智之因,故稱行佛性。(三)貪瞋等是所斷法,生能斷之智,如糞為火之因,故稱隱密佛性。〔能顯中邊慧日論卷四、唯識義章卷四本〕(參閱「二佛性」195、「佛性」2633) p552


三性

(一)乃印度唯識學派之重要主張,我國法相宗之根本教義。謂一切存在之本性與狀態(性相),從其有無或假實之立場分成三種,稱為三性。說明三性之各別為「無自性空」之道理,則稱為三無性。係以解深密經卷二之一切法相品為根據而說者,為印度唯識學派所主張,後來成為我國法相宗根本教義之一,亦為華嚴宗等所採用。三性又作三自性、三性相、三種自相、三相等。此三者即: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三者略稱遍依圓。三無性又作三種無自性性、三無自性或三種無性等。三者即:相無性、生無性、勝義無性。 

(1)法相宗之說:(Ⅰ)遍計所執性(梵 parikalpita-svabhāva),又作虛妄分別相、分別性。對於無實體之存在,計執為「實我」、「實法」而起妄執之心,此為「能遍計」。其被識所計度之對境,稱為「所遍計」。換言之,由此識與境,而誤認心外有實體存在,稱為遍計所執性。以其存在之相狀為迷心所現,故為「當情現相」之法。從真理之觀點而言,此性為無實在的「情有理無」之法,與全無實體的「體性都無」之法。有關遍計所執性,印度論師多有異說,法相宗係採用護法之觀點。就「能遍計」而言,安慧以有漏之全八識為能遍計,護法則主張以第六、第七識為能遍計。就「所遍計」而言,難陀視之為「實我實法」的「當情現相」,護法則以為是「依他起性」之「似我似法」,且以為從真如不可能成為迷情之對象而言,則不能視之為所遍計;但如從「依他起」存在之本體來說,亦可稱為所遍計。此外,就「遍計所執」而言,安慧主張是見相二分,而護法則認為於見相二分上,依迷情所起之「當情現相」方為遍計所執。

(Ⅱ)依他起性(梵 para-tantra-svabhāva),又作因緣相、依他性。「他」,即指由各種緣所生起之法。因是「緣合則生,緣盡則滅」之法,故如虛如幻,而非固定永遠不變之實在,故說「如幻假有」、「假有實無」,然此並非遍計所執而有之迷情,而係藉種種助緣而生者,亦即離妄情而自存之「理有情無」。此性有染分依他起性與淨分依他起性之別,染分指有漏的一切法;淨分指無漏有為的一切法。然「淨分依他」是從遠離煩惱之意義而言,淨分依他起性則包含在圓成實性中,故染分依他即是依他起性。

(Ⅲ)圓成實性(梵 parinispanna-svabhāva),又作第一義相、真實相。依他起性的真實之體(真如)乃遍滿一切法(圓滿)、不生不滅(成就)、體性真實(真實)者,故稱圓成實。真如離一切相(無相),一切法之本體悉皆真實,故為「真空妙有」;又此性僅能由覺悟真理之智慧而得知,故為「理有情無」。 

以上三性具有不即不離之關係。若以蛇、繩、麻三物為喻,則愚人(能遍計)於黑夜中見繩,信以為真蛇(實我相之遍計所執性),遂心生恐怖;後經覺者(佛、菩薩)教示,而知非蛇(生空),僅為似蛇之繩(指依他起性之假有)。且更進一步了解實際所執著之繩(實法相之遍計所執性)亦不具實體之意義(法空),其本質為麻(圓成實性);繩(依他起性)僅為因緣假合,由麻而成之形態。 

三無性乃根據佛之密意所立,即基於三性之說,又恐眾生執有,故顯示三性各具空義。據成唯識論卷九,三無性即:

(Ⅰ)相無性,針對遍計所執性而立。眾生既於世間之相處處計著,執為實有;為除此妄執,遂立「相無性」,謂一切法皆無自性。

(Ⅱ)生無性,針對依他起性而立。萬法乃從眾緣而生,為虛假之存在(緣生),故其性質不定。而不若佛教以外之學派或凡夫認為是自然生,故亦無如彼等所執之體性,例如幻化之事物。

(Ⅲ)勝義無性,針對圓成實性而立。真如乃根本無分別智之對象(殊勝之真理),故雖為一切存在之真本質,卻不受任何特定之性質所規定,已離我執、法執,猶如虛空一般。 

此三無性之中,「生無性」、「勝義無性」乃針對「依他起」、「圓成實」之二性而說無性,故其體不能謂為空無。關於此二性依據何種觀點而說無自性,日本法相宗有二說。據南寺所傳,其體非無,但因離我法二執,故說意為無執(執空);據北寺所傳,依他起性之體如幻,圓成實性之體離相,由此觀點而言,可謂是虛假空、空寂空。故知二性之體乃超越有無之無(體空)。又生無性之「生」,南寺所傳意指自然生,而北寺所傳則解為緣生之意。 

由以上三性三無性之說,而立「非有非空」之中道,即三性具有不即不離之關係,其中遍計所執性是情有理無,依他起性、圓成實性是理有情無,故合三性而明中道,是為三性對望之中道。又三性各具情有理無、假有實無、真空妙有(無相與真實)等性質,故設立每一性之中道,稱為一法中道。又觀三性之存在為唯識無境,稱為唯識三性觀、三性觀行。即遍計所執性為虛妄之唯識性,圓成實性則為真實之唯識性;依他起性為世俗之唯識性,圓成實性則為勝義之唯識性。說明觀此三性之順序、方法者,稱為五重唯識觀。此外,悟入三性之順序有遍依圓、依遍圓、圓依遍三種。 

(2)華嚴宗之說:法相宗係以一切事物性質與狀態之相異點,即「性相隔別」之立場而立三性說;對此,華嚴宗則基於「性相圓融」之立場而論三性,從根本上說,認為一切存在(諸法)無非是真如所現。即:圓成實性之真如有「不變」與「隨緣」之二義。「不變」,即遠離生滅變化之義;「隨緣」,即隨染淨之緣而各個存在。依他起性,自其體上言,是為真如,以其超越生滅,故為「無性」,然由因緣而生,故為「似有」。遍計所執性則由凡夫妄情誤執心外有實我實法之存在,故為「情有」;然其「我」、「法」之相,於理不可得,且因真如無妄染,故為「理無」。此不變、無性、理無三者,稱為「本三性」;而隨緣、似有、情無三者,稱為「末三性」。 

至於三性之同異,自本三性之意義言,真如隨緣之一切現象(諸法)即真如,故稱三性不異;自末三性之意義言,亦因真如隨緣而成為諸法,故亦說三性不異。然就本三性「諸法即真如」、末三性「真如即諸法」之意義而言,則本末之三性,其義不一。 

(3)據真諦所譯攝大乘論之說:分別性意指所分別之境,依他性意指能分別之識,而此分別性之境是無,故依他性亦不可得,其不可得乃為「有」之真實性。〔解深密經卷二、成唯識論卷八、唯識三十頌、瑜伽師地論卷七十四、顯揚聖教論卷六、三無性論卷上、梁譯攝大乘論釋卷五、唐譯攝大乘論釋卷四、華嚴五教章卷四〕(參閱「三無性」627、「四分」1663)  

(二)就善、不善等之性質,分一切諸法為善、不善、無記等三性。(1)善(梵 kuśala),能順益此世、他世之法。依俱舍論卷十三,善分四種:(Ⅰ)勝義善,即真解脫、擇滅涅槃。涅槃安穩,於一切法中其體最尊。(Ⅱ)自性善,即慚、愧及無貪、無瞋、無癡三善根。不待相應及其餘之等起,體性本善,猶如良藥。(Ⅲ)相應善,不與慚等相應即不成善性,如水之雜藥。(Ⅳ)等起善,由自性、相應善而等起之法,譬如牛飲甘草之汁而生甘美之乳。俱舍論光記卷二則分善為生得、加行(聞、思、修)、無漏(學、無學、勝義)等三類。 

(2)不善(梵 a-kuśala),又作惡。指能違損此世、他世之法。依俱舍論卷十三載,不善有四種:(Ⅰ)勝義不善,即生死之法。生死中之諸法皆以苦為自性,極不安穩,猶如痼疾。(Ⅱ)自性不善,指有漏中之無慚、無愧與貪等三不善根;其體不善,猶如毒藥。(Ⅲ)相應不善,與自性不善相應之心、心所法,如水中摻毒。(Ⅳ)等起不善,由自性、相應不善所等起之法,如毒藥所引生之乳。俱舍論光記謂不善唯有一種。 

(3)無記(梵 a-vyākrta),非善非不善,不能記為善或惡,故稱無記。或以不能牽引異熟果(善惡之果報),不能記異熟果,故稱無記;惟此說僅適用於有漏法。俱舍論光記卷二分無記為有覆、無覆二種,無覆復分異熟、威儀、工巧、通果、自性、勝義六種,故總為七種。 

此外,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三分善為自性、相屬、隨逐、發起、第一義、生得、方便、現前供養、饒益、引攝、對治、寂靜、等流等十三種,卷四分不善為自性、相屬、隨逐、發起、第一義、生得、方便、現前供養、損害、引攝、所治、障礙等十二種,分無記為自性、相屬、隨逐、發起、第一義、生得、方便、現前供養、饒益、受用、引攝、對治、寂靜、等流等十四種。〔順正理論卷四、大毘婆沙論卷五十一、卷一四四、卷一九七、雜阿毘曇心論卷一、成唯識論卷三、成唯識論述記卷五末、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五本〕(參閱「」4873、「無記」5107)  

(三)成實論卷十四所舉阿羅漢之三性,即:(1)斷性,阿羅漢住於有餘涅槃,斷除一切煩惱。(2)離欲性,遠離三界之欲。(3)滅性,斷滅五陰相續,入於無餘涅槃。 p563


三種菩提心

又作三菩提心。(一)菩提心論載,菩提心之行相有行願、勝義、三摩地等三種之別,稱為三種菩提心。(一)行願菩提心,即大悲心。行,指四弘六度之一切萬行;願,即願波羅蜜。外道二乘不起此心,唯菩薩大士能發。即菩薩當利益無餘之有情界,願彼得安樂,觀十方含識猶如己身,又於大悲門中拯救,隨眾生之願給付,乃至不惜身命。(二)勝義菩提心,又作深般若心。菩薩了知一切法無自性,亦即觀勝義空佛性,以求菩提之心。就十住心而論,初厭棄異生羝羊等世間之妄心,次棄捨唯蘊無我等二乘之心,又捨遣他緣大勝等漸修之法門,如是依如來之教敕,先以最上之智慧對望十心勝劣而空九種信心;其次以深般若之妙慧,亦空眾生之妄想、諸佛之說法,直觀緣生之諸法無自性而空九種住心。超此諸住心等,發菩提心,行菩提行,即是勝義菩提心。(三)三摩地菩提心,即與三密相應之五部祕觀。凡一切眾生雖本共具大毘盧遮那四種法身及四種曼荼羅,然以五障、三毒蔽覆之故,不得覺悟;若於心中觀日月輪,誦聲字之真言,發三密之加持,揮四智之妙用,則大日之光明朗廓而周遍法界,五部三部之尊森羅圓現,住此三昧,一切不可思議之德用皆具足於心身,覺知即身為大日之體,是為三摩地菩提心。〔菩提心論勘文卷上、教時問答卷三、卷四、大日經疏住心鈔卷六〕(參閱「菩提心」5200)

(二)大乘起信論所舉之三種菩提心,即:(一)直心,心常質直,離諸諂曲。能行正法,即是菩提之心。(二)深心,於正法心生深信,復樂修一切善行。(三)大悲心,悲愍一切受苦眾生,常思救護,令其安樂。 p659


三獸渡河

以兔、馬、象三獸之渡河比喻三乘斷惑修行之深淺。蓋佛陀住世說法四十五年,然因聽聞教法之人根機深淺不同,乃以方便宣說三乘法;教法雖有三乘之別,然皆同屬一味法性,聲聞、緣覺、菩薩以所證有深淺,猶如兔、馬、象三獸之渡河,兔渡則浮,馬渡及半,象乃澈底截流。

法華經玄義卷八下(大三三‧七八一下):「三獸渡河,同入於水,三獸有強弱,河水有底岸,兔馬力弱,雖濟彼岸,浮淺不深,又不到底。大象力強,俱得底岸。三獸喻三人,水喻即空,底喻不空。二乘智少,不能深求,喻如兔馬。菩薩智深,喻如大象,水軟喻空,同見於空,不見不空。底喻實相,菩薩獨到,智者見空及與不空。」即知聲聞悟道最淺,緣覺悟道稍深,菩薩悟道最深。法性之空理,猶如河水,三乘之人雖證同一法性,渡同一生死之流,然因其根機深淺不同而生差別。

(一)象渡河,比喻菩薩之人修六度萬行,利益眾生,斷除見思惑,習氣盡淨而證菩提,如象之渡河,得至其底。(二)馬渡河,比喻緣覺之人修十二因緣,斷除見思惑,雖兼斷習氣,未能淨盡,而證真空之理,如馬之渡河,雖不至底而漸深。(三)兔渡河,比喻聲聞之人修四諦法,斷除見思惑,未能除斷習氣,但證真空之理,如兔之渡河,但浮水而過,不能深入。

於法華經玄義卷八下更分象為大小二種,而以小象比喻別接通之菩薩,以大象比喻圓接通之菩薩。〔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七、優婆塞戒經卷一、大毘婆沙論卷一四三、摩訶止觀卷六上〕 p696


三寶

梵語 tri-ratna 或 ratna-traya,巴利語 ti-ratana 或 ratanattaya。係指為佛教徒所尊敬供養之佛寶、法寶、僧寶等三寶。又作三尊。佛(梵 buddha),乃指覺悟人生之真象,而能教導他人之佛教教主,或泛指一切諸佛;法(梵 dharma),為根據佛陀所悟而向人宣說之教法;僧(梵 sajgha),指修學教法之佛弟子集團。以上三者,威德至高無上,永不變移,如世間之寶,故稱三寶。

究竟一乘寶性論卷二舉出三寶之六義:(一)希有之義,謂此三者累經百千萬劫,一如世間難得之珍寶。(二)明淨之義,謂此三者遠離一切有漏法,無垢明淨。(三)勢力之義,謂此三者具足不可思議威德自在。(四)莊嚴之義,謂此三者能莊嚴出世間,一如世寶能莊嚴世間。(五)最勝之義,謂此三者於諸出世間之法中為最上勝妙者。(八)不變之義,謂此三者乃無漏法,不為世間之八法所更動變易。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六本則舉出四義,以明示設立三寶之緣由:(一)為對治外道之邪三寶,是為反邪歸正之義。(二)佛為調御師,法為彼師之法,僧為彼師之徒。此三者所證無量,種類相同,故合立一法;然以能證之因果相互有別,故分師徒。(三)上根之人欲取證佛菩提,故為說佛寶;中根之人欲求自然智而了達因緣之法,故為說法寶;下根之人依師受法,理事不違,故為說僧寶。(四)佛如良醫,法如妙藥,僧如看護者;對一患病之人而言,良醫、妙藥、看護者均不可少。

另於瑜伽師地論卷六十四舉出佛法僧三者有六義之別:(一)相之別,謂佛為自然覺悟之相,法為覺悟之果相,僧為隨他所教的正修行之相。(二)業之別,佛為轉正教之業,法為捨除煩惱苦的所緣境之業,僧為勇猛增長之業。(三)信解之別,謂對於佛寶,應有親近承事之信解;對於法寶,應有希求證得之信解;對於僧寶,應有和合同一、法性共住之信解。(四)修行之別,謂對於佛寶,應修供養承事之正行;對於法寶,應修瑜伽方便之正行;對於僧寶,應修共受財法之正行。(五)隨念之別,謂應各以餘相隨念佛寶、法寶、僧寶。(八)生福之別,謂於佛寶依一有情而生最勝之福,於法寶即依此法而生最勝之福,於僧寶則依眾多有情而生最勝之福。

依諸論所說,三寶之類別有多種,通常有三種之別,即:(一)別相三寶,又稱階梯三寶、別體三寶。即佛、法、僧各各相別不同,佛初於菩提樹下成道,但示丈六之身,及說華嚴經時,特現為盧舍那佛之身,故稱佛寶。佛於五時所說之大乘、小乘等經律,稱為法寶。於稟佛之教法,修因得果之聲聞、緣覺、菩薩等,稱為僧寶。(二)一體三寶,又稱同體三寶、同相三寶。就其意義與本質而言,佛、法、僧三寶,名雖有三,但體性為一。例如,佛從覺者之立場而言,為性體靈覺,照了諸法,非空非有,故稱佛寶;但佛德足以軌範一切,亦即法性寂滅,而恒沙性德,皆可軌持,故亦稱法寶;又如佛為完全無諍之和合狀態,僧團之特質為和合無諍,故亦稱僧寶。如此則一佛寶而具足三寶。(三)住持三寶,指流傳、維持佛教於後世之三寶,即佛像、經卷、出家比丘等三寶。大乘認為八相成道為住持佛,益世之一切教法為住持法,被教化而成立之三乘眾為住持僧,此三者並稱住持三寶。

以上為三種三寶,此外尚有四種三寶(一體三寶、緣理三寶、化相三寶、住持三寶)、六種三寶(同體、別體、一乘、三乘、真實、住持)等說。三寶係世人免苦之根源,故有歸依三寶之舉,稱為三歸,又作三歸依,乃入信佛教之第一要件。

有關三寶之標幟,我國與日本歷來較乏用以表示三寶之符號或圖像,在印度則使用情形較盛,其類別有二:(一)三寶各別之記號,通常以塔形表示佛,以輪寶表示法,以菩提座或獅子座表示僧。(二)以一種形像表示三寶,通常用由三叉戟變化為鍬形狀之標幟。西藏之喇嘛教亦以三瓣寶珠表示三寶。〔增一阿含經卷十二、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三、觀無量壽經、新華嚴經卷十八、成實論卷一具足品、雜阿毘曇心論卷十、大毘婆沙論卷三十四、俱舍論卷十四、大乘義章卷十〕(參閱「三歸依」688、「三寶章」704、「四種三寶」1795) p700


凡夫十重妄

凡夫之阿賴耶識迷妄不覺,據宗密之禪源諸詮集都序卷下之二所舉,將此不覺分為十重,且每重皆以夢喻之。即:(一)第一重,謂一切眾生皆有本覺真心;如一富貴之人,端正多智,自住於本宅中。(二)第二重,本覺真心若未遇善友之開示,則法性本來不覺;如宅中人睡而不自知。(三)第三重,因本性不覺,故妄念即起;如於睡中而有夢境。(四)第四重,因生起妄念,故有能見之相;如夢中之想念。(五)第五重,以有見之產生,故根、身世界隨之妄現;如夢中另見有身在他鄉受苦,及見種種好惡之事境。(六)第六重,見諸種事境,而不知此乃從自念所起之幻境,猶執為定有,稱為法執;如於夢中,必執所見之物為實有,此乃不覺之故。(七)第七重,因執著法定有之故,則便見自他之殊異,稱為我執;如於夢中,必認他鄉受苦之身為己本身。(八)第八重,執四大假合為我,故貪愛順情諸境,欲以此潤我,而瞋嫌逆情之諸境,恐其損惱於我,以此愚癡之情而生種種計較;如夢於他鄉之處,所見之各種違順等事亦隨之而起貪瞋之心。(九)第九重,因起貪瞋之心而造善惡等業;如於夢中,或打奪相罵,或行恩布德。(十)第十重,善惡之業力如影隨形,故受六道業繫而現苦樂之相;如於夢中,因偷奪打罵而被枷禁決罰,或行恩得報而受舉薦拜官。上述十重迷妄為凡夫之本末,然若覺悟後精勤修證,則另有十重可反妄歸真。 p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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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一乘思想

標榜成佛(一乘)為唯一究極果位,主張三乘也可能成佛的思想。這是《法華經》的核心教義之一。依《法華經》所說,佛教的實踐,雖有聲聞乘、緣覺乘、菩薩乘三種修行方式(三乘),但最究竟的還是「一佛乘」。

《法華經》〈譬喻品〉以「三車火宅」為喻,將聲聞、緣覺、菩薩三乘依次比作羊車、鹿車、牛車,而將一乘比作大白牛車。

關於一乘與三乘的關係,中國佛教界古來已有三車家與四車家的說法。三車家主張大白牛車不在三車之外,三乘中的菩薩乘即是一乘(一佛乘)。倡此說者,有嘉祥吉藏與慈恩窺基。四車家主張大白牛車與三乘中的牛車不同,前三車是權,大白牛車是實,天台智顗與賢首法藏力倡此說。

上列三車、四車這兩種說法都是根據漢譯《法華經》所作出的論議。而近代學術界則有多篇論文深入梵語原文,並參照傳統解釋試作論究。如日本平川彰解釋《法華經》「一乘」之語,即指出〈方便品〉所說的「一乘」雖有多種意思,但首要為「佛乘」之意,因為是「成佛之教說」,所以當理解作「佛乘」。也就是說,即使是聲聞乘與緣覺乘的修行者,只要覺悟一乘之教,也可得到未來成佛的授記。

換言之,就是人人都有「佛性」的意思。在《法華經》中雖然看不到「悉有佛性」之語,但「理之一乘」可以說就是佛性。

《法華經》將菩薩與二乘一齊放在否定層次,但是,雖廢三乘之教而不捨三乘之人,而將三乘之人巧妙的收攝在一乘中。因此,平川彰結論是,《法華經》的作者已有一乘佛教優於以往菩薩乘思想的認識。

論述一乘思想的經典,除以上的《法華經》外,還有《勝鬘經》與《華嚴經》。中國華嚴宗徒依《華嚴經》,分一乘為同別二教,而展開判教論。法相宗人則主張三乘真實、一乘方便。

〔參考資料〕 藤田宏達《一乘與三乘》;平川彰《法華經偺芣ける一乘的意味》、《開三顯一の背景衹屘の形成》;野村耀昌《一佛乘の思想》。


一遍

日本時宗開祖。俗姓河野,幼名松壽丸,四國伊豫(愛媛縣)人。七歲依天台宗繼教寺緣教修學,十歲出家,號隨緣。十三歲至太宰府弘西寺,師事淨土宗西山派聖達,改名智真(一說十五歲剃度,隨比叡山慈眼習顯密)。後又從聖達學淨土教義。弘長三年(1263)因父喪還俗;不久,再度出家。文永八年(1271),詣信濃(長野縣)善光寺,繪二河白道圖。後於伊豫漥寺稱名念佛三年而有悟。文永十一年(1274),經四天王寺、高野山,至熊野本宮證誠殿參拜祈願,獲熊野權現告云「六字名號一遍法,十界依正一遍體,萬行離念一遍證,人中上上妙好華。」始知他力密意,遂自號一遍,提倡時宗。

師一生守十重禁戒,攜勸進帳與念佛札遍遊全國,勸人稱名念佛,時人稱之為遊行上人、捨聖。又發揚空也遺風,於弘安二年(1279),在信濃國佐久郡伴野舉行「踊念佛」(舞蹈念佛),自此成為時宗布教的特色,對於神佛一體教等民間信仰更予以深遠影響。正應二年(1289)八月二十三日,示寂於兵庫島觀音堂(神戶巿兵庫真央綞),世壽五十一,法臘三十七。臨終之際,謂「一代聖教今日滅盡,唯留南無阿彌陀佛。」遂將所持經典、書籍等悉數焚毀。宗十九年(1886),敕諡「圓照大師」,昭和十五年(1940)追諡「證誠大師」。著作有《一遍上人語錄》、《播州問答集》等。

◎附一︰村上專精著‧楊曾文譯《日本佛教史綱》第三期第十四章(摘錄)

一遍上人,名智真,伊豫(愛媛縣)人,父親是州刺史河野通廣。他生於四條天皇(1232~1242在位)的延應元年(1239),自幼就有出家就學之志。他的父親知道以後,讓他到得智山的繼教寺,與僧侶們交遊。當時他僅七歲。十五歲時,他投到本寺的緣教律師的門下剃髮出家,改名隨緣,專學天台宗教義。然而他想到,末代出離穢土的要理,只在他力念佛的教門中才有,於是離開此地而投到筑前(福岡縣)太宰府的聖達上人的門下。聖達,是法然上人的法孫,是西山派派祖證空上人的門徒。他當時在鎮西傳布他力易行的教義。此時一遍上人改名智真,前後研究他力念佛的奧義十二年,完全拋棄聖道門之法,全心全意地皈依淨土教門。

文永八年(1271),一遍到了信濃(長野縣)的善央綞,參籠(閉關)數日,專心從事自利利他的祈禱,同時祈求佛力的祐助,他還繪製了善導的「二河白道」的本尊圖畫,回到了伊豫在漥寺建造柴庵,把這幅本尊圖畫掛起來供奉,閉門潛心修練稱名念佛的教行,共三年時間。最後終於對念佛之旨有所領悟,乃作頌文寫在二河圖的旁邊︰「十劫正覺眾生界,一念往生彌陀國;十一不二證無生,國界平等坐大會。」

當時上人年三十五歲,此事發生在文永十年(1273)。一遍上人在得到這一覺悟以後,為了廣泛地傳布這種念佛的旨義,決心周遊全國,把一生獻給濟度眾生的事業。然而由於他的志願極其宏大,想首先參拜各國的靈佛靈神的道場,求得佛力神力的祐助,於是,與其弟子超一、超二、念佛、聖戒四人一起,參拜了豫州管生的岩屋,攝州浪華的天王寺等地,又參拜了宇佐及男山八幡宮,領會了神的旨意,接著參拜了熊野權現,心專志誠地祈禱了一百天。當時果然發生了感應,權現(神)即告訴他念佛往生的旨義,授給如下一頌︰「六字名號一遍法,十界依正一遍體,萬行離念一遍證,人中上上妙好華。」

一遍上人對於自己以往的領悟與神的敕頌相符合很高興,以此自號「一遍」,最後決心實現巡行全國的願望,乃攜帶勸進帳(化緣簿)和念佛札(念佛札上寫著「南無阿彌陀佛,決定往生六十萬人」。這裡所說的「六十萬人」,并不是指人數,而是取自神頌各句的首字)。首先周遊了九州,又巡行了四國,離開京都,又經北陸道到了信濃,從武藏(埼玉縣、東京都)到上野(群馬縣)、下野(栃 木縣)奧州去巡教,經過常陸又回到武藏,從伊豆(靜岡縣)、相模(神奈川縣)西行到東海道,再進入京都,接著又到山陰、山陽兩道去傳教,然後回到伊豫。不久來到攝州兵庫的觀音堂,把自己書寫的書冊投到火中,說︰「一代之聖教今日滅盡,唯留南無阿彌陀佛。」一遍把遺誡囑咐門弟,如睡眠似地寂滅。此時是正應二年(1289)八月,壽五十一歲。

一遍上人從得到神的敕頌到入寂為止,有十六年時間,足跡遍及日本的六十餘州,他最初的志願得以實現,凡是在他的「勸進帳」上記名并授以念佛札的人數,據說總共有二十五萬一千七百二十四人。一遍上人這種「勸進賦算」的周遊各地的傳教法,雖然說是依據了神的敕頌,但也是仿效了融通念佛宗良忍上人的做法。一遍上人還到處進行舞蹈念佛。大概這樣的念佛行者雖也依據「踊躍皆歡喜」的經句,但也是學習空也上人的樣子,為了便於念佛化緣。一遍通達天台宗教理,並且精於和歌,其實踐也有很多地方像空也上人。宗十九年(1886),天皇特敕贈他「圓照大師」的諡號。

◎附二︰《本朝高僧傳》卷十五〈攝州光明福寺沙門智真傳〉

釋智真(考︰智真又作智心),號一遍,本姓越智,為世將家,孝靈天皇之裔豫州刺史河野通廣子。髫年穎敏,懸鑒過人,不喜騎射,志尚佛乘。建長二年(考︰聖繪譜略俱作三年),往太宰府,隨給聖達(考︰聖達又作性達),剪髮稟戒,受淨土法。達,證空之徒,聲高鎮西。真,一紀研習,論釋得蘊。弘長之初,遊學兩都經肆律場,負笈掛鉢。建治之末登熊野山,創真央綞。時法燈國師端居由良興國寺,真屢請參禪,國師示「念起即覺」之語,真精信參尋,遂得省處,因作和歌,通其消息,國師肯之,即付手巾,以為信印。

嘗發猛志,誓事利濟,祈熊野祠,蒙神託示。巡遊諸州,徧勸念佛,所到道俗,響附成群。正應二年(考︰續史愚鈔作三年)在于兵庫縣光明福寺,秋染微恙;八月二十三日,遺誡門人,俄然而逝,春秋五十一年,法臘若干歲。真有五兄弟,後皆出家,就真受教。其中仙阿、聖戒二弟,信心精守,勸化一方矣。

復有釋一何(考︰一何恐一阿之誤)又隨聖達受專念法,與真同業,共行共坐共唱寶號。一夕偕真詣賀茂神,打鼓念佛。時雷鳴風烈,山木動搖,急雨傾盆,河水暴漲,二人逡巡,憩立殿門。神託社司,以祠前所掛之鉦(考︰俗曰鰐口)拆為兩片,分賜真何,從此二人崇神之賜,遞持鉦片,考擊念佛,勸誘州里,時人是謂鉦鼓也。何之鄉貫、姓系與歷事,終所未見其詳矣。

贊曰︰遍何二師,芒鞋蒻笠,片鉦一衣,遊履華夷,普勸稱號,道貌之淨,可以掬挹焉。是故到處國邑神人歸仰,肯也之後,巿廛佛事,一廢又興,何之貽厥,無得聞焉。今以時宗名於家者,以遍為祖矣。

〔參考資料〕《延寶傳燈錄》卷三十四;《一遍聖繪》;《一遍上人繪詞傳》卷一~卷四;《一遍上人行狀繪傳》;《一遍上人繪緣起》卷一~卷四;《一遍上人繪詞傳》。


七覺支

趣向菩提的七種修行法。三十七道品分為七科時,此七法位列第六。全名七等覺分或七遍覺支,又稱七菩提分、七覺分、七覺意、七覺等。此七者於佛道修行時,能以智慧覺了簡擇諸法,故名。此七法乃大小乘之通目,然於大小乘之間所用譯語、前後次第,皆有所不同,各種疏釋也頗為分歧。

所謂「覺支」,意謂「覺悟的部份」,指到達開悟之前的修行項目。在三十七菩提分法的七種修行道中,七覺支被認為是最高層次的修行法,這主要與禪定有關。在原始經典中,安般念(數息觀,數出入呼吸以達精神統一)之後,修四念處觀,然後再修七覺支,則可證得明(悟的智慧)與解脫。

依智顗《法界次第》卷中之意,總名覺支者,覺謂覺了,支為支分義。即覺了所修法的真偽。此中,共有七支之分。茲略述如下︰

(1)擇法覺支(dharma-pravicaya-sambodh-yaṅga)︰擇即揀擇,以智慧觀察諸法時,能簡別真偽,不謬取虛偽法故。

(2)精進覺支(virya-s.)︰精謂不雜,進謂無間。即對於所修法,努力精進不懈。也就是修諸道法時,能覺了且息止無益的苦行,而於真正法中,專心一意,無有間歇。

(3)喜覺支(prīti-s.)︰喜謂歡喜,心契悟於真法而得歡喜時,能覺了此法是否從顛倒法生,因此而住於真正的法喜。

(4)除覺支(praśrabahi-s.,輕安覺支)︰除謂斷除,即斷除諸見、煩惱時,能覺了、能除棄虛偽法,並增長真正之善根。

(5)捨覺支(upekṣā-s.)︰捨是捨離,即捨離所見與所念著之境時,能覺了且永不追憶虛偽不實法。

(6)定覺支(samādhi-s.)︰定指禪定,即發禪定時,能覺了諸禪不生煩惱妄想。

(7)念覺支(smṛiti-s.)︰念是憶念,即修諸道法時,能覺了、能憶念而令定慧均等,不昏沈、不浮動。

此中,前三屬慧,次三屬定,後一則兼屬定、慧。即心若昏沈,則當念採用前三覺支,觀察諸法令不昏沈;設若心浮動,則採用次三覺支,以攝散亂心。其中,以除覺支除身口過非,以捨覺支捨觀智,而定覺支能令行者入正禪定;念覺支,實際上有令前二者調和適中的作用,在修道中能經常保持定慧均等。

◎附︰A. K. Warder著‧王世安譯《印度佛教史》上第四章(摘錄)

七覺支(saṃbodhi aṅga,亦譯七菩提分)即念住、擇法(dharma vicaya)、精進、喜(priti)、輕安(prasrabdhi)、定、捨(upekṣā)等項。《雜阿含》中論此主題的佛說經提供如下的解釋︰它們的生起以及生起後發展成就的資糧即是如理(yoniśas)作意(manasikāra)。巴利《相應部》云︰
「比丘出家,於靜居中,憶念思量所聞佛法,即是初入念住覺支。爾後比丘,無間修習念住覺支。迨念住覺支,修習圓滿,身具無上念根,運其智慧力,觀照分別,抉擇勝法。爾時如是……以其慧力,(當修習圓滿)即入擇法覺支。……以其慧力,勤修精進,勢無退轉。於彼時中,比丘入於精進覺支。已獲精進覺支者,身內起感官喜……然後入喜覺支。……身心具喜覺支者,獲得輕安。……然後入於輕安覺支。……身具輕安者,心得入定……爾時即入定覺支。……已入定者,一切捨離……爾時即入捨覺支。」

舍利弗說他每天隨意花費不同時分於各個不同的覺支。比丘修習覺支,可以脫離有漏勢力。七覺支任持無失,可免愚癡驕慢,心得自在。然後以七覺支對治五障︰這是一個如理思量,然後發展成為優勢的問題。

使蓋障生起和產生更多蓋障的「資糧」情況如下︰美麗光彩相是愛欲的資糧;厭拒相是瞋恚的資糧;心無懨足,懶散倦怠,貪食昏沉,意志薄弱是愚癡的資糧;缺乏清醒頭腦是驕慢的資糧;對一切法無決定智是疑慮的資糧。對這些資糧,若不如實思維,即會生起、增長相應的蓋障。

使七覺支生起和增長的資糧有如下述︰憶念定住之法為念住覺支之資糧;法之為善為惡,或邪或正,或劣或勝,及其黑白對比,是為擇法覺支之資糧;修持、出離和勇猛的基礎是精進覺支的資糧;起喜之法為喜覺支的資糧;身之輕安、心之輕安,為輕安覺支之資糧;清淨(śamatha)平等不擾亂相,為定覺支之資糧;可捨離法為捨覺支之資糧。如實思維此七資糧,可使覺支生起,功德圓滿。

與此相反,一個人也可能缺糧,讓諸法絕食(anāhāra)。情況如此,我們要有辦法餓死諸障;而覺支挨餓,不過由於措施不力,沒有為它們供給適當的資糧的原故。就除障而言,對污穢不淨(aśubha)相,如理觀量,可以餓斃愛欲之障;以仁慈心(maitrā)解放(vimukti)思想(cetas),可以餓斃瞋惱之障;依靠修行、出離、勇猛諸德,可斃愚癡障;平等清淨其心,可克服驕慢障;如理思量諸法,孰善孰惡,有罪無罪,或優或劣,對比黑白,可以去除疑惑障。

修習覺支還有個正確或錯誤的時機問題。當思想薄弱就不是修輕安、定、捨的時機。另一方面,擇法、精進、喜覺支此時可以用來激勵思想。而當思緒高昂洋洋得意之時,情況倒過來了,應該利用輕安、定和捨,而不是另外三個。至於念住覺支,任何時候都有用。

為了解除蓋障,介紹一種修行方法,上章已經談過,連續以慈、悲、喜、捨充滿思想,不斷地向四方擴散瀰漫。考慮一切有情和自己一樣,使充滿慈悲等等的思想,宏博莊嚴,無量無邊,無憎無暴,充塞流行於全宇宙間。這就解釋了上文所引以慈心解放思想,並加上以悲懷(karuṅā),以「喜他」(muditā),以捨心解放思想。比丘應當以慈悲喜捨等法修習念住覺支,同樣也以此等修習其他覺支。那麼如果他希望,他就能夠於其所喜者保持厭惡知覺,於其所厭者保持喜歡的知覺。如果他希望,他就能夠於其所喜所厭兩者具有厭的知覺,或於兩者具有喜的知覺。或者能夠同時免除喜與厭的知覺,而保持捨離、念住、靈覺不昧的狀態。

如果具有充滿慈心的覺支,他可以進入光明勝妙(śubha)解脫處(vimokṣa)。以慈心解放思想可以美妙為其最高勝境。如果代之以充滿悲懷的覺支,他可以超越一切物質感受,超越一切恚忿之理,和對各種不同知覺的思量,進入空無邊處。這是以悲懷解放思想的最高妙境。如果代之從充滿同情喜悅的覺支,就能夠超越空無邊處,進入識無邊處,此乃以同情的喜悅解放思想的至高妙境。如果以捨心充滿覺支,就能夠超越識無邊處,進入無所有處,此乃以捨心解放思想的無上妙境。

關於喜中生厭的問題,下面將要介紹的如骷髏觀等禪法也許可以作解釋。雖然經文並未說明為什麼要介紹此點,除了有助於覺慧與解脫,但是我們從其他材料可以知道它的目的是用那種止觀克服身體美感。

既然上面明白講過不同的覺支可以用於不同的場合,甚至可以用於任何場合,那麼似乎沒有什麼從念住到捨覺支循序漸進的問題。然而列舉覺支名目的次序是一定的,而我們研究前面的主題時,表明念住屬於最初階段,然後從定覺支到達捨覺支,前面所引有一段經文也一連串的從一個到另一個舉出各個覺支。那麼應該有一個基本次序,雖然有可能隨意的變動。似乎還進一步暗示某些人已經解脫了有漏法成了阿羅漢(例如舍利弗),可以繼續實踐這些修行法,在不同的覺支中度過他的時光。從這種觀點考慮覺支,我們是在研究接近於證覺甚至是已經證覺之後的修持階段,遠不是前一個主題所表明的較初級的修行階段。除了這種推想的觀點和運用的差異,有些覺支在其他主題下曾經詳細討論過,有些提到過。念住覺支作為一個獨立主題,上面已經充分地研究了。精進覺支(即四正勤)同樣地也頗仔細闡述過。定覺支在前面幾處文字中作為一種根也特別地談論過。這裏我們可以從覺支的資糧方面再說一下定覺支和「奢摩他」(śamatha,清淨止觀)這個述語的結合問題成為後來佛教部派之間討論道的關鍵概念。

在擇法覺支這個表現語中我們再度遇見「法」這一名詞用作原則法則的意義。特別在四念住中我們常遇見它,那裏所觀察之法包括五蓋、五取蘊、十二入(六根和相應的六塵)、和七覺支。在正勤主題下,我們看到一些法至少可以劃分為善法或惡法。五根正如五官是一樣意義的根,可以推斷是跟它們屬於同樣意義的法(佛教各部派確實是這樣理解的)。上文提到的其他幾種各部派認為是法的包括尋(尋思推求)、伺(反省內察)、樂、苦、悅(自己得意)、憂等項(與禪法聯繫起來,「喜」和「輕安」屬於覺支當然也是法)。還有五力、思量作意、清淨止觀、慈、悲、喜他(同情的喜悅)等。還有許多其他的法(例如八正道和四大種地、水、火、風,後者是對第一執著纏縛集團「色蘊」的區分)。法是什麼呢﹖梵文的法字dharma已經有法則和教義兩個不同的意義,在某些上下文中很容易混淆(包括當前的「擇法」),已經成為現代佛學作家大量地故弄玄虛的題目,如果也有點意義,其意義又是什麼呢﹖

梵文「法」字的根本或更原始的意義是自然「本性」,表宇宙間真實存在的事物,真正的實在或實際如是的事物。那麼列舉諸法之名會成為宇宙間所有事物或宇宙所由從構成的實體的名單,宇宙可以化為它的真實的原素,或者反之,化為不那麼真實的原素組合物或者虛幻不實的表面現象。本書以法字譯dharma,採其實體意義,可理解為「自然法則」,其中有許多指宇宙和一切經驗所由構成再不能分析的「本性原素」。另一方面,要求如實描述宇宙及人類在其中的處境的哲學即是本性的學說,如其實際的本性學說,自然的學說,真際的學說。我們本來可以將佛法如其「真諦」學說歸之於此種意義。然而法之一詞代表這方面意義向來用之於一切流行的學說教義,包括使用這個名詞的說話人認為是虛假的對手方面的學說教義在內。結果我們在這裏不便於使用「聖諦、真諦、真理」等字樣,寧可選取「教義」這個中性名詞,相當於法字分化變易了的意義。面對法字的多義性,我們在這本書裏就簡單的把它當做原文中一對同音異義詞來處理,按照意義譯法不同(希望就每處上下文譯得正確),法字其他分化的意義,目前無關,暫不涉及。

上文已舉例說明「擇法覺支」是對諸法的如理思惟,分辨它們的好壞善惡等等。也曾說到這種分辨要依賴深入理解,可能是要用「慧根」作出。實際上這一覺支就是「般若智慧」的同義語,後來各部派也是這樣理解的。

「喜覺支」在定根之下曾提到。在四禪中它是在第一、二禪裏面出現的一種法,及至第三禪它已被超越了,在第三禪中為「輕安」所代替。論覺支的經文講得更明確,說它是非感官的喜悅,說它可以附於任何法而存在。作為覺支之一,它的含義清楚地是對修行所遇到的法的喜悅,在四正勤中對初階段修禪的熱情興趣(有時也這樣譯)。已經拋棄俗世歡樂向證道邁進的時候,要喜歡高興所使用的方法當然是必需的。

這種精神的喜悅產生身心兩方面的輕鬆安寧感,而「輕安」覺支能促進定覺支。在前章所譯一段經文中,佛陀敘述成道之前如何習禪時,說到他勇猛精進,專心念性,清淨其心而安定其身。這裏「清淨」一詞與名詞「輕安」在梵語裏來源於同一動詞。那段文字可以作為例證解釋輕安覺支的意義。

剩下的一個覺支就是「捨」。四禪定以達到「捨」為其頂點,而在過程中它代替了「喜」。在覺支的序列中它再表現為頂點。像喜一樣它的資糧是它依以存在的任何法。在我們所遇到的以及在論道中將會遇到的一切討論中,表明捨代表修行的最高最後境界。通過定才能達到捨。在對一切法的捨的狀態中,修行者可以看到真理,獲得正覺。這就是如何證覺成道。為了看透諸法自性,為了如其實性了解四諦,必須完全捨離一切。這是作為一個覺支的捨的本質作用。捨的意義甚至還有超過此點的︰以捨心充塞宇宙的修行訓練是諸「無量法」中最高的一個。它可以用來(同其他幾項)解除覆障。以捨心充於覺支,修行者可以入於無所有處,達到捨心解脫。

〔參考資料〕 《大乘義章》卷十六;《成實論》卷二〈四諦品〉;《長阿含經》卷八〈眾集經〉;《雜阿含經》卷二十六;《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摩訶止觀》卷七(上)。


三十七菩提分法

原始佛教與部派佛教最具代表性的實踐論。舊譯為三十七道品,或三十七品經。菩提分法,意即有助於菩提(證悟)的修行法。內容可分七類,依次如下︰(1)四念處(四念住),(2)四正勤(四正斷),(3)四神足(四如意足),(4)五根,(5)五力,(6)七覺支(七菩提分),(7)八正道(聖八支道)。

除此七種之外,原始經典中,還提到信、戒、聞、捨、慧五財,再加上慚、愧的七財;少欲、知足、遠離、精進、正念(不忘念)、定、慧、不戲論的八大人覺,以及八正道加上正智、正解脫的十無學法等種種修道法。此暫不贅。上列這七種修道法,是各自獨立的系統,依據任何一種修道法,均可到達開悟的理想。又全部的修道均可歸納為戒、定、慧三學,因此上面提到的七種三十七法全部也可分為三學。總之,三學是修道論最簡單、合理的分類。

有關三十七菩提分法的內容,分述如次︰

(1)四念處︰亦稱四念住,與八正道中的正念相同,即常念不忘身、受、心、法四者無常、苦、無我。亦即持續抱持「一切法(身、心、境)無常、苦、無我」的正確見解。四念處,就個別而言,身是不淨、受是苦、心是無常、法是無我。也就是念頭(意識)安住在無常、苦、無我三者之上。這與五蘊觀在內容上是相同的。

根據原始經典,四念處就是一乘道(eka-yana magga),而由修行的出發點到達最高的悟境,只要依四念處觀來修行也就足夠了。這與依五蘊觀,即可由初步修行以達到最高的悟境的情形是相同的。

(2)四正勤︰與八正道的正精進相同。也譯為四正斷、四正勝、四意斷。將精進努力分為四項目︰(1)努力斷除已起之惡(斷斷)。(2)努力使未起之惡不生(律儀斷)。(3)努力使未起之善生(隨護斷)。(4)努力增長已起之善(修斷)。

善與惡,這裏所謂的善,是指理想的增長,惡是指理想的減退。就佛教而言,有助於聖道的是善,有礙於聖道的是惡,這也是一般社會就倫理的、政治的、經濟的、肉體的健康等面而說的。

如果努力於四正勤,一定能捨惡向善,並一步一步地接近理想。在佛教裏,對惡的努力,不稱為精進,而稱為懈怠。

(3)四神足︰又譯為四如意足。為了得到神通的優異禪定,依其方法,就四方面言之,即四神足︰(1)欲神足,即欲得禪定。(2)精進神足,即努力於得到禪定。(3)心神足,即欲得禪定的守心狀態。(4)思惟神足,即為得到禪定而作的思惟觀察。

(4)五根︰指信、勤(精進)、念、定、慧五個修行項目。「根」即能力。故五根是使眾生傾向理想的五種能力。因有這五種能力,就可由迷的狀態進入悟的狀態。「信」之所以置於五根之首,是因為佛教的實踐道是以信為出發點。由此可知,五根是初學者的修道法。

佛教所謂五根,除以上所提者之外,另有感覺能力的眼、耳、鼻、舌、身五根。此為眼等五根,以區別信等五根。

(5)五力︰前面的五根是指(潛在)能力,而此能力實際發揮出來的具體力量,就是力。在內容上,五力與五根相同,都是信、勤、念、定、慧;就修道立場而言,則五力較五根更進一步。不僅限於信,自有漏的凡夫到無漏的聖者,皆有勤(精進)、念、定、慧,但其中仍有種種不同的階段。

(6)七覺支︰也譯為七覺分、七菩提分,指如下七項︰念覺支(念等覺支)、擇法覺支(擇法等覺支)、精進覺支(精進等覺支)、喜覺支(喜等覺支)、輕安覺支(輕安等覺支、猗覺支)、定覺支(定等覺支)、捨覺支(捨等覺支)。

這裏的覺支或等覺支,是「覺(悟)的部分」,指到達開悟前的修行項目。在三十七菩提分法的七種修行道中,七覺支被認為是最高層次的修行法,這主要與禪定有關。在原始經典中,安般念(數息觀──數出入呼吸以達精神統一)之後修四念處觀,然後再修七覺支,則可證得明(悟的智慧)與解脫,這是頗為有名的。七覺支的項目,簡述如下︰

(1)念覺支︰有念,具有優異的智慧,對很久以前的經驗均可憶持不忘。(2)擇法覺支︰有念而住,依慧去思惟簡擇(分別)所憶持的法。(3)精進覺支︰依慧對法作簡擇思惟,並精進努力。(4)喜覺支︰精進努力者產生精神的法悅。(5)輕安覺支︰產生喜悅者,身心也同時達輕快安樂。(6)定覺支︰身體輕快安樂者,可達心之統一。(7)捨覺支︰平等地觀察已得統一的心。

(7)八正道︰指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等八種原始佛教以來的修行法。請參閱「八正道」條。(取材自《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

◎附一︰「三十七菩提分法」表解


「三十七菩提分法」表解
┌四 念 處──四念位
│四 正 勤──煖 位┐
│四如意足──頂 位┤
三十七品┤五 根──忍 位┼─四善根
│五 力──世第一┘
│七 覺 支 初 果──見 道
└八 正 道 修 道
┌觀身不淨─┐
┌四 念 處┤觀受是苦 │ 念─┐
│ │觀心無常 │ 擇 │
│ └觀法無我─┘ ──進 │
│ ┌未生惡令不生┐ ┌喜 ├七覺支
├四 正 勤┤已生惡令滅 │ 戒 │輕安│
│ │未生善令生 │ │定 │
三十七品與│ └已生善令長─┘ └捨─┘
三學廣略 │ ┌欲如意足─┐ 定 ┌正見┐
├四如意足┤念如意足 │ └正思│
│ │進如意足 │ ┌正語│
│ └慧如意足─┘ 慧 │正業├八正道
│ ┌信根信力 └正命│
├五根─┐│進根進力 精進│
│ ├┤念根念力─┐ ┌正念│
└五力─┘│定根定力─┘ └正定┘
└慧根慧力──


◎附二︰黃懺華〈三十七菩提分法簡介〉

三十七菩提分,舊譯作三十七道品,新譯作三十七菩提分,也有稱三十七覺分、菩提分法、品,乃至三十七助道法等異名。修此三十七種法門是趣向於菩提之行。即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支七科,總計七科有三十七個項目,所以叫作三十七菩提分。菩提,舊譯作道,新譯作覺;分的意義是支分,又是因。《大毗婆沙論》卷九十六及《俱舍論》卷二十五,把菩提解釋作「盡智(自知我已知苦,乃至我已修道)」、「無生智(自知我已知苦不應更知,乃至我已修道不應更修)」,即究竟覺了四聖諦境的智慧。四念住等三十七種,是隨順和趣向這種智慧的行法,所以都叫菩提分。如《婆沙》說︰「問︰何故名為菩提分法﹖菩提分法是何義耶﹖答︰盡、無生智說名菩提,已究竟覺四聖諦故。若法隨順此究竟覺,勢用增上,此中說為菩提分法。」

又《俱舍》說︰「盡、無生智說名為覺,隨順者別立三菩提︰(一)聲聞菩提,(二)獨覺菩提,(三)無上菩提;無明睡眠皆永斷故,及如實知已作已事,不復作故(《俱舍論記》卷二十五說︰已作已事是盡智,不復作故是無生智),此二名覺,三十七法順趣菩提,是故皆名菩提分法。」

《說無垢稱經疏》說菩提是所求的佛果,分的意義是因,四念住等三十七法,是能求得佛果的原因,所以叫作菩提分。如《疏》說︰「菩提覺義,所求佛果;分是因義。此三十七為覺果因,名菩提分。」《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疏》卷上也說︰「菩提分法者,菩提云覺;正是所求;分者因也,亦支分義。三十七法順趣菩提,菩提之分名菩提分。」

關於道品的解釋,舊譯時代各家大都說道以能通為義,品是品類,四念住等三十七種,是能通到涅槃的道法,所以叫作三十七道品。如《大乘義章》卷十六說︰「言道品者,經中亦名為菩提分,亦名覺支,(中略)云何名道﹖通義名道。(中略)品謂品別,道行差異故名為品。」

(1)四念住︰新譯四念住,舊譯作四念處,還有四意止(安世高)等異譯,是四種觀法︰(1)身念住,(2)受念住,(3)心念住,(4)法念住。身念住是以身為對境修不淨觀,受念住是以受為對境修苦觀,心念住是以心為對境修無常觀,法念住是以法為對境修無我觀。凡夫攀緣色蘊的身,受蘊的受,識蘊的心,想、行二蘊的法四種境,起四種顛倒妄見,謂身為淨,言受是樂,執心是常,計法為我,由此生起貪愛無明。為對治這四種顛倒,用聞思修所生能觀的智慧,於一切身、一切相正觀察、正推求,隨觀隨覺了身五種不淨(生處、種子、自性、自相、究竟),推求是無常、苦、空、無我,破除於不淨處而起淨想的顛倒。其次於受隨觀隨覺了三受(苦、樂、不苦不樂)皆苦,實無有樂,推求是無常、苦、空、無我,破除於苦處起樂想的顛倒。其次於心隨觀隨覺了心生滅流注,剎那不停,猶如幻事,實相不可得;也以無常、無我等推求,破除於無常處起常想的顛倒。其次於法隨觀隨覺了五蘊諸法從因緣和合而生所以不自在,不自在所以無自性,無自性所以無我;破除於無我處起我想的顛倒。如《大智度論》卷十九說︰
「身念處,受、心、法念處,是為四念處,觀四法四種︰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是四法雖各有四種,身應多觀不淨,受多觀苦,心多觀無常,法多觀無我。何以故﹖凡夫人未入道時,是四法中邪行起四顛倒︰諸不淨法中淨顛倒,苦中樂顛倒,無常中常顛倒,無我中我顛倒。破是四顛倒故,說是四念處。破淨倒故說身念處,破樂倒故說受念處,破常倒故說心念處,破我倒故說法念處。」

又《瑜伽師地論》卷二十八說︰
「又為對治四顛倒故,世尊建立四種念住。謂為對治於不淨中計淨顛倒,立身念住。以佛世尊於循身念住中,宣說不淨相應四淡泊路(四淡泊路,指作青瘀、變赤、骨鎖、散壞四種外身不淨觀。《瑜伽論記》卷六(下)說這有兩種意義︰一種是置死屍處寂寞無人,所以叫作淡泊;往彼處所,所以叫作路。一種是涅槃寂靜,所以叫作淡泊;作不淨觀能至涅槃,所以叫作路),若能於此多分思惟,便於不淨斷淨顛倒。為欲對治於諸苦中計樂顛倒,立受念住。以於諸受住循受觀,如實了知諸所有受皆悉是苦,便於諸苦斷樂顛倒。為欲對治於無常中計常顛倒,立心念住。以能了知有貪心等種種差別,經歷彼彼日夜剎那瞬息須臾非一眾多種種品類心生滅性,便於無常斷常顛倒。為欲對治於無我中計我顛倒,立法念住。由彼先來有有我見等諸煩惱故,無無我見等諸善法故,於諸蘊中生起我見。以於諸法住循法觀,如實了知所計諸蘊自相共相(了知諸蘊唯有法性,各各別異,都無有我,名了自相;了知諸蘊同是無我,名了共相),便於無我斷我顛倒。」

這四法,依《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一及《俱舍論》卷二十三,以慧(即大地法中慧心所)為體,身等四法是所觀境,慧是能觀,由慧令念(即大地法中念心所)住身等四法,即由慧力令念心所於慧心所所觀境,能明念不忘,所以於慧立念住的名稱。如《婆沙》說︰「問︰此體是慧,何故世尊說為念住﹖答︰慧由念力得住所緣,故名念住。或此慧力令念住境,故名念住。」《俱舍》說︰「何緣於慧立念住名﹖毗婆沙師說︰此品增故,是念力持慧得轉義,如斧破木由楔力持。理實應言慧令念住;是故於慧立念住名。隨慧所觀能明記故。」

《成實論》說起初是念性,末了是慧性;如〈立無數品〉(卷五)說,一念有五種名,所謂念處、念根、念力、念覺、正念。又〈四諦品〉(卷二)說,從念生慧,觀身無常等,叫作念處。所以《瑜伽師地論》卷二十八及《對法論》卷十,兼取念、慧二法為體。如《瑜伽》說︰「若慧若念,攝持於定,是自性念住。」《對法論》說︰「念住自體者,謂慧及念。」

(2)四正斷︰新譯四正斷,又作四正勝,舊譯作四正勤,還有四意斷(《長阿含經》、《中阿含經》、《雜阿含經》也作正斷)等異譯。所謂四正斷︰(1)於已生惡不善法,為令斷故;生欲、策勵、發勤精進、策心、持心。(2)於未生惡不善法,為不生故;生欲、策勵、發勤精進、策心、持心。(3)於未生善法,為令生故;生欲、策勵、發勤精進、策心、持心。(4)已生善法,為欲令住,令不忘失,令修圓滿,令倍修習,令其增長,令其廣大,生欲、策勵、發勤精進、策心、持心。

簡單地說,即於已生的惡不善法,為令斷滅,精勤修習;於未生的惡不善法,為令不生,精勤修習;於未生的善法,為令生起,精勤修習;於已生的善法,為令堅住不忘,倍復增廣精勤修習。依《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及《對法論》卷十等說,行者於四念住,觀行已經串習,已經能夠除遣粗重的煩惱,已經能夠了別通達善法和不善法,接著為令所有已生的惡不善法斷滅,為令所有未生的惡不善法不生,為令未生的一切善法生起,為令已生的一切善法堅住不忘;先起樂欲,由樂欲而戒勉策勵,發起正精進。假如在對治惡不善法或修習善法觀行時,發生沉沒(惛沉)的現象,就用淨妙等作意策練心令高舉;假如發生掉舉的現象,就用內證略攝門制持心令下沉;這就叫作四正斷。

依《大智度論》卷十九也說到修四念處(即四正斷)觀時︰假如懈怠心起,五蓋等煩惱覆心,離信等五種善根;此等不善法假如已生,為令斷滅,一心勤精進,方便除斷令盡;假如未生,為不令生,一心勤精進,方便遮止不令得生。在修四念處觀時︰信等五種善根假如未生,為令得生,一心勤精進,方便修習令生;假如已生,為令增長,一心勤精進,方便修習令不退失,增長成就。這就叫作四正勤。這四法都以精進為體,由義用不同,把它分作四種,在正修習斷惡修善的分位中,此能斷除懈怠,所以叫作正斷;在正持策身語意三業中,以此為最勝,所以叫作正勝,一心勤修,所以叫作正勤。

(3)四神足︰新譯四神足,舊譯作四如意足(安世高也譯作神足),是四種定。(1)欲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簡稱欲神足;(2)勤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簡稱勤神足;(3)心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簡稱心神足;(4)觀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簡稱觀神足。欲是希求,由欲樂的增上力所獲得的三摩地,即由欲力所引發的定,叫作欲三摩地。謂行者先生起樂欲,繼而於所有障礙三摩地的惡不善法,正確詳審的思惟觀察它的自性、因緣、過患及對治,生起專注一境的心念;又於所有修習三摩地的善法,正確詳審的思惟觀察它的自性、因緣、功德及出離,安住專注一境的心念。由這樣多所修習,接觸心一境性,這叫作「欲增上力所得三摩地」。勤是勤策,由勤策的增上力所得的三摩地,即由勤力所引發的定,叫作勤三摩地。為令所有能隨順惡不善法的所緣境界未生的不生、已生的斷滅,自己策發,自己勉勵,發起正勤,正確詳審的思惟觀察那個所緣境界的自性、因緣、過患及對治,安住專注一境的心念。由這樣多所安住,能正生起心一境性,這叫作「勤增上力所得三摩地」。心是所依,即心所所依;一說定能攝心,所以叫作心。由心的增上力所獲得的三摩地,即由心力所引發的定,叫作心三摩地。例如又策動各種下劣(惛沉)心,或者又制止各種掉舉心,又時時修習心無染污,心平等性的增上捨(行捨),由此因緣,於所有惡不善法的自性、因緣、過患及對治,又於所有善法的自性、因緣、功德及出離,正確詳審的思惟觀察,安住專注一境的心念。由這樣多所安住,能正生起心一境性。這叫作「心增上力所得三摩地」。觀是觀察,由觀察的增上力所獲得的三摩地,即由觀力所引發的定,叫作觀三摩地。已經能令所有惡不善法都不現行,更思惟現在是不是還有惡不善法而不覺知,還是已經沒有惡不善法而不覺知﹖應當普遍詳審的觀察。由此正確詳審的思惟觀察所有惡不善法的斷與未斷,安住專注一境的心念。由這樣多所安住,能正觸證心一境性。這叫作「觀增上力所得三摩地」。

在正修習這四種三摩地中,為要永斷所有隨眠,為圓滿成辦三摩地,有八種斷行,又叫作八種勝行,即欲、策勵、信、安(輕安)、念、正知、思、捨(行捨)。成就三摩地的斷行,所以叫作「斷行成就」。出世間法最勝自在,叫它作勝行。這四種三摩地,能得能證出世間法,所以叫做神足(瑜伽義)。或者所有思求、所欲願,一切如意,所以叫作神。能引發神,所以叫作足(婆沙義)。或者神是說諸神靈勝妙的功德,這四種三摩地,為諸神靈妙德所依止,所以叫作神足(俱舍義)。四如意足是︰{1}欲為主得定,叫做欲如意足;{2}精進為主得定,叫作精進如意足;{3}心為主得定,叫作心如意足;{4}思惟為主得定,叫作思惟如意足。依《大智度論》卷十九說,前四念處中修實智慧;四正勤中,修正精進,緣精進故,智慧增多,定力小弱。現在獲得四種定以攝心,使智力定力相等,所願皆得,所以叫作如意足。

(4)五根︰五根,新舊譯語相同︰{1}信根,{2}精進根,{3}念根,{4}定根,{5}慧根。所謂信是指於三寶四諦等中深忍樂欲,叫作信。信根是由世間道令心清淨潔白,離隨煩惱,安住正真,獲得不動之後,求修習諦現觀的方便,起增上信。所謂精進,是指於斷惡修善事,精勤策勵,勇銳堅猛,叫作精進。精進根是依信根於諸諦生忍可之後,增進勇猛,與信俱行。所謂念,是指於曾所受境,令心明記不忘,叫作念。念根是依精進根於諸諦發起正勤之後,明記不忘,與精進俱行。所謂定,是指於所觀察境平等持心,令心專注不散,叫作定。定根是依念根已經於諸諦繫念之後,心住一境,與念俱行。所謂慧,是指於所觀察境,簡擇是非,分別善惡,叫作慧。慧根是依定根已經於諸諦得定之後簡擇諸法,與定俱行(見《顯揚聖教論》卷二,《對法論》卷十六)。

又信道及助道法,叫作信根;修行道及助道法時,勤求不息,叫作精進根;繫念道及助道法,更無他念,叫作念根;於道及助道法一心繫念不散,叫作定根;為道及助道法觀無常等十六行,叫作慧根(見《大智度論》卷十九)。根是增上的意思,信能生起出世間法,從而能次第生起精進、念、定、慧等法;精進能展轉生起念、定、慧等法,慧能生起出世間法,勢用增上;所以叫作五根。這五法都有能生的意思,信等五法,能生一切善法,所以叫作五根。

(5)五力︰五力即前五根,新舊譯語相同︰{1}信力,{2}精進力,{3}念力,{4}定力,{5}慧力。信根增長,能破諸疑惑。精進根增長,能破種種身心懈怠。念根增長,能破諸邪念。定根增長,能破諸雜亂想。慧根增長,能破諸惑。如此,信等五根,有殊勝的勢用。能損減所對治的不信等障,不為不信等法所屈伏;所以轉稱作力。

(6)七覺支︰新譯七覺支,又作七遍覺支、七等覺支;舊譯七覺分、七菩提分,又作七覺意(安世高《長阿含經》)等。七覺支是︰{1}念覺支,{2}擇法覺支,{3}精進覺支,{4}喜覺支,{5}輕安覺支,{6}定覺支,{7}捨覺支。《顯揚聖教論》卷二說︰念覺支是說於諦(真諦)明瞭、於諦不忘。擇法覺支是說於諦解瞭、於諦覺悟。精進覺支是說於諦心勇。喜覺支是於諦心悅。輕安覺支是說於真諦中身心堪住。定覺支是於真諦中心住一境。捨覺支是說於真諦心平等、心正直、心無轉動性。這七種覺支,都後依止前,與前俱行,如擇法依止念,與念俱行;乃至捨依止定,與定俱行。《法蘊足論》卷八十九說︰修習四念住時,安住正念,明記不忘,叫作念覺支。由念於善不善、有罪無罪、勝劣、黑白諸法簡擇極簡擇,叫作擇法覺支。由擇法勤修精進,勵意不息,叫作精進覺支。由精進發生殊勝的欣喜,遠離愛味,叫作喜覺支。由喜身心輕安,遠離粗重,叫作輕安覺支。由輕安而受樂,由受樂而心住等住乃至心一境性,叫作定覺支。由定能滅貪憂,住心平等、心正直、心無警覺寂靜住性的增上捨,叫作捨覺支。

又《成實論》卷二說︰學人失念則起煩惱,繫念善處才能捨離過失,叫作念。繫念先前所修習的正見,叫作擇法。精勤擇法不捨,叫作精進。從事精進時,煩惱減少,心生歡喜,叫作喜。心喜的緣故,身得猗樂,叫作猗(輕安)。身得猗樂的緣故,心得寂定,叫作定。此定不沒(惛沉)不發(掉舉),其心平等,叫作捨。又此定得無學果,斷憂離喜,叫它作捨。《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一說︰覺是說究竟覺,即無生智;或者是說如實覺,即無漏慧;這七法是它的支分,所以叫作支。《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也說如實的覺慧用這七法為支,所以叫作覺支。

《法界次第初門》依《大智度論》卷十九釋七覺分說︰用智慧觀察諸法時,能簡別真偽,不刷偽之法,叫作擇法覺分。修諸道法時,能覺了不修無益苦行,而於真法中常能專精一意,無有間歇,叫作精進覺分。心契悟真法而獲得歡喜時,能覺了這種歡喜不從顛倒之法生,而住在從真法生的歡喜,叫作喜覺支。斷除諸見煩惱時,能覺了除去諸虛偽法,而不損害真正的善根,叫作除覺分。捨離所見念著之境時,能覺了所捨離之境,虛偽不實,永不追憶,叫作捨覺分。發諸禪時,能覺了諸禪虛假,不生見愛妄想,叫作定覺分。修諸道法時,能覺了常使定慧均平,若心沉沒,應當思念用擇法、精進、喜三種覺分觀察令起;若心浮動,應當思念用除、捨、定三種覺分收攝令定;叫作念覺分。《大智度論》說無學的實覺,這七事能到,所以總叫覺分。《成實論》也說菩提是稱呼無學智,修習這七法,能獲得菩提,所以叫它作菩提分。

(7)八支聖道︰新譯八支聖道,又作八聖道支、八道支等;舊譯作八正道、八正道分、八聖道、八直聖道、八聖賢道(《長阿含》)等。

{1}正見,{2}正思惟,{3}正語,{4}正業,{5}正命,{6}正精進,{7}正念,{8}正定。正見,是說遠離一切顛倒的正觀。《大智度論》卷十九說,正見是智慧,如在四念處、慧根、慧力及擇法覺分中所說。《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說,覺支時所獲得的真覺,及獲得真覺以後用智慧安立,如所證得而覺了(依玄奘法師的解釋,是在真七覺支時所獲得的真擇法覺,及獲得真擇法覺以後,在相見道用後得智安立觀行,如在真見道所證得而覺了。見《瑜伽論記》卷七下);這兩種覺合起來,叫作正見。又說,正見是把世間慧、出世間慧總合作一種(卷六十二),又說正見是能通達真實法(卷八十三),是能了知四聖諦(卷八十四)。《顯揚聖教論》卷二也說在見道中獲得遍覺支時,見清淨;及在修道中安立以後獲得遍覺支,見清淨;把這兩種總合起來作正見。

正思惟,是說遠離一切邪分別,籌量義理的如法思惟。《瑜伽師地論》說︰由正見的增上力所起出離、無恚、無害的分別思惟,叫作正思惟。《顯揚聖教論》也說是依止正見和正見俱行的離欲思惟、無恚思惟、無害思惟。

正語,是說遠離一切語過的正言說。《瑜伽師地論》說由正見的增上力,起善思惟,由善思惟發種種如法的言論,叫作正語。《顯揚聖教論》卷二說聖愛戒所攝離虛誑語、離離間語、離粗惡語、離雜穢語的四種語業,叫作正語。

正業,是說遠離一切身過的正施作。《法界次第初門》依《大智度論》說,是用無漏的智慧除捨身一切邪業所攝的清淨正身業。《瑜伽師地論》說,如法求衣服、飲食、坐臥具、醫藥、什物,往來進止,正知而住,叫作正業。《顯揚聖教論》說聖愛戒所攝離斷生命、離不與取、離欲邪行的三種身業,叫作正業。

正命,是說遠離以各種邪因緣而自養活的清淨正命。《法界次第初門》依《大智度論》說,是用無漏的智慧除捨五種邪命的正生活。五種邪命是{1}為利養詐現奇特,{2}為利養自說功德,{3}為利養占相吉凶為人宣說,{4}為利養高聲現威,令人畏敬,{5}為利養稱說自己所得的供養以動人心。《瑜伽師地論》說如法追求衣服、飲食,乃至什物,遠離一切起邪命的惡法,叫作正命。《顯揚聖教論》說聖愛戒所攝遠離邪命惡法,叫作正命。

正精進,是說遠離種種身心懈怠,止惡作善,勇猛向解脫邁進的正方便。《大智度論》說正精進(論作正方便)如在四正勤、精進根、精進力、精進覺中所說義同。《瑜伽師地論》說依止正見乃至正命而勤苦修行的行者,發起所有欲樂、正勤等勇猛的勢力,策勵其心,相續不斷;叫作正精進。《顯揚聖教論》說,在所修習的四念住乃至五力中欲樂、正勤、策勵、勇猛、堪住、難制,心正奮發,相續精進性;叫作正精進。

正念,是說遠離邪念,憶持正法,明記不忘的正思念。《瑜伽師地論》說成就正精進的行者,由四念住的增上力,獲得無顛倒的九種行相所攝的正念,叫作正念。九種行相即九種心住,是內住、等住、安住、近住、調順、寂靜、最極寂靜、專注一趣、等持(見《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及《對法論》卷十)。《顯揚聖教論》說,在所修習的擇法以次六種覺支中,念及正念、隨念、諸念、不忘念,心明了性,叫作正念。

正定,是說遠離諸雜亂想,住心不亂,堅固攝持,無漏清淨的禪定。《瑜伽師地論》說,由四念住的增上力所獲得的正念。能攝持九種行相的心住,叫做正定。《顯揚聖教論》說,在所修習的擇法等覺支中,正念所攝心住、安住、近住、正住、不亂不散,正攝持奢摩他(止),心住一境性,叫做正定。《瑜伽師地論》說,已見迹(見道)的有學聖者,由八支所攝行迹的正道,能斷一切煩惱,能於解脫究竟作證,所以叫作八支聖道。《俱舍論》卷二十五說這八法是直往涅槃城的道路,所以叫作八聖道支。《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一說,「所履通達」叫作道,這八法是道的支分,所以叫作八道支。《法界次第初門》說,這八法不依偏邪而行,都叫作正;能通到涅槃,所以叫作道。

《俱舍論》卷二十五說,這三十七法,實體只是十種,即慧、勤、定、信、念、喜、捨、輕安、戒、尋。四念住、慧根、慧力、擇法覺支、正見九法,以慧為體。四正斷、精進根、精進力、精進覺支、正精進八法,以勤為體。四神足、定根、定力、定覺支、正定八法,以定為體。信根、信力二法,以信力為體。念根、念力、念覺支,正念四法,以念為體,喜覺支一法,以喜為體。捨覺支一法,以行捨為體。輕安覺支一法,以輕安為體。正語、正業、正命三法,以戒為體。正思惟一法,以尋為體。然而《瑜伽論記》卷七(上)說︰依大乘,正思惟即慧所攝,並非以思為體,所以實體只是九種。但是《大智度論》卷十九,也說三十七品,以信、戒、思惟、精進、念、定、慧、除、喜、捨十法為根本。

釋迦牟尼佛在鹿野苑初轉四諦法輪所說的道諦,是八支聖道;後來更增加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及七覺支作三十七菩提分,所以三十七菩提分是從八支聖道發展的。

〔參考資料〕 《摩訶般若波羅蜜多經》卷十八;《賢劫經》卷四;《法華經》卷七;《優婆塞戒經》卷二;《觀佛三昧海經》卷二、卷七;Har Dayal《TheBodhisattva Doctrine in Buddhist Sanskit Literature》。


三界

佛教世界觀用語。指眾生所存在的三種界域。又稱三有。其意義略如下述︰

(1)欲界︰指有食欲、淫欲、睡眠欲之處,即地獄、餓鬼、畜生、修羅、人間及六欲天。

(2)色界︰指有淨妙色法之處,即四禪天。

(3)無色界︰指無有色法之處,即四無色天,或說尚存微細色法之處。《順正理論》卷二十一就三界的區別云(大正29‧459a)︰
「若界有色而無定者,是名欲界。若界有色亦有定者,是名色界。若界無色而有定者,是無色界。若界有色有欲境者,是名欲界。若界有色無欲境者,是名色界。若界俱無,是無色界。」

依《俱舍論》卷八所述,三界的界有任持、種族之義。「任持」指維持自相,意即欲界能持欲自相、色界能持色自相、無色界能持無色自相。「種族」指具有生本(即因),即具有相續各種自相之因。此外,「種族」是種種族類各有自己的性別,意即三界各別自類相續。因此,欲界是欲所屬之界。《瑜伽師地論》卷四也詳述三界之義。謂此三界在果報上雖有優劣、苦樂的差別,但皆是迷界,為聖者所厭棄,並喻之如火宅、牢獄。如《法華經》〈譬喻品〉云(大正9‧14c)︰「三界無安猶如火宅。」〈化城喻品〉云(大正9‧24c)︰「能於三界獄勉出諸眾生。」

此外,三界又可分為二十五有。此說法出自南本《涅槃經》卷十三、《止觀輔行》卷二之二等書。認為欲界中有四惡趣(地獄、餓鬼、畜生、阿修羅)、人界的四洲(東弗婆提、南閻浮提、西瞿耶尼、北鬱單越)、六欲天(四天王、忉利天、夜摩天、兜率天、化樂天、他化自在天);色界有初禪、二禪、三禪、四禪等四天,初禪又分出梵天,第四禪又分出五那含天、無想天;無色界有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四天;總計二十五有。若再將五那含天算為五天,則為二十九有。六道是將六欲天及其以上諸天,視為一類,再加上人、四惡趣,共有六道。其中若將阿修羅包含在鬼、畜之中,則為五趣。又,若以定散區分三界,則欲界是散地;色、無色界是定地。若再將定地分為離生喜樂地、定生喜樂地、離喜妙樂地、捨念清淨地(以上色界)、空無邊處地、識無邊處地、無所有處地、非想非非想處地(以上無色界)等八地,加上欲界的散地,共有九地,或稱為九有。(參見下頁附表)

嚴格來說,三界、五趣與六道有廣狹之別。五趣等只是異熟果,故其體無覆無記,只是有情之數,因此不通於善、染、外器世間、中有;而三界則總攝之。三界之中,除了無色界之方處不可定之外,餘皆以須彌山為中心,而向四方上下分布。此詳載在《俱舍論》卷八。此外,華嚴、天台等,將以上三界稱為界內,離出三界以外的,稱為界外。

◎附一︰《法界安立圖》卷中之上(摘錄)

(一)三界次第安立說

下方虛空中,有大風輪,高百六十萬由旬。水輪,高八十萬由旬,廣百廿萬三千四百五十由旬,以眾生業力,水不流散,如食未消,不墮熟臟。金輪,高三十二萬由旬,水上有風風轉此水,于上成金輪;如熟乳生膏,是名金輪。地輪,深六十八千由旬。

輪圈山內,鹹海、七金山、香水海至須彌山根。上升一萬由旬,遶山縱廣一萬由旬,是堅手天住。復上一倍,遶山八千由旬,持華鬘天住。復上一倍,遶山四千由旬,常放逸天住。復上一倍,遶山四千由旬,日月星宿天住。復上一倍,遶山四千由旬,是四王天住。

須彌山下,別有三級諸神住處,皆有七重牆垣,皆夜叉住。此三天皆藥叉住,四天王之所部。

復上升四萬由旬,山頂縱廣四萬由旬。其中,善見城縱廣萬由旬,是三十三天住。即從此山上升四萬由旬,有處如雲,七寶所成其猶大地,是炎摩天住。復上一倍,有地如雲,是兜率天住。復上一倍,有地如雲,是化樂天住。復上一倍,有地如雲,是他化天住。次第乃至色究竟天,皆有地如雲。

《因本經》云︰須彌山上,忉利天以上一倍,有夜摩天。又更一倍,有兜率天。展轉至梵身天下,有摩羅波旬宮殿,梵身天上有光音天,倍光音有遍淨天,倍遍淨有廣果天,倍廣果有不麤天。其下別有無想天,倍不麤有不煩天,次第善見天、善現天、至阿迦尼吒天。上更有名空處、識處、無所有處、非非想處。

《毗曇論》︰佛言梵處近遠,如九月十五日有人在梵處,放百丈方石墬向下界,中間無礙,到後歲九月十五日至閻浮地。如是兩倍,至無量光天。又兩倍,至徧勝光天。倍倍加上,乃至阿迦尼吒天。此天放大石山,經六萬五千五百三十五年,中間無礙至閻浮地。《智論》云︰從色界初際下一丈石,經一萬八千三百八十三年,方始至地。(中略)


三界表:
┌─天道
│ 人道 ┌────────┐
┌六道┤ 修羅道│ │
│ │ 畜生道│ ┌東佛婆提│
│ │ 餓鬼道│ │西瞿耶尼│
│ └─地獄道├四部洲┤南閻浮提│
┌欲界┼───────┤ └北鬱單越│
│ │ ┌四王天│ │ ┌天趣─┐
│ │ │忉利天│ ┌地獄趣 │ │人趣 │
│ └六欲天┤夜摩天│ │餓鬼趣 └五趣┤畜生趣├───────五趣雜染地┐
│ │兜率天└四惡趣┤畜生趣 │惡鬼趣│ │
│ │化樂天 └修羅趣 └地獄趣┘ │
│ └他化天 │
│ ┌──────────┐ ┌梵眾天─┬有尋有伺地┐ │
│ │ ┌無雲天 │┌初禪三天┤梵輔天─┘ ├離生喜樂地│
三界┤ │ │福生天 ││ └大梵天──無尋唯伺地┘ │
│色界十八天┤ │廣果天 ││ ┌少光天─┐ │
│ │ │無想天 └┤二禪三天┤無量光天├──────定生喜樂地├九地亦名九有
│ └四禪九天┤無煩天─┐ │ └極光天─┘ │
│ │無熱天─┤ │ ┌少淨天─┐ │
│ │善見天 │ └三禪三天┤無量淨天├無尋無伺地─離喜妙樂地│
│ │善現天 │ └遍淨天─┘ │
│ └究竟天 └──────────────────捨念清淨地│
│ ┌空無邊處天────────────空無邊處地│
│ │識無邊處天────────────識無邊處地│
└無色界四空天──────────┤無所有處天────────────無所有處地│
└非非想處天────────────非非想處地┘


(二)三界九地

通論界地者,三界、九地也。

(1)欲界六天︰下二,名地居天;上四,名空居天。四王,謂于四方統攝諸部鬼神故。忉利,謂須彌頂有三十三天宮故。《四教集》云︰夜摩以華開合,分晝夜故。兜率于五欲境,生喜足故。化樂于境,善化而受樂故。他化于自他境,皆能自在化用故。《樓炭經》云︰欲、色二界中,別有魔宮。其魔懷嫉,譬如石磨磨壞功德。縱廣六千由旬,宮牆七重。以前通名欲界,亦名五趣雜居地。

(2)色界十八天︰雖離欲染,尚有色質,故名色界。通名梵世,為已離欲染也。通號四禪,為離散動也。欲界但十善感生,此天兼禪定感生。然有漏禪觀,六事行耳。此是凡夫伏惑,超世間道也。初禪,《俱舍論》名離生喜樂地,謂離欲界雜惡生,得輕安樂也。二禪,《俱舍》名定生喜樂地,謂有定水潤業,憂懸不逼也。三禪,名離喜妙樂地,心雖離喜,而喜樂自具也。四禪九天,然四禪報境但有三天,無想乃廣果別開。此四之上,有五不還天,乃聖賢別修靜慮,資廣果故業而生,與凡夫不同,故又別列。亦名五淨居,通名捨念清淨地。亦名根本四禪。

(3)無色界︰有四天。無業果色,有定果色,依正皆然。乃滅身歸無定性聲聞所居,或無想外道別報,或捨厭天人雜處,其類不一,皆無色蘊。空處者,行者厭患色籠,心欲出離,即修觀智破三種色。識處者,謂厭患虛空無邊,修觀捨前外空,更緣內識。無所有處者,外境名空,內境名識,捨此二境,入無所有定。非想非非想處者,非識處之有想,非無所有之無想,捨前二處,而入上定。《順正理論》云︰一切天眾皆作聖言,為彼言辭同中印土,然不由學,自解典言。

論無色界身處,有二義。初言無處者,《婆沙》云︰四空離形報無別處,但在欲、色二界,成就四空無色業。言無身者,《俱舍》云︰無色,無身。纂云︰無業果色,非異熟身。《楞嚴》云︰是四空天,身心滅盡,定性現前,無業果色。次言有處者,《起世》云︰倍色究竟有空處,乃至非非想處,皆名諸天住處。《華嚴》云︰菩薩鼻根,聞無色宮殿之香。言有身者,《阿含》云︰舍利弗滅時,無色界天淚下如春細雨。《仁王經》列︰無色天眾。《中陰經》云︰如來至無色界中,諸天禮拜。大眾部云︰但無麤色,非無細色。《淨名疏》云︰若不了義教,明無色界無色;若了義教,呶色界有色。《涅槃經》云︰無色界色,非聲聞緣覺所知。今此所明,當從後義。(中略)

(三)三界總別

總名三界,曰欲、色、無色也。自下從金剛際上至他化天,中間五趣雜居,一切有情未離貪欲,故名欲界。自梵眾上至色究竟,此十八天正報身相如銀白色,宮殿真金赤色,光色互照,故名色界。自空處至非想處,此四天人同碧落,界若虛空,四蘊成身,無色蘊故名無色界。別名二十五有,謂四洲、四惡趣,六欲並梵天、四禪、四空處、無想、五那含,皆名為有者,謂因屬有漏,果係有為,有生有死故。

◎附二︰水野弘元著‧郭忠生譯《原始佛教》第二章(摘錄)

佛教的三界說──「三界」一語或許亦是承襲自吠陀時代的天、空、地「三界」──是採用佛教以前已有的觀念加以組織而來;這是為說明業力論的具體事相而產生的。釋尊時代雖然論及三界;可是,與其說釋尊是指具體的事實世界,毌寧說是精神上的世界。所謂的欲界、色界、無色界是指人的精神狀態。如果感官的欲求雜多,就叫「欲界」。初禪至四禪的禪定狀態叫做「色界」。進而更為寂靜的精神統一狀態叫做「無色界」。原始聖典除了以上的三界說之外,也有稱色界、無色界、滅界(nirodhadhatu)為三界的說法。這些所謂的「界」實在不能視之為現實的世界。又「出世間」聖者的不共世界,似乎指三界以外的世界;其實不外是指聖者內證的覺悟精神狀態。部派佛教為了具體說明業力論,才把三界當成有生物存在的具體世界。

這樣所組織而成的世界觀,已脫離佛教的本來立場;並具有不合理與矛盾之嫌。如果把三界當成具體的存在世界,則沒物質又只精神的世界與只有精神的生物,究竟能否存在﹖任何現象的存在必須落於時間與空間的範疇之中;沒有物質的世界,即是沒有空間延伸的世間,不含空間的存在是無法想像的。因此像無色界的世界及其生物,應是不存在的,遑論其天神的壽命歲數了!

〔參考資料〕 《雜阿含經》卷十七;《法華經》卷二;《華嚴經孔目章》卷二;《俱舍論》卷八;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三;《品類足論》卷五;《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五、卷九十八;《阿毗曇甘露味論》卷上;《大智度論》卷二十一;《瑜伽師地論》卷四;定方晟《佛教にみる世界觀》;中村元《原始佛教の思想》(下)第五編。


三菩提

(一)指三乘之人所得的菩提︰又名三乘菩提,即聲聞菩提、緣覺菩提、無上正等菩提。緣覺菩提又名獨覺菩提、辟支佛菩提;無上正等菩提又名無上菩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或諸佛菩提。《優婆塞戒經》卷一〈三種菩提品〉謂(大正24‧1038a)︰
「菩提有三種,一者從聞而得,二者從思惟得,三者從修而得。聲聞之人從聞得故不名為佛;辟支佛人從思惟已少分覺故名辟支佛;如來無師不依聞思,從修而得覺悟一切,是故名佛。(中略)如恆河水,三獸俱渡,兔馬香象。兔不至底浮水而過,馬或至底或不至底,象則盡底。」

依《出生菩提心經》所述,若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但不教他人發菩提心,以此因緣心得解脫,名聲聞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自發菩提心,不教他人發菩提心,以此因緣心證辟支菩提,名辟支佛道。若善男子善女人,自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教他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譬如有三種人欲渡恆河,第一人以草為筏渡河,第二人以皮囊或皮船渡河,第三人造作大船,載百千人渡河。

《大毗婆沙論》卷一二七闡釋三乘菩提之高下謂,若以上智觀察,起上品之身念住乃至上品之無學道,名為上品善士,證得無上正等菩提。若以中智觀察,起中品之身念住乃至中品之無學道,名中品善士,證得中品獨覺菩提。若以下智觀察,起下品之身念住乃至下品之無學道,名下品善士,證得聲聞菩提。

(二)指應化佛菩提、報佛菩提、法佛菩提︰《法華經論》謂(大正26‧18c)︰
「示現成大菩提無上者,示現三種佛菩提,一者應化佛菩提,隨所應見而為示現故,如經皆謂如來出釋氏宮,去伽耶城不遠,坐於道場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二者報佛菩提,十地行滿足得常涅槃證故,如經︰善男子我實成佛已來無量無邊百千萬億那由他劫故。三者法佛菩提,謂如來藏性淨涅槃常恆清涼不變故,如經︰如來如實知見三界之相乃至不如三界見於三界故。」

《法華經玄義》卷五(下)謂,法佛菩提又名實相菩提,報佛菩提又名實智菩提,應化佛菩提又名方便菩提,並配以真性、觀照、資成三軌(大正33‧745a)︰
「真性軌即實相菩提,觀照軌即實智菩提,資成軌方便菩提。故下文云︰我先不言汝等皆得阿耨三菩提,非實非虛非如非異,不如三界見於三界,即實相菩提;我成道已來甚大久遠,即實智菩提;我說少出家近伽耶城得三菩提,即方便菩提。」

〔參考資料〕 (一)《雜阿含經》卷二十八;《大智度論》卷五十三;《顯揚聖教論》卷三;《十地經論》卷三;《大乘義章》卷十八;《華嚴經孔目章》卷三。(二)《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三之一;《金光明玄義》卷上。


九種大禪

「大禪」指大乘禪法,共有九種,故云九種大禪。即自性禪、一切禪、難禪、一切門禪、善人禪、一切行禪、除煩惱禪、此世他世樂禪、清淨淨禪等九種。此等禪法為菩薩不共的深廣禪法,不是小乘人所修,故稱為大禪。語出《菩薩地持經》卷六〈方便處禪品〉。《法華玄義》卷四(上)、《法界次第》卷下把它當作出世間上上禪。《法華玄義》將之與諸禪比較,謂「根本舊禪如乳,練禪如酪,熏禪如生酥,修禪如熟酥,九大禪如醍醐,而以醍醐為妙。」

此九種大禪之特質略如下述︰

(1)自性禪︰在菩薩藏中聞、思,並一心安住於前此所行的世間、出世間善,或止、或觀、或止觀雙修。此自性禪是觀心之自性,並非從心外所得。為自性本有之禪定,所以稱為自性禪。

(2)一切禪︰謂自行化他等一切諸法無不含攝。此禪略有二種,即世間與出世間禪。二者又各有現法樂住禪、出生三昧功德禪與利益眾生禪三種︰

{1}現法樂住禪︰菩薩之禪定遠離一切妄想,身心止息、寂滅,捨離味著及一切諸想。

{2}菩薩出生三昧功德禪︰菩薩之禪定能出生種種不可思議無量無邊之十力種性所攝三昧。彼等三昧,一切聲聞、辟支佛尚不知其名,何況能起彼禪定!更不能知其所出生之二乘解脫、無礙慧、無諍願智、勝妙等諸功德。

{3}利益眾生禪︰有十一種利益,即︰菩薩依布施饒益眾生,且依眾生所作同其行事;為除眾苦;知所應說,知恩報恩;護諸恐怖,諸難憂苦,能為開解;施給資生所須之具;如法蓄眾;善於隨順;見實功德,歡喜讚歎;有過惡者,等心折服;以神力令其恐怖或使生歡喜。

(3)難禪︰此禪不易修,故云難禪。有三種︰

{1}菩薩久習勝妙禪定,於諸三昧心得自在,哀愍眾生欲令成熟,捨第一禪樂而生欲界。

{2}菩薩依此禪出生無量無數不可思議諸深三昧,超越一切聲聞辟支佛上。

{3}菩薩依此禪而得無上菩提。

(4)一切門禪︰謂一切禪定皆由此門而出,故云。此有四種︰

{1}有覺有觀禪,為色界初禪;初靜慮與尋伺相應,故名有覺有觀俱。

{2}喜俱禪,為色界第二禪;第二靜慮與喜心共發。

{3}樂俱禪,為色界第三禪;第三靜慮發勝妙之樂。

{4}捨俱禪,是色界第四禪;第四靜慮是心平等,沒有善惡憎愛之意,故名捨俱。

(5)善人禪︰一切善法無不攝受,此為大善根眾生所共修,故云。有五種︰

{1}不味著,不樂著於禪定之味。

{2}慈心俱,愛念眾生之心與禪定俱發。

{3}悲心俱,悲愍眾生之心與禪定俱發。

{4}喜心俱,歡喜眾生離苦得樂之心與禪定俱發。

{5}捨心俱,無憎無愛平等之心與禪定俱發。

(6)一切行禪︰大乘之一切行法無不含攝於此,故云。有十三種︰

{1}善禪,此禪定能攝一切善法。

{2}無記化化禪,不待作意思惟,而自然能在定中作種種變化且無窮無盡。

{3}止分禪,攝心不散而與定相應。

{4}觀分禪,分別照了與慧相應。

{5}自他利禪,正定現前,則能自利利他。

{6}正念禪,在定中正念思惟,無諸雜想。

{7}出生神通力功德禪,得此大定,則一切神通功德,悉皆由此出生。

{8}名緣禪,於一切諸法名相因緣,悉得通達無礙。

{9}義緣禪,能夠通達曉了一切諸法的義理因緣。

{10}止相緣禪,於寂靜因緣相中,能圓明洞,永離一切散亂。

{11}舉相緣禪,能照諸法起滅因緣,悉皆清淨無礙。

{12}捨相緣禪,於善惡法相因緣,悉皆捨離,清淨而無染著。

{13}現法樂住第一義禪,由於此定能得到法喜之樂,並能安住在第一義中,故云。

(7)除惱禪︰修此禪能除滅眾生種種苦惱,故云。此又分為八種︰

{1}咒術所依禪,菩薩入定能除諸苦患、毒害、霜雹、熱病、鬼病等。

{2}除病禪,能除四大所起之眾病。

{3}雲雨禪,能引起甘雨,消除災旱,能救濟饑饉。

{4}等度禪,能救濟一切水界、陸界及人、非人等種種災難。

{5}饒益禪,能以飲食饒益曠野饑渴眾生。

{6}調伏禪,能以財物調伏眾生。

{7}開覺禪,使種種迷惑的眾生能夠覺悟

{8}等作禪,能使眾生所作悉皆成就。

(8)此世他世樂禪︰修此禪定能使眾生悉得現在、未來一切樂,故云。此又分為九種︰

{1}神足變現調伏眾生禪。由於此定,而能變現種種神足通力,調伏一切眾生。

{2}隨說調伏眾生禪。由此定而能隨順說法,調伏一切眾生。

{3}教誡變現調伏眾生禪。由於此定而能以正法,調伏教誡訓諭一切眾生。

{4}為惡眾生示惡趣禪。因此定能為惡業眾生示現修羅、餓鬼、畜生、地獄等趣,使其能改惡遷善。

{5}失辯眾生以辯饒益禪。因此定而以辯才來饒益不能辯說正法的眾生,使其心識開悟。

{6}失念眾生以念饒益禪。依此定以正念饒益失去正念之眾生,使其不生邪見。

{7}造不顛倒論微妙讚頌摩得勒伽為令正法久住世禪。由於此定開發妙慧,使心不顛倒,能造微妙讚頌,及摩得勒伽(智母)論,使正法流通久住於世。

{8}世間技術義饒益攝取眾生禪。由於此定能知書數、算計、資生之方法,並依之以攝取、饒益一切眾生。

{9}暫息惡趣放光明禪。由於此定能放大光明,使修羅等趣暫時停息其苦惱。

(9)清淨淨禪︰依此禪定,使一切煩惱惑業悉皆斷盡,亦即可得大菩提清淨之果,故名清淨。由於清淨相亦不可得,必須淨除,故「清淨」之後又加一「淨」字顯示此意。此可分為十種︰

{1}世間清淨淨不味不染污禪。由於此定,而不味著於一切天人所修之世間禪定,亦不見有染污相。

{2}出世間清淨淨禪。由於此定,於一切聲聞、緣覺所修出世間禪定,都無染礙。

{3}方便清淨淨禪。由此定,能善巧方便演說無量妙法,化度一切眾生,悉無染礙。

{4}根本清淨淨禪。依此定,於色界四禪根本定,全無染礙。

{5}根本勝進清淨淨禪。雖在色界四禪根本中,得最上殊勝增進之禪定,亦完全未有染礙。

{6}入住起力清淨淨禪。依此定,或入、或住、或起力用,都自在而無染無礙。

{7}捨復入力清淨淨禪。依此定捨而復入,力用自在,無染無礙。

{8}神通所作力清淨淨禪。此定能以種種神通力用變現自在,利益一切,悉無染礙。

{9}離一切見清淨淨禪。依此定,悉皆遠離斷常有無一切諸見,而無染礙。

{10}煩惱智障斷清淨淨禪。依此定,見思等惑及障理之智,都已斷滅,完全沒有染礙。

〔參考資料〕 《大明三藏法數》卷三十四;《教乘法數》卷三十;《大藏法數》卷四十七;《法華玄義釋籤講述》卷四(上)。


八大人覺經

一卷。後漢‧安世高譯。收在《大正藏》第十七冊。本經旨在闡明諸佛菩薩(即經中所謂的「大人」)所覺知思慮的八種法。謂佛弟子應觀察體會世間無常、多欲、心不足、懈怠、愚癡、貧怨、欲過患、生死等八大人覺,以滿足自覺、覺他二利。本經的註釋,有明‧智旭《八大人覺經略解》、清‧續法《八大人覺經疏》。二者皆收在《卍續藏》第五十九冊。

關於本經的譯者,《法經錄》列之為失譯經;《長房錄》列為小乘修多羅,失譯;《出三藏記》闕其經名;《內典錄》所載安世高譯經錄一百七十餘部一百九十餘卷,其中並無本經,也將本經列於失譯部。但是智昇《開元錄》著錄安世高譯經九十五部一一五卷,其中則有「八大人覺經一卷,見寶唱錄」一語。

關於本經究係小乘經或大乘經之一事,隋‧費長房稱本經為小乘修多羅,唐‧道宣則謂為大乘經。明‧智旭認為此「八大人覺」係自他二利圓滿,斷苦趣覺,能證常樂,故該經屬大乘經典。

有人以為,本經與《遺教經》內容同一,係依該經改譯而成。然若取二者試加比對,則可發現兩經仍有不同。《遺教經》偏重戒律,而本經則著重於覺悟,因此,兩經應非源自同本。

〔參考資料〕 《開元釋教錄》卷一;《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一。



意指力用、智力等。大多指佛、菩薩的能力、力用,或指眾生求悟的能力,有時也指煩惱力、魔力等。有二力、三力、五力、六力、十力、十三力等相關用語。略述如下︰

(1)二力︰即指自力、他力。自力指用自己的力量,他力則指仰藉別人的力量。主要用於淨土門,以眾生的三學為自力,阿彌陀佛的本願為他力。另有思擇力(prasaṃkhyana-bala)與修習力(bhāvanā-bala)二力,思擇力是熟慮正確道理而斷諸障的力,修習力則為修習一切善行而無懈怠的力。

(2)三力︰指我功德力、如來加持力、法界力,此係真言宗的說法。該宗以我功德力為行者所修三密的功德力,如來加持力為如來大悲方便的加持力,法界力為法界的平等力。另有妙法三力,即︰法力、佛力、信力。信力是信法華的行者自起的信心,佛力是佛陀意欲使行者成就所願的誓願,法力指行者內在的信力與佛力二力融合所成的妙法。

此外,又有成就般舟三昧所必要的三力,即︰佛的威神力、三昧力、本功德力。

(3)五力︰指信力、精進力、念力、定力、慧力。又,如來的說法也有言說力、隨宜力、方便力、法門力、大悲力等五力之別。言說力指不可言說的言說,隨宜力指所說隨宜,方便力指隨眾生根機而行方便,法門力指法的自體為解脫門,大悲力指大悲心起而廣為說法。

在唯識的法相決定中,又有不能決定的五力。即︰{1}定力,指不起定而能應於十方的如來大寂定力。{2}通力,指如來的神通力。{3}借識力,指色界二禪天以上,雖無眼等五識,但能自由地借用初禪五識之力。{4}大願力,指佛的大誓願力。{5}法威德力,指佛法的威德力。此五力係非現量、比量的不可思議力。

(4)六力︰依《增一阿含》卷三十一所說,指 

{1}小兒以啼泣為力,{2}女人以瞋恚為力,{3}國王以憍傲為力,{4}羅漢以專精為力,{5}諸佛以大慈為力,{6}比丘以忍辱為力。

(5)十力︰分為如來的十力和菩薩的十力兩種。如來十力係指佛之十八不共法中的十種智力。即︰{1}處非處智力,如實知正理與非理的智力。{2}業異熟智力,知三世因果業報的智力。{3}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知一切靜慮、解脫、三昧的智力。{4}根上下智力,知眾生的信等五根優劣的智力。{5}種種勝解智力,知眾生種種知解的智力。{6}種種界智力,知眾生種姓、行為等的智力。{7}遍趣行智力,知往趣一切人天諸趣各別因果的智力。{8}宿住隨念智力,知過去世之一切的智力。{9}死生智力,以天眼知眾生生死、善惡業緣的智力。{10}漏盡智力,知自己諸漏盡、不受諸有,及他人漏盡的智力。

菩薩十力則指十迴向中,第九無縛無著解脫迴向菩薩所具的十種力。即︰{1}深心力,不為一切所染著。{2}增上深心力,不壞一切諸佛之法。{3}方便力,修習菩薩一切行。{4}智力,知一切眾生之心行。{5}願力,滿足一切眾生所願。{6}行力,盡一切未來際劫而行不斷絕。{7}乘力,現一切乘的力。{8}神變力,於一一毛孔中示現一切清淨世界,一切如來出興於世的力。{9}菩提力,覺悟菩提之力。{10}轉法輪力,說一句法可以符應一切眾生諸根意願的能力。

(6)十三力︰即{1}因力,宿世之善根力。{2}緣力,善知識之教誨力。{3}意力,如理作意之力。{4}願力,求菩提之力。{5}方便力,藉法巧修之力。{6}常力,常依法而修之力。{7}善力,正修的善根力。{8}定力,修止而成就之力。{9}慧力,修觀而成就之力。{10}多聞力,聞信正法之力。{11}持戒忍辱精進禪定力,成就五度之力。{12}正念正觀諸通明力,成就正念正觀六通三明之力。{13}如法調伏諸眾生力,如法調伏剛強眾生之力。西方淨土的菩薩具足此十三力,而行自利利他行。

此外,十波羅蜜中的第九是力波羅蜜。

◎附︰《大毗婆沙論》卷一○二(摘錄)

問︰何故如來身中,有智立為力;聲聞獨覺身中,諸智皆不立為力耶﹖答︰不可屈伏,無障礙義,是力義。聲聞獨覺身中諸智,猶為無知屈伏,及有障礙,故不名力。

曾聞佛與尊者舍利子,一處經行。有一有情,來詣彼所。佛告舍利子︰汝可觀此有情,過去曾於何處,為汝親友。時舍利子以初靜慮,乃至以第四靜慮宿住隨念智觀之,皆不能見。便從定起而白佛言︰我之定力,觀不能見。佛告舍利子︰如是有情,曾於過去爾所劫前,為汝親友。彼時既遠,非諸聲聞獨覺境界,故汝不知。

佛又一時與舍利子,一處經行。時有一人,遇緣而死。佛告舍利子︰汝應觀彼當生何處。時舍利子,以初靜慮乃至以第四靜慮天眼觀之,皆不能見。便從定起而白佛言︰我之天眼,觀不能見。佛告舍利子︰此人命終,生某世界。彼處既遠,非諸聲聞獨覺境界,故汝不知。

問︰三乘漏盡,既無差別;何故漏盡智,二乘非力耶﹖答︰佛漏盡智,勝妙猛利,非諸聲聞獨覺所及。雖俱盡漏,而有遲速。如有二人,各伐一樹。一人勇健,加用利斧。一人力劣,又用鈍斧。雖俱伐樹,而有遲速。故佛漏盡智,立力;非二乘。又二乘智,雖能盡漏,有餘習故,不名為力。又漏盡智立為力者,不依能盡自身漏故,但依能令他身漏盡。謂佛善達如是有情,應依苦遲通行,當得漏盡。乃至如是有情,應依樂速通行,當得漏盡。由此方便,為說正法,皆令漏盡,故立力名。二乘不爾,故不名力。


十善

佛教對世間善行的總稱。它是以三種身業(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四種語業(不妄語、不惡口、不兩舌、不綺語)及三種意業(不貪欲、不瞋恚、不邪見)所組成的。又稱十善道、十善業道、十善根本業道或十白業道。

就原始佛教的原義而言,十善業是世間善行的總稱,是死後不墮惡趣,往生天道的條件。如《雜阿含經》卷三十七云(大正2‧273a)︰「十善業跡因緣故,身壞命終得生天上。」《中阿含經》卷三〈伽彌尼經〉云(大正1‧440b)︰「此十善業道,白有白報,自然昇上,必至善處。」

至大乘佛教時代,為一掃聲聞佛教重律沙門拘執細碎戒律的弊病,提出了「十善為總相戒」的說法,賦予十善更重要的意義。如《大智度論》卷四十六云(大正25‧ 395b)︰「十善為總相戒,別相有無量戒。(中略)說十善道則攝一切戒。」

因此,大乘佛教除了認為十善是世間善行的總稱外,還把十善視為出世間善行的基礎,如新譯《華嚴經》卷三十五云(大正10‧185c)︰
「十善業道是人天乃至有頂處受生因。又此上品十善業道,以智慧修習;(中略)從他聞聲而解了故,成聲聞乘。又此上品十善業道,修治清淨,不從他教,自覺悟故,(中略)成獨覺乘。又此上品十善業道,修治清淨,心廣無量故、具足悲愍故、方便所攝故、發生大願故、不捨眾生故、希求諸佛大智故、淨治菩薩諸地故、淨修一切諸度故,成菩薩廣大行。又此上上十善業道,一切種清淨故,乃至證十力四無畏故,一切佛法皆得成就。」

十善業道所含十支的意義是︰不殺生,指不殺害其他眾生的生命。不偷盜,指不侵佔奪取他人的財物。不邪淫,指不與配偶之外的人行淫。不妄語,指不講虛誑騙人的話。不惡口,指不說粗暴及使人不悅的話。不兩舌,指不說離間他人的話。不綺語,指不說出於散亂心的雜穢語。不貪欲,指對他人的財物資用不生貪心,不願不求。不瞋恚,指對眾生永捨瞋恨、怨害、熱惱,常思順行、仁慈。不邪見,指心住正見,了解事物不誑不曲。

◎附一︰印順《成佛之道》第三章(摘錄)

十善業也稱十善戒。在如來制訂的律儀──有授受儀式的律儀中,並無十善業。但依《華嚴經》〈十地品〉、《優婆塞戒經》等,《入中論》、《攝波羅蜜多論》等,同說十善業道為菩薩戒。從《阿含經》以來,十善業為主要的德行,與五戒並稱。佛法中,戒與律儀,是同而又多少不同的。無論是自誓受,從師受,都是戒,根本為十善業。依據修學者環境、根性,制訂不同的應守規律,如五戒、八戒等八種律儀(攝盡聲聞法的戒律),是戒,也是律儀。所以在這戒福業中,再說德行根本的十善業。

十善業,分身口意三類。身善業有三︰不殺生、不盜、不邪淫,與五戒的前三相同。語善業有四︰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不妄語,與五戒同。不兩舌是︰不存破壞他人和好的動機,東家說西,西家說東,搬弄是非,挑撥離間。不惡口是︰不說粗惡的、使人難堪的語言,如呵罵、冷嘲熱諷、尖酸刻薄的批評、惡意攻訐等。不綺語是︰不說無意義語,如誨盜誨淫、情歌艷曲、說笑撘訕,或者天南地北,言不及義。這不但浪費時光,而且有害身心。十善業的重視語業,正說明了這是人類和樂共處的根本德行。人類以語言而傳達彼此的情意,如人與人間,盡是些妄語、兩舌、惡口、綺語,試問人類的和樂──齊家治國平天下,從何說起﹖語言的傳達,雖說「人口快如風」,到底還不易傳播。自從有了文字,就能傳遠傳久;加上近代發明的電話、電視等,這一世界的人類意識,更是息息相通。然而息息相通的,充滿了妄語、兩舌、惡口、綺語(黃色黑色等),我們現在正進入這樣的世界。宣傳建設人類的永久和平,而違反人類的正常德行,真是緣木而求魚了!意善業有三︰離貪欲、離瞋恚、離邪見。離貪欲是︰對於他人的財物、妻室(丈夫)、權位,不起貪戀而欲得的心理,不作取得他財等計劃,自己安分知足,離貪欲心。離瞋恚是︰對他不起瞋恚忿恨心,不作損害他人的設想。離邪見就是正見,正見有善惡、業報、前生後世、凡夫聖人等。意業雖是內心的,但發展出來,就會成為身語的行為。十善業的反面,是十惡業。離十惡,行十善,實為任何人所應行的德行。

諸善業,原是極多的,但從顯見的重業來說,是十善。所以善業的根本,佛說就是十善業。在大乘法中,這是菩薩戒;也是聲聞、緣覺、天、人──一切善行的根本,所以說︰人天善所依止,三乘聖法由之而成立。在佛法中,十善業是徹始徹終的德行,如《海龍王經》說︰「諸善法者,是諸人天眾生圓滿根本依處,聲聞獨覺菩提根本依處,無上正等菩提根本依處。何等名為根本依處﹖謂十善業。」又說︰「十善業道,是生人天,得學無學諸沙門果、獨覺菩提,及諸菩薩一切妙行,一切佛法所依止處。」

◎附二︰印順《初期大乘佛教的起源與開展》第五章(摘錄)

由於十善是通於一般的,所以被看作人天善法。八正道是出離解脫的正道,所以說是出世的無漏功德。其實,十善與八正道是相通的。如《中部》第一一七經〈大四十經〉,對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都分為有漏福分、無漏聖道二類。而《雜阿含經》,以為八正道都有世俗有漏有取、出世無漏無取二類。世俗的、有漏的福分善,也就是人天善法。十善──戒,作為人天善法的,經說固然不少,然也有通於出世的。如《雜阿含經》說︰十善是出法、(度)彼岸法、真實法。《增支部》說︰十善是聖法、無漏法、聖道、應現證。在《雜阿含經》與《增支部》中,對十善與八正道(《增支部》加正智、正解脫為「十無學法」),是以同樣的意趣與語句來說明的。十善通於無漏聖法,是聖典所明確表示的,所以《雜阿含經》卷三十七說(大正2‧273a)︰
「離殺生乃至正見,十善業跡因緣故,(中略)欲求剎利大姓家、婆羅門大姓家、居士大姓家,悉得往生。(中略)若復欲求生四王、三十三天,乃至他化自在天,悉得往生。所以者何﹖以法行、正行故,行淨戒者,其心所願,悉自然得。若復如是法行、正行者,欲求生梵天,(中略)乃至阿伽尼吒,亦復如是。所以者何﹖以彼持戒清淨,心離欲故。若復欲求離欲惡不善法,有覺有觀,乃至第四禪具足住。(中略)欲求慈悲喜捨,空入處,(中略)非想非非想入處。(中略)欲求斷三結,得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中略)漏盡智(阿羅漢),皆悉得。所以者何﹖以法行、正行故,持戒、離欲,所願必得。」

《中部》第四十一經〈薩羅村婆羅門經〉,大致相同。十善是正行、法行,是淨戒,是生人中大家、諸天,得四禪以上的定(及果),得四果的因緣。十善淨戒,是戒──尸羅的正體,是戒的通相;其他一切戒善,不過依此而隨機施設。所以《大智度論》說(大正25‧395b)︰「十善為總相戒。(中略)說十善道,則攝一切戒。」

〔參考資料〕 《雜阿含經》卷二十八;《中阿含經》卷四;《增一阿含經》卷四十三、卷四十四;《正法念處經》卷一、卷二;《受十善戒經》;《大薩遮尼乾子所說經》卷三;《大日經》卷六;《大毗婆沙論》卷一一二、卷一一三;《中論》卷三;《成實論》卷九;《瑜伽師地論》卷八;《俱舍論》卷十七;《十地經論》卷四;《雜集論》卷七;中村元《原始佛教の生活倫理》;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の研究》第五章。


大乘起信論

一卷。馬鳴造,梁‧真諦譯。收在《大正藏》第三十二冊。這是以如來藏為中心理論,為發起大乘信根而作的一部大乘佛法概要的論書。

此論的內容分為五分︰(1)因緣分,(2)立義分,(3)解釋分,(4)修行信心分,(5)勸修利益分。此中第一章因緣分,列舉製造此論有八種因緣,即是造論緣起。第二章立義分,顯示大乘的實質有二︰(一)法,(二)義。法即是眾生心;心能攝一切法,有心真如相和心生滅因緣相。義有體大、相大、用大三大,這是諸佛菩薩所乘,故名大乘。

第三章解釋分,根據立義分的法義,分三大段加以解釋︰(1)顯示正義,(2)對治邪執,(3)分別發趣道相。此中初段顯示正義,即顯示立義分所說的法義。先釋心真如門,顯示真如是一法界(即一切法)的總相法門體,不生不滅,離言說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但依言說分別,有如實空和如實不空二義。次釋心生滅門,顯示一切法的體、相、用──即依如來藏有生滅心轉,它是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阿黎耶識。

此識有覺和不覺二義;又覺中有本覺和始覺。始覺有不覺、相似覺、隨分覺、究竟覺四種差別。在不覺中,又有根本不覺和枝末不覺;由不覺故,生無明業相、能見相、境界相三種細相;又由境界緣故,生智相、相續相、執取相、計名字相、起業相、業繫苦相六種粗相。其次說生滅因緣,眾生依心(阿黎耶識)、意(業識、轉識、現識、智識、相續識)、意識(分別事識)轉,一切諸法由此而生,唯心虛妄,由於不了達真如法界,念起無明,有六種染心。其次分別生滅相,說有粗細二種生滅,又有真如、無明、妄心、妄境界四種染、淨法薰習;由於此等薰習之力,而生流轉還滅之果。

以上解說心生滅的法。此下顯示大乘體、相、用三大的意義︰真如的體、相,不因凡聖而有增減,從本以來自性清淨、光明遍照、滿足一切功德,即是如來法身。真如的用是報、應二身︰報身是菩薩所見,應身是凡夫二乘所見。最後顯示由生滅門入真如門的道理。第二段對治邪執,說一切邪執依於人、法二種我見,即凡夫五種人我見、二乘聲聞的法我見應加對治。第三段分別發趣道相,是說菩薩發心修行的過程,有信、解行、證三種發心,是信滿乃至十地菩薩發心修行之相。以上是本論解說大乘的部份。

第四章修行信心分,是本論解說起信的部分。是就未入正定聚的眾生顯示修行而起信之相,要有信根本真如、信佛、信法、信僧四種信心,修施、修戒、修忍、修進、修止觀五種修行。另又為修大乘法心怯弱者顯示淨土法門,令專念佛往生淨土。第五章勸修利益分,敘說聞持此大乘法的利益功德。

在以上五分中,第一因緣分又為此論的序分,第二、三、四三分又為此論的正宗分,第五勸修利益分又為此論的流通分。或又以此論最初歸敬頌為序分,最後回向頌為流通分,全論文五分為正宗分。

此論文義明整,解行兼重,古今佛教學人盛行傳誦。據傳當時真諦和他的弟子智愷都造有疏釋,隨後隋代曇延、慧遠也各造疏記,智顗、吉藏的著述中也引用此論文;唐代佛教界對於此論的傳習更廣,相傳玄奘在印度時曾談到此論的真如受薰之說,彼地學者聞之驚異。玄奘回國後,又將此論譯成梵文,傳往印度。而在中國由於賢首、天台二宗的興起,弘贊此論,智儼、法藏、元曉、澄觀、宗密各有疏記,湛然著作中也吸收了此論的思想。因而此論入宋以來,流通更盛,一直到近世教、禪、淨各家,都以此論為入道的通途而重視它。

此論通傳是馬鳴菩薩造、真諦三藏譯,但在《馬鳴菩薩傳》和《付法藏因緣傳》中,都沒有馬鳴造《起信論》的記載。又此論所談如來藏緣起、阿黎耶識轉現等義,和馬鳴只說空、無我義(見《尼乾子問無我義經》等)也不相類,因而說是馬鳴菩薩造已屬可疑。至於此論的譯語,和真諦譯的《攝大乘論》、《金光明經》、《佛性論》等用語也頗不一致,而譯出的年月和地點,一說是梁‧太清三年(549)於富春陸元哲宅所出(見《歷代三寶紀》卷十一),一說是梁‧承聖三年(554)九月十日在衡州始興郡建興寺譯出(見智愷〈起信論序〉),一說是陳世初葉(557~569)譯出(見隋‧彥琮《眾經目錄》),也莫衷一是。隋‧法經的《眾經目錄》卷五則將此論列入疑惑部,認為「《大乘起信論》一卷,人云真諦譯,勘真諦錄無此論,故入疑。」唐‧均正(慧均)的《四論玄義》卷十也說︰「起信論一卷,或人云,馬鳴菩薩所造。北地諸論師云,非馬鳴造論,昔日地論師造論,借菩薩名目之。故尋覓翻經論目錄無有也,未知定是否。」(此係日僧珍海《三論玄疏文義要》第二轉引,現存《四論玄義》無此文。)可見古來對此論的撰造和譯者已有疑問。

此論的異譯本,有唐‧實叉難陀譯的《大乘起信論》二卷,他的梵本來源有問題,據說是「于闐三藏法師實叉難陀齎梵文至此,又於西京慈恩塔內獲舊梵本」(見新譯起信論序〉)。其實當時印度已無此論,而此論梵本或係玄奘依據漢文還譯之本。如《續高僧傳》卷四〈玄奘傳〉說︰「又以起信一論,文出馬鳴,彼土諸僧,恩承其本,奘乃譯唐為梵,通布五天。」後來此梵本在印度也不存在,因而也沒有藏文的譯本,如《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九說此論「蕃本闕」。

但此論在漢地佛教界甚為風行,如法藏、元曉、宗密、知禮都說此論通依諸大乘經,慧遠、智旭說此論是別依《楞伽經》而作,又因此論勸修淨土,因之唐、宋以來在漢地發展的賢首宗、天台宗、禪宗、淨土宗各派學人對於此論盛行弘講。而此論思想對於近世佛教學術界的影響也很大。

關於此論的註疏等撰述甚多,現存的有梁代智愷(﹖)的《一心二門大意》一卷,隋代曇延的《論疏》二卷(現存上卷),慧遠的《義疏》二卷,法藏的《義記》五卷、《別記》一卷,宗密的《注疏》四卷,曇曠的《略述》二卷(敦煌寫本)、《廣釋》若干卷(同上),宋代子璿的《疏筆削記》二十卷、《科文》一卷,明代真界的《纂注》二卷,正遠的《捷要》二卷,德清的《直解》二卷、《略疏》四卷,通潤的《續疏》二卷,智旭的《裂網疏》(釋新譯)六卷,清代續法的《疏筆削記會閱》十卷,民國梁啟超的《考證》一卷等。

此外,據《歷代三寶紀》卷十一說︰真諦三藏於梁‧太清三年出有《起信論疏》二卷,這大概是傳說。其他的佚失的疏記,有梁代智愷的《論疏》一卷(﹖)、《論注》二卷(﹖、見《義天錄》),唐‧靈潤的《論疏》若干卷(見《續高僧傳》中〈靈潤傳〉),智儼的《義記》一卷、《疏》一卷,宗密的《一心修證始末圖》一卷,傳奧的《隨疏記》六卷(均見《義天錄》),慧明的《疏》三卷(見《東域傳燈錄》),宋代知禮的《融會章》一篇(見《四明教行錄》),仁岳的《起信黎耶生法圖》一卷(見《佛祖統紀》),延俊的《演奧鈔》十卷,元朗的《集釋鈔》六卷,智榮的《疏》一卷(均見《義天錄》)等。

此論在朝鮮、日本流行亦廣。朝鮮古代僧人有關此論的著述,現存有元曉的《疏》二卷、《別記》二卷,大賢的《古迹記》(即《內義略探記》)一卷,見登的《同異略集》二卷。此外已佚本還有元曉的《宗要》一卷、《大記》一卷、《料簡》一卷,憬興的《問答》一卷。

日本有關此論的章疏亦多,現存有湛睿的《決疑鈔》一卷,圓應的《五重科注》一卷,亮典的《青釋鈔》五卷,即中的《科解》二卷,貫空的《注疏講述》一卷,曇空的《要解》三卷,藤井玄珠的《校注》一卷,《講述》一卷,村上專精的《達意》一卷、《科注》一卷,湯次了榮的《新釋》一卷,望月信亨的《研究》一卷、《講述》一卷等。此外日本學者有關法藏的《義記》的註釋也多至數十種。

此論的日譯本,有島地大等譯、1921年東京刊行(收於《國譯大藏經》內)的一本,和望月信亨譯1932年東京刊行(收於《國譯一切經》內)的一本。還有鈴木大拙和李提摩太英譯本,前者曾於1900年在美國刊行,後者曾於1918年在上海刊行。(高觀如)

◎附一︰印順《大乘起信論講記》懸論(摘錄)

作者與譯者
(一)一般公認的傳說
《大乘起信論》,向來傳說是馬鳴菩薩造的。名為馬鳴的,印度不止一人,古來就有「六馬鳴」的傳說。然大家都意許是︰龍樹以前的那位馬鳴。據《馬鳴傳》及《付法藏因緣傳》的傳說,馬鳴是脇尊者的弟子,或富那耶奢的弟子。時代約與迦膩色迦王同時。

本論的譯者︰梁時真諦譯的,通常稱為梁譯。譯《華嚴經》的實叉難陀,也曾譯過這部論,通常稱為唐譯。現在所講的,是梁譯本。據《慈恩傳》說︰當時印度已沒有《大乘起信論》了,玄奘特依中文本轉譯成梵文。這樣說起來,本論是很有根據的!

(二)古今懷疑者的意見
非真諦譯︰《起信論》不是真諦譯的,這種說法,是古已有之。隋時,與嘉祥同門的均正,在《四論玄義》中說︰「尋覓翻經目錄中無有也」。法經奉詔編撰經錄,把本論編入疑偽類,並且說︰「勘真諦錄無此論」。同時的費長房撰《歷代三寶紀》,即說本論為梁‧真諦譯。彥琮等的《眾經目錄》,說是陳‧真諦譯。一直到唐‧智昇的《開元釋教錄》,才肯定說︰這部論確是梁‧真諦譯的。這些是古代的說法。近代如日本‧望月信亨等,根據均正、法經等的傳說,加以研究,也說《起信論》不是真諦譯的。民國十二、三年,梁啟超有《大乘起信論考證》一書問世,採用日人的說法;不但說本論不是真諦譯的,論前的智愷序也是假的,甚至唐朝重譯的《起信論》,也靠不住。支那內學院的呂澂,也以為︰實叉難陀的譯本,不過是梁譯本的文字上少加修改而已。他們都提出詳密的理由,證明他們所說的不錯!

非馬鳴造︰《起信論》不但不是真諦譯的,也不是馬鳴造的。這在古代,首由均正倡說︰「起信論一卷,人云馬鳴菩薩造。北地諸論師云︰非馬鳴造,昔日地論師造論,借菩薩名目之。」但嘉祥即稱之為「馬鳴論」。到唐代,唯識學者還有說是世親所作的不了義說。本論的作者,古代傳說中,確是遊移而不定的。到近代,這樣說的人更多,約可為二類︰一、如梁啟超他們,重於教理的發展史。從小乘到大乘,大乘從空宗到唯識,這是佛教義理發展的程序。可是,《起信論》的思想,比唯識學還要圓滿得多,所以就斷定它是︰唯識興盛以後的作品。龍樹以前的馬鳴,是不會造這樣圓滿的論典的。《起信論》不是馬鳴造的;實是中國人造的,因此讚歎中國人思想的偉大。二、如歐陽竟無他們──也依據考證,但主要是從義理的疑似上說。據他們的見解,《起信論》所說的,是不對的。因為《起信論》所說的,與唯識學不相合。他們似乎以為︰唯有瑜伽、唯識所說的教理才是正確的。《起信論》既與此不合,即是錯誤;所以也決定不是馬鳴造的。歐陽竟無,還多少融通一點;到了王恩洋、呂澂他們,就直斥為偽造了。所以說《起信論》不是馬鳴造的,也有二派︰一派如梁啟超等起而讚歎;一派如王恩洋等起而非毀,說它是「梁陳小兒所作,剗絕慧命」。

這是關於古往今來,說《起信論》非真諦譯、非馬鳴造的大概情形。本論在過去中國佛教界,有崇高的地位;民國以來,由於考證與唯識學的興起,開始遭遇惡運,受到多方面的懷疑和批評。

(三)維護《起信論》的近代大師
肯定《起信論》是真諦譯、馬鳴造,出而盡力維護他的,那要算太虛大師了。大師極力維護《起信論》,那麼,對於前面二派的說法,就非予以答覆不可。關於考證的部分,大師以為︰佛法是不可以從進化的觀點來考證的。他以為︰東方文化是不同於西方進化的文化的;所以用進化發展的方法來衡量佛法,極為錯誤。大師對於《起信論》的有關考證部分,從大處著眼,祇略談方法對不對而已。照大師的見解,《起信論》是龍樹以前的作品。但他不能否認,龍樹以前,像《起信論》的思想,並沒有起著大影響。所以在〈再議印度之佛教〉說︰大概馬鳴造《起信論》以後,因為法不當機,即暫為藏諸名山,以待來日。當時雖沒有大大的弘揚,但不能說沒有造。他以這樣的理由,維持《起信論》是空宗以前的作品。大師為甚麼要這樣說﹖因為他底思想──中國佛教傳統的思想,是和《起信論》一致的,是把這樣的思想作為佛陀根本教法的。如《起信論》後起,或被人推翻了,那他的思想根源,以及中國佛教所受的威脅,是怎樣的可怕!所以特為方便會通,盡力出來扶持。

關於義理方面的非議,大師是和事老。他以為︰《起信論》所說的很好,唯識宗所講的也不錯。那麼,唯識與《起信論》的義理,應怎樣融會他的矛盾呢﹖他提出二點來解說︰(一)《起信論》所說的真如,與唯識所說的真如是不同的。唯識義的真如,是偏於理性的,而《起信》的真如,是包括理性與正智的。(二)唯識家說有漏種子唯生有漏,無漏種子唯生無漏,而《起信論》說無漏與有漏互相熏生。大師以為︰《起信論》(主要是)依等無間緣來說熏習的,這是菩薩應有的心境,與唯識學約因緣說不同。凡夫,是有漏生有漏的;佛是無漏生無漏的;唯有菩薩,才有漏無漏展轉相生。這樣的熏生,約等無間緣說。有漏無間生無漏,無漏無間生有漏,這在唯識家也是認可的;所以特以此會通《起信論》與唯識的矛盾。

(四)從合理的觀點來重新審定
考證真偽的問題 用考證方法研究佛法──這種治學方法,是不應該反對的。如大師以為東方式的文化,是先全體而後分化的。像《起信論》所說的,空與有都照顧週到;後來龍樹、無著他們,據各方面的義理而特別發揮,才有大乘空有宗派的出現。西洋文化都是先有甲,再有乙,然後才有丙的綜合。用這種西方式的發展法則來看《起信論》,那就無怪要說《起信論》是後出的了。西洋文化是著重外物的,而東方文化卻是發自內心的,根本不同。這一見解,似乎應該修正。偉大的思想家,總是博大精深,思想的統一中含有多方面的。後學的繼承者,往往只著重其中的部分,這就引起後來的分化了。這在西洋,也不能說沒有,像黑格爾的哲學,有人跟他學,走著唯心的路線;有人學了,卻走著唯物主義的路線。黑格爾的學說如此,其他哲學家的傑出者,也莫不如是。先分立後綜合的例子,在中國也到處都是。以中國佛教來說,古代在南方流行的佛教,有天台智者出來綜合它,判為四教。到後來,北方又新起了禪宗,賢首又起來綜合它,改判五教。這不是合於正反合的發展例子嗎﹖因此,大師所說佛法不應該以進化發展的方法來考證,可能為一時的方便之談!我以為︰考證的方法不應該推翻。思想是有演化的,但不一定是進化的。在發展演化的過程中,可以演化成好的,也可以演化成壞的,不該說凡是後來的就進步。

而且,即使考證得非馬鳴作、非真諦譯,《起信論》的價值,還得從長討論。我的看法是︰(一)印度傳來的不一定都是好的。中國佛教界,一向有推崇印度的心理,以為凡是佛典,只要是從印度翻譯來的就對;小乘論都是羅漢作,大乘論都是了不起的菩薩作。其實,印度譯來的教典,有極精深的,也有浮淺的,也有雜亂而無章的。所以,不要以是否從印度翻譯過來,作為佛典是非的標準。而且,印度也不少託名聖賢的作品;即使翻譯過來,並不能保證它的正確。(二)中國人作的不一定就錯。佛法傳到中國來,中國的古德、時賢,經詳密的思考,深刻的體驗,寫出來的作品,也可以是很好的。如天台宗的典籍,主要是「智者大師說」的,不也還是照樣的崇敬奉持!有些人,重視佛法的傳承,以為從印度傳來的,就是正確的;中國人造的,都不可靠,這看法是太不合理了。其實師資傳承,也僅有相對的價值。印度、西藏,都大談師承,還不也是眾說紛紜,是是非非嗎﹖我們應該用考證的方法,考證經論的編作者,或某時代某地方的作品;但不應該將考證出來的結果,作為沒有價值或絕對正確的論據。在佛教思想上,《起信論》有它自己的價值。這不能和鑑別古董一樣,不是某時某人的作品,就認為不值一錢!

義理正謬的問題 站在唯識學的立場,評論《起信論》的教理不對,這不過是立場的不同,衡量是非的標準不同,並不能就此斷定了《起信論》的價值。佛法中的大小乘,有種種派別,像小乘有十八部、二十部之多。從大體上分,也還有︰有部、犢子部、分別說部、大眾部的四大系。大乘中也有有宗、空宗的不同。佛法流行在世間,因為時、地、根機、方法的不同,演化成各部各派的佛法。現在來研究佛法,對各部各派的教理,可以比較、評論,但切不可專憑主觀,凡是不合於自宗的,就以為都是不對的、錯誤的。這種宗派的獨斷態度,是萬萬要不得的。站在唯識的立場,說別宗不對,不合正理;別的宗派,也可以站在另一立場,說唯識的不對,不符正理;但決不會因此而問題就解決了。我覺得,唯識學者對於《起信論》,應以討論、商榷的態度,不應以「同我則是,異我則非」的態度來否定《起信論》。然對於以唯識融會《起信論》,似乎也終於多此一舉。《起信論》與唯識論,各有獨特的立場,不同的方法,不同的理論,一定要說它們恰好會通,事實是不易做到的。(中略)

本論在佛法中的地位
(一)從學派的系統說
佛滅四、五百年的時候,佛法分為大小乘。本論是屬於大乘的;論中所談的發心、修行、證果,都是屬於大乘的。大乘法也有學派的差別,但分別大乘學派,要從義理去分別。太虛大師分大乘為三宗,即法相唯識宗、法性空慧宗、法界圓覺宗。我在《印度之佛教》,稱之為虛妄唯識論、性空唯名論、真常唯心論;內容與大師所說相近(台家的通、別、圓;賢家的法相、破相、法性,也相近)。本論是屬於法界圓覺宗,或真常唯心論的。佛法是否唯心論,這是另一回事;但本論,徹頭徹尾的是唯心論,是絕對唯心論,這是誰也不能否認的。本論所說的「眾生心」,含攝得生起的生滅雜染,而本質是不生不滅的,清淨的,所以唯心而又是真常的,與無著系的虛妄唯識學不同。大乘法的三宗論,有些人是不承認的。他們分大乘為二宗︰(一)空(中觀)宗,(二)唯識宗。這因為他們是重論的;唯識宗與空宗,都有豐富的論典,而真常唯心一系,論典極少。西藏所傳的,也以論師為主,所以也說大乘但有二宗。然確實的考察起來,三宗的體系是存在的。流傳在中國的大乘,決定有此三系的差別;從印度傳來的經論去看,也是有此三系的。如《楞伽經》、《密嚴經》,雖說是唯識宗的論典;但仔細地研究起來,倒是與真常唯心論的體系相合的。我所理解的是︰大乘經可以分為二系︰(一)判大小二乘的空相應大乘;(二)判有空中三教的唯心不空大乘。如《般若經》等,這是性空系的;《密嚴》、《楞伽》、《涅槃》、《金光明》等經,是以唯心不空為究竟了義的。大乘法到達西北印,部分的一切有系(有部、經部)的學者,承受了大乘法──性空與唯心不空的大乘經,而通過一切有系的見地,融會而修正他,發揮出法相唯識的學系。大乘法定有三大系的差別︰真常唯心系的要典,幾乎都是契經的。性空系的要典,有經也有論。唯識系的要點,則幾乎都是論的;契經,也許就是《解深密》與《阿毗達磨大乘經》(還不一定偏屬唯識)吧!像唯識宗所依的六經,若沒有受過唯識論的深切影響,去研究《華嚴》、《楞伽》、《密嚴》等,那所得到的結論,是難得與唯識系相應的,反而會接近真常唯心論的。論典可大分為二宗︰即中觀與唯識;契經也可以分為二系︰即性空系與唯心不空系。由此即總合為三宗。本論是屬於真常唯心論一系,所以不應該專以空宗及唯識宗的觀點而論斷它。也就因此,本論無論是中國或是印度造的,它所代表的思想,在佛教思想中,有它的獨到價值,值得我們深長的研究。

(二)從染淨所依說
佛法有兩大問題︰(一)雜染的生死,(二)清淨的解脫。《阿含經》和早期的聖典,一致的說︰世間生死是緣起的。緣起法中,主要而有攝導性能的,是無明。十二緣起,說明生死流轉的雜染法,有它發展的程序;如由無明而起種種的行(業),由行(業)而招感有識的生死身。緣起雖如環無端,無明也由於因緣,但從緣起支的重心說,是無明──愚癡、無知。無明,是一切雜染法的重心。從生死而得解脫,證得涅槃的清淨法,也是有攝導重心的,就是明;坡是般若,也即是覺。所以說︰「無明為雜染法根本,明為清淨法根本。」或說︰「以無明為上首故,生一切世間雜染法;以明為上首故,生一切出世清淨法。」

因無明故有生死,因明故得涅槃。這與性空大乘所說的相近。性空大乘說︰世間是緣起的。眾生所以長受世間生死,即由於緣起中的無明;無明是不了諸法自性的本空,由此無明為迷本,所以生死不了。這與阿含小有不同,《阿含經》說無明,不專重不知性空的無常無我,更說無明為不知苦、不知集、不知滅、不知道等(大乘著重了無明中的根本妄執)。從生死而能得解脫,由於般若;般若為悟本,即證悟諸法的本性空寂。然般若可分為二種︰(一)有為般若,(二)無為般若(見《大智度論》)。有為般若,約未證法性空的有漏智慧說。無為般若,約悟證空性的智慧說;般若與空性相契相應,與法性無為不二而得名。這在阿含的根本教義中,有一問題存在。佛說因緣所生法,主要是約雜染法說的。有為(為業感所生的)緣起,即苦諦與集諦。涅槃是滅諦無為法。這從染而淨,能證法性寂滅的,是以慧為攝導的戒定慧──道諦。道諦是有為呢,還是無為﹖有為緣起,一向約苦集說,無為但約涅槃滅諦說。從道諦的因緣相資說,有說是有為的。從道諦的不因涅槃而永滅說,有說是無為的。《大智度論》的分別般若(道諦的根本)為二,可說是會通了《阿含經》中略說而未盡的諍論︰即般若不與空性相應的是有為,與空性相應的是無為。這如唯識者所說的圓成實一樣︰如說有染依他與淨依他(清淨的緣起),那圓成實即專指空性。如不立清淨依他,那麼無漏的道諦,也自稱為圓成實了(如無為般若)。但性空者以雜染法的根本為無明,清淨法的根本是般若。而唯識者說︰以無明、般若為本的,是約迷悟說。而建立雜染法與清淨法的本依,說緣生法即是依他起,根本依是阿賴耶識。賴耶為生死雜染依;也由此轉染依成淨依。然初期的唯識學,依(唯心不空)大乘經立論︰以法界(即真如法性)為清淨法本。一切眾生,雖(大都)有無漏種子是法界性所攝;但在眾生位,此無漏種子(不是阿賴耶識)卻是附屬於阿賴耶識的。到無漏現前,無漏種起無漏現行,即依屬於法界。所以,菩薩發菩提心,修菩薩行,一切以法界為依;法界即聖法的因。但後來,更傾向於一切有系的,如《成唯識論》等;清淨無漏法依,又偏重阿賴耶識中的種子了。本論是真常唯心論,對生死雜染(不覺)的迷妄方面,從阿賴耶與無明的統一中,而說為依為本的;以無明為本,即是說以阿賴耶為本(《阿含經》所說的阿賴耶,本與染執是不能分離的)。這等於統一了唯識家的阿賴耶緣起與愛非愛(無明)緣起(這兩者的分離,本不是佛法本義)。說到覺悟與清淨方面,本論是從法界(真如)與般若的統一中,而說為本為依的。覺,就是明和智慧。單說覺,即與《阿含經》、空宗等一致;單說法界,即與初期的唯識學相合。而本論約法界與明覺的統一說,所以覺又是本覺,是與法界不離的本覺性。以法界為本,即般若為本。為本論的特色。

(三)從三類的著重說
一切,可以歸納為三︰(一)色,一般稱為物質,即是佔有空間的,有體質的事物。(二)心,即一般所說的精神。(三)理性,佛法中名為法性,即物質與精神的真相或真理。這三者,相當於一般哲學中的物質界、精神界、本體界。依《阿含經》與性空大乘說,這三者是平等的︰


色─┬法
心─┘
性──法性


如人,是色、心相依而有的,相依相待而存在的緣起法,如瞎子和跛子一樣,互相依存起來,看得見也走得路;一旦分離,就不成了。色心是相依互待而有生命的、文化的、偉大的作用;這是有為生滅的現象。論到本性──法性,是無為不生不滅的。不說一切法只是理性,也不說一切法只是色與心;色心與法性,不一不異,而各有它的特徵。

唯識者不這樣說,特別看重了心,說色是依心而起的。以為心從種子生起的時候,自然而然的現起二種相︰一、能取的精神的識知作用──見分,二、所取的華境相作用──相分。如以客觀存在的為色,那麼境相即是色(古有判色、心、空三諦的,即三性的另一解說)。


┌─相分境(色)
自證心─┴─見分心
法性


心自體是自證分,心自體起用時,見分、相分同時而生。這樣的成立一切法唯識,心即被剖析為二。色與心雖都是從種子生的因緣所生法,即依他起法;但依他起的本質,是虛妄分別的心心所法為性,而色不過是現似心外存在的心相而已。唯識家以為︰有為法(心心所為本的)與無為法是平等的;不一不異的;法性不離心識,所以名為唯識。

本論是真常唯心系的,所說的心,比唯識學還要強化。心──眾生心,不但含攝了色;而且統有理性與事象,即無為與有為。如說︰一心法有二種門︰一者心真如門,二者心生滅門。生滅心,是不離心真如的。從不離真如心而現起的生滅心說,含攝得本覺與不覺。不覺,即生死雜染的心;本覺即開展為清淨解脫的心。從不順真如而發展為生滅雜染的,即依不覺為本,又開展為一般的精神物質。我們現前的精神與物質(色、心),都是從不覺而生起的;不覺又依於統攝理事染淨的眾生心而存在的。這樣,《起信論》所說的心,即可為三級︰


┌─所現所取境
眾生心┌心生滅門(心)─┴─現境取境心
└心真如門


理性與事象,精神與物質,都含攝在一心──眾生心裏;這是絕對的唯心論(現代的辯證法唯物論,把這三者都依屬於物質︰精神是由物質派生出來的;理性是物質的一般法則。這是與絕對唯心論,恰好相反)。把理性與事象,物質與精神,都統一於眾生心,為本論的特色。

◎附二︰呂澂〈起信與禪──對於大乘起信論來歷的探討〉(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35})

在佛典裏,千餘年來題著馬鳴所造、真諦所譯的《大乘起信論》,是一部和隋唐佛學關係密切的書(隋唐時代的禪、天台、賢首等宗思想的結構及其發展,都受到《起信》的真心本覺說的影響),也是一部來歷不明而面目模糊的書。它大約是在北周、隋代之間(約西元577~588年)偽託馬鳴所造而以譯本的形式於北方出現的,但不久即有人對它的譯者發生懷疑。隋代第一部眾經目錄即開皇十四年(594)編成的《法經錄》,將它編入眾論疑惑部,並附註語說︰「人云真諦譯,勘真諦錄無此論,故入疑。」繼而唐初(618頃),吉藏的入室弟子慧均著《四論玄義》,又對《起信》的作者提出異說。《玄義》的第五卷裡說︰「起信是虜魯人作,借馬鳴菩薩名。」其第十卷裡又說︰「起信論一卷,人云馬鳴菩薩造;北地諸論師云︰非馬鳴造論,昔日地論師造論,借菩薩名目之,故尋翻經目錄中無有也。未知定是否﹖」

這兩段文章分別見於日人珍海《三論玄疏文義要》卷二、寶賢《寶冊鈔》卷八及湛睿《起信論決疑鈔》所引,但在現存《玄義》殘本的卷五、卷十裡並未見到,也許早被後人刪去了。再到晚唐(860~906),新羅‧珍嵩撰《華嚴經探玄記私記》,又對《起信》的內容作了批判。他說,《起信》是依《漸剎經》二卷所造,而道宣的目錄以《漸剎經》為偽經,依經造論當然也是偽論了。現在《私記》已佚,此文也見於《寶冊鈔》所引(《漸剎經》在道宣目錄即《大唐內典錄》裏未見記載,但日人快道〈起信論懸談〉認為《漸剎經》即《占察經》)。從以上幾種資料看,可見《起信》的來歷一向就被認為有問題,不過其書既已為各宗所信用,大家也就不再深究而已。到了晚近,從1919至1921年,又從1926到1929年,日本佛教學者們對《起信》是印度撰述還是中國撰述的問題,曾有過兩次討論。參加者雖也爭辯熱烈,然而未能徹底解決。現在日本學者大都利用印度撰述之說,只以為撰出的時代應在無著、世親之後,作者當然不能再歸之馬鳴其人了。至於一般佛教史的著述中,即將《起信》列入晚期大乘的典籍一類,很少異議。

現在,我們認為,以《起信》對於隋唐佛學思想的關係那樣的密切,如要正確地理解隋唐佛學的實質,就非先弄明白了《起信》理論的真面目不可,因此《起信》的來歷如何,仍有深入探討的必要。不過採用枝節的考據方法(如分析有關《起信》撰譯問題的資料,比較真諦譯本所用名相等等),解決不了問題,應該單刀直入,以解剖論文的重要關鍵下手。以下便是我們試作的探討。

《起信》這部書有種鮮明的特徵,即從其理論上可以一覽而知它和《楞伽經》有淵源。因此,自隋唐時代的慧遠、太賢、元曉、法藏等開始,經過宋、元,直到明末的德清、智旭,這些註解《起信》的大家都承認它是宗《楞伽經》而作。近時日本學者討論《起信》問題的,像主張印度撰述說的常盤大定一開頭即以《起信》和《楞伽》一致作為立論的根據,對他持相反主張的望月信亨後來改變論脈,也承認《起信》和《楞伽》的關係。但古今人所見經論之相關,大都以《起信》和魏譯本《楞伽》(菩提流支譯,十卷)的比較為據,而《楞伽》經本在魏譯之外,還有劉宋譯(求那跋陀羅譯,四卷)、唐譯(實叉難陀譯,七卷),魏譯本的文義和它們都很有出入,這裡面就會有諸譯的是非問題。今以《楞伽》現存的梵本(日本‧南條文雄校刊,1923年出版)為標準來刊定,梵本的中堅部分,非但譯出較晚的唐譯本和它相同,即較早的劉宋譯本也和它相同,可見它是始終未曾有過變化,在宋、唐之間譯出的魏本獨獨時與之異,這自然不會有特別的梵本為魏譯所據,而只能是魏譯的理解上有問題,翻譯的技巧上有問題而已。這並非隨便的論斷。在唐譯《楞伽》出來之後,參與譯事的法藏作了《入楞伽心玄義》一書,對於魏譯就有過批評。他說︰「魏譯文品稍異,而經言難顯,加字混文,著泥於意,或致有錯。」這正可作為上述的佐證。

我們認清了魏譯《楞伽》的性質以後,再來對《起信》和它有關的地方作進一步的研究。如果其關係僅僅限於文句或名相的雷同,這也許因魏譯在先而《起信》沿用了它的成譯,說不上與《起信》的來歷問題有何交涉。如果在理解上也看出它們的相關,像魏譯《楞伽》有異解或錯解的地方,《起信》也跟著有異解或錯解,這樣《起信》之為獨立的譯本就有些不可靠了。如果它們的相關處不止於此,還更進一層見到《起信》對於魏譯《楞伽》解錯的地方並不覺其錯誤,反加以引申、發揮,自成其說,那麼,《起信》這部書絕不是從梵本譯出,而只是依據魏譯《楞伽》而寫作,它的來歷便很容易搞清楚了。

在這裡,我們即憑上述的線索來看《起信》的關鍵處和魏譯《楞伽》的實際關係究竟如何。《起信》理論的重心可說是放在「如來藏緣起」上面的,而首先要解決的即是如來藏和藏識的同異問題。這些原來也是《楞伽》的主題。但原本《楞伽》(這據梵本和宋譯共同之處而言,以下並同)是將如來藏和藏識兩者看成一個實體。它之所以作這樣看法,有其歷史根源。因為在各種大乘經典裡,都要求說明他們所主張眾生皆可成佛的根據何在而作出種種唯心的解釋。最初《般若經》泛泛地說為自性清淨心,《涅槃經》說為佛性;比較晚出的《勝鬘經》更切實地說為如來藏,《阿毗達磨經》又說為藏識;最後《楞伽》將這些統一起來,特別指出如來藏和藏識不過名目之異,其實則二而一者也。因此,在經文裡常常說「名為如來藏的藏識」,有時又說「名為藏識的如來藏」,以見其意。《楞伽》確定了這一基本觀點,還有一段文章說明染淨緣起之義,歸結於眾生之有生死(流轉)、解脫(還滅),都以如來藏(即藏識)為其根本。

魏譯《楞伽》也很重視這段文章,特別開為一品,題名〈佛性品〉,以引起讀者的注意。但在文內卻充滿著異解甚至是誤解,而構成另外一種的說法。如原本《楞伽》說,名叫如來藏的藏識如沒有轉變(捨染取淨),則依它而起的七種轉識也不會息滅(宋譯︰「不離不轉名如來藏藏識,七識流轉不滅」)。這是用如來藏和藏識名異實同的基本觀點來解釋八種識的關係的,但魏譯成為「如來藏不在阿黎耶識(即是藏識)中,是故七種識有生有滅,而如來藏不生不滅」。這樣將如來藏和藏識分成兩事,說如來藏不生滅,言外之意即藏識是生滅,這完全將《楞伽》的基本觀點取消了。其次原本說︰「為無始虛偽之所熏習,名為識藏(藏識),生無明住地,與七識俱,如海浪身常生不斷。」這是說明流轉方面的緣起的。而魏譯成為︰「大慧!阿黎耶識者,名如來藏而與七識共俱,如大海波常不斷絕。」

它將虛偽所熏一語改屬上文,插入大慧、如來藏兩詞,便像是如來藏與七識俱起乃成為藏識,而海波譬喻也變了如來藏的翻起藏識波瀾,都和原本異樣了。還有,原本說︰「其餘諸識有生有滅,(中略)不覺苦樂,不至解脫。」這是說明還滅方面的緣起的。而魏譯成為︰「餘七識者,心意意識等,念念不住,是生滅法,(中略)能得苦樂故,能離解脫因故。」

它將原來說七識不能感苦樂故不起解脫要求的變為能感而不求,又成了異說。以上都是魏譯《楞伽》改變原本的地方,自然會含有誤解在內。

再看《起信》關於如來藏的理論,如將如來藏和藏識看成兩事,如說如來藏之起波瀾,如說七識能厭生死樂求涅槃等,莫不根據魏譯《楞伽》的異說,並還加以推闡。所以說︰「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所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為阿賴耶(即藏識)。」又說︰「如是眾生自性清淨心(即如來藏)因無明(指一切心相)風動,心與無明俱無形相,不相捨離,而心非動相(中略)若無明滅,相續則滅,智性不壞故。」

由此推衍,還說此淨心即是真心,本來智慧光明,所謂本覺,所有修為亦不待外求,只須息滅無明,智性自現;這樣構成返本還源的主張。又說︰「以真如熏習因緣力故,則令妄心(即七識)厭生死苦樂求涅槃。」

《起信》之重蹈魏譯《楞伽》誤解而自成其說,還不止於中心的理論,其餘重要論點亦很多這樣的情形。試舉例︰有如論文一開始泛說一心二門而提出了如來藏,依照元曉的舊解,這是脫胎於魏譯《楞伽》第一品末,「寂滅者名為一心,一心者名為如來藏」兩句,但用原本來對照,這兩句實在說的是三昧境界,一心是一緣(即心專一境)之誤,而《起信》卻跟著它錯解了。又如論二門中的生滅門,貫串著覺和不覺兩義。覺的體相用鏡像來做譬喻,說有原實空鏡,遠離一切心境界相,無法可現;又有因熏習鏡,如實不空,一切世間境界悉於中現。這些說法又顯然脫胎於魏譯《楞伽經》〈佛性品〉末結頌所說︰「甚深如來藏,與七識俱生,取二法則生,如實知不生;如鏡像現心,無始習所熏,如實觀察者,諸境悉空無。」二頌。但對勘原本,頌文之意實係說的不覺,如實知是別有智者之知,並非如來藏的本身,而魏譯錯解了,《起信》即照它說得那樣的若隱若現。又如在心生滅門的不覺方面,《起信》說依心意意識而轉,分析其內容有阿黎耶識、業識、轉識、現識、智識、相續識、分別事識等,這些名目又明明出於魏譯《楞伽》。魏譯〈集一切佛法品〉首說到︰「識有三種,(中略)一者轉相識、二者業相識、三者智相識。」又說︰「有八種識,略說有二種,(中略)一者了別識,二者分別事識。」似乎轉相識、業相識等是可以與分別事識並列的,但一對照原本,轉相等是說諸識共通所有的三相,並非三種識。魏譯錯解,《起信》就隨之而錯了。還有智相識之「智」,依據原本和魏譯下文,實係「自」字的錯寫(在菩提流支的譯籍中,因音近而寫錯字的事並不稀奇,特別是所譯《大寶積經論》此例尤多,見鋼和泰校刊本A Commentary of the Kācyapaparivar-ta Preface PP,Ⅶ,XXII.)。《起信》不加辨別,就據以說智識、智相、分別智相應染等等,未免有些支離了。最後,如《起信》說到修行部分,特別舉出止觀,而以證得法界一相的一行三昧為最高標準。這不能一蹴而躋,又以真如三昧為之階梯。它說真如三昧是「不住見相,不住得相」,正是以魏譯《楞伽》四種禪中觀真如禪之說「不住分別心中得寂靜境界」為其藍本。但對勘原本《楞伽》,此文乃是「住於真如而不生分別」的誤譯,《起信》云云,又被魏譯所惑了。

如上所說的種種,《起信》之與魏譯《楞伽》實際關係如何,已極了然。其為依據魏譯《楞伽》撰成之作,也可無疑義。由此,我們再來推論其撰述的經過,以見其來歷。

魏譯《楞伽》是在西元513年譯出的,所以《起信》成書年代的最上限不能早於513年。又從前學者的著述引用到《起信》的,以慧遠的《大乘義章》為始(這依據可信的資料而言)。《義章》為何時所撰,今無可考。所以《起信》成書年代的最下限暫定為慧遠去世之年,即西元592年。在513~592的幾十年中間,北朝更換了幾個朝代,又遭遇北周武帝破滅佛教的事故(西元574~580年),都是便利於偽書出現的好時機。《起信》的著作恰在此時,自非偶然。再從《起信》的內容看,也可說它是一部止觀教程(它全書五分,後二分是止觀實踐,前三分則為其理論根據)。本來它所依據的《楞伽》,那時慧可一系曾用來建立楞伽宗,而成為禪宗的先河。它止觀修行中推尊的一行三昧,又為後來禪家道信一系開創東山法門的依據。還有所謂「如來藏為身本,真心即摩訶衍」,「如來藏一念不了而有生死」等,都是它裏面見得到的思想,而當時一大禪師慧思即借以成立法華三昧之說,為天台宗的源泉。從這些方面,可見《起信》的理論和那一時代的禪法,特別是北方所流行的,有何等密切的聯繫。北方禪法從羅什以來才有系統的傳授。羅什譯出了《坐禪三昧經》,詳述五停心等禪法,而尊馬鳴為其導首。所以北方所流傳的,主要是馬鳴禪。同時禪師覺賢也在北方傳法,後被羅什門人排擠而去江南,另譯了《達磨多羅禪經》,於是南方又有達磨禪(現存《達磨多羅禪經》裏無達磨的禪法,僅在慧遠的序文之末提到它,有這麼幾句說︰「其為觀也,明起不以生,滅不以盡;雖往復無際,而未始出於如。故曰︰色下異如,如不異色;色則是如,如則是色。」大概其法以《楞伽》所說的攀緣如禪為主,而不傳於文字。後來提倡達磨禪的要以四卷本《楞伽》為印證,其理由或即在此)。達磨禪的發展偏於幽玄,是越來越和北方禪法異趣的。直到東魏‧天平年間(西元534~537年),慧可打著達磨禪的旗幟(在禪宗初期是將菩提達磨與達磨多羅混而為一的,當然其禪法也就不分家了),去鄴都宣傳,這樣,南北不同的禪法才開始有了接觸。當時慧可所提出的經典文獻,是宋譯四卷本《楞伽》。其內容既不盡同於北方的新譯(即魏譯十卷本),譯文也比較樸拙,佶屈聱牙,不易領會。加之,它歸趣於一切無相,也覺得情事無寄,與北地禪風特別是惠稠一系(這是在北方原有的禪法上再加菩提流支的譯侶勒那、佛陀二人所傳而構成的)由四念處下手而確有憑依的恰恰相反,於是引起了糾紛。有些「滯文之徒,是非紛舉」,這是積極的攻擊。又有些「文學之士,多不齒之」,這是消極的不理。這些還在其次,獨有當時在其執禪壇牛耳的道恒,為了保全他自己的地盤,竟賄賂官府,屠害慧可,幾至於死。這樣一來,慧可受了嚴重的打擊,終於潦倒多年,「卒無榮嗣」。但從此以後,北禪在思想上,不用說也受到了相當的刺激,自會注意吸收《楞伽》經意來略變其說,這就有新的禪法理論在醞釀著了。不久,周武帝實行毀滅佛教的政策,佛教界發生了一度紊亂,人也散了,書也燒了,這時醞釀著的新禪法卻也借此傳播到各地。像在舒州𡸣山地方,就有人傳新法於道信,而有一行三昧的提倡。一經闡揚,重敞禪風的東山法門也跟著出來了。等到周武滅法事故過去,這一新禪法又繼續風行北地而成了主流。我們推想,在這段時期內,如有人將新禪的理論方法筆之於書,自然會成一部很好的止觀教程。──《大乘起信論》可說即是在這樣情況下製作出來的。由於北禪傳統重視馬鳴,所以它偽託為馬鳴的原著,譯人不便杜撰,便付闕如,恰恰其時真諦的譯籍陸續北傳,所以也有人推測它也是真諦所譯,因而《法經錄》裏有那一段「人云真諦譯,……」的記載。以上是從禪法在北方的演變經過中推尋所得《起信》的來歷,要是從思想的社會根源上看,也可見《起信》是會在那一時期內撰述出來的。北朝佛教一向為政治所利用,而得以滋長。從北魏有了僧祇戶、浮屠戶等制度之後,佛教寺院愈加重了對農民的汲取,也愈密切了和統治階級的共同利害關係,自也不願稍變現狀。這反映在教徒的思想上,就成了消極保守,而將事物的現成樣子看成最為完美無缺。再經過周武滅法的事故,教徒們熱望恢復佛教舊狀,這就更加強了他們保守的傾向。我們看《起信》理論中所有真心本覺以及返本還源等說法,豈不是那些保守思想集中的反映!所以說它在這一時期內成書,是再合理不過的。

《起信》之為根據魏譯《楞伽》撰成之作,已如上述,但後來唐代又出現了《起信》的實叉難陀譯本,這又是怎麼一回事呢﹖我們說,這也可以由它和禪法的關係明了它的真相的。

本來禪家道信一系的東山法門是和《起信》的思想一脈相通的。到了《起信》成書流行以後,那一系的人更將它看作重要的典據。如晚近在敦煌卷子裏所發現的有關著述,《楞伽師資記》、《法寶記》,文中引證經論都以《起信》放在重要的地位。再從禪觀的方面去看,就愈加具體地見到它們中間的密切關係。依照唐代圭峰《禪源諸詮集都序》所評述,東山一系屬於當時禪家三宗中的第一息妄修心宗。它的禪法是「背境觀心,息滅妄念,念盡即覺,無所不知」。圭峰對此沒有再加詳細說明,但現在來看《起信》(舊本)解說修行止觀的一段話說︰「若修止者,住於靜處,端坐正意,(中略)亦不得隨心外念境界,後以心除心,心若馳散,即當攝來住於正念。」這就明呢東山禪法中背境觀心的註腳。《起信》還在從不覺向覺的一段過程中,詳細地說︰
「如二乘觀智、初發意菩薩等,覺於念異,念無異相,以捨粗分別執著相故,名相似覺。如法身菩薩等,覺於念住,念無住相,以離分別粗念相故,名隨分覺。如菩薩地盡,滿足方便,一念相應,覺心初起,心無初相,以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覺。(中略)若得無念者則知心相生住異滅,(中略)本來平等,同一覺故。」

這樣由明白了心的生住異滅而成其無念,正是說明了東山禪法中息滅妄念的方法。由此可見《起信》和東山法門的關係再密切不過。但東山一系人才濟濟,著名的即有十師,從神秀、智詵以下,都堪為師表,弘化一方。像神秀那樣的幾代的統治者所尊重,固不用說,即智詵、老安等也都同樣地受到了優遇。在他們教人禪法的方面,自然會有各具特點的要求。像舊本《起信》那樣的固定說法,取為依據,未免太無靈活性而顯得不夠用了。依常情的想法,假使有個機會,能在舊本《起信》的文字上略加修改,作為他們不同方法的張本,豈不更好﹖巧得很,那時恰恰遇到了連年政變,朝廷主持的譯場也受到影響,像實叉難陀、義淨的譯本就有好些都散失了,等到政局安定之後才又向各方搜羅求備。有了這一個機會,於是一批來歷不明的書,像《楞嚴經》、《圓覺經》等,都陸續出來了,這中間就夾雜著一本題為實叉難陀重譯的《大乘起信論》,這自然是有所為而改訂舊本以成的。現在試對照舊本看一看,果然在新本中好些地方都改動了,特別是說觀心息念等處。它說觀心是︰「其修止者,住寂靜處,(中略)前心依境,次捨於境;後念依心,次捨於心;以心馳外境,攝住內心。」舊本此段釋文甚為含渾,這裏則整整齊齊分成三段,也就是成為「三句」了。又它說息念是︰
「如二乘人及初業菩薩,覺有念無念體相別異,以捨粗分別故,名相似覺。如法身菩薩,覺念無念皆無有相,捨中品分別故,名隨分覺。若超過菩薩地,究竟道滿足,一念相應,覺心初起,始名為覺,(中略)名究竟覺。」

又說︰「若息妄念,即知心生住異滅皆悉無相,(中略)如是知已,則知始覺不可得,以不異本覺故。」這些話,說明由於了解到心沒有生住異滅相,而後成其息念。這就和舊本此段所說知心的生住異滅相方成無念著,恰恰相反。所以舊本很明顯地分為覺於念滅以至覺於念生的四段,而在新本上完全沒有了。還有,在舊本裏次第說由不覺而始覺,而合於本覺,而新本卻在末段加上「始名為覺」一句,似乎到最後究竟覺才成其為覺。這樣不承認有次第的始覺,又含著頓漸不同的看法在內。用禪家的術語來講,則舊本所主張的是「漸修漸悟」,而新本則主張「漸修頓悟」。這完全是兩樣的。試問︰東山系中是否有人由於不同的主張需要新本說法來作為根據的呢﹖有的,他就是智詵。智詵後來弘法四川,在禪宗內與神秀平分秋色,世稱南言令北秀。他就是主張漸修頓悟,又以三句方法來教人的。據圭峰《圓覺經大疏鈔》卷三之下所說,智詵的三句是無憶(不憶外境)、無念(不念內心)、無忘(覺常相應)。這些豈非與新本《起信》改訂的三層一模一樣﹖並且大禪師們多不能文甚至文盲,所以常有傳授而無文記,智詵在弘忍門下則以文筆著名,這樣,很可推想新本《起信》大概即是智詵一系所改作的。或者有人想,也許是有了新譯《起信》,智詵才有那樣的主張的,這未免為古人所欺。我們看新本改「覺於念異,念無異相」等句成為「覺有念無念體相則異」等,將原本意有轉折的文句(依法藏《起信論義記》解覺念異等是說,明白了念的異相,念就不會再走異的路子;可見其間有一轉折),改成一氣貫下的單句。這樣的破句讀法,只有在漢文的結構中才會發生。至於梵本虛實各字區別顯然,很難有那樣兩種不同的譯法的。所以說它譯自梵本,只欺人之談而已。新本《起信》初出,即附有序文,那裏面說到︰「然與舊翻時有出沒,又梵本非一也。」照我們看,它根本不是翻譯,就無梵本非一之可言,倒是說「蓋譯者(也就是作者)之意」可能是實話,那些文句上的出入都是改作者意為以之耳。又《開元錄》卷九記載實叉難陀譯本十九部,列入《大乘起信論》二卷,但據法藏《華嚴經傳記》卷一,只云難陀譯經十九部,不云譯論,《開元錄》所載只是出之推測,不足為據。法藏所著各書引到《起信》處,皆用舊本之文。他是參與難陀譯事的,如難陀真正重新譯了《起信》,他豈有不知、不引,甚至不一提及(如法藏註舊本《起信》即未提到新譯一字)﹖這也可以旁證新本《起信》之並非翻譯而只是禪家對於舊本的改作。──上面這樣究明所謂唐譯《起信》的真相,我們想,它也有助於證成前文所說舊本《起信》的來歷,不會與事實有多大出入吧!

〔參考資料〕 山口益(等)著《佛典研究(初編)》(《世界佛學名著譯叢》{27});常盤大定《支那佛教の研究》(續);平川彰《大乘佛教の教理と教團》第七章;矢吹慶輝編著《鳴沙餘韻解說》;宇井伯壽譯註《大乘起信論》;望月信亨《講述大乘起信論》、《淨土教の起原及發達》;久松真一《起信の課題》。


FAS協會

日本現代佛教團體之一。係以禪與般若空、緣起等思想為主而創立的宗教團體。日本學者久松真一所創。久松真一(1889~1980),自號抱石庵,曾在京都花園妙心寺參禪,歷任花園大學、龍谷大學、京都大學等校教職,1957年,曾在美國哈佛大學講「禪與禪文化」。著有《東洋的無の性格》、《禪與美術》、《起信の課題》等書,為日本繼鈴木大拙之後,最有名的禪思想家。

所謂FAS,分別代表三種意涵。「F」,是Formless self(無相的自己)的首字,意指無生命之主體,也就是禪中所謂的「覺悟其本來的自性」。「A」,是All mankind(全人類)的首字。即謂人不應止於究明己事,更應站在全人類的立場,為全體人類思考、做事。「S」,是Super-historical history(超越歷史的歷史)的首字。意謂站在全人類的立場而行動,同時也脫出歷史的制限,而創造歷史。本協會即以上述三項為目標,主張從「覺醒無形的自己」這種真正自由的立場,期望為全人類造福,並且超越歷史的制約。本協會與一般宗教團體有所不同,其對象不是一般性的民眾,而是如大學教授一類的高級知識分子。會內有禪坐道場、禪文化研究所,並創辦FAS刊物。

〔參考資料〕 傅偉勳《從創造的詮釋學到大乘佛學》第十九章〈日本臨濟禪的現代發展(下)久松真一〉;藤吉慈海編《久松真一の宗教と思想》〈禪的自律と後近代世界〉。


中觀派

印度大乘佛教二大學派之一。係以龍樹《中論》為基礎,而宣揚空觀之學派。主張諸法無自性、空,即一切存在無固有的本質。中觀理論最早的闡述者是龍樹及其弟子提婆,但中觀派的成立大約在四、五世紀間。此派從思想的奠基,以至其後成為印度大乘佛教二大思潮之一的過程,約可分為三期,玆略述如次︰

(1)初期︰以龍樹、提婆師弟二人及受其直接影響的諸論師為代表,如羅睺羅跋陀羅、青目、婆藪皆屬之。龍樹以《般若經》為基礎,造《中論》、《十二門論》、《大智度論》等書,闡明八不中道、緣起無自性、我法二空之理;提婆造《百論》,主旨在破斥外道及小乘諸派之偏執。

(2)中期︰以佛護、清辨、月稱、觀誓諸師為代表。佛護繼承龍樹、提婆破而不立的傳統,以龍樹之空「是遮非表」。所謂「是遮」,指從各方面指摘論敵所說的矛盾性,證明其不能成立,從而否定一切法之實有自性;「非表」是不提出自己正面的、積極的主張,不肯定任何規定性的存在。對此,清辨則持相反的態度。清辨認為對空性要用因明的推論形式(比量)積極地加以表述。

由於上述這兩種態度的不同,中觀派乃分裂成二大派。後世稱屬於佛護系統者為歸謬論證派(具緣派),稱屬於清辨系統者為自立論證派(依自起派)。此中,清辨著有《中觀心論頌》、《中觀心論註思擇焰》、《般若燈論》、《掌珍論》。佛護著有《根本中論注》。此外,撰有《入菩提行論》、《集菩薩學論》的寂天,亦屬於此一時期。

(3)後期︰以智藏、寂護、蓮華戒、師子賢為代表。由於受到法稱論理學及認識論的影響,故此一時期的中觀派學者,大都屬於自立論證派。彼等將瑜伽行派的體系吸收入中觀派中,因此被稱為瑜伽行中觀派。此中,智藏著有《二諦分別論》;寂護有《中觀莊嚴論》、《攝真實論》、《二諦分別論註》;蓮華戒有《攝真實論細疏》、《中觀莊嚴論細疏》、《中觀光明》、《真實光明》、《一切法無自性論證》;師子賢有《現觀莊嚴論光明》等。

◎附一︰T. R. V. Murti著‧郭忠生譯《中觀哲學》第十四章(摘錄自《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5})

中觀派特有之思想
常有人批評中觀的破壞性太強,而中觀之辨證法或許可以辯駁他人的邏輯根據,但是中觀之惡意的傾向好像使中觀學者無法看到他人的長處,所以中觀派稱得上是哲學的虐待狂。這種批評或許言之成理,然而實在的說,中觀派是一種完全沒有獨斷性教條的思想,中觀派的辨證並不是為攻擊他人而設,其目的在於自我批評──一種哲學的自我反省,而中觀之所以有這種反省,乃是源於各種形上學之間的對立、衝突而來。總之,獨斷性的形上學與中觀思想之差異是在︰前者試圖以一教條式的主張來統合、涵攝事物,而後者乃是將各種不同的形上學予以合理的消解。

在建立某種理論之初,吾人必須利用一定的假設或前提,可是卻沒有給這些前提或假設做一合理的解釋,而辨證法的目的就是要使吾人瞭解這些前提到底是什麼,所以我們或許可以說︰中觀的辨證法乃是評估、瞭解每一哲學思想的「正義之壇」。唯有通過合理的分析與深刻的批判,吾人才能瞭解一種思想的內在涵義。中觀派的辨證法正是指引吾人認識理性之限度的明燈,把理性本質上的死角──各種依理性而建立的思想間的衝突打通殆盡。所以吾人如把中觀當作亦只是諸種理論的一種,無疑會使它失去原有的功能。

哲學乃是在探索一種普遍與確定的知識,這即是要求哲學不可排斥任何一物於其理解之外(普遍性)與當下即不容絲毫的懷疑(確定性)。而科學與思辨形上學是無法滿足這種要求的。科學所得的知識往往是片斷而且是不斷累積而來的,但是科學新知的發現乃是永無止境,那麼在什麼時候才能滿足吾人對哲學的要求呢﹖還有科學透過感覺經驗所得的假設與證驗來解釋事物,亦使科學所得的知識僅限於經驗世界而已!

思辨形上學固然沒有上述科學的限度,而且它不依賴經驗的論證,所以它似可使吾人得到普遍與最終的智慧。但是,它卻有兩個嚴重的缺點,使它落於一種獨斷的哲學。首先,每一種哲學思想必都擇取一特有的思想模式,這一特有的模式或許相當的迷人與具有說服力,但它畢竟還是一種特有的模式──一邊之見,而有所見即有所不見,有所不見即無法給予吾人全體的認識。其次,沒有一種事物能使吾人正確的批判吾人對「真實」的瞭解是否正確,在許多可能使吾人認識「真實」的方法中,我們沒有一種先驗的或是其他的方法來判定那一種方法較好,而這種判定的方法絕不可能像在科學中以感覺經驗作為判定的依據,因為哲學的命題乃是超感覺的無為實在。用一種合理而且巧妙的特殊哲學模式來解釋,並不就意味它就合乎「真實」,那至多只是證明了想像力的效用。如果內在的合理與巧妙的安排即可做為判定真理的標準,那麼許多思想都可滿足這種要求。在這些相互衝突的思想系統中(那怕只有二個),吾人實在無法承認它們都是正確的。譬如「有我」與「無我」的印度兩大傳統思想,就本身的理論架構而言,二者皆是顯得相當合理,可是彼此的見解卻又尖銳的對立著。

那麼是否可通過綜合種種可能的方法以求取所謂的普徧性與確定性呢﹖因為把這些綜合起來即可除去範圍的限制與不確定性。印度的耆那教與德國的黑格爾可說是朝這方向努力的代表,不過前者是一種「析取的綜合」,後者是一種「契合的綜合」。然而綜合所有的見解還是一種見解,因為它必須根據一個預設的模型來安立這些不同的見解,那怕是本質上相反的見解亦必須予以調理。而且由於這些見解在本質上既有不同(甚至是相反的!),持綜合見解的人為了使這個綜合的架構沒有漏洞,必然會做不同的強調,而且他們所強調的見解可能是這些見解的相同點或相異之處,既然強調之處有所不同,則這種綜合還是會產生差異(如此則有各種不同的綜合),這還是免不了我們前面所說的論證上的困難。

中觀派便是以負面的、否定的方法以避免這些困難,綜合不同的特殊見解並無法得到普徧的智識,而是必須蠲除滌盡一切的一邊之見;獨斷的教條無法得到確定性的知識,而是必須通過批判反省的心靈。中觀思想無非是要找出吾人無法認識「真實」的根源,因為吾人總是受「概念」──一邊之見的影響,這種影響力在許多意識型態及哲學皆可發現。依佛法來講,這就是無明或是世俗之見,而中觀這一副解毒劑就是要除去把「真實」概念化的不良影響,不管是肯定或是否定的一邊之見俱在評破之列。一旦這些一邊之見滌盡無遺,即可證得一種不被煩惱所障礙的「無垢清淨智慧」亦即是般若波羅蜜──直覺悟性所開顯出來的智慧。不過般若乃是形容吾人除去所有一邊之見後的境界,而不是真的有一種名之為「般若」的智慧可得。

總之,中觀派或許可視為一種令人難以應付的思想,因為它否定了所有的一邊之見。可是從另一方面來說,中觀派的思想方式恰足以賦予各種不同思想新的意義與除去他們的思想死角。「空」不是反對世俗的知識,而是要對世俗的知識予以批判的反省,除去誇大理性作用的不當思考方式,龍樹在《中論》便說得很明白︰「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以無空義故,一切法不成。」

◎附二︰梶山雄一(等)著《中觀思想》第一、二章(摘錄自《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3})

印度佛教中觀派的歷史,可分為三期來考察,即︰一是龍樹、聖‧提婆、羅 睺羅跋陀羅(Rahulabhadra)所活躍的初期中觀派(二~五世紀)。二是佛護、清辨、月稱等人之《中論》註釋家出現,而中觀派分裂為歸謬論證派(Prasaṅgika)與自立論證派(Svatantri-ka)之中期中觀派(五~七世紀)。三是從自立論證派所出現的寂護(Śāntarakṣita)、蓮華戒(Kamalaśīla)等人,完成了中觀思想與瑜伽行(唯識)思想之總合的後期中觀派(八~十一世紀)。(中略)

中期中觀派的特色,可舉出下面三點,即︰

(1)以《中論》的註釋為其基本的方法。

(2)由於論證方法的不同而分裂為「歸謬論證派」與「自立論證派」。

(3)對於瑜伽行唯識學派,持有強烈的對抗意識。

對此特色,始自寂護的後期中觀派,也有三點特色,即︰

(1)固然亦以龍樹為基本的標準,但是法稱(Dharmakīrti)的知識論的決定性的影響,並不亞於龍樹。

(2)僅除了般若迦羅摩諦等之外,其他大部分的學者,都入於「自立論證派」之系譜。

(3)與其說是與瑜伽行派之對決,毌寧說是將瑜伽行派之學說評價為比「有部」或「經量部」高,而欲將瑜伽行派之學說吸收於中觀體系中,後期中觀派乃成為可謂是「瑜伽行中觀派」的一種綜合學派,此為其特色。(以上第一章)

中觀派的始祖龍樹(150~250年左右),他重新再體認佛陀的宗教精神,闡明與阿毗達磨佛教不同思想之立場的「空性的思想」,確立了大乘佛教思想的基礎。尤其是於其主著《中論》裏,批判了說一切有部等的法有論(實在論),以所謂的「空性的論理」而否定了一切法實有的思想立場。他破斥「法有」(認為事物有實體──自性之存在)的思想,而其「破」的論法,對「存在」本身,顯示極其深刻的思索跡象。由其「思索」而產生了他的「空性的思想」。同時,這個「空性的思想」,乃是將由「無我」所表示之佛陀的思想立場,使它展開為大乘的立場。

所謂的「空性(或空)」,是以《般若經》為首之初期大乘經典所特別強調的。其思想被稱為「新的道」。這是表示佛陀教義的本質由此「道」而更新,並且其真實意義愈顯明的意思,決不是新創與佛陀教義不同之新說的意思。

當然,佛陀滅度已經過數百年以上,當時在歷史上和社會上的情況都已變化,宗教或哲學等思想界,與佛陀的時代,有顯著的不同。當然,在那個時候,也出現了新的問題和新的課題。龍樹在基本上雖是採取回歸佛陀精神的立場,但這不是停止於隨從佛陀的教義而只把它再現而已。而是具有要答覆時代與社會所要求的新的思想課題之積極意義的。

龍樹留下了《中論》為首的其他很多的著作。在今天,歸屬於他的著作,並不能認為全部都是他的真作,但至少《中論》(本頌,現存有梵文本、西藏文本、漢譯本)、《六十頌如理論》(Yuktiṣaṣṭikā,詩頌。西藏譯、漢譯)、《空七十論》(Sūnyatā-saptati,詩頌與註釋。西藏譯)、《迴諍論》(詩頌與註釋。西藏譯、漢譯)、《廣破論》(Vaidalya-praka-raṇa,經與註釋。西藏譯)、《寶行王正論》(詩頌。梵文本片斷、西藏譯、漢譯)、《勸誡王頌》(詩頌。西藏譯、漢譯)、《四讚歌》(Catuḥ-stava,詩頌。梵文本片斷、西藏譯)、《大乘破有論》(散文。西藏譯、漢譯)、《菩提資糧論》(詩頌。漢譯)、《因緣心論》(詩頌與註釋。梵文本片斷、西藏譯、漢譯)等諸作品,把這些認為是他的真作,是不容置疑的。

從這些著作看來,他有「空性思想」之論理的展開之《中論》等哲學書,同時也有說大乘菩薩道的倫理、宗教的實踐之《寶行王正論》或《菩提資糧論》等宗教書。無論如何,透過這些著作是能夠看出其一貫的立場。那就是︰(一)見空性之智慧的完成,與(二)以可稱為是「無我行」的利他實踐為基礎的「慈悲的精神」。這個立場,才真正是不外乎大乘菩薩道之根本。他由此立場而欲解明向來即被認為是佛陀中心教義的「緣起」思想。

◎附三︰梶山雄一著‧吳汝鈞譯《空之哲學》第四章(摘錄)

後期中觀派的特色
後期中觀派以批判的精神為基軸,要同時追尋慈悲、方便與智慧的理想。這學派以為,中觀是最高的立場;要達致這一立場,其方法是以一定的次序,把在歷史上出現過的佛教的主要學派的哲學,如說一切有部、經量部、唯識派,配列開來,一一加以學習。並且,要批判先列舉出來的學派,而次第進於後列舉的學派。實在說來,寂護的中觀,已與龍樹或清辨沒有甚麼共同點了。因在初期、中期中觀派之後,經量部與唯識派的哲學,有巨大發展;後期中觀派與它們相抗爭,而亦超越了它們。必須表示的是,在中觀哲學中,存在著一個原理,把經量部與唯識派的知識論吸收到自己系統中,而亦超越之。換言之,中觀的真理,是要先學習和批判了其他三學派的教義,才能理解到的。(中略)

後期中觀派的學者
這裏要先簡略地敘述一下這個時期的印度中觀派的具體事情。在清辨與月稱之後約一世紀間出現的中觀學者,主要的有寂天(Śāntideva)。他是《大乘集菩薩學論》、《入菩提行論》等書的著者。另外,在法稱的《知識論評釋》(Pramāṇavart-tika,或稱《量評釋》)中,記述到一個學者,他介乎經量部與唯識派的議論中間,而強調中觀的優越性;他的思想,與寂護有可相通處。他當然不是寂護;但他是何人呢﹖那便不得而知了。

八世紀中葉以後,有寂護、蓮華戒、師子賢(Haribhadra)三人活躍其間。師子賢著有《現觀莊嚴光明》(Abhisamayālaṃkārālokā)一書。這三人在思想方面有親緣關係。九至十世紀,中觀派並無傑出的學者出現,只有智作慧(Prajñākaramati),他曾註釋寂天的《入菩提行論》。他是清辨系統的學者,與寂護有不同的傾向;他並不贊成與唯識派相融和,而且站在相反方,要盡力否定融和的作法。十世紀末、十一世紀初,有寶作寂(Ratnākara-śānti)出,繼承寂護的系統,著有《般若波羅蜜多論》(Prajñāpāramitopadeśa)一書。一般來說,寶作寂的著作,《西藏大藏經》都把它歸入瑜伽部;不過,他的《般若波羅蜜多論》,卻強調中觀派與瑜伽派的同一性。他的思想與寂護相近似,我們實在可以把他視為瑜伽行中觀派,與寂護同然。

〔參考資料〕 《中觀與空義》(《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2});山口益《中觀佛教論考》;宮本正尊《中道思想及びその發達》、《根本中と空》;稻津紀三《龍樹空觀の研究》;上田義文《大乘佛教思想の根本構造》;田中順照《空觀と唯識觀》;安井廣濟《中觀思想の研究》;《大乘佛典》{14}〈龍樹論集);R. H.Robinson《Early Madhyamika in India and China》。


中論

龍樹造。印度大乘佛教中觀派的根本典籍。又稱《根本中頌》、《中頌》、《中論頌》。本書梵本已佚,然其原頌尚可從各註釋書中見及。

此論講實相中道,揭櫫中觀,故名《中論》。即影法師在〈中論序〉中所說︰「不滯於無則斷滅見息,不存於有則常等冰消,寂此諸邊故名曰中,問答析微所以為論,是作者之大忌也。亦云中觀,直以觀辨於心,論宣於口耳。」

《中論》對「中觀」下一定義,見於第二十四品〈觀四諦品〉末頌,畫龍點睛,一語道破全書要義︰「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中國佛學家如三論宗、天台宗等,都很重視這一頌。因頌中有三個「是」字遂稱為「三是偈」,天台宗把「空、假、中」看成是諦,又稱為「三諦偈」。頌的原意是批判部派佛學的知見。佛學的根本原理是緣起,其中「一切有部」主張偏有,把凡是從因緣而生的法都說成是實有。此頌就是針對它的。「眾因緣生法」是指緣起。緣起之法有兩個方面,第一是無自性,即空「我說即是空」。這空是存在認識之中,以言語表現出來的,所以說「我說」。所謂法、事物、現象等本身,無所謂空與不空。僅僅這樣認識空還是不夠的,第二還應該明白諸法是一種「假名」「亦為是假名」。如果光說空,不是否定了一切了嗎,世界上何以又有千差萬別的事物呢﹖因此說法雖是空,還有假名。「假」在別處也譯為「施設」「假設」,都是指概念的表示。概念表示不外乎語言、文字(佛學也叫「名言」)。對緣起法,不僅要看到無自性(空),而且還要看到假設(假有)。因其無自性才是假設,因為是假設才是空。這樣看緣起法,既不著有(實有),也不著空(虛無的空),就「亦是中道義」。

中觀思想是直接由緣起空思想發展來的,這就是龍樹的中觀方法,對中觀下的定義。「中」是從「空」發展出來的,是對空的進一步認識,由此連帶產生著假又綜合「空」「假」而成立「中」。部派佛學把「空」看成極端而誤解為否定一切,一說空就會破壞四諦、四果、四向、三寶等佛法;佛法的因果既無,世間因果也不能離佛說因果而存在,也破壞了世間法。

為了清除這種誤解,龍樹對空的真義作了進一步說明,也有一頌︰「汝今實不能,知空空因緣,及知於空義,是故自生惱。」說他們對空的三重意義︰(1)空的本身,(2)空的因緣,(3)空的意義不了解,所以產生誤解。要不誤解,應先了解空的本身是什麼,同時要知道為什麼要講空,最後還要了解空的實際應用和它的意義所在。空的所為,在於顯示勝義諦,佛學把佛說法分成層次,有了層次才能了解佛法的真義。要分層次就得有個標準,這個標準叫諦。一般以二諦為標準,以世俗諦來說一切法是有,以勝義諦來說一切法是空。所以說「空」的作用之一是為顯示勝義諦。空的實際應用就在於有空才能有種種施設,如四諦、四果、四向、三寶等等。如果沒有空,一切法都有決定不移的自性,就無法作這些安排。所以中觀把空同假名施設連帶起來看,是對空的進一步認識的必然。

《中論》一書集中表現了龍樹的主要思想。原始要終地講,就是論中所提出的「八不中道」和「實相涅槃」兩種理論。前者屬於「境」的部分,後者則與「行」「果」相關。

八不中道見於《中論》開頭的兩個歸敬頌,雖只是本文的引子,但正如青目《釋》指出的,它解明了寫這部論的目的。後來無著寫《順中論》解釋這二頌全名為《順中論義入大般若初品法門》,即認二頌為大般若初品十萬頌的入門。論開頭還說「如是論偈,是論根本,盡攝彼論」。這可代表印度學者的看法。中國的三論宗人對這二頌也說成是「諸佛之中心,眾聖之行處」,「正觀之旨歸,方等之心髓」,將它看得特別重要。原來佛學的根本思想就在於正確說明因果現象,即所謂緣起的道理。原始佛學是從十二緣起,即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來解釋人生現象的。後來有所發展,不但涉及到人生現象,而且以人生為中心擴大到宇宙的一切現象去,看成都是互相依持,並看出其中的主要條件所在。因此就在緣起的基礎上,發展出兩種極端看法︰一是有部認為一切都有緣起做根據,不是憑空產生,所以一切現象都是實有的;一是大乘初期的方廣道人,認為因緣生法是空,一切不實在,一切虛無,又陷入「空」的極端。到龍樹時期,他認為釋迦提出的緣起是全面的,不單純說有說無,而是有無的統一。從因果關係上說有無,所能推論出來的現象不外生滅、常斷、一異、來去等現象,這些都是由時空上因果相望而說的。真正的緣起說對八個方面都不能執著,因而提出八不中道︰「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如果偏執生或滅等就等於無用的廢話或不正確的戲論。而佛所說的緣起是超出戲論,消滅戲論,也可說寂滅狀態,所以頌說「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用這種觀點講因果,是過去所有各種因果說中說的最完善的,所以說「我稽首禮佛,諸說中第一」。緣起理論超出這一戲論,才能得出對現象實在的認識,達到真實,名為實相。

八不中道是關於認識「境」的理論。從「行」、「果」的實踐方面,佛學最終目的追求涅槃。隨著緣起說的發展,講涅槃也聯繫到一切法,不是消極的消滅就了,而是應該去掉不相干的戲論,顯示一切法的本來面目,即實相;其實踐的基礎就是「顯示實相」,涅槃究竟境界乃來自對實相的認識、應用。世間是流轉生死的,涅槃是超出生死流轉的,但是世間一切現象是畢竟空,以空為實相,這實相也就成為涅槃的內容,所以世間與涅槃是一回事,由實相把兩者統一起來了(當然兩者不可混同)。世間即涅槃,在趨向涅槃過程中,不應離開世間去另求涅槃。世間是無盡的,趨向涅槃的實踐過程也應該是無住的。八不中道與實相涅槃可以概括龍樹的學說。

龍樹破他執的方法有其基本原則,在《中論》〈觀五陰品〉最後二頌曾經提到,只是譯者未能將這一精神譯出來。頌文說︰「若有人問者,離空而欲答,是則不成答,俱同於彼疑。若有人難問,離空說其過,是不成難問,俱同於彼疑。」原意是說,龍樹破他是以「空義」做武器,同時聲明自己的武器也是空。空義是全面的,不留給他人以反擊餘地地說︰「為什麼你自己卻保留了空﹖」龍樹在《無畏論》中特別說明此兩頌為一切空義章中要義,但青目釋中未引這句話,羅什的譯文也忽略了。

《中論》是講「破」的,但各品都冠以「觀空」字,比較客氣,含有商討的意味,這是因為破的對象都屬佛教內部知見。《中論》破異論所用的方法常是進退兩事徵求,如破因果說︰「果先於緣中,有無俱不可,先無為誰緣,先有何用緣。」或者三事周遍窮詰,如破去來說︰「已去無有去,未去亦無去,離已去未去,去時亦無去。」在破的方式上,用得最多的是假言推理,先假設一論題,然後加以否定,如「若果非有生,亦復非無生,亦非有無生,何得言有緣。」《中論》破義︰非無因、非相違、非無窮、非無體、非無果之因、無因之果,不到,不違教,相因待,已法不更法,一法不二體,有如是等義。

《中論》的關鍵性重要義理大致如上,順次讀文則如下︰觀生滅去來法,相應在因緣去來二品。觀蘊處界法,相應在六情五陰、六種三品。觀二男,取之為人法能所,相應在染染者,作作者,然可然三品;取之為有無為相、根受所依,相應在三相本住二品。觀十二支法,生死五蘊,相應在本際與苦二品;無明緣行、三和合觸,相應在行與合二品;有及取愛,相應在有無縛解及業三品。觀二空法,相應在法、時、因果、成壞四品。是等諸法觀屬於染。若觀屬淨,相應所在,則人之為如來品,相之為顛倒品,行之為四諦品,果之為涅槃品。以上是觀菩薩大乘法。觀四諦起,觀諸見執,相應在十二因緣及邪見二品。這是觀聲聞小乘法。諸有所執,生滅、去來、三科、二取乃涅槃,有決定性,如虛空華本無所有。緣生無自性,生亦無自性,緣亦無自性,起而無起,宛然而寂然,所謂染法淨法大法小法者皆如幻如化不壞假名。《中論》中示究竟旨歸說︰「大聖說空法,為離諸見故,若復見有空,諸佛所不化。」此所謂實相中道義。(李安)

關於本書的註釋,相傳印度為本書作註釋者有七十餘家,然現存者有七,玆略述如次︰

(1)青目《中論》︰四卷。鳩摩羅什譯。收在《大正藏》第三十冊。青目此作係疏釋各頌大意,文義簡要。1912年,德國學者華利賽(M. Walleser)譯之為德文,以《Die mittlereLehre des Nāgārjuna,nach der chinesischen Version Übertragen》之書名刊行。

(2)《無畏論》︰作者不明。相傳為龍樹所撰,然其所釋頗類青目之釋,故其書是否為龍樹親撰,尚待研究。1923年華利賽刊其藏譯本,並收之於《Materialien Zur Kunde des Bud-dhismus》第二卷。另有華利賽譯的德譯本,及池田澄達的日譯本。

(3)佛護《根本中論註》︰其藏譯本亦由華利賽刊行。印度古代學者月稱及清辨等人由於對此註的看法不同,致使中觀派分裂為二。

(4)清辨《般若燈論》︰現存漢譯及藏譯。漢譯是唐‧波羅頗蜜多羅所譯《般若燈論釋》十五卷。收在《大正藏》第三十冊。此譯譯文粗劣不堪,故學界多用藏譯本。

(5)安慧《大乘中觀釋論》︰僅存漢譯,即宋‧惟淨及法護譯,共十八卷。安慧此論,對清辨的註釋似有影響。

(6)月稱《中論註》(Prasannapadā)︰書名又稱《顯句論》、《淨明句論》等。現存梵本及西藏譯。是唯一現存的梵文原典(有普辛的校訂本)。藉此書,可以窺知《根本中頌》的原文。全篇除批判清辨之外,並運用過誤附隨的論法,駁斥邪見,而顯揚龍樹的中觀思想。今有謝爾巴斯基(Th. Stcherbatsky)的英文節譯、謝爾(S. Schayer)的德文節譯、狄雍(J. W. de Jong)的法文節譯等。另有荻原雲來及山口益的日文節譯。

(7)無著《順中論》︰二卷。元魏‧菩提流支譯。

此外,漢地的《中論》註釋,以吉藏的《中論疏》十卷最為著名。該疏係為疏釋《中論》之青目釋本而作。吉藏另著有《中論遊意》一卷、《中論略疏》一卷。此外,西藏有宗喀巴《中論廣釋》;日本方面,有安澄《中論疏記》二十卷、快憲《中觀論二十七論別釋》一卷。

◎附一︰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三章 (摘錄)

龍樹的主要思想,集中地表現於所著《中論》一書中,如果原始要終地講,就是該《論》所提出的「八不緣起」和「實相涅槃」兩種理論。前者屬於他學說體系中「境」的部分,後者則與「行」「果」部分相聯繫。從哲學角度看,八不緣起相當於對世界的解釋,實相涅槃相當於變革、改造世界。掌握了這兩種理論,對掌握這一家學說的要點也就差不多了。

八不緣起見於《中論》開頭的兩個歸敬頌,原不計在本文之內,只作為本文的引子,但對全論來說,正如青目的《釋》指出的,它解明了寫這部論的目的。不僅如此,後來無著為解釋此二頌,還寫了《順中論》一書,論的全名是《順中論義入大般若初品法門》。般若那時發展的很大了,「初品」指的是廣本十萬頌,那麼大分量的般若經,照無著看,從此二頌就可入門。他在《順中論》開頭還說︰「如是論偈,是論根本,盡攝彼論。」說這兩頌把《中論》的全部思想包攝無遺,可見其重要了。這可以代表印度學者們的看法。中國方面,羅什傳譯了龍樹學說後,就出現了「三論宗」。三論宗人,對此二頌說成是「諸佛之中心,眾聖之行處」,說是諸佛用心之所在,眾聖所行之事都在於此了。同時還說是「正觀之旨歸,方等之心髓」,是大乘正觀的根本。可見也將它看得特殊重要。

為什麼要重視這兩個頌呢﹖當然也是有根據的。原來佛學的根本思想,就在於正確地說明因果現象,即說明所謂緣起的道理。在原始佛學時期,是以人生現象為重點來講十二因緣的,用十二因緣把人生現象串連起來,並且說明它們互相依持的關係。這種關係不是空泛的,而且各各環節之間都有必要的條件,如「行」的發生,必要條件是「無明」。當然也還有其它條件,但「無明」是不可缺少的,起決定作用的。其他各支,都是按此方式加以組織。這就是他們對人生現象的所謂正確解釋,而他們的全部境行果理論,都建立在這個基礎上。後來緣起學說有所發展,不但涉及人生現象,而是以人生為中心擴大到宇宙的一切現象去,把宇宙的一切現象也看成是互相依持,並看出其中的主要條件所在。當然,這種擴大了的緣起說,也要有一種所謂正確的解釋,但是已非那種僅限於人生現象的緣起說能夠說明的了。因為原始佛學講的緣起是有所偏重的,如講生滅無常,這個理論聯繫到實踐,是對人生的一種價值判斷,認為無常故苦,苦則應滅,以至到涅槃清淨。誠然,當時人們固然有苦,但苦的真正原因卻不是佛學能說清楚的。這種學說在原始佛學時還能維持過去,而且也發生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把它擴大到對整個宇宙現象進行解釋,儘管這種解釋也與人生現象有關聯,如只簡單作生滅無常、苦等價值判斷,那已顯然不夠,而且也不能說明事物的真象。因此,就在緣起的基礎上發展出兩種極端看法︰一是有部的看法,認為一切現象都是實有。為什麼呢﹖因為它們都有緣起做根據,不是憑空產生,是有條件的。另一極端看法是大乘思想中認為緣生法是空,不實在的,這是對實有說的直接反駁。它雖然糾正了「有」的極端,卻又陷入了「空」的極端,一切虛無,一切都落空。當然,這兩種極端看法都是不正確的。所以現在的問題是怎樣正確的理解空義。這就是緣起理論在龍樹以前所經歷的一個發展過程。

到龍樹時期,他認為釋迦提出的緣起論是全面的,不單純說有或說無,而是有無的統一。如從因果關係上說有無,所能推論出來的不外乎生滅、常斷、一異、來去等現象。這些都是由時空上因果相望而說的。但是真正的緣起說,在龍樹看來,對八個方面都是不能執著的,如果執著了,就等於戲論。戲論是個比喻,印度把人們認識上的概念也看成是名言,儘管未說出口,但構成了概念,就是無聲的言說。名言有有用的、無用的、正確的、不正確的,無用或不正確的名言,就是戲論。照龍樹的說法,在緣起論上單純執著生滅等,是不正確的,所以是戲論。而佛所說的緣起,是超出戲論,是消滅戲論,也可以說是寂滅狀態。所以頌說「善滅諸戲論」。這句話,據梵藏本有兩層意思,一是息諸戲論,二是息戲論後成為寂滅狀態。漢譯只談滅戲論,將另一層意思略去了。用以上這種觀點講因果,是過去所有各種因果說中說得最好的,所以對佛致最高的敬禮。意思是說照佛這樣的說法,加以發揮,就是此論的宗旨。

生滅等八個方面,是龍樹根據《般若經》裏所常提到的偏見,加以本人的經驗,在組織學說時歸納出來的。當然,偏見不止這八種,但這八種可以概括一切。既然龍樹的八不緣起是這樣得出來的,有些註釋者常聯繫到具體的不正確的主張來作解釋,如當時佛教內部,部派佛學偏於生滅,外道偏於常斷、一異、來去。外道中正統婆羅門是常見,順世唯物論學派偏於斷見(順世派認為儘管宇宙不斷,但人生現象、個體生命是必然要斷的)。數論派是一見(認為因果是一,因中有果,果從因轉化而來),勝論派是異見(認為因果是異,因中無果,許多因積累起來才有果)。來去的偏見,如相信人從自在天生,即是從自在天來;再如說每個個別的人都是從梵生,這在梵說來,是梵到人那兒去。總之,這些片面的看法,可以聯繫到佛教內外的各種說法,而龍樹統歸之為「戲論」。龍樹的緣起理論超出了這一切戲論,認為只有如此,才能得出對現象實在的認識,達到真實,也可叫實相。

龍樹這種理論在哲學上的意義是怎樣的呢﹖他以為用平常的概念,是不可能認識世界實相的。但是,人的認識又離不開概念。假使說,完全不用概念,那麼只有下列兩種情況才可能︰第一,與感覺聯繫的直覺,即直觀地聽到見到就是,這樣就不能發展思想,這樣的認識是片斷的,不是正常的思維規律。第二,像古希臘末期的直觀派主張的神知,不借助任何概念,直接認識神,與神合而為一。龍樹的緣起理論,就含有一點這種神祕直觀的意味。他主張息戲論,用般若(智慧)與對象直接交通,中間沒有任何間隔,也無須任何媒介,這種作用,他們名之為「現觀」。後世對此現觀還有一個很好的比喻︰「如啞受義」(見《攝大乘論》。受,領受。義,指境界)。不會說話的啞人,對境界不僅有一般的感覺,而且有所領受,但不能言說。俗話所謂「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他的感受比能用言語來表達的更為清晰深刻。可見「現觀」是面對的直接體會,而且體會得更深刻。從這方面講,龍樹的「現觀」就帶有神祕的色彩。但是他講般若並不局限於「根本般若」上,他是主張先掌握了「根本般若」後再發展它,這也是合乎人們思想規律的。他們把這發展了的認識叫「後得智」。所謂「後得」就是在「根本」以後還要有一種認識,而這種認識同概念又有聯繫了。所以從「根本」上說是「無所得」,這與概念沒有關係,但「根本」以後還是「有得」,這與概念有聯繫。還可以推想,為什麼「根本」是「無所得」呢﹖那是因為「根本」之前的所得是戲論,戲論滅自然是「無所得」,所以要先掃除戲論(息滅諸戲論),到達根本無所得階段──這是要經過實踐的,然後再與概念聯繫對世界認識,那時才能得到實相。如龍樹《中論》的皈敬頌就是得到了實相的認識。「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因緣法」雖出自佛說,但是被曲解了而有戲論偏執,即要否定而說是「空」,再進而認為這是「假名」。假名還是與概念聯繫著的,但這種概念已是恰如其分的假名,是與空聯繫著的假名,而不是實有之類的戲論,這就是中觀。龍樹緣起說的哲學意義就是如此。

八不緣起的理論,講的都是關於認識「境」的方面。

其次,從「行」與「果」的實踐方面看,佛學的最終目的在追求涅槃。開頭所追求的涅槃是消極的,是如同吹熄燈火一樣消滅完事。這是從判斷人生現象為苦作出發點的。既然人生是苦,當然進入消滅了的狀態要更好些。後來涅槃理論有所發展,特別是由於緣起說的發展,就不是消極的了。講涅槃也聯繫到一切法,應該是去掉不相干的戲論,顯示一切法的本來面目,即實相。所以,龍樹講的涅槃,其實踐的基礎就是「顯示實相」。這個涅槃究竟境界乃來自對實相的認識,應用。這究竟境界,當然也有一個極點(絕對的地步),那就是「無餘涅槃」。從前講無餘涅槃是把苦滅盡,直到人死後焚骨揚灰什麼也沒有了才行;龍樹在此講的「無餘涅槃」則是指實相的完全顯示而言,要能達到究竟,完全顯示一切法的實相,才是極限。在達到這個極限之前,叫趨向涅槃,即在趨向無餘涅槃過程中。也可以說是一種涅槃境界,相對無餘而言,就叫「無住涅槃」。在趨向過程中隨時可以停下來,但一停下來就是無餘涅槃,所以他不主張停下,而主張「無住」。怎樣才會無住呢﹖這是從緣起的認識出發的。他們認為世界一切都是互相依持、互相聯繫的,人與人,人與生物也是互相聯繫的,人不能看成是個體,而應看成是整體。所以在趨向涅槃實踐中,不是要一個人的單獨行動,而是要全體都行動起來。單獨趨向是自利,在緣起的條件下,單獨自利是不可能的,要自利利他,甚至要以他為自。這樣,把自己融合在眾生的汪j 大海中,利他就是自利。因此,在趨向涅槃的道路上,就覺悟到有許多事要做,實現究竟涅槃的行為是完不成的,是停不下來的,這就有了無住的境界。這是無住意義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從實相看來,一切法的實相就是指的與涅槃相待的世間事物實相。世間是流轉生死的,涅槃是超出生死流轉的,但是世間一切現象是畢竟空,以空為實相,這實相也就成為涅槃的內容。所以世間與涅槃是一回事,由實相把兩者統一起來了(當然兩者不可混同)。這樣,在趨向涅槃的過程中,只要世間是無盡的,就不會歇下來,就不會離開世間去另求涅槃。世間即涅槃,所以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涅槃也應該是無住的。

◎附二︰印順《中觀論頌講記》(摘錄)

《中論》之特色
(一)有空無礙
(上略)假名性空,在龍樹的思想中,是融通無礙的。但即空即有的無礙妙義,要有中觀的正見才知道。如沒有方便,一般人是不能領會的,即空即有,反而變成了似乎深奧的空論玄談。所以,現在依龍樹論意,作一深入淺出的解說。

(1)依緣起法說二諦教︰佛法是依佛陀所證覺的境界而施設的。佛所證覺的,是緣起正法,本不可以言說表示,但不說,不能令眾生得入,於是不得不方便假說。用什麼方法呢﹖《中論》說︰「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二諦就是巧妙的方法。勝義諦,指聖者自覺的特殊境界,非凡夫所共知的。佛陀殊勝智的境界,像《法華經》說︰「如來見於三界,不如三界所見,非如非異。」所見的對象,同樣的是三界緣起,所得的悟解卻不同,見到了深刻而特殊的底裏,所以名勝義諦。世俗諦,指凡夫的常識境界,如世間各式各樣的虛妄流變的事相。凡夫所見的一切,也是緣起法,但認識不確,沒有見到他的真相,如帶了有色眼鏡看東西一樣。所以說︰「無明隱覆名世俗」。佛陀說法,就是依人類共同認識的常識境,指出他的根本錯誤,引眾生進入聖者的境地。所以,這二諦,古人稱之為凡聖二諦。經上說︰「諸法無所有,如是有,如是無所有,愚夫不知名為無明。」因為無明,不見諸法無自性,而執著他確實如此的有自性,所以成為世俗諦。通達諸法無自性空,就見了法的真相,是勝義諦。所以說︰「世俗諦者,一切法性空,而世間顛倒故生虛妄法,於世間是實。諸賢聖真知顛倒性故,知一切法皆空無生,於聖人是第一義諦,名為實。」這二者,是佛陀說法的根本方式。只能從這個根本上,進一步的去離妄入真;體悟諸法的真相。不能躐等的擬議圓融。

(2)說二諦教顯勝義空︰佛依緣起說二諦教,目的在使吾人依世俗諦通達第一義諦。因為,「若不依俗諦,不得第一義」,所以要說世俗諦。說二諦而重心在勝義空,因為「不得第一義,則不得涅槃」。這個意義是非常重要的!眾生在生死中,一切都沒有辦法,病根就在妄執真實的自性。若是打破自性的妄執,體達無自性空,那一切就都獲得解決了。緣起的空有無礙,是諸法的真相,但卻是聖者自覺的境界;在我們,只能作為崇高的理想,作為前進的目標!可以意解他,卻不能因觀想圓融得解脫。在自性見毫釐許未破的凡夫,先應該側重透徹一切空,打破這凡聖一關再說。

世俗諦是凡夫所認識的一切。凡夫所認識的,顛倒虛妄,本不成其為諦,因凡夫的心境上,有這真實相現起,執為實有,所以隨順世間也就說為真實。雖覺得這一切是真實的,其實很不可靠,所以佛陀給我們指出認識中的虛妄,顯示聖者自覺的真實,使凡夫發心進求諸法的真性。這需要破除虛妄不實,開顯一切法的無自性空。一般人覺得是真實自性有的,現在說不是真實的。從觀察到悟解這不真實的自性無,才能窺見一切法的真相。這很重要,離生死虛妄,入解脫真實,都從此下手!

什麼是自性﹖自性就是自體。我們見聞覺知到的,總覺得他有這樣的實在自體。從根本的自性見說,我們不假思惟分別,在任運直覺中,有一「真實自成」的影像,在心上浮現,不是從推論中得來的實自性。因直覺中有這根本錯誤的存在,所以聯想、推論、思惟等等,都含著錯誤,學者們製造了種種錯誤的見解。前者是俱生的,後者是分別而生的。

直覺所覺的,不由思惟分別得來的自性有,使我們不能直覺(現量)一切法是因緣和合有的。這不是眾緣和合的自性有,必然直覺他是獨存的、個體的。像我們直覺到的人,總是個體的,不理解他是因緣和合的,有四肢百骸的,所以自性有的「自成」,必然伴有獨存的感覺。由獨存的一,產生了敵對的二(多),覺得這個與那個,是一個個的對立著。獨立的一也好,敵對的二也好,都是同一的錯誤。在哲學上,一元論呀,二元論呀,多元論呀,都是淵源於獨存的錯覺。他們根本的要求是一,發現了一的不通,又去講二,講多。等到發現了二與種種有著不可離的關係,再掉轉頭去講一。任他怎樣的說一說多,只要有自性見的根本錯誤在,結果都是此路不通。

自成的、獨存的自性有,直覺上,不能了解他是生滅變化的,總覺得是「常爾」的。像一個人,從少到老,在思惟分別中,雖能覺得他長、短、肥、瘦、老、少,有著很大的變化。在自性見的籠罩下,就是思惟分別,也常會覺得他的長、短、老、少,只是外面的變化,內在還是那個從前看見的他。思惟還不能徹底的見到變化,何況是直覺!事實上,一切法無時不在變化的,佛陀說諸行無常,就是在一剎那(最短的時間)中,也是生滅演變的。因我們的直覺上,不能發現諸法的變化性,所以覺得他是常。世間學者多喜歡談常,病根就在此。另一分學者,在意識的聯想中,感到無常,但因常爾的自性見作怪,不能理解無常的真義,不是外動而內靜,就前後失卻聯繫,成為斷滅。斷是常的另一姿態,不是根本上有什麼不同,如二與一一樣。

總上面所說的,自性有三義︰(1)自有,就是自體真實是這樣的,這違反了因緣和合生的正見。(2)獨一,不見相互的依存性,以為是個體的,對立的。(3)常住,不見前後的演變,以為是常的,否則是斷的。自性三義,依本論〈觀有無品〉初二頌建立。由有即一而三,三而即一的根本錯誤,使我們生起種種的執著。世間的宗教、哲學等理論,不承認一切空,終究是免不了自性見的錯誤。佛說一切法是緣起的,緣起是無自性的,就是掃除這個根本錯誤的妙方便。無自性的緣起,如幻如化,才能成立無常而非斷滅的;無獨立自體的存在,而不是機械式的種種對立的;非有不生而能隨緣幻有幻生的。本論開端說的︰「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就是發明此意;所空的也就是空 卻這個自性。假使我們承認這自性見是正確的,不特在理論上不能說明一切事理;並且因這根本無明的執著,成為流轉生死的根本,不能解脫。這自性見,人類是具有的,就是下等動物如猪、馬、牛、羊,牠們的直覺上,也還是有這錯誤顛倒的,不過不能用名相來表示罷了。這自性見,在一一法上轉,就叫法我見,在一一有情上轉,就叫人我見。破除這自性見,就是法空與我空。佛說二諦,使我們通達勝義空,這是佛陀說法的本懷。

緣起是佛法的特色,照樣的,空也是佛法的特色。但因為學者認識的淺深,就有三種不同︰

{1}分破空,天台家叫做析法空。就是在事事物物的觀察上,利用分析的方法,理解他假合的無體空。如一本書,一張張的分析起來,就顯出它的沒有真實自體。這分破空,能通達真相,解脫生死嗎﹖不能,這不是龍樹學所要發揮的。世間與小乘學者,都會談到這樣的空。這空是不徹底的,觀察分析到不可再分割的質點,他們就必然要執著為實有的,以為一切是依這實有而合成的。所以雖然說空,結果還是不空。這不空的,實際上,就是非緣起的。像有部說一切法有,色法是一微一微的,心法是一剎那一剎那的,這都是分析空所得到的結果。

{2}觀空,這可以名為唯識空。就是在感情的苦樂好惡上,一切法常是隨觀念而轉的。如果是修習瑜伽的,像十一切處、不淨觀等,都能達到境隨心變的體驗。火是紅的,熱的,在瑜伽行者可以不是紅的,熱的。境隨心轉,所以境空。小乘經部的境不成實,大乘唯識的有心無境,都是從這觀空的證驗而演化成的。這雖比分破空深刻些,但還是不徹底,因為最後還是不空。境隨心轉,境固然是空的,心卻不空。龍樹學,為了適應一般根淺的眾生,有時也用上面二種空。不過這是不能悟到空理,不能得解脫的。

{3}本性空,就是觀察這一切法的自性,本來是空的,既不是境空,也不是境不空,而觀想為空。一切法從因緣生,緣生的只是和合的幻相,從真實的自性去觀察是沒有絲毫實體的。沒有自成、常住、獨立的自性,叫性空,性空不是否定破壞因果,是說一切都是假名。從緣生無自性下手,可直接擊破根本自性見。存在的是緣起的,緣起是性空的,到達了徹底的一切空,不會拖泥帶水的轉出一個不空來。自性,出於無始來熏習的妄現,而由不正確的認識加以執著,緣起法本不是這麼一回事,根本是一種顛倒。所以,把他破除了,只是顯出他的本相,並沒有毀壞因果。學教者,從種種方法,了解此自性不可得。修觀者,直觀此自性不可得;消除了錯誤的根本自性見,即可悟到諸法的無自性空,進入聖者的境地。這是性空觀,是佛陀說空的真意。

(3)解勝義空見中道義︰佛陀談空,目的在引我們窺見緣起的真相。我們因有自性見的存在,不能徹見緣起,永遠在生死戲論中打轉。要認識緣起,必先知道空,空卻自性,才見到無自性的緣起,緣起是本來空寂的。唯有在畢竟空中,才能徹底通達緣起的因果性相力用。不過,通達性空,有兩種人︰(一)鈍根︰就是學大乘的在他證空的境地上,與二乘的唯入但空一樣。他知道因緣生法是畢竟空無自性的,在聽聞,思惟,修習,觀察性空時,是不離緣起而觀性空的。他雖知緣起法是因緣有,假名有,但因側重性空,到悟證時,見到緣起法的寂滅性,緣起相暫不現前。但空者所證的性空,是徹底的,究竟的。(二)利根︰他的智慧深利,在聞思抉擇時,觀緣起無性空;到現證時,既通達無自性空的寂滅,不偏在空上,所以說「不可得空」。雖可以不觀緣起,但也同時能在空中現見一切法的幻相宛然,這就是性空不礙緣起,緣起不礙性空的中道妙悟。但證空性者,他起初不能空有並觀,般若證空,緣起相就不現;等到方便智能了達緣起的如幻,又不能正見空寂。依這一般的根性,所以說︰「般若將入畢竟空,絕諸戲論;方便將出畢竟空,嚴土熟生。」「慧眼於一切都無所見」,也是依此而說的。這初證性空無生的菩薩,有諸佛勸請,才從大悲本願的善根中,從空出假,在性空的幻化中,嚴土,熟生。那智慧明利的菩薩,證得不可得空,能空有並觀,現空無礙。依這特殊的聖者,所以說︰「慧眼無所見,而無所不見。」要方便成就,才證入空性。經中說二乘聖者沈空滯寂,或菩薩但證性空,這不能作為性空不了,或者真性不空的根據。因為,就是到了菩薩的空有無礙,見到即空的假名,即假的空寂,仍然是空,不是不空,這與真常論者的思想不同。中國的三論宗、天台宗,都把現空交融的無礙,與真常論者空而實不空妙有的思想合流。根本的差異點在︰性空者以為空是徹底究竟的,有是緣起假名的;真常者以為空是不徹底的,有是非緣起而真實的。雖有這兩種根性,結果還是一致的。在行證上,雖然或見一切法空,或見即空即假的中道,但下手的方法,也是一致的。深觀自我的緣生無自性,悟入我我所一切法空;從這性空一門進去,或者見空,或者達到空有無礙。龍樹說︰「以無所得故,得無所礙。」所以無論鈍利,一空到底,從空入中道,達性空唯名的緣起究竟相。這樣,先以一切法空的方法,擊破凡夫的根本自性見,通達緣起性空,轉入無礙妙境,不能立即從即空即有,即有即空起修。本論名為中觀,而重心在開示一切法空的觀門,明一切法「不生不滅」等自性不可得。這不是不談圓中,不深妙;卻是扼要,是深刻正確。那直從空有無礙出發的,迷悟的抉擇既難以顯明,根本自性見也就難以擊破!中國學佛者,有兩句話︰「只怕不成佛,不怕不會說法。」我現在可以這樣說︰「只怕不破自性,不怕不圓融。」初心學佛者,請打破凡聖一關再說!

(二)大小並暢
佛世所教化的是聲聞弟子,而佛自己卻是修菩薩行而成佛的。有佛與聲聞兩類,這是大小乘各派所共認的。本論的思想,佛與聲聞所解脫的生死是同一的,繫縛生死的根本也是同一的。流轉生死是什麼﹖無明緣行,行緣識等的十二緣起。現在說緣起性空,就是突破緣起的鈎鎖而獲得解脫。這不但聲聞如此,佛也還是從這緣起中解脫過來。所以說︰生死與解脫,三乘是共的;生死根本,三乘也是共的,誰不擊破生死根本的自性見,誰就不能得到解脫。破自性見,需要般若空,所以《般若經》說︰「欲得聲聞乘者,應學般若波羅密;欲得緣覺乘者,應學般若波羅密;欲得菩薩乘者,應學般若波羅密。」這可見不特生死根本與所解脫的生死是共的,就是所修的觀慧,也同是般若實相慧。這三乘共的思想,與根本佛教的思想契合;如說「三乘共坐解脫床」即是一例。不過其中也有小小的差別,就是聲聞法多明人空,大乘法多明法空。雖然所明的二空有偏重不同,但性空義畢竟是一。龍樹曾舉一個譬喻說︰稻草所燒的火,與樹木所燒的火,從他的所燒說,雖是兩個,而火的熱性卻是一樣,不能說他有何差別。所以解脫生死,必須通達空性。上面說過,自性見在一一法上轉,而認為有獨存的自我,這是法我見;若在一一有情上轉,而認為有獨存的自我,這是人我見。我見雖然有二,實際只是自性作怪。我們若欲通達我空法空,唯一的是從擊破自性見一門深入,所以說三乘同一解脫門。本論的觀法品,明白的指示,得無我我所智慧,洞達性空,即得解脫。大小乘的學者,都以性空為解脫門,不同其他的大乘學派說。

在通達性空慧上,大小平等,他們的差別,究竟在什麼地方呢﹖這就在悲願的不同︰小乘聖者,沒有大悲大願,不發菩提心去利益有情,菩薩卻發廣大心,修廣大行,普願救濟一切有情。在這點上,表示了大小乘顯著的差別,一是專求己利行的,一是實踐普賢行的。至於在見實相的空慧方面,只有量的差別,「聲聞如毛孔空,菩薩如太虛空」;而質的方面,可說毫無差別。本論重在抉擇諸法真理,少說行果,所以本論是三乘共同的。不過側重聲聞的《阿含經》,不大多說空,多說緣起的無常、無我、涅槃。本論依《般若經》等,側重法空;也就是以《阿含經》的真義,評判一般有所得聲聞學者的見解。使緣起性空的為三乘共同所由的真義,為一般聲聞所接受,也就引導他們進入菩薩道了。這點,我們不能不知。聲聞學者初發心時,以無常為入道的方便門,見世間的無常生滅,痛苦逼迫,急切的厭離生死,欣求涅槃;所以放下一切,少事少業,集中全力去修習正行。菩薩就不能如此,假使厭離心太深,容易落在二乘中。因此,悲心迫切的菩薩,從性空的見地,觀察世間的一切,雖明晰的知道世間是無常的、苦的,但也能了知他如幻。這才能不為五欲所轉,於如幻中利益眾生,不急求出三界去證入涅槃。阿含重心在聲聞法,般若重心在菩薩道。本論是三乘共法,特明空義,也就隱然以大乘為中心的。見理斷惑,二乘是共的。要說不同,只是一是圓滿了的,一是沒有圓滿的;一是可以二諦並觀,一是不能二諦並觀;一是煩惱習氣都盡,一是習氣尚未侵除。

(三)立破善巧
凡是一種學說,對他宗都要加以批判,對自己的體系,都要加以建立。佛教中,不論是大乘、小乘,都要說明世間的生死流轉,出世的涅槃還滅;而且是貫徹了的,怎樣說流轉,反其道而行之,就是還滅,決不能另起爐灶。不過破立每每帶有主觀性,誰都說自己可以破他,可以立自,在別人卻未必就承認你。所以你用什麼理由破他,你必須不受同樣理由的反駁,才算能破他立自。龍樹學徧破了一切,目的實在是建立自己。流轉還滅,這是佛學者必須建立的,現在從緣起無自性的見地,觀察一切,對不能正確的地方,就用他自己所承認的理論,顯示他本身的矛盾困難。像印度學者具有權威的勝論、數論派,他們都從實在的見地各側重一面,主張因果一與因果異,因中有果與因中無果。在理論的觀察上,每每自己撞住而不通;他們的基本困難,就在執有實在。所以佛說緣起,是空無我的緣起,才能建立一切。龍樹說︰如有毫釐許而不空的自體,在理論的說明上,必定要發生常、斷、一、異、有、無的種種執著;所以一切法不空,不但不能破他,也不能自立。論說︰「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這是說一切法必須在空中纔能建立起來,纔能立論正確,不執一邊,不受外人的評破,處處暢達無滯;這是本論立義特色之一。難破,不是一難就算了事的,你難別人,別人也可以反問你,你自己怎樣說的,他人也可以照樣的問你。這情形,在大小乘各派中都非常明白。比如唯識學者,破外色沒有實在極微,就說︰你所執的實在極微,有六方分呢﹖還是沒有﹖若有六方分,那就是可分,怎麼可以說是極微呢﹖若沒有六方分,方分既沒有,怎麼還說是極微色﹖他破了外色的極微,就建立只有剎那剎那的內心變現。但我們也可用同樣的方法,問問他的內心,你的一念心有沒有前後的分呢﹖若說有分,那就不是剎那;若說沒有分,那麼這無分的剎那心生滅同時呢﹖還是異時﹖若是同時,這是矛盾不通;若是異時,先生而後滅,豈不是有分非剎那嗎﹖這樣的反復徵詰,照樣的可以破他的內心有。又如犢子部,在五蘊上建立不可說我,難問他的時候,就說這是假有的呢﹖還是實有﹖若是實有,應離五蘊而有別體;如果是假有,那怎可說五蘊上有不即五蘊的不可說我呢﹖又如唯識宗破經部的種類,也是利用這假有實有的雙關法。但他自己,卻說種子是非假非實的;又可說世俗有,又可說勝義(真實)有。這雖破了對方,但仍不能建立自己,所以這種破立,是不善巧的。龍樹立足在一切法空,一切法是假名緣起上,這才能善巧的破立一切。若一切法是實在的常爾的獨存的,那甲乙兩者發生關係時,你說他是一還是異﹖異呢,彼此獨立,沒有關係可談。一呢,就不應分為甲乙。若說亦一亦異,或者非一非異,那又是自語相違。所以唯有承認一切法無自相,是緣起的假名,彼此沒有獨立不變的固定性。因緣和合生,彼此有相互依存性,也有統一性,但彼此各有他的不同形態,不妨有他的特性、差別性。這樣從無自性的非一非異中,建立起假名相對的一異。難他立自,都要在一切法空中完成。所以說︰離空說法,一切都是過失;依空說法,一切都是善巧。這實在是本論的特色。

有人說︰龍樹學為了破外小的實有計執,所以偏說一切皆空。這是不盡然的,龍樹學特闡法空,這是開發緣起的深奧,像《般若經》說︰「深奧者,空是其義。」這也是抉發緣起法的最普徧正確的法則,完成有與空的無礙相成。這需要批判掃蕩一切錯誤,才能開顯。當小乘隆盛外道跋扈的時期,多拿他們作為觀察的對象,這是當然的。眾生有自性見的存在,本來主要的是破那個根本自性見。但一分世智凡夫,卻要把那個自性見,看為萬有的本體,作他思想的辯護者。這些世間妄智,在佛法外,就是外道(宗教哲學等);在佛法內,就是一分小乘學者(不合佛意者),還有大乘的方廣道人,這自然要破斥了的。所以我們要審思自己的見地,是否正確,是否在自性見中過生活,不要把《中論》看為專破外道小乘的。古人說︰三論徧破外小,就是「徧呵自心」,這是何等的正確!《中論》的觀門,是觀破自性的方法,知道了這破斥的方法,凡是執著實有的,也什麼都可破,不要死守章句,只曉得這頌是破這派,那頌是破那派,不曉得檢點自心,不知道隨機活用。

從來學空的學者,常發生一種錯誤,以為空即一切空無所有,知道了空無所有,便以為一切都是假有的,一切都要得,就要什麼都圓融貫攝了。這樣學空,真是糟極了!譬如這裏一把刀,觀察他的真實自性,說沒有刀,俗諦所知的假名刀,還是有的。若這裏根本沒有一把刀,當然說無刀,但反過來也說有刀,豈不是錯誤之極!可說毫不知立破。一切法空,是破真實的自性,是不壞世俗假名的。但緣起假名,與第二頭第三手不同,所以世俗諦中雖一切唯假名,而假名的有無,也還是有分別。如外道的上帝、自在天、梵天等,佛法中無分的極微色、剎那心等,都是妄執,如以為有緣起假名,必會弄成邪正不分、善惡不分。大略的說,我們明淨六根所認識的一切,在一般世間常識中(科學的真實,也屬於此),確有此體質相用的,須承認他的存在。如果否認他,這就與世間相違了。這裏面,自然也有錯誤。而我們習見以為正確的,或隱微而還沒有被我們發現的,這需要世間智的推究發明。菩薩如果證悟一切法空,正見緣起的存在,那更有許多不是一般常識所知的呢!

龍樹學的立破善巧,歸納起來有兩點︰

(1)世出世法,在一個根本定義上建立,就是世間的生死,是性空緣起,出世的生死解脫,也是性空緣起。所不同的,在能不能理解性空。能理解到的,就是悟入出世法,不能理解到的,就是墮入世間法。所以世間的一花一草,出世間的菩薩行果,都是性空緣起,這就達到世出世法的一貫。

(2)聲聞法與菩薩法,同在解脫生死的根本自性見上建立,就是聲聞人在性空緣起上獲得解脫,菩薩人同樣在性空緣起中得解脫。所不同的,菩薩的大悲願行,勝過了聲聞,這就達到了聲聞法與菩薩法的一貫。龍樹深入佛法的緣起,在立破上,可說善巧到了頂點。

〔參考資料〕 印順《中觀今論》;《中觀思想》(《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3});梶山雄一著‧吳汝鈞譯《空之哲學》;山口益《中觀佛教論考》;上野順瑛《中論──因果之論理構造》;三枝充悳《中論──緣起‧空‧中の思想》;R. H. Robinson著‧曇昕譯《中論偈於諸註本中傳承與翻譯差異之研究》;穆帝著‧郭忠生譯《中觀哲學》(The Central Philosophy of Buddh-ism)。


五種姓

五種姓是梵語的譯文,原文為五類的種屬或族姓。因為屬於某個種族的人必然具有某個種族的性質,所以種姓和性質這兩個辭語的含義,本來就有相通的地方,在印度使用起來有時也不免混亂。到了譯成漢語,種姓和種性,不但意義相近,而且字形相似,發音相同,因此五種姓便時常成為五種性,有時省略成五性,或稱五種種性,五種乘性及五乘種性。即是︰(1)聲聞乘種姓,(2)獨覺乘種姓,(3)如來乘種姓,(4)不定種姓,(5)無種姓。

印度由於征服和分工的原因,在社會上很早就存在著四姓的區別︰(1)是具有神權的婆羅門種姓,(2)是具有政權的剎帝利種姓,(3)是從事工商的吠奢種姓,(4)是淪為農奴的戍陀羅種姓(《大唐西域記》卷二)。

這種在社會發展過程中形成的種姓區分,也就是階級壓迫,佛教是根本反對的。佛陀主張四姓平等,有四河八海的比喻(《雜阿含經》卷二十、《長阿含經》卷六、《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一)。但是在宗教的學修上,由於各人種種條件的不同,它的成就也因之而有差別,甚至有不能成就的,於是社會上種姓區別的範疇,便被應用到宗教裏面來了。

三乘的區分,早在《阿含經》中便出現了(《增一阿含經》卷四十五)。到了《大毗婆沙論》裏,便有三乘種姓的差別。如卷三說(大正27‧13c)︰「佛及獨覺聲聞種姓同於此位,住上上品,故名平等。」又卷五說(大正27‧25b)︰「謂佛種姓是上品,獨覺種姓是中品,聲聞種姓是下品。」又卷六十八說(大正27‧35 2a)︰「轉聲聞煖種姓根,起獨覺煖種姓根,轉聲聞獨覺煖種姓根,起佛煖種姓根。如說煖位、頂位亦爾。」這裏不但有三乘種姓的區分,而且轉根的說法已經包含著不定種姓的意義。不過這時候種姓一辭使用的範圍還很廣泛,例如卷六十二裏便有(大正27‧319c)「依六種姓建立六種阿羅漢名」的說法。

早期的大乘經典也同樣只有三乘和不定的說法。如《大般若經》卷五九三說(大正7‧1066a)︰「若有情類,於聲聞乘性決定者,聞此法已,速能證得自無漏地。若有情類於獨覺乘性決定者,聞此法已,速依自乘而得出離。若有情類於無上乘性決定者,聞此法已,速證無上正等菩提。若有情類,雖未已入正性離生,而於三乘性不定者,聞此法已,皆發無上正等覺心。」

到了《勝鬘經》裏,在三乘之外說了一種無聞非法的眾生。如〈攝受章〉說(大正12‧218b)︰「何等為四﹖謂離善知識無聞非法眾生,以人天善根而成熟之;求聲聞者,授聲聞乘;求緣覺者,授緣覺乘;求大乘者,授以大乘。」這種僅僅能以人天善根去成熟的眾生,似乎可以說是沒有三乘種姓,即是所謂無種姓。但就本經強調一乘和如來藏的精神來看,卻又不是主張決定無姓說的。

到了《大般泥洹經》出現的時代,由於經中所倡導的常樂我淨的說法,更為習慣於無常苦無我不淨的小乘人所不能接受,從而使反對的浪潮達到空前的高漲。因此經中針對這種持反對論調的小乘人,說他們無菩提因不可救藥,並且給他們起了個「一闡提」的名字。如卷六說(大正12‧892c)︰「若阿練若愚癡無智,狀似阿羅漢而誹謗方等,(中略)言方等經皆是魔說(中略)作是說者名一闡提。」又說(大正12‧892b)︰「諸增上慢一闡提輩以何為本﹖誹謗經法不善之業以是為本。」又以種種譬喻說此經能夠使(大正12‧893b)「犯四重禁及無間業、不樂菩提未發意者,皆悉安立於菩提道,(中略)唯除增上毒蛇一闡提輩。」這樣說來,一闡提似乎就是決定無種姓的了。但是本經是倡導一切眾生悉有如來性的。如卷五說(大正12‧883b)︰「真實我者是如來性,當知一切眾生悉有,但彼眾生無量煩惱覆蔽不現。」雖然在卷六中也說(大正12‧893a)︰「彼一闡提於如來性所以永絕,斯由誹謗作大惡業,如彼蠶蟲綿網自纏而無出處,一闡提輩亦復如是,於如來性不能開發起菩提因,乃至一切極生死際。」然而一闡提究竟還是有如來性的,不過永遠不能開發罷了。我國東晉時竺道生就從這點窺見了經中所含蓄的深意,因此在大本《涅槃》還沒有傳來之前,他僅僅讀了六卷《泥洹》便首先提出一闡提人皆得成佛的主張,因而遭到保守派的驅逐。後來大本(也就是修正增補本)來了,不但增加部分有一闡提成佛的明文,就在相同部分也表現出和六卷本有顯然不同的語氣。大家才衷心地信服了竺道生的預見性(《高僧傳》卷七)。通過這場公案,說明了《大般涅槃經》不是一人一時所結集的。最初,當反對者的氣焰很囂張的時候,不能不嚴厲呵斥,說他們簡直永遠不能成佛。但是大乘占了優勢以後,呵斥的態度便轉化為勸導的態度,於是有修正增補本的《大般涅槃經》出現。因為按照《涅槃經》的思想體系來說,它是主張一切眾生都有如來性的,所以很難堅持一闡提畢竟不能成佛的說法。

就是到了《楞伽經》裏,五種種姓的編排已經完全形成,一闡提發展為兩種了,然而也還不是決定無姓論者。如七卷本《楞伽》卷二說(大正16‧597a)︰「有五種種姓。何等為五﹖謂聲聞乘種姓、緣覺乘種姓、如來乘種姓、不定種姓、無種姓。」並把無種姓的一闡提分為二種,一種是誹謗大乘經而把一切善根斷了的一闡提;一種是菩薩一闡提,由於他所要度的眾生永遠度不盡,同時他知道一切法本來就是涅槃的,用不著再入涅槃,所以這種無種姓實際上是十足的如來乘種姓。而前一種無種姓,因為佛總不拋棄他,他的善根有時還會生起來的,所以也不是決定的無種姓。

《解深密經》裏對於決定聲聞種姓和不定聲聞種姓作了較詳細的說明(卷二),可以說已經舉起了決定五姓說的旗幟。

到了《瑜伽師地論》,決定五姓說有了很大的發展。在卷三十七裏說所成熟補特伽羅的時候,在卷五十二裏說異生性的時候和說有障無障差別的時候都同樣地舉出聲聞種姓、獨覺種姓、佛種姓和無種姓的四種來。加上卷八十一裏所說的不定種姓,便成為完整的五種姓組織。

本論在〈聲聞地〉(卷二十一)和〈菩薩地〉(卷三十五)都指出種姓的本質就是種子,不過在〈聲聞地〉裏說的種子是(大正30‧395c)「從無始世展轉傳來法爾所得」的,也就是後世所謂本有種子。而〈菩薩地〉裏說種姓包括本性住種姓和習所成種姓兩種,就等於說種子有本有和新熏的兩種,這便給後來護月、難陀和護法三家遺留下爭辯的題材。又在卷五十二裏說種姓的成因,由於有障無障的差別,這已經給新熏家提供了立論的根據;同時又說(大正30‧589a)︰「諸出世間法從真如所緣緣種子生,非彼習氣積集種子所生。」這一段話更是各家聚訟的焦點,本有家、新熏家一切有性說、五姓差別說,見仁見智地都各有一番解說。我們現在來看,〈攝抉擇分〉中這段解釋種姓的文義顯然和〈本地分〉中對於種姓的解釋很有出入,這是因為本論原來就是瑜伽學派的一部叢書,不是一人一時的著作。雖然同是一個學派,而且經過編纂,大體上總算一致,但是許多不同的說法也是一齊收容在內的。

〈聲聞地〉裏舉出無涅槃法補特伽羅的六種相狀。如卷二十一說(大正30‧398a)︰「謂彼最初不住種姓無涅槃法補特伽羅(中略)是名第六不住種姓補特伽羅無種姓相。」似乎是給決定無姓說者以一種典據,但是對方解釋所謂不住種姓者,並非沒有種姓,而是在某段期間裏他沒有站在種姓的崗位上罷了。

卷六十七〈攝抉擇分〉中〈聲聞地〉列敘五番問答以成立無種姓的主張。後來在真諦傳譯天親所造的《佛性論》裏也有類似的五番問答,照《佛性論》的說法,似乎這五番問答是小乘中薩婆多部駁斥分別說部的,而在《佛性論》裏又增加了天親的反駁,最後歸結到(大正31‧788c)「一切眾生皆悉本有清淨佛性。若永不得般涅槃者,無有是處。」但是這五番問答,究竟是小乘中的兩部真正有過這樣的爭辯呢﹖還是大乘論書中假設的對白呢﹖現在很難斷定。因為小乘中既沒有提出這項問題的歷史條件,同時也還沒有其他的文獻足以證明。

這五番回答也出現在無著造的《顯揚聖教論》裏作為成立種姓差別的五種道理,便說明無著在《大乘論》中也一樣地使用這五番問答來證明有一類無種姓的有情。天親的學問出於他哥哥無著的啟發和培養,何以天親在《佛性論》裏直接反駁他哥哥的主張呢﹖再拿我國關於彌勒、無著、天親著作的新舊各種譯本來互相對照,便使人想到他們的著作在傳誦和翻譯的時候已經受到學派的影響而大大地有所增改了。

《大乘莊嚴經論》也是無著的著作之一,論中把無性分為時邊和畢竟兩種。如卷一說(大正31‧595a)︰「無般涅槃法者是無性位。此略有二種︰一者時邊般涅槃法(據《唯識樞要》應云︰暫時無圓寂法),二者畢竟無涅槃法。(中略)畢竟無涅槃法者,無因故,彼無般涅槃性,此謂但求生死不樂涅槃人。」雖然無性之後有一個位字,可以被對方用來作「約位說」的典據,但是這段文的主要意思是說時邊無性之外,決定另有一種畢竟無性的有情,這個主張是非常明確而堅定,不容有另外的曲解的。

《成唯識論》是印度唯識學派總結性的記錄,五種姓說是唯識學說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所以論中關於種姓有總結性的說明。論中根據瑜伽說有二種種姓。如卷九說(大正31‧48b)︰「(一)本性住種姓,謂無始來依附本識法爾所得無漏法因。(二)習所成種姓,謂聞法界等流法已聞所成等熏習所成。」在卷二討論種子的時候,批判了護月所代表的傳統學說種子本有家和難陀所代表的新熏家,然後提出以護法為首的本始綜合家認為是最正確的主張。

親外承了護法的學說,對於種姓仍然主張有本習二種。如《佛地經論》卷三說(大正26‧304b)︰「如是四智相應心品種子,本有無始法爾不從熏生名本性住種姓,發心已後外緣熏發漸漸增長名習所成種姓。」他把五種種姓完整地編排出來,對無種姓有較詳細的說明,並且把其他經典裏為什麼有一切有性的說法作了解釋。如卷二說(大正26‧298a)︰「無始時來一切有情有五種姓︰(一)聲聞種姓,(二)獨覺種姓,(三)如來種姓,(四)不定種姓,(五)無有出世功德種姓。(中略)第五種姓無有出世功德因故,畢竟無有得滅度期。(中略)雖餘經中宣說一切有情之類皆有佛性皆當作佛,然就真如法身佛性或就少分一切有情方便而說,為令不定種姓有情決定速趣無上正等菩提果故。」

從《莊嚴經論》以來的畢竟無姓論,在印度佛學史上要算是一種新穎的學說。所以玄奘將要回國之前,印度好些大德在討論無性問題的時候,便向玄奘說︰你回國去講,旁人決不相信;希望你把帶去論書裏面關於無性的話省略了罷。戒賢罵道︰鄙夫!你們懂得什麼東西,就能隨便給他作出指示嗎﹖!這段文見於道倫《瑜伽論記》卷三(下)引玄奘的談話,但是文句顯然很有些錯落。日本最澄(767~822)撰《法華秀句》引此文作︰「大莊嚴論第二卷云︰無佛性人謂常無性人。欲來之時,諸大德論無性人,云︰若至本國必不生信,願於所將論之內,略去無佛性之話。戒賢呵云︰彌離車人!解何物而輒為彼指﹖!」文義是很明白的(日本常盤大定博士對此段文卻有誤解)。

玄奘回國後,遵照他師父的意見,忠實地傳譯了包括畢竟無姓的五種種姓說。這種學說在印度已經是很晚出而新穎的了,傳到中國自然更覺得十分珍異,相傳玄奘給窺基講唯識和瑜伽,圓測一再偷聽,玄奘就允許了窺基(大正50‧726a)︰「五姓宗法,唯汝流通」(《宋高僧傳》卷四〈窺基傳〉)。這五種種姓說在窺基方面說來,固然是獨得之祕,也可以說是唯識正統派(傳到中國來稱為慈恩宗)獨創的一項重要宗義。而在另一方面說來,卻引起了中國一些佛教學者的強烈反對。首先發難的是曾經充任玄奘譯場證義的靈潤(《續高僧傳》卷十五有傳),造一卷章辨新翻瑜伽等與舊經論相違略出十四門義。其後玄奘弟子也任過譯場證義的神泰便針對靈潤又造一卷章來和他辯論。再後新羅義榮又攻神泰而救靈潤。三師的原著在中國久已失傳,幸而大體上在日本最澄所撰的《法華秀句》裏被保存下來。

玄奘門下還有曾任譯場證義的神昉著《種姓差別集》三卷(《東域傳燈目錄》),已經失傳。窺基獨得的所謂「五姓宗法」,詳細見於所著的《唯識樞要》。他會通了各種經論,認為無種姓人可分三類,除了斷善根的和大悲菩薩以外,還有畢竟無姓,這是在因位和果位都無成佛可能的。斷善根的無姓,因位雖無成佛之義,而善根相續以後,果位仍可成佛。大悲菩薩,果位雖不成佛,而因位有其可能。只有畢竟無姓,不論因位果位,都和成佛無關,所以他另外是一類種姓。隨後他舉出十種典據並且立了一個因明的三支比量來明畢竟無姓決定是有。又在畢竟無姓之外,還有二乘定性,也是在因位和果位都無成佛可能的。他又舉出七種典據同時也立了一個因明的三支比量來證明二乘定姓決定是有。在這定姓聲聞、定姓獨覺和畢竟無姓之上,再加上如來種姓和不定種姓,完整的五種種姓說便組織成功了。由於明確地肯定了二乘定姓,便不能不肯定三乘的說法是實在的、徹底的,而一乘的說法是權變的不徹底的。這種主張,集中表現在他所著的《法華玄贊》裏。這就和當時中國流行的天台宗所倡導的「三乘是權,一乘是實」的說法,形成了宗派上的尖銳矛盾。

據日本源信(942~1017)著的《一乘要決》卷上說(大正74‧329b)︰「大唐佛授記寺沙門法寶造六卷章名一乘佛性究竟論,破三乘五性義,立一乘佛性義。」法寶(《宋高僧傳》卷四有傳)造的這六卷論書現在僅僅剩下第三卷被保存在《續藏經》裏,其餘的有很少部分由於《一乘要決》和《守護國界章》等書的引用而被保存。據《守護國界章》卷下之中說(大正74‧225a)︰「寶公破西方唯識論師者,指大乘基,未必護法。」可見一乘佛性究竟論主要是針對窺基而發的。

窺基的弟子緇州慧沼(《宋高僧傳》卷四有傳)造《能顯中邊慧日論》四卷,又針對著一乘佛性究竟論而發。這部書對種姓問題的各方面都作了較詳細的討論和說明,就中國說來,可以說是一部帶總結性的種姓論專著。從此以後,不但很像印度大德們所估計的一樣,對於包含畢竟無姓的五種姓說,信者少而不信者多,甚至玄奘所傳的整個唯識學派也「不絕如縷」了。但是戒賢的呵責也起了積極的作用,完整的五種種姓說畢竟介紹到中國來了。(劉衡如)

◎附一︰龍慧〈五姓各別與一性皆成的論諍〉(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43})。

(一)前言
五姓各別與一性皆成之說,好比水火之不相容,刻劃了甚深的鴻溝,曾一再地展開了論戰,這是大家所熟悉的史實。此二學說究竟為何形成如此嚴重的對立﹖我想,不外是由於教系不同,且各有其根深蒂固的依據使然的吧!

五姓各別說的濫觴,發端於護月、難陀的「本新種子說」;到了護法的「新舊合生說」,才確立教權;及至慈恩,更把舊有的「三實一權」推翻,而正式成立五姓各別的應理圓宗。但三論、天台、華嚴等大乘學者,也有其依據,一面與此抗爭,一面標立一性皆成的旗幟,大宏其「三權一實」的教說。

考此二派,不外是相宗與性宗之不同,亦即由於賴耶緣起與真如緣起的(立場)不同而來。現將他們的依據以及論諍簡述如下。

(二)五姓各別的依據
傳說玄奘大師將唯識教文傳授與慈恩的時候,即曾告訴他︰「五姓宗法,唯汝流通。」在一切有情的種姓上,分有法爾的五姓,這到底是唯識宗獨特的主張,而為其他教派所無的。

唯識宗從「性用別論」,區別了真如和現象,而絕不許在二者間,有任何的相融,所以有情的現象,唯有從有為的賴耶緣起,絕不能從真如緣起。既由有為緣起,那麼,其緣起現象的機類,必然地亦自無法開覺佛果了。可見有為,不一定相即於覺體(佛果)的無為了。不過,話得說回來,性相別論的態度,畢竟只從性相兩者間的抉擇上述說而已,絕非毫無關連。也就是說,真如為現象所依而遍在故(不說相即),真如儼然地成為現象的實性。因此,絕不能說,有情絕無開覺佛果的能力──無漏種子絕無。事實上,不過是︰現象既從有為的賴耶展開,其展開的種種差別相,自有其差別的種種原因,這就是五姓各別說的苦心與用意。所謂五姓,即︰菩薩定姓、獨覺定姓、聲聞定姓、不定姓、無性有情的五類。其關係如下︰


┌(一)菩薩定姓───────頓悟──┐
│ │
│(二)獨覺定姓─┐ ├定姓─┐
│ ├───定姓二乘──┘ │
│(三)聲聞定姓─┘ │ ├有性──出世間
│ ┌獨、聲─┘ 成佛─┤
五姓┤ ├菩、聲──┐ │
各別├(四)不定種姓┼菩、獨──┼漸悟───不定姓┘
│ └菩、獨、聲┘
│ 不成佛
└(五)無性有情────────────────無性──世間


第一、菩薩定姓︰能法爾照見生法二空,發得四智,具有開覺佛果的無漏種子。

第二、獨覺定姓︰祇具有獨覺果的一分生空無漏智種子,決定可證獨覺,而終取灰身滅智,故得此名。

第三、聲聞定姓︰祇具有聲聞果的一分生空無漏種子,決定悟證聲聞果,而終取灰身滅智,故得此名。

第四、不定種姓︰這應具說「三乘不定種姓」。這是指具有菩薩、獨覺、聲聞各種種子,而經聲聞、獨覺果後,得轉入菩薩乘,開覺佛果的人。如果詳細地說,應有四類,即︰(1)具三乘種子者,(2)具菩薩、獨覺二種子者,(3)具菩薩、聲聞二種子者,(4)具獨覺、聲聞二種子者。就中,前三為不定姓,最後則屬第二或第三的定姓。

關於第二的獨覺定姓和第三的聲聞定姓的差別,在《法華玄贊》中舉有三同七異。即「三同者︰所斷、所證及假擇滅同義也。七異者︰利鈍、依佛自出、藉教觀理、四諦緣起、四果一果、練根時節、說法神通也。依前三同,化城為一,依七異故,羊鹿是別也。」

至於第五的無性有情,依《入楞伽》和《莊嚴經論》,亦有三類。即︰斷善、大悲和無性的三闡提。就中,第一和第二,通一闡底迦和阿闡底迦;第三即正為阿顛底迦──無性有情。此三種人的分別,在《樞要》說︰
「由此三人(斷善、大悲、無性)及前四性,四句分別︰(一)因成果不成,謂大悲闡提。(二)果成因不成,謂有性斷善闡提。(三)因果俱不成,謂無性闡提、二乘定性。 (四)因果俱成,謂大智增上,不斷善根而成佛者。」

五姓各別說的典據,應首推《解深密經》,因此經〈無自性相品〉會通了諸經的一乘說,成立所謂的五姓,而命名為「顯了真實教」。該經(奘譯卷二)說︰
「一切聲聞、獨覺、菩薩,皆共此一妙清淨道,皆同此一究竟清淨,更無第二。我依此故,密意說言︰唯有一乘,非於一切有情界中,無有種種有情種姓,或鈍根性,或中根性,或利根性有情差別。善男子!若一向趣寂聲聞種姓補特伽羅,雖蒙諸佛施設種種勇猛加行方便化導,終不能令當坐道場,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以故﹖由彼本來唯有下劣種姓故(中略)是故說彼名為一向趣寂聲聞,若迴向菩提聲聞種姓補特伽羅,我亦異門說為菩提。」

《解深密經》雖然成立了五姓說,可惜並未表明五姓的名目為何﹖這在《楞伽經》則有明示。據《入楞伽》卷二說︰「復次,大慧!我說五種乘性證法,何等為五︰一者聲聞乘性證法,二者辟支佛乘性證法,三者如來乘性證法,四者不定乘性證法,五者無性證法。」

除了上列二經之外,其他的經論,述說五姓各別的極多。例如︰《大般若經》卷五九三、《勝鬘經》、《稱讚大乘功德經》、《瑜伽論》卷三十七、《莊嚴經論》卷一、《顯揚論》卷二十、《攝大乘論釋》卷一、《法華論》卷下、《佛地論》卷二等,比比皆是(當然多少有所出入)。

(三)對一性皆成說的會通
標立五姓各別的唯識宗,對一性皆成說究竟採取了何種態度呢﹖這是頗值得吟味的問題。

在諸經論中,主張一性皆成說的,可首推《法華經》(〈方便品〉卷一)的偈文。該頌為︰「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又說︰「若有聞法者,無一不成佛。」

這當然是表示︰二乘、三乘都是方便法,唯有佛乘才是真實,而斷然地否定了五姓說的明文。不過,《深密經》卻說一乘是方便說;是佛陀為勸勵卑怯眾生而說的。也就是說,一乘是佛陀的密意,並非了義的說法。這在《深密經》卷四裏,肯定地說︰「如世尊說,若聲聞乘,若復大乘唯是一乘,此何密意﹖佛告觀自在菩薩(中略)即說彼法同一法界,同一理趣故,我不說乘差別性。」

可見一乘,不過是從所證之「理同」而說,並非指事相上沒有五姓的差別。

慈恩大師在《義林章》解釋「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的要文道︰「依梵本說,經頌應言︰無第二、第三。數三乘中,獨覺為第二,聲聞為第三,為引不定,任持所餘故,方便言︰無第二第三,非真破也。」

《法華玄贊》卷四所釋,大致亦與此意同,該文又說︰「從勝至劣數,佛乘第一,獨覺第二,聲聞第三,無第二獨覺第三聲聞等。」

也許有人認為︰這種會通是牽強附會的,而不足一破,但若參照北本《涅槃經》卷三十四,這種疑心,即可不攻而自破了。玆將該文抄錄如下︰「我於經中,告諸比丘,一乘、一道、一行、一緣(中略)我諸弟子聞是說已,不解我意,唱言︰如來說須陀洹乃至阿羅漢人皆得佛道。」

這不是很明白地指出了一乘方便說嗎﹖至於佛說密意的理由,在《莊嚴經論》卷五,列舉了法同、無我同、解脫同、性別、諸佛得同自意、聲聞得作佛意、變化、究竟等八種,而更進一步地斷定︰「如是處處經中,以此八意,佛說一乘,而亦不無三乘。」《莊嚴經論》的一段明文,《攝論》卷下,更頌為︰「爰引攝一類,及任持所餘,由不定種姓,諸佛說一乘,法無我解脫,等故性不同,得二意樂化,究竟說一乘。」

世親和無性的釋論亦有此意,他們即把它開為十因加以解釋,但《顯揚論》卷二十,則歸納為六因。此外,說明此義的經文,多得不勝枚舉。

《法華經》〈藥草喻品〉(卷三)所謂三草二木一地喻,若依《法華玄贊》卷七的解釋,實亦是一種「種姓差別」的說明。對此,《玄贊》引了世親的《法華論》卷下說︰「大乘一向決定增上慢心,起如是意,無別聲聞、辟支佛乘。如是倒取,對治此故,為說雲雨譬喻,應知。」可見一乘方便說,並非慈恩一家的看法了。

這裏有一問題,就是《涅槃經》(〈師子吼品〉卷二十七)中,一切皆成的明文。即︰「師子吼者,名決定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這段經文,一見好像與種姓差別說有不相容之勢,其實不然,這另有二種深意。《佛地經論》卷二通釋為︰「雖餘經中,宣說一切有情之類,皆有佛性,皆當作佛,然就真如法身佛性,或就少分一切有情方便而說,為令不定種姓有情,決定速趣無上正等菩提果故。」

可見其二義即是指︰(一)所謂真如法身,不過是由「理佛性」而說;(二) 少分的一切有情,不過是就「行佛性」而說的了。「理佛性」雖為全分的一切,但,真如是凝然的,雖有其性,亦同無性之不成佛了。又「行佛性」,雖然終得成佛,但其所謂一切,不過是指少分之一罷了。會通這段經文的復有慧沼的《能顯中邊慧日論》(卷一),這是值得研讀的名文。

在《瑜伽》卷五十二中,有一段文,說明了有情的一切,無不以真如為種子,故根本沒有成與不成的差別相。這段經文,當然是一性皆成說的有力典據,而為五姓各別說的反調。不過,唯識宗徒卻喜歡引用它,並且加以巧妙的會通。《瑜伽》的經文就是︰
「問︰若此習氣,攝一切種子,復名遍行粗重者,諸出世法從何種子生。若言粗重自性種子為種子生,不應道理。答︰諸出世間法,從真如所緣緣種子生,非彼習氣積集種子所生。問︰若非習氣積集種子所生者,何因緣故,建立三種般涅槃法種姓差別補特伽羅,及建立不般涅槃法種姓補特伽羅。所以者何﹖一切皆有真如所緣緣故。答︰由有障、無障差別故,若於通達真如所緣緣中,有畢竟障種子者,建立為不般涅槃法種姓補特伽羅。」

這種論調,一似《俱舍論寶疏》卷一、《三論大義鈔》卷四、《守護國界章》卷下等之論法。對此,護法曾舉有二義加以說明︰第一、所緣緣「假名種子」,蓋真如並非生滅法故,原非種子。只因入見道位的聖智現前時,得以真如為所緣緣而生故,假名為種子。第二、所謂種子,就是親因緣的意思。在見道位,以真如為所緣緣的無漏種子,得生出無漏的諸法故,對其智種,乃立真如所緣緣的名字。其實真如所緣緣為種子,並非真如本身就是親因緣之謂。畢竟障為不般涅槃法的意思就是︰指有性人雖得斷障,但無性人到底是無法斷障的,因此才說畢竟障。其所以如此,實是缺少無漏種子的緣故。這就是所謂「無性之無性」。

主張五姓各別說最顯著的經文,雖為《楞伽經》,但其所明的無性,祇有斷善與大悲二闡提,未示有實之無性闡提。《樞要》卷上解疑說︰「楞伽所說二種闡提,初是斷善根具邪見者,後是菩薩大悲者。初者,有入涅槃之時,後必不爾,以眾生界無盡時故,無性有情不成佛故,大悲菩薩無成佛期。」「教所被機時眾別故,楞伽為顯大悲菩薩是第五性,五種種姓皆談有故,遂隱五中無性(畢竟)不論。」

(四)兩說之論諍

如上所述,種姓義和一性說,各有其依據,而劃了一條鴻溝,因此,也各就各的立場展開論戰了。

慈恩首先舉示種姓文,建立了二種量。即︰

(1)二乘之果,應有定姓,乘所被故,如大乘者。

(2)所說無性決定應有,有無二性隨一攝故,如有性者。

所說無姓決定應有,聖所說故,如說有性。

之後,他更依此立量,主張種姓的差別。《樞要》說︰
「若爾者,有無二姓,俱聖所說,更有何故,乍許有姓,不許無姓﹖三乘眾生,皆乘所被,更有何由,乍許大乘定姓,不許二乘定姓﹖此等教理,皆如磐石,誰人得動,若以法華等皆成說,為其證者,我以深密等五姓說,為其誠證。若以法華開三顯一,為其由者,我以深密,會一立五,為其所由。若以法華說相嚴重,為超過餘教之德者,深密華藏世界所說,教主即是盧舍那佛。正機即是觀音、彌勒等,諸八地以上大士,一部五卷正宗七品,文文悉盡性相奧府,品品自稱究竟了義,在於十八圓滿報土,說不了教。是何耶﹖對於至極深位大士,演淺近門,亦何用耶﹖何況法華雖會三乘,未會五姓,深密分明和會一乘。法華未說大乘性相,深密說迴向菩薩、聲聞成佛。兩教隱顯,思可知之。」

慈恩的這種論調,雖然似帶有感情用事之嫌,但由此,已知五姓家的苦心矣!

一乘家對此,究竟採取何種態度呢﹖我人舉出《守護國界章》文,即可窺見其一斑。在該書的開頭,最澄即列舉了︰「謗法者為體也︰偏執為基,隍為心也,非他為務,乃有粗食者,立七教而亂文,開二理而破義,更構四教永斷佛種。復推兩理,深謗法華,為遮如是等邪執,造斯指南無謬詞……。」

在上文,我人已列舉了不少正反二派的典據,但這些聖教量,翻來覆去,亦不過是一種戲論而已,絕無法解決真正的問題。這怎麼講呢﹖因為他們的依據,都為佛陀金口的說法,絕無法輕視何者。所以二者間的疑難,似有直接從其立足點著眼,加以檢討的必要。

此二者,相宗立於「性用別論」,性宗立於「攝用歸體」。換一句話說︰一派是以抉擇性相為重心,一派則以詮顯實相為本義,這就是兩者的不同處。我人必先明乎此,始能會通他們的論諍。

◎附二︰〈五種姓〉(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五種性謂一切有情之種性有五種,即聲聞乘定性、獨覺乘定性、如來乘定性、不定種性及無性。又作五種乘性、五乘種性;略稱五性。《入楞伽經》卷二云(大正16‧526c)︰「我說五種乘性證法。何等為五﹖一者聲聞乘性證法、二者辟支佛乘性證法、三者如來乘性證法、四者不定乘性證法、五者無性證法。」又《佛地經論》卷二云(大正26‧298a)︰「由法爾故,無始時來一切有情有五種性︰(一)聲聞種性、(二)獨覺種性、(三)如來種性、(四)不定種性、(五)無有出世功德種性。」

(1)聲聞乘定性︰又名聲聞乘性、聲聞定性、聲聞種性,或定性聲聞、決定聲聞。

(2)獨覺乘定性︰又名辟支佛乘性、獨覺種性、獨覺定性、緣覺種性、緣覺定性或定性緣覺。

此二種性唯有生空無漏之種故,深厭生死而專修自利樂寂之法,但斷煩惱障而證生空之理,定隨自乘之果並入無餘涅槃。因不具佛種故不能成佛,即二乘所被之機。又合稱二乘定性。《解深密經》卷二〈無自相性品〉云(大正16‧695a)︰
「若一向趣寂聲聞種性補特伽羅,雖蒙諸佛施設種種勇猛加行方便化導,終不能令當坐道場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以故﹖由彼本來唯有下劣種性故,一向慈悲薄弱故,一向怖畏眾苦故。(中略)是故說彼名為一向趣寂聲聞。」

(3)如來乘定性︰又名如來乘性、如來種性、佛種性、菩薩乘性、菩薩種性、菩薩定性或定性菩薩。以有生法二空之無漏種子故修二利之行,斷煩惱所知二障,證二空真如,可得菩提涅槃二轉妙果。所謂由大智不住生死,由大悲不住涅槃。即入無住處涅槃而成大覺圓滿之極果。乃大乘所被之機是也。

(4)不定種性︰又名不定性,或三乘不定性。由本有無漏種子之差別,於前三乘種性稱性未決定機類。其中有四類︰{1}菩薩聲聞二性不定,{2}菩薩獨覺二性不定,{3}聲聞獨覺二性不定,{4}聲聞獨覺菩薩三性不定。《解深密經》卷二〈無自相性品〉云(大正16‧695b)︰
「若迴向菩提聲聞種性補特伽羅,我亦異門說為菩薩,何以故﹖彼既解脫煩惱障已,若蒙諸佛等覺悟時,於所知障其心亦可當得解脫。由彼最初為自利益,修行加行脫煩惱障。是故如來施設彼為聲聞種性。」

(5)無性︰又名無種性、無性有情、無有出世功德種性或人天乘性。又相對於前四種性總稱有般涅槃法,名為無般涅槃法。以無無漏種子、唯有有漏種子故,不能起出世無漏之智而解脫生死。但修世間善業而得人天之果。即所謂無性闡提。然而一闡提又有多類。《入楞伽經》卷二提出斷善闡提與大悲闡提二種。斷善闡提,是指毀謗菩薩藏而焚燒一切善根者;大悲闡提,是指起大悲心,憐愍一切眾生而誓願度盡眾生界的菩薩。此二即所謂有性闡提。其中,斷善闡提久久當得成佛,而大悲闡提因眾生界無盡故不能成佛。

又《大乘莊嚴經論》卷一認為一闡提有時邊與畢竟兩種。時邊是所謂暫時無性,亦久久成佛,即斷善闡提。畢竟是畢竟無般涅槃法,必不成佛,乃無性闡提。《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七等則僅舉無種性補特伽羅一種,名為畢竟無般涅槃法。《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上(本)綜合諸說,認為總共有三種闡提,其文云(大正43‧611a)︰
「合經及論闡提有三︰(一)斷善根、(二)大悲、(三)無性。起現行性有因有果,由此三人及前四性四句分別,(一)因成果不成,謂大悲闡提;(二)果成因不成,謂有性斷善闡提;(三)因果俱不成,謂無性闡提、二乘定性;(四)因果俱成,謂大智增上,不斷善根而成佛者。」

蓋五性各別之說,雖為《楞伽》、《深密》、《瑜伽》等所盛談,然其思想似早已存在。如《大般若經》卷五九三云(大正7‧1066a)︰
「若有情類於聲聞乘性決定者,聞此法已速能證得自無漏地。若有情類於獨覺乘性決定者,聞此法已速依自乘而得出離。若有情類於無上乘性決定者,聞此法已速證無上正等菩提。若有情類雖未已入正性離生而於三乘性不定者,聞此法已皆發無上正等覺心。」

又,《大毗婆沙論》卷一四四云(大正27‧738c)︰「佛乘性學成就佛乘性學諸根,乃至聲聞乘性學成就聲聞乘性學諸根。」又云(大正27‧739a)︰「佛不成就獨覺聲聞諸根,獨覺不成就佛聲聞諸根,聲聞不成就佛獨覺諸根。」即謂三乘皆各別成就各自的信等無漏五根,而不成就其它諸根。此為三乘種性各別說。

另外,《大毗婆沙論》卷六十八云(大正27‧352a)︰「轉聲聞煖種性根,起獨覺煖種性根,轉聲聞獨覺煖種性根,起佛煖種性根。如說煖位、頂位亦爾。忍位有異。」即謂三乘之轉根,相當於前面所說的不定種性。又,《佛性論》卷一云(大正31‧787c)︰
「若依毗曇薩婆多等諸部說者,則一切眾生無有性得佛性,但有修得佛性。分別眾生,凡有三種︰(一)定無佛性,永不得涅槃。是一闡提犯重禁者。(二)不定有無,若修時即得,不修不得。是賢善共位以上人故。(三)定有佛性,即三乘人。一聲聞從苦忍以上即得佛性,二獨覺從世法以上即得佛性,三者菩薩十迴向以上是不退位時得於佛性。」

由此可見五性各別說,乃源於說一切有部等之教義。如是,唯識大乘以一切有情界法爾有五種性之別,認為佛依之為聲聞及獨覺種性說二乘之法,為菩薩種性說大乘之法,又為方便誘引一類不定種性而說唯有一乘法;而雖說一乘,實有二三之別,乃以五性各別為前提主張三乘真實一乘方便說。

〔參考資料〕 《大乘入楞伽經》卷二;《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大乘莊嚴經論》卷五;《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一、卷五十二;《顯揚聖教論》卷二十;唐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俱舍論》卷二十三;《成唯識論》卷二;《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卷二(末);《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末)。


五重玄義

天台宗用語。天台智顗為詮顯一經內容深義所設的五種體例。即(1)釋名︰解釋一經之名稱;(2)辨體︰辨一經之指歸;(3)明宗︰明一經所主之修行;(4)論用︰論一經之勝能;(5)判教︰詳稱教相判釋,即判釋一經之教相及價值。

在智顗的重要著作中,如《法華玄義》、《金光明玄義》、《觀音玄義》、《維摩經玄疏》、《仁王經疏》、《無量壽經疏》等書皆據此體例闡論所釋經義。其後天台宗學者一律遵行,而成為天台一家解釋諸經的定法。

就五重玄義的次第說,首先以一代教中,經經各有名稱,故以釋名為第一。其名稱下必有所詮之法,以為經體,故辨體為第二。一經之所說,必有所主的修行,所主即是宗,故明宗為第三。有如此的修行,必有功力,功力即用,故論用為第四。而後區別何時所說、何教所收、攝屬偏圓大小何者,故判教為第五。如此順次聯關,以釋顯一經的深義。

茲以《法華經》為例。首先「釋名」,謂法是權實一體的妙法,喻是華果同時的蓮華,故以法譬名。其次「辨體」,中道實相是本經所詮的妙體,故以實相為體。其次「明宗」,修實相行為因,證實相理為果,故以一乘之因果為宗。其次「論用」,大乘妙法,開示圓機,迹門斷權疑,令生實信;本門斷近疑,令生遠信,故以斷疑生信為用。最後「判教」,此經純圓獨妙,與偏小的諸經殊異,恰如醍醐與乳、酪、生酥、熟酥不同,故以無上醍醐味為教相。

若以總別分此五重,名是總;體、宗、用三者是別。再以能所加以分別,最後的判教是能判;中間的體、宗、用三者是所判。體、宗、用三者與三德相較,體相當於法身,宗相當於般若,用相當於解脫。在三軌中,體相當於「真性軌」,宗相當於「觀照軌」,用相當於「資成軌」。第一之釋名能統攝此三者,最後的教相亦以此三者定一代教法的分齊。

◎附︰周叔迦〈天台宗思想〉(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 )

天台宗凡是解釋一部經典之先,必須先依「五重玄義」,將這一部經的要義,提綱挈領的申述明白,然後方解釋經文。所謂五重玄義即是「釋名」、「辨體」、「明宗」、「論用」、「判教」。

這五重的次第,第一由這名可以稱呼這種法,於是順著這名,可以認識那法體,認識之後要證會那法體,必須依一定的宗旨,然後方能從體起用而利益眾生,利益既多,各各不同,所以必須要分別教相。

所以這五重玄義的用處︰釋名是開方便門;辨體是示真實相;明宗是自己的迷惑可以覺悟;論用是由悟得入,並且可以令他人入;判教是分別各經的同異。

再另一番解釋︰凡人從經卷或是從善知識有所聞見叫作「名」,由於聞名所以要去推理,以求法體顯現,這叫作「體」;要求法體顯現,必須修行,修行就是從因至果,便是「宗」;由於修行而排除自己的惑,又能利益眾生,便是「用」;分別各經的同異,便是「教」。

第三番解釋︰「名」只是表示如來所為的一大事因緣,「體」是表示佛的知見,「宗」是由此得以開示悟入那佛的知見,「用」是令眾生開示悟入佛的知見,「教」是分別各經的同異。

第四番解釋︰釋名是表示如來一切所有的法,辨體是表示如來一切祕要的庫藏,明宗是表示如來一切甚深的事業,論用是表示如來一切自在的神力,判教是分別各經的同異。

再就「事理」、「教行」、「因果」、「自利化他」、「說默」五種來分別五重玄義︰釋名是通論事理、教行、因果、自行化他、說默的;辨體只專論理的,不是教不是行,不是因不是果,不是自行不是化他,不是說不是默;明宗、論用是專論事、專論行的,但是明宗是自行的因果,是默;論用是化他的因果,是說;判教只是教,就是分別這事理因果、自他、說默的同異。

解釋經教是成就人的一種方便,所以成就的目的與程度即有深淺不同,所以有「四悉檀」。悉檀是梵文,意思便是成就。四悉檀是世界悉檀、為人悉檀、對治悉檀、第一義悉檀。這五重玄義所以成就人的方便,就是從四悉檀來分別。釋名是世界悉檀,辨體是第一義悉檀,明宗是為人悉檀,論用是對治悉檀,判教是分別種種四悉檀的同異。

為明瞭五重玄義的實用起見,所以就《妙法蓮華經》來作一個例。


┌─┬─────┬────┬──────┬─────┬─────┬───┬───┬────┬───┬────┐
│ │第一番解釋│用 處│第二番解釋 │第三番解釋│第四番解釋│事 理│因果 │自行化他│說 默│四 悉 檀│
├─┼─────┼────┼──────┼─────┼─────┼───┼───┼────┼───┼────┤
│釋│名名於法 │開方便門│從經卷或善知│為大事因緣│如來一切 │通論 │通論 │通論自 │通論 │世界悉檀│
│名│ │ │識有所聞見 │ │所有之法 │事理 │因果 │行化他 │說默 │ │
├─┼─────┼────┼──────┼─────┼─────┼───┼───┼────┼───┼────┤
│辨│尋名識體 │示真實相│聞故推理體顯│佛之知見 │如來一切 │專論理│非因 │非自 │非說 │第一義悉│
│體│ │ │ │ │祕要之藏 │ │非果 │非他 │非默 │檀 │
├─┼─────┼────┼──────┼─────┼─────┼───┼───┼────┼───┼────┤
│明│體非宗不會│自迷得悟│顯體須行 │開示悟入 │如來一切 │但論事│自行 │自行 │默 │為人悉檀│
│宗│ │ │行即因果 │ │甚深之事 │ │因果 │ │ │ │
├─┼─────┼────┼──────┼─────┼─────┼───┼───┼────┼───┼────┤
│論│從體起用 │悟故深入│行自排惑 │為令眾生 │如來一切 │但論事│化他 │化他 │說 │對治悉檀│
│用│導利含識 │亦令他俾│亦利眾生 │ │自在神力 │ │因果 │ │ │ │
├─┼─────┼────┼──────┼─────┼─────┼───┼───┼────┼───┼────┤
│判│利益既多 │分別同異│分別同異 │分別同異 │分別同異 │但教 │分別因│分別自 │分別說│ 分別種 │
│教│分別教相 │ │ │ │ │ │果同異│他異同 │默同異│ 種同異 │
└─┴─────┴────┴──────┴─────┴─────┴───┴───┴────┴───┴────┘


第一釋名。「妙」是不可思議的意思;「法」即是指十界十如權實的法,這十界十如是天台宗中總指一切法的名稱;「蓮華」是譬喻。因為蓮蓬所以有華,華開蓮便顯現,蓮成華便殘落。就此三義可以有二重譬喻︰第一譬喻如來的真實與權巧,因為真實所以用權巧,權巧開真實便顯現,真實成權巧便廢除了;第二譬喻如來的法本與化迹,因為法本所以用化迹,化迹開法本便顯現,法本成化迹便廢除了。「經」是聖人言教的總名,所以「妙」是開發如來祕密的奧藏,「法」是指示權實的正當軌則,「蓮」是指如來久遠的正果,「華」是會通不二的圓融道路,「經」是指定聲音為佛事。

第二辨體。《法華經》的體就是真實的妙理,會通到極點,契合到極圓,只是一個妙;妙即是法界,法界即是妙。簡單說,就是實相是經體。

第三明宗。《法華經》的宗是歸納一切在唯一的廣大的佛乘,所以經中借圓珠、寶所等等譬喻,來顯抱極的道理,只為的是指示如來自行的權實的法是妙如蓮華而已。簡單說,就是以佛自行的因果為宗。

第四論用。《法華經》的用是破除二乘涅槃的執著,叫人明了事理本來都是寂靜的,也就是上邊所說蓮華六種譬喻的意思。由此可以知道如來的本即是迹,迹也就是本,覈實了都無所謂迹,無所謂本。簡單說,就是三種權實二智。在此三種權實二智之中,自行二智是力,兩種化他二智是用;力是用的根本,用是力的成績。

第五判教。《法華經》的教是如來一期教化最圓滿的教,所以經中四種天華,六種地動,三次變成淨土,千大菩薩從地湧出。簡單說,這是最勝的經典,甘露的法門。


┌─┬─┬────┬──────┐
│ │妙│不可思議│發秘密之奧藏│ (表二)
│ ├─┼────┼──────┤
│ │法│十界十如│示權實之正軌│
│ │ │權實之法│ │
│ ├─┼────┼──────┤
│ │ │為實施權│ │
│ │蓮│顯實開權│指久遠之正果│
│名│ │立實廢權│ │
│ │ │ ├──────┤
│ │ │從本垂跡│ │
│ │華│顯本開跡│會不二之圓道│
│ │ │立本廢跡│ │
│ ├─┼────┼──────┤
│ │經│聖教都名│聲為佛事 │
├─┴─┼────┼──────┼─────┬────────┐
│ 體 │示真實之│極為會冥 │妙即法界 │實相為體 │
│ │妙理 │ │法界即妙 │ │
├───┼────┼──────┼─────┼────────┤
│ 宗 │歸廣大之│寄圓珠而談理│自行權實之│佛自行因果為宗 │
│ │一乘 │託寶所而論極│法如蓮華 │ │
├───┼────┼──────┼─────┼────────┤
│ │蕩化城之│ │即本而跡 │三種權實二智 │
│ 用 │權執 │事理俱寂 │即跡而本 │自行二智為力 │
│ │ │ │即非跡非本│二種化他二智為用│
├───┼────┼──────┼─────┼────────┤
│ 教 │一期化圓│四華六動 │最勝修多羅│ │
│ │ │三變千湧 │甘露法門 │ │
└───┴────┴──────┴─────┴────────┘


五重玄義之中,各經的名宗用教是各各不同的,而體卻都是一樣。因為一切法的真體只是實相,除此以外,其他的體都是假立的。既然一切經的辨體都相同,就是實相為體,所以在此順便將實相的意義解釋一番。實相本來是言說所不能形容的,但是不說又難以了解,所以不得已用四種意思來解釋。實相是空有的、不二的、不異的、不盡的。空有是說空而不是斷無的意思;不二是說空就是有,有就是空的意思;不異是說不是在空有以外,另有一條中道的意思;不盡是普遍一切處所的意思。甚麼東西普遍一切處呢﹖並不是另有一種玄妙神奇的事物,只這一切因緣所生法而已。宇宙間那一件事物不是因緣所生,這便是實相的不盡;凡是因緣所生法,當然都是空虛的,這便是空有;因緣所生法,就體性上觀察是空,就相用上觀察卻是有,這便是不二;就這因緣所生法同時又是空又是有,便是中道;無須乎另外有中道,這便是不異。

再就權實兩方便來解釋︰空有是說一切權巧本來真實;不二是說一切真實即是權巧;不異是說權巧真實就不是權巧也不是權實;不盡是說同時雙照這權巧真實。

〔參考資料〕 《法華玄義講義》卷一;《法華玄義講述》卷一;《金光明經玄義》卷上;《十八圓滿鈔》;《玄義私類聚》卷一、卷四;《法華略義見聞》卷一;《私新抄》卷二、卷三。


六家七宗

〔總說〕 六家七宗,是說東晉時代的佛教學者對於般若性空的解釋,各出異義,紛紜不一。姚秦‧鳩摩羅什門下沙門僧肇,在他所撰《不真空論》當中,歸納作心無、即色、本無三義。劉宋建康莊嚴寺曇濟擴充作本無宗、本無異宗、即色宗、識含宗、幻化宗、心無宗、緣會宗六家七宗。後來下定林寺僧鏡撰《實相六相論》,南齊汝南周顒撰《三宗論》,都是七宗論的流亞。

原來關於主要的性空典籍的翻釋,可以分作三期︰第一期是從支婁迦讖到鳩摩羅什以前,翻譯有《道行》、《明度》、《光贊》、《放光》等經。第二期是鳩摩羅什時代,翻譯有《大品》、《小品》等經,《大智度》、《中》、《百》、《十二門》等論。第三期是玄奘時代,翻譯有《大般若》等經。在第一期性空典籍譯出後,《放光》即大行華京,《光贊》卻寢逸涼土。而般若性空義的研究,到道安先後才大盛。那個時期,有支孝龍、康僧淵、竺道潛、竺法蘊、支遁、于法蘭、于法開、于道邃、僧光、竺僧敷等,大都以講習般若性空義為業。

般若性空義的研究在這個時期大盛的原因,實在於當時時代思潮的影響。佛教的教理和此土先秦諸子中老莊的學說比較相近,所以初入此土就和黃老並稱。到三國時代魏‧正始年中,何晏、夏侯玄、王弼等,祖述老莊,專談玄理,時人叫作清談。漸次而有所謂竹林七賢出現,崇尚虛無,遺落世事。像這樣,老莊玄理為魏晉清談所依託,而般若空觀和老莊玄理相似,所以為晉人所樂道,從而般若性空之學隨老莊虛無之說而風行。

然而其時性空譯籍還沒有周備,把般若經典的精神所在加以邏輯的體系的說明的論書如《中論》、《百論》等,還沒有翻傳;而且《道行》頗有格礙,《放光》言少事約,《矛》辭質勝文,意義又不容易通達。因此,各家對於般若性空義的解釋不免模糊影響,各有所偏。即如彌天釋道安,為一代般若大師,僧叡稱揚他的學說最得性空的實義,然而又概嘆他猶隔一間,所謂「爐冶之功,微恨不盡」,而把原因歸到《中》、《百》二論,文未及此,無法可尋。

〔別說〕 (一)本無宗︰曇濟的《六家七宗論》原書不傳,《名僧傳抄》〈曇濟傳〉述此論關於本無宗的一節說(卍續134‧18上)︰「如來興世,以本無佛教,故方等深經皆備明五陰本無,本無之論由來尚矣。何者﹖夫冥造之前,廓然而已。至於元氣陶化,則群像稟形。形雖資化,權化之本,則出於自然。自然自爾,豈有造之者哉﹖由此而言,無在元(似是萬字之訛)化之先,空為眾形之始,故稱本無。非謂虛豁之中,能生萬有也。夫人之所滯,滯在未(似是末字之訛)有。茍宅心本無,則斯累豁矣。夫崇本可以息末者,蓋此之謂也。」此文並沒有說出本無宗是何人所立。後來陳‧小招提寺慧達所撰的《肇論疏》引用此文的數語,說是道安所說。再後吉藏的《中論疏》把本無一家分作兩宗,一是道安本無,一是琛法師本無,而他舉示道安的本無義也引了此文的「無在萬化之前,空為眾形之始」等語。那就本無宗是道安所立了。其次,依《中論疏》,本無就是僧叡所謂性空,而他的涵義是(大正42‧29a)一切諸法本性空寂」,也就是性空緣起、緣生無性的意思。

(二)本無異宗︰這一宗的宗義已經沒有原始的文獻足徵,似乎就是《名僧傳抄》〈曇濟傳〉所引和本無正義相違的「虛豁之中,能生萬有」而《中論疏》所舉示琛法師的本無義,似乎就是他的解釋。其文如下(大正42 ‧29a)︰「次琛法師云︰本無者,未有色法,先有於無,故從無出有。即無在有先,有在無後,故稱本無。」這是說還沒有萬物之前,先有所謂無,從無生有,所以萬物出於無。這個學說解釋經論所說非有非無說,所謂非有是有就是無,所謂非無是無也是無,一切只是所謂無。僧肇評破這個學說,說他是中心崇尚所謂無,所以凡所發言都趣向於無。實在經論成立非有非無的本意,只因為一切諸法都依因緣而有,不是真實有,所以說非有。又因為諸法依因緣而有,不是一向無,所以說非無。何必妄生穿鑿,說非有是無卻此有、非無是無卻彼無呢﹖元康《肇論疏》說這個本無異義是竺法汰所立,僧肇所破即此。吉藏《中論疏》像在上面所引,說是琛法師(依《中論疏記》,琛法師就是竺法琛,也就是竺道潛)所立,僧肇所破即此。然而慧達《肇論疏》說僧肇所破是道安義及慧遠義。

(三)即色宗︰曇濟關於即色宗的說明不傳。依僧肇,即色義是說色無自性即色是空。其文如下(大正45‧152a)︰「即色者,明色不自色,故雖色而非色也。夫言色者,但當色即色,豈待色色而後為色哉﹖此直語色不自色,未領色之非色也。」但依吉藏《中論疏》,即色義中又有二說,一關內即色義,二支道林的即色遊玄義。而僧肇所破是關內即色義。其文如下(大正42‧29a)︰「一者關內即色義,明即色是空者,此名色無自性,故言即色是空,不言即色是本性空也。此義為肇公所呵。肇公云︰此乃悟色而不自色,未領色非色也。」這說關內即色義所闡明的即色是空,乃是色法都依因緣和合而生,無自性,所以說「色不自色,故雖色而非色」。然而還沒有領會因緣所生,無實體性,本來是空。

不偏在無自性一邊,進而說色本是空的,便是支道林的即色遊玄義。《中論疏》舉示道林的學說如下(大正42‧29a)︰「次支道林著即色遊玄論,明即色是空,故言即色遊玄論。此猶是不壞假名而說實相,與安師本性空故無異也。」《即色遊玄論》不傳,據《世說新語》〈文學篇〉劉孝標註及《中論疏記》所引,大意是說「夫色之性,色不自色,雖色而空。知不自知,雖知而寂」。就是說色從因緣而有,不是自有。所以當體即空。其次,支道林關於即色義的撰述,除《遊玄論》外還有「釋即色本無義」,本無就是性空,所以《中論疏》說他和道安義無異。然而慧達和元康的《肇論疏》卻說僧肇所破的即色義就是支道林所說。

(四)識含宗︰吉藏《中論疏》說識含義是于法蘭的弟子于法開所立,其文如下(大正42‧29b)︰「第五于法開,立識含義,三界為長夜之宅,心識為大夢之主。今之所見群有,皆於夢中所見。其於大夢既覺,長夜獲曉,即倒惑識滅,三界都空。是時無所從生,而靡所不生。」這是說三界群有都是在大夢中所見,而倒惑的心識是大夢的主體。換句話說,就是宇宙萬有都為倒惑的心識所變現。假如覺悟三界本空,惑識就消滅,不再見有宇宙一切諸法。《高僧傳》說法開每和支道林爭即色空義。又道林講《小品般若》,法開曾經指示他的弟子法威去攻難他。

(五)幻化宗︰吉藏《中論疏》說幻化義是壹法師(依《中論疏》所引《山門玄義》,他就是竺法汰的弟子道壹)所立,其文如下(大正42‧29b)︰「第六壹法師云︰世諦之法,皆如幻化,是故經云︰從本已來,未始有也。」又《中論疏記》云︰「玄義云︰第一釋道壹著神二諦論云︰一切諸法,皆同幻化。同幻化故,名為世諦。心神猶真不空,是第一義。若神復空,教何所施,誰修道隔凡成聖,故知神不空。」這是說世間諸法都如幻如化,自始非真實有,而心神卻不空。這個是空色不空心,和下面的心無義剛剛相反。

(六)心無宗︰元康《肇論疏》引《世說新語》〈假譎篇〉,說心無義是支愍度所立;又引《高僧傳》〈竺法汰傳)說道恒常執心無義。吉藏《中論疏》又說溫法師(依慧達《肇論疏》及《中論疏記》,就是竺法琛的弟子竺法溫)用心無義。因此執心無義之見於記載的有以上三家。僧肇在《不真空論》當中首破心無義,其文如下︰「心無者,無心於萬物,萬物未嘗無。此得在於神靜,失在於物虛。」吉藏《中論疏》引申說(大正42‧29a)︰「心無者,無心於萬物,萬物未嘗無。此釋意云︰經中說諸法空者,欲令心體虛妄不執,故言無耳,不空外物,即萬物之境不空。肇師評云︰此得在於神靜,而失在於物虛。破意云︰乃知心空,而猶存物有,此計有得有失也。」這是說經中所說諸法空,並不是說所有外界的萬物和內界的心一切都空。外物實在有,不曾無。只是在物上不起計執之心,所以說他空,說他無。就是只內裏止歇心的執著繫縛,令不想外色,外色的觀想就不生,並不是外色化為烏有。這個是空心不空色。僧肇評破這個心無義,就假如就得失說,這個學說得在心能夠不在物上起執著繫縛,所以心神寧靜。失在還沒有通達外界的萬物也都緣生性空。

(七)緣會宗︰吉藏《中論疏》說緣會義是于法蘭的弟子于道邃所立,其文如下(大正42‧29b)︰「第七于道邃,明緣會故有,名為世諦。緣散故即無,稱第一義諦。」又《中論疏記》說︰「玄義云︰第七于道邃著緣會二諦論云︰緣會故有,是俗。推拆無,是真。譬如土木合為舍,舍無前體,有名無實。」這是說一切諸法由因緣會合而有,猶如房屋,由土木會合而成,但有假名,都無實體。

〔總結〕 在曇濟以前,姚秦‧僧叡已經有六家偏而不即之說,而以道安的本無義為在六家之外的性空宗,那就成為七宗。僧叡雖然沒有說出六家的名稱,然而曇濟的六家七宗說,大概就是本僧叡說而立的。吉藏《中論疏》在徵引六家七宗及其他關於般若性空的論述之後,雖然說(大正42‧29c)︰「若封執上來有所得,皆須破之;若心無所寄無所得,適緣取悟,皆得用之。」然而仍然祖述六家偏而不即之說,只以道安的本無義及支道林的即色義等為和經論的立義相符,也就是只有這幾家的學說是般若性空的正義;而且這幾家的學說原來是一種,不過語言文字不同而已。 (黃懺華)

〔參考資料〕 《肇論中吳集解》;陳寅恪《支愍度學說考》;湯用彤《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第九章;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第三講。


出離

指超脫生死輪迴之苦而成辦佛道。《長阿含》卷一〈大本經〉云(大正1‧9a)︰「讚歎出離,為最微妙清淨第一。」《護國經》云︰「我若在家永處輪迴,佛難值遇,以信出家,為求出離。」《發菩提心破諸魔經》卷上云(大正17‧897a)︰「若有眾生樂出離,應當發起菩提心。」以上所述,乃以出三界牢獄,離脫惑業之繫縛,名為出離。又,依《瑜伽師地論》卷七十所述,出離有二因緣,一為出離三惡趣,往人天善趣;一為出離輪迴生死,趣三菩提。此外,《華嚴五教章》卷三謂聲聞修道者有漸出離、頓出離之別,其文云(大正45‧492c)︰

「又進修道人有其二種︰(一)漸出離者,斷欲界九品中前六品,盡得一來果,斷九品盡得不還果;斷上二界,盡得阿羅漢果。(二)頓出離者,謂得初果已,即頓斷三界,漸除九品,即得阿羅漢果,更無餘果。」

此外,在經論中,「出離」一詞常與「出要」混用。如《十地經》卷二〈菩薩離垢地〉云(大正10‧543c)︰「是諸有情隨貪瞋癡因緣而轉,常以種種煩惱火焰之所燒爇,不復訪求出要方便。」又,《長阿含經》卷十六〈三明經〉云(大正1‧105b)︰「時婆悉咤白佛言︰此道彼道皆稱真正,皆得出要,至於梵天。」《摩訶止觀》卷七亦云(大正46‧94a)︰「眠不安席,食不甘哺,如救頭然,(中略)以求出要。」

◎附︰呂澂〈正覺與出離──佛學基本問題之一〉(摘錄自《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三)

我們在這裏提出了「正覺與出離」的一個題目來,是要分析、說明佛家對於人生趨向有怎樣的看法和主張。概括地講︰在全人類的社會問題未得徹底解決之前,人生的需求會時常跟環境不合而發生種種痛苦。一般人不能深刻地了解它的原因,只在表面求解決,結果是陷溺日深,痛苦亦絡繹不絕;其間即使偶然好轉,也不會長久。這樣下去,只是隨波逐流,一聽環境的安排。一個人如此,大多數人也如此;一時如此,乃至整個時代也如此。這種始終迴旋、起伏、不得著落的人生,佛家謂之「流轉」(佛家對於流轉的解釋,有時比較寬泛,這裏祇就人的本位而言)。要是人們真正找到了人生欠缺的原因,從根本上予以解決,這在形式上看來,對流轉的生活是取相反的趨勢,並還有破壞它、變革它的意義,所以謂之「還滅」。由此,佛家區別人生趨向為兩途︰一是流轉的,不合理的,不應當的;一是還滅的,合理的,應當的。所有人生行事,都可用這種標準來分為兩個系列。它的名目有種種︰流轉一系或名有漏,或名有垢等等;還滅一系或名無漏,或名無垢等等。從有漏等說,是染污的、不善的,繫屬於世間的(「世間」一詞是取它「應可破壞」的意義);從和它相對的無漏等說,是清淨的,純善的,出離世間的。佛家對於人生趨向的看法,著重無漏,所以歸結於出世。但它所出離的並不是整個的現實世界,而祇是屬於世間即所應破壞、變革的一切染污、不善成分。人生要走向這個趨向,有待於一種自覺,即所謂「發心」,明白了這趨向的合理、當為,有了覺悟之後,一切行為才可以歸向這一目的,成就這一目的。這就始終在覺悟的狀態中,最後到達最完善的地步──正覺。如此佛家講人生趨向以正覺為究竟,而成就正覺的則在於出離,因而我們便構成「正覺與出離」一命題來表示這樣的意義。

在佛家的學說裏,有兩個迥異的系統︰一是聲聞乘(小乘),一是菩薩乘(大乘)。聲聞乘著重他們所依據的「佛的言教」,言教由聞而得,所以重教即是重聞。他們絕對相信佛教,視為神聖,不可改動一毫。另一系統菩薩乘則著重行為。菩薩本是成就正覺的準備階段,所以他們主張以菩薩行為行,而對於佛說並不像聲聞乘那樣拘泥,卻帶有自由解釋的色彩。這兩個系統都由根本佛說開展出來,只是解釋的方式不同,因而影響到實踐的規範也不同。它們的流行雖有先後,聲聞乘學說且比較佔先,卻不是純由聲聞乘演變或發展而成菩薩乘。到後世來,聲聞菩薩兩乘的人曾發生過激烈爭論,互相是非,但仍共同承認兩乘的原來並存。

對於「正覺與出離」這一問題,聲聞乘的解釋不大正確,應該加以簡別。他們以為人生欠缺、痛苦的原因,即在人生的本質上。分析人生,因的方面是「業」「惑」,果的方面即是「苦」。要去掉苦果,應該斷業,滅惑,不使再生。但業是種種行為,惑是種種煩惱,業惑之生起,在人事上隨時隨地幾乎無法避免,要斷滅它們,很容易走向禁欲一途,企圖由隱遁的方式擺脫糾纏,而此種消極辦法又必然遠離社會而變成自私、自利。其結果雖不能說完全落空,但終非究竟解決。因為他們的出離世間竟是捨棄世間,本來要對人生有所改善,反而取消了人生,所以說它是不徹底、不究竟的。在印度,佛家以外的學派也很多帶著這樣傾向,一般人受著熏陶,對於聲聞乘的說法就很易予以接受,因而使它流行了很久。後來佛學傳到中國,儘管那時菩薩乘的勢力已極發展,主要的義學也都以菩薩乘為依據,但實際上仍離不掉聲聞乘的作風。這給與佛學的流行以很不好的影響,向來中國佛學受到外來的批評、攻擊,即是集中在這方面的。所以,我們現在要明白佛學對人生趨向的真正看法和主張,必須先揀除了聲聞乘的說法。

菩薩乘的學說,從佛滅度後六百年(西元第一世紀)開始抬頭,一直發展到佛滅度後一千三百年(西元第八世紀),在這七百年裏,雖也有些曲折變化,但對照聲聞乘來看,精神上仍是前後一貫的。這可舉幾點說︰第一,他們看人生問題,常就全面去解決,不像聲聞乘那樣但從自己或一小部分人出發。因此,他們也著重「業」,卻由自業推究到共業,以為即使業力不可轉,而由共業的相互增上,可以因勝掩劣,也可以增減、變化,這樣人們對於未來的境遇,就能有切實的把握。其次,他們也注意折伏煩惱,但以為煩惱從對他的關係而生,人生不能避開所對的一切而獨存,就得由煩惱中發生作用,終至於轉化煩惱為無煩惱。再次,對於苦,菩薩乘也一樣的厭棄,不過用全體的看法,由厭棄更進一層,產生了「悲心」。他們瞭解到自己感覺是苦而別人不覺,自己能解除痛苦而別人不能,即會有一種不忍的心情,以至有不容自己的感受,這就是悲心的開端。又次,菩薩乘對於現實世界並不逃避,而要從各方面去理解它的實際,以求踐行的實在。因此,他們對佛所說純由「依義不依語」的路子,活用語言文字所構成的概念(想),契合實際而發生真正的智慧,這樣得著概念與實際的統一認識。最後,菩薩乘的悲、智,都不是抽象的、廣泛的毫無區別,而是隨處和種姓思想聯繫著的。假使從社會的關係上看,這思想與階級制度是有交涉的。印度社會原有四種階級,佛家立說之始,便要打破這不平等的制度,而另外提出一種理想的種姓主張來。佛家以為真能破除階級的人生,一定要依靠佛說的那樣生活,構成那一類的群眾,才做得到。所以佛徒並不限於某一階級,而四姓(即階級)歸佛,如同四河入海,成為一味;他們都可稱沙門釋子,即是表示同屬於釋迦這一種姓的。菩薩乘因有這些特點──也可以說是和原來佛說極相符合的精神,對於「正覺與出離」一問題,就能追究到深處。像「常」「樂」「我」「淨」這些人生的基本要求,聲聞乘不能得其著落,便一概予以否定,而走上消極以至於斷滅的道路。菩薩乘則不然,硬要找到人生真正的常樂我淨,並從那上面見出由染趨淨的向上發展,而為人生另開闢一條新途徑出來。

菩薩乘裏的重要學說,起初有龍樹──提婆一系。他們依據《般若》、《寶積》等經典,由「法性本寂」這是從諸法實相不為煩惑所囂動變化而言,也可謂之「法性本淨」的看法立言,以為人們對於一切事物現象,如沒有真正智慧,就不會得其實在,由此發生顛倒分別、無益戲論(執著),而招致人生的無窮痛苦。但這種迷執可以從根本上解除,最重要的是體會一切事物現象實際和那些執著無干,並不像分別戲論那一回事,也就是沒有分別戲論所構畫的那樣實體,這謂之「無自性」,謂之「空」。在形式上,這無異把分別戲論給現象的染污去掉了,而見著它原來的寂靜面目,所以謂之「法性本寂」。他們用這樣的看法解釋一切,到了「正覺與出離」這一問題上,也把世間和出世(涅槃)統一起來,以為不是離開世間而有出世,卻是得著世間的實際,依著世間實際而踐行,謂之出世。這樣地看得世間和出世為一,我們曾經說它是「即世而出世」。

龍樹學系說世間的實際即是涅槃,所以按照實際而行就和道理相應,成為瑜伽行。但從人生全體來看,這種踐行雖趨向涅槃,卻是不住著於世間,也不住著於涅槃的。全體人生有一部分未曾清淨,就不算圓滿,自然不容住著;同時,它既趨向涅槃,和世間流轉相反,也是無由住著的。在這中間,會有逐漸轉變,逐漸將世間染污改向清淨,即是由駁雜而純粹,由部分而全體等等意義。只是這些都還含蓄著未能發揮出來,後來到了無著──世親一學系,方纔特加闡揚,而另創一格。無著世親並還運用了《阿毗達磨經》和《瑜伽師地論》的教典,這些都是「本母」「對法」體裁,並且用批判的態度來解釋佛說的。依據於此,他們便提出了好些新範疇來,像「瑜伽師地」的位次,「無住涅槃」的行、「轉依」的果等等。其中尤以「轉依」一個範疇,用作「解脫」的代替語,更能顯出解脫的積極意義。由此,他們對於「正覺與出離」一問題的解答是採取「轉世而出世」的說法的。但是,宇宙人生的範圍極大,要說轉依,又從何處下手﹖無著學系特別重視認識論,以為宇宙人生在踐行中都是所知的並且是應知的對象,而藉以證知的方便則為種種名想──概念。一切名想都須經過長久的時間,應用於無數次的經驗中,才會成功「世間極成」,即同一社會中人們的共同理解。這些不但是言傳的,並還是意會的;也就是不但表現於語言文字之上,並還存在於心思分別之中,所以在不解語的嬰兒啞子一樣有名想的認識。這樣推究到一切名想慣習究竟依存之處,他們便提出一種與生俱來而且相續不斷的意識狀態即「藏識」,稱之為「所知依」。說轉依,就在這上面著眼。這要由於人們認識的轉變,影響到行為,改革了客觀環境,而形成種種向上的、清淨的名想慣習,在所知依的藏識裏逐漸替代了陳腐的、染污的名想慣習。如此不絕地轉換,到了整個的認識、行為、環境都變化了,也就是染盡而淨滿了,那纔是轉依的歸宿。這樣的轉依,原是結合著內外、自他而成,在所知方面並不單限於物象,他人也概括於內的。另外,轉依的學說與種姓思想也有密切關係。無著學系建立五種姓,以三乘差別為骨幹。在聲聞乘,向來有一種僻見,硬想排斥菩薩乘於佛家之外,所以時唱「大乘非佛說」的論調。菩薩乘卻不然,他們取兼收並蓄的辦法,以為三乘雖有優劣,但同出於佛說,本可用大涵小的(這種主張最具體地表現於《瑜伽論》十七地的組織)。由此推究建立種姓的用意,應該是側重於後天的修養,即所謂「新熏」,要由以爭取「不定姓」人們的從小入大,並非將一切種姓都看成固定不變的。在這上面並還有它社會的意義。菩薩乘流行的開頭,便已打破了沙門出家生活的限制,而有種種職業者為其成員,這樣組織了一類社會關係。從另一方面看,也可說他們是對於人生改革最負責任感的一類人。無著學系後來發展到極端,不免帶了唯心的偏向,於是內部分化,一部分學者像陳那、法稱等,擺脫了藏識的說法,要另從世間共認的意識現象上來解決認識的問題。但是「轉世而出世」的主張未變,這是可以看成佛學上最後又最要的主張的。

從上面的敘述看來,佛家所提出的人生趨向問題,可說是全面的而且是接觸到人生本質的。人們生活在社會裏,應該最好的為自己、為他人而生,這就須明白人生的意義,並能自己掌握著未來的命運。但這在一般人很不易做到,而他們所得的只是種種糾紛、痛苦而已。癥結究何所在﹖又應該怎樣解決﹖這些問題,不拘時代,不拘地點,凡對人生有高度覺悟的人,隨在都能提了出來並想到解決辦法的。要是解決得合理,就會得著多數人的擁護、支持而暢行久遠。但因為時節因緣,他們表現得不一律,當然也不能強求其同的。在佛家,最初提出來解決人生趨向的方式,當時也可算是很適宜的。後來它發展了而有種種分歧、轉變,甚至於歪曲走樣,但從它的本質上說,重要而有進步意義的成分一向都是保留著的。因此,我們對於這一點,要好好地把它從各樣誤解裏區別出來。例如,有些人這樣說︰佛家所提到的人生問題只是種生死問題,著重在人們死後的解決,對於現實生活反而忽略了。此說實在是被惑於佛家後來夾雜了宗教成分(即相信靈魂不滅要求來世的慰藉等等)之談,並不正確。實際上,佛家根本反對靈魂變相的「我」,而對於當時婆羅門、沙門等的遺棄現實、寄託未來也是破斥不遺餘力的。又有些人說︰佛家對人生問題的解答是否定人生價值的;人有生即有苦,要免苦除非不生,他們不是信奉「諸行無常,是生滅法,以生滅故,彼寂為樂」這一個頌,以為金科玉律的麼﹖這種說法只理會到聲聞乘的見解,仍舊是不正確的。聲聞乘拘牽於文句、以為無常和苦連帶著,要消滅一切無常的有為法才達到涅槃的樂境,殊不知佛說那一個頌文,原意祇離開生滅法中和能生種種惑業的「欲取」相聯繫的「諸行」,並非一切行;即從那一類生滅法的寂靜來構成涅槃境界,也並非舉一切生滅現象皆空之。由此佛家的解決人生問題不能看作否定人生,而是改革人生的。另外還有些人說︰菩薩乘對於世間,表面上好像肯定它,但實際不外擴大追求解脫的範圍,不為一己而為一切人類,所以最後仍舊歸到否定上去的。這種看法,是認為菩薩乘所說人生歸宿的涅槃和聲聞乘完全相同,卻不知菩薩乘中涅槃的意義一開頭便改變了。最顯著之點,即在舉出涅槃的成分為三德──般若、法身和解脫。他們為著涅槃所作的、所行的,不祇是解除一切苦惱,並還要累積一切功德,這樣來構成法身境界。這要打通了自他的界限而就整個的人類社會來說,功德的積集正是為著人類長期間的打算,最後化除私我為大我,乃構成涅槃的法身。也就由於這樣的因緣,它會具足常樂我淨的特徵,符合於人生基本的要求。這豈是聲聞乘拘拘於一己利害的所能理會、所能解說﹖又豈是究竟歸於人生的否定﹖總之,我們要瞭解佛家如何解決人生歸趨的問題,必須撇開以上各種不正確的說法,才能得著它的真意。還可以附帶說幾句︰佛家在這一方面牽涉到世出世的問題,依著菩薩乘的踐行,是要投身於世間,滲透於世間,而求世間本質上的變革,並無脫離世間生活的說法;前面所提到的「轉世而出世」,正是這個意思。

〔參考資料〕 《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三;《顯揚聖教論》卷五;《俱舍論》卷十;《俱舍論光記》卷三、卷十;《法界次第初門》卷上;Genjun H. Sasaki《Linguistic Approach to Buddhist Thought》。


子孫廟

中國近世佛教寺院之一種,為有別於十方叢林的寺院。一般而言,十方叢林是大型寺院,住眾較多,日常生活有嚴格的規約限制,寺產公有,住持之推選較合乎住眾公推的原則。而子孫廟則與此不同,是小型寺院(偶亦有例外),住眾較少,規約的限制力較小,寺產私有,住持之傳承多由該寺院之擁有者所決定。

除了子孫廟與十方叢林之外,另有一種由這兩類寺院型態混合而成的子孫十方叢林。有關此種寺院的特質,請參閱附錄。

◎附︰Holmes Welch著‧包可華、阿含譯《近代中國的佛教制度》(摘錄自《世界佛學名著譯叢》{82})

第一章 寺院的人事
出家人中的優秀份子與卑下之輩之差別,是基於統計之實證。約當民國十九年,約有五十萬僧眾,居住於大約十萬個寺院。其中,大多數寺廟都不大,平均每一寺廟有五人。這些被稱為「小廟」或「子孫廟」者,在宗旨和工作方面,都與「十方叢林」不同。有些「十方叢林」經常住有四五百僧眾。在這兩者之間,寺院之大小、性質、各有等級。「子孫廟」之主要性質為私有,屬於一僧,或一系僧眾私人所有,可任由彼等之意願處置。而在另一方面,則十方叢林乃被認為是佛教僧伽(僧尼共為一體)之公共資財,即或僅有十餘人居住其中,仍須依公認之佛寺清規為處理準則。其中所住,則為優秀份子。

我曾搜集約有一百個十方叢林之或多或少的詳細情形,平均每一寺院,約有一三○個住眾。有二百個十方叢林,則是我所未能得其情形之報告者。其平均住僧,如以五十至七十五計,所估若確,則中國在民國時代約有三百個十方叢林,其住僧為兩萬至兩萬五千人,約當僧伽總數百分之五弱。百分之九十五的出家人都是住在「子孫廟」裡的所謂卑下之輩。不必說,這樣將他們區分為優秀份子與所謂卑下之輩,實在太簡單化了。(中略)

第五章第一節 子孫廟
如果說各十方叢林有性質上的差異,子孫廟之間的差異就更大了,前者網羅了大部分的優異份子──大約僧團的百分之五,後者則遠為平凡。中國的在家眾有事要跟和尚打交道時,通常不到十方叢林,因為即使最近的叢林也可能遠在好幾公里外,他往往到可能「就在轉角」的子孫廟。在家眾到子孫廟去請人做佛事,祈求神明幫助,或抽籤卜運。自己想出家,或要讓孩子當和尚時,他也是到子孫廟。在中國,子孫廟一般是進入僧團的唯一途徑。由於它們是私人的──通常是一「家」和尚擁有的──僧團不能視之為公有財產。雲水僧頂多只能在那裡住三天。

擁有子孫廟的那一家和尚由數代師徒組成,他們都是佛法傳承上的法子法孫。子孫的字面意思是「兒子與孫子」,但這一家人之間其實沒有任何血緣關係。這跟日本的情形不同,日本和尚可以結婚,寺廟通常由父親傳給親生兒子。在中國,他們的關係基於「剃度」而來。和尚為在家眾剃度後,後者就變成沙彌、寺院的繼承人,及和尚的義子,中國人稱之為「剃度弟子」。同一家族內的同代剃度弟子就是師兄弟。他們有祭祀「祖師」的責任。例如,師父圓寂後,他們要做法事讓他超生,定期在牌位前上供,清明時上墳掃墓。(中略)但這裡有一點值得注意,這種體系似乎是中國佛教獨有的。在其他宗教裡,弟子重視師承,也就是他們的師父與過去大師間的關係;在基督教的修道制度裡,修道院裡的修士是一個家庭中的成員(本書用以翻譯「方丈」一詞的abbot,在亞拉姆語(Aramaic)裡其實是「父親」之意);在印度教,共侍一位師父的弟子互稱gurubhai(意思和師兄弟完全相同)。唯獨中國佛教將俗世的家庭制度如此堅實地搬到出家生活中──這證明了中國人的家庭觀念何其濃厚。甚至在傳統法律上,師徒也被視為一家人。

大多數的子孫廟也可稱為「小廟」,即使它們有為數眾多的住眾及廣大的田產。我記得曾經在新加坡遇見過一位老和尚,我印象中最深刻的,是他那貴族般的容貌、謙和中帶點威嚴的舉止,以及穿在身上的皮衣。他告訴我,他來自江蘇東部的一座小廟。他十六歲時在那廟裡剃度出家,受過三年訓練後,又入寶華山受戒。他的師父認為出家和尚應該接受更高的教育,才能對他們將來要在其間弘揚佛法的世俗世界有更多的認識。他本人因病中輟學業,但他師弟從清華大學畢業。在北平一座叢林裡擔任方丈。不久,他的師父決定退休。由於唯一的另一位師弟在寧波也很忙,因此我的資料提供者被任命為該寺的新住持(當家)。他的師兄弟不會再回來要求分享他所繼承的財產和權力,整座寺院已完全歸他所有。經過師父的允許,他收了兩位徒弟。四個人在那裡一直住到1948年共產黨鬥死他師父為止。後來,他逃往香港。

他師父所以被處死,原因在他是地主。這是難以否認的。那小廟擁有一百四十畝稻田,每年收入田租稻穀六十七公噸,足以養活兩百人。他們的收入只有很少一部分來自作佛事,因為那村落只有一百戶人家,不太需要這類服務。另一方面,花費也很少,因為俗家工人為了積功德,很樂意低薪為出家人工作,甚至義務服務。

這位資料提供者謙稱的「實質盈餘」,部分用來莊嚴佛堂,部分送給貧苦的村民,部分繳清華的學費,部分用來購買更多的土地。這些錢來自歷代師父購置的大片土地所生產的盈餘收入。這四位和尚有十個傭人服侍他們,有上好的房子住,又沒什麼可忙的,足可以過著高級、閒適的生活。他們不但很少做佛事,也沒有定期的打坐或念佛課,就像大部分的小廟一樣。與一般叢林不同,那裡沒有眾多的香客及繁重的行政工作,甚至也不做早晚課。子孫廟只在每月兩天的布薩日及每年十二月當中的一天做早晚課。讀者也許要奇怪他們每天怎麼打發時間。據我的資料提供者說,他們大多數時間都在讀書,而我也必須說他似乎是位很有內涵的人。

他說江蘇有很多小廟跟他一樣富有。但我不曾聽說有其他寺院也是由這麼少的和尚來享用這麼多錢。不過大多數的小廟都有一種閒適的氣氛。如果有人犯戒,也不會有僧值罵他或打他。事實上,小廟較少制訂類似金山規約、高旻寺規約的寺規來管束和尚,而且寺規也被看得比較輕。曾經有這麼一段話︰「要住就住十方叢林,因為小廟不好修行。」

小廟和尚吃肉、喝酒、玩女人的故事較常聽說。但它們最大的共通點是悠閒而非敗德。和尚們可以在自己高興的時候就寢或起床,也可以吃自己想吃的東西。齒牙動搖、消化力弱的老和尚對後面這點特別激賞。老人家們也很高興不必做早晚課;他們大多呼吸短促。但也有些人學德兼備,足以教導訓練同住的沙彌。

未受戒的沙彌不能在叢林裡受訓,甚至不能在那裡過夜。前面也曾說過,知客不會允許他們留宿。有些模範寺院認真執行這規條,其他寺院則較寬容。我的幾位受訪者曾舉出隨侍師父的沙彌獲准在雲水堂過夜的數樁例子。在江蘇光孝寺及寧波觀宗寺,沙彌一般進入佛學院,因為他們是學生而非住眾或雲水僧。這兩寺覺得沙彌既然不是在寺裡剃度的,也就不危害主要原則。

一般最擔心的是,基於剃度而來的世襲制會損及寺院的公有性格。子孫廟代代相傳給剃度家族內的成員。如任何叢林聽任這種剃度關係大行其道,它最後可能也會採同樣的方式相傳,而淪為子孫廟。這就是為什麼要訂立規條禁止剃度、訓練沙彌、不准沙彌留宿的主要原因。另一個原因在於未受過訓練的沙彌難免會破壞叢林裡行進、用膳,及儀式進行時的井然秩序。大叢林雖有數百位和尚生活其間,但每個人都很清楚自己的角色與地位。(中略)

附錄五 子孫十方叢林
「子孫十方叢林」(通常簡稱為子孫叢林)一詞,涵蓋了諸多混合式的寺院行政體系。中國出家人一向喜歡說中國寺院制度大同小異,但是對想嘗試作一歸納的任何人而言,此一說法未免過於樂觀。

要針對混合體製作出歸納誠屬難事,不如提供三個具體的例子作為代表──每一例由個別一位受訪者提供。這樣至少能暗示種類多寡的可能範圍。

第一位受訪者在四川開江金山寺(與江蘇金山的江天寺無關)受戒,且度過五個年頭。金山寺的三、四百位和尚,大部分是十方人。只有大約一百人是子孫,所謂子孫也就是擁有該寺的剃度家成員。掛頭的住持及監院兩職,保留給子孫。其他執事,甚至座元一職,全開放給十方人,而且許多職務真是由十方人擔任。職位的選派,一如江蘇寺院,由住持、知客與維那決定。

金山寺每天作早晚課各一次,每月讀誦波羅提木叉兩次。到了冬天,便在禪堂舉行禪七。該寺委員屬於臨濟宗──控制該寺的剃度家所屬的宗派。寺內同時也有念佛堂與佛學院。由於設有佛學院的關係,金山寺被視為「教院」,僧值被稱為「糾察」。該寺田產擴大,收入足敷所需,僧眾不需作佛事。除了保留首要職位給剃度家成員外,金山寺在任何方面,都具有叢林而非子孫廟的特質。

第二個例子是湖南郴縣普濟寺。這位受訪者曾任住持,領導該寺達十九年之久(1930 ~1949)。他顯然對整個運作情形瞭如指掌,只是他的湖南口音難倒了我所求助的幾位中國朋友──包括他的同參。儘管他資料廣博,而且樂於提供;然而在我有幸造訪的令人滿頭霧水的師父中,他可說是最嚴重的。我們談了十多個小時,他的耐性比我好,但是我一直無法確定自己已經深入事實的內層部份。

普濟寺位於湖南東南的郴縣。原先座落在三哩外的蘇仙嶺上,約兩百年前,僧眾及信徒人數過於膨脹,因此一分為二︰一者遷到鎮上,取名普濟寺;一者留在山上,以蘇仙觀為名。觀是道家寺廟的專稱。郴縣及其周緣的寺廟,有許多原先屬於道教,後來才由佛教僧侶接管。蘇仙觀是子孫廟,僚屬由自家子孫充任。蘇仙寺是它的下院,但屬於十方叢林,執事開放給十方人。於是,我們有了一個十方叢林隸屬子孫廟分支的特例。該子孫廟的住持大和尚一般都同意兼任十方叢林的方丈。他指定一位副方丈負責管理叢林。我這位受訪者在擔任住持方丈期間,同時也任郴縣佛教會理事,佛教會總部就設在普濟寺。因此他口中說的寺院,指的經常是佛教會。他說該區七百座寺廟,包括蘇仙觀,「全在普濟寺統轄之下」。其實他的意思是在郴縣佛教會的管轄之下。更令人迷糊的,是他總把蘇仙觀說成蘇仙嶺,有時又以「普濟寺」併指兩寺。

蘇仙嶺有四哩長,山上滿佈寺院。其中三座屬蘇仙觀的下院。三寺各住了一些和尚,住持由方丈指派。方丈只要覺得時機恰當,可以隨時插手下院的行政。不過,他一般只在發生嚴重違規情事時出面干涉。蘇仙觀沒有自創的規約,而以百丈清規與金山、高旻規約為憑。

下院大都擁有自己的土地,獲自土地的收入若不敷所需,差額由蘇仙觀補足。蘇仙觀的穀租六、七倍於住眾的消耗量。普濟寺由於位處城巿,專以作佛事營生,一個和尚工作一天索酬兩元(中國貨幣),院方收其中半數。佛事使得寺內七、八十位和尚忙進忙出,無暇從事禪坐等修行。蘇仙觀的六、七十位和尚同樣也是無暇打坐,投宿與上大殿求籤問卜(一次兩分錢)的香客,讓他們終日馬不停蹄。不過每年他們總會舉辦兩三次佛七。

蘇仙觀具有許多十方叢林的特質。雲水僧可無限期留住。常住眾不限於子孫。高位全保留給子孫,低職則容許十方人擔任。如同其他十方叢林,蘇仙觀也有一整套服勤名冊,執事的任期以「期」計算。住持和尚也是三、五年一任,並非終生職,而且不由上任住持私下選定,反倒是經由公開投票「選賢」產生的,不過只有子孫才具有候選人的資格。選出的住持,權勢比十方叢林的方丈高,因為寺裡的子孫收弟子前必須先徵得他同意。弟子為求取得更高的特權,一般都希望由住持和尚親自剃度,這是一大特點。年積月累,這位住持就變成底下數房大部分沙彌與受戒和尚的剃度師父。

一整系列的寺廟全在同一剃度家的手中。此一家族的領域並不限於郴縣一地。據這位受訪者說,成千上萬的子孫住在散佈華中、華南的小廟中,甚至還有遙住上海、香港的。這家族已經綿延數代。選舉蘇仙觀住持前,只有方圓五十哩或一百哩內的子孫獲得通知,不過各地的子孫都有權利投票,或提名候選人,只要有另外三人擔保,甚至也能成為候選人,參加角逐。

職是之故,這「小廟」變成我在中國僅聞的最大僧伽團體。就某方面說,它只是有名無實的團體。除了同屬臨濟宗外,內部再無其他凝聚力。但我的受訪者堅稱,成千上萬的成員都意識到自己是蘇仙觀的子孫,並且視蘇仙觀為母寺,儘管事實上他們不是在觀裡剃度出家,又不受本觀的行政機關控制。這點在這位受訪者身上倒是事實。他和他的師父都不是在蘇仙觀剃度出家的,然而兩人卻都屬於蘇仙觀系。他偶爾稱自己的師父為「老師尊」,這是道家的用詞。他師父的廟全採用道家名字,而且像蘇仙觀一樣,最後也變成佛寺。

這種連鎖寺廟,湖南蘇仙觀並非我僅知的一例。華西峨眉山腳有座伏虎寺,與普濟有諸多共同之處。共同點包括只有一人逃出大陸,得以提供資料給我們。他是個粗枝大葉的人,聲稱受過小學教育,卻不能也不願動筆寫下自己提到的一些簡單辭彙。戰爭期間,他開著貨車,行駛在緬甸的公路上;之後,生活的艱困促使他覺悟繼而出家。這位受訪者並不是很好的消息提供者,因為他不曾在伏虎寺任職,所提供有關該寺的運作情形只是道聽途說或未見全貌;另一個原因是他性癖言過其實。

他說伏虎寺是座子孫廟,有五、六十座分院位於三天行程內,相距更遠者,還有兩百座分院。朝山旺季(五月到九月)有上千名和尚住在寺裡。每天要上早晚殿各一次,禪坐兩支香。年紀尚淺的和尚不能參加,因為他們忙著招待在寺裡食宿的三、五千人在家朝山客,以及雲水僧──雲水僧最多只能住子孫廟三天。一到冬天,朝山人數遽減;近半數的和尚移至分院,母寺視分院住有多少子孫與沙彌調整津貼。一些和尚遠赴他地,收取朝山客發願捐獻的錢,或是應後者之請,前往作佛事。留在峨眉山的餘眾,這時才有閒暇加入兩、三百位資深和尚的行列,從事修行。資深和尚坐在西禪堂,年淺的和尚與沙彌坐在東禪堂。東、西禪堂是分別獨立的建築,各有一套完整的序職與執事。參加者一天坐三枝香。堂外也許積雪兩尺餘,但是炭火盆卻為寂靜的禪堂帶來溫暖。

該寺下分五房,每房各有一位房頭。房頭是個虛位,只具有通過住持候選人的權利。住持任期不受限制,當他決定退休時,便與前任住持提名五位條件合格的候選人。第一個條件是候選人必為伏虎寺子孫。第二個條件是必須經過各房頭同意。名單一旦通過,便舉行公開投票,所有受過戒的住眾在自己支持的候選人名劃上記號。票數最高者當選,新住持從前任受法。

弟子當然投票給自己的師父,因此候選人若曾為許多與會者剃度,情勢必大大有利。只有執事能收弟子,而且只有子孫能當執事(天賦異稟者或朋友例外)。不過執事先得服務三年,待登上高位(如知客等)後,才能收弟子,事先且須徵得住持或都監同意。由於有些限制,寺裡的弟子一般不出五十人。這些弟子分屬五房之下,每人與各自的師父隸屬同一房。弟子入寺並不立刻剃髮,頭先數月或數年住分院,初著俗服,後改穿出家服,並學習寺院生活的例行之事。最後,師父才帶著弟子到母寺,執刀剃髮,並將其名字登入伏虎寺子孫名冊上。之後,大多數弟子仍返回原先的分院,有些則留在母寺讀書或是當侍從,這全視他們的聰明才智而定。再經六年(其他寺院認為見習三年即已足矣),即可前往十方叢林──通常在成都──受戒。1879年發生大火前,伏虎寺原本自己傳戒,當時有住眾多達五千人。到了1940年代,它只訓練沙彌。

上面的敘述完全以這位受訪者所說為憑。最啟人疑竇的是數字。我與去過伏虎寺的在家人及和尚討論過,各人的估量之間有很大的出入,但大多數咸認為夏天只有數十人(而非一千)居住,至於朝山客人數,他們認為伏虎寺能容納數百人以上(而非三、五千人)。然而,他口中描述的該寺主要特徵,本質上可能符實。若無虛構,伏虎寺便是同時結合了十方叢林與子孫廟的諸項特點。

以上數例似乎太偏離常軌,不值得耗費篇幅。然而,我們無法得知究竟什麼才是統計上的例外。我們唯一確知的只是︰最不偏離常軌的寺院,如金山,才是最例外的。在諸多歧異類型中,我們也許好奇每個類型各涵蓋多少寺院。不過要解答此一問題,為時已晚。這或許也證明了不顧各寺的特質,作下一個大而鬆散的歸納以容納它們是不可能的。


方便

舊譯善權,又譯權巧施設。音譯有「漚波耶」等語。為佛教思想體系或實踐上之重要術語。有多種意義,分釋如次︰

(一)相對於「真實法」的方便︰係指為誘引眾生入真實法而權設的法門。稱權假方便、善巧方便。佛菩薩應眾生之根機而施與化益者即是。如吉藏《法華經義疏》卷三云(大正34‧482c)︰「方便是善巧之名,善巧者智用也。理實無三,以方便力是故說三,故名善巧。」窺基《法華經玄贊》卷三亦云(大正34‧695b)︰「權巧方便,實無此事,應物權現,故言方便。」

(二)相對於「般若實智」的方便︰乃照現於平等實智之上的差別權智。如曇鸞《往生論註》卷下云(大正40‧842c)︰「般若者,達如之慧名;方便者,通權之智稱。達如則心行寂滅,通權則備省眾機。」

(三)指為證見真理而修的加行。

「方便」因有上述多種意義,故其類別有許多種。

(1)慧遠《大乘義章》卷十五及《無量壽經義疏》所列的四種方便,即進趣方便、權巧方便、施造方便、集成方便。

(2)吉藏《勝鬘寶窟》卷上所列的五種方便,即進趣方便、善巧方便、善權方便、施造方便、集成方便。

(3)窺基《法華玄贊》卷三所列的三種方便,即進趣方便、施為方便、集成方便。後又從施為方便中開出權巧方便,而成為四種方便。

其中「進趣方便」指見道前七方便;「權巧方便」、「善權方便」指實無其事,應物權現;如實無三乘,權巧而說三;「善巧方便」、「施為方便」及慧遠的「施造方便」同指十波羅蜜中的方便波羅蜜。而吉藏的「施造方便」則指《地持經》所說的十二巧方便;「集成方便」指諸法同體,巧相集成。如真如中具恒沙佛法,又如諸法有六相等。

此外,《淨名經疏》卷三說有自行、化他、自他三方便。「自行方便」指佛及四十一位所證的不思議二諦之理。「化他方便」指藏、通、別三教及圓教有門所明的諸菩薩不斷煩惱,平等照了界內、界外的種種法門。「自他方便」指前二種方便之相對合論。又,《地持經》說有十二巧方便,《摩訶止觀》說有二十五方便。

◎附一︰〈二方便〉(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二方便」一詞,含有二義。玆分釋如次︰
(一)指世間善巧方便與出世間善巧方便︰語出《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卷十。

(1)世間善巧方便︰略稱世間方便,即菩薩為自利、利他,或為二利而示現的種種善巧施為,以此方便尚有所得、有執著,故名為世間善巧方便。

(2)出世間善巧方便︰略稱出世間方便,即菩薩但為利他,不為自利所示現的種種善巧施為,以此方便無所得且無執著,故名出世間善巧方便。

(二)指細作方便與不念方便︰即無著的《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論》卷中所說(大正25‧772c)︰「為破色身影像相故,顯示二種方便,(一)細作方便,如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寧為多不等;(二)不念方便,如經︰是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其中,細作方便是為破除眾生對色身之相的執著而設譬喻。即仔細分析,善巧述說,以顯示色身本來是假。而不念方便是令眾生通達諸微塵非諸微塵,不生念想,而捨離對色身諸相的執著。

(三)指體外方便與同體方便︰乃天台宗所說。

(1)體外方便︰指爾前諸經所說,乃對望真實而立的方便。

(2)同體方便︰又作體內方便,指《法華經》所開顯的真實法,即真實的上方便。

智顗《法華文句》卷三(上)(大正34‧36b)︰「體外方便,化物之權隨他意語。(中略)同體方便,即是自行權隨自意語。」

◎附二︰〈六種巧方便〉(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六種巧方便,乃《菩薩地持經》中所說的菩薩為度化壞佛法者、處中者、已入者、已熟者等四種眾生,當行的六種巧方便。即隨順、立要、異相、逼迫、報恩、清淨等六種巧方便。

(1)隨順巧方便︰謂菩薩欲為眾生說法,先以善巧方便,隨順教誡,令生信樂之心,然後以如來甚深法義,令其易解易入,獲大利益。

(2)立要巧方便︰要即誓約,謂若有眾生從菩薩要索田宅、飲食、錢財等種種資生之具時,菩薩即與之立誓約,言︰汝能供養父母、沙門、婆羅門及受持禁戒者,我當施汝,若不能,則不施與。彼眾生既聞此誓約,即能如說修行,滿所願欲。

(3)異相巧方便︰謂菩薩既教眾生供養父母、沙門、婆羅門及受持禁戒者,或有不順其教者,菩薩則現乖異瞋責之相,令彼有所畏懼,捨惡從善。

(4)逼迫巧方便︰謂菩薩於自眷屬作是言教,若我眷屬有不供養父母,乃至犯諸禁戒者,我當斷其供給,或加調罰,或至擯斥。彼諸眷屬畏其謫罰,即修眾善,斷諸惡法。

(5)報恩巧方便︰謂菩薩先有恩德及於眾生,或施以財物,或脫諸苦難,及免諸恐怖,救療眾病,令得安樂。而眾生知恩欲酬報者,菩薩則不欲其世間財利,但望其供養父母,乃至受持禁戒。

(6)清淨巧方便︰謂菩薩住究竟地,生兜率天,從兜率天來生世間或生王宮,捨上妙樂,出家學道,令諸眾生捨離高慢,及成無上菩薩,又令眾生堅固信樂,同求佛道,所有惑染,悉皆清淨。

此外,同經又說菩薩巧方便略有十二種,為起內佛法者有六種,即(1)菩薩悲心,顧念一切眾生;(2)一切諸行,如實了知;(3)求無上菩提智;(4)依顧念眾生捨離生死;(5)依諸行如實知,以無染心輪轉生死;(6)依求佛智慧熾然精進。為外成熟眾生有六種,即(1)菩薩巧方便,以少善根起無量果;(2)以少方便,起無量善根;(3)令毀壞佛法者除其暴害;(4)處中者令入佛中;(5)已入眾生令其成熟;(6)已成熟者令得解脫。

◎附三︰〈十種方便〉(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十種方便,指菩薩行者的十種善巧方便。出自舊譯《華嚴經》卷四十〈離世間品〉,新譯《華嚴經》卷五十六則稱此為十種勤修。即︰

(1)布施方便︰謂悉捨一切,不求回報。

(2)持戒方便︰謂持一切戒,具行頭陀行,少欲知足,威儀清淨。

(3)忍辱方便︰謂忍一切惡,離一切顛倒、瞋恚、我慢及自他之想。

(4)精進方便︰謂究竟身口意三業,一切所作皆不退轉。

(5)禪定方便︰謂遠離一切五欲諸煩惱,勤修禪定,解脫三昧,出現神通。

(6)智慧方便︰謂離愚癡煩惱,長養一切功德,心無厭足並能開發慧解。

(7)大慈方便︰謂運平等大慈之心,利樂一切眾生。

(8)大悲方便︰謂知一切諸法無自性,起平等大悲之心,代眾生受諸煩惱。

(9)覺悟方便︰謂以決定無礙智示現一切眾生,令了悟十性。

(10)轉不退法輪方便︰謂轉無上法輪,化導眾生,使如教修學,不退行位。

◎附四︰印順《印度佛教思想史》第三章(摘錄)

「方便」在大乘佛法中的重要性(更影響到祕密大乘佛法),是應該特別重視的。羅什所譯《維摩詰所說經》,經題下註「一名不思議解脫」。《華嚴經》的〈入法界品〉,《智度論》稱為《不可思議解脫經》;《四十華嚴經》題,也作「入不可思議解脫境界」。解脫(vimukti)是佛法的修行目標,大乘佛法稱為「不思議解脫」,形式與方法上,應有某種程度的差異;差別的重點,就是方便。

(一)菩薩道是依釋尊過去的本生(jātaka)而形成的。在本生中,修菩薩行的,不一定是出家的。如善財(Sudhana)所參訪的善知識(菩薩),多數是人。出家的,有比丘,比丘尼。在家的,有仁慈的國王,法官,航海者,醫師,製香師,語言學者,數學家,長者,優婆夷,童女等;也有方便示現殘酷嚴刑的國王,愛欲的淫女,愚癡的「服樹皮衣」的外道仙人,「五熱炙身」的苦行婆羅門。也有不是人的,如一頭四手的大夫(神);眾多的夜天,是女性的夜叉(yakṣa)。有的是出家,有的是在家;有的是人,有的是鬼神︰這樣的菩薩而修菩薩行,當然與「佛法」不同了。

(二)「佛法」中,在家是可以證果的,但住持佛法,屬於出家僧。不涉政治,不事生產,表現謹嚴拔俗的清淨形象。為了維護僧伽的清淨,有些地方是不能去的,有些人是不能隨便接觸的,有些事是不可以做的。遵守傳統制度,與社會保持適當距離,對佛法的普化人間,似乎有所不足。「大乘佛法」的菩薩,以不同身分,普入各階層,從事不同事業,以不同方便,普化人間。理想的「大乘佛法」,與謹嚴拔俗的比丘生活,說法利生,作風上顯然不同。就是現出家相的文殊菩薩,不在僧中雨安居(varṣika),而在「王宮采女中,及諸淫女、小兒之中三月」,也與傳統的出家生活不同。這一大乘的方便風格,正是受了流行這一地區,重「法」而不重「律」的大眾部(Mahā-saṃghika)系的影響。雞胤部(Kaukkuṭika)主張,衣、食、住一切隨宜;北道部(Uttarapathaka)說有在家阿羅漢。南方大乘──「文殊法門」、「入法界品」所表現的解行,就是在這種部派思想上,適應地域文明而發展起來的。

〔參考資料〕 《成唯識論述記》卷九(末);《長阿含》卷一〈大本經〉;《大般若經》卷三二八;舊譯《華嚴經》卷三十七;《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五;《十地經論》卷一;平川彰《法華思想》;橫超慧日編著《法華思想》。


月稱

印度中期中觀派的論師。為歸謬論證派之祖。生存年代約為西元600~650之間。相傳出生於南印度的薩曼多(Samanta),捨世出家後,從佛護與清辨的弟子蓮花覺(Kamalabudhi)學習龍樹思想。精通佛家學說,嘗任那爛陀寺住持,並曾與月官進行論諍。

月稱肯定佛護所應用的歸謬論證法,並嚴厲批評清辨的論點,以為清辨用於空性論證的「自立論證法」並不適合中觀派。他主張中觀派應採用「歸謬論證法」論證空性;因而中觀內部形成兩個系統,月稱一系採用應戰的方法,即隨對方的說法加以破斥,因此又被稱為「隨應破派」或「應成派」。清辨一系,其議論不一定跟隨敵論走,是採比量的格式,因此被稱為「自立量派」。

月稱的著述頗豐,主要有︰

(1)《中觀根本明句論》(Prasannapadā,有梵本)︰又譯作《明句論》,為龍樹《中論》的註解。梵本已由西洋學者校訂出版。

(2)《入中論》(Madhyamakāvatāra)︰西洋學者已將其校印出版。法尊則從藏譯本譯成漢語。全書是以《十地經》中的十地為主要架構,強調菩薩行,其中以第六章〈般若波羅蜜〉最為重要。

(3)《入中論自註》(Bhāsya)。

(4)《菩薩瑜伽行四百論註疏》(Bodhisatt-vayogacar yācatuḥśatakaṭīkā)︰本書為提婆《四百論》的註釋。

除上述長篇論著外,另有小品之作,如︰

(5)《五蘊論》(Pañcaskandhaprakaraṇa)。

(6)《空七十論註》(Śūnyatāsaptativṛtti)。

(7)《六十頌如理論註》(Yuktiṣaṣṭikāvṛtti)。

其中(6)、(7)二書是龍樹《七十頌空性論》、《六十頌正理論》的註解。此外,《西藏大藏經》又收有《六支瑜伽注》(Śaḍaṅga-yoga-nāma-ṭīkā)、《聖文殊師利名等誦注釋》(Āryamañjuśrī-nāma-saṁgīti-vrtti)、《金剛薩埵成就法》(Vajrasattva-sādhana)、《入中觀慧》(Madhyamaka-pra-jñā'vatāra)等書。

◎附︰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六章第三節(摘錄)

中觀學派從清辨開創局面以後,跟著來的大家有月稱。月稱出於佛護一系,佛護弟子有蓮花覺,他就是蓮花覺的門下,南印薩曼多人,婆羅門族,少年出家,精通佛家學說。後來在那爛陀寺當住持,是當時的有名的學者,曾同月官有過辯論。著作現存的,梵文藏文本都有,共十餘部。就西藏譯本言,關於密教的有九部,顯教的也有九部。龍樹的五大論,他對主要的《中論》、《六十頌正理論》、《七十頌空性論》都有註;提婆的《四百論》,他也有註。此外,還有中觀通論性質的《入中論》,有頌文、有長行,是他的一部主要著作。月稱的《中論》註解很詳細,別名《明句論》,有梵文本,西洋學者已校刊出版。其中頭一品〈觀緣品〉,與本宗的最後一品〈觀涅槃品〉,經蘇俄‧徹爾巴茨基譯成英文,譯得很好,很清楚。近年來,日本‧荻原雲來譯出六品,山口益也譯了十一品。宗喀巴的《菩提道次第論》、《辨了義不了義論》兩書,引了《明句論》的原文,也可從中看得出一部分內容,兩書已由法尊譯成漢文。《入中論》,西洋學者也已校印,法尊也從藏譯本全譯出來。月稱的學說傳入西藏的很完整,再加上後來宗喀巴的提倡,所以在西藏十分盛行。

月稱的中觀學說,比清辨更純一些,也更極端一些,這是由於歷史條件造成的。龍樹、提婆時代,主要是針對有部,重點講空、無自性。雖也講中道,而中道本身是無自性,從無自性說發展到不落一邊。到了無著、世親時代,雖也講無自性,但講的已與龍樹、提婆時不一樣了;清辨是無著、世親以後的人,他不可避免地會與瑜伽學有聯繫。月稱則不同,走向了極端,非但同瑜伽對立,就是對清辨的態度也加以肅清了。這點可以從中觀破除異見的地方看得出來,他的立場,與清辨是截然相反的。他是佛護的傳承;佛護之說,清辨是反對的,月稱要為佛護辯解,就得駁斥清辨。

首先,月稱主要是在方法論方面發揚了佛護說。在方法論上,中觀派本是以破顯宗的,即自己不另外建立,把重點放在怎樣破他上,《中論》就是這種方法的典型著作。只要指摘出敵論的過失,就算達到了目的。如〈觀緣品〉講緣起就是專門破他,一般講緣起是講生,而龍樹講緣起是講無生,實際上是破四生(自生、他生、共生、無因生)的偏執。佛護即繼承了這個傳統,他對這品的解釋就表現了這一特點。如破自生,他說︰如果是自生,則「生應無用故」,「生應無窮故」。意思是說︰「自生」就是說,法本來就有的,不應再生;說它生,就毫無意義了。同時,「自生」就應該是無窮無盡,永遠存在。這樣,就指出了自生說的矛盾,使對方的說法不能成立。這種方法概括起來就是︰如果按照你的說法,則「應」如何如何。這不是因明的格式,而是佛護特用的方法。清辨在《般若燈論》裏,不同意佛護這種方法,認為在破他時要提出自己的正當理由(因明把這個叫因、喻。理由叫因,理由的證明叫喻),要用比量的格式來出過,才能使人信服。到月稱時,為了挽救佛護的說法,就為之辯護,說佛護的方法是正確的,而清辨的方法是錯誤的。因為中觀派的根本精神是認為一切事物都是無自性的,因明的因、喻也應該是無自性的。而清辨要自立量,那就應該承認自因、自喻是實在的,只有先肯定了這點才能有立量,否則,如說無自性,便自相矛盾,因而不能成立。所以,運用因明的結果,就會形成自己理論上的混亂。

這樣,清辨與月稱兩家就顯出了分歧,並進而在中觀內部形成了兩個系統。月稱一系是採用「應戰」的方法,即隨著對方的說法加以破斥,所以被稱為「隨應破派」。清辨一系,是自由獨立的,議論不一定跟隨敵論走,而採取比量的格式,被稱為「自立量派」。

其次,關於勝義、俗諦的有無問題。中觀派是以二諦立說的。按勝義諦說,一切都是無自性的,兩家在這一點上是一致的。但是,世俗諦是否一切無自性﹖清辨承認由世俗諦講,一切法有自性,月稱則不同意,認為俗諦(世間)看著像有自性,這是由於被無明所蔽的緣故,那是一種「覆俗」(根本顛倒),所以從俗諦講也是一切法無自性。兩家在這一點上有很大的分歧。

月稱繼清辨之後,對瑜伽行派作了許多評破的工作。他的評破著重在瑜伽行派之說依他起有自性。月稱認為,依他起是表示緣起的,而緣起的性質,一方面即是無自性。所以若承認緣起,便不能同時承認還有自性。瑜伽雖也講空,但講得不徹底,認為在依他起法上沒有遍計執法便是空,並不是依他起本身就是空。如視繩為蛇,把蛇執去掉就是空,並不認為繩也是空。因此,瑜伽所說的空是他性空,而不是自性空。月稱認為這樣講不合理,要空就是自性空。他說瑜伽行派依他法的根本性質是識,而一切識的根本是阿賴耶,所以月稱也反對阿賴耶說,認為阿賴耶是一種假立,並無其識。何以見得呢﹖瑜伽要成立阿賴耶有許多理由,其中重要的一條是,如無賴耶,便不能成立業報,因為業在未受報之前,應該是存在的。它存在何處﹖按瑜伽派說,業是以種子的形式存在於阿賴耶識中。月稱批駁說,阿賴耶識是多餘的,業由於自身的相續是不會消失的。業的現行雖然消失了,但它的性質、勢力並不消失,這只是業的狀態不同,明顯時是現行,潛伏時是消滅,事實上還是相續的。只有等到受報以後,才會真正消失,因而並不需要有個阿賴耶識保存它。月稱既反對阿賴耶識,便連帶著也反對前七識。

另外,瑜伽行派也主張自證。認為人之有記憶,包括對見聞覺知的記憶,是因為當見聞覺知之時,就曾自己對自己作過了解,這種了解就是自證。由於自證,就可證明自己是存在的,而不必經由其他理由才存在。月稱也反對這一點,他說,任何事物不能自為能、所,猶如刀不自割,手不自觸。

最後,月稱也批判了瑜伽行派心外無境的唯識說。唯識說以夢為喻,論證有心無境;夢中所見,只是心的構想,醒後所見,也同樣是一種心的構想;夢與非夢,僅是淺深程度不同而已,並無原則上的區別。只有到達真正的覺悟時,才能認識到所謂境界,不過如幻如化。月稱講,心與境是平等的,如果似夢中無境,同樣也應無心。他不承認睡夢中有心無境。

月稱對瑜伽行派的這些指摘,也是有理由的,並未受到瑜伽派的反駁。這就看出,他對中觀無自性的說法,發展得比較徹底。發展到後來,便把緣起性空的理論成為性空緣起,就是說,正因為無自性才可以說是緣起。這一說法的實際意義,就是在世俗上,肯定了無其名(性空)而有其實(緣起)。密教很崇拜月稱,即利用其說,肯定煩惱,美其名為方便,實際上是縱欲。他們之牽涉到月稱,不是沒有原因的,因為月稱也與密教有一些聯繫。

〔參考資料〕 梶山雄一(等)著‧李世傑譯《中觀思想》(《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3});宮本正尊《根本中の研究》;山口益《中論釋》、《佛教における無と有との對論》;長尾雅人《西藏佛教研究》;穆帝(T. R. V. Murti)著‧郭忠生譯《中觀哲學》;光川豐藝著‧釋惠敏譯〈清辨與月稱對於人法二無我之見解〉(《諦觀》雜誌第二十四期);R. F. Olson著‧法雨譯〈月稱對唯識宗的批評〉(《諦觀》雜誌第三十二期)。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南山律學辭典]
三寶名義

子題:佛、佛陀、浮陀、佛馱、步他、浮圖、浮頭、法、達磨、曇無、曇摩、僧、僧伽、和合眾、寶有六義

戒本疏‧釋皈敬偈:「且夫三寶三緣不同。初名義者,自可如常,不學不知,故須略引。(一、釋別名)(一.佛)言者,梵云佛陀,或云浮陀佛馱步他浮圖,蓋傳音之訛耳。此無其人,以義翻之,名為覺者。具二義故。言覺察者,對煩惱障,四住如賊,唯聖覺知。言覺悟者,對所知障,無明如睡,唯聖獨悟。無明有二:一﹑迷事無明,善覺三趣;二﹑迷理無明,覺法實性。通而獨悟,並名為覺。(二.法)所言者,此土方言,大夏梵音即云達磨,或云曇無之異傳耳,未解聲明,故言多僻。法有二義:一﹑自體解法,如三聚等。二﹑軌模解法。今據後義。至聖演教,意在成行。如車從轍,如器從模;法非目睹,以喻成也。又如行必從道,道不從人;道即行之所依法式,無越此也。(三.僧),天音,具云僧伽。此無其人,以相翻之,號為眾也。或有舊解,言和合眾,即體相為名。言斯等人,同具六和,四人非一,崇成眾法故也。然諸經中,但單眾翻,不兼體說,廣如羯磨疏解。(二、釋通名)此三益世,近拔三有,遠清二死。希世獨達,可重名。故寶性論喻分六義:一﹑希有義,世寶貧窮所無,三寶薄福不遇;二﹑離垢義,世寶體無瑕穢,三寶絕離諸漏;三﹑勢力義,世寶除貧去毒,三寶六通難思;四﹑莊嚴義,世寶嚴身令好,三寶能嚴法身;五﹑最勝義,世寶諸物中勝,三寶諸有無上;六﹑不改義,世寶鍊磨不變,三寶八法不動。」(戒疏記卷二‧三‧一六)



亦名:羯磨

子題:約理事以辨業、無漏業、大悲業、約染淨以明業、約三道以明業、約心境以明業、三途業、修羅業、人天業、二乘業、菩薩業、諸佛業、迷業、修業、證業、約因果以明業、無記業、約三性以明業、約教行以明業、化教業、制教業、約化制以辨業、約大小以明業、止善業、作善業、約止作以明業

濟緣記‧釋疏序:「然業理幽微,一宗樞要。寄茲略示,啟悟來蒙。且夫諸法常住,則知真妄同源;方便隨宜,故說從真起妄。真理本寂,清淨湛然。不守自性,從緣發動,動即業相;動之不已,熾然麤顯,變起世間眾生國土凡聖因果一切諸法。此理事相對以辨業也。又於一心中派出諸業,六凡為染,四聖是淨。由諸眾生迷理起妄,隨妄興業,流轉六道,則為染也。有能覺悟,反妄歸真,修解脫道,超出諸有。二乘之人,名無漏業;菩薩及佛,名大悲業;對望六凡,通名為淨。此約染淨以明業也。又三界見思無明煩惱,並業所成,無別有體;涅槃云,業作煩惱,煩惱作業。三界六道一切苦報,皆酬往業;業成於報,報體即業。故知業積成惑,業變為報,三道輪轉,無非是業。此約三道以明業也。又業由心起,心隨境生;境既無量,業亦非一。所緣雖眾,能造唯三,身口是具,意為業主;意即業思,思即行心;是則一切善惡業相,皆心所造。此約心境以明業也。又三毒所起十不善行,是三途業;諂誑強狠,修羅業;歸戒布施,即人天業無漏八正,是二乘業;六度萬行,即菩薩業;無緣大慈不思議用,即諸佛業,如起信讚佛偈云,最勝業遍知等。但六凡迷業,三聖修業唯佛證業,故知業者遍該十界。或云三惡,三善;或云四惡,人天為善;或云六凡為惡,四聖為善。此約因果以明業也。又五陰中,一陰是色,四陰是心。識想受三,悉是無記;流入行心,方成善惡。就此行心,復分三性,善惡如上;無記者,癡狂心亂睡眠誤忘,悉無記業。善惡二業,招生感報。無記業者,不能感報;或云不招總報,亦感別報,如成論夢中造業,五分夢中結五吉羅之類。此約三性以明業也。又大小兩乘,經律論藏教相所詮,唯戒定慧。當知三學,行之本也,教由生也;行即是業,詮行成教。是則三世十方一切佛法,無非詮業。此約教行以明業也。又十善五停四弘六度一切觀行,並化教業;毗尼所詮開遮輕重一切律藏,並制教業。化據理性,理有順違;制就教法,教有持犯。此約化制以辨也。又總括一化,三宗不同。一明受隨作無作體,如戒業章三體差別。二隨行持犯成就處所,有宗動色,假宗重緣,圓教瞥念;若持若犯,並準此三以為分齊。此約大小以明業也。又殺盜婬等身口非違,生死根本;方便正念,護本所受,止善業。策勤三業,有善起護,眾別等法,名作善業。違止名作惡,反作名止惡,即止作二犯。此止作以明業也。今此羯磨,義翻為業,名通體局。且用十門一一簡辨,則臨機秉御,莫不成功,主教傳通,了無滯礙矣。」(業疏記卷一‧一一‧一三)


瞻病須示經像令瞻敬

子題:見有臨終勸念佛及示尊像令瞻敬

行事鈔‧瞻病送終篇:「應以經卷手執,示其名號;又將佛像,對眼觀矚;恆與善語,勿傳世事。華嚴偈云:又放光明名端嚴,彼光覺悟命終者,見彼臨終勸念善,因是得生諸佛前,又示尊像令瞻敬,又復勸令歸依佛,因是得成明淨光。」資持記釋云:「經文兩偈,傳寫訛脫;此出賢首菩薩品,初偈云:『又放光明名見佛,彼光覺悟命終者,念佛三昧必見佛,命終之後生佛前。』次偈脫初句,彼云,見彼命終勸念佛,方接鈔中三句;若新譯本云,又放光明名見佛,此覺悟將終者,令隨憶念見如來,命終得生其淨國此偈贊佛果上光明功德。見有臨終勸念佛及示尊像令瞻敬,俾於佛所深歸仰,是故得成此光明。此偈讚佛因中修此光明之行。(事鈔記卷四○‧一六‧一六)


[法相辭典(朱芾煌)]
一切愛語

瑜伽四十三卷十頁云:云何菩薩一切愛語?謂此愛語,略有三種。一者、菩薩設慰喻語。由此語故;菩薩恆時對諸有情,遠離顰蹙,先發善言,舒顏平視,含笑為先,或問安慰吉祥;或問諸界調適;或問晝夜怡樂;或命前進善來。以是等相,慰問有情。隨世儀轉,順睹人性。二者、菩薩設慶悅語。由此語故;菩薩若見有情妻子眷屬財穀,其所昌盛而不自知;如應覺悟,以申慶悅。或知信戒聞捨慧增,亦復慶悅。三者、菩薩設勝益語。由此語故;菩薩宣說一切種德圓滿法教相應之語,利益安樂一切有情。恆常現前以勝益語而為饒益。是名菩薩一切愛語差別應知。云何略說如是菩薩一切愛語,當知此語略為二種。一、隨世儀軌語,二、順正法教語。若慰喻語、若慶悅語,當知是名隨世儀軌語。若勝益語,當知是名正法教語。


二十種現行煩惱

瑜伽五十九卷九頁云:復次煩惱現行,有二十種。謂二十種補特伽羅,依二十緣起,二十種現行煩惱。云何二十補特伽羅?一、在家,二、出家,三、住惡說法,四、住善說法,五、增上煩惱行,六、等分行,七、薄塵行,八、世間離欲,九、未離欲,十、見聖跡,十一、未見聖跡,十二、執著,十三、不執著,十四、觀察,十五、睡眠,十六、覺悟,十七、幼少,十八、根成熟,十九、般涅槃法,二十、不般涅槃法。云何二十煩惱現行?一、隨所欲纏現行,二、不隨所欲纏現行,三、無所了知煩惱現行,四、有所了知煩惱現行,五、麤煩惱現行,六、等煩惱現行,七、微煩惱現行,八、內門煩惱現行,九、外門煩惱現行,十、失念煩惱現行,十一、猛利煩惱現行,十二、分別所起煩惱現行,十三、任運所起煩惱現行,十四、尋思煩惱現行,十五、不自在煩惱現行,十六、自在煩惱現行,十七、非所依位煩惱現行,十八、所依位煩惱現行,十九、可救療煩惱現行,二十、不可救療煩惱現行。云何二十煩惱現行緣?一、樂緣,二、苦緣,三、不苦不樂緣,四、欲緣,五、尋思緣,六、觸緣,七、隨眠緣,八、宿習緣,九、親近惡友緣,十、聞不正法緣,十一、不正作意緣,十二、不信緣,十三、懈怠緣,十四、失念緣,十五、散亂緣,十六、惡慧緣,十七、放逸緣,十八、煩惱緣,十九、未離欲緣,二十、異生性緣。依此諸緣故,煩惱現行。


七遍覺支

顯揚二卷十四頁云:七遍覺支者:廣說如經。一、念遍覺支。謂由世間道,得備善力,見道現前。由先修習世間念遍覺支,引得出世無功用無分別,於諦明了,於諦不忘。二、擇法遍覺支。謂由先所引無功用無分別,依止於念,與念俱行,於諦解了,於諦覺悟。如是一切諸遍覺支,由先所引無功用無分別,後依止前,與彼俱行。皆應了知。是中差別者,第三、正勤遍覺支,於諦心勇。第四、喜遍覺支,於諦心悅。第五、安遍覺支,於真諦中,身心堪任。第六、三摩地遍覺支。於真諦中。心住一境。第七、捨遍覺支,於真諦,心平等,心正直心,無轉動性。


七種難識了別

雜集論三卷四頁云:七種難識了別者:一、不可知了別器了別。謂一切時無分別行相故。二、種種行相了別。謂一法一行。有種種相。此難建立。是故微細。三、俱有了別。謂一時間諸識俱起;云何各別了自境界。此難建立。是故微細。當知此微細言。通一切處。四、能治所治速疾迴轉了別。謂具縛者。云何有貪等心。須臾轉變。起離貪等心。五、習氣了別。謂諸業現行。熏習於心;云何非離心外別有習氣。亦非即心。又與果時。次第而轉。六、相續了別。謂無量種感自身業。熏習在識;云何於餘明了將命終位,暫起覺悟,餘業熏習,轉於異趣令生相續。七、解脫了別。謂阿羅漢心,證得第一無戲論法性,超過生死曾所積習一切種有漏行;云何此心行相流轉。此難建立,是故微細。


七種聖財所生樂

瑜伽十四卷二十一頁云:又諸世間樂求財者,為得樂故,雖樂積集一切凡財;而未能得七種聖財所生之樂。謂與信俱行清淨之樂,生於善趣所起之樂,顧自妙好,不行諸惡,無有追悔,所生之樂。顧他誹毀,不行諸惡,無有追悔,所生之樂。於法於義正解俱行所生之樂,後世資財無所匱乏所生之樂,於勝義諦如實覺悟所生之樂,諸如是等無量無邊無罪之樂,樂求積集世間財者,皆所未得;惟得現法資財無匱所生有罪妄想之樂。


八種分別能生婬貪

瑜伽十七卷三頁云:引發,與覺悟,及和合所結,有相,若親昵,亦多種喜樂,侵逼,極親昵,名虛妄分別。能生於欲貪;智者當遠離者:此二頌中顯示八種處妄分別,能生婬欲所有貪愛。從初方便次第生起,乃至究竟。由遠離故;諸所修學,清淨殊勝。引發分別者:謂能引發於可愛事不正思惟相應之心,所有分別。覺悟分別者:謂即於彼可愛事中,覺悟貪纏相應分別。和合所結分別者:謂即於彼可愛事中所有分別。有相分別者:謂即於彼可愛事中執取種種淨妙相狀,所有分別。親昵分別者:謂於已得所愛事中,勇勵相應,所有分別。喜樂分別者:謂即於彼所得事中,種種受用,悕慕愛樂,種種門轉,所有分別。侵逼分別者:謂兩根會時所有分別。極親昵分別者:謂不淨出時所有分別。


十種智

顯揚二卷十六頁云:論曰:智者:謂十種智。廣說如經。一、法智。謂於共了現見所知諸義境界,無漏之智。二、種類智。謂於不共了不現見所知義境,無漏之智。三、他心智。謂修所生修果,能知他心及心法智,及諸如來,知諸眾生,隨其意解,隨其隨眠,教授教誡轉起妙智。四、世俗智。謂世間慧。由依此故,如來為諸眾生,隨其意解,隨其隨眠,宣說妙法。五、苦智。謂於有漏諸行之中,無常苦空離我思惟、若智、若見、明了覺悟慧觀察性。六、集智。謂於有漏諸行因中,因集生緣思惟,若智、若見,餘如前說。七、滅智。謂於有漏諸行滅中,滅靜妙離思惟,若智若見。餘如前說。八、道智。謂於能斷有漏諸行無漏道中,道如行出思惟,若智若見。餘如前說。九、盡智。謂苦已知,集已斷,滅已證,道已修;或緣盡境,或復為盡,若智若見。餘如前說。十、無生智。謂苦已知,不復當知;集已斷,不復當斷;滅已證,不復當證;道已修,不復當修;或緣無生境,或為無生,若智若見。餘如前說。

二解 俱舍論二十六卷一頁云:智有幾種?相別云何?頌曰:智十總有二。有漏無漏別。有漏稱世俗無漏名法類。世俗遍為境。法智及類智,如次欲上界苦等諦為境。論曰:智有十種,攝一切智。一、世俗智,二、法智,三、類智,四、苦智,五、集智,六、滅智,七、道智,八、他心智,九、盡智,十、無生智。如是十智,總唯二種。有漏無漏性差別故。如是二智,相別有三。謂世俗智、法智、類智,前有漏智,總名世俗。多取瓶等世俗境故。後無漏智,分法類別。三中世俗,遍以一切有為無為為所緣境。法類二種,如其次第,以欲上界四諦為境。


十種自在

瑜伽四十八卷十七頁云:又此菩薩,於甚深住,極生愛樂。即於如是法門流中,蒙諸如來,覺悟勸導;授與無量引發門智神通事業。如是蒙佛覺悟勸導,引發無量分身妙智,得十自在。如經廣說,應知其相。得自在故;隨所欲住,如意能住。隨樂安住靜慮解脫等諸心住,如意能住。若暫思惟一切食等諸資生具;悉皆成辦。一切世間工業明處,如其所欲,悉能現行。普於一切能感生業,及於一切受生處所,皆隨所欲,自在往生。隨所愛樂一切神通所作事業,皆能起作。一切妙願,隨其所欲,皆得稱遂。隨於事物,發起勝解;如所欲為,皆成無異。隨所欲知,所知境界,皆如實知。普於一切名句文身,得隨所欲。於一切法正安立中,皆得善巧。如是菩薩獲得自在。從是已去,所得自在,所作勝利,廣說如經。應知其相。

二解:顯揚八卷三頁云:功用者:略而言之,十種自在,名為功用。何者為十?一、壽自在,二、心自在,三、眾具自在,四、業自在,五、生自在,六、願自在,七、勝解自在,八、神變自在,九、智自在,十、法自在。


三寶差別

瑜伽六十四卷二頁云:復次由六種相,佛法僧寶,差別應知。一、由相故。二、由業故。三、信解故。四、修行故。五、隨念故。六、生福故。云何相故三寶差別?謂自然覺悟相、是佛寶;覺悟果相、是法寶;隨他所教正修行相,是僧寶。云何業故三寶差別?謂轉正教業、是佛寶;捨煩惱苦所緣境業、是法寶;勇猛增長業、是僧寶。云何信解故三寶差別?謂於佛寶,應樹親近承事信解;於法寶所,應樹希求證得信解;於僧寶所,應樹和合同一法性共住信解。云何修行故三寶差別?謂於佛寶,應修供養承事正行;於法寶所,應修瑜伽方便正行;於僧寶所,應修共受財法正行。云何隨念故三寶差別?應以餘相隨念佛寶,應以餘相隨念法寶,應以餘相隨念僧寶。謂是世尊,乃至廣說。云何生福故三寶差別?謂於佛寶,依一有情,生最勝福;於法寶所,即依此法,生最勝福;於僧寶所,依多有情,生最勝福。


三種覺悟所知

瑜伽十四卷五頁云:又有三種覺悟所知,能令三乘出離眾苦。一、從他聞音種類。二、內正思惟種類。三、長時修習止觀種類。又有三種覺悟所知。一者、具縛。二、不具縛。三、全無縛。


三種正教誡方便

瑜伽十四卷六頁云:復有三種正教誡方便,能展轉證後後所證,及得涅槃。一、於尸羅正教誡方便。二、於心住正教誡方便。三、於覺悟所知真實道理正教誡方便。


三自性執無執分別

瑜伽七十四卷五頁云:問:遍計所執自性,執無執相,云何應知?答:此有二種。一、彼覺悟執或無執。二、彼隨眠執或無執。若由言說假立名字,遍計諸法決定自性;當知是名彼覺悟執。若善了知唯有名者;知唯名故,非彼諸法有決定性。當知是名於彼無執。若未拔彼習氣隨眠;當知於彼,有隨眠執;乃至未捨習氣麤重。若永斷已;當知無執。問:依他起自性,執無執相,云何應知?答:若由遍計所執自性覺悟執故,復遍計彼所成自性;是名初執。若善了知唯有眾相,不遍計彼所成自性;是名無執。若於相縛,未永拔者;於諸相中,有所得時;名第二執。若於相縛,已永拔者;於無相界正了知故,於相無得;或於後時,如其所有,而有所得;當知無執。問:圓成實自性,執無執相,云何應知?答:此無有執。此界非執安足處故。若於此界,未得,未觸,未作證中,起得觸證增上慢者;當知即是遍計所執,及依他起自性上執。


三法能害煩惱怨敵

瑜伽十四卷六頁云:又有三法,能害現行煩惱怨敵。一者、信順善友。二者、不與在家出家諸眾雜住。三者、內正作意覺悟所知真實道理。


五根

瑜伽二十九卷九頁云:彼由如是勝三摩地,為所依持,勝三摩地,為所依止,能進修習增上心學增上慧學所有瑜伽。由進修習此瑜伽故;於他大師弟子所證,深生勝解,深生淨信。此清淨信增上義故;說名信根。問:於何增上?答:於能生起出世間法而為上首,及於能起精進念定慧,為其增上。餘精進等,於能生起出世間法,及於能起展轉乃至慧,為其增上。乃至其慧,唯於能起出世間法,為其增上。是故信等,說名五根。

二解 辯中邊論中卷十三頁云:已說修神足;當說修五根。所修五根,云何安立?頌曰:已種順解脫;復修五增上。謂欲,行,不忘,不散亂,思擇。論曰:由四神足,心有堪能,順解脫分善根滿已;復應修習五種增上。一、欲增上。二、加行增上。三、不忘境增上。四、不散亂增上。五、思擇增上。此五如次第,即信等五根。

三解 顯揚二卷十三頁云:五根者:廣說如經。一、信根。由世間道,令心清淨潔白無穢,離隨煩惱,得住不動。從是已後,求諦現觀修習方便。為永斷隨眠故,為得彼對治故;起增上信。二、正勤根。謂依信根,增進勇猛;與信俱行。三、念根。謂依正勤,明瞭不忘;與彼俱行。四、等持根。謂依念根,心住一境;與彼俱行。五、慧根。謂依等持根,簡擇諸法;與彼俱行。

四解 雜集論十卷六頁云:五根所緣境者:謂四聖諦。由諦現觀加行所攝,作此行故。五根自體者:謂信精進念定慧。五根助伴者:謂彼相應心心所等。五根修習者:謂信根、於諸諦,起忍可行修習。精進根、於諸諦,生忍可已;為覺悟故,起精進行修習。念根、於諸諦,發精進已;起不忘失行修習。定根、於諸諦,既繫念已;起心一境性行修習。慧根、於諸諦,心既得定;起簡擇行修習。五根修果者:謂能速發諦現觀。由此增上力,不久能生見道故。又能修治煖頂引發忍世第一法。即現此身,已入順決擇分位故。

五解 俱舍論一卷六頁云:此中先應說五根相。頌曰:彼識依淨色,名眼等五根。論曰:彼謂前說色等五境識,即色聲香味觸識。彼識所依五種淨色,如其次第,應知即是眼等五根。如世尊說:苾芻當知,眼、謂內處,四大所造,淨色為性。如是廣說。或復彼者,謂前所說眼等五根。識、即眼耳鼻舌身識。彼識所依五種淨色,名眼等相。是眼等識所依止義。如是便順品類足論。如彼論說:云何眼根?眼識所依淨色為性。如是廣說。


五事與根力覺支道支等分別

瑜伽七十二卷十六頁云:問:是五事中,信等諸法,用何為自性?以何為所緣?於何為增上?得根名耶?答:分別、為自性,名、相、為所緣,於真如,正智、為增上故;而得根名。如根名,力名、亦爾。問:於何位中,得力名耶?答:即信等根,非不信等之所陵雜,若成不雜法時,轉名為力。如根及力;如是。若得菩提支、名為覺支,此是世間覺支。以分別為自性。若依菩提支、名為覺支;此是出世間覺支。以正智為自性,真如為所緣,於覺悟安立諦為增上。又正見等諸道支,若是世間;如前應知。若出世間;以正智為自性,除諸戒支。安立非安立真如為所緣。於所證得一切漏盡現法樂住為增上。如諸道支,行跡、法跡、奢摩他、毘缽舍那等,當知亦爾。此中行跡,依鈍根利根,現法樂住已得未得,差別建立。若諸法跡,依能任持世俗勝義正法差別建立。謂由任持增上戒世俗正法故;建立初二。由任持所餘增上心增上慧勝義正法故;建立後二。又由於所緣境,不散亂義故;及觀察彼義故;建立奢摩他、毘缽舍那。


六種遍計

顯揚十六卷六頁云:論曰:由有六種遍計差別故;遍計所執自性,亦有六種。何等名為六種遍計?一、自性遍計。謂遍計色等,實有自相。二、差別遍計。謂遍計色等,決定實有有色無色有見無見等,諸差別相。三、覺悟遍計。謂善名言者所有遍計。四、隨眠遍計。謂不善名言者所有遍計。五、加行遍計。此復五種。一、貪愛加行。二、瞋恚加行。三、合會加行。四、別離加行。五、隨捨加行。六、名遍計。此復二種。一、文字所起。二、非文字所起。非文字所起者:如有計執,此為何物,云何此物,此物是何,此物云何。文字所起者:如有計執,此為此物,此物如是,或色或乃至識,或有為、或無為,或常、或無常,或善、或不善,或無記,如是等。


不信三種

此中不信,是現觀四障之一。瑜伽九十五卷十五頁云:言不信者,復有三種。一、於諦現觀,不生信解。二、於僧善行,不生信解。三、於佛菩提,不生信解。為欲斷除初不信故;世尊自引現量所證聖諦現觀,告諸弟子;言我已於四聖諦理,得現觀故;證覺無上正等菩提。為欲斷除第二不信故;復說言:我昔與汝輩,長世久流轉。由未正思惟,覺悟於真諦。我今與汝等,由正見通達。以通達為因,盡生死流轉。彼因緣盡故;自今無後有。唯餘最後身,任持令不滅。第三不信,於佛菩提,如是相轉。謂若沙門喬答摩種,是一切智;何故有問,一類能記,一類不記?為欲斷除如是不信,故復說言:我所覺法,無量無邊;譬如大地諸草木葉。為他說者,少不足言;譬如手中昇攝波葉。多分能引無義利故。少分能引有義利故。當知此中非不知故,而不記別;但由能引無義利故,而不記別。


王勤修法行

瑜伽六十一卷十二頁云:云何名王勤修法行?謂有國王、具足淨信戒聞捨慧。云何名王具足淨信?謂有國王、信解他世,信解當來淨不淨業及愛非愛果與異熟。如是名王具足淨信。云何名王具足淨戒?謂有國王,遠離殺生及不與取婬欲邪行妄語飲酒諸放逸處。如是名王具足淨戒。云何名王具足淨聞?謂有國王、於現法義,於後法義,及於現法後法等義眾妙法門,善聽善受,習誦通利,專意研究,善見善達。如是名王具足淨聞。云何名王具足淨捨?謂有國王、雖在慳垢所纏眾中;心恒清淨。遠離慳垢,而處居家。常行棄捨,舒手樂施,好興祠福,惠捨圓滿。於佈施時,常樂平等。如是名王具足淨捨。云何名王具足淨慧?謂有國王、如實了知善不善法,有罪無罪,修與不修,勝劣黑白。於廣分別諸緣生法,亦如實知。縱令失念,生惡貪欲瞋恚忿恨覆惱慳嫉幻誑諂曲無慚無愧惡欲惡見;而心覺悟,并不堅住。如是名王具足淨慧。如是名王勤修法行。由王受行此法行故;能往善趣。如是五種、能引發王可愛之法,能引諸王現法後法所有利益。謂初四種、能引發王現法利益;最後一種,能引發王後法利益


四聖諦

瑜伽二十七卷十八頁云:出世間道淨惑所緣復有四種:一、苦聖諦,二、集聖諦,三、滅聖諦,四、道聖諦。云何苦聖諦?謂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略說一切五取蘊苦,名苦聖諦。云何集聖諦?謂若愛、若後有愛、若喜貪俱行愛、若彼彼喜樂愛等,名集聖諦。云何滅聖諦?謂即此愛等無餘斷滅,名滅聖諦。云何道聖諦?謂八支等聖道,名道聖諦。當知此中依黑品、白品果因建立,故建立四聖諦。謂苦諦是黑品果,集諦是黑品因;滅諦是白品果,道諦是白品因,能得能證故。又苦諦如病初,應遍知;集諦如病因緣,次應遠離;滅諦如無病,次應觸證;道諦如良藥,復應修習及多修習。又苦諦苦義,乃至道諦道義,是如是實,非不如實;是無顛倒,非是顛倒,故名為諦。又彼自相無有虛誑及見,彼故無倒覺轉,是故名諦。問:何故諸諦唯名聖諦?答:唯諸聖者,於是諸諦,同謂為諦,如實了知,如實觀見;一切愚夫,不如實知,不如實見。是故諸諦,唯名聖諦。又於愚夫,唯由法爾說名為諦,不由覺悟;於諸聖者,俱由二種。

二解 辯中邊論中卷十頁云:論曰:應知諦者,即四聖諦。一、苦聖諦,謂一切受及受資糧。契經中說:諸所有受,皆是苦故。受資糧者,謂順受法。二、集聖諦,謂即彼苦所因諸行。三、滅聖諦,謂前二種究竟寂滅。四、道聖諦,謂即苦集,能對治道。

三解 集異門論六卷十二頁云:四聖諦者,一、苦聖諦,二、苦集聖諦,三、苦滅聖諦,四、趣苦滅道聖諦。云何苦聖諦?答:五取蘊,謂色取蘊、受取蘊、想取蘊、行取蘊、識取蘊,是名苦聖諦。云何苦集聖諦?答:諸有漏因,是名苦集聖諦。云何苦滅聖諦?答:擇滅無為,是名苦滅聖諦。云何趣苦滅道聖諦?答:諸學法、無學法,是名趣苦滅道聖諦。


四種道理

瑜伽七十八卷二十頁云:道理者:當知四種。一者、觀待道理。二者、作用道理。三者、證成道理。四者、法爾道理。觀待道理者:謂若因、若緣、能生諸行;及起隨說。如是名為觀待道理。作用道理者:謂若因、若緣、能得諸法;或能成辦;或復生已,作諸業用。如是名為作用道理。證成道理者:謂若因、若緣、能令所立所說所標義得成立;令正覺悟。如是名為證成道理。法爾道理者:謂如來出世、若不出世,法性安住法住法界。是名法爾道理。

二解 顯揚二十卷十四頁云:道理者:謂四種道理。一、觀待道理。二、作用道理。三、證成道理。四、法爾道理。若由諸因諸緣故,諸行生起;及隨顯說;是名觀待道理。若由諸因諸緣故,諸法若證得,若成滿,若彼已生,能起業用;是名作用道理。若由諸因諸緣故,所立、所說、所標舉義、得成立,得正解;是名證成道理。法爾道理者:謂若如來出世,若不出世,法性法界安住無變。是名法爾道理。

三解 雜集論十一卷八頁云:復次因辯觀察契經等法,應當解釋諸法道理。由依此道理,能觀彼法故。問:若欲於諸法,正勤審觀察;由幾種道理,能正觀察耶?答:由四種道理。謂觀待道理,作用道理,證成道理,法爾道理。觀待道理者:謂諸行生時,要待眾緣。如芽生時,要待種子時節水田等緣。諸識生時,要待根境作意等緣。如是等。作用道理者:謂異相諸法、各別作用。如眼根等、為眼識等所依作用。色等境界、為眼識等所緣作用。眼等諸識、了別色等。金銀匠等、善修造金銀等物。如是比。證成道理者:謂為證成所應成義;宣說諸量不相違語。所應成義者:謂自體差別所攝所應成義。諸量不相違語者:謂現量等不相違立宗等言。法爾道理者:謂無始時來,於自相共相所住法中,所有成就法性法爾。如火能燒,水能爛;如是等。諸法成就法性法爾。如經言:眼雖圓淨;空無有常,乃至無我。所以者何?其性法爾。


四種聲聞

瑜伽八十卷五頁云:云何名為四種聲聞?一者、變化聲聞。二者、增上慢聲聞。三者、迴向菩提聲聞。四者、一向趣寂聲聞。變化聲聞者:為欲化度由彼所化諸有情故;或諸菩薩,或諸如來,化作聲聞。增上慢聲聞者:謂但由補特伽羅無我智及執著邪法無我智,計為清淨。迴向菩提聲聞者:謂從本來、是極微劣慈悲種姓。由親近如來住故;於廣大佛法中,起大功德想,熏修相續。雖到究竟住無漏界;而蒙諸佛覺悟引入方便開導。由此因故;便能發趣廣大菩提。彼於如是廣大菩提,雖能發趣;由樂寂故;於此加行,極成遲鈍。不如初始發心有佛種姓者。一向趣寂聲聞者:謂從本來、是最極微劣慈悲種姓故;一向棄背利益眾生事故;於生死苦,極怖畏故;唯有安住涅槃意樂,畢竟不能趣大菩提。如二王子、相似處生。平等平等,受王快樂。一、於王政詩論;工巧處等,皆悉善知。第二王子,則不如是。彼二但由此分差別;非由受用王之快樂。如是於無漏界中,諸菩薩眾、與一向趣寂聲聞、當知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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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七覺分

又名七菩提分、七覺支、七等覺支,為五根五力所顯發的七種覺悟。一、擇法菩提分,即以智慧簡擇法的真偽。二、精進菩提分,即以勇猛心,力行正法。三、喜菩提分,即心得善法,而生歡喜。四、輕安菩提分,即除去身心粗重煩惱,而得輕快安樂。五、念菩提分,即時刻觀念正法,而令定慧均等。六、定菩提分,即心唯一境,而不散亂。七、捨菩提分,即捨離一切虛妄的法,而力行正法。


三覺

1.自覺、覺他、覺行圓滿。自覺是使自己覺悟,但要斷盡三界內的見思惑和三界外的塵沙無明惑,才能算是達到自覺的地位;覺他是將自己所覺悟的真理傳播給別人,使他人也覺悟;覺行圓滿謂所覺悟的程度,已經達到究竟圓滿的境界。2.本覺、始覺、究竟覺。本覺是一切眾生本來就有的自性清淨心;始覺是本覺被無明蒙蔽之後,又開始漸除無明,漸息妄心,恢復其固有的本覺;究竟覺是終極徹底的覺悟,也就是佛的覺悟


二悟

頓悟和漸悟。頓悟是頓時就能開悟;漸悟是逐漸才能覺悟


二教

1.顯教和密教。顯教是顯明易懂之教,如應身佛釋迦牟尼如來所說的一切大小乘教法是;密教是秘密難曉之教,如法身佛大日如來所宣示的一切內證真言教法是。2.漸教和頓教。漸教是由淺入深,逐漸使人覺悟的教法;頓教是直說究竟妙理,立刻就能使人覺悟的教法。3.律宗判如來一代時教,為化教與制教二類:化是化導眾生,凡諸經論中所示禪定智慧的法門,使人斷惑證真者,都是屬於化教類;制是制定戒律,如四分律、五分律、十誦律等,為佛所制的律儀,所以統眾防非者,都是屬於制教類。


二覺

1.本覺和始覺。本覺是本有的覺,非是修而後得,九界眾生,皆有此覺,雖經無量劫的生死流轉,而不動不變,與佛無異;始覺是因為本覺隨緣,現垢染相,又因為一向垢染,今日開始悔悟,生起覺心,所以謂之始覺。其實本始同是一覺,譬如油燈,原是光明的,此名本明,中間一度,被風吹滅了火,呈黑暗現象,此名不明,後來又把它再點亮了,因為第二度的明,是暗後復明,所以名為始明,其實本明始明,其明相同。2.等覺和妙覺。等覺是與佛差不多相等的覺悟;妙覺是微妙至極的覺悟,也就是佛的覺悟。3.自覺和覺他。自覺是使自己覺悟,但要把界內見思惑和界外塵沙無明惑,悉皆斷除,才是達到自覺的地位;覺他是將自己所覺悟的真理,轉而覺悟他人。此二覺圓滿,便稱為佛。


佛性

佛者覺悟之義,性者不改之義,佛性即是一切眾生永不變異的覺悟之性。涅槃經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如來常住無有變異。」


佛性真如

佛性與真如。能覺悟成佛之性,叫做佛性;不生不滅之實體,叫做真如。佛性與真如,同體異名。


力忍

一個人在受辱的時候,縱然已起瞋心,但如能即時覺悟瞋火之害,以功力克制,竭力忍耐,使不發作此種功夫稍有勉強,故名力忍。


十種方便

布施方便、持戒方便、忍辱方便、精進方便、禪定方便、智慧方便、大慈方便、大悲方便、覺悟方便、轉不退法輪方便。


四覺

本覺、相似覺、隨分覺、究竟覺。本覺是眾生本來具足的覺悟;相似覺是始覺之初發類似真覺的覺悟,在別教是三賢位,在圓教是十信位;隨分覺是隨斷一分無明而隨得一分的覺悟,在別教是十地,在圓教是十住以上;究竟覺是至極究竟的真覺,也就是如來至高無上的覺悟


圓悟

圓滿覺悟真理。


地動七因

佛欲說法時地動的七種原因,即為使諸魔怖、為使眾生心不散亂、為使放逸者生覺知、為使眾生覺悟微妙法相、為使眾生觀佛之說法遍一切智、為使根熟之眾生得解脫、為使隨順而問正義。


大圓覺

廣大圓滿的覺悟,亦即佛的大智。


大覺

偉大的覺悟,亦即佛的覺悟。凡夫無覺悟,聲聞緣覺菩薩雖有覺悟但不大,只有佛徹底覺悟宇宙人生的真理,所以稱為大覺。


如如佛

1.覺悟如如之理的佛。2.佛體即是如如之理。


忍地

覺悟無生法忍的地位。


正徧覺

真正普遍的覺悟,與正徧智同義。


正等正覺

梵語三藐三菩提,華譯為正等正覺,即真正平等的覺悟的意思。


正等覺

真正普遍平等的覺悟,亦即佛的覺悟


正覺

1.真正的覺悟。2.成佛叫做正覺。


漸悟

逐漸覺悟。見二悟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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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教育部)]

ㄐㄧㄥˇ, [動]

覺悟。如:「憬悟」。隋.盧思道〈為隋檄陳文〉:「憬彼江黃之眾,逖矣彭濮之民。」



ㄐㄧㄥˇ, [動]

1.告誡。如:「警告」。《韓非子.外儲說左上》:「李悝警其兩和。」《紅樓夢.第二一回》:「原來襲人見他無曉夜和姐妹廝鬧,若直勸他,料不能改,故用柔情以警之。」

2.戒備。如:「警備」、「警惕」。《左傳.莊公三十一年》:「凡諸侯有四夷之功,則獻于王,王以警于夷。」

3.覺悟、覺醒。如:「警覺」。清.曾國藩〈江岷樵之父母壽序〉:「口敝而手疲,昕警而夕戒。」

[形]

1.敏捷。如:「機警」。《新唐書.卷九六.房玄齡傳》:「玄齡幼警敏,貫綜墳籍,善屬文,書兼草隸。」

2.形容文詞語意凝鍊。如:「警句」。《文選.陸機.文賦》:「立片言而居要,乃一篇之警策。」

[名]

1.危險、緊急的消息或狀況。如:「邊警」、「火警」。

2.警察的簡稱。如:「交警」、「義警」、「保警」、「刑警」。



(一)ㄐㄩㄝˊ, [動]

1.睡醒。《詩經.王風.兔爰》:「我生之後,逢此百憂,尚寐無覺。」《莊子.齊物論》:「覺而後知其夢也。」

2.醒悟、感悟。如:「覺悟」、「後知後覺」。《文選.陶淵明.歸去來辭》:「寔迷途其未遠,覺今是而昨非。」

3.知曉、感受到、意識到。如:「發覺」、「警覺」、「自覺」、「不知不覺」。唐.李商隱〈無題〉詩:「曉鏡但愁雲鬢改,夜吟應覺月光寒。」

4.啟發、告訴。《孟子.萬章上》:「使先知覺後知。」

[名]

1.感官受刺激後對事物的辨識能力。如:「知覺」、「味覺」、「幻覺」、「錯覺」。

2.賢智之人。如:「先覺」。



(二)ㄒㄧㄥˇ, [動]

覺悟、清醒。《廣韻.上聲.靜韻》:「惺,惺悟。」《抱朴子.內篇.極言》:「始皇惺悟,信世間之必有仙道。」



(一)ㄒㄧㄥˇ, [動]

1.酒醉或昏迷後恢復正常。如:「甦醒」、「清醒」。《左傳.僖公二十三年》:「醉而遣之。醒,以戈逐子犯。」

2.睡眠狀態結束或尚未入睡。如:「你還醒著嗎?」。唐.韓愈〈東都遇春〉詩:「朝曦入牖來,鳥喚昏不醒。」

3.覺悟、明白。如:「覺醒」、「醒悟」。

[形]

顯明、清楚。如:「醒目」、「醒眼」。



ㄒㄩㄝˊ, [動]

1.覺悟、領會。《玉篇.子部》:「學,覺也。」《書經.說命下》:「學于古訓乃有獲。」

2.研習、學習。如:「學技術」、「學而不厭」。《論語.子張》:「仕而優則學,學而優則仕。」《禮記.學記》:「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學,不知道。」

3.模仿、仿效。如:「學話」、「學雞叫」。《晉書.卷九十四.隱逸傳.戴逵傳》:「是猶美西施而學其顰眉。」《醒世恆言.卷八.喬太守亂點鴛鴦譜》:「劉公把他言語學了一遍。」

[名]

1.學校、求學的地方。如:「小學」、「中學」、「大學」。《禮記.學記》:「比年入學。」唐.韓愈〈進學解〉:「國子先生晨入太學,招諸生立館下。」

2.學問、學識。如:「求學」、「治學」、「品學兼優」、「才疏學淺」。唐.柳宗元.與韓愈論史官書:「今學如退之,辭如退之。」

3.學說、學問派系。如:「宋學」、「漢學」、「儒學」。《史記.卷六三.老子韓非列傳.老子》:「老子脩道德,其學以自隱無名為務。」

4.學科、有系統而專門的知識。如:「哲學」、「醫學」、「文學」、「經濟學」。



ㄨˋ, [動]

1.明白、覺醒。如:「覺悟」、「執迷不悟」、「恍然大悟」。《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三主惑而終身不悟,亡,不亦宜乎?」

2.啟發他人使其覺悟。漢.崔駰〈達旨〉:「唐且華顛以悟秦,甘羅童牙而報趙。」《宋史.卷四三三.儒林傳三.楊萬里傳》:「臣聞古者人君,人不能悟之,則天地能悟之。」

[名]

姓。如漢代有悟明極。



ㄨˋ, [動]

1.睡醒。《詩經.周南.關雎》:「窈窕淑女,寤寐求之。」《呂氏春秋.離俗覽.離俗》:「惕然而寤,徒夢也。」

2.覺悟、醒悟。通「悟」。《楚辭.屈原.離騷》:「閏中既以邃遠兮,哲王又不寤。」《後漢書.卷四○.班彪傳上》:「仰寤東井之精,俯協河圖之靈。」


背棄

ㄅㄟˋ ㄑㄧˋ
違背離棄。《書經.多士》:「嚮于時夏弗克庸,帝大淫泆,有辭。」唐.孔穎達.正義:「欲使夏王桀覺悟,改惡為善,是天歸嚮於是夏家,不背棄之。」


菩薩

ㄆㄨˊ ㄙㄚˋ, 1.佛教用語。梵語 bodhisattva的音譯,全名為「菩提薩埵」,意譯作覺有情。其義有二:一、專指成佛前的悉達多太子。《修行本起經.卷下》:「菩薩見此眾生品類,展轉相吞,慈心愍傷,即於樹下得第一禪。」二、指具備自利、利他的大願,追求無上覺悟境界,並且已證得性空之理的眾生。菩薩所覺悟的境界在佛之下,而在阿羅漢之上。《佛說十地經.卷二》:「菩薩既得如是大慈、大悲、大捨意樂已,為欲救拔一切有情,轉更訪求世出世間諸利益事。」《初刻拍驚案奇.卷八》:「弟子虔誠拜禱,伏望菩薩大慈、大悲、救苦救難,廣大靈感,使夫妻得相見。」

2.尊稱樂善好施的好人。《儒林外史.第三八回》:「小的送他到廣東家裡,他家親戚、本家有百十人,都望空謝了老爺的恩典;又都磕小的頭,叫小的是『菩薩』。」


猛省

ㄇㄥˇ ㄒㄧㄥˇ, 1.深自反省。《福惠全書.卷一五.刑名部.自盡》:「本縣言出令隨,爾等試靜思,猛省毋忽。」

2.忽然覺悟。《朱子語類.卷一三.力行》:「人心之公,每為私欲所蔽,所以更放不下。但常常以此兩端體察,若見得時,自須猛省,急擺脫出來。」《水滸傳.第四七回》:「宋江勒馬看時,莊上不見刀鎗軍馬。心中疑忌。猛省道:『我的不是了。天書上明明戒說:「臨敵休急暴。」』」也作「猛醒」。

3.突然憶起。宋.王炎〈青玉案.深紅數點〉詞:「正寥茖,無情緒。猛省從前多少事。」


迷而知返

ㄇㄧˊ ㄦˊ ㄓ ㄈㄢˇ
迷失正道而及時覺悟回頭。比喻知錯能改。南朝齊.劉繪〈為豫章王嶷乞收葬蛸子響表〉:「但韔矢倒戈,歸罪司戮,即理原心,亦既迷而知返。」


暮鼓晨鐘

ㄇㄨˋ ㄍㄨˇ ㄔㄣˊ ㄓㄨㄥ, 1.佛寺中朝課之前和熄燈之前皆會敲擊鐘鼓,用以警惕與自勵。宋.俞德鄰〈送程道大歸新安兼簡憲使盧處道學士〉四首之三:「我生慚愧賈胡留,暮鼓晨鐘復報秋。」也作「朝鐘暮鼓」、「晨鐘暮鼓」。

2.比喻使人覺悟的言論。明.周履靖《錦箋記.第一九齣》:「清淨是菩提,愛染難離,蒸沙為飯飯終非,暮鼓晨鐘勤懺悔,怎免阿鼻。」


佛日

ㄈㄛˊ ㄖˋ
佛陀。比喻佛法慈悲廣大,能覺悟眾生,像太陽一樣突破黑暗,遍照大地。南朝梁.簡文帝〈大法頌〉:「佛日出世,同遣惑霜。」


飛禍

ㄈㄟ ㄏㄨㄛˋ
意外的禍患。《後漢書.卷四五.周榮傳》:「若卒遇飛禍,無得殯斂,冀以區區腐身覺悟朝廷。」


翻過筋斗

ㄈㄢ ㄍㄨㄛˋ ㄐㄧㄣ ㄉㄡˇ
比喻覺悟成道。《紅樓夢.第一六回》:「其中想必有個翻過筋斗來的,也未可知,何不進去試試。」


分兒

ㄈㄣˋㄦ (變)ㄈㄜˋㄦ, 1.地位。如:「這團體裡沒有我的分兒。」

2.程度。如:「到這分兒上,他還不覺悟。」


諷諭詩

ㄈㄥˋ ㄩˋ ㄕ
用來諷刺當時政治或社會,以曉諭當政者或社會大眾覺悟的詩歌。如唐白居易即善作此類詩。


打破迷關

ㄉㄚˇ ㄆㄛˋ ㄇㄧˊ ㄍㄨㄢ
指突破迷妄,覺悟是非。《兒女英雄傳.第二一回》:「既然打破迷關,若不及早回頭,定然皇天不佑。」《三俠五義.第三八回》:「你相公入了情魔了,一時也化解不開,須到開封府告去,方能打破迷關。」


大覺

ㄉㄚˋ ㄐㄩㄝˊ
澈底覺悟。《莊子.齊物論》:「且有大覺,而後知此其大夢也。」《淮南子.俶真》:「今將有大覺,然後知今此之為大夢也。」


大覺醒

ㄉㄚˋ ㄐㄩㄝˊ ㄒㄧㄥˇ
西元一七三五至一七五○年間,發生在美國的一次宗教信仰和宗教情感的復興運動。其宗旨在改革宗教和道德。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為當時主要理論家。此一運動使美洲殖民地人民開始有共為一體的覺悟,並為美國獨立運動進行了精神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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