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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三因佛性

(名數)見三字部三因佛性條。

(名數)涅槃經所說:一、正因佛性,離一切邪非之中正真如也。依之成就法身之果德,故名正因佛性。二、了因佛性,照了真如之理之智慧也,依之成就般若之果德,故名了因佛性。三、緣因佛性,緣助了因,開發正因之一切善根功德也。依之成就解脫之德,故名緣因佛性,金光明玄義曰:「云何三佛性?佛名為覺,性名不改,不改即是非常非無常,如土內金藏,天魔外道不能壞,名正因佛性。了因佛性者,覺智非常非無常,智與理相應,如人能知金藏,此智不可破壞,名了因佛性。緣因佛性者,一切非常非無常功德善根資助覺智開顯正性,如耘除草穢掘出金藏,名緣因佛性。」同記上曰:「正謂中正,了謂照了,緣謂助緣。緣資了,了顯正,正起勝緣。亦是正發於了,了導於緣,緣嚴於正。正起勝緣,相由既然非橫義也,一心頓具非縱義也,此妙因能剋妙果,俱名因者其義在茲。」此三佛性,又為空假中之三諦。因為空諦,緣因為假諦,正因為中諦也。輔行二曰:「三千即空性了因也,三千即假性緣因也,三千即中性正因也。」


三身佛性

(名數)佛性有三:一、正因佛性,是法身如來之因。二、了因佛性,是報身如來之因。三、緣因佛性,是應身如來之因。見三因佛性條。


二因

(名數)一、生因,本具法性之理則能發生一切善法,如穀麥等種,能生萌芽是也。二、了因,以智慧照了法性之理,如燈照物了了可見是也。見涅槃經二十八。

又一、能生因,第八識能生起眼等之諸識,又為一切善惡之因,如穀麥等種為發生萌芽之因是也。二、方便因,眼等之諸識能為方便,引發第八識善惡之種,如水土以發生穀麥等萌芽之方便是也。見宗鏡錄七十一。

又一、習因,如習貪欲,則貪欲愈增長,新譯曰同類因。二、報因,如行善惡之因,即得菩樂之報,新譯曰異熟因。見四教儀集註中。

又一、正因,眾生本具之理性,正為成佛之因者。二、緣因,一切之功德善根資助智慧之了因,開發正因之性者。見涅槃經二十八。又有近因遠因,見大論。牽引因生起因,見瑜伽論。


二德

(名數)一、智德,眾生所具之了因至於佛性果為智德,照了一切之事理者,二、斷德,眾生所具之緣因至於佛性果為斷德,斷盡一切之妄惑者,智德是菩提,斷德是涅槃也。諸佛心具此二德。見觀音玄義上。

又一、悲德,諸佛菩薩利他之德也,二、智德,諸佛菩薩自利之德也。

又一、性德,本來性具之德也。三因中之正因佛性,三德中之法身是也。二、修德,修成之德也,三因中了因緣之二佛性,三德中般若解脫之二德是也。小乘不知此性修,大乘之權教,使二德隔歷,大乘之實教使二德相即。見四教儀集註下。


二種菩提心

(名數)一緣事菩提心,是以四弘誓願為體,一眾生無邊誓願度,念一切眾生悉有佛性而願求度之,令入大般涅槃也。是饒益有情戒,亦是恩德之心,亦是緣因佛性,亦應身菩提之因也。二煩惱無邊誓願斷,願求自斷無邊之煩惱也,是攝律儀戒,亦是斷德之心,正因佛性,法身菩提之因也。三法門無盡誓願知,是願求覺知無盡之佛門也,是亦攝善法戒,智德之心,了因佛性,報身菩提之因也。四無上菩提誓願證,是願求證得佛果菩提也。由前三行願具足成就而證得三身圓滿之菩提,還亦廣利益一切眾生也。二緣理菩提心,一切諸法,本來寂滅,安住于此中道實相而成上求下化之願行,是為最上之菩提心,謂為緣理之菩提心。見往生要集上末。


五佛性

(名數)一正因佛性,二了因佛性,三緣因佛性,(此三者即三因佛性。)四果佛性,菩提之果也,正覺之智謂之菩提。五果果佛性,大涅槃也。以菩提之智,顯涅槃之理,故云果之果。法華文句十曰:「佛性有五:正因佛性通互本當,了、緣,佛性種子本有,非適今也。果性、果果性,定當得之。」


別解四類

(術語)今於四類之別解中,示地獄界與人界及佛界三種之相。先言地獄界之十如是,相如是者惡人顯後墮地獄之前相,凡夫雖不知,而佛菩薩之目,則能見之也。性如是者,專習惡之人其習狀如生成,改變為難也。體如是者:「摧折麤惡色心以為體質。」即墮於地獄為獄卒所責之荒惡身心體是也。私記二本云:「問:體者即指受報身。與報何異?答:陰身為體。苦樂為報。」力如是者:「地獄有登刀上劍之用。」即於地獄有上劍山上刃林裂破身體之力用也。作如是者:「搆造經營。」謂於身口意之三業造惡也。私記云:「作是造業與因何別?答:搆造為作,約外約色,習因為因,約內約心。」因如是者:「惡習因也。」謂於過去習惡也。緣如是者作惡之緣助也。果如是者,謂過去所習之惡事,受地獄之身亦能起也。報如是者:「銅柱鐵床之苦。」謂於地獄攀登銅柱。坐熱鐵床也。本末究竟等者,相如是,報如是,皆為空諦故謂為等。又惡之果報在本之性相中,本之性相,在惡之果報中則為假諦等,又地獄之理體與佛果無異,則皆為中道法界,是中道之等也。次明人界之十如,則相如是者:「相表清昇。」謂對於四惡趣之沈淪,格別清淨,有上昇之相也。性如是者:「性覺白法。」謂清白之善法,成為其性也。體如是者:「體是安樂身心。」謂與三途等苦報相違,安穩快樂之身心也。力如是者:「堪任善器。」謂堪於勤善之器也。作如是者:「造止行二善。」謂作止惡行善之二善也。因如是者:「因是白業。」謂成就清白之善因也。緣如是者:「作善我我所。」謂我思能作善也,此為白善之緣。果如是者:「任運修善心生。」謂依前來習善之習用,而自然生善心也,報如是者:「自然愛樂。」謂自然受人果之快樂也。本末究竟如前地獄界。次明佛界之十如,則「佛界十法者。皆約中道分別也。」言佛界之十如其體皆為中道也。此雖為一中道,而因義理相違,故分為十如。相如是者為緣因佛性,是外修萬行也。性如是者為了因佛性,是內生真智也。體如是者為正因佛性,是真如法界也。力如是者,謂初發菩提心,超二乘上為力。是發菩提心也。作如是者四弘誓願也。因如是者智慧莊嚴也。緣如是者福德莊嚴也。果如是者一念相應大覺朗然之無上正覺也。報如是者大般涅槃三德秘藏也。本末究竟等者三諦法界之體等也。


善不受報

(術語)竺道生嘗著善不受報論。其言曰:依五戒十善等善伏惡,以受人天之身報,但是增上緣,故實者是善非是受報,是與菩薩本業經下所謂「一切善受佛果,無明受有為生滅果,故善果從善因生,惡果從惡因生,名善不受生滅之果。若凡夫聖人一切善皆名無漏,而言受無漏果者。佛化眾生行善背惡故。」相符合。且元曉經疏曰:「一切善受佛果者,生得善作得善皆為正因,受佛果故。一切善名無漏者,順寂靜性,逆諸漏故。(中略)餘處說有漏善者,望傍緣說,謂十善等若望佛果即為正因。望人天報但為緣因報因,但是增上緣故。」愚案是論與彼師之涅槃常住論皆為千古之卓見。


性具

(術語)又曰體具,理具。謂本覺之性,具菩薩界以下九界之惡法及佛界之善法,總具十界三千之善惡諸法也。天台始發之,荊溪,四明,盛詳述之。他宗雖言性具善,然不言性具惡,台家獨談性具惡也。因之天台分之為別圓二教,以他宗之極說未盡性具,總謂之別教。觀音玄義記二曰:「九界望佛皆名為惡,此等諸惡,性本具不?答:只具一字,彌顯今宗。以性具善,他師亦知。具惡緣了(緣因了因有性善,亦具性惡。觀音玄義上詳說之),他皆莫測。」佛心印記曰:「是知今宗性具之功,功在性惡。」妙宗鈔上曰:「諸宗既不明性具十界,則無同斷同悟之義。」同下曰:「荊溪云:他宗不明修性,若以真如一理,名性隨緣差別為修,則荊溪出時甚有人說也。故知他宗同極,祇云性起,不云性具,深可思量。」是指華嚴宗也,然賢首之菩提心章曰:「隨舉一門亦具一切,隨舉一義亦具一切,隨舉一句亦具一切。然此具德門中,性具善惡。法性實德,法爾如是。」是分明有性具之說也(蕉窗漫筆上)。教行錄三教門雜問答曰:「問:一切大乘經論皆談一切眾生本性清淨,台宗明性具十界,六既是穢,如何合諸經論?答:十法界六穢四淨,台宗既云性具,即是性惡法門,安得不清淨乎?明此應具二義:一約情智說,二約迷悟分。情智者,猶言以情分別諸法皆邪,離情分別諸法,分別皆正。今圓人應用佛眼種智了達一念染情,體具十界,互融自在,則一切諸法,悉皆清淨,荊溪所謂知剎那染體悉淨者是也。二約迷悟分別,當知迷則十界淨穢俱染,悟則十界淨穢俱淨,台宗所明十界性惡法門悉皆清淨者,正約悟解邊說也。故荊溪曰:三千在理,同名無明,豈非迷故三千俱迷也,三千無改,無明即明,豈非悟故三千俱悟乎。然此二義猶是對修門說,若直約平等法界言之,則非修非性,非迷非悟,非淨非穢,一切眾生不勞造作,本性靈明,具足十界,不受諸垢。故經曰:五道清淨不受色,學此者有即成大道,豈非一切眾生法界本淨乎。」參照性惡條。


性橫修縱

(術語)台家所說法報應之三如來,正了緣之三佛性,行智理之三法,法般解之三德等,在圓教為不縱不橫,在別教為縱橫差別,約之於性修因果二門,而謂之性橫修縱,因縱果橫。性橫修縱者,就三德明之,則此三齊為性德,般若解脫之二德不更為智斷之修用,三法自立,互不相融,如三帝王之鼎立,故謂之為橫。而其修成時,更起緣因了因之功以相資助,故先法身,次般若,後解脫,次第顯發。謂之為修縱。因縱果橫者,在因而行時,行智理次第資發,故謂之為因縱。如前之修縱。至果則性德三身一時顯發,故謂之果橫。如前之性橫。蓋橫者以別異之義而名,縱者以次第之義而名也。文句九曰:「若但性德三如來是橫,修德三如來是縱。」同記曰:「別教雖有性德之語,三皆在性而不互融,故成別義。若三在修前後而得,道理成縱。」光明記一曰:「行智理三,次第資發,修時縱也。法報應三,果中齊顯,證時橫也。」如斯在別教非橫即縱者,以不知三德修性之關係故也。在圓教為不縱不橫。蓋三德俱為性具者圓教之意以為般若解脫雖在於性而有修用之功,何則?九界之惑業,為性惡之德,惑業之性,即般若解脫之性德,故由迷言之,雖為惑業,由解言之,即為緣了。可以知圓教之二德雖在於性,而有修用之功矣。故此三德本來有性修之關係,一性如帝王,二修如二臣,一性具二修,即成不橫之義也。然別教以為九界迷妄之惑業,性雖於理不離,而相與理別,三性共為此惑業所覆,橫凝在性,不為二德二修之用,故三德各別,成性橫之義也。又圓教雖言般若解脫即緣了之二修為修德,然非如別教在理性之外,乃為性所具之本有之德,故即於是性。如此二修即於一性故成不縱之義。別教於惑業之外,別修成了緣之德,則必為前後,故成修縱之義也。妙宗鈔二曰:「三雖性具,緣了是修。二雖是修,非適今有。二若非修,三法則橫。二若非性,三法則縱。」


正因

(術語)對緣因而言。正生法之因種曰正因。資助之力曰緣因


相違決定

(術語)六不定之一。三十三過中屬於因之過失也。立者先具三支立一宗之時,敵者對之亦立具三支正反立者之宗者,此時立敵兩立,不能生決定之智,故立敵之因,皆名決定相違,為不定因之一,不定因者,謂使宗法不能決定之因,相違決定者,謂立敵之因各決定成立相違之宗也。立敵各決定而成相違之宗,故即為不定因也。因明入正理論曰:「相違決定者,如立宗言聲是無常,所作性故。譬如瓶等。有立聲常,所聞性故,譬如聲性。此二皆是猶緣因故,俱名不定。」


緣了

(術語)三因中之緣因,了因。智慧謂之了因。其他一切之善根,謂之緣因。見三因條。


緣正

(術語)三佛性中緣因佛性與正因佛性也。文句七曰:「眾生但正無緣,今聞信解,緣正具足,開佛知見。」


[佛光大辭典]
九緣生識

緣,助成之義。即謂明、空、根、境等九種之緣,生眼、耳、鼻、舌等八種之識。此係以眼、耳、鼻、舌、身五識,依第八識相分(即分別相狀,指世間種種色像境界凡有名相者)建立,由第八識種子而生,攬明、空諸境而為相;第六識緣第八識相分而得生,取五塵境界而分別,依第七識而能執取;第七識緣第八識見分(即能見之識,指眼等諸識能照燭了別諸塵境界者)而得起,轉第六識染淨而為依;第八識為眾識之根本,含諸法之種子,依第七識而能轉託五根識而為相。由是而知,識藉緣生,緣因識有,更互為依,遞相倚託,而有多少不同,故稱九緣生識。

據成唯識論卷二至卷五所載:(一)明緣,明,指日月之光,能顯諸色相。謂眼因明而見,無明則不能發於眼識,故明為眼識之緣。(二)空緣,空,指蕩然無礙,而能顯諸色相。謂眼以空而能見,耳以空而能聞,無空則不能發眼、耳之識,故空為眼識與耳識之緣。(三)根緣,根,指眼、耳、鼻、舌、身五根。謂眼識依眼根而能見,耳識依耳根而能聞,鼻識依鼻根而能嗅,舌識依舌根而能嘗,身識依身根而能覺,若無五根,則五識無所依,故五根為五識之緣。(四)境緣,境,指色、聲、香、味、觸五塵之境。謂眼等五根雖具見、聞、嗅、嘗、覺等五識,若無色等五種塵境為對,則五識無由能發,故境為五識之緣。(五)作意緣,作意,即心所法,有覺察之義。謂如眼初對色時,便能覺察,引領趣境,使第六識即起分別善惡之念;及耳、鼻、舌、身初對境時,亦能如是覺察引領。是以遍行一切識境,皆由作意,故作意為眼等六識之緣。(六)根本依緣,根本,即第八阿賴耶識;依,指倚託。謂第八識為諸識之根本,眼等六識依第八識相分而得生,第八識相分託眼等六識而得起,故根本依為六識及第八識之緣。(七)染淨依緣,染淨依,即第七末那識,一切染淨諸法皆依此識而轉。謂眼、耳等六識,於色、聲等六塵境上,起諸煩惱惑業,則轉此煩惱染法歸於第八識而成有漏,若六識修諸道品白淨之業,則轉此道品淨法歸於第八識而成無漏,故稱為染淨依。然此第七識亦依第八識而能轉,第八識依第七識而隨緣,更互為依,遞相倚託,故染淨依為眼等八種識之緣。(八)分別依緣,分別,即第六識,此識能分別善惡、有漏無漏、色心諸法;以眼等五根雖能取境,然皆依第六識而有分別。是知五根境之好惡,由分別而生;第七識之染淨,由分別而知;第八識之相分,由分別而顯,故分別依為眼等八種識之緣。(九)種子緣,種子,即眼等八種識之種子。謂眼識依眼根種子而能見色,耳識依耳根種子而能聞聲,鼻識依鼻根種子而能聞香,舌識依舌根種子而能嚐味,身識依身根種子而能覺觸,意識依意根種子而能分別,第七識依染淨種子而能相續,第八識依含藏種子而能出生一切諸法,以諸識各依種子而生,故種子為眼根等諸識之緣。 p156


二因

(一)生因、了因。(一)生因,乃本具法性之理,能生一切善法者,如穀、麥等種,能生萌芽。(二)了因,乃以智慧照了法性之理,為輔助生成之資緣者,如燈之照物,了了可見。以上二者,與正因、緣因名異而義同。〔北本涅槃經卷二十八〕(參閱「六因」1256)

(二)能生因、方便因。(一)能生因,謂第八識能生起眼等諸識,為一切善惡之因,如穀、麥等種能生萌芽。(二)方便因,謂眼等諸識能為方便,引發第八識善惡之種,如水土能引發穀、麥等萌芽之方便。〔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八、宗鏡錄卷七十一〕

(三)習因、報因。(一)習因,又作同類因,乃後起之果,習續前因而增長,如習於貪欲,則貪欲愈增。(二)報因,又作異熟因,乃後之果報引於宿行之業因,如行善惡之因,即得苦樂之報。〔天台四教儀集註卷中、法華文句卷十八〕

(四)近因、遠因。(一)近因,謂能直接引發果者,如凡夫行布施行,於其身後得好果報。(二)遠因,謂間接引果者,如修世間之禪定,間接使遂生色界天之果報。〔大智度論卷九十六〕

(五)牽引因、生起因。(一)牽引因,謂未潤位之種子,間接牽引生死之苦果者。(二)生起因,謂已潤位之種子,直接生起生死之苦果者。如十二緣中之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等屬前者,愛、取、有等屬後者。〔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一〕 p193


二種菩提心

謂緣事與緣理二種求真道之心。(一)緣事菩提心,以四弘誓願為體。(1)眾生無邊誓願度,此乃應身菩提之因,是為饒益有情戒、恩德之心、緣因佛性。(2)煩惱無盡誓願斷,乃法身菩提之因,是為攝律儀戒、斷德之心、正因佛性。(3)法門無量誓願學,乃報身菩提之因,為攝善法戒、智德之心、了因佛性。(4)無上佛道誓願成,由具足成就前三行願,而證得三身圓滿之菩提,更亦廣利益一切眾生。

(二)緣理菩提心,謂一切諸法本來寂滅,安住於此中道實相,而成上求下化之願行,是為最上之菩提心。〔六祖法寶壇經、往生要集卷上末〕 p236


二德

(一)智德與斷德。(一)眾生所具之了因,至於佛性果,稱為智德,乃照了一切事理者。(二)眾生所具之緣因,至於佛性果,稱為斷德,乃斷盡一切妄惑者。前者為菩提,後者為涅槃。〔觀音玄義卷上〕

(二)悲德與智德。(一)悲德,為諸佛菩薩利他之德。(二)智德,為諸佛菩薩自利之德。 (三)性德與修德。(一)性德,謂本來性具之德,如三因中之正因佛性,三德中之法身即是。(二)修德,謂修成之德,如三因中之了因、緣因二佛性,三德中之般若、解脫二德。〔天台四教儀集註卷下〕 p242


十種三法

乃天台宗之說。即指三道(惑、業、苦)、三識(菴摩羅識、阿梨耶識、阿陀那識)、三佛性(正因、了因、緣因)、三般若(實相、觀照、文字)、三菩提(實相、實智、方便)、三大乘(理、隨、得)、三身(法、報、應)、三涅槃(性淨、圓淨、方便淨)、三寶(佛、法、僧)、三德(法身、般若、解脫)等十種三法。

在諸經論中,說明三法之例極多,由上述十種三法來說明因果之始終,以無明為本,則依序自三道乃至三德;若以法性為本,則逆次由三德乃至三道。智顗之法華玄義卷五下載,以真性、觀照、資成等三軌,各配於十種三法,例如法身配真性軌、般若配觀照軌、解脫配資成軌,依此而言,諸種三法名異而義同。又據智顗之金光明玄義卷上謂,十種三法,在空間上有無限之意義,在一種三法之中,同時具足其他九種三法,而在時間上配合於本有(三道、三識)、當有(三德、三寶)、現有(其他六種三法)等三位。〔維摩經玄疏卷五、法華玄義釋籤卷十二〕 p483


十雙貼釋觀音普門

天台宗智顗著觀音玄義二卷以評釋觀世音菩薩普門品,於品題之中,就人法等十雙,一一貼釋。以人與法、慈與悲、福與慧等,兩兩成雙,故謂之「雙」。十雙即:(一)人法,人即觀世音,法即普門。此品具兩問答,前辯人,後論法,以人能秉法,故稱人法。(二)慈悲,慈即愛念,謂大慈與樂;悲即愍傷,謂大悲拔苦。(三)福慧,福即福德,指布施、持戒、精進、忍辱、禪定五度;慧即智慧,指般若一度。(四)真應,真即真實,指真身;應即應現,指應身。(五)藥珠,藥即藥樹,喻真身;珠即如意珠,喻應身。(六)冥顯,冥即冥密,謂真身被物,冥作利益;顯即顯現,謂應身對機說法,顯作利益。(七)權實,權即權巧權智,實即真實實智。(八)本迹,本即根本,迹即垂迹。觀音既是過去正法明佛,其本已高,所作權實之迹則妙,非本無以垂迹,非迹無以顯本。(九)緣了,緣謂緣助,了謂曉了。即性德本具緣了二因之義。亦即觀音及普門之法等,皆由性德了因、緣因二種子所顯發。(十)智斷,智能照理,斷能斷惑,指果上所顯之智斷二德;亦即指涅槃。 p501


三力

三種力用。(一)密宗所說眾生與佛加持相應之三力,即:(一)我功德力,即行者修身、口、意之三密妙行功德善根力;為了因佛性之增上緣。(二)如來加持力,即如來大悲加持之護念力;為緣因佛性之增上緣。(三)法界力,指心、佛、眾生之法性乃平等不二之淨法界力;為正因佛性之親因緣。此三力互相加持,無礙涉入,開發行者本有之佛性以成佛,故稱為三力和合、三力加持。大日經疏卷十一(大三九‧六九六下):「以我功德力故,以如來加持力故,以法界平等力故;以此三緣合故,則能成就不思議業也。」〔雜阿含經卷二十六、大日經卷三、卷七、大日經義釋卷八〕

(二)行法成就之三力,即:(一)法力,又作經法力。即妙法蓮華經之力。此經敘述十方三世諸佛自利利他之功德,乃八萬法藏之重要妙法,為過去諸佛與未來諸佛行願所修。故依法華有相無相二行修三昧,可成就一切行。(二)佛力,又作願力。指佛欲令行者解脫之願力。釋尊於其五百大願中之第五十二願謂,若眾生於諸微妙法中,起一念之信,至心受持,則如來與十方諸佛俱現身,或隱於其人之前,其人所願必得成就,乃至速成無上道。(三)信力,行者自力所起之信心。即於佛法生信不疑,於出離生死、證得菩提不生猶豫之心。冥合此三力,即可成就妙行,稱為三力冥合。

(三)行者入於三昧定中,得見佛利益之三力,即威神力、三昧力、本功德力。前二者為佛力,後者為眾生之宿善力;一說前者為佛力,後二者為眾生之力用。皆意味生佛之力用相倚始得見佛之益。〔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二之一〕(參閱「三念願力」563) p505


三因

(一)指至誠心、深心、回向發願心。此三心乃往生淨土之正因,故稱三因。〔往生禮讚偈〕(參閱「三心」532) 

(二)佛性論卷二,依覺悟佛果之次第所立,三因即:(一)應得因,依真如空理而修因行,應得菩提之果,故稱應得因。(二)加行因,依菩提心加功用行,以此為因,即能證得法身之果。(三)圓滿因,由加行而因行圓滿,故稱圓滿因。此三因中,應得因以無為如理為體,後二因則以有為願行為體。又應得因中,具有住自性、引出性、至得性等三種佛性。住自性謂道前凡夫位;引出性指發心以上,窮有學聖位;至得性即無學聖位。 

(三)指菩薩修行過程中之三種因果。即:(一)異熟因,由善、惡業感樂、苦二果,因苦、樂二果非善非惡而為無記法,故稱善惡業為異熟因。(二)福因,以施、戒、忍三波羅蜜為因,能感福德之果報,故稱施、戒、忍三波羅蜜為福因。(三)智因,以慧波羅蜜為因,能感菩提智果,故稱慧波羅蜜為智因。精進、禪定二波羅蜜則通於福智二因。(參閱「三因三果」546) 

(四)成實論依俱舍論六因而立三因,即:(一)生因,指法生之時能為因者,即異熟因。(二)習因,如習貪欲而益長貪欲,即同類因。(三)依因,如以六根六境為所依而生六識,即俱用、相應、遍行三因。六因中之能作因為四緣中之增上緣,故成實論不立。 

(五)三因佛性之略稱。即正因佛性、了因佛性、緣因佛性。(參閱「三因佛性」546) p545


三因佛性

(一)係天台大師智顗據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二十八之說所立者,謂一切眾生無不具此三因佛性,此因若顯,即成三德妙果。(一)正因佛性,正即中正,中必雙照,離於邊邪,照空照假,非空非假,三諦具足,為正因佛性。亦即諸法實相之理體是成佛之正因。(二)了因佛性,了即照了,由前正因,發此照了之智,智與理相應,是為了因佛性。(三)緣因佛性,緣即緣助,一切功德善根,資助了因,開發正因之性,是為緣因佛性。〔金光明經玄義卷上、四教義卷六〕 

(二)佛性論卷二之說:(一)應得因,指二空所現之真如。(二)加行因,指菩提心。(三)圓滿因,指加行。其中,應得因具有三種佛性,即:住自性、引出性、至得性。(參閱「三因」545) p546


三佛性

(一)三因佛性。智顗依佛性所具因之義而立如下三因佛性:(一)正因佛性,正乃中正之義,為遠離偏邪,是眾生本具之理性。(二)了因佛性,了即照了之義,為顯發法身之照了覺智。(三)緣因佛性,緣即資助之義,為資助覺智之功德善根。〔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二十八、金光明經玄義卷上、法華經玄義卷五下〕(參閱「佛性」2633) 

(二)又作三位佛性。依道前凡夫位等三位,將佛性分成如下三種:(一)自性住佛性,又作住自性性。即見道前之凡夫位,為眾生未修行而本具之佛性,此佛性自性常住。(二)引出佛性,又作引出性。即發心以上有學之聖位,眾生藉修習、智慧、禪定之力,引發本有之佛性。(三)至得果佛性,又作至得佛性、至究竟果。即無學之聖位,以修因滿足而顯現果性,為了了顯現,覺悟究竟之天生佛性。〔佛性論卷二、成唯識論卷六、梁譯攝大乘論釋卷七、卷九、華嚴經孔目章卷二、華嚴經探玄記卷四〕 

(三)指理佛性、行佛性、隱密佛性三種。據唯識義私記卷四本所說:(一)在纏真如為佛果涅槃四德之因,故稱理佛性。(二)六度等萬行乃成佛果菩提四智之因,故稱行佛性。(三)貪瞋等是所斷法,生能斷之智,如糞為火之因,故稱隱密佛性。〔能顯中邊慧日論卷四、唯識義章卷四本〕(參閱「二佛性」195、「佛性」2633) p552


三德

(一)指大涅槃所具之三種德相,即:法身、般若、解脫三者。依南本涅槃經卷二載,三德猶如伊字三點(悉曇伊字為)或摩醯首羅(大自在天)之三目()。又據大乘義章卷十八載:(一)法身係指一切存在本來具足之真如,或指以功德法完成之身。(二)解脫即脫離煩惱束縛之謂。(三)般若則指悟之智慧。此三者,三即一,一即三;而在因位時,稱為三佛性;在果位時,稱為三德。又於大般涅槃經玄義卷上,將「摩訶般涅槃那」譯為「大滅度」,此係以「大」為「法身」,以「滅」為「解脫」,以「度」為「般若」。此外,由於因、果之相對,故三德亦有順逆兩種之別,所謂順三德,即:正因佛性之果成就法身之德,了因佛性之果成就般若之德,緣因佛性之果成就解脫之德。反之,若由轉「苦」成就法身德,由轉「惑」成就般若德,由轉「業」完成解脫德,則稱為逆三德。

依天台宗,三德之說曾出現在法華經以前之諸經,但法華圓教之三德係非縱非橫、非三非一,可說大異於前說。同時此三德亦可配於三菩提、三佛性、三寶、三道、三識、三般若、三大乘、三身、三涅槃等。此外,據攝大乘論舉出,轉五蘊可成三德,即:轉色蘊可成法身德,轉受、想、行三蘊可成解脫德,轉識蘊可成般若德。〔摩訶止觀卷三上、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三之一、金光明經玄義卷上、法華玄義卷五下〕

(二)指佛果位所具足之三種德相,即:智德、斷德、恩德。據佛性論卷二所舉:(一)智德,指其所具之德,乃是從佛之立場觀察一切諸法之智慧。(二)斷德,指滅盡一切煩惱惑業之德。(三)恩德,由於救度眾生之願力,而予眾生以恩惠之德。以上三德配於法、報、應三身,同時智、斷二德具有自利、自行、自覺之內涵,而恩德則具有利他、化他、覺他之內涵。華嚴經疏卷十二(大三五‧五八九下):「佛種不斷,有何相耶?謂成三德。救護眾生,成就恩德;永斷煩惱,成於斷德;了知諸行,成於智德。」〔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八、彌勒上生經疏卷下〕

(三)指一切事物所具之三種性質。即:(一)薩埵(梵 sattva),表示勇健之德。(二)剌闍(梵 rajas),表示塵坌之德。(三)答摩(梵 tamas),表示闇鈍之德。此係印度數論學派所提倡,見金七十論卷上。此三德依序譯作喜、憂、闇,或勇、塵、闇,或貪、瞋、癡,或樂、苦、捨,或黃、赤、黑,或染、粗、黑等。即二十五諦之第一諦(自性冥諦)所具之德。此德能生各種善惡美醜之物。此外,除神我諦以外,其餘二十三諦皆兼具此三德。〔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

(四)又作三種圓德、三圓德。指如來所具之三種圓滿德相,即:(一)因圓德,謂如來之因行圓滿具足。因行有四修:(1)無餘修,福德與智慧二種資糧具修無遺。(2)長時修,經三大阿僧祇劫而不倦。(3)無間修,精勤勇猛,無剎那廢修。(4)尊重修,恭敬所學,無所顧惜,修而不慢。(二)果圓德,謂如來之果德圓滿具足。有四德:(1)智圓德,具有無師智、一切智、一切種智、無功用智四種。(2)斷圓德,具有一切煩惱斷、一切定障斷、畢竟斷、并習斷四種。(3)威勢圓德,即於外境化變住持之自在威勢;於壽量若延若促之自在威勢;於空、障、極遠、速行、小大相入等自在威勢;令世間種種本性法爾轉勝之希奇威勢。或於難化而必能化;於答難必決疑;立教必出離;於惡黨必能伏之四種威勢。(4)色身圓德,具眾相、具隨好、具大力、及內身骨堅固,超越金剛,外煥神光,踰百千之日。(三)恩圓德,謂如來慈悲哀愍之德圓滿具足,永遠解脫三惡趣與生死之苦,亦令眾生安住於人天之善趣與三乘。〔俱舍論卷二十七、俱舍論光記卷二十七〕 p668


以字三點

指悉曇字 (i,伊)字猶如三點,此三點之排列位置無縱無橫而一無所缺,故一般多為譬喻之用,與「天主三目」一詞同義。涅槃經中即以之喻指如來之三德祕藏,而用以表示法身、般若、解脫等三德圓具。南本涅槃經卷二哀歎品(大一二‧六一六中):「何等名為祕密之藏?猶如伊字,三點若並,則不成伊,縱亦不成。如摩醯首羅面上三目,乃得成伊,三點若別,亦不得成。我亦如是,解脫之法亦非涅槃,如來之身亦非涅槃,摩訶般若亦非涅槃,三法各異亦非涅槃。我今安住如是三法,為眾生故,名入涅槃,如世伊字。」此外,亦有以之喻指三菩提(實性、實智、方便)、三佛性(正因、了因、緣因)、三寶(佛、法、僧)、三道(苦、煩惱、業)等一切之三法者。〔涅槃經疏(章安)卷六、摩訶止觀卷三〕 p1535


伊字三點

悉曇字 (i,伊)字係由三點組成,此三點既非縱列,亦非橫列,乃呈三角形狀,故以譬喻物之不一不異、非前非後。據南本大般涅槃經卷二所載,摩醯首羅面上之三目,其狀如伊字之三點。同書並將伊字三點譬喻為涅槃之法身、般若、解脫等三德;因此三德具有相即不離之關係,由此三德而成涅槃實義,譬如伊字係由三點組成。

關於伊字之書體有多種。灌頂於大般涅槃經疏卷六,認為伊字有新舊之分,並以舊伊字譬喻別教教理之無法圓融,而以新伊字譬喻圓教之圓融相即之理。此種新伊(圓伊)又稱真伊。此外,摩訶止觀卷三上等,則以伊字三點配於法身、般若、解脫(三德),實性、實智、方便(三菩提),或正因、了因、緣因(三佛性),或佛、法、僧(三寶),或苦、煩惱、業(三道)等諸種三法,並以新伊字來說明其彼此之關係。〔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八十、悉曇字記、大般涅槃經玄義卷上、大乘入道次第章、悉曇藏卷五〕 p2153



梵語 hetu。(一)指能引生結果之原因。從狹義而言,引生結果的直接內在原因,稱為因(內因),而由外來相助的間接外在原因,則稱為緣(外緣)。然從廣義而言,凡參與造果之因素,包括使事物得以生存與變化之一切條件,皆稱為因。由此可知,廣義之因,係包含內因與外緣二者。

關於因之種類,有二因、五因、六因、十因等數種,茲略述於下:

(一) 二因:有能生因與方便因、正因與了因、正因與緣因、習因(又作同類因)與報因(又作異熟因)、引因(又作牽引因,於遙遠之末來世,間接引生果報之業種子)與生因(又作生起因,於不久之未來世,直接引生果報之業種子)、通因(為許多果報所共通之因)與別因(僅為一個果報之特別因)等種類。

(二)五因:即生、依、立、持、養等。若以能造之四大種(地、水、火、風)為因,所造之色為果時,四大種對所造色而言,即有五因之意義。例如,生因,係指四大為產生所造色之因;依因,係指四大成為所造色之依憑;立因,係指四大為保持所造色之因;持因,係指四大為持續所造色之因;養因,則指四大為養育所造色之因。上述係大毘婆沙論卷一一一、俱舍論卷七等所舉。另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一,將一切因分為生因、和合因、住因、增長因、遠因等五種。

(三)有部宗認為,因有六種:(1)能作因,即除自體之外,其餘一切有為、無為之諸法,能成為自體之生因者,皆稱為能作因。可分為有力能作因、無力能作因二種。(2)俱有因,即同時存在之俱有法,相互為因之義。又分為互為果俱有因、同一果俱有因二種。(3)同類因,同類之法連續產生時,前法即為後法之同類因。(4)相應因,於俱有因之中,屬於心與心所間之相互關係者,即為相應因。(5)遍行因,於同類因之中,作用力強盛之煩惱(即遍行惑),能遍行於一切染污法,故稱為遍行因。(6)異熟因,即惡業及有漏之善業為因,招感無記之果報時,稱為異熟因。此外,另有當有因、相續因、相因、能作因、顯了因、待因等六因之說。

(四)唯識宗所立之十因:(1)隨說因,語言(能說)乃表明事物(所說)之因,故語言即為隨說因。(2)觀待因,又稱以有因。觀待,意指相對性、條件性。相對於某物而言,能引起其一定之要求或受用之條件,此條件即為觀待因,如饑餓為飲食之觀待因,手為執物之觀待因,足為往來之觀待因。(3)牽引因,種子為能於遙遠之未來,引生自果之因,故稱牽引因。(4)攝受因,即種子以外之一切緣,能相互攝受而起果,故稱為攝受因。(5)生起因,種子為於不久之未來,引生自果之因,故稱生起因。(6)引發因,種子起現行時,能夠引生同類之勝果,故稱引發因。(7)定別因,一切有為法,能夠引生自果,而互不雜亂,稱為定別因。(8)同事因,因果和合為一者,稱為同事因。(9)相違因,即於法生成時,產生障礙者,稱為相違因。(10)不相違因,即於法生成時,不產生障礙者,稱為不相違因。

此外,佛性論卷二,舉出應得、加行、圓滿等三因佛性。又金光明經玄義卷上、四教義卷六,亦舉出正因、了因、緣因等三因佛性。又法華經、智印經等,舉出七因、十一因等說。另優婆塞戒經卷一,則舉有十二因之說。除上述外,尚有十習因之說,係指因沈迷不悟,而於來世生於地獄之十種惡業。

蓋一切萬法皆由因緣而起,有因則必有果,如以米麥為例,米麥之種子為因,而雨露、陽光、土壤、人力等為緣,如此則能產生米麥之果實。此種因果之間相應相酬的思想,乃佛教用來說明世界一切事物的關係之基本理論。〔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二十八、卷二十九、阿毘達磨發智論卷一、大毘婆沙論卷十六、俱舍論卷六、大智度論卷三十二、瑜伽師地論卷五、卷三十八、顯揚聖教論卷十八、成唯識論卷二、卷八〕

(二)因明用語。指成立宗(命題)之理由、根據。為古因明五支作法之一,新因明三支作法之一。即因明對論中,立論者就自己之主張所立之理由,以作為令對方承認之論證根據。分為「正因」與「似因」二種。凡具備三相(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異品遍無性)之因,稱為正因,即正確可靠之理由與根據。不具備三相之因,則稱似因,即錯誤或似是而非之理由與根據。似因又分為不成、不定、相違三類。〔因明入正理論、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上、因明入正理論明燈抄卷一末〕(參閱「不成因」971、「不定因」973、「因三相」2271、「因明」2276、「相違」3910) p2269


佛性

梵語 buddha-dhātu 或 buddha-gotra。又作如來性、覺性。即佛陀之本性,或指成佛之可能性、因性、種子、佛之菩提之本來性質。為如來藏之異名。據北本涅槃經卷七載,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凡夫以煩惱覆而無顯,若斷煩惱即顯佛性。

原始、部派佛教等,不說佛、菩薩以外者之成佛,故亦不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之旨。但據世親之佛性論卷一,有部等部派主張眾生無先天之「性得佛性」,但有後天依修行而得之「修得佛性」,依此,分決定無佛性、有無不定、決定有佛性三類眾生。對此,分別說部以空為佛性,一切眾生悉以空為本,從空所生,故主張本性皆具佛性。同書卷二復將佛性分為三位(稱三位佛性、三佛性),即:(一)住自性佛性,眾生先天具有之佛性。(二)引出佛性,通過佛教修行所引發之佛性。(三)至得果佛性,至佛果始圓滿顯發者。

中、日諸宗派於此亦有諸說而互相論難。(一)天台宗立正、了、緣之三因佛性之說,即:(1)正因佛性,一切眾生本具之三諦三千之理。(2)了因佛性,觀悟佛理所得之智慧。(3)緣因佛性,能起智慧之緣的所有善行。其中,前者屬性(先天),後二者屬修(後天),但本來性修不二、圓融無礙,三佛性是非縱非橫(非前後繼起,亦非同時並列)。又三因佛性加上果性(菩提之智德)、果果性(涅槃之斷德),即稱為五佛性。以其因果不離,故為因位、果位互具。(二)據華嚴宗,眾生之佛性圓滿具足一切因果性相,有情具足成佛之可能性為佛性、覺性,以此與非情具有之真如之理稱為法性加以區別,故主張成佛唯限於有情。(三)據密宗,森羅萬象悉是大日如來之法身,故立悉有佛性之說。(四)三論宗廢有關佛性之種種議論,以為別說因果即是迷執,故稱非因非果之無所得中道為佛性。(五)法相宗說二種佛性,即:(1)理佛性,所有存在本體之真如理。(2)行佛性,含藏於各人阿賴耶識中成佛之因之無漏種子。具理佛性,而不具行佛性者,亦不得成佛。又立五種姓說,即菩薩、聲聞、緣覺證悟所得之三種定姓、不定姓及永不能成佛之無姓;主張唯菩薩定姓與不定姓者具有行佛性。(六)禪宗雖言證悟眾生本來之面目,但卻否定執迷佛性有無等問題,故有「狗子佛性」等公案。(七)淨土宗承認理佛性之說,然亦有加以否定者。日本淨土真宗主張成佛係依阿彌陀佛之本願力,謂如來給予眾生之信心為佛性,此即信心佛性說。

此外,諸經典亦見佛種、佛種性等語,意謂成佛之因,但其內容依經各異,通常多指眾生本具之佛性,或指煩惱、菩提心、菩薩之修行、稱名等。〔大般泥洹經卷四分別邪正品、北本涅槃經卷二十八、菩薩善戒經卷一、入楞伽經卷二、卷七、解深密經卷二、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七、究竟一乘寶性論卷四、梁譯攝大乘論釋卷七、大乘玄論卷三、大般涅槃經疏卷二十五、華嚴經疏鈔卷三十、華嚴經探玄記卷十六、大乘義章卷一佛性義、法華經玄贊卷一、法華玄義卷五下、金光明經玄義卷上、中觀論疏卷一末〕(參閱「五姓」1107、「佛種」2744) p2633


別解四類十如是

即從十法界、佛界、離合、位次等四方面(四大種類),分別解釋諸法實相所具有之十種「如是」。此係天台大師智顗所立。法華經卷一方便品舉出十項「如是」之語,以顯示諸法實相之義,稱為十如是,然經中並未進一步解說之;歷來諸師遂針對各項「如是」之語,廣作詮釋,較重要者有劉宋之法瑤、蕭齊之玄暢、梁代之法雲等人。智顗大師認為上記諸師所說未為周全,乃於所撰法華文句一書中,另自十法界、佛界等四方面重新解釋之,此即別解四類。

據法華文句卷三下載,四種十如是之闡釋如下:(一)就十法界而言,即總賅各類眾生成四類,其一一之類各皆具有不同之十如是。(1)地獄、餓鬼、畜生、修羅等四惡趣共通之十如是:1.四惡趣之眾生墮於不如意處,常處於惡相及不可意之處,此一苦相即為四惡趣之如是相。2.此類眾生常具惡習,猶如生成,不能改變,此即如是性。3.其粗惡之色、心,難以調伏摧折,此即如是體。4.地獄眾生常受刀山、油鍋之苦,餓鬼眾生常受吞銅食鐵之苦,畜生眾生則常有弱肉強食、魚蛇侵咬,或索車挽重之苦,皆係業力所招致,此即如是力。5.其身、口、意常能造作惡業,此即如是作。6.其所造作之有漏惡業,為遭受惡報之原因,此即如是因。7.愛、取等煩惱復成為助因,助長其有漏惡業之形成,此即如是緣。8.多欲眾生受地獄之身,見種種苦具(刑具),謂為欲境,而生起愛染,此即如是果。9.多欲眾生既墮地獄,入於前述之欲境,而受鐵床銅柱等苦報,此即如是報。10.以上所述以如是相為本、如是報為末,九如是皆為實相三諦之妙理,凡此種種皆與佛界之十如無異,此即如是本末究竟等。(2)人、天善趣共通之十如是」係就善與樂而論之:1.與惡趣相較,則人、天所顯之相自然清潔高勝,此即人、天之如是相。2.其所造之白法乃屬善性,此即如是性。3.其所具之色、心,堪稱安樂穩當,此即如是體。4.其能護持五戒十善,堪任法器,此即如是力。5.其所有之作為,能用以止惡行善,此即如是作。6.其所持行之五戒、十善等善業,為日後善報之因素,此即如是因。7.既以善業為因,復以善性之愛、取等為助因,助長善業之形成,此即如是緣。8.其能於任運自在中產生善心,此即如是果。9.其以善業所感,自然得享受人、天之至樂,此即如是報。10.準此可知,一切人、天之相、性等如是皆為實相,此即如是本末究竟等。(3)聲聞、緣覺二乘共通之十如是,此係就真無漏而論之:1.二乘已遠離生死,證得涅槃,此即如是相。2.已解脫煩惱障之繫縛,故得無漏之性,此即如是性。漏,即煩惱之異稱。3.具有「有為無漏」之五分法身,此即如是體。4.能動煩惱,堪能為出離三界之道器,此即如是力。5.為達涅槃而精進勤修三十七科之道品,此即如是作。6.具有無漏之正智,此即如是因。7.有種種善緣以為增長道業之助因,此即如是緣。8.以諸等善因善緣而修成四沙門果,此即如是果。9.以善業善因等,遠離三界內之分段生死,而招感三界外之變易生死,此即如是報。10.準此可知,一切二乘之相、性等如是皆為實相,此即如是本末究竟等。(4)菩薩及佛界共通之十如是:1.其所具之菩提為開顯正性、資助成佛之「緣因」,此即如是相。2.其智慧為照了智理、顯發法身之「了因」,此即如是性。3.其理體乃原本具足、不假修行,而為成就佛果之「正因」,此即如是體。4.具有無量之四弘誓願,此即如是力。5.以無量之六度萬行化度眾生,此即如是作。6.以不可思議之智慧莊嚴為未來果報之業因,此即如是因。7.復以種種福德莊嚴為增長道業之助緣,此即如是緣。8.由各種殊勝之業因、助緣而證得菩提之果,此即如是果。9.證人究竟解脫,得大涅槃,此即如是報。10.準此而知,其相、性、體等一一之如是皆為實相,此即如是本末究竟等。

(二)若僅就佛界而言,其十如是為:(1)如是相,指諸佛所行之萬善;此等善行亦即三因佛性中之緣因。(2)如是性,指蘊於佛性中的內照之慧;此慧亦即三因佛性中之了因。(3)如是體,指十方諸佛之理體即自性清淨心;此理體亦即三因佛性中之正因。(4)如是力,指其所具有之菩提心慈悲善根。(5)如是作,指其於任運自在中,無有造作而自然顯現之力用。(6)如是因,其於昔時所修所行之一切,一一皆成當前之業因。(7)如是緣,一切善緣皆成為助長其菩提道之助緣。(8)如是果,指經由過去無量真修所達到之妙覺。(9)如是報,指其所證得之大涅槃果。(10)如是本末究竟等,以上記九種如是中,自非本非末之佛相乃至佛報為諸佛自行之「權」,而以非等非不等之究竟等為諸佛自行之「實」,則權實相即,無二平等,此即佛之如是本末究竟等。

(三)就離合而言,例如以佛之自行、化他之權實而論諸法實相:(1)若自「隨自意」而言,由佛心之中所觀照之十界十如皆為無上之相、無上之性,乃至無上之果報,此即唯一佛法界之十如是;猶如大海能統攝百川,亦即自行之權實。(2)若自「隨他意」而言,則有九界之十如是,此即化他之權實。(3)若自「隨自他」而言,自行之「權」兼有「實」,化他之「實」兼有「權」。故知以離合之觀點來詮釋諸法實相之真義,以十如是而言,開之則為無量之十如,合之則為唯一之十如。然凡此種種,皆非吾人之情慮所能知曉,惟佛能究竟之。

(四)就修行之位次而言,即以十如顯示向上修行之過程,即:(1)如是相,指一切眾生皆有本來實相,即如來藏之相貌。(2)如是性,指性德之智慧。(3)如是體,為中道法性三德之理,此理通於十界。上述之相、性、體三者次第為性德(不藉修行、先天即有之德)之三因,亦即三因佛性之緣因、了因、正因,乃相當於「理即」,兼相當於「名字即」。(4)如是力、如是作,為研修性具之三德而入於「相似即」之十信位。(5)如是因、如是緣,為入於初住以上之四十一位。(6)如是果、如是報,指修行至於佛地之果位。上述之力作、因緣、果報三者,為修德(經由修行所得之德)之三因。(7)如是本末究竟等,以性具之三德為本,而以修顯之三德為末,自初至終,皆名為三德,此即究竟等。

另據法華經玄義卷三上載,十如與十二因緣、四諦、三諦、二諦、一諦、無諦等之六境同義,僅係開、合之不同而已。如論十如與四諦之開合:藏、通二教之苦、集諦為六道之十如,即苦為如是體、果、報,集為如是相、性、力、作、因、緣;滅、道諦為二乘、菩薩界之十如,即滅為如是體、果、報,道為如是相、性、力、作、因、緣。又別、圓二教之苦、集為四聖界外變易生死之十如,即苦為如是體、果、報,集為如是相、性、力、作、因、緣;滅、道為涅槃之十如,即滅為如是體、果、報之常住法身,道為如是相、性、力、作、因、緣之般若解脫。又據法華經玄義卷五下載,十如與三軌之義同,即:(一)如是體若為主質,即為真性軌。(二)如是性據內,如是力為了因,如是因為習因,如是果為習果,上述四項即為觀照軌。(三)如是相據外,如是作為萬行之精勤,如是緣為報因,如是報為報果,上述四項即為資成軌。(四)如是本末究竟等若自「空」而言,為觀照軌;自「假」而言,為資成軌;自「中」而言,為真性軌。

此外,據法華經玄義卷二上載,法華經中十如是之文有三轉讀文,即:(一)是相如、是性如,乃至是報如,轉為三諦中「即空」之義。(二)如是相、如是性,乃至如是報,轉為「即假」之義。(四)相如是、性如是,乃至報如是,轉為「即中」之義。〔法華論卷下、法華經玄贊卷三、法華義疏卷四上〕(參閱「十如是」427、「通解十如是」4806) p2803


性橫修縱

天台宗所說三如來、三佛性、三法、三德等,於該宗所立藏、通,別、圓等四教中,在圓教為不縱不橫,在別教則為縱橫差別。就性修、因果二門而言,乃有性橫修縱、因縱果橫之說。橫者,差別之義;縱者,次第之義。玆以法身,般若、解脫等三德為例,以說明性橫修縱之義,謂法身,般若、解脫三德齊為性德,三法自立,互不相融,如三王之鼎立,故稱性橫;而其修成之時,更起緣因、了因之功以相資助,先法身,次般若,後解脫,次第顯發,故稱修縱。法華文句卷九(大三四‧一二八中):「若但性德三如來者是橫,但修德三如來者是縱。」〔法華文句記卷九、金光明經文句記卷一〕 p3242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二因

佛典中對於原因的分類。有多種不同的說法。茲舉五種略說如次︰

(一)生因與了因︰生因指發生的因種,了因指協助生成的緣。北本《涅槃經》卷二十八云(大正12‧530a)︰「因有二種,一者生因,二者了因;(中略)煩惱諸結是名生因,眾生父母是名了因。如穀子等是名生因,地水糞等是名了因。」該經另文又說正因、了因二因,以及正因、緣因二因等皆與此二因意義相同(大正12‧532b)︰「有二種因,一者正因,二者了因;尼拘陀子以地水糞作了因。」其次又云(大正12‧530b)︰
「因有二種,一者正因,二者緣因;正因者如乳生酪,緣因者如醪煖等。(中略)正因者謂諸眾生,緣因者謂六波羅蜜。(中略)以有性故,故須緣因。何以故﹖欲明見故,緣因者即是了因。世尊,譬如闇中先有諸物,為欲見故,以燈照了。(中略)如尼拘陀子,須地水糞而作了因,乳中醪煖亦復如是。」

又,天台家立三因佛性之際,並沒有明顯區別了因和緣因二者。但「了因」的「了」是照了之義,乃約智慧立名,故經中嘗以燈明喻之,而「緣因」的「緣」是資助之義;二者在廣義上仍然有所不同,因此,在談論佛性時,正因用以指理性,而了因用以表智慧,緣因則表示萬行。

(二)牽引因與生起因︰牽引因指遠牽生死苦果之未潤位種子;生起因則指近引生起生死苦果之已潤位種子。例如十二因緣中,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為牽引因,愛、取、有為生起因。而此二因所引生的果是生、老、死。《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一闡明此二因(大正30‧454b)︰
「二種因者,(一)牽引因,(二)生起因。(中略)愚癡為先生福、非福及不動行,行能攝受後有之識,令生有芽。謂能攝受識種子故,令其展轉攝受後有名色種子、六處種子、觸受種子,為令當來生支想所攝識、名色、六處、觸、受次第生故;今先攝受彼法種子,如是一切名牽引因。生起因者,謂若領受諸無明,觸所生受時,由境界愛生後有愛及能攝受愛品、癡品所有諸取,由此勢力,由此功能潤業種子,令其能與諸異熟果,如是一切名生起因。」

又,智儼《華嚴孔目章》卷一稱生因和引因為生引二因,謂(大正45‧545a)︰「猶如人射,放箭為生因,彎弓為引因,乃至能生果報及以命終,是其生因。枯喪相續,是其引因。」智儼所說的生、引二因,其實就是牽引因與生起因二者。

(三)近因與遠因︰直接引果的原因是近因,間接引果的原因是遠因。依《大智度論》卷九十六所述,凡夫為其後身行布施,而於後身得到相當的好結果,這是近因。又,為離欲界衰惱不淨之身而修禪定,則此禪定只是間接達成其目的的原因,所以是遠因。

(四)習因與報因︰出自智顗《法華文句》卷十八等。天台家常用的術語。習因係相對於習果而言,報因則相對於報果而言。習因的「習」,是習續之義,指令後起的果習續於前因,相續增長。報因的「報」,是果報之義,報因是引苦樂果報的原因,指善惡業。此習因、報因相當於《成實論》卷二所說三因中的習因與生因,其文云(大正32 ‧252c)︰「生因者,若法生時,能與作因,如業為報因;習因者,如習貪欲,貪欲增長。」慧遠《大乘義章》卷三闡明論意云(大正44‧516c)︰「一切善惡等業能生一切苦樂等報,故名生因。(中略)如人習善增長善法,習惡增長惡法,如是一切後起增前故名為習,用習作因名為習因。」

(五)能生因與方便因︰能生因猶如穀麥的種子,係使穀麥發生的原因;方便因猶如水土等為穀麥生長的方便。《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八(大正30‧501b)︰「此一切因二因所攝,(一)能生因,(二)方便因。當知此中牽引種子生起種子,名能生因。所餘諸因名方便因。(中略)若方便因是增上緣,等無間緣及所緣緣。」


二智

二種智慧。此係就出世聖者所具智慧所作的分別。

(一)盡智與無生智︰指斷盡一切煩惱,入無學位而得的無漏智慧。此中,盡智者,謂於解脫道知諸煩惱已盡的智慧;無生智者,謂知其智不退的智慧。《俱舍論》卷二十六(大正29‧135a)︰
「云何盡智﹖謂無學位若正自知,我已知苦,我已斷集,我已證滅,我已修道。由此所有智見明覺解慧光觀是名盡智。云何無生智﹖謂正自知我已知苦不應更知,廣說乃至我已修道不應更修。由此所有廣說乃至,是名無生智。」

盡智為一切無學所有,無生智則唯利根之人所得。即︰在退法乃至不動法的六種羅漢中,前五種只有盡智,唯第六種兼具二智。

大乘不以為二智有別體,而主張它是一體兩面。即︰真智斷盡惑、業(迷因),稱為盡智;而證後有(迷果)不生者,稱為無生智。《雜集論》卷十云(大正31‧742c)︰
「盡智者,謂由因盡所得智,或緣盡為境,所以者何﹖由有盡故而起此智,名為盡智。或緣盡為境故名盡智;此義意言,於此位中由永斷集令無有餘,所得智名盡智;或緣因盡為境故名盡智。無生智者,謂由果斷所得智,或緣果不生為境,所以者何﹖由有無生故,所得智名無生智。或緣無生為境名無生智;此義意言,由有當來一切苦果畢竟不生法性故,而得此智;雖緣餘諦為境亦名無生智。或緣苦諦無生為境,故名無生智。」

(二)根本智與後得智︰是唯識家常用的名相。根本智也稱為根本無分別智、無分別智、正體無分別智、正體智,是直證二空所顯真如之理,理智平等一體,而確實斷惑障之智。後得智也稱為後得差別智,是起於根本智證得依他實性之後,轉有為的事境,了知依他如幻而不生我法迷倒之智。略言之,觀照無差別相之智是根本智,而觀照差別相之智是後得智。《攝大乘論本》卷下載二智的差別(大正31‧148a)︰「如人正閉目,是無分別智,(中略)於中現色像,後得智亦爾。」

又,慧沼的《唯識論了義燈》卷十(本)謂,後得智有與根本智俱起以及別頭起二種。此外,在根本、後得二智之外,也有另增加行智而成三智的,如《成唯識論》卷十(大正31‧54c)︰「加行、根本、後得三智。」又謂地上的加行智也通於無漏,而第八地以上則無此智。窺基的《唯識論述記》卷十也曾對此詳加論述。

(三)權智與實智︰權智也稱為方便智,是通達權方便的智慧;實智是契合實理的智慧。若判事理淺深,則權智可謂照事而淺,而實智則鑒理而深。古來,諸家學者多用此二智宣揚其教說。其中,地論家慧遠在《大乘義章》卷十九,對明實智而分五段︰

(1)若妄實相對,則以情具推斷為妄智,知如來藏真實之法為實智。

(2)若假實相對,則知世諦假名之法為假智,知第一義諦之法為實智。

(3)若相實相對,則知二諦有無的法相為相智,知一實諦實性之法為實智。

(4)若教實相對,則尋言而始學為教智,證實法性為實智。

(5)若權實相對,則了知三乘權化之法為權智,了知一乘真實之法為實智。

第五種解釋正是權實二智的定義。

天台家智顗在《法華玄義》卷三(下)分七種權實二智。即︰

(1)析法權實二智︰照森羅分別為權智,盡森羅分別為實智。

(2)體法權實二智︰體森羅之色,即是於空即色是權智,即空是實智。

(3)體法含中權實二智︰體色即空不空照色是權智,空不空是實智。

(4)體法顯中權實二智︰體色即空不空,一切法趣空不空了色是權智,空不空一切法趣空不空是實智。

(5)別權實二智︰體色即空不空,色空俱是權智,不空是實智。

(6)別含圓權實二智︰色空不空一切法趣不空色空名權智,一切法趣不空為實智。

(7)圓權實二智︰即色是空不空,一切法趣色、趣空、趣不空,一切法趣色、趣空是權智,一切法趣不空是實智。

即︰這是約藏、通、別、圓四教,以及別接通、圓接通、圓接別之人所起說示的,此等二智各開化他權實、自行化他權實、自行權實三種時,則全部有二十一種權實。

又,《維摩經文疏》卷九就四教各有四門而顯露權實二智的差別。即︰若約藏教,則《毗曇》有門之意是︰照事的無常苦等十六諦是權智,而照理的無常苦等十六諦為實智;《成論》空門之意是︰舉無常苦等十六諦的事、理為權智,而照四諦十六行空的理是實智。

若約通教,則有門之意是︰照幻化分別的事有為權智,而照幻化分別的理有是實智;空門之意是︰照幻化事理的有為權智;而照幻化的理空是實智。

若約別教,則有門之意是︰照分別的事相為權智,而照有門佛性如來藏之理是實智;空門之意是︰以有門的事理全是權智,而了知有門權實畢竟空寂,無有二相為實智。

若約圓教,則有門之意是︰不斷煩惱,照界內外法界的種種法門是權智,而不斷煩惱,照不思議妙有法性實相自性清淨心為實智;空門之意是︰不斷煩惱,照不思議界內外事理的有是權智,而不斷煩惱,照不思議界內外事理的空為實智。

在三論宗,吉藏的《大乘玄論》卷四開十二門,廣釋二智意義。據其所述,實智是梵語的波若,權智(即方便智)則為漚和。稱為實智的原因是︰(1)照實相之境故;(2)自實相生故;(3)如實照故;(4)與凡夫顛倒不實之智相對故;(5)與二乘未實之智相對故;(6)與方便之用相對故;(7)超虛實而非虛非實之智故;(8)超虛實的二與非虛非實的不二、非二非不二之智故。

吉藏又就權實相對而立十義︰(1)以直照空有為實智,而行空不證,涉有不著是方便智;(2)照空為實智,而涉有是方便智;(3)靜鑒於內為實智,而反動於外是方便智;(4)般若波羅蜜為實智,而五度是方便智;(5)照空是實智,知空亦空而不證空則為方便智;(6)知苦無常是實智,不取滅則為方便智;(7)直知身病非故非新是實智,不厭離則為方便智;(8)通達本來不疾之身是實智,示現有疾則為方便智;(9)照非空有不二是實智,照空有之二則為方便智;(10)通達非二非不二是實智,照空有之二與非空有的不二則為方便智。

(四)如理智與如量智︰如理智是照第一義諦真理的智慧,而如量智是照俗諦森羅差別的智慧。《十八空論》提出此二智的異稱而云(大正31‧864b)︰
「如理智者即無分別智,如量智即是無分別後智。又如理智是一切種智,如量智即是一切智。(中略)即空即真義,而取名如理智,亦名一切種智,若俗義有義,取名如量智,亦名如一切智故。」

《佛性論》卷三說二智之相,以見眾生界的自性清淨為如理智之相,能通觀無量無邊界為如量智之相。

(五)一切智與一切種智︰據《大乘玄論》卷四所述,二智者,謂一切智與一切種智;有六對差別,即︰一切智是空智,一切種智是有智;一切智是總相智,一切種智是別相智;一切智是略說之智,一切種智是廣說之智;一切智是因智,一切種智是果智;一切智是小乘之智,一切種智是大乘之智;一切智是有智,一切種智是空智。若就權實分判,則一切智是權智,一切種智是實智。又,《十八空論》以一切智為如量智,一切種智為如理智。澄觀的《華嚴經疏鈔玄談》卷九以一切智為根本智,一切種智為後得智。

(六)觀察智與取相智︰出自《大明三藏法數》卷五。據該書所述,照二空所顯的真如之理,了知能證所證俱不可得之相的平等智是觀察智;而照事、理之法,令圓融無礙,善取法界之相的差別智為取相智。


六相

華嚴宗重要教義之一。指總相、別相、同相、異相、成相、壞相。這種教義的特點,表達了一切事物,圓通無礙、互涉互入。它說明了一切矛盾對立著的事物彼此聯繫而又互相制約。這六相既同時存在於一切事物之中,又同時表現在每一事物之上。六相既是相反的,又是相成的,圓通自在,無礙溶融。且以房舍為例來分別說明︰

第一,總別一對。舉一房舍作為總相。然此房舍總相,是由眾多磚瓦水泥椽柱等物組成而有,而磚瓦椽柱等物,對望房舍即是別相。這是以別成總,總含於別,離別無總,離總無別,總別互融,相即自在。總別二相,似乎相反,究其實際,極其相成,不可分離。

第二,同異一對。同相者,磚瓦椽柱等物和同作舍,不相拒逆,皆是作房舍的諸緣因素,同作房舍,故名同相;磚瓦椽柱,隨自形類,各自差別,名為異相。雖同作房舍,而不失磚瓦椽柱等物差別。這就是同中有異,異中有同,同異乍看矛盾,究其實際,互相滲透,互相融入。

第三,成壞一對。由磚瓦椽柱等諸緣因素組合房舍得成,房舍成名為成相;磚瓦椽柱等諸緣,各住本位,各具自相,雖共成房舍,但磚還是磚,瓦還是瓦,從眾緣各自去看,磚瓦椽柱無一物是房舍,房舍的意義便壞,所以名為壞相。這是成不礙壞,壞不礙成,成壞同時具有,成相壞相,乍聽對立,究其實際而是相輔相成。

這六種相,在一般人看來,是互不相容,各各隔別,是互相對立矛盾的,但在華嚴教義之中此六相是相互涉入、彼此融通而無礙的,既相反又相成,以此來闡明華嚴教義的逆順具足,同時具足,互融互涉,彼此無礙的圓融理論。房舍一事具此六相,宇宙間一切事物無不具此六相圓融的意義。(劉峰)

◎附︰周叔迦〈佛教的辯證法〉(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21})

六相與十玄也是賢首宗推理的方法。因為無論立多少諦或是多少句例,人都可以隨心之所好執著任何一句或執著末後一句。所以必須要知道諦或句例相鈎鏁連貫的統系,於是創立六相與十玄的理論。六相之意義,略如下述︰

(1)總相︰凡是從各各立場各各趨向所得的結論合起來方是這一事理的全體,這是各結論的總相。

(2)別相︰凡是從各各立場各各趨向所得的結論各有他各自獨立的體性,這是各結論的別相。

(3)同相︰凡是從不同立場不同趨向所得的結論同是解釋這一事理,這是各結論的同相。

(4)異相︰凡是從不同立場不同趨向所得的結論對於解釋這一事理的條理是不同,這是各結論的異相。

(5)成相︰由各各不同立場不同趨向所得的眾多結論互相聯合成一具體學說,這是各結論的成相。

(6)壞相︰由各各不同立場不同趨向所得的眾多結論互為反正互相違破,這是各結論的壞相。凡是要明白任何一事理,必須要就各諦各句例的宗旨,得到六相融和不離的意味,方可以算是究竟。但是六相還只算是頓門中的理論,若要是圓門中的學理統系,必須要依據十玄。


百丈野鴨子

禪宗公案。又稱「馬大師野鴨子」。據《碧巖錄》第五十三則所載,某日馬祖與百丈師徒二人共行,途中馬祖見野鴨飛過,遂問百丈︰「是什麼﹖」其意是在勘檢百丈所得。百丈未能察知師意,僅答以「野鴨子。」馬祖更問︰「什麼去處也﹖」百丈未得開悟自在,故只是依循著馬祖的語意,而答道︰「飛過去也。」於是馬祖突然捏扭百丈的鼻頭,百丈乃出聲喊痛。這時馬祖又反問道︰「何曾飛去﹖」

◎附一︰日種讓山著‧芝峰譯《禪學講話》後編第三章第二節(摘錄)

這個公案,是馬祖要使百丈把握到真生命的故事。在這個公案中,也可見出古人把握著生命的活作用。這生命,就是前頭說過的人人具足箇箇圓成決不是依傍於他的作略。這個正是本具的佛性,天台曰「正因佛性」,《涅槃經》說︰「欲識佛性義,當觀時節因緣。」由因與緣,而佛性始得具現開發。因,是本具的佛性自體;緣,是一切助緣,即指公案、坐禪、念佛、看經等;這即是「緣因佛性」。然無「了因佛性」時,正因佛性也不會顯現。了,是照了義,是智用。唯智用,也是依於正因佛性而發生;究言之,即不外是本體所有的光明,適應客觀的動作作用而已。

可是這客觀的作用,憑仗其他的助緣而發動,所以這三因佛性,任缺其一,生命的體驗是不可能。在這種意義來檢討百丈野鴨子的公案,就得明瞭古人把握生命的意味;圜悟也道破,「正眼觀來,卻是百丈具正因」。絕沒有自無而生有的,這是因果的法則,所以有著具足的佛性,生命的把握纔有可能。馬祖說的「是什麼」﹖直示出法是絕無隱祕的,是頭頭顯露的,所以問「是什麼」,為使百丈把握法的真生命而促其注意。然在百丈,也毫無模棱照著現實的本相答道︰「是野鴨子。」若就法的自體說︰野鴨子即是野鴨子,和山自高海自深同樣地已成就了生命體。但若把野鴨子做為境而看做客觀的存在物,主觀就於此分裂墮陷到對立界去而違背了法的本源;同時,自己的精神也分為內外而生起意識的分別,終至失卻安定。故古人說︰「會則途中受用,不會則世諦流布。」會,即是生命的把握,所謂生命,如前說的佛性、法性、真如是也。萬法萬緣,悉是真如的現起,是原來本地的風光。野鴨子也罷,真如也罷,都是本地風光,是神的真姿,是法身的自體。圜悟說︰「也須是逢境遇緣,宛轉教歸自己。十二時中,無空缺處,謂之性地明白。」即是體得萬境悉是真如而體現時,心境一如打成一片,萬境即是自己,自己即是萬境。脫離了對立的分別想,而將境緣為自己所受用,境緣都成為生命的作用,真理的光屆生生的飛躍著。但在那時,百丈仍存著自己和鴨子個別的存在之見,被野鴨子所轉,未能契當於真生命,所以馬祖又問「什麼處去也﹖」第二次喚起百丈的注意。可是百丈答「飛過去」,依然是追逐著客觀而忘卻歸向主體的自己。古人說的「貪看天上月,失卻掌中珠」的話,就是指這個意思。

禪,對於客觀的態度,必定以主體的自己的展開而創造的,故常不離主體。換言之︰把客觀悉看為自己生命躍動了的現象,看為理智所顯現的東西。然百丈尚沒有明白為主觀展開的客觀,所以馬祖要使體認之,遂扭著百丈的鼻頭。於是百丈「作忍痛聲」,就在這個忍痛的當兒,自己的主觀和鴨子的客觀的對立被破壞了;同時,分別意識的情識也被破壞了的心境。故馬祖又說「何曾飛去!」促其心機一轉而飛躍進別個天地。忍痛的當下,是由於二元對立的分別而生起的一念無明將被截斷時的黑暗境界,馬祖為使百丈更從這個境界飛躍過去,所以使出這般手段。百丈,果然是因此飛躍大悟了。自此,灑落的心境,無論任何境界現前,自性不會失卻自由性;同時,透徹了一切的客觀,悉為主觀的展開,為主體所構成。唯其如此,顯然的會得萬物為自己的聖境,生命就得隨處發現出創造性。

◎附二︰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第九講(摘錄)

(前略)現在舉一個例子來看,他們是如何將公案放到頌古中來表達的︰「百丈侍馬祖,游山次,見野鴨飛過。祖曰︰是什麼﹖師曰︰野鴨子。曰︰甚麼處去也﹖師曰︰飛過去了。祖搊師鼻頭,師負痛失聲曰︰阿耶耶,阿耶耶!祖曰︰又道飛過去也。師於此契悟。」這是一則「公案」,問題在於如何理會。「頌古」就來為人開一方便法門,代作解釋。首先是汾陽的頌︰「野鴨飛空卻問僧,要傳祖印付心燈,應機雖對無移動,才搊綱宗道可增。」頌文並不太好,但說明了問題。野鴨、飛空,都是平常的事,但祖師卻要發問,而且問得不簡單,要在這一問中傳燈與百丈。百丈雖然對答了,但如何才算正確呢﹖──野鴨飛空的發問屬於現量,因此對答是正確的。再問飛向何處,卻不是指野鴨而言,而是問心到何處去了。百丈那樣回答就錯了,他的心隨著野鴨遠飛了。所以馬祖就搊他的鼻子,這是說他的方向錯了,應該扭轉過來。原來他們主張頓悟之悟屬於解悟,這就要解得真切,隨便遇到什麼問題要能作出正確的解釋,這就是所謂「常惺惺」。使此心常在,碰到即是,念念是道。從前二程批評禪客說,天下之人唯是禪客最忙,念念是道。這倒是實在的。也有人為禪客辯護說,孔子也講「無終食之間違仁」不也是念念是道嗎﹖這也是常惺惺,鎮日提心吊膽,處於警覺之中。因此,馬祖問百丈語句實是一種考驗。這就是汾陽對這一公案所作的指點。雪竇繼之,重新作頌說︰「野鴨子,知何許﹖馬祖見來相共語。話盡山雲海月情,依前不會還飛去,卻把住。」意思更明顯,文字也更好。野鴨飛空的問題本身很簡單,問答的目的也不在於把握這一具體事實的來龍去脈,而含有高深的情味在內。要通過此事傳付心燈,意義重大,但百丈還不理解,所以馬祖給他扭轉方向。像這種方式就會使禪學走向文字一途,固然也有助於理解,但如此下去,就會產生舞文弄墨的流弊了。

〔參考資料〕 《禪宗頌古聯珠通集》卷十;《古尊宿語錄》卷一;《祖庭事苑》卷二、卷三;《聯燈會要》卷四;《大光明藏》卷上;《宗門統要續集》卷四;《月坡禪師語錄》卷二。


佛性

指眾生本具的「成佛的可能性」。即成佛之正因。又名如來性或覺性。《大般泥洹經》卷四〈分別邪正品〉云(大正12‧881b)︰「復有比丘廣說如來藏經,言一切眾生皆有佛性,在於身中無量煩惱悉除滅已,佛便明顯,除一闡提。」

又,《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七〈師子吼菩薩品〉云(大正12‧524c)︰「我常宣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乃至一闡提等亦有佛性。一闡提等無有善法,佛性亦善,以未來有故,一闡提等悉有佛性。何以故﹖一闡提等定當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此謂佛性乃如來藏(tathāgata-garbha)之異名。一切眾生悉皆有此性。煩惱若除滅,佛性即得顯現。

在小乘經典中,除了釋尊及彌勒之外,其餘的聲聞皆不能成佛,因此經中沒有「一切眾生悉有佛性」的敘述。但在稍後的小乘諸部中,也有提倡此說者。例如《佛性論》卷一〈破小乘執品〉云(大正31‧787c)︰ 「若依分別部說,一切凡聖眾生並以空為其本,所以凡聖眾生皆從空出。故空是佛性。佛性者,即大涅槃。若依毗曇薩婆多等諸部說者,則一切眾生無有性得佛性,但有修得佛性。(中略)於二說中,各偏一執,故不相信。何者﹖若從分別部說,則不信有無性眾生。若薩婆多等部說,則不信皆有佛性故。」

此謂說一切有部等部派,不言有性得佛性,然將眾生分成三類︰(1)決定無性者,(2)有無不定者,(3)決定有佛性者。而分別部則主張以空為佛性,一切眾生皆由空所出,故一切皆有佛性。如此看來,《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七的「佛性者,名第一義空」、《十八空論》的「清淨佛性即空,故名性空」,應是承繼分別部所說而來。

天台智顗倡說正因、了因、緣因等三因佛性,此係根據《大般涅槃經》卷二十八所云(大正12‧530c)︰「眾生佛性亦二種因,一者正因,二者緣因。正因者謂諸眾生,緣因者謂六波羅蜜。」以及「緣因即謂了因。世尊!譬如闇中先有諸物,為欲見故,以燈照了。」之理趣而來。亦即以覺性為正因,覺智為了因,功德善根為緣因。且以此三因配釋法身、般若、解脫三德,及法、報、應三身。

慧遠《大乘義章》卷一〈佛性義〉,說有︰法佛性、報佛性、應佛性等三種。「法佛性」謂本有之法體與彼法佛無增減,唯有隱顯淨穢之差別。「報佛性」謂本無法體,唯於第八真識中,有其方便可生之義。「應佛性」又分二種。即(1)以得現化法門力故,普門皆現,是為法應性。(2)以本大悲大願力故,隨物異示,是為報應性。

吉藏《大乘玄論》卷三〈佛性義〉依據《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七所云(大正12‧524a)︰「佛性者有因、有因因、有果、有果果。有因者,即十二因緣。因因者,即是智慧。有果者,即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果果者,即是無上大般涅槃。」並說十二因緣是觀智之境界因,故名境界佛性;觀此境之智慧,是了出佛果之了因,故名觀智佛性;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觀智之果,故名菩提果佛性;無上大般涅槃更是菩提之果,故名涅槃果果佛性。此四者皆不得名正,而應以非因非果之中道為正因佛性。關於正因之體,吉藏列出十一家異說,即︰

(1)以經典說正因為諸眾生,緣因為六波羅蜜,故以眾生為正因佛性之體。

(2)以經典說佛性不即六法,不離六法,故以五陰及假人等六法為正因佛性之體。

(3)以經典說凡有心者必當成佛,故以心為正因之體。

(4)以神識有冥傳不朽之性,故以冥傳不朽為正因之體。

(5)以經典說若無如來藏,則不得厭苦求涅槃,故以避苦求樂之性為正因之體。

(6)以若無真神,則不得成佛,故以真神為正因之體。

(7)以阿梨耶識自性清淨心為正因之體。

(8)以當果之理為正因之體。

(9)以得佛之理為正因之體。

(10)以真諦為正因之體。

(11)以第一義空為正因之體。

吉藏一一破斥此等諸說,並揭示河西道朗之「中道佛性說」,謂之為究極實義。

又,關於一切眾生有無佛性的問題,在佛教中早在部派佛教時代已有爭議。大乘佛教勃興時,對此也分成二派看法。如《涅槃》、《勝鬘》、《究竟一乘寶性》及《佛性》等經論主張「一切皆成」,而《楞伽》、《深密》、《瑜伽》、《佛地》等經論主張「五性各別」。佛教傳入中國後,東晉‧竺道生首先倡導「闡提成佛」,而智勝等人則唱「闡提無性」。到了唐代,由於《瑜伽》等論的譯傳,玄奘、窺基等人專奉「闡提無性說」。神昉撰《種性差別集》,宣揚「五性各別」。相對於此,靈潤撰《十四門義》,新羅‧義榮撰《一卷(乘﹖)章》,法寶撰《一乘佛性究竟論》,皆以「一切有性」為實義。對此,神泰又撰《一卷(乘﹖)章》論難靈潤,慧沼撰《能顯中邊慧日論》破斥法寶。一時論戰頗熾。至於日本,則有德一祖述窺基等人之說法,以及最澄繼承靈潤、義榮之思想。其後在南都北嶺之間,屢有爭議,互以權實相稱,直至今日。

◎附一︰呂澂〈佛性義〉(摘錄自《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一)

近日為同學講習《涅槃》,茲經有一最要之義,即為「佛性」。「佛性」之「性」字,可以自體自性解之。乃成佛之實,佛之自性。吾人學佛,既要成佛,而不知佛之所以為佛者,云何可得。又「性」字亦可作「因」義解,是佛之所從出者。欲得佛果,而不知其成因,又烏乎可。以是佛性一義,對學佛人,可謂原始要終之義。又從佛說十二分教觀之,無論大小乘經,皆以種種異門,解說此義。而以《大涅槃經》為最詳盡。一大巨典,前後無不涉及佛性。尤以〈師子吼品〉,更見切要。今此即據以引申其說。

經中談佛性,先明云何為佛性,所謂指體釋義。次明云何見佛性,是為指位親證。云何是性者,即提示第一義空,亦名勝義空。此空即畢竟空,為空之究竟。所云究竟者,乃不偏一邊而為非空非不空之中道也。指佛性之體以中道第一義宣說,此亦可謂其為一種義理(道理)。此理從何見之﹖曰屬當於心。故《涅槃》說佛性,簡別無情之木石等,乃示佛性之理必於有情上見,而屬當於心也。於心上言非空非不空者,謂有情心之相續,不在三界之有,即在離三界之非有。在三界有之心相續,即為流轉,出離三界非有,即為還滅。然諸有情,於此流轉,必定出離,此即為空。於彼還滅,必當隨順,即為不空。於空見其空,則離不空邊執,於不空見不空,則離空邊執。由眾生心上見流轉必出離,還滅必隨順,因此離空不空二邊執,即顯中道之義,是即佛性之所由存在也。從因位說,有情能覺知流轉而入還滅,此即學佛之因。從果位說,還滅至於究竟,心之中道義理圓滿顯露,佛之為佛,不外乎是。《般若》說佛境多在畢竟空,菩薩行多在自性空,義亦同此。畢竟空圓滿顯現,即謂之佛。故就佛之因果位說,皆不外此心此理也。

云何見性者,經文特示十地菩薩乃可談見,十地以前,雖有所見,而不了了。十地微有所見,佛見方為清淨。此如交友,先但有文字往還,必至晤時,方始親切。此見字,即親自證會如眼見物之義。就佛性之因位說,距佛尚遠,雖有所見,但見之不真,故不謂之見。必至佛位方稱見者,就見之清淨言也。此義云何﹖蓋佛性於一有情有終始,於一切有情有一異。有情所見乃至十地菩薩所見,但見其終,不見其始,但見其一,不見其異。唯佛乃能於此佛性始終一異畢見也。是以真正見性者唯佛而已。

復次就上〈師子吼品〉所說,再為引申三義︰

(1)所謂佛性屬當於心者,此心果何心耶﹖是即眾生尋常之心也。眾生既有此心,何以而不能悉感發﹖須知心有淺深,其深處,非一般眾生所能自知。佛法名此深心為阿賴耶識。佛亦不輕為人宣說,以其深細難知,眾生執以為我,說此,恐更增益其執耳。眾生由此執著,習於流轉以為當然,而不知有還滅,是則有此心,亦不能有佛性之用也。有心無用,遂可謂有情無佛性耶﹖是亦不然,雖不自知,然不害其理之存在。一旦外緣引發,或聖教增上,則內因即可沛發而能自覺也。此自覺從何見之﹖即見於厭離流轉苦而欣樂涅槃滅。此時即佛性因義顯露矣。但此見乃從心之深處出發,非耳目聞見或心思知解人生苦痛而能之。《瑜伽》學系於此心義,解說最切。於其深義,既以阿賴耶名之,又以其總相難見,就其相應心之差別上分別,凡有作意觸受想思等功用。雖餘心亦同具此功用,而深心相應者是主,餘識相應者是客。由此乃有欣厭之事,此非表面淺心之所堪能,必於賴耶相應之捨受上見之。此時深心乃有佛性因用,而說佛性之屬當於心也。是由經義引申之第一點。

(2)佛性以染淨善惡判,此性實為善淨,且屬自性善淨,而非分位善淨也。所謂眾生有此心即有此性者,亦就自性善淨言。若以分位言,則有先染後淨之判,不可與自性混同也。如日月之明,而有雲霧之障,然雲霧終不礙其自性之明。去障明顯,分位有殊。但不可以分位染淨而混言自性染淨也。再以趨勢言,眾生趨向善淨,乃當然必然之勢。蓋因自性善淨故,分位雖有善惡染淨,而趣向必一歸自性。此由佛性推論而知,乃講佛學者所必須肯定之標準也。依此標準,而後乃有捨染趣淨,去惡遷善,以及厭苦欣滅等教可立。即以孔、孟之學言,亦必提出道性善一點以為宗旨。否則如告子所論,可以為堯、舜,可以為盜跖,即無標準可說也。世學至於孟子,猶知此善之重要,而建立人必為善之準則,何況佛學。佛學以佛性之善淨為準則,謂有此心,即有此佛性。眾生於流轉一旦自覺,即趨於善淨而不可已。雖一闡提,已斷善根,如人溺水,僅於一鬘,難可施救,然其未來善根,仍可生起。是即闡提猶尚可迴也。故此性善性淨標準之建立,匪特講佛學者所應知,而於世道人心,關係匪淺。是由經義引申之第二點。

(3)佛性有「頓悟」、「漸悟」之說。此一入道方便問題,昔時言義學者,無不及之。乃至判教之人,亦以頓漸二字相概。後來宗門,亦舉以立說。雖來源有異,而於見性之頓漸義,皆有關涉。今謂此應依法相之自共相而判。依法共相言,則有頓義。如於一法見得此理,由此推至餘法皆具此理,所謂遍一切一味者,是謂之頓(如一法是畢竟空,自性空,推之一切無不皆然,是即諸法共相也)。若於此心此念,悟得此理(共相之同),由此相續任運,推於餘心餘念各別證知此理,是為自相,但可漸見。由一有情之心而悟此理(此悟為頓),遂推知一切有情皆然,是即共相智。若於一切有情皆見此理,如實證會而非推知,此之能見,唯佛乃能。依佛智說,即自相智。佛之不捨有情者,以佛實知有情皆有佛性,而無差別。不但共相相同,自相亦復相同。是故以佛觀之,無一眾生不成佛者。佛之圓滿見性,乃由漸而積致之也。中土學者,向來自共不辨,故有頓漸之惑。是由經文引申之第三點。

末後附及一義。即由佛性而涉及見道見性說。見道為初地菩薩事,見性乃佛之境界。有混同此二為一者,此實當辨。見道非不見性,乃見不明了,如十地菩薩於見道後,猶有二十二愚之微細所知障未淨故。有此一愚,見即不明,如《二十唯識》云,不知如佛境也。故知兩者有別。

◎附二︰霍韜晦〈佛性與如來藏〉(摘錄自《佛教的現代智慧》)

「佛性」的一般解釋,是指佛陀狀態或質素,因此前人推測其梵文原語可能是buddha-tā或buddhatva,意即「佛陀性」或「覺性」。但事實上不然,據現存有梵本對照的《究竟一乘寶性論》考察,「佛性」原語主要為下列三個︰(1)buddha-dhātu(直譯是佛界),(2)buddha-gotra(佛種性),(3)buddha-garbha(佛藏,即如來藏,tathāgata-garbha);而用得最廣泛的,是buddha-dhātu,著名的《大般涅槃經》中所說的「一切眾生悉有佛性」的佛性原語,可能就是它(參看高崎直道著《如來藏思想の形成》第一篇第二章)。dhātu(界)的原義,有兩解︰(1)領域義,(2)本元義。由第一義,buddha-dhātu的意思便是指佛的全幅領域,眾生修行至此佛境界已成,於中統攝無限之德,皆依佛的智慧心靈而起,而遍一切法。客觀上說,這也就是法性(dharmatā),即存在的本爾狀態(亦名為真如),為佛智慧所如實觀照的對象。一切經驗界的概念如生滅、因果、來去等,至此均用不上。上文所謂佛陀狀態的意思是應該從這方面體會。但是,這樣的一個佛境界,在現實上不是現成;它雖然真實,卻尚非眾生的對境,而祇能是實踐後的果地。從眾生上說,buddha-dhātu不是領域,而是本元。從存有觀點看,一切法的存在都是法性,眾生亦以法性為依。雖然在現實上眾生不是佛,但其存在本質推原到最後還是與佛不二。由此,buddha-dhātu遂從領域義轉出第二義──本元義;buddha-dhātu,即眾生的存在依據,眾生通過修行實踐的活動就會把它呈顯出來。由隱而顯,這樣就有了因果意味︰隱是因位,顯是果位;隱是眾生,顯為佛陀。所謂成佛,其實即是buddha-dhātu的呈現,buddha-dhātu成為眾生生命中所自有的東西。上文所謂佛陀質素的意味可以從這方面了解。

由於buddha-dhātu具有這兩方面的內容,所以以此為根據的漢譯「佛性」概念亦有了複雜的涵義。《大般涅槃經》說佛性有因、有因因、有果、有果果,但跟著又說非因非果名為佛性、第一義空名為佛性、佛性是中道、佛性即是如來;鋪排極多答案,但實質上不外為承buddha-dhātu的兩義開出。若從因果觀點看,此兩義中之領域義為非因果性,但本元義則尚在因果範圍中,須通過因地的活動來顯發它。因此若剋就後者而言,buddha-dhātu和「佛種性」、「如來藏」的概念是相通的,因為這都是屬於為眾生而安設的成佛根據,所以漢譯佛典中有時把「佛種性」和「如來藏」亦譯為「佛性」,是有道理的。

以下,我們再看「佛性」觀念在中、印兩國的發展情形︰

印度方面,沿著buddha-dhātu所指示的方向,漸漸分析出兩個概念來︰一是眾生皆以buddha-dhātu為本元的佛性義,二是眾生修行以造佛境(或顯佛境)的佛性義。據世親(Vasubandhu,約西元五世紀前半期)的《佛性論》,謂小乘分別部主張一切凡聖眾生皆以空為本,皆從空出,所以空是佛性,而為一切眾生所具;但說一切有部則認為一切眾生無「性得佛性」,唯有「修得佛性」,而在「修得佛性」中,因屬後天結構,故可有定無佛性(即一闡提,依icchantika譯。此類眾生欲望極重,以至不能上進)一類。此二家說,前者從真如空理說佛性,即承接以buddha-dhātu為本元的佛性義,後者則強調修行意義,認為成佛是從個人努力得來,但個人努力,又不能無生命結構之限制,此即逼出「種性」概念;依種性義說佛性,便可以接受世上有定無佛性之眾生。有部此說,在思想史上有重要意義,一方面見出原來的buddha-dhātu意義上的不足,須導入「種性」概念來補助;另一方面也就是後世「行佛性」觀念的濫觴,影響極為深遠。

世親本人,受部派議論的啟發,提出佛性有三種︰(1)住自性性,(2)引出性,(3)至得性。這三種其實即是buddha-dhātu由隱而顯的次第,故可分別配入眾生修行成佛的歷程中。如住自性性是道前凡夫位(類天台宗的「理即」),引出性是從發心以至有學聖位(由「名字即」至「分真即」),至得性是無學聖位(「究竟即」)。但buddha-dhātu不能無端自顯,須通過修行活動呈顯,所以《佛性論》最後以住自性性說法身,以引出性說應身、化身,此即開理佛性、行佛性二分說之先河,中國的玄奘、窺基一系就傳承了這種說法。

中國方面,有關佛性的討論主要是受《大般涅槃經》的影響。《大般涅槃經》雖未提到理佛性、行佛性的名詞,而改用正因、生因、緣因、了因等概念來分別,在意義上其實是一樣的,因為正因即表示成佛主體,生、緣、了是成佛的條件,不過在說明上未嚴格,引至後人興起諍論(大本《涅槃》未譯之前,竺道生已先言「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不過這只是從眾生的平等意義上說,未臻後人複雜)。據吉藏(549~623)的《大乘玄論》記載,當時參與討論的,前後多達十一家,而焦點即在正因佛性的解答︰有以為正因佛性指人,有以為指心,有以為指成佛的理據。吉藏認為︰若通過因果觀點看佛性,則自有種種概念可得,但佛性自身畢竟非因果義,它是因果不二的,非因非果的,所以祇可稱之為「正性」(《淨名玄論》說)或「中道」(《大乘玄論》說)。換言之,吉藏是從佛境界或客觀的存在上說佛性。這一意思,從某一角度上看,可以與天台宗智者大師(538~597)的三因佛性說相通。

三因佛性的觀念,原出《涅槃經》,但整治為一系統,則是智顗的貢獻。智顗規定︰正因佛性為眾生所實現之理,了因佛性為照顯此理的智慧(空慧),緣因佛性為扶助此慧起現的善行及禪定。但另一方面智又認為︰三因佛性的關係是不可分離的,不縱不橫,攝為一體,此即理(正因)、行(緣因、了因)二分之後又再統一起來。在精神上,仍是歸於從客觀的存在上說佛性,所以三論、天台兩宗,在義理上到最後都各自產生「草木成佛」的觀念(參看《大乘玄論》卷三及《金剛錍》及《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一)。例外的是華嚴宗。華嚴是從主體的修證能力上想,首先將理、行二分,前者稱法性,後者稱開覺佛性(覺性),唯有情始具(有情有性),此覺性亦即是佛的清淨心靈(真心),成佛的活動依之而起,所以唯有有情可以成佛。無情者不具覺性,所以不能成佛(無情無性);除非是在圓教境界,色心互融,然後佛性通於情及非情(參看法藏《探玄記》卷十六,及澄觀《華嚴疏鈔》卷三十七)。這種講法,與直承印度的唯識宗系較為接近,不過唯識對主體的認識未能進至超越真心的層次,所以在談成佛問題時有較多曲折。

〔參考資料〕 《大般涅槃經》卷七;《入楞伽經》卷七〈佛性品〉;《究竟一乘寶性論》卷一〈教化品〉;《大般涅槃經集解》卷五十五;《勝鬘寶窟》卷下(末);印順《如來藏之研究》;牟宗三《佛性與般若》;常盤大定《佛性の研究》;小川一乘《如來藏‧佛性の研究》;高崎直道(等)著《如來藏思想》;高崎直道《如來藏思想の形成》。


判教

在佛教中根據義理的淺深、說時的先後等方面,將後世所傳的佛教各部分,加以剖析類別,以明說意之所在的叫做判教。又作教判。判教起源於南北朝時代,到了隋唐還繼續盛行。從有判教以來,就未得一致的見解。又由於諸家所見各異,遂生宗派之別,所以判教也是宗派成立的原因之一。

在南北朝時代,南北判教著名的有十家,後人謂之「南三北七」。如連同隋唐時代判教之說來看,他們的主張一教乃至六教,大致如次︰

(1)主張一教的有二︰{1}姚秦‧鳩摩羅什,{2}後魏‧菩提流支。立一音教,謂一切聖教都是如來一圓音教,因眾生根器不同而有種種區別。

(2)主張二教的有四︰南齊‧劉虬立頓、漸二教,初頓為《華嚴》;後漸復分為五︰即人天(提謂)、聲聞(四諦)、般若(空)、法華(破三歸一)、涅槃(佛性)。{1}陳‧真諦三藏立頓、漸二教,與此大同。{2}隋‧誕法師,立直往與漸悟二教。{3}宋‧曇無讖、隋‧慧遠等立半(初說)、滿(後說)二教。{4}唐‧江南印法師、敏法師等立屈曲與平道二教︰釋迦佛說《涅槃經》,隨逐機性破除執著,為屈曲教;盧舍那佛說《華嚴經》隨逐法性自在無礙為平等教。(3)主張三教的有四︰{1}後魏‧統法師立頓、漸、圓三教︰為根熟者演常與無常、空與不空等一切具說,更無漸次,名為頓教;其次為根未熟者先說無常後說常,先說空後說不空,名為漸教;最後為上達佛境者,說如來無礙解脫究竟,果德圓極祕密自在法門,名為圓教。{2}陳‧真諦立轉、照、持三教︰本《金光明經》說四諦為轉教,《般若》為照教,《瑜伽》為持教。{3}隋‧吉藏立本、末、攝末歸本三教︰《華嚴》最初說為根本法輪,為三乘等隨後說為枝末法輪,《涅槃》、《法華》最後說為攝末歸本教。{4}唐‧玄奘本《解深密經》立三時說教︰初四諦教,次空教,最後非空非有之中道教。(4)主張四教的有五︰{1}齊‧大衍立因緣宗等四教︰謂小乘薩婆多等部為因緣宗,《成實論》及經部等說為假名宗,諸部般若說即空理明一切法不真實為不真宗,《華嚴》、《涅槃》明法界真理佛性為真宗。{2}梁‧光宅法雲立四乘教︰《法華》中臨門三車為三乘教,四衢道中所授大白牛車為第四乘教,前三(聲聞、緣覺、菩薩)為權,後一為實,合三乘與一乘為四乘教。{3}隋‧笈多立四諦等四教︰謂《阿含》為四諦教,《般若》為無相教,《楞伽》為法相教,《華嚴》為觀行教。{4}隋‧智立藏、通、別、圓四教︰依據講因緣生法而不究竟的小乘經律論立藏教;依據大小乘相共而與前藏後別圓相貫;如《般若經》中共般若之說立通教;依據但說大乘不共佛法如《般若經》中不共般若之說立別教;依據大乘究竟義理,圓滿具足圓融無礙之說立圓教。{5}唐‧新羅國元曉立三乘別教等四教︰謂四諦教《緣起經》等為三乘別教,《般若》、《深密經》等為三乘通教,《瓔珞》、《梵網經》等為一乘分教,《華嚴經》為一乘滿教。(5)主張五教的有三︰{1}護身寺自軌根據用的四教,僅許《涅槃經》為常宗,而推尊《華嚴經》於《涅槃經》之上,別立為法界宗,這樣就成為因緣、假名、不真、真、法界等五宗。{2}唐‧波頗立四諦、般若(二同笈多之說)、三觀(《華嚴》)、安樂(《涅槃》)、守護(《大集》)等五教。{3}唐‧法藏立小、始、終、頓、圓五教︰謂《阿含》為小教,《般若》為始教,《楞伽》為終教,《華嚴》為頓教與圓教。(6)主張六教的有一︰隋‧耆闍崛多立因緣等六宗︰謂《毗曇論》說六因四緣為因緣宗,《成實論》說三假為假名宗,「四論」說如幻為不真宗,《法華》為真宗,《涅槃》為常宗,《華嚴》為圓宗。

綜計諸家判教之說,不下二十餘種。其中以天台、賢首兩家的說法比較特殊,其影響後世也最大,這裡略加敘述如下︰

天台智的判教,即有名的五時八教說,簡稱四教說。五時是依《涅槃經》裡佛說開展如牛乳五味(乳、酪、生酥、熟酥、醍醐)的比喻而建立的。五時即佛一代說法的五個階段︰(1)華嚴時,(2)鹿苑時,(3)方等時(說《大集》、《寶積》、《思益》、《淨名》等經),(4)般若時,(5)法華涅槃時。此外,又由說法的形式和內容來區別,各分四種,合成八教。形式方面稱為化儀四教,內容方面稱為化法四教。化儀四教首先是頓教,大乘圓滿教理直下全提;其次是漸教,由小而大次第宣揚;再次是祕密教,受教的同聽異聞,或頓或漸都以為對自己所說;最後是不定教,也是一齊聽法而領會不同,或於頓中得漸義,或於漸中得頓義,但都知道佛是普遍而說。如果用這四教和五時配合,那麼最初華嚴時即為頓教,鹿苑、方等、般若三時為漸教,隨著三乘根基逐漸從小入大,在此頓、漸二教中間,又都含有祕密不定,只有第五法華涅槃時,才超然於頓漸祕密不定之外。化儀四教即先所述的藏、通、別、圓。這四教亦可以與五時相配合,最初華嚴時為圓教而說意兼別,第二鹿苑時但是藏教,第三方等時因為說法通於三乘所以並不屬於那一教,第四般若時,除藏教外兼明後三時,第五法華涅槃時,專門開闢圓頓義理,唯屬圓教。《法華》本已究竟,但還有不能得益的,故又重之以《涅槃》。五時配到《法華》為止叫做前番五時;如要到《涅槃》為止叫做後番五時。這樣不但推尊了《法華》,《涅槃》亦同時被推尊了。

天台以前判教之說雖多,大概以頓、漸、不定三種為主要區別。《華嚴》為化菩薩,如日照高山名為頓教,三藏為化小乘,先教半字故名有相教,十二年後為大乘人說五時般若乃至常住名無相教。此等俱為漸教。別有一類經非頓非漸明佛性常住,如《勝鬘》、《金光明》等,名為偏方不定教。惟漸教中有分三時、四時、五時等等的說法。羅什門下慧觀結合三時、四時等說,而立五時說,其順序與天台五時說大體一致,所不同者,慧觀於漸教中分有相、無相、抑揚三種,而天台分鹿苑(有相)、方等(抑揚)、般若(無相)而已;至於祕密與不定,仍由前述各家所立的不定教而來。祕密可說是隱覆的不定;而不定則是顯露的不定。又慧觀判教為三乘與一乘之區別,而以三乘為三乘別教(有相教)與三乘通教(無相教)二種。天台由大乘教而來,故設大乘通教、大乘別教,而立藏、通、別之區別;更綜合《法華》、《涅槃》於其上設為圓教。此藏、通、別、圓之次序,似又與用所立的因緣、假名、誑相、常宗等四教相通。可見天台五時八教之說,是吸取南北各家異說而加以發展的。

華嚴、賢首的判教,即有名的五教十宗說。五教即(1)小乘教(唯說眼、耳、鼻、舌、身、意六識為心的即是),(2)大乘始教(說八識阿賴耶的,如《唯識論》即是),(3)大乘終教(說現象差別法不外乎真如的,如《大乘起信論》與攝論派等即是),(4)大乘頓教(進一步說妄心妄境俱空,僅一真心朗然,如《維摩詰經》等即是),(5)大乘圓教(更進一步說森羅萬象的差別現象,不外乎朗然一心的顯現,如《華嚴經》即是)。五教說淵源於杜順的《五教止觀》,其目的不外推尊本宗所宗的《華嚴經》在諸經中為最尊最勝。賢首於五教之外,又立十宗之名︰(1)我法俱有宗(犢子、法上、賢胄、正量、密林山等五部,以及經量部中的一派),(2)法有我無宗(雪山、有部二部),(3)法無去來宗(法藏、飲光、大眾、雞 胤、制多山、西山住、北山住等七部,以及化地部中的一派),(4)現通假實宗(說假部及經量部中的一派),(5)俗妄真實宗(說出世部),(6)諸法但名宗(一說部),(7)一切皆空宗(大乘始教),(8)真德不空宗(大乘終教),(9)相想俱絕宗(大乘頓教),(10)圓明具德宗(大乘圓教)。十宗是配合五教而立說的,從一至六屬小乘教,從七至十屬大乘四教。

賢首五教十宗之說,大體因襲天台,改天台的藏教為小教、通教為始教、別教為終教、圓教為頓教與圓教,這就連本宗的清涼國師也承認過的(見〈華嚴經疏鈔序〉),故其說無何創見。(田光烈)

◎附一︰霍韜晦〈中國佛教說「判教」之智慧〉(摘錄自《佛教的現代智慧》)

判教的活動在印度佛教時已有,雖然「判教」的觀念當時未見。如《楞伽經》言頓漸,《華嚴經》言三照,《涅槃經》言五味,《解深密經》言三時,《法華經》言三車,以譬喻大小乘之別等等,都可以說是一種判教。不過這種判教在印度方面言,是顯示思想義理之進展,亦與經典文獻的出現有關。因為這些說法,多半是在大乘佛教初出的時候,面對從前的傳統佛教的教義而作出的。它主要是強調自身資料的重要性,及晚出性,以爭取群眾及信徒的支持,所以自立門戶的意味極重。印度的判教,從思想背景看,是以後出之義來統攝、批判前出之義。但中國佛教的判教情形,則有所不同,中國高僧大德在吸收印度傳來的佛法時,不必知其經典產生之歷史,但見種種資料皆佛所說,而義理方向有不同。既然諸經都是佛所說,為什麼其中會有不同呢﹖為了表示佛教乃一大系統,各經典之間亦有其有機之聯繫,這些不同之資料即有融通的必要。融通之後,即見其不相礙,諸經典之間皆有橋樑可通。換言之,這種做法就是要求我們不可只陷在一個資料中,而應該互換觀點,即「互觀」,以見雙方皆有其價值,亦各成就一義理方向,然皆不離佛陀慈悲救度眾生之大業。以此互觀作起點,再進一步要求從一切可能觀點對一切已成資料之「遍觀」。遍觀,即將我們的心靈擴充至極,以容納種種義;反面說,也就是把我們陷於一隅之見的妄心一一去掉,於是可以滙成一大義理世界,而各各不相礙。這是一個至美、至莊嚴,而又至和諧的世界,其成就即由「互觀」以至「遍觀」而得。由此看來,判教的工作,也就是要形成一總持的智慧,以總持一切經典的價值。

在中國佛教中,真正構成一個嚴格的判教系統,以總持當時一切傳入的佛典的,是天台與華嚴兩教派。天台判教,先設標準︰(一)以說法之先後次第分,此即「時」,(二)以說法之內容分,此即「化法」,(三)以說法之方式分,此即「化儀」,合為「五時八教」。通過「時」、「法」、「儀」三觀念,遂將佛陀一代所說之教法總持起來。及至華嚴宗興,其所走之圓教之思路與天台不同,天台是從「法性」的觀念入,著重心靈對法性的把握,由此而歷種種觀以成圓觀,故天台從內容上分佛法為「藏、通、別、圓」四教,各教所觀境皆不同。例如四諦之理,在藏教所說的是生滅四諦,通教所說是無生滅四諦,別教所說的是無量四諦,圓教所說的是無作四諦。無作,即表示心靈的分別活動於此已不再相應,「作」的觀念已去除,現象上的法已消散,法性已自一切主觀之觀法中豁出,所以說這是一圓觀。在此圓觀之作用下,人乃能保證見一切法皆涅槃之理,而如如相應。比較起來,華嚴是從「真心」的觀念入,著重心靈活動所創生之境,由此而立五教︰小、始、終、頓、圓。內容之分別即在小乘只言六識;始教中雖說唯識,而及於阿賴耶,但不及於如來藏;終教則知此阿賴耶識自另一義言之,即為如來藏;頓教則顯一切法皆唯一真心。至華嚴圓教更大彰此真心之全幅大用,性海圓明,無礙自在,以徹入一切法,而「一切即一、一即一切」,所以說這是無盡緣起,亦即由佛之心靈所開出之無限之莊嚴、美麗之世界,這亦是心靈升進後所得之圓觀。由此我們可領悟華嚴之所以改判五教及特別重視《大乘起信論》的原因。

華嚴除以「教」開宗外,同時亦以「理」開宗,而判分為十。為免繁瑣,此處從略。但它的精神,即在於顯示義理之層次,由小乘教而次第上升,最後進至華嚴境界。這即是一義理層級的安排,由有歸空,再見真實不空,如是即將一切佛義、佛理收攝其中而總持起來。

由此看來,天台、華嚴之圓教內容雖不同,但其判教之智慧則一。目的都是總持佛法,把各種義理分別按其層級、方向安設起來,使各義理不相障礙,但隨人心之遊賞貫通。人的問題,在對一家之義起執︰一方面封閉自己,一方面抹煞他家他理之存在,於是人之世界分裂,相輕相害,終至生大苦。也許人生之無明非得吃大苦、付大代價不能超化。智慧之來,原非輕易。由此我們回顧上文所說的人生無明煩惱的反省,這是人類悲劇產生的內在根源,故必須轉出智慧以消解之。但在客觀上,此智慧之出,又關乎對別人義理之了解,所以判教之智慧,尤為必要。今日世界四分五裂,人心浮囂,究其原委亦是知識世界分裂的結果。西方文化原是一重智而向多方活動之文化,故其所成立之知識世界,亦是一分途獨立、各自發展的世界。

◎附二︰唐君毅〈中國佛學中之判教問題〉(摘錄)

中國佛學家最大的一個問題即是判教。判教的問題是印度佛學傳入中國以後才生起的,中國佛學的派別亦見於其判教之不同,故我們亦可由不同之判教去看各派佛學之不同。

判教表現了中國人對於外來佛學的消化吸收。當佛學傳入時,即有許多不同的派別。各派皆為佛法,皆傳為佛所說,但是其間卻有許多相互衝突、不一致的說法。佛所說是不能有錯的,為了消弭衝突、避免矛盾,即以判教的方式將各種說法融和消化,而謂各派皆為佛所說,只是佛在不同時,對不同根器的人說法,故有種種不同。印度原先即有三時判教之說。戒賢所傳之三時教,是釋迦佛首言有教,待有教出了毛病,就講空教,空教又出毛病,再講非空非有之瑜伽之教;智光所傳之三時教,是釋迦佛原先說空教,空教出毛病,而後說有教,有教出毛病,而後說非空非有之般若之教。依此判教之說,則釋迦說法之次第是由於前一時的說法出了毛病,為了消除流弊,在第二時即換一種說法補救。這樣一來,凡是佛經中有衝突不同的部分,皆可分別安排為不同時中釋迦所說,使其不顯衝突。有如早晨言起,晚上言臥。同時說起臥即矛盾,分開來在不同的時間說,則不矛盾。凡是矛盾的說法,可分在不同的時間來說,即不再矛盾;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對各種不同的人來說,各人的問題不同,修行的進程不同,缺點不同,則釋迦佛對各人的說法,皆可有所不同。例如釋迦佛有兩種說法,一種是說一切人皆可成佛,一種是說有的人永遠不能成佛,或只能成聲聞、獨覺。這兩種矛盾的說法在佛經中皆有記載。若是用判教的方式處理,這兩種矛盾的說法是可以並行不悖的;即說一種是專對某些人的方便說、權說,而非究竟說、實說,另一種才是實說、究竟說。照唯識法相宗承《解深密經》而來的說法(玄奘、窺基即如此說),言眾生有五種姓,只菩薩種姓、不定種姓者,可成佛。聲聞、獨覺種姓,只能成聲聞、獨覺。一闡提種姓,則永不能成佛。故謂釋迦佛之言一切人皆可成佛,除對菩薩種姓外,乃是對不定種姓的一般人的鼓勵而已。為了要鼓勵此不定種姓的一般人,才說人人皆可成佛;即如老師告訴學生說︰你們每個人都能考取狀元,這話只是為了鼓勵學生用功讀書,事實上,不是人人皆可成狀元的。是以照唯識法相宗的看法,說人人皆可成佛,只是對不定種姓的人之方便說;說有的人不能成佛,有菩薩、聲聞、獨覺之三乘之別,才是實說。

但是照天台宗、華嚴宗承《法華經》、《涅槃經》而來的說法,則恰好相反;他們以為佛說有一闡提人不能成佛,說有聲聞、獨覺、菩薩之三乘之別,只是權說,乃為有的人覺得由菩薩行而成佛的路途太遙遠,然後釋迦對這些人說聲聞、緣覺為究竟,而有三乘之別。其實只有由菩薩乘至佛乘之一乘法,才是究竟法。此涅槃、天台、華嚴的看法及唯識法相的看法,是相反的。但這兩種不同的觀點,卻有著同樣的精神,即是把看似矛盾的說法,當作是對不同的人來說,即是不矛盾了。事實上,對不同的人,說法也應該有異,說法應視不同對象而分別應用的。例如老師說學生永遠考不取時,有的學生會因此刺激而奮發,有的學生則會因而沮喪氣餒了,這時必須要換一種說法,鼓勵他,而說他一定能考取。釋迦佛之教眾生,即如同老師之教學生,許多不同的說法實際上只是教法的不同,或是於不同時對不同人而說;這些不同的說法,分在對不同人、不同時來看,都是可以成立的。若照我們現在歷史學的眼光來看,為了經典內容的不同而作判教的工作,可是不必要的。佛經中的種種說法不一定都是釋迦佛所說的,或是釋迦佛的弟子說的,或是弟子的弟子說的,不過假託釋迦之名,其間說法自然有種種差異。此是一現代之觀點。但是以前中國人則不採取此種歷史學的觀點,卻肯認這些佛經上的道理,都是佛所說的,都是不會有錯的;基於這種信念,中國人用了判教的方式著意安排,以消除諸佛經間的矛盾。但是佛經如此之多,欲將印度傳入的佛經皆予一適當的地位,在判教的安排上,自有許多可斟酌處。於是,對於諸佛經如何運用判教的方式安排妥當,就產生了中國許多不同的判教理論。

吉藏、智顗、法藏之判教
當佛學初入中國,佛教內部之判教問題未正式出現之先,原有格義之說的產生。格義就是要找出佛學與儒家、道家在義理上的相同處,拿一些名辭概念所涵之義理來相互比格說明。較格義進一步的,則是拿整個儒家或道家的境界與佛學相印證,如僧肇即以為儒、道、佛之聖人的最高境界都是一樣的,而拿儒、道來說明佛學。此外亦有人以佛學與中國儒、道之學是相互衝突的,如《弘明集》中所輯之當時反對佛學之文。此皆是以中國固有思想與佛學思想作一般的比較。佛教中之判教,謂是對佛教本身各宗派之教義之同異作比較。

至於專就中國之判教的說法來講,則智顗之《法華玄義》有南三北七之說,即南方有三說,北方有七說,後澄觀之《華嚴疏抄》則有十五家之說。宗密《圓覺經大疏》所述判教之說,有人數過是二十餘家。但就其中一方判教,一方於所判之教又有所宗主,而為一宗之大師者而言,則首推吉藏。《華嚴疏抄》謂吉藏判佛說之經為三法輪,即根本法輪(佛初說之華嚴)、枝末法輪(佛中間所說),及攝末歸本法輪(佛最後所說)。澄觀責其何以將般若放在枝末法輪。但我近來懷疑此澄觀所傳之吉藏說,恐非吉藏說之真。因吉藏之《三論玄義》乃重在判別大小乘,並以十義判當時人所視為大乘之《成實論》為小乘。在大乘中,則吉藏不滿攝論師之說,明歸宗於般若,而引《華嚴》、《法華》為證。吉藏亦可說為綜結東晉南北朝以來之般若三論之學之一大師,絕不致以般若為枝末法輪。唯吉藏以三論之破邪即顯正,為般若之所歸,則未必是。因般若學之自身,仍有其教義,如般若須出於大悲,與方便配合等,此不可以三論之破邪盡之。

次一個判教的大師是智顗。智顗之判教,分佛說法為華嚴、鹿苑、方等、般若、法華涅槃之五時,又分藏、通、別、圓,為化法四教,頓、漸、祕密、不定為化儀四教。此說比較複雜,而具一系統性。其顯然進於吉藏之處,在對當時傳入之地論人及攝論人之說,安排一地位於其五時教中之第三時,並屬於其所謂藏、通、別、圓之化法四教中之別教,又將華嚴列為五時教中第一時之圓頓教,《法華經》列第五時之圓教,《涅槃經》則列為教聞法華而尚未得度者。《涅槃經》講佛性。智顗之學之進於以前之般若宗者,則在由《般若經》之法性實相,以講正因佛性;由《般若經》之觀照般若,以講了因佛性;由《般若經》之扶助般若波羅蜜之布施等五度,以講緣因佛性。是為三因佛性。了因佛性,重在觀空,成般若。緣因佛性,重在有五度行等,成解脫。正因佛性,是中道第一義空,證此成法身。智顗之空、假、中之三觀之「中」,即對應正因佛性說。故別教之能見有此佛性真如,而能次第對惑業煩惱,修解脫行、般若智,而與此佛性真如隔別不融者,則稱為只見「不但中」之別教。只有能即惑業煩惱,以修解脫行、般若智,而見三因佛性,如印度之伊字三點,與佛果之三德,圓融不二者,方為見「不但中」之圓教。智顗之以「中道」為佛性,以言空、假、中三諦,更配成七重二諦,與吉藏之以真空俗有不二之「中道」為佛性,而言三諦,配成四重二諦,形式上有相類處,而內容更豐富。又其以三因佛性與佛果之三德,圓融不二,則與《涅槃經》之言佛性,尚有以「十二因緣為因,觀緣智為因因,菩提為果,涅槃為果果」,因果縱列之說,其實不同,而有所進。

第三個判教之大師是華嚴宗之法藏。法藏之判教,大體承智顗之五時四教,而成小、始、終、頓、圓之五教。於始教中,又分相始教與空始教,以位攝論一系之法相唯識,及般若之經論。又立終教以位《大乘起信論》,立頓教以位新起之禪宗(後宗密判教,承法藏更依三教,以判禪宗之三宗)。此法藏之判教之進於智顗者,即在能為新起之禪宗及《大乘起信論》之說,安排一地位。在智顗之時,《大乘起信論》未出。在智顗之別教中,亦安排不了《大乘起信論》之思想。因在智顗之別教中,其真如佛性之體乃深藏未顯,唯待人次第修行修觀之工夫,斷盡惑業煩惱,然後顯。故此真如佛性之體,與人當前之修道工夫,彼此隔別不融,故不能言即修即性,即工夫即本體。但在《大乘起信論》,乃以「眾生心」之一法,統智顗承慧思而言之「心」、「佛」、「眾生」之三法,即直下顯示「心佛眾生,三無差別,即心性即佛性」之義。《起信論》言此眾生心有真如門及生滅門二門。心真如為一法界大總相大法門體,其體大、相大與用大,互不相離。此心真如與無明和合,似智顗所謂無明法性合,而有心生滅門。此二門互相熏習。心生滅門,即煩惱之源;悟心真如即菩提之源。人之修道工夫,即以心真如熏心生滅,使眾生由生滅門入真如門,悟真如之本覺,以有始覺,以至圓覺,而成佛。此不能說是智顗之別教,而極難與智顗之圓教義相分別。故在天台宗人,如湛然於此《大乘起信論》,亦初未斷為別教,亦用其隨緣不變之名,以講心性,但又似不便列之為圓教。此即見智顗之判教應用於其後出之書,不無問題。對於禪宗,則天台宗人初不重視,至宋之天台宗人則與禪宗爭佛門正統。然法藏之判教,為小、始、終、頓、圓五教,其圓教與智顗同,其小教即智顗之藏教。以頓教為禪宗列一地位;而以始教概括智顗之通教之般若(宗密稱為空始教)及別教之攝論(宗密連唯識法相之論併稱之為相始教)一流之說;更以《大乘起信論》高於始教之終教,其位高於始教,所論之理為圓理。然又不以圓教稱之,而保存此圓教之名於頓教以上之華嚴。

《法華》、《華嚴》二經之對比問題
此法藏之判教,因其既承智顗之說,又能為《大乘起信論》及禪宗安排一地位,顯然更能涵融各派之佛學。遂引起天台宗之湛然為重振天台之宗風而為智顗之書作疏記。智顗嘗說《華嚴經》乃圓教中帶別教,此尚無所謂。如《華嚴》之大經,帶一些別教,亦無礙。但至湛然之疏記,則有心貶抑《華嚴》。如其《法華玄義釋籤》卷十論判教處,即說《華嚴經》未如天台所宗之《法華》之開權顯實,亦未如《法華經》之佛之由其近成,以及於其久已成道之遠跡(如無量劫來恆說《法華》等),而更發跡,以顯其法身常住之本。又謂《華嚴》只對菩薩說法,不被小乘根器之機,不如《法華》兼對三乘說云云。然若依天台宗及華嚴宗共許之五時教去看,則佛初說《華嚴》時,原未說權教,自無權可開。佛說權教後,因其中有不圓不實之義,佛之本懷未暢,故須說《法華》以補其所不足,而開權顯實。但在佛說《華嚴》時,既未說權教,亦無須補其所說者之不足,自可只說一圓實之教如《華嚴經》所說,而佛之本懷亦無不暢。又《華嚴經》雖只就釋迦之初於菩提樹下成道時,不離世間之此樹,而升天,本其自證境界而說法,固未說其「久遠以來恆說法華」等跡。然依《華嚴經》之義,在佛之海印三昧、普眼境界中,一處即一切處,一時即一切時,一現即一切現,華嚴會上,佛將說法時,光明遍照,一一光中,各出十方諸佛世界,過去、未來、現在,一切諸佛,皆悉顯現。何須更由近及遠,發跡顯本﹖至於《華嚴經》之不被小乘根器,乃由小乘根器之聲聞,在華嚴會上,自如聾如啞,非佛不欲被小機。此亦如法華會上有五千人退席,佛亦無可奈何。依五時教,亦唯因小機於華嚴會上不聞不解,然後佛於後三時中說天台所謂藏、通、別等教,更有第五時之說《法華》,以開權顯實。若佛說《華嚴》先被小機,則以後之四時教皆無,《法華》之圓教亦無。湛然何可以此責《華嚴》之不足。故依華嚴宗人之意,於此湛然所說之三者,即正可轉而取之以證《華嚴》之佛成道時,乃頓說「其自證境界中之不與餘教相待,亦迥然別(此乃分別之別,非隔別之別,智顗之別教乃隔別之別,不可以分別之別釋之)異餘教」之一乘圓實教。此即澄觀所謂「頓圓」,而即在此頓圓之一義上,高於《法華》之「開三乘之權方法一乘之圓實」,乃「漸圓」者,是即見《華嚴》之勝於《法華》。遂與湛然之所說,正相對反。然此湛然與澄觀之二說,實永無相勝之期。因依二家同認《華嚴》在五時教中為日初出時,為始;《法華》在五時教中為日還照時,為終;餘三時教所說三乘教為日之轉照時,為中。《華嚴》為三乘教所自出之一乘,《法華》為三乘所同歸之一乘。始必有終,終以返始,三乘出於一乘,必歸於一乘,而歸即歸於所自始,如智顗於《法華玄義》卷十所謂「初後佛慧,圓頓義齊」。此中之「始」、「終」之相涵,「自出」與「同歸」之相涵,即見佛之垂教之自行於一圓。如日之由初出而經轉照時,至返照時之為行於一圓。則於此,由始之非終,而謂始不夠圓,如湛然說;或由終之非始,而謂終不夠圓,如澄觀說;即皆於二家所同許之五時教相悖了。實則畢竟《華嚴》與《法華》之同為圓教,只須自二經所顯示之義理定。不當自佛說之時機,而分高下。則《法華經》之神話式的說︰「釋迦佛之久已成道,其所垂之種種教迹,皆顯其常住法身之本」、「其今日之說法華,由其無量劫來恆說法華」及「由佛之本懷原望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故有今說法華時之開權顯實」等,固是本迹權實相即之圓教義。《華嚴經》之神話式的說「毗盧遮那佛於一心之海印三昧中,所展現之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主伴重重,相即相入,諸佛與眾生交澈,淨土與穢土融通,法法皆彼此互收,塵塵悉包含世界」之客觀法界的無盡緣起,同為一如來性起正法心(此心於佛為顯,於眾生為隱)之所起,亦是鎔融無礙之圓教義。二經之所說之為圓教義,唯當自此二經之內容所涵之客觀義理說。不可謂《華嚴》之佛只說其海印三昧中境,便與眾生法不即,而非圓教。亦如不可謂《法華》之佛說其所憶之久遠以來之事跡,便與眾生法不即,而非圓教。而佛之說此圓教之時機,亦與此圓教義理之為圓教義理無關。然而湛然與澄觀,乃欲自佛說二經之時機,以爭勝負,實未見其可。

此外,湛然與澄觀還有許多立義不同之處,但實與《華嚴》、《法華》二經所啟示之義理,多無直接關係,而只是他們對若干佛教問題或對圓教之意涵所主張者之不同。如湛然之以智顗《觀音玄義》有性惡之義,而責華嚴宗人唯一真心迴轉,其義不圓;「忽都未聞性惡之義,安能有性德之行﹖」然澄觀則亦許性具善惡染淨,而又自「淨能奪染」及「佛心雖知世間染淨法,而自無染」說,則在第一義之佛性,不許言性惡。此外澄觀又承《大智度論》及《涅槃經》主無情物,如草木無佛性,只有法性,但亦言「二性互融,無非覺悟」。然而湛然則只自「法性佛性,互融為一」處講,不分二性,以言草木瓦石成佛。後之天台知禮亦抓住此點,說澄觀之說只是別教,不知澄觀亦有二性互融之說。其餘湛然、澄觀不同之處尚多。而天台宗與華嚴宗,遂成相爭之勢。此與智顗對《華嚴經》,除說略帶粗之外,更無貶辭;法藏對智顗亦無貶辭之情形,遂大不相同。

〔參考資料〕 《華嚴經搜玄記》卷一;《法華經玄贊》卷一;《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上;《成唯識論演祕》卷一(本);《楞伽經玄義》;《金剛頂大教王經疏》卷一;牟宗三《佛性與般若》。


性惡

性惡是天台宗闡釋性德的理論。它主要說明︰惡是性德本具,了達惡即法性,就能妙用無染。

性惡說的明確提出,始見於隋代智顗的《觀音玄義》。其重要論點是︰

(1)善惡都是性德本具︰性德本有,是因果根本。性德了因種子修得即成般若,究竟即成智德菩提;性德緣因種子修得即成解脫,究竟即成斷德涅槃;性德非緣非了即是正因,修得成就即是法身。了是顯發,緣是資助;緣因資助了因,顯發正因法身。緣了二因既具有性德善,也具有性德惡。

(2)修中善惡可斷︰一切法不出善惡,由性中善惡起作修中善惡,然後產生世出世法。修中善惡屬於事用,才可論及染淨逆順。闡提是染逆之極,斷修善盡;佛是淨順之極,斷修惡盡。

(3)性中善惡不斷,只是善惡的法門︰諸佛向門而入,則修善滿足,修惡斷盡;闡提背門而出,則修惡滿足,修善斷盡。人有向背,門終不改。性既不可改,復不可斷壞。

(4)佛和闡提的差異在達與染︰佛雖不斷性惡,而能達於性惡,不為惡所染,因此永無復惡;闡提染而不達,與此為異。

即修惡達性惡,是性惡說的根本理論。智顗對於「性」的解釋是︰性以據內,內性不可改。如竹中火性,雖然不可見,不能說沒有。心也一樣,具一切五陰性,雖然不可見,不能說沒有。如果用智眼觀察,就能知心具一切性。這說明性是本具的理體,性惡雖是修惡的理體,不可改,不可斷,但若能達於性惡,就可不為惡所染。智顗曾經著重指出了「達」的意義︰善與實相相順是佛道,惡與實相相背是非道。如果了達諸惡非惡而是實相,就是行於非道、通達佛道;如果對於佛道生著,不消甘露,佛道也就成為非道。可見達性惡就是達實相,性惡也就是實相。

智顗曾在闡釋「非行非坐三昧」中詳細說明歷諸惡修止觀的要點,這就是即修惡達性惡的具體方法。善惡是相對的,相對的惡未可盡為觀境,應當以顯著的惡即與事六度相反的六蔽作為修止觀的對象。善法修觀,其蔽不息,當於惡中而修觀慧。若蔽恒起,此觀恒照。當知蔽即法性,蔽起即法性起,蔽息即法性息。常修觀慧與蔽理相應,能於一切惡法皆與實相不相違背,破除作為六蔽根本的無明,顯出法性,乃至諸佛,盡蔽源底。他在闡釋「觀煩惱境」中並曾說到︰「四分煩惱不得隨,隨則使人入惡道,復不得斷,斷則成增上慢。應當觀煩惱暗即大智明,顯佛菩提,惑則不來。」觀的方法是三止三觀︰四分煩惱,體之即空,是體真止和入空觀;觀諸煩惱藥病等法,是隨緣止和入假觀;觀諸煩惱同於真際,是息二邊止和入中道觀。如果入惡無觀,放心行不調事,是名大礙,何關無礙;是增長非道,何關佛道。

這樣,如果了達性惡,惡也就成了善。智顗在闡釋「三法妙」中曾經指明了這一點︰凡夫心一念即皆具十法界,一一界悉有煩惱性相和惡業性相等。無明煩惱性相即是智慧觀照性相。因為由迷明才起無明,如果解無明,即是明。又由惡有善,翻惡即善。惡即善性,未即是惡;遇緣成事,即能翻惡。如竹有火,火出還燒竹;惡中有善,善成還破惡。因此即惡性相是善性相。宋代智圓曾經更明白地說︰「性中之惡,惡全是善。理體無差,豈應隔異﹖」

按照智顗以前弘地論師等的見解,佛斷惡種子盡,只作神通現惡化度眾生。智顗認為作神通現惡是作意起惡,不是不可思議理,能任運應惡,這與外道無異。他的意見是︰佛不斷性惡,機緣所激,慈力所熏,還能起惡,同一切惡事化度眾生。但是這種起惡跟一般的起於修惡不同,雖起於惡而是解心無染,通達惡際即是實際。因此他在說明佛「修惡不得起」之後,接著就以「不染故不起」作為它的解釋。這一意義,就是但除其病,不除其法,也就是不斷煩惱入涅槃。

唐代湛然對性惡說也曾加以闡明,他特別注意到防止性惡與實惡的混淆。他指明以達惡為善也必須離惡。如《華嚴經》中婆須密多得菩薩離欲際法門,能化所化並是因欲而得離欲。對於惡法修觀,是由於惡可改,其意義在於不可恣惡和存惡。例如對於貪欲修觀,即是以觀推究,令欲破壞。既經四句推檢,能使貪欲泯然,但有妙觀,無復貪欲。因此而使欲轉為智,智能進道,運至涅槃。他說明從事來看,六蔽有起息,法性無起息;從理而說,俱無起息。因此六蔽和法性,其體不二,終成絕待,無蔽無性,亦無起息。若得此意,就能但觀貪欲即是法性,而得性空和相空。這明確顯示了修觀能息六蔽,使之轉而為智,因而有破惡和達性的功能。

宋代知禮對性惡說曾力加闡揚,他建立性惡說為天台宗義的特點,認為性中具善,諸師亦知;性中具惡,他皆莫測。他揭示性惡說的要義在於智照和無作,破斥了山外認為性惡無消伏義的說法。這就是說︰眾生本來未曾離惡,初心人創心修觀都從見思發端,由於藏通別三教不談性惡,見思不即理性,既非性惡,定為能障,必須別緣真中二理,別修觀智,才能破此見思惑心,顯出本有常住之體。這樣就有了能緣所緣和能破所破,惑智對待,境觀不忘,因而成為有作之行。圓教既談性惡,見思即是理性,惑既即是性惡,只用此惑而為能觀;惑既為能觀,又復為所觀,一心三觀,圓頓十乘,更非別修,當處絕待,豈非性德之行。這樣還有什麼能緣所緣和能破所破,非但所觀無明是與法性體性不二,而且能觀觀智即是無明。能所一如,境觀不二,才能初心即修中觀,造境無不真實,成為無作之行。

知禮又以此義闡釋煩惱即菩提,反破當時禪者講者以天台所說同於禪宗達摩門下尼總持和道育斷惑證理翻迷就悟的見解。他的主要論點是︰煩惱生死既是修惡,全體即是性惡法門,所以不須斷除和翻轉。天台所明「即」義,直須當體全是。不是二物相合,因此不同於尼總持的斷惑證理;也不是背面相翻,因此不同於道育的翻迷就悟。又既煩惱等全是性惡,也不可以說是一向本無。由即而論斷,就無可滅;由即而論悟,就無可翻。圓教佛法界是十法界互具,所以不須壞九法界或轉九法界。圓教所論斷證迷悟,只從情和理兩方面來看︰情著則十法界俱染,有惑可斷,為惡所迷;理融則十法界俱淨,不斷而證,了迷即悟。

知禮又以性惡理論闡釋懺法中的無生懺。一切罪相無非實相,十惡、五逆、四重、八邪都是理毒的法門和性染的本用,以此為能懺,即此為所觀,惑智本如,理事一際,能障所障皆泯,能懺所懺俱忘,終日加功,終日無作。這樣就是最上第一懺悔,能了我心自空,罪福無主,觀業實相,見罪本源,法界圓融,真如清淨。

知禮詳盡闡發了即修惡達性惡的一家大旨,也同時對性惡和修惡作了嚴格的區分。他曾指明︰性惡跟性善一樣,都是體具微妙法門清淨功德,與《大乘起信論》中所說「過恒沙等諸淨功德不離不斷」等更無少異。至於一切世間生死煩惱妄染之法,都是修惡,雖全性起而違於性,故須永滅。因此在證會時,修惡雖盡,性惡常存。

元代懷則繼續發揚了知禮的論點。他在《天台傳佛心印記》裡首先談到︰「今家性具之功,功在性惡。」他認為諸宗不知性具惡法,不了性惡即佛性異名,因而必須翻九法界修惡,證佛法界性善。這是獨標清淨法身,都不出於但中之義,從四教說偏屬別教,未可稱為圓頓心印。他舉出《摩訶止觀》所明十乘妙觀觀於十境,一一皆成圓妙三諦,顯示了九法界修惡當體即是性惡法門。性惡融通,無法不趣,任運攝得佛法界性善。用這樣的絕待妙法作為觀體,才是終窮究竟極說,也就是佛祖正傳心印。

他對於即修惡達性惡的見解,也發揮了智顗和知禮的觀點。迷情須破,法不可破。因此用即空即假即中的三觀,達此一念修惡之心即是三千妙境或法界,相相宛然,事理本融。既然情消理顯,修惡就不屬所破而屬所顯了。既達性惡,就無修惡可論,可以說修惡斷盡。修惡既即性惡,也可以說修惡何嘗斷。因此,斷與不斷,妙在其中。佛達性惡,廣用諸惡化度眾生,乃是妙用無染,表現為性惡法門。性惡法門無染礙之相,而有性具之用。這種性具的妙用,如君子不器,善惡俱能,體用不二。別教行人不達性中具惡,如淳善人被無明所牽,就會造惡。

他曾論及性善惡和修善惡的劃分界限。善惡相對,可以從十法界次第迭論︰六法界為惡,二乘為善;八法界為惡,菩薩為善;九法界為惡,佛法界為善。九法界為惡乃是惡之際,佛法界為善乃是善之極。上面說九法界修惡當體即是性惡法門,乃是就極而論。

明代傳燈著《性善惡論》,更詳盡地闡釋了天台一家的性惡理論,主要是承繼了知禮和懷則的說法。

他曾論及性和修的區別︰台宗言性則善惡具,言修而後善惡分。性於善惡未形,本來還不應當以善惡論;但是以修而觀於性,修既有善惡,性豈得無善惡﹖既然修中善惡可分,性中善惡無分,性惡就能任運攝得性善,而使性中善惡與修中善惡不同。修中善惡確然有升沉苦樂的差別,性中善惡則體具三德,皆不二而二,二而不二,並沒有升沉苦樂的差別。

他對於即修惡達性惡的解釋是︰性善性惡乃是真如不變之體,修善修惡則是隨緣差別之用。正因為真如不變體中具有善惡二性,隨緣時才能有善惡之用。世人日用根塵相對,凡起一念,必屬一法界,一法界生起是事造,九法界冥伏是理具。事中九法界是全性惡以起修惡,事中佛法界是全性善以起修善,既全性起,有何一法不即佛法。九法界既從性惡以起修惡,修惡遍處即性惡遍處。而性惡融通,九法界性惡遍處即佛法界性善遍處。如能觀修惡即性惡,就可以任運攝得佛法界性善。這正如同即波見水,即器見空一樣,不須轉側以明此心而見此性。由此了三德性,離三惑染,順理無作,就是圓教的稱理圓修,也就是隨淨緣造成佛法界。這時佛法界現起,九法界冥伏,其實所具九法界毫無所改。因此,即修惡達性惡,乃是直指人心,見性成佛的妙門,訓人為善的大道。

傳燈對於用惡度生的性惡法門,作了詳細的闡述,並就佛和菩薩分為究竟性惡法門,分真性惡法門、相似性惡法門和觀行性惡法門,分別列舉了降魔等等事蹟。他說到性善法門是常,性惡法門是變,有時善不足以化度,就不得不施於惡。其實這裏的惡只是以「不順」為義,並非是真正的惡。例如降魔時,變魔逆境以為順境,或變魔順境以為逆境,用來惱亂其心,使之於惡得盡。因此,性惡法門乃是佛菩薩大權的能事,是稱性施設的妙用,是慈善根力所現。他提出了建立性惡法門的五大因緣︰(1)理體本來具足善和惡;(2)由惡照性,可以成修;(3)果地圓證了十法界性,一無所改;(4)果地能圓起十法界用,無謀而應;(5)眾生根性不同,菩薩度生必須有性惡法門,才能示現無量,或如《華嚴經》中婆須密多等以三毒而作佛事,把自己由修惡悟入性惡的法門用以利生,眾生入道也必須有性惡法門,才能適應於由惡緣翻邪歸正的情況。

性惡說的依據,從智顗所說佛不斷性惡、闡提不斷性善來看,是出於南本《大般涅槃經》卷三十二對於佛性有無的四句料簡。懷則《天台傳佛心印記》並曾指出此說通於諸大乘經,不過立名不同。如《華嚴經》中的十法界,迷則俱染,悟則俱淨;《法華經》中的諸法實相,諸法是同體權中善惡緣了,實相是同體實中善惡正因,九法界十如是惡緣因,佛法界十如是善緣因,又如《請觀音經》中的毒害,即是性惡。此外如性淨性穢,理明理暗或常無常雙寂之體,都是一體的異名。

智顗親承陳代慧思,性惡說的淵源可以從慧思的著作裏看到。《大乘止觀法門》卷二曾說,如來藏具足染淨有其二種︰一是性染性淨,二是事染事淨。心體或淨心具足染淨二性而無異相,一味平等。無明梁法實從心體染性而起,由於無明體暗,不知從心而起,不知心性平等。因其不能稱理而知,所以說它是違性。智慧淨法實從心體淨性而起,由於智慧明利,能知悉從心生,能知心性平等,因其稱理而知,所以說它是順性。這樣,眾生遇佛方便教化,隨順淨心,就能證真如。又卷一說,眾生和佛悉具染淨二性,法界法爾,未曾不有。雖因熏力起用,先後不俱,染熏息而轉凡,淨業起而成聖;然其心體二性實無成壞。因此,就性而說,染淨並具;依熏而論,凡聖不俱。《大乘止觀法門》所用的名相和解釋雖稍有不同,但是對於性惡說的要義都已經具備。(禹振聲)

◎附︰〈性善性惡〉(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又稱性染性淨。天台、華嚴兩宗就性善性惡均有不同的說法。

(1)據天台智顗《觀音玄義》卷上所述,佛界及九界眾生皆各具三千迷悟之法;縱使是一闡提,亦不斷性善,故遇緣則發善;如來亦不斷性惡,故慈善根力所熏,能入阿鼻化導眾生。如來所斷唯修惡,闡提所斷唯修善,非本有之性可改。差別的是,如來了達惡際即實際,故於惡得自在,闡提則不然。

蓋性惡之說,《大乘起信論》也作此說,即(大正32‧576b)︰「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所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為阿梨耶識。此識有二種義,能攝一切法,生一切法。云何為二﹖一者覺義,二者不覺義。」隋‧曇遷的《大乘止觀法門》卷二云(大正46‧647c)︰「所言如來藏具染淨者,有其二種︰一者性染性淨,二者事染事淨。如上已明也。若據性染性淨,即無始以來俱時具有。」趙宋‧四明知禮為詮明天台圓教之意,尤強調性具三千之說,主張性惡之法門為台家之極談。《十不二門指要鈔》卷上云(大正46‧707a)︰
「應知,今家明即永異諸師。以非二物相合,及非背面相翻,直須當體全是,方名為即。何者﹖煩惱生死,既是修惡,全體即是性惡法門。故不須斷除及翻轉也。諸家不明性惡,遂須翻惡為善,斷惡證善。故極頓者仍云本無惡元是善。既不能全惡是惡,故皆即義不成。故第七記云︰忽都未聞性惡之名,安能信有性德之行。若爾,何不云煩惱即煩惱等,而云菩提涅槃邪﹖答︰實非別指,祇由性惡融通寂滅,自受菩提涅槃之名。蓋從勝立也。此則豈同皮肉之見乎。」

《觀音玄義記》卷二(大正34‧905a)︰「只一具字彌顯今宗,以性具善諸師亦知,具惡緣了他皆莫測。故摩訶止觀明性三千,妙玄文句皆示千法。徹乎修性,其文既廣且義難彰,是故此中略談善惡,明性本具不可改易。名言既略,學者易尋;若知善惡皆是性具,性無不融,則十界百界,一千三千。故得意者以此所談,望止觀文不多不少。」

又,處元《止觀義例隨釋》卷三云(卍續99‧880上)︰
「言性惡者,惡即性故,惡不可改,故名性惡。惡若可改,惡若可斷,則界如漸減,乃至成佛唯一佛界,豈有三千成乘自因至果耶﹖(中略)自古人師唯以本淨真如而為理體,則同吾宗別教但中解行緣理斷九,非最上乘,非圓極行也。又復應知,天台謂之性惡,南嶽謂之性染,其說雖異,理趣無殊。(中略)若乃九界即佛界,無惡可斷,佛界即九界,無善可顯,法法圓具,方成三千實相妙境,所以偏語性惡,不言性善者,恐濫別故,是故性惡體即三千,決不可斷;若其斷者,果上大用,歷九界時則無本矣。」

即依三千性具之義,說性惡之不可斷;說自性本淨而惡可斷的,是別教緣理斷九之說,非圓極之行。關於性惡與自性清淨說之異同,《四明尊者教行錄》卷三云(卍續100‧935下)︰「問︰一切大乘經論皆談一切眾生本性清淨,台宗明性具十界,六既是穢,如何合諸經論耶﹖答︰十法界六穢四淨,台宗既云,性具即是性惡,法門安得不清淨乎﹖」

即謂性具之淨穢,係法體宛然之相,不妨本性之清淨。

(2)華嚴家有性起性惡之論。即法藏《華嚴經探玄記》卷十六云(大正35‧405b)︰
「問︰一切諸法皆依性立,何故下文性起之法唯約淨法,不取染耶﹖答︰染淨等法雖同依真,但違順異故。染屬無明,淨歸性起。問︰染非性起應離於真。答︰以違真故不得離真,以違真故不屬真用。(中略)以染不離真體,故說眾生即如等也。以不順真用,故非此性起攝。」

即染淨之法雖共依真而立,但染違真故不成真之用,唯淨名為性起。澄觀《華嚴經疏》卷二十一作性惡之說(大正35‧658c)︰「應云心佛與眾生體性皆無盡。以妄體本真故亦無盡。是以如來不斷性惡,亦猶闡提不斷性善。」

宗寶的《華嚴經行願品疏鈔》卷一、《圓覺經略疏》卷二亦承此說,而作性惡之談。雖是如此,然其意係以心為能造,佛及眾生為所造;亦即其說仍有別於天台家之說。

〔參考資料〕 《天台思想論集》(《現代佛教學術叢刊》{57});慧嶽《天台教學史》;安藤俊雄著‧演培譯《天台性具思想論》。


即身成佛

密教用語。謂不須改變現在的肉體,而成為正知正覺的佛。「成佛」是學佛的人所期望的唯一目的,無論是學顯教或者密教,都希望從生死的凡夫轉入到佛果的聖位,不過因為顯教和密教在開始發心和修行過程中所使用的手段和方法不同,因此達到這一目的的時間就有遲速不同,而肉體和精神的關係也有「即」、「離」之分。即身成佛就為了說明這一──遲、速、即、離──理由。密教的即身成佛和顯教成佛的理論,大約有下面的幾個差別︰

(1)「即身」和「隔世」的差別︰顯教如華嚴宗說︰極疾三生得果,(一)見聞生,(二)解行生,(三)證果生,可算最快的了,但總要隔世成佛。又如依彌陀願力,往生西方,也是隔世。密教則即以父母所生的肉體成就大覺佛果,如說即日、即時和隔日、隔時是不同的。

(2)即身和「歷劫」的差別︰佛教最普通的教義,說成佛要經歷四十二位,或五十二位的階段,從初發心直到成佛,又要經歷三大阿僧祇劫的悠長時間。因為顯教有「過患」、「功德」二際的說法,過患是無始曠劫的積習,不可頓除,必須藉遠劫修行,消滅過患,然後功德成就。密教則自身「全體舍那」,不須添一點功德,也不須除一毫過患,只有迷悟之分,及迷即成悟,別無所作,貪瞋癡等,也成了佛果大用,不但不須消滅它,相反地要積極發揮它的正用,如《大疏》卷八解釋茅草的一段說(大正39‧662c)︰「此草兩邊多利刺,若坐臥執持無方便者,反為所傷,若順手將護之,則不能為害。一切諸法亦如是,若順諦理觀之,一切塵勞皆有性淨之用,若失方便,則能損壞智身,故以為法門表像也。」又《義釋》卷七說(卍續36‧745上)︰「譬如善調御師,只調惡馬難調之性作良馬調柔之用,(中略)既調之後,則堪一日千里,(中略)豈易體而治之哉﹖佛調御亦爾,能調剛強生死,作普門法界之用,亦調剛強涅槃,作普門世界用,故如來三業三毒,普勝世間。」又《開心抄》說︰「近代學者,多執兩邊︰執當相是道者,以為恣行惑業,即是道行;執厭惡求善者,以為迷悟隔界,生佛體別。此二俱失教旨。當知迷悟雖異,其性是同,譬如猛火與利刀,不善用者燒財傷身,善用之者,利益甚大,豈能因燒財傷身故,使世人廢除刀火﹖」這說明過患和功德,是即而不離的,只一念悟得,即知一切煩惱,無非佛事,所以不須經鋁數,勤苦修行。

(3)即身和即心的差別︰《觀經》說(大正12‧343a)︰「是心作佛,是心是佛。」天台說︰「一切佛法,即心而具。」禪宗說︰「直指人心,見性成佛。」這都是在說理一邊,認為佛性本有,而真正的成佛,必須從性起修,經歷階,華嚴宗所謂圓融不離行布。密宗則就在五蘊和合的色身上布置──五大,五輪,五佛曼荼羅──當體即是,所以叫即身而不叫即心。《大疏》卷十四說(大正39‧725a)︰「若行者能了達如是不動之輪(阿字菩提心)而布諸明,(中略)即同毗盧遮那。」《慈氏軌》說︰「或起於一念,我身是凡夫,同謗三世佛,法中結重罪。」又如《金剛頂經》的「五相成身」、《大日經》的「五大嚴身」等都說明即身而不是即心。

(4)即身成佛和「頓悟漸修」的差別︰顯教把因緣事相當作是假名無實,是過患,把真理當作無色無形,只有無分別智可以證到。所以說︰「理則頓悟,乘悟並銷,事非頓除,因次第盡。」要藉種種對治方便,來遣除一切事法,故有漸修之義;密教則當相是道,即事而真,一切差別事法,都是本具無盡莊嚴,即體全真,不是妄法熏染所成,只要認識,不須排遣。如果說對治,也像《大日經疏》卷十所說(大正39‧685b)︰「如佛常教,以慈對治於瞋,以無貪治貪,以正見治邪見。今乃以大忿瞋而除忿瞋,以大貪除一切貪,此則最難解難信,故言怪哉也。」

(5)即身成佛和天台六即佛的差別︰有人認為密教立三種即身成佛,和天台六即佛相同,這是不對的。天台的「理即佛」、「名字即佛」是理而不是事;而「觀行即佛」、「相似即佛」到「分證」、「究竟」也是要經歷位次,破除九品無明,然後成佛的。密教的三種即身成佛是︰{1}理具成佛,理不是指真如實性,而是指無盡莊嚴的條理,宛然具足;{2}加持成佛,是由三密加持自身本有的三部──佛部、蓮花部、金剛部──諸尊速疾顯現;{3}顯得成佛,是三密成就,如實證得。而這三種是因果同時,不經劫位,不斷煩惱,不轉凡身,法然不動的,所以三種都叫即身成佛。顯教因為三密不具,五相不具,所以縱然說即此便是,也只是理論而不是事實。

真言宗說即身成佛,是根據三經(《金剛頂經》、《大日經》和《五祕密經》)一論(《菩提心論》)一疏(《大日經疏》)一軌(《金剛王菩薩儀軌》)的。《金剛頂經》說︰「修此三昧者,現證佛菩提──若能依此勝義修,現世得成無上覺──應當知自身,即為金剛界,自身為金剛,堅實無傾動,我為金剛身。」《大日經》說︰「不捨於此身,逮得神境通,遊步大空位(指法身位),而成身祕密。──欲於此生入悉地,隨其所應思念之。」《金剛頂王祕密經》說︰「於顯教修行者,久經三大無數劫,(中略)於其中間,十進九退,迴向聲聞緣覺道果,仍不能證無上菩提。若依毗盧遮那自受用身所說內證自覺聖智法,(中略)由加持威神力故,於須臾頃,當證無量三昧耶,(中略)以不思議法,能變易俱生我法種子。」《發菩提心論》云︰「唯真言法中即身成佛,故是說三摩地法,於諸教中闕而不書──若人求佛慧,通達菩提心,父母所生身,速證大覺位。」《大日經疏》云︰「行者以此三方便,自淨三業,即為如來三密之所加持,(中略)不復經鋁數,修諸對治行,如遠行人,乘羊去者,久久乃到,馬則差速,若乘神通人,於發意頃便至所詣。」《金剛王軌》云︰「不知此瑜伽速成佛法,於三大阿僧祇劫,忍苦修行,不到無上菩提,我愍此故,(中略)略說三摩地儀軌。」

「六大無礙常瑜伽,四種曼荼各不離,三密加持速疾顯,重重帝網名即身。法然具足薩婆若,心教心王過剎塵,各具五智無際智,圓鏡力故實覺智。」這二項八句,相傳是惠果作的,又說是八祖相承的,但弘法大師的《即身義》說︰「唐大阿闍黎作頌成立此義。」可知是惠果作的了。這八句頌,可以說坡身成佛的道理。第一頌四句,說明「即身」二字,又是說明「加持即身成佛」。第二頌說明「成佛」二字,前三句說明「理具即身成佛」,末後一句說明「顯得即身成佛」。

第一頌的大意是︰一切有情,本來具備六大(體大)四曼(相大)三密(用大)的功德,法身如來也不外這三大功德。所以當行者住在「三密瑜伽」的時候,就為大日如來的加持威力所攝受護持,同時也就是行者發動了自身本具的功德,因此行者的體相用三大和如來的的體相用三大,互相加持,互為感應,融會攝入,而就在行者的肉體上顯示出如來的莊嚴法相。行者現前的身子全為如來功德所現,所以叫「即身」。

第二頌的大意是︰我們凡夫雖然也和如來一樣,法然具備著薩婆若(一切智),五智,無際智,但因迷惑所障蔽,所以在我們日常生活中不能自覺和實現。只有修「瑜伽三密觀」時,依如來加持感應之力,彷彿在一個大圓鏡中森羅萬象,明白地映現出真實的相狀,使我們顯得了和佛一樣的功德,所以叫「成佛」。

真言宗根據《大日經》和《金剛頂經》成立「六大緣起」的說法,也就是成立了即身成佛的理論。《大日經疏》說︰「我覺本不生,出過言語道,諸過得解脫,遠離於因緣,知空等虛空。(中略)我即同心位,一切處自在,普遍於種種,有情及非情。阿字第一命,嚩字名為水,囉字名為火,𤙖字名為風,佉字同虛空。」這兩個頌文,說明六大的實體──種子字,由種子字產生六大的──形、色、性類。分析如下︰

(1)「我覺」和「我即同心位」︰這是說「識大」。識大是具足五大所有的形、色、性類的五智、九識、心王、心數等的。

(2)「本不生」和「阿字第一命」︰「本不生」是「阿」(a)字的解釋,阿字是「地大」的種子字,形色的表現是方形,顯色的表現是黃色,性類是堅(固體),業用是任持。

(3)「出過言語道」和「嚩字名為水」︰「離言說」是「嚩」(va)字的解釋,「嚩」字是「水大」的種子字,形色是圓,顯色是白,性是濕(液體),業用是攝取。

(4)「諸過得解脫」和「囉字名為火」︰「過患不可得」是「囉」(ra)字的解釋,「囉」字是「火大」的種子字,形色是三角,顯色是赤,性是煖(光熱),業用是成熟。

(5)「遠離於因緣」和「𤙖字名為風」︰「因業不可得」是「𤙖」(hūm)字的解釋,「𤙖」是「風大」的種子字,形色是半月,顯色青,性是動,業用是長養。

(6)「知空等虛空」和「佉字同虛空」︰「等虛空」是「佉」(kha)字的解釋,「佉」字是「空大」的種子字,形色是團形,顯色是黑色,性是無礙(伸長性),業用是轉換。

因為以上的六大,是普遍於一切有情、非情、體性廣大,所以稱為「體大」。由此體大,生出四種曼荼羅的「相大」和三密的「用大」,所以經上又說︰「能生隨類形,諸法與法相,諸佛與聲聞,救世因緣覺,(中略)眾生器世間,次第與成立。」一切宇宙現象都包括在四種曼荼羅之內,所以叫「四曼相大」。四種曼荼羅是︰

(1)大曼荼羅︰就是五大所成的情與非情,乃至彩繪的諸尊相好,統稱「大曼荼羅」。

(2)三昧耶曼荼羅︰是五大所成的種種形相,乃至諸尊的印契標幟等,都稱「三昧耶曼荼羅」。

(3)法曼荼羅︰一切五大所成的聲響,乃至諸尊的種子字真言,一切經論文義等,都稱「法曼荼羅」。

(4)羯磨曼荼羅︰一切動作,乃至諸尊的威儀事業,都稱「羯磨曼荼羅」。

一切業用都包括在三密之內,所以叫「三密用大」。三密是︰

(1)身密︰手作印契及四威儀等一切動作的事業。

(2)語密︰口誦真言及一切言說等。

(3)意密︰心觀本尊及隨事起念等。

《金剛頂經》說︰「諸法本不生,自性離言說,清淨無垢染,因業等虛空。」這四句也是說明六大,和《大日經》所說相同。應該注意的是︰真言宗所說的六大緣起,並不同於「數論」外道等認為是萬有的元素,而是以六大標識著六個方面的象徵,所以處處提示著「阿字本不生」,而一切種子字裏面,也都含蓄著「不可得」的道理。「六大」有「法然六大」(實在界)、「隨緣六大」(現象界)之分。法然六大為「稱性」的六德,譬如地有堅德,水有濕德,火有煖德,風有動德,空有無礙德,識有了知德。這六德乃是萬有諸法實體上所具備的本性,不是我們的感官所能認識得到的,只有本性六德隨著因緣條件而顯示於現實之上的,才能成為認識的對象,所以叫隨緣六大。

法然六大雖然是不生不滅的實體,但它不同於顯教「遮情」的說法,認為真如無色無形,不可言說,而是色相莊嚴具足輪圓的「表德」。倘遇如來的加持力,我們還是能感見得到的,所謂六大法身。

法然六大和隨緣六大相對分別能所時,隨緣六大不稱六大,而稱曰四曼、三密。將六大稱為體大能生,將四曼相大、三密用大稱為所生。因此一切差別現象,都統攝在四曼、三密之中,而其實相則假托於法然六大而存在。綜合六大、四曼、三密來觀察,不外是一實相的三方面,只因思索上的便利分為三種︰在能生所生的關係上說,它和子由母生的意義是完全不同的,因為體、相、用三大,是在一即三,三即一的關係上存在的。離體別無相用,相用之外,亦無別體。

雖然稱為六大緣起,並不等於說,萬有從六大緣起而來,因此和顯教的解釋為「六大種」或「六界」的意思又不同。因為緣起當體的「如實」即是六大,而六大的「如實」即反映在萬有諸法上,並不是另外有一種東西可作為促進它的力量。所以《即身義》說︰「法爾道理,有何造作,能所等名,皆是密號。」

六大既然是輪圓具足形色性類的,因此它遍事理,包聖凡,《即身義》所謂︰「色法五大,心法五智,心色雖異,其性是同。」並非色心各各獨立有一單位,宇宙全體綜合為一,即是六大法身(必須注意︰這和「萬物皆備於我」的說法又是不同的)。六凡四聖,都是此六大法身的部分顯現,而且宇宙間事事物物乃至一微塵,也具六大之德。其一一個體,仍然都看作六大法身,同時,一一六大法身更成為綜合統一之體的六大法身。所以十法界當體即六大,六大即萬有的本體實相,此外任何皆不存在。因此我們認識全宇宙為六大法界身的時候,我們凡夫也是六大法身,同時又為法界身的一個分身。不認識這一點,菩提心,也就是同體大悲心,是無法發起的。我們真實了悟的一剎那,這一剎那,我們已經不是凡夫迷人,而與遍法界的全體法身合而為一,六大法界身,即宇宙法界身,以全宇宙為一大法界存在。在此全宇宙萬有的各個事物現象,都是法界身的縮影,其個個事物,都能完成其他個個事物,且都具足夠完成的力量。此個個事物,與全宇宙圓融無礙,自在涉入,此不離彼,彼不離此,成為混融一體,而還保持著十法界的秩序,這樣就稱為「六大無礙常瑜伽」。

即身成佛的實踐方法,就是三密。所謂密,並非隱密不可告人,而是此等法身內證之德,在凡夫尚未認識之前,幽深難測,不能顯現它的作用,所以叫密。佛的大悲心,為了使凡夫成佛,將他最捷徑的修行經驗三密法門,告訴我們。身結本尊印契為身密,口誦本尊真言為語密,意觀本尊字種或三形、尊形為意密。用這種方法,可以很快地得到法身三密的加持。凡夫的三密和如來的三密,「入我」、「我入」無二無別,謂之三密相應。因為如來的三密,我的三密,同是六大所成,遍法界無所不至,因此在法性上是平等平等,一相一味,如來的功德莊嚴,也因為這種加持力量,完成顯現到我身上來了,所以叫「三密加持速疾顯」。「加持」就是法身和行者的信念互相涉入,融洽無礙,因此不再經三大阿僧祇劫,就是現在父母所生之身,可以成佛,而實踐法身大我的活動。這種三密平等加持,譬如一室千燈,四壁加以鏡照,只見光光互攝,重重無盡,彼即此,此即彼,而亦此不往,彼不來,不同而同,不異而異,而十法界不相雜亂,譬如帝釋天宮裏的珠網相似,所以叫「重重帝網名即身」。(持松)

◎附︰太虛〈論即身成佛〉(摘錄自《太虛大師選集》下)

(一)緒言
異生性人,自呱呱墮地,我執俱來,由幼而壯,壯而老,老而死,未嘗暫離我執。遠則田園舍宅,近則衣服飲食,莫不引為我所用;大則世界國土,小則家庭社會,莫不據為我所有。究其立腳之點,實不外乎四大色身,或五蘊身,或六大身也。由有此四大色身為自我──身見──則一切所需求,惟限於此數尺形軀和數十寒暑之內者,謂是實際受用,捨此非其所顧。由此諸佛菩薩大權度生,就其執情,或奪而破之,或予而導之,要皆巧施之方便法,無高下,亦無定實;是以密宗有即身──數尺形軀──成佛,禪宗有立地──數十寒暑──成佛等語。異生不了此假名言句,即於五蘊身上起種種謬見,執為成佛,或見凡小魔外在此五蘊身上現神異相,固執其即身成佛之語,以為彼五蘊身已成佛,則大失諸佛菩薩說法之方便意矣。茲特引為一論。

(二)破謬
甲、破執定肉身之變相為即身成佛之謬︰凡起種種方便,修諸善業而進趣菩提者,惟此五蘊身;起種種謬執,作一切非法而墮諸魔外者,亦惟此五蘊身,以一切施作,皆不離乎身故。如人能由一方法修成一種禪定起神通,即可現出種種異相,若佛相、菩薩相、天魔相、鬼神相等等。而傳密教至日本之空海師,相傳嘗現毗盧佛相,於是彼宗徒牢執此為密宗即身成佛之謬據。殊不知若定執其肉身能現佛相為即身成佛,則諸精靈妖怪亦能現此種種之神異。昔日優婆毱多尊者,以狗屍等幻為花鬘,魔王喜而掛之,醜惡難堪,力去不得,諸天亦不能去,乃復請尊者去之,尊者教歸依佛法乃為除去。魔王歸依已,尊者問︰汝曾見佛,能為我現佛相否﹖答曰︰能。但尊者見時勿禮。魔時頓現相好莊嚴佛相,及具威儀諸聖賢相,尊者不覺即從禮拜,其相即隱;事出《付法因緣傳》。可見天魔等亦能現佛相、菩薩相,若以其身現佛即是成佛,則︰此魔應是佛,能現佛相故;如汝所執之弘法大師。復次,凡是五通之天仙、神鬼等,亦能現神異相,亦應是成佛;則汝所謂成佛,亦等於成天魔鬼神耳。然其身所以有此現相之能者,以由定發通故;蓋一切凡外禪定,皆能現種種神變也。又,若以其身能現佛相謂之即身成佛,則木石能雕成佛相,泥土能塑成佛相,紙墨能畫成佛相,則泥土、木石、紙墨皆應是成佛;然此實不過仿造莊嚴之佛相,起吾人之誠敬而已。敬佛相猶敬佛名,非可執定名相為是成佛也。此等謬執,混同魔外,學佛者不可不破。

乙、破咒印加持各身分為即身成佛之謬︰密教有加持五臟六腑等身分之種種咒印,謂可使現前肉身變為金剛佛體。當修此咒印時,口誦真言,手結密印,心觀種字,加持一一身分。然由此令想見此身是法界諸法聚,而法界諸法亦不外我身,固未嘗非一觀行方便,若即執定此身已非凡體,已成為佛──即身成佛──,則為謬執。究之,此等行法,中國從來之外道教,亦多有之︰如今之同善社等,靜中觀其身為後天八卦,先天八卦,乃至萬物皆備於我等。稍有定力,亦能仿髴明見。延命健身,彼等計此為道,冀可成仙;密教若於此執定,與彼何異﹖故宜破除此種執情也。但此惟破其執,非破其法──咒印──也。

丙、破人佛之身同六大為即身成佛之謬︰東密誇即身成佛為獨具之勝義,詰其理由︰則以眾生身與佛身同為六大,人身為六大,佛身亦即六大,故即身成佛。據此以為理由,無異言人身是六大,牛身亦是六大,即身成牛;或人身是六大,屎身亦是六大,即身成屎也。蓋法界、法性,生佛平等,依平等性,雖可言即身成佛,實則非自非他,非佛非生,蕩蕩無名也。且依本性而言,一切眾生本來涅槃──本即不生──本來成佛,乃為大乘各家之通義,何獨竊據為密教之特勝乎﹖若以一聞密教人身佛身同六大之言為即身成佛者,則彼身未聞密教之前,亦何嘗不與佛身同六大乎﹖豈但與佛身同六大哉!亦未嘗不與鬼、畜、礦、植同六大也!然則汝之成佛,亦與成鬼、畜、礦、植同,何足為勝乎﹖諸愚癡輩,橫欲據以求勝,不知六大粗相,凡外同了,佛豈以具六大而謂之佛哉﹖若執定六大與佛同,謂之成佛,已不知佛為何義;佛且不知,佛云何成﹖是宜捨其謬執而就正賢哲者也。

(三)顯正
甲、身之定義與佛之定義︰梵語「伽耶」,為積聚義,多法積聚謂之身,若世俗所云團體。身,有依持之義,如人身為六大、五蘊法所依止,能持之令不離散;然不僅限於人類及有情類,即一切法聚皆有身義,若名身、句身等。又,法性──即諸法實相──亦曰法身,為諸法所依根本,能持諸法故。唐譯《華嚴》之〈入法界品〉,宋譯《華嚴》為〈入法身品〉,可為明證。世俗惟稱肉身為身,義有寬狹。佛為覺者義,具云︰無上正遍之覺者,指清淨五蘊或六大之和合假者。覺之性即法性,故佛三身;第一法性身,第二受用身,第三變化身──色等流身。法性身為諸法離言自性,生佛平等。受用身有自受用身、他受用身之別,他受用與變化身為度生所現。惟自受用身可正稱之曰佛──無上菩提,與眾生不共故。是為身與佛之定義。

乙、即諸法實相身本來圓滿成就曰即身成佛──理即佛︰因明立宗,依前陳後陳極成方可依以立為宗體。佛與身義既明,可進討即身成佛義。諸法實相,雖為佛菩薩二空智所顯,然在異生位無二空智時,亦無不恆遍存在,常為一切法根本,遍一切法,生佛平等,在佛為法性身,在異生稱素法身,本來圓滿成就,無欠無餘,故曰即身成佛。此專就理性上言,依天臺六即為理即佛。若會通大乘各宗,法性空慧可曰五蘊空寂法性身︰以五蘊諸法本來空寂,所謂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也。法相唯識宗可曰唯識如幻法相身︰以唯識諸法本來如幻,唯識所明,亦不過破空有之執,顯其原來如是之幻有而已。東密依六大明體,遍一切法,圓融無礙,而為一切諸法依止。如是一一諸法,亦皆為六大性相,本來成就,可曰六大無礙法界身。至賢首之一真法界身,天臺三千性相身等,與諸法實相身,僅名詞不同而已。於此理性,不問迷悟,土石瓦礫亦皆平等。此義,昔王宏願居士與印光法師辯難,余嘗發之刊第一年《海潮音》。

丙、徹悟此諸法實相身曰即身成佛──名字即佛︰於前諸法實相身,三千性相身,五蘊空寂身,如幻法相身,六大無礙身等,各各教理名義,或從師學,或讀經論,或從善知識參究,一一如理了解,悟同本來圓滿成就之如實性,當下與佛無二無別。所謂「消我億劫顛倒想,不歷僧祇獲法身」,是謂名字即佛。前僅本具此理,尚未自知,此已如理了解,故與前理即佛有別。然此與通達位亦不同,通達位已由行斷證,此不過由理解悟而已,天臺謂之大開圓解。《維摩》云︰「觀身實相,觀佛亦然」;是謂即從諸法實相身而成如理了知佛。蕅益禪師嘗自謂居名字位,故云︰「名字位中真佛眼,不知今後付何人」;亦可知今人能及此尚希也。此與禪宗或同或不同︰或不同者,禪宗得此位之圓解,或已由行證工夫而當在觀行位之上也。有此圓解而起圓修,自與無此圓解之支支節節等修行永別,所謂︰「圓人用法,無法不圓」,「拈一莖草作丈六金身」。至此位,即可據佛位,行佛事,故曰即身成佛。成佛信心決定成就,從此起修六度萬行,謂之直往菩薩,以無二乘之迂曲為直往,非不歷諸菩薩行位。雖二乘斷煩惱證真者,亦不及大解凡夫,所謂︰「神通妙用不及爾,說法還須老僧來」也。

丁、即悟修諸法實相身觀行相應曰即身成佛──觀行即佛︰依前所成如實了解,再進以修習,口能讀誦講說,身能禮拜恭敬,意能分別觀察,以至兼行六度,正行六度。在天臺,依《法華》判為五品法師位。此所修行,與所悟理相應,是謂觀行即佛。若密教之︰口誦真言,手結印相,意觀本尊、種子字或形相,陳設香花種種莊嚴供具,求與本尊三密交相加持,由此行人三密與本尊三密相應,一剎那相應一剎那是佛,一日相應一日是佛,是謂即身成佛──今日傳法阿闍黎,最少須在此位;否則,為非法傳授──。然此不惟密教有之,若天臺止觀,賢首法界觀,念佛、參禪等各宗,亦莫不有之,惟下手不同耳。由圓悟諸法實相而修到相應時,都可於相應之一剎那,或一日、一月、一年中,曰即身成佛,是謂即悟修諸法實相身,成觀行相應佛。此觀諸法實相,觀色身亦然故;觀身實相,觀佛亦然故。此觀行相應曰即身成佛,故稱為觀行即佛也。此為觀行初相應位。

戊、即悟修諸法實相身而獲其效果曰即身成佛──相似即佛︰由前如理了解所起觀行工夫,獲得定慧神通等效果,可曰即身成相似於佛具福智神通佛。此位《法華》曰六根清淨位︰眼能見三千大千世界之色,耳能聞三千大千世界之聲,身能變現種種神異,若寶志禪師等現諸神變。南岳慧思禪師,嘗謂證居此位。日本空海阿闍黎修大日如來本尊,嘗現毗盧佛相,亦當此位。前觀行位得之於心,此能現相使人得見,對所成效果曰佛。亦可說︰前理即佛為正因,名字即佛為了因,觀行即佛為緣因,三因滿足,至此位得相似於佛之相似佛果。相似云者︰依教法起觀行之所成就,未入通達位,親證真如。故此中神變,與外魔凡小不同,全由圓悟所起圓觀行力而致。近人執為密教獨有勝義,足見其為謬執。

(四)結論
由前破謬,衡之正理(密宗各種事相行軌以教理詮釋持為密教祕本),應得如下結論︰本具諸法實相身──與六大無礙身同──曰即身成佛;依諸法實相身而大徹悟,曰即身成佛;悟諸法實相身而觀行相應,曰即身成佛;觀諸法實相身而現獲成效,曰即身成佛。

〔參考資料〕 《佛教各宗比較研究》、《密宗思想論集》(《現代佛教學術叢刊》{70}、{73});神林隆淨著‧歐陽瀚存譯《密宗要旨》;宇井伯壽《佛教汎論》;《講座‧佛教思想》第四冊〈人間學‧心理學〉。即身成佛義一卷。日本‧空海(774~835)著。略稱《即身義》。收在《大正藏》第七十七冊。

本書旨在以真言宗立場說明即身成佛的原理與實踐,並根據真言宗之教義敘述六大緣起、四曼相即與三密加持等思想。最古的版本為日本‧建長年間的刊本,其後常被刊行。主要註釋書有覺鍐《真言宗即身成佛義章》一卷、道範《即身成佛義鈔》一卷、賴瑜《即身成佛義顯得鈔》三卷。

本書古來即有多種異本,今存六部。即(1)《真言宗即身成佛義問答》,(2)《即身成佛義》,(3)《真言宗即身成佛義》,(4)《即身成佛義》,(5)《即身成佛義》,(6)《真言宗即身成佛義問答》;全收在《大正藏》第七十七冊中。但是,這些異本被認為並非真是空海所撰。

〔參考資料〕 《佛典疏鈔目錄》卷下;《密宗書籍目錄》。


涅槃師

涅槃師是研習、弘傳《大般涅槃經》的佛教學者。法顯在中印度華氏城寫得《大般涅槃經》初分的梵本,返國後,於東晉‧義熙十三年(417)在建康道場寺和佛陀跋陀羅共同譯出,題名《大般泥洹經》,凡六卷,世稱六卷《泥洹》。同時,中印度曇無讖(385~433)於玄始三年(義熙十年,414),在北涼譯出自己帶來的《大涅槃經》初分十卷,當時河西的義學名僧慧嵩、道朗都列席譯場筆受;繼又傳譯在于闐尋得的中分、後分,到玄始十年(宋‧永初二年,421)譯訖,前後共成四十卷十三品,世稱大本《涅槃》。北涼譯本於宋‧元嘉年中(424~443)傳到江南,「文言致善而品數疏簡」,宋文帝令義學名僧慧嚴(363~443)、慧觀(383~453)及文學家謝靈運(385~433)等依六卷《泥洹》增加品目、修改文字,刪訂為三十六卷二十五品,世稱南本《涅槃》,而以北涼原譯四十卷本為北本《涅槃》。

在大本《涅槃》還沒有傳到江南以前,六卷本《泥洹》先行流布。經中說︰「泥洹不滅佛有真我,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為義學名僧慧睿(355~439)等所宗奉(見《出三藏記集》卷五〈喻疑〉第六)。但經中又說除一闡提皆有佛性(見經卷四)。羅什的弟子彭城竺道生(﹖~434),當時在建康,剖析經旨,說︰「闡提是含生之類,何得獨無佛性﹖蓋此經度未盡耳!」(《名僧傳》卷十)因而唱「闡提皆得成佛」說。舊學守文之徒,以為這是背經的邪說,把他擯出僧眾。他因此到吳中虎丘山,住在龍光寺。相傳他聚石為徒,講《涅槃經》,至闡提處說有佛性,群石皆為點頭(《佛祖統紀》卷二十六、三十六)。後來他回到廬山,第二年大本《涅槃》傳到建康,經中果然說闡提皆有佛性(見經卷七),和他先前所說相符合,異常歡喜,不久就在廬山精舍講說,此即中國南方最初的涅槃師。道生又嘗校閱真俗典籍,研思因果理致,立「善不受報」及「頓悟成佛」義。另外,和他同出羅什門下的慧觀,著論主張漸悟,並創立二教、五時的教判,以《涅槃經》為第五時常住教;又繼曇無讖的遺志,請高昌沙門道普西行尋求《涅槃》後分(見《出三藏記集》〈曇無讖傳〉)。和道生並為涅槃師中兩大系。

道生、慧觀以後,南方出有不少涅槃師,其中屬於道生系統的,宋代有寶林、法寶、道猷(又作道攸)、道慈、僧瑾、法瑗,齊代有僧宗,梁代有法朗等。就中寶林初在長安受學,後住龍光寺,祖述道生諸義,著有《涅槃記》等。法寶是寶林的弟子,也在龍光寺祖述道生義,著有《金剛後心論》等。道猷也出於道生門下,吳人。道生圓寂後,撰新譯《勝鬘經》的《注釋》五卷,以弘道生的遺教。後因慧觀的推薦,應宋文帝之請,在宮內述道生的頓悟義,為文帝、孝武帝所推重。道慈,豫州人,祖述道猷義,並刪訂道猷所作《勝鬘注》為二卷。法瑗(409~489),是慧觀的弟子,而以頓悟義知名,後應宋文帝之請,申述此義。僧宗(438~496),是法瑗的弟子,曾問學於法瑗門下的曇斌,擅長《涅槃》及《勝鬘》、《維摩》等經,講說近百遍,著有《涅槃義疏》、《涅槃集解》。弟子慧超,也通達《涅槃》。法朗,吳興武康人,以慧解知名,梁武帝天監年中(502~519),奉命製《大般涅槃經集注》七十二卷。

此外還有直接受傳北方之學的涅槃師,在宋代有慧靜、法瑤、曇斌、僧鏡、超進,齊代有僧鍾、法安,梁代有寶亮、法雲、僧遷等。就中慧靜(407~465﹖),吳興餘杭人,初遊學廬山,後到建康,通內外學,而特長於《涅槃》,著有《佛性集》。晚年住在剡中,世稱剡慧靜。法瑤(400~475﹖),河東人,景平年中(423),遊學兗豫,遍通眾經,嘗聽東阿慧靜講涅槃學,複述所講,為慧靜所稱許。後應請住吳興武康小山寺,每歲開講,著有《涅槃》、《法華》、《大品》、《勝鬘》等義疏。法瑤主張慚悟,是南方涅槃師中的名人。宋孝武帝於大明六年(462),禮請他到建康與主張頓悟的道猷(道生的弟子)一同住在新安寺,以示頓悟、漸悟二說各有勝義。曇斌(410~476),南陽人,幼年從道褘出家,後到建康,從靜林諮受《涅槃》,又就法瑤受學。晚年在新安寺講《小品》、《十地》,並申述頓悟、漸悟的義旨。僧鏡(又稱焦鏡,410~476),本隴西人,遷居吳地,後入關隴,尋師受法,過了幾年,回到建康,大弘經論,著有《泥洹義疏》。超進(382~475),長安人,於大小諸經都有所研究,後避亂東下,更精尋文旨,前後在建康、姑蘇、會稽弘化,以《大涅槃》是窮理之教,頻加講說,晚年失明,還令弟子每旬唱《涅槃經》一遍。僧鍾(430~489),是僧導弟子,魯郡人,精通《成實》、三論、《涅槃》、《十地》等。法安(454~498),東平人,幼從洛陽白馬寺慧光出家,講《涅槃》佛性義,後南遊番禺,值攸公講《涅槃》,問論數番,攸公避席相讓。齊‧永明年中(483~493),回到建康,住在中興寺,開講《涅槃》、《維摩》、《成實》、《十地》等,著有《涅槃義疏》。寶亮(444~509),是齊梁間主要的涅槃師,先世本東莞人,後居東萊(今山東掖縣),幼年出家,師事名僧青州(今山東益都)道明,又南遊建康,住中興寺,以義學知名,齊竟陵文宣王蕭子良禮為法匠,既而移住靈味寺,講《涅槃經》八十四遍,僧俗弟子三千餘人,後為梁武帝所歸敬,命撰《涅槃義疏》,武帝親為作序。法雲(467~529),是梁三大法師之一,宜興陽羡人,幼年受學於僧成、玄趣、寶亮諸師門下,寶亮嘗稱他為大法棟樑,著有《涅槃疏》。他的弟子寶海,也奉梁武帝命論佛性義。僧遷(465~523),也是寶亮的弟子,襄陽人,晚年到建康,住靈根寺,著有《涅槃疏》。

此外,學系不明的涅槃師,在宋代有僧含、僧莊、曇濟,齊代有曇纖、道盛、僧慧,梁代有智秀、智順、僧旻、法會、智藏、慧皎,陳代有慧勇、警韶、寶瓊等。就中智秀( 440~﹖),住建康冶城寺,善大、小《涅槃》及《維摩》、《般若》等經,著有《涅槃疏》。智藏(458~522),是梁三大法師之一,吳人,嘗在開善寺講《涅槃》,並著《義疏》。慧皎(497~554),會稽上虞人,著有《高僧傳》十四卷,並撰有《涅槃義疏》十卷。慧勇(515~583),吳人,曾講《涅槃》二十遍。警韶(508~583),會稽上虞人,曾講《涅槃》三十遍;製《疏》十七卷。又當時三論、《成實》的學者,幾乎都兼善《涅槃》。法朗、寶唱等所撰《大般涅槃經集解》,就是集宋、齊、梁間涅槃師學說的大成,其中所收的作品作家,有不少不見於僧傳的,可見其時南方《涅槃》研究的盛況。

在北方,則慧嵩、道朗曾列席曇無讖的譯場,筆受《涅槃》,並分別作《義記》、《義疏》,特別是道朗,親承曇無讖,撰有經序,闡發《涅槃》的玄旨;又在所作《義疏》中,立五門剖判《涅槃經》,發明佛性中道的深義,這是中國北方最初的涅槃師。後有慧靜,東阿人,世稱東阿靜,少遊學伊洛間,晚歷徐兗,著有《涅槃略記》等,流傳於北地。又有道憑,關內人,也擅長《涅槃》。此外羅什的弟子彭城僧嵩,原本奉持《大品》,而非難《涅槃》,後幡然改悔,晚年也成為涅槃師。此後從北魏中葉到隋初,以《涅槃》知名的有曇準、道登、曇度、曇無最、圓通、寶彖、僧妙、道安、曇延、慧藏、慧海等。就中曇準(439~515),魏郡湯陰人,從智誕受業,以擅長《涅槃》、《法華》名聞伊洛,後聽說南齊的僧宗長於《涅槃》,前往建康聽講,因見此學南北不同,遂依己見講《涅槃》,後住湘宮寺,與同寺的法身、法真並為當時的學匠。曇無最,武安人,北魏孝明帝時,住洛陽融覺寺,弘宣《涅槃》、《華嚴》。寶彖(512~561),綿州人,北周時住潼州光興寺,著有《涅槃》、《法華》等疏。僧妙,本冀州人,北周時住蒲州仁壽寺,以講解《涅槃》為恒業。僧妙的弟子曇延於北朝末年最以《涅槃》知名。曇延(516~588),蒲州桑泉人,少年聽僧妙講《涅槃》,深悟經旨,於是出家,深入探討,不久便從事講說,常說佛性妙理是《涅槃》的宗致。更聽《華嚴》、《智度》、《十地》、《地持》、《佛性》、《寶性》等經論,以廣其學。後隱於南部大行山百梯寺,著《涅槃經義疏》十五卷,周太祖聞而讚賞,命就寺演講,世以此《疏》與慧遠(淨影)《疏》並稱,門下有慧海、童真、慧誕、法常、道洪等,多長於《涅槃》。

又當時在北地興起的地論學者,大半兼善涅槃學。地論南道派的創始者慧光,著有《華嚴》、《涅槃》、《維摩》、《十地》、《地持》等疏。又始唱因緣、假名、不真、真四宗的教判,其中真宗即指《涅槃》、《華嚴》及《地論》,將《涅槃》和他們所宗的《地論》放在同一地位。慧光弟子和《涅槃》有關係的,有僧範、慧順、道憑、靈詢、法上、道慎等。僧範(476~555),平鄉人,盛年因聽講《涅槃》有悟,於是從鄴城僧始出家,初學《涅槃》就洞明經旨,繼往洛陽從法獻聽《法華》、《華嚴》,後更就慧光受學,嘗著《涅槃疏》,因引載經文,形式和論相似,所以又稱為《涅槃論》。慧順,齊人,原為居士,初聽《涅槃》,有所未決,因往洛陽從慧光出家受學。道憑(488~559),平恩人,初誦《維摩》,後學《涅槃》、《成實》,並習禪定,又從慧光受學十年,後往趙魏弘化,敷講《涅槃》、《華嚴》、《四分》、《地論》等。他的弟子靈裕(518~605),定州巨鹿曲陽人,專精《華嚴》、《涅槃》、《地論》、律部,著有《十地》、《華嚴》、《涅槃》等疏。靈詢,漁陽人,少年出家,學《成實》及《涅槃》,洞明幽旨。法上(495~580),朝歌人,幼年披誦《涅槃》有悟,往從禪師道藥出家,後居林慮山誦《維摩》、《法華》,更入洛陽求解,既而專究《涅槃》,至忘凍餒,又入慧明門下受具,精勤修學,為眾所聞,應請講《涅槃》等經論。他的弟子知名的有法存、融智、慧遠、道慎等。融智常講《涅槃》及《地論》。慧遠(523~592),敦煌人,兼奉《地論》、《涅槃》、《攝論》及三論,著有《涅槃經義記》十卷,又在所撰《大乘義章》中,每一義門都先敘《毗曇》、次述《成實》,而歸結於《地論》、《涅槃》,並把《地論》所說的阿梨耶識和《涅槃》所說的佛性看作是實質相同的東西。他的弟子靈璨等,也大都一面弘敷《涅槃》,一面宣揚《十地》。道慎,高陽人,幼年出家,受具後,入洛陽,初就慧光學《地論》,後從法上受《涅槃》。

隋代統一後,就當時的佛教義學立為「五眾」(即五個佛學研究集團),而《涅槃》居五眾的第一位,並先後以法慈(師承不明,圓寂於大業年中)、童真(曇延弟子,543~613)、善胄(慧遠弟子,550~620)為涅槃眾主。足見《涅槃》研究在當時仍極隆盛。入唐以後,南北涅槃師遽爾衰落,這大概是在新興的天台、三論諸宗勢力掩映下,不復有以獨講一經名家的涅槃師了。

《涅槃經》的中心教義,是「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如來常住無有變易」(見本經〈獅子吼菩薩品〉)。而涅槃師的學說即以闡發這一教義為宗要。涅槃師關於《涅槃》佛性的解釋,有種種不同的見解,在後來三論學者吉藏所撰《大乘玄論》卷三中把它歸納作十一家,又《涅槃遊意》(吉藏撰)、《涅槃宗要》(新羅‧元曉撰)、《四論玄義》(日本‧慧均撰)等把它歸納作三家、六師及本三家、末十家等,實際內容大致相同。《玄論》十一家中︰第一家(《四論玄義》卷七說是河西道朗及莊嚴僧旻等)依經說「正因者謂諸眾生,緣因者謂六波羅蜜」,而以「眾生」為正因佛性。第二家(《玄義》說是定林僧柔、開善智藏)依經說「佛性者,不即六法(《大乘玄論》卷三云︰「六法者,即是五陰及假人也」),不離六法」,以「六法」為正因佛性。第三家依經說「凡有心者必定當得無上菩提」,以「心」為正因佛性。第四家(《玄義》說是中寺法安)以「冥傳不朽」為正因佛性,意謂神識有冥傳不朽之性,故說為正因。第五家(《玄義》說是光宅法雲)依經說「若無如來藏者不得厭苦樂求涅槃」,以「避苦求樂」為正因佛性。第六家(《玄義》說是梁武帝)依經說「我者即是如來藏義,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即是我義」,以「真神」為正因佛性。第七家(《玄義》說是地論師)以「阿梨耶識自性清淨心」為正因佛性。第八家(《玄義》說是龍光道生及白馬曇愛等)以「當果」(《玄義》作「當有」,道生著有《佛性當有論》,已佚)為正因佛性,意謂眾生皆當得佛,說為正因。第九家(《玄義》說是小山法瑤及靈根慧令)以「得佛之理」為正因佛性,意謂眾生均有得佛之理,故說此理為正因。第十家(《玄義》說是靈味寶亮,法雲也常用此義)以「真諦」為正因佛性。「真諦」,《玄義》作「真俗共成眾生真如佛理」,即真俗不相外而共成的真如法體。第十一家(《玄義》說是北地摩訶衍師)依經說「佛性者名第一義空」,以「第一義空」為正因佛性。《玄論》說這十一家對於佛性的解釋,都不是正義,而另以曇無讖的「非真非俗中道」的正因佛性說為正義。

中國佛教中的教相判釋,從現存文獻上看,可說是創始於早期的涅槃師。《大涅槃經》譯出後,其中半字、滿字之說(卷五),從牛出乳、從乳出酪、從酪出生酥、從生酥出熟酥、從熟酥出醍醐之喻(卷十四),都給予涅槃師以判教重大的啟發,而最先從事教相判釋的是慧觀。同時道生也有和教判類似的四種法輪說。慧觀就漢末到當時譯出的教典,立二教五時的教判,把釋迦如來一代的教法大別作頓、漸二教,以《華嚴經》為頓教,以從鹿苑到鵠林所說諸經為漸教。更把漸教開作五時,以說三乘行因得果不同的經為第一時三乘別教,以《般若經》為第二時三乘通教,以《維摩》、《思益》等經為第三時抑揚教,以《法華經》為第四時同歸教,以《涅槃經》為第五時常住教(一說慧觀於頓、漸二教外立不定教成為三教)。道生說如來一代說四種法輪︰

(1)善淨法輪︰從一善說到四空(四空定,又稱四無色定),祛除三途的濁穢,所以稱為善淨,即人天乘教。

(2)方便法輪︰以無漏道品獲得有餘、無餘二涅槃,所以稱為方便,即三乘教。

(3)真實法輪︰《法華》破三乘之假,成一乘之實,所以稱為真實。

(4)無餘法輪︰《涅槃》說法身常住,為如來一代教法的究竟旨歸,所以稱為無餘(《妙法蓮華經疏》卷上)。

後來僧亮、僧宗都配合《涅槃》五味,來區分如來一代教法,但僧亮作小乘、三乘、方等、般若、涅槃五時,僧宗作小乘、三乘通教、《思益》及《維摩》、《法華》、《涅槃》五時(《涅槃經集解》卷三十五)。劉虬(437~495)更綜合各說把如來一代教法大別作頓、漸二教,以《華嚴》等經為頓教,以其餘經典為漸教。更於漸教中立五時七階。五時是︰(1)《提謂》等經,說人天教法;(2)《阿含》等經,說三乘差別教法;(3)《般若》、《維摩》、《思益》等經,說三乘教法;(4)《法華》等經,說一乘教法;(5)《涅槃經》,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如來常住無有變易的教法。七階是在第二時三乘別教中,更分為聲聞、緣覺、大乘三階,和其餘四時合成七階。此外,虎丘山岌師,在漸教中開有相、無相、常住三時;宗愛法師,在漸教中開有相、無相、同歸、常住四時,岌師、宗愛師不見於僧傳,事迹不詳,然而他們的教判都以《涅槃》闡明法身常住為漸教的究竟,可以推定也是涅槃師。(林子青)

〔參考資料〕 湯用彤《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第十六、十七、二十章;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第六講;蔣維喬《中國佛教史》第三章。


湛然

唐代天台宗高僧。俗姓戚,常州晉陵荊溪(今江蘇宜興縣)人,其家世習儒學,幼年便超然有邁俗志。玄宗開元十五年(727),他年十七歲,遊浙東,尋師訪道。至十八年(730),於東陽遇金華方巖,示以天台教門並授以《摩訶止觀》等書,於是求學於台宗八祖左溪玄朗(673~754)門下。玄朗知為道器,誨以所傳天台教觀的大旨,其後十餘年間專究此學。到天寶七年(748),三十八歲,才在宜興君山鄉的淨樂寺出家。既而往會稽的開元寺,就四分律相部宗名僧曇一,廣究律部。又在吳郡開元寺,敷講《摩訶止觀》。過了六年(天寶十三年,754),玄朗圓寂,於是在東南各地盛弘天台的教法。當時禪、華嚴、法相諸宗,名僧輩出,各闡宗風,湛然概然以中興天台為己任,常對弟子說︰「今之人或蕩於空,或膠於有,自病病他,道用不振,將欲取正,捨予誰歸﹖」從而祖述所傳,撰天台三大部的註釋及其他凡數十萬言,顯揚宗義,對抗他家,於是台學復興。天寶、大曆間(742~779),玄、肅、代三宗前後徵召他,都托病固辭。初住蘭陵(今江蘇武進縣),晚年遷天台國清寺,以身誨人,耆年不倦,當大兵大饑之際,學徒來集的更多。德宗建中三年(782),在佛隴道場圓寂。天台宗人尊為第九祖。一般稱為荊溪尊者,又稱妙樂大師。弟子有道邃、行滿、元浩等三十九人,其中吳門元浩(﹖~817)於《法華》、《止觀》之學深有所得,為湛然囑累弟子。道邃、行滿後來傳教觀於日僧最澄(767~822),最澄盡寫此宗的教籍以歸,開立日本的天台宗。賢首宗的名德清涼澄觀,早年亦嘗從湛然受學《止觀》及《法華》、《維摩》等疏。又有翰林學士梁肅,也曾從湛然學教觀,深得心要,嘗以《摩訶止觀》文義弘博,刪定為六卷,又述《止觀統例》一卷等。其說出入儒釋,和宋代理學極有關係。此外,從湛然受學的人士,有李華等數十人。

湛然的著作,有《法華玄義釋籤》二十卷、《法華文句記》三十卷、《摩訶止觀輔行傳弘決》四十卷,註釋三大部,闡明顯教觀的深旨。又有《金剛錍》一卷、《止觀義例》二卷、《法華五百問論》三卷,建立自宗的正義,破斥他家的異解。此外,有《摩訶止觀輔行搜要記》及《維摩經略疏》各十卷、《維摩經疏記》六卷或三卷、《華嚴經骨目》二卷、《法華經大意》、《十不二門》、《始終心要》、《法華三昧行事運想補助儀》各一卷等。其中《十不二門》,原是《法華玄義釋籤》卷十四的一節,湛然在《釋籤》中,立色心、內外、修性等十種不二門,發揮本、迹十妙的深旨,後人以其說在天台教學上佔重要的地位,錄出別行,註解多到五十餘部。《玄義釋籤》、《文句記》、《止觀輔行》、《金剛錍》、《始終心要》也都有後人的註解。

湛然極力發揮智顗的宗義,然而有時借助於《大乘起信論》,有時接近賢首家言,其獨特的學說,是「無情有性」論,他在《金剛錍》、《止觀義例》及其他著作中,按依正不二、色心一如之理,說佛性遍法界,不隔有情無情,一草一木、一礫一塵,皆有佛性。但他在這裏所說佛性,是三因(正因、了因、緣因)佛性中的正因佛性,即是法性,又即真如。他進而應用《起信論》的真如隨緣不變說,來證明無情有性。依他說︰假如依不變隨緣理,常住的真如和變化的萬法是一體,有情、無情都不在萬法之外,那就彼此真如同一。猶如波雖有清濁之分,濕性卻無彼此之別。如《金剛錍》說(大正46‧782c)︰「萬法是真如,由不變故。真如是萬法,由隨緣故。子信無情無佛性者,豈非萬法無真如耶﹖故萬法之稱寧隔於纖塵,真如之體何專於彼我﹖是則無有無波之水,未有不濕之波。在濕詎間於混澄,為波自分於清濁。雖有清有濁而一性無殊,縱造正造依依理終無異轍。」認為不僅有情具有佛性,無情也本來具有。原來早年從湛然受學教觀的澄觀,後來轉入賢首宗,在所撰《華嚴大疏鈔》卷三十說(大正35‧726b)︰「經云︰佛性除於瓦石。論云︰在非情數中名為法性,在有情數中名為佛性。忠非情非有覺性。」《華嚴經疏演義鈔》卷三十又說(卍續10‧108上)︰「此段疏為遮妄執一切無情有佛性義。」湛然的《金剛錍論》,主要對其說而發,間及唯識家的決定二乘及無性有情無佛性論。(黃懺華)

◎附一︰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第八講(摘錄)

湛然所努力的工作主要有兩方面︰一方面,對天台的基本理論三大部都作了註解,並加以發揮,特別是使圓融三諦之說更深刻化了。他認為,三諦不但相即,而且有雙遮雙照的統一意義。原來講「空」偏重於遮,講「假」偏重於照,「中」則遮照俱有,這就把肯定與否定分開了。湛然則以為「空」「假」兩者都有否定(遮)有肯定(照),既非單純的一種,也不是三者簡單的聯合,而是雙方都具有遮照,這就叫雙遮雙照。另方面,他為了對付賢首、慈恩的緣起說,對於本宗原有的理論又加以補充。他採取了《起信論》中如來藏緣起的思想。因此,他對於「性具」方面就用了《起信論》的「真如隨緣」來解釋「一念三千」之說。以為「諸法真如隨緣而現,當體即是實相」,這樣一來,天台宗原來的思想,就未免變得模糊了。

此外,他還直接批判了慈恩、賢首、禪宗各家的理論。慈恩宗窺基曾作《法華玄贊》,其中有很多不同意天台宗的地方,湛然批判慈恩的重點就放在這部書上,他寫了《法華五百問論》,提出了五百處錯誤加以質難。反對賢首,他寫了《金剛錍》。金剛錍是印度醫師醫治眼翳的工具,他藉以諷刺賢首宗人由於無明蒙蔽看不清問題,也需要用金剛錍刮治一下。在這部書中他特別提出無情之物也有佛性的主張,與賢首只承認有情有佛性的說法相對立。反對禪宗,他在《止觀義例》中批判他們的禪法是「暗證」,證而無教作根據。由於湛然的這番努力,抬高了天台宗的地位,使天台宗一時有了中興之勢,他的理論為宋代天台宗的更加盛行打下了基礎。但是,由於吸收了《起信論》的思想,有許多含混不清之處也為宋代天台宗內部的分歧播下了種子。

出於湛然門下的還有梁肅(官僚、能文),著有止觀一類的書,與中國的傳統思想相調和,提出返本之說等等。這已非天台宗的主要學說了。(中略)

湛然本與清涼有師弟關係,清涼曾向他問過學。湛然把賢首宗學說的重要典據《起信論》的思想,特別是不變隨緣的重要論點也吸收到了天台宗來,這在他以前是沒有的。他並且對此作了不同於賢首宗的解釋。賢首宗認為︰不變而隨緣,隨緣而不變,正如《論》中以水與波為喻,儘管波濤洶湧,形象千變萬化,但其濕性(即水)不變。天台宗則不是這樣說,他們認為︰不變隨緣是一致的,不變即隨緣,隨緣即不變,波即是水,水即是波,不必用甚麼濕性來說。換言之,不變與隨緣,不是以濕性與水來比,而是以波與水來比。荊溪的這一說法,是利用了《起信》的矛盾處,以與賢首宗相對抗,並且集中批評了這一點。根據賢首宗的說法,最終歸結是有情有佛性,無情無佛性,因此,他們所說的性起之性只能是心性而不是法性。天台反對它,認為性起之性同時也應該包括法性,否則只能承認有情有性起,而無情則無性起,以至於不能承認二者均有佛性。由天台宗本來的性具說看,指的一念三千,一切有情無情都包括在內,所以天台批判賢首宗的重點是在於指出他們不把無情也看成有佛性(詳見《金剛錍論》),這樣,儘管把他們自己的性起說同天台的性具說拉攏在一起,事實上是不通的。這樣,天台宗就維持了自己性具說的優越地位,表示了更勝於賢首宗。

◎附二︰《宋高僧傳》卷六〈湛然傳〉

釋湛然,俗姓戚氏,世居晉陵之荊溪,則常州人也。

昔佛滅度後,十有三世至龍樹,始用文字廣第一義諦,嗣其學者號法性宗。元魏、高齊間,有釋慧文默而識之,授南嶽思大師,由是有三觀之學。洎智者大師蔚然興於天台,而其道益大。以教言之,則然乃龍樹之裔孫也,智者之五世孫也,左溪朗公之法子也。

家本儒墨,我獨有邁俗之志,童丱邈焉,異於常倫。年二十餘,受經於左溪,與之言大駭,異日謂然曰︰「汝何夢乎﹖」然曰︰「疇昔夜,夢披僧服,掖二輪,遊大河之中。」左溪曰︰「嘻!汝當以止觀二法,度群生於生死淵乎!」乃授以本師所傳止觀。然德宇凝精神鋒爽拔,其密識深行沖氣慧用,方寸之間,合於天倪。至是始以處士傳道,學者悅隨,如群流之趣於大川也。

天寶初年,解逢掖而登僧籍,遂往越州曇一律師法集,廣尋持犯開制之律範焉。復於吳郡開元寺敷行止觀,無何朗師捐代,挈密藏獨運於東南。謂門人曰︰「道之難行也,我知之矣。古先聖人,靜以觀其本,動以應乎物,二俱不住,乃蹈於大方。今之人或蕩於空,或膠於有,自病病他。道用不振,將欲取正,捨予誰歸﹖」於是大啟上法,旁羅萬行,盡攝諸相入於無間,即文字以達觀,導語默以還源,乃祖述所傳章句,凡十數萬言。心度諸禪身不踰矩,三學俱熾群疑日潰,求珠問影之類,稍見罔象之功行,止觀之盛始,然之力也。

天寶末,大曆初,詔書連徵,辭疾不就。當大兵大饑之際,揭厲法流學徒愈繁,瞻望堂室,以為依怙。然慈以接之,謹以守之,大布而衣,一床而居,以身誨人耆艾不息。

建中三年二月五日,示疾佛隴道場,顧語學徒曰︰「道無方,性無體,生歟死歟其旨一貫,吾歸骨此山,報盡今夕,要與汝輩談道而訣。夫一念無相謂之空,無法不備謂之假,不一不異謂之中,在凡為三因,在聖為三德,爇炷則初後同相,涉海則淺深異流,自利利人在此而已。爾其志之。」言訖,隱几泊然而化,春秋七十二,法臘三十四。門人號咽,奉全身起塔,祔於智者大師塋兆西南隅焉。入室弟子吳門元浩,可謂邇其人近其室矣。

然平日輯纂教法,明決前疑,開發後滯,則有《法華釋籤》、《法華疏記》各十卷,《止觀輔行傳弘決》十卷、《法華三昧補助儀》一卷、《方等懺補闕儀》二卷、《略維摩疏》十卷、《維摩疏記》三卷、《重治定涅槃疏》十五卷、《金錍論》一卷,及《止觀義例》、《止觀大意》、《止觀文句》、《十妙不二門》等,盛行於世。

詳其然師始天寶,終建中,以自證之心,說未聞之法。經不云乎﹖云何於少時大作佛事,然師有焉。其朝達得其道者,唯梁肅學士,故摛鴻筆成絕妙之辭。彼題目云︰「嘗試論之,聖人不興其間,必有命世者出焉。自智者以法傳灌頂,頂再世至於左溪,明道若昧,待公而發,乘此寶乘,煥然中興。蓋受業身通者,三十有九僧;縉紳先生,高位崇名,屈體承教者,又數十人。師嚴道尊,遐邇歸仁,向非命世而生,則何以臻此﹖」觀夫梁學士之論,儗議偕齊,非此人何以動鴻儒﹖非此筆何以銘哲匠﹖蓋洞入門室,見宗廟之富,故以是研論矣。

吁!吾徒往往有不知然之道。詩云︰「維鵲有巢,維鳩居之。」梁公深入佛之理窟之謂歟!有會稽法華山神邕作真讚。至大宋‧開寶中,吳越國王錢氏追重而誄之,號「圓通尊者」焉,可不是歟﹖

〔參考資料〕 《佛祖統紀》卷七、卷十、卷二十三~卷二十五、卷四十九、卷五十三;《佛祖歷代通載》卷十九;《天台九祖傳》;慧嶽《天台教學史》第三章;蔣維喬《中國佛教史》卷三第十五章;牟宗三《佛性與般若》第三部第一分第三章;《天台の教義衹信仰》。


無情有性

指草木、瓦礫等無情物也有佛性。即所謂「草木成佛」論。佛教諸宗中,小乘無「無情有性」、「草木成佛」之論。在大乘佛教中,法相宗立五性各別,不許定性與無性成佛,何況草木成佛﹖故持此論者僅華嚴、天台、真言諸宗而已,並非全體佛教之公論。

其中,依華嚴宗之教義,毗盧舍那佛為十身具足、融三世間之佛,故器世間亦有成佛之義。《華嚴經探玄記》卷十六以十門論《華嚴經》〈性起品〉之宗趣,其第八門論性起之通局云(大正35‧405c)︰
「若三乘教,真如之性通情、非情,開覺佛性唯局有情。(中略)若圓教中,佛性及性起皆通依正,(中略)是故成佛具三世間,國土身等皆是佛身,是故局唯佛果,通遍非情。」j  此中,「開覺佛性,唯局有情」者為三乘教所談,若圓教,則認為成佛具三世間,佛果遍通非情。由此觀之,法藏之意顯然也主張草木成佛。

然而澄觀《華嚴經大疏鈔》卷三十,根據《涅槃經》有「墻壁、瓦礫非佛性」之文,以及《大智度論》以「在非情數中為法性,在有情數中為佛性」之意,說「明知非情非有覺性」。又該疏鈔卷五十二說,無情成佛論是約性相相融所說,而主張「開覺佛性唯局限於有情」。其文云(卍續11‧146下)︰
「非謂無情亦有覺性同情成佛。若許成佛,此成則能修因,無情變情,情變無情,便同邪見。」

此說頗受天台家抨擊,如湛然《金錍論》即是。

其次,天台宗亦倡草木成佛說。該宗依《法華》、《涅槃》之經教,及色香中道之理而立此說。亦即以「色心無差別」之理為草木成佛說之基礎,謂繫念俱冥於法界時,則無觀不為境、無境不為觀。故雖一色一香,無非中道觀。茍存情、非情之異,則不獨非情無佛性,有情亦應無佛性,草木成佛置之不論,吾人成佛亦無期。而有草木成佛之言,只是「對迷諭理」之辭而已。

此外,真言宗主張草木國土皆大日如來之法身,以六大為佛性,並盛談非情成佛之義。密教之意,十界之依報、正報皆為六大所成,因此,約五大而言即是本初之佛體,若約心大,則是性德之五智,草木等雖未必具識大,但自體即本來佛,何況又具覺知之功德﹖故應有發心成佛義!

◎附一︰黃懺華〈無情有性〉(摘錄自《佛教各宗大意》〈天台宗大意〉第二篇第五章)

此宗依色心依正融即不二理,言佛性遍法界,不隔有情無情,一草一木,一礫一塵,皆有佛性。云佛性者,佛是果人,佛性即果人之性。然此宗所言佛性者,三因佛性也。三因佛性者,(一)正因佛性,(二)了因佛性,(三)緣因佛性。正謂中正,離一切邪非中正真如,名正因佛性。了謂照了,照了真如理之智慧,名了因佛性。緣謂緣助,資助智慧,開發正因之一切功德善根,名緣因佛性。如《光明玄》云,云何三佛性﹖佛名為覺,性名不改,不改即是非常非無常。如土內金藏,天魔外道所不能壞。名正因佛性。了因佛性者,覺智非常非無常,智與理相應,如人善知金藏,此智不可破壞。名了因佛性。緣因佛性者,一切非常非無常功德善根,資助覺智,開顯正性。如耘除草穢,掘出金藏。名緣因佛性。

又,《拾遺記》云,通名佛性,華梵兼陳。佛翻為覺,即三智融明,遍一切處,無不明了,名大圓覺,性以不改為義。謂大覺性不增不減,非變非遷。豈正獨然,緣了本具,亦無變易。即正因者,理性所顯。了因、緣因,即智與行,能顯之修用。如是正因一種為性,了緣二種為修。然性常全修,修常全性。三即一,一即三,其體但是一種真如,一種法性。是故此宗所謂真如,所謂法性,必是佛性。不唯是佛性,又必是眾生性、草木性、瓦礫性。如彼法相宗言理佛性一切有情皆具,行佛性有具不具。此宗則非理佛性外,別有行佛性。亦非法性外,更有佛性。法性中本來具有所顯之理性,與能顯之覺用故。法性所在,即有佛性。佛性所在,必有三因。三因即法性,法性即三因。

法性遍有情非情,故約之有情,則成一切眾生悉有佛性。約之非情,則成草木國土悉皆成佛之理趣。蓋既色心不二,有情非情,同是一個三千,法體無別。有情之外無非情,非情之外無有情。故有情之發心修行,即草木等非情之發心修行。一人發心修行,則盡法界之全體發心修行。如《金錍論》云,一佛成道,法界無非此佛之依正。謂有情之外,別有草木,但是凡夫局執緣起當相之迷見。自法體融妙邊言之,則有情之外,別無草木。要之,曰無情曰草木者,從迷情之局執言。曰有性又成佛者,諭迷情使達法體融妙之言也。如《止觀講述》云,佛性大旨者,佛是果名,性是因名。十界諸法,具破無明之德,名之佛性。茍存情非情異,名之無明。應知佛性無外,只十界三世間情非情融無隔,是佛性之體也。非情豈無佛性。茍存情非情異,非唯非情無佛性,有情亦應無佛性。草木成佛,置而不論,抑汝成佛,亦無其期。

◎附二︰馮友蘭〈湛然「無情有性」之說〉(摘錄自《中國哲學史》第二篇第九章)

就一一事物皆為真心全體所現之說推之,則為湛然「無情有性」之說。

湛然為天台宗第九祖,世稱荊溪大師,(「俗姓戚氏,常州人,」建中三年卒。──《宋高僧傳》卷六,《大藏經》卷五十)作《金剛錍》立「無情有性」之說。無情者,謂如草木瓦石等。無情有性者,謂即無情之物,亦有佛性也。湛然云︰
「故知一塵一心,即一切生佛之心性。(中略)萬法是真如,由不變故。真如是萬法,由隨緣故。(中略)故萬法之稱,寧隔於纖塵。真如之體,何專於彼我。是則無有無波之水,未有不溼之波。在溼詎間於混澄,為波自分於清濁。雖有清有濁,而一性無殊。縱造正造依,依理終無異轍。若許隨緣不變,復云無情有無,豈非自語相違耶﹖」(《金剛錍》,《大藏經》卷四十六)

唯識宗以外界之事物,皆吾人之識所現。故皆為吾人所受用者,非其自身有存在,或有存在之價值也。正謂正報,依謂依報。正報如吾人之根身等,依報如外界之山河大地等,皆為吾人之受用而存在也。若依華嚴天台二宗所說,則一切皆真心所現;一一事物,皆真心之全體所現。如此,則一一事物,皆如水中之波,清濁雖有不同,而其溼性則一。故云︰「雖有清有濁,而一性無殊。縱造正造依,依理終無異轍。」真如雖隨緣而現為一一事物,而在一一事物之中,仍復常恒不變。「真如之體,何專於彼我﹖」如此,則一一事物,皆有其自身之存在,而且皆有佛性。故云︰「若許隨緣不變,復云無情有無,豈非自語相違耶﹖」

由此言之,普通所謂無情有情之分,實已不存。湛然云︰「圓人始末知理不二,心外無境,誰情無情﹖法華會中,一切不隔;草木與地,四微何殊﹖舉足修途,皆趣寶渚;彈指合掌,咸成佛因。與一許三,無乖先志。豈至今日,云無情無﹖」(《金剛錍》,《大藏經》卷四十六)物物皆有佛性,湛然之為此說,自有其前提,如上所述者,固不必為有意的推衍道生一闡提有佛性之說。然自哲學史之整個觀之,則中國佛學家思想在此方面之發展,可謂至湛然而造極也。


傳法

指由為師者將法門傳授弟子。又作付法。《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一〈晨旦觀蟲〉條云(大正54‧208b)︰「師弟相承用為傳法。」亦指師資傳法的儀式。佛教宗派中,常有祕傳或口傳的法義、儀式,其中以密教與禪宗特別重視傳法。(1)密教中,有傳授大日如來祕法之灌頂,稱為傳法灌頂或受職灌頂。受此灌頂,則被視為與大日如來同等階位,擁有將密教教示他人的資格。(2)禪宗中,又稱此為嗣法。即將過去七佛及釋迦如來,乃至達磨大師所傳之佛法傳予弟子,並由師家授與弟子袈裟及文件(法卷)以為佐證。

此外,日本淨土宗稱五重相傳的傳授為傳法,以授與血脈印信等作為傳法的證明。

◎附︰Holmes Welch著‧阿含譯《近代中國的佛教制度》第六章(摘錄)

「法」這個字有多種含義。它主要指正當行為的規範;主宰宇宙的律法;一切現象可經分析而得的要素。因此,法是佛理或真理之義。傳法即是傳對真理的領悟。第一次傳法據說發生於靈鷲山頂。當時佛陀想拈花傳法,他只是微笑不語,一位弟子大迦葉也笑了。佛陀於是說道︰「我有正法眼藏、涅槃妙心,實相無相,微妙法門,付囑摩訶迦葉。」然後他將自己的袈裟及鉢交給大迦葉。這故事也許是中國人杜撰的。它變成師徒之間一種特別關係的模式,在師徒之間,法不經由文字,直接「以心印心」。中國人後來訂出一套代代連綿不斷的宗譜,從大迦葉直到菩提達摩。菩提達摩於西元六世紀來到中國,成為中國第一代祖師,也就是中國禪宗的初祖。在此後五世紀間,禪宗宗譜發枝抽葉。禪師們不再單傳獨授,而開始傳法給一位以上的弟子。於是禪宗內又衍生出派別。六祖慧能(638~713)是最後一位領得衣鉢,證明他已得法的人。近三世紀間,改用證明文件代替衣鉢的風潮興起。證明文件稱作「法卷」。標準的法卷格式一開頭先記述佛陀在靈鷲峰頂拈花微笑的故事,然後循著法系,列出中國歷代大師之名。從該宗開山祖師開始,每一名字另外標上號碼,註明他屬於何代。例如,臨濟山義玄是臨濟宗開祖,因此臨濟宗的法卷上寫著︰「第一代是臨濟義玄禪師。第二代廣濟存獎禪師。第三代……。」法卷末尾是段聲明,內文大致如下︰「我從某某禪師受法,現傳法給你,是為臨濟宗正統第五十代,釋迦牟尼佛以來第八十九代。」

這裏所傳的是對於法的領悟。法卷旨在證明其領悟是正統的,因為它可遠溯到佛陀本人。因此擁有法卷者,有資格教導他人。方丈終歸也是老師,因此即將退休的方丈傳法給繼任者當作是權威移轉的印璽。事實上,他們相傳的是教導的權威。

傳法典禮往往在新方丈上任後立即舉行,地點在法堂。典禮完成了授權的程序。有些方丈早在典禮前,甚或新方丈選出前,即已傳法給繼任者。另外,法常常由和尚傳給和尚,而不涉及方丈一職。這種傳法只是當事者之間的事情,它象徵了對一種人際關係的認可。若某方丈以這種方式收了一位法弟子,後來又覺得再沒有其他人比這弟子更有資格擔任方丈,只要其他同僚贊同這弟子就可以變成他的接棒人。在這種情形下,就不需再次傳法給這位法弟子。在一些寺院,如果被任命者已經獲得以前任一位方丈所傳的法,就不必再領受一次。因為他已獲得「印璽」。

除非該寺的法與方丈一職以其他方式連結──這些方式我們馬上就要談到──否則一般中國寺院都將法的傳授當作「官璽」。

在江蘇省,法卷不只是「印璽」,它還可以決定方丈一職的遞嬗。法的關係不再代表認可,在建立忠誠及決定一個和尚的事業上,它的力量已超過剃度關係。對於民國時代寺院佛教為何偏盛於江蘇一省,江蘇系統的特色或許能給予若干解釋──除非它在江蘇的興盛與法的系統無關,就像某些改革者所說的。

第一個特點是雙傳。外地的師父一次只傳法給一位和尚,在江蘇省,則由幾位師父同時傳給幾位弟子。這幾位師父都是一些寺院的傑出方丈,這幾位弟子以後也會在那裏當方丈。他們之間所傳的,被認為是寺院之法。受法之後,弟子有權利也有責任擔任方丈。這是江蘇系統的第二個特點。它所提供的權力轉移是可靠的。老和尚不必因為找不到願意繼位的人久久不能下臺。

舉個例子或許更能幫助讀者瞭解。金山在其他方面是其他寺院所效法的典範。以下是金山本世紀的傳法系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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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代)│(第45代)│(第46代)│
│1.慈本印觀│1.靜觀惟道│1.太滄心然│
│2.青權印開│2.蔭屏惟一│2.妙華心一│
│3.梅村印修│3.霜亭惟光│3.普修心一│
│4.宗仰印楞│4.取消 │4.海定心一│
│5.融通印澈│5.若舜惟德│5.永清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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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代於1890年左右得法,從第四十三代的最後一位方丈退休後,他們開始輪番上任。1910年他們決定傳法。該年,他們收表上的下五位和尚為弟子,這五位後來也奉派擔任要職。(中略)

民初有幾位高僧反對將法與方丈之職相提並論。虛雲接掌鼓山、南華、六榕等寺之時,即反對接法與傳法。太虛在南普陀作風相同。倓虛也在自己主持的各寺內採取相同作法。虛雲的一位朋友向我談到他自己的看法,他認為同時傳法及方丈之職易於導致營私舞弊,致使私利凌駕公益,有時甚至金錢易主。倓虛也滔滔指出這些弊端。他的自傳末尾有篇文章,題名作「傳法不傳座」。

「我認為無論任何一個地方,都應當公開的實行十方選賢制,不許以十方地方送人情,私相授受。關於法統方面,過去的祖師們,都是以心印心(凡有悟道的,必受祖師印證,方可自信。)如達摩祖師,在西土為第二十八祖,到中國為禪宗初祖;西土自釋迦佛至達摩祖師,都是以心印心;東土從達摩至六祖慧能大師,亦是以心印心,並以衣鉢相傳表信。六祖之前,悟道弟子,雖如蔴似粟,而付法傳衣,必待其人,故衣鉢止於是單傳;六祖之後,因人信根已熟,衣鉢成為爭端,故止於傳法,而不傳衣鉢。可是現在人,卻把傳法事等閒視之,認為是不足輕重的了。

不過傳法也是一件難事,在人群廣眾之中,要有識人之明,如果不認識人,隨便以法與人,難免將來會出笑話的。真正識自本心見自本性,以心印心的人固不必說,即以現時以法卷代代相傳的事情來說,就是一件很費斟酌的事。現在各叢林的制度,多半是傳法(卷)帶傳座,三個五個法子(方丈鶵)接過法之後,就成了未來的升座住持人,如一選擇不慎,便會弄出很多參差不齊的事情來。據我幾十年來的忖驗,認為私自「傳法傳座」,是南北各叢林所以衰敗不能維持久長的一個最大緣因;也可以說是道法之中的一種流弊。因為各寺廟主持人(老和尚法和尚)為了將來承繼有人,也為了當時想把握幾個人才,差不多都預先傳幾個法子,作為現在的「方丈儲」(鶵),將來老和尚退座時,就由現在的「方丈儲」名正言順的升座為正式方丈。當然,這在傳持佛法、維持寺務上,是不能加一非議的。然而,這其中有好多流弊︰

第一︰是傳法人的「感情過於理智」。本來出家人是講「法親眷屬」,以「法」為親的,結果一般老和尚們,在傳法的時候,是因「感情用事」,不以「法」為親,而以「情」為親了。這種感情的結合,不是建立在同宗的鄉土觀念上,就是建立在隣庵的廟誼觀念上。基此之故,無形中讓人們竊竊私議著,成了某一幫或某一派。

第二︰在老和尚傳法的時候,因無知人之明,往往大法子二法子,一傳四五個,當然這在紹隆佛法上是應該的。可是到了後來,各位法子,誰都因自己手裏握有一紙法卷,認為自己是合法的「方丈鶵」,對於做方丈是應職應分的。在老和尚方面來說,則既傳法亦傳座;在新和尚方面來說,則既接法亦接座。所以一旦到了升座當方丈的時候,你也爭,他也爭,結果弄得法子與法子;法子與老和尚之間,都有了不同的意見,甚至爭訟、鬥狠、悄悄升座、踉蹌下座、弄得笑話百出,有玷宗門。這兩種流弊,說起來比較還算輕一點的,還有一個最大的流逾︰

第三︰在老和尚預備往下傳法的時候,有三個標準︰(1)挑年輕人,歲數不比老和尚大的;(2)道德、聲望、資格一切都不如老和尚的;(3)凡事須聽從老和尚招呼的。一般的傳法標準,大多不外是這樣,(或者也許有極少數是例外)。上一代老和尚是這樣傳,下一代也是這樣傳,再下一代還是這樣傳,照這樣傳下去,則一代不如一代,所以弄得各宗門庭,不數傳而宗風不振。試看南北方有很多原先掛鐘板開十方的大叢林,傳來傳去,到現在都成了子孫廟了。雖然還有一支法卷往下傳,也只是師父傳徒弟,一種形式而已!挺大一個廟,裏面住三兩個人,外邊人誰也不能去過問;可是,一些真正年高臘長、有道有德的大德們,卻被冷落在一邊,沒人去理。這些位被冷落的大德們,或主座一方;或棲迹自修;同時也礙於各宗的法脈關係,眼看著有好些門庭衰敗下去,也不便於去問。多少年來,各地名山大剎,興衰遞邅,大多是受這種「傳法傳座」的影響所致。到現在為止,國內大叢林,真正不傳法,實行十方選賢制度,而能維持得比較長久的,只有少數的幾處,其他各地情形就不同了。」

本評論的作者倓虛,並不曾像太虛一般,從事改革運動。反之,他是保守人士,廣受敬重,在他看來,改革的目的在於保存佛教的精華,而不是革新。不過,我們當要記得他曾奔走大半輩子,致力於重振華北佛教──其時該地許多寺院正衰敗不興。顯然他並無多少機會留意江蘇大叢林法系的成功運作──這些寺院遠不是他所形容的,只「住兩三個人」。他與江蘇住持鮮少聯繫,而且很可能他前往拜訪時,被當作外邊人看待,因此儘管他發覺寺院很是興盛,對於權利由一小撮當地和尚壠斷仍表不滿。或者,我們也可以說他是為了響應抗拒佛門內族閥主義或孝道的開放門戶運動。

無論倓虛將南、北寺院的衰敗歸咎於傳法帶傳座是否得當,他說此一作法非常普遍,並代表了由叢林轉為子孫廟的一個過渡──或者說是權力圈縮小──誠屬實言。這一步使佛教又更偏離了印度佛教普遍、直接民主的理念,反卻趨近中國作為所有社會組織之模式的家庭觀念。

〔參考資料〕 《景德傳燈錄》卷三;《傳法正宗論》卷下;《內證佛法相承血脈譜》;《類聚三代格》卷二;《三代實錄》卷四十六。


圓教

指佛法中最圓滿、最完全的教法。舊譯《華嚴經》卷五十五有「圓滿因緣修多羅」以及「圓滿經」之語,其意義與「圓教」類似。在中國,首先將「圓教」用為判教名目的是北魏‧惠光。惠光立漸、頓、圓三教,並以《華嚴經》為圓教。

其後,天台宗立化法四教,將《法華經》、《涅槃經》列為其中之圓教;華嚴賢首判立五教,以《華嚴經》為圓教;南山道宣立三宗教,以第三種為唯識圓教。

關於天台宗所談之圓教義,《四教義》卷一云(大正46‧722b)︰「圓以不偏為義,此教明不思議因緣,二諦中道事理具足,不偏不別,但化最上利根之人。」此謂化法四教中,圓教乃最深妙的教法。《法華經》以外的其他大乘經典並非不談圓教,然均雜有藏、通、別之粗教,故並非了義;而《法華》所說則純圓獨妙,高出餘經。圓教之意是實相中道的妙理,一切萬有諸法的當體即真如實相的中道;三千世間即空、即假、即中。

三千世間是一切萬有的事理總別,本來互相融鎔、虛通無礙。三千諸法非如吾人目前之所思慮,而是遠離凡慮的,故即空。而其當處諸相宛然,柳綠花紅不相紊亂,故即假。此不紊亂的諸相當體,即是融鎔無礙、絕妙不可思議,故云即中。如此,三千世間三諦圓融,事理、色心、因果悉皆不二,此稱為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或云一色一香非中道。凡此皆表示「三千在理同名無明、三千果成咸稱常樂、三千無改無明即明」。故其「即」並非如通教之二物相合,也不是別教的背面相翻,而是當體即是的「即」,煩惱生死本身即是菩提涅槃。雖云中道,並不是從空、假而出的中,而是即空、即假、即中,所以是「不但中」。

圓的意義有圓妙、圓滿、圓足、圓頓四義。「圓妙」是指空、假、中三諦,其體是一,無一法之偏,無一法之隔異;三諦圓融,其體不縱不橫,非思議所能及。「圓滿」意謂︰既然三諦圓融,所以空、假、中三觀相即,一即三,三即一,無有缺減。「圓足」意謂︰事理諸法舉出任何一法,都圓滿具足三千諸法。「圓頓」意謂三千諸法之法體圓足,無初、後差別,非次第修成。具此四義故名圓教。

此外,《四教義》卷一又以教圓、理圓、智圓、斷圓、行圓、位圓、因圓、果圓八義,詳釋圓義。修此教之行者,首先須於圓理中開圓解,進一步再修圓融三觀。

圓教之位次有五品弟子、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妙覺等八位。

華嚴宗之法藏曾判立五教。即︰小乘教、始教、終教、頓教與圓教。其中之圓教即指《華嚴經》之教法而言。依華嚴宗的主張,十玄緣起、六相圓融正是圓義。在賢首的《華嚴經旨歸》之第十經圓下,曾舉出處圓、時圓、佛圓、眾圓、儀圓、教圓、義圓、意圓、益圓、普圓之十圓。並謂(大正45‧596c)︰
「如上一切處、一切時、一切佛、一切眾、一切儀、一切教、一切義、一切意、一切益,各通帝網,重重俱在一塵。如一塵處,一切盡虛空法界,一一塵處皆亦如是。(中略)以同一無礙大緣起故,自在難量不思議故,是謂華嚴無盡法海,窮盡法界越虛空界,唯普賢智方窮其底。」

◎附︰牟宗三〈分別說與非分別說〉(摘錄自《佛性與般若》附錄)

(前略)如果心識只限於六識,則是藏教(小乘)與通教。如果進至阿陀那(亦曰末那)以及阿賴耶,以阿賴耶種子識(亦曰異熟果報識)為中心說明一切法之根源,為一切法之所依止,此則依天台宗為別教,依華嚴宗為始教,吾則重新名之曰「始別教」,即別教之開始一階段也。如果以如來藏自性清淨心(真常心)為中心說明一切法之根源,為一切法之所依止,此則依天台宗亦仍為別教,依華嚴宗則為終教,吾重新名之曰「終別教」,即別教之最後階段也。如果以終別教為支點,相應《華嚴經》之圓融無礙,圓滿無盡,就毗盧遮那佛法身而說《華嚴》圓教,視法界緣起為「唯一真心迴轉」,此則是華嚴宗之「別教一乘圓教」,依天台,仍屬別教也。天台說別教甚寬。始別教、終別教、《華嚴》圓教,皆屬別教。別者專就菩薩不共小乘而又非圓教之謂也。此別教菩薩證果成法身。就此佛法身而說圓融無礙、圓滿無盡之圓教即是別教之圓教。此示非真正的圓教。蓋一則「取徑紆迴,所因處拙」;一則「不開權,不發迹,不暢佛之本懷」,光就佛法身而分析地說圓融無礙圓滿無盡,此則不能決定圓教之所以為圓教也。若依華嚴宗說,終教是大乘之最後階段,尚非圓教。圓教唯在毗盧遮那佛法身處之圓融無礙與圓滿無盡。如此之圓教而說為「別教一乘圓教」者,此中之「別教」是專就佛法身說,不共菩薩,與天台所說之「別教」意指不同,然其義實相通也。如果華嚴宗說自家之圓教為「別教一乘圓教」,則天台宗視之為別教(天台義的別教)底圓教,非真正的圓教,非圓教之圓教,亦無誤也,華嚴家亦默認而無辭以對也。(中略)

佛於般若無諍法外,不能不分別地說法立教義,否則蕩相遣執而歸實相,亦無所施。然一分別地說法立教義,便有許多深淺、分際、程度,乃至方式之不同,有許多交替的可能。此蓋因對機說法,眾生根器不一,故說法亦異。即使不對機,只說自意語,然若以分解的方式說(分別說),其本質上亦有許多交替的可能。一有交替的可能,即是可諍處,不必待有執心始起諍也。般若無諍法既不能決定諸大小乘之分別,則諸大小乘之分別必決定於分別地說法立教義。此則吾人集中於佛格佛性與因性佛性一觀念,以及此觀念所函之對於一切法之根源是否有一分解的說明之問題。此是屬於佛之體段問題、成佛之根據問題、法之存在問題、法之存有論的說明問題。此四問題決定諸大小乘以及圓不圓之分別。般若無諍法無此等問題。小乘與通教只有佛格佛性之觀念,無因性佛性之觀念;對於法之存在只說至六識(界內)。始別教有因性佛性之觀念,而緣了二佛性屬後天,性相不融;對於法之存在說至阿賴耶識,而正聞熏習是客(屬後天)。終別教亦有因性佛性之觀念,而三德縱橫,不成圓伊;對於法之存在說至如來藏真心,而法性(在此是真心)與無明果體不即,自行化他俱須斷九(斷滅九界差別法始還滅而成佛)。華嚴圓教專就佛法身法界而為分析地說,不開權、不發迹、不暢佛之本懷,猶有一隔之權,此別教之圓教猶是分別說也。(分別說或分解說與就佛法身而分析地說圓教中之「分析」意義不同,須注意。「分析」取套套邏輯義。分解或分別是曲折的散說,與「詭譎融即」相對。)

依此,凡分別說者皆是可諍法,有許多交替之可能,皆不能圓。即使是別教之圓教,因是分別說者,故亦非真圓,蓋「所因處拙」故也,專就佛法身而分析地說其圓融無礙與圓滿無盡,這不能決定圓教之所以為圓教也。然則真正圓教必非分別說者,然卻亦不只是般若無諍法。然則除般若無諍法外,必尚有一個非分別說的圓教無諍法。此即是天台宗相應《法華》開權顯實,發迹顯本,在三道即三德下,在不斷斷中,所成立之圓教也。真正的圓教,非分別說的圓教,只有一,無二無三,故亦為無諍。般若無諍與圓教無諍交織為一,則圓實佛成。

是以吾人必須了解天台圓教與其他分別說的教義為不同層次。但它又不只是一個般若無諍,它不同於空宗之般若學。決定它的不同者亦是在「如來藏恒沙佛法佛性」一觀念,以及法之存在之說明一問題。達至無限之境的三因佛性本必須是遍滿常始能說是具備著恒沙佛法。而具備又必須是「即具」的具備,它既不是分解地唯妄心(阿賴耶識)系統之緣起的具備,復亦不是分解地唯真心(如來藏自性清淨心)系統之性起的具備。此後兩系統中的三因佛性皆非圓說,故皆為權教。妄心系統中的三因佛性,緣了二佛性是由後天正聞熏習而說,故純屬後天漸教緣起的具備。正因佛性只是我法二空所顯之真如,以無為如理為體,此即所謂理佛性,它本身既不受熏,亦非能熏,因此,它無隨緣義,此即賢首所謂「凝然真如」。因此,它本身無所謂具備或不具備恒沙佛法,具備恒沙佛法只在事佛性處之後天緣起地具備,因此,既為漸教,成佛無必然(三乘究竟),又是性相不融,而三因佛性非圓伊更不待言。真心系統中的三因佛性,正因佛性是真心即性之空不空但中之理,並不即具恒沙佛法,而是由其不變隨緣而為性起地具備著恒沙佛法,而緣了二佛性亦是由隨緣修顯而成,故三因佛性有縱橫非圓伊,而又必須「緣理斷九」始能滿現而為佛界,因此,佛界非即九界而為佛界。故此兩系統中之三因佛性皆非圓佛性。圓教中三因佛性,正因佛性中道第一義空是即具恒沙佛法而為中道第一義空,故即下即是遍滿常之中道第一義空;緣因佛性解脫斷德是即具著恒沙佛法而為斷德,故即下即是遍滿常之「不斷斷」之斷德;了因佛性般若智德是即具著恒沙佛法而為智德,故即下即是遍滿常之具有「即空即假即中」三觀三智之智德。此三因佛性非縱非橫,故為圓伊。緣了二佛性是性亦是修,是修亦是性,全性起修,全修在性,故恒沙佛法性修不二(由即具說性,由修顯說修)。

既即具恒沙佛法而為三因佛性,則此恒沙佛法之存在即不由阿賴耶緣起說明,亦不由如來藏真心緣起說明,因為這都是分解地說故。它們是由「一念無明法性心」即具十法界(一念三千)而說明。既非分解地說明,故是無說明之說明,故「一念三千」為不思議境也。既為無說明之說明,故此說明之系統亦為無系統相之系統。說明而無說招,系統而無系統相,故此圓教系統亦為無諍者。一念無明法性心即具十法界,則無明與法性同體依即,無能覆所覆,故為「不斷斷」,三道即三德,而不須「緣理斷九」而為佛;而佛是即九界而為佛,十界互融而為佛,此即是低頭舉手無非佛道,何況二乘行﹖何況菩薩行﹖一念執,法性即無明,則十界皆染,雖佛亦地獄也。一念不執,則無坡法性,十界皆淨,雖地獄餓鬼亦佛也。此即是三因佛性無論在性或在修一是皆遍滿常,而一切法亦皆一體平鋪,皆圓實常住也。

此種圓實是相應《法華》開權顯實,發迹顯本,在「三道即三德」下,在「不斷斷」中而說成者。《法華經》是「決了聲聞法,是諸經之王」。《法華》會上一切不隔,故其為圓純一無雜。《法華經》只是開權顯實,發迹顯本,明一切皆受記成佛,皆歸於佛乘。它無分別說的特殊教義,它只是佛教之大綱,一切綱目皆置不論。它的問題只是第二序上的開權顯實。開者決了義。決了一切權教而暢通之,皆歸於實。天台宗所立的圓教即是相應《法華》開權顯實皆歸佛乘而立者。因此它要表達這個佛乘圓教,它必須依《法華經》所說的「決了聲聞法」而決了一切分別說的權教。它決了藏教與通教而暢通之,不令其滯於六識與界內;它決了阿賴耶而暢通之,它不分解地說阿賴耶緣起(妄心系統);它決了如來藏自性清淨心而暢通之,它不分解地說如來藏緣起(真心系統)。它經過這一切決了而說出「一念無明法性心」即具十法界。此「一念無明法性心」,從無明方面說,它是煩惱心、陰識心,它當然是妄心,但天台圓教卻不分解地唯阿賴耶。從法性方面說,它就是真心,但天台圓教卻不分解地唯真心。此即所謂由決了一切分別說的權教而成圓教。故一念無明法性心不是與阿賴耶妄心,以及如來藏真心為同一層次上隨意提出的另一交替的可能。如為同層次的另一交替可能,則不能無諍,而圓亦是各圓其圓,即非真圓。

此「一念無明法性心」即具十法界,心就是一切法,一切緣起法也。心始可緣起。而法不出如,故一念心具即是法性具或如理具。心具是緣起地具,因心始生滅有為故。性具或理具則是即具,一切法趣法性趣如理之即具,而非生起地具,因法性如理非生滅故。剋就法本身說,本是心具。從勝從主說,是性具或理具。《六祖壇經》說︰「心是地,性是王。性在身心存,性亡身心壞。」亦此義也。此本《中論》「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而來也,亦本《般若經》「一切法趣空,是趣不過」而言也。故性具或理具並非本體論的生起論。此為圓談法性,而如理即是「不但中」之「中道實相理」也。由「一念無明法性心」即具十法界透出性具或理具,故凡性具或理具之一切法(十法界法)皆是迷中之一切法,而性或理亦是迷中之性或理也。依此而言「理即佛」,即客觀地依法性理而說的佛也。通過觀行,始完備而有「六即」(理即、名字即、觀行即、相似即、分真即、究竟即)。

此一系列之圓說皆是由三因佛性遍滿常以及法之存在之說明而來者。至此圓說之法之存在,則十界法始能被穩定得住,此即佛教式的圓教之存有論。此圓教存有論,以非分別說故,故為真圓。真圓則無諍。以此圓教之無諍為經,織之以般若無諍為緯,則圓實佛成,此是佛之究竟了義。

若以此為準,以之判攝禪宗,則惠能禪屬天台圓教,神會禪屬華嚴宗之別教圓教。

〔參考資料〕 《華嚴五教章》卷一、卷二、卷四;《華嚴經探玄記》卷一;《法華經玄義》卷一(上);《教觀綱宗》;《天台四教儀》;《華嚴一乘十玄門》;《華嚴五教止觀》;牟宗三《中國哲學十九講》。


遵式

北宋天台宗僧。字知白,台州(浙江省)寧海人。俗姓葉。又稱天竺懺主、慈雲懺主、慈雲尊者、靈應尊者。初從義全出家。二十歲於禪林寺受具足戒。翌年,從守初學律。後入天台山國清寺,於普賢菩薩像前燃一指,誓傳天台之道。雍熙元年(984),師事四明寶雲寺義通,與同門的知禮(四明知禮)結為至交,同為山家派的代表人物。及義通入寂後,繼掌寶雲寺,宣講《法華》、《維摩》、《涅槃》、《金光明》諸經。

此外,師又結交道俗,專修淨土之業。並撰《往生淨土懺願儀》、《請觀音消伏毒害懺儀》等書。其後,歷住天台山、東掖山、杭州昭慶寺、蘇州開元寺、天竺寺、壽昌寺等,大設法席,講經修懺。登門從學者逾千人。天聖二年(1024),奏請天台教文編入《大藏經》內。並撰《教藏隨函目錄》,略述諸部大義。仁宗明道元年示寂,世壽六十九。法嗣有妙果文昌、明智祖韶、法喜清鑑、保慶法潤等人。其著述頗多,除上述有關淨土念佛懺儀之著作外,另有《往生淨土決疑行願二門》一卷、《大乘止觀釋要》四卷、《天竺別集》三卷、《金園集》三卷等,及《采遺》、《靈苑》二詩集。

◎附︰郭朋《宋元佛教》第一章第五節(摘錄)

遵式死於宋仁宗明道元年(1032),六十九歲。志磐說︰「慈雲一家,(文)昌、(祖)韶諸師之後,五世而蔑聞。」表明遵式一系,不如知禮一系那麼「昌盛」。除了幾部純僧侶主義的《懺儀》之類(如《金光明懺儀》、《大彌陀懺儀》、《小彌陀懺儀》等等)的撰述之外,遵式沒有什麼理論性著作。他的「五世法孫」慧觀曾將他的若干篇雜著,分別編輯為《金園集》和《天竺別集》各三卷。《金園集》,共收入雜著十六篇,(中略)《天竺別集》,共收入雜著三十九篇,雖然多半是一些僧侶主義的東西(其中還有一篇〈纂示上廁方法〉),但也還有少數幾篇含有一定理論意義的文章。現即根據這幾篇文章,粗略地檢閱一下遵式的基本思想。

其一,「法性清淨,權實虛融。……『權』謂諸法,即是百界(按︰即佛、菩薩、緣覺、聲聞、天、人、阿修羅、地獄、餓鬼、旁生的『十界』,十十互具,即成『百界』)、三千(按︰每一『界』都具有『十如是』,『百界』即成『千如』;『眾生』、『國土』、『五蘊』三種『世間』,各具『千如』,故成『三千』);『實』即諸法咸中,無非實相。……法性法爾,非情所知。……

問︰佛性理通十界,地獄三途(按︰地獄、餓鬼、旁生,謂之『三途』,或『三惡道』),云何名為佛性耶﹖

答︰天台所談佛性,與諸家不同。諸家多說一理真如名為佛性,天台圓談十界,生、佛互融,若實若權,同居一念。一念無念(空),即『了因佛性』;具一切法(假),即『緣因佛性』;非空非有(中),即『正因佛性』。是即一念生法,即空、假、中,……圓妙深絕,不可思議。」

這一段話表明,遵式在世界觀上是一個「真如緣起」論者,在解脫論上是一個佛性論者。《法華經》裏所謂的「權」、「實」──「權」指菩薩、緣覺、聲聞的「三乘」,表示不徹底、不究竟,也就是「權便」的意思;「實」指「一乘」(唯一「佛乘」),表示徹底、究竟,也就是最真「實」的意思。這裏,遵式以「諸法」來解釋「權」,以「中」道、「實相」來解釋「實」,則「權」指「緣起」諸法(包括主、客體一切現象),「實」指「法爾」、「清淨」的「法性」,也就是真如、佛性。「諸法咸中,無非實相」,也就是「言理性,則一念性體,萬法頓圓,百界色心,無毫釐而不具」。表明宇宙萬有都是「清淨法性」的派生物。正因為包括主客體在內的「諸法」都是由「法性」、「理性」派生的,「一念性體,萬法頓圓」,所以舉「諸法」本身都是「中道」、「實相」。這正是「真如緣起」論的客觀唯心主義者的共同觀點。遵式既然持有這種觀點,表明他在世界觀上也是這一種唯心主義者。

在「佛性」論上,(中略)「圓談十界,生佛互融」的說法,表明了遵式的「佛性」論者的觀點。因為,「十界」、「生佛」之所以能夠「互融」,正是因為他們同具一「佛性」;由「佛性」而有「十界」、「生佛」,舉「十界」、「生佛」而都即「佛性」。所以,「十界」、「生佛」的「互融」,無非是「佛性」自己與自己「互融」!

其二,「問︰……闡提不斷性善,諸佛不斷性惡,意何所顯﹖答︰對修研性,意顯性常。善、惡二途,不出十界。修惡之極,莫若闡提;修善之窮,豈過諸佛﹖二人論性,善、惡俱存。性善且對闡提,性惡且論諸佛,二人不二,三千理均,故得闡提有成佛之期,……」

這可說是遵式對於性善、惡論的略解。(中略)這種由「佛性」論走向人性論的性善、性惡論(特點在於「性惡」論),正是天台宗特有的思想,遵式也繼承了這種思想。

其三,「遵式學浮圖(佛陀,下同),究心者也;浮圖示物,了性者也。性,心之體也;心,性之相也。究心、了性,號浮圖也;迷體、執相,號眾生也。心、性,一也;體、相,非二也。孰乎無心(誰沒有心)﹖有心者,孰不可同性也。……故云︰了性者,浮圖也;迷心者,眾生也。……見佛不遠,達性非遙,但識己心,遍了諸法,豈在他求矣。」

遵式這種頗帶「儒味」的心性論,表明了兩方面的意思︰首先,在解脫論上,他在這裏強調了「究心」、「了性」(多麼像禪宗的語言!)的重要作用。「孰乎無心」──誰沒有心﹖凡有「心」者,都有「性」也。既有心、性,就可「究心」、「了性」;而一旦能夠「究心」、「了性」,便「號佛陀」,就「成佛」了。這簡直是在模仿禪宗那種「直指人心」、「見性成佛」的調子(於此也可看到,佛教到了宋代,禪宗在更多的方面發生著影響)。其次,在世界觀上,遵式在這裏再次強調了他的唯心主義觀點︰「但識己心,遍了諸法」。這也就是「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的觀點的另一種表述。(中略)

遵式死後,應其弟子之請,契嵩為他撰寫了一篇〈杭州武林天竺寺故大法師慈雲式公行業曲記〉。在這篇〈行業曲記〉裏,契嵩說︰「慈雲聰哲,志識堅明,(中略)雖古高名僧,不過也。」並說︰「天台之風教,益盛於吳越者,蓋亦資夫慈雲之德也。」給遵式以很高的評價。

在佛教史上,遵式雖與知禮齊名。但由於他更多的偏重於「懺」,而不像知禮那樣,在「專務講、懺」的同時,還致力於著書立說;更不像知禮那樣,「東征西伐」,「辟異端而隆正統」,所以,在天台宗的歷史上,他的地位還是次於知禮的。由於他更多的屬意於各種「懺法」,經常「拜懺」,並且寫了幾部「懺儀」之類的書,為後世的寺院僧人念經、拜懺(通俗的說,就叫做「趕經懺」),作出了規定,提供了「經典」,所以他就被稱之為「慈雲懺主」,或「天竺懺主」。在佛教史上,以「懺主」見稱的僧人是不多的,遵式既被稱為「懺主」,足見他同各種「懺法」關係之深了。也正是由於這種原因,對於以後「經懺化」了的寺院僧侶們說來,遵式具有著更為廣泛的影響。

〔參考資料〕 《鐔津文集》卷十二;《釋門正統》卷五;《佛祖統紀》卷十、卷二十七、卷四十四;《四明尊者教行錄》卷一、卷七;慧嶽《天台教學史》第四章;望月信亨著‧印海譯《中國淨土教理史》第二十七章。


[法相辭典(朱芾煌)]
二種受名為雜分

瑜伽十卷十四頁云:有二種受,名為雜分。一、謂後法以觸為緣因受。二、謂現法與愛為緣果受。此二雜說為觸緣受。


二種五種雜染并五種因相

瑜伽八十五卷十九頁云:復次有二種五種雜染,并五種因相。如是二種。諸有學者,應知應斷。諸無學者,已知已斷。何等為二?謂見雜染,及慢雜染。此二當知五種差別。謂由行故、纏故、隨眠故。何等為五?一者、計我,二者、計我所,三者、我慢,四者、執著,五者、隨眠。當知此中計我我所我慢三種為所依止,於所緣事,固執取著唯此諦實;餘皆愚妄。當知此中,由纏道理,說名執著。即彼種子,隨縛相續,說名隨眠。又有識身及外事等,當知是彼五種因相。謂計我因相,乃至隨眠因相。即此因相,復有二種。一者、所緣因相,二者、因緣因相。計我、我慢、以有識身為所緣因相。計我所,通以二種為所緣因相。彼執著,以聞不正法,不如理作意,及彼隨眠,為因緣因相。彼隨眠,以不如實了知諸行煩惱諸纏,數數串習,為因緣因相。


八種觀察諸受

瑜伽五十三卷十八頁云:觀察差別者:一切如來應正等覺,出現世間;皆於諸受,起八種觀。謂受有幾種?誰為受集?誰是受滅?誰是受集趣行?誰是受滅趣行?誰是受愛味?誰是受過患?誰是受出離?如是觀時,如實了知受有三種。觸集故受集。應知如經分別廣說。如是八種觀察諸受,當知略顯自相觀,現法轉因觀,彼滅觀,後法轉因觀,彼滅觀,彼二轉因觀,彼二轉滅因觀,及清淨觀。是名觀察差別。

二解 瑜伽六十二卷十二頁云:解了證得者:謂於五取蘊,以八種相,觀察諸受。謂觀察自性,觀察現法轉因緣,觀察現法轉滅因緣,觀察當來轉因緣,觀察彼二轉滅因緣,觀察轉因緣因緣,觀察還因緣因緣,及觀察還。

三解 顯揚五卷九頁云:觀察建立者:謂八種觀察於受。何者是受?何者是受集?何者是受滅?何者是趣受集行?何者是趣受滅行?何者是受味?何者是受過?何者是受出離?


十二支因分果分雜分分別

瑜伽十卷十四頁云:幾說為因分?謂前六。無明、乃至觸,及愛、取、有、三,說為因分。幾說為果分?謂後二說為果分。幾說為雜因果分?謂所餘支,說為雜分。所以者何?有二種受,名為雜分。一、謂後法以觸為緣因受。二、謂現法與愛為緣果受。此二雜說為觸緣受。


光明定定難差別十一種

瑜伽十二卷十三頁云:如是修習光明定者,定難差別,有十一種。所謂疑等。如經廣說。問:此誰難耶?答:三摩地相,相有二種。謂所緣相,及因緣相。用彼為依,住三摩地。若退彼相,便不能住。此中最初,於所顯,現光明色相,不善知故;便覺有疑。方便緩故;有不作意。如於眾色不欲見者,或閉於目;或復背面。此觀行者,於諸色中,不欲作意;亦復如是。由不善守根門等故;有身麤重,多習睡眠。或多覺悟,便增惛睡,不見眾色。設有所見;而不圓滿。為此二事,極作功用,力勵思惟;故有太過勇猛精進。由有太過,策勵過故;還極下劣。如急捉持斥鷃鳥者。彼唯思求光明之相,此與見色,若俱生時;希一得二,便生踴躍。猶如有人,得二伏藏。遍於諸方,欻然并見不祥之色;便生大怖。猶如有人,兩邊旋轉卒起。彼於行時,或復住時;於世雜類,起種種想。如是外想,與定為難。或復因其所修習定,謂己為勝,觀他為劣,便自高舉。如是亦得名種種想。或多言論,或久尋思,令身疲勞,心不得定。如是多言,與定為難。若從定生光明之相及見色時;便捨內修相續作意,願樂於外,諦視眾色。故極思察,與定為難。如是諸難,隨其所應,障三摩地所緣境相及因緣相。或有遇此,退失所緣因緣相故;如其次第,二相俱沒。


和合

瑜伽十卷九頁云:云何和合義?謂諸緣聚集義。

二解 瑜伽五十二卷十一頁云:復次云何和合?謂能生彼彼諸法諸因諸緣、總略為一,說名和合。即此亦名同事因。又此差別者,或有領受和合。謂六處緣觸,或色等緣,或作意等緣;或觸緣受。或有引生後有和合。謂無明緣行等,受緣愛,愛緣取,廣說乃至生緣老死。或有六處住和合。謂四食及命根。或有工巧處成辦和合。謂工巧智及彼相應業具士夫作用。或有清淨和合。謂十二種無雜集會,即自他圓滿等。又有世俗和合。謂諸有情,依彼意樂增上力故;互不相違,無諍無訟,亦不乖離。

三解 瑜伽五十六卷三頁云:問:依何分位,建立和合?此復幾種?答:依所作支無闕分位,建立和合。此復三種。謂集會和合,一義和合,圓滿和合。

四解 此勝論師義。唯識述記五卷十頁云:和合體者:能令實等不相離而相屬,此能詮緣因,名和合。又云:和合是一。

五解 雜集論二卷四頁云:和合者:謂於因果眾緣集會,假立和合。因果眾緣集會者:且如識法,因果相續,必假眾緣和合。謂根不壞,境界現前,能生此識作意正起。如是於餘一切,如理應知。


解了八相

瑜伽六十二卷十一頁云:復次當釋法因緣經。謂於阿毗達磨阿毗毗奈耶中善巧苾芻、或鄔波索迦、欲依解了而請問者,當依八相而興請問。何等八相?謂解了事,解了所治,解了果,解了自性,解了果差別。解了所依,解了功德,解了證得。解了事者:謂能解了五取蘊故。解了所治者:謂愛雜染、及見雜染。由愛雜染故;於後有滅,不生欣樂。由見雜染故;雖生欣樂;而不能證。解了果者:謂此二種雜染永斷。解了自性者:謂八聖支道。此復種種差別宣說。對治外道諸邪道故;名八聖支道。對治三種雜染故;建立三蘊。謂對治惡行雜染故,對治諸欲雜染故,對治諸見雜染故。是出世間有為所攝。解了果差別者:謂諸斷滅。是出世間無為所攝。解了所依者:謂三摩地。此復四種,應知。一、由種姓故。謂所有定、一切皆由靜慮種姓,隨所宣說諸靜慮支,皆能解了。二、由相故。三、由生所緣相故。四、由成辦因緣相故。解了功德者:謂滅盡定最第一住,說名解了功德。當知此相、復有五種。謂滅事故,寂靜相似影像故,入定因緣故,出定因緣故,出定功德故。解了證得者:謂於五取蘊,以八種相、觀察諸受。謂觀察自性,觀察現法轉因緣,觀察現法轉滅因緣,觀察當來轉因緣,觀察彼二轉滅因緣,觀察轉因緣因緣,觀察還因緣因緣,及觀察還。


實有九種

此勝論師義。唯識述記五卷七頁云:實有九種。一、地,二、水,三、火,四、風,五、空,六、時,七、方,八、我,九、意。又云:九實體者:若有色味香觸;名地。以德顯地也。若有色味觸及液潤;名水。若有色觸;名火。若有觸;名風。唯有聲;名空。別有空大,非空無為,亦非空界色。若是彼此俱不俱遲速能詮之因,及此能緣之因;名時。若是東南等能詮之因,及能緣因;名方。若是覺樂苦等九德和合因緣,能起智相;名我。若是覺樂苦等九德不和合因緣,能起智相;名意。此中以德顯其實體。


盡智

瑜伽三十四卷二十四頁云:從此金剛喻三摩地無間,永害一切煩惱品粗重種子。其心於彼究竟解脫,證得畢竟種姓清淨。於諸煩惱究竟盡中,發起盡智。由因盡故;當來苦果、畢竟不生。即於此中、起無生智。

二解 顯揚二卷十六頁云:九、盡智。謂苦已知,集已斷,滅已證,道已修;或緣盡境,或復為盡,若知若見。餘如前說。

三解 雜集論十卷十五頁云:盡智者:謂由因盡所得智,或緣盡為境。所以者何?由有盡故,而起此智;名為盡智。或緣盡為境故名盡智。此義意言:於此位中,由永斷集,令無有餘,所得智名盡智。或緣因盡為境,故名盡智。

四解 俱舍論二十四卷十一頁云:此定既能斷有頂地第九品惑,能引此惑盡得俱行盡智令起。金剛喻定,是斷惑中最後無間道。所生盡智、是斷惑中最後解脫道。由此解脫道、與諸漏盡得、最初俱生,故名盡智。

五解 俱舍論二十六卷三頁云:云何盡智?謂無學位、若正自知我已知苦,我已斷集,我已證滅,我已修道;由此所有見智明覺解慧光觀、是名盡智。

六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二卷十頁云:問:何故名盡智?為緣盡故名為盡智?為煩惱盡身中起故名盡智耶?設爾;何失。若緣盡故名盡智者;盡智惟應緣滅聖諦;不應說此緣四聖諦。若煩惱盡身中起故名盡智者;則無生智、無學正見、亦應名盡智。彼亦煩惱盡身中起故。答:應作是說:惟煩惱盡身中起故名為盡智。問:若爾;無生智及無學正見、亦應名盡智?答:若煩惱盡身中初起、及遍有者;乃名盡智。無學正見、雖皆遍有;而非初起。無生智,非遍有。時解脫者、不成就故。亦非初起。必盡智後、方現前故。有作是說:此緣盡故名為盡智?問:此緣四諦,豈獨緣盡?答:以盡勝故;獨摽智名。謂四諦中,滅諦最勝。涅槃性故。是善常故。依之建立能緣智名,故名盡智。

七解 集異門論三卷四頁云:盡智云何答:謂如實知我已知苦,我已斷集,我已證滅,我已修道。此所從生智、見、明、覺、解、慧、光、觀,是名盡智。又云:復次若如實知已盡欲漏有漏無明漏;是名盡智。又云:復次若如實知已盡一切結、縛、隨眠、隨煩惱、纏;是名盡智。

八解 入阿毗達磨論下四頁云:有無漏智、作是思惟:苦、我已知,集、我已斷,滅、我已證,道、我已修,盡行相轉;名盡智。

九解 品類足論一卷六頁云:盡智云何?謂自遍知我已知苦,我已斷集,我已證滅,我已修道;由此而起智見明覺解慧觀光;皆名盡智。


德有二十四種

此勝論師義。唯識述記五卷七頁云:德有二十四種。一、色,二、味,三、香,四、觸,五、數,六、量,七、別性,八、合,九、離,十、彼性,十一、此性,十二、覺,十三、樂,十四、苦,十五、欲,十六、瞋,十七、勤勇,十八、重性,十九、液性,二十、潤,二十一、行,二十二、法,二十三、非法,二十四、聲。諸德體者:眼所取一依名色。舌所取一依名味。鼻所取一依名香。皮所取一依名觸。一實非一實詮緣之因,名數。非一實者:二以上數。量有五種。一、微性。唯二微果上有。如薩婆多輕不可稱。若可稱者;但重相形,非是輕也。此微性亦爾。唯最微名微。下短性亦爾。二、大性。三微果等以上方有。三、短性。唯二微果上有。四、長性。三微果等以上方有。五、圓性。有二種。一、極微。謂不和合父母真實極微上有。二、極大。空時方我四實上有。以此四體,遍周圓故。一非一實等差別詮緣因名別性。二先不至物今至時,名合。此意但取初合名合。此別有三。一、隨一業生。以手打鼓,手有動作,所生之合。業是動作也。二、俱業生。兩手相合,皆動作故。三、無合生。如芽等生,無有動作;與空等實合時,所生之合也。先二至物不至時名離。此亦有三。初二翻合,如前可解。三、是離生。先造實果,由有他緣來離別之,果實便壞,與空等離。所生之離,名為離生。依一二等數,時方等實,遠覺所待,名為彼性。此物是一,彼物是二等,故屬於數。此時彼時,故屬於時。此方彼方,故屬方等。此性翻彼,應知其相。覺有二種。一現,二比。謂至實色等根等合時,有了相生;名為現量。此宗意說:眼根舒光,至於色境,方始取之。如燈照物。聲香味觸,四境來至於根,方始取之。故遠見打鐘,久方聞聲。聲來入耳,方可聞也。根與至境鄰合之時,有了相生;此了相是現量體。比有二種。一見同故比。見不相違法而比於宗果。如見煙時,比有火等。二、不見同故比。見相違法而比宗果。如見雹時,比禾稼損,比有風雹。適悅名樂。逼惱名苦。希求色等名欲。損害色等名瞋。欲所作事,先生策勵;此名勤勇。發動勢是也。墜墮之因,名為重性。地水火三流注之因,名為液性。地等攝因,名潤。行有二種。一念因,二作因。現比智行所生數習差別,名念因。即智種子,[矛*贊]擲等業,所生勢用,名作因,行是勢用。十句多說作因名勢用,念因名行。法有二種。一、能轉。謂得可愛身因。即得生死勝身之因。二、能還。謂離染緣正智喜因。即出世間之因,正智正因也。能得生死不可愛身苦邪智因,名為非法。耳所取一依名聲。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三因

正因、了因、緣因。正因是眾生本有的真性;了因是明白一切真正的道理;緣因是修種種真實的功德。


三因佛性

正因佛性、了因佛性、緣因佛性。正因佛性是眾生本來就有的真性;了因佛性是明白一切真正道理的意思;緣因佛性是修種種真實的功德的意思。


三種菩提

1.方便菩提、實智菩提、真性菩提。這三種菩提,實在就是一切眾生本有的三種佛性,方便菩提就是緣因佛性,實智菩提就是了因佛性,真性菩提就是正因佛性。依文字般若,能證得方便菩提,依觀照般若,能證得實智菩提,依實相般若,能證得真性菩提。2.聲聞菩提、獨覺菩提、無上菩提。聲聞菩提是修四聖諦的行者所得到的正覺;獨覺菩提是修十二因緣自觀花開花謝而得到的正覺;無上菩提是佛果位上所得的最高菩提。


三身佛性

佛性有三種,即正因佛性、了因佛性、緣因佛性。正因佛性是法身如來之因;了因佛性是報身如來之因;緣因佛性是應身如來之因。


二因

1.生因和了因。生因是能夠產生果實的因種,如殼麥等種子是;了因是以智慧去透視事物的原理,如燈照物,了了可見。2.正因和緣因。正因是正主的因;緣因是助緣的因。


正因

主要的原因叫做正因,若是次要的助力則叫做緣因


[國語辭典(教育部)]
事從

ㄕˋ ㄘㄨㄥˊ
事情。元.孫仲章《勘頭巾.第一折》:「我這裡下階基轉影壁親身問,問一個事從來歷,唱叫緣因。」


三因佛性

ㄙㄢ ㄧㄣ ㄈㄛˊ ㄒㄧㄥˋ
佛教天台宗所說的正因、了因、緣因三種佛性。正因佛性即眾生本有的真如,了因佛性即洞見真理的智慧,緣因佛性即資助生起智慧的善行。《宗鏡錄.卷八○》:「雖說三因佛性,但是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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