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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一寧

(人名)號一山。台州人。俗姓胡氏,長入佛門,待郡之鴻福寺無等融公。二年,辭入四明山,隨普光寺處謙,習法華諸經。後受律宗台宗之教旨。元成宗欲遣有道名僧,勸化日本歸附,眾推一寧。大德三年,成宗賜金襴之僧伽梨,並妙慈弘濟之號。使東航。日本疑為游偵,禁錮之。師晝夜禪誦。悠然樂道。未幾,解禁。迭主建長圓覺南禪諸寺。年七十一寂。有偈曰:橫行一世,佛祖吞氣,箭已離弦,虛空墜地。日本人列入本國高僧傳。


三光天

(術語)日月星也。一日天子,法華經名寶光天子,有經,言觀音名為寶意,作日天子者是也。二月天子,法華經名,名月天子,有經言大勢至菩薩名為寶吉祥作月天子者是也。三明星天子,法華經名普光天子,有經言虛空藏菩薩名為寶光作星天子者是也。法華經序品曰:「名月天子,普光天子,寶光天子。」法華文句二曰:「或云:是三光天子耳。名月是寶吉祥,月天子,大勢至應作。普光是明星天子,虛空藏應作。寶意是寶意日天子,觀世音應作。」同嘉祥疏二曰:「復有經云:觀世音名寶意,作日天子。大勢至名寶吉祥,作月天子。虛空藏名寶光,作星天子。」而明三光本地之經本不可確定。日本證真之私記引天地本起經,道綽之安樂集永觀之經生十因引須彌四域經,以明觀音勢至之應作日月,然此二經皆偽經也。天台既曰或云:嘉祥亦云有經,則後生存疑可也。但明星之本地,虛空藏菩薩神咒經,七佛存菩薩神咒經有明據,見虛空藏條。


三光天子形像

(圖像)畫三光之像以明星為菩薩形,置於中央,以日月為天人形,置於左右,學海餘滴四曰:「在佛工家造三光像,大明星為菩薩形,日月二天作天人形。若三光俱依其本,即宜為菩薩形。若約其,則宜並為天人形。今一是從本,二是就,本互顯也。若約日月星辰階位,則宜於日月後列明星。今則明星依其本地,故安於中央,日月就,故列於左右。況復妙經以名月天子普光天子寶光天子為次第,大明星在其中間耶?」愚案明星有先日破世間闇之本誓。大集經二十三虛空目分淨目品曰:「往昔發願,此閻浮提夜五分過,餘一分在,當在日前十千由旬,先當破壞閻浮提闇而作明相。」


不思議神通境界經

(經名)具名,佛說大乘不思議境界經,三卷,趙宋施護譯。佛住法界光明菩薩宮,入普光明三摩地,而放大光明,殑伽沙之菩薩雲集,妙吉祥菩薩入無垢普光三摩地,現大神變而來,普華幢天子問修何法,而得如是神通,佛以四種之四法答之,又說妙吉祥最初發心轉女成男之因緣。


五十三佛

(名數)觀藥王藥上二菩薩經曰:「藥上菩薩淨妙色身,即為行者稱說過去五十三佛。(中略)若復有人能稱是五十三佛名者,生生之處常得值遇十方諸佛。若復有人能至心敬禮五十三佛者,除滅四重五逆及謗方等,皆悉清淨。以是諸佛本誓願故,於念念中即得除滅如上諸罪。」

普光一,普明二,普靜三,多摩羅跋栴檀香四,栴檀光五,摩尼幢六,觀喜藏摩尼寶積七,一切世間精進八,摩尼幢燈光九,慧炬照十,

海德光明見上大樂十一,金剛牢強普散金光十二,大強精進勇猛十三,大悲光十四,慈力王十五,慈藏十六,栴檀窟莊嚴勝十七,賢善首十八,善意十九,廣莊嚴王二十,

金華光二十一,寶蓋照空自在王二十二,虛空寶華光二十三,琉璃莊嚴王二十四,普現色身光二十五,不動智光二十六,降伏諸魔王二十七,大光明二十八,智慧勝二十九,彌勒仙光三十,

世靜光三十一,善寂月音妙尊智王三十二,龍種上智尊王三十三,日月光三十四,日月珠光三十五,慧幡勝王三十六,獅子吼自在力王三十七,妙音勝三十八,常光幢三十九,觀世燈四十,

慧威燈王四十一,法勝王四十二,須彌光四十三,須曼那花光四十四,優曇缽羅華殊勝王四十五,大慧力王四十六,阿毘歡喜光四十七,無量音聲王四十八,一方四十九,金海光山五十,

海慧自在通王五十一,大通光五十二,光切法常滿王五十三。

又,法藏比丘之師世自在王佛以前出世之佛,有五十三數:

一錠光,二光遠,三月光,四栴檀光,五善山王,六須彌天冠,七須彌等曜,八月色,九正念,十離垢,

十一無著,十二龍天,十三夜光,十四安明頂,十五不動地,十六琉璃妙華,十七琉璃金色,十八金藏,十九燄光,二十燄根,

二十一地動,二十二月像,二十三日音,二十四解脫華,二十五莊嚴光明,二十六海覺神通,二十七水光,二十八大香,二十九離塵垢,三十捨厭意,

三十一寶燄,三十二妙頂,三十三勇立,三十四功德持慧,三十五蔽日月光,三十六日月琉璃光,三十七無上琉璃光,三十八最上首,三十九菩提華,四十月明,

四十一日光,四十二華色王,四十三水月光,四十四除癡瞑,四十五度蓋行,四十六淨信,四十七善宿,四十八威神,四十九法慧,五十鸞音,

五十一師子音,五十二龍音,五十三處世。此出於無量壽經卷上。但同本異譯之諸經,說其數及出現之次第不定。


佛曲

(雜名)西河詩話曰:「佛曲在隋唐有之,不始金元。如唐樂府有普光佛曲,日光明佛曲等八曲,入婆陀調。釋迦文佛曲,妙華佛曲等九曲,入乞食調。大妙至極曲,解曲,入越調。摩尼佛曲,入雙調。蘇蜜七俱佛曲,日騰光佛曲,入商調。邪勒佛曲,入徵調,婆羅樹佛曲等四曲,入羽調。遷星佛曲,入般涉調。提梵入移風調。今吳門佛寺,猶能作梵樂。每唱佛曲,以笙笛逐之,名清樂,即其遺意。」按,晉書鳩摩羅什傅,天竺俗,甚重文制。其宮商體韻,以入管弦為善。凡覲國王,必有贊德。經中偈頌,皆其式也。是佛曲可逐笙管,自其未入中國,原有然矣。樂府雜錄,長慶中講僧文敘,善吟經,其聲宛暢,感動里人。樂工狀其念四聲觀世音菩薩,乃撰文敘子曲。至是而佛經無不可吟,不獨偈頌然矣。南唐書浮屠傅,僧應之,喜音律,嘗以讚禮之文寓諸樂譜。其聲少下,而終歸於梵音。讚念協律,自應之始。


信力入印法門經

(經名)五卷,元魏曇摩流支譯。佛在普光法殿文殊師利請問清淨初地之法,佛以六十餘種之五法答之。次問普賢菩薩,云何諸佛無障礙智乃至無障礙身?普賢歎其難知難見。文殊再請,乃具答之。


俱舍論

(書名)阿毘達磨俱舍論之略稱。世親作。唐玄奘譯。三十卷。阿毘為對。達磨為法,俱舍為藏。六足發智婆沙等薩婆多部之諸論,名為對法論藏。有攝持與所依之二義,第一義為此論攝持包含彼對法論中之勝義,故名此論曰對法藏。即對法之二字,屬於彼本論,藏之一字,屬於此論。第二義為彼本論乃此論之所依,故名為藏。即三字共為彼本論之名也。然則此論乃全以彼論為所依而造者。故亦全取彼之名為此論之名。在六釋中,全取他名之有財釋也。俱舍論一曰:「攝彼勝義依彼故,此立對法俱舍名。」正理論一曰:「藏或所依,猶如刀藏。」書中舉說有漏無漏之諸法。最末之一卷說無我。俱舍宗所依之論也。各家之註述如下:俱舍論法宗原一卷,唐普光撰。俱舍論頌疏序記一卷,唐法盈修。俱舍論頌疏義鈔六卷,唐慧暉述。俱舍論記三十卷,唐普光述。俱舍論疏三十卷,唐法寶撰,缺卷十二。俱舍論頌釋疏二十九卷,唐圓暉述。俱舍論頌疏記二十九卷,唐遁麟述。俱舍論頌疏卷三十,某補作。


俱舍論註疏

(書名)玄奘門人慈恩寺普光,稟師之說,著俱舍論記三十卷。同門慈恩寺法寶著俱舍論疏三十卷,間駁普光。謂之光記寶疏。學者多以光記為正義。加之以神泰之疏,稱為俱舍三大部。然神泰之疏,今為缺本,僅傳五六卷。其後,唐中大雲寺圓暉,著頌疏十五卷,釋俱舍之本頌。遁麟惠暉二師,各著記釋頌疏。梵本唯有稱友Yaśomitra之釋論。


僧伽大師

(人名)唐時西域人。姓何氏。龍朔中南遊江淮,於泗州建寺。中宗親書額為普光王寺賜之。世稱觀音大士化身。見太平廣記。李白有僧伽歌。參照僧伽條。


光寶

(人名)唐大慈恩寺普光及大慈恩寺法寶,皆玄奘之高足,各釋俱舍論,世兩美之。宋僧傳四(法寶傳)曰:「時光寶二師,若什門融叡焉。」


光寶二記

(書名)普光師先作俱舍論記三十卷,法寶師後著俱舍論疏三十卷,各異所見,探索俱舍。學者稱為光寶二記,必玩味之。


光記

(書名)唐普光法師著,有俱舍論記三十卷,性相學者。單稱光記。


八佛

(名數)一東方難降伏世界之善說稱功德如來,二東方無障礙世界之因陀羅幢星王如來,三東方愛樂世界之普光明功德莊嚴如來,四東方普入世界之善鬥戰難降伏超越如來,五東方淨聚世界之普功德明莊嚴如來,六東方無毒主世界之無礙藥樹功德稱如來,七東方側塞香滿世界之步寶蓮華如來,八妙音明世界之寶蓮華善住沙羅樹王如來。見八佛名號經。


化緣

(術語)教化之因緣也。佛菩薩來此世,因有教化之因緣,若此因緣盡,則即去。寄歸傳一曰:「化緣斯盡,能事畢功。」

又(雜語)以募化結佛緣也。釋氏以能布施者,為與佛有緣法。故亦稱募化為化緣。夷堅志曰:「普光寺行童元暉,近村王大子也。既僧,為街坊化緣。」


十二種火法

(修法)大日如來以梵志說四十四種邪道之火法,分說十二種真道之護磨法十二神。

一、智火為最初,名大因陀羅。端嚴淨嚴相,增益施威力,焰鬘住三昧,當知智圓滿。此中最初之火,即是菩提心之慧光也。形方,色黃,即是表金剛座。端嚴者,是內莊嚴,言此智火,具本尊之形一切之功德故也。增威者,是外事,謂十力等之用也,此智火其性如是,內外之功德,莊嚴圓滿,能與十力共,故增威也。識此火故,燒無始以來無明之積薪無復遺餘,如劫燒時之火灰燼皆盡,蕩然無垢,一切如來之功德,皆成就也。然此火神即名為智,其相端嚴成金剛色,以圓光焰鬘自圍繞,坐此光中住於寂然正受三昧,由住此三昧故,智光滿足。此智光,即是毘盧遮那之別名也。即以此尊表此智,若於初觀觀此火神則能成一切之事,此中方壇,梵言摩訶因陀羅,是帝釋尊之別名也。又即金剛輪之別名也,智是內證,其外發之表,作金剛杵形。與此方座之形相似,然但觀四角壇中有本尊即是也(此杵頭有四角形)。上言增威者,若就形像所表而論,即是體貌圓滿豐備之言,然據理言之,則即心法門也。然火有二法,若能修瑜伽者,唯觀此尊形像之相而誦其真言(即誦其名是也);即名內心火法,若以順於世間之故作壇,則當作方壇,而周匝有光焰,自身亦著黃衣,想火爐中有此本尊,然後所作之事成,不然則不成。此法與息災相應,是堅固之法,是配於初菩提心之阿字門,由此因緣而智具足也。

二、第二火名行滿普光秋月華吉祥圓輪中珠鬘鮮白衣。第二火名行滿者,即按名而表義,其梵音即亦真言也。初發菩提心次修行,其行滿者,即名為佛也。此即以大悲為根,菩提心為種子。其形如秋夜之月,光輝照朗,周匝四面,身服白衣,具種種之德(謂身端嚴肥滿可喜也),其右手持數珠,左持軍持。此像在月輪中。即是心性清淨圓明之義,以此妙行之火,燒垢心戲論之薪也。若作觀時,亦即觀此圓明,作為本尊之形,上文所謂皆體如來內證之德,意彰於外故者,以法門表示之故也。若外作者,作圓爐,以白檀末塗之,以白華等為供養,自亦衣白衣,是為息災之法。災有無量,如諸外世間小火蟲霜蝗等種種之寂耗,及內身一切病惱之類,其形萬端,自身他身,皆能淨除之也。又無始以來有疑心,謂於深法生猶豫,信不決定,此即為障,此火能消除之,亦是息災之義也。此息災護磨,亦有二種:但為瑜伽相應之念誦或外護磨而作火法也。然若能辨供,則兼事作;若不辨則但心作即得,有物可作而不作之,但以心作,不如法也。

三、第三摩嚕多黑色風燥形。第三火尊,名風為燥,由風而生,因作風子之形而燥黑也。此內色黑而外加燥形,如塗灰外道也。此尊處風輪中即為半月形,亦作端坐三昧之形,謂行人初發菩提心,雖欲進行,而無始以來妄惑煩惱之根本未除,數來牽破觀心,而加闇弊,因作此法也。風者不住之義,又如世間之風,能壞重雲,此不住之風亦如是,能散壞諸障也。此尊坐於風壇中,手執帛,去頭三五寸,兩頭執之,如天衣之形,其色青,是表風之義,此是阿毘闍嚕迦法,亦有內外二法。

四、第四盧醯多色如朝日暉。第四火尊,赤如日暉,住於三角中,右手執刀端坐,刀者表利慧斷結也,如日初出時,夜除晝現,暗盡明現,故取此色,火神如此形色,光焰亦爾,身相端滿住於前之三昧而作微怒之形。

五、第五沒[口*栗]拏。多髭淺黃色,修頸大威光,一切哀愍。沒[口*栗]拏者,和合之義,此尊作黃色,謂黃色兼有火色也,和合者是兼二法也。其像左邊作怒狀,右邊作熙怡微笑之形,各生半身,此微笑不嗔不大喜,是寂住之表也。身上有毛,謂髭鬢髮之類稍多,然不可過多,若多置,則使不端嚴也。其頂長,有大威光,其身色一邊赤,一邊黃,怒邊當赤,其坐亦右方為半金剛座,左方為三角半火座,左持刀,右持跋折囉。有內外二法例如前。此和合能於一切之招召息災而俱成之,內用即智光煩惱即滅無生,若外作時,香華身服要亦二種:念誦時亦作此形,如本尊也。仍一目怒一目寂然,除災滿願一時得成,以此等之理,故得有如是之用,不同於偏方之教也。

六、第六名忿怒。眇目霏煙色,聳髮而震吼大力現四牙,其身煙色者,非甚黑非甚白也。其閉一目者,如不動尊也。其髮上散,作蓬頭狀,作大吼形,謂大開其口,如呼吼之形也。口有四牙而俱出,上下各二,此亦攝二事,一火一風也。

七、第七闍吒羅。迅疾備眾彩,第七名溫腹,如以上世間之火,謂是身內之火能消化食物而資身也。此正法中之義則不然,腹內之火,即是內證之智,迅疾者,其形更加忿怒,又比前甚。

八、迄灑耶猶如電光聚。第八名費耗,是除遣之義,謂使一切業垢等事,悉除遣而無餘也。此尊能除一切身中之障,即毘那也迦之類,皆使消耗,其色如聚集眾多電光而不可瞻之狀,此是金剛輪之同類也。

九、第九名意生。大勢巧色身。意生者,隨由意而生之法意而成也。種種之形皆作,所念皆能成就,巧者謂毘首羯磨也。即是隨類而現身,普門成就之義,隨於自在之慧作而皆成就,有大力也。

十、第十羯羅微。赤黑唵字印,第十名受食火,又名劫微。謂火施時受飲食之義,受食者即施火食時受食之也。其尊持唵字印,而作相,即是梵志之儀法,淨行者凡有所言語則皆傾右手作印形,舉而案之以唵字之聲而作相也。

十一、第十一火神(梵本缺名),第十一本文缺少,但依諸火天總相之形也(疏六之釋)。

十二、謨賀那。第十二名悉成,謂悉成一切,即是所作已辦之處,為寂滅道場而伏魔之義也。有一類眾生作惡而不可止遏,假令加以勸導,則更增其惡,若縱之,則復趣於惡道,故以方便伏其身,使閉目都無所知,以此因緣善惡俱不能造,次即漸漸引導之,使入於正法。如金剛頂經金剛手降伏大自在天之義,此皆住於方便道所作也。出於大日經疏二十。


女子出定

(公案)五燈會元一曰:「昔文殊至諸佛集處,值諸佛各還本所。唯有一女人,近彼佛座入於三昧。文殊乃白佛言:何此女人得近佛座,而我不得?佛告文殊:汝但覺此女令從三昧起,汝自問之。文殊遶女人三匝,鳴指一下,乃盡其神力而不能出。世尊云假使百千之文殊,出此女人定不得?下方經過四十二億恒河沙國有罔明菩薩,能出此女人定。須臾罔明大士從地涌出,禮拜於佛。佛罔明出女人定,罔明卻至女人前鳴指一下,女人於是從定而立。」是依諸佛要集經之所說也。經下曰:「文殊師利,欲聞法,由此娑婆世界詣普光世界之天王如來所。如來右面有一女人,名離意,入普月離垢光明三昧。文殊問如來此女發心修行久遠。如來使文殊自問此女。文殊到離意所,彈指發聲,乃至盡神力,不能使起定。文殊問如來誰能使此女起定。佛言唯如來能使興起;復有菩薩名棄諸陰蓋,亦能使起。時此菩薩經過下方恒河沙等剎土在錦幢世界師子鷹象頂吼如來所,天王放如來光召之。棄諸陰蓋菩薩至如來所,如來命出女子定,棄諸陰蓋言我於佛前己功不堪興顯,願如來作之。於是如來入興定意三昧,使一切世界諸定人及彼女起定。」智度論十亦引此經文。


寶尚光基

(雜名)玄奘門下之四哲。即大慈恩寺之法寶,嘉尚,普光,窺基也。見宋僧傳四。



(術語)梵語懺摩Kamayati之略。悔過之義。茶香室叢鈔十三曰:宋錢易南部新書云:懺之始,本自南齊竟陵王,因夜夢往東方普光王如來所,聽彼如來說法。後因述懺悔之言。覺後,即賓席梁武王融謝眺沈約共言其事,王因茲乃述成竟陵集二十篇,懺悔一篇。後梁武得位,思懺六根罪業,即將懺悔一篇。召真觀法師慧式,廣演其文,非是為郗后所作。按今竟陵王集有淨住子三十一篇,內第三篇,為滌除三業門。其文云:滅苦之要,莫過懺悔。懺悔之法,先當潔其心,淨其意,端其形,整其貌,恭其身,肅其容云云。豈即所謂懺悔篇乎?


摩竭掩室

(故事)摩竭為摩竭提,或摩竭陀之略。國名。肇論曰:「釋迦掩室於摩竭,淨名杜口於毘耶。」同新疏下曰:「摩竭國名,法華說,如來成佛三七日中而不說法。智度論七云:佛得道五十七日不說等,義言掩室也。」祖庭事苑一曰:「掩室,言世尊禪定普光法堂也。西域記云:昔如來於摩竭陀國初成正道,梵王建七寶堂,帝釋建七寶座。佛坐其上,於七日中思惟是事。義同掩室也。」案諸佛要集經上,佛在摩竭陀國說法,以是時眾生不肯聽聞奉行,於因沙舊室(帝樹譯曰石室)坐夏九旬,不使一切人天入室,此間佛以神力變形詣東方普光國天王如來所,講說諸佛之要集法。摩竭掩室殆指之乎。經曰:「佛告阿難:如來當入因沙舊室燕坐三月,諸天龍神,(中略)人與非人,若有來者解喻其意勿令入室。(中略)既有所聞不聽不入不思奉行,以故諸佛善權方便而坐燕室,更化變形詣普光界天王佛所,講說分別諸佛要集。」


普菴

(人名)禪林或安普菴像於佛殿背後,普菴為臨濟十二世之孫,牧菴忠禪師之法嗣,名印肅,號普菴,宋孝宗乾道五年入寂。初,師振化於袁洲之南泉山,道場之盛甲於天下,沒後有靈,凡有禱者,其應如響。元朝加贈大德慧慶之號,因之號曰慧慶禪師。後元仁宗延佑年中南康沙門宗[王*忽]相姑蘇城西五里許,創慧慶禪寺,建無量壽閣,祠佛及五百尊者像,閣後作普光明殿,安置普菴之像,士民翕然而求冥應云。見普菴肅禪師錄,天如則禪師錄,吳郡慧慶禪寺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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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
滂沛

普光反下普盖反大雨㒵也又流溢㒵也


木榜

音牓又普光反標題也大版也


滂溢

普光


滂沛

普光反下普盖反


滂沛

普光反下普盖反


滂沛

普光反下普盖反


滂陁

普光反下正作沲


題搒

[怙-口+(田/寸)]朗反木片也正作徬牓二形又普光反標題也大板也亦作榜也又蒲庚反非也


滂沲

普光反下徒何反


滂沱

普光反下徒何反


滂沲

普光反下音陁


[佛光阿含藏]
定光如來

定光如來(Dīpajkara tathāgata)(巴),又作錠光佛、普光佛、然燈佛,燈光佛,過去世出現之佛,曾為釋迦佛授記,參閱增一阿含地主品第一九五經(佛光一‧四四九)。「定」,元、明二本均作「錠」。


[佛光大辭典]
七處說

又作華嚴七處說。謂佛說華嚴經之處有七。據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一載,七處包括人間三處、天上四處,即指:(一)第一處菩提場,指佛在摩竭提(摩揭陀)國阿蘭若菩提場中始成正覺,於此處說如來依正果報法門,共六品經,即:世主妙嚴品、如來現相品、普賢三昧品、世界成就品、華嚴世界品、毘盧遮那品。(二)第二處普光明殿,指佛於菩提道場之側普光明殿中,三次聚會,共說十八品經。初於此處說十信等法門,共六品經,即:如來名號品、四聖諦品、光明覺品、菩薩問明品、淨行品、賢首品。次於此處說等覺法門,凡十一品經,即:十定品、十通品、十忍品、阿僧祇品、壽量品、菩薩住處品、佛不思議品、十身相海品、如來隨好光明品、普賢行品、如來出現品。後於此處說離世間法,即離世間品。(三)第三處忉利天,指佛於須彌山頂帝釋所居之處說十住等法門,共六品經,即:升須彌山品、山頂偈讚品、十住品、梵行品、發心功德品、明法品。(四)第四處夜摩天,指佛於夜摩天說十行等法門,共四品經,即:升夜摩天品、夜摩偈讚品、十行品、十無盡藏品。(五)第五處兜率天,指佛於兜率天說十回向等法門,共三品經,即:升兜率天品、兜率偈讚品、十回向品。(六)第六處他化天,指佛於他化天說十地法門,即十地品。(七)第七處逝多林,指佛於給孤獨園說入法界法門,即入法界品。

以上係指八十華嚴經一部三十九品,七處九會所說。又六十華嚴經一部三十四品,七處八會所說,乃合他化天與普光明殿(次說者)二處,而為他化天會十一品經,故成八會。p106


七種善

普光據俱舍論所立之生得、聞、思、修、學、無學、勝義等七種善。生得善者,謂於自然起任運之善心。聞、思、修三善亦稱三慧,乃發心修行入見道,持戒修觀所得加行善中之三善。由聞而成者謂聞慧;思惟而成者謂思慧;修定而成者謂修慧。以上四種皆屬有漏善。又無漏善分有為、無為二種。其中,學、無學屬有為無漏。前者乃於四向三果之有學位所起之善;後者即無學位;乃於阿羅漢果所起之善。勝義善者屬無為無漏,乃擇滅無為之涅槃法。〔俱舍論卷四、卷二十二、俱舍論光記卷一〕(參閱「三性」563) p117


二十重華藏莊嚴世界海

謂此世界住於香水海中蓮華之上,種種妙寶莊嚴,含藏一切世界,深廣而無窮盡。據新華嚴經卷八華藏世界品載,華藏莊嚴世界海乃毘盧遮那如來往昔於世界海微塵數劫修菩薩行時,親近微塵數佛,於一一佛所,淨修世界海微塵數大願之所嚴淨。此世界海有須彌山微塵數風輪所持,其最上之風輪能持香水海,此香水海有大蓮華,稱為種種光明香幢,華藏莊嚴世界海即住此大蓮華中,有金剛輪山周匝圍繞。金剛輪山內所有大地皆以金剛所成。此大地中復有不可說佛剎微塵數香水海,一一香水海周圍有四天下微塵數香水河。一一香水海中亦有不可說佛剎微塵數之世界種,一一世界種復有不可說佛剎微塵數世界。其最中央之香水海,稱為無邊妙華光,出大蓮華,其上有世界種,稱為普照十方熾然寶光明,二十重莊嚴世界皆由此出,重疊布列,各有佛剎微塵數世界周匝圍繞,各有佛出現,教化眾生。

二十重世界又稱二十重佛剎,自下而上即:(一)最勝光遍照華藏世界,依眾寶摩尼華而住,佛號離垢燈。(二)種種香蓮華妙莊嚴華藏世界,依寶蓮華網而住,佛號師子光勝照。(三)一切寶莊嚴普照光華藏世界,依種種寶瓔珞而住,佛號淨光智勝幢。(四)種種光明華莊嚴華藏世界,依眾色金剛尸羅幢海住,佛號金剛光明無量精進力善出現。(五)普放妙華光華藏世界,依一切樹莊嚴寶輪網海住,佛號香光喜力海。(六)淨妙光明華藏世界,依金剛宮殿海住,佛號普光自在。(七)眾華焰莊嚴華藏世界,依一切寶色焰海住,佛號歡喜海功德名稱自在光。(八)出生威力地華藏世界,依種種寶色蓮華座虛空海住,佛號廣大名稱智海幢。(九)出妙音聲華藏世界,依恒出一切妙音聲莊嚴雲摩尼王海住,佛號清淨月光相無能摧伏。(十)金剛幢華藏世界,依一切莊嚴寶師子座摩尼海住,佛號一切法海最勝王。(十一)恒出現帝青寶光明華藏世界,依種種殊異華海住,佛號無量功德海。(十二)光明照耀華藏世界,依華旋香水海住,佛號超釋梵。(十三)娑婆華藏世界,依種種色風輪所持蓮華網而住,佛號毘盧遮那如來世尊。(十四)寂靜離塵光華藏世界,依種種寶衣海住,佛號遍法界勝音。(十五)眾妙光明燈華藏世界,依淨華網海住,佛號不可摧伏力普照幢。(十六)清淨光遍照華藏世界,依種種香焰蓮華海住,佛號清淨日功德眼。(十七)寶莊嚴華藏世界,依光明藏摩尼藏海住,佛號無礙智光明遍照十方。(十八)離塵華藏世界,依眾妙華師子座海住,佛號無量方便最勝幢。(十九)清淨光普照華藏世界,依無量色香焰須彌山海住,佛號普照法界虛空光。(廿)妙寶焰華藏世界,依一切諸天形摩尼王海住,佛號福德相光明。 p180


二苾芻

「苾芻」即比丘。有二類:(一)世俗苾芻,即凡夫比丘。(二)勝義苾芻,即聖者比丘。〔俱舍論記卷十五(普光)〕 p205


八佛

佛應舍利弗之問而說東方八佛名號,謂聞者若受持讀誦則不退菩提。八佛即:(一)東方難降伏世界之善說稱功德如來,(二)東方無障礙世界之因陀羅幢星王如來,(三)東方愛樂世界之普光明功德莊嚴如來,(四)東方普入世界之善鬥戰難降伏超越如來,(五)東方淨聚世界之普功德明莊嚴如來,(六)東方無毒主世界之無礙藥樹功德稱如來,(七)東方側塞香滿世界之步寶蓮華如來,(八)東方妙音明世界之寶蓮華善住沙羅樹王如來。〔八佛名號經〕 p282


十定

又作十大三昧、十三昧。十,乃表示數之圓極;大三昧,表示行願滿稱法界之定。即說普賢之深定妙用無盡。據新華嚴經卷四十,如來令普賢菩薩為普眼及會中諸菩薩眾說十種三昧,令得善入,成滿普賢所有行願。十定即:(一)普光大三昧,身心之業用周遍全包,稱為普;智照自在,稱為光。(二)妙光大三昧,勝用交映,稱為妙;身智遍照,稱為光。(三)次第遍往諸佛國土神通大三昧,十方無餘之剎皆至入定,稱為遍往;往無雜亂,不礙時節,歷然分明,稱為次第;即能起用,稱為神通。以智用如理,本自遍故。(四)清淨深心行大三昧,明達諸法本自清淨,離於想念,契理深心,依此起用,遍供諸佛,請法起說,稱之為行。(五)知過去莊嚴藏大三昧,又作過去清淨藏。佛出劫剎等事,稱為莊嚴;於過去門中,含藏此無盡莊嚴之事,稱為藏。入定能入劫,一念無緣;起定能受法,三輪(佛之身、口、意業)無著,皆稱清淨。即了知過去諸佛之出現、劫剎、度生、壽命之次第。(六)智光明藏大三昧,未來藏中,包含諸佛及佛法等,稱之為藏;智慧徹照,稱為光明。即能了知未來劫中諸佛已說法與未說法。(七)了知一切世界佛莊嚴大三昧,現在諸佛作用,眾會身相益物,皆稱莊嚴;橫遍十方,故稱一切;現可目睹,故不稱藏。即能遍入十方世界,見一切佛之教化莊嚴。(八)眾生差別身三昧,於差別眾生身內外,入定、出定皆自在故,雖通三種世間,從多但稱眾生,前後諸定皆從多說。(九)法界自在大三昧,於十八界(六根、六境、六識)自在出入,又知事法界邊際與理法界,無礙自在故。(十)無礙輪大三昧,三輪攝化皆自在故,又得十無礙滿佛果。故無盡大用一一無礙,皆悉圓滿能摧伏,故尋初後際不得邊。即住無礙三業之佛土,成就眾生之教化,轉淨法輪,續諸佛之種。〔華嚴經合論卷六十八、華嚴經疏卷四十五、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七十三、大藏法數卷五十八〕 p444


三世諸佛

乃統稱全宇宙中之諸佛。即過去、現在、未來等三世之眾多諸佛。又作一切諸佛、十方佛、三世佛。諸經論所列舉之名稱、數目不一,長阿含經卷一、增一阿含經卷四十五、雜阿含經卷三十四等列舉過去七佛之名,彌勒大成佛經、彌勒下生經等說未來彌勒佛之出世,決定毘尼經、三十五佛名禮懺文、大寶積經卷九十等列舉釋迦佛等三十五佛,觀藥王藥上二菩薩經、觀虛空藏菩薩經等列舉普光佛等過去五十三佛,無量壽經卷上列舉錠光佛等過去五十三佛,賢劫經卷六舉出現在賢劫千佛,三千佛名經列舉過去莊嚴劫千佛、現在賢劫千佛、未來星宿劫千佛,五千五百佛名經舉出五千五百佛之名。賢劫經卷八謂,於賢劫千佛出現之後有大名稱劫,其時有千佛出現;大名稱劫之後有喻星宿劫,其時有八萬佛出現;喻星宿劫之後有重清淨劫,其時有八萬四千佛出現。

據吉藏之觀無量壽經義疏載,大乘認為以空間而言,有十方佛之存在;以時間而言,有三世佛之普現。然小乘則不主張十方之說,而僅論及三世佛,且謂一世僅有一佛。〔信佛功德經、觀無量壽經、法華經方便品〕(參閱「三世」536) p540


三際

(一)即三世。(一)前際(梵 pūrvānta),指過去。(二)後際(梵 aparānta),指未來。(三)中際(梵 madhyānta),指現在。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上(大八‧八三六上):「觀身實相,觀佛亦然。無前際、無後際、無中際,不住三際,不離三際。」〔大毘婆沙論卷二十四、俱舍論卷九〕(參閱「三世」536)

(二)係梵語 traya rtavah 之意譯,又作三際時。乃印度一年所分之三期。然以三際配於月日,歷來有諸種異說,較重要者有神泰、真諦、普光、玄奘等諸說,其中真諦與玄奘之說相同,即:(一)熱際(梵 grīsma-rtu),從正月十六日至五月十五日。(二)雨際(梵 varsa-rtu),從五月十六日至九月十五日。(三)寒際(梵 hemanta-rtu),從九月十六日至正月十五日。大唐西域記卷二復將三際分為六時,即:(一)自正月十六日至三月十五日,稱為漸熱。(二)自三月十六日至五月十五日,稱為盛熱。(三)自五月十六日至七月十五日,稱為雨時。(四)自七月十六日至九月十五日,稱為茂時。(五)自九月十六日至十一月十五日,稱為漸寒。(六)自十一月十六日至正月十五日,稱為盛寒。〔俱舍論寶疏卷十一、梵網經古記卷下末、大藏法數卷十二〕(參閱「」6227) p668


中國佛教

(一)北傳佛教中心。東漢明帝永平年間(58~75),印度佛教東傳我國,惟流行不廣,傳化事蹟闇昧難詳。梵僧東來弘化之有顯著事蹟者,始於桓帝初年之安世高,遊化江淮,譯經三十餘部,另有支婁迦讖於靈帝時譯道行般若、般舟三昧等大乘佛典。即東漢桓、靈、獻三帝七十年,佛教之譯弘可分安世高之小乘禪定及毘曇學與支婁迦讖之大乘方等般若等兩大系。三國時,曇柯迦羅、曇無諦傳戒律,康僧鎧譯無量壽經,輸入新規制、新信仰,佛學較盛者為東吳,支謙譯孛經抄等三十餘部,弘闡方等般若,康僧會注釋安世高所譯之安般守意經。至此,佛教漸與我國傳統之倫理思想與宗教觀念消融,發展為我國獨特之宗教。

兩晉一百五十餘年之佛教,上承草創期大小兼弘之學,下啟空有真妄之分。竺法護譯經百餘部,多為我國初期佛教要典,如漸備一切智德經為華嚴十地品初譯,光讚般若經為大品初譯,概皆初期性空大乘之經。東晉時,注解經文以道安(314~385)用力最勤,往復辯論有于法開、支道林論即色義,慧遠、道恆爭心無義,郗超、法汰辨本無義,研習既盛,義解或異,遂有本無(二宗)、即色、識含、幻化、心無、緣會等六家七宗之分。迨鳩摩羅什入關(401),大事譯弘,性空般若之學始文備義明。什公斥以中國思想解佛教格義之非,並正六家之偏,宗龍樹提婆論以闡性空中道,大乘真義至此始聞於我國,不復為老莊玄學所蒙混。東晉百年法運,佛法隨中原士族南遷而行於江南,北方則有佛圖澄(232~348)以智術干政,弟子以道安為首。安公定僧尼軌範,創編經錄,弟子慧遠(334~416)更於廬山創蓮社,推展佛教實踐運動,我國佛教德學並重、解行相資之特質,於玆大體形成。

承道安、慧遠之學而奠定南朝佛教之正統者為慧觀,以華嚴為頓教,以阿含、般若、方等、法華、涅槃為漸教。復有道生(355~434)倡頓悟成佛。大抵,晉宋之間,涅槃繼般若而興,齊梁時,成實論合涅槃盛行,陳代三論特盛,陳隋之際,天台之學成為南朝佛教之主流。尤須注意者,南朝末年佛教學者對經典之精究已開隋唐宗派林立之先河。北朝佛教異於南朝,北人質樸而重實行,特色有四,即:(一)曇靖之「提謂教」,闡明五戒十善、人天因果。(二)曇鸞之淨土,主張凡愚專持名號即得帶業往生。(三)信行之普法,效法華經常不輕菩薩之行。(四)達磨之禪,兼具「真常」、「唯心」二義。北朝各代雖曾發生北魏太武帝和北周武帝滅佛之舉,但總括而言,在資助譯經、修建寺院、開鑿石窟等方面,仍極為突出。綜觀南北朝佛教之特質,在從空入中(妙有)。南方承性空之緒,以真常為歸;北方多弘真常而說唯心。

隋唐三百餘年為佛教史上之黃金時代,彼時佛學已非中國文化之附庸。譯經方面有玄奘、義淨、實叉難陀、菩提流志、善無畏、金剛智、不空三藏、般若三藏等傳譯家。其中,玄奘多譯法相宗根本所依之經論,如解深密經、瑜伽師地論、攝大乘論等,其門下以窺基最著,作唯識述記六十卷,弘闡唯識之學,又有普光作俱舍論記三十卷;義淨譯經論六十一卷,傳有部律;菩提流志以大寶積經一二○卷為鉅構;善無畏、金剛智、不空則純為傳譯密教經典,創立密宗。計流行於隋唐時代者有法相、華嚴、律、念佛、禪、密等諸宗派:(一)法相宗,玄奘以世親之唯識論為主體而立,經窺基而極盛。(二)華嚴宗,賢首(643~712)集大成,以佛陀跋陀羅(359~429)之六十華嚴經為本,傳者有慧觀、法安、求那跋陀羅、劉亂等。初祖為杜順(557~640),二祖智儼(602~668),賢首為三祖。(三)律宗,以四分律為本,有法礪(569~635)之相部宗、懷素(609~682)之東塔宗與道宣(596~667)之南山宗。其中,道宣並學唯識、華嚴、天台,貫徹大小律學精義,實為中國律學統一運動者。(四)念佛宗,隋代道綽(562~645)仰曇鸞高風,專修念佛淨業;善導(613~681)著觀無量壽經疏,專明念佛真義;慧日(680~748)著往生淨土集,主張禪淨合一。唐以後,念佛不復為一宗獨有,即律、禪等亦兼念佛。(五)禪宗,至六祖慧能(638~713)始有宗風可言,其前有菩提達磨、慧可、僧璨、道信、弘忍等五人。六祖慧能開頓悟南宗,其下有懷讓、行思、神會;神秀另創漸悟北宗,唐中宗後漸衰。唐中葉以後,諸宗衰微,獨禪宗得勢,派別有五:臨濟、曹洞、溈仰、雲門、法眼。(六)密教,傳入我國最晚。正統傳承有善無畏、金剛智、不空三人。不空門下受密法灌頂者甚多,影響後世最鉅者為青龍寺惠果,日本空海即嗣其法。(七)天台宗,禪宗盛時受其影響,至荊溪湛然(711~782)出,方斥禪宗,抗唯識、華嚴,慨然發揮天台一念三千圓融之玄理,著有法華玄義釋籤、法華文句記、止觀輔行傳弘決等。唐代之佛教,除盛行於本土外,並弘傳至日、韓等國,先後有道照、智通、玄昉、空海、最澄等入唐求法,返國開創法相、律、密、天台各宗。晚唐衰亂,復以武宗毀佛(845),佛教連遭困厄,已非中唐之比,逮宋代承五代後周之禪風,佛教始又復興。

宋初至元末之四百餘年間,佛教由繁入簡,從紛歧趨向融會,從純佛教轉為融攝儒道。仁宗時代盛行梵語研究,來華梵僧八十餘人,梵本經數一四二八卷,譯出五六四卷。諸宗以天台最盛,淨土、華嚴、律宗等亦相繼興起,各宗高僧輩出,而以禪宗人材最多。天台宗分山家山外二派,四明(960~1028)宣揚天台正統教義,是為山家派;孤山智圓(976~1022)以華嚴思想成就天台學,是為山外派。淨土宗以永明延壽(904~975)為主,作宗鏡錄百卷,提倡廬山念佛、禪淨兼修。華嚴宗自唐武宗毀佛後殆已不傳,宋末雖有希迪、道亭等人弘傳,然均限於教義章。律宗以元照(1048~1116)為中興人物,著有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戒疏行宗記。禪宗以雲門、臨濟二派特盛,前有雪竇重顯(980~1052)、佛日契嵩(1011~1076),後有黃龍惠南(1002~1069)、楊岐方會(996~1049)。宋代知識分子援佛入儒,使中國佛教與印度佛教懸隔愈大,且有利地向世俗推進,然佛教雖深入社會,同時教團內部之腐化亦招致北宋末年之毀佛崇道(1116~1119)。綜觀兩宋佛教,禪宗冠蓋諸宗。逮蒙古入主,佛教更受尊護,然已漸趨衰微,特以西藏佛教(喇嘛教)被奉為國教後,王室佛事之貲佔政費泰半,雖有發思巴作蒙古新字以譯大藏經,而佛教已無原始面貌。

明清兩代更是佛教式微時期,然法運雖衰,名僧不缺,如蓮池(1532~1612)、真可(1544~1604)、蕅益(1593~1649)、憨山(1546~1623)等,更有隱元(1592~1654)東渡日本開創黃檗宗。大抵明代乃儒佛同維餘緒而不墜,明末王學盛時,與其相近之禪宗亦興。清初則以諸帝弘護,故佛教亦有起色,可稱述者有道霈(1615~1684),著心經請益錄,融禪教於一爐。惟清代二百多年,以清室崇信喇嘛教,乾隆廢度牒,出家容易,參學方便,致僧伽日墮,佛教益頹。

民國締造,佛教再遭繼三武一宗之禍以後之法難,幸有楊仁山(1836~1911)挺身護法,月霞創我國第一所佛教大學(上海華嚴大學),太虛大師(1890~1947)倡教理革命、教制革命、教產革命,為新佛教運動開其先導。三十年代我國佛教之現象,禪宗日漸衰頹,淨土一枝獨秀,密宗方興未艾,唯識學派專門研究,如南京支那內學院、北平三時學會、武昌佛學院等均採科學方法,將唯識應用於現代思潮上,復將現代思潮攝歸佛法。此外,佛教刊物亦不勝枚舉,如內學、上海佛教居士林林刊、佛學半月刊等數十種。自北宋開始,歷代均刻印官版或私版大藏經,除多種漢文版外,尚有藏、蒙、滿等文版本。宋藏於民國二十五年(1936)完成影印,清藏亦於同年刊行。中國佛教之傳統,於民國三十八年為共產政權摧毀,順此系統而生者即臺灣佛教。

總結言之,佛教傳來之初,係將佛陀與黃帝、老子並祀,視佛教之咒術與神仙道之神祕力量同。自四世紀左右,始有欲理解佛教之格義佛教產生,即以中國思想表現佛教,以老莊之「無」解釋「空」。其時,佛教猶被視為異邦思想,同時就固有之倫理道德而言,曾對於佛教之捨棄家庭、否定現世等出世思想,給予種種批判,遂產生提倡孝道之佛教經典。直至十世紀左右為止,皆呈現活躍氣象。

又佛教傳來之時,在帝王庇護之下而日漸普及,歷代皆任有教界統制官之僧,並逐次增建官寺,佛教遂與國家結合而日漸強大,甚至僧侶於國家權力之外,尚可拒絕否定王權;然以三武一宗為代表之法難,卻出於皇帝之手。如此,佛教和傳統思想、歷史社會不斷地對立、抗爭、調和、融合之後,漸有佛教與中國思想兩者調和之說產生,即儒道佛三教合一說。大致說來,宋代以後,佛教已與中國社會融為中國思想之核心部分。

又就中國佛教自身內部之發展而言,西元四百年,為佛教經典翻譯,與以中國思想理解佛教之時代劃分之年。鳩摩羅什之譯經時期,為研究本來佛教之時期,同時,亦為學派發生之時代。從佛教的歷史發展上觀之,印度佛典係無系統、間歇的傳來,故有整理佛典體系之教判時期產生,此為隋唐佛教之準備期。此期所成立之學派至隋代,多趨於折衷。一般而言,此期對佛教理解與實踐,皆欲實現佛教之本來性,可視為中國佛教之形成時代,亦即佛教之三論、天台、華嚴、法相、真言、律、禪、淨土等宗派或法系之確立時期。

自唐末至今則為祖述與持續佛教之時代。佛教已融入中國思想中,而在學問上頗能深入,亦浸入民眾生活中。此時為大藏經之開板印刷等佛教文化盛行之時。其後,形成教、禪二大主流,且有教禪一致之說。此外,較無派系分別之意識,不類日本佛教之別宗分派。〔現代佛教學術叢刊(5)(6)(7)(13)(14)(15)(31)(39)〕(參閱「臺灣佛教」5902)

(二)刊物名。創刊於民國四十五年(1956),發行人白聖法師,採月刊形態,內容著重於佛教經論之疏證與宗教活動之報導。民國六十七年四月發行革新一號(二十二卷七期),除佛教、佛學外並刊載有關文學、哲學、藝術等方面之文章。 p1024


五十三佛

(一)指過去五十三佛。此說見於無量壽經(曹魏康僧鎧譯),謂法藏菩薩(即阿彌陀佛之前身)之師世自在王佛以前(從錠光如來至處世如來)之五十三佛。即:(一)錠光,(二)光遠,(三)月光,(四)栴檀光,(五)善山王,(六)須彌天冠,(七)須彌等曜,(八)月色,(九)正念,(十)離垢,(十一)無著,(十二)龍天,(十三)夜光,(十四)安明頂,(十五)不動地,(十六)琉璃妙華,(十七)琉璃金色,(十八)金藏,(十九)燄光,(廿)燄根,(廿一)地動,(廿二)月像,(廿三)日音,(廿四)解脫華,(廿五)莊嚴光明,(廿六)海覺神通,(廿七)水光,(廿八)大香,(廿九)離塵垢,(卅)捨厭意,(卅一)寶燄,(卅二)妙頂,(卅三)勇立,(卅四)功德持慧,(卅五)蔽日月光,(卅六)日月琉璃光,(卅七)無上琉璃光,(卅八)最上首,(卅九)菩提華,(四十)月明,(四十一)日光,(四十二)華色王,(四十三)水月光,(四十四)除癡暝,(四十五)度蓋行,(四十六)淨信,(四十七)善宿,(四十八)威神,(四十九)法慧,(五十)鸞音,(五十一)師子音,(五十二)龍音,(五十三)處世。

同本異譯諸經中,大阿彌陀經(吳譯)言三十三佛、平等覺經(漢譯)言三十六佛、大寶積經無量壽如來會(唐譯)言四十一佛、大乘無量壽莊嚴經(宋譯)作三十七佛、梵本、藏譯本作八十一佛(或作八十佛)。其中漢、吳、魏三譯及梵本皆以錠光佛(或譯燃燈、燈作)為過去最初出現之佛,後次第至最終出現之世自在王佛。唐、宋二譯及西藏譯則反之,乃以錠光佛為過去最終出現之佛,而以世自在王佛為過去最初出現者。〔十住毘婆沙論卷五易行品、淨土教之研究〕

(二)三劫三千佛於因位時聞持之佛,有五十三數。即:(一)普光,(二)普明,(三)普靜,(四)多摩羅跋栴檀香,(五)栴檀光,(六)摩尼幢,(七)歡喜藏摩尼寶積,(八)一切世間樂見上大精進,(九)摩尼幢燈光,(十)慧炬照,(十一)海德光明,(十二)金剛牢強普散金光,(十三)大強精進勇猛,(十四)大悲光,(十五)慈力王,(十六)慈藏,(十七)栴檀窟莊嚴勝,(十八)賢善首,(十九)善意,(廿)廣莊嚴王,(廿一)金華光,(廿二)寶蓋照空自在王,(廿三)虛空寶華光,(廿四)琉璃莊嚴王,(廿五)普現色身光,(廿六)不動智光,(廿七)降伏諸魔王,(廿八)才光明,(廿九)智慧勝,(卅)彌勒仙光,(卅一)世靜光,(卅二)善寂月音妙尊智王,(卅三)龍種上智尊王,(卅四)日月光,(卅五)日月珠光,(卅六)慧幡勝王,(卅七)師子吼自在力王,(卅八)妙音勝,(卅九)常光幢,(四十)觀世燈,(四十一)慧威燈王,(四十二)法勝王,(四十三)須彌光,(四十四)須曼那華光,(四十五)優曇鉢羅華殊勝王,(四十六)大慧力王,(四十七)阿閦毘歡喜光,(四十八)無量音聲王,(四十九)才光,(五十)金海光,(五十一)山海慧自在通王,(五十二)大通光,(五十三)一切法常滿王。

依三劫三千佛緣起載,三劫三千佛於因位時聞持五十三佛名號,即得超越無數億劫生死之罪,其中初千人於莊嚴劫已成佛,即過去千佛。中千人於賢劫次第成佛,即現在千佛。後千人於星宿劫當成佛,即未來千佛。若眾生欲除滅四重禁罪、懺悔五逆十惡等,應勤禮敬五十三佛名號。〔觀藥王藥上二菩薩經、觀虛空藏菩薩經〕 p1047


五周因果

又作華嚴五周因果。據華嚴經疏卷三、卷四將華嚴一經(八十華嚴)所詮之義理,分為五周之因果,即:(一)所信因果,謂於華嚴第一會菩提場宣說如來依正之果報法門,是為一周。自第一卷至第十一卷,共六品,前五品彰顯遮那之果德,後一品闡明佛之本因,以其令人生信心而樂受,故稱所信因果。(二)差別因果,又作修正因果、生解因果。謂於第二會普光明殿至第七會重會於普光明殿中,宣說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覺之差別因果之法門,是為一周。自十二卷至四十八卷,共二十九品,前二十六品辯五十一位之差別之因,後三品明佛之三德差別之果相,故稱差別因果。(三)平等因果,又作修顯因果、出現因果。謂於第七重會普光明殿中,宣說平等因果,是為一周。自第四十九卷至第五十二卷,共二品,前普賢行品辯普賢平等之圓因,後如來出現品明遮那平等之滿果,因果融攝,平等不二,故稱平等因果。(四)成行因果,又作出世因果。謂於第八會重會於普光明殿中,宣說成行因果,遠離世間法,是為一周。自第五十三卷至第五十九卷,共一品,初明五位之因行,後示八相作佛之大用果相,故稱成行因果。(五)證入因果,謂於第九會逝多林中,宣說證入法界妙門,是為一周。自第六十卷至第八十卷,共一品,初明佛果自在之大用,後顯菩薩起用之修因,因果二門俱時證入,故稱證入因果。

以上之五周因果總歸於第五證入因果,即從最初所信因果以至第四成行因果,是欲令行者深信遮那之果德,詳解六位之因果,乃至依此而實踐修行,總此而為證入法界之唯一途徑。又法藏之華嚴探玄記立「教起因緣分」等五分以總別華嚴一經,兩者不同之處在於五周乃就義理加以區分,五分則就經文而別之。〔華嚴經疏鈔玄談卷八、華嚴經探玄記卷一、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十七、大藏法數卷二十六〕(參閱「大方廣佛華嚴經」758) p1106


五奇特夢

據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一載,世尊於往昔因位中,在山中修道,號善慧比丘,得五種奇特夢,遂走訪普光如來,請為其解說所夢之相。即:(一)夢臥大海,表示世尊之身現居於生死海中,尚未到彼岸,未證涅槃。(二)夢枕須彌,表示世尊已出生死海,登於彼岸,將證涅槃。(三)夢海中一切眾生入於身內,表示世尊當於塵勞海中,為諸眾生作歸依處,濟度有情,超於彼岸。(四)夢手執日,表示世尊以智慧光明普照法界,開導昏迷歸正覺路。(五)夢手執月,表示世尊以方便之智,入於生死塵勞界內,用清涼法化導眾生,令離熱惱。 p1106


介清

(1239~1301)元初臨濟宗楊岐派禪僧。福州(福建)長溪人,俗姓王。號龍源。出家於雪峰山,於一峰齊之門下得度,十五歲即受具足戒。吳興道場山東叟仲穎請師為典賓,繼掌內記之職。後辭,與育王山寂有照契合,為其法嗣,司掌藏鑰。初住浙江壽國寺,旋遷開壽普光禪寺。至元二十二年(1285),浙江道場山罹火災,師起而自任,重建大佛寶殿等堂宇,具備大藏經、鼓鐘等法器。元世祖賜以金襴袈裟及「佛海性空禪師」之號。大德五年示寂,世壽六十三。有語錄一卷行世。〔增續傳燈錄卷四、續燈存卷五〕 p1222


世界四持

據大明三藏法數卷十八載:(一)須彌山有微塵數風輪,在最上者稱為殊勝威光風輪,此風輪能持普光摩尼莊嚴香水海,而使其安住,故稱「能持風輪」。(二)香水海因為風輪所持而得安住,故稱「所持香海」。(三)香水海中生出大蓮華,為世界種,十方剎土皆為其所含攝,故稱「海出蓮華」。(四)此大蓮華能持世界剎海,使其安住,令四方均平穩而清淨堅固,故稱「華持剎海」。上述四者能含攝、持載世界,故稱世界四持。 p1518


四緣

梵語 catvārah pratyayāh。為佛教阿毘達磨(論)中所整理出之因緣論。即賅括一切有為法之生起所憑藉之四種緣。四緣常與「六因」同時論述,「四緣」係從「果」之產生而考察各種「因」之起源,「六因」則側重說明業報得以產生之條件。佛教各宗對因緣論之看法各異,以大小乘而言,小乘中較具代表性者為說一切有部(發智論、大毘婆沙論)及俱舍宗(俱舍論),大乘以唯識宗(成唯識論)之說為主。四緣,即因緣(梵 hetu-pratyaya)、等無間緣(梵 samanantara-pratyaya)、所緣緣(梵 ālambana-pratyaya)、增上緣(梵 adhipati-pratyaya),大小乘皆說之,惟說法互異;六因,為能作因、俱有因、同類因、相應因、遍行因、異熟因,主要是發智論、大毘婆沙論、俱舍論等小乘論書所說。小乘並把能作因包含四緣中之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而將因緣一項開演為其他之五因。若將四緣、六因、五果等三學說並舉,則可合為佛教因果論之完整思想。茲略述大小二乘之四緣說:

(一)小乘之說:(1)因緣,即產生自果之直接內在原因,例如由種子而生芽,種子即是芽之因緣。其「因緣」一詞,「因」亦作「緣」解。於佛教因緣論中,通常將引生結果之主要條件稱為「因」,次要條件稱為「緣」。於此,則強調「因」亦為眾多條件之一,故稱「因緣」,非尋常所謂「因與緣」之義。又此緣可適用於精神與物質等一切現象。(2)等無間緣,又稱次第緣,即心、心所之相續中,由前一剎那讓路而開引後一剎那生起之原因。亦即心、心所於「過去」之前一剎那滅謝,復給予「現在」之後一剎那生起之力用。所謂「等」,謂「前念」既滅,「後念」繼生,二念之體用同等,反之,若前一剎那為善心聚,後一剎那為惡心聚,則其前後剎那之相望則相異而非同等;所謂「無間」,謂前後二念之間,念念生滅,剎那不停,而無有間隔。此緣僅適用於精神現象,為認識活動得以發生之條件。(3)所緣緣,略稱緣緣,指心、心所所攀緣之一切對象,亦即一切外在事物對內心所產生之間接、直接之緣。例如眼識必以一切色為所緣緣,耳識必以一切聲為所緣緣,乃至意識必以過、現、未等一切法為所緣緣。(4)增上緣,指上述三緣以外一切有助於或無礙於現象發生之原因條件。

佛教將一切萬法分為心法、心所法、心不相應行法(其性非色非心,而與心不相應的有為法)、色法、無為法等五大類,稱為「五位」。若就五位之生起與四緣之關係而言,心法及心所有法(精神現象)之生起,須具備四緣全部;心不相應行法(小乘分之為十四種)中之「無想定」與「滅盡定」之生起,僅須因緣、等無間緣、增上緣,而無所緣緣,此因無想與滅盡二定既屬於無心定,已無心識作用可言,而所緣緣則須以心識為產生作用之相應條件,故此二定之生起不具所緣緣;心不相應行法其餘之十二法與色法(一切物質現象)之生起,皆僅須因緣與增上緣,此因色法與其餘十二種心不相應行法既無心識作用,故無所緣緣,其生起之前後兩相亦非同等,且無固定之相續次序,故無等無間緣;無為法乃無有生滅變化之諸法真實體性,自然無生起之原因條件可言,故在四緣的範圍之外。

又若以時間、空間而言,等無間緣屬於時間之因素,所緣緣屬於空間之因素,因緣及增上緣則通於時空二者。又小乘既於四緣之外另立六因之說,則四緣與六因之關係後世亦異說紛紜。如俱舍論寶疏(法寶撰)卷七力主六因與四緣互攝之說,即如上記所言能作因包含等無間、所緣、增上等三緣,俱有因等其餘五因通攝因緣。另如俱舍論光記(普光述)卷七則認為四緣賅攝之範圍較寬,六因較狹,故四緣能含攝六因,六因不能含攝四緣。即俱有因等五因與因緣固可互相通攝,然能作因唯通於增上緣,而未能含攝等無間、所緣二緣。

(二)大乘之說:(1)因緣,指一切有為法中能親生自果者,如麥種生麥,稻種生稻。此因緣之體性有二:1.種子,指第八阿賴耶識中所含藏的善、染、無記等一切法;此種子於異時能引生自類之種子(稱為種生種),於同時能生起自類之現行(稱為種生現)。2.現行,指眼、耳、鼻、舌、身、意、末那等七轉識之現行能熏成本識(即第八識)中之自類種子(稱為現熏種)。(2)等無間緣,謂心、心所之生起係由前念引生後念,念念相續,無有間隔,此說與小乘大致相同,惟唯識宗主張八識之體各自有別,故各自產生前後無間之相續關係;小乘則認為異識之間亦可互相形成等同無間之相續關係。(3)所緣緣,凡心、心所之對象成為原因,而令心、心所產生結果之時,心、心所之對象即稱為所緣緣。唯識宗特分為親所緣緣、疏所緣緣兩種。如成唯識論卷七所說(大三一‧四○下):「若與能緣體不相離,是見分等內所慮託,應知彼是親所緣緣;若與能緣體雖相離,為質能起內所慮託,應知彼是疏所緣緣。」此乃小乘未談及之深義。(4)增上緣,亦如小乘所說,指上記三緣以外的一切法生起之原因條件。惟此緣範圍甚為寬廣,如小乘所說之六因,悉得攝入此中。

若就諸法之生起與四緣之關係而言,大乘認為色法與諸種子之生起,僅須依因緣與增上緣,此因色法與種子皆非緣慮之法,故無所緣緣;又以多類俱轉而無前後齊等之故,而無等無間緣。心法、心所法則與小乘看法相同,須具備全部四緣而後生起。〔大毘婆沙論卷二十一、瑜伽師地論卷五、卷三十六、顯揚聖教論卷十八、順正理論卷十八、顯宗論卷十、成唯識論了義燈卷六本、大乘義章卷三〕(參閱「六因」1256、「」6123) p1832


打敷

指桌布,乃覆蓋於佛前之桌上者。又稱打布、內布、桌圍、卓布。其起源不詳,或由裝飾佛座或莊嚴佛之通路之寶衣變化而來;一說係由懸繒變化而來。據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一載,過去世時,普光如來前往提播婆底城,其時,該城之燈照王以歡喜之故,遂令全國懸掛各種繒綵、寶幢、幡蓋,散置名花,布滿普光如來所將行經之道路。據此記載推知,可能即是以繒綵、幡蓋供養或莊嚴之作用,轉而成為裝飾佛前供桌之物。〔菩提場莊嚴陀羅尼經、無量壽經卷上、卷下〕 p1934


玄琬

(562~636)隋唐時代僧。本籍為弘農華陰,後遷居雍州新豐,俗姓楊。十五歲出家,從曇延受具足戒,復從洪遵學四分律,遂精通律部,持戒嚴謹。更就曇遷學一切經,且善能講說。貞觀初年,朝廷詔師為太子諸王授菩薩戒,並造普光寺以安之。嘗以行慈、減殺、順氣、奉齋等四事誡太子,帝聞其說,特於貞觀九年下詔,自三月至五月斷屠,師上啟更延,帝特聽許延長至年底。貞觀十年,示寂於延興寺,世壽七十五。道俗哀悼,會葬者十萬餘眾。著有佛教後代國王賞罰三寶法、安養蒼生論、三德論等各一卷。〔續高僧傳卷二十二、佛祖統紀卷三十九、釋氏稽古略卷三〕 p2031


玄範

唐代僧。其生卒年、籍貫、姓氏均不詳。精於唯識學。與玄奘同時代,或謂師嘗入於玄奘之門下。天性好學,造詣亦深。住長安普光寺專事著述。著有解深密經疏十卷、成唯識論疏二十卷、攝大乘論疏七卷、辯中邊論疏三卷、雜集論疏十六卷、對法論疏十卷、大因明論疏二卷、因明正理門論鈔二卷、因明入正理論疏一卷、法華經疏八卷、無垢稱經疏六卷、仁王經疏四卷、能斷金剛般若經述贊三卷、大涅槃經疏鈔二卷等,皆散佚。〔大唐內典錄卷五、東域傳燈目錄、諸宗章疏錄卷一、卷二〕 p2033


玉華寺

位於陝西鄜州宜君縣西南。即玉花寺。又稱玉華宮寺。始建於唐武德七年(624),初名仁智宮。貞觀二十一年(647),太宗幸此,予以擴建,並更名玉華宮。貞觀二十二年五月,玄奘應太宗之召來此宮;十月於弘法臺,譯能斷金剛般若經。永徽三年(651)廢宮為寺,名玉華寺。顯慶四年(659)十月,玄奘奉敕譯大般若經時,因厭惡長安之繁擾,入住此寺,寂照為都維那,窺基、普光、玄則等皆列其譯場,其中,光雲殿、明月殿、嘉壽殿、慶福殿、八桂亭等均為昔日譯出大般若經及其他經典之道場。今寺西有駐鸞崖,係太宗駐驆之所;寺東所存石室,傳為眾僧修行之處。又石室外有水流,下游有一寺,即水簾寺。〔阿毘達磨界身足論後序、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六、卷十、續高僧傳卷四、開元釋教錄卷八、廣輿記卷八〕 p2041


光相寺

位於四川峨眉縣西南,大峨山之絕頂。據方輿勝覽載,自白水歷八十四盤,山徑如綿,登躋六十里方至本寺,此即普賢菩薩示現之處,寺宇皆以板建造之。相傳本寺草創於漢明帝之世,初稱普光殿,其後改稱光相寺。明洪武年間重修,明末時更大加營繕,有天王殿、祖師殿、龍神殿等諸殿,以及藏經閣等建築,為大峨山中之勝地,山川景緻,皆在其下而一覽無遺。〔佛祖統紀卷四十三、古今圖書集成職方典第六二七、山川典第一七三、第一七四〕 p2179


光寶

(一)指唐代玄奘門下之普光與法寶二僧。二僧皆曾注釋俱舍論,普光先作俱舍論記三十卷,法寶後著俱舍論疏三十卷,稱為光寶二記,世人每以二僧並稱光寶。宋高僧傳卷四(大五○‧七二七上):「時光寶二法師,若什門之融叡焉。」(參閱「法寶」3432、「普光」4982)

(二)(?~1239)日本真言宗僧。京都人。初受勸修寺成寶之灌頂,次受醍醐寺成賢之兩部大法,後又受法於忍辱山定豪。以其學解俊逸,故門下頗盛。弟子有定憲、守海、顯成、定辨等。延應元年四月示寂。世稱鳥羽法印、式部律師、左衙門督法印。其所傳承之法流,稱光寶方,為三寶院流之支流、東密三十六流之一。〔密宗血脈鈔卷下、血脈類聚記卷八、卷九〕 p2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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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一寧

元代東渡僧。屬臨濟宗楊岐派。台州(浙江省)人。俗姓胡,號一山,故俗稱一山一寧。初隨四明普光寺處謙受戒,又學律於應真寺,習天台於延慶寺,後改衣歸禪。先後參訪天童山簡翁居敬、育王山藏叟善珍、東叟元愷、寂窗有照、頑極行彌等,並承嗣頑極行彌之法脈。嘗住四明祖印寺及補陀山。元‧大德三年(1299),成宗賜號「妙慈弘濟大師」,任命為江浙釋教總統。同年八月,與西磵子曇、石梁仁恭等持國書東渡日本,經九州博多、京都而抵達鎌倉。

其時,鎌倉幕府北條貞時疑師為間諜,予以逮捕,拘禁於伊豆修禪寺。後聞師為有道高僧,遂迎至鎌倉建長寺。日本‧乾元元年(元‧大德六年,1302)移住圓覺寺。繼而遷住淨智寺。正和二年(1313),宇多上皇慕其道風,特下詔關東,請住京都南禪寺。後以老病數次請退,一度潛遁越州,上皇特下宸書,慰諭而歸。文保元年(元‧延祐四年,1317)十月二十四日示寂,年七十一,分葬於建長寺玉雲庵、南禪寺大雲庵。有《一山國師語錄》二卷行世。

一寧赴日時,年已五十三。在鎌倉、京都等地大張法筵,大振宗風,前後凡十九年,朝野上下,無不敬重。元代東渡僧頗多,但對日本文化影響最深者,首推一寧。

◎附︰《元亨釋書》卷八〈一寧傳〉

釋一寧,號一山,宋之台州胡氏之子也。幼投郡之鴻福寺融無等席下,不久去聽律于應真,學台于延慶。已而嫌義學,上天童質疑堂頭敬簡翁,又依鄮之珍藏叟。珍移而愷東叟來,及照寂窻、彌頑極,互相移來,寧奉事四師,而欽彌之好開誘;一日從容酬酢,至「我無一法與人」倏爾投契。又謁環溪橫川諸耆宿,益深造詣。覃北元革宋闡法祖印寺,香供識頑極也,居十歲移補陀山。

永仁六年,我商舶達明境。初辛巳之夏,元國樓船偵我西鄙,神靈戮力,風波破蕩,元主秦心不止奇謀百計,以我卿浮屠諭寧藩撫,寧逼不得已駕舶著大宰府,正安元年也。副元帥平貞時激怒,編管豆州;或稱寧道譽,副元帥重祖道。此冬延主巨福之席,尋移圓覺、淨智。正和二年夏圓規菴化龍山。初建治太上皇聞寧德望,屢欲召見,於是敕元帥府促寧赴上都。秋入寺,上皇幸山問道,眷遇隆渥。

其住寶陀指山門曰︰海濤澎湃,鐘鼓鏗鏘,莫是入理之門麼。喝提綱曰︰一向恁麼去煙水連天,一向與麼來塵埃滿面,直得去來不以象,動靜不以心。猶是普請邊事未出常情,山僧昨日十字街頭高提祖師心印,世出世間萬法一印印定,直是法法無差。今朝白花巖前敷揚古佛家風,從聞思修入三摩地盡底揭翻,便見頭頭不昧一十二面鼻直眼橫,三十二身東倒西擂,與麼會得皇恩佛恩一時報畢。良久云︰天人群生類,皆承此恩力。再住福山,謝兩序耆舊曰︰普化成禠臨濟珍重下去,楊岐輔佐慈明時出憃語,是皆碔砆之質,豈為瑚璉之材。福山者裏,左眄則冰清玉潔,右顧則虎驟龍馳,機鋒閃星電,號令鼓風雷。山僧贏得放憨癡,閑看峰雲自去來,雖然莫便是福山為入處麼,良久云。妙舞莫誇迴雪手,三臺須是大家催。

文保元年十月寢疾,上皇時時問候,二十五日上表告辭,又書偈別眾曰︰「橫行一世,佛祖吞氣,箭已離絃,虛空落地。」奄然化,年七十一。上皇幸寢室嗟慟,便蘸宸奎贈國師之號。

贊曰︰念也悟解純真,曇也號令嚴毅,寧也波瀾浩澣。三師者,宋地之彥而此方之英,又吾道之所因也矣。

〔參考資料〕 木宮泰彥著‧陳捷譯《中日佛教交通史》;東初《中日佛教交通史》;《一山國師妙慈弘濟大師行記》;《鎌倉五山記》;《皇年代記》;《延寶傳燈錄》卷四;《本朝高僧傳》卷二十三。


七處八會

華嚴宗用語。依六十卷《華嚴經》所載,佛陀說該經的處所有七處,其中人間三處,天界四處。前後共計八次說法會,故云「七處八會」。

《華嚴經探玄記》卷二(大正35‧125a)︰「今此三萬六千偈經,有七處八會,謂人中三處,天上四處為七。重會普弘八會,於中有三十四品。」茲略釋如次︰

(1)寂滅道場會︰在摩訶提國的菩提樹下(即佛成道處),宣說世間淨眼、盧舍那二品。

(2)普光法堂會︰在熙連河邊的普光法堂,宣說如來名號、四諦、如來光明覺、菩薩明難、淨行及賢首菩薩等六品。

(3)忉利天宮會︰在須彌山頂帝釋宮的妙勝殿,宣說佛昇須彌頂、菩薩雲集妙勝殿上說偈、菩薩十住、梵行、初發心菩薩功德、明法等六品。

(4)夜摩天宮會︰在夜摩天的寶莊嚴殿,會中演說佛昇夜摩天宮、夜摩天宮菩薩說偈、功德華聚菩薩十行、菩薩十無盡藏等四品。

(5)兜率天宮會︰在兜率天的一切寶莊嚴殿中,宣說如來昇兜率天宮一切寶殿、兜率天宮菩薩雲集讚佛、金剛幢菩薩十迴向等三品。

(6)他化天宮會︰於他化自在天的摩尼寶藏殿,宣說十地、十明、十忍、心王菩薩問阿僧祇、壽命、菩薩住處、佛不思議法、如來相海、佛小相光明功德、普賢菩薩行、寶王如來性起等十一品。

(7)普光重說會︰說法地點與第二會相同,即在熙連河邊的普光法堂,宣說離世間品。

(8)祇園重閣會(逝多園林會)︰在舍衛國的祇園重閣講堂,宣說入法界品。

此外,在八十卷《華嚴經》中,關於說處,雖然同樣說為七處,但關於會座,則另立三重普光法堂會。前後共計九會,而成為所謂的「七處九會」。關於七處九會的意義,澄觀的《華嚴經七處九會頌釋章》有詳細的說明。

新舊二譯之諸品與支分異譯經典,其異同略如表。


〔六十華嚴〕 〔異譯單經〕 〔八十華嚴〕
┌一、世間淨眼品 一、世主妙嚴品  ┐
│ 二、如來現相品 │
│ 三、普賢三昧品 │
一、寂滅道場會┤ 四、世界成就品 ├一、寂滅道場會
│ 五、華藏世界品 │
└二、盧舍那品 六、毗盧遮那品 ┘
┌三、如來名號品......兜沙經........七、如來名號品  ┐
│四、四諦品 八、四聖諦品 │
│五、如來光明覺品.....菩薩本業經......九、光明覺品 │
二、普光法堂會┤六、菩薩明難品 十、菩薩問明品 ├二、普光法堂會
│七、淨行品........諸菩薩求佛本業經...十一、淨行品 │
└八、賢首菩薩品 十二、賢首品 ┘
┌九、佛昇須彌頂品 十三、昇須彌山頂品 ┐
│十、妙勝殿上說偈品 十四、須彌頂上偈讚品│
三、忉利天宮會┤十一、菩薩十住品.....菩薩十住行道品....十五、十住品 ├三、忉利天宮會
│十二、梵行品.......菩薩十住經......十六、梵行品 │
│十三、初發心功德品 十七、初發心功德品 │
└十四、明法品 十八、明法品 ┘
┌十五、佛昇夜摩天宮品 十九、昇夜摩天宮品 ┐
四、夜摩天宮會┤十六、夜摩天宮說偈品 二十、夜摩宮中偈讚品├四、夜摩天宮會
│十七、十行品 二一、十行品 │
└十八、十無盡藏品 二二、十無盡藏品 ┘
┌十九、昇兜率天宮寶殿品 二三、昇兜率天宮品 ┐
五、兜率天宮會┤二十、兜率天宮讚佛品 漸備一切智德經 二四、兜率宮中偈讚品├五、兜率天宮會
└二一、十迴向品......十住經 二五、十迴向品 ┘
┌二二、十地品 十地經 二六、十地品─────六、他化天宮會
│ 等目菩薩所問三昧經 二七、十定品 ┐
│二三、十明品 二八、十通品 │
│二四、大忍品 二九、十忍品 │
│二五、心王菩薩阿僧祇品 顯無邊佛土功德經 三十、阿僧祇品 │
│二六、壽命品.......較量一切佛剎功德經..三一、壽量品 │
六、他化天宮會┤二七、菩薩住處品 三二、諸菩薩住處品 ├七、重會普光
│二八、佛不思議法品 三三、佛不思議法品 │ 會
│二九、如來相海品 三四、如來十身相海品│
│三十、佛小相光明功德品 三五、如來隨好光明功│
│ 德品 │
│三一、普賢菩薩行品 三六、普賢行品 │
└三二、寶王如來性起品...如來興顯經......三七、如來出現品 ┘
七、重會普光法堂三三、離世間品......度世品經.......三八、離世間品────八、三重會普光
羅摩伽經 法會
八、逝多園林會─三四、入法界品......入法界品.......三九、入法界品────九、逝多園林會
四十華嚴


〔參考資料〕 《華嚴遊意》;《華嚴經疏》卷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十五;《新華嚴經論》卷七;《華嚴經文義綱要》。


三世諸佛

又稱三世佛。指過去、現在、未來三世出現的諸佛。其名稱、數目,諸經論所列,並不一致,如《長阿含經》卷一、《增一阿含經》卷四十五等列過去七佛名;《彌勒大成佛經》及《彌勒下生經》等說未來彌勒佛之出世;《增一阿含經》卷四十五謂,未來彌勒佛、師子應佛、承柔順佛等諸佛出現;《決定毗尼經》、《三十五佛名禮懺文》及《大寶積經》卷九十〈優波離會〉等,出釋迦佛等三十五佛名;《觀藥王藥上二菩薩經》及《觀虛空藏菩薩經》等,列普光佛等過去五十三佛;《無量壽經》卷上,列舉錠光佛等過去五十三佛。

此外,《賢劫經》卷六說現在賢劫千佛;《三千佛名經》列過去莊嚴劫千佛、現在賢劫千佛、未來星宿劫千佛;《五千五百佛名經》出五千五百佛名;《賢劫經》卷八載,賢劫千佛出現後有大名稱劫,其時亦出現千佛,大名稱劫後有喻星宿劫,八萬佛出現,喻星宿劫後有重清淨劫,其時亦出現八萬四千佛。

〔參考資料〕 《信佛功德經》;《法華經》卷一〈方便品〉;《觀無量壽經》;《雜阿含經》卷三十四;吉藏《觀無量壽經義疏》。


三階教

隋代僧人信行創立的一個教團組織。此教興起於第六世紀之末,經過第七、八世紀的發展,前後約三百年間,屢受朝廷的禁止和各宗派的攻擊。到了唐末以後,更被認為異端邪說,乃日趨衰微,終於湮滅不傳。

三階教又稱為三階宗、第三階宗、三階佛法,或簡稱三階。這是依三階教的教判而立名的。三階教把全部佛教依時、處、人分為三類,每類又各分為三階。所謂時的三階,即以佛滅後初五百年的正法時期為第一階,第二個五百年的像法時期為第二階,一千年後的末法時期為第三階。所謂處(即所依世界)的三階,處有淨土、穢土之分。淨土是第一階一乘所依的世界,穢土是第二階三乘及第三階世間眾生所依的世界。所謂人的三階,是依人的根機而區別的。第一階是最利根的一乘,包括持戒正見與破戒不破見兩種根機。第二階是利根正見成就的三乘,包括戒見俱不破和破戒不破見兩種根機。第三階則為戒見俱破的世間顛倒眾生的根機。

三階教以苦行忍辱為宗旨,每天只吃一頓乞來的飯,以吃寺院的飯為不合法。在路上行走,見人不論男女,一概禮拜。竭力提倡布施。死後置屍體於森林,供鳥獸食,叫做以身布施。反對淨土宗所提倡的念佛三昧,主張不念阿彌陀佛,只念地藏菩薩。說一切佛像是泥龕,不須尊敬,一切眾生是真佛,所以要尊敬。這些宗旨與當時佛教界的理論和行持很不協調,因此不斷受到打擊,終至斷絕。

信行(540~594),河北魏郡人,他十幾歲時出家,在相州(今河北臨漳縣)法藏寺、光嚴寺刻苦修學,養成了和一般僧侶不同的見解(《歷代三寶紀》)。開皇三年(583)捨戒,親服勞役,並倡導十六種無盡藏行。後被召入京,先後在化度、光明、慈門、慧日、弘善五寺建立三階道場,著書四十餘卷,開皇十四年(594)圓寂,年五十四。

從信行圓寂後,至唐‧開元年間(594~725)前後百餘年,三階教曾遭到四次打擊。最初是隋‧開皇二十年(600),禁斷傳行,但未能完全禁絕。其次武周‧證聖元年(695)認為三階教籍違背佛意,命盡數送禮部集中,作偽經符錄處理。第三次是聖曆二年(699)限制三階教徒,除乞食、長齋、持戒、坐禪而外,其他行為都視為違法。第四次是開元十三年(725),命諸寺三階院除去隔障,和大院相通,使三階教僧與一般僧侶同居,不得別住;所有三階教籍,全部除毀(《開元釋教錄》卷十八)。

《開元釋教錄》謂三階教以信行為教主,別行異法,似同天授(即提婆達多),立邪三寶之破僧團。

武周時代(690~705)對於三階教的活動雖曾兩度禁止,但對於三階教的無盡藏(提倡布施,積聚財物,分為三份,一份給全國修理寺塔,一份施天下貧窮老病,一份自由支配)行卻有意推行。如意元年(692)朝廷命三階教名僧法藏於東部洛陽福先寺監督無盡藏;長安中(701~705)又請他監督化度寺無盡藏。法藏寂於開元二年(714),生平對於信行的「普敬認罪之宗,將藥破病之說」的三階學說很有心得(〈大唐淨域寺法藏禪師塔銘〉)。這說明武周時代尚有三階教徒的活動。

此外,從越王貞(唐太宗子)撰的〈信行禪師興教碑〉及《瑜伽法鏡經》的流傳看來,武周‧聖曆二年(699)再度禁三階教,至開元十三年(725)更加嚴禁為止,二十七年之間三階教還是相當興盛的。〈信行興教碑〉撰於神龍二年(706),碑文對於信行還是備極讚嘆,可知當時僧俗對他的崇尚(見宋‧趙明誠《金石錄》卷三)。《瑜伽法鏡經》為三階僧師利偽造(《開元錄》卷十八)。據經末題記,作景龍元年(707)室利末多三藏翻譯,沙門師利筆受綴文,參加詳定的有昭文館學士沈佺期、薛稷等十一人。顯見當時三階教徒還是有相當活動的。

玄宗開元元年(713),對三階教所創設的無盡藏開始取締,禁止信徒對它施錢(〈禁士女施錢佛寺詔〉)。後又命令以化度寺無盡藏的財物、田宅、六畜等,分散與京城觀寺,以修理破壞尊像及堂殿橋樑,有餘歸化度寺常住所有(〈分散化度寺無盡藏財物詔〉)。

到了代宗、德宗時代(762~804),三階教又有復興的迹象,特別是德宗貞元時代(785~804),可視為是三階教最後活動的時期。據日本所傳古寫本《貞元釋教錄》卷二十八記載,當時京城內五十五寺各有三階禪院,其住持相續達二百餘年,僧尼二眾有千人以上,都奉三階教法。貞元十六年(800),化度寺僧善才等還狀請三階教籍入藏獲准,於是信行的《三階集錄》等三十五部四十四卷,又被圓照編入《貞元新定釋教目錄》。這些三階教籍從《開元錄》的偽目中解放出來,被列入於經錄的正目(塚本善隆〈續三階教資料雜記〉)。但現存宋、元、明三本《貞元釋教錄》此段已被後人刪除。十三世紀時日僧道忠(﹖~1281)的著述中,亦傳《貞元錄》中有三階教籍四十四卷存在(道忠《釋淨土群疑論探要記》)。

三階教將佛法分類為普法和別法。所謂普法,即於法不分大小,於人不辨聖凡,普信普敬,不尊此法而斥他法,所以名普。此亦名生盲眾生佛法,謂如生盲不分眾色。所謂別法,是分別大小乘法和聖賢凡夫,所以名別。此亦名有眼眾生佛法,謂如有眼眾生,能見差別色等。三階之中,第一階機唯學一乘法;第二階機唯學三乘法,所學各別,是名別法。具稱別真別正法。第三階機有空有偏見故,若偏學大乘或小乘,愛此憎彼,必造成謗法之罪,故第三階相應之法,名為普法。具稱普真普正佛法。

三階教認為佛滅千年以內,還有利根真善正見成就的聖人,可用第一、二階的別佛別法,但此後即沒有聖人,而只有一些懷著空見有見的破戒眾生,故須依第三階的普佛普法。在隋代時當末法,處為穢土,人則戒見俱破,正屬第三階機。故對根起行,必依普法才能相應,而以普法為三階教立教的基礎。

三階教歸依的佛有五種,即真佛、應身佛、形像佛、邪魔佛(外道諸神、佛菩薩所變應身)、普真普正佛。而普真普正佛又有四種,即如來藏佛、佛性佛、當來佛、佛想佛,所謂普法四佛。依三階教教義所說︰一切迷於現實的眾生,從其本有可以為佛的可能性,即如來藏或佛性來看都是佛,因此一切眾生即為「如來藏佛」和「佛性佛」。其可能性開發實現時便成為佛,故一切眾生都是「當來佛」。對一切眾生皆作佛想,故一切眾生都是「佛想佛」。由於世界眾生無不為佛,故四佛實際是一普佛,這就是普佛思想(信行《對根起行法》)。

普法的教義,對人既無差別,對法又無愛憎,故對一切已成未成諸佛主張普敬,但與普敬同時又說認惡。唐臨《冥報記》說︰「信行又據經律,錄出《三階佛法》四卷。其大旨勸人普敬認惡,本觀佛性,當病授藥。」普敬是敬他,認惡是認識自身的過惡。「所謂敬他身上八種佛法,自知己身有十二種顛倒」(《對根起行法》〈普法佛教王問答〉)。八種佛法,即《維摩經》〈香積佛品〉中所說的饒益眾生而不望報、於諸菩薩視之為佛、所未聞經聞之不疑等八種。十二種顛倒是認惡的標準,即分析顛倒的想法。如認魔作佛,唯見其善,認佛作魔,唯見其惡,這是善惡顛倒。又一切順我心者,只見其善,以無善為善,以小善為多善,以善攝惡,俱作善解;反之,違己心者,唯見其惡,以無惡為惡,以小惡為大惡,以惡攝善,皆作惡解。這是內外顛倒等。普敬就是以一切眾生為如來藏佛,而加以尊敬,這是基於普佛普法思想因而主張普敬。但因末法眾生具有空有邪見,故一面教以普敬他人,一面勸他自己認惡。因此認惡之說和普法普敬教義有相連的關係。

三階教普法的特色,在《三階佛法》卷二中用二十四段作具體說明,即前五段述依普法可以使諸邪惡頓滅,後十九段明依普法可以使諸善不滅。主要闡明普法和別法的利害得失,強調先行普法,能頓滅無始以來乃至未得法忍以前一切邪惡。由實行普法故,能令一切佛、法、僧、眾生、善行等不滅。宣稱第三階時是別法不治之病,只有普法藥病相當。

三階教認為隋代時屬末法,處是穢土,因而倡導對根起行的普法。其理論根據,是起因於先前譯傳的《大薩遮尼乾子經》、《大集經》〈月藏分〉、《法滅盡經》等所說的末法到來的思想。因為隋代以前的佛教派別,都尊一經一法以立教,在三階教看來都是別法,特別是和獨尊彌陀一佛、《法華》一經的宗派沒有調和的餘地。因此三階教後來受淨土教徒的攻擊也最猛烈。

三階教主信行死了沒有幾年,費長房就批評三階教旨說(大正49‧105b)︰「夫涅槃一理,趣有萬途。(中略)信行此途(三階教),亦是萬衢之一術也。但人愛同惡異,緣是時復致譏。」(《歷代三寶紀》卷十二)可知三階教的學說在當時已遭到非難。《開元釋教錄》對於信行的撰述,也認為是「乖反聖旨,冒凟真宗」。而正面攻擊三階教的,是懷感在所著的《釋淨土群疑論》批評十五家異說之中,更著重批評了三階教。他說信行的宗途,引文解義,常與聖教一倍相違。又慨嘆三階教自誤誤人,滅正法眼。後來懷信的《釋門自鏡錄》說洛陽福先寺某僧,見信行歿後變大蛇身,對三階教徒進行人身攻擊。可見當時宗派矛盾的尖銳。

三階教徒依普法的教義主張所謂普行,即普施組織的「無盡藏行」和普禮儀式的「七階禮懺」等。

關於無盡藏施的意義,如《像法決疑經》強調集體布施的功德說(大正85‧1336b)︰「若復有人,多饒財物,獨行布施,從生至老不如復有眾多人,不問貧富貴賤若道若俗,共相勸化,各出少財,聚集一處,隨宜布施貧窮、孤老、惡疾、重病困厄之人,其福甚大。」三階教即依此主張個人的一善一行必須融化於「無盡藏行」,才能獲得更大的福德(信行《大乘法界無盡藏法釋》)。

三階教的社會活動,即依著這樣的理論設立無盡藏院,作為實行普施的中心。韋述《化度寺無盡藏院》說︰「寺內有無盡藏院,即信行所立。京城施捨,後漸崇盛。貞觀(627~649)後,錢帛金繡,積聚不可勝計。常使各僧監藏,供天下伽藍修理。燕涼蜀趙,咸來取給。(中略)武太后移此藏於東都福先寺,天下物資,遂不復集,乃還移舊所。」(《兩京新記》卷三)又,《太平廣記》卷四九三載︰「其無盡藏財分為三分︰一分供養天下伽藍增修之備,一分以施天下飢餒悲田之苦,一分以充供養無礙(齋僧)。」據此可知以長安為中心的化度寺無盡藏施捨範圍,東至河北、河南,西至甘肅、四川。其施捨對象則兼悲田與敬田。

其次,三階教的七階禮懺,由信行編出有《七階佛名》作為日常禮佛懺悔的儀式。據敦煌發現的幾個寫本《七階佛名》,或稱《禮佛懺悔文》,或稱《晝夜六時發願法》,內容次序雖有不同,但都是三階教徒持誦的課本。《七階佛名》的禮誦次序是︰敬禮常住三寶、嘆佛功德、普光佛等五十三佛、釋迦佛等三十五佛、寶集佛等二十五佛、懺悔文、梵唄文、說偈文、三歸依文、無常偈等。這一系列的宗教儀式,成為後世中國僧侶晚課及「打普佛」等的母本。

三階教禮懺的方式,更具體規定於《晝夜六時發願法》。其大綱是︰「晝三夜三,各嚴香花,入塔觀像、供養、行道、禮佛。平旦及午時,並別唱(稱名)五十三佛,餘階總唱(五十三佛以外佛號概括唱念)。日暮初夜,並別唱三十五佛,餘階總唱。半夜後夜,並別唱二十五佛,餘階總唱。觀此七階佛如在目前,思惟如來所有功德,應作如是懺悔。」這些儀式也或多或少地為後世所繼承。

三階教徒還盛行一種集體的林葬(捨血肉身,收骨起塔)。如信行寂後,即依此項葬法,起塔於終南山鵄鳴埠(一稱楩梓谷)。其後信行的弟子本濟、慧了、僧海、道安、裴玄證以及尚直(《金石續篇》卷六〈尚直磚墳銘〉)、管真(《陶齋藏石記》卷十九〈管真墓志〉)、管均(《八瓊室金石補正》卷三十九〈管均墓志〉)等,也都依林葬法,陪葬於終南山信行的塔側。後來陪葬的墓塔漸多,到了唐代中期,遂建百塔寺,成為三階教徒的聖地。到了開元年間(713~741)三階教徒又漸實行火葬,如淨域寺法藏寂於開元二年(714),門人即於終南山積著香薪,燃諸花疊,收其舍利,建塔於信行塔右(〈淨域寺法藏禪師塔銘〉)。

三階教籍以類聚經文為主。故一部《三階佛法》可說是《涅槃經》、《十輪經》、《大集經》等經文的叢鈔。但其缺點是書題不一,分科繁雜,文句晦澀,解義紛亂。因此常受佛教其他派別所指摘。從《歷代三寶紀》、《大唐內典錄》以來,皆列載其書,惟《大周刊定眾經目錄》斷它為偽書,《開元釋教錄》繼之,列入於「偽妄亂真部」內。後來《貞元錄》雖一度把它重編於正統目錄,但已難改變它為偽書的定評了。因此諸經錄所著錄的三階教籍,早已全部失傳。只有窺基《西方要決》、懷感《釋淨土群疑論》、智儼《華嚴孔目章》、《華嚴五十要問答》、賢首《華嚴五教章》、善道《念佛鏡》等,為了批判三階教義而傳下它的片段文義,略可窺其大綱。

據矢吹慶輝所說,在日本奈良正倉院文書中,有天平十九年(747)所寫《明三階教佛法》二卷、《略明法界眾生根機淺深法》一卷等。可知三階教籍在第八世紀時曾經傳入日本。又十一世紀末,高麗‧義天(﹖~1101)所撰《新編諸宗教藏總錄》卷三著錄有《入道出世要法》二卷、《三階集錄》四卷,載明係信行所述。十三世紀時,日僧道忠(﹖~1281)撰《釋淨土群疑論探要記》,其中(卷六至卷八)廣引信行《三階佛法》及三階教僧神昉《十輪經鈔》之文,都是研究三階教義的重要資料。由此可知三階教雖在宋初已漸絕響,而三階著述卻流傳於海外。

現存敦煌發現的三階教籍殘卷,有《信行遺文》、《三階佛法》四卷、《三階佛法密記》卷上、《對根起行法》、《無盡藏法略說》、《大乘法界無盡藏法釋》、《七階佛名經》、《信行口集真如實觀起序》卷一、《普法四佛》、《如來身藏論》等,還有目錄類的《人集錄都目》、《龍錄內無名經論律》和偽經《示所犯者瑜伽法鏡經》等。

信行的門下,著名弟子有淨名、僧邕等,相隨徒眾有三百餘人(裴玄證撰〈信行禪師銘塔碑〉)。這些徒眾都相隨信行二十多年,是三階教團的核心人物。淨名的事蹟未見記載。僧邕傳記,見於《續高僧傳》卷十九。該傳說他精通經論,嚴持戒法,曾隨信行入京,信行寂後,總領三階徒眾。信行塔銘的撰者裴玄證,也是信行弟子,信行的著述多由他筆記。因他晚年還俗,道宣僅於信行本傳末附記其人而已。此外,直接從信行受教的,還有西京慈門寺的本濟、光明寺的慧了、真寂寺的慧如、相州慈潤寺的靈琛,以及當時宰相高熲等。

本濟(562~615),曾從信行口傳三階教義,為五眾別部所崇敬,著有《十種不敢斟酌論》六卷。其弟善智,亦服膺信行,為入室弟子(《續高僧傳》卷十八〈本濟傳〉)。慧了(﹖~656)從信行受業,後得唐太宗禮遇,特命大臣肅瑀等和他談論佛法,是唐初一個博學的三階教僧(《金石續篇》卷五〈慧了法師塔銘〉)。慧如(﹖~618)師事信行,因坐禪有得,為徒眾所推敬(唐臨《冥報記》)。靈琛,為相州慈潤寺僧,似為信行初期弟子之一(《八瓊室金石補正》〈靈琛禪師灰身塔銘〉)。高熲(﹖~607)為隋代名臣,以平陳有功,進爵齊國公。他為宰相時,聞信行盛名,奏請至京,捨宅為真寂寺,以奉信行(唐臨《冥報記》)。此外,如武周時代(690~705)監督無盡藏的法藏、中宗景龍時代(707~709)偽造《瑜伽法鏡經》的師利、德宗貞元時代(785~804)編纂《三階集錄》的化度寺僧善才,及見於金石記載的薦福寺大德坤(《金石萃編》卷六十六〈湛大師經幢〉)等,都是三階門徒的代表人物。(林子青)

〔參考資料〕 《淨名玄論》卷一;《續高僧傳》卷十六;《大唐內典錄》卷十;《華嚴五十要答》卷下;《華嚴經孔目章》卷二;《釋淨土群疑錄》卷四;《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矢吹慶輝《三階教の研究》;塚本善隆《中國中世佛教史論考》;道端良秀《中國佛教通史》。


二十五圓通

《楞嚴經》中所說的二十五種能得「圓通」境界的法門。圓通是圓滿通達、周遍融通之意,指圓滿通達諸法真如聖境,住於融通無礙的心地,即得首楞嚴定。在《楞嚴經》中,釋尊命憍陳如等大阿羅漢、菩薩各自陳述最初修道時證得圓通的門徑,凡二十五種。

(1)音聲︰即聲塵,指憍陳如等五比丘於鹿野苑中,聽佛說四諦法的聲音而證悟。

(2)色因︰即色塵,指優波尼沙陀觀色身不淨而證悟。

(3)香因︰即香塵,指香嚴童子見諸比丘燒沈水香而開悟。

(4)味因︰即味塵,指藥王、藥上二菩薩無數劫以來為良醫,徧知一切草木金石之味而悟入。

(5)觸目︰即觸塵,指跋陀婆羅於僧沐浴時,忽然領悟水因而入於圓通。

(6)法因︰即法塵,指摩訶迦葉因觀世間六塵變壞而證悟。

(7)見元︰即眼根,指阿那律陀因失明,旋見真性的本元而得證悟。

(8)息空︰即鼻根,指周梨槃特愚鈍,入數息之觀,反息循空而證悟。

(9)味知︰即舌根,指憍梵鉢提因宿業而有牛呞病,觀味知,還味旋知而得圓通。

(10)身覺︰即身根,指畢陵伽婆蹉因足傷覺痛而開悟。

(11)法空︰即意根,指須菩提聽聞法性空寂,旋法歸無而證入。

(12)心見︰即眼識,指舍利弗心見清淨而證悟。

(13)心聞︰即耳識,指普賢菩薩常以心聞分別十方世界眾生所有知見。

(14)鼻息︰即鼻識,指孫陀羅難陀觀鼻端,觀鼻中之氣而證悟。

(15)法音︰即舌識,指富樓那彌多羅尼子以大辯才助佛轉法輪而開悟。

(16)身戒︰即身識,指優波離以身持戒法,身心清淨,故得通達。

(17)心達︰即意識,指大目犍連從三迦葉聽聞如來所說因緣深義當下發心,得大通達。

(18)火性︰即火大,指烏芻瑟摩聽空王佛說多淫的人是猛火聚,觀身心暖觸而化淫心成慧火。

(19)地性︰即地大,指持地菩薩於過去世普光如來、毗舍浮如來時,得平心地,證悟自身與地大並無差別。

(20)水性︰即水大,指月光童子於水天佛之處,修習水觀,觀身中涕浏便利與諸香水海、水性一味而圓通。

(21)風性︰即風大,指琉璃光法王子於無量聲佛處,聽聞此世界及眾生為妄緣風力所轉,觀風力無依而證悟。

(22)空性︰即空大,指虛空藏菩薩觀虛空無邊而圓通,起大神力,現佛剎與自身等同虛空之相。

(23)識性︰即識大,指彌勒菩薩於日月燈明佛所,修習唯心識定而通達。

(24)淨念︰即根大,指大勢至菩薩於日月光佛所,受念佛三昧法而圓通。

(25)耳根︰指觀世音菩薩往昔於觀世音佛所,從聞思修入三摩提,初於聞中,入流亡所,所入既寂,動靜二相了然不生,一念頓空聞性而入圓通。

以上二十五種圓通所入的證悟之境雖完全無異,但能入的方便則有三科、七大之別。佛令文殊取捨,文殊捨棄其他而取耳根,對佛說偈曰(大正19‧130c)︰「佛出娑婆界,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欲取三摩提,實以聞中入,離苦得解脫。」蓋此土有情耳根聰利,以耳根聞聽音聲的功能最為圓通,故依之修習,易於成就。

〔參考資料〕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五、卷六;首楞嚴經義海》卷十五~卷十八;《楞嚴經集註》卷五、卷六;《楞嚴經要解》卷九~卷十二;《楞嚴經合論》卷五、卷六;《大佛頂首楞嚴經會解》卷九~卷十二;《楞嚴經圓通疏》卷五、卷六;《楞嚴經纂註》卷五、卷六;《楞嚴經勢至圓通章疏鈔》。


入定

即入於禪定。有時得道者的示寂,也稱為入定。定為三學、五分法身之一,能令心專注於一境。可區分為有心定、無心定等種。有為佛道修行而入定者,亦有為等待多年後將出現於世的聖者而入定者。若欲入定者出定,以向其人彈指為佳。據《大唐西域記》載,摩訶迦葉受佛遺囑,入定於雞足山中;清辯論師則沒身於南印度阿素洛宮,以待彌勒出世。《大智度論》亦云入定者,水火不能害,亦不命終。

歷代以來,有關入定者的傳說頗多,茲略述其梗概︰

(1)據《大唐西域記》所載,在西域斫句迦國山上的巖穴中,有三阿羅漢入定,其形如羸人,鬚髮恆長。

(2)《魏書》〈釋老志〉云,北魏有慧始禪師者,其人以神異著稱,以習禪為能事,五十餘年未曾寢臥,太延年間(435~439)坐亡於八角寺。停屍十餘日,容色不改。太平真君六年(445),改葬南郊時,開殯視之,儼然不傾壞,時人悉稱嘆其靈異。

(3)《續高僧傳》卷二十五〈釋法安傳〉云,隋有法濟者,其人精進寡欲,善於咒術,受帝王禮遇。大業四年(608)坐亡,剃髮將殮時,須臾,髮又長半寸餘。帝曰︰「禪師乃入滅定,何得埋之﹖」遂敲大鐘達月餘日,師仍不出定,而身相如生。因而天子為之廢朝,百官素服送至蔣州。

(4)《宋高僧傳》卷十八云,唐有僧伽者,本葱嶺北何國人。龍朔年間(661~663),東遊入江淮,屢現神異。景龍二年(708),奉詔赴內道場,為帝說法。翌年三月坐亡於薦福寺,神彩如生,僅瞑目耳。敕令歸葬於泗州普光王寺。人皆稱之為觀世音菩薩之化身。其身後所顯現之靈異頗多。大曆十四年(779),朝廷遣使賜絹綵,以描畫真容,迎回宮中供養;長慶二年(822),寺塔著火,唯僧伽遺容,儼然無損。後周敕各地設堂宇,以安置僧伽之法相,並賜「大聖僧伽和尚」之號。謂為散聖之一。

(5)《宋高僧傳》卷二十二云,北宋初年,明州乾符寺有異僧,人稱為王羅漢。鬆懈戒行且食肉,出言若狂。開寶元年(968)六月坐亡,三日後,覆以漆布。一夜托夢告數人,請求為除漆布,次日,漆工將漆布除之,見肉色紅白無損。吳越王錢氏贈以「密修神化尊者」之號。

(6)《釋氏稽古略》卷四云,宋‧政和三年(1113)四月,西蜀嘉州有大風,林樹受害者極多。當時,枯株中有入定僧,髮爪均長。敕令送往京師,迎入宮中供養。譯經三藏鳴金磬,使出定,僧自云︰乃東林寺慧遠法師門下慧持也。依其請,再葬陳留。帝大感其靈異,故圖畫其像,頒布天下。

(7)依《虛雲和尚年譜》所載,光緒二十七年(1901)歲末之際,萬山積雪,嚴寒徹骨,虛雲獨居於終南山獅子巖,煮芋釜中,跏趺待熟,不覺定去。翌年正月,復成諸師前來賀年,見師在定中,乃以磬開靜。問︰「已食否﹖」曰︰「未,煮芋在釜,度已熟矣。」視之,已霉高寸許,堅冰如石。

(8)依《廣欽老和尚傳略》所載,師於承天禪寺後山洞中閉目靜坐,時逾百二十日無動靜,眾徒未能定其生死,遂去函通知弘一。弘一來後,領數眾上山視之,讚曰︰「此種定境,古來大德亦屬少有。」於師前輕輕彈指三下後,率眾步出洞外,往碧霄岩(宏仁住處)而去;未久,師即出定,前來與弘一、宏仁等諸師頂禮請安。

(9)近人陳健民,為漢人之苦修藏密有得者。畢生閉關苦修數十年,禪定功夫甚深。其所撰《短笛集》中,載有描繪定境之短詩若干首如次︰


〈定光〉︰
凝然坦蕩絕邊中,能所雙忘真大同。者裏雖無
人作主,別來記得似晴空。
〈(張)澄基兄定境,賦此對之〉︰
氣停脈住心休,外內凝然一球。除卻光咕轉
,別無半點營謀。
〈定境〉︰
如龜六縮住盤中,氣已調柔心已融。放出主人
虛本位,光明透徹水晶宮。

〔參考資料〕 《佛教禪定》(陳健民述,無憂子譯)。


十定

大乘佛教的禪定用語。又稱十大三昧、十三昧。「十」表示數的圓極;「大三昧」則表示行願滿稱法界之定,即指普賢的深定妙用無窮。此十定即︰(1)普光大三昧,(2)妙光大三昧,(3)次第徧往諸佛國土大三昧,(4)清淨深心行大三昧,(5)知過去莊嚴藏大三昧,(6)智光明藏大三昧,(7)了知一切世界佛莊嚴大三昧,(8)眾生差別身大三昧,(9)法界自在大三昧,(10)無礙輪大三昧。

澄觀《華嚴經疏演義鈔》卷四十對此十定曾有解釋,其文云(卍續10‧844 上)︰
「(一)普光者,身心業用周徧全包為普,智照自在名光。(二)妙光者,身智徧照為光,勝用交暎為妙。(三)十方無餘之剎皆至入定為徧,往往無雜亂不礙時節歷然為次第,即能起用名神通,以智用如理本自徧故。(四)明了諸法本自清淨,離於想念契理深心,依此起用徧供諸佛,請法起說名之為行。(五)佛出劫剎等事皆名莊嚴,過去門中包此無盡為藏,亦名過去清淨藏者,入定能入劫,一念無緣,起定能受法,三輪無著,皆名清淨。(六)未來藏中,包含諸佛及佛法等,名之為藏,智慧徹照,稱曰光明。(七)現在諸佛作用眾會、身相益物,皆曰莊嚴,橫徧十方故云一切現,可目覩故不云藏。(八)於差別眾生身內外,入定起定皆自在故,雖通三種世間,從多但云眾生,前後諸定皆從多說。(九)於眼等十八界自在入出,又知事法界邊際與理法界無礙自在故。(十)無礙輪者,三輪攝化皆自在故,又得十無礙滿佛界故,無盡大用一一無礙皆悉圓滿能摧伏故,尋初後際不得邊故。」

此外,根據《大藏法數》卷五十八所釋,普光三昧係身土重重相入,周徧廣大而無限極。妙光明三昧係顯明自他境界,身心無礙,次第徧往諸佛國土。神通三昧係以如幻智應物而動寂,藉根本智,恆無往來,彼此延促。清淨深心行三昧係至阿僧祇世界諸佛所,以花香供養,請求妙法。知過去藏莊嚴三昧係知過去諸佛出現、劫剎、度生、壽命。智光明藏三昧係對未來劫中諸佛已說、未說之法悉皆能知。了知一切世界佛莊嚴三昧係能徧入十方世界,見一切佛的教化莊嚴。一切眾生差別身三昧係入人身而出夜叉身,乃至入剎那而起於三世等。法界自在三昧係自身毛孔入此三昧而做佛事,得法界自在。無礙輪三昧係位於無礙三業佛土而完成對眾生的教化,轉淨法輪,續諸佛種。

〔參考資料〕 新譯《華嚴經》卷四十〈十定品〉;《華嚴經合論》卷六十八;《華嚴經綱要》卷四十;《華嚴經疏》卷四十五。


大手印

大手印,梵語曰Mahāmudra,意為大印;藏譯曰差珍(Chagchen),意為大手印。印即印契,與法印之「印」同,乃以世間國王印璽,喻法王佛陀親許的佛法宗要。藏譯於大印加一「手」者,表示佛祖親手印定。此印為至極無上之佛法心髓,故名為大。在密乘瑜伽部(唐密金剛界)法中,大印為四種密印(大印、羯磨印、法印、三昧耶印)之一,藏密所言大手印,主要屬無上瑜伽部法,指本元心地之心傳口授,略當於漢傳佛教的實相印、佛祖心印。

大手印是藏傳噶舉派、息結派、覺域派等所傳法的心髓,它直承印度晚期瑜伽成就諸師之傳,以簡易明了的訣要,總攝一乘佛法之見、修、行、果,猶如點石成金的仙丹,畫龍點睛的妙筆,指示如來之涅槃妙心,堪稱藏傳一系之正法眼藏。藏傳大手印法門顯密兼賅,頓漸俱備,系統精密,三根普被,與禪宗心地法門甚為相近,而更多攝引初學的方便。

茲略述大印法門之傳承、典籍、種類及見修行果之要如下︰

〔傳承、典籍及種類〕 據西藏多羅那他之《七系付法傳》,大手印教授為七大密法之一,以龍樹之師大阿闍黎薩囉訶(羅睺羅)為第一傳,此師遞傳龍樹──舍婆黎──盧伊波──徵吉波──諦洛巴(988~1098)──那洛巴(1016~1100)──鐘毗波──俱薩羅跋陀羅。諦洛巴又得盧伊波再傳弟子安多囉波之傳。諦洛巴傳人那洛巴,為東印超戒寺「六賢門」之一,其門人彌勒巴,又親得舍婆黎之傳,為藏傳佛教後弘初期印度著名的瑜伽大成就者。彌勒巴門下有俱生金剛、囉摩波羅等四大弟子,其中囉摩波羅傳小俱薩羅跋陀羅、阿悉多伽那、智友。《祝祓大手印》等則把諦洛巴一系大手印傳承上溯至佛滅百年頃的勝喜金剛。又說由薩囉訶遞傳龍樹──提婆──月稱──馬當格──諦洛巴,薩囉訶之前有金剛持──金剛空行母──金剛手遞相傳承。

總之,印度諸家大手印,率皆源出薩囉訶。西藏著名瑜伽成就者、佛學大師郭滄巴(1189~1258)說︰「對於釋迦世尊教法,說名大手印超越道,首倡者為薩囉訶。」(《青史》〈大手印法門譚〉)薩囉訶所傳大手印,有「自然乘」(Sahajaya #-na)之稱。據《印度佛教史》、《七系付法傳》等,薩囉訶之師為上座黑(吉栗瑟那),上座黑之師為馬鳴,馬鳴之法統,可從優婆崛多、商那和修等上溯至釋尊。是則顯密教法、禪、大手印,可謂同出一源。

大手印之傳入西藏,在後弘初期,凡有數系,蓋皆源出那洛巴、彌勒巴師徒。據《青史》之說,大手印法門在西藏有初中後三譯。初傳始於汝巴;中譯分上下二譯,上譯為彌勒巴弟子洽納來藏所說,下傳為阿蘇在前藏所譯;後譯為阿里人納波協得赴印度就洽納所學,回藏後傳譯。西藏傳行大手印的主流,是噶舉派(白教)之達波噶舉系。此系開創者瑪爾巴(1012~1097),為藏傳佛教後弘初期四大譯師之一,曾七赴印度、尼泊爾,師事那洛巴等上師,依止彌勒巴現證大手印悉地,回藏後傳法、譯述,門庭甚眾,有峨卻多等四大柱及生處幢等十大弟子,弟子中尤以米拉日巴(1040~1123)以苦修獲大成就著稱,在民眾心目中威望極高,有第二佛之稱。其徒崗波巴(達波拉結,1079~1153)融合迦當派教義與噶舉派大手印教授,著《道次第解脫莊嚴論》,對大手印法門進行了整理。米拉日巴、崗波巴師徒大啟法門,弘傳大手印於全藏,得其傳而獲證悟者難以數計。崗波巴門下,分出噶瑪、帕竹等四大八小噶舉支派,皆以大手印為精髓,以篤實修持為宗風。四大支派之一蔡巴噶舉之開創者向蔡巴(1123~1194),稱大手印為「唯一白法」。

噶舉派另一系香巴噶舉開啟者瓊波瑜伽師(約990~1140),亦曾三赴印度、尼泊爾,親近彌勒巴、尼古瑪空行母等大善知識一五○餘人,得彌勒巴一系大手印之傳,名之「大印盒」。又有彌勒巴弟子、南印人當巴桑結,曾五次赴西藏傳法,開息結派、覺域派,皆以注重瑜伽實修為宗風,息結派後傳法尤以大手印為主。另外,薩迦派、格魯派等,亦傳大手印,格魯派所傳大手印,源出噶舉。近世,西藏諸派教理行法互相融合滲透,大手印成為諸派所共有的法寶。寧瑪派之大圓滿,噶舉派之大手印,薩迦派之道果法,在不少西藏佛學大師眼裡,早已圓融不二。班禪一切智善慧法幢即云︰「俱生契合、大印盒、具五、一味、四字、能寂、斷境、大圓滿、中觀正見導引等,雖各別安立有多名,但善通了義教理、修證有得之瑜伽士,彼等自知其意為一。」(《宗教流派鏡史》)

大手印在元初曾傳入內地,然流傳未廣,不久便失傳。直至1936年,西康貢噶呼圖克圖應請來內地,先後於成都、重慶、江陵、漢口、長沙、南京、昆岩地傳法,大手印、大圓滿等大法,始為內地學佛者所知。貢噶上師雙承紅白二派之傳,所傳法甚為系統,一時受法者頗眾。溝通漢藏佛學,弘法利生,其功厥偉,民國政府曾授其「輔教廣覺禪師」稱號。上師對在家佛子,多傳以大手印,今內地修學大手印者,率多出其門下。內地學人有張澄基、陳健民等,赴西康留學有年,親侍貢師,後弘法於海外。又有篤噶等上師,亦曾來內地傳揚大手印法門。

大手印雖重在口耳之傳,也有不少典籍著述。據《佛教史大寶藏論》,屬於大手印的經續論著被譯為藏文者,有《大手印明點》、《大手印精滴釋》、《大手印精滴廣釋悅目論》、《朵哈寶藏中歌根本釋》等。元代譯漢的《大乘要道密集》,收大手印著述如《大手印不共義配教要門》、《大手印頓入要門》、《大手印伽陀支要門》等,凡二十種,多為修法口訣之記錄,皆出果海密嚴寺玄照國師惠賢傳,同寺沙門惠幢譯。現代新譯的大手印著述,據劉銳之《諸家大手印比較研究》(收入《現代佛教學術叢刊》第七十四冊)所列,有二十二種。其中,法尊所譯者多達十四種,如薩囉訶《朵哈八藏大手印明顯口授》、《見修行果之朵哈歌辭》,諦洛巴《恒河大手印》、《朵哈藏論》等,為印度最重要之大手印口授、論述。《大手印講義撮要》、《祝祓宗契合俱生大手印導引》、《至尊彌勒日巴大手印開示》、《俱生契合開導了義海心要》、《大手印導引顯明本體四瑜伽》等,皆出貢噶上師傳授。《大藏經補編》第十冊收有《貢噶上師恒河大手印直講》、貢噶上師傳授《椎擊三要訣勝法解》、白蓮花造《涅槃道大手印瑜伽法要釋》等大手印著述。漢譯大手印典籍,基本上已經齊備。

大手印之教授導引,大略可分為三種︰

(1)實住大手印︰實住,即住於實相之義,此大印屬顯教。《恒河大手印直講》云︰「於具普通根性者,令由菩提道次第漸次趨入大手印,此謂由中論等學而漸入者,謂之實住大手印。」此須從聞思門入,藉教悟宗,明心性理,解實相義,由上師抉擇指示,示以修持口訣,依訣觀心,悟解心性,入一行三昧或光明定。如《宗教流派鏡史》所云︰「顯教之大手印,是就心體之上,專一而住,修無分別,令成住分。如是成就安住所緣之心,明明了了,即應尋覓此心為在身內﹖或在身外﹖遍處尋覓,心之體相了不可得,爾時決定此心無實。用此無實,在已成特殊之心體上,專一而住,即許此為修遮非空性之法。」這種實住大手印,即是顯教經論中以繫緣法界為門的一行三昧、真如三昧,不過大手印之指示心性與教授修定,特重上師口耳之傳。當年米拉日巴、崗波巴師徒,對來求法的多數普通根性者,則傳與實住大手印,聞法修持者多能獲得證悟。

(2)空樂大手印︰或云祕密大手印,屬密法中的無上瑜伽,被較勝根性。此須受灌頂,修四加行,得聞思正見,然後以正見為導,依儀軌修本尊法,行三密相應之誦咒,從生起次第入圓滿次第,由寶瓶氣、拙火定、金剛誦等法修氣脈明點,於氣入住融於中脈或「俱生喜」生時所現空樂不二的覺受上觀察體證自性光明。噶舉派多修金剛亥母、喜金剛法,米拉日巴、崗波巴師徒當年皆於得正見後,修金剛亥母法,入拙火定,證大手印悉地。晚近噶舉門下學人,多從此門入道,崗波巴大師稱此為大手印之特殊道。此實屬大手印與密咒的結合。

(3)光明大手印︰此為最上頓門、頂尖密法,唯被上根利器,依上師加持而頓證自性明體,以心傳心,不立文字。諸師多說唯此方是印度真正之大手印。《恒河大手印直講》云︰
「最上之大手印,則並亦無須乎灌頂等修,但當恭敬禮拜、承事親近於其上師,或僅觀於上師微妙身相,即能立得證悟,如此由於無上恭敬信順之心力,以依止於上師,更不假外物言詮,而能究竟了悟,以證取之大手印,方是大手印之最勝義心傳也。」

三種大手印,就入門方便而言,雖有頓漸顯密之別,就證悟自性光明而言,實際無二。

三種大手印,皆分見、修、行三要,或加「果」為四階次。《恒河大手印》(諦洛巴口傳)提示見修行果之要云︰「若離執計是見王,若無散亂是修王,若無作求是行王,若無所住即證果。」

〔大手印之見〕 大手印與顯密大小諸乘諸宗教法一樣,首重正見,以得大手印見為入門第一著,以正見總攝修行果,與南禪之只貴見地、不貴行履頗相一致。噶舉派分諸派見地為唯識見、中觀見、大手印見等,以前二為不了義,其所謂了義的大手印見,亦名「俱生智見」、「法身見」,直指自性,謂眾生心性本來無生,離一切邊執,內心外境一切諸法,皆在此心地本體上顯現,能顯所顯,法爾無生,具足三身五智,不須別修斷捨,本來解脫,本來成佛。薩囉訶頌云︰「故凡所顯即法身,一切眾生即佛陀。」《椎擊三要訣勝法解》云︰「夫彼一真法界,離絕戲論之法爾如來藏心,無垠廣大界中,無量顯現染淨諸法,彼諸一切,皆亦圓滿具足法爾之平等性義。如是而了知,是即見宗之最殊勝者也。」這與禪門「即心即佛」、「觸類是道」的見地,可謂一致。就哲學觀而言,大手印見屬如來藏緣起或真心現起論,超越中觀見,崗波巴即以如來藏系論典《究竟一乘寶性論》為大手印所依的主要印度論典。

所謂本淨離垢的自性明體,具俱生智、自然智,此心體為成佛之本、修持之要,攝根、道、果,包見、修、行,名為大手印。西藏瑜伽成就者羊滾巴(1213~1258)云︰「大手印者,師無可示,徒無可悟,覺受無可污染,定見無可雜亂,見修行無可分,根道果無可裂,如是於此顯有輪寂一切諸法,勿作任何遣立、束縛、解脫、對治、矯整,就自識而得自解脫,此之謂大手印。」(《了義海大手印》)

大手印見,建立於大乘唯識、中觀見的基礎上,其說萬法唯心、心亦無心、心性離一切邊執戲論而本寂本淨,與顯教無二。如噶瑪噶舉派黑帽系第三世大寶法王攘俊多杰(1284~1339)所撰《大手印願文》云︰「一切諸法為心所變現,心本無心,心之體性空,空而無滅無所不顯現,願善觀察於體得定見。」又云︰「一切非有諸佛亦不有,一切非無輪涅眾根因,非違非順雙運中觀道,願證離邊心體之法性。」而其終極旨趣,仍在直指心性之真空妙有,與漢傳圓教諸宗的見地同趨一軌。藏傳諸派多認為大手印不共於「因乘」(顯教大乘)的見地是︰「因乘捨位以為其道,起對治智而斷於惑,遍於輪圓法界空理久時調習而欲克證也。果乘(密乘)轉位以為其道,起俱生智,即以三毒煩惱為道。」(《大乘要道密集》〈新譯大手印不共義配教要門〉)印藏密乘學者所說因乘、般若乘,係指印度中觀、唯識兩系大乘漸道而言,實不能涵括漢地圓教諸宗。了心性本淨、煩惱本空,起俱生智,以三毒煩惱為道、頓轉煩惱為菩提,正是漢地圓教諸宗尤其南禪的根本見地。而此深義,具見於顯教大乘經論中。

大手印之修學,以得「決定見」為入門第一著,有如達摩禪之「理入」、「安心」為首。若不得見而修密咒及氣脈點,只屬共外道法,不得名為大手印。大手印之得見,據學人根機之不等,設有多種法門。

(1)依止上師加持而得見︰最上利根、頓悟之機,只須修密乘四加行中的上師相應法,培植對上師的恭敬信順之心,師徒間建立起能加能持之相應關係,徒弟只要懷有欲明心地之意願,上師可照察因緣時節,予以加持,令弟子頓悟見性。如傳說薩囉訶遇鬻箭空行女,目光甫接,即頓證明體;諦洛巴以鞋底猛擊隨侍他十三年的那洛巴之面門,令其於痛極暈厥之際突然見道,有類禪門宗師之拳打腳踢而令學人頓悟。然此類利根者難遇。據說只有前生或上半世修習成熟,風息入中脈已能熟練之人,始可能略作觀修加持便得頓悟。《迦白》即云︰「宿昔已修煉,名為頓悟者。」若宿根不具,只有通過漸修而悟。

(2)依密訣調心而得見︰依上師所授頓見心性的密訣調心,令直下與真如相應而得決定見。此略有三訣︰

一是於前念已滅、後念未生之際體認剎那顯現的母光明。《明行道六成就法》云︰「淨光之曙發,要必伏於前念已滅、後念未來之際。」然斯際須有觀心任持,又離能觀所觀。崗波巴即云︰「前念分別已滅、後念未生之中,心殮然而住,若無觀分任持,其過極大。」(《大印講義》)永嘉玄覺禪師《永嘉集》教人從「前不接滅,後不引起」之前後際斷中體會心體,以為入禪初心處,與大手印的這一調心訣完全一致。

二是當下無念無著,一無所住。如《大乘要道密集》〈心印要門〉云︰「身離作務,語離談說,意離思念,自性清淨,應依真空無念而住,當此之時,心無所緣,亦無所思,善惡邪正都莫思量,又不思有亦不思空,過去不追,未來不引,現在不思,妄念起滅一切皆無,如無雲空寂然顯現,縱蕩身心坦然而住。」諦洛巴的一首偈將這種調心訣要總結為六不︰「不思不念不尋究,不觀不想持本元。」其《恒河大手印》有云︰「身離作務安閑住,語離塵聲空谷音,意離思量比對法,如竹中空持此身。心合超絕言思空,無著心契大手印。」這其實即是大乘經論中所說的一行三昧、達摩之「壁觀」、曹洞宗之「默照禪」,其實質是修無分別止。

三是念「呸」斥念法。《椎擊三要訣》云︰「最初令心坦然住,不擒不縱離妄念,離境安閑頓時住,陡然斥心呼一「呸」(pat),猛利續呼「也馬火」(梵文驚嘆語),一切皆無唯驚愕,愕然洞達了無礙,明澈通達無言說,法身自性當認之,直指本相第一要。」這是於厲聲呼一「呸」後震驚之餘,體認無念心地,據稱由上師據時節因緣呼「呸」者力量大,自己呼「呸」者力量小。上師厲聲呼「呸」以斥斷弟子妄念流注,正與禪門宗師之大喝同一旨趣。

(3)依訣依教觀心得見︰依訣觀心者,如薩囉訶頌云︰「以莫散心觀自心,若能自知自本性,諸相自脫大樂中,散心亦皆成大印。」又云︰「如人尋求虛空界,無中無邊亦無見,如是尋求心與法,亦不得極微塵許。」這是即妄觀真,從意識深層向內究心、覓心,以悟心性本空,一如禪宗之「覓心了不可得」,這也是顯密教典中所示的觀心法。如密乘《金剛莊嚴續》即云︰「心觀六分塵,析為十方已,此明了法義,心淨最無垢。過去未來心,如是無所得,無二無無二,虛空亦無住。如是觀察已,一切眾生空,是無垢瑜伽,想自心無體。」

(4)依止觀門得見︰一類不通教理、亂心難攝者,宜先攝心修止,入於正定,《涅槃道大手印》(白蓮花造)稱之為「專一瑜伽」,並分修止為多門︰或於面前置一小球或削尖之木樁而繫心,或觀佛像,或觀想有大如指甲、上有「吽」字之月輪當前,或依金剛誦、寶瓶氣調息入定。於達寂定之時,修「離戲瑜伽」,反觀心性,此有三門︰

(1)三時觀察︰觀過去之念已滅故空,未來之念未生,現在之念不住,心於過去現在未來三時中皆念念不住,無實自體。

(2)有無觀察︰觀心為自色法而有﹖抑或非依色法而無﹖若為色法成,則為何色﹖為外在境相﹖為內慮功能﹖若非色法,為何有種種境相顯現﹖如是觀析推究,知心非屬色法而有,亦非空無,畢竟不可得。

(3)一異觀察︰觀此心為一為多﹖若一,則心所法有多種﹖若多,則一切法何由成一體﹖何為統覺者﹖如是觀析,了知心離於一異,分別戲論息滅,心性明體便會自然呈露,這種觀心法,是多種顯教經論中所宣說。若知見執著深重,須得學習經論,經過理性思維,破除粗顯分別我法二執,然後再依教依訣觀心,息滅微細分別戲論。

(5)依祕密門修咒氣脈點而得見︰《恒河大手印》云︰「劣慧異生未堪善安住(頓門),可於明點氣脈諸要門,以多支分方便攝持心,調令任運安住於明體。」善根較淺、氣脈有障礙、難以頓悟頓證的中根器,宜修密乘本尊法,先於生起次第得見喻光明,解空性理,次入圓滿次第修氣脈明點,於氣入住融於中脈所顯光明定上體認、觀察實義光明。此須受灌頂,依師傳儀軌如法修持,尤修氣脈明點,須有實踐經驗的上師親自指導,而且於修前應依經教或師傳得聞思正見,始終以正見為導而修定,若有明師指導、正見印持而修本尊法,既可得本尊上師加持之助緣,又可由觀修而成就報身,並易得身體上的氣功效應,易發神通,為較穩妥的修持之道。晚近修習大手印者,多從此門趨入。

大手印的見,名「決定見」,指一種從心底裡確認心性絕對如此、無絲毫疑惑的牢固見地,大蓋相當於顯教大開圓解之見,起碼屬思慧的最高層次,乃至剎那見證明體,得宗門所謂的解悟乃至證悟。《祝祓大手印》分大手印見為知、覺受、證三個層次。知,「為了心之實際之聞思」,多分由比量而知,屬聞思慧。覺受,為「了達總如義理,凝現於心」。《了義海》云︰「心領受為覺受。」這是由修習止或觀而得領悟,由實際的體驗而對心性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證,謂「了達離戲理量以上」,即超越聞思,於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中現量見到心性,起碼相當於禪宗之解悟乃至證悟。《了義海》云︰「心自現於彼體性中為證。」謂現量見性、並不加功用自然而見方為證,這個境界起碼相當於禪宗所說的透重關而得證悟。一般而言,以密訣調心或觀心而得的見,多屬覺受,由修氣脈明點於第四級自加持(實義光明)次第所得的見,屬於證,而且是證果見道位上的證。

〔大手印之修行果〕 大手印得見後方可修行,修亦稱定,謂依所見而修光明定或大手印定。《大手印頓入要門》云︰「於所解理專心緣者名之為定。」《了義海》云︰「自明自照心如鏡,無有明暗是為修。」此所謂修者,唯以保任所見明體不亂為要,不得作意修斷取捨,實以無修為修,名曰「無修瑜伽」。這與《壇經》之一行三昧及後世宗師所說的悟後保任同一旨趣。《椎擊三要訣》述第二修定訣云︰「復次起住皆適可,瞋恚貪欲及苦樂,恒常及暫一切時,舊識法身認知之。今昔子母光明會,住於無說自性境。(中略)出定入定無差別,上座下座亦無別,(中略)恒及暫時一切處,保任唯一法身用。」

薩囉訶頌以「平常心念住本體」一語概括大手印修要,與馬祖之「平常心是道」可相參照。崗波巴釋「平常心」云︰「平常之心即名為修,謂令平常心自然安住,倘於彼心有所取捨破立,則不名平常心矣。故曰︰境無微塵許可修,心無剎那頃散亂。平常心不散亂者,亦名自然住心。是以只要自證念不散亂,其餘不論如何,仍是修行。」《大印講義》所謂「自證念」,指所見明體,只要此性不迷亂,則言語動作、妄念起伏,皆成菩提妙用,不須作意斷捨對治,《壇經》所謂「一真一切真,萬境自如如」,便是此意。大手印又有三相、五喻、三喻等持心之要。三相者,平等、舒展、弛緩,平等謂無所計執,舒展謂放任寬坦而不加整治,弛緩謂不加功用。喻云︰「境相寬坦如虛空,正念周遍如大地,心住不動如山王,自證明了如燈燭,淨識無分別如水晶。」又云︰「心不整則自明,水不動則自澄。」隨修定的進程,持心訣要又有四喻︰

(1)如婆羅門捻線,鬆緊得宜︰般若佛母頌云︰「初修止時從緊起,於過緊時宜放鬆,緊復鬆兮鬆復緊,善觀於此起慧見。」緊,謂提起精神,安住明體。

(2)如柴葽斷︰謂妄念若起,勿著有而作意斷捨,勿於妄念滅時保持明體而著空,應能觀所觀,兩頭俱捨,心安住於明體,則妄念煩惱自然解脫。《祝祓大手印》云︰「謂盡其所有妄念及煩惱,無庸遮斷,亦不令其作主,隨所顯現,縱任無著。但於生之一剎那,立即認識,不故遮止而令住於自然清淨,空性即顯。因此一切違境可為助道之緣,以認識妄念之無自性也,即能了達解脫及斷與對治無別,此名金剛乘修習無住心要。」

(3)如嬰兒觀佛殿︰謂定力增長,放開六門,任六識任運顯現,不遮不斷,而於所顯境相不起分別愛憎,亦不起「不著」之執,對境不迷,如《壇經》所云無念為宗。

(4)如象入荊棘︰謂久久修習而得「後住」,定心堅固,即使仍有妄念起滅,當其起時,妄念本自解脫之念亦隨之而生,如水中畫圖,隨畫隨滅,不假功用,安住明體,不為妄念煩惱所擾動,有如大象以皮厚故,隨意入荊棘叢中,亦不被刺傷。

大手印定之修持,雖可於世俗事務、日常生活中用功,不拘坐相,不離世間,但初修者定慧力弱,難以保持明體不亂,宜閉關專修一段時間,培植定慧。《椎擊三要訣》云︰「然於未得堅固間,須勤捨離憒鬧修,且須閉關專行持。」西藏大手印行者,率多常年閉關勤修。

大手印之行,略當於達摩禪二入之「行入」,指在動用中修持,此以任運無作為要,稱「無作行」。薩囉訶頌云︰「種種行相無根本,猶如瘋狂無定事,無作之行如孩童。」無作行,謂任持自性明體剎那不亂,從體起用,任運而行,悲空雙運,隨緣修行六度,度化眾生。大手印特別依無上瑜伽密,修有戲論之二十一空行、無戲論之五空行、最極無戲論之三行,凡二十九種行。這些行持注重在逆境中主動地磨練自心,釋放煩惱習氣,破除庸常顯執。其中如普賢行者,謂於妄念不加對治,任其消融於法性本體,有如雪落熱石,盡化為水,不作意整治,不掩藏矯飾。又密行、明禁行者,謂偕手印母於僻靜處修雙運道,或經行村鎮,忍受譏笑嘲弄。又聚行者,謂往鬧巿人海中和光混,執下賤之業,忍受世人之稱譏打罵,以為修道助緣。又瘋狂行或普顫行者,謂任意釋放藏識中習氣種子,不加遮攔,行如瘋狂,而自性明體剎那不亂。又勝御方行者,謂主動取逆緣為道,以滌盡無明,昔印藏大手印行者,多於山頂凶地、尸陀林、獨樹下、塚墓中、四交道處修行,禁語,乞食,行頭陀行,於順逆境緣中保持明體剎那不亂,不起一念有間心,有如獅子,無所畏懼,行同虛空,不著一切,不依一切。古代瑜伽行者的這種行徑,現在看來只宜取其無作無修、逆緣練心的精神,不宜生硬模仿其形式。

關於大手印之修行,印藏諸師依修持經驗總結出不少訣要。如崗波巴之「俱生和合」,謂識心之體性為俱生法身,心起妄念為法身之用,顯境俱生為法身之光,偈云︰「心妄念法身,最初即俱生,師教合一故,說為俱生合。」(《宗教流派鏡史》)止貢巴(1143~1217,支貢噶舉開啟者)之世間怙五法︰(一)應先修菩提心,(二)應觀自身為本尊,(三)應於上師修敬信,(四)應修無分別正見,(五)應發願回向作印持。有云︰「大手印法如獅子,若無五法等無眼。」主巴噶舉開創者藏巴嘉熱(1161~1211)之六平等法(六種持道)︰(一)持分別為道,謂了知分別心之體性,即於此了知上體認明體而住;(二)持煩惱為道,謂故思煩惱境而令煩惱增盛,即於其增盛處了知為心體空性,不破不隨轉,轉煩惱為菩提;(三)持鬼神為道,謂於鬼神怖畏境不破不隨轉,觀為更加恐怖之景象,即於恐怖認知為空,明顯寬坦而住;(四)持苦為道,謂觀苦性空,於眾生苦起大悲心,發願濟度;(五)持病為道,謂觀能病所病空,轉病苦為菩提;(六)持死為道,謂平時預習臨命終時痛苦與幻相,如實了知,不起恐怖及立破之心,令子母光明會合。大手印對修行過程中的各種偏差、失道及對治法有系統的總結,這對修行者來說彌足珍貴。

大手印之修證,亦如禪宗,不立階次,向蔡巴云︰「大印唯一了,愚謬計地道,為化愛著故,亦方便權說,顯教地道次。」在理上雖高唱頓悟頓了,在事上卻建立有嚴密的修證次第。崗波巴《大手印導引顯明本體四瑜伽》把見到明體後修行證果的階梯分為專一、離戲、一味、無修四瑜伽,每一瑜伽又各分三品,凡十二階,每一階的境界,都有明確的衡量標準。

(1)下品專一瑜伽︰得見後依見修定,由初難定到漸能入定,住於空明樂之覺受,獲身心輕安,六塵境現時能自解脫,心生定解,於後得境識雖未迷失明體,然尚生少許執著。定心增減起伏不定。夢極明顯清楚,然夢中尚現煩惱,罕能保持明體而自作主宰。

(2)中品專一瑜伽︰有時無意入定而自然入定,安住明體,妄念甚少,後得境識現時亦具空樂明覺受,自覺心境寬舒澄清,朗然無際。但有時仍起我法實執,起後即自覺知,能寂爾解脫,夢中覺受相或現或不現。

(3)上品專一瑜伽︰入定出定,晝夜一如,常住明體,如海無波,一切妄念皆於光明定中消溶,後得境識皆歸於定,夢中多時能保持明體。

(4)下品離戲瑜伽︰通達心之體性,離生滅一異等戲論,但尚未離空、定解、覺受之執,尤稍執空,於後得境識中未持念時尚生愛憎執著,眠夢中尚起顛倒。

(5)中品離戲瑜伽︰空、定解、覺受之執淨,但於所顯境中尚起希求畏懼。

(6)上品離戲瑜伽︰斷對輪迴、涅槃一切法之執著,離希求畏懼,明空、顯空雙融相續,然不精進修時猶有間斷,未臻自然任運之境。夢中尚起迷昧。

(7)下品一味瑜伽︰通達內外一切境相法爾明體一味,但尚有決信萬法一味之執。

(8)中品一味瑜伽︰決信一味之執淨,無能所、內外分別,心境不二,正智現前,後得識及夢中迷昧甚少。

(9)上品一味瑜伽︰晝夜恒一,了一多不二,萬法平等,雖尚現微細無自性之夢,而不迷昧。

(10)下品無修瑜伽︰無須作意,所顯一切無非明體,然有時尚微起萬法如幻如化之執。

(11)中品無修瑜伽︰如幻化之執淨,晝夜恒住無修瑜伽。

(12)上品無修瑜伽︰後顯一切微細相續識皆轉為智慧,子母光明會合,窮盡法性,圓滿三身。

四瑜伽十二品,品品皆有六條檢驗標準︰

(1)見體性未見﹖(2)力圓否﹖(3)於妄念上定顯未顯﹖(4)生功德未﹖(5)播色身種子(修利他行)未播﹖(6)於俗諦上決信未決﹖每條標準,又有其覺受與證的嚴格標準,甚便於學人作自我鑑別。

四瑜伽十二品,還配以修道證果之次第,一般謂三品專一瑜伽屬勝解行地(資糧道、加行道),下品離戲瑜伽見道,入菩薩初歡喜地,中品離戲瑜伽當二至五地,上品離戲瑜伽當六地,下品一味瑜伽入七地超二乘,中品一味瑜伽當八地,上品一味瑜伽當九地,下中二品無修瑜伽當十地,上品無修瑜伽當十一普光明地而成佛,為大手印之最極果地,然此證果者,亦無果可證,無法可得,如薩囉訶頌所云︰「清淨體性本不生,此中亦無少差殊,計執分別意於法界淨,假名說為金剛持。」

四瑜伽者就理言,則無修瑜伽,方為大手印正旨,此本不立文字,不由階漸,唯被最上利根。貢噶上師即主張上根宜從無修瑜伽入門,頓見心性,無修無證,一超直入如來地,其《恒河大手印直講》云︰「祝祓宗之大手印四瑜伽,乃為循序專修於大手印者所說,(中略)要當須知彼四瑜伽等,亦皆方便,原非大手印之真實處也。」至於真言密咒、氣脈明點之修持,更是針對中下根機者所設的方便法門,非印度光明大手印之原旨。

從大手印之原旨看,它與禪宗心地法門可以說是同一的。不過它在印藏流傳過程中融合了無上部密法,較禪宗多了修咒與氣脈明點的方便,形成了特有的宗風。(佛日)


五十三佛

(一)阿彌陀佛在因位為法藏菩薩時,其師世自在王佛以前所出世的諸佛︰出自《無量壽經》(魏譯)。五十三佛名依次為︰錠光、光遠、月光、栴檀香、善山王、須彌天冠、須彌等曜、月色、正念、離垢、無著、龍天、夜光、安明頂、不動地、琉璃妙華、琉璃金色、金藏、焰光、焰根、地動、月像、日音、解脫華、莊嚴光明、海覺神通、水光、大香、離塵垢、捨厭意、寶焰、妙頂、勇立、功德持慧、蔽日月光、日月琉璃光、無上琉璃光、最上首、菩提華、月明、日光、華色王、水月光、除癡暝、度蓋行、淨信、善宿、威神、法慧、鸞音、師子音、龍音、處世。

關於此五十三佛,因譯本不同,在數量及次序上也有不同的說法。就數量而言,《平等覺經》(漢譯)說三十六佛、《大阿彌陀經》(吳譯)作三十三佛、《無量壽如來會》(唐譯)作四十一佛、《無量壽莊嚴經》(宋譯)為三十七佛,現存梵本及西藏譯本則列出八十一佛(或作八十佛)。就次序而言,漢、吳、魏三譯本及梵本皆以錠光佛(或作燃燈、燈作)為始,次第出世至世自在王佛為終。唐、宋及西藏譯本則相反,以世自在王佛開始,最後是錠光佛。

(二)三劫三千佛於因位時所聞持的五十三佛︰出自《觀藥王藥上二菩薩經》。即普光、普明、普靜、多摩羅跋栴檀香、栴檀光、摩尼幢、歡喜藏摩尼寶積、一切世間樂見上大精進、摩尼幢燈光、慧炬照、海德光明、金剛牢強普散金光、大強精進勇猛、大悲光、慈力王、慈藏、栴檀窟莊嚴勝、賢善首、善意、廣莊嚴王、金花光、寶蓋照空自在力王、虛空寶花光、琉璃莊嚴王、普現色身光、不動智光、降伏諸魔王、才光明、智慧勝、彌勒仙光、世靜光、善寂月音妙尊智王、龍種上智尊王、日月光、日月珠光、慧幡勝王、師子吼自在力王、妙音勝、常光幢、觀世燈、慧威燈王、法勝王、須彌光、須曼那花光、優曇鉢羅花殊勝王、大慧力王、阿閦毗歡喜光、無量音聲王、才光、金海光、山海慧自在通王、大通光、一切法常滿王。該經復云(大正20‧664a)︰
「得聞是五十三佛名者,是人於百千萬億阿僧祇劫不墮惡道。若復有人能稱是五十三佛名者,生生之處常得值遇十方諸佛。若復有人能至心敬禮五十三佛者,除滅四重五逆及謗方等皆悉清淨。以是諸佛本誓願故,於念念中即得除滅如上諸罪。」

此外也見於《三劫三千佛緣起》。《出三藏記集》卷四也記有「五十三佛名經」,但內容不詳。

〔參考資料〕 (一)《十住毗婆沙論》卷五〈易行品〉;《淨土教之研究》。(二)《觀虛空藏菩薩經》。


五會念佛

五會念佛是淨土宗念佛的一種方法。其法主要在於念佛音聲的緩急,以此表達念佛的心情安靜和急切的意義。第一會是「平聲緩念」,即平聲靜意地念「南無阿彌陀佛」六字佛號。第二會是「平上聲緩念」,就是念佛號時聲音略高一些。第三會是「非緩非急念」,前兩會都是緩念,此言非緩,就是不再太慢,稍快一些,故言非緩;但也不要太快,這叫「非緩非急念」。第四會「漸急念」就是逐漸快念,並帶有急切之感。第五會「四字轉急念」,前四會都是念「南無阿彌陀佛」六字,此第五會只念「阿彌陀佛」四字,並且要更快、更急的念。這叫「四字轉急念」。這種「轉急念」是要表達出急切求佛救脫,急切求佛接引的心情,從而達到意志純誠,一心不亂的念佛境地。五會念佛的方法,是唐代淨土宗法照根據《無量壽經》而建立的。該經說(大正12‧271a)︰「清風時發出五音聲,微妙宮商,自然相和。」這就是五會念佛的出處。法照並有偈贊云︰第一會時除亂意,第二高聲遍有緣,第三響揚能哀雅,第四和鳴真可憐,第五震動天魔散,能令念者入深禪。(劉峰)

◎附︰觀本《香光閣隨筆》第四集(摘錄自《現代佛學大系》)

五會念佛聲律考源
考照祖《略法事儀》中第五法事軌則,題曰五會念佛。文曰︰五會念佛,出自何文﹖答曰︰《大無量壽經》云︰或有寶樹,車渠為本,紫金為莖,白銀為枝,琉璃為條,水精為葉,珊瑚為華,瑪瑙為寶,行行相值,莖莖相望,枝枝相準,葉葉相向,華華相順,實實相當,榮色光耀,不可勝視,清風時發,出五會音聲,微妙宮商,自然相和,皆悉念佛、念法、念僧,其聞音者,得深法忍,住不退轉,至成佛道。又《觀經》曰︰若念佛者,當知此人芬陀利華,名為希有,觀世音、大勢至為其勝友,當坐道場,生諸佛家。是以如來,常於三昧海中,舉網綿手,謂父王曰︰王今坐禪,但當念佛,豈同離念求乎無念,離生求於無生,離相好求乎法身,離文字求乎解脫,夫如是者,則住於斷滅見,謗佛毀經,成揠法業,墬無間矣。凡在修道,可不慎歟!可不敬歟!

又《觀佛三昧海經》云︰此觀佛三昧,是破戒者護,失道者依,煩惱賊中,大勇猛將,首楞嚴王百千三昧,所出生處,亦名諸三昧母,亦名諸三昧王,亦名諸佛共所印可定,亦名如來禪,非二乘外道等禪,信可知矣。

此五會念佛聲勢,點大盡長者,即是緩念,點小漸短者,即是漸急念,須會此意。

第一會,平聲緩念,南無阿彌陀佛。

第二會,平上聲緩念,南無阿彌陀佛。

第三會,非緩非急念,南無阿彌陀佛。

第四會,漸急念,南無阿彌陀佛。

第五會,四字轉急念,阿彌陀佛。

按照祖之五會念佛,其微妙宮商,乃緣於《無量壽經》,蓋深領無情說法之旨也。何謂無情說法﹖昔僧問南陽慧忠國師,如何是古佛心﹖國師曰︰牆壁瓦礫是。僧曰︰牆壁瓦礫,豈不是無情﹖國師曰︰是。僧曰︰還解說法否﹖國師曰︰常說,熾然說,無間歇。僧曰︰某甲為甚麼不聞﹖國師曰︰汝自不聞,不可妨他聞者也。僧曰︰未審甚麼人得聞﹖國師曰︰諸聖得聞。僧曰︰和尚還聞否﹖國師曰︰我不聞。僧曰︰和尚既不聞,爭知無情解說法﹖國師曰︰賴我不聞,我若聞,即齊於諸聖,汝即不聞我說法也。僧曰︰恁麼則眾生無分去也。國師曰︰我為眾生說,不為諸聖說。僧曰︰眾生聞後如何﹖國師曰︰即非眾生。僧曰︰無情說法,據何教典﹖國師曰︰灼然言不該典,非君子之所談,汝豈不見《華嚴經》云︰剎說眾生說,三世一切說。昔洞山舉此以問溈山,溈曰︰我這裏亦有,祇是罕遇其人。洞山曰︰乞師指示,溈豎起拂子,曰︰會麼﹖洞山曰︰不會,請和尚說。溈曰︰父母所生口,終不為子說。洞山曰︰還有與師同時慕道者否﹖溈曰︰此去澧陵、攸縣、石室相連,有雲巖道人,若能撥草瞻風,必為子之所重。遂辭溈山,徑造雲巖,舉前因緣了,便問無情說法,甚麼人得聞﹖巖曰︰無情得聞。師曰︰和尚聞否﹖巖曰︰我若聞,汝即不聞吾說法也。師曰︰某甲為甚麼不聞﹖巖豎起拂子曰︰還聞麼﹖師曰︰不聞。巖曰︰我說法,汝尚不聞,豈況無情說法乎!師曰︰無情說法,該何教典﹖巖曰︰豈不見《彌陀經》云︰水鳥樹林,悉皆念佛念法。師於此有省,乃述偈曰︰也大奇,也大奇,無情說法不思議,若將耳聽終難會,眼處聞聲方得知。

又蘇東坡居士,因宿東林,與照覺論無情說法話,有所悟,黎明呈偈曰︰溪聲便是廣長舌,山色無非清淨身,夜來八萬四千偈,他日如何舉似人。可知宇宙間,天籟、地籟、人籟,無非妙音,極樂娑婆,同一性海,會得此旨,則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觸著磕著,都迎刃而解矣。

照祖又舉《觀佛三昧海經》,此經釋尊為父王說,而付囑阿難,乃至彌勒,及釋提桓因,持是妙法,流通於世,以益未來眾生;先從三十二相,八十種好,順逆觀如來身分,由佛相而入佛四無量心;由四無量心,而觀見十方三世,苦海一切眾生,皆過去未來,吾人之父母子女眷屬,而迷於俗情利養聲色,廣種三途業因,不解回頭。因是而知淨土三經,彌陀願海,七重行樹,七重羅網,道場寶樹,演妙法音,乃至世間天上,百千種樂,展轉比較,而曰第六天上,萬種音樂,不如無量壽國,諸七寶樹,一種音樂,千億倍也。

竊維唐虞三代,禮樂為治之大本,而樂尤居其先,是故孔子著《孝經》,首曰︰移風易俗,莫善於樂;繼曰︰安上治民,莫善於禮,此義先儒嘗致疑焉。不知樂主敬,其道尊;樂主和,其用普。夫雅樂感人,能變少年為老成,能轉虛浮為篤實,試舉一事而證之。《說苑》曰︰孔子適齊,至於郭門,遇一嬰兒,擊一壺,相與俱行,其視精,其心端,孔子謂御者曰︰趣駈之,韶樂方作,觀此嬰兒,儀容詳序,視聽端疑,身心靜穆,試問俗樂,與此相去幾何!昔隋高祖謂群臣曰︰聞公等皆好新聲奇變,所奏無復正聲,此不祥之大者,聲不正,何可使兒女聞也。善哉此諭,何可使兒女聞一語,誰歟驚心動魄,而為此潮流一顧耶。

考歷朝法曲,至盛莫如唐代,據《唐書》〈禮樂志〉,玄宗既知音律,酷愛法曲,其時去梁隋未遠,武帝所製法曲,如善哉、大樂、大勸、天道、仙道、神王、龍王、滅過惡、除愛水、斷苦輪等,梵唄樂歌,及隋之鐃、鈸、鐘、磬、幢、簫、秦漢子等法樂,猶有存者。據《陳氏樂書》,李唐樂府曲調,有普光佛曲、彌勒佛曲、日光明佛曲、大感德佛曲、如來藏佛曲、藥師琉璃光佛曲、無威感德佛曲、龜茲佛曲,並入婆陀力調也。釋迦牟尼佛曲、寶華遊步佛曲、觀法會佛曲、帝釋幢佛曲、妙華佛曲、無光意佛曲、阿彌陀佛曲、燒香佛曲、十地佛曲,並入大乞食調也。大妙至極曲、解曲,並入越調。摩尼佛曲,入雙調也。蘇密七俱陀佛曲、日光騰佛曲,入商調也。邪勒佛曲,入婆臘調也。觀音佛曲、永寧佛曲、文德佛曲、娑羅樹佛曲、遷星佛曲,並入般涉調也。提梵,入移風調也。

如上所列,足見當時法樂之盛,而今俱不可得見矣。惟照祖五會念佛一法,千載而下,猶得《法事儀》、《觀行儀》兩書,復出於世,今得循而考之,以覘其梗概,是亦佛祖龍天,界余之責也,敢不敬其事,蠡測而貢於世。

釋文一
上文照祖五會念佛格式,先敘聲勢。曰︰點大盡長者,即是緩念,點小漸短者,即是漸急念,須會此意。

釋曰︰聲勢者,即念佛聲均高低疾徐之音節也;點,即拍子之音符,舊式名為點板;點大盡長者,點與點距離疏遠也。假如一句六字洪名,照例分四拍子,其實內含實板四拍子,虛板四拍子,共八拍子,方合均勻句法;以六字洪名,每字一拍,祇得六拍,那有八拍子,因其中陀佛二字,應加有聲無詞兩虛拍,方合板路,今將其點板如下︰


。       。
、 、 、 、 、、、、
南 無 阿 彌 陀 佛 


觀此六字洪名,原句祇有六個拍子,不能成調,陀字下不加虛點,卻欠半拍,不能落佛字;又佛字下不加虛點,亦欠半拍,不能起南字;故須共成八拍,方合句調,但八拍太繁,便成獃板,故省卻虛點四拍,祇用實板四拍,其式如下︰


。       。
、   、   、 、
南 無 阿 彌 陀 佛


觀此六字洪名,點板距離疏落,若緩念盡長,則成慢板,非緩非急,則成中板,此釋點大盡長之臆見也。

點小漸短者,催板而後,拍子漸速,雖含八拍,不能以八拍計點,轉入四字佛號,則一點一字,祇成四拍,無復虛點,故曰︰點小漸短,其式如下︰


。   。
、 、 、 、
阿 彌 陀 佛


此是漸急轉急之點板不同處,節拍雖無添減,而陀字下之虛點、佛字下之虛點,俱省 卻不用,直截祇是一字一板、點板距離切密,此從快板轉入急板,六字轉成四字,法爾如是,此釋點小漸短之臆見也。

須會此意云者,謂神而明之,存乎其人,念佛譜與其他歌譜不同,雖有五會,無一定之段落章節可言,蓋念佛時間,準香炷為分配,香炷有長短,句數多少不定,欲得數多者,宜急念;欲感人深者,宜緩念。在掌板者斟酌盡善,斯為得之,可以意會,不可以言傳也。

釋文二


上文照祖排列五會念佛聲勢曰︰
第一會,平聲緩念,南無阿彌陀佛。
第二會,平上聲緩念,南無阿彌陀佛。
第三會,非緩非急念,南無阿彌陀佛。
第四會,漸急念,南無阿彌陀佛。
第五會,四字轉急念,阿彌陀佛。


會者聚也,集多數人而為之,亦古人以友輔仁之意。古今念佛,不出兩種,一隨自意念佛,此齋公齋婆之念法;一結社念佛,此自利利他之念法;兩者不能驟然而相合也。何以故﹖如獨唱曲,其情趣可使歌者自由發揮其個性,而脫離一切的束縛;至如合唱曲,則各部集合須成一個完全的和聲,其中有男女混聲的組合,老幼混聲的組合;或二部合唱,或三部四部合唱;若無主調,則旋律無所遵循,若無轉調,則樂風不知變化,若無慢板,無以見依永之端嚴,若無急板,無以見依韋之諧協,是知照祖所列之五會聲勢,其主調,轉調,高低疾徐,種種節拍,舉無不具備也已。

所云平聲緩念者,起板佛號,初用平調也。平上聲緩念者,轉板佛號,轉入商調也。按四聲口訣曰︰平聲平道莫低昂,上聲高呼猛烈強,去聲分明哀道,入聲短促急收藏。徐大椿《樂府傳聲》云︰四聲之中,平聲最長,唱平聲之訣,在出聲之際,得舒緩周正和靜之法,乃與上下迴別,為平聲之正音;上聲,則在出字之時分別,方開口時,須略似平聲,字頭半吐,即向上挑,方是上聲正位。(下略)

又清《律呂正義》續編云︰凡作樂,必有高音、低音、平音之三等,分作三品以明調。其一曰︰上品,乃自下而上,遞高之調,惟有上起而無下落焉。一曰中品︰乃上下適中,最平之調,此調之聲字,可上可下也。一曰︰下品,乃自上而下,遞落之調。

準是而知,中聲乃最平之調也。《國語》云︰古之神瞽,考中聲而量之以制,《左傳》云︰中聲以降,五降之後,不容彈矣。明‧朱載堉《律呂精義》云︰十二律,皆中聲也,歌出自然,雖高而不至於揭不起,雖低而不至於咽不出,此所謂中聲也。按此五降不容彈者,乃以上為中聲,上一四合凡,以下低不成聲也。

又《夢溪筆談》,唐‧天寶時,始以法曲與番部樂合奏,名為燕樂。前後新聲為清樂,照祖恰當其時,然則第一會,或即套用清平調;第二會,或即套用清商調;以一句阿彌陀佛,能生若許曲調者,或如西樂之一句譜,Ein-stzige torm,能生種種之變化譜,Varintio-nen Form是或相類,未可知也。

關於五會念佛的讚本
照祖所著《法事儀》、《觀行儀》兩書,總列讚文八十八首,其中除兩書重見之讚文二十一首,引用古德讚文十七首,頌讚五會念佛者五首,今專就五會讚文,舉而錄之。

五會讚


第一會時平聲入,第二極妙演清音,
第三盤旋如奏樂,第四要期用力吟,
第五高聲唯速念,聞此五會悟無生,
一到西方受快樂,永不輪迴入苦坑。
發心念佛事須堅,臨終決定上金船,
迴願眾生皆得往,直向西方坐寶蓮。
西方世界至為精,彼土眾生不可輕,
衣裓持華供養佛,還來本國飯經行,
發心念佛度群生,願此五會廣流行,
六道三途皆攝取,蓮華會裏著真名。


此章表示五會的調子與拍子,調子則一會清平調,二會清商調,拍子則三會轉中慢板,四會轉中快板,五會轉急板,六字洪名至此轉成四字,緜緜密密,纍纍如貫珠,一切妄想情慮,被清淨聞塵,滾入無何有之鄉矣。送心極樂,莫善於此,願毌忽諸。

歎西方淨土五會妙音讚


第一會時除亂意,第二高聲遍有緣,
第三響颺能哀雅,第四和鳴真可憐,
第五震動天魔散,能令念者入深禪,
五會聲中十種利,為令學者用心堅。
妙音五會摩尼寶,能雨無邊聖法財。
智者必須依此學,臨終一念坐華臺。
寄語現前諸大眾,五會念佛利無窮,
今日道場同行者,相將定取坐華宮。
五會聖教是真宗,定捨娑婆出苦籠,
眾等發心迴願往,西方世界獲神通。
寶樹森森是翠林,微風五會演清音,
華雨六時隨處下,見聞之者發真心;
眾等今時發信心,聽說彌陀五會音,
專求不妄稱名字,迎將極樂坐華林。
五會交響讚池城,樓臺鬱鬱暎雲青,
琉璃七寶金繩界,處處唯聞念佛聲。
彌陀五會是舟船,永劫常於苦海傳,
但使聞聲皆解脫,定超生死離人天。


此章表示此方教體,五會念佛,能深入人心;善會者,能深入禪定;十種利者,言修菩薩之行者,善能修習禪定,則萬緣俱息,定性現前,則獲十種利益︰(一)安住儀式,(整肅威儀,一遵法式,行之既久,正定現前,自然安住而無所勉強。)(二)行慈境界,(習諸禪定,恒存慈愛,無傷害意,於諸眾生,悉使安穩。)(三)無煩惱,(諸根寂靜,貪瞋癡等,一切煩惱,自然不生。)(四)守護諸根,(常自防衛,眼等諸根,不為色等諸塵所動。)(五)無食喜樂,(禪悅為食,以資道體,雖無飲食之奉,自然欣豫。)(六)遠離愛欲,(寂默一心,不使散亂,則愛欲之境,悉無染著。)(七)修禪不空,(雖獲諸神功德,證真空理,然不墮於斷滅之空。)(八)解脫魔羂,(遠離生死,一切魔羂,不能纏縛。)(九)安住佛境,(開發無量之智慧,通達甚深之法義,於佛知見,自然明了,故心心寂滅,住持不動。)(十)解脫成熟,(既入深禪,一切惑業,不能撓亂,行之既久,則無礙解脫,自然圓熟。)此十種利,見《月燈三昧經》,本為習禪得定之境界,而五會念佛,若依此學,心得堅定,亦可到此境界,不止超出人天,定能入佛智海,登大願船,永離三界生死。

極樂五會讚


觀經妙讚定中成,寶偈分明化有情,
五會閻浮流布廣,相期極樂悟無生。
彌陀寶讚實堪傳,恒為眾生作法船,
五會佛聲聞解脫,一時盡得坐金蓮。
西方五會遍娑婆,意在眾生念佛多,
寶國華開千萬億,聞名去者幾恒沙。
千般伎樂遶金臺,百寶蓮華出水開,
五會聲聲須急念,臨終一一盡迎來。
無邊化佛紫金身,守護流傳五會人,
念念彌陀心不退,翩翩寶坐自相親。


此章勸娑婆眾生,提唱五會念佛,廣度有情,言千般伎樂遶金臺者,百寶蓮華出水開者,正是表示五會念佛,乃合於《華嚴經》之旨。華嚴十大莊嚴世界種,皆以音聲為體,今略舉其一,賢首菩薩偈云︰又放光明名妙音,此光開悟諸菩薩,能令三界所有聲,聞者皆是如來音,以大音聲稱讚佛,及施鈴鐸諸音樂,普使世間聞佛者,是故得成此光明。又合於《法華經》之旨。《法華》〈方便品〉云︰若使人作樂,聲鼓吹角唄,簫笛琴箜篌,琵琶鐃銅鈸,如是眾妙音,盡持以供養,或以歡喜心,歌唄頌佛德,乃至一小音,皆已成佛道。至如淨土三經,極讚音樂,聞者皆悉念佛念法念僧。《安樂集》云︰從世帝王至六天,音樂轉妙有八重,展轉勝前億萬倍,寶樹音麗倍亦然,復有自然妙伎樂,法音清和悅心神,哀婉雅亮超十方,是故稽首清淨樂。或疑沙彌十戒,歌舞倡伎,故往觀聽,律制所禁;釋之曰︰《摩訶僧祇律》第三十三,及三十九,言之最詳。佛為六群比丘,及六群比丘尼,往觀伎樂,輕狂語笑,受世譏嫌。聞者具白世尊,世尊呵責!從今已後,不聽觀伎樂,若方便往觀,比丘犯越毗尼罪,尼犯波逸提罪。若佛生日大會處,菩提大會處,轉法輪大會,五年大會,作種種伎樂供養佛,若檀越語比丘言︰諸尊者,與我和合翼從世尊,爾時得與和合在坐,若檀越語比丘尼言︰阿梨耶,佐我安施供養具,爾時得助作,若坐中有種種伎樂,生染著心者,或於彼間聞樂,有欲著心者,即應起去,是名伎樂。又《四分律》第五十二,雜犍度之二,時諸比丘自作伎,若吹唄供養。佛言︰不應爾,彼畏慎不敢令白衣作伎供養,佛言聽。又《十誦律》云︰為諸天聞唄心喜或音樂舞伎,螺鈸簫韶,發歡喜心,當行供養,可知世樂轉為佛樂,正是人間好現象也。

歎五會妙音讚


彌陀五會響雄雄,智者傳來五濁中,
五苦聞聲皆得樂,乘斯五會入蓮宮。
智者慈悲傳五會,意在將傳滅五燒,
五燒即因五會滅,皆乘五會出塵勞。
雄雄五會響高深,隱隱雷聲寫妙音,
聖眾相將同讚歎,但是人聞皆發心。
微妙西方五會聲,將來五濁救眾生,
五趣聞名皆解脫,五會引到寶蓮城。
零零五會出衡山,隱隱如今遍五天,
五眾咸言皆利樂,末法仍留五百年。
彌陀五會貫人心,哀婉慈聲屈曲深,
無量壽經如此說,寶水長流演妙音。
五會響颺出雲霞,清音嘹亮遍恒沙,
朝朝暮暮常能念,世世生生在佛家。
香風颯起觸人身,唯將五會斷貪瞋,
五音兼能淨五蘊,聞名永劫離囂塵。
西方鼓樂及絃歌,琵琶簫笛雜相和,
一一唯宣五會法,聲聲皆說六波羅。


按此讚,前半偈從「彌陀五會響雄雄,智者傳來五濁中,至五趣聞名皆解脫,五會引到寶蓮城」,此八行十六句,乃讚歎文殊師利菩薩也。所云智者,乃五台山大智文殊,非天台智者大師也。

考《大日經》,稱妙吉祥,文殊者,妙之義,師利者吉祥之義。此菩薩,與普賢為對,常侍釋迦如來。普賢表大行,司諸佛之定慧;文殊表大智,司諸佛之智德,故曰智者。

昔吳郡沙門道衍,所撰《諸上善人詠》一卷,其詠法照大師云︰五會緣興感五雲,佛聲遙使帝宮聞,當年不受文殊教,歷劫何由獲妙薰。其事蹟已在前編法照四祖傳中詳錄,今不再贅。

又按此讚後半偈,自「零零五會出衡山,隱隱如今遍五天,至五音兼能淨五蘊,聞名永劫離囂塵」,此八行十六句,乃讚歎南嶽般舟承遠三祖。三祖事蹟,已見前編所錄永州司馬柳宗元所撰「南嶽彌陀和尚碑」,及衡州刺史呂溫所撰「承遠和尚碑」,今不重舉。

淨土五會讚


五會倍須欽,稱名觀紫金,心中辨邪正,
魔境不來侵。極樂寶林清,微風五會聲,
聲中論妙法,聽者悟無生。淨剎寶林明,
彌陀五會聲,聽者皆生樂,不聞諸苦名。
白玉池邊過,蓮華葉裏香,空中開梵響,
五會入真常。暫至寶城樓,逍遙何所憂,
唯聞念五會,長劫更何憂。寶剎多真土,
威宣五會音,常聞嚴淨響,從此漸幽深。
極樂黃金樹,花開五會聲,意欲令諸子,
聞者盡修行,持蓮含九品,花接往生人,
五會連聲別,從茲洗客塵。極樂誰家子,
蓮花葉裏生,為由聞五會,從此息塵情。
淨國摩尼水,渠渠處處流,水聲含五會,
聞者永無憂。


此章為五言讚本,共二十韻,乃依《觀經疏》〈散善義〉,以明九品正行,勸修五會念佛法,保任決定往生。前十韻二十句,乃述上品、中品、往生之樂相。後十韻二十句,勸進行者,勤修五會念佛,不論善惡罪福,老幼男女,僧俗,九品括盡,決得往生;惟須注意!培植蓮華胎藏,須知此身,在娑婆五濁惡世念佛,此心已送往極樂世界,七寶池中,受摩尼水洗濯,一念淨息塵情,則蓓蕾蓮苞,自然出水,常精進者,華日向榮,漸怠廢者,華日憔悴,觀前編越國夫人王氏傳中之楊傑、馬玗的故事可證也。

除此五會讚五章之外,其他一二零篇斷句,關於五會讚頌者。如《法事讚》中第六離六根讚,有句云︰彌陀五會救娑婆,聞者皆能發道芽。又第八西方樂讚,有句云︰香風吹動諸行樹,宮商五會演希奇。其《觀行儀》中第十一出家樂讚,有句云︰水鳥樹林念五會,哀婉慈聲讚法王,又第十二淨土樂讚,有句云︰菩薩化生奏玉調,微風五會演真如。其他各讚全文,限於篇幅,今且從略。

〔參考資料〕 《樂邦文類》卷三〈法照傳〉;《淨土五會念佛誦經觀經儀》;《五會法事讚講義》卷一。


介清

元初臨濟宗楊岐派僧。福州(福建省)長溪縣人。俗姓王,號龍源。於雪峰山出家,得度於一峰齊禪師,十五歲薙髮受具。其後遍參諸方,適遊吳興(浙江省)道場山,東叟仲穎以典賓相請,無等融亦以內記相邀,皆辭。

其後參訪育王山,與寂窗有照相契,遂嗣其法,管理藏鑰。初住四明(浙江省)壽國寺,後遷開壽普光禪寺。至元二十二年(1285),湖州(浙江省)道場山罹火,介清以重建道場山為己任,再建大佛寶殿等堂宇,補足大藏經及鐘鼓等法器。元世祖嘗賜予金襴袈裟及「佛海性空禪師」之號。大德五年六月三日示寂,享年六十三,法臘四十八。弟子有崇恩士洵等二百五十餘人。牟巘為師撰塔銘。著有《龍源清禪師語錄》(又作《佛海性空禪師語錄》,一卷,卷末附有龍源和尚塔銘)。

〔參考資料〕 《增集續傳燈錄》卷四;《傳燈存稿》卷五。


分別說部

部派佛學用語。又作分別論者,或分別論師。音譯為毗婆闍婆提、毗婆闍縛地。自語意上觀察,「分別說部」指主張分別說的部派,「分別論者」或「分別論師」是指主張分別說的人(或師)而言。

所謂「分別說」,是與「一說」相對的術語。印度部派佛教初期,上座部是主張「分別說」的,認為對於釋尊所說的教法應該分別加以解釋,應該作不同層次的分析論究。亦即應該區分為假名說或真實說,真諦或俗諦,了義或不了義。而大眾部是主張「一說」的,亦即認為對於釋尊的說法,後人應作全盤肯定的解釋,而不必用「分別說」的態度去作進一步的區分。

在部派佛教逐漸分化之後,「分別說部」一詞所指的內涵逐漸複雜,已非早期之上座部可以概括。在《大毗婆沙論》、《俱舍論》、《異部宗輪論》、《論事》、《善見律毗婆沙》等書中,皆有分別說部的資料,但是對於分別說部究竟屬於那一部派,則眾說紛紜,並無確定資料可供依循。可以明白理解的是,在《大毗婆沙論》中所說的「分別說部」,顯然是說一切有部所評斥的對象。亦即指在部派佛學之中,分別說部是持論與說一切有部大不相同的佛教學派或團體。但是到底這一學派是小乘二十部派中的那一派,則不得而知。

在近代學者的研究中,分別說部的歸屬雖然較前明朗,但仍無法作最後定論。玆依論文發表之先後,列出中日佛教學者的研究結果如次︰

(1)日本‧赤沼智善以為,分別說部就是化地部(《宗教研究》二卷五號)。

(2)日本‧木村泰賢以為,分別說部是指南方上座部、飲光部,及大眾部末流之若干部派(《宗教研究》二卷六號)。

(3)呂澂在其《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二章謂,《大毗婆沙論》所說的分別說部,只是泛說一般採用分別說的態度與方法者,並未確定是指那一派。其中,既有化地部,也有南方上座部,甚至於也有案達的大眾部。但是,上座系與分別說部的關係最為密切。此外,呂澂在〈阿毗達磨泛論〉文中,又謂分別說部是西北印度之大眾、上座二部末派之混合派。

(4)印順以為,分別說部是指銅鍱部、飲光部,或指泛稱分別說部的大陸學派──在罽賓地區流行的化地、法藏、飲光部。尤以化地部為主流。

◎附一︰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九章第一節(摘錄)

分別論者的部派問題
《大毗婆沙論》的分別論者,是印度本土,尤其是流行於北方罽賓(Kaśmīra)區的化地、法藏、飲光──三部。對勘《異部宗輪論》,與化地部思想一致的,就有︰(1)信等五根唯是無漏,(2)緣起是無為,(3)阿羅漢無退,(4)有齊頂阿羅漢,(5)隨眠心不相應,(6)無中有,(7)四諦一時現觀,(8)過去未來是無。

《大毗婆沙論》說︰「分別論者執世第一法相續現前。」涼譯《毗婆沙論》,就作「彌沙塞部」。《大毗婆沙論》說︰「化地部說︰慧能照法,故名阿毗達磨。」而晉譯《鞞婆沙論》,就作「毗婆闍婆提」。化地部與分別論者,在古代譯師的心目中,大概是看作同一的。又如《大毗婆沙論》卷十八說︰「或復有執︰五法是遍行,謂無明、愛、見、慢及心,如分別論者。故彼頌言︰有五遍行法,能廣生眾苦,謂無明愛見,慢心是為五。」

《異部宗輪論》說︰「此(化地)部末宗,因釋一頌,執義有異。如彼頌言︰五法定能縛,諸苦從之生,謂無明貪愛,五見及諸業。」

比對二頌,雖文句略有出入,但不能說不是同一的。這一頌,在真諦(Paramārtha)的《部執異論》譯為︰「無明心貪愛,五見及諸業。」更為相近。

分別說系的法藏部(法密部)與飲光部,由於《異部宗輪論》所說太簡,無法與《大毗婆沙論》的分別論者相比對。據《雜心阿毗曇論》說︰「曇無得等說一無間等。」這是一時見諦的頓現觀說,與分別論者、化地部相同。依《大毗婆沙論》,法密部與分別論者說,有二則不同︰(一)分別論者立四相是無為;法密部說,三相有為,滅相無為。(二)分別論者以心的有力或無力,為身力、身劣;而法密以精進、懈怠,為身力與身劣。這二義雖所說不同,而思想還是非常接近的。《大毗婆沙論》的飲光部義,僅「異熟未生,彼因有體」,也見於《異部宗輪論》。《順正理論》稱之為分別論者,已如上所說。

《異部宗輪論》說︰法藏部「餘義多同大眾部執」;飲光部「餘義多同法藏部執」,也就是多同大眾部說。其實,化地部也還是多同大眾部執,如上所舉八則,除第四則不明外,都是與大眾部相同的。而《異部宗輪論》所說的化地部義,如︰預流有退,道支無為,五識有染有離染,這也是與大眾部說相同的。《大毗婆沙論》所引的分別論者,所說也多分與大眾部義相合,如︰(1)心性本淨,(2)世尊心常在定,(3)無色界有色,(4)道是無為,(5)預流得根本靜慮,(6)佛生身是無漏。

這麼說來,化地、法藏、飲光──分別論者,與大眾部的思想非常接近,這是值得重視的問題。分別說部──分別論者,是上座部所分出的大系(依《異部宗輪論》,從說一切有部分出),屬於上座系統的學派,怎麼立義反而與大眾部接近呢﹖這好像是很離奇的。於是素來系統不明的分別論者,或以為上座學派而受有大眾部的影響,或以為是大眾與上座末派的合流。這種解說,是根源於一項成見;從成見而來的推論,自然是不會正確的。在一般的習見中,大眾部是這樣的,上座部是那樣的,壁壘分明。而分別說系,從上座部分出,而立義多與大眾部相同,那當然要解說為︰受了大眾部的影響,或二部末派的合流了。我們相信︰思想的開展,是「由渾而劃」的;「作始也簡,終畢也鉅」的。那末,大眾與上座部的分立,到底為了什麼﹖當時的大眾部教義,就如《異部宗輪論》所說的嗎﹖從上座部而分為分別說與說一切有,又為了什麼﹖當時的說一切有部,教義就與《發智論》、《大毗婆沙論》相同嗎﹖當時的分別說部,就如銅鍱部七論所說的嗎﹖當然都不是的。大眾與上座,說一切有與分別說的分立,起初為了某些根本論題,與學風的傾向不同(後來的支派,不一定為了這些)。基於這些根本的主要的不同,逐漸發展而完成非常不同的學派。在同一學系中,起初是含渾的,逐漸發展,而現出內部的對立思想。這些不同,可能反與另一學系一致。這不一定是背叛自宗,而是這些不同,有些是一向存在的老問題。如上一章所說,說一切有部,不限於阿毗達磨論師,譬喻師也還是說一切有部的。譬喻師的某些思想,不也是同於分別論者嗎﹖所以,分別論者的論義,近於大眾部,說明了在佛教學派思想的開展過程中,印度本土的學派,在同一區域,同一思想氣氛中,自然會有共同的傾向,同樣的理論。如以為《大毗婆沙論》的分別論者,為大眾與上座末派的合流;那末化地、法藏等學派,都是二部末派的合流嗎﹖學派間的相互影響,或多或少,都是不免的。能說分別論者──分別說部受大眾部的影響,而不是大眾受分別說部的影響嗎﹖《大毗婆沙論》的分別論者,實為分別說部中,大陸學派的一般思想。

分別論者的思想
分別論者的思想,與說一切有部阿毗達磨論義,距離極大。在說一切有部(與後起的瑜伽大乘)心目中,這是邪惡的分別,存有厭惡與鄙薄的心情。然在印度全體佛教的開展中,自有他的特殊貢獻。

(一)分別說部,是重僧伽的,重毗奈耶的;開展於印度本土的分別論者,始終保持了這一傳統。依《異部宗輪論》說,大眾系各部的教學,重心在發揚佛陀聖德的圓滿。有名的大天(mahādeva)五事,就是低抑阿羅漢,以阿羅漢為不究竟的宣言。對於這,分別論者也一樣的頌揚佛德(譬喻師也有同一傾向),如說︰「佛生身是無漏。」「讚說世尊心常在定。(中略)又讚說佛恆不睡眠。」

分別論者雖頌揚佛的聖德,但並不低抑阿羅漢與僧伽。所以,佛的生身無漏,法藏部說︰「阿羅漢身皆是無漏。」與佛並沒有差別。化地部說得最為徹底,如《異部宗輪論》說︰「僧中有佛。(中略)佛與二乘,皆同一道,同一解脫。」

法藏部雖推重佛的功德,但也還是「佛在僧中」。「佛在僧中」、「僧中有佛」,都是以現實人間的佛陀為宗依的。重(聲聞)僧伽,重阿羅漢,也當然會重毗奈耶(對大眾部說,上座部是重律的)。如《大毗婆沙論》卷九十六說︰「分別論者,立四十一菩提分法。」

分別論者在一般的三十七菩提分法以外,重視有關衣食住的四聖種,立四十一菩提分法。可見在修持上,不但重於律行,更傾向於精嚴苦行的頭陀行了。

(二)分別論者與說一切有部的譬喻師,在某些問題上,有共同的傾向。

(1)讚頌佛德,如《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九說︰「諸讚佛頌,言多過實。如分別論者,讚說世尊心常在定。(中略)又讚說佛恆不睡眠。(中略)如彼讚佛,實不及言。」

分別論師的讚頌佛德,與譬喻者一樣,在阿毗達磨者看來,不免言過其實。對分別論者的批評,也與對法善現(馬鳴)(Dharma-subhūti)、達羅達多(Dharadatta)等「文頌者」,採取同樣的態度。

(2)分別論者雖沒有被稱為持經者,但從《大毗婆沙論》引述來說,大抵是直依經文而立義的。依經立義,所以契經所沒有說的,也就不會建立了。如《順正理論》卷四十六說︰「分別論師作如是說︰無九十八所立隨眠,經說隨眠唯有七故。」這一主張,在《大毗婆沙論》卷五十這樣說︰「謂有沙門,執著文字,離經所說,終不敢言。彼作是說︰誰有智慧過於佛者,佛唯說有七種隨眠,如何強增為九十八﹖」

這麼看來,被稱為「著文沙門」的分別論者,是上座系統中重經說的學派。《三論玄義》有這樣的傳說︰
「上座弟子但弘經,以經為正。律開遮不定;毗曇但釋經,或過本,或減本,故不正弘之,亦不棄捨二藏也。而薩婆多部,謂毗曇最勝,故偏弘之。(中略)上座弟子見其棄本弘末,四過宣令,遣其改宗,遂守宗不改,而上座弟子移往雪山避之。」

這項傳說,順於北方所傳的部派分流說。但至少可以說明︰上座部系,是有經律論──三藏的。說一切有部偏宏阿毗達磨,而上座弟子是重經的。說一切有與上座分別說的分立,決非因於重經或重論。但在這二系的發展中,(傳於海南的銅鍱部外),分別論者的阿毗達磨,停滯而不再開展,重於經說;而說一切有的主流,大大的發展了阿毗達磨,這也是事實。在這個意義上,覺得說一切有部的譬喻者,雖稱為「持誦修多羅者」,不免深受阿毗達磨論宗的影響。《大毗婆沙論》所引的譬喻師義,很少是引經立義的。

(3)以世俗現喻來說明,與譬喻師相同。《大毗婆沙論》所引的分別論者,舉銅器(頗胝迦)等喻;破瓶喻;折路迦緣草木喻;果從器出,轉入彼器喻。更明顯的,被指為︰「彼依假名契經,及依世俗言論。」如《大毗婆沙論》卷六十說︰「彼非素怛纜,非毗㮈耶,非阿毗達磨,但是世間麤淺現喻。世間法異,賢聖法異,不應引世間法難賢聖法!」

說一切有部阿毗達磨者與分別論者,論理方法是不盡相同的。阿毗達磨論者,分別諸法,而達一一法自性。這一一法自性,是體用一如的。在前後同時的關係下,現起剎那(即生即滅的)作用。這是分析的,究理所成立的,或稱之為「道理極成真實」。而分別論者,依假名契經(佛的隨俗說法),世俗言論,世間比喻,以說明一切。所以,一法而可以體用不同︰「心性本清淨,客塵煩惱所染。」「染污不染污心,其體無異。」一法而可以在此在彼︰「要得生有,方捨死有。」「行行世時,如器中果。」近於常識的,通俗的論義,是分別論者的特色。這點,譬喻師一分相近,與大眾系更為切近。

(三)分別論者教義的特色,是心色相依的而傾向於唯心論,這如《大毗婆沙論》說︰「無色界有色,如分別論者。」「謂譬喻者分別論師,執滅盡定細心不滅。彼說︰無有有情而無色者,亦無有定而無有心。」

有情為心色的綜合體︰沒有物質的有情,沒有精神的有情,都是不會有的,也是難以想像的。這一根本的立場,或許就是佛教的早期思想。大眾部及說一切有部的一分譬喻師,曾取同一的見解。經說色受想行識不離,壽暖識不離,都證明了這一論題。在過未無體(大眾系,分別說系)的思想中,這是更重要的。如生於無色界,而現在沒有色法;得二無心定,生無想天,而現在沒有心︰那怎麼能引生未來的色與心呢﹖豈不成為無因而生嗎﹖心色相依不離的有情觀,不僅是現實而易於理解的,也是過未無體論者所應有的見地。

但在心色相依的原則下,心識(如六識)顯有間斷的情形,那當然要成立深潛的細心了。傳說上座部本計,「別有細意識」,銅鍱部立「有分識」,分別論者說「滅盡定細心不滅」。這是在一般的,間斷的,麤顯的現象下,發見深隱的,相續的,微細的心識。從心色不離的見地,化地部立三蘊︰剎那滅蘊,一期生蘊,窮生死蘊。又立二慧︰相應慧,不相應慧;大眾部及分別論者,說纏與心相應,隨眠與心不相應,都是同一思想的不同應用。從後代大乘佛學來看,這是本識論、種子論的先聲,為過未無體論者最合理的歸趣。

分別說者的細心相續說,傾向於一心論,一意識論。這一思想,與心性本淨說,有著內在的關聯性。說一切有部,及其有關的學派,對心性本淨說,是不能同意的,認為無經可證。但分別說部(及大眾部),是有經證的。現存銅鍱部所傳的《增支部》增一法中,就有心性本淨的經說。《大毗婆沙論》的分別論者,這樣說︰「彼說︰心本性清淨,客塵煩惱所染污故,相不清淨。(中略)彼說︰染污不染污心,其體無異。謂若相應煩惱未斷,名染污心;若時相應煩惱已斷,名不染污心。」

《大毗婆沙論》的「一心相續論者」,也與分別論者的思想相近。細心說與心性本淨說,分別說者與大眾部,取著共同的立場。對大乘佛法來說,有無比的重要性!

分別論者的傾向,與譬喻者一樣,由色心相依而重於心。例如說︰壽暖識三相依,而壽命是依識而住,隨心而轉的。身力與身劣,認為並無實體,由於內心的力與無力。法藏部就解說為精進與懈怠。身力的強弱,解說為內心所決定,這是傾向於唯心論的明証。

(四)分別論者的另一重要思想,是真常無為說的發達,這是與大眾部的思想,大體一致的。無為,佛約離煩惱而解脫的當體說,以不生不滅來表示他,因而引發了無為思想的開展。論究佛法的某些問題,如有永恆常爾的,寂然不動的,就稱之為無為,看作無關於變化的實體。說一切有部,成立三無為──擇滅、非擇滅、虛空,而大眾及分別論者,提出更多的無為說。如大眾部立九無為,化地部也立九無為︰分別說系的《舍利弗阿毗曇論》,也立九無為。雖九無為的內容,彼此也多少出入,但對真常無為思想的重視,可說完全一致。《大毗婆沙論》的分別論者,所說的無為,有︰(1)緣起是無為,(2)三種(擇滅、非擇滅、無常滅)滅是無為,(3)諸有為相是無為,(4)沙門果是無為,(5)世體是常,(6)道是無為。

其中,擇滅與非擇滅無為,為一般學派多數贊同的。有為相中,法藏部說滅相是無為,與無常滅是無為相合。緣起無為,沙門果無為,是分別論者所共的。道是無為,與大眾系的說假部同。世體是常,與譬喻師同。分別論者的無為說,重於緣起、道、果與滅。對於因果的必然理性,及修證所得的恆常不變性,稱為無為,可說是對佛說的生死流轉(緣起),及修證解脫,從形而上學的觀點,予以絕對的保證。

分別說者──分別論者,屬於上座部的學統,而在教義上,近於大眾部,與說一切有部阿毗達磨論義,距離較遠。大眾部與上座部的分立,在解經及思想方法上,起初應有師承與學風的不同,但決非壁壘森嚴的對立。在印度佛教的開展中,除分流於錫蘭的銅鍱部,罽賓山區的說一切有部,繼承上座部古說,而為阿毗達磨的更高開展外︰以恆河流域為中心而分化四方的──大眾系,分別說系,犢子系,都有一種不期然而然的共同傾向。與說一切有部有極深關係的犢子系,說一切有部中的譬喻師,還不免有共同的趣向,何況分別說者呢!所以,說分別論者為大眾部所同化,不如說︰這是分別說系,在印度本土開展的自然演化。

◎附二︰André Bareau著‧郭忠生譯〈分別說部之思想〉

在部派佛教一般問題研究中,分別說部(Vibhajyavādin)是最為困難的部分。它的問題在於︰究竟分別說部是否為單一部派,抑或指由多數略具異質性之部派所構成之部派集團。如係前者,即應明確的指出它是那一部派,其教理及傳承之特點何在;如果是後者,則必須確立各該不同部派共同之處,以及儘可能找出究竟是何等部派構成此一集團。

很早以前開始,現代學者即嘗試解決此一問題,但見解並不一致,莫衷一是。某些學者本身在經過一番深入研究文獻資料後,反而不願表達明確之見解,而這些學者一般都是對於相關資料之來龍去脈有相當認識之人。

我們必須承認,此問題之所以會盤根錯節,糾纏不清,有相當程度是因為後代之註解者,他們所提供之資料並不確定,而且不是他們個人單純假設而已。在此,我們首先應說明「Vibhajyavādin」乙詞之意義︰「主張『分別』(vibhajya)理論之人」或是「主張不同理論之人,所以是異論者。」此一語詞往往因為使用之人不同而賦予各別之意義。

(一)早期文獻

(1)說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in)之《大毗婆沙論》大約在西元200年左右集出,它是現存關於分別說部之文獻中,時代最早,也是最重要的文獻。《大毗婆沙論》收錄了相當數量關於分別說部之理論,形成了相當廣泛的教理系統,這我們將在下文加以說明。分別說部通常就是指與應理論者(yuktavādin)持相反見解之人,所謂應理論者即是主張正確理論之人,在《大毗婆沙論》中,應理論者就是指說一切有部毗婆沙師。而在本文下面所引之《大毗婆沙論》論文中,分別論者即是異論者,「好持異論,立惡法,遮善法」。所以《大毗婆沙論》似乎就是以分別論者之名來稱呼一般的異論者,亦即不贊同《大毗婆沙論》思想之人,在此情況之下,其作者即不可能或沒有想到要明確的指出其論敵究係何人。所以《大毗婆沙論》使用分別論者乙詞就是泛指說一切有部毗婆] 師以外之人,而指我們多在前面嘗試加以說明的多數部派所構成之集團。

依《俱舍論》之記載,世親認為︰「……以說三世皆定實有故,許是說一切有宗,謂若有人說三世實有,方許彼是說一切有宗,若人唯說有現在世及『過去世未與果業』,說無未來及『過去世已與果業』,彼可許為分別說部。」此處可以確定飲光部(Kaśyapiya)就是持此一看法,所以它就是分別論者。但分別說部是否僅指飲光部﹖世親並沒有回答此一問題。

眾賢(Saṁghabhadra)很明確的區分所謂之「增益論者」(補特伽羅論者,cpudgala-vādin)、「剎那論者」、「都無論者」、「假有論者」(prajñaptivādin)以及「分別論者」,而最後一種的見解是︰「唯說有現(在)及『過去世未與果業』。」所以他的看法與世親相同。

婆藪跋摩(Vasuvarman)在其《四諦論》固也區別分別說部及說假部(Prajñaptivā-din,假名部),而他認為分別說有一項主張︰「一切有為(saṃskṛta)皆苦,由無常(anitya)故。」不過這應是說假部之立場。

最後,(西藏所傳)清辯(Bhavya,跋毗耶)關於部派分裂之第一說,即西北印度之說法(按此一地區為說一切有部之化區),卻將分別說部列入說一切有部之中,這在形式上顯然與《大毗婆沙論》所傳相互矛盾。清辯之說法是︰「在其(說一切有部)本身,有的人認為︰『不感果之過去業是存在的。未來以及已感果之業則不存在。』因為這種分別(vibhajya),他們在說一切有部之中被稱為分別說部。」上開見解是飲光部之立場,所以這點也與世親及眾賢之傳述一致。

(2)錫蘭上座部之大寺派(Mahāvihāra)多次自稱為分別說部。

在華氏城(Pātaliputta)結集時,阿育王(Aśoka)問︰佛陀之教理究竟是什麼﹖該結集之主持人目犍連子帝須(Tissa Maggaliputta)則告訴阿育王說佛陀主張分別說(vibhajjavaādī)在此之後,目犍連子帝須接著說︰佛陀既不是常見論者(sassatavādī),也不是斷滅論者(ucchedavādī);既不是有想論者(snññīvādī),也不是無想論者(asaññī-vādī)等等……。而是在面對此等重大問題時,採取一種審慎的態度,分別(vibhajja)每一教理的正反立場。但是此一相當後出之解釋(西元五世紀時)並不能令人滿意,因為按此方式,則每一佛教者都是分別論者。實際上,在諸部派所共傳之《梵網經》,(Brahma-jālasūtra)中,已對此一態度有所說明,所以不能和上座部之大寺派一樣,以此一角度來成為區別佛教部派的標準。另一方面,在佛教結集大會上,這也不能作為判斷是否為正統之標準,因為它是所有參與集會者所共同採取的。所以,在西元五世紀時,上座部(Theravā-din)很可能,特別是大寺派,仍然認為自己是分別論者,用以顯示他們承續著華氏城結集的正統地位,而此一結集是於西元前三世紀阿育王在位時舉行的,亦即已有七百年之久。但是在此角度之下,分別說部此一語詞的特殊含義因而無法彰顯。

(3)根據清辯(Bhavya)所引(第三說)正量部(Sammatīya)之傳說,分別說部是從說一切有部分裂而出,而分別說部又分出︰化地部(Mahīśāsaka)、法藏部(Dharmagupta)、銅鍱部(Tāmraśātīya)及飲光部(Kāśyapīya)。此處應注意者,飲光部也在此一集團之中,而世親、眾賢以及清辯所引第一說之作者所認之飲光部之基本主張,即是分別說部所持有者。再者,錫蘭上座部自稱分別論者同樣也應屬於此一集團,他們與化地部有密切之法統關係,殊無可疑。

(4)而清辯(Bhavya)所引(第二說)大眾部(Mahāsāṃghika)之傳說,分別說部則與上座部(Sthavira)及大眾部併列為根本部派集團,鼎立而三。而分別說部又分出︰化地部、飲光部、法藏部及銅鍱部。此一傳說與上述正量部所傳雖各有獨立之來源,但內容完全一致,所以應可視之為事實,至極灼然。

綜合以上說明,上述四種傳說(說一切有部、上座部、正量部及大眾部)都是西元五世紀以前印度之資料,經過比對檢校之後,可知就下列數點而言,完全一致或是並無不符之處︰

a.分別說部並不是說一切有部。

b.飲光部是分別說部中之一派。

c.上座部(錫蘭),以及與之有密切法統關係之化地部都是分別說部的構成部派。

d.從化地部分裂出來的法藏部也是分別說部。

e.銅鍱部,雖然我們對它認識有限,應該也是屬於此一集團。

f.分別說部是指犢子部(Vātsīpatrīya)以外反對「一切有說」(sarvāstivāda)之上座部(Sthavira)。在阿育王所護持之華氏城結集之後,犢子部以外之上座部分裂成二大集團︰說一切有部,此派主張「一切有說」;以及反對「一切有說」之分別說部。而分別說部之領袖應是目犍連子帝須(Tissa Moggali-putta),他就是在說一切有部論書《識身足論》(Vijñānakāya)中,批評「一切有說」之「目連沙門」(Maudgalyāyana),這點前經La Vallée-Poussin指明,《識身足論》把「目連沙門」的名字列在著作之開端,他成為該著作之一部分。嗣後,分別說部又分出許多部派。首先,毫無疑問的,在西元前三世紀末葉,它分裂為二部派︰化地部及飲光部。前者全然反對「一切有說」;後者則採取較為調和之立場。其後,又因為不同之事緣而成立新的部派︰錫蘭上座部,印度北部及南部之化地部、法藏部及銅鍱部。

(二)後代文獻

(1)真諦(Paramārtha,六世紀前半葉)在其所譯世友(Vasumitra)之《部執異論》,將梵文之Prajñaptivādin(說假部)譯為「分別說部」,唯「分別說部」應係梵文Vibhajy-avādin之譯語,較為正確。而真諦在註解世友《部執異論》時,曾說此一分別說部之創立者為大迦旃延(Mahākātyāyana),且大迦旃延提出其見解用以分別(vibbajya)其所由分裂而來之多聞部(Bahuśrutīya)之思想,所以此一新成立之分別說部應該稱為多聞分別說部(Bahuśrutīya-Vibhajyavādin),較為精確。

窺基在《成唯識論述記》說︰「分別論者(Vibhajyavādin),舊名分別說部,今說假部(Prajñaptivādin)。」此一說法顯然採自真諦之作品,我們可以看出,這種說法難以理解,而且是一偏之見。我們絕不能據而認定分別說部就是說假部,特別是《大毗婆沙論》,世親及眾賢所指的分別說部以及上座部,尤屬顯然。

(2)窺基在《成唯識論述記》又說︰「……分別說部,諸邪分別,皆名毗婆闍婆提,即大眾(Mahāsāmghika)、一說(Ekavyāvahā-rika)、說出世(Lokottaravādin)、雞胤部(Kaukkutika)。」然而,此四部派與說假部截然有異,且說假部是這些部派中最慢成立的。惟此一說法並非全然不可信,因為此四部派全部均反對「一切有說」,而大眾部的部派並沒有參與阿育王時期的華氏城結集,且說一切有部及分別說部即是由此一結集而告分裂。這將可以說明為何說一切有部傳說大眾部是在阿育王時期分裂︰它們將二次分裂及二次在華氏城舉行的結集混在一起,而且二次都是大眾部佔得上風;但是在第二次的時候不再僅是大眾部,大部分之上座部亦一同訶斥「一切有說」(sarvāstivāda)。以上當然僅是一種假設的推想,但無論如何,在本質上,大眾部也如同大部分之上座部一樣,反對「一切有說」,因而《大毗婆沙論》之作者將大眾部之主張列入分別說部之見解中,即無足為奇。

(3)普光約伋與窺基同時,且同為玄奘之弟子,在其《俱舍論記》說︰「說非盡理,半是半非,更須分別,故名分別說部。」此一解釋顯然是本諸字源學而論,吾人還是無法理解。

(4)惠沼則較後出,而為玄奘及窺基之弟子,在其《成唯識論了義燈》說︰「分別論者或大乘異師,有種子故;或小乘諸部皆名分別,不定一論,故《攝(大乘)論》中分別論者傳釋是化地部(Mahiśāsaka);《婆沙》中分別(論者)傳說是正量部。」La Vallée-Poussin的看法是︰「此點難以理解︰《攝大乘論》引用化地部之《阿含經》,而未提及分別說部;《大毗婆沙論》似乎沒有提及正量部。」不過,《大毗婆沙論》是西元二世紀末葉之作品,在當時,正量部尚未取得如它在西元七世紀時的重要地位,而《大毗婆沙論》確實是把正量部列於犢子部之中,此在西元七世紀時,形勢恰好相反,玄奘及義淨即把犢子部列於正量部之中,如果檢視《大毗婆沙論》所列屬於分別說部之主張,則可認定《大毗婆沙論》認為正量部是微不足道的部派。但最重要的是,從惠沼的註解看來,顯已證明惠沼認知不足,且深受此問題的困擾。首先,他在二種假設之間依違不定,而該二種假設都是不正確的。因為分別說部並不是大乘之部派。而且分別說部也不應該被解為是「小乘諸部皆名分別」,因為《大毗婆沙論》、世親、眾賢等等,均傳述說一切有部不是分別說部,此在本文前面已經加以證明,不容置疑。而惠沼最後固然列出化地部及正量部,但後一說法又是不正確的。從這明顯的錯誤相互混雜看來,使我們認為惠沼及普光(對此問題)應該是缺乏認知。這說明了他們的解釋及所呈現的矛盾,難以採信。

(5)西元七世紀時,調伏天(Vinītadeva)將分別說部列為說一切有部集團中之第七個,也就是該集團之最後一個部派。而他一方面把化地部、法藏部、飲光部及銅鍱部分別並列屬於同一集團;在另一方面,又將錫蘭上座部別列為一集團。調伏天列出五項或六項屬於分別說特有之主張,其具體內容請見本文最後,不過其內容在性質上頗具調和色彩,所以調伏天之說法殊值懷疑。實際上,我們在他所列的內容中同時可看到犢子部及化地部之基本主張,以及另一項與譬喻者(Darstāntika)相同之主張。另一項主張則因原典之記載相當艱澀(或是譯者之錯誤),以致無法加以解釋。不過,調伏天也清楚的區別分別說部及說假部(Pra-jñaptivādin),前者屬於說一切有部集團;後者則在大眾部集團之內。

(6)最後,顯然相當後出之《比丘婆樓沙具樓所問(經)》(Bhiksuvarsāgrapṛ-cchāśutra)則把分別說部與說假部並列同屬大眾部集團。而飲光部、化地部及法藏部則在說一切有部集團,至於銅鍱部又與多聞部並列在正量部集團。面對如此明顯的錯誤,我們即不可能希求根據此一作品的任何論據,而有所推斷。

以下是《大毗婆沙論》所述分別說部之主張︰

(1)(犢子部)分別論者欲令音聲(śabda)是異熟果(vipākaphala)。

由聖言故,如《施設論》說︰何緣菩薩感得梵音大士夫相︰菩薩昔餘生中,離粗惡語,此業究竟得梵音聲(brahmasvara),由此說故,彼便計聲是異熟果。

(2)分別論者(及大眾部師)執︰佛生身(janmakaya)是無漏法。

(3)分別論者執︰信(śraddhā)等五根(in-driya)唯是無漏(anāsrava)。

謂契經說︰若有五根增上猛利,平等圓滿多修習故,成就阿羅漢,諸漏永盡。從此減下成不還者,次復減下成一來者,次復減下成預流者。若全無此信等五根,我說彼住外異生品。由此經故,彼執五根唯是無漏。

(4)分別論者說︰壽(āyus)隨心轉(cittā-nuparivartin)。

如契經說︰「壽、煖、識(vijñāna)三和合非不和合。」

如是三法不可施設離別殊異,由此證知壽隨心轉。

(5)(譬喻者)分別論師執︰無想定(asamj-ñisamāptti)細(sūksma)心(citta)不滅(niruddha)。

彼作是說︰若無想定都無有心,命根(jīvitendriya)便斷,應名為死,不名在定。

(6)(譬喻者)分別論師執︰滅盡定(nirodhasamāpatti)細(sūksma)心(citta)不滅。

彼說︰無有有情(sattva)而無色(rūpa)者,亦無有定(samāpatti)而無心(citta)者,若無定心,命根(jīvitendriya)應斷,便命為死,非謂在定。

(7)謂或有執︰三界(dhatu)受生,皆無中有(antarābbava),如分別論者。

問︰分別論者依何量故,執無中有﹖答︰依至教量,謂契經說︰「若有一類造作增長五無間業,無間必定生地獄中。」既言無間必生地獄,故知中有決定為無。又伽他(gāthā,原文作sūtra,有誤)說︰「再生汝今過盛位,至衰將近琰魔王(Yama),欲往前路無資糧,求住中間無所止。」既說中間無所止處,故知中有決定為無。又說過難證無中有,謂影光中無間隙,死有生有應知亦然。

(8)或復有執︰緣起(pratītyasamutpāda)是無為(asaṃskṛta)。

(9)有餘復執︰道(mārga)是無為(asaṃs-kṛta),如分別論者。

彼作是說︰唯一無上正等正覺菩提(anuttarasamyakasambodhi)常住不滅,隨彼彼佛出現世間,能證者雖異,而所證無別……如契經說︰佛告苾芻,我證舊道,故知聖道定是無為。

(10)分別說部建立︰貪欲(abhidhyā)、瞋恚(vyāpāda)、邪見(mithyādṛṣṭi)是業(karman)自性(svabhāva)。

如契經說︰故思(cetanā)所造身三種業,已作已集,是惡(pāpa)不善(akuśala),能生眾苦(duḥkha),感苦異熟(vipāka)。故思所造語四種業、意三種業,已作已集,是惡不善,能生眾苦。」意三業者,謂貪、恚、邪見,由此經故說,貪等三是業自性。

(11)分別論者作如是言︰自性(svabhāva)善者謂智(jñāna),相應(samprayoga)善者彼相應識(vijñāna),等起(samutthāna)善者謂彼所起身語業,勝義(paramārthatas)善者謂涅槃(nirvāṅa)。由四緣說不善︰(一)自性故,(二)相應故,(三)等起故,(四)勝義故……勝義不善者謂生死不安穩。

(12)分別論者讚說︰世尊(Bhagavant)心常在定。

善安住念(smṛti)故。

(13)分別論者又讚說︰佛恆不睡眠,離諸蓋(āvarana)故。

(14)謂或有說︰契經所言無有愛(vibhavatṛ-ṣṇā)者,通見(darśana)修所斷(prahā-tavya),如分別論者。

彼說意言︰三界無常(anityatā),說名無有(vibhava),能緣(ālambana)彼貪(kāma),名無有愛。無常既通見、修(bhā-vanā)所斷,彼愛(tṛṣṇa)亦通二種。

(15)謂或有說︰有十二顛倒(viparyās)︰八唯見(darśana)所斷(prahātavya);四通修(bhāvanā)所斷,如分別論者。

謂契經說︰於無常起常想(saṃjñā)顛倒、心(citta)、見(drsti)顛倒;於苦(duḥ-kha)起樂(sukha);於無我(anātmaka)起我(ātman);於不淨(aśuddhi)起淨想顛倒、心顛倒、見顛倒。由此故知一切顛倒有十二種。於中,八種唯見所斷︰謂常、我中各取三種,樂、淨中各唯取見顛倒。四種通修所斷︰謂樂、淨中各取想、心二顛倒。

(16)分別論者作如是說︰若有八苦相,是苦是苦諦;餘有漏法(sāsrava)是苦非苦諦。招後有愛,是集是集諦;餘愛及餘有漏因是集非集諦。招後有愛盡,是滅是滅諦;餘愛盡及餘有漏因盡是滅非滅諦。學八支聖道,是道是道諦;餘學法及一切無學法是道非道諦。

(17)或有說︰四聖諦一時現觀(abhisamaya),如分別論者。

彼依契經,如世尊說︰「若於苦諦無有疑惑,於集滅道諦亦無有疑惑。」既於四諦頓無疑惑,故知現觀定頓非漸。

(18)或有執︰(阿羅漢)定無退(parihāni)起諸煩惱(kleśa)義,如分別論者。

彼引世間現喻為證,謂作如是說︰如瓶破已,唯有餘瓦,不復作瓶,諸阿羅漢亦應如是。金剛喻定破煩惱已,不應復起諸煩惱退。

(19)分別論者立四十一菩提分法(bodhipāksi-ka),謂四聖種足三十七。

(20)或有說︰無色界(ārūpyadhātu)有色,如分別論者。

謂契經說︰「名色(nāmarūpa)緣識(vijñānapratyaya)、識緣名色。」無色界既有識,亦應有名色。餘經復說︰「壽(āyus)、煖(uṣma)、識(vijñāna)三恆和合不相離,不可施設離別殊異。」無色界中既有壽識,亦應有煖(uṣma)。餘經復說︰「離色受想行,不應說識有去來住,有死、有生。」無色界中既得有識,亦應具足有四識住。

(21)分別論者唯許初靜慮(dhyāna)建立支(anga)。

如契經說︰「毗舍佉鄔波索迦,往達磨陣那苾芻尼所問言︰聖者!初靜慮有幾支﹖答言︰具壽!有五支,謂尋(vitarka)、伺(vicāra)、喜(prīti)、樂(sukha)、心一境性(ekāgracittatā)。」彼鄔波索迦(up-aāsaka)既不問上靜慮支,彼苾芻尼又不說,故知上諸靜慮不建立支。

(22)分別論者說︰「有齊頂」(samaśīrsin)阿羅漢(故),彼說︰世尊弟子生非想非非想處,於命終時,煩惱(kleśa)、業(karman)、命(jīvita)三事俱盡,不由聖道(āryamārga)得阿羅漢果。

(23)或有執心性本淨,如分別論者。彼說︰心本性清淨,客塵煩惱(āgantukakleśa)所染污,故相不清淨。

有作是說︰貪(kāma)瞋(dveṣa)癡(moha)相應(samprayukta)心得解脫(vimukti)。問︰誰作是說﹖答︰分別論者。

彼說︰染污、不染污心,其體(dravya)無異,謂︰若相應煩惱未斷,名染污心。若時相應煩惱已斷,名不染心。如銅器等,未除垢時,名有垢器等。若除垢已,名無垢器等,心亦如是。

(24)復有執︰五法是遍行(sarvatraga),謂無明(avidyā)、愛(tṛṣṇā)、見(drsti)、慢(māna)及心(citta),如分別論者。

故彼頌言︰有五遍行法,能廣生眾苦,謂無明愛見,慢心是為五。

(25)或有執︰身力(kāyabala)身劣,無別自體,如分別論。

彼作是說︰心有力時(balavant),說為身力。心無力(abala)時,說為身劣。故身力劣,無別自體。

(26)謂或有執︰擇滅(pratisamkhyānirodha)、非擇滅(apratisamkhyānirodha)、非常滅(anityatānirodha)……此三種滅(nirodha)皆是無為(asaṃkṛta)。

(27)有作是說︰涅槃有學(śaiksa)、有無學(aśaisksa)、有非學非無學(nevaśaiksā-śaiksa)(等三種),如犢子部。(譯按︰此一說法應參照下述第(28))

(28)分別論者所說有二︰(一)說涅槃先是非學非無學,後轉成學;先是學,後轉成無學;先是無學,復轉成學。(二)說涅槃有三種,謂學者常是學、無學者常是無學、非學非無學者常是非學非無學。

(29)有執︰諸有為(csaṃskṛta)相(lakṣaṇa)皆是無為(asaṃskṛta),如分別論者。

彼作是說︰若有為相,體(dravya)是有為,性(bhāva)羸劣故。則應不能生法住、法異、法滅法。以有為相體是無為,性強盛故,便能生法乃至滅法。

(30)分別論者作如是言︰所問二結〔戒禁取結(śīlavrataparāmarśa)、疑結(vicikitsā)〕應分別記,非一向等,由此故言,二應分別。謂彼二結,欲界(kamadhātu)是不善(akuśala);色界(rūpadhātu)、無色界(ārūpydhātu)是無記(avyākrta)。

若法(dharma)是無慚(hrī)無愧(apatrāpya),自性與無慚無愧相應(sam-prayukta),是無慚無愧等起等流果(niṣyandaphala。譯按︰原文作srotāpan-naphala,有誤)是不善,色無色界煩惱不爾,故是無記。

(31)或有說︰諸法攝(samgṛhīta)他性(pa-rabhāva),非自性(svabhāva)攝,如分別論者。

餘經亦說︰「於五根(indriya)中,慧根(prajñendriya)最勝。」慧根能攝諸餘四根,然彼慧根與四根異而說能攝,故知諸法皆攝他性,非自性攝。(按︰以下又引多部契經證成此說)

(32)或有說︰四沙門果(śramaṇyaphala)唯是無為(asaṃskṛta),如分別論者。

(33)或有執︰世(kāla,時間)與行(saṃs-kāra)異,如譬喻者分別論師。彼作是說︰世(kāla,時間)體(dravya)是常,行體無常。「行」行世時,如器中果,從此器轉入彼器。

(34)分別論者執︰世第一法(laukikagradhar-ma)相續(samtati)現〔而非一念現前(ekacittaksanika)〕。

彼說相續總有三種︰{1}時相續(kālasam-tati),{2}生相續(utpādasamtati),{3}相似相續(samasamtati)。世第一法雖無前二,而有後一。

(35)復有執︰嫉(īrṣyā)、慳(matsara)二纏(samyojana);梵世(brahma-loka)亦有,如分別論者。

契經說︰「大梵天王(Devarājā Mahāb-rahma)告諸梵眾︰我等不須往詣沙門喬答摩(Gautama)所,禮敬聽法,即住此處,當令汝等度生老死,證永寂滅。」彼說梵王為嫉慳結纏繞心,故作如是語。

(36)或有執︰不染污(aklista)心(citta),亦令有相續(samtati),如分別論者。

契經說︰菩薩正知(samyagaviñaṇa)入母胎,正知住母胎,正知出母胎。既有正知入母胎者,正知即在不染污心故,不染污心亦令有相續。

(37)分別論者說︰預流、一來亦得根本靜慮(mūlasamāpatti)。

依契經故。如說︰「慧(prajñā)闕無靜慮(dhyana);靜慮闕無慧。是二具足者,去涅槃不遠。」預流、一來無不有慧故,彼亦有根本靜慮。

(38)分別論者又說︰隨眠(anuśaya)是纏(paryavasthana)種子(bīja)。

(39)隨眠自性(svabhāva)心不相應(citta-viprayukta)。

(40)諸纏(paryavasthāna)自性與心相應(cittasamprayukta)。

(41)上座部經分別論者,俱密說此名「有分識」(bhavangavijñana)。

就《大毗婆沙論》所列分別說部之主張加以研究,它與其他部派之主張相同或相異的情形如下︰


┌─────┬─┬─┬─────┬─┬─┐
│部 派│同│異│部 派│同│異│
├─────┼─┼─┼─────┼─┼─┤
│大眾部 │16│ 0│案達羅派 │ 8│ 3│
│化地部 │10│ 0│北山住部 │ 2│ 2│
│譬喻者 │ 6│ 0│犢子部 │ 3│ 3│
│舍利弗毗曇│11│ 5│正量部 │ 1│ 5│
│上座部 │ 5│15│說一切有部│ 0│40│
└─────┴─┴─┴─────┴─┴─┘


由於此處略去大多數部派的教理,所以上開圖表應可認為起碼其同異關係在這些數字本身即可看出來。它與大眾部及化地部之主張相同,這點最值注意。不過它與《舍利弗阿毗曇論》、譬喻者及案達羅派(Andhaka)有部分相同亦不可忽視。

首先,我們審酌世親、眾賢及調伏天之傳述而提出之假設︰分別說部是飲光部嗎﹖就本文上開資料所示,在教理上,分別說部一方面與大眾部,另一方面又與化地部及法藏部有密切的關係。然而,若綜合世友、清辯及《舍利弗阿毗曇論》所述之資料,卻可以證明與法藏部思想非常接近的飲光部,其教理也應該是與大眾部一樣,與分別說部關係綦切。由此可證實世親、眾賢及調伏天之傳述︰飲光部是分別說部。

但飲光部是否為唯一的分別說部﹖此點與上述三位大師之傳述相反(其中,世親及眾賢學識博洽,無待詳述),而《大毗婆沙論》所列屬於分別說部之主張中,沒有一項曾被其他學者列為是飲光部之立論。尤有進者,《大毗婆沙論》多次明白的列出飲光部在本體論方面的根本立場。從而,《大毗婆沙論》之作者顯然認為飲光部及分別說部還是有所區別,所以縱使在《大毗婆沙論》作者的心中,飲光部是分別說部,但飲光部顯然不是唯一的分別說部。

相同的,《大毗婆沙論》也區別分別說部與大眾部、化地部、法藏部、譬喻者及犢子部,而多次提及此等部派的名稱。尤有進者,《大毗婆沙論》有時候還把某些主張並列為分別說部與譬喻者(四次)、大眾部(一次)或犢子部(一次)的共同見解。這似乎可以證明在《大毗婆沙論》的作者心中,分別說部上述三部派並非同一。而《大毗婆沙論》兩次提及分別說部與法藏部見解不同(譯按︰參看《大毗婆沙論》,大正27‧154b~198a)。這似乎同樣也可以證明分別說部與法藏部有別,除非我們必須把此一情形瞭解為︰法藏部所主張的二種見解是與其他的分別說部不同。而這種假設實際上相當具說服力,因為在該二種分別屬於法藏部與分別說部的見解更足以證明二者之間,具有密切的關係。

依上面所述,我們是否可以推定《大毗婆沙論》所指以分別說部為名之異論者,是共指飲光部、化地部、法藏部以及相關部派之全體﹖事實上沒有什麼可以反對此一見解,但是有一點顧慮使我們有所保留。事實上,《大毗婆沙論》時常訶斥根本化地部、上座部、大眾部及經部(Sautrāntika)一項本體論之主張,不過卻沒有明指究竟是那一部派︰「過去(atīta)未來(anāgata)無實體性。」但是此一主張之後卻總是與下述之主張相接在一起,並形成顯然不可分割之整體︰「現在(praty-utpanna)是無為。」然而上開主張之第二部分,我們在其他地方均未見過。實際上,依據現存世友《異部宗輪論》之四種譯本,化地部本體論主張之第二部分是︰「現在及無為是有」,而(西藏所傳)清辯之說法是︰「現在之有為(samskṛta)是有。」從部帙龐大的《大毗婆沙論》二種(譯按︰應為三種,參見印順法師《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pp-204~208)漢譯本,以及世友與清辯部派論著之漢譯、西藏譯本中,我們找不出有任何跡象足以懷疑上述主張之譯文有所錯誤。況且相關之註釋書也從未懷疑上開二種見解之正確意義(縱使可能有所懷疑)。那麼,這是否僅為同一主張之二種表達方式﹖這點我們一無所知,縱使此二種見解沒有矛盾,並不必然就是一致。所以我們無法確知此二種見解是否為同一學者所主張。從另一方面而論,《大毗婆沙論》所說的「現在是無為」應該與上開分別說部第33項主張︰「時間是常,而與無常之有為不同。」具有密切的關係。事實上,無為通常被解釋為是常恆與絕對的。所以該來源不明之見解即可表示為「現在是常」,此即與分別說部第33項主張相同。此項見解認為時間或現在是常恆、絕對,而有為法在時間裏移動、變化,此正與「一切有說」相反,這在評破此項見解之《大毗婆沙論》,可以看得很清楚。從而,上述來源不明之見解與分別說部第33項見解,二者均來自同一對「時間」所持之概念︰時間是常恆不變。此與說一切有部之三世說及功能性的時間觀,截然有異。其次,如果恰如一般所信譬喻者就是經部,則譬喻者也應如經部所主張的︰過去未來法非實有(參看本書所列經部之第10項主張),而譬喻者也與分別說部一樣承認時間是常恆、絕對,而與諸蘊(法體)有別,從此方面而論,亦可旁證上述二項見解具有密切之關係。從而,上述來源不明之見解應即是分別說之主張,而與該項見解之第一部分,即化地部之本體論,緊密的結合無間。

但是這樣的結果,使飲光部明顯的與《大毗婆沙論》所述的分別說部,並不相符,而世親、眾賢及調伏天所說的分別說部,也是如此,因此分別說部與飲光部不應認為是同一部派。然而《大毗婆沙論》的作者、世親及眾賢這些學識淵博的大學者,殊不可能在他們的著作中,忽視其中之一,所以吾人應可確定他所稱之分別說部並不是指某一部派,而是部派之集團。另外,《大毗婆沙論》何以列出四十項分別說部之特有見解,這些見解幾乎均是他人所未提及,而僅指出批評大眾部六項、化地部十二項、法藏部四項、犢子部十一項見解,這些部派(在分別說部)的重要性即不容置疑。有人或許會質疑,《大毗婆沙論》另又有二項分別說部與譬喻者並列之見解,不過就譬喻者而言,它與說一切有部自宗有關,它很可能是從說一切有部直接分裂出來,而且是在後者成立後不久即行分裂。

有人或許會再質疑︰《大毗婆沙論》將三項顯然是說出世部之見解,列為與分別說部之共同主張(上開第(2)、(12)及(13)項)。在這三項中,又以上開第(2)項「佛生身是無漏法」,最足顯示說出世部之特色,如果《大毗婆沙論》未將之並列為大眾部與分別說部之共同見解,則本文之說明即有一難以超越之障礙。所以這一小小的結合具有重大意義,它一方面說明《大毗婆沙論》認為分別說部與大眾部有別,另一方面也證明後者對前者有重大之影響。既然分別說部與大眾部均主張︰「佛生身是無漏法」,則另二項相關之見解同屬此二者即不容置疑,其他十三項大眾部之見解同於分別說部,更是理所當然,且此同樣也是化地部與法藏部所主張。

說一切有部(《大毗婆沙論》作者、世親、眾賢),等同於(西藏所傳)清辯所述大眾部及正量部之傳說,再加上上座部等,均認為分別說部乙詞是指犢子部以外之上座部而反對「一切有說」之部派,亦即指化地部、法藏部、飲光部、銅鍱部。不過,這並不即指這些部派全部均接受(經《大毗婆沙論》列為)分別說部的一切見解。這些作者與覺音(Bud-dhaghosa)不同,他們均未明白的指出所謂之若干分別論者或若干大眾部究何所指,殊為可惜,且因為這種未明指之說明方式頗為一致,我們認為要予明確的補正,應不可能。

以下是調伏天所列分別說部之見解,在此僅單純的引述其說法︰

(1)有勝義(paramārtha)補特伽羅(pud-gala)。這是犢子部集團特有之根本見解。

(2)非異熟果以外之過去(atīta)是沒有的;果(phala)以外之未來是沒有的。這是飲光部特有之根本見解。

(3)不同類(不相應之類)之現在是沒有的。此點意義不明。

(4)法(dharma)不能成為無間因(sama-nantarahetu)。

(5)色(rūpa)之同類因(sabhāgahetu)亦無。

這顯然是譬喻者之第一項主張。(譯按︰參看大正29‧31b︰「不許色為色同類因。」)

最後應予補充說怫,根據多羅那他(Taranatha)所傳,分別說部與飲光部在西元七世紀時消失。


大乘百法明門論

一卷。世親造。唐‧玄奘於貞觀二十二年(648)在長安北闕弘法院譯出。又作《大乘百法明門論略錄》、《百法明門論》、《百法論》、《略陳名數論》。收在《大正藏》第三十一冊。

作者世親為印度大乘佛教瑜伽系學者,著述弘富,有千部論師之稱。其所造論譯成漢文的約三十部,此《百法明門論》即其一種,被稱為瑜伽十支論之一。本論是據《瑜伽》五分中本事分、略陳名數的著作。內容略以三門分別︰(1)引經標宗,即「如世尊言」等。(2)尋經起問,即「何等一切法」等。(3)依問次第作答︰先明「百法」以解答「何等一切法」問題,復明「二無我」以解答「云何為無我」問題。

關於明一切法的部分,分五大類,共有百法︰第一類心,有八法。第二類心所有,有五十一法,又分為六位︰(1)遍行有五法,(2)別境有五法,(3)善有十一法,(4)煩惱有六法,(5)隨煩惱有二十法,(6) 不定有四法。第三類色,有十一法。第四類心不相應行,有二十四法。第五類無為,有六法。在說無我方面︰初明人無我,後明法無我。本論對於一切法與無我法,都作了簡要的分析,並各舉了實例,極易了解。

本來百法的名稱,散見於《瑜伽》、《顯揚》、《集論》和《五蘊論》等中,但採集百法區分為五大類而加以有系統的說明無疑是從《百法明門論》開始的。此論主要是剖析一切法和無我理。在一切法攝為五大類的次序上,還貫徹了唯識的精神。論文講得非常清楚,它說︰一切最勝故(心),與此相應故(心所有),二所現影故(色),三分位差別故(心不相應行),四所顯示故(無為)。這是說在有為法中,心法最為殊勝,所以首先提出。其次說心所與八識常相適應;其中有無論那一識起時,必定俱起的,立為「遍行」一類;有對特殊境界才能生起的,另立為「別境」一類;有惟在善心中得生的,另立為「善」之一類;有能引生隨煩惱的,另立為「煩惱」一類;有由根本煩惱派生的,另立為「隨煩惱」一類;有不同於以上五種心所,於善惡皆不定的,另立為「不定」一類。再次說色法不是獨起的,乃是依著心法及心所法而變現的影像。再次說不相應行法,如得、命根等二十四種法,也都不是獨立的法,乃是依著心法、心所法及色法差別假立的。再次說無為法需要藉著前四種法斷染成淨而顯示。由此可見五類的區分,雖有些像《俱舍論》等之說,而其實是世親藉以建立唯識理論的基礎,一舉心識就百法齊彰、系統秩然。其次,此論是剖解無我道理。此包括補特伽羅無我和法無我。五蘊心法色法都是相互依緣而有,其中都無實我可得,如執蘊為我,蘊則非一,究竟色法是我﹖還是心法是我﹖一一心所法是我呢﹖如執離蘊是我,我又在哪裡﹖故知「人」之一名,但依五蘊假立,都無主宰實自在用,由此說補特伽羅無我。其次蘊、處、界諸色法心法,也是相互依緣而有,絕沒有獨立常存之一物。換句話說︰即一切法都無實自性可名為我。此二無我理概括大乘教義是非常重要的概念。義忠《百法明門論疏》說︰天親降跡造論時代,正顯第三非空有教,初陳百法明遣執空,後答無我為除有執;若但判文明法中無我者,雖除有病,空執仍存。由此可見本論基本精神之所在。

本論譯出以後,玄奘門下製疏者有好幾家,但後來唐‧潞府沙門義忠的《疏》最為流行。義忠十三歲時聽慧沼(650~714)講《涅槃經》,二十歲後與慧沼就學於慈恩,遂作《百法論疏》,因為它文義安排得當,移解二無我段以後,不像其師等疏文那樣繁瑣,所以一直盛行到宋代不衰(見《宋高僧傳》卷四),而且由於忠《疏》的盛行,各家熱烈地學習,就提高此論的地位到與唯識、因明並駕。唐、五代就有許多以專講這部論名家的。如唐‧長安青龍寺釋道氤,為眾推許,乃登首座,於《瑜伽》、《唯識》、《因明》、《百法》等論,豎立大義六科。又唐‧京師西明寺釋乘恩也重撰《百法》論疏並《鈔》行於西土,其疏祖慈恩而宗潞府,終後弟子傳布。又梁‧滑州明福寺釋彥暉,對《因明》、《百法》二論各講百許遍,著《滑台鈔》,盛行於世。又後唐‧會稽郡大善寺釋虛受,對《百法論》有別行義章,漢洛陽天宮寺釋從隱,進具後講《百法論》,周魏府觀音院釋智佺,前後講《百法論》約百遍。

至於舊時《百法論》的註書,在義忠《疏》以外;有窺基的《決頌》一卷、《玄贊》一卷、《述記》二卷;圓測的《疏》一卷;義寂的《總述》三卷、《注》一卷;普光的《疏》一卷;太賢的《疏》五卷、《古跡記》一卷;泰師的《疏》一卷;林師的《疏》一卷;金剛的義門《鈔》二卷;擇鄰的《疏鈔》二卷;玄沼的《鈔》七卷;義幽的《顯要鈔》五卷、《科》二卷;崇璉的《聚拾鈔》十六卷;景猷述、慧涉刪補的《鈔》十六卷;詮明的《金台義府》十五卷、《科》二卷、《大科》一卷;智因的《綱要略釋》一卷;從芳的《顯幽鈔》十卷;廣陵的《義選鈔》四卷,……以上撰著今已多數佚失。(虞愚)

〔參考資料〕 慈航《相宗十講》。


大乘離文字普光明藏經

有四譯。第一是元魏‧菩提流支於永平元年至天平二年間(508~535)譯出,名《無字寶篋經》,一卷,僧朗筆受。第二是元魏‧佛陀扇多於元象二年(539)在鄴都譯出,名《無字寶篋經》,一卷。第三是唐‧地婆訶羅於永淳二年(683)在長安西太原寺歸寧院譯出,名《大乘離文字普光明藏經》,一卷。第四是唐‧地婆訶羅譯出,名《大乘遍照光明藏無字法門經》,一卷。此四譯中,第二譯本闕佚。餘三譯本皆收在《大正藏》第十七冊。本文介紹第三譯本。

此經的內容,敘述佛在耆闍崛山,勝思惟菩薩請問二字之義。佛告以永離之法、護持之法和如來覺了之法。菩薩永離之法有九種︰一法應除滅,即是欲貪、瞋恚、愚癡、我執、懈怠、睡眠、染愛、疑惑、無明。應守護之法有一種,就是己所不欲,勿勸他人。如來覺了之法,即是無有一法是如來所覺所證,因為一切法本無有實,從因緣生;因緣也如電光,念念不住。最後說持此經利益,可以生在淨土,見阿彌陀佛及諸聖眾,也見靈山聖會。(周叔迦)


大方廣佛華嚴經

略稱《華嚴經》,是佛成道後在菩提場等處,藉普賢、文殊諸大菩薩顯示佛陀的因行果德如雜華莊嚴,廣大圓滿,無盡無礙妙旨的要典。

此經漢譯本有三種︰

(1)東𣈆‧佛馱跋陀羅的譯本︰題名《大方廣佛華嚴經》,六十卷,為區別於後來的唐譯本,又稱為舊譯《華嚴》,或稱為《六十華嚴》。收在《大正藏》第九冊。

(2)唐武周時實叉難陀的譯本︰題名《大方廣佛華嚴經》,八十卷,又稱新譯《華嚴》,或稱《八十華嚴》。收在《大正藏》第十冊。

(3)唐‧貞元中般若的譯本︰也題名《大方廣佛華嚴經》,四十卷,它的全名是《大方廣佛華嚴經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簡稱為《普賢行願品》,或稱為《四十華嚴》。收在《大正藏》第十冊。

此經第一譯六十卷本,它的梵文原本三萬六千偈,是由慧遠的弟子支法領從于闐(今新疆和田一帶)得來,於晉‧義熙十四年(418)三月十日在揚州(今南京)道場寺請天竺三藏佛馱跋陀羅譯出,三藏手執梵本,譯為漢語,法業筆受,慧嚴、慧觀等潤文,吳郡內史孟顗、右衛將軍褚叔度為檀越,於元熙二年(420)六月十日譯竟,劉宋‧永初二年(421)複校完畢(見《出三藏記集》卷九經後記等)。初譯出時分五十卷,後改為六十卷,內分三十四品,總由七處、八會的說法而成。嗣後唐‧永隆元年(680)三月,天竺三藏地婆訶羅和法藏校勘此經,見所譯〈入法界品〉內有缺文,因更就梵本譯出從摩耶夫人到彌勒菩薩文一段約八、九紙補入(見《華嚴經探玄記》卷一)。這就成為現行《華嚴經》六十卷本。

此經第二譯八十卷本,它的梵文原本四萬五千頌,係唐‧則天武后遣使從于闐求得,並請來其地三藏法師實叉難陀,於證聖元年(695)三月十四日在洛陽大遍空寺開始翻譯,武后親臨譯場首題品名,菩提流志、義淨同宣梵本,復禮、法藏等並參與筆受潤文,到聖曆二年(699)十月十八日在佛授記寺譯畢(見《開元釋教錄》卷九),成八十卷,內分三十九品,總由七處(同舊譯)、九會(八會同舊譯,新增「普光法堂」一會)的說法而成。後法藏發現此經〈入法界品〉中尚有脫文,仍與地婆訶羅校勘梵文,於第八十卷初從彌勒菩薩後至三千大千世界微塵數善知識前中間,補入文殊伸手摩善財頂十五行(《華嚴經疏》卷三、《華嚴經略策》),即為現今流行的《華嚴經》八十卷本。

此經第三譯四十卷本,它的梵文原本一萬六千七百偈(見《貞元釋教錄》卷十七)係南天竺烏荼國王親手書寫遣使於貞元十一年(795)十一月送贈來唐。翌年六月,唐德宗囑罽賓三藏般若在長安崇福寺從事翻譯,廣濟譯語,圓照筆受,智柔、智通回綴,道弘、鑒靈潤文,道章、大通證義,澄觀、靈邃等詳定,至十四年(798)二月譯畢,成四十卷。其內容係勘同舊新兩譯《華嚴經》的〈入法界品〉一品,但文字上大為增廣;尤其是第四十卷有普賢十大行願,和新添的普賢廣大願王清淨偈,是前此兩譯《華嚴經》中所未有。

以上是漢譯此經的三大譯本。此外,此經中某一品或一部分傳譯於中國的為數也不少。西元二世紀中──後漢‧支婁迦讖曾於洛陽譯出《兜沙經》一卷,當是此經別行本漢譯的開始,吳‧支謙、西晉‧竺法護、聶道真乃至南北朝、隋、唐各朝,都有《華嚴經》的支分別行本譯出,在法藏《華嚴經傳記》卷一中曾列舉有這類別行譯本三十五部。今略就現存各本並對照唐譯各品會列載如下︰

《佛說兜沙經》一卷(如來名號品、光明覺品),後漢‧支婁迦讖譯。

《佛說菩薩本業經》一卷(淨行品、十住品),吳‧支謙譯。

《諸菩薩求佛本業經》一卷(淨行品),西晉‧聶道真譯。

《菩薩十住行道品》一卷(十住品),西晉‧竺法護譯。

《菩薩十住經》一卷(同上),東晉‧祇多密譯。

《漸備一切智德經》五卷(十地品),西晉‧竺法護譯。

《十住經》四卷(同上),後秦‧鳩摩羅什譯。

《佛說十地經》九卷(同上),唐‧尸羅達摩譯。

《等目菩薩所問三昧經》三卷(十定品),西晉‧竺法護譯。

《顯無邊佛土功德經》一卷(壽量品),唐‧玄奘譯。

《佛說校量一切佛剎功德經》一卷(同上),宋‧法賢譯。

《佛說如來興顯經》四卷(如來出現品),西晉‧竺法護譯。

《度世品經》六卷(離世間品),西晉‧竺法護譯。

《佛說羅摩伽經》三卷(入法界品),西秦‧聖堅譯。

《文殊師利發願經》一卷(同上),東晉‧佛陀跋陀羅譯。

《大方廣佛華嚴經入法界品》一卷(同上),唐‧地婆訶羅譯。

《佛華嚴入如來德智不思議鏡界經》二卷(普光法堂會),隋‧闍那崛多譯。

《大方廣入如來智德不思議經》一卷(同上),唐‧實叉難陀譯。

《大方廣如來不思議境界經》一卷(別本華嚴),唐‧實叉難陀譯。

《大方廣佛華嚴經不思議佛境界分》一卷(同上),唐‧提雲般若譯。

《大方廣佛華嚴經修慈分》一卷(同上),唐‧提雲般若譯。

《大方廣普賢所說經》一卷(同上),唐‧實叉難陀譯。

至如《華嚴》三大譯本中的唐‧般若譯四十卷《華嚴》,也同樣是全部經中〈入法界品〉的別行。

此經的藏文譯本,係由印度勝友、天王菩提和中國西藏智軍共從梵文譯出,並由遍照護加以複校,成一一五卷(奈塘目錄作一三○卷,德格目錄作一一六卷,實為一一五卷),內分四十五品,前四十四品相當於唐譯本前三十八品,第四十五品相當於唐譯本第三十九〈入法界品〉,又藏譯本比漢譯本多出第十一品和第三十二品,其他各品文句上也頗有出入。

關於此經的梵本,如陳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五說︰「華嚴經有百千偈,故名百千經。」又《華嚴經傳記》卷一也稱,西域傳說此《華嚴大不思議解脫經》有三本︰其中上中兩本隱而不傳,下本有十萬偈,四十八品,現流天竺。此中所說現流天竺的下本有十萬偈,和《大智度論》卷一百所說「不可思議解脫經十萬偈」、晉譯《六十華嚴經》後記所說「華嚴經梵本凡十萬偈」相符,而證明此經亦名《不思議解脫經》,全本凡十萬偈,而《四十華嚴》乃其中的一部分。如《貞元釋教錄》卷十七說︰「梵本大方廣佛花嚴經總有六夾,共十萬偈,大唐已譯八十卷當第二夾了,今南天竺國王所進當第三夾(即般若譯四十華嚴梵本),有一萬六千七百偈。」又《四十華嚴經》後記也說此梵本是「南天竺烏荼國……王手自書寫大方廣佛華嚴經百千偈中所說善財童子親近承事佛剎極微塵數善知識行中五十五聖者善知識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再參考世親《十地經論》與金剛軍、堅慧的釋論,解釋此經〈十地品〉,寂天的《大乘集菩薩學論》也引用此經〈賢首品〉的偈頌等情形來看,可以想見此經的〈入法界〉、〈十地〉乃至其他各品在印度古代已各成一經而分別流行。其中〈入法界品〉(即《四十華嚴》)和〈十地品〉,且為尼泊爾佛教中古來通常傳誦的九部大經之二,因而這兩品的梵本在尼泊爾一直保存。到十九世紀中,這兩品梵本隨著其他梵典又由尼泊爾更流傳到印度、英、法、日本等國,並有所校勘出版。現行梵文〈十地品〉有近藤晃曜校刊本(東京,1936),〈入法界品〉有鈴木大拙,泉芳璟校刊本(京都,1934~1936),《普賢菩薩行願讚》有渡邊海旭校刊本(1902)。至於其他各品的梵本似都已散佚而未見發現。

此經的漢譯本中,以唐譯八十卷本的文義最為暢達,品目也較完備,因而在漢地流傳最盛。以下依據這一譯本略述此經的內容︰

唐譯本經係由九會的說法組合而成。第一會,敘佛在菩提場中初成正覺,道場無量妙寶莊嚴,金剛座上的遮那佛身萬德圓滿。十方世界微塵數菩薩乃至金剛力士諸神諸天等各具無量功德一時雲集,各各說頌讚佛,所有的華藏莊嚴世界海中一切世界也都同樣入佛境界(〈世主妙嚴品第一〉)。諸菩薩和一切世間主說頌問佛,佛現瑞相放光說頌,又現諸神變,一切法勝音等菩薩各說頌讚佛(〈如來現相品第二〉)。時普賢菩薩入佛三昧,受諸佛讚嘆摩頂,從三昧起,十方一切如來放光頌讚普賢菩薩,一切菩薩也同頌讚(〈普賢三昧品第三〉)。普賢菩薩以佛神力,向道場海眾諸菩薩說世界海等十事,分別顯示十方剎土的形相和它的原因(〈世界成就品第四〉)。普賢又說毗盧遮那往昔修行所嚴淨的華藏莊嚴世界海無量妙寶莊嚴功德,乃至世界海中一切世界的莊嚴和諸佛號(〈華藏世界品第五〉)。普賢又說這是由於毗盧遮那過去世為大威光太子時,供養諸佛廣修無量妙行的廣大功德莊嚴成就(〈毗盧遮那品第六〉)。

第二會,敘佛在普光明殿蓮華座上,顯現神變,十方菩薩都來集會。文殊師利菩薩承佛的威力,向眾菩薩稱說佛的名號,由於隨應眾生各別知見,遂有無量不同的名號如來為眾說法(〈如來名號品第七〉)。文殊師利又說娑婆世界中苦集滅道四聖諦的種種異名,和十方一切世界無量不同的四聖諦名,都隨眾生心,令得調伏(〈四聖諦品第八〉)。這時佛兩足輪放光,普照十方,各現佛事,文殊師利唱頌稱揚佛的無邊功德行願(〈光店品第九〉)。文殊師利菩薩又和覺首等九菩薩反覆問答十種甚深佛法明門(〈菩薩問明品第十〉)。智首啟問,文殊師利答說菩薩身語意業動靜語默中為饒益眾生應發起的一四○種的清淨願行(〈淨行品第十一〉)。文殊師利問,賢首以偈答說菩薩修行的無量殊勝功德,信願不虛,定慧圓滿成就等事(〈賢首品第十二〉)。

第三會,敘佛不離菩提樹下,上升須彌山帝釋宮殿,帝釋莊嚴宮殿,迎佛入座,並和諸天說頌讚佛(〈升須彌山頂品第十三〉)。十方佛世界法慧等菩薩都來集會,各說偈頌稱讚佛所修行的無量勝妙功德(〈須彌頂上偈讚品第十四〉)。法慧菩薩由於佛的威力,入無量方便三昧,受到諸佛讚嘆並摩頂,他出定廣說十住的法門,每住中各有聞、修十法(〈十住品第十五〉)。這時正念天子來問,法慧向他宣說修習梵行種種無相觀法(〈梵行品第十六〉)。又天帝釋來問,法慧向他宣說菩薩初發菩提心所得的種種無量功德,發心便能和佛平等,也無所得(〈初發心功德品第十七〉)。精進慧問初發心菩薩如何修習,法慧答說十不放逸,得十清靜,十佛歡喜,十法安住,十法入地,十法行清靜,十種清靜願,十法圓滿大願,十無盡藏等修行的法門和所應得的成就(〈明法品第十八〉)。

第四會,這時佛升向夜摩天宮,夜摩天王莊嚴殿座迎請如來,說頌讚佛,佛即入座(〈升夜摩天宮品第十九〉)。功德林菩薩等微塵數菩薩都來集會,十大菩薩各說偈頌稱揚佛周遍法界的行願功德(〈夜摩宮中偈讚品第二十〉)。功德林菩薩由於佛的威力,入善思惟三昧,受到諸佛稱讚並摩頂,他出定廣說十行的法門,並一一分別其行相(〈十行品第二十一〉)。功德林又對諸菩薩說菩薩十無盡藏的一一行相,由此能令一切行者成就無盡大藏(〈十無盡藏品第二十二〉)。

第五會,這時佛又升兜率天,兜率天王莊嚴殿座迎請如來,說頌讚佛功德,佛即入座(〈升兜率天宮品第二十三〉)。金剛幢等十大菩薩和微塵數菩薩從十佛世界來集。各說偈頌稱揚佛德(〈兜率宮中偈讚品第二十四〉)。金剛幢菩薩由於佛的威力,入智光三昧,受到諸佛稱讚並摩頂,他從定起,向諸菩薩廣說十回向法門,並一一分別解說所修行相(〈十回向品第二十五〉)。

第六會,敘佛在他化自在天宮摩尼寶殿,諸方世界諸大菩薩都來集會。這時金剛藏菩薩由於佛的威力,入大智慧光明三昧,受到諸佛稱讚並摩頂。他從定起,向眾說出十地的名稱。這時解脫月等諸菩薩請他解說,佛也放光加以神力,金剛藏菩薩便向眾演說甚深的十地法門行相(〈十地品第二十六〉)。

第七會,佛在普光明殿,普眼菩薩向佛問普賢菩薩三昧所修的妙行,佛教他自請普賢菩薩宣說。這時大眾希望見到普賢菩薩並殷勤頂禮,普賢菩薩才以神力出現,向眾廣說十大種三昧的高深法門(〈十定品第二十七〉)。普賢又向大眾說十種神通(〈十通品第二十八〉)。又向大眾說十種法忍(〈十忍品第二十九〉)。這時心王菩薩問,佛向他宣說阿僧祇不可說的數量和世間出世間一切諸法不可說的事理(〈阿僧祇品第三十〉)。心王菩薩又向大眾宣說諸佛世界的壽量和它們的長短比較(〈壽量品第三十一〉)。又向大眾宣說十方諸菩薩和他們的眷屬的住處並常住說法的地名(〈諸菩薩住處品第三十二〉)。這時會中諸菩薩心中希望知道諸佛的國土、本願、種姓、出現、佛身、音聲、智慧、自在、無礙、解脫等不思議事,佛便加持青蓮華藏菩薩向蓮花藏菩薩廣說佛所住的十不思議法門(〈佛不思議法品第三十三〉)。普賢菩薩向諸菩薩演說佛的身相莊嚴,略說有九十七種大人相,以及十華藏世界海微塵數大人相(〈如來十身相海品第三十四〉)。佛向寶手菩薩宣說如來的隨好中各有光明,周遍法界,能夠拔出地獄的苦,生兜率天,乃至令證得十地等廣大無盡的功德(〈如來隨好光明功德品第三十五〉)。普賢菩薩又向大眾演說佛為解脫眾生結縛,瞋心能障百萬法門,應當勤修十法,具十清淨,十廣大智,得十種普入,住十勝妙心,獲十種佛法善巧智(〈普賢行品第三十六〉)。這時佛從眉間放光,名如來出現光,如來性起妙德菩薩向佛請問大法,佛又放光入普賢菩薩口,普賢菩薩便廣說佛以十無量法出現,以十無量百千阿僧祇事得到成就。說罷,諸佛稱讚並為會眾授記,普賢最後說頌勸眾受持(〈如來出現品第三十七〉)。

第八會,敘佛在普光明殿,普賢菩薩入佛華藏莊嚴三昧,從三昧起,普慧菩薩請問菩薩依、菩薩行乃至佛示般涅槃等二百個問題,普賢菩薩一問十答,分別演說二千法門。諸佛現前讚喜。普賢菩薩再用偈頌重說菩薩的功德行處(〈離世間品第三十八〉)。

第九會,佛在逝多園林,和文殊普賢等五百大菩薩、大聲聞並無量世主聚會。佛以大悲入師子頻申三昧,遍照莊嚴十方世界各有不可說剎塵數菩薩來會,各現神變供養境界。諸大聲聞不知不見。十大菩薩說頌讚佛。普賢菩薩演說這師子頻申三昧的十種法句。佛又顯現種種神變、種種法門、種種三昧等相,文殊菩薩說頌稱讚,諸菩薩都得到無數大悲法門,從事利樂十方一切眾生。文殊菩薩和大眾辭佛南行,尊者舍利弗和六千比丘也承佛神力發心隨同南行。他們行到了福城東,在莊嚴幢娑羅林中大塔廟處說法,這時善財童子等二千人前來頂禮聽法,發菩提心,其中善財童子一心求菩薩道,說頌問教,文殊師利指示他去求訪善知識,善財童子便輾轉南行參訪了德雲比丘乃至彌勒菩薩等五十三位善知識,聽受了無數廣大甘露法門,最後見到普賢菩薩,由於普賢的開示,次第得到普賢菩薩諸行願海,終於證入法界。末了普賢菩薩說頌稱揚佛的功德海相(〈入法界品第三十九))。

以上是新譯經中九會三十九品的內容梗概。在舊譯六十卷本中只有八會三十四品。這是由於舊譯本缺〈十定品〉一品,並以〈十地品〉以下十一品為第六會而減少一會。又新譯本〈如來現相品〉以下五品在舊譯中合為〈盧舍那佛品〉一品,因而一共相差一會五品。

從新譯本譯出以後,八世紀以來漢地的華嚴學者大都依據新經講習疏釋。但在新譯本出現以前,就連唐‧賢首(法藏)的講疏還都一般依據晉譯六十卷本。因此對於本經的文義,在有名的賢首《探玄記》(卷二)和《文義綱目》中,即依舊譯本將全經判為五分︰(1)教起因緣分(舊〈世間淨眼品〉),這就是全經的序分。(2)舉果勸樂生信分(舊〈盧舍那佛品〉),顯示舍那佛的果德和他過去的因行,勸令生信。(3)修因契果生解分(舊〈如來名號品〉至〈寶王如來性起品〉三十品),顯示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的因行和所契的佛果,為令生解。(4)托法進修成行分(舊〈離世間品〉),顯示依諸菩薩行法,從事進修,成菩薩行。(5)依人入證成德分(舊〈入法界品〉),顯示由於善知識的教導,證入法界,成就果德。又分判此經的內容為五周因果︰(1)所信因果(舊〈盧舍那佛品〉),(2)差別因果(舊〈如來名號品〉至〈菩薩住處品〉二十五品是差別因,〈佛不思議法品〉至〈佛小相光明功德品)三品是差別果),(3)平等因果(舊〈普賢菩薩行品〉是平等因,〈寶王如來性起品〉是平等果),(4)成行因果(舊〈離世間品〉),(5)證入因果(舊〈入法界品〉)。嗣後清涼《華嚴經疏》(卷四),也沿用這五分說和五因果說來分攝新譯八十卷經三十九品的文義。而這樣的分判也就成為古今賢首宗師解說此經的通論。

又古今疏家也同樣以序、正宗、流通三分科判此經。即一般都以初品為序分,〈盧舍那佛品〉(新〈如來現相品〉)以下為正宗分。流通分在古時有多種異說︰如北魏‧慧光以〈入法界品〉為流通分;隋‧慧遠以〈入法界品〉內的善財童子以下屬流通分;隋‧靈裕以〈入法界品〉最後的偈頌為流通分;還有人說以末後二偈為流通分;還有人說此經還未譯竟,因而沒有流通分;還有人說以其他的眷屬經為此經的流通分;還有人說此經說法無盡無休,所以沒有流通分。唐‧清涼(澄觀)在他撰的《華嚴經疏》中認為慧遠所說最為合理(《華嚴經疏》卷四),因而以〈法界品〉內的善財童子以下為流通分的三分說,也成為後來賢首宗師解說此經的通論。

關於此經的宗趣,古來也有各樣不同的見解︰如齊‧曇衍說此經是以無礙法界為宗,隋‧靈裕說此經是以甚深法界心境為宗,還有人說此經是以緣起為宗,還有人說此經是以唯識為宗,唐‧敏(法敏)、印(﹖)二師說此經是以因果為宗,隋‧慧遠說此經是以華嚴三昧為宗,隋‧達摩笈多說此經是以觀行為宗,還有人說此經是以海印三昧為宗,北魏‧慧光說此經是以因果理實為宗。唐‧賢首(法藏)依慧光說加以充實,即以因果緣起理實法界為此經的宗趣(清涼《華嚴經疏》卷三),這也成為後來賢首宗師對於此經的共同見解。

此經的義理,為古今佛教學人所一致尊重。從南北朝以來,以判教著稱的江南三家都將此經判為頓教,而以其他經典判為漸教或不定教。其時北方七家判教的步調雖參差各不相同,但也以此經判為諸教中最高的圓教或頓教、真宗、法界宗等。此後隋‧吉藏立三轉法輪,以此經為根本法輪;天台智顗立化儀四教,以此經列為頓教,又立化法四教,以此經列為別兼圓教;唐‧窺基立三時教,以此經為中道教;賢首宗師則以此經判為五教中的一乘圓教,或十宗中的圓明具德宗。都顯示此經在佛教中向來被認為是最圓頓的經教。

關於此經古來傳播的情形,相傳佛滅度後,此經在印度曾經隱沒,後龍樹菩薩弘揚大乘,便將它流傳於世。龍樹還造出《大不思議論》十萬偈以解釋此經,現行漢譯的《十住毗婆沙論》十六卷,便是該論的一部分,為此經〈十地品〉中初二地的解說。在這以後,世親菩薩也依此經〈十地品〉造出《十地經論》,發揮了《華嚴》的要義,金剛軍、堅慧、日成、釋慧諸論師又各造出了《十地經論》的解釋(日成、釋慧兩釋現存有藏文譯本),可以想見此經在古代印度曾經部分流行一時。至於全經在當時當地流傳的情形不詳。

從後漢以來,此經的別行本在中國雖陸續譯出不少,但它的傳弘還不見興盛。到了東晉‧佛馱跋陀羅的六十卷本譯出以來,此經才受到漢地佛教學人的重視,對它傳誦、講習乃至疏釋的情形也漸行熱烈。如最初參與此經譯場的法業,曾親承佛馱跋陀羅的口義而撰成《義記》二卷;隨後劉宋‧求那跋陀羅曾講解過此經多次,北齊‧玄暢更對此經隨章逐句暢加疏講。北魏‧勒那摩提也曾弘講此經,又劉謙之精研此經,製《華嚴論》六百卷。這時菩提流支又譯出了《十地經論》,由於《地論》的弘通,此經更得到相應的發揚,地論師慧光又撰製了此經的《廣疏》和《略疏》(現存一卷),並以此經判為圓教而廣為弘敷。又齊‧大覺寺僧範著有《經疏》五卷,鄴中曇遵著有《經疏》七卷,洛州曇衍著有《經疏》七卷,後魏‧靈辯著有《經論》一百卷(現存一卷),魏‧北台智炬著有《經疏》七卷。嗣後隋相州演空寺靈裕著有《經疏》八卷(現存《文義記》第六卷)、《旨歸》一卷;西寺曇遷著有《華嚴明難品疏》十卷;西京慧藏著有《義疏》十卷;西京洪遵著有《經疏》七卷;淨影寺慧遠著有《經疏》七卷、《十地論義記》七卷(現存四卷);嘉祥寺吉藏著有《遊意》一卷(現存);武德寺慧覺著有《十地品疏》十卷;唐‧越州法敏著有《經疏》七卷;終南山智正著有《經疏》二十二卷;慈恩寺靈辯著有《經疏》十二卷。而南北各地風行講誦,更促進了華嚴學的廣泛開展。

隨著此經在隋、唐時代的盛行傳通,遂有以專弘這一經的教觀為主的賢首宗漸次形成。首先是隋‧杜順(法順)在終南山弘通此經,並著《華嚴五教止觀》一卷(現存)和《華嚴法界觀門》一卷(現存),以彰此經的玄旨而開一宗的基礎。他的弟子至相寺智儼更發展了他的心要,並參照地論師的學說,著有《華嚴經搜玄記》十卷(現存),為賢首宗師疏述舊譯本經的最早的名著。智儼還宗依經義,著述《華嚴經孔目章》四卷(現存)、《華嚴五十要問答》二卷(現存)、《華嚴一乘十玄門》一卷(現存)、《六相章》一卷(今佚),以顯一經的要義。嗣後大成賢首宗的賢首(法藏),更廣泛發揮此經的教義,著有《華嚴經探玄記》二十卷(現存),為賢首宗疏解舊譯本經的重要名著。他還著有《華嚴經文義綱目》一卷(現存)、《華嚴經旨歸》一卷(現存)、《華嚴八會章》一卷、《華嚴經翻梵語》一卷、《華嚴舊經梵語及音義》一卷等。此外他還依據此經著有關於此宗宗義的名著,如《華嚴五教章》(現存)、《華嚴義海百門》(現存)等。他的弟子荷恩寺宗一,也著有《華嚴經料簡》十二卷、《華嚴經疏》二十卷。此上所有關於此經的講習疏解,皆是依晉譯《六十華嚴》而作。

到了武周時,實叉難陀的《八十華嚴》譯出,法藏以垂暮之年參與了譯場筆受,還依據新譯《華嚴經》著有《開脈義記》一卷(現存)、《新經三昧記》一卷、《七處九會頌》一卷、《華嚴略疏》十二卷,以顯釋新經文義。法藏的弟子靜法寺慧苑也根據新經著有《續華嚴經疏刊定記》三十卷(現存),突破師說,自抒己見。他並著有《華嚴經音義》四卷(現存)、《華嚴旋復章》十卷、《九會章》一卷等。後來清涼(澄觀)更大振華嚴的宗風,糾正慧苑的異見,發揮賢首的正統學說,撰有《華嚴經玄談》九卷(現存)、《華嚴經疏》六十卷(現存)、《隨疏演義鈔》三十卷(現存),為賢首宗師疏釋新譯本經的最大名著。此外他還著有《華嚴經鈔科》十卷(現存)、《華嚴經略策》一卷(現存)、《華嚴經七處九會頌釋章》一卷(現存)等。但到了貞元中,澄觀又參與了四十卷《華嚴經》的譯出,他又撰著《普賢行願品別行疏》六卷(現存)、《貞元新譯華嚴經疏》十卷(現存),以闡述《四十華嚴》的深義。澄觀的弟子圭峰草堂寺宗密也著有《普賢行願品別行疏鈔》六卷(現存)、《行願品疏科》一卷(現存),以顯彰澄觀的心要。宗密還著有《新華嚴合經論》四十卷。以上專弘此經並因而蔚成一宗的法順、智儼、法藏、澄觀、宗密五師,世稱為華嚴五祖,為漢地傳播《華嚴經》的主要學匠。

宗外的名家,有長者李通玄,精研此經,著有《新華嚴經論》四十卷(現存),發揮了《八十華嚴》的新義。他又著有《華嚴經中卷大意略敘》一卷(現存)、《華嚴經修行次第決疑論》四卷(現存)等。又天台宗荊溪湛然,也著有《華嚴經願行觀行骨目》二卷(現存)。又靜居撰有《麟德殿講華嚴經玄義》一卷等。

唐代以後,此經的弘揚講習仍相當殷盛,各朝的重要註疏有︰宋‧觀復的《華嚴疏鈔會解記》十卷,復庵的《華嚴綸貫》一卷(現存),戒環的《華嚴經要解》一卷(現存),道通的《華嚴經吞海集》三卷(現存)、《華嚴法相槃節》一卷,遼‧鮮演的《華嚴經玄談抉擇》六卷(現存),元‧普瑞的《華嚴懸談會玄記》四十卷(現存),明‧德清的《華嚴經綱要》八十卷(現存),善堅的《華嚴經大意》一卷(現存),方澤的《華嚴經合論纂要》三卷(現存),李贄的《華嚴經合論簡要》四卷(現存),清‧永光《華嚴經綱目貫攝》一卷(現存)、《華嚴三十九品大意》一卷(現存)等。

以此經的觀行講習為目標的華嚴宗風,從唐代以來即遠播於海外。七世紀中,新羅‧義湘曾來唐在智儼門下受學,回國後弘通此經,為朝鮮華嚴宗初祖。同時元曉在新羅也精研此經,著有《華嚴經綱目》一卷、《華嚴經疏》十卷(現存一卷)。又新羅‧太賢著有《古迹記》十卷,表圓著有《華嚴文義要決問答》四卷(現存),並在該地大為弘通。又八世紀中,此經已在日本書寫流傳,隨後唐僧道璿東渡傳講《華嚴》,為日本華嚴宗初祖,此後此經在該國傳弘講習頗盛。該國有關此經的著作,有宗性的《華嚴經義鈔》四十卷(現存),凝然的《華嚴經品釋》一卷(現存)、《華嚴經探玄記洞幽鈔》一二○卷(現存),鳳潭的《華嚴經探玄記玄談》一卷(現存),興隆的《華嚴玄記大略鈔》四十九卷(現存),普寂的《華嚴探玄記發揮鈔》十卷(現存)、《探玄記講要》八卷(現存)等。(高觀如)

◎附︰高崎直道〈華嚴思想的展開〉(摘錄自《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1})

華嚴思想研究史
〔華嚴宗學與綱要書〕 華嚴宗學是內含《華嚴經》的教義,講釋有關華嚴宗義的,因此,自古就有許多註釋書和綱要書。講述這種傳統教學的歷史,是為解拂嚴思想而作的一種課題。但在此,作者只想就宗以降的教學研究,以及近代重要的華嚴思想的研究,作一摘要的概觀。

華嚴教學的綱要書中,至今仍有助益的經典之作,有鎌倉期華嚴宗碩學凝然的《華嚴宗要義》,以及它的入門書《八宗綱要》(同是凝然所作)中的華嚴宗一章。宗以降,繼承此傳統的,有湯次了榮、河野法雲、龜谷聖馨、齋藤唯信、龜川教信等人的著作。

但是,宗以後的研究史,都是客觀的歷史研究。所以對《華嚴經》的成立史必然會有所考察。關於《華嚴經》的講解方面,除了上列諸學者的著作外,脅谷撝謙也有先驅性的業績。但為了作經典的研究,除漢譯之外,也需要涉及梵本及藏譯,因此,這裏將擺脫過去的傳統,引入近代式的研究。

〔華嚴經的梵本〕 《華嚴經》的梵本,眾所周知的,除了〈十地品〉與〈入法界品〉分別以Daśabhūmika (Daśabhūmiśvarasūtra)、Gaṇḍavyūha之名作單行本而流傳於尼泊爾,此外就只有一些斷卷散佚各處。其中,關於〈十地品〉有拉鐵爾(以及須佐晉龍)校訂本(1926)和近藤隆晃的校訂本(1935~1936);〈入法界品〉先有泉芳璟、須佐晉龍(1928),及其後的鈴木大拙、泉芳璟的校訂出版(1934~1936)。又,後者的梵本與漢譯的《四十華嚴》一樣,末尾都含有〈普賢行願讚〉(Bhadracārcīpraṇidhānarāja),此書日本傳有寫本,是由慈雲書寫的。渡邊海旭後根據該寫本與劍橋大學收藏的尼泊爾系寫本,校訂出版(1912年,附有洛依曼的德譯)。此外,可知的斷片有《大乘集菩薩學論》(Śikṣāsa-muccaya)中,以「寶炬陀羅尼」(Ratnol-kādhāraṇi)之名被引用的〈賢首品〉一部分,和以Vajradhvajapariṇāmanā(or Vajrad-hvajasūtra)被引用的〈金剛幢菩薩迴向品〉一部分,以及引用於《寶性論》中〈性起品〉的「微塵含千之喻」等。

關於〈十地品〉,有世親的《十地經論》(漢譯與藏譯),也有許多學者將唯心思想與十地說的研究(久野芳隆、山田龍城及其他)合併,作了許多與唯識思想有關的研究,日譯(龍山章真、宮參宥勝、荒牧典俊等)與英譯(本多惠)都很完備。而關於〈入法界品〉,只有概說性的內容介紹(例如山邊習學的著作)和節譯(岩本裕),因此有關經文的充分研究還沒有人完成(久野〈入法界品について〉)。同樣的,關於藏譯的《華嚴經》,則只有〈性起品〉被翻譯成日文(高崎直道)。

〔華嚴思想史與研究書〕 採用梵本研究成果的華嚴思想發展史的著作,最早且最好的是高峰了州的《華嚴思想史》(1942、復刻版,1976、百華苑)。此書在略述《華嚴經》的成立史後,論述同經的結構與根本思想,強調「如來出現」的意義。接著,在略觀龍樹、世親等的《華嚴經》解釋後,有技巧地敘述──由於《華嚴經》的傳譯中國,以及地論、攝論宗學與《起信論》的研究,華嚴思想漸漸地植根於中國。不久,經杜順、智儼,由法藏確立了華嚴宗的過程,以及其後的發展史。中國部分寫到清代,日本部分則寫到明治以前。此書為以後個別的諸研究提供了課題,並促成了研究,到現在仍被當作一部概說書。

其後,關於華嚴思想史的研究,有坂本幸男《華嚴教學の研究》(1956年、平樂寺書店)中的《華嚴經典成立論》(第二部、299~342頁),以及石井教道的《華嚴教學成立史》(1964、平樂寺書店)。後者是著者的遺稿,本名《華嚴學成立考》,其中第一篇論《華嚴經》成立的意圖、第二篇論《華嚴經》的成立與編集、第三篇題為〈華嚴學之成立〉,論「華嚴學」的教權與基本教理。

關於華嚴宗的教學形成史,早期有鈴木宗忠的《原始華嚴哲學の研究》(1934、大東出版社),該書對杜順初祖說的批判,曾在學者之間引起爭論。至於近年的研究,在上述高峰、坂本、石井諸書之後,有鎌田茂雄的《中國華嚴思想史の研究》(1965年、東大出版社),書中引入新的研究方法,使研究工作有很大的進展。該書從中國社會、歷史的動向,來考察華嚴思想被接受、培育的必然性。其主要部分是後半部澄觀的研究,但鎌田茂雄以後又寫了《宗密教學の思想史的研究》(1976、東大出版社),完成澄觀──宗密的華嚴教學集大成期的研究。往上追溯,關於智儼的研究,有木村清孝的《初期中國華嚴思想の研究》(1977、春秋社)。該書在有關華嚴教學成立的背景方面,考察了依據《華嚴經》及《起信論》所作的偽經。如是,向來的研究都是以法藏為主,現在則具備了從杜順到宗密「五祖」的研究,如果將這些與坂本幸男所著有關靜法寺慧苑的研究(《華嚴教學の研究》的第一部)合起來,則大略構成華嚴教學形成史。今後的主要課題,是李通玄的研究,和與此有關連的日本高弁的思想研究,以及始於義湘、元曉的朝鮮華嚴教學的傳統研究。

〔其他的研究書〕 除了以上各書,下面列出研究華嚴思想時,必須用到的重要研究書及概說書︰(1)鈴木大拙的《華嚴の研究》(1955;《鈴木大拙集》五、1968、岩波書店、137~362頁)。(2)末綱恕一的《華嚴經の世界》(1957、春秋社)。(3)川田熊太郎、中村元編的《華嚴思想》(1960)。此中,(1)是從禪思想來研究華嚴,表現出著者獨特的立場。(2)將《華嚴經》各會、各品的內容綱目與重要偈文等列出來,加以概述,並依據數學家的觀點,表現出特殊的華嚴觀。(3)是由數篇論文編集成的,但主要核心是書首川田熊太郎的〈佛陀華嚴〉,該篇是《華嚴經》思想內容的概觀,但也顯示出作者深刻的洞察力。又,本書的卷末有鎌田茂雄的〈華嚴學の典籍および研究文獻〉,這篇論文就昭和三十五年前的研究文獻史而言,是很好的入門指導。本稿得助於它的地方頗多。

最後要附記︰研究德國文學的學者土井虎賀壽已將《華嚴經》的漢譯本(《六十華嚴》)翻譯成德文,並出版。該書是目前唯一的大經全譯本,在此對譯者的精進努力,表示由衷的敬意。

華嚴經的思想
(一)經題
〔「佛華嚴」的原語、原義〕 今日所謂的《華嚴經》,有晉譯六十卷本、唐譯八十卷本、西藏譯(三篋)三種完本,三者依次增廣,但基本的構想則完全一致。這部經的題名,漢譯是「大方廣‧佛華嚴經」、藏譯是︰Saṅsrgyas phal po che shes bya śin tu rgyas pachen poḥi mdo。藏譯本所記的梵名是︰Buddha-avataṃsaka-Mahāvaipulya-sūtra。

但是,此漢、藏、梵名稱究竟能不能歸於同一個原語﹖題名中的「大方廣」=Mahā-vaipulya=śin tu rgyas pa che po並沒有問題。又「方廣」是屬於九分、十二分教中的那一支分﹖這個問題要另當別論。在此,「大方廣」表示該經是大乘經典之一,則沒有錯。

至於「佛華嚴」,avataṃsaka一般是指裝飾品,尤其是指耳環,也意指裝飾用的華鬘,這點可以說與「華嚴」一字很調和。問題在於該字與藏譯phal po che的關係。此西藏語通常是意指大眾,也就是很大的集會。因此,Saṅs rgyas phal po che也就是「佛的大集會」──千百億化身釋迦牟尼佛集會的世界,被認為是在指《華嚴經》所描繪的華藏世界。梵語用比喻來稱這個世界是「花所裝飾的」,而藏譯則是根據內容,譯成「大的集會」,如果是這樣,phal po che與「華嚴」同義。(中略)

〔「入法界」與Gaṇḍa-vyūha〕 另外一方面,關於〈入法界品〉的題名Gaṇḍa-vyūha,近年,原實作了梵文修辭學的再檢討。根據原實的說法,Gaṇḍa-vyūha的意思是「連鎖而成之有機的、有效的配合」,這是意指善財童子五十三參的次第形式,因此從中不能直接讀出「華嚴」之意。也就是不能把Gaṇḍa-vyūha當作全本《華嚴經》的名稱。總之,關於本經的題名及其有關的範圍,仍有許多未知的部分,還沒有最後的結論。

(二)成立年代與背景
〔成立年代〕 關於《華嚴經》的成立年代,今日學界認為大本《華嚴經》成立於四世紀中葉,並確信〈入法界品〉與〈十地品〉為龍樹所知,推定它們成立於三世紀中葉以前。此外,關於《華嚴經》成立的上限年代,從最早的漢譯年代(支婁迦讖譯《兜沙經》)來判斷,可以推定包含〈名號品〉的原型,是二世紀初成立的。而根據竺法護所譯出的來判斷,〈十住〉、〈十地〉、〈十定〉、〈十忍〉、〈如來出現(性起)〉、〈離世間〉諸品,在三世紀後半確實已經出齊。所以《華嚴經》的大部分,可以說是屬於第一期的大乘經典。但是,在初期的大乘經典中,它顯然是在《般若經》以後產生的(後述)。至於《華嚴經》與《無量壽經》和《法華經》的關係則不大確定。

〔成立場所〕 看〈入法界品〉,就知道《華嚴經》的舞台是在南印度,而上場人物──所謂五十三位善知識(加上最後的普賢共有五十四位),都是在各階層從事各種職業的人,經中對他們則都平等處理。但其中有關南印度地理的記述卻未必正確(幾乎所有的地名都不能確定);而由各種貴賤人物的登場,也不能斷言佛教(大乘)已經普及於這些人之間。一般認為《華嚴經》的作者(編纂者)可能是在西北印度一帶,而他將《華嚴經》的舞台設在南印度,可能是為了創作的自由。

推定《華嚴經》成立於西北印度的根據是︰經中「四十二字文」中有Ysa(酸、闍、也娑、夷娑)字母,但這個字母並不是印度固有的梵語字母,而被認為是起源於中亞于闐的音,於西元一世紀末傳到西北印度。根據這點,也可以推定《華嚴》有一部分可能是在于闐製作的。這種情形,無疑地是統一的貴霜王朝所促成的。從《華嚴經》最早的譯者月支國的支婁迦讖,以及其後的支謙,和將《六十華嚴》帶入中國的支法領的名字來看,可以知道他們都是月支國系統的人,由此也可以推斷《華嚴經》曾廣布於中亞。又,竺法護也是月支國人;《八十華嚴》的譯者實叉難陀也是于闐人。

其次,有關菩薩的階位說,十住亦即舊的十地說,有很多是來自佛傳《大事》(屬於大眾部說出世部)的十地說。說出世部的根據地被推定是在北印度、摩突羅地方,而《華嚴經》與此部派有直接或間接的關係,因此西北印度成立說可以獲得支持。

此外,附帶地說,這種舊的十地說也採取了《般若經》所說的四位──發心、行道、不退轉、一生補處,因此說《華嚴經》是承繼《般若經》之後展開的,並沒有什麼大錯。不用說,華嚴特有的十波羅蜜也是從《般若經》的六波羅蜜展開的。

最後要提的是︰一般大乘經典共同的說法,是把國王描寫成絕對權力的支配者,來比喻佛的絕對性,又說菩薩是生於如來家中的長子,即把他比喻為王子,這或許是貴霜王朝威勢的反映。《華嚴經》的菩薩也是生於如來的家中,經中強調不斷其系統(佛種、三寶種)是菩薩的使命。

(三)意圖、主題
《華嚴經》是基於什麼需要,以及在什麼樣的企圖下成立的﹖為了敘述這點,必需談到各部分的成立史。但是詳說這些不是本稿的任務,因此,首先以漢譯最早的《兜沙經》為線索來考察《華嚴經》成立的意圖。

〔《兜沙經》與《本業經》〕 《兜沙經》相當於大本的〈如來名號品〉與〈光明覺品〉。它的舞台是摩揭陀國的「法清淨處」,佛乃「始作佛時」的佛。當時,光景(光影)十分明亮,自然現出廣大的蓮華師子座。這與過去諸佛的情形一樣。佛身完全具足,光明而無罣礙,照耀三世諸佛的佛剎。諸菩薩從十方世界來此集合,他們都是一生補處的菩薩。諸菩薩們議論到︰佛慈愛我們,照我們的願望,為我們示現諸佛剎、諸佛所行乃至說法。還有,把菩薩的十法住、十法所行等等,乃至光明、智慧、四無所畏,佛的一切諸德也都顯現給我們。佛知道諸菩薩的心念,乃悉現光明威神。

接著說從東方乃至上方等十方,有文殊師利、那軷陀師利(賢首)等十菩薩,各帶著他們的眷屬來此。於是,文殊持佛的威神力,提出種種疑問︰諸菩薩大會眾有多快樂呢﹖為什麼有不可復計諸佛剎的諸佛示現﹖為什麼在每一個佛剎,人民以種種語詞稱呼釋迦文佛。其後,說佛的光明照耀一佛界中的十億小國土,佛的分身就出現於其一一國土,每一個分身都由菩薩圍繞,「十億小國土的諸天人民,皆悉見佛」。

由此,顯然可以看出本經描寫佛在摩揭陀成佛的情形之後,進而顯示十方世界都成為佛剎,佛的分身都住於各個世界,這種與奈良大佛相同的世界觀。又雖然只是列舉名目,卻預示其後十住乃至十地等諸品所展開的菩薩所行。但是,此經中的第一位菩薩是文殊師利,而不是大本中的普賢菩薩。

支謙譯的《菩薩本業經》則把以上的部分當作〈序品〉,再加上〈願行品〉(〈淨行品〉)與〈十地品〉(〈十住品〉)組成的。此十地,如前面說過的,與佛傳《大事》與《般若經》的菩薩四位有關,從開頭釋迦佛成道的主題來說,則可知該經與《大事》一樣,都有顯示佛的因行──菩薩十地的構想。所以,在「十地」之前的願行自然是佛的本願,同時也是每一位在家、出家的平凡的菩薩們發心時的誓願,大乘《華嚴經》所具有的普遍性就在於此。這種菩薩觀被認為是繼承《般若經》而來的。

還有一點要注意的,就是對十的概念的重視。十或許是完整數的象徵,《兜沙經》被認為是由此觀念,而得到Daśaka的經名。「十」所象徵的完結、圓滿的世界觀,完全地支配了大本《華嚴經》乃至華嚴宗的宗義。

〔普遍的佛身與「如來的出現」〕 如上所述,《華嚴經》的主題在於描寫成道後的佛與其光明所顯現的光景,以及敘說成道因行的誓願和十地的菩薩,因此也可說是一種佛傳,但同時經中也表明了一種思想,即經中的釋迦牟尼佛不是歷史上的釋迦牟尼佛,而是一切佛剎諸佛的普遍佛身。其後《華嚴經》的發展,被認為是經由這種佛的意義,再追問成道的意義而展開的。如果就經典的品名來說,可以說是在追問「如來出現」的意義。

(四)如來的出現
〔「如來出現」的意義〕 《六十華嚴》的〈寶王如來性起品〉(略稱〈性起品〉)在《八十華嚴》稱為〈如來出現品〉。從與本品相應的藏譯得知其梵名為Tathāgatot-pattisa-mbhava,即「如來誕生」之意。竺法護譯的《如來興顯經》也與此品相應。在此,從utpatti與sambhava二字之間,看不出有意義上的差別,因此不妨將此成語視為複合詞(漢語常習慣如此)。(此字譯為「性起」,是因為加上教義上的解釋,關於這一點後面再作論述。)但是,關於如來的「出現」有種種的意義︰第一是佛(菩薩)誕生於此世,即從摩耶夫人的胎中生出(佛誕、佛生);第二是菩薩成佛,即於菩提樹下成等正覺(成道)。《增一阿含》云(大正2‧561a)︰「若有一人出現於世,多饒益人,安隱眾生,愍世群萌,欲使天人獲其福祐。云何為一人﹖所謂多薩阿竭‧阿羅呵‧三耶三佛。」在與此相應的巴利聖典(《增支部》 I,13. Vol. I,pp. 22~23)上,相當於「出現」的地方,說為「生生不息」,重複使用同樣的動詞(utv pad)。經中接著將有關如來出現的意義說為「智慧光明的出現」。巴利聖典把「一人的出現(pātub-hava=prādurbhāva)」說為「大眼的出現,大光、大明的出現」,因此說「出現」為「成等正覺」乃是直接的意義。

《華嚴經》所說的「如來出現」,首先就是指成等正覺的意義,但也不限於此。〈如來出現品〉分為十段,說出現之相,第一是敘述如來為救濟眾生、發菩提心,乃至說諸法等十種無量因緣出現,可以視為總說。以下則是述說如來的身、口、意業;如來的活動領域(佛國土);如來的活動對象(眾生界等);菩提、轉法輪、般涅槃等大事蹟,以及(眾生)最後見聞、供養如來而出現善根。總之,如來的誕生、所作所為,以及眾生對如來的所作所為,都是「如來的出現」。《法華經》說如來的出現是一大事因緣,也說為「一佛乘」。同樣的,阿彌陀佛的出現也是由於濟度眾生的本願的一大事因緣。所以,可以說大乘經典,或多或少、直接間接,都在探討如來出現的意義,而《華嚴經》可以說是對各個經典的根本問題,作一種理論性的反省。也就是說在探討佛是什麼﹖而對這個問題的解答是「毗盧遮那」(Vairocana)。就像它被譯為「遍照」一樣,這是把如來智慧之光普照世界,比喻為太陽的光明。所以,這是從如而來的如來的大用。換言之,如來的出現即如來。華嚴教學就是採取此意來說明「如來即性起」。(性=如,起=來)

〔「法界」與「性起」〕 為了描述「如來出現」的新意義,以及如來毗盧遮那,大本的序分(《六十華嚴》的〈世間淨眼品〉與〈盧舍那佛品〉)乃就舊的序分(《兜沙經》)加上新的成分組成。但是,這個新的序分也是以如來出現的最初意義和成等正覺(如來=至於如)為前提。在此範圍內,新的如來用後來佛身論的術語,即報身,以因位的修行為前提。但其因位的修行,為順應「佛為毗盧遮那佛」這點,乃被一般化為新如來出現的菩薩行。此菩薩行是為從今發心修行者而設的,其具體的例子即大本的後半〈入法界品〉中,以善財童子為主角而說的求道的故事。所謂「入法界」就是「到法界=如」,意指新如來的出現。這可以說是「如來出現」的第三個意義。又,善財被形容為如來藏(如來的胎兒)即未來的如來,這可以看作是後來如來藏思想的萌芽。

如上所述,「如來的出現」被分成三方面來說︰(1)成等正覺=至如、(2)如來=從如而來、(3)未來的成等正覺。但是,與此有關的是「如」即「法界」。法界一如後來被解釋為「聖法出生之因」,是指甚深的緣起,這點是大乘佛教所共通的。法界是因悟而顯的,雖然它不是世間眾生所能看到的真實,但也不是在世間法以外的。藉著佛的成等正覺,這個世界成為「法界」。此處之「法界」是指真理出現的領域,即「如的出現」。也就是說,如(=法界)藉著開悟而出現。《華嚴經》所說的「如來出現」就含有此第四個意義。這就是華嚴教學所說的法界緣起和性起。

若就毗盧遮那佛與法界的關係而言,毗盧遮那如來是真理的體現者,同時由於他的智慧光明的遍照,他「與法界一樣廣大無限,以虛空的邊際為邊際,〔他的大用〕盡未來際。」(《十地經》)。在此雙重的意義上,毗盧遮那佛是以「法(=法界)為體者」也就是「法身」。此外,又因為他的智慧的大用,「法身」也可以說成「智法身」。

(五)普賢與普賢行
〔普賢菩薩〕 〈如來出現品〉是採取普賢菩薩承繼從如來口中所放出的光明而說法的形式。普賢菩薩在大本的序分中,是過去毗盧遮那如來下修菩薩行的菩薩們的代表,主要在解釋毗盧遮那如來所顯現的「華嚴藏莊嚴世界海」的意義。又〈入法界品〉中,普賢是善財最後的參訪者,他向善財開示法界。如是,普賢出現於《華嚴經》的首尾,代替如來開示「華嚴世界」,因此可以說是《華嚴經》實際上的說法者。

但是,普賢之名並沒有出現在初期的《華嚴經》──《兜沙經》與《本業經》中。不只是古譯本,就是在大本,相當於此的〈如來名號品)以下到〈十地品〉之間,也完全不見普賢之名。〈十住品〉以下是在天界的說法,而不是在摩揭陀的成道地點,所以由不同的菩薩擔任開示經典的任務,但在歷史上,《兜沙經》、《本業經》是以文殊師利為菩薩代表,而說菩薩行與菩薩階位的那部分,可以看作是《般若經》的繼承者,也是在該經中已確立地位的文殊擔任開示教說的部分。也就是說在最早說如來出現及其因行的經典的「原始華嚴經」的成立期,可能還不知道有普賢菩薩的存在。換言之,普賢的登場與大本的構思同時產生。或許普賢是《華嚴經》編者的創作。

普賢的梵名為Samantabhadra,即「周遍的賢善」,這原是讚歎佛德的話。關於普賢被當作菩薩的名稱的原委還沒有確定,但〈如來出現品〉曾讚歎他的性格,大意如下︰過去,服侍幾百千億如來,達到一切菩薩道的究極,藉三昧得自在力,知一切,通達如來的祕密處,於一切佛法斷疑問,受一切如來的加持,知一切眾生的機根,善示一切眾生的信解與解脫之道,有興一切如來家系的智慧,徹底通達一切佛法的解說,具備其他無量的德性。

上溯大本初會中,諸佛對在如來之前、進入「一切諸佛毗盧遮那如來藏身」三昧的普賢,加以讚歎,說「毗盧遮那如來的本願力故」又「以汝所修一切諸佛行願力故」(《八十華嚴》卷七、大正10‧33a)普賢的任務就是基於此佛的本願力,藉著他的加持立下利益眾生之願而修行。這也是稱為「普賢行願」的原因。諸菩薩透過普賢的行願而了解如來的本願。

〔普賢的行願〕 關於普賢的行願,可從附於〈入法界品〉末尾的普賢行願讚(Bhadracārīpraṇidhāna)完全看出。普賢的行願可歸納為十項︰(1)禮敬諸佛、(2)稱讚如來、(3)廣修供養、(4)懺悔業障、(5)隨喜功德、(6)請轉法輪、(7)請佛住世、(8)常隨佛學、(9)恆順眾生、(10)普皆迴向。

不過,〈如來出現品〉的前後兩品〈普賢行品〉與〈離世間品〉中,有列出其詳細的條目。尤其〈離世間品〉是採取普賢解答普慧菩薩的二百項詢問的形式。再往上溯,《八十華嚴》中的〈十定品〉(《六十華嚴》缺)的內容是︰普眼菩薩向佛問普賢菩薩以及住於普賢行願的一切菩薩所入的三昧,而普賢奉佛的命令說十定。〈十定品〉就位於他化自在天的〈十地品〉之後,佛再出現於地上,其會座也是以前文殊開演說法的普光明殿。到〈離世間品〉,其道場都一樣,這些部分都一貫地具有「普賢經典」的色彩,可以看作是在講普賢行──《華嚴經》特有的菩薩行。

如是,普賢行與到〈十地品〉之前的菩薩行,具有什麼樣的關係呢﹖華嚴教學從〈離世間品〉及〈入法界品〉中的善知識們,順次地發現信、住、行、向、地的德目,但在〈入法界品〉中除了看得到相當於十住的菩薩階位,和略說十波羅蜜外,就再也無法找到逐句的對應。在內容上即使有對應,也只是表示普賢行中攝入了〈淨行品〉諸誓願,乃至十住、十地之行,因此十住等沒有被解作「普賢行」。所以接下來就以十地為中心來考察菩薩行的特色。

(六)緣起、唯心、波羅蜜行
〔緣起〕 關於以上的論述,讀者應已了解,但筆者所推想的是以下兩點︰從〈如來名號品〉到〈十地品〉這一系列,是「佛傳」文學直接的展開,說的是菩薩的六度萬行即因行,以及菩薩的階位。又,向來的佛傳都是先敘述最後的成道事實──果,然後再以因行的形式說成道的必然性。說到佛的成道,佛「所證之法」──緣起必然會成為其成道內容的核心。佛陀藉著順觀、逆觀十二支緣起而成道。追問成道的意義就會產生新的緣起觀。如是,〈十地品〉在第六現前地,以般若波羅蜜之力,說「三界唯心」(「三界虛妄,但是心作。十二緣分,是皆依心」),因而《華嚴經》的緣起觀對諸法的獨特見解乃告完成。這個見解也可以看作是繼承《般若經》立場的《華嚴經》,超越並獨立於《般若經》的宣言。

下面想暫時依據以上的觀點,來考察〈十地品〉的位置與唯心說。

〔十波羅蜜〕 〈十地品〉是最初獨立刊行的《十地經》。其體系的基礎,是將菩薩行的十波羅蜜,配以修行的階位。十波羅蜜是什麼時候確立的很難解答,但《十地經》中出現有條理的說明的是在第七遠行地那一部分,其中云︰

(1)菩薩於念念中,大悲為首,修習佛道,以求佛道所修善根,與一切眾生,是布施波羅蜜。

(2)能滅一切煩惱熱,是戒波羅蜜。

(3)慈悲為首,忍受一切有情罵辱擊打等,以及非情寒熱飢渴等之大行,是忍辱波羅蜜。

(4)求善根而不倦,是精進波羅蜜。

(5)修道心不散,常向一切智,是禪波羅蜜。

(6)當下知道一切諸法本來不生,是般若波羅蜜。

(7)能起無量智門,是善巧方便波羅蜜。

(8)不斷地發起誓願,求轉勝智慧,是願波羅蜜。

(9)不為一切諸魔外道沮壞,是力波羅蜜。

(10)如實知一切法無餘,是智波羅蜜。

住於遠行地的菩薩,念念具足以上十波羅蜜。又說此菩薩也一併具足四攝法、四加持處、三十七道品、三解脫門等。關於這點,助菩提法是各地都要具足的,尤其在遠行地,是由染至淨的超越。這種超越是很難的事情,因此特別在這裏說十波羅蜜的具足。如果超越第七地的難行,則以後清淨的三地就能任運(無功用)成就。

〔十波羅蜜的異說〕 第七地開始說十波羅蜜的原因,是因為與初地到第六地相應的六波羅蜜是眾所周知的德目,而第七地以後,必需要想出適合這一地的新德目。第七地開始就歌頌「方便慧」(upāyaprajñājñāna)的具足現成,但這是指為眾生般若波羅蜜發揮大用的一面,表示第七地以後是比喻佛成道以後的活動。這也就是以後瑜伽行派所說「後得智」的世界。菩薩的超越,是指他從與聲聞相同的立場,超越到成為佛的後繼者的立場。如是,善巧方便以下的四波羅蜜,本來是佛的德性,而不是獲得菩提的助道法。(中略)

十波羅蜜在〈離世間品〉(《六十華嚴》卷三十七,大正9‧635b、c),第七以下是智、願、神力、法,與通常所說的四波羅蜜不一樣。其中,智從其內容(入佛力)來說,是指「方便慧」,因此不妨把它叫作「方便波羅蜜」;法是通於一切法,因此相當於智波羅蜜。相反的,中間的兩個與平常所說的波羅蜜的名稱一樣,但內容則有若干差別(願是指滿足普賢的願)。但是,就全體而言,都歸屬於同樣的十波羅蜜。問題是,〈離世間品〉與〈十地品〉那一品先有﹖一方面,〈入法界品〉中所說的十波羅蜜與〈十地品〉所說的一樣,但沒有歡喜地等十地的名稱。這在主張十地與十波羅蜜的基本關係上,是一個難題。此外,十波羅蜜也出現在明法品〉與〈十行品〉,但如果把這兩品都當作〈十地品〉教說的投影,而後來附加上去的,那麼問題就可以解決。這與〈十迴向品〉中所說的普賢菩薩所願行,是一樣的現象。

關於十波羅蜜說的成立與十地的關係,目前還沒有資料顯示有超過以上的說法。但是,十地、十波羅蜜都是分成前六後四,第六是無分別智,即依緣起正觀而成道的智,其後的四波羅蜜具有無分別智所展開的後得智的性格,由於有這種分別,所以使菩薩成為佛的後繼者的想法,也就可以明白。

〔唯心〕 在此構造上,第六現前地的緣起觀是發動後四波羅蜜的原動力,也成為菩薩順序地升到後四位的基礎。即在《十地經》中,三界的唯心觀促使後四位成為可能。

關於三界唯心的「心」是什麼意思﹖後代出現種種意見,但就經上所說的來看,顯然是指十二支緣起的第三識支。而就促成三界的生存而言,該心是妄心(因為是出於無明而依於行。)但是,相同的此心,也是成佛的關鍵。關於這點,第六現前地並沒有直接說明,但往上溯,十行的序分〈夜摩天宮菩薩說偈品〉中,力成就林、如來林兩菩薩所歌頌的,特別是後者有畫師之喻的唯心偈中,對這點說得十分明瞭。該偈大意如下︰


心如畫師,心造五蘊。
在世界範圍內的這些世間。
都是心所畫的。
佛與心同,世間如佛。
心與佛,自性無盡。
諸佛了知什麼是心相續。
因此,佛自性現為種種世間。
種種身中無心,心中亦無身,但
仍作佛所行──如是
其大用非常奇特。
任何人欲知三世諸佛
應於法界
觀一切諸佛為心所造。


〈十行品〉中有唯心偈,與詳說十波羅蜜呼應,這可以說是在表示這一連串以夜摩天宮為舞台的諸品,是〈十地品〉後,強調〈十地品〉的意圖而作的。唯心觀在〈十地品〉不過是十種緣起觀的一種,但是它的重要性,不是可以從這裏的探討來判斷嗎﹖

經龍樹到無著、世親,唯心都成為他們學說的核心。

〔參考資料〕 道霈《華嚴經疏論纂要》;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十三章;《華嚴典籍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44});李世傑《華嚴哲學要義》;川田熊太郎(等)著‧李世傑譯《華嚴思想》;龜川教信著‧印海譯《華嚴學》;高峰了洲《華嚴論集》;鎌田茂雄、上田春平《無限の世界觀》。


心不相應行

指與心不相應的法。詳稱心不相應行蘊、非色不相應行蘊、非色非心不相應行法,略稱不相應、不相應行。俱舍、唯識等宗將一切諸法分為五位,此為其中的第四位。即其性非色非心,與心不相應的有為法。《法蘊足論》卷十(大正26‧501b)︰「云何心不相應行蘊﹖謂得、無想定,廣說乃至文身,復有所餘如是類法,不與心相應,是名心不相應行蘊。」

《俱舍論》卷四(大正29‧22a)︰「心不相應行,得非得同分,無想二定命,相名身等類。論曰︰如是諸法心不相應,非色等性,行蘊所攝,是故名心不相應行。」即小乘說一切有部認為在色心及心所外,另有與心不相應的得、非得等實法,因其體為有為法,故攝之於行蘊,總名心不相應行。

關於不相應行法之數量,各家說法不同。茲略引如次︰

(1)俱舍宗立十四種。即得、非得、同心、無想果、無想定、滅盡定、命根、生、住、異、滅、名身、句身、文身。

(2)唯識宗立二十四種。即得、命根、眾同分、異生性、無想定、滅盡定、無想報、名身、句身、文身、生、老、住、無常、流轉、定異、相應、勢速、次第、方、時、數、和合性、不合性。

(3)《品類足論》卷一列得、無想定、滅定、無想事、命根、眾同分、依得、事得、處得、生、老、住、無常性、名身、句身、文身等十六法。

(4)《阿毗曇甘露味論》卷上,除去上列《品類足論》之十六法中的命根,另加凡夫性,仍為十六法,又稱依得、事得、處得為種類方得、物得、入得。

(5)《雜阿毗曇心論》卷九,除去上列《阿毗曇甘露味論》中之十六法中的三得,加上凡夫性,而成十四法。

(6)《入阿毗達磨論》卷上,也列舉十四法,但改凡夫性為非得(此與《俱舍論》所立相同)。

(7)《順正理論》卷十二,加和合性於上列十四法,成十五法。

(8)《成實論》卷七〈不相應行品〉,舉得、不得、無想定、滅盡定、無想處、命根、生、滅、住、異、老、死、名眾、句眾、字眾、凡夫法等十六法;同書卷七〈無作品〉更以無作(無表)為不相應行蘊所攝。

(9)《瑜伽師地論》卷三載,不相應行總有二十四法,即︰得、無想定、滅盡定、無想異熟、命根、眾同分、生、老、住、無常、名身、句身、文身、異生性、流轉、定異、相應、勢速、次第、時、方、數、和合及不和合。

(10)《大乘阿毗達磨集論》卷一,除去《瑜伽師地論》中之不和合,作二十三法。

(11)《大乘五蘊論》列︰得、無想等至、滅盡等至、無想所有、命根、眾同分、生、老、住、無常、名身、句身、文身、異生性等十四法,與《雜阿毗曇心論》卷九所說完全雷同。

大乘主張不相應行乃於色心之分位所假立,並非說一切有部所說之實法。《顯揚聖教論》卷十八(大正31‧570a)︰「問︰諸心不相應行皆是假有,云何應知﹖答︰由二種過失故。(一)因過失,(二)體過失。因過失者,若言生是生因,能生生故說名為生,是即無別果生可得,此生為誰,能生因故說之為生。若言生是生體,是即從他生故,不應說為能生,如是餘心不相應行,如理應知。」又,《大乘五蘊論》云(大正31‧849c)︰「云何心不相應行﹖謂依色心心法分位但假建立,不可施設決定異性及不異性。」

另依《異部宗輪論》、《大毗婆沙論》卷二十二、《俱舍論》卷十九、《順正理論》卷四十五等所載,分別說部及犢子部等均以隨眠為不相應法。《成唯識論演祕》卷二(末)云(大正43‧851c)︰「彼意說云︰隨眠即是貪等,隨眠亦有十種。若無心位及起善時,由有隨眠名異生等。若是心所,無心等位既無諸染,應名聖者。若彼位有,何名無心及善心等,由此計為心不相應。」

◎附一︰熊十力《佛家名相通釋》卷上唯識宗之〈不相應行法〉(摘錄)

《廣論》云︰云何心不相應行﹖謂依色心等分位假立。謂此與彼,不可施設異不異性。按《雜集述記》云︰不相應者,不相似義,不與色心等體義相似故(色心皆有實自體,此分位假法,非有體故)。又云︰今獨名心不相應者,心是主故,實則不相應言,亦簡色法(亦簡別色法,謂此與色法亦不相似)。行義,見前諸行條。此分位假法,亦隨色心而同名行故,又簡無為法故。謂此云云者。此分位假,與所依色心法,不可說定異,即是色心上之分位故。又不可說定不異,畢竟是色心上之分位,而不即是色心故。故云︰謂此與彼,不可施設異不異性。

此不相應行法,《瑜伽》、《顯揚》皆說有二十四。謂從得乃至不和合等。

一曰得。《廣論》云︰謂若獲,若成就(按得之為言,猶云獲,又猶云成就也)。此復三種。謂種子成就、自在成就、現起成就,如其所應。按種子成就者,謂若善種子,未為邪見所損;若不善種子,未為勝定所伏(定方勝故,能伏滅染污種子,未修定者,不能伏之也)。如是等種,決定有生現行法之用,皆名成就(現行法者,謂種子所生之法。如善種子為因,而生起善心法,此所生善心法,即名現行法)。自在成就者,若加行位所由善法熏成種子,由此為因,而得自在。故加行善等,名自在成就(加功而行,名曰加行。加行善,謂聞思修所得善法,由聞法已,而自思擇,思已,便如法修故)。現起成就者,謂若五蘊法方現起故,即名現起成就。自餘一切法,皆隨所應,可成不失,即皆名得(凡可成就者名得,不失亦名得)。故總說言,如其所應。

二無想定。《識論》云︰有諸外道,執無想天,以為涅槃。厭惡此想為癕瘡等,是生死因(想即知的作用)。以出離想作意為先(謂欲滅想,仍假於想即先作意,起出離之想故),修習定時,於定加行,厭患想故(謂於定心中,加功而行,厭患此想故)。令此心想,漸細漸微,由此熏成厭心等種(謂即厭患心,熏成種子故),損伏心想種故(厭心之種,足以摧伏想種,利用此厭,以伏彼想)。令不恒行心想不起(不恒行心想者,謂前六識有時間斷,名不恒行,此即伏滅前六識想令不起故),即依此等心上分位,而立無想定之名(是定以想滅為首,故名無想定)。

三滅盡定。《識論》云︰謂二乘者,見麁動心起,心勞慮,即厭患麁動心心所故。以止息想作意為先(欲止息想,必起一種作意,即以作意力而止息,此想也,用此等作意為先,方有如下所云),依有頂地(須詳三界九地等等名數,此姑從略),由觀無漏為加行(無漏者,清淨法,即以修淨觀為加行之功),入遮心心所(遮者遮止,由觀無漏而入於止息心心所法,欲令不起故),令心心所漸細漸微,漸微心時,熏成厭心種子,入本識中。此種(厭心種子)勢力,能損伏不恒行及恒行一分心心所法令滅(恒行一分,謂染污意)。即依此等心上分位,而立滅盡定之名。

四無想天。《廣論》云︰謂無想定所得之果,生彼天已(彼天即無想天),所有不恒行心心法滅(心心法者,猶言心心所法)故名。

五命根。《廣論》云︰謂於眾同分中,先業所引住時分限,假說命根。眾同分者,謂群生各各相似。此云於眾同分中,猶言在人類或他有情類之中。先業所引住時分限者,如某甲壽命百年,則自其受生以至臨終,通計所歷百年之期,是其住時分限。而此住時分限,則由某甲過去世中善惡業力所引起,故說先業所引住時分限也。《識論》解釋命根,則依據其種子義而說眾生住時分限。由其本識中業種子所引,大意自與《廣論》同,不過《廣論》泛言先業,《識論》則謂先業熏成種子而已。但《識論》涉及異熟識等名詞,繳繞不堪,初學無從索解。法相家每無端翻弄名詞,令人目眩。即如不相應行法,若直云色心分位,令人入目便瞭,豈不精簡,而乃無端立一不相應之名,使人迷亂。憶吾初閱百法至此,受困殊深,及得明代僧徒疏本,仍是朦渾亂猜,後讀《雜集述記》,始獲的解。然既解之後,種種思維,竟不知其有何要義,而必立此不相應之名,此真可怪。若此中命根一名,《廣論》所釋尚稱精簡。而唐僧曇曠據《識論》作釋,必牽涉異熟識與異熟果,及趣生體、根依處種種名詞,直須將八個識種子現行、總報、別報、三界、六趣諸如是等,無量無邊一切貫穿,而後漫漫講到命根一詞上來,將使初學作何領會。此等名詞,在佛家哲學思想之全系統中,並無多大意義,而必如此繳繞,耗人腦力,玩弄名詞之弊,至此而極。雖然佛家解析之精,組織之密,立名造詞,富於包含性與偉異性,決不可以小疵而掩其大美,但學子心粗解劣者,要未許讀佛書(現見西人治梵文內籍者,只是語言文字之學,於佛學不相關)。

六曰眾同分。《廣論》云︰謂諸群生,各各自類相似,名眾同分。《識論》云︰眾謂眾多,同謂相似,分者因也。依諸有情,自類相似,起同智言,名眾同分(由眾多法上有相似義故,方令人起同法之智解與言說,是眾同法為智與言之因,故曰分者因義)。或復分者,即是類義,謂人天等,眾類同故。按分義,前解為正,由眾多法上有相似義,故得為因令人起同法之智與言。知識所由成立,實以此等範疇為基礎。如無同分義,吾人不能於萬法起同智言,即知識為不可能。

七曰生。《廣論》謂於眾同分所有諸行,本無今有,假說名生(如某甲在人類眾同分中,其所有五蘊色心諸行,當某甲未生前,此諸行未曾現起,即是本無。而今某甲生,即諸行現起,是名今有,依此假名為生)。

八曰老。《廣論》謂彼諸行相續變壞,名老。《識論》云︰諸行變異,說名老故。

九曰住。《廣論》謂彼諸行相續隨轉,名住。按所言住者,非謂諸行恒時兀然堅凝而住,只是相續隨轉,假名為住。《識論》等云,諸法生已,相似相續,名住(唐僧曇曠《百法義記》云︰五蘊論云,住者即是諸行已住暫停。今查世親、安慧兩蘊論,並無此文,曠胡亂語。)

十曰無常。《廣論》云︰謂彼諸行相續謝滅,故名。按言無常者,略有二義︰(一)諸行剎那生滅,名無常。(二)依諸行相續之相,假說住時分限(如某甲壽百年)。一旦此相續相謝滅(如某甲身終),亦名無常。廣論只約第二義為釋。

十一曰名身。《廣論》謂於諸法自性增語,如說眼等。按此言諸法自性者,例如眼根淨色,是其自性。增語者,於此等自性之上而安立名言,即謂之曰眼,是為增語。增者增益,諸法自性,本離名言,今於其上,安立名言,故是增益。名者音聲,而能詮召諸法(詮者詮釋,如眼之名,即以詮釋眼根淨色法故。召者呼召,如眼之名,即以呼召眼根淨色法故)。由第六意識相應想數,於諸法境而取像故。其出諸口而為音聲,即成為名。身者自性義,名有自性故。如眼之名與耳之名不同,此二名自性異故。基師《百法解》謂二名以上,方名名身。然則此中云名身者,將不攝單名乎,甚誤。

十二曰句身。《廣論》謂於諸法差別增語,如說諸行無常等。按差別者不一之謂,如諸行無常四聲,合有二名。諸聲,表多數;行聲,表色心法。此二聲,合為一名,即通一切色心法各各自體而總名之。無聲,表非有。常聲,表恒常。此二聲合為一名,是故聚集多名身而成句身,為顯諸法自體之上,具有無常苦空等等差別義故。句身者,身義同前。如諸行無常句,與諸行無常即是苦句,此二句所詮之義不同,即二句各有其自性也。

十三曰文身。據《廣論》云︰文即字。此能表了前二性故。又云︰前二性者,謂詮自性及以差別。按自性者,謂諸法自體,如色心等法自體各別故,此名身之所詮也。差別者,諸法自體上具有種種之義,如色心等法自體上,皆具有無常苦空等義故,此句身之所詮也。詮諸法自體上差別義者,為句身之自性。詮諸法自體者,為名身之自性。此名身、句身二性,皆依於字方能表示顯了,故謂字是能表了前二性也。《廣論》復云︰文謂名句所依。顯了義故(名句皆依於字方得顯了法義)。又云︰謂無異轉故者,當謂字不隨異方異音而改轉。如漢人習梵字,必模倣梵音故。基師謂字但守先住,更不流轉變異改移,只約象形字而言。

十四曰異生性。《廣論》云︰謂於聖法不得,故名(凡夫不得聖法,異聖者之生故,故名異生)。

十五曰流轉。《雜集》云︰謂於因果,相續不斷,假立流轉。此中因果,約前後為言。前法為因,後法為果,剎那剎那,相續不斷,故名流轉。

十六曰定異。《雜集》云︰謂於因果,種種差別,假立定異。基云︰因果各別故名定異(如豆不生麻)。

十七曰相應。《雜集》云︰謂於因果相稱,假立相應。如下雨為因,泥濘為果。雨因泥果,雖復異類,而互相順故,假說相應。

十八曰勢速。《雜集》云︰謂於因果,迅疾流轉,假立勢速。

十九曰次第。《雜集》云︰謂於因果,一一流轉,假立次第。基云︰一一不俱,稱為次第。

二十曰時。《雜集》云︰謂於因果,相續流轉,假立為時。由有因果相續轉故。若此因果,已生已滅,立過去時;此若未生,立未來時;已生未滅,立現在時。

二十一曰方。《雜集》謂︰即於色法徧布處所,因果差別,假說上下東西等方。

二十二曰數。《雜集》云︰謂於諸行,一一差別,假立為數。

二十三曰和合。謂於因果,眾緣集會,假立和合。

二十四曰不和合。普光《百法疏》云︰諸行緣乖,名不和合。

如上色心分位假法,共有二十四種,然亦略示其概,未能徧舉。故《顯揚》云︰復有諸餘如是種類差別應知。

◎附二︰〈心相應心不相應〉(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此詞為「心相應」與「心不相應」的併稱。前者係說一切有部、巴利佛教(南方上座部)、《舍利弗阿毗曇論》(犢子部系)所倡。後者乃譬喻者、經部師、《成實論》等經部系以及南方大眾部之王山部、義成部等所立。

上座部系諸師係將心識分為主體與屬性兩部分,即稱心、意、識等為心法,或稱心王;受、想、思等部分性的作用、狀態、性質等為心所法或心相應法。因此,具體的心係一個心王必與受、想、思等數個心所同時俱起。而所謂相應,即謂心、心所之所依、所緣皆同且同時俱起。然而,在原始經典中,受、想、思等並非心之部分,而是各各獨立的心作用,除此心作用之外,並無心之存在,因而重視原始經典的部派既不承認心所法,也不承認相應思想。

關於心、心所之一異與相應,《大乘義章》卷二嘗引諸說云(大正44‧491c)︰
「言一異者,成實法中,心與數法一體義分,不說心外別有諸數(中略),毗曇法中,心與數別。六識是心,餘想受等,說為心數。大乘法中,據末是別,窮本是一,是義云何﹖大乘法中,說識有三︰一者真識,心與數一。二者妄識,是妄識中麁細六重,始從無抿至續識,此六重中,前之四重,心與數一,後之兩重,心與數別。以前四重心與數一故,起信論中說為不相應染,後二別故,論中說為心相應染。馬鳴釋言,心與念異,故曰相應。是義如後八識章中具廣分別。三者事識,一向同時,具有諸數,與毗曇同。」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四十五;《顯揚聖教論》卷二;《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二;《成唯識論》卷一、卷二;《成唯識論述記》卷二(本);《俱舍論光記》卷四;《大乘法相宗名目》卷六(上);《有宗七十五法記》卷上;方立天《佛教哲學》。


卍續藏經

又稱《大日本續藏經》、《卍續藏》、《續藏經》。日本明治三十八年至大正元年(1905~1912)間,前田慧雲、中野達慧等編集收錄《大日本校訂藏經》(卍大藏經)所未收者,而成此續藏。京都藏經書院刊行。全藏分三編,共為線裝七五一冊(台灣新文豐出版的影印本為精裝一五0冊),一五一函,每函五冊。計收九百五十餘人之著作。共一七五六部、七一四四卷(一說一六五九部,或說一六六0部、六九五七卷)。其中頗多中國古代大德的著述。版式每面分上、下欄。每欄十八行,每行二十字。為線裝方冊本。其編目主要分二部分。即︰

(1)印度撰述︰包括經、律、論三部。經分大小乘,大乘按華嚴、方等、般若、法華、涅槃之順序。

(2)中國撰述︰包括大小乘釋經、釋律、釋論、諸宗著述、史傳等。

此一藏經雖係《大日本校訂藏經》之續編,然以收錄九百餘部為其他藏經所無之佛典,且絕大部份係中國佛教著述,因此每為研究中國佛教者所特別重視。且常被單獨刊行,而獨立於其正編《卍大藏經》之外。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日本出版界且將此藏重新整理,以新式版面(分上中下三欄,每欄二十四行)印行於世。大約在1990 年左右,全部出齊。共計精裝(十六開)九十冊。

◎附︰民國十二年上海涵芬樓〈影印續藏經啟〉(摘錄)

顧自隋唐而降,三藏聖教頒自皇家,非奉詔敕莫能增入。唐季會昌之厄,藏外流傳之本,散佚殆盡。吳越國王求天台教典於高麗,宋‧慈雲大師請於時宰,奏編入藏,師資傳習,於今為盛。清涼國師之《華嚴疏鈔》,宋時來自海外,至明季而始入藏。此外名著,當北宋承平之世,即已隱顯參半,重遭兵火,悉就淪亡。和間諸大德展轉訪求,不獲睹其隻字,所為扼腕太息者也。前清末造,海禁大開,乃知諸宗佚著流傳於海外者,猶十存其四五。

日本明治間,彼國藏經書院既以明藏排印行世,復搜羅我國古德撰述之未入藏者,彙輯成書,號曰「續藏」,為一千七百五十餘部,為七千一百四十餘卷。凡三論宗嘉祥之論、法華宗南嶽之文、法相宗慈恩淄州濮陽之書、華嚴宗雲華賢首圭峰之作、密宗善無畏不空一行之譯著、律宗南山相部東塔之章疏、淨土宗曇鸞善導之遺編、俱舍宗普光法寶之傑構,與夫梁之光宅、隋之淨影、唐之法眼、宋之四明、慈恩、孤山、靈芝之述作,皆赫然在焉。凡此諸書絕迹於中土者,遠或千有餘載,近亦六七百年,茍得其一,珍逾球璧。今乃萃數十百種於几案之上,恣吾人之尋討,可不謂非幸歟。

惜續藏出版之始,我國人士不知底蘊,未解購求,流入中土者,纔四五部。近年北京大學校、浙江藏書樓又各購得一部,而彼國藏經書院不戒於火,印存之書悉成灰燼。比年佛教漸昌,同人以重價求其燼餘之本,已杳乎不可復得。蓋中土久佚之要典,閱千百年而復顯於世,曇花一現,又將日漸澌滅矣。同人惄焉憂之,爰商之商務印書館,先將續藏重為影印,以餉當世。

〔參考資料〕 蔡念生《二十五種藏經目錄考釋》;小川貫弌《大藏經の成立與變遷》。


多羅菩薩

觀世音菩薩的化身,密教觀音部的佛母,位於現圖胎藏界曼荼羅觀音院內列(向右方第一列)觀自在菩薩的西方。又稱多利菩薩、多唎菩薩、多㘑菩薩、聖多羅菩薩、多羅尊、多利尊、多羅尊觀音、多羅觀世音、綠度母、救度母、聖救度佛母。譯作眼、妙目精、極度、救度、瞳子,或略稱為「度母」。

據《大方廣曼殊室利經》〈觀自在菩薩授記品〉所載,觀自在菩薩住普光明多羅三昧,以三昧力,自眼中放大光明,多羅菩薩即從光明中生,為妙女形,以清涼光普照眾生,憐憫眾生猶如慈母,誓度彼等脫離生死苦海。其密號為悲生金剛或行願金剛,三昧耶形是已開卻合的青蓮華。依《大日經》卷四〈密印品〉所述,其印相係以定慧(左右)二手作內縛拳,舉二風輪(二食指)相合,猶如針鋒,二虛空(二拇指)輪舒加其上;真言為「南麼三曼多勃馱喃哆囇多[口*屨]抳羯嚕拏嗢婆吠莎訶」(Namaḥ samanta buddhānām tāre tāriṇikaruṇodbhava svāhā)。有救度速勇母(Sgrol-ma-myur-ma dpaḥ-mo)、百秋朗月母(Ston-kaḥi zla-ba kun-tu gsal-brgya)、紫磨金色母(Ser-sde-chu)、如來頂髻母(De-bshin-gśegs-paḥi gtsug-tor)、怛羅吽字母(Tara hūṃ yi-ge)等二十一種化身。

關於此尊形像,諸說不一,如︰

(1)據《大日經》卷一〈具緣品〉所述,此尊為中年婦人形。青白色相雜。二手合掌,持青蓮華。身著白衣,頭有天髻,作微笑狀。

(2)依《胎藏圖像》所繪,此尊無髮冠,右手屈臂伸掌,指頭稍向右。左手伸掌,安臍下,食指、拇指間插有蓮華。於蓮華座上半跏趺坐,面稍向右。有二侍者,皆二手合掌,坐荷葉座。

(3)依《胎藏舊圖樣》所繪,此尊頭戴髮冠,上有化佛。右手屈臂伸掌,左手作金剛拳安腰,不持蓮華。坐蓮華座。有二使者,身皆白紅肉色,二手合掌,坐荷葉座。

(4)依現圖曼荼羅所繪,此尊全身青白色,著羯磨衣,頭戴髮冠,上有化佛。二手合掌,未持蓮華,於蓮華座上半跏趺坐。左有一使者,身肉色,二手作捧持蓮華狀。

(5)據《圖像抄》卷七、《別尊雜記》卷二十四、《覺禪鈔》〈多羅尊法〉、《阿娑縛抄》卷九十五〈多羅菩薩卷〉所載,此尊全身綠肉色,著羯磨衣。頭戴無量壽佛寶冠。右手垂下,作與願印。左手屈臂,執青蓮華。坐青蓮華座。

在印度,因盛行崇拜此菩薩,故梵文有《讚揚多羅菩薩一百八名讚》(Ārya-tārā-nā-māṣṭottaraśataka-stotra)、《救度佛母二十一禮讚》(Ekaviṃśati-stotra)、《聖多羅持冠讚》(Ārya-tārā-sragdharā-stotra)等。在中國西藏及蒙古,其信仰亦蓬勃,如藏王棄宗弄贊(Sroṅ-bstan-sgam-po)的二妃文成公主與尺尊(Bhṛkuṭi)公主,皆被視為多羅菩薩的化身。其中,文成公主為白多羅菩薩(Sgrol-ma-dkar-po,白度母),尺尊公主為綠多羅菩薩(Sgrol-ma-ljaṅ-khu,綠度母)。日本則以此菩薩為三十三觀音之一,稱為多羅尊觀音。

〔參考資料〕 《大日經》卷四〈普通真言藏品;《念誦結護法普通諸部》;《補陀落海會軌》;《金剛頂瑜伽千手千眼觀自在菩薩修行儀軌經》卷下;《如意輪陀羅尼經》;《菩提場一字頂輪王經》卷二。


寺戶

指附屬於佛教寺院的民戶。如與附屬於道觀者合稱,則有稱之為「寺觀依附戶」者。係佛教戒律中之「淨人」制度與我國晉唐間「田客蔭戶部曲」制度相結合之產物。「寺戶」一詞,始見於《魏書》〈釋老志〉,即︰「曇曜奏︰平齊戶及諸民,有能歲輸穀六十斛入僧曹者,即為僧祇戶,粟為僧祇粟,至於儉歲,賑給飢民。又請民犯重罪及官奴以為佛圖戶,以供諸寺掃灑,歲兼營田輸粟。高宗並許之。於是僧祇戶、粟及寺戶,遍於州鎮矣。」亦即遍於北魏州鎮的佛圖戶,即稱為寺戶。佛圖戶的來源是重罪罪囚及官奴;凡被配為佛圖戶者,須執灑掃役和營田役,並向寺院「輸粟」(即交納一定的實物課納)。

此外,根據敦煌出土的資料,唐、五代時,在吐蕃佔領的敦煌地區,也有寺戶制度存在。據近代學者姜伯勤於其所撰《唐五代敦煌寺戶制度》一書中所述,當時的寺戶來源有四︰(1)吐蕃當局將俘囚配為寺戶,(2)世族家客施入為寺院家客,(3)投附與施力供給,(4)奴婢的升格。此一時期的寺戶是擁有些許家資農具及一定勞動興趣的半自由人,身分世襲,編制為團而又受內律統治,除耕種由寺院配給「分種地」,而向寺院提供力役及繳納產品外,又須對都司直接管理的土地(都司自營地)、各寺自營地等,提供勞役租與代役租。而寺戶家庭的婚姻及職業亦受限制,亦即寺戶對寺院地主有人身、土地與法律依附的關係。總言之,寺戶不同於奴隸,是生長在中國土地上的農奴式人口,可以視為北魏僧祇戶的餘緒。

◎附︰張弓〈晚唐五代的敦煌寺戶和常住百姓〉(摘錄自〈南北朝隋唐寺觀戶階層述略〉)

晚唐時期的敦煌寺戶與唐後期全國寺觀依附階層的關係,是局部與整體的關係。儘管從政治、歷史、地理、民族諸因素看,敦煌寺戶有自己的某些特點,但它終究是寺觀依附階層的一部份。敦煌寺戶與內地寺觀人戶同源共流,不可分割。正因為如此,借助豐富的文書資料進行的敦煌寺戶的研究,便成了觀察晚唐後期乃至整個唐代寺觀依附階層的極好窗口。某些為南北朝和隋唐寺觀戶制度語焉不詳的問題,如寺戶的階級地位、寺院對寺戶的控制管理、寺戶的勞務等問題,多可由此得到具體的了解。對晚唐五代的敦煌寺戶制度,國內外學者已有詳細的研究。本節僅對敦煌寺戶的來源以及「常住百姓」的具體身份問題略談些看法。

竺沙雅章氏認為吐蕃管轄時期的敦煌寺戶以「來自檀越布施者較多。從現有資料看,這是一個難以遽做論斷的問題。關係蕃管時期敦煌寺戶的數量,據《吐蕃戌年(818)六月沙州諸寺丁壯車牛役簿》和同時的《諸寺寺戶妻女放毛簿》,共錄寺戶約三百人。按照佛寺慣例,世俗部曲、家客施入,觀寺部曲沒入,充常住人戶;私奴婢施入,充常住奴婢。唐中期沙州居民僅有五、六千戶左右,吐蕃管轄時期戰亂多,人戶且有減少。其中占有部曲、家客的民戶就更少了。以《中國古代籍帳研究》(日‧池田溫編)所收十三件唐代敦煌的鄉籍、里籍、手實為例,全部五十八戶中,僅大歷四年(769)的《懸泉鄉宜禾里手實》內索思禮一戶有奴三人、婢一人;未見一戶擁有部曲、家客。可見如果主要靠本地檀越布施,敦煌寺戶不可能這樣多。從實際情況考慮,蕃管時期的敦煌寺戶可以來自三個途徑。

(一)是當地百姓投寄求庇而充寺戶︰如前所述,這是唐後期民間盛行的浮逃方式。武宗時各地寺院裡的「枝附良人」就是投附者。敦煌寺院也不例外。S-0542號文書中有四個寺戶是這樣記載的︰「(開元寺)張進朝(安國收,看梁),(蓮台寺)馬典倉(金光明收),(乾元寺)旋進卿(窟收),(普光寺)李俊俊(未收)。」四人名下的某寺「收」字樣,係「收留」、「收容」之意,正表明他們是投存而來、由寺收容的人。張進朝投在乾元寺,配在安國寺看油梁;馬典倉投在蓮台寺,配在金光明寺;旋進卿投在乾元寺,配在庫司;李俊俊投在普光寺,尚未配寺收容。所投為一寺,配往另一寺充當寺戶,顯示了蕃管時期敦煌都教授統管寺戶的權力。這是該文書所含一八七名丁壯中少數可推知來憑中的四人。他們當係投充未久,因為其中兩人尚未供役,一人尚未收容。可以想見其餘未署來歷的寺戶,屬當地或外地民戶投附而來者當不在少。

(二)是吐蕃官司罰配俘口為寺戶︰S-0542號文書記載另一寺戶說︰「(蓮台寺)石溫漢(老放肅州)。」P-3918號文書《佛說金剛壇廣大清淨陀羅尼經》抄本有一段跋文寫道︰「癸酉歲十月十五日,西州設落官、甘州寺戶、唐伊西節度留後使判官、朝散大夫、試太僕卿趙彥賓寫。」顯示這件抄本是趙彥賓在貞元九年(793)寫的。可以看出,石溫漢和趙彥賓兩人都可能是被吐蕃俘獲後配充寺戶的;石溫漢俘於肅州,罰配到敦煌為寺戶;趙彥賓俘於西州,罰配到甘州為寺戶。石溫漢由於年老力衰不堪驅役被放還故里。唐代中後期,吐蕃貴族在西北地區進行戰爭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驅掠唐人供奴役。《舊唐書》〈吐蕃傳〉中此類掠人記載甚多。如貞元三年(787)九月,「吐蕃大掠汧陽,(中略)等界人庶男女萬餘口,悉送至安化峽西,將分隸羌渾等,乃曰︰『從爾輩東向哭辭鄉國。』眾遂大哭。」所謂「分隸」即罰配。太和年間,沈亞之也說︰
「臣嘗仕於邊,又嘗與戎降人言,自瀚海已東,神烏、敦煌、張掖、酒泉,東至於金城、會寧,東南至於上邽、清水,凡五十郡六鎮十五軍,皆唐人子孫,生為戎奴婢,田牧種作,或聚居城落之間,或散處野澤之中,及霜露既降,以為歲時必東望啼呼,其感故國之思如此。」

這些散處敦煌等地「田牧種作」的「唐人子孫」,沈亞之說他們「為戎奴婢」係蓋而言之,其中當亦包括配給寺院的寺戶。因吐蕃篤信佛教,以俘口配寺乃應有之義,且可能是蕃管時期敦煌寺戶的重要來源。唐代中葉,吐蕃正處於奴隸制向封建制轉化時期,與北魏文成帝時的拓跋氏社會性質相近。所以北魏的配置佛圖戶,或可看做是吐蕃在敦煌罰配寺戶的濫觴。

(三)是蕃管以前或蕃管初期檀越施入的世襲寺戶︰歸義軍初期的《敦煌諸寺奉使衙帖牒處分事件文書》中,提到「檀越」、「奉獻」的寺戶可證。這類寺戶原為世俗人戶的部曲、家客,屬賤口本色,故與前兩類投附、俘配的寺戶相比,其身份最低,對寺院的依附性也最強烈。歸義軍時期的「常住百姓」,實際是對這類施入寺戶的新名稱。為便於說明這一點,謹將最早出現「常住百姓」的P-2187號文書錄出加以分析︰

(1)因茲管內清泰,遠人來暮(慕)於戟門。善能抑強,龍家披帶而生降,達訥似不呼

(2)而自至。昔者為狼心敵國,今作百姓驅馳。故知三寶四王之力難可較量,陪(倍)更遵

(3)奉盈懷,晨昏豈能懈怠。今既二部大眾,於衙懇訴,告陳使主,具悉根源,

(4)敢不依從眾意。累 使帖牒,處分事件。一一丁寧。明顯印指撝,連粘留符,合

(5)於萬固。應諸管內寺宇,蓋是先帝敕置,或是先哲修成;內外舍

(6)宅莊田,因乃信心施入,用為僧飯資糧,應是戶口家人,壇越將持奉獻。

(7)永充寺舍居業,世人共廌平。不合侵陵,就加添助,資益崇修,不陷不傾,

(8)號曰「常住」。事件一依舊例,如山更不改移︰除先故 太保諸使等世上給狀

(9)放出外,餘者人口在寺所管資莊、水磑、油梁,便同往日執掌任持;自

(10)今已後,凡是常住之物,上至一針,下至一草,兼及人戶,老至已小,不許

(11)倚形恃勢之人妄生侵奪及知典賣,或有不依此式,仍仰所由具

(12)狀申官,其人重加形(刑)責,常住之物卻入寺中,所出價值任主自折;其

(13)常住百姓親伍禮,則便任當部落結媾為婚,不許共鄉司百姓

(14)相合,若也有違此格,常住丈夫私情共鄉司女人通流所生男女,

(15)收入常住永為人戶,驅馳世代出(不﹖)容出限;其餘男兒丁口,各須隨

(16)寺料役,自守舊例,不許(下缺)

此件文書中的「常住百姓」同蕃管時期的「寺戶」存在承續關係,學術界已有定論。原「寺戶」改稱「常住百姓」的原因,竺沙氏和姜伯勤氏剖析甚詳,此不贅述。這裡的問題是︰舊義軍時期的「常住百姓」所含人戶是否包括蕃管時期的各類寺戶﹖兩者的構成有無不同﹖一般的看法是︰蕃管時期的敦煌寺戶在舊義軍初期由張議潮放免了一部分,餘下的寺戶改稱「常住百姓」。這個解釋雖不錯,但我感到尚欠確切。試從該文書的結構入手作補充說明。

從文書的全文看,「累使帖牒,處分事件,一一丁寧」是引起諸寺作此文書的契機。那麼,使衙一再「丁寧」諸寺妥予「處分」的「事件」指什麼呢﹖文書接下去以具有「押印指撝」、已被「粘連留符」的使衙帖牒為依據,作出兩項申明。一是說明諸寺「常住」的來歷,重申其不可侵犯性︰所有「管內寺宇」是「先帝敕置」、「先哲修成」的;「舍宅莊田」是「信心施入」的;「戶口(寺戶)、家人(奴婢)是「壇越」、「奉獻」的,這三項都是不可「侵凌」的「常住」物。二是「依舊例」宣布幾條「處分」決定︰(1)原先的寺戶,除張議潮等在世時給狀放免者外,其餘仍然留在寺院管理著田莊、水磑、油梁的寺戶,其執掌如「同往日」,(2)警告世俗強家不許「倚形恃勢」侵奪典賣常住之物(包括人戶),否則告官重責,(3)常住百姓只能「當部落」為婚,不許與鄉司女子通婚,否則將所生子女永充常住,(4)除執掌田莊、水磑、油梁的寺戶以外,「其餘男兒丁口」按「舊例」、「隨寺料役」。

剖析這兩項申征內容可以看出,此件文書所含的「寺戶」有著不同的身份和職任︰有的是「壇越」施入的寺戶,屬於「常住」物,即「三寶物」,神聖不可「侵凌」,故不會在放免之列(如果張議潮放免的寺戶中含有此類寺戶,那麼,諸寺依據使衙帖牒發布的這件文書就是在指責「故太保」張議潮「侵凌」諸寺「常住」了。這當然是不可能的);有的寺戶不屬「常住」,因而可被張議潮放免;此外還有一類寺戶是「隨寺料役」的「男兒丁口」。這類「丁口」被稱為「常住百姓」之外的「其餘」,可見不屬「常住」,因而不是「壇越」施入的寺戶;他們仍然在寺,又不同於可獲放免並已放免的寺戶。如果與蕃管時期敦煌寺戶的幾種來源結合考慮,上述三類寺戶的真面目就比較清楚了。第一類寺戶來自蕃管以前本地施主的施給不用再說;第二類寺戶當主要是投寄寺院求庇的附近農民。正是由於這兩類寺戶都是土著,熟諳敦煌地區的生產技術,所以寺院分派他們經營管理莊田、水磑、油梁;又由於投附寺戶多是敦煌一帶的原編戶,可能保有自營土地,便於還鄉附籍,從事生產輸課,所以成為張議潮放免的主要對象。另件敦煌文書《唐‧咸通六年(865)百姓張祇三牒 1》說︰「祇三等,司空准敕,矜判入鄉管。」表明敦煌鄉百姓張祇三等人,即屬張議潮放免後附入鄉籍的原投寄寺戶。據竺沙氏考訂,張議潮放免寺戶一事發生在宣宗大中六年(852),即在他「奉十一州圖籍入朝」的次年,在「會昌廢佛」以後七年。放免事件又係「准敕」實行。因此可以認為,張議潮放免敦煌寺戶中的投附編戶,實際上是會昌五年全國寺院大規模檢括「良人枝附」的繼續,是朝廷與寺觀人戶之爭在沙州的餘波。不同之處是,沙洲寺院的投附寺戶屬於賤口,他們在吐蕃管轄的寺院內被農奴化了。從這一鬥爭的地域傳統看,張議潮放免敦煌寺戶則同一百年前楊志烈命西州諸寺觀割賤從良充百姓的事件一脈相承。在這兩次人戶之爭中,朝廷均向寺觀採取攻勢,使一批寺觀依附人戶重新歸於國家控制。第三類寺戶,即文書最後提到的「其餘男兒丁口」,當主要是被吐蕃俘配寺院之人。由於他們品色較雜(如含有外地俘口及沒落唐官等),與土著寺戶不同,對敦煌地區的傳統生產技術未必熟習,所以主要用於「隨寺料役」,用充雜使。寺院特向此類人戶強調「舊例」,向他們警告諸般「不許」,表拘附寺戶的放免使得俘配寺戶人心浮動,引起諸寺不安。當然,以上這些只是基本的區分,獲放免者未必毫無俘配之人;隨寺料役者也未必沒有投附的土著;執掌田莊、油梁者亦未必盡是施入或投附之戶。

那麼,文書中的「常住百姓」是包含上述三類寺戶呢﹖還是只含其中一部分﹖在這裡,「常住百姓」身份的必要前提是明確的,即︰他們必須屬於當寺「常住」。根據以上分析,已獲放免的投附土著和被稱作「其餘男兒丁口」的俘配人戶不屬「常住」之列,也是清楚的。所以我認為,把「常住百姓」釋為歸義軍時期對原施入寺戶(即「壇越奉獻」之人戶)及其後人的專稱比較妥當。歸義軍時期的另件文書《某寺出貸歷》,將同屬寺戶的人或稱「人戶宋員住」、「人戶張瘦兒」,或稱「常住游袖兒」。這反映著張議潮放免投寄寺戶以後,在敦煌寺院仍存在著對原施入的和非施入的兩種不同寺戶的區分︰前者被稱為「常住」(即「常住百姓」),後者被稱為「人戶」。《唐律》〈名例〉六「諸官戶部曲」條「疏議」說︰「部曲謂私家所有,妻通取良人、客女、奴婢為之。」指出部曲可娶良人為妻。這表明包括觀寺部曲在內的部曲之色至少在唐前期並不嚴格限制必須當色為婚。然而如P-2187號文書所示,敦煌寺院強調常住百姓「當部落」為婚,禁與「鄉司女人」為婚,表明歸義軍時期敦煌常住百姓的身份低於唐前期的部曲。強調常住百姓當色為婚,顯示著在投附寺戶多被放免以後,敦煌寺院對施入寺戶──「常住百姓」控制的加強。敦煌文書《丙申年(876)十月沙州報恩寺常住百姓老小孫息名目》,共記載常住百姓八戶,其人口卻多至五十四口,其中張保山一戶十口人,閻海泉一戶十七口人。這一事實顯示出,作為依附於敦煌寺院的個體經濟單位,常住百姓家庭在唐末還相當完整地存在著。但更重要的事實是,在賤口為主體的人身依附制漸被良口為主體的人身依附制取代的時代潮流中,晚唐至宋初敦煌寺院「常住百姓」的身份也已發生蛻變。敦煌文書「宋‧淳化二年(991)押衙韓願定賣女契」有押衙韓願定因「家中用度不接」,把家妮子檻勝「出賣與常住百姓朱願松」的記載。常住百姓居然可與押衙立契,而且是低級地方官吏──押衙賣婢女給常住百姓。如果仍以唐代嚴格區分良賤的眼光來衡量,這誠然是極可詑異的事情。這個事實表明至遲到十世紀末葉,沙州寺院的常住百姓儘管還存在,但他們的賤口身份無疑已經改變。因為在極重「尊卑、貴賤、良賤之辨」的時代,賤口依附者是不可能同地方官吏「和同立契」的。在沙州寺院存在數百年之久的賤口依附人戶,這時可能已基本蛻變為良口依附者。在大致同時的遼王朝,還有契丹貴族向寺院施給「戶口百家」、「人五十戶」之類的事實。這同先代吐蕃貴族在敦煌配戶給寺院充賤口勞作人一樣,係崇信佛教的周邊少數族統治者,僅實行於自己轄區之內的措施。

〔參考資料〕 何茲全編《五十年來漢唐佛教寺院經濟研究》;姜伯勤《唐五代敦煌寺戶制度》;竺沙雅章《中國佛教社會史研究》;J. Gernet著‧耿昇譯《中國五至十世紀的寺院經濟》。


玄奘

我國佛教史上最主要的佛典翻譯家之一,印度護法系唯識學在我國的主要奠基者,中印文化交流的實際推動者。

俗姓陳,本名褘,河南洛州緱氏縣(今河南省偃師縣南境)人。他的曾祖、祖父都是官僚,到了他父親陳惠,便潛心儒學不做官了。玄奘生於隋文帝開皇二十年(600)。關於玄奘的生平,現存的《傳》、《狀》、《塔銘》等都沒有記載,而關於他的年歲又有六十三、六十五、六十九諸說,推算不出確實生年來。今以重校內學院本《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暫定法師壽六十五歲)。少時因為家境困難,跟著他二兄長捷住在洛陽淨土寺學習佛經。十一歲(620)就熟習《法華》、《維摩》。十三歲時(622)洛陽度僧,破格入選,其後聽景法師講《涅槃》,從嚴法師學《攝論》,升座複述,分析詳盡,博得大眾的欽佩。

隋煬帝大業末年,兵亂饑荒,玄奘和他的二兄前往長安後,得知當時名僧已多聚在蜀地,因又同往成都。在那裡聽寶暹講《攝論》、道基講《雜心》、惠振講《八犍度論》。三、五年間,究通諸部,聲譽大著。唐高祖武德五年(622),玄奘在成都受具足戒。武德七年(624)離開成都,沿江東下參學。先到了荊州天皇寺。講《攝論》、《雜心》,淮海一帶的名僧聞風來聚。六十高齡的大德智琰也對他執禮甚恭。講畢以後,繼往趙州從道深學《成實》,又到揚州聽惠休講《雜心》、《攝論》。貞觀元年(627),玄奘再到長安,從道嶽、法常、僧辯、玄會諸師鑽研《俱舍》、《攝論》、《涅槃》,他很快就窮盡各家學說,受到稱讚,聲譽滿京師。僕射蕭瑀,奏請令他住莊嚴寺。但是玄奘覺得多年來在各地講筵所聞,異說不一,特別是當時流行的《攝論》、《地論》兩家有關法相之說不能統一,很想得著總賅三乘學說的《瑜伽師地論》,以求會通一切(這一見解大概是受了當時來華的波頗蜜多羅的啟發而生),於是決心往印度求法。那時出國之禁很嚴,他正式表請赴印,未得許可,只好作種種準備等待著。

貞觀三年(629),因北方連遭災荒,朝廷准許道俗四出就食,他得便西行,到達蘭州,應當地人士請求,講《涅槃》、《攝論》和《般若經》。西域商侶有參加旁聽的,回去以後,便將玄奘求法的事向各地宣傳了。玄奘繼而潛行到達瓜州,得胡人西槃陀導送,夜渡瓠𤬛河。從此孑身冒險,過了玉門關外五烽,度莫賀延沙磧,到達伊吾。高昌王麴文泰得知後,遣使迎往,敬禮備至,延留度過夏坐,並要久留在高昌,他堅決未允。當時西突厥葉護可汗勢力遍及雪山以北各地,如去印度,須要取得他的協助,因而高昌王遣使陪送玄奘去葉護可汗衙所,時當貞觀三年八月。玄奘離開高昌,過阿耆尼、屈支等國,越凌山到達素葉城,和葉護可汗相見,憑著可汗致所經諸國的信件和陪送的使者,很順利的經過西域笯赤建等十國,越大雪山,直到鄰接北印的迦畢試國。

他從此東行,進入北印度境,過濫波、犍馱羅、烏仗那諸國。渡信度河,過呾叉始羅等國,至迦濕彌羅國,於此先後居停兩年參學。隨後至磔迦,至那僕底、闍爛那達、屈露多等國入中印度境。又經窣祿勒那國,渡閻牟那河至秣底補羅國。過婆羅吸摩補羅等國,至羯若鞠闍國。東南行渡殑伽河至逾陀國。更循殑伽河東下,擬赴阿耶穆佉國,於中途遇盜,幾乎喪命。從又過阿耶穆佉等國至吠舍厘國,更南行至摩揭陀國,巡禮華氏城、伽耶等處聖蹟,折向那爛陀寺。寺眾千餘人歡迎他到寺,參謁了戒賢。他離開高昌,進入印度國境以來,隨處遇著高僧大德,就停留參學。廣學《俱舍》、《順正理》、《因明》、《聲明》、《廣百論》、《對法》、《顯宗》、《理門》、《眾事分毗婆沙》、《經部毗婆沙》、《薩婆多部辨真》、《發智》、《日胄毗婆沙論》等。如此且行且學,到達那爛陀時前後約四年,其時為貞觀七年(633)。

玄奘到了那爛陀寺,被推為通三藏的十德之一,很受優遇。他請戒賢三藏講《瑜伽論》,同聽者數千人,歷一年五個月講畢,後復重聽兩遍。又聽講《順正理》、《顯揚》、《對法》各一遍,《因明》、《聲明》、《集量》等論各二遍,《中論》、《百論》各三遍。《俱舍》、《婆沙》、「六足」等論,他先在諸國聽過,至此更披尋決疑,兼學婆羅門《聲明記論》。如是在寺學習,歷時五年(貞觀八至十二年,634~638)。

其後,玄奘為了更廣泛的參學,便離開那爛陀寺南遊,經伊爛那鉢伐多國,從怛他揭多毱多和羼底僧訶兩師學《毗婆沙》、《順正理》等論。過瞻波等國入東印度境,經羯羅拿蘇伐剌那等國,折西北行至中印南憍薩羅國,停一個多月,從善解因明的婆羅門學《集量論》。從此南行入南印度境,過案達羅國至馱那羯磔迦國,停數月從蘇部底和蘇利耶兩僧學《大眾部根本阿毗達磨》等論,他們亦從法師學大乘諸論。過珠利耶國至達羅毗荼國,於建志城逢僧伽羅國大德覺自在雲和無畏牙,就問《瑜伽要文》及僧伽羅國佛教情況。過那建補羅等國,出伐臘毗國入西印度境,西至狼揭羅國。從此折回,過臂多勢羅等國,渡信度河,至北印鉢伐多國,於此停兩年,學《正量部根本阿毗達磨》及《攝正法》、《成實》等論。從此東南行,仍還那爛陀寺。又到寺西低羅擇迦寺,從般若跋陀羅就薩婆多部三藏及《聲明》、《因明》等論咨決所疑。往杖林山,從勝軍居士學《唯識抉擇》、《意義理》、《成無畏》、《不住涅槃》、《十二因緣》、《莊嚴經》等論,及問《瑜伽》、《因明》等疑,首尾歷時兩年。這樣在各地遊歷參學凡經四年(貞觀十二至十六年,63 8~642)。回那爛陀寺後,應戒賢三藏之囑,為寺眾講《攝論》、《唯識抉擇論》,並溝通了當時大乘學說中「瑜伽」、「中觀」兩家的論爭,著《會宗論》三千頌,得到戒賢三藏和諸大德的讚許。他又應戒日王的請求,擬折服南印正量部論師般若毱多《破大乘論》的異說,著《制惡見論》一千六百頌。

玄奘在印所學至此已經大成,他很想回國弘通,得到戒賢的讚許,遂莊嚴經像,辭別戒賢,準備東歸。時東印迦摩縷波國鳩摩羅王一再遣使迎請前往。適值羯若鞠闍國戒日王征恭御陀回來,又遣使來請,鳩摩羅王就帶兵陪送玄奘,到羯朱嗢祇羅國,遇著戒日王。戒日王乃決定於曲女城為玄奘建立大會,命五印沙門、婆羅門、外道義解之徒都來參加。到期與會的有十八國王,各國大小乘僧三千多人,那爛陀寺僧千餘人,婆羅門及尼乾外道二千餘人。此會即以玄奘所著《會宗》、《制惡見》兩論的論點標宗,任人難破,但經過十八天大會終了,沒有一人能提出異議。玄奘得到大小乘佛教徒的一致推崇,被給予「大乘天」和「解脫天」的尊稱。其後又隨喜了在鉢羅耶伽兩河間舉行的五年一次的無遮大施會,這才辭別戒日王,攜帶幾百部梵本和各種佛像,啟程東歸。路過嗢叉始羅渡信度大河時,因遇風浪,失卻梵本五十夾及諸異花種,停在烏鐸迦漢荼城五十多天,遣人往烏仗那國抄寫迦葉維耶部三藏。從此經過濫波等地,出迦畢試境,度雪山,經睹貨羅故地,過波迷羅川,越葱嶺到了于闐,以國王延留,未得既還。就派人隨商侶入朝,表陳還國,日夜為于闐僧人講《瑜伽》、《對法》、《俱舍》、《攝論》四部論,約停了七、八個月。等到使人回來,並奉敕迎令東歸。於貞觀十九年(645)正月到達長安。

玄奘去洛陽會見了唐太宗。太宗要求他據遊歷見聞,修西域傳;並勸他還俗從政,玄奘力辭。因留他住長安弘福寺譯經,由朝廷供給所需,並召集各地名僧二十餘人相助,分任證義、綴文、正字、證梵等職,組織了規模完備的譯場。玄奘於是年五月,創譯《菩薩藏》等經,次年撰《大唐西域記》成。貞觀二十二年(648)譯完《瑜伽師地論》一百卷的大部之後,請太宗替新譯諸經做了總序,即後世所傳的《大唐三藏聖教序》。這一年因太宗問功德利益,他建議度僧,太宗詔諸州寺各度五人,並於北闕造弘法院,供譯經用。冬十月,東宮新建大慈恩寺告成,寺內也別造譯經院,迎他入住。高宗永徽三年(652)春,他請就大慈恩寺造西域式石塔,安置帶回經像,以運石工大,改用磚造。永徽四年(653)夏,印度大菩提寺智光、慧天來信問候他,次年他分別答書。永徽六年(655),尚藥奉御呂才,誦玄奘所譯《因明》、《理門》二論,自出新解,指議長短。後經玄奘和他親自辯論,他才辭屈謝退。顯慶元年(656)二月,玄奘為鶴林寺尼寶乘等五十餘人授戒,又為德業寺尼眾數百人授菩薩戒。玄奘西遊求法的時候,路上備覺辛苦,六十歲前後,身體就有病痛,這一年夏間冷疹重發頗劇。他恐怕病危,表請高宗重定佛道名位次第,及廢僧尼依俗科罪。顯慶三年(65 8),他移居新建的西明寺,當時印度僧人阿地瞿多和那提相繼來華,譯事不專,他因而請求停譯,未得允許。繼而因大眾請詳譯《大般若經》全部,以京師紛擾,恐難譯了,表請赴玉華宮翻譯。顯慶四年(659)冬,他遷往玉華宮,次年初即開始譯《大般若經》,至龍朔三年(663)冬完成,全經十六會,總六百卷。他於譯完《大般若經》後,自覺體力衰竭,不再事翻譯,專精行道。麟德元年(664)初,他在玉華宮染病,病中命門人嘉尚具錄所譯經論及造像、寫經、供養、施捨等項,宣讀一過,他很覺自慶,到了二月五日中夜便圓寂了。

玄奘回國以後的主要事業,就在翻譯經論,並傳播新知。因為他對印度佛學全面通達,所以他所譯經論亦賅一切。並且他進行翻譯,也完全有系統、有計劃。他從住弘福寺開始翻譯,直到最後遷住玉華宮,譯完《大般若》,中間經歷十九年,共譯出經論七十五部(除《大唐西域記》一種不計入),總一三三五卷。這十九年的翻譯,可分幾個段落︰最初,在太宗貞觀末年,約五年間,譯出了「瑜伽」學系的「一本十支」各論;其次,在高宗永徽、顯慶中間約十年,譯出《俱舍》、《婆沙》和「一身六足」等「阿毗達磨」;最後四年譯成全部《大般若》,這些都是整然自成系統的譯業。在這中間,他還曾應東印度童子王的請求,將中國的《老子》譯成梵文,流傳於迦摩縷波;又以中國流傳的《起信論》文出馬鳴,印度諸僧很想一讀,他也譯唐為梵,傳到印度。這些都是有關中印文化交流的事業。

玄奘所譯各籍,因為他對梵文的造詣精深,又親自主譯,所以名相的安立,文義的貫練,莫不精確異常,而且矯正舊譯的訛謬,遂在中國譯經史上開闢了一個新紀元,後人通稱其譯籍為新譯。另外,從玄奘由翻譯而傳播的學說看來,綱舉目張充分反映了西元五世紀以後印度佛學的全貌。當時印度那爛陀寺等處的佛學,已顯然分為因明、對法、戒律、中觀和瑜伽等五科。他於因明科譯出《理門》和《入正理論》,樹立了在論議基礎上的佛家邏輯軌範。於對法科,聲聞乘方面以《俱舍》為中心,在它以前有根本的「一身六足」和《婆沙》等論,以及其後發展的《順正理》、《顯宗》等論,他都原原本本地傳譯了出來;大乘對法譯出了《集論》和他的註書《雜集論》,顯示對法經不同於瑜伽論的特點,並指示大小對法相通的途徑。於戒律科,譯傳大乘唯一的《瑜伽菩薩戒》,並輯出《受戒羯磨》以為實行的規範。於中觀科,特別譯出護法的《廣百論釋》,以見瑜伽系貫通中觀的成就。於瑜伽科,則「一本(《瑜伽》)十支(《顯揚》、《莊嚴》等)」,差不多全部譯出,而於最後發展的「唯識」說,則編纂了完備的《成唯識論》,以盡其奧蘊。如上所舉,可以說那爛陀寺最盛時期所傳承的佛學精華,基本上已都由玄奘譯傳於中土了。至於他在講學中闡揚了「理佛性」和「五種姓」之說,這不僅為後來創立慈恩一派的根本典據,即其他宗派也有加以採用,在中國佛學界產生了廣泛的影響。

玄奘的著述,除上文說到用梵文寫的《會宗論》三千頌,《制惡見論》一千六百頌而外,還應東印度童子王的請求,造了《三身論》三百頌,但這些都沒有譯成漢文,因而也未流傳後世。他回國以後,忙於翻譯,無暇撰述,只應太宗的要求而修撰《大唐西域記》十二卷,還是口授辯機寫成的。另外,向當時朝廷陳事的表啟,現存一卷。至於有關學說,則大都為其門下各家所記的口義,特別是見於圓測一系新羅學人著述上的占多數。通稱為法師自作的有〈三類境〉一頌,載《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二內,又有〈讚彌勒四禮文〉,載《法苑珠林》卷十六,另傳法師論「五種不翻」,周敦義〈翻譯名義集序〉曾見稱引。至後人所傳的《八識規矩頌》,文義都有可疑之處,並非他的手筆。

玄奘門人很多,參加譯業的也大都從他受業。最著名的是神昉、嘉尚、普光、窺基,稱玄門四神足。繼承法系的自然要推窺基。基師俗姓尉遲,十七歲得玄奘指導出家,常侍左右,二十五歲參加譯場,勤於著述,有「百部疏主」之稱。他對玄奘所傳的唯識學說尤有領會,糅印度解釋唯識十家之說而輯譯為《成唯識》一論,即是出於他的建議,他所撰《成唯識論述記》,為後世治此學者所奉的圭臬。他譯《瑜伽》有《略纂》,解《雜集》有《述記》,弘五姓說有《法華玄贊》,詳三支立破有《因明大疏》,其他重要經論都有《疏》、《記》,發揚師說,建立了「慈恩」一宗。其次為普光,於《俱舍》造詣最深,撰《俱舍論記》三十卷,為學者所宗。神昉和嘉尚,事蹟不詳。神昉撰有《十論經抄》三卷,《成唯識論文義記》十卷,《種姓差別集》三卷等。嘉尚參加譯事,玄奘臨寂之前,特命他具錄譯經部卷及造像等,玄奘歿後,曾撰《雜集論疏》。

此外,在奘門著名弟子中被視為異流的圓測和法寶。圓測係新羅人,為奘門新羅學人的領袖。他曾在譯場充證義,著有《仁王》、《深密》、《成唯識》等《疏》,多用真諦等所傳的舊說。法寶撰《俱舍論疏》十五卷,與普光《記》並稱,見解時有出入。他又著《一乘佛性究竟論》,不同意五姓各別之說。故在奘師門下,都被視為別系。(游俠)


玄奘


◎附︰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第八講(摘錄)

玄奘(西元600~664)是洛陽東南的緱氏縣人。十五歲出家,二十九歲去印度。在去印以前一段時間,他到過洛陽、長安、成都,以後從成都出來,又去相州(河南)、趙州(河北)等地,先後參學了當時有名的學者十三人,學習了《涅槃》、《攝論》、《毗曇》(包括《雜心》、《發智》二論)、《成實》、《俱舍》等經論。其中《攝論》、《俱舍》當時屬於新學,是由真諦在南方譯傳的,而《涅槃》、《成實》、《毗曇》等又是一向在北方流行的,因此可以說他對當時南北所傳的佛學,都作了研究。但是,他感到「各擅宗途」,說法很不統一。儘管當時有了判教,但只是機械的把各家學說排列了一下,不能說明它們內在的聯繫。

後來,大概受到了新來我國的印度學者朋友(波頗密多羅)的啟發,他知道印度有一個最大的佛教學府那爛陀寺,又知道有一位大家戒賢正在該寺講《瑜伽師地論》。這部書通論了三乘的學說,很有系統,他認為可憑藉這部書求得中國當時各家異義的融通,並解決一些疑難問題,就下定決心出國。他歷盡艱辛,終於到了印度,得入戒賢之門。他除了學習瑜伽行的學說而外,還對其他的學說,例如唯識、中觀以及小乘各部的毗曇、因明、聲明等等,他也勤加學習。據傳記所載,他所參訪的名師,有名字可考的就達十四人之多。因此,他的成就遠超過了當時印度的一般學者的水平。

玄奘出國求學的本意,原想解決一向所感到的疑難問題,因此,他在回國以後安排翻譯時,一方面注意「糾正舊失」,一方面又努力「補充疏漏」,同時還在譯場上隨譯隨講,聽的人做有筆記並根據所講做了註疏。他本人在印度時,曾有《會宗論》、《破惡見論》、《三身論》等著作,回國以後,都沒有翻譯流傳。現在僅有各家註解中引用到的一些「口義」,似乎還沒有經玄奘自己認可過,所以,存在一些異議。現在不談他的這部分,單就他翻譯出的典籍來看他所傳學說的全貌。

玄奘從貞觀十九年(645)開始翻譯,到他臨死(664)的前一個月為止,前後近二十年,翻譯工作從未中斷,他的翻譯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前六年(645~650)以譯《瑜伽師地論》為中心,同時譯了與此論學說有關的著作。如《顯揚論》,是此論的提要;《佛地論》,是此論發展的歸宿;《攝論》,是此論發展中的樞紐。由此可見他是以《瑜伽》為一家學說的指針,也可見他是怎樣來講述的。這一工作的完成,他出國求法的最大心願算是滿足了。

中間的十年(651~660),則以翻譯《俱舍論》為中心遍及與它有關的著作。如《俱舍》之前的《發智》、《婆沙》、「六足」;《俱舍》之後對它批判的《順正理》、《顯宗》等論。這段工作算是糾正了以前對《俱舍》翻譯的錯誤,同時對於這一整個系統的思想作了介紹。儘管這些書的分量都很大,並不是他所推崇的,為了學術的需要,他還是公正地原原本本地譯傳了它。在此期間,他還翻譯了中觀一派的著作《廣百論釋》。

最後四年(660~664)則以《大般若經》的翻譯為中心。這部經,應該說是由玄奘編纂的,它全體有十六會,從在他前後的有關翻譯來看,印度都沒有這樣的結構。由此,他將瑜伽的學說上通到般若,就益見得淵源的深厚了。玄奘的翻譯不管屬於那個階段,他都注意學說的源流變化,盡可能地作出完整的介紹。這也可以看出玄奘的學問,不但規模廣闊,而且根柢也是極其深厚的。

再就翻譯的文體說,玄奘也超過了各家,一般稱之為「新譯」。由於他對漢文和梵文的造詣很深,所以譯文做到了既信且達。他又了解過去譯家的缺點,注意改進、提高,因而譯本的質量超過了各譯家的水平。現在拿梵、藏文本對照看,他的譯本基本上都正確。但也有一些情況值得注意︰

第一,翻譯所用的梵本在當時的流傳中會出現「異誦」──即文字上有所不同。這些不同,有的是被有意地改動的,有的是輾轉抄錯的,因而也發生了理解上的差異。玄奘對於不同的傳本,是忠於師承的,如《唯識三十論》(即《成唯識論》所釋的論本)的傳本,他譯的是出於護法一系,與其他各家就有出入。因此,說他翻譯的正確,乃是對其師承而言。

第二,他對以前的譯家的不同說法和譯本,當然會有批評,但本人並沒有著述,只是經他門下傳播的,其中有些批評未免過分了一點。比方,從前有些音譯,他沒有注意到它的來源就批評說是譯錯了,事實上,舊譯往往出自方言俗語,與嚴格的梵語(雅語)拼法是不同的,他仍以梵語來要求,說這是譯錯或譯簡略了,當然是不合理的。

第三,從學說上講,印度各家前後都有變動,特別是瑜伽行一派,變動更大。像世親一個人早年與晚年的學說就很有出入,更不用說一個派別前後的變化了。由於時代的限制,舊譯保存著舊義,與後來有所不同是很自然的。如果一定要用後來的為標準,甚至指責是譯家譯錯了,這樣說也就過分了。

正因為有上述的這些情況,玄奘的學說不能為一般人完全接受,即在當時的譯場上,受舊譯影響較多的人如法寶、靈潤等,就表示了不同的意見。他的門下圓測(新羅一系)並還提出了一些不同的說法來。以後的賢首宗,更對玄奘所傳大加攻擊,如宗密(圭峰)等人甚至說,慈恩一家只是追求名相,風氣淺薄,連學風都給搞壞了。以後還不斷地有人批評。但公正地說,印度的佛學從漢末傳來中國,直到唐初的幾百年間,真正能夠傳譯印度學說的本來面目的,還要算玄奘這一家。

〔參考資料〕 慧立《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大唐內典錄》卷五;《續高僧傳》卷四;《佛祖統紀》卷三十九;《開元釋教錄》卷八;《法苑珠林》卷二十九;楊延福《玄奘年譜》;《玄奘大師研究》(上)、(下)(《現代佛教學術叢刊》{8}、{16});結城令聞《玄奘衹屘の學派の成立》;宇井伯壽《印度哲學研究》第五冊。


玄琬

隋唐時代僧。雍州(陜西)新豐(一說弘農華陰)人。俗姓楊。十五歲,從曇延出家,受具足戒後,就洪遵學四分律。復依曇遷習一切經。初,曇延欲造立丈六釋迦像,未果而寂。師繼其志,於隋‧仁壽二年(602)在長安延興寺鑄成此像。復造經四藏,備盡莊嚴。唐‧貞觀初年,奉詔為皇后、太子、諸王等授菩薩戒。時,朝廷特為師建普光寺。後,於苑內德業寺,為皇后書寫藏經。又鑑於北周滅法以來,傳度法本文理乖背,乃集義學沙門讎勘校正之。

此外,師曾上書太子,勸行行慈、減殺、順氣、奉齋等四事。帝聞其說,特於貞觀九年(635)下詔,三月至歲暮之際禁斷殺生。貞觀十年,示寂於延興寺,世壽七十五。帝 敕賜葬具,為唐朝沙門勒葬之嚆矢。著有《佛教後代國王賞罰三寶法》、《安養蒼生論》、《三德論》等。

〔參考資料〕 《續高僧傳》卷二十二;《釋氏六帖》卷十二;《隆興佛教編年通論》卷十一;《佛祖統紀》卷三十九;《佛祖歷代通載》卷十二;《釋氏稽古略》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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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律學辭典]
說戒散華偈

亦名:散華偈

行事鈔‧說戒正儀篇:「彼三五年少比丘持香水,僧前左右灑水。留中空處,擬行來也。香湯及花,亦同水法。散灑已。餘有中央。當持水花合著一槃,總從一頭卻行布散,使及兩邊。空器復本處,使人復座。當散花時,各說偈云,華嚴經云:『散花莊嚴淨光明,莊嚴寶華以為帳。散眾寶華遍十方,供養一切諸如來。』」資持記釋云:「初順灑。散下,逆灑。卻行,謂倒退也。後出詞句,合在前說。彼經,佛在普光明殿放光說法,菩薩偈讚。上半指事用,下半偈申所為。」(事鈔記卷一一‧二七‧一四)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八佛

八佛名號經所說東方之八佛,即東方難降伏世界之善說稱功德如來、東方無障礙世界之因陀羅幢星王如來、東方愛樂世界之普光明功德莊嚴如來、東方普入世界之善鬥戰難降伏超越如來、東方淨聚世界之普功德明莊嚴如來、東方無毒主世界之無礙葯樹功德稱如來、東方側塞香滿世界之步寶蓮華如來、妙音明世界之寶蓮華善住沙羅樹王如來。


[國語辭典(教育部)]
佛曲

ㄈㄛˊ ㄑㄩˇ
用以宣揚佛法的音樂。如唐樂府中有〈普光佛曲〉、〈日光明佛曲〉等。現在〈敦煌雜曲〉中尚保留一部分佛曲作品。


可是

ㄎㄜˇ ㄕˋ, 1.但是。表示轉折的語氣。如:「他夫妻倆生活雖過得清苦,可是卻很愉快。」

2.豈是、難道是。表示疑問。宋.盧祖皋〈賀新郎.挽住風前柳〉詞:「可是從來功名誤,撫荒祠,誰繼風流後。」《水滸傳.第一六回》:「可是七星成聚會,卻於四海顯英雄。」

3.卻是。元.高文秀《遇上皇.第四折》:「(正末云)陛下,臣做不的官。(駕云)可是為何?」元.無名氏《猿聽經.第二折》:「貧僧乃是龍濟山普光寺裡的行者,可是自幼出家至此。」

4.還是。表示疑問。元.李文蔚《燕青博魚.第三折》:「姦夫在那裡?姓張姓李?姓趙姓王?可是長也矮?瘦也胖?被你拏住了來。」

5.恰好、正好是。元.關漢卿《五侯宴.第三折》:「(李從珂云)他來你這裡有甚麼勾當?(正旦唱)可是他趕玉兔因來到俺這地面。」


玄奘

ㄒㄩㄢˊ ㄗㄤˋ
唐代高僧的法號。(西元602~664)俗姓陳,名褘,洛州緱氏(今河南偃師緱氏鎮)人。幼年因家境貧困,隨兄長捷法師住洛陽淨土寺,學習佛經。十三歲入選為僧。其後遊歷各地,參訪名師,研究《涅槃經》、《攝大乘論》、《雜阿毗曇心論》、《成實論》、《俱舍論》等。因感諸家各擅一宗,說法不一,故欲取得總賅三乘的瑜伽師地論來解決疑難而決心西行求法。唐太宗貞觀三年從長安出發,歷盡艱險,才到那爛陀寺,投入戒賢之門。貞觀十九年返長安,帶回大小乘佛典五百二十筴,六百五十七部,其後將近二十年間共譯出大小乘經論七十五部,一千三百三十五卷。譯本無論在質或量上都超過各譯家的成就,為中國最偉大的經譯家之一。弟子數千人,著名的有窺基、普光等。在中國民間更從玄奘取經的經歷敷演創作不少文學作品,如《大唐三藏取經詩話》、元代吳昌齡《唐三藏西天取經》雜劇、明吳承恩的《西遊記》等。


全文檢索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