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數)處謂法界平等之理不增不減也。佛當說法時念法界平等之中,畢竟無減退之相,故眾生雖不一心聽法,亦不以為憂,是為第一念處。又念法界平等之中,增進之相,畢竟不可得,故於眾生雖一心聽法,亦不以為喜,是為第二念處。又念法界平等之中,畢竟生死涅槃之相,不可得,故常行捨心於一切時利益眾生,而無有利益眾生之念,是為第三念處。見法界次第下之下。
(名數)舊譯曰三念處,新譯曰三念住。見三念住條。
又三種四念處之略稱。見四念處觀條。
(名數)又名九有。以欲界為一地,色界及無色界各分為四地也。一欲界五趣地,二離生喜樂地,三定生喜樂地,四離喜妙樂地,五捨念清淨地,六空無邊處地,七識無邊處地,八無所有處地,九非想非非想處地。欲界五趣地者,或名五趣雜居地。即地獄,餓鬼,畜生,人及天之五趣等為散地,並有欲故,合為一地。離生喜樂地者,即色界初禪,與尋伺即覺觀相應,已離欲界之苦,而生喜樂,故立為一地。定生喜樂地者,即色界第二禪,已無尋伺,從定生喜樂,故為一地。離喜妙樂地者,即色界第三禪,離前喜貪,心悅安靜,有勝妙之樂,故為一地。捨念清淨地者,即色界第四禪,離前喜樂等,清淨平等,住於捨受正念,故為一地。空無邊處地者,為無色界之第一定,厭色而住於空無邊處定,識無邊處地者,為無色界之第二定,住於識無邊處定,無所有處地者,為無色界之第三定,住於無所有處定,非想非非想處地者,為無色界之第四定,住於非想非非想處定,故各立為一地。其中後四地,乃所謂四無色界,其名稱別無所異。前五地,據雜阿含經十七之說,立其名目。彼文曰:「云何食念?謂五欲因緣生念。云何無食念?謂比丘離欲,離惡不善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初禪具足住,是名無食念。云何無食無食念?謂有覺有觀息,內淨一心,無覺無觀,定生喜樂,第二禪具足住,是名無食無食念。云何有食樂?謂五欲因緣,生樂生喜,是名有食樂。云何無食樂?謂息有覺有觀,內淨一心,無覺無觀,定生喜樂,是名無食樂。云何無食無食樂?謂比丘離喜貪,捨心住,正念正知,安樂住彼聖說捨,是名無食無食樂。云何有食捨?謂五欲因緣生捨,是名有食捨。云何無食捨?謂彼比丘離喜貪,捨心住,正念正知,安樂住彼聖說捨,第三禪具足住,是名無食捨。云何無食無食捨?謂彼比丘離苦息樂,憂喜先已離,不苦不樂捨,淨念一心,第四禪具足住,是名無食無食捨。」亦見大毘婆沙論三十一,俱舍論二十八等。
(名數)詳見禪條,出世間之上上禪也。
(名數)九種之大乘禪也。此為不共於外道二乘而菩薩所修之禪定:一、自性禪,二、一切禪,三、難禪,四、一切門禪,五、善人禪,六、一切行禪,七、除煩惱禪,八、此世他世樂禪,九、清淨淨禪是也。原出於菩薩地持經第六方便處忍品,為羼提波羅蜜中之分類,名為自性忍乃至清淨忍,天台於法華玄義第四上,並法界次第初門卷下之上等,稱之為九種大禪,為出世間上上禪中之種別也。
自性禪者,觀心之實性,觀一切諸法,無不由心,心攝一切,如如意珠。或唯住於止而攝心不散。或唯住於觀而分別照了。或止觀雙修而定慧均等也。
一切禪者,能得自行化他一切功德之禪也。此有世間出世間之二種。又其二種,各有現法樂住禪,出生三昧功德禪,利益眾生禪之三種。離一切妄想,身心止息,第一寂滅,名為現法樂住禪。出生種種不可思議無量無邊十力種性所攝之三昧,入於一切無礙慧,無諍願智之勝妙功德,名為出生三昧功德禪。布施於眾生,護諸恐怖,能為開解,名為利益眾生禪。
難禪者,意為難修之禪。亦有三種:久習勝妙之禪定,於諸三昧心得自在,哀愍眾生,欲使成熟,故捨第一禪之樂而生於欲界,名為第一難禪。依禪而出生無量無數不可思議之諸深三昧,名為第二難禪。依禪而得無上菩提,名為第三難禪。
一切門禪者,為一切禪皆從此門出之意。此有與有覺有觀俱之禪,與喜俱之禪,與樂俱之禪,與捨俱之禪等四種。欲界及初靜慮,有覺有觀也。第二靜慮,喜也。第三靜慮,樂也。第四靜慮,捨也。
善人禪者,為大善根眾生所修。此有不味著,與慈心俱,與悲心俱,與喜心俱,與捨心俱之五種。
一切行禪者,意為大乘一切行法無不含攝之禪,此有十三種:善禪,無記化化禪,止分禪,觀分禪,自他利禪,正念禪,出生神通力功德禪,名緣禪,義緣禪,止相緣禪,舉相緣禪,捨相緣禪,現法樂住第一義禪是也。攝一切之善法,名為善禪。自然能於定中作種種變化而無窮,謂為無記化化禪。攝心不散,與定相應,謂為止分禪。分別照了,與慧相應,謂為觀分禪。正定現前時,即能自利利他,謂為自他利禪。正念思維,無諸雜想,謂為正念禪。得此大定,一切之神通功德,悉由是出生,謂為出生神通力功德禪。於一切諸法之名相因緣,悉為通達無礙,謂為名緣禪。於一切諸法之義理因緣,悉能通達曉了,謂為義緣禪。於寂靜因緣之相,圓明洞徹,永離一切散亂,謂為止相緣禪。能照了諸法起滅之因緣,悉皆清淨無礙,謂為舉相緣禪。於一切善惡法相因緣,悉皆捨離,清淨而無染著,謂為捨相緣禪。因此定而現,得法喜之樂,安住於第一義,名為現法樂住第一義禪。
除煩惱禪者,意為能除眾生種種苦患疾病等之禪。此有八種:咒術所依禪、除病禪、雲雨禪、等度禪、饒益禪、調伏禪、開覺禪、等作禪是也。因此定能除諸苦患、毒害、霜雹、熱病及鬼,謂為咒術所依禪。能除地水火風四大所起之眾病,謂為除病禪。興甘雨,能銷災旱,救諸飢饉,謂為雲雨禪。能濟諸恐難及一切水陸,人非人之怖,謂為等度禪。能以飲食,饒益曠野飢渴之眾生,謂為饒益禪。能以財物調伏眾生,謂為調伏禪。能等開覺迷惑之眾生,謂為開覺禪。使眾生所作,悉為成就。謂為等作禪。
此世他世樂禪者,謂能使眾生得現在未來二世之樂之禪定。此有九種:能變現種種之神足通力,調伏一切眾生,謂為神足變現調伏眾生禪。能隨順說法,調伏一切眾生,謂為隨說調伏眾生禪。能以正法教誡訓諭,調伏一切眾生,謂為教誡變現調伏眾生禪。能為惡業之眾生,示現修羅餓鬼畜生等趣,使之改惡遷善,謂為為眾生示惡趣禪。為不能辯說正法之眾生,即以辯才饒益之,使其心識開悟,謂為失辯眾生以辯饒益禪。為失正念之眾生,能以正念饒益之,使其不生邪見,謂為失念眾生以念饒益禪,開發妙慧,心不顛倒,能造微妙之讚頌,摩得勒伽論,流通正法,使久住於世,謂為造不顛倒論微妙讚頌摩得勒伽為令正法久住世禪。能以書數算計資生方便等種種之眾具,攝取饒益一切眾生,謂為世間技術義饒益攝取眾生禪。放大光明,暫使修羅等趣息其苦惱,名為暫息惡趣放光明禪。
清淨淨禪者,謂斷盡一切煩惱惑業,得大菩提清淨果之禪。此有十種:世間清淨淨不昧不染汙禪、出世間清淨淨禪、方便清淨淨禪、得根本清淨淨禪、根本上勝進清淨淨禪、住起力清淨淨禪、捨復入力清淨淨禪、神通所作力清淨淨禪、離一切見清淨淨禪、煩惱智庫斷清淨淨禪是也。又出於法華玄義講述第四之上。
(術語)梵網經心地品曰:「十發趣心向果:一捨心,二戒心,三忍心,四進心,五定心,六慧心,七願心,八護心,九喜心,十頂心。諸佛當知,從是十發趣入堅法忍中。」案明蕅益大師梵網合註以為即十住法門。
(名數)有依行者,有可憑依之行業也,輪者摧破之義,眾生依此行業,而修菩提,則能摧破一切煩惱惑業,故曰輪。一具足淨信、二具足慚愧、三安住律儀、四安住慈心、五安住悲心、六安住喜心、七安住捨心、八具正歸依、九具足精進、十常樂寂靜。見地藏十輪經六。
(術語)梵網經心地品曰:「十長養心向果:一慈心、二悲心、三喜心、四捨心、五施心、六好語心、七益心、八同心、九定心、十慧心。諸佛當知,從是十長養心入堅修忍中。」案明蕅益梵網合注,以為即十行法門。
(術語)梵網經上說菩薩之階乘四十位,分為四位:
第一、十發趣。謂大乘之行人至十住初聞妙理,而發趣於佛地,故名發趣。一捨心、二戒心、三忍心、四進心、五定心、六慧心、七願心、八護心、九喜心、十頂心也。此十者,前八心為瓔珞所說十信中之八心,後二心為同經所說十住心之初後二心(見五十二位)。
第二、十長養。次入十行增修善根,故名長養。一慈心、二悲心、三喜心、四捨心、五施心、六好語心、七益心、八同心、九定心、十慧心也。此十者,如其次第,即四無量、四攝法及止觀之二者也。
第三、十金剛。次入十迴向之位堅修善根,故名金剛。一信心、二念心、三迴向心、四達心(謂通達法性也)、五直心、六不退心、七大乘心、八無相心、九慧心、十不壞心也。
第四、十地。地者,所依之義。入菩薩位,所依轉勝,故名十地。見十地條。
(術語)巴Naiḥsargikapra-cittiya(Naiḥsargik-prāyaścittika),五篇罪之一。尼薩耆為盡捨,波逸提為墮。此罪聚總關於衣鉢等之財物,故以其所犯之財物,捨於眾中而懺悔之,謂之盡捨。若不懺悔,則結墮獄之罪,故曰墮。總有三十種,稱為三十捨墮,行事鈔中之一曰:「波逸提聚義翻為墮,十誦云:墮在燒煮覆障地獄故也。(中略)聲論云:尼翻為盡,薩耆為捨。」四分戒本定賓疏下曰:「尼薩耆者,此翻為盡捨。波逸提者,此翻為墮。謂犯此罪牽墮三惡,若犯此墮,要先捨財,後懺墮罪,故云捨墮。」比丘尼鈔一曰:「捨財捨罪捨心,具此三捨,故云盡捨。」
(術語)戒體之勢用羸劣也。比丘等受得戒法,無力嚴守之,屢發毀犯之意志,故運運倍增,使無表之戒體,時時刻刻勢用羸劣也。法苑義林章三曰:「若作捨心,雖起語言,而對於比丘,依法不言捨,但名戒羸,其戒不捨。」亦曰學羸。以戒法亦名學處故也。
(名數)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四淨,十力,四無畏,三念處,三不護,大悲,常不忘失,斷煩惱習,一切智也。四淨者,具曰四一切行淨,一身淨,永斷習氣,得清淨之氣,成無上菩提,身得自在而生滅自由,名為身淨。二緣淨,神通自在,名為緣淨。三心淨,修集善法,心離煩惱,名為心淨。四智淨,知一切法。無有罣礙,得自在智,知一切法行,名為智淨。三念處者,一眾生於如來之說法,至心聽受,心得歡喜,受諸安樂,如法住而不違佛教,佛不以為喜,修集捨心不失正念,亦不放逸。二眾生不信受如來之說法,雖有違反所說,佛不以為瞋,無有愁惱,修集捨心,不失正念,亦不放逸。三眾生中有聽如來之說法者,有不聽者。不喜聽者,亦不愁不聽者,修集捨心,不失正念,亦不放逸。見菩薩戒經九(三十二相,八十種好,三不護,以下見各項)。
(名數)菩薩於初地所得之智慧門也。明者慧也,門者入也,又差別也。慧能通入百法之真性,故曰明門,又百法之慧各有差別,故曰明門,其百法有二解,一菩薩瓔珞經所說十信之百法,一百法明門論所說五位之百法。十信之百法,菩薩於初住之位,修互具之十信,是名百法明門。五位之百法,心心所等之百法也。瓔珞經上曰:「未上住前,有十順名字。菩薩常行十心,所謂信心念心精進心定慧心戒心迴向心護法捨心願心。佛子修行是心,若經一劫二劫三劫乃得入初住位中,住是位中增修百法明門。所謂十信心,心心各有十,故修行百法明門。」觀經妙宗鈔下曰:「三劫遊歷十方,供佛聞法,進入道種。登於初地,此地即得百法明門,言百法者如百法論所出名數。」洞空之觀經會疏曰:「入初地心,明了五位百法明門。(中略)若依瓔珞,初住所得百法明門,別有名數。」瓔珞經所說之初住,為圓位,即別教之初地也。
(術語)雲時之心也。雲雨之時,人氣鬱翳,憂慮滋多,故常思慮苦樂而非心之晴者,名為雲時之心。六十心之一。大日經一曰:「云何雲心,謂常作降雨思念?」疏二曰:「如西方,夏三月中,霖雨殊甚,以常滯婬昏墊故。時俗憂樂思慮之心,蔚翳滋多,故作降雨時思念也。覺知已,則當行捨心。離於世間憂喜,隨順法喜,是所對治。」
謂憂喜捨心三法平等故也
又作捨心,為四無量心之一,即超越怨親憎愛之平等心。
巴利本作 cha satata-vihārā(六恆住),即六根對六境能無憂無喜,捨心而恆住。
即慈、悲、喜、捨心,又作四無量心。
巴利本作 Imassa kho me dukkhanidānassa sajkhāraj padahato sajkhārappadhānā virāgo hoti; imassa pana me dukkhanidānassa ajjhupekkhato upekhaj bhāvayato virāgo hoti. 其意為:我對「苦因緣」已精勤行,由於勤行而得離欲。又,我對「苦因緣」已觀察,由於修習捨心而得離欲。
1.捨棄;卸下,如「已捨重擔」。2.捨遣;斷念(定棄, paṭinissagga),如「向於捨」。3.捨心;無關;平靜(upekkhā),如「慈悲喜捨」、「捨求無為」、「捨覺支」、「捨受」。4.捨斷(jahati, pajahati),如「捨而不取」、「勝敗俱捨」。5.施捨;布施(cāga),如「優婆塞捨具足」。
1.「平等」與「捨」為同義複詞,如「平等捨住」,解讀為「保持著寧靜不執著」(無相當的南傳經文)。「平等」(upekkhe),古譯為「捨」,另譯為「不關心;捨心」。2.無差別的布施。參看「捨」、「平等」、「住」。
指九種大乘禪。乃不共外道與二乘,獨為菩薩所修之九種禪定。略稱九禪。法華玄義卷四比較諸禪,謂九大禪如醍醐,為出世間上上禪。九者即:(一)自性禪,觀心之自性,一切諸法莫非由心,心攝一切,如如意珠。或唯住止,攝心不散;或唯住觀,分別照了;或止觀雙修,定慧均等。
(二)一切禪,能得自行化他一切功德之禪。此有世間、出世間二種,其二種又各有三種禪。即:(1)現法樂住禪,離一切妄想,身心止息,為第一寂滅。(2)出生三昧功德禪,出生種種不可思議無量無邊之十力種性所攝之三昧,入一切無礙慧、無諍願智之勝妙功德。(3)利益眾生禪,布施眾生除眾苦,知所應說法,知恩報恩,能護諸恐怖憂苦為之開解。
(三)難禪,指難修之禪。此有三種:(1)第一難禪,久習勝妙禪定,於諸三昧得心自在,哀愍眾生為令成熟,故捨第一禪之樂而生欲界。(2)第二難禪,依禪出生無量無邊不可思議諸深三昧。第三難禪,依禪得無上菩提。
(四)一切門禪,一切禪定皆由此門出之意。有四種:(1)有覺有觀禪,為色界初禪之定。(2)喜俱禪。(3)樂俱禪。(4)捨俱禪,色界第四禪定,無善惡憎愛,故稱捨俱。
(五)善人禪,攝一切善法,大善根之眾生所修,有五種:不味著、慈心俱、悲心俱、喜心俱、捨心俱。
(六)一切行禪,意指大乘一切行法無不含攝,此有十三種。即:(1)善禪,(2)無記化化禪,(3)止分禪,(4)觀分禪,(5)自他利禪,(6)正念禪,(7)出生神通力功德禪,(8)名緣禪,(9)義緣禪,(10)止相緣禪,(11)舉相緣禪,(12)捨相緣禪,(13)現法樂住第一義禪。
(七)除煩惱禪,若修此禪,能除滅眾生種種苦惱。此有八種:(1)咒術所依禪,菩薩入定,除諸苦患、毒害、霜雹等。(2)除病禪,能除四大所起之眾病。(3)雲雨禪,興致甘雨,能消災旱,救諸饑饉。(4)等度禪,能救諸恐難及一切水陸人非人之怖。(5)饒益禪,能以飲食饒益曠野饑渴之眾生。(6)調伏禪,能以財物調伏眾生。(7)開覺禪,開覺諸迷惑之眾生。(8)等作禪,令眾生之所作,悉皆成就。
(八)此世他世樂禪,修此禪定,能令眾生得現在、未來二世之樂。此有九種:神足變現調伏眾生禪、隨說示現調伏眾生禪、教誡變現調伏眾生禪、為惡眾生示惡趣禪、失辯眾生以辯饒益禪、失念眾生以念饒益禪、造不顛倒論微妙讚頌摩得勒伽為令正法久住世禪、世間技術義饒益攝取眾生禪、暫息惡趣放光明禪。
(九)清淨淨禪,依此禪定,一切煩惱惑業悉斷盡,可得大菩提清淨之果,故名清淨;「淨」字重複,乃表清淨之相亦不可得。此有十種:(1)世間清淨淨不味不染汙禪,(2)出世間清淨淨禪,(3)方便清淨淨禪,(4)得根本清淨淨禪,(5)根本上勝進清淨淨禪,(6)入住起力清淨淨禪,(7)捨復入力清淨淨禪,(8)神通所作力清淨淨禪,(9)離一切見清淨淨禪,(10)煩惱智障斷清淨淨禪。〔菩薩地持經卷六方便處禪品、法界次第初門卷下之上〕 p152
十八種不共通之法。即不共通於聲聞、緣覺,唯佛與菩薩特有之十八種功德法。
(一)佛之十八不共法。全稱十八不共佛法。(一)出自大品般若經卷五廣乘品:(1)諸佛身無失,佛自無量劫來,持戒清淨,以此功德滿足之故,一切煩惱皆盡,故於身無失。(2)口無失,佛具無量之智慧辯才,所說之法隨眾機宜而使皆得證悟之謂。(3)念無失,佛修諸甚深禪定,心不散亂,心於諸法無所著,得第一義之安穩。以上三法指身、口、意三業皆無過失。(4)無異想,佛於一切眾生平等普度,心無簡擇。(5)無不定心,佛之行住坐臥常不離甚深之勝定,攝心住善法中,於諸法實相中不退失。(6)無不知己捨心,於苦等之受,佛念念之中覺知其生住滅等相,而住於寂靜平等。(7)欲無減,佛具眾善,常欲度諸眾生,心無厭足。(8)精進無減,佛之身心精進滿足,為度眾生恆行種種方便,無有休息。(9)念無減,三世諸佛之法、一切智慧,相應滿足,無有退轉。(10)慧無減,指佛具一切智慧,又三世之智慧無礙故,於慧無缺減。(11)解脫無減,佛遠離一切執著,具有為、無為二種解脫,一切煩惱之習悉盡無餘,即於解脫無缺減。(12)解脫知見無減,佛知見諸解脫相,了了無闇障。(13)一切身業隨智慧行。(14)一切口業隨智慧行。(15)一切意業隨智慧行。以上三項,乃佛造作身、口、意三業時,先觀察得失,後隨智慧而行,故無過失,皆能利益眾生。(16)智慧知見過去世無閡無障。(17)智慧知見未來世無閡無障。(18)智慧知見現在世無閡無障。上三者謂佛之智慧照知過去、未來、現在三世所有一切之事,皆通達無礙。
(二)即指十力、四無所畏、三念住、大悲等十八種法。此十八種乃諸佛初成道時,於盡智位所修得之法,為餘之聖者所無。即唯佛獨得十力,除諸惑習氣;得四無所畏,說法無怖畏;得三念住,不生歡慼心;得大悲,緣一切有情,得明三苦之行相。十力為:處非處智力、業異熟智力、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根上下智力、種種勝解智力、種種界智力、偏趣行智力、宿住隨念智力、死生智力、漏盡智力。四無所畏為:正等覺無畏、漏永盡無畏、說障法無畏、說出道無畏。三念住為:於恭敬聽聞者住平等心、於不恭敬聽聞者住平等心、於恭敬聽聞與不恭敬聽聞者住平等心。
(三)有餘師所說佛之十八不共法。大智度論卷二十六舉:一切智、功德無量、大悲、智慧中自在、定中自在、變化自在、記無量、記不虛、言無失、智慧無減、常施捨行、常觀眾生、不失念、無煩惱習、無有能如法出其失、無能見頂、足下柔軟、得神通波羅蜜故,轉眾生心令歡喜得度。大抵此不共法皆以智慧為義。另外十住毘婆沙論卷十之四十不共法品說佛四十不共法,卷十一說四十四不共法,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九出佛一百四十不共法。〔文殊師利問經卷下、大毘婆沙論卷十七〕
(二)菩薩之十八不共法。出自寶雨經卷四。即:(一)行施不隨他教。(二)持戒不隨他教。(三)修忍不隨他教。(四)精進不隨他教。(五)靜慮不隨他教。(六)般若不隨他教。(七)行於攝事,能攝一切有情。(八)能解迴向。(九)方便善巧為主,自在令一切有情有所修行,復能示現於最上乘而得出離。(十)不退大乘。(十一)善能示現於生死涅槃,而得安樂,言音善巧能隨世俗。(十二)智為前導,雖現前起種種受生,而無所作,離諸過失。(十三)具足十善身語意業。(十四)為攝諸有情,恆不捨離,常能忍受一切苦蘊。(十五)能為示現一切世間之所愛樂。(十六)雖於眾多苦惱愚夫及聲聞中住,而不忘失一切智心,如寶堅固清淨莊嚴。(十七)若受一切法王位時,以繒及水繫灌其頂。(十八)能不捨離諸佛正法示現悕求。又新譯華嚴經卷五十六離世間品出菩薩十不共之說,與寶雨經所載雷同。奮迅王問經卷下亦出菩薩十八不共法,亦有不少與前載相通者。〔自在王菩薩經卷下、華嚴經疏卷五十二、大乘義章卷十六〕 p350
(一)菩薩五十二位中,指第二十一位至第三十位之十行。於此位中,暫先長養聖胎,後入十聖位。
(二)指菩薩為增長善根,長養聖胎所修之十種心。即十長養心。即:(一)慈心,(二)悲心,(三)喜心,(四)捨心,(五)施心,(六)好語心,(七)益心,(八)同心,(九)定心,(十)慧心。此十種心係合四無量心、四攝心與定、慧而成者,明代智旭之梵網經合註認為十長養心即十行法門。〔梵網經心地品〕 p451
菩薩五十二階位中,最初十位應修之十種心;此十種心在信位,能助成信行。全稱十信心。略稱十心。依諸經典所舉,其名稱與順序略異。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賢聖名字品所列之十種,即:(一)信心,一心決定,樂欲成就。(二)念心,常修六念,念佛、法、僧、戒、施及天。(三)精進心,聞菩薩藏,精勤修習無間善業。(四)定心,於事於義繫心安住,遠離一切虛偽、輕躁、憶想分別。(五)慧心,聞菩薩藏,思量觀察,知一切法無我無人,自性空寂。(六)戒心,受持菩薩清淨律儀,身口意淨,不犯諸過,有犯悔除。(七)迴向心,所修善根,迴向菩提,不願諸有;迴施眾生,不專為己;迴求實際,不著名相。(八)護法心,防護己心,不起煩惱,更修默護、念護、智護、息心護、他護等五種護行。(九)捨心,不惜身財,所得能捨。(十)願心,隨時修習種種淨願。
又鳩摩羅什譯之仁王經卷上菩薩教化品所列之十種為:信心、精進心、念心、慧心、定心、施心、戒心、護心、願心、迴向心,以之為習種性十心。梵網經卷上所列之十種為:捨心、戒心、忍心、進心、定心、慧心、願心、護心、喜心、頂心,以之名堅信忍中之十發趣心。楞嚴經卷八稱之為十心住,即:信心住、念心住、精進心、慧心住、定心住、不退心、護法心、迴向心、戒心住、願心住。
歷來以此十信配菩薩之位次即有各種異說。四教義卷五等以之為別教五十二位中最初十位;圓教又別立六即,配以相似即,為六根清淨柔順忍之位。華嚴五教章卷二中,援引梁譯攝大乘論之語,謂如須陀洹道前有煖、頂、忍、世第一法等四位,於願樂行人,則有十信、十解、十行、十迴向四種;於始教,以十信等四位為資糧位;於終教,入初地位之前唯有三賢(十解、十行、十迴向),因十信未達不退位之故。唯識家亦言十地之前僅有三十心,十信不立位。〔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一、仁王經合疏卷中、華嚴經探玄記卷一下、大乘義章卷十七末〕(參閱「菩薩階位」5221) p454
指地前菩薩為趣入大乘所發之十種心。略稱十發趣。即:(一)捨心,(二)戒心,(三)忍心,(四)進心,(五)定心,(六)慧心,(七)願心,(八)護心,(九)喜心,(十)頂心。道昉之梵網經合註卷一,將此十心配合十波羅蜜。法藏之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一中,以此十心配於瓔珞經等所說之十住位,謂十住乃三賢初入位之始,故稱發趣。此外,亦有以十發趣即同於華嚴經十住品、菩薩本業經中之十住之說,然華嚴等之十住與此十發趣之行相恐有異。另一說謂十發趣與十金剛等皆為菩薩之階位。〔梵網經卷上、菩薩戒義疏卷上(智顗)、菩薩戒本述記卷一、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二(知周)〕(參閱「五十二位」1044) p477
謂佛應眾生之機而有十種不失時宜之教化。即:(一)成等正覺化不失時,指如來出現世間,既成佛道,隨機應感,適彼時緣而起化導。(二)成熟有緣化不失時,指如來了知眾生善根成熟,隨時化度,皆令解脫。(三)授菩薩記化不失時,指如來能知菩薩久修梵行,功業成就者,即授與菩提之記。(四)示現神力化不失時,指如來隨眾生所宜,示現威神之力,令生信樂而得開解。(五)示現佛身化不失時,指如來隨順眾生所宜,而現相好之身,令皆得利益。(六)住於大捨化不失時,指如來修無著行,具大捨心,隨緣化利一切眾生,而不見有能化及所化之想。(七)入諸聚落化不失時,指如來以大悲心,隨緣攝化,徧入城邑聚落,普作饒益。(八)攝諸淨信化不失時,指如來具無礙智,能知眾生清淨心,隨緣攝化。(九)調惡眾生化不失時,指如來以大威神力,調伏暴惡眾生,令捨惡遷善,不失時宜。(十)現佛神通化不失時,指如來以不思議力示現神通,於一念中饒益一切眾生,不失時宜。〔新華嚴經卷四十六〕 p485
有依行,為有可憑依之行業;輪,為摧破之義,謂眾生依此行業而修菩提,則能摧破一切煩惱惑業。十種行業為:(一)具足淨信,具足清淨信心。(二)具足慚愧,具足慚愧之心。(三)安住律儀,攝身、口、意業,安住淨戒。(四)安住慈心,安住平等慈愛之心。(五)安住悲心,安住平等悲憫之心。(六)安住喜心,安住歡喜之心。(七)安住捨心,安住捨離之心。(八)具正歸依,初發心修行時,須依止佛、法、僧三寶。(九)具足精進,隨順修學,勇猛精勤。(十)常樂寂靜,指寂默一心,如理思惟而絕諸妄想。〔地藏十輪經卷六〕 p486
即天台宗論觀心之境,於圓頓止觀十境中之第一種陰入界境,揀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等三科之境而指示觀境。其揀境之次第,先揀捨十八界與十二入,而取五陰;繼於五陰中揀捨色、受、想、行等前四陰,而取第五識陰。又於識陰之中揀捨眼、耳、鼻、舌、身等前五識,而取第六識,於第六識中揀捨善惡之識,而取悠悠之無記識,後復揀捨心王、心所中之心所,取心王,以為觀境。此乃觀境之要法,亦四明知禮主張妄心觀最有力證據之一。〔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五之二、摩訶止觀卷五上〕 p590
指凡夫妄心(煩惱染污心)之六十種差別相。大日經疏卷二記載,大日如來將瑜伽行者之心相分為六十種,並詳釋其一一心相。然大日經卷一住心品僅舉出前五十九心,即:(一)貪心(藏hdod-chags-kyisems)。(二)無貪心(藏 hdod-chags-dav bral-bahi sems)。(三)瞋心(藏 she-sdav-gi sems)。(四)慈心(藏 byams-pahi sems)。(五)癡心(藏 gti-mug-gi sems),謂不能以慧心甄別法之是非善惡,凡有所遇,即便信受。(六)智心(藏 śes-rab-kyi sems),即順修殊勝增上法,凡事以智簡擇勝劣而行之心。(七)決定心(藏 gtan la phab-pahi sems),指遵循教命而如說奉行之心;行者若執持此心,對經軌教法所說示者,常易陷於執著僵化,不知因應內外諸法,乃致自我障蔽,故亦屬煩惱染污之心。(八)疑心(藏 the-tsom-gyi sems),隨有所聞即起疑惑而猶豫不決之心。(九)闇心(藏 mun-par-gyur-pahi sems),指對於本無疑慮之法而生疑慮臆度之心。(十)明心(藏 snav-bar-gyur-bahi sems),指對於不疑慮之法,能一無疑慮、如實修行之心。(十一)積聚心(藏 sdud-pahi sems),指以無量為一之心;即行者於一事既生信解更聞其他種種殊異之法,皆能合集為一,故稱積聚心。(十二)鬥心(藏 hthab-pahi sems),指對於從他人所聞之言教,常好反覆思量設想並論其是非之心。(十三)諍心(藏 rtsod-pahi sems),指對於自己之言語行止,乃至思想觀感,常好反覆思惟推求,內懷是非之心。(十四)無諍心(藏 mi-rtsod-pah sems),指情無所執,而能是非俱捨之心。(十五)天心(藏 lhahi sems),指凡有所思,得以隨念成就之心;如諸天因先世果報之故,若有所需,不加功力即能隨心而生。(十六)阿修羅心(藏 lha-ma-yin-gyi sems),指樂處生死之心;以其果報似天,而行業住處不同,當知其有解脫之利,然卻深樂生死果報快樂,而不能進趣。對治之道,當觀無常苦。(十七)龍心(藏 kluhi sems),指具多貪無厭之想,思念廣大資財之心。對治之道,應思惟少欲知足、無常等。(十八)人心(藏 mihi sems),指好作種種利物之計,思念利他,而無法自觀心行,早求法利之心。(十九)女心(藏 bud-med-kyi sems),指隨順欲情之心。以女人之多欲百倍於男子,故常念所經歷之樂事,或想他容色姿態等。能令修行者障蔽淨心。(二十)自在心(藏 dhav-phyug-gi sems),指思惟欲我一切如意之心。「自在」為佛教所指外道崇奉之天神,其能隨念造諸眾生及苦樂等事。修此法者常願隨念成就,故稱自在心。對治之道,當觀諸法皆屬眾因緣而無有自在。(廿一)商人心(藏 thsov-pahi sems),謂行者欲待學問蓄聚周備,方求其適用之處;猶如商人先儲聚貨物,後思惟用於何處可得大利,故稱商人心。(廿二)農夫心(藏 shiv-pahi sems),謂廣聞道品而後行之;如學耕稼者,於未耕之前費時諮求有關耕耘、收穫之知識,一一了知之後始行耕耘。(廿三)河心(藏 thu-bohi sems),謂行者或時修「常」,或時修「斷」,或復邪正兼信。其心性雙依於二邊,有如河水雙依於兩岸。專心於一境是所對治。(廿四)陂池心(藏 ltev-kahi sems),指渴無厭足之心;猶如陂池,眾水流入終無厭足。對治之道,為少欲知足。(廿五)井心(藏 khron-pahi sems),即指好作深遠思惟之心;有如俯視井水,其深無法測量。(廿六)守護心(藏 kun-tu-sruv-bahi sems),謂計度此心實,餘心不實;即以自己之見解為實,旁人之見解皆不實。其守護己心,有如世人之守護財物,故稱守護心。對治之道,應兼護他人。(廿七)慳心(藏 sor-snahi sems),指諸種作為皆悉為自身之心,故凡有財物伎藝,乃至善法,皆吝於惠人。對治之道,應常念施、無常等。(廿八)狸心(藏 byi-lahi sems),謂初遇聞種種法要,僅於內心領受,持而不進行,直待良緣會合,始勇猛勵行之;猶如貓狸伺捕禽鳥,初時屏息靜住,不務速進,至終則全速取之。又人若受他人之慈惠善言,而不念報,猶如貓狸蒙種種慈育,而不識恩惠,亦稱為狸心。對治之道,應隨聞即行。(廿九)狗心(藏 khyihi sems),謂行者聞少許善法,便以為行不可盡,不復更求勝事;有若狗之得少量粗鄙之食,便生喜足之心。應以增上意樂對治之。(三十)迦樓羅心(藏 namkhahi-ldiv-gi sems),指隨順朋黨羽翼之心;即行者常因見他人行善,而後發心。以其不能獨進,故常念多得朋黨與輔翼,相資以成事業;猶如迦樓羅鳥之需恃兩翅挾輔其身,始能隨意所往,若缺一羽則無所能為。當念勇健菩提心,如獅子王不藉助伴,為其對治之法。(卅一)鼠心(藏 byi-bahi sems),指思惟斷諸繫縛,然不能持久無輟之心;猶如鼠見箱篋上之繩索等,輒好咬齧損壞,然時齧時輟而畢竟無功。(卅二)歌詠心(藏 gluhi sems),謂行者欲從他處聽聞正法,後對他人莊嚴演說,傳弘法音;猶如世人由旁人之處學得樂曲,復轉為他人奏之。此為聲聞之宿習,亦能障蔽淨心。對治此心,當念我當得內證自然之慧,後普現色身而演說之。(卅三)舞心(藏gar-gyi sems),指欲求種種神通之心;行者修法而欲求得種種神通,將障蔽淨心;蓋以神通所現種種未曾有之事相,猶如世人以搖動四肢為舞蹈,惑人眼目而障己淨心,故稱為舞心。(卅四)擊鼓心(藏 sil-sñan-gi sems),指欲擊法鼓以令他人覺悟之心;謂行者修法,而念學習種種無礙辯才,擊大法鼓以警誡眾生,此將妨礙淨心。若欲對治之,應念早證無量語言陀羅尼,以天鼓妙音普告一切眾生。(卅五)室宅心(藏 khyim-gyi sems),指一意自護其身之心;謂行者持戒修善惟求防護自身,遠離惡道眾苦;猶如世人造立舍宅庇衛其身。對治之道,當念救護一切眾生,非獨一身。(卅六)師子心(藏 sev-gehi sems),師子,即獅子。指欲令自己對於一切無所怯怖之心;謂行者欲於一切事中,心不怯弱,勝一切人,有如獅子於諸獸中,所至之處皆勝。此心能妨礙淨心,對治之道,當發釋迦師子心,令一切眾生遍勝,而無人我優劣之別。(卅七)鵂鶹心(藏 hug-pahi sems),即善能暗夜思憶籌量之心;謂行者晝日有所聞,雖經誦習而仍昏憒不得善巧,至黑夜重複思憶所為之事,則便明了;猶如鵂鶹鳥之晝間無所能為,夜則六情爽利。對治之法,乃令所作意無有晝夜之別。(卅八)烏心(藏 bya-rog-gi sems),即於一切處常懷生死驚怖之心,有若烏鳥之於周圍一切俱懷猜疑畏懼之心。對治之法,乃修安定無畏心。(卅九)羅剎心(藏 srin-pohi sems),指對諸善事皆視為不善事之心;如見人為善事,皆將之作不善意解。(四十)刺心(藏 tsher-mahi sems),指常懷惡作動慮不安之心;謂其人若作善事亦生追悔之心,若作惡事復慚愧畏懼,故常動慮不安;猶如棘叢,於一切處多所損妨。對治之法,若作惡事應速懺除,為善則應思惟,生慶幸心。(四一)窟心(藏 sa-hog-gi sems),以諸龍、阿修羅等,皆在地下或海底深窟中,多有仙藥、美女,於彼中可得長壽自在;以是之故,行者遂欲修法以入窟中,謂之窟心。對治之道,當念如法修行,以見法明道,乃至成佛。(四二)風心(藏 rluv-gi sems),指以散亂之根性遍種善根而難以止定之心;謂行者無論於世間外道種種天尊或三乘諸行中,悉皆尊崇;猶如將諸多種子遍植一切處,其散亂不住之狀,與風性同。對治之道,須念石田不毛之地,惟虛費種子;當求良美福田,專意耕耘,所獲必多。(四三)水心(藏 chuhi sems),即常欲發露垢惡懺洗三業眾罪之心;猶如以水洗除垢穢。以此心常存垢淨之見,故能障礙淨心。對治之道,當觀心實相,了達垢法本來不生之理,自能消除一切蓋障。(四四)火心(藏 mehi sems),指猛暴如火之心。具此心性,則造善時,須臾間能成就無量功德,造惡亦少時即成極重惡業。其對治之道,應思猛暴之心多所敗傷,宜以柔和慈善之水令滅,惟令熾燃善事長久不息。(四五)泥心(藏 hdam-gyi sems),指不能分別記憶的無知無明之心;猶如泥團一般。對治之道,揀擇善友,令方便開發。(四六)顯色心(藏 tshon-rtsihi sems),指易隨外境事緣而翻轉志趣行止之心。謂凡夫無論見聞善法、惡法,乃至無記,皆依隨修學;猶如俗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對治之道,當念專求自證之法。(四七)板心(藏 śiv-leb-kyi sems),即隨緣隨量簡擇善法而捨棄餘善餘法之心;猶如水中木板,隨其分量載物,過限則不能勝,終傾棄之。對治之道,應發廣大心學菩提行。(四八)迷心(藏 nor-pahi sems),指易於顛倒所執、所思之心;謂行人之心顛倒散亂,欲學不淨觀,而反取淨相;猶如迷路者一般。對治之法,當念專一其心,審諦安詳,無有顛倒。(四九)毒樂心(藏 dug-gi sems),凡夫不生善心亦不生惡心,乃至一切心皆不能生起,但任運而行,漸入無因無果中;猶如中毒之人悶絕,轉趣死地,無生存之機。應發起大悲眾善,離斷滅空,為對治此心之甘露妙藥。(五十)羂索心(藏 shags-pahi sems),指墮於斷見之心。斷見能束縛行者之心;猶如人之肢體受繩繫縛而不得動彈。對治之道,應速以緣起正慧之刀決除障蓋。(五一)械心(藏 lcags-sgrog-gi sems),指常好端坐,寂然住立之心;謂行者以此心修定及觀察法義;猶如人之二足受械所拘執,不得前進。對治之道,當於一切時、處,思惟修習,使靜亂無間。(五二)雲心(藏 sbrin-gyi sems),即經常思慮世間憂喜之心;謂行者因有憂樂思慮之心,而常滯於淫昏之中;猶如夏季霖雨綿延之時,亦令人感覺淫昏,故稱此一心念為降雨時之思念。對治之道,當行捨心,遠離世間之憂喜,而隨順法喜。(五三)田心(藏 shiv-gi sems),指常好以香花滋味等,灌塗奉養,修事自身,務令光潔嚴好之心;猶如有良美之田,常修治耕墾耘除雜草,令其清淨。對治此心之法,應以諸供養具播植福田,資成勝果。(五四)鹽心(藏 lan-tshvahi sems),指反復無窮推求臆度思念之心;謂凡夫於所思事復加思念;猶如鹽之性鹹,凡有所入之處皆增鹽味。如憶想欲色之時,更作思念:此心由何而起、作何相貌、有何因緣;如是反復推求,則無窮無盡。對治之道,當安心諦理,務使透徹。(五五)剃刀心(藏 spu-grihi sems),指以剃除鬚髮等之出家相為滿足之心。此心能障礙淨心。對治之道,當念一切聖賢所應斷者乃無明住地三毒之根,若能剃此,令妄想不生,始為真出家。(五六)彌盧等心(藏 ri-rab-lta-buhi sems),又作須彌等心,指自視高絕一如須彌山睥視群峰之心;謂行者常思惟如須彌山之高絕,無有能出其上者,乃至對師僧父母等所應尊敬處,猶不可屈撓。對治之道,應忍辱謙卑,於一切眾生皆作大師想。(五七)海等心(藏 rgya-mtsho lta-buhi sems),指自視深遠廣博一如大海吞納百川之心;謂行者於一切勝事,常歸之於己;猶如大海,百川歸之,吞納無限。對治之道,應常念三賢十聖等之大功德海。(五八)穴等心(藏 phug-lta-buhi sems),指易於隨緣動亂、改變初衷之心;謂行者初發心受戒時皆具足無缺,未久漸生漏法;猶如穿漏之器,無所堪任。故對治之道,應了知性之多變,而常令所為之事皆有始有終。(五九)受生心(藏 skye-bar-hgyur-bahi sems),行者欲其所修諸行皆迴向於將來「受生」之心,稱為受生心。然以此心修法行事,得果亦兼善惡,故欲對治受生心,行者當甄擇善惡,除去不善,而純修善法。依大日經疏卷二記載,梵本缺第六十心猨猴心。猨猴心,指行者之心散亂,猶如猨猴之性躁動不安。故對治之道,應以不隨動散之想,繫緣一境;猶如將猨猴繫之於柱,則不復肆情騰躍。另西藏文大日經,則於第四十五泥心之下,加上濁心(藏 rñog-pahi sems)而成六十心。
上記之六十心皆係由我執所生起之分別妄心;行者於了解十住心中之「唯蘊無我心」時,即可斷除此世間之六十心,遠離我倒所生之三毒,此稱「越三妄執」。於佛教所說一切煩惱迷執中,此六十心相當於小乘聲聞所斷除之見惑。又大日經疏卷二(大三九‧六○○中):「然此六十心,或時行者本性偏多,或由行道用心發動先習,或一時雜起,或次第而生。」上引之中,「本性偏多」係指如猨猴心之散亂偏多,或多貪、多瞋等之偏多;「發動先習」指如天心、阿修羅心、龍心、女心、自在心、歌詠心、農夫心、舞心、室宅心等之分別妄執;「一時雜起」等語,則謂六十心或同時生起,或前後次第而生。同書又謂,真言行者若能於一切時留心覺察而斷除此等妄心,即可自然得順淨菩提心。〔大日經住心品疏私記卷八〕 p1242
攝,攝取、攝受之意。菩薩地持經卷十載,菩薩以六種法攝諸眾生,過去已攝,現在今攝,未來當攝,乃至歷塵數劫,無有疲厭。六種攝即:(一)頓攝,頓乃遽之義。謂菩薩從初發心,於一切眾生作父母想,隨力所能,以一切樂事饒益而攝取之。(二)增上攝,謂菩薩既已發心,若於父母則起尊重心,種種方便勸修善法,隨時供養,知恩報恩;若於妻子眷屬則教修善法,令其勝進;或菩薩為王,則攝受人民,如法正化,不加非罰,以財、法而為饒益,隨其力能,教諸眾生,令修善法。(三)取攝,謂菩薩常以二法攝取眾生,即:(1)捨心,以財饒益一切眾生,令其離於貧窮。(2)慈悲心,以法饒益一切眾生,拔除邪見,教修正法。(四)久攝,謂菩薩攝取眾生,多歷時數,久久教化乃得成熟。(五)不久攝,謂菩薩攝取眾生,教化不久即得成熟。(六)後攝,謂菩薩於前五攝之後攝取眾生,令於此生之內即能成熟。 p1308
為梵網經卷上所說之菩薩修行階乘。大乘菩薩之修行階位,各經論所說不一,有四十一階位、四十二階位、五十二階位、五十七階位、六十階位等諸說,梵網經則舉出四十階位之說,於四十階位中,又分四位,即:(一)十發趣,謂大乘之行人至十住位之時,初聞妙理而發趣於佛地,故稱發趣,包含:(1)捨心,(2)戒心,(3)忍心,(4)進心,(5)定心,(6)慧心,(7)願心,(8)護心,(9)喜心,(10)頂心。上記十項,前八項相當於菩薩瓔珞本願經中所說十信中之八心,後二項相當於同經所說十住心之初後二心。(二)十長養,其次入於十行之位以增修善根,故稱長養,包含:(1)慈心,(2)悲心,(3)喜心,(4)捨心,(5)施心,(6)好語心,(7)益心,(8)同心,(9)定心,(10)慧心。此十項依其次第相當於慈、悲、喜、捨等四無量心,布施、愛語、利行、同事等四攝法及止與觀二者。(三)十金剛,復次入於十迴向之位以堅修善根,故稱金剛,包含:(1)信心,(2)念心,(3)迴向心,(4)達心,(5)直心,(6)不退心,(7)大乘心,(8)無相心,(9)慧心,(10)不壞心。(四)十地,地者,所依、住持、生成等義,謂入於菩薩位,所依之地或生成之因緣條件等愈轉殊勝,故稱十地,包含:(1)體性平等地,(2)體性善慧地,(3)體性光明地,(4)體性爾焰地,(5)體性慧照地,(6)體性華光地,(7)體性滿足地,(8)體性佛吼地,(9)體性華嚴地,(10)體性入佛界地。〔參閱「十地」419) p1645
(一)梵語 caturtha-āvarana。又作四惑障、四人有障。根據究竟一乘寶性論之梵文,四種障礙之梵語為 dharma-pratigha(違背法)、ātma-darśana(我見)、sajsāra-duhkha-bhīrutva(怖畏生死之苦)、sattva-arthaj nirapeksatā(無關心於有情之利益)。據佛性論卷二載,一闡提、外道、聲聞、緣覺等四種人,各有障礙,而不能證菩提。即:(一)闡提不信障,又作謗大乘法一闡提障、闡提障。謂一闡提之人不信善惡因果,誹謗四諦、三寶。(二)外道著我障,又作橫計身中有我諸外道障、外道障。謂外道凡夫起我見之執,妄計有實我。(三)聲聞畏苦障,又作怖畏世間諸苦聲聞人障、聲聞障。謂聲聞厭畏世間生死之苦,唯樂求速入涅槃。(四)緣覺捨心障,又作獨覺捨悲障、背捨利益一切眾生捨大悲心辟支佛障、緣覺障。謂緣覺捨大悲、利他之心,而獨入無餘涅槃。故知一闡提、外道、聲聞、緣覺分別受上述四障覆蔽,而不見如來之法性,故不能證入無上菩提;而菩薩若斷除四障,則可成就常、樂、我、淨四德。〔無上依經卷上菩提品、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末〕
(二)指障蔽正道之四障。據海意菩薩所問淨印法門經卷十一所舉,即:(一)惑障,謂眾生由貪欲、瞋恚、愚癡等惑,使根性昏鈍而障蔽正道。(二)業障,謂眾生於諸善法不能勤行,而隨身口意造作惡業,障蔽正道。(三)報障,謂眾生由煩惱惑業為因,而招感地獄、畜生,餓鬼諸趣之果報,不能聞正道。(四)見障,謂眾生因不聞正法,起諸邪見而隨逐魔事,失菩提心。〔大明三藏法數卷十八〕
(三)指勝思惟梵天所問經論卷一所載,使大乘心散亂之四障。即:(一)乘障,墮小乘心,而無法於大乘中,心不散亂。(二)教化眾生障,謂辟支佛唯執著於自身三昧樂行,此乃成為教化眾生之障。(三)聚集佛法滿足功德障,謂厭足於求佛法,而使聚集佛法滿足功德之心散亂。(四)畢竟聚集一切佛法障,謂不能如所聞法廣為他人宣說,並正念觀察,故無法以正覺知畢竟聚集一切佛法。 p1828
梵語 naihsargika-prāyaścittika,巴利語 nissaggiya pācittiya。又作泥薩祇波逸底迦、尼薩耆波夜提、尼薩祇貝逸提。略稱尼薩耆。意譯作盡捨墮、捨墮、棄墮。尼薩耆,盡捨之意;波逸提,墮之意。即波逸提之一種,謂應捨財物之墮罪。「單墮」之對稱。為比丘、比丘尼所受持具足戒之一,五篇罪之一,僧戒八段中之第四段。共有三十條戒,稱為三十捨墮。此戒乃警戒由於貪心而集貯無用之長物,助長生死之業,遂墮落三途,故捨棄此等之財物、貪心、罪業,稱為捨墮。或謂犯此罪將墮入三惡道,故稱墮;懺除之法必先捨其財物,故稱捨。蓋此戒與衣等財物有關,故若以所犯之財物捨於眾中而懺悔之,稱為盡捨;若不懺悔,則結墮惡之罪,稱為墮。四分律比丘戒本定賓疏卷下(大四○‧四七五下):「尼薩耆者,此翻為盡捨;波逸提者,此翻為墮。謂犯此罪牽墮三惡。(中略)若犯此墮,要先捨財,後懺墮罪,故云捨墮。」四分比丘尼鈔卷一(卍續六四‧二七上):「捨財、捨罪、捨心,具此二捨,故云盡捨。」
依四分律及四分律行事鈔等所載比丘三十捨墮法之名稱及闡釋:(一)長衣過限戒(梵 dhāranaj,持),又作長衣戒、長戒。長,謂無用之長物。禁制三衣以外之受衣,而於十日內不作淨施作法。(二)離三衣宿戒(梵 vipravāsāh,離),又作離衣宿戒。禁制離開三衣或其一而宿於異處。但作僧羯磨,咐囑其他比丘而離衣者,則不犯戒。(三)月望衣戒(梵 niksepah,畜),又作一月衣戒。若所用之三衣破損,受衣財而作新衣,其財不足時,允許受餘分而儲蓄之,唯儲蓄之時間,禁制超過一個月以上。(四)非親尼戒(梵 pratigrahah,取),又作取尼衣戒、取親里尼衣戒、取非親尼衣戒。禁制由非親族之比丘尼受衣。親里,指七世之親族。但若比丘誤受比丘尼衣,或比丘尼誤受比丘衣時,得交換之。(五)使非親尼浣故衣戒(梵 dhāvanaj,浣),又作使尼浣故衣戒、使尼浣衣戒。禁制由非親里之比丘尼浣洗敝故之衣,或染,或打,皆在禁止之列。(六)從非親族人乞衣戒(梵 yācñā,乞),又作從非親里居士乞衣戒、乞衣戒。禁制從非親里之居士及居士婦乞衣。但遭遇奪衣、失衣、燒衣、漂衣等厄難時則可從彼等乞衣。(七)過分取衣戒(梵 sāntarottaraj,具上下),又作過知足受衣戒、過足受衣戒。比丘遭遇奪衣、失衣等厄難時,若非親里之居士及居士婦等給與多數之衣,比丘應當知足,禁制受三衣以上。(八)勸增衣價戒(梵 caitanakāni,價),又作勸讚一居士增衣價戒、勸一居士增價戒、勸一居士戒。比丘受施主奉衣時,禁制勸其施與高價之衣而受之。(九)勸二家增衣價戒(梵 pratyekaj,別),又作勸二居士增價戒、勸二居士戒。二居士分別以衣奉施比丘時,禁制比丘勸彼等共作一高價衣而受之。(十)過分忽切索衣價戒(梵 presanaj,遣使),又作三反六默忽切索衣戒、過限索衣戒、忽切戒。施主以衣價託付執事(淨主),當比丘要衣時,前往執事之處,二返三返,令彼憶念,且言「我要衣」。若未得衣,復可四、五、六返,令彼憶念,禁制超越此限而作過度急切之索求。(十一)乞蠶綿作袈裟戒(梵 kauśeyaj,高世耶),又作雜野蠶綿作臥具戒、野蠶綿臥具戒、乞綿蠶戒。禁制雜野蠶綿作新臥具(但依道宣之說,則不限於臥具,亦通於袈裟)。(十二)黑毛臥具戒(梵 śuddhakālakānāj,純黑),又作黑羊毛作臥具戒、黑毛戒。禁制以純黑之羊毛作新臥具。(十三)白毛三衣戒(梵 dvibhagah,二分),又作白羊毛臥具戒、白毛臥具戒、白毛戒。作新臥具時,應用二分純黑羊毛、三分白毛、四分尨毛,禁制違之,並禁作純白之臥具。(十四)減六年作三衣戒(梵 sadvarsāni,六年),又作減六年作臥具戒、減六年臥具戒、六年戒。臥具新作未滿六年,禁制又作臥具。但捨舊臥具,或作病比丘等之僧羯磨者不在此限。(十五)不貼坐具戒(梵 vitastih,一搩手),又作不褋尼師壇戒、不帖坐具戒、不牒戒。作新坐具時,應由舊坐具取縱廣一搩手,帖著於新坐具上,禁制違犯。(十六)持羊毛過限戒(梵 adhvornodhih,道中擔羊毛),又作擔羊毛過三由旬戒、擔毛過三由旬戒、擔毛戒。若於道中得羊毛而無人擔持時,比丘得自行擔持,唯禁制超過三由旬之限度。(十七)使非親尼浣染毛戒(梵 ūrnāparikarmanah,浣羊毛),又作使尼浣擘羊毛戒、使非親里尼浣染擘羊毛戒、使尼浣毛戒。禁制使非親里之比丘尼為其浣洗或染擘羊毛。(十八)畜錢寶戒(梵 jātarūparajatasparśanaj,捉金銀),又作畜寶戒。禁制手取金銀錢財,或教人取,或置於地而受之,均在禁止之列。(十九)貿寶戒(梵 rūpikavyavahārah,貿錢),又作貿錢寶戒。禁制以金銀錢財貿易他人之金銀錢財。(廿)販賣戒(梵 krayavikrayah,賣買),又作賣買戒。禁制販賣物品而交易飲食等。(廿一)畜長鉢過限戒(梵 pātradhāranaj,畜鉢),又作畜長鉢戒、長鉢戒。禁制在所用之一鉢以外別受鉢,而不作淨施之法超過十日以上者。(廿二)乞鉢戒(梵 pātraparīstih,乞鉢),鉢雖破損,然其破損未至五綴而不漏者,禁制更求新鉢。(廿三)自乞縷使非親織戒(梵 vāyanaj,使織),又作乞縷使非親織戒、自乞縷使非親里尼織衣戒、乞縷戒。禁制自乞縷線,持至非親里之織師處,使彼織衣者。(廿四)勸織師增衣縷戒(梵 uyamānavardhanaj,使增織),又作勸讚織師增織戒、屏勸織師增縷織戒、勸織戒。比丘知悉居士及居士婦等令織師為己織作衣時,禁制前往織師處更改價目,令彼織作姣好之衣而與價得之。(廿五)奪衣戒(梵 dattvādānaj,與而奪),又作先與他衣強奪戒。禁制比丘將衣給與他比丘後,因瞋恚而自行奪取或令他人奪之,又他比丘已還其衣而仍自取之者,亦在禁止之列。(廿六)畜七日藥過限戒(梵 sannidhikārah,集畜),又作畜藥過七日戒、七日藥戒、畜納戒。比丘患病,在七日內得畜殘藥、酥、油、生酥、蜜、石蜜等物,禁制超過七日之限。(廿七)過前求雨衣過前用戒(梵 varsāśātyakālaparīstidhāranaj,或求或持非時雨浴衣),又作雨浴衣戒。雨浴衣必於三月十六日求置,四月一日開始使用,禁制於所定之日以前求之或用之。(廿八)過前受急施衣過後畜戒(梵 kārttikātyayikaj,過季秋),又作急施衣戒。若因特殊原因而急施衣時,於夏安居最後十日間受之,受已乃至所定之衣時中得畜其衣,而禁制十日以前受之,或過衣時而畜之。(廿九)有難蘭若離衣戒(梵 saptarātravipravāsah,七日相離),又作離衣六宿戒、蘭若離衣六宿戒、六夜戒。夏安居後,迦提月滿(即印度十二月之第八月,相當於陰曆八月十五日至九月十五日之間)間,住在阿蘭若處,若恐懼有財難,將三衣之一留置舍內,限六夜得離衣而宿,禁制超過六夜以上。(卅)迴僧物入己戒(梵 parināmanaj,迴),又作迴僧物戒、迴僧戒。禁制明知為僧而自求之以為己物者。
但有關比丘三十捨墮之次第先後,諸律互有出入,如五分律及十誦律等,即以上舉第三十戒為二十六戒,第二十八戒為二十七戒,第二十七戒為二十八戒,第二十六戒為二十九戒,第二十九戒為三十戒。
與比丘之捨墮法相比較,比丘尼之捨墮法缺比丘戒中之第五、第六、第十一至十七、第二十二、第二十七、第二十九等十二戒,而代以第十九互乞蘇油戒以下之十二戒。故知比丘及比丘尼雖同持三十捨墮,然其共通者僅有十八戒。復依四分律及四分律行事鈔等所載比丘尼三十捨墮法之名相及闡釋,略說比丘尼特殊之十二戒:(十九)互乞蘇油戒,禁制先向施主要求某物,得而更求他物。此戒命名之原因乃由先乞蘇之後,更求他油,故稱互乞蘇油戒。(廿)互用說戒堂直戒,施主對比丘尼僧團,例如為造說戒堂而施予款項,禁制僧團互用,供其他作衣等之用。(廿一)互用為比丘自求施戒,例如施主施予某比丘尼作為飲食等之款項,禁制供其僧團間互為作衣等之用。(廿二)互用別房直戒,譬如施主施予某比丘尼作為房舍之款項,禁制該尼互為作衣等其他之物。(廿三)互用房舍直戒,施主對僧團,例如施予作為房舍之款項,禁制互用而為作衣等其他之物。(廿四)長鉢戒,禁制一鉢以外,更畜餘鉢。在比丘之三十捨墮中雖有此戒,但比丘戒中開有十日,比丘尼戒則不開。(廿五)過畜十六枚戒,對十六枚器(大釜、釜蓋、大瓫及杓、小釜、釜蓋、小瓫及分杓、水瓶、瓶蓋、瓫及杓、洗瓶、瓶蓋、瓫及杓)等日常用具,禁制唯畜好色之器,而捨置不好者。(廿六)先許病衣後違戒,禁制先應許給與某比丘尼病衣,其後復不與之。(廿七)時攝非時施戒,禁制明知其為非時之衣,卻視為時衣而受之者。(廿八)貿衣已後強奪戒,禁制與他比丘尼換衣後,因瞋恚而自行奪之或教人奪之,而自行藏其衣者。(廿九)乞重衣戒,乞重衣時,禁制其衣超過四張疊之價。「張」為四條,一條一錢;四張疊,即十六錢。(卅)輕衣戒,乞輕衣時,禁制其價超過兩張半疊,即十錢。
然諸律中所揭舉之比丘尼捨墮法,其列次廢立等與上述頗有異同,如五分律列舉之戒相雖同,其次第則與上述第九戒以下迥異。又十誦律(法顯所集戒本)則與第十六戒以下之次第不同,且缺其中第二十一、二十五、二十六等三戒,而另舉勸增眾多非親里居士及婦求三倍直衣者(列為第二十三戒)、自為身故乞金銀者(列為第二十四戒)二戒。
此捨墮罪之懺悔羯磨,先將犯戒起因之財體捨於眾僧前,次白二羯磨,懺悔其罪。但乞蠶綿戒、畜錢寶戒、貿寶戒等,以其財體特殊,其他比丘不能受用,亦不能以手取之,故不得捨於僧中。〔五分律卷四、卷五、卷十二、彌沙塞五分戒本、摩訶僧祇律卷八至卷十一、卷三十七、摩訶僧祇律大比丘戒本、摩訶僧祇比丘尼戒本、四分律卷六至卷十、卷二十三、卷二十四、四分律比丘戒本、四分比丘尼戒本、十誦律卷五至卷八、卷四十三、卷四十四、十誦比丘波羅提木叉戒本、十誦比丘尼波羅提木叉戒本、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卷上、四分比丘尼鈔卷一、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中二、卷中三、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中二、卷中三〕 p1892
梵語 samādhi-sajbodhy-avga。乃七覺支之第六。又作定等覺支、定覺意、惟定覺意。七覺支乃順趣菩提之七種法,屬三十七菩提分法之一科。定覺支即謂「心一境性」係以定為體,令心安住而不散亂。修此法已,則定覺滿足,滅除貪、憂,乃生捨心,進而修習捨覺支,待捨覺支滿足,則可達於無畏之境界。〔雜阿含經卷二十六〕(參閱「七覺支」125) p3185
又作捨心由六。據俱舍論卷十五舉出六種受因緣之斷壞而當捨棄者,即:(一)由受心斷壞故捨,謂心先受一切惡法,然於得戒、得定後則捨棄之。(二)由勢力斷壞故捨,謂由淨信之力而使煩惱勢力自然斷壞。(三)由作業斷壞故捨,謂由悔改而使往昔所造諸種惡業不再重蹈覆轍。(四)由事物斷壞故捨,謂所施之諸事物皆斷壞而無常。(五)由壽命斷壞故捨,謂所依之壽命皆有斷盡壞滅之日。(六)由善根斷壞故捨,謂由起加行而斷壞欲界一切非色界之善法根,即能上生色界。(參閱「得戒捨戒」4550) p4591
為九種大乘禪之第五種。能含攝一切善法,為大善根眾生所修之禪定。分為五種:(一)不味著,謂此禪定不樂著於禪定之味。(二)慈心俱,謂愛念眾生之心與禪定同時產生。(三)悲心俱,謂悲愍眾生之心與禪定同時產生。(四)喜心俱,謂歡喜眾生離苦得樂之心與禪定同時產生。(五)捨心俱,謂無憎無愛之平等心與禪定同時產生。〔法華玄義卷四上、法界次第初門卷下〕(參閱「九種大禪」152) p4875
西藏語 sbrin-gyi sems。即經常思慮世間憂喜之心。為凡夫六十種妄心之一。凡夫因有憂樂思慮之心,而常滯於淫昏之中;猶如夏季霖雨綿延之時,亦令人感覺淫昏,故稱此一心念為降雨時之思念。對治之道,當行捨心,遠離世間之憂喜,而隨順法喜。〔大日經疏卷二、大日經住心品疏私記卷八〕(參閱「六十心」1242) p5328
指四禪定中第三禪之捨離「喜」受。於第三禪定中,對最上樂不生偏頗之心,不起好惡之念,此種捨離即稱為禪捨。蓋於第二禪定中,「尋」與「伺」之心已止息,內在純淨而心性專一,遂由其中生出「喜」與「樂」之感受;至第三禪定時,由於更進一步捨離「喜」之感受,故稱禪捨。
雜阿含經卷十四(大二‧九七上):「離喜捨心,住正念正智,身心受樂,聖說及捨,具足第三禪。」〔清淨道論四、解脫道論卷五〕 p6479
趣向菩提的七種修行法。三十七道品分為七科時,此七法位列第六。全名七等覺分或七遍覺支,又稱七菩提分、七覺分、七覺意、七覺等。此七者於佛道修行時,能以智慧覺了簡擇諸法,故名。此七法乃大小乘之通目,然於大小乘之間所用譯語、前後次第,皆有所不同,各種疏釋也頗為分歧。
所謂「覺支」,意謂「覺悟的部份」,指到達開悟之前的修行項目。在三十七菩提分法的七種修行道中,七覺支被認為是最高層次的修行法,這主要與禪定有關。在原始經典中,安般念(數息觀,數出入呼吸以達精神統一)之後,修四念處觀,然後再修七覺支,則可證得明(悟的智慧)與解脫。
依智顗《法界次第》卷中之意,總名覺支者,覺謂覺了,支為支分義。即覺了所修法的真偽。此中,共有七支之分。茲略述如下︰
(1)擇法覺支(dharma-pravicaya-sambodh-yaṅga)︰擇即揀擇,以智慧觀察諸法時,能簡別真偽,不謬取虛偽法故。
(2)精進覺支(virya-s.)︰精謂不雜,進謂無間。即對於所修法,努力精進不懈。也就是修諸道法時,能覺了且息止無益的苦行,而於真正法中,專心一意,無有間歇。
(3)喜覺支(prīti-s.)︰喜謂歡喜,心契悟於真法而得歡喜時,能覺了此法是否從顛倒法生,因此而住於真正的法喜。
(4)除覺支(praśrabahi-s.,輕安覺支)︰除謂斷除,即斷除諸見、煩惱時,能覺了、能除棄虛偽法,並增長真正之善根。
(5)捨覺支(upekṣā-s.)︰捨是捨離,即捨離所見與所念著之境時,能覺了且永不追憶虛偽不實法。
(6)定覺支(samādhi-s.)︰定指禪定,即發禪定時,能覺了諸禪不生煩惱妄想。
(7)念覺支(smṛiti-s.)︰念是憶念,即修諸道法時,能覺了、能憶念而令定慧均等,不昏沈、不浮動。
此中,前三屬慧,次三屬定,後一則兼屬定、慧。即心若昏沈,則當念採用前三覺支,觀察諸法令不昏沈;設若心浮動,則採用次三覺支,以攝散亂心。其中,以除覺支除身口過非,以捨覺支捨觀智,而定覺支能令行者入正禪定;念覺支,實際上有令前二者調和適中的作用,在修道中能經常保持定慧均等。
◎附︰A. K. Warder著‧王世安譯《印度佛教史》上第四章(摘錄)
七覺支(saṃbodhi aṅga,亦譯七菩提分)即念住、擇法(dharma vicaya)、精進、喜(priti)、輕安(prasrabdhi)、定、捨(upekṣā)等項。《雜阿含》中論此主題的佛說經提供如下的解釋︰它們的生起以及生起後發展成就的資糧即是如理(yoniśas)作意(manasikāra)。巴利《相應部》云︰
「比丘出家,於靜居中,憶念思量所聞佛法,即是初入念住覺支。爾後比丘,無間修習念住覺支。迨念住覺支,修習圓滿,身具無上念根,運其智慧力,觀照分別,抉擇勝法。爾時如是……以其慧力,(當修習圓滿)即入擇法覺支。……以其慧力,勤修精進,勢無退轉。於彼時中,比丘入於精進覺支。已獲精進覺支者,身內起感官喜……然後入喜覺支。……身心具喜覺支者,獲得輕安。……然後入於輕安覺支。……身具輕安者,心得入定……爾時即入定覺支。……已入定者,一切捨離……爾時即入捨覺支。」
舍利弗說他每天隨意花費不同時分於各個不同的覺支。比丘修習覺支,可以脫離有漏勢力。七覺支任持無失,可免愚癡驕慢,心得自在。然後以七覺支對治五障︰這是一個如理思量,然後發展成為優勢的問題。
使蓋障生起和產生更多蓋障的「資糧」情況如下︰美麗光彩相是愛欲的資糧;厭拒相是瞋恚的資糧;心無懨足,懶散倦怠,貪食昏沉,意志薄弱是愚癡的資糧;缺乏清醒頭腦是驕慢的資糧;對一切法無決定智是疑慮的資糧。對這些資糧,若不如實思維,即會生起、增長相應的蓋障。
使七覺支生起和增長的資糧有如下述︰憶念定住之法為念住覺支之資糧;法之為善為惡,或邪或正,或劣或勝,及其黑白對比,是為擇法覺支之資糧;修持、出離和勇猛的基礎是精進覺支的資糧;起喜之法為喜覺支的資糧;身之輕安、心之輕安,為輕安覺支之資糧;清淨(śamatha)平等不擾亂相,為定覺支之資糧;可捨離法為捨覺支之資糧。如實思維此七資糧,可使覺支生起,功德圓滿。
與此相反,一個人也可能缺糧,讓諸法絕食(anāhāra)。情況如此,我們要有辦法餓死諸障;而覺支挨餓,不過由於措施不力,沒有為它們供給適當的資糧的原故。就除障而言,對污穢不淨(aśubha)相,如理觀量,可以餓斃愛欲之障;以仁慈心(maitrā)解放(vimukti)思想(cetas),可以餓斃瞋惱之障;依靠修行、出離、勇猛諸德,可斃愚癡障;平等清淨其心,可克服驕慢障;如理思量諸法,孰善孰惡,有罪無罪,或優或劣,對比黑白,可以去除疑惑障。
修習覺支還有個正確或錯誤的時機問題。當思想薄弱就不是修輕安、定、捨的時機。另一方面,擇法、精進、喜覺支此時可以用來激勵思想。而當思緒高昂洋洋得意之時,情況倒過來了,應該利用輕安、定和捨,而不是另外三個。至於念住覺支,任何時候都有用。
為了解除蓋障,介紹一種修行方法,上章已經談過,連續以慈、悲、喜、捨充滿思想,不斷地向四方擴散瀰漫。考慮一切有情和自己一樣,使充滿慈悲等等的思想,宏博莊嚴,無量無邊,無憎無暴,充塞流行於全宇宙間。這就解釋了上文所引以慈心解放思想,並加上以悲懷(karuṅā),以「喜他」(muditā),以捨心解放思想。比丘應當以慈悲喜捨等法修習念住覺支,同樣也以此等修習其他覺支。那麼如果他希望,他就能夠於其所喜者保持厭惡知覺,於其所厭者保持喜歡的知覺。如果他希望,他就能夠於其所喜所厭兩者具有厭的知覺,或於兩者具有喜的知覺。或者能夠同時免除喜與厭的知覺,而保持捨離、念住、靈覺不昧的狀態。
如果具有充滿慈心的覺支,他可以進入光明勝妙(śubha)解脫處(vimokṣa)。以慈心解放思想可以美妙為其最高勝境。如果代之以充滿悲懷的覺支,他可以超越一切物質感受,超越一切恚忿之理,和對各種不同知覺的思量,進入空無邊處。這是以悲懷解放思想的最高妙境。如果代之從充滿同情喜悅的覺支,就能夠超越空無邊處,進入識無邊處,此乃以同情的喜悅解放思想的至高妙境。如果以捨心充滿覺支,就能夠超越識無邊處,進入無所有處,此乃以捨心解放思想的無上妙境。
關於喜中生厭的問題,下面將要介紹的如骷髏觀等禪法也許可以作解釋。雖然經文並未說明為什麼要介紹此點,除了有助於覺慧與解脫,但是我們從其他材料可以知道它的目的是用那種止觀克服身體美感。
既然上面明白講過不同的覺支可以用於不同的場合,甚至可以用於任何場合,那麼似乎沒有什麼從念住到捨覺支循序漸進的問題。然而列舉覺支名目的次序是一定的,而我們研究前面的主題時,表明念住屬於最初階段,然後從定覺支到達捨覺支,前面所引有一段經文也一連串的從一個到另一個舉出各個覺支。那麼應該有一個基本次序,雖然有可能隨意的變動。似乎還進一步暗示某些人已經解脫了有漏法成了阿羅漢(例如舍利弗),可以繼續實踐這些修行法,在不同的覺支中度過他的時光。從這種觀點考慮覺支,我們是在研究接近於證覺甚至是已經證覺之後的修持階段,遠不是前一個主題所表明的較初級的修行階段。除了這種推想的觀點和運用的差異,有些覺支在其他主題下曾經詳細討論過,有些提到過。念住覺支作為一個獨立主題,上面已經充分地研究了。精進覺支(即四正勤)同樣地也頗仔細闡述過。定覺支在前面幾處文字中作為一種根也特別地談論過。這裏我們可以從覺支的資糧方面再說一下定覺支和「奢摩他」(śamatha,清淨止觀)這個述語的結合問題成為後來佛教部派之間討論道的關鍵概念。
在擇法覺支這個表現語中我們再度遇見「法」這一名詞用作原則法則的意義。特別在四念住中我們常遇見它,那裏所觀察之法包括五蓋、五取蘊、十二入(六根和相應的六塵)、和七覺支。在正勤主題下,我們看到一些法至少可以劃分為善法或惡法。五根正如五官是一樣意義的根,可以推斷是跟它們屬於同樣意義的法(佛教各部派確實是這樣理解的)。上文提到的其他幾種各部派認為是法的包括尋(尋思推求)、伺(反省內察)、樂、苦、悅(自己得意)、憂等項(與禪法聯繫起來,「喜」和「輕安」屬於覺支當然也是法)。還有五力、思量作意、清淨止觀、慈、悲、喜他(同情的喜悅)等。還有許多其他的法(例如八正道和四大種地、水、火、風,後者是對第一執著纏縛集團「色蘊」的區分)。法是什麼呢﹖梵文的法字dharma已經有法則和教義兩個不同的意義,在某些上下文中很容易混淆(包括當前的「擇法」),已經成為現代佛學作家大量地故弄玄虛的題目,如果也有點意義,其意義又是什麼呢﹖
梵文「法」字的根本或更原始的意義是自然「本性」,表宇宙間真實存在的事物,真正的實在或實際如是的事物。那麼列舉諸法之名會成為宇宙間所有事物或宇宙所由從構成的實體的名單,宇宙可以化為它的真實的原素,或者反之,化為不那麼真實的原素組合物或者虛幻不實的表面現象。本書以法字譯dharma,採其實體意義,可理解為「自然法則」,其中有許多指宇宙和一切經驗所由構成再不能分析的「本性原素」。另一方面,要求如實描述宇宙及人類在其中的處境的哲學即是本性的學說,如其實際的本性學說,自然的學說,真際的學說。我們本來可以將佛法如其「真諦」學說歸之於此種意義。然而法之一詞代表這方面意義向來用之於一切流行的學說教義,包括使用這個名詞的說話人認為是虛假的對手方面的學說教義在內。結果我們在這裏不便於使用「聖諦、真諦、真理」等字樣,寧可選取「教義」這個中性名詞,相當於法字分化變易了的意義。面對法字的多義性,我們在這本書裏就簡單的把它當做原文中一對同音異義詞來處理,按照意義譯法不同(希望就每處上下文譯得正確),法字其他分化的意義,目前無關,暫不涉及。
上文已舉例說明「擇法覺支」是對諸法的如理思惟,分辨它們的好壞善惡等等。也曾說到這種分辨要依賴深入理解,可能是要用「慧根」作出。實際上這一覺支就是「般若智慧」的同義語,後來各部派也是這樣理解的。
「喜覺支」在定根之下曾提到。在四禪中它是在第一、二禪裏面出現的一種法,及至第三禪它已被超越了,在第三禪中為「輕安」所代替。論覺支的經文講得更明確,說它是非感官的喜悅,說它可以附於任何法而存在。作為覺支之一,它的含義清楚地是對修行所遇到的法的喜悅,在四正勤中對初階段修禪的熱情興趣(有時也這樣譯)。已經拋棄俗世歡樂向證道邁進的時候,要喜歡高興所使用的方法當然是必需的。
這種精神的喜悅產生身心兩方面的輕鬆安寧感,而「輕安」覺支能促進定覺支。在前章所譯一段經文中,佛陀敘述成道之前如何習禪時,說到他勇猛精進,專心念性,清淨其心而安定其身。這裏「清淨」一詞與名詞「輕安」在梵語裏來源於同一動詞。那段文字可以作為例證解釋輕安覺支的意義。
剩下的一個覺支就是「捨」。四禪定以達到「捨」為其頂點,而在過程中它代替了「喜」。在覺支的序列中它再表現為頂點。像喜一樣它的資糧是它依以存在的任何法。在我們所遇到的以及在論道中將會遇到的一切討論中,表明捨代表修行的最高最後境界。通過定才能達到捨。在對一切法的捨的狀態中,修行者可以看到真理,獲得正覺。這就是如何證覺成道。為了看透諸法自性,為了如其實性了解四諦,必須完全捨離一切。這是作為一個覺支的捨的本質作用。捨的意義甚至還有超過此點的︰以捨心充塞宇宙的修行訓練是諸「無量法」中最高的一個。它可以用來(同其他幾項)解除覆障。以捨心充於覺支,修行者可以入於無所有處,達到捨心解脫。
〔參考資料〕 《大乘義章》卷十六;《成實論》卷二〈四諦品〉;《長阿含經》卷八〈眾集經〉;《雜阿含經》卷二十六;《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摩訶止觀》卷七(上)。
指禪定境界。係修行者之心定於一處而不散亂之狀態。又作三摩地、三摩提、三摩帝。意譯為定、等持、正受、調直定、正心行處、息慮凝心等。三昧即心定於一處,故稱定;遠離惛沈、掉舉而保持平等的心,故稱等持;正受所觀之法,故稱正受;調整散亂的心使正直,故稱調直定;正心之行動,使合於法的依處,故稱正心行處;息止緣慮,凝結心念,故言息慮凝心。
此一將心集中於專一對象的精神作用,可分兩種,一是與生俱來的精神集中能力(生得定),一是因後天的努力而使集中力增加(後得定)。前者乃前世業力的結果,後者由修行而得。心到達三昧的狀態時,起正智慧,進而與所觀境冥合,分明了知,而悟得真理,甚至於直接感見聖境,此稱三昧發得,或稱發定。可知,三昧是證悟(正見)的必須階段。
然而對此三昧,各宗看法不一。俱舍宗以之為十大地法之一,唯識宗則列為五別境之一。而此二宗均以之為心所之一,認為心為此心所所攝持,故能住於一境,然而經部則認為心於一境相續而轉,名三摩地;《成實論》主張三昧與心無異,即二者皆不許另有心所存在。
在舊譯經典中,往往將三摩地(samādhi,三昧、等持)、三摩鉢衣(samāpatti,等至、正定現前)、三摩呬多(samāhita,等引、勝定)混而為一,皆譯為三昧。實則其中唯三摩地是三昧。且據有部的說法,三摩地通有心定、散定,三摩鉢底及三摩呬多則通有心、無心,而不通於散定。
此三摩地一語,並非佛教固有的用語,在佛教興起時代的印度已廣被使用,瑜伽派視之為解脫的方法,置於瑜伽八支中的第一支。後來佛教也採用此語,納入佛法體系中。三摩地、解脫、禪及三摩鉢底等詞,皆指心相續轉於一境的狀態,但其義略有小別。《十住毗婆沙論》卷十一云(大正26‧82c)︰
「禪者,四禪。定者,四無色定、四無量心等皆名為定。解脫者,八解脫。三昧者,除諸禪解脫,餘定盡名三昧。有人言,三解脫門及有覺有觀定、無覺有觀定、無覺無觀定名為三昧。有人言,定小三昧大,是故一切諸佛菩薩所得定皆名三昧。」
除上述外,《大智度論》卷二十八也謂三昧有兩種︰(1)聲聞法中之三昧,即空三昧、無願三昧、無作三昧;(2)摩訶衍法中之三昧,即有覺有觀、無覺有觀及無覺無觀之三昧。其次在三重三昧中,又有空空三昧、無相無相三昧、無作無作三昧等。綜合以上二論所說,狹義之三昧乃指空等之三三昧,廣義則指四禪及其他諸定。
在原始佛教中,如《阿含》等經典所說的三摩地大抵是四禪八定、空無相無願及有覺有觀等的三昧。大乘經典中則出無數種三昧,如《法華經》卷一出無量義處三昧,舊譯《華嚴經》卷六出華嚴三昧,《大方等大集經》卷十五出海印三昧,《超日明三昧經》卷上舉出十一種三昧,《大品般若經》卷三及卷五舉首楞嚴、寶印等百八三昧等等。而以說三昧為主要內容的三昧經典亦多,如《般舟三昧經》、《慧印三昧經》、《自誓三昧經》、《佛印三昧經》、《念佛三昧經》、《金剛三昧經》等。
此外,天台宗立有四種三昧的修行,依《摩訶止觀》卷二(上)所載,有︰常坐、常行、半行半坐及非行非坐四種,而修四種三昧的道場稱為四三昧院。
◎附︰歐陽漸〈支那內學院院訓釋〉(三昧)
參禪貴在死心,學佛要先肯死。肯死云者︰決定一往而已。是故三歸乃曰歸命,八念修於死想。若不如是,任爾六度萬行,如意隨心,三藏十二部,懸河舌辯,而一隙掯於幽隱,知見必留世間。則千仞之堤潰於一蟻,星星之火勢至焚天。若不如是,安能難行苦行,大作功德。捨身飼虎,割肉稱鷹,求得法而斷臂,求弘法而抉明,皆不能辦。為悅群情,俔俔伈伈,世無拔俗,大丈夫雄。若能如是,則獨往獨來,縱橫上下,世無險巇魔難,徑路雖絕,而風雲可通。若能如是,則何玄不證,一乘畢竟空,涅槃一切智智,斯可問津。堂奧之基也,木之本,水之源也,烏可忽也。既植基本,禪乃可談。曰三十七菩提分三昧,曰三三昧,曰金剛三昧,曰一行三昧。為唯識唯智及涅槃學修是四三昧。若論禪定,百千億萬無不俱修。
菩提分三昧者︰菩提是宗,其總猝難。方便修分,有三十七事。曰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為解脫分最初修事。曰五根、五力,為抉擇分事。曰七覺分,為見道分事。曰八正道,為修道分事。如是菩提分能總得菩提,其基則在四念處。四事推之至極,則如來事矣。此無著中邊義也。龍樹亦言︰三十七菩提分法至涅槃城,其根本在四念處也。《涅槃》亦云︰我說梵行是三十七助道之法,離三十七品不得三乘果,不證菩提,不見佛性。修集三十七品入大涅槃常樂我淨。
四念處者︰通言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是也。蓋有漏生死身,非常樂我淨,而無常苦無我不淨也。無漏法身,即其無常苦,無我不淨,而得常樂我淨也。小乘身處不淨五相,生處種子自性自相究竟,而詳於九想觀。小乘受處有漏皆苦,無漏不苦,心不著故,雖然無常,不生憂悲苦惱故,道諦攝故,不離三三昧十六聖行故。小乘心處過未心無,現心去疾不覺受樂,生滅如幻,念念不停無有住時,不得實相。小乘法處法識是心相,非神我相,心則顛倒,顛倒計我,何以不他身中啟我。小乘四念處,有性有共有緣,如千難品中詳。小乘四念處三界俱有,其三十七品初禪都具,未到除喜,二禪除行,中間三四除喜與行,無色除喜行語業命,有頂除七覺分八正道分,欲界亦然,此聲聞觀也。
摩訶衍身觀者︰觀內身為行廁,緣成身車,識牛牽旋,是身無堅無常,相不可得,不覺無知,如牆壁瓦石,菩薩觀知是身非我身,非他身,不自在,是身身相空,妄緣所生,是身假有,業緣所屬,是身不合散來去生滅依猗,循身觀無我故空,空故無相,無相故無願,緣合所生,緣亦無相,是為觀於實相。
摩訶衍受觀者︰觀內受無來去,但妄想生屬先業緣,不在三世,觀知諸受不合散生滅入不生門,不生故無相,無相故不生,如是知已繫心緣中,心不受著亦不依止,入空無相無願三解脫門。
摩訶衍心觀者︰觀內心三相無實,不在三世,不在內外中間,妄緣合生,外緣內想,強名為心。相不可得,無相無住。無生者,無使生者。無合散三際形對,無我無常無實。性不生滅,是靜,客塵相著名不淨。智者觀生滅不實不分垢淨,而得清淨不為塵染。
摩訶衍法觀者︰法不在內外中間,不在三世,妄緣合生無實無主,相不可得。無合無散如空如幻,性淨不汙,以無所有故,心心所乃虛誑故,法非一異緣生無性,是為實空。空故無相,無相故無願,無願故不見法生滅。入無生法忍門,此菩薩觀也。
更有大乘觀法。《大薩遮尼乾子經》︰四念處有二義,初義如般若。二義者,觀身念處是淨義邊,我今因不淨身故得淨法功德身,得一切眾生樂見身。作是觀已,能淨二行。一者無常,二者常。觀一切眾生身畢竟成就諸佛法身,以有法身得平等心無分別心,不起諸漏。觀受念處,眾生受苦而起悲心,眾生受樂而起慈心,不苦不樂而起捨心。觀心念處,觀於自身菩提之性不忘不失,正念不亂,如自性相,眾生亦爾。如自心空,眾生亦爾。如自心平等,眾生亦爾。觀法念處,不著常見,不著斷見,行中道見,以法眼觀,不著不失。
三三昧者︰經言︰菩薩以空無我行相攝心一趣,名空三昧。以寂滅相攝心一趣,名無相三昧。以苦無常行相攝心一趣,名無願三昧。聲聞定多常觀空門,菩薩慧多常觀無願,如來則定慧平等常觀無相。又一相無相為空,無實成轉滅入諸法相為無相,無作無能入諸行相為無願。經言︰依此三門能攝一切殊勝善法,離此三門所應修學殊勝善法不得生長。能學如是三解脫門,亦能學真如法界三科、四諦、六波羅蜜、無量無邊一切佛法。以三三昧總攝一切妙善法故。龍樹亦言︰唯佛一切智智能達諸法實相,而菩薩以三三昧門得實相慧亦無所不通。三三昧是實法,四念處是方便。行者自三十七品至涅槃城從三三昧入涅槃門。
夫無生法忍,必先以柔順忍而乃無弊,習定趨勢然也。六波羅蜜,般若主也,而必導以五度。三三昧般若也,而必導以三十七品。三十七品亦般若也,而必助以諸禪定法。龍樹有言︰入三三昧有二種觀。一者得解觀,二者實觀。實觀者是三十七品。以實觀難得,次第說得解觀。欲界心散亂,當依上界禪定、四梵、八背捨、八勝處、九次第定、十一切處中,試心如御試馬,曲折隨意,然後入陣。得解觀中,心相柔輭,易得實觀,用是實觀得入三涅槃門。一者空門,觀法我空,緣生無作者無受者。二者無相門,無有實法,但有其相,而男女相一異相皆不可得。三者無作,既知無相都無所作。(中略)定不獨生,力不獨作,三昧如王,慧如大臣,君臣共營,行乃得成。空有二行,曰空無我。無相四行,盡滅妙離。無作十行,無常苦集,因緣生道,正與跡到。是三門於四禪未至中間及三無色皆無漏性故,或繫為有漏不繫無漏故。初在欲界,成就其行在色無色。若摩訶衍三三昧者,則不同小。小空生慢,學無相門滅取空相。於無相中復生戲論,學無作門,不起三業不求三界生身。大則三三昧是一法門,以行因緣說有三種。法空名空,空中不取相,是時空轉名無相。無相中不應作為,無相轉名無作。不得一時入城三門,直入事辦不須二門,通途更塞由他門入。小空緣苦諦攝五蘊,無相緣一法謂數緣盡,無作緣三諦攝五蘊。大則通緣諸法實相,以是三昧觀諸世間,即是涅槃。佛或一時說於一門,或說三門。見多說空緣生無性,無性故空,空故見滅。愛說無作,法無常苦,從因緣生,見已厭愛,即得入道。愛見等者為說無相,男女等相無故斷愛,一異等相無故斷見。菩薩徧學知一切道,故說三門。《分別瑜伽論》︰修瑜伽法不離三三昧。有教授二頌,菩薩於定位,觀影唯是心,義想既滅除,審觀唯自想,如是住內心,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無,後觸無所得。義想滅除為空門,所取非有為無相門,能取非有為無作門。《分別瑜伽》既不得來,修三三昧從《般若》說。又《大乘經莊嚴論》說五現觀伽他,如《攝論》引。
金剛三昧者,最後最上三昧也。念處為初,金剛為終,三昧乃全。夫禍患生於七識,非三昧不能屏除。四惑相應,無明住地,有覆無記,日夜思量,起執計我,七識性也。唯識家言︰金剛道後,執種盡淨,二障伏斷,至此乃圓。唯智家言︰安住如幻五取蘊中,了知實相修金剛定,住此定中,除如來定一切三昧具能入住,然一切界都無所得,超諸聲聞證入菩薩正性離生。涅槃家言︰修大涅槃得金剛三昧。譬如金剛,堅實無比,所擬之處,無不碎壞,而是金剛無有損折。無常無實,破散一切諸法,雖行六度,不見有一眾生。譬如金剛,寶中最勝,摧伏難伏,一切三昧悉來歸屬。譬如金剛,淨見無礙,生滅出沒,如坐四衢觀諸眾生去來坐臥。譬如金剛,摧破煩惱,終不生念我能壞結。譬如金剛,於一念中,變佛無量,斷沙界惑,一色現多,一音解普。是則研窮三學,金剛三昧,為毀破七識而來。或阻七不擾,或安八不隨,或寂滅而靜,乃知金剛三昧為窮源究委之大定也。得此三昧,近佛乃能,隨順趣向,亦凡夫法。但知空門方便可修,不必定證實相也。無著《金剛論》︰如畫金剛形,初後闊,中則狹,是般若。中狹者,謂淨心地。初後闊者,謂信行地,如來地也。《般若經》︰行引修學,初以般若力破蘊令空,入寂相後出住六情,還念寂相知一切空,地前行慧如金剛初闊也。不可說有無,言語道斷,初地引慧如金剛中狹也。入甚深禪,又以般若破禪與禪緣,二地或七地以去,修慧如金剛後闊也。初中後三皆從事摧破,學一切法而學無相,除遣一切是學無相,不住有想是學除遣,是為能破。成實家言︰金剛三昧,實唯一空。般若家言︰金剛三昧,唯是實相。以一實相,遇法遇行,無不摧破。則修金剛三昧也已。
一行三昧者,菩提非智,煩惱非惑,而實相同。四諦非以諦證,非以智證,而平等得。第一義諦分別都空,一相無相是為定相。塵塵沙界,都現太平,一色一香,無非中道,不將迎於一法,亦不遠離於一法也。於此有疑。金剛三昧,破壞於一切,一行三昧,收容於一切,豈非相反,何可相成﹖然無疑也,皆無想也。說此無想法,是諸法除遣,即此無想法,亦諸法不背。但能無想,兀兀騰騰,不著一念,瀑流恆轉,掯不相隨,則破壞與收容,無相妨礙歟。於此又疑︰四念處定為無常苦與無我空,而一相定則常樂我淨,豈非相反何可相成﹖然無疑也,皆實相也。有漏實相無常苦無我空也,無漏實相常樂我淨也。一相實相非常非無常,非凡外常,非聲聞無常也。解脫對治是謂非常,般若實相非常非無常,法身中道一切是常。三德一時,云何相反而不相成。是之謂一行三昧也已。
復次,龍樹有言︰小乘修定以定為近門,大乘反以戒慧為其近門。蓋言修定不可執定於定也。數息觀、不淨觀者,最初修習,佛常為教,佛弟子舍利弗等亦以接群。龍樹有言︰是二定者,誠甘露法門也。無著《六門教授習定論》,舉止捨亦至要也。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一○四、卷一四一、卷一六二;《俱舍論》卷四;《俱舍論光記》卷四、卷二十八;《順正理論》卷十一;《成唯識論》卷五;《成唯識論述記》卷六(本);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上卷〈印度の部〉第二編。
「大禪」指大乘禪法,共有九種,故云九種大禪。即自性禪、一切禪、難禪、一切門禪、善人禪、一切行禪、除煩惱禪、此世他世樂禪、清淨淨禪等九種。此等禪法為菩薩不共的深廣禪法,不是小乘人所修,故稱為大禪。語出《菩薩地持經》卷六〈方便處禪品〉。《法華玄義》卷四(上)、《法界次第》卷下把它當作出世間上上禪。《法華玄義》將之與諸禪比較,謂「根本舊禪如乳,練禪如酪,熏禪如生酥,修禪如熟酥,九大禪如醍醐,而以醍醐為妙。」
此九種大禪之特質略如下述︰
(1)自性禪︰在菩薩藏中聞、思,並一心安住於前此所行的世間、出世間善,或止、或觀、或止觀雙修。此自性禪是觀心之自性,並非從心外所得。為自性本有之禪定,所以稱為自性禪。
(2)一切禪︰謂自行化他等一切諸法無不含攝。此禪略有二種,即世間與出世間禪。二者又各有現法樂住禪、出生三昧功德禪與利益眾生禪三種︰
{1}現法樂住禪︰菩薩之禪定遠離一切妄想,身心止息、寂滅,捨離味著及一切諸想。
{2}菩薩出生三昧功德禪︰菩薩之禪定能出生種種不可思議無量無邊之十力種性所攝三昧。彼等三昧,一切聲聞、辟支佛尚不知其名,何況能起彼禪定!更不能知其所出生之二乘解脫、無礙慧、無諍願智、勝妙等諸功德。
{3}利益眾生禪︰有十一種利益,即︰菩薩依布施饒益眾生,且依眾生所作同其行事;為除眾苦;知所應說,知恩報恩;護諸恐怖,諸難憂苦,能為開解;施給資生所須之具;如法蓄眾;善於隨順;見實功德,歡喜讚歎;有過惡者,等心折服;以神力令其恐怖或使生歡喜。
(3)難禪︰此禪不易修,故云難禪。有三種︰
{1}菩薩久習勝妙禪定,於諸三昧心得自在,哀愍眾生欲令成熟,捨第一禪樂而生欲界。
{2}菩薩依此禪出生無量無數不可思議諸深三昧,超越一切聲聞辟支佛上。
{3}菩薩依此禪而得無上菩提。
(4)一切門禪︰謂一切禪定皆由此門而出,故云。此有四種︰
{1}有覺有觀禪,為色界初禪;初靜慮與尋伺相應,故名有覺有觀俱。
{2}喜俱禪,為色界第二禪;第二靜慮與喜心共發。
{3}樂俱禪,為色界第三禪;第三靜慮發勝妙之樂。
{4}捨俱禪,是色界第四禪;第四靜慮是心平等,沒有善惡憎愛之意,故名捨俱。
(5)善人禪︰一切善法無不攝受,此為大善根眾生所共修,故云。有五種︰
{1}不味著,不樂著於禪定之味。
{2}慈心俱,愛念眾生之心與禪定俱發。
{3}悲心俱,悲愍眾生之心與禪定俱發。
{4}喜心俱,歡喜眾生離苦得樂之心與禪定俱發。
{5}捨心俱,無憎無愛平等之心與禪定俱發。
(6)一切行禪︰大乘之一切行法無不含攝於此,故云。有十三種︰
{1}善禪,此禪定能攝一切善法。
{2}無記化化禪,不待作意思惟,而自然能在定中作種種變化且無窮無盡。
{3}止分禪,攝心不散而與定相應。
{4}觀分禪,分別照了與慧相應。
{5}自他利禪,正定現前,則能自利利他。
{6}正念禪,在定中正念思惟,無諸雜想。
{7}出生神通力功德禪,得此大定,則一切神通功德,悉皆由此出生。
{8}名緣禪,於一切諸法名相因緣,悉得通達無礙。
{9}義緣禪,能夠通達曉了一切諸法的義理因緣。
{10}止相緣禪,於寂靜因緣相中,能圓明洞,永離一切散亂。
{11}舉相緣禪,能照諸法起滅因緣,悉皆清淨無礙。
{12}捨相緣禪,於善惡法相因緣,悉皆捨離,清淨而無染著。
{13}現法樂住第一義禪,由於此定能得到法喜之樂,並能安住在第一義中,故云。
(7)除惱禪︰修此禪能除滅眾生種種苦惱,故云。此又分為八種︰
{1}咒術所依禪,菩薩入定能除諸苦患、毒害、霜雹、熱病、鬼病等。
{2}除病禪,能除四大所起之眾病。
{3}雲雨禪,能引起甘雨,消除災旱,能救濟饑饉。
{4}等度禪,能救濟一切水界、陸界及人、非人等種種災難。
{5}饒益禪,能以飲食饒益曠野饑渴眾生。
{6}調伏禪,能以財物調伏眾生。
{7}開覺禪,使種種迷惑的眾生能夠覺悟。
{8}等作禪,能使眾生所作悉皆成就。
(8)此世他世樂禪︰修此禪定能使眾生悉得現在、未來一切樂,故云。此又分為九種︰
{1}神足變現調伏眾生禪。由於此定,而能變現種種神足通力,調伏一切眾生。
{2}隨說調伏眾生禪。由此定而能隨順說法,調伏一切眾生。
{3}教誡變現調伏眾生禪。由於此定而能以正法,調伏教誡訓諭一切眾生。
{4}為惡眾生示惡趣禪。因此定能為惡業眾生示現修羅、餓鬼、畜生、地獄等趣,使其能改惡遷善。
{5}失辯眾生以辯饒益禪。因此定而以辯才來饒益不能辯說正法的眾生,使其心識開悟。
{6}失念眾生以念饒益禪。依此定以正念饒益失去正念之眾生,使其不生邪見。
{7}造不顛倒論微妙讚頌摩得勒伽為令正法久住世禪。由於此定開發妙慧,使心不顛倒,能造微妙讚頌,及摩得勒伽(智母)論,使正法流通久住於世。
{8}世間技術義饒益攝取眾生禪。由於此定能知書數、算計、資生之方法,並依之以攝取、饒益一切眾生。
{9}暫息惡趣放光明禪。由於此定能放大光明,使修羅等趣暫時停息其苦惱。
(9)清淨淨禪︰依此禪定,使一切煩惱惑業悉皆斷盡,亦即可得大菩提清淨之果,故名清淨。由於清淨相亦不可得,必須淨除,故「清淨」之後又加一「淨」字顯示此意。此可分為十種︰
{1}世間清淨淨不味不染污禪。由於此定,而不味著於一切天人所修之世間禪定,亦不見有染污相。
{2}出世間清淨淨禪。由於此定,於一切聲聞、緣覺所修出世間禪定,都無染礙。
{3}方便清淨淨禪。由此定,能善巧方便演說無量妙法,化度一切眾生,悉無染礙。
{4}根本清淨淨禪。依此定,於色界四禪根本定,全無染礙。
{5}根本勝進清淨淨禪。雖在色界四禪根本中,得最上殊勝增進之禪定,亦完全未有染礙。
{6}入住起力清淨淨禪。依此定,或入、或住、或起力用,都自在而無染無礙。
{7}捨復入力清淨淨禪。依此定捨而復入,力用自在,無染無礙。
{8}神通所作力清淨淨禪。此定能以種種神通力用變現自在,利益一切,悉無染礙。
{9}離一切見清淨淨禪。依此定,悉皆遠離斷常有無一切諸見,而無染礙。
{10}煩惱智障斷清淨淨禪。依此定,見思等惑及障理之智,都已斷滅,完全沒有染礙。
〔參考資料〕 《大明三藏法數》卷三十四;《教乘法數》卷三十;《大藏法數》卷四十七;《法華玄義釋籤講述》卷四(上)。
指凡夫心的六十種差別相。出自《大日經》卷一及《大日經疏》卷二。這是對凡夫心理所作的細密分析。茲略釋如次︰
(1)貪心(ḥdod-chags-kyi sems)︰謂隨順染法。
(2)無貪心(ḥdod-chags-daṅ bral-baḥi sems)︰謂隨順無染法。
(3)瞋心(she-sdaṅ-gi sems)︰謂隨順怒法。
(4)慈心(byams-paḥi sems)︰謂隨順修行慈法。
(5)癡心(gti-mug-gi sems)︰謂隨順修不觀法,即不觀前言善惡是非,遇便信受。
(6)智心(śes-rab-kyi sems)︰謂順修殊勝增上法,即是人於種種所說之中,皆以智簡擇勝上者而行之。
(7)決定心(gtan la phab-paḥi sems)︰謂尊教命如說奉行。
(8)疑心(the-tsom-gyi sems)︰謂常收持不定等事,疑惑不能前進。
(9)闇心(mun-par-gyur-paḥi sems)︰謂於無疑慮法,生疑慮解。
(10)明心(snaṅ-bar gyur-baḥi sems)︰謂無疑慮法,無疑慮修行。
(11)積聚心(sdud-paḥi sems)︰謂於一事生信解已,更聞種種殊異法,皆能合集為一。
(12)鬥心(ḥthab-paḥi sems)︰謂互相是非為性,聞他所說言教,常好辯論是非。
(13)諍心(rtsod-paḥi sems)︰謂於自己常內懷是非之心。如自思惟一義竟,輒復自設異端推求其失。
(14)無諍心(mi-rtsod-paḥi sems)︰謂是非俱捨者,其心不懷向背,雖先所宗習作如是見解,更聞異言以違合理,即受行之,或先以為是,聞他以為不善,即能改之。
(15)天心(lhaḥi sems)︰謂心思隨念成就,如諸天以先世果報故,若有所需,不加功力,隨心而生。此心當自覺知勿貪世間悉地。
(16)阿修羅心(lha-ma-yin-gyi sems)︰謂樂處生死者,其果報似天,而行業住處不同,因深樂生死果報快樂,不能進取,應觀無常苦為對治。
(17)龍心(kluḥi sems)︰謂思念廣大資財,能障出世淨心,故當思惟少欲知足無常等為對治。
(18)人心(miḥi sems)︰謂思念利他者,常思某甲於我有恩,我當以如是方便令得大利,某甲曾於我有所不益,今當報之。故當早求法利,不應紛紜思慮他緣。
(19)女心(bud-med-kyi sems)︰謂隨順欲法者,經云女人多欲百倍於男子,常念所經樂事,或想他容色姿態等,能令行者障蔽淨心,故當以不淨念處等觀身實相為對治。
(20)自在心(dbaṅ-phyug-gi sems)︰謂思惟欲我一切如意者。「自在」即外道所事天神,能隨念造諸眾生及苦樂等事。當觀諸法皆屬眾因緣,無有自在。
(21)商人心(thsoṅ-paḥi sems)︰謂行者先務內外學問,令周備已,方復籌量,如商人先儲聚貨物,後思惟分用何處可得大利。當修捷疾智為對治。
(22)農夫心(shiṅ-paḥi sems)︰謂廣聞道品而後求法,如學耕稼者,於未耕之前先諮詢耕植耘耨等事。當修利智為對智。
(23)河心(thu-boḥi sems)︰此心性雙依二邊,或時修常,或時修斷,或復邪正兼信,如河水雙依兩岸。當修專心一境為對治。
(24)陂池心(lteṅ-kaḥi sems)︰此心譬如陂池,若眾水流入,終無厭足,若名利集身,乃至所學法,終無厭足。當以少欲知足為對治。
(25)井心(khron-paḥi sems)︰謂凡所思惟好尚深遠,所有善不善事,皆欲令人不能測量。當以緣起法門及善人相等顯了易知之事為對治。
(26)守護心(kun-tu-sruṅ-baḥi sems)︰謂唯此心是實,餘心皆不實,或己見為實,餘見悉不實,此護己之心,如世人守護己身財物,故云守護心。當以兼護他人為對治。
(27)慳心(sor-snaḥi sems)︰此心諸有所作,皆為自身,故財物伎藝,乃至善法,皆自藏吝於惠人。當以念施及無常為對治。
(28)狸心(byi-laḥi sems)︰謂此人雖遇聞種種法要,但作心領受記,持而不進行,如猫狸伺捕禽鳥,屏息靜住不務前進,待良緣會合,方勇健勵行。又此人若受人恩惠,亦如猫狸受人種種養育,不識恩分。故當以隨聞即行、常念恩德為對治。
(29)狗心(khyiḥi sems)︰謂聞少分善法,便以為行不可盡,不復更求勝事,如狗遇少分粗鄙之食,便生喜足。當以增上意樂為對治,想心如大海,少亦不拒,多亦不溢。
(30)迦樓羅心(namkhaḥi-ldiṅ-gi sems)︰謂迦樓羅鳥常恃兩翅挾輔其身,此心亦爾,常念多得朋黨與輔翼相資以成大事,又因見人行善而後發心,不能獨進,故當以勇健菩提心,如師子王不藉助伴為對治。
(31)鼠心(byi-baḥi sems)︰謂思惟斷諸繫縛者,如鼠見他箱篋繩繫等,輒好咬齧損毀,然時齧時輟無趣為之,終至所有繫屬及成事,皆阻敗無成。
(32)歌詠心(gluḥi sems)︰謂從他聽聞正法,以種種文句莊嚴分別演說,以傳法音,如世人度曲於他,復為他人奏出種種美妙之音。此多為聲聞宿習,能障淨心,故當念我當得內證自然之慧,普現色身而為演說為對治。
(33)舞心(gar-gyi sems)︰謂修習種種神變,現種種未曾有事,令前人心淨悅眼,如世人之舞蹈。此多是五通餘習,若偏尚如是悉地方便求願,亦障淨心,故當念除蓋障三昧心無散動,勿貪世間少驗。
(34)擊鼓心(sil-sñan-gi sems)︰謂習種種無礙辯才,擊大法鼓以警悟眾生。此亦能障淨心,故當念早證無量語言陀羅尼,以天鼓妙音普告一切眾,勿以世間小利妨大事因緣。
(35)室宅心(khyim-gyi sems)︰謂修習自護身法,如人造房舍以庇身,此心亦爾,當持戒修善,令今世後世遠離惡道眾苦。此多是聲聞宿習,當念救護一切眾生為對治。
(36)師子心(seṅ-geḥi sems)︰謂修行一切無怯弱法,如師子於諸獸中,隨所至處皆勝,無有怯弱,然易陷於己優人劣之境,妨礙淨心,故當發釋迦師子心,令一切眾生遍勝,無有優劣之分。
(37)鵂鶹心(ḥug-paḥi sems)︰謂行者晝日雖有所聞,誦習昏憒不得其善巧,至暗夜思憶所為之事,便得明了,有如鵂鶹鳥於大明中無所能為,夜則六情爽利。當令所作意無晝夜之別以為對治。
(38)鳥心(bya-rog-gi sems)︰謂於一切處常懷驚怖之心,如烏鳥若人善心惠養,或時伺求其便,皆生猜畏之心。當修安定無畏心以為對治。
(39)羅剎心(srin-poḥi sems)︰謂於善中發起不善,如見人為善,皆作不善意解。應觀功德利益不念彼矩為對治。
(40)刺心(tsher-maḥi sems)︰謂若行善事,便生追悔之心,若作惡事,復自思惟,亦懷慚懼,故常動慮不安,猶如處於棘叢中,一切多損妨。故當犯患時,宜速懺悔,勿生掉悔,若有為善,當心生慶幸以為對治。
(41)窟心(sa-ḥog-gi sems)︰謂諸龍、阿修羅皆在地下或海底深窟中,多有神仙諸樂,能得長壽自在,因此,或念彼中多美女,端正同於諸天,無夭逝之憂,五欲自恣,或念留彼中,可得劫壽見未來諸佛,此皆窟心。當念如法修行,可於此生見法明道,乃至成佛。
(42)風心(rluṅ-gi sems)︰謂於一切處遍種善根,如世間外道種種天尊及三乘諸行,皆悉崇信,猶如種子隨風遍植一切處。當念石田不毛,虛費種子,當求良美福田膏腴之處,專意耕耨,所獲必多。
(43)水心(chuḥi sems)︰謂順修洗濯一切不善法,如水性清潔,雖暫為諸垢所污,澄之則淨,又能洗除諸垢穢,故常發露垢惡,懺洗三業。此亦能障淨心,故當觀心實相,了從本來垢法不生,自能除一切蓋障。
(44)火心(meḥi sems)︰謂此心造善時,如火性赫弈躁疾,須臾間,能成無量功德,造惡亦少時成極重業,故當思惟猛暴之心多所敗傷,以柔和慈善之水方便令滅,而熾然善事務令恒久。
(45)泥心(ḥdam-gyi sems)︰此是一向無明心,不能分別記憶諸事,猶如泥團。若淖溺泥濘,難事越度,當假藉橋樑方能度之,此心亦爾,須歸憑善友,令方便開發,乃能漸去無知,還生慧性。
(46)顯色心(tshon-rtsiḥi sems)︰謂此心易為外境事緣所染,譬如青黃赤白等染色,素絲入之,便與同色。當念專求自證之法,不由他悟不為他緣所轉。
(47)板心(śin-leb-kyi sems)︰謂簡擇善法,隨己力分,唯行一法,不慕餘善法,猶如板行水中,隨其分量受載諸物,過限則不能勝,終亦傾棄之。當發廣大心學菩提行以對治。
(48)迷心(nor-paḥi sems)︰謂因迷亂故,意欲向東而更向西,如意欲學不淨觀,反取淨相。當念專一其心,審諦安詳無倒觀察為對治。
(49)毒藥心(dug-gi sems)︰謂不生善心亦不生惡心,乃至一切心不能起,一切任運而行,漸入無因無果中,如人中毒悶絕,轉趣死地,無有生分。當發起大悲眾善離斷滅空為對治。
(50)羂索心(shags-paḥi sems)︰謂墮於斷見我縛之中,如人為羂索所縛,乃至手足肢節不得動彈。此見能縛行者之心,應速以緣起正慧刀決除此障。
(51)械心(lcags-sgrog-gi sems)︰謂常好端坐,寂然住立,心為修定及觀察法義所拘,如人雙足為械所持,不能前進。當於一切時處,思惟修習,使靜亂無間。
(52)雲心(sbrin-gyi sems)︰謂有憂樂思慮之心,常滯於淫昏之中,猶如夏季三月霖雨特多。故當行捨心,離世間憂喜、隨順法喜為對治。
(53)田心(shiṅ-gi sems)︰謂好修事其身,令光潔嚴好,如人有良美之田,常修治耕墾,除諸雜穢,種種方便令得清淨。當念迴此功德,修事其心,以如是諸供養具,播植福田資成勝果。
(54)鹽心(lan-tshvaḥi sems)︰謂於所思事復加思念,如憶念欲色時,還復自推求,猶如鹽性鹹,凡所入處皆增鹽味。故當安心諦理,使之穿徹為對治。
(55)剃刀心(spu-griḥi sems)︰謂以剃除鬢髮之離俗出家相為滿足,不求餘行。當知此心最惡,能令一切善根不生,故應念一切聖賢所斷者唯無明住地三毒之根,若能剃除此妄想,乃名真出家。
(56)彌盧等心(ri-rab-lta-buḥi sems)︰謂心如須彌山,高絕眾峰,謂無人出其上者,乃至師、僧、父母所應尊敬處,皆不能低心相待。故當以忍辱謙卑,於一切眾生作大師想為對治。
(57)海等心(rgya-mtsho lta-buḥi sems)︰謂於一切勝事,皆歸之於己,如大海吞百川,謂餘人皆無能比。故當念三賢十聖等無量大功德海,不應起大慢之心。
(58)穴等心(phug-ltar-buḥi sems)︰謂初發心受戒時,具足無缺,不久漸生漏法,猶如完堅之器,後遇緣穿穴,終無所堪任。以知性之多變,常令所為之事皆有始終為對治。
(59)受生心(skey-bar-ḥgyur-baḥi sems)︰謂所修諸行,皆欲迴向受生,故稱受生心。然當知得果亦兼善惡,故當甄擇善惡,除去不善,純修白法,復以慧更去粗鑛,乃至得成純一清淨醍醐妙果。
(60)猨猴心︰此心梵本不記。依《大日經疏》載為猨猴心,指行者之性躁動不安,多所攀緣,猶如猨猴之性,身心散亂常不暫住。當以不隨動散之想,繫緣一境為對治。
西藏文《大日經》則於第四十五心(泥心)之後,加濁心(rñog-paḥi sems)而成六十心。《大日經疏》卷二云(大正39‧600b)︰「此六十心,或時行者本性偏多,或由行道用心發動先習,或一時雜起,或次第而生,當於一切時留心覺察,自然得順菩提心。」此中,本性偏多指如猨猴心之散亂偏多,亦指多貪、多瞋等偏多。發動先習指如天心、阿修羅心、龍心、女心、自在心、農夫心、歌詠心、舞心、室宅心等,一時雜起或次第而生則指此六十心或一時俱起,或前後依次而生。
此六十心皆由我執所生,《大日經疏》卷二謂,若能了解十住心中之「唯蘊無我心」,即可斷除此六十心。
〔參考資料〕 《大日經住心品疏私記》卷八;《大日經疏妙印鈔》卷十三;《冠註住心品疏略解》卷七;《宗義決擇集》卷二十二〈六十心見修二惑之事〉。
唐‧慧能說,法海集記。又稱《六祖大師法寶壇經》、《壇經》。現行本有四種︰
(1)敦煌本︰不分卷。原本是晚近在敦煌石室所發見的寫本(現藏英國倫敦博物館),大概是五代時所寫,題作《南宗頓教最上大乘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六祖惠能大師于韶州大梵寺施法壇經》一卷,兼受無相戒弘法弟子法海集記。收在《大正藏》第四十八冊。
(2)惠昕本︰二卷。原本是晚近在日本京都堀川興聖寺發現的覆刻宋本,題作《六祖壇經》。此本原為宋邕州羅秀山惠進禪院沙門惠昕以古本文繁,於乾德五年(967)所改訂,分二卷,十一門(宋‧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卷十六、元‧馬端臨《文獻通考經籍考》卷五十四都著錄此本,時已改作三卷十六門)。紹興二十三年(1153)晁子健於蘄州刊行,後流傳日本,經興聖寺翻刻(同出於這一本系統的,還有金‧泰和七年,即1207年的高麗刻本)。
(3)德異本︰即曹溪原本,不分卷,但開為十門,題作《六祖大師法寶壇經》。此本是元‧德異所刻古本(至元二十七年,即1290年刻於吳中休休禪庵,高麗有大德四年即1300年萬恒翻刻本)。明‧成化七年(1471)此本又於曹溪重刻,萬曆元年(1573)李材(見羅)再刻,萬曆四十四年(1616)德清於廬山法雲寺覆刻,清‧順治九年(1652)秀水王起隆等又據李材本校刻。
(4)宗寶本︰不分卷,亦開為十門,是元‧風幡報恩扔禪寺住持宗寶於至元二十八年(1291)所改編,題作《六祖大師法寶壇經》(此本以徑山方冊本為主,其明北藏本、清藏本均有增減)。宗寶自己有跋語說︰「見三本不同,互有得失,其板亦已漫滅,因取其本校讎,訛者正之,略者詳之,復增入弟子請益機緣,庶幾學者得盡曹溪之旨。」其所增機緣,與曹溪原本文同,或即出於彼本。收在《大正藏》第四十八冊。
上述《壇經》四本中,敦煌本卷末有記,乃是慧能門下法海的再傳弟子悟真所傳,而直接出自慧能門下的南陽慧忠(﹖~775),就已經有南方宗徒「把他壇經改換,添糅鄙譚,削除聖意」之說,所以在此本中,也不免有後人增益的部分。特別如針對神秀一系後來構成的「凝心入定」、「住心看淨」等說法,那樣嚴厲的指責以為大錯,以為障道因緣,這似乎在慧能當時還不可能。因此,《壇經》中這類文字,顯係後加,而應該加以鑒別。此外,如各代付法頌二十八祖說等亦係後加,可不待言。
惠昕本據卷末所記,是悟真(此本以悟真為法海的三傳)的弟子圓會所傳,而經過惠昕自己的加工,所以此本與敦煌本對校,有詳略。文質的不同,特別如關於弘忍傳法的一段記載,遠較敦煌本為踵事增華,此外禪家盛傳的故實及語句,如「輪刀上陣亦得見性」、「迷時師度悟了自度」、「非幡動風動人心自動」等,也都始見於此本而為敦煌本所無。
曹溪本卷末無關於師資授受的記載,不悉為何人所傳,但從其內容看,似乎也是拿一種古本(或即惠昕本的原本未經刪節的)做藍本,或增或減並加以改編的。其中最突出的地方,即是後世公認為慧能直系的青原行思、南嶽懷讓等,原來見於敦煌惠昕兩本的,此本卻有他們的機緣,由此推測,此本當與行思、懷讓兩系傳本有關。此外禪家盛傳的故實及語句,如「米熟欠篩」、「衣止勿傳」、「如人飲水冷暖自知」、「但吃肉邊菜」、「諸佛妙理非關文字」乃至「葉落歸根」、「來時無口」等,也大都出於此本而為敦煌、惠昕兩本所無。
宗寶本以竄易、顛倒、增減、刪改為世詬病。首先作這樣批判的,是校刻曹溪原本的王起隆,他說︰「宗寶之於壇經,(中略)更竄標目,割裂文義,顛倒段落,刪改字句。」並且舉了許多的實例,肆意詆訶。但將此本與曹溪本對校,除標題的文字有出入並有四字、二字的不同之外,其段落移動、字句增刪只占全書的小部分,而從全文的義理上看,大體是和曹溪本相符的。
除上述四本外,據舊傳有關《壇經》的文獻,還有一些異本,如宋‧契嵩(1007~1072)自稱得到曹溪古本據以校刻的三卷本(已佚),即其一種。總之,《壇經》是屢經增減竄改的,原來如何,已難推想。不過後世南宗禪徒公認本書的價值,南宗各家的思想也確實和它脈絡貫通。所以依敦煌本和餘本共同的部分來略說其內容,還是需要的。
《壇經》的主要部分,在說摩訶般若法。禪宗的禪,特別是道信以來的東山法門即是以般若為其旨歸。到了慧能,更把這種思想發展成一種「一超直入」的頓教。他揭出「直指人心,見性成佛」的途徑,即是修「般若行」。他說︰「菩提、般若之知,世人本自有之,即緣心迷,不能自悟,須求大善知識示道見性。」「愚人智人佛性本亦無差別,只緣迷悟,迷即為愚,悟即成智。」又說︰「汝若不得自悟,當起般若觀照,剎那間妄念俱滅,即是自真正善知識,一悟即至佛地。自性心地,以智慧觀照,內外照徹,識自本心。若識本心,即是解脫。既得解脫,即是般若三昧。」但《壇經》所說般若的涵義,和一般教家略有不同,如《經》說︰「摩訶者是大,心量廣大,猶如虛空。(中略)虛空能含日月星辰、大地山河。一切草木、惡人善人、惡法善法、天堂地獄,盡在空中。世人性空,亦復如是。」「般若是智慧,一切時中,念念不愚,常行智慧,即名般若行。」這是說眾生當前心性,即是般若真空,一念愚而著境即於一切法有取有捨,般若即絕。一念智而離境即於一切法不取不捨,般若即生。這可說是傳統的般若教理的一種發展。
又,《壇經》宗旨在令學徒從自心中頓見本性,從此以後,於境無染,自在解脫,雖仍不廢修行,但既已悟到自性具足萬德,無欠無餘,所以再有修習,也於體上增不得一分,只是隨事體驗充實德用而已。因此《壇經》所舉示的修行法門,以無念為宗、無相為體、無住為本。無念是於念而不念,無相是於相而離相,無住是於一切之上念念不住。此中,《壇經》特別著重無念,以為無念即般若三昧。故說︰「無念法者︰見一切法,不著一切法;遍一切處,不著一切處;常淨自性,使六賊從六門走出,於六塵中不離不染來去自由;即是般若三昧,自在解脫,各無念行。(中略)悟無念法者,萬法盡通;悟無念法者,見諸佛境界;悟無念頓法者,至佛位地。」這即是般若行的確當解釋,也就是後世南宗修行的軌範。
《壇經》由此對於修行禪定,另有其解釋。故說︰「外於一切境界上念不起為坐,見本性不亂為禪。」又「外離相曰禪,內不亂曰定。」更綜合說︰「本性自淨自定,只緣境觸觸即亂,離相不亂即定,外離相即禪,內不亂即定,外禪內定故名禪定。」從而《壇經》的具體修行,只是修習「一行三昧」(一類行相的三昧),在一切時中,不論行住坐臥,但行一直心,於一切法無有執著,即於所有相中不生憎愛心不起取捨心,又不念利益成壞著事。心不住法,道即通流,即慧之時定在慧,即定之時慧在定,念念般若觀照,妄念俱滅,自然契自本心而發生智慧。以後南宗一系所倡導的禪法,都不出這根本精神。
其次,《壇經》雖說「須求大善知識示道見性」,但仍側重於「自性自度」,所謂「見自性自淨,自修自作自性法身,自行佛行,自作自成佛道。」從而對於當時側重他力的淨土法門,說「西方去此不遠」,「只為下根說遠說近」,迷人念佛生彼,悟者自淨其心,所以佛言︰「隨其心淨則佛土淨。」又說︰「若悟無生頓法,見西方只在剎那。」這便是後來「唯心淨土,自性彌陀」說的根源。
其次,《壇經》悟他的法要,仍不離乎經量,所以文中歷引《維摩》、《菩薩戒》、《金剛般若》、《法華》、《涅槃》等經,以證成所說。但以《金剛般若》發揮無相、無住的意義最透徹,並特別宗崇,故說但持此經一卷,「即得見性入般若三昧」。
又《壇經》本於《智論》所說︰「世間法不異出世間,出世間法不異世間,世間法即是出世間,出世間法即是世間」的思想而說「法元在世間,於世出世間,勿離世間上,外求出世間」(此依敦煌本,餘本此文改作「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離世覓菩提,恰如求兔角」)。從而說「若欲修行,在家亦得」,可認為後世倡導在家禪的嚆矢。
至於禪宗中南北頓漸等問題,《壇經》有一段說︰「法即一宗,人有南北,因此便立南北。」這是說南北純就教法流行的區域區別;又說︰「法即一種,見有遲疾,見遲即漸,見疾即頓。」這是說漸頓純就見道的過程區別,並沒有像後世南宗學徒那樣軒輊南北,抑揚漸頓。
最後,從《壇經》開始的敘述看,它原來即以為「與學道者承此宗旨遞相傳授,有所依約以為稟承」之用。其後神會門徒改動傳本,故意抑揚,以為傳承之間仍有優劣不同,未免失卻原意。但現存各本還不能確定那一本是神會系所改,只可看作是後來流行的一種綜合本而已。(黃懺華)
◎附一︰楊曾文〈禪宗文獻研究在日本〉
《壇經》諸本的研究和校訂
現在日本除有中國明代以後流行的元代宗寶本《六祖壇經》以外,還有近六十年來陸續發現的敦煌本《壇經》以及源於宋本的興聖寺本、大乘寺本、真福寺《壇經》、從朝鮮發現的元代的德異本《壇經》等。日本學者對這些不同版本的《壇經》,作了不同程度的研究。
(一)敦煌本《壇經》一卷︰(寫本︰S-5475)原題「南宗頓教最上大乘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六祖慧能大師於韶州大梵寺施法壇經一卷,兼受無相戒弘法弟子法海集記」。1926年矢吹慶輝最早從倫敦大英博物館所藏敦煌遺書中發現,1928年在《大正藏》卷四十八中編入了此書的校印本,此後矢吹又把他的影印本收入《鳴沙餘韻》。鈴木大拙對此進行研究,1934年刊行了由他校訂的《敦煌出土六祖壇經》(森江書店版),全書分為五十七節,皆加標題,並撰文解說。宇井伯壽在1942年出版的《第二禪宗史研究》中發表了《壇經考》,後面附有他校訂的敦煌本《壇經》。他將全文分為三十七段,凡認為是偽造的部分,一律加上括弧用小字印出,把其餘部分皆譯為日文。這樣他實際砍掉敦煌本《壇經》五分之二。敦煌本《壇經》的日譯本有︰柳田聖山《六祖壇經》(《世界的名著》續三,1974年中央公論社);中川孝《六祖壇經》(《禪的語錄》,1976年筑摩書房)。
敦煌本《壇經》是現存最古的《壇經》本子。日本‧圓仁在西元84 7年的《入唐新求聖教目錄》中錄有與敦煌本《壇經》題目大致相同的《壇經》︰江戶時代無著道忠所著《六祖法寶壇經生苕帚》中提到朝鮮古刊本《壇經》,也是這個標題,並說︰「法海集,卷末云大師俗姓盧,先天二年(713)壬子歲滅度,至寶曆二年〔丙〕午歲(826)得一百二十七年矣。」寶曆二年是圓珍入唐前十三年。敦煌本《壇經》說此書是法海──道漈──悟真三代相承,時間當為九世紀中葉以前。這三個本子的《壇經》,很可能大體相同。
(二)興聖寺本《壇經》(惠昕本)二卷︰在京都興聖寺發現,內分十二門,版心有《千字文》中的「軍」字,是翻刻宋版《大藏經》的本子,繼敦煌本之後,內載此書傳承世系是法海、志道、彼岸、悟真、圓會五代。卷首有江戶時期興聖寺僧了然,從別本抄來的唐宋之際惠昕的序和宋‧晁子健的後記。據此,惠昕於太歲丁卯(胡適考證為宋太祖乾德五年,西元967)將一部「文繁」的《壇經》,改成兩卷十一門。此本是晁子健在紹興二十三年(1153)所刻,原是他的七世祖文元公(晁迥)所讀的《壇經》。鈴木大拙在1934年將此本校訂刊印(森江書店),並著文介紹。
(三)大乘寺《壇經》︰是日本加賀大乘寺所傳本,題為《韶州曹溪六祖師壇經》,後題「道元書」。前面有宋‧政和六年(1116)福唐將軍山的隆慶庵比丘存中寫的序,正文與興聖寺本一樣,也分上下兩卷十一門。上卷結尾部有「寧」字,也當是宋版《大藏經》的字號。鈴木大拙在1942年出版了此書的核訂本,並附錄兩篇研究論文以及索引。
(四)真福寺《壇經》︰此為惠昕本《壇經》的早期刊本,原本為鎌倉末期到南北朝時期的寫本,也是承宋版而來。原本末尾有後敘︰「大中祥符五年歲次壬子(按1012年)十月八日,傳教弟子宣德郎守尚書屯田員外郎騎都尉賜緋魚袋周希古敘,都勸緣廣教院主僧保昌,金花山人嚴方外書,瀧西卓海刊。」是折子本,與宋初版一樣。石井修道《伊藤隆壽氏所發現的真福寺文庫所藏《六祖壇經》介紹──與惠昕本《六祖壇經》祖本的關係》(《駒澤大學佛教學部論集》第十號、1979),對此本作了介紹,文後附有此本的校訂本。
此外,屬於惠昕本系統的還有京都天寧寺本、金澤文庫本(斷片)。
(五)高麗本《六祖大師法寶壇經》(德異本)一卷︰此為元代古筠比丘德異於至元二十七年(1290)校訂的《壇經》,延祐三年(1316)在高麗出版者。卷首有德異的序,標題下有「門人法海集」一行,有略序,正文從〈悟法傳衣第一〉至〈付囑流通〉分為十章,尾題之後有「師入塔後至開元十年……守塔沙門令韜錄」的一段,和「宋太祖開國之初……至至元二十七年庚寅得五百七十八年矣」的後記。黑田亮《朝鮮舊書考》對此本有介紹,並說朝鮮流通本皆屬此系統。
(六)明藏本《六祖壇經》一卷︰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 )南海風幡光孝寺宗寶的改編本。〈行由〉以下分十章,附〈緣起東紀)、〈歷朝崇奉事迹〉、〈賜諡大鑒禪師碑〉(柳宗元、劉禹錫)、(佛衣銘〉,後有編者跋。《大正藏》卷四十八、《縮刷藏經》騰四收有此本。
關於《六祖壇經》的研究方面,除上面順便提到的外,這裡再作些介紹。松本文三郎(1869~1944)是最早從事《壇經》研究的學者之一,他的《金剛經和六祖壇經的研究》(1913年,貝葉書院)認為《金剛經》對初期禪宗和《壇經》的形成,有直接的影響。他利用《壇經》的各種序、跋和宗密的著作,以及《全唐文》等有關資料,對慧能傳記和說法集原型進行考察,探究哪些是流行本所增加的部分。在發現敦煌本《壇經》以後,1932年他寫了《六祖壇經的書志學研究》的論文(後收入1944年《佛教史雜考》)對明本、敦煌本、興聖寺本《壇經》進行對比研究,認為敦煌本是唐末《壇經》,但不是最早的《壇經》,也不是善本,興聖寺本在此本基礎上有修正,為現存一切本的基礎。宇井伯壽《壇經考》(《第二禪宗史研究》)對十幾種本的《壇經》進行考證,認為敦煌本雖不是最早本,但是現存本中最古的,是各本《壇經》的基礎。在現存《壇經》中有︰{1}敦煌本、{2}惠昕本、{3}德異本和宗寶本這三個系統。明‧洪武本(1373)有朗簡的序,契嵩的〈壇經贊〉,但正文與流通本不同,此或為契嵩本的翻刻。大乘寺本與興聖寺本都是惠昕本修編本的異本,德異所尋的古本者,或即指此本。柳田聖山《初期禪宗史書的研究》詳細的考察敦煌本《壇經》的作者、形成等,認為《壇經》是牛頭禪派與神會禪派相互影響的結果,其內容的最古部分,是無相授戒儀與般若三昧、七佛二十八祖等記述。這些原是牛頭禪派之說,編者當為牛頭禪派鶴林玄素(668~752)的門徒法海,而在神會晚年或死後,牛頭禪派遭受到禪宗內部批評之時,法海才被說成是慧能的弟子。此後的《壇經》又增入慧能自傳及十大弟子機緣部分。現本敦煌本《壇經》形成於《曹溪大師別傳》與《寶林傳》之間。柳田在《語錄的歷史》中又明確地講,敦煌本《壇經》最初是師徒間傳授的本子,而到慧能的第三代弟子悟真時重加編撰,在編寫中依據了神會的《壇語》,又吸取了《金剛經》,特別是《梵網經》的思想。中川孝在《六祖壇經》譯註本的《解說》中,同意胡適的見解,認為《壇經》是神會或其弟子所編,並為此進行了論證,主要是引證韋處厚(﹖~828)《興聖寺大義禪師碑銘》所說「洛者曰會……習徒迷真,橘枳變體,竟成《壇經》傳宗」,以及敦煌《壇經》本中有不少地方與神會著作思想及語句一致。
在慧能與《壇經》的研究方面,駒澤大學禪宗史研究會於1978年發表了《慧能研究》一書(大修館書店版),這是他們八年的研究成果。對《曹溪大師傳》及其他各種傳記的十八種資料、《六祖壇經》、《金剛經解義》(傳為慧能解義)進行研究,並用五本校訂和訓註《曹溪大師傳》,對《壇經》作五本對校。此書在研究慧能與《壇經》上,很有參考價值。
◎附二︰楊曾文〈敦煌本壇經的學術價值〉
敦煌縣博物舘所藏載有唐代《六祖壇經》、《南宗定是非論》等禪宗著作的手抄本的重新發現,是佛學界一個值得慶賀的大事,將對今後禪宗文獻和禪宗歷史的研究起促進作用。雖因種種原因一再推遲公開發表,但我仍然相信︰經過努力它一定會與廣大國內外讀者見面的。
這一珍貴的手抄本是1935年由敦煌縣的名士任子宜先生首先發現並收藏的。1943年北京大學歷史學者向達教授(1900~1966)西遊敦煌、訪查古代寫經時,曾在任子宜那裏見過這個抄本。他在此後寫的《西征小記》中說過此事︰
「又梵夾式蝶裝本一冊,凡九十三葉,計收《菩提達磨南宗定是非論》、《南陽和尚頓教解脫禪門直了性壇語》、《南宗頓教最上大乘壇經》,及神秀門人淨覺《注金剛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凡四種。只《定是非論》首缺一葉十二行,餘俱完整。末有「比丘光範跋」云云……
『遺法比丘光範幸於末代偶獲真詮。伏睹經意明明,兼認注文了了。授之滑汭,藏保筐箱,或一披尋,即喜頂荷。旋妄二執,潛曉三空,實眾法之源,乃諸佛之母。無價大寶,今喜遇之;茍自利而不濟他,即滯理而成恡法。今即命工彫印,永冀流通。凡(下缺約一葉)』
光範跋缺一葉,不知僅刻《心經》一種,抑兼指前三者而言。任君所藏,當是五代或宋初傳抄本,每半葉六行,尚是《宋藏》格式也。」(見1950年七月出版《國學季刊》第七卷第一期。此文後收在向達《唐代長安與西域文明》一書中)
任子宜所收藏的這個抄本,長期以來下落不明。近年來才得知,它已被敦煌縣博物舘收藏,文書編號為七十七號。抄本的前後封皮,看來是任子宜加的,用的是1935年(民國二十四年)西北日報。在《南宗定是非論》正文前及《南陽和上頓教解脫禪門直了性壇語》題下右側,都有任子宜寫的發現此抄本的時間、地點。前者是「此經余于民國二十四年四月八日得之于千佛山之上寺。任子宜誌。」後者題為「民國二十四年四月八日獲此經于敦煌千佛山之上寺。任子宜敬誌。」經查證,這就是向達在《西征小記》中所介紹的那個抄本。但向達筆錄有錯誤,把「菩提達摩」寫成「菩提達磨」,把《注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寫成《注金剛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把跋文中的「旋忘二執」寫成「旋妄二執」。此外還遺漏了一種著作,即排在《南陽和上頓教解脫禪門直了性壇語》後面的《南宗定邪正五更轉》和五言詩一首。大概因為它的篇幅太小,被忽略了吧。
向達對跋文中所說光範「命工彫印」,不知僅刻《注心經》,還是兼刻前三者。據我的考察,光範跋文的「經意明明,兼認注文了了……乃諸佛之母」等文句,顯然指的是《注心經》,而不包括前面的《定是非論》等。從抄寫的字體看,《注心經》與跋文的字體與其它抄本也迥然有異。因此,光範「命工彫印」的只是《注般若心經》,而不包括其它抄本。中國在唐末已開始有木版彫印,五代、宋朝已漸普及。光範是首次將《注般若心經》付諸彫印的人。至於他得書的地點,跋文說是「滑汭」,日本‧柳田聖山在《初期禪宗史書的研究》的附錄〈注般若心經〉的注文中認為是「安徽省盧州府的東境」,看來不妥當。「滑汭」中的「汭」字,意為水流的彎曲之處。《尚書》、《禹貢》有「東過洛汭」之句,宋代蔡沈註曰︰「洛汭,洛水交流之內,在今河南府鞏縣之東。」準此,「滑汭」意為滑水的拐彎處。古代滑水經今河南省滑縣北而東,因此,滑邔也許就是在洛陽東北的滑州治所白馬(滑臺,今滑縣東)。到底光範在這裏僅僅得到《注般若心經》,還是同時得到其它抄經,就無從考證了。
《六祖壇經》在抄本中排在《壇語》、《五更轉》之後,是第四篇禪宗文獻。原題是︰「南宗頓教最上大乘摩訶波若波羅蜜經六祖惠能大師於韶州大梵寺施法壇經一卷,兼受無相戒弘法弟子法海集記」,尾題是︰「南宗頓教最上大乘壇經一卷」。
全書四十二葉(合今八十四頁),首葉的前半載《南宗定邪正五更轉》尾部及五言詩一首,此後接《六祖壇經》題目。半葉(今一頁)六行,每行約二十五字左右,共約一萬二千四百字左右。
敦煌博物舘本《壇經》(下簡稱為《敦博本壇經》)的發現,在學術上有什麼價值呢﹖首先讓我們簡單回顧一下六十年來壇經研究的情況。
近代以後學術界對禪宗基本文獻《六祖壇經》開展深入研究,是從日本學者在敦煌遺書中發現《六祖壇經》開始的。
日本學者矢吹慶輝(1879~1939)在1916年和1923年兩次到英國倫敦大英博物舘,調查本世紀初斯坦因從中國掠那敦煌古文書,從中發現大量久已失傳的佛教典籍。其中他發現並攝影帶回國內的《六祖壇經》、《歷代法寶記》、《楞伽師資記》和《大乘北宗論》、《觀心論》等禪宗文獻,對日本展開早期禪宗史研究起了直接推動的作用。
矢吹慶輝把敦煌本《六祖壇經》(S-5475)照片作了校寫,1928年編入《大正新修大藏經》第四十八冊出版。1930年又把照片收入《鳴沙餘韻》(岩波書店版)發表。他在《鳴沙餘韻解說》(岩波書店,1933年版)對《六祖壇經》介紹說︰
「一0二、一0三,《南宗頓教最上大乘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六祖惠能大師於韶州大梵寺施法壇經》一卷,載《大正藏》四十八冊第337~745頁。斯坦因本(377)、標題次行署集記者之名︰兼受無相戒弘法弟子法海集記。與普通卷子本不一樣,厚紙四十六葉,每葉折中,券本,方冊型式。影印縮微照片約為原本的三分之一大,四十六葉全予收錄。書體當為唐末宋初,正文脫誤,假借頗多。從其內容可認為是現存《壇經》的最古本(中略)。敦煌本不分篇章亦不分卷(中略)。其原本可推定為六祖滅後二十餘年後的某年形成。」
敦煌《六祖壇經》的發表,立即引起日本學術界對《壇經》重新研究的興趣。此前無論在中國還是在日本,社會上最流行的《壇經》是明代《嘉興藏》所刊行的宗寶本,或這個本子的單行本。此本原是來自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僧宗寶據當時流行的三個《壇經》本子的改編本。在此本風行社會以後,其它本子的《壇經》逐漸湮沒無聞。由於敦煌本《壇經》的發現,也啟示人們搜尋舊有的其它《壇經》。此後不久在日本京都的興聖寺發現了北宋初(西元967)由惠昕改編的《六祖壇經》(簡稱惠昕本或興聖寺本),有二卷,內分十一門。接著又在日本石川縣大乘寺發現惠昕本系統的《壇經》(刻印於1116年),簡稱大乘寺本《壇經》。隨著諸本《壇經》的發現,中、日和其他國家的不少學者對《壇經》作了深入的研究,對諸本《壇經》進行了校勘,取得了可觀的成績。概括起來有如下數點︰
(一)對敦煌本《壇經》、惠昕本《壇經》進行了校勘、註釋,從各方面進行研究。鈴木大拙(1870~1966)校勘的敦煌本、惠昕本《壇經》至今仍很流行。近年已有譯為日文、英文的敦煌本《壇經》問世。
(二)通過諸本《壇經》的比較研究,人們普遍認識到《壇經》在歷史上不是一成不變的,它有一個形成演變的過程,是禪宗歷史發展的反映。研究禪宗思想和歷史演變,諸本《壇經》是重要的資料。
(三)在對《壇經》的作者和它的形成問題的研究方面,從胡適(1891~1962)首先論證是神會或其門下編造以來,已出現幾種代表性的看法,但現在似乎以下述看法逐漸被更多的人接受,即︰《壇經》原本為慧能弟子法海集記,後來幾經改編,直到元代宗寶本的出現。從已發現的《壇經》來說,是敦煌本──惠昕本(包括興聖寺本、大乘寺本、真福寺本等)──德異本和宗寶本(二者皆屬契嵩本系統)。
儘管如此,在《壇經》研究方面還有一些仍需繼續解決的問題。我認為主要有︰
(一)敦煌本因錯漏字太多,現通行的校本雖據惠昕本等作了大量修補校勘的工作,但還不完善,仍有許多讀不通的地方。
(二)對《壇經》的形成和諸本的演變,還應深入探討。對其中涉及的人物、歷史事件、禪法思想等,還有許多不清楚的地方。今後應結合已有的資料,並應探尋新資料來加以研究。
新發現的敦博本《壇經》,為今後的《壇經》和禪宗研究提供新的珍貴的資料。
經對比研究,此敦博本與早發現的敦煌本《壇經》的題目,編排形式以至字句內容,幾乎完全相同,甚至某些明顯錯誤的字句也一樣,說明二者是抄自同本《壇經》。
敦博本題目中的《波若波羅蜜經》,在敦煌本中是《般若波羅蜜經》。實則「波若」與「般若」相同,皆為智慧的意思。二者葉數相近︰一為四十二葉,一為四十葉,皆半葉六行,行二十字至二十五字左右。裝璜形式︰一為蝴蝶裝冊子本,一為折本方冊型式。從字數看,敦博本為一萬二千四百字左右,敦煌本原應相同,但抄寫漏行,字數稍少。二者尾題也相同,都作「《南宗頓教最上大乘壇經》一卷」。使人驚奇的是抄本最後都有這樣一些意義不明的「菩薩法號」,即︰「大乘志三十 大聖志三十 大通志五十 大寶志六十 大法志七十 大德志八十 清之藏志(敦博本原缺『志』字,以下同)四十 清持藏志四十 清寶藏志五十 清蓮藏志六十 清海藏志七十 大法藏志八十 此是菩薩法號」,這可看作是二者抄自同本《壇經》的證據之一。二者編排全同。從慧(原作『惠』)能於大梵寺說法,到說慧能參五祖,得法南歸,說定慧體一,無念無相無住,坐禪,授無相戒和令見自三身佛,四弘誓願,無相懺悔,授無相三歸依戒,說摩訶般若諸法,無相滅罪頌,說西方去此不遠,無相頌,南能北秀與傳法機緣(志誠、法達、智常、神會),三科法門三十六對,《壇經》與傳法,滅度前付囑,動靜偈與六祖頌,二頌,四十代祖師,真佛解脫頌與自性真佛解脫頌,慧能滅度,《壇經》傳承的世系(法海、道際、悟真),所有內容及語句順序,二者皆同。敦博本和敦煌本都不分章節、段落,從開頭一直寫到結尾。但敦博本在不少地方的「六祖」、「大師」等稱呼之前空出一格,這可能是為了表示尊敬。
應當特別介紹的還有一點,即許多十分明顯的筆誤、顛倒字句,二本竟然相同。例如︰
慧能回答弘忍︰「弟子是嶺南人(中略)唯求作佛法」,二本皆作「佛法作」。
「五祖忽於一日喚門人盡來,門人集已」,二本皆作「門人集記」。
「悟此法者,悟般若法(中略)一念修行,自身等佛」,二本「自身」皆作「法身」。
「我此法門,從一般若生八萬四千智慧」,二本皆無「一般若生」四字。
「般若之智,亦無大小(中略),聞其頓教,不假外修」,二本「修」皆作「信」。
「使君禮拜(中略)和尚說法實不思議,弟子今有少疑」,二本「今」皆作「當」。
「世人盡傳南能北秀」,二本皆作「南宗能比秀」。
大師對志誠言︰「自性頓修,亦無慚次,所以不立。」敦博本作「立有漸次,所以不立」,敦煌本作「立有漸此,契以不立」。看來前者與所據原本同,後者是抄錯了。
通過以上介紹,可見敦博本與敦煌本是抄自同一種《壇經》本子,從二者一些字句錯誤相同來看,所據原抄本也有錯,因為有相當錯句是顯而易見的筆誤、疏忽,又可證明在二者所據的抄本之前還有更古的《壇經》存在。我們不妨稱此更古的《壇經》為敦煌原本。
既然二本如此相同,那麼敦博本《壇經》還具有什麼特殊的價值呢﹖
(一)敦博本抄漏字句較少。據比較核查,敦煌本抄漏三行六十八字,使得前後文句不連貫,而敦博本有此三行,只要稍作校正,即可連成完句。
這三行是︰
(1)敦煌本︰「上座神秀思惟(中略)若五祖見偈,言此偈語,若訪覓我,我(下缺)宿業障重。」
敦博本︰「若訪覓我,我見和尚,即云是秀作。五祖見偈,〔若〕言不堪,自是我迷,宿業障重。」
(2)敦煌本︰「惠能大師喚言︰善知識,菩提般若之知,世人本自有之,(中略)善知識(下缺)遇悟即成智。」
敦博本︰「世人本自有之,(中略)善知識,愚人智(原作「知」)人,佛性本亦無差別,只緣迷悟;迷即為愚,悟即成智。」
前者不僅缺十八字,而把「愚」寫成「遇」,造成「遇悟即成智」的錯句。
(3)敦煌本︰「有一僧名法達,常誦法華經,(中略)不知正法之處(下缺)經上有疑。」
敦博本︰「不知正法之處,來至漕溪山禮拜,問大師言︰弟子嘗(原作「常」)誦妙法蓮華經七年,心迷不知正法之處,經上有疑。」
原敦煌本《壇經》因為沒有這三行字,前後就讀不通。所漏掉的第一行是講神秀作傳法偈前的複雜心情,想像寫偈之後弘忍將作何種評論。第二行更為重要,認為世人不管是智是愚,所具佛性都是一樣的,重要的是對佛性的認識,「迷即為愚,悟即成智」,而如敦煌本那樣,則不可理解。第三行法達從外地到曹溪向慧能問對《法華經》的疑惑之處,然後成為慧能的弟子,而如敦煌本所寫的那樣,會使人誤解法達曾在慧能門下誦《法華經》七年似的。
(二)敦博本抄寫工整,字體清晰秀麗,而敦煌本抄寫雜亂,錯訛字句很多。如果以敦博本為底本,校之以敦煌本和惠昕本,便可校勘出現存最古本《六祖壇經》的善本。
在矢吹慶輝發現並發表敦煌本《壇經》之後,引起學術界極大興趣。鈴木大拙(貞太郎)用宋初惠昕本《壇經》進行校勘,1934年出版了校訂本《敦煌出土六祖壇經》。這個校本被學術界認為較好,至今仍被使用。1983年中國郭朋所著《壇經校釋》也是用這個校本作底本的。但現在看來,這個校本仍不完善,不僅缺行,而且由於還有錯字,有一些字句仍難讀通,標點斷句也有許多不妥當之處。之所以有這種情況,一個重要原因是敦煌寫本錯別字太多,無怪乎有人稱它既是「孤本」,又是「劣本」。讓我們利用日本學者的研究成果略加說明。
(19)32年松本文三郎(1869~1944)發表的《六祖壇經的書誌學的研究》(日本《禪學研究》第十七號)指出敦煌本《壇經》內的錯別字有如下幾種(括弧內是正字)︰
姓(性)、流(留)、悟(吾)、名(迷)、門(問)、鏡(境)、章(障)、量(慮)、名(明)、西(星)、敬(境)、名(命)、到(倒)、道(導)、遇(愚)、海(悔)、志(至)、議(疑)、締(諦)、德(得)、問(聞)、指(旨)、聞(文)、僧(曾)、聞(問)、敬(啟)、幸(行)、淨(靜)、摩(魔)、花(化)、性(世)、求(救)、保(報)、油(由)、性(聖)、弟(定)、懸(縣)。
此後,宇井伯壽(1882~1953)在《第二禪宗史研究》(1941年岩波書店刊)的〈壇經考〉的一文中指出,敦煌本的錯別字有五類。這裏僅舉少數例子。
(1)偏誤︰修、佛、但,作「ㄔ」偏;提、指、授、擬、拭、打、掬,作「木」偏(中略)
(2)旁誤︰誑,作誰;例,作𬾋;往,作徍。還有誤寫的,如性──情;伐──代、化;林──材;福──祖(中略)
(3)相似之誤︰家──字,宄──究,看──著,元──旡,空──害,庚──庾,之──乏,須──源,順──明,真──直(中略)。
(4)偶然之誤︰惡──西,員──圓,蘄──新,見──來,者──方,處──據,諸──知,是──事,象──蒙,大──本,內──因(中略)
(5)音同互用︰知──智,名──迷、明,知
──至、之,門──問、聞、文,姓──性、
生、世、聖,吾──伍、俉、五,訟──誦、
頌,鏡──竟、敬、境,定──弟、第(中略
)。
此外還有將「起」作「去」,「置」作「致」,「莫」作「若」,「既」作「記」,「離」作「理」,「立」作「律」的同音或近音互用的情況(參見日本大東出版社刊《敦煌佛典和禪》「1980年」所載柳田聖山〈總說〉)應當指出的是︰其中不少錯別字不是出現一次、而是多次,如性──姓,迷──名、明,依──於,祖──福,悟──吾,坐──座,知──之,自──白,待──持等等,尤其如此。
敦博本雖然也有上面指出的一些錯別字,但數目和出現的次數都少多了。敦博本的錯別字有如下三種情況︰
(1)音同或相近而被誤寫,如︰靜──淨,貫──官,陽──楊,性──姓,又──亦,買──賣,澄──呈,授──受,息──識,悟──吾,絲──玆,智──知,此──自,坐──座,既──記、即,猶──由,憶──億,增──曾,倒──到,至──志,問──聞,達──但,愚──遇,依──幼,指──旨,嘗──常,喻──如,是──事,境──竟,憂──有,繚──遼,頌──誦,摩──磨,報──保,璩──據,知──智,密──蜜,縣──懸。
(2)字形相近而誤寫者,如︰蘄──新,差──著,問──門,直──真,若──莫,自──曰,妒──垢,愚──思,承──水,中──口,悉──迷,令──今,大──六,遠──近,雨──兩,彈──禪,見──現,過──遇,彼──破,元──无,去──法,遞──遍,當──堂,亦──立,疑──癡,被──彼,陰──蔭,含──合,若──合,少──小,定──空,解──能,恩──因,情──性,業──葉,田──因,耶──那,材──林,達──違,遂──道。
(3)其它錯訛者︰慧──事,唱──此,死──無,淨──體,惡──西,前──何,於──提,人──故,故──頓,惡──業,在──造,五──六,是──在,與──已,從──上,葉──達,凡──亂,嗔──順,本──大,心──中,是──身,離──欲,心──身,見──有,作──於,言──云。
敦煌本中多次出現的性──姓,迷──名,明,祖──褐等錯別字,在敦博本中比較少見。
有一些句子在敦煌本中錯別字太多,難以讀通,而在敦博本中沒有錯誤。例如︰
敦煌本︰「法無頓漸,人有利鈍,明即漸勸
,悟人頓修,識白本是見本性」
敦博本︰「法無頓漸,人有利鈍,迷即漸勸
,悟人頓修,識自本心,是見本性」
敦煌本︰「我自法門,從上已來,頓漸皆立
無念無宗,無相無體,無住無為
本。」
敦博本︰「我自法門,從上已來,頓漸皆立
無念為宗,無相為體,無住為本。」
敦煌本︰「菩薩戒云︰本須白姓清淨。」
敦博本︰「菩薩戒云︰本原自姓清淨。」
敦煌本︰「菩薩戒經云︰我本願自性清淨。」
敦博本︰「菩薩戒經云︰我本源自性清淨。」
順便指出︰從敦博本到宗寶本,「我本源自性清淨」一直沿襲未變。實際上其中的「我」是「戒」之誤。此原句出自《梵網經》卷下,原文是︰「我本盧舍那佛心地中,初發心中常所誦一戒,光明寶剛寶戒,是一切佛本源,一切菩薩本源,佛性種子。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一切意識色心,是情是心,皆入佛性戒中。(中略)吾今當為此大眾,重說無盡藏戒品,是一切眾生戒,本源自性清淨。」《梵網經》是中國古代最流行的《菩薩戒經》。《壇經》作者略取其中的「戒,本源自性清淨」。後人訛作「我本源自性清淨」。戒的本源即為佛性,為一切佛菩薩本源。《壇經》中講的授無相戒,其實就是《梵網經》中講的「佛性戒」。要眾生悟見,皈依自身佛性和「自三身佛」,但不講授菩薩戒的十重、四十八輕的戒相。故稱之為「無相戒」。
敦煌本︰「志誠曰︰未說時即是,說乃了即是。」
敦博本︰「未說時即是,說了即不是。」
以上所引敦煌本的那類文句,與惠昕本等《壇經》校對,皆可讀通,但仍有一些文句雖經校對仍難讀通,而在敦博本卻很清楚。例如︰
(1)敦煌本︰「五祖曰︰吾向與說,世人生死事大,(中略)各作一偈呈吾。吾看汝偈,若吾大意者,付汝衣法,稟為六伐。火急急。」
鈴木校本︰「五祖曰︰吾向汝說,世人生死事大,(中略)各作一偈呈吾。吾看汝偈,若悟大意者,付汝衣法,稟為六代。火急急。」
但「火急急」是什麼意思呢﹖從上文來推斷,是催促弟子快寫偈的意思。敦博本中這句話沒有錯字,「火急急」作「火急作」,含意清楚。
(2)敦煌本︰「五祖曰︰汝作此偈,見即來到,只到門前,尚未得入。」
鈴木校本︰「五祖曰︰汝作此偈,見即未到,只到門前,尚未得入。」
何謂「見即未到」﹖仍不清楚。
敦博本︰「五祖曰︰汝作此偈,見解只到門前。」
(3)敦煌本︰「便傳頓法及衣,汝為六伐祖。」
鈴木校本︰「便傳頓法及衣,汝為六代祖。」
敦博本︰「便傳頓教及衣,以為六代祖。」
(4)敦煌本︰「五祖自送能於九江驛,登時便悟祖處分,汝去努力。」
鈴木校本同。
敦博本︰「五祖自送能至(原作「生」)九江驛,登時便別。五祖處分︰汝去努力。」
(5)敦煌本︰「至大庾嶺,不知向後有數百人來,欲擬頭惠能奪於法,(中略)唯有一僧,姓陳名惠順,(中略)直至嶺上,來趁犯著。」
鈴木校本同,但註︰「頭字可疑,恐誤。」敦博本消除了此誤,此句作︰「至大庾嶺,不知向後有數百人來,欲擬捉惠能,奪衣法(中略)唯有一僧,姓陳名惠順,(中略)直至嶺上,來趁把著。」
(6)敦煌本︰「願和尚慈悲,為現西方,大善。大師言︰唐見西方無疑,即散。」
鈴木校本同。但何為「唐見西方」呢﹖
敦博本︰「願和尚慈悲,為現西方,大善。大師言︰一時見西方,無疑即散。」原來「唐」乃「一時」之誤。
(7)敦煌本︰惠能回答智常問「最上乘」,「人心不量四等,法有四乘。」
鈴木校本︰「人心不唯四等,法有四乘。」是謂人心不只是有四等,這與下面講的有小乘、中乘、大乘、最上乘的四乘不相應。
敦博本︰「人心量四等,法有四乘。」
(8)敦煌本︰惠能在誦〈見真佛解脫頌〉之前,說︰「若欲覓佛,但識佛心眾生,即能識佛。」
鈴木校本同。但何為「佛心眾生」呢﹖此絕非《華嚴經》上的「佛、心、眾生,三無差別」中的「佛心眾生」。因為這樣與下文之意不合。
敦博本︰「若欲覓佛,但識眾生,即能識佛。」
可見,「佛心」乃是誤加。這與偈意一致。偈謂︰「迷即佛眾生,悟即眾生佛。」佛與眾生本無差別,若迷,佛即眾生;若悟,眾生即佛。因此,「若欲覓佛,但識眾生,即能識佛。」
既然如此,敦煌本是否已失去其存在的價值呢﹖當然不是。敦博本中有不少錯訛字句、漏寫之處,可從敦煌本以及惠昕本等得到補正。
(三)敦博本的發現,使人重新考慮同種《壇經》流傳範圍和流行時間。
前面已經介紹,敦博本與敦煌本是抄自同一種《六祖壇經》。僅此,可以認定在唐末宋初時期,敦煌一帶至少存在三個以上的此種《壇經》抄本。
早在1930年北平圖書舘刊四──三的西夏文專號上,發表了羅福成的《六祖大師法寶壇經殘本釋文》,把發現於內蒙古西南黑河下游地方的西夏文《壇經》殘本五葉譯為漢文。此後,日本的川上天山據此進一步研究,發現此西夏文《壇經》與敦煌本《壇經》完全一致,並考證此本《壇經》是西夏天賜禮盛國慶二年(1072)譯於敦煌地方。據此,敦煌本所據原本《壇經》有西夏文本,在十一世紀流傳在西夏所占領的地區(今寧夏、陜北、甘肅西北、內蒙一部分)。
《六祖壇經》原編於曹溪,從敦煌本、敦博本中有「吾滅後二十餘年,(中略)有人出來,不惜身命,定佛教是非,豎定宗旨。」及「遞相傳授」《壇經》等說法來看,它們所據的原本當是神會一派或受神會影響的禪宗後學加工改編過的。那麼,這種《壇經》是否只流傳於北方呢﹖
日本僧人在唐代到中國求法取經的很多,有的從中國北方求得《六祖壇經》回國,如圓仁(794~864)在長安求得《曹溪山第六祖惠能大師說見性頓教直了成佛決定無疑法寶壇經》一卷,題︰「門人法海集」。有的也從中國南方求得《壇經》,如圓珍(814~891)從閩浙一帶(福州和溫州、台州)求得《曹溪山第六祖能大師壇經》一卷,題︰「門人法海集」。此外,朝鮮古刊本中也有得自唐代的《壇經》,題目與圓仁帶回的相近,是《曹溪山第六祖師慧能大師說見性頓教直了成佛決定無疑法》,題「釋沙門法海集」。考慮到宋代惠昕改編本《壇經》題以「惠昕撰」的事實,這些明記「法海集」的《壇經》是不是與敦煌本、敦博本是同一類型之本呢﹖還是比它們更早的《壇經》本呢﹖這個問題也許在今後發現有關新資料時可以解決。
敦博本當抄於唐末至宋初,西夏文《壇經》譯於西元1071年,相當於北宋中後期,二者所據原本與敦煌本相同,而敦煌本也抄於唐末宋初之際。由此可以推論在唐宋之際此種《壇經》相當流行,是代表禪宗的正統思想的。
宋初惠昕嫌「古本文繁」,在乾德五年(967)重編,「分為兩卷,凡十一門」。此後,惠昕本《壇經》在大中祥符五年(1012)有周希古的刊本,政和六年(1116)有存中的刊本,南宋‧紹興二十三年(1153)有晁子健的刊本,這些刊本都傳到日本,並有寫本或覆刻本保存到現在。此外,北宋‧契嵩(1007~1072)在至和三年(1056)將所得到的「曹溪古本」編為三卷。可以認為︰直到契嵩改編《壇經》時,社會流傳的《壇經》有敦煌本和敦博本的原本系統、惠昕改編本系統,還有其它「古本」系統的《壇經》。
《六祖壇經》是研究慧能及其所創立的禪宗南宗思想的基本文獻。敦博本的發現,推翻了敦煌本是「天下孤本」的結論,將兩本互校,將有助於對慧能和禪宗作進一步的研究。
〔參考資料〕 印順《中國禪宗史》;《六祖壇經研究論集》(《現代佛教學術叢刊》{1});松本文三郎著‧許洋主譯〈六祖壇經的研究〉(《世界佛學名著譯叢》{41});《禪宗全書》第三十七冊、三十八冊;宇井伯壽《禪宗史研究》第二冊;荒木見悟《禪の語錄》第十四冊;篠原壽雄(等)編《敦煌佛典と禪》。
即具有緣慮作用的心王、心所等。又稱心法、心事。在佛典中,依派別或經論的不同,而各有不同的指謂。略如下述︰
(一)心王及心所法的總稱︰相對於色、身而言。亦即不分心王、心所,廣指能緣慮知之法,於五蘊中總指受、想、行、識等四蘊。舊譯《華嚴經》卷十載(大正9‧465c)︰「心如工畫師,畫種種五陰,一切世界中,無法而不造。」《大乘起信論》(大正32‧575c)︰「所言法者,謂眾生心,是心則攝一切世間法、出世間法。」
(二)指心王︰相對於「心所法」而言。為精神作用的根本主體。指六識或八識,此係就有慮知之法中,特將六識或八識稱為心。若就五蘊分別之,心即識蘊,心所法攝受、想、行等三蘊,如《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三云(大正31‧705a)︰「心謂識蘊七識界及意處,心所有法謂受蘊、想蘊、相應行蘊及法界法處一分。」又,《辯中邊論》卷上(大正31‧465a)︰「異門相者,唯能了境總相名心,亦了差別名為受等諸心所法。」
小乘說一切有部謂心王僅有一種,即眼、耳、鼻、舌、身、意六識乃心王所攝,而不是六個獨立個體。此中,眼等前五識係指與五種感官相應之識,第六識──意識則對於一切事理都有思慮分別之作用。大乘瑜伽行派則謂心王有八,即於眼等六識上加末那、阿賴耶等二識。據瑜伽行派所述,末那識以第八阿賴耶識為所依,又以第八識為所攀緣之對境,不斷地進行思維度量,執為自內我相。第八識之阿賴耶識,意譯為藏識。瑜伽行派認為阿賴耶識能含藏一切現象之種子,並由種子顯現行起(現行)而變現出一切現象。
(三)第八阿賴耶識的別名︰相對於此,前六識稱為識,第七識名為意。《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三(大正30‧651b)︰「諸識皆名心意識,若就最勝,阿賴耶識名心。」《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二(大正31‧701a)︰「心者,謂蘊界處習氣所熏一切種子阿賴耶識,亦名異熟識,亦名阿陀那識,以能積集諸習氣故。」此乃以心為積集之義,阿賴耶識有積集種子之義,故特以心為其別名。
另外,慧沼《金光明最勝王經疏》卷二(末),謂心總有四種之別(大正39‧218b)︰
「凡言心者有四義︰(一)真實名心,如般若多心,即真如理亦名為心故,勝鬘經云自性清淨心,彼名乾栗心。(二)緣慮心,即通八識,彼名質多。(三)積集義名心,亦通八識,通能所積集故。(四)積聚最勝義名心,即唯第八。」
此中,第二、第三係以八識名為心,相當於以心王為心之義;第四唯將第八阿賴耶識名為心,即以心為阿賴耶識的別名。
第一之真實心,即指汗栗馱(hṛd)心。梵語hṛd,或譯作肉團心、堅實心,原語係具有心、精神、心臟等義之中性名詞。猶如樹木之心,為萬物所具有的本質,為中心之「心」。亦如萬法具有真如法性之真實心,即指如來藏心,非為緣慮心。另依《大日經疏》卷四所說,係指肉團心(心臟)而言。密教謂觀想凡夫之汗栗馱(即肉團心、心臟)為八葉蓮華,以開顯自己之佛身,故眾生之自性真實心稱為汗栗馱。
◎附一︰印順《如來藏之研究》第三章(摘錄)
「心」有種種統一的意義,所以在佛法的發展中,學者的解說,傾向於心的統一。
(1)如阿毗達磨論者的「心王」說︰人心有或善或惡,或受或想或思等無數的作用,在分別的論究中,受、想等被分離出來,稱為「從心而有」,「依心而起」的「心所有法」。「心所」以外的,稱為心(王)──六識。分離了「心所有法」的心,近於現代心理學上的統覺作用。從種種心所而論到所依的一心(六識中的一識),也會被誤解為心體與心用。好在阿毗達磨論者不這麼說,認為心與心所是同樣的,只是總相知(是心)與種種別相知(是心所)的差別。
(2)如一心論者︰引用「心遍行獨行」,而以為不同的六識,只是一心的差別。
(3)如心性本淨論者︰經上說︰「心極光淨,客塵所染」,依世俗的譬喻,而解說為「性淨而相染」。心是內在的一心,雜染或離染,而心體是清淨的。佛教界傾於內在的統一,是與世間心境相應的。一般人的見解,總是這樣的︰說到生死相續,就想到有一貫通前死後生者的存在,否則就不能說前後延續。說到從雜染到清淨,從繫縛到解脫,就設想為必有一貫通染與淨,貫通縛與脫的存在。這是世間的知見,為成立一心,或神我的意識根源。心染而有煩惱,煩惱除了而心還清淨,「心」就是貫通染淨的所依自體,正如洗衣的衣,磨鏡的鏡,鍊金的金一樣。以世俗譬喻而成立的「心性本淨」,確是適合於世間一般的見識,而富有啟發人心向善的作用。
◎附二︰〈五心〉(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所謂「五心」,是心識緣對境時,次第而起的五種作用。語出《瑜伽師地論》卷一、卷三等。即︰
(1)率爾心︰詳稱率爾墮心,即能緣的心初墮所緣境之意,指心識初緣對境那一剎那的心。此時,心還未有任何分別,只不過忽然現起能緣的作用而已。
(2)尋求心︰謂率爾心一轉,思尋推求,審細了知所緣境為何。
(3)決定心︰謂尋求心一轉,了知決定所緣境。
(4)染淨心︰謂決定心一轉,根據對境的差別,對有怨者起惡心,對親者生善心,對怨親共無者住捨心。
(5)等流心︰染淨心相續等流。
此五心,率爾心只是一剎那,其餘綿亙多念。五念具生是在因位新接一境的情況,若是舊境,則只有後三心、後二心或一心發生。又,尋求心必有率爾心。在前五識,有率爾心必有尋求心;第八識則不然。八地已上至佛果得任運決定,故無尋求心,只有四心。若就八識論五心的有無,前六識具五心,七、八二識僅有四心。但前六識中,第六識雖具有五心,前五識的因位無染淨心,因勢力劣弱無可分之故,至果位方有五心。
第七識中,未轉依位缺率爾、尋求二心;初轉依位有可稱為率爾心者,故具四心。第八識不與欲心所俱起,故無尋求心,只有四心。又有一說認為前五識只有率爾與尋求二心。以上是依《法苑義林章》之意。《宗鏡錄》主張前五識沒有尋求心,唯第六識具有五心,第七、第八二識缺率爾、尋求二心,僅有三心。
此外,《法苑義林章》在自他識上論亂不亂之義,立自他俱不亂、他亂自不亂、自亂心不亂、他亂自亦亂、自亂心亦亂五門。
◎附三︰〈心行〉(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心行」一詞,即梵語citta-carya的漢譯。有下列諸義︰
(一)精神作用︰如《大般若經》卷五五五云(大正7‧864b )︰「色蘊心無邊際,色蘊心行生故。受想行識蘊心無邊際,受蘊等心行生故。」《瑜伽師地論》卷五十〈建立品〉云(大正30‧574c)︰「如阿羅漢夢中心行到究竟地,菩薩心行當知亦爾;如阿羅漢覺時心行,如來心行當知亦爾。」
此外,《小品般若經》卷九〈隨知品〉云(大正8‧580a)︰「色心所行故無邊,受想行識心所行故無邊。」《法華經》卷六〈法師功德品〉云(大正9‧50a)︰「三千大千世界,六趣眾生,心之所行,心所動作,心所戲論,皆悉知之。」其中,「心所行」或「心之所行」皆同心行之意。
(二)心的行境︰即精神能力之範圍界限。如《中論》卷三〈觀法品〉第七偈云(大正30‧24a)︰「諸法實相者,心行言語斷,無生亦無滅,寂滅如涅槃。」《維摩詰所說經》〈文殊師利問疾品〉云(大正14 ‧544c)︰「又問︰諸佛解脫當於何求﹖答曰︰當於一切眾生心行中求。」
(三)心之所念︰即「希望」。《入楞伽經》卷一〈請佛品〉云(大正16‧517b)︰「爾時,聖者大慧菩薩摩訶薩,先受楞伽羅婆那王所啟 請已念楞伽王,知諸一切大菩薩眾心行之法。」新譯《華嚴經》卷六十二云(大正10‧335c)︰「時此如來,即伸右手,而摩我頂,為我演說普眼法門。(中略)能照一切眾生心行,能了一切眾生諸根,隨眾生心,悉令開悟。」此外,《法華經》卷一〈方便品〉云(大正9‧7c)︰「眾生心所念,種種所行道,若干諸欲性,先世善惡業,佛悉知是已,以諸緣譬喻,言辭方便力,令一切歡喜。」《大般若經》卷五五一云(大正7‧837a)︰「願垂照察我心所念及誠諦言。」其中,「心所念」即是心行。
(四)指意向、意氣等︰如《摩訶止觀》卷五(上)云(大正46‧59b)︰「眾生心行各各不同,或多人同一心行,或一人多種心行,如為一人眾多亦然,如為多人一人亦然,須廣施法網之目,捕心行之鳥耳。」又,《碧巖錄》第六十九則(大正48‧198c)︰「舉南泉、歸宗、麻谷同去禮拜忠國師。至中路,南泉於地上畫一圓相云︰道得即去。歸宗於圓相中坐,麻谷便作女人拜。泉云︰恁麼則不去也。歸宗云︰是什麼心行。」皆是此意。
(五)心與行之併稱︰如淨土教以安心與起行為他力之心行,發心與修行為自力之心行。
〔參考資料〕 《入楞伽經》卷九;《大乘莊嚴經論》卷二;《十八空論》;《瑜伽師地論》卷一、卷一百;《攝大乘論本》卷二;《顯揚聖教論》卷十七;《成唯識論》卷二;勝又俊教《佛教における心識說の研究》;水野弘元《バ─り佛教を中心とした佛教の心識論》;中村元(等)編《佛教思想》第九冊〈心〉;平川彰編《佛教と心の問題》。
四種廣大的利他心。即為令無量眾生離苦得樂,而起的慈、悲、喜、捨四種心,或入慈、悲、喜、捨四種禪觀。又稱四無量、四等心、四等、四梵住、四梵行、無量心解脫。所謂慈,即友愛之心。悲,即同情他人的受苦。喜,即喜悅他人之享有幸福。捨,即捨棄一切冤親之差別相,而平等親之。
傳統的四無量心之解說,謂慈無量心為與眾生安樂的無量心。悲無量心為救拔眾生苦惱的無量心。喜無量心為不嫉妒眾生享有安樂之無量心。捨無量心為捨棄怨親等差別相而平等利益之無量心。凡此皆為應依禪定修習的利他之心,若能修行,則能令眾生獲福無量,得生於大梵天。
◎附一︰印順《空之探究》第一章(摘錄)
慈、悲、喜、捨──四無量定,也名無量心解脫,無量心三昧,或名四梵住。四無量徧緣無量有情,所以是「勝解作意俱生假想起故」。或依定而起慈等觀想,或依慈等觀想而成定。在定法中,這是重要的一組。其中,「慈為一切功德之母」,慈心是印度文化中最重視的。(中略)
慈是與樂,觀想眾生得到安樂;悲是拔苦,想眾生遠離苦惱;喜是想眾生離苦得樂而心生喜悅;捨是冤親平等,「一視同仁」。分別的說,這四心的觀行是各不相同的;如綜合起來說,這才是慈心的全貌。本來只是慈心,約義而分為四類,如《雜阿含經》卷二十九說(大正2‧209c)︰「有比丘,修不淨觀斷貪欲,修慈心斷瞋恚,修無常想斷我慢,修安那般那念(入出息念)斷覺想」(尋思)。
修習四類觀想,對治四類煩惱,也是《中阿含經》與《增支部》所說。本來只說到修慈,但《中部》《教誡羅睺羅大經》,同樣的修法,卻說修慈,悲,喜,捨,不淨,無常,入出息念──七行,這是將慈行分為慈、悲、喜、捨──四行了。佛法重視慈心在世間德行中崇高價值,所以約義而分別為四心;如觀想成就,就是四無量定。
以慈心為本的四無量心,是適應婆羅門教的。如舍利弗勸老友梵志陀然,修四無量心,命終生梵天中,就因為「彼諸梵志,長夜愛著梵天」。傳說大善見王本生,也是修四梵住而生梵天中的。所以,依一般經文所說,四無量心是世間定法,是有漏,是俗定。然在佛法初期,慈,悲,喜,捨四定,顯然的曾淨化而提升為解脫道,甘露門;從四無量心也稱為無量心解脫,最上的就是不動心解脫來說,就可以確定初期的意義了。如《雜阿含經》卷二十七說(大正2‧197c)︰「若比丘修習慈心,多修習已,得大果大福利。……是比丘心與慈俱,修念覺分,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乃至修習捨覺分,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
經說慈心,是譯者的簡略,實際是慈,悲,喜,捨──四心。所說的「大果大福利」,或是二果二福利,是阿那含與阿羅漢。或是四果四福利,從須陀洹到阿羅漢。或是七果七福利,是二種阿羅漢與五種阿那含。慈,悲,喜,捨與七覺分俱時而修,能得大果大功德,當然是通於無漏的解脫道。無量心解脫,包含了適應世俗,佛法不共二類。一般聲聞學者,都以為︰四無量心緣廣大無量的眾生,無量是眾多難以數計,是勝解──假想觀,所以是世間定。但「量」是依局限性而來的,如觀一切眾生而超越限量心,不起自他的分別,就與無我我所的空慧相應。質多羅長者以為︰無量心解脫中最上的,是空於貪、瞋、癡的不動心解脫,空就是無量。這一意義,在大乘所說的「無緣慈」中,才再度的表達出來。
◎附二︰覺音造‧葉均譯《清淨道論》第九〈說梵住品〉(摘錄)
〔慈悲喜捨的語義〕 就此等慈悲喜捨的語義,先當說愛而為「慈」,即慈愛之義。或者對友人的態度及關於友誼的行動故名為「慈」。他人苦時,令諸善人的心震動(同情)為「悲」;或者拔除殺滅他人之苦為「悲」。「喜」──即對所有之人而喜,或自己喜悅,或僅喜悅之意。棄捨「願彼等無怨」等的(慈等三者的)所作而至於中立的狀態,是「捨」的意思。
〔慈悲喜捨的相、味、現起、足處、成就、失敗〕 次於(慈悲喜捨的)相等,先說「慈」以維持有情的利益行相為相。取來有情的利益為味(作用),惱害的調伏為現起(現狀),見有情的可愛為足處(近因),瞋恚的止息為(慈的)成就,產生愛著為(慈的)失敗。
「悲」以拔除有情之苦的行相為相,不堪忍他人之苦為味,不害為現起,見為苦所迫者的無所依怙為足處,害的止息為(悲的)成就,生憂則為(悲的)失敗。
「喜」──以喜悅為相,無嫉為味,不樂的破壞為現起,見有情的成功為足處,不樂的止息是它的成就,發生(世俗的)笑則為它的失敗。
「捨」──對有情而維持其中立的態度為相,以平等而視有情為味,瞋恨與愛著的止息為現起,「諸有情的業為自己的所有,他們隨業力而成幸福,或解脫痛苦,或既得的成功而不退失」──如是見業為所有為足處,瞋恚與愛著的止息是它的成就,發生了世俗的無智的捨是它的失敗。
〔修四梵住的目的〕 獲得毗鉢舍那之樂及有的成就(善趣)為此等四梵住的共同目的;破除瞋恚等為(四梵住的)不共(各別)的目的。即破除瞋恚為慈的目的,其餘的(悲喜捨)以破除害、不樂及貪為目的。亦即所謂︰「朋友,瞋恚的出離,即慈心解脫……。朋友,害的出離,即悲心解脫……。朋友,不樂的出離,即喜心解脫……。朋友,貪的出離,即捨心解脫。」
〔四梵住之敵〕 於此(四梵住)中各各有近與遠二種敵。即︰「慈梵住」,(1)以貪為近敵,因其性質(與慈)同類故,好像行近其人的仇敵相似。那(貪)是很容易得有機會侵襲的,所以應該好生保護於慈。(2)瞋恚是遠敵,(與慈的)性質不同故,好像一人之敵藏於深山裡面相似。是故當以無恐怖(於瞋恚)而行慈。若人行慈而同時起瞋怒是不可能的。
「悲梵住」,(1)「未得願望的、好樂的、愛的、悅意的、適意的與世間品質相應的眼所識之色,而憶念其未得(而起憂),或者憶念過去已得的而今已成過去消滅及變易的而起憂,此等憂名為世俗的憂。」像此等所說的世俗的憂為(悲梵住的)近敵,因見失敗(與悲)同類故。(2)害是遠敵,(與悲的)性質不同故。是故當以無恐怖而行悲憫。若行悲憫而同時以手等去加害是不可能的。
「喜梵住」,(1)「所得願望的、好樂的、愛的、悅意的、適意的與世間品質相應的眼所識之色,憶念其所得(而起喜),或者憶念過去已得的而今已成過去消滅及變易的而起喜,此等喜名為世俗的喜。」像此等所說的世俗的喜為(喜梵住的)近敵,因見成功為同類故。(2)不樂是遠敵,(與喜的)性質不同故。是故當無恐怖而修喜。若修喜而同時對諸邊遠的住處或對(止觀等)殊勝的善法而抱不滿是不可能的。
「捨梵住」,(1)「愚者、癡者、凡夫、未能制勝(煩惱)者、未勝異熟者、不見(惡法的)過患者無聞的凡夫,以眼見色而起捨,這樣的捨,是不能超越於色的,故名為世俗的捨。」像這樣所說的世俗的、無智的捨是(捨梵住的)近敵,因為不能辨別過失與功德而視同類故。(2)貪與瞋是遠敵,因性質不同故。是故當無恐怖而行捨。若行捨而同時貪求及瞋害是不可能的。
〔參考資料〕 《長阿含》卷八〈散陀那經〉;《中阿含》卷二十一〈說處經〉;《未曾有因緣經》卷上;《彌勒菩薩所問經》卷七;《品類足論》卷七;《解脫道論》卷八;《阿毗曇甘露味論》卷下;《成實論》卷十二;《大乘莊嚴經論》卷九。
戒律學用語。為比丘、比丘尼應受持之具足戒中的一類。屬僧戒八段中的第四段。譯作捨墮,也稱三十捨墮。音譯又作尼薩耆波夜提、尼薩耆波羅逸尼柯、泥薩祇波逸底迦。
「尼薩耆」譯為捨或盡捨,「波逸提」譯為墮。此戒係警戒因貪心而集貯無用的物品,因而助長生死之業,墮於三塗。為警惕出家眾,故設此戒。「捨墮」意為若捨此等財體、貪心、罪業,則不墮三塗。據法礪《四分律疏》卷四(本)所說,捨有三種︰(一)捨財物,(二)捨相續貪心,(三)捨罪。定賓在《四分比丘戒本疏》卷下說︰尼薩耆此翻盡捨,波逸提此翻墮,謂若犯此罪,牽墮三惡,此就總名故稱墮。若犯此墮,要先捨財,後懺墮罪,故云捨墮。雖說有三十戒,細分則有三十二戒。即雨浴衣(第二十七戒)係二戒合制。急施衣(第二十八戒)亦然。
依《四分律》所載,比丘戒三十捨墮之戒相如次︰(1)長衣戒,(2)離衣戒,(3)月望衣戒,(4)求親尼衣戒,(5)浣故衣戒,(6)乞衣戒,(7)過分芋賜戒,(8)勸增衣價戒,(9)勸二家增價戒,(10)忽切索衣戒,(11)蠶綿袈裟戒,(12)黑毛臥具戒,(13)白毛三衣戒,(14)六年三衣戒,(15)不貼坐具戒,(16)持羊毛戒,(17)浣染毛戒,(18)畜錢寶戒,(19)貿寶戒,(20)販賣戒,(21)長鉢戒,(22)乞鉢戒,(23)乞縷戒,(24)勸織戒,(25)奪衣戒,(26)長藥戒,(27)雨浴戒,(28)急施衣戒,(29)蘭若離衣戒,(30)迴僧物戒。
《四分律》中的比丘尼「尼薩耆波逸提」,也是三十戒。其中有十八戒與比丘戒相同,其餘十二戒則有異。而《有部毗奈耶》則有三十三戒。其中有二十戒與比丘戒相同,其他之十三戒則有異。
若犯此捨墮,應在戒律所訂的若干位清淨僧眾面前,先懺捨財體,物歸原主。其後懺捨貪心,最後懺悔其罪。若不如此,終墮眾合地獄。
◎附︰續明《戒學述要》下篇(摘錄)
三十尼薩耆波逸提︰尼薩耆,此云捨;波逸提,此云墮。又云︰尼,此云盡;薩耆,此云捨。謂所犯財物,盡應捨與僧。既捨物已,餘有墮罪,應對他清淨比丘行懺悔法。三十捨墮,與後九十單墮罪同,唯有物可捨為異。犯財當捨。捨具三義︰一者捨財,此為犯罪之緣,財不捨則懺法不成。二者捨心,此是起犯之因,心不捨則因流不絕。三者捨罪,所犯墮罪,為感生死之業因,罪不捨則污行不捐。於三捨中,若缺其一,即不清淨。若更得財物,即獲其罪,以為前犯所染污故。《薩婆多論》云︰「衣已捨,罪已悔過,求衣心不斷,若當日,乃至一月,得本異財,盡犯捨墮。由心次續不斷,即得衣日得罪,不須經日。若即日捨衣,悔過,心斷,後日更生求衣心,不犯。以中間心斷故。若衣已捨,求心已斷,罪未悔過,正使多日得本異財,當捨,作突吉羅懺。」故須具足三捨,方云清淨。此後,若還本財,事同新得,或受持,或如法說淨,得蓄。三十捨墮中,除二寶不得對受大戒人捨,其野蠶綿臥具,應須斬壞永棄,所餘盡應於僧中捨。經云︰犯波逸提,如夜摩天壽二千歲(人間二百年為彼天一晝夜),墮(眾合)泥犁中,於人間數一萬四千四百萬年。
(一)佛陀,一佛與多佛
佛是佛陀(Buddha)一辭的略稱,佛陀的意思是「覺悟的人」、「覺者」。古時也寫成浮屠或浮圖。
在與聲聞、緣覺(辟支佛)作區別的時候,則稱佛為阿耨多羅三藐三佛陀(Anuttarasamyak-sambuddha)。阿耨多羅三藐三佛陀就是「無上正等覺者」、「自覺覺他,覺行圓滿」的意思。為什麼如此形容佛呢﹖那是因為佛和聲聞的阿羅漢與辟支佛不一樣,他在自己開悟的同時,也從事於救渡他人,使他人開悟。這種悟行是完全圓滿的,因此用上述諸詞來形容佛。
西洋人提到佛陀(Buddha)的時候,多半是指歷史上的釋尊。這是因為他們按照南傳佛教的習慣。在南傳佛教裏,一般都只將釋尊當成佛寶來崇拜。
實則,在原始佛教時代,已經不只是把釋尊一人當作佛陀了。相傳在過去世中,即已有佛陀出現,也同樣地說法,並化導救渡眾生。相傳在釋尊以前有六佛出現,加上釋尊就是過去七佛。釋尊之後將有彌勒出現,就是所謂的未來佛。這種見解在原始佛教時代就已經產生了。
過去七佛是毗婆尸佛、尸棄佛、毗舍浮佛、拘留孫佛、拘那含牟尼佛、迦葉佛、釋迦牟尼佛。在《長阿含》〈大本經〉(巴利《長部》第十四經)中即已曾記載釋尊所說的七佛思想。
關於未來的彌勒佛(Maitreya,Metteyya),《長阿含》的〈轉輪聖王修行經〉(巴利《長部》第二十六經)、《中阿含》的〈轉輪聖王經〉中都曾提及。釋尊發現法就是世界人生的真理,並且將這真理說給世人聽。這種具有完全人格的人並不只是釋尊一人而已,在過去和未來一直存在著許多。經典裏面之所以說到許多這樣的佛,是為了證明法的真理性和法的永遠性吧!
釋尊以前的過去佛是否實際存在於歷史上,我們並不知道。但是到了部派佛教時代,部派佛教則說在過去七佛之前也有許多佛存在。於是越說越多,過去佛的數目和名稱也因部派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例如巴利佛教,在過去七佛之前又另立十八佛,故有二十五佛。或者在十八佛之前又立了三佛,於是就有了二十八佛。這是巴利《小部》〈佛種姓經〉(Bud-dhavaṁsa)所說的。二十五佛分別是︰燃燈、憍陳如、吉祥、善意、離婆多、蘇毗多、最上見、蓮華、那羅陀、蓮華上、善慧、善生、喜見、義見、法見、義成、底沙、弗沙、毗婆尸……釋尊。二十五佛之前的三佛則是︰作愛、作慧、作依等。
梵文《大事》(Mahāvastu)是屬於大眾部的說出世部的佛典。在這本書中,關於過去佛記錄了兩種說法。根據第一種說法,在釋尊過去世尚未成佛的菩薩時代裏,他曾遇見、禮拜、受教的佛共有三十億的釋迦佛、八億燃燈佛、五百蓮華上佛、三億弗沙佛、一萬八千摩羅幢佛、五百蓮華上佛、九萬迦葉佛、一萬五千炎熱佛、二千憍陳如佛、一位普護佛、一千紫幢佛、八萬四千帝幢佛、一萬五千日佛、六千三百展轉佛、六十四正思佛、一位善照佛、一位無敗幢佛等。根據第二說,如將同名的佛刪除,則從帝幢佛到燃燈佛有一一四佛,燃燈佛到迦葉佛有十五佛。
上述梵文《大事》所提到的過去佛與漢譯《佛本行集經》所提到的過去佛類似。根據《佛本行集經》,相當於第一說的有︰三十億釋迦佛、八億燃燈佛、三億弗沙佛、九萬迦葉佛、六萬燈明佛、一萬八千婆羅王佛、一萬能度彼岸佛、一萬五千日佛、二千憍陳如佛、六千龍佛、一千紫幢佛、五百蓮華上佛、六十四螺髻佛、一位正行佛、八萬四千億辟支佛、一位善思佛、一位示悔幢佛;相當於第二說的則有︰帝幢佛到能作光明佛(燃燈佛)一百佛,及從燃燈佛到迦葉佛十五佛。梵文《大事》和《佛本行集經》最後提到的十五佛,兩者在順序上多少有所不同。根據《大事》十五佛是下列各佛︰燃燈、世無比、蓮華上、最上行、德上名稱、釋迦牟尼、見一切利、帝沙、弗沙、毗婆尸、尸棄、毗舍浮、拘留孫、拘那含牟尼、迦葉。最後的六佛屬於過去七佛。這十五佛類似記載在《大悲經》上的十四佛。這十四佛就是以上十五佛中少了見一切利佛的其他十四佛。
根據《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藥事》所載,釋尊在菩薩的修行時代,最初的阿僧祇劫裏,曾供養從釋迦佛到護世佛的七萬五千位佛;在第二個阿僧祇劫從燃燈佛到帝釋幢佛之間,供養了七萬六千位佛;第三個阿僧祇劫從安穩佛到迦葉佛之間,供養了七萬七千位佛。在《大毗婆沙論》和《俱舍論》中也都提到這件事。過了這三劫之後還有最後的百大劫。在百大劫中他又親近供養了從毗婆尸佛到迦葉佛等六佛。
又如《普曜經》、《方廣大莊嚴經》、《佛藏經》等也都提到了種種過去佛。在《三千佛名經》中,提到在「過去星宿劫」、「現在賢劫」、「未來莊嚴劫」的三劫裏,各有千佛出世。所以在這三劫中就列舉了三千個佛名。
從原始佛教進入部派佛教的時候,許多部派都曾主張過去、現在、未來三世有很多佛陀出現說法,在部派之中,大眾部一派認為除了釋迦佛出世的娑婆世界之外,十方(四方、四維、上下)種種的世界都同時有佛陀出現。
佛教主張一個世界只有一佛,是不能有兩佛同時出現的。但如果不是在同一個世界,則可能有許多佛同時出現。上述大眾部的「現在多佛說」即是就十方的多數世界而立論。大乘佛教也是上述大眾部說法的進一步發展,而主張三世十方有無數佛陀出現。
不論那一位佛陀都要經過三阿僧祇、百大劫或四阿僧祇、百大劫的長時間,以菩薩的身份修行聚集種種波羅蜜行,修集善根功德的結果,才能徹悟成佛。
(二)佛身
到大乘佛教時,有關佛陀的探討就成為哲學化的考察。關於佛身,即有二身說、三身說、四身說等三種說法。
此中,二身說是指法身與生身兩種。法身是指佛陀的本質──法,將法具體化就成為理想式的佛身。生身就是父母所生身,這是指生在釋迦國迦毗羅城的釋迦佛。
三身說有很多種,一般的說法是︰(1)法身、報身、應身的三身說。(2)自性身、受用身、變化身的三身說。四身說是將第一種三身說分為應身與化身而成為法身、報身、應身、化身等四身。另外一說是將第二說中之「受用身」一項分為自受用身與他受用身,而成為自性身、自受用身、他受用身、變化身等四身。玆依三身說,略釋如次︰(1)法身(dharma-kāya)︰將佛陀所說的真理加以人格化而形成的真理佛,就是法身。最初在原始佛教與部派佛教主張有「五分法身」,包含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等五種教法。在這種情形下的法身,指「法的集積」。其中的「身」(kāya)就是「集積」的意思,此與「身體」的「身」,意義不同。例如《佛遺教經》中,佛陀說︰「自今已後,我諸弟子,展轉行之。則是如來法身常在而不滅也。」
到了大乘佛教時代,將遍滿宇宙的法(真理)加以人格化,而將做為真理體現者的理想佛身稱為法身。這並不是透過修行而證果的佛陀,而是本來法爾(自然)存在的理佛。可是這個法身也不只是理法而已,而是理智不二的。就在這個意義之下,法身可大別為以下三種︰{1}做為教法的一種純粹的理,{2}這個理成為理想佛身的理佛,{3}理之中包含智,具有任運無作之作用的佛身。
做為信仰對象的法身佛主要是上面的第三種,像真言宗所說的大日(Mahāvairocana,大毗盧遮那)如來,和《法華經》〈如來壽量品〉中所說的常住在靈鷲山的釋迦牟尼佛等,都是這種法身佛。(參見附錄《法華經》〈如來壽量品〉經文)(2)報身(sambhoga-kāya)︰又譯為受用身,又稱為等流身(nisyanda-kāya)。是從法界等流而來的佛身,亦即等同法界而流入的理想佛身之謂。所謂報身是指菩薩經過波羅蜜的修行與誓願的完成,而得到報果後成為完全圓滿的理想的佛陀。又稱為受用身,是指受用善根功德報果的佛身。受用身分為自受用身與他受用身兩種。自受用身是由修行結果而得的佛果,並且自己受用自內證法門之法樂的佛陀。他受用身是給眾生受用這個開悟的報果以及殊勝的法門,而指導教化眾生的佛陀。可是報身的說法對象是初地以上的菩薩,所說的是第一義的甚深教法,地前的菩薩與凡夫都不是報身說法的對象。另外又有一種說法︰即真正的報身只有自受用身;他受用身是屬於應身(化身)。
做為信仰對象的,實際上被尊崇的報身佛有阿彌陀佛(Amitāyus、Amitābha)和藥師佛(Bhaiṣajya-guru),還有,日本奈良東大寺的大佛──盧舍那佛,也可以看作是報身佛。(3)應身(nirmāṇa-kāya)︰又譯為化身,又稱為應化身。就是為了配合教化對象的需要,而變化成種種形象之佛身。這與報身相同,並不是遍歷三世十方、普遍存在的完全圓滿的佛身,而只是在特定的時代與地域,為了救渡特定的人所出現的佛陀。兩千五百年前在印度出現的釋迦佛就是應身,以過去六佛為始的多位佛陀以及未來的彌勒佛都是一種應身。
應身有勝應身、劣應身兩種。勝應身是為初地以上菩薩說法的佛陀;劣應身是為地前菩薩與凡夫、二乘說法的佛陀。在這種情形下,勝應身實際上與報身沒有差別。所以所謂的「應身」應該是指劣應身。
另外,應身同時也可區分為應身與化身兩種。在這裏應身是為了適應對方、化導對方而顯現出一種比較適當的形象來說法的佛陀,也是具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等相好的佛身。相當於在特定時代與地域出現的佛陀。
所謂化身是不具備相好而以種種形象來救渡眾生的佛身。所顯現的形態有時候是凡夫,有時候則是梵天、帝釋、魔王、畜生等形態,在五趣(天、人、餓鬼、畜生、地獄)之中現身說法。觀世音(Avalokiteśvara,觀自在)菩薩顯現三十三身來救渡眾生,這三十三身是︰佛身、辟支佛身、聲聞身、梵王身、帝釋身、自在天身、大自在天身、天大將軍身、毗沙門身、小王身、長者身、居士身、宰官身、婆羅門身、比丘身、比丘尼身、優婆夷身、優婆塞身、長者婦女身、居士婦女身、宰官婦女身、婆羅門婦女身、童男身、童女身、天身、龍身、夜叉身、乾闥婆身、阿修羅身、迦樓羅身、緊那羅身、摩睺羅伽身、執金剛身等等,此中除了最初的佛身之外,其餘三十二身皆為化身。觀世音菩薩又名千手觀音、馬頭觀音、十一面觀音、聖觀音、如意輪觀音、准胝觀音、不空羂索觀音、白衣觀音、葉衣觀音等等,就是這個緣故。總之,觀世音菩薩雖然被稱為菩薩,但實際上應視之為應身佛或化身佛。
另外地藏(Kṣitigarbha)菩薩是顯現成僧形的化身,以聲聞的形態救渡三界六道眾生的菩薩。另外,像不動(Acala)明王、聖天(Vināyaka、Gaṇeśa,歡喜天)、荼枳尼天(Dākinī)等等,屬於明王部與天部的神祇,也可以說全部都是化身。
(三)佛陀所具之性德
關於佛德方面,佛陀具有十力、四無畏、三念住、大悲與十八不共法之性德;在外形方面,具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等偉人的相貌。另外顯示佛德的,還有所謂的如來十號。
所謂「十八不共法」(aṣṭādaśa āvenika-buddha-dharmā),是指聲聞、緣覺、菩薩所不具備,而為佛陀獨特所有的十八種功德。十八不共法有兩個系統。一為小乘佛教所說,另一為大乘佛教所說。
小乘的十八不共法指的是︰佛之十力、四無畏、三念住與大悲。
所謂佛的十力是︰(1)處非處智力(辨別正確之道理與非道理的智力)、(2)業異熟智力(如實的了知善惡業及其報果的智力)、(3)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體證熟諳四禪、八解脫、三三昧、八等至等各種禪定的智力)、(4)根上下智力(如實了知眾生根器之高下優劣等智力)、(5)種種勝解智力(如實了知眾生種種意欲傾向的智力)、(6)種種界智力(如實了知眾生的世界與性類差異的智力)、(7)遍趣行智力(如實了知依據何種修行就可進入何種境界的智力)、(8)宿住隨念智力(正確的了知眾生過去世命運的智力,這是佛的宿命通)、(9)死生智力(正確了知眾生未來世命運的智力,這是佛的天眼通)、(10)漏盡智力(一切煩惱礙都消除淨盡而開悟成佛的智力,這是佛的漏盡通)。
「四無畏」(catvāri vaiśāradyāṇi)又稱為四無所畏。佛陀對其他任何人都具有絕對的自信,對任何人的問答論難,都絕不害怕、不必臆測。這四種能力謂之四無畏︰(1)一切智無畏(佛自信是一切智者)、(2)漏盡無畏(自信一切煩惱障礙都斷盡)、(3)說障道無畏(佛說煩惱與業障礙諸法時都具足自信)、(4)說盡苦道無畏(佛說這種消除煩惱與苦的戒定慧三學的修道時,具足自信)。
所謂「三念住」(triṇi smṛtyupasthānā-ni )是佛在任何場合,都保持著純粹正確的意識。換句話說,就是在這三種情況下,他都具有正念正知的狀態。(1)第一念住(當眾生信奉佛陀時,佛不生喜心,他安住於這樣的正念正知之中)、(2)第二念住(眾生不信奉佛陀時,佛不生憂心,他安住於這樣的正知正念中)、(3)第三念住(眾生同時信奉佛陀也誹謗佛陀時,佛不生喜心也不生憂心,他安住在這樣的正知正念中)。
所謂「大悲」(mahā-karuṇā),就是佛陀恒常地具有救濟眾生苦難的大慈悲心。
大乘的十八不共法,依據文獻的不同,所列舉的項目與順序也不同,一般的說法是如此︰(1)身無失(身業沒有過失)、(2)語無失(語業沒有過失)、(3)意無失(不失念、沒有意業的過失)、(4)無異想(對一切眾生都持平等心)、(5)無不定心(不會有眾生之散亂不定的心)、(6)無不知捨心(沒有不知眾生與捨置眾生的心),以上六個項目是由戒學而生起,是無住涅槃之因。(7)信無減(對無住涅槃具有純正不壞的淨信心)、(8)欲無減(對無住涅槃的志趣意念不減退)、(9)精進無減(在所有的場合都精進而不退減)、(10)慧無減(利益眾生的智慧不退減)、(11)解脫無減(得到大乘解脫以後不會退減)、(12)解脫知見無減(使眾生得無上涅槃的心志不退減),以上六個項目是由定學而生起,是無住涅槃之緣。(13)身業隨智慧行、(14)語業隨智慧行、(15)意業隨智慧行(以上三者是指一切佛的身語意三業,恒常地有智慧隨伴相應)、(16)過去知見無著無礙、(17)未來知見無著無礙、(18)現在知見無著無礙(以上三者,關於過去、未來、現在的一切法,佛陀都能平等的知悉,破戲論相,其知見無著無礙地自在),以上六項目是由慧學所生,是無住涅槃的當體本身。
另外還有所謂的一四0不共法。這一四0法是︰三十二大人相、八十隨好、四一切種清淨、十力、四無所畏、三念住、三不護、大悲、無忘失法、永害習氣、一切種妙智等。(《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七、《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九等)
所謂「如來十號」分別是︰(1)如來、(2)應供、(3)正遍知、(4)明行足、(5)善逝、(6)世間解、(7)無上士、(8)調御丈夫、(9)天人師、(10)佛、(11)世尊等十一個。在這十一個中除去第一號「如來」,就是如來十號,這是其中一說。另一說則是將最末兩號︰佛與世尊合稱為一項。這樣也是如來十號。第一種說法是原始經典所說的十號。在《阿含經》中說明佛寶的定型句,也是這十號。以下依次解釋上述的十一項名號。
(1)如來(Tathāgata)︰音譯為多陀阿伽佗、怛佗櫱多、怛薩阿竭,義譯是如來,也可譯為如去。所謂如來,是「如實而來的人」或「由真如而來的人」的意思。從真如法界而來,悟到真如,所過的是那種如實的教化生活,是如實去實行的人;也就是完全依循真理而來,依循真理而去,與真理完全冥合無間的人。「如來」一詞和佛陀是同義語。
在佛教以前,外教也用這個詞彙,他們以之指稱「解脫生死輪迴之人」。大體上佛教的意義與之相同。在原始佛教中,「如來」一詞,釋尊都是以複數形來使用,是指解脫輪迴的理想真人,這是第三人稱的用法,並沒有當成第一人稱而以之自稱的例子。
當時的人很珍視「佛陀」這一詞彙,視之為很稀有的稱呼。到後世,「如來」和「佛」二詞的使用,就不再被區別。所以阿彌陀佛也就是阿彌陀如來,藥師佛也就是藥師如來。但有一個例外,就是大日如來在習慣上通常都不稱為「大日佛」。
(2)應供(Arhan,Arahan)︰音譯為阿羅漢,簡稱為羅漢。在大乘佛教方面,認為不論是阿羅漢或羅漢,都是指小乘聲聞之得到悟境的最高聖者,是只求自利的人。但是大乘佛教這種講法並不是阿羅漢的本意。阿羅漢的原意是應供,是指「應該被供養之人」或「有資格接受的人」。這個意思是說阿羅漢是斷盡一切煩惱,具有卓越人格的人。所以這樣的人也具有感化與善導世人的優越德性。
因此,如果供養阿羅漢之衣食住的話,那麼供養者將會得到數十百倍功德的回報。阿羅漢又稱為福田(pūṇya-kṣetra,puñña-khetta),這是指阿羅漢就是一個可以使人們得到幸福收穫的良田。愈是良田就愈能豐收,有時能回收數十倍,甚至數百倍的收穫。如果供養或播種在像阿羅漢這樣的良田上,那麼供養者就會收穫到數十倍甚至數百倍的大功德。所以阿羅漢又稱為無上福田。像這樣的阿羅漢,是可以救渡世人,使他們幸福的。佛當然也是這樣的阿羅漢。
在弟子(聲聞)中得到最高悟境的人就稱為阿羅漢。在這方面,不論是佛或弟子中的阿羅漢都是一樣的。但在大乘佛教來看,阿羅漢是未具教化活動的小乘聖者,這是對阿羅漢本意的一種歪曲。
(3)正遍知(Samyak-sambuddha,Sammā-sambuddha)︰音譯為三藐三佛陀,也寫作正遍知,意譯又作正等覺者。指「完全正確的覺者」。有時也在這詞彙上加「無上」(anuttara,阿耨多羅)來形容。佛的覺悟與聲聞緣覺的覺悟不同,是最圓滿、最正確的。為了和聲聞緣覺有所區別,所以稱為正遍知。他開悟的內容就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或阿耨菩提(無上菩提)。與聲聞菩提、辟支菩提是有區別的。
(4)明行足(Vidyācaraṇa sampanna,Vijjācaraṇa-sampanna)︰是指具足「明」(智慧)與「行」(體驗)的人。佛陀在理論的智慧面及體驗的實踐面都非常卓越而且圓滿,所以稱之為明行足。佛教理論在合理性、倫理性、宗教性等方面是完備的,而且這些理論就是信仰實踐的基礎理論。與實踐無關的空理空論,佛教是不說的。另外,其實踐是以正確的理論為根據,完全沒有迷信邪教的成份。圓滿的理論與實踐二者表裏一體,這些理論與實踐都兼而有之,都能具足的就是佛,所以佛陀又稱為明行足。
(5)善逝(Sugata)︰音譯為修伽陀,意譯為「好去」。就是「如實的去彼岸」,或者是「不再沈淪於生死海之人」的意思。因為他能夠實行善淨聖道,因為他能夠到不死涅槃的善妙處所,因為他能正確的完成波羅蜜到菩提座下成正覺,因為他能在適當的場合只說適當的話,所以稱他為善逝。
(6)世間解(Lokavid,Lokavidū)︰是徹底理解世間世事的人。世間分為有情世間與器世間(或者是行世間、有情世間、空間世間)。在原始經典中所謂的世間有時候是指有情世間(眾生),佛完全瞭解世間一切有情(眾生)的心情、性格與根機,因而能相應地做適當的說法,並且使一切眾生趨向理想,而化導救渡之。也就是說佛完全瞭解世間苦、集、滅、道的循環真理,他也據此來從事他的教化活動。
(7)無上士(Anuttara)︰就是至高無上的人。佛是一切有情中境界最高的人。在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裏,沒有人能夠與佛比肩,所以佛又稱之為無上士。
(8)調御丈夫(Puruṣadamya-sārathi,Puri-sadamma-sārathi)︰就是「能夠調御丈夫的御者」的意思。佛可以訓練那些具足佛性的所有人。佛視對方情況的需要,時柔、時剛,或剛柔併用,不論任何人,佛都可以調御他,導引他信仰與修行證果,所以稱為調御丈夫。
(9)天人師(Śāstā devamanuṣyānām,Satthā devamanussānaṁ)︰佛陀是諸神與眾人的老師,也就是三界大導師。事實上不只是諸神與眾人而已,佛陀是教化救渡三界六道一切眾生之導師。
(10)佛(Buddha)︰就是「覺者」,就是自覺覺他的人。
(11)世尊(Bhagavat)︰音譯為婆伽婆、婆伽梵,古代意譯為「尊祐」,是「具有瑞德(bhaga)的人(vat)」的意思。所謂的「瑞德」是指自在、出世間法、名譽、吉瑞、俱利之欲、俱利之精進等。由於有此瑞德,所以能得到世間的尊敬,而成為世間最尊貴的人。Lokanātha(世主)一詞也譯為世尊,在經典中一般是用婆伽婆(Bhagavat,世尊)這個名稱的。經典最前面常有「如是我聞,一時佛在」的句子,其中的「佛」就是從婆伽婆這個字翻譯過來的。(取材自水野弘元《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
◎附一︰《法華經》〈如來壽量品〉
爾時,佛告諸菩薩及一切大眾︰「諸善男子!汝等當信解如來誠諦之語。」復告大眾︰「汝等當信解如來誠諦之語。」又復告諸大眾︰「汝等當信解如來誠諦之語。」
是時菩薩大眾,彌勒為首,合掌白佛言︰「世尊!唯願說之,我等當信受佛語。」如是三白已,復言︰「唯願說之,我等當信受佛語。」
爾時世尊知諸菩薩三請不止,而告之言︰「汝等諦聽如來祕密神通之力!一切世間天人及阿修羅皆謂︰『今釋迦牟尼佛,出釋氏宮,去伽耶城不遠坐於道場,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然,善男子!我實成佛已來無量無邊百千萬億那由他劫。譬如五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三千大千世界,假使有人抹為微塵;過於東方五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國乃下一塵,如是東行,盡是微塵。諸善男子!於意云何﹖是諸世界,可得思惟校計知其數不﹖」
彌勒菩薩等俱白佛言︰「世尊!是諸世界無量無邊,非算數所知,亦非心力所及!一切聲聞、辟支佛,以無漏智,不能思惟知其限數;我等住阿惟越致地,於是事中亦所不達。世尊!如是諸世界,無量無邊!」
爾時佛告大菩薩眾︰「諸善男子!今當分明宣語汝等︰是諸世界若著微塵及不著者盡以為塵,一塵一劫;我成佛已來,復過於此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劫。自從是來,我常在此娑婆世界說法教化;亦於餘處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國導利眾生。
諸善男子!於是中間,我說然燈佛等,又復言其入於涅槃,如是皆以方便分別。諸善男子!若有眾生來至我所,我以佛眼觀其信等諸根利鈍,隨所應度;處處自說名字不同,年紀大小,亦復現言當入涅槃。又以種種方便,說微妙法,能令眾生發歡喜心。諸善男子!如來見諸眾生樂於小法德薄垢重者,為是人說︰『我少出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然我實成佛已來久遠若斯,但以方便教化眾生,令入佛道,作如是說。」
◎附二︰印順《佛法概論》第二十章第二節
〔正覺與解脫的特勝〕 佛陀即得阿耨多羅三藐1三菩提──無上正遍覺者。正覺的普遍性、究竟性,超過一般聲聞弟子,所以佛陀是重于正覺的。學佛者也不稱發出離心,而說發菩提心。聲聞是聞佛教聲而解脫,佛卻 「先未聞法,能自覺知,現法身知,得三菩提」(《雜阿含》卷二十六‧六八四經)。佛陀的正覺,是無貪、無瞋、無癡的完滿開展,究竟圓成;而聲聞弟子的正覺,是偏於無貪、無癡的,佛與聲聞的正覺,可說有程度上的差別。但這是說︰佛陀的正覺,是智慧中心的,含攝得無貪、無瞋、無癡,從身心淨化,自他和樂的生活中得究竟自在。如從智慧的無癡說,無漏慧的證法性空,與聲聞沒有差別,畢竟空是沒有什麼彼此差別的。能實現智證空如,即轉凡成聖,轉迷成悟。三乘同性的聖人,不是神,只是以智證空寂而得離欲解脫的自由人。不過,慈悲而偏於消極的不害他,這是聲聞;重於積極的救護他,即是從修菩薩行而成佛。佛在這三乘同一解脫的聖格中,顯出他的偉大。有情,是身心相依,也是自他互成的,所以佛陀的正覺,不但契合緣起的空性,更能透達緣起的幻有。慈悲利他的德行,更能發揮出來,不像聲聞那樣僅是消極的無諍行。人間佛陀的無上正遍覺,應從真俗無礙,悲智相應中去說明與聲聞的差別。
論到解脫,佛與聲聞弟子平等平等。如《中阿含》〈瞿默目犍連經〉說︰「若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解脫,及慧解脫阿羅訶解脫,此二解脫無有差別,亦無勝如。」解脫的平等,約解脫能感生死的煩惱及生死說。如論到煩惱的習氣,即彼此不同,如舍利弗還有瞋習,畢陵伽婆蹉有慢習,這是煩惱積久所成的習性。雖然心地清淨,沒有煩惱,還要在無意間表露於身語意中。聲聞的清淨解脫,還不能改善習以成性的餘習。這雖與生死無關,但這到底是煩惱的餘習,有礙於究竟清淨。古人譬喻說︰聲聞急於自了,斷煩惱不斷習氣。這如犯人的腳鐐,突然打脫,兩腳雖得自由,而行走還不方便。菩薩於三大阿僧祇劫修行,久已漸漸的消除習氣;等到成佛,即煩惱與習氣一切都斷盡了。這如犯人的腳鐐,在沒有打脫時,已設法使他失去效用;等到將腳鐐解去而得自由時,兩腳即毫無不便的感覺。這解脫的同而不同,還是由於聲聞的急於為己,菩薩的重於為人。
〔佛的相對性與絕對性〕 現實人間的佛陀,如釋迦牟尼佛,成立於無貪、無瞋、無癡的均衡擴展,成立於尊重真理、尊重自己、尊重世間,而德行能作到時代的完成。這是說︰在聖者正覺的同一性上,更有真俗無礙性、悲智相應性,達到這步田地即是佛。這在智證空寂的正覺中,沒有彼此差別,是徹底的;三德的平衡開發,是完善的。本著這樣徹底而完善的正覺,適應當時、當地、當機,無不恰到好處,佛陀是究竟圓滿的!大乘法中說︰菩薩初得無生法忍──這雖是慈悲相應的,約智證空性說,與聲聞平等,即可稱為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可說成佛了。究竟圓滿的佛陀,即是如此,不外乎淨化人性,擴展人的德能而達到恰好處。這才是即人成佛的佛陀,實現於人間的佛陀!
在大乘法的展開中,佛陀觀到達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絕對無限的佛陀。在從現實人間的佛陀說,這是多少可以考慮的。佛陀雖因久劫修行,有廣大的世俗智,自發的勝義智,但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實難以從現實的佛陀中得到證明。反之,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佛也決不因此而稱為佛陀。人間世──只要是現實存在的,即是緣起的存在,緣起是有相對的特性的,不能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無所不知。佛陀觀的發展到如此,因為佛法的普及民間,從信徒歸依佛陀的心情中發展出來。自釋尊入滅,在時空的演變中,信眾意欲──知識、能力、存在的無限欲求,不能滿足於適應當時人間的佛陀,這才想像佛陀為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而為任何時代、環境、信眾所不能超越的,推尊為圓滿的、絕對的。這是理想的,是自我本質的客觀化。一般宗教,幻想此為外在的神;而正見的佛弟子,即知這是自心的佛,是自我──意欲本質的客觀化。我們知道,成佛是智證──即三法印的空寂性的,這是沒有彼此而可說絕對的,徹底的,能真俗無礙、悲智相應的。到達這,即是佛陀。知識、能力、存在,緣起的一切,永遠是相對的。這並非人間佛陀的缺陷,這才是契當真理。雖說是相對的,但無論佛陀出現於什麼時代,什麼地方,他的知識、能力、存在,必是適應而到達恰好的。佛陀的絕對性,即在這相對性中完成!
〔參考資料〕 印順《佛在人間》、《成佛之道》;P. Carus著‧程慧餘譯《佛陀的綸音》;CharlesEliot著‧李榮熙譯《巴利系佛教史綱》第二章;增谷文雄《佛陀》;K. Jaspers《Buddha and Nārgārjuna》(有蜂島旭雄之日譯本);H. Oldenberg《Buddha》。
即歸依佛教者所應遵守的規範。音譯尸羅。乃三學、六波羅蜜、十波羅蜜之一。梵語śīla是從動詞語根śīl(「屢行」之義)衍生出來的名詞,除屢行外,又有行為、習慣、性格、道德、虔敬等諸義。《大智度論》卷十三云(大正25‧153b)︰「尸羅(秦言性善),好行善道,不自放逸,是名尸羅。或受戒行善,或不受戒行善,皆名尸羅。」《俱舍論》卷十四云(大正29‧73a)︰「能平險業故,名尸羅。」
《大毗婆沙論》卷四十四說尸羅有清涼、安眠、數習、得定、嚴具、明鏡、增上及頭首等十義。《菩提資糧論》卷一亦提出十義,內容如下(大正32‧520a)︰
「言尸羅者謂習近也,此是體相。又本性義,如世間有樂戒苦戒等。又清涼義,為不悔因離心熱憂惱故。又安隱義,能為他世樂因故。又安靜義,能建立止觀故。又寂滅義,得涅槃樂因故。又端嚴義,以能莊飾故。又淨潔義,能洗惡戒垢故。又頭首義,能為入眾無怯弱因故。又讚歎義,能生名稱故。」
此中,「習近」相當於《婆沙論》的數習,即屢行之義,十分符合原語之意;又「本性」與《大智度論》所謂性善同義,即由數習而養成的性格;「清涼」之義,可能是由類似尸羅字音的śīta或śīt la轉化而來的解釋;此語有清涼之義,所以可離熱惱使安適,故亦附有「安穩」或「安靜」之意。又,「頭首」,可能是類似尸羅字音的śiras或śīrṣa(頭之義)轉化而來的解釋。此等諸義,多嘗試就戒的功用等義加以解釋,因此做為尸羅之本義並不適切。
根據《四分律行事鈔》卷中一的說法,戒有戒法、戒體、戒行、戒相四別。
此中,戒法指佛所制定的不可殺、盜等一切不善法,為修行者的規範與禁戒,有大乘戒與小乘戒之別。戒體,指行者領受戒法後,於自己身心所產生之防非止惡之作用。戒行,指發得戒體後,動作身、口、意三業而不違法。戒相,指持戒的相狀,亦即指持戒或犯戒的情形。《四分律行事鈔》卷上之一云(大正40‧4b)云︰「言戒法者,語法而談,不局凡聖,直明此法必能軌成出離之道,要令受者信知有此。(中略)二明戒體者,若依通論明其所發之業體,今就正顯直陳能領之心相。(中略)三言戒行者,既受得此戒,秉之在心,必須廣修方便,檢察身口威儀之行,克志專崇高慕前聖。持心後起,義順於前,名為戒行。(中略)四抹相者,威儀行成,隨所施造,動則稱法,美德光顯,故名戒相。」
此四種之中,「戒相」雖為四種之一,同時也是四者之總名,故說戒相多途,四種為標。又註疏中解釋此四者的篇章,通常稱為隨戒釋相篇。因此,《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中〈釋戒相篇〉云(大正40‧274c)︰「戒相者,正當本篇。相有形狀,覽而可別,前明戒法,但述功能,次明戒體,唯論業性,後明戒行,略示攝修,若非辨相則法體行三,一無所曉。何以然耶﹖法無別法,即相是法;體無別體,總相為體;行無別行,履相成行。是故學者於此一門,深須研考。」
戒原是佛陀針對歸依佛教者,隨時制定的規範。起初只是宣示諸惡莫作,但後來由於僧眾間漸次產生不法的行為,戒的種類乃陸續增多,所犯戒相,亦日漸複雜。按,佛教的教團中,有出家在家之別。出家而未滿二十歲的男女,需持不殺生乃至不蓄金銀財寶的十戒;其中的女子,特別是在受具足戒的前二年,即十八歲時,需另持六法戒。如是,男女眾皆滿二十歲時,男眾需持二五0戒,女眾需持三四八戒。以上五者稱為出家五眾。而在家之男女皆持不殺生乃至不飲酒的五戒,又有持一日一夜出家戒的八齋戒。總而言之,道俗七眾所受之戒雖各有不同,但總不出五戒八戒十戒及具足戒四種(略稱為五八十具)。
《俱舍論》卷十四云(大正29‧72b)︰
「別解脫律儀相差別有八︰(一)苾芻律儀、(二)苾芻尼律儀、(三)正學律儀、(四)勤策律儀、(五)勤策女律儀、(六)近事律儀、(七)近事女律儀、(八)近住律儀。如是八種律儀相差別,總名第一別解脫律儀。雖有八名,實體唯四︰(一)苾芻律儀、(二)勤策律儀、(三)近事律儀、(四)近住律儀。唯此四種別解脫律儀皆有體實,相各別故。
又,《大毗婆沙論》卷一二三、《大智度論》卷二十二、《俱舍論》卷十四等,則認為律儀有別解脫律儀、靜慮律儀、無漏律儀三種。別解脫律儀是所謂欲廛戒,即如前所述的五、八、十、具戒。靜慮律儀是由靜慮所生的律儀,其稱為色廛戒或定共戒。即得色界定者所成就,得定時,其心自有防護身口七支之惡的功能。無漏律儀,是由無漏道所生的律儀,稱為無漏戒或道共戒。即學無學之聖者所成就,得無漏時,其心自有防護身口七支之惡的功能。別解脫的八種律儀,則是未得定者或未得無漏者,依羯磨作法別別受得的戒。相反的,定共、道共二戒是不依作法(即指得靜慮或無漏時,同時起的無表),七支頓得故名為隨心轉戒。
如上所述,或以律儀有三種之別,或以別解脫律儀有八種差別相。但其中,根本重罪皆是殺盜淫妄四者,犯之則將被逐出教團,故稱之為四波羅夷。至大乘勃興,以六波羅蜜作為菩薩的行法。其中又認為菩薩應修的戒波羅蜜不同於聲聞戒,於是就菩薩大乘戒提出種種說法,如《大寶積經》卷十七〈寶髻菩薩會〉認為菩薩之行的戒度無極有一事戒乃至十事戒;新譯《華嚴經》卷五十三說菩薩戒有不捨菩提心等十種戒;《大智度論》卷四十六說尸羅波羅蜜總括一切戒法,譬如大海之總攝眾流,而以十善為總相戒,以餘無量戒為別相戒。這些都是認為五、八、十、具之外另有菩薩應持的戒波羅蜜。
又,《大般涅槃經》卷十一〈聖行品〉認為菩薩戒有世教戒與正法戒二種,以及性重戒與息世譏嫌戒二種;說性重戒是殺盜淫妄的四波羅夷,息世譏嫌戒是輕秤販賣等遮制戒。亦即此戒可區分為性戒、遮戒,或重戒、輕戒二種。《優婆塞戒經》卷三〈受戒品〉說優婆塞所持的戒有殺盜淫妄及說四眾過、酤酒的六波羅夷,以及二十八輕戒;《三歸及優婆塞二十二戒》則說二十二戒(此經現已不存,但依題名可知);《灌頂經》卷十二、《藥師經》有善信菩薩二十四戒之語;《優婆塞五戒威儀經》列自讚毀他、慳惜財法、瞋不受悔、謗亂正法四波羅夷,以及三十八輕戒;《菩薩內戒經》認為輕重兩戒共有四十七項。
此外,《菩薩地持經》卷四〈方便處戒品〉說菩薩的尸波羅蜜有自性戒、一切戒、難戒、一切門戒、善人戒、一切行戒、除惱戒、此世他樂戒及清淨戒九種;就中,一切戒有律儀戒、攝善戒、攝眾生戒三種,律儀戒又有四波羅夷四十二輕戒。四波羅夷即自讚毀他等,與前述《優婆塞五戒威儀經》所述相同。《菩薩善戒經》與《瑜伽師地論》〈菩薩地〉及《菩薩地持經》是同本異譯,均列舉三聚淨戒,但律儀戒之數稍有不同。即《瑜伽論》卷四十及卷四十一列四波羅夷及四十二輕戒;《善戒經》列八波羅夷及五十輕戒。八波羅夷是前述自讚毀他等四者加殺盜淫妄四重禁。又,《梵網經》不列三聚戒之別,但說十波羅夷、四十八輕戒。《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大眾受學品〉所說三聚戒中,攝律儀戒有十波羅夷及八萬威儀戒。十波羅夷,是《善戒經》的八波羅夷加上《優婆塞戒經》所說說四眾過及酤酒二者,即綜合前述有關重戒諸說而成。
至於輕戒的廢立,雖如前述諸說紛紜,但其間仍有脈絡可尋,依之可略知大乘戒發展的情形。蓋於中國謂律儀一戒不異聲聞,仍依五、八、十、具的聲聞戒建立七眾,大小乘戒之間乃不生乖諍。日本的最澄,則認為圓頓菩薩所持的戒是《梵網經》所說的十重四十八輕戒,乃主張與聲聞戒有完全不同的相承。
◎附一︰印順《佛法概論》第十八章第一節
〔懺悔與持戒〕 八正道的內容,即戒、定、慧三增上學,今再分別的略為論說。厭倦一般生活,感到私欲佔有的家庭罪惡,痛切有情的自相殘殺,一切是無常與苦迫。發心出家的,必對於這樣的人生有所警覺,對於過去的自己有所不滿。對於生死有厭離心,即對於自己有懺悔心,這才能生活於出家的僧團而得佛化的新生。在家的信眾,也要有「住非家想」的見地,才能成解脫分善根,或者現身證覺。所以在受戒時,舉行真誠的懺悔,是非常重要的。釋尊初期的弟子,都有過人生的深切警覺與痛悔。動機的純正與真切,沒有什麼戒條,也能自然的合律。等到佛法風行,動機不純的出家者多起來,佛這才因事制戒。但在外人看起來,似乎制戒一多,僧品反而卑雜了。《中含》〈傷歌羅經〉即這樣說︰「何因何緣,昔沙門瞿曇施設少戒,然諸比丘多得道者﹖何因何緣,今沙門瞿曇施設多戒,然諸比丘少得道者﹖」依釋尊以法攝僧的意義說,需要激發為法的真誠;依僧團律制的陶冶,也能使學者逐漸的入律。所以說︰「我正法律,漸作漸學,漸盡漸教。(中略)為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施設禁戒。」(《中含》〈瞻波經〉)。就是發心純正的出家者,有時也會煩惱衝動起來,不能節制自己而犯了戒。這對於佛法的修習,是極大的障礙,這需要給以戒律的限制;已經犯戒的,即責令懺悔,使他回復清淨。經中常說︰「有罪當懺悔,懺悔即清淨。」因為一度的煩惱衝動,鑄成大錯,即印下深刻的創痕,成為進修德行的大障礙,不能得定,不能發慧。如引發定慧,必是邪定,惡慧。佛法的懺悔制,於大眾前坦白的披露自己的過失,接受僧團規定的處罰。經過一番真誠的痛切懺悔,即回復清淨。如瓶中有毒,先要倒去毒物,洗滌乾淨,才可以安放珍味。如布帛不淨,先要以灰皂等洗淨,然後可以染色。所以惟有如法的懺悔,才能持律清淨,才能使動機不純的逐漸合律。懺悔與持戒,有著密切的關係。所以戒律的軌則,不在乎個人,在乎大眾;不在乎不犯──事實上每不能不犯,在乎犯者能懺悔清淨。學者應追蹤古聖的精神,坦白的發露罪惡,不敢覆藏,不敢再作,使自己的身心清淨,承受無上的法味。
〔持戒與慈悲〕 戒律的廣義,包含一切正行。但依狹義說,重在不殺、不盜、不淫、不妄語等善。出家眾的四根本戒,比在家五戒更嚴格。淫戒,連夫婦的正淫也禁止;妄語,重在未證謂證等大妄語,這都與定學有關。不殺、盜、淫、妄為根本的戒善,出家眾多從消極的禁止惡行說。但在家眾持戒,即富有積極的同情感。要知戒善是合法則的,也是由於同情──慈悲喜捨的流露而表現於行為的。如《雜含》(卷三十七‧一0四四經)佛為鞞紐多羅聚落長者說︰「若有欲殺我者,我不喜;我若所不喜,他亦如是,云何殺彼﹖作是覺已,受不殺生、不樂殺生」──淫盜等同。釋尊稱這是「自通之法」,即以己心而通他人之心的同情,近於儒家的恕道。所以身語根本戒的受持不犯,不但是他律的不可作,也是自律的覺得不應該作。這例如不殺,不使一切有情受殺生苦,也是給一切有情以安全感。進一步,更要愛護有情的生命,戒不即是慈悲的實踐嗎﹖《雜含》(卷三十二‧九一六經)佛為刀師氏聚落主說︰「若於有心殺生,當自悔責不是不類。若不有心殺生,無怨無憎,心生隨喜。(中略)心與慈俱。(中略)如是偷盜對以悲心,邪淫對以喜心,妄語對以捨心。」這以四無量心別對四戒,不過約他的偏重說,其實是相通的。如《中含》〈波羅牢經〉佛為波羅牢伽彌尼說︰「自見斷十惡道,念十善道已,便生歡悅;生歡悅已,便生於喜;生於喜已,便止息身;止息身已,便自覺樂;身覺樂已,便得一心。多聞聖弟子得一心已,則心與慈俱,(中略)無結、無怨、無恚、無諍」──悲喜捨同。依五戒、八戒、十善業而說到四無量心,這是經中常見的教說。尤其是《增一含》〈三寶品〉,以施為「施福業」,五戒四無量為「平等福業」,七覺支為「思維福業」,這即是施、戒、定三福業,而佛稱戒與四無量為平等福業,屬於戒善,這是極有意義的。平等即彼此的同一,大乘所說的平等慈,同體悲,即是這一深義的發揮。慈悲喜捨與定心相應而擴充他,即稱為四無量。這本是戒的根源;由於戒業清淨,同情眾生的苦迫,即引發慈悲喜捨的「無上人上」法。戒與四無量的相關性,可證明佛法──止惡、行善、淨心的一切德行,本出於對人類──有情的同情,而求合於和樂善生的準則。戒與慈悲,是側重於「無瞋」善根的。但這在限於時機的聲聞法中,還不能充分的發揮出來!
◎附二︰〈二戒〉(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二戒,指佛典中,對於戒律所作的分類。共有十一種,略如下列︰
(一)性戒與遮戒︰前者戒性罪,後者戒遮罪。有種種異名,性戒︰舊戒、主戒、性重戒;遮戒︰新戒、客戒、息世譏嫌戒、離惡戒、離戒。所謂新舊、主客係依佛所訂及不違背世間的道德而分;出自《摩訶止觀》卷四等書。性重乃因犯此戒則構成重罪而命名;息世譏嫌則因假令犯此戒,雖然只構成輕垢罪,但會受到世人的譏嫌,故仍須檢點;此二名出自南本《涅槃經》卷十一。
(二)止持戒與作持戒︰係戒律中廢惡與修善二類。又稱止持門與作持門。略稱止門與作門。止門乃消極的禁止戒。在小乘,指比丘的二五0戒及比丘尼的三四八戒;在大乘,則指攝律儀戒。作門乃積極的作善戒,在小乘,指二十犍度;在大乘,指攝善法戒與攝眾生戒。具體而言,六度是攝善法戒,四攝法是攝眾生戒,皆屬作門。
(三)定共戒與道共戒︰定共戒新譯「靜慮律儀事」,指三乘聖者若發色界定,則自然得到防非止惡的戒律功能。道共戒新譯「道生律儀」或「無漏律儀」,即指三乘聖者若發得無漏道,則自然契合廢惡修善的律儀原理。就此,小乘有部的見解和大乘唯識家之說有所不同。有部以為定共戒與有漏定共,而大乘則以為通於無漏,並通於無色界。大小乘皆認為道共戒依於無漏道,並說此二戒隨心轉。此外,另有將此二戒加上別解脫戒而成三律儀的說法。
(四)善戒與惡戒︰出自南本《涅槃經》卷三十二。善戒指隨順世法與佛制,在身、口、意三業方面防非止惡;惡戒則指如牛戒、狗戒等邪見的戒法。《華嚴玄談》卷四稱此二戒為正戒、邪戒。
(五)世間戒與出世間戒︰出自《正法念處經》卷五十九。或稱為在家戒、出家戒,《四教儀集註》卷下(末)解釋說,在家戒為五戒、八戒等,出家戒為比丘、比丘尼、沙彌、沙彌尼、式叉摩那所應受持的十戒、六法、具足戒等。又,《文殊師利問經》卷上以十戒為世間戒,以具足戒為出世間戒,更立上出世間戒,以不著於一切相為究竟。或以五戒、八戒為在家二戒,以十戒、具足戒為出家二戒。
(六)聲聞戒與菩薩戒︰又稱小乘戒、大乘戒或小戒、大戒。出於南本《涅槃經》卷二十六。聲聞戒係小乘聖者所受持的戒律,指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菩薩戒係大乘菩薩所受持的戒律,指《梵網經》所說的十無盡戒、四十八輕戒等。《涅槃經》卷二十六云(大正12‧774a)︰
「從初發心乃至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名菩薩戒。若觀白骨乃至證得阿羅漢果,是名聲聞戒。若有受持聲聞戒者,當知是人不見佛性及以如來。若有受持菩薩戒者,當知是人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能見佛性如來涅槃。」
(七)作戒與無作戒︰出自南本《涅槃經》卷三十二。作、無作相當於新譯的表、無表。作戒指依據諸種表業受戒;備齊三師、七證的儀式,依據教示受戒,故又稱作教戒。無作戒指受戒後,身得戒體;又稱無教戒。《四分律行事鈔》卷中之一說(大正40‧52a)︰
「所言作者,如陶家輪動轉之時名之為作,故雜心云,作者身動身方便。言無作者,一發續現始末恆有,四心三性不藉緣辨,故雜心云,身動滅已,與餘識俱是法隨生,故名無作。成論無作品云,因心生罪福,睡眠悶等是時常生,故名無作。」
(八)權、實二戒︰係天台家所說。權戒是權教所說的戒律,如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等小乘戒。此與《瑜伽》、《善戒》等大乘戒,都是三乘共門所持,藏通二教界內卑淺的粗戒。實戒是實教所說的戒律,如《梵網經》的十重、四十八輕戒,獨為別圓二教、界外菩薩所受持。因此,權戒又稱粗戒,實戒又稱妙戒。然而,此妙係與粗相待而得為妙,故尚未入絕待妙之域,即待粗之妙。絕待妙戒是開會粗戒,令其進入粗即妙的法華圓教的教理。所謂毗尼即大乘,三歸五戒皆是摩訶衍的境地。
中國的天台宗雖依據《梵網》大戒,但於開權顯實之際,不見權戒之相,以為《四分》、《瑜伽》的戒法即是絕待圓頓的妙戒。然而,日本天台宗中,最澄專依《梵網》大戒,與稟承瑜伽的南都諸宗相對抗,認為南山律是權教之說,非純圓獨妙之士所依,遂在北嶺別立戒壇。
(九)事戒與理戒︰又稱隨相戒、離相戒。事戒係在三業、四威儀等事相上受持的戒法,《四分》、《瑜伽》、《梵網》等大小乘戒,皆屬於這一類。理戒是於戒不見戒相,以安住空、假、中三觀為戒律,圓頓大戒也屬於這一類,有時也稱為理觀戒。
若就乘、戒而分別,則事戒是戒,而理戒相當於乘。天台家說乘戒緩急之四句分別,就是指此而言。又,事戒、理戒有三品之別。事戒的上品得天報,中品得人報,下品得修羅報。而在理戒空觀的三品中,下品配聲聞,中品配緣覺,上品配通教的菩薩;假觀的三品中,下品配三藏的菩薩,中品配通教出假的菩薩,上品配別教的菩薩;中觀的三品中,下品配別教的菩薩,中品配圓教的菩薩,上品配佛。
(十)威儀戒與從戒戒︰出自南本《涅槃經》卷三十二。威儀戒指為得名利、受人恭敬,雖受戒但只外現威儀;從戒戒是順從佛制、清淨之業,內外相稱,如實受持戒行。
(十一)求戒與捨戒︰出自南本《涅槃經》卷三十二。求戒指求三有果報而受持戒;捨戒指捨三有果報而真實受持戒法。
◎附三︰續明《戒學述要》上篇〈戒學之性質與類別〉(摘錄)
戒是出生一切功德善法的根本。從淺處說,佛教的戒學,是人生倫理道德的規律,是人之所以為人的準則。往深處講,戒是塑造人格乃至圓滿究竟──成佛的由路。修學佛法的人,從進入佛門信敬三寶起,一直到完成無上佛果,都是有其戒相可說的。律,為三藏教法之一,其行門之廣,蘊意之深,類別之眾,不是三言兩語所能道盡的。戒學的種類,三藏教典中隨機散說,各約一義,說有無量差別,這裡不暇一一備舉。且就幾種基本而主要的略述如次,舉一反三,其它即可循此通釋了。
戒行為五乘教法──人、天、聲聞、緣覺、菩薩──之所共遵,世間三福行(布施、持戒、修定)中,戒福行最為主要,無戒尚不得人天之身,何能享受人天福樂﹖三增上學(增上戒學、增上心學、增上慧學)中,戒增上學位列於首,無戒則無定慧,解脫之樂無由成就。六波羅蜜多中有尸羅波羅蜜,菩薩無戒,不足以完成上求下化之悲願。此外,如見道證真時,獲戒證淨(四證淨──佛、法、僧、戒──之一);三乘極果所具五分法身(戒蘊、定蘊、慧蘊、解脫蘊、解脫知見蘊)中,有戒分法身。其它,如六念、八正道等諸行門中,皆莫不有戒。可以說︰任何佛法的行門與果證,無不以戒為主要條件之一。雖因根器的淺深,持戒之廣狹粗細各有不同,然泛言「戒學」,實是徹上徹下而不可或缺的,不過根機愈鈍、功行愈淺,就愈見其重要吧了。《涅槃經》中將戒喻如渡海浮囊,從準備渡海時起,一直到達彼岸,是不可須臾捨離的。他人乞索甚麼東西,都可以布施給他,唯獨乞此浮囊乃至如針孔般大也不能允許,因為針孔雖小,但是在浮囊的作用上說卻是非常重大的。學佛而欲斷煩惱、了生死、成佛,全憑戒行之清淨,戒行毀缺,就如浮囊在大海中走了氣,頓時失掉憑藉。不但彼岸無法達到,且有喪失生命的危險!故「具足淨戒」,為佛教諸乘學人必須具有的行道項目,不如此即不能達到諸乘所預期的目的。故泛言一戒,實可貫通一切;若就位科人,則戒法之別目,就有無量差別了。
從釋尊言教中,知戒為諸乘所共遵。若更就戒學所詮的實質去觀察,則諸乘所標之戒相,雖多少、廣狹、粗細、大小,相差懸殊,然戒之所以為戒的實質,並沒有甚麼增減,故戒法也是一味的。吾人從「戒法一味」的觀點,進而推求釋尊處處說戒的本意,乃至諸乘施設戒法的差別,纔可以獲得一個比較明確的認識。從戒法的差別去看︰有在家戒,有出家戒。出家戒中,又有止戒,有作戒;有性戒,有遮戒;有世間戒,有出世間戒等的無量差別。然無量戒法的根本實質,要而言之,就是「十善戒」。以十善戒統攝一切戒法,恰像大海之總攝眾流、諸星拱月一樣。聲聞乘的五戒、八戒(在家戒)、十戒、具戒(出家戒),固不離此,菩薩乘的三聚淨戒,也還是它。《大智度論》卷四十六說︰「十善為總相戒,別相有無量戒︰不飲酒,不過中食,入不貪中;杖不加眾生等,入不瞋中,餘則隨義相從。戒名身業、語業,七善道所攝。十善道及初後,如發心欲殺,是時作方便︰惡口、鞭打、繫縛、斫刺,乃至垂死,皆屬於初;死後剝皮、食噉、割截、歡喜,皆名為後;奪命是本體;此三事和合,總名殺不善道。」犯一條殺戒,即有無量惡行為其眷屬,盜、淫、妄語等,亦莫不皆然,要想不犯重戒,首須防護輕戒;要想不起身語惡行,首須制止三毒惡念。凡一切過錯,無不從微至著,由隱至顯;故欲得清淨道,必須防微杜漸,嚴護於起心動念之間。比丘戒行雖多,結其所歸,不過為護︰淫、殺、盜、妄。菩薩戒行深重,乃至起心動念不於眾生有殺害等想。必如是持戒清淨,始可與道法相應,進而戡除自心之煩惱。由此觀之,佛教戒法,分位愈高,則其持守就愈加嚴密,然要其所歸,實不外此十善業道。所以說︰「十善道則攝一切戒。」吾人以十善戒法為根本,可以觀知諸乘戒法的粗細淺深;更從粗細淺深的諸乘戒法,可以窺知佛教戒法之一貫。故求解則應從本而達末,奉行亦須由粗而至細,從淺而入深。如是觀察戒法,奉行戒法,則知戒法皆為對症而制,各有聖意。吾人一時雖不能盡持,然應深生慚愧,則輕忽戒法之心,自然就可以逐漸減少了。
◎附四︰〈五篇〉(編譯組)
五篇為僧尼戒條之分科。即將比丘之二五0戒及比丘尼之三四八戒分類為波羅夷、僧殘、波逸提、波羅提提舍尼、突吉羅等五科。《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二云(大正23‧516c)︰「罪者,總五篇罪,名一切是罪,五篇戒外亦有種種罪,今佛結戒示罪輕重,故云此是波羅夷罪,此是僧殘,此是波逸提,此是波羅提提舍尼,此是突吉羅。」又名五犯、五犯聚、五眾罪,或五種制。茲分述如次︰
(1)波羅夷(pārājika)︰又譯斷頭。乃最重之罪,若犯此戒,則如人斷頭,永被擯斥,不得為比丘或比丘尼。比丘戒中的四波羅夷及比丘尼戒的八波羅夷罪即攝於此。
(2)僧殘(saṃghāvaśeṣa)︰詳稱僧伽婆尸沙,為次於前者之重罪。若犯此罪,如人生命垂危,僅餘殘命。若不及時向僧眾懺悔,無由得生,故名僧殘。比丘戒的十三僧殘及比丘尼戒的十七僧殘即攝於此。
(3)波逸提(pāyattika)︰又譯「墮」。佛典記載,犯此罪者將墮於寒熱地獄,故云。比丘戒中的三十捨墮、九十單墮及比丘尼戒的三十捨墮、一七八單墮即攝於此。
(4)波羅提提舍尼(pratideśanīya)︰又譯向彼悔。謂犯者須向其他比丘懺悔。比丘戒中的四提舍尼及比丘尼戒的八提舍尼即攝於此。
(5)突吉羅(duṣkṛta)︰又譯惡作。為身口二業所犯之過;此戒易犯,當常慎防。比丘戒及比丘尼戒的二不定、百眾學、七滅諍即攝於此。
以上五篇,居首的波羅夷罪最重,以下逐次遞減。古來順其次第,以死、流、徙、杖、笞等五刑喻之。而犯此五罪者,可依滅擯、僧法懺、對首三說、對首一說、責心悔等五法治之。但犯波羅夷的「滅擯」,則係指被擯棄於僧團之外,不得為比丘或比丘尼。
此五篇加上偷蘭遮,即成六聚。偷蘭遮(sthūlātyaya)意譯大障善道,即犯將構成波羅夷及僧殘而未遂之罪。此罪的力用能障至善道。另從突吉羅中開出惡說,而成七聚。身作的罪稱為突吉羅,即惡作。口說的罪稱惡說。通常稱戒品為五篇七聚,即從此五篇及七聚取名。
〔參考資料〕 《增一阿含經》卷一、卷三十、卷四十四;《文殊師利問經》卷上;《菩薩善戒經》卷四;《大方等陀羅尼經》卷一;《受十善戒經》;《大毗婆沙論》卷一二二;《雜阿毗曇心論》卷八;《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卷三十六。
說一切有部論典。三十卷。印度‧世親造,唐‧玄奘譯。全稱《阿毗達磨俱舍論》。收在《大正藏》第二十九冊。是世親早年還未信仰大乘佛教時的著作。世親為西元第五世紀頃北印度犍陀羅人,在佛教有部出家。那時北印度一帶的有部學徒以迦濕彌羅地方的毗婆沙師為正宗。他們獨尊《大毗婆沙論》,世親起初也從而學習,後又採取當時比較進步的經部學說,作了一部含有批評毗婆沙師意味的通論有部學說之書,這就是《阿毗達磨俱舍論》。他先作本頌六百頌,隨後又作長行註解八千頌。因為在這部論書裏包括了有部的重要阿毗達磨論如《發智》、《身論》和《法蘊》等六足論以及《大毗婆沙論》的要義,同時也即以這些論書為所依,所以此論題名為阿毗達磨的《俱舍》,「俱舍」具有篋藏和刀鞘之義。
據玄奘門下普光、法寶等的傳說,世親起初為了要使批判《毗婆沙論》徹底之故,曾經化裝去迦濕彌羅跟著悟入學習了四年,後來被悟入識破了,才回轉犍陀羅來。他隨即為眾人講《毗婆沙論》,每日講完一段,即概括其義作一頌。這樣他講完了全論,作成六百頌,即是《俱舍論本頌》。《本頌》最初傳到迦濕彌羅之時,當地學徒還以為幫助己宗宣揚《毗婆沙論》的主張,等到續請世親寫出了註解之後才明白是批評《毗婆沙》的。傳說雖然如此,但現在學者們大都承認《俱舍論本頌》是以犍陀羅流行的《阿毗達磨雜心論》為基礎,更廣泛地吸取《婆沙》資料改編而成,所以將它當作純粹的《毗婆沙論》提要之作,並不符合於事實。
《俱舍論本頌》和《釋論》的梵本,在印度早已散失,只餘有稱友所作《俱舍論釋疏》裏還保存著一些引用文句,但不完全。1934至1938年間,印度人在中國西藏地區寺院裏陸續發現了約在十二、三世紀頃寫的《俱舍論本頌》和《釋論》的梵文原本(《本頌》係從《釋論》錄出,故有衍文),攝影攜回。1946年更由印度學者戈克爾校勘其《本頌》發表。
《俱舍論本頌》的底本是《雜心論》,因而它的結構也同《雜心》一樣,貫穿著犍陀羅有部學說「以四諦為綱」的傳統精神。全論分為八品,開頭兩品總論。第一品,分別界,說四諦法的自體,有四十八頌。其中除去帶有序分性質的三個頌而外,全頌總標有無漏法後,即以蘊、處、界三類範疇統攝諸法,詳解其名義,並就「界」用「見非見」等二十二門詳細分別。第二品,分別根,從諸法在染淨兩方面能作助力即增上的意義,詳說其功用,有七十三頌。先依增上義說二十二根。次依緣起道理說各法的俱起,此有色法、心法、心所有法及不相應行法,在這裏有本論的簡別、廢立,中國的俱舍論師即據以建立俱舍七十五法之說。最後說諸法緣起所依的六因、四緣。以下各品分說染淨即流轉和還滅的兩方面各法的因果,先果後因,與四諦相當。第三品,分別世間,說染法的果,相當於苦諦,凡有一0二頌。先說有情生位的三界、四生、五趣乃至十二緣起等,次說有情住位的四食,再次說有情歿位的捨受乃至斷末摩等。最後說有情所居世界的體量、成壞、所經劫數等。第四品,分別業,說染法的親因,相當於集諦的一部分,有一二七頌。先說諸業的自性和諸門分別,次說表業、無表業,再次解釋經中散說各業以及業的雜義。第五品,分別隨眠,說染法的疏緣,相當於集諦的另一部分,有七十頌。先說隨眠即根本煩惱的體性及其諸門分別,次說漏等煩惱異門,後說煩惱的斷滅。第六品,分別道及賢聖(補特伽羅),相當於滅諦,有七十九頌。先說聖道的體性,聖道所證的四諦等,次約人(即補特伽羅)說聖道的加行、位次,乃至四果、四向等。第七品,分別智,說淨法的親因,相當於道諦的一部分,有五十六頌。先說十智的不同及其諸門分別,次說智所成就的功德等。第八品,分別定,說淨法的疏緣,相當於道諦的另一部分,有四十三頌。先說四靜慮等諸定,次說四無量等定的功德,其後連帶說明佛教正法如何住在世間。另外有四個頌屬於流通分的性質,說明本論乃依據《毗婆沙論》解釋阿毗達磨,而略有批評,並傷嘆佛教正法垂滅,勸勵學道。
在本論的長行解釋裏,更表現了不拘成說但憑理長為宗的態度。原來《本頌》對於《毗婆沙論》的議論不滿意之處,或者已用「傳說」字樣作了表示,又或比較含蓄地只舉疑難仍結歸《婆沙》本宗,文辭簡略,其用意不大看得出來。到了長行解釋,就盡情披露,常常詳引經部學說反覆辯論,必闡明了道理的是非而後已。甚至《婆沙》對於有部最根本的主張「三世實有」的解釋,也予以徹底批判,最後只說「法性甚深」,不可因其疑難不通即認為舊說不能成立(見本論第五品)。這無疑是表示《婆沙》學徒只單純地保守舊說而不管道理是非,其立說的短長也不言而喻了。不過世親之重視經部的學說,也非全盤接受,他還是以理長為宗的精神來作處理的。有如分析蘊、處、界三類法的假實。經部只說界法是實,世親則主張處也是實在,這含有尊重經說「十二處攝一切法」之意。至於在各別法相方面,如欲等大地法、無明、命根等,經部說為假有的,世親則從有部主張,許有實物。
《俱舍論》的《釋論》在解釋《本頌》八品而外,還添了分別人我一品,詳細破斥了佛教中犢子部和非佛教的數論(一說是語典學者)、勝論所執實在的人我。如果以這一品配合其前側重於說明諸法法相的各品來看,則《釋論》全體九品的結構,很圓滿地顯示了佛教「諸法無我」這一根本主張。此品除末尾有四個總結的頌文以外,都是長行。文中也引用了一些經典裏的和經部師所作的頌文,並自撰數頌;但其性質完全和《本頌》不同,是不待說的。戈克爾校刊的《本頌》梵本,有第九品十三頌,純是後人從《釋論》抄出,非原本所有。
《俱舍論》解說有部的重要宗義,都極其簡明扼要,故能在短短的六百個頌文裏概括無遺。這比較以前同類的撰述表現方法要善巧得多,因而獲得「聰明論」的稱號,而風行各地,發生種種影響。一方面引起了迦濕彌羅有部學徒激烈的反對。如傑出的論師眾賢費了十二年工夫,對《俱舍論本頌》重新做了解釋,為婆沙師辯護,並駁斥經部各說,其書即題名為《俱舍雹論》,後經世親代為改名《阿毗達磨順正理論》。此論還有節本,訂正了《俱舍論》原來的頌文,題名《顯宗論》。這些論算是重新闡明了有部正宗的主張,但基本上既然接受了世親所作的頌文,立說自難免對有部有些修正,因而後人也稱眾賢的學說為新有部。另一方面,《俱舍論》也受到世親門人的重視。他們都以為此論破斥婆沙師的偏執,說「有」善巧,可作為通到大乘的階梯之用。因此,他們競作註疏,與大乘論書兼宏。如安慧作《真實義疏》,陳那作《要義明燈疏》,隨後還有安慧的弟子增滿作《隨相疏》(一說是德慧所作)。又有世友作《論疏》,稱友作《明了義疏》,靜住天作《要用疏》(一稱《會經疏》)。這些註書只有稱友之作梵本還存在,日人荻原雲來曾校訂其全部印行。
《俱舍論》傳譯於中國時期較早。陳‧天嘉四年(563),真諦在廣州制旨寺譯出《俱舍論偈》一卷,五九七頌,今佚。又譯出《阿毗達磨俱舍釋論》二十二卷,通稱舊論。唐代永徽二年(651),玄奘又重新譯出《阿毗達磨俱舍論本頌》一卷,六0四頌。五年(654),又譯出《阿毗達磨俱舍論》三十卷,通稱新論。舊論比較保存了梵本的面目,新論則頌文頗多開合,又在長行裏牒引頌文的部分也都沒有顯明區別出來。至於印度的註書譯出很少,只真諦譯了德慧《隨相疏》中一片段,題作《隨相論》一卷。玄奘譯出《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八十卷,《阿毗達磨顯宗論》四十卷。其餘註疏玄奘均未翻譯,僅口傳一些說法散見於奘門各家《俱舍論》註之中。其後,另有佚名的譯者節譯安慧《真實義疏》頭兩品的一部分,題作《俱舍論實義疏》五卷,係從敦煌卷子中發現。
《俱舍論》及其註疏的西藏文譯本有以下各種︰(1)《阿毗達磨俱舍論頌》。(2)《阿毗達磨俱舍論釋》,三十卷。(3)眾賢造《俱舍論疏釋》,即《顯宗論》,四千五百頌,失譯。(4)陳那造《俱舍論疏要義明燈論》,四千頌。(5)安慧造《俱舍論大疏真實義論》。(6)增滿造《俱舍論疏隨相論》,一萬八千頌。(7)稱友造《俱舍論疏明了義論》,一萬八千頌。(8)靜住天造《俱舍論疏要用論》。這些譯本都收在西藏文大藏經《丹珠爾》之內。
在《俱舍論》未經傳譯之前,中國佛教學者研究阿毗達磨的毗曇師都以《雜心論》為主,所以也稱做雜心師。及至《俱舍論》譯出之後,他們逐漸改宗《俱舍》,遂有俱舍師。並撰出了好些註疏。最初是在真諦譯論的當時,真諦為了刊定譯文,曾為譯眾反覆解說,即由慧愷寫成《義疏》五十三卷。後來道岳得著遺稿,刪為二十二卷。次有慧淨,憑自己的理解,著《疏》三十餘卷。這些都是重要的著作,但現已一部不存。從玄奘重譯論文而後,因其解釋法相簡明完備,可作研究唯識學說的階梯,很受當時學人的重視,遂又形成研究新論的風氣。玄奘門下好多人都作了新譯《俱舍》的註疏,最著名的三家,神泰作《疏》,普光作《記》,法寶又作《疏》各三十卷,現都存在(惟神泰《疏》只存數卷)。其後開元中(約在722~727之時)圓暉又節略光、寶各家疏義,只解《本頌》(並附釋第九〈破執我品〉中的各頌),撰成《俱舍論頌疏》十卷,簡要便覽,大為流行。後為崇廙著《金華鈔》十卷解釋此疏,今佚失。只有惠暉的《頌疏義鈔》六卷、遁麟的《頌疏記》十二卷都還存在。另外散佚了的舊註,還有基師的《俱舍論鈔》十卷、懷素的《疏》十五卷、神清的《義鈔》數卷、玄約的《金華鈔》二十卷等。
其次,在中國西藏地區,佛教前宏期傳譯《俱舍論》的勝友,即是安慧的再傳弟子,所以學有淵源,宏傳頗力,但中經朗達瑪王的毀佛便一時停滯了。佛教後宏期中學者的研究,直到第十三世紀末才由迦當派的弟子奈塘寺集此學研究之大成,著了《對法莊嚴疏》,抉擇西藏所傳各家之說,奠定了此論研究的規模。其後格魯派更重視此論的學習,置之於顯教課程的最後。歷代大師均撰有《俱舍論》的註解,為學徒所遵用。
另外,《俱舍論》的研究也盛行於日本。遠在唐代,日本的學僧道昭、智通、智達、玄昉先後來華,從玄奘和智周學習《俱舍》,歸國傳授,因而成立了俱舍宗。這到後來雖然附屬於法相宗,但此論仍受重視,成為必修的基本典籍,學者註疏競出。近世學者如源信、珍海、宗性、秀翁、湛慧、普寂、林常、法幢、旭雅等的著作,都為研究《俱舍》常用的參考書。現代學者更有運用梵藏文資料來作種種研究的。(呂澂)
◎附一︰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十三章第一節(摘錄)
造《俱舍論》的傳說與實況
世親(Vasubandhu)《俱舍論》的內容與性質,略如《俱舍論(光)記》卷一所稱歎(大正41‧1a)︰「斯論(中略)採六足之綱要,備盡無遺;顯八蘊之妙門,如觀掌內。雖述一切有義,時以經部正之。論師據理為宗,非存朋執。遂使九十六道,同翫斯文;十八異部,俱欣祕典。(中略)故印度學徒,號為聰明論也。」
這是一部空前的論書,即使世親不轉而弘揚唯識,世親在佛教思想界的光榮,也會永遠存在的。《俱舍論》的造作,是震動當時的大事。所以傳有戲劇化的造論因緣;說得最為詳備的,如《俱舍論頌疏》(圓暉)卷一說(大正41‧814a)︰
「五百羅漢既結集(大毗婆沙論等)已,刻石立誓︰唯聽自國,不許外方。勒藥叉神守護城門,不令散出。」
「然世親尊者,舊習有宗,後學經部,將為當理。於有宗義,懷取捨心,欲定是非。恐畏彼師,情懷忌憚,潛名重往,時經四歲。屢以自宗,頻破他部。時有羅漢,被詰莫通,即眾賢師悟入是也。悟入怪異,遂入定觀,知是世親,私告之曰︰此部眾中未離欲者,知長老破,必相致害。長老可速歸還本國。」
「於時世親至本國已,講毗婆沙。若一日講,便造一偈,攝一日中所講之義。刻赤銅葉,書寫此偈。如是次第成六百頌,攝大毗婆沙,其義周盡。標頌香象,擊鼓宣令曰︰誰能破者,吾當謝之。竟無一人能破斯偈。」
「將此偈頌,使人齎往迦溼彌羅。時彼國王及諸僧眾,聞皆歡喜,嚴幢幡蓋,出境來迎標頌香象。至國尋讀,謂弘己宗。悟入知非,告眾人曰︰此頌非是專弘吾宗,頌置傳說之言,似相調耳。如其不信,請釋即知。於是國王及諸僧眾,發使往請,奉百斤金以申敬請。論主受請為釋,本文凡八千頌。寄往,果如悟入所言。」
這段文,可分四節︰(1)《大毗婆沙論》不許流傳外方,(2)世親隱名前往學習,(3)還國造論頌,(4)造釋論。迦溼彌羅(Kaśmīra)不許《大毗婆沙論》流傳外方,《大唐西域記》也有此說。世親去迦溼彌羅,學習《大毗婆沙論》,論理是極有可能的。但這一傳說,實為另一不同傳說的改寫,如《婆藪槃豆法師傳》說(大正50‧189a)︰
「刻石立制云︰今去,學此法人,不得出罽賓國。八結文句,及毗婆沙文句,亦悉不得出國。」
「阿踰闍國,有一法師,名婆沙須跋陀羅。聰明大智,聞即能持;欲學八結毗婆沙文義,於餘國弘通之。法師託迹為狂癡人,往罽賓國,恒在大眾中聽法。而威儀乖失,言笑舛異。(中略)於十二年中,聽毗婆沙得數遍,文義已熟,悉誦持在心。欲還本土,去至門側。諸夜叉神高聲唱令︰大阿毗達磨師,今欲出國。即執將還,於大集中,眾共檢問。言語紕繆,不相領解。眾咸謂為狂人,即便放遣。(中略)法師既達本土,即宣示近遠,咸使知聞。云︰我已學得罽賓國毗婆沙,文義具足;有能學者,可急來取之。(中略)罽賓諸師,後聞此法已傳流餘土,人各嗟歎!」
潛往迦溼彌羅學《大毗婆沙論》的,是須跋陀羅(Subhadra),不是世親。將《大毗婆沙論》文義,傳入外方,而得婆沙須跋陀羅的稱號,這是應有部分真實性的。迦溼彌羅,不許《大毗婆沙論》文義的流入外方,而允許外人來迦溼彌羅修學,這是什麼意思呢﹖不久前,西藏佛教,以拉薩為中心。第一流的佛教學者,不得達賴的特許,是不能擅自到別處去的。所以佛教的名學者,集中在拉薩,拉薩確保西藏佛教的最高權威。四方學者,以拉薩為景仰的目標,不斷來留學。比對這種情況,迦溼彌羅不願《大毗婆沙論》外傳──精熟毗婆沙文義者到外方,相信極可能是基於這樣的同一理由。而且,《發智論》的研究發達,使阿毗達磨論成為說一切有部正宗。而《大毗婆沙論》的集成,使迦溼彌羅毗婆沙師,成為說一切有部,阿毗達磨的正宗。要確保這一教義的權威,不許精熟毗婆沙文義者外流,是一項有效的方法。《大毗婆沙論》集成,阿毗達磨系的西方師、外國師等,說一切有部的譬喻師,上座別系分別論者的一切異義,都被評破,表示佛法的正義,屬於迦溼彌羅。阿毗達磨西方系、譬喻師、分別論者,當然都不能毫無反感的。但《大毗婆沙論》,不但文廣──十萬頌,義理也非常精深。三世恒有的一切法性,決不如一般所想像的實有而已。尤其是廣引眾說,沒有評定的不少;毗婆沙師的真意,是不能輕易決了的(從眾賢與世親諍毗婆沙義,可以發見這種情形)。不滿毗婆沙師的評黜百家,而不能深徹的理解毗婆沙義,也就無可如何了!從《阿毗曇心論》以來,說「無作假色」,但沒有予無表實色以深徹的評破,而提供業力的更好說明。初期的經部師──鳩摩邏多(Kumarārāta)、訶黎跋摩(Harivarman),也還是這樣。這與不許毗婆沙文義的外流,應有多少關係的。自精熟毗婆沙文義者外流,毗婆沙師的真意義,也就日漸明顯。迦溼彌羅的權威性,開始衰退。「偏斥毗曇」的經部,也就發展為一時的思想主流。世親精熟於毗婆沙文義,將迦溼彌羅的毗婆沙義,流行東方的經部義,展轉立破,而明確的對舉出來。總結說一切有部與經部的精義,而期待正確與合理的開展。
世親講《大毗婆沙論》,每天攝成一頌,圓暉是引述《婆藪槃豆法師傳》的。姑不論其他,但從《大毗婆沙論》的組織次第來說,也與《俱舍論》的次第不合。每日造一頌的傳說,是決無其事的。受迦溼彌羅的禮請,世親才造論釋,也出於《婆藪槃豆法師傳》。世親為了精究《大毗婆沙論》義,曾到迦溼彌羅修學,大致與事實相近(Tāranātha《印度佛教史》,說世親依眾賢修學「毗婆沙」,不足信)。造論的實際情形,不會如傳說那樣的。但依《俱舍論頌》,與毗婆沙義不合處,並不太明顯,要等釋論才明白表達出來。《婆藪槃豆法師傳》說︰「論成後,寄與罽賓諸師。彼見其所執義壞,各生憂苦。」當時迦溼彌羅論師的激動,是可以想見的;這就是眾賢(Sam-ghabhadra)造《順正理論》的緣起了。
為了說明《俱舍論》造作的實際情形,先略述《俱舍論》的傳譯與品目。《俱舍論》曾經二譯︰(1)陳‧天嘉四年(563),真諦(Pa-ramārtha)在番禺與南海郡,繼續譯出《俱舍論偈》一卷、《阿毗達磨俱舍釋論》二十二卷。(2)唐‧永徽二年至五年(651~654),玄奘在長安大慈恩寺譯出,名《阿毗達磨俱舍論》,凡三十卷。又別出《阿毗達磨俱舍論本頌》一卷。陳唐二譯,都分為九品︰
┌───────┬─────────┐
│唐 譯│陳 譯│
├───────┼─────────┤
│1、分別界品 │1、分別界品 │
│2、分別根品 │2、分別根品 │
│3、分別世品 │3、分別世間品 │
│4、分別業品 │4、分別業品 │
│5、分別隨眠品│5、分別惑品 │
│6、分別賢聖品│6、分別聖道果人品│
│7、分別智品 │7、分別慧品 │
│8、分別定品 │8、分別三摩跋提品│
│9、破執我品 │9、破說我品 │
└───────┴─────────┘
第九〈破執我品〉,實為世親的另一論書。前八品都稱「分別」,第九品稱「破」,是立名不同。前八品舉頌釋義,第九品是長行,是文體不一致。《順正理論》對破《俱舍論》,而沒有〈破我執品〉。這都可以證明為另一論書,而附《俱舍論》以流通的。《俱舍論法義》,舉六證以明其為別論,早已成為學界定論了。《俱舍論》(八品)的造作實情,《俱舍論廣法義》首先指出︰「世親論主,依法勝論(心論)立品次第,少有改替,對閱可知。」《阿毗達磨論之研究》廣為論列,以說明世親的《俱舍論》是依《心論》、《雜心論》為基礎,更為嚴密、充實,與整齊的組織。受經部思想的影響,所以出於批判的精神,而論究法義的。究竟這是相當正確的見解。
《阿毗達磨俱舍論》,義譯為《對法藏論》。如《論》卷一說(大正29‧1b)︰「由彼對法論中勝義,入此攝故,此得藏名。或此依彼,從彼引生,是彼所藏,故亦名藏。是故此論名對法藏。」
本論──《發智論》,釋論──《大毗婆沙論》,足論──六足論,是阿毗達磨論──對法論。《俱舍論》能攝對法論的一切勝義,所以名《對法藏論》。在名稱上,顯然是阿毗達磨論的一部。所說的「依彼,從彼引生」,決非每天講《大毗婆沙論》的攝頌,而是在攝《發智》、《毗婆沙》論義的。在《阿毗曇心論》、《雜阿毗曇心論》的基礎上,廣攝六足、《發智》、《婆沙》的勝義而成。本書第十章,已說過︰《大毗婆沙論》集成後,妙音(Ghoṣa)首先類集阿毗達磨要義,成《甘露味論》十六品。西方論師法勝(Dharmaśreṣthī)將《甘露味論》改組為十品,並製造偈頌,名《阿毗曇心論》。阿毗達磨的精要,易誦易持,因而為阿毗達磨論,奠定了製作的新規模。由於《心論》的過於簡略,所以大家為《心論》作釋,廣引《大毗婆沙論》義。這裏面,就有古世親的六千頌本。但這麼一來,頌文與釋義,不一定相稱,失去了容易受持的優點,被譏為「智者尚不了」的「無依虛空論」。《雜心論》主法救(Dharmatrāta)出來,將其他的阿毗達磨要義,也製為偈頌,間雜的編入《心論》各品。對於當時多諍論的論義,別立一〈擇品〉,成為《雜心論》。世親的《俱舍論》,就是在這一系列的論書上,重為造作的。
《心論》的〈界品〉、〈行品〉,明一切法的體用。〈業品〉、〈使品〉、〈賢聖品〉、〈智品〉、〈定品〉,別明雜染法與清淨法。這是一項良好的組織次第。但法勝受《甘露味論》的組織影響,又立〈契經品〉、〈雜品〉,加一〈論問品〉──後三品仍不免雜亂無緒。《雜心論》間雜了更多的論義,又別立〈擇品〉,在組織上,更為雜亂。世親的《俱舍論》,對品目作了重要的改革。別立〈分別世間品〉於〈業品〉之前,容攝《施設論》、《大毗婆沙論》,有關器世間與有情世間的眾多法義,及一向被編入〈契經品〉的十二緣起、七識住等論義。〈分別世間品〉與〈業品〉、〈隨眠品〉,別明有漏法的生、業、煩惱──三雜染。《雜心論》的後四品,徹底廢除;將各品所有的論義,隨義而一一編入前八品中。《俱舍論》八品的組織、條理與次第,在所有阿毗達磨論書中,可稱第一。
《心論》二五0頌,《雜心論》擴編為五九六頌,有改作的,有增補的。世親進一步的嚴密論究︰對於內容,阿毗達磨的重要論義,以能盡量含攝為原則。對於頌文,無論是修正、增補,都以文字簡略而能含攝法義為原則。所以五九六頌的《雜心論》,在《俱舍論》中,被保存而簡練為三百餘頌;另又增補二百餘頌,總為六百頌。論頌數,與《雜心論》相近;而內容的充實,不是《雜心論》所能比了!《俱舍論》不愧為阿毗達磨論的傑作,《俱舍論》不再是《心論》那樣的阿毗達磨概要,而是阿毗達磨的寶藏。後來眾賢略改幾頌,成《阿毗達磨顯宗論》本頌。所以世親的《俱舍論》頌,對說一切有部的阿毗達磨論宗,是有重要貢獻的!
然而,《俱舍論》並不等於《發智論》、《大毗婆沙論》的勝義集成。早在法勝造《心論》,已表示出一項傾向──對迦溼彌羅的毗婆沙師,存有不滿的情緒。這在《心論》的論義中,可以清楚地看出來的。《雜心論》雖接近毗婆沙師正義,而也說「無作假色」。這是西方、健馱羅一帶的阿毗達磨論師,不滿毗婆沙師的一貫表示。本來,上座系的阿毗達磨,是重思考,重理性的,所以自稱為「正理論者」、「如理論者」、「應理論者」。以理為準則,解說一切契經;契經的是否了義,盡理不盡理,以正理為最高的判斷,而不是依賴傳統的信仰。《發智論》是上座、說一切有系,古聖先賢,所有教證的累積成果;由迦旃延尼子(Kātyāyanīputra)綜合整理編成,這確實是偉大的。《發智論》的研究發展,造成說一切有部阿毗達磨的隆盛。迦溼彌羅論師,推重《發智論》為佛說,看作阿毗達磨的最高準則。集成《大毗婆沙論》,評破百家,以迦溼彌羅師說為正義,不容少有異議。毗婆沙師的精神,雖重於理論的評判;而在精神的深處,為《發智論》的權證所脅制,所以態度是專斷的。阿毗達磨的西方系,不滿毗婆沙師,雖說「無作假色」,偶有枝末異義,而在傳統的阿毗達磨思想中,不能提出根本而有力的不同意見。說一切有部譬喻師,斷然的放棄三世一切有的根本理念,思想的拘束一去,立刻開拓出新的境界,這就是種子熏習說。這對於三世有的阿毗達磨,是有嚴重威脅性的。世親有西方系阿毗達磨的傳統,對於阿毗達磨論義,是非常崇敬的。所不能同意的,只是迦溼彌羅論師所說──「阿毗達磨是佛說」的權威性。因為這是足以腐蝕阿毗達磨──重理性、重思考的精神,而流為宗派成見的點綴物。所以首先喝破︰「因此傳佛說對法。」撤除了思想上的束縛,然後讓不同的思想表露出來。從相互的立破中,了解彼此間的真意義,彼此的差別所在。充分發揮自由思考──阿毗達磨的真精神,也就是世親的治學精神。生當經部流行的時代,與說一切有部,形成尖銳的對立;世親所以多舉經部義,與說一切有部相對論。在某些問題上,世親是贊同經部的;但說他「密意所許,經部為宗」是不對的。贊同說一切有部的,多著呢!以阿毗達磨的正理為準則,所以《論》末說(大正29‧152b)︰「迦溼彌羅議理成,我多依彼釋對法,少有貶量為我失,判法正量在牟尼。」
◎附二︰Th. Stcherbatsky著‧巫白慧譯〈關於阿毗達磨俱舍論破我品〉(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22})
《阿毗達磨俱舍論》最後一章〈破我品〉,蘇聯著名學者徹爾巴茨基(Th. Stcherbats-ky,1866~1924)以為是一篇十分重要的佛教哲學論文。根據他的研究,〈破我品〉是《俱舍論》的一篇後加的附錄;不過,它的時間並不比本論晚得多少。〈破我品〉之所以被做為《俱舍論》的最後一章,正因為它對全論的中心思想作了最概括的和最有總結性的表述,就是說,〈破我品〉實際上就是《俱舍論》的結論。
1919年,徹爾巴茨基根據《俱舍論》藏文譯本,把〈破我品〉轉譯成英文,以〈佛教徒的靈魂理論〉(The Soul Theory of theBuddhists)為題發表於《俄羅斯科學院公報》。翻譯時,他還參考了稱友(Yasomitra)的《阿毗達磨俱舍論疏》(Abhidharmakośavyākhya,梵本),核對了真諦和玄奘的翻譯本。他還寫了一篇短序冠於譯文之前,表示自己對阿毗達磨哲學的一些重要看法。這兒,就將他的這篇短序以〈關於阿毗達磨俱舍論破我品〉為題,譯出介紹,以後如有機會,當再介紹他的〈佛教徒的靈魂理論〉──〈破我品〉的譯文。(譯者識)
在西元第五世紀末,聲振遐邇的世親,編纂了一部題為《阿毗達磨俱舍論》的佛教教理的宏傳綱要。在這部著作裏,我們發現一篇特別的附錄,綴於最末的一章,作為全書的一種結論,專門討論了關於佛教否認靈魂存在(我的存在──譯者)這個爭論很多的問題。
《俱舍論》一開頭就聲明︰為了取得解脫,對於活動在生命過程中的各種元素(dhar-ma,法),作一個透徹的辨別,是必要的;然後,進行闡明這些元素,它們的分類和特徵(第一、第二品)。在第三品,詳細敘述各類不同的生物或世界,它們是由於剛才所講的元素力量的作用而產生的。隨後的兩品(第四、五品)則集中考察使世界運動的一般原因和維持生命過程的特殊原因(karma,業行;anu-saya,隨眠)。這樣,這五品說明被稱為普通世界進程的靜力和動力(duhka,苦;samudaya,集)。剩下的三品是關於生命的淨化,或者,更確切地說,是關於生命運動的靜止化(nirodha,滅;mārga,道)。第六品描寫一幅佛教聖者(āryapudgala,聖人)的圖畫,最後兩品(第七、八品)討論聖位的一般和特殊的原因,就是,純潔的智慧(prajñāamalā,無垢慧)和超越的沉思(samādhi,禪定)。在所有被分析的存在元素裏,都沒有提到靈魂,即沒有談及有代表某種在生命各個元素之間的統一體。那是真的,意識(vijñā-na,識)佔著一個中心位置,但是,它同樣是無常的,它的作用,同樣被定為最後將歸於消失。有些元素必然地一個跟著一個產生,有些元素必然地共同存在,即經常同時出現。這個過程構成它們「彼此相互依賴產生」(pra-titya samutpāda,緣生),或者,生命被看作是相互依賴的元素力量的一種作用。在結束他的闡述時,世親自覺要求在一篇特別附錄裏,對於整個體系的否定部分,即靈魂的否定(破我──譯者)作某些考慮。
佛教被視為印度哲學思想發展中的一環,而在它之前,數論體系很可能已在印度學術(sastra)的嚴密而完全一致的形態裏達到一種高度發展的形式。我們還不知道有任何使人信服的議論提出來懷疑這一傳說︰佛陀在兩位著名的數論導師的指導下,研究過系統的哲學。從同樣的傳說來源,我們推測這些大師們很可能已經拒絕了物質的三種原始成分的教義。佛陀對靈魂的否認,在走向更高度的一致性的同一方向中邁進一步。一個永恒被動的靈魂和一個主動的,但無知覺的知覺在一起的局面,的確是數論體系中一個很弱的論點──一個招致批評的論點。數論的這一表現在不斷變化過程中(nitya pariṇāmi,變易)的永恒物質,被佛陀改變為不同的元素;這些元素出現於生命中像一些瞬息的閃現,沒有任何永恒的實在物所支持。數論和佛教這兩種教義這有時候被稱為激進體系(ekāntadārsana,片面見解),因為,一種只執定永恒存在的教義(sarvamnityam,一切是常),另一種則主張普遍變易(sarvam anityam,一切無常)。
這裏,沒有必要對這兩個體系作更詳細的比較,但是,它們兩者之間的密切聯繫並沒有逃過學者們的注意。我在這裏要堅持的是這一事實︰一種密切的關係,不僅可以用相同的論點來表示,而且可以用反對,不用抗議來表示。當佛陀把有一個永恒的「我」的教義叫做「愚者之教」的時候,那是清楚的,他是向一種已確定了的教義作鬥爭。任何時候,他的說法都強調「沒有靈魂」(無我──譯者)或者錯誤的人格主義(satkāyadrsti,身見);在他的話裏,人們會很清楚地感覺到有一種反對,或甚至敵對的意思。佛陀的這種教義和它的積極的相應部分──活動在生命中,不同的元素和它們的活動一定會逐漸地被制止,直到取得永恒的寂靜──是全部佛教的中心論點。戴維斯夫人(Mrs. Caroline Rhys Davids)正確地評述︰「這種反實體主義(antisubstantialist)的宗旨是如何謹慎地和忠實地被信奉和維護著!」我們還可以補充,佛教哲學史可以描繪為更深地悟入佛陀的這種原始直覺(他自己相信那是他最偉大的發現)的一系列努力。
當考慮到佛教哲學的晚期發展的總的方向時,人們會無意地想起一位近代思想領袖曾經說過關於哲學的話︰「我們越是試圖鑽進哲學家的主要概念……我們感到它不知不覺地在我們手裏走了樣。」一位哲學家的原始直覺可能是很簡單,但他要花整個生命來使它成為一個清楚的公式。正當他表示了他因感到有責任去修改他的公式而在心裏想到些什麼的時候,他立刻修改這種剛想到的修改等等。「他的教義可以這樣無限地發展,而所有它的複雜性不外乎在他原始直覺與他運用表現方法之間的一種不可共通性。」教團中最早的分裂已曾涉及這些玄妙的哲學問題。
「論事」(Kathāvattu)就是用關於靈魂的可能的真實性問題的冗長討論來開始闡述各種不同的觀點。聖正量部(Aryasammityas)和犢子部(Vatsiputriyas)這兩派傾向在一種承認人格的元素裏有某種、但很微弱的統一體的意義上來解釋「沒有靈魂」的教義。他們的反對者,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in)甚至否認這一點。一切有部主張,不同的元素真實地存在於所有三個時間︰就是說,不僅構成現在的一些元素的短暫閃現真實地存在,就是過去和未來的閃現也這樣存在著。對他們說來,「沒有靈魂」等於是過去、現在和未來的全部無限的元素群。龍樹進一步把「沒有靈魂」,或「空」,提升為一種類似的實在。結果是︰諸元素的相互依賴是一個公認的事實,但它們被否認有任何實體的存在(nihsvabhāva,無自性)。這種「空」以一種不可思議的方式發展為(vivarta)現象生命的多樣性。馬鳴把「沒有靈魂」看作一種總的意識(ālayavijñaṇa,阿賴耶識),它有屬於多方面的不同元素;這樣,給予原始教義,一種唯心主義的詮釋,由於世親,佛教哲學又一次受到唯心主義的解釋,最偉大的佛教哲學家陳那和法稱帶著微細的修改而遵循這種解釋。後來,「沒有靈魂」被理解為一種多神主義的意義,同時,人格化而為最初的法身佛毗盧遮那(Vairocana),至於這種有神概念人格化而為阿彌陀佛(Ami-tābha),並由崇拜他而產生一種新的宗教,都可以作同樣的看法。
佛教在現在和過去表現出所有不同的形式,可以看作是要以和諧的直覺達到教主的原始觀念的許多努力。所有這些努力都先以對生命的諸元素的分析作為必需的條件。世親寫他的論文,不是按照他自己的觀點,而是遵循喀什米爾的毗婆沙師(Vaibhāsikas)的教示。他計劃在一部較晚的作品裏來闡明自己的觀點,而這部作品他只完成其便於記誦的頌文部分。上邊提到的附錄似乎是一種中間部分──介於這兩部作品之間的一種聯絡。
目前,似乎應該把附錄譯出來,不必等待《阿毗達磨俱舍論》全書的翻譯和出版。這個附錄討論了全部佛教的中心論點,同時,是一篇組織嚴謹,風格優美的傑作,而世親正以這種寫作風格而著稱於佛教界。
歐洲學者將會看到他們的偉大印度前輩在作詮釋教義中的困難論點的同樣工作,而在這些工作上,他們也曾花過很多力氣。他們將會看到他恰好提及他們引用來支持他們的解釋的、佛陀說法中的相同章節。他們將會發現在「沒有靈魂」的科學教義和見於說法的通俗方式中的「靈魂輪迴」之間,並沒有「顯著的矛盾」。他們將會把功績歸於有學問的佛教徒的這個普遍的信念︰佛陀在他的說法裏,常常採用形象的語言,以便接近未受教育的人民的樸素心靈。正如我希望的,在阿毗達磨中,他們將會找到那些他們曾徒勞地在許多風格紛繁的流行著作中尋覓的東西。
〔參考資料〕 《俱舍論研究》下(《現代佛教學術叢刊》{51});李世傑《俱舍學綱要》;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佐伯旭雅《冠導阿毗達磨俱舍論》(《大藏經補編》{6});西義雄《國譯俱舍論》(《國譯一切經》〈毗曇部〉{25}、{26});福原亮嚴(監修)《阿毗達磨俱舍論本頌の研究》;深浦正文《俱舍論概論》;平川彰、平井俊榮(等)《俱舍論索引》。
無色界四天的第一天。也稱無量空處、阿竭禪天、虛空知天、空知天、空處天。在「九地」中此天稱為空無邊處地。指厭色界有色質的障礙不得自在,故以空無邊想的加行而入空無邊處定,又以此定為因而得的定地之果報。厭色故無色蘊,是由受、想、行、識等四蘊而成的異熟生。
《大毗婆沙論》卷八十四曾敘述此名之由來(大正27‧432c)︰「但以加行故名空無邊處,如施設論說︰以何加行修空無邊處定,由何加行入空無邊處定﹖謂初業者先應思惟牆上、樹上、崖上、舍上等諸虛空相,取此相已假想勝解,觀察照了無邊空相,以先思惟無邊空相而修加行,展轉引起初無色定,故說此名空無邊處。」《楞嚴經》卷九云(大正19‧146c)︰「若在捨心捨厭成就,覺身為礙,銷礙入空,如是一類名為空處。」
又,此天已無色蘊,故無方處。至於此天的壽命,《長阿含經》卷二十說是一萬劫;《立世阿毗曇論》卷七分之為上中下品,下品一萬七千五百大劫,中品一萬八千五百大劫,上品二萬八千劫;《大毗婆沙論》卷八十四說是二萬劫。
聲聞四果之一,如來十號之一。指斷盡一切煩惱而得盡智,值得受世人供養的聖者。後世多用來指稱聲聞弟子之證得第四果位者而言。又作阿盧漢、阿羅訶、阿羅呵、阿囉呵、阿黎呵或遏囉曷帝,譯作應、應供、應真等。《俱舍論》卷二十四云(大正29‧126b)︰
「不還者進斷色界及無色界修所斷惑。從斷初定一品為初,至斷有頂八品為後,應知轉名阿羅漢向。即此所說阿羅漢向中斷有頂惑,第九無間道亦說名為金剛喻定,一切隨眠皆能破故,先已破故不破一切,實有能破一切功能。諸能斷惑無間道中,此定相應最為勝故。(中略)此定既能斷有頂地第九品惑,能引此惑盡得俱行盡智令起。金剛喻定是斷惑中最後無間道,所生盡智是斷惑中最後解脫道。由此解脫道與諸漏盡得最初俱生故名盡智。如是盡智至已生時便成無學阿羅漢果。已得無學應果法故,為得別果所應修學此無有,故得無學名。」
即謂於阿羅漢向斷色無色界修所斷惑,最後入金剛喻定而斷盡有頂地第九品惑時,盡智生即成無學阿羅漢果。又阿羅漢不僅限於聲聞,獨覺及佛亦可稱為阿羅漢。如《成唯識論》卷三云(大正31‧13a)︰「阿羅漢者,通攝三乘無學果位。」
關於阿羅漢的語義,《大毗婆沙論》卷九十四云(大正27‧487b)︰「答應受世間勝供養,故名阿羅漢,謂世無有清淨命緣非阿羅漢所應受者。復次阿羅者謂一切煩惱,漢名能害,用利慧刀害煩惱賊令無餘,故名阿羅漢。復次羅漢名生,阿是無義,以無生故名阿羅漢,彼於諸界諸趣諸生生死法中不復生故。復次漢名一切惡不善法,言阿羅者是遠離義,遠離諸惡不善法,故名阿羅漢。」
又依《大智度論》卷二所述,阿羅呵有殺賊、不生、應受供養三義。按arha n一語是語根arh(義為「堪受」或「得作某事」)附上at而成arhat的單數主格,依據此義,故解作應供。然《俱舍論》卷二十四云(大正29‧126c)︰「此唯應作他事故,諸有染者所應供故,依此義立阿羅漢名。」又,《大乘義章》卷二十(末)以四義解阿羅呵︰(1)佛應斷一切惡法,故名應。(2)如來應證寂滅涅槃,故名應。(3)如來應化一切眾生,故名應。(4)如來斷盡諸過,福田清淨,應受物供,故名應供。《成唯識論述記》卷三(末)亦云(大正43‧341b)︰「阿羅漢者,此正云應。應者,契當之義。應斷煩惱、應受供故、應不復受分段生故。若但言應即通三義,故言如來應不言應供,若著供字唯得一義,便失二義。」
此三說皆解阿羅漢為「應」義,而「應供」不過是其中之一義而已。至於《大毗婆沙論》等謂阿羅漢有殺賊或不生等義,可能是就俗語解釋而來。在印度俗語中,r通常分解為ri,故arhan得轉作arihan,而arihan又可分解為二︰ari有「賊」或「敵」之義,han有「斬」之義。故arihan可解釋為「殺賊」。又有解arhat為aruhat,蓋aruhat乃由語根ruh(義作「生」)附上a,則有否定之意,亦即有「不生」之義。
依《雜阿毗曇心論》卷五、《俱舍論》卷五及卷二十五,有部將阿羅漢分為六種。(1)退法阿羅漢︰即遇有阻逆即易退失所得的阿羅漢。(2)思法阿羅漢︰由於恐懼退失果位而常思自殺者。(3)護法阿羅漢︰於所得果位恆加警惕而不致退墮者。(4)住法阿羅漢︰不須提防退失,但亦不增進,而安住於果位者。(5)堪達法阿羅漢︰更勤修練以求升進者。(6)不動法阿羅漢︰已至頂位,不再退墮者。此六種乃依阿羅漢種性之利鈍所作的分別。前五者又稱「時解脫」,屬鈍根。第六又稱「不時解脫」,屬利根。
《中阿含》卷三十〈福田經〉、《甘露味論》卷上、《成實論》卷一〈分別賢聖品〉等,則於上列六種阿羅漢,另加慧解脫(由智慧之力斷除煩惱而得解脫)、俱解脫(定慧二障皆除)、無疑解脫(斷定慧二障,且通達一切文義而得四無辯),而成九種,稱為九無學。《三法度論》卷中將阿羅漢分為利根、鈍根、中根三種,又於利根中立住法、升進法、不動法三種,於鈍根分出退法、念法、護法三種,於中根分出慧解脫、具解脫、不具解脫三種。
◎附一︰印順《成佛之道》第四章(摘錄)
頌文︰「斷惑究竟者,名曰阿羅漢,畢故不造新,生死更無緣。」
解說︰體見正法而斷了見惑的聖者,知見是絕對的正確了。但在一切境界上,愛染的力量還很強。所以可能進修停頓,或者再生人天,忘失本來。不過修惑是自然萎縮(如拔了根,樹皮會乾枯一樣),聖道的潛力一定會現起,一定會再向前進的。在這再進修中,無論是行住坐臥、衣食語默、毀譽得失、衰老病患、待人接物,在這一切境界上,能提起正念,時時照顧,不斷熏修,這能使愛染為本的修惑,漸漸銷融淨盡。這是二果以來都是如此的。
證得初果或二果、三果,現生不斷進修;或是阿那含(三果)死後,生到上界,聖道現前,到了「斷惑究竟」淨盡的時候,就證第四果,「名」為「阿羅漢」。阿羅漢也是梵語,譯義是「應」。意思說︰這是真正應受人天供養的聖者。或譯為『無生』、『殺賊』,是說︰到此階位,殺盡了一切煩惱賊,不會再有生死的生起了。總之,這是斷盡煩惱,斷盡生死的極果。所斷的煩惱,論師說是色無色界的修斷煩惱。佛在經中,總是說︰『五順上分結斷,得阿羅漢。』五順上分結是︰色貪、無色貪、掉舉、慢、無明。色貪、無色貪,是色界與無色界的貪染。掉舉、慢、無明,也應該是二界不同的。但修惑以染愛為本,所以特約二界而分別為二類。這五結,是使眾生生於上界的,現在也斷了,就斷盡了繫縛三界的一切煩惱。煩惱既斷盡了,那依煩惱潤生而感果的「故」業──從前以我見為中心而造的業力,已經完「畢」而不再有效。又「不」會再「造新」業,所以未來的「生死」苦果,「更無」生起的因「緣」了。所以阿羅漢現有的生死身,到了壽命盡時,就『前蘊滅,後蘊更不生』,而入於不生不滅的無餘涅槃。──聲聞乘的進修,以此為最究竟的果位。
頌文︰「此或慧解脫,或是俱解脫,六通及三明,世間上福田。」
解說︰經中說到阿羅漢,有六種、九種等分別,現在說二大類︰「此」阿羅漢,「或」是「慧解脫」的,「或是俱解脫」的。俱解脫,就是定與慧都解脫的。要知道,定與慧,都有煩惱障蔽他,所以不能現起;如能現起,就從這些障礙而得解脫。經中時常說到︰『離無明故,慧得解脫;離貪愛故,心(定)得解脫。』這是說︰依慧力的證入法性,無明等障得解脫。以定的寂靜力,使貪愛等障解脫。如世間的外道們,也能離欲界煩惱(欲愛等)得初禪,離初禪煩惱得二禪……離四禪煩惱(色界煩惱──色愛等盡),得無色界的空無邊處定──離無所有處煩惱,得非想非非想定,但不能離非非想處煩惱,所以不脫生死。在佛弟子的修證上,如約少分說,都可說有這定與慧的解脫。如依未到定或七依定而發無漏慧的,斷見道所斷惑,都可說有此二義。但如約全分來說,就大大不同。如修到阿羅漢的,以慧力斷盡無明為本──我見為本的一切煩惱,那是不消說的,大家都是一樣的。如依定力的修得自在來說,就不同。如依未到定或初禪而得阿羅漢的,就於初禪或二禪以上的定障,不得解脫。就使能得四禪八定,也還不能徹底解脫定障。如能得滅盡定的阿羅漢,無論是慧是定,都得到了究竟解脫。約得到定慧的全分離障說,稱為俱解脫阿羅漢。如慧證究竟而不得滅盡定,就稱為慧解脫阿羅漢。生死苦果,依慧證法性而得解脫,所以定力不得究竟,也沒有關係。阿羅漢的定力,是淺深不等的,所以可分好幾類的。
俱解脫阿羅漢,不消說是能得「六通及三明」功德的。慧解脫的羅漢,凡能得四根本禪的,都能修發三明、六通。六通是︰神境通、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漏盡通。神境通能變多為一,變一為多,隱顯自在,山河石壁都不能障礙他。入水,入地,還能凌空來去,手摸日月等。天眼通能見粗的又見細的,見近的又見遠的,見明處又見闇處,見表面又見裡面,尤其是能見眾生的業色,知道來生是生天或落惡趣等。天耳通能近處遠處,聽到種種聲音。能聽了人類的不同方言,連天與鳥獸的語聲,也都能明了。他心通能知道他眾生心中所想念的。宿命通能知眾生前生的往因,作什麼業,從那裡來。漏盡通能知煩惱的解脫情形,知煩惱已否徹底斷盡。六通中的漏盡通,是一切阿羅漢所必有的。其餘的五通,要看修定的情形而定。這五通,不但佛弟子可以修發,外道也有能得五通的。雖然說六通無礙,但所知所見的也有廣狹不同,惟佛才能究竟。六通的前五通,是通於外道的,但三明阿羅漢(三乘無學)所專有的。三明︰天眼明、宿命明、漏盡明。這就是天眼、宿命、漏盡三通,但在阿羅漢身上,徹底究竟,所以又稱為明。天眼明是能知未來的;宿命明是能知過去的。漏盡明以外,特別說這二通為明,就是對於三世業果明了的重視。阿羅漢有這樣的殊勝功德,所以是「世間」的上「上福田」,應受人天的恭敬供養。
頌文︰「明淨恒不動,如日處晴空;一切世間行,不染如蓮華。」
解說︰再舉兩個譬喻,來讚嘆阿羅漢的功德。
(1)證得阿羅漢果的聖者,智慧斷盡了煩惱,所以是「明」而又「淨」。在觸對一切境界時,可以「恒不動」來說明。阿羅漢的功德,有『六恒住』。在見色聞聲等六境起用時,恒常是︰『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這就是不動。在觸對六境時,或是合意的,或是不合意的,但不會因此而起貪起瞋。一切利譽得失,在聖者的心境上,是不受外境所轉動,『不能妨礙心解脫慧解脫』。俗語所說的『八風吹不動』,就是阿羅漢的境界。這如經上說︰『六入處常對,不能動其心,心常住堅固,諦觀法生滅。』經中曾有雲散日現的比喻︰凡夫,如烏雲密布,完全遮蔽了太陽。證初果時,如烏雲的忽然散開,露出了太陽一樣。但烏雲太多,還在忽而遮蔽忽而顯現的變動中。雲漸漸淡了、散了,到末後,浮雲淨盡。阿羅漢的極明極淨,正「如日」光朗照,「處」在萬里無雲的「晴空」中一樣。
(2)證得阿羅漢的聖者,無論定力的淺深怎樣,在沒有捨報以前,總是生活在世間。一樣的吃飯、穿衣、來去;一樣的遊化人間,待人接物。他的身體,他的環境,還是世間的有漏法,還是無常苦不淨的。然而,阿羅漢生活在這世間中,卻不受雜染的環境所熏變。所以他在「一切世間行」中,清淨「不染,如蓮花」一樣。
◎附二︰木村泰賢著‧歐陽瀚存譯《原始佛教思想論》第三篇第五章(摘錄)
夫後之阿毗達磨,以為羅漢位為極其高貴之物,殆為常人所不能驟然企及者。雖然,據吾人所知,原始時代之羅漢位,決非似此高不可攀,其獲得此位者,須有極其艱辛之努力與克己,然既已得之,則決非如後來所擬議,雖屬肉體,亦為超人之義。羅漢者,要為開發心地,自明智,則為祛去對於吾人存在意義之一切疑念。自情意言,則不外指解放小欲望之自己。所謂自覺之當體,若以之配合於四果言,預流果者,要為於四諦教所起「誠然如此」智的碻信之位,基此碻信,進行於制伏情意方面之過程,即為一來與不還,最後結果,則為由於自身之內部,湧出解放的自覺者,名阿羅漢,此即原始之義也。不寧唯是,此種經過,不必限於依次推進,其因於機根與熱心,而得超越解脫者,亦屬不少。今試舉四五例觀之,如佛陀最初教化之憍陳如(Kondañña)等五比丘之成羅漢,相傳僅歸佛後五日。目乾連亦僅歸佛後五日,舍利弗則歸佛後十五日。夫彼等不待論於歸佛以前,已積有修行,故一歸於佛陀,即成羅漢,要不過所謂畫龍點睛者耳。雖然,此外別無素養,而得急遽成羅漢者,亦不乏人。例如長者之子耶舍(Yasa)之成羅漢,祇歸佛後七日。又有不甚聞名之妙香(Sugandha)之成羅漢,祇歸佛後七日。又比丘尼如差摩尼(Sama)亦祇八日。善生女(Sujātā)則見佛聞法,即得羅漢,歸家後得夫許可出家,遂得解脫。由此觀之,修行之進程,不必逐漸經過一切階級,實屬無疑。其間所謂見道與修道,斷八十八使之見惑,八十一品之思惑後方成羅漢云者,乃膠執之行法,恐得果羅漢之自身亦所弗知,故四果雖為有階級之物,然依據原始佛教,要為說明漸進者之進程,與以便誘引而設之大概標準,非如學校之年級制度,必須拘拘於此也。
是故雖為羅漢,亦不限於長老耆宿,有老年尚不得成羅漢。而其中之青年少女,反早已達於此境界者,似此亦屬不少。例如為僧伽典座(廚司)有名之達婆末羅(Dabbamalla)十六歲已成羅漢。跋陀羅(Bhadda)亦於極幼時出家,未幾即成羅漢,此為歌詠中所自白(añña)者。尤有如迦寂耶(Sañkicca)者,相傳七歲出家,即於剃髮時,得成羅漢。此外例證尚多。綜之,凡斯傳說,其全部是否與事實之真相相符,固猶有研究之餘地,然大要謂有年歲極輕之羅漢,則究不容疑。後代註釋家雖謂此為前世已積有修行,其結果於今世成熟,然事實上固可謂為羅漢者,不關於出家年歲之長短,與年齡之老幼,要多因於真摰之程度,與根機為如何耳。
然則羅漢之特徵為何,自法相言,雖有種種,但如前述,要為心境之開朗,即大悟之自覺,乃其最屬主要者。是故得羅漢果者,固為繼續不斷之真摰修養之結果,及其至也,概得謂為依於爆發而然,即此至少亦為內部伴隨於開朗,與更生之自覺。故得羅漢之遲速,一依於此爆發的自覺之遲速。而此爆發,又依存於修行之真摰,且常須俟有一種機會為導火線,茍不遇良好機會,就令內部有充分爆發之準備,如永久不得導火線,則終止於學地者,亦屬不少。試就多數佛弟子之悟道誌所言者考之,固為饒有興味,然今以無暇及此,惟姑舉二三例而已。
阿難雖侍座於佛陀二十五年,然於佛之生前,竟不能得此種機會。相傳以第一次結集,不能參加,引為慚憾,某夜起離僧床,經行露地至曉,疲勞已極,欲再就床,當其足已離地,頭未落枕之頃,忽霍然大悟,即成羅漢。後世雖說此為離於行住坐臥之四威儀,而得開悟,實即不過於此時,導火線之機會適至耳。又佛弟子有優陟(Uttiya)者,初以戒行未全,難得解脫,嗣由佛陀教以「清淨其初」(tvaṁ adiṁ visodhahīti),即授與公案,當用功最力之時,忽罹疾病,然以努力真摰,遂得開悟。更如師子比丘尼(Siha)者,因為情欲所厄,七年空過,終難成道,緣茲悲憤,將欲自縊,當其一心結繫繩端之時,遂得大悟,而自白其欣悅。此外於躓地時而悟者,負傷而悟者,因獲心所愛悅之飲食衣服而得解脫者。例證甚多,今皆從略。最後若就佛陀之先例言之,其六年間之苦行雖非捷徑,實為內部爆發藥之準備期,然若僅此,則導火線之機會尚不易至,故捨去之。而調補身體,端拱靜坐,專迴向於精神方面,此所以誘起古今來未曾有之大爆發也。即以轉心與身體之安靜兩事為導火線,故佛陀之得以成道,仍為不可不待有一種機會也。
要之,任為何等機會──概為極其真摰之時──均為修行最後之效果所表現。如所謂「得自由」、「煩惱滅盡」、「得不死」、「接於久遠」等,均為自覺所表現者是也。又如短期間而為羅漢之人,恐係由於其真純之心,絕對依憑佛陀與其教之結果,爰急速而得此爆發的自覺,至其中由於多年之修養,漸次進至其境界,不隨伴於特別之大自覺。以至其域者,固亦有其人,但伴隨於爆發的自覺者,實十中八九,且此為成羅漢之自覺的特徵亦不容辯。佛陀之所以為大教主,即在示弟子輩,以自行於內部製造貯備其爆發藥之方法,同時窺見導火線之機會。又極敏捷,適應其根機,而種種提撕之,使能及早爆發,如所謂他心通者,殆即指窺見此根基之敏捷為主。佛陀舉示種種道行之德目與觀念法,如前所述,亦不外用為適應種種之根機,而為其爆發之製造法,暨對此為導火用之公案耳。
如上,對於羅漢果之見解倘屬不誤,則羅漢云者,畢竟如禪宗一派所言,不外為開悟人之義,是故禪宗始終所陳述之開悟,自外表言,仍為橫眼豎鼻者,決非謂與其他不為羅漢之佛弟子有特別之殊異,以羅漢於外表亦為超人者,實為誤於表徵其內部自由之記事,決非契於歷史的事實之考察法,不寧唯是。自內部言之,雖同謂為經過自覺之爆發,然其間事實上,嘗有淺深大小之差,亦不容諱。是故凡得羅漢位者,茍僅為肉體,則仍當依於基此之執著,一時再呈退轉之狀,要亦不可不容認。蓋雖為聖者,茍非志行極其堅卓之人,往往不免於所謂著魔,此乃古今東西宗教史所告吾人者。迨後法相問題中之所謂羅漢是否退轉,寖至成為各派間之問題,亦實權輿於此種事實,但據吾人所見,則以認為亦有退轉者,似屬至當。夫已得一次大爆發,與全未開悟之人有別,其恢復亦較易,自不待言,然偶於某時處,一時回歸於如凡夫之狀態者固亦有之,尤其爆發較淺之人,乃為當然之事實。厥後大眾部門徒主張所謂五事說,至釀為教團之爭議。其中之四事,為關於羅漢者,即如其所說︰(1)雖為羅漢,睡眠中亦漏出精液。(2)羅漢亦有不知之事。(3)羅漢亦有關於自覺之疑。(4)須依於他之證明,方注意於自己為羅漢。惟上座部門徒,則以此種主張污衊羅漢之神聖,極端反對。據吾人所見,法相問題姑置勿論,若以之為事實問題觀之,寧謂此項主張,實為契於歷史的羅漢之事實。蓋為羅漢者若有肉體,則生理現象之遺精亦當有之。所謂開悟者,畢竟不外為安心立命之自覺。自知識言,尚有未知之事件,亦何待言。又為羅漢者之通例,雖謂基於自覺,然若為鈍根之漸進者,用須依於其他上位者之證明,始生為羅漢之自覺,亦屬不誤。上座部門徒之反對者,僅以上上羅漢為標準,可謂過事拘泥羅漢之形式資格,缺乏洞察現前事實之彼,此所以羅漢悟後之修行,甚屬切要者。由實際言,自佛子以及諸大弟子等,原不以一度爆發為滿足,故其後仍繼續修行不怠。蓋爆發的自覺,畢竟以通過真正聖者之關門為止,因欲以之為真正常住不斷之自受用三昧,固須更從事一段二段三段之工夫,故同稱為開悟之佛弟子之羅漢,亦有大小種種之類別(迨後分為堪達、退法等種種羅漢之類別)。此雖由於其人之個性與根機,然實多依存於其悟後,有無修行之存心,此實當弗忘者。又凡於幼年時代開悟之男女,其後聲譽不彰,與踪跡不詳者較多,殆亦以聞道太早,反有害於大成也。
由此以譚,吾人所主張之意義,決不以成就羅漢為容易之業,蓋已屢屢言之,其至於此者,概須有非常之努力與熱心,即屬極下品之羅漢,於其內部生活,亦當謂曾與絕對的生命大靈光相接,為體驗更生自覺之人也。況為上位羅漢,其境界之崇高,終非未經體驗者所能想像。但於讚歎之餘,遂以彼等為超越人類,奉之若神明,以為迥非吾人所能企及,則亦顯非歷史的事實,此所以特一陳其人類性也。
◎附三︰巴宙〈論巴利佛典中的阿羅漢〉(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100})
誰可以做阿羅漢﹖
當佛陀在世的時候,人們的善根深厚,一經佛之指點即能看破塵緣,專心修學,直詣果位。其大弟子們如迦葉、阿難等獲得了「阿羅漢」果位當然是毫無問題,連為惡多端的大盜鴦掘魔(Aṅgulimālya)──彼未被佛開化以前,他想完成一串用一0八個手指做成的花圈來戴在他的頸上,以表示他的勇敢與殘酷。他已有了一0七個手指,只缺少一個,於是他向釋迦佛身上打算盤,來完成其一0八之數。很幸運的是他被佛感化,出家修道而證得聖果──也可以成「阿羅漢」。換言之,當時成阿羅漢的人很多,差不多有「人皆可以為堯舜」的趨勢。為了這樣,一位有希臘血統而在北印度建國的彌蘭王(King Milinda)詢問那先比丘(Nāgasena)︰是否在家居士有成阿羅漢的可能﹖後者作了肯定的答覆。但有一個條件,那即是,當居士成阿羅漢那一天,如果他不當天出家,他即有去世的危險。對於居士成阿羅漢的事,在早期的巴利佛典裏,是未見記載。且在家居士多俗務牽累,如欲完全脫離塵垢,在事實上是不可能。這樣說來,能證阿羅漢果的人,大多是來自出家僧團了。
但是,自從佛陀去世之後,佛典中記載成「阿羅漢」的事,日見其少。這不獨是印度為然,連號稱為保持原始清淨上座部佛教的錫蘭也好像是沒有多大例外。不過據錫蘭佛教史如《大史》(Mahāvaṃsa)與《島史》(Dipa-vamsa)的記載,他們認為第一位將佛教傳至錫蘭的大德摩醯陀尊者(Mahinda,他是印度阿育王的兒子)確是一位阿羅漢。他感化了當時的錫蘭國王天愛善見帝須(Devānaṁ PiyaTissa)及全國上下去皈依佛教,及樹立僧伽。至於今日錫蘭仍為西南亞南傳佛教的重鎮。在錫蘭Mehintala地方有他坐禪的石窟及其他遺蹟,每年善男信女絡繹於途往該地朝拜以誌敬仰。
此外於五世紀之初,中國法顯大師曾朝禮師子國(錫蘭)。在他的《佛國記》,或《高僧法顯傳》裏,他記載了兩則與阿羅漢有關的事,今摘錄於下︰「城南七里有一精舍名摩訶毗可羅(Mahāvihara),有三千僧住。有一高德沙門戒行清潔,國人咸疑是羅漢。臨終之時王來省視,依法集僧而問︰『比丘得道耶﹖』其便以實答言︰『是羅漢。』既終,王即按經律以羅漢法葬之。於精舍東四五里集好大薪,縱廣可高三丈餘,高亦近爾(中略)法顯至,不及其生存,唯見葬。」這可見在五世紀之初,錫蘭仍有比丘證得阿羅漢果。其第二項為︰「無畏精舍東四十里有一山,山中有精舍支提,有三千僧,僧中有一大德沙門名達摩瞿提(Dharmakirti),其國人民皆共宗仰,住一石室中四十許年,常行慈心,能感蛇鼠,使同止一室而不相害。」這裏法顯雖然未明白指出他是一位阿羅漢,但觀其道行高深,雖不中不遠矣。
從五世紀初至於今日已快近一千五百年了,各種記載中從未談及有人成阿羅漢之事,是不是因為時當「末法」,人欲橫流,人們大多數是既少善根,復多惡見,其舉止思維,在在皆違背聖教。在如此情況之下,若不墮地獄已算幸事,那能有機會去成「阿羅漢」。
阿羅漢與菩薩
上來已略將巴利佛典所涉及阿羅漢之各方面加以申述,我們知道一位阿羅漢是「諸惡不作,眾善奉行」,外修身而內修心,淑世化人,為社會樹立良好道德楷模的「善人」。他遠離城巿,隱居森林,過著清淨淡泊的生活,朝夕凝心禪寂,希求最高果位而證「涅槃」。釋迦牟尼佛本人實可稱為此「阿羅漢」理想的代表者。後來大乘佛教興起,「菩薩」之救世思想遂遮掩了「阿羅漢」的美德。此在佛教發展史上或許為應有的過程,無可厚非。但如只有「菩薩」思想而無「阿羅漢」之美德與梵行為之作基礎,那正好像在空中去建築樓閣,毫無根據,其成功應不可能。若能將此兩項理想合而為一,以「阿羅漢」道以修己,用「菩薩行」以救世救人,我們相信這應是釋迦佛建立佛教的根本思想。處今日世界思潮轉變之際,一切皆趨於科學化、理智化,「菩薩」與「羅漢」思想如人之左右手,去一不可,若相攜而行則互有助益。古時之「呵責小乘」之談,應已成過去。因此,我人甚希望一般注意佛學發展的人們,應將佛教的教義加以重新認識,重新估計,不要標榜門戶,入主出奴,也不要對某一時期、某一地域或某一宗派的佛教加以歧視,應以平正公允的態度,擇取其長而發揚之。這樣,則佛教前途及學術前途是會有無限光明的。
上來已略將「阿羅漢」之各方面加以解釋,讀者或許對此名詞有了較深一層的認識。同時我們知道去成「阿羅漢」實等於證「涅槃」,那並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但孟子說︰「人皆可以為堯舜」,去試一試又何妨!
◎附四︰藤田宏達著‧依觀節譯〈在家阿羅漢論〉(摘譯自《結城教授頌壽紀念佛教思想史論集》)
大乘佛教的特色之一,是認為在家人與出家人同樣可以實現佛教的究極理想。亦即大乘佛教認為菩薩雖有出家與在家之別,出家菩薩且較在家菩薩殊勝,但是就證得無上菩提而言,兩者並無差別。然而,在部派佛教中,對於在家人是否能與出家人同證,大都持否定的看法。
據巴利上座部《論事》所載,部派佛教中有北道派(Uttarāpathaka)以長者子耶舍等三人證解脫之事例,而主張「在家者可得阿羅漢」。然對此論點,巴利上座部以《中部》第七十一經〈Tevijja-vacchagotta-suttanta〉難之。在該經中,佛云︰「在家者不斷在家結縛,身壞命終,無苦之滅。」又,巴利《彌蘭陀王問經》載有「在家而達阿羅漢者有二道,一為即日出家,一為即日入般涅槃。」而有部《大毗婆沙論》卷四十六載︰(1)在家者若不出家,不得阿羅漢;(2)在家者縱使先證阿羅漢,於其後亦必須出家。
此外,《佛所行讚》第九章〈王子之探求〉(Kumārānveṣaṇa),亦經由悉達多太子之口而謂在家者不可能獲得解脫,概言之,部派佛教是不同意此一論點的。此中,值得注意的是,前引巴利上座部雖引《中部》第七十一經以駁斥北道派的論點;然而對其所引事例卻避而不論。因此,可以說基本上巴利上座部還是承認北道派所引之事例。
若對原始佛教經典加以檢索,當可發現若干支持在家阿羅漢論之經說。茲試揭數則如次︰
(1)巴利《增支部》六‧一一九至一二0,揭示二十一名在家人。此二十一人成就六法(即對佛法僧不壞之淨信、聖戒、聖智、聖解脫)。
(2)《中阿含》卷三十八佛告鸚鵡摩納都題子云(大正1‧667a)︰「若有在家及出家學道,行正行者必得善解,則知如法。」與此類似的經教,佛亦曾為比丘述說。此載於《雜阿含》卷二十八第七五一經。此中之「正行」大抵可視為解脫或趨向解脫之道。據此可知,佛為出家眾所說者亦可為在家眾說,兩者在行正行上並無差別。又,與此上所引《中阿含》相當的經文,為《中部》第九十九經〈Subha-sutta〉;與《雜阿含》相當的經文為《相應部》四十五‧二十四。
(3)《雜阿含》卷三十四第九四六經,婆蹉白佛言(大正2‧2 47a)︰
「瞿曇!若沙門瞿曇成等正覺,若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中略)服習五欲,不得如是功德者,則不滿足。以沙門瞿曇成等正覺,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修諸梵行,及優婆塞、優婆夷服習五欲而成就爾所功德故,則為滿足。瞿曇!今當說譬。佛告婆蹉,隨意所說。婆蹉白佛,如天大雨水流隨下,瞿曇法律亦復如是。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若男若女,悉皆隨流,向於涅槃,浚輸涅槃。」
此中,不僅謂在家、出家同得成就,且謂出家、在家修諸梵行,趨向涅槃。與此經說相當的有《中部》第七十三經〈Mahāvaccha-gotta-suttanta〉、《別譯雜阿含》第一九八經。
(4)《雜阿含》卷四十一第一一二二經(大正2‧298b)︰「彼聖弟子已能捨離有身顧念,樂涅槃者,歎善隨喜,如是難提,彼聖弟子先後次第教誡教授,令得不起涅槃,猶如比丘百歲壽命,解脫涅槃。」此段經文係佛為釋氏難提所說。與此相當的記載,於《相應部》五十五‧五十四中亦可見及。
按原始經典中,對在家人的基本教說,雖是施論、戒論、生天論,卻不能認為為在家人所說者僅止於此。而且一般而言,對出家者與在家者的教說雖有差別,但絕不能說對出家者的教說,絕不可能不為在家者宣示。可以說在佛教之本來教說之前,在家與出家者是平等的。
又,一般以在家人縱使證果,亦以第三果為限,絕不能得第四阿羅漢果;然而此四沙門果說,應是成立於原始經典發達之後,故不能以此代表原始佛教之本來立場。此外,原始經典縱然一再強調在家眾係享受諸欲者,謂居家生活多穢,為結縛所覆,然而幾乎不見有明說在家者不能得涅槃的經文。前引巴利上座部所引《中部》第七十一經並無與之相當之漢譯,或許係巴利上座部所增補。因此,可以說原始佛教並未否定在家者可證涅槃解脫,而此一立場直至大乘佛教才被明確化。
〔參考資料〕 《大般涅槃經》卷十八;《善見律毗婆沙》卷四;《雜阿毗曇心論》卷二;《法華義記》卷一;《法華經文句》卷一(上);《法華義疏》卷一;窺基《阿彌陀經疏》;《成唯識論》卷三;《法蘊足論》卷二;道端良秀《羅漢信仰史》;早島鏡正《初期佛教衹社會生活》;Narada《The Buddha and HisTeaching》。
捨棄禁戒律儀之意。又稱失戒。為「得戒」的相反詞。所謂「捨」,小乘謂先已得之法而今捨失;大乘則謂初得之功能能念念增長,今抑而不令增長。《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三云(大正45‧309b)︰「捨相者,初得功能念念增長,令不新長,但順舊住,不同前位,更不新生,即名為捨。非捨昔者曾得體無名捨,不同小乘無得屬己。」
所謂「戒」,有律儀(善戒)、非律儀(惡戒)之別。律儀又分別解脫、靜慮、無漏等三種律儀。
關於捨戒之緣,大小乘所說不同,茲略述如下︰
(1)小乘︰薩婆多部謂捨別解脫律儀(三種律儀之一)有四種緣,稱之為「捨戒四緣」。即︰①由意樂,對他人誓言自欲捨戒時,身內發生異於已受持戒體的無表色,即捨失既受之戒體。②由命終,失去戒體之所依故。③二形俱時生時,由於一身生二形,隨而變異其心,故捨戒體。④所因之善根斷時,此等戒乃由三善根而生,故善根斷時,戒體亦從而捨失。但在八種別解脫戒中,近住律儀另有一緣,即持戒經一晝夜後則捨戒。
經部於上述四緣外,另加犯重捨而立五緣。「犯重捨」,謂犯殺生等四極重墮罪(四波羅夷)之一而捨戒。對此,有部認為,縱使犯一重罪,亦非捨一切戒。又,法密部另說正法滅時,一切學處、結界等皆止息,故亦捨戒。對於此說,有部認為,於法滅時,雖無新得之戒,但無失去既得戒之理。
其次,捨靜慮律儀(定共戒)係依易地、退失與命終三緣。「易地」,謂變異所依之地;「退失」,指退失已獲得之勝定功德。
又,捨無漏律儀(道共戒)係由於得果、練根、退失三緣。「得果」,指獲得四果之果道時,捨棄爾前與無漏道相應之戒。「練根」,由於調練諸根而得利根道,因此捨棄與鈍根道相應之戒。其餘準上可知。
此外,捨非律儀等惡戒,係依命終、得善戒、二形俱生三緣而捨。
(2)大乘︰在八種別解脫戒中,比丘等五眾之別解脫戒乃依五緣而捨。五緣即︰{1}依捨所學處,即棄捨作法;{2}依犯根本罪,即犯四波羅夷;{3}依形沒而二形生;{4}依善根斷;{5}依棄捨眾同分,即命終。捨近事律儀則依三緣,即︰{1}起棄捨心(不同心),此是受戒時預定期限,故至其期限而起不同心,或在其已前起不同心而捨戒;{2}由於斷善根;{3}由於棄捨眾同分。近住律儀亦依三緣而捨,即︰{1}由日出已後,{2}發起不同分心,{3}由捨眾同分。
以上乃就別受之比丘等戒所論,若於菩薩戒則依二緣,即︰{1}由棄捨無上正等菩提之大願,{2}由以上品纏心犯他勝處法(波羅夷罪)而捨。
其次,靜慮律儀係由止息捨、不行捨、失用捨、永無捨四緣而捨。即︰{1}止息捨︰指從一禪定出而起異分心時,與前定相應之戒即捨。{2}不行捨︰由於地之變易而不行前地,則與前地相應之戒自捨。{2}失用捨︰禪定退時失去其定用,故捨戒。{3}永無捨︰入無餘涅槃時一切皆捨,永不成就故。
再者,無漏律儀由五緣而捨。即︰{1}止息捨。{2}暫無捨,此係由於退失或由住滅盡定而暫時滅故。{3}得果捨。{4}練根捨。{5}入無餘涅槃。要言之,靜慮律儀、無漏律儀皆係在隨心轉而起異心時所捨。
至於「捨非律儀」,係依四緣,即︰{1}誓願捨,於佛等處自邀期,願不復作而捨。{2}受戒捨。{3}得定捨,由得定道而捨。{4}命終捨。
〔參考資料〕 《俱舍論》卷十五;《大毗婆沙論》卷一一七、卷一一九;《雜心論》卷三;《五事論》卷下;《順正理論》卷三十九;《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三;《雜集論》卷十四;《大乘義章》卷十。
(一)二卷。全稱《梵網經盧舍那佛說菩薩心地戒品第十》。又稱《梵網菩薩戒經》、《梵網菩薩戒本》。後秦‧鳩摩羅什譯,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四冊。上卷主要在說明盧舍那佛、十發趣心、十長養心、十金剛心及十地等;下卷則敘述應說十無盡藏戒品,以及說十重、四十八輕戒。因全部與《華嚴經》的說相有相通之處,自古被判定為華嚴的結經。
此經最受重視的部分,是下卷所說的大乘戒。《梵網經》所說的戒,稱為梵網戒。其特性是,並無在家與出家的區別,而以開發自己的佛性為目的。因此,此種戒亦可謂為「佛性戒」。即以勸人孝順父母、師僧、三寶等及重慈悲,說「眾生受佛戒即入諸佛位」,以及立於佛子的自覺而行菩薩道等為主。
又,本經除了提到十重、四十八輕戒的大乘戒戒相之外,也論及受戒的作法、大乘布薩的集會作法等,為一完整的戒經。十重(十波羅夷)就是十波羅夷罪。即︰殺生、劫盜、無慈行欲、妄語、酤酒、談他過失、自讚毀他、慳生毀辱、瞋不受謝、毀謗三寶等十條。據說是採自《菩薩善戒經》的八重戒及《優婆塞戒經》的六重戒混融而成。四十八輕戒是不敬師長、飲酒、食肉、食五辛、不舉教懺、住不請等。
此經另有禁止食肉、食五辛、名利私欲,以及勸放生、追善供養等日常行儀的規定,對後世的影響很大。《地持經》(《菩薩地》)的瑜伽戒是含有小乘戒律的大乘戒(通三戒),而《梵網經》則是大乘獨有的戒,因此頗受中國、日本佛教重視。講說頻繁,註疏亦多。
關於本經的註釋本,天台大師認為《梵網經》乃鳩摩羅什所譯,並為該經作二卷《菩薩戒義疏》,而納入自己的教義體系之中。此外,還有賢首法藏所撰的《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六卷;新羅‧太賢的《梵網經古迹記》。此三部註釋對後世的影響甚大。又有義寂、元曉、玄奘、智周、袾宏、智旭等著名佛教學者所作的註釋。在日本,最澄依據此經在比叡山建立大乘戒壇,並著有《顯戒論》。其他另有善珠、空海、叡尊、凝然、鳳潭等佛教學者亦著有註釋。二十世紀以來,望月信亨主張《梵網經》為中國人所撰。此說已大致獲得學術界的承認。(參閱附錄)
(二)南傳巴利聖典,《長部》第一經,巴利語謂之為《Brahmajālasutta》。相當於漢譯《長阿含》第十四經〈梵動經〉與《梵網六十二見經》。「梵網」,又名「見網之法門」,意謂本經猶如漁夫之網,能網羅世間所有的見解。因此,漢譯的「梵動」,並不恰當。
全經內容共分二部分。第一部分敘述世人對如來或讚或譭,只是依據當時沙門、婆羅門所守持之戒律作為依準。其次,經文又對「戒」,分大、中、小三種而詳加敘述。
第二部分指出,能瞭解如來得正覺,有甚深微妙之諸法者,才是真正地讚歎如來。其次又列出當時正統婆羅門及一般思想界的各種見解,並說「如來知道彼等所執取之諸見,將導引彼等趨向地獄、餓鬼、畜生等趣。如來所知猶甚於此,然如來不執取,以不取相故,內心能得寂滅。如來如實知諸受之原因、滅、味、患、出離,不執取,解脫。」
所謂六十二見,幾乎網羅當時所有思想家的學說。內容大體可分為如下二類︰
(1)與過去有關的︰(A)常住論四見。(B)一分常住論四見。(C)邊無邊論四見。(D)詭辯論四見。(E)無因論二見。
(2)與未來有關的︰(A)關於死後的,包含有想論十六見;無想論八見;非有想非無想論八見。(B)斷滅論七見。(C)現在涅槃論五見。
◎附︰游俠〈梵網經〉(摘錄)
此經在唐代《開元錄》以後寫本題「梵網經盧舍那佛說菩薩心地品第十」(參照唐‧玄逸《開元釋教廣品歷章》卷十五),北宋初刻本和高麗複刻本藏經都依著它,並在「品」字上加一「戒」字,漢文大藏經把它編入大乘律部。通常誦習,用下卷說菩薩戒相部分,稱為《梵網菩薩戒本》或《梵網菩薩戒經》。
本經題後秦‧鳩摩羅什譯。據梁‧僧祐《出三藏記集》卷十一所載〈菩薩波羅提木叉後記〉(無作者名字),只說鳩摩羅什在姚秦一代譯經時,最後從《梵網經》中誦出菩薩十重四十八輕部分(羅什譯目內不載此種)。至隋《法經錄》才著錄《梵網經》二卷,編於眾律疑惑類,並註云︰諸家舊錄多入疑品。同時費長房《歷代三寶紀》卷八,依經前舊序列此經入羅什翻譯目錄內,其後寫刻本就相沿題為羅什所譯(經前的序是依〈菩薩波羅提木叉後記〉改作,並說到全經有一一二卷、六十一品。此序後來並加了作者僧肇名字)。
本經內容,上下兩卷分說菩薩修道階位和菩薩重輕戒相。上卷說釋迦牟尼佛問盧舍那佛,一切眾生以何因緣得成菩薩十地之道及所得果是何等相。盧舍那佛為說菩薩修道階位四十法門。初說堅信忍中捨心、戒心、忍心、進心、定心、慧心、願心、護心、喜心、頂心等十種發趣心向果;次說堅法忍中慈心、悲心、喜心、捨心、施心、好語心、益心、同心、定心、慧心等十種長養心向果;次說堅修忍中信心、念心、迴向心、達心、直心、不退心、大乘心、無相心、慧心、不壞心等十種金剛心向果;最後說堅聖忍中體性平等地、善慧地、光明地、爾焰地、慧照地、華光地、滿足地、佛吼地、華嚴地、入佛界地等十種地向果。下卷敘釋迦牟尼佛受教已,示現降生、出家、成道,十處說法,並說無量世界猶如網孔,一一世界各各不同,佛教門亦復如是,以此說明經題取喻梵網之義。
次於菩提樹下,複述盧舍那佛初發心時常所誦的一切佛大乘戒──菩薩十波羅提木叉及四十八輕戒相。十波羅提木叉即菩薩十重戒,順次為︰(1)殺戒,(2)盜戒,(3)淫戒,(4)妄語戒,(5)酤酒戒,(6)說四眾過戒,(7)自讚毀他戒,(8)慳惜財法戒,(9)瞋不受悔戒,(10)毀謗三寶戒。四十八輕戒依經文逐段結釋,分為五聚。(中略)
本經的傳播,向來都重視下卷說菩薩戒相部分。相傳梁‧慧皎曾撰《梵網戒義疏》,似乎本經在梁代即已流行。到了隋代,智顗為了令學人易於了解受持,特提出講說弘揚,有《菩薩戒義疏》傳世,於是本經在大乘律裏開始受到重視,影響於後世,使它成了中國漢地傳授大乘戒主要的典據,且為諸宗同所通用。唐代且由漢文譯成藏文(略稱《法大母經》),現存藏文大藏經《甘珠爾》內。
關於本經的菩薩戒法,在中國漢地較之瑜伽菩薩戒更為流行。這是由於本經所說的內容和其他經律有很多相契之處︰如關於菩薩重戒條目,北涼譯《菩薩戒本》和《菩薩地持經》都說菩薩不共重戒只毀、慳、忿、謗四項,劉宋譯《菩薩善戒經》加和聲聞戒相共的殺、盜、淫、妄為八重,本經即在此八戒外再增《優婆塞戒經》六重中的後二重不酤酒、不說四眾過失而為十重。又關於菩薩輕戒條目,《菩薩戒本》舉四十二,《菩薩善戒經》舉五十,所說大體相類。本經輕戒四十八條和上二本條目有些出入,如(3)食肉戒,(4)食五辛戒,受別請戒,(32)畜作非法戒,(33)觀聽作惡戒,(34)暫念小外戒,及(36)不發誓自要戒所舉的十二願等,都是上二本所沒有的而和《大般涅槃經》卷十一〈聖行品〉所說相契。又如(28)故別請僧戒,43毀戒受施戒,據唐‧法藏《梵網經菩薩戒本疏》說和《比丘應供法行經》(今佚)有關。又如(46)說法乖儀戒、(47)非法立制戒、(48)自壞內法戒,都與《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經》〈囑累品〉所說相契。至於經末「明人忍慧強」偈頌,說持如是法獲五種利,與《菩薩地持經》〈戒品〉末後所說依戒得五種福利相契。特別是本經強調「孝名為戒」,宣揚「孝順父母三寶師僧、孝順至道之法」,很適合於中國封建社會的倫理思想,而有利於本經在當時社會的傳播。因之此經在中國佛教界流傳甚盛,宋、元以後漢族各宗出家比丘受菩薩戒多依此經的菩薩戒本。
〔參考資料〕 (一)《開元釋教錄》卷四;龍慧〈梵網與瑜伽〉(《現代佛教學術叢刊》{89});望月信亨《淨土教の起原及發達》、《佛教經典成立史論》;佐藤達玄《中國佛教における戒律の研究》。(二)宇井伯壽〈六十二見論〉。
《菩提道次第論》,是宗喀巴大師總攝三藏十二部經的要義,循著龍樹、無著二大論師的軌道,按「三士道」由淺入深的進程而編成的。「三士道」,是任何一種根機的人,從初發心乃至證得無上菩提,中間修學佛法所必須經歷的過程。本論內容,就是對這些過程的次第、體性和思惟修學的方法,加以如理闡述。「菩提」,指所求的佛果,「道」指趣證佛果所必須經歷的修學過程,「次第」就是說明修學的過程必須經歷這些階段,自下而上,由淺入深,循序漸進、不可缺略、紊亂或躐等,故名「菩提道次第」。
本論教授的淵源,遠可以推到釋迦如來的一代言教,近的如本論自說︰「總《道炬論》。」這是全書總的根據。本論內容的每一細支,又各有它所依據的經論或語錄。例如「親近善知識」一科的細支︰九種意樂,依《華嚴經》;修信心,依《寶炬陀羅經》、《十法經》、《金剛手灌頂經》、《寶雲經》、《猛利長者問經》;修念恩心,依《十法經》、《華嚴經》等;修親近的加行,依馬鳴菩薩《事師五十頌論》、《本性論》和彌勒菩薩《大乘莊嚴論》。
其餘還有迦當派的語錄很多,不能一一列舉。所以本論乃是總源於一切佛經和《瑜伽》、《中觀》諸論,別依《現觀莊嚴論》、《菩提道炬論》和迦當派諸語錄而組成。
本論教授,在西藏,由阿底峽尊者傳種敦巴、大瑜伽師、阿蘭若師;種敦巴傳朴穹瓦、僅哦瓦、博朵瓦、康壟巴等;阿蘭若師也傳僅哦瓦和內鄔蘇巴;博朵瓦傳霞惹瓦和鐸巴等;由他們輾轉傳到虛空幢和法依賢大師。又阿底峽尊者傳授俄善慧譯師,俄善慧傳其侄俄大譯師羅敦協饒,再傳到卓壟巴而著《聖教次第論》,也漸次傳到法依賢大師。宗喀巴大師即是從虛空幢和法依賢二位大師學得各家教授,並以《聖教次第論》為依據,寫成這部《菩提道次第論》。
本論作者,為中興西藏佛教的宗喀巴大師(1357~1419)。1357年,他誕生於青海宗喀區,即今塔爾寺。七歲出家,法名善慧名稱祥。十六歲(1372)起,到西藏學法,親近各處著名的大德。十九歲就在前後藏各大寺院,立《現觀莊嚴論》宗。二十四歲(1380)受比丘戒,已成到處聞名的論師。此後在剎公塘閱藏數年,又遍從一些大德學習各種高深密法。三十六歲(1392)將西藏所譯顯密一切教授學習圓滿。三十九歲,在羅札從虛空幢大師受得內鄔蘇巴和僅哦瓦所傳的「教授派」的菩提道次第教授,又在扎廓寺從法依賢大師受得由博朵瓦傳鐸巴和霞惹瓦的「教典派」的教授,又從法依賢學《聖教次第論》,是為《菩提道次第論》的依據。四十三歲(1399)應拉薩各寺院邀請,廣講教法,尤其注重大小乘戒的弘揚。四十六歲由勝依法王等眾多大善知識勸請,在惹真寺著《菩提道次第廣論》,後又著《密宗道次第論》,詳釋四大密部修行次第。五十三歲(1409)建格登寺,是為黃教根本道場。五十九歲,命妙音法王建哲蚌寺(1416年建成)。又因《菩提道次第廣論》卷帙太多,鈍根眾生難於受持,另造一略本《菩提道次第論》。六十二歲(1418),由大慈法王建色拉寺(1419年建成)。是為黃教三大寺。六十三歲,大師示寂於格登寺。
(一)本論的結構
本論是根據《菩提道炬論》所說的「三士道」,下士道、中士道、上士道的次第而組織的。
「下士道」,指脫離三惡趣,生人天善趣的法門;「中士道」,指解脫三有輪迴,斷煩惱證涅槃的法門;「上士道」,指發菩提心,修菩薩行,證大菩提果的法門。
說明下士道有四大段︰(1)思惟人身無常,(2)思惟三惡趣苦,(3)皈依三寶,(4)深信業果。
說明「中士道」有四大段︰(1)思惟苦諦(三有生死過患),(2)思惟集諦(煩惱及業流轉次第),(3)思惟十二有支(流轉還滅道理),(4)思惟解脫生死正道(戒定慧三學)。
說明「上士道」有二大段︰(1)發大菩提心。(2)修菩薩行。修行又分四段︰總說六度四攝和別說修止觀法。
在三士道之前,作為三士道基礎的,又有二大段︰(1)親近善知識,(2)思惟人身難得。
在上士道之後,又說明發大菩提心者如對密咒信仰愛好,亦可進修密乘。
親近善知識是修學一切佛法的基礎。要親近善知識才能趣入佛法,所以最先說。趣入佛法後,就要思惟有暇圓滿的人身難得,才能策勵自己,起大精進,修學佛法。所修學的,就是三士道。若不能脫離惡趣,就沒有修學佛法的機會,更不能出離生死,成大菩提。若對於現世五欲塵(色聲香味觸的享受)貪求還不能止息,三惡趣的苦還不知怖畏,就更不能厭三界苦,勤求出離。所以最迫切的,也是淺易的,應當先修下士道。修下士道中,若貪著現世五欲,於後世的安樂就不能起猛利希求,於三惡趣苦也不能生真實怖畏;所以先應思惟人身無常,才能怖畏惡趣,由怖畏惡趣,才能至誠皈依三寶,深信佛說因果道理,止惡修善;由此才能遠離惡趣。僅修下士道,雖能生人天善趣,終不能脫三界生死輪迴。因此,應進修中士道︰先思惟生死總別過患(總謂三苦、六苦、八苦等,別謂六道別苦等),對於三界生厭離心;進而研求三界生死的起因,是一切煩惱和有漏業,發起斷除的決心;真正認識戒定慧三學是斷煩惱的唯一方法,精勤修學,由此才能出離三界生死。若自己還不能厭生死苦,如何能發心度脫一切眾生﹖若自己還不能出三界,如何能度一切眾生出三界﹖所以在修上士道之前,必須先修中士道。修中士道後,進一步就該想到︰一切眾生沉沒生死苦海,只是自己解脫生死,仍不能救度一切眾生;為欲救度一切眾生,自己必須成就無上佛果。由此發起菩提心,求受菩薩戒,學習六度成熟自身,修學四攝成熟有情,就是上士道。
這三士道,是不論修或是不修密乘的人都要修學的,故又稱為「共同道」。為欲迅速圓滿福智資糧,在已能修諸共同道的基礎上,應進修密乘諸道,即先依善知識受大灌頂,嚴守三昧耶戒及諸戒律。若學下三部密,當先修有相瑜伽,後修無相瑜伽,由此能得密宗所說的各部悉地。若學無上瑜伽部密法,當先學生起次第,後修圓滿次第,最後證得大金剛持果。這就是本論結構的大意。
菩提道次第,是成就無上菩提必須經歷的過程,修下士道不只為自求人天安樂,修中士道也不只為求自了生死,都是為上士道準備條件,所以都是菩提道的一部份;不過由於緩急、淺深、難易的不同,就不能不分出次第。不僅各大科有一定的次第,就是大科以下的細支,也都有一定的次第,不可紊亂。但是,由於修前面各科,就更能引起對後面各科要求學習的心,學習後面各科,又更能促進對前面各科要求修習的心;所以三士道又是一個整體的,要平行修行,不能偏廢。哪一部份缺乏之,就應該多修哪一部份,使其平均發展。不是各種孤立的前後無關,而是脈絡貫串,通體靈活的。
(二)本論的主要內容
本論以三個要點為它的骨幹,稱為三種要道。三士道次第,如整個房屋的結構,三種要道,就是房屋的棟樑。三種要道就是︰(1)出離心,(2)菩提心,(3)清淨見。
(1)出離心︰就是厭離三有,希求涅槃的心,也名「求解脫心」。學佛的人,若沒有真正的出離心,所作的一切功德,只能成為感人天善趣的因,不能成為解脫生死的正因。若以出離心為發起(動機),或為出離心所攝持(掌握),所作不論大小何種功德,就是布施畜生一握粗糠,或經一日一夜受持一戒,都成為解脫生死的資糧。修學的次第,須先思惟人身難得,壽命無常,息滅貪求現世五欲的心;再思惟業果不虛,生死眾苦,和三有流轉道理。若能看整個三界如同火宅,深可怖畏,毫無顧戀,決意出離,一心趣求涅槃妙樂,便是發起了真出離心。由此進修戒定慧三學,才能證得解脫涅槃。沒有出離心,就不能發起菩提心,所以出離心是菩提道次第的第一要點。
(2)菩提心︰就是總觀三界一切有情,沉溺生死苦海,無有出期,為欲度一切有情出生死苦,志求證得無上菩提。學佛的人,若未發起大菩提心,所修一切功德,或墮生死,或墮小乘,都不能作成佛的正因,這個人也不能算是大乘人。若發起了大菩提心,雖然沒有其他功德,也可稱為菩薩;所作任何善事,都能成為成佛的資糧。所以在上士道中,修菩提心最重要。
修菩提心的次第,本論說有兩種,一是金洲大師傳的七重因果的教授,一是寂天論師的自他相換的教授。這兩派教授,都是以出離心為基礎,進一步思惟一切有情,都被我執煩惱所縛,善惡有漏業所漂,長期沉溺生死大海,為眾苦所逼惱,深發大慈悲心。為救拔有情出離生死苦海,能犧牲自己的一切安樂,而急於利他,求大菩提,就是發起了大菩提心,由此進修六度四攝,經三阿僧祇劫,圓滿福智資糧,才能證得三身四智無量功德莊嚴的大菩提果。
(3)清淨見︰也稱為離增益、損減二邊的「中道正見」。一切法唯依仗因緣而生起或安立,本來沒有獨立的實在的自性(就是涅槃,也是依斷障來安立的)。眾生由無始傳來的妄執習氣,於無實性法,執為有實性,就是「增益執」,也叫做「有見」、「常見」等。一切法雖無實性,但依一定的因緣,決定當生、當立,並非全無。譬如鏡中人影,本無實體,但由明鏡、空間、光線、人體等因緣會合,自然便有人影現出,且能發生應有的作用。若說「諸法既無實性,就該完全什麼都沒有,所見所聞,都是錯亂」,這就是「損減執」,也叫做「無見」、「斷見」等。反之,則為「增益執」。這「斷」、「常」二見,都不合於真理,偏於一邊,所以又叫做「邊見」。「中道正見」,既不執諸法實有自性,也不撥無(否認它的存在)所生所立的諸法,如實了知「諸法仗因緣而有,故無(獨立的)自性」,而不墮「常邊」,也了知「諸法既仗因緣而有,就有(不亂的)因果」而不墮「斷邊」。由此正見,不墮二邊,故名「中道」。無始傳來的無明實執,是一切煩惱的根本,也是生死的根本,要由此清淨見才能斷除。若未得此見,僅有出離心、菩提心。任憑如何修學,終不能斷任何煩惱。所以清淨見是大小乘一切道的命根;最為重要。
修此見法,先以四理或七相,觀察眾生無始時來所執的「我」,通達「我空」;再以四理或破四生等理,觀察眾生無始時來所執的「實法」,通達「法空」。四理就是︰(1)認識所破的我;(2)決定我與五蘊的或「一」或「異」,二者必居其一;(3)認識我與五蘊是一的不合理;(4)認識我與五蘊是異的不合理。七相就是︰一(「我」與五蘊是一)、異(「我」與五蘊是異)、能依(我依五蘊)、所依(五蘊依我)、具有(我有五蘊)、支聚(五蘊合聚為我)、形狀(五蘊組合的形式為我)。從這七方面,認識執我的不合理。四生就是︰自生、他生、共生、無因生(破四生的道理,本論引中觀諸論廣說)。以「四理」來破所執實法,先認識所執實法與構成它的支分,再以我和五蘊為例,照上述以四理破我的道理來破。既通達無始妄執的「我」及「實法」空,再詳細推察緣起道理,得知諸法雖無性而有「緣起因果」。如果還覺得緣起因果與自性空各是一回事,就是還沒有真正通達中道深義。若是由見諸法因果緣起,就能破除內心實執,了達諸法實無自性,才是得了「中道正見」。這樣的正見,不只是由見空來破常執,而且由見有(緣起的有)的力量來破常邊;不只是由見有來除斷執,而且由見空(無實性空)的力量來破斷邊。這尤其是中道正見的特殊作用。
本論中士道以前一切法門,都是引生出離心的方法,上士道中廣說發菩提心、修菩薩行。「毗鉢舍那」一章,詳細抉擇清淨正見。全部《菩提道次第論》,此三種要道,為主要內容。
(三)本論的特點
本論從「親近善知識」到「修毗鉢舍那」,每一科都先依正理成立,次引經論證明,後引迦當諸語錄顯發,結出要義,多是前人所未道及。如克主傑說︰「阿底峽尊者所傳菩提道次第教授,如教典派、教授派等,雖有多種道次第論,要像宗喀巴大師的廣略二部論中所說的道之總體和一一支分,在過去西藏不曾有任何人能這樣說出過,所以應該知道這是大師的不共希有善說。」今就本論突出的獨到之處,略舉數點︰
(1)修菩提心法︰修菩提心法有多種,如《瑜伽師地論》說的四因、四緣、四立等,都是指已種大乘善根的人說,才能由見佛、聞法,見眾生受苦或因自身受苦,便能引發大菩提心。若一般有情,未種善根,必須依教漸修,才能發起。發菩提心的教授,過去諸大論師,有時因機對境,略說數語,多不全面。本論將阿底峽尊者所傳各種教授,分為二類。其一,從金洲大師傳來的七重因果的教授︰{1}知母(思惟法界有情都是自己的母親),{2}念恩(思惟一切有情於我有恩),{3}報恩(思惟當報一切有情恩),{4}悅意慈(見一切有情猶如愛子生歡喜心),{5}大悲(思惟一切有情於生死中受無量苦,我當如何令其得離此苦),{6}增上益樂(恒常思惟自己應該擔負令諸有情離苦得樂的重大責任),{7}菩提心(須具兩種欲樂︰(a)欲度一切有情出生死苦,(b)欲成無上菩提。若但欲利他,不求成佛,只是大悲心,不是菩提心;若但求成佛,不為利他,只是自利心,也不是菩提心。菩提心,一定要具備「為利眾生」和「願成佛」的兩重意義)。從知母到增上意樂,都是修利他心的方法;已發起增上意樂,知道惟有成佛才能究竟利他,為利他而進求無上菩提,才是菩提心。在修知母以前,還須先修「平等捨心」為基礎,才能於一切怨、親、中庸(非怨非親)的有情,都容易修起「知母」等心。其二,寂天菩薩《入行論》中所說的「自他相換法」,就是把貪著自利、不顧利他的心,對換過來,自他易地而居,愛他如自,能犧牲自利,成就利他。此法︰{1}先思惟修自他換的功德,和不修的過失(如由利他故成佛,由唯自利故只是凡夫等)。{2}思惟自他相換的心,定能修起(譬如父母精血,本非自身,由往昔習氣,也能起我執)。{3}應對治二種障︰.a覺自他二身各不相關,應思惟自他是相對安立的,如在此山時覺彼山是彼山,到彼山時覺彼山是此山,不比青就是青,黃就是黃,絕對不同。.b覺他人痛苦,無損於我,不須顧慮,當觀自他相依而存,猶如手足,足痛雖無損於手,但並不因此手就不治足的病。{4}正修︰(a)思惟凡夫無始以來由愛執我所生過患,令我愛執未生不生,已生者斷,制不再起。(b)再進思惟諸佛菩薩由愛他所生一切功德利益,令愛他心未生者生,生已增長,安住不退。{5}最後乃至出息入息,都修與有情樂,拔有情苦。這是利根眾生修菩提心的簡捷方法(修自他相換之前,也須先修平等捨心)。
像這樣完備具體的修菩提心的方法,是以前諸西藏語錄的教授所沒有的。
(2)修止除沉法︰修止有兩障礙︰掉舉和沉沒。掉舉是心隨可愛境轉,其相散動,較易覺察。沉沒其相隱昧,很近於定,不易認識。修定的人,很多墮在沉沒中,還自以為住在定中,久了反轉增長愚癡和妄念。又有人把八大隨煩惱中昏沉,誤認為沉沒;修定的時候,只要沒有昏沉,便自以為沒有沉沒了,因此就墮於沉沒中而不自覺。本論引《解深密經》說,「若由昏沉,及以睡眠,或由沉沒……」證明昏沉與沉沒性質不同。昏沉是大隨煩惱,其性或不善,或有覆無記,唯是染污。沉沒是心於修定所緣的境,執持力弛緩,或不很明了。心雖澄淨,只要取境不很明了,就是沉沒。它的性是善或無覆無記。非是染污。又引《集論》說「沉沒為散亂攝」,證明沉沒不屬於昏沉心所。又《集論》所說的散亂,也通善性,非唯染污。以這些理由,說明昏沉性惟染污。沉沒則非染污,其性各別,斷定昏沉決不就是沉沒。修定的人,不但已生的沉沒應當速斷;在沉沒將生未生之際,尤應努力防止。本論詳細分析昏沉與沉沒的差別,使修定的人,能辨認沉沒,免入歧途,最為切要。對治沉沒的方法,本論引《修次第論》說,「心沉沒時,應修光明想,或作意極可欣(興奮)事佛功德等」,令心振奮;並廣引《瑜伽師地論》聲聞地,詳說對治方法。
(3)修空觀的抉擇︰修觀,是為引生聖慧,對治煩惱,所以最重要的是修緣空性(或名無我)的觀。正確的修法,要先求通達無我的正見,然後於正修觀時,就緣所通達的無我義而修觀察。到了由觀察力引生輕安,其觀即成。
當宗喀巴大師時代,對於修空觀,有很多不同的說法,歸納起來總有如下四類︰
第一說以為︰修空就是修諸法真理,諸法真理離是絕非,所以只要攝心不散,不起任何思念,無分別住,就與真理自然契合;不須先學空見,然後學空。此說起自唐時摩訶衍那(一個曾到西藏盛傳此說的漢僧),雖然蓮花戒論師詳加破斥,但宋元以來,西藏講修空的,仍多墮於此見。宗喀巴大師在本論中,對此抉擇甚詳(見「抉擇大乘道體須雙修方便般若」,及「毗鉢舍那」科中「抉擇真實義」,並「修觀方法」諸科中),今略摘述如下︰①若不分別住便是修空,悶絕、睡眠、無想定等,應該都是修空。②若不起非分別便是修空,眼等五識都不起是非分別,應該也是修空。③若攝心一處不起分別便是修空,一切修止的時候,應該都是修空。
他們有的人這樣說︰「若先觀察所執的境,再來斷除能執的心,如狗被人拋石塊打擊,追逐石塊,不勝其煩。若攝心不散,不令起分別,一切分別即從自內心斷除,如狗咬拋石塊人的手,他就不能拋石塊了,這才是扼要的辦法。」本論對此說,廣引經論破斥。
如引《文殊遊戲經》說︰「故瑜伽師,應張智眼,以妙慧劍敗煩惱敵,住無所畏,不應如彼怯人閉目。」又在《修次第論》說︰「猶如戲時,不效勇士張目視敵所在而相擊劍,反如怯兵見他強敵閉目待死。」這都說明修空觀的人,必須先認清所執的境,再依正理通達所執境空,才能斷除妄執。若但不分別住,決不能斷任何煩惱。本論喻之為︰如於暗中誤認繩為蛇,生起恐怖,必須用燈燭來照,看清繩不是蛇,恐怖才能除去,若不看清,恐怖終不能去。
又引提婆菩薩說,「若見境無我,能滅三有種」;引《入中論》說,「分別依有實事(所執的境)生,實事非有已思擇」;「通達我為此(妄執)境已,故瑜伽師先破我」;又引法稱說,「若未破此境,非能斷此執」。這一切都說明必須先觀察所執的「我」等境空,才能斷除「我」等妄執,不是閉上眼睛,一切不分別,便是修空。
這第一種誤解,是修空觀的最大歧途,本論所抉擇的,極為扼要。
第二說以為︰若未得空見,令心不起分別,這雖不是修空,但是只要得了空見,再令心無分別住,就是修空。本論斥之為︰若依此說,先得了空見,後修菩提心時,應該也是修空。所以此說不合理。
第三說以為︰未得空見固然不是修空;得了空見,完全無分別住,也不是修空;要每次修空之前,先用觀慧思擇空理,再無分別住,才是修空。本論指斥此說︰如此,則「臨睡前先用空見觀察一次,再入睡眠,酣睡無分別時,應該也是修空」。所以此說也不合理。
第四說以為︰以上三說,都不合理︰唯認為要在修空觀前,先引起空見,再緣空性令心住定,才是修空觀。實際上緣空之見令心住定,雖是修空見,但只是緣空見的修「止」,不是修空「觀」。本論引《修次第論》說︰「若時多修毗鉢舍那,智慧增上,由奢摩他力微劣故,如風中燭令心動搖,不能明了見真實義,故於爾時當修正奢摩他。若奢摩他努力增上,如睡眠人不能明了見真實義,故於爾時當修智慧。」這說明在修空的時候,止觀必須兼修,使止觀勢力平均,才能明了見真實義。若專修觀,不間修止,先得的止,容易退失,止退失了,觀也不能成就。但若只修止,不修觀,就完全不是修空觀的意義了。
這樣詳細分析這些錯誤,申明修空觀的正軌,尤為本論獨到之處。
(4)安立世俗諦︰般若部經,中觀諸論,都說「一切法都無自性」,所以學中觀見的,多偏於空,不善安立世俗諦,易墮所見。本論說明中觀宗雖破一切諸法自性,但要安立無自性的緣起──世俗諦。安立俗諦,要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①是名言識所共許︰名言識,通指一般人的眼等六識。名言識於境,只隨所現而轉,不再推求其境是否有自性。世俗諦法,必須是這種名言識所一致承認的。
②無餘名言量妨難︰名言量,是指正確的名言識。如錯亂識見繩為蛇,他人不錯亂識見是繩非蛇,就不能安立錯亂識所見的蛇為世俗有,因為與他人不錯亂識所見不同的緣故。
③無觀真實量妨難︰觀真實量,就是觀諸法是否實有的正量。有情由無明習氣的力量,任見何物時,很自然的便執為實有體性。如見房屋時便覺房屋是實有。房屋是名言識共許,也無餘名言量妨難。若不推求其是否有自性,也就不為觀真實量所妨難。因此所見的房屋,可安立為世俗有。但房屋是否實有體性,就要由觀真實量來判斷。以觀真實量觀察,就見房屋並無實體。因此有情所執房屋實體,不能安立為世俗有。
具備這三種條件的,才可安立為世俗諦。這樣安立的世俗諦,既無實體,不墮「常邊」,也有因果作用,不墮「斷邊」。這是本論的一個重要特點。
(四)本論的弘傳
宗喀巴大師四十六歲(1402),在惹真寺造《菩提道次第廣論》後,廣事弘講。五十六歲(1415)在格登寺,為普利群機,又將《廣論》中所引教證及諸破立省去,概括要義造成《菩提道次第略論》。此後諸大弟子,或依《廣論》,或依《略論》,自行化他,利益很廣。
大師為策發徒眾,利於修行,又將道次第的建立,以讚頌功德的方式攝為四十五頌。此後作攝頌的有︰
(1)阿旺羅桑卻敦(清初人),將全論編成頌文,約三千頌,文義明暢,便於誦持。
(2)公薄智精進,就修行時思惟次第造成攝頌,約四八0頌。
(3)阿嘉善慧幢作成一九三首攝頌。其他作數十攝頌的很多。
後來弘傳本論的,更衍為講義式的略論。例如︰
(1)三世達賴福幢大師,依本論攝頌而講的《菩提道講義》。
(2)班禪善慧法幢的《安樂道論》。
(3)班禪善慧智大師依本論攝頌而講的《菩提道講義》。
以上二種就正修時的觀行而講。
(4)五世達賴的《妙音教授論》攝義周詳,文詞精要,最為盛行。
(5)智幢的講義(在文集第六函)。
(6)後藏水銀寺法賢的講義(在文集第六函)。
(7)青海霞瑪大師的講義。
(8)甘孜札迦大師的講義(在文集第一函)。
以上(5)至(8)四種,都很精要,利於修持,也可屬於略論之類。
作註疏的有︰(1)跋梭天王法幢的朱注;(2)阿旺饒敦的墨注;(3)妙音笑的黃注;(4)札底格什寶義成的《毗鉢舍那注》。
後來將此四家註合刊,成上下二函。但《廣論》中引有迦當派諸師語錄,多係方言或古語,四家註中多未詳解,後阿嘉永贊,特錄出解釋,對學者裨益更大。
依據《菩提道次第論》中所指示的「六加行法」編成儀軌修法的,有阿旺羅桑(在文集第一函)、智幢大師、法賢大師、護教大師、札迦大師等,都著有六加行的修法,很便於初學。
(五)本論漢譯經過
本論著成之後,就盛傳於西藏、西康、甘肅、青海、蒙古各地(藏文系佛教區)。但是數百年來,漢地的佛教徒,知道的卻很少。1926年留藏學法團同人在康定跑馬山,從慈願大師聽講略論。1927年大勇法師在甘孜講略論,由胡智湛居士筆記,錄成漢文《菩提道次第略論》,但當時未講〈止觀章〉,後由法尊補譯。1931年,法尊在拉薩從安東格西學《廣論》,後經歷三年,在拉薩、仰光及重慶漢藏教理院,陸續譯出,共二十四卷,1935年冬初版印行。(法尊)
指志求佛果者。即求無上菩提,利益眾生,修諸波羅蜜行,當來可成佛之大心眾生。為三乘之一,十界之一。「菩薩」為「菩提薩埵」的略稱,又作菩提索多、冒地薩怛縛、扶薩;意譯覺有情、道眾生、道心眾生、開士。有時菩薩亦被尊稱為「大士」,即梵語mahāsat-tva(巴mahāsatta)的意譯。音譯為「摩訶薩埵」或「摩訶薩」。雖然佛陀有時亦被尊稱為「大士」,然此「大士」係梵語mahāpurusa(巴mahāpurisa)之漢譯,與mahāsattva不同。此外,由於菩薩是佛位的繼承者,因此亦被尊稱為「法王子」(Kumārabhūta),此詞音譯究摩羅浮多,意譯又作「童真」。
關於「菩薩」一詞的名義,《注維摩經》卷一僧肇釋云(大正38‧328b)︰「菩提,佛道名也;薩埵,秦言大心眾生。有大心入佛道,名菩提薩埵。」《四分律飾宗記》卷七(本)引《大毗婆沙論》卷一七六,而謂此語有二義(卍續 66‧411下)︰
「此薩埵未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時,以增上意樂,恆隨順菩提,趣向菩提,親近菩提,愛樂菩提,尊重菩提,渴仰菩提,求證欲證,不懈不息,於菩提中心無暫捨,是故名為菩提薩埵。復次,薩埵是勇猛義,未得阿耨菩提時,恒於菩提精進勇猛,求欲速證,是故名為菩提薩埵。」
此外,該書又引《佛地論》卷三而立三義,即(1)謂諸薩埵求菩提故;(2)緣菩提薩埵為境,故名菩薩,具足自利利他,大願求大菩提利有情故;(3)薩埵是勇猛義,精進勇猛求大菩提,故名菩薩。
另外,《大智度論》卷四云(大正25‧86a)︰
「菩提名諸佛道,薩埵名成眾生或大心。是人諸佛道功德,盡欲得其心、不可斷、不可破,如金剛山,是名大心。(中略)菩薩心自利利他故,度一切眾生故,知一切法實性故,行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道故,為一切賢聖所稱讚故,是名菩提薩埵。(中略)有大誓願心不可動,精進不退,以是三事名為菩提薩埵。」
《華嚴經大疏鈔》卷一(下)亦以三義釋之,即(1)菩提是所求佛果,薩埵是所化眾生,即悲智所緣境,由境立名,故名菩薩;(2)菩提是所求果,薩埵是能求人,能所合目,故名菩薩;(3)薩埵此云勇猛,謂於大菩提求勇猛故。
菩薩有上求菩提(自利)、下化眾生(利他)二種任務。但亦有發心求菩提而進五十二位階的上求菩提菩薩,與致力救濟眾生、下化眾生之菩薩,前者是本來的菩薩,後者是應化身之佛。觀世音菩薩、地藏菩薩等即屬於後者。至於前者,依小乘的看法,是指釋尊及過去佛之前生的修行時代;至於大乘之菩薩,則係指發大心入佛道,起四弘誓願,修六波羅蜜者。大乘以為,不論出家在家之男女菩薩,皆須歷三阿僧祇百大劫,經四十一位或五十二位(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妙覺)等階級。自古以來,被稱為菩薩的實在人物,印度有馬鳴、龍樹、提婆、無著、世親等,中國有竺法護被稱為敦煌菩薩,日本有從朝廷受賜菩薩號者,如行基菩薩、大悲菩薩(覺盛)等。
菩薩依悟解之或深或淺而有不同的階位。此外尚有多種分類,如《心地觀經》卷七謂菩薩分出家、在家二種(大正3‧322b)︰
「在家菩薩為欲化導淫室、屠肆,皆得親近。出家菩薩則不如是。然此菩薩各有九品。上根三品皆住蘭若,無間精進,利益有情。中下二根諸菩薩等,隨宜所住,方處不定,或住蘭若,或居聚落,隨緣利益,安穩眾生。」
《大智度論》卷七亦謂有居家、出家兩種菩薩。善守等十六菩薩是居家菩薩;慈氏、妙德菩薩等是出家菩薩。同書卷四又分不退菩薩、退轉菩薩;卷四十一分坐禪、誦經兩種菩薩;卷七十四分生死肉身、法性生身;卷九十三分大力菩薩、新發意菩薩,又謂求佛道者有上、中、下三種,並列初發意、阿鞞跋致(不退)與最後身三種。
◎附一︰霍韜晦〈菩薩〉(摘錄自《佛教的現代智慧》)
菩提,「菩提薩埵」的略稱,原文蓋從梵語bodhī-sattva的俗語形bodhisatta音譯。在這個複合詞中,bodhi(菩提)表「覺」或「智慧」;sattva原來是「存在者」的意思,引申為「人」或「眾生」,因此整個複合詞的涵義,就是指那種追求圓滿智慧以體證真理的修行者(參看窺基《法華玄贊》卷二)。簡單來說,也就是求道的人。舊譯「覺有情」,即涵示了這種意義。
從歷史上看,「菩薩」這個名稱最先為釋迦牟尼在成道前所專用,也是早期佛弟子由原始佛教到部派佛教對成道前的釋迦牟尼的稱。釋迦為了成佛,作了種種努力,亦受了無數的考驗,這些努力和考驗都是在對向成佛的道路上發生的,因此應有一概念來點出它的意義;同時依據佛弟子的想法,這種遭遇即顯示出釋迦的生命與一般人不同。所以「菩薩」的稱呼,是釋迦求道生涯的總括,也是釋迦求道實踐的表現,非他人所能有。在這種想法之下,釋迦的求道生涯日漸豐富,故事愈演愈長,結果形成了特有的佛傳文學(jātaka,本生譚)。說佛陀前生曾為鹿王、猴王、象王、兔王、轉輪聖王等等,其中有許多都是從印度古代神話取材的,成為今日研究印度古代社會的重要材料。
在這些故事之中,最重要的一節,是燃燈佛(Dipaṅkara)授記的傳說。這追溯到四阿僧祇劫前,釋迦尚為一婆羅門青年,名叫善慧(Sumati),以七莖之花供養燃燈佛,於是獲得授記(預作標記)︰將來必可作佛。釋迦的菩薩活動就是這樣開始的。今天看來,授記的故事雖然是神話,但卻暗示了祇有立下決心求取正覺的人才能成佛,才能得到佛的授記。所以大乘佛教審決眾生是否菩薩,即以「發心」(發求受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之心)為界。
燃燈授記的故事所獲得的另一個啟發,就是佛的多數性︰佛並非釋迦一人。由佛的多數性即可以推知菩薩的多數性;菩薩亦非釋迦一人。這樣任何人都可以重演燃燈佛與釋迦佛的道路,而當來作佛。大乘佛教的菩薩觀念就是這樣產生的︰一方面,是從釋迦本生故事的神話世界進至另一規模更宏大的神話世界,由七佛進至二十四佛,再進至有無量佛的存在,而圍繞諸佛的菩薩如文殊、普賢、觀世音、大勢至、彌勒等亦紛紛登場,並且有其神通故事,而為信徒所敬拜。另一方面,則從神話世界下降至現實人生,認為凡依大乘佛教教義,決心實踐成佛道路的人就是菩薩,於是歷史上的人物,如龍樹(Nāgārjuna)、提婆(Āryade-va)、無著(Asaṅga)、世親(Vasubandhu)等都是菩薩。再進一步,更普及至一切眾生,認為一切眾生最後皆得成佛,而佛的本懷也是如此,所以一切眾生都是走在成佛道路上的人,一切眾生終極地說都是菩薩。這樣就和種性和佛性的觀念相通。相通的結果,對「菩薩」語義的了解亦有了不同,菩薩成為一有覺性的存在或在本質上就是覺性,以覺為性;眾生即是一潛在的佛。另外,從菩薩的救度活動上看,他一方面自利,求取菩提(bodhi),一方面利他,教化眾生(sattva),中國傳統所謂「上求下化」;自利利他即成為菩薩活動的標誌。後期經典,更強調菩薩利他的一面,菩薩形象完全落在與眾生的關係上說。除自己常行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四攝之外(布施、愛語、利他、同事。按︰六度四攝都是菩薩實踐的德目),更設有種種的方便法門,以對機成教,終無厭倦。這種精神,傳至中國,更形成圓教。天台宗所謂︰「張大教網,亘法界海,漉人天魚,置涅槃岸」(智顗《法華文句》卷一。華嚴亦有相類似的講法,見法藏《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這就把菩薩的積極救世的精神表露無遺,印度大乘佛教的產生原來也是出於這種精神的推動。
菩薩由初發心以至成佛,須經長遠之修行歷程,以次第升進其生命境界,並滅種種障,遂有種種的階位可說。這些階位,隨著經典性格及出現時代之不同,詳略亦異。一般說法,是以《菩薩瓔珞本業經》的六種性五十二位說為整齊而有代表性,如下︰
┌信心、念心、精進心、慧心、定心、不退
┌十 信┤
│ └心、迴向心、護心、捨心、願心
│ ┌發心住、治地心住、修行心住、生貴心住
├十 住┤、方便心住、正心住、不退心住、童真心
│ └住、法王子心住、灌頂心住………習種性
│ ┌歡喜心行、饒益心行、無瞋恨心行、無盡
├十 行┤心行、離癡亂心行、善現心行、無著心行
│ │、尊重心行、善法心行、真實心行………
│ └………………………………………性種性
│ ┌救護一切眾生離相迴向心、不壞迴向心、
│ │等一切佛迴向心、至一切處迴向心、無盡
五十二位┼十迴向┤功德迴向心、隨順平等善根迴向心、隨順
│ │等觀一切眾生迴向心、如相迴向心、無縛
│ └解脫迴向心、法界無量迴向心……道種性
│ ┌四無量心(歡喜地)、十善心(離垢地)
│ │、明光心(發光地)、焰慧心(焰慧地)
│ │、大勝心(難勝地)、現前心(現前地)
├十 地┤、無生心(遠行地)、不思議心(不動地
│ │)、慧光心(善慧地)、受位心(法雲地
│ │)(按:本段括弧內譯名依《華嚴經》)
│ └………………………………………聖種性
├等 覺─入法界心……………………………等覺性
└妙 覺─寂滅心………………………………妙覺性
以上這五十二位,可以看出,完全是從心上升進,因此亦名五十二心。天台宗認為,此五十二位,亦可以用來表示主體對客觀存在體證的差距,另立「六即」配列如下︰
┌理即
外凡─┤
└名字即
┌觀行即
十信──內凡─┤
└相似即
十住─┐
十行─┼三賢位┐
十迴向┘ ├分真即
十地─┐ │
├因位─┘
等覺─┘
妙覺──果位──究竟即
此中「即」的意義,是顯示主客不二,存在之絕對籠罩性(知禮《十不二門指要鈔》,所謂「直須當體全是,方名為即」)。但在實踐上,學者最先完全不知,這就是「理即」(理上如此),進為知識上的對象(名字即),然後以止觀踐證語言(觀行即),漸漸明朗,彷彿得之(相似即),但仍未親證。及信心堅定,永不退轉,真實存在逐步展現(分真即,亦名分證即),最後全部顯豁,吞沒主體而為絕對的一(究竟即)。
若依《大乘起信論》,則所顯露的並非客觀存在,而是主體的超越本質──本覺,所以另說有四位︰不覺(相當於前三即)、相似覺、隨分覺、究竟覺。這是思想的前提不同而引致其實踐論內容改動的例子。至於其他經典宗派,則大體上是據《瓔珞經》之五十二位增減。如《仁王般若經》略去「等覺」而說五十一位,《首楞嚴經》則先說「乾慧地」,復於十迴向之後加入煖、頂、忍、世第一法等四種禪觀境界(四善根)而為五十七位。此外,華嚴始教說五十一位,華嚴終教則略去十信位而主四十一位。《成唯識論》則以地前四十心攝屬資糧位(據《述記》說),四善根攝屬加行位,十地之初為通達位,復由初地住心至十地出心為修習位;此修習位之末段,為金剛喻定,能頓斷一切俱生我執、俱生法執,即至究竟位而成佛。此中諸經教之開合情形,可如下表︰
┌──────┬──────┬──────┬──────┬─────┐
│ 瓔珞經 │ 仁王經 │ 華嚴經 │ 首楞嚴經 │成唯識論 │
│(五十二位)│(五十一位)│(四十一位)│(五十七位)│(五位) │
├──────┼──────┼──────┼──────┼─────┤
│ │ │ │乾慧地 │ │
├──────┼──────┼──────┼──────┼─────┤
│十信 │十信 │ │十信 │ │
├──────┼──────┼──────┼──────┤ │
│十住 │十住 │十住 │十住 │ │
├──────┼──────┼──────┼──────┤資糧位 │
│十行 │十行 │十行 │十行 │ │
├──────┼──────┼──────┼──────┤ │
│十迴向 │十迴向 │十迴向 │十迴向 │ │
├──────┼──────┼──────┼──────┼─────┤
│ │ │ │四善根 │加行位 │
├──────┼──────┼──────┼──────┼─────┤
│ │ │ │ │通達位(初│
│ │ │ │ │地入心) │
│十地 │十地 │十地 │十地 ├─────┤
│ │ │ │ │修習位(初│
│ │ │ │ │地住心以後│
│ │ │ │ │) │
├──────┼──────┼──────┼──────┼─────┤
│等覺 │ │ │等覺 │ │
├──────┼──────┼──────┼──────┤究竟位 │
│妙覺 │佛地 │佛地 │妙覺 │ │
└──────┴──────┴──────┴──────┴─────┘
◎附二︰印順《成佛之道》第五章(摘錄)
頌文︰「發心名菩薩,眾生之上首。世出世功德,悉由菩薩有。」
解說︰約一切法空性說,一切眾生有佛性,但並不因此說一切眾生是菩薩。要「發」菩提「心」,才「名」為「菩薩」。菩薩,是梵語菩提薩埵的簡譯,意義為「覺有情」,從上求菩提(覺),下化眾生(有情)得名。也可解說為︰求大菩提的有情。發了菩提心,就是菩薩。菩薩是修學大乘道的通稱,從初學,久學到最後身菩薩,真是淺深萬h 。但一般人總是想到觀音等大菩薩,這才不敢自稱菩薩了。初發心菩薩,雖還沒有大功德,可是已經是一切「眾生之上首」;不但為凡夫,而且為二乘賢聖所尊敬了。經中比喻為︰如王子初生,就為耆年的大臣所尊敬;獅子兒出生,就為百獸所畏敬;迦陵頻伽鳥在殼中,音聲已勝過了一切鳥類;新月的微明,就為人類所愛敬。菩薩發心以來,就是這樣可尊可敬的,大菩薩們是更不必說了。為什麼這樣呢﹖因為「世出世」間的一切「功德」,「悉由菩薩」而「有」的。這是說︰世間善法、聲聞緣覺等善法,都依佛菩薩而有;佛功德也是依菩薩而有的──所以菩薩為一切善法的根源。以世間善法來說,如說︰「菩薩受身種種,或時受業因緣身,或時受變化身,於世間教化,說諸善法及世界法、王法、世俗法」等。有些修菩薩行而暫時失敗了的,名「敗壞菩薩,亦有悲心。治以國法,無所貪利;雖有所惱,所安者多,治一惡人以成一家」等。菩薩為一切善法的根源,可尊可敬,而菩薩是從發菩提心而來的。所以大乘經中,無邊讚歎菩提心的功德,說他是「一切佛法種子」。
初發菩提心,重在立定上求佛道,下化眾生的大誓願,名為「願菩提心」。廣說如四弘誓願︰「無邊眾生誓願度,無盡煩惱誓願斷,無量法門誓願學,無上佛道誓願成。」但是發菩提心,並非偶然想起成佛利生,而是要一番修習,達到堅固成就的。菩提心的修習,為修學大乘道,趣入大乘道的第一要著。菩提心從慈悲心起︰或是緣慈母的孝敬救度,擴大到願度一切眾生,而上求佛道;或是設想他人與自己一樣,利濟眾生應如愛護自己一樣,進修到願意為利他而犧牲自己。修菩提心的動機、方法,近於儒家的仁道、恕道。但菩提心修習圓滿成就,深廣是與世間法大大不同的。這是大乘道的基石,修學大乘道的,應先多多的修學!
頌文︰「菩薩之所乘,菩提心相應,慈悲為上首,空慧是方便。依此三要門,善修一切行;一切行皆入,成佛之一乘。」
解說︰趣入大乘道的不同根性、佛性、發菩提心的尊勝,都已說到了。大乘道,發願以後,就應該見於實行。說到菩薩的正行,就要先論到菩薩行所不可少的要素。聲聞乘與緣覺乘,是通於因果的。但大乘中,重於因行的,名菩薩乘;重於果德的,名佛乘。因圓果滿,為大乘法的全體。現在從成佛之道──因行來說,大乘是「菩薩」「所乘」的法門;依此法門,從凡夫地而趣入大菩提,也叫一切智海。菩薩行中,不論修持什麼,有必不可少的三要則。例如布施,(1)要與「菩提心相應」,就是為了上求下化的志願而布施。(2)施時要以「慈悲」心「為上首」,為先導,就是從慈悲心而引發布施。(3)法「空慧是方便」,方便是善巧的別名。如不著施者,受者,所施的物件,名為有方便。如沒有法空慧,著相布施,名為不善巧,無方便,不能出離生死,而趣向一切智海。可以說︰菩提心是志願所在,慈悲心是動機,法空慧是做事的技巧。如「依此三要門」為本,「善」巧的「修」習「一切行」︰世間善法的五戒、十善、三福業也好;出世善法的四諦、緣起、三學、八正道、三十七道品也好;大乘法的六度、四攝、百八三昧、四十二字門等也好︰這「一切行皆」就歸「入」於「成佛之」道的「一乘」法了。簡單地說︰有了這三心,一切善行都是大乘法。
〔參考資料〕 《舍利弗阿毗曇論》卷八;《放光般若經》卷五;《光讚經》卷二;《大品般若經》卷四、卷二十六;《小品般若經》卷一;《大般若經》卷四、卷二十六、卷七十一;《佛母寶德藏般若波羅蜜經》卷中;《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四;《法華經》卷二;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彌勒淨土與菩薩行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69});A. L.Ba-sham撰‧賴顯邦譯〈菩薩概念的演變〉(《諦觀》{64}期);神林隆淨《菩薩思想の研究》;西義雄(等)《大乘菩薩道の研究》;Har Dayal《The BodhisattvaDoctrine in Buddhist Sanskrit Literature》;Leslie S.Kawamura《The Bodhisattva Doctrine in Buddhism》。
初期的臺灣佛教
(一)序言
西元1661年(明‧永曆十五年)春天,鄭成功驅逐了荷蘭人,使得臺灣這個地方,又再度地由明朝統治。鄭氏在此揭起反清復明的旗幟,企圖以此為基地,重振明朝的聲威。我們想要考察佛教傳至臺灣的時期,目前已無法找到明確的記錄了!不過,台灣一般的有關史料中,都認為佛教是隨著鄭成功的渡臺,而慢慢傳引過來的;也因此,很多人都認為在此之前,臺灣沒有佛教。可是,以常識來判斷,這似乎不太可能。根據史上有記載的最早記錄,西元230年(即三國時代,吳國黃龍二年),吳國的孫權就派衛溫與諸葛直,率領甲士(軍)萬人,進入隔海的夷州(當時臺灣的名稱,見《臨海水土誌》)。其次,是西元607年(隋朝大業三年),隋煬帝派朱寬、何蠻二人訪察流求(當時臺灣的名稱)。再其次,是比較值得一提的,那是北宋末期(1125~1126),金人入侵之際,宋室不得已往南遷移。沿岸的百姓為了避難,有不少渡海到臺灣去。當時臺灣中部的北港,是漢人與原住民的貿易交流場所。南宋孝宗時(1163~1189),亦曾遣泉州軍民集於澎湖,看守那裏的海防要塞。我們由這些記錄看來,「佛教是隨著鄭成功渡臺才傳至臺灣」的說法,似乎不太妥當。
佛教在中國隋唐、兩宋時代,就已成為民間一般很普遍的信仰了,當時江南與福建一帶,也已建有很多的佛寺,佛教的教化可說已很普及了。如果當時渡臺的人是來自這些地方,一定也會帶著此佛教信仰到臺灣來。《金門誌》上記載著︰現存寺院中,最古老的,是金門的靈濟寺,建於唐末昭宗年間(889~904),次古的,是太武山的太武嚴寺,建於南宋‧咸淳年間(1265~1274)。由《金門誌》的記載看來,當時福建沿岸一帶,佛教信仰很盛,因此我們可以確信,由這些地方渡臺的人們,多少都會將他們的信仰帶到臺灣。
宗教的傳播一向與貿易或移民有著很深的關聯,既然自唐宋開始就有人移民到臺灣,佛教也一定是那個時候就傳播到臺灣。因此我們可判斷,在鄭成功渡臺之前,佛教已經流佈過來了。當然,這些都是一種推論,所根據的,只是文獻上的一些資料。現在我們不妨來看看臺灣歷史學家所說的,鄭氏渡臺之後佛教流入臺灣的史實。
(二)明末鄭氏渡臺與佛教的流入
1661年,鄭成功經澎湖進攻臺灣之後不久,佔領了臺灣西部海岸的鹿耳門,接著,又擊潰荷蘭兵進入安平城,沒有多久,就把所有的荷蘭人趕出了臺灣,臺灣也正式隸屬於鄭成功旗下。在此之前,荷蘭人佔領臺灣有三十八年之久;此後,臺灣重回中國的版圖;福建和廣東兩地的人民,也就不斷陸續的移民到臺灣。
根據何聯奎博士的《臺灣風土誌》之記載,荷蘭人佔領臺灣時,來自大陸的移民已有十萬人,當時所開拓的地域中,最繁榮的,就是安平城,也就是現在臺南巿的中心。鄭成功攻臺時,所率的兵員有兩萬五千人,後來,士兵們的眷屬也隨著來臺。此後陸續來臺的,有沿岸地帶的殘民,至於其數目有多少,已無正確的數字可稽。鄭成功在臺灣致力建設,使臺灣日漸繁榮,這種現象招來了更多的移民。由此推測,佛教很可能隨著移民一起傳到了臺灣。根據當今臺灣史學家的考察,臺灣最早的寺院是小西天寺,大約建於1662至1665年之間。這座寺院現在稱為竹溪寺,位於臺南巿的南溪畔,溪水因為流經鹽埕村落,故通稱為鹽埕溪,但是後來又改稱為日新溪。這條溪水通過寺院,最後流入臺江。關於竹溪寺的建立,沈光文的詩就是最好的證據。那是一首七言律詩,詩云︰
「沿溪傍水便開山,我亦聞之擬往還,
一日無僧渾不可,十年作客幾能間,
書成短偈堪留寺,說到真虛欲點頑,
正有許多為政處,僅將閒念付禪關。」
詩前還加了短序,內容為︰「州守新贈僧舍於南溪,人多往還,余尚未及也。」沈氏比鄭成功更早到臺灣,根據史書的記載,沈氏乃明末的太常博士,司掌宗廟儀禮之職。
明朝崩潰之際,沈光文即隨沈宸荃等人一起坐船向南逃亡,在圍頭洋遇到了颱風,沈光文一家飄流到臺灣之北,而沈宸荃一家則下落不明,此事發生於1651年(永曆五年)十一月。1662年,鄭氏攻入臺灣時,特以三顧之禮去聘請早他渡臺的沈氏進安平城。由這些資料,我們可獲知沈光文早在鄭成功之前十一年就入臺了。由此詩的內容看來,竹溪寺的建立,最晚也是在鄭成功入臺之後。在此詩被發現之前,一般人皆認為最古老的寺院是彌陀寺。日據時代,臺灣總督府於1916年所編集的《臺灣名勝舊蹟誌》中,也採用此說。相傳彌陀寺是鄭成功之子鄭經,有鑑於臺灣尚無佛教寺院而建立的,後來許多史學家都相信此說。1921年出版的連橫之《臺灣通史》,亦云︰「當是時東寧初建,制度漸完,延平郡王經以承天之地,尚無叢林,乃建彌陀寺於東安坊,延僧主之,殿宇巍峨,花木幽邃,猶為郡中古剎。」因為這種說法很早就出現在史書之中,自然也就成為臺灣佛教史上的通說,不過,在沈光文的這首詩發現之後,這種說法應該作更改才是。經過臺灣省文獻委員會委員盧嘉興的考察,沈氏撰此詩的時期,大約是在1662至1665年之間,最遲也不會晚於1666年(康熙五年)。總之,這所寺院的建立,應是在鄭成功渡臺之後一兩年,而且,我們尚可推斷在建寺之前,佛教信仰早就傳入臺灣了。
(三)清朝臺灣寺院的興建
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八月,清朝領有臺灣,第二年四月,將「承天府」更名為「臺灣府」,府下分設臺灣、鳳山及諸羅三縣,藉資統轄。另在澎湖設置巡檢司(視察司),自此,臺澎均隸屬於福建省臺灣廈門道。清朝訂下這樣的新政策來統治臺灣,佛教也隨著逐漸傳播開來。康熙二十三年(1684),臺南名士李茂春的隱居之所夢蝶園改為法華寺,當時的知事蔣毓英就將夢蝶園後面的兩甲多空地(每甲約九千九百平方公尺)捐給這座寺院。之後,在1688年(康熙二十七年),左營守備官孟太志捐款興建黃檗寺,就這樣,各地陸續蓋了許多寺院。劉枝萬的論文〈清代臺灣之寺廟〉中指出︰有清一代,臺灣境內建了純佛教寺院約一0二座。齋教(在家佛教的一種)所設的齋堂(等於寺院)似乎尚不包括在內。一0二座寺院中,多以觀音寺(或觀音宮、觀音廟、觀音亭等名稱)為其名稱,約有五十五座以上。這種情況充分反映著當時臺灣的觀音信仰是如何地盛行,這可能是因為能夠急速地實現民眾現世利益願望的是觀音,所以觀音信仰會如此迅速地普及。
綜觀臺灣的寺院,即可對當時觀音信仰之盛一目了然,而且多數寺廟是向里(鄉)民或地方上的士紳募捐而建成的。觀音信仰的普遍,顯示著當時社會心理之所趨,在於尋求苦難的解脫,也反映著大多數人心裏的不安,觀音信仰實乃他們精神之所依。依上述的情況看來,也意味著當時佛教信仰已普及到全臺灣各地了。除了前述的觀音寺之外,現特列出幾座頗具影響力的寺院於下。這些寺院正是後來臺灣佛教的中心,時至今日,仍然不可忽視其重要性。首先還是從臺南先開始。
(1)開元寺︰此寺建於1690年(康熙二十九年),當初叫做海會寺,據高拱乾《臺灣府誌》的記載,此寺的建地原為鄭成功的別館。臺灣隸屬於清朝後,總鎮王化行與臺廈道王效宗將鄭氏別館改建為寺,命名為海會寺。今根據其後史書的記錄,添加下列三項變革的經過︰1750年(乾隆十五年),巡道書成遷寺至此地,改名為榴禪;1777年(乾隆四十二年),知府蔣元樞提倡改建,陳朝樑負責施工;1796年(嘉慶元年),提督哈當阿予以改建之,同時改寺名為海靖,後亦稱開元寺。據說「開元」這個寺名很可能是嘉慶年間大改建時所定,此寺至今仍為臺灣最大的古剎。
(2)竹溪寺︰若以寺基之始而言,這乃是臺灣最古的寺院,此事已在前述。但若依王必昌的《臺灣縣誌》(1752,乾隆十七年)所云,則此竹溪寺係建於1693年(康熙三十二年),此外,尚有建於1683年之說(請參照《臺灣一統志》及《臺灣通史》)。1789年(乾隆五十四年),地方人士蔡和生曾加以重修,1796年(嘉慶元年),再由黃鍾岳及吳邦傑重加修築,遂具現在之規模。
(3)法華寺︰以前名為夢蝶園,鄭成功時代,漳州人李茂春曾隱居於此,過了一段悠遊自適的生活。高拱乾曾記載當時的情況說︰「漳人李茂春寓此,築茅齋以寄放浪之情,其扁(匾)書夢蝶,後以陶瓦之名易之。清流、修築,日增勝況,後改為準提庵。」後來重修時改稱法華寺。
上述三寺,是臺灣最古的寺院。如果說佛教的中心是在寺院,那麼,這三座寺院可說是清初至民初,全臺灣佛教的大本營。
(4)元興寺︰此寺從前屬於鳳山縣,《鳳山縣誌》云︰「寺在縣城南鼓山麓,乾隆八年(1743),由住僧所募建,寺負山面海,門前有小港。茂密林園環之,竹林花果之數甚盛,登曲徑仰則絕頂,俯則望大海,為近邑名勝之地。寺田有數甲。」
此寺目前隸屬於高雄巿,位於鼓山岩下。在臺灣南部的寺院來說,是最具影響力的寺院之一,每日香火不絕。
(5)超峰寺︰連橫《臺灣通史》上說︰「超峰寺在縣轄嘉祥外里崗山之上,舊志以崗山樹色為邑八景之一。雍正間有僧紹光者終茅於此。乾隆二十八年知府蔣允焄乃建為寺。」當時的寺名叫觀音亭或觀音寺(例如范咸的《臺灣府誌》稱為超峰石觀音亭,盧德嘉的《鳳山縣來訪冊》則稱為觀音寺)。
(6)碧雲寺與大仙寺︰碧雲寺在台南縣關子嶺,一般稱為火山,與鄰近的大仙寺並稱為台南縣內的二大名剎。對於這兩寺,《臺灣通史》上有簡單的說明︰「碧雲寺在縣轄哆囉嘓堡之火山,康熙十四年,僧參徹自福建來,住錫龍湖巖,偶至此地,以其山林之佳,遂闢茅結廬,奉龍湖巖之佛祀之,朝夕誦經,持戒甚固。附近莊人乃謀建,寺曰大仙巖,嗣命其徒鶴齡居之,又建一寺於玉案山之腹,後祀如來而前奉延平郡王神位。乾隆五十五年二月,參徹歿,遂葬於寺前,建浮屠。五十六年,邑人洪志商募脩,嘉慶二十四年子爵王得祿重脩。」
由這些說明來看,現在的大仙寺正是當時的大仙巖,碧雲寺是建在玉案山腹的另一寺。照文章推察,大仙巖與碧雲寺是一對姊妹寺。這是附近的村民為了參徹而前後建立的兩座寺院。
(7)龍山寺︰臺灣全境共有三座龍山寺(臺南另有一寺亦名龍山寺,但因規模很小,不算在內)。三座龍山寺的第一座在鹿港,第二座在臺北,第三座在淡水。臺北的龍山寺是目前北部著名的古剎,已成為一般觀光客必訪之名勝。可是在清朝時代,鹿港的龍山寺遠比臺北的有名,因為當時臺南和鹿港是兩個繁榮的港口,其次隆盛的則是淡水的龍山寺。不過,現在前面這兩座都比不過臺北的龍山寺。
鹿港的龍山寺開發較早,也因此現在已沒有足夠的文獻來察知建寺的時期,不過碑文上記有重建的日期,那是在1786年(乾隆五十一年)。此寺是由福建泉州人共同籌建的。臺北的龍山寺建於1738年(乾隆三年),可是在1815年時全毀,只剩佛座,在1867年(同治六年)才又重建。至於淡水的龍山寺,《臺灣通史》云︰「在縣轄滬尾街,乾隆間建,規模頗大。光緒十二年巡撫劉銘傳奏請賜匾,御書慈航普度四字懸於寺中,今存。」
臺北的《龍山寺寺誌》(題為《艋舺龍山寺全誌》)中,有一段記載,大意是說︰「本寺所奉乃三邑(指福建之漳、泉、晉三地)人士所信仰的觀音佛祖之分靈,移自泉州府晉江縣安海鄉龍山寺而來。」
其他二寺也一樣,都是由三邑之人請來晉江龍山寺觀音佛祖的分靈,建立龍山寺加以祭祀。由此也可證明,此三寺所在地的人,都是由中國本土的福建移民而來的。
因為他們是由同一個地區移民而來,也就將同一的信仰中心跟著移過來,信仰的中心原只有一寺,但移民到臺灣後變為三處。龍山寺雖為佛教寺院,可是也供祀著天帝及道教類的神像,比起其他的佛寺,已不能算是純粹的佛寺,這也可反應出當時中國一般庶民的信仰是三教混同的。
此外,臺北近郊觀音山的凌雲寺、基隆月眉山的靈泉寺、獅頭山的元光寺等,都是清朝光緒年間建立的寺院,在臺灣近代佛教史上,都有一定的地位。
(四)異樣的在家佛教之活動
所謂的異樣的「在家佛教」,指的就是「齋教」。在中國佛教史上,原沒有齋教這種在家佛教的團體,而且就齋教起源的傳說看來,也是虛構的,和正統的佛教完全無關。不過,齋教的內容和行為,卻可說很明顯的屬於佛教。認真的加以考察,我們可發現齋教其實是儒、佛、道三教內容混合而成的,只是受佛教的影響最多。在和時代新興的宗教中,這一類性質不少。根據某種說法,認為發起此種宗教的,多半具有反清復征政治目的,例如青幫、洪幫及其他祕密結社均是。
不過,齋教本身並沒有特別的政治目的,相反的,它是一種相當單純的庶民之宗教信仰,因為它是將高深的佛教教義混合在儒、道的理論之中,加以通俗化,這也可以說是齋教所具有的民族性特質。佛教傳到中國之後,到了宋、元、明各朝代時,幾乎都採佛、道、儒三教融合的方式。漢末的「牟子」或南北朝與三教有關的書籍,以及宋、元、明時代的高僧,均使得佛教與中國思想有所交流。不過,站在正統的佛教史之立場,或是上層指導者的立場來看,三教融合只是理論性的。而這種新興的民間宗教,卻不是理論,而直接付諸行動。具有此性質的齋教之所以會被看成是佛教的在家團體,是因為日據時代所執行的宗教政策之故,當時日本為了使臺灣易於統治,想盡辦法使民心單純化,因此將各地的齋教組織都歸於佛教會,編入某寺院之下,以在家佛教團體稱呼之。
臺灣的齋教有三個宗派,分別為龍華派、金幢派及先天派,其他也有叫空門派的,但是其教義及組織較弱,影響也較小。在有清一代,金幢派有相當程度的發展,令齋堂的建設,在清朝一代就有三十餘所,茲表列如次︰
臺南──西華堂、慎德堂、金華山堂。
高雄──寶善堂、善德堂、龍山堂。
屏東──廣善堂、覺悟堂、德修堂、慎省堂、慎省德修堂、慎修堂。
嘉義──湧盛堂、小西天、資德堂。
彰化──興隆堂、金德堂。
臺中──存真堂、金華堂。
新竹──慎修堂、存齋堂、楊柳堂、師善堂、種福堂、養真堂。
臺北──復源堂。
其中最早建立的是慎德堂,次為西華堂與資德堂。西華堂是1750年(乾隆十五年)創建的,資德堂建堂的確實年月不詳,但據說相當早。接著金幢派之後傳到臺灣來的,是龍華派。但也有龍華派比金幢派更早傳來的說法(例如民國四十五年,1956年重修的《臺灣通志》〈宗教篇〉,就是持此說)。
龍華派傳來臺灣之後,共分為三個支派,這三個支派分別是漢陽堂、一是堂及復信堂。其中,漢陽堂派在清末的臺灣,在嘉義以南有甚大的發展,一是堂派則在新竹與彰化甚具勢力,復信堂派則多在台中附近一帶發展。
創立先天派的是一個叫黃德輝的人(依臺灣史學家林衡道氏的說法,先天派的創立人乃是明代的名人徐錫),而由其十三祖徐吉南、楊守一在四川首建先天堂,於清末遷到上海的盛觀亭;傳到臺灣是在十五祖林金祖的時代,林金祖派遣弟子黃昌成與李昌普到臺灣傳教,1861年(咸豐十一年),黃昌成於臺南創立報恩堂,李昌普則在臺中往北傳教。到 1960年代左右,屬於先天派的齋堂,全臺灣共有二十餘所,茲表列如次︰
臺北──至善堂、醒修堂、元和堂。
新竹──太和堂、紫霞堂、中和堂、正德堂、福林堂。
桃園──善德堂、六也堂。
臺中──弼教堂、大慶堂。
彰化──福海堂。
臺南──報恩堂、擇賢堂、擇明堂。
高雄──明善堂、擇善堂。
屏東──明德堂。
澎湖──澄源堂。
這些在家佛教並不是純粹的在家佛教,因為其中已吸收了道教、儒教及民間信仰的成分,因此在日據時代雖被分屬為在家佛教團體,但實在是一種異樣的在家佛教。
日據時代的佛教
(一)日本佛教的傳來
日本佛教傳來臺灣,始於日據時代。當時,日本佛教界的各本山均派僧侶來臺成立臨時局,以慰問征討的軍人及其家族,待各地平定之後,也開始佈教活動。當時比較受注目的有曹洞宗、真宗本願寺派、大谷派、淨土宗及真言宗。
原先展開佈教活動時,因為在臺的日人不多,故連漢人也做為傳教的對象,但由於語言的隔閡,無法溝通,不得已將慈惠病院改為日語講習所。1899至1900年(光緒二十五、六年)時,各宗派因為經濟拮据,便改變了方針,打算減低佈教費用的支出,甚至有意全面中止,這些在臺的佈教所必須設法獨立自營,也因此,佈教所有了新的傳教方式。就是︰以有錢日人做為新的服務對象,專替那些為數日漸增多的官吏、商人等辦理各種喪葬法事,這樣一來,難免就疏忽了傳教工作。另一方面,這些在臺的軍公教警各界日人,雖然信仰同為佛教,但是因宗派不同,所採納的經典或送葬儀式更是不同,於是,日本佛教就以不同的宗派表現在臺灣。這些不同的宗派有︰真宗的木邊派、臨濟宗的妙心寺派、淨土宗的西山派、日蓮宗、天台宗、法華宗、華嚴宗等。這些派別均陸續派遣僧侶來臺,統計這些來臺的日本佛教有八宗十二派之多。可以說日本佛教界的重要宗派,都已傳到臺灣來了!(日本的全國佛教共有十三宗四十八派)
日人在臺所設的寺院或教會,多半是由國內本山的管長或其傳教本部的部長執掌直接監督權。剛開始時因寺院不多,故只是設立各派的別院或是出差所而已,地方則設佈教所。後來信者日眾,有成立寺院的必要,經過申請,得到監督機關的許可之後,即可獲得正式的寺院名稱。
(二)中日佛教的交流與南瀛佛教會的成立
日本佛教乃是隨著日本的統治而傳來臺灣的,因此與原先臺人的中國佛教並無密切的關係,這兩者發生接觸而有所交流,是在1915年的西來庵事件之後。西來庵事件是日據時代,反日抗清者所領導的革命事件之一,其他的事件並未波及宗教問題,因此宗教方面原先沒有受到影響,但西來庵事件之後,就不一樣了。此事件是以齋教為中心的抗日革命行動,因此引起了日方統治者的注意,而一般忠實的齋教徒為了保護自己的安全,避免介入政治的漩渦中,便聯合了各教會,請求日本佛教的庇護。此即為中國佛教與日本佛教接觸之始,也促進了日後此兩者之間的合作。
首先提倡此議的,是與日本曹洞宗接觸的齋教。1912年時,曹洞宗透過臺南的齋教,發起組織「愛國佛教會」,其目的乃是想將全島的佛教徒納入此組織之中。對齋教來說,這樣做可獲得很大的庇護,起初齋教的三派全都參加,取名為齋心社,總計有七堂。
由於政治事件的波及,原來的中國系佛教為了自身的安全,不得已追隨在齋教徒之後,也申請參加日本佛教的組織,出家者全加入了禪宗,其中一半入曹洞宗,另一半入臨濟宗妙心寺派。白衣居士(正統的在家佛教徒)也有一部份加入禪宗,其他的大部加入東西兩本願寺派的真宗或是淨土宗。
因為發生了前述的事件,又有黃玉階提出了組織全臺灣宗教聯合會的意見,故日本政府當局與佛教界也注意到了此事。1915年秋,日本當局派人調查臺灣的宗教信仰以制定宗教政策。擔任此調查工作的丸井圭次郎在調查終了後,即擔任了社寺課長的職位。他對黃玉階的提案最有興趣,特別加以研究,但是他認為若以佛教會的名義來統一組織會更好,因此他在1921年(民國十年)二月初旬,集合了基隆月眉山靈泉寺的住持善慧和尚、觀音山凌雲禪寺的住持本圓和尚等人,討論全臺灣佛教教友的團結事項,交換了意見之後,於同月二十六日午後一時,於龍山寺前的艋舺會堂召開準備委員會,參加的人,除了上述二人之外,出家人方面有心源和尚、信修和尚,齋教的代表人有龍華派的陳火、陳變恒、蔡普揚、張加來,金幢派有張添稻,先天派有黃監、林學周、黃學印、朱四季等人。當天會議所討論的,是先由佛教與齋教各推派二人擔任遊說委員,巡迴全臺灣的寺院與齋堂,進行說服加入此組織。委員們花了一年的時間奔走、策動,終於在1922年四月四日,正式成立了名為「南瀛佛教會」的全臺性組織,至於其命名為南瀛佛教會,乃是為了要與東瀛佛教會區別之故。佛教會成立之後,各地的齋教齋堂也都正式加入。當時佛教會的會長由政府指派社寺課長丸井圭次郎兼任,三年後,因為官制修改,取消了社寺課長之位,丸井歸國,佛教會會長之職改由內務局木下信兼任。1929年四月二十三日召開第六屆總會,社寺事務改隸於文教局社會課,因此由文教局局長兼任會長,社會課長兼任副會長。這個辦法一直到日本戰敗為止,成為南瀛佛教會的慣例。
皇民化運動與臺灣佛教的發展──逐漸日化的臺灣佛教
馬關條約後,曹洞宗特地將佐佐木珍龍由東北調來臺灣,跟隨軍部傳教。他於該年六月十日抵達基隆,十二日入臺北城,在萬華龍山寺道場開始傳教。同年十月,臺灣雖還有一些抗日活動尚未消除,但是高島陸軍中將仍令他於布袋嘴著陸,於二十二日抵達臺南,開始在城內的天后宮及大北門外的開元禪寺佈教。此即為日籍僧侶與臺灣佛教發生關係之始。佐佐木珍龍於翌年正月回國,後又受命來臺,當時同行來臺的有本田韜光、足立普湖、若生國榮、天時有生、櫻本大典、鈴木雄秀等七人,皆在萬華的龍山寺傳教。後來當軍政管制解除之後進入民政政府時代,他們的佈教就擴大到錫口的天后宮、汐止的天后宮、板橋的天后宮、海山口的天后宮、桃園的天后宮、大溪的龍音寺、淡水的龍山寺、圓山的劍潭寺、士林的天后宮等地。傳教時均有翻譯的人在旁解說。所利用的,都是臺灣原有的寺廟,而所接觸的,也都是原有的信徒。後來因為言語方面的溝通的確有困難,便在龍山寺創設日本語學校,同時為婦女設縫紉補習班,以各種設施來改變傳教的方式。此外,萬華天后宮內曹洞宗慈惠病院也設置義診,免費為民眾看病,諸如此類的福利事業,很明顯的是在收攬人心,也因此漸漸的獲得了人民的友誼和信任。到1907年大石堅董時代,臺灣僧侶與日本的接觸已十分密切,基隆靈泉寺的善慧和尚、臺北觀音山的本圓和尚、大湖觀音山的覺力和尚等人,均歸屬於曹洞宗。翌年三月,曹洞宗得到本山一萬元的補助,在東門買了三千五百坪的土地,興建兩大本山的別院。開工之日,日本曹洞宗管長還派遣大圓玄致禪師前來參加,並順道巡視臺灣各地。禪師回國時,由臺灣帶了一青年僧侶到日本留學,這是嘗試著將臺灣佛教次第日化的一種行為。
這位留日的青年僧侶,即是後來任基隆靈泉寺的住持德融和尚,他是臺僧留日的第一人。他回臺之後,受命創設佛教中學林,並促使由此中學林畢業的青年僧留學日本,因此臺僧留日之人數日漸增多。臺僧留日的學校以曹洞宗的駒澤大學為主,次為臨濟宗大學及東西本願寺的龍谷大學,再次為立正大學。由於這種風氣,臺灣的佛教也就漸漸的日本化了!仔細加以研究,就不難發現日本人在這方面的計畫是很慎重的,除了派遣留學生到日本去之外,又積極創辦佛教雜誌,尤其在這方面,更可明白顯示其使臺灣佛教日本化之用心。在南瀛佛教會成立之後,便隨著發行會刊,原名為會報,後改名為《南瀛佛教》,此刊物自1921年創刊之後,一直使用中文。在1930年之後,漸漸加入日文,經過相當時間之後,就全部改為日文了!這是要將臺灣佛教日本化的一個例子,不過其過程是漸進而自然的,並不激烈。
七七事變之後,日本當局唯恐臺人又掀起反日之行動,開始採納強硬的皇民化手段,從規定臺人講日語開始,接著又鼓勵臺人改姓名為日本式姓名,同時獎勵大家在家庭中使用日語。寺廟方面也遭到「積極的」整理,規定所有寺廟、齋堂等民間信仰的寺院全改為神社。原先一些純佛教的寺院,因已受日本佛教的庇護,故尚無太大的影響,但是一些在家的佛教,如龍華、金幢、先天等齋堂派,即受到了相當的更改,而一般的媽祖宮、王爺廟等,就更不用說了!結果,這些寺、廟、宮、堂等為了保護自身的信仰,不得不將自己的財產獻出給日本佛教,求得「佈教所」之名義以求其庇護。
在這種情形之下,一般的寺廟、齋堂除了求助於日本佛教的大宗派之外,只好束手接受整頓的命運改為神社。後來,在日本駐臺曹洞宗及其他宗派的共同努力之下,臺灣總督府終於在1929年(民國十八年)發表了反對廢止寺廟之文。
為了推行此皇民化運動,不知道有多少齋堂、寺廟之內的神像遭到焚毀,小部份被藏在臺北帝大的教室內才免遭厄運,一直到日本戰敗之後才取出。純粹的佛教寺院雖免遭整頓,但已全數歸屬於日本佛教的各宗派,例如︰臺北觀音山的凌雲寺、臺南的開元寺、高雄的超峰寺等歸屬於日本的臨濟宗。基隆月眉山的靈泉寺、苗栗大湖觀音山的法雲寺、獅頭山的元光寺、中壢圓光寺等,皆歸屬於日本的曹洞宗。其他的小寺原就屬於大寺院之下,自然跟著大寺院之歸屬而隸於日本宗派之下了。
也因此,一般的佛教青年完全要接受日本佛教的洗禮,臺北臨濟宗護國寺為專門道場,基隆靈泉寺建有禪學校,曹洞宗臺北別院則設置高等專門僧堂。而總督府本身,也舉辦了佛教練成所,建造臺灣青年的佛教訓練基地。此皇民化運動,使得臺灣佛教寺院的設備、僧侶的服裝及一切儀式、法式等,均全部日本化了!由大陸(福建)傳來的傳統之中國佛教,自此全部滅跡。
1945年日本戰敗之後,臺灣的佛教才有重返傳統中國佛教的再生機會,特別是中國政府的遷臺,大陸來了很多僧侶,使得這一切有了新的轉機。
臺灣光復後的佛教
(一)臺灣復歸中國以及大陸佛教的再建
1945年八月,日本戰敗投降,開羅會議決定將臺灣歸還中國,重回祖國的懷抱。1946年十月二十五日舉行慶祝臺灣光復之紀念儀式,從那天開始,原先在日據時代的地名、街名等都改回為中國名稱,南瀛佛教會也同時更名為「中國臺灣省佛教會」,舉宋振修為光復後的第一屆會長,這乃是臺人首次自主的佛教會。1947年(民國三十六年),「中國佛教總會」成立於南京,各縣巿紛紛成立分會或支會,臺灣省佛教會也因此改稱為「臺灣省佛教分會」。
1949年前後,隨同政府來臺灣的佛教界人士,有中國佛教總會理事長章嘉大師(稱為西藏宋青海大喇嘛呼圖克圖),以及常務理事李子寬,還有江蘇、上海部分佛教界的知名人士。這些人士的來臺,帶來了正統的大陸佛教,剛開始時因為生活習慣不同,故影響不大,真正對臺灣佛教有影響的,乃是慈航法師。他在1947年(民國三十六年),應臺灣中壢圓光寺妙果和尚的聘請,從南洋來到臺灣創設佛教學院。他的來臺要比其他三十八年來臺的人早兩年,因此獲得很多人的尊敬,成為臺灣佛教界的翹楚。前述的章嘉、李子寬、江蘇上海一帶的知名僧侶以及一些青年僧侶(當時尚為學生)隨政府來臺之後,均先滯留於中壢的圓光寺。後來慈航法師特地在臺北汐止的秀峰山上建立彌勒院以供青年僧侶自修。由上海、江蘇來的知名僧侶,則進入上海靜安寺住持白聖法師所買下的十普寺(日據時代稱了覺寺,光復後改為十普寺)。這些知名的僧侶之中,有與近代中國最著名的高僧太虛大師同窗的智光和尚(原江蘇省鎮江焦山寺住持),及其弟子江蘇泰縣光孝寺之住持南亭和尚、焦山住持東初和尚(亦為智光之弟子)、出身閩南佛學院的默如法師、寶華山的住持證蓮和尚、戒德和尚等人,其他尚有河南開封的道源和尚、上海海潮寺的監院悟明等。(中國佛教叢林寺院所稱的住持,即日人所稱之住職,多稱以方丈和尚或簡稱方丈,精通經教、說法的僧,則稱法師。在大陸上,能稱法師者並不多,但現在臺灣幾乎稱呼出家人均為法師。此外,小寺之負責人並不稱住持,而叫「當家」)這些人均各自尋求發展,分散在各地,給臺灣的佛教界帶來影響。1950年,由奉化雪竇寺來臺的大醒法師(太虛大師的出家弟子)應新竹靈隱寺無上和尚之邀請,創設靈隱佛學院。上述之情況雖無特殊的發展,但大陸佛教的氣勢,已遍及全省。
大陸佛教之僧侶嚴持素食、不娶妻的戒律,和日本式的佛教完全不同。這種大陸佛教的嚴正風氣逐漸散佈於臺灣各地,但離所謂的「再建」,尚有一段距離。真正的再建,是在1950年後,經過中國佛教總會改組,成立各縣巿支會,且一律採用中國式的戒法。剛開始時,先以齋堂、尼寺等的年輕人為輔導對象,授予中國傳統佛教的出家戒法,藉機除去日本佛教的影響。到這個時候,才能說是中國佛教的正式再建。嚴格的說來,1949年(民國三十八年)來臺的僧侶,可算是中國佛教再建的第一期人物。第二期的人物,則是大陸失陷後流亡到香港,之後再來臺的佛教界人士。這些人士對臺灣的佛教有很大的貢獻,其對佛教的復興,偏重在佛教之思想與學問方面的工作。這些人士為︰太虛門下的優秀弟子印順法師,印順法師之門下演培、續明、仁俊等諸師;南嶽祝聖寺的住持兼佛學院院長道安法師、鎮江金山寺住持太滄和尚,以及上海法藏寺的監院續祥。這些人的來臺,使臺灣的佛教界產生了兩個現象︰第一是增加真正重視佛教學問的僧侶,第二是幫助了大陸佛教傳戒工作的再建。尤其是後者,對僧侶來說,是必經的入門階段。而臺灣佛教在日本佛教的影響之下,並不重視戒律,予以重新建立傳戒,乃是復興中國佛教形式上最重要的基礎。
(二)教會的組織與佛學院的林立
中國佛教總會理事長在政府遷臺的同時,也移來臺灣,其總會之名義、印鑑等,也一併帶來臺灣。但是在南京選出的理事和監事,只有章嘉及李子寬二人來臺,因此若不改選,就無法行使指導權。後來總會得到政府的幫助,於1952年(民國四十一年)舉行改選,並且通知臺灣省佛教分會,於各縣巿成立支會,終於在十九縣巿成立了支會,各地區的寺院均全部加入支會組織,成為團體會員。個人則成為個人會員。經過這一行動,臺灣佛教終於成為有機體的組織了!在此組織中,以中國佛教會為首,下分為臺灣省分會與臺灣各縣巿支會,成三級制。各級的組織都一樣。
在各縣巿成立支會之後,臺灣佛教界有了一個新的現象,就是創立了很多佛學院。在當時之各佛教學院中,成績最卓著的,最初是慈航法師創立的中壢圓光寺內之臺灣佛教學院,以及彌勒內院的佛學院。其次,是印順法師所指導的福嚴精舍,及高雄的東方佛教學院。在當時,因為有眾多的佛學院成立,所以一般僧尼的佛學水準也跟著升高了。相對的,僧尼對於大陸傳統的佛教知識,也跟著加強,因為擔任佛學院主持人或講師的,多為大陸渡臺的法師,或是出身大陸式佛教的人。這使得臺灣佛教的精神面,逐漸傾向於大陸式。
(三)中國佛教戒壇之建立──否定肉食娶妻
大陸方式的授戒,對於臺灣佛教的形式和精神有很大貢獻。這種傳統的戒律,對於曾受日本統治的臺灣佛教來說,有著相當強烈的對比。特別是一些已經日本化的僧侶,都與家人住在寺廟中,原先也極受信徒的尊敬。但是大陸僧侶一旦來臺,予以相較之下,大家發現後者才是真正的僧人,對日本化僧侶的尊敬自然逐漸下降,相對的,對大陸化的熱情增加,這種例子以中南部較多。
建立戒壇並予推進的主要人物,即為曾任中國佛教會理事長的白聖法師。此人對臺灣戒壇有很大功勞。
(四)居士佛教與大學青年佛教社團
大陸佛教出現在臺灣之後,這些渡台者努力的推行佛教文化,其中有一項特色︰便是推展居士佛教。
居士佛教和前述的齋教不同,齋教顯現出異教的色彩,居士佛教則是皈依三寶的純粹信徒,稱為優婆塞或優婆夷。居士本無特別的組織,以前在大陸上,是以「共修」為目的,創立過居士林一類的名稱,如上海居士林、武漢正信會、長沙居士林等等。
由於中國政府的遷台,一些任政府要職的佛教信徒也隨著來台。這些人對佛教發展的功勞,幾與一般出家法師相等。因為要帶給社會深的影響,身居要職的人特別有推動力。很多出家人也是因為有這些人的擁護,才能造出德高望重的地位,這種現象古今皆然。
到底在政府機構任職的佛教徒有多少﹖雖無統計,但可能有相當的數量。較知名的,有總統府資政、《中華大藏經》的發起人趙恆惕、國策顧問屈映光等人。其他在中央民意機構的立法院、監察院、國民大會的國會議員中,也不乏信仰佛教的名士。不過,這些機構的信佛居士對佛教的發展,究竟只是間接的,真正積極有直接影響的,是那些編輯《大藏經》的部分居士。其他在德學兩方有極大影響力的,還有臺中的李炳南氏。
李炳南氏是國民政府遷台以後之三十年間,居士佛教界中特別值得注目的人物,李氏乃是皈依近代淨土宗著名的高僧印光法師的信徒,通曉教理,他的目的是使居士的淨土信仰再度興盛。他在臺中創設蓮社,定期的舉行念佛會,時常宣講佛儒各種經書,對於他宗的經典,也常加以宣揚。臺中一帶的正信教徒可說多半受其教化,信眾均以「李老師」稱之。李氏之教化隨歲月之增長,遠達臺北、高雄,在這兩地陸續成立了類似蓮社的念佛團,為居士共修之場所。
李炳南氏為山東人,曾任國民政府「至聖先師」孔子祭祀官之祕書長。
給大專院校帶來很大影響力的居士,為周宣德。周氏從1957年起,即設置「育英基金會」,鼓勵大學生從事佛教研究。基金會原來均靠幾位法師與居士的捐款,以中國佛教會國際文教委員會為名。經費並不多,但意為鼓勵學生研究佛教。此基金會的做法是審議學生研究佛學的報告,及格者贈予獎學金。他的這番苦心,沒有多久便得到很大的反響。不久,臺大學生成立了「晨曦學社」(1961),參加的學生一開始就超過了兩百人。接著,師大也成立了「中道社」。因為這兩所大學的盛況,佛教界甚為欣慰,獎學金的數額也跟著提高。這種活動的影響亦遠及海外,遠在加拿大的佛教徒詹厲吾氏捐款甚巨,詹氏乃是皈依中國近代著名的禪宗高僧虛雲和尚的華僑,漢詩造詣頗深,對慈善事業一向不餘遺力。由於詹氏的巨額捐款,大學生研究佛學者日益增加,各大專學院也相繼成立「佛學社」。從而引起此後數十年間,臺灣知識分子的學佛風潮。(取材自張曼濤〈臺灣的佛教〉)
◎附一︰藍吉富〈二十世紀後半期的臺灣佛教〉(摘錄自〈二十世紀的中國佛教〉)
教會組織
(前略)國民政府遷來台灣以後,中國佛教會也隨著在臺灣復會。近四十年來,在歷屆主持人擘畫之下,該會的功能已較前顯著。目前(1991年)該會組織,分為三級制。其一為中國佛教會本部,設在臺北巿,為全國性的佛教統轄機構。其二為省級及院轄巿級的分會,有臺灣省、臺北巿、高雄巿三分會。其三為縣巿級支會,計有基隆巿、臺北縣、桃園縣、新竹縣、苗栗縣、臺中巿、臺中縣、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臺南巿、臺南縣、高雄縣、屏東縣、臺東縣、宜蘭縣、澎湖縣等二十一支會。依據1990年內政部的統計資料,臺灣佛教寺院共有四0二0座,信徒共有四八五萬六千人。
中國佛教會是以出家人為主要對象的團體,其宗旨是護國衛教。平常較重要的職責是,對傳戒及各項重大法會的審核與輔導,弘法事業的推動,國際佛教文化的交流,佛教教育與社會慈善事業的推行等等。政府遷臺後,該會先後有章嘉、白聖等法師擔任理事長,其中白聖主持中國佛教會之時間最長,共連任十屆(約三十年)。白聖逝世後,自1986年起,即由悟明繼任理事長。到1993年,理事長一職改由淨心接任。
除此之外,專以在家居士為對象的佛教弘法團體,也在1969年成立於臺北,此即「中華佛教居士會」。該會創辦人是李謇、沈遵晦、楊九思、周邦道、蔡登山……等人。此一團體,除了弘揚在家佛教之外,也經常組團參加國際佛教文化的交流活動。大約在1980 年以後,與日本佛教關係較密,曾與日本靈友會結盟,用以促進中日佛教文化之交流。
1989年,以佛教青年為對象的弘法團體──「中國佛教青年會」正式成立。這是臺灣地區第三個中央級的佛教弘法團體。首任會長為宏印,祕書長為淨耀。目前的第二任會長仍由宏印蟬聯。
1991年,由佛光山倡辦的「中華佛光協會」又告成立。這是一個由佛光山主導並大量吸收在家信眾的弘法團體。由於佛光山的積極推動,目前正快速發展中。而且,就目前的態勢看,佛光協會的發展趨勢是國際化的,並不是單以國內的「中華佛光協會」為限。(中略)
整體地看,二十世紀以來的中國佛教,教會組織的型態及功能是不理想的。近四十年來的臺灣,也並未有突破性的進展,中國佛教會等組織,只是在政府法令下所設的民間組織,對各成員的約束力不大。至於像日本佛教那樣,具有約束力,且組織嚴謹的宗派(如淨土真宗、日蓮宗、曹洞宗等),除了佛光山系統的寺院稍具雛型之外,其他寺院大多是各自為政的個別單位,甚少具有相互隸屬的宗派意識。而佛光山雖然是當前華人佛教中最具規模的教團,但迄今為止仍未有成立新宗派的明白表示,故仍不能以宗派來衡量。因此,臺灣地區的佛教教會組織,要由個別寺院階段進入宗派組織階段,仍須再假時日。
佛學思潮及佛教研究趨勢
從清末楊仁山居士復興佛學以來,現代佛教在教義的闡述與研究方面,確實比有清二百年要進步得多。大體而言,這八十年來的佛學思潮及佛教研究,可以分為四大類。其一,是傳統佛法的闡述與延續。其二,是以太虛為主的出家系人才的貢獻。其三,是在家佛教信徒的佛學研究。其四,是學術界(非信仰界)的佛教研究。
(1)第一類指的是傳統方式的弘法與研佛。這一類研究的特色,是比較固守中國佛教的傳統,並特別強調信仰與實踐的重要性。(中略)淨土宗方面,(中略)近四十年來的臺灣,北部的廣欽、智諭,中部的李炳南,南部的煮雲等諸公,都有可觀的成績。
禪宗方面,民初以來以主持南華、雲門二道場的虛雲最為著名。(中略)臺灣方面,四十年來的禪風也頗有提倡者。南懷瑾常以在家居士之身舉辦「禪七」活動,以訓練禪者。中南部的白雲在彰化、臺南兩地設有道場,也以禪宗方式接引了不少知識分子。
大約在1980年代以後,臺北巿農禪寺的聖嚴,也以禪七接引了不少在學青年與社會大眾。使農禪寺成為臺灣的著名禪宗道場。此外,1990年以來,臺北縣靈泉寺的惟覺,由於在念佛與禪修方面都有深入的體驗,也使該寺成為著名的禪修道場。
關於天台學的弘揚,早期大陸以寧波觀宗講寺的諦閑最為有名。此外,默庵、空也、道階、倓虛諸師,也弘揚此學頗力。在臺灣,則有早期的斌宗及其傳人慧嶽。此外,曉雲為倓老高徒,亦專弘斯學。
華嚴學方面,民初的月霞,以專弘賢首宗義聞名於世,曾設有華嚴大學以造就人才。其門人中,持松、常惺、慈舟諸師,都是華嚴名匠。至於在臺灣用傳統方式講《華嚴經》的,以臺北華嚴蓮社的南亭、華藏法施會的淨空,及臺中的李炳南等三人較為世所知。
戒律方面,民初的弘一於戒律之研究,用力甚深,行持也相當清淨。此外,淨嚴、慈舟諸師,也以提倡戒律著稱於時。臺灣中部的懺雲也倡行戒律,風格頗似昔日的弘一。至於四十年來,有關律學的著述則不多。聖嚴的《戒律學綱要》,是雅俗共賞的入門書。
(2)第二類指的是太虛一系的佛學研究。(中略)目前被仰為臺灣佛學界最高權威的印順,也是太虛一系下的學僧。與太虛相較,他的成就比較偏向佛學的探究方面。在風格上他沒有太虛的「波瀾萬狀」,而在學養的精緻細密方面,則較太虛為優,頗有「孤峰獨拔」之氣勢。尤其,在印度大小乘佛法的釐清與疏解上,近數百年來的中國,恐怕很少有人能與他並駕齊驅。其對龍樹中觀思想的闡發,也是當代我國佛學中的一絕。他判攝大乘佛法為性空唯名、虛妄唯識、真常唯心三系。而以為性空唯名系較早出,最究竟。而真常唯心系則較晚出,較不純。這種思想,與太虛的判攝,有根本上的不同,也較能被現代世界佛教研究界所認可。
《妙雲集》是印順早年著述的結集,共有二十四冊。這是四十年來在臺灣最受年輕佛子歡迎的佛教叢書。其中之《成佛之道》一書,是一本佛法總綱目,也是甚受歡迎的佛法入門書。
最近二十年來,印順的幾部力作雖然在方法上與形式上頗具學術規格,但態度則仍不失其佛教徒立場。其中,《中國禪宗史》糾正了胡適在禪宗史上的某些誤解,並疏通了具有印度意味之達摩禪演化為中國禪的經過。達摩禪如何老莊化、玄學化,如何受到牛頭禪的影響而在江南展現出新面目,凡此諸事,在這本書中都有清楚的交代。此外,《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如來藏之研究》等書,是他早期作品《印度之佛教》一書的分段擴充與改寫。1985年以後,他又有《空之探究》、《印度佛教思想史》等書,這些書也解決了印度佛教史上不少曲折、複雜的問題。
印順思想,在臺灣有相當多的崇仰者。例如演培、仁俊、印海、常覺諸師,都曾受到他相當大的啟發。演培的《諦觀全集》,是他數十年來弘法、著譯文字的總集。其書對印順的思想,有很清楚的引申。對各經論的解說,也相當細密。此外,最近幾年又有傳道、宏印、昭慧諸師,熱心弘揚印順之學。《妙雲集》中之各書,也不斷地成為各道場或佛學院的佛學教材。
(3)關於第三類──在家佛教徒的佛學研究,係指不依傳統方式來研佛,或不依傍僧眾的在家居士之佛教研究而言。(中略)旅美的張澄基早年學密,精通藏文。譯有《密勒日巴大師全集》與《岡波巴大師全集選譯》,甚為佛學界所推崇。其所撰《佛學今詮》,以客觀態度探討佛學中的某些根本理論,也風行一時。此外,又以英文撰有《華嚴哲學》(The Bud-dhist Teaching of Totality-The Philosophyof Hwa Yen Buddhism)一書,為國人以英文著作的少數佛學作品之一。張氏曾回臺灣執教,且其中文譯著都在臺灣出版,因此頗為臺灣佛學界所推重。
南懷瑾早年具有豐富的宗教經歷,對禪、密、道教及中國傳統文化,涉獵甚廣。早年曾經遊學於四川禪宗名德袁煥仙之門。來臺後,又從方悟初、針石子老人遊,旋創辦東西精華學會於臺北,講佛學,打禪七,談儒說道,頗有治三教於一爐之趨勢。可惜大約在1985年以後,即離開臺灣,卜居於美國、香港等地,不再在臺灣從事宗教文化的宣揚。(中略)
近四十年來,香港與臺灣的密宗風氣也相當盛行,上師大多是在家居士,早期的屈映光、吳潤江、劉銳之、申書文等上師,都在港臺等地弘揚無上密法。1987年逝世於美國的陳健民,曾在西藏拜師數十名,又入印度閉關二十餘年,在顯教、密教方面都有深入的研究,且修持功深,學問規模宏闊,是在密教理論方面有大成就的善知識。其《曲肱齋叢書》中有關密教的文章,都能發人之所未發,且曾矯正不少前人的錯誤,是近四十年來最有分量的密教文獻。1980年末,陳氏曾回臺灣作短期講學。所講的是「淨土五經會通」,而非密教。其間曾特別主張「消業往生」,認為傳統佛教界所主張之「帶業往生」係不合經義。這種看法曾引起國內淨土宗人的普遍排斥,而有激烈的法諍。
(4)第四類指的是學術界(非佛教徒)的佛教研究而言。在這方面,大體以史學界及哲學界人士較有成績。從民初以來到國民政府遷臺為止,其中著名學者有熊十力、梁啟超、陳垣、胡適、湯用彤等人。遷臺後的四十年間,牟宗三、唐君毅、方東美、霍韜晦等港臺學人,也頗有成績。而晚近自美洲回臺講學的冉雲華、傅偉勳二位博士,對臺灣的佛學界也有相當程度的刺激與啟迪。(中略)
胡適以研究《壇經》與神會和尚等問題,在佛教界曾引起傳統派的論難。日本‧柳田聖山所編的《胡適禪學案》,是他的禪宗史研究論集。他的主要貢獻,在於能運用西洋及乾嘉的史學方法來研究禪宗史,並且將神會和尚的重要性揭引出來。一直到現在,國際學術界還有人依照他的態度與方向去探討禪宗的史實。
近四十年來,哲學界研究佛教風氣也不算不盛。方東美晚年講大乘佛學,對於《華嚴經》的境界與宗教精神有相當精彩的發揮。尤其他從該經〈十迴向品〉所提拈出來之「上下雙迴向」的生命態度,更為其及門弟子所津津樂道。其佛學著述之被整理成書者,有《華嚴宗哲學》、《中國大乘佛學》等書。此外,唐君毅是近數十年來旅港的新儒家鉅子,其《中國哲學原論》卷三〈原道篇〉,全書都在探討中國佛教哲學問題,對於有意鑽研中國佛學者,也有很好的啟發作用。至於專門著作之較有具體成果者,當推牟宗三的《佛性與般若》一書。
相對於胡適博士之以史學方法治禪史,牟宗三這部書則係以西方哲學的敏銳思辨方式來研究中國佛學。他這部書是以天台宗為主體的中國佛教哲學著作,並以「佛性」與「般若」兩綱領來說明大小乘各系佛法的性格。牟氏不是專業的佛教研究者,因此在某些枝節所在,或許仍有值得商榷之處,但是在該書的主題──天台宗的判教方面,他確是相當深入的,確有其敏銳的分析力與洞見。這種思辨力不只為一般佛教學者所無,即在世俗學者中亦不易覓。透過這種思辨力,來為天台、華嚴的判教作一總的批判,是該書的主要目標。如果承認他所預擬的前提,則透過他的邏輯式演繹,必定會到達他的結論。這是該書的特色。其結論是︰般若是共法;佛法系統之不同關鍵只在「佛性」問題;系統而至無諍是在天台圓教;天台圓教是般若之無諍與系統之無諍的融一。因此,只有天台宗義才是真正的圓教,才是佛法最究極的歸趣。姑不論其所見是否必不可易,即就其對天台宗義學的釐清方面,其貢獻也是可以肯定的。
除了《佛性與般若》之外,牟氏在其《現象與物自身》、《中國哲學十九講》、《智的直覺與中國哲學》等書,也都各有若干篇文章專題討論佛學。
大約在1985年以後,海外學者之研究佛教者逐漸有回臺灣作短期講學的事例。譬如旅居加拿大的冉雲華,旅美的傅偉勳、鄭學禮,旅法的陳祚龍、吳其昱,旅新加坡的古正美等人皆是。其中,冉雲華在1989年以後,應臺北的法光佛教文化研究所之約聘,回臺擔任客座教授,主授中印佛教及敦煌佛學,並常應邀在臺灣各地作學術演講,頗為臺灣學術界所推戴。此外,傅偉勳近年來在臺灣出版不少與佛教有關的中文著作,並為臺北的三民書局主編《世界哲學家叢書》及《現代佛學叢書》,且為法光佛教文化研究所作過數次暑期佛學講座,對臺灣的佛教研究,頗有刺激及啟迪之功。
在數十年的薰習培育之下,臺灣地區的佛學研究基礎乃逐漸穩固。在1991年的今天,臺灣的佛學研究狀況大抵有下列幾項趨勢。
(1)學術界大體已能掌握國際研究資訊,尤其是對日本及英文著述更不陌生。而且,由於近七、八年來在臺灣先後召開的國際佛學會議,不下十次之多,更使臺灣學術界對國際學術風貌較前熟稔。
(2)佛學界對於佛學基礎語言──梵、巴、藏、日文,已較前重視。對這些語文的傳授,已有不少公私教育機構設立專門課程。
(3)新一代的佛教研究人才已陸續出現。粗略的估計,在臺灣以佛學研究為專業的學術界人士大約有五十名左右。這是不包含那些能用傳統方式講經之僧俗二眾的數目。雖然為數不多,但在一般大學仍未能設立佛學系的現階段環境裏,這五十名左右的研究者,多少也可象徵臺灣地區的佛學研究潛力。
(4)佛教研究資料充斥坊間,大藏經及各種佛學叢書陸續被印行流傳於世,這也是對臺灣佛教研究界相當有利的輔助條件。
1990年,臺灣的佛學界人士籌組成立了一個以佛教研究者為對象的學術團體──「現代佛教學會」。該會的宗旨是︰「促進佛學研究風氣,提高我國佛學界在國際上之學術地位」。該會的任務是︰
(1)佛教及其相關文化現象之研究、調查。
(2)召開與佛學研究有關之學術大會、講演、研究等集會。
(3)發行刊物。
(4)接受公私機構之諮詢或委託以從事佛學研究。
(5)與國內外之佛學研究及相關團體從事學術文化交流。
具有這種宗旨與任務的佛學研究團體,能在臺灣地區成立,這多少說明了佛學研究的風氣在臺灣已大體能在學術界開展。四十年來各界所播下的學術研究種子,目前已開始萌芽。
一般教育與佛學教育
截至目前為止,臺灣佛教界在社會上辦得最多的教育機構是幼稚園。此外也有幾所中學,如北部的智光商職、慈航中學、東山高中、能仁職校;中部的慈明商工補校;南部的普門中學等。依現有成果來看,佛教在這方面的成績並不理想。主因是辦學經驗不足,缺乏現代教育行政的認識。因此,往往有創校不久,即輾轉將學校脫手予普通社會人士之事例,這一點是佛教界必須警惕的。
在高等教育方面,在1989年由證嚴籌備並成立的慈濟護理專科學校是臺灣佛教界所設的第一所專科學校。1990年曉雲所籌設的華梵工學院正式成立,內設電子、建築、機械、工業設計、管理等五系,這是第一所由佛教界所籌設的正式大學。此外,證嚴繼慈濟護專之後,也積極籌備慈濟醫學院。1990年該院之申請,正式獲得教育部核准,並擬設醫學、公共衛生、醫事技術三系。(編按︰自1993年起,由於教育部開放人文社會類私立大學之設校申請,因此佛教界又有多人申請設校。至1993年底,申請者已有聖嚴在臺北籌設法鼓人文社會學院,證嚴在花蓮籌設慈濟人文社會學院,星雲在宜蘭籌設佛光大學人文社會學院,了中在新竹籌設玄奘大學人文社會學院。)
其次,在佛學研究方面,近四十年來,研佛風氣在臺灣逐漸地增強。自1957年起,由周宣德發起的大專學生研佛運動,相當成功地在各大專院校展開。周先生創辦《慧炬雜誌》,專供大專學生閱讀,並發放多項研佛論文寫作獎學金,以鼓勵高等知識分子學習佛法。二十餘年來,績效斐然。幾乎各大專院校都曾成立佛學研究社團。其中如︰臺灣大學的晨曦社、政治大學的東方文化社、師範大學的中道社、中興大學的智海社與正覺社、中國文化大學的慧智社、淡江大學的正智社、臺北醫學院的慧海社、交通大學的鐘鐸社、東海大學的覺音社、逢甲大學的普覺社、成功大學的東方哲學社、高雄師範學院的大慧社、屏東農專的慧智社等,都生氣蓬勃,活動頻繁。加上近十餘年來,各大寺院又經常利用寒暑假舉辦大專佛學夏令營等活動,因此,高等知識分子信仰佛教的人數,也顯著地增加。
另外有一種現象也是可喜的,此即出家僧尼之教育程度的普遍提高。二十年前,出家人之具有高中學憑不多見,但是現在,具有大專學歷的比丘、比丘尼已不在少數。而且到外國留學的出家人也不斷地增多。譬如中國佛教會的執事諸師中,淨心、了中等人都曾在日本的佛教大學取得學位。此外,高雄佛光山、南投碧山岩、臺南開元寺、臺中萬佛寺及佛教會館等處,也都曾派遣出家人赴日本留學,其中且有已取得碩士學位或修畢博士課程的。至於獲得國外博士學位的出家人也有四位。印順以《中國禪宗史》等書受到日本大正大學的重視,而榮膺文學博士學位。這種不須留學而純以論文取得的學位,與一般榮譽學位不同。其所提論文或著作,必須具有透闢的創見,否則很難得到。此外,親赴日本留學而獲得博士學位的,則有聖嚴。近有旅美留學的恆清,也獲得威斯康辛大學博士而歸國任教,為有史以來第一位得到博士學位的比丘尼。留學日本京都的慧嚴,是恆清之後的第二位博士比丘尼。而由佛光山派赴國外留學的出家人中,除了不少攻讀碩士班的留學僧尼之外,慧開(美國天普)、依筏(美國耶魯)、慈怡(日本京都佛大)等人也都在攻讀博士課程,預計數年內當可取得博士學位。此外,據聞依益、永有二師也即將進入英國牛津與倫敦大學攻讀博士課程。由此可見,近年來出家人的教育程度確有顯著的提高。
在佛學研究與教育方面,目前臺灣的佛教研究機構及教育機構先後共有數十餘所。陽明山中華學術院的佛學研究所與佛教文化研究所,是1985年以前臺灣較著名的研究機構,都曾有佛學學報出版。至於佛學教育機構方面,四十年來先後有不少寺院設立過,但是在學制、課程及學院規模方面,大多不甚理想。而且,時辦時停的情況也頗為常見。到1991年為止,現存的佛學教育機構略如下列︰
(1)佛學院︰所招收的是初中或高中畢業生。現存二十四所。比較著名的有佛光山叢林學院、東方佛教學院與圓光佛學院。
(2)研究所︰所招收的是大專畢業生或佛學院畢業生。現存十二所。比較著名的有中華佛學研究所與法光佛教文化研究所。
在佛學專才的培育方面,自1985年聖嚴設立中華佛學研究所之後,教育瓶頸有較大的突破。該所採取國際上佛教大學的教育方法,對學員採取較新穎、具學術性的訓練,迄今為止,所訓練的人才已有數十位,大體具有一般大學的碩士水準。
這所研究所的設立,對臺灣的佛學研究有相當程度的意義。其辦學特徵,可以從下列1991年的課程表中約略窺見。
(1)語文︰梵文、巴利文、西藏文、英文、日文。
(2)一年級共同必修課︰比較宗教學、佛學研究方法。
(3)一年級共同選修課︰阿含經、禪學、淨土學、中文佛教史籍解題、佛教史料學、天台思想、華嚴思想。
(4)二、三年級共同選修課︰敦煌佛典、宋代佛教史專題研究、如來藏思想和淨土教、天台學專題研究、華嚴學專題研究、印度佛教史、部派佛教、阿毗達磨論專題研究、業論、梵文佛典導讀、巴利佛典導讀、西藏宗論研究、藏文佛典導讀、宗義等十四種。
佛書的出版
〔大藏經的編輯與翻印〕 四十年來的臺灣版藏經,就種類之多而言,可以說是空前的。四十年來在臺灣印行的藏經,共有九種之多。在同一時代裏有九種藏經在流通,這種現象是古代佛教徒所難以夢見的。這九種藏經是《中華大藏經》、《大正藏》、《卍正續藏經》、《高麗藏》、《佛教大藏經》、《龍藏》、《臺北版西藏大藏經》,及日本的《南傳大藏經》與《國譯一切經》。最近臺北的新文豐公司又在籌印二十世紀初期日本所刊行的《佛教大系》(六十五冊),這是一部經律論與註書相互繫屬的藏經。果能出版,臺灣流通的藏經,將增至十種。
此外,還有專為補充《大正》、《卍續》二藏之不足的《大藏經補編》,以及在版面上大幅度革新,完全用新式標點的《文殊大藏經》與《阿含藏》。其中,《文殊大藏經》已出版三十餘冊,《阿含藏》則將四阿含全部作新式的排版處理,在版本上甚受研佛者歡迎。
〔叢書與工具書〕 現代臺灣第一部規模較大的佛教叢書,當推已故張曼濤氏主編的《現代佛教學術叢刊》。這部書內容共計一百冊,另有目錄索引一冊。全部以活字重新排印。這是1911至1971之六十餘年間,中文佛教論文的集大成。
此外,筆者所編的《現代佛學大系》(六十冊)及《禪宗全書》(一百冊),也是較大篇幅的叢書。前者收集一五0種左右的佛學著述,後者滙集了近六百種禪宗典籍,這兩部叢書對於相關領域的研究者而言,或不無小補。另外,由高志彬、杜潔祥等人所策畫出版的《中國佛寺志》,前後共計三輯,收集一百餘種寺院史料,在中國佛教史料的保存方面,有相當程度的意義。還有,明復的《禪門逸書》(共二輯),為歷代禪宗大德詩文的彙編,大部份是一般大藏經所未收的逸典,也甚具史料價值。
在工具書方面,有舊書的翻印與新編兩類︰
(1)舊書的翻印︰中文方面有《丁福保佛學大辭典》、《實用佛學辭典》、《法相大辭典》、《大明三藏法數》等書。日文方面有《望月佛教大辭典》、《佛教大辭彙》、《密教大辭典》、《禪學大辭典》、《佛教語大辭典》等書,以及《大(正)藏經索引》、《翻譯名義大集》、《漢英佛學大辭典》、《梵和大辭典》等書。
(2)新編︰以《佛光大辭典》及《二十五種藏經目錄對照考釋》為最著名。此外,筆者主編的《中華佛教百科全書》,全書約九百萬字,預計在1994年可以出版。
〔舊書之重印〕 由於印刷技術的進步,與成本的降低,將舊書用照相製版來重新印行的風氣,在臺灣一直歷久不衰。從事這項工作最有成績的是早期的臺灣印經處,以及近十餘年來的新文豐出版公司與佛教書局。其中,尤以新文豐出版公司成果最為豐碩。其他出版文史類典籍的出版社也偶有印行佛書的,但大抵以學術名著為多。此外,還有一些專門印贈佛書的機構。它們用贈閱佛書的方式來弘揚佛法,有點類似基督教的聖經公會。可惜所印的佛書大都未經細選,內文也很少重新排印,在出版技術方面似有提高水準的必要。
這些重印的舊書,佔四十年來臺灣佛教出版物的大部份,其內容幾乎囊括了民初四十年間我國佛界的重要典籍。在翻譯方面,大勇、法尊等人從藏文翻譯而來的佛典(如《菩提道次第廣論》及《略論》等書)大部份都重印了。此外,工具書如丁福保的《佛學大辭典》、朱芾煌的《法相大辭典》,學術名著如湯用彤的《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往日雜稿》,及其譯自巴利經典的《南傳念安般經》、支那內學院的《內學年刊》,陳垣的《中國佛教史籍概論》、《明季滇黔佛教考》等書,以及呂澂、王恩洋、熊十力、黃懺華、蔣維喬、虞愚、法舫、周叔迦等人的著作,也都陸續被印行於世。
由於書價便宜,要購買這些書相當容易,因此,一個生長在臺灣的佛教研究者,要承襲民初四十年來的佛學傳統,是並不困難的。
〔佛書翻譯〕 在佛書方面大約有三類譯作可略為討論。第一類是從日文譯成中文,或採日文著述之內容編譯成中文,或者受日文作品之導引啟發而撰成的論著。第二類是從英文譯成中文的作品。第三類是自梵文、巴利文、藏文譯成中文的典籍。
第一類是1950與1960年代較為盛行的。在這方面,楊白衣、李世傑的貢獻最顯著,他們在數十年來的譯述與講學之中,不斷地將日本的佛教研究方法引進臺灣來。楊氏從《南傳大藏經》選譯的《長老偈》、《長老尼偈》、《阿育王石刻法敕》等文,及其近年來關於《七十空性論》、《三性論》等研究,都頗能補充我國佛學的不足。李氏有關《奧義書》及《六派哲學》等著述,也都是國內學界一向所缺少的。這兩位先生可說是臺灣學術界中以現代方法研究佛教(或印度哲學)的啟蒙人物。此外,這些年來臺灣的幾本較好的佛學入門書,如《佛學概論》(林傳芳)、《佛學入門》(李孝本等)、《佛教概論》(聖印)等書,也都是取資於日本佛學之作。還有,慧嶽也譯述了幾本有關天台、華嚴的著作。林傳芳有《日本的佛學研究》一書,詳述近百年來日本以學術方法研究佛教的情形。
從英文譯成中文的佛書,以禪學類最多。尤其是鈴木大拙的英文著述。譯述這一類禪學作品的人,年紀多半不大,而且大都不是專業的佛教研究者。這些書的出現,使臺灣多出了一些喜歡談禪的年輕人。除了禪學一類的書之外,有幾本書也很引人注目。中英文造詣皆深的顧法嚴譯有《佛陀的啟示》(What theBuddha Taught)與《原始佛典選譯》(Buddhism in Translation)等書,都曾風行全臺,歷久不衰。另外,淨海有一部自英文著作編譯而成的《南傳佛教史》,此書與上述顧法嚴那兩部書,都是南傳巴利系佛教的入門典籍。此三書的出版,使我國佛教界對南傳佛教有一更清晰的認識。
至於在英文佛教學術論著方面,當以郭忠生氏之成績較為可觀。郭氏所譯之《中觀哲學》(T. R. V. Murti著)、《原始佛教》(水野弘元著‧英譯本)、《維摩詰經序論》(E.Lamotle著)、《印度與中國的早期中觀學派》(R. H. Robinson著)等書,都是蜚聲國際學術界的作品。對臺灣的佛教學術研究界,頗有啟蒙作用。
第三類的梵、巴、藏文翻譯,數量極少,無法與日本佛學界譯述之勤相提並論,但是仍然有幾本書必須一提。首先該介紹的是張澄基譯自藏文的《密勒日巴大師全集》,此書共三冊,包含《密勒日巴尊者傳》一冊與《十萬歌集》兩冊。這是描述藏密白教(噶舉派)大師密勒日巴之思想及傳記的最主要作品。尤其《十萬歌集》是第一次譯成中文(傳記部份,前此已有《木訥傳》一小書行世),在藏密歷史上及修持上,這部書都相當重要。加上張氏在每章末尾,都加上極扼要、清楚的註釋,也頗便初學。因此,這部書可以說是四十年來佛學界的重要翻譯之一。此外,1988年以來,陳玉蛟也自藏文資料翻譯或著述出下列諸書︰《宗義寶鬘》、《阿底峽與菩提道燈釋》、《現觀莊嚴論初探》。這些書對臺灣佛學界的西藏佛學研究,頗有拓荒性的影響。
除了上述三類之外,拙編《世界佛學名著譯叢》(一百冊)的出版,也應在此一提。該叢書是筆者受臺灣某出版社委託而主編的。雖然在編譯期間,該出版社因財務困難而使理想不能完全達到。但是能滙集一百冊外文佛學典籍之中譯本於一叢書之中,也並非易事。該叢書對臺灣佛學界而言,在資訊領域的擴大、工具書及文法書的提供、佛學研究視野的開拓等方面,相信會有若干裨益。
〔學報及雜誌〕 以發表佛學論文為主的學報,早期有《華岡佛學學報》、《佛教文化學報》、《佛光學報》三種。出版的時間,大約是一年或兩、三年一期。論文水準雖然不能與國際佛學界並駕齊驅,但卻也幾乎網羅了臺灣、日本及香港一帶的中國學者。可惜到1985年左右,這三種學報即告全部停刊。目前,臺灣的佛學學報,僅有聖嚴的《中華佛學學報》(1987年起)一種而已。
此外,以雜誌面貌出現,而內容專門刊載學術譯著的佛學刊物──《諦觀》,也必須一提。該刊創始於1983年,為致中所創。迄今(1993年)為止,已發行七十餘期。在譯介歐美日本的佛學名著方面,該刊有重要的貢獻。
在一般佛教雜誌方面,正式向政府登記的大約有四十種,大部份是月刊、書版。發行量較廣或歷史較久的有《菩提樹》、《中國佛教》、《普門》、《獅子吼》、《海潮音》等。其中以1988年革新版面的《普門》雜誌較具創意。該刊每期發行二萬餘冊,印刷精美,內容頗有可讀性。此外,《慈雲》雜誌在接引初機方面,也甚具影響力。
1990年,在臺北有《福報》創刊,這是臺灣第一家佛教日報,可惜因資金短絀,經營又不完善,終在發行幾個月之後即告停刊。
臺灣佛教的社會事業
自古以來,「慈悲」即係佛教最明顯的標幟。因此,社會慈善事業,一直也都是我國佛教寺院所重視的目標之一。近幾十年來,寺院對貧苦百姓的救濟風氣,也大體都能維持不墬。以臺灣的佛教團體為例,每年冬天,總是舉辦濟貧托鉢捐款,以救濟貧苦民眾,對於政府所倡導的捐資興辦公益事業,也都能積極響應。至於各寺剎在例假日之成為國民休閒渡假的正當觀光場所,也表現出其甚具價值的社會功能。
在淨化人心,改善社會風氣方面,臺灣的佛教一直是政府政令的最佳配合者。數千座寺院的定期或不定期講經說法,勸人為善,以及用戒律來淨化信徒的日常行為,其對善良風俗的倡導,當然有很大的作用。此外,由佛光山首倡的電視弘法節目,以及目前充斥坊間的佛教書籍,對一般讀者之可能產生正面的行為導引,也是不言可喻的。以慈濟功德會的證嚴為例。她的一本《證嚴法師靜思語》,自1990年十一月起發行,到1991年六月間共印行一四0版,銷售二十八萬冊。據出版界估計,到1991年年底為止,大約可銷售到一七0版。這本書的閱讀對象,除了一般人士之外,還有公司員工、監獄受刑人,以及學校學生。像這樣的文化傳播力量,對社會的正面影響是可以約略預見的。何況臺灣的佛書種類至多,並非僅此一種而已。
最近這些年來,各大小寺院的社會事業又有顯著的進步。醫院、圖書館、民眾補習班等設施,在各寺院中也陸續地興辦開來。醫院的診療,或為免費義診,或者收費低廉。圖書館與各項補習班也都多半免費提供給社會人士,即或收費,也必比社會上的同類機構要價廉得多。
在1986年以前,佛教界所設的醫院或醫療處所,規模都很小,遠不能與天主教、基督教所設醫院相比擬。但是,1986年八月,由證嚴所主持的慈濟功德會,創辦了慈濟綜合醫院。這一座臺灣東部最優秀的醫院的成立,使臺灣社會也肯定了佛教興辦大型醫院的能力。使佛教界所辦的醫院,也一躍而達國際級的綜合醫院水平。
證嚴的慈濟功德會,海內外會員已超過一百二十萬人,所募慈善基金超過十五億元,所濟助的對象超過六十萬人。而且,其所推動的慈善事業,並不限定在臺灣一地。以1991年為例,該會捐贈給孟加拉的救災基金約為美金十六萬元,此外,對中國大陸所發生的嚴重水災,該會也曾發起捐助活動。並在洪澇最嚴重的安徽省全椒縣官渡鄉,為災民建造一千戶民宅。
證嚴的慈善事業,可以說是臺灣佛教之「慈悲」理念的象徵。1991年七月十六日,證嚴獲頒1991年的「麥格塞塞獎」的「社區領獎」。頒獎單位指出,證嚴「喚醒了臺灣現代社會對古代佛教教義所蘊含的同情與施捨心的再認識」。
「麥格塞塞獎」被稱為「亞洲的諾貝爾獎」,因此,證嚴的獲頒該獎,也象徵著臺灣佛教界的社會事業已獲得國際社會的正式肯定。
在醫療事業方面,除了慈濟綜合醫院之外,由正德堂佛教信徒所倡辦的中醫醫院──正德慈善連鎖醫院,也在1980年代末期正式開辦。截至今年為止,已有高雄、臺北、彰化三家,專為出家人及一般貧困民眾作中醫的醫療服務。
除了醫療服務之外,佛教界已逐漸能主動觀察社會各界的需要,而作較具時代性的服務。臺南妙心寺的傳道,設立佛教資料中心以供研究者查閱,並經常主辦佛教文化活動,且矚目於環保問題,先後曾多次主辦有關環保的講習活動,期能喚起臺灣民眾的環保意識。臺北的青年僧人淨耀,也興辦淨化社會文教基金會、觀音線等活動,期能以佛教徒身份為社會更盡一份服務的心力。這些事例,也使人發覺佛教的社會事業已逐漸地朝精細化邁進。
像上述這些事例,只是眾多事例中較為顯著的部份,事實上,臺灣佛教徒為社會所作的各項關懷舉措,是遍及全島,不暇枚舉的。
◎附二︰陳玉蛟〈臺灣的西藏佛教〉(摘錄自《法露》雜誌民國七十八年十一月號)
西藏佛教在臺灣弘傳之概況
政府遷臺以後,西藏佛教在臺弘傳之情形,約略可分前後兩個階段。第一、前弘期︰指民國三十九年至七十一年,噶舉派藏僧迦盧仁波切(Rin po che一詞,係藏人對高僧大德的敬稱)首度抵臺傳法以前。這段期間,西藏佛教的傳法者,除格魯、薩迦二派以外,幾乎全以漢族在家居士為主;傳法的規模較小,且集中於北部地區。第二、後弘期︰由民國七十一年至今。這段期間,大量的西藏僧侶應信徒之邀前來傳教,傳法規模與日俱增,並且迅速遍佈全省,蔚成一股新興的藏密熱潮。茲將此二階段弘法的概況,依格魯、薩迦、噶舉、寧瑪四派之順序分述於後。必須附帶一提的是,討論「西藏佛教在臺發展之概況」,原應分為顯、密兩部份,然因顯宗方面的教理,在臺灣一向乏人講述;而密宗方面,事(Bya)、行(s Pyod)、瑜伽(rnal'Byor)三部密之授受亦少,故以下所述大都以無上瑜伽密(Bla medrNal'Byor)之弘傳為主。
(一)前弘期(民國三十九年至七十一年)
(1)格魯派
弘揚此派教法者共有三位藏僧,即︰章嘉、甘珠爾瓦、格賴達吉三位活佛。其中章嘉大師雖然德高望重,但民國四十六年便已圓寂,故影響較小。甘珠爾瓦活佛曾任「中國佛教會理事長」,且於新店設立弘法中心──「甘珠精舍」。四方學人前來請益、皈依者,為數甚眾。格賴達吉活佛,於民國五十年銜命至臺,隨後即於港、臺二地弘法。民國六十三年,「格賴精舍」成立,大師一度駐錫於此弘揚西藏佛法。此外,據說尚有一位早已還俗的格魯派藏僧──丹吉活佛,較不公開地傳法,然信徒頗多。
(2)薩迦派
前弘期弘揚薩迦派教法者只有十五世明珠活佛。他於民國四十八年來臺,曾任「蒙藏委員會專門委員」、「政大邊政研究所教授」。明珠活佛現已離臺,在美弘法。
(3)寧瑪派
第一階段寧瑪派教法之弘傳者,幾乎全是漢人。(a)資歷最老的首推屈映光上師,他的道場設立於新店五峰山。民國六十一年屈上師圓寂後,法嗣林祥煌續其薪火,於「法賢精舍」傳法授徒。(b)民國四十七年,吳潤江上師首度由港抵臺傳法。其徒眾分別於臺北(六十四年)、臺中(六十五年)成立「諾那精舍」。吳上師曾七度蒞臨臺灣弘法,六十八年病逝香港後,錢智敏紹其傳承,繼續弘揚寧瑪派的教法。(c)韓同上師於民國六十一年,接受西藏敦珠仁波切在香港舉行的「阿闍黎遙灌」後,即僕僕風塵於苗栗、雲林、虎尾、新竹等地,信徒頗多,盛極一時。以上三位上師,所學之密法博雜,然所傳均以諾那上師的教法為主。(d)另一位劉銳之上師,於民國四十八年赴印度噶林邦,親隨敦珠仁波切學法,並於學成後受命回漢地宣教。他首先在香港成立「金剛乘學會」(四十二年),然後分別於臺北(六十四年)、臺中(六十五年)、高雄(六十七年)成立在臺「金剛乘學會」。民國六十八年發行《金剛乘》季刊,七十年成立「密乘出版社」,發行《金剛乘全集》等一系列的書籍。弘法活動的推廣十分積極有力。
(4)噶舉派
在大陸上曾隨貢噶仁波切習密的申書文上師,很早就在臺北縣中和巿的「貢噶精舍」弘揚噶舉教法,信眾極多。賓州大學教授張澄基先生赴美留學以前,曾居留西藏八年,跟隨貢噶仁波切學習顯、密教法。民國五十二年,張教授受聘回國擔任文大哲學系客座教授,六十五年出任美國佛教在臺「新竹譯經院院長」,居臺期間曾略傳「大手印」法。由於張教授學養深厚、務實而不矜誇,所以跟他學法的人十分有限。他這一系的修法,目前有日慧法師在苗栗「觀自在蘭若」偶爾傳授。最近仙逝不久的陳健民上師,博學多聞,曾於印、藏兩地閉關多年,後來應邀長期駐美弘化。上師雖不常到臺灣來傳法,然其所著《曲肱齋全集》,學密的老參幾乎人手一冊。陳上師影響力之大不難想像。美中不足的是,由於陳上師曾經大力公開,密宗修法中擇人始得密傳的「雙修」法門,為佛教界帶來了一些不良的影響,因此也招致了一些非議。
以上是西藏佛教在臺弘傳初階段的概況。整個說來,這段期間的發展是平穩而緩慢的。依照這種發展的情勢看來,西藏佛教似乎沒有理由在短短二、三年內,突然蓬勃地發展起來。後弘階段中西藏佛教飛躍性的發展,必然另有其內在的強烈導因與外在的有利條件。
話說十二世紀左右,西藏出了一位因刻苦修行而獲致極高成就的瑜伽行者──密勒日巴(Mi la ras pa;1052~1135)。修學佛法的經歷,像一首動人心弦的史詩,可歌可泣。他發露修行證量及醒世的詩歌,精當易明,至誠懇切,真不愧是千古傳頌的言教。在西藏,密勒日巴尊者是家喻戶曉的人物。他的生平事蹟與詩歌,分別被寫成兩部宗教文學名著──《密勒日巴尊者傳記》(Mi la ras pái rnamthar)、《密勒日巴大師十萬歌集》(Mgurb́um)。民國四十一年及六十九年,張澄基教授分別將這兩部名著譯成漢文。由於張教授的譯筆精巧純熟,致使密勒日巴尊者苦行、證道、弘法的事蹟,顯得格外生動而感人肺腑。《傳記》與《歌集》的漢譯本流通以後,深受佛教徒的喜愛。修學西藏密教的行者,增強了「即身成佛」的信念;一般的顯教信徒也漸對此一特殊的密教法門引發濃厚的興趣。於是臺灣的佛教界,無形中醞釀著一股學習西藏密法的暗流。這股伏流終於在民國七十一年,被首度來臺弘法的噶舉派藏僧──迦盧仁波切激盪起來,並且迅速流佈全省各地。民國七十三年,蒙藏委員會委員長換任。新上任的董委員長,極其熱衷蒙、藏事務,在他推波助瀾之下,西藏佛教遂如火如荼地展開。傳教的「中心」、「精舍」、「學會」,如雨後春筍一般,紛紛設立,各派藏僧來臺傳法源源不絕,一片佛教界的新氣象於焉形成。
(二)後弘期(民國七十一年至七十七年)
自迦盧仁波切來臺弘法以後,西藏佛教在臺弘傳的情形便迥異從前,明顯進入另一個新興的階段。
(1)格魯派
一方面礙於政治因素,另一方面由於此派較重學理,而且傳法態度嚴謹;因此,幾乎沒有格魯派藏僧來臺公開傳過法。直至去年為止,格魯派依然維持原樣,沒有什麼發展。今年五月,有一澳籍的格魯派比丘來臺,一面學習國語,一面在天母講授「道次第」(Lam rim)。不過聽習者為數有限,尚不出十人。另外,根據剛從印度留學回來的政大副教授蕭金松敘述,為了便於向漢人傳法,格魯派正有計畫地訓練藏人學漢語。依此情況看來今後格魯派仍有在臺灣發展的可能。
(2)薩迦派
與格魯派一樣,薩迦派也是比較保守的一派,不隨便傳授「灌頂」(dBang bskur,即上師授予弟子有權修某種法並給予加持之儀式)。因此,雖然薩迦教主曾數度來臺,卻一直到去年七月,才在「洛水精舍」傳了一次迷你型的「喜金剛灌頂」。今年二月起,蔣揚西祿仁波切在臺北作長期的專題講演,並傳授灌頂,總算為薩迦派稍稍打開了一點局面。
(3)寧瑪派
第二階段應邀來臺傳法的寧瑪派喇嘛中,以敦珠和蔣波羅增二位仁波切最受矚目。敦珠仁波切是「金剛乘學會」主持人──劉銳之上師親承的根本上師。他此次來臺(七十三年十月),為「金剛乘學會」新落成的佛堂開光,予眾加持並傳灌頂,增強了信眾不少的信心與向心力,對「金剛乘學會」的發展產生了鉅大的影響。遺憾的是,敦珠仁波切已於去年一月病逝法國。蔣波仁波切以興建西藏佛寺顧問之身份,長期駐臺傳法,頗得信眾的敬愛。去年,此仁波切於臺北縣深坑鄉購置了一座道場,有十數位藏僧常住其中,看似即將有一番作為。可惜他因積勞成疾,八月中旬客死香港。蔣波仁波切圓寂不久,五峰山「法賢精舍」的主持人──林上師亦不幸隨之往生。這接二連三發生的不幸事件,暫時減緩了寧瑪派發展的速度。
(4)噶舉派
西藏佛教的四大教派中,噶舉派似乎最受臺灣信眾的歡迎。短短兩、三年內,就分別在各地成立了十個中心,來臺弘法的喇嘛多不勝數。最負盛名的迦盧、暇瑪巴、蔣貢、嘉察、薩傑、創古等仁波切都曾應邀前來。民國七十三年起,甚至有孔達、遷諾兩位喇嘛長駐臺灣教學。七十六年又有契達和梭多喇嘛長駐高雄,負責教導藏文與「四前行」(sNgon'grobzhi)。
第二階段西藏佛教各派在臺弘傳的情形,大抵如上。整體看來,此一階段的傳法活動頻繁,規模盛大,範圍遍及全省,且有大量藏僧應邀前來。蒙藏委員會的統計資料顯示,民國七十三年以後,來臺藏僧更是直線上升,盛況空前,遠非前一階段可以比擬。而四大教派中,又以噶舉派最為活躍。此派在臺傳法之所以會如此成功,主要有下列幾點原因︰(a)噶瑪噶舉派在錫金有一組織健全,步調一致的教團總部;(b)此派有計劃地在世界各地弘法已有多年的經驗與相當的基礎;(c)遣派至臺傳法的僧侶多半學、行俱優,頗得信眾的好感;(d)此派不重繁瑣艱深的經論,強調平易踏實的修行方法,很適合忙碌的工商業社會民眾。此外,有位在菲律賓接受第十六世噶瑪巴剃度的漢僧──蘇南嘉措比丘,發心弘揚噶舉教法。民國七十一年起,他獨自擔任傳法的聯絡與翻譯工作,創辦「法露雜誌社」,轉載各種西藏佛學論著,提供有關傳授噶舉派教法的國內外資訊。
西藏佛教原有顯、密之分。「顯」指般若波羅密多大乘(Pha rol tu phyin pa'i thegpa chen po),「密」指密咒乘(gSangsngags kyi theg pa)。其中,般若波羅密多乘是密咒乘的根本,其重點擺在大乘經論的研習、正知正見的確立,與無上菩提心的薰發。有了這些基礎以後,才可以昇進密咒道的實踐。然而,一般信徒多半是盲目的,好逸惡勞的。他們偏尚形式而不重實質,追求枝末而不務根本。不著力於教理的慎思明辨與內心煩惱的調伏,卻迷信上師灌頂與消災、祈福等法會的加持力。於是應邀前來的藏僧,上焉者出於悲心,下焉者為了投合信眾的喜好,獲取豐厚的供養,便競相傳授各種灌頂。是以,表面上看來,第二階段西藏佛教的發展十分蓬勃,然而裏層卻異常空洞,乏善可陳。
值得慶幸的是,於此眾人皆醉之日,尚有一、二獨醒之人,不同於流俗,不隨乎污世,默默地從基礎培育藏學人材。例如,曾於西藏哲蚌寺出家研習經論達十八年之久的漢籍比丘──君庇亟美(歐陽無畏教授),自民國六十四年起教授藏文,並循序講授「基礎因明」(rTags rigs)、「宗義」(Grub mtha')、「般若」(Phar phyin)、「中觀」(dBu ma)、「量論」(Tshad Ma)等各種重要的西藏著述,為培養藏學人材而默默奉獻心力。目前,臺灣地區稍有能力從事西藏佛教研究與經論譯註者,殆皆出自君庇亟美比丘之門。日後,西藏佛教顯宗方面的教義若得推廣弘揚,當是君庇亟美長老多年來辛勤耕耘的成果。
西藏佛教在臺發展的展望
《密勒日巴傳記》、《歌集》與《岡波巴大師全集選譯》等名著的譯出,引發了臺灣佛教徒修學西藏佛法的興趣;迦盧仁波切的傳法與已故董委員長的贊助,更激起了藏密的勃興。這一番新興的景象,能否繼續維持下去呢﹖答案大概是肯定的。
首先,就學術的角度來說。由於(a)西藏文獻中保存了相當完整的中、晚期大乘顯、密佛典;(b)藏譯佛典的翻譯嚴謹審慎,比較切近梵本原意;而且由於譯名比較統一,可據《翻譯名義大集》(Bye brag tu rtog par byed pachen po)還原成梵文,在補訂現有梵文斷簡上,具有珍貴的價值;(c)藏僧一千多年來不斷地努力研究,慎思明辨,著書立說,成績斐然;他山之石值得攻錯。職是之故,在當今梵文佛典已大量佚失的情況下,世界各國的佛教學者,已把西藏文獻列為首要的參考資料,並爭相探討研究西藏佛學。流風所及,臺灣佛教界亦開始有重視西藏佛學的趨勢。例如,北投的「中華佛學研究所」、臺南的「開元佛學院」皆已設有藏文課程。其他的佛學院亦可望於短期內跟進。
其次,就宗教信仰的角度來說。目前臺灣的社會繁榮,經濟發達,人們豐衣足食而心無所寄,因此自然會找尋宗教的慰藉。西藏的佛教包羅萬象,有高深的哲理,有層次井然的修道次第,更帶著幾分感人的神祕色彩,很能多方面滿足現代人宗教心理的需求。是以,若無太大外在因素的干擾,西藏佛教必然會取代部份的中國傳統佛教,在穩定的情況中繼續發展下去。
另外,自迦盧仁波切來臺傳法迄今,舉行過的灌頂法會多不勝數。那些親受百千灌頂加持而又感覺不出有任何異樣的信徒,開始覺悟到「欲得天助,先須自助」的道理──佛菩薩對眾生的慈悲、加持原是平等一如的,就像春陽遍照大地,並無親疏遠近之分一樣。吾等凡夫眾生須先設法自啟久被塵勞封鎖的心扉,才能親領真正法性佛朮加持。有鑒於此,近來的密教信徒對於灌頂法會,已不像往昔那麼熱衷。他們開始把心力轉向學習藏文、研究教理或念誦、觀想、習定等基礎的修持上。為了配合信眾聞、思、修、戒、定、慧的需求,許多中心都邀請喇嘛長期教授藏文或西藏佛學,寧瑪派的「金剛乘學會」與噶舉派更積極地籌建「閉關中心」,供信眾作進一步清修之用。去年三月,噶舉派的師利喇嘛承迦盧仁波切之命,至豐原「遍德閉關學會」長期指導信徒閉關修行。另有些信徒則設法到印度或尼泊爾的西藏寺廟去學經或閉關修法。此外,有少數眼光較遠的宗教團體,在二、三年前,就已派人到印度當地薩迦派的佛學院留學。最近,噶舉派的「法露精舍」也正籌劃遣送數名青年才俊,請錫金總部代為訓練。去年十二月,在臺南的「噶舉法輪中心」甚至有七位男眾隨嘉察仁波切受戒出家。今年七月在大崗山的超峰寺,更舉辦了第一次有關西藏佛教的大專佛學研習會。
從上述這些情形看來,目前臺灣的西藏佛教仍然方興未艾,並且以後也可能繼續弘傳下去,不過,在接受西藏僧院正規訓練的漢僧學成回來弘法以前,臺灣的西藏佛教畢竟還是浮面的、無根的,極容易走樣變質。但願這些任重道遠的留學僧學成以後,能取人之所長,補己之所短。把西藏佛教中最契佛陀本懷,最切合時代需要的大乘教義與實踐方法的枝條,接植在中國傳統佛學的根幹上,培育出品質更佳的大乘佛法的華果,普遍滋養臺灣乃至全中國佛教徒的心靈。
西藏佛教對臺灣傳統佛教之影響
總的說來,傳統的中國佛教,在教理上是比較重經而輕論的;《續藏經》中,論釋與論疏所佔比例遠比經疏來得少。這項事實顯示了,中國人天性不喜分析、思辨,而崇尚演繹與玄談。其實這種趨勢的形成是極其自然,無可厚非的,因為它與整個中華文化、民族性、語言都有密不可分的關係。民國以來,重經的偏向稍有改變的趨勢,這或許是受到西洋文化的影響。最近,臺灣有些「佛學研究所」也開設了《俱舍論》、《中論》、《成唯識論》等課程。不過,各「佛研所」在講習上,都僅止於原典的對讀,或浮面的泛泛講解而已,學生們很難實際獲益。因為師生講聞授受之間,如果缺乏雙向的對辯問難,思想便難深刻精微;理解不能深入,則「諸法無我」的比量定見必然不能生起。「無我」的定見不能生起,則於奢摩他後不能修成毗婆舍那。而未得毗婆舍那者,必然不能入於止觀雙運,乃至生起瑜伽現量而現證無我空性。如此,解是一途,行是另一途,彼此不能互相配合。學了多年的經論,到頭來實修時一點也派不上用場,豈不可惜﹖這是傳統中國佛教的弊端之一。
另外在實修方面,傳統的中國佛教的確是不折不扣的「佛法無多子」。一般寺院裏的法師教人修行,除了參禪就是念佛,別無它途。當然,「藥無貴賤,對症者良;法無高下,應機者正。」念佛可使偏重信願之徒,往生淨土,得不退轉。參禪能令利根者,單刀直入,頓超能所,明心見性而得大自在。此二法門都十分殊勝善巧。然而,不論此二法門多麼殊勝善巧,畢竟還是大乘佛法中的一個部份、片斷,而不是整體。如果把它當作佛法的全體來看待,遇人便勸老實念佛,死心參禪,如此作風絕非佛門之幸。因為大乘佛法決不如此偏狹,除了參禪、念佛以外,應該還有許多更基礎、更重要的法門需要認識與修學。例如︰出離輪迴之心,利他的慈悲喜捨四無量心、菩提心等等都是。這些學佛者應有的基本心態如果不先具備,即使一門深入地念佛、參禪,必然會因貪戀世間而半途中輟,或誤入歧途。目前臺灣一般寺院的出家眾,竟日忙於經懺、法會和應酬信徒,專心研究教理或認真修行者,確實寥若晨星。或許這種現象就是,僧院教育中不重視出離心與菩提心等基礎修習的緣故吧!
上述這些傳統中國佛教的缺點,在西藏的佛教中比較不明顯。因為他們重論而不重經,並且非常重視思想方法──因明。在西藏僧院中,師徒上下授受、同學互相研討,乃至最後考格西(dGe bshes)學位,都需以因明辯論的方式進行。因此,獲得格西學位的喇嘛,對於教理都能深入通達。再者,西藏的佛教基本上尊從阿底峽(Atisa;982~1054)尊者的教示,把一切經論都視為修行成佛的指南,所以能與實際的修持互相配合。在實踐上,西藏佛教次第修習三乘道而不偏廢。其修法的儀規中,「出離心」的薰發,可以消除一般人對現世的貪戀與執著;「菩提心」的長養,有助於強化對眾生的悲愍與例無上菩提的決心;「四前行」的鍛鍊,容易淨除罪障,積聚福德資糧與堅固對上師、三寶的信念;而「生起次第」(bskyed rim)與「圓滿次第」(rTsogsrim)的熟練,更便於徹底淨化身、口、意三業,加速圓滿福慧資糧而成就無上的四身佛果。
西藏佛教這兩大方面的優點,都是今日傳統的中國佛教比較欠缺或不太重視的。因此,西藏佛教的輸入與弘傳,對臺灣的傳統佛教而言,正好是一個緩和而適中的刺激。這個有利的刺激,可望為教團中「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有心之士,帶來反省與深思。為了護持佛法,為了穩固自宗的信眾基礎,為了迎合時代潮流的趨勢,臺灣的傳統佛教勢必面對當前無意識的宗派之爭,作出適當的回應,逐漸調整以往走偏的方向與步伐。
〔參考資料〕 《宗教團體調查報告》(內政部統計處,1993年版);《世界佛教通訊錄》(法輪雜誌社,1992年版);朱其麟編《臺灣佛教名剎》;楊惠南《當代佛教思想展望》;江燦騰《臺灣佛教文化的新動向》;張曼濤《中國佛教史論集──臺灣佛教篇》(《現代佛教學術叢刊》{87});《白公上人光壽錄》(十普寺);藍吉富〈臺灣佛教發展的回顧與前瞻〉(《二十世紀的中日佛教》)。
一篇。唐‧關南道吾撰。收於《景德傳燈錄》(《大正藏》第五十一冊)卷三十。係由二三二字所構成之詩歌。撰者道吾,為襄州關南道常法嗣。師平時喜好披襴執簡,擊鼓吹笛,此樂道歌即最能表現其面貌者。歌詞如下所列︰
「樂道山僧縱性多,天迴地轉任從他,閑臥孤峰無伴侶,獨唱無生一曲歌」。無生歌出世樂,堪笑時人和不著,暢情樂道過殘生,張三李四渾忘卻。
大丈夫,須氣概,莫順人情無妨礙。汝言順即是菩提,我謂從來自相背。有時憨,有時癡,非我途中爭得知,特達一生常任運,野客無鄉可得歸。
今日山僧只遮是,元本山僧更若為,探祖機,空王子,體似浮雲沒隈倚,自古長披一衲衣。曾經幾度遭寒暑,不是真,不是偽,打鼓樂神施拜跪。
明明一道漢江雲,青山綠水不相似,稟性成,無揩改,結角羅紋不相礙。或運慈悲喜捨心,或即逢人以棒闓,慈悲恩愛落牽纏,棒打教伊破恩愛。報乎月下旅中人,若有恩情吾為改。」
佛教的重要修持法。「禪」為「禪那」(dhyana)的簡稱,音譯又作馱衍那,意譯靜慮、思惟修、棄惡。《法界次第》卷上之(下)云(大正46‧671b)︰「禪是西土之音,此翻棄惡,能棄欲界五蓋等一切諸惡,故云棄惡。或翻功德叢林,或翻思惟修。」或謂dhyāna的音譯為禪,意譯為定,梵漢合稱為「禪定」。
禪的起源,可遠溯自印度古奧義書時代。印度的聖者,由於氣候與環境的關係,常在森林樹下靜坐瞑想,此種靜坐瞑想即稱為禪那。在西元前五世紀前後,婆羅門、佛教、耆那教皆以靜坐瞑想為修持方法,而佛教更以禪作為統一心境、斷除煩惱、求達涅槃之重要方法。
印度早期佛教中,八正道之一的正定,或三學中的定學、四禪等,均以禪為修持的首要法門。大乘佛教興起之後,禪的修持遂從自利轉為利他,而成為菩薩行的六波羅蜜之一。及至傳到中國,禪更由一種僅止於修持的方法,發展成為具有獨特思想意義的宗派,此即菩提達磨所傳「教外別傳,不立文字」的禪宗。唐代有牛頭禪、北宗禪、南宗禪等流派,其後並影響及於繪畫、茶道、建築等。
關於禪的種類,《法界次第》卷下分為世間禪、出世間禪。世間禪是根本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為凡夫所行之禪。出世間禪又分為出世間禪、出世間上上禪二者。前者為二乘之共禪,後者為菩薩之不共禪。《注維摩經》卷九謂,禪有大乘禪、小乘禪、凡夫禪三種。宗密在《禪源諸詮集都序》內,分示禪有外道禪、凡夫禪、小乘禪、大乘禪、最上乘禪(如來清淨禪)五種。
在中國,有關禪定的經典譯出甚多。譬如後漢‧安世高首先譯出的《大安般守意經》;其後有東晉‧佛陀跋陀羅譯出《達磨多羅禪經》;後秦‧鳩摩羅什又譯《坐禪三昧經》。此類禪經,大多收在《大正藏》第十五冊內。
◎附一︰張澄基《什麼是佛法》(摘錄)
禪定非佛法中所僅有,印度教及中國的道教,對禪定也都有極深刻的了解和精博的成就。在佛法中解說禪定和智慧的書籍,真是汗牛充棟,這裡只能極概括的向各位介紹,作一個開端。
人類心識的六大病態,雖然其表相與功用,皆互不相同,可是他們卻都有著一個共同的特性︰那就是這六大病態,都是「顫動性的」、「動作性的」和「進行性的」。我想用英文來幫助說明一下︰那是Vibrating,Actingand Progressing 。
「思想」在英文中有很多不同的字,例如Thought、Reflection、Consideration、Thinking……等等。在這些字裡面,我認為Thinking這個動名詞,頗能描寫人類思想的動作性和進行性。在動詞Think後面加了一個ing,使人直接的感覺到思想的流動相。這個波動式的思想流續相,是心識病態的基本相狀。唯有用禪定的方法,去平息這個波動的心流,才能開始談到轉「識」成「智」。人類的流動心識,經過一番平靜的鍛鍊後,就會發生許多質的、和相的變化。以禪定的力量作基礎,再加上抉擇慧,就能漸次伏滅心識的六大病態。普通人的心識是波動的,但入禪定時的心識卻是平靜的。(中略)
禪定原祇是一種特殊的心理和生理現象,並無任何神祕怪誕之處。常人的心理和生理,有其相互的關聯,及相互的影響和作用,自成一套。禪定的心理和生理,也自成一套。不過若以普通人的眼光來看禪定,便認為特殊罷了!
這種特殊的心理、生理狀態,有許多不同的名詞,例如︰「靜慮」、「禪定」、「止」、「瑜伽」等等。每個名詞,都著重在描寫此一特殊心理、生理現象的某一方面。梵文裡所用的Samādhi(三摩地),即是描述禪定的專門名詞之一。現在參照佛法、印度教、中國的道教中關於禪定的敘述解釋,試對「禪定」作如下的定義︰
「禪定是一種特殊的心理生理狀態。在這種狀態下,心理方面的顯著現象,是心注一境,無波動式妄念起伏的現象。生理方面的顯著現象,是呼吸作用,血液循環,和心臟跳動的緩慢、微細,以至於絕對的停止。」
據佛學家們的研究所得︰深的禪定現象,大都是呼吸停止,和心臟跳動停止的。於解釋人身之生理結構,認為消化系統、呼吸系統、循環系統、排泄系統等等,都是為了支持神經系統的作用而設的。神經系統,也祇是為了做精神(或心識)活動的依靠(緣)而已。在入定時,心識已幾乎停止其活動,其時神經系統已不必忙碌地工作去支持它,那麼為了支持神經系統而設的循環系統、呼吸系統和心臟跳動等作用,都變成多餘的了,根本不需要的了!明白了這個道理,對於入定時呼吸停止、心臟停跳等現象,也就不會大驚小怪,或發生淺視的懷疑態度了。
禪定為克治人類心識(思想)六大病態的一種方法,現更進一步向各位簡單介紹禪定的境界及重要的修法。
禪定的三步境界
禪定的境界,在修行的過程中是逐漸改變的。大體講來,可以分為三個階段,或三種境界。
(一)
修定的人,如果精進的話,不需好久,就會覺得在修定的時候,妄念特別多,比平常不修定的時候,還要多許多。同時煩惱特盛,心不能安。這是一般人要遭遇到的第一步境界。這種現象是好的,是進步不是退步。要曉得普通人的妄念,正如瀑流一樣,從不減少,不過在未修定時,自己不察覺罷了。
妄念的瀑流,是一個非常可怕,非常頑固,非常不易調伏的東西。妄念流祇有在修定有了相當進步時,才能覺到,才能覺察出每個妄念的起滅(一個完整的思潮的生滅相)。據說定力較好的修行者能覺察到︰在持一遍觀世音心咒(即嗡嘛呢叭咪吽)時有十個以上的妄念生滅,可見妄念的存在,正像瀑流一樣。《解深密經》上說︰「阿賴耶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怨彼分別執為我。」
足證在我們的潛伏心識中,一切妄念種子的持續不斷,是像瀑流一樣的洶湧澎湃!
(二)
禪定之第二步境界,茲姑且名之為「虛幻境界」。這種虛幻境界,在有些人易顯,有些人卻不易顯。由於生理及心理上此時已皆有變更,所以產生了一般所謂的「幻相」或「幻境」。有些人在定中看見光明,看見夜色,看見佛相、人相、山河大地,以及種種的境界色相。如果此時心生執著,如貪戀某一種景色或感覺,就會出毛病,也就是普通所謂「著魔」。讓我來給各位講一個有趣的故事,這個故事是一位修行很有成就的西藏喇嘛親口講他所經噥一段事實。
有一天,他在定中看見一個蜘蛛,起初很小;後來越來越大,每坐(禪定打坐)必見。起初這蜘蛛離他有四五尺遠,後來越來越近,靠近了他的面孔。最後他看見這個蜘蛛張大了口要咬他,他非常恐怖,於是就唸咒,想用咒力去降伏它,但是毫無結果。於是他就又作慈悲觀,發願以菩提心,來超度這個孽畜,可是這個蜘蛛,還是不走!他困惱恐怖,不能再繼續修下去,只得將一切經過,一五一十地,全都告訴了師傅。
師傅問他道︰「你現在準備怎麼辦呢﹖」
他說︰「我準備明天它再出現時,用刀把它殺死!」
師傅說︰「你先不要忙。等明天蜘蛛出現時,你用筆在他的肚子上畫一個十字,後天再殺死它也不遲。」
他於是遵照師傅的話,在蜘蛛出現時,用筆在蜘蛛肚上,畫了一個十字。
當他回報師傅,說已經照辦了時,師傅對他說︰「把你的褲帶鬆了,看看你肚子上,有甚麼東西﹖」
他脫下衣服一看,原來肚皮上,有一個自己畫的十字!
總之,修定的人,所經驗到的種種境界,形形色色,一言難盡。這種種因心理、生理變化而引起的幻相,倘能以般若慧觀照,知其實不存在,就會冰消瓦解;但若執著幻境,以為真實,就會出毛病!
(三)
禪定之第三步境界︰修定的人,如不怕妄念煩惱的干擾,不執著幻境的真實,繼續努力,把身心調勻後,定力自然漸次增長,進入第三境界──入正定的境界。
此時妄念不生,心注一境,氣息微細或停止,次第產生「樂」、「明」、「無念」的境界來。心理、生理都已經有了根本的變化,已經與凡人不同了。得定以後,人們原有的六種心識病態,漸次消除,那時輕安自在,智慧自然生長;修行人憑藉定力願力,百尺竿頭,更進一步發揮般若現觀,趨入無分別智,則圓滿佛性,將豁然顯露。
禪定的實際修法
以上概括地,將禪定的三步境界,講了一下。現略述禪定之實際修法。一般人每每將打坐和禪定連在一起,其實盤膝打坐,僅不過是禪定修法中的一種而已。禪定的修法,種類極多,現在只將較重要的六種禪定修法,簡單地介紹一下,作為一個引子。各位如果有興趣的話,可以依此引子,作進一步之研究及實踐。
那六種禪定修法呢﹖
第一、依專注修禪定
專注修禪定,就是以心專緣一處而修定。這專緣的一處,可以是外境的某一點,也可以是內身的某一點。例如道教通常之習定方法,在專守身上之某一竅。大致說來,心緣外境,如緣鼻前十六指處一點,或觀面前的木、石等,出毛病的機會較少,但得定亦較緩。專注自己身內某一點,得定較快,增長覺受亦快,但比較容易出毛病。
第二、依觀想修禪定
例如《觀無量壽經》裡所講的十六觀,和密宗的壇城觀、本尊觀,都是屬於這種觀想修定法的。前面所講的專注修定,是一種較硬性的觀法,專集中於一點,很多人不能夠辦到;因為把一個習慣於流放奔馳的心流,硬繫於一點不動,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觀想則比較放開一些。觀想是要主宰地去訓練這個心,叫心的動、靜都操之在我。這句話,有許多人恐怕不會同意,也不了解,他們一定懷疑︰「心是我自己的,我們要想什麼就想什麼,要它動就動,要它靜就靜,何必還要訓練呢﹖」其實這些沒有習過禪定的人,根本就不了解制伏此心的困難!這就是實驗的重要了。你非自己親身經暸會,別人是無法使你瞭解的。總之,人頂多祇能部份地操縱自己的心,要全部的操縱自己的心,則非下一番死工夫,是決辦不到的。
在觀想的修定法中,西藏密宗裡面,有觀身內脈輪和壇城的修法,尤能迅速調順心氣,速疾入定。普通人從未用意識連續不斷的「觀想」,或用意識繪畫一物,這種繼續不斷的觀想作用,如能持續,則極易趨入禪定。
第三、依調息修禪定
佛法中之基本修定方法為數息觀。亦即是依調氣而入定的修法。密宗除數息觀外,還有金剛誦、寶瓶氣等修法,道教中也有許多很特別和殊勝的調息修法。柔和的調息法,實為最穩妥之修定方法,亦為佛陀親所倡導之修法。
第四、依念誦修禪定
一心專持一佛號,或一明咒,亦能入定,這也是一個穩妥的法門。同時因一心專持佛名,會和佛的願力相應,得到佛力的加持。這個法門,對於分別心重,妄念熾盛的人,也許稍難有快的感應,但一般說來,仍不失為很殊勝,很穩妥的修禪定方法。
第五、依運動修禪定
定不是死板板的坐著不動。行、住、坐、臥都能入定。因此對某些根器的人講,依運動而入定,也許較打坐還要來得快些。中國道教的太極拳,我認為是一個很好的修定方法。道教裡面還有所謂「一字訣」的,是一種很特別的運動手指而入定的方法。佛典中似乎多有主張依運動而遣除定障的方法,如《達摩易筋經》及密宗中的拳法,但很少主張依運動而入定的。一般說來,依運動而入定,也許不是一個能普遍利益多數人的修法。其得定的深度,恐怕也比較有限。
第六、依心性修禪定
一切修禪定的方便中,這是最高、最深、最難,同時也是最容易的法門了!
人如能明瞭︰本性之外,別無他物,當下一念,如實知自心;則於一切時中,一舉一動中,都能觀心習定。這個定是定慧不二的定,是動靜不二的定,是妄念與菩提、等同一味的定,是無取無捨、不修不整、無處不是、通體活潑的定。
這個定雖是殊勝,但其深淺境界與次第,則頗不相同。真是過了一重山,又是一重山!佛性當下現成,可是圓滿證得此廣大不可思議的佛性,還要繼續不斷的努力和精進!
◎附二︰印順《成佛之道》第三章(摘錄)
頌文︰「欲樂不可著,散亂多眾苦,依慈住淨戒,修定最為樂。」
解說︰現在再說修定福業。有人以為︰布施是積極的利他的善行;持戒僅是克己的消極的德行;修定,這有什麼福善可說呢﹖不知道佛法以「自淨其意」為關捩,而在世間法中,惟有修定才能達成這一目的。凡是德化的政治,德化的宗教,論究到德行的根本,就不能不探究到內心。如儒者以齊家治國平天下為己任,而這非修身不可。「自天子以至於庶人,一是皆以修身為本」,而修身還要從「致知」、「誠意」、「正心」中做去。根本而徹底的問題,在自己的內心。定心清淨而沒有染污的擾亂,這還不能說是善嗎﹖這是更可貴的德行!如大學的「知止而後能定」,到「安而後能得」,便是世間修定福業的內心過程。為什麼要修定﹖理由非常多,但主要是,認為這個罪惡的現實人間,有兩大癥結,非修定不能對治。
(1)「欲樂」︰人類對於物質的欲樂,適合自己情意的色聲香味觸,及男女的欲樂,都是貪戀不捨的。現在的欲樂,躭著不捨。過去的欲樂,念念不忘。未來的欲樂,盲目的追求著。這些欲樂,沒有的苦求不已;得到了,又怕失去;失去了,憂苦得了不得!試想︰人間的一切問題──社會、經濟、政治等一切,那一樣不是為了大家的貪求欲樂而存在。欲樂是「不可著」的,如刀頭的蜜,似乎有味,而不知接著是割舌的苦惱。
(2)「散亂」︰人心是散亂的,比猴子的躁動還厲害若干倍。由於內心的散亂,情意容易衝動,認識不能明確(散亂重的,連世間學都不能了解),自己不能控制自己,一味隨著環境而轉動。散亂為引起顛倒煩惱的有力因素,使人陷溺於多憂「多」「苦」的欲海,不能自拔。修定才能不受欲樂的繫縛,不為散亂所嬈亂,心地奔安定,而有自主的自由。
但修習禪定,不可不先有兩項準備,否則可能會弊多於利。
(1)「依」於「慈」心︰修定,不是為了好奇,不是企圖滿足無限的欲樂,延壽長生,或者為了引發神通來報仇;要存著慈念,就是利樂眾生的意念來修定。有慈心,心地就柔和,容易修習成就。成就了,也不會利用定力通力來嬈亂眾生,如聚眾作亂等。
(2)「住」於「淨戒」︰必須受持淨戒(十善等),身口有善良的德行。如行業不端,修定就會招魔著邪。成就定力,也是邪定,結果是成為魔王眷屬,自害害人。
在未修前,應確信︰在世間法中,「修定」是「最為」安「樂」的。世間樂,莫過於五欲之樂,男女淫樂是最勝了,但比起定樂來,簡直不可比擬。定中的喜樂,徹骨徹髓,「周遍浹洽」,如大雨滂沱,從溝渠到池沼,到處大水遍滿一樣。如能確切信解,修定能引發世間無比的喜樂,那在修習時,就能不繫戀外物的欲樂,持之以恒,不斷不懈的修去。
頌文︰「調攝於三事,心一境名定。漸離於分別,苦樂次第盡。」
解說︰說到修習禪定的方法,不外乎調攝身心。「調」是調伏、調柔,人心如𢤱悷的劣馬,不堪駕御;又如惡性牛,到處踐踏禾稼,必須加一番調練降伏功夫,使心能伏貼溫柔,隨自己的意欲而轉。所以古來有「調馬」,「牧牛」的比喻。調又是調和,身體、呼吸、心念,都要調和到恰好,勿使動亂,才能漸入安定。「攝」是收攝,使心念集中,勿讓他散亂。調攝的對象,有「三事」──身、息、心,如《小止觀》等說。身體要平穩正直,舒適安和,不得隨便動搖,也不使身體有緊張積壓的感覺。閉目,閉口,舌抵上顎,也不可用力。調息──呼吸,要使之漸細漸長,不可有聲,也不可動形,似有似無,但也要漸習而成,不可過急。調心,使心繫念緣中,不散亂,不惛沈,不掉舉,心意集中(歸一)而能平正,自然安定。三者有相互關係,以心為主,在身體正常的安靜中,心息相依,而達定境。
要修習怎樣才算得定呢﹖能達到「心一境」性,就「名」為「定」。定在梵語,是三摩地,意思是等持。等是平正,不高揚掉舉,不低沈惛昧。持是攝持一心,不使散亂。初習定時,繫念一境,頓時妄想紛飛,不易安住。念如繩索,使心常在一境上轉,久之妄念漸息;再進,僅偶爾泛起妄念;久久,能得平等持心,心住一境,如發起身心輕安,就是得定了。
定有種種階段,由淺入深,即平常所說的四禪八定。現在作一部分的說明。
(1)約分別來說──「漸離於分別」︰眾生心都是有分別的,如常人的心念,不是不斷的改變所緣,就是不斷的更易行解。習定的,使心安住一境,念念相續,「安住明顯」──心是極其安定,也非常明了,才能入定。有些人妄念小息,或者惛昧不覺,便以為心無分別了。不知道深入初禪,還是心有分別(不易緣,不易解),還有粗分別的尋(考慮),細分別的伺,所以叫有尋有伺三摩地。初禪到二禪中間,得中間禪,這才不起粗分別,名為無尋有伺三摩地。到二禪,連細分別也沒有了,名無尋無伺三摩地。到此境界,雖有自性分別,不再有概念分別,所以也就不會引發語言了(語言是內心尋伺的聲音化)。到三禪,直覺得內心平等清淨,所以說︰「內等淨,正念正知」,但這是外道所共的,切勿以為心無分別而證得心體本淨了。不過約世間法說,二禪以上,就可說超越尋思的無分別定了。
(2)約情緒來說──「苦樂次第盡」︰在這欲界,有從生理而引發的苦受,從心理引起的憂受。一到初禪,從欲樂煩動而來的憂苦,不會再起了。那時,由於出離欲樂而生起喜樂︰喜是內心的喜悅,樂是(身心的)輕安。到了二禪,雖同樣的有喜樂,但那是「定生喜樂」,不像初得離欲而生的那樣衝動。然喜悅到底是躍動的,所以進入三禪,稱為「離喜妙樂」,喜悅也沒有了。此定的樂受,到達了世間樂的頂點。所以形容極樂,每說「如入第三禪樂」。當然,這是不能與解脫煩惱的「離繫樂」相比的。到第四禪以上,樂受也平息了,惟是一味的平靜的捨受。這比起有衝動性的喜樂來,實在是更高的福樂!
◎附三︰法尊〈略談定學〉(摘錄自《法尊法師佛學論文集》)
佛教法門無量,說之不盡,今約略言之,不出教和證二類,如《俱舍頌》云︰「佛正法有二,以教證為體。」屬于教的佛法,是通常說的經律論三藏;屬於證的佛法是通常說的戒定慧三學。教,是指示學佛的人們如何去修行的方法;證,是學佛的人們依著方法去修行的進程。在這進程中也勢必要先依著戒律才能修定發慧,而後方能斷煩惱、證解脫,乃至成佛。這是佛教中修行的一定途徑。再說修定的人,也必須要知道修定的資糧,如《瑜伽師地論》〈聲聞地〉廣說十三種資糧︰「自他圓滿善法欲,戒根律儀食知量,覺寤正知住善友,聞思無障舍莊嚴。」其中最為主要的是︰嚴持淨戒、少欲知足、遠離憒鬧、制伏欲念、滅除一切虛妄散亂(諸惡尋伺)、學會修定的教授。如果修定的資糧完備,則當找一個環境適宜於修定的所在。先使身心安適(身不能太勞頓,心亦不能有事牽扯,身心若匆遽不寧,絕對沒有辦法修定),入座後,先應調息,使息和柔不躁,不粗不急,身便安靜。身安靜後,令心專注於修定所緣的境。修定所緣境的種類繁多︰有屬勝義諦方面的,如空性、真如、法界、唯識性等等;有屬世俗諦方面的,如不淨觀、持息念、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等。這也有屬於自身以外的,如觀尸陀林中九種不淨及觀清淨佛土中諸佛菩薩依正莊嚴等等;有屬自身以內的,如觀自身三十六種不淨物、出息入息,及修密法所觀之本尊身語意、種子、咒輪、三昧耶相,乃至圓滿次第的安樂智等。總之,修定的人,事先自己選定一種所緣的對象。身安靜後,就應令心專注這種所選定的定境而修定。
初步修定的方法︰或依《瑜伽師地論》〈聲聞地〉所說的九住心的次第,或依《辯中邊論》所說八斷行的次第而修(這兩種次第僅是在說明方面有詳略的不同,其內容是一樣的),進而漸次滅除妄念、散亂、掉舉、昏沉等過失,令心在所緣的境上明了有力地安住。久而久之,其心便能不沉不掉,平等正直,任運地安住了。這是欲界定中最高的境界,即第九住心名等持心。從這個等持心也會發起身心輕安,即成為經論常說的奢摩他,即止觀的止。這奢摩他已超出欲界心,而成為色界定中最低的定,名未到定,又名色界少分作意。這未到定是修世間出世間一切功德的基礎。
從欲界上達色無色定地,未到定是起著過渡橋樑的作用的,而它的前面只有兩條路︰一條是世間道,即四禪四空定,是內道佛弟子和一切外道仙人所共走的;另一條是出世間道,即修四諦十六行相,或人法二種無我的道理,是佛弟子所獨走的。因為其他仙人皆計有我不相信無我的道理,所以也就不能修出世間的道了。修出世間道的方法,散在許多經論中,《俱舍論》〈賢聖品〉中說的也很詳盡,這裏不繁說了。這裏只略說一下內外共趣的世間道的定地過程,因為經論中對世間定往往只列舉其名字,不談修法。
世間禪定,即通常說的四禪四空定(即四種靜慮和四無色定)。這八種定的境界,一個比一個高深,必須先得到低的淺的,才能進修高的深的;而八種定,是指已經修成功的根本定。每一種定在修行的過程中,都有他的加行,即修定的方法。〈聲聞地〉舉出七個作意(就是七個階段,或七個步驟),稱近分定。
修行人在得每一地的根本定時,必須已經斷盡下一地的煩惱,如得到初禪根本定的時候,必已斷了欲界的煩惱。但每一地的煩惱,都不是一下能斷完的,必須先斷粗猛的,漸斷微細的。乃至最後把這一地的煩惱斷完,就叫離了下一地的染,得到上一地的根本定。這每一地的煩惱個數雖然很多,但在斷煩惱的過程中,不是一個一個地斷,而是將每一地的煩惱總為一聚,就其粗細的程度分為九品而漸斷(如貪有九品,嗔也有九品,慢、無明、疑、惡見等也各有九品)。故在一般經論裏說斷每一地的煩惱時,皆有九無間道、九解脫道。這修定的加行過程中說有七個作意,也就是因為必須斷盡下一地煩惱,才能得到上一地的根本定。在斷煩惱的過程中,又有準備、正斷、檢查等工作,所以就分了七個作意。這裏把七個作意的名義解說一下。
第一是了相作意。了相的相,是指所要知道的事情、情形、義理。就修初禪來說,它所要了知的相,是欲界的種種痛苦和初禪的種種快樂的情形。也就是說得了未到定而想進一步修初禪的人,必須先了知欲界的過患(起厭離心)和初禪的功德(起求得心)。由聞思慧的力量,數數思惟這過患與功德而得到的一種明確的認識,所以名叫了相作意。由這個作意的力量,奠定了進修的基礎。但這一個作意,卻屬於下一地所攝。
第二是勝解作意。勝解,就是對於一件事情起了明確而決定的認識。即對於所了知的下地過患和上地功德以修習力確定認知更不可轉,所以稱之為勝解作意。這時就專注於所了知的過失、功德等所緣的境相上,兼修止觀,培養成斷除煩惱的慧力。這個作意,是斷除煩惱的近加行,也就是引生遠離作意的親因,是屬於上一地所攝;如修初禪時的勝解作意即屬初禪攝。
第三是遠離作意。遠離指能斷除下地煩惱的意思,由這作意初能斷除下地的三品粗煩惱,故名遠離。基於勝解作意數數修習決定明確上下地功德過失之相,定慧的力量增強到能斷上三品煩惱的時候,即名遠離作意。因這個作意正能斷除煩惱,所以是真對治道。
第四是攝樂作意。這攝樂的「樂」字在修初、二禪的時候容有喜樂二種受,在修三禪的時候只有樂受,在修四禪以上諸定的時候,便沒有喜樂受心所,只有捨受了。攝樂,指見到斷除下地煩惱的勝利方面,假名為樂。由作意力斷除了下地最粗的三品煩惱,但較細的煩惱仍常現行,因而倍起精進,於得失境勤加修習,使定慧力量更加增強,進一步能斷除下地的三中品煩惱。到了將下地煩惱多分斷除,已能引生上地的少分喜樂,滋潤著身心,因之名攝樂作意。這個作意也是正斷煩惱的真對治道。
第五是觀察作意。觀察,是指詳細檢查自己心中是否尚殘餘下地煩惱未曾全斷。假使未斷謂斷,未證謂證,誤起增上慢,便會障礙修行的上進。由於攝樂作意斷了六品煩惱;所剩下的極微細的三品煩惱,多不現起;若稍為粗心大意,容易錯認為把下地的煩惱完全斷盡,墮增上慢。所以在這個階段上,必須徹底檢查一下自心,檢查的方法,是特別思維下地可愛的境界(即看在未學修定之前,見了什麼境界能使自心發生煩惱,現在就用那個境界作為試驗自心的手段),如果說已將下地煩惱斷完,則任隨思維何種可愛的境界,也只是視為粗苦障礙的境相,終不起一絲煩惱。若是煩惱未真斷完,僅是斷了粗的而潛伏著細的不起現行而已的話,那末,特別思維可愛境相時,那些微細煩惱仍然會慢慢地現起。根據這觀察,便知自己煩惱實未斷盡,僅是暫為定力所伏而不現起,還須進修斷除所餘微細煩惱,這就是觀察作意的作用。
第六是加行究竟作意。加行是修定的方便,究竟是修定最後完成的意思;這個作意,在修定斷除下地煩惱過程中,是斷除下地最後煩惱的方便。在經過上面的觀察作意的檢查,發現自心實在尚殘餘有微細三品煩惱潛伏未斷,於是重加精進審諦思維上地功德和下地過患境相,以熏修定慧的功力,使其增強到能斷除最下三品煩惱;這時,這個修定斷煩惱的過程即將圓滿,因之名為加行究竟果作意。這作意也是正斷煩惱,名真對治道。
第七是加行究竟果作意。這個作意是在這個定地中從下地煩惱中解脫出來的最後解脫道,是修諸加行的究竟功德果實。故名加行究竟果作意。但這解脫道是否即成為這個上地之根本定﹖據《瑜伽論》的〈聲聞地〉說,解脫下地第九品煩惱的解脫道,即是上地的根本定。如說︰「由是因緣,證入根本初靜慮定。即此根本初靜慮定俱行作意,名加行究竟果作意。」但《俱舍論》則說,離欲界第九品惑的解脫道和離初靜慮地、第二靜慮地第九品惑的解脫道,或轉入各自上地的根本定,或仍屬近分,這是沒有一定的。從第四靜慮乃至有頂地的五地中,各離下地第九品煩惱的第九品解脫道,必定轉入各地的根本定。因近分定是捨根相應,而初二靜慮根本定是喜根相應,故三靜慮根本定是樂根相應。故近分定和根本定的受根不同,轉根較難,所以有能轉入、有不能轉入的。第四靜慮以上的根本定都是捨根相應的,較之於近分定的受根,容易轉入。如《俱舍頌》云︰「近分離下染,初三後解脫,根本或近分,上地唯根本。」當知《瑜伽》是約粗相說,《俱舍》是約細相說,所以並無乖違。
上面說的七作意中,有三作意是正近分定,有三作意是近分定的因,有一作意是近分定的果。正近分定就是正能斷除下地煩惱的作意,即遠離作意(能斷下地的三粗品煩惱)、攝樂作意(能斷下地的三中品煩惱)、加行究竟作意(能斷下地的三下品煩惱)。近分定的因,就是了相作意、勝解作意、觀察作意。由初二作意之力,使近分定未生者生起,即生起遠離和攝樂。由觀察作意之力,使已生起的近分定不致中途停滯,而轉更上進,這就是加行究竟作意。近分定的果,即加行究竟果作意,它是修定的勝利果實。
此中所說的七種作意,在其它經論所說斷除一一地的煩惱有九無間道、九解脫道,只是開合不同,並不相違。初二作意屬於加行道。遠離作意包括下三品無間道和三品解脫道。攝樂作意包括中三品無間道和三品解脫道。觀察作意是後三品無間道的加行道。加行究竟作意包括上三品無間道和第七、第八品解脫道。加行究竟果作意就是第九解脫道。
七種作意多分約欲界人間的修初禪人的定境而說,即修二禪以上諸定也都有這七個過程,也多分未離人間。如《瑜伽論》〈聲聞地〉說︰「如初靜慮定有七種作意,如是第二、第三、第四靜慮定及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定,當知各有七種作意。」這八地的近分定,若是欲界身修,在第一作意時,有聞思二慧間染而修。若是色界身修上地的定,容有聞慧,決無思慧,因為一起思維,即入定心而成修慧。無色界有情,只有生得,更無聞思所成慧。
還有,世間近分定斷除的煩惱︰據婆沙師說,是把下地的見所斷煩惱與修所斷煩惱合為一聚,分為九品而頓斷;經部師則說,世間道僅能斷下地的修所斷煩惱,不能斷見所斷煩惱,說見所斷惑,唯無漏道方能斷除。那些主張有七識八識的論師,則說諸世間道,也不能把下地修惑斷盡,如得初禪的欲界凡夫,對於第七染污末那尚不能伏,如何能斷;所謂斷,僅是以定力暫伏前六識上的煩惱現行,非真能斷除諸煩惱種子。又此八地的近分定中,唯初靜慮的近分定有淨定和無漏定(這是約性質說)。
有人說,也有味相應定。第二靜慮以上七地的近分定,則只有淨定。如《俱舍頌》說︰「近分八捨淨,初亦聖或三。」
上面已略談了修定的方便加行,今繼續談一下所修得的定的體性。定,大體可分為二類︰一是世間性的,即有漏定;一是出世間性的,即無漏定。有漏定又可分為兩大類︰一是有煩惱相應的,即雜染定;一是善性的,即清淨定(有時略稱淨定),這樣,也可說為三大類︰即雜染定、清淨定、無漏定。以上是就性質說。若就定的程度來說︰一類是有色定,就是四靜慮,普通簡稱四禪;一類是無色定,就是四無色處,普通簡稱四空定。附帶說明一點,即初靜慮中又有兩個階段︰一個是有尋伺兩個心所法相應的,就是普通說的初禪根本定;一個是已斷尋心所,只有伺心所相應的,普通叫作中間定。如是包括近分定共是十七個階段,就是八個近分定、八個根本定和一個中間定。
近分定中,除了初禪的近分定亦通無漏外,其餘七個近分定性質,只是有漏的清淨定。因為這些定都是厭離了下一地的定而進修上地定的加行,就是上面說過的七種作意的階段,在這階段上,既不起煩惱而成雜染,也不起出世道而成無漏。現在主要的是進而說諸根本定。
所言雜染定,是指修定的人依著修定的方法,經過七個作意,得到了清淨根本定。例如得到初禪,自己對於所得的定,沒有真實的認識,住在定上發生了貪愛等煩惱(上界心相應的煩惱都是無記性);致使所住的定,變成了有覆無記的性質,這就叫作雜染定;而被它所雜染的是清淨善性的根本定。如《俱舍論》說的「味著」,正指定地中所起的貪愛,而所味著的定就是淨定,因而這種定是有漏,是雜染。至於無漏定則味著不上,因為無漏法能治煩惱,煩惱所不能染著故。同是一種禪定而性質上卻有雜染與清淨之分,主要的是指在清淨定中能使淨定變成雜染定的,因為有貪、慢、疑、見四種煩惱相應。也就是說,有的定被貪愛雜染了,有的定被慢心雜染了,有的定被疑惑雜染了,有的定被惡見雜染了。
(1)淨定被貪愛雜染的情形︰例如有人修得根本初禪,這禪定境界寂靜安適,遠非欲界的快樂所能比擬,於是對於這個定境生起貪愛,味著不捨。好像我們貪著一種美味一樣。那時他所住的這個定,就被貪煩惱雜染了,它的性質變了,它的功力也減退了。但是修定的人,自己也許還不覺得。若由這煩惱逐漸增強,也可能引起下地的煩惱,那就會把得到的定退失了。故修定的人,對於定境的認識,也是最要緊的。
(2)淨定被慢心雜染的︰例如有人修定,經過許多困難方把淨定修成,一旦住在定心,回想自己修定非易,覺得一般迷戀五欲的人,固不能修定,即使有志於修定的人,也有因環境不順、眾緣不具足,也有被散亂、掉舉、昏沉等煩惱所障,也有因經歷長時而中途放棄的,也有因業障、疾病或其它因緣走入歧途的;以是不能心入定境安住淨定。我今得定實屬希有,唯我能得他人不能得,一起這個念頭時,已經生了慢心。這時他所住的禪定就被慢煩惱所雜染,這定的性質也就變成了有覆無記的雜染定。
(3)淨定被疑惑雜染的︰例如有人修得淨定,而不了知此定是否是真能斷除煩惱、解脫生死的道。這也就是學問不夠,或是不曾親近過真善知識,不曾聽聞過佛法,不了知世間道和出世間道的差別,所以對於自己所得的淨定究竟是個什麼道、程度有多高、功用有多大,一概弄不清楚。因而有人得了初禪卻誤認為得了初果,乃至得到四禪誤以為得了四果成了大阿羅漢,這樣,就成為未得謂得,未證謂證的增上慢人。倘若對於所住的定疑為真能解脫生死之道(無漏道),或疑為非真能解脫生死之道,不管他疑的對,或不對,只要生起這一類的疑惑,那時的淨定,就和疑心所相應,成了有覆無記的雜染定了。
(4)淨定被惡見雜染的︰主要是被身見(薩伽耶見)、邊執見、邪見的三種惡見所雜染。例如我執重的人,修得清淨定時,自以為是由「我見」的力量而修成的。如計有神我的外道們,認為神我有如何如何的偉大作用,修得定時,亦以為是由神我的力量而得的。邊執見(或計我是常,或計我是斷)重的人,認為自己的見斷見常是正確的,即得定時,亦以為是由此見的力量而得。邪見重的人,或撥無善惡因緣果報,撥無解脫道、涅槃果,或妄計有創造宇宙、主宰人生善惡苦樂之真神等邪見。由這些邪見所迷,對於自己所得的淨定,也以為是無因果,或以為是由神力而得等。不論是哪一種惡見,只要有一惡見現起,淨定即被惡見所雜染,變成了有覆無記的雜染定。
上面列舉被四種煩惱染污的定,其實都有無明煩惱滲雜在裏面,尤其是疑惑煩惱,它和無明同緣一個境界而起,由對於所得的定不能明了(無明),才起疑惑的,所以不另外說無明為能染污的煩惱了。瞋恚煩惱只有欲界心中才有,上二界心已無瞋恚,故以不說瞋恚為染污定的煩惱。《俱舍論》中,依著迦濕彌羅國毗婆沙論師們的主張,只說貪愛是染污定的煩惱,頌稱「味謂愛相應」;長行釋云︰「初味等至,謂愛相應,愛能味著故名為味,彼相應故此得味名。」這就是說雜染的定,也名「味等至」(等至即定的別名),味字指的是貪愛煩惱,因為對定境貪愛味著不捨故,定的本身雖不是味,而它和貪愛相應,所以也就把這定叫「味等至」。凡染污定,多半是被貪所染污,所以毗婆沙師偏說貪愛所染的為雜染定(味等至);其實染污定亦有被慢、疑、見所染的。
如果修定的人知道所修得的定,還有這些不純淨的、有過患的、容易退墮的情形,便隨時檢查自己的定心,一發現染污相,即趕快糾正,以免被它所迷誤以至退墮。
次談清淨定。清淨定就是依著修定的方便(七種作意)而得到的善性根本定。這定所以名清淨,是由於和無貪、無瞋、無癡等善心所法相應而起,善性即清淨,所以名淨定。又因為住此淨定時,本地的煩惱亦不起現行,以沒有本地煩惱染污故,名為淨定。就此定本身說,雖是善淨無過,但住定以後的心境是有著如下四種轉變的︰
(1)住此淨根本定中將起煩惱而轉成染污定的,這淨定名順退分攝。
(2)住此淨根本定中不起煩惱,保持繼續起清淨定的,這淨定名順住分攝。
(3)住此淨根本定中卻不起自地心而引生上地定心的,這淨定名順勝進分攝。
(4)住此淨根本定中卻不繼起有漏定而引生無漏定的,這淨定名順決擇分攝。
《俱舍頌》說的「淨謂世間善」;又說明「淨定有四種,謂即順退分、順住、順勝進、順決擇分攝;如次順煩惱、自、上地、無漏」。初禪淨根本定,乃至無所有處淨根本定,都容有此四種;唯有頂地(非想非非想處)的淨根本定,只能有三種,沒有順勝進分攝,因為它是有漏定地最高境界了。
末了談無漏定。如有修定的人在未得定前,或在已得定後,學習出世間道的行相、修法等;即於得定後,在定心中更進行觀察四諦十六行相,或觀空無我;到了親證真見道而升起真空無漏智時,或親證四諦的十六行相而升起苦法智忍等時,這無漏道所依的淨根本定,也就成了無漏定。智慧,是轉有漏為無漏的力量,它能使與它相應的一切心王心所法,皆轉成了無漏。能為無漏道作所依止的定,只有九種︰即初禪的未到定(近分定)、初禪根本定、中間定、二禪根本定、三禪根本定、四禪根本定、空無邊處定、識無邊處定、無所有處定。也就是說,這九種定,可能成為無漏。欲界心過於散動,不能升起無漏道;有頂心過於昧劣,也不能升起無漏道。二禪以上的七種近分定,過於匆遽,不暇修出世間道;與其依止二禪以上的近分定,還不如依止初禪近分定或根本定而修出世道較為容易。但這裏要知道的,初禪近分定,並非說七種作意,是說七種作意前的奢摩他,即上面提到過由欲界九住心後發起輕安之止,這止也名未到定。修無漏道(即觀察四諦十六行相或二無我等)的方便。廣如《俱舍論》的〈賢聖品〉、《瑜伽論》的〈聲聞地〉及《集論》、《攝論》、《毗婆沙論》、《成唯識論》等所說,現不能詳談。
現在附帶談一下住四靜慮、四無色定的支分。
四靜慮是以支分多少而安立的。初靜慮有尋、伺、喜、樂、等持五支;第二靜慮有內等淨、喜、樂、等持四支;第三靜慮有正念、正知、行捨、受樂、等持五支;第四靜慮有念清淨、行捨清淨、捨受、等持四支。
初靜慮五支中的尋支,是唯尋求諸義自性的內心「意言」(意言即心理上的分別),是以思慧心所為體的。伺支,是能詳細思察諸義之因由等的內心意言,也是以思慧心所為體的。《俱舍論》說這二支可同時起;而經部以上諸宗則主張這二支是迭次相生,非同時起。樂支,《俱舍》說初二靜慮中的樂支,是以輕安心所的樂為樂支,不是樂受心所;因為初二靜慮中沒有樂根(樂根指前五識相應五受中之樂受),正住在定的時候是不起前五識的,當然也不起前五識相應的心所樂受。次之,初二靜慮中也沒有如第三靜慮的「心受樂」,因為心受樂是意識相應的受心所法,初二靜慮中有喜受(即喜支),這喜受即意識相應的受心所法。喜支,是指意識相應的喜受心所法。《集論疏》中說喜樂二支是意識相應的一個受心所,就其能攝益同分根身(就是由此受心所的力量能使自身的色根增長受益),安立為樂支;就其能使其餘的相應法等適悅(就是由受心所喜悅的力量使其與它相應的心王心所等也都喜悅),安立為喜支。故支雖立為二,體實是一個心所。等持支,即禪定的本身,指由此定力,能使與定心相應的心王心所等皆專注於所緣的定境。這定心即別境心所中之定心所。以上初靜慮的五支,《集論》意說尋、伺、等持三支,為五蘊中的行蘊攝,喜樂二支,為受蘊攝;而《俱舍》則說尋、伺、樂、等持四支為行蘊攝,唯喜支為受蘊攝。
得初禪後,如對於五支中的尋支能厭其粗苦而加以斷除;便能進而證得上說的中間定(以其在初禪二禪之間,故名中間),這無尋唯伺的中間定,也名初靜慮勝根本定;因為定體仍是初禪,而功德較初禪為勝,故名勝根本定。二禪以上各地各支,沒有這種粗細的差別,所以也就沒有斷除一支分的中間定。
第二靜慮四支中的內等淨支,《俱舍論》說是信根;即證得第二靜慮根本定時,對於第一靜慮亦可出離,發起深信,名內等淨。《瑜伽師地論》〈攝決擇分〉中則說是在第二靜慮地所攝的正念、正知、行捨三法上假立名內等淨。內等淨的意義,是指第二靜慮能息滅初靜慮心境上的尋伺鼓動,使內心相續平等清淨而轉,所以名內等淨。至於喜、樂、等持三支,如初靜慮所談。
第三靜慮五支中的正念支,指能憶持不忘修第三靜慮教授的念心所法。正知支,指能防慎昏沉、掉舉等過失的心所法。行捨支,指遠離昏沉掉舉過失、令心平等運轉的心所法(即十一善心所中之行捨心所)。心受樂支,指第六意識相應的適悅行相的受心所。這與第六意識相應的適悅受,在初二靜慮時,係初息滅於境界散動得名為喜;第三靜慮時,已厭喜動、息滅喜受,在此時所有的適悅行相受,轉名為樂而不復名喜;同時為簡別前五識相應的樂受,故名心受樂。等持支義,如同前說。
第四靜慮四支中的念清淨支,即遠離靜慮的八種災患(尋、伺、苦、憂、喜、樂、出息、入息)而能正憶持修第四靜慮教授的心所法。行捨清淨支,即遠離八種災患、令心平等轉的心所法(清淨即遠離八種災患的意思。初禪已離苦憂二災,二禪更離尋伺二災,三禪更離喜受災,四禪更離樂受與出入息的災患)。捨受支,即指已遠離八種災患的第六意識相應的非苦非樂的中庸捨受心所法。等持支如前說。第四靜慮中雖也有正知,但不再立為支,因此已離八種災患,不須要更加防慎沉掉的過失了。為什麼說尋伺喜樂為靜慮之災呢﹖要知道這是對待障礙上地說的,不是指在此地也名為災。如尋伺心所,對進修二禪雖是災障,但對於初禪自地,非但不是災障,卻是必不可缺少之功德。
實際,四種靜慮的根本定,一一皆有很多功德為體,而諸經論中但說五支四支的,只就靜慮地中的對治、勝利、安住方面而偏說的。如初靜慮五支中的尋伺即對治支,以在修初靜慮加行時,全仗尋伺的力量斷除下地(欲界)的煩惱,而證得初靜慮(在根本定時,則是遠離對治,非斷對治;四種對治之理,如《俱舍論》中說)。喜樂是勝利支,要用尋伺斷了下地煩惱,方能生起此喜樂。等持是安住支,要依止等持,其尋伺對治支和喜樂勝利支,方能生起。第二靜慮四支中的內等淨是對治支,仗此能遠離初靜慮的尋伺。第三靜慮五支中的正念、正知、行捨為對治支,仗此能斷除第二靜慮之喜。第四靜慮四支中的正念清淨、行捨清淨即對治支,仗此能遠離第三靜慮之樂受。其餘可以類推。
區別四種靜慮的根據,是依定境漸次離掉下地粗支而安立的。如以離掉欲界的一切惡不善法並憂苦的受而安立了初靜慮,因之初靜慮的喜樂,名離(欲)生喜樂。次之以離掉初靜慮的尋伺而安立第二靜慮,因之第二靜慮的喜樂,名定生喜樂。復次以離掉第二靜慮的喜受而安立第三靜慮,因之第三靜慮之樂,名離喜妙樂。最高的也是最後的以離掉第三靜慮之樂受而安立第四靜慮,因之這地名捨念清淨地。《俱舍論》總結四靜慮定境心理云,「初俱伺喜樂,後漸離前支」,這是四種靜慮漸次勝進的最簡明的說明。
在四靜慮之支方面,依名數說,共有十八支。約事實說,《俱舍論》舉出十一事,即尋、伺、喜、輕安樂、等持、內等淨、正念、正知、行捨、心受樂、捨受;《集論》只舉九事,即尋、伺、喜受、等持、行捨、正念、正知、心受樂、捨受,不別立輕安樂和內等淨。如第二靜慮有輕安樂支,實際第三靜慮的輕安微妙,樂遍身心,勝過初二靜慮,照理亦應立為支,但第三靜慮是不立的,《集論》可能依據這種理由,少舉了二事。
現在略談四無色定。四無色定是從第四靜慮更進入另一階段的定境。第四靜慮已離八種災患,一切禪定中是最為殊妙的,因為止觀力量均衡,對引生一切世出世功德是最為有力的。但終是有色想存在著,而色是粗法,是有障礙法,是有種種差別的法。所以在有智慧的人看來,覺著像瘡像癰,像被箭射著一樣的痛苦。因此進一步觀察色的粗、苦、障等過患,觀察無色無拘無礙、自由自在、寂靜安適等功德。在第四靜慮中運用了相等七種作意,逐漸地超越青黃赤白等諸顯色想,除遣牆壁等諸有對(障礙)想,息滅園林河流等種種差別想,最後只緣慮著空無邊處的受想行識四蘊及虛空想,那就是空無邊處定的緣相,而得名空無邊處定。在修空無邊處定的加行時,尚有時緣色界(第四靜慮),有時緣無色界;到根本定時,則只緣無色界,不復緣下界了。已得空無邊處定的人,進一步感覺到心緣無邊虛空的粗相徒自勞累;於是棄捨外空,專緣內識的微細相,逐漸除遣空無邊想,最後識無邊處的四蘊細相現前時,即名為識無邊處定。已得識無邊處定的人,進一步感覺內識攀緣,猶被識所繫縛,仍是拘礙,仍是粗相;於是進而棄捨攀緣內識,內外都覺無所有,所緣境相極為微細寂靜,這時即名為無所有處定。已得無所有處定的人,進一步覺察到都無所有的緣相,而內心卻是即把此「都無所有」作為所緣之境,既有特殊的所緣,則心仍有所拘而非自在,這無所有仍是粗相。於是進觀︰若全無想,便同癡暗,若存有想,便如病、如癰、如被箭射中的過患;唯有處於「既非有粗動、明顯、強盛之想,亦非無微細、昧略、劣弱的想」,此非想非非想才是最靜、最妙、最為出離,在世間定中,再沒有比這定境更為微細的了。這樣地修習靜相,終至能除遣都無所有的緣相而專緣於有頂地的四蘊最靜妙相現前時,即名為非想非非想處定。
就是這樣地由遣除色想而安立空無邊處定,遣除空想而安立識無邊處定,遣除識想而安立無所有處定,遣除無所有想而安立非想非非想處定;故四無色定是依所緣相的遞次勝進、遞次超越下地而進升於上地的意義而安立的。
以上列舉的四靜慮和四無色定,都是就人間所修的禪定而談。但修得這些禪定之後,將來會得什麼果報呢﹖修禪定既劃分為世間與出世間、有漏與無漏的不同,果報也當然有所不同。無漏定是斷煩惱的工具,它能使︰(1)獲得禪定的人也享受著現生的禪悅妙味;(2)再不感受世間什麼果報了。有漏的禪定,通稱為不動業,如修成而不退失,那麼也是能感果的。如有漏的四種靜慮,就感生色界的禪天。即初靜慮的梵眾天、梵輔天、大梵天;第二靜慮的少光天、無量光天、光音天;第三靜慮的少淨天、無量淨天、遍淨天;第四靜慮無雲天、福生天、廣果天。由於修定力量的強弱,所感禪天果報的上中下而於中受生的,就總的果報說,即異熟果;就色界天宮殿等器世間說,得稱之為定的增上果。有漏的無色定力感生無色界天,其總果還是異熟果;唯無色故,便無處所可言,故也無器世間之增上果。
修習這些禪定,一般地是指就人間修得禪定的境界;到了感生禪天,在自地上可繼續進修,下地也可修上地。如欲界的人、初禪天的人,都能修一切定。二禪天以上的人,則循次只修二禪以上的定,不修以下的定,因為這對於自地是沒有用的了;例外地只有非想非非想處天的三果羅漢須修下地定(無所有處定),藉下地定起無漏道而斷煩惱;因為非想非非想處定不通無漏故。《俱舍頌》說︰「諸定依自下,非上無用故,唯生有頂聖,起下盡餘惑。」這就是說明這個道理的。
因修習這些禪定而獲得這些禪定時,在自己的精神上產生了一種特殊的感覺,如《瑜伽論》〈聲聞地〉說,入靜慮的時候,自覺其身的相狀,如在空中;入無色定的時候,自覺其身的相狀,如處虛空。
以上只是主要地談了四靜慮和四無色定。此外尚有依於第四靜慮所修的無想定,依於非想非非想處所修的滅盡定,以及三果聖人的雜修靜慮或四無量、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九次第定(即四靜慮四無色滅盡定)、超越三昧、獅子奮迅三昧、金剛喻定等。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一;《瑜伽師地論》卷十二、卷三十三;《大乘義章》卷十三;《大乘入楞伽經》卷三〈集一切法品〉;《月燈三昧經》卷六;《清淨道論》第四〈說地遍品〉;陳健民口述‧無憂子譯《佛教禪定》;聖嚴《禪門解行》。
以用參究的方法,徹見心性的本源為主旨,故又稱佛心宗。梁‧普通年中(520~526),南天竺‧菩提達摩泛海來到廣州,繼而應梁武帝之請,到金陵與帝問答,機緣不契,於是渡江到洛陽,入嵩山少林寺,面壁而坐,終日默然,時人稱為壁觀婆羅門。後有僧神光,往少林晨夕參承,得到達摩的指點和器重,因而把他的名字改為慧可,付以正法眼藏,並授袈裟為法信。既而有一白衣謁慧可,問答相契,慧可為他薙度之後,取名僧璨(﹖~606),又把正法眼藏及達摩信衣傳給他。後來隱於舒州的皖公山,相傳他著有《信心銘》。又達摩西來,本以《楞伽經》印心,故當時慧可與僧璨皆稱「楞伽師」。
後有道信(580~651),年十三(隋‧開皇十二年)入皖公山,謁僧璨,求解脫法門,侍奉九年,得衣法後,領徒眾到吉州,嘗勸道俗念摩訶般若,似已稍變重視《楞伽經》之風。後至蘄春,住破頭山,門下以弘忍、法融為最著。此宗的歷史傳到弘忍才逐漸明朗。弘忍(602~675),世稱五祖,蘄州黃梅人,幼年從道信出家,後來傳承道信衣法,在黃梅雙峰山東的馮墓山,聚徒講習,常勸僧俗持《金剛經》,會下七百餘人,當時稱為東山法門。他著有《最上乘論》。弟子中的佼佼者有神秀、慧能、慧安、道明、智詵等,就中慧能、神秀為最著,開創「南頓」、「北漸」二派。法融於道信下橫出一枝,在金陵牛頭山開法,世稱其法系為牛頭禪,傳數代而絕。
神秀(606~706),本姓李,開封尉氏(今河南尉氏縣)人,少年出家訪道,後到蘄州謁弘忍,為會下七百餘眾的上座。弘忍逝世後,往荊州,住當陽山度門寺,武后聽到他的聲望,招請他到長安,在內道場供養,中宗尤加禮重,有兩京法主、三帝國師之稱。弟子有普寂、義福等。
普寂(651~739),本姓馮,蒲州河東(今山西省永濟縣)人,幼年出家,起初學經律,後往荊州師事神秀,得印可。中宗時,神秀年高,下詔叫他代神秀統領徒眾,在長安傳教二十餘年。義福(658~736),本姓姜,潞州銅鞮(在今山西省沁縣西南)人,幼年出家,往荊州師事神秀,後來在終南山化感寺、長安慈恩寺弘傳禪法,上下尊信。普寂、義福的禪法,一時在長安等處盛傳,有凌駕南方的慧能一派之勢。
慧能(638~713),本姓盧,生於新州(今廣東省新興縣),本是一個不識字的樵夫,因聞人誦《金剛經》有所領悟,於是往馮墓山謁弘忍,弘忍令他入碓坊作務,經過八個月,弘忍召集弟子,根據各自的見解各作一偈,如偈語深透的將據以傳衣付法。上座神秀書偈於壁說︰「身似菩提樹,心如明鏡台,時時勤拂拭,莫使惹塵埃。」慧能聞神秀偈後,也作了一偈︰「菩提本非樹,明鏡亦非台,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請人書在壁上。弘忍看到慧能這首偈,見地透徹,便祕密把衣法傳給他。慧能得法南歸後,隱居十五年,繼至曹溪,住寶林寺,應請在韶州大梵寺說摩訶般若波羅蜜法,並傳授「無相戒」。他常對弟子們說︰「但一切善惡都莫思量,自然得入清淨心體,湛然常寂,妙用恒沙。」嗣法弟子有行思、懷讓、神會、玄覺、慧忠、法海等四十餘人。法海集其言行為《六祖壇經》。
慧能嗣法的弟子中,南岳懷讓和青原行思兩支法系到唐末特別繁衍。懷讓(677~744),金州安康(今陜西省漢陰縣)人,少年出家,繼而往曹溪,謁慧能,問答相契,執侍左右十五年,得法印後往南岳,住般若寺觀音台,接化三十餘年,入室弟子六人,而以道一為翹楚。道一(709~788),本姓馬,後世稱為馬祖。漢州什邡(今四川省什邡縣)人,幼年出家,後來到南岳,結庵而居,常日坐禪。懷讓前往問曰︰「大德坐禪圖什麼﹖」道一說︰「圖作佛。」懷讓乃取一磚在彼庵前石上磨。道一問︰「磨磚作麼﹖」懷讓答︰「磨作鏡。」道一愕然說︰「磨磚豈得成鏡耶﹖」懷讓趁勢反問︰「磨磚既不能成鏡,坐禪豈得成佛﹖」道一更驚愕,請求開示,聞法後心意超然,侍奉十年,得入堂奧,密受心印。後住建陽(今福建省建陰縣)佛迹嶺,遷至臨川,次至南康龑公山,建立叢林,聚徒說法,法嗣有懷海等一三九人,各為一方宗主,禪宗至此大盛。
行思(﹖~740),吉州廬陵(今江西省吉安縣)人,出家受戒後,往曹溪,謁慧能,問答相契,為會下的上首,既得法,回到吉州,住青原山靜居寺闡化,同門希遷、神會均於慧能逝世後,前往依附參禮。希遷(700~790),端州高要(今廣東省高要縣)人,初事慧能,慧能逝世後,稟遺命往從行思,得法後,往南岳的南寺,結庵於寺東的大石上,時人稱為石頭和尚,傳他著有《參同契》、《草庵歌》。弟子有唯儼、道悟等二十一人。其時,江西主大寂(道一),湖南主石頭,四方禪學者,一併湊集在兩家的門下。
神會(686~760),本姓高,襄陽人。初師事神秀,後到曹溪,謁慧能,服勤給侍,不離左右。據說慧能將入涅槃時,祕傳法印,並且叫他過嶺到北方去。他先在南陽,繼在洛陽大弘禪法。當時兩京之間,皆宗神秀,二十年間,「曹溪頓旨,沈廢於荊吳;嵩岳漸門,盛行於秦洛」(宗密《神會略傳》)。神會於是在滑台(今河南省滑縣)大雲寺設無遮大會,論定達摩一宗的法統,並樹立南宗的頓悟法門。又在洛陽楷定宗旨,著有《南宗定是非論》及《顯宗論》,盛弘南宗,指出達摩一宗的正統法嗣不是神秀而是慧能。自此神秀的門庭寂寞,慧能的宗風才獨尊於天下。後來德宗令皇太子召集諸禪師,楷定禪門宗旨,搜求傳法的旁正,於是以神會為第七祖,其法統稱為荷澤宗。門下有無名、法如等。圭峰宗密為法如下的第三傳,倡禪教一致說。
玄覺(665~713),溫州永嘉(今浙江省永嘉縣)人,髫年出家,初學天台止觀,後往曹溪,謁慧能,得心印,須臾告辭,慧能留住一宿,世稱「一宿覺」。著有《證道歌》、《禪宗悟修圓旨》及《觀心十門》,後人輯為一書,稱為《永嘉集》。他倡天台、禪宗融合說。
慧忠(﹖~775),越州諸暨(今浙江省諸暨縣)人,從慧能受心印後,歷遊名山,後入南陽白崖山黨子谷,靜坐長養,凡四十餘年。唐玄宗聽到他的道行,把他請到洛陽,歷受玄、肅、代三宗的禮遇。他主張「禪即教」說。他的語要有「國師三喚侍者」、「無情說法」、「無縫塔」及「圓相」等公案。
南宗禪,到唐末五代間,南岳一系分出溈仰、臨濟二宗,青原一系分出曹洞、雲門、法眼三宗,合稱禪宗五家。南岳系道一的弟子懷海(720~814),受印可後,在洪州百丈山(在江西省奉新縣西一二0里)接化,禪眾雲集。懷海創立禪院,並制定《禪門規式》(載《景德傳燈錄》卷六),雖屬草創,而成為後來《叢林清規》的楷式。弟子甚多,其中靈祐、希運等最著。靈祐(771~853)嗣法後,獨住潭州溈山(在今湖南寧鄉縣境內)七年,後來創同慶寺,禪侶輻輳,敷揚宗教四十餘年,入室弟子四十一人,就中有慧寂(814~890),具傳其心印,在袁州(故治在今江西省宜春縣)大仰山接化,師資相承,別開一派,世稱溈仰宗。
希運(﹖~850),住高安(今江西省高安縣)黃檗山,宣揚直指單傳的心要,弟子有義玄、道蹤、楚南及裴休等。裴休集錄他的語要,題作《黃檗山斷際禪師傳心法要》。義玄(﹖~867)受印可後,於鎮州(今河北省正定縣)滹沱河畔建臨濟院,設三玄、三要、四料簡等接化徒眾,機鋒峭峻,別成一家,其門葉極繁榮,於是成一大宗派,這就是臨濟宗。弟子有存獎、慧然、志閑等二十二人。慧然集錄他的語要,題作《鎮州臨濟慧照禪師語錄》。
青原係由行思傳藥山惟儼,儼傳雲巖曇晟,良价(807~869)從曇晟受心印,初居新豐山,後移住高安洞山,倡五位之說,作《寶鏡三昧歌》,宣揚禪風,著有《語錄》一卷。弟子有道膺、本寂等。本寂(840~901),少年出家,後往高安參謁良价,承受心印,後住撫州(今江西省臨川縣)的曹山,詳說洞山五位的旨訣,學者雲集。所以良价和本寂兩人所傳遂稱為曹洞宗。
又青原一系的道悟下,經過崇信、宣鑒,到義存(822~908),於福州象骨山雪峰建廣福院接化,學者常達千五百人,弟子有文偃、師備等五十六人。文偃(864~949)初參道蹤,後謁義存。稟承兩家宗風,住韶州雲門山,發揮獨妙的宗致,往來的學者亦不下千人,嗣法六十一人,世稱雲門宗。
師備(835~908),住福州玄沙院行化,其下有桂琛。桂琛下,有文益。文益(885~958)住金陵清涼寺行化,學者雲集,世稱法眼宗。
禪宗五家中,溈仰宗於五代頃一時繁興,到了宋代,從慧寂以後傳四世,法系不明。曹洞宗本寂的法系,從本寂以後四世即絕,賴道膺一脈,曹洞得以綿延。道膺六傳到道楷,其下有子淳,子淳下有清了、正覺(即宏智)。正覺(1091~1157),與臨濟下宗杲同時,針對宗杲的「看話禪」,提倡「默照禪」。所謂看話禪,即參看話頭之禪。所謂默照禪,即寂默靜照之禪。又作《頌古百則》,世稱《宏智頌古》。法眼宗文益的禪風一時繁興,嗣法的弟子有六十三人。其中德韶門葉最盛,弟子有四十九人。著名的佛教學者延壽(永明)即其弟子。此宗雖然在宋初極隆盛,後來逐漸衰微,到宋代的中葉,法脈遂絕。
雲門宗在五代勃興,到了宋代,與臨濟並盛,從文偃經過澄遠、光祚,有重顯(980~1052),住明州(今浙江省鄞縣東)雪竇山,大振宗風,稱雲門中興,嘗選《傳燈錄》一千七百則公案中的一百則,用韻語歌頌出它的蘊奧,即所謂《雪竇頌古》。到南宋,法脈遂絕。
臨濟宗,從義玄經過存獎、慧顒、延治、善昭,有楚圓,住石霜崇勝寺行化,其下有慧南(1002~1069)、方會(992~1049)開黃龍、楊岐二派,合前五家,號為七宗。楊岐方會傳守端、法演後,有慧懃(佛鑒)、清遠(佛眼)、克勤(佛果),世稱三佛,而克勤的法流尤盛。克勤(1063~1135)於政和初(1111),應張商英之請,於《雪竇頌古》加垂示、著語及評唱,發揚它的奧旨,門人加以輯錄,題作《碧巖錄》。嗣法的弟子有七十五人,就中大慧宗杲、虎丘紹隆最著,各成一家,稱大慧派、虎丘派。宗杲(1089~1163)為劃時代的禪匠,盛倡看話禪,貶正覺的主張為默照邪禪。從此禪眾無不以「看話頭」為入門。其說法縱橫踔勵,後人編為《大慧普覺禪師語錄》三十卷、《大慧普覺禪師宗門武庫》一卷等。
所謂五宗,在宋代實只臨濟一宗,其餘各宗或歸絕滅,或就衰微。但曹洞一宗,綿延至宋末,忽臻隆盛。臨濟下黃龍一派,數傳即絕,而楊岐一派,仍復臨濟舊稱。所以遞流到晚近,只臨濟稱盛,而曹洞僅維持未墬之緒而已。
禪宗的宗旨,是單刀直入,指示人人本來具有的心性,以徹見此心性而成佛。它的根本典據,是達摩的「二入」、「四行」學說。達摩把入道的途徑區分作理、行兩種,叫作「二入」。更把「行入」分為報怨、隨緣、無所求、稱法四種,叫作「四行」。「理入」是憑藉經教的啟示,深信眾生同一真如本性,但為客塵妄想所蓋覆,不能顯了,所以令捨妄歸真,修心如牆壁堅住不移的觀法,遣蕩一切差別相,與真如本性之理相符,寂然無為。四行即根據這個道理來發起行動,泯冤親愛憎,等苦樂得失,無所願樂,無所貪求,安心無為,任運與法性之理相稱而行(《續高僧傳》卷十六)。
此外,相傳僧璨著有《信心銘》、弘忍著有《最上乘論》,都是後人托名之作,不足為典據。繼承達摩學說的,是慧能的《壇經》。《壇經》的中心思想,即一超直入如來地的頓教,他說︰「善知識!菩提般若之知,世人本自有之,即緣心迷,不能自悟,須求大善知識,示道見性。善知識!遇悟即成智。」又說︰「世人性淨,猶如青天,慧如日,智如月,智慧常明。於外著境,妄念浮雲蓋覆,自性不能明。故遇善知識開真法,吹卻迷妄,內外明徹,於自性中,萬法皆見。一切法自在性,名為清淨法身。」又說︰「汝若不得自悟,當起般若觀照,剎那間妄念俱滅,即是自真正善知識,一悟即至佛地。」人的本性原來清淨,具有菩提般若的智慧,只因一向被妄念的浮雲所蓋覆,不能自悟。假如得到善知識的指示,念念起般若觀照,一旦妄念俱滅,內外明徹,頓見真如本性,自成佛道。這是禪宗的根本思想,後世禪家所說,都不外乎把它演繹或擴大。五家之分,不過是啟發學人的方式方法有所區別而已。
其次,達摩說︰「安心無為,形隨運轉。」慧能說︰「但行直心,不著法相。」後世禪家便把這種禪的意味滲透在學人的日常生活裏,使它構成一種隨緣任運(「隨緣消舊業,任運著衣裳。」)的態度。《傳燈錄》〈慧海傳〉裏,有一個故事說(大正51‧247c)︰「有源律師來問︰『和尚修道,還用功否﹖』師曰︰『用功。』曰︰『如何用功﹖』師曰︰『飢來吃飯,睏來即眠。』曰︰『一切人總如是,同師用功否﹖』師曰︰『不同。』曰︰『何故不同﹖』師曰︰『他吃飯時不肯吃飯,百種須索;睡時不肯睡,千般計較,所以不同也。』」這就是說禪人的一切言語舉動,行所無事,純任本然。(黃懺華)
中國隣近諸國,例如日本、韓國、越南之禪宗皆發源於中國,是中國禪宗的延續及發展。
日本禪宗在鎌倉時代(1192~1333)才正式建立。在此之前,入唐求學的日本僧人中不乏兼習禪學者,如道昭、道璿等;也有唐僧赴日傳授禪法的,如義空、道昉等,但都未能形成宗派。到後來,日本禪宗則形成臨濟、曹洞、黃檗三大宗派。
其中臨濟宗為日本禪宗之先河,宗祖為榮西。他曾二度入宋,在1191年得懷敞所授之衣具印信後,返國傳布禪宗,並創立日本臨濟宗。至於曹洞宗,則成立較晚,為榮西的再傳弟子道元自宋回國後所傳。
臨濟、曹洞兩宗在日本之南北朝及室町時代(1333~1600)獲得發展,南北朝時代產生「夢窗國師」及「大燈國師」兩大高僧。至江戶時代(1600~1868),中國之明朝高僧隱元在京都宇治建立黃檗山萬福寺,被奉為黃檗宗初祖。
日本禪宗各派的思想及風格,基本上皆沿襲中國禪宗的特徵,至今黃檗宗所屬各寺,仍保持中國近代禪林風範。
最早在朝鮮半島傳播禪宗的是法朗、神行二人,但未形成禪宗。784年入唐的道義,在唐住了三十七年,回國後傳播南宗頓悟禪,成為迦智山初祖。爾後入唐求法回國弘傳禪法的人逐漸增多,韓國禪宗遂進入全盛時期,出現迦智山派、桐裡山派、實相山派、闍崛山派、師子山派、曦陽山派、鳳林山派、須彌山派等「禪門九山」。高麗王朝時期,禪宗各派受到太祖支持,故有較大發展,曾出現許多著名禪師。其後,與中國佛教一樣也步入禪淨共修的途徑。現代韓國最大的宗派──曹溪宗,也是禪宗之支系。
越南佛教大體均屬禪宗(臨濟宗),可分為三大系統︰毗尼多流支系、無言通系、草堂系。
(1)毗尼多流支系︰又名滅喜禪派。相傳為南印度僧人毗尼多流支(滅喜)所傳入。574年滅喜至中國師事三祖僧璨,接受達摩所傳楞伽師的禪法。580年離開中國回到越南東京,傳法予弟子法雲。法雲之後傳承不明,至八祖定空後,慧能南宗禪的特色始漸鮮明。
(2)無言通系︰由中國人所傳入。無言通,俗姓鄭,廣州人,自稱得法於百丈,也曾登馬祖之門;820年入越南傳授禪法。此後,歷代相承,法嗣不絕,至李朝時代臻於全盛,迄今仍是越南佛教的主要宗派。
(3)草堂派︰也是中國禪僧所開創。據傳此派宗祖草堂為雪竇弟子,故此派又名「雪竇明覺派」。
十三世紀時,陳朝仁宗另創一派,名竹林派,此派源於無言通派,但在發展過程中,對其他各系統又有所吸收。十六世紀時,受淨土教影響,主張禪淨一致及禪教統一。十八世紀初,中國僧人元紹又創元紹派,主要傳授臨濟禪法,也主張禪教一致。
◎附一︰印順《中國禪宗史》序(摘錄)
禪史應包含兩大部分︰禪者的事蹟與傳承、禪法的方便施化與演變。關於前一部分,首先應該承認,禪者是重視師承的。古代禪者的共同信念,自己的體悟(禪),是從佛傳來的。重視傳承的法脈不絕,所以除中國的遞代相承,從佛到達摩的傳承,也受到重視。達摩禪越發達,傳承法統的敘列也越迫切。印度方面的傳承,達摩門下早已忘了。那時,大抵引用《禪經序》、《付法藏因緣傳》、《薩婆多部記》,而提出印度時代的法統。本來,只要的確是達摩傳來,的確是佛法就得了,如我父親的名字,祖父、曾祖、高祖……我都知道,但已上可忘了,要考據也無從考起。這有什麼關係呢﹖我還不是列祖列宗延續下來的。但禪者不能這樣做,為了適應時代的要求,非要列舉祖統不可。那只有參考古典──引用上列三書的傳承,或不免誤會(如以達摩多羅為菩提達摩);或者發現有問題,就不得不憑藉想像,編造法統。祖統,或者看作禪宗的重要部分,似乎祖統一有問題,禪宗就有被推翻的可能。其實禪宗的存在與發展,不是憑這些祖統說而發揚起來的。如《寶林傳》的撰造,當然曾給洪州門下以有力的支持,然《寶林傳》還沒有編成,西天二十八祖說還沒有成為定論(如道一門下,還有引用五十餘祖說的),江西禪法的盛行,已躍居禪法的主流了。祖統說的逐漸形成,是由於達摩禪的盛行,為了滿足一般要求,及禪者傳承的確實性而成的。正如為了族譜世系的光榮,帝王總是要上承古代帝王或聖賢的。有突厥血統的唐代皇室,也要仰攀李老子為他們的祖宗。祖統的傳說,可能與事實有距離,但與禪法傳承的實際無關。
中國方面,達摩傳慧可,見於《續高僧傳》,是沒有問題的。慧可到弘忍的傳承,現存的最早記錄──〈唐中岳沙門釋法如行狀〉,已是七世紀末的作品。弘忍以下,付法是「密付」,受法是「密受」,當時是沒有第三人知道的。優越的禪者,誰也會流露出獨得心法的自信,禪門的不同傳承,由此而傳說開來。到底誰是主流,誰是旁流,要由禪者及其門下的努力(不是專憑宣傳,而是憑禪者的自行化他),眾望所歸而被公認出來的;這就是歷史的事實。
達摩以來禪師們的事蹟,起初都是傳說,由弟子或後人記錄出來。傳說是不免異說的︰傳說者的意境(或派別)不同,傳說時就有所補充,或有所修正與減削。傳說的多樣性,加上傳說者聯想而來的附會,或為了宗教目的而成立新說(也大抵是逐漸形成的),傳說更複雜了。從傳說到記錄,古代的抄寫不易,流傳不易,後作者不一定抄錄前人,或故意改變前人的傳說。古代禪者的傳記,是通過了傳說的。部分學者忽視傳說(記錄)的多樣性,所以或將現有的作品,作直線的敘述,雖作者的區域遠隔,或先後相近,仍假定後作者是參考前人的;或過分重視《高僧傳》的價值。古代禪者事蹟的研究,應該是求得一項更近於事實的傳說而已。
禪法的方便施設與演變,這應該是禪史的重要部分。佛法(禪)是什麼﹖經中曾有一比喻︰有人在曠野中,發見了「古道」,依古道行去,發見了城邑、古王宮殿。於是回來,勸國王遷都古王宮殿,在那裏,「豐樂安隱,人民熾盛」。這是說︰佛法是自覺體驗的那個事實。佛是發見了、體悟了、到達了究竟的解脫自在。為了普利大眾,所以方便攝化,使別人也能到達解脫的境地。從佛(祖)的自覺境地來說,是一切知識、語言文字所無能為力的。正如發見的古王宮殿,怎麼向人去說,即使別人承認那是事實,也並不等於親身經歷的故王宮觀。要證實,還得自己去一趟。在這點上,佛法(禪)不但不是考據所能考據的,也不是理論所能說明的。說禪理,談禪味,都一樣的不相干。然佛法不止是自心體驗(宗),怎麼說也說不了的,還是說了,表示了(教),佛法已成為現實(時空中)人間的佛法。指雖不是月亮,但確能引人去注意月亮,發見月亮。所以自心體驗的內容,儘管「說似一物即不中」,卻不妨表示出來。語言文字(正說的,反詰的,無義味話)也好,默不作聲也好,比手畫腳也好,都是用為引人入勝的敲門磚。體悟是屬於自證的,是「不由它教」、「不立文字」與「心傳」的。從引導的方便來說(「不立宗主,不開戶牖」、「一法不立」,也還是接引學人的方便),存在於人間,成為一時代,一地區,一宗一派的禪風。這是可尋可考,可以看出禪在發展中的歷史事實。
引人入勝的不同方便,其實是有一定原則的,所以經中形容為「古仙人道」、「一乘道」、「一門」、「不二門」。如想從屋裏出去,從門、從窗都可以,打破牆壁、揭開瓦面、挖通地道也可以,而要透過空隙才能出去,卻是一條不可逾越的法則。方便的多樣性,並不表示自心體驗內容的不同。如不理解自覺與方便的相對性,就有以今疑古的︰如禪者發展到「不立文字」、「單傳心印」階段,達觀穎竟設想為達摩禪(的方便)就是這樣,因而不顧史實,否認了四卷《楞伽》的傳授。也有以古疑今的︰如重視達摩的《楞伽經》,二入四行,聽說慧能勸人持《金剛經》,就以為有了革命,或以為慧能頓禪是別有來源的。禪宗史的研究,必須弄清楚超時空的自心體驗,現實時空(歷史)中的方便演化,才能恰當處理禪宗的歷史事實。
從達摩「理入」的體悟同一「真性」,到慧能的「自性」(原本應為「法性」、「佛性」),南方宗旨的「性在作用」,達摩門下是一貫的「如來(藏)禪」。如來藏,是說來淺易,意在深徹。所以如來藏的體驗者,淺深不一。淺些的類似外道的神我見(慧忠國師評南方宗旨的話),深徹的是無分別智證的「絕諸戲論」(經說︰「無分別無影像處」)。從前黃檗希運說︰「馬大師下有八十八人坐道場,得馬師正眼者,止三二人。」(《傳燈錄》卷九)曹溪禪的究竟深處,得者實在並不太多。慧能引向簡易直捷,簡易直捷是容易通俗普及的,南方宗旨也就這樣的興盛起來了。禪者重自心體驗,憑一句「教外別傳」、「師心不師古」,對如來經教的本義,自己體驗的內容,也就越來越晦昧不明了!
會昌以下的中國禪宗,是達摩禪的中國化,主要是老莊化、玄學化。慧能的簡易,直指當前一念本來解脫自在(「無住」),為達摩禪的中國化開闢了通路。完成這一傾向的,是洪州,特別是石頭門下。達摩門下的不重律制、不重經教、(不重他力),是禪者的一般傾向。「即心即佛」、「無修無證」,是大乘經的常談。荷澤下的「無住之知」,洪州下的「作用見性」,也還是印度禪者的方便。達摩禪一直保持其印度禪的特性,而終於中國化,主要是通過了、融攝了牛頭禪學。
老莊的「道以虛無為本」(玄學者如此說),魏晉以來深入人心。晉室南移,玄學也就以江東為重心。中國佛教的勃興,得力於《般若》空義,與當時的玄學,早已保持某種關係。佛法流行於中國,多少適應中國文化,原是應該的,也是免不了的。所以中國佛教,除印度傳來,有嚴密的理論與制度的,如戒律、毗曇、(真諦與玄奘的)唯識,都或多或少受到影響的。不過禪在中國,中國化得最徹底而已。牛頭禪的標幟,是「道本虛空」、「無心為道」。被稱為「東夏之達摩」的牛頭初祖法融,為江東的般若傳統──「本來無」,從攝山而茅山,從茅山而牛頭山,日漸光大的禪門。牛頭禪與江東玄學,非常的接近。牛頭宗的興起,是與「即心是佛」、「心淨成佛」,印度傳來(達摩下)的東山宗相對抗的。曹溪慧能門下,就有受其影響,而唱出「即心是佛」、「無心為道」的折中論調。「無情成佛」與「無情說法」,也逐漸侵入曹溪門下。曹溪下的(青原)石頭一系,與牛頭的關係最深,當初是被看作同一(泯絕無寄)宗風的。曹溪禪在江南(會昌以後,江南幾乎全屬石頭法系),融攝了牛頭,牛頭禪不見了。曹溪禪融攝了牛頭,也就融攝老莊而成為──絕對訶毀(分別)知識,不用造作,也就是專重自利,輕視利他事行的中國禪宗。
達摩禪到(四祖)道信而隆盛起來。經道信、弘忍、慧能的先後弘揚,禪宗成為中國佛教的主流。道信、弘忍、慧能,都有卓越的方便,但這是繼往開來,遞嬗演化而來的。禪門的隆盛,引起了對立與分化,如牛頭與東山的對立、南宗與北宗的對立、洪州與荷澤的對立。在發展與分化的過程中,又統一於江南的曹溪流派,這就是「天下凡言禪,皆本曹溪」。
◎附二︰呂澂《禪宗》
(一)禪宗思想的源流
禪宗的「禪」,原是止觀的意思。止觀方法即禪法,隨著佛家的典籍,從漢末就傳來中國。最初,安世高的翻譯有好些和禪法有關,只是用「對法」分析的法數作止觀對象,構成「禪數」形式,始終不出小乘學說的範圍。大乘禪法的流行,遠在其後東晉‧羅什、佛陀跋陀羅的時候。他們譯出《坐禪三昧經》、《達摩多羅禪經》等,介紹了各種方法,尤其重要的是「念佛法門」。由觀念佛的相(三十二相)、好(八十隨形好)、佛的功德(百四十不共法),以至諸法實相,都從念佛法門引申而來,卻沒有更上一著。到了南朝劉宋‧求那跋陀羅翻譯《楞伽經》,列舉愚夫所行禪、觀察義禪、攀緣如禪、如來禪四種名目,而以具備自覺聖智內容的如來禪為止觀的最高層,契合於「如來藏心」(這在《楞伽經》裏看成真如異門)的攀緣如禪作它的階梯,這樣直截指示佛家實踐的究竟和源頭,便啟發了當時講究禪法的人去另闢途徑。中國禪宗的思想即導源於此。禪宗所托始的菩提達摩,雖然原來指的是佛陀跋陀羅所譯禪經中的達摩多羅禪師,但是開始弘揚達摩學說的慧可(487~593)、僧璨(﹖~606)師弟都稱為楞伽師,都用《楞伽》的經文來做實踐的印證。後來三四傳的道信(580~651)、弘忍(602~675)師弟受到《起信論》的影響,提出了「一行三昧」之說,似乎趨向轉變,更接近《般若》的思想,其實《起信論》的最後根據依舊是在魏譯《楞伽》的異義上面的。只有被看做得著弘忍真傳的慧能(638~713)才改變主張,用《金剛般若經》為正宗。這在一方面,由於當時《楞伽經》的傳習已經偏重文句的疏解,不免名相支離,失卻指導實踐的精神,不能不另求簡要的典據。另方面,也由於當時有了無著的《金剛經論》這一種新註被譯家介紹過來,改變了佛家一向對於禪的看法,而將禪的意義擴大了,不一定要靜坐歛心才算禪,就在平常的動作云謂裏,都可以和禪打成一片。慧能禪法的新主張,不無受著這樣理論影響之處。
禪宗的暢行是在弘忍以後的事。弘忍定居在黃梅雙峰山東的馮墓山,聚徒講習,門下人才很多,傑出的就有神秀(605~706)、慧能、慧安(老安,582~709)、智詵(609~702)、玄賾等十一人。神秀謹守規模,「特奉楞伽,遞為心要」。晚年和他弟子輩義福(658~736)、普寂(651~739)去京洛,受到統治階級的特殊推崇。慧能在嶺南宣傳他的簡易法門,力求和平民接近,保持禪家開宗以來的本色。不久,得著弟子懷讓(677~744)、行思(﹖~740)和再傳的馬祖(道一,709 ~788)、希遷(700~790)的闡揚,逐漸擴大學說的影響到江西(包括現今的湖南地區在內)一帶,而與在北方佔有勢力的神秀一系成了對峙的形勢。不過當時各家還都是順著達摩以來的世系,排列次序為六代、七代;並且神秀門下所傳《古禪訓》說︰「宋太祖時,求那跋陀羅三藏禪師以楞伽傳燈起南天竺,名曰南宗,次傳菩提達摩禪師」云云(見李知非序淨覺《註般若心經》),所以秀門普寂便自稱為南宗(見獨孤沛撰《菩提達摩南宗定是非論》),他和慧能門下未見有何爭論。
直到慧能死了二十年之後,他的晚年弟子神會(668~760)一再在河南滑台大雲寺(開元二十二年,734)、洛陽荷澤寺(天寶八年,749)對神秀學系大加攻擊,說他們「師承是傍,法門是漸」,只有慧能得著真傳,才是南宗正統,堪稱為第六代(這番議論詳細記載在《菩提達摩南宗定是非論》,近年敦煌卷子裏一再有此論斷片發現,已可輯成一完全本子)。從此,慧能的學說更流行於京洛,而神會一系也自成為荷澤宗。不過,荷澤數傳以後,和神秀系的北宗(這是神會論定是非以後,時人對於神秀系簡別的稱呼,但在神會的議論裏,好像「南能北秀」早有定評,而南北兩宗之說也流行已久了)先後衰落,反是懷讓、行思兩家得著馬祖、石頭(希遷)的繼承,門庭日盛。到了晚唐,南宗傳播地區愈廣,教授的禪師也方便各別,遂有五派區分,卻都屬於兩家的系統。此外,還有江西牛頭法融(594~657)一系,也稱得著道信的印證,在傳承中並雜有曾從僧璨同門寶月問學的智嚴(法融初傳弟子,600~677)和得法於弘忍的法持(法融三傳,635~702),因此,南宗各家也很重視他們,像荷澤宗的圭峰宗密(780~841)所作《禪源諸詮集都序》說禪有三宗,又作《禪門師資承襲圖》敘禪法五宗,都將法融一系包括在內。不過此宗祖述三論,主張「心寂境如」,以寂靜虛明為歸宿,說不到自性妙用的一邊,不能算禪家的正宗。
另外,南宗自敘達摩以上的傳承,從神會在定是非一場議論裏依據《達摩多羅禪經》,說達摩是迦葉傳來的第八代以後,便將禪宗向來公認求那跋陀羅為初祖而達摩為二世之說(詳見玄賾門下淨覺所撰《楞伽師資記》)根本推翻了。後來荷澤宗徒編纂《壇經》,更引用《付法藏傳》的世系來充實這一說法,就以達摩為二十八世(依敦煌本《壇經》,這是在《付法藏傳》二十三世以後再加上《禪經》的五世而成)。當時雖略有異議(像李華撰〈左溪大師碑〉,又佚名作《歷代法寶記》,都說二十九世),但最後仍以二十八世為通說,不過於人名、次第稍加改動罷了(這可參考《寶林傳》)。
和世系說相連帶的,還有一「傳衣」的問題。南宗主張「從上以來,六代只許一人,終無有二,縱有千萬學徒,亦只許一人承後」;這「譬如一四天下,唯有一轉輪王,又如一世界,唯有一佛出世」。但憑何為據呢﹖這便要衣法並傳了,但說傳法是不足置信的。神會在定是非的辯論裏堅持慧能是南宗正統,其理由之一,即是「代代相承以傳衣為信,令弘法者得有稟承,學道者得知宗旨不錯謬故」。而弘忍將袈裟付與慧能也是事實,所以唐中宗嘗說︰「朕每究一乘,安秀二師並推讓云,南方有能禪師,密受忍大師衣法,可就彼問。」(見《全唐文》第十七卷〈中宗詔〉),至於後來這袈裟的傳授如何,神會說得很隱約,只說將來自有分曉,這至少表明他並沒有得著衣傳。據現存的唐代文獻看,曹溪的傳衣曾經於肅宗的上元元年(760)取到宮中供養,不久,於代宗永泰元年(765)又送了回去(見《全唐文》〈代宗詔〉),以後便不明瞭了。《歷代法寶記》也說到武后迎慧能去京未成,就取了傳衣供養,後來落到智詵一系手裏。那完全是虛構之說。不過,南宗傳衣制度,似乎就到慧能為止(見《禪門師資承襲圖》),所以向後「一華五葉」,無妨平等齊觀,不必再有這些枝節的爭端了。
(二)幾種禪宗要點的思想
禪宗原來是自居教外,標榜著單傳心印,不立語言文字的,但到後來,流傳的文字記載卻特別繁雜。歷代著名的各家都有語錄,固然不用說了,就是最初的幾代祖師,傳記裏雖明說沒有文記,或者事實上真是沒有的,而現在仍舊流傳著有關他們的著述。像創宗的達摩祖師,後世認為他親說的著述就有好幾種,甚至還有人將那些編成《少室六門集》。此外,三祖僧璨有《信心銘》,六祖慧能有口述《壇經》,這些都被後人認為是禪宗要典。其間雖還有是非真偽等問題,可是既為後人所深信,又實際對禪家思想發生過影響,即無妨看為禪家尤其是南宗的根本典據,而略加解說。
關於達摩思想的著述,比較可信的是《略辨大乘入道四行觀》。這書早見於道宣《續高僧傳》第十六卷〈菩提達摩傳〉,其後,淨覺的《楞伽師資記》中也有同樣的文章,很少經過改竄的痕跡,應該是最近原型的了。在這一篇簡短的文字裏,很扼要地區分入道方便為「理」、「行」兩途。用理入來安心,作為一種把握;又用行入來發起行動,以便隨時隨地的踐履。理入要點在於啟發深信「含生同一真性,但為客塵所覆,不能顯了」。要是能了然明白此義,和實際道理相符,自然應付一切都有了依據,又都會恰當。這種思想基本上出於《楞伽經》所說眾生都有「如來藏」,但也聯繫著當時涅槃師「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之說。所謂「同一真性」,無異同一佛性。啟發深信有待於經教,故說「藉教悟宗」,也就是後人常說的用經教發明心地,只有構成信仰以後,便不再憑藉言教。其次,從理入發生踐行,凡有四種︰對於過去,認為從前所作的惡業,應有和它相應的苦惱果報,受之不疑,這叫做「報冤行」。對於現在,種種苦樂的遭遇,純以無我的看法處理它,並不計較得失,這叫做「隨緣行」。對於未來,看三界如同火宅,意在出離,不加貪著,這叫做「無所求行」。這樣構成很自然的態度,為的是明定理,為的是除妄想,而來行一切行,以至行所無事,這叫做「稱法行」。
禪宗所傳達的思想,特別重視「安心」,並取世間禪觀下地法為障有如厚壁的意思(見唐譯《俱舍論》卷二十四),說安心的觀法也應該如壁「堅定不移」,所以稱為「壁觀」。至於稱法而行行所無事更有一任自然無為而為的用意。我們想,這裏面也許夾雜著中國玄學思想的成分。關於這一點,在托名三祖僧璨所作的《信心銘》上表現得更清楚。此銘是韻文四言句,共一四六句。它標舉真如法界(宇宙萬法的當體)不二為宗,極言一切法即一法,一法即一切法,所以「萬法一如」。要求於修行者的,是「萬法齊觀」,而來「復其本然」;不於境界作「有」的分別,也不作「空」的分別,一切二邊對待的「見」都消滅了,自然心地現出本真──這就是「不用求真,唯須息見」的工夫。見如何能息﹖這又應該「歸根返照」、「放之自然」,以到達「任性合道,逍遙絕惱」的境地。所以總結說︰「至道無難,唯嫌簡擇。」這些說法,不是有些和齊物逍遙的思想相通﹖所以後來禪家在這種影響下,益向玄學的方面發展,就自不足為異了。
慧能的思想,現只有《壇經》可考。這部著作雖不一定全是慧能所說,並且顯然編纂於神會門徒之手(此據韋處厚為馬祖弟子鵝湖大義所作碑銘說洛有神會,得總持之印,竟成《壇經》傳宗而知),連懷讓、行思的名字,都沒有列入慧能弟子輩內,但在後世南宗學徒仍公認這書的價值,實際上各家思想也和它真是脈絡貫通的。不過,現行的《壇經》本子是經過宋(契嵩)、元(宗寶)人改訂的,只有敦煌發現的卷子比較近真。據卷子末尾所記傳授,已是慧能門下法海一系的再傳,距離慧能死時至少也有四五十年了。那時南北宗的主張早經判明,勢力優劣也已決定,所以《壇經》本文裏帶著很濃厚的派別色彩,不可不注意分析。
《壇經》的中心思想,即是單刀直入的頓教。這不用說,是針對北宗所弘的漸教而建立。但是,漸頓純就見道的過程區別,如果推論到最後根據,似乎南北兩宗並沒有甚麼不同。所以說,「法即一種,見有遲疾,見遲即漸,見疾即頓」。並且,在南宗的法門中,也含有漸的一種,不過不採用它而已。所以又說︰「我此法門,從上以來,頓漸皆以無念為宗,無相為體,無住為本。」至於法即一種的「法」,意指真如(即是不變的)本性,當屬於每一個人的自心。人心本性原來清淨,具備菩提、般若之知,只緣一向迷妄顛倒,不能自悟。如得善知識啟發,修習念念不著法相的「般若行」,一旦妄念俱滅(這是「無念」的極致),真智發露,自會內外明徹,識自本心,而成「般若三昧」,也就是「識心見性,自成佛道」的頓悟。從此以後,於境無染,自在解脫,雖仍不廢修行,但既已悟到自性具足萬德,無欠無餘,所以再有修習,也於體上增不得一分,只是隨事體驗,充實德用而已。神會也說這種修行為頓悟漸修,譬如母頓生子,用乳漸養,智慧自然漸增。北宗為了漸悟而漸修與此完全不同。並且從《壇經》所引神秀和慧能的兩個呈心偈語看,神秀所悟見的實未徹底,和那悟境相應的修,更不能與南宗相提並論了。
南宗的修證雖從無念著手,但他們的禪法重在「但行直心,不著法相」,所以成為一行(一類行相的)三昧,並不限於靜坐一途,卻在一切時中,行住坐臥,道法流通。而且定慧雙行,如燈發光,事成一體。這就完全反對北宗的教人靜坐看心、看淨、不動、不起(神秀門下更將這些機械地說成「凝心入定」、「住心看淨」、「起心外照」、「攝心內證」),以為那樣將心境分成兩截,再也不會契心自性而發生智慧的。我們想,南宗禪法的根本精神貫串著無相、無住,又特提般若行,在《大般若經》裏發揮無相、無住意義最透徹的《金剛般若經》,恰恰給他們很好的根據。因此,慧能一再說聽聞《金剛經》言下便悟;又說︰「若欲入甚深法界入般若三昧者,直須修般若行,但持金剛般若經一卷,即得見性入般若三昧。」這樣便將從來用《楞伽經》印心之說輕輕換過了。
此外,南宗教人,強調「自度」,所謂「見自性清淨,自修自作法身,自行佛行,自成佛道」。由此對於當時側重他力的淨土法門,不得不另有一種看法。他們以為西方去此不遠「只為迷者說遠說近」,「迷人念佛生彼,悟者自淨其心」,心淨土淨,當前無異西方。如此通融解釋,用意深長,是很耐人尋味的。
(三)禪和生活
禪家南宗的主張經過南岳、青原一二傳以後,便將禪的意味滲透在學人的日常生活裏,使它構成一種隨緣任運的態度。嚴格的說來,這已不屬於佛家三學的純正類型,而它的理論根據也和教說相去漸遠了。本來,南宗主張定慧等學,不分先後,是用契理的知行合一來解釋定慧為一件事的兩方面,又還說外離相即禪,內不亂即定,這樣早已擴大了禪定的範圍。到了南岳的啟發馬祖,更生動地用磨磚不能成鏡來形容坐禪無從作佛,就不再拘泥平常所說靜坐習禪那些功夫了。但是,禪家一切行為的動機,始終在向上一著,探求生死不染、去住自由的境界,並且不肯泛泛地去走迂迴曲折的道路,而要直截了當把握到成佛的根源。這個根源,在他們所認識到的,即是人們的心地,也可稱為本心。說心還嫌空靈,於是從心思所表現的各方面即言語舉動等來講。像馬祖門下的大珠(慧海)回答如何用功修道的問題就說︰「飢來喫飯,睏來即眠」;而這些和常人不同之點,即在當時毫無計較,純任本然。他們又常常說「平常心是道」、「擬向即乖」,可見都是在日常生活上著眼的。後來更有人說這些不但是心的作用,而且是性的發現,所引的論據即異見王和波羅提尊者的問答。波羅提說見性是佛,性在作用,意指見聞覺知,這樣說成性和作用無異。宋宙學家很不滿意這種看法,常批評禪宗只知道心而不明白甚麼是性,因為泛泛的見聞覺知並沒有當為不當為的意義,自然說不上是性。但在禪家認定「即心即佛」,不假修成,由此本心流露無不解脫,是無妨看它作性的。所謂真正道人,「隨緣消舊業,任運著衣裳」,當行就行,當止就止,自然合泊而成為隨緣任運的生活。
禪家這種態度的修養,是經過相當努力而有幾個階段的。粗淺些說,至少可分三層次第︰最初要有迫切的尋求,其次湊泊悟解,發明心地,再次是「保任」和「行解相應」。在心地發明的時候,也有人看它作一種神祕經驗,以為是屬於宗教的。這如果像後世禪家專門在生死上用心,所謂「大事未明如喪考妣」的那樣去尋求一個歸宿處,自不免和宗教相通。至於講到如何就能湊泊,這特別重在「返照」的功夫。像臨濟(義玄,馬祖下三傳,﹖~867)在這一點上嘗指示學者,要從「解得說聽、歷歷孤明」的地方去返躬把握,假使求之於外,就愈來愈遠而成為枝蔓了。不過,這種返照的契機並非很容易地就會遇到。從前大珠由家鄉越州去江西參訪馬祖,馬祖責備他為何不顧自家寶藏卻拋家散走,他反問甚麼是自家寶藏,馬祖說「即今問我者是」,他到此才言下恍然。這可見契機的難得。到了後世,禪家接引學者每每不能明白指點,而純任機鋒領會,那就越發不易了。像有僧人問洞山(良价,石頭下三傳,807~869)如何是佛﹖他答道︰「麻三斤。」這當然不是叫問者在這句話上用心,只是把他的心思擋了回去,引起返照。如果真能在疑心的源頭得著端的,便是成佛的本源,但這對於泛泛的根機是很不相宜的。返照的另一方面,也被看成念起即落,不容轉折。百丈(懷海,馬祖下一傳,749~814)常用「頓悟法門」教人說,先歇諸緣,休息萬事,不被境惑,自是解脫。這因為本心原來沒有諸緣諸念,不涉萬事,所以一歇了念頭,便直下本心顯露,發生見用。由此,見即是性,而成為見性的狀態,並非另外有見去見性的。
禪家從悟解把握到踐行的本源以後,還須注意保任功夫。這由於有了徹底的、全面的理解,便能堅定地承當而應付一切行事。禪家也說這是「自肯」。像大梅(法常,752~839)從馬祖那裏聽到「即心即佛」一句話開悟之後,就另去梅山居住,馬祖派人考驗他說,現在馬師講的又不同了,不說即心即佛而說「非心非佛」。大梅回答說,這老漢只管用話頭來惑人,任他非心非佛,我只即心即佛。馬祖聽到了這才承認「梅子熟了」。禪家如此一門深入而透徹全體,並不比片面固執,動轍凝滯,由此便有了「直心」,「一切時中視聽尋常,更無委曲」。這說明禪家生活原是嚴肅、謹慎,並沒有放任的意思。所以曹山(本寂,石頭下四傳,840~901)答人怎樣保任的問題說,要像路過蠱毒之鄉,水也不得沾得一滴。用這樣心情來做保任功夫,也可說禪家的修證即在於此。所謂心地的體性──「理性」雖可豁然徹悟,而習氣淨盡卻要逐事去體驗。溈山(靈祐,馬祖下再傳,771 ~853)解釋這一回事說︰「實際理地不受一塵,萬行門中不捨一法」;禪家就是這樣由「頓悟漸修」的途徑來,在保任中間完成他們的實踐的。
從慧能印可南岳的「修證即不無,污染即不得」那句話裏,我們可以理會到南宗的修持是認定心地的不受染污,而要使它隨在都能灼然朗照。換句話說,即是要心地的理性隨處體現,作為修證。那末,理性何所指呢﹖這可看成佛家果位的涅槃境界提到因位來作目標而言。它的內容應該「三德」具足︰在能照、能見的一方面是正智(般若),所照、所見的一方面是法身,由能所交涉所得的結果是解脫。所謂禪的生活,不外於日常行事中隨時體現這樣的境界。但是,關於體現的方法有兩種不同的見解,後來發展為各派的家風。第一種可稱為「觸目而真」的見解,要從全體(理)上顯現出個別(事)來。這樣的境隨心淨即是當念光透十方而萬法一如,馬祖的真傳宗旨正屬如此。他的門下大珠解釋這一點說,迷人不知法身無像,應物現形,就稱「青青翠竹總是法身,鬱鬱黃花無非般若」,在講教的人或者以為這樣說法是夠透徹的了,其實還著了跡象,真要這樣比擬法身般若,豈非都成了無情的草木﹖所以,真正語法的縱橫自在,隨處都顯現法身,並不限於翠竹黃花。這一見解經過黃檗(希運,馬祖下再傳,﹖~850)、臨濟師弟的盡量發揮,就有了臨濟一派。而溈山、仰山(慧寂,814~890)師弟用全體顯現大用來作修養的宗旨,開出溈仰一派,也是依據這一種見解的。
此外,另有第二種「即事而真」的見解,要從個別(事)上顯現出全體(理),這可說形成於石頭(希遷)的議論裏。他嘗讀《肇論》,對於「會萬物為己者其惟聖人乎」一句話很有會心,就寫成一篇《參同契》。大意說,要是將理事分別開來看,執事固迷,契理也非悟︰如果合攏兩者來看,每一門都有一切境界在,所謂「門門一切境,回互不回互」,這裏面有互相含攝的地方,也有互相排斥的地方。這樣看一切事象,自能圓轉無礙,而人的行為也可以隨緣出沒了。此說再傳到雲巖(曇晟,782~841)更提出了「寶鏡三昧」的法門,意謂人觀萬象應該和面臨寶鏡一般,鏡裏是影子,鏡外是形貌,如此形影相睹,渠(影)正是汝(形)從而說明了「由個別上能顯現出全體」的境界。他的門人洞山常說「只遮個是」,曹山也跟著說「即相即真」,到得後來成功曹洞一派。從事象各別交涉的關係上建立偏正回互、五位功勳等等看法,就愈運用得細緻了。石頭的主張另經他的門下天皇(道悟,748~807)傳了幾代,生出雲門(由文偃創派)、法眼(由文益創派)兩派,看重在一切現成,都和即事而真的意思一脈貫通,所以他們中間的淵源很為清楚。南宋人對這一點發生異議,以為雲門、法眼都出於南岳系天王道悟傳承,和石頭下的道悟並無關係,現在看來,這不過是門戶之爭(當時反對雲門宗的盛行,故作此說),其實是沒有根據的。
(四)略評
禪宗一向是依著《楞伽經》宗通和說通相對的說法,而自居於教外別傳的。但它並非和教完全絕緣,不過表示所得的傳授不在言教文字上,卻另有其「心印」;如果借用現成的解釋,便是雲門所謂不從學解機智得之。更克實些說,禪宗的主旨在於「見性成佛」,這個性所指的佛性原是大乘經典裏一個重要論點。假使不拘拘名相,那末,大乘所講的義理隨處都和佛性相關,不過對於佛性的指示僅僅依賴言教總覺是不很夠的。所以,從前有個座主去問臨濟,三藏十二部豈不都在那裏說佛性,禪法有何稀奇﹖臨濟回答說︰「荒草不曾鋤。」座主不滿意,以為佛豈騙人,臨濟再問他「佛在甚麼處」,他才無話可講。由這段公案看來,可見禪家對於言教,認為一片荒蕪還待開闢,並非俯拾即是的。如果像平常尋章摘句地去瞭解,豈但佛性無從見得,便連佛也認識不到的。那末,又怎樣去開闢荒蕪﹖這就要有「正法眼藏」的揀別,而非用禪的指點不可了。禪家雖也曾取《楞伽經》作過印證,又曾以《金剛經》、《法華經》、《維摩經》作憑藉,乃至後世還採用到《楞嚴經》、《圓覺經》,似乎仍須遵從言教,但其實不盡然。他們引據經教大都斷章取義,並且別為之解,絕不能用文字去拘束它。像馬祖常常說《楞伽經》以佛語心為宗,因此「即心即佛」是有來噥。實則《楞伽經》篇名佛語心的心(hrda)字是說「樞要」,並非思慮之心(citta),而禪家完全不管這些區別。所以,他們運用經教極其自由,又還反對機械的解釋,以為不問根器高下,不看時節因緣,終會成為格格不入的。也即由於這樣情形,我們從典據的方面說,禪宗是佛學思想在中國的一種發展,同時是一種創作。在印度的純粹佛學裏固然沒有這種類型,而它的基本理論始終以《起信論》一類的「本覺」思想貫串著,又顯然是憑藉中國思想來豐富它的內容的。
我們更從中國佛學思想的流變上看禪家南宗的盛行,可說是反映著當時佛家由於實踐的要求對一般義學和信仰的反抗趨勢。禪家最初很重視《楞伽經》,傳說達摩以來就是以此經相授受的。但經文經過義學家的輾轉講解,破碎支離,反而成了禪法的蔽障。在《續高僧傳》〈慧可傳〉裏就明白地說︰「此經四世之後,變成名相,一何可悲。」四世之後正指著慧能的時代。那時南宗禪家為著擺脫這種名相紛繁的累贅,已自不能不另取文句簡單的《金剛經》來作印證了。像這樣地要擺脫思想上的束縛而直截發揮自己的體會,又特別強調自力(像石頭致書南岳的問答,以「寧可永劫沉淪,不從諸聖解脫」為言)主張平等(乃至說狗子也有佛性),並還提倡在世事上的實踐(像敦煌本《壇經》的〈無相頌〉說︰「法元在世間,於世出世間,勿離世間上,外求出世間。」後世改為「不離世間覺」云云)。這些對於當時一般佛學沉湎義解,或依賴他力,或脫離實際的思想,力求解放,是有其積極的意義的。尤其是這種思想開展於嶺南一帶文化比較新興的地方,而提倡它的慧能本人,出生在沒落了的士大夫階級,從事勞力,又係文盲,他所接觸到的平民階層生活裏嚮往自由的情緒是相當熱烈的。所以,他一聽到強調無住的《金剛經》就有會心,以致去黃梅參學,尋出一條思想道路來,成為南宗別派。這也可說恰恰符合了當時一部分平民思想自由的要求,因之他的主張很流行於嶺南地帶,現在從《壇經》的斷片記載上可見其一斑。後來他的門人,神會敢於對當時和統治階級淵源深厚的北宗挑戰,力爭正統,也只憑藉南方有群眾基礎的一點。
可是,唐代遭遇了「安史之亂」,統治階級為了應付軍費,多方聚歛,至德初年(756)便推行納謂僧的制度。一時間,佛教得著很好地發展機會,特別由於神會出來主持其事,便和南宗流行的趨勢相配合,在當時經濟基礎比較完整的南方,開闢出一個興盛的局面。像馬祖所在的南康地方,就成為「選佛場」,各地學人都奔赴前去。不過那些學人奔赴的動機不一定純正,就如丹霞(天然,739~824),本是個讀書的,要進京去選官,因在路遇著些參禪的向他說,選官不如選佛,於是他決定出家。這樣一個禪宗大家開頭的認識還十分模糊,簡直看學佛和選官同類,所為的只是爭上游,那時各處的道場很多是這樣地構成盛況,每個地方動輒聚集三五百人,而參學的人就以領眾的多寡來評定各家造詣的高下,偏重形式,自不免有損學術的純潔性了。所以,當時有個無著禪師回答文殊所問南方佛法的情況說,末法比丘少奉戒律,正是道著病處。馬祖門下的百丈有鑒於此,特為斟酌了大小乘的戒律,創立叢林法式。他主張在普遍的律寺以外,另建「禪居」,作禪宗學人的住處;那裏不用佛殿,但存「法堂」,由傳法的長老主持教學,並還行「普請法」,上下共同勞動,耕種自給,在百丈本人便是堅持「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這些規矩很能收效於一時,達到整肅風氣的目的,但是日久弊生,依然難免。像黃檗嘗責備學徒,盡是喫酒糟漢,只圖熱鬧,向八百一千人處去。長沙(景岑,馬祖下再傳)也說,若是一向舉揚宗教,法堂裏須草深一丈(此即後來長慶所說「盡法無民」之意)。從這些話裏都透露出禪宗寺院有欠缺的一面。這由於那時出家的人很多是為了逃避賦役(據敬宗時李德裕奏疏,淮右人民一戶三男的常常一人出家,一時減少了壯丁幾十萬),品質不齊,自然成為魚龍雜處。而因寺院經濟的畸形發達,加強剝削(武宗時,天下僧尼不足三十萬,但佔有良田數十萬頃,作工的奴婢十五萬人),便又養成遊惰坐食的風氣。這些情況發展到最後,終於在武宗會昌五年(845)招來滅法的結局。當時廢寺四萬餘所,返俗僧尼二十六萬餘人,對於整個教團的打擊可說是極大的。其後不久,禁令解除,寺院逐漸恢復,就在這一契機上,禪宗分裂為幾派,像溈仰、臨濟、曹洞,先後都建立起來。它們的共同趨勢,不期然地重智輕悲,偏向接引上機,和平民的關係比較疏遠,另方面影響所及,形成清談,無補實際,於是原有的一些積極意義也就日見消失了。
◎附三︰太虛〈曹溪禪之新擊節〉(摘錄自《海潮音》雜誌四卷十二期)
達摩別傳一宗,至曹溪而大行中國;宋時貤及朝鮮、日本,迄今流衍未衰,可為盛矣!然自達摩以逮曹溪,雖別傳之心宗實超教外,而悟他之法要不離經量。曹溪曰︰「吾傳佛心印,安敢違於佛經﹖」又曰︰「涅槃經吾為講說,無一字一義不合經文。……為汝終無二說。」又曰︰「執空之人謗經,直言不用文字。既云不用文字,人亦不合言語,只此言語便是文字之相。」又云︰「直道不立文字,即此不立兩字亦是文字。見人所說,便即謗他言著文字。汝等須知自迷猶可,又謗佛經!不要謗經,罪障無數。」故達摩、慧可授受《楞伽》,黃梅、曹溪宏演《金剛》也。夫《楞伽》乃大乘妙有法輪之天樞,而《金剛》亦大乘真空法輪之斗杓,洪源遙流,酌之不改初味,雪山寶林,湛焉有如新瀉。
每讀信心之銘、證道之歌,觀《般若》、《瑜伽》諸經論,輒覺渙然融釋,妙洽無痕。惟後時宗徒既混入知解,而教徒亦強挺荊榛──四教先亂《般若》,五教尤亂《瑜伽》──江西、石頭以下諸師,為救其弊,數變其法︰或由旁敲側擊使親悟,或由電驟雷轟令頓契。然皆要期自證,不為語通,絕言思之妙心,終不用父母所生為口說。故曰︰「若能不觸當今諱,也勝前朝斷舌才!」雖易臨機之用,不失教外之傳,而要以曹溪法寶為綜前開後之大規範。今者《般若》、《瑜伽》重暢,試為一拈唱焉。
(一)曹溪之自悟
夫諸法緣生,生空無性,此大乘般若之輪也。諸法唯心,心幻無性,此大乘瑜伽之輪也。破我法之執,彰真俗之諦,發理量之智,證性相之境,說或小異,揆無不同。曹溪聞《金剛般若》心即開悟,即悟此也。後呈其悟,故書偈云︰「菩提本無樹」,以諸法唯心故;「明鏡亦非臺」,以心幻無性故;「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以諸法緣生,生空無性故。然此二輪猶收教內,教外之傳,尚須一徵。
其夜,五祖以袈裟遮圍為說《金剛經》,至「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乃言下大悟一切萬法不離自性。遂言︰「何期自性本自清淨!何期自性本不生滅!何期自性本自具足!何期自性本無動搖!何期自性能生萬法!」五祖知悟本性──即下本心──,謂曹溪曰︰「不識本心──即上本性──,學法無益。識自本心──無性本心──,見自本性──心本無性──,即名丈夫天人師佛。」此大悟界,唯迥絕言思之妙心──觸諱,罪過──,名相之所不能安立。故教下雖強名一真法界,或曰本如來藏妙真如性,旋曰非安立諦,廢詮不詮。此云言下大悟,實非言語能到,故為教外別傳之宗。此「宗」何指﹖故借一言假為詮表,則曰︰無性空心,心圓眾妙。心幻無性故應無所住;無性真心故而生其心。心──此無性空心,即曹溪所云自性──圓眾妙,本自清淨,本不生滅,本自具足,本無動搖,能生萬法也。
由是總其悟旨,可歸二言︰諸法唯心心幻無性──亦可諸法緣生生空無性──,無性空心──亦可無性幻心──心圓眾妙。後世三關之意,亦不外是。諸法緣生而生本空,一也。諸法皆心而心如幻,二也。無性妙心心即諸法,三也。夫至無性妙心心即諸法,則隨手舉來莫非涅槃──本空無性──妙心也,明矣!然此實非比智假詮可及,故云教──比智假詮──外別傳。
(二)曹溪之悟他
曹溪說法悟他,皆從自悟境界流出。然以大悟之界,須人自達,故其所言不離教內空、有二輪。說空破有,說有破空,遣除邪執發生正智而已。意在教外,言不離教,此曹溪禪所由高也。由此其說法之綱要,祇是萬法心生,生空無性──「非風幡動,仁者心動」,法心生也。「佛性無常,諸法是常」,空無性也──,俗真真俗,出沒即離。其言外之旨,在使人執亡意消,躍然自得。故曹溪曾喚其門人法海等曰︰「汝等不同餘人,吾滅度後各師一方,吾今教汝說法不失本宗──案︰《壇經》載︰『然須傳授從上以來默傳分付,不得匿其正法。若不同見同行在別法中,不得傳付,損彼前人,究竟無益,恐愚人不解謗此法』云云。此所云同見同行,即已悟可為一方師者;分付,即付囑其悟他說法之典,要令不失本宗。後世一般邪魔外道,祕為六祖不傳之據,謬甚──。先舉三科法門,動用三十六對,出沒即離兩邊,說一切法不離自性。忽有人問汝法,出語盡雙,皆取對法,來去相因,究竟二法盡除,更無去處」──案︰此曹溪傳其入室弟子說法之要,亦猶洞上有《參同契》及《寶鏡三昧》等。其密傳不令眾知者,皆為護持不同見同行在別法中者,恐彼謗法獲罪,執語障悟,別無他義。
此上來所舉,祖自有釋。今案︰動用對法,出語盡雙,即離兩邊,來去相因,乃運空有二輪以摧有空二見者也。究竟二法──空有、真俗等相對法──盡除,盡除者,是教下假詮。說一切法──五陰、十二入、十八界及三十六法──不離自性,不離者是教外妙心──指一切法離言自性。在《般若》、《瑜伽》諸經論,指其要歸,無不如此。故曹溪乃真通教意,真能說法者也!
又曰︰「若有人問汝義,問有將無對,問無將有對,問凡以聖對,問聖以凡對,二道相因,生中道義。」其為志徹說《涅槃經》常無常義。又為神會說見不見、痛不痛義。對臥輪有伎倆曰︰「惠能沒伎倆。」對住心觀靜長坐不臥曰︰「是病非禪,拘身何益。」對空知無見曰︰「不見一法存無見,大似浮雲遮日面;不知一法守空知,還如太虛生閃電。」對念佛生西曰︰「西方只在目前」──誤十萬億佛土為十萬八千里,此因不觀經文,未解經義之故──。此其與人解縛去粘、抽釘拔楔之妙,如所謂馬前相撲倒便休!活潑潑地,赤灑灑地,坦蕩蕩地,露堂堂地,誠有不可言喻形容之者!
其曰︰「吾有一物,無頭無尾,無名無字,無背無面,問諸人還識否﹖」纔被神會喚作本源佛性,即呵之為知解宗徒。以說一切法雖不離這個,而這個終不能言陳出之。神會名作本源佛性,以為假智假詮可得,遂滯於名相知解中,而失教外之傳。此與賢首等之知解教徒,以諸美辭種種形容繪畫絕言思之一真法界,自謂超越先哲,能言龍樹、世親諸祖所不能言,同一僭妄!殊不知諸祖豈不能言哉!特以實非言思之所及耳。雖構種種形容繪畫之說,徒益名想之影,反障證悟之門,故曹溪力呵之。有曹溪力呵之,故雖有神會等知解宗徒,而宗風仍暢。慈恩等於知解教徒未力呵斥,故四教、五教興,嘉祥、慈恩之教輪輟。清涼引而化之,陷泥已深。圭峰則由知解宗徒兼為知解教徒,宗下承曹溪風能斥去之,故宗彌盛。而清涼於圭峰又不能呵卻之,故教益晦。厥後,永明順而正之,落草愈甚。宗徒教徒殊皆沒入知解,不期離言妙悟,封著名相。
二三真禪,唯用峻險或截擊為法門,務以颺落知解為事,以延教外之傳。故墮於知解者,不唯失宗,亦失於教。若曹溪之說法悟他,不唯得宗,亦得於教。昔一居士請雲門曰︰「三藏十二部教意即不問,如何是祖師西來意﹖」門曰︰「祖師意且置,汝道如何是教意﹖」士罔措,門大加呵斥而去。故宏宗演教者,當學曹溪悟他,以知佛祖說法之妙。
(三)曹溪之自性
曹溪於其敘悟及教說法等中,若諸偈言及長行等,三科法門三十六對,亦是常途語句。最關要者,唯在「自性」一名。於其自敘及教他中,若不識「自性」一名所指,必難瞭然。其自敘中敘悟自性本清淨等,其教他中令說一切法不離自性等,皆必知其自性所名,乃有著落。好在曹溪曾自釋云︰「自性能含萬法,名含藏識──此指第八本識──;若起思量,即是轉識──此指第七末那。多以轉識為心,如云︰心為地,性為王;性在心存,性去心壞。性指一報之主之異熟識,心指前七──生六識,出六門,見六塵。如是十八界皆從自性──指含藏識──起用──從藏識所藏之十八界種子起十八界現行,曰起用,即以前六三不起現行為息用。粗似《易經》「寂然不動為體,感而遂通為用」;亦似《中庸》「未發為中,發而中節為和」。覈於《成唯識論》等義,此種見解,猶有疏謬,以異熟識非真寂故──。自性若邪,起十八邪──有漏異熟識緣有漏種起有漏現行;自性若正,起十八正──無漏無垢識緣無漏種起無漏現行;若惡用即眾生用,善用即佛用──「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得」──。用由何等,由自性有──「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
依此觀之,曹溪確指第八識名自性,明矣!其頌四智,亦曰︰「大圓鏡智性清淨,平等性智心無病。」此亦以第八名性,第七名心者。謂自性──第八──若清淨,即大圓鏡智。自心──第七──若無病,即平等性智也。
然第八識名義糾紛,頗難分解。通名或曰一切種識,或曰阿陀那識,或曰本識,或曰心。在有漏位,或曰阿賴耶識,或曰界趣生體,或曰異熟識;在無漏位,或曰菴摩羅識,或曰大圓鏡智,或曰真佛身。就有漏中指無漏界曰如來藏,亦曰佛性。以假智詮指絕言思界曰一真法界,亦曰真如──真如一名,諸經論中多指遮空二執空理。然《起信》云︰「唯是一心,名為真如。」又說真如之自體相及真如用。《楞嚴》亦說︰「本如來藏妙真如性。」曹溪亦說真如自性是真佛及說真如用。此等所言真如,每與指一真法界或如來藏同,非但二空空理──。而曹溪言自性,亦復通此多義。言自性本自清淨等,是指如來藏或一真法界也。言自性邪正起十八邪正,是指異熟識或阿賴耶識或菴摩羅識或一切種識也。其名義之玄紐若此之甚,無怪因《起信論》真如一名,生後人歷久之諍歟!
禪宗悟本體禪、主人翁禪,所悟雖亦離言法界,在異生位仍即阿賴耶、異熟識。前六剎那不生,末那我愛執藏暫現。此若執實,雖悟唯心,不悟無性,或入外道。了幻無性,取無性空,不透末後,或歸二乘。進悟無性心源含融萬法,乃大徹了。故《深密》云︰「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執為我即執為性,我義即性義,未悟無性故入外道──。然在凡位欲求頓悟,除悟此亦別無真體,故《大佛頂》曰恐迷真非真;迷此非真欲別求真,終亦無真可得。嗚呼!此可知曹溪自性一言所關之大已!
然自性應專指諸法離言自性。若曹溪說為含藏識,不如易以通名,名以一心,或名自心為當。故吾有取於永明之舉「一心為宗,照萬法如鏡」。
唐‧圭峰以瑜伽為法相宗,般若為破相宗,自居為法性宗,曰一乘顯性教。以有情有本覺真心名如來藏,又名佛性。此亦以如來藏名法性者,不如名以真心為當。然其不脫知解,不悟諸法離言自性,作《禪源詮》,嘗曰︰「心是其名,知是其體,知之一字,眾妙之門。」以為舉知字即能得心體,宗門或斥之曰︰「知之一字,眾禍之門!」明‧永覺賢以真心具空寂與靈知之二義,補曰「空寂之知」,謂圭峰取知遺空寂,不了真心。今按︰空寂即無性義,空寂靈知即無性心。即心不悟無性,故成妄執;妄心若悟無性,即契真如。故空寂知始是真心,彼執知為心體,且不悟心無性,更何解乎無性心哉!故後世宗師於曹溪所云自性,亦諱言之。但云「這個」,這一「著子」以指示之,誠以「說似一名即不中」也!
◎附四︰巴壺天〈禪宗的思想〉(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2})
禪宗是佛教裏一個革新派,稱為教(其他各宗)外別傳,它的宗旨是︰「不立文字,直指人心,見性成佛。」相傳禪宗的始祖是達摩,他東來中國(六世紀時)後,住了五十多年,用《楞伽經》作教典,傳至五祖弘忍,有兩個大弟子,一是神秀,一是慧能,一天,弘忍為決定他的衣法繼承人,令弟子們呈驗悟境,神秀作偈云︰「身是菩提樹,心如明鏡臺,時時勤拂拭,勿使惹塵埃。」(《壇經》)
這首詩偈雖好,但它的境界,只在修行途中,尚未見性。後來慧能亦作一偈云︰「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臺,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壇經》)
弘忍看他這首詩偈,知已徹悟心源,便叫他夜間入室,為他說《金剛經》,並將衣法傳給他,於是慧能嗣為六祖。因此有人說︰「禪宗原來是宗奉楞伽經的,後來變為宗奉金剛經。」又有人說︰「六祖壇經大半是假的。」其實禪宗既是不立文字,這些問題就無關宏旨了。(參看本文甲二貴行解不貴知解一節)慧能的大弟子,有懷讓、行思與神會。神會這系法嗣,數傳即絕;而懷讓與行思兩系,法嗣特盛。後來分成臨濟、溈仰、曹洞、雲門、法眼五宗,臨濟一宗,後又分成楊岐、黃龍兩派。這五宗七派形成後,綿延很久,影響很大。(尤其是臨濟、曹洞兩宗)他們的門庭施設(接引方法),雖然花樣繁多,但是「佛法無多子」(《臨濟語錄》),從根本的思想及接引方法的原則說來,他們大致是相同的。
甲、根本的思想
(一)貴自求不貴他求
佛家其他各宗沒有不重視拜佛的(尤其是淨土宗),禪宗卻不然,不惟不重視拜佛,有時甚至呵佛罵祖,如德山鑒罵達摩是老臊胡,釋迦是乾屎橛(《御選語錄》),雲門偃要一棒將佛打殺與狗子吃(《雲門語錄》),雪竇顯要喚祖師來替他洗腳(《碧巖集》),這些佛祖有什麼過﹖洛浦安曾答僧問說︰「一片白雲橫谷口,幾多歸鳥盡迷巢。」(《御選語錄》)
有佛祖的偶像在,多少人被他們惑住了,就迷失了自己回家的路。卻不知「金佛不度爐,木佛不度火,泥佛不度水,真佛內裏坐。」(《趙州語錄》)人人自己皆有佛性(亦稱自性、真心,異名甚多,見真心直說),與眾生同體,本來光明,清淨無染,只因無始劫來,被無明(盲目的意欲)覆蓋著,被塵勞牽轉著,墮入對立界中去,於無限中認取有限,於平等中妄立差別,不能見出本來的光明與清淨,本來的無限與平等。
慧朗禪師問石頭希遷和尚︰「如何是佛﹖」頭曰︰「汝無佛性。」曰︰「蠢動含靈又作麼生﹖」頭曰︰「蠢動含靈,皆有佛性。」曰︰「慧朗為什麼卻無﹖」頭曰︰「為汝不肯承當!」(《五燈會元》)
「自家屋裏物不肯信,只管向外覓。」(《臨濟語錄》)那麼,自家屋裏物也就雖有若無了。「貪看天上月,失卻掌中珠」,這般人太堪憐愍了。南嶽慧思說︰「道源不遠,性海非遙,但向己求,莫從他覓,覓即不得,得亦不真。」(《御選語錄》)
但能辦個肯心,反求諸己,不向外覓,一旦見著自己的本有寶藏(佛性),一切受用,無不具足。
「盡日尋春不見春,芒鞋踏遍嶺頭雲,歸來偶過梅花下,春在枝頭已十分!」(某尼詩見《鶴林玉露》)
(二)貴行解不貴知解
禪宗既不重視拜佛,自亦不重視看經。德山鑒說︰「十二分教是鬼神簿,是拭瘡疣紙。」(《御選語錄》)夾山會說︰「一大藏教是老僧坐具;祖師玄旨是破草鞋,不著更好。」(《御選語錄》)這是為什麼呢﹖因為見性是一種神祕境界,須人親自體驗,不是知識的研究。神祕境界不在經典文字裏,經典文字至多不過是神祕境界的摹擬,不是神祕境界的本身。譬如遊草山,佛祖都是遊過草山的人,他們的經典,好比草山遊記。無論遊記寫得如何真實,總不是草山的真面目。我們單看遊記,不能算是了解草山。所以禪宗不教人看遊記,只教人親自去草山。
古靈神贊禪師行腳遇百丈,開悟即回。受業本師一日在窗下看經,蜂子投窗紙求出,師覩之曰︰「世界如許廣闊,不肯出,鑽他故紙,驢年去!」(《御選語錄》)
白雲端禪師曾作蠅子透窗偈云︰「為愛尋光紙上鑽,不能透處幾多難;忽然撞著來時路,始覺平生被眼瞞。」(《林間錄》)這皆是說向故紙裏鑽,是沒有出路的,必須別尋途徑。怎樣別尋途徑呢﹖
趙州從諗禪師問僧︰「一日看多少經﹖」曰︰「或七八卷,或十卷。」師曰︰「闍黎不會看經。」曰︰「和尚一日看多少﹖」師曰︰「老僧每日只看一字。」(《五燈會元》)
只看一字,不是看經上的死字,是看他的本來面目,他的本來光和淨的「性」。同時宗門中有參趙州一個無字法門,也是見性的一種途徑。(見黃檗《傳心法要》、慧開《無門關》)現在且引慧開的話︰
「……將三百六十骨節,八萬四千毫竅,通身起個疑團,參個無字,晝夜提撕,莫作虛無會,莫作有無會,如吞了個熱鐵丸相似,吐又吐不出,蕩盡從前惡知惡覺,久久純熟,自然打成一片,如啞子作夢,只許自知。」(《無門關》)
惡知惡覺蕩盡了,光明清淨的自性就會驀然地呈露出來。「我有神珠一顆,久被塵勞關鎖,今朝塵盡光生,照破山河萬朵。」(《郁山主語》,見《御選語錄》)
言時主觀融歸客觀,有限融歸無限,差別融歸平等。能所兩忘、物我一體。但是前念離境即菩提,後念著境仍煩惱。(反用《壇經》六祖語意)頓悟自性以後,還須向事境上去磨練,時時回光返照,善自保住,莫讓它隨境轉,直至工夫純熟,雖在差別境中而能常入無差別定。
(三)貴超聖不貴住聖
以上說的,都是超凡入聖邊事,但是入了聖的人是不該住在聖裏的,因為入聖只是一個階段,一個過程,不是終點。
黃檗希運禪師,遊天台,逢一僧,與言笑,如舊相識,乃偕行。屬澗水暴漲,師捐笠植杖而止。僧褰衣躡波,若履平地,回顧曰︰「渡來渡來。」師曰︰「咄!這自了漢,吾早知,當砍汝脛。」僧歎曰︰「真大乘法器。」(《五燈會元》)
有了渡水能力,只管自渡,不去渡人,這不過是個自了漢。徹底見性的人,他已知眾生與他自己同體,好比耳目和手足間的相互關係,他不能坐視眾生沈淪在苦海裏,不加援救,所以必須超聖入凡,接物度生。這時他「入色界不被色惑,入聲界不被聲惑,入味界不被味惑,入觸界不被觸惑,入法界不被法惑。」(《臨濟語錄》)雖入凡,已與先前入凡情形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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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凡│因惑(迷)│物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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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聖│因智(悟)│不被物轉│
├──┼─────┼────┤
│墮凡│因(慈)悲│轉物 │
└──┴─────┴────┘
最初凡夫在凡是因惑(迷),後來從凡入聖是因智(悟),現在從聖墮凡是因悲。迷時被物轉,悟時不被物轉,悲時轉卻物。舉一個譬喻,迷時在凡,好比溺者入水,悟後悲時入凡,好比援溺者入水,他已入水不溺,才能從水救人。這種從凡入聖與從聖入凡的程序,頗似具有黑格爾辯證法的意義。但是從凡入聖與從聖入凡,猶有凡與聖的對立。尚須百尺竿頭,更進一步,攝用歸體,回至究竟涅槃境界;這時凡聖同泯,不見有佛可成,也不見有眾生可度。
乙、接引方法的原則(以下一、二說的不用死句與補藥,是原則上不用,並非絕對沒有人用。)
(一)用活句不用死句
禪師們在任何時間與任何場合裏,都以這件大事(見性)為念;他們接人,也只是要人識得這個自性。但如實說來,自性是絕對的,是不可感覺不可思議的。它「不是心,不是佛,不是物。」(南泉語見《五燈會元》)說「似一物即不中」(《懷讓語錄》)。神會把它說破(叫它本源佛性),便被六祖呵為「知解宗徒」(《壇經》)。因此禪師們對於這不能說的,常以不說為說,必不得已要說的時候,就從日常生活中,藉任何當前可感覺的具體事物,來象徵或影射不可感覺與不可思議的自性。無論他們是近取諸身(如舉拳、彈指、叉手、垂足等),或是遠取諸物(如拈杖、豎拂、砍柴、挑水、遊山等),表面上說的是有關這類事物的話,骨子裏卻是另有所指。「鵓鳩樹頭啼,意在麻畬裏」,這類言在此而意在彼的話,就叫做活句。但是在門外漢聽來,活句卻往往被誤解為死句。(潭柘亨云︰「書記(指萬松秀)若會,死句也是活句;若不會,活句也是死句。」見《從容錄》)
洞山守初禪師,初參雲門,門問︰「近離甚處﹖」山云︰「渣渡。」門云︰「夏在甚麼處﹖」山云︰「湖南報慈。」門云︰「幾時離彼中﹖」山云︰「八月二十五。」門云︰「放汝三頓棒,參堂去!」師晚間入室親近問云︰「某甲過在甚麼處﹖」門云︰「飯袋子,江西湖南便恁麼去!」(《御選語錄》)
宗門中常稱凡為這邊,聖為那邊;如南泉云︰「直向那邊會了,再來這邊行履。」(見《古尊宿語錄》)從凡入聖是去那邊,從聖入凡是來這邊。雲門問的「甚處」、「彼中」,並非真的要問他從那個地方的廟裏來,卻是藉此考驗他會不會那邊事(聖境)。誰知洞山不會,遂只作尋常問話應答,所以雲門都罵他是飯袋子。若是會家相逢,一問一答,句裏呈機,那就如函蓋相合,箭鋒相拄了。
長沙景岑招賢禪師一日遊山歸,至門首,首座云︰「和尚什麼處來﹖」賢云︰「遊山來。」座云︰「到什麼處來﹖」賢云︰「始隨芳草去,又逐落花回。」……(《御選語錄》)
座主豈不知景岑賢是遊山,卻要問他到什麼處來,景岑賢聞他舉著便知落處,就答道︰「始隨芳草去,又逐落花回。」原來宗門中常說入凡是落草,入聖是上孤峰。景岑賢的答話,是說先從凡入聖,卻又不住在聖位裏,回到凡裏來。這種言句,既不違世諦,亦不離佛法,語意雙關,好漂亮!好靈活!以上說的是單用言句接人,此外還有用峻烈的動作配合著,截斷人家情思,使他當下直悟自性。
百丈懷海禪師一日侍馬祖行次,見一群野鴨子飛過,祖云︰「是什麼﹖」師云︰「野鴨子。」祖云︰「甚處去也﹖」師云︰「飛過去也。」祖遂把師鼻扭,師負痛失聲,祖云︰「又道飛過去也﹖」丈大悟。(《指月錄》)
百丈兩度答話,都是跟著外境(野鴨子)轉,馬祖要他直下體認自性,並沒有飛去,遂扭著百丈的鼻頭,於是百丈負痛失聲;就在這個當兒,自己的主觀和客觀(野鴨子)的對立被破壞了,而躍入主客不分的絕對境界裏去。
(二)用瀉藥不用補藥
禪師接人,不是給人家添些什麼,只是把人家的什麼都扔了去。譬如治病,他只是用瀉藥,不用補藥。玉琳琇說︰「我有一方濟世,大黃八兩,水二碗,濃煎頓服。」又說︰「再加四兩。」又說︰「渣再煎。」(《揞黑豆集》)
但一般學人是患些什麼病呢﹖「凡語不滯凡情,即墮聖解,乃學者大病。」(風穴沼語,見《人天眼目》)
所以圓悟勤說︰「在孤峰(聖)者救令入荒草(凡);落荒草者救令處孤峰。」(《碧巖集》)
這是說︰滯凡情的,用「聖」藥給他吃,把他的凡情瀉卻;墮聖解的,用「凡」藥給他吃,把他的聖解瀉卻。但除凡情是一層,除聖解又是一層,凡聖俱除又是一層,轉入轉深。
僧問趙州︰「學人乍入叢林,請師指示。」州曰︰「吃粥了也未﹖」僧曰︰「吃粥了也。」州曰︰「洗鉢盂去。」(《指月錄》)
趙州問僧吃粥也未,是問他悟了也未;僧答吃了,是說已悟(聖解);趙州教他洗鉢盂去,是令他除悟。(宏智覺解釋見《天童頌古直註》。按粥有粘性,趙州洗鉢盂話,亦是教他解粘。參看《五燈會元》「黃龍誨機救糍公案」。)這是教人不住一(聖)邊。
船子德誠禪師囑夾山曰︰「汝向去直須藏身處沒蹤跡,沒蹤跡處莫藏身。」(《指月錄》)
船子誠首句話叫夾山不要住有,但又怕他執空,所以次句叫他亦不要住空,這是教人不住二邊。
空室道人智通,政和間居金陵,曾設浴,揭榜於門曰︰「……盡道水能洗垢,誰知水亦是塵;直饒水垢頓除,到此亦須洗卻。」(《御選語錄》)
「盡道水能洗垢」句,說垢是穢,水是淨,教人捨穢;但穢捨了,又怕人取淨,所以次句說淨(聖解)亦是穢,也須捨卻;末兩句則更教人連「穢淨俱捨」也須捨卻。這是教人不住二邊,亦不住中間。禪師們替人家治病,不獨常用玄妙的象徵的言句,也常用奇特的象徵的舉動。有潑茶的,有割指的,有打破鍋子的,有用袖拂去圓相的,有用钁頭打蚯蚓的,不一而足。現在且舉打蚯蚓一事,稍加說明︰勝光钁斷一條蚯蚓,向子湖神力禪師云︰「某甲今日钁斷一條蚯蚓,兩頭俱動,未知性命在那頭﹖」師提钁頭向蚯蚓左頭打一下,右頭打一下,中心空處打一下,擲卻钁頭便歸。(《五燈會元》)
勝光問子湖蚯蚓的性命在那頭,猶有邊見存在,子湖用象徵的舉動,暗示他︰兩頭和中間都應除卻。由此可知禪師這類言動,不外玉琳琇說的,大黃八兩,不夠,再加四兩;再不夠,煎藥渣。總教人家吃了再吃,瀉了再瀉,直至一切瀉盡為止。
最後我要聲明的是︰禪宜默不宜說,說得越多,去禪越遠。現在我該「將嘴挂在牆上」(德山鑒語),去學須菩提向巖中宴坐了。
須菩提巖中宴坐,諸天雨花讚歎,尊者曰︰「空中雨花讚歎,復是何人﹖」天曰︰「我是天帝釋。」尊者曰︰「汝何讚歎﹖」天曰︰「我重尊者善說般若波羅密多。」尊者曰︰「我於般若未嘗說一字,汝云何讚歎﹖」天曰︰「尊者無說,我乃無聞;無說無聞,是真般若。」(《碧巖集》)
可是進一步說,禪非語亦非默,它是聖凡罔測的。就連「於般若未嘗說一字」的須菩提尊者,也是去禪尚遠。不見雪竇顯禪師頌這段公案麼﹖「雨過雲凝曉半開,數峰如畫碧崔嵬;空生(即須菩提)不解巖中坐,惹得天花動地來!」(《雪竇語錄》)
◎附五︰慧風〈從禪宗的教學方法、勞動精神中看出宗師們的風格〉(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2})
印度佛教傳來中國,經過一千一百多年的歷史,到禪宗六祖慧能(638~713)時代,也是中國佛教最盛時期,各宗派都已成立;自達摩到惠能,經過二五0年的傳播,禪宗作為一宗的體系也基本完成。禪宗以般若思想為中心,擷取《楞伽》、《法華》、《涅槃》、《淨名》諸大乘經典的精髓,融合老莊的浪漫思想,提煉成簡單明白教學的理論,標出單刀直入明心見性的宗旨。它是沒有義學繁雜的教相,沒有律學細節的戒條,更沒有密部那種眾多的儀軌,思想極其自由,行動極其灑脫,雖是佛教中的一宗,卻不受佛教形式的束縛。它自己構成一種獨往獨來的風格。
佛教哲學的基本理論在緣起,在實踐倫理方面是革凡成聖,以證悟菩提涅槃為目的。教家雖說佛與凡夫在緣起性空之理上是平等,但在煩惱菩提之間則有條界線。禪宗則是直指人心見性成佛,肯定了人本來是佛,所謂即心即佛,人與佛之分是妄見,佛本現成無須用求。所謂「不用求真,唯須息見」,是禪宗教學上的基本理論。百丈的「但離妄緣,即如如佛」,黃檗更肯定「佛祇是人,人祇是佛」,是禪家的口頭語句;南泉的「平常心是道」更顯出禪宗用語上的特點。就是這樣,把人從自卑的心情中解放出來,樹立起獨立自主的人格,人即是佛。
(一)
南宗頓悟,只在真正見解,從認識論上著手,悟後還須從實際生活中去鍛鍊和體驗自己工夫。黃檗說的「語默動靜,一切色聲,盡是佛事」;臨濟稱之為「隨處作主,立處皆真」;就是把禪的最高原則運用到一切日常生活中來,在禪家眼裏,無處不是活生生的禪。禪家到此,肯定了自己是佛,是和十方諸佛同一鼻孔出氣,稍有自卑,便成擔枷帶鎖漢,無繩自縛人。
臨濟(~867)受黃檗心法,是百丈徒孫,他就是個充分具有這樣氣概的人。他在教導學人時,再三地激勵學人「切要求取真正見解,向天下橫行」!真正見解,並不是別的,只認取自心本來是佛,所謂「祖師西來,直指一切人全體是佛」(黃檗語)。既然一切人全體是佛,佛法便是極平常的事,更沒有會被什麼黏縛住,所以稱「佛是自由人」。「你欲識得佛祖麼﹖只你面前聽法底是」。禪家教人,就是這樣親切,單刀直入,一切教條到這裏都沒有用處了。臨濟在教學中,經常用激勵人心的話來激勵學人,如說︰「大丈夫兒,今日方知本來無事!」「欲得如法,直須是大丈夫兒始得,若萎萎隨隨地,則不得也!」臨濟教導學人「不取佛,不取菩薩羅漢,不取三果殊勝,只是認取自己」。他敘說自己是︰「迥然獨脫,不與物拘,乾坤倒覆,我更不疑!」並教導學人說︰「自達磨大師從西土來,祇是覓個不受人惑底人!」禪家教學的方法,鼓勵人的自信心,要從一般宗教徒的卑怯心情中來解放自己,直把古代佛祖也不放在眼裏,認佛祖不過是個「傳語人」。這是禪宗教導人第一著眼處,是參禪人的真正見解處,不受人惑處。
禪家宗師為了鍛鍊和考驗學人這種不受人惑的見解,在平常實際生活中運用了種種的方法,自馬祖以下,產生了所謂禪機或公案的問答,用棒用喝,毀佛毀祖,無所不用其極。等到學人確實達到這種見地時,才得師家許可,與以印證,即所謂以心傳心,心心相印,全都就共同見地說。就是在得到師家印證的場面,也是大異尋常。從前黃檗(~850)在百丈(720~814)座下受教,有一天,百丈自敘他過去被馬祖(709~788)一喝,直得三日耳聾,黃檗聽了不覺吐舌。百丈便印證了黃檗悟得馬祖一喝的心法,對黃檗說︰「見與師齊,減師半德;見過於師,方堪傳授;子甚有超師之見。」後來黃檗弟子臨濟,在大愚處悟得黃檗心法時,便說「原來黃檗佛法無多子(沒有什麼了不起的意思)」。這都說明弟子要有超師之見,才得師家許可;不僅如此罷了,黃檗在百丈座下,臨濟在黃檗座下,受到師家考驗時,常用拳掌痛揍他們的老師,受揍的老師以呵呵大笑來稱許自己的弟子。師家與弟子之間,為了考驗見地(即是否有共同的真正見解),完全脫略形迹。這種別開生面大膽的教學方法,在佛教中除禪宗外是沒有的。
作為一個明眼的禪宗師家,生怕學人不敢承當自己與佛祖無別,生怕學人去覓古人的足跡,迷入古人的歧路,於是產生了呵佛罵祖的作風,其中以臨濟和臨濟同時的德山(782~865)兩人最為突出。臨濟說「菩提涅槃是繫驢橛」,要「坐斷佛頭」,指義學法師是把糞塊向口裏含過吐與別人喫;德山罵佛為「老胡」,說佛「經三大阿僧祇劫,即今何在﹖八十年後死去,與爾何別」﹖罵達摩為「老臊胡」,貶經典為「拭瘡痍紙」。
在禪宗來看,這也是一種教學的方法。臨濟自說是︰「夫大善知識,始敢毀佛毀祖,是非天下,排斥三藏教,罵辱諸小兒,向逆順中覓人。」覓什麼人﹖覓「不著佛求,不著法求,不著眾(僧)求」(黃檗語)的人,覓個赤體承當自己本來是佛的人。臨濟並說自己這樣呵佛罵祖,排斥經典,「於十二年中,求一個業性如芥子不可得」。這種教學的方法,也是除禪宗外在佛教中找不出第二個例子的。
佛教經論,說明一個問題時經常運用它的辯證法,百丈稱之為「透過有、無兩頭句」。在禪宗教學上更著重在遣蕩、建立。透過遣立,呵佛罵祖,排斥經典,是屬於無句,遣蕩邊事。黃檗自說於不著三寶中求卻「常禮如是事」,於矛盾中得到統一;黃檗看經(建立邊事),臨濟指是「揞黑頭老和尚」(遣蕩邊事。按淨土宗有教婆子念佛以豆子記數的)。就是臨濟,也說「一即三,三即一,如是解得好看教」。百丈說,「讀經看教,不是一向不許……第一須自有眼,須辨他生死語」(指了義教為生語,不了義教為死語)。但就總的精神看,三寶雖尊,一落求心便成縛著,所謂「金屑雖貴,落眼成翳」。
禪家的一棒一喝間,都有明暗賓主之辨,縱奪殺活之機,有時一拳是報恩,有時一踏是情深。這是禪的教學方法,稱之為「大機大用」,決不是無目的地胡來一套。
自馬祖以下,在教學的方法上突破了常規,他們用峻峭的,權變莫景禪機,來勘驗學人,畫圓相,豎拂子,把鼻、吐舌、拍手、作舞、燒佛、斬貓、擎拳、舉指等等,都被運用到教學上來,臨濟、德山,動不動教學人吃三十棒,喝聲震響了僧堂。為遣蕩經論教條的執著,後來宗師,卻應用了人民的歌謠,甚至用艷麗情詞代替了佛語,可以看出禪家教學上的大膽。這樣作法,就是臨濟說的「向逆順中覓人」;可是這種過「左」的作法,漸漸地失去「全體作用」的精神,變成一種徒具形式的玩意兒了,後來禪宗之衰,未始不植毒根於此。
總之,禪宗的教學目的是︰在於把人從自卑怯弱的思想中解放出來,要求每個人都樹立起與佛祖無別的獨立自主的人格;它的教學的方法是︰不離實際生活,運用活的教材,充分地表達出「生龍活虎」的精神。
(二)
禪宗自達摩到六祖慧能,完成了一宗的思想體系;到了馬祖以下,教學方法上起了巨大的變革;一方面和一般義學的教家有所距離,另一方面和謹慎細行的虔敬律學的毗尼師,已勢不能同住在一個山門內生活了。因此,禪宗的徒侶,在經濟生活上、在管理僧務上,不能沒有一種獨立的新制度以適應這個現實的要求。相傳禪宗的叢林創自馬祖,叢林的清規制自百丈;實際上,五祖弘忍開東山法門,會下聚集的都是禪侶,已成為純禪宗的門庭;不過除修習坐禪外,一般生活仍遵律制。到馬祖宗風大變;馬祖座下的百丈,懷著改革制度之志。宋‧楊億的〈古清規序〉,有如下一段文︰
「百丈大智禪師,以禪宗肇自少室(達摩),至曹溪以來,多居律寺,雖列別院,然於說法住持未合規度,故常爾介懷,乃曰︰『佛祖之道,欲誕布化,元冀來際不泯者,豈當與諸部阿笈摩教(即四阿含小乘教)為隨行(指小乘律)耶﹖』……於是創意別立禪居。」「古清規」是指百丈手訂的書,今叢林流傳的《敕修百丈清規》,是元代的作品,已經過了多次演革修訂,失去了百丈原作的面貌。根據《宋高僧傳》的〈百丈傳〉和《景德傳燈錄》載楊億的〈古清規序〉,均於《百丈清規》有簡單的介紹,尚約略可以看出古清規有如下的內容︰
(1)建立僧堂,即安置所有參禪的學人集居到堂中,坐禪睡臥依次在「長連床」上。(2)建立宗師長老居處的方丈。(3)「不立佛殿唯樹法堂」,是長老說法和學徒們或來賓們回答商量激揚宗要的場所。僧寺不立佛殿,原是合於律制,但在中國則成異舉。由於新興的禪林,未必馬上得到供給多人生活經濟的基礎,在清規中最特出的除不立佛殿外,是(4)「行普請法」。「普請法」,規定上下大眾集體的農業生產勞動,如開田墾荒、植樹、興修水利、播種、收穫等一切有關於農業上的勞動。
百丈禪師是樹立勞動榜樣的人物。陳詡的〈百丈塔銘〉稱百丈「行同於眾,故門人力役,必等其艱勞」(《全唐文》卷四六六〈唐洪州百丈山故懷海禪師塔銘〉)。《百丈廣錄》記百丈熱愛勞動一則故事︰
「師,凡作務(指農業生產勞動)執勞(指為大眾勤務),必先於眾。眾皆不忍,密收作具而請息之。師云︰『吾無德,爭合勞於人。』師既遍求作具不獲,而亦不食。故有『一日不作一日不食』之言,流播寰宇矣。」《廣錄》另一則記出如下具體事實︰
百丈有一天「普請開田」回來,問黃檗︰開田不易;黃檗答︰這是大家幹的活兒。
百丈說︰辛苦辛苦;黃檗答︰爭敢辭勞。
百丈問︰開得多少田﹖黃檗便表演了鋤田的動作。
百丈便喝,黃檗掩耳出去。
這是一則黃檗開田的公案。他們在討論勞動中結合禪的教學。百丈問開得多少田﹖是考驗黃檗在勞動中是否體會勞動即佛事的精神,黃檗的表演鋤田,表達出正是如此;百丈用一喝來許可他,也是勘辨他;可是黃檗掩耳便走,正好說明他從來沒有離開這個,何必再勞婆婆媽媽呢。像這種在勞動中檢驗禪的工夫故事,各種語錄中可以信手拈出。他們愉快地勞動,愉快地商量,有時還愉快地互相撕打,老師經常吃到徒弟的鋤田柄或被打翻在地上爬起來呵呵大笑,充分地洋溢著從勞動中體現出禪的歡樂。但是種田挑糞,是被士大夫看成賤役,比丘律制是三衣一鉢乞食自活的(可是乞食制度在中國行不通)。《宋高僧傳》說百丈禪林的「諸制度,與毗尼(律)師一倍相翻」;但是由於百丈見解的卓越,和偉大人格的感召,加以這種制度正是適應於新興禪宗社會環境的需要,《百丈清規》的產生發揮了極大作用,《宋高僧傳》稱︰「天下禪宗如風偃草,禪門獨行,由海之始也。」
百丈清規是當時禪宗一種新的制度,如果沒有一種有力的理論支持,也敵不過具有最高權威行遵佛制的律宗勢力。
(有人向百丈)問︰「斬草,掘地,墾土,為有罪報相(指既傷蟲類,又違佛制)否﹖」
(百丈)答︰「宗下相承,心如虛空,不停留一物,亦無虛空相,將罪何處安著﹖」
禪宗心法,是全體作用,即心即佛,一切勞動業務都是佛事。由於禪宗的理論是提到最高的原則上來,「見法即是見佛」,「見色即是見心」,把色、心、佛打成「一片」的境界,任何勞動作務,那樣不是佛事。
禪宗的樂觀精神,勞動熱情,敢想敢說敢做,不肯落古人窠臼,在古代宗教哲學思想中可說是獨樹一幟。它的這種「前無古人」的精神,在現在看來還是非常生動。作為今日的百丈、臨濟兒孫的佛教徒來講,應當繼承發揚這種傳統的優良精神。
◎附六︰馮友蘭〈禪宗〉(摘錄自《新原道》第八章)
禪宗中底人,大概都主張下列五點︰(1)第一義不可說,(2)道不可修,. 3究竟無得,(4)「佛法無多子」,(5)「擔水砍柴,無非妙道」。
第一義不可說︰因為第一義所擬說者,都在「攀緣之外,絕心之域。」(僧肇語)禪宗相傳,神秀所作偈云︰「身如菩提樹,心如明鏡臺。時時勤拂拭,莫使染塵埃。」反對此偈,慧能作偈云︰「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臺,本來無一物,何處染塵埃。」(《六祖壇經》)神秀的偈前二句,是對於第一義所擬說者,有所說。有所說,則即與無相者以相。神秀的後二句是說,欲得到第一義所擬說者,須用修行的工夫。慧能的偈前二句,是說︰對於第一義所擬說者,不能有所說。後二句是說︰欲得到第一義所擬說者,不可修行。不可修行,不是不修行,而是以不修行為修行。禪宗的人,大都以不說第一義為表顯第一義的方法,其方法是「不道之道」。他們以不修行為修行的方法,其方法是「無修之修」。
慧能的大弟子懷讓《語錄》云︰「馬祖(道一)居南岳傳法院,獨處一庵,惟習坐禪,凡有來訪者都不顧。」「(師)一日將甎於庵前磨,馬祖亦不顧。時既久,乃問曰︰『作什麼﹖』師云︰『磨作鏡。』馬祖云︰『磨甎豈能成鏡﹖』師云︰『磨甎既不成鏡,坐禪豈能成佛﹖』(《古尊宿語錄》卷一)說坐禪不能成佛,是說,道不可修。馬祖《語錄》云︰「問『如何是修道﹖』師云︰『道不屬修。若言修得,修成還壞,如同聲聞。若言不修,即同凡夫。』」得道的方法,是非修非不修。非修非不修,就是無修之修。
有修之修,是有心底作為,就是所謂有為。有為是生滅法,是有生有滅底,所以修成還壞。黃檗(希運)云︰「設使恆沙劫數,行六度萬行,得佛菩提,亦非究竟。何以故﹖為屬因緣造作故。因緣若盡,還歸無常。」又說︰「諸行盡歸無常。勢力皆有盡期。猶如箭射於空,力盡還墬。都歸生死輪迴。如斯修行,不解佛意,虛受辛苦,豈非大錯﹖」(《古尊宿語錄》卷三)有心底修行,是有為法,其所得,亦是萬法中之一法。不是超乎萬法者。超乎萬法者,就是禪宗所謂不與萬法為侶者。龐居士問馬祖︰「不與萬法為侶者是甚麼人﹖」馬祖說︰「待汝一口吸盡西江水,即向汝道。」(《古尊宿語錄》卷一)不與萬物為侶者,是不可說底。因為說之所說,即是一法,即是與萬法為侶者。馬祖說︰「待汝一口吸盡西江水,即向汝道」,即是說︰不能向汝道。說不能向汝道,亦即是有所道。此即是「不道之道」。欲說不與萬物為侶者,須以「不道之道」。欲得不與萬物為侶者,須用「無修之修」。
有修之修的修行,亦是一種行。有行即是於佛法所謂生死輪迴中造因。造因即須受報。黃檗云︰「若未會無心,著相皆屬魔業。乃至作淨土佛事,並皆成業。乃名佛障,障汝心故。被因果管束,去住無自由分。所以菩提等法,本不是有。如來所說,皆是化人。猶如黃葉為金錢,權止小兒啼。故實無法,名阿耨菩提。如今既會意,何用驅驅﹖但隨緣消舊業,莫更造新殃。」(《古尊宿語錄》卷三)不造新業,所以無修。然此無修,正是修。所以此修是無修之修。
不造新業,並不是不作任何事,而是作事以無心。馬祖云︰「自性本未具足,但於善惡事上不滯,喚作修道人。取善捨惡,觀空入定,即屬造作。更若向外馳求,轉疏轉遠。」經云︰但以眾法,合成此身。起時唯法起,滅時唯法滅。此法起時,不言我起,滅時,不言我滅。前念,後念,中念,念念不相待,念念寂滅,喚作海印三昧。(《古尊宿語錄》卷一)於善惡事上不滯,就是無心。不滯就是不著,也就是不住,也就是無情繫。百丈懷海《語錄》云︰「問︰『如何是有情無佛性,無情有佛性﹖』師云︰『從人至佛,是聖情執,從人至地獄,是凡情執。只如今但於凡聖二境,有染愛心,是名有情無佛性。只如今但於凡聖二境及一切有無諸法,都無取捨心,亦無取捨知解,是名無情有佛性。只是無其情繫,故名無情。不同木石太虛,黃華翠竹之無情。』」又云︰「『若踏佛階梯,無情有佛性。若未踏佛階梯,有情無佛性。』」(《古尊宿語錄》卷一)
無心也就是無念。《壇經》云︰「我此法門,從上以來,先立無念為宗,無相為體,無住為本。無相者,於相而離相。無念者,於念而無念。無住者,人之本性。」「念念之中,不思前境。」「於諸法上念念不住,即無縛也。」「此是以無住為本。」所謂無念,不是「百物不思,念盡除卻。」若「百物不思」,亦是「法縛」。(《壇經》)神會云︰「聲聞修空住空被空縛。修定住定被定縛,修靜住靜被靜縛。修寂住寂被寂縛。」(《神會遺集語錄》卷一)「百物不思」,「即修空住空」之類也。無念是「於諸境上心不染」、「常離諸境」。(《壇經》)「於諸境上心不染」,即是「於諸法上念念不住」。此即是無住。此亦即是「於相而離相」。亦即是「無相」。所以《壇經》所謂「無念為宗,無相為體,無住為本。」實只是「無念」。「前念著境即煩惱,後念離境即菩提。」(《壇經》)此即是「善不受報」。「頓悟成佛」之義。
臨濟(義玄)云︰「如今學者不得,病在甚處﹖病在不自信處。你若自信不及,便茫茫地徇一切境轉,被佗萬境回換,不得自由。你若歇得念念馳求心,便與祖佛不別。你欲識得祖佛麼﹖祇你面前聽法底是。」(《古尊宿語錄》卷四)又說︰「道流,佛法無用功處。祇是平常無事,屙屎送尿,著衣吃飯,睏來即臥。愚人笑我,智乃知焉。」(同上)學者要自信得及,一切放下。不必於日用平常行事外,別有用功,別有修行。祇於日用平常行事中,於相而無相,於念而無念。這就是不用功的用功,也就是無修之修。
臨濟又云︰「有時奪人不奪境,有時奪境不奪人。有時人境俱奪,有時人境俱不奪。」人是能知底主體,境是所知底對象。禪宗傳說︰「明上座向六祖(慧能)求法。六祖云︰『汝其暫時斂念,善惡都莫思量。』明上座乃稟言。六祖云︰『不思善,不思惡,正當與麼時,還我明上座,父母未生時面目來。』明上座於言下忽然默契,便禮拜云︰『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六祖《壇經》)父母未生明上座時,並無明上座。無明上座之人,亦無對此人之境。令明上座還其父母未生時面目,就是令其人境俱奪。人境俱奪,與「無」同體,謂之默契。契者契合,言其與無契合為一,並不是僅知有「無」。
忽然默契,就是所謂頓悟。所謂「一念相應,便成正覺。」(《神會語錄》)。悟與普通所謂知識不同。普通所謂知識,有能知與所知的對立。悟無能悟與所悟的對立。因其無對象,可以說是無知。但悟亦並不是普通所謂無知。悟是非有知,非無知,是所謂無知之知。
趙州(從諗)《語錄》云︰「師問南泉(普願)︰『如何是道﹖」泉云︰『平常心是道。』師云︰『還可趣向不﹖』泉云︰『擬即乖。』師云︰『不擬爭知是道﹖』泉云︰『道不屬知不知,知是妄覺,不知是無記。若真達不疑之道,猶如太虛廓然,豈可強是非也。』」(《古尊宿語錄》卷十三)
舒州佛眼禪師(清遠)云︰「先師(法演)二十五,方落髮。便在成都,聽習唯識百法。因聞說︰菩薩入見道時,智與理冥,境與神會,不分能證所證。外道就難,不分能所證,卻以何為證﹖時無能對者,不鳴鐘鼓,返披袈裟。後來唐三藏至彼,救此義云︰『智與理冥,境與神會時。如人飲水,冷暖自知。』遂自思惟,冷暖則可矣,作麼生是自知底事﹖無不深疑。因問師,不知自知之理如何。講師不能對。後來浮渡山見圓鑑,看他升堂入室,所說者盡皆說著心下事。遂住一年,令看『如來有密語,迦葉不覆藏』之語。一日云︰『子何不早來,吾年老矣,可往參白雲端和尚。』先師到白雲,一日上法堂,便大悟︰『如來有密語,迦葉不覆藏。』果然果然。智與理冥,境與神會,如人飲水,冷暖自知,誠哉是言已。乃有投機頌云︰『山前一片閒田地,叉手叮嚀問祖翁。幾度賣來還自買,為憐松竹引青風。』端和尚覷了點頭。」(《古尊宿語錄》卷三十二)
理為智之對象,境為神之對象。智與神為能,理與境為所。「智與理冥,境與神會」即是知對象之能,與對象之所,冥合不分。不分而又自覺其是不分。此所謂「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南泉云︰「道不屬知不知。」普通所謂知識之知,有能知所知之分。知道之知不能有此等分別。故曰︰「知是妄覺。」道不屬知。然人於悟中所得底能所不分,亦不是不自覺底。如其是不自覺底,則即是一個混沌,一個原始底無知,一個「頑空」。所以說︰「不知是無記。」道不屬不知。
禪宗人常形容悟「如桶子底脫」,桶子底脫,則桶中所有之物,均一時脫出。得道底人於悟時,以前所有底各種問題,均一時解決。其解決並不是積極地解決,而是在悟中,了解此等問題,本來都不是問題。所以悟後所得的道,為「不疑之道」。
悟之所得,並不是一種積極地知識,原來亦不是得到什麼東西。舒州云︰「如今明得了,向前明不得底,在甚麼處﹖所以道,向前迷底,便是即今悟底。即今悟底,便是向前迷底。」(《古尊宿語錄》卷三十二)禪宗人常說︰山是山,水是水。在你迷中,山是山,水是水。在你悟中,山還是山,水還是水。「山前一片閒田地」,「幾度賣來還自買」。田地本來就只是那一片田地,而且本來就是你的。除此外另找田地,謂之「騎驢覓驢」。既得驢之後,自以為真有所得,謂之「騎驢不肯下」。舒州云︰
「只有二種病,一是騎驢覓驢,一是騎驢不肯下。你道騎卻驢了,更覓驢,可殺,是大病。山僧向你道,不要覓,靈利人當下識得。除卻覓驢病,狂心遂息。既識得驢了,騎了不肯下,此一病最難醫。山僧向你道,不要騎。你便是驢,盡山河大地是個驢,你作麼生騎。你若騎,管取病不去。若不騎,十方世界廓落地。此二病一時去。心下無一事,名為道人,復有什麼事﹖」(《古尊宿語錄》卷三十一)
於悟前無道可修。於悟後亦無佛可成。黃檗《語錄》云︰「問︰『今正悟時,佛在何處﹖』師云︰『語默動靜,一切聲色,盡是佛事。何處覓佛﹖不可更頭上安頭,嘴上安嘴。』」(《古尊宿語錄》卷三)不但無佛可成,且亦無悟可得。「對迷說悟。本既無迷,悟亦不立。」(馬祖語《古尊宿語錄》卷一)此所謂「得無所得」,亦謂為「究竟無得」。
所以聖人的生活,無異於平常人的生活。禪宗人常說︰「著衣吃飯,屙屎送尿。」平常人所作底,是此等平常底事。聖人所作底,亦是此等平常底事。《續傳燈錄》載靈隱慧遠禪師與宋孝宗談話。「師云︰『昔時葉縣省禪師有一法嗣。住漢州什邡水禪院,曾作偈示眾曰︰方水潭中鼈鼻蛇,擬心相向便榆榔。何人拔得蛇頭出﹖』上曰︰『更有一句。』師曰︰『只有三句。』上曰︰『如何只有三句﹖』師對︰『意有所待。』後大隋元靖長老舉前三句了,乃著語云︰『方水潭中鼈鼻蛇。』」(《續傳燈錄》卷二十八)拔得蛇頭出以後,還是方水潭中鼈鼻蛇。此所謂「究竟無得」。
禪宗的主要意思,說穿點破,實是明白簡單。舒州云︰「先師祇道,參禪喚作金屎法。未會一似金,會了一似屎。」(《古尊宿語錄》卷三十二)此主要意思,若說穿點破,亦毫無奇特祕密。所以禪宗人常說︰「如來有密語,迦葉不覆藏。」雲居(道膺)云︰「汝若不會,世尊密語。汝若會,迦葉不覆藏。」(《傳燈錄》卷十七)密語之所以是密,因眾人不會也。佛果云「迦葉不覆藏,乃如來真密語也。當不覆藏即密,當密即不覆藏。」(《佛果禪師語錄》卷十五)不覆藏底密,即所謂公開底祕密。
原來佛法中底宇宙論、心理學等,都可以說是「戲論之糞」(百丈語,見《古尊宿語錄》卷二)亦可以說是「閒家具」。(藥山(惟儼)禪師語,見《傳燈錄》卷十四)戲論之糞是需要「運出」底。閒家具是用不著底。把這些一掃而空之後,佛法所剩,就是這一點底公開底祕密。臨濟云︰「在黃檗先師處,三度問佛法大意,三度被打。後於大愚處大悟云︰『元來黃檗佛法無多子。』」(《古尊宿語錄》卷四)不只黃檗佛法無多子。佛法本無多子。《傳燈錄》卷十一,記臨濟此言,正作佛法無多子。
自迷而悟,謂之從凡入聖。入聖之後,聖人的生活,也無異於平常人的生活。「平常心是道」,聖人的心也是平常心。此之所謂從聖入凡。從聖入凡謂之墮。墮亦可說是墮落,亦可說是超聖。〔此皆曹山(良价)《語錄》中語〕超聖是所謂「百尺竿頭,更進一步。」南泉云「直向那邊會了,卻來這裏行履。」(《古尊宿語錄》卷十二。曹洞《語錄》引作「先過那邊知有,卻來這裏行履」。)「直向那邊會了」,是從凡入聖。「卻來這裏行履」是從聖入凡。
因為聖人平常所作底事,是從聖入凡,所以他所作底事雖只是平常人所作底事,而其非此等事,又與平常人作此等事不同。百丈(懷海)云︰「未悟未解時名貪瞋,悟了喚作佛慧。故云︰『不異舊時人,異舊時行履處。』」(《古尊宿語錄》卷一)黃檗云︰「但無一切心,即名無漏智。每日行住坐臥,一切言語,但莫著有為法,出言瞬目,盡同無漏。」(《古尊宿語錄》卷二)龐居士偈云︰「神通并妙用,擔水及砍柴。」擔水砍柴平常人作之,只是擔水砍柴。聖人作之,即是神通妙用。
因有此不同,所以聖人雖作平常人所作底事,而不受所謂生死輪迴中底果報。黃檗《語錄》云︰「問︰『斬草伐木,掘地墾土,為有罪相否﹖』師云︰『不得定言有罪,亦不得定言無罪。有罪無罪,事在當人。若貪染一切有無等法,有取捨心在,透三句不過,此人定言有罪。若透三句外,心如虛空,亦莫作虛空想。此人定言無罪。』『禪宗下相承,心如虛空,不停留一物,亦無虛空相,罪何處安著﹖』(《古尊宿語錄》卷一)
聖人雖作平常人所作底事,但不沾滯於此等事,不為此等事所累。黃檗云︰「但終日吃飯,未曾咬著一粒米。終日行未曾踏著一片地。與麼時,無人無我相等。終日不離一切事,不被諸境惑,方名自在人。」(《古尊宿語錄》卷三)雲門(文偃)亦說︰「終日說事,未嘗掛著脣齒,未曾道著一字。終日著衣吃飯,未曾觸著一粒米,掛著一縷絲。」(《古尊宿語錄》卷十五)洞山《語錄》云︰「師與密師伯過水次,乃問曰︰『過水事作麼生﹖』伯曰︰『不濕腳。』師曰︰『老老大大,作這個話。』伯曰︰『爾作麼生道。』師曰︰『腳不濕。』」過水而腳不濕,謂作事而不沾滯於事,不為事所累。聖人就是這一種的自在人,禪宗亦稱為自由人。
這是「無修之修」所得底成就。於修時,也是要念念不著於相。於相而無相,於成就時,也是念念不著於相,於相而無相。不過於修行時如此,是出於努力。於成就時如此,則是不用努力,自能如此。這不是說,因為修行底人,養成了一種習慣。所以不必努力,自能如此。而是因為修行底人於成就時,頓悟「同無」,所以不必努力,自能如此。
聖人的境界,就是所謂「人境俱不奪」底境界。在此等境界中,山還是山,水還是水,但人已不是舊日底從凡入聖底人了。百丈所引︰「不異舊時人,只異舊時行履處。」嚴格地說應該說︰「只異舊時人,不異舊時行履處。」人是從聖入凡,所以雖有人有境,而仍若無人無境。「人境俱奪」,是從凡入聖的工夫。「人境俱不奪」,是從聖入凡的境界。
玄學家說︰聖人亦應務應世,不過是說,聖人亦能應務應世。僧肇所謂︰「聖人居動用之域,而止無為之境。」不過是說︰「居動用之域」無礙於「止無為之境」。若此說,則聖人的玄遠,與其應務應世,動用之域,無為之境,仍是兩行,不是一行。如照禪宗所說,則應務應世,對於聖人,就是妙道。「動用之域」就是「無為之境」。如此說,則只有一行,沒有兩行。
禪宗更進一步,統一了高明與中庸的對立。但如果擔水砍柴,就是妙道,何以修道底人,仍須出家﹖何以「事父事君」不是妙道﹖這又須下一轉語。宋明道學的使命,就在再下這一轉語。
◎附七︰馮友蘭〈禪宗的方法〉(摘錄自《新知言》第九章)
本章以唐宋時代的禪宗為例,以說明形上學的「負底方法」。禪宗雖出於佛家的空宗,但其所用底方法,與空宗中有些著作所用底方法不同。空宗中有些著作,如《中論》、《百論》,其工作在於破別宗的,對於實際有所肯定底理論。它們雖破這些理論,但並不是從一較高底觀點,或用一種中立底方法,以指出這些理論的錯誤,它們的辦法,是以乙宗的說法破甲宗,又以甲宗的說法破乙宗,所以它們的辯論,往往使人覺其是強詞奪理底。它們雖說是破一切底別宗,但它們還是與別宗在一層次之內。
維也納學派是用一中立底方法,以證明傳統底形上學中底命題是無意義底。他們所用底中立底方法是邏輯分析法,他們用邏輯分析法以證明普通所謂唯心論,或唯物論,一元論或多元論等等所謂形上學底命題,是無意義底。他們並不用乙宗的說法,以破甲宗,又用甲宗的說法以破乙宗。
道家的哲學,是從一較高底觀點以破儒墨。《莊子》〈齊物論〉說︰「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則莫若以明。」郭象以為「以明」是「還以儒墨反覆相明。」「反覆相明」正是上文所說以乙破甲,以甲破乙的辦法。實則〈齊物論〉的方法,是「聖人不由而照之於天」。儒墨的是非,是起於他們各從其人的觀點說。聖人不從人的觀點說,而從天的觀點說。「不由」是不如一般人站在他自己的有限底觀點,以看事物。「照之於天」,是站在天的觀點,以看事物,天的觀點,是一較高底觀點,各站在有限的觀點,以看事物,則「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彼此互相對待,謂之有偶。站在一較高底觀點,以看事物,則既不與彼相對待,亦不與此相對待。此所謂「彼是莫得其偶,謂之道樞。樞始得其環中,以應無窮,是亦一無窮,非亦一無窮也」,郭象所謂「反覆相明」正是在環上以儒墨互相辯論。這種辯論,是不能有窮盡底,站在環中,以應無窮,既不隨儒墨以互相是非,亦不妨礙儒墨各是其所是,非其所非。站在這個較高底觀點看,儒墨所爭執底問題,都是不解決而自解決。
道家也是以負底方法講形上學,他們的方法,我們於別處已經討論。(參看《新原道》第四章)維也納學派以一種中立底方法打破傳統底形上學中底各宗。破各宗的結果,可以是「取消」形上學,也可以是以負底方法講形上學,前者是一切維也納學派中底人所特意地建立底。後者是其中有一部分人或許於無意中得到底。(中略)
禪宗自以為他們所講底佛法,是「超佛越祖之談」。其所謂超越二字,甚有意思。他們以佛家中所有底各宗為「教」,而以其自己為「教外別傳」。他們亦是從一較高底觀點,以看佛家各宗的,對於實際有所肯定底理論。他們所講底佛法,嚴格地說,不是教「外」別傳,而是教「上」別傳。所謂上,就是超越的意思。由此方面看,禪宗雖是繼承佛家的空宗,亦是繼承中國的道家。
所謂「超佛越祖之談」禪宗中人,稱之為第一義或第一句。臨濟(義玄)云︰「若第一句中得,與祖佛為師,若第二句中得,與人天為師。若第三句中得,自救不了。」(《古尊宿語錄》卷四)但超佛越祖之談,是不可談底,第一句或第一義,是不可說底。文益禪師《語錄》云︰「問︰『如何是第一義﹖』師云︰『我向爾道,是第二義。』」《佛果禪師語錄》云︰「師陞座。焦山和尚白槌云︰『法筵龍象眾,當觀第一義。』師乃云︰『適來未陞此座,第一義已自現成。如今槌下分疏,知他是第幾義也。』」道家常說︰「不言之辨」「不道之道」及「不言之教」。禪宗的第一義,正可以說是「不言之辨」,「不道之道」以第一義教人,正可以說是「不言之教」。
第一義不可說,因為第一義所擬說者不可說。懷讓禪師《語錄》云︰「師白祖(慧能)云︰『某甲有個會處。』祖云︰『作麼生﹖』師云︰『說似一物即不中。』(《古尊宿語錄》卷一)南泉(普願)云︰「江西馬祖說︰『即心即佛。』王老師不恁麼道,不是心,不是佛,不是物。」(《傳燈錄》卷八)洞山(良价)《語錄》云︰「雲巖(曇成)問一尼︰『汝爺在﹖』曰︰『在。』巖曰︰『年多少﹖』云︰『年八十。』巖曰︰『汝有個爺,不年八十,還知否﹖』云︰『莫是恁麼來者﹖』巖曰︰『猶是兒孫在。』師曰︰『直是不恁麼來者亦是兒孫。』」(又見《傳燈錄》卷十四)第一義所擬說者不能說是心,亦不能說是物,稱為恁麼即不是。即稱為不恁麼亦不是。如擬說第一義所擬說者,其說必與其所擬說者不合,所以禪宗說「有擬義即乖」,所以第一義不可說。
如擬說第一義所擬說者,其說必不是第一義,至多也不過是第二義,也許不知是第幾義。這些說都是戲論,僧問馬祖(道一)︰「『和尚為什麼說即心即佛﹖』曰︰『為止小兒啼。』曰︰『啼止時將如何﹖』曰︰『非心非佛。』」(《古尊宿語錄》卷一)百丈(懷海)說︰「說道修行得佛,有修有證,是心是佛,即心即佛。」「是死語。」「不許修行得佛,無修無證,非心非佛。」「是生語。」(仝上)所謂生是活的意思,這些語是生語或活語,因為這些語並不對於第一義所擬說者有所決定。說非心非佛,並不是肯定第一義所擬說者是非心非佛。說非心非佛,只是說,不能說第一義所擬說者是心是佛。
凡對於第一義所擬說者有所肯定底話,皆名為「戲論之糞,亦名粗言,亦名死語。」執著這種「戲論之糞」,名為「運糞入」。取消這種「戲論之糞」,名為「運糞出」。(俱百丈語,見《古尊宿語錄》卷二)黃檗(希運)說︰「佛出世來,執除糞器,蠲除戲論之糞。只教你除卻從來學心見心,除得盡即不墮戲論,亦云搬糞出。」(《古尊宿語錄》卷三)所以臨濟云︰「你如欲得如法見解,但莫授人惑。向裏向外,逢著便殺,逢佛殺佛,逢祖殺祖,逢羅漢殺羅漢,逢父母殺父母,逢親眷殺親眷,始得解脫。」(《古尊宿語錄》卷四)
凡對於第一義所擬說者作肯定,以為其決定是如此者,都是所謂死語。作死語底人,用禪宗的話說,都是該打底。宗杲《語錄》云︰「烏龍長老訪憑濟川說話次云︰『昔有官人聞泗州大聖︰師何姓﹖聖曰︰姓何。官云︰住何國﹖聖云︰住何國。』龍云︰『大聖本不姓何,亦不住何國,乃隨緣化度耳。』憑笑曰︰『大聖決定姓何,住何國。』遂致書於師,乞斷此公案,師云︰『有六十棒,將三十棒打大聖,不合道姓何。三十打濟川。不合道大聖決定姓何。』」(《大慧普光禪師宗門武庫》)普通所謂唯心論者或唯物論者肯定所謂宇宙的本體或萬物的根源是心或物,並以為決定是如此這些種說法,都是所謂死語。持這些種論者,都應受六十棒。他們作如此底肯定。應受三十棒。他們又以為決定是如此,應更受三十棒。
禪宗亦喜說重複敘述底命題,因為這種命題,並沒有說甚麼。文益禪師《語錄》云︰「師一日上堂,僧問︰『如何是曹源一滴水﹖』師云︰『是曹源一點水。』」又云︰「上堂。盡十方世界皎皎地無一絲頭。若有一絲頭,即是一絲頭。」又云︰「舉昔有老僧住庵,於門上書心字,於窗上書心字,於壁上書心字。師云︰『門上但書門字。窗上但書窗字。壁上但書壁字。』」
第一義雖不可說,「超佛越祖之談」雖不可談,但總須有方法以表顯之。不然則即等於沒有第一義,沒有「超佛越祖之談」。「不言之教」亦是教。既是教,總有使受教底人可以受教底方法,禪宗中底人,對於這種方法,有很多底討論。這些方法都可以說是以負底方法,講形上學底方法。
禪宗中臨濟宗所用底方法有所謂「四料簡」、「四賓主」者,臨濟云︰「有時奪人不奪境,有時奪境不奪人,有時人境俱奪,有時人境俱不奪。」(《古尊宿語錄》卷四)又說︰「我有時先照後用,有時先用後照,有時照用同時,有時照用不同時。先照後用有人在,先用後照有法在。照用同時,驅耕夫之牛,奪飢人之食,敲骨刻,痛下針砭。照用不同時,有問有答。立賓立主,合水和泥,應機接物。」(仝上卷五)照臨濟所解釋,則「先用後照」就是「奪人不奪境」,「先照後用」就是「奪境不奪人」,「照用同時」就是「人境俱奪」,「照用不同時」就是「人境俱不奪」。這就是所謂「四料簡」。
所謂「四賓主」者,即主中主、賓中主、主中賓、賓中賓。師家與學人辯論之時「師家有鼻孔,名主中主。學人有鼻孔,名賓中主。師家無鼻孔,名主中賓。學人無鼻孔,名賓中賓。」(《人天眼目》卷二)所謂鼻孔,大概是要旨之義。如一牛,穿其鼻孔,則可牽其全體。故一事物可以把握之處,名曰把鼻。一人所見之要旨,名曰鼻孔。此二名詞,均禪宗語中所常用者。臨濟云︰
「參學之人,大須子細,如主客相見,便有言論往來。如有真正學人,便喝,先拈出一膠盆子。善知識不辨是境,便上他境上作模作樣。學人便喝,前人不肯放。此是膏肓之疾不堪醫,喚作客看主(一本作賓看主)。或是善知識不拈出物,只隨學人問處即奪。學人被奪,抵死不放。此是主看客(一本作主看賓)。或有學人,應一個清淨境,出善知識前。善知識辨得是境,把得拋向坑裏。學人言大好。善知識云︰咄哉,不識好惡。學人便禮拜。此喚作主看主。或有學人,被枷帶鎖,出善知識前,善知識更與安一重枷鎖,學人歡喜,彼此不辨,呼為客看客(一本作賓看賓)。」(《古尊宿語錄》卷四)
在此諸例中,第一例是學人有鼻孔,師家無鼻孔,名賓中主。第二例是師家有鼻孔,學人無鼻孔,名主中賓。第三例是師家學人均有鼻孔,名主中主。第四例是師家學人均無鼻孔,名賓中賓。
所謂境,有對象之義,思議言說的對象,皆名為境,境是對象,人是知對象者,第一義所擬說者,不可為思議,言說的對象,故不能是境,凡可以是境者,必不是第一義所擬說者,欲得第一義,則須知有境之思議言說皆是「枷鎖」,皆須「拋向坑裏」。「拋向坑裏」即是「奪」之。將思議言說之對象「拋向坑裏」,謂之「奪境」。將思議言說「拋向坑裏」,謂之「奪人」。或奪人或奪境,皆至於「人境兩俱奪」。既已「人境兩俱奪」,則又可以「人境俱不奪」。(觀下文可知)所怕者是被奪之人,「抵死不放」,此是「膏肓之病不堪醫」。
就「奪境」、「奪人」說,禪宗有似於空宗。但空宗,如所謂三論所代表者,是以乙的辯論破甲,又以甲的辯論破乙,以見甲乙俱不能成立。禪宗則是從一較高底觀點,說,凡有言說者,俱不是第一義。所以我們說,禪宗是從一較高底觀點,以看佛家各宗的,對於實際有所肯定底理論,禪宗並不以乙的辯論破甲,又以甲的辯論破乙。禪宗直接把甲乙一齊「拋向坑裏」。所以他們所說底話,是比甲乙高一層次底。
禪宗中的曹洞宗有所謂「五位君臣旨訣」。所謂五位者,即偏中正、正中偏、正中來、偏中至(或作兼中至)、兼中到。照一解釋,此五位亦表示義理。曹山說︰
「正位即空界,本來無物。偏位即色界,有萬象形,正中偏者,背理就事。偏中正者,捨事入理。兼帶者,冥應象緣,不墮諸有。非染非淨,非正非偏。故曰︰虛玄大道,無著真宗。從上先德,推此一位,最妙最玄,當詳審辨明,君為正位,臣為偏位。臣面君是偏中正,君視臣是正中偏,君臣道合是兼帶語。」(《撫州曹山元證禪師語錄》)
臨濟宗所謂四料簡亦可作如此一類底解釋。若如此解釋,則主中賓即正中偏;偏中正即賓中主;正中來即主中主;偏中至即賓中賓。
照另一解釋,此五位所表示,乃表顯第一義的方法。曹山解釋《洞山五位顯訣》云︰「正位卻偏,是圓兩意,偏位雖偏,亦圓兩意,緣中辨得,是有語中無語;或有正位中來者,是無語中有語;或有偏位中來者,是有語中無語;或有相兼帶來者,這裏不說有語無語,這裏直須正面而去,這裏不得不圓轉,事須圓轉。」(《撫州曹山元證禪師語錄》)照此所說,五位是表示五種表顯第一義的方法。但原文意有不甚可曉者。原文於每條下,並各舉數公案為例,此諸公案竟亦多不明。照禪宗例,有語無語相配,應尚有有語中有語,及無語中無語,而此無之,偏中正與偏中至均是有語中無語,亦難分別。此點我們不需深考。我們可以用曹山所說有語無語之例,並借用五位之名,將禪宗中人所常用以表顯第一義底方法,分為五種。
(1)正中偏︰此種表示第一義的方法,可以說是無語中有語。禪宗中常說︰「世尊登座,拈花示眾。人天百萬,悉皆罔措,獨有金色頭陀,破顏微笑。」又說︰「俱胝和尚,凡有詰問,惟舉一指。後有童子,因外人問︰『和尚說何法要﹖』童子亦豎起一指。胝聞遂以刃斷其指,童子號哭而去。胝復召之,童子回首。胝卻豎其指。童子忽然領悟。」(曹山《語錄》)馬祖「問百丈︰『汝以何法示人﹖』百丈豎起拂子。師云︰『只這箇為當別有﹖』百丈拋下拂子。」(《古尊宿語錄》卷一)臨濟云︰「有時一喝如金剛王寶劍,有時一喝如踞地師子,有時一喝如探竿影草。(《人天眼目》云︰『探竿者,探爾有師承無師承,有鼻孔,無鼻孔。影草者,欺瞞做賊,看爾見也不見。』)有時一喝不作一喝用。」(《古尊宿語錄》卷五)
禪宗中人常用此等動作,及揚眉瞬目之類,以表現第一義。此等動作並無言說,但均有所表顯。所以以此等方法表顯第一義,謂之無語中有語。
(2)偏中正︰此種表顯第一義的方法,可以說是有語中無語。禪宗中底大師,如有以佛法中底基本問題相問者,則多與一無頭無腦不相干底答案。例如僧問首山省念和尚︰「『如何是佛心﹖』曰︰『鎮州蘿蔔重三斤。』問︰『萬法歸於一體時如何﹖』曰︰『三斗吃不足。』僧云︰『畢竟歸於何處﹖』曰︰『二斗卻有餘。』」(《古尊宿語錄》卷八)僧問趙州和尚(從諗)︰「『萬法歸一,一歸何所﹖』師云︰『我在青州作一領布衫重七斤。』」(仝上卷十三)僧問雲門(文偃)︰「『如何是釋伽身﹖』曰︰『乾屎橛。』問︰『如何是超佛越祖之談﹖』曰︰『蒲州麻黃益州附子。』」(仝上卷十五)此諸答案在表面上看是順口胡說,其實也真是順口胡說。這種答案如有甚麼深意,其深意只是在表示,這一類的問題是不應該問底。《傳燈錄》〈徑山道欽傳〉云︰「僧問︰『如何是祖師西來意﹖』師曰︰『汝問不當。』曰︰『如何得當﹖』師曰︰『待我滅後,即向汝說。』」(卷四)又〈馬祖傳〉云︰「僧問︰『如何是西來意﹖』師便打,乃云︰『我不打汝,諸方笑我也。』」(《傳燈錄》卷六)對於這一類的問題,無論怎樣答,其答總是胡說,故直以胡說答之。這些答案,都是雖有說,而並未說甚麼,所以都可以說是有語中無語。
(3)正中來︰此種表顯第一義的方法,可以說是無語中無語。《傳燈錄》謂︰慧忠國師「與紫璘供奉論議。既升座,供奉曰︰『請師立義,某甲破。』師曰︰『立義竟。』供奉曰︰『是什麼義﹖』曰︰『果然不見,非公境界。』便下座。」(《傳燈錄》卷五)慧忠無言說,無表示而立義。其所立正是第一義。《傳燈錄》又謂︰「有婆子令人送錢去請老宿開藏經。老宿受施利,便下禪床轉一匝,乃云︰『傳語婆子送藏經了也。』其人迴舉似婆子。婆子云︰『此來請閱全藏,只為開半藏。』」(卷二十七)宗杲以為此係趙州(從諗)事,(見《大慧普覺禪師語錄》卷九)宗杲又云︰「如何是那半藏﹖或云︰再遶一匝,或彈指一下,或咳嗽一聲,或喝一喝,或拍一拍,恁麼見解,只是不識羞。若是那半藏,莫道趙州再繞一匝,直繞百千萬億匝,於婆子分上,只得半藏。」或謂須婆子自證,方得全藏。眾人之意,固是可笑。宗杲之意,亦未必是。婆子之意,應是以不轉為轉全藏。有所作為動作,即已不是全藏。洞山《語錄》云︰「因有官人設齋施淨財,請師看轉大藏經。師下禪床,向官人揖。官人揖師,師引官人俱繞禪床一匝,向官人揖,良久曰︰『會麼﹖』曰︰『不會。』師曰︰『我與汝看轉大藏經,如何不會﹖』」此以繞禪床一匝為轉全藏。以繞禪床一匝為轉全藏是正中偏,以繞禪床一匝為反而不能轉全藏,是正中來。
(4)偏中至︰此中方法可以說是有語中有語。禪宗語錄中,有所謂普說者,其性質如一種公開講演。禪宗語錄中亦間有不是所謂機鋒底問答。這都是有語中有語。有語亦是一種表顯第一義的方法,臨濟云︰「十二分教,皆是表現之說,學者不會,便向名句上生解。」(《古尊宿語錄》卷四)因此,禪宗認為這種方法,是最下底方法。臨濟云︰「有一般不識好惡,向教中取義度商量,成於句義。如把屎塊子向口裏含過,吐與別人。」(仝上)這是用這一種方法的流弊。
(5)兼中到︰「這裏不說有語無語」這就是用說,用這一種方法表顯第一義,也可以說是有語,也可以說是無語。「龐居士問馬祖︰『不與萬法為侶者是什麼人﹖』祖云︰『待汝一口吸盡西江水,卻向汝道。』」(《古尊宿語錄》卷一)《傳燈錄》又謂︰「藥山(惟儼)夜參不點燈。藥山垂語云︰『我有一句子,待特牛生兒,即向爾道。』時有僧曰︰『特牛生兒也。何以和尚不道。』(洞山《語錄》引作︰『特牛生兒,也只是和尚不道。』)」(卷十四)一口吸盡西江水,特牛生兒,皆不可能底事。待一口吸盡西江水,待特牛生兒,再道,即是永不道。然如此說,即是說,此一句不可道。說此一句不可道,也就是對於此一句有所說。《傳燈錄》云︰「藥山上堂云︰『我有一句子,未曾說與人。』僧問藥山曰︰『一句子如何說﹖』藥山曰︰『非言說。』師(圓智)曰︰『早言說了也。』」(卷十四)說第一義不可說,也可以說是說第一義。也可以說是未說第一義。《傳燈錄》云︰「有僧入冥,見地藏菩薩。地藏問︰『你平生修何業﹖』僧曰︰『念《法華經》。』曰︰『止止不須說,我法妙難思。為是說是不說﹖』無對。」(卷二十七)曹山《語錄》云︰「師行腳時,問烏石觀禪師︰『如何是毗盧師法身主﹖』烏石曰︰『我若向爾道,即別有也。』師舉似洞山。洞山曰︰『好個話頭,祇欠進語。何不問,為什麼不道﹖』師卻歸進前語。烏石曰︰『若言我不道,即啞卻我口。若言我道,即謇卻我舌。』師歸,舉似洞山,洞山深肯之。」(又見《傳燈錄》卷十三〈福州烏石山靈觀禪師〉條下)烏石此意即說,也可說他道,也可說他未道。
在上述諸方法中,無論用何種表示,以表顯第一義,其表示皆如以指指月,以筌得魚。以指指月,既已見月,則須忘指。以筌得魚,既已得魚,則需忘筌。指與筌並非月與魚。所以禪宗中底人常說︰善說者終日道如不道,善聞者終日聞如不聞。宗杲說︰「上士聞道,如印印空;中士聞道,如印印水;下士聞道,如印印泥。」(《大慧普覺禪師法語》卷二十)印印空無迹,如所謂「羚羊掛角,無迹可尋」。印印水似有迹,印印泥有迹。如印印泥者,見指不見月,得筌不得魚。此等人是如禪宗所說︰「咬人屎橛,不是好狗。」如印印空者「無一切有無等見,亦無無見,名正見。無一切聞,亦無無聞,名正聞。」(百丈語,《古尊宿語錄》卷二)無見無聞,並不是如槁木死灰,而是雖見而無見,雖聞而無聞,這就是「人境俱不奪」。這是得到第一義底人的境界。
如何為得到第一義﹖知第一義所擬說為得到第一義。此知不是普通所謂知識之知。普通所謂知識之知,是有對象底。能知底知者,是禪宗所謂「人」。所知底對象是禪宗所謂「境」。有「境」與「人」的對立,方有普通所謂智識。第一義所擬說者,「擬議即乖」,所以不能是知的對象,不能是境。所以知第一義所擬說者之知,不是普通所謂知識之知,而是禪宗所謂悟,普通所謂知識之知,有能知所知的分別,有人與境的對立。悟無能悟所悟的分別,無人與境的對立,所以知第一義所擬說者,即是與之同體。此種境界玄學家謂之「體無」。「體無」者,言其與無同體也。佛家謂之為「入法界」,《新原人》中,謂之為「同天」。
這是用負底方法講形上學所能予人底無知之知。在西洋現代哲學家中,維替根斯坦雖是維也納學派的宗師。但他與其他底維也納學派中底人大有不同。他雖也要「取消」形上學,但照我們的看法,他實則是以我們所謂形上學的負底方法講形上學。他所講底,雖不稱為形上學,但似乎也能予人以無知之知。
在維替根斯坦的《邏輯哲學論》的最後一段中,他說︰「哲學的正確方法是︰除了可以說者外,不說。可以說者,是自然科學的命題,與哲學無干。如有人欲討論形上學底問題,則向他證明︰在他的命題中,有些符號,他沒有予以意義。這個方法,別人必以為不滿意,他必不覺得,我們是教他哲學。但這是唯一底嚴格地正確方法。」(六五三)「我所說底命題,在這個方面說,是啟發底了解我底人。在他已竟爬穿這些命題,爬上這些命題,爬過這些命題的時候,最後他見這些命題是無意義底。(比如說,他已竟從梯子爬上去,他必須把梯子扔掉。)他必須超過這些命題,他纔對於世界有正見。」(六五四)「對於人所不能說者,人必須靜默。」(七)
照我們的看法,這種靜默,是如上所引慧忠國師的靜默。他們都是於靜默中「立義竟」。
〔參考資料〕 藍吉富編《禪宗全書》;聖嚴《禪門修證指要》、《禪門驪珠集》;《中國佛教的特質與宗派》、《禪宗思想與歷史》(《現代佛教學術叢刊》{31}、{52});《佛典研究》續編、《日本佛教史綱》、《禪宗論集、華嚴學論集》(《世界佛學名著譯叢》{28}、 {53}、{61});日種讓山著‧芝峰譯《禪學講話》;PhilipKapleau著‧顧法嚴譯《禪門三柱》;宇井伯壽《禪宗史研究》;伊藤英三《禪思想史體系》;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上卷;鈴木哲雄《唐五代禪宗史》;古田紹欽《日本禪宗史》。
[南山律學辭典] 行事鈔‧沙彌別行篇:「五百問
出家須捨利
亦名:無主物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問:『
戒本疏‧四波羅夷法:「問:『
何名無主物?』答:『如鈔具引,讀取通之。即善見中,子惡父逐,後亡者是。如僧祇中,若失物時,作捨心者,是無主物。』」(戒疏記卷六‧七八‧一六)
亦名:覆藏他重罪戒犯相
行事鈔‧尼眾別行篇:「(一、
行事鈔‧受戒緣集篇:「明捨戒
戒本疏‧四波羅夷法:「就捨戒
中,義分四門:一,汎列經論捨相不同;二,漸頓異;三,捨善已未;四,具捨緣。(一,)言汎列者,如雜心說,若捨、命終、斷善、二形生也;善生經加受惡戒時捨善戒;俱舍論,八戒期心,盡夜分終,故捨。且列如此。二,漸頓〔捨戒〕者,即作法捨中。如律,我作沙彌五戒等,是漸也;我作白衣外道等,為頓也。三,明捨善已未者。問:『今捨戒者,為捨已生隨行為因之業,為捨初願本受無作體耶?』答:『已生為因,不可捨也;得聖無漏,方傾善習。今所捨者,止是本體,更不相續。故雜心云,言捨戒者,戒身種類滅也。』四,明具緣,明捨有五〔捨戒五緣〕。初、體是比丘住自性者。二、所對人境。如多論云,若無出家人,隨得白衣外道相解者成。三、有捨心。謂有欣厭心、作捨心、決定心、住自性心、久思心、歡喜心、自有心、寂靜心;反上八心,則不成捨。四、心境相當。如律,中邊不領,前人不解,並不成捨。五、一說便成。『多云,受捨相對,理宜相準;何故難易不同者?』答:『相違對故。一﹑求增上法,如上高山,多緣多力;捨戒退道,如高墜下,故不須多。二﹑不生前惱,若制緣多,便言佛多緣惱,受須多人,捨何須也?三﹑受如入海採寶,捨如失財,王賊水火,須臾蕩盡。四﹑受容預心,捨對境情逼。喜帶戒行非,一語開成捨,尚不依行,況多緣也?』」行宗記釋云:「〔捨戒〕八心,註云,意欲在家念父母等,又云,不樂梵行厭比丘法,即欣俗厭道。作捨心,謂欲棄捨也。決定者,非進退也。住自性者,自知是比丘,非狂亂也。久思者,非朝夕也。歡喜者,無所悔也。自有,非他逼也。寂靜者,心專一也。」(戒疏記卷六‧一二‧一五)
亦名:大界失相
行事鈔‧結界方法篇:「言失否
羯磨疏‧諸界結解篇:「(一﹑引
教明失)初明決失,謂棄捨也。故十誦云,諸比丘捨僧坊去,作念不還,是名界失。文殊問經,下至有一優婆塞宿,是名不失。準此不守,即失界也。智論,亦言一宿無僧,是名棄捨伽藍。十誦中,若聚落屬賊,一切界外,隨意結之。乃至舍利弗共佛遊行,遇宿空精舍,佛言由棄故,一切界外;應結界說戒。(二﹑會釋相違)準上以言,皆言失者,無人守故。善見水蕩計僧並散,豈人水下宿守界也?今通解云,作永捨意,所以言失,雖非作法,僧義絕故。作還反意,義無失也。故四分云,治故伽藍,不失淨地。明知界在。餘如鈔解。」濟緣記釋云:「明失中,初科,初示失相。故下,引示有四,初十誦中,作念不還,即棄捨也。二﹑文殊問經,有人不失,準無即失。三﹑智論,可解。四﹑十誦中,兩段。初以伽藍在聚,聚為賊奪。比丘捨去;故一切處並同界外,通為自然也;後還得之,聽隨意結。乃下,次即身子侍佛同宿空藍,正值半月;佛知棄失,故令結之。次科,初引相違。今下,次以義釋。作意去還,故失不失。下,引本律,證成不失。淨地尚存,明知界在。問:『泛爾出去,無捨還意;或寺遺火,或僧死盡,為失界否?』答:『但無決捨永不還心,義非失法。』」(業疏記卷八‧四‧三)
亦名:長衣說淨心念法
行事鈔‧二衣總別篇:「作淨法
含註戒本‧三十捨墮法:「不犯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律不犯
中,奪、失、燒、漂、壞,五想者。衣實現在,妄起想心,經宿,失受無罪。決心謂失,即是捨心。無情過故,不犯捨也。善見不失者,師主疑心,恐在界外。此謂失體,不同論云衣不失受也。若水陸道斷,若賊惡獸命梵等難,若不捨衣,不犯。此是情隔兩礙,失受無罪。」(事鈔記卷二○‧二八‧一二)
亦名:殘宿食戒易淨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遠行難
瑜伽九十八卷八頁云:略由六處增上義故;當知建立二十二根。何等為六?一、能取境界增上義故。二、繼嗣家族增上義故。三、活命因緣,各別事業,加行士用,增上義故。四、受用先世諸業所作愛不愛果,及造新業增上義故。五、趣向世間離欲增上義故。六、趣向出世離欲增上義故。當知此中眼根最初,意根為後,如是六根,於取境界,有增上義。男女二根,於能繼嗣家族子孫,有增上義。命根一種,於愛命者活命因緣,各別事業加行士用,有增上義。樂最為初,捨為其後,如是五根,於其受用先業所作愛不愛果,及造新業,有增上義。信為最初,慧為其後,如是五根,於能趣向世間離欲,有增上義。未知當知、已知、具知,三無漏根,於能趣向出世離欲,最極究竟,有增上義。一切世間所現見義,其唯此量,當知是義能究竟者,無出於此二十二根。故一切根,二十二攝。
二解:成唯識論七卷二十頁云:然增上用,隨事雖多;而勝顯者,唯二十二。應知即是二十二根,前五色根,以本識等所變眼等淨色為性,男女二根,身根所攝;故即以彼少分為性。命根,但依本識親種分位假立;非別有性。意根,總以八識為性。五受根,如應各自受為性。信等五根,即以信等及善念等而為自性。未知當知根,體位有三種。一、根本位。謂在見道。除後剎那。無所未知可當知故。二、加行位。謂煖頂忍世第一法。近能引發根本位故。三、資糧位。謂從為得諦現觀故,發起決定勝善法欲;乃至未得順決擇分;所有善根,名資糧位。能遠資生根本位故。於此三位,信等五根、意、喜、樂、捨為此根性。加行等位,於後勝法,求證愁慼,亦有憂根。非正善根,故多不說。前三無色,有此根者,有勝見道傍修得故。或二乘位迴趣大者,為證法空,地前亦起九地所攝生空無漏。彼皆菩薩此根攝故。菩薩見道,亦有此根。但說地前;以時促故。始從見道最後剎那,乃至金剛喻定,所有信等無漏九根,皆是已知根性。未離欲者,於上解脫,求證愁慼,亦有憂根。非正善根,故多不說。諸無學位無漏九根,一切皆是具知根性。有頂雖有遊觀無漏;而不明利。非後三根。二十二根,自性如是。
三解:如大毗婆沙論一百四十二卷至一百四十五卷廣說。彼云:問:此二十二根,名有二十二;實體有幾?答:對法者言:名、二十二;實體十七。於中男、女、三無漏根。無別體故。問;何故男女根無別體耶:答:此二即是身根攝故。如說:女根云何?謂身根少分。男根云何?謂身根少分。問:何故三無漏根。亦無別體?答:此三即是九根攝故。九、謂意根,樂喜捨根,信等五根。此九根,有位名未知當知根,有位名已知根,有位名具知根。即是見道位,修道位,無學道位。如次應知。又在隨信隨法行相續中,名未知當知根。在信解見至身證相續中,名已知根。在慧解脫俱解脫相續中,名具知根。九根聚集,隨位說三,故無別體。由此故說二十二根,名二十二,實體十七。又云:問:何故名根?根是何義?答:增上義、是根義。明義、是根義。現義、是根義。喜觀義、是根義。端嚴義、是根義。最義、是根義。勝義、是根義。主義、是根義。問:若增上義是根義者:諸有為法,展轉增上;諸無為法,於有為增上。則一切法,皆應立根。何故世尊立二十二?脅尊者言:佛於諸法,了達究竟;善知諸法體相勢用。餘不能知。若法,有根相者,立根。無者,不立。不應責問。有說:增上緣,有下有上,有劣有勝。上勝、立根。下劣、不立。有說:雖一切法,皆有增上緣義;而非皆有增上明、現、乃至主義。如二十二根者。如一切有情,雖皆互有增上緣義;而有勝者。如鬼界中,琰摩王勝;傍生趣中,師子王勝;村中,主勝;國中,王勝;四大洲中,轉輪王勝;於欲界中,自在天勝;千世界中,梵王為勝;於三界中,佛為最勝。佛於一切有情類中,獨稱法王。無倫匹故。如是諸法,雖皆是增上緣;而非一切皆有增上,乃至主義。如二十二根者。故佛唯說此二十二根。
四解:法蘊足論九卷一頁云:有二十二根。何等二十二?謂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女根、男根、命根、樂根、苦根、喜根、憂根、捨根、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此二十二根,攝一切根。如彼卷一頁至六頁廣釋。
五解:品類足論八卷五頁云:眼根云何?謂眼於色已正當見;及彼同分。耳根云何?謂耳於聲,已正當聞。;及彼同分。鼻根云何?謂鼻於香,已正當嗅:及彼同分。舌根云何。謂舌於味已正當嚐。及彼同分。身根云何。謂身於觸已正當觸。及彼同分。女根云何?謂身根少分。男根云何?謂身根少分。命根云何?謂三界壽。意根云何?謂六識身。樂根云何?謂順樂受觸所觸時。所起身樂心樂。平等受受所攝;是名樂根。苦根云何?謂順苦受觸所觸時所起,身苦,不平等受受所攝。是名苦根。喜根云何?謂順喜受觸所觸時,所起心喜,平等受受所攝;是名喜根。憂根云何?謂順憂受觸所觸時,所起心憂,不平等受受所攝;是名憂根。捨根云何?謂順捨受觸所觸時,所起身捨心捨,非平等非不平等受受所攝;是名捨根。信根云何?謂依出離遠離所生善法,諸信,信性,增上信性,忍可,欲作,欲為,欲造,心澄淨性;是名信根。精進根云何?謂依出離遠離所生善法,諸勤精進勇健勢猛熾盛難制勵意,不息心勇悍性;是名精進根。念根云何?謂依出離遠離所生善法,諸念隨念別念憶念不忘不失不遺不漏不忘法性心明記性;是名念根。定根云何?謂依出離遠離所生善法,諸念心住等住安住近住堅住不亂不散攝止等持心一境性;是名定根。慧根云何?謂依出離遠離所生善法、於法簡擇極簡擇最極簡擇解了等了遍了近了機黠通達審察聰叡覺明慧行毘缽舍那;是名慧根。未知當知根云何?謂已入正性離生補特伽羅,諸學慧慧等根。由此諸根,隨信隨法行。於未現觀四聖諦,能現觀。是名未知當知根。已知根云何?謂具見已現觀補特伽羅,諸學慧慧等根。由此諸根,信勝解見至身證,於已現觀四聖諦,能趣上勝所證功德。是名已知根。具知根云何?謂漏盡阿羅漢諸無學慧慧等根。由此諸根,慧解脫俱分解脫,能得現法樂住。是名具知根。
雜集論十二卷十頁云:何等名為二十八不正見耶?謂相見,損減施設見,損減分別見,損減真實見,攝受見,轉變見,無罪見,出離見,輕毀見,憤發見,顛倒見,出生見,不立宗見,矯亂見,敬事見,堅固愚癡見,根本見,於見無見見,捨方便見,不出離見。障增益見,生非福見,無功果見,受辱見,誹謗見,不可與言見,廣大見,增上慢見。相見者:謂聞大乘經中所說一切諸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等言,不善密意,但隨此言義,便生勝解;謂佛所說一切諸法,定無自性,定無生等。執著如是無性等相,是名相見。彼執著如是無性等相時,便謗三自性。謂遍計所執自性,依他起自性,圓成實自性。遍計所執自性者:謂諸愚夫,於色等相,周遍計度,起增益執。謂此是色,乃至此是涅槃。此所執義,無實無體;唯有名言之所施設。依他起自性者:謂即此色等唯是虛妄分別自體。又因果性,或異不異。圓成實自性者:謂一切法真如實性。於此三性,起誹謗行,即次三見。謂損減施設見,損減分別見,損減真實見。彼如是誹謗一切種一切法時,為欲成立此邪見故;便復攝受少分道理。又於所有開示離言諸法實性了義契經,廣設方便,皆悉轉變,令順己見。如是二種。即次二見。謂攝受見,轉變見。彼又起如是見:若依此見:行善不善;定皆無罪,無有過失。一切所行,皆歸妙善。先所積習一切障垢,皆得出離。如是二種,即次二見。謂無罪見,出離見。彼如是執自見已;便於此見相違安立蘊等諸法聲聞藏中,妄生輕毀。又於不信如是邪見聲聞人等,深生憎嫉。如是二種,即次二見。輕毀見,憤發見。彼又隨順自惡邪見,謂我當建立如實空無相無願。於非彼相,起彼相想;而於彼相,顛倒建立。又作是思惟:若能悟入如是法性,或令他入;一切皆生無量功德。如是二種,即次二見。謂顛倒見,出生見。若他於彼所起惡見,如理詰責;彼於爾時,竟不樂欲建立自宗。反以譏弄妄理,詰責於他。如是二種,即次二見。謂不立宗見,矯亂見,彼又起如是增上慢。謂若能如是修行;是真供養恭敬諸佛世尊。如是見者名敬事見。諸有善達無倒法性者,為令捨離彼惡見故;雖以種種真實成立道理,方便開悟;堅守愚見,曾無捨心。謂唯此真,餘并邪妄。如是見者,名堅固愚癡見。如上所說。諸見所有習氣麤重,是名根本見。為欲開示如上所說十七種見諸過失門,復說餘見。謂即相見,名於見無見見。此實堅執無性等相,而起不執一切相想故。即損減施設見,損減分別見,損減真實見,名捨方便見。由彼誹謗一切法性;於勤精進,起無用想故。即攝受見,轉變見,名不出離見。非方便修學,不能證果故。即無罪見,出離見,名障增益見。所行邪僻,無容盡障故。即輕毀見,憤發見,名生非福見。由於正法同梵行,所起邪行門;便能引發大衰損故。即顛倒見,出生見,名無功果見。由所安立非正法性;授者,受者,俱不能證勝進果故。即不立宗見,矯亂見,名受辱見。非理興論,無宜得勝故。即敬事見,名誹謗見。所不應說,強增益故。即堅固愚癡見,名不可與言見。邪執空者,不應與言。徒設多詞,終無所益故。即根本見,名廣大見。由此當來諸惡見類,轉增廣故。即上所說二十七見,皆名增上慢見。并能發起虛妄無實增上慢故。此云何知?由彼經中即次後說,如是諸見,十七即十。十即十七。二十七即一。一即二十七故。
集異門論二卷一頁云:入定善巧云何?答:定、謂八部八蘊定。即四靜慮四無色定。入定善巧,謂如實知見如是補特伽羅,入初靜慮定;如是補特伽羅,乃至入非想非非想處定。復次如實知見如是補特伽羅,於初靜慮定,有善巧作意;如是補特伽羅,乃至於非想非非想處定,有善巧作意。復次如實知見如是補特伽羅,入初靜慮道;如是補特伽羅,乃至入非想非非想處道。復次如實知見如是補特伽羅,於入初靜慮道,有善巧作意;如是補特伽羅,乃至於入非想非非想處道,有善巧作意。其事云何?如有說言:我如是作意,如此作意,於入初靜慮定,乃至入非想非非想處定,善等了,善近了,善分別,善思惟,善通達。我如是想,如是觀,如是勝解,如是任持,如是分別,於入初靜慮定,乃至入非想非非想處定,善等了,乃至善通達。我如是攝心、策心、伏心、持心、舉心、捨心、制心、縱心、於入初靜慮定,乃至入非想非非想處定,善等了,乃至善通達。我如是法,於入定及入定善巧,無作用,無利益,無多所作;但為障礙。我於此法,善等了,乃至善通達。我如是法,於入定及入定善巧,有作用,有利益,有多所作;不為障礙。我於此法,善等了,乃至善通達。於如是入種種定中,解了、等了、近了、遍了、機黠、通達、審察、聰叡、覺、明、慧、行、毘缽舍那,是謂入定善巧。
法蘊足論九卷十頁云:復有三受,說名受蘊。謂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云何樂受?謂順樂觸所生身樂心樂,平等受受所攝,是名樂受。復次脩初第二第三靜慮順樂受觸所起心樂,平等受受所攝,是名樂受。云何苦受?謂順苦觸所生身苦心苦,不平等受受所攝,是名苦受。云何不苦不樂受?謂順不苦不樂觸所生身捨心捨,非平等非不平等受受所攝,是名不苦不樂受。復次脩未至定,靜慮中間,第四靜慮,及無色定,順不苦不樂觸所生心捨,非平等非不平等受受所攝,是名不苦不樂受。
俱舍論十八卷九頁云:契經說有三福業事。一、施類福業事。二、戒類福業事。三、修類福業事。此云何立福業事名?頌曰:施戒修三類,各隨其所應,受福業事名。差別如業道。論曰:三類皆福。或業,或事,隨其所應,如業道說。謂如分別十業道中,有業亦道,有道非業。此中有福亦業,亦事;有福、業,非事;有福、事,非業;有唯是福,非業、非事。且施類中,身語二業,具福業事三種義名。彼等起思,唯名福業。思俱有法,唯受福名。戒類既唯身語業性;故皆具受福業事名。修類中慈,唯名福事。業之事故。慈相應思,以慈為門而造作故。慈俱思戒,唯名福業。餘俱有法,唯受福名。或福業名,顯作福義。謂福加行。事、顯所依。謂施戒修,是福業之事。為成彼三,起福加行故。有說:唯思是真福業。福業之事,謂施戒修。以三為門,福業轉故。
二解 集異門論五卷六頁云:三福業事者:一、施類福業事。二、戒類福業事。三、修類福業事。施類福業事者:云何施類,云何福,云何業,云何事,而說施類福業事耶?答:施類者:謂施主佈施諸沙門婆羅門、貧窮苦行,道行乞者,飲食湯藥衣服華鬘塗散香等房舍臥具燈燭等物;是名施類。復次或由身佈施。謂或施身,或施身業,或施所捨物。或由語佈施。謂或施語,或施語業,或施所捨物。或由意佈施。謂或施意,或施意業,或施捨心。是名施類。福者:謂施俱行身律儀,語律儀,命清淨;是名福。業者:謂施俱行諸思等思現等思已思思類作心意業;是名業。事者:謂施主、受者、及所施物;是名事。此中施類,名施類,亦名福,亦名業,亦名事。此中福,名為福,亦名業,亦名事,亦名施類。此中業,名為業,亦名事,亦名施類,亦名福。此中事,唯名事。戒類福業事者:云何戒類,云何福,云何業,云何事,而說戒類福業事耶?答:戒類者:謂離害生命,離不與取,離欲邪行,離虛妄語,離飲窣羅迷麗耶末陀放逸處酒。是名戒類。福者:謂戒俱行身律儀語律儀命清淨;是名福。業者:謂戒俱行諸思等思現等思已思思類作心意業;是名業。事者:謂若防若止若遮若離害生命事,是離害生命事。若防若止若遮若離不與取事,是離不與取事。若防若止若遮若離欲邪行事,是離欲邪行事。若防若止若遮若離虛妄語事,是離虛妄語事。若防若止若遮若離飲窣羅迷麗耶末陀放逸處酒事,是離飲諸酒事。是名事。此中戒類,名為戒類,亦名福,亦名業,亦名事。此中福,名為福,亦名業,亦名事,亦名戒類。此中業,名為業,亦名事,亦名戒類,亦名福。此中事,名為事,亦名戒類,亦名福,亦名業。修類福業事者:云何修類,云何福,云何業,云何事,而說修類福業事耶?答:修類者:謂慈悲喜捨四無量;是名修類。福者:謂無量俱行身律儀語律儀命清淨;是名福。業者:謂無量俱行諸思等思現等思已思思類作心意業;是名業。事者:謂所緣事;緣彼而起四無量;是名事。此中修類,名為修類,亦名福,亦名業,亦名事。此中福,名為福,亦名業,亦名事,亦名修類。此中業,名為業,亦名事,亦名修類,亦名福。此中事,唯名事。
瑜伽二十七卷十四頁云:謂蘊有五。則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云何色蘊?謂諸所有色,一切皆是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此復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劣,若勝,若遠,若近,總名色蘊。云何受蘊?謂或順樂觸為緣諸受,或順苦觸為緣諸受,或順不苦不樂觸為緣諸受。復有六受身。則眼觸所生受,耳鼻舌身意觸所生受。總名受蘊。云何想蘊?謂有相想,無相想,狹小想,廣大想,無量想,無諸所有無所有處想。復有六想身。則眼觸所生想,耳鼻舌身意觸所生想。總名想蘊。云何行蘊?謂六思身。則眼觸所生思,耳鼻舌身意觸所生思。復有所餘除受及想諸心法等,總名行蘊。云何識蘊?謂心意識。復有六識身。則眼識、耳鼻舌身意識。總名識蘊。
二解 集論一卷一頁云:何因蘊唯有五?為顯五種我事故。謂身具我事,受用我事,言說我事,造作一切法非法我事,彼所依止我自體事。雜集論一卷三頁云:於此五中,前四是我所事。第五即我相事。言身具者,謂內外色蘊所攝。受等諸蘊受用等義,相中當說。彼所依止我自體事者:謂識蘊,是身具等所依我相事義。所以者何?世間有情,多於識蘊計執為我;於餘蘊計執我所。
三解 集異門論十一卷一頁云:五蘊者:一、色蘊,二、受蘊,三、想蘊,四、行蘊,五、識蘊。云何色蘊?答: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劣,若勝,若遠,若近;如是一切,略為一聚,說名色蘊。云何受蘊?答:諸所有受,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劣,若勝,若遠,若近;如是一切,略為一聚,說名受蘊。云何想蘊?答:諸所有想,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劣,若勝,若遠,若近;如是一切,略為一聚,說名想蘊。云何行蘊?答:諸所有行,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劣,若勝,若遠,若近;如是一切,略為一聚,說名行蘊。云何識蘊?答:諸所有識,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劣,若勝,若遠,若近;如是一切,略為一聚,說名識蘊。如彼卷一頁至十二頁廣釋。
四解 法蘊足論九卷九頁云:一時薄伽梵,在室羅筏,住逝多林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苾芻眾:有五種蘊。何等為五?謂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是名五蘊。云何色蘊?謂諸所有色,一切皆是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是名色蘊。云何受蘊?謂諸受、等受、別受、受性、受所攝,是名受蘊。復有二受,說名受蘊。謂身受,心受。云何身受?謂五識身相應諸受,乃至受所攝;是名身受。云何心受?謂意識相應諸受,乃至受所攝;是名心受。復有二受,說名受蘊。謂有味受,無味受。云何有味受?謂有漏作意相應諸受,乃至受所攝;是名有味受。云何無味受?謂無漏作意相應諸受,乃至受所攝;是名無味受。有作是說:欲界作意相應受,名有味受。色無色界作意相應受,名無味受。今此義中,有漏作意相應受,名有味受。無漏作意相應受,名無味受。如有味受,無味受,如是墮受,不墮受,耽嗜依受,出離依受,順結受,不順結受,順取受,不順取受,順纏受,不順纏受,世間受,出世間受,亦爾。復有三受,說名受蘊。謂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云何樂受?謂順樂觸所生身樂心樂,平等受受所攝,是名樂受。復次脩初第二第三靜慮順樂受觸所起心樂,平等受受所攝,是名樂受。云何苦受?謂順苦觸所生身苦心苦,不平等受受所攝,是名苦受。云何不苦不樂受?謂順不苦不樂觸所生身捨心捨,非平等非不平等受受所攝,是名不苦不樂受。復次脩未至定,靜慮中間,第四靜慮及無色定,順不苦不樂觸所生心捨,非平等非不平等受受所攝,是名不苦不樂受。復有四受,說名受蘊。謂欲界受,色界受,無色界受,不繫受。云何欲界受?謂欲界作意相應諸受,乃至受所攝,是名欲界受。云何色界受?謂色界作意相應諸受,乃至受所攝,是名色界受。云何無色界受?謂無色界作意相應諸受,乃至受所攝,是名無色界受。云何不繫受?謂無漏作意相應諸受,乃至受所攝,是名不繫受。復有五受,說為受蘊。謂樂受,苦受,喜受,憂受,捨受。如是五受,廣說如根品。復有六受,說為受蘊。謂眼觸所生受,耳鼻舌身意觸所生受。云何眼觸所生受?謂眼及色為緣,生眼識。三和合故;生觸。觸為緣故,生受。此中眼為增上,色為所緣,眼觸為因,眼觸為等起,是眼觸種類,是眼觸所生,與眼觸所生作意相應,於眼識所了別色諸受,乃至受所攝;是名眼觸所生受。如是耳鼻舌身意觸所生受,廣說亦爾。是名受蘊。如受蘊,如是想蘊,識蘊,如其所應,廣說亦爾。云何行蘊?謂行蘊有二種。一、心相應行蘊。二、心不相應行蘊。云何心相應行蘊?謂思,觸,作意,廣說乃至諸所有智,見,現觀。復有所餘如是類法,與心相應。是名心相應行蘊。云何心不相應行蘊?謂得,無想定,廣說乃至文身。復有所餘如是類法,不與心相應,是名心不相應行蘊。如是心相應行蘊,心不相應行蘊,總名行蘊。
集異門論十五卷七頁云:六出離界者:云何為六?答:一、有具壽作如是言:我於慈心定,雖已習、已修、已多所作;而我心猶為瞋所纏縛。應告彼曰:勿作是言。所以者何?若有具壽、於慈心定,已習已修已多所作;無處無容其心猶為瞋所纏縛。若心猶為瞋所纏縛;無有是處。謂慈心定,必能出離一切瞋縛。問:此中出離,何所謂耶?答:瞋縛永斷,亦名出離。超越瞋縛,亦名出離。諸慈心定,亦名出離。今此義中,意說慈心定名出離。二、有具壽作如是言:我於悲心定,雖已習、已修、已多所作;而我心猶為害所纏縛。應告彼曰:勿作是言。所以者何?若有具壽、於悲心定,已習已修已多所作;無處無容其心猶為害所纏縛。若心猶為害所纏縛;無有是處。謂悲心定,必能出離一切害縛。問:此中出離,何所謂耶?答:害縛永斷,亦名出離。超越害縛,亦名出離。諸悲心定,亦名出離。今此義中,意說悲心定名出離。三、有具壽作如是言:我於喜心定,雖已習、已修、已多所作;而我心猶為不樂纏縛。應告彼曰:勿作是言。所以者何?若有具壽、於喜心定,已習已修已多所作;無處無容其心猶為不樂纏縛。若心猶為不樂纏縛;無有是處。謂喜心定,必能出離一切不樂。問:此中出離,何所謂耶?答:不樂永斷,亦名出離。超越不樂,亦名出離。諸喜心定,亦名出離。今此義中,意說喜心定名出離。四、有具壽作如是言:我於捨心定,雖已習、已修、已多所作;而我心猶為欲貪瞋纏縛。應告彼曰:勿作是言。所以者何?若有具壽、於捨心定,已習已修已多所作;無處無容其心猶為欲貪瞋纏縛。若心猶為欲貪瞋纏縛;無有是處。謂捨心定,必能出離一切欲貪瞋。問:此中出離,何所謂耶?答:欲貪瞋永斷,亦名出離。超越欲貪瞋,亦名出離。諸捨心定,亦名出離。今此義中,意說捨心定名出離。五、有具壽作如是言:我於無相心定,雖已習、已修、已多所作;而我心猶為隨相識纏縛。應告彼曰:勿作是言。所以者何?若有具壽、於無相心定,已習已修已多所作;無處無容其心猶為隨相識纏縛。若心猶為隨相識纏縛;無有是處。謂無相心定,必能出離一切隨相識。問:此中出離,何所謂耶?答:隨相識永斷,亦名出離。超越隨相識,亦名出離。無相心定,亦名出離。今此義中,意說無相心定名出離。六、有具壽作如是言:我雖遠離我慢,不觀見我我所;而我心猶為疑猶豫箭纏縛損害。應告彼曰:勿作是言。所以者何?若有具壽,遠離我慢,不觀見我我所,無處無容其心猶為疑猶豫箭纏縛損害。若心猶為疑猶豫箭纏縛損害;無有是處。謂遠離我慢,不觀見我我所者,必能出離一切疑猶豫箭。問:此中出離,何所謂耶?答:我慢永斷,亦名出離。超越我慢,亦名出離。今此義中,意說超越諸慢名出離。
如二十一種受中說。
二解 如受支差別中說。
三解 法蘊足論九卷十一頁云:云何不苦不樂受?謂順不苦不樂觸所生身捨心捨,非平等非不平等受受所攝,是名不苦不樂受。復次脩未至定靜慮中間,第四靜慮及無色定,順不苦不樂觸所生心捨,非平等非不平等受受所攝,是名不苦不樂受。
四解 集異門論五卷一頁云:不苦不樂受云何?答:順不苦不樂受觸所生身捨、心捨、非平等非不平等受受所攝,是謂不苦不樂受。
瑜伽七十四卷十七頁云:云何心清淨十相?一、憐愛心而行惠施。謂任自性,於諸有情。二、珍寶心而行惠施。謂於施所。三、平等心而行惠施。謂於怨親及中庸所。四、調伏垢心而行惠施。謂於慳垢及蓄積垢。當知不施於他,名為慳垢。自不受用,名蓄積垢。五、欣樂心而行惠施。謂由七相。一、於未來求者,發喜樂心故。二、於已來求者,初見便生淨信心故。三、於正施時,生悅豫心故。四、生靜定心故。五、生無足心故。六、生不惱害意趣心故。七、施已無追悔心故。六、忍辱心而行惠施。謂於求者強遮障中,能堪忍故;及無厭倦故。七、以慈心而行惠施。謂於惱害者。八、以悲心而行惠施。謂於有苦者。九、以喜心而行惠施。謂於有功德者。十、以捨心而行惠施。謂於親友所。
瑜伽十二卷十二頁云:復次,云何建立四無量定?謂諸有情有三品故,一者無苦無樂,二者有苦,三者有樂。如其次第,欲與其樂,欲令離苦,欲令其樂永不相離。於彼作意,有四種故。如其次第,建立四種,謂由與樂作意故,拔苦作意故,樂不相離隨喜作意故。建立前三,即於此三欲與樂等。為欲令彼不樂思慕不染污作意故,瞋恚不染污作意故,貪欲不染污作意故,建立於捨。經言:以慈俱心,乃至廣說。現前饒益,故名慈俱;饒益相故,名慈善友。其饒益相,略有二種:一欲利益,二欲安樂。此二種相,一切無量之所顯示。無怨者,離惡意樂故。無敵者,離現乖諍故。無惱害者,離不饒益事故。廣者,所緣廣大故。大者,利益安樂思惟最勝故。無量者,果無量故。如四大河,眾流雜處。善修習者,極純熟故。設有問言:慈俱等心有何等相?故次答言:勝解遍滿,具足而住。勝解遍滿者,增上意樂勝解周普;義具足者,圓滿清白故;住者,所修觀行日夜專注,時專注故。問:如經言:善修習慈,極於遍淨,乃至廣說。此何密意?答:第三靜慮,於諸樂中其樂最勝,憶念此樂,修習慈心,慈最第一故,說修慈極於遍淨。憶念空處,修習悲心,亦最第一,以修悲者,樂欲拔苦,無色界中,遠離眾苦,斷壞等苦,彼都無故,是故憶念無邊空處。修悲等至,作如是念,當令一切有苦有情,到無眾苦及所依處。修喜定者,亦常憶念無邊識處,慶諸有情所得安樂,作如是念,當令一切有情之類受無量樂,猶如識處,識無限量,是故憶念識無邊處。修習喜定,為最第一。修捨定者,亦常憶念無所有處,作如是念,無所有處無漏心地最為後邊,捨最第一,如阿羅漢苾芻,一切苦、樂、不苦不樂現行位中皆無染污,當令一切有情之類得如是捨。是故憶念無所有處,修習捨定,為最第一。如是一切皆是聖行,唯聖能修。故經宣說覺分俱行。
二解 瑜伽十四卷八頁云:又有四法,於諸有情對治恚害、不樂、欲、貪。善修習時,能生大福,能趣離欲:一慈,二悲,三喜,四捨。
三解 瑜伽四十四卷九頁云:云何菩薩修四無量慈、悲、喜、捨?謂諸菩薩略有三種,修四無量:一者有情緣無量,二者法緣無量,三者無緣無量。若諸菩薩,於其三聚一切有情安立,以為無苦、無樂、有苦有樂,於其最初欲求樂者,發起與樂增上意樂,普緣十方安住無倒有情勝解,修慈俱心,當知是名有情緣慈。若諸菩薩,住唯法想增上意樂,正觀唯法,假說有情,修慈俱心,當知即此名法緣慈。若諸菩薩,復於諸法遠離分別,修慈俱心,當知即此名無緣慈。如有情緣、法緣、無緣三慈差別,悲、喜、捨三,當知亦爾。若諸菩薩,於有苦者,發起除苦增上意樂,普緣十方修悲俱心,是名為悲。若諸菩薩,於有樂者,發起隨喜增上意樂,普緣十方修喜俱心,是名為喜。若諸菩薩,即於如是無苦、無樂、有苦有樂三種有情,隨其次第,發起遠離癡、瞋、貪惑增上意樂,普緣十方修捨俱心,是名為捨。
四解 顯揚四卷一頁云:論曰:無量者,謂四無量,廣說如經。一、慈無量:謂慈心俱,無怨、無憎、無有損害,廣大無量極善修習,於一方面如是次第乃至十方一切無邊世界,意解遍滿具足住。慈心俱者,於無苦無樂眾生,欲施樂,具阿世耶心相應故;無怨者,即彼對治欲加苦具瞋故;無憎者,即彼對治障礙樂具瞋故;無損害者,即彼對治欲與不宜瞋故;廣者,於見所行作意故;大者,於聞所行作意故;無量者,於覺知所行作意故;極善修習者,由串習相應離諸蓋故;於一方面如是次第乃至十方一切無邊世界者,遍緣器世間及有情世間故;意解者,緣意解思惟境界故;遍滿者,緣無間有情境界故;具足住者,如前靜慮中說。二、悲無量:謂悲心俱,乃至廣說悲心俱者,於有苦眾生欲拔苦,具阿世耶心相應故;無怨者,即彼對治與苦害故;無憎者,即彼對治障礙拔苦害故;無損害者,即彼對治欲與不宜不喜樂故;餘如前說。三、喜無量;謂喜心俱,乃至廣說喜心俱者,於有樂眾生隨喜彼樂,阿世耶心相應故。無怨者,即彼對治欲與苦具不喜樂故;無憎者,即彼對治障礙樂具不喜樂故;無損害者,即彼對治欲與不宜不喜樂故;餘如前說。四、捨無量:謂捨心俱,乃至廣說捨心俱者,欲令不染阿世耶心相應故;無怨者,即彼對治令染貪瞋故;無憎者,即彼對治障礙除染貪瞋故;無損害者,即彼對治顛倒不染貪及瞋故;餘如前說。此四無量體性云何?謂慈以無瞋善根為體,悲以不害善根為體,喜以不嫉善根為體,捨以無貪無瞋善根為體,皆是憐愍眾生法故。於此四中,慈唯無瞋,次二無量無瞋一分,捨是無貪無瞋一分。又復與彼相應等持諸心心法,并彼眷屬,皆是四無量體。
五解 雜集論十三卷十七頁云:無量者,謂四無量:一、慈無量,二、悲無量,三、喜無量,四、捨無量。慈云何?謂依止靜慮,於諸有情與樂相應意樂,住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法。此中顯慈無量,以靜慮為所依,有情為境界,願彼與樂相應為行相,定慧為自體,一切功德皆奢摩他、毗缽舍那所攝故,諸心、心法為助伴。當知悲等一切功德,隨其所應亦爾。悲云何?謂於諸有情離苦意樂,住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所依、自體、助伴,與慈相似故。喜云何?謂於諸有情不離樂意樂,住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捨云何?謂依止靜慮,於諸有情利益意樂,住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利益意樂者,謂於與樂相應等有情所,棄捨愛等,作是思惟,當令彼解脫煩惱,如是意樂,名捨行相;利益意樂行相圓滿,名住具足。又云:復次,無量作何業?謂捨所治障,哀愍住故,能速圓滿福德資糧,成熟有情,心無懈倦;捨所治障者,謂如其次第四無量,能捨瞋、害、不樂、愛恚故;哀愍住者,謂四無量,於利益有情事隨順轉住。由於一切有情哀愍住故,能速圓滿福德資糧;成熟有情,心無懈倦者,由愍諸有情不顧自身故。
六解 無性釋九卷二十二頁云:頌云:憐愍諸有情,起和合遠離,常不舍利樂,四意樂歸禮。今此頌中顯四無量。憐愍諸有情者,是總句。起和合意樂者,顯慈無量,欲令有情樂和合故;起遠離意樂者,顯悲無量,欲令有情遠離苦故;起常不捨意樂者,顯喜無量,欲令有情不捨樂故;起利樂意樂者,顯捨無量,欲令有情獲得利益及安樂故。捨謂棄捨,欲令有情捨樂受等煩惱隨眠,不捨有情;又處中住,說名為捨。緣此功德,歸依敬禮諸佛法身,故名歸禮。餘頌准此,一切應知。
七解 俱舍論二十九卷一頁云:論曰:無量有四,一慈,二悲,三喜,四捨。言無量者,無量有情為所緣故,引無量福故,感無量果故。此何緣故唯有四種?對治四種多行障故。何謂四障?謂諸瞋、害、不欣慰、欲貪瞋。治此如次,建立慈等。不淨與捨,俱治欲貪,斯有何別?毗婆沙說:欲貪有二:一色,二淫。不淨與捨,如次能治,理實不淨能治淫貪,餘親友貪,捨能對治。四中初、二,體是無瞋,理實應言,悲是不害,喜則喜受,捨即無貪,若并眷屬,五蘊為體;若捨無貪性,如何能治瞋,此所治瞋,貪所引故,理實應用二法為體。此四無量行相別者:云何當令諸有情類得如是樂,如是思惟入慈等至;云何當令諸有情類離如是苦,如是思惟入悲等至;諸有情類得樂離苦,豈不快哉,如是思惟,入喜等至;諸有情類平等平等,無有親怨,如是思惟入捨等至。此四無量,不能令他實得樂等,寧非顛倒。願欲令彼得樂等故,或阿世耶無顛倒故,與勝解想相應起故,設是顛倒,復有何失?若應非善,理則不然,此與善根相應起故;若應引惡,理亦不然,由此力能治瞋等故。此緣欲界一切有情,能治緣彼瞋等障故。然契經說,修習慈等思惟一方一切世界。此經舉器以顯器中。第三但依初、二靜慮,喜受攝故,餘定地無;所餘三種,通依六地,謂四靜慮、未至中間;或有欲令唯依五地,謂除未至。是容豫德,已離欲者方能起故。或有欲令此四無量隨其所應,通依十地,謂欲、四本、近分中間。此意欲令定不定地根本加行皆無量攝前,雖說此能治四障而不能令諸惑得斷,有漏根本靜慮攝故,勝解作意相應起故,遍緣一切有情境故,此加行位制伏瞋等,或此能令已斷更遠故。前說此能治四障,謂欲、未至亦有慈等,似所修成根本無量,由此制伏瞋等障已,引斷道生,能斷諸惑。諸惑斷已,離染位中方得根本四種無量。於此後位雖遇強緣,而非瞋等之所蔽伏。初習業位云何修慈?謂先思惟自所受樂。或聞說佛、菩薩、聲聞及獨覺等所受快樂,便作是念,願諸有情一切等受如是快樂。若彼本來煩惱增盛,不能如是平等運心,應於有情分為三品,所謂親友、處中、怨仇。親複分三,謂上中下;中品唯一;怨亦分三,謂下中上。總成七品。分品別已,先於上親發起真誠與樂勝解。此願成已,於中下親亦漸次修如是勝解。於親三品得平等已,次於中品下中上怨亦漸次修如是勝解。由數習力,能於上怨起與樂願與上親等。修此勝解既得無退,次於所緣漸修令廣,謂漸運想思惟一邑一國一方一切世界,與樂行相無不遍滿,是為修習慈無量成。若於有情樂求德者,能修慈定令速疾成;非於有情樂求失者以斷善者,有德可錄。麟喻獨覺,有失可取。先福罪果,現可見故。修悲喜法,准此應知。謂觀有情沒眾苦海,便願令彼皆得解脫,及想有情得樂離苦,便深欣慰,實為樂哉。修捨最初從處中起,漸次乃至能於上親起平等心,與處中等。此四無量,人起非餘。隨得一時,必成三種,生第三定等,唯不成喜故。
八解 法蘊足論六卷七頁云:爾時世尊告苾芻眾:有四無量,何等為四?謂有一類慈俱行心,無怨無敵,遠離惱害,廣大無量;善修習故,想對一方。勝解遍滿,具足而住,及對第二、第三、第四上下或傍,一切世間,亦復如是,是名第一。復有一類悲俱行心,無怨無敵,遠離惱害,廣大無量;善修習故,想對一方,勝解遍滿,具足而住,及對第二、第三、第四,上下或傍,一切世間,亦復如是,是名第二。復有一類喜俱行心,無怨無敵,遠離惱害,廣大無量;善修習故,想對一方,勝解遍滿,具足而住,及對第二、第三、第四,上下或傍,一切世間,亦復如是,是名第三。復有一類捨俱行心,無怨無敵,遠離惱害,廣大無量;善修習故,想對一方,勝解遍滿,具足而住,及對第二、第三、第四,上下或傍,一切世間,亦復如是,是名第四。如彼卷八頁至十九頁廣釋。
九解 集異門論六卷十三頁云:四無量者,一、慈無量,二、悲無量,三、喜無量,四、捨無量。慈無量云何?答:諸慈及慈相應受、想、行、識,若彼等起身、語業,若彼等起心不相應行,是名慈無量。悲無量云何?答:諸悲及悲相應受、想、行、識,若彼等起身、語業,若彼等起心不相應行,是名悲無量。喜無量云何?答:諸喜及喜相應受、想、行、識,若彼等起身、語業,若彼等起心不相應行,是名喜無量。捨無量云何?答:諸捨及捨相應受、想、行、識,若彼等起身、語業,若彼等起心不相應行,是名捨無量。
十解 大毗婆沙論八十一卷十四頁云:問:此四無量自性是何?答:慈悲俱以無瞋善根為自性,對治瞋故。若兼取相應隨轉,則四蘊、五蘊為自性;欲界者四蘊,色界者五蘊。問:若慈悲俱以無瞋善根為自性對治瞋者,慈對治何等瞋?悲對治何等瞋耶?答:慈對治斷命瞋,悲對治捶打瞋。復次,慈對治應瞋處瞋,悲對治不應瞋處瞋。有作是說,慈無量以無瞋善根為自性,對治瞋故;悲無量以不害為自性,對治害故;喜以喜根為自性。若兼取相應隨轉,則欲界者四蘊為自性,色界者五蘊為自性。問:若喜無量以喜根為自性者,品類足說當云何通?如說:云何喜無量?謂喜及喜相應受、想、行、識。若彼所起身、語二業者,彼所起心不相應行皆名為喜,豈有喜受與受相應?答:彼文應說:謂喜及喜相應想、行、識,不應言受而言受者,是誦者謬。復次,彼論總說五蘊為喜無量自性,雖喜受與受不相應,而餘心、心所法與受相應,故作是說亦不違理。有餘師說:此喜無量,欣為自性。欣體非受,別有心所與心相應。有說:欣在喜根相應聚中可得。有作是說:喜根後生欣,由喜力所引起故。若作是說,此喜無量與受相應亦不違理。捨以無貪善根為自性,對治貪故。若兼取相應隨轉,則欲界者四蘊為自性,色界者五蘊為自性。如是名為無量自性。問:此四無量,其相云何?答:自性即是相,相即是自性。自性與相,不相離故。尊者世友作如是說:授與饒益是慈相,除去衰損是悲相,慶慰得捨是喜相,忘懷平等是捨相。已說無量自性及相,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無量?無量是何義?答:普緣有情,對治無量戲論煩惱,故名無量。問:戲論有二種,一愛戲論,二見戲論,何無量對治何戲論耶?答:無量不能斷諸煩惱,但能制伏,或令轉遠。有時四種皆對治愛,有時四種皆對治見。若依四種近對治說,應言慈、悲近對治見戲論,以見行者多瞋恚故;喜、捨近對治愛戲論,以愛行者多親附故。有作是說,慈、悲近對治愛戲論,喜、捨近對治見戲論。復次,普緣有情,對治無量放逸煩惱,故名無量。謂四無量能近對治欲界放逸諸煩惱故。復次,如是四種,是諸賢聖廣遊戲處,故名無量。如富貴人有無量種廣遊戲處,謂諸園苑宮殿臺閣遊獵等處。復次,如是四種能緣無量有情為境,生無量福,引無量果,故名無量。如彼卷十四頁至八十三卷十六頁廣說。
十一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四十一卷十頁云:四無量者,謂慈、悲、喜、捨。慈謂與樂作意相應,無瞋善根為性。悲謂除苦作意相應,無瞋善根為性;有說不害為性。喜謂慶慰作意相應喜根為性;有說以善心所中欣為自性。捨謂平等作意相應,無貪善根為性。已說自性,當說所以。問:何故名無量?答:由此四種緣無量有情故,生無量善法故,招無量勝果故。廣說此四,亦如餘處。
集異門論三卷九頁云:出離尋云何?答:於諸欲尋,思惟過患;謂此欲尋,是不善法。諸下賤者,信解受持。一切如來,及諸弟子,賢貴善士,共所呵厭。能為自害,能為他害,能為俱害。能滅智慧,能礙彼品,能障涅槃。受持此法,不生通慧,不引菩提,不證涅槃。如是思惟諸欲尋過患時,諸心尋求,遍尋求,近尋求,心顯了,極顯了,現前顯了,推度搆畫,思惟分別,名出離尋。復次為斷欲尋;於出離尋,思惟功德。謂出離尋,是勝善法。是尊勝者,信解受持。一切如來,及諸弟子,賢貴善士,共所稱讚。不為自害,不為他害,不為俱害。不滅智慧,不礙彼品,不障涅槃。受持此法,能生通慧,能引菩提,能證涅槃。如是思惟出離尋功德時,諸心尋求,乃至分別,名出離尋。復次思惟欲尋,如病,如癰,如箭,惱害,無常,苦,空,非我,轉動,勞倦,羸篤,是失壞法,迅速不停,衰朽非恒,不可保信,是變壞法。如是思惟諸欲尋時,諸心尋求,乃至分別,名出離尋。復次為斷欲尋;思惟彼滅,是真寂靜;思惟彼道,是真出離。如是思惟彼滅道時,諸心尋求,乃至分別;名出離尋。復次思惟捨心定及道,捨心定相應無想定,滅定,擇滅,如是思惟時,諸心尋求,乃至分別,名出離尋。復次思惟出離,及出離相應受想行識,及彼等起身語業,心不相應行時,諸心尋求,乃至分別,名出離尋。
集異門論二卷二頁云:出定善巧云何?答:定謂八部八蘊定。即四靜慮,四無色定。出定善巧,謂如實知見,如是補特伽羅,出初靜慮定;如是補特伽羅,乃至出非想非非想處定。復次如實知見,如是補特伽羅,於出初靜慮定,有善巧作意;如是補特伽羅,乃至於出非想非非想處定,有善巧作意。復次如實知見如是補特伽羅,出初靜慮道;如是補特伽羅,乃至出非想非非想處道。復次如實知見如是補特伽羅,於出初靜慮道,有善巧作意;如是補特伽羅,乃至於出非想非非想處道,有善巧作意。其事云何?如有說言:我如是作意,如此作意,於出初靜慮定,乃至出非想非非想處定,善等了,善近了,善分別,善思惟,善通達。我如是想,如是觀,如是勝解,如是任持,如是分別,於出初靜慮定,乃至出非想非非想處定,善等了,乃至善通達。我如是攝心,策心,伏心,持心,舉心,捨心,制心,縱心,於出初靜慮定,乃至出非想非非想處定,善等了,乃至善通達。我如是法,於出定乃至出定善巧,無作用,無利益,無多所作;但為障礙。我於此法,善等了,乃至善通達。我如是法,於出定乃至出定善巧,有作用,有利益,有多所作;不為障礙。我於此法,善等了,乃至善通達。於如是出種種定中,解了,乃至毘缽舍那,是謂出定善巧。
謂由壽量極故而便緻死。廣如瑜伽一卷十三頁至十五頁廣釋。
二解 瑜伽八十四卷十一頁云:死者:其識棄捨心胸處故。
三解 如死差別中說。
四解 法蘊足論五卷八頁云:死、謂彼彼諸有情類、即從彼彼諸有情聚、移轉壞沒,退失別離,壽暖識滅,命根不轉,諸蘊破壞,殀喪殞逝;總名為死。
五解 大毗婆沙論三十八卷十七頁云:云何死?答:彼彼有情、從彼彼有情眾同分、移轉壞沒,捨壽煖,命根滅,棄諸蘊,身殞喪,是謂死。契經說死,與此相同。文句雖多;而義無別,同顯死故。
六解 發智論二卷十三頁云:云何死?答:彼彼有情、從彼彼有情眾同分、移轉,壞沒,捨壽瓏,命根,滅棄諸蘊,身殞喪;是謂死。
瑜伽八十四卷十一頁云:復次殞者:捨身形故。終者:臨死時故。喪者:若於是時,尸骸猶在。沒者:若於是時,尸骸殄滅。又喪者:據色身故。歿者:據名身故。壽退煖退者:將欲終時,餘心處在。命根滅者:一切壽量,皆窮盡故。死者:其識棄捨心胸處故。殂落者:從死已後,或一七日,或復經於二三七日。
如五蘊中說。
二解 如名色差別中說。
三解 五蘊論二頁云:云何受蘊?謂三領納。一、苦,二、樂,三、不苦不樂。樂、謂滅時有和合欲。苦、謂生時有乖離欲。不苦不樂,謂無二欲。
四解 廣五蘊論三頁云:云何受蘊?受有三種。謂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樂受者:謂此滅時,有和合欲。苦受者:謂此生時,有乖離欲。不苦不樂受者:謂無二欲。無二欲者:謂無和合,及乖離欲。受、謂識之領納。
五解 俱舍論一卷十一頁云:受蘊謂三領納隨觸。即樂、及苦、不苦不樂。此復分別,成六受身。謂眼觸所生受,乃至意觸所生受。
六解 法蘊足論九卷十頁云:云何受蘊?謂諸受、等受、別受、受性、受所攝,是名受蘊。復有二受,說名受蘊。謂身受心受。云何身受?謂五識身相應諸受,乃至受所攝,是名身受。云何心受?謂意識相應諸受,乃至受所攝,是名心受。復有二受,說名受蘊。謂有味受、無味受。云何有味受?謂有漏作意相應諸受,乃至受所攝,是名有味受。云何無味受?謂無漏作意相應諸受,乃至受所攝,是名無味受。有作是說:欲界作意相應受,名有味受。色無色界作意相應受,名無味受。今此義中,有漏作意相應受,名有味受。無漏作意相應受,名無味受。如有味受、無味受,如是墮受、不墮受,耽嗜依受、出離依受,順結受、不順結受,順取受、不順取受,順纏受、不順纏受,世間受、出世間受,亦爾。復有三受,說名受蘊。謂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云何樂受?謂順樂觸所生身樂心樂,平等受受所攝,是名樂受。復次修初第二第三靜慮順樂受觸所起心樂、平等、受受所攝,是名樂受。云何苦受?謂順苦觸所生身苦心苦,不平等受受所攝,是名苦受。云何不苦不樂受?謂順不苦不樂觸所生身捨心捨,非平等非不平等受受所攝,是名不苦不樂受。復次修未至定,靜慮中間,第四靜慮,及無色定,順不苦不樂觸所生心捨,非平等非不平等受受所攝,是名不苦不樂受。復有四受說名受蘊。謂欲界受、色界受、無色界受、不繫受。云何欲界受?謂欲界作意相應諸受,乃至受所攝,是名欲界受。云何色界受?謂色界作意相應諸受,乃至受所攝,是名色界受。云何無色界受?謂無色界作意相應諸受,乃至受所攝,是名無色界受。云何不繫受?謂無漏作意相應諸受,乃至受所攝,是名不繫受。復有五受,說為受蘊。謂樂受、苦受、喜受、憂受、捨受。如是五受,廣說如根品。復有六受,說為受蘊。謂眼觸所生受,耳鼻舌身意觸所生受。云何眼觸所生受?謂眼及色為緣,生眼識。三和合故,生觸。觸為緣故,生受。此中眼為增上,色為所緣,眼觸為因,眼觸為等起,是眼觸種類,是眼觸所生,與眼觸所生,作意相應,於眼識所了別色,諸受;乃至受所攝;是名眼觸所生受。如是耳鼻舌身意觸所生受,廣說亦爾。
七解 集異門論十一卷一頁云:云何受蘊?答:諸所有受,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劣、若勝,若遠、若近;如是一切,略為一聚,說名受蘊。諸所有受者:云何名為諸所有受?答:盡所有受,謂六受身。何等為六?謂眼觸所生受,耳鼻舌身意觸所生受。如是名為諸所有受。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者:云何過去受?答:若受,已起,已等起;已生,已等生;已轉,已現轉;已聚集,已出現;落謝過去,盡滅離變;過去性,過去類,過去世攝;是名過去受。云何未來受?答:若受,未已起,未已等起;未已生,未已等生;未已轉,未已現轉;未聚集,未出現;未來性,未來類,未來世攝;是名未來受。云何現在受?答:若受,已起,已等起;已生,已等生;已轉,已現轉;聚集出現,住、未已謝,未已盡滅,未已離變,和合現前;現在性,現在類,現在世攝;是名現在受。若內若外者:云何內受?答:若受、在此相續,已得不失;是名內受。云何外受?答:若受、在此相續,或本未得,或得已失。若他相續。是名外受。若麤若細者:云何施設麤受細受?答:觀待施設麤受細受。復如何等?答:若觀待無尋唯伺受;則有尋有伺受名麤。若觀待有尋有伺受;則無尋唯伺受名細。若觀待無尋無伺受;則無尋唯伺受名麤。若觀待無尋唯伺受;則無尋無伺受名細。若觀待色界受;則欲界受名麤。若觀待欲界受;則色界受名細。若觀待無色界受;則色界受名麤。若觀待色界受;則無色界受名細。若觀待不繫受;則無色界受名麤。若觀待無色界受;則不繫受名細。如是施設麤受細受。如是名為若麤若細。若劣若勝者:云何施設劣受勝受?答:觀待施設劣受勝受。復如何等?答:若觀待有覆無記受;則不善受名劣。若觀待不善受;則有覆無記受名勝。若觀待無覆無記受;則有覆無記受名劣。若觀待有覆無記受;則無覆無記受名勝。若觀待有漏善受;則無覆無記受名劣。若觀待無覆無記受;則有漏善受名勝。若觀待無漏善受;則有漏善受名劣。若觀待有漏善受;則無漏善受名勝。若觀待色界受;則欲界受名劣。若觀待欲界受;則色界受名勝。若觀待無色界受;則色界受名劣。若觀待色界受;則無色界受名勝。若觀待不繫受;則無色界受名劣。若觀待無色界受;則不繫受名勝。如是施設劣受勝受。如是名為若劣若勝。若遠若近者:云何遠受?答:過去未來受。云何近受?答:現在受。復次云何遠受?答:若受過去,非無間滅;若受未來,非現前起;是名遠受。云何近受?答:若受過去,無間已滅;若受未來,現前正起;是名近受。如是名為若遠若近。如是一切略為一聚者:云何一切略為一聚?答:推度思惟稱量觀察,集為一聚,是故名為如是一切略為一聚。說名受蘊者:云何說名受蘊?答:於此受蘊,顯受顯蘊顯身顯聚。是故名為說名受蘊。
八解 品類足論二卷十四頁云:受蘊云何?謂六受身。即眼觸所生受,乃至意觸所生受。
大毗婆沙論七十九卷九頁云:謂緣苦諦、有四行相。一、苦,二、非常,三、空,四、非我。傷痛逼迫,如荷重擔,違逆聖心;故名為苦。由二緣故,說名非常。一、由所作,二、由屬緣。由所作者:諸有為法,一剎那頃,能有所作。第二剎那,不復能作,由屬緣者:諸有為法,繫屬眾緣,方有所作。違我所見,故名為空。違於我見,故名非我。復次麤重所逼,故名為苦。性不究竟,故名非常。內離士夫作者受者;遣作受者,故名為空。性不自在,故名非我。又云:問:有四行相、觀生死果,何故此果、但名苦諦;不名非常空非我諦?答:亦應說為非常等諦,而不說者;是有餘說。復次既說為苦諦;當知已說為非常空及非我諦。以相同故。復次苦相不共,唯有漏法,是苦非餘;故名苦諦。非常等三、是餘共相。謂非常相,三諦皆有。空非我相,遍一切法。故此不名非常等諦。復次苦違諸有。有情聞之,能捨生死。故名苦諦。美妙飲食,持與小兒,若語是苦;彼便遠棄。語非常等,彼無捨心。是故不名非常等諦。復次生死有苦愚智同信。外道聞之,亦不誹謗。聞非常等,有不生信。故名苦諦。非非常等。復次能知所知,易分別故,但名苦諦。非非常等。謂佛世尊,說有苦智。故此所知,但名苦諦。如智、所知;覺、所覺、根、根義,行相、所緣,有境、及境,應知亦爾。復次此苦諦名,舊所傳說。是舊文句。過去諸佛,過殑伽沙,皆以苦名表示此諦。今佛亦爾。故不應責。復次此諦四相,苦相最初。是故世尊但名苦諦。
集異門論五卷六頁云:施類福業事者:云何施類,云何福,云何業,云何事,而說施類福業事耶?答:施類者:謂施主佈施諸沙門、婆羅門、貧窮苦行道行乞者、飲食湯藥衣服華鬘塗散等香房舍臥具燈燭等物;是名施類。復次或由身佈施。謂或施身,或施身業,或施所捨物。或由語佈施。謂或施語,或施語業,或施所捨物。或由意佈施。謂或施意,或施意業,或施捨心。是名施類。福者:謂施俱行身律儀語律儀,命清淨,是名福。業者:謂施俱行諸思等思,現等思,已思,思類,作心意業,是名業。事者:謂施主,受者,及所施物,是名事。此中施類,名施類,亦名福,亦名業,亦名事。此中福,名為福,亦名業,亦名事,亦名施類。此中業,名為業,亦名事,亦名施類,亦名福。此中事,唯名事。
瑜伽十一卷十一頁云:又此捨根、乃至何處?當知始從第四靜慮、乃至有頂。
二解 俱舍論三卷六頁云:中、謂非悅非不悅。即是不苦不樂受。此處中受、名為捨根。如是捨根、為是身受?為是心受?應言通二。何因此二、總立一根?立受在身心,同無分別故。在心苦樂,多分別生。在身不然,隨境力故。阿羅漢等、亦如是生。故此立根、身心各別。捨無分別,任運而生;是故立根、身心合一。又苦樂受、在身在心,為損為益,其相各異;故別立根。捨、在身心、同無分別,非損非益,其相無異;故總立根。
三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四十二卷十五頁云:捨根云何?答:依順不苦不樂觸所生身心捨、非平等非不平等受受所攝;是謂捨根。
四解 法蘊足論九卷五頁云:云何捨根?謂順捨觸所生身捨心捨、非平等非不平等受受所攝,是名捨根。復次脩未至定、靜慮中間、第四靜慮、及無色定、順不苦不樂觸所生心捨、非平等非不平等受受所攝,是名捨根。
五解 界身足論上五頁云:捨根云何?謂觸順不苦不樂受觸者、所起身心捨,非平等非不平等受受所攝;是名捨根。
六解 品類足論三卷四頁云:捨根云何?謂順捨受觸所觸時、身捨心捨,非平等非不平等受受所攝。是名捨根。
法蘊足論九卷二十二頁云:云何捨界?謂順捨觸所起身捨心捨,非平等非不平等受受所攝,是名捨界。復次脩未至定靜慮中間第四靜慮及無色定、順不苦不樂觸所起心捨、非平等非不平等受受所攝,是名捨界。
顯揚四卷二頁云:四、捨無量。謂捨心俱,乃至廣說。捨心俱者:欲令不染阿世耶心相應故。無怨者:即彼對治令染貪瞋故。無憎者:即彼對治障礙除染貪瞋故。無損害者:即彼對治顛倒不染貪及瞋故。餘如前說。
二解 法蘊足論七卷三頁云:捨無量云何?謂捨及捨相應受想行識,若彼等起身語業,若彼等起心不相應行。是名捨無量。
法蘊足論六卷八頁云:復有一類、捨俱行心、無怨無敵,遠離惱害,廣大無量,善修習故;想對一方勝解遍滿具足而住。及對第二第三第四上下或傍一切世間,亦復如是。是名第四。云何為捨?謂有一類、作是思惟:應於有情住平等捨。彼依出家、或依遠離;由思擇力,內所發起色界定善心平等性、心正直性、心無警覺寂靜住性,總名為捨。復次與捨相應受想行識、及所等起身語二業、不相應行、亦名為捨。云何捨心定加行?修何加行,入捨心定?謂有一類、雖見可愛可樂可喜可意等有情;而不起分別:此是我母,此是我父;乃至此是我朋友等。唯起平等有情勝解。如無求士、遇入一林,雖見娑羅樹、或多羅樹、或夜鬘樹、或馬相樹、或鄔曇跋羅樹、或諾瞿陀樹等;而不起分別:此是娑羅樹,此是多羅樹,乃至此是諾瞿陀樹等。唯起平等樹林勝解。修捨行者、於諸有情,不起分別;應知亦爾。是名捨心定功行,亦名入捨心定。復次捨心定有二種。一、狹小,二、無量。云何狹小捨心定加行?修何加行,入狹小捨心定?謂有一類、於諸可愛可樂可喜可意等有情,謂父母兄弟姊妹、及餘隨一親屬朋友等。彼於如是狹小有情,令狹小捨俱心住等住近住安住調伏寂靜最極寂靜一趣等持。於彼有情,住平等捨。彼於爾時,若心散亂、馳流餘境,不能一趣,不能守念,令住一緣;於彼有情住平等捨;齊此未名狹小捨心定加行,亦未名入狹小捨心定。彼若爾時、攝錄自心、令不散亂馳流餘境,能令一趣、住念一緣、思惟狹小諸有情相,於彼有情、住平等捨;如是思惟、發勤精進,乃至勵意不息;是名狹小捨心定加行,亦名入狹小捨心定。彼於此道生已,修習多修習故;便令心住等住近住安住一趣等捨,無二無退,於彼有情、住平等捨。齊此名為已入狹小捨心定。又此定中諸心意識、名狹小捨俱有心。諸思等思乃至造心意業、名狹小捨俱有意業。諸心勝解已勝解當勝解、名狹小捨俱有勝解。又此定中若受若想乃至若慧等、名狹小捨俱有諸法。如是諸法、亦得名狹小捨心定加行,亦名入狹小捨心定。云何無量捨心定加行?修何加行,入無量捨心定?謂即於狹小捨心定,數數修習;令心隨順調伏寂靜。數復調練,令其質直柔軟、堪能與後勝定作所依止。然後漸令勝解遍滿於東方等無量有情,住平等捨。彼於爾時、若心散亂、馳流餘境,不能一趣,不能守念,令住一緣;於彼有情住平等捨;齊此未名無量捨心定加行,亦未名入無量捨心定。彼若爾時、攝錄自心、令不散亂馳流餘境,能令一趣、住念一緣、思惟無量諸有情相,於彼有情、住平等捨;如是思惟、發勤精進,乃至勵意不息;是名無量捨心定加行,亦名入無量捨心定。彼於此道生已修習多修習故;便令心住等住近住安住一趣等持,無二無退,於彼有情、住平等捨。齊此名為已入無量捨心定。又此定中諸心意識、名無量捨俱有心。諸思等思乃至造心意業、名無量捨俱有意業。諸心勝解已勝解當勝解、名無量捨俱有勝解。又此定中若受若想乃至若慧等、名無量捨俱有諸法。如是諸法、亦得名無量捨心定加行,亦名入無量捨心定。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十發趣心
即十住法門。梵網經心地品說:「十發趣心向果,一捨心,二戒心,三忍心,四進心,五定心,六慧心,七願心,八護心,九喜心,十頂心。諸佛當知,從是十發趣入堅法忍中。」
有依行是有可以依憑的行業的意思,輪是摧破的意思,合起來說,就是眾生可以依憑這十種的行業去修習菩提,最終能夠摧破一切的煩惱惑業。即具足淨信,具足慚愧,安住律儀,安住慈心,安住悲心,安住喜心,安住捨心,具正皈依,具足精進,常住寂靜。
ㄩㄢˋ ㄒㄧㄣ, 1.佛、菩薩願救眾生之心或眾生願成佛之心。《梵網經廬舍那佛說菩薩心地戒品.卷上》:「一捨心、二戒心、三忍心、四進心、五定心、六慧心、七願心、八護心、九喜心、十頂心,諸佛當知,從是十發趣心入堅法忍中。」
2.心願。《西遊記.第二七回》:「有什麼願心,來此齋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