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名)佛說一切智光明仙人慈心因緣不食肉經。失譯。一卷。
(名數)父母有七子,於病子慈心最深。七子譬人,天,二乘,藏通別三教之菩薩也。涅槃經二十曰:「譬如一人而有七子,是七子中一子遇病,父母之心非不平等,然於病子心則偏多。大王!如來亦爾,於諸眾生非不平等,然於罪者心則偏重。」章安疏曰:「或以七方便根性為七子,謂人天二乘三乘菩薩,是七子中有起過者,心則偏重。」
(經名)佛說三歸五戒慈心厭離功德經之異名。
(名數)三種之福業。一、世福,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持十善戒。二、戒福,持三歸五戒乃至具足戒。三、行福,發菩提心,而行佛道。觀無量壽經曰:「欲生彼國者,當修三福。一者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二者受持三歸具足眾戒,不犯威儀。三者發菩提心,深信因果,讀誦大乘,勸進行者。」
又俱舍論十八,一、施類福。行布施,以感大富之福果也。二、戒類福。持性遮二戒,以感生天之福果也。三、修類福。修禪定,以感解脫之福果也。
(名數)又名三福:一、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生,修十善業也。二、具諸戒行也。三、發菩提心,深信因果,讀誦大乘經也。見觀無量壽經。
(名數)一我眼不見其殺者。二不聞為我殺者。三無為我而殺之疑者。此謂之三淨肉。小乘戒中不禁比丘之食。十誦律三十七曰:「我聽噉三種淨肉。何等三?不見不聞不疑。不見者,不自眼見為我故殺是畜生。不聞者,不從可信人聞為汝故殺是畜生。不疑者,此中有屠兒,此人慈心不能奪畜生命。」然楞伽楞嚴梵網涅槃等諸大乘經一切禁之。涅槃經四曰:「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云何如來不聽食肉?善男子!夫食肉者斷大悲種。迦葉又言:如來何故先聽比丘食三種淨肉?迦葉!是三種淨肉隨事漸制。」
(術語)觀經所說三福之一。行忠孝仁義之世善,感人天之福果者。觀無量壽經曰:「一者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觀經散善義曰:「第一福即是世俗善根,從來未聞佛法,但自行孝養仁義禮智信故名世俗善也。」
(名數)九種品類之意。即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也。感,智,機,行等,皆分此等九種之品類,謂為九品惑等。而於淨土教亦然。觀無量壽經所說上品上生乃至下品下生,為九品,又名九輩。其往生稱為九品之往生,其來迎稱為九品之來迎,其佛稱為九品之彌陀,其往生之土稱為九品之淨土等。淨影謂四地至六地之菩薩,為上品上生之人。初二三地信忍之菩薩,為上品中生之人。種性以上之菩薩,為上品下生之人。又小乘前三果之聖者,為中品上生。見道已前之內外二凡,為中品中生。見道已前之世俗凡夫,為中品下生。又下品三生皆為大乘始學之人。未可辨其階降。故唯隨於過之輕重,以分三品。天台以習種至解行之菩薩,為上品之人,外凡十信已下,為中品之人,今時悠悠之凡夫,為下品之人。嘉祥亦如淨影,謂上上品之無生,為七地,上六品之機,為大小乘之聖人。善導則反之。謂九品悉為凡夫。上品三人,為遇大之凡夫,中品三人,為遇小之凡夫,下品三人,為遇惡之凡夫。以凡夫亦可遂上六品之往生也。其行法及得果,據觀經言之,則上品上生者,發三心,又慈心不殺,修諸戒行,誦讀大乘方等經典,修行六念,往生即時悟無生法忍。上品中生者,雖不必受持誦讀方等經典,而必善解義趣,於第一義心不驚動,深信因果,不謗大乘,往生已後,經一小劫,得無生忍。上品下生者,亦信因果,不謗大乘,但發無上道心,經一小劫,住於歡喜地。中品上生者,持五戒八戒等,不造眾惡,即時得阿羅漢道。中品中生者,持一日一夜八戒齋,又持沙彌戒具足戒,威儀無缺,往生即得須陀洹,經半劫成阿羅漢。中品下生者,孝養父母,行世之仁慈,命終時,聞阿彌陀佛之本願及國土之樂事,經一小劫成阿羅漢。下品上生者,雖不誹謗方等經典,而多造眾惡,無有慚愧,命終時,聞大乘十二部經之首題名字,又稱南無阿彌陀佛,除多劫之罪,經十小劫入於初地。下品中生者,毀犯五戒八戒具足戒,偷僧祇物,不淨說法無有慚愧,命終時,聞阿彌陀佛之十力威德,罪滅往生,經六劫而華開,發無上道心。下品下生者,造五逆十惡,具諸不善,命終時,至心具足十念,稱南無阿彌陀佛,經十二大劫而華開,發菩提心。是也。蓋此等九品之行法,與觀經所說之三福,為開合之異,雖一往配之於各品,而實則各品之行,亦皆通於各品,成九九八十一品,又更成無量無數品也。又此九品與無量壽經所說之三輩,有開合之異說。曇鸞,淨影等,謂三輩九品,全為開合之不同,彼之上輩,即此之上品三生,中輩即中品,下輩即下品云。諸經說九品者甚多。
(名數)詳見禪條,出世間之上上禪也。
(名數)九種之大乘禪也。此為不共於外道二乘而菩薩所修之禪定:一、自性禪,二、一切禪,三、難禪,四、一切門禪,五、善人禪,六、一切行禪,七、除煩惱禪,八、此世他世樂禪,九、清淨淨禪是也。原出於菩薩地持經第六方便處忍品,為羼提波羅蜜中之分類,名為自性忍乃至清淨忍,天台於法華玄義第四上,並法界次第初門卷下之上等,稱之為九種大禪,為出世間上上禪中之種別也。
自性禪者,觀心之實性,觀一切諸法,無不由心,心攝一切,如如意珠。或唯住於止而攝心不散。或唯住於觀而分別照了。或止觀雙修而定慧均等也。
一切禪者,能得自行化他一切功德之禪也。此有世間出世間之二種。又其二種,各有現法樂住禪,出生三昧功德禪,利益眾生禪之三種。離一切妄想,身心止息,第一寂滅,名為現法樂住禪。出生種種不可思議無量無邊十力種性所攝之三昧,入於一切無礙慧,無諍願智之勝妙功德,名為出生三昧功德禪。布施於眾生,護諸恐怖,能為開解,名為利益眾生禪。
難禪者,意為難修之禪。亦有三種:久習勝妙之禪定,於諸三昧心得自在,哀愍眾生,欲使成熟,故捨第一禪之樂而生於欲界,名為第一難禪。依禪而出生無量無數不可思議之諸深三昧,名為第二難禪。依禪而得無上菩提,名為第三難禪。
一切門禪者,為一切禪皆從此門出之意。此有與有覺有觀俱之禪,與喜俱之禪,與樂俱之禪,與捨俱之禪等四種。欲界及初靜慮,有覺有觀也。第二靜慮,喜也。第三靜慮,樂也。第四靜慮,捨也。
善人禪者,為大善根眾生所修。此有不味著,與慈心俱,與悲心俱,與喜心俱,與捨心俱之五種。
一切行禪者,意為大乘一切行法無不含攝之禪,此有十三種:善禪,無記化化禪,止分禪,觀分禪,自他利禪,正念禪,出生神通力功德禪,名緣禪,義緣禪,止相緣禪,舉相緣禪,捨相緣禪,現法樂住第一義禪是也。攝一切之善法,名為善禪。自然能於定中作種種變化而無窮,謂為無記化化禪。攝心不散,與定相應,謂為止分禪。分別照了,與慧相應,謂為觀分禪。正定現前時,即能自利利他,謂為自他利禪。正念思維,無諸雜想,謂為正念禪。得此大定,一切之神通功德,悉由是出生,謂為出生神通力功德禪。於一切諸法之名相因緣,悉為通達無礙,謂為名緣禪。於一切諸法之義理因緣,悉能通達曉了,謂為義緣禪。於寂靜因緣之相,圓明洞徹,永離一切散亂,謂為止相緣禪。能照了諸法起滅之因緣,悉皆清淨無礙,謂為舉相緣禪。於一切善惡法相因緣,悉皆捨離,清淨而無染著,謂為捨相緣禪。因此定而現,得法喜之樂,安住於第一義,名為現法樂住第一義禪。
除煩惱禪者,意為能除眾生種種苦患疾病等之禪。此有八種:咒術所依禪、除病禪、雲雨禪、等度禪、饒益禪、調伏禪、開覺禪、等作禪是也。因此定能除諸苦患、毒害、霜雹、熱病及鬼,謂為咒術所依禪。能除地水火風四大所起之眾病,謂為除病禪。興甘雨,能銷災旱,救諸飢饉,謂為雲雨禪。能濟諸恐難及一切水陸,人非人之怖,謂為等度禪。能以飲食,饒益曠野飢渴之眾生,謂為饒益禪。能以財物調伏眾生,謂為調伏禪。能等開覺迷惑之眾生,謂為開覺禪。使眾生所作,悉為成就。謂為等作禪。
此世他世樂禪者,謂能使眾生得現在未來二世之樂之禪定。此有九種:能變現種種之神足通力,調伏一切眾生,謂為神足變現調伏眾生禪。能隨順說法,調伏一切眾生,謂為隨說調伏眾生禪。能以正法教誡訓諭,調伏一切眾生,謂為教誡變現調伏眾生禪。能為惡業之眾生,示現修羅餓鬼畜生等趣,使之改惡遷善,謂為為眾生示惡趣禪。為不能辯說正法之眾生,即以辯才饒益之,使其心識開悟,謂為失辯眾生以辯饒益禪。為失正念之眾生,能以正念饒益之,使其不生邪見,謂為失念眾生以念饒益禪,開發妙慧,心不顛倒,能造微妙之讚頌,摩得勒伽論,流通正法,使久住於世,謂為造不顛倒論微妙讚頌摩得勒伽為令正法久住世禪。能以書數算計資生方便等種種之眾具,攝取饒益一切眾生,謂為世間技術義饒益攝取眾生禪。放大光明,暫使修羅等趣息其苦惱,名為暫息惡趣放光明禪。
清淨淨禪者,謂斷盡一切煩惱惑業,得大菩提清淨果之禪。此有十種:世間清淨淨不昧不染汙禪、出世間清淨淨禪、方便清淨淨禪、得根本清淨淨禪、根本上勝進清淨淨禪、住起力清淨淨禪、捨復入力清淨淨禪、神通所作力清淨淨禪、離一切見清淨淨禪、煩惱智庫斷清淨淨禪是也。又出於法華玄義講述第四之上。
(名數)福行之五波羅蜜也:一、布施,慈心施物也。二、持戒,持佛戒而慎身口意之惡也。三、忍辱,忍耐一切之苦痛陵辱而心不動也。四、精進,勇猛勵一切之善,伏一切之惡也。五、禪定,心止一處而拂去妄念也。
(名數)一、息道善根發相。數息觀成,入定時,自心安悅,而發善根也。二、不淨觀善根發相。定中起不淨觀,捨愛著之所而發善根也。三、慈心善根發相。於定中起慈悲心,入深定,起清淨之善根也。四、因緣觀善根發相。於定中起正見,離斷常之邪見,得法喜而起善根也。五、念佛善根發相。於定中念諸佛之功德相好等,發清淨善根也。見坐禪法要。
(名數)於前十身中第七如來身上而立十身也,此十身經中三處說之,而名字稍異。舊經二十六曰:「菩提身,願身,化身,住持身,相好莊嚴身,勢力身,如意身,福德身,智身,法身。」同三十七曰:「正覺佛,願佛,業報佛,住持佛,化佛,法界佛,心佛,三昧佛,性佛,如意佛。」同四十二曰:「無著佛,願佛,業報佛,持佛,涅槃佛,法界佛,心佛,三昧佛,性佛如意佛。」一菩提身,後云正覺佛,但梵漢相異,示現八相成道正覺之佛身也。又云無著佛,安住於世間故,不著於涅槃;成正覺故,不著於生死;示乘無著之道而成正覺,故云無著,與正覺佛同意。二願身,後云願佛,願生於兜率天之佛身也。三化身,即化佛,涅槃佛,生於王宮之化身也。化者必示滅,故云涅槃佛。四住持身,即住持佛,持佛,滅後止自身舍利而住持佛法之身也。五相好莊嚴身,即業報佛,以無邊之相好莊嚴之佛身也。是為酬報萬行業因之功德,故云業報佛。六勢力身,即心佛,以佛之慈心攝伏一切,故云勢力身,亦云心佛。七如意身(新經謂之意生身),即如意佛,對於地前地上菩薩而現生如意之佛身也。八福德身,即三昧佛,常住於三昧之身也。三昧為福之最,故云福德。九智身,即性佛,大圓鏡智等之四智也。是為本有之性德,故云性佛。十法身,即法界佛,智身所了之本性也。配之於通途之三身,則從菩提心至住持身之四身為應身,從相好身至智身之五身為報身,最後之法身,即法身也。此十身者,對於解境之十身而謂之行境之十身,以其為行可感得之佛身也。見探玄記十四,同十七,大疏鈔三十八上,同五十三,同五十八。
(名數)戒律入僧伽中當守五種之規法。五分律曰:「佛言入眾應以五法:一下意、二慈心、三恭敬、四知次第、五不說餘事。」
(名數)一,置買田宅。謂比丘當依眾居止,勤修出世清淨無為之道。若私置田宅,以圖自足,是為不淨。二、種植根栽。比丘當勤修道業,於世間資生之事,不生貪著。若不為眾,私自種植田園,內妨行業。是為不淨。三、貯聚穀粟。謂比丘當乞食資身,清淨活命。若不為眾,私自藏貯穀粟米麥,是為不淨。四、畜養奴婢。謂比丘當閒居靜處,修攝其心,行安樂行。若不為眾,畜養奴婢,驅使作務,是為不淨。五、畜養群畜。謂比丘當持禁戒,慈心不殺。若畜牛馬等孳生之類,以污梵行,是為不淨。六、藏積金銀錢寶。謂比丘當以清雅為高,安貧樂道,身無長物。若貪積世間所重金銀資財等物,資生求利,計算出納,有乖道行,是為不淨。七、藏積象牙刻鏤等物。謂比丘當奉佛戒,志尚儉素,於諸玩好,心不貪戀,布衣草座,常懷知足。若貪世間稀有雕飾之物,是為不淨。八、藏積銅鐵釜鑊以自煮爨。謂比丘於眾居止,當於眾同餐,或乞食自活,勵精梵行,成就道業。若藏積釜鑊,以自煮爨,背眾而食,是為不淨。
(名數)大日經住心品大日如來分別瑜伽行者之心相,答金剛手菩薩之問。謂一貪心,隨順染法也。二無貪心,隨順無染法也。三瞋心,隨順怒法也。四慈心,隨順慈法修行也。五痴心,不觀法之是非善惡,遇便信受也。六智心,順修殊勝增上法也。七決定心,尊教命如說修行也。八疑心,隨所聞常生不決定心也。九闇心,於無疑慮之法生疑慮也。十明心,於不疑慮之法無疑慮修行也。
十一積聚心,以無量為一為性也。十二鬥心,互相是非為性也。十三諍心,於自己而生是非也。十四無諍心,是非俱舍也。十五天心,心思隨念成就也。十六阿修羅心,樂處生死也。十七龍心,思念廣大之資財也。十八人心,思念利他也。十九女心,隨順欲情也。二十自在心,思惟欲我一切如意也。
二十一商人心,順修初收聚後分析法也。二十二農夫心,須隨順初廣聞而後求法也。二十三河心,順修依因二邊法也。二十四陂池心,隨順渴無厭足法也。二十五井心,如是思惟深復甚深也。二十六守護心。唯此心實,餘心不實也。二十七慳心,隨順為己,不與他法也。二十八狸心,順修徐進法也。二十九狗心,得少分以為喜足也。三十迦樓羅心,隨順朋黨羽翼法也。
三十一鼠心,思惟斷諸繫縛也。三十二歌詠心,三十三舞心,修行如是法,我當上昇種種神變也。三十四擊鼓心,順修是法,我常擊法鼓也。三十五室宅心,順修自護身法也。三十六師子心,修行一切無怯弱法也。三十七鵂鶹心,常暗夜思念也。三十八烏心,一切處驚怖思念也。三十九羅剎心,於善中發起不善也。四十刺心,一切處發起惡作為性也。
四十一窟心,順修為入窟法也。四十二風心,徧一切處發起為性也。四十三水心,順修洗濯一切不善法也。四十四火心,熾盛炎勢為性也。四十五泥心,四十六顯色心,類彼為性也。四十七板心,順修隨量法,捨棄餘善故也。四十八迷心,所執異所思異也。四十九毒藥心,順修無生分法也。五十羂索心,一切處住於我縛為性也。
五十一械心,二足止住為性也。五十二雲心,常作降雨思念也。五十三田心,常如是修事自身也。五十四鹽心,所思念彼復增加思念也。五十五剃刀心,唯如是依止剃除法也。五十六彌盧等心,常思惟心高舉為性也。五十七海等心,常如是受用自身而住也。五十八穴等心,先決定彼後復變改為性也。五十九受生心,諸有修習行業彼生也,六十心,梵本缺文,阿闍梨言缺一猿猴心,行者之心散亂不住一處也。
大日經疏二曰:「然此六十心。或時行者本性偏多。或由行道用心。發動先習。或一時雜起。或次第而生。當於一切時留心覺察。自然得順淨菩提心。」
(名數)若比丘以慈心廣行布施,則可得十一種之果報。
(名數)唐光明寺和尚釋觀經三輩九品立十一門之義。其九品各有十一義,相乘則為九十九義。加以總之一義,為總別一百義也。一總明告命,告命阿難及韋提希二人諦聽善思者是也。二辨定其位,上上品乃至下下品是也。此二門有總別之二,告命是總,後十門是別。三總舉有緣之類,若有眾生願生彼國者是也。四辨定三心為正因,發三種心等是也。此二門人法相對。五正簡機之堪與不堪,若有三種眾生當得往生等是也。六正明受法之不同。何等為三,一者慈心不殺等是也。此二門亦人法相對。七正明修行之時節延促有異,迴向發願願生彼國是也。八明願迴所修之行,而生於彌陀佛國,具此功德已下是也。此二門時與處相對。而上來之八門,悉在此土。九明臨命終時聖眾來迎接之不同,去時之遲速。生彼國時已下是也。十明到彼華開遲速之不同。往彼國已已下是也。此二門第九該淨穢,第十徧淨土也。十一明華開已後,得益有異,見佛色身已下是也。此中第十障盡花開。第十一聞法而漸證菩提也。見觀經散善義,同記。
(名數)有依行者,有可憑依之行業也,輪者摧破之義,眾生依此行業,而修菩提,則能摧破一切煩惱惑業,故曰輪。一具足淨信、二具足慚愧、三安住律儀、四安住慈心、五安住悲心、六安住喜心、七安住捨心、八具正歸依、九具足精進、十常樂寂靜。見地藏十輪經六。
(術語)梵網經心地品曰:「十長養心向果:一慈心、二悲心、三喜心、四捨心、五施心、六好語心、七益心、八同心、九定心、十慧心。諸佛當知,從是十長養心入堅修忍中。」案明蕅益梵網合注,以為即十行法門。
(術語)梵網經上說菩薩之階乘四十位,分為四位:
第一、十發趣。謂大乘之行人至十住初聞妙理,而發趣於佛地,故名發趣。一捨心、二戒心、三忍心、四進心、五定心、六慧心、七願心、八護心、九喜心、十頂心也。此十者,前八心為瓔珞所說十信中之八心,後二心為同經所說十住心之初後二心(見五十二位)。
第二、十長養。次入十行增修善根,故名長養。一慈心、二悲心、三喜心、四捨心、五施心、六好語心、七益心、八同心、九定心、十慧心也。此十者,如其次第,即四無量、四攝法及止觀之二者也。
第三、十金剛。次入十迴向之位堅修善根,故名金剛。一信心、二念心、三迴向心、四達心(謂通達法性也)、五直心、六不退心、七大乘心、八無相心、九慧心、十不壞心也。
第四、十地。地者,所依之義。入菩薩位,所依轉勝,故名十地。見十地條。
(名數)佛之說法不出四悉檀也。悉檀Siddhānta者,古師一譯為成。謂以此四法成就眾生之佛道,故名。南岳解悉為漢語普徧之義,檀為梵言檀那之略,是施之義。佛以此四法普施眾生,故云悉檀。天台隨於南岳,愚案悉檀與新譯之悉曇同,成就之義也。一世界悉檀,佛先順凡情用人我等假名隨順眾生所樂而說世界之法,令聞者歡喜適悅。二各各為人悉檀,佛說法鑑眾生之機,隨機宜之大小,宿種之淺深,說各人所應之法,令彼發起正信,增長善根。三對治悉檀,貪欲多者教以慈心,愚痴多者教以因緣觀,如是施種種之法藥,除遣眾生之惡病。四第一義悉檀,佛見眾生之機緣既熟,說諸法實相,令彼入於真證。要之佛始說淺近之事理,令聞者適悅者,世界也,令眾生生善根者,為人也,除遣眾生之惡病者,對治也,遂使悟入聖道者,第一義也。智度論一曰:「有四種悉檀:一者世界悉檀,二者各各為人悉檀,三者對治悉檀,四者第一義悉檀。四悉檀中總攝一切十二部經八萬四千法藏,皆是實相無相違背。」法華玄義一曰:「南岳師例大涅槃,胡漢兼稱,悉是此言。檀是胡語,悉之言徧,檀為施。佛以四法徧施眾生,故言悉檀也。」大乘義章二曰:「言悉檀者是中國語,此方義翻其名不一。如楞伽中子註釋,或名為宗,或名為成,或云理也。」玄應音義二曰:「悉曇此云成就,論中悉檀者亦悉曇也,以隨別儀轉音名為悉檀。」見四釋條下天台四釋。
梵語正云波俾掾唐云惡魔佛以慈心訶責因以為名古人譯為波[田/十]秦言好略遂去[田/十]字旬字本從目音縣誤書從日為旬今驗梵本無巡音蓋書寫誤耳傳誤已久
摩那意也斯慈也流出也言此龍王凡興雲再皆從慈心出也
摩捺斯此云慈心
彼天竺國名月為兔故以喻焉兔王經云月中兔者佛昔作兔王為供養一仙人投身入火以肉施彼仙人天帝取其骸骨置於月宮中使得清凉又今地上眾生常見而發慈心故也
都達反此云慈即舊云慈氏者也慈有二因緣一值慈佛發心二初慈心三昧因以名焉言彌勒或云梅低[利/(尒-小+(恭-共))]益訛也
不害想(avihijsā saññā)(巴),不恐怖他、不害他、慈心哀彼。參閱雜阿含卷二十四第六一九經(佛光二‧一○一一)。
增一阿含放牛品第四四三經(佛光四‧一七六○):「若有眾生修行慈心解脫,廣布其義,與人演說,當獲此十一果報。云何為十一?臥安,覺安,不見惡夢,天護,人愛,不毒,不兵,水、火、盜賊終不侵⺗,若身壞命終,生梵天上。」
與上文之「慈心」合稱四無量心。
沙門(samana)(巴),巴利文原意為「勤勞」,即專勤修行之出家人。又譯勤息,勤求佛道,息滅煩惱。
沙門(samana)(巴)、(śramana)(梵),見本經下文作:「沙門者,捨離恩愛出家修道,攝御諸根,不染外欲,慈心一切,無所傷害,逢苦不慼,遇樂不欣,能忍如地,故號沙門。」
巴利本作 arahantesu(於諸阿羅漢)。
沙門(samana)(巴),又作沙門那、沙聞那,譯為勤息,為出家求道者之總稱,即剃除鬚髮,息滅貪瞋癡,勤修戒定慧,以期行趣於涅槃者。
沙門(Samana)(巴),又作桑門、沙門那,即息心、靜志、淨志、貧道等義。不論外道或佛教徒,凡出家學道者,均稱沙門。
沙門(samana)(巴),勤修止息煩惱之意。不論外道或佛弟子,凡出家求道者皆稱之。
又作沙門那(samana)(巴),譯為勤息,即勤修戒定慧,息滅貪瞋癡。原為印度出家修行者之通稱,後轉為專指佛弟子。
又作沙門那(samana)(巴),譯為勤息,即勤修戒定慧,息滅貪瞋癡。原為印度出家修行者之通稱,後轉為專指佛弟子。
巴利本(A. vol. 3,p.144)作:「無能力調和藥;不能辨知適與不適之物,進不適當之物,退除適當之物;為利益侍候病人,無有慈心;厭於棄除〔病人之〕或大便、或小便、或吐瀉物、或痰;有機會時,不能為病人開示法語、勸導、讚勵、慶喜。」「返」,聖本作「反」。
巴利本(M. vol. 1, p. 123)作:破群那!你是良家之子,以淨信從在家、出家,成為出家行者,果真與諸比丘尼有過度的交際接觸是不適當的。因此,破群那!在此,如果有任何人在你的面前說諸比丘尼的不名譽〔事〕,那時,你也應當捨棄那些依於在家的(世俗的)意欲、依於在家的思惟。破群那!那時,你也應當如此學:我的心當不變,也不發出惡語,當有憐愍心與慈心,無瞋心。
巴利本(A. vol. 4, p.89)作:又,諸比丘!我證知長夜所作諸褔,曾於長夜受其可樂可意之異熟。七年修習慈心,七年修習慈心之後,於七壞成劫不再來此世。
不正確的舉他罪五法,即「非實發(不是依於事實舉罪)、非時發(不在適當的時機舉罪)、非義發(不對當事者有益的舉罪)、虛言發(以麤澀語舉罪)、非慈心發(依瞋心舉罪)」。
適切的舉他罪五法,即「實發(依於事實)、時發(在適當的時機舉發)、義發(對當事者有益)、和言發(柔軟不麤澀)、慈心發(不瞋恚)」。
不以慈心舉發他人的犯戒過失。
或指修慈心的十一種果報,即「臥安、覺安、不見惡夢、天護、人愛、不毒、不兵、水、火、盜賊不侵、生梵天」(《增壹阿含四十九品十經》)。
請參閱 一切智光明仙人慈心因緣不食肉經
密教修法中,以一字文殊菩薩為本尊,以 (śrhyij,齒[口*臨])或 (trhyīj,體哩呬淫)一字為真言所修之法。據文殊師利根本一字陀羅尼經載,此咒能滅除一切惡邪魍魎,為一切諸佛吉祥之法,亦能成就一切神咒。誦此咒者,能令眾生起大慈心、大悲心,一切障礙皆得消滅,所有諸願皆得滿足。如婦人難產,或諸男子為箭所中,一切諸苦病痛,若誦此咒,並配合湯藥塗、服於患部,則一切險難皆得除卻。又此陀羅尼咒,能令眾生於現世獲得安穩,諸如來大菩薩眾常為眷屬,一切所願悉得成就。〔曼殊室利菩薩咒藏中一字咒王經、大聖曼殊室利童子五字瑜伽法〕(參閱「一字文殊」37) p38
乃佛陀慈悲之喻。謂一人有七子,於患病之子慈心最深。「七子」之說法不一,一說係六道眾生六者與有罪之人,或謂六住之菩薩與十信之外凡,或四果、緣覺、聲聞與外凡人。大般涅槃經(北本)卷二十(大一二‧四八一上):「譬如一人而有七子,是七子中一子遇病,父母之心非不平等,然於病子心則偏多。大王!如來亦爾,於諸眾生非不平等,然於罪者,心則偏重。」 p91
據出曜經卷十載,如來教法將滅時,有七種穢行,即:(一)百歲持戒,為惡所破。指有持戒滿百年者,於一彈指頃,為惡知識所破壞。(二)久行慈心,為瞋所壞。指有人久行平等慈忍,一旦逆境現前,不能安忍,瞋恚倏起,壞滅善根。(三)薄賤不隨師教,指善行寡少,為此道者,皆為輕薄污賤之徒,不修威儀進止,不順師長教誨。(四)互諍勝負,指正教不行,人我妄興,交相毀諍,以求勝負,而不思反邪歸正。(五)亂彼此,指出家之人貪求利養,我慢貢高,互相毀謗,爭鬬不已,而不解弘持其教。(六)貪著利養,指出家之人多貪利養,惟思口體之奉,不以勤苦為勞,致令身多疾病,不能流通佛教。(七)凡聖皆被毀辱,指教道不明,以偽亂真,以邪混正,是非不明,凡聖無別,故自凡夫之僧至阿羅漢,皆受人輕賤毀辱。 p122
又作三輩生想、一九之生。修習淨土法門,上、中、下三根皆得往生,依此三根分為九品。即:(一)上品上生,先發三心,即「至誠心」、「深心」、「迴向發願心」,次修三業,即「慈心不殺,具諸戒律」、「讀誦大乘經典」、「修行六念」。此人精進勇猛,臨命終時,觀世音菩薩執金剛臺,與大勢至菩薩至行者前,阿彌陀佛放大光明照行者身,與諸菩薩授手迎接。
(二)上品中生,亦發三心,然於大乘法不能受持讀誦修行,唯能解了第一義諦,深信因果。此人臨命終時,阿彌陀佛與觀世音、大勢至等無量大眾,持紫金臺,授手迎接。
(三)上品下生,亦發三心,然於大乘法不能受持讀誦解義,唯信因果。此人臨命終時,阿彌陀佛與觀世音、大勢至及諸眷屬持金蓮華,化作五百化佛授手來迎。
(四)中品上生,受持五戒,持八戒齋,修行諸戒,不造五逆,無眾過惡。此人臨命終時,阿彌陀佛與諸比丘眷屬圍繞,放金色光,至其人所;其人見已,心大歡喜,見己身坐蓮花臺。
(五)中品中生,一日一夜持八戒齋,或一日一夜持沙彌戒,或一日一夜持具足戒,威儀無缺。此人臨命終時,見阿彌陀佛與諸眷屬放金色光,持七寶蓮華至行者前。
(六)中品下生,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孝養父母,行世仁義。此人臨命終時,遇善知識為說阿彌陀佛國土樂事及法藏比丘四十八願,至心信樂即得往生。
(七)下品上生,或有眾生作眾惡業,雖誹謗方等經典,多造惡法,無有慚愧。此人臨命終時,遇善知識為讚大乘十二部經題,除卻千劫極重惡業,復教令合掌叉手,稱「南無阿彌陀佛」名號,除卻五十億劫生死重罪。爾時彼佛即遣化佛、化觀世音、大勢至菩薩來迎。
(八)下品中生,或有眾生毀犯五戒、八戒及具足戒,偷僧祇物,盜現前僧物,不淨說法,無有慚愧,以諸惡法而自莊嚴,如此罪人,臨命終時,地獄眾火一時俱至。遇善知識為讚阿彌陀佛十力威德,除八十億劫生死重罪,地獄猛火化為涼風,吹諸天華,華上皆有化佛菩薩迎接此人。
(九)下品下生,或有眾生作五逆十惡,具諸不善。此人臨命終時,遇善知識種種安慰,為說妙法,教令念佛。如是至心,令聲不絕,具足十念稱南無阿彌陀佛。於念念中,除八十億劫生死重罪,即見金蓮花猶如日輪,住其人前。
以上九品往生,淨影寺慧遠以之為求生淨土者之九種觀法,善導則以之為求生淨土之實踐方法,二者皆以九品為凡夫。淨影以四地至六地之菩薩為上品上生,初、二、三地之菩薩為上品中生,種性以上之菩薩為上品下生,又以小乘前三果之聖者為中品上生,見道以前之內外二凡為中品中生,見道以前之凡夫為中品下生,而以始學大乘之人未辨階位,故依過之輕重分為下品上生、下品中生、下品下生。天台則以習種性(十住)以上之菩薩為上品,外凡至十信為中品,凡夫為下品。有關九品往生之階位,諸家異說頗多。
由於往生有九種差別,故所生之淨土亦有九種(九品淨土),迎接往生者之蓮花臺亦有九種(九品蓮臺),來迎之阿彌陀佛有九種(九品彌陀),所結之手印亦有九種(九品印),往生者之念佛方法有九種(九品念佛)。日僧親鸞以為九品淨土係方便化土,然與阿彌陀佛之真實報土並無二致。〔觀無量壽經、觀無量壽經義疏卷末(淨影寺慧遠)、觀無量壽佛經疏卷四、觀無量壽佛經疏(智顗)、觀無量壽經義疏(吉藏)〕 p136
指九種大乘禪。乃不共外道與二乘,獨為菩薩所修之九種禪定。略稱九禪。法華玄義卷四比較諸禪,謂九大禪如醍醐,為出世間上上禪。九者即:(一)自性禪,觀心之自性,一切諸法莫非由心,心攝一切,如如意珠。或唯住止,攝心不散;或唯住觀,分別照了;或止觀雙修,定慧均等。
(二)一切禪,能得自行化他一切功德之禪。此有世間、出世間二種,其二種又各有三種禪。即:(1)現法樂住禪,離一切妄想,身心止息,為第一寂滅。(2)出生三昧功德禪,出生種種不可思議無量無邊之十力種性所攝之三昧,入一切無礙慧、無諍願智之勝妙功德。(3)利益眾生禪,布施眾生除眾苦,知所應說法,知恩報恩,能護諸恐怖憂苦為之開解。
(三)難禪,指難修之禪。此有三種:(1)第一難禪,久習勝妙禪定,於諸三昧得心自在,哀愍眾生為令成熟,故捨第一禪之樂而生欲界。(2)第二難禪,依禪出生無量無邊不可思議諸深三昧。第三難禪,依禪得無上菩提。
(四)一切門禪,一切禪定皆由此門出之意。有四種:(1)有覺有觀禪,為色界初禪之定。(2)喜俱禪。(3)樂俱禪。(4)捨俱禪,色界第四禪定,無善惡憎愛,故稱捨俱。
(五)善人禪,攝一切善法,大善根之眾生所修,有五種:不味著、慈心俱、悲心俱、喜心俱、捨心俱。
(六)一切行禪,意指大乘一切行法無不含攝,此有十三種。即:(1)善禪,(2)無記化化禪,(3)止分禪,(4)觀分禪,(5)自他利禪,(6)正念禪,(7)出生神通力功德禪,(8)名緣禪,(9)義緣禪,(10)止相緣禪,(11)舉相緣禪,(12)捨相緣禪,(13)現法樂住第一義禪。
(七)除煩惱禪,若修此禪,能除滅眾生種種苦惱。此有八種:(1)咒術所依禪,菩薩入定,除諸苦患、毒害、霜雹等。(2)除病禪,能除四大所起之眾病。(3)雲雨禪,興致甘雨,能消災旱,救諸饑饉。(4)等度禪,能救諸恐難及一切水陸人非人之怖。(5)饒益禪,能以飲食饒益曠野饑渴之眾生。(6)調伏禪,能以財物調伏眾生。(7)開覺禪,開覺諸迷惑之眾生。(8)等作禪,令眾生之所作,悉皆成就。
(八)此世他世樂禪,修此禪定,能令眾生得現在、未來二世之樂。此有九種:神足變現調伏眾生禪、隨說示現調伏眾生禪、教誡變現調伏眾生禪、為惡眾生示惡趣禪、失辯眾生以辯饒益禪、失念眾生以念饒益禪、造不顛倒論微妙讚頌摩得勒伽為令正法久住世禪、世間技術義饒益攝取眾生禪、暫息惡趣放光明禪。
(九)清淨淨禪,依此禪定,一切煩惱惑業悉斷盡,可得大菩提清淨之果,故名清淨;「淨」字重複,乃表清淨之相亦不可得。此有十種:(1)世間清淨淨不味不染汙禪,(2)出世間清淨淨禪,(3)方便清淨淨禪,(4)得根本清淨淨禪,(5)根本上勝進清淨淨禪,(6)入住起力清淨淨禪,(7)捨復入力清淨淨禪,(8)神通所作力清淨淨禪,(9)離一切見清淨淨禪,(10)煩惱智障斷清淨淨禪。〔菩薩地持經卷六方便處禪品、法界次第初門卷下之上〕 p152
阿彌陀佛之別願。無量壽經中稱之為四十八願,二者相較,雖略有出入,然主旨則屬一致。於後出阿彌陀佛偈中所舉(大一二‧三六四中):「惟念法比丘,乃從世饒王,發願踰諸佛,誓二十四章。」即此二十四願。另於大阿彌陀經卷上亦列舉有二十四願,即:(一)無三惡趣,(二)無有女人、女人往生、等一化生,(三)七寶為地、資具自然,(四)諸佛稱揚、聞名往生,(五)係念定生,(六)中輩往生,(七)來迎引接、住正定聚,(八)不更惡趣,(九)悉皆金色、無有好醜,(十)他心智通,(十一)常修梵行、無有三毒,(十二)慈心無害,(十三)供養諸佛、供具如意,(十四)飲食自然,(十五)三十二相,(十六)說一切智,(十七)神通特勝,(十八)說經特勝,(十九)壽命無量,(廿)菩薩無數、聲聞無數,(廿一)人天長壽,(廿二)宿命智通、天眼智通、天耳智通,(廿三)眷屬光明,(廿四)光明無量、觸光柔軟。〔無量清淨平等覺經卷一〕(參閱「四十八願」1640) p179
指人界及天界,係六道、十界中之二界,皆為迷妄之界。六十華嚴卷五(大九‧四二四上)謂:「離諸人天樂,常行大慈心。」法華經從地踊出品(大九‧四一中)亦謂:「常樂靜處,懃行精進未曾休息,亦不依止人天而住。」〔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二〕 p254
入眾即與眾共同起居之意,又作交眾。學人初入叢林須知之五事,稱為入眾五法。即:(一)下意,自己要低聲下氣。(二)慈心,以慈悲心對待他人。(三)恭敬,要尊重上座。(四)知次第,要明白事物之次第。(五)不說餘事,不談修行以外之餘事。〔五分律卷十九〕 p264
指八位龍王,乃列於法華經會座上之護法善神。又作八龍王。即:(一)難陀龍王(梵 Nanda),意譯為歡喜龍王,乃護法龍神之上首。(二)跋難陀龍王(梵 Upananda),意譯為賢喜龍王,又稱優波難陀龍王,與上記之難陀龍王為兄弟。(三)沙伽羅龍王(梵 Sāgara), 意譯為海龍王,又稱娑竭羅龍王,為古來請雨法之本尊,亦為觀音二十八部眾之一。(四)和修吉龍王(梵 Vāsuki), 意譯為寶有龍王、寶稱龍王,多頭龍王、九頭龍王,又稱婆修豎龍王、筏蘇枳龍王。能繞妙高山,並以小龍為食。(五)德叉伽龍王(梵 Taksaka),意譯為多舌龍王、兩舌龍王、視毒龍王、現毒龍王、能損害者龍王。以怒視即可使人畜即時命終。(六)阿那婆達多龍王(梵 Anavatapta),意譯為無熱惱龍王,又稱阿耨達龍王。住於雪山頂之阿耨達池。(七)摩那斯龍王(梵 Manasvin),意譯為大意龍王、高意龍王、慈心龍王、大力龍王、大身龍王,又稱摩那蘇婆帝龍王。(八)優婆羅龍王(梵 Utpalaka),意譯為青蓮龍王。因住於青蓮華池而有此名。〔法華經卷一序品、陀羅尼雜集卷三、法華經文句卷二下〕 p274
謂比丘八種不合戒律之行為。即:(一)置買田宅,比丘當依眾居止,勤修出世清淨無為之道,若私置田宅,以圖自足,是為不淨。(二)種植根栽,比丘當勤修道業,於世間資生之事,不生貪著,若不為眾,私自種植田園,內妨行業,是為不淨。(三)貯聚穀粟,比丘當乞食資身,清淨活命,若不為眾,私自貯藏穀粟米麥,是為不淨。(四)畜養奴婢,比丘當閒居靜處,修攝其心,行安樂行,若不為眾,畜養奴婢,驅使作務,是為不淨。(五)畜養群畜,比丘當持禁戒,慈心不殺,若畜牛馬等類,以污梵行,是為不淨。(六)積藏金銀錢寶,比丘當以清雅為高,身無長物,若貪積世間所重之金銀錢財等物,資生求利,是為不淨。(七)積藏象牙刻鏤等物,比丘當奉佛戒,志尚儉素,於諸玩好,不生貪戀,布衣草座,常懷知足,若貪愛世間稀有雕飾之物,是為不淨。(八)積藏銅鐵釜鑊以自煮爨,比丘於眾居止,當於眾同餐,或乞食自活,勵精梵行,成就道業,若積藏釜鑊,以自煮爨,是為不淨。 p314
梵名 Ekādaśa-mukha。六觀音之一,七觀音之一。又作十一面觀自在菩薩、大光普照觀世音菩薩。淵源於印度婆羅門教之十一荒神(梵 Ekādaśa-rudra),或於西元五、六世紀頃摻入佛教。其十一面之配置有種種不同,又有二臂、四臂、八臂等異。十一面觀自在菩薩心密言念誦儀軌經卷下記載其四臂之像,身長一尺三寸,前三面作寂靜相,右三面作威怒相,左三面作利牙出現相,後一面為笑怒相,頂上之一面作如來相。又印度孟買甘赫瑞(Kanheri)石窟安置之四臂像,本面頂上有三重,各安三面,其上再加一面,凡十一面,四臂中左第一手持蓮花,右第一手結施無畏印,其他二手所持之物不明。
我國山西天龍山第九窟、燉煌千佛洞伯希和第一○二號皆有十一面觀音像,前者二臂,後者八臂。有關示現十一面之意義,依十一面神咒心經義疏載,頂上之佛面表示佛果,前三面慈相,見善眾生而生慈心,大慈與樂;左三面瞋面,見惡眾生而生悲心,大悲救苦;右三面白牙上出相,見淨業者,發希有讚,勸進佛道;最後一面暴大笑面,見善惡雜穢眾生而生怪笑,改惡向道。
在密教胎藏界曼荼羅中,十一面觀音位列蘇悉地院之最左端。具四臂,本面兩側各一面(忿怒形),其上具五面,其上復有三面。左第一手持蓮花,第二手持軍持(瓶),右第一手捻小指、食指,第二手捻小指、無名指。祈求十一面觀音,可望除病、滅罪。又以十一面觀音為中尊建立之曼荼羅,稱為十一面觀音曼荼羅。此外,日本十一面觀音像之較著名者,有藏於聖林寺、觀音寺之天平佛(木心乾漆)等。〔十一面觀世音神咒經、十一面神咒心經、陀羅尼集經卷四〕 p324
指釋迦十大弟子。又作釋迦十聖、十弟子。即佛弟子中特別卓越之十人。隨樂欲各執一法門,皆具眾德而各有偏長,故稱第一。即:(一)舍利弗,智慧猛利,能解決諸疑,號稱「智慧第一」。師遍習世間技藝,通曉四吠陀論,又能廣解諸論,年十六已能摧伏其他議論。聞佛弟子說佛所說之因緣法,即能了解諸法無我之理。師素曉外典,故歸佛後屢能摧伏外道。(二)摩訶目犍連,神足輕舉,能飛遍十方,故稱「神通第一」。幼與舍利弗親交,與之同時出家,隨六師外道之一刪闍耶修學。後受舍利弗引導歸佛。其修行特色為得天眼、天耳、知他心及能知過去未來等神通。為救其母出餓鬼道,乃從佛所教,修盂蘭盆供。又提婆達多破僧團時,與舍利弗同至伽耶山使五百徒眾復歸於佛。(三)摩訶迦葉,行十二頭陀,能堪苦行,故稱「頭陀第一」。師本娶跋陀羅迦卑梨耶為妻,皆不好五欲,後一起出家。因受佛教化,發正智,以僧伽梨供養佛,著佛所授與之糞掃衣。世尊示三乘解脫同一,分半座與迦葉。而靈山會上拈花微笑之故事,更為禪家膾炙人口之公案。佛將無上正法付囑於師,為佛滅後諸比丘之大依止。(四)須菩提,恒好空定,能通達空義,故稱「解空第一」。據增一阿含經卷二十八所載,佛由仞利天下降閻浮地時,眾人皆前去禮佛。師正縫衣,欲往迎時,頓生一念,乃觀諸法皆空、不造不作之理,遂解今所歸命實為真正之法聚,乃還坐縫衣。(五)富樓那,又作滿願子。能廣說法,分別義理,故稱「說法第一」。師說法時,先以辯才使聽者歡喜,次以苦楚之言責切其心,終以明慧教誨空無,令聞者解脫,從之證果,至入涅槃,凡度化者九萬九千人。(六)摩訶迦旃延(略稱迦旃延),能分別深義,敷演道教,故稱「論義第一」。師善演佛略說之法義,助益於弟子對佛法之理解。又熱心布教,住於阿般提國,教化無數。(七)阿那律,又作阿尼律陀。得天眼,能見十方世界,故稱「天眼第一」。師曾於聽法中酣睡,佛陀叱責之。阿那律遂立誓不眠,因而失明。其肉眼雖敗壞,然以精進修行,遂獲天眼。(八)優波離,又作優婆離。奉持戒律,無絲毫觸犯,故稱「持律第一」。師原為宮中理髮師,與諸王子一同出家。此為佛陀廣開門戶,平等攝化四姓之第一步。第一次結集經典時,阿難誦出經,優波離誦出律;故為律藏傳持之祖。(九)羅睺羅,不壞禁戒,能誦讀不懈,故稱「密行第一」。為釋尊之子,年十五出家。因未受具足戒,不可與比丘同宿,出房宿於廁。曾與舍利弗行乞,於途中受迫害,以慈心而能忍。又能嚴守制戒,修道精進,依數息觀而得證聖果。於十六阿羅漢中列第十一位。(十)阿難(全名阿難陀),能知時明物,所至無障礙,多聞憶持不忘,堪任奉上,故稱「多聞第一」。為佛之從弟,出家後常隨侍佛。世尊之姨母及五百釋氏女得以出家,皆由阿難盡力請求之功。自齊梁時代以降,我國崇拜十大弟子之風即已盛行,其形像亦流布於世。敦煌千佛洞壁畫第一三八窟,中央作塑造釋迦像,其後壁彩畫十大弟子立像左右各五尊,並附銘於其側。畫像儀容端嚴,生氣旺溢,被視作宋初之作品。〔灌頂經卷八、維摩經卷上弟子品〕 p369
即十六種觀法;出自觀無量壽經。又作十六觀法、十六想觀、十六妙觀、十六正觀、十六觀門。念佛行者由憶念彌陀之身與淨土,得以往生西方,總其觀行有十六種。即:(一)日想觀,又作日觀、日想。正坐西向,諦觀於日,令心堅住,專想不移。見日欲沒,狀如懸鼓,既見日已,開目閉目皆令明了。(二)水想觀,又作水觀、水想。初見西方一切皆是大水,再起冰想,見冰映徹,作琉璃想。(三)地想觀,又作地觀、琉璃地觀、地想。觀想下有金剛七寶金幢擎琉璃地,地上以黃金繩雜廁間錯,一一寶各有五百色光等。(四)寶樹觀,又作樹觀、樹想。觀極樂國土有七重行樹,七寶花葉無不具足,一一花葉作異寶色,又一一樹上有七重網。(五)寶池觀,又作八功德水想、池觀。觀想極樂有八功德水,一一水中有六十億七寶蓮花,摩尼水流注其間演妙法。又有百寶色之鳥,常讚念佛、念法、念僧。(六)寶樓觀,作此觀想即刻成就以上五種觀法,故又作總觀。亦作總觀想、總想觀。觀想其一一界上有五百億寶樓,其中無量諸天作伎樂。又有樂器,懸處虛空,不鼓自鳴。(七)華座觀,又作華座想。觀佛及二菩薩所坐之華座。(八)像觀,又作像想觀、佛菩薩像觀、像想。觀想一閻浮檀金色佛像坐彼花上,又觀音、勢至二菩薩像侍於其左右,各放金光。(九)真身觀,又作佛觀、佛身觀、徧觀一切色身想。觀想無量壽佛之真身;作此想即可見一切諸佛。(十)觀音觀,又作觀世音觀、觀觀世音菩薩真實色身想。觀想彌陀脅士中之觀世音菩薩。(十一)勢至觀,又作大勢至觀、觀大勢至色身想。觀想另一脅士大勢至菩薩。(十二)普觀,又作自往生觀、普往生觀、普觀想。觀自生於極樂,於蓮花中結跏趺坐。蓮花開時,有五百色光來照身,乃至佛菩薩滿虛空。(十三)雜想觀,又作雜觀、雜明佛菩薩觀、雜觀想。觀丈六佛像在池水上,或現大身滿虛空。即雜觀真佛、化佛、大身、小身等。(十四)上輩觀,又作上品生觀、上輩生想。往生淨土者依其因,而有上、中、下三輩,三輩復分上、中、下三品,總為九品。上輩觀即觀上輩徒眾自發三心、修慈心不殺行等、臨終蒙聖眾迎接,及往生後得種種勝益之相。(十五)中輩觀,又作中品生觀、中輩生想。即觀中輩徒眾受持五戒八戒、修孝養父母之行等,及感得聖眾迎接而往生等相。(十六)下輩觀,又作下品生觀、下輩生想。即觀下輩徒眾雖造作惡業,然臨終遇善知識,而知稱念彌陀名號,因之得以往生,及蒙種種勝益之相。
慧遠之觀無量壽經義疏卷本將此十六觀大別為二類,初之七門為觀依報,後九門觀彼之正報。又後十觀中,初之五門明佛菩薩觀,次一門明自往生觀,再次一門明佛菩薩觀,後三門明他生觀。智顗之觀無量壽佛經疏卷下分之為三類,初之六觀觀依果,次七觀觀正報,後三觀明三輩九品之往生。慧遠諸師皆以此十六觀為定善觀法,善導則稱唯初十三觀為定善,後九品為散善;又定善之中,初七觀為依報觀,次六觀為正報觀。〔觀無量壽佛經疏卷一玄義分、十六觀讚、觀無量壽佛經妙宗鈔卷一、佛祖統紀卷五十三〕(參閱「九品往生」136) p396 (其餘三圖同於九品往生)
據楞嚴經卷六載,觀世音菩薩以金剛三昧無作妙力(不作意之力用),與諸十方、三世、六道等一切眾生同一悲仰,令諸眾生獲得十四種無畏功德,即:
(一)不自觀音以觀觀者,不自觀音,謂不隨聲塵所起知見;以觀觀者,謂返照自性。不起知見,則無所妄;返照自性,則一切真寂,無復苦惱,故使受苦眾生蒙此真觀,即得解脫,是為無畏。(二)知見旋復,在心謂「知」,在眼謂「見」;「知」、「見」之性熱,則屬於火。謂菩薩能旋轉知見,以復真空,能使眾生,設入火難,火不能燒,是為無畏。(三)觀聽旋復,「觀」、「聽」之性動,則屬於水。謂菩薩能旋轉觀聽,以復真空,能使眾生,設為大水所漂,水不能溺,是為無畏。(四)斷滅妄想心無殺害,謂菩薩證悟實性,斷滅妄想,發大慈心,無殺害念,能使眾生入於羅剎鬼國,鬼自滅惡,是為無畏。(五)熏聞成聞六根消復同於聲聽,謂熏聞屬思,思其所聞,無性可得,則成真聞;六根害人,與兵刃無異。菩薩六根既皆消滅,以復真空,一切塵境,同於聲聽,能使眾生之當被害者,刀刃所加,段段折壞,是為無畏。(六)聞熏精明明徧法界,謂菩薩從聞熏習,所成慧性,既得精明,明照十方,周徧法界,幽暗即消。眾生雖被藥叉諸幽暗者來近其側,然菩薩之精明能使藥叉之目受明奪,自不能視,是為無畏。(七)音性圓消觀聽返入,謂受虛妄聲塵繫縛,無異禁繫枷鎖,菩薩以動靜之性俱滅,則其觀聽返妄入真,聲塵解脫,能使眾生禁繫等事不能著身,是為無畏。(八)滅音圓聞遍生慈力,謂菩薩消滅音聲,圓成聞慧,則遍生慈力,能以大力令彼得樂,是以眾生經於險路如行坦途,或遇惡寇,自不能劫,是為無畏。(九)熏聞離塵色不能劫,謂菩薩以思慧熏聞成性,離諸塵妄,不被色塵所劫,能使一切性多婬之人不生貪欲,是為無畏。(十)純音無塵根境圓融,謂菩薩音性純淨,離諸妄塵,根境相入,圓融無礙,能使懷忿恨之人不生瞋恚,是為無畏。(十一)消塵旋明,謂菩薩除暗消塵,旋復性明,能使一切昏鈍無善心之人遠離癡暗,是為無畏。(十二)融形復聞,謂融形則礙滅,復聞則性真,故涉入世間,而不壞世間之相,能十方,供養微塵數佛,稟承其法,各為法子;以此無畏,施諸無子眾生,欲求男者,令得生男。(十三)六根圓通明照無二,謂菩薩六根圓融,通達無礙,含攝法界,如大圓鏡,明照無二,由此故能承順法門,受領無失;以此無畏,施諸無子眾生,欲求女者,即得生女。(十四)我一名與六十二恒河沙名等無有異,謂菩薩得真圓通,能使求福眾生,但持我之名號,與彼俱持無數菩薩名號之人,較量所得福德,等同而無異,是為無畏。 p413
(一)指散見於諸經中之種種十利。例如乞食十利、禪定十利、粥有十利、精進十利、般若十利、多聞十利、布施十利、持戒十利、慈忍十利等。〔月燈三昧經卷七、摩訶僧祇律卷二十九〕(參閱「乞食十利」725、「多聞」2330、「持戒」3816、「般若十利」4302、「粥有十利」5179、「慈忍」5800、「精進十種利益」5884、「禪定十種利益」6463)
(二)佛陀制戒之十個理由。即:(一)攝僧,(二)極好攝,(三)僧安樂住,(四)折伏高心人,(五)有慚愧者得安樂,(六)不信者得淨信,(七)已信者增長信,(八)遮今世惱漏,(九)斷後世惡,(十)梵行久住。〔十誦律卷一〕
(三)十一面神咒經所載,即受持十一面觀世音神咒經之十種利益。即:(一)身常無病。(二)恆為十方諸佛憶念。(三)一切財物、衣服、飲食自然充足,恆無缺乏。(四)能破一切怨敵。(五)能使一切眾生皆生慈心。(六)一切蠱毒、熱病無能侵害。(七)一切刀杖不能為害。(八)一切水難不能漂溺。(九)一切火難不能焚燒。(十)不受一切橫死。 p435
身,為梵語 kāya 之意譯,音譯迦耶。指佛、菩薩之十種身。又作十佛。共有九種:(一)融三世間之十身,即華嚴宗所稱之解境十佛。十地之第八不動地菩薩知諸眾生心之所樂,即以眾生身、國土身、業報身、聲聞身、獨覺身、菩薩身、如來身、智身、法身、虛空身作自身。此十身中,第二之國土身為器世間;第一之眾生身、第三之業報身乃至第六之菩薩身為有情世間;第七之如來身乃至第十之虛空身為正覺世間。即此十身融攝三世間之諸法,復以十身及自身,遞相互作,融通無礙,故稱融三世間十身。〔舊華嚴經卷二十六、新華嚴經卷三十八、十地經論卷十〕
(二)如來所得之十身,即華嚴宗所稱之行境十佛:(一)菩提身,乃示現八相成道正覺之佛身。(二)願身,乃願生於兜率天之佛身。(三)化身,乃生於王宮之化身。(四)住持身,乃滅後止自身舍利而住持佛法之身。(五)相好莊嚴身,指無邊相好莊嚴之佛身。(六)勢力身,以慈心攝伏一切之佛身。(七)如意身,對於地前、地上菩薩而現生如意之佛身。(八)福德身,乃常住於三昧之佛身(三昧為福德之最極者,故稱為福德身)。(九)智身,指大圓鏡智等四智。(十)法身,即智身所了之本性。〔舊華嚴經卷二十六〕
(三)十地菩薩所得之十身:(一)平等身,初地菩薩離諸邪曲,通達法性,故現平等之身。(二)清淨身,二地菩薩遠離犯戒之失,戒體清淨,故得此身。(三)無盡身,三地菩薩離諸貪瞋,得勝定故而有此身。(四)善修身,四地菩薩常勤習菩提分,故得此善修之身。(五)法性身,五地菩薩觀諸諦之理,證諸法性,故得此法性身。(六)不可覺知身,六地菩薩觀緣起之理,遠離尋伺,故得此身。(七)不思議身,七地菩薩善巧方便,智行圓滿,故有此身。(八)寂靜身,八地菩薩遠離諸煩惱戲論之事,故得此身。(九)虛空身,九地菩薩身相無盡,遍滿一切,故稱虛空身。(十)妙智身,十地菩薩已得一切種智,修行圓滿,故得妙智之身。〔勝天王般若波羅蜜經卷二法界品、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七本〕
(四)十忍中第十如虛空忍之菩薩得無來身、不生身、不聚身、具足不實身、一相身、無量身、平等身、不壞身、至一切處身、離欲際身十身。〔舊華嚴經卷二十八「十忍品」、新華嚴經卷四十四〕
(五)十行中第九善法行之菩薩得入無量無邊法界身、未來身、不生身、不滅身、不實身、離癡妄身、無來去身、不壞身、一相身、無相身十身。〔舊華嚴經卷十一、新華嚴經卷二十〕
(六)十迴向滿之菩薩得菩薩不來身、菩薩不去身、菩薩不實身、菩薩不虛身、菩薩不盡身、菩薩堅固身、菩薩不動身、菩薩相身、菩薩無相身、菩薩普至身十身。〔舊華嚴經卷四十、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七〕
(七)十迴向中第十法界等無量迴向之菩薩迴向眾生之十身為明淨身、離濁身、究竟淨身、清淨身、離塵身、離種種塵身、離垢身、光明身、可愛樂身、無礙身。〔舊華嚴經卷二十二〕
(八)十地中初歡喜地菩薩得波羅蜜身、四攝身、大悲身、大慈身、功德身、智慧身、淨法身、方便身、神力身、菩提身十身。〔舊華嚴經卷四十〕
(九)十地中第十法雲地之菩薩所得人身、非人身、天身、學身、無學身、緣覺身、菩薩身、如來身、摩[少/兔]摩身、無漏法身十身。〔舊華嚴經卷四十一、新華嚴經卷五十七〕 p440
梵語 daśa-pāramitā。菩薩到達大涅槃所必備之十種勝行。全稱十波羅蜜多。又作十勝行,或譯為十度、十到彼岸。(一)六波羅蜜加方便、願、力、智之四波羅蜜。法相宗以此十波羅蜜配菩薩十地,說明修行之次第。即:(一)施波羅蜜(梵 dāna-pāramitā),有財施、法施、無畏施三種。(二)戒波羅蜜(梵 śīla-pāramitā),持戒而常自省。(三)忍波羅蜜(梵 ksānti-pāramitā),忍耐迫害。(四)精進波羅蜜(梵 virya-pāramitā),精勵進修而不懈怠。(五)禪波羅蜜(梵 dhyāna-pāramitā),攝持內意,使心安定。(六)般若波羅蜜(梵 prajñā-pāramitā),開真實之智慧,曉了諸法實相。(七)方便波羅蜜(梵 upāya-pāramitā),以種種間接方法,啟發其智慧。(八)願波羅蜜(梵 pranidhāna-pāramitā),常持願心,並付諸實現。(九)力波羅蜜(梵 bala-pāramitā),培養實踐善行,判別真偽之能力。(十)智波羅蜜(梵 jñāna-pāramitā),能了知一切法之智慧。
十波羅蜜皆以菩提心為因。解深密經卷四載,六波羅蜜之外另施設四波羅蜜之原因,謂方便波羅蜜為施、戒、忍三波羅蜜之助伴;願波羅蜜為精進波羅蜜之助伴;力波羅蜜為禪波羅蜜之助伴;智波羅蜜為般若波羅蜜之助伴。
密教以十波羅蜜配當十菩薩,而置於胎藏界曼荼羅之虛空藏院,以表示虛空藏菩薩之福智二德,即右方置施、戒、忍、精進、禪等五菩薩,屬於蓮華部,表示福門;左方置般若、方便、願、力、智等五菩薩,屬於金剛部,表示智門。又以十指配當十波羅蜜,即施為右小指,戒為右無名指,忍為右中指,精進為右食指,禪為右拇指,般若為左小指,方便為左無名指,願為左中指,力為左食指,智為左拇指。每一波羅蜜之手印如下圖所示。〔六十華嚴經卷三十八離世間品、金光明最勝王經卷四最淨地陀羅尼品〕
(二)巴利文本生經佛傳等所出之十波羅蜜,為:檀(施)、尸(戒)、般若、毘梨耶(精進)、羼提(忍)、捨世(否認世間及自己)、真實(不說為害真實之妄語)、決意(不動搖自己之決意)、慈(不顧己利,為一切有情住於慈心)、捨(不為苦樂喜怒等所動)。而行此十德目之位,即稱波羅蜜地(梵 pāramitā-bhūmi)。 p449
(一)菩薩五十二位中,指第二十一位至第三十位之十行。於此位中,暫先長養聖胎,後入十聖位。
(二)指菩薩為增長善根,長養聖胎所修之十種心。即十長養心。即:(一)慈心,(二)悲心,(三)喜心,(四)捨心,(五)施心,(六)好語心,(七)益心,(八)同心,(九)定心,(十)慧心。此十種心係合四無量心、四攝心與定、慧而成者,明代智旭之梵網經合註認為十長養心即十行法門。〔梵網經心地品〕 p451
(一)舊華嚴經卷二十七「十地品」以大海十相顯喻菩薩十地之行相。即:(一)漸次深,(二)不受死屍,(三)餘水失本名,(四)一味,(五)多寶,(六)極深難入,(七)廣大無量,(八)多大身眾生,(九)潮不失時,(十)能受一切大雨無有盈溢。菩薩十地之行相亦如大海之十種德相:(一)歡喜地,以漸次深,故能生大願。(二)離垢地,不與破戒同宿,如大海不受死屍。(三)發光地(明地),捨離世間之假名,如餘水失本名。(四)焰慧地,與佛之功德同一味。(五)難勝地,生世間無量方便神通,起世間之事,如海出無量珠寶。(六)現前地,觀察緣生甚深之理。(七)遠行地,以廣大之覺慧,善觀諸法。(八)不動地,示現廣大莊嚴之事。(九)善慧地,能得深解脫,通達世間行,如實不失。(十)法雲地,能受一切諸佛如來大法明雨,而無厭足。十地經論卷十二攝此十相為大海八種功德,即:易入功德、淨功德、平等功德、護功德、利益功德、不竭功德、住處功德、護世間功德。〔新華嚴經卷三十九〕(參閱「大海十相」836)
(二)法華經譬喻品所說善人之相有十。即:(一)利根,智慧明了,多聞強識,求佛道之人。(二)植善,曾見億百千佛,植諸善根,深心堅固之人。(三)修慈,精進常修慈心,不惜身命之人。(四)恭敬,心恭敬無二,離諸凡愚,獨處山澤之人。(五)捨惡親善,捨惡知識,親近善友之人。(六)持戒如珠,持戒清淨如大明珠,求大乘經之人。(七)質直敬佛,質直柔軟無瞋,常愍一切,恭敬諸佛之人。(八)譬喻說法,於大眾之中,以清淨心用譬喻言辭說種種因緣而無礙者。(九)四方求法,為一切智四方求法,合掌頂受,樂於受持大乘經典,乃至餘經之一偈亦不受者。(十)頂受專修,至心求經如求佛舍利,得已頂受專修,不復志求餘經,乃至不念外道之典籍者。對此十種善人,方可為說妙法蓮華經。〔法華文句(會本)卷十六〕 p459
眾生蒙受如來之十種恩。又作如來十恩。即:(一)發心普被恩,如來為眾生而發菩提心,咸令受利益得安樂。(二)難行苦行恩,如來在往昔因中,施捨頭目、國城、妻子;受難行之苦,皆為眾生之利樂。(三)一向為他恩,如來積劫修諸功德,但為度脫眾生,未曾一念為己。(四)垂形六道恩,為救濟眾苦,垂化身現於六道。(五)隨逐眾生恩,見眾生無出離生死之心,長劫不捨,故運平等大慈心,隨逐救濟,令得安樂。(六)大悲深重恩,見眾生造惡,心生痛切;復觀眾生墮三惡道受種種苦,心大憂惱,起大悲而救護之。若見行善,則生大歡喜。(七)隱勝彰劣恩,如來為普賢等諸大菩薩示現實報勝應身;若說三乘之教,則隱勝妙相,顯彰三十二相劣應之身,令二乘、小教菩薩皆蒙利益。(八)隱實施權恩,觀眾生根機狹劣,隱大乘實教,誘以人天三乘之權法令成就,再以大乘度脫之。(九)示滅令慕恩,示現滅度,令眾生知值遇佛出世之難,令薄德之人植善根,作難遇想。(十)悲念無盡恩,若示同人壽,則應住世百年,而八十入滅,則留二十年餘福以蔭末法之弟子。又留三藏教法,廣使眾生依之修行。〔華嚴大疏鈔卷二十三、大明三藏法數卷三十六〕 p464
中國古代有數的天文學家,也是密宗教理的組織者,密宗要典《大日經疏》的作者。原籍魏州昌樂縣(依《舊唐書》卷一九一之說,當今河南省南樂縣境,《宋高僧傳》作鉅鹿),本姓張,名遂,是唐初功臣張公謹的後裔。天資聰敏,過目不忘。二十歲左右,已博覽經史,精於曆象陰陽五行之學。一次,他幾天之內寫成《大衍玄圖》及《義訣》各一卷,闡釋揚雄的《太玄經》,得到名藏書家尹崇的獎譽而聲名大震。當時武三思獨攬朝政,猜忌正士,出於某種意圖,想與一行結交。一行鄙薄他的行為,隱而不見,適遇普寂禪師在嵩山弘揚禪要,參聽之後,深受感動,就禮普寂為師,落髮出家,時年約二十四、五歲。
出家之後,得到普寂許可,四出參訪,《高僧傳》說他不遠千里到浙江天台山國清寺從一位隱名的大德學習算術,內外學的造詣因而更深,名聲也更大了。唐睿宗即位(710,一行二十八歲)之後,曾派東都留守韋安石以禮徵聘,一行稱疾堅辭,卻徒步走到湖北當陽去從悟真律師學習毗尼。
開元五年(717),唐玄宗命一行的族叔禮部郎中親自去湖北請他入朝,協助善無畏翻譯《大毗盧遮那成佛神變加持經》(即《大日經》)。
唐玄宗請一行進京,主要的目的是為了要整理曆法,從新舊《唐書》 〈律曆志〉的記載看來,一行開始草擬《大衍曆》是在開元九年(721),到開元十五年(727)完成,共經過六、七年的時間。在這六、七年中,他的工作非常緊張。在曆法方面,他要做許多準備工作,如《新唐書》〈藝文志〉所載的《曆議》十卷、《曆立成》十二卷、《曆草》二十四卷、《七政長曆》三卷等書,都是為草擬《大衍曆》所提出的重要文獻。此外,他還要收集實測的資料,如《舊唐書》〈天文志〉云︰「玄宗開元九年,太史頻奏日蝕不效,詔沙門一行改造新曆。一行奏云︰今欲創曆立元,須知黃道進退,請太史令測候星度。」這是從天象方面去找立論的客觀根據,因此他又必須製造天文儀器以供測候之用。
《新唐書》(天文志〉記載︰開元十一年(723 ),一行和率府兵曹參軍梁令瓚,用銅鐵鑄成可以測量星宿運動和考察月球運行規律的黃道遊儀。測候結果,證實了恒星的位置有移動,畫成三十六張圖,深得唐玄宗的嘉許,親為黃道遊儀制銘。接著,一行又受詔和梁令瓚等製造渾天儀。渾天儀又稱渾儀,是中國古代研究天文的重要儀器,創始於西漢武帝時的洛下閎。東漢安帝元初四年(117),張衡就改用漏水來轉動;後來又屢有修改,經過一行和梁令瓚的改制,才比較完備。《舊唐書》(天文志〉載:
「鑄銅為圓天之象,上具列宿赤道及周天度數。注水激輪,令其自轉,一日一夜,天轉一周。又別置二輪絡在天外,綴以日月,令得運行。每天西轉一匝,日東行一度,月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凡二十九轉有餘而日月會,三百六十五轉而日行匝。仍置木櫃以為地平,令儀半在地下,晦明朔望,遲速有準。又立二木人於地平之上,前置鐘鼓以候辰刻,每一刻自然擊鼓,每辰則自然撞鐘。皆於櫃中各施輪軸,鉤鍵交錯,關鎖相持。既與天道合同,當時共稱其妙。鑄成,命之曰水運渾天俯視圖,置於武成殿前以示百僚。」
由此可以考見當時的創造精妙。
《新唐書》<天文志>又載︰「中晷之法︰初(李)淳風造曆,定二十四氣中晷,與祖沖之短長頗異,然未知其孰是。及一行作《大衍曆》,詔太史(按即太史監南宮說、太史官大相元太等)測天下之晷,求其土中,以為定數。」這就是用圭表測量日影於同一時間在各地投影的差數(即所謂「影差」),以計算太陽距離赤道南北遠近的方法。如太陽走到最北而位置最高的時候,圭影最短,就是夏至節;太陽走到最南而位置最低的時候,圭影最長,就是冬至節。依此可以區分二十四節氣和測定時刻。一行根據當時實測的結果,計算出來大約五二六里(唐里小程每里為三百步,合四五四‧三六三公尺)二七步,影差二寸有餘,糾正了《周髀算經》「王畿千里影差一寸」的說法。影差與北極的高度有關,而一地的北極高度即等於該地的緯度。所以一行「大率三五一里八十步而極差一度」的議論(《新唐書》〈天文志〉),就是說明緯度一度的長度,亦即子午線一度的長度,比西元814年回教王阿爾馬蒙的實惻午線早九十年。《新唐書》〈髐悀憪酐〉載,一行根據許多資料作《復炬圖》,南自丹穴,北至幽都,每極高移動一度,就注明它的差數,可用以確定日蝕的偏全和晝夜的長短。後來昭宗時代的邊岡重訂曆法,認為一行此圖非常精粹,是不可磨滅的作品。
《大衍曆》的主要著作《經七章》一卷(《新唐書》〈藝文志〉作《開元大衍曆》一卷),大約是一行在開元十二年(724)開始寫的。一行圓寂後,經過張說的編次,和《長曆》三卷、《曆議》十卷、《立成法》十二卷、《天竺九執曆》一卷、《古今曆書》二十四卷(或即《新唐書》〈鷖壑憪酐〉之《曆草》二十四卷)、《略例奏章》一卷,合併為五十二卷,總稱為《開元大衍曆》。後來,太史令用靈台候簿核對,證明《大衍曆》相合的十之七、八。所以《新唐書》〈鷑銣酐〉載︰「自太初(漢武帝)至麟德(唐高宗),曆有二十三家,與天雖近而未密也;至一行,密矣。其倚數立法,固無以易也;後世雖有改作者,皆依仿而已。」
一行關於《大衍曆》的著作,可惜流傳下來的已經不多;當時以及後代對於他的技術之巧、曆算之精,非常景仰,因此別人的許多有關著作,也用一行的名字。查各書所載,用一行名的計有三十二種七十五卷,多數出於依托,因為大都佚失,現已無法詳細楷定。至於《舊唐書》〈一行傳 〉所說的《大衍玄圖》一卷、《義訣》一卷和《後魏書》中的《天文志》(《宋史》〈藝文志〉著錄後魏《天文志》四卷),可能是一行的作品,可惜也已散失,無從稽考了,但他對於天文學的巨大貢獻和功績,是不可磨滅的。
一行的佛教著作見於著錄的有︰《攝調伏藏》十卷(《宋高僧傳》作六十卷)、《釋氏系錄》一卷、《大日經疏》二十卷、《藥師琉璃光如來消災除難念誦儀軌》一卷、《大毗盧遮那佛眼修行儀軌》一卷、《曼殊室利焰曼德迦萬愛祕術如意法》一卷、《七曜星辰別行法》一卷、《北斗七星護摩法》一卷、《宿曜儀軌》一卷,共八種。其中《釋氏系錄》已佚。《藥師琉璃光如來消災除難念誦儀軌》等,或屬於金、胎合部,或屬於胎藏部,都是通常的密教儀軌。《七曜星辰別行法》前面有一段似序非序的文字,可以證明它和相傳是「一行禪師修述」的《梵天火羅九曜》,皆出於後人的依托。所以一行的佛教著作應以組織密宗教理的《大日經疏》為代表。
據《續古今譯經圖紀》所載,善無畏為一行在洛陽大福先寺翻譯《大毗盧遮那成佛神變加持經》,是在開元十二年(724)。而崔牧〈大日經序 〉 謂,譯畢之後,一行「重請三藏和上敷暢厥義,隨錄撰為記釋十四卷」;即《大日經疏》的著作年代,大約在開元十三年(725)。至於《經疏》的名稱,或稱《義釋》,或稱《義記》,卷數也有七卷、十卷、十一卷、十四卷和二十卷的不同,內容也不完全一致。據說一行臨終命弟子智儼、溫古改治疏文,更名《義釋》,因而傳抄有異,但理論上並無出入。
《大日經疏》對於中國密宗的貢獻,除了把經中「文有隱伏,前後相明,事理互陳」(溫古〈大日經義釋序〉)的地方解釋明白,保存了善無畏所傳的圖位,和注明許多事相的作法與意義之外,更重要的是發揚大乘佛教世出世間不二的積極精神,使密宗教理合理化。
據《開元釋教錄》、《續古今譯經圖紀》、《宋高僧傳》等書所說,一行又曾從金剛智咨詢密法,請譯《金剛頂瑜伽中略出念誦法》四卷、《佛說七俱胝佛母準提大明陀羅尼經》一卷,並受灌頂。因此一行是傳承胎藏、金剛兩部密法的大阿闍黎。他在中國佛教史上的地位是極為重要的。可惜他積勞成疾(玄宗撰碑文有「吐血忘倦」之語),不到五十歲就圓寂了。《舊唐書》〈一行傳 〉載,玄宗賜諡曰「大慧禪師」,並「為一行制碑文,親書於石,出內庫錢五十萬為起塔於銅人之原。明年,幸溫湯,過其塔前,又駐騎徘徊,令品官就塔以告其出豫之意,更賜絹五十匹以蒔塔前松柏焉」。可以想見當時朝廷對於一行的尊仰和懷念。(巨贊)
一行
◎附︰《宋高僧傳》卷五〈一行傳〉
釋一行,俗姓張,鉅鹿人也,本名遂,則唐初佐命郯國公公謹之支孫也。艸歲不群,聰黠明利,有老成之風。讀書不再覽,已暗誦矣。因遇普寂禪師大行禪要,歸心者眾,乃悟世幻,禮寂為師,出家剃染。所誦經法,無不精諷。寂師嘗設大會,遠近沙門如期必至,計逾千眾。時有徵士盧鴻,隱居於別峰,道高學富,朝廷累降蒲輪,終辭不起。大會主事先請鴻為導文,序讚邑社。是日鴻自袖出其文,置之机案。鐘梵既作,鴻謂寂公曰︰「某為數千百言,況其字僻文古,請求朗雋者宣之,當須面指擿而授之。」寂公呼行,伸紙覽而微笑,復置机案。鴻怪其輕脫。及僧聚於堂中,行乃攘袂而進,抗音典裁,一無遺誤。鴻愕視久之,降歎不能已,復謂寂公曰︰「非君所能教導也,當縱其遊學。」自是三學名師,罕不諮度。因往當陽,值僧真,纂成《律藏序》,深達毗尼。然有陰陽讖緯之書,一皆詳究,尋訪算術,不下數千里,知名者往詢焉。末至天台山國清寺見一院,古松數十步,門枕流溪,淡然岑寂。行立于門屏,聞院中布算,其聲蔌蔌然。僧謂侍者曰︰「今日當有弟子自遠求吾算法,計合到門,必無人導達耶﹖」即除一算子。又謂侍者曰︰「門前水合卻西流,弟子當至。」行承其言而入,稽首請法,盡授其決焉,門前水復東流矣,自此聲振遐邇,公卿籍甚。玄宗聞之,詔入,謂行曰︰「師有何能﹖」對曰︰「略能記覽,他無所長。」帝遂命中官取宮籍以示之,行周覽方畢,覆其本,記念精熟,如素所習。唱數幅後,帝不覺降榻稽首曰︰「師實聖人也。」嗟歎良久。尋乃詔對無恆,占其災福,若指于掌,言多補益。
時邢和璞者,道術人,莫窺其際,嘗謂尹小音曰︰「一行和尚真聖人也。漢‧洛下閎造曆云︰「八百歲當差一日,則有聖人定之。」今年期畢矣。屬《大衍曆》出,正其差謬,則洛下閎之言可信。非聖人孰能預於斯矣!」又於金剛三藏學陀羅尼祕印,登前佛壇,受法王寶,復同無畏三藏譯《毗盧遮那佛經》,開後佛國,其傳密藏,必抵淵府也。睿宗、玄宗並請入內集賢院,尋詔住興唐寺。所翻之經,遂著疏七卷,又《攝調伏藏》六十卷、《釋氏系錄》一卷、《開元大衍曆》五十二卷。其曆編入《唐書》〈律曆志〉,以為不刊之典。又造游儀,黃赤二道以鐵成規,於院製作。
次有王媼者,行鄰里之老嫗,昔多贍行之貧,及行顯遇,常思報之。一日拜謁云︰「兒子殺人,即就誅矣,況師帝王雅重,乞奏減死,以供母之殘齡!」如是泣涕者數四,行曰︰「國家刑憲,豈有論請而得免耶﹖」命侍僧給與若干錢物,任去別圖。媼戟手曼駕曰︰「我居鄰周給迭互, 褓間抱乳汝。長成,何忘此惠耶﹖」行心慈愛,終夕不樂。於是運算畢,召淨人戒之曰︰「汝曹挈布囊於某坊閑靜地,午時坐伺,得生類投囊,速歸。」明日,果有猳彘引豚七箇,淨人分頭驅逐,猳母走矣,得豚而歸。行已備巨瓮,逐一入之,閉蓋,以六乙泥封口,誦胡語數契而止。投明,中官下詔入問云︰「司天監奏昨夜北斗七座星全不見,何耶﹖」對曰︰「昔後魏曾失熒惑星,至今帝車不見。此則天將大儆於陛下也。夫匹夫匹婦不得其所,猶隕霜天旱,盛德所感,乃能退之。感之切者其在葬枯骨乎!釋門以慈心降一切魔,微僧曲見,莫若大赦天下。」玄宗依之。其夜占奏北斗一星見,七夜復初,其術不可測也。又開元中嘗旱甚,帝令祈雨,曰︰「當得一器上有龍狀者,方可致雨。」敕令中官同於內庫中偏視之,皆言弗類。數日後指一古鑑,鼻盤龍,喜曰︰「此真龍也。」乃將入壇場,一日而雨。其異術通感為若此也。
玄宗在大明宮,從容密問社稷吉凶并祚運終畢事,行對以他語。帝詢之不已,遂曰︰「陛下當有萬里之行。」又曰︰「社稷畢得終吉。」帝大悅。復遺帝一金合子,形若彈丸,內貯物,撼必有聲,發之不得,云︰「有急則開。」帝幸蜀,倉黃都忘斯事,及到成都,忽憶啟之,則藥分中當歸也。帝曰︰「伊藥產於此,師知朕違難至蜀當歸也。」復見萬里橋,曰︰「一行之言,信其神矣。」命中官焚香祝之,乃告謝也。及昭宗初封吉王,至太子德王,唐為梁滅,終行之言「社稷畢得終吉」也。
開元十五年九月於華嚴寺疾篤,將輿病入辭,小間而止。玄宗此夜夢瞰禪居,見繩紙隔開扇,曉而驗問,一如所睹。乃詔京城名德致大道場,為行祈福,危疾微愈。其寵愛如是。十月八日隨駕幸新豐,身無諸患,口無一言,忽然浴香水換衣,趺坐正念,怡然示滅。一云︰辭告玄宗後,自駕前東來嵩山謁禮本師,即寂也。時河南尹裴寬正謁寂,寂云︰「有少事,未暇與大尹款話。且請踟躕休息也。」寬乃屏從人,止於旁室,伺寂何為。見潔淨正堂,焚香默坐,如有所待。斯須,叩門連聲云︰「天師一行和尚至。」(僧號「天師」,始見於此,言天子師也。)行入,頗忽切之狀,禮寂之足,附耳密語,其貌愈恭。寂但頷應曰︰「無不可者。」語訖又禮,禮語者三,寂唯言「是是,無不可者。」行語訖,降階入南室,自閉其戶。寂乃徐召侍者曰︰「速聲鐘,一行已滅度。」左右疾走視之,瞑目而坐,手掩伺息,已絕。四眾弟子悲號沸渭,撼動山谷,乃停神於罔極寺。自終及葬,凡經三七日爪甲不變,髭髮更長,形色怡悅,時眾驚異。帝覽奏悲愴曰︰「禪師捨朕,深用哀慕!」喪事官供,詔葬于銅人原,諡曰「大慧禪師」。御撰塔銘,天下釋子榮之。
〔參考資料〕 《舊唐書》卷一九一;《釋門正統》卷八;春日禮智《一行傳研究》;長部和雄《一行禪師研究》;蔣維喬編譯《中國佛教史》卷二。
趣向菩提的七種修行法。三十七道品分為七科時,此七法位列第六。全名七等覺分或七遍覺支,又稱七菩提分、七覺分、七覺意、七覺等。此七者於佛道修行時,能以智慧覺了簡擇諸法,故名。此七法乃大小乘之通目,然於大小乘之間所用譯語、前後次第,皆有所不同,各種疏釋也頗為分歧。
所謂「覺支」,意謂「覺悟的部份」,指到達開悟之前的修行項目。在三十七菩提分法的七種修行道中,七覺支被認為是最高層次的修行法,這主要與禪定有關。在原始經典中,安般念(數息觀,數出入呼吸以達精神統一)之後,修四念處觀,然後再修七覺支,則可證得明(悟的智慧)與解脫。
依智顗《法界次第》卷中之意,總名覺支者,覺謂覺了,支為支分義。即覺了所修法的真偽。此中,共有七支之分。茲略述如下︰
(1)擇法覺支(dharma-pravicaya-sambodh-yaṅga)︰擇即揀擇,以智慧觀察諸法時,能簡別真偽,不謬取虛偽法故。
(2)精進覺支(virya-s.)︰精謂不雜,進謂無間。即對於所修法,努力精進不懈。也就是修諸道法時,能覺了且息止無益的苦行,而於真正法中,專心一意,無有間歇。
(3)喜覺支(prīti-s.)︰喜謂歡喜,心契悟於真法而得歡喜時,能覺了此法是否從顛倒法生,因此而住於真正的法喜。
(4)除覺支(praśrabahi-s.,輕安覺支)︰除謂斷除,即斷除諸見、煩惱時,能覺了、能除棄虛偽法,並增長真正之善根。
(5)捨覺支(upekṣā-s.)︰捨是捨離,即捨離所見與所念著之境時,能覺了且永不追憶虛偽不實法。
(6)定覺支(samādhi-s.)︰定指禪定,即發禪定時,能覺了諸禪不生煩惱妄想。
(7)念覺支(smṛiti-s.)︰念是憶念,即修諸道法時,能覺了、能憶念而令定慧均等,不昏沈、不浮動。
此中,前三屬慧,次三屬定,後一則兼屬定、慧。即心若昏沈,則當念採用前三覺支,觀察諸法令不昏沈;設若心浮動,則採用次三覺支,以攝散亂心。其中,以除覺支除身口過非,以捨覺支捨觀智,而定覺支能令行者入正禪定;念覺支,實際上有令前二者調和適中的作用,在修道中能經常保持定慧均等。
◎附︰A. K. Warder著‧王世安譯《印度佛教史》上第四章(摘錄)
七覺支(saṃbodhi aṅga,亦譯七菩提分)即念住、擇法(dharma vicaya)、精進、喜(priti)、輕安(prasrabdhi)、定、捨(upekṣā)等項。《雜阿含》中論此主題的佛說經提供如下的解釋︰它們的生起以及生起後發展成就的資糧即是如理(yoniśas)作意(manasikāra)。巴利《相應部》云︰
「比丘出家,於靜居中,憶念思量所聞佛法,即是初入念住覺支。爾後比丘,無間修習念住覺支。迨念住覺支,修習圓滿,身具無上念根,運其智慧力,觀照分別,抉擇勝法。爾時如是……以其慧力,(當修習圓滿)即入擇法覺支。……以其慧力,勤修精進,勢無退轉。於彼時中,比丘入於精進覺支。已獲精進覺支者,身內起感官喜……然後入喜覺支。……身心具喜覺支者,獲得輕安。……然後入於輕安覺支。……身具輕安者,心得入定……爾時即入定覺支。……已入定者,一切捨離……爾時即入捨覺支。」
舍利弗說他每天隨意花費不同時分於各個不同的覺支。比丘修習覺支,可以脫離有漏勢力。七覺支任持無失,可免愚癡驕慢,心得自在。然後以七覺支對治五障︰這是一個如理思量,然後發展成為優勢的問題。
使蓋障生起和產生更多蓋障的「資糧」情況如下︰美麗光彩相是愛欲的資糧;厭拒相是瞋恚的資糧;心無懨足,懶散倦怠,貪食昏沉,意志薄弱是愚癡的資糧;缺乏清醒頭腦是驕慢的資糧;對一切法無決定智是疑慮的資糧。對這些資糧,若不如實思維,即會生起、增長相應的蓋障。
使七覺支生起和增長的資糧有如下述︰憶念定住之法為念住覺支之資糧;法之為善為惡,或邪或正,或劣或勝,及其黑白對比,是為擇法覺支之資糧;修持、出離和勇猛的基礎是精進覺支的資糧;起喜之法為喜覺支的資糧;身之輕安、心之輕安,為輕安覺支之資糧;清淨(śamatha)平等不擾亂相,為定覺支之資糧;可捨離法為捨覺支之資糧。如實思維此七資糧,可使覺支生起,功德圓滿。
與此相反,一個人也可能缺糧,讓諸法絕食(anāhāra)。情況如此,我們要有辦法餓死諸障;而覺支挨餓,不過由於措施不力,沒有為它們供給適當的資糧的原故。就除障而言,對污穢不淨(aśubha)相,如理觀量,可以餓斃愛欲之障;以仁慈心(maitrā)解放(vimukti)思想(cetas),可以餓斃瞋惱之障;依靠修行、出離、勇猛諸德,可斃愚癡障;平等清淨其心,可克服驕慢障;如理思量諸法,孰善孰惡,有罪無罪,或優或劣,對比黑白,可以去除疑惑障。
修習覺支還有個正確或錯誤的時機問題。當思想薄弱就不是修輕安、定、捨的時機。另一方面,擇法、精進、喜覺支此時可以用來激勵思想。而當思緒高昂洋洋得意之時,情況倒過來了,應該利用輕安、定和捨,而不是另外三個。至於念住覺支,任何時候都有用。
為了解除蓋障,介紹一種修行方法,上章已經談過,連續以慈、悲、喜、捨充滿思想,不斷地向四方擴散瀰漫。考慮一切有情和自己一樣,使充滿慈悲等等的思想,宏博莊嚴,無量無邊,無憎無暴,充塞流行於全宇宙間。這就解釋了上文所引以慈心解放思想,並加上以悲懷(karuṅā),以「喜他」(muditā),以捨心解放思想。比丘應當以慈悲喜捨等法修習念住覺支,同樣也以此等修習其他覺支。那麼如果他希望,他就能夠於其所喜者保持厭惡知覺,於其所厭者保持喜歡的知覺。如果他希望,他就能夠於其所喜所厭兩者具有厭的知覺,或於兩者具有喜的知覺。或者能夠同時免除喜與厭的知覺,而保持捨離、念住、靈覺不昧的狀態。
如果具有充滿慈心的覺支,他可以進入光明勝妙(śubha)解脫處(vimokṣa)。以慈心解放思想可以美妙為其最高勝境。如果代之以充滿悲懷的覺支,他可以超越一切物質感受,超越一切恚忿之理,和對各種不同知覺的思量,進入空無邊處。這是以悲懷解放思想的最高妙境。如果代之從充滿同情喜悅的覺支,就能夠超越空無邊處,進入識無邊處,此乃以同情的喜悅解放思想的至高妙境。如果以捨心充滿覺支,就能夠超越識無邊處,進入無所有處,此乃以捨心解放思想的無上妙境。
關於喜中生厭的問題,下面將要介紹的如骷髏觀等禪法也許可以作解釋。雖然經文並未說明為什麼要介紹此點,除了有助於覺慧與解脫,但是我們從其他材料可以知道它的目的是用那種止觀克服身體美感。
既然上面明白講過不同的覺支可以用於不同的場合,甚至可以用於任何場合,那麼似乎沒有什麼從念住到捨覺支循序漸進的問題。然而列舉覺支名目的次序是一定的,而我們研究前面的主題時,表明念住屬於最初階段,然後從定覺支到達捨覺支,前面所引有一段經文也一連串的從一個到另一個舉出各個覺支。那麼應該有一個基本次序,雖然有可能隨意的變動。似乎還進一步暗示某些人已經解脫了有漏法成了阿羅漢(例如舍利弗),可以繼續實踐這些修行法,在不同的覺支中度過他的時光。從這種觀點考慮覺支,我們是在研究接近於證覺甚至是已經證覺之後的修持階段,遠不是前一個主題所表明的較初級的修行階段。除了這種推想的觀點和運用的差異,有些覺支在其他主題下曾經詳細討論過,有些提到過。念住覺支作為一個獨立主題,上面已經充分地研究了。精進覺支(即四正勤)同樣地也頗仔細闡述過。定覺支在前面幾處文字中作為一種根也特別地談論過。這裏我們可以從覺支的資糧方面再說一下定覺支和「奢摩他」(śamatha,清淨止觀)這個述語的結合問題成為後來佛教部派之間討論道的關鍵概念。
在擇法覺支這個表現語中我們再度遇見「法」這一名詞用作原則法則的意義。特別在四念住中我們常遇見它,那裏所觀察之法包括五蓋、五取蘊、十二入(六根和相應的六塵)、和七覺支。在正勤主題下,我們看到一些法至少可以劃分為善法或惡法。五根正如五官是一樣意義的根,可以推斷是跟它們屬於同樣意義的法(佛教各部派確實是這樣理解的)。上文提到的其他幾種各部派認為是法的包括尋(尋思推求)、伺(反省內察)、樂、苦、悅(自己得意)、憂等項(與禪法聯繫起來,「喜」和「輕安」屬於覺支當然也是法)。還有五力、思量作意、清淨止觀、慈、悲、喜他(同情的喜悅)等。還有許多其他的法(例如八正道和四大種地、水、火、風,後者是對第一執著纏縛集團「色蘊」的區分)。法是什麼呢﹖梵文的法字dharma已經有法則和教義兩個不同的意義,在某些上下文中很容易混淆(包括當前的「擇法」),已經成為現代佛學作家大量地故弄玄虛的題目,如果也有點意義,其意義又是什麼呢﹖
梵文「法」字的根本或更原始的意義是自然「本性」,表宇宙間真實存在的事物,真正的實在或實際如是的事物。那麼列舉諸法之名會成為宇宙間所有事物或宇宙所由從構成的實體的名單,宇宙可以化為它的真實的原素,或者反之,化為不那麼真實的原素組合物或者虛幻不實的表面現象。本書以法字譯dharma,採其實體意義,可理解為「自然法則」,其中有許多指宇宙和一切經驗所由構成再不能分析的「本性原素」。另一方面,要求如實描述宇宙及人類在其中的處境的哲學即是本性的學說,如其實際的本性學說,自然的學說,真際的學說。我們本來可以將佛法如其「真諦」學說歸之於此種意義。然而法之一詞代表這方面意義向來用之於一切流行的學說教義,包括使用這個名詞的說話人認為是虛假的對手方面的學說教義在內。結果我們在這裏不便於使用「聖諦、真諦、真理」等字樣,寧可選取「教義」這個中性名詞,相當於法字分化變易了的意義。面對法字的多義性,我們在這本書裏就簡單的把它當做原文中一對同音異義詞來處理,按照意義譯法不同(希望就每處上下文譯得正確),法字其他分化的意義,目前無關,暫不涉及。
上文已舉例說明「擇法覺支」是對諸法的如理思惟,分辨它們的好壞善惡等等。也曾說到這種分辨要依賴深入理解,可能是要用「慧根」作出。實際上這一覺支就是「般若智慧」的同義語,後來各部派也是這樣理解的。
「喜覺支」在定根之下曾提到。在四禪中它是在第一、二禪裏面出現的一種法,及至第三禪它已被超越了,在第三禪中為「輕安」所代替。論覺支的經文講得更明確,說它是非感官的喜悅,說它可以附於任何法而存在。作為覺支之一,它的含義清楚地是對修行所遇到的法的喜悅,在四正勤中對初階段修禪的熱情興趣(有時也這樣譯)。已經拋棄俗世歡樂向證道邁進的時候,要喜歡高興所使用的方法當然是必需的。
這種精神的喜悅產生身心兩方面的輕鬆安寧感,而「輕安」覺支能促進定覺支。在前章所譯一段經文中,佛陀敘述成道之前如何習禪時,說到他勇猛精進,專心念性,清淨其心而安定其身。這裏「清淨」一詞與名詞「輕安」在梵語裏來源於同一動詞。那段文字可以作為例證解釋輕安覺支的意義。
剩下的一個覺支就是「捨」。四禪定以達到「捨」為其頂點,而在過程中它代替了「喜」。在覺支的序列中它再表現為頂點。像喜一樣它的資糧是它依以存在的任何法。在我們所遇到的以及在論道中將會遇到的一切討論中,表明捨代表修行的最高最後境界。通過定才能達到捨。在對一切法的捨的狀態中,修行者可以看到真理,獲得正覺。這就是如何證覺成道。為了看透諸法自性,為了如其實性了解四諦,必須完全捨離一切。這是作為一個覺支的捨的本質作用。捨的意義甚至還有超過此點的︰以捨心充塞宇宙的修行訓練是諸「無量法」中最高的一個。它可以用來(同其他幾項)解除覆障。以捨心充於覺支,修行者可以入於無所有處,達到捨心解脫。
〔參考資料〕 《大乘義章》卷十六;《成實論》卷二〈四諦品〉;《長阿含經》卷八〈眾集經〉;《雜阿含經》卷二十六;《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摩訶止觀》卷七(上)。
指屬於佛、法、僧三寶的器物。《梵網經》卷下謂(大正24‧1006c)︰「應生慈心,善和鬥訟,善守三寶物,莫無度用如自己有。而反亂眾鬥諍,恣心用三寶物者,犯輕垢罪。」《大寶積經》卷一一三〈營事比丘品〉謂(大正11‧643c)︰「又於自利養心常知足,三寶物中不生我所有想。」
茲略述三寶物如次︰
(1)佛物︰依《四分律行事鈔》卷中之一所述,可分為{1}佛受用物,指佛曾受用的堂宇、衣服、床帳等。{2}施屬佛物,指施予佛的錢寶、田園、人畜等。{3}供養佛物,指供養佛的香燈、華幡、供具等。{4}獻佛物,指獻給佛的醫藥、飲食等。
《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二則謂佛物有六種,即前四種外,加{1}佛寶物,指佛之色身不得受用,應懸掛於爪髮塔中供養佛之法身的物品;{2}局佛物,指限於一佛專用者。如本欲供養釋迦像之物,不得轉作供養彌陀等;本欲造佛像之物不得改造菩薩天神像等。
(2)法物︰依《四分律行事鈔》卷中之一所述,可分為{1}法受用物,指軸帙、箱巾、函帕等物。{2}施屬法物,指施予法的田園等。可二分,一分施予經,一分施予讀誦經典者。{3}供養法物,指供養經卷等之香華等。{4}獻法物,指供養經卷等之飲食等。
《菩薩戒本疏》卷二又另舉出兩種,即{1}法寶物,指應置於塔中,供養法寶之物,不得用以作經或給與說戒人等。{2}局法物,如本欲作《大品經》之物不得改以書寫《涅槃經》等。
(3)僧物︰依《四分律行事鈔》所述,可分為
{1}常住常住物,指眾僧的廚庫、寺舍、眾具、華果、樹林、田園、僕畜等。即一寺一所固定分用之物,其雖體通十方,但不可十方分用,且僅限本處,故名。{2}十方常住物,指飯餅等物,十方僧眾皆可受用,但因侷限於本處,故名。但醬豉等不問生熟,取為日用,即屬十方常住;未限當日供僧者,則屬常住常住物。{3}現前現前物,如衣、藥、房具等非常住固定物,凡有施主臨時施予現前之僧,現前之僧得受用之。{4}十方現前物,指亡五眾之輕物,或檀越時非時施之施捨物。因非常住固定,廣屬十方僧眾,故名。
《菩薩戒本疏》卷二則將僧物分為{1}僧寶物,指供養僧寶之物。若有施主應還付施主,無施主則應著塔中供養第一義諦僧,聖僧、凡僧皆不得取分。{2}常住僧物,即前述的常住常住物及十方常住物。{3}十方現前僧物、{4}眾僧物,即前述之十方現前物。{5}己界局僧物,指侷限於己界之僧物,如施予此寺現前僧之物不得轉施他寺。
總此,凡偷盜、轉用三寶物,乃至借貸不還者,均可依其輕重治罪。
〔參考資料〕 《菩薩戒經義疏》卷下;《摩訶止觀》卷八(下);《受菩提心戒儀》;《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四〈亡財僧現〉條;《梵網經古迹記》卷三;《釋氏要覽》卷中。
指禪定境界。係修行者之心定於一處而不散亂之狀態。又作三摩地、三摩提、三摩帝。意譯為定、等持、正受、調直定、正心行處、息慮凝心等。三昧即心定於一處,故稱定;遠離惛沈、掉舉而保持平等的心,故稱等持;正受所觀之法,故稱正受;調整散亂的心使正直,故稱調直定;正心之行動,使合於法的依處,故稱正心行處;息止緣慮,凝結心念,故言息慮凝心。
此一將心集中於專一對象的精神作用,可分兩種,一是與生俱來的精神集中能力(生得定),一是因後天的努力而使集中力增加(後得定)。前者乃前世業力的結果,後者由修行而得。心到達三昧的狀態時,起正智慧,進而與所觀境冥合,分明了知,而悟得真理,甚至於直接感見聖境,此稱三昧發得,或稱發定。可知,三昧是證悟(正見)的必須階段。
然而對此三昧,各宗看法不一。俱舍宗以之為十大地法之一,唯識宗則列為五別境之一。而此二宗均以之為心所之一,認為心為此心所所攝持,故能住於一境,然而經部則認為心於一境相續而轉,名三摩地;《成實論》主張三昧與心無異,即二者皆不許另有心所存在。
在舊譯經典中,往往將三摩地(samādhi,三昧、等持)、三摩鉢衣(samāpatti,等至、正定現前)、三摩呬多(samāhita,等引、勝定)混而為一,皆譯為三昧。實則其中唯三摩地是三昧。且據有部的說法,三摩地通有心定、散定,三摩鉢底及三摩呬多則通有心、無心,而不通於散定。
此三摩地一語,並非佛教固有的用語,在佛教興起時代的印度已廣被使用,瑜伽派視之為解脫的方法,置於瑜伽八支中的第一支。後來佛教也採用此語,納入佛法體系中。三摩地、解脫、禪及三摩鉢底等詞,皆指心相續轉於一境的狀態,但其義略有小別。《十住毗婆沙論》卷十一云(大正26‧82c)︰
「禪者,四禪。定者,四無色定、四無量心等皆名為定。解脫者,八解脫。三昧者,除諸禪解脫,餘定盡名三昧。有人言,三解脫門及有覺有觀定、無覺有觀定、無覺無觀定名為三昧。有人言,定小三昧大,是故一切諸佛菩薩所得定皆名三昧。」
除上述外,《大智度論》卷二十八也謂三昧有兩種︰(1)聲聞法中之三昧,即空三昧、無願三昧、無作三昧;(2)摩訶衍法中之三昧,即有覺有觀、無覺有觀及無覺無觀之三昧。其次在三重三昧中,又有空空三昧、無相無相三昧、無作無作三昧等。綜合以上二論所說,狹義之三昧乃指空等之三三昧,廣義則指四禪及其他諸定。
在原始佛教中,如《阿含》等經典所說的三摩地大抵是四禪八定、空無相無願及有覺有觀等的三昧。大乘經典中則出無數種三昧,如《法華經》卷一出無量義處三昧,舊譯《華嚴經》卷六出華嚴三昧,《大方等大集經》卷十五出海印三昧,《超日明三昧經》卷上舉出十一種三昧,《大品般若經》卷三及卷五舉首楞嚴、寶印等百八三昧等等。而以說三昧為主要內容的三昧經典亦多,如《般舟三昧經》、《慧印三昧經》、《自誓三昧經》、《佛印三昧經》、《念佛三昧經》、《金剛三昧經》等。
此外,天台宗立有四種三昧的修行,依《摩訶止觀》卷二(上)所載,有︰常坐、常行、半行半坐及非行非坐四種,而修四種三昧的道場稱為四三昧院。
◎附︰歐陽漸〈支那內學院院訓釋〉(三昧)
參禪貴在死心,學佛要先肯死。肯死云者︰決定一往而已。是故三歸乃曰歸命,八念修於死想。若不如是,任爾六度萬行,如意隨心,三藏十二部,懸河舌辯,而一隙掯於幽隱,知見必留世間。則千仞之堤潰於一蟻,星星之火勢至焚天。若不如是,安能難行苦行,大作功德。捨身飼虎,割肉稱鷹,求得法而斷臂,求弘法而抉明,皆不能辦。為悅群情,俔俔伈伈,世無拔俗,大丈夫雄。若能如是,則獨往獨來,縱橫上下,世無險巇魔難,徑路雖絕,而風雲可通。若能如是,則何玄不證,一乘畢竟空,涅槃一切智智,斯可問津。堂奧之基也,木之本,水之源也,烏可忽也。既植基本,禪乃可談。曰三十七菩提分三昧,曰三三昧,曰金剛三昧,曰一行三昧。為唯識唯智及涅槃學修是四三昧。若論禪定,百千億萬無不俱修。
菩提分三昧者︰菩提是宗,其總猝難。方便修分,有三十七事。曰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為解脫分最初修事。曰五根、五力,為抉擇分事。曰七覺分,為見道分事。曰八正道,為修道分事。如是菩提分能總得菩提,其基則在四念處。四事推之至極,則如來事矣。此無著中邊義也。龍樹亦言︰三十七菩提分法至涅槃城,其根本在四念處也。《涅槃》亦云︰我說梵行是三十七助道之法,離三十七品不得三乘果,不證菩提,不見佛性。修集三十七品入大涅槃常樂我淨。
四念處者︰通言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是也。蓋有漏生死身,非常樂我淨,而無常苦無我不淨也。無漏法身,即其無常苦,無我不淨,而得常樂我淨也。小乘身處不淨五相,生處種子自性自相究竟,而詳於九想觀。小乘受處有漏皆苦,無漏不苦,心不著故,雖然無常,不生憂悲苦惱故,道諦攝故,不離三三昧十六聖行故。小乘心處過未心無,現心去疾不覺受樂,生滅如幻,念念不停無有住時,不得實相。小乘法處法識是心相,非神我相,心則顛倒,顛倒計我,何以不他身中啟我。小乘四念處,有性有共有緣,如千難品中詳。小乘四念處三界俱有,其三十七品初禪都具,未到除喜,二禪除行,中間三四除喜與行,無色除喜行語業命,有頂除七覺分八正道分,欲界亦然,此聲聞觀也。
摩訶衍身觀者︰觀內身為行廁,緣成身車,識牛牽旋,是身無堅無常,相不可得,不覺無知,如牆壁瓦石,菩薩觀知是身非我身,非他身,不自在,是身身相空,妄緣所生,是身假有,業緣所屬,是身不合散來去生滅依猗,循身觀無我故空,空故無相,無相故無願,緣合所生,緣亦無相,是為觀於實相。
摩訶衍受觀者︰觀內受無來去,但妄想生屬先業緣,不在三世,觀知諸受不合散生滅入不生門,不生故無相,無相故不生,如是知已繫心緣中,心不受著亦不依止,入空無相無願三解脫門。
摩訶衍心觀者︰觀內心三相無實,不在三世,不在內外中間,妄緣合生,外緣內想,強名為心。相不可得,無相無住。無生者,無使生者。無合散三際形對,無我無常無實。性不生滅,是靜,客塵相著名不淨。智者觀生滅不實不分垢淨,而得清淨不為塵染。
摩訶衍法觀者︰法不在內外中間,不在三世,妄緣合生無實無主,相不可得。無合無散如空如幻,性淨不汙,以無所有故,心心所乃虛誑故,法非一異緣生無性,是為實空。空故無相,無相故無願,無願故不見法生滅。入無生法忍門,此菩薩觀也。
更有大乘觀法。《大薩遮尼乾子經》︰四念處有二義,初義如般若。二義者,觀身念處是淨義邊,我今因不淨身故得淨法功德身,得一切眾生樂見身。作是觀已,能淨二行。一者無常,二者常。觀一切眾生身畢竟成就諸佛法身,以有法身得平等心無分別心,不起諸漏。觀受念處,眾生受苦而起悲心,眾生受樂而起慈心,不苦不樂而起捨心。觀心念處,觀於自身菩提之性不忘不失,正念不亂,如自性相,眾生亦爾。如自心空,眾生亦爾。如自心平等,眾生亦爾。觀法念處,不著常見,不著斷見,行中道見,以法眼觀,不著不失。
三三昧者︰經言︰菩薩以空無我行相攝心一趣,名空三昧。以寂滅相攝心一趣,名無相三昧。以苦無常行相攝心一趣,名無願三昧。聲聞定多常觀空門,菩薩慧多常觀無願,如來則定慧平等常觀無相。又一相無相為空,無實成轉滅入諸法相為無相,無作無能入諸行相為無願。經言︰依此三門能攝一切殊勝善法,離此三門所應修學殊勝善法不得生長。能學如是三解脫門,亦能學真如法界三科、四諦、六波羅蜜、無量無邊一切佛法。以三三昧總攝一切妙善法故。龍樹亦言︰唯佛一切智智能達諸法實相,而菩薩以三三昧門得實相慧亦無所不通。三三昧是實法,四念處是方便。行者自三十七品至涅槃城從三三昧入涅槃門。
夫無生法忍,必先以柔順忍而乃無弊,習定趨勢然也。六波羅蜜,般若主也,而必導以五度。三三昧般若也,而必導以三十七品。三十七品亦般若也,而必助以諸禪定法。龍樹有言︰入三三昧有二種觀。一者得解觀,二者實觀。實觀者是三十七品。以實觀難得,次第說得解觀。欲界心散亂,當依上界禪定、四梵、八背捨、八勝處、九次第定、十一切處中,試心如御試馬,曲折隨意,然後入陣。得解觀中,心相柔輭,易得實觀,用是實觀得入三涅槃門。一者空門,觀法我空,緣生無作者無受者。二者無相門,無有實法,但有其相,而男女相一異相皆不可得。三者無作,既知無相都無所作。(中略)定不獨生,力不獨作,三昧如王,慧如大臣,君臣共營,行乃得成。空有二行,曰空無我。無相四行,盡滅妙離。無作十行,無常苦集,因緣生道,正與跡到。是三門於四禪未至中間及三無色皆無漏性故,或繫為有漏不繫無漏故。初在欲界,成就其行在色無色。若摩訶衍三三昧者,則不同小。小空生慢,學無相門滅取空相。於無相中復生戲論,學無作門,不起三業不求三界生身。大則三三昧是一法門,以行因緣說有三種。法空名空,空中不取相,是時空轉名無相。無相中不應作為,無相轉名無作。不得一時入城三門,直入事辦不須二門,通途更塞由他門入。小空緣苦諦攝五蘊,無相緣一法謂數緣盡,無作緣三諦攝五蘊。大則通緣諸法實相,以是三昧觀諸世間,即是涅槃。佛或一時說於一門,或說三門。見多說空緣生無性,無性故空,空故見滅。愛說無作,法無常苦,從因緣生,見已厭愛,即得入道。愛見等者為說無相,男女等相無故斷愛,一異等相無故斷見。菩薩徧學知一切道,故說三門。《分別瑜伽論》︰修瑜伽法不離三三昧。有教授二頌,菩薩於定位,觀影唯是心,義想既滅除,審觀唯自想,如是住內心,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無,後觸無所得。義想滅除為空門,所取非有為無相門,能取非有為無作門。《分別瑜伽》既不得來,修三三昧從《般若》說。又《大乘經莊嚴論》說五現觀伽他,如《攝論》引。
金剛三昧者,最後最上三昧也。念處為初,金剛為終,三昧乃全。夫禍患生於七識,非三昧不能屏除。四惑相應,無明住地,有覆無記,日夜思量,起執計我,七識性也。唯識家言︰金剛道後,執種盡淨,二障伏斷,至此乃圓。唯智家言︰安住如幻五取蘊中,了知實相修金剛定,住此定中,除如來定一切三昧具能入住,然一切界都無所得,超諸聲聞證入菩薩正性離生。涅槃家言︰修大涅槃得金剛三昧。譬如金剛,堅實無比,所擬之處,無不碎壞,而是金剛無有損折。無常無實,破散一切諸法,雖行六度,不見有一眾生。譬如金剛,寶中最勝,摧伏難伏,一切三昧悉來歸屬。譬如金剛,淨見無礙,生滅出沒,如坐四衢觀諸眾生去來坐臥。譬如金剛,摧破煩惱,終不生念我能壞結。譬如金剛,於一念中,變佛無量,斷沙界惑,一色現多,一音解普。是則研窮三學,金剛三昧,為毀破七識而來。或阻七不擾,或安八不隨,或寂滅而靜,乃知金剛三昧為窮源究委之大定也。得此三昧,近佛乃能,隨順趣向,亦凡夫法。但知空門方便可修,不必定證實相也。無著《金剛論》︰如畫金剛形,初後闊,中則狹,是般若。中狹者,謂淨心地。初後闊者,謂信行地,如來地也。《般若經》︰行引修學,初以般若力破蘊令空,入寂相後出住六情,還念寂相知一切空,地前行慧如金剛初闊也。不可說有無,言語道斷,初地引慧如金剛中狹也。入甚深禪,又以般若破禪與禪緣,二地或七地以去,修慧如金剛後闊也。初中後三皆從事摧破,學一切法而學無相,除遣一切是學無相,不住有想是學除遣,是為能破。成實家言︰金剛三昧,實唯一空。般若家言︰金剛三昧,唯是實相。以一實相,遇法遇行,無不摧破。則修金剛三昧也已。
一行三昧者,菩提非智,煩惱非惑,而實相同。四諦非以諦證,非以智證,而平等得。第一義諦分別都空,一相無相是為定相。塵塵沙界,都現太平,一色一香,無非中道,不將迎於一法,亦不遠離於一法也。於此有疑。金剛三昧,破壞於一切,一行三昧,收容於一切,豈非相反,何可相成﹖然無疑也,皆無想也。說此無想法,是諸法除遣,即此無想法,亦諸法不背。但能無想,兀兀騰騰,不著一念,瀑流恆轉,掯不相隨,則破壞與收容,無相妨礙歟。於此又疑︰四念處定為無常苦與無我空,而一相定則常樂我淨,豈非相反何可相成﹖然無疑也,皆實相也。有漏實相無常苦無我空也,無漏實相常樂我淨也。一相實相非常非無常,非凡外常,非聲聞無常也。解脫對治是謂非常,般若實相非常非無常,法身中道一切是常。三德一時,云何相反而不相成。是之謂一行三昧也已。
復次,龍樹有言︰小乘修定以定為近門,大乘反以戒慧為其近門。蓋言修定不可執定於定也。數息觀、不淨觀者,最初修習,佛常為教,佛弟子舍利弗等亦以接群。龍樹有言︰是二定者,誠甘露法門也。無著《六門教授習定論》,舉止捨亦至要也。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一○四、卷一四一、卷一六二;《俱舍論》卷四;《俱舍論光記》卷四、卷二十八;《順正理論》卷十一;《成唯識論》卷五;《成唯識論述記》卷六(本);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上卷〈印度の部〉第二編。
指劫末所起的三種災害。有小三災及大三災兩種。前者起於住劫,後者起於壞劫。依佛教的世界觀,世界之消長係依成、住、壞、空四劫永久循環不息。
(1)小三災︰住劫有二十增減劫,而在各減劫之終,人壽只十歲時所起之災,有刀兵災、疾疫災、飢饉災,此稱為小三災。《大毗婆沙論》卷一三四(大正27‧693a)︰
「中劫小三災現,(一)刀兵,(二)疾疫,(三)飢饉。初刀兵劫將欲起時,贍部洲人極壽十歲,為非法、貪染污相續,不平等愛映蔽其心,邪法縈纏,瞋毒增上,相見便起猛利害心,如今獵師見野禽獸。隨手所執皆成刀杖,各逞凶狂,互相殘害,七日七夜死亡略盡。贍部洲內纔餘萬人,各起慈心,漸增壽量。爾時名為度刀兵劫。
次疾疫劫將欲起時,贍部洲人極壽十歲,由具如前諸過失故,非人吐毒,疾疫流行,遇輒命終,難可救療,都不聞有醫藥之名;時經七月七日七夜,疾疫流行,死亡略盡。贍部洲內纔餘萬人,各起慈心,漸增壽量。爾時名為度疾疫劫。後飢饉劫將欲起時,贍部洲人極壽十歲,亦具如前諸過失故,天龍忿責不降甘雨,由是世間久遭飢饉。」
至於贍部洲(南閻浮提)之外的三洲,則無此災害。即東弗婆提和西瞿耶尼無根本災,但有類似之災難。此二洲有情由於瞋習較盛,身力羸劣,而飢渴連連。北拘盧洲則無此災難。
《俱舍論》卷十二、《順正理論》卷三十二、《顯宗論》卷十七所說亦如前述。而在其他經論中,災起之次第也有異說。如《中阿含經》卷三十四、《長阿含經》卷二十二、《起世經》卷九等說是先起刀兵,次起飢饉,後起疫病;《立世阿毗曇論》卷九說疾疫、刀兵、飢饉;《瑜伽師地論》卷二說儉、病、刀。
有關三災發生之時節亦有異說,有言一減劫起一災,或言一減劫內連續起三災。《立世阿毗曇論》卷九所說屬於前者。由於《阿含經》、《大毗婆沙論》等書皆作此說,或可斷言此乃小乘教之定說。而《瑜伽師地論》卷二之說與此相反,該書謂一減劫內連續起三災。
關於免除三災的方法,《大毗婆沙論》卷一三四說,一日一夜持不殺戒,誓願於未來生不逢刀兵災起;或以一訶梨怛雞(果物名),起殷淨心奉施僧眾,誓願於當來世不逢疾疫災起;或以一摶之食,起殷淨心奉施僧眾,誓願於當來世不逢飢饉災起。
(2)大三災︰指壞劫中所產生的破壞器世間的災害,即火災、水災、風災三種。
壞劫之初,眾生都上生到第二禪天以上,初禪天及欲界成器世間,此時名為破壞有情世間;隨之而起大災破壞器世間。三災之相,依《俱舍論》卷十二所載(大正29‧63a)︰「於此漸有七日輪現,諸海乾竭,眾山洞然,洲渚三輪並從焚燎,風吹猛焰,燒上天宮。(中略)謂欲界火猛焰上昇,為緣引生色界火焰,餘災亦爾。」如此大三災一周有六十四大劫,其中,火災有五十六回,水災七回,風災一回。
此外,關於三靜慮形成三災之頂,《俱舍論》卷十二云(大正29‧66c)︰
「此三災頂為在何處﹖第二靜慮為火災頂,此下為火所焚燒故;第三靜慮為水災頂,此下為水所浸爛故;第四靜慮為風災頂,此下為風所飄散故。隨何災上名彼災頂﹖何緣下三定遭火水風災﹖初二三定中內災等彼故。謂初靜慮尋伺為內災,能燒惱心等外火災故。第二靜慮喜受為內災,與輕安俱潤身如水故,遍身粗重由此皆除故,經說苦根第二靜慮滅。第三靜慮動息為內災,息亦是風,等外風災故,若入此靜慮有如是內災,生此靜慮時遭是外災壞。何緣不立地亦為災﹖以器世間即是地故,但可火等與地相違,不可說言地還違地。」
至於大三災起自壞劫二十小劫中的那一劫,《大毗婆沙論》卷一三三中有後十劫、後五劫和最後一劫等三說。
〔參考資料〕 《起世經》卷九;《起世因本經》卷九;《大樓炭經》卷六;《立世阿毗曇論》卷九;《順正理論》卷三十二;《顯宗論》卷十七;《長阿含經》卷六〈轉輪聖王修行經〉、卷二十一〈三災品〉、卷二十二〈三中劫品〉;《優婆塞戒經》卷七;《佛祖統紀》卷三十。
指往生淨土的九等品類。據《觀無量壽經》所述,往生淨土之輩,可分為上中下三類。此三類又可各開上中下三品,即成上品上生、上品中生、上品下生、中品上生、中品中生、中品下生、下品上生、下品中生、下品下生。此九品人其所修行業、日時、來迎儀相、生後得益皆有不同。玆略述如次︰
(1)上品上生︰謂發至誠心、深心及迴向發願心之三種心,又慈心不殺,修諸戒行,讀誦大乘方等經典,修行六念,迴向發願,願生彼國,經一日乃至七日,即可得往生。以此人精進勇猛故,臨終感阿彌陀佛及諸菩薩來迎,乘金剛台,往生彼國,即時悟無生法忍。
(2)上品中生︰謂未必受持讀誦方等經典,然以善解義趣,於第一義心不驚動,深信因果不謗大乘故,蒙聖眾來迎;往生後,經一宿蓮華乃開,一七日間,得不退轉,經一小劫,得無生法忍。
(3)上品下生︰謂亦信因果,不謗大乘,發無上道心,往生後一日一夜蓮華開敷,經三小劫,住歡喜地。
(4)中品上生︰謂持五戒八戒等,不造眾惡,往生即時得阿羅漢道。
(5)中品中生︰謂一日一夜持八戒齋,又,持沙彌戒、具足戒,威儀無缺,往生得須陀洹果,經半劫,成阿羅漢。
(6)中品下生︰謂孝養父母,行世間善事,命終時聞阿彌陀本願及國土樂事,往生後,經一小劫成阿羅漢。
(7)下品上生︰謂雖不謗方等經典,然多造眾惡,無有慚愧;命終時聞大乘十二部經首題名字,又稱南無阿彌陀聖號,除多劫罪,往生後,經十小劫,入初地。
(8)下品中生︰謂毀犯五戒、八戒、具足戒,偷僧祇物,不淨說法,無有慚愧;命終時,聞阿彌陀佛十力威德,罪滅往生,經六劫華開,發無上道心。
(9)下品下生︰謂造五逆十惡,具諸不善,然命終時,至心具足十念,稱念南無阿彌陀佛,以此而得罪滅,往生淨土,經十二大劫,蓮華開敷,發無上菩提心。
此外,據善導《觀無量壽經疏》卷四所述,該經有關九品的章句中,各品皆含十一門,即︰(1)總明告命;(2)辨定其位;(3)總舉有緣生類;(4)辨定三心以為正因;(5)簡別根機之堪與不堪;(6)明受苦樂二法不同;(7)明修業時節延促有異;(8)明迴所修行向所求處;(9)明臨終時,聖眾迎接之不同與去時之遲疾;(10)明到彼華開遲疾不同;(11)明華開已後,得益有異。此中,受法不同者,謂九品人所修行法各異,即︰上三品人具諸戒行、讀誦大乘及修行六念;中上、中中人受持五戒、八戒等,中下行世善;下三品人以稱名為生因。又,以一一行亦各通九品,故可生九九八十一品之別。
關於九品往生人之階位,古來諸家之間頗有異說。淨影以四地至六地之菩薩為上品上生人;初、二、三地之信忍菩薩為上品中生人;種性以上之菩薩為上品下生人;小乘前三果之聖者,為中品上生;見道以前之內外二凡為中品中生;見道以前之世俗凡夫為中品下生;又,下品三生皆是始學大乘者,未可辨其階降;故唯隨過之輕重而分三品。天台家以習種至解行間之菩薩,為上品人;外凡十信以下為中品人;今時之悠悠凡夫為下品人。嘉祥所說與淨影同,係以上上品為七地,上六品之根機為大小乘聖人;反之,善導主張九品悉凡夫,即︰上品三人係遇大之凡夫,中品三人係遇小之凡夫,下品三人係遇惡之凡夫。
〔參考資料〕 《略論安樂淨土義》;慧遠《觀無量壽經義疏》;智顗《佛說觀無量壽佛經疏》,吉藏《觀無量壽經義疏》;元照《觀無量壽佛經義疏》。
「大禪」指大乘禪法,共有九種,故云九種大禪。即自性禪、一切禪、難禪、一切門禪、善人禪、一切行禪、除煩惱禪、此世他世樂禪、清淨淨禪等九種。此等禪法為菩薩不共的深廣禪法,不是小乘人所修,故稱為大禪。語出《菩薩地持經》卷六〈方便處禪品〉。《法華玄義》卷四(上)、《法界次第》卷下把它當作出世間上上禪。《法華玄義》將之與諸禪比較,謂「根本舊禪如乳,練禪如酪,熏禪如生酥,修禪如熟酥,九大禪如醍醐,而以醍醐為妙。」
此九種大禪之特質略如下述︰
(1)自性禪︰在菩薩藏中聞、思,並一心安住於前此所行的世間、出世間善,或止、或觀、或止觀雙修。此自性禪是觀心之自性,並非從心外所得。為自性本有之禪定,所以稱為自性禪。
(2)一切禪︰謂自行化他等一切諸法無不含攝。此禪略有二種,即世間與出世間禪。二者又各有現法樂住禪、出生三昧功德禪與利益眾生禪三種︰
{1}現法樂住禪︰菩薩之禪定遠離一切妄想,身心止息、寂滅,捨離味著及一切諸想。
{2}菩薩出生三昧功德禪︰菩薩之禪定能出生種種不可思議無量無邊之十力種性所攝三昧。彼等三昧,一切聲聞、辟支佛尚不知其名,何況能起彼禪定!更不能知其所出生之二乘解脫、無礙慧、無諍願智、勝妙等諸功德。
{3}利益眾生禪︰有十一種利益,即︰菩薩依布施饒益眾生,且依眾生所作同其行事;為除眾苦;知所應說,知恩報恩;護諸恐怖,諸難憂苦,能為開解;施給資生所須之具;如法蓄眾;善於隨順;見實功德,歡喜讚歎;有過惡者,等心折服;以神力令其恐怖或使生歡喜。
(3)難禪︰此禪不易修,故云難禪。有三種︰
{1}菩薩久習勝妙禪定,於諸三昧心得自在,哀愍眾生欲令成熟,捨第一禪樂而生欲界。
{2}菩薩依此禪出生無量無數不可思議諸深三昧,超越一切聲聞辟支佛上。
{3}菩薩依此禪而得無上菩提。
(4)一切門禪︰謂一切禪定皆由此門而出,故云。此有四種︰
{1}有覺有觀禪,為色界初禪;初靜慮與尋伺相應,故名有覺有觀俱。
{2}喜俱禪,為色界第二禪;第二靜慮與喜心共發。
{3}樂俱禪,為色界第三禪;第三靜慮發勝妙之樂。
{4}捨俱禪,是色界第四禪;第四靜慮是心平等,沒有善惡憎愛之意,故名捨俱。
(5)善人禪︰一切善法無不攝受,此為大善根眾生所共修,故云。有五種︰
{1}不味著,不樂著於禪定之味。
{2}慈心俱,愛念眾生之心與禪定俱發。
{3}悲心俱,悲愍眾生之心與禪定俱發。
{4}喜心俱,歡喜眾生離苦得樂之心與禪定俱發。
{5}捨心俱,無憎無愛平等之心與禪定俱發。
(6)一切行禪︰大乘之一切行法無不含攝於此,故云。有十三種︰
{1}善禪,此禪定能攝一切善法。
{2}無記化化禪,不待作意思惟,而自然能在定中作種種變化且無窮無盡。
{3}止分禪,攝心不散而與定相應。
{4}觀分禪,分別照了與慧相應。
{5}自他利禪,正定現前,則能自利利他。
{6}正念禪,在定中正念思惟,無諸雜想。
{7}出生神通力功德禪,得此大定,則一切神通功德,悉皆由此出生。
{8}名緣禪,於一切諸法名相因緣,悉得通達無礙。
{9}義緣禪,能夠通達曉了一切諸法的義理因緣。
{10}止相緣禪,於寂靜因緣相中,能圓明洞,永離一切散亂。
{11}舉相緣禪,能照諸法起滅因緣,悉皆清淨無礙。
{12}捨相緣禪,於善惡法相因緣,悉皆捨離,清淨而無染著。
{13}現法樂住第一義禪,由於此定能得到法喜之樂,並能安住在第一義中,故云。
(7)除惱禪︰修此禪能除滅眾生種種苦惱,故云。此又分為八種︰
{1}咒術所依禪,菩薩入定能除諸苦患、毒害、霜雹、熱病、鬼病等。
{2}除病禪,能除四大所起之眾病。
{3}雲雨禪,能引起甘雨,消除災旱,能救濟饑饉。
{4}等度禪,能救濟一切水界、陸界及人、非人等種種災難。
{5}饒益禪,能以飲食饒益曠野饑渴眾生。
{6}調伏禪,能以財物調伏眾生。
{7}開覺禪,使種種迷惑的眾生能夠覺悟。
{8}等作禪,能使眾生所作悉皆成就。
(8)此世他世樂禪︰修此禪定能使眾生悉得現在、未來一切樂,故云。此又分為九種︰
{1}神足變現調伏眾生禪。由於此定,而能變現種種神足通力,調伏一切眾生。
{2}隨說調伏眾生禪。由此定而能隨順說法,調伏一切眾生。
{3}教誡變現調伏眾生禪。由於此定而能以正法,調伏教誡訓諭一切眾生。
{4}為惡眾生示惡趣禪。因此定能為惡業眾生示現修羅、餓鬼、畜生、地獄等趣,使其能改惡遷善。
{5}失辯眾生以辯饒益禪。因此定而以辯才來饒益不能辯說正法的眾生,使其心識開悟。
{6}失念眾生以念饒益禪。依此定以正念饒益失去正念之眾生,使其不生邪見。
{7}造不顛倒論微妙讚頌摩得勒伽為令正法久住世禪。由於此定開發妙慧,使心不顛倒,能造微妙讚頌,及摩得勒伽(智母)論,使正法流通久住於世。
{8}世間技術義饒益攝取眾生禪。由於此定能知書數、算計、資生之方法,並依之以攝取、饒益一切眾生。
{9}暫息惡趣放光明禪。由於此定能放大光明,使修羅等趣暫時停息其苦惱。
(9)清淨淨禪︰依此禪定,使一切煩惱惑業悉皆斷盡,亦即可得大菩提清淨之果,故名清淨。由於清淨相亦不可得,必須淨除,故「清淨」之後又加一「淨」字顯示此意。此可分為十種︰
{1}世間清淨淨不味不染污禪。由於此定,而不味著於一切天人所修之世間禪定,亦不見有染污相。
{2}出世間清淨淨禪。由於此定,於一切聲聞、緣覺所修出世間禪定,都無染礙。
{3}方便清淨淨禪。由此定,能善巧方便演說無量妙法,化度一切眾生,悉無染礙。
{4}根本清淨淨禪。依此定,於色界四禪根本定,全無染礙。
{5}根本勝進清淨淨禪。雖在色界四禪根本中,得最上殊勝增進之禪定,亦完全未有染礙。
{6}入住起力清淨淨禪。依此定,或入、或住、或起力用,都自在而無染無礙。
{7}捨復入力清淨淨禪。依此定捨而復入,力用自在,無染無礙。
{8}神通所作力清淨淨禪。此定能以種種神通力用變現自在,利益一切,悉無染礙。
{9}離一切見清淨淨禪。依此定,悉皆遠離斷常有無一切諸見,而無染礙。
{10}煩惱智障斷清淨淨禪。依此定,見思等惑及障理之智,都已斷滅,完全沒有染礙。
〔參考資料〕 《大明三藏法數》卷三十四;《教乘法數》卷三十;《大藏法數》卷四十七;《法華玄義釋籤講述》卷四(上)。
六觀音之一,七觀音之一。全稱十一面觀音菩薩。係觀世音菩薩的化身。其梵名意譯為十一最勝,或十一首,有時又稱為大扒照觀音。由於形像具有十一頭面,所以通稱為十一面觀音。
此一觀音的著名,是由其神咒而來。該神咒名為「十一面觀世音神咒」,為十一億佛陀所說,威力甚大。依佛典所載(大正20‧149a)︰「時觀世音菩薩白佛言,世尊,我有心咒,名十一面。此心咒十一億諸佛所說。我今說之,為一切眾生故,欲令一切眾生念善法故(中略)欲除一切諸魔鬼神障難不起故。」持這一神咒的人,現身可得十種功德(無病、常念佛、衣食充足等)及四種果報(臨終見佛、永不墮地獄、不為禽獸所害、命終生無量壽國)。由於神咒效驗如此,因此持誦該咒及尊崇該咒本尊十一面觀音者,歷代不乏其人。
此一觀音出現在漢譯經軌中,為時甚早,僅次於聖觀自在菩薩。依《十一面觀世音神咒經》所說,其形像為(大正20‧150c)︰
「身長一尺三寸,作十一頭,當前三面作菩薩面,左廂三面作瞋面,右廂三面似菩薩面,狗牙上出,後有一面作大笑面,頂上一面作佛面,面悉向前,後著光。又,其十一面各戴花冠,其花冠中各有阿彌陀佛。觀世音左手把澡瓶,瓶口出蓮花;展其右手以串瓔珞,施無畏手。」
然而,古來所見的圖像,未必皆如該經所載。其十一面的配置有種種不同,或有二臂、四臂、八臂之異。例如︰
(1)《十一面儀軌》出四臂說,謂右第一手是施無畏,第二手執念珠。左第一手執蓮花,第二手持軍持(即瓶)。
(2)印度孟買卡內利(Kanheri)石窟安置的四臂像,本面頂上有三重,各安三面,其上再安一面,合為十一面。
(3)山西省太原縣天龍山第九窟有二臂像,本面頂上的周圍刻十面,其上又安一佛面。左手屈而持鉢,右手垂下作施無畏印。
(4)新疆省高昌出土的十一面像,本面頂上有五面,其上又有二面,更上有一面,本面的左右耳各安一面。
此外,敦煌千佛洞第一○二窟的壁畫像,及西藏所傳畫像皆有八臂像。前者是本面頂上安五面,其上又安二面,二面中間安化佛一體,其上更安一面,本面左右耳各安一面瞋怒相。八臂中,左第一手持蓮花,第二手持月珠,第三手執幢幡,第四手結施無畏印。右第一手執紅蓮花,第二手持日珠,第三手持錫杖,第四手則剝落不明。後者是本面頂上安三面,其上再安三面,更上又安一面,本面左右耳各安一面。八臂中,左右第一手於胸前合掌。左第二手持蓮花,第三手持弓矢,第四手持羂索。右第二手持數珠,第三手持法輪,第四手作與願印。
此一觀音的特殊形像──十一面,有其特殊的象徵意義。十一面中,前三面為慈相,是菩薩見到行善眾生時生出慈心的大慈與樂相。左三面為瞋相,是見到行惡眾生時生出悲心的大悲救苦相。右三面白牙上出相,是見到淨業眾生時所發出的讚嘆、勸進相。最後一面是暴笑面,是見到善惡雜穢眾生時,為使其改惡向道所生的怪笑相。頂上的佛面,是為修習大乘的眾生所作的說法相。關於這十一面的配置,歷代佛徒所繪頗有不同。此外,或謂前左右各有三面,乃象徵度化三有之眾生。或言寂靜相三面表示清淨行者的三毒,威怒的三面表示破除障礙善男善女正道正行的三障,利牙三面表破除惡魔惡人等左道的三障,後面的笑怒相表斷三毒等之後必得一切智。此十面為大悲方便之化儀。頂上佛面則為本地法身,即此十一面表因果一體本迹不二之義。
在密教胎藏現圖曼荼羅中,此觀音位列蘇悉地院北端,具四臂,趺坐於蓮花上。本面兩側各有一面,其上有五面,更上有三面,合本面而成十一面。右第一手結施無畏印,第二手執念珠。左第一手持蓮花,第二手持軍持。
蓋蓮花表眾生本具之自性清淨心,軍持瓶是長養此蓮花的大悲甘露水,數珠表精進義,對一切眾生施無畏故結施無畏印。或言念珠表大悲之德,施無畏表大慈之德,蓮花表三昧之理,澡瓶表大悲智之義。或謂念珠表根本智、大圓鏡智,智斷煩惱,故為調伏義。施無畏乃三業之化用,是成所作智,為息災義。蓮花表觀音之體,是妙觀察智,花為人所愛,故為敬愛義。澡瓶表以甘露之智水潤澤一切眾生,是平等性智,為增益之義。四智之總體為法界體性智,故此尊為蓮華部五智圓滿之尊。
十一面觀音之密號為變異金剛,或稱慈愍金剛。種子為「迦」(ka)。以開敷蓮華或軍持為三昧耶形。印契是作金剛合掌,深叉十指,然後舉至頭上。此即行者觀十指為十面,加自己的一面而成十一面,自身即成十一面尊之身。
另外,有為除病而供養此尊之法,稱之為十一面法。有以十一面觀音為中尊而建立的曼荼羅,稱之為十一面觀音曼荼羅。
學術界中,有人以為十一面觀音係婆羅門教的神祇Ekadaśa-rudra演化而來,大約在五、六世紀時被吸收入佛教之中云云。
〔參考資料〕 《千光眼觀自在菩薩祕密法經》;《陀羅尼集經》卷一、卷二、卷四、卷十二;《七佛八菩薩所說大陀羅尼神咒 經》卷一;《不空羂索神變真言經》卷四;《佛祖統紀》卷三十七。
指《華嚴經》所說的十種佛身。華嚴宗在論述果海時,所說的十佛是指十佛自己的境界;論佛身時的十佛,則指十身具足的如來。對於此處所謂的十身與十佛,智儼在《華嚴孔目章》卷二將十佛分為解境的十佛、行境的十佛兩種。澄觀的《華嚴玄談》卷三(中),則另出「融三世間的十身」與「佛上的十身」;其中,「融三世間十身」應屬解境十佛,「佛上十身」相當於行境十佛。
(一)解境十佛︰指華嚴圓教菩薩於因位以觀智解悟照了的境界,其境界雖各不相同,約其類別可分十種,統稱為解境十佛。依舊譯《華嚴經》卷二十六所列,十身指︰眾生身、國土身、業報身、聲聞身、辟支佛身、菩薩身、如來身、智身、法身、虛空身。新譯《華嚴經》卷三十八所列之名稱,亦同於此。
眾生身,總括眾生世間;國土身,總括國土世間;業報身,指感受前二身的因緣,即惑與業。以上三者是染分。聲聞身與辟支佛身,總括聲聞、緣覺二乘之果體;菩薩身,指求佛果之因人;如來身,指究竟圓滿的佛;智身,是三乘及佛的能證智慧;法身,指三乘及佛所證的理法。以上六者為淨分。虛空身,正約事空而兼理空,係上述諸身之所依。又,聲聞身以下為智正覺世間所攝。
解境十佛是在染、淨、不二的境界下,融攝「眾生、國土、智正覺」之三世間所成,故謂為融三世間的十身。這也是菩薩以觀智所悟知的境界。
(二)行境十佛︰指華嚴圓教菩薩完成修行而體達究極的佛果。此佛果係超絕因位菩薩解悟照了的境界。即此行境十佛乃就一佛身之德而分。據舊譯《華嚴經》卷四十三所列,此十佛指無著佛、願佛、業報佛、持佛、涅槃佛、法界佛、心佛、三昧佛、性佛、如意佛。但該經卷三十七所出之十佛名略有不同,即以正覺佛為第一,住持佛為第四,化佛為第五。另外,新譯《華嚴經》卷五十三及卷五十八,皆以成正覺佛為第一,住持佛為第四,本性佛為第九,隨樂佛為第十。
(1)正覺佛︰指覺智圓滿的佛果。也是安住世間,不著涅槃而成正覺,又不著於生死,離邪慧之身,故又名無著佛。
(2)願佛︰佛以願力出生一切德,故名。
(3)業報佛︰業為萬行之因,報為相好莊嚴之身,佛因殊勝福業而感得相好莊嚴的妙色身,令眾生生信,故名。
(4)住持佛︰以淨識之體住持善根而順成正覺,故名。
(5)化佛︰佛化現入滅故名化佛,深入涅槃故又名涅槃佛。
(6)法界佛︰法身充滿法界,以法界為佛體,故名。
(7)心佛︰佛心湛然,安住真唯識性,故名。
(8)三昧佛︰佛常在三昧而無著,故名。
(9)性佛︰佛以平等性智照了本性,又解了本覺真性之本,故名。
(10)如意佛︰能化、所化如意,普覆群機,故名。又隨自所樂而普受法身,隨他所樂而受任何身,故又名隨樂佛。
又,舊譯《華嚴經》卷二十六說融三世間十身時,於第七如來身又出十身之說,指十身為菩提身、願身、化身、住持身(新譯《華嚴經》卷三十八作力持身)、相好莊嚴身、勢力身(新譯《華嚴經》作威勢身)、如意身(新譯《華嚴經》作意生身)、福德身、智身、法身。此佛上十身即上述行境十佛,名稱雖異,意義全同。即示現成正覺是菩提,故菩提身相當於正覺佛;萬行之因(業)感相好莊嚴之果,故相好莊嚴身相當於業報佛;如慈心降伏等,心伏最殊勝,故威勢身相當於心佛;常在三昧,以致福德殊勝,故福德身相當於三昧佛;法界即理法身,故法身相當於法界佛;照了本性即是智,故智身相當於性佛。
〔參考資料〕 《十地經論》卷十;《華嚴經搜玄記》卷三(末);《華嚴經探玄記》卷二、卷十四、卷十七;《華嚴五教章》卷一;《華嚴經疏》卷四十二、卷五十一、卷五十三;《華嚴經疏鈔玄談》卷三;《華嚴經疏演義鈔》卷三十八、卷五十三、卷五十八。
密宗用語,指通用於各種修法的十八種印相。由於這是修四度加行中之十八道法時所用的手印,因此又稱為十八道契印,或單稱十八道。據說其中進行的方式,是依據印度人招待最尊敬的賓客所用的規矩演化而來的。通常依序分為下列六類
┌淨三業印
│佛部三昧耶印
護身法─┤蓮華部三昧耶印
│金剛部三昧耶印
└被甲印
結界法─┬地結印
└金剛墻印
道場法─┬道場觀
└大虛空藏印
┌寶車輅印
勸請法─┤請車輅印
└迎請本尊印
┌部主印
結護法─┤金剛網印
└金剛火院印
┌閼伽印
供養法─┤華座印
└普供養印
(1)護身法︰又作行者莊嚴法,為除穢淨身之法。首先結淨三業印,清淨三業。次結佛部三昧耶印、蓮華部三昧耶印、金剛部三昧耶印,以得佛、蓮華、金剛三部之加被,清淨身、口、意三業。再結被甲護身印,被如來之甲胄以莊嚴行者之身。
(2)結界法︰即先結地結印,堅固所住地。次結金剛墻印,四方設柵以防他人侵入。
(3)道場法︰謂於所結界處,建立道場並莊嚴之。有二印,即︰道場觀、大虛空藏印。
(4)勸請法︰謂迎請本尊入道場。即結寶車輅印,送七寶莊嚴的車輅迎請本尊。次結請車輅印,請本尊乘車至道場。再結迎請本尊印,迎請本尊至壇上。
(5)結護法︰即本尊既臨道場,故結部主印以驅除常隨魔。次結虛空網印,以堅固之金剛網覆道場上空。再結火院印,令金剛墻外有火焰繞之,使外魔不得入侵。
(6)供養法︰即結閼伽印,以水供本尊。次結華座印,為聖眾設蓮華座。再結普供養印,作種種供養,使本尊隨意受用之。
這六種修法所包含的十八契印印相及真言如下所列︰
(1)淨三業印︰即結蓮華合掌,口誦「唵(oṃ,歸命)娑縛婆縛(svabhāva,自性)秣馱(śuddhāḥ,清淨)薩縛達磨(sarva dharma,一切法)娑縛婆縛(sbabhāva,自性)秣度憾(śuddhohāṁ,清淨我)」。觀想身口意三業清淨無垢。
(2)佛部三昧耶印︰即結虛心合掌,口誦「唵(oṁ,歸命)怛他誐都(tathāgata,如來)納婆嚩耶(udbhavāya,發生)娑婆訶(svā-hā,成就)」。觀想佛部諸尊加持行者,速得身業清淨,罪障消滅,福慧增長。
(3)蓮華部三昧耶印︰即結八葉印,口誦「唵(oṁ,歸命)跛娜謨納婆嚩耶(padmodb-havāya,蓮華發生)娑嚩賀(svāhā,成就)」。觀想觀自在菩薩及蓮華部諸尊加持行者,得語業清淨,辯才無礙。
(4)金剛部三昧耶印︰覆左手,仰右手,手背相合,拇指與小指結合,中間三指如三股杵。口誦「唵(oṃ,歸命)嚩日嚧納婆嚩耶(vajrodbhavāya,金剛發生)娑嚩賀(svahā,圓滿成就)」。觀想金剛藏菩薩及金剛部諸尊加持行者,得意業清淨,證菩提心,速得解脫。
(5)被甲印︰又稱被甲護身印、護身三昧耶。即二手內縛,二中指竪合,屈二食指如鉤形附在二中指指背,二拇指並竪,捻著於二無名指。口誦「唵(oṃ,歸命)嚩日羅儗儞(va-jrāgṇī,金剛火)鉢羅捻跛跢野(pradīpatā-ya,極威耀)娑婆賀(svahā,成就)」。觀想身被如來大慈大悲之甲胄,一切天魔皆起慈心,不能障礙。
(6)地結印︰又稱金剛橛。即小指、食指、拇指相拄,左手的無名指、中指壓右手的無名指、中指,向前觸地三次;口誦「唵(oṃ,歸命)枳里枳里(kili kili,禁罰極禁罰)嚩日囉(vajra,金剛慧)嚩日哩(vajri,金剛定)步囉(bhūra,堅固)滿馱滿馱(bandha bandha,結縛極結縛)吽(hūṁ,恐怖、菩提心種子)發吒(phaṭ,摧破)」。觀想下至水際金剛不壞界,大力諸魔不能動,施少功力即成就大果,由加持力故,地中所有穢物皆清淨。
(7)金剛墻印︰一稱四方結印。先結地結印,再開二拇指。口誦「唵(oṃ,歸命)薩囉薩囉(sāra sāra,堅固極堅固)嚩日囉鉢囉迦囉(vajra-prakāra,金剛墻)吽(hūṁ,恐怖)發吒(phaṭ,摧破)」。觀想由印流出熾焰,與前之地結相應,道場變成金剛堅固城,諸魔、惡人、虎狼、毒蟲等皆不能接近。
(8)道場觀︰結六種拳之一的如來拳印,即左手四指作拳,拇指直竪,右手作金剛拳握左手拇指。口誦「唵步欠」。觀想心前「阿」字變為七寶宮殿,壇中央「紇利」字變為八葉蓮華,率都婆變為大日如來。
(9)大虛空藏印︰即二手虛心合掌,二中指外相叉,二食指相交如寶形。口誦「唵(oṃ,三身,即三部)誐誐曩(gagana,虛空)三婆嚩(sambhava,生)縛日羅(vajra,金剛)斛(hoḥ,歡喜)」。觀想由印出現諸供養資具等。
(10)寶車輅印︰又稱送車輅印。即二掌上仰內縛,二食指直竪,指側相拄,以二拇指捻二食指的最下面一節。口誦「唵(oṃ)都嚕都嚕(turu turu,車子轉動的聲音)吽(hūṁ,金剛使者的種子,也是輪的種子)」。
(11)請車輅印︰結寶車輅印,口誦「娜莫悉底哩耶地尾迦南(namastryadhvikānāṁ,歸命三世)怛他櫱跢南(tathāgatānāṁ,諸如來)唵(oṁ,三身)縛日朗儗孃迦囉灑耶(vajro-ginyākrṣaya,金剛召請)娑嚩賀(svāhā,成就)」。
(12)迎請本尊印︰又名召請印。即兩手內縛,右手食指屈如鉤形。口誦「唵(oṁ,歸命)爾囊爾迦(jina jika,仁者或聖者)噎醯呬(ehehi,召請)娑婆賀(svahā,成就)。」觀想本尊不捨悲願,來此三摩地所成之淨土。
(13)部主印︰又稱部主結界印、辟除結界印。即馬頭觀音印言,二手虛心合掌,屈二食指,二無名指入掌內。口誦「唵(oṁ)阿蜜哩都納婆嚩(amṛitodbhava,甘露發生)𤙣發吒(hūṁ phat,恐怖破壞)」。觀想辟一切諸魔,成堅固火界。
(14)虛空網印︰又稱金剛網印。即作金剛橛印,以二拇指捻二食指的下節側面。口誦「唵(oṁ,歸命)尾娑普羅(visphala,普廣)捺羅乞灑(drakṣa,擁護)縛日羅(vajra,金剛)𠰢惹羅(pañjara,網)吽(huṃ,恐怖)發吒(phaṭ,破壞)」。觀想由此加持力,他化自在諸天亦不能障難,行者身心安樂,成就三摩地。
(15)火院印︰又稱金剛火院印。即以左手掌掩右手手背,二拇指開立。口誦「唵(oṁ,歸命)阿三莽儗寧(asamāgne,無等火)吽(hūm,恐怖)發吒(phaṭ,摧破)」。
(16)閼伽印︰以二手捧閼伽器,口誦「曩莫三滿多沒馱南(namaḥsamanta buddhānām,歸命普遍諸佛)誐誐曩(gagaṇa,虛空)娑莽娑莽(samāsama,等無等)娑嚩訶(svaha,成就)」。觀想獻此閼伽水,行者三業得清淨。
(17)華座印︰印相與前面的蓮華部三昧耶印相同。口誦「唵(oṃ)迦麼攞(kamal,蓮華)娑嚩訶(svāhā,成就)」。觀想由此印流出無量金剛蓮華,一切聖眾坐蓮華上。
(18)普供養印︰結金剛合掌,二食指尖相觸如寶形,二拇指並立。口誦「唵(oṃ,歸命)阿謨迦(amogha,不空)布惹(pūja,供養)摩尼(maṇi,寶珠)跛納摩(padma,蓮華)縛日隸(vajre,金剛)怛他櫱多(tathāga-ta,如來)尾路枳帝(vilokite,觀)三滿多(samanta,普遍)鉢羅薩羅(prasara,舒展)吽(hūṃ,菩提心、能滿願)」。觀想無量無邊的塗香、華鬘、燒香、飲食、燈明等皆清淨,廣多普供養。
以上所說印明,係依《十八契印》所載。《十八契印》全書一卷,又稱《十八契印軌》、《十八道契印》。相傳作者為惠果,或說係日僧空海所撰。
關於「十八」之數所代表的意義,頗有異說。或謂表示般若十八空;或謂指十八界,表如來法身之德;或謂表金剛界的五佛四菩薩與胎藏界中台八葉院的九尊;或說是金剛界十八會的總行。
此外,行此十八契印而供養本尊的修法,稱為十八道法,略稱十八道,為日本台密蘇悉地法的細行,在東密則攝於金剛界法。又,四度加行最初所行的十八道念誦次第法,亦略稱為十八道,是初學行者所應學者。
〔參考資料〕 高井觀海《密教事相大系》。
(一)原始及部派佛教所倡行的十種禪法︰即十種專念一對象以攝心、息妄想的方法,故云十念。出自《增一阿含經》卷三十四。
(1)念佛︰謂正身正坐,觀如來身相,繫念如來之十力、四無所畏、五分法身等功德,更無他想。
(2)念法︰謂繫念法,由欲而至無欲,離諸煩惱,除諸愛欲,無有塵勞,無瑕疵亂想之念,更無他想。
(3)念僧︰又名念眾、念比丘僧、或念聖眾;謂繫念四雙八輩成就善業與五分法身,自度復度他人,更無他想。
(4)念戒︰謂念戒能止諸惡,成就道品。
(5)念施︰又名念布施或念捨;謂念布施能破慳貪,生長福果;且布施之後不生後悔,亦不求報,即有罵之、杖之者,亦起慈心,不絕施意。
(6)念天︰謂念身口意清淨,不造穢行,眾行具足,乃成天身。
(7)念休息︰又名念滅;謂心意之想止息,志性專一而無卒暴,常求方便,入三昧定。
(8)念安般︰又名念安那般那,念出入息,或念無所起;謂觀息之長短、冷熱,又尋息之出入,數其長短,分別了曉。
(9)念身非常︰又名念觀身或念身;謂念此身乃髮毛爪齒、髑腦等所成,又思身由何處來,由誰所造。
(10)念死︰又名念當終亡;謂念命根斷絕,無形無響,亦無相貌,更無他想。
此外,《大乘義章》卷十二於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施、念天六念外,加念出入息、念死、念滅、念身而成十念。又,《光讚般若經》卷七立菩薩行法時,舉出念佛、念法、念聖眾、念戒、念布施、念天、念恬泊、念無所起、念觀身、念當終亡等十念。
(二)謂菩薩當護之十念︰依《菩薩受齋經》所載,此十念為︰念過去佛、念未來佛、念一切現在佛、念尸羅波羅蜜、念禪波羅蜜、念漚和拘舍羅、念般若波羅蜜、念禪三昧六萬菩薩在阿彌陀佛所、念過去當來今現和上阿闍黎。此中,初三佛寶,次四法寶,後二僧寶,即念佛、法、僧三寶。然文中唯有九念,疑似遺漏第四念布施。又,前舉念佛等十念為小乘聲聞法,此十念則係菩薩所護之十念。
(三)指聖者所修,往生阿彌陀國的十種因行︰此係《彌勒所問經》的說法,即憶念慈、悲、護法等十種心。性質及能力較佳的菩薩,可依此往生淨土。《大寶積經》卷九十二亦有此說法,而稱「念佛十種心」,即(1)於諸眾生起大慈不損害之心;(2)於諸眾生起大悲,而無逼惱之心;(3)於佛之正法,不惜身命,而樂於守護之心;(4)於一切法發生勝忍,而不執著之心;(5)不貪利養恭敬尊重,而淨意樂之心;(6)求佛種智,於一切時不忘失之心;(7)於諸眾生,尊重恭敬,而不下劣之心;(8)不著世論,於菩提分生決定之心;(9)種諸善根,無有雜染,清淨之心;(10)於諸如來捨離諸相,而起隨念之心。《大寶積經》異譯本《發覺淨心經》,亦出此說。
(四)稱名十念︰《觀無量壽經》云(大正12‧346a)︰「令聲不絕,具足十念,稱南無阿彌陀佛。」關於此十念之解釋,古來諸師有各種不同的說法。
(1)曇鸞《往生論註》卷上云(大正40‧834c)︰
「百一生滅名一剎那,六十剎那名為一念。此中云念者,不取此時節也。但言憶念阿彌陀佛若總相、若別相,隨所觀緣心無他想,十念相續名為十念,但稱名號亦復如是。(中略)經言十念者,明業事成辨耳,不必須知頭數也。」
此即以「念」作「憶念」義,憶念阿彌陀佛之總相或別相,口稱名號,心無他想,凝思相續至十,名十念。
(2)新羅‧元曉謂十念有顯了及隱密二種,即十聲稱佛為顯了十念,《彌勒所問經》所說慈等十念為隱密十念。又,《觀無量壽經》十念唯顯了十念,《無量壽經》第十八願之十念通顯了、隱密二種。
(3)新羅‧義寂謂每稱念「南無阿彌陀佛」一遍,為一念。
(4)宋‧遵式在《晨朝十念法》記載氣息十念之說,謂(大正47‧210b)︰「修淨業者,須每日清晨服飾已後,面西正立合掌,連聲稱阿彌陀佛。盡氣為一念,如是十氣名為十念,但隨氣長短,不限佛數。」日本‧良遍《念佛往生決心記》亦稟承此氣息十念之說。
(5)日本‧空海《祕藏記》依密教意,謂十念為十波羅蜜之義(大正圖像1‧8a)︰
「據密教十念成就,謂十波羅蜜圓滿也。或難云︰經云十念成就得生西方淨土。西方淨土者,初地菩薩所生之土也。十波羅蜜者,於十地中地地修,地地圓滿。若以十念成就擬十波羅蜜論者,生淨土時十地可究竟。何故云初地菩薩所生之土也﹖答云︰是密教所謂橫義,初地與十地無高下故,今卿所難次第義耳,十地自布施波羅蜜至於智波羅蜜,地地各有一波羅蜜,是顯教所說地地遷登之義,今密教所說,言菩薩地者,是心也,法文也,佛也,菩薩也,凡異餘乘如此。」
(6)善導將十念解釋為十聲稱名,《觀經疏》〈玄義分〉云,十聲中具足十願十行,故上自一生稱名,下至十念稱名,以佛願力皆得往生。日本‧源空《選擇本願念佛集》即承善導之說,謂念聲是一。
〔參考資料〕 (一)《增一阿含經》卷一〈序品〉、〈十念品〉、卷二〈廣演品〉、卷四十二〈結禁品〉、卷四十三〈善惡品〉;《光讚般若經》卷七〈觀品〉;《諸經要集》卷三。(三)《無量壽經宗要》;《遊心安樂道》;《無量壽經記》卷上;《無量壽經連義述文贊》卷中;《無量壽經疏》;《華嚴經孔目章》卷四。(四)《般舟讚》;《往生禮讚》;《安樂集》卷上;《安樂集私記》卷下;《釋淨土群疑論》卷三、卷五、卷七。
一百卷。印度‧龍樹造,後秦‧鳩摩羅什譯。詳稱《摩訶般若波羅蜜經釋論》,又稱《摩訶般若釋論》、《大慧度經集要》、《大智度經論》,簡稱《智度論》、《大論》、《智論》、《釋論》。收在《大正藏》第二十五冊。係《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大品般若經》)的註釋書,與《百論》、《中論》、《十二門論》等三論合稱四論。
譯者鳩摩羅什(344~413,一說350~409)是龍樹系佛教的宣揚者,弘始三年(401)被後秦‧姚興迎入長安後,應姚興之請,致力於經論的翻譯。弘始六年(404)譯出《摩訶般若波羅蜜經》,翌年譯出該經最具權威的註釋書(即本書)。
本書卷首有僧叡的序,序云(大正25‧57b)︰「經本既定,乃出此釋論,論之略本有十萬偈,偈有三十二字,并三百二十萬言,楚夏既乖,又有煩簡之異,三分除二,得此百卷,於大智三十萬言,玄章婉旨,朗然可見。」卷末的附記亦云︰「論初三十四卷,解釋一品,是全論具本。二品以下法師略之,取其要足以開釋文意而已,不復備其廣釋,得此百卷,若盡出之,將十倍於此。」即謂本書僅全譯龍樹原作之前三十四卷(相當於《大品般若經》之初品),三十四卷以下,因國人好簡之故,羅什將它作適當的節譯,而成為現行的一百卷本。若將原論全部譯出,則篇幅將達現行本的十倍。
翻譯本論之際,佛教界正盛行《般若經》的研究,且諸說紛紜,待本論一出,諸說頓息。自南北朝至隋、初唐,華北地區特別盛行本論的研究,甚且形成學派。本論的內容涵蓋甚廣,無論哲理、歷史、地理,乃至僧團的實踐法規,皆有詳述。其所引用之經論遍及大小乘,如原始佛教聖典、部派佛教諸論書,及早期大乘佛教之《法華經》、《華嚴經》等,故本書亦成為研究印度大乘佛教興起時代的重要資料,甚至可視為大乘佛教的百科全書,對中國、日本的佛教學者有很大的影響。
目前本書的梵文本尚未被發現,但歐美、印度的學術界已陸續有人將漢譯本(部分)譯成法文、英文與德文。並視之為大乘佛教的淵藪,而加以研究。其中,比利時神父拉莫特(E. Lamotte)對此書的研究與法文翻譯(前三十四卷),尤為國際學術界所推重。此外,自敦煌及新疆所挖掘出的古寫本,題有「摩訶般若波羅蜜優婆提舍」等字,以此古本與現行本相較,則知現行本中有不少脫誤之處。
註釋書有慧影《大智度論疏》二十四卷、僧侃《大智度論疏》十四卷、曇影《大智度論疏》十五卷、慧遠《大智度論抄》二十卷、僧肇《大智度論抄》八卷等。
自1975年以後,台灣佛學界研究本論者,漸有其人。游祥洲多次開設《大智度論》研習班,作育不少學子。中文標點本在印順標點之後,也曾風行一時。此外,郭忠生在《諦觀》雜誌上所連載的有關拉莫特法文相關作品的中譯,對台灣學術界也有若干啟發與激盪。1992年印順口述、昭慧記錄的《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出版,此書可視為印順對近代學者之「大智度論研究」的總評。該文提要請參閱附二。
◎附一︰李安〈大智度論〉(摘錄自《中國佛教》第三冊)
一百卷。龍樹造,姚秦‧弘始四年(402)夏,鳩摩羅什於長安逍遙園中西明閣上創譯,至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乃訖(見《大智度論記》和《開元釋教錄》)。收在《大正藏》第二十五冊。此論是解釋《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也稱《大品般若》,即一再翻譯過的《放光般若》、《光讚般若》和後來唐‧玄奘譯的《大般若經》第二分)的論著。首緣起第一,略述佛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的因緣。繼釋經初品中如是我聞一時第二,乃至釋初品中信持無三毒第五十二,是為釋〈序品〉第一。順次以下釋〈報應品〉(即〈奉鉢品〉)第二,乃至釋〈囑累品〉第九十,是為釋摩訶衍(大乘)論。般若波羅蜜,摩訶衍一義,但名字異(論卷四十六)。摩訶衍空般若波羅蜜亦空,空又一故(卷五十二)所以《大智度論》釋般若也就是釋摩訶衍論。《龍樹論》說他著有《優婆提舍》(論議)十萬頌,這種體裁是解釋經文並加以發揮的,可能就是指的《大智度論》。
羅什譯《大智度論》不久,又兼譯《大品般若》,首先對舊譯用原文作了訂正,以後又據《大智度論》再次改動經文,並從經本楷定論義。如於《大品般若》品目名稱的確定,就是以釋論精神作依據,對《卮》、《放光》的品目有所整理改定,把〈序品〉之外的各品都改動了,一方面對舊本略有開合,另一方面改定了一些品名。在改定中還可以看出貫徹龍樹釋論的精神之處。最明顯的要算第七品。羅什名這品為〈三假名〉(法假、受假、名假),而《放光》名為〈行品〉,《光讚》名為〈分別空品〉,玄奘譯的《大般若經‧二分》又標〈善現(須菩提)品〉,都不能像羅什用「三假」一名那樣能表現出這一品的主要內容。三假不僅是這一品的中心,也是全經的中心,在龍樹看來,般若的整個精神就在以假成空,以假顯空。主要以三假貫徹於般若的全體,從而構成空觀。《大智度論》對般若學的重要於此可見。
此論的譯本一百卷,尚非全譯。僧叡在〈大智釋論序〉中說︰「論之略本有十萬偈,偈有三十二字,並三百二十萬言。胡夏既乖,又有繁簡之異,三分除二,得此百卷,於大智三十萬言,玄章婉旨朗然可見。」只有論的初品三十四卷解釋經文初品的一品,是全譯出的。二品以下,羅什認為華人喜簡,不習慣於繁瑣議論,只略取其要,以釋經文大意,不再備譯廣釋,仍有一百卷。因為經文初品主要闡述名相事數,恰是二百多年來中國佛學家一直搞不清楚的問題,詳譯出來,原原本本地加以解釋,就可適應學者研究的要求;至於其餘闡明義理部分,簡化一些也無妨,因此刪節不少,三分除二。
此論的體裁,〈大智釋論序〉中說︰「其為論也,初辭擬之,必標眾異以盡美;卒成之終,則舉無執以盡善。」就是說光舉出對法相的各種不同解釋,以此為盡美;最後歸結為無相,實相,以此為盡善。這種方法在論的初分尤為明顯。
龍樹所著的《大智度論》等書中,大小乘的最初交涉,歷歷可見。
(1)龍樹所講的空,是般若波羅蜜的中道實相,以二諦相即來解釋實相,從真諦來看是空,從俗諦來看是有,既看到空,也看到非空,同時又不著兩邊,於是便成為非有(空)非非有(非空)的中道,即般若波羅蜜。所以論第十八卷中說︰「若人入此三門,則知佛法義不相違背,能知是事即是波羅蜜力,於一切法無所罣礙。若不得般若波羅蜜法,入阿毗曇門則墮有中,若入空門則墮無中,若入蜫勒門則墮有無中。」可見龍樹所主張的是中道實相。
(2)此論性質本非毗曇,當時大乘無獨立毗曇,其分別法相所資自必取諸小乘。不同小乘的意義而同小乘的體例。《智論》於小乘毗曇引文不下三十餘處。
(3)大乘小乘對舉,境行果三法法皆對。大小乘有以境為對的︰聲聞乘多說眾生空,佛乘說眾生空法空(卷四)。聲聞中無犍闥婆城喻,有種種無常喻;色如眾沫,受如泡,想如野馬,行如芭蕉,識如幻等(卷六)。大小乘有以行為對的︰阿毗曇義中,是空解脫門緣苦諦攝五眾,無相解脫門緣一法所謂數緣盡,無作解脫門緣三諦攝五眾。摩訶衍義中是三解脫門緣諸法實相,以是三解脫門觀世間即是涅槃(卷二十)。大小乘有以果為對的︰聲聞極大思維所斷結生分住分滅分三時斷;佛則不爾,一生分時盡斷。聲聞人見諦所斷結使生時斷、思惟所斷三時滅;佛則見諦所斷思惟所斷無異。聲聞人初入聖道時,入時與達時異;佛則一心中亦入亦達。聲聞人有二種解脫︰煩惱解脫、少障解脫;佛有一切煩惱解脫,亦有一切法障解脫。佛自然得智慧,諸聲聞人隨教道行得(卷二十四)。
(4)小乘也說大乘慈,以樂與眾生故。《增一阿含》中說有五功德;慈心於「摩訶衍經」處處說其功德,如《明網菩薩經》中說菩薩處眾生中行三十二種惡,漸漸增廣轉成大悲(卷二十)。
(5)大乘不離小乘。三十七品,三三昧等皆聲聞法,菩薩用三十七品到涅槃城,用三三昧入城三門,而以四禪、四空、四無量、八背捨、八勝處、九次第定、十一切處試心知得柔軟自在,隨後能入。
(6)般若必以空為用。佛法中不可得空,於諸法無所礙;因是不可得空,說一切佛法十二部經,譬如虛空,本無所有,而一切物皆依其長成(卷二十五)。
(7)同一事而有二種意義。般若有二種︰(一)與諸天聲聞菩薩共說,(二)與十住具足菩薩說(卷三十四)。無所得有二種︰(一)所求不如意名無所得,(二)實相無決定名無所得(卷十八)。
(8)備舉兩端。諸佛二種說法︰先分別諸法,後說畢竟空(卷二十六)。法亦有二種︰一者三藏十二部法聚,二者三學聖道解脫涅槃法義(卷二十二)。觀相有二種︰一者觀一切法有相,地重水濕風動火揚。二者觀一切法無相,和合因緣生無自性(卷十八)。菩薩行有二種︰一者觀一切法自性本空,二者從不捨離一切眾生(參照歐陽漸的〈大智度論初品序〉)。
《大智度論》於釋義中,繁徵博引,保存了許多已散佚而有價值的論議。如羅睺羅的《讚般若偈》二十一頌,對般若性德的各方面描寫得很徹底,特別第四頌把佛、般若、涅槃統一起來,認為是「三則一相,其實無有異」。又第十六頌︰「言說為世俗,憐憫一切故,假名說諸法,雖說而不說。」提出說而不說,把俗諦和真諦統一了起來。
《蜫勒論》失傳難考,《智論》卷十八謂其中有隨相門、對治門等種種諸門。隨相謂︰「但說自淨其意,則知諸心數法已說;但說四念處,當知已說四正勤等餘門。何以故﹖同相同緣故。對治門如但說四顛倒,當知已有四念處義,譬如說藥已知其病,說病已知其藥。」由此可推知《蜫勒論》門的一般體例。
龍樹的《大智度論》、《中論》、《十二門論》和提婆的《百論》這四部論,構成一個完整的體系,各論之間有著內在的聯繫。如僧叡在〈中論序〉中說︰「百論治外以閑邪,斯文袪內以流滯,大智釋論之淵博,十二門觀之精詣,尋斯四者,真若日月入懷,無不朗然鑒徹矣!」在〈大智釋論序〉裏,僧叡更詳細地說到這一組織的內在關係︰「釋所不盡,則立論以明之;論其未辨,則寄折中以定之。使靈篇無難喻之章,千載悟作者之旨,信若人之功矣。」就是說《智論》是依經作釋,解釋不能完全窮盡義理,因而立論以明之。「論」指《中論》、《十二門論》,《智論》所沒有完全講清楚的,《中論》等則以「折中」(即中道)的思想予以決定。換句話說,三論全部歸宿於中道。
後來隋‧吉藏創立三論宗,弘揚關河三論,不把《大智度論》列入,也是因為「秦人好簡」,就把百卷大部的《智論》除外,而四論的整個學說體系不算完備,實為可惜。
東晉‧慧遠曾把《智論》節抄成二十卷的略本,在〈大智論抄序〉中說︰「輙依經立本,繫以問論,正其位分使類各有屬。謹與同止諸僧共別撰以為集要,凡二十卷,雖不足增暉聖典,庶無大謬。」這也是為的適應華人好簡的習慣,可惜僅存載在《出三藏記集》中的序文而已。註《智論》的書有南北朝時蜀地潼州遷善寺沙門釋慧影抄撰的《大智度論疏》,但已殘佚,僅存第一、第六、第十五、第十七與第二十四卷,也不完全。
◎附二︰印順述‧昭慧記《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提要
本文之作,算是對近世學界質疑《大智度論》作者問題的一個總回應。
《大智度論》(以下簡稱《智論》),是《摩訶般若波羅蜜經》的釋論,目前梵本無存,僅有漢文譯本,為鳩摩羅什(Kumarajīva)所譯。
《智論》作者,向來傳是龍樹(Nagar-juna)。但是近代學者如比利時的Lamotte,日本的干潟龍祥、平川彰和加藤純章,對此定論或則否定,或則修正。否定者如Lamotte,認為《智論》並非龍樹所作,而係某一西北印度說一切有部而轉學大乘之學者所造。修正者如干潟龍祥,雖仍肯定《智論》為龍樹所作,但是以為鳩摩羅什在漢譯過程中已有所增修。加藤純章甚至認為︰作者不但不是龍樹,而且很可能來過西域,在此完成;羅什也參與此一著作。這些觀點,詳見於下列論文︰
(1)Lamotte著‧郭忠生譯《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諦觀》第六十二期,1990年七月,97~179頁)。
(2)干潟龍祥著《大智度論の作者について》(《印度學佛教學研究》第七卷第一號,昭和三十三年十二月,1~12頁)。
(3)平川彰著《十住毗婆沙論の著者について》(《印度學佛教學研究》第五卷第二號,昭和三十二年三月,176~181頁)。
(4)加藤純章著‧宏音譯《大智度論的世界》(《諦觀》第五十二期,1988年元月,1~47頁)。
對於龍樹造論的古說,學者們不同程度的否定性結論,我覺得值得商榷。審視其論議,往往未能把握論典的特色,未曾考量翻譯的過程,所以錯誤層出不窮。但八六老僧,已是衰病餘生,不能完成寫作的心願了!虧得昭慧法師願意發心,所以特為他提供些資料,敘說些我的意見,由他整理,寫出,發表,以盡中國佛弟子應盡的一分責任!
本文從論典的著作與翻譯兩條線索,將這些錯誤指陳出來,而達成與諸學者不同的結論︰贊成龍樹造論的古說,否認羅什增修甚或參與造論的說法。
第一章分四節,談《智論》翻譯的相關問題。第一節先從古代佛典漢譯的程序談起。古代的譯經,是集體事業;口譯、筆受,各有其人。是故若因《智論》內文有些疑似非龍樹原文,就想像為羅什之所「加筆改變」,那是對譯經程序太過隔閡了。《智論》之筆受者為僧叡等,譯本縱有增修,也斷非出自羅什手筆,這是可以肯定的。
第二節針對《智論》廣本「千卷」的傳說,及學者進一步的重重誤解,提出辨正。我以為︰一切誤解,源於對「經論會編而成百卷,論文實有七十卷」以及「一般釋論,皆先廣而後略」此二事實之忽略。《智論》二品以下,確是「三分除二」的略譯;廣本則約有一三六卷,絕無「千有餘卷」之可能。
第三節針對干潟龍祥的「羅什加筆」之說,提出不同看法。《智論》中許多「秦言」、「天竺語法」之類按語,固非本論之原文,卻也絕非羅什個人獨出心裁的增益,而是古代譯經者為便於國人閱讀而夾註名相的慣例。而且這些夾註,也不是羅什「加筆」,而是僧叡等所附加上去的。
第四節述介《智論》的口譯者鳩摩羅什與筆受者僧叡。羅什向莎車王子學習大乘,這有罽賓大乘佛法的學統;明乎此,則對羅什大乘學之傳承與其漢譯《智論》之事,當不會感覺離奇。僧叡有文學素養,玄理之悟性亦高,但他對事相的分辨,往往失之粗糙,所以會有《智論》「千有餘卷」的誤傳。此外,他在《智論》譯文方面,名相用語也往往前後不一,這種情形,出在同一論本上,是不太理想的。
第二章分八節以證明古說──《智論》確為龍樹所造。第一節先宏觀《智論》對佛法的根本立場︰諸佛以無量方便力,為種種眾生說種種法門。無智則由此開展種種異說而互不相容;有智則於一切法門,莫不能知諸法實相。論主本此立場以出入諸家,包容異說而抉擇深義,其中所涉,涵括當時全印各學派的一切法門,絕不止於說一切有部義。
此下兩節,分析《智論》對當時部派論義的看法。第二節「《大智度論》與毗曇門」,分成二項,論其與說一切有部及犢子部的關聯。在說一切有部方面,《智論》名相大抵採取《品類足論》的說法;對主流學派的《發智》、《大毗婆沙》論義,常是採取嚴厲批判的態度,反而傾向非主流的西方師或外國師。由此肯定作者決非由正統有部之迦濕彌羅師而轉入大乘。在犢子部方面,《智論》取其以五法藏攝一切法之說;而「不可說」或「受假施設」亦源於犢子部義,只是後者單約「我」而說,《智論》則通約「我、法」而論。故平川彰以為《十住毗婆沙論》採五法藏說,而《智論》卻採批判立場,兩論立場相違,由此而對兩論作者同為龍樹之說審慎存疑,這可說是一種誤解。
第三節分述《智論》取空門之「法空」義,而揀別方廣道人的惡取空,取蜫勒門論(優波提舍)之釋經方法。此二門皆與大眾部思想有關,且論主又採大眾部之佛陀觀等思想。由此可知︰Lamotte認為論主「對大眾部表現出無言之輕蔑,而在其著作中未置一詞」,由此推定他可能為西北印說一切有部之比丘,殊屬不當。
第四節論「三藏與四藏」,說一切有部不立雜藏,而對偈頌與傳說,採保留態度。由此看出《智論》充分引用偈頌傳說以為佛法定量之風格,與有部截然不同;亦知 Lamotte將《智論》所引當作是「說一切有部之雜藏」,為一大錯誤。《智論》所引結集律藏內容,採自有部之《十誦律》,故論主應是從有部《十誦律》系而非從採取《根有律》之迦濕彌羅系出家。
第五節將佛教的「中國」與「邊地」定義作一述介。釋尊所不曾遊化之地區,即為「邊地」或「弊生處」。干潟龍祥以為︰《智論》將南印文化大國安陀羅(Andhra)作為「弊生處」,顯係羅什面對中華文化國之豪奢生活而作此稱。這其實是不知「邊地」定義而引起的誤解。以此證往什「加筆」是不成的。
第六節「南天竺與北天竺」。Lamotte以為《智論》偏好採用北天竺的傳說故事,以此推論作者為西北印學者。其實此類傳說,往往為一切部派之所共有,人名、地名則依部派流傳而容或不同。而《智論》所引本生、譬喻,普及全印,雖於北印地區極為熟悉,卻絕不限於述北天竺事,反而與南印度有密切關係-從其對南印四十二字母之解說可知。是故對於《智論》作者是「案達羅王朝時南印度人龍樹」之古說,應予以信賴。
第七節「《大智度論》與大乘經論」,先針對平川彰所提《十住毗婆沙論》與《智論》之「五種異議」加以分析,以證明二論作者同為一人,毌須「存疑」。其次,由於龍樹高壽,故《智論》引述弟子提婆(Āryadeva)及再傳弟子羅睺羅(Rāhulabhadra)之作品,亦非絕無可能。末後對Lamotte列舉《智論》所引大乘經之資料稍事更正,並附帶一提早期大乘經中之「如來藏」思想,其集出年代,並不晚於龍樹。
最後在第八節,述介龍樹其人其事。其前期著作,如《中論》等,重在遮破異執,並開顯三乘不二之深觀;後期著作如《智論》等,則依不二深觀廣明菩薩大行。二者風格不同,並不能據此以斷定《智論》作者絕非《中論》作者;Lamotte卻有如此結論,未免過於輕率。
至於《智論》不為印、藏後期中觀學派諸師所知,這是由於龍樹學一度中衰的緣故,不能以此證明《智論》非龍樹所造。
而經論原文,在流傳中每不免有所增刪,但《智論》無其他版本可資比較,也就無從決定;但這決非等於鳩摩羅什之所加筆。
《大智度論》對千餘年來的中國佛學,影響極其深遠。早年研讀斯論,曾將相關論義,分別類集,對本論用心不少。也曾有意依此寫就專篇,說明龍樹對佛法的完整看法,但因時間不充分,這一心願未能完成。
外國學者對《智論》作者的看法,我近來才透過期刊譯文而得悉其詳。他們能突破語文障礙,而研究這部僅存漢譯的大乘重要論典,其資料蒐羅之豐,其用力之勤,皆殊為難得。我雖完全不同意他們的論點,卻因此一增上緣而促成本文的撰述,少分達成早年的心願。這只能說是「因緣不可思議」吧!
〔參考資料〕 《出三藏記集》卷二、卷八、卷十;《法經錄》卷五;《大唐內典錄》卷三、卷五;《續高僧傳》卷十二。
天台宗所立圓教八行位之第一位。又稱圓教五品位,或略稱五品位。即將十信以前的外凡位區分為隨喜、讀誦、說法、兼行六度、正行六度等五品。在六即位中相當於第三位的觀行即。語出《法華經》〈分別功德品〉。茲分述此五品之特質如次︰
(1)隨喜品︰聞圓妙之法而自喜,並使他人隨喜,內以三觀觀三諦之境,外用懺悔、勸請、隨喜、發願、迴向等五悔勤加精進,助成理解。
(2)讀誦品︰內以圓觀更加讀誦,善言妙義觀解之心與相冥會,恰如膏之助火,讀誦之膏能助內觀之火,心觀益明。
(3)說法品︰十乘之內觀轉強,讀誦之外資亦著,復加如實說法,導利現前所化之人,故十乘觀心倍明。
(4)兼行六度品︰於前三品,觀心雖熟,然未修六度,此品則正觀稍明,傍修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等六度。
(5)正行六度品︰修觀功熟,事理無妨礙,故在此須以實踐六度為主。
《法華玄義》卷五(上),以三藏教之五停心位比擬此五位,謂初品是慈停心,第二品為數息停心,第三品為因緣停心,第四品為不淨停心,第五品為念佛停心。《法華文句記》卷二十七以五品弟子位配三慧,謂前三人配聞慧位,兼行六度配思慧位,正行六度配修慧位。依《摩訶止觀》卷一所載,智顗臨終時,曾自謂位居此五品弟子位。
◎附一︰《法華玄義》卷五(上)(摘錄)
若人宿殖深厚,或值善知識,或從經卷,圓聞妙理,謂一法一切法,一切法一法,非一非一切,不可思議,如前所說;起圓信解,信一心中具十法界,如一微塵有大千經卷。欲開此心,而修圓行。圓行者,一行一切行。略言為十,謂識一念平等具足,不可思議(觀不思議境);傷己昏沈,慈及一切(起慈悲心);又知此心常寂常照(巧安止觀);用寂照心破一切法,即空即假即中(破法遍);又識一心諸心,若通若塞(識通塞);能於此心具足道品,向菩提路(修道品);又解此心正助之法(對治助開);又識己心及凡聖心(知次位);又安心不動不墮,不退不散(能安忍);雖識一心無量功德,不生染著(無法愛)︰十心成就。(案此即《摩訶止觀》中以十法門觀心,亦曰十法成乘。)
舉要言之,其心念念悉與諸波羅蜜相應,是名圓教初隨喜品位。
行者圓信始生,善須將養。若涉事紛動,令道芽破敗。唯得內修理觀,外則受持讀誦大乘經典。聞有助觀之力。內外相籍,圓信轉明,十心堅固。(中略)聞有巨益,意在於此。是名第二品位。
行者內觀轉強,外資又著,圓解在懷,弘誓熏動。更加說法,如實演布。(中略)說法開導是前人得道全因緣。化功歸己,十心則三倍轉明。是名第三品位。
上來前熟觀心,未遑涉事。今正觀稍明,即傍兼利物。能以少施與虛空法界等,使一切法趣檀,檀為法界。(中略)餘五亦如是。事相雖少,運懷甚大。此則理觀為正,事行為傍。故言「兼行布施」。事福資理,則十心彌盛。是名第四品位。
行人圓觀稍熟,事理欲融。涉事不妨理,在理不隔事。故具行六度。若布施時,無二邊取著;十法界依正,一捨一切捨;財身及命無畏等施。(財施、身施、命施、法施、無畏施,皆平等而施)。若持戒時,性重譏嫌等無差別,五部重輕無所觸犯。若行忍時,生法寂滅,荷負安耐。若行精進,身心俱靜,無間無退。若行禪時,遊入諸禪,靜散無妨。若修慧時,權實二智究了通達,乃至世智,治生產業,皆與實相不相違背,具足解釋佛之知見,而於正觀如火益薪。此是第五品位。
如此五品圓信功德,東西八方不可為喻。雖是初心,而勝聲聞無學功德。具如經說。(案經者《法華經》也)。
若欲比決取解,類如三藏家別總四念處位。義推如通教乾慧地位,亦如伏忍位。義推亦得是別教十信位。
私謂(章安自謂)五品位是圓家方便。初欲令易解,準小望大,如三藏之五停心。
初品圓信法界,上信諸佛,下信眾生,皆起隨喜,是圓家慈停心,遍對治法界上嫉妒。
第二品讀誦大乘文字。文字是法身氣命。讀誦明利,是圓家數息停心,遍治法界上覺觀。
說法品能自淨心,亦淨他心,是圓家因緣停心,遍治法界上自他癡。癡去,故諸行去,乃至老死去。
兼行六度品是圓家不淨停心。六蔽初名貪欲。若捨貪欲,欲因欲果皆捨。捨故,無復報身,非淨非不淨也。
正行六度品是圓家念佛停心。正行六度時,即事而理。理不妨道,事妨於道。即事而理,無障可論。
◎附二︰牟宗三《佛性與般若》第三部第一分第四章(摘錄)
圓教五品位雖是初階,若論功德,亦勝過聲聞無學功德。以圓為準,初階亦提升也。因此,此初階可類比三藏教之五停心。五停心者,(一)修數息觀,數息停心,對治初禪中有覺有觀,攀緣不住。(二)修不淨觀,不淨停心,對治貪欲。(三)修慈心觀,慈心停心,對治瞋恚。(四)修因緣觀,因緣停心,對治愚癡。(五)修界方便觀(亦曰修念佛觀),界方便停心(念佛停心),對治著我,破境界逼迫障(實破界類狹窄障,破我見也。)五停心同,套於圓教說與套於藏教說,其意旨不同。
圓教五品位又可類比藏教之別相四念處位、總相四念處位。別相四念處者,(一)觀身不淨(色蘊),(二)觀受是苦(受蘊),(三)觀心無常(識蘊), (四)觀法無我(想、行蘊)。總相四念處者,(一)觀身不淨,受、心、法、皆不淨;乃至(四)觀法無我,身、受、心皆無我。中間(二)觀受是苦,(三)觀心無常,可例知。
五停心位,別相四念處位,總相四念處位,此三者,在藏教名曰「外凡」,是藏教之「外凡」,非圓教中所謂「外凡」也。圓教中之「外凡」是「理即」與「名字即」。而五品位當身乃屬「觀行即」,乃是內凡之外品。故圓教中內凡之外品即可類比藏教之所謂「外凡」。
圓教五品位又可以義推,如通教之乾慧地、伏忍位;亦得如別教之十信位。
〔參考資料〕 《天台四教儀》;《天台四教儀集註》卷下;《佛祖統紀》卷六。
(一)密教教義︰即於唯識家所說轉識得智之四智外,再加上法界體性智,故云五智。此五智之特質,略如下述︰
(1)法界體性智(dharmadhātu-viśuddhi-jñā-na)︰三密差別之數過於塵剎名為「法界」,諸法所依故云「體」,法爾不壞故云「性」。轉第九識得此智。如以五佛配屬,當屬中央大日如來。
(2)大圓鏡智(ādarśa-j.)︰自他三密無有邊際,具足不缺名為「大圓」;實智高懸萬像顯現喻為「鏡」。轉第八識則可得此智。五佛之中,相當於東方阿閦如來。
(3)平等性智(samatā-j.)︰清淨智水不揀情與非情,故名「平」;彼此同如,故名「等」;常住不變,故名「性」。轉第七識可得此智。相當於五佛中的南方寶生如來。
(4)妙觀察智(pratyavekṣaṇā-j.)︰此係巧妙觀察諸法自在說法之智,如《祕藏記》所述。五眼高臨,邪正不誤,因以名之。轉第六識而得此智。相當於五佛中的阿彌陀如來。
(5)成所作智(kṛtyānuṣṭhāna-j.)︰自證化他二利應作,故名「所作」;大悲隨類應同之妙業自在,必可成就,故名為「成」。轉前五識得此智。相當於五佛中的不空成就如來。
《祕藏記》謂,水性澄寂,顯現一切色相,喻大圓鏡智。一切萬像皆現於水,無高無下,平等無二,喻平等性智。一切色相差別於水中明了顯現,喻妙觀察智。以水之無所不遍,喻法界體性智。以一切有情或非有情皆依水而滋長,喻成所作智。
此五智有「別相」與「各具」二義,如前述之配屬五佛係屬「別相」,「各具」是一切佛各具此五智。此係密教特有之深旨。
若將五智配屬五大,則法界體性智為諸法之體,相當於空大。大圓鏡智如明鏡印現萬象,相當於地大。平等性智係觀照彼此同如,相當於火大。妙觀察智能明辨邪正,相當於水大。成所作智成二利之妙業,相當於風大。
(二)將阿彌陀佛的智慧區分為佛智、不思議智、不可稱智、大乘廣智、無等無倫最上勝智︰語出《無量壽經》卷下。〈無量壽如來會〉說有佛智、善徧智、不思議智、無等智、威德智、廣大智等六種。
古來對於五智有多解,據《略論安樂淨土義》所述,佛智是一切種智,其餘四智是為斷除對佛智的疑惑而立。不思議智係指佛智能以少為多,以多為少,以近為遠,以遠為近,以輕為重,以重為輕,以長為短,以短為長。不可稱智,謂佛智絕稱謂,非相對法,離有無,言語斷,心行滅。大乘廣智,言佛無法不知,無煩惱不斷,無善不備,無眾生不度。無等、無倫、最上勝智,言凡夫智虛妄,佛智如實,虛實玄殊,理無得等,故云「無等」;二乘入定方知,出定不知,知亦有限,佛得如實三昧,常在深定,遍知照萬法二與無二,深法非倫,故言「無倫」;八地以上菩薩雖得報生三昧,用無出入,而習氣微薰三昧不極奔,佛具足智斷,如法而照,法無量故,照亦無量,故言「最上」。此「無等、無倫、最上勝」之三句亦可展轉相成;以佛智無等故無倫,以無倫故最上勝,最上勝故無等,無等故無倫。
(三)聖者所證得的五智︰即法住智、泥洹智、無諍智、願智、邊際智。法住智謂了知諸法生起之智。泥洹智謂知諸法滅盡之智。無諍智謂不與他諍之智。願智謂於諸法中無障礙之智。邊際智謂得最上智,在增損壽命中得自在力。《成實論》卷十六云(大正32‧368c)︰
「五智︰法住智、泥洹智、無諍智、願智、邊際智。知諸法生起名法住智,如生緣老死乃至無明緣行,以有佛無佛此性常住故曰法住智。此法滅名泥洹智,如生滅故老死滅,乃至無明滅故諸行滅。問曰︰若爾者,泥洹智亦名法住智,所以者何﹖若有佛無佛是性亦常住故。答曰︰諸法盡滅名為泥洹,是盡滅中有何法住。(中略)
無諍智者,隨以何智不與他諍,此名無諍。有人言慈心是也,以慈心故不惱眾生。復有人言,空行是也,以此空行不與物諍。又有人言樂泥洹心是,以樂泥洹故無所諍。有人言,在第四禪此不必爾,是阿羅漢以此智修心,皆無所諍。
願智者,於諸法中無障礙智,名為願智。問曰︰若爾者,唯佛世尊獨有此智。答曰︰如是,唯佛世尊具足此智,餘人隨力所及得無障礙。邊際智者,隨行者得最上智,以一切禪定勳修增長,若於增損壽命等中得自在力,名邊際智。」
〔參考資料〕 (一)《菩提心論》;《佛地經論》卷三;《金剛頂經疏》卷三;《心月輪祕釋》;《金剛頂瑜伽略述三十七尊心要》︰《大悲空智金剛大教王儀軌經》卷二。(二)《略論安樂淨土義》;《無量壽經宗要》;《無量壽經義疏》卷下。
(一)僧侶在用餐時所應起的五種觀想︰即所謂的「食存五觀」。《四分律行事鈔》卷中之三〈隨戒釋相篇〉云(大正40‧84a)︰「食須觀門五別︰(一)計功多少,量彼來處。(二)自忖己德行,全缺多減。(三)防心顯過,不過三毒。(四)正事良藥,取濟形苦。(五)為成道業,世報非意。」茲依同書卷下之二〈對施興治篇〉引用《智度論》、《毗尼母論》等所載,略釋如次︰
(1)計功多少等,即思惟此食所用之功甚多,如墾植、耕除、收穫、蹂冶、舂磨、淘沙、炊煮等功,又計一鉢之食,觀想作夫之汗多食少,若有貪心,則墮地獄。
(2)自忖己身德行,若不坐禪誦經,不營佛法僧事,而受他人信施,則墮惡趣,知之而布施者亦墮之,故須忖量己身德行是否可獲供養。
(3)防心顯過等,即食分上、中、下;上食起貪,下食起嫌瞋,中食生癡捨。貪重則墮地獄,嫌瞋則生餓鬼不得食,癡捨則墮畜生,故須先觀食,離此過,方能生三善根。
(4)正事良藥等,即做良藥之想,觀想治飢渴如除故病,及減約飲食如不生新病。
(5)為成道業等,即觀想藉由食物使食久住,藉由壽命的相續而成慧命,修三學以伏滅煩惱。
又,以此五觀故,齋堂又稱五觀堂。
(二)《法華經》〈觀世音普門品〉所舉的觀音五觀︰即(1)真觀︰謂觀真實之理而斷見思惑之空觀。(2)清淨觀︰謂於既除見思惑之清淨身,斷塵沙惑之假觀。(3)廣大智慧觀︰謂斷無明惑而得廣大智慧之中觀。(4)悲觀︰謂以此上三觀觀察眾生,拔眾生之苦惱。(5)慈觀︰謂以前三觀觀察眾生,而給予眾生以福樂。
(三)因五眼所見對象之不同所產生的五觀︰即(1)肉眼︰見色(客觀界)之粗雜相。(2)天眼︰見色之因果微細相。(3)慧眼︰見物心之粗雜相、微細相及空之道理。(4)法眼︰見物心之因果粗雜相、微細相及諸法假相。(5)佛眼︰見前四眼所見及中道佛性之理。
(四)指五停心觀︰即不淨觀、慈心觀、緣起觀、安般念觀、界分別觀。
〔參考資料〕 (一)《釋氏要覽》卷上〈中食〉;《敕修百丈清規》卷六〈日用軌範條〉;《永平清規》卷上;《禪林象器箋》〈諷唱門〉。(二)《華嚴孔目章》卷二。
一卷。佛陀蜜多(覺親)撰。宋‧罽賓三藏曇摩蜜多(法秀)譯。又作《五門禪要法》、《禪經要用法》。收於《大正藏》第十五冊。書中列舉五大坐禪觀法(數息觀、不淨觀、慈心觀、因緣觀、念佛觀),並詳述每一觀法的理論及其對治之病,尤其力說觀佛之法。或謂撰者係婆藪槃豆(世親)之師。
〔參考資料〕 《出三藏記》卷二;《三寶紀》卷十;《大唐內典錄》卷四。
指凡夫心的六十種差別相。出自《大日經》卷一及《大日經疏》卷二。這是對凡夫心理所作的細密分析。茲略釋如次︰
(1)貪心(ḥdod-chags-kyi sems)︰謂隨順染法。
(2)無貪心(ḥdod-chags-daṅ bral-baḥi sems)︰謂隨順無染法。
(3)瞋心(she-sdaṅ-gi sems)︰謂隨順怒法。
(4)慈心(byams-paḥi sems)︰謂隨順修行慈法。
(5)癡心(gti-mug-gi sems)︰謂隨順修不觀法,即不觀前言善惡是非,遇便信受。
(6)智心(śes-rab-kyi sems)︰謂順修殊勝增上法,即是人於種種所說之中,皆以智簡擇勝上者而行之。
(7)決定心(gtan la phab-paḥi sems)︰謂尊教命如說奉行。
(8)疑心(the-tsom-gyi sems)︰謂常收持不定等事,疑惑不能前進。
(9)闇心(mun-par-gyur-paḥi sems)︰謂於無疑慮法,生疑慮解。
(10)明心(snaṅ-bar gyur-baḥi sems)︰謂無疑慮法,無疑慮修行。
(11)積聚心(sdud-paḥi sems)︰謂於一事生信解已,更聞種種殊異法,皆能合集為一。
(12)鬥心(ḥthab-paḥi sems)︰謂互相是非為性,聞他所說言教,常好辯論是非。
(13)諍心(rtsod-paḥi sems)︰謂於自己常內懷是非之心。如自思惟一義竟,輒復自設異端推求其失。
(14)無諍心(mi-rtsod-paḥi sems)︰謂是非俱捨者,其心不懷向背,雖先所宗習作如是見解,更聞異言以違合理,即受行之,或先以為是,聞他以為不善,即能改之。
(15)天心(lhaḥi sems)︰謂心思隨念成就,如諸天以先世果報故,若有所需,不加功力,隨心而生。此心當自覺知勿貪世間悉地。
(16)阿修羅心(lha-ma-yin-gyi sems)︰謂樂處生死者,其果報似天,而行業住處不同,因深樂生死果報快樂,不能進取,應觀無常苦為對治。
(17)龍心(kluḥi sems)︰謂思念廣大資財,能障出世淨心,故當思惟少欲知足無常等為對治。
(18)人心(miḥi sems)︰謂思念利他者,常思某甲於我有恩,我當以如是方便令得大利,某甲曾於我有所不益,今當報之。故當早求法利,不應紛紜思慮他緣。
(19)女心(bud-med-kyi sems)︰謂隨順欲法者,經云女人多欲百倍於男子,常念所經樂事,或想他容色姿態等,能令行者障蔽淨心,故當以不淨念處等觀身實相為對治。
(20)自在心(dbaṅ-phyug-gi sems)︰謂思惟欲我一切如意者。「自在」即外道所事天神,能隨念造諸眾生及苦樂等事。當觀諸法皆屬眾因緣,無有自在。
(21)商人心(thsoṅ-paḥi sems)︰謂行者先務內外學問,令周備已,方復籌量,如商人先儲聚貨物,後思惟分用何處可得大利。當修捷疾智為對治。
(22)農夫心(shiṅ-paḥi sems)︰謂廣聞道品而後求法,如學耕稼者,於未耕之前先諮詢耕植耘耨等事。當修利智為對智。
(23)河心(thu-boḥi sems)︰此心性雙依二邊,或時修常,或時修斷,或復邪正兼信,如河水雙依兩岸。當修專心一境為對治。
(24)陂池心(lteṅ-kaḥi sems)︰此心譬如陂池,若眾水流入,終無厭足,若名利集身,乃至所學法,終無厭足。當以少欲知足為對治。
(25)井心(khron-paḥi sems)︰謂凡所思惟好尚深遠,所有善不善事,皆欲令人不能測量。當以緣起法門及善人相等顯了易知之事為對治。
(26)守護心(kun-tu-sruṅ-baḥi sems)︰謂唯此心是實,餘心皆不實,或己見為實,餘見悉不實,此護己之心,如世人守護己身財物,故云守護心。當以兼護他人為對治。
(27)慳心(sor-snaḥi sems)︰此心諸有所作,皆為自身,故財物伎藝,乃至善法,皆自藏吝於惠人。當以念施及無常為對治。
(28)狸心(byi-laḥi sems)︰謂此人雖遇聞種種法要,但作心領受記,持而不進行,如猫狸伺捕禽鳥,屏息靜住不務前進,待良緣會合,方勇健勵行。又此人若受人恩惠,亦如猫狸受人種種養育,不識恩分。故當以隨聞即行、常念恩德為對治。
(29)狗心(khyiḥi sems)︰謂聞少分善法,便以為行不可盡,不復更求勝事,如狗遇少分粗鄙之食,便生喜足。當以增上意樂為對治,想心如大海,少亦不拒,多亦不溢。
(30)迦樓羅心(namkhaḥi-ldiṅ-gi sems)︰謂迦樓羅鳥常恃兩翅挾輔其身,此心亦爾,常念多得朋黨與輔翼相資以成大事,又因見人行善而後發心,不能獨進,故當以勇健菩提心,如師子王不藉助伴為對治。
(31)鼠心(byi-baḥi sems)︰謂思惟斷諸繫縛者,如鼠見他箱篋繩繫等,輒好咬齧損毀,然時齧時輟無趣為之,終至所有繫屬及成事,皆阻敗無成。
(32)歌詠心(gluḥi sems)︰謂從他聽聞正法,以種種文句莊嚴分別演說,以傳法音,如世人度曲於他,復為他人奏出種種美妙之音。此多為聲聞宿習,能障淨心,故當念我當得內證自然之慧,普現色身而為演說為對治。
(33)舞心(gar-gyi sems)︰謂修習種種神變,現種種未曾有事,令前人心淨悅眼,如世人之舞蹈。此多是五通餘習,若偏尚如是悉地方便求願,亦障淨心,故當念除蓋障三昧心無散動,勿貪世間少驗。
(34)擊鼓心(sil-sñan-gi sems)︰謂習種種無礙辯才,擊大法鼓以警悟眾生。此亦能障淨心,故當念早證無量語言陀羅尼,以天鼓妙音普告一切眾,勿以世間小利妨大事因緣。
(35)室宅心(khyim-gyi sems)︰謂修習自護身法,如人造房舍以庇身,此心亦爾,當持戒修善,令今世後世遠離惡道眾苦。此多是聲聞宿習,當念救護一切眾生為對治。
(36)師子心(seṅ-geḥi sems)︰謂修行一切無怯弱法,如師子於諸獸中,隨所至處皆勝,無有怯弱,然易陷於己優人劣之境,妨礙淨心,故當發釋迦師子心,令一切眾生遍勝,無有優劣之分。
(37)鵂鶹心(ḥug-paḥi sems)︰謂行者晝日雖有所聞,誦習昏憒不得其善巧,至暗夜思憶所為之事,便得明了,有如鵂鶹鳥於大明中無所能為,夜則六情爽利。當令所作意無晝夜之別以為對治。
(38)鳥心(bya-rog-gi sems)︰謂於一切處常懷驚怖之心,如烏鳥若人善心惠養,或時伺求其便,皆生猜畏之心。當修安定無畏心以為對治。
(39)羅剎心(srin-poḥi sems)︰謂於善中發起不善,如見人為善,皆作不善意解。應觀功德利益不念彼矩為對治。
(40)刺心(tsher-maḥi sems)︰謂若行善事,便生追悔之心,若作惡事,復自思惟,亦懷慚懼,故常動慮不安,猶如處於棘叢中,一切多損妨。故當犯患時,宜速懺悔,勿生掉悔,若有為善,當心生慶幸以為對治。
(41)窟心(sa-ḥog-gi sems)︰謂諸龍、阿修羅皆在地下或海底深窟中,多有神仙諸樂,能得長壽自在,因此,或念彼中多美女,端正同於諸天,無夭逝之憂,五欲自恣,或念留彼中,可得劫壽見未來諸佛,此皆窟心。當念如法修行,可於此生見法明道,乃至成佛。
(42)風心(rluṅ-gi sems)︰謂於一切處遍種善根,如世間外道種種天尊及三乘諸行,皆悉崇信,猶如種子隨風遍植一切處。當念石田不毛,虛費種子,當求良美福田膏腴之處,專意耕耨,所獲必多。
(43)水心(chuḥi sems)︰謂順修洗濯一切不善法,如水性清潔,雖暫為諸垢所污,澄之則淨,又能洗除諸垢穢,故常發露垢惡,懺洗三業。此亦能障淨心,故當觀心實相,了從本來垢法不生,自能除一切蓋障。
(44)火心(meḥi sems)︰謂此心造善時,如火性赫弈躁疾,須臾間,能成無量功德,造惡亦少時成極重業,故當思惟猛暴之心多所敗傷,以柔和慈善之水方便令滅,而熾然善事務令恒久。
(45)泥心(ḥdam-gyi sems)︰此是一向無明心,不能分別記憶諸事,猶如泥團。若淖溺泥濘,難事越度,當假藉橋樑方能度之,此心亦爾,須歸憑善友,令方便開發,乃能漸去無知,還生慧性。
(46)顯色心(tshon-rtsiḥi sems)︰謂此心易為外境事緣所染,譬如青黃赤白等染色,素絲入之,便與同色。當念專求自證之法,不由他悟不為他緣所轉。
(47)板心(śin-leb-kyi sems)︰謂簡擇善法,隨己力分,唯行一法,不慕餘善法,猶如板行水中,隨其分量受載諸物,過限則不能勝,終亦傾棄之。當發廣大心學菩提行以對治。
(48)迷心(nor-paḥi sems)︰謂因迷亂故,意欲向東而更向西,如意欲學不淨觀,反取淨相。當念專一其心,審諦安詳無倒觀察為對治。
(49)毒藥心(dug-gi sems)︰謂不生善心亦不生惡心,乃至一切心不能起,一切任運而行,漸入無因無果中,如人中毒悶絕,轉趣死地,無有生分。當發起大悲眾善離斷滅空為對治。
(50)羂索心(shags-paḥi sems)︰謂墮於斷見我縛之中,如人為羂索所縛,乃至手足肢節不得動彈。此見能縛行者之心,應速以緣起正慧刀決除此障。
(51)械心(lcags-sgrog-gi sems)︰謂常好端坐,寂然住立,心為修定及觀察法義所拘,如人雙足為械所持,不能前進。當於一切時處,思惟修習,使靜亂無間。
(52)雲心(sbrin-gyi sems)︰謂有憂樂思慮之心,常滯於淫昏之中,猶如夏季三月霖雨特多。故當行捨心,離世間憂喜、隨順法喜為對治。
(53)田心(shiṅ-gi sems)︰謂好修事其身,令光潔嚴好,如人有良美之田,常修治耕墾,除諸雜穢,種種方便令得清淨。當念迴此功德,修事其心,以如是諸供養具,播植福田資成勝果。
(54)鹽心(lan-tshvaḥi sems)︰謂於所思事復加思念,如憶念欲色時,還復自推求,猶如鹽性鹹,凡所入處皆增鹽味。故當安心諦理,使之穿徹為對治。
(55)剃刀心(spu-griḥi sems)︰謂以剃除鬢髮之離俗出家相為滿足,不求餘行。當知此心最惡,能令一切善根不生,故應念一切聖賢所斷者唯無明住地三毒之根,若能剃除此妄想,乃名真出家。
(56)彌盧等心(ri-rab-lta-buḥi sems)︰謂心如須彌山,高絕眾峰,謂無人出其上者,乃至師、僧、父母所應尊敬處,皆不能低心相待。故當以忍辱謙卑,於一切眾生作大師想為對治。
(57)海等心(rgya-mtsho lta-buḥi sems)︰謂於一切勝事,皆歸之於己,如大海吞百川,謂餘人皆無能比。故當念三賢十聖等無量大功德海,不應起大慢之心。
(58)穴等心(phug-ltar-buḥi sems)︰謂初發心受戒時,具足無缺,不久漸生漏法,猶如完堅之器,後遇緣穿穴,終無所堪任。以知性之多變,常令所為之事皆有始終為對治。
(59)受生心(skey-bar-ḥgyur-baḥi sems)︰謂所修諸行,皆欲迴向受生,故稱受生心。然當知得果亦兼善惡,故當甄擇善惡,除去不善,純修白法,復以慧更去粗鑛,乃至得成純一清淨醍醐妙果。
(60)猨猴心︰此心梵本不記。依《大日經疏》載為猨猴心,指行者之性躁動不安,多所攀緣,猶如猨猴之性,身心散亂常不暫住。當以不隨動散之想,繫緣一境為對治。
西藏文《大日經》則於第四十五心(泥心)之後,加濁心(rñog-paḥi sems)而成六十心。《大日經疏》卷二云(大正39‧600b)︰「此六十心,或時行者本性偏多,或由行道用心發動先習,或一時雜起,或次第而生,當於一切時留心覺察,自然得順菩提心。」此中,本性偏多指如猨猴心之散亂偏多,亦指多貪、多瞋等偏多。發動先習指如天心、阿修羅心、龍心、女心、自在心、農夫心、歌詠心、舞心、室宅心等,一時雜起或次第而生則指此六十心或一時俱起,或前後依次而生。
此六十心皆由我執所生,《大日經疏》卷二謂,若能了解十住心中之「唯蘊無我心」,即可斷除此六十心。
〔參考資料〕 《大日經住心品疏私記》卷八;《大日經疏妙印鈔》卷十三;《冠註住心品疏略解》卷七;《宗義決擇集》卷二十二〈六十心見修二惑之事〉。
佛菩薩為化導有緣的眾生,以方便力變化多身於十方以化度眾生,即謂為「分身」。就佛菩薩之分身以度化眾生而言,又謂「分身度化」或「分身遣化」。佛經中較特殊的用例,是《法華經》〈見寶塔品〉的分身說。即︰釋迦牟尼佛於靈鷲山講《法華經》時,從法座中央湧出多寶塔,懸住空中,並從塔中出讚歎釋迦佛演說《法華經》之大音聲。爾時,四眾渴見多寶如來之面目,大樂說菩薩遂白佛言︰「世尊,我等願欲見此佛身。」佛告大樂說菩薩︰「是多寶佛有深重願︰若我寶塔,為聽法華經故,出於諸佛前時,其有欲以我身示四眾者,彼佛分身諸佛,在十方世界說法,盡還集一處,然後我身乃現。大樂說!我分身諸佛,在於十方世界說法者,今應當集。」大樂說白佛言︰「世尊,我等亦願欲見世尊分身諸佛,禮拜供養。」於是,釋迦牟尼佛放白毫光,十方分身諸佛即來會集。
觀世音菩薩分三十三身,地藏菩薩現身六道等,皆是以慈悲權化而垂無窮的應益。善導《法事讚》卷下,謂阿彌陀佛的脇侍觀世音云(大正47‧433c)︰「一切時中助佛化,分身六道起慈心,念念隨機為說法。」又云(大正47‧432c)︰「十方凡聖專心向,分身遣化往相迎,一念乘空入佛會,身色壽命盡皆平。」
關於分身的意義,吉藏《法華玄論》卷九云(大正34‧434c)︰「以多寶並坐,顯十方諸佛如來同共一法身,又集釋迦分身故顯一佛自有本迹。」窺基《法華玄贊》卷八云(大正34‧811a)︰「多寶如來身一體示現攝取一切佛身故,由身平等但說一身攝諸佛身,又顯自他身無差別故,十方分身佛集身無異故,彼身即我身。」亦即以多寶佛表一切諸佛,而多寶佛與釋尊同坐一座,乃表顯釋迦佛與一切諸佛同一法身。此外,若以象徵法身的釋迦佛為本體,則分身諸佛就是迹身。因此本迹亦同一身。
〔參考資料〕 《法華文句》卷八(下);《開目抄》卷下;《觀普賢菩薩行法經》。
一卷。唐‧提雲般若等譯。簡稱《修慈分》。收在《大正藏》第十冊。全經主要在說慈心,讚嘆修慈者,敘述無盡世界之相狀。經文初述彌勒菩薩問佛如何不經勤苦而能速疾證佛菩提,佛陀教以修慈心以自調伏,且於念念中常具六波羅蜜,則能具足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法、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等最勝功德,以莊嚴其身,盡於未來住安樂,除滅無始以來諸業重障,而速得圓滿無上正覺。接著佛說修慈心的方法及無盡世界的相狀,再說得聞此修慈經者,能除滅無始時來諸惡業障,離眾病厄,為一切人所敬愛,至臨終得見十方諸佛云云。
(一)(梵deva-manuṣya,巴deva-manussa)指天界與人間的併稱。亦指住在天界與人間之有情。又稱人天。如《長阿含》卷二〈遊行經〉云(大正1‧15b)︰「如來可止一劫有餘,為世除冥,多所饒益,天人獲安。」舊譯《華嚴經》卷五云(大正9‧424a)︰「離諸人天樂,常行大慈心。」
(二)(梵apsara)指住在欲界、色界等天界之有情,即諸神。又作天眾。據經典所載,天人歡喜佛事,常奏天樂,散天花,飛行於虛空,故另有飛天之稱。《法華經》卷五〈如來壽量品〉云(大正9‧43c)︰「我此土安隱,天人常充滿。(中略)諸天擊天鼓,常作眾伎樂,雨曼陀羅花,散佛及大眾。」《無量壽經》卷上云(大正12‧269b)︰「斯願若剋果,大千應感動,虛空諸天人,當雨珍妙華。」
天人
關於欲、色二界天處之相狀,散說於諸經論中,但其中有關色界天人之記載則甚少,而欲界六天之身相及娛樂等之記載則稍詳細。據《起世經》卷七〈三十三天品〉等所述,欲界之天人所享歡樂無極,但其壽量欲盡時,有五衰之相。
古來佛教圖畫、雕刻等,常可見以天人展現佛教莊嚴之作品。印度鹿野苑及秣菟羅博物館所藏的石造釋迦說法像,其光背上刻有二飛天。阿富汗巴米揚摩崖中的大佛像龕,其天井有數尊散華的飛天彩繪;敦煌千佛洞的壁畫中,描繪散華奏樂之飛天者亦復不少;日本法隆寺內的四佛淨土變相中、藥師寺三重塔、當麻曼荼羅等,也有天人相的藝術作品。此外,密教胎藏界曼荼羅中的金剛藏王及千手觀音,也各配有二尊散華之飛天像。
〔參考資料〕 (一)《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二;《法華經》卷五〈從地踊出品〉;《無門關》;《臨濟錄》。(二)《阿閦佛國經》卷上;《圖像抄》卷三;A.Grünwedel《Alt-Kutscha》。
古印度的聖王。即釋尊的本生之一。又作尸毗迦王、濕鞞王。關於此王的事蹟,據經論所載,大致可分二系統,即︰
(1)以身肉代鴿子餵鷹的傳說︰依《菩薩本生鬘論》卷一所載,過去世時,閻浮提中有一尸毗王,修慈悲行,愛民如子,一日見一鴿子為鷹所逐,王悲憐之,乃割己身肉餵鷹,以救鴿一命。其中,鴿是火神所化,鷹是帝釋所變,用以試探尸毗王的慈心。《賢愚經》卷一、《六度集經》卷一、《大莊嚴論》卷十二、《大智度論》卷四等所述亦同,唯《六度集經》說其王名為薩和達(Sarvadatta)。
(2)剜眼施鷲的傳說︰據《撰集百緣經》卷四所載,過去世時,波羅捺國有王名尸毗,常好惠施,毫不悋惜。帝釋天為試探王的善心,一日化為大鷲鳥,飛至王前,索求王的雙眼。王聽聞鷲之所願,生大歡喜,手執利刀,自剜雙眼施與鷲,不畏痛苦,心無悔恨。巴利《本生經》、梵文《本生鬘論》(Jātaka mālā)及《菩薩譬喻經》(Bodhisattvāvadāna)等經,亦述及施眼的因緣,但其中的乞眼者非鷲,而是帝釋所變的老婆羅門。
此本生故事流傳甚廣,印度古代文學中屢屢可見,也是佛陀各種本生故事中最為有名者。法顯《佛國記》記載,宿呵多國有其遺蹟,於此地所建之塔,為印度四大塔之一。《大唐西域記》卷二烏仗那國條記載的遺蹟地點,與《佛國記》所載一致,大約在犍陀羅東北。
◎附︰《菩薩本生鬘論》卷一〈尸毗王救鴿命緣起〉(摘錄)
閻浮提中有大國王,名曰尸毗。所都之城,號提婆底。地唯沃壤,人多豐樂。統領八萬四千小國。后妃采女其數二萬。太子五百。臣佐一萬。王蘊慈行,仁恕和平,愛念庶民猶如赤子。是時三十三天帝釋天主,五衰相貌慮將退墮。彼有近臣毗首天子,見是事已,白天主言︰何故尊儀忽有愁色﹖帝釋謂言︰吾將逝矣,思念世間佛法已滅,諸大菩薩不復出現,我心不知何所歸趨。時毗首天復白天主︰今閻浮提有尸毗王,志固精進,樂求佛道,當往歸投,必脫是難。天帝聞已,審為實不。若是菩薩,今當試之。乃遣毗首,變為一鴿。我化作鷹,逐至王所,求彼救護,可驗其誠。
毗首白言︰今於菩薩,正應供養,不宜加苦,無以難事而逼惱也。時天帝釋而說偈曰︰
我本非惡意,如火試真金;
以此驗菩薩,知為真實不。
說是偈已。毗首天子,化為一鴿;帝釋作鷹,急逐於後,將為搏取。鴿甚惶怖,飛王腋下,求藏避處。鷹立王前,乃作人語︰今此鴿者,是我之食,我甚饑急,願王見還。
王曰︰吾本誓願,當度一切,鴿來依投,終不與汝。鷹言︰大王今者,愛念一切,若斷我食,命亦不濟。王曰︰若與餘肉,汝能食不﹖鷹言︰唯新血肉,我乃食之。王自念言︰害一救一,於理不然,唯以我身,可能代彼,其餘有命,皆自保存。即汨刀,自割股肉;持此肉與鷹,貿此鴿命。鷹言︰王為施主,今以身肉,代於鴿者,可稱令足。王敕取稱,兩頭施盤,挂鉤中央,使其均等。鴿之與肉,各置一處;股肉割盡,鴿身尚低。以至臂脇身肉都無。比其鴿形,輕猶未等。王自舉身,欲上稱槃。力不相接,失足墮地。悶絕無覺,良久乃穌。以勇猛力,自責其心。(中略)
爾時大王,作是念已,自強起立,置身盤上,心生喜足,得未曾有。(中略)天帝復言︰王今此身,痛澈骨髓,寧有悔不﹖王曰︰弗也。我觀汝身,甚大艱苦;自云無悔,以何表明。王乃誓言曰︰我從舉心,迄至於此,無有少悔,如毛髮許。若我所求,決定成佛,真實不虛,得如願者,令吾肢體,即當平復。作此誓已,頃得如故。諸天世人,讚言希有,歡喜踊躍,不能自勝。佛告大眾,往昔之時,尸毗王者,豈異人乎,我身是也。
[南山律學辭典] 亦名:守護三寶物 行事鈔‧諸雜要行篇:「(一、
三寶物守護
行事鈔‧篇聚名報篇:「不善心
戒本疏‧四波羅夷法:「言不淨
亦名:犯戒罪報輕重
行宗記‧釋總辨廣略二教:「報
行事鈔‧篇聚名報篇:「(一﹑引
目連問經示歲數)目連問罪報經云,若比丘,比丘尼,無慚愧心,輕慢佛語,犯突吉羅眾學戒罪,如四天王壽五百歲,墮泥犁中,於人間數,九百千歲。第二波羅提提舍尼〔罪〕,如三十三天,壽命千歲,於人間數,三億六十千歲,墮地獄中。第三波逸提〔罪〕者,如夜摩天壽二千歲,於人間數,二十一億四十千歲。第四偷蘭遮〔罪〕,如兜率天壽四千歲,於人間數,五十億六十千歲。第五僧伽婆尸沙罪,如不憍樂天,壽八千歲,於人間數,二百三十億四十千歲。第六犯波羅夷罪,如他化自在天,壽十六千歲,墮泥犁中,於人間數,九百二十一億六十千歲。(二﹑引涅槃經會不同)涅槃中,犯突吉羅罪,如忉利天日月歲數,八百萬歲,墮地獄中。與上經文不同者,此謂數有大小,即萬萬為億之量也。」資持記釋云:「初目連問經亦名犯戒報應輕重經,初標犯人。據下三眾,皆犯吉羅,罪報同僧;今約通該六聚,故但舉二眾耳。無慚下,示犯心。然果報隨心,延促不定;或濁重邪見,縱犯輕罪,何止此數;或慚愧慈心,雖犯重愆,未必如數。準知經中且據一相,故約無慚輕慢,以定來果不差;必具此心,則定如歲數矣。上四句,準經貫下六聚。犯下,列相。經中通云墮獄;準雜心,別對六獄;泥梨,即是獄名,此翻無去處。初吉羅中,四天王宮,與日月齊,在須彌?半腹。墮泥犁者,即等活地獄。天五百歲,為獄一晝夜。人間九百千者,以人間五十年,為天一日,一千五百年為一月,一萬八千年為一年,十八萬年為十年,一百八十萬年為百年,九百萬年為五百年。上約小數,若用大數,十萬為千,合云九十千,竊疑經誤。二提舍中,三十三天在須彌頂。此墮黑繩地獄。彼天千歲,為獄一晝夜。下皆準此。人間數者,人間一百年,為天一日,三千年為一月,三萬六千年為一年,三十六萬年為十年,三百六十萬年為百年,三千六百萬年為千歲。亦準大數。千萬為憶,故以三千萬為三億,十萬為千,故將六百萬為六十千也。三波逸提,夜摩及後三天,並依空住;通前即欲界六天也。此墮眾合地獄。人間二百年,為天一日,六千年為一月,七萬二千年為一年,七十二萬年為十年,七百二十萬年為百年,七千二百萬年為千年,十四千四百萬年為二千歲。千萬為億,成十四億;十萬為千,成四十千。檢經本作二十四億,二字錯,合作四字。鈔云,二十一者,據算甚差,必應傳誤矣。四偷蘭遮,墮[口*(自/(犀-尸-牛)/十)]叫地獄。人間四百年,為天一日,萬二千年為一月,十四萬四千年為一年,一百四十四萬年為十年,一千四百四十萬年為百年,十四千四百萬年為千年,二十八千八百萬年為二千歲,五十七千六百萬年為四千歲。千萬為億,成五十七億;十萬為千,成六十千。鈔與經文,皆云五十億者,脫七字耳。五僧殘,墮大叫地獄。人間八百年,為天一日,二萬四千年為一月,二十八萬八千年為一年,二百八十八萬年為十年,二千八百八十萬年為百年,二十八千八百萬年為一千年。八箇二十八千萬,即二百二十四千萬;八箇八百萬,為六千四百萬,共計二百三十千四百萬為八千歲。大數以論,即二百三十億四十千歲。經本作三十千歲,字誤。六波羅夷,墮燄熱地獄,一晝夜。人間一千六百年為天一日,四萬八千年為一月,五十七萬六千年為一年,五百七十六萬年為十年,五千七百六十萬年為百年,五十七千六百萬年為千年,五百七十六千萬年為十千歲,三百四十五千六百萬年為六千歲,共計九百二十一千六百萬年為十六千歲。大數而論,如鈔所合。次涅槃中,初引經。忉利天,即三十三天,日月歲數,亦約人間計之。與下,通會。俗中算數,十十為百,十百為千,十千為萬,十萬為億,十億為兆。此為小數。或以百百為千,千千為萬,萬萬為億等。此為大數。前經據其大數,涅槃從小數;然二經對天不同,九百八百之異,未可和會。」(事鈔記卷一四‧四三‧一七)
亦名:貯綿褥戒緣起
含註戒本‧九十單提法:「佛在
行事鈔‧諸雜要行篇:「眾中雜
亦名:與未受具者宿過限戒緣起
含註戒本‧九十單提法:「佛在
戒本疏‧九十單提法:「就戒緣
中,初同俗宿,過起令制。後在拘睒彌國,因羅[目*候]遂開三宿。十誦,告諸比丘,沙彌可憐,既無父母,汝若不愍,何由得活?若遇苦惱,親里亦瞋,云但能畜,不能守護。為二利故,得與同宿:一﹑為沙彌,二﹑為白衣來僧坊故。」行宗記釋云:「緣相中,初點文。初同俗宿,即六群緣。後因羅[目*候]者,具云羅[目*候]羅,此云障蔽,以障佛出家,猶修羅障蔽日月故。律因佛制戒已,諸比丘言當遣羅云出。時羅云無屋住,往廁上宿。佛知之,往廁所問已,便云愚癡比丘,無有慈心,乃驅小兒出。況是佛子,不護我意耶?」(戒疏記卷一三‧三六‧二○)
亦名:輕重二行、輕法二行重法
二行戒本疏‧四波羅夷法:「(一﹑ 輕
亦名:慈心造罪
行事鈔‧篇聚名報篇:「善心犯
行事鈔‧持犯方軌篇:「單心三
亦名:四依法開遮、作持開遮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明開遮
行事鈔‧諸雜要行篇:「慈濟畜
行事鈔‧四藥受淨篇:「(一,
亦名:教導俗式
行事鈔‧導俗化方篇:「薩婆多
行事鈔‧諸雜要行篇:「雜明治
亦名:波羅提木叉勝禪無漏戒、
辨別脫定共道共優劣、木叉勝禪無漏戒資持記釋云:「多論五種。初,時
;二,境;三,心;四,功;五,人。如次釋之。初,時希常者,以木叉須佛出世,制方有故;餘二縱非佛出,亦有得定證道之者,故常有也。希現勝者,猶如世物,希少則貴,常者不如故。二,境中,木叉遮性通禁,餘二但止性惡,故境通局也。三,約心者,慈即大心,故是佛因。論云,禪無漏戒,不以慈心得,謂從智得;此專自利,即二乘心,劣可知也。四,明功有二,一、攝生廣,被七眾故;二、住持勝,紹續等故。住持中三種,並以紹續字貫之,初所乘法,二﹑即所住境,三﹑謂所成果。古記,引毗羅三昧經云,人天涅槃,是為三道,非。論中,但云三乘道果,相續不斷;故知餘文並鈔加也。五,約人中,外道無無漏戒,故但舉禪戒耳,以彼亦得色無色定故。」(事鈔記卷一五‧二一‧二)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多論,
亦名:五人以上僧自恣法
隨機羯磨‧諸眾自恣篇:「僧自
亦名:二種五德
行事鈔‧自恣宗要篇:「(一、二
資持記釋云:「初五德中,上四通
德。如前篇分房中;下一別德。初約人釋,破夏,不結,前後等人,並應自恣;三舉二滅,抱過不露等,名不自恣。次約時釋,三日是時,餘為非時;增減難事,並須曉故。三約法者,一廣六略,觀緣緩急,並合宜故。疏云,眾雜是非,染淨同住,無宜枉濫,坌汙僧倫共謂知人也,知時,知法共上為三。非人不顯,故須之也。律下,明次五德,初列五相。一一相中,是非相對。言知時者,與上何異?上是時節,此即時宜,謂量僧和諍,可舉即舉,疏云舉過靜諍,無不和順是也。意下,隨釋。初句釋初德;次句釋第二德;欲下三句,釋第三德;故下二句,釋第四德;愍下二句,釋第五德。五中,上二是智,能觀量故;次二是悲,皆拔苦故;後一是慈,以與樂故。又第四是口,餘四並心。此謂各人自具二種五德。有人行事,差一人為自恣五德,一人為舉罪五德,謬矣。問:『既具二五,何以不名十德耶?』答:『罪事別故,通局異故。』『若爾,今云五德,從何得名?』答:『用分通局,義有兼正;約事就局,從正為名。』」(事鈔記卷一三‧七‧一五)羯磨疏‧諸眾自恣篇:「差五德
者,緣制兩五德。初自恣五德,取不愛等。以眾雜是非,染淨同住,無宜枉濫,坌污僧倫。知時知法,非人不顯。故須之也。又取舉罪五德者,眾以清淨為先,過犯具彰,何得杜默?故須舉處,德人行事也。言知時不以非時者,舉過靜諍,無不和順也。如實不以虛妄者,有實非謬,有根不濫也。利益不以損減者,欲令清淨,美德外彰也。柔軟不以麤獷者,慈心慰拔,無鼓怒也。所以差二人者,威儀經云,相向出罪,不得求餘,僧不差故。今行事者,如文所牒,一時雙差。五人前後,互為足數,不容濫故。如十誦中,並差二人,取上座也。來至執足,口說求聽。若是下座,不得執足,乖儀式也。」(業疏記卷二一‧一八‧一五)
亦名:大集法行
濟緣記‧釋疏序:「大集第七寶
戒本疏‧九十單提法:「此中五
[法相辭典(朱芾煌)]
二法能息鬥爭
瑜伽十三卷二十三頁云:又有二法,令居一處同梵行者,未生違諍,遮令不生;其已生者,速令止息,無鬥、無訟、無諍、無競。一者、展轉互起慈心,二者、平等受用財法。
瑜伽三十八卷十七頁云:如是菩薩說正法相,略有二十。一者、以時,二者、重法,三者、次第,四者、相續,五者、隨順,六者、歡喜,七者、愛樂,八者、悅豫,九者、欣勇,十者、不擯,十一者、應理,十二者、稱順,十三者、無亂,十四者、如法,十五者、順眾,十六者、慈心,十七者、利益心,十八者、哀愍心,十九者、不自讚毀他,二十者、不依利養恭敬讚頌。菩薩如是應常為他宣說正法。
大毗婆沙論一百三十四卷三頁云:初刀兵劫,將欲起時,贍部洲人,極壽十歲。為非法貪,染污相續;不平等愛,映蔽其心。邪法縈纏,瞋毒增上。相見便起猛利害心。如今獵師,見野禽獸。隨手所執,皆成刀杖。各逞凶狂,互相殘害。七日七夜,死亡略盡。贍部洲內,纔餘萬人。各起慈心,漸增壽量。爾時名為度刀兵劫。
瑜伽九十八卷二十三頁云:復次住具戒等,如聲聞地,應知已辯。又即淨戒,對治一切犯戒惡故;密護根門所依處故;說名律儀。初善受故;說名圓滿。後善守故;說名清淨。感愛果故;說名為善。無染污故;說名無罪。於諸有情,能善隨順慈心定故;說名無害。於沙門性,善隨順故;說名隨順。趣聖所愛澄清性故;名順澄清。終不隨順戒禁取故;名不隨順。與同法者,為同分故;名同色類。於正修習增上心慧,為所依處,隨順轉故;名為順轉。不惱於他,饒益轉故;又正遠離自苦行故;名無熱惱。於所受持,無變悔故;名無燒惱。於諸毀犯,不現行故;如法悔除己所犯故;名無悔惱。如是名為增上戒學所有差別。三住為依,當知增上心學慧學所有差別。謂由天住梵住差別,應知增上心學差別。由諸所有覺分等法,聖住差別,應知增上慧學差別。
瑜伽二卷六頁云:又此中劫,復有三種小災出現。謂儉、病、刀。儉災者:所謂人壽三十歲時,方始建立。當爾之時,精妙飲食,不可復得。唯煎煮朽骨,共為讌會。若遇得一粒稻麥粟稗等子;重若末尼,藏置箱篋,而守護之。彼諸有情,多無氣勢;蹎僵在地,不復能起。由此飢儉,有情之類,亡沒殆盡。此之儉災,經七年七月七日七夜,方乃得過。彼諸有情,復共聚集,起下厭離。由此因緣,壽不退減;儉災遂息。又若人壽二十歲時,本起厭患,今乃退捨。爾時多有疫氣障癘災橫熱惱相續而生。彼諸有情,遇此諸病,多悉殞沒。如是病災,經七月七日七夜,方乃得過。彼諸有情,復共聚集,起中厭離。由此因緣,壽量無減;病災乃息。又人壽十歲時,本起厭患,今還退捨。爾時有情,展轉相見,各起猛利殺害之心。由此因緣,隨執草木,及以瓦石,皆成最極銳利刀劍;更相殘害,死喪略盡。如是刀災,極經七日,方乃得過。
二解 雜集論六卷五頁云:又有三種中劫。所謂饑饉、疫病、刀兵。此小三災,劫究竟滿,方乃出現。
三解 俱舍論十二卷十四頁云:於劫減位,有小三災。其相云何?頌曰:業道增,壽減,至十,三災現。刀疾飢如次,七日月年止。論曰:從諸有情,起虛誑語,諸惡業道,後後轉增。故此洲人,壽量漸減;乃至極十,小三災現。故諸災患,二法為本。一、耽美食。二、性嬾惰。此小三災,中劫末起。三災者:一、刀兵。二、疾疫。三、飢饉。謂中劫末十歲時人,為非法貪染污相續,不平等愛,映蔽其心;邪法縈纏,瞋毒增上;相見便起猛利害心,如今獵師,見野禽獸。隨手所執,皆成利刀。各逞兇狂,互相殘害。又中劫末十歲時人,由具如前諸過失故;非人吐毒,疾疫流行,遇輒命終,難可救療。又中劫末十歲時人,亦具如前諸過失故;天龍忿責,不降甘雨。由是世間,久遭飢饉。既無支濟;多分命終。是故說言:由飢饉故,便有聚集、白骨、運籌。由二種因,名有聚集。一、人聚集。謂彼時人,由極飢羸,聚集而死。二、種聚集。謂彼時人,為益後人,輟其所食,置於小篋,擬為種子。故飢饉時,名有聚集。言有白骨,亦由二因。一、彼時人,身形枯燥,命終未久,白骨便現。二、彼時人,飢饉所逼,聚集白骨,煎汁飲之。有運籌言,亦二因故。一、由糧少,行籌食之。謂一家中,從長至幼,隨籌至日,得少麤餐。二、謂以籌挑故場蘊,得少穀粒,多用水煎,分共飲之,以濟餘命。然有至教,說治彼方。謂若有能一晝一夜持不殺戒;於未來生,決定不逢刀兵災起。若能以一訶梨怛雞,起殷淨心,奉施僧眾;於當來世,決定不逢疾疫災起。若有能以一摶之食,起殷淨心,奉施僧眾;於當來世,決定不逢飢饉災起。此三災起,各經幾時?刀兵災起,極唯七日。疾疫災起,七月七日。飢饉,七年七月七日。度此便止。人壽漸增。東西二洲,有似災起。謂瞋增盛,心力羸劣,數加飢渴。北洲總無。
四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三十四卷三頁云:如是中劫小三災現。一、刀兵。二、疾疫。三、飢饉。初刀兵劫、將欲起時,贍部洲人,極壽十歲。為非法貪染污相續,不平等愛,映蔽其心。邪法縈纏,瞋毒增上。相見便起猛利害心。如今獵師,見野禽獸。隨手所執,皆成刀杖。各逞凶狂,互相殘害。七日七夜,死亡略盡。贍部洲內、纔餘萬人。各起慈心,漸增壽量。爾時名為度刀兵劫。次疾疫劫,將欲起時,贍部洲人,極壽十歲。由具如前諸過失故;非人吐毒,疾疫流行。遇輒命終,難可救療。都不聞有醫藥之名。時經七月七日七夜,疾疫流行,死亡略盡。贍部洲內,纔餘萬人。各起慈心,漸增壽量。爾時名為度疾疫劫。後飢饉劫,將欲起時,贍部洲人,極壽十歲。亦具如前諸過失故;天龍忿責,不降甘雨。由是世間,久遭飢饉。由飢饉故;便有聚集白骨運籌三種言異。由二因故,名有聚集。一、人聚集。謂彼時人,由極飢羸,聚集而死。二、種聚集。謂彼時人,為益後人,輟其所食,置於小篋,擬為種子。故飢饉時,名有聚集。言有白骨,亦由二因。一、彼時人,身形枯燥;命終未久,白骨便現。二、彼時人,飢饉所逼,聚集白骨,煎汁飲之。有運籌言,亦二因故。一、由糧少,傳籌食之。謂一家中從長至幼,隨籌至日,得少麤食。二、謂以籌挑故場蘊,得少穀粒;多用水煎,分共飲之;以濟餘命。如是飢饉,經七年七月七日七夜;飢饉所逼,死亡略盡。贍部洲內,纔餘萬人。各起慈心,漸增壽量。爾時名為度飢饉劫。此三災橫,雖復難除;然有聖言,說彼對治。謂若有能一日一夜,持不殺戒;於未來生,決定不逢刀兵災起。若能以一訶梨怛即,起殷淨心,奉施僧眾;於當來世,決定不逢疾疫災起。若有能以一摶之食,起殷淨心,奉施僧眾;於當來世,決定不逢飢饉災起。問:如是三災,餘洲有不?答:無根本災,而有相似。謂瞋增盛,身力羸劣,數加飢渴。此說二洲。北拘盧洲,亦無相似。以無罪業而生彼故。又彼無有瞋增盛故。
集異門論十五卷七頁云:六出離界者:云何為六?答:一、有具壽作如是言:我於慈心定,雖已習、已修、已多所作;而我心猶為瞋所纏縛。應告彼曰:勿作是言。所以者何?若有具壽、於慈心定,已習已修已多所作;無處無容其心猶為瞋所纏縛。若心猶為瞋所纏縛;無有是處。謂慈心定,必能出離一切瞋縛。問:此中出離,何所謂耶?答:瞋縛永斷,亦名出離。超越瞋縛,亦名出離。諸慈心定,亦名出離。今此義中,意說慈心定名出離。二、有具壽作如是言:我於悲心定,雖已習、已修、已多所作;而我心猶為害所纏縛。應告彼曰:勿作是言。所以者何?若有具壽、於悲心定,已習已修已多所作;無處無容其心猶為害所纏縛。若心猶為害所纏縛;無有是處。謂悲心定,必能出離一切害縛。問:此中出離,何所謂耶?答:害縛永斷,亦名出離。超越害縛,亦名出離。諸悲心定,亦名出離。今此義中,意說悲心定名出離。三、有具壽作如是言:我於喜心定,雖已習、已修、已多所作;而我心猶為不樂纏縛。應告彼曰:勿作是言。所以者何?若有具壽、於喜心定,已習已修已多所作;無處無容其心猶為不樂纏縛。若心猶為不樂纏縛;無有是處。謂喜心定,必能出離一切不樂。問:此中出離,何所謂耶?答:不樂永斷,亦名出離。超越不樂,亦名出離。諸喜心定,亦名出離。今此義中,意說喜心定名出離。四、有具壽作如是言:我於捨心定,雖已習、已修、已多所作;而我心猶為欲貪瞋纏縛。應告彼曰:勿作是言。所以者何?若有具壽、於捨心定,已習已修已多所作;無處無容其心猶為欲貪瞋纏縛。若心猶為欲貪瞋纏縛;無有是處。謂捨心定,必能出離一切欲貪瞋。問:此中出離,何所謂耶?答:欲貪瞋永斷,亦名出離。超越欲貪瞋,亦名出離。諸捨心定,亦名出離。今此義中,意說捨心定名出離。五、有具壽作如是言:我於無相心定,雖已習、已修、已多所作;而我心猶為隨相識纏縛。應告彼曰:勿作是言。所以者何?若有具壽、於無相心定,已習已修已多所作;無處無容其心猶為隨相識纏縛。若心猶為隨相識纏縛;無有是處。謂無相心定,必能出離一切隨相識。問:此中出離,何所謂耶?答:隨相識永斷,亦名出離。超越隨相識,亦名出離。無相心定,亦名出離。今此義中,意說無相心定名出離。六、有具壽作如是言:我雖遠離我慢,不觀見我我所;而我心猶為疑猶豫箭纏縛損害。應告彼曰:勿作是言。所以者何?若有具壽,遠離我慢,不觀見我我所,無處無容其心猶為疑猶豫箭纏縛損害。若心猶為疑猶豫箭纏縛損害;無有是處。謂遠離我慢,不觀見我我所者,必能出離一切疑猶豫箭。問:此中出離,何所謂耶?答:我慢永斷,亦名出離。超越我慢,亦名出離。今此義中,意說超越諸慢名出離。
瑜伽十四卷十九頁云:又有六法,能斷如是諍根本處。慈心所發身語意業,能斷初二;同受利養,能斷三、四;同趣尸羅,能斷第五;同趣正見,能斷第六。
瑜伽七十四卷十七頁云:云何心清淨十相?一、憐愛心而行惠施。謂任自性,於諸有情。二、珍寶心而行惠施。謂於施所。三、平等心而行惠施。謂於怨親及中庸所。四、調伏垢心而行惠施。謂於慳垢及蓄積垢。當知不施於他,名為慳垢。自不受用,名蓄積垢。五、欣樂心而行惠施。謂由七相。一、於未來求者,發喜樂心故。二、於已來求者,初見便生淨信心故。三、於正施時,生悅豫心故。四、生靜定心故。五、生無足心故。六、生不惱害意趣心故。七、施已無追悔心故。六、忍辱心而行惠施。謂於求者強遮障中,能堪忍故;及無厭倦故。七、以慈心而行惠施。謂於惱害者。八、以悲心而行惠施。謂於有苦者。九、以喜心而行惠施。謂於有功德者。十、以捨心而行惠施。謂於親友所。
瑜伽十二卷十二頁云:復次,云何建立四無量定?謂諸有情有三品故,一者無苦無樂,二者有苦,三者有樂。如其次第,欲與其樂,欲令離苦,欲令其樂永不相離。於彼作意,有四種故。如其次第,建立四種,謂由與樂作意故,拔苦作意故,樂不相離隨喜作意故。建立前三,即於此三欲與樂等。為欲令彼不樂思慕不染污作意故,瞋恚不染污作意故,貪欲不染污作意故,建立於捨。經言:以慈俱心,乃至廣說。現前饒益,故名慈俱;饒益相故,名慈善友。其饒益相,略有二種:一欲利益,二欲安樂。此二種相,一切無量之所顯示。無怨者,離惡意樂故。無敵者,離現乖諍故。無惱害者,離不饒益事故。廣者,所緣廣大故。大者,利益安樂思惟最勝故。無量者,果無量故。如四大河,眾流雜處。善修習者,極純熟故。設有問言:慈俱等心有何等相?故次答言:勝解遍滿,具足而住。勝解遍滿者,增上意樂勝解周普;義具足者,圓滿清白故;住者,所修觀行日夜專注,時專注故。問:如經言:善修習慈,極於遍淨,乃至廣說。此何密意?答:第三靜慮,於諸樂中其樂最勝,憶念此樂,修習慈心,慈最第一故,說修慈極於遍淨。憶念空處,修習悲心,亦最第一,以修悲者,樂欲拔苦,無色界中,遠離眾苦,斷壞等苦,彼都無故,是故憶念無邊空處。修悲等至,作如是念,當令一切有苦有情,到無眾苦及所依處。修喜定者,亦常憶念無邊識處,慶諸有情所得安樂,作如是念,當令一切有情之類受無量樂,猶如識處,識無限量,是故憶念識無邊處。修習喜定,為最第一。修捨定者,亦常憶念無所有處,作如是念,無所有處無漏心地最為後邊,捨最第一,如阿羅漢苾芻,一切苦、樂、不苦不樂現行位中皆無染污,當令一切有情之類得如是捨。是故憶念無所有處,修習捨定,為最第一。如是一切皆是聖行,唯聖能修。故經宣說覺分俱行。
二解 瑜伽十四卷八頁云:又有四法,於諸有情對治恚害、不樂、欲、貪。善修習時,能生大福,能趣離欲:一慈,二悲,三喜,四捨。
三解 瑜伽四十四卷九頁云:云何菩薩修四無量慈、悲、喜、捨?謂諸菩薩略有三種,修四無量:一者有情緣無量,二者法緣無量,三者無緣無量。若諸菩薩,於其三聚一切有情安立,以為無苦、無樂、有苦有樂,於其最初欲求樂者,發起與樂增上意樂,普緣十方安住無倒有情勝解,修慈俱心,當知是名有情緣慈。若諸菩薩,住唯法想增上意樂,正觀唯法,假說有情,修慈俱心,當知即此名法緣慈。若諸菩薩,復於諸法遠離分別,修慈俱心,當知即此名無緣慈。如有情緣、法緣、無緣三慈差別,悲、喜、捨三,當知亦爾。若諸菩薩,於有苦者,發起除苦增上意樂,普緣十方修悲俱心,是名為悲。若諸菩薩,於有樂者,發起隨喜增上意樂,普緣十方修喜俱心,是名為喜。若諸菩薩,即於如是無苦、無樂、有苦有樂三種有情,隨其次第,發起遠離癡、瞋、貪惑增上意樂,普緣十方修捨俱心,是名為捨。
四解 顯揚四卷一頁云:論曰:無量者,謂四無量,廣說如經。一、慈無量:謂慈心俱,無怨、無憎、無有損害,廣大無量極善修習,於一方面如是次第乃至十方一切無邊世界,意解遍滿具足住。慈心俱者,於無苦無樂眾生,欲施樂,具阿世耶心相應故;無怨者,即彼對治欲加苦具瞋故;無憎者,即彼對治障礙樂具瞋故;無損害者,即彼對治欲與不宜瞋故;廣者,於見所行作意故;大者,於聞所行作意故;無量者,於覺知所行作意故;極善修習者,由串習相應離諸蓋故;於一方面如是次第乃至十方一切無邊世界者,遍緣器世間及有情世間故;意解者,緣意解思惟境界故;遍滿者,緣無間有情境界故;具足住者,如前靜慮中說。二、悲無量:謂悲心俱,乃至廣說悲心俱者,於有苦眾生欲拔苦,具阿世耶心相應故;無怨者,即彼對治與苦害故;無憎者,即彼對治障礙拔苦害故;無損害者,即彼對治欲與不宜不喜樂故;餘如前說。三、喜無量;謂喜心俱,乃至廣說喜心俱者,於有樂眾生隨喜彼樂,阿世耶心相應故。無怨者,即彼對治欲與苦具不喜樂故;無憎者,即彼對治障礙樂具不喜樂故;無損害者,即彼對治欲與不宜不喜樂故;餘如前說。四、捨無量:謂捨心俱,乃至廣說捨心俱者,欲令不染阿世耶心相應故;無怨者,即彼對治令染貪瞋故;無憎者,即彼對治障礙除染貪瞋故;無損害者,即彼對治顛倒不染貪及瞋故;餘如前說。此四無量體性云何?謂慈以無瞋善根為體,悲以不害善根為體,喜以不嫉善根為體,捨以無貪無瞋善根為體,皆是憐愍眾生法故。於此四中,慈唯無瞋,次二無量無瞋一分,捨是無貪無瞋一分。又復與彼相應等持諸心心法,并彼眷屬,皆是四無量體。
五解 雜集論十三卷十七頁云:無量者,謂四無量:一、慈無量,二、悲無量,三、喜無量,四、捨無量。慈云何?謂依止靜慮,於諸有情與樂相應意樂,住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法。此中顯慈無量,以靜慮為所依,有情為境界,願彼與樂相應為行相,定慧為自體,一切功德皆奢摩他、毗缽舍那所攝故,諸心、心法為助伴。當知悲等一切功德,隨其所應亦爾。悲云何?謂於諸有情離苦意樂,住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所依、自體、助伴,與慈相似故。喜云何?謂於諸有情不離樂意樂,住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捨云何?謂依止靜慮,於諸有情利益意樂,住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利益意樂者,謂於與樂相應等有情所,棄捨愛等,作是思惟,當令彼解脫煩惱,如是意樂,名捨行相;利益意樂行相圓滿,名住具足。又云:復次,無量作何業?謂捨所治障,哀愍住故,能速圓滿福德資糧,成熟有情,心無懈倦;捨所治障者,謂如其次第四無量,能捨瞋、害、不樂、愛恚故;哀愍住者,謂四無量,於利益有情事隨順轉住。由於一切有情哀愍住故,能速圓滿福德資糧;成熟有情,心無懈倦者,由愍諸有情不顧自身故。
六解 無性釋九卷二十二頁云:頌云:憐愍諸有情,起和合遠離,常不舍利樂,四意樂歸禮。今此頌中顯四無量。憐愍諸有情者,是總句。起和合意樂者,顯慈無量,欲令有情樂和合故;起遠離意樂者,顯悲無量,欲令有情遠離苦故;起常不捨意樂者,顯喜無量,欲令有情不捨樂故;起利樂意樂者,顯捨無量,欲令有情獲得利益及安樂故。捨謂棄捨,欲令有情捨樂受等煩惱隨眠,不捨有情;又處中住,說名為捨。緣此功德,歸依敬禮諸佛法身,故名歸禮。餘頌准此,一切應知。
七解 俱舍論二十九卷一頁云:論曰:無量有四,一慈,二悲,三喜,四捨。言無量者,無量有情為所緣故,引無量福故,感無量果故。此何緣故唯有四種?對治四種多行障故。何謂四障?謂諸瞋、害、不欣慰、欲貪瞋。治此如次,建立慈等。不淨與捨,俱治欲貪,斯有何別?毗婆沙說:欲貪有二:一色,二淫。不淨與捨,如次能治,理實不淨能治淫貪,餘親友貪,捨能對治。四中初、二,體是無瞋,理實應言,悲是不害,喜則喜受,捨即無貪,若并眷屬,五蘊為體;若捨無貪性,如何能治瞋,此所治瞋,貪所引故,理實應用二法為體。此四無量行相別者:云何當令諸有情類得如是樂,如是思惟入慈等至;云何當令諸有情類離如是苦,如是思惟入悲等至;諸有情類得樂離苦,豈不快哉,如是思惟,入喜等至;諸有情類平等平等,無有親怨,如是思惟入捨等至。此四無量,不能令他實得樂等,寧非顛倒。願欲令彼得樂等故,或阿世耶無顛倒故,與勝解想相應起故,設是顛倒,復有何失?若應非善,理則不然,此與善根相應起故;若應引惡,理亦不然,由此力能治瞋等故。此緣欲界一切有情,能治緣彼瞋等障故。然契經說,修習慈等思惟一方一切世界。此經舉器以顯器中。第三但依初、二靜慮,喜受攝故,餘定地無;所餘三種,通依六地,謂四靜慮、未至中間;或有欲令唯依五地,謂除未至。是容豫德,已離欲者方能起故。或有欲令此四無量隨其所應,通依十地,謂欲、四本、近分中間。此意欲令定不定地根本加行皆無量攝前,雖說此能治四障而不能令諸惑得斷,有漏根本靜慮攝故,勝解作意相應起故,遍緣一切有情境故,此加行位制伏瞋等,或此能令已斷更遠故。前說此能治四障,謂欲、未至亦有慈等,似所修成根本無量,由此制伏瞋等障已,引斷道生,能斷諸惑。諸惑斷已,離染位中方得根本四種無量。於此後位雖遇強緣,而非瞋等之所蔽伏。初習業位云何修慈?謂先思惟自所受樂。或聞說佛、菩薩、聲聞及獨覺等所受快樂,便作是念,願諸有情一切等受如是快樂。若彼本來煩惱增盛,不能如是平等運心,應於有情分為三品,所謂親友、處中、怨仇。親複分三,謂上中下;中品唯一;怨亦分三,謂下中上。總成七品。分品別已,先於上親發起真誠與樂勝解。此願成已,於中下親亦漸次修如是勝解。於親三品得平等已,次於中品下中上怨亦漸次修如是勝解。由數習力,能於上怨起與樂願與上親等。修此勝解既得無退,次於所緣漸修令廣,謂漸運想思惟一邑一國一方一切世界,與樂行相無不遍滿,是為修習慈無量成。若於有情樂求德者,能修慈定令速疾成;非於有情樂求失者以斷善者,有德可錄。麟喻獨覺,有失可取。先福罪果,現可見故。修悲喜法,准此應知。謂觀有情沒眾苦海,便願令彼皆得解脫,及想有情得樂離苦,便深欣慰,實為樂哉。修捨最初從處中起,漸次乃至能於上親起平等心,與處中等。此四無量,人起非餘。隨得一時,必成三種,生第三定等,唯不成喜故。
八解 法蘊足論六卷七頁云:爾時世尊告苾芻眾:有四無量,何等為四?謂有一類慈俱行心,無怨無敵,遠離惱害,廣大無量;善修習故,想對一方。勝解遍滿,具足而住,及對第二、第三、第四上下或傍,一切世間,亦復如是,是名第一。復有一類悲俱行心,無怨無敵,遠離惱害,廣大無量;善修習故,想對一方,勝解遍滿,具足而住,及對第二、第三、第四,上下或傍,一切世間,亦復如是,是名第二。復有一類喜俱行心,無怨無敵,遠離惱害,廣大無量;善修習故,想對一方,勝解遍滿,具足而住,及對第二、第三、第四,上下或傍,一切世間,亦復如是,是名第三。復有一類捨俱行心,無怨無敵,遠離惱害,廣大無量;善修習故,想對一方,勝解遍滿,具足而住,及對第二、第三、第四,上下或傍,一切世間,亦復如是,是名第四。如彼卷八頁至十九頁廣釋。
九解 集異門論六卷十三頁云:四無量者,一、慈無量,二、悲無量,三、喜無量,四、捨無量。慈無量云何?答:諸慈及慈相應受、想、行、識,若彼等起身、語業,若彼等起心不相應行,是名慈無量。悲無量云何?答:諸悲及悲相應受、想、行、識,若彼等起身、語業,若彼等起心不相應行,是名悲無量。喜無量云何?答:諸喜及喜相應受、想、行、識,若彼等起身、語業,若彼等起心不相應行,是名喜無量。捨無量云何?答:諸捨及捨相應受、想、行、識,若彼等起身、語業,若彼等起心不相應行,是名捨無量。
十解 大毗婆沙論八十一卷十四頁云:問:此四無量自性是何?答:慈悲俱以無瞋善根為自性,對治瞋故。若兼取相應隨轉,則四蘊、五蘊為自性;欲界者四蘊,色界者五蘊。問:若慈悲俱以無瞋善根為自性對治瞋者,慈對治何等瞋?悲對治何等瞋耶?答:慈對治斷命瞋,悲對治捶打瞋。復次,慈對治應瞋處瞋,悲對治不應瞋處瞋。有作是說,慈無量以無瞋善根為自性,對治瞋故;悲無量以不害為自性,對治害故;喜以喜根為自性。若兼取相應隨轉,則欲界者四蘊為自性,色界者五蘊為自性。問:若喜無量以喜根為自性者,品類足說當云何通?如說:云何喜無量?謂喜及喜相應受、想、行、識。若彼所起身、語二業者,彼所起心不相應行皆名為喜,豈有喜受與受相應?答:彼文應說:謂喜及喜相應想、行、識,不應言受而言受者,是誦者謬。復次,彼論總說五蘊為喜無量自性,雖喜受與受不相應,而餘心、心所法與受相應,故作是說亦不違理。有餘師說:此喜無量,欣為自性。欣體非受,別有心所與心相應。有說:欣在喜根相應聚中可得。有作是說:喜根後生欣,由喜力所引起故。若作是說,此喜無量與受相應亦不違理。捨以無貪善根為自性,對治貪故。若兼取相應隨轉,則欲界者四蘊為自性,色界者五蘊為自性。如是名為無量自性。問:此四無量,其相云何?答:自性即是相,相即是自性。自性與相,不相離故。尊者世友作如是說:授與饒益是慈相,除去衰損是悲相,慶慰得捨是喜相,忘懷平等是捨相。已說無量自性及相,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無量?無量是何義?答:普緣有情,對治無量戲論煩惱,故名無量。問:戲論有二種,一愛戲論,二見戲論,何無量對治何戲論耶?答:無量不能斷諸煩惱,但能制伏,或令轉遠。有時四種皆對治愛,有時四種皆對治見。若依四種近對治說,應言慈、悲近對治見戲論,以見行者多瞋恚故;喜、捨近對治愛戲論,以愛行者多親附故。有作是說,慈、悲近對治愛戲論,喜、捨近對治見戲論。復次,普緣有情,對治無量放逸煩惱,故名無量。謂四無量能近對治欲界放逸諸煩惱故。復次,如是四種,是諸賢聖廣遊戲處,故名無量。如富貴人有無量種廣遊戲處,謂諸園苑宮殿臺閣遊獵等處。復次,如是四種能緣無量有情為境,生無量福,引無量果,故名無量。如彼卷十四頁至八十三卷十六頁廣說。
十一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四十一卷十頁云:四無量者,謂慈、悲、喜、捨。慈謂與樂作意相應,無瞋善根為性。悲謂除苦作意相應,無瞋善根為性;有說不害為性。喜謂慶慰作意相應喜根為性;有說以善心所中欣為自性。捨謂平等作意相應,無貪善根為性。已說自性,當說所以。問:何故名無量?答:由此四種緣無量有情故,生無量善法故,招無量勝果故。廣說此四,亦如餘處。
大毗婆沙論八十三卷一頁云:如契經說:住慈定者,刀毒水火,皆不能害。必無災橫而緻命終。問:何故爾耶?尊者世友、作如是說:以慈三摩地、是不害法故。復作是說:慈三摩地、威勢大故。復作是說:慈三摩地、為饒益他,諸天善神、皆擁衛故。復作是說:修靜慮者,靜慮境界,具神通者,神通境界,所有威德、不思議故。復作是說:住慈定者,起勝分心。非勝分心有死生故。大德說曰:若住慈定;色界大種、遍身分生,令所依身、堅密如石。故不可害。問:悲喜捨定、為可害不?若可害者;何故此定與悲喜捨、俱無量攝;而獨慈定、不可害耶?若不可害者;經何故不說?答:應作是說:悲喜捨定,亦不可害。問:若爾;此經何故不說?答: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復次既說此定;應知亦說悲喜捨定。種類同故。復次慈定在初。若說慈定;應知已說悲喜捨定。復次住悲等定,雖不可害;而出定時,身有微苦。慈定不爾。是故偏說。復次住悲等定,雖不可害;而皮有損。慈定不爾。是故偏說。復次悲等根本,雖不可害;而加行時,則可傷害。慈則不爾。是故偏說。曾聞有人、雖得欲界慈定加行;而犯王法。時法司者,執送見王,白言:此人犯應死罪。時王乘象,欲出城遊;見已,遣人檢王法律。知其所犯,王應手害。王遂大瞋,以矛[矛*贊]彼。其人見已;便起慈心。令所[矛*贊]矛,還趣王所,去王不遠而投於地。王見驚怖,問罪人言:汝有何術,能為此事?其人答言:我無異術。見王瞋故,遂起慈心;令惡心者、不能為害。王因懺謝,遂釋放之。由此故知修慈加行,亦不可害。悲等、不爾。
瑜伽二十二卷十三頁云:有處世尊宣說尸羅名為律儀。如伽他說:諸有惠施主、具戒住律儀,有阿笈摩見、及有果正見。又云:問:何緣世尊宣說尸羅名為律儀?答:由此尸羅清淨善法,是防護性,是息除相,是遠離體;故名律儀。
二解 瑜伽五十三卷三頁云:若遠離思、與不律儀相違。由遠離增上力故;與五根俱行。說名律儀。
三解 瑜伽八十三卷八頁云:言律儀者:謂是遠離自體相故。
四解 瑜伽八十三卷十一頁云:律儀者:由具少欲慈心等故。
五解 瑜伽九十一卷十二頁云:云何律儀?謂如有一、於可愛境,諸雜染心、不忍,不受,不執,不取。設令暫起;尋還棄捨。是名律儀。
六解 無性釋一卷六頁云:所受尸羅,防護過去已生住等身等諸業,如調禦者、極善調攝;故名律儀。
七解 如類有四種中說。
八解 俱舍論十四卷一頁云:能遮能滅惡戒相續,故名律儀。
九解 如增上戒學差別中說。
顯揚七卷一頁云:軌則具足者:謂或於威儀,或於所作,或於方便,修善品中;軌則具足,隨順世間,不違世間;隨順毗奈耶、不違毗奈耶。云何於威儀中軌則具足隨順不違世間及毗奈耶?謂若是時、是處、應行,及如是應行;即於是時、是處、如是正行。不為世間訶責譏毀,及不為聰慧正至善人同法者持律者學律者訶責譏毀。如行,住、坐、臥、亦如是知。云何於所作中軌則具足隨順不違世間及毗奈耶?謂著衣服、大小便利、用水、齒木、入村乞食、迴還受用、洗缽安置、洗足敷具,又復略作缽業衣、及餘所有如法作業,是名所作。如其所應,若是時、是處、應作,及如是應作;即於是時、是處、如是正作。不為世間訶責譏毀,及不為聰慧正至善人同法者持律者學律者訶責譏毀。是名於所作中軌則具足隨順不違世間及毗奈耶。云何於方便修善品中軌則具足隨順不違世間及毗奈耶?謂讀誦經典;和敬師長;修承事業;瞻侍疾患;互起慈心;與欲宣說;方便修習;請問聽法,精勤無墮;於諸聰慧同梵行者,躬自供事;獎勸他人、修行善品;及為宣說深妙之法;入靜密處,結跏趺坐;諸如是等、及餘善法,是名方便修諸善品。如是於方便修習如是說善品中,若是時、是處、應修,及如是應修;即於是時、是處、如是正修。由如是修故,不為世間訶責譏毀;及不為聰慧正至善人同法者持律者學律者訶責譏毀。是名方便修善品中軌則具足隨順不違世間及毗奈耶。若如是相,軌則具足;是名軌則具足。
瑜伽三十七卷二十四頁云:降伏者:謂深防護自身雜染;於毀犯者若犯下品;慈心諫誨。若犯中品;慈心訶罰。若犯上品;慈心驅擯。當知此中諫誨、訶罰、令彼及餘、利益安樂。驅擯一種、若重攝受;令彼及餘、利益安樂。若驅擯已,不重攝受;但令其餘利益安樂。何以故?餘若見彼、毀犯因緣、既被驅擯;便自防護,不起毀犯故。
大毗婆沙論一百三十四卷三頁云:次疾疫劫、將欲起時,贍部洲人、極壽十歲。由具如前諸過失故;非人吐毒,疾疫流行。遇輒命終。難可救療。都不聞有醫藥之名。時經七月七日七夜,疾疫流行,死亡略盡。贍部洲內、才餘萬人。各起慈心,漸增壽量。爾時名為度疾疫劫。
西域記六卷七頁云:伽藍西北三四里、至得眼林。有如來經行之跡,諸聖習定之所。并樹封記,建窣堵波。昔此國群盜五百、橫行邑里,跋扈城國。勝軍王捕獲已;抉去其眼,棄於深林。群盜苦逼,求哀稱佛。是時如來在逝多精舍,聞悲聲,起慈心。清風和暢,吹雪山藥、滿其眼已;尋得復明,而見世尊在其前住。發菩提心,歡喜頂禮。投杖而去,因植根焉。
瑜伽五十九卷十三頁云:殺生業道、以有情數眾生為事。若能害者、於眾生所,作眾生想,起害生欲;此想、即名於彼眾生,名不顛倒想。依此想故,作如是心;我當害生。如是名為殺生欲樂。此能害者,或貪所蔽,或瞋所蔽,或癡所蔽,或二所蔽,或三所蔽,而起作心。是名煩惱。彼由欲樂、及染污心,或自、或他、發起方便,加害眾生;若害無間,彼便命終;即此方便,當於爾時,說名成就究竟業道。若於後時,彼方捨命;由此方便,彼命終時,乃名成就究竟業道。
二解 俱舍論十六卷十二頁云:今次應辯成業道相。謂齊何量名曰殺生,乃至齊何、名為邪見。且先分別殺生相者:頌曰:殺生由故思、他想、不誤殺。論曰:要由先發欲殺故思;於他有情,他有情想;作殺加行;不誤而殺。謂唯殺彼,不漫殺餘。齊此名為殺生業道。有猶豫殺、亦成殺生。謂彼先於所欲殺境,心懷猶豫、為生非生?設復是生;為彼非彼?後起決志,若是若非,我定當殺。由心無顧,若殺有情,亦成業道。於剎那滅蘊,如何成殺生?息風、名生;依身心轉。若有令斷、不更續生;如滅燈光鈴聲名殺。或復生者、即是命根。若有令斷、不續,名殺。謂以惡心、隔斷他命,乃至一念應生不生,唯此、非餘殺罪所觸。此所斷命、為屬於誰?謂命若無,彼便死者;既標第六;非我而誰。破我論中,當廣思擇。故薄伽梵所說頌言:壽煖及與識、三法捨身時,所捨身僵仆、如木無思覺。故有根身、名有命者。無根名死。其理決然。離繫者言:不思而殺,亦得殺罪。猶如觸火,設不先思;亦被燒害。若爾;汝等遇見他妻,或誤觸身,亦應有罪。又善心者、拔離繫髮;或師慈心、勸修苦行;或因施主、宿食不消;此等皆應獲苦他罪。又胎與母、互為苦因;應母與胎、有苦他罪。又所殺者、既與殺合;亦應如火、能燒自依。不應但令能殺得罪。又遣他殺,殺罪應無。如火不燒教觸火者。又諸木等、應為罪觸。如舍等崩,亦害生故。又非但喻、立義可成。
法蘊足論九卷二十一頁云:云何無恚界?謂於恚界,思惟過患。如是恚界,是不善法;乃至不證涅槃。如是思惟,發勤精進,乃至勵意不息;是名無恚界。復次為斷恚界;於無恚界,思惟功德。如是無恚界,是善法;乃至能證涅槃。如是思惟,發勤精進,乃至勵意不息;是名無恚界。復次思惟恚界,如病如癰,乃至是變壞法。如是思惟,發勤精進,是名無恚界。復次為斷恚界;思惟彼滅,是滅,是離;及思惟彼道,是道,是出。如是思惟,發勤精進,乃至勵意不息;是名無恚界。復次若思惟慈心定,及道,慈心定相應;如是思惟,發勤精進,乃至勵意不息;是名無恚界。復次無恚,及無恚相應受想行識,并所等起身業語業,不相應行,總名無恚界。
二解 品類足論六卷十五頁云:無恚界云何?謂無瞋,及無瞋相應受想行識,若彼等起身語業,若彼等起心不相應行。是名無恚界。
集異門論三卷十頁云:無恚尋云何?答:於諸恚尋,思惟過患:謂此恚尋,是不善法。諸下賤者,信解受持。一切如來,及諸弟子,賢貴善士,共所呵厭。能為自害,能為他害,能為俱害。能滅智慧,能礙彼品,能障涅槃。受持此法,不生通慧,不引菩提,不證涅槃。如是思惟諸恚尋過患時,諸心尋求,遍尋求,近尋求,心顯了,極顯了,現前顯了,推度搆畫,思惟分別,名無恚尋。復次為斷恚尋;於無恚尋,思惟功德。謂無恚尋,是勝善法。是尊勝者,信解受持。一切如來,及諸弟子,賢貴善士,共所稱讚。不為自害,不為他害,不為俱害。不滅智慧,不礙彼品,不障涅槃。受持此法,能生通慧,能引菩提,能證涅槃。如是思惟無恚尋功德時,諸心尋求,乃至分別,名無恚尋。復次思惟恚尋,如病如癰如箭,惱害,無常苦空非我,轉動勞倦羸篤,是失壞法,迅速不停,衰朽非恒,不可保信,是變壞法。如是思惟諸恚尋時,諸心尋求,乃至分別,名無恚尋。復次為斷恚尋;思惟彼滅,是真寂靜;思惟彼道,是真出離。如是思惟彼滅道時,諸心尋求,乃至分別,名無恚尋。復次思惟慈心定及道,慈心定相應無想定,滅定,擇滅,如是思惟時,諸心尋求,乃至分別,名無恚尋。復次思惟無恚,及無恚相應受想行識,及彼等起身語業,心不相應行時,諸心尋求,乃至分別,名無恚尋。
瑜伽四十三卷十五頁云:云何菩薩善士利行?當知此行、略有五種。謂諸菩薩、於真實義、勸導有情。於應時宜、勸導有情。於能引攝勝妙義利、勸導有情。於諸有情、柔軟勸導。於諸有情、慈心勸導。
顯揚四卷一頁云:一、慈無量。謂慈心俱、無怨、無憎、無有損害、廣、大無量、極善修習,於一方面如是次等乃至十方一切無邊世界,意解遍滿具足住。慈心俱者:於無苦無樂眾生,欲施樂具阿世耶心相應故。無怨者:即彼對治欲加苦具瞋故。無憎者:即彼對治障礙樂具瞋故。無損害者:即彼對治欲與不宜瞋故。廣者:於見所行作意故。大者:於聞所行作意故。無量者:於覺知所行作意故。極善修習者:由串習相應,離諸蓋故。於一方面如是次第乃至十方一切無邊世界者:遍緣器世間、及有情世間故。意解者:緣意解思惟境界故。遍滿者:緣無間有情境界故。具足住者:如前靜慮中說。
二解 大毗婆沙論八十二卷七頁云:如契經說:慈俱行心無怨無對,無惱無害,廣大無量,善修習故;與樂勝解,遍緣一方二方三方四方上下若豎若橫。緣此世間,遍一切分,遍一切處,一切有情。慈俱行心,與樂勝解,遍具足住。乃至廣說。問:此慈無量,緣諸有情,何故經說緣一方等?答:此經應言緣東方等諸有情類;而言遍緣一方等者;於有情類,以方聲說。如舉其器,示器中物。此經復說緣此世間遍一切分遍一切處一切有情慈俱行心與樂勝解遍具足住者,問:此慈無量,緣諸有情,為以方域邊際而觀?為以有情邊際而觀。設爾;何失。二俱有過。所以者何?若以方域邊際觀者;何故經說緣此世間遍一切分遍一切處一切有情?若以有情邊際觀者;何故非別得有情海邊際?有作是說:此以方域邊際而觀。問:若爾;善通後所設難;前所設難,當云何通?答:應知此說少分一切。謂一切言、略有二種。一、少分一切,二、一切一切。此經但說少分一切,故不違理。復有說者,此以有情邊際而觀。問:若爾;善通前所設難;後所設難、當云何通?答:雖無別得有情邊際;而有總得有情邊際。如四生攝一切有情,無一有情非四生攝。或有說者,佛以有情邊際而觀;餘以方域邊際而觀。有餘師說:佛及獨覺、俱以有情邊際而觀。聲聞、異生、但以方域邊際而觀。評曰:應作是說:此不決定。以四無量、皆是假想,皆與勝解作意相應。或有一切皆以有情邊際而觀,或有一切皆以方域邊際而觀。
三解 品類足論七卷三頁云:慈無量云何?謂慈及慈相應受想行識,若彼等起身語業,若彼等起心不相應行。是名慈無量。
法蘊足論六卷七頁云:謂有一類慈俱行心、無怨無敵,遠離惱害,廣大無量,善修習故;想對一方勝解遍滿具足而住。及對第二、第三、第四、上下或傍一切世間,亦復如是。是名第一。云何為慈?謂有一類、作是思惟:願諸有情、皆得勝樂。彼依出家,或依遠離;由思擇力,內所發起色界定善諸慈慈性,若哀憐哀憐性,若愍念愍念性,總名為慈。復次與慈相應受想行識、及所等起身語二業、不相應行,亦名為慈。云何慈心定加行?修何加行,入慈心定?若有此生、近曾現入第三靜慮,取彼樂相,起如是心,發如是言:願諸有情、皆得如是如是勝樂。彼心言及勝解、皆是勝善淨妙,隨順乃至資糧,乃可名慈心定加行。亦名入慈心定。又此定中諸心意識、名慈俱有心。諸思等思、現前等思、已思當思、造心意業、名慈俱有意業。諸心勝解、已勝解、當勝解、名慈俱有勝解。又此定中,若受、若想、若欲、若作意、若念、若定、若慧等、名慈俱有諸法。如有諸法,亦得名慈心定加行,亦名入慈心定。復次慈心定有二種。一、狹小,二、無量。云何狹小慈心定加行?修何加行,入狹小慈心定?謂有一類、於諸可愛可樂可喜可意有情、謂父母兄弟姊妹、及餘隨一親屬朋友,彼於如是狹小有情,令狹小慈俱心住、等住、近住、安住、調伏、寂靜、一趣、等持。願彼有情、皆得勝樂。彼於爾時,若心散亂,馳流餘境,不能一趣,不能守念,令住一緣,而願狹小有情得樂;齊此未名狹小慈心定加行。亦未名入狹小慈心定。彼若爾時,攝錄自心,令不散亂,馳流餘境,能令一趣,住念一緣,思惟狹小諸有情相,而願狹小有情、得樂。如是思惟,發勤精進,勇健勢猛,熾盛難制,勵意不息;是名狹小慈心定加行。亦名入狹小慈心定。彼於此道生已,修習多修習故;便令心住等住近住安住一趣等持,無二無退;願彼狹小有情得樂。齊此名為已入狹小慈心定。又此定中。諸心意識、名狹小慈俱有心。諸思等思,乃至造心意業,名狹小慈俱有意業。諸心勝解、已勝解、當勝解、名狹小慈俱有勝解。又此定中若受若想乃至若慧等、名狹小慈俱有諸法。如是諸法、亦得名狹小慈心定加行,亦名入狹小慈心定。云何無量慈心定加行?修何加行,入無量慈心定?謂即於狹小慈心定、數數修習,令心隨順調伏寂靜;數復調練,令其質直柔軟、堪能與後勝定、作所依止。然後漸令勝解遍滿於東方等無量有情,皆願得樂。彼於爾時,若心散亂,馳流餘境,不能一趣,不能守念,令住一緣;而願無量有情得樂;齊此未名無量慈心定加行,亦未名入無量慈心定。彼若爾時,攝錄自心,令不散亂,馳流餘境,能令一趣,住念一緣,思惟無量諸有情相,而願無量有情得樂;如是思惟,發勤精進,乃至勵意不息。是名無量慈心定加行,亦名入無量慈心定。彼於此道生已,修習多修習故;便令心住等住近住安住一趣等持,無二無退,願彼無量有情得樂。齊此名為已入無量慈心定。又此定中諸心意識、名無量慈俱有心。諸思等思、乃至造心意業、名無量慈俱有意業。諸心勝解已勝解、當勝解、名無量慈俱有勝解。又此定中,若受若想、乃至若慧等、名無量慈俱有諸法。如是諸法、亦得名無量慈心定加行,亦名入無量慈心定。
比丘若以慈心修一切布施,則能獲得十一有的果報。
有依行是有可以依憑的行業的意思,輪是摧破的意思,合起來說,就是眾生可以依憑這十種的行業去修習菩提,最終能夠摧破一切的煩惱惑業。即具足淨信,具足慚愧,安住律儀,安住慈心,安住悲心,安住喜心,安住捨心,具正皈依,具足精進,常住寂靜。
偉大的慈心。
偉大的慈心和悲心。給眾生樂叫做慈;拔眾生苦叫做悲。
觀無量壽經說修淨業正主的因有三種,第一種是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第二種是受持三歸、具足眾戒、不犯威儀;第三種是發菩提心、深信因果、讀誦大乘、勸進行者。
佛具大慈心,雖與眾生無緣,但是也發大慈心而救渡之。
ㄅㄨˋ ㄖㄨㄛˋ ㄙˋ
不亞於、不輸於。元.無名氏《抱妝盒.第三折》:「劉皇后你可也不慈心,不弱似呂太后當時。」也作「不弱如」。
ㄆㄨˊ ㄙㄚˋ, 1.佛教用語。梵語 bodhisattva的音譯,全名為「菩提薩埵」,意譯作覺有情。其義有二:一、專指成佛前的悉達多太子。《修行本起經.卷下》:「菩薩見此眾生品類,展轉相吞,慈心愍傷,即於樹下得第一禪。」二、指具備自利、利他的大願,追求無上覺悟境界,並且已證得性空之理的眾生。菩薩所覺悟的境界在佛之下,而在阿羅漢之上。《佛說十地經.卷二》:「菩薩既得如是大慈、大悲、大捨意樂已,為欲救拔一切有情,轉更訪求世出世間諸利益事。」《初刻拍驚案奇.卷八》:「弟子虔誠拜禱,伏望菩薩大慈、大悲、救苦救難,廣大靈感,使夫妻得相見。」
2.尊稱樂善好施的好人。《儒林外史.第三八回》:「小的送他到廣東家裡,他家親戚、本家有百十人,都望空謝了老爺的恩典;又都磕小的頭,叫小的是『菩薩』。」
ㄘˊ ㄩㄣˊ
佛教用語。比喻慈心如雲般的廣大,庇蔭著一切眾生。南朝梁.簡文帝〈大法頌〉:「慈雲吐澤,法雨垂涼。」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一五.姑妄聽之一》:「仰藉慈雲之庇,庶寬雷部之刑。」
ㄨㄣ ㄖㄡˊ ㄒㄧㄤ
語出漢.伶玄《飛燕外傳》:「是夜進合德,帝大悅,以輔屬體,無所不靡,謂為溫柔鄉。」指沉緬女色時,溫柔歡悅的境地。《聊齋志異.卷九.天宮》:「遂使糟丘臺上,路入天宮;溫柔鄉中,人疑仙子。」《紅樓夢.第一回》:「如蒙發一點慈心,攜帶弟子得入紅塵,在那富貴場中溫柔鄉裡受享幾年,自當永佩洪恩,萬劫不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