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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一切世間

(術語)總稱穢土之語。阿彌陀經曰:「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等。」


七識住

(名數)於三界五趣,長養其識,欲識自住,差別所樂,而立七識住:一、第一識住,為有色身之有情,身想共異之處,即人趣之全及一分之天也。一分之天者,欲界之六天與色界初靜慮三天,除劫初起之有情,餘時之有情也。是有情各自之身形有小大勝劣,思想亦名異,故曰身想俱異。二、第二識住,為同有色身之有情,身異想一之處,即色界初靜慮三天之梵天也。身異者,以大梵天王之身與梵眾之身有大小勝劣之差故也。想一者,梵眾起想,以為我等皆是大梵王所生,大梵王亦起想,以為此諸梵眾皆是我所生,其思想同一也。三、第三識住,為同有色身之有情,身一想異之處,即色界第二靜慮之三天也。身一者,以彼天人之形貌皆同故也。四、第四識住,同為色身有情,身一想一之處,即色界第三靜慮之三天也。以身形同一,故曰身一。唯為樂受之想,故曰想一。五、第五識住,無色界之二無邊處天也。六、第六識住,無色界之識無邊處天也。七、第七識住,無色界之無所有處天也。已上三天處無身形。唯有捨受想而已。然而於三界五趣中,諸惡趣有重苦受能損識,有情之心,不樂來止,故不立為識住。又色界之第四靜慮,有無想天。又無色界之非想非非想天,有滅盡定,能滅識而不使相續,故彼二處亦不立為識住。見俱舍論八。又餘處有情之心樂來,若至於此,則不願更出。故說名識住。於諸惡趣二善俱無,故非識住。又第四靜慮心,恒欲求出。謂第四靜慮有無雲,福生,廣果之三及無想天與五淨居天之九天(薩婆多無想收於廣果上座部開之)。其中初三天,凡聖同居。而諸凡夫求入無想天,諸聖者樂入五淨居天或無色,若淨居天之聖者,樂證圓寂。故處於識住。又非想天心識昧劣,故非識住。

(術語)見識住條。


三乘

(術語)乘人而使各到其果地之教法,名為乘。有一乘乃至五乘之別,其中三乘有四種:(一)大乘之三乘也。一聲聞乘,又云小乘。速則三生,遲則六十劫間修空法,終於現世聞如來之聲教。而悟四諦之理,以證阿羅漢者。二緣覺乘,又云中乘,辟支佛乘。速則四生,遲則百劫間修空法,於其最後之生不依如來之聲教,感飛花落葉之外緣,而自覺十二因緣之理,以證辟支佛果者。三大乘,又云菩薩乘,三無數劫間修六度之行,更於百劫間植三十二相福因,以證無上菩提者。或以羊鹿牛三車譬之,或以象馬兔三獸比之。是為大乘之三乘,故不攝不愚法之二乘(二乘有愚法不愚法二種,見二乘條)。法華經譬喻品曰:「若有眾生,內有智性,從佛世尊聞法信受,慇懃精進,欲速出三界,自求涅槃,是名聲聞乘。(中略)若有眾生,從佛世尊聞法信受,慇懃精進,求自然慧,獨樂善寂,深知諸法因緣,是名辟支佛乘。(中略)若有眾生,從佛世尊,聞法信受,勤修精進,求一切智、佛智、自然智、無師智、如來知見、力、無所畏,愍念安樂,無量眾生,利益天人,度脫一切,是名大乘。」(二)小乘之聲緣菩三乘也。又稱小中大,皆灰身滅智,故此中之聲緣,即是愚法。四教儀註上曰:「三乘,乘以運載為義,聲聞以四諦為乘,緣覺以十二因緣為乘,菩薩以六度為乘,運出三界歸於涅槃。」五教章上二曰:「大乘中乘小乘為三乘。(中略)如小論中自有聲聞緣覺法及佛法。」(三)大小合論之聲緣菩三乘也,又云小中大。此中之菩薩乘攝一乘,聲緣二乘,攝愚法不愚法之二類。五教章上二曰:「融一乘同大乘合愚法同小乘唯三也。」(四)一、一乘。如華嚴法華明一切皆成佛者。二、三乘法,如深密般若別立三乘之得道者。三、小乘,執於四阿含等之所明而不信一切大乘之教理者。見五教章上。是由大小合論之三乘中菩薩乘聞一乘,由其二乘別開愚法之一類也。密教以第一類之三乘為法佛內證之三密。聲聞依聲教而悟道,故配之於語密,緣覺只心觀十二因緣而悟道,故配之於意密,菩薩以大悲利他之故,捨身於娑婆界,而廣修六度萬行,故配之於身密。菩薩之行,通於三業,而於身業最重,故且為身密。三業之中,身兼意口,三乘之中菩薩之行廣兼三業,故寄於總德而配之於身密。然而法華經以三乘為方便,一佛乘為真實。會三乘而歸於一乘也。然密教之見,以為三乘即法佛內證之三密。故三乘之行不動,直以為秘密佛乘之體也。故大日經疏三,釋經之通達三乘文曰:「真言門乘三密印至佛三平等地,名為通達三乘。」詳見秘藏記鈔七。


三光天子形像

(圖像)畫三光之像以明星為菩薩形,置於中央,以日月為天人形,置於左右,學海餘滴四曰:「在佛工家造三光像,大明星為菩薩形,日月二天作天人形。若三光俱依其本,即宜為菩薩形。若約其,則宜並為天人形。今一是從本,二是就,本互顯也。若約日月星辰階位,則宜於日月後列明星。今則明星依其本地,故安於中央,日月就,故列於左右。況復妙經以名月天子普光天子寶光天子為次第,大明星在其中間耶?」愚案明星有先日破世間闇之本誓。大集經二十三虛空目分淨目品曰:「往昔發願,此閻浮提夜五分過,餘一分在,當在日前十千由旬,先當破壞閻浮提闇而作明相。」


三六獨法

(術語)佛獨具之十八不共法也。此十八之功德,不共通於二乘之人,故不共法亦謂之獨法。寄歸傳曰:「獲十八獨法號天人師。」


三善道

(名數)對於三惡道而立三善道。由善業所赴,故名善道。一、天道,由上品之善所赴者。二、人道,由中品之善所赴者。三、阿修羅道,由下品之善所赴者。智度論三十曰:「善有上中下,故有三善道,天人阿修羅。」同九十六曰:「善業亦有上中下:上者天,中者人,下者阿修羅等。」


三輩

(名數)無量壽經說:往生彌陀淨土之人其業行之淺深有上中下之三類:一、上輩,捨家棄欲而為沙門,發菩提心,一向念無量壽佛者。二、中輩,身不能為沙門修大功德。而能發菩提心,一向念無量壽佛,起立塔像,飯食沙門等,多少修善者。三、下輩,但發菩提心,一向念無量壽佛,乃至十念者。此三輩與觀經所說之九品有同異之諸釋。為曇鸞,淨影,嘉祥法位,龍興,憬興,源清之七師,以此為同。天台,義寂,孤山,靈芝之四家以此為別。淨土一家從鸞師之說,但視為開合之異耳。無量壽經下曰:「十方世界諸天人民,其有至心願生彼國者,凡有三輩。其上輩者,捨家棄欲而作沙門,發菩提心,一向專念無量壽佛,修諸功德願生彼國。(中略)其中輩者,雖不能行作沙門大修功德,當發無上菩提之心一向專念無量壽佛。多少修善,奉持齋戒,起立塔像,飯食沙門,懸繒燃燈,散華燈香,以此迴向願生彼國。(中略)其下輩者,假令不能作諸功德,當發無上菩提之心,一向專意乃至十念念無量壽佛,願生彼國。」曇鸞之略論曰:「無量壽經中唯有三輩上中下,無量壽觀經中一品分為上中下,三三而九,合為九品。」


三銖

(雜語)天人之衣輕妙而其重僅三銖。瓔珞本業經下曰:「梵天衣重三銖。」見天衣條。


世尊

(術語)梵語曰路迦那他Lokanātha,譯為世尊,或婆迦婆Bhagavat譯為世尊。佛之尊號。以佛具萬德世所尊重故也。又,於世獨尊也。阿含經及成實論以之為佛號中之第十,以具上之九號,故曰世尊。涅槃經及智度論置之於十號之外。智度論二曰:「路迦那他,秦言世尊。」淨影大經疏曰:「佛具眾德為世欽仰,故號世尊,若論胡音樓伽陀伽此云世尊也。」探玄記九曰:「以佛具三德六義,於世獨尊,故名世尊,即梵名婆伽婆。」佛說十號經曰:「天人凡聖世出世間咸皆尊重,故曰世尊。」成實論一曰:「如是九種功德具足,於三世十方世界中尊,故名世尊。」


世間相常住

(術語)是示俗諦常住之金言,大乘之極說,台家之眼目也。法華經方便品曰:「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於道場知已,導師方便說。」法位者,真如也。住於法位者,謂十界三千之諸法住於真如也。即性具之謂也。故真如常住,世間之相亦常住也。智度論十九曰:「中論說涅槃不異世間,世間不異世間。涅槃際,世間際,一際無有異故。」妙宗鈔上曰:「世間常住者,即十界三千。世間一一皆住真如法位,法位常故,世間亦常。」金錍論曰:「無常常住時相續,隨緣不變,一念寂照。」隨緣者照而無常,不變者隨而常住也。然則見世間相之常住而不知無常者,凡夫之牛羊眼也。見世間相之無常而不知常住者,小乘偏空之僻眼也。即無常見常住,即常住見無常者,菩薩之實相眼也。密教以大日經五秘密曼荼羅品:「生住等諸法,常恒如是生。」之文,為世相常住之證文,生住異滅之轉變,春夏秋冬之推運,皆是法性自爾之妙用,離佛天人之造作也。可生者生,可滅者滅,是天然之道理,法爾之德業也,故曰常恒如是生。見秘藏記鈔十。又秘藏記本謂:「顯教中亦於法華經,謂世間常住,譬如水性澄靜,是為常住,以風之緣故起波。波即相也,水即性也。風息則波即止而為水,故是依攝相歸性而得常住也。依性相差別,則不得謂為常住。故是生滅無常家之喻也(天台之別教即華嚴宗是也)。密教之說,十界之諸法,皆為如來自受用之境界,是處離生滅無常故不用此喻,別有密教不共之喻。其喻如日月與光明,日月為性,光明為相,此性此相不相離而為本有,是故謂為性相常住(天台所謂性具之三千)。非待歸於性而為常住,又譬之四大和合之身,是即體也,手足之屈伸取捨,是即用也,其眼耳等之好醜長短,即是相也。此體相用三者,不相離而各各宛然,故性相共為本有云。」


九辯

(名數)菩薩有九種之辯說。無差辯,無盡辯,相續辯,不斷辯,不怯弱辯,不驚怖辯,不共餘辯,無邊際辯,一切天人所愛重辯是也。


二十九種莊嚴

(名數)天親之淨土論,觀察彌陀之淨土,明二十九種之莊嚴。其中淨土之依報,即器世間清淨,有十七種,淨土之正報,即眾生世間清淨,有十二種。

依報十七種者:一清淨莊嚴,勝過三界有漏之穢土而無漏清淨也。

二量莊嚴,究竟如虛空無邊際也。

三性莊嚴,依正道之大慈悲無漏之善根,隨順法性而生起之淨土也。

四形相莊嚴,淨土清淨,光明滿足,如明鏡日月輪也。

五種種事莊嚴,備諸珍寶,具足妙莊嚴也。

六妙色莊嚴,無垢光燄熾盛明淨曜世間也,

七觸莊嚴,莊嚴淨土之種種珍寶柔軟,觸之者生勝樂也。

八三種莊嚴,水上與地上及虛空之三處莊嚴也。

九雨莊嚴,雨寶衣寶華,無量之妙香普薰也。

十光明莊嚴,佛慧明淨之日除世之痴冥也。

十一妙聲莊嚴,淨土妙聲深遠,善聞於十方也。

十二主莊嚴,正覺之阿彌陀,為法王善住持也。

十三眷屬莊嚴。諸菩薩眾由如來正覺之華化生也。

十四受用莊嚴,受用大乘之法昧、禪味、三昧味也。

十五無諸難莊嚴,永離身心苦惱,受樂無間斷也。

十六大義門莊嚴,淨土是大乘善根界,一切平等清淨無譏嫌之名言,又無女人與六根不具者及二乘與一譏嫌實體,眾生普為大乘之薩埵,一味平等也。大義門者謂淨土為通大乘義利之門戶也。

十七一切所求滿足莊嚴。眾生之所願樂一切能滿足也。

正報之十二分為二種,佛有八種,菩薩有四種。

佛之八種者,一座莊嚴,無量之大寶王微妙之淨華臺也。二身業莊嚴,相好之光一尋,超於色像群生也。三口業莊嚴,如來微妙之梵響聞於十方也。四心業莊嚴,同地水火風空於無分別也。五大眾莊嚴,彼土之人天聖眾,皆成就大乘善根由如來清淨之智海而生也。六上首莊嚴,阿彌陀佛,於淨土為上首,如須彌山王勝妙,無有超過者也。七主莊嚴,阿彌陀佛,為彼土之教主,天人丈夫之眾,恭敬瞻仰也。八不虛作莊嚴,佛之本願力非虛設,遇之無空過者,必能令速滿足功德之大寶海也。

菩薩之四種莊嚴者:一不動本處至十方供養化生莊嚴,二一念一時至佛會利益群生莊嚴,三一切世界讚嘆諸佛莊嚴,四無三寶處示法莊嚴也。

此二十九種皆由彌陀之願心而莊嚴者。見淨土論。

(名數)見莊嚴條。


二禪天

(界名)修成二禪者,所生之天處也,為色界天之第二重,新譯謂之二靜慮。此中更別為三天,一少光天,二無量光天,三光音天也。二禪之天人,既離尋伺之麤動,雖免劫末之大火災,然以其猶有喜樂之念,故不得免劫末之大水災,何則,以喜樂之潤身,與水大之潤身相似故也。俱舍論十二曰:「第二靜慮喜受為內災,與輕安潤身如水故。」


五沒

(術語)五種退沒之相,天人退沒於下界時,現五衰之相。參照五衰條。


五相

(雜語)天人將死時,身上現五衰之相。見五衰條。

又成就通達心等五相,而現得金剛界之大日如來。見五相成身條。


五眼

(名數)一、肉眼,肉身所有之眼。二、天眼,色界天人所有之眼,人中修禪定可得之,不問遠近內外晝夜,皆能得見。三、慧眼,謂二乘之人,照見真空無相之理之智慧。四、法眼,謂菩薩為度眾生照見一切法門之智慧。五、佛眼,佛陀身中具備前四眼者。見智度論三十三,大乘義章二十本。此五眼中慧眼為空諦一切智。法眼為假諦道種智。佛眼為中諦一切種智。


五衰

(術語)天人將死時,現五種之衰相。經論所說不一。涅槃經十九曰:「釋提桓因,命將欲終,有五相現:一者衣裳垢膩,二者頭上花萎,三者身體臭穢,四者腋下汗出,五者不樂本座。」佛本行集經五曰:「爾時護明菩薩大士,天壽滿已,自然而有五衰相現。何等為五?一者頭上花萎,二者腋下汗出,三者衣裳垢膩,四者身失威光,五者不樂本座。」俱舍論十說大小之五相曰:「然諸天子,將命終時,先有五種小衰相現:一者衣服嚴具出非愛聲,二者自身光明忽然昧劣,三者於沐浴位水渧著身,四者本性囂馳,今滯一境,五者眼本凝寂,今數瞬動。此五相現,非定當死。復有五種大衰相現:一者衣染埃塵,二者花鬘萎悴,三者兩腋汗出,四者臭氣入身,五者不樂本座。此五相現,必定當死。


人天致敬願

(術語)阿彌陀佛四十八願中第三十七,使天恭敬念佛行者之願也。無量壽經上曰:「設我得佛,十方無量不可思議諸佛世界諸天人民,聞我名字五體投地,稽首作禮,歡喜信行,修菩薩行,諸天世人,莫不致敬,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人寶

(術語)佛為人中之寶也。維摩經佛國品曰:「熟聞人寶不敬承。」註云:「肇曰:在天為天寶,在人為人寶。寶於天人者豈天人之所能?故物莫不敬承也。」


人生

(術語)鞞婆沙論問曰云:何知人中有化生?答曰:劫初人也。朱子亦嘗言及,其云佛經說初生人云云,今見阿含經。世界初成,光音天人下來,各有身光,飛行自在。因地肥香美,取食多者,即失神足,體重無光,日月始生。因貪食故,地肥滅沒,復生婆羅。婆羅滅沒,復生粳米。食彼米故,方分男行、女相行、不淨行,云云是也。見餘冬序錄。


他土

(術語)他之世界。法華經寶塔品曰:「移諸天人置於他土。」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一切經音義(慧琳音義)]
瞿摸怛囉

梵語唐云牛溺此經有數百道真言及梵語或有難字皆是響梵語多不切當并說字輪花香法義天人名目琳已依梵本再翻在陀羅尼中此不重釋設強音訓不近梵音語也


嚩囉呬天

呬音馨異反梵語地下諸天名也此天人身豕[巢-果+(一/自)]四譬有大神力常居地下亦地神之類也


[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
𤿺羅

上普波反正作頗也西天人姓頗羅墮逝也自前皆作婆羅墮闍亦云頗羅墮闍


埵闍

上徒果反西天人姓也大婆沙論頗羅墮逝是也


𨆈地

上他合反著地也此中經意謂佛行足不到地也或足跡平滿無貪瞋癡相也如經中說佛行離地四指而印文現是也又解脫道論云癡人起脚摩地亦摩下以脚觸脚行是也偈云[婬-壬+(工/山)]人中踵行恚者𣫍指步癡人足𨆈地是蹤天人尊此偈意言佛脚跡無上三種遇也又如六度集云愚者足築地諸經要集云足踏地優填王經云愚者足蹴地並一義也正作踏或作𨆈二形也郭氏作烏板反非又優填王經音義應和尚以蹶字替之居衛反非也


埵闍

上徒果反或云墮逝並是西天人姓也又丁果反非也


[翻梵語]
提婆摩菟

譯曰天人


婆留居提鼻

譯曰婆留居者酒提鼻者天人


[佛光阿含藏]
梵加夷天宮

梵加夷天宮(Brahma kāyika-bhavana)(巴),譯為淨身,為色界初禪天之通稱。指天界、天宮、天人之居處。「加」,宋、元、明三本均作「迦」。


有天名結

摩兜麗御車子:意為有一名為「結」之天人,他是駕御馬車的摩兜麗(Mātali)(巴)之子。


蠰佉

蠰佉(Sajkha)(巴),又作儴伽、餉伽,譯為螺。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藥事卷第六(大二四‧二六上):「時,摩娑婆王即於佛前,至誠發願:我今供佛并諸聖眾,所有功德,持此善根,願我當得轉輪聖王。既發願已,忽聞有吹螺之聲。爾時,寶光如來便與授記:汝當來世人壽八萬歲時,汝當出世,作轉輪王,號曰餉佉。……時,多財王起大慈悲,普遍生界,便發願言:以此供養善根,願我當來早得成佛,為天人師。佛即報曰:大王當知,於未來世人壽八萬歲時,當得作佛,名曰彌勒,十號具足。……猶此願力,佛與輪王,二寶同時出現於世。」「蠰」,宋、元、明三本均作「儴」。


七有天人往生

七有(sattakkhattuparama)(巴),又作七極返。須陀洹果聖者之輪迴生死,最長僅於人界與天界各往返七度;此即言十四生間必證得阿羅漢果,絕無第八度再受生者,故稱為七有天人往生。  


甘露

甘露(amata)(巴)、(amrta)(梵),為不死靈藥之名。甘露法即不死之法。

不死之藥,喻涅槃。

甘露(Amitodana)(巴),即甘露飯王,釋尊叔父,真淨王之弟。「露」字之下,宋、元、明三本均有一「淨」字。

甘露(amata)(巴)、(amrta)(梵),又作不死液、神酒。原意為不死,可引伸為達到不死之位,或為神、不滅之義。佛法之中,以涅槃、甘露能永斷生死,是真不死藥。

甘露(amata)(巴),又作不死液,味甘如蜜,天人所食,而以甘露比喻佛法之法味。


十號具足

佛具足十種功德,故諸佛有十種通號,但一般皆列舉十一種:(一)如來、(二)應供、(三)正遍知、(四)明行足、(五)善逝、(六)世間解、(七)無上士、(八)調御丈夫、(九)天人師、(十)佛、(十一)世尊。諸經論中亦有僅列舉十號者,即將世間解、無上士合為一號,或將無上士、調御丈夫合為一號等諸說。


七有天人往來

意為「於人間與天界受生七度」。四果中之預流果尚須經七有天人往來,而後始得不復受生死流轉。


多聞聖弟子……是謂第三斷支

巴利本(M. vol. 2, p. 128)作:比丘有信,信如來之正覺:即如彼世尊是應供、等正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為第一斷支〕。少病、少惱,具有能消化之消化器官,不太冷不過熱中庸地堪於精勤〔為第二斷支〕。對於師長或知者或同梵行者,不諂不詐,如實地表示自己〔為第三斷支〕。


師子

師子(sīha)(巴),即獅子。

師子(sīha)(巴),即獅子。以百獸之王的獅子來比喻佛陀乃天人中之最勝者。

師子(Sīha)(巴),又作私呵,毗舍離之將軍,原信奉信尼乾外道,後歸依佛陀。參閱中阿含第十八經師子經(佛光一‧一一三)。


兩足尊

就內德而言,或以戒定為二足,或以權實為二足,或以福慧為二足,或以解行為二足。就外形而言,天與人為二足,佛為天人之中最尊貴者,故稱兩足尊。


[阿含辭典(莊春江)]
此等

1.像這樣的,如「此等天人師」。2.這些,如「此等諸法」。


七往來

即「共七次往生」,指「證得初果者」,參看「須陀洹果」、「七有天人往生」。


五瑞應

另譯作「五衰、五死怪、五死瑞應、五瑞應、五未曾有瑞應」,天人命終前的五個現象,即「華冠自萎、衣裳垢坌、腋下流汗、不樂本位、玉女違叛」。


悉鞞梨

天人的名字,以他過去世時為國王之名字為名。


十號具足

三藐三佛陀的十個稱號,分別代表其十種功德,即「1.如來(tathāgata)2.應供(arahant)3.遍正覺(sammāsambuddha)4.明行足(vijjācaraṇasampanna)5.善逝(sugata)6.世間解(lokavidū)7.無上士調御丈夫(anuttaro purisadammasārathi)8.天人師(satthā devamanussāna)9.佛(buddha)10.世尊(bhagavant)」。


須陀洹果

又作「初果、預流果、入流果、第一沙門果、第一果」,斷「身見、戒禁取、疑」者,最多七次受生後就證入涅槃,「須陀洹」,南傳作「入流者」(sotāpanno,另譯為「預流者」),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入流者」(the stream-enterer),又稱之為「七有」,《長部29經》又稱之為「初果;第一果」(paṭhamaṃ phalaṃ)。 參看「七有天人往生」。


一切相映障

義譯不明,《別譯雜阿含經》作「佛為天人師,於諸物中勝」。


見天定趣生

指天眼神通,能見天人及眾生的往生處。


七有天人往生

另作「七有、七生往返、極七返有、極七往返、極受七有、七有天人往來、七死七生、人天七返」,南傳作「最多七次在天上與人間流轉輪迴後」(Sattakkhattuparamaṃ deve ca manusse ca sandhāvitvā saṃsaritvā),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在天與人中最多七次漫遊與流浪後」(who, after roaming and wandering on among devas and humans seven times at most)。「最多七次」(sattakkhattuparamaṃ),另譯為「極七遍;極七返生」。最多剩下在人間或天上共七次受生,指證得「須陀洹果」者,如經文「若見諦人受八有者終無是處」、「得須陀洹不過七生必盡苦際」,都是這個意思。」


[佛光大辭典]
一水四見

指對於同一境界,由於見者心識之不同,其所抱持之觀點亦因而大異其趣。又作一處四見、一境四見、一境四心。乃唯識學中常用之譬喻。同一水,天人看來是寶飾莊嚴之寶池;凡人見之,則是水池;而在餓鬼眼中乃一池膿血;魚則視之為最佳居所。〔攝大乘論釋卷四、大明三藏法數卷十八〕 p27


一百八名陀羅尼經

全一卷。乃說多羅法之雜密經。又稱聖多羅一百八名經、聖多羅菩薩一百八名陀羅尼經。宋代法天譯。現收於大正藏第二十冊。本經內容係記多羅大菩薩說陀羅尼法,天、人、夜叉、乾闥婆等聞之皆生怖畏。時自在天王說咒,讚歎多羅菩薩一百八名。多羅菩薩照十方國土,為自在天王及諸天人說一切如來度脫、覆護一切眾生之因緣;次以光焰種種莊嚴如來,誦念多羅菩薩一百八名之功德。本經與天息災所譯之讚揚聖德多羅菩薩一百八名經(一卷),及施護譯之聖多羅菩薩梵讚(一卷)為同本異譯。 p41


九辯

指菩薩之九種辯才。即無著辯才、無盡辯才、相續辯才、不斷辯才、不怯弱辯才、不驚怖辯才、不共辯才、天人所重辯才、無邊辯才等。〔勝天王般若波羅蜜經卷一〕 p162


二百一十億佛土

謂阿彌陀佛在因位為法藏菩薩時,為立選擇之別願,所預見之佛土。無量壽經卷上(大一二‧二六七中):「爾時,世自在王佛知其高明,志願深廣(中略),即為廣說二百一十億諸佛剎土,天人之善惡,國土之粗妙,應其心願,悉現與之。時彼比丘聞佛所說嚴淨國土,皆悉睹見,起發無上殊勝之願。」 p194


人天致敬願

乃阿彌陀佛四十八願中第三十七願,出自無量壽經。此願名依論、釋之不同,又作令成尊德願、聞名修行得他敬益願、聞名得益願、作禮致敬願、聞名修行眾所敬重願、聞名敬重願。願文依譯本之不同而略異。無量壽經卷上(大一二‧二六八下):「設我得佛,十方無量不可思議諸佛世界、諸天人民,聞我名字,五體投地,稽首作禮,歡喜信樂,修菩薩行,諸天世人莫不致敬。若不爾者,不取正覺。」〔無量壽如來會(唐譯)、無量壽莊嚴經(宋譯)、無量壽經鈔、九品往生義〕 p254


八相

即八種儀相。又作釋迦八相、八相成道、如來八相、八相示現、八相作佛。乃佛陀一生之化儀,總為八種相。自古有此說,至後世,通常係指:(一)降兜率相,謂菩薩從兜率天將降神時,觀此閻浮提內迦毘羅國,最為處中往古諸佛出興,皆生於此,爾時菩薩即現五瑞:(1)放大光明,(2)大地震動,(3)諸魔宮殿隱蔽不現,(4)日月星辰無復光明,(5)天龍等眾悉皆驚怖。現此瑞已,於是下生,故稱降兜率相。(二)託胎相,謂菩薩將託胎時,觀淨飯王性行仁賢,摩耶夫人前五百世曾為菩薩母,應往彼託胎。大機之人,見乘栴檀樓閣;小機之人見乘六牙白象,與無量諸天作諸伎樂,從右脅入,身映於外,如處琉璃,故稱託胎相。(三)降生相,謂四月八日初出時,摩耶夫人在嵐毘尼園,手攀無憂樹枝,菩薩漸漸從右脅出,於是樹下生七莖蓮花,大如車輪,菩薩處於花上,周行七步,舉右手而言(大五○‧一六上):「我於一切天人之中最尊最勝。」爾時難陀、跋難陀龍王於空中降溫、涼二水,灌太子身,時其身呈黃金色,具三十二相,放大光明,普照三千大千世界,故稱降生相。(四)出家相,謂太子年至十九時,出遊四門,見老病死之相,厭世無常,心思出家,往白父王,願聽出家,父王不許,於二月七日身放光明,照四天王宮乃至淨居天宮。諸天見已,到太子所,頭面禮足,白言(大五○‧二四上):「無量劫來所修行願,今者正見成熟之時。」太子遂於後夜乘馬至跋伽仙人苦行林中剃除鬚髮,故稱出家相。(五)降魔相,謂菩薩於菩提樹下將成道時,大地震動,放大光明,隱蔽魔宮。時魔波旬,即令三女亂其淨行。菩薩以神力,變其魔女皆成老母。魔王大怒,遍敕部眾,上震天雷,雨熱鐵丸,刀輪器杖,交橫空中,挽弓放箭,箭停空中,變成蓮花,不能加害。群魔憂戚,悉皆迸散,故稱降魔相。(六)成道相,謂菩薩降伏魔已,放大光明,隨即入定。悉知過去所造善惡、死此生彼之事。於臘月八日明星出時,豁然大悟,得無上道,成最正覺,故稱成道相。(七)說法相,謂菩薩成道已,便欲說法度諸眾生,即自思惟(大五○‧三六下):「諸眾生等,不能信受,(中略)若我住世,於事無益,不如遷逝無餘涅槃。」時梵天前白佛言(大五○‧三七中):「今者世尊!法海已滿,法幢已立,法鼓已建,法炬已照,潤益成立,今正得時,云何欲捨一切眾生,入於涅槃,而不說法?」是時如來受梵王請已,即往鹿野苑中,先為憍陳如等五人轉四諦法輪,及說大小乘種種教法,故稱說法相。(八)涅槃相,謂如來度化世間四十五年,將入涅槃。二月十五日於拘尸那城娑羅雙樹間,臥七寶床,其林忽然變白,猶如白鶴。爾時佛受純陀長者最後供已,與文殊師利等言(大五○‧七○下):「諸善男子,自修其心,慎莫放逸。」遂於中夜進入涅槃,時為紀元前三八三年。如來涅槃後,諸天人等以千端纏裹其身,七寶為棺,盛滿香油,積諸香木,以火焚之,收取舍利,分為八分,起塔供養,故稱涅槃相。以上係四教義卷七及釋迦譜卷一至卷四所說之八相,一般稱為小乘八相。另據大乘起信論等載,則無「降魔」,而加「住胎」一相,稱為大乘八相。上述乃北傳佛教所主說之八相成道;南傳佛教則主說四大事,如佛傳碑像中所刻畫之降誕、成道、初轉法輪、入涅槃等四相,稱為四大事。又成就此四大事之地,稱為四大聖地。〔十地經論卷三、祖庭事苑卷八〕(參閱「佛滅年代」2734、「釋迦牟尼」6824) p289  


十一號

指諸佛之通號有十一種。即: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蓋佛之通號俱為十一種,諸經論開合之而謂十號。如十號經中以世間解、無上士合為一號,大智度論卷二十一、成實論卷一、菩薩地持經卷三皆以無上士、調御丈夫合為一號。〔法華經序品、十住毘婆沙論卷十二助念佛三昧品、大智度論卷二〕(參閱「如來」2346) p326


十耳

指八地以上菩薩所得之十種聞聲力用。即:(一)聞讚歎聲,斷除貪愛。(二)聞毀訾聲,斷除瞋恚。(三)聞聲聞、緣覺聲,不起求心。(四)聞菩薩道聲,發起歡喜奇特之心。(五)聞地獄、畜生、餓鬼、閻羅王、阿修羅、一切難處貧苦音聲,發起大悲莊嚴而自莊嚴。(六)聞天人趣勝妙音聲,觀一切法皆悉無常。(七)聞佛功德音聲,勤修精進,究竟滿足一切功德。(八)聞波羅蜜四攝菩薩經藏音聲,發究竟心到彼岸。(九)聞十方世界一切音聲,悉明了如響。(十)從初發心乃至道場,常正受法耳而亦不捨教化成熟一切眾生。〔舊華嚴經卷四十一、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七、華嚴經疏卷五十三〕 p428


十號

釋迦牟尼佛或諸佛通號之十大名號。又稱如來十號、十種通號。雖稱十號,然一般皆列舉十一號,即:(一)如來(梵 tathāgata),音譯多陀阿伽陀,謂乘如實之道而來,而成正覺之意。(二)應供(梵 arhat),音譯阿羅漢,意指應受人天之供養。(三)正遍知(梵 samyak-sajbuddha),音譯三藐三佛陀,能正遍了知一切之法。(四)明行足(梵 vidyā-carana-sajpanna),即天眼、宿命、漏盡三明及身口之行業悉圓滿具足。(五)善逝(梵 sugata),乃以一切智為大車,行八正道而入涅槃。(六)世間解(梵 loka-vid),了知眾生、非眾生兩種世間,故知世間滅及出世間之道。(七)無上士(梵 anuttara),如諸法中,涅槃無上;在一切眾生中,佛亦無上。(八)調御丈夫(梵 purusa-damya-sārathi),佛大慈大智,時或軟美語,時或悲切語、雜語等,以種種方便調御修行者(丈夫),使往涅槃。(九)天人師(梵 śāstā deva-manusyānāj),示導眾生何者應作何者不應作、是善是不善,令彼等解脫煩惱。(十)佛(梵 buddha),即自覺、覺他、覺行圓滿,知見三世一切諸法。(十一)世尊(梵 bhagavat),即具備眾德而為世人所尊重恭敬。此外,諸經論中亦有僅列舉十號者,即將世間解、無上士合為一號,或將佛、世尊合為一號,或將無上士、調御丈夫合為一號等諸說。〔大智度論卷二、卷二十一、大乘義章卷二十末〕 p480


三光天子

指日天子、月天子、明星天子三者。法華經卷一序品即有名月天子、普香天子、寶光天子、四大天王之記載。法華經文句卷二下謂,名月等三天子乃帝釋天之內臣,如同卿相。又法華經玄贊卷二本謂,三光即指寶光、名月、普香三者。觀世音,名寶意,為日天子,即寶光;大勢至,名寶吉祥,為月天子,即名月;虛空藏,名寶光,為星天子,即普香。此係將日月星配以法華經之三天子,然梵文本法華經於相應經文之處同時列舉出月天子(Candra deva-putra)、日天子(Sūrya deva-putra)、普香天子(Samantagandha deva-putra)、寶光天子(Ratnaprabha deva-putra)、光明天子(Avabhāsaprabha deva-putra)等五天子之名。又據學海餘滴卷四載,造佛工匠於造三光之像時,將大明星天子作菩薩形,日、月二天則取天人之形。若依三光之本,則皆作菩薩形。若依迹象而言,則皆取天人形,即本、迹互用,以顯其象。〔虛空藏菩薩神咒經、七佛八菩薩所說大陀羅尼神咒經卷一、法華義疏卷一〕 p545


三漸次

據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八載,佛欲說修行地位,先說三等漸次之法以為根本,即:(一)除助因,即祛除眾生助惡之因,如葱、[艹/韭]、薤、蒜、興渠五種辛菜,食之易引發婬恚,為邪魅所著,令天人遠離,是故修行之人必先斷除此等助惡之因。(二)刳正性,一切盜、妄等惡皆由婬、殺而起,故眾生以婬、殺之性為正性;若欲修菩提,當破除婬、殺之性,勿令毀犯。(三)違現業,修菩提之人既能斷除五辛,不犯婬、殺,則於現前六塵之境違遠而不相涉。 p646


三種不堅易三堅法

本事經卷七以財、身、命三種不堅,轉成堅財、堅身、堅命等三種堅法,即:(一)不堅財貿易堅財,謂一切世間財物,體非堅固,聚散無常,不可久保;若能持以布施梵行清淨之人,遠求無上安樂涅槃,或求當來天人樂果,即為堅固之財。(二)不堅身貿易堅身,謂父母所生之身乃四大假合,危脆不實,體非堅固,生滅無常,不可久存;若能持守五戒,清淨無染,修習菩提無上之道,以證金剛不壞之身,即為堅固之身。(三)不堅命貿易堅命,謂人所受之命雖壽夭不齊,皆同夢幻,體非堅固,倏忽無常,不可久保;若能了知四諦,修習正法,超越生死,以續常住不朽慧命,即為堅固之命。 p648


三輩事佛

據分別經載,奉事佛有真假,故分別為三類:(一)魔弟子事佛,謂魔弟子雖受佛戒,心樂邪業,不信正道,不知有罪惡之報,假名事佛,常與邪俱。(二)天人事佛,謂天人受持五戒,行於十善,至死不犯,篤信罪福因果,常念正法。(三)佛弟子事佛,謂佛弟子奉持五戒,廣學經法,修習智慧,知三界苦,心不樂著,欲得解脫,行於六度,不貪身命,不為邪業。 p682


三變土田

意謂三變穢土為淨土。又作三變土淨、三變土。釋迦如來於靈鷲山講說法華經寶塔品時,為供養多寶塔,故集合十方分身之諸佛,並以神力三度將娑婆穢土變為清淨國土。據法華經卷四見寶塔品所載,釋迦如來講說法華經時,多寶如來之寶塔由地踊出,佛即由多寶如來之宿願,聚集自己散於十方說法之分身,先將娑婆世界變為淨土,唯除此會之會眾,其餘之諸天人皆移至他土,然猶不能收盡一方所分之身,乃更於八方,各變二百萬億那由他之國為淨土,又移諸天人至他土,然猶不能容盡,乃更於八方,再度各變二百萬億那由他之國為淨土,又移諸天人至他土。法華文句卷八下解釋三變土田乃由三昧之力,而此三昧有三義,初變娑婆,是背捨能變穢為淨;次變二百那由他,是勝處轉變自在;後變二百那由他,是一切處於境無閡。又初一變表示淨除四住,次一變表示淨除塵沙,後一變表示淨除無明。〔法華玄論卷九、法華經玄贊卷八末、法華文句記卷八之四〕 p706


大仙

梵語 maharsi。又作大僊。即佛之敬稱。行道求長生之人,稱為仙;聲聞、辟支佛、菩薩等亦稱為仙。佛為仙中之極尊,故稱大仙,或稱金仙。又凡已達到一切諸波羅蜜功德善根彼岸之人,皆稱為大仙。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二(大一二‧三七五下):「大仙入涅槃,佛日墜於地。」雜阿含經卷三十六(大二‧二六○中):「當知大仙人,乃復出於世,安慰諸天人,開眼離塵冥,示悟諸眾生,令覺一切苦。」依佛祖統紀卷四十六載,宋徽宗於宣和元年(1119)詔佛號為「大覺金仙」,並服以天尊之衣。〔中阿含經卷十九梵天請佛經、般若燈論卷十、佛所行讚卷三、佛祖歷代通載卷二十九、祖庭事苑卷二、類聚名物考卷二十五〕(參閱「大覺金仙」913) p770


大自在天

梵名 Maheśvara,巴利名 Mahissara。音譯作摩醯首羅、莫醯伊濕伐羅。又作自在天、自在天王、天主。傳說為嚕捺羅天(梵 Rudra)之忿怒身,因其居住地之不同,又有商羯羅(梵 Śajkara)、伊舍那(梵 Īśāna)等之異名。此天原為婆羅門教之主神濕婆,信奉此天者被稱為大自在天外道,此派以天為世界之本體,謂此天乃一切萬物之主宰者,又司暴風雷電,凡人間所受之苦樂悲喜,悉與此天之苦樂悲喜相一致。故此天喜時,一切眾生均得安樂;此天瞋時,則眾魔現,國土荒亂,一切眾生均隨其受苦;若世界毀滅時,一切萬物將歸入大自在天中。此蓋為大自在天神格之表現;然除殺傷、暴惡等性格之外,此天亦具有救護、治療之性格,而以吉祥神之面貌出現。初時,此天與那羅延天同列於梵天之下,其後,其神位漸次升高,而成為最高神格,於婆羅門教中,被視為「其體常住,遍滿宇宙」,而有「以虛空為頭,以地為身」之泛神論之神格。然濕婆神進入佛教後,即成為佛教之守護神,稱為大自在天,住在第四禪天。其像為三目、八臂,騎白牛,執白拂之天人形,有大威力,能知大千世界雨滴之數,獨尊於色界。

密教將此天視同伊舍那天,為十二天之一。供養十二大威德天報恩品(大二一‧三八四上):「伊舍那天喜時,諸天亦喜,魔眾不亂也。舊名摩醯首羅也。佛言若供養摩醯首羅已,為供養一切諸天。此天瞋時,魔眾皆現,國土荒亂。」此天形像種類很多,有二臂像、四臂像、八臂像,更有十八臂像,然不多見。列位在現圖胎藏界曼荼羅外金剛部西邊之西南隅,羅剎眷屬之左外,身呈赤黑色,右手開肘豎掌,屈中、無名、小等三指,左手作拳,執三股戟向右,乘青黑水牛,左腳下垂。〔梵網經卷上、大教王經卷十一、守護大千國土經卷下、大吉義神咒經卷四、俱舍論卷七、慧琳音義卷二十六、胎藏界七集卷下〕(參閱「大自在天外道」784) p783  


大聖世尊

為佛之尊號。佛為聖中之極、舉世之尊。法華經藥草喻品(大九‧二○上):「大聖世尊於諸天人一切眾中而宣是言。」 p875


小劫

梵語 antara-kalpa。指提婆達多受地獄苦報之期間,或指釋尊一劫之壽限。一小劫之長短,諸經所說不一,依俱舍論卷十二載,人壽自八萬歲,每百年減一歲而至十歲,或自十歲每百年增一歲而至八萬歲,一切劫之增,不超過八萬年;一切劫之減,最短減至十年,如是之增、減劫,一一皆稱為一小劫;然大智度論則合此一增一減為一小劫。又據立世阿毘曇論卷九載,一小劫又稱一中劫,二十小劫即住一劫,為梵眾天之壽量;四十小劫即成、住二劫,為梵輔天之壽量;六十小劫即成、住、壞三劫,為大梵天之壽量;八十小劫即成、住、壞、空四劫,又稱一大劫,為天地之一始終。另據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之說,有四十里立方之大石,有一長壽天人每隔三年飛來,以輕僅三銖之天衣拂之,至此大石磨滅殆盡,稱為一小劫。〔起世因本經卷九、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五、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一之一〕(參閱「」2811) p923


五日八講

日本佛教用語。謂於五日中,分八座講說法華經八卷。即自初日之夕座始,至第五日之朝座終。依據法華經傳記卷三唐慧明傳載,慧明應天人之請,分八座開講法華經,為法華八講之始。 p1071


五沒

五種退沒之相。指天人退沒於下界時所現之五衰相。據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九載,五衰相即:(一)衣裳垢膩,(二)頭上花萎,(三)身體臭穢,(四)腋下汗出,(五)不樂本座。(參閱「五衰」1142) p1099


五相

(一)天人之五衰相。六趣中之天人於臨終時,顯現衣裳垢膩、頭上花萎、身體臭穢、腋下汗出、不樂本座等五種衰相。〔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九〕(參閱「五衰」1142)

(二)密教行者成就本尊身所應具備之五相。即通達菩提心、修菩提心、成金剛心、證金剛身、佛身圓滿。〔菩提心論〕(參閱「五相成身觀」1120)

(三)迷悟之五種法相。又作五事。即所詮相、能詮相、相屬相、執著相、不執著相。所詮相為法,能詮相為名,二者皆通於遍計所執、依他起、圓成實等三性。相屬相為執著法與名相屬著之相,是遍計所執性。執著相以所執為自性,是依他起性。不執著相則為離執著之相,是圓成實性。〔成唯識論卷八〕 p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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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一切智智

意為一切智中最殊勝者,即佛陀自證的不共極智。是盡知一切的智慧。音譯作薩婆若那、薩羅婆枳孃曩。為佛智(buddha jñāna)的異名。密宗並以之為大日如來之自然覺知的智慧。《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上〈菩薩行品〉云(大正8‧837a)︰「自性清淨名本覺性,即是諸佛一切智智。」

又,《大日經》卷一〈住心品〉云(大正18‧1b)︰
「世尊,云何如來應供正遍知,得一切智智﹖彼得一切智智,為無量眾生,廣演分布,隨種種趣種種性欲,種種方便道,宣說一切智智,(中略)此一切智智道一味,所謂如來解脫味。世尊,譬如虛空界,離一切分別、無分別、無無分別,如是一切智智,離一切分別、無分別、無無分別。世尊,譬如大地,一切眾生依,如是一切智智,天人阿脩羅依。世尊,譬如火界,燒一切薪無厭足,如是一切智智,燒一切無智薪,無厭足。世尊,譬如風界,除一切塵,如是一切智智,除去一切諸煩惱塵。世尊,喻如水界,一切眾生依之歡樂,如是一切智智,為諸天世人利樂。」

就此,《大日經疏》卷一釋云(大正39‧585a)︰
「今謂一切智智,即是智中之智也,非但以一切種遍知一切法,亦知是法究竟實際常不壞相,不增不減猶如金剛,如是自證之境,說者無言,觀者無見,不同手中菴摩勒菓,可轉授他人也。」

這是以一切智為知名色等無量法門種種相的權智,而以一切智智為知法之究竟實際相的實智。

〔參考資料〕 《大日經義釋》卷一;《大日經疏鈔》卷一;《大毗盧遮那經住心鈔》卷四。


一切法高王經

一卷。東魏‧興和四年(542)瞿曇般若流支譯。一名《一切法義王經》。收在《大正藏》第十七冊。內容主要在彰顯菩薩的功德,謂出家受戒者進入僧團(四雙八輩)、修行僧業(三十七菩提分),而得僧利(四果),自能報眾生信施之恩;菩薩行者則以發大乘心、求一切智智與發菩提心等三法成就而得消受信施。

該經又謂,猶如自阿那波達多池流出之四大河,可直接間接利益沿岸及大海眾生,一切眾生也因菩薩而得安樂、生存,經中強調菩薩為天人無上之福因。故欲報一切無上恩,或過去未來如來恩者,皆應發菩提心。一切漏盡阿羅漢與發菩提心之菩薩,亦可謂為對如來行無上之供養者。

文中所述發菩提心、修菩薩行、成菩提道及入涅槃諸事,乃諸佛法門中之第一,堪稱一切法之高王,故經名《一切法高王經》。有《諸法勇王經》、《諸法最上王經》等異譯本。

〔參考資料〕 《開元釋教錄》卷六;《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九。


一寧

元代東渡僧。屬臨濟宗楊岐派。台州(浙江省)人。俗姓胡,號一山,故俗稱一山一寧。初隨四明普光寺處謙受戒,又學律於應真寺,習天台於延慶寺,後改衣歸禪。先後參訪天童山簡翁居敬、育王山藏叟善珍、東叟元愷、寂窗有照、頑極行彌等,並承嗣頑極行彌之法脈。嘗住四明祖印寺及補陀山。元‧大德三年(1299),成宗賜號「妙慈弘濟大師」,任命為江浙釋教總統。同年八月,與西磵子曇、石梁仁恭等持國書東渡日本,經九州博多、京都而抵達鎌倉。

其時,鎌倉幕府北條貞時疑師為間諜,予以逮捕,拘禁於伊豆修禪寺。後聞師為有道高僧,遂迎至鎌倉建長寺。日本‧乾元元年(元‧大德六年,1302)移住圓覺寺。繼而遷住淨智寺。正和二年(1313),宇多上皇慕其道風,特下詔關東,請住京都南禪寺。後以老病數次請退,一度潛遁越州,上皇特下宸書,慰諭而歸。文保元年(元‧延祐四年,1317)十月二十四日示寂,年七十一,分葬於建長寺玉雲庵、南禪寺大雲庵。有《一山國師語錄》二卷行世。

一寧赴日時,年已五十三。在鎌倉、京都等地大張法筵,大振宗風,前後凡十九年,朝野上下,無不敬重。元代東渡僧頗多,但對日本文化影響最深者,首推一寧。

◎附︰《元亨釋書》卷八〈一寧傳〉

釋一寧,號一山,宋之台州胡氏之子也。幼投郡之鴻福寺融無等席下,不久去聽律于應真,學台于延慶。已而嫌義學,上天童質疑堂頭敬簡翁,又依鄮之珍藏叟。珍移而愷東叟來,及照寂窻、彌頑極,互相移來,寧奉事四師,而欽彌之好開誘;一日從容酬酢,至「我無一法與人」倏爾投契。又謁環溪橫川諸耆宿,益深造詣。覃北元革宋闡法祖印寺,香供識頑極也,居十歲移補陀山。

永仁六年,我商舶達明境。初辛巳之夏,元國樓船偵我西鄙,神靈戮力,風波破蕩,元主秦心不止奇謀百計,以我卿浮屠諭寧藩撫,寧逼不得已駕舶著大宰府,正安元年也。副元帥平貞時激怒,編管豆州;或稱寧道譽,副元帥重祖道。此冬延主巨福之席,尋移圓覺、淨智。正和二年夏圓規菴化龍山。初建治太上皇聞寧德望,屢欲召見,於是敕元帥府促寧赴上都。秋入寺,上皇幸山問道,眷遇隆渥。

其住寶陀指山門曰︰海濤澎湃,鐘鼓鏗鏘,莫是入理之門麼。喝提綱曰︰一向恁麼去煙水連天,一向與麼來塵埃滿面,直得去來不以象,動靜不以心。猶是普請邊事未出常情,山僧昨日十字街頭高提祖師心印,世出世間萬法一印印定,直是法法無差。今朝白花巖前敷揚古佛家風,從聞思修入三摩地盡底揭翻,便見頭頭不昧一十二面鼻直眼橫,三十二身東倒西擂,與麼會得皇恩佛恩一時報畢。良久云︰天人群生類,皆承此恩力。再住福山,謝兩序耆舊曰︰普化成禠臨濟珍重下去,楊岐輔佐慈明時出憃語,是皆碔砆之質,豈為瑚璉之材。福山者裏,左眄則冰清玉潔,右顧則虎驟龍馳,機鋒閃星電,號令鼓風雷。山僧贏得放憨癡,閑看峰雲自去來,雖然莫便是福山為入處麼,良久云。妙舞莫誇迴雪手,三臺須是大家催。

文保元年十月寢疾,上皇時時問候,二十五日上表告辭,又書偈別眾曰︰「橫行一世,佛祖吞氣,箭已離絃,虛空落地。」奄然化,年七十一。上皇幸寢室嗟慟,便蘸宸奎贈國師之號。

贊曰︰念也悟解純真,曇也號令嚴毅,寧也波瀾浩澣。三師者,宋地之彥而此方之英,又吾道之所因也矣。

〔參考資料〕 木宮泰彥著‧陳捷譯《中日佛教交通史》;東初《中日佛教交通史》;《一山國師妙慈弘濟大師行記》;《鎌倉五山記》;《皇年代記》;《延寶傳燈錄》卷四;《本朝高僧傳》卷二十三。


七七齋

家屬為亡者所舉行的超薦法會中的一種。從死者亡後當天至第四十九日之間,每隔七日舉行。又作累七齋、齋七日。台灣俗稱「做七」。七七各有名稱,初七日稱作所願忌,二七日稱為以芳忌,三七日則名灑水忌,四七日名阿況忌,五七日名小練忌,六七日名檀弘忌,七七日名滿中陰或四十九日。

中國七七齋之習不詳源自何時。唐末以來所施行的十王供係依七七齋而來,據此推斷,七七齋可能源於唐末之前。《釋氏要覽》卷下云(大正54‧305c)︰
「北俗亡,累七齋日皆令主齋僧剪紙幡子一首,隨紙化之。按正法念處經有一十七種中有,謂死時,若生天者,即見中有如白㲲垂下,其人識神見已,舉手攬之,便受天人中有身,故今七七日是中有死生之日,以白紙幡子勝幢之相示之,故此人招魂魄皆用白練,甚合經旨也。」

日本方面,依《續日本紀》卷十九「天平勝寶十八年」條下所載,聖武天皇駕崩時,諸寺均修七七齋會。《拾遺古德傳繪詞》卷九亦載源空上人示寂後,門人為追薦上人而修七七齋之事。鎌倉時代盛行冥府十王說,七七修齋因此為世所重,如在初七日供不動尊,二七日供普賢菩薩,乃至七七日供彌陀如來。

後代,於中陰期間安置亡者牌位,並飾以旃檀,備辦香、華、供品等物;且每隔七日必誦經修福。其中,牌位壇稱為中陰壇,所誦經稱作中陰經。若至親好友無法參加葬禮,可於弔慰遺族時,至中陰壇禮拜。

〔參考資料〕 《地藏菩薩本願經》卷上;《梵網經》卷下。


三密

謂身口意之祕密三業。即身密(kāya-guhya)、口密(vāg-guhya)、意密(ma-no-guhya)。口密又名語密,意密又名心密。三密之語雖為密教所盛用,然亦散見於顯教中,如《大寶積經》卷十〈密迹金剛力士會〉云(大正11‧53b)︰「今當敷演如來祕要。有三事,何謂為三﹖一曰身密,二曰口密,三曰意密。」《大智度論》卷十亦載(大正25‧127c)︰
「佛有三密︰身密語密意密。一切諸天人皆不解不知。有一會眾生,或見佛身黃金色、白銀色、諸雜寶色;有人見佛身一丈六尺,或見一里十里百千萬億乃至無邊無量遍虛空中,如是等名身密。語密者,有人聞佛聲一里,有聞十里百千萬億無數無量遍虛空中,有一會中或聞說布施,或有聞說持戒,或聞說忍辱精進禪定智慧,如是乃至十二部經、八萬法聚,各各隨心所聞,是名語密。」

密教以佛之三業為三大中之用大,與眾生之三業相應,能成不思議業用。若眾生之三業與佛之三密相應即成「三密用大」之義。《大日經疏》卷一云,入真言門略有三事,即身密門、語密門、心密門。行者若以此三方便自淨三業,則為如來之三密所加持,乃至能於此生滿足地波羅蜜,不歷劫數而備修諸對治門。

關於眾生之三密,《菩提心論》載(大正32‧574b)︰「所言三密者︰(一)身密者,如結契印召請聖眾是也。(二)語密者,如密誦真言,令文句了了分明,無謬誤也。(三)意密者,如住瑜伽相應白淨月圓觀菩提心。」

佛界之三業甚深微細,等覺十地所不能見聞故云密;眾生三業之本性亦本不生,法爾圓滿眾德。此唯行者自知,餘人不可測知,故立密之名。關於生佛之三密,若依法爾門之意,眾生及佛之三密俱從本際起,故二者等同。若依隨緣門之意,眾生之三密乃妄心所起,故麤,佛之三密為平等智所作,故細。此三密有「有相」、「無相」之別,有相三密謂結印、誦真言、住妙觀;無相三密謂法爾自然之三密。《五輪九字明祕密釋》云(大正79‧22b)︰「形體色質即身密,動寂威儀是密印。音韻聲響皆語密,麤細言語悉真言。染淨心識皆心密,迷悟分別莫非智,說默情意亦意密,輪圓具足遍法界。」

關於三密之具不具,《五輪九字明秘密釋》云(大正79‧21b)︰
「凡即身證得大覺位處之行,別略有四種,所謂深智相應印明行、事觀相應結誦行、唯信作印誦明行、隨於一密至功行。第一行者內證甚深智慧皆悉相應具足,能修行印明行而即身成佛故。第二雖無深智觀慧,慇懃手結印、口誦明,於字印形三種之中,隨觀修一事即身成佛故。第三行雖無如上二種智觀,唯深信解,應結印誦明,自然頓成佛故。第四行設無餘二行及廣智,唯觀一義解一法,至心修行故,即身成佛故。設且無一法智慧及餘二行,唯以信為門,觀一字形成佛,觀一印形三摩耶形成佛,觀一尊形相之一相而成佛,及無餘行,唯誦一明一字成佛,並結印契,且無餘密行唯相應,必定即身成佛,故總云爾也。」

此三密有四重之本末。初重,意密謂其德顯了,故為本;身口二密謂隨觀心為本尊之所作,故為末。第二重,三密皆同至第一實際妙極之境,故為平等而無有本末。第三重,由因至果以意為本,佛果之正位以身相為本,果後之方便以言說為本,故三密互有本末。第四重,身密是體,為佛部,故是本,語意二密是相用,為蓮華、金剛二部,故為末。此外,就此三密,分其體用者,身密寬廣,故為體,口意二密狹小,故為用。或身密之形體色質是體,動靜之威儀是用;語密之音韻聲響是體,麤細之言是用;意密之染淨心念是體,迷悟分別是用。

若以六大配攝三密,則地水火三大是身密,風空二大是語密,識大是意密。若以三密攝諸法,則身密攝一切色塵,語密攝一切聲塵,心密攝一切理趣。又,三密各具三密,即身密中,息風為語密,欲動作為意密;語密中,動舌為身密,起心為意密;意密中,離身無別意,為身密,息風為語密。若解三密各具之理,即使僅誦一字也無異三密具修。

〔參考資料〕 《辨顯密二教論》卷下;《大日經口之疏鈔》卷三;《大日經住心品疏私記》卷六;《菩提心論勘文》卷下;《阿娑縛抄》卷一八九;《即身成佛義顯得鈔》卷中;《仙保抄》卷九。


三時

(一)謂佛教教法的流通有三期之變遷︰即正法時、像法時、末法時三時期。具稱正像末三時。

根據吉藏《十二門論疏》卷上(本)、窺基《法苑義林章》卷六(本)所說,所謂正法時之「正」即是「證」,指具足教行證三法的時期。所謂像法時,「像」是相似之義,指無證果者,但教行二法尚存,即指與正法時類似的時期。末法時則指唯有教而無行證的末代微劣時期。過此三時,教法皆無,是為法滅。

此三時不僅單指釋迦佛的教法,他佛之教法亦然。如《大方等大集經》卷五十六〈月藏分‧法滅盡品〉謂(大正13‧379c)︰「過去諸如來,依壽而滅度。彼於七日後,正法皆隱沒。」《賢劫經》卷七〈千佛興立品〉說拘留孫佛的正法住世八萬歲,拘那含牟尼佛的正法存立千歲等,皆是其例。有關釋迦佛的三時之說,末法是在正像之後一萬年,諸說大概一致;但關於正、像二時的時限則有四說︰

(1)正法五百年、像法一千年說︰〈月藏分‧法滅盡品〉云(大正13‧379c)︰「今我涅槃後,正法五百年,住在於世間,眾生煩惱盡,精進諸菩薩,得滿於六度,行者速能入,無漏安隱城。像法住於世,限滿一千年,剃頭著袈裟,持戒及毀禁,天人所供養,常令無所乏。」《摩訶摩耶經》卷下的說法亦同,道宣的《釋迦譜》卷九也引用此說。其他《大方便佛報恩經》卷一、《毗尼母論》卷三等亦屬此說。

(2)正法千年,像法五百年說︰《悲華經》卷七〈諸菩薩受記品〉云(大正3‧211b)︰「般涅槃後,所有正法住世千歲,像法住世滿五百歲。」

(3)正像各五百年說︰《大乘三聚懺悔經》云(大正24‧1094a)︰「我涅槃後正法當住於五百歲,像法亦復住五百歲。」《賢劫經》卷七千佛興立品〉亦同。

(4)正像各千年說︰懷感的《淨土群疑論》卷三,依《大悲經》而作此說,即(大正47‧48c)︰「經道滅盡,依大悲經,正法千年,像法千年,末法萬年,萬年之後經道滅盡。」吉藏《中論疏》卷一(末),引用「古涅槃經」之附記,說祇園精舍之銘亦作此說。

此外,有關正法時的增減,依《毗尼母論》卷三、《善見律毗婆沙》卷十八等所說,原本是千年,因允許婦人出家,故其數減半;其後,因為制比丘尼八敬戒,故又回復原數。

(二)指初、昔、今三時︰乃法相宗的三時教判,即初時說有教(初),第二時說空教(昔),第三時說中道教(今)。

(三)指過去、現在、未來三時︰在論說一切事法時,均透過過去、現在、未來三時而論,此稱為三時論門。

(四)於晝夜六時中選定三時作為每日修行的時間︰晝夜六時即晝三︰晨朝、日中、日沒,夜三︰初夜、中夜、後夜,合為一日一夜。行者於此六時中或選晨朝、日中、初夜三時,或選初夜、後夜、日中三時,於該三時中或修念佛,或修經行,或修禪坐,或修誦經,或修持咒。

〔參考資料〕 (一)《雜阿含經》卷二十五、卷三十二;《大乘同性經》卷下;《法華玄論》卷十;《俱舍論寶疏》卷二十九;《善見律毗婆沙》卷十八;《仁王般若波羅蜜經》卷下;《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下;《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疏》卷七;《無量壽經義疏》卷下;《安樂集》卷下;《觀彌勒上生經疏》卷上;《往生淨土論註》;《讚阿彌陀佛偈》。


三界

佛教世界觀用語。指眾生所存在的三種界域。又稱三有。其意義略如下述︰

(1)欲界︰指有食欲、淫欲、睡眠欲之處,即地獄、餓鬼、畜生、修羅、人間及六欲天。

(2)色界︰指有淨妙色法之處,即四禪天。

(3)無色界︰指無有色法之處,即四無色天,或說尚存微細色法之處。《順正理論》卷二十一就三界的區別云(大正29‧459a)︰
「若界有色而無定者,是名欲界。若界有色亦有定者,是名色界。若界無色而有定者,是無色界。若界有色有欲境者,是名欲界。若界有色無欲境者,是名色界。若界俱無,是無色界。」

依《俱舍論》卷八所述,三界的界有任持、種族之義。「任持」指維持自相,意即欲界能持欲自相、色界能持色自相、無色界能持無色自相。「種族」指具有生本(即因),即具有相續各種自相之因。此外,「種族」是種種族類各有自己的性別,意即三界各別自類相續。因此,欲界是欲所屬之界。《瑜伽師地論》卷四也詳述三界之義。謂此三界在果報上雖有優劣、苦樂的差別,但皆是迷界,為聖者所厭棄,並喻之如火宅、牢獄。如《法華經》〈譬喻品〉云(大正9‧14c)︰「三界無安猶如火宅。」〈化城喻品〉云(大正9‧24c)︰「能於三界獄勉出諸眾生。」

此外,三界又可分為二十五有。此說法出自南本《涅槃經》卷十三、《止觀輔行》卷二之二等書。認為欲界中有四惡趣(地獄、餓鬼、畜生、阿修羅)、人界的四洲(東弗婆提、南閻浮提、西瞿耶尼、北鬱單越)、六欲天(四天王、忉利天、夜摩天、兜率天、化樂天、他化自在天);色界有初禪、二禪、三禪、四禪等四天,初禪又分出梵天,第四禪又分出五那含天、無想天;無色界有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四天;總計二十五有。若再將五那含天算為五天,則為二十九有。六道是將六欲天及其以上諸天,視為一類,再加上人、四惡趣,共有六道。其中若將阿修羅包含在鬼、畜之中,則為五趣。又,若以定散區分三界,則欲界是散地;色、無色界是定地。若再將定地分為離生喜樂地、定生喜樂地、離喜妙樂地、捨念清淨地(以上色界)、空無邊處地、識無邊處地、無所有處地、非想非非想處地(以上無色界)等八地,加上欲界的散地,共有九地,或稱為九有。(參見下頁附表)

嚴格來說,三界、五趣與六道有廣狹之別。五趣等只是異熟果,故其體無覆無記,只是有情之數,因此不通於善、染、外器世間、中有;而三界則總攝之。三界之中,除了無色界之方處不可定之外,餘皆以須彌山為中心,而向四方上下分布。此詳載在《俱舍論》卷八。此外,華嚴、天台等,將以上三界稱為界內,離出三界以外的,稱為界外。

◎附一︰《法界安立圖》卷中之上(摘錄)

(一)三界次第安立說

下方虛空中,有大風輪,高百六十萬由旬。水輪,高八十萬由旬,廣百廿萬三千四百五十由旬,以眾生業力,水不流散,如食未消,不墮熟臟。金輪,高三十二萬由旬,水上有風風轉此水,于上成金輪;如熟乳生膏,是名金輪。地輪,深六十八千由旬。

輪圈山內,鹹海、七金山、香水海至須彌山根。上升一萬由旬,遶山縱廣一萬由旬,是堅手天住。復上一倍,遶山八千由旬,持華鬘天住。復上一倍,遶山四千由旬,常放逸天住。復上一倍,遶山四千由旬,日月星宿天住。復上一倍,遶山四千由旬,是四王天住。

須彌山下,別有三級諸神住處,皆有七重牆垣,皆夜叉住。此三天皆藥叉住,四天王之所部。

復上升四萬由旬,山頂縱廣四萬由旬。其中,善見城縱廣萬由旬,是三十三天住。即從此山上升四萬由旬,有處如雲,七寶所成其猶大地,是炎摩天住。復上一倍,有地如雲,是兜率天住。復上一倍,有地如雲,是化樂天住。復上一倍,有地如雲,是他化天住。次第乃至色究竟天,皆有地如雲。

《因本經》云︰須彌山上,忉利天以上一倍,有夜摩天。又更一倍,有兜率天。展轉至梵身天下,有摩羅波旬宮殿,梵身天上有光音天,倍光音有遍淨天,倍遍淨有廣果天,倍廣果有不麤天。其下別有無想天,倍不麤有不煩天,次第善見天、善現天、至阿迦尼吒天。上更有名空處、識處、無所有處、非非想處。

《毗曇論》︰佛言梵處近遠,如九月十五日有人在梵處,放百丈方石墬向下界,中間無礙,到後歲九月十五日至閻浮地。如是兩倍,至無量光天。又兩倍,至徧勝光天。倍倍加上,乃至阿迦尼吒天。此天放大石山,經六萬五千五百三十五年,中間無礙至閻浮地。《智論》云︰從色界初際下一丈石,經一萬八千三百八十三年,方始至地。(中略)


三界表:
┌─天道
│ 人道 ┌────────┐
┌六道┤ 修羅道│ │
│ │ 畜生道│ ┌東佛婆提│
│ │ 餓鬼道│ │西瞿耶尼│
│ └─地獄道├四部洲┤南閻浮提│
┌欲界┼───────┤ └北鬱單越│
│ │ ┌四王天│ │ ┌天趣─┐
│ │ │忉利天│ ┌地獄趣 │ │人趣 │
│ └六欲天┤夜摩天│ │餓鬼趣 └五趣┤畜生趣├───────五趣雜染地┐
│ │兜率天└四惡趣┤畜生趣 │惡鬼趣│ │
│ │化樂天 └修羅趣 └地獄趣┘ │
│ └他化天 │
│ ┌──────────┐ ┌梵眾天─┬有尋有伺地┐ │
│ │ ┌無雲天 │┌初禪三天┤梵輔天─┘ ├離生喜樂地│
三界┤ │ │福生天 ││ └大梵天──無尋唯伺地┘ │
│色界十八天┤ │廣果天 ││ ┌少光天─┐ │
│ │ │無想天 └┤二禪三天┤無量光天├──────定生喜樂地├九地亦名九有
│ └四禪九天┤無煩天─┐ │ └極光天─┘ │
│ │無熱天─┤ │ ┌少淨天─┐ │
│ │善見天 │ └三禪三天┤無量淨天├無尋無伺地─離喜妙樂地│
│ │善現天 │ └遍淨天─┘ │
│ └究竟天 └──────────────────捨念清淨地│
│ ┌空無邊處天────────────空無邊處地│
│ │識無邊處天────────────識無邊處地│
└無色界四空天──────────┤無所有處天────────────無所有處地│
└非非想處天────────────非非想處地┘


(二)三界九地

通論界地者,三界、九地也。

(1)欲界六天︰下二,名地居天;上四,名空居天。四王,謂于四方統攝諸部鬼神故。忉利,謂須彌頂有三十三天宮故。《四教集》云︰夜摩以華開合,分晝夜故。兜率于五欲境,生喜足故。化樂于境,善化而受樂故。他化于自他境,皆能自在化用故。《樓炭經》云︰欲、色二界中,別有魔宮。其魔懷嫉,譬如石磨磨壞功德。縱廣六千由旬,宮牆七重。以前通名欲界,亦名五趣雜居地。

(2)色界十八天︰雖離欲染,尚有色質,故名色界。通名梵世,為已離欲染也。通號四禪,為離散動也。欲界但十善感生,此天兼禪定感生。然有漏禪觀,六事行耳。此是凡夫伏惑,超世間道也。初禪,《俱舍論》名離生喜樂地,謂離欲界雜惡生,得輕安樂也。二禪,《俱舍》名定生喜樂地,謂有定水潤業,憂懸不逼也。三禪,名離喜妙樂地,心雖離喜,而喜樂自具也。四禪九天,然四禪報境但有三天,無想乃廣果別開。此四之上,有五不還天,乃聖賢別修靜慮,資廣果故業而生,與凡夫不同,故又別列。亦名五淨居,通名捨念清淨地。亦名根本四禪。

(3)無色界︰有四天。無業果色,有定果色,依正皆然。乃滅身歸無定性聲聞所居,或無想外道別報,或捨厭天人雜處,其類不一,皆無色蘊。空處者,行者厭患色籠,心欲出離,即修觀智破三種色。識處者,謂厭患虛空無邊,修觀捨前外空,更緣內識。無所有處者,外境名空,內境名識,捨此二境,入無所有定。非想非非想處者,非識處之有想,非無所有之無想,捨前二處,而入上定。《順正理論》云︰一切天眾皆作聖言,為彼言辭同中印土,然不由學,自解典言。

論無色界身處,有二義。初言無處者,《婆沙》云︰四空離形報無別處,但在欲、色二界,成就四空無色業。言無身者,《俱舍》云︰無色,無身。纂云︰無業果色,非異熟身。《楞嚴》云︰是四空天,身心滅盡,定性現前,無業果色。次言有處者,《起世》云︰倍色究竟有空處,乃至非非想處,皆名諸天住處。《華嚴》云︰菩薩鼻根,聞無色宮殿之香。言有身者,《阿含》云︰舍利弗滅時,無色界天淚下如春細雨。《仁王經》列︰無色天眾。《中陰經》云︰如來至無色界中,諸天禮拜。大眾部云︰但無麤色,非無細色。《淨名疏》云︰若不了義教,明無色界無色;若了義教,呶色界有色。《涅槃經》云︰無色界色,非聲聞緣覺所知。今此所明,當從後義。(中略)

(三)三界總別

總名三界,曰欲、色、無色也。自下從金剛際上至他化天,中間五趣雜居,一切有情未離貪欲,故名欲界。自梵眾上至色究竟,此十八天正報身相如銀白色,宮殿真金赤色,光色互照,故名色界。自空處至非想處,此四天人同碧落,界若虛空,四蘊成身,無色蘊故名無色界。別名二十五有,謂四洲、四惡趣,六欲並梵天、四禪、四空處、無想、五那含,皆名為有者,謂因屬有漏,果係有為,有生有死故。

◎附二︰水野弘元著‧郭忠生譯《原始佛教》第二章(摘錄)

佛教的三界說──「三界」一語或許亦是承襲自吠陀時代的天、空、地「三界」──是採用佛教以前已有的觀念加以組織而來;這是為說明業力論的具體事相而產生的。釋尊時代雖然論及三界;可是,與其說釋尊是指具體的事實世界,毌寧說是精神上的世界。所謂的欲界、色界、無色界是指人的精神狀態。如果感官的欲求雜多,就叫「欲界」。初禪至四禪的禪定狀態叫做「色界」。進而更為寂靜的精神統一狀態叫做「無色界」。原始聖典除了以上的三界說之外,也有稱色界、無色界、滅界(nirodhadhatu)為三界的說法。這些所謂的「界」實在不能視之為現實的世界。又「出世間」聖者的不共世界,似乎指三界以外的世界;其實不外是指聖者內證的覺悟精神狀態。部派佛教為了具體說明業力論,才把三界當成有生物存在的具體世界。

這樣所組織而成的世界觀,已脫離佛教的本來立場;並具有不合理與矛盾之嫌。如果把三界當成具體的存在世界,則沒物質又只精神的世界與只有精神的生物,究竟能否存在﹖任何現象的存在必須落於時間與空間的範疇之中;沒有物質的世界,即是沒有空間延伸的世間,不含空間的存在是無法想像的。因此像無色界的世界及其生物,應是不存在的,遑論其天神的壽命歲數了!

〔參考資料〕 《雜阿含經》卷十七;《法華經》卷二;《華嚴經孔目章》卷二;《俱舍論》卷八;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三;《品類足論》卷五;《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五、卷九十八;《阿毗曇甘露味論》卷上;《大智度論》卷二十一;《瑜伽師地論》卷四;定方晟《佛教にみる世界觀》;中村元《原始佛教の思想》(下)第五編。


三界唯心

謂欲、色、無色等三界中,一切諸法皆由一心所變現。又名三界唯一心、三界一心等。舊譯《華嚴經》卷二十五〈十地品〉云(大正9‧558c)︰「三界虛妄,但是心作。十二緣分,是皆依心。」《大乘入楞伽經》卷二云(大正16‧599c)︰「大慧!云何觀察自心所現﹖謂觀三界唯是自心,離我我所,無動作無來去。」二書皆謂三界生死、十二緣生諸法皆虛妄無實,全係由一心所作。不過,關於「一心」係指何物﹖性相兩家所說不同。《入楞伽經》卷一〈請佛品〉及《大乘起信論》係以如來藏為一心。無性《攝大乘論釋》卷四則謂阿賴耶識為心。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四十以三義十門論之。其中之三義,即︰(1)二乘之人謂有前境不了唯心,縱聞一心,但謂真諦之一;或謂由心轉變,非皆是心。(2)異熟賴耶名為一心,揀無外境,故說一心。(3)如來藏性清淨,理無二體,故說一心。至於十門,則如下所述︰

(1)謂實有外法,但由心變動故,假說一心。

(2)相見俱存,故說一心。此通八識及諸心所,並所變相分本影具足。由有支等薰習力故,變現三界依正等報。如《攝大乘》及《唯識》等論廣說。

(3)攝相歸見,故說一心。亦通王數,但所變相分無別種生,能見識生帶彼影起。如《解深密經》、《二十唯識》、《觀所緣緣論》,具說斯義。

(4)攝數歸王,故說一心。唯通八識,以彼心所依王無體亦心變故,如《莊嚴論》說。

(5)以末歸本,故說一心。謂七轉識皆是本識差別功能無別體故。《楞伽》云︰藏識海常住,境界風所動,種種諸識浪騰躍而轉生。又云︰譬如巨海浪無有若干相,諸識心如是異亦不可得,既云離水無別有浪,明離本識無別前七。

(6)攝相歸性,故說一心。謂此八識皆無自體,唯如來藏平等顯現,餘相皆盡。經云︰一切眾生即涅槃相等。《楞伽》云︰不壞相有八,無相亦無相,如是等文誠證非一。

(7)性相俱融,故說一心。謂如來藏舉體隨緣,成辦諸事,而其自性本不生滅,即此理事渾融無礙,是故一心、二諦皆無障礙。《起信》云︰依一心法有二種門,乃至不相離故。又《密嚴》云︰佛說如來藏以為阿賴耶及如金與指環喻等。又《勝鬘》云︰自性清淨心不染而染,難可了知,染而不染亦難可了知,皆明性淨。隨染舉體成俗即生滅門,染性常淨本來真淨即真如門。斯則即淨之染不礙真而恒俗,即染之淨不破俗而恒真,是故不礙一心雙存二諦,深思有味。

(8)融事相入,故說一心。謂由心性圓融無礙以性成事,事亦鎔融不相障礙,一入一切一中解無量等,一一塵內各見法界、天人、脩羅不離一塵,其文非一。

(9)令事相即,故說一心。謂依性之事事無別事,心性既無彼此之異事,亦一切即一。上文云︰一即是多,多即一等。

(10)帝網無礙,故說一心。謂一中有一切,彼一切中復有一切,重重無盡,皆以心識如來藏性圓融無盡故。

上述十門,初一小教,次三涉權,次三就實,後三約圓中不共。

〔參考資料〕 《十地經論》卷八;《辯中邊論》卷上;《成唯識論》卷七;《成唯識論述記》卷七(末);《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三;《大日經疏》卷二;山口益《佛教における無と有との對論》第二部。


三結

聲聞行者證入初果(須陀洹),如實徹見寂滅法性時所斷除的三種煩惱。三結未斷,便是凡夫。三結已斷,即步入解脫道的第一階位。此三結,即︰(1)有身見結,即身見,或我見。(2)戒禁取結,指對邪戒的執著與信仰。(3)疑結,即對佛法的懷疑。所謂「結」,是煩惱的異名。《中阿含》卷一〈水喻經〉云(大正1‧424b)︰「身見、戒取、疑三結已盡,得須陀洹,不墮惡法。」《大毗婆沙論》卷四十六(大正27‧237c)︰
「有三結,謂有身見結、戒禁取結、疑結。問︰此三結以何為自性﹖答︰以二十一事為自性,謂有身見結,三界見苦所斷有三事;戒禁取結,三界見苦道所斷有六事;疑結,三界見苦集滅道所斷有十二事。此二十一事是三結自性。」

此中,「有身見結」是指於自身起我見,「戒禁取結」是指執取戒禁而以為道,「疑結」謂於理猶豫。此三結攝五見及疑等六煩惱。關於此有諸義,一說「邊見」依「有身見」而轉,故「有身見」攝「邊見」;「見取見」依「戒禁取見」而轉,故「戒禁取見」攝「見取見」;「邪見」依「疑」而轉,故「疑」攝「邪見」。如是相攝故,斷六煩惱亦名三結盡。又依《法華經玄義》卷四等所述,五鈍使中,貪瞋癡慢四者皆依五見而生,故三結盡時,總名斷見惑八十八使。

◎附一︰印順《佛法概論》第二十章〈正覺與解脫〉(摘錄)

賢愚萬別的佛弟子,經善知識的教誨,僧團的陶練,如依法修行,誰也能得正覺的解脫。正覺──三菩提與解脫,是佛與聲聞弟子所共同的,不過聲聞眾重於解脫,佛陀重於正覺吧了。在家出家的聲聞眾,為了無限生死的苦迫,覺了生死的根源是無明、貪愛,依中道行去修持,即能向於正覺,到達生死解脫。這必需堅毅懇到的精進,經非常努力,才能豁然大悟,超凡成聖,轉迷情的生活為正覺的生活。學者的進修實證,略分四級︰(一)須陀洹──預流果,這是內心初得從來未有的體驗「知法入法」。雖沒有究竟,但生死已可說解脫了。那時,斷了生死根本,徹見寂滅法性,如說︰「於此法(滅),如實正慧等見,三結盡斷知,謂身見、戒取、疑,是名須陀洹果。不墮惡道,必定正趣三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然後究竟苦邊。」(《雜含》卷三‧六十一經)三結是繫縛生死煩惱中最重要的︰身見即我見,由於智慧的證見無我性,不再於自身生神我想了。如闡陀說︰「不復見我,唯見正法。」(《雜含》卷十‧二六二經)戒取,即執種種邪戒──苦行、祭祀、咒術等為能得解脫的。聖者不會再生戒取,去作不合理的宗教邪行。疑,是對於佛法僧的猶豫。聖者「初得法身」,與佛及僧心心相印,還疑惑個什麼!依此進修,經(二)斯陀含──一來,(三)阿那含──不還,到究竟解脫的(四)阿羅漢。阿羅漢,是生死的解脫者──無生;煩惱賊的淨盡者──殺賊;值得供養尊敬的聖者──應供。如經中說︰須陀洹雖破除煩惱,還有「餘慢」未盡(《雜含》卷五‧一○五經)。此慢,或稱為「慢類」。這是雖因無我智力,不再起分別的我我所見,但無始來習以成性的「內自恃我」,還不能淨盡,所以還剩有有限──七生或一生的生死,這需要再經不斷的努力,才能徹底根絕,達到究竟解脫的境地。

聲聞的證得初果與四果,是極不一致的。大智慧的如舍利弗,最愚笨的如周梨槃陀伽。年齡極老的如須跋陀羅,一百二十歲;頂年輕的,如七歲沙彌均頭。阿難從佛極久,還沒有證羅漢;而舍利弗、憍陳如們,不過幾天就成了羅漢。而且,證得須陀洹以後,有現身進修即得阿羅漢的,也有證得初果或二果、三果後,停頓不前的。但生死已有限量,究竟解脫是不成問題了。證果的情形不一,大抵基於根性利鈍,及信道──深信三寶而努力求其實現的精誠程度而定。這是人人可得的,但如心有所著,有所偏,不能恰到好處的行乎中道,特別是亂心妄執,那就非常難得了!

◎附二︰《大毗婆沙論》卷四十六(摘錄)

問︰何故名結﹖結是何義﹖答︰繫縛義,是結義。合苦義,是結義。雜毒義,是結義。此中繫縛義是結義者︰謂結即是繫。云何知然﹖如契經說︰尊者執大藏往尊者舍利子所,問言︰大德!為眼結色,色結眼耶﹖乃至意法,為問亦爾。舍利子言︰眼不結色,色不結眼。此中欲貪,說名能結。乃至意法,亦復如是。如黑白牛,同一靷繫。若有問言︰為黑繫白,白繫黑耶﹖應正答言︰黑不繫白,白不繫黑。此中有靷,說名能繫。

由此故知,結即是繫。合苦義是結義者︰謂欲界結,令欲界有情,與欲界苦合;非樂。色界結,令色界有情,與色界苦合;非樂。無色界結,令無色界有情,與無色界苦合;非樂。雜毒義,是結義者︰謂勝妙生及有漏定。如無量解脫勝處徧處等,以雜煩惱故;聖者厭離。如雜毒食,雖復美妙;智者遠之。

〔參考資料〕 《俱舍論》卷二十一;《長阿含經》卷二;《中阿含》卷十八〈娑雞帝三族姓子經〉;《雜阿含經》卷二十九、卷三十三;《別譯雜阿含經》卷八、卷十六;《增一阿含經》卷十六;《大毗婆沙論》卷四十九、卷五十四;《大乘義章》卷五(末)。


三藏

佛教聖典的分類。指經、律、論三種聖典。可分為小乘三藏與大乘三藏兩大類。茲分釋如下︰

〔小乘三藏〕 指部派佛教的三藏。包含釋尊時代的法(經)與律,以及部派時代的論。三者之結合,即成為小乘三藏。其形成過程略如下述︰

(1)法與律︰若將教法做具體性的分類,通常都分為經律論三藏。在釋尊時代,實際上存在的教法是「法與律」(dhamma-vinaya)。「法與律」也就象徵著佛教這個宗教。進入「法與律」的話,也就等於是進入了佛教。

此處之「法」(dhamma)是指「佛所說的教法」。這些教法後來就結集為經藏。但在這些容納法的經典中,並不只包含佛的直接說法,同時還包含一些出家與在家的佛弟子、梵天與帝釋等神祇、夜叉、鬼神等等所說的法。而這些佛陀之外天人等眾生所說的法,也都經過佛的印可證明,是正確的法,因此也可以視之為佛說。

所謂律(vinaya),是佛教出家教團日常生活規則的總集,由於這些規則都是佛所制定的,所以可包含於廣義的佛說之中。總之,從釋尊在世時開始的原始佛教時代,「法與律」是佛教法財的全部。

早期的經、律,是只用口傳而未形諸文字的。佛教經典的書寫筆錄,根據巴利系統所說,在西元前一世紀錫蘭王婆他伽瑪尼(Vaṭṭa-gāmaṇi)時代,巴利聖典開始變成錫蘭文字。在北方佛教中的說一切有部,依據第二世紀所編集刻在銅板上的《大毗婆沙論》,我們推測大概這個時候已有書寫經典的風氣了。總之,佛教是最先開始將經典書寫筆錄下來的非官方或商業團體,打破了印度口耳相傳的古習。

(2)《阿含經》的成立︰在第一次結集中,結集了「法與律」,法就是經典的內容,經典就逐漸地被整理完成。最初這些教法並沒有五部與四阿含的分類組織,而是在傳承期間才被分類整理的,這就是《阿含經》(āgama)四種或五種的分類。但直到現在,我們仍不十分清楚這個分類是何時確定的,大概在佛教分裂為部派以前,也就是在原始佛教時大體上就已經有分類了吧。因為在部派佛教時代,《阿含經》分為五種或四種的說法,已經在各部派中流傳了。

現存的《阿含經》有屬於巴利佛教的五部(《長部》、《中部》、《相應部》、《增支部》、《小部》)與中文本的四阿含(《長阿含》、《中阿含》、《雜阿含》、《增一阿含》),以及它們的一些異譯。而且漢譯的四阿含並不屬於同一個部派,他們原本分別屬於各部派,並未經過整體安排即翻成中文而成為四阿含。本來在十八部或二十部的各部派裏,他們所流傳的經藏都有四種或五種的《阿含》(部)。在巴利文中雖然稱「阿含」為「部」(nikaya,尼柯耶),但在巴利佛教中也有阿含這個名稱。「阿含」(āgama)一詞是「傳承」的意思,指的是從釋尊時代所傳承下來的經典。所謂「部」,是指將經典依照部類來分類的意思。

(3)律藏的成立︰在第一結集中所結集出來的「律」,到後來逐漸的被整理組織,而成為今天所傳的各部派的律藏。律藏的組織大體可分為止持戒(禁止事項)與作持戒(遵守事項)兩種。止持戒指的是比丘的二五○戒和比丘尼的三四八戒。這些戒條的數目依部派的不同而有差異,將這些戒條分類整理出來的大綱,於各部派都是共通的。在律藏中對戒條也有加以分別解說註釋的文字,這個就是經分別(Sut-tavibhaṅga)。

作持戒包含的是出家教團的生活規定,如出家受戒、布薩、雨季安居、自恣,及其他關於衣食住等問題的規定。並且包含有對這些規定的註釋說明,這叫做犍度部(Khandhaka)。除了上述這兩部份以外,後世加上的附錄稱為附隨(Parivāra)。

如上所述,巴利律藏是︰{1}經分別,大分別與比丘尼分別;{2}犍度部,大品與小品,計二十二犍度;{3}附隨。律藏就是由這三部分所組成,其他部派的律藏也大體相同。現存各部派的律藏有巴利律、漢譯五種、西藏律一種,共計有七種。


┌────────┬─────────┐
│(一)巴利律 │南方上座部所屬 │
├────────┼─────────┤
│(二)五分律 │化地部所屬 │
├────────┼─────────┤
│(三)四分律 │法藏部所屬 │
├────────┼─────────┤
│(四)摩訶僧祇律│大眾部所屬 │
├────────┼─────────┤
│(五)十誦律 │說一切有部所屬 │
├────────┼─────────┤
│(六)有部新律 │根本說一切有部所屬│
├────────┼─────────┤
│(七)西藏譯律藏│根本說一切有部所屬│
└────────┴─────────┘


上列表中第(六)與第(七)是同一個,但第(六)項「有部新律」是不完全的譯本。第(七)項「西藏譯律藏」則是完全的,其梵本的一部份在基爾基特(喀什米爾北部)出土,且已被刊行。

(4)論藏的成立︰第一次結集以後,對經和律都做了分類整理,並將難解的語句下定義加以說明。對教理和修行法也加以體系化,對律的戒條與作法規定也有所說明,並加以體系組織化。像這樣對經(法)與律的種種研究稱為對法(abhidharma,abhidhamma,阿毗達磨)和對律(abhivinaya,阿毗毗奈耶)。對於律的研究是加在律藏的最後做為附錄,但在經的研究方面,由於阿毗達磨的敘述與表現方式和經典不同,所以不能加在阿含經中。但是它的初期階段的註釋與綜合,在阿含經裏還是可以看到。

可是,在阿毗達磨的研究逐漸發達以後,不久就產生了無法納入經典的不同的文學形式,這種獨立的文獻就被稱為「阿毗達磨」(Abhidharma,Abhidhamma,論書)。將這個集錄起來就稱為論藏(Abhidharma-piṭaka,Abhidhamma-p.),這就是論藏的成立。論藏的成立,被認為是原始佛教時代已經過去,而開始進入部派佛教的時代。在這時經藏與律藏已經成立了,於是各部派做為原則的經律論三藏都保持傳承了下來。

三藏中,經藏與律藏方面,部派間共通和類似的部份很多,論藏方面雖然多少有類似之處,但不同的地方則相當多。在三藏中經藏與律藏的源泉是釋尊的說法與施設,經過第一結集在原始佛教時代流傳,這是當時所有佛教所共通的。而論藏的研究則是從原始佛教時代才開始,其成立與結集,是部派時代各部派的個別情事。實際上,部派的特徵可以說就是論藏。

現存諸部派的論藏有巴利七論、說一切有部七論,及被認為是屬於法藏部的《舍利弗阿毗曇論》。《舍利弗阿毗曇論》是巴利七論與說一切有部七論全體的綜合。巴利七論與說一切有部七論之間雖然沒有相對應的內容,但卻包含了兩者初期、中期及後期所成立的經文。表列如下︰


┌───────┬───────┐
│巴 利 七 論│說一切有部七論│
├───────┼───────┤
│法 集 論┐ │集異門論┐ │
│分 別 論┤初期│法 蘊 論┤初期│
│人施設論┘ │施 設 論┘ │
│論 事┐中期│識 身 事┐中期│
│界 說 論┘ │界 身 論┘ │
│雙 論┐後期│品 類 論┐後期│
│發 趣 論┘ │發 智 論┘ │
└───────┴───────┘


這七論應該是在西元前二、三百年間發展形成的。後來,這七論的註釋書與教理綱要書也相繼作出來,這屬於三藏聖典以後的藏外文獻。

〔大乘三藏〕 以上所述是部派佛教聖典經律論三藏的概說。《法華經》〈安樂行品〉中曾有「貪著小乘三藏學者」的語句,同樣的,中國佛教所稱的三藏教也是指小乘教的意思。也就是說,不論是說「三藏教」或「三藏學者」,這時候的「三藏」通常都是指小乘部派佛教的經律論而言。

另外,像玄奘三藏或義淨三藏,他們也被稱為三藏法師,這是通曉三藏聖典或一切聖典的意思。這種頭銜是學僧的最高榮譽。

可是中國人在編列一切經的目錄時,也將大乘教分為經律論三藏,但在印度的大乘佛教中並沒有「三藏」這個稱呼。前面也提過,在印度的經與論方面也有大乘佛教,但因為大乘沒有出家教團,所以就沒有必要制定教團規律的律藏。可是到了後世的大乘,如大乘佛教的根據地──那爛陀寺,有數千位僧侶生活在一起,因此生活規定就是必要的了。於是大概就沿用根本說一切有部的律藏,來做為生活上的規範。也就是說,雖然是大乘佛教,但是卻沿用小乘佛教的戒律,並未另製作律藏。

中國的大乘佛教把《梵網經》(梵網戒)與《善戒經》(瑜伽戒)當成大乘戒,但《梵網經》在印度大概已經沒有了。而雖然瑜伽戒是印度瑜伽行派所說,但不論梵網戒或瑜伽戒,與小乘部派的戒律與律藏都不相同,也不是教團日常生活的規定。因此我們不能視之為印度大乘教團實際應用的戒律。

關於大乘佛教的經典與論書,依照其成立年代可分為初期、中期、後期三個階段。另外,即使是同一時期的作品,其成立的地點與所崇奉的學派也並不相同。不過並不像小乘有那麼多的派別。

譬如說,從初期大乘經典中可發現︰在同樣的般若諸經裏,在六百卷中的《大品般若》、《小品般若》與《金剛般若》,他們應用不同的用語,也有不同的傾向。另外《法華經》、《華嚴經》、《無量壽經》等也各含有不同的思想與語言,相互之間也缺乏連繫。這大概是由於成立的時代、地域與經典作者思想傾向不同的緣故吧。

到了中期大乘,有如來藏、佛性系統、瑜伽行派系統與中觀派產生。這些系統與學派內異說紛起,絕不屬於某一部派或某一學派,其思想也不是統一的。因此印度並不曾像中國那樣,曾將大乘佛教文獻做完全的綜合或分類整理。(取材自《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

◎附︰谷響〈什麼叫做三藏〉(摘錄)

三藏是佛教聖典的分類總聚,即一切佛教聖典可分攝為三類︰(1)素怛纜,舊稱修多羅,意譯為經,新譯為契經。(2)毗奈耶,舊稱毗尼,意譯為律,新譯為調伏。(3)阿毗達磨,舊稱阿毗曇,意譯為論,新譯為對法。又阿毗達磨或稱為摩得勒伽,或又名為鄔波題鑠。這三種聖典的彙集,都稱為藏。

三藏的名義,如唐‧宗密《盂蘭盆經疏》卷上說︰
「三藏者︰(一)修多羅,此云契經。契者,契理、契機。經者,佛地經云︰貫攝為義。謂貫穿所應知義,攝持所化生故。此教於三學中詮於定學。(二)毗奈耶,此云調伏。調謂調練三業,伏謂制伏過非。此教詮於戒學。(三)阿毗達磨,此云對法。法謂涅槃、四諦;對謂對向、對觀。其能對者,即是妙慧。此教詮於慧學。」

三藏的作用是顯示戒定慧學︰其中素怛纜藏所顯示的,是趣向解脫的教法,這就是定學。毗奈耶藏所顯示的,是實際行為的訓誡,這就是戒學。阿毗達磨藏所顯示的,是闡揚抉擇佛教法義,這就是慧學。又這三藏雖是各詮一學,但也往往交互顯示三學︰即素怛纜藏顯示定學,但有時也顯示戒學和慧學。毗奈耶藏顯示戒學,但有時也顯示定學和慧學。阿毗達磨藏顯示慧學,但也有時顯示戒學和定學。如《大毗婆沙論》卷一說︰
「若依增上心論道,是素怛纜;若依增上戒論道,是毗奈耶;若依增上慧論道,是阿毗達磨。(中略)有作是說︰素怛纜中,依增上心論道是素怛纜,若依增上戒論道即毗奈耶,依增上慧論道是阿毗達磨。毗奈耶中,依增上戒論道是毗奈耶,依增上心論道即素怛纜,依增上慧論道即阿毗達磨。阿毗達磨中,依增上慧論道是阿毗達磨,依增上心論道即素怛纜,依增上戒論道即毗奈耶。」

又三藏所顯示三學的廣狹也有差別︰即素怛纜藏能顯示戒、定、慧三學,毗奈耶藏顯示戒、定二學,阿毗達磨藏只顯示慧學。如《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一說︰
「為欲開示三種學故,建立素怛纜藏。所以者何﹖要依此藏所化有情解了三學,由此藏中廣開三種所修學故。為欲成立增上戒學增上心學故,建立毗奈耶藏,要依此藏二增上學方得成立。所以者何﹖廣釋別解脫律儀學道聖教為所依止,方能修治淨尸羅故;依淨尸羅生無悔等,漸次修學心得定故。為欲成立增上慧學故,建立阿毗達磨藏,要依此藏增上慧學方得成立。所以者何﹖由此藏中能廣開示簡擇諸法巧方便故。」

《大乘莊嚴經論》卷一、《攝大乘論世親釋》卷一也同此說。

三藏的建立,據《攝大乘論世親釋》卷一說有九種因緣,即建立素怛纜藏是為了︰(1)對治疑惑,(2)顯示三學,(3)能說法義。建立毗奈耶藏是為了︰(1)對治苦樂二邊受用,(2)成立戒定二學,(3)成滿法義。建立阿毗達磨藏是為了︰(1)對治自見取執,(2)成立慧學,(3)能於法義抉擇善巧。這是說三藏的建立各有三種意義。《大乘莊嚴經論》卷四、《大乘阿毗達磨集論》卷六也同此說。又唐‧窺基列舉建立三藏不增不減有十義,見《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諸藏章〉所說。

〔參考資料〕 龍山章真《インド佛教史》。


三車四車

佛經譬喻語。三車指羊車、鹿車、牛車,加上大白牛車則為四車。依《法華經》〈譬喻品〉所載,有一長者,其諸子於火宅內嬉戲,不覺危險將至,長者乃以方便誘引,告訴諸子有羊車、鹿車、牛車在門外可遊戲,諸子聞之,爭相出宅,至門外,向長者索車,爾時,長者賜諸子等一大白牛車。

此中,火宅比喻迷執的人間界,諸子喻三乘人,三車四車比喻聲聞、緣覺、菩薩三乘及佛乘。《法華經》〈譬喻品〉又謂,若有眾生,內有智性,信受佛法,慇懃精進,欲速出三界,自求涅槃,是名聲聞乘,如諸子為求羊車而出火宅。若有眾生,勤修佛法,求自然慧,樂獨善寂,深知諸法因緣,是名辟支佛乘,如彼諸子為求鹿車而出火宅。

若有眾生,勤修佛法,求佛智、一切智等,愍念眾生,利益天人,度脫一切,是名大乘,菩薩求此乘,故名為摩訶薩,如諸子為求牛車而出火宅。長者見諸子安穩出火宅到無畏處,自惟財富無量,等以大車賜諸子,如來亦如是,有無量智慧力無所畏諸法之藏,初說三乘引導眾生,然後但以大乘度脫之。

古來對此段經文的解釋,大致可分兩說。一說認為三車中的牛車與門外所賜的大白牛車同一,即三乘中的菩薩乘之外別無一乘法;此乃三論家及法相宗所立,稱之為三車家或三乘家。另一說主張大白牛車異於三車中的牛車,即三乘之外別有一乘法;此為天台宗及華嚴宗所立,稱之為四車家或一乘家。

其中,主張三車者,又有多說,茲略述如次︰

(1)窺基所說︰依《法華經玄贊》卷五之意,聲聞人之空無漏智為羊,其有漏後得智如車體,以羊車比喻聲聞;緣覺人之空無漏智為鹿,其有漏後得智為車體,緣覺喻為鹿車;菩薩之人法二空之根本智為牛,無漏之後得智如車體,菩薩可喻為牛車。

(2)吉藏所說︰依《法華義疏》卷五、《法華玄論》卷五之意,聲聞之果為羊車之體;緣覺之果為鹿車之體;畢竟空之理喻為牛車之體,就其畢竟空之理,分為菩薩因位之觀得及佛果位之觀得,即相當於牛車與大白牛車。而就門外索車言之,從一性皆成之觀點來看,一切二乘皆有門外索車,菩薩則自發心當初即望佛果而進,不需索車。門外大白牛車,對二乘而言,雖與門內相約有別,但對菩薩而言,卻正是所約定的牛車。

有關四車家的說法,略述如次︰

(1)法雲所說︰依《法華義記》卷四之意,聲聞之盡無生智為聲聞乘之體,喻為羊車;緣覺之盡無生智為緣覺乘之體,喻為鹿車;菩薩之盡無生智為菩薩之體,喻為牛車;佛果究竟之盡無生智為一乘之體,喻為大白牛車。此乃依四車立四乘教。

(2)智顗所說︰依《法華文句》卷五(下)之意,聲聞所證得的滅諦、道諦為聲聞乘之體,喻為羊車;緣覺證得的滅諦、道諦為緣覺之體,喻為鹿車;菩薩證得之滅諦、道諦為菩薩乘之體,喻為牛車;佛所知見之諸法實相之理為一乘之體,喻為大白牛車。

(3)法藏所說︰依《華嚴五教章》卷一之意,斷三界之煩惱業、離分段生死而證得之聲聞涅槃,為聲聞乘之體,喻為羊車;斷三界之煩惱業、離分段生死而證得之緣覺涅槃,是緣覺乘之體,喻為鹿車;斷三界之煩惱及所知二障、離分段生死而證得之不退,為菩薩乘之體,喻為牛車;以諸法圓融無礙之無盡法界教義為一乘之體,喻為大白牛車。

在上列五師之說中,光宅寺之法雲最早立四車說,天台智顗繼之同立四車說。其次,三論宗之吉藏不服法雲、智顗之說而立三車說。其後,法相宗之窺基亦立三車說。最後,華嚴宗之法藏乃破吉藏、窺基之論,而立四車說。

〔參考資料〕 《法華思想》〈大乘佛教的法華經位置〉。


三途河

冥界的河名。又稱葬頭河、渡河、三瀨河。依中日佛教界所傳,人死後,應渡此河。據流傳於中日佛教界的《地藏菩薩發心因緣十王經》所說,此河位於第一秦廣王廳到第二初江王廳的途中,有緩急不同的三瀨,即山水瀨、江深淵、有橋渡。人在死後七日至二七日間,隨罪業輕重而涉不同的瀨。官廳前有大樹,名衣領樹,樹上住有奪衣婆、懸衣翁二鬼,專門奪取死者的衣服而懸掛於樹枝上,由樹枝下垂的高低斷死者罪業的輕重,而後送至王廳。如該經之頌文云(卍續150‧770下)︰「二七亡人渡奈河,千群萬隊涉江波,(中略)無衣寒苦逼自身,翁鬼惡眼出利牙。」

三途河之說,始見於《十王經》,他經未見提及。唯《金光明經》卷二〈四天王品〉載︰「是經能令地獄、餓鬼、畜生諸河焦乾枯竭。」《地藏本願經》亦謂地獄途中有三重大海。又,《正法念處經》卷七說,地獄有河,名為鞞多羅尼,河極深,波濤湧迅,甚可怖畏,以善不善業為流水,心彌泥魚能行此河,若入若出,出者天人,入者地獄、餓鬼、畜生;心彌泥魚在愛河中如是出入。

此外,印度教的地獄說中也有同名的河,河內充滿血毛骨等,惡臭難堪,或在現世和地獄的中間,或為地獄的一部分。河旁有一老婦脫罪人衣服,一老翁取衣懸掛樹枝上,因罪的輕重大小而枝條垂下程度不一。此說與《十王經》之說類似。

〔參考資料〕 《十王讚歎鈔》;《私聚百因緣集》卷四。


久遠實成

謂釋迦牟尼在久遠劫以前實已成佛。為《法華經》後半十四品的中心思想。

流傳於東南亞的上座部佛教,認為釋尊係在印度菩提伽耶之菩提樹下初度開悟的聖者,然而大乘佛教經典《法華經》,則謂釋尊的成佛並非始自菩提道場,實其宿世久遠以來,即已成佛,且在無限的時間之中,教化眾生。如該經卷五〈如來壽量品〉云(大正9‧42b)︰
「汝等諦聽!如來祕密神通之力。一切世間天人及阿修羅皆謂今釋迦牟尼佛,出釋氏宮,去伽耶城不遠,坐於道場,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然善男子!我實成佛已來,無量無邊百千萬億那由他劫。」

此外,據《法華文句》卷九(下)所載,此久遠實成之佛,係三身相即之報身,無終不滅之佛。又,據世親在《法華經論》卷下所述,〈如來壽量品〉彰顯釋迦一身具足應佛菩提、報佛菩提、法佛菩提等三種佛菩提。

在日本,日蓮自《法華經》中體認到釋尊救濟末法眾生的佛心,這種體認,頗為現代日本的法華佛教所繼承。

〔參考資料〕 《法華經玄義》卷一(上)、卷二(上);《法華義疏》卷十;《法華論疏》卷下;《法華玄義釋籤》卷十五。


九種大禪

「大禪」指大乘禪法,共有九種,故云九種大禪。即自性禪、一切禪、難禪、一切門禪、善人禪、一切行禪、除煩惱禪、此世他世樂禪、清淨淨禪等九種。此等禪法為菩薩不共的深廣禪法,不是小乘人所修,故稱為大禪。語出《菩薩地持經》卷六〈方便處禪品〉。《法華玄義》卷四(上)、《法界次第》卷下把它當作出世間上上禪。《法華玄義》將之與諸禪比較,謂「根本舊禪如乳,練禪如酪,熏禪如生酥,修禪如熟酥,九大禪如醍醐,而以醍醐為妙。」

此九種大禪之特質略如下述︰

(1)自性禪︰在菩薩藏中聞、思,並一心安住於前此所行的世間、出世間善,或止、或觀、或止觀雙修。此自性禪是觀心之自性,並非從心外所得。為自性本有之禪定,所以稱為自性禪。

(2)一切禪︰謂自行化他等一切諸法無不含攝。此禪略有二種,即世間與出世間禪。二者又各有現法樂住禪、出生三昧功德禪與利益眾生禪三種︰

{1}現法樂住禪︰菩薩之禪定遠離一切妄想,身心止息、寂滅,捨離味著及一切諸想。

{2}菩薩出生三昧功德禪︰菩薩之禪定能出生種種不可思議無量無邊之十力種性所攝三昧。彼等三昧,一切聲聞、辟支佛尚不知其名,何況能起彼禪定!更不能知其所出生之二乘解脫、無礙慧、無諍願智、勝妙等諸功德。

{3}利益眾生禪︰有十一種利益,即︰菩薩依布施饒益眾生,且依眾生所作同其行事;為除眾苦;知所應說,知恩報恩;護諸恐怖,諸難憂苦,能為開解;施給資生所須之具;如法蓄眾;善於隨順;見實功德,歡喜讚歎;有過惡者,等心折服;以神力令其恐怖或使生歡喜。

(3)難禪︰此禪不易修,故云難禪。有三種︰

{1}菩薩久習勝妙禪定,於諸三昧心得自在,哀愍眾生欲令成熟,捨第一禪樂而生欲界。

{2}菩薩依此禪出生無量無數不可思議諸深三昧,超越一切聲聞辟支佛上。

{3}菩薩依此禪而得無上菩提。

(4)一切門禪︰謂一切禪定皆由此門而出,故云。此有四種︰

{1}有覺有觀禪,為色界初禪;初靜慮與尋伺相應,故名有覺有觀俱。

{2}喜俱禪,為色界第二禪;第二靜慮與喜心共發。

{3}樂俱禪,為色界第三禪;第三靜慮發勝妙之樂。

{4}捨俱禪,是色界第四禪;第四靜慮是心平等,沒有善惡憎愛之意,故名捨俱。

(5)善人禪︰一切善法無不攝受,此為大善根眾生所共修,故云。有五種︰

{1}不味著,不樂著於禪定之味。

{2}慈心俱,愛念眾生之心與禪定俱發。

{3}悲心俱,悲愍眾生之心與禪定俱發。

{4}喜心俱,歡喜眾生離苦得樂之心與禪定俱發。

{5}捨心俱,無憎無愛平等之心與禪定俱發。

(6)一切行禪︰大乘之一切行法無不含攝於此,故云。有十三種︰

{1}善禪,此禪定能攝一切善法。

{2}無記化化禪,不待作意思惟,而自然能在定中作種種變化且無窮無盡。

{3}止分禪,攝心不散而與定相應。

{4}觀分禪,分別照了與慧相應。

{5}自他利禪,正定現前,則能自利利他。

{6}正念禪,在定中正念思惟,無諸雜想。

{7}出生神通力功德禪,得此大定,則一切神通功德,悉皆由此出生。

{8}名緣禪,於一切諸法名相因緣,悉得通達無礙。

{9}義緣禪,能夠通達曉了一切諸法的義理因緣。

{10}止相緣禪,於寂靜因緣相中,能圓明洞,永離一切散亂。

{11}舉相緣禪,能照諸法起滅因緣,悉皆清淨無礙。

{12}捨相緣禪,於善惡法相因緣,悉皆捨離,清淨而無染著。

{13}現法樂住第一義禪,由於此定能得到法喜之樂,並能安住在第一義中,故云。

(7)除惱禪︰修此禪能除滅眾生種種苦惱,故云。此又分為八種︰

{1}咒術所依禪,菩薩入定能除諸苦患、毒害、霜雹、熱病、鬼病等。

{2}除病禪,能除四大所起之眾病。

{3}雲雨禪,能引起甘雨,消除災旱,能救濟饑饉。

{4}等度禪,能救濟一切水界、陸界及人、非人等種種災難。

{5}饒益禪,能以飲食饒益曠野饑渴眾生。

{6}調伏禪,能以財物調伏眾生。

{7}開覺禪,使種種迷惑的眾生能夠覺悟。

{8}等作禪,能使眾生所作悉皆成就。

(8)此世他世樂禪︰修此禪定能使眾生悉得現在、未來一切樂,故云。此又分為九種︰

{1}神足變現調伏眾生禪。由於此定,而能變現種種神足通力,調伏一切眾生。

{2}隨說調伏眾生禪。由此定而能隨順說法,調伏一切眾生。

{3}教誡變現調伏眾生禪。由於此定而能以正法,調伏教誡訓諭一切眾生。

{4}為惡眾生示惡趣禪。因此定能為惡業眾生示現修羅、餓鬼、畜生、地獄等趣,使其能改惡遷善。

{5}失辯眾生以辯饒益禪。因此定而以辯才來饒益不能辯說正法的眾生,使其心識開悟。

{6}失念眾生以念饒益禪。依此定以正念饒益失去正念之眾生,使其不生邪見。

{7}造不顛倒論微妙讚頌摩得勒伽為令正法久住世禪。由於此定開發妙慧,使心不顛倒,能造微妙讚頌,及摩得勒伽(智母)論,使正法流通久住於世。

{8}世間技術義饒益攝取眾生禪。由於此定能知書數、算計、資生之方法,並依之以攝取、饒益一切眾生。

{9}暫息惡趣放光明禪。由於此定能放大光明,使修羅等趣暫時停息其苦惱。

(9)清淨淨禪︰依此禪定,使一切煩惱惑業悉皆斷盡,亦即可得大菩提清淨之果,故名清淨。由於清淨相亦不可得,必須淨除,故「清淨」之後又加一「淨」字顯示此意。此可分為十種︰

{1}世間清淨淨不味不染污禪。由於此定,而不味著於一切天人所修之世間禪定,亦不見有染污相。

{2}出世間清淨淨禪。由於此定,於一切聲聞、緣覺所修出世間禪定,都無染礙。

{3}方便清淨淨禪。由此定,能善巧方便演說無量妙法,化度一切眾生,悉無染礙。

{4}根本清淨淨禪。依此定,於色界四禪根本定,全無染礙。

{5}根本勝進清淨淨禪。雖在色界四禪根本中,得最上殊勝增進之禪定,亦完全未有染礙。

{6}入住起力清淨淨禪。依此定,或入、或住、或起力用,都自在而無染無礙。

{7}捨復入力清淨淨禪。依此定捨而復入,力用自在,無染無礙。

{8}神通所作力清淨淨禪。此定能以種種神通力用變現自在,利益一切,悉無染礙。

{9}離一切見清淨淨禪。依此定,悉皆遠離斷常有無一切諸見,而無染礙。

{10}煩惱智障斷清淨淨禪。依此定,見思等惑及障理之智,都已斷滅,完全沒有染礙。

〔參考資料〕 《大明三藏法數》卷三十四;《教乘法數》卷三十;《大藏法數》卷四十七;《法華玄義釋籤講述》卷四(上)。


二十八部眾

又稱觀音二十八部眾,是千手觀音在弘法上的二十八部眷屬,也是擁護觀音法門修持者的良善鬼神眾。

千手觀音是國人所常持誦之大悲咒的本尊。持誦大悲咒的人,除了蒙受到該神咒的直接法益及觀世音菩薩的護念之外,大梵天王還會派遣二十八部善神,各率五百眷屬及大力夜叉來保護他。《大悲心陀羅尼經》云(大正20‧108b)︰「其人若在空山曠野獨宿孤眠,是諸善神,番代宿衛,辟除災障。若在深山,迷失道路,誦此咒故,善神龍王,化作善人,示其正道。若在山林曠野,乏少水火,龍王護故,化出水火。」可見二十八部眾與大悲咒行者,也有密切的關係。

茲依《千手陀羅尼經》所載,條列二十八部眾尊名,並依日僧寬信所繪尊像圖,參考《千手造次第法儀軌》所載,略述其形相如次︰

(1)密迹金剛士烏芻君荼鴦俱尸︰忿怒面,赤肉色,左手插腰,右手持三鈷杵,身著甲胄。

(2)八部力士賞迦羅︰面極忿怒,赤肉色,左手安腰,右手掌向外,腰著青衣。

(3)摩醯那羅延︰頭著金剛甲,左手當胸掌向外,右手舒肘向前,取大刀刺地。

(4)金剛陀羅迦毗羅︰面及身色同前,左手安腰,右手向胸掣大刀,身著甲胄。

(5)婆馺娑樓羅︰面白黃色,忿怒形,頭著金甲,左手舉於胸前,掌向外,指端垂下,右手握大刀,著甲胄。

(6)滿善車鉢真陀羅︰面作微笑形,左手握拳安腰,右手當胸取蓮華,著青色袈裟。

(7)薩遮摩和羅︰面呈微笑且稍帶怒,頭著天冠,微舉左臂,仰掌舒五指,右手當胸持斧鉞,莊嚴如天女。

(8)鳩蘭單吒半祇羅︰面帶微笑,青色,左手當胸,覆掌舒五指,右臂垂下持大刀,身著甲胄。

(9)畢婆伽羅王︰面現微笑又帶怒,白赤色,頭有金甲,左手握拳安臍,右手持三戟,著金胄。

(10)應德毗多薩和羅︰輕微忿怒面,頭有玉冠,左右手各持獨鈷杵。

(11)梵摩三鉢羅︰面如天女,頭戴天冠,左手安臍邊,右手當胸持白拂,瓔珞莊嚴如天人

(12)炎摩羅︰忿怒面,仰視上空,青綠色,左手當胸,右手舒臂覆掌,五指散開安腰下。

(13)釋王︰左手握拳安腰,右手持獨鈷杵,著草鞋。

(14)大辯功德娑怛那︰如吉祥天女,左手舉臂,持赤蓮華,右手當胸,掌向外,捻大指、頭指。

(15)提頭賴吒王︰忿怒面,左手安腰,右臂上舉持三鈷杵,身著甲胄。

(16)神母女等大力眾︰仰左掌於胸前,右掌向外捻大指、頭指。

(17)毗樓勒叉︰左臂上舉持三戟,右手安腰持大刀,身著甲胄。

(18)毗樓東博叉毗沙門︰左手持塔,右手持三鈷戟。

(19)金色孔雀王︰雀頭人身,左右手各持孔雀足一隻以為杖。

(20)二十八部大仙眾︰仙人形,左臂上舉持經卷,右手當胸持杖。

(21)摩尼跋陀羅︰面如天人貌,赤髮,以花嚴飾,二手合掌。

(22)散支大將弗羅婆︰微笑忿怒面,白色,頭戴天冠,左手當胸,以大指捻頭中二指,右手持大刀。

(23)難陀跋難陀︰面極忿怒,青綠色,頭上有龍,左手上舉於胸前,掌心向外垂五指,右手安腰執三戟,身著甲胄。

(24)娑伽羅龍伊鉢羅︰忿怒面,青黑色,以二手持大刀刺地。

(25)修羅乾闥婆︰三面六臂,各面有三目,白色,左右第一手當胸合掌,左第二手持蓮華,右第二手持輪,第三手左右臂共舉持日輪。

(26)迦樓緊那摩睺羅︰面極忿怒,白赤色,頭上戴白馬頭,左手插腰,右手高舉於頭,橫持大刀,著甲胄。

(27)水火雷電神︰火雷電神,面極忿怒,赤黑色,左手覆掌於胸前,右手舒臂散五指,作壓地狀,立於黑浪中。水雷電神,面如惡鬼形,青色,二手胸前內縛,舒二中指,屈頭指相拄,立於波浪中。

(28)鳩槃荼王毗舍闍︰鳩槃荼王係黑色長鼻瞋怒形,左持戰具,右執索;毗舍闍係黑赤色大目瞋怒形。左手持火玉。

二十八部眾與千手觀音的信仰並行於世,後世之相關造像頗多。中亞高昌出土的壁畫斷片中,站立於千手觀音身側的三眼神將像等護法神像,即二十八部眾。又據《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卷二所載,中國五台山竹林寺中,安有二十八天釋梵王像。日本京都蓮華王院迄今仍供奉有湛慶等人所造的木造立像二十八尊。近江(滋賀縣)常樂寺有刻上德治、延慶、正和等銘文的二十八部眾像,此外,京都慈照院藏有絹本著色的二十八部眾圖二幅。

〔參考資料〕 《千眼千臂觀世音菩薩陀羅尼神咒經》卷下;《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姥陀羅尼身經》。


人間

意指人所住的界域。梵文音譯為末奴沙、摩拏史也、摩奴闍、摩㝹沙、摩㝹賒、摩㝹奢,或末㖻闍。為五趣、六道、十界之一。又稱人間界、人界、人趣、人道,或單稱人。如《長阿含》卷六〈轉輪聖王修行經〉云(大正1‧39a)︰「一時,佛在摩羅醯搜人間遊行。」卷二十〈忉利天品〉云(大正1‧134a)︰「我昔於人間,身行善,口言善,意念善。」《中阿含》卷三十六〈聞德經〉云(大正1‧659a)︰「天上人間七往來已,則得苦邊。」

關於人的名稱,依《立世阿毗曇論》卷六所說,人道以摩㝹沙為名,係因具八義之故,即︰聰明、勝、意微細、正覺、智慧增上、能別虛實、聖道正器、聰慧業所生。此外,《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二列舉諸說,一說因能用意思惟,觀察所作事,故名末奴沙;或說末奴沙是假名假想,未必實如其義;又說先造作增長低劣身語意妙行,往生人間而相續其生,故稱人趣;又說因多憍慢,故稱為人;或說能密靜意,故稱為人。《大般涅槃經》卷十八則說,能多思義、身口柔軟、憍慢、能破憍慢,故稱為人。

梵語末奴沙(manuṣya),意即「思考者」,係由表「思考」之意的動詞語根man衍生而得。《婆沙》第一說等,即依此義。或認為manuṣya係由名詞māna(慢)或manas(意)轉化所得,故有意或憍慢之義。《雜阿含經》卷十三、《大品般若經》卷二等說,「人」是「我」(ātman)的異名之一;《翻梵語》卷六將福伽羅(pudgala)、富樓沙(puruṣa)都譯為人。

佛典謂人的住處即須彌四洲,此指須彌南部的閻浮洲(或瞻部)、西部的瞿陀尼洲(即牛貨)、東部的弗婆提洲(即勝身)、北部的欝單越洲(或俱盧)。《長阿含》卷十八〈閻浮提洲品〉、《起世經》卷一、《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二、《俱舍論》卷一等,都認為四洲之人的面貌類似各洲地形,即閻浮洲人呈上廣下狹形,瞿陀尼洲人呈半月形,弗婆提洲人呈圓形,欝單越洲人呈方形。又,《婆沙論》等,另說附屬的八中洲住有短小之人。

四洲之人的壽量各各有別,依《俱舍論》卷十一等所說,欝單越人定壽千歲,瞿陀尼人壽五百歲,弗婆提人壽二五○歲,閻浮提人壽無定限,劫減最後極壽十歲,劫初時人壽無量歲。

關於人的起源,《長阿含》卷十四〈梵動經〉、卷二十二〈世本緣品〉及《起世經》卷九〈最勝品〉等,都認為劫初時由光音等下生而成,說世界成劫之初,有福盡行盡命盡的光音天人,身壞命終後下生空梵天而成大梵天王,其後諸天人逐漸下生,初時身光自照、壽命長久,其後食地味而身體變為粗澀,壽命也逐漸衰減。

閻浮提人的壽量有增減,如《俱舍論》卷十二云(大正29‧63a)︰「此洲人壽,經無量時至住劫初壽方漸減,從無量減至極十年,即名為初一住中劫。此後十八皆有增減,謂從十年增至八萬,復從八萬減至十年。爾乃名為第二中劫。次後十七例皆如是。於十八後,從十歲增極至八萬歲名第二十劫。」也就是住劫二十中劫的第一中劫是減劫,即由人壽無量歲遞減至十歲,第二中劫至第十九中劫都是亦增亦減劫,即由最初的十歲遞增至八萬歲,後再由八萬歲遞減至十歲,最末的第二十中劫則只是增劫,即由人壽十歲遞增至八萬歲。

關於受生人間的業因,《雜阿含》卷三十七說,若行十不善業則生地獄,後若轉生人中則受諸難,又若行十善業則得生天上,後若轉生人中可免諸難。新譯《華嚴經》卷三十五的說法也大致相同。又,《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說,於十善業缺漏不全則得人趣報。《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二說,造作低劣的身語意妙行則得生人趣。但《辯正論》卷一引〈魔化比丘經〉說,持五戒當得人身,修行十善必獲天報,此說恐係中國所創。

◎附︰印順《佛法概論》第三章第二節 (摘錄)

五趣中,平常以為天上最好,地獄最苦,這是一般宗教的傳統見識。怕墮地獄,求生天國,是他們共同的要求。佛法獨到的見地,卻以為人間最好。這因為一切有情中,地獄有寒熱苦,幾乎有苦無樂;畜生有殘殺苦,餓鬼有饑渴苦,也是苦多於樂。天上的享受,雖比人類好,但只是庸俗的,自私的;那種物質欲樂,精神定樂的陶醉,結果是墮落。所以人間最好,經中常說「人身難得」的名言。《增含》〈等見品〉說︰某「天」五衰相現──將死時,有「天」勸他說︰你應求生善趣的人間。人間有什麼值得諸天崇仰呢﹖經上接著說︰「諸佛世尊皆出人間,終不在天上成佛也。」這即是說︰諸佛皆在人間成佛,所以人為天的善趣,值得天神的仰慕。

成佛,是體悟真理,實現自由。佛陀說法,即是宣揚此真理與自由之光。真理與自由,是天國所沒有的,有的只是物欲與定樂。諸天是享樂主義者,不能警覺世間的苦難,不能策發向上,所以惟有墮落,不能獲得真理與自由。釋尊曾說︰「我亦是人數」(《增含》〈四意斷品〉)這可見體現真理而解脫成佛,不是什麼神鬼或天使,是由人修行成就的。惟有生在人間,才能稟受佛法,體悟真理而得正覺的自在,這是《阿含經》的深義。我們如不但為了追求五欲,還有更高的理想,提高道德,發展智慧,完成自由,那就惟有在人間才有可能,所以說「人身難得」。

佛陀何以必須出在人間﹖人間有什麼特勝﹖這可以分為四點來說︰

(1)環境︰天上太樂,畜生、餓鬼、地獄──三途太苦。太樂容易墮落,太苦也無力追求真理與自由。人間也有近於這兩邊的形態︰如生活寬裕,遺產豐富的,由於物質的過分享受,窮奢極欲,每每汩沒自己,弄到墮落而後已。反之,太貧苦了,由於生活的逼迫,為衣食等所苦,或作殺盜等惡業,少有機會能從事學問,追求真理與自由。苦樂均調的人間,尚有此種現象,何況極樂的天堂,極苦的地獄!經上說︰帝釋天為了佛法,特來人間稟受,但他在享受五欲時,竟然完全忘記了。太樂太苦,均不易受行佛法,唯有苦樂參半的人間,知苦而能厭苦,有時間去考慮參究,才是體悟真理與實現自由的道場。

(2)慚愧︰《增含》〈慚愧品〉說︰「以世間有此二法,(中略)不與六畜共同。」這是人畜的差別處。人趣有慚愧心,慚愧是自顧不足,要求改善的向上心;依於尊重真理──法,尊重自己,尊重世間的法制公意,向「輕拒暴惡,崇重賢善」而前進。這是道德的向上心,能息除煩惱眾惡的動力,為人類所以為人的特色之一。

(3)智慧︰三惡趣是缺少智慧的,都依賴生得的本能而動作。人卻能從經驗的記憶中,啟發抉擇、量度等慧力,能設法解決問題。不但有世俗智,相對的改善環境、身心,而且有更高的智慧,探求人生的秘奧,到達徹底的解脫。人間的環境,苦樂兼半,可以從經驗中發揮出高尚的智慧。如不粗不細的石頭,能磨出鋒利的刀劍一樣。

(4)堅忍︰我們這個世界,叫娑婆世界,娑婆即堪忍的意思。這世間的人,能忍受極大的苦難,為了達到某一目的,犧牲在所不惜,非達到目的不可。這雖也可以應用於作惡,但如以佛法引導,使之趨向自利利他的善業,即可難行能行,難忍能忍,直達圓滿至善的境地。

這四者,環境是從人的環境說;後三者,是從人的特性說。《婆沙論》解說人為「止息意」、「忍」、「末奴沙」三義;《起世經》等說「勇猛」、「憶念」、「梵行」三事的勝於天上,與今所說的三者相同。
慚愧──止息意──梵行勝
智慧──末那沙──憶念勝
堅忍──忍──勇猛勝

這樣,諸佛皆出人間成佛,開演教化,使人類同得正覺。佛法不屬於三途,也不屬於諸天,惟有人類才是佛法的住持者、修學者。人生如此優勝,難得生在人間,又遇到佛法,應怎樣盡量發揮人的特長,依佛陀所開示的方法前進。在沒有完成正覺的解脫以前,必須保持此優良的人身。若不能保持,因惡行而墮入三途,或受神教定樂所矇惑,誤向天趣──長壽天是八難之一,那可以說是辜負了人身,如入寶山空手回!

〔參考資料〕 《中阿含》卷二十三〈周那問見經、卷四十四〈鸚鵡經〉;《大毗婆沙論》卷一三五;《瑜伽師地論》卷四;《順正理論》卷十二;《俱舍論》卷二十九;《法苑珠林》卷五。


八十隨形好

佛菩薩之色身所具有的八十種妙相。又稱八十種好、八十隨好、八十小相。佛菩薩之身所具足的殊勝形相中,三十二相顯而易見,稱之為大相,而八十種好則較微細難見,故稱為小相或隨相。轉輪王也能具足三十二相,但是八十種隨形好則唯有佛、菩薩始能具足。《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七(大正27‧889a)︰
「問︰相與隨好不相障奪耶﹖答︰不爾,相與隨好更相顯發,如林中花顯發諸樹。佛身如是相好莊嚴,又如金山眾寶雜飾,如是佛身威光奇特,以如來身極鑒淨故,諸祥瑞物皆現其中;如至那鏡極磨瑩已,隨物遠近,影像皆現。佛身亦爾,是故一切諸魔外道懷惡心者,至佛處時無不瞻仰,覩之無厭,右繞而去。」

《大品般若經》卷二十四〈四攝品〉列出無見頂等八十種好,《大智度論》卷八十九解釋此八十種好,謂(大正25‧686b)︰「問曰︰八十隨形好是莊嚴身法,識滿足何以在隨形好中﹖答曰︰此識是果報生識,世間好醜自然而知,凡人識不具足,故學人法乃知。」又,「好」可視為相的細分詳說,《法界次第》卷下云(大正46‧696b)︰
「相好乃同,是色法皆為莊嚴,顯發佛身,但相總而好別,相若無好則不圓滿。輪王釋梵亦有相,以無好故,相不微妙。(中略)通云好者,可愛樂也。以八十種好莊嚴身,故天人一切之所愛樂,故云好也。」

此外,《大乘義章》卷二十(末)根據《菩薩地持經》卷十所載云(大正44‧873a)︰
「手足二十指悉皆妙好,即為二十,兩手兩足表裏八處平滿,通前合為二十八種好。兩跟、兩膝、兩髀、兩肩、兩肘、兩腕、兩股、兩臀、藏相兩圓、兩膊、兩脇、兩腋、兩乳、腰、背、心、臍及與咽、膓悉皆妙好,為三十二,通前合為六十種好。此咽已下六十好也,上下牙齒悉皆妙好,即以為二;兩脣、兩齗、兩頰、兩鬢、兩眼、兩耳、兩眉、鼻兩孔、額兩角悉皆妙好,復為十八,通前合為二十種好。此咽已上二十好也。是為八十,相好如是。」

除此之外,《菩薩善戒經》卷九、《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九等亦載此事。然彼等所載與《大般若經》差異頗大。

茲參酌諸經論所說,列表如次︰

〔參考資料〕 《佛本行集經》卷九;《增一阿含經》卷四十六;《坐禪三昧經》卷上;《十住毗婆沙論》卷九〈念佛品〉;《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一;舊譯《華嚴經》卷二十五;《無上依經》卷下;《彌勒下生經》;《方廣大莊嚴經》卷三;《大乘百福莊嚴相經》;《法集名數經》;《大智度論》卷二十九;《大明三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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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隨行好名稱│形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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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甲潤澤 │指爪狹長薄澗,光潔鮮淨如花赤銅。 │
│二、手足指圓 │手足指圓纖長,﹖直柔軟,節骨不現。│
│三、手足平等 │手足各等無差,於諸指間悉皆充密。 │
│四、手足圓滿 │手足圓滿如意,軟淨光澤,色如蓮華。│
│五、筋脈潛隱 │筋脈盤結堅固,深隱不現。 │
│六、踝骨不現 │兩踝俱隱不現。 │
│七、行步齊正 │行步直進,庠審如龍象王。 │
│八、師子王行 │行步威容齊肅,如師子王。 │
│九、牛王行相 │行步安平庠序,不過不減,猶如牛王。│
│十、鵝王行相 │行步進止儀雅,猶如鵝王。 │
│十一、龍王行相│迴顧必皆右旋,如龍象王舉身隨轉。 │
│十二、身漸﹖直│支節漸次﹖圓,妙善安布。 │
│十三、支節密緻│骨節交結無隙,猶若龍盤。 │
│十四、膝骨圓好│膝輪妙善安布,堅固圓滿。 │
│十五、隱處妙好│隱處其文妙好,威勢具足,圓滿清淨。│
│十六、膚體滑澤│身支澗滑柔軟,光悅鮮淨,塵垢不著。│
│十七、威儀備足│身容敦肅無畏,常不怯弱。 │
│十八、身體緊密│身支堅固稠密,善相屬著。 │
│十九、身體平正│身古安定敦重,曾不掉動,圓滿無壞。│
│二十、身體端嚴│身相猶如仙王,周匝端嚴,光淨離翳。│
│二一、身光破闇│身有周匝圓光,於行等時,恆自照曜。│
│二二、腹相莊嚴│腹形方正無缺,柔軟不現,眾相莊嚴。│
│二三、臍深圓淨│臍深右旋圓妙,清淨光澤。 │
│二四、臍厚妙好│臍厚不窊不凸,周匝妙好。 │
│二五、身體無黶│板膚遠離疥癬,亦無黶點疣贅等過。 │
│二六、手足內滿│手掌充滿柔軟,足下安平。 │
│二七、手文明徹│手文深長明直,潤澤不斷。 │
│二八、唇色丹暉│唇色光潤丹暉,如頻婆果,上下相稱。│
│二九、面門相具│面門不長不短,不大不小,如量端嚴。│
│三十、舌廣柔軟│舌相軟薄廣長,如赤銅色。 │
│三一、象王聲 │發聲威震深遠,如象王吼,明朗清澈。│
│三二、梵聲深妙│音韻美妙具足,如深谷響。 │
│三三、鼻脩高直│鼻高脩而且直,其孔不現。 │
│三四、齒白齊密│諸齒方整鮮白。 │
│三五、牙利明潔│諸牙圓白光潔,漸次鋒利。 │
│三六、目淨紺青│眼淨青白分明。 │
│三七、目如青蓮│眼相脩廣,譬如青蓮華葉,甚可愛樂。│
│三八、目睫次第│眼睫上下齊整,稠密不白。 │
│三九、眉纖而長│雙眉長而不白,緻而細軟。 │
│四十、眉色青紺│雙眉綺靡順次,紺琉璃色。 │
│四一、眉如初月│雙眉高顯光潤,形如初月。 │
│四二、耳埵圓滿│耳厚廣大脩長,輪埵成就。 │
│四三、耳無過惡│兩耳綺麗齊平,離眾過失。 │
│四四、容儀具足│容儀能令見者無損無染,皆生愛敬。 │
│四五、額廣平正│額廣圓滿平正,形相殊妙。 │
│四六、身分相稱│身分上半圓滿,如師子王威嚴無對。 │
│四七、首髮脩長│首髮脩長紺青,稠密不白。 │
│四八、髮香芬馥│首髮香潔細軟,潤澤旋轉。 │
│四九、髮際嚴好│首髮整齊無亂,亦不交雜。 │
│五十、首髮長好│首髮堅固不斷,永無褫落。 │
│五一、首髮光滑│首髮光滑殊妙,塵垢不著。 │
│五二、身分堅實│身分堅固充實逾那羅延。 │
│五三、身體莊嚴│身體長大端直。 │
│五四、諸根無染│諸竅清淨圓好。 │
│五五、身相洪大│身支勢力殊勝,無與等者。 │
│五六、見者歡喜│身相眾所樂觀,嘗無厭足。 │
│五七、面如滿月│面輪脩廣得所,皎潔光淨如秋滿月。 │
│五八、容色不撓│顏貌舒泰,光顯念笑,先言唯向不背。│
│五九、面相姝廣│面貌光澤熙怡,遠離顰蹙青赤等過。 │
│六十、身無疵穢│身皮清淨無垢,常無臭穢。 │
│六一、毛孔出香│所有諸毛孔中,常出如意微妙之香。 │
│六二、面門出香│面門常出最上殊勝之香。 │
│六三、首分圓滿│首相周圓妙好,亦猶天蓋。 │
│六四、身毛纖柔│身毛紺青光淨,如孔雀項,紅暉綺飾,│
│ │色類赤銅。 │
│六五、法音圓辯│法音隨眾大小,不增不減,應理無差。│
│六六、頂髻高顯│頂相無能見者。 │
│六七、指網分明│手足指約分明,莊嚴妙好,如赤銅色。│
│六八、行不履地│行時其足去地,如四指量而現印文。 │
│六九、身相持重│自持不待他衛,身無傾動,亦無逶迤。│
│七十、威震一切│威德遠震一切,惡心見喜,恐怖見安。│
│七一、音聲和雅│音聲不高不下,隨眾生意和悅與言。 │
│七二、觀機淺深│能隨諸有情類,言音意樂而為說法。 │
│七三、一音說法│一音演說正法,隨有情類各令得解。 │
│七四、次第說法│說法咸依次第,必有因緣,言無不善。│
│七五、等視眾生│等觀諸有情類,讚善毀惡而無愛憎。 │
│七六、識清淨 │所為先觀後作,軌範具足令識善淨。 │
│七七、相好具足│世尊相好,一切有情無能盡觀。 │
│七八、頂骨堅實│頂骨堅實圓滿。 │
│七九、無衰老相│顏容常少不老,好巡舊處。 │
│八十、卍字德相│手足及胸臆前,俱有吉祥喜旋德相,文│
│ │同綺畫,色類朱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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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戒

謂十種戒。綜合諸經論所論的十戒,約有下列幾類︰

(一)沙彌及沙彌尼應受持的十戒︰又稱沙彌戒、沙彌尼戒,或稱勤策律儀、勤策女律儀。即︰(1)不殺生,(2)不偷盜,(3)不淫欲,(4)不妄語,(5)不飲酒,(6)不塗飾香鬘,(7)不歌舞觀聽,(8)不坐高廣大床,(9)不非時食,(10)不蓄金銀寶物。

(二)菩薩令眾生防護的十戒︰又稱十種護持、防護十願。內容為︰(1)禁戒,即持四重禁。(2)清淨戒,即護持僧殘。(3)善戒,即持波逸提等。(4)不缺戒,指令發未來禪,使事行不缺漏,令得根本禪,性行不缺漏。(5)不析戒,即道共戒,意謂相對於析空觀之道共戒,而指顯體空觀之道共戒,亦即滅色而入空是析法之道共,今體法而入空故稱不析。(6)大乘戒,即自利利他雙修。(7)不退戒,指菩薩以善巧方便行種種非道,出入淫舍酒家等非法處以度人,而不退失禁戒。(8)隨順戒,指能隨物之機宜,隨順道理。(9)畢竟戒,即究竟無上之大法。(10)具足成就波羅蜜戒,謂一切圓滿,法無不備。

依智顗在《法華經玄義》卷三(下)所述,此十戒中,禁戒、清淨戒及善戒屬律儀戒,不缺戒為定共戒,此四戒又皆屬三藏析空觀。而不析戒以下六戒皆為道共戒。其中,不析戒是體空觀的道共戒,屬通教;大乘戒、不退戒及隨順戒是假觀的道共戒,屬別教;畢竟戒及具足波羅蜜戒為中道的道共戒,屬圓教。又,南本《涅槃經》卷十一述及,此十戒的第一戒為菩薩願令眾生護戒,後九戒為願令得戒。

(三)菩薩所念的十戒︰又作大論十戒。為天台宗依《大智度論》卷八十七所載之文而立的十種戒律。

(1)不缺戒︰謂修行之人受持四重禁等性戒而無缺損毀犯,並且常自守護,如愛明珠,則能攝一切界。若犯淨戒,則如器已缺損,無所堪用。

(2)不破戒︰持十三僧殘而無破損,若犯戒法,如器破裂,不堪為用。

(3)不穿戒︰持波逸提等而無毀,若有毀犯,如器穿漏,不堪受物。

(4)不雜戒︰持定共戒,心住禪定,不雜欲念,不念破戒事。

(5)隨道戒︰聲聞初果之人隨順四諦理,能破見惑,無所分別。

(6)無著戒︰二乘人見真諦理,能成聖道,於諸思惑無所染著。

(7)智所讚戒︰菩薩於諸世界化導眾生,為智者所讚歎。

(8)自在戒︰亦是菩薩化他的大戒,謂菩薩化他妙用於諸世間,而得自在無礙。

(9)隨定戒︰菩薩隨首楞嚴定,現諸威儀,利導眾生,雖威儀變現,而任運常靜。

(10)具足戒︰菩薩持中道第一義諦戒,用中道慧遍入諸法,無戒不備。

此十戒中,不缺、不破及不穿三戒是律儀戒,為散心凡夫所持;不雜戒是定共戒,為定心凡夫所持;餘六戒皆是道共戒,為聖者所持。道共戒之中,隨道戒是初果,無著戒是三果,二者皆為聲聞所持;智所讚、自在、隨定及具足等四戒皆為菩薩化他之所持。

(四)菩薩奉持三世諸佛的十種淨戒︰

(1)普饒益戒︰或稱饒益戒。謂菩薩受持淨戒,廣為利益一切眾生。

(2)不受戒︰菩薩不受外道諸戒,但自精進奉持諸佛平等淨戒。

(3)不住戒︰菩薩受持戒時,不求於欲界、色界及無色界受生而住。

(4)無悔恨戒︰又稱安住戒。謂菩薩不作重罪,不行諂詐,不破淨行,恒安住淨戒,心無悔恨。

(5)無違諍戒︰或稱不諍戒。謂菩薩於心常護持佛所制禁戒,無所違犯,亦不鬥諍觸惱一切眾生,但願常生歡喜,奉持於戒。

(6)不惱害戒︰菩薩不學邪幻咒術及造作方藥惱害眾生,但為救護一切而持戒。

(7)不雜戒︰又稱無雜穢戒。指菩薩不著邊見,不持雜戒,但觀緣起,專持出離戒。

(8)不貪求戒︰又稱離邪命戒。即菩薩不現異相以彰己有德、起貪求心,但為滿足出離生死法而持戒。

(9)無過失戒︰又稱離惡戒。即一心持戒,不自貢高言持戒,見破戒人亦不輕毀令他愧恥。

(10)無毀犯戒︰又稱清淨戒。即菩薩受持淨戒,無所毀犯,永斷十惡,具足十善。

(五)菩薩所持的身淨等十種淨戒︰即(1)身淨戒,防護身之三惡故。(2)口淨戒,遠離口之四過故。(3)心淨戒,永離貪恚諸邪見故。(4)具一切淨戒,於天人中最勝妙故。(5)守護菩提心淨戒,不樂小智故。(6)守護如來所說淨戒,即使是微細罪亦大怖畏故。(7)微密淨戒,善拔犯戒之諸眾生故。(8)不作一切惡淨戒,積集一切諸善法故。(9)遠離一切有見淨戒,不著於戒故。(10)守護一切眾生淨戒,出生大悲故。舊譯《華嚴經》卷四十一云(大正9‧660a)︰「是為菩薩摩訶薩十種淨戒,若菩薩摩訶薩安住此戒,則得一切諸佛遠離眾惡無上淨戒。」

(六)菩薩所持的不捨菩提心等十戒︰即(1)不捨菩提心戒,(2)遠離二乘地戒,(3)觀察利益一切眾生戒,(4)令一切眾生住佛法戒,(5)修一切菩薩所學戒,(6)於一切法無所得戒,(7)以一切善根迴向菩提戒,(8)不著一切如來身戒,(9)思惟一切法離取相戒,(10)諸根律儀戒。

(七)菩薩所持的十重戒︰又稱俱密十重戒。依《無畏三藏禪要》所說,即(1)不應退菩提心,(2)不應捨三寶而歸依外道,(3)不應毀謗三寶及三乘經典,(4)對甚深大乘經典不通解處不應生疑惑,(5)不可因說法而令已發菩提心之眾生生退心、趣向二乘,(6)不可因說法而令未發菩提心者發二乘心,(7)對小乘人及邪見人不應輒說甚深妙法,(8)不發諸邪見等法,(9)於外道前不應自說我具無上菩提妙戒,(10)於一切眾生有所損害及無利益者,皆不應作,不教人作,不見作隨喜。

(八)《梵網經》卷下等所說的十重禁戒︰即(1)不殺戒,(2)不盜戒,(3)不淫戒,(4)不妄語,(5)不酤酒,(6)不說過戒,(7)不自讚毀他戒,(8)不慳戒,(9)不瞋戒,(10)不謗三寶戒。

(九)大小乘共通的十善戒︰即(1)不殺生,(2)不偷盜,(3)不邪淫,(4)不妄語,(5)不兩舌,(6)不惡口,(7)不綺語,(8)不貪欲,(9)不瞋恚,(10)不邪見。

〔參考資料〕 (一)《沙彌十戒法并威儀》;《沙彌尼離戒文》;《沙彌十戒儀則經》;《大藏法數》五十六。(二)南本《涅槃經》卷十一;《大般涅槃經義記》卷五;《大般涅槃經疏》卷十四;《摩訶止觀》卷四(上)。(三)《摩訶止觀》卷四(上);《菩薩戒義疏》卷上;《法華玄義》卷三(下);明曠《天台菩薩戒疏》卷上。(四)舊譯《華嚴經》卷十二;《華嚴經疏》卷二十四;《止觀輔行傳弘決》卷四之一;《法華玄義》卷三(下)。(五)新譯《華嚴經》卷五十八;《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七;《華嚴經疏》卷五十三。(六)新譯《華嚴經》卷五十三;《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七。(七)《大日經疏》卷十七;《大日經義釋》卷十三。(八)智顗《菩薩戒義疏》;元曉《菩薩戒本私記》。(九)《正法念處經》卷二;《中阿含經》卷三〈伽彌尼經〉;《雜阿含經》卷二十八、卷三十七;《增一阿含經》卷四十三。


十界

天台宗合稱六道(凡)四聖為十界。又稱十法界。此概括一切凡聖迷悟之境界,即(1)地獄界,(2)餓鬼界,(3)畜生界,(4)修羅界,(5)人間界,(6)天上界,(7)聲聞界,(8)緣覺界,(9)菩薩界,(10)佛界。

經論中雖無「十界」二字之明義,但依《法華經》卷六〈法師功德品〉謂,自下阿鼻地獄至上有頂中有種種語言聲音︰阿修羅聲、地獄聲、畜生聲、餓鬼聲、比丘聲、比丘尼聲,聲聞聲、辟支佛聲、菩薩聲、佛聲;《大智度論》卷二十七謂有四種道︰聲聞道、辟支佛道、菩薩道、佛道,復有六種道︰地獄、畜生、餓鬼、人、天、阿修羅道,可知十界之思想自古即已存在。

此中,地獄界是指地下八寒八熱的牢獄;犯上品之五逆十惡者生於其中,受無窮之極苦。畜生界指披毛戴角麟甲羽毛四足多足之生類;造中品之五逆十惡者受生其中,互相吞噉,受苦無窮。餓鬼界在地下五百由旬之處;造下品之五逆十惡者生於其中,不得飲食,受苦無窮。修羅界具稱阿修羅界,位於大海底,懷猜忌心勝他心修下品十善者受生其中,常與諸天鬥爭而憂惱苦逼。人界在須彌四洲,持五戒,具修中品十善者受生其中,常貪惜自身戀著眷屬,苦樂交錯。天界是修上品十善又兼修禪定者之受報處,有三界二十八天之別;此雖為勝妙之果報,但福報享盡,亦不能免天人五衰之下場。以上統稱為六道。

聲聞界為小乘之境界,屬此界者聞佛之聲教、觀四諦之法而證空理,終入無餘涅槃,灰身滅智。緣覺界亦是小乘之境界,屬此界者觀十二因緣而證空理,然獨樂善寂亦入無餘涅槃。菩薩界為大乘之境界,屬此界者起四弘誓願,修行六度以期成佛。佛界為大乘究竟之境界,乃因行成就,二利果德圓滿之極位。

此外,關於十界之異名「十法界」,在《法華經玄義》卷二(上)、《佛祖統紀》卷五十均有詳細的說明。

〔參考資料〕 《摩訶止觀》卷二(下)、卷八(下)、卷九(上);《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二之三、卷五之三;《法華經文句》卷一(下)、卷二(上);《觀音玄義》卷下;《漢光類聚》卷三;《天台傳佛心印記》。


十行

(一)大乘菩薩的修行階位︰與十住、十迴向,合稱為三賢位。指菩薩於地前所修的十種行,居菩薩五十二修行位次的第二十一位到第三十位。即歡喜行、饒益行、無瞋恨行、無盡行、離癡亂行、善現行、無著行、尊重行、善法行、真實行。語出新譯《華嚴經》卷十九、《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賢聖學觀品〉、《大佛頂首楞嚴經》等。

(1)歡喜行︰謂作大施主,能捨一切,三時無悔,令他歡敬。

(2)饒益行︰謂持淨戒伏眾魔,令一切眾生立無上戒,得不退地,饒益自他。

(3)無瞋恨行︰又名無恚恨行或無違逆行,謂修忍辱離瞋,謙卑恭敬,不害自他,對怨能忍。

(4)無盡行︰又名無屈撓行,謂多劫受諸劇苦,仍勤修精進,求法濟生,廣攝善法。

(5)離癡亂行︰又名無癡亂行,謂常住正念不散亂,於一切法無癡亂。

(6)善現行︰謂知一切法無所有,三業寂滅,無縛無著,而亦不捨教化一切眾生。

(7)無著行︰謂歷諸塵剎供佛求法,心無厭足,且以寂滅觀諸法,故於一切無所著。

(8)尊重行︰又名難得行,謂尊重善根智慧等法,悉皆成就,由之更增修二利之行。

(9)善法行︰謂得四無礙陀羅尼等法,成就種種化他善法,以守護正法,令佛種不絕。

(10)真實行︰謂成就第一義諦之語,如說能行,如行能說,語行相應,色心皆順。

以上是根據智周《大乘入道次第章》的解釋。

《大乘義章》卷十四〈十行義〉說明十行的四種目的︰(1)為厭有為,(2)為求菩提,滿足佛德,(3)為欲於現在及未來世救度眾生,(4)為求實際,證法如。

關於修此十行的菩薩階位,《大乘義章》卷十四、《四教義》卷五皆以十行為三賢之一,六種性之性種性;《成唯識論述記》卷九(末)、《華嚴五教章》卷二等以其為五位中的資糧位所攝。

(二)菩薩的十種修行︰即信、悲、慈、捨、不疲倦、知經書、知世智、慚愧、堅固力、供養諸佛如說修行。語出舊譯《華嚴經》卷二十三(新譯卷三十四)、《十地經論》卷三等。

(1)信︰是信佛的因、果,《菩薩地持經》立信佛、信法、信僧、信諸佛菩薩神通力、信真實義、信種種因果、信得義、信得方便等八種。此行對治放逸懈怠,不受菩薩戒。

(2)悲︰有三種,即眾生緣、法緣、無緣。眾生緣是緣受苦眾生而思救濟;法緣謂觀諸眾生但是五蘊假和合,本無人我,而起悲心;無緣悲謂觀眾生五蘊之法畢竟空寂,而起悲心。此行對治殺害眾生之想。

(3)慈︰也分眾生緣慈、法緣慈與無緣慈,準上可知。此行對治瞋恚之心。

(4)捨︰分內施、外施。內施謂施與頭、目、肢節、手足等內身;外施謂施與資財等外物。此行對治慳吝之心。

(5)不疲倦︰分成在世間行中精勤不倦,與在出世行中精勤不倦兩種。對治多求眾具與貪著世事。

(6)知經書︰又稱知經論,謂閑熟內明、因明等五明,成就聞、思、修三慧,以成證行。對治無方便智。

(7)知世智︰分如世間而知與如世間而轉。如世間而知謂知世間事,知世間義及第一義;如世間而轉又分隨自所宜與隨他所宜。對治不隨順他人。

(8)慚愧︰《地持經》卷七分四種︰{1}故意不作所應作而慚愧;{2}不作所應作而慚愧;{3}作不應作且加以覆藏而慚愧;{4}作所應作已反生追悔而慚愧。對治放逸懈怠、不修善法。

(9)堅固力︰又稱不動力或勇猛力,分自護不退失的不退力,與轉進上位的不轉力兩種。對治怯弱不堪生死之苦。

(10)供養︰分供養財物的利養供養與如說修行的行供養。對佛懷有疑惑,則以此行對治。

通而論之,十行各兼自利與利他行。別而論之,信是自利行;悲、慈是利他行;捨、不疲倦、知經、知世是於自利行中攝利他行,後三行攝護前七,二利兼通。

若論其所成,前三以成深心,後七以成修行。又,以六波羅蜜配之,信是起行的方便,不收在六波羅蜜中,悲、慈二行是禪定所攝,捨是布施所攝,不疲倦是精進所攝,知經、知世是智慧所攝,慚愧是持戒所攝,堅固力通忍辱、精進,供養通六波羅蜜。

◎附︰《八十華嚴》卷十九〈十行品〉(摘錄)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歡喜行﹖佛子!此菩薩為大施主,凡所有物,悉能惠施。其心平等,無有悔吝,不望果報,不求名稱,不貪利養,但為救護一切眾生,攝受一切眾生,饒益一切眾生。為學習諸佛本所修行,憶念諸佛本所修行,愛樂諸佛本所修行,清淨諸佛本所修行,增長諸佛本所修行,住持諸佛本所修行,顯現諸佛本所修行,演說諸佛本所修行;令諸眾生離苦得樂。佛子!菩薩摩訶薩修此行時,令一切眾生歡喜愛樂。(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饒益行﹖此菩薩護持淨戒,於色、聲、香、味、觸,心無所著,亦為眾生如是宣說。不求威勢,不求種族,不求富饒,不求色相,不求王位,如是一切,皆無所著。但堅持淨戒,作如是念︰「我持淨戒,必當捨離一切纏縛、貪求、熱惱、諸難、逼迫、毀謗、亂濁;得佛所讚,平等正法。」(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無違逆行﹖此菩薩常修忍法,謙下恭敬;不自害,不他害,不兩害;不自取,不他取,不兩取;不自著,不他著,不兩著;亦不貪求名聞利養。但作是念︰「我當常為眾生說法,令離一切惡,斷貪、瞋、癡、憍慢、覆藏、慳嫉、諂誑,令恆安住忍辱柔和。」(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無屈撓行﹖此菩薩修諸精進,所謂︰第一精進、大精進、勝精進、殊勝精進、最勝精進、最妙精進、上精進、無上精進、無等精進、普遍精進。性無三毒、性無憍慢、性不覆藏,性不慳嫉,性無諂誑,性自慚愧,終不為惱一眾生故而行精進。(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離癡亂行﹖此菩薩成就正念,心無散亂,堅固不動,最上清淨,廣大無量,無有迷惑。以是正念故,善解世間一切語言,能持出世諸法言說,所謂︰能持色法、非色法言說,能持建立色自性言說,乃至能持建立受想行識自性言說,心無癡亂。於世間中,死此生彼,心無癡亂;入胎出胎,心無癡亂;發菩提意,心無癡亂;事善知識,心無癡亂;勤修佛法,心無癡亂;覺知魔事,心無癡亂;離諸魔業,心無癡亂;於不可說劫,修菩薩行,心無癡亂。(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善現行﹖此菩薩身業清淨,語業清淨,意業清淨;住無所得,示無所得,身、語、意業能知三業皆無所有。無虛妄故,無有繫縛,凡所示現,無性無依,住如實心。知無量心自性,知一切法自性,無得,無相,甚深難入。住於正位真如法性,方便出生而無業報,不生不滅,住涅槃界,住寂靜性,住於真實。無性之性,言語道斷,超諸世間,無有所依。入離分別,無縛著法,入最勝智真實之法,入非諸世間所能了知出世間法。此是菩薩善巧方便。示現生相。(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無著行﹖佛子!此菩薩以無著心,於念念中,能入阿僧祇世界,嚴淨阿僧祇世界。於諸世界心無所著,往詣阿僧祇諸如來所,恭敬禮拜,承事供養。以阿僧祇華、阿僧祇香、阿僧祇鬘、阿僧祇塗香、末香、衣服、珍寶、幢幡、妙蓋諸莊嚴具,各阿僧祇以用供養。如是供養,為究竟無作法故,為住不思議法故。於念念中,見無數佛;於諸佛所心無所著;於諸佛剎亦無所著;於佛相好亦無所著;見佛光明,聽佛說法,亦無所著;於十方世界,及佛菩薩所有眾會,亦無所著。(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難得行﹖此菩薩成就難得善根、難伏善根、最勝善根、不可壞善根、無能過善根、不思議善根、無盡善根、自在力善根、大威德善根、與一切佛同一性善根。此菩薩修諸行時,於佛法中得最勝解,於佛菩提得廣大解。於菩薩願未曾休息,盡一切劫,心無疲倦;於一切苦不生厭離,一切眾魔所不能動。一切諸佛之所護念,具行一切菩薩苦行,修菩薩行精勤匪懈,於大乘願恆不退轉。是菩薩安住此難得行已,於念念中,能轉阿僧祇劫生死而不捨菩薩大願。若有眾生承事供養,乃至見聞,皆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得不退轉。(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善法行﹖此菩薩為一切世間、天人、魔、梵、沙門、婆羅門、乾闥婆等作清涼法池,攝持正法,不斷佛種。(中略)菩薩成就如是十種身,為一切眾生舍,長養一切善根故;為一切眾生救,令其得大安隱故;為一切眾生歸,與其作大依處故;為一切眾生導,令得無上出離故;為一切眾生師,令入真實法中故。(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真實行﹖此菩薩成就第一誠諦之語,如說能行,如行能說。此菩薩學三世諸佛真實語,入三世諸佛種性,與三世諸佛善根同等,得三世諸佛無二語,隨如來學智慧成就。此菩薩成就知眾生是處非處智、去來現在業報智、諸根利鈍智、種種界智、種種解智、一切至處道智、諸禪解脫三昧垢淨起時非時智、一切世界宿住隨念智、天眼智、漏盡智,而不捨一切菩薩行,何以故﹖欲教化一切眾生,悉令清淨故。

〔參考資料〕 (一)舊譯《華嚴經》卷十二;《華嚴經疏論纂要》卷三十九~卷四十一;《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四十二~卷四十四;《法華玄義》卷四(下)、卷五(下);《天台八教大意》。


大乘佛教

「大乘」(mahāyāna),音譯為摩訶衍那或摩訶衍。乘,為「衍那」(yānā)的意譯,指車子,或泛指交通工具。「大乘」的語意,謂大型的交通工具。在佛教史上,大乘佛教指印度在部派佛教(小乘)之後所發展出來的新興佛教運動,或指此一運動中之佛教內涵而言。

佛教教團在佛陀滅後百餘年間,一直都是和合一致的,後因發展到印度各地,而在經典與教理的解釋上產生異說,日常之戒律生活也受各地氣候風土與風俗文化影響,發生變化。到西元200~300年間,乃逐漸分裂成十八個(或說二十個)部派,此即所謂的部派佛教。

部派佛教雖然有革新派與保守派之別,但大抵皆屬形式主義者。彼等固守教理與戒律之形骸,逐漸與一般民眾形成藩籬。為祛除此一弊病,並恢復佛教之真精神,在革新派之間乃逐漸興起革新運動,其推動者即自稱其教團為大乘或菩薩乘,而貶稱傳統保守的佛教為小乘或聲聞乘。

大乘之興起約在西元前一世紀,由於此新興教團擁有甚多共鳴者,因此其教勢乃迅速擴大。而隨著時代的進展,大乘佛教也逐漸產生變化。其發展階段大致可分為三個時期︰初期(1~300年)、中期(300~700年)與晚期(700~1200年)。初期大乘佛教有許多大乘經典產生,如《般若經》、《維摩經》、《法華經》、《華嚴經》、《無量壽經》等,皆以信仰、實踐為中心。

部派佛教與初期大乘佛教各有其特徵,相異之處約有六點︰

(1)部派佛教以證得阿羅漢為最高理想;初期大乘佛教則以成佛為最高目的。

(2)部派佛教以業報輪迴之苦為主要命題;初期大乘佛教則誓願進入惡趣,以救渡眾生。

(3)部派佛教主要在追求自我的完成;初期大乘佛教則以救濟一切眾生為主。

(4)部派佛教較拘泥於聖典之文句;初期大乘佛教則以「空」的態度,遠離執著,對聖典文句之解釋,較為靈活。

(5)部派佛教以學問、理論為主;初期大乘佛教則以信仰、實踐為要。

(6)部派佛教是出世的出家佛教;初期大乘佛教則是勝義的在家佛教。

初期大乘佛教之集大成者是龍樹、提婆等。尤其是龍樹,被後世譽為大乘佛教之祖。

中期大乘佛教的經典,可分為三個系統︰(1)如來藏思想系統,有《如來藏經》、《勝鬘經》、《大般涅槃經》等。(2)屬阿賴耶思想系統的《解深密經》等。(3)綜合兩種思想的《楞伽經》等。這些經典對哲學思想的強調更甚於信仰實踐。因此,以這些經典為基礎,後來又產生了許多純粹的哲學著作,例如︰阿賴耶識系統的《瑜伽師地論》、《攝大乘論》、《成唯識論》等;如來藏系統則有《寶性論》、《佛性論》等;兩者的綜合則有《大乘起信論》等。此一時期的代表人物有︰無著、世親、陳那、護法等人。

如來藏思想考察的是心的本體,探討吾人何以能夠追求理想、完成人格;而阿賴耶識思想則從現象的層面,考察心性向上或墮落的作用。前者謂為法性說、心性說,後者稱為法相說、心相說。第三種學說則綜合性與相,唱說性相融合。以上所述,可以稱為廣義的瑜伽行派。到了中期大乘佛教的末期,另有受龍樹學說影響的中觀派興起。此二大思想主流成為當時大乘教法的代表。

晚期的大乘佛教,除了繼續前期的學問研究外,更有真言密教的興起。真言密教的出現,是為了掙脫學問研究之流弊,並力圖恢復信仰、實踐的立場。因此,印契、真言、陀羅尼、曼荼羅等遂成為顯示其教理學說的主要方式。此一時期的經典有《大日經》、《金剛頂經》等,以及為數甚多的陀羅尼及儀軌。然而,此深遠穩健的密教,後來與卑俗猥雜的民間信仰結合,喪失了佛教的真精神,墮落為左道密教。

以上三期的大乘經典與論書,在成立之時即陸續傳入中亞、中國、日本及西藏,各地區所接受的大乘佛法,也有初、中、晚期之差別。有些地區以初期大乘為主(如中亞與中國),有些地區以中晚期為主(如西藏)。

◎附一︰〈大乘佛教〉(摘譯自《佛教大事典》)

西元前一世紀,一群學佛求悟自稱菩薩者共同發起改革佛教的運動。其中有成立於各地的在家信徒團體及來自比丘教團者。但是,此一運動並不是由單一性的佛教組織所發起,而是由擁有多樣信仰內容的多數團體所構成,在運動過程中透過與其他團體的接觸、合流而逐漸整頓教理,因此而於西元一世紀成立《般若經》、《法華經》、《華嚴經》、《阿彌陀經》、《寶積經》〈普明菩薩會〉、《維摩經》、《勝鬘經》等初期大乘經典。

這些大乘經典共通的基本思想,可歸納成四點︰

(1)諸佛以救度眾生為其本願,建立佛土以攝眾生。佛是多面性的,既有為救度眾生而顯現的色身,也有真理之象徵的法身。

(2)諸法皆是相對性的存在,是緣起性的空。從悟的立場立論,存在的世界是清淨的,是平等的法性、真如。

(3)為證得佛所證之真理,同臻佛之境地,必須修菩薩行。六波羅蜜就是修行的主要內容,十地是主要的修行過程。

(4)眾生皆有佛性,皆能成佛;眾生自己也要確信自己有成佛的可能。

初期大乘經典出世之後,大乘經典仍陸續不斷的成立,但自從西元二、三世紀間,龍樹撰《中論》,以緣起與空解釋大乘思想以後,大乘佛教進入以論書為主的時代。四、五世紀時,無著、世親從認識論、實踐論的立場重新解釋緣起與空,建立了唯識學說。這時的大乘佛教分成兩大系統,(1)自稱是龍樹直傳的中觀派;(2)以無著、世親之主張為導向的瑜伽行派(唯識派)。此外,五世紀的陳那、七世紀的法稱承襲瑜伽行派所說,而進行論理學的研究。由於兩派思想的交互影響,八世紀時期的大乘佛教,乃呈現中觀思想與瑜伽行思想相互統合的局面。

相對於以僧院為舞台,以論書為中心的哲學佛教之發展,在民眾之間,自七世紀後半期起,萌發了所謂密教的新興佛教運動。密教徒大量吸收佛教之外的民間信仰,並成立《大日經》、《金剛頂經》等密教經典,力圖將教理體系化,其教勢更逐漸滲入僧院內部,終於成為後期大乘佛教的重要部分。

印度區域內的大乘佛教,從八世紀後半開始傳入西藏。西藏佛教由於全盤接受晚期的印度佛教,因此帶有濃厚的密教色彩,且在其後更有獨特的發展,並傳入蒙古一地。中國方面,從紀元前後經由中亞傳入印度佛教,直到八世紀之間,中國佛教的發展一方面是相應印度佛教的發展,一方面則以教相判釋的方法,將包含小乘的整個佛教體系化,而置大乘佛教於優勢的地位。中國佛教各個宗派之成立,係依其所擷取的大乘佛教的某一方面而形成的,因此,中國思想方面的影響因素,也不容忽視。至於朝鮮、日本的佛教,則屬漢譯佛教文化圈。其中,日本將佛教視為中國文化的一部分而加以汲取,因此帶有中國色彩;又由於雜入崇拜祖先、佛俗混融以及要求教理單純化等因素,因而形成獨特的日本佛教。

此外,有關亞洲其他地區的大乘佛教,斯里蘭卡與大乘佛教曾有短時期的交流,但不久即告消失,而成為小乘獨盛的局面。九、十世紀時的蘇門答臘曾經盛行密教;而越南佛教,則源自中國的大乘佛教,這一點是值得吾人注意的。

◎附二︰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二、三講(摘錄)

關於大乘學說思想的來源,各國學者的研究尚未得到明確的結論。對大乘學說的形成,佛教各個部派都曾給予一定的影響,但一般認為大乘與大眾部的關係,更密切些。根據何在呢﹖本來大小乘的區別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的有下列幾點︰

(一)在宗教實踐上,大乘以成佛為目的,而小乘則以達到阿羅漢為究竟。

(二)在理論上,對法空的解釋,小乘對佛說很拘泥,認為(特別是有部)凡佛說的都實在。只要佛說有這類法,有這類概念,也就有這類存在。這是一種概念的實在論。因此,它們不承認萬法皆空,最多只承認人無我,所謂人空法有。小乘中也有主張法無我的,如上座部,但也是用分析方法得出來的,如茶杯現在是完整的,它終有一天要被打破;如用分析方法去看,它也是不完整的,是無自性的。這樣來理解空,當然很不徹底。如果一件東西要待打破時才能認為空,那麼未破之前,很難有此認識。大乘的看法就不然,認為一切皆空,法的自性也是空,所以說一切法的存在如幻如化。

(三)小乘認為要實現自己的理想,非出家過禁欲生活不可;而大乘,特別在其初期,則以居家的信徒為主。並且有些事只有在家才具備條件去做,例如布施中的財施,出家人不許集財,就不能實行。因此,大乘一開始,很重視在家,不提倡出家。(以上第二章)

關於大乘思想的起源,現在的研究已取得一定的成績,但還沒有完全解決。早年日本曾動員十幾名學者專門研究,發表了《大乘佛教的成立史的研究》一書,但是受到資料限制,也未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西洋人的研究就更差了,他們占有的資料更不完備。因此,我們對這問題也不能說得很詳細。

大乘學說的源流,可以從兩方面來看,一是歷史根源方面,二是社會根源方面。歷史根源方面,可從保存下來的文獻裏去探究。從現存資料看,大乘學說是從部派佛學發展來的,各部派對它都有或多或少的影響,其中大眾系的幾派,對它的影響尤深。大眾系各派的思想,後來漸趨大乘化,逐漸發展,終於有了獨立的大乘的一派。當然這並非說部派後來轉化成了大乘,而是說大乘吸收了各部派的特長獨立發展的。從大眾系保留下的許多學說中,有些就很接近大乘思想,如前面所說的方廣部就是。不僅如此,後來的大乘學者們自己也有此看法。漢譯資料中有真諦譯的《部執異論》,據他在譯記裏說,大眾系內部分裂,即因對內部流行的大乘經有信有不信引起的。他還說,多聞部的分出,是由於有位在雪山修行的人(多聞部主)出來宣揚一種深奧思想。所謂「深」,就是超出小乘的大乘思想。後來玄奘去印時,還有這樣的傳統看法︰原在南方的大眾系,以後發展出案達部,再後有方廣部,它們以斯里蘭卡的無畏山寺為根據地,那裏本來是流行上座系的,這時方廣與上座取得調和,同時並存。玄奘認為無畏山的上座已非純粹的上座,應名為「大乘上座」。據此,玄奘似乎也把方廣看得與大乘差不多了。

從上述事實看,大乘思想與大眾系的關係,完全可以肯定。但是,大乘思想,還與其他部派有關。以法藏部說,它發展了本生說,編成為一類「菩薩藏」,這是很特殊的。其他部派只把本生放在雜藏內,或分散於各經籍中,並不獨立為一藏。大乘擴大菩薩在成佛以前的修行方法,把與之相關的種種行事分為六類(六度、六波羅蜜)而都可以得到解脫,這一思想,就與法藏部的重視本生有關。其次,正量部關於業力的說法,六道(有阿修羅道)的說法,五類法(即三世、無為、不可說法)的說法,也都為大乘所吸收。

再從大乘思想發生的社會條件看,它產生並流行於案達羅和笈多兩王朝,也不是偶然的。當時兩王朝在政治上已出現了一個統一的局面,而佛教內部呢,仍日趨分歧,各行其是,實難以適應形勢的發展,這就迫使佛教不得不向統一的方向努力。但是,小乘各部,因循守舊,是不大講通融的,只有新興的大乘,既超然於各部之上,又能吸取諸部之長,有資格擔負組織新說適應統一形勢的重任。再說,案達羅和笈多兩王朝對佛教都不大支持,這就迫使大乘向下層發展以求得群眾的支持。關於這點,大眾部與正量部都是有基礎的,南方大眾系案達部,是向平民群眾宣傳的,正量部主要受到商人的崇信,大乘就是在兩部已有的群眾基礎上興起的,所以在學說中,就反映了這些階層的思想意識。平民群眾從事體力生產,有自發的創造思想,商人追求實際利益,也有些創發傾向,因而大乘思想裏就多少表現出創新的傾向了。另外,商人為了謀利,常與統治者發生矛盾,希望政治有所改良,大乘經中有一部分講到治理國家的問題,這當然只是從維護商人立場出發的,不能說即符合平民的要求。從這些背景看,可以認識到大乘學說產生的社會基礎。

◎附三︰平川彰〈大乘佛教之特質〉(依觀摘譯自《大乘佛教とは何か》)

大乘(Mahāyānā),有大的運載用具之意;運載用具,在此用以譬喻教理。此因教法能將人從迷的此岸,運往悟的彼岸,故有此喻。

大乘教理之所以稱為「大的運載用具」,有下列各種理由︰

第一,其教法係「自利利他」之教理。一般認為被稱為「小乘」(Hīnayāna)的部派佛教,僅專心於解救自己,而不救渡他人。實際上,小乘佛教也行教化弟子與信徒之事,因此不能謂之為只是自利,然其教理的確以自己之修行為主。而大乘佛教的教理則以為利他的活動猶如自利修行的完成。就「自利利他兼備」這一點而言,大乘佛教被稱為「大乘」。此亦名「自覺覺他,覺行圓滿」。

第二,大乘佛教係在家、出家一貫的佛教。就不排除在家者這一點而言,它被稱為大乘。小乘佛教是出家主義的佛教。彼等認為若不出家修行、嚴守戒律,則不得解脫。因此,在家者是被排除在解脫之外的。就排除在家者這一點而言,部派佛教被稱為小乘。釋尊曾為在家者說適合在家者修行的法,但部派佛教沒有將這一類教理保存下來。因此,部派佛教成為主張若不出家持戒,則不得解脫的狹隘之教。

而大乘佛教運動興起於在家者之中,不區別在家與出家。大乘的修行者,亦即修行典範的「釋迦菩薩」,其「六波羅蜜」之修行,係以在家者的身份而實行的。因此,大乘以在家者的修行為主。這是為了「成佛」的修行。像這樣,大乘佛教是在家、出家共通之教;在不排除在家者這一點言,可謂為廣大之教。雖然後來大乘佛教也採用部派佛教的戒律,區別在家與出家,但這是後世才如此的。在初期的大乘佛教中,出家菩薩並沒有自己的戒律。然而這不是意味初期大乘教團沒有出家菩薩。《道行般若經》雖不說出家與在家之區別,但繼其後成立的《大品般若經》云(大正8‧221b)︰「是菩薩離於淫欲,從初發意常作童真,莫使與色欲共會。」此即顯示有離淫欲的出家菩薩。尤其文殊菩薩曾被稱為「法王子」(kumarabhūta);而此語與「童真」同義,或指未結婚的青年。因此,初期大乘教團也有出家菩薩,不過他們是自發性的斷淫欲,而不是受小乘的二五○戒所致。在菩薩所修的六波羅蜜中,並沒有顯示在家、出家有別。在教理上,在家、出家無別,此即表明大乘佛教之廣,是被稱為大乘的理由之一。

第三,大乘佛教係普濟賢愚與善惡之教。此可依難行道、易行道言之。在實踐與信仰兼重這一點上,大乘是愚者、弱者皆不遺漏的佛教。大乘雖也有嚴格的修行,但同時也有用以接引意志薄弱者或為惡者的易行道。此因大乘佛教係以佛陀為重之故。發起菩薩之自覺,決意修習與釋迦同樣艱苦行的人,其所行即是難行道。這是修習與佛陀所行相同的佛教。相對於此,弱者有仰賴佛陀慈悲而被救的「信仰之道」。《法華經》卷二云(大正9‧14c)︰「今此三界,皆為我有。其中眾生,悉為吾子。(中略)唯我一人,能為救護。」亦即大乘佛教是立足於佛陀之慈悲的教派。認為信仰佛陀而得救的佛教,成立於此。由於信仰的佛教不捨棄意志薄弱者及惡人,因此是廣大之教。大乘佛教中,如《般若經》、《法華經》之類,皆以法為中心,但在重視信仰的人而言,則將教法當作明咒(vidya)或陀羅尼信奉,而主張讀誦與受持經典,可獲大功德。因此仍然是信仰的佛教。

像這樣的大乘佛教,有行的佛教與信的佛教兩種,是不遺漏任何人的廣大之教。

第四,佛身論發達。小乘佛教中,佛陀是「導師」,是說法的佛。由於重視被說的「法」,因此,對於能說者的「佛」之研究,並沒有特別發展。而大乘佛教的佛陀,由於被要求是一位救渡者,因此產生其救渡的能力及如何救渡等疑問,其「救渡力」被強調,從而以之為超人的理論根據亦被研究。初期大乘佛典中,已有非常進步的佛陀觀出現。例如謂阿閦佛(Akṣobhya)建立淨土一事,在成立極早的《道行般若經》中已可見及。《道行般若經》沒有言及阿彌陀佛,但在同是成立頗早的《般舟三昧經》中曾提及,而講述阿彌陀佛建立淨土及救渡眾生的《大阿彌陀經》其成立也早。其次,在《法華經》中說久遠實成的釋迦,《華嚴經》說遍滿世界的毗盧舍那佛。這些佛的能力皆遠超生於印度的釋尊,具有無限光明與無限的壽命及不可思議的神通力,是真理之人格化。其後,佛陀的本質及威力的根據被更深入的探究,乃至有法身、報身、應身等佛身論產生。進而與法身有關的法性、法界、真如等思想也發展開來。

像這樣,研究佛陀的本質,發展出種種佛身論,這是大乘的特色。

第五,大乘佛教說所有的人都可成為菩薩(bodhisattva)。小乘佛教中,提到菩薩,主要是指釋尊的前身釋迦菩薩,以及未來佛的彌勒菩薩。此外,也認為過去佛也有其菩薩時代,但凡此皆指業已成佛者的前生而言。而大乘佛教則認為即使未得授記的凡夫,也由於發菩提心,而得稱「我是菩薩」。因而大乘的菩薩觀念係依「信」而起。「你是菩薩」的授記,必是由佛所給予。因此,大乘菩薩根據對佛的信仰,而產生自己是菩薩的信念。小乘佛教中有稱為「聲聞」(śravaka)者。所謂聲聞,是指「聞佛音聲的人」,即指佛弟子。小乘佛教徒有「佛弟子」之觀念,但不認為另有其悟與佛等同的「菩薩」。因此,小乘佛教談到菩薩,只是指佛的前生。而稱完成聲聞的修行的人為「阿羅漢」。阿羅漢意為斷煩惱者。佛陀是斷煩惱且得一切智的人。而大乘佛教則以達到此等果位的佛陀為目的,比起以阿羅漢為目的的小乘佛教,其目標更為高遠。

由於信仰釋迦佛,因而起意倣效釋迦菩薩行跡,於是產生了成佛的佛教。這是決心追隨釋迦所行之道,因此是艱苦的修行道。此即所謂「發菩提心」。此修行被整理為「六波羅蜜行」。但是也有意志薄弱者,雖生起成佛之願,卻不能實行。彼等則期望仰賴因佛之救渡,而得成佛。兩者所行不同,但「成佛」的目的不異。因此,兩者皆是菩薩。

◎附四︰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摘錄)

大乘──求成佛道的法門,從多方面傳出,而向共同的目標而展開。從《阿含經》以來,佛弟子有了利根慧深的「法行人」,鈍根慧淺的「信行人」──二類,所以大乘興起,也有「信增上」與「智增上」的不同。重信的,信十方佛(菩薩)及淨土,而有「懺罪法門」、「往生淨土法門」等。重智慧的,重於「一切法本不生」,也就是「一切法本空」,「一切法本淨」,「一切法本來寂靜」的深悟。大乘不是聲聞乘那樣,出發於無常(苦),經無我而入涅槃寂靜,而是直入無生、寂靜的,如「般若法門」、「文殊師利法門」等。直觀一切法本不生(空、清淨、寂靜),所以「法法如涅槃」,奠定了大乘即世間而出世間,出世間而不離世間的根本原理。重信與重慧的二大法門,在互相的影響中。大乘是行菩薩道而成佛的,釋尊菩薩時代的大行,願在穢土成佛,利濟多苦的眾生,悲心深重,受到淨土佛菩薩的無邊讚歎!重悲的行人,也在大乘佛教出現︰願生人間的;願生穢土(及無佛法處)的;念念為眾生發心的;無量數劫在生死中,體悟無生而不願證實際的。悲增上行,是大乘特有的。不過初期大乘的一般傾向,重於理想的十方淨土,重於體悟;重悲的菩薩道,得不到充分的開展,而多表現於大菩薩的慈悲救濟。

從「佛法」而發展到「大乘佛法」,主要的動力,是「佛涅槃以後,佛弟子對佛的永恆懷念」。佛弟子對佛的信敬與懷念,在事相上,發展為對佛的遺體、遺物、遺迹的崇敬;如舍利造塔等,種種莊嚴供養,使佛教界煥然一新。在意識上,從真誠的仰信中,傳出了釋尊過去生中的大行──「譬喻」與「本生」,出世成佛說法的「因緣」。希有的佛功德,慈悲的菩薩大行,是部派佛教所共傳共信的。這些傳說,與現實人間的佛──釋尊,有些不協調,因而引出了理想的佛陀觀,現在十方有佛與十方淨土說,菩薩願生惡趣說。這都出於大眾部(Mahasaṃghikāḥ)及分別說部(Vibhā-jya-vādināḥ),到達了大乘的邊緣。從懷念佛而來的十方佛(菩薩),淨土,菩薩大行,充滿了信仰與理想的特性,成為大乘法門所不可缺的內容。

「大乘佛法」,是從「對佛的永恆懷念」而開顯出來的。於十方佛前懺悔,發願往生他方淨土的重信菩薩行,明顯的與此相關。悲願行菩薩,願在生死中悲濟眾生,及大菩薩的示現,也是由此而引發的。直體「一切法本不生」的重慧菩薩行,也有密切的關係。「空」、「無相」、「無願」、「無起」、「無生」、「無所有」、「遠離」、「清淨」、「寂靜」等,依《般若經》說,都是涅槃的增語。涅槃是超越於「有」、「無」,不落名相,不是世俗「名言」所可以表詮的。「空」與「寂靜」等,也只烘雲托月式的,從遮遣來暗示。釋尊入涅槃後,不再濟度眾生了,這在「對佛所有的永恆懷念」中,一般人是不能滿足的。重慧的菩薩行,與十方佛、淨土等思想相呼應,開展出「一切法本不生」的體悟。「一切法本不生」,也就是「一切法本來寂靜」,涅槃不離一切法,一切法如涅槃,然後超越有、無,不落名相的涅槃,無礙於生死世間的濟度。所以「佛涅槃後,佛弟子對佛的永恆懷念」,為通曉從「佛法」而「大乘佛法」的總線索。(以上〈自序〉)

平川彰博士的《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開闢一新的方向──「大乘教團的起源」,這是一個卓越的見解!他在佛與僧別體,佛塔非僧伽的所有物;及部派間不能共住交往,大乘當然也不能與部派佛教者共住;大乘經以十善為尸羅(戒)波羅蜜,十善為在家戒等理由,推想大乘與出家的部派佛教無關。大乘不出於出家的部派佛教,推想有非僧非俗的寺塔集團,以說明大乘教團的起源。果真這樣,初起的大乘教團,倒與現代日本式的佛教相近。這一說,大概會受到日本佛教界歡迎的,也許這就是構想者的意識來源!不過,佛塔與出家的僧伽別體,佛塔非僧伽所有,是否就等於佛塔與在家人,或不僧不俗者一體﹖佛塔屬於不僧不俗者的所有物﹖部派間真的不能交往嗎﹖十善戒但屬於在家嗎﹖這些問題,應該作更多的研究!(以上第一章)

舍利塔,佛教初期是由在家信眾建造的。供養塔的財物,如有多餘的,就由在家人存放生息,作為修治供養塔的費用。上面所引的文字,說明了舍利塔由在家眾而移歸出家眾的過程。七百結集的主要問題,是毗舍離(Vaiśālī)比丘的受取金銀,在當時是認為非法的。在佛教的發達中,舍利塔越來越莊嚴,供養也越來越豐厚,無論是金銀珍寶,以及作為貨幣流通的金錢,僧眾都為塔為僧而接受了。受卷銀財物生息的,也由毗舍離比丘開始。這一制度,終於為佛教全體所接受;錫蘭也同樣是寺庫中珍寶多得不計其數。然僧眾可以為塔、為僧(甚至為自己)接受金銀,卻不准手捉,而要由淨人或優婆塞,代為分別(塔物與僧物,不能混雜)存取,代為經理生息。淨人是「寺家人」,古代是屬於僧伽的,如北魏的僧祇戶那樣。可信優婆塞,是僧眾所認可的,認為是尊敬三寶,深信因果,不會盜取、欺誑的。所以由淨人與優婆塞經營,並非屬於淨人與優婆塞所有,只是代理,服從僧伽的意旨而辦事的。大乘佛法從部派佛教中發展出來,要從阿育王以後的部派佛教的發展去理解,不宜依據早期情況(塔物由在家人經營),及誤解比丘不得在塔中住宿,而想像為從僧伽以外,非僧非俗的佛塔集團中出來。這一段,應與平川彰博士《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作對比的觀察。(以上第二章)

◎附五︰印順《無諍之辯》〈談入世與佛學〉(摘錄)

大乘理論的特點,是「世間不異出世間」;「生死即涅槃」;「色(受想行識)不異空,空不異色」。從一切法本性空寂的深觀來看一切,於是乎世間與出世間的對立被銷融了︰可以依世間而向出世,出世(解脫)了也不離世間。從理論而表顯於修行,以佛菩薩所行為軌範,布施被看作首要的道品(六度之首);慈悲為菩薩道的必備內容,沒有慈悲,就不成其為菩薩了。如果我所理解的,與實際不太遠的話,那末大乘入世佛教的開展,「空」為最根本的原理,悲是最根本的動機。中觀也好,瑜伽也好,印度論師所表彰的大乘,解說雖多少不同,而原則一致。從「空」來說,如《瑜伽》〈真實義品〉所說︰「空勝解」(對於空的正確而深刻的理解)是菩薩向佛道的要行。生死性空,涅槃性空,在空性平等的基點上(無住涅槃),才能深知生死是無常是苦,而不急急的厭離他;涅槃是常是樂,是最理想的,卻不急急的趣入他。把生死涅槃看實在了,不能不厭生死,不能不急求涅槃。急急的厭生死,求涅槃,那就不期而然的,要落入小乘行徑了!在「空勝解」中,法法平等,法法緣起──身心、自他、依正都是相依相待的存在。於是悲心內發,不忍眾生苦,不忍聖教衰而行菩薩道。在菩薩道中,慈悲益物不是無用,反而是完成佛道的心髓。為眾生而學,為眾生而證。一切福慧功德,回向法界,回向眾生。一切不屬於自己,以眾生的利益為利益。沒有慈悲,就沒有菩薩,沒有佛道,而達於「佛心者,大慈悲是」的結論。本於這種理論而見之於實行,主要的如《般若經》所說,時時警策自己︰「今是學時,非是證時。」因為從無我而來的空慧,如沒有悲願功德,急求修證,儘管自以為菩薩,自以為佛,也不免如折翅(有空慧的證悟,沒有悲願的助成)的鳥,落地而死(對大乘說,小乘是死了)。所以菩薩發心,以空勝解成大慧,以福德成大悲。一定要悲願深徹骨髓,然後證空而不會墮落小乘。總之,大乘的入世的佛法,最初所表達的要點是︰不異世間而出世,慈悲為成佛的主行,不求急證,由此而圓成的才是真解脫。

◎附六︰〈大乘〉(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大乘,係大根性人所乘之法門。「小乘」之對稱。梵語mahāyāna,音譯為摩訶衍;另有上乘(uttarayāna)之稱。大,為廣大之義;乘,運載之義。即指運載菩薩大根性人,令達菩提涅槃彼岸之自利利他悲智雙行的法門。此等法門稱為大乘教。相對的,運載聲聞、緣覺等小機,令至灰滅涅槃境地之孤調自度的法門,稱為小乘,宣說此法門者稱為小乘教。

有關大乘與小乘的不同,可從教理、智斷、行位、因果等各方面來討論,但若顯示其要點,可就教理及實修二方面來衡量。從教理上來說,大乘所談幽深玄妙,小乘則較淺近。從實修上而言,大乘之發心廣大,以利他救濟為先,能長時積集無量功德;而小乘則以脫苦灰滅為念,無暇顧他,故不講求長劫修行。

關於大乘一語,茲列大乘經論、小乘經典等所說如下︰

(一)大乘經論所說之大乘

(1)大乘經所說︰《法華經》卷二〈譬喻品〉云(大正9‧13b)︰「若有眾生,從佛世尊聞法信受,勤修精進,求一切智、佛智、自然智、無師智、如來知見、力、無所畏,愍念安樂無量眾生,利益天人,度脫一切,是名大乘。」《大般若經》卷五十一〈辯大乘品〉云(大正5‧290b)︰「大乘相者,謂六波羅蜜多。(中略)發應一切智智心,大悲為上首,以無所得而為方便,自施一切內外所有,亦勸他施內外所有,持此善根與一切有情同共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大方等大集經》卷十〈海慧菩薩品〉云(大正13‧64c)︰「諸乘之中大乘最,(中略)道樹下觀十二緣,起已愍眾說大乘,十方眾生乘大乘,乘無增減如虛空,(中略)具足六度六神通,具善方便修三昧,能壞諸魔及邪見。」

北本《涅槃經》卷十四謂諸大眾有求小乘與求大乘二類,佛在波羅奈城為前者說法,在拘尸那城為後者轉法輪。《稱讚大乘功德經》解釋大乘之名義時,立有三十餘條,其中說及(大正17‧911c)︰「此乘能顯諸菩薩行無不具足,故曰大乘。此乘能顯佛地功德無不備悉,故曰大乘。此乘利樂一切有情盡未來際,故曰大乘。(中略)此乘超過獨覺乘等,最上無比,故曰大乘。」《地藏十輪經》卷七謂大乘者,受持第一清淨律儀,修行第一微妙善行,具足第一堅固慚愧,深見深畏後世苦果,遠離所有一切惡法,常樂修行一切善法,慈悲常遍一切有情,恆普為作利益安樂,救濟度脫一切有情所有厄難生死眾苦,不顧自身所有安樂,唯求安樂一切有情,如是名為住大乘者。

《菩薩善戒經》卷七〈菩薩功德品〉謂有七事大,故名大乘,即{1}法大,謂菩薩法藏於十二部經最大最上,故名毗佛略。{2}心大,謂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3}解大,即解菩薩藏毗佛略經。{4}淨大,謂菩薩發心已,其心清淨乃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5}莊嚴大,謂菩薩具足功德莊嚴、智慧莊嚴。{6}時大,謂菩薩摩訶薩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三阿僧祇劫修行苦行。{7}具足大,指菩薩具足三十二相八十種好以自莊嚴,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此七義中,前六者係約因,後一約果。

(2)大乘論所說︰《大智度論》卷一百云(大正25‧756b)︰「佛法皆是一種一味,所謂苦盡解脫味。此解脫味有二種,一者但自為身,二者兼為一切眾生。雖俱求一解脫門,而有自利、利人之異,是故有大、小乘差別。為是二種人故,佛口所說以文字語言分為二種。」《十二門論》亦云(大正30‧159c)︰
「摩訶衍者,於二乘為上故,名大乘。諸佛最大,是乘能至,故名為大。諸佛大人乘是乘故,故名為大。又能滅除眾生大苦與大利益事,故名為大。又觀世音、得大勢、文殊師利、彌勒菩薩等,是諸大士之所乘故,故名為大。又以此乘能盡一切諸法邊底,故名為大。」

玄奘譯‧無著撰《攝大乘論》卷,謂大乘相對於小乘,有十一種差別。即{1}由所緣差別,以大乘法為所緣故。{2}由資持差別,以大福智二種資糧為資持故。{3}由通達差別,以能通達補特伽羅法無我故。{4}由涅槃差別,攝受無住大涅槃故。{5}由地差別,依於十地而出離故。{6}、{7}由清淨差別,斷煩惱習,淨佛土故。{8}由於自他得平等心差別,成熟有情加行無休息故。{9}由生差別,生如來家故。{10}由受生差別,常於諸佛大集會中攝受生故。{11}由果差別,十力無畏不共佛法無量功德果成滿故。(編按︰第{6}與第{7}都是「由清淨差別」,據真諦譯‧世親釋《攝大乘論釋》卷八載,第{6}所明為內清淨,第{7}為外清淨。即內由自相續中修道,滅除煩惱習氣,故名內清淨。外由修淨土行,所居之土無有五濁,如頗黎珂等世界,故名外清淨。)

此外,立七義以釋大乘之所以者頗多。其中,《菩薩地持論》卷八立法大、心大、解大、淨心大、眾具大、時大、得大。《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六、《顯揚聖教論》卷八、《金剛般若論》卷上等所說,則與前述《菩薩善戒經》所說大致相同。但《大乘莊嚴經論》卷十二立緣大、行大、智大、勤大、巧大、果大、事大。《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一列境大等七義,其名義則與《菩薩戒經》稍異。

(二)小乘經典中所顯示之大乘

《增一阿含經》卷一云(大正2‧550a)︰「菩薩發意趣大乘,(中略)方等大乘義玄邃。」《長阿含經》卷二云(大正1‧12c)︰「大乘道之輿,一切渡天人。」其他,有說及一乘之語,如《雜阿含經》卷四十四云(大正2‧322b)︰「有一乘道,能淨眾生,度諸憂悲,滅除苦惱,得真如法。」同經卷二十亦云(大正2‧143b)︰「說一乘道,(中略)得真如法。」此係指三世諸佛以此一乘道,度生死海。

如上所述,小乘經典所用之大乘語。並非大小對立而寓褒貶之意,完全只就其所尊崇而稱大乘。如依前文來說,係表示發起遠大志願,難作能作的菩薩之道。因此,小乘經典中,無一處以小乘之語自稱。由此可以斷定,以小乘為低劣,且令大小對立之事,至少是在大乘經典流布以後。

而有關大乘經典開始流布的年代迄今仍無法詳知,一般相信是在龍樹出世年代之前不久。大乘經典所出現的思想,係出自小乘經典,如阿含部經典中,有大乘特有的名稱──真如、一乘、三三昧、六波羅蜜等。此外,小乘諸部中,一說部有關諸法如幻之論為大乘諸法實相論之先驅,說出世部有關俗妄真實的說法為大乘真如緣起論之先驅,經量部的根本識、種子說,及大眾部末計與化地部末計之細意識說,為大乘賴耶緣起論之先驅。因此,大小乘之間並不是完全異趣。此等小乘諸部中較進步的立義,或可稱之為大乘義。自龍樹以後大乘教興起以來,或為顯示自教之色彩,乃頗有貶斥小乘之語。

(三)後代大乘諸家所用之大乘
至後代,大乘諸家在同一大乘之中,分別勝劣、權實,特以自家之宗義為勝、為實,以彰顯自宗。如密教,一行《大日經疏》卷一立七義解釋大乘,即︰

(1)以法大故,謂諸佛廣大甚深祕密之藏,毗盧遮那遍一切處大人所乘。

(2)發心大故,謂一向志求平等大慧,起無盡悲願,誓當普授法界眾生。

(3)信解大故,謂初見心明道時,具足無量功德,能遍至恒沙佛剎,以大事因緣成就眾生。

(4)以性大故,謂自性清淨心金剛寶藏無有缺減,一切眾生等共有之。

(5)依止大故,謂如是妙乘即法界眾生大依止處,猶如百川趣海、卉木依地而生。

(6)以時大故,謂壽量長遠出過三時,師子奮迅祕密神通之用未曾休息。

(7)以智大故,謂諸法無邊故等虛空心,自然妙慧亦復無邊,窮實相原底,譬如函蓋相稱。

此即指密教為最勝大乘,將「乘」解釋為進趣之義。因此,覺眼《住心品疏冠註》卷四註釋《大日經疏》之「勝上大乘」時,謂大乘之名雖通顯密,但無上最上佛乘之稱獨在密乘,為顯此義,乃冠上「勝上」二字,又顯教諸經論中雖明大乘之義,猶是法界一門,非普門真實能攝之大乘,而密宗大乘之道係無所能到之異,無所能行之殊,此為自宗不共之大乘實義。

另外,如華嚴宗、天台宗等,且進而在大乘之中區別權實。澄觀《華嚴經疏鈔玄談》卷四云(卍續8‧447上)︰「今明大乘,尚有權實。」最澄《愍諭辨惑章》謂大乘有二,即權大乘與實大乘,權大乘指三車中之牛車,實大乘指露地之大白牛車。

權實之區別,係根據《法華經》〈譬喻品〉三車四車之差別而分別三乘、一乘。此中,權大乘為大乘中未了義之說,即如主張凝然不作、立五姓各別者,即所謂三乘教。實大乘係大乘中之了義說,指如立一性皆成而唱真如隨緣者,即所謂一乘教。此種分判,乃後代興起之大乘諸宗為顯示自宗的優秀,在同一大乘中作區別時所用。諸宗教判,往往在大乘諸門中分判勝劣、高下,如天台四教的通、別、圓教,華嚴五教的始、終、頓、圓,皆就大乘而判。此外又有北地禪師分有相、無相二種大乘,密宗分大乘為法相、破相、法性等三宗。

(四)屬於大乘之諸宗
據《大唐西域記》所載,印度係大乘、小乘二教並行。《南海寄歸傳》卷一謂二者之區別不明,其文云(大正54‧205c)︰
「其四部之中,大乘、小乘區分不定。北天、南海之郡純是小乘,神州赤縣之鄉意存大教,自餘諸處大小雜行。考其致也,則律撿不殊,齊制五篇,通修四諦。若禮菩薩,讀大乘經,名之為大;不行斯事,號之為小。所云大乘,無過二種,一則中觀,二乃瑜伽。」

中國所傳十三宗之中,三論、涅槃、地論、淨土、禪、攝論、天台、華嚴、法相、真言等諸宗,皆屬大乘。在日本,除從中國傳至日本之大乘諸宗外,另在日本興起的淨土宗、真宗、日蓮宗、融通念佛宗、時宗等,亦屬大乘。以上諸宗,若分別權大乘、實大乘,則法相宗攝屬權大乘;三論宗若依華嚴宗義而分別,從五教中的空、始教方面而言,係攝屬權大乘,照自有一性皆成之意而言乃攝於實大乘;天台宗、華嚴宗、真言宗等屬於一乘教者,悉皆攝屬實大乘。

(五)大乘之佛說非佛說
與小乘佛法結集之史實相比較,大乘法的結集史實甚為模糊。《大智度論》卷一百載(大正25‧756b)︰「佛滅度後,文殊尸利、彌勒諸大菩薩,亦將阿難集是摩訶衍。」《金剛仙論》卷一謂集之於鐵圍山外。但此等敘述當非事實。因此乃有懷疑大乘究竟是否為佛說者。

在大乘得勢之時,此大乘非佛說之聲似愈喧騰,當時之大乘教徒中,有針對此說試加辯解者。如無著《大乘莊嚴經論》卷一云(大正31‧591a)︰「有人疑此大乘非佛所說,云何有此功德可得﹖我今決彼疑網,成立大乘真是佛說。」並設不記、同行、不行、成就、體、非體、能治、文異等八因;《顯揚聖教論》卷二十亦為相同的目的,立有十因;護法等亦於《成唯識論》卷三云(大正31‧14c)︰「又,聖慈氏以七種因,證大乘經真是佛說。」

我國六朝時代,如慧導、曇樂、僧淵等曾疑大乘經,但未詳彼等是否提倡「大乘非佛說」。另據《出三藏記集》卷五所載,竺法度執小乘教,唯禮釋迦一佛,不承認十方佛,不許讀誦大乘經典。此等當出自大乘非佛說之見解。近至清代,英國耶穌教傳教士艾約瑟迪謹,嘗著《釋教正謬》一書,主張大乘非佛說。

在日本,小乘未曾獨立為一宗,唯有兼習之者,亦未聞僧徒中有主張大乘非佛說者,及之者,亦未聞僧徒中有主張大乘非佛說者,及至德川時代,始見有學者主張此說。如富永仲基《出定後語》、服部天游《赤倮倮》、平田篤胤《出定笑語》等即是。而在佛教內,雖有潮音、文雄等人辯駁其說,但無法積極成立大乘為佛說之論。明治維新以後,由於泰西學術之影響,佛教界內產生以歷史性、批評性自由研討之風潮,大乘佛說論亦被研究。研究的結果,承認在某種意義上,大乘確非佛說,同時在同樣的意義上,小乘經典之一部分亦為後世所附加增益云云。

〔參考資料〕 印順《印度佛教思想史》;EdwardConze著‧胡國堅譯《佛教的本質及其發展》(《世界佛學名著譯叢》{2});印順(等)著《大乘佛教之發展》、太虛(等)著《大乘佛教的問題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98}、{99});木村泰賢《大乘佛教思想論》;宇井伯壽《佛教思想研究》;宮本正尊《大乘佛教の成立史的研究》;山田龍城《大乘佛教成立史論序說》;中村元《インド思想史》;上田義文《大乘佛教の思想》;Th. Stcherbatsky《The Conception of BuddhistNirvana》;Max Weber《The Religion of In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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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律學辭典]
三寶物一一物互用

子題:佛物有四種、佛受用物、施屬佛物、供養佛物、獻佛物、法物四別、常住僧物通濟他寺羯磨和得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隨相物中自互。先約佛物有四種:一﹑佛受用物。不得互轉,謂堂宇、衣服、床帳等物,曾經佛用者,著塔中供養,不得互易。如前寶梁經說。五百問事云,不得賣佛身上繒,與佛作衣。又佛堂柱壞,施主換訖,故柱施僧,僧不得用。律中,佛言,若佛園坐具者,一切天人供養,不得輒用,皆是塔故。廣敬,如僧像致敬法中。二﹑施屬佛物。五百問云,佛物,得買取供養具供養。十誦,以佛塔物出息,佛言聽之。五百問云,佛物,不得移至他寺,犯棄;若眾僧盡去,白僧,僧聽,將去無罪。比丘客作佛像書經,得物不得取。若得佛家牛畜,亦不得使;使佛牛奴,得大罪。三﹑供養佛物僧祇,供養佛華多,聽轉賣,買香燈;猶故多者,轉賣,著佛無盡財中。五百問云,佛旛多,欲作餘佛事者得;施主不許,不得。準此,迴改作故,不轉變本質。如大論云,如畫作佛像,一以不好,故壞得福;一以惡心,壞便得罪也。四﹑者獻佛物。律云,供養佛塔食,治塔人得食。善見云,佛前獻飯,侍佛比丘食之;若無比丘,白衣侍佛,亦得食。準此,俗家佛盤,本不屬佛,不勞設贖;言贖偽經。次、明法物,亦有四別:一﹑法所受用。如箱函匱簏巾帊之屬,本是經物曾經置設,不可迴改。餘三得不,準上可知。三、明僧物。若二種常住〔僧物〕,局處已定,不可轉移,如上所明;若通濟他寺羯磨和得初之常住,止得受用。十方常住,鳴稚同時,即預食分;若惡戒及時,有德非時,非法而用,並結偷蘭。二種互用,通和得不,準上可知。常住人畜,必無賣買。準經罪重,諸律無文。故僧祇中,施僧婢,並不合受;可以意知。若論二種現前,罪互如上。就輕重二物,斷割非文,違者,雙結二罪。」  資持記釋云:「一一互者,此與當分不同。如佛一種,當分乃對餘佛明之;此門即就一佛自辨。」(事鈔記卷一七‧三六‧一九)


三衣披著法式

亦名:三衣披著法式凡經四制、袈裟披著法式

子題:制袈裟左臂坐具在袈裟下、制衣角在肩後聽以尼師壇鎮之、制還以衣角居于左臂坐具還在衣下、制上安鉤紐令以衣角達于左臂置於腋下

行事鈔‧二衣總別篇:「三千威儀云,著三衣,不得向佛塔上座三師,亦莫背,不得口銜及兩手奮。毗柰耶云,不得垂三衣前角。註云,不挑著肩上,而垂臂肘前。以垂臂上名象鼻也。」資持記釋云:「初明著時或對佛僧,不得向背,理應側身,要須屏處。口銜手奮,恐汙損故。毗奈耶中註云象鼻,即犯眾學不齊整戒。文注顯然,今皆垂肘,豈知步步越儀犯吉?今準感通傳,天人所示,凡經四制。世多迷執,略為引之。彼云,元佛初度五人,爰及迦葉兄弟,並制袈裟左臂坐具在袈裟下,西土王臣,皆披白[疊*毛],搭左肩上,故佛制衣角居臂異俗。此一制也。後徒侶漸多,年少比丘儀容端美,入城乞食,多為女愛,由是制衣角在肩後為風飄聽以尼師壇鎮之此二制也。後有比丘為外道難言,袈裟既為可貴,有大威靈,豈得以所坐之布而居其上,比丘不能答,以事白佛,由此佛制還以衣角居于左臂坐具還在衣此三制也。於後比丘著衣不齊整,外道譏言狀如婬女,猶如象鼻,由此始制上安鉤紐令以衣角達于左臂達即到也置於腋下不得令垂,如上過也。今須準此。乍可挑著左肩,若垂臂肘,定判非法,步步結罪。舊云,今在左臂為正,但不得垂尖角者,非也。(事鈔記卷三○‧四二‧五)


三衣重數

亦名:衣之重數、袈裟重數

子題:三時故制三衣、葉相

隨機羯磨‧衣藥受淨篇:「若作新衣,一重作安陀會、鬱多羅僧,二重作僧伽梨;若故衣者,二重作安陀會、鬱多羅僧,四重作僧伽梨;若糞掃衣,隨意多作。」(隨機羯磨卷下‧一‧八)

濟緣記‧釋衣藥篇:「分別功德論云,為三時故制三衣。冬則著大衣;夏則著輕五條;春則著中。大衣對冬,故須複作。此謂對時而制,非謂三時各定一衣。章服儀云,但以變在人情,不惟源本。本在遮寒,單疏非分。」(業疏記卷一八‧一五‧一一)

資持記釋云:「若據諸律重作,或以布通縵,或兩衣縫合。今準感通傳,天人示法,逐相填之。彼敘天人問云,大衣重作,師比行之。然於葉下乃有三重,豈得然耶?即問其所作。便執余衣以示之。此葉相者,表於稻田之塍疆也。以割截衣段,就裏刺之,去葉[麥*廣]麥已後。此則條內表田,葉上表渠相,豈不然耶?今則通以布縵,一非割截,二又多重。既非本制,非無著著之失。」(事鈔記卷三○‧二一‧七)


佛物四種

亦名:四種佛物

子題:佛受用物、屬佛物、供養佛物、獻佛物、佛前獻飯侍佛比丘食之、常住僧食供佛後還入常住

戒本疏‧四波羅夷法:「言佛物中,有四差別:初佛受用物者。如堂宇衣服,及以金石泥土,曾為佛像之所受用者,不得差互,常擬供養,生世大福。故律云,若是佛園坐具等者,一切天人供養,同塔事故。所以不許者,莫不即體法身之相,表處是深,不得輕故。二﹑屬佛。所以得轉者,由本施主,通擬佛用,故得貨易。不同前者曾為勝相,故唯一定也。三﹑供養〔佛〕物。以幡華等,得貨易者,事同屬佛,可以義求。四﹑獻佛物者。開侍衛者用之,義同佛家之所攝故。如薩婆多,有施法者,法師說法誦經者,亦取分故。餘廣如鈔。」行宗記釋云:「四中,初標示,物即飲食果實等。次明用與,初判屬侍人。今時掌佛廟人,義通道俗。善見云,佛前獻飯侍佛比丘食之白衣侍佛亦得食之。如下,引例。論云,若施法者,分作二分,一分與經法,一分與誦經說法人。謂彼雖施法,而人獲分;例今侍佛,得食無疑。古記問云:『若用常住僧食供佛,通彼用否?』答:『法苑云,後還入常住』。」(戒疏記卷六‧四三‧六)(請參閱附錄二『三寶物表』一五一頁)


坐具增量

亦名:尼師壇增量

子題:益縷際

行事鈔‧二衣總別篇:「僧祇云,更增者,二重三重,對頭卻刺;互減互過,皆波逸提。諸律增者,於緣外增之。……如法者,準初量已截斷施緣。若坐時膝在地上者,依增量一頭一邊接裨之。此是定教正文。不依此法,一生無如法處坐。薩婆多,佛在時,比丘不臥者多,故小;後開益縷際,從織邊,唯一頭更益一[打-丁+桀]手,令比丘臥僧臥具。今時有戒本一[打-丁+桀]者,此是十誦律。四分有者,錯用故。準論凡長小尺六尺廣三尺,僧臥具八尺四尺四分明坐具法異。不須用之,但用增法。必欲準用,亦須畜之。不成受持,且將說淨。」資持記釋云:「僧祇明增量,初示增法。二三重者,並隨本物。對頭謂兩緣相[鬥@斲]。下制限量,止得一尺。互過減者,長過廣減,廣過長減,俱過可知,俱減無過。諸下,通指餘部增法皆同。……準初量者,即齊長四廣三之內餘衣過量猶通,坐具尺數,最須審悉。微過犯戒,作可減小。截斷者,遮通量之非。施緣,謂刺合邊緣一切成已。緣謂邊際,非謂四圍揲者,作時不須截揲。若下,次教增法。先令坐試,意彰須否;必可容身,不須增矣。依上增量,即長五廣四。頭謂長頭,邊即廣邊,各增一尺,應須二緣[鬥@斲]頭連刺。感通傳,天人令破開一尺,四周增之,今為定式。且迦留減佛四指,身軀極大,尚止於增量而已。今時報劣,尟過六尺;堅執增廣,反斥初制。不唯愚暗,加復我人。細讀斯文,早希悛革。又準三十,當須揲故,縱廣二尺,壞其新好。此下,結告。定教則千聖不易,正文乃三藏所傳,猶恐不遵,復加註勉。大慈深切,愚者寧知。……多論即解十誦。彼律長增一[打-丁+桀],廣則不增;論家欲顯增長之意,故云令臥等。則與四分開緣全異。有執須增者,乃引此文為據,不見下文故。即是增,謂邊際。註中,初辨戒文。準下,次示尺數。四分下,次準今宗揀異,上句指本宗。如上所明。其異有二:一者但增半[打-丁+桀],二者長廣各增。下二句揀他部。今宗四分,不可依彼;故云不須用之。然從織邊益縷,可證截斷後裨,故云但用增法。註中恐有欲畜,故復示之。」(事鈔記卷三一‧三‧四)


夢有四種

戒本疏‧十三僧殘法:「善見論夢有四種:一﹑四大不和故夢。如見山崩地動,飛騰虛空,虎狼賊逐等。二﹑先見故夢。如晝見青黃男女,夜則夢見。三﹑天人與夢。或有善惡,天子為現善惡兩夢。四﹑想心故夢。此人前身為福,則有善夢,誦經禮佛等,若為惡者,則見殺盜等。前二不實,經云,如夢幻等是也;後二為實,經云,但取夢相,如方等佛名所說。」(戒疏記卷八‧二○‧一八)


大妄語戒犯相

子題:遣書印、書印、作知相、大妄語戒稱佛犯蘭有二義

含註戒本‧四波羅夷法:「若作是虛,而向人說,前人知者波羅夷,不知者偷蘭。若遣手印、若遣使、若書、若作知相、若知者其犯亦爾。若於不能變形畜生向說,得突吉羅。下四眾如前說。」(含註戒本卷上‧八‧四)

戒本疏‧四波羅夷法:「(一﹑釋書印)初自作輕重中,若遣書印,西域人指,並貫環印,見相知心,義應假語。(二﹑釋作相)言作〔知〕相者,現身口威儀,令異凡度也。(三﹑釋誑畜)於不變畜,向說何益者,以出家人,言行相守;何得自輕,妄稱不實也?」  

行宗記釋云:「雖示印相,亦有語助,故云假語。……作相,即身造口業。註中,作下有知字,謂現相示有所知也。……云不變者,以對能變得蘭故。」(戒疏記卷七‧六五‧七)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一﹑聖法)四分、十誦、多論云,從得不淨觀已上,至四果來,若云我得,皆犯重。若現身相,前人不疑,同重,疑則偷蘭。十誦云,問:『此不淨等,是近小法,何以犯重?』答:『是甘露初門,一切聖人,由之而入。』(二﹑顯異)又四分云,天龍鬼神,來供養我等,亦同犯重。(三﹑錯互)又云,欲向此說,乃向彼說,一切皆重。(四﹑稱佛)摩得伽云,自稱是佛,天人師等,偷蘭。餘如戒本疏說。」  資持記釋云:「稱佛犯蘭有二義:一﹑世間一佛,更無第二故;二﹑具足相好,異於世人,無人信受故。今時即佛,便謂己是,不復進求,準同此犯。」(事鈔記卷一八‧三一‧八)


大師

資持記‧釋鈔序:「大師者,所天人之師,即十號之一。以道訓人,故彰斯目。然以師通凡小,加大簡之。是則三界獨尊,九道依學,唯佛大聖,得此嘉號。自餘凡鄙,安可僭稱?故十誦云,若比丘言我是大師,說大師事法,得蘭夷罪。同大妄故。言我是,犯蘭;說事法,得夷。(事鈔記卷一‧一七‧五)


戒為一切善法住處

行事鈔‧標宗顯德篇:「智論云,若求大利,當堅持戒。一切諸德之根,出家之要,如惜重寶,如護身命,以是戒為一切善法住處。又如無足欲行,無翅欲飛,無船欲度,是不可得。若無戒者,欲得好果,亦不可得。若棄此戒,雖山居苦行、飲水服氣、著草衣、披袈裟等,受諸苦行,空無所得。人雖貧賤,而能持戒,香聞十方,名聲遠布天人敬愛,所願皆得。持戒之人,壽終之時,風刀解身,筋脈斷絕,心不怖畏。」(事鈔記卷三‧二三‧一八)


戒為身足喻止持

子題:戒足、譬如人毀足、不堪有所涉、戒律不出二義

含註戒本‧皈敬偈:「譬如人毀足,不堪有所涉;毀戒亦如是,不得生天人。欲得生天上,若生人中者,常當護戒足,勿令有毀損。」(含註戒本卷上‧一‧九)

戒本疏‧釋皈敬偈:「以為身,喻止持也。一形所託,必憑足而遊涉,萬行所資,要藉戒而成立。如經所明,若無此戒,功德不生也。……次釋前喻,喻分兩偈。初約止犯之損,令觀過生厭;後約作持之益,舉樂果生欣。就初分二,上喻下法。釋文云,毀行之士,名如人;內無明略(謂智謀),外有愆失,名為毀足。戒品既壞,世樂(即人天)尚虧,何況道果而有登趣?故曰不堪有所涉也。就法合中。兩對相曉,依文可解。次解作持偈文。上半明人天兩果,舉勸修因;下半明勝果所剋,必假良因,義須守護。文相甚易,未勞解也。問:『上云戒興存道,本非為福;今偈所勸,反彼何耶?』答:『上已略開,今重廣敘。元制為道,誠如聖言。但為聞教之機,時含利鈍。鈍者引以世報,權示化城。利者以慧資成,便至寶所。斯並隨機設化,當尋本據。若執戒為真道,道則戒結所收。唯戒極高,復是見取所攝。為樂持戒,翻成穢染。如百論中難陀之事,至時長引,取悟於心。』上解止犯作持竟。問:『上云身之所假,足喻止持,及釋文中,乃論止犯,斯則持犯同門,如何分判?』答:『持犯止作,事通前後。望戒全者名止持,無心攝護名止犯,勵意防慎名作持,具緣造非名作犯。據此以論,隨事(即戒)始終皆二持犯(即止作四行)。』」行宗記釋云:「身足喻止持者,此約義科,據下附文,則前偈喻止犯,後偈喻作持耳。……答中,大論戒律不出二義:一﹑本如來出世之意,三歸五戒,下至微善,無非為道而作弄引;過分而談,二乘聖果,尚非本懷,豈以世樂而評聖旨?此約教本也。二﹑者二乘聖道,必由戒剋;人天兩報,戒見二取,穢汙諂詐,持奉多途。此約機緣也。若了斯意,則教門同異,無不會通。初二句指前標後。元下二句通前興意。既云元制,即教本義;聖言者,即指前引為調三毒等文。但下,正釋今文。而云利鈍,即約機義。應知今序且被鈍根,下流通中利鈍雙被。化城寶所,出法華經,彼明如來施權說小,如以化城暫令止息,至後顯實,喻至寶所大獲珍奇;今借彼喻,會通今教,凡聖兩報。言同意別,思之可見。斯下,雙結。上句結成今意,下句指歸前意。若下,明背道過失,初即二種利使。為樂下,即明汙心。百論者,彼云樂報有二:一﹑者生天,二﹑人中富貴。若持戒為求生天與天女娛樂,若人中受五欲樂,乃至引阿難語難陀偈云,如羝羊相觸,將前而更卻。羊[鬥@斲]欲前而退,羝音低,牯羊也。汝為欲持戒,其事亦如是。持戒如將前,為欲如更卻。身隨能持戒,心為欲所牽,斯業不清淨,何用是戒為?(戒疏記卷二‧三九‧五)


比丘之治罰化教通道俗

亦名:治罰比丘化教通道俗

子題:攝鈍根法、治破戒法、不許俗治比丘、不對俗治比丘、十種勝想、涅槃窮累教本決了正義

行事鈔‧僧網大綱篇:「且明化教,教通道俗。(一、大集經)大集云,若末世中,有我弟子多財多力,王等不治。則為斷三寶種,奪眾生眼,雖無量世修戒施惠,則為滅失。廣如第二十九卷護法品說。又云,若犯過比丘應須治者,一月兩月苦使;或不與語;不與共坐;不與共住;或擯令出,或出一國,乃至四國有佛法處。治如是等惡比丘已,諸善比丘安樂受法,故使佛法久住不滅。(二、十輪經)(一﹑攝鈍根法)十輪經云,若有鈍根眾生,為欲發起善根因緣。懈怠少智,忘失正念,貪著住處、衣服、飲食四事供養,遠離一切諸善知識。如此眾生,教令勸化;料理僧事,及以佛法,和尚闍梨。是為安置營事褔處。(二﹑治破戒法)若聲聞弟子,心不恭敬,不堅持戒,為法久住而調伏之。若起心念,教令心悔。又須言語而謫罰者,驅令下意,終不與語。亦於僧中謫令禮拜;訶詰嫌責;不同僧利。或在僧前四體布地,自歸伏罪;或時驅出不得共住。我知眾生心所趣向,為利彼故,廣說諸經地獄等苦,為欲調伏破戒眾生。(三﹑不許俗治)若諸比丘護持戒者,天人供養,不應謫罰。除其多聞及持戒者。若有破戒而出家者,能示天龍八部珍寶伏藏。應作十種勝想,佛想,施心,若有破戒作惡威儀,當共軟語,乃至禮足。後生豪貴,得入涅槃。是以依我出家,持戒破戒,不聽輪王宰相謫罰,況餘輕犯?破戒比丘,雖是死人,是戒餘力,猶如牛黃麝香眼藥燒香等喻。破戒比丘,為不信所燒,自墮惡道;能令眾生增長善根。以是因緣,一切白衣皆應守護,不聽謫罰。四方僧眾布薩自恣,三世僧物飲食敷具,皆不預分。(四﹑對俗治)優婆離白佛,若非法器,云何驅遣?佛言,我不聽俗人譏訶;比丘得作。復有十種非法,即得大罪。若僧不和,於國王前、〔婆羅門前〕、王眷屬前、大臣前訶,白衣、婦女小兒中、僧淨人前、比丘尼中、本怨嫌人前〔嗔恚心訶〕。如是等,假使舉得少罪,亦不應受。……(三、涅槃經)涅槃中,種種示相已,云,於毀法者,與七羯磨,為欲示諸行惡行者有果報故。當知如來即是施惡眾生無恐畏者,以現在治罰,息將來大怖故。若善比丘置不訶責,當知是人佛法中怨;若能驅遣舉處治罰,是我弟子真聲聞也。」資持記釋云:「化教,標中。通道俗者,略示化義;顯下制教唯局道也。下引三經,初引大集,通道俗治;次十輪中,唯聽道治,不許俗治;後引涅槃,且明道治。下更引文亦通二眾;決通同異,並在下明。……十種勝想者:一﹑應作念佛想;二﹑應思惟聖戒;三﹑當起施心;四﹑柔和質直,常行忍辱;五﹑不生卒暴,心無狂亂;六﹑喜樂正法;七﹑常好閑靜阿蘭若處;八﹑欲入涅槃無畏之城;九﹑共軟語;十﹑禮足。」(事鈔記卷七‧三‧一三)

行事鈔‧僧網大綱篇:「問:『前十輪經不許俗治,涅槃、大集令治惡者?』答:『十輪不許治者,比丘內惡,外有善相,識聞廣博,生信處多,故不令治;必愚闇自纏,是非不曉,開於道俗三惡門者,理合治之,如後二經。又涅槃是窮累教本決了正義;縱前不許,依後為定。兩存亦得;廢前又是。』」資持記釋云:「問中,二經相違,故須和會。答中,初兩存釋。又下,廢前釋。窮即訓極,累謂囑累;一代所歸,故云教本。決前不了,故是正義。兩下,雙結。」(事鈔記卷七‧三○‧一七)


比丘著二種衣有十利

子題:二種衣、糞掃衣十利

行事鈔‧頭陀行儀篇:「十住婆沙云,比丘欲具足行持戒品,應著二種衣,謂居士施、糞掃得也。以有十利故:一﹑慚愧;二﹑障寒熱毒蟲;三﹑表示沙門儀法;四﹑一切天人法衣,尊敬如塔;五﹑厭離心者(著)染衣,非貪好;六﹑隨順寂滅,非為熾然煩惱;七﹑由著法衣,有惡易見;八﹑更不須餘物莊嚴故;九﹑隨八聖道故;十﹑我當精進行道,不以染汙心於須臾間。」資持記釋云:「論總結云,見是十利,著二種衣;故知此十,不專糞掃。準論,糞衣自有十利:一﹑不以衣故,與在家者和合;二﹑不現乞衣相;三﹑亦不方便說得衣相;四﹑不四方求索;五﹑若不得衣,亦不憂;六﹑得亦不喜;七﹑賤物易得,無有過患;八﹑不違初受四依法;九﹑入在麤衣數中謂入糞衣頭陀中故;十﹑不為人所貪著。」(事鈔記卷三六‧七‧一九)


清信士女入寺護過要術

亦名:入寺護過要術、白衣入寺護過要術、俗人入寺護過要術

子題:天人龍鬼是出家人修道之緣、出家人為天人龍鬼生善境界、諸天見僧一善忘其百非

行事鈔‧導俗化方篇:「此入寺法,中國傳之矣。余更略出護過要術。(一﹑明道俗相資)謂一切天人龍鬼是出家人修道之緣;一切家人天人龍鬼生善境界。出家人,既為四輩生善之處,不得對彼幽顯,輕有所失;彼四輩,既是出家修道之緣,又不得輒便見過。佛已敕竟,假使道人畜妻挾子,供養恭敬如舍利弗、大目連等;莫生見過,自作失善境之緣也。(二﹑誡拾僧過失)凡出家者,長標遠望,必有出要之期;始爾出家捨俗,焉能已免瑕疵也?智士應以終照遠度,略取其道;不應同彼愚小,拾僧過失。所以天龍鬼神,具有他心天眼,而護助眾僧者,非僧無過,以剋終照遠耳。今人中,無察情鑒失之見,情智淺狹,意無遠達,暫見一過,毀辱僧徒。自障出要,違破三歸,失於前導,常行生死,不受道化。可謂惑矣,小兒癡矣。」

資持記釋云:「初文,前敘道俗相資。修道緣者,假彼外護故。生善境,福智由生故。出家下,次明互相敬護。初道須攝俗。四輩,即天人龍鬼。幽通三趣,顯則唯人。次科,初敘道眾,志遠行薄。智下,次教俗士,取志舍行。終照,即深識不責目今;遠度,即大量不見小過。略,謂揀略。所下,示幽靈同贊。剋,猶究也。剋照皆龍天之心;終遠即出家之志。如感通傳,韋天告祖師云,天竺諸國,不及此方;此雖犯戒,大塗慚愧,內雖陵犯,外猶慎護;故使諸天見其一善忘其百非;若見造過,咸皆流涕,悉加守護,不令魔惱。今下,斥凡俗多譏,初敘其愚迷;自下,彰過失。上句障聖道,次二句失善利,後二句招苦報。可謂下,結歎。」(事鈔記卷三九‧三八‧一一)


王大價衣

亦名:大價衣

行事鈔‧二衣總別篇:「綾羅入輕。律開受王大價衣,及施主種種好衣。」資持記釋云:「王大價衣,謂是貴物,用證綾羅。若準儀文,天人所告,乃是袈裟;西土諸王外理國政,則服俗衣,內遵法行,便懷道服,咸著僧伽梨;其價極貴,或出萬金,故名大價。」事鈔記卷三二‧一八‧一二)


病比丘安置處所

亦名:安置病比丘於中上房、安置病比丘於無常院

子題:無常院、堂中置一立像面向西方、從佛往淨剎、病房設立彌陀像意、忍土、佛尚與人同止諸天不敢不

行事鈔‧瞻病送終篇:「安置處所。(一﹑約教就房舍)僧祇,若大德病,應在露現處,上好房中。擬道俗問訊生善;燒香塗地,供待人客。十誦,病人與中房舍臥具,令得容受看病者。(二﹑依傳立別堂)若依中國本傳云,祇桓西北角,日光沒處,為無常院,若有病者,安置在中。以凡生貪染,見本房內衣缽眾具,多生戀著,無心厭背,故制令至別處。堂號無常,來者極多,還反一二,即事而求,專心念法。其堂中置一立像,金薄塗之,向西方,其像右手舉,左手中繫一五綵幡,腳垂曳地;當安病者在像之後,左手執幡腳,作從佛往淨剎之意。瞻病者,燒香散華,莊嚴病者。乃至若有屎尿吐唾,隨有除之,亦無有罪;傳云,原佛垂忍土,為接群生,意在拔除煩惱,不唯糞除為惡,如諸天見人間臭穢,猶人之見屏廁,臭氣難言,尚不以為惡,恆來衛護,何況佛德,而有愛憎?但有歸投者,無不拔濟。乃至為病者隨機說法;命終恆在佛所,不得移之。」資持記釋云:「安置中,初科,僧祇好房,既是大德;十誦中房,計是常人;但不得下房,不容看病故。次文,中國本傳,壇經所謂別傳是也。日光沒處者,壇經云,西方為無常之院,由終歿於天傾之位也;今寺亦有,但方隅不定,不知法故。以下,出別堂所以。今號延壽,豈非相反?專心念法者,由非舊處,無心戀著,但念無常,必思勝法故也。其堂中下,次明設像。立彌陀〔像〕者,歸心有處也。然十方淨土,而偏指西方者,繫心一境,想念易成故;西方諸佛,而獨歸彌陀者,誓願弘深,結緣成熟故。是以古今儒釋,靡不留心;況濁世凡愚,煩惱垢重,心猿未鎖,欲馬難調,捨此他求,終無出路;請尋大小彌陀經、十六觀經、往生論、十疑論等諸文,詳究聖言,必生深信矣。像面向西,病者在後,謂將終之時已前,常須瞻像,令其繫心。忍土者,梵語娑婆,此云堪忍;大悲經云,此界眾生,忍受三毒,及諸煩惱故。人間臭穢者,感通傳,天人云,人中臭氣,上熏於空四十萬里,諸天清淨,無不厭之,但以受佛付囑,令護於法,佛尚與人同止諸天不敢不。恆在佛所者,恐心無繫,念世事故。」(事鈔記卷四○‧七‧七)


破法輪僧法輪二種

亦名:法輪二種

戒本疏‧十三僧殘法:「明破法差別,先定輪體。……法輪二種:一﹑行,二﹑教。(一﹑約行)所言行者,無過八正。用譬世輪,語、業、命三,以為戒轂;見、思二正,以為慧輻;念、定二正,以為定輞;方便精進,為轉輪人。若依修行,出生死道,故名行也。(二﹑就教)二就教者,本是一和,今分兩別。以如來法輪,化被三千,該通道俗故也。是以調達唱說王法是,四依非。乃至地神天神唱告三千世界,禪誦不行。如鼻奈邪(耶)云,諸佛常法,食時僧壞,至暮還復,中天人無悟道者,天地闇冥;若暮不和,天地翻覆故。」(戒疏記卷九‧三五‧九)


繞佛繞壇兩儀自別

子題:繞佛、右繞、繞壇、左繞

資持記‧釋僧像篇:「諸經論,皆令右繞;古今諍論,紛紜不息。都緣不曉繞佛、繞壇,兩儀自別。且直據祖教,略明大途;餘廣如別。初明繞佛者,歸敬儀云,右繞,面西北轉如像面南,行者面北,舉步迴身,面西而去,從北而迴。右肩袒侍,向佛而恭。此示正儀。比見有僧,非於此法,便東迴北轉,此為右繞。出錯見也。西竺梵僧,闐聚京邑,經行旋繞,目閱其蹤,並乃西迴,而為右繞,以順天道,如日月焉。此引親見之事,證成上義。次明繞壇者,感通傳,天人述西竺戒壇云,眾僧登壇受戒,說戒事訖,東迴左繞,南出而返。戒壇經,祖師對真懿云,律師勿見東迴左繞以為非法耶?此乃天常之大理也。感通傳云,天常乃左,人常乃右。祖訓明顯,人妄穿鑿,或曲引俗書如執天文誌李長者之說,是也,或妄憑世事如執牛踏稻,蜘蛛結網之類;且繞佛者,本乎致敬;繞壇者,便乎行事。致敬則必須右繞,表執侍之恭勤;行事則必須左繞,使上下而倫序。如入食堂,及說恣時入堂之式 必依此判,寧復疑乎?『若爾,壇經云,東迴北轉,繞佛一匝者?』答:『此本登壇為行受法,因旋佛後,故云繞佛,豈同殿塔,特申卑敬耶?古記,引秀州靈光舍利左繞為證,予親瞻禮,但睹金鐸動搖,豈見舍利左右?此亦歎罔之甚。』」(事鈔記卷三七‧一二‧一○)


順戒則三寶住持辦比丘事

子題:違戒便覆滅正法翻種苦業、發趣萬行戒為宗主、戒者行根住持、戒柱、戒郭、戒印、三十二相持戒所得、持律五功德、說戒法不壞名法住世、毗尼五義、毗尼有四義餘經所無、佛不滅度半月一來、律在初集以勝祕故

行事鈔‧標宗顯德篇:「就(顯德)中分二:初明順戒則三寶住持,辦比丘事。二明違戒便覆滅正法翻種苦業。但諸經論歎戒文多,隨部具舒,相亦難盡。今通括一化所說正文,且引數條,餘便存略。初中分二:前約化教,後就制門。初,又分四:一、就小乘經者。如般泥洹經。明佛垂滅度,世間無師阿難啟請。佛言,比丘,若能奉戒者,是汝大師;若我在世,無異此也。遺教等經,並同斯示。然發趣萬行戒為宗主。故經云,若欲生天等,必須護戒足。又如大地,能生成萬物。故經云,若無淨戒,諸善功德不生。又云,依因此戒,得有定慧。又經云,戒者行根住持即喻如地能生,成住持也。二、小乘論。如成實云,道品樓觀,以。禪定心城,以。入善人眾,要佩戒印。是故特須尊重於戒。解脫道論戒品中,具多讚美,文繁不出。須者看之,戒則不羸。毗婆沙云,具戒足者。戒言尸羅,亦言行也,亦云守信,亦名為器。尸羅言冷,無破戒熱,及三惡道熱故;亦名善夢,持者常得善夢故;亦名為習,由善習戒法故;亦名為定,若住戒者,心易得定故;亦名為池,群聖所浴故;亦名纓絡,老少中年服常好故;亦名如鏡,由戒淨故,無我像現故;又名威勢,如來在世有威力者,是尸羅之力故。餘如驅龍事,五百羅漢不能逐之,有一羅漢,但以護戒力故,便即驅出,以輕重等持也。又戒名為頭,能見苦諦諸色,乃至知色陰等法故。能善護故,言守信也;能至涅槃城,故言行也;功德所依,名器也。尊者瞿沙說曰不破義,是尸羅義。如人不破足,能有所至。行者不破尸羅故,能至涅槃。三、大乘經者。華嚴云,具足受持威儀教法,行六和敬,善御大眾,心無憂悔。去來今佛所說正法,不違其教,能令三寶不斷,法得久住。大集云,十方世界菩薩,請佛為五滓眾生制於禁戒,如餘佛土,為法久住故。佛後許之,便制禁戒。薩遮尼犍云,若不持戒,乃至不得疥癩野干身,何況當得功德之身。月燈三昧云,雖有色族及多聞,若無戒智猶禽獸。雖處卑下少聞見,能淨持戒名勝士。涅槃云,欲見佛性證大涅槃,必須深心修持淨戒。若持是經而毀淨戒,是魔眷屬,非我弟子,我亦不聽受持是經。華嚴偈言,戒是無上菩提本,應當具足持淨戒。若能堅持於禁戒,則是如來所讚歎。故重引之,令誦心首。四、大乘論者。智論云,若求大利,當堅持戒。一切諸德之根,出家之要,如惜重寶,如護身命,以是戒為一切善法住處。又如無足欲行,無翅欲飛,無船欲度,是不可得。若無戒者,欲得好果,亦不可得。若棄此戒,雖山居苦行、飲水服氣、著草衣、披袈裟等,受諸苦行,空無所得。人雖貧賤,而能持戒,香聞十方,名聲遠布,天人敬愛,所願皆得。持戒之人,壽終之時,風刀解身,筋脈斷絕,心不怖畏。地持云三十二相無差別因,皆持戒所得。若不持戒,尚不得下賤人身,況復大人相報?十住毗婆沙中,有讚戒戒報二品,廣列深利,具如彼說。第二,就制教中,分兩:(一、)先明律本者。僧祇中云,欲得五事利益,當受持此律。何等五也?一﹑建立佛法;二﹑令正法久住;三﹑不欲有疑悔請問他人;四﹑僧尼犯罪者,為作依怙;五﹑欲遊化諸方而無有閡。是為篤信善男子五利。四分,持律人得五功德:一者戒品牢固;二﹑善勝諸怨;三﹑於眾中決斷無畏;四﹑有疑悔者能開解;五﹑善持毗尼,令正法久住。又得十利,如攝取於僧等。十誦云,佛法幾時住世?佛答言,隨清淨比丘說戒法不壞法住世,乃至三世佛亦爾。二、依律論中。明了論解云,本音毗那耶,此略言毗尼也。有五義:一﹑能生種種勝利,謂引生世出世善。二﹑能教身口二業清淨及正直。三﹑能滅罪障。四﹑能引勝義。在家者引令出家,乃至引到梵住、聖住、無餘涅槃。五﹑勝人所行事。謂最勝人是佛;次獨覺,及聲聞,是勝人等,皆行其中。若凡夫行者,亦是勝人,方能行此事。薩婆多云,毗尼有四義餘經所無:一﹑戒是佛法平地,萬善由之生長;二﹑一切佛弟子皆依戒住,一切眾生由戒而有;三﹑趣涅槃之初門;四﹑是佛法纓絡,能莊嚴佛法。具斯四義,功強於彼。善見云,佛語阿難,我滅度後,有五種法,令法久住:一﹑毗尼者,是汝大師;二﹑下至五人持律在世;三﹑若有中國十人,邊地五人,如法受戒;四﹑乃至有二十人如法出罪;五﹑以律師持律故,佛法住世五千年。五百問云,佛垂泥曰,阿難悲泣。佛問何以悲泣?乃至佛言,我不滅度月一來。又言,佛有二身,肉身雖去,法身在世。若敬法者、念法者,便敬佛念佛。若持五戒,即見法身。若護法者,便為護佛。如飲水殺蟲之喻。又如半月說戒,即見我也。薩婆多又云,何故律在初集以勝故祕故。如諸契經,不擇時處人說,而得名經。律則不爾。唯佛自說,要在僧中,故勝〔祕〕也。又如分別功德論云,由勝密故,非俗人所行,故不令見。大莊嚴論云,愚劣不堪護持此戒也。」(事鈔記卷三‧一五‧一一)


[法相辭典(朱芾煌)]
一向記

瑜伽八十一卷十五頁云:一者、一向記。謂為如理來請問者,無倒建立諸法性相。

二解 如四種記中說。

三解 佛地經論六卷十五頁云:一向記者:如有問言:一切生者,決定滅耶?佛法僧寶,良福田耶?如是等問,應一向記。此義決定。

四解 大毗婆沙論十五卷十四頁云:云何名應一向記問?此問應以一向記故。謂有問言:如來、應正等覺耶?法、善說耶?僧、妙行耶?一切行、無常耶?一切法、無我耶?涅槃、寂靜耶?應一向記。此皆如是。問:何故此問應一向記?答:此問能引義利,能引善法,隨順梵行,能發覺慧,能得涅槃;是故此問,應一向記。

五解 集異門論八卷十三頁云:云何應一向記問?答:若有問言:世尊是如來阿羅漢正等覺明行圓滿善逝世間解無上丈夫調御士天人師佛薄伽梵耶?佛所說法,是善說現見無熱應時引導近觀智者內證耶?佛弟子眾,具足妙行質直行如理行法隨法行和敬行隨法行耶?苦集滅道,是聖諦耶?一切行無常耶?一切法無我耶?涅槃寂靜耶?如是等問,有無量門,應一向記:世尊是如來阿羅漢廣說乃至涅槃是寂靜等。是名應一向記。問:何故此問應一向記?答:以於此問,若一向記;能引義利,能引善法,能引梵行,能發通慧,能正等覺,能證涅槃。故於此問,應一向記。


一切自體諸行皆悉無常

瑜伽八十六卷十一頁云:復次由五因緣,當知一切自體諸行,皆悉無常。謂一切自體,壽量有限。假使有人,欲自祈驗,我今以手執持泥團,或牛糞團,能經幾時。作是願已,隨取彼團。是人爾時任情所欲,能執不捨;乃至於後,欲棄即棄,欲持即持。非如所受必死之身,至壽盡際,尚不能遂己之所欲,延一剎那;況乎久住。又一切自體,因所生故,彼因作故,是無常故。又有自體,廣大興盛,終歸磨滅,而可得故。謂在色界欲界天人、大梵、帝釋、轉輪王等。又由無倒阿笈摩故。謂佛世尊,於諸自體無常法性,現見現證而宣說故。


二業四相差別

瑜伽十四卷十二頁云:又有二業四相差別。謂轉所攝業,差別有三;還所攝業,總立一種。當知初業,一向能感不可愛果,惡趣異熟。第二業,一向能感可愛樂果,色無色界異熟。第三業,能感愛非愛果,欲界天人異熟。第四業、能斷前三業。


二十二根有漏無漏分別

俱舍論三卷七頁云:此二十二根中,幾有漏,幾無漏?頌曰:唯無漏,後三。有色命憂苦,當知唯有漏。通二,餘九根。論曰:次前所說最後三根,體唯無漏。是無垢義。垢之與漏,名異體同。七有色根,及命憂苦,一向有漏。七有色者:眼等五根,及女男根。色蘊攝故。意、樂、喜、捨、信等五根,此九皆通有漏無漏。有餘師說:信等五根,亦唯無漏。故世尊說:若全無此信等五根;我說彼住外異生品。此非誠證。依無漏根,說此言故。云何知然?先依無漏信等五根,建立諸聖位差別已;說此言故。或諸異生,略有二種。一、內,二、外。內、謂不斷善根。外、謂善根已斷。依外異生作如是說?若全無此信等五根,我說彼住外異生品。又契經說:有諸有情處在世間,或生或長;有上中下諸根差別。是佛猶未轉法輪時。故知信等,亦通有漏。又世尊說:我若於此信等五根,未如實知;是集沒味過患出離。未能超此天人世間,及魔梵等。乃至未能證得無上正等菩提。乃至廣說。非無漏法,可作如是品類觀察故。信等五根,通有漏無漏。


十一種生

瑜伽六十卷十四頁云:如先所說生雜染義,當知此生,略有十一。一、一向樂生。謂一分諸天。二、一向苦生。謂諸那落迦。三、苦樂雜生。謂一分諸天人鬼傍生。四、不苦不樂生。謂一分諸天。五、一向不清淨生。謂欲界異生。六、一向清淨生。謂已證得自在菩薩。七、清淨不清淨生。謂色無色界異生。八、不清淨清淨處生。謂在欲界般涅槃法有暇處生。九、清淨不清淨處生。謂生色無色界異生。十、不清淨不清淨處生。謂生欲界異生,不般涅槃法。設般涅槃法;無暇處生。十一、清淨清淨處生。謂生色無色界非異生諸有學者。


十五增上意樂能作十事

瑜伽四十七卷十二頁云:如是菩薩十五妙善增上意樂,隨一切地,以要言之,能作十事。何等為十?謂諸菩薩最上意樂,能於三寶,修一切種最勝供養。普於一切菩提資糧,為最第一。又諸菩薩遮止意樂,能於所受淨戒律儀,命難因緣,亦不故思犯於所犯。設有所犯;疾疾悔除。又諸菩薩波羅蜜多意樂,能於善法,常勤修習,無放逸住。常住最勝無放逸住。又諸菩薩真實義意樂,能為有情,以無染心,流轉生死;不捨涅槃增上意樂。又諸菩薩威力意樂,能於聖教,覺受淳淨上妙法味。復能於修,起堅固想;欣樂多住。不唯聞思,便生喜足。又諸菩薩利益意樂,安樂意樂,解脫意樂,能於一切饒益有情所作事業,精勤修習。雖常修習;而無厭倦。又諸菩薩堅固意樂,能於種種熾然精進,廣大精進,發起安住無緩加行,無斷加行。又諸菩薩無虛妄意樂,能於所引彼彼善法,速證通慧。不於少分下劣薄弱差別證中,而生喜足。又諸菩薩應調伏意樂,能引俱生意樂。又諸菩薩俱生意樂,能於無上正等菩提,速疾趣證;能與天人作諸義利利益安樂。應調伏意樂,即不清淨意樂。俱生意樂,即清淨意樂,善清淨意樂。故不別說。


三時說教

瑜伽七十六卷十八頁云:勝義生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初於一時,在婆羅[病-丙+尼]斯仙人墮處施鹿林中,唯為發趣聲聞乘者,以四諦相,轉正法輪。雖是甚奇,甚為希有,一切世間諸天人等,先無有能如法轉者;而於彼時所轉法輪、有上,有容,是未了義,是諸諍論安足處所。世尊在昔第二時中,唯為發趣修大乘者,依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以隱密相,轉正法輪;雖更甚奇,甚為希有;而於彼時,所轉法輪,亦是有上,有所容受,猶未了義,是諸諍論安足處所。世尊於今第三時中,普為發趣一切乘者,依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無自性性,以顯了相,轉正法輪;第一甚奇,最為希有。于今世尊所轉法輪、無上,無容,是真了義,非諸諍論安足處所。


三摩呾吒國

西域記十卷七頁云:三摩呾吒國,周三千餘里。濱近大海,地遂卑濕。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稼穡滋植,花果繁茂。氣序和,風俗順。人性剛烈,形卑色黑。好學勤勵,邪正兼信。伽藍三十餘所,僧徒二千餘人。并皆遵習上座部學。天祠百所,異道雜居。露形尼乾,其徒甚盛。去城不遠,有窣堵波,無憂王之所建也。昔者如來為諸天人,於此七日說深妙法。傍有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所。去此不遠,伽藍中,有青玉佛像,其高八尺。相好圓備,靈應時效。從此東北大海濱山谷中,有室利差呾羅國。次東南大海隅,有迦摩浪迦國。次東有墮羅缽底國。次東有伊賞那補羅國。次東有摩訶瞻波國。即此云林邑是也。次西南有閻摩那洲國。凡此六國,山川道阻,不入其境。然風俗壤界,聲聞可知。自三摩呾吒國西行九百餘里,至耽摩栗底國(東印度境)。


三種世間愚癡

瑜伽八十五卷十三頁云:於此三處,復有三種世間愚癡。謂若天世間,若沙門,婆羅門,若諸天人,如是三種世間,由三因緣,應知安立。一、由得欲自在,及淨自在故;謂若魔若梵世間。二、由勤修得彼因故;謂若沙門婆羅門。三、趣種種業因果故;謂若諸天人


上軍王

西域記三卷七頁云:上軍王嗣位之後,其母喪明。如來伏阿波邏羅龍還也,從空下其宮中。上軍王適從遊獵,如來因為其母略說法要。遇聖聞法,遂得復明。如來問曰:汝子、我之族也。今何所在?母曰:旦出畋遊,今將返駕。如來與諸大眾,尋欲發引。王母曰:我惟福遇,生育聖族。如來悲愍,又親降臨。我子方還,願少留待。世尊曰:斯人者、我之族也。可聞教而信悟,非親誨以發心。我其行矣。還語之曰:如來從此往拘尸城裟羅樹間,當入涅槃。宜取舍利,自為供養。如來與諸大眾、凌虛而去。上軍王方遊獵,遠見宮中,光明赫奕;疑有火災,罷獵而返。乃見其母復明,慶而問曰:我去幾何,有斯祥感,能令慈母復明如昔?母曰:汝出之後,如來至此。聞佛說法,遂得復明。如來從此至拘尸城娑羅樹間,當入涅槃。召汝速來分取舍利。時王聞已;悲號頓躄,久而醒悟,命駕馳赴。至雙樹間,佛已涅槃。時諸國王,輕其邊鄙,寶重舍利,不欲分與。是時天人大眾,重宣佛意。諸王聞已;遂先均授。


大迦葉波結集三藏處

西域記九卷十二頁云:竹林園西南行五六里,南山之陰,大竹林中,有大石室。是尊者摩訶迦葉波、在此與九百九十大阿羅漢,以如來涅槃後,結集三藏。前有故基。未生怨王為集法藏諸大羅漢建此堂宇。初大迦葉宴坐山林,忽放光明。又睹地震。曰:是何祥變,若此之異。以天眼觀見佛世尊於雙樹林間入般涅槃。等命徒屬,趣拘尸城。路逢梵志,手執天花。迦葉問曰:汝從何來,知我大師,今在何處?梵志對曰:我適從彼拘尸城來。見汝大師,已入涅槃。天人大眾,咸興供養。我所持花,自彼得也。迦葉聞已;謂其徒曰:慧日淪照,世界闇冥。善導遐棄,眾生顛墜。懈怠比丘,更相賀曰:如來寂滅,我曹安樂。若有所犯;誰能訶制。迦葉聞已;深更感傷。思集法藏,據教治犯。遂至雙樹,觀佛禮敬。既而法王去世,人天無導。諸大羅漢,亦取滅度。時大迦葉作是思惟:承順佛教,宜集法藏。於是登蘇迷盧山,擊大揵椎,唱如是言:今王舍城將有法事。諸證果人,宜時速集。揵槌聲中,傳迦葉教,遍至三千大千世界。得神通者,聞皆集會。是時迦葉告諸眾曰:如來寂滅,世界空虛。當集法藏,用報佛恩。今將集法,務從簡靜。豈恃群居,不成勝業。其有具三明,得六神通,聞持不謬,辯才無礙,如斯上人,可應結集。自餘果學,各歸其居。於是得九百九十人。除阿難在學地。大迦葉召而謂曰:汝未盡漏,宜出聖眾。曰:隨侍如來,多歷年所。每有法議,曾未棄遺。今將結集而見擯斥。法王寂滅,失所依怙。迦葉告曰:勿懷憂惱。汝親侍佛,誠復多聞。然愛惑未盡,習結未斷。阿難辭屈而出。至空寂處,欲取無學。勤求不證。既已疲怠,便欲假寐。未及伏枕,遂證羅漢。往結集所,叩門白至。迦葉問曰:汝結盡耶?宜運神通,非門而入。阿難承命,從鑰隙入。禮僧已畢,退而復坐。是時安居初十五日也。於是迦葉揚言曰:念哉諦聽。阿難聞持,如來稱讚。集素呾纜(舊曰修多羅。訛也。)藏。優波釐,持律明究,眾所知識。集毘奈耶(舊曰毘那耶。訛也。)藏。我迦葉波,集阿毘達磨藏。兩三月盡,集三藏訖。以大迦葉,僧中上座。因而謂之上座部焉。


五相了知十二分教

瑜伽七十一卷九頁云:云何了知契經乃至論義?謂略由五相。一、了知假名故。二、了知攝受故。三、了知次第故。四、了知聖教故。五、了知依處故。云何了知假名?謂能了知差別法門名想施設。云何了知攝受?謂能了知名身句身文身。由此宣說差別法門。云何了知次第?謂能了知從此法門,至彼法門,從此句,至彼句,所有次第。云何了知聖教?謂能了知如是法門,如來所說或弟子說,或在家說,或出家說。云何了知依處?謂能了知如是法門,依自利說,如是法門,依利他說。如是法門,乃至為令天人利益安樂故說。如是名為略由五相了知契經乃至論義。


六諍根法

集異門論十五卷九頁云:六諍根法者:云何為六?答:謂有一類,有忿有恨。若有忿恨;便於大師不能恭敬供養尊重讚歎。若於大師不能恭敬供養尊重讚歎;即不見法。若不見法;即不顧沙門。若不顧沙門;便起染著輕弄鬥諍。由起染著輕弄鬥諍為所依止,令多眾生、無義無利,受諸苦惱。由此能引無量天人無義無利諸苦惱事。如是諍根,汝等若見或內或外有所未斷;即應聚集和合精勤方便求斷,無得放逸。汝等應使如是諍根,無餘斷滅。如先未起如是諍根。汝等若見或內或外皆悉已斷;即應發起正念正知猛利之心,精勤防護,令當來世,永不復起。是為正斷善斷諍根。如有忿恨,若有覆惱,若有嫉慳,若有誑諂,若有邪見倒見,廣說亦爾。復有一類,取著自見,起堅固執,難教棄捨。若取著自見,起堅固執,難教棄捨;便於大師不能恭敬供養尊重讚歎。若於大師不能恭敬供養尊重讚歎;即不見法。若不見法;即不顧沙門。若不顧沙門;便起染著輕弄鬥諍。由起染著輕弄鬥諍為所依止,令多眾生,無義無利,受諸苦惱。由此能引無量天人無義無利諸苦惱事。如是諍根,汝等若見或內或外有所未斷;即應聚集和合精勤方便求斷,無得放逸。汝等應使如是諍根,無餘斷滅;如先未起如是諍根。汝等若見或內或外皆悉已斷;即應發起正念正知猛利之心,精勤防護,令當來世,永不復起。是為正斷善斷諍根。有忿,有恨,若有覆惱,若有嫉慳,若有誑諂,如是一切,皆如前說。有邪見倒見者:云何邪見?答:諸所有見,無施與,無祠祀,無愛樂,廣說乃至無自覺知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是名邪見。言倒見者:謂即邪見所見顛倒,取著自見,起堅固執,難教棄捨者。云何取著自見?答:執我及世間常,唯此諦實,餘皆愚妄;廣說乃至執如來死後,非有非非有,唯此諦實,餘皆愚妄。是名取著自見。云何起堅固執?答:即由取著自見,是故起堅執。云何難教棄捨?答:由於自見,起愛樂,等愛樂,現前愛樂;是故難教厭離解脫。


六波羅蜜多及四攝事所感果

瑜伽四十三卷二十一頁云:此中所有一切施、一切戒、廣說乃至一切同事,若多修習,若善清淨,若具圓滿,能感無上正等菩提、金剛堅固身、正法久住果。此中所有難行施、難行戒、廣說乃至難行同事,若多修習,若善清淨,若具圓滿,能感如來成就無等希奇法果。此中所有一切門施、一切門戒、廣說乃至一切門同事,若多修習,若善清淨,若具圓滿,能感如來一切最勝有情天人所供養果。此中所有善士施、善士戒、廣說乃至善士同事,若多修習,若善清淨,若具圓滿,能感如來於諸有情、無足、二足、四足、多足、有色、無色、有想、無想、及以非想非非想處,於此一切有情類中最尊勝果。此中所有一切種施、一切種戒、廣說乃至一切種同事,若多修習,若善清淨,若具圓滿,能感如來無量殊勝福德所攝三十有二大丈夫相、八十隨好、莊嚴身果。此中所有遂求施、遂求戒、廣說乃至遂求同事,若多修習,若善清淨,若具圓滿,能感如來坐菩提座、一切魔怨不能惱觸、不傾動果。此中所有此世他世樂施、此世他世樂戒、廣說乃至此世他世樂同事,若多修習,若善清淨,若具圓滿,能感如來最勝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樂果。此中所有清淨施、清淨戒、廣說乃至清淨同事,若多修習,若善清淨,若具圓滿,能感如來四一切種清淨果。謂所依淨、所緣淨、心淨、智淨。亦感如來三不護、十力、四無所畏、三念住、一切不共佛法、極清淨果。如是菩薩施等善法,能感無上到究竟果。當知亦感生死流轉順菩薩行所餘無量無邊可愛無罪勝果。


不能引奪

集異門論十三卷八頁云:不能引奪者:謂由成就如是淨信,一切世間若天若魔若梵若沙門若婆羅門若餘眾生諸天人類,皆不能引,不能奪,不能引奪,不能傾,不能等傾,不能等極傾,不能搖,不能等搖,不能等極搖,不能動,不能等動,不能等極動。是故說為不能引奪。


分舍利窣堵波

西域記六卷二十頁云:現足側有窣堵波,無憂王所建也。是八王分舍利處。前建石柱,刻記其事。佛入涅槃後,涅疊般那已諸八國王備四兵至。遣直性婆羅門謂拘尸力士曰:天人導師,此國寂滅。故自遠來,請分舍利。力士曰:如來降尊,即斯下土。滅世間明導,喪眾生慈父。如來舍利,自當供養。徒疲道路,終無得獲。時諸大王遜辭以來。既不相允;重謂之曰:禮請不從。兵威非遠。直性婆羅門揚言曰:念哉大悲世尊,忍修福善,彌歷曠劫,想所具聞。今欲相凌,此非宜也。今舍利在此,當均八分。各得供養。何至興兵。諸力士依其言,即時均量,欲作八分。帝釋謂諸王曰:天當有分。勿恃力競。阿那婆答多龍王,文鄰龍王,醫那缽呾羅龍王,復作是議:無遺我曹。若以力者;眾非敵矣。直性婆羅門曰:勿諠諍也。宜共分之。即作三分。一、諸天。二、龍眾。三、留人間。八國重分。天龍人王,莫不悲感。


四諦

如諦施設建立中說。

二解 俱舍論二十二卷一頁云:如向所言由見諦故,此所見諦其相云何?頌曰:諦四先已說,謂苦集滅道。彼自體亦然,次第隨現觀。論曰:諦有四種,名先已說。於何處說?謂初品中分別有漏無漏法處。彼如何說?謂彼頌言,無漏謂聖道,此說道諦。擇滅謂離系,此說滅諦。及苦集世間,此說苦集諦。四諦次第如彼說耶?不爾。云何?如今所列,一苦、二集、三滅、四道。四諦自體亦有異耶?不爾。云何?如先所辯,為顯體同彼,故說亦然聲。四諦何緣如是次第?隨現觀位先後而說,謂現觀中先所觀者便在先說。若異此者,應先說因,後方說果。然或有法,說次隨生,如念住等。或復有法,說次隨便,如正勝等。謂此中無決定理趣,起如是欲,先斷已生,後遮未生,但隨言便。今說四諦隨瑜伽師現觀位中先後次第,何緣現觀次第必然?加行位中如是觀故。何緣加行必如是觀?謂若有法是愛著處,能作逼惱,為求脫因,此法理應最初觀察。故修行者加行位中最初觀苦;苦即苦諦。次復觀苦以誰為因,便觀苦因;因即集諦。次復觀苦以誰為滅,便觀苦滅;滅即滅諦。後觀苦滅以誰為道,便觀滅道;道即道諦。如見病已,次尋病因,續思病愈後求良藥。契經亦說諦次第喻。何契經說?謂良醫經。如彼經言:夫醫王者,謂具四德,能拔毒箭。一善知病狀,二善知病因,三善知病愈,四善知良藥。如來亦爾,為大醫王,如實了知苦集滅道。故加行位如是次觀,現觀位中次第亦爾。由加行力所引發故。如已觀地,縱馬奔馳。此現觀名,為目何義?應知此目現等覺義。何緣說此唯是無漏?對向涅槃正覺境故。此覺真淨故得正名。應知此中果性取蘊名為苦諦,因性取蘊名為集諦,是能集故。由此苦集因果性分,名雖有殊,非物有異。滅道二諦,物亦有殊。何義經中說為聖諦?是聖者諦,故得聖名。於非聖者,此豈成妄?於一切是諦性無顛倒故。然唯聖者,實見非餘。是故經中但名聖諦,非非聖諦,顛倒見故。如有頌言:聖者說是樂。非聖說為苦。聖者說為苦,非聖說是樂。

三解 法蘊足論五卷四頁云:一時薄伽梵住婆羅[病-丙+尼]斯仙人論處施鹿林中。爾時世尊告苾芻眾:此苦聖諦,若於如是未曾聞法,如理思惟,定能發生眼智明覺。此苦集聖諦,若於如是未曾聞法,如理思惟,定能發生眼智明覺。此苦滅聖諦,若於如是未曾聞法,如理思惟,定能發生眼智明覺。此趣苦滅道聖諦,若於如是未曾聞法,如理思惟,定能發生眼智明覺。復次苾芻:此苦聖諦,以通慧應遍知;若於如是未曾聞法,如理思惟,定能發生眼智明覺。此苦集聖諦,以通慧應永斷;若於如是未曾聞法,如理思惟,定能發生眼智明覺。此苦滅聖諦,以通慧應作證;若於如是未曾聞法,如理思惟,定能發生眼智明覺。此趣苦滅道聖諦,以通慧應修習;若於如是未曾聞法,如理思惟,定能發生眼智明覺。復次苾芻:此苦聖諦,我通慧已遍知。若於如是未曾聞法,如理思惟,定能發生眼智明覺。此苦集聖諦,我通慧已永斷;若於如是未曾聞法,如理思惟,定能發生眼智明覺。此苦滅聖諦,我通慧已作證;若於如是未曾聞法,如理思惟,定能發生眼智明覺。此趣苦滅道聖諦,我通慧已修習。若於如是未曾聞法,如理思惟,定能發生眼智明覺。苾芻當知:我於如是四聖諦中,若未三轉十二行相,謂未發生眼智明覺,未能於此天人世間魔梵沙門婆羅門等解脫出離,未除顛倒,多住心故,亦未如實能自稱言我證無上正等菩提。我於如是四聖諦中,若已三轉十二行相,謂已發生眼智明覺,便能於此天人世間魔梵沙門婆羅門等解脫出離,已除顛倒,多住心故,亦已如實能自稱言我證無上正等菩提。

四解 如大毗婆沙論七十七卷五頁至七十九卷十八頁廣說。

五解 品類足論七卷三頁云:苦聖諦云何?謂五取蘊。集聖諦云何?謂有漏因。滅聖諦云何?謂擇滅。道聖諦云何?謂學無學法。


四種斷

大毗婆沙論九十四卷四頁云:如契經說,有四種斷:一、苦遲通斷,二、苦速通斷,三、樂遲通斷,四、樂速通斷。此中苦遲通斷,苦故遲故,說名為劣;苦速通斷,但以苦故,說名為劣;樂遲通斷,但以遲故,說名為劣;樂速通斷,不能正顯廣大饒益天人眾者,不廣大故,亦名為劣。世尊通斷能正顯示廣大饒益天人眾故,獨名為妙。


四記問

集異門論八卷十三頁云:四記問者,一、應一向記問,二、應分別記問,三、應反詰記問,四、應捨置記問。云何應一向記問?答:若有問言,世尊是如來阿羅漢、正等覺、明行、圓滿、善逝、世間解、無上丈夫、調御士、天人師、佛、薄伽梵耶?佛所說法是善說,現見無熱,應時引導,近觀智者內證耶?佛弟子眾具足妙行,質直行,如理行,法隨法行,和敬行,隨法行耶?苦集滅道是聖諦耶?一切行無常耶?一切法無我耶?涅槃寂靜耶?如是等問有無量門,應一向記。世尊是如來阿羅漢,廣說乃至涅槃是寂靜等,是名應一向記。問:何故此問應一向記?答:以於此問若一向記,能引義利,能引善法,能引梵行,能發通慧,能生等覺,能證涅槃,故於此問應一向記。云何應分別記問?答:若有問言,云何為法?得此問時應分別記。法有多種,或過去、或未來、或現在,或善、或不善、或無記,或欲界系、或色界系、或無色界系,或學、或無學、或非學非無學,或見所斷、或修所斷、或非所斷。如是等法有無量門,應分別記,是名應分別記。問:何故此問應分別記?答:以於此問若分別記,能引義利,能引善法,能引梵行,能發通慧,能生等覺,能證涅槃,故於此問應分別記。云何應反詰記問?答:若有問言,為我說法,得此問時應反詰記。法有多種,汝問何法,為過去、為未來、為現在,為善、為不善、為無記,為欲界系、為色界系、為無色界系,為學、為無學、為非學非無學,為見所斷、為修所斷、為非所斷,如是等法有無量門,應反詰記,是名應反詰記。問:何故此問應反詰記?答:以於此問若反詰記,能引義利,能引善法,能引梵行,能發通慧,能生等覺,能證涅槃,故於此問應反詰記。云何應捨置記問?答:若有問言,世間常耶?無常耶?亦常亦無常耶?非常非無常耶?世間有邊耶無邊耶?亦有邊亦無邊耶?非有邊非無邊耶?命者即身耶?命者異身耶?如來死後有耶非有耶?亦有亦非有耶?非有非非有耶?於如是等不應理問,應捨置記,謂應記言。佛說此問是不應記。常無常等不應理故,是名應捨置記。問:何故此問應捨置記?答:以於此問若捨置記,能引義利,能引善法,能引梵行,能發通慧,能生等覺,能證涅槃,故於此問應捨置記。


四證淨

瑜伽十四卷九頁云:復有四種證預流支,能令行者於佛聖教及善趣中畢竟不動。謂於大師所,真覺所生無動心淨。如於大師所,當知於所證法,及為證法修證行者所亦爾。如是三種,名心清淨。第四一種,名色清淨,聖所愛戒所攝故。前之三種,令於聖教無有動搖。最後一種,令於善趣無有動搖。

二解 瑜伽九十八卷二十五頁云:具足正見如來弟子,略由二法能正攝受澄清性故,應知建立四種證淨。謂沙門義所攝信戒,於能說者,於沙門義,於同法者,於能證得沙門助伴,所有淨信,深固根本。於餘生中,亦不可引。無虛誑故,名澄清性,及淨尸羅。於其一切能往惡趣惡不善法,獲得畢竟不作律儀,是故亦得名澄清性。應知此中依止淨信,於善說法毗奈耶中深生信解。由此淨信澄清性故,設在餘生,於佛善說法毗奈耶畢竟無轉。又由怖畏諸惡道苦,受持淨戒,對治惡行。由此攝受戒澄清性,設在餘生,亦不造惡墮諸惡趣,畢竟無退,乃至涅槃。由於善說法毗柰耶,畢竟無轉所依處故,畢竟不往一切惡趣所依處故。其用最勝,唯說信戒為澄清性,非餘精進、念定等法,非澄清性。又此信戒,是其增上戒定慧學所依止處。由說信戒是清淨故,義顯三學皆得清淨。由是因緣,唯說是二以為證淨,是名第二義門差別。如是證淨善能滋潤一切墮界白淨法故,名滋潤福。能引殊勝諸聖道故,名滋潤善。能引所餘煩惱斷故,名能引樂。

三解 顯揚三卷十八頁云:淨者謂四證淨,廣說如經。一、佛證淨,謂已見諦者,於如來所善住出世間信,及後所得善住世間信,如佛證淨。如是第二、法證淨,第三、僧證淨應知,四、聖所愛戒證淨,謂已見諦者,於已得決定不作律儀聖所愛戒,所善住出世間信,及後所得善住世間信。

四解 俱舍論二十五卷十六頁云:覺分轉時必得證淨,此有幾種?依何位得?實體是何法?有漏無漏耶?頌曰:證淨有四種,謂佛法僧戒。見三得法戒,見通兼佛僧。法謂三諦全,菩薩獨覺道。信戒二為體,四皆唯無漏。論曰:經說證淨,總有四種:一、於佛證淨,二、於法證淨,三、於僧證淨,四、聖戒證淨。且見道位見三諦時,一一唯得法戒證淨。見道諦位兼得佛僧,謂於爾時兼於成佛諸無學法,成聲聞僧學、無學法亦得證淨。兼言為顯見道諦時,亦得於法及戒證淨。然所信法,略有二種:一別,二總。總通四諦,別唯三諦,全菩薩、獨覺道。故見四諦時,皆得法證淨,聖所愛戒與現觀俱。故一切時無不亦得。由所信別,故名有四。應知實事唯有二種,謂於佛等三種證淨以信為體;聖戒證淨以戒為體,故唯有二。如是四種,唯是無漏。以有漏法非證淨故。為依何義,立證淨名?如實覺知四聖諦理,故名為證。所信三寶及妙尸羅皆名為淨。離不信垢,破戒垢故,由證得淨,立證淨名。如出觀時,現起次第,故說觀內次第如是。如何出時現起次第?謂出觀位,先信世尊是正等覺;次於正法毗奈耶中信是善說;後信聖位是妙行者,正信三寶猶如良醫及如良藥看病者故。由心淨故,發淨尸羅,是故尸羅說為第四。要具淨信,此乃現前。如遇三緣,病方除故。或此四種,猶如導師、道路、商侶及所乘乘。

五解 如大毗婆沙論一百三卷七頁至十九頁廣說。彼云:此中佛者,謂佛身中諸無學法。緣彼無漏信,名佛證淨。此中法者,謂獨覺身中三無漏根等學無學法,菩薩身中二無漏根等諸學法,及苦集滅三諦緣彼無漏信,名法證淨。此中僧者,謂聲聞身中學無學法,緣彼無漏信,名僧證淨;諸無漏戒,名戒證淨。自性淨故,依證起故,亦名證淨。又云:問:云何建立四證淨耶?為以自體?為以所緣?若以自體,唯應有二,謂信及戒。若以所緣,唯應有三,謂佛、法、僧證淨,戒無所緣故。答:應作是說:亦以自體、亦以所緣而建立四證淨。謂以自體建立戒證淨,戒無所緣故;以所緣建立餘三證淨,信緣三寶故。如以自體、以所緣建立,以自體、以三寶、以自體、以隨念建立應知亦爾,是名證淨自性我物自體相分本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證淨?證淨是何義?答:淨謂信戒,離垢穢故。於四聖諦,別別觀察,別別籌量,別別覺證,而得此淨,故名證淨。脅尊者曰:此應名不壞淨。言不壞者,不為不信及諸惡戒所破壞故;淨謂清淨。信是心之清淨相故,戒是大種清淨相故。尊者世友作如是說:此應名不斷淨。謂得此已,無有沙門、婆羅門等力能引奪令斷壞故。如契經說:是名見為根,信證智相應,世間沙門、婆羅門等不能引奪令其斷壞。大德說曰:若於佛法不能觀察籌量覺證,所得信、戒易可動轉,如水上船。若於佛法能審、觀察、籌量、覺證,所得信、戒不可動轉,猶如帝幢,故此正應名不動淨。尊者妙音作如是說:如是四種,應名見淨,見四聖諦,得此淨故;或應名慧淨,聖慧俱轉故。

六解 集異門論六卷十七頁云:四證淨者,如契經說:成就四法,說名預流。何等為四?一佛證淨,二法證淨,三僧證淨,四聖所愛戒。云何佛證淨?答:如世尊說:苾芻當知,此聖弟子以如是相隨念諸佛,謂此世尊是如來、阿羅漢、正等覺、明行、圓滿、善逝、世間解、無上丈夫、調御士、天人師、佛、薄伽梵。彼以此相隨念諸佛,見為根本證智相應,諸信信性、現前信性,隨順印可。愛慕愛慕性、心澄心淨,是名佛證淨。云何法證淨?答:如世尊說:苾芻當知,此聖弟子以如是相隨念正法,謂佛正法善說、現見、無熱、應時、引導、近觀、智者內證。彼以此相隨念正法,見為根本證智相應,諸信信性、現前信性隨順印可。愛慕愛慕性,心澄心淨,是名法證淨。云何僧證淨?答:如世尊說:苾芻當知,此聖弟子以如是相隨念於僧,謂佛弟子具足妙行、質直行、如理行、法隨法行、和敬行、隨法行。於此僧中,有預流向,有預流果,有一來向,有一來果,有不還向,有不還果,有阿羅漢向,有阿羅漢果。如是總有四雙八隻補特伽羅佛弟子眾,戒具足,定具足,慧具足,解脫具足,解脫智見具足,應請、應屈、應恭敬無上福田,世所應供。彼以此相隨念於僧,見為根本證智相應,諸信信性、現前信性隨順印可。愛慕愛慕性,心澄心淨,是名僧證淨。云何聖所愛戒?答:無漏身律儀、語律儀、命清淨,是名聖所愛戒。問:何故名為聖所愛戒?答:聖謂諸佛及佛弟子,彼於此戒愛慕欣喜、忍順不逆,是故名為聖所愛戒。諸預流者成就此四。


生緣老死

瑜伽十卷八頁云:問:亦由遠行,不避不平等,他所逼迫,為緣,老死可得;何故此中但說生緣老死耶?答:雖由彼諸緣;必以生為根本故。縱闕彼緣;但生為緣,定有老死故。

二解 瑜伽九十三卷十四頁云:謂於是中有因緣生,未永斷故;而有生生。生既生已;唯當希待後時老死。當知此中生之因緣,亦名為生,因緣所起,亦名為生。有前生故,而有後生;有後生故,而有老死。此中前生,是後生因,亦老死緣。後生,唯是老死之緣。如是一切,聰攝為一,略說名為生緣老死。

三解 法蘊足論十卷二頁云:又生緣老死者:謂此生支,雖異生異滅;而緣起理,恒時決定。若過去生,非老死緣者;應未來生亦非老死緣。若未來生非老死緣者;應過去生亦非老死緣。若過去生非老死緣者;應現在生亦非老死緣。若現在生非老死緣者;應過去生亦非老死緣。若未來生非老死緣者;應現在生亦非老死緣。若現在生非老死緣者;應未來生亦非老死緣。若佛出世時生,非老死緣者;應佛不出世時生,亦非老死緣。若佛不出世時生,非老緣者;應佛出世時生,亦非老死緣。若緣起理有顛倒者;應成二分。不決定故。應可破壞。理雜亂故。若爾;不應施設緣起。佛不應說生緣老死。然佛所說生緣老死,理趣決定。去來今世,有佛無佛,曾無改轉,法性恒然,不隱不沒,不傾不動,其理湛然,前聖後聖,同所遊履,是真是實,是諦是如,非妄非虛,非倒非異。是故佛說生緣老死。

四解 法蘊足論十卷三十頁云:云何生緣老死?謂彼彼有情,即於彼彼有情聚中,諸生,等生,趣入,出現,蘊得,界得,處得,諸蘊生,命根起,說名生。髮落髮白,皮緩面皺,身曲背僂,喘息逾急,扶杖而行,肢體斑黑,衰退闇鈍,根熟變壞,諸行故敗,朽壞羸損,說名老。彼彼有情,即於彼彼諸有情聚,移轉,壞沒,退失,別離,壽暖識滅,命根不轉,諸蘊破壞,夭喪殞逝,說名死。如是老死,緣生故起,是名生緣老死。復次大因緣經中,尊者慶喜,問佛:老死為有緣不?佛言:有緣。此緣謂生。廣說乃至若無有生;魚鳥蛇蝎那伽藥叉部多食香諸天人等無足二足多足異類彼彼有情,於彼彼聚,所有老死,為得有不?不也;世尊。若全無生;為可施設有老死不?不也;世尊。是故慶喜,老死皆以生為其緣。是名生緣老死。如是老死,生為緣,生為依,生為建立故;起、等起,生、等生,聚集,出現;故名生緣老死。

五解 大毗婆沙論二十四卷三頁云:生緣老死者:謂若有生,便有老死。問:何故三有為相中,生、獨立一支;老死,共立一支耶?脅尊者曰:世尊於法功能差別,能善了知。餘無此能。故於此事,不須徵詰。復有說者,諸法生時,生有作用;故獨立支。諸法滅時,老死無常,俱有作用;故合立支。有餘師說:生令諸法相續增長,故獨立支。老死令諸法不相續不增長,故合立支。或復有說:生令諸法和合作用,故獨立支。老死令諸法離散無用,故合立支。尊者世友,作如是說:生令諸法,從未來入現在,故獨立支。老死令諸法,從現在入過去,故合立支。尊者妙音,作如是說:生作用勝,獨辦一事;故獨立支。老死作用劣,共辦一事;故合立支。如強力人,獨辦一事;劣、則不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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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三禪

色界的第三禪天,因此天的天人禪定深妙,人人身心快樂,又因此天的快樂乃是三界九地中所最凸出者,故此天又名為定生喜樂地。悲華經說:「身心快樂,無有疲極,譬如比丘入第三禪。」


九辯

九種菩薩所特有的辯才,即無差辯、無盡辯、相續辯、不斷辯、不怯弱辯、不驚怖辯、不共餘辯、無邊際辯、一切天人所愛重辯。


二果

聲聞乘的果位名,梵語叫做斯陀含,華譯為一來,意思是修到了此果位的人,死後生到天上去做一世天人,再生到我們這個世界來一次,就不再來欲界受生死了。


二禪天

修成二禪的人所住的天界,在色界的第二重,共有三天,即少光天、無量光天和光音天。在此二禪天的天人,因無尋伺的麤動,所以能夠避開劫末的大火災,但因為心中還有喜樂的念頭,所以不能避開劫末的大水災。


五沒

五種退沒的相,即天人將退沒於下界時,所現的五種衰相。見五衰條。


五眼

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肉眼是肉身凡夫的眼,遇昏暗,遇阻礙,就不能見;天眼是天人的眼,遠近晝夜,都能得見;慧眼是聲聞的眼,能看破假相,識得真空;法眼是菩薩的眼,能澈了世間和出世間的一切法門;佛眼是如來的眼,有了佛眼便兼有前面的四種眼,能無事不知,無事不見,一切法中,佛眼常照。


五神通

又名五通,或五神變,即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如意通。天眼通是指修得與色界天人同等的眼根,有了天眼通的人,不論遠近內外晝夜,都能得見;天耳通是指修得與色界天人同等的耳根,有了天耳通的人,一切聲音都可以聽得到;他心通是能夠知道他人一切心想的神通,有了他心通的人,便不愁遭受他人的暗算;宿命通就是能夠知道自己在六道之中的過去生死,並知道六道眾生在六道之中的過去生死,有了宿命通的人,過去生中的事,都能回憶,瞭如指掌;如意通又名神境通,或神足通,有了如意通的人,凡事都能隨心所欲,諸如鑽天入地,移山倒海,撒豆成兵,呼風喚雨,騰雲駕霧,都不成問題。


五衰

天人將死時有五種衰相現前,即一、頭上花萎,就是頭上所帶的花冠漸漸枯萎;二、衣裳垢膩,就是無縫的天衣生出污垢來;三、身體臭穢,就是天人身上的光明不但消失,而且流出很多臭的氣味來;四、腋下汗出,就是兩脇之下流出很多的臭汗;五、不樂本座,就是以上種種不好的衰相出現之後,天人便對自己的寶座生出不樂的感受,天女眷屬也厭離他們而走開。


兜率

華譯上足、妙足、知足、喜足等,謂於五欲境,知止滿足,為欲界六天中之第四天名,分內外二院,內院為彌勒菩薩的淨土,外院為天人享樂的地方。


兜率天

欲界第四層天之名,此天一晝夜,人間四百年,天壽四千歲,合人間五億七千六百萬年。有內外二院,外院為天人所居,內院為補處菩薩的住處,補處菩薩常由此天下生而成佛,今為彌勒菩薩的淨土。


六觀音
1.顯教的六觀音是大悲觀音、大慈觀音、獅子無畏觀音、大光普照觀音、天人丈夫觀音、大梵深遠觀音。2.密教的六觀音是千手觀音、聖觀音、馬頭觀音、十一面觀音、准提觀音、如意輪觀音。3.以六觀音分配於六道。茲列表說明如下:


    千手────大悲────地獄道
    聖─────大慈────餓鬼道
    馬頭────師子無畏──畜生道
    十一面───大光普照──修羅道
    准提────天人丈夫──人道
    如意輪───大梵深遠──天道


十號

佛有十種的尊號,即一、如來,乘如實之道來成正覺。二、應供,應受人天的供養。三、正徧知,真正徧知一切法。四、明行足,宿命明天眼明漏盡明等三明與聖行、梵行、天行、嬰兒行、病行等五行悉皆具足。五、善逝,自在好去入於涅槃。六、世間解,能瞭解一切世間的事理。七、無上士,至高無上之士。八、調御丈夫,能調御修正道的大丈夫。九、天人師,佛是一切天、人的導師。十、佛世尊,佛是一切世人所共同尊重的人。


四果

1.指聲聞乘的四種果位,即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初果須陀洹,華譯為入流,意即初入聖人之流;二果斯陀含,華譯為一來,意即修到此果位者,死後生到天上去做一世天人,再生到我們此世界一次,便不再來欲界受生死了;三果阿那含,華譯為無還,意即修到此果位者,不再生於欲界;四果阿羅漢,華譯為無生,意即修到此果位者,解脫生死,不受後有,為聲聞乘的最高果位。2.指阿羅漢。


四禪天

色界諸天分為四禪,即初禪、二禪、三禪、四禪。一、清淨心中,諸漏不動,名為初禪,即梵眾、梵輔、大梵等三天,此三天已不須段食,故無鼻舌二識,惟有樂受,與眼耳身三受相應,喜受與意識相應。二、清淨心中,粗漏已伏,名為二禪,即少光、無量光、光音等三天,此三天無前五識,僅有意識,因之惟有喜捨二受,與意識相應。三、安穩心中,歡喜畢具,名為三禪,即少淨、無量淨、遍淨等三天,此三天識受皆與二禪略同,但意識怡悅之相,較為淨妙。四、前五識俱無,亦無喜受,僅有捨受,與意識相應,名為四禪,即無雲、福生、廣果、無想、無煩、無熱、善見、善現、色究竟等九天。根据大涅槃經說,初禪天人,因他們心中有粗細的思想,所以外面有火災;二禪天人,他們對於禪定,生喜樂心,所以外面有水災;三禪天人,他們呼吸粗重,所以外面有風災;惟獨第四禪,所有內外過患,一切均無,所以諸災不能到達那裡。


天眼

天上人的眼,能夠看得很遠,為五眼之一。天眼有兩種,一種是從福報得來,如天人;一種則是從苦修得來,如阿那律所得的天眼是。


天眼通

六通之一,指修得與色界天人同等的眼根,有了天眼通的人,不論遠近內外晝夜,都能得見。


女天

女性的天人。欲界天中有女天,色界以上則無。


定性喜樂地

三界九地之一,即色界之第二禪天,因此地的天人,住於殊勝美妙的禪定之中,因而生起心識的喜樂,故名。


慈悲懺法

釋氏通鑑說:梁武帝妃郗氏,其性酷妒,死後化為巨蛇,一夜入後宮通夢於帝,求為修功德使離苦,帝閱大藏,製慈悲懺法,請僧懺罪,後得化為天人,於空中謝帝,帝畢生不復立后。


梵眾天

色界初禪天的天人,分為三等,下等的天人即叫做梵眾天。


歡喜園

又名歡喜苑,或歡樂園,或喜林苑,為忉利天帝釋四園之一,在喜見城外之北方,一切天人一到此地,就自然的生起歡喜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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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教育部)]

ㄍㄨㄥ, [名]

1.有專門技術或從事勞動生產的人。如:「木工」、「礦工」、「水電工」。《論語.衛靈公》:「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2.技巧。如:「唱工」、「雕工」、「巧奪天工」。唐.李白〈訪道安陵遇蓋還為余造真籙臨別留贈〉詩:「為我草真籙,天人慚妙工。」

3.勞動生產的作業。如:「上工」、「加工」、「怠工」。

4.大規模、有計畫的建設。如:「施工」、「竣工」。

5.工業的簡稱。如:「化工」。

6.一種古代樂譜上的音階符號。參見「工尺」條。

7.二一四部首之一。

[動]

擅長。如:「工於心計」。《韓非子.五蠹》:「工文學者非所用,用之則亂法。」

[形]

精緻、巧妙。如:「工整」。《紅樓夢.第四八回》:「怪道我常弄本舊詩,偷空兒看一兩首,又有對的極工的,又有不對的。」



ㄐㄧㄣ, [名]

不祥之氣。《左傳.昭公十五年》:「吾見赤黑之祲,非祭祥也,喪氛也。」《漢書.卷八一.匡衡傳》:「臣聞天人之際,精祲有以相盪,善惡有以相推。」

[形]

盛大。《後漢書.卷四○.班彪傳下》:「天官景從,祲威盛容。」宋.王安石〈賀貴妃進位表〉:「祲盛之禮,發於宮闈;驩康之聲,播於寰海。 」



ㄒㄧˊ, [動]

1.用言辭威嚇,使人恐懼。《說文解字.言部》:「謵,言謵讋也。」

2.責備。《莊子.庚桑楚》:「夫復謵不餽而忘人,忘人,因以為天人矣。」


本始

ㄅㄣˇ ㄕˇ, 1.初始、原始。《漢書.卷五八.公孫弘傳》:「天人之道,何所本始?」也作「本初」。

2.漢朝宣帝的年號(西元前73~前70)。


筆參造化

ㄅㄧˇ ㄘㄢ ㄗㄠˋ ㄏㄨㄚˋ
形容文筆精妙,文意暢達,足以闡明天地自然化育的道理。唐.李白〈與韓荊州書〉:「君侯制作侔神明,德行動天地,筆參造化,學究天人。」也作「筆補造化」。


不謀而同

ㄅㄨˋ ㄇㄡˊ ㄦˊ ㄊㄨㄥˊ
沒有經過商量,見解、行為卻一致。《三國志.卷一五.魏書.張既傳》裴松之注引《魏略》曰:「今諸將不謀而同,似有天數。」唐.韓愈〈請上尊號表〉:「天人合願,不謀而同。」也作「不謀而合」。


不世之藝

ㄅㄨˋ ㄕˋ ㄓ ㄧˋ
世所罕見的才藝,不常見的才能。明.凌濛初《紅拂記.第三齣》:「一妹以天人之姿,蘊不世之藝。從夫之貴,以盛軒裳。」


普度眾生

ㄆㄨˇ ㄉㄨˋ ㄓㄨㄥˋ ㄕㄥ
佛教用語。指以一種廣大無分別的慈悲心,解脫眾生的悲苦,使登彼岸,到達解脫境界。《警世通言.卷四○.旌陽宮鐵樹鎮妖》:「能變能化,無大無不大,無通無不通,普度眾生,號作天人師。」也作「普渡眾生」。


密跡金剛

ㄇㄧˋ ㄐㄧ ㄐㄧㄣ ㄍㄤ
保護佛法的天人。根據佛教的傳說,密跡金剛原為法意太子,後來發願要經常親近佛,隨侍佛的左右,普聞諸佛祕要密跡之事。後來真的成為五百名隨從的首領。密跡金剛原只有一個,但在寺院三門殿內的兩側,各塑一尊,頭戴寶冠,袒露上半身,手持金剛杵,作忿怒相。在中國古小說中則說金剛力士是鄭倫、陳奇死後封神而成。也稱為「金剛力士」。


分際

ㄈㄣˋ ㄐㄧˋ, 1.分別的界限。《史記.卷一二一.儒林傳.序》:「臣謹案詔書律令下者,明天人分際,通古今之義,文章爾雅,訓辭深厚,恩施甚美。」

2.分開、析開。《兒女英雄傳.第二五回》:「這是安老爺、安太太一年的水磨工夫,纔陶鎔得姑娘這等幽閑貞靜,又兼看著九公有個師徒分際、褚大娘子有個妹妹情腸,纔得這樣款款而談。」

3.相當的時候。《喻世明言.卷一五.史弘肇龍虎君臣會》:「一肘二拳,三翻四合,打到分際,眾人齊喊一聲,一個漢子在血濼裡臥地。」


風教

ㄈㄥ ㄐㄧㄠˋ, 1.風俗與教化。如:「風教淳善」。《晉書.卷三.武帝紀.制曰》:「禎祥顯應,風教肅清,天人之功成矣,霸王之業大矣。」

2.詩歌的教育感化作用。語本《詩經.大序》:「風,風也,教也;風以動之,教以化之。」


大減價

ㄉㄚˋ ㄐㄧㄢˇ ㄐㄧㄚˋ
大幅降低貨品價格。減價原因多為促銷,提高銷售額或製造、銷售成本降低。如:「最近百貨公司正在大減價,每天人潮不斷,擠得水洩不通。」


兜率天

ㄉㄡ ㄕㄨㄞˋ ㄊㄧㄢ
妙足、知足。梵語Tusita的音譯。欲界六天之一。此天一晝夜相當於人間四百年。住此的天人澈體光明,但未斷欲,故仍屬欲界。大乘佛教認為,此天有內院和外院,外院是欲界天,內院則是隬勒居住的淨土,為彌勒信仰者追求的往生去處。唐.白居易〈答客說〉詩:「海山不是吾歸處,歸即應歸兜率天。」也譯作「兜率陀」、「睹史多」。


頓悟

ㄉㄨㄣˋ ㄨˋ
佛教用語:(1) 謂在一時間證得真理。《五燈會元.卷四.薦福弘辯禪師》:「如來出世為天人師,善知識隨根器而說法,為上根器者開最上乘頓悟至理。」(2)證悟一切現象都無真實的生滅變化。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文學》南朝梁.劉孝標.注:「法師研十地,則知頓悟於七住。」


唐君毅

ㄊㄤˊ ㄐㄩㄣ ㄧˋ
人名。(西元1909~1978)四川宜賓人,祖籍廣東五華。近代中國哲學家,畢業於南京中央大學,歷任四川、華西、中央諸大學教授。民國三十八年避難香港,與錢穆、張丕介等創辦新亞書院。民國六十七年,因肺癌病逝香港。其畢生以重振中國哲學為職志,且精通中西哲學思想,建構成一套上承程朱,貫通天人的唯心哲學體系。著有中國哲學原論、人文精神之重建、生命存在與心靈境界、人生之體驗等書。


天心人意

ㄊㄧㄢ ㄒㄧㄣ ㄖㄣˊ ㄧˋ
天人之間共趨的潮流。《三國演義.第八回》:「漢家氣數已盡。太師功德振於天下,若舜之受堯,禹之繼舜,正合天心人意。」


勞動

(一)ㄌㄠˊ ㄉㄨㄥˋ, 1.活動身體。《莊子.讓王》:「春耕種,形足以勞動;秋收斂,身足以休息。」

2.精神或肉體為換取利益而活動。如:「每天人們勞動來賺取生活所需。」

3.擾亂。三國魏.鍾會〈移蜀將吏士民檄〉:「勞動我邊境,侵擾我氐羌。」

4.勞累、煩勞。三國.魏.曹植〈上疏陳審舉之義〉:「何事勞動鑾駕,暴露于邊境哉。」


冷清清

ㄌㄥˇ ㄑㄧㄥ ㄑㄧㄥ, 1.形容環境蕭條、寂靜。《儒林外史.第五五回》:「你這個茶館裡冷清清的,料想今日也沒甚人來了。」清.孔尚任《桃花扇.第四○齣》:「秋水長天人過少,冷清清的落照,剩一樹柳彎腰。」

2.寂寞、孤單。元.無名氏《鴛鴦被.第一折》:「他一去幾多時,杳沒個音書來至。撇得我冷清清淚似絲,悶懨懨過日子。」《初刻拍案驚奇.卷一三》:「每日仍只是這幾碗黃虀,夜間單留六老一人冷清清的在靈前伴宿。」


禮教吃人

ㄌㄧˇ ㄐㄧㄠˋ ㄔ ㄖㄣˊ
為古代社會制度的禮法條規及道德標準所害。如:「他倆原本情投意合,如不是禮教吃人,今天也不會落得天人兩隔的下場。」


立斷

ㄌㄧˋ ㄉㄨㄢˋ
毫不遲疑的作決定。《三國演義.第二回》:「但當速發雷霆,行權立斷,則天人順之。」


即真

ㄐㄧˊ ㄓㄣ, 1.由攝政或監國而正式就帝位。《漢書.卷九九.王莽傳上》:「莽既滅翟義,自謂威德日盛,獲天人助,遂謀即真之事矣。」唐.徐堅《初學記.卷九.總敘帝王》:「堯乃命舜代己攝政,……舜年八十一即真。」

2.官職由代理而轉為正職。《三國志.卷四一.蜀書.楊洪傳》:「亮於是表洪領蜀郡太守,眾事皆辦,遂使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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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檢索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