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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三種禪

(名數)一世間禪,此有二種:

一,根本味禪,此有四禪,四無量,四空之三品。合為十二,稱為十二門禪。厭欲界之散亂者修四禪,欲大福者修四無量,厭色籠者修四空。為生一切出世善法之根本,故名根本。又闇證而為觀慧,故名隱沒。於其禪定生愛味,故名有垢。所觀之境界不分明,故名無記(此中出世善,非於四禪四無量四空直生,乃以之為所依,更修謫觀而生)。

二,根本淨禪,亦有三品,六妙門,十六特勝,通明禪也。慧性多者修六妙門,定性多者修十六特勝,定慧均等者修通明。根本之義與前同。是不隱沒,無垢,有記,與上相反。

然而前之根本味禪,為凡夫外道厭下地欣上地者。以六行觀修得之。或佛弟子以八聖種修得之。因而發有漏智,無生無漏智者,故名為世間禪。後之根本淨禪,利根之外道凡夫,於佛出世前亦修之。因而發有漏智,故名為世間禪。但逢佛之出世,聞佛之說此法,則得依之而直發無漏智,故此與前之純有漏殊別,稱為淨禪。止觀九之一稱為亦有漏亦無漏。

二出世禪,此有觀練熏修之四種。

觀禪有九想,八背捨,八勝處,十一切處之四種。觀為觀照之義,明觀照不淨等之境,故名為觀。

練禪者,九次第定也。練為鍜練之義,前之觀禪,行用未調練,出入之中間,尚雜異念,此禪自淺至深,順次鍜練四禪滅盡定,不雜異念,故名為練。又以無漏鍜練有漏,故名為練。俱舍名之為雜修靜慮。但彼局於四禪。今為通練八地也。

熏禪者,獅子奮迅三昧也。熏,為熏熟自在之義,前之九次第定,但能得順次入,未得逆次出,今順逆自在如師子奮迅,進退自在。又能除異念之間雜如師子奮訊而拂塵土,故名為師子奮迅三昧。

修禪者超越三昧也。修為修法之義,更修治前定使之精妙也。前之熏禪,雖逆順隨意。但次第無間出入,未得超越自在出入。更修治前定,方得超越遠近(如自初地至三地為近超,乃至至滅盡定為遠超云),出入自在,故名為超越。

此觀練熏修之四種禪,雖是緣有為法之事禪。而能離欲過,不俟觀諦理。以是能發無漏智,故總稱為出世間禪。但依小乘,則俱舍成實皆是觀有為法之事禪。故是為有漏禪。彼宗無漏智,局於觀謗理之理觀也。問若以發無漏智,而名為出世禪,如彼未至中間之二定乃四禪下三空之九地,亦依之而發無漏,亦可稱為出世間禪,何以彼為世間禪耶?答九地發無漏智,非單用其定而發,但以此定為所依,必觀謗理,方發無漏智。九想等不然。直以之發無漏智也。故不得為例。

三出世間上上禪,地持經五所說九種之大禪也:一,自性禪,所修之禪,觀心之實相,於外不求。故名為自性。二,一切禪,能得自行化他一切之功德,故名為一切。三,難禪,為深妙難修之禪,故名為難。四,一切門禪,一切之禪定,皆由此門出,故名為一切門。五,善人禪,大善根之眾生所共修,故名為善人。六,一切行禪,大乘一切之行法無不含攝,故名為一切行。七,除惱禪,除滅眾生之苦惱,故名為除惱。八,此世他世樂禪,能使眾生悉得二世之樂,故名為此世他世樂。九,清淨淨禪,惑業斷盡,得大菩提之淨報。故名為清淨。清淨之相,亦不可得,故重曰淨。經中一一說其修相。見法華玄義四之一,止觀九之一,玄籤講述四上。(CBETA註:參考九種大禪條)

又俱舍論十八立三種禪。論謂之三等至:一,味等至,與煩惱相應之定也。通於四禪四無色八定而在於定中起貪愛。味著定中之妙境,因而名為味定。此時失墜其定。何則?以定為純善,不與貪等不善相應故也。二,淨等至,與無貪等之有漏善法相應而起。故名為淨定,即是味定所味著之境也。是亦通於八定。三,無漏等至,與無漏智相應之定也。是為無漏,故非為味定之所味著,此無漏定依色界之四禪。與下三無色之七地淨定而起。有頂地之淨定,定心昧劣,故不能生起無漏定。此外成實有欲界定與中間定。俱舍有未至定與中間定。有亦無漏定與味淨定。無漏定之所依,總有九定。三定之中為淨定,下為味定之緣,上為無漏定之緣。以此淨定分別四分。

(名數)見條。


二十二根

(名數)一眼根Cakurindriya,二耳根Śrotrendriya,三鼻根Ghrāendriya,四舌根Jihvendriya,五身根Kāyendriya,六意根Manendriya,已上六根,上所說眼等之六根也。七女根Strindriya,女子身中起色欲之處。八男根Puruendriya,男子身中起色欲之處。九命根Jivitendriya,有情一期之壽命也。十苦根Dukhendriya,十一樂根Sukhendriya,十二憂根Daumanasyendriya,十三喜根Saumanasyendriya,十四捨根Upekendriya,已上五者,所謂五受也。十五信根Śraddhendriya,十六精進根Viryendriya,十七念根Smtindriya,十八定根Samādhindriya,十九慧根Prajñedriya,已上五根,所謂信等之五根也。二十未知當知根Anājñātamājñāsyāmindriya,二十一已知根Ājñendriya,二十二具知根Ājñātāvindriya,已上三者所謂三無漏根也。見俱舍論三、大乘義章四。

(名數)見條。


二法

(名數)凡明法門約於增數,以欲攝之也。一一數中雖至無量而誥攝行要無過於二法,即如行人。若能總識十重之二法,始終無闕,則方可論道。以所謂十重之二法,攝盡一切諸法也。一真修,二教行,三信法,四乘戒,五福慧,六權實,七智斷,八定慧,九悲智,十正助。此十雙闕一,則一切諸增數亦不可盡也。見輔行六之二。


五位三昧

(名數)又曰五種三昧:一、世間三昧,有漏之四禪八定也。二、聲聞三昧,四諦之法也。三、緣覺三昧,十二因緣之法也。四、菩薩三味,六度萬行之法也。五、佛三昧,一佛乘之法也。五種三昧即為五乘,是胎藏界三重曼荼羅之總體,如來秘密加持之法門也。故各修其法而與理相應,則皆得到於佛地。大日經疏七曰:「若更作深秘密釋者,如三重曼荼羅中五位三昧,皆是毘廬遮那秘密加持,其與相應者皆同一生成佛,何有淺深之殊。」


八犍度

(名數)一、雜犍度,雜說四善根,四聖果,有餘涅槃,無餘涅槃等法,故名。二、結使犍度,結使者,煩惱之異名也。說三結,五蓋,五上分結,五下分結等,乃至百八煩惱,故名。三、智犍度,智者智慧也。說二智,三慧,四智,八智,十智等,故名。四、行犍度,說身口意三業之所行,三業道,乃至十善十惡之業行,故名。五、大犍度,說地水火風四大能造所造之法,故名。六、根犍度,說眼等之五根,六根,乃至二十二根等,故名。七、定犍度,說四禪,八定等之禪定,故名。八、見犍度,說斷定之二見,乃至六十二見等,故名。見八犍度論。

(名數)阿毗曇八犍度論所說八種之犍度也。見犍度條下。


八等至

(名數)四靜慮四無色之八定也。


六波羅蜜

(名數)一、檀波羅蜜。檀者檀那之略,譯曰布施,財施,無畏施,法施之大行也。二、尸羅波羅蜜。尸羅,譯曰戒,在家出家小乘大乘等之一切戒行也。三、羼提波羅蜜。羼提,譯曰忍辱,忍受一切有情罵辱擊打等,及非情寒熱飢渴等之大行也。四、毘梨耶波羅蜜。毘梨耶,譯曰精進,精勵身心進修前後之五波羅蜜也。五、禪波羅蜜。禪者禪那之略,譯曰惟修,新曰靜慮。又名三昧,譯作定。思惟真理定止散亂之心之要法也。有四禪八定乃至百八三昧等之別。六、般若波羅蜜。般若,譯曰智慧,通達諸法之智及斷惑證理之慧也。菩薩修此六法,究竟自利利他之大行,到涅槃之彼岸,故稱六波羅蜜。見法界次第下之上(梵名出次條)。(CBETA註:梵名出十波羅蜜條)

(名數)菩薩之大行,謂之波羅蜜。有六種。見波羅蜜六度條。法華經序品曰:「為諸菩薩說應六波羅蜜。」


四禪八定

(術語)四禪者,色界之四禪也,八定者,色界之四禪與無色界之四無色定也,對欲界之散而總謂之定,重言之則如言詩書六經也。止觀九曰:「四禪八定,毘曇成實明之委細。」同輔行曰:「言四禪八定者:四在八數,重兼列者。若色無色相對則色禪為禪,無色為定。若總以上界望於下欲則上上二界俗名定地,下欲為散。」


四空定

(名數)又云四無色定(梵名四空處之各名加Dhyāna),十二門禪中之四禪也。一空無邊處定,行人厭患色籠如牢如獄,心欲出離之,捨色想而緣無邊之虛空心,與空無邊相應,故名空無邊定。二識無邊處定,行人更厭前外之空,捨其虛空緣內識為心識無邊之解,心與識無邊相應,故名識無邊處定。三無所有處定,行人更厭其識,而觀心識無所有,心與無所有相應,故名無所有處定。四非想非非想處定,前之識處是有想,無所有處是無想,至此捨前之有想故名非想,捨前之無想,故名非非想。又無麤想,故曰非想,非無細想,故曰非非想。行者於此如痴如醉如眠如暗,無所愛樂,泯然寂絕,清淨無為,謂之非想非非想定。見法界次第上,俱舍頌疏世品一。是乃內法之修法也。若於外道則以六行觀而修得之。於此四定復加四定為八定,於此加中間定與未至定(有部義),或加欲界定(成實義)為十定。凡禪定有味定淨定無漏定三種(見條),此十種禪定中為非想非非想定之心想微細,故無無漏定,有味定淨定也。未至中間之二定及四禪之六定,有見道之無漏定(有部),欲界中間之二定及四禪之六定與前相同,有見道之無漏(成實),下三無色有修道無學道之無漏定,味淨之二定,通於十定,二宗相同。見俱舍論十八,輔行九之一。


生得定

(術語)依前世善業之力,自然所得之定地也。為色界四禪天無色界四定之八定地。


觀練薰修

(術語)三種禪中第二出世間禪之四種:一、觀禪,九想八背捨,八勝處,十一切處也。此四通觀法相,故名觀禪。二、練禪,四禪四空滅盡定之九次第定也。於上之觀禪,雖得色無色之八定,而入於此,則有垢滓之間離,今欲純熟而自初淺至後深,次第而入,中間無有垢滓之間雜,使不次第而為次第,故名次第。亦是練無漏有漏而除諸間穢,故名練禪。三、熏禪,獅子奮迅三昧也。於前之九次第定,雖得入次第無間,而不能出逆次無間,今入次第無間,亦能出於無間,因能除麤間味禪法愛之念,猶如獅子之能進能卻而奮諸塵土。行者入出於此法,而能薰諸禪,悉使通利,轉變自在,如薰皮使熟,隨意作物。故名薰禪。四、修禪,超越三昧也。是更修得前之九次第定而使精妙,因得近遠(如自初禪入三禪,近也,又如自初禪入滅盡定,遠也)超入,近遠超出,近遠超住自在,故名修禪。是功德最深,故又名頂禪。復次,以八背捨觀四念處,名觀禪,以九次第定練四念處,名練禪,以奮迅三昧薰習四念處,名薰禪,以超越三昧修四念處,名修禪。法華玄籤講述四上曰:「私記四本云觀練薰修,名由何處檢?今謂義出大品,名始南岳。此是一字相傳禪法,不必求名出處可也。淨名疏四云:觀練薰修四出大品,此南岳所出。」


[一切經音義(慧琳音義)]
四十八年

謂釋迦菩薩初出家時就欝頭藍仙習四禪八定即以四禪為四十八定為八年也又釋約十二門[示*平]自行教人讚法美人各有四品為四十八年也


[阿含辭典(莊春江)]
九次定

律典中也譯作「九次第定」,「次」(次第)為「依照順序;一個接著一個」的意思,即九個依序進、出的定,指「初禪→第二禪→第三禪→第四禪→空無邊處(另譯為「空定」或簡為「空」)→識無邊處(簡為「識」)→無所有處(另譯為「無有欲」)→非想非非想處(另譯為「無有思想」)→滅盡定(簡為「滅」)」。(經文「意止初禪為一定。從一次二禪竟為二定。從二次三禪竟為三定。從三次四禪竟為四定。從四次禪竟空定為五定。從空次竟度識為六定。從識次竟度無有欲為七定。從無有欲次竟度無有思想為八定。從無有思想次竟度滅為九定。」其中「意止」的「意」指「心」,「止」音譯為「舍摩他」,參看「止」,「次竟度」的「次」是「次第;依照順序」的意思,「竟」為「結束」,「度」為「超越;出來」的意思。)


滅正受

另譯為「滅盡定;想受滅定;想知滅定;知滅解脫;知滅身觸;想知滅身觸」,南傳作「想受滅」(saññāvedayitanirodhaṃ),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想與感受的停止」(the cessation of perception and feeling)。「滅盡正受」(SA.568),南傳作「想受滅等至」(saññāvedayitanirodhasamāpatti;另譯為「想受滅正受」),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認知與感受停止的達成」(the attainment of the cessation of perception and feeling),並解說「想受滅等至」也叫「滅等至」(nirodhasamāpatti),這是一種心與心理的功能都停止的定之狀況,只有能入八定的阿羅漢或證不還果(第三果)者能進得去。指六識(心)之作用皆滅盡之定,另作「滅盡定、想受滅定」。


寂滅正受

入寂滅之定,參看「正受」,依《相應部5相應4經》所說,這是泛指指世間八定,依《雜阿含503經》與《相應部21相應3經》,現「天眼」與「天耳」的色界定被成為「麤正受」,則暗示「寂滅正受」屬「無色界定」。


[佛光大辭典]
八功德水

乃指具有八種殊勝功德之水。又作八支德水、八味水、八定水。佛之淨土有八功德池,八功德水充滿其中。所謂八種殊勝,即:澄淨、清冷、甘美、輕軟、潤澤、安和、除饑渴、長養諸根。同時,包圍須彌山之七內海,亦有八功德水充滿其中,彼具有:甘、冷、軟、輕、清淨、無臭、飲不傷喉、飲不傷腹等八特質。〔阿彌陀經、彌勒大成佛經、大毘婆沙論卷一三三、俱舍論卷十一〕 p279


三昧

(一)梵語 samādhi 之音譯,巴利語同。又作三摩地、三摩提、三摩帝。意譯為等持、定、正定、定意、調直定、正心行處等。即將心定於一處(或一境)的一種安定狀態。又一般俗語形容妙處、極致、蘊奧、訣竅等之時,皆以「三昧」稱之,蓋即套用佛教用語而轉意者,然已與原義迥然有別。

於佛典中,samādhi 譯為等持時,「等」乃指離開心之浮(掉舉)沈(惛沈),而得平等安詳,「持」則指將心專止於一境之意,此即為將心止於一境而不散亂之狀態,稱為心一境性。俱舍宗視之為十大地法之一,唯識宗則認為是五別境之一,且兩宗均以之為心所之一,但經部與成實宗則認為心所並無別體。

一般修行大都止心一處,不令散亂,而保持安靜,此一狀態稱為三昧。達三昧之狀態時,即起正智慧而開悟真理,故以此三昧修行而達到佛之聖境者,則稱三昧發得或發定。舊譯常將三摩地(梵 samādhi,三昧、等持)、三摩鉢底(梵 samāpatti,等至、正受、正定、現前)及三摩呬多(梵 samāhita,等引、勝定)混同,而一概譯為三昧。實際上,三昧應指三摩地而言。

有部認為凡是一切心共同之精神作用(即大地法),共通於定、散及善、惡、無記之三性,而僅限於一切有心位(不通於無心定)不亂心,且對一境地有集中之作用者,即稱三摩地。對此,三摩鉢底與三摩呬多則通於有心、無心,而僅局限於定(包含有心定、無心定而不通於散定)。

俱舍論卷二十八謂,就所依止之定(等至)有四靜慮(四禪)、四無色定、八等至、三等持之別。四靜慮及四無色定乃以善等持(三摩地、三昧)為體;又四靜慮及四無色定之根本等至(三摩鉢底)有八種,故稱八等至;三等持(三三昧)即:有尋有伺、無尋唯伺、無尋無伺等三種。此外亦指空、無相、無願,或空空、無相無相、無願無願之三重等持(三重三昧)而言。

二種三昧之中,第一種係以尋(尋求推度之粗雜的精神作用)與伺(伺察思惟之深細的精神作用)之有無,而分為:(一)初靜慮(初禪)與未至定。此屬有尋有伺三摩地。又作有覺有觀三昧。(二)中間靜慮(中間定),屬無尋唯伺三摩地。又作無覺有觀三昧。(三)第二靜慮(第二禪)之近分以上屬無尋無伺三摩地。又作無覺無觀三昧。第二種則指觀「人、法」皆空之三昧,稱為空三昧。捨離差別相之三昧,稱為無相三昧;捨離願求之思之三昧,則稱為無願三昧。其次在三重三昧中,又有空空三昧、無相無相三昧、無願無願三昧等。

據十住毘婆沙論卷十一載,三昧乃四禪(四靜慮)、八解脫以外之一切定。又謂唯三解脫門(無漏之空、無相、無願三昧)和有尋有伺等之三三昧稱為三昧。同論又揭示定之範圍較狹,三昧之範圍則較廣,依此,諸佛菩薩所得之定可視為三昧。大乘義章卷十三舉出雜阿毘曇心論卷六、成實論卷十二、十地經論卷五等之說,而述明禪、定、三昧、正受、三摩[足*伐](梵 samāpatti,巴同,等至)、解脫、奢摩他(梵 śamatha,巴 samatha,止)等之差異。依其說法,則狹義之三昧指空等之三三昧,廣義則指四無量心及其他諸定。

阿含經認為四禪八定之外,另有空、無相、無願等之三三昧(三解脫門)與有尋有伺等之三三昧,而大乘則有數百上千種種三昧之說。大乘經典之名稱,以「三昧」為名者,即有般舟三昧經、首楞嚴三昧經、慧印三昧經、自誓三昧經、佛印三昧經、法華三昧經、念佛三昧經、月燈三昧經、金剛三昧經等多種,這些經典對標題所示之「三昧」均有詳細說明。其中,般舟三昧,亦稱諸佛現前三昧與佛立三昧。此外,法華經卷一曾舉出無量義處三昧之名,舊譯華嚴經卷六與卷四十四,有華嚴三昧、海印三昧、師子奮迅三昧之說。大品般若經卷三、卷五,亦有首楞嚴(健行)、寶印、師子遊戲等百八三昧之說。

天台宗在摩訶止觀卷二上舉出常坐、常行、半行半坐、非行非坐等四種三昧之說;修此四種三昧之道場,稱為四三昧院。此外,成實論卷十二,有一分修三昧(唯修定或慧之一方)、共分修三昧(兼修定、慧之有漏定)、聖正三昧(兼修定、慧之無漏定)等三三昧。

南本涅槃經卷十三列出菩薩破除「二十五有」之二十五種三昧之名,法華經卷七之十六三昧,即為法華三昧之異名。又身發火焰之三昧,稱為火界三昧、火定、火光三昧,有火葬屍骸之意。最勝之三昧,則稱王三昧或三昧王三昧。日僧法然在其選擇本願念佛集中將念佛稱為王三昧,又瑩山紹瑾撰之坐禪用心記亦將坐禪稱為王三昧。

修三昧之堂,稱三昧堂。依修三昧之種類而分,即有法華三昧堂、常行三昧堂、理趣三昧堂等。〔雜阿含經卷十八、長阿含經卷九、卷十、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五、大品般若經卷一、卷二十三、大智度論卷二十八、瑜伽師地論卷十一、集異門足論卷六、佛地經論卷一、成唯識論卷八、大乘義章卷十三、圓覺經略疏註卷上、翻譯名義集卷四上〕(參閱「百八三昧」2480、「」3171)

(二)在日本,火葬場、墓地,亦稱為三昧。為祈求死者之冥福,大多在墓旁建立法華三昧堂,並延請僧侶修法華三昧。其法華三昧堂,可簡稱為三昧堂或三昧。 p580


五味禪

五味交雜之禪。「一味禪」之對稱。又稱五禪、五類禪。乃相對祖師一味之禪,斥責五種交雜之如來禪之意。圭峰宗密於禪源諸詮集都序卷上之一中分別一切禪為五種,謂禪有淺深,階級殊等,其中:(一)帶異計,欣上厭下而修者,稱為外道禪。(二)正信因果,亦以欣厭而修者,稱為凡夫禪。(三)悟我空(人空)偏真之理而修者,稱為小乘禪。(四)悟我、法二空所顯之真理而修者,稱為大乘禪。(五)若頓悟自心本來清淨,原無煩惱,本自具足無漏之智性,此心即佛,畢竟無異,依此而修者,稱為最上乘禪,又稱如來清淨禪、一行三昧、真如三昧,為一切三昧之根本,即達磨門下展轉相傳者。即將達磨所傳之禪稱為如來最上乘禪,以簡別四禪八定大小諸禪之意。

蓋宗密原主張教禪一致,以教內所說之一行三昧為根本王三昧,即是佛祖所傳之真實禪,然禪門之徒貶之為五味交雜之如來禪,與一味清淨之祖師禪迥異。〔景德傳燈錄卷十三、聯燈會要卷四、卷七、古尊宿語錄卷三、禪宗頌古聯珠通集卷十一、五燈嚴統卷三、五燈全書卷五〕 p1105


五衍

指五乘。衍為梵語 yāna 之音譯,意譯作乘。又作道、船、車,為運載之意。即:(一)人乘(梵 manusya-yāna),即三歸五戒,以之運載眾生,可渡越三塗,生於人間。(二)天乘(梵 deva-yāna),即上品十善及四禪八定,以之運載眾生,可渡越四洲,生於天上。(三)聲聞乘(梵 śrāvaka-yāna),即四諦法門,乘之可至阿羅漢果。(四)緣覺乘(梵 pratyekabuddha-yāna),即十二因緣法門,乘之可至辟支佛果。(五)菩薩乘(梵 bodhisattva-yāna),即悲智六度法門,以之運載眾生,可渡越三界三乘之境,達至無上菩提大般涅槃之彼岸。〔盂蘭盆經疏卷上、法華玄論卷七、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末〕(參閱「五乘」1126) p1121


五乘

乘,梵語 yāna。指道、船、車,即運載之義。為教化眾生而將之運載至理想世界之五種法門,稱為五乘。(一)通常指:(一)人乘(梵 manusya-yāna),人以三歸五戒為乘,運出三塗四趣而生於人道。(二)天乘(梵 deva-yāna),以上品十善及四禪八定為乘,運載眾生越於四洲而達天界。(三)聲聞乘(梵 śrāvaka-yāna),即以四諦法門為乘,運載眾生越於三界,至有餘涅槃而成阿羅漢。(四)緣覺乘(梵 pratyeka-buddha-yāna),即以十二因緣法門為乘,運載眾生越於三界,至無餘涅槃而成辟支佛。(五)菩薩乘(梵 bodhisattva-yāna),即以悲智六度法門為乘,運載眾生總超三界三乘之境,至無上菩提大般涅槃之彼岸。〔盂蘭盆經疏卷上、法華玄論卷七〕

(二)據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二所舉之五乘為:(一)天乘,即以十善法運載眾生,使其得以生於欲界天。(二)梵乘(梵 brahma-yāna),即以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運載眾生出生死海,生於色界、無色界。(三)聲聞乘,即以生滅四諦之法運載眾生出離三界。(四)緣覺乘,即以生滅無生之十二因緣法運載眾生出離三界。(五)諸佛如來乘(梵 buddha-yāna),即以事理之六度、次第之三觀等諸法運載眾生同至涅槃彼岸。〔入楞伽經卷四、楞伽經義疏卷二下、華嚴五教章卷一〕

(三)華嚴宗所揭示之五乘為:(一)一乘(梵 eka-yāna),即以一乘實相之法為乘,至涅槃彼岸。(二)菩薩乘,即以六度萬行為乘,出離三界。(三)緣覺乘,即以十二因緣為乘,越出三界。(四)聲聞乘,即以四諦法為乘,超出三界。(五)小乘(梵 hīna-yāna),即人天乘。以五戒十善為乘,出離四趣。〔華嚴五教章卷一、華嚴五教章義苑疏卷一、華嚴五教章匡真鈔卷二〕

(四)據稱讚大乘功德經載,佛以隨類音而為有情類說五乘法。此五乘指:(一)聲聞乘,(二)獨覺乘,(三)無上乘(梵 an-uttara-yāna),(四)種種乘(梵 nānā-yāna),(五)人天乘(梵 deva-manusya-yāna)。

(五)真言宗以五大配於五乘,此五乘皆為毘盧遮那(大日如來)法身中之自體,故別立五乘成佛。即:(一)人乘,即地大。以人皆住於地之故。(二)天乘,即水大。水以鍐為種子,鍐,離言說之義。水從方圓之器自在而轉,與天自在之義相應和。(三)聲聞乘,即火大。以聲聞自心發火,而灰身滅智之故。火大之種子為囉,囉為語菩薩之種子,聲聞依言教而得度,故配於火大。(四)緣覺乘,即風大。風大之種子為訶,訶,因緣之義。緣覺觀十二因緣,故二者之義相應。又緣覺之開悟以觀緣起無常之理而證悟,如由風緣而觀飛花落葉,遂體悟花葉畢竟隨風飄零之無常,故以緣覺配於風大。(五)菩薩乘,即空大。因菩薩以二空為觀之故。〔祕藏記卷末、祕藏記鈔卷十〕

(六)淨土宗則認為人、天、聲聞、緣覺、菩薩等五乘,皆得蒙受阿彌陀佛廣大之願力,而往生淨土,稱為五乘齊入。

(七)又天台宗將聲聞、緣覺二乘合併為一,再加佛乘,則亦為五乘。

總之,教導、運載眾生生於人、天乘之世間法門,稱為世間乘;教導、運載眾生生於聲聞、緣覺、菩薩乘,以超越生死迷界之法門,稱為出世間乘。

五乘之外,另有所謂四乘之說,係指:(一)聲聞、緣覺、菩薩、佛等四乘。(二)人天乘、小乘、三乘、一乘等四乘。(三)人天、聲聞、緣覺、菩薩等四乘。(四)人乘、天乘、聲聞乘、緣覺乘等四乘。依聲聞、緣覺、菩薩、佛四乘所說之觀法,其智慧有所分別,故有下觀智、中觀智、上觀智、上上觀智(四乘觀智)之別。 p1126


五教

教判之名。即詮判如來一代聖教為五類教旨。(一)華嚴三祖賢首所立,稱為賢首五教。即:(一)小乘教(愚法聲聞教),(二)大乘始教(權教),(三)大乘終教(實教),(四)頓教,(五)圓教。〔華嚴五教章卷一、華嚴經探玄記卷一、華嚴經疏卷三〕(參閱「五教十宗」1146)

(二)唐代圭峰宗密所立,即:(一)人天教,乃說三世業報善惡因果之理,修四禪八定者。(二)小乘教,說我空之理,修無我之觀智,以斷貪等諸業,證得我空真如。(三)大乘法相教,相當於相始教。即說唯識所變之理,修唯識觀及六度四攝,並伏斷煩惱、所知二障,證二空真如。(四)大乘破相教,相當於空始教,說一切皆空之理,觀無業無報無修無證,以破諸法定相之執。(五)一乘顯性教,乃藉方便隱密,直指自心即是本覺之真性,離諸妄想執著,得於自身中,見如來廣大之智慧。〔華嚴原人論、華嚴原人論發微錄卷中、禪源諸詮集都序卷上之二、圓覺經大疏卷上一〕

(三)唐代波頗蜜多羅三藏所立,即:(一)四諦教,說四諦之法,悟真空涅槃之理,如阿含經。(二)無相教,說諸法皆空之法,以悟大乘法空之理,如般若經。(三)觀行教,說各種觀心行法,以明修因契果之理,如華嚴經。(四)安樂教,說常、樂、我、淨等四德及常住寂滅之理,令眾生得大安樂,如涅槃經。(五)守護教,即說守護正法等事,令眾生護持不失,如大集經。〔華嚴經疏卷二、華嚴經疏鈔玄談卷五、大藏法數卷二十七、教乘法數卷十九、大明三藏法數卷二十一〕 p1146


五種三昧道

真言宗將一切三昧分為五種,即大日世尊為普攝眾生而現之五種喜見隨類身。即:(一)佛地三昧道,究竟發菩提心,於一切三昧道中最為牢強精進。一生補處之菩薩住於佛地三昧道,正行大空三昧,遠離從緣生法微細之戲論,了知世間本起因緣,住於業地,復堅住佛地。(二)菩薩三昧道,八地自在之菩薩不得一切諸法,遠離有生,而知一切幻化,故世稱為觀自在者。(三)聲聞三昧道,住於九想、八背捨、八勝處、三三昧等各各有緣之地,識知因緣生滅之義,遠離斷常二邊,極觀察智,得不隨順修行之因。(四)緣覺三昧道,觀察十二因緣,深達其法之實相,然以智慧有礙之故,住於無言說之法而不轉無言說,於一切法證極滅語言三昧。(五)世間三昧道,謂修世間之四禪、八定等諸三昧。世間之行人不解正因緣之義,觀世間之因果與業皆繫屬於神我或自在梵天等,則生空三昧。

大日經疏卷七將五種三昧道分為出世間三昧及世間三昧二種,以佛、菩薩、聲聞、緣覺四種稱為出世間三昧,諸天等所說之真言法教道則屬世間三昧。〔大日經卷二具緣真言品、大日經疏卷六、大日經義釋演密鈔卷六、大日經疏演奧鈔卷十九〕 p1173



梵語 deva-loka。音譯作提婆。與天上、天有、天趣、天道、天界、天上界等同義。指在迷界之五趣及六趣中,最高最勝之有情,或指彼等所居之世界;若指有情自體時,稱為天人、天部(複數)、天眾(複數),相當於通俗所謂「神」一詞。此外,說明死後生天之因(十善、四禪、八定)之教,稱為天乘。在初期佛教中,其教法以涅槃為中心,對在家信徒之教說,則以生天為主,謂依道德行善,即可生天。最古之經典經集(巴 Sutta-nipāta)有云,如施食予沙門、婆羅門、乞食者,死後即可生天。其後,施論、戒論、生天論等成為對在家信徒宣教之三大論。天之原語,除 deve-loka 外,另有 devanagara, sagga, saggapatha, saggapada 等,均為單數型,亦即天僅為一,而無詳細內容之規定與階層等區別。此「天」之思想,並非佛教所獨有者,乃係當時印度一般民眾之信仰,後為佛教所沿用。

據佛經之記載,天之世界,乃於距離地上遙遠之上方;由下向上,依次為四大王眾天(又稱四天王;持國天、增長天、廣目天、多聞天等及其眷屬之住所)、三十三天(又稱忉利天;此天之主稱釋提桓因,即帝釋天)、夜摩天(又稱焰摩天、第三焰天)、睹史多天(又稱兜率天)、樂變化天(又稱化樂天)、他化自在天(又稱第六天、魔天),合稱「六欲天」,為「屬欲界六天」之意。

其次,屬色界之天可大別為四禪天,總有十七天(或十六天、十八天)。即初禪天,有梵眾天、梵輔天、大梵天等三天。第二禪天,有少光天、無量光天、極光淨天等三天。第三禪天,有少淨天、無量淨天、遍淨天等三天。第四禪天,有無雲天、福生天、廣果天、無煩天、無熱天、善現天、善見天、色究竟天(阿迦尼吒天)等八天。若稱十六天,是以大梵天包含於梵輔天之中;若稱十八天,則是於廣果天上別立無想天。屬初禪天、第二禪天、第三禪天之九天,均為生樂受樂之天,故稱樂生天。大梵天又稱梵天、大梵天王,與帝釋天並稱為「釋梵」;若再加四天王,則稱「釋梵四王」,均為守護佛法之善神。又如四天王、帝釋天及大梵天率領眾多天眾,故稱天王。

以上諸天中之四大王眾天與三十三天,住於須彌山之上部,故稱地居天。夜摩天以上則住於空中,故稱空居天。此等諸天所住之宮殿,稱天宮、天堂。諸天所居愈在上方,則天眾身體愈大,壽命亦次第增長,肉體條件也愈加殊勝。

此外,屬無色界之諸天,乃由空無邊處天、識無邊處天、無所有處天、非想非非想處天(有頂天)等四無色天形成。此等諸天均屬無色(超越物質)之天,故無住處。在四大王眾天或三十三天中,若因起瞋心或耽迷遊戲之樂,而失正念者,則自天界墮落。前者稱意憤天(意憤恚天),後者則稱戲忘天(戲忘念天)。

北本涅槃經卷二十二亦舉出四種天,即:(一)世間天,又作名天、世天。謂十方世界一切剎土中,諸大國王雖居人世卻享受天福,故稱為世間天。(二)生天,一切眾生修行五戒十善之因,則受其果報,生欲界天、色界天或無色界天,稱為生天。(三)淨天,謂聲聞、緣覺二乘斷除諸煩惱,獲大神通,變化自在,清淨無染,稱為淨天。(四)義天,謂十住菩薩善解諸法之要義,稱為義天。此四天若加第一義天(即佛),則為五天。佛為淨天中之最尊者,故稱天中天、天中最勝尊、天人師。

此外,尚有地天、水天、火天、風天、伊舍那天、帝釋天、焰摩天、梵天、毘沙門天、羅剎天、日天、月天等十二天(護世界、護世之天部)。在密教亦有金剛面天等二十天。

天人命終時,身體必現五種衰相,稱為五衰(天人五衰)。歷來對此有各種異說,今舉其一:(一)衣服垢,(二)頭頂花冠枯萎,(三)身體發臭,(四)腋下流汗,(五)不樂其位等五衰。此外,六欲天之行婬事,四大王眾天及三十三天,與人類同樣以肉體相交,夜摩天則為兩手互執,睹史多天為憶念,樂變化天為熟視,他化自在天則為共語。以上稱為「欲天五婬」。〔雜阿含經卷三十、卷三十一、中阿含卷九地動經、卷四十三意行經、大樓炭經卷四、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八、大般若經卷四○三、大佛頂首楞嚴經卷九、大教王經卷十、十誦律卷三十六、俱舍論卷八、大智度論卷十六、大毘婆沙論卷一七二、立世阿毘曇論卷六、瑜伽師地論卷四、分別功德論卷三〕(參閱「天人五衰」1333) p1330


四禪

(一)梵語 catvāri dhyānāni,巴利語 cattāri jhānāni。又作四禪定、四靜慮。指用以治惑、生諸功德之四種根本禪定。亦即指色界中之初禪、第二禪、第三禪、第四禪,故又稱色界定。禪,禪那(梵 dhyāna)之略稱;意譯作靜慮,即由寂靜,善能審慮,而如實了知之意,故四禪又稱四靜慮、四定靜慮。此四禪之體為「心一境性」,其用為「能審慮」,特點為已離欲界之感受,而與色界之觀想、感受相應。自初禪至第四禪,心理活動逐次發展,形成不同之精神世界。或謂自修證過程而言,前三禪乃方便之階梯,僅第四禪為真實之禪(真禪)。

四禪能攝尋、伺,喜、樂等諸靜慮支,為止(定)與觀(慧)並行者;以其最能審慮,故其義最勝。蓋四禪之差別,乃由所攝靜慮不同而分為四種。據俱舍論卷二十八、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九等所舉,將四禪總分為三類、十八支(十八禪支)。三類,即指對治支、利益支、自性支。十八支,則指初禪所攝之五支、二禪所攝之四支、三禪所攝之五支、四禪所攝之四支。如下表所示。「對治支」所列者,指能用以對治(斷除),及由對治所達到之心理活動或狀態;「利益支」,則係進入相應境界之主觀感受。如初禪雖已離欲界之惡不善法,而感受到脫離欲界之喜、樂,但仍有尋、伺的粗細分別之心理活動,尚須加以對治;至二禪時,尋、伺已斷滅,形成信根,稱為內等淨,由此所得之喜、樂,乃對此禪定自身之感受,故稱定生喜樂;三禪捨去二禪之喜、樂,住於非苦非樂之「行捨」境地,以正念、正知繼續修習而產生離喜妙樂;四禪捨三禪之妙樂,稱為捨清淨,唯念修養功德,稱為念清淨,由此得非苦非樂之感受。上述一切之活動及感受,均於心一境性之禪定狀態中進行,故稱之為「自性支」。

上記四種靜慮,以其自體而言,乃發起四無量心、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等諸功德之所依,故各皆稱為根本定(梵 maula-samādhi);對此而言,其加行(即入門前之準備階段)稱為近分定(梵 sāmantaka-samādhi)。然初禪之近分定亦稱為未至定(梵 anāgamya-samādhi),故四禪有一未至定、三近分定及四根本定。初禪之根本定仍有尋、伺之作用,故稱有尋有伺定。初禪之根本定與第二禪之近分定中間有中間定,稱為無尋唯伺定(無尋而僅存伺)。第二禪之近分定以上則總稱無尋無伺定。至於入第四禪時,因已脫離八災患(即尋、伺、苦、樂、憂、喜、出息、入息等八種能動亂禪定之災患),故稱第四禪為不動定。相對於此,四禪以下則稱有動定。

又色界之四禪天,乃修四禪者所生之處,此四禪稱為定靜慮;相對於此,彼諸天自然而得之四禪,稱為生靜慮。此外,據大智度論卷十七載,於佛陀弟子中,有一比丘雖以坐禪持戒而得四禪,然因生起增上慢,自稱「我已得四沙門果(預流果,一來果、不還果、阿羅漢果)」,且謗罵世尊,命終遂墮地獄;以此因緣,被稱為四禪比丘。

蓋禪定通見於印度宗教史中,為各時代重要修行法之一。佛陀亦以禪定為最主要之行法,而於成道及涅槃之際,皆依四禪法而成之。又一般亦將此四禪與四無色定合稱為四禪八定。〔雜阿含經卷十七、長阿含卷八眾集經、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三、佛本行集經卷二十二、顯揚聖教論卷二、卷十九、集異門足論卷六、大毘婆沙論卷八十至卷八十六〕(參閱「四無色定」1772)

(二)依法界次第卷下之說,禪可分為世間禪與出世間禪兩種,出世間禪又有出世間與出世間上上禪兩種之別,前者乃聲聞、緣覺二乘之人所修之禪,後者為菩薩所修之禪。據法華經玄義卷四載,此二乘人所修之出世間禪可分為觀禪、練禪、薰禪、修禪等四種階段,亦稱為四禪。(參閱「觀練薰修」6971) p1843


四禪八定

四禪(梵 catvāri-dhyānāni),又作四靜慮、色界定。即色界天之四禪。色界天之四禪與無色界天之四無色定,合之而成八定,故知八定包含四禪。四與八並舉者,蓋色界與無色界相對,則在色界為「禪」,在無色界為「定」;若以色界、無色界相對於欲界之「散」,則色及無色二界,皆稱為「定」。故合色界之四禪定與無色界之四無色定,而稱之為八定。又若區別色界及無色界之禪定,則色界之禪定「定、慧均等」,無色界之禪定,其相微細而「定多慧少」。〔瑜伽師地論卷十一、摩訶止觀卷九〕(參閱「四無色定」1772、「四禪」1843) p1845



令心專注於一對象,而達於不散亂之精神作用,或即指其凝然寂靜之狀態。反之,心散亂不止之狀態,則稱為散,二者合稱定散。定原為梵語 samādhi(三摩地、三昧)之意譯,俱舍宗及唯識宗以之為心所之一;俱舍宗以之為十大地法之一,唯識宗則以之為五別境之一。

令心不散亂之修行,及由此而有之特殊精神狀態,通稱為定,其進境有層次等差。又因止、觀,均行、不均行,有心、無心等之不同,而生四禪、四無色、二無心定等之差別,或為禪定之總稱,或以心一境性之義而稱三摩地,或稱三昧。定與戒、慧同為三學之一,乃佛教實踐方法之大綱。又八聖道中之正定,為五根、五力之一,故亦稱定根、定力;六波羅蜜(六度)之一,即禪定(梵 dhyāna,禪那、靜慮)。

定之意義有種種異說。據大智度論卷二十八載,禪定、四禪二者皆稱定、三昧。據十住毘婆沙論卷十一載,禪指四禪,定指四無色定、四無量心等。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五本列舉定之異名,共有七種:(一)三摩呬多,梵語 samāhita,譯為等引。等,即遠離心之浮(掉舉)、沈(惛沈)而保持平衡,乃身心俱安之狀態;引,乃由自力引起(發生功德)之意,能修此定,則離諸煩惱,而引發勝妙功德。等引通於有心、無心二定,但不通於散位。(二)三摩地、三昧,梵語 samādhi,譯為等持,又作正心行處。能修此定,心則端直,安住一境而不動,即心平等攝持之意。通於定、散,但僅限於有心位,而不通於無心,為定之本體。(三)三摩鉢底,梵語 samāpatti,譯為等至。謂能修此定,正受現前,大發光明,慶快殊勝,處染不染,無有退轉,即已至身心平等之意。僅通於有心、無心二定,不通於散位,為定之自相。(四)馱那演那,梵語 dhyāna,譯為靜慮,或以音略譯作禪。謂澄神審慮,專思寂想,即鎮靜念慮(分別)之意,通於有心、無心、有漏、無漏,但限於色界之定,不通於無色定。(五)質多翳迦阿羯羅多,梵語 cittaikāgratā,譯為心一境性。謂攝心一境,策勵正勤而修習,即將心集中於一對象之意,為定之自性。(六)奢摩他,梵語 śamatha,譯為止、正受。謂止息諸根惡不善法,能滅一切散亂煩惱,即離邪亂之想念,止心寂靜之意,僅限於有心之淨定。(七)現法樂住,梵語 drsta-dharma-sukha-vihāra。謂修習禪定,離一切妄想,身心寂滅,現受法喜之樂而安住不動,即於現在世經由淨定、無漏定等享受定之法樂,限於色界之四根本定。

定有生得定、修得定二種:(一)生得定,謂生於色界、無色界(俱為定地),為依前世善業之力,自然所得之定地。(二)修得定,謂生於欲界(散地),以後天努力修行所獲得者。上記二定,於色界定中,即稱為生靜慮、定靜慮;於無色定中,則稱為生無色、定無色。

依定之內容及其修行之階段,可將定分為多種。俱舍宗將其大別為有心定與無心定等二定。有心定包括四靜慮(四禪、四色界定)與四無色定,合為八定(八等至)。四靜慮,即:(一)初靜慮,(二)第二靜慮,(三)第三靜慮,(四)第四靜慮。於初靜慮得滅除語言,第二靜慮以上滅除尋、伺,而四靜慮順次滅除憂、苦、喜、樂等諸受。又初靜慮無鼻、舌二識,第二靜慮以上五識皆無。四無色定,即:(一)空無邊處定,得滅除與眼識和合之可見有對之色想、與耳鼻舌身四識和合之不可見有對之色想、與意識和合之不可見無對(無表色)之色想,而入無邊之虛空想。(二)識無邊處定,捨外空緣,唯緣內心識,入於無邊之識行。(三)無所有處定,厭離識處廣緣之苦,滅除識想,作無所有之行相。(四)非想非非想處定,又稱非有想非無想處定,捨離無所有之行相,知見一向非想(無粗想),進而捨非想之行相,達於非非想(有微細想)。

八定有已入定之階段,及近定之準備階段;前者稱為根本定,或根本等至,後者稱為近分定,然初靜慮之前階段非稱近分定,而稱未至定,故僅有七近分定。又初靜慮與第二靜慮之近分定中間之階段,稱中間定,或中間靜慮,如修習此定,即可生於大梵天。第四靜慮中,自下下品至上上品,計有九品,上上品乃色界定中最高之定,稱為邊際定。

上記之未至、中間、七近分、八根本等諸定,視「尋」、「伺」等之有無,再分為三種三摩地。尋,指尋求推度,為粗雜之精神作用;伺,指伺察思惟,為深細之精神作用。三種三摩地為:(一)未至定與初靜慮之有尋有伺三摩地,即有覺有觀定。(二)中間定之無尋唯伺三摩地,即無覺有觀定。(三)第二靜慮近分以上之無尋無伺三摩地,即無覺無觀定。此稱三定,或稱三三摩地、三三昧。

定之性質,分為味定、淨定、無漏定等三定,又稱三等至。(一)味定,又稱味等至。與貪愛相應而起,乃愛樂味著於前念(前剎那)淨定之定,位於八根本定與中間定。(二)淨定,又稱淨等至。相應於有漏善心所起之定。又分為:(1)順退分定,謂順自地之煩惱而生起味定。(2)順住分定,謂順自地之淨定。(3)順勝進分定,謂順上地之淨定。(4)順決擇分定,謂順無漏智而起無漏定。於未至定、中間定、七近分定、八根本定中俱生。(三)無漏定,又稱無漏等至。為聖者所依,乃得無漏智之定,係於未至定、中間定、四根本定(靜慮)、下三無色定(不包括有頂)所俱有,其斷除煩惱之作用甚強。

一般以有心定分為止與觀等二品,而有均與不均之分。未至定與中間定,觀之作用較為殊勝,即觀品增,止品減;四無色定,止之作用較為殊勝,即觀品減,止品增;唯有色界之四根本定,止與觀均等,和合俱轉,故稱靜慮;其餘四無色定等,止、觀不均行,故總稱為唯定。據瑜伽師地論卷三十載,以奢摩他品為止,意為攝心凝住一處;以毘舍那品為觀,意為以「慧」思擇觀察種種諸境,係依奢摩他品所起者。

奢摩他品分九種心住:(一)內住,又稱令住、最初住。謂攝外攀緣,遠離內散亂,而令心堅執於境。(二)等住,又稱正念住。謂攝心之粗動而令心遍住微細。(三)安住,又稱覆審住。遠離散亂及失念,將心安置於內境。(四)近住,又稱後別住。謂親近念住而數數作意。(五)調順,又稱調柔住。謂將心調伏不使流散。(六)寂靜,又稱寂靜住。謂能深見惡尋思及隨煩惱之過患,乃將心攝伏。(七)最極寂靜,又稱降伏住。謂制伏由失念而現起之惡尋思及隨煩惱。(八)專注一趣,又稱功用住。謂由功力而定力得以相續。(九)等持,又稱平等攝持、任運住。謂自數數修習之因緣,令定心之無功用相續轉。

毘鉢舍那品分四種慧行:(一)正思擇,又稱簡擇諸法。謂以思擇分別淨行所緣之不淨、慈悲、緣起、界、持息念等五種境,善巧所緣之蘊、界、處、緣起、處非處等五種境,淨惑所緣之世道、出世道等之差別諸法。(二)最極思擇,謂於差別諸法中思擇平等之實性。(三)周遍尋思,又稱普遍尋思。謂依分別作意以取諸法之相,而遍尋思。(四)周遍伺察,又稱周審觀察。謂詳盡推求所緣之境。

無心定分為無想定與滅盡定,均為滅除心、心所之定;無想定係凡夫及外道誤認無想狀態為真涅槃而修習之定,滅盡定則是聖者將定之境地作為無餘涅槃界之靜,而修習之定。又除無想定外,四禪、四無色、滅盡等九定,不得間雜異念,而係順次修行所得者,故又稱九次第定、無間禪。然於定得自在力之不時解脫之阿羅漢,依修行四禪、四無色等八定,能超越一地,修得高一層之定,稱為超定,或超等至、超越三昧。據俱舍論卷二十八載,八定之修相分為有漏、無漏二類。

據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一載,入定之加行有九種:(一)相應加行,謂貪行者勤修不淨觀,瞋行者勤修慈悲觀,癡行者勤修緣起觀,憍慢行者勤修界差別觀,尋思行者勤修「持息念」。(二)串習加行,謂數習止、觀。(三)不緩加行,謂常樂遠離,修習「勤行」,而未敢緩慢。(四)無倒加行,謂依法與義而不執著自己之見取。(五)應時加行,謂了知止、觀、舉、捨等之相及修時。(六)解了加行,謂於了知止觀舉捨之相後,證得定之入、住、捨等自在。(七)無厭足加行,謂於小定不退屈,更進求上勝之法。(八)不捨軛加行,謂不令心馳流於外境,而極力調柔之。(九)正加行,謂於所緣之境數數發起勝解。

由修習九種加行,能令心速疾得定;若次第修習了相作意、勝解作意、加行究竟果作意等七種作意,得證入初靜慮地。又修定者應遠離四種障:(一)怯弱障,謂不希望出離。(二)蓋覆障,謂欲貪、瞋恚、惛眠、掉悔、疑等五蓋。(三)尋思障,謂尋思「欲」等之染污。(四)自舉障,謂高舉下劣之智見。此外,說一切有部之正義,以欲界為散地,而非修地、離欲地;定地唯於色界、無色界中。異師及大眾部則以欲界中亦有定。

大乘中,對於定之種類,更有多種說法。唯識宗及密宗之瑜伽觀行,天台宗之四種三昧,及禪宗之坐禪等,均是為使自己臻至佛果之實踐方法,此即修定。傳說佛陀說法之前,即曾入定,此為導他而入之定。又唯識宗於煖位、頂位、忍位、世第一法位等四善根位中之每一善根位,觀主觀與客觀之假有實無,而入於四定,即:明得定、明增定、印順定、無間定。

大乘義章卷十一載有諸家對四善根所依之界地的異說,如尊者達摩多羅以為,欲界一向不定,故四善根唯色界所攝。尊者瞿沙以為,欲界有六禪定,故依六禪定修起四善根。摩訶僧祇部亦主張欲界有禪定,故四善根攝於欲界。

據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一載,小乘清淨道論立有六十七種定,大乘立有五百定,而以大乘光定、集福德定、賢護定、首楞伽定等四定總攝之,以此四定為諸定之通業,依此修習十波羅蜜,能令眾生成熟、佛土清淨。

另據觀無量壽經載,往生西方極樂淨土之行,有定、散二善。唐代淨土宗善導以為,定善乃是於定心所行之善,亦即平息雜念;散善乃散心所作之善,亦即棄惡修善,二者合稱定散二善。而修此法門之修行者,各分為定機與散機。

此外,大品般若經卷三相行品、卷五問乘品、卷二十七常啼品、舊華嚴經卷二十五、卷二十七、卷三十四、卷三十八、卷四十五、卷四十九、卷五十、伅真陀羅所問如來三昧經卷上、大方等無想經卷二等,皆列有多種三昧定之名。〔雜阿含經卷二十八、中阿含卷五十八法樂比丘尼經、六門教授習定論、大智度論卷十七、成唯識論卷五、俱舍論卷五、摩訶止觀卷九、解脫道論卷四、顯揚聖教論卷二、順正理論卷二十七、翻譯名義集卷四〕 p3171


近分定

梵語 sāmantaka-samādhi。略稱近分。為「根本定」之對稱。指捨離下地之染污,作艱辛之修功,以得上地之禪定。近分,即指近於根本定之領域。蓋於欲、色、無色等三界之中,色界天有四種禪定,無色界天亦有四種禪定,並稱為四禪八定,即實際共有八種禪定,每一禪定之自體各皆稱為根本定;相對於此,即將進入根本定前的方便加行(入門前之準備階段)之定,稱為近分定。根本定共有八種,故自色界初禪至無色界第四天亦共有八近分定,其中,色界初禪之近分定又稱未至定。又凡一切之近分定皆作功用而轉,尚未捨離下地之染污而心懷畏怖,故與捨受相應,而不與喜、樂等相應。又於味、淨、無漏等三等至之中,八近分定皆攝於淨等至(淨定),即不貪著、不愛味不捨之禪定,唯初禪之近分定不僅攝於淨等至,亦通於無漏等至(無漏定)。依據順正理論卷七十八之說,其餘七種近分定由於在自地之時並無厭背之心,故不通於無漏等至;唯有未至定尚鄰近多災多患之界,故於自地之時能起厭背之心,由是遂通於無漏等至。又八種近分定皆已捨離染污之道,故皆無味等至(味定)。然另一說謂未至定亦與味等至相應,此因未曾起根本定,故猶貪著此味定。又因各種欲貪係由尋、伺等心所引起,故初禪之近分定與尋、伺相應,其餘之七近分定則均無尋、伺。〔大毘婆沙論卷一二九、卷一四○、卷一六四、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九、卷一○○、顯揚聖教論卷二、俱舍論卷二十八〕 p3517


根本定

梵語 dhyāna-maula。又作根本禪、根本等至、八定根本、八根本定。略稱根本。四靜慮(四禪)與四無色定等八者各有根本定與近分定二種。身仍在欲界,未生於色界或無色界時,以其修行完全斷除下地之修惑,其所得之上地定,稱為根本定。然欲斷盡修惑以得此定殊非容易,故須先得準備行為(加行)之定,即雖未斷盡修惑,而可藉壓伏,以致得定,即為得根本定前在掙扎之位為近分定。此為根本定之入門。此復有八種,其中,初禪之近分,特稱為未至定。〔大毘婆沙論卷八十、雜阿毘曇心論卷七、俱舍論光記卷二十八〕(參閱「九地」132) p4134


善定

指一般修行者自我修行,次第修學佛道,而證得色界之禪定與無色界之禪定。色界天與無色界天皆各有四種禪定境界,合稱為四禪八定。〔解脫道論卷二〕(參閱「四禪」1843、「四禪八定」1845) p4882


最上乘禪

圭峰宗密所分五種禪之一。指達磨所傳之禪。又作如來清淨禪、一行三昧、真如三昧。宗密分禪為五種,為別於外道禪、凡夫禪、小乘禪、大乘禪等四禪八定大小諸禪,特稱達磨所傳之禪法為最上乘禪。據禪源諸詮集都序卷上載,頓悟自性本來清淨,原無煩惱,無漏智性,本自具足,此心即佛,畢竟無異,依此而修者,稱為最上乘禪;又此最上乘禪為三昧之根本,若能漸次修習,自然可得百千三昧。(參閱「五味禪」1105) p5042


禪定

(一)禪,為梵語 dhyāna 之音譯;定,為梵語 samādhi 之意譯。禪與定皆為令心專注於某一對象,而達於不散亂之狀態。或謂禪為 dhyāna 之音譯,定為其意譯,梵漢並稱作禪定。又色界之四禪與無色界之四定,合稱四禪八定。〔法華經提婆達多品〕(參閱「」3171、「」6451)

(二)與坐禪同義。五家參詳要路門附錄(大八一‧六一五上):「夫修禪定者,先須厚敷蒲團,結跏趺坐。」(參閱「坐禪」2838) p6463


鍊禪

又作練禪、九次第定。為觀、鍊、薰、修等四種禪之第二。即指四禪定、四無色定、滅盡定等九種禪定。修觀禪可得色、無色八定,入鍊禪時,此八定仍殘存垢滓,故須由淺入深,次第澄清垢滓,以除其穢;此種修鍊有漏定與無漏定以除其間穢之禪,即是鍊禪。〔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十〕(參閱「九次第定」134) p6524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三摩呬多

意譯等引、勝定。謂由定力所引生的身心安和平等,或由前加行等所引發的定之分位。據《成唯識論述記》卷六(本)所載,等引唯定心作意專注,不通於散;另依《瑜伽論略纂》卷一載,三摩呬多地通有心無心,以有漏及無漏之五蘊功德為其體性。《瑜伽師地論》卷十一載,四靜慮、八解脫、三等持及五現見三摩鉢底等四種名等引地。

關於等引的意義,《瑜伽論略纂》卷五云(大正43‧66c)︰「三摩呬多,此云等引。舊云三摩提,訛略也。此有七名。一云三摩呬多,釋論解言,謂勝定地,離沉掉等平等能引,或引平等,或是平等所引發故,名等引地。此卷下言,非於欲界心一境性,由此定等無悔歡喜安樂所引故,即以三義解等引。一等能引,二引平等,三平等方便所引發故,能引所引俱平等也。」

《成唯識論述記》卷六(本)云(大正43‧432c)︰

「言等引者,一引等故名等引,謂身心中所有分位安和之性,平等之時名之為等,此由定力故此位生,引生等故名為等引。二等所引故名等引,謂在定位身心平等,由前加行入定之時定勢力制伏沉、掉,名之為等,此等引生在定分位,此在定位定數,從前加行得名,名為等引,等能引故。」

此上所引皆謂等引有離昏沉、掉舉等平等能引,或引平等,或平等方便所引發等三義。

◎附一︰印順《辨法法性論講記》(摘錄)

印度梵語是三摩呬多,譯義為「等引」。「等」是平等,「引」是前後的引續,引發功德,等引是殊勝的定。說到定,梵語名三摩地,簡譯為三昧,意義是「等持」。什麼叫平等﹖原來,一般的心是不平等的,不平衡的;心是散亂的,妄想紛飛。修定是精神集中,繫念一境以息除妄念。但心是不平等的,平常是散亂,要他不散而歸於一,又易於昏沈,什麼都不解了,進一步就是睡眠。如將心提起,心又向上飛揚──掉舉。不是掉舉,就是昏沈;不是偏於這邊,就是偏於那邊。不能保持心的平等安和,就不能得定。學佛而要修定的,要修習到內心平等,不散亂,也不昏沈;不起種種分別,卻又明明白白,這就是平等持心的等持。由於心的定──等持,引起平等的前後延續,引發定中的種種功德,所以名為等引。靜慮(四禪),等至(八定),等持(三三摩地),解脫(八解脫),這些勝定,都名為三摩呬多──等引。

◎附二︰《大寶積經》卷四十九(摘錄)

復次舍利子!菩薩摩訶薩所證之定極善深妙,菩薩應時安住於中平等引攝,是處說名三摩呬多。舍利子!云何名為平等引攝。舍利子!三摩呬多者,引攝有情平等之性,故名此定三摩呬多。舍利子!三摩呬多者引攝其心平等性故,又三摩呬多者引攝欲解平等性故,又三摩呬多者引攝方便平等性故,又三摩呬多者引攝增上欲解平等性故,又三摩呬多者引攝柁那平等性故,又能引攝尸羅羼底毗利耶靜慮般羅若平等性故,又三摩呬多者引攝一切諸法平等性故。舍利子!是名菩薩摩訶薩三摩呬多,深妙靜慮引攝平等諸法性故。

〔參考資料〕 《玄應音義》卷二十三;《大日經疏》卷十七;《慧琳音義》卷四、卷三十六;《大日經疏鈔》卷三;宇井伯壽《瑜伽論研究》。


三昧

指禪定境界。係修行者之心定於一處而不散亂之狀態。又作三摩地、三摩提、三摩帝。意譯為定、等持、正受、調直定、正心行處、息慮凝心等。三昧即心定於一處,故稱定;遠離惛沈、掉舉而保持平等的心,故稱等持;正受所觀之法,故稱正受;調整散亂的心使正直,故稱調直定;正心之行動,使合於法的依處,故稱正心行處;息止緣慮,凝結心念,故言息慮凝心。

此一將心集中於專一對象的精神作用,可分兩種,一是與生俱來的精神集中能力(生得定),一是因後天的努力而使集中力增加(後得定)。前者乃前世業力的結果,後者由修行而得。心到達三昧的狀態時,起正智慧,進而與所觀境冥合,分明了知,而悟得真理,甚至於直接感見聖境,此稱三昧發得,或稱發定。可知,三昧是證悟(正見)的必須階段。

然而對此三昧,各宗看法不一。俱舍宗以之為十大地法之一,唯識宗則列為五別境之一。而此二宗均以之為心所之一,認為心為此心所所攝持,故能住於一境,然而經部則認為心於一境相續而轉,名三摩地;《成實論》主張三昧與心無異,即二者皆不許另有心所存在。

在舊譯經典中,往往將三摩地(samādhi,三昧、等持)、三摩鉢衣(samāpatti,等至、正定現前)、三摩呬多(samāhita,等引、勝定)混而為一,皆譯為三昧。實則其中唯三摩地是三昧。且據有部的說法,三摩地通有心定、散定,三摩鉢底及三摩呬多則通有心、無心,而不通於散定。

此三摩地一語,並非佛教固有的用語,在佛教興起時代的印度已廣被使用,瑜伽派視之為解脫的方法,置於瑜伽八支中的第一支。後來佛教也採用此語,納入佛法體系中。三摩地、解脫、禪及三摩鉢底等詞,皆指心相續轉於一境的狀態,但其義略有小別。《十住毗婆沙論》卷十一云(大正26‧82c)︰
「禪者,四禪。定者,四無色定、四無量心等皆名為定。解脫者,八解脫。三昧者,除諸禪解脫,餘定盡名三昧。有人言,三解脫門及有覺有觀定、無覺有觀定、無覺無觀定名為三昧。有人言,定小三昧大,是故一切諸佛菩薩所得定皆名三昧。」

除上述外,《大智度論》卷二十八也謂三昧有兩種︰(1)聲聞法中之三昧,即空三昧、無願三昧、無作三昧;(2)摩訶衍法中之三昧,即有覺有觀、無覺有觀及無覺無觀之三昧。其次在三重三昧中,又有空空三昧、無相無相三昧、無作無作三昧等。綜合以上二論所說,狹義之三昧乃指空等之三三昧,廣義則指四禪及其他諸定。

在原始佛教中,如《阿含》等經典所說的三摩地大抵是四禪八定、空無相無願及有覺有觀等的三昧。大乘經典中則出無數種三昧,如《法華經》卷一出無量義處三昧,舊譯《華嚴經》卷六出華嚴三昧,《大方等大集經》卷十五出海印三昧,《超日明三昧經》卷上舉出十一種三昧,《大品般若經》卷三及卷五舉首楞嚴、寶印等百八三昧等等。而以說三昧為主要內容的三昧經典亦多,如《般舟三昧經》、《慧印三昧經》、《自誓三昧經》、《佛印三昧經》、《念佛三昧經》、《金剛三昧經》等。

此外,天台宗立有四種三昧的修行,依《摩訶止觀》卷二(上)所載,有︰常坐、常行、半行半坐及非行非坐四種,而修四種三昧的道場稱為四三昧院。

◎附︰歐陽漸〈支那內學院院訓釋〉(三昧)

參禪貴在死心,學佛要先肯死。肯死云者︰決定一往而已。是故三歸乃曰歸命,八念修於死想。若不如是,任爾六度萬行,如意隨心,三藏十二部,懸河舌辯,而一隙掯於幽隱,知見必留世間。則千仞之堤潰於一蟻,星星之火勢至焚天。若不如是,安能難行苦行,大作功德。捨身飼虎,割肉稱鷹,求得法而斷臂,求弘法而抉明,皆不能辦。為悅群情,俔俔伈伈,世無拔俗,大丈夫雄。若能如是,則獨往獨來,縱橫上下,世無險巇魔難,徑路雖絕,而風雲可通。若能如是,則何玄不證,一乘畢竟空,涅槃一切智智,斯可問津。堂奧之基也,木之本,水之源也,烏可忽也。既植基本,禪乃可談。曰三十七菩提分三昧,曰三三昧,曰金剛三昧,曰一行三昧。為唯識唯智及涅槃學修是四三昧。若論禪定,百千億萬無不俱修。

菩提分三昧者︰菩提是宗,其總猝難。方便修分,有三十七事。曰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為解脫分最初修事。曰五根、五力,為抉擇分事。曰七覺分,為見道分事。曰八正道,為修道分事。如是菩提分能總得菩提,其基則在四念處。四事推之至極,則如來事矣。此無著中邊義也。龍樹亦言︰三十七菩提分法至涅槃城,其根本在四念處也。《涅槃》亦云︰我說梵行是三十七助道之法,離三十七品不得三乘果,不證菩提,不見佛性。修集三十七品入大涅槃常樂我淨。

四念處者︰通言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是也。蓋有漏生死身,非常樂我淨,而無常苦無我不淨也。無漏法身,即其無常苦,無我不淨,而得常樂我淨也。小乘身處不淨五相,生處種子自性自相究竟,而詳於九想觀。小乘受處有漏皆苦,無漏不苦,心不著故,雖然無常,不生憂悲苦惱故,道諦攝故,不離三三昧十六聖行故。小乘心處過未心無,現心去疾不覺受樂,生滅如幻,念念不停無有住時,不得實相。小乘法處法識是心相,非神我相,心則顛倒,顛倒計我,何以不他身中啟我。小乘四念處,有性有共有緣,如千難品中詳。小乘四念處三界俱有,其三十七品初禪都具,未到除喜,二禪除行,中間三四除喜與行,無色除喜行語業命,有頂除七覺分八正道分,欲界亦然,此聲聞觀也。

摩訶衍身觀者︰觀內身為行廁,緣成身車,識牛牽旋,是身無堅無常,相不可得,不覺無知,如牆壁瓦石,菩薩觀知是身非我身,非他身,不自在,是身身相空,妄緣所生,是身假有,業緣所屬,是身不合散來去生滅依猗,循身觀無我故空,空故無相,無相故無願,緣合所生,緣亦無相,是為觀於實相。

摩訶衍受觀者︰觀內受無來去,但妄想生屬先業緣,不在三世,觀知諸受不合散生滅入不生門,不生故無相,無相故不生,如是知已繫心緣中,心不受著亦不依止,入空無相無願三解脫門。

摩訶衍心觀者︰觀內心三相無實,不在三世,不在內外中間,妄緣合生,外緣內想,強名為心。相不可得,無相無住。無生者,無使生者。無合散三際形對,無我無常無實。性不生滅,是靜,客塵相著名不淨。智者觀生滅不實不分垢淨,而得清淨不為塵染。

摩訶衍法觀者︰法不在內外中間,不在三世,妄緣合生無實無主,相不可得。無合無散如空如幻,性淨不汙,以無所有故,心心所乃虛誑故,法非一異緣生無性,是為實空。空故無相,無相故無願,無願故不見法生滅。入無生法忍門,此菩薩觀也。

更有大乘觀法。《大薩遮尼乾子經》︰四念處有二義,初義如般若。二義者,觀身念處是淨義邊,我今因不淨身故得淨法功德身,得一切眾生樂見身。作是觀已,能淨二行。一者無常,二者常。觀一切眾生身畢竟成就諸佛法身,以有法身得平等心無分別心,不起諸漏。觀受念處,眾生受苦而起悲心,眾生受樂而起慈心,不苦不樂而起捨心。觀心念處,觀於自身菩提之性不忘不失,正念不亂,如自性相,眾生亦爾。如自心空,眾生亦爾。如自心平等,眾生亦爾。觀法念處,不著常見,不著斷見,行中道見,以法眼觀,不著不失。

三三昧者︰經言︰菩薩以空無我行相攝心一趣,名空三昧。以寂滅相攝心一趣,名無相三昧。以苦無常行相攝心一趣,名無願三昧。聲聞定多常觀空門,菩薩慧多常觀無願,如來則定慧平等常觀無相。又一相無相為空,無實成轉滅入諸法相為無相,無作無能入諸行相為無願。經言︰依此三門能攝一切殊勝善法,離此三門所應修學殊勝善法不得生長。能學如是三解脫門,亦能學真如法界三科、四諦、六波羅蜜、無量無邊一切佛法。以三三昧總攝一切妙善法故。龍樹亦言︰唯佛一切智智能達諸法實相,而菩薩以三三昧門得實相慧亦無所不通。三三昧是實法,四念處是方便。行者自三十七品至涅槃城從三三昧入涅槃門。

夫無生法忍,必先以柔順忍而乃無弊,習定趨勢然也。六波羅蜜,般若主也,而必導以五度。三三昧般若也,而必導以三十七品。三十七品亦般若也,而必助以諸禪定法。龍樹有言︰入三三昧有二種觀。一者得解觀,二者實觀。實觀者是三十七品。以實觀難得,次第說得解觀。欲界心散亂,當依上界禪定、四梵、八背捨、八勝處、九次第定、十一切處中,試心如御試馬,曲折隨意,然後入陣。得解觀中,心相柔輭,易得實觀,用是實觀得入三涅槃門。一者空門,觀法我空,緣生無作者無受者。二者無相門,無有實法,但有其相,而男女相一異相皆不可得。三者無作,既知無相都無所作。(中略)定不獨生,力不獨作,三昧如王,慧如大臣,君臣共營,行乃得成。空有二行,曰空無我。無相四行,盡滅妙離。無作十行,無常苦集,因緣生道,正與跡到。是三門於四禪未至中間及三無色皆無漏性故,或繫為有漏不繫無漏故。初在欲界,成就其行在色無色。若摩訶衍三三昧者,則不同小。小空生慢,學無相門滅取空相。於無相中復生戲論,學無作門,不起三業不求三界生身。大則三三昧是一法門,以行因緣說有三種。法空名空,空中不取相,是時空轉名無相。無相中不應作為,無相轉名無作。不得一時入城三門,直入事辦不須二門,通途更塞由他門入。小空緣苦諦攝五蘊,無相緣一法謂數緣盡,無作緣三諦攝五蘊。大則通緣諸法實相,以是三昧觀諸世間,即是涅槃。佛或一時說於一門,或說三門。見多說空緣生無性,無性故空,空故見滅。愛說無作,法無常苦,從因緣生,見已厭愛,即得入道。愛見等者為說無相,男女等相無故斷愛,一異等相無故斷見。菩薩徧學知一切道,故說三門。《分別瑜伽論》︰修瑜伽法不離三三昧。有教授二頌,菩薩於定位,觀影唯是心,義想既滅除,審觀唯自想,如是住內心,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無,後觸無所得。義想滅除為空門,所取非有為無相門,能取非有為無作門。《分別瑜伽》既不得來,修三三昧從《般若》說。又《大乘經莊嚴論》說五現觀伽他,如《攝論》引。

金剛三昧者,最後最上三昧也。念處為初,金剛為終,三昧乃全。夫禍患生於七識,非三昧不能屏除。四惑相應,無明住地,有覆無記,日夜思量,起執計我,七識性也。唯識家言︰金剛道後,執種盡淨,二障伏斷,至此乃圓。唯智家言︰安住如幻五取蘊中,了知實相修金剛定,住此定中,除如來定一切三昧具能入住,然一切界都無所得,超諸聲聞證入菩薩正性離生。涅槃家言︰修大涅槃得金剛三昧。譬如金剛,堅實無比,所擬之處,無不碎壞,而是金剛無有損折。無常無實,破散一切諸法,雖行六度,不見有一眾生。譬如金剛,寶中最勝,摧伏難伏,一切三昧悉來歸屬。譬如金剛,淨見無礙,生滅出沒,如坐四衢觀諸眾生去來坐臥。譬如金剛,摧破煩惱,終不生念我能壞結。譬如金剛,於一念中,變佛無量,斷沙界惑,一色現多,一音解普。是則研窮三學,金剛三昧,為毀破七識而來。或阻七不擾,或安八不隨,或寂滅而靜,乃知金剛三昧為窮源究委之大定也。得此三昧,近佛乃能,隨順趣向,亦凡夫法。但知空門方便可修,不必定證實相也。無著《金剛論》︰如畫金剛形,初後闊,中則狹,是般若。中狹者,謂淨心地。初後闊者,謂信行地,如來地也。《般若經》︰行引修學,初以般若力破蘊令空,入寂相後出住六情,還念寂相知一切空,地前行慧如金剛初闊也。不可說有無,言語道斷,初地引慧如金剛中狹也。入甚深禪,又以般若破禪與禪緣,二地或七地以去,修慧如金剛後闊也。初中後三皆從事摧破,學一切法而學無相,除遣一切是學無相,不住有想是學除遣,是為能破。成實家言︰金剛三昧,實唯一空。般若家言︰金剛三昧,唯是實相。以一實相,遇法遇行,無不摧破。則修金剛三昧也已。

一行三昧者,菩提非智,煩惱非惑,而實相同。四諦非以諦證,非以智證,而平等得。第一義諦分別都空,一相無相是為定相。塵塵沙界,都現太平,一色一香,無非中道,不將迎於一法,亦不遠離於一法也。於此有疑。金剛三昧,破壞於一切,一行三昧,收容於一切,豈非相反,何可相成﹖然無疑也,皆無想也。說此無想法,是諸法除遣,即此無想法,亦諸法不背。但能無想,兀兀騰騰,不著一念,瀑流恆轉,掯不相隨,則破壞與收容,無相妨礙歟。於此又疑︰四念處定為無常苦與無我空,而一相定則常樂我淨,豈非相反何可相成﹖然無疑也,皆實相也。有漏實相無常苦無我空也,無漏實相常樂我淨也。一相實相非常非無常,非凡外常,非聲聞無常也。解脫對治是謂非常,般若實相非常非無常,法身中道一切是常。三德一時,云何相反而不相成。是之謂一行三昧也已。

復次,龍樹有言︰小乘修定以定為近門,大乘反以戒慧為其近門。蓋言修定不可執定於定也。數息觀、不淨觀者,最初修習,佛常為教,佛弟子舍利弗等亦以接群。龍樹有言︰是二定者,誠甘露法門也。無著《六門教授習定論》,舉止捨亦至要也。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一○四、卷一四一、卷一六二;《俱舍論》卷四;《俱舍論光記》卷四、卷二十八;《順正理論》卷十一;《成唯識論》卷五;《成唯識論述記》卷六(本);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上卷〈印度の部〉第二編。


八功德水

具有八種殊勝功德之水。又稱八味水、八支德水或八定水。在諸佛淨土中有八功德水,如《阿閦佛國經》卷上〈善快品〉載(大正11‧755c)︰「其浴池中有八味水,人民眾共用之。」《阿彌陀經》載(大正12‧346c)︰「極樂國土有七寶池,八功德水充滿其中。」又,環繞須彌山的七內海,也有八功德水,如《大毗婆沙論》卷一三三、《俱舍論》卷十一所載。此外,依《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一所載,摩耶夫人產下太子後,身安快樂,無有苦患,歡喜踴躍,止於樹下,前後自然忽生四井,其水香潔具八功德;爾時,摩耶夫人與其眷屬,隨所欲須自恣洗漱。

關於八種功德,即(1)澄淨︰謂澄渟潔淨,離污濁故。(2)清冷︰謂清湛涼冷,無煩熱故。(3)甘美︰謂甘旨美味,具至味故。(4)輕軟︰謂輕揚柔軟,可上下故。(5)潤澤︰謂津潤滑澤,不枯澀故。(6)安和︰謂安靜和緩,絕迅汎故。(7)除飢渴︰謂水僅止渴,今兼療飢,有勝力故。(8)長養諸根︰謂增長養育身心內外故。或說八功德水為︰輕、冷、軟、美、清淨、不臭、飲時調適、飲已無患。

〔參考資料〕 《彌勒大成佛經》;《成實論》卷三〈四大假名品〉;《稱讚淨土佛攝受經》;《阿彌陀經疏鈔》卷二之一;《無量壽經義疏》卷下;《觀無量壽佛經疏》〈定善義〉;《長阿含經》卷十八。


十六特勝觀

十六種禪觀行法。這十六種法門,較適合定根多而慧性少的眾生修習。相傳世尊教導弟子們修習不淨觀,曾有人因為修觀而極端厭世,終告自殺。佛因此告諸比丘,捨不淨觀而修此十六特勝觀。即︰知息入、知息出、知息長短、知息遍身、除諸身行、受喜、受樂、受諸心行、心作喜、心作攝、心作解脫、觀無常、觀出散、觀離欲、觀滅、觀棄捨。

此十六特勝觀,依智顗《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七所述,當時佛門中有三種說法,第一及第二是以十六觀分配「四念處」,如知息入、知息出、知息長短、知息遍身、除諸身行等五項屬身念處;受喜、受樂、受諸心行等三項屬受念處;心作喜、心作攝、心作解脫等三項屬心念處;觀無常、觀出散、觀離欲、觀滅、觀棄捨等五項屬法念處。第三種是從四禪八定漸次深入的層次來解釋十六觀。智顗贊同後說。

《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七復云(大正46‧525c)︰「十六特勝,修之可以得道。此十六特勝,有定有觀,是中具足諸禪,以喜樂等法愛養故,則無自害之過,而有實觀觀察,不著諸禪,所以能發無漏,既進退從容,不隨二邊,亦能得道,故名特勝。」依此可知,修此十六特勝觀之過程中,行者之身心領受喜樂,無導致厭世自殺之弊,並有如實觀察,令修習者雖深入正定而不致染著諸禪,較諸不淨觀、六妙門等皆更殊勝,故稱「特勝」。


中阿含經

六十卷。東晉‧隆安二年(398)罽賓沙門僧伽提婆共僧伽羅叉譯。收在《大正藏》第一冊。此經是北方佛教所傳四阿含經中之一。因為它所徧集各經,不長不短,事處適中,所以叫《中阿含經》(見《彌沙塞五分律》卷三十、《分別功德論》卷上)。漢譯本最初是由曇摩難提於苻秦‧建元二十年(384)譯出,共五十九卷(現已佚,只存一些零本)。因譯文未能盡符原意,所以後十餘年,僧伽提婆等加以改譯。

此經譯本內容,凡五誦十八品,內收有二二二經,約五一四八二五字(見《出三藏記集》卷九道慈序)。各品主題如次︰

初一日誦,有五品半,合有六十四經。

〈七法品第一〉︰說七種法數及與有關問題,收有十經。(1)《善法經》,說知法知義等七善法。(2)《晝度樹經》,以三十三天晝度樹葉萎黃、還生、開花等七法,譬喻比丘從出家到證四果。(3)《城喻經》,以王邊城四食豐饒等七事具足,譬喻聖弟子得七善法,四禪成就。(4)《水喻經》,以常臥水中以至住岸七種人,譬喻常作惡事到成四果。(5)《木積喻經》,說寧抱火燒木受苦乃至殞身,亦不願作破戒親女人等事。(6)《善人往經》,說七種阿那含為「七種善人所往到處及無餘涅槃」。(7)《世間福經》,說施房等七種世間福,以及聞佛名歡喜踴躍等七種出世間福。(8)《七日經》,說由一日出世到七日並出世,以明諸行無常,勸眾離捨。(9)《七車經》,以波斯匿王從舍衞國遞乘七車,速達婆雞帝,譬喻由戒淨等七淨法,相續成就得到涅槃。(10)《漏盡經》,說見斷等七種有漏。

〈業相應品第二〉︰說有關十善業與十不善業等法,收有十經。(1)《鹽喻經》,說修身、戒、心慧等智者,雖作不善業,亦僅受現法輕報,如少鹽投恒河不覺其鹹等。(2)《惒破經》,為尼乾弟子釋惒破說無明盡則不受後有,及見色不喜不憂等六善住處。(3)《度經》,破外道宿命等三論,因說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處法,與地、水、火、風、空、識等六界法。(4)《羅云經》,教誡羅睺羅莫妄語。(5)《思經》,說故作十善業與不故作十善業受報不同。(6)《伽藍經》,誡十不善業,勤修四無量,得四安穩住處。(7)《伽彌尼經》,說十惡十善果報,如石如油,沉浮不同。(8)《師子經》,說宗本可作不可作法。(9)《尼乾經》,說破尼乾子五可憎惡,說如來得五稱譽。(10)《波羅牢經》,說我知彼幻是幻,而自非幻,並說四無量及遠離法定能斷疑惑。

〈舍梨子相應品第三〉︰主要為舍梨子所說,或與其有關之事,收十一經。(1)《等心經》,說等心天向佛述舍梨子說有內結人阿那含不還此間,有外結人阿那含還來此間。(2)《成就戒經》,舍梨子說成就戒定慧者生餘意生天中,能知滅定。(3)《智經》,舍梨子向佛說得智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等義。(4)《師子吼經》,說有身身念(四念處中身念)者,則不輕慢梵行;若無身身念者,便輕慢梵行。(5)《水喻經》,說五種不淨行除惱法。(6)《瞿尼師經》,舍梨子因瞿尼師告諸比丘,當學敬重隨順觀等法。 (7)《梵志陀然經》,舍梨子教化梵志陀然生梵天修四梵室法,即四無量心。 (8)《教化病經》,說有上信等十種得須陀洹法,此可治病。(9)《大拘絺羅經》,舍梨子問尊者大拘絺羅,因知不善、知不善根等得正見入正法事。(10)《象迹喻經》,說四諦法攝諸善法,於一切法中最勝。(11)《分別聖諦經》,說過現未諸佛廣顯四聖諦法。

〈未曾有法品第四〉︰收十經。(1)《未曾有法經》,說佛於過去迦葉佛時,開始願行佛道行、梵行等未曾有法。(2)《侍者經》,說阿難為佛侍者立三願等未曾有法。(3)《薄拘羅經》,說尊者薄拘羅未曾有法知足行。(4)《阿修羅經》,以大海中喻佛正法律中八未曾有法。(5)《地動經》,說地動三因緣及如來成就功德得未曾有法。(6)《瞻波經》,亦以大海喻正法律中未曾有法。(7)、(8)《郁伽長者經》,說郁伽長者有八未曾有法。(9)、(10)《手長者經》,說手長者有八未曾有法。

〈習相應品第五〉︰收十六經。(1)《何義經》,說持戒為令人不悔,展轉得解脫貪、瞋、癡法。(2)《不思議經》,說法有自然而得者不須思量。(3)至(9)《念經》、《慚愧經》、《戒經》、《恭敬經》,說有正念、正智、慚愧、持戒、行恭敬,便能護根護戒,乃至解脫而得涅槃。(10)《本際經》,說惡人因近惡知識,展轉乃至無明生愛;善人因近善知識,展轉乃至七覺支生明解脫。(11)、(12)《食經》,說惡人為惡知識等食,與上經說相同,並取大海為喻。13《盡智經》,說奉事善知識為往聞善法之因,展轉乃至解脫得漏盡智。14《涅槃經》,無明為苦因,展轉乃至解脫為涅槃因,故遍觀無明等十二因緣而得涅槃。(15)、(16)《彌醯經》,即為比丘說經,說與善知識俱等五因,及修不淨觀等四法能令心解脫成熟。

〈王相應品第六〉︰收十四經(品上七經)。(1)《七寶經》,說轉輪王出世便有七寶出世,如來則有七覺支寶。(2)《三十二相經》,說輪王具足三十二大人相。(3)《四洲經》,說佛本生為頂生王統御四洲而不知足。(4)《牛糞喻經》,說頂生王布施等三種業報,但五蘊無常等。(5) 《頻鞞娑羅王迎佛經》,佛為頻鞞娑羅王說五蘊無常等法,王證果皈依。(6)《鞞婆陵耆經》,迦葉佛為頻鞞王說難提波羅陶師事。(7)《天使經》,說閻王以生老病死惡業治罪,為五天使詰責罪人。

第二一日誦有四品半,合有五十二經。

《王相應品第六〉︰(品下七經)。(8)《烏鳥喻經》,教誡比丘莫依非法活命如獺等。(9)《說本經》,說阿那律陀本事,施辟支佛食得七返人天為王,又說未來螺轉輪王及彌勒佛等事。(10)《大天捺林經》,說大天輪王子孫族屬歷世出家等事。(11)《大善見王經》,說大善見王往古修四無量,六返捨身等事。(12)《三十喻經》,佛為舍梨子以王臣嚴飾等譬喻比丘比丘尼以戒德為嚴飾具等事。(13)《轉輪王經》,說堅念轉輪王成就七寶得四種如意之德,乃至比丘應如螺轉輪王以念處為境界等事。(14)《蜱肆經》,說鳩摩羅迦葉斷蜱肆王的無後世見。

〈長壽王品第七〉︰收十五經。(1)《長壽王本起經》,說長壽王及長生太子行慈不令殺人等事。(2)《天經》,說修八行得光明生天。(3)《八念經》,阿那律陀說得八大人念。(4)至(7)《淨不動道經》、《郁伽支羅經》、《娑雞帝三族姓子經》、《梵天請佛經》,佛為阿那律陀等說離欲法等。 (8)《有勝天經》,阿那律陀說大心無量心義以及光天淨光遍淨光天因果。 (9)至(15)《迦絺那經》、《念身經》、《支離彌梨經》、《長老上尊睡眠經》、《無刺經》、《真人經》、《說處經》,阿那律陀說迦絺那法等。

〈穢品第八〉︰收有十經。(1)《穢品經》,舍梨子說世人有穢無穢等法。(2)《求法經》,說三可毀三可稱法,又說中道斷欲貪等能得心住乃至涅槃。(3)《比丘請經》,目犍連說成就戾語法者與成就善語法者得失不同。(4)、(5)《知法經》、《周那問見經》,周那說知法與不知法者譬喻等。(6)《青白蓮花喻經》,說身口滅法乃至慧見滅法。(7)《水淨梵志經》,說二十一種穢污於心之法。(8)至(10)《黑比丘經》、《住法經》、《無經》,說善不善法乃至淨法盛衰等。

〈因品第九〉︰收有十經。(1)《大因經》,廣明緣起甚深乃至八解脫法。(2)《念處經》,說四念處。(3)、(4)《苦陰經》,分別欲味欲過患等法。(5)《增上心經》,說常念五相得增上心。(6) 《念經》,說欲恚害念及無欲恚害念。(7)《師子吼經》,說無明為諸受本,無明盡則一切受斷。(8)《優曇婆羅經》,說苦行不可說為正解脫法。 (9)《願經》,廣說比丘所應願事。(10)《想經》,說計地等四大,便不知地等四大;不計地等四大,便知地等四大。

〈林品第十〉︰收有十經。(1)、(2)《林經》,第一經以比丘住林能不能得正念、定心、解脫、漏盡,涅槃配合求取衣食等來源易難而組成四料簡,取能得正念乃至涅槃、乞取衣食等便易作終身住修場所。第二經也用與第一經同樣的四料簡,意取得沙門義易求生活資料的林處作終身依住。(3)、(4)《自觀心經》,說得止觀應求漏盡。(5)《達梵行經》,說知漏等因乃能盡一切苦。(6)《阿奴波經》,說提惒達哆以放逸故必墮地獄等事。(7)《諸法本經》,說諸法以欲為本等。(8)、(9)《優陀羅經》、《蜜丸喻經》,說三愛為癰本,六觸處為一切漏。(10)《瞿曇彌經》,佛許大愛道出家,因制八尊師法等。

第三一日誦,有一品半,合有三十五經。

〈大品第十一〉︰收有二十五經。(1)《柔軟經》,說佛為老病死而出家。(2)《龍象經》,說佛為龍象。(3)《說處經》,說過現未三說處等。(4)《無常經》,說觀五陰無常能得證果。(5)《請請經》,說我今受身是最後邊身等。(6)《瞻波經》,訶責犯戒之罪。(7)《沙門二十億經》,以彈琴喻精進證果。(8)《八難經》,說學道八難八非時。(9)《貧窮經》,以無善法財喻貧窮等。(10)《行欲經》,說十種行欲人。(11)《福田經》,說學無學二種福田人。(12)《優婆塞經》,說優婆塞持五戒、念三寶,必能證果。(13)《怨家經》,說瞋恚是怨家、妨害好色等事。(14)、(15)《教曇彌經》、《降魔經》,說信如來所說四事故出家等。(16)《賴吒惒羅經》說意業最重等。(17)《優婆離經》,說優婆離捨尼乾子歸佛事。(18)《釋問經》,說八正道護六根等。(19)《善生經》,佛教善生禮拜六方法。(20)《商人求財經》,說計根塵陰界是我者皆被見所害。(21)《世間經》,說佛從成道到涅槃所說皆實。(22)《福經》,說佛往者七年行慈福報。(23)《息止道經》,說初學比丘應常念不淨,除欲恚病。(24)《至邊經》,說欲盡苦應修沙門法。(25)《喻經》,說無量善法以不放逸為本,喻如地等。

〈梵志品第十二〉︰收二十經(品上十經)。(1)《雨勢經》,說比丘七不衰法與六慰勞法。(2)《傷歌羅經》,佛為傷歌羅摩納梵志說如意足、占念、教訓等三輪示現令其皈依。(3)《算數目犍連經》,佛為算數目犍連梵志說佛法中次第。(4)《瞿默目犍連經》,阿難為梵志瞿默目犍連說無一比丘能與世尊等。(5)《象迹喻經》,佛為生聞梵志說從出家護根到證無漏,方為極大象迹。(6)《聞德經》,又為生聞梵志說聞誦差別功德,從捨家到證滅。(7)、(8)《何苦經》、《何欲經》,佛答生聞梵志所問在家苦樂事等。(9)、(10)《郁瘦歌羅經》、《阿攝惒經》,說四姓平等。

第四一日誦,有三品,合有三十六經。

〈梵志品第十二〉︰(品下十經)。(11)《鸚鵡經》,為鸚鵡梵志,分別在家出家事,又說五蓋及法從心起。(12)《鬚閑提經》,為鬚閑提異學說離欲法喻。(13)《婆羅婆堂經》,佛為婆私吒及婆羅婆二梵志說四姓來歷及業報平等。(14)《須達哆經》,為須達哆居士說施心差別。(15)《梵波羅延經》,說今梵志已越梵志法。(16)《黃蘆圓經》,說於五欲無味無怖,證四禪三明乃不入胎。(17)《頭那經》,佛為頭那梵志說如梵等五梵志法。(18) 《阿伽羅訶那經》,佛答阿伽羅訶梵志問說梵志經典依於人住,展轉乃至依於涅槃。(19)《阿蘭那經》,說佛因阿蘭那梵志出家說無常法利益無量。(20)《梵摩經》,說梵摩梵志,優多羅摩納觀佛相好出家。

〈根本分別品第十三〉︰收有十經。(1)、(2)《分別六界經》、《分別六處經》,分別六界聚、六觸處、十八意行等法。(3) 《分別觀法經》,分別觀法心散不散等。大迦旃延更為廣演。(4)、(5)《溫泉林天經》、《釋中禪室尊經》,說佛莫念過去未來,常說跋地羅帝偈,迦旃延約根塵加以廣釋。(6)《阿難說經》,阿難說跋地羅帝偈及其意義,得佛印可。(7)《意行經》,說八定、八天處等以滅定為最勝。(8)《拘樓瘦無諍經》,分別諍無諍法。(9)《鸚鵡經》,分別業報差別法。(10)《分別大業經》,分別三報受時差別。

〈心品第十四〉︰收有十經。(1)《心經》,說心將世間去、心染著、心起自在等。(2)《浮彌經》,說邪正梵行得果與否。(3) 、(4)《受法經》,約現樂後苦等現未苦樂四種料簡。(5)《行禪經》,分別盛衰等四種行禪。(6)《說經》,說八定中退住及漏盡義。(7)《獵師經》,修四禪等能脫魔境。(8)《五支物主經》,說第一義沙門當知善戒不善戒等具八正道。(9)《瞿曇彌經》,說施受淨不淨。(10)《多界經》,說知界處緣起為智慧,又說眼等十八界與六十二類界。

〈雙品第十五〉︰此品分屬兩誦,成為兩品,故名〈雙品〉。收有十經(品上六經)。

(1)、(2)《馬邑經》,說沙門法須三業清淨成就禪定,乃至漏盡。(3)《牛角娑羅林經》上,樂如意道者大目犍連、樂頭陀行者大迦葉、論議者迦旃延、成就天眼者阿那律陀、習禪者離欲哆、多聞者阿難等隨用心自在與舍梨子問答各說修行所得。(4)《牛角娑羅林經》下,阿那律陀等說修四禪四無量等為人上法。(5)《求解經》,說由見色聞聲求解如來,正知如來法。(6)《說智經》,說與梵行已立比丘問答知見五陰、四食、四說等事。

第五一日誦,有三品半,合有三十五經。

〈雙品第十五〉︰(品下四經)。(7)《阿夷那經》,說法非法眾等見。(8)《聖道經》,說正八聖道及正解脫、正智十支,約邪正修斷為四十善不善法品。(9)《小空經》,說行真實空不顛倒,應不念人想、村想、無事想,乃至不住無想定。(10)《大空經》,說欲多行空者,當修內空、外空、內外空法、不移動法等。

〈後大品第十六〉︰收有十經。(1)《迦樓烏陀夷經》,贊斷過中食。(2)《牟梨破群那經》,說出家應修無欲,習慈悲喜捨等。 (3)《跋陀和利經》,贊一坐食法。(4)《阿濕貝經》,責過中食。(5)至(7)《周那經》、《優婆離經》、《調御地經》,說修行不放逸、六諍本、七滅法等、七滅諍等如法不如法等。(8)《癡慧地經》,說癡與慧種種相苦樂報。(9)《阿梨吒經》,說欲法障道。(10)《𠻬帝經》,十不往生,詳說十二緣起。

〈晡利多品第十七〉︰收有十經。(1)《持齋經》,說應持八支齋,並修念佛等五念。(2)《晡利多經》,佛為晡利多居士說離殺等八支、斷俗事。(3)《羅摩經》,說求無病安隱涅槃法為聖求,求病法等為非聖求。(4)《五下分結經》,說依道依迹斷五下分結。(5)《心穢經》,說拔疑佛等五種心中穢,解身縛等五種心中縛,是為比丘比丘尼清淨法。(6)《箭毛經》,佛為異學箭毛等說佛以無上戒等五法令弟子恭敬不離。(7)《箭毛經》,佛為異學等說天眼宿命通。(8)《鞞摩那修經》,說無諂誑、隨佛教化必得正法。(9)《法樂比丘尼經》,法樂比丘尼答毗舍佉問法。(10)《大拘絺羅經》,大拘絺羅答舍利弗問法。

〈例品第十八〉︰收十一經。(1)《一切智經》,佛為波斯匿王說四姓成就五斷支事,於後世有差別。(2)《法莊嚴經》,波斯匿王贊佛種種法靖。(3)《鞞訶提經》,說佛說法善,眾弟子趣向善,又佛行善身行不為沙門梵志聰明智慧及餘世間之所憎惡。(4)《第一得經》,說弟子不欲變異法,惟應廣布八正道。(5)《愛生經》,說生愛時便生愁苦。(6)《八城經》,阿難為八城居士說十二禪。(7)《阿那律陀經》,阿那律陀說得四禪及漏盡為比丘賢死。(8)《阿那律陀經》,說見質直、修念處、四無量等為不煩熱死。(9)、(10)《見經》、《箭喻經》,說佛一向說有常無常,又不一向說世有常等。(11)《例經》,說欲斷無明乃至老死以及別知無明乃至老死者應修三十七菩提分、十一切處、十無學法。

聲聞乘各部派中所傳的《阿含》各各不同,秦譯《中阿含》究屬於何部所傳從來也沒有一致的意見。但此經初次譯本與《增一阿含》同出於有部譯師曇摩難提,今本翻譯時,由僧伽羅叉講梵本,僧伽提婆轉梵為晉,二人皆有部的根據地罽賓人,而提婆別譯之《阿毗曇八犍度論》(即《發智論》),羅叉續成羅什所譯的《十誦律》,並為有部重要典籍。又此經的結構和西藏譯本止天所著《俱舍論疏要用論》所引用的有部《中阿含》極其相似。從這幾方面來看,此經可能是有部的傳本。

此經全部梵本似已散佚,早年在新疆地方發現的梵本斷簡中,僅有三經與本經中零本相同。即(1)同於本經之第一二一《請請經》。(2)同於本經之一三三《優婆離經》。(3)同於本經之一七○《鸚鵡經》。

在本經全部譯出的前後,零本翻譯很多,現存的計有七十三種。西藏大部經中,僅有相當於本經的零本五種。本經與南傳巴利文本《中部》對勘,二二二經中僅有九十六經相同。蓋本經所收者,篇幅或長或短,不全是適中的。所以在南傳巴利文本,也有九十餘經編入他部中(據赤沼氏《對照目錄》),本經中各經見於巴利文《長部》者凡九經,見於《增一部》者凡七十六經,見於《相應部》者凡七十六經。(田光烈)

◎附一︰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十章

第二節(摘錄)
「相應教」類集成立,而傳為佛說與弟子說的經文,仍不斷的傳出、流行,又次第結集出來。次後集成的部分,在原有的契經上,分別、抉擇、評破、融攝、組合,會入了更多的事緣、傳說,成為《中阿含》與《長阿含》。或為了便於教化,依當時所傳的經法,以增一法編集,成為《增一阿含》。三部集成的時代相近,但《增一阿含》要遲一點。

漢譯《中阿含經》,是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aḥ)的誦本。分六十卷,十八品,二二二經(傳說分為五誦)。南傳的《中部》,與《中阿含經》相當,是銅鍱部(Tamra-śatīyāḥ)的誦本。全部分十五品,一五二經;分為「根本五十」、「中五十」、「後五十」三部分,這應該就是漢譯所傳的「分」或「誦」了。這不同的兩種誦本,共同的僅有九十八經。品名相同的,不過四品。(中略)

《中阿含經》與《增支部》相合的,占三分之一以上。說一切有部的《增一阿含》沒有傳譯,所以不能知道有多少與《增一阿含》相同,而是重出。但大體說,這些,銅鍱部編入《增支部》,而在說一切有部,是編入《中阿含經》的。這部分,多數集中在一至十二品中。而〈七法品〉、〈業相應品〉、〈未曾有法品〉、〈林品〉;尤其是〈習相應品〉、〈大品〉,占有很大的比數。(中略)

總之,《中部》與《中阿含經》,共同的僅有九十八經。二部誦本所以如此的差異,是由於四阿含編集的組合不同。為銅鍱部編入《長部》、《增支部》的,而說一切有部編入《中阿含經》的達一百經左右。說一切有部編入《雜阿含經》的,卻有二十餘經,銅鍱部編入《中部》。更由於各有自宗所誦的契經,如銅鍱部的《中部》,就有二十八經。除去這些差異,二部共誦的《中阿含》原形,約為十品,一百經。

◎附二︰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五章第二節(摘錄)

佛法的原始結集,與《雜阿含經》──《相應部》的一部分內容相當。由於「如來記說」、「弟子記說」、「諸天記說」的應機不同,編入《雜阿含經》,《雜阿含經》已有了不同的適應性。依《雜阿含經》為本,順著三類「記說」的傾向,更廣的集成《中》、《長》、《增一》──三部,雖主體相同,而更明確的表現出各部的獨到適應。這是約各部的著重點而說的。

《中阿含經》繼承「弟子所說」的特性,重視出家眾──僧伽,每說到有關毗奈耶的部分。如《瞿默目犍連經》說︰佛涅槃後,佛沒有預先指定繼承人,比丘們也沒有公推誰繼承佛的地位。佛法是「依法不依人」,比丘們只是依法而住──受持學處,按時舉行布薩,互相教誡策勵,依法懺悔出罪,就能達成僧伽的清淨和合。如比丘有︰多聞、善知識、樂住遠離、樂燕坐、知足、正念、精進、智慧、漏盡──佛說的十可尊敬法,「則共愛敬、尊重、供養、宗奉、禮事於彼比丘」,佛法就這樣的延續下來。如僧伽有了諍論,要合法的除滅,佛法才不致於衰落,如《周那經》所說的「六諍根」、「四諍事」、「七滅諍法」與「六慰勞(六和敬)法」。這兩部經,表達了當時僧伽佛教的特色。此外,如長老比丘應該教導初學的;應該教誡比丘尼;教誨阿練若比丘。在布施中,施僧的功德最大;三淨肉的意義。對於僧尼習近的,不受一坐食的;過中食的;非時乞食的;犯戾語(不受教誡)的;不捨惡見,如說淫欲不障道的,心識常住的;尤其是犯戒不悔,嬈亂僧眾的,要予以嚴厲的制裁。至於敘事而文段與律部相當的,如釋尊少年受欲的《柔輭經》;從二仙修學、成佛、度五比丘的《羅摩經》;初化王舍城(Rājagṛha)的《頻毗婆邏王迎佛經》;種種希有的《未曾有法經》;因拘舍彌(Kauśāmbī)比丘諍論而說的《長壽王經》;女眾最初出家的《瞿曇彌經》;因比丘不清淨,釋尊不再說戒的《瞻波經》等。《中阿含經》與律治的、僧伽的佛教精神相呼應,表示了「中」部的重要傾向。

「法義分別」,是「中含」的又一重點所在。現存漢譯的《中阿含經》,是說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āḥ)所傳的;南傳的《中部》,屬赤銅鍱部(Tāmra-śātīyāḥ)。在《中阿含經》的二二二經,《中部》的一五二經中,相同的僅有九十八經。

〔參考資料〕 《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一;《分別功德論》卷一;《撰集三藏及雜藏傳》;《印度哲學研究》卷二;《東洋學術研究》第二十三冊〈阿含經典の成立〉。


五乘

指運載眾生到善處的五種法門。「乘」乃梵語yāna之譯,有道、船、車,或運載之義。此處喻諸佛教法猶如舟、車,可運載眾生至所期之果地。又yāna音譯作「衍」,故五乘又名五衍。計有下列數說︰

(一)一般所說的五乘︰即指人乘(manuṣya-yāna)、天乘(deva-yāna)、聲聞乘(śrā-vaka-yāna)、緣覺乘(pratyeka-buddha-yāna)、菩薩乘(bodhisattva-yāna)。《盂蘭盆經疏》卷上云(大正39‧506b)︰
「五乘者,乘以運載為名,五謂人、天、聲聞、緣覺、菩薩。此五力有大小,載有遠近。(一)人乘,謂三歸五戒,運載眾生越於三塗,生於人道,其猶小艇,才過谿澗。(二) 天乘,謂上品十善,及四禪八定,運載眾生越於四洲,達於上界,猶如小船,越小江河。 (三)聲聞乘,謂四諦法門。(四)緣覺乘,謂十二因緣法門,皆能運載眾生越於三界,到有餘無餘涅槃,成阿羅漢及辟支佛,皆如大船,越大江河。(五)菩薩乘,謂悲智六度法門,運載眾生總超三界三乘之境,至無上菩提大般涅槃之彼岸,如乘舶過海。」

(二)《楞伽經》卷二所舉的五乘︰即天乘、梵乘(brahma-yāna)、聲聞乘、緣覺乘、諸佛如來乘(buddha-yāna)。《楞伽經義疏》卷五云(卍續26‧231下)︰
「天乘者,十善法也。梵乘者,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也。聲聞乘者,生滅四諦法也。緣覺乘者,生滅無生十二因緣法也。諸佛乘者,事六度、理六度,乃至次第三觀等諸法。」

(三)《華嚴五教章》卷一所說的五乘︰即一乘(eka-yāna)、三乘(聲聞乘、緣覺乘、菩薩乘)、小乘(hīna-yāna)。《大藏法數》卷二十八謂,以一乘實相之法為乘,到達涅槃彼岸,此謂一乘;以六度萬行為乘,出離三界,此謂菩薩乘;以十二因緣為乘,超出三界,此謂緣覺乘;以四諦為乘,超越三界,此謂聲聞乘;以五戒、十善為乘,出離四趣,此謂小乘(即人天乘)。

(四)指聲聞乘、獨覺乘、無上乘(an-uttra-yāna)、種種乘(nānā-yāna)、人天乘(deva-manuṣya-yāna)︰《稱讚大乘功德經》云(大正17‧911b)︰
「諸佛世尊無別作意,為有情類說五乘法,由本願力依法界身,於一切時,從諸毛孔任運流出無量法光,以一妙音等澍法雨於一眾會無量有情,昔來信樂聲聞乘者,聞佛為說聲聞乘法。昔來信樂獨覺乘者,聞佛為說獨覺乘法。昔來信樂無上乘者,聞佛為說無上乘法。昔來信樂種種乘者,聞佛為說種種乘法。昔來信樂人天乘者,聞佛為說人天乘法。」

〔參考資料〕 (一)《法華玄論》卷七;《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末);《華嚴五教章》卷一;《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上一之一;《大藏法數》卷二十八;《觀經疏玄義分傳通記》卷二。(二)《入楞伽經》卷四;《大乘入楞伽經》卷三;《華嚴五教章》卷一;《楞伽經通義》卷三;《觀楞伽經記》卷四;《楞伽經宗通》卷四;《大藏法數》卷二十八。(三)《華嚴五教章義苑疏》卷一;《華嚴五教章匡真鈔》卷二。


五味禪

(一)「一味禪」的對稱︰圭峰宗密所倡,指外道禪、凡夫禪、小乘禪、大乘禪、最上乘禪。圭峰宗密認為禪有深有淺,階級殊等,故將一切禪分別為五種,並於《禪源諸詮集都序》卷一釋云(大正48‧399b)︰
「帶異計,欣上厭下而修者,是外道禪。正信因果,亦以欣厭而修者,是凡夫禪。悟我空偏真之理而修者,是小乘禪。悟我、法二空所顯真理而修者,是大乘禪。若頓悟自心本來清淨,元無煩惱,無漏智性本自具足,此心即佛,畢竟無異,依此而修者,是最上乘禪,亦名如來清淨禪,亦名一行三昧,亦名真如三昧;此是一切三昧根本,若能念念修息,自然漸得百千三昧。」

依宗密之意,係將達磨所傳的禪稱為如來最上乘禪,以簡別四禪八定等大小乘諸禪。

(二)指五味交雜的禪︰即相對於祖師一味之禪,而斥責宗密所立如來禪為五味交雜的禪。蓋宗密力主教禪一致,以教內所說之一行三昧為根本王三昧,認為佛祖所傳之真實禪不外乎此,然而禪門之徒貶之為五味交雜,謂與一味清淨之祖師禪全然不同。

〔參考資料〕 (一)《聯燈會要》卷四、卷七;《古尊宿語錄》卷三;《永平典座教訓》;《禪宗頌古聯珠通集》卷十一;《五燈嚴統》卷三。


五教

判教用語。即將佛陀一代聖教(含大小乘經典)分判為五類。有多種說法,略述如下︰

(一)唐‧波頗蜜多羅三藏所立︰稱為波頗五教。即︰

(1)四諦教︰說苦集滅道之四諦法,使聲聞悟真空涅槃之理,如《阿含經》。

(2)無相教︰說諸法皆空之法,使二乘空諸有之相、悟大乘法空之理,如《般若經》。

(3)觀行教︰說諸觀心行法,使明修因契果之理,如《華嚴經》。

(4)安樂教︰說常樂我淨四德及常住寂滅之理,使眾生得大安樂,如《涅槃經》。

(5)守護教︰說守護正法之事,使眾生護持而不失,如《大集經》。

(二)唐‧賢首大師所立︰稱為賢首五教。即︰

(1)小乘教︰又稱愚法小乘教。此教以隨機故,單說人空,不明法空,但依六識三毒,建立染淨根本,未盡法源,唯論小乘,故名小乘教,如《阿含經》。

(2)大乘始教︰又稱生教、權教、分教。此教廣說法相,少說法性,未盡大乘法理,是大乘之初,故名始教,如《般若經》。

(3)大乘終教︰又稱熟教、實教。此教多說法性,雖說法相,亦會歸性,是大乘之終極,故名終教,如《楞伽經》。

(4)頓教︰此教明一念不生,即名為佛,不依地位漸次而說,故名頓教,如《維摩經》。

(5)圓教︰又稱一乘圓教。此教所法,唯是無盡法界,性海圓融,緣起無礙,相即相入,故名圓教。

此五教與十宗合稱五教十宗,同為華嚴宗之判教。

(三)唐‧圭峰宗密所立︰

(1)人天教︰說三世業報善惡因果之理,持五戒免三途生人道中,修十善及施戒生六欲天,修四禪八定生色無色天。

(2)小乘教︰說我空之理,修無我之觀智,以斷三毒,止息諸業,證得我空真如,乃至灰身滅智,永離諸苦。

(3)大乘法相教︰說唯識所變之理,依二空之智修唯識觀及六度四攝等行,漸漸伏斷煩惱所知二障,證二空真如,成菩提涅槃之妙果。

(4)大乘破相教︰說一切皆空之理,觀無業無報無修無證、生死涅槃平等如幻,破諸法定相之執。

(5)一乘顯性教︰謂不藉方便隱密,直指自心即是本覺真性,離諸妄想執著而得見自身如來廣大之智慧。

此五教與《禪源諸詮集都序》卷上之二所出的三教,唯開合不同而已。彼所謂三教即密意依性說相教、密意破相顯性教、顯示真心即性教。其中密意依性說相教又分三類︰一者人天因果教,即此五教中之人天教。二者說斷惑滅苦樂教,即小乘教。三者將識破境教,即大乘法相教。而密意破相顯性教乃大乘破相教,顯示真心即性教乃一乘顯性教。

又此五教,比之於賢首五教,則有異同。《華嚴原人論發微錄》卷中云(卍續104‧195上)︰「小乘教即賢首愚法,攝初人天教,大乘法相即賢首分教,大乘破相即賢首始教,一乘顯性即終頓圓同教一乘。」《華嚴原人論解》卷中亦云(卍續104‧239上)︰「若依賢首五教者,(一)小乘教同此第二,(二)大乘始教當此三、四, (三)終教、(四)頓教、(五)圓教當此第五,良以賢首後三皆約一乘,故圭峰合之。」

(四)齊‧護身寺自軌所立︰稱護身五宗或護身五教。即︰

(1)因緣宗︰小乘薩婆多部、雪山部、多聞部等所說,即立真正之因緣破外道邪因、無因等邪說,故名因緣宗。

(2)假名宗︰小乘經部、說假部、《成實論》等所說,主張一切諸法唯有假名,無有自性,故名假名宗。

(3)不真宗︰諸部般若所說,主張即空之理,一切法皆不真實,故名不真宗。

(4)真宗︰即《涅槃經》等所說,主張一切眾生悉有佛性,故名真宗。

(5)法界宗︰《華嚴經》所說的法界自在之法門。

(五)南北朝時期,道場寺慧觀、定林寺僧柔、慧次、開善寺智藏及光宅寺法雲等人所立︰一般稱作慧觀五教,又稱五時。乃將佛陀一代聖法先分判為頓、漸二教,漸教中又別立五教,即有相教、無相教、抑揚教、同歸教、常住教。

(六)齊‧劉虬所立︰稱劉虬五教,又稱五時。乃分判一代聖教為頓、漸二教,於漸教中又分五教,即人天教、有相教、無相教、同歸教、常住教。

(七)日本融通念佛宗之判教︰乃該宗中興之祖大通融觀所立。

(1)人天教︰說修五戒十善,感人天果報之教。

(2)小乘教︰說依次修四諦、十二因緣及六度,而得聲聞、緣覺、菩薩三乘果報之教。因其所證僅止於人空一面,未知法空,故為小乘教。

(3)漸教︰有二種︰一者謂理事各別,性相不融,五性差異,不許無性有情(闡提)成佛,以八識建立諸法,少說法性,多示法相。如法相宗所說。二者謂事理不二,性相互容,主張定性二乘終必開悟,無性闡提亦有成佛之時,談如來藏隨緣,少說法相,多示法性,如《起信論》所說。此二說雖有別,然於證悟皆有次第階位之別,故稱漸教。

(4)頓教︰謂五法、三自性、八識、二無我等一切絕離,不立法相,一念不生前後際斷之教。因不同於漸教之立次第階位,故名頓教。

(5)圓教︰即圓滿具足之教,統攝前四教,即一多具足,相即無礙,主伴無盡,一法一切法,一斷一切斷,一行一切行,一成一切成,彼此互具互融,超一切思議之境。融通念佛宗即此圓教。

此五判教,與華嚴五判教比較,雖有多開人天教、合始終二教為漸教之差異,然大體上是相同的。

〔參考資料〕 (一)《華嚴經疏》卷二;《續華嚴經略疏刊定記》卷一;《華嚴經疏鈔玄談》卷五;《大明三藏法數》卷二十一;《大藏法數》卷二十七;《教乘法數》卷十九。(二)《華嚴經疏》卷三;《華嚴經探玄記》卷一;《華嚴五教章纂釋》卷十二。(三)《圓覺經大疏》卷上。(四)《五教章》卷上之二。(五)《華嚴經疏》卷一;《法華玄義釋籤》卷上之十。(六)《華嚴經疏》卷一。(七)《融通念佛章》;《融通念佛章私記》卷上;《融通念佛章集註》卷二;《融通圓門章私信句》卷上;《融通圓門章明眼記》。


五種三昧道

真言宗分一切三昧為世間、聲聞、緣覺、菩薩、佛地等五種三昧道。見《大日經》卷二〈具緣品〉。略如下述︰

(1)世間三昧道︰指修世間的四禪、八定等諸三昧者。認為世間的因果和業之生、滅,皆由神我掌握,不知因緣的實義,未能離我。

(2)聲聞三昧道︰《大日經》云(大正18‧9c)︰「祕密主,聲聞眾住有緣地,識生滅除二邊,極觀察智,得不隨順修行因,是名聲聞三昧道。」即住於九想、八背捨、八勝處、三三昧等各各有緣之地,觀四諦,識因緣生滅,離斷常、有無二邊,生真諦之智,得不隨順生死之因;然僅了達無我,未深達生死之法,極度厭怖生死之法,欲求疾速出離。

(3)緣覺三昧道︰《大日經》云(大正18‧9c)︰「祕密主,緣覺觀察因果,住無言說法,不轉無言說,於一切法證極滅語言三昧,是名緣覺三昧道。」即緣覺觀察十二因緣深達其實相,然只知空,未知有,故怠逸心生,缺出假利生之方便。

(4)菩薩三昧道︰有一生補處三昧道、八地三昧道二種。八地三昧道是菩薩八地之初,有沈空之難,故起如幻三昧,勸利益眾生。補處三昧道是十地滿心將入佛果的三昧。

(5)佛地三昧道︰是如來自性的法界體性三昧,超越語言、遠離因緣、住真諦,為密教五相三密的三昧道。

五種三昧道中,第一種是世間三昧道,後四種是出世間三昧道。四種出世間三昧雖有淺深,皆斷惑證理,有出三有的實益。反之,世間三昧道則三有不盡,故止於俗世利益。又,《大日經疏》卷七謂五種三昧道有淺略、祕密、深祕釋等三重意趣。此中,第一淺略釋,謂依顯教所說,五乘尚未相融,畛域分明,有其優劣深淺,此屬為不知祕密藏者的方便說。

第二祕密釋,五種三昧皆為開淨菩提心之實相門,真言行者直以三密為門,修行時先住於有相瑜伽的世間三昧,其後入覺證唯蘊無我之理的聲聞三昧,再入以十緣生句觀諸蘊無性無生的菩薩三昧;行者轉昇的次第雖有淺深之別,但與顯教之說逈然不同。

第三深祕釋,即於五種三昧,不論入何門,皆一生成佛,到達法界之體性,無淺深之別,此說異於漸次修證之說,乃胎藏曼荼羅橫平等門之實義。故說五種三昧所詮皆為佛地三昧。

〔參考資料〕 《祕藏寶鑰鈔》;《大日經義釋演密鈔》卷六;《真言宗教時問答》卷三;《大日經疏鈔》卷二;《大日經疏演奧鈔》卷十九、卷二十。



三學(戒、定、慧)之一。為梵語sumādhi(三昧、三摩地)或dhyāna(禪那)的意譯。可分為二︰

(1)心所之一︰即令心專注於一對象而不散亂的精神作用,俱舍宗以之為十大地法之一,唯識宗以之為五別境之一。

(2)指由修行或由業報而得的定︰俱舍宗將此大別為「有心定」、「無心定」兩種。「無心定」又分為無想定及滅盡定。無想定,指凡夫及外道誤認無想狀態為真涅槃而修習之定;滅盡定,指聖者將定之境地作為無餘涅槃界之靜,而修習之定。

「有心定」則有四靜慮及四無色定等八定;各有生、定二種。「定」是因,「生」是果。定之四靜慮、四無色是在欲界散地等次第斷下地煩惱而修得的定心,因之生色界四靜慮天、四無色天者,名為生靜慮。各定靜慮有其前方便的近分定,即近定的準備階段。相對於此,四靜慮、四無色定稱為根本定。近分定中,初靜慮的近分稱為未至定,故近分定有七。此外,初靜慮與第二靜慮的近分定中間之階段,稱中間靜慮或中間定;修習此定得生於大梵天。

以上八根本、七近分、未至、中間諸定,總為定之體。依其與尋(粗分別,即尋求推度,為粗雜的精神作用)、伺(細分別,即伺察思惟,為深細的精神作用)之相應情形而區分為三︰(1)未至定與初靜慮之有尋有伺三摩地,(2)中間定之無尋唯伺三摩地,(3)第二靜慮以上之無尋無伺三摩地。

由其性質,可分為味定、淨定、無漏定等三定。味定,與貪煩惱相應而起,愛著於定。淨定,與有漏的善心相應而起。無漏定,聖者依之而得無漏智。又味定無近分定、未至定,淨定有八根本、七近分、未至、中間諸定,無漏定有未至定、中間定、四本靜慮定、三無色定。

定之名稱種類極多,《俱舍論光記》卷六舉三摩地、三摩 鉢底、三摩呬多等三名;《唯識了義燈》卷五(本)出七名︰(1)三摩呬多(samāhita),譯為等引。(2)三摩地、三昧(samādhi),譯為等持。(3)三摩鉢底(samā-patti),譯為等至。(4)馱那演那、禪那、禪(dhyāna),譯為靜慮。(5)質多翳迦阿羯羅多(cittaikāgratā),譯為心一境性。(6)奢摩他(śamatha),譯為止。(7)現法樂住(dṛiṣṭa-dharma-sukha-vihāra)。

《法界次第》卷下載,禪有世間禪(有漏定)、出世間禪(無漏定)。世間禪,凡夫所行之禪,即根本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出世間禪復有二種︰

(1)出世間禪︰又名二乘共禪,指六妙門、十六特勝、通明、九想、十想、八背捨、八勝處、十一切處、練禪、十四變化、願智、頂禪、無諍三昧、三三昧、師子奮迅、超越三昧、三明、六通等。

(2)出世間上上禪︰又名不共禪;如自性等九種大禪,首楞嚴等百八三昧,諸佛、不動等百二十三昧等。

其他如佛陀說法之前,先行入定觀機觀法,此則為化他說法所入之定。至於禪宗的禪坐、天台宗的四種三昧、密宗之瑜伽觀行等,此均為為自己出離而修的定。又《瑜伽師地論》的九種五百靜慮,《清淨道論》的六十七種三摩跋提等亦皆屬於定。

關於修定,《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一載,入定之加行有九種︰(1)相應加行,(2)串習加行,(3)不緩加行,(4)無倒加行,(5)應時加行,(6)解了加行,(7)無厭足加行,(8)不捨軛加行,(9)正加行。修習九種加行,能令心速疾得定。若次第修習了相作意、勝解作意、加行究竟果作意等七種作意,得證入初靜慮地。在將證入前,身體可能會產生八種生理現象,即動、癢、輕、重、冷、暖、澀、滑等八觸,修行者不須驚恐。又修定者宜遠離(1)怯弱,(2)蓋覆,(3)尋思,(4)自舉等四種障。

◎附一︰水野弘元《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第七章(摘錄)

(一)定的語義與種類︰如果依戒來調整身心,接著就會產生統一心的定。為了得到定,而要調身、調息、調心,也就是調整身體、呼吸與精神,這可說是廣義的戒。

〔四禪定〕 原始經典中對定的定義說明,以及三學中的定學、八正道中的正定等內容,全部都是在說四禪定。因為它是定中最基本的部分。關於四禪定,自原始佛教以來,有一種定型的說明,現依巴利文表示如下︰
「(初禪)離諸欲,離諸不善法,有尋,有伺,離生喜樂,具足初禪。(第二禪)尋與伺皆止息,內心淨,心統一,無尋無伺,定生喜樂,具足二禪。(第三禪)捨離喜心,依捨而住,有念有正知,受身之樂,『有捨有念而樂往』具足第三禪。(第四禪)斷盡苦樂,已滅喜憂,故不苦不樂。依捨而念乃清淨,具足第四禪。」

〔種種定〕 所謂定是指精神的安靜統一,但心靜的方法有種種程度之不同,普通人日常心靜的欲界定,並不是真正的精神統一;真的精神統一稱為根本定,是屬於色界定及無色界定。四禪定是色界定的根本定;色界定若進而安靜、接近無念無想的狀態,則稱無色界定。(中略)

〔四無色定〕 總之,色界、無色界是指禪定中之心的狀態,就如色界被區別為四禪,無色界也被區別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四階段,這是表示漸漸安靜的狀態。

〔表示禪定的用語〕 表示禪定的用語有如下種種︰


samādhi 定、定意、三昧、三摩地、等持
、正受
dhyāna,jhāna 禪、禪那、靜慮、思惟修
samāpatti 定、三摩鉢底、等至
śamatha,samatha 止、奢摩他
cittaikāgratā,cittekaggatā 心一境性
yoga 瑜伽


其中,samādhi是指一般最廣義的定,包含有漏世間定、無漏出世間定、有心定、無心定、三界諸定全部。dhyāna則只包含色界四禪定,不包含欲界、無色界的定,兼含有漏、無漏。samāpatti只包含根本定的色界、無色界定,不包含欲界定,兼含有漏、無漏。四禪四無色定(八定)及加上滅盡定的九次第定,都是samāpatti(等至)。

śamatha常與vipaśyanā,vipassanā(觀、毗鉢舍那)並用,常被稱為止觀。「止」是內心止寂的狀態,常含於無色界定;「觀」是指觀察的智慧,常見於欲界、色界。色界第四禪稱止觀均等,是指止與觀平均適度存在,並可得到悟、神通等智慧,為最理想的禪定。

cittaikāgratā是指心集中於一點,意指精神統一(concentration)。

yoga是佛教以前婆羅門教所說的精神統一,與佛教的禪定相同。原始佛教以來,此字即被視為禪定之意,後來使用更為頻繁,如稱瑜伽行、瑜伽師等。

除此之外,意指禪定的用語,尚有samā-hita(三摩呬多、等引、入定)、samāpanna(三摩半那、根本定)、現法樂住(dṛṣṭadharma-sukhavihara,diṭṭhadhamma-sukhavihāra)等。

〔禪宗的禪〕 中國和日本禪宗的禪與印度的dhyana(禪那)不同,它不只是三學中的定學及波羅蜜中的禪波羅蜜,而是意指三學全體及六波羅蜜全體統合的內容。因為禪不只是指心的統一靜寂,而是會有開悟的智慧。禪的目的在於見性、心地開明,這也就表示禪是追求悟的智慧。禪宗的禪不是dhyāna。(中略)

(二)禪定修行的方法︰依據以上所說,可知禪與定,有種種不同的說法。關於禪定的修習法,原始經典中即有種種紀錄,到了部派佛教,整理得更為詳細。

〔四十業處〕 據巴利佛教所說,禪定時修習觀法的對象稱業處(kammaṭṭhāna),共有四十種業處。其中有很多都是原始經典所不提的,重點在順應禪定者的性格,選擇最適宜精神統一的對象,或依照禪定的進展而改變對象。總之,依此四十業處,則可以獲得四禪與四無色定。四十業處略如下列︰


十遍處(十一切入)︰地、水、火、風、青
、黃、赤、白、光明、虛空。
十不淨想︰膨脹、青瘀、膿爛、斷壞、食殘
、散亂、斬斫離散、血塗、蟲臭、骸骨。
十隨念︰佛、法、僧、戒、捨(施)、天、
死、身、安般(出入息)、寂止。
四梵住(四無量心)︰慈、悲、喜、捨。
四無色︰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
非想非非想處。
食厭想、界差別。


〔業處與性格的關係〕 性格有(1)貪行(2)瞋行(3)癡行(4)尋行(散亂的)(5)信行(6)覺行(理性的)等六種區別。


貪行者……十不淨想、身念
 瞋行者……四梵住、四色遍處(青、黃、赤
、白)
癡行者、尋行者……安般念(數息觀)
信行者……最初之六隨念(佛、法、僧、戒
、施、天)
覺行者……死念、寂止念、食厭想、界差別
一切性格者……六遍處、四無色


原始經典中亦提及業處與界地的關係,但此處暫不贅述。

〔五停心觀與五門禪〕 其次,說一有部整理禪定觀法的對象,依照每一個人的性格,提出五停心觀及五門禪的修行法。五停心觀略如下列︰
 (1)不淨觀(十不淨觀)……………貪行者
 (2)慈悲觀(慈悲喜捨)……………瞋行者
 (3)因緣觀(十二緣起觀)…………癡行者
 (4)界差別觀(肉體構成四大觀)…我見者
 (5)數息觀(出入息觀)…………散亂心者

〔五門禪〕 是以念佛觀代替上列(4)界差別觀。所謂念佛觀,適合一切性格者,可使其心清淨。

〔二十五方便〕 在天台教學裏,依據止觀而提出二十五方便,為禪定修習的預備手段。二十五方便,即具五緣(具備持戒清淨、衣食具足、閑居靜處、息諸緣務、近善知識等五緣)、訶五欲(訶斥色、聲、香、味、觸五欲)、棄五蓋(捨棄妨礙禪定的貪欲、瞋恚、昏沈睡眠、掉悔、疑五蓋)、調五事(調節食、睡眠、身、息、心五事)、行五法(實踐欲、精進、念、巧慧、一心等五法)。

(三)禪定修習的目的︰為什麼要修習禪定呢﹖佛教以為是要使心統一,並能以明鏡止水般的心,觀察諸法實相,獲得正確的智慧;使心空明,俾得採取適切的判斷及迅速確實的處置。總之,禪定的目的在依定得慧,並且對「慧」加以活用。

關於定的功德,巴利佛教提出如下五種︰

(1)得現法樂住︰有助於身心的樂住健康。此即禪被視為安樂法門、健康法之原由。

(2)得觀(毗鉢舍那)︰即得到悟的智慧(漏盡智)。

(3)得神通︰即得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天眼通(有情死生通)等五神通。

(4)生於勝有(殊勝幸福的色與無色界)︰此為外教之想法。

(5)得滅盡定(nirodha-samāpatti)︰這是唯有聖者才可得的清淨無心定,在非想非非想處定之上。其他還有種種功德,在此不贅述。較特別的有,《阿含經》中所提的慈悲觀功德。

〔慈悲觀的十一種功德〕(1)臥安,(2)覺安,(3)不見惡夢,(4)為人所愛,(5)為非人(鬼神畜類等)所愛,(6)眾神守護,(7)不為火、毒、刀所害,(8)迅速入定,(9)臉色明朗,(10)臨終不昏迷,(11)即使不開悟,至少可生於梵天界。

(四)由定入慧的修道法︰為了能由定入慧,《阿含經》中曾提到這兩方面的修道法,即五蘊觀、四諦觀、三三昧(空、無相、無願,亦稱三解脫門)、八解脫(八背捨)、八勝處(八除入)等。

◎附二︰印順《佛法概論》第十八章第二節
〔離欲與定〕 依戒生定,是在三業清淨的基礎,修得清淨的禪定(三昧、瑜伽等大同小異),為內心體驗必要的修養法。印度從奧義書以來,已極其流行。釋尊參學時,也曾學過。佛雖不滿於一般的禪,但從引發真慧來說,不能不說是方便;所以在佛法的德行中,還是有此一著。習定的方法,儘可不同,但大抵調身、調息、調心,使精神集中而歸於平靜。這有一重要事實,即修習禪定,必以離欲為先。如貪戀一般的現實生活,那是不能得定的。換言之,非鄙視──輕視現實生活,而傾向於內心──身心的理想生活不可。厭人間,欣天國;厭此間,慕他方,都可以得定的。禪定的本質,不外乎厭此欣彼,厭塵欲而欣心樂。由於禪定的離欲,所以初下手時,先「呵五欲」──對於微妙的色、聲、香、味、觸,認識他的過患而厭棄他,尤其是男女欲。三界中的欲界,側重於五欲及性欲,非離這物欲與性欲,即不能得定,不能生色界天,色界是沒有這些欲的。所以如不能依定發慧,那末厭離物欲,厭離男女欲,專心修定,即是外道的天行。印度一般的出家者,即是這樣的。佛法的出家生活,也即適應這一類根性。

禪定必須離欲,欲到底是什麼呢﹖微妙的五欲,不過是誘發情欲的因緣。內心一向受著環境的誘惑,所以呵責五欲。欲是習以成性,隨境染著的貪欲。所以說︰「欲我知汝本,意以思想生,若我不思汝,而汝則不生」(《法句經》)。《雜含經》(卷四十八‧一二八六經)說︰「非世間眾事,是則之為欲。心法馳覺想,是名士夫欲。」佛法的修定離欲,重於內心煩惱的調伏,並非拒絕世間一切。否則,守護根門,遠離五欲,會同於外道波羅奢那的堵塞聰明了(《雜含》卷十一‧二八二經)。人類有眼等五根,即不能不受用五境;生存人間,即不能不衣食資生。所以佛法的離欲,不是拒絕這些,是淨化自心而適當的──合於社會情況,合於身心需要而受用這些,不為環境的愛著而牽轉。所以《雜含》(卷二十一‧五六四經)說「三斷」,有「以食斷食」;《中含》〈漏盡經〉說「七斷」,有「從用(資生具)斷」。特別是釋尊自身的生活,可作確切的證明。釋尊的生活,不但是糞掃衣,也有名貴的金縷衣;不但是粗食,也有百味食;不但樹下坐,也住高樓重閣;不但獨住山林,也常與四眾共住。佛雖如此,還是被稱為少欲、知足、無事、寂靜(《中含》〈箭毛經〉)。這可見問題在內心;不繫戀於環境,不追逐於塵欲,那末隨緣適量的享受,無不是少欲知足。反之,如貪欲熾盛,那即使遠離人間,粗衣惡食,也算不得少欲,離欲(參《雜含》卷十三‧三0九經)。同樣的,如說女人為男人的戒垢──男人為女人的戒垢,而戒垢實是內心的情欲。所以犯淫戒,也不像理學者那樣重視肉體的貞操。有比丘因淫欲心重,將生殖器割去。佛呵責他︰當斷的──貪欲不斷,不該斷的倒斷了!然而,人類生而有男女根,淫欲不是生死根本,佛法的出家眾,為什麼要嚴格禁絕,不像對於衣食資生的相對節制呢﹖這可以說︰衣食是無情的,雖與社會有關,但比較容易的自由控制。男女的牽制,繫縛力特別強;在男女相互佔有的社會結構中,苦痛是無法避免的,實是障道的因緣。在當時的社會中,適應當時的出家制,所以徹底戒絕男女的淫欲。如人間為北俱羅洲式的,依此而向出世,男女問題也許會像衣食一樣的解決了。大乘淨土中,有菩薩僧而沒有出家眾,即是這社會理想的實現!

一般的禪定,也有觀慧,如厭此欣彼的「六行觀」;又如四無色的「唯心觀」;「不淨觀」與「九想觀」等,都可從定中去修習,也可修此來得定,但這不一定能解脫。佛法常說依定發慧,所依的定不必是極深的,多少能集中精神就可以了。所以不得「根本定」的,或但得「未到定」的,但是一念相應「電光喻定」的,都可以引發勝義慧,離煩惱而得解脫。如「慧解脫阿羅漢」,不得禪定,但對於生死的解脫,已切實做到。否則,定心愈深,愈陶醉於深定的內樂中,即愈對佛法不相應。如因定而生最高或頂好的世界,也不能解脫,反而是「八難」的一難。佛法修定而不重定,是毫無疑問的。偏於禪定的,必厭離塵境而陶醉于內心。久而久之,生活必流於忽略世間的現實生活,思想必落於神我型的唯心論。佛法是緣起論,從現實經驗的有情著手。立足於心色依存的緣起論,有自他和樂的僧制,這不是傾向獨善,唯心者的境界。後期佛法的唯心論,與禪師瑜伽師結不解緣,這是有他發展的必然性的。禪定,要遠離物欲與男女欲,但不知定境也同樣的是貪欲。《中含》〈苦陰經〉中,論到「五欲」,主要的是物質佔有欲。論到「色」,即是男女互相佔有的淫欲。論到「覺」,即四禪定的定相應受。經中一一說明他的味著,過患與出離;禪定以離物欲及性欲為主,而不知禪定也還是無明貪欲的產物。這對於專談「受用」的學者,是怎樣適當的教授!

〔定與神通〕 佛教的聖者,如「慧解脫阿羅漢」,雖究竟解脫,還是沒有神通的。反之,外道得根本定的也有五通。依禪定而發神通,這是印度一般所公認的。神境通、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五通,是禪定所引發的,常人所不能的超常經驗。這究竟神奇到什麼程度,姑且不談;總之,精神集中的禪師,身心能有某些超常經驗,這是不成問題的。這不是佛法的特色,不能獲得正覺的解脫,是外道所共有的。古代宗教的神祕傳說,與有人利用這些神祕現象,號召人民作軍事的叛變,這都是事實。佛法所重的是漏盡通,即自覺煩惱的清淨。佛弟子能深入禪定的,即有此五通,佛也不許他們利用這些來傳佈佛法,更不許利用來招搖名利。非特殊情形,不能隨便表現。如有虛偽報道,為佛法的大妄語戒,敕令逐出僧團。神通,對於社會,對於自己的危險性,惟有釋尊才能深刻理會得。那些以神祕來號召傳佈佛法的,真是我佛罪人!

〔參考資料〕 印順《修定──修心與唯心、祕密乘》;覺音《清淨道論》;陳健民述‧無憂子譯《佛教禪定》(Buddhist Meditation)。


念佛

懷念所歸依的無上正覺者之意。在修持上,用這樣一心懷念佛、明記不忘的法門,就可以達到正念現前。早在《阿含》類經,已列它為六念(念佛、法、僧、施、戒、天,見《雜阿含經》卷三十三第十二經)或十念(加定方便、安般、身、死四種念,見《增一阿含經》卷二〈廣演品〉)之一。經上說,修習此法門的人,應正身正意,結跏趺坐,專精繫念佛的十號,或佛的三十二相、八十種好,乃至佛的十力、四無畏、五分法身等諸功德。依此修習,除諸亂想,其心正直,得如來法,於如來所生隨喜心,歡悅安穩,於凶險中無諸障礙,入法流水,乃至證沙門果,疾得涅槃。經又說,若人一心念佛而取命終,能離三惡道,得生天上(見《長阿含經》卷五〈闍尼沙經〉、《增一阿含經》卷三十二〈力品〉)。這都是以此世界的教化佛為懷念對象的。以後,懷念對象更擴大到他方世界,像《般舟三昧經》提倡繫念他方世界現在諸佛,說西方世界須摩提國阿彌陀佛有諸相好威儀,巨億光明,今在眾中說法。若人依所聞繫念彼佛一日夜至七日夜,思惟觀察了了分明,能於定中或睡夢中面見彼佛,因而稱此法門為思惟一切諸佛現前三昧。此經還說到,專心稱念阿彌陀佛名號,即得往生彼佛國土。到了《阿彌陀經》,就特別提倡執持阿彌陀佛名號的念佛法,說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說阿彌陀佛執持名號,若一日乃至七日一心不亂,其人臨命終時,阿彌陀佛與諸聖眾現在其前,是人終時心不顛倒,即得往生阿彌陀佛極樂國土。這就把念佛法門和求生淨土的思想結合起來,修習的方式和所預期的勝果都有了發展。最後,舊譯《華嚴經》卷四十六〈入法界品〉載功德雲比丘為善財童子說普光明觀察正念諸佛三昧,列舉了圓滿普照念佛三昧門、得一切眾生遠離顛倒念佛三昧門、得一切力究竟念佛三昧門等二十一種念佛三昧門及其功德,更豐富了念佛法門的內容。

印度的念佛法門逐漸傳入中國以後,一般以和淨土思想相結合的持名求生極樂世界的信仰最為流行。這大概由於受了龍樹《十住毗婆沙論》〈易行品〉以念佛法門為修菩薩行速至不退地的方便易行道說法的影響。明代智旭曾說過,執持名號,念念即佛,不勞觀想,不勞參究,當下圓明無欠無餘,最為直捷(見《彌陀要解》),可以代表這種信仰的看法。中國各宗派一向重視念佛法門。相傳隋代天台智顗撰《五方便念佛門》,說稱名往生、觀想滅罪、諸境唯心、心境俱離、性起圓通五種念佛三昧。唐代賢首系澄觀,倡說緣境、攝境唯心、心境俱泯、心境無礙和重重無盡五種念佛門(見《華嚴疏》卷五十六)。宗密說稱名、觀像、觀想、實相四重念佛門(見《行願品別行疏》卷四)。此外,屬於淨土宗系統的懷感,說有相、無相二種念佛三昧,以念法身佛為無相念佛,念報、化身佛為有相念佛。飛錫提倡通念三世佛法門,說念現在佛,心專注一境,念過去佛,了因果相同,念未來佛,於一切眾生起等同想,速成三昧。宋代禪師延壽則主張淨、禪合一,亦特讚揚持名念佛法門。天台系傳燈主張以現前一心無法不具為本,即本此不可思議之一念念佛,有念自佛、念他佛和自他俱念三種念法。明代智旭特弘其說,認為念自佛在觀現前一念介爾之心,橫遍豎窮,百界千如種種性相自然具足,與三世佛平等無二,如此觀察功深力到,得豁破無明,頓入祕藏。念他佛者,以彌陀果德莊嚴為我所念之境,或念其相好,或念法門,或念實相,總名念他佛。自他俱念者,所謂心、佛、眾生三無差別,知眾生是諸佛心內之眾生,諸佛是眾生心內之諸佛,托彼果上依正,顯自身之理智,此即我心性本具之功德不可思議,而諸佛果中之威力亦不可思議,是故感應道交,自他不隔,極果與圓因,稱理而映發(見《靈峰宗論》卷七)。清代華嚴學者彭際清著《華嚴念佛三昧論》,說念佛法門略有二種,一為普念,一為專念。如《觀佛相海》、《佛不思議境界》等經但明普念,《藥師琉璃光如來》、《阿閦佛》、《無量壽》等經特明專念,惟《華嚴經》明一多相入,主伴交融,即自即他,亦專亦普,最為圓融。他標舉五義以貫釋全經,即(1)念佛法身,直指眾生自性門;(2)念佛功德,出生諸佛報化門;(3)念佛名字,成就最勝方便門;(4)念毗盧遮那佛,頓入華嚴法界門;(5)念極樂世界阿彌陀佛,圓滿普賢大願門。最後結論,針對教、禪各系思想設問︰「如上五門,為當從一門入,還是五門并入﹖」他自作解答道︰「上根利智了得自性彌陀,全顯自心淨土,舉一法身,攝無不盡。」華嚴教旨,十住初心即同諸佛;然五位進修,不無趨向,未到妙覺,仍分階次。直到菩薩十地,始終以大願力不離念佛,於一念頃見多百佛,多千佛乃至無量數佛,所住之地即隨所見之佛而分差等。至一般行人,縱能伏惑發悟,而未證無生,寧逃後有,不依佛力,功行難滿,必待迴向極樂,親承授記,淨諸餘習,成滿願王,這才是一門超出妙莊嚴路。其或粗窺向上,未盡疑情,尤須專一持名、發願,加以教觀熏修,助發勝智,感應道交,功無虛棄,則全憑一念統攝諸門。從歷代各家的主張裡,可以看出中國所傳念佛法門,不論為哪一宗派所採用,都是和持名求生淨土的思想相結合的。這對印度原來的念佛法門說來,也可算是適合中國情況的一種發展。(游俠)

◎附一︰印順〈念佛淺說〉(摘錄自《妙雲集》下篇(4))

念佛
(一)念︰淨土法門,一般都以稱名念佛為主,以為稱名就是念佛。其實,稱名並不等於念佛,念佛可以不稱名,而稱名也不一定是念佛的。

要知道,念是心念。念為心所法之一,為五別境中的念心所。它的意義是繫念,心在某一境界上轉,明記不忘,好像我們的心繫在某一境界上那樣。通常說的憶念,都指繫念過去的境界。而此處所指稱的念,通於三世,是繫念境界而使分明現前。念,是佛法的一種修行方法,如數息觀,又名安般念;還有六念門;以及三十七道品中的四念處,都以念為修法。要得定,就必修此念,由念而後得定。經裡說,我們的心,煩動散亂,或此或彼,剎那不住,必須給予一物,使令攀緣依止,然後能漸漸安住。如小狗東跑西撞,若把牠拴在木樁上,牠轉繞一會,自然會停歇下來,就地而臥,心亦如此,若能繫念一處,即可由之得定。不但定由此而來,就是修觀修慧,也莫不以念為必備條件。故念於佛法中,極為重要。

念有種種,以所念的對象為差別,如念佛、法、僧、四諦等。現說念佛,以佛為所念境界,心在佛境上轉,如依此得定,即名為念佛三昧。然念重專切,如不專不切,念便不易現前明了,定即不易成就。要使心不散亂,不向其他路上去,而專集中於一境,修念才有成功的可能。經中喻說︰有人得罪國王,將被殺戮。國王以滿滿的一碗油,要他拿著從大街上走,如能一滴不使溢出外面,即赦免他的死罪。這人因受了生命的威脅,一心一意顧視著手裡的碗。路上有人唱歌跳舞,他不聞不看;有人打架爭吵,他也不管;乃至車馬奔馳等種種境物,他都無暇一顧,而唯一意護視油碗。他終於將油送到國王指定的目的地,沒有潑出一滴,因此得免處死。這如眾生陷溺於無常世間,受著生死苦難的逼迫,欲想出離生死,擺脫三界的繫縛,即須修念,專心一意的念。不為可貪可愛的五欲境界所轉;於可瞋境不起瞋恨;有散亂境現前,心也不為所動。這樣專一繫念,貪瞋煩動不起,心即歸一,寂然而住。於是乎得定發慧,無邊功德皆由此而出。反之,若不修念,定心不成,雖讀經學教,布施持戒,都不能得到佛法的殊勝功德,不過多獲一點知識,多修一些福業而已。

(二)念佛︰念佛,一般人但知口念,而不曉得除此以外,還有更具深義的念佛。如僅是口稱佛名,心不繫念,實是不能稱為念佛的。真正的念,要心心繫念佛境,分明不忘。然佛所顯現的境界,在凡夫心境,不出名、相、分別的三類。

依名起念︰這即是一般的稱名念佛,是依名句文身起念,如稱「南無阿彌陀佛」六字,即是名。而名內有義,依此名句繫念於佛──以「南無阿彌陀佛」作念境。這是依名起念,故稱名也是念佛。

不過,稱念佛名,必須了解佛名所含的意義,如什麼都不知道,或以佛名為冥資等,雖也可成念境,或由此得定,但終不能往生極樂。這算不得念佛的淨土法門,因為他不曾了解極樂世界的情形,和阿彌陀佛的慈悲願力。無信無願,泛泛稱名,這與鸚鵡學語,留聲機的念佛,實在相差不多。有一故事︰有師徒兩個,徒弟極笨,師父教他念佛,他始終念不來,老是問師父怎樣念。師父氣不過,罵他道︰「你這笨貨!」並且把他趕跑。可是他卻記住了,到深山裡去,一天到晚,念著「你這笨貨,你這笨貨」。後來師父又去找他,見他將飯鍋子反著洗,覺得徒弟已得功夫。便問他這一向修的什麼功,他說就是師父教我的︰「你這笨貨。」師父笑道︰「這是我罵你,你怎把它當佛在念﹖」一經點破,徒弟了解這是罵人的話,所得的小小功力便失去了。心繫一境而不加分別,可以生起這種類似的定境,引發某種超常能力。但一加說破,心即起疑,定力也就退失。當然,稱名念佛,決不但是如此的,否則何須念佛,隨便念桌子板凳,不也是一樣嗎﹖須知道,阿彌陀佛是名,而名內包含佛的依正莊嚴,佛的慈悲願力,佛的無邊功德。必須深切了解,才能起深切的信願,從信願中去稱名念佛,求生淨土。

依相起念︰這是觀想念佛,念阿彌陀佛或其他的佛都可以。或先觀佛像,把佛的相好莊嚴謹記在心,歷歷分明,然後靜坐繫念佛相。這種念佛觀,也可令心得定。我遇見的念佛的人,就有靜坐攝心,一下子佛相立即現前的。但我所遇到的,大都還是模糊的粗相,容易修得。如欲觀到佛相莊嚴,微細明顯,如意自在,那就非專修不可了。而且,佛相非但色相,還有大慈大悲,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五分法身,無量無邊的勝功德相,在這佛功德上繫念觀想,大乘為觀相所攝,小乘則名為觀法身。

依分別起念︰依分別起念,而能了知此佛唯心所現,名唯心念佛。前二種依於名相起念,等到佛相現前,當下了解一切佛相,唯心變現,我不到佛那裡去,佛也不到我這裡來,自心念佛,自心即是佛。如《大集賢護經》卷二說︰「今此三界,唯是心有。何以故﹖隨彼心念,還自見心。今我從心見佛,我心作佛,我心是佛。」《華嚴經》卷四十六也說︰「一切諸佛,隨意即見。彼諸如來不來至此,我不往彼。知一切佛無所從來,我無所至,知一切佛及與我心,皆悉如夢。」佛的相好莊嚴,功德法身,分分明明,歷歷可見,是唯(觀)心所現的。了解此唯心所現,如夢如幻,即是依(虛妄)分別而起念。佛法以念佛法門,引人由淺入深,依名而觀想佛相,佛相現前,進而能了達皆是虛妄分別心之所現。

若更進一層,即到達念佛法身,悟入法性境界。唯識家說法有五種,名、相、分別而外,有正智、如如。無漏的智如,平等不二,是為佛的法身。依唯心觀進而體見一切平等不二法性,即是見佛。《維摩詰經》亦說︰「觀身實相,觀佛亦然。」以明得見阿閦。《阿閦佛國經》也如此說。《般舟三昧經》於見佛後,也有此說。佛是平等空性,觀佛即契如性;智如相應,名為念佛。《金剛經》說︰「離一切相,即見如來。」平常稱此為實相念佛。念佛而達此階段,實已斷除煩惱,證悟無生法忍了。

由稱名而依相,乃至了達一切法空性,一步一步由淺而深,由妄而真,統攝得定慧而並無矛盾。這樣的念佛,就近乎自力,與修定慧差不多,故念佛法門也是定慧交修的。但依《般舟三昧經》說︰如見佛現前,了得唯心所現,發願即得往生極樂世界。可見念佛方便,要求往生淨土,要有佛的悲願力。在四類念佛中,以稱名念佛最為簡易;一般宏通的淨土法門,即著重於此──稱念南無阿彌陀佛,和信求阿彌陀佛的慈悲願力的攝受。

稱名念佛,並非僅限於口頭的稱念。如《阿彌陀經》的「執持名號」,玄奘別譯,即作「思惟」。由此可見,稱名不但是口念,必須內心思惟繫念。因稱念阿彌陀佛的名號,由名號體會到佛的功德,實相,繫念思惟,才是念佛。所以稱名是重要的,而應不止於口頭的唱誦。

上面說的是通泛的說一切念佛,現在別依稱名念佛,再加說明。稱名念佛的方法,有人總集為「念佛四十法」,即專說念佛的方便。然念佛中最重要的,是三到。淨宗大德印光大師也時常說到。三到是︰口念、耳聽、心想,三者同時相應。念得清晰明了,毫不含糊,毫不恍惚。稱名時,不但泛泛口唱,而且要用自己的耳朵聽,聽得清清楚楚;心裡也要跟著心聲起念,明明白白的念。總之,口、耳、心三者必須相應繫念,了了分明,如此即易得一心不亂。許多人念佛,不管上殿,做事,甚至與人談話,嘴巴裡似乎還在念佛。心無二用,不免心裡恍惚,耳不自聽,不能專一。或講究時間念得長,佛號念得多,但這不一定有多大用處。例如寫字,要想寫得好,寫得有功夫,一定要鄭重其事的寫,一筆又一筆,筆筆不茍,筆筆功到。雖然寫字不多,如能日日常寫,總可以寫出好字。有人見筆就寫,東榻西塗,久而久之,看來非常圓熟,其實毫無功力。也有年青時即寫得好字,而到老來卻寫壞,因為他不再精到,隨便揮毫,慢慢變成油滑,再也改不過來。念佛也這樣,時間不妨短,佛號不妨少,卻必須口耳心三到,專一繫念不亂。如果口裡儘念,心裡散亂,東想西想,連自己也不知在念什麼,那即使一天念上幾萬聲也沒有用。所以若要不離念佛,不離日常生活,一定要在成就以後。初學人,叫他走路也好念佛,做事正好念佛,那是接引方便。念佛而要得往生,非專一修習不可。如一面妄想紛飛,一面念佛,一成習慣,通泛不切,悠悠忽忽,再也不易達到一心不亂。要念佛,還是老實些好!

說到稱名念佛的音聲,可有三種︰(一)大聲,(二)細聲,(三)默念。在念佛的過程中,三種都可用到。如專輕聲念,時間長了容易昏沉,於是把聲音提高,念響一點,昏沉即除。如專於大聲念,又容易動氣發火,令心散亂。再換低聲念,即能平息下去。音聲的輕重,要依實際情況的需要,而作交換調劑,念低念高都沒有問題。但專以口念,無論高念或低念,都不能得定。依佛法說,定中唯有意識,眼等前五識皆不起作用,口念聞聲,當然說不到定境。念佛的目的,是要達一心不亂,所以又要默念。默念,也稱金剛持,即將佛的名號放在心裡念,口不出聲,雖不作聲,自己也聽起來卻似很響,而且字字清晰,句句了然。這樣念,逐漸的心趨一境,外緣頓息,才能得定。

再談談念佛的快慢。我們念佛,起初都很慢,到轉板的時候便快起來。這很有意思,因為慢念,聲音必定要拉長,如︰南──無──阿──彌──陀──佛,每字的距離長,妄想雜念容易插足其間,所以要轉快板,急念起來,雜念即不得進。禪堂的跑香也這樣,催得很快很急,迫得心只在一點上轉,來不及打妄想。不過專是急念也不好,會傷氣,氣若不順,分別妄想也就跟著來。如轉而為慢念,心力一寬,妄想分別也淡淡的散去。這完全是一種技巧,或緩或急,不時交換調劑,令心漸漸離卻兩邊,歸一中道。如騎馬,偏左拉右,偏右拉左,不左不右時,則讓牠順著路一直走。念佛不是口頭念念就算,不在乎聲音好聽,也不在乎多念久念,總要使心趨向平靜,趨向專一,獲得一心不亂。

一心不亂
念佛求生極樂世界,能不能生的重要關鍵,在一心不亂,這在大小《阿彌陀經》中皆說到。蓮池大師有事一心與理一心的分別。事一心實可析為淨念相續、定心現前二類。眾生的內心,最複雜,特別是無始來的煩惱習氣,潛伏而不時現起,極難得到內心的一致──不亂。佛法的無邊功德,要由定力開發出來。這不淨的散亂的心念,就是虛妄分別心,分別即是妄想。這可以包括一切的有漏心,念佛念法,眾生位上的一切,都不外乎虛妄分別心。約證悟說,這都是妄想。然約一心不亂說,妄想也大有妙用。在虛妄分別心心所法中,有善心所現前,如對佛法僧的善念;有惡心所的生起,如貪瞋等的煩惱。初學佛的人,要想一下子不分別,不妄想,談何容易!所以要先用善念對治惡念,以淨念而去除染念。念佛就是這種方法之一,一念阿彌陀佛,可以除去各式各樣的不淨妄念。但在善念淨念中,還可以是亂心的。如一刻是佛,一刻又是法,這雖然內心善淨,卻還是散亂。所以必須要淨念,而且要相續,念念等流下去。此時不但惡念不起,即除了阿彌陀佛以外,其他的善念也不生起,念念是佛,等流下去,這叫淨念相續,也就是一心不亂的初相。這在修行上,並不太難,這並非得定,而是止成就的前相。然而一般念佛的,散亂小息時,每轉現昏昧。其實念念中不離雜念(當然不是大衝動),而自己不知,以為得了一心,最易誤事。心在一念上轉,不向外境奔馳,一有馳散,馬上就以佛念攝回。一念一念,唯此佛念,離掉舉,離昏沉,沒有雜念滲入,沒有間斷,明明現前,即是一心不亂。念佛絕不在時間的長短,數量的多寡上計較,主要在達到一心不亂。依經說︰念佛有時一日或者七日,一念乃至十念。所以,不論時間長短,如真能萬緣放下,唯一彌陀淨念,即使是短時相續,也就是一心不亂。這樣的淨念相續,即取得了往生淨土的保證。

◎附二︰太虛〈念佛往生的原理〉(摘錄自《太虛大師全書》)

佛法明因緣所生法,有兩種力︰(一)可思議力,(二)不可思議力。如依何等因得何等果,造何等業感何等報,有何等境起何等心,有何等心明何等境,由何等現熏何等種,由何等種起何等現,這是因果通常法則,可以心識分別思量的。由這種因果通常道理,所以造上品五逆、十惡業的,當墮地獄;造中品五逆、十惡業的,當墮餓鬼;造下品五逆、十惡業的,當墮畜生。行下品五戒、十善的,感阿修羅報;行中品五戒、十善的,生人道中;行上品五戒、十善的,生六欲天;行上品五戒、十善而兼四禪、八定的,可生色、無色界天。觀四諦理,修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聖道,可了生死而證聲聞果。觀十二緣起,從緣起流轉門入還滅門,由無明滅則行滅乃至老死滅,而得解脫證緣覺果。行六度或十度而成佛果。以上所說的造三品十惡業因,感生三惡趣果,由造三品五戒、十善因,感生三善趣果,由修出世三乘學因,感得三乘聖者的果,這種由何等業因成何等報果,都是據可思議力而說的。要成就何等果,就要造何等因;並要具足必須的緣。因,就是因緣;緣,就是增上緣、所緣緣、等無間緣。在這諸緣中,又可分析勝緣、劣緣、順緣、逆緣等等。總之,這都是可思議因緣力所成的果。現在舉一個明顯譬喻來說明,如人的衣食住的享用,要由勤苦勞力才能得著,每人要物質享用豐裕,就要多勤苦勞力,這本可算明確實在的理。但這種常途可思議的因果道理,卻要按部就班的循序以成,不能救急;而在世間卻又每每要有救急的時候,如某處遇大水災,或其他意外災難,惰遊的固得不到生活所需,就是平日很勤勞的也被水一沖而盡,失其生活了。所以這就超於平常勤勞而獲的道理之外,不但不應責罰他,反須要超於災難以外的力來救濟他。這種救濟力,不在被災難的人,是在救濟的人中。可見可思議因緣力所生果,雖很實在明確,但不能包括一切因緣生法。所以進一步要說明不可思議因緣生果的理。依佛法法相中,說有五種不可思議力︰

(一)定力(三昧力)不可思議︰若有人造了定業,依可思議力當然不可轉,但依三昧加持力,就得解脫。不過,定業有淺深不同,七地以前的菩薩,及聲聞、辟支佛、人、天的定力,都很有限,雖已有了不可思議的定力,可轉變境相而未必都有實用;到了八地以上的菩薩,得了定自在力,由定力可轉變一切,如可使水轉成火,地轉成空,一切害人的工具可轉成益人的工具,地獄苦境,依定力加持可成清涼,業報逼迫可成安樂,這所變的境,不但只有相,並且還有實用。

(二)通力不可思議︰「通」是定慧所起的用,在八地以前,定力與通力有區別,由定力所變的相,沒有實用,由通力所變的可有實用。到了八地以上,定通力就一致了,都可起實用。通力的不可思議,可舉世間極明顯的例來說明,如催眠術的精神治療,他對於病者也不用藥,只是由兩心寂感發點靈通力,使病者的身心受他支配,於是病者可癒。這種不用藥而治病的,就是不可思議的通力發端;平常以藥治病者,就是可思議的因緣力。

(三)借識力不可思議︰在阿賴耶識中,本含藏無漏種及三界、九地有漏種,若欲界有漏種遇因緣生起現行,而得欲界異熟識,於是根身、器界都是欲界繫,都是欲界異熟識所變現的,所見所聞都是欲界的,不能超欲界之上。但若由定或通的不思議力的勝增上緣,可借使阿賴耶識中的色界、無色界種或無漏種生起現行,身雖在欲界,就可以借用色無色界識以變現色無色界境;或借超過色無色界識以變現出世境。且在上界也可借下界識了下界境,如色界二禪以上常在定中,前五識不起現行,但要了知欲界時,身雖在二禪,可借欲界識了欲界境。這種借識的理,可直通到佛,佛可借異生的識,使異生知佛心中的事。如佛有日在一山中,曾使獼猴知佛心中事。由不可思議的借識力,就不受可思議之識拘縛了。

(四)善法力不可思議︰諸佛、菩薩、一切三乘聖者所成的無漏功德法,等流的經典,或佛遺留的威儀、戒律、袈裟、舍利等,這些都名善法。這一切法就是佛果所成就無漏功德法身的均等流類,就是佛的等流身。所以乃至披一一縷的袈裟,就可消災增福;若誦經典,或供養,或佩帶身上,就可免種種災難,成種種功德。乃至如《法華經》上說︰若讀誦《法華經》,就可得六根清淨︰眼可見三千大千世界色,耳可聞三千大千世界聲,乃至三千大千世界就在他身上。由不可思議的善法加持力,就可發生這種不可思議的功用。這怎麼是可思議因緣力所生果能比的呢﹖善法力所以這樣殊勝的,就是在真實懇切的信心,完全仗他力,全盤的信任他,依他力就可得救。如千斤的石頭,投在水中就會沈下去,但放在船上就可渡河,甚至於過海了。

(五)願力(誓願力)不可思議︰就是由心力集中所發生的極誠摰的意志力。如念佛的人之發願往生,當時發願,使心力集中在往生的誓願,積久純熟,成就為習所成的誓願力,由此誓願力所成功用,可以發現異乎尋常可思議因緣力所生的果。如古時有二國王相爭,一王打敗,於是他集中心力,立誓發願要作琰摩王,要制罰他的敵人。由他這種強的誓願力,果然如他的願,就成琰摩王了,可見願力的不可思議。

總上所說五種不可思議力,前三力是三乘聖者或成就禪定的人所有的,我們要想成就,也還要有相當加行,到了相當的程度,才能生起作用,這在一般人,似乎尚談不到。但善法力和願力,是人人可得到的,不必要問用功的程度的。如現在聞釋迦牟尼佛所遺留的經典中說︰西方有極樂世界,是阿彌陀佛的誓願力所成的,他這世界是為攝受十方發願往生的眾生而設的,果真信佛所說,信有彌陀願力所成的西方極樂世界,這就是善法力。既知他這世界是為攝受十方發願往生的眾生而設的,所以只要信了佛的善法,誓願依阿彌陀佛的願力以往生,就能得往生。既這樣容易,為什麼其他的經中說︰要修到地前四加行的菩薩,成就定慧,入初地時才能往生淨土呢﹖那是就可思議因緣力所生的果而說的;若就不可思議力來說,就不然了,雖沒有成就善根的,只要信善法力,同自心中懇切的願力,就成了善根,就可與阿彌陀佛願力相感通,阿彌陀佛的願力所成的,就成為自己的願力所成的,極樂世界就有了分。現在舉個很普通的例來說明,如有一個富翁,他立有一個遺囑,說他所有的財產,幫助全世界六根殘缺的人。這時若有人是已殘廢了的,那麼這人就有享用富翁遺囑財產的分了。發願往生極樂的人,就有了極樂的分,亦復如是。

以上所說的善法力和願力,與普通說的念佛法門三要素︰信、願、行,也不相違。依善法力就是信心,發願往生就是願力,信願真正確定堅固,那麼無論行的淺深,都能往生;不過行的深,品位高就是了。這念佛往生,是由不可思議因緣生果力建立的法門,所以是最殊勝的。一般念佛的人,要明白這種念佛的根本道理,然後再發心念佛,纔不致受任何異說動搖。

◎附三︰印光〈示修持方法〉(摘錄自《印光大師全集》第五冊)

念佛一法,乃佛教之總持法門。但有專念自佛、專念他佛、兼念自他佛之不同。專念自佛者,如諸經中,深窮實相,以期悟證,乃於五陰、六入、十二處、十八界、七大等諸法中,以般若智照,了達此一切法,當體全空,親見本具妙真如性。及禪宗看念佛的是誰,并各種話頭,以期親見父母未生前本來面目者是。此於四種念佛中,名為實相念佛焉。

專念他佛,有三種念法︰(一)觀想,謂依十六觀經作觀,或專觀白毫,或但觀丈六八尺之佛身,或觀廣大法身,及具觀十六種觀。(二)觀像,謂對佛形像,想佛相好光明等。(三)持名,謂一心稱念阿彌陀佛聖號。此三種念佛,法雖不同,皆需具有真信、切願,方可與佛感應道交,方可決定現生出此娑婆,生彼極樂。

此四種念佛,唯實相念佛諦理最深,然頗不易修。以唯仗自己戒、定、慧,及參究照察之力,別無他力補助。若非宿根成熟,則悟尚不易,何況實證。唯持名念佛,下手最易,成功最速。儻能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必於現生親證念佛三昧,臨終決定往生上品。縱根機陋劣,未證三昧,但以信願持佛名號,如子憶母,常時無間,迨至臨終,感應道交,仗佛慈力,帶業往生,末世眾生,唯此是賴。否則但種來因,難得實益。果能志心持念,念到全心是佛,全佛是心,心外無佛,佛外無心,無念而念,念而無念,心佛兩彰,而復雙泯時,則實相妙理,覿體顯露,西方依正,徹底圓彰。即持名而深達實相,不作觀而親見西方。攝機最普,得益最深,最利末法鈍根之士,大暢如來出世之懷。以故從上知識,多皆注重於持名一門,此念他佛之大致也。

至於自他俱念,即所謂禪淨雙修者。有以專看念佛的是誰,以期明心見性,不以信願求生為事者。雖似禪淨雙修,實為有禪無淨。既無信願,莫由仗佛力以帶業往生。儻未到業盡情空地位,又不能仗自力以了生脫死。是知禪淨雙修,唯具深信願者方能得益。否則固不如專致力於持佛名號一門也。

言念佛正行者,各隨自己身分而立,不可定執一法。如其身無事累,固當從朝至暮,從暮至朝,行住坐臥,語默動靜,穿衣喫飯,大小便利,一切時,一切處,令此一句洪名聖號,不離心口。若盥漱清淨,衣冠整齊,及地方清潔,則或聲或默,皆無不可。若睡眠,及裸露澡浴大小便時,及至穢污不潔之處,只可默念,不宜出聲。默念,功德一樣。出聲,便不恭敬。勿謂此等時處念不得佛。須知此等時處,出不得聲耳。又睡若出聲,非唯不恭,且致傷氣,不可不知。

雖則長時念佛,無有間斷。須於晨朝向佛禮拜畢,先念《阿彌陀經》一遍,往生咒三遍畢,即念阿彌陀佛身金色,八句讚佛偈。念偈畢。念「南無西方極樂世界,大慈大悲,阿彌陀佛」。隨即但念「南無阿彌陀佛」六字,或一千聲,或五百聲,當圍繞念。若不便繞,或跪,或坐,或立皆可。念至將畢,歸位跪念觀音、勢至、清淨大海眾菩薩,各三稱。然後念淨土文,發願迴向往生。念淨土文者,令依文義而發心也。若心不依文而發,則成徒設虛文,不得實益矣。淨土文畢,念三歸依,禮拜而退。此為朝時功課。暮亦如之。

若欲多多禮拜者,或在念佛歸位之時,則拜佛若干拜。九稱菩薩,即作九禮。禮畢,即發願迴向。或在功課念畢禮拜,隨己之便,皆無不可。但須懇切至誠,不可潦草粗率。蒲團不可過高,高則便不恭敬。若或事務多端,略無閒暇。當於晨朝盥漱畢,有佛則禮佛三拜,正身合掌念南無阿彌陀佛,盡一口氣為一念,念至十口氣,即念小淨土文。或但念願生西方淨土中四句偈。念畢,禮佛三拜而退。若無佛,即向西問訊,照上念法而念。此名十念法門,乃宋‧慈雲懺主,為王臣政務繁劇,無暇修持者所立也。

何以令儘一口氣念,以眾生心散,又無暇專念。如此念時,借氣攝心,心自不散。然須隨氣長短,不可強使多念,強則傷氣。又止可十念,不可二十、三十,多亦傷氣。以散心念佛,難得往生。此法能令心歸一處,一心念佛,決定往生。念數雖少,功德頗深。極閒極忙,既各有法。則半閒半忙者,自可各就其間斟酌,而為修持法則也。

至於念佛,心難歸一,當攝心切念,自能歸一。攝心之法,莫先於至誠懇切,心不至誠,欲攝莫由。既至誠已,猶未純一,當攝耳諦聽。無論出聲默念,皆須念從心起,聲從口出,音從耳入。(默念雖不動口,然意地之中,亦仍有相。)心口念得清清楚楚,耳根聽得清清楚楚,如是攝心,妄念自息矣。如或猶湧妄波,即用十念記數,則全心力量,施於一聲佛號,雖欲起妄,力不暇及。此攝心念佛之究竟妙法,在昔宏淨土者,尚未談及。以人根尚利,不須如此,便能歸一故耳。(印)光以心難制服,方識此法之妙。蓋屢試屢驗,非率爾臆說,願與天下後世鈍根者共之,令萬修萬人去耳。

所謂十念記數者,當念佛時,從一句至十句,須念得分明,仍須記得分明。至十句已,又須從一句至十句念。不可二十、三十。隨念隨記,不可掐珠,唯憑心記。若十句直記為難,或分為兩氣,則從一至五,從六至十。若又費力,當從一至三,從四至六,從七至十,作三氣念。念得清楚,記得清楚,聽得清楚。妄念無處著腳,一心不亂,久當自得耳。須知此之十念,與晨朝十念,攝妄則同,用功大異。晨朝十念,儘一口氣為一念,不論佛數多少。此以一句佛為一念。彼唯晨朝十念則可,若二十、三十,則傷氣成病。此則念一句佛,心知一句,念十句佛,心知十句。從一至十,從一至十,縱日念數萬,皆如是記。不但去妄,最能養神。隨快隨慢,了無滯礙。從朝至暮,無不相宜。較彼掐珠記數者,利益天殊。彼則身勞而神動,此則身逸而心安。但作事時,或難記數,則懇切直念。作事既了,仍復攝心記數。則憧憧往來者,朋從於專注一境之佛號中矣。大勢至謂︰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得三摩地,斯為第一。利根則不須論。若吾輩之鈍根,捨此十句記數之法,欲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大難大難。

念佛,雖貴心念,亦不可廢口誦。以身口意三,互相資助。若心能憶念,身不禮敬,口不持誦,亦難得益。世之舉重物者,尚須以聲相助,況欲攝心以證三昧者乎。所以《大集經》云︰大念見大佛,小念見小佛。古德謂︰大聲念,則所見之佛身大。小聲念,則所見之佛身小耳。而具縛凡夫,心多昏散。若不假身口禮誦之力,則欲得一心,末由也已。

善導和尚,係彌陀化身,有大神通,有大智慧。其宏闡淨土,不尚玄妙,唯在真切平實處,教人修持。至於所示專雜二修,其利無窮。專修,謂身業專禮,(凡圍繞及一切處身不放逸皆是。)口業專稱,(凡誦經咒,能志心迴向,亦可名專稱。)意業專念。如是,則往生西方,萬不漏一。雜修,謂兼修種種法門,迴向往生。以心不純一,故難得益,則百中希得一二,千中希得三四往生者。此金口誠言,千古不易之鐵案也。

善導,令人一心持名,莫修雜業者,恐中下人以業雜致心難歸一,故示其專修也。永明,令人萬善齊修,迴向淨土者,恐上根人行墮一偏,致福慧不能稱性圓滿,故示其圓修也。

日用之中,所有一絲一毫之善,及誦經禮拜種種善根,皆悉以此功德,迴向往生。如是,則一切行門,皆為淨土助行。猶如聚眾塵而成地,聚眾流而成海,廣大淵深,其誰能窮。然須發菩提心,誓願度生。所有修持功德,普為四恩三有、法界眾生迴向。則如火加油,如苗得雨。既與一切眾生深結法緣,速能成就自己大乘勝行。若不知此義,則是凡夫二乘自利之見,雖修妙行,感果卑劣矣。

每日功課迴向,一一當與法界眾生。若此功課為此,彼功課為彼,亦非不可。然必又有普迴向之願,方為與三種迴向相合。三種迴向者︰(一)迴向真如實際,心心契合。(二)迴向佛果菩提,念念圓滿。(三)迴向法界眾生,同生淨土。

念佛之人,必須孝養父母,奉事師長,(即教我之師,及有道德之人。)慈心不殺,(當喫長素,或喫花素,即未斷葷,切勿親殺。)修十善業。(即身不行殺生、偷盜、邪淫之事。口不說妄言、綺語、兩舌、惡口之話。心不起貪欲、瞋恚、愚癡之念。)又須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和、婦順、主仁、輔忠,恪盡己分。不計他對我之盡分與否,我總要盡我之分。能於家庭,及與社會,盡誼盡分,是名善人。善人念佛求生西方,決定臨終,即得往生。以其心與佛合,故感佛慈接引也。若雖常念佛,心不依道,或於父母、兄弟、妻室、兒女、朋友、鄉黨,不能盡分,則心與佛背,便難往生。以自心發生障礙,佛亦無由垂慈接引也。

淨土一法,人人可修,修之均有感應。今人多多皆是好高騖勝,以致或因撐場面,反累實益也。現今之人,一動手先講建築,未知淨土之所以,便欲徧研大乘經論。或慕禪宗之玄妙,或慕相宗之精微,或慕密宗之神通。將仗佛力了生死之法,視之若不濟事者。禪宗,縱能悟,誰到業盡情空地位。相宗,縱能記清名相,誰能真破我法二執。密宗之神通,及現身成佛,亦實有其事,然非爾我之根性所可冀及。有欲得神通,欲即成佛,而由茲著魔發狂者,甚多甚多。

◎附四︰〈四種念佛〉(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四種念佛,指稱名念佛、觀像念佛、觀想念佛、實相念佛等四種念佛方法。語出宗密《普賢行願品疏鈔》。所謂念佛的「念」通心念、口稱,「佛」則包括佛體、佛名,故可分為稱念佛名的稱名念佛,觀想佛像的觀像念佛,觀想相好的觀想念佛,諦觀實相的實相念佛四種。其中,稱名念佛可依稱念者的心態,分為定心念佛、散心念佛;或就音聲的大小,分成大念、小念;或根據專念一佛名及雜念多佛名,而分稱名正行、稱名雜行。又觀想念佛亦依所觀相好之多少,而有一相觀、多相觀、全相觀等類別。茲略述如次︰

(1)稱名念佛︰謂一心稱念佛之名號。如《文殊師利所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下云(大正8‧731a)︰
「有一行三昧,若善男子、善女人修是三昧者,亦速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中略)善男子、善女人欲入一行三昧,應處空閑,捨諸亂意,不取相貌,繫心一佛專稱名字,隨佛方所端身正向,能於一佛念念相續,即是念中能見過去未來現在諸佛。何以故﹖念一佛功德無量無邊,亦與無量諸佛功德無二不思議。」

(2)觀像念佛︰謂觀如來等像。如《大寶積經》卷八十九所載,大精進菩薩見比丘所繪的佛像,乃發心出家,持畫疊像入於深山觀察,觀此畫像不異如來,遂悟得諸理,成就五道,獲普光三昧,見十方佛等。

(3)觀想念佛︰謂觀想佛之相好。可分為二類,一者明一相,即隨三十二相中,若觀一相,則重罪皆滅。如《觀佛三昧海經》所述,佛為父王說白毫觀,但觀眉間的白毫相,婉轉右旋猶如秋月,十稜成就,內外通明如白琉璃筒,亦如暗夜中的明星,不論觀成或觀不成,皆滅九十億那由佗恆河沙微塵數劫生死重罪,常蒙攝受。二者明全身,如《坐禪三昧經》所言,若行者求佛道,入禪先當繫心念佛生身,莫念地水火風、山樹草木、天地萬類及諸餘法,但念佛身處在虛空,如大海清時,有金山王相好圓滿,出無量清淨光明於虛空相青色中。常念佛身便得十方三世諸佛悉在目前,若心餘處緣還攝令住,則可除無量劫罪。

(4)實相念佛︰亦名法身念佛。謂觀自身及一切法的真實自性。《文殊般若經》說,不生不滅、不來不去、非名非相是名為佛,如自觀身實相,觀佛亦然等。又說繫緣法界一相是名一行三昧。《大智度論》云,以不念色身及相好,以佛身自無所有故,以無憶故是為念佛。《占察經》說,思惟諸法平等法身在一切善根中,其業最勝。

◎附五︰〈定心念佛與散心念佛〉(摘譯自《佛教大辭彙》)「定心念佛」謂止息散亂之心而專注念佛。《般舟三昧經》云(大正13‧899a)︰「一心念之,一日一夜若七日七夜,過七日已後見之。」《觀佛三昧海經》卷九〈觀像品〉(大正15‧690c)︰
「齊整衣服結伽趺坐,繫念一處,隨前眾生,繫心鼻端,繫心額上,繫心足指,如是種種隨意繫念,專置一處,勿令馳散使心動搖。心若動搖,舉舌拄腭,閉口閉目,叉手端坐。一日至七日令身安隱,身安隱已然後想像。」

《文殊師利所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下(大正8‧731b)︰
「善男子、善女人欲入一行三昧,應處空閑,捨諸亂意,不取相貌,繫心一佛,專稱名字,隨佛方所端身正向,能於一佛念念相續,即是念中能見過去未來現在諸佛。」

按,念佛有種種方式,如前述之《般舟三昧經》主張在念佛時,觀想佛正在西方;《觀佛三昧海經》主張觀想所稱念之佛身;《觀無量壽經》主張觀佛真身之相好;《文殊般若經》則主張唯繫心於佛,專稱名號。

「散心念佛」即以散亂心稱念佛名。又名「散心稱名」或「無觀稱名」。即不澄心、不緣理、不觀佛之相好,唯以凡人之散心口唱名號。《萬善同歸集》卷上云(大正48‧962a)︰「大品經云︰若人散心念佛,乃至畢苦,其福不盡。」《往生要集》卷下(末)亦云(大正84‧82a)︰「散業,謂行、住、坐、臥散心念佛。」

依淨影等所說,散善力微弱,不能滅除五逆重罪,亦不得往生。但善導等以本願之念佛即散心之口稱名號,故主張唱佛號者,由於願力必可得往生。

◎附六︰〈念佛十種心〉(編譯組)

念佛十種心,指念阿彌陀佛往生極樂的十種心。語出《大寶積經》卷九十二〈發勝志樂會〉,文云(大正11‧528b)︰
「一者於諸眾生起於大慈無損害心,二者於諸眾生起於大悲無逼惱心,三者於佛正法不惜身命樂守護心,四者於一切法發生勝忍無執著心,五者不貪利養恭敬尊重淨意樂心,六者求佛種智於一切時無忘失心,七者於諸眾生尊重恭敬無下劣心,八者不著世論於菩提分生決定心,九者種諸善根無有雜染清淨之心,十者於諸如來捨離諸相起隨念心。」

又,《彌勒所問經》所說的慈等十念亦屬此。

◎附七︰〈日課念佛〉(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日課念佛,即以稱名念佛作為每日的課程。又名日課。例如道綽每日以稱名七萬遍為日課,善導於撰述《觀經疏》時,日誦《阿彌陀經》三遍、念「阿彌陀佛」三萬遍,稿成之後七日間誦經十遍、念佛三萬遍。

日課念佛之濫觴,可謂始於《阿彌陀經》之「一日七日執持名號」,以及《般舟三昧經》〈行品〉的「別時念佛」等。天台宗採用《般舟經》所述佛立三昧、長時念佛作為常行三昧的一課。而淨土行者則以一向專念作為日常行儀。如道綽一有餘暇即口誦佛號,且以一日七萬為限,聲聲相注,以弘淨業,又勸人以念珠、小豆等計算念佛的次數。

據迦才《淨土論》卷下所述,但能念佛一心不亂,得百萬遍者定得往生。善導的《觀念法門》說,月別四時一心稱名得一萬、二萬,或誦經滿十萬遍者可得五種增上緣、現生歿後有大功德利益。依《新修往生傳》所載,善導教化道俗,日別稱名一萬五千至十萬遍者及得念佛三昧往生淨土者,其數無可計量。

◎附八︰〈十念往生〉(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十念往生,指五逆之罪人,臨終時依照善知識之教,稱念十聲「南無阿彌陀佛」,往生極樂。出自《觀無量壽經》下下品條,其經文謂(大正12‧346a)︰「佛告阿難及韋提希︰下品下生者,或有眾生作不善業五逆十惡,具諸不善,如此愚人以惡業故,應墮惡道經歷多劫受苦無窮,如此愚人臨命終時,遇善知識種種安慰,為說妙法,教令念佛,彼人苦逼不遑念佛。善友告言︰汝若不能念彼佛者,應稱歸命無量壽佛,如是至心令聲不絕,具足十念稱南無阿彌陀佛;稱佛名故,於念念中,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命終之時見金蓮花猶如日輪住其人前,如一念頃,即得往生極樂世界,於蓮花中滿十二大劫,蓮花方開,當花敷時,觀世音、大勢至以大悲音聲,即為其人廣說實相除滅罪法;聞已歡喜,應時即發菩提之心,是名下品下生者。」

關於上述所引經文,中國、日本的淨土門祖師、聖道門諸師等各有不同的解釋。又,在日本淨土門內,鎮西、西山、真宗等派亦各持不同的見解。

◎附九︰〈念佛圓通〉(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念佛圓通,二十五圓通之一。即指由念佛法門證入圓通之境。據《大佛頂首楞嚴經》所述,佛問大勢至菩薩如何得圓通,大勢至答以(大正19‧128a)︰「其最後佛名超日月光,彼佛教我念佛三昧。(中略)我本因地以念佛心入無生忍,今於此界攝念佛人歸於淨土。佛問圓通,我無選擇,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得三摩地,斯為第一。」

關於圓通,《大明三藏法數》卷四十七謂︰「性體周徧曰圓,妙用無礙曰通。乃一切眾生本有之心源,諸佛菩薩所證之聖境也。」亦即以法性真如之妙理為圓通。也就是於五陰、十二處、十八界及地、水、火、風、空、根、識等諸法,悉皆周遍,融通無礙,即謂圓通。

〔參考資料〕 《中阿含》卷五十五〈持齋經〉;《增一阿含經》卷十四〈高幢品〉;《放光般若經》卷十六《漚和品〉;《佛藏經》卷上〈念佛品〉;《菩薩念佛三昧經》卷四〈讚三昧相品〉;印順《淨土與禪》、《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淨土思想論集》(《現代佛教學術叢刊》{66}、{67});矢吹慶輝《阿彌陀佛の研究》。


阿羅漢

聲聞四果之一,如來十號之一。指斷盡一切煩惱而得盡智,值得受世人供養的聖者。後世多用來指稱聲聞弟子之證得第四果位者而言。又作阿盧漢、阿羅訶、阿羅呵、阿囉呵、阿黎呵或遏囉曷帝,譯作應、應供、應真等。《俱舍論》卷二十四云(大正29‧126b)︰
「不還者進斷色界及無色界修所斷惑。從斷初定一品為初,至斷有頂八品為後,應知轉名阿羅漢向。即此所說阿羅漢向中斷有頂惑,第九無間道亦說名為金剛喻定,一切隨眠皆能破故,先已破故不破一切,實有能破一切功能。諸能斷惑無間道中,此定相應最為勝故。(中略)此定既能斷有頂地第九品惑,能引此惑盡得俱行盡智令起。金剛喻定是斷惑中最後無間道,所生盡智是斷惑中最後解脫道。由此解脫道與諸漏盡得最初俱生故名盡智。如是盡智至已生時便成無學阿羅漢果。已得無學應果法故,為得別果所應修學此無有,故得無學名。」

即謂於阿羅漢向斷色無色界修所斷惑,最後入金剛喻定而斷盡有頂地第九品惑時,盡智生即成無學阿羅漢果。又阿羅漢不僅限於聲聞,獨覺及佛亦可稱為阿羅漢。如《成唯識論》卷三云(大正31‧13a)︰「阿羅漢者,通攝三乘無學果位。」

關於阿羅漢的語義,《大毗婆沙論》卷九十四云(大正27‧487b)︰「答應受世間勝供養,故名阿羅漢,謂世無有清淨命緣非阿羅漢所應受者。復次阿羅者謂一切煩惱,漢名能害,用利慧刀害煩惱賊令無餘,故名阿羅漢。復次羅漢名生,阿是無義,以無生故名阿羅漢,彼於諸界諸趣諸生生死法中不復生故。復次漢名一切惡不善法,言阿羅者是遠離義,遠離諸惡不善法,故名阿羅漢。」

又依《大智度論》卷二所述,阿羅呵有殺賊、不生、應受供養三義。按arha n一語是語根arh(義為「堪受」或「得作某事」)附上at而成arhat的單數主格,依據此義,故解作應供。然《俱舍論》卷二十四云(大正29‧126c)︰「此唯應作他事故,諸有染者所應供故,依此義立阿羅漢名。」又,《大乘義章》卷二十(末)以四義解阿羅呵︰(1)佛應斷一切惡法,故名應。(2)如來應證寂滅涅槃,故名應。(3)如來應化一切眾生,故名應。(4)如來斷盡諸過,福田清淨,應受物供,故名應供。《成唯識論述記》卷三(末)亦云(大正43‧341b)︰「阿羅漢者,此正云應。應者,契當之義。應斷煩惱、應受供故、應不復受分段生故。若但言應即通三義,故言如來應不言應供,若著供字唯得一義,便失二義。」

此三說皆解阿羅漢為「應」義,而「應供」不過是其中之一義而已。至於《大毗婆沙論》等謂阿羅漢有殺賊或不生等義,可能是就俗語解釋而來。在印度俗語中,r通常分解為ri,故arhan得轉作arihan,而arihan又可分解為二︰ari有「賊」或「敵」之義,han有「斬」之義。故arihan可解釋為「殺賊」。又有解arhat為aruhat,蓋aruhat乃由語根ruh(義作「生」)附上a,則有否定之意,亦即有「不生」之義。

依《雜阿毗曇心論》卷五、《俱舍論》卷五及卷二十五,有部將阿羅漢分為六種。(1)退法阿羅漢︰即遇有阻逆即易退失所得的阿羅漢。(2)思法阿羅漢︰由於恐懼退失果位而常思自殺者。(3)護法阿羅漢︰於所得果位恆加警惕而不致退墮者。(4)住法阿羅漢︰不須提防退失,但亦不增進,而安住於果位者。(5)堪達法阿羅漢︰更勤修練以求升進者。(6)不動法阿羅漢︰已至頂位,不再退墮者。此六種乃依阿羅漢種性之利鈍所作的分別。前五者又稱「時解脫」,屬鈍根。第六又稱「不時解脫」,屬利根。

《中阿含》卷三十〈福田經〉、《甘露味論》卷上、《成實論》卷一〈分別賢聖品〉等,則於上列六種阿羅漢,另加慧解脫(由智慧之力斷除煩惱而得解脫)、俱解脫(定慧二障皆除)、無疑解脫(斷定慧二障,且通達一切文義而得四無辯),而成九種,稱為九無學。《三法度論》卷中將阿羅漢分為利根、鈍根、中根三種,又於利根中立住法、升進法、不動法三種,於鈍根分出退法、念法、護法三種,於中根分出慧解脫、具解脫、不具解脫三種。

◎附一︰印順《成佛之道》第四章(摘錄)
頌文︰「斷惑究竟者,名曰阿羅漢,畢故不造新,生死更無緣。」

解說︰體見正法而斷了見惑的聖者,知見是絕對的正確了。但在一切境界上,愛染的力量還很強。所以可能進修停頓,或者再生人天,忘失本來。不過修惑是自然萎縮(如拔了根,樹皮會乾枯一樣),聖道的潛力一定會現起,一定會再向前進的。在這再進修中,無論是行住坐臥、衣食語默、毀譽得失、衰老病患、待人接物,在這一切境界上,能提起正念,時時照顧,不斷熏修,這能使愛染為本的修惑,漸漸銷融淨盡。這是二果以來都是如此的。

證得初果或二果、三果,現生不斷進修;或是阿那含(三果)死後,生到上界,聖道現前,到了「斷惑究竟」淨盡的時候,就證第四果,「名」為「阿羅漢」。阿羅漢也是梵語,譯義是「應」。意思說︰這是真正應受人天供養的聖者。或譯為『無生』、『殺賊』,是說︰到此階位,殺盡了一切煩惱賊,不會再有生死的生起了。總之,這是斷盡煩惱,斷盡生死的極果。所斷的煩惱,論師說是色無色界的修斷煩惱。佛在經中,總是說︰『五順上分結斷,得阿羅漢。』五順上分結是︰色貪、無色貪、掉舉、慢、無明。色貪、無色貪,是色界與無色界的貪染。掉舉、慢、無明,也應該是二界不同的。但修惑以染愛為本,所以特約二界而分別為二類。這五結,是使眾生生於上界的,現在也斷了,就斷盡了繫縛三界的一切煩惱。煩惱既斷盡了,那依煩惱潤生而感果的「故」業──從前以我見為中心而造的業力,已經完「畢」而不再有效。又「不」會再「造新」業,所以未來的「生死」苦果,「更無」生起的因「緣」了。所以阿羅漢現有的生死身,到了壽命盡時,就『前蘊滅,後蘊更不生』,而入於不生不滅的無餘涅槃。──聲聞乘的進修,以此為最究竟的果位。

頌文︰「此或慧解脫,或是俱解脫,六通及三明,世間上福田。」

解說︰經中說到阿羅漢,有六種、九種等分別,現在說二大類︰「此」阿羅漢,「或」是「慧解脫」的,「或是俱解脫」的。俱解脫,就是定與慧都解脫的。要知道,定與慧,都有煩惱障蔽他,所以不能現起;如能現起,就從這些障礙而得解脫。經中時常說到︰『離無明故,慧得解脫;離貪愛故,心(定)得解脫。』這是說︰依慧力的證入法性,無明等障得解脫。以定的寂靜力,使貪愛等障解脫。如世間的外道們,也能離欲界煩惱(欲愛等)得初禪,離初禪煩惱得二禪……離四禪煩惱(色界煩惱──色愛等盡),得無色界的空無邊處定──離無所有處煩惱,得非想非非想定,但不能離非非想處煩惱,所以不脫生死。在佛弟子的修證上,如約少分說,都可說有這定與慧的解脫。如依未到定或七依定而發無漏慧的,斷見道所斷惑,都可說有此二義。但如約全分來說,就大大不同。如修到阿羅漢的,以慧力斷盡無明為本──我見為本的一切煩惱,那是不消說的,大家都是一樣的。如依定力的修得自在來說,就不同。如依未到定或初禪而得阿羅漢的,就於初禪或二禪以上的定障,不得解脫。就使能得四禪八定,也還不能徹底解脫定障。如能得滅盡定的阿羅漢,無論是慧是定,都得到了究竟解脫。約得到定慧的全分離障說,稱為俱解脫阿羅漢。如慧證究竟而不得滅盡定,就稱為慧解脫阿羅漢。生死苦果,依慧證法性而得解脫,所以定力不得究竟,也沒有關係。阿羅漢的定力,是淺深不等的,所以可分好幾類的。

俱解脫阿羅漢,不消說是能得「六通及三明」功德的。慧解脫的羅漢,凡能得四根本禪的,都能修發三明、六通。六通是︰神境通、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漏盡通。神境通能變多為一,變一為多,隱顯自在,山河石壁都不能障礙他。入水,入地,還能凌空來去,手摸日月等。天眼通能見粗的又見細的,見近的又見遠的,見明處又見闇處,見表面又見裡面,尤其是能見眾生的業色,知道來生是生天或落惡趣等。天耳通能近處遠處,聽到種種聲音。能聽了人類的不同方言,連天與鳥獸的語聲,也都能明了。他心通能知道他眾生心中所想念的。宿命通能知眾生前生的往因,作什麼業,從那裡來。漏盡通能知煩惱的解脫情形,知煩惱已否徹底斷盡。六通中的漏盡通,是一切阿羅漢所必有的。其餘的五通,要看修定的情形而定。這五通,不但佛弟子可以修發,外道也有能得五通的。雖然說六通無礙,但所知所見的也有廣狹不同,惟佛才能究竟。六通的前五通,是通於外道的,但三明阿羅漢(三乘無學)所專有的。三明︰天眼明、宿命明、漏盡明。這就是天眼、宿命、漏盡三通,但在阿羅漢身上,徹底究竟,所以又稱為明。天眼明是能知未來的;宿命明是能知過去的。漏盡明以外,特別說這二通為明,就是對於三世業果明了的重視。阿羅漢有這樣的殊勝功德,所以是「世間」的上「上福田」,應受人天的恭敬供養。

頌文︰「明淨恒不動,如日處晴空;一切世間行,不染如蓮華。」

解說︰再舉兩個譬喻,來讚嘆阿羅漢的功德。

(1)證得阿羅漢果的聖者,智慧斷盡了煩惱,所以是「明」而又「淨」。在觸對一切境界時,可以「恒不動」來說明。阿羅漢的功德,有『六恒住』。在見色聞聲等六境起用時,恒常是︰『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這就是不動。在觸對六境時,或是合意的,或是不合意的,但不會因此而起貪起瞋。一切利譽得失,在聖者的心境上,是不受外境所轉動,『不能妨礙心解脫慧解脫』。俗語所說的『八風吹不動』,就是阿羅漢的境界。這如經上說︰『六入處常對,不能動其心,心常住堅固,諦觀法生滅。』經中曾有雲散日現的比喻︰凡夫,如烏雲密布,完全遮蔽了太陽。證初果時,如烏雲的忽然散開,露出了太陽一樣。但烏雲太多,還在忽而遮蔽忽而顯現的變動中。雲漸漸淡了、散了,到末後,浮雲淨盡。阿羅漢的極明極淨,正「如日」光朗照,「處」在萬里無雲的「晴空」中一樣。

(2)證得阿羅漢的聖者,無論定力的淺深怎樣,在沒有捨報以前,總是生活在世間。一樣的吃飯、穿衣、來去;一樣的遊化人間,待人接物。他的身體,他的環境,還是世間的有漏法,還是無常苦不淨的。然而,阿羅漢生活在這世間中,卻不受雜染的環境所熏變。所以他在「一切世間行」中,清淨「不染,如蓮花」一樣。

◎附二︰木村泰賢著‧歐陽瀚存譯《原始佛教思想論》第三篇第五章(摘錄)
夫後之阿毗達磨,以為羅漢位為極其高貴之物,殆為常人所不能驟然企及者。雖然,據吾人所知,原始時代之羅漢位,決非似此高不可攀,其獲得此位者,須有極其艱辛之努力與克己,然既已得之,則決非如後來所擬議,雖屬肉體,亦為超人之義。羅漢者,要為開發心地,自明智,則為祛去對於吾人存在意義之一切疑念。自情意言,則不外指解放小欲望之自己。所謂自覺之當體,若以之配合於四果言,預流果者,要為於四諦教所起「誠然如此」智的碻信之位,基此碻信,進行於制伏情意方面之過程,即為一來與不還,最後結果,則為由於自身之內部,湧出解放的自覺者,名阿羅漢,此即原始之義也。不寧唯是,此種經過,不必限於依次推進,其因於機根與熱心,而得超越解脫者,亦屬不少。今試舉四五例觀之,如佛陀最初教化之憍陳如(Kondañña)等五比丘之成羅漢,相傳僅歸佛後五日。目乾連亦僅歸佛後五日,舍利弗則歸佛後十五日。夫彼等不待論於歸佛以前,已積有修行,故一歸於佛陀,即成羅漢,要不過所謂畫龍點睛者耳。雖然,此外別無素養,而得急遽成羅漢者,亦不乏人。例如長者之子耶舍(Yasa)之成羅漢,祇歸佛後七日。又有不甚聞名之妙香(Sugandha)之成羅漢,祇歸佛後七日。又比丘尼如差摩尼(Sama)亦祇八日。善生女(Sujātā)則見佛聞法,即得羅漢,歸家後得夫許可出家,遂得解脫。由此觀之,修行之進程,不必逐漸經過一切階級,實屬無疑。其間所謂見道與修道,斷八十八使之見惑,八十一品之思惑後方成羅漢云者,乃膠執之行法,恐得果羅漢之自身亦所弗知,故四果雖為有階級之物,然依據原始佛教,要為說明漸進者之進程,與以便誘引而設之大概標準,非如學校之年級制度,必須拘拘於此也。

是故雖為羅漢,亦不限於長老耆宿,有老年尚不得成羅漢。而其中之青年少女,反早已達於此境界者,似此亦屬不少。例如為僧伽典座(廚司)有名之達婆末羅(Dabbamalla)十六歲已成羅漢。跋陀羅(Bhadda)亦於極幼時出家,未幾即成羅漢,此為歌詠中所自白(añña)者。尤有如迦寂耶(Sañkicca)者,相傳七歲出家,即於剃髮時,得成羅漢。此外例證尚多。綜之,凡斯傳說,其全部是否與事實之真相相符,固猶有研究之餘地,然大要謂有年歲極輕之羅漢,則究不容疑。後代註釋家雖謂此為前世已積有修行,其結果於今世成熟,然事實上固可謂為羅漢者,不關於出家年歲之長短,與年齡之老幼,要多因於真摰之程度,與根機為如何耳。

然則羅漢之特徵為何,自法相言,雖有種種,但如前述,要為心境之開朗,即大悟之自覺,乃其最屬主要者。是故得羅漢果者,固為繼續不斷之真摰修養之結果,及其至也,概得謂為依於爆發而然,即此至少亦為內部伴隨於開朗,與更生之自覺。故得羅漢之遲速,一依於此爆發的自覺之遲速。而此爆發,又依存於修行之真摰,且常須俟有一種機會為導火線,茍不遇良好機會,就令內部有充分爆發之準備,如永久不得導火線,則終止於學地者,亦屬不少。試就多數佛弟子之悟道誌所言者考之,固為饒有興味,然今以無暇及此,惟姑舉二三例而已。

阿難雖侍座於佛陀二十五年,然於佛之生前,竟不能得此種機會。相傳以第一次結集,不能參加,引為慚憾,某夜起離僧床,經行露地至曉,疲勞已極,欲再就床,當其足已離地,頭未落枕之頃,忽霍然大悟,即成羅漢。後世雖說此為離於行住坐臥之四威儀,而得開悟,實即不過於此時,導火線之機會適至耳。又佛弟子有優陟(Uttiya)者,初以戒行未全,難得解脫,嗣由佛陀教以「清淨其初」(tvaṁ adiṁ visodhahīti),即授與公案,當用功最力之時,忽罹疾病,然以努力真摰,遂得開悟。更如師子比丘尼(Siha)者,因為情欲所厄,七年空過,終難成道,緣茲悲憤,將欲自縊,當其一心結繫繩端之時,遂得大悟,而自白其欣悅。此外於躓地時而悟者,負傷而悟者,因獲心所愛悅之飲食衣服而得解脫者。例證甚多,今皆從略。最後若就佛陀之先例言之,其六年間之苦行雖非捷徑,實為內部爆發藥之準備期,然若僅此,則導火線之機會尚不易至,故捨去之。而調補身體,端拱靜坐,專迴向於精神方面,此所以誘起古今來未曾有之大爆發也。即以轉心與身體之安靜兩事為導火線,故佛陀之得以成道,仍為不可不待有一種機會也。

要之,任為何等機會──概為極其真摰之時──均為修行最後之效果所表現。如所謂「得自由」、「煩惱滅盡」、「得不死」、「接於久遠」等,均為自覺所表現者是也。又如短期間而為羅漢之人,恐係由於其真純之心,絕對依憑佛陀與其教之結果,爰急速而得此爆發的自覺,至其中由於多年之修養,漸次進至其境界,不隨伴於特別之大自覺。以至其域者,固亦有其人,但伴隨於爆發的自覺者,實十中八九,且此為成羅漢之自覺的特徵亦不容辯。佛陀之所以為大教主,即在示弟子輩,以自行於內部製造貯備其爆發藥之方法,同時窺見導火線之機會。又極敏捷,適應其根機,而種種提撕之,使能及早爆發,如所謂他心通者,殆即指窺見此根基之敏捷為主。佛陀舉示種種道行之德目與觀念法,如前所述,亦不外用為適應種種之根機,而為其爆發之製造法,暨對此為導火用之公案耳。

如上,對於羅漢果之見解倘屬不誤,則羅漢云者,畢竟如禪宗一派所言,不外為開悟人之義,是故禪宗始終所陳述之開悟,自外表言,仍為橫眼豎鼻者,決非謂與其他不為羅漢之佛弟子有特別之殊異,以羅漢於外表亦為超人者,實為誤於表徵其內部自由之記事,決非契於歷史的事實之考察法,不寧唯是。自內部言之,雖同謂為經過自覺之爆發,然其間事實上,嘗有淺深大小之差,亦不容諱。是故凡得羅漢位者,茍僅為肉體,則仍當依於基此之執著,一時再呈退轉之狀,要亦不可不容認。蓋雖為聖者,茍非志行極其堅卓之人,往往不免於所謂著魔,此乃古今東西宗教史所告吾人者。迨後法相問題中之所謂羅漢是否退轉,寖至成為各派間之問題,亦實權輿於此種事實,但據吾人所見,則以認為亦有退轉者,似屬至當。夫已得一次大爆發,與全未開悟之人有別,其恢復亦較易,自不待言,然偶於某時處,一時回歸於如凡夫之狀態者固亦有之,尤其爆發較淺之人,乃為當然之事實。厥後大眾部門徒主張所謂五事說,至釀為教團之爭議。其中之四事,為關於羅漢者,即如其所說︰(1)雖為羅漢,睡眠中亦漏出精液。(2)羅漢亦有不知之事。(3)羅漢亦有關於自覺之疑。(4)須依於他之證明,方注意於自己為羅漢。惟上座部門徒,則以此種主張污衊羅漢之神聖,極端反對。據吾人所見,法相問題姑置勿論,若以之為事實問題觀之,寧謂此項主張,實為契於歷史的羅漢之事實。蓋為羅漢者若有肉體,則生理現象之遺精亦當有之。所謂開悟者,畢竟不外為安心立命之自覺。自知識言,尚有未知之事件,亦何待言。又為羅漢者之通例,雖謂基於自覺,然若為鈍根之漸進者,用須依於其他上位者之證明,始生為羅漢之自覺,亦屬不誤。上座部門徒之反對者,僅以上上羅漢為標準,可謂過事拘泥羅漢之形式資格,缺乏洞察現前事實之彼,此所以羅漢悟後之修行,甚屬切要者。由實際言,自佛子以及諸大弟子等,原不以一度爆發為滿足,故其後仍繼續修行不怠。蓋爆發的自覺,畢竟以通過真正聖者之關門為止,因欲以之為真正常住不斷之自受用三昧,固須更從事一段二段三段之工夫,故同稱為開悟之佛弟子之羅漢,亦有大小種種之類別(迨後分為堪達、退法等種種羅漢之類別)。此雖由於其人之個性與根機,然實多依存於其悟後,有無修行之存心,此實當弗忘者。又凡於幼年時代開悟之男女,其後聲譽不彰,與踪跡不詳者較多,殆亦以聞道太早,反有害於大成也。

由此以譚,吾人所主張之意義,決不以成就羅漢為容易之業,蓋已屢屢言之,其至於此者,概須有非常之努力與熱心,即屬極下品之羅漢,於其內部生活,亦當謂曾與絕對的生命大靈光相接,為體驗更生自覺之人也。況為上位羅漢,其境界之崇高,終非未經體驗者所能想像。但於讚歎之餘,遂以彼等為超越人類,奉之若神明,以為迥非吾人所能企及,則亦顯非歷史的事實,此所以特一陳其人類性也。

◎附三︰巴宙〈論巴利佛典中的阿羅漢〉(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100})

誰可以做阿羅漢﹖
當佛陀在世的時候,人們的善根深厚,一經佛之指點即能看破塵緣,專心修學,直詣果位。其大弟子們如迦葉、阿難等獲得了「阿羅漢」果位當然是毫無問題,連為惡多端的大盜鴦掘魔(Aṅgulimālya)──彼未被佛開化以前,他想完成一串用一0八個手指做成的花圈來戴在他的頸上,以表示他的勇敢與殘酷。他已有了一0七個手指,只缺少一個,於是他向釋迦佛身上打算盤,來完成其一0八之數。很幸運的是他被佛感化,出家修道而證得聖果──也可以成「阿羅漢」。換言之,當時成阿羅漢的人很多,差不多有「人皆可以為堯舜」的趨勢。為了這樣,一位有希臘血統而在北印度建國的彌蘭王(King Milinda)詢問那先比丘(Nāgasena)︰是否在家居士有成阿羅漢的可能﹖後者作了肯定的答覆。但有一個條件,那即是,當居士成阿羅漢那一天,如果他不當天出家,他即有去世的危險。對於居士成阿羅漢的事,在早期的巴利佛典裏,是未見記載。且在家居士多俗務牽累,如欲完全脫離塵垢,在事實上是不可能。這樣說來,能證阿羅漢果的人,大多是來自出家僧團了。

但是,自從佛陀去世之後,佛典中記載成「阿羅漢」的事,日見其少。這不獨是印度為然,連號稱為保持原始清淨上座部佛教的錫蘭也好像是沒有多大例外。不過據錫蘭佛教史如《大史》(Mahāvaṃsa)與《島史》(Dipa-vamsa)的記載,他們認為第一位將佛教傳至錫蘭的大德摩醯陀尊者(Mahinda,他是印度阿育王的兒子)確是一位阿羅漢。他感化了當時的錫蘭國王天愛善見帝須(Devānaṁ PiyaTissa)及全國上下去皈依佛教,及樹立僧伽。至於今日錫蘭仍為西南亞南傳佛教的重鎮。在錫蘭Mehintala地方有他坐禪的石窟及其他遺蹟,每年善男信女絡繹於途往該地朝拜以誌敬仰。

此外於五世紀之初,中國法顯大師曾朝禮師子國(錫蘭)。在他的《佛國記》,或《高僧法顯傳》裏,他記載了兩則與阿羅漢有關的事,今摘錄於下︰「城南七里有一精舍名摩訶毗可羅(Mahāvihara),有三千僧住。有一高德沙門戒行清潔,國人咸疑是羅漢。臨終之時王來省視,依法集僧而問︰『比丘得道耶﹖』其便以實答言︰『是羅漢。』既終,王即按經律以羅漢法葬之。於精舍東四五里集好大薪,縱廣可高三丈餘,高亦近爾(中略)法顯至,不及其生存,唯見葬。」這可見在五世紀之初,錫蘭仍有比丘證得阿羅漢果。其第二項為︰「無畏精舍東四十里有一山,山中有精舍支提,有三千僧,僧中有一大德沙門名達摩瞿提(Dharmakirti),其國人民皆共宗仰,住一石室中四十許年,常行慈心,能感蛇鼠,使同止一室而不相害。」這裏法顯雖然未明白指出他是一位阿羅漢,但觀其道行高深,雖不中不遠矣。

從五世紀初至於今日已快近一千五百年了,各種記載中從未談及有人成阿羅漢之事,是不是因為時當「末法」,人欲橫流,人們大多數是既少善根,復多惡見,其舉止思維,在在皆違背聖教。在如此情況之下,若不墮地獄已算幸事,那能有機會去成「阿羅漢」。

阿羅漢與菩薩
上來已略將巴利佛典所涉及阿羅漢之各方面加以申述,我們知道一位阿羅漢是「諸惡不作,眾善奉行」,外修身而內修心,淑世化人,為社會樹立良好道德楷模的「善人」。他遠離城巿,隱居森林,過著清淨淡泊的生活,朝夕凝心禪寂,希求最高果位而證「涅槃」。釋迦牟尼佛本人實可稱為此「阿羅漢」理想的代表者。後來大乘佛教興起,「菩薩」之救世思想遂遮掩了「阿羅漢」的美德。此在佛教發展史上或許為應有的過程,無可厚非。但如只有「菩薩」思想而無「阿羅漢」之美德與梵行為之作基礎,那正好像在空中去建築樓閣,毫無根據,其成功應不可能。若能將此兩項理想合而為一,以「阿羅漢」道以修己,用「菩薩行」以救世救人,我們相信這應是釋迦佛建立佛教的根本思想。處今日世界思潮轉變之際,一切皆趨於科學化、理智化,「菩薩」與「羅漢」思想如人之左右手,去一不可,若相攜而行則互有助益。古時之「呵責小乘」之談,應已成過去。因此,我人甚希望一般注意佛學發展的人們,應將佛教的教義加以重新認識,重新估計,不要標榜門戶,入主出奴,也不要對某一時期、某一地域或某一宗派的佛教加以歧視,應以平正公允的態度,擇取其長而發揚之。這樣,則佛教前途及學術前途是會有無限光明的。

上來已略將「阿羅漢」之各方面加以解釋,讀者或許對此名詞有了較深一層的認識。同時我們知道去成「阿羅漢」實等於證「涅槃」,那並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但孟子說︰「人皆可以為堯舜」,去試一試又何妨!

◎附四︰藤田宏達著‧依觀節譯〈在家阿羅漢論〉(摘譯自《結城教授頌壽紀念佛教思想史論集》)
大乘佛教的特色之一,是認為在家人與出家人同樣可以實現佛教的究極理想。亦即大乘佛教認為菩薩雖有出家與在家之別,出家菩薩且較在家菩薩殊勝,但是就證得無上菩提而言,兩者並無差別。然而,在部派佛教中,對於在家人是否能與出家人同證,大都持否定的看法。

據巴利上座部《論事》所載,部派佛教中有北道派(Uttarāpathaka)以長者子耶舍等三人證解脫之事例,而主張「在家者可得阿羅漢」。然對此論點,巴利上座部以《中部》第七十一經〈Tevijja-vacchagotta-suttanta〉難之。在該經中,佛云︰「在家者不斷在家結縛,身壞命終,無苦之滅。」又,巴利《彌蘭陀王問經》載有「在家而達阿羅漢者有二道,一為即日出家,一為即日入般涅槃。」而有部《大毗婆沙論》卷四十六載︰(1)在家者若不出家,不得阿羅漢;(2)在家者縱使先證阿羅漢,於其後亦必須出家。

此外,《佛所行讚》第九章〈王子之探求〉(Kumārānveṣaṇa),亦經由悉達多太子之口而謂在家者不可能獲得解脫,概言之,部派佛教是不同意此一論點的。此中,值得注意的是,前引巴利上座部雖引《中部》第七十一經以駁斥北道派的論點;然而對其所引事例卻避而不論。因此,可以說基本上巴利上座部還是承認北道派所引之事例。

若對原始佛教經典加以檢索,當可發現若干支持在家阿羅漢論之經說。茲試揭數則如次︰

(1)巴利《增支部》六‧一一九至一二0,揭示二十一名在家人。此二十一人成就六法(即對佛法僧不壞之淨信、聖戒、聖智、聖解脫)。

(2)《中阿含》卷三十八佛告鸚鵡摩納都題子云(大正1‧667a)︰「若有在家及出家學道,行正行者必得善解,則知如法。」與此類似的經教,佛亦曾為比丘述說。此載於《雜阿含》卷二十八第七五一經。此中之「正行」大抵可視為解脫或趨向解脫之道。據此可知,佛為出家眾所說者亦可為在家眾說,兩者在行正行上並無差別。又,與此上所引《中阿含》相當的經文,為《中部》第九十九經〈Subha-sutta〉;與《雜阿含》相當的經文為《相應部》四十五‧二十四。

(3)《雜阿含》卷三十四第九四六經,婆蹉白佛言(大正2‧2 47a)︰
「瞿曇!若沙門瞿曇成等正覺,若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中略)服習五欲,不得如是功德者,則不滿足。以沙門瞿曇成等正覺,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修諸梵行,及優婆塞、優婆夷服習五欲而成就爾所功德故,則為滿足。瞿曇!今當說譬。佛告婆蹉,隨意所說。婆蹉白佛,如天大雨水流隨下,瞿曇法律亦復如是。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若男若女,悉皆隨流,向於涅槃,浚輸涅槃。」

此中,不僅謂在家、出家同得成就,且謂出家、在家修諸梵行,趨向涅槃。與此經說相當的有《中部》第七十三經〈Mahāvaccha-gotta-suttanta〉、《別譯雜阿含》第一九八經。

(4)《雜阿含》卷四十一第一一二二經(大正2‧298b)︰「彼聖弟子已能捨離有身顧念,樂涅槃者,歎善隨喜,如是難提,彼聖弟子先後次第教誡教授,令得不起涅槃,猶如比丘百歲壽命,解脫涅槃。」此段經文係佛為釋氏難提所說。與此相當的記載,於《相應部》五十五‧五十四中亦可見及。

按原始經典中,對在家人的基本教說,雖是施論、戒論、生天論,卻不能認為為在家人所說者僅止於此。而且一般而言,對出家者與在家者的教說雖有差別,但絕不能說對出家者的教說,絕不可能不為在家者宣示。可以說在佛教之本來教說之前,在家與出家者是平等的。

又,一般以在家人縱使證果,亦以第三果為限,絕不能得第四阿羅漢果;然而此四沙門果說,應是成立於原始經典發達之後,故不能以此代表原始佛教之本來立場。此外,原始經典縱然一再強調在家眾係享受諸欲者,謂居家生活多穢,為結縛所覆,然而幾乎不見有明說在家者不能得涅槃的經文。前引巴利上座部所引《中部》第七十一經並無與之相當之漢譯,或許係巴利上座部所增補。因此,可以說原始佛教並未否定在家者可證涅槃解脫,而此一立場直至大乘佛教才被明確化。

〔參考資料〕 《大般涅槃經》卷十八;《善見律毗婆沙》卷四;《雜阿毗曇心論》卷二;《法華義記》卷一;《法華經文句》卷一(上);《法華義疏》卷一;窺基《阿彌陀經疏》;《成唯識論》卷三;《法蘊足論》卷二;道端良秀《羅漢信仰史》;早島鏡正《初期佛教衹社會生活》;Narada《The Buddha and HisTeaching》。



佛教的重要修持法。「禪」為「禪那」(dhyana)的簡稱,音譯又作馱衍那,意譯靜慮、思惟修、棄惡。《法界次第》卷上之(下)云(大正46‧671b)︰「禪是西土之音,此翻棄惡,能棄欲界五蓋等一切諸惡,故云棄惡。或翻功德叢林,或翻思惟修。」或謂dhyāna的音譯為禪,意譯為定,梵漢合稱為「禪定」。

禪的起源,可遠溯自印度古奧義書時代。印度的聖者,由於氣候與環境的關係,常在森林樹下靜坐瞑想,此種靜坐瞑想即稱為禪那。在西元前五世紀前後,婆羅門、佛教、耆那教皆以靜坐瞑想為修持方法,而佛教更以禪作為統一心境、斷除煩惱、求達涅槃之重要方法。

印度早期佛教中,八正道之一的正定,或三學中的定學、四禪等,均以禪為修持的首要法門。大乘佛教興起之後,禪的修持遂從自利轉為利他,而成為菩薩行的六波羅蜜之一。及至傳到中國,禪更由一種僅止於修持的方法,發展成為具有獨特思想意義的宗派,此即菩提達磨所傳「教外別傳,不立文字」的禪宗。唐代有牛頭禪、北宗禪、南宗禪等流派,其後並影響及於繪畫、茶道、建築等。

關於禪的種類,《法界次第》卷下分為世間禪、出世間禪。世間禪是根本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為凡夫所行之禪。出世間禪又分為出世間禪、出世間上上禪二者。前者為二乘之共禪,後者為菩薩之不共禪。《注維摩經》卷九謂,禪有大乘禪、小乘禪、凡夫禪三種。宗密在《禪源諸詮集都序》內,分示禪有外道禪、凡夫禪、小乘禪、大乘禪、最上乘禪(如來清淨禪)五種。

在中國,有關禪定的經典譯出甚多。譬如後漢‧安世高首先譯出的《大安般守意經》;其後有東晉‧佛陀跋陀羅譯出《達磨多羅禪經》;後秦‧鳩摩羅什又譯《坐禪三昧經》。此類禪經,大多收在《大正藏》第十五冊內。

◎附一︰張澄基《什麼是佛法》(摘錄)

禪定非佛法中所僅有,印度教及中國的道教,對禪定也都有極深刻的了解和精博的成就。在佛法中解說禪定和智慧的書籍,真是汗牛充棟,這裡只能極概括的向各位介紹,作一個開端。

人類心識的六大病態,雖然其表相與功用,皆互不相同,可是他們卻都有著一個共同的特性︰那就是這六大病態,都是「顫動性的」、「動作性的」和「進行性的」。我想用英文來幫助說明一下︰那是Vibrating,Actingand Progressing 。

「思想」在英文中有很多不同的字,例如Thought、Reflection、Consideration、Thinking……等等。在這些字裡面,我認為Thinking這個動名詞,頗能描寫人類思想的動作性和進行性。在動詞Think後面加了一個ing,使人直接的感覺到思想的流動相。這個波動式的思想流續相,是心識病態的基本相狀。唯有用禪定的方法,去平息這個波動的心流,才能開始談到轉「識」成「智」。人類的流動心識,經過一番平靜的鍛鍊後,就會發生許多質的、和相的變化。以禪定的力量作基礎,再加上抉擇慧,就能漸次伏滅心識的六大病態。普通人的心識是波動的,但入禪定時的心識卻是平靜的。(中略)

禪定原祇是一種特殊的心理和生理現象,並無任何神祕怪誕之處。常人的心理和生理,有其相互的關聯,及相互的影響和作用,自成一套。禪定的心理和生理,也自成一套。不過若以普通人的眼光來看禪定,便認為特殊罷了!

這種特殊的心理、生理狀態,有許多不同的名詞,例如︰「靜慮」、「禪定」、「止」、「瑜伽」等等。每個名詞,都著重在描寫此一特殊心理、生理現象的某一方面。梵文裡所用的Samādhi(三摩地),即是描述禪定的專門名詞之一。現在參照佛法、印度教、中國的道教中關於禪定的敘述解釋,試對「禪定」作如下的定義︰
「禪定是一種特殊的心理生理狀態。在這種狀態下,心理方面的顯著現象,是心注一境,無波動式妄念起伏的現象。生理方面的顯著現象,是呼吸作用,血液循環,和心臟跳動的緩慢、微細,以至於絕對的停止。」

據佛學家們的研究所得︰深的禪定現象,大都是呼吸停止,和心臟跳動停止的。於解釋人身之生理結構,認為消化系統、呼吸系統、循環系統、排泄系統等等,都是為了支持神經系統的作用而設的。神經系統,也祇是為了做精神(或心識)活動的依靠(緣)而已。在入定時,心識已幾乎停止其活動,其時神經系統已不必忙碌地工作去支持它,那麼為了支持神經系統而設的循環系統、呼吸系統和心臟跳動等作用,都變成多餘的了,根本不需要的了!明白了這個道理,對於入定時呼吸停止、心臟停跳等現象,也就不會大驚小怪,或發生淺視的懷疑態度了。

禪定為克治人類心識(思想)六大病態的一種方法,現更進一步向各位簡單介紹禪定的境界及重要的修法。

禪定的三步境界
禪定的境界,在修行的過程中是逐漸改變的。大體講來,可以分為三個階段,或三種境界。

(一)
修定的人,如果精進的話,不需好久,就會覺得在修定的時候,妄念特別多,比平常不修定的時候,還要多許多。同時煩惱特盛,心不能安。這是一般人要遭遇到的第一步境界。這種現象是好的,是進步不是退步。要曉得普通人的妄念,正如瀑流一樣,從不減少,不過在未修定時,自己不察覺罷了。

妄念的瀑流,是一個非常可怕,非常頑固,非常不易調伏的東西。妄念流祇有在修定有了相當進步時,才能覺到,才能覺察出每個妄念的起滅(一個完整的思潮的生滅相)。據說定力較好的修行者能覺察到︰在持一遍觀世音心咒(即嗡嘛呢叭咪吽)時有十個以上的妄念生滅,可見妄念的存在,正像瀑流一樣。《解深密經》上說︰「阿賴耶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怨彼分別執為我。」

足證在我們的潛伏心識中,一切妄念種子的持續不斷,是像瀑流一樣的洶湧澎湃!

(二)
禪定之第二步境界,茲姑且名之為「虛幻境界」。這種虛幻境界,在有些人易顯,有些人卻不易顯。由於生理及心理上此時已皆有變更,所以產生了一般所謂的「幻相」或「幻境」。有些人在定中看見光明,看見夜色,看見佛相、人相、山河大地,以及種種的境界色相。如果此時心生執著,如貪戀某一種景色或感覺,就會出毛病,也就是普通所謂「著魔」。讓我來給各位講一個有趣的故事,這個故事是一位修行很有成就的西藏喇嘛親口講他所經噥一段事實。

有一天,他在定中看見一個蜘蛛,起初很小;後來越來越大,每坐(禪定打坐)必見。起初這蜘蛛離他有四五尺遠,後來越來越近,靠近了他的面孔。最後他看見這個蜘蛛張大了口要咬他,他非常恐怖,於是就唸咒,想用咒力去降伏它,但是毫無結果。於是他就又作慈悲觀,發願以菩提心,來超度這個孽畜,可是這個蜘蛛,還是不走!他困惱恐怖,不能再繼續修下去,只得將一切經過,一五一十地,全都告訴了師傅。

師傅問他道︰「你現在準備怎麼辦呢﹖」

他說︰「我準備明天它再出現時,用刀把它殺死!」

師傅說︰「你先不要忙。等明天蜘蛛出現時,你用筆在他的肚子上畫一個十字,後天再殺死它也不遲。」

他於是遵照師傅的話,在蜘蛛出現時,用筆在蜘蛛肚上,畫了一個十字。

當他回報師傅,說已經照辦了時,師傅對他說︰「把你的褲帶鬆了,看看你肚子上,有甚麼東西﹖」

他脫下衣服一看,原來肚皮上,有一個自己畫的十字!

總之,修定的人,所經驗到的種種境界,形形色色,一言難盡。這種種因心理、生理變化而引起的幻相,倘能以般若慧觀照,知其實不存在,就會冰消瓦解;但若執著幻境,以為真實,就會出毛病!

(三)
禪定之第三步境界︰修定的人,如不怕妄念煩惱的干擾,不執著幻境的真實,繼續努力,把身心調勻後,定力自然漸次增長,進入第三境界──入正定的境界。

此時妄念不生,心注一境,氣息微細或停止,次第產生「樂」、「明」、「無念」的境界來。心理、生理都已經有了根本的變化,已經與凡人不同了。得定以後,人們原有的六種心識病態,漸次消除,那時輕安自在,智慧自然生長;修行人憑藉定力願力,百尺竿頭,更進一步發揮般若現觀,趨入無分別智,則圓滿佛性,將豁然顯露。

禪定的實際修法
以上概括地,將禪定的三步境界,講了一下。現略述禪定之實際修法。一般人每每將打坐和禪定連在一起,其實盤膝打坐,僅不過是禪定修法中的一種而已。禪定的修法,種類極多,現在只將較重要的六種禪定修法,簡單地介紹一下,作為一個引子。各位如果有興趣的話,可以依此引子,作進一步之研究及實踐。

那六種禪定修法呢﹖
第一、依專注修禪定
專注修禪定,就是以心專緣一處而修定。這專緣的一處,可以是外境的某一點,也可以是內身的某一點。例如道教通常之習定方法,在專守身上之某一竅。大致說來,心緣外境,如緣鼻前十六指處一點,或觀面前的木、石等,出毛病的機會較少,但得定亦較緩。專注自己身內某一點,得定較快,增長覺受亦快,但比較容易出毛病。

第二、依觀想修禪定
例如《觀無量壽經》裡所講的十六觀,和密宗的壇城觀、本尊觀,都是屬於這種觀想修定法的。前面所講的專注修定,是一種較硬性的觀法,專集中於一點,很多人不能夠辦到;因為把一個習慣於流放奔馳的心流,硬繫於一點不動,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觀想則比較放開一些。觀想是要主宰地去訓練這個心,叫心的動、靜都操之在我。這句話,有許多人恐怕不會同意,也不了解,他們一定懷疑︰「心是我自己的,我們要想什麼就想什麼,要它動就動,要它靜就靜,何必還要訓練呢﹖」其實這些沒有習過禪定的人,根本就不了解制伏此心的困難!這就是實驗的重要了。你非自己親身經暸會,別人是無法使你瞭解的。總之,人頂多祇能部份地操縱自己的心,要全部的操縱自己的心,則非下一番死工夫,是決辦不到的。

在觀想的修定法中,西藏密宗裡面,有觀身內脈輪和壇城的修法,尤能迅速調順心氣,速疾入定。普通人從未用意識連續不斷的「觀想」,或用意識繪畫一物,這種繼續不斷的觀想作用,如能持續,則極易趨入禪定。

第三、依調息修禪定
佛法中之基本修定方法為數息觀。亦即是依調氣而入定的修法。密宗除數息觀外,還有金剛誦、寶瓶氣等修法,道教中也有許多很特別和殊勝的調息修法。柔和的調息法,實為最穩妥之修定方法,亦為佛陀親所倡導之修法。

第四、依念誦修禪定
一心專持一佛號,或一明咒,亦能入定,這也是一個穩妥的法門。同時因一心專持佛名,會和佛的願力相應,得到佛力的加持。這個法門,對於分別心重,妄念熾盛的人,也許稍難有快的感應,但一般說來,仍不失為很殊勝,很穩妥的修禪定方法。

第五、依運動修禪定
定不是死板板的坐著不動。行、住、坐、臥都能入定。因此對某些根器的人講,依運動而入定,也許較打坐還要來得快些。中國道教的太極拳,我認為是一個很好的修定方法。道教裡面還有所謂「一字訣」的,是一種很特別的運動手指而入定的方法。佛典中似乎多有主張依運動而遣除定障的方法,如《達摩易筋經》及密宗中的拳法,但很少主張依運動而入定的。一般說來,依運動而入定,也許不是一個能普遍利益多數人的修法。其得定的深度,恐怕也比較有限。

第六、依心性修禪定
一切修禪定的方便中,這是最高、最深、最難,同時也是最容易的法門了!

人如能明瞭︰本性之外,別無他物,當下一念,如實知自心;則於一切時中,一舉一動中,都能觀心習定。這個定是定慧不二的定,是動靜不二的定,是妄念與菩提、等同一味的定,是無取無捨、不修不整、無處不是、通體活潑的定。

這個定雖是殊勝,但其深淺境界與次第,則頗不相同。真是過了一重山,又是一重山!佛性當下現成,可是圓滿證得此廣大不可思議的佛性,還要繼續不斷的努力和精進!

◎附二︰印順《成佛之道》第三章(摘錄)
頌文︰「欲樂不可著,散亂多眾苦,依慈住淨戒,修定最為樂。」

解說︰現在再說修定福業。有人以為︰布施是積極的利他的善行;持戒僅是克己的消極的德行;修定,這有什麼福善可說呢﹖不知道佛法以「自淨其意」為關捩,而在世間法中,惟有修定才能達成這一目的。凡是德化的政治,德化的宗教,論究到德行的根本,就不能不探究到內心。如儒者以齊家治國平天下為己任,而這非修身不可。「自天子以至於庶人,一是皆以修身為本」,而修身還要從「致知」、「誠意」、「正心」中做去。根本而徹底的問題,在自己的內心。定心清淨而沒有染污的擾亂,這還不能說是善嗎﹖這是更可貴的德行!如大學的「知止而後能定」,到「安而後能得」,便是世間修定福業的內心過程。為什麼要修定﹖理由非常多,但主要是,認為這個罪惡的現實人間,有兩大癥結,非修定不能對治。

(1)「欲樂」︰人類對於物質的欲樂,適合自己情意的色聲香味觸,及男女的欲樂,都是貪戀不捨的。現在的欲樂,躭著不捨。過去的欲樂,念念不忘。未來的欲樂,盲目的追求著。這些欲樂,沒有的苦求不已;得到了,又怕失去;失去了,憂苦得了不得!試想︰人間的一切問題──社會、經濟、政治等一切,那一樣不是為了大家的貪求欲樂而存在。欲樂是「不可著」的,如刀頭的蜜,似乎有味,而不知接著是割舌的苦惱。

(2)「散亂」︰人心是散亂的,比猴子的躁動還厲害若干倍。由於內心的散亂,情意容易衝動,認識不能明確(散亂重的,連世間學都不能了解),自己不能控制自己,一味隨著環境而轉動。散亂為引起顛倒煩惱的有力因素,使人陷溺於多憂「多」「苦」的欲海,不能自拔。修定才能不受欲樂的繫縛,不為散亂所嬈亂,心地奔安定,而有自主的自由。

但修習禪定,不可不先有兩項準備,否則可能會弊多於利。

(1)「依」於「慈」心︰修定,不是為了好奇,不是企圖滿足無限的欲樂,延壽長生,或者為了引發神通來報仇;要存著慈念,就是利樂眾生的意念來修定。有慈心,心地就柔和,容易修習成就。成就了,也不會利用定力通力來嬈亂眾生,如聚眾作亂等。

(2)「住」於「淨戒」︰必須受持淨戒(十善等),身口有善良的德行。如行業不端,修定就會招魔著邪。成就定力,也是邪定,結果是成為魔王眷屬,自害害人。

在未修前,應確信︰在世間法中,「修定」是「最為」安「樂」的。世間樂,莫過於五欲之樂,男女淫樂是最勝了,但比起定樂來,簡直不可比擬。定中的喜樂,徹骨徹髓,「周遍浹洽」,如大雨滂沱,從溝渠到池沼,到處大水遍滿一樣。如能確切信解,修定能引發世間無比的喜樂,那在修習時,就能不繫戀外物的欲樂,持之以恒,不斷不懈的修去。

頌文︰「調攝於三事,心一境名定。漸離於分別,苦樂次第盡。」

解說︰說到修習禪定的方法,不外乎調攝身心。「調」是調伏、調柔,人心如𢤱悷的劣馬,不堪駕御;又如惡性牛,到處踐踏禾稼,必須加一番調練降伏功夫,使心能伏貼溫柔,隨自己的意欲而轉。所以古來有「調馬」,「牧牛」的比喻。調又是調和,身體、呼吸、心念,都要調和到恰好,勿使動亂,才能漸入安定。「攝」是收攝,使心念集中,勿讓他散亂。調攝的對象,有「三事」──身、息、心,如《小止觀》等說。身體要平穩正直,舒適安和,不得隨便動搖,也不使身體有緊張積壓的感覺。閉目,閉口,舌抵上顎,也不可用力。調息──呼吸,要使之漸細漸長,不可有聲,也不可動形,似有似無,但也要漸習而成,不可過急。調心,使心繫念緣中,不散亂,不惛沈,不掉舉,心意集中(歸一)而能平正,自然安定。三者有相互關係,以心為主,在身體正常的安靜中,心息相依,而達定境。

要修習怎樣才算得定呢﹖能達到「心一境」性,就「名」為「定」。定在梵語,是三摩地,意思是等持。等是平正,不高揚掉舉,不低沈惛昧。持是攝持一心,不使散亂。初習定時,繫念一境,頓時妄想紛飛,不易安住。念如繩索,使心常在一境上轉,久之妄念漸息;再進,僅偶爾泛起妄念;久久,能得平等持心,心住一境,如發起身心輕安,就是得定了。

定有種種階段,由淺入深,即平常所說的四禪八定。現在作一部分的說明。

(1)約分別來說──「漸離於分別」︰眾生心都是有分別的,如常人的心念,不是不斷的改變所緣,就是不斷的更易行解。習定的,使心安住一境,念念相續,「安住明顯」──心是極其安定,也非常明了,才能入定。有些人妄念小息,或者惛昧不覺,便以為心無分別了。不知道深入初禪,還是心有分別(不易緣,不易解),還有粗分別的尋(考慮),細分別的伺,所以叫有尋有伺三摩地。初禪到二禪中間,得中間禪,這才不起粗分別,名為無尋有伺三摩地。到二禪,連細分別也沒有了,名無尋無伺三摩地。到此境界,雖有自性分別,不再有概念分別,所以也就不會引發語言了(語言是內心尋伺的聲音化)。到三禪,直覺得內心平等清淨,所以說︰「內等淨,正念正知」,但這是外道所共的,切勿以為心無分別而證得心體本淨了。不過約世間法說,二禪以上,就可說超越尋思的無分別定了。

(2)約情緒來說──「苦樂次第盡」︰在這欲界,有從生理而引發的苦受,從心理引起的憂受。一到初禪,從欲樂煩動而來的憂苦,不會再起了。那時,由於出離欲樂而生起喜樂︰喜是內心的喜悅,樂是(身心的)輕安。到了二禪,雖同樣的有喜樂,但那是「定生喜樂」,不像初得離欲而生的那樣衝動。然喜悅到底是躍動的,所以進入三禪,稱為「離喜妙樂」,喜悅也沒有了。此定的樂受,到達了世間樂的頂點。所以形容極樂,每說「如入第三禪樂」。當然,這是不能與解脫煩惱的「離繫樂」相比的。到第四禪以上,樂受也平息了,惟是一味的平靜的捨受。這比起有衝動性的喜樂來,實在是更高的福樂!

◎附三︰法尊〈略談定學〉(摘錄自《法尊法師佛學論文集》)

佛教法門無量,說之不盡,今約略言之,不出教和證二類,如《俱舍頌》云︰「佛正法有二,以教證為體。」屬于教的佛法,是通常說的經律論三藏;屬於證的佛法是通常說的戒定慧三學。教,是指示學佛的人們如何去修行的方法;證,是學佛的人們依著方法去修行的進程。在這進程中也勢必要先依著戒律才能修定發慧,而後方能斷煩惱、證解脫,乃至成佛。這是佛教中修行的一定途徑。再說修定的人,也必須要知道修定的資糧,如《瑜伽師地論》〈聲聞地〉廣說十三種資糧︰「自他圓滿善法欲,戒根律儀食知量,覺寤正知住善友,聞思無障舍莊嚴。」其中最為主要的是︰嚴持淨戒、少欲知足、遠離憒鬧、制伏欲念、滅除一切虛妄散亂(諸惡尋伺)、學會修定的教授。如果修定的資糧完備,則當找一個環境適宜於修定的所在。先使身心安適(身不能太勞頓,心亦不能有事牽扯,身心若匆遽不寧,絕對沒有辦法修定),入座後,先應調息,使息和柔不躁,不粗不急,身便安靜。身安靜後,令心專注於修定所緣的境。修定所緣境的種類繁多︰有屬勝義諦方面的,如空性、真如、法界、唯識性等等;有屬世俗諦方面的,如不淨觀、持息念、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等。這也有屬於自身以外的,如觀尸陀林中九種不淨及觀清淨佛土中諸佛菩薩依正莊嚴等等;有屬自身以內的,如觀自身三十六種不淨物、出息入息,及修密法所觀之本尊身語意、種子、咒輪、三昧耶相,乃至圓滿次第的安樂智等。總之,修定的人,事先自己選定一種所緣的對象。身安靜後,就應令心專注這種所選定的定境而修定。

初步修定的方法︰或依《瑜伽師地論》〈聲聞地〉所說的九住心的次第,或依《辯中邊論》所說八斷行的次第而修(這兩種次第僅是在說明方面有詳略的不同,其內容是一樣的),進而漸次滅除妄念、散亂、掉舉、昏沉等過失,令心在所緣的境上明了有力地安住。久而久之,其心便能不沉不掉,平等正直,任運地安住了。這是欲界定中最高的境界,即第九住心名等持心。從這個等持心也會發起身心輕安,即成為經論常說的奢摩他,即止觀的止。這奢摩他已超出欲界心,而成為色界定中最低的定,名未到定,又名色界少分作意。這未到定是修世間出世間一切功德的基礎。

從欲界上達色無色定地,未到定是起著過渡橋樑的作用的,而它的前面只有兩條路︰一條是世間道,即四禪四空定,是內道佛弟子和一切外道仙人所共走的;另一條是出世間道,即修四諦十六行相,或人法二種無我的道理,是佛弟子所獨走的。因為其他仙人皆計有我不相信無我的道理,所以也就不能修出世間的道了。修出世間道的方法,散在許多經論中,《俱舍論》〈賢聖品〉中說的也很詳盡,這裏不繁說了。這裏只略說一下內外共趣的世間道的定地過程,因為經論中對世間定往往只列舉其名字,不談修法。

世間禪定,即通常說的四禪四空定(即四種靜慮和四無色定)。這八種定的境界,一個比一個高深,必須先得到低的淺的,才能進修高的深的;而八種定,是指已經修成功的根本定。每一種定在修行的過程中,都有他的加行,即修定的方法。〈聲聞地〉舉出七個作意(就是七個階段,或七個步驟),稱近分定。

修行人在得每一地的根本定時,必須已經斷盡下一地的煩惱,如得到初禪根本定的時候,必已斷了欲界的煩惱。但每一地的煩惱,都不是一下能斷完的,必須先斷粗猛的,漸斷微細的。乃至最後把這一地的煩惱斷完,就叫離了下一地的染,得到上一地的根本定。這每一地的煩惱個數雖然很多,但在斷煩惱的過程中,不是一個一個地斷,而是將每一地的煩惱總為一聚,就其粗細的程度分為九品而漸斷(如貪有九品,嗔也有九品,慢、無明、疑、惡見等也各有九品)。故在一般經論裏說斷每一地的煩惱時,皆有九無間道、九解脫道。這修定的加行過程中說有七個作意,也就是因為必須斷盡下一地煩惱,才能得到上一地的根本定。在斷煩惱的過程中,又有準備、正斷、檢查等工作,所以就分了七個作意。這裏把七個作意的名義解說一下。

第一是了相作意。了相的相,是指所要知道的事情、情形、義理。就修初禪來說,它所要了知的相,是欲界的種種痛苦和初禪的種種快樂的情形。也就是說得了未到定而想進一步修初禪的人,必須先了知欲界的過患(起厭離心)和初禪的功德(起求得心)。由聞思慧的力量,數數思惟這過患與功德而得到的一種明確的認識,所以名叫了相作意。由這個作意的力量,奠定了進修的基礎。但這一個作意,卻屬於下一地所攝。

第二是勝解作意。勝解,就是對於一件事情起了明確而決定的認識。即對於所了知的下地過患和上地功德以修習力確定認知更不可轉,所以稱之為勝解作意。這時就專注於所了知的過失、功德等所緣的境相上,兼修止觀,培養成斷除煩惱的慧力。這個作意,是斷除煩惱的近加行,也就是引生遠離作意的親因,是屬於上一地所攝;如修初禪時的勝解作意即屬初禪攝。

第三是遠離作意。遠離指能斷除下地煩惱的意思,由這作意初能斷除下地的三品粗煩惱,故名遠離。基於勝解作意數數修習決定明確上下地功德過失之相,定慧的力量增強到能斷上三品煩惱的時候,即名遠離作意。因這個作意正能斷除煩惱,所以是真對治道。

第四是攝樂作意。這攝樂的「樂」字在修初、二禪的時候容有喜樂二種受,在修三禪的時候只有樂受,在修四禪以上諸定的時候,便沒有喜樂受心所,只有捨受了。攝樂,指見到斷除下地煩惱的勝利方面,假名為樂。由作意力斷除了下地最粗的三品煩惱,但較細的煩惱仍常現行,因而倍起精進,於得失境勤加修習,使定慧力量更加增強,進一步能斷除下地的三中品煩惱。到了將下地煩惱多分斷除,已能引生上地的少分喜樂,滋潤著身心,因之名攝樂作意。這個作意也是正斷煩惱的真對治道。

第五是觀察作意。觀察,是指詳細檢查自己心中是否尚殘餘下地煩惱未曾全斷。假使未斷謂斷,未證謂證,誤起增上慢,便會障礙修行的上進。由於攝樂作意斷了六品煩惱;所剩下的極微細的三品煩惱,多不現起;若稍為粗心大意,容易錯認為把下地的煩惱完全斷盡,墮增上慢。所以在這個階段上,必須徹底檢查一下自心,檢查的方法,是特別思維下地可愛的境界(即看在未學修定之前,見了什麼境界能使自心發生煩惱,現在就用那個境界作為試驗自心的手段),如果說已將下地煩惱斷完,則任隨思維何種可愛的境界,也只是視為粗苦障礙的境相,終不起一絲煩惱。若是煩惱未真斷完,僅是斷了粗的而潛伏著細的不起現行而已的話,那末,特別思維可愛境相時,那些微細煩惱仍然會慢慢地現起。根據這觀察,便知自己煩惱實未斷盡,僅是暫為定力所伏而不現起,還須進修斷除所餘微細煩惱,這就是觀察作意的作用。

第六是加行究竟作意。加行是修定的方便,究竟是修定最後完成的意思;這個作意,在修定斷除下地煩惱過程中,是斷除下地最後煩惱的方便。在經過上面的觀察作意的檢查,發現自心實在尚殘餘有微細三品煩惱潛伏未斷,於是重加精進審諦思維上地功德和下地過患境相,以熏修定慧的功力,使其增強到能斷除最下三品煩惱;這時,這個修定斷煩惱的過程即將圓滿,因之名為加行究竟果作意。這作意也是正斷煩惱,名真對治道。

第七是加行究竟果作意。這個作意是在這個定地中從下地煩惱中解脫出來的最後解脫道,是修諸加行的究竟功德果實。故名加行究竟果作意。但這解脫道是否即成為這個上地之根本定﹖據《瑜伽論》的〈聲聞地〉說,解脫下地第九品煩惱的解脫道,即是上地的根本定。如說︰「由是因緣,證入根本初靜慮定。即此根本初靜慮定俱行作意,名加行究竟果作意。」但《俱舍論》則說,離欲界第九品惑的解脫道和離初靜慮地、第二靜慮地第九品惑的解脫道,或轉入各自上地的根本定,或仍屬近分,這是沒有一定的。從第四靜慮乃至有頂地的五地中,各離下地第九品煩惱的第九品解脫道,必定轉入各地的根本定。因近分定是捨根相應,而初二靜慮根本定是喜根相應,故三靜慮根本定是樂根相應。故近分定和根本定的受根不同,轉根較難,所以有能轉入、有不能轉入的。第四靜慮以上的根本定都是捨根相應的,較之於近分定的受根,容易轉入。如《俱舍頌》云︰「近分離下染,初三後解脫,根本或近分,上地唯根本。」當知《瑜伽》是約粗相說,《俱舍》是約細相說,所以並無乖違。

上面說的七作意中,有三作意是正近分定,有三作意是近分定的因,有一作意是近分定的果。正近分定就是正能斷除下地煩惱的作意,即遠離作意(能斷下地的三粗品煩惱)、攝樂作意(能斷下地的三中品煩惱)、加行究竟作意(能斷下地的三下品煩惱)。近分定的因,就是了相作意、勝解作意、觀察作意。由初二作意之力,使近分定未生者生起,即生起遠離和攝樂。由觀察作意之力,使已生起的近分定不致中途停滯,而轉更上進,這就是加行究竟作意。近分定的果,即加行究竟果作意,它是修定的勝利果實。

此中所說的七種作意,在其它經論所說斷除一一地的煩惱有九無間道、九解脫道,只是開合不同,並不相違。初二作意屬於加行道。遠離作意包括下三品無間道和三品解脫道。攝樂作意包括中三品無間道和三品解脫道。觀察作意是後三品無間道的加行道。加行究竟作意包括上三品無間道和第七、第八品解脫道。加行究竟果作意就是第九解脫道。

七種作意多分約欲界人間的修初禪人的定境而說,即修二禪以上諸定也都有這七個過程,也多分未離人間。如《瑜伽論》〈聲聞地〉說︰「如初靜慮定有七種作意,如是第二、第三、第四靜慮定及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定,當知各有七種作意。」這八地的近分定,若是欲界身修,在第一作意時,有聞思二慧間染而修。若是色界身修上地的定,容有聞慧,決無思慧,因為一起思維,即入定心而成修慧。無色界有情,只有生得,更無聞思所成慧。

還有,世間近分定斷除的煩惱︰據婆沙師說,是把下地的見所斷煩惱與修所斷煩惱合為一聚,分為九品而頓斷;經部師則說,世間道僅能斷下地的修所斷煩惱,不能斷見所斷煩惱,說見所斷惑,唯無漏道方能斷除。那些主張有七識八識的論師,則說諸世間道,也不能把下地修惑斷盡,如得初禪的欲界凡夫,對於第七染污末那尚不能伏,如何能斷;所謂斷,僅是以定力暫伏前六識上的煩惱現行,非真能斷除諸煩惱種子。又此八地的近分定中,唯初靜慮的近分定有淨定和無漏定(這是約性質說)。

有人說,也有味相應定。第二靜慮以上七地的近分定,則只有淨定。如《俱舍頌》說︰「近分八捨淨,初亦聖或三。」

上面已略談了修定的方便加行,今繼續談一下所修得的定的體性。定,大體可分為二類︰一是世間性的,即有漏定;一是出世間性的,即無漏定。有漏定又可分為兩大類︰一是有煩惱相應的,即雜染定;一是善性的,即清淨定(有時略稱淨定),這樣,也可說為三大類︰即雜染定、清淨定、無漏定。以上是就性質說。若就定的程度來說︰一類是有色定,就是四靜慮,普通簡稱四禪;一類是無色定,就是四無色處,普通簡稱四空定。附帶說明一點,即初靜慮中又有兩個階段︰一個是有尋伺兩個心所法相應的,就是普通說的初禪根本定;一個是已斷尋心所,只有伺心所相應的,普通叫作中間定。如是包括近分定共是十七個階段,就是八個近分定、八個根本定和一個中間定。

近分定中,除了初禪的近分定亦通無漏外,其餘七個近分定性質,只是有漏的清淨定。因為這些定都是厭離了下一地的定而進修上地定的加行,就是上面說過的七種作意的階段,在這階段上,既不起煩惱而成雜染,也不起出世道而成無漏。現在主要的是進而說諸根本定。

所言雜染定,是指修定的人依著修定的方法,經過七個作意,得到了清淨根本定。例如得到初禪,自己對於所得的定,沒有真實的認識,住在定上發生了貪愛等煩惱(上界心相應的煩惱都是無記性);致使所住的定,變成了有覆無記的性質,這就叫作雜染定;而被它所雜染的是清淨善性的根本定。如《俱舍論》說的「味著」,正指定地中所起的貪愛,而所味著的定就是淨定,因而這種定是有漏,是雜染。至於無漏定則味著不上,因為無漏法能治煩惱,煩惱所不能染著故。同是一種禪定而性質上卻有雜染與清淨之分,主要的是指在清淨定中能使淨定變成雜染定的,因為有貪、慢、疑、見四種煩惱相應。也就是說,有的定被貪愛雜染了,有的定被慢心雜染了,有的定被疑惑雜染了,有的定被惡見雜染了。

(1)淨定被貪愛雜染的情形︰例如有人修得根本初禪,這禪定境界寂靜安適,遠非欲界的快樂所能比擬,於是對於這個定境生起貪愛,味著不捨。好像我們貪著一種美味一樣。那時他所住的這個定,就被貪煩惱雜染了,它的性質變了,它的功力也減退了。但是修定的人,自己也許還不覺得。若由這煩惱逐漸增強,也可能引起下地的煩惱,那就會把得到的定退失了。故修定的人,對於定境的認識,也是最要緊的。

(2)淨定被慢心雜染的︰例如有人修定,經過許多困難方把淨定修成,一旦住在定心,回想自己修定非易,覺得一般迷戀五欲的人,固不能修定,即使有志於修定的人,也有因環境不順、眾緣不具足,也有被散亂、掉舉、昏沉等煩惱所障,也有因經歷長時而中途放棄的,也有因業障、疾病或其它因緣走入歧途的;以是不能心入定境安住淨定。我今得定實屬希有,唯我能得他人不能得,一起這個念頭時,已經生了慢心。這時他所住的禪定就被慢煩惱所雜染,這定的性質也就變成了有覆無記的雜染定。

(3)淨定被疑惑雜染的︰例如有人修得淨定,而不了知此定是否是真能斷除煩惱、解脫生死的道。這也就是學問不夠,或是不曾親近過真善知識,不曾聽聞過佛法,不了知世間道和出世間道的差別,所以對於自己所得的淨定究竟是個什麼道、程度有多高、功用有多大,一概弄不清楚。因而有人得了初禪卻誤認為得了初果,乃至得到四禪誤以為得了四果成了大阿羅漢,這樣,就成為未得謂得,未證謂證的增上慢人。倘若對於所住的定疑為真能解脫生死之道(無漏道),或疑為非真能解脫生死之道,不管他疑的對,或不對,只要生起這一類的疑惑,那時的淨定,就和疑心所相應,成了有覆無記的雜染定了。

(4)淨定被惡見雜染的︰主要是被身見(薩伽耶見)、邊執見、邪見的三種惡見所雜染。例如我執重的人,修得清淨定時,自以為是由「我見」的力量而修成的。如計有神我的外道們,認為神我有如何如何的偉大作用,修得定時,亦以為是由神我的力量而得的。邊執見(或計我是常,或計我是斷)重的人,認為自己的見斷見常是正確的,即得定時,亦以為是由此見的力量而得。邪見重的人,或撥無善惡因緣果報,撥無解脫道、涅槃果,或妄計有創造宇宙、主宰人生善惡苦樂之真神等邪見。由這些邪見所迷,對於自己所得的淨定,也以為是無因果,或以為是由神力而得等。不論是哪一種惡見,只要有一惡見現起,淨定即被惡見所雜染,變成了有覆無記的雜染定。

上面列舉被四種煩惱染污的定,其實都有無明煩惱滲雜在裏面,尤其是疑惑煩惱,它和無明同緣一個境界而起,由對於所得的定不能明了(無明),才起疑惑的,所以不另外說無明為能染污的煩惱了。瞋恚煩惱只有欲界心中才有,上二界心已無瞋恚,故以不說瞋恚為染污定的煩惱。《俱舍論》中,依著迦濕彌羅國毗婆沙論師們的主張,只說貪愛是染污定的煩惱,頌稱「味謂愛相應」;長行釋云︰「初味等至,謂愛相應,愛能味著故名為味,彼相應故此得味名。」這就是說雜染的定,也名「味等至」(等至即定的別名),味字指的是貪愛煩惱,因為對定境貪愛味著不捨故,定的本身雖不是味,而它和貪愛相應,所以也就把這定叫「味等至」。凡染污定,多半是被貪所染污,所以毗婆沙師偏說貪愛所染的為雜染定(味等至);其實染污定亦有被慢、疑、見所染的。

如果修定的人知道所修得的定,還有這些不純淨的、有過患的、容易退墮的情形,便隨時檢查自己的定心,一發現染污相,即趕快糾正,以免被它所迷誤以至退墮。

次談清淨定。清淨定就是依著修定的方便(七種作意)而得到的善性根本定。這定所以名清淨,是由於和無貪、無瞋、無癡等善心所法相應而起,善性即清淨,所以名淨定。又因為住此淨定時,本地的煩惱亦不起現行,以沒有本地煩惱染污故,名為淨定。就此定本身說,雖是善淨無過,但住定以後的心境是有著如下四種轉變的︰

(1)住此淨根本定中將起煩惱而轉成染污定的,這淨定名順退分攝。

(2)住此淨根本定中不起煩惱,保持繼續起清淨定的,這淨定名順住分攝。

(3)住此淨根本定中卻不起自地心而引生上地定心的,這淨定名順勝進分攝。

(4)住此淨根本定中卻不繼起有漏定而引生無漏定的,這淨定名順決擇分攝。

《俱舍頌》說的「淨謂世間善」;又說明「淨定有四種,謂即順退分、順住、順勝進、順決擇分攝;如次順煩惱、自、上地、無漏」。初禪淨根本定,乃至無所有處淨根本定,都容有此四種;唯有頂地(非想非非想處)的淨根本定,只能有三種,沒有順勝進分攝,因為它是有漏定地最高境界了。

末了談無漏定。如有修定的人在未得定前,或在已得定後,學習出世間道的行相、修法等;即於得定後,在定心中更進行觀察四諦十六行相,或觀空無我;到了親證真見道而升起真空無漏智時,或親證四諦的十六行相而升起苦法智忍等時,這無漏道所依的淨根本定,也就成了無漏定。智慧,是轉有漏為無漏的力量,它能使與它相應的一切心王心所法,皆轉成了無漏。能為無漏道作所依止的定,只有九種︰即初禪的未到定(近分定)、初禪根本定、中間定、二禪根本定、三禪根本定、四禪根本定、空無邊處定、識無邊處定、無所有處定。也就是說,這九種定,可能成為無漏。欲界心過於散動,不能升起無漏道;有頂心過於昧劣,也不能升起無漏道。二禪以上的七種近分定,過於匆遽,不暇修出世間道;與其依止二禪以上的近分定,還不如依止初禪近分定或根本定而修出世道較為容易。但這裏要知道的,初禪近分定,並非說七種作意,是說七種作意前的奢摩他,即上面提到過由欲界九住心後發起輕安之止,這止也名未到定。修無漏道(即觀察四諦十六行相或二無我等)的方便。廣如《俱舍論》的〈賢聖品〉、《瑜伽論》的〈聲聞地〉及《集論》、《攝論》、《毗婆沙論》、《成唯識論》等所說,現不能詳談。

現在附帶談一下住四靜慮、四無色定的支分。

四靜慮是以支分多少而安立的。初靜慮有尋、伺、喜、樂、等持五支;第二靜慮有內等淨、喜、樂、等持四支;第三靜慮有正念、正知、行捨、受樂、等持五支;第四靜慮有念清淨、行捨清淨、捨受、等持四支。

初靜慮五支中的尋支,是唯尋求諸義自性的內心「意言」(意言即心理上的分別),是以思慧心所為體的。伺支,是能詳細思察諸義之因由等的內心意言,也是以思慧心所為體的。《俱舍論》說這二支可同時起;而經部以上諸宗則主張這二支是迭次相生,非同時起。樂支,《俱舍》說初二靜慮中的樂支,是以輕安心所的樂為樂支,不是樂受心所;因為初二靜慮中沒有樂根(樂根指前五識相應五受中之樂受),正住在定的時候是不起前五識的,當然也不起前五識相應的心所樂受。次之,初二靜慮中也沒有如第三靜慮的「心受樂」,因為心受樂是意識相應的受心所法,初二靜慮中有喜受(即喜支),這喜受即意識相應的受心所法。喜支,是指意識相應的喜受心所法。《集論疏》中說喜樂二支是意識相應的一個受心所,就其能攝益同分根身(就是由此受心所的力量能使自身的色根增長受益),安立為樂支;就其能使其餘的相應法等適悅(就是由受心所喜悅的力量使其與它相應的心王心所等也都喜悅),安立為喜支。故支雖立為二,體實是一個心所。等持支,即禪定的本身,指由此定力,能使與定心相應的心王心所等皆專注於所緣的定境。這定心即別境心所中之定心所。以上初靜慮的五支,《集論》意說尋、伺、等持三支,為五蘊中的行蘊攝,喜樂二支,為受蘊攝;而《俱舍》則說尋、伺、樂、等持四支為行蘊攝,唯喜支為受蘊攝。

得初禪後,如對於五支中的尋支能厭其粗苦而加以斷除;便能進而證得上說的中間定(以其在初禪二禪之間,故名中間),這無尋唯伺的中間定,也名初靜慮勝根本定;因為定體仍是初禪,而功德較初禪為勝,故名勝根本定。二禪以上各地各支,沒有這種粗細的差別,所以也就沒有斷除一支分的中間定。

第二靜慮四支中的內等淨支,《俱舍論》說是信根;即證得第二靜慮根本定時,對於第一靜慮亦可出離,發起深信,名內等淨。《瑜伽師地論》〈攝決擇分〉中則說是在第二靜慮地所攝的正念、正知、行捨三法上假立名內等淨。內等淨的意義,是指第二靜慮能息滅初靜慮心境上的尋伺鼓動,使內心相續平等清淨而轉,所以名內等淨。至於喜、樂、等持三支,如初靜慮所談。

第三靜慮五支中的正念支,指能憶持不忘修第三靜慮教授的念心所法。正知支,指能防慎昏沉、掉舉等過失的心所法。行捨支,指遠離昏沉掉舉過失、令心平等運轉的心所法(即十一善心所中之行捨心所)。心受樂支,指第六意識相應的適悅行相的受心所。這與第六意識相應的適悅受,在初二靜慮時,係初息滅於境界散動得名為喜;第三靜慮時,已厭喜動、息滅喜受,在此時所有的適悅行相受,轉名為樂而不復名喜;同時為簡別前五識相應的樂受,故名心受樂。等持支義,如同前說。

第四靜慮四支中的念清淨支,即遠離靜慮的八種災患(尋、伺、苦、憂、喜、樂、出息、入息)而能正憶持修第四靜慮教授的心所法。行捨清淨支,即遠離八種災患、令心平等轉的心所法(清淨即遠離八種災患的意思。初禪已離苦憂二災,二禪更離尋伺二災,三禪更離喜受災,四禪更離樂受與出入息的災患)。捨受支,即指已遠離八種災患的第六意識相應的非苦非樂的中庸捨受心所法。等持支如前說。第四靜慮中雖也有正知,但不再立為支,因此已離八種災患,不須要更加防慎沉掉的過失了。為什麼說尋伺喜樂為靜慮之災呢﹖要知道這是對待障礙上地說的,不是指在此地也名為災。如尋伺心所,對進修二禪雖是災障,但對於初禪自地,非但不是災障,卻是必不可缺少之功德。

實際,四種靜慮的根本定,一一皆有很多功德為體,而諸經論中但說五支四支的,只就靜慮地中的對治、勝利、安住方面而偏說的。如初靜慮五支中的尋伺即對治支,以在修初靜慮加行時,全仗尋伺的力量斷除下地(欲界)的煩惱,而證得初靜慮(在根本定時,則是遠離對治,非斷對治;四種對治之理,如《俱舍論》中說)。喜樂是勝利支,要用尋伺斷了下地煩惱,方能生起此喜樂。等持是安住支,要依止等持,其尋伺對治支和喜樂勝利支,方能生起。第二靜慮四支中的內等淨是對治支,仗此能遠離初靜慮的尋伺。第三靜慮五支中的正念、正知、行捨為對治支,仗此能斷除第二靜慮之喜。第四靜慮四支中的正念清淨、行捨清淨即對治支,仗此能遠離第三靜慮之樂受。其餘可以類推。

區別四種靜慮的根據,是依定境漸次離掉下地粗支而安立的。如以離掉欲界的一切惡不善法並憂苦的受而安立了初靜慮,因之初靜慮的喜樂,名離(欲)生喜樂。次之以離掉初靜慮的尋伺而安立第二靜慮,因之第二靜慮的喜樂,名定生喜樂。復次以離掉第二靜慮的喜受而安立第三靜慮,因之第三靜慮之樂,名離喜妙樂。最高的也是最後的以離掉第三靜慮之樂受而安立第四靜慮,因之這地名捨念清淨地。《俱舍論》總結四靜慮定境心理云,「初俱伺喜樂,後漸離前支」,這是四種靜慮漸次勝進的最簡明的說明。

在四靜慮之支方面,依名數說,共有十八支。約事實說,《俱舍論》舉出十一事,即尋、伺、喜、輕安樂、等持、內等淨、正念、正知、行捨、心受樂、捨受;《集論》只舉九事,即尋、伺、喜受、等持、行捨、正念、正知、心受樂、捨受,不別立輕安樂和內等淨。如第二靜慮有輕安樂支,實際第三靜慮的輕安微妙,樂遍身心,勝過初二靜慮,照理亦應立為支,但第三靜慮是不立的,《集論》可能依據這種理由,少舉了二事。

現在略談四無色定。四無色定是從第四靜慮更進入另一階段的定境。第四靜慮已離八種災患,一切禪定中是最為殊妙的,因為止觀力量均衡,對引生一切世出世功德是最為有力的。但終是有色想存在著,而色是粗法,是有障礙法,是有種種差別的法。所以在有智慧的人看來,覺著像瘡像癰,像被箭射著一樣的痛苦。因此進一步觀察色的粗、苦、障等過患,觀察無色無拘無礙、自由自在、寂靜安適等功德。在第四靜慮中運用了相等七種作意,逐漸地超越青黃赤白等諸顯色想,除遣牆壁等諸有對(障礙)想,息滅園林河流等種種差別想,最後只緣慮著空無邊處的受想行識四蘊及虛空想,那就是空無邊處定的緣相,而得名空無邊處定。在修空無邊處定的加行時,尚有時緣色界(第四靜慮),有時緣無色界;到根本定時,則只緣無色界,不復緣下界了。已得空無邊處定的人,進一步感覺到心緣無邊虛空的粗相徒自勞累;於是棄捨外空,專緣內識的微細相,逐漸除遣空無邊想,最後識無邊處的四蘊細相現前時,即名為識無邊處定。已得識無邊處定的人,進一步感覺內識攀緣,猶被識所繫縛,仍是拘礙,仍是粗相;於是進而棄捨攀緣內識,內外都覺無所有,所緣境相極為微細寂靜,這時即名為無所有處定。已得無所有處定的人,進一步覺察到都無所有的緣相,而內心卻是即把此「都無所有」作為所緣之境,既有特殊的所緣,則心仍有所拘而非自在,這無所有仍是粗相。於是進觀︰若全無想,便同癡暗,若存有想,便如病、如癰、如被箭射中的過患;唯有處於「既非有粗動、明顯、強盛之想,亦非無微細、昧略、劣弱的想」,此非想非非想才是最靜、最妙、最為出離,在世間定中,再沒有比這定境更為微細的了。這樣地修習靜相,終至能除遣都無所有的緣相而專緣於有頂地的四蘊最靜妙相現前時,即名為非想非非想處定。

就是這樣地由遣除色想而安立空無邊處定,遣除空想而安立識無邊處定,遣除識想而安立無所有處定,遣除無所有想而安立非想非非想處定;故四無色定是依所緣相的遞次勝進、遞次超越下地而進升於上地的意義而安立的。

以上列舉的四靜慮和四無色定,都是就人間所修的禪定而談。但修得這些禪定之後,將來會得什麼果報呢﹖修禪定既劃分為世間與出世間、有漏與無漏的不同,果報也當然有所不同。無漏定是斷煩惱的工具,它能使︰(1)獲得禪定的人也享受著現生的禪悅妙味;(2)再不感受世間什麼果報了。有漏的禪定,通稱為不動業,如修成而不退失,那麼也是能感果的。如有漏的四種靜慮,就感生色界的禪天。即初靜慮的梵眾天、梵輔天、大梵天;第二靜慮的少光天、無量光天、光音天;第三靜慮的少淨天、無量淨天、遍淨天;第四靜慮無雲天、福生天、廣果天。由於修定力量的強弱,所感禪天果報的上中下而於中受生的,就總的果報說,即異熟果;就色界天宮殿等器世間說,得稱之為定的增上果。有漏的無色定力感生無色界天,其總果還是異熟果;唯無色故,便無處所可言,故也無器世間之增上果。

修習這些禪定,一般地是指就人間修得禪定的境界;到了感生禪天,在自地上可繼續進修,下地也可修上地。如欲界的人、初禪天的人,都能修一切定。二禪天以上的人,則循次只修二禪以上的定,不修以下的定,因為這對於自地是沒有用的了;例外地只有非想非非想處天的三果羅漢須修下地定(無所有處定),藉下地定起無漏道而斷煩惱;因為非想非非想處定不通無漏故。《俱舍頌》說︰「諸定依自下,非上無用故,唯生有頂聖,起下盡餘惑。」這就是說明這個道理的。

因修習這些禪定而獲得這些禪定時,在自己的精神上產生了一種特殊的感覺,如《瑜伽論》〈聲聞地〉說,入靜慮的時候,自覺其身的相狀,如在空中;入無色定的時候,自覺其身的相狀,如處虛空。

以上只是主要地談了四靜慮和四無色定。此外尚有依於第四靜慮所修的無想定,依於非想非非想處所修的滅盡定,以及三果聖人的雜修靜慮或四無量、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九次第定(即四靜慮四無色滅盡定)、超越三昧、獅子奮迅三昧、金剛喻定等。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一;《瑜伽師地論》卷十二、卷三十三;《大乘義章》卷十三;《大乘入楞伽經》卷三〈集一切法品〉;《月燈三昧經》卷六;《清淨道論》第四〈說地遍品〉;陳健民口述‧無憂子譯《佛教禪定》;聖嚴《禪門解行》。


[南山律學辭典]
說戒默妄是障道法

子題:死屍、障道、梵天道、聖人道

含註戒本‧戒經序:「佛言,僧說戒時,默妄語故,犯突吉羅。言障道者,障於四禪三空四果。告諸比丘,如彼大海不受死屍,設有漂出,我法亦爾,不受死屍。謂死屍者,非沙門梵行,自言沙門梵行,犯戒惡法不清淨,穢汙邪見覆藏,內懷腐爛,外現完淨,如空中樹,雖在眾坐,常離眾遠,眾亦遠彼。故知懺罪方成聞戒也。」(含註戒本卷上‧三‧一五)

戒本疏‧釋戒經序:「言障道,下註解云障於禪果,此成上文不實答損也。良由惡業習起,戒品不淨,無由發生定慧,剋成禪果,故曰障道。此遠資為言,亦如上說。所言道者,略說為二:梵天道者,八定為宗;聖人道者,四果為本。既染塵境,體沈下界,犯則三塗,持便欲有。如何默淨,以自陷乎?(戒疏記卷三‧三六‧一九)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四禪八定

四禪是色界的四種禪定;八定是色界的四禪與無色界的四無色定。


禪法

修禪之法,有二種,即如來禪和祖師禪。如來禪者,如經論所說的四禪八定是;祖師禪者,經論之外,歷代祖師不立文字以心印心的禪法是。


[國語辭典(教育部)]
八正道

ㄅㄚ ㄓㄥˋ ㄉㄠˋ
佛教徒修習解脫境界的八種法門。八正道為:一、正見,具有四諦的見解。二、正思維,思維四諦之義。三、正語,不作一切非理的言談。四、正業,清淨的行為。五、正命,正當的謀生方式。六、正精進,努力勤修正法。七、正念,修習四念處。八、正定,修習四禪八定。《雜阿含經.卷六》:「云何有身滅道跡?謂八正道。」也稱為「八聖道」。


禪定

ㄔㄢˊ ㄉㄧㄥˋ
佛教用語。禪那與定的合稱。禪那是指修行者高度的集中精神,努力對某對象或主題去思維。定是指心住在一對象的境界之內。禪那是過程,定是結果。禪定依修習的層次可分為「四禪」和「八定」。但在中國,禪定的定義常是混合不區別。《大乘義章.卷一三》:「禪定之心,正取所緣,名曰『思惟』,思心增進,說為『修習』。」


四禪八定

ㄙˋ ㄔㄢˊ ㄅㄚ ㄉㄧㄥˋ
佛教用語。謂八種禪定的境界。包括色界的四禪和無色界的四無色定。《摩訶止觀.卷九上》:「若四禪八定毗曇、成實明之委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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