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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三種禪

(名數)一世間禪,此有二種:

一,根本味禪,此有四禪,四無量,四空之三品。合為十二,稱為十二門禪。厭欲界之散亂者修四禪,欲大福者修四無量,厭色籠者修四空。為生一切出世善法之根本,故名根本。又闇證而為觀慧,故名隱沒。於其禪定生愛味,故名有垢。所觀之境界不分明,故名無記(此中出世善,非於四禪四無量四空直生,乃以之為所依,更修謫觀而生)。

二,根本淨禪,亦有三品,六妙門,十六特勝,通明禪也。慧性多者修六妙門,定性多者修十六特勝,定慧均等者修通明。根本之義與前同。是不隱沒,無垢,有記,與上相反。

然而前之根本味禪,為凡夫外道厭下地欣上地者。以六行觀修得之。或佛弟子以八聖種修得之。因而發有漏智,無生無漏智者,故名為世間禪。後之根本淨禪,利根之外道凡夫,於佛出世前亦修之。因而發有漏智,故名為世間禪。但逢佛之出世,聞佛之說此法,則得依之而直發無漏智,故此與前之純有漏殊別,稱為淨禪。止觀九之一稱為亦有漏亦無漏。

二出世禪,此有觀練熏修之四種。

觀禪有九想,八背捨,八勝處,十一切處之四種。觀為觀照之義,明觀照不淨等之境,故名為觀。

練禪者,九次第定也。練為鍜練之義,前之觀禪,行用未調練,出入之中間,尚雜異念,此禪自淺至深,順次鍜練四禪滅盡定,不雜異念,故名為練。又以無漏鍜練有漏,故名為練。俱舍名之為雜修靜慮。但彼局於四禪。今為通練八地也。

熏禪者,獅子奮迅三昧也。熏,為熏熟自在之義,前之九次第定,但能得順次入,未得逆次出,今順逆自在如師子奮迅,進退自在。又能除異念之間雜如師子奮訊而拂塵土,故名為師子奮迅三昧。

修禪者超越三昧也。修為修法之義,更修治前定使之精妙也。前之熏禪,雖逆順隨意。但次第無間出入,未得超越自在出入。更修治前定,方得超越遠近(如自初地至三地為近超,乃至至滅盡定為遠超云),出入自在,故名為超越。

此觀練熏修之四種禪,雖是緣有為法之事禪。而能離欲過,不俟觀諦理。以是能發無漏智,故總稱為出世間禪。但依小乘,則俱舍成實皆是觀有為法之事禪。故是為有漏禪。彼宗無漏智,局於觀謗理之理觀也。問若以發無漏智,而名為出世禪,如彼未至中間之二定乃四禪下三空之九地,亦依之而發無漏,亦可稱為出世間禪,何以彼為世間禪耶?答九地發無漏智,非單用其定而發,但以此定為所依,必觀謗理,方發無漏智。九想等不然。直以之發無漏智也。故不得為例。

三出世間上上禪,地持經五所說九種之大禪也:一,自性禪,所修之禪,觀心之實相,於外不求。故名為自性。二,一切禪,能得自行化他一切之功德,故名為一切。三,難禪,為深妙難修之禪,故名為難。四,一切門禪,一切之禪定,皆由此門出,故名為一切門。五,善人禪,大善根之眾生所共修,故名為善人。六,一切行禪,大乘一切之行法無不含攝,故名為一切行。七,除惱禪,除滅眾生之苦惱,故名為除惱。八,此世他世樂禪,能使眾生悉得二世之樂,故名為此世他世樂。九,清淨淨禪,惑業斷盡,得大菩提之淨報。故名為清淨。清淨之相,亦不可得,故重曰淨。經中一一說其修相。見法華玄義四之一,止觀九之一,玄籤講述四上。(CBETA註:參考九種大禪條)

又俱舍論十八立三種禪。論謂之三等至:一,味等至,與煩惱相應之定也。通於四禪四無色八定而在於定中起貪愛。味著定中之妙境,因而名為味定。此時失墜其定。何則?以定為純善,不與貪等不善相應故也。二,淨等至,與無貪等之有漏善法相應而起。故名為淨定,即是味定所味著之境也。是亦通於八定。三,無漏等至,與無漏智相應之定也。是為無漏,故非為味定之所味著,此無漏定依色界之四禪。與下三無色之七地淨定而起。有頂地之淨定,定心昧劣,故不能生起無漏定。此外成實有欲界定與中間定。俱舍有未至定與中間定。有亦無漏定與味淨定。無漏定之所依,總有九定。三定之中為淨定,下為味定之緣,上為無漏定之緣。以此淨定分別四分。

(名數)見條。


五十法

(名數)大品般若說四念處等之三十七品,次說三三昧,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八背捨,八勝處,九次第定,十一切處之八種法。合為五十。此中四禪四無量心為屬於色界之禪定,他皆為屬於無色界之禪定。智度論二十一云:問曰:何以故次三十七品,後說八種法?答曰:三十七品是趣涅槃之道,行此道已,則得到涅槃城。涅槃城有三門,所謂空無相無作(三三昧)是也。已說道。次當說到處之門,四禪等是開其門之妙法。復次,三十七品是上妙之法。欲界之心,散亂難修。故依上界禪定先調柔之也。問四禪之外別說餘法乎?答眾生機根意業種種,從其機根意業,故別說之。若為厭欲界散亂者,說四禪。若為欲得大福德者,說四無量心。為厭患色如在牢獄者,說四無色定。為觀所緣不得自在者,說八勝處。若為有遮道不得道達者,說八背捨。為心不調柔,於禪定不得次第入出自在者,說九次第定。為一切所緣不能照者,說十一地處。


五種禪

(名數)一,四念處。二,八背捨。三,九次第定。四,師子奮迅三昧。五,超越三昧。

(名數)四念處為所觀。觀練薰修四者為能觀。能所合而為五種。見條。


八十一科

(名數)大藏一覽三引指要錄曰:注出般若名相八十餘科,庶發披閱者智智爾:

一、五蘊,二、六根,三、六塵,四、六識,五、六觸,六、六緣所生,七、四緣,八、六大,九、十二因緣,十、六度,

十一、我者,十二、生者,十三、壽者,十四、命者,十五、有情者,十六、養育者,十七、眾數者,十八、作者,十九、使作者,二十、起者,

二十一、使起者,二十二、受者,二十三、使受者、二十四,見者,二十五、知者,二十六、二十空,二十七、四諦,二十八、真如,二十九、法界,三十、法性,

三十一、不虛妄性,三十二、不變易性,三十三、平等性,三十四、離生性,三十五、法定,三十六、法住,三十七、實際,三十八、虛空界,三十九、不思議界,四十、四靜慮,

四十一、四無量,四十二、四無色定,四十三、八解脫,四十四、八勝處,四十五、九次第定,四十六、四念處,四十七、四正勤,四十八,十處,四十九、四神足,五十、五根,

五十一、五力,五十二、七覺支,五十三、八聖道支,五十四、空解脫門,五十五、無相解脫門,五十六、無願解脫門,五十七、菩薩十地,五十八、五眼,五十九、六通,六十、十力,

六十一、四無畏,六十二、四無礙解,六十三、大慈,六十四、大悲,六十五、大喜,六十六、大捨,六十七、十八不共法,六十八、無忘失法,六十九、恒住捨性,七十、一切智,

七十一、道相智,七十二、一切相智,七十三、一切陀羅尼門,七十四、一切三摩地門,七十五、預流果,七十六、一來果,七十七、不還果,七十八、阿羅漢果,七十九、獨覺菩提,八十、一切菩薩摩訶薩行(自覺覺他),

八十一、諸佛無上正等菩提(因圓果滿)。


八種法

(名數)一、三三味,二、四禪定,三、四無量心,四、四無色定,五、八背捨,六、八勝處,七、九次第定,八、十一切處,合為五十法。


十六觀門

(術語)十六觀者,往生西方極樂之門戶,故云十六觀門。

又真言準於顯教九次第定之須逆觀,就無盡法界與無餘眾生界,立十六觀門。無盡法界有八門:以一切心為一心(順觀),以一心為一切心(逆觀),以一心為一心(三門),以一切心為一切心(四門),以一切門為一門(五門),以一門為一切門(六門),以一門為一門(七門),以一切門為一切門(八門),其中心以所入之體而名,門以能入之教而名。無餘眾生界有八門,如上。無盡法界為一法界門,而觀諸佛法界。無餘眾生界為多法界,而觀九界差別之迷境。出大日經疏三,演密鈔四。


練禪

(術語)觀練熏修四種禪之一。謂九次第定也。


觀練薰修

(術語)三種禪中第二出世間禪之四種:一、觀禪,九想八背捨,八勝處,十一切處也。此四通觀法相,故名觀禪。二、練禪,四禪四空滅盡定之九次第定也。於上之觀禪,雖得色無色之八定,而入於此,則有垢滓之間離,今欲純熟而自初淺至後深,次第而入,中間無有垢滓之間雜,使不次第而為次第,故名次第。亦是練無漏有漏而除諸間穢,故名練禪。三、熏禪,獅子奮迅三昧也。於前之九次第定,雖得入次第無間,而不能出逆次無間,今入次第無間,亦能出於無間,因能除麤間味禪法愛之念,猶如獅子之能進能卻而奮諸塵土。行者入出於此法,而能薰諸禪,悉使通利,轉變自在,如薰皮使熟,隨意作物。故名薰禪。四、修禪,超越三昧也。是更修得前之九次第定而使精妙,因得近遠(如自初禪入三禪,近也,又如自初禪入滅盡定,遠也)超入,近遠超出,近遠超住自在,故名修禪。是功德最深,故又名頂禪。復次,以八背捨觀四念處,名觀禪,以九次第定練四念處,名練禪,以奮迅三昧薰習四念處,名薰禪,以超越三昧修四念處,名修禪。法華玄籤講述四上曰:「私記四本云觀練薰修,名由何處檢?今謂義出大品,名始南岳。此是一字相傳禪法,不必求名出處可也。淨名疏四云:觀練薰修四出大品,此南岳所出。」


身毛喜[豎-豆+立]經

(經名)二卷,趙宋惟淨等譯。善星比丘捨離佛法種種毀謗三寶。舍利子,聞之白佛,佛為廣說九次第定十力四無畏等及樹證果之相。


身毛喜豎經

(經名)二卷,趙宋惟淨等譯。善星比丘捨離佛法種種毀謗三寶。舍利子,聞之白佛,佛為廣說九次第定十力四無畏等及樹證果之相。


[佛光阿含藏]
滅盡定者

巴利本作 saññāvedayita-nirodhasamāpatti(想受滅等至)。為九次第定之最高境界,入此定者,已滅受、想二心所。


滅盡定

即滅受想定(saññāvedayita-nirodhasamāpatti)(巴),滅盡六識心心所而不使起之禪定,不還果以上之聖者,為假入涅槃之想而入此定,此為九次第定之最高境界。雜阿含卷二十一第五六七經(大正‧卷二一‧五六八經):「滅盡定者,身、口、意行滅,不捨壽命,不離於暖,諸根不壞,身命相屬。」


[阿含辭典(莊春江)]
九次定

律典中也譯作「九次第定」,「次」(次第)為「依照順序;一個接著一個」的意思,即九個依序進、出的定,指「初禪→第二禪→第三禪→第四禪→空無邊處(另譯為「空定」或簡為「空」)→識無邊處(簡為「識」)→無所有處(另譯為「無有欲」)→非想非非想處(另譯為「無有思想」)→滅盡定(簡為「滅」)」。(經文「意止初禪為一定。從一次二禪竟為二定。從二次三禪竟為三定。從三次四禪竟為四定。從四次禪竟空定為五定。從空次竟度識為六定。從識次竟度無有欲為七定。從無有欲次竟度無有思想為八定。從無有思想次竟度滅為九定。」其中「意止」的「意」指「心」,「止」音譯為「舍摩他」,參看「止」,「次竟度」的「次」是「次第;依照順序」的意思,「竟」為「結束」,「度」為「超越;出來」的意思。)


[佛光大辭典]
八十一科

乃指大藏一覽集卷三所錄之般若名相八十一科。此即:五蘊、六根、六塵、六識、六觸、六緣所生、四緣、六大、十二因緣、六度、我者、生者、壽者、命者、有情者、養育者、眾數者、作者、使作者、起者、使起者、受者、使受者、見者、知者、二十空、四諦、真如、法界、法性、不虛妄性、不變易性、平等性、離生性、法定、法住、實際、虛空界、不思議界、四靜慮、四無量、四無色定、八解脫、八勝處、九次第定、四念處、四正勤、十遍處、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聖道支、空解脫門、無相解脫門、無願解脫門、菩薩十地、五眼、六通、十力、四無畏、四無礙解、大慈、大悲、大喜、大捨、十八不共法、無忘失法、恒住捨性、一切智、道相智、一切相智、一切陀羅尼門、一切三摩地門、預流果、一來果、不還果、阿羅漢果、獨覺菩提、一切菩薩摩訶薩行(自覺覺他)、諸佛無上正等菩提(因圓果滿),共八十一科。 p267


八種法

指三三昧、四禪定、四無量心、四無色定、八背捨、八勝處、九次第定、十一切處等八種法,合為五十。其中,四禪、四無量心屬於色界之禪定。〔俱舍論卷二十九〕(參閱「五十法」1054) p308


十六觀門

(一)指依觀無量壽經所載十六觀,為往生西方極樂之十六觀門。(參閱「十六觀」396)

(二)密宗依顯教九次第定之順逆觀,就無盡法界與無餘眾生界之說,而立十六觀門。如菩薩修禪時,於九次第定中逆順出入定散超間,奮迅遊戲無不自在。諸如來漸次證入大悲藏發生三摩地,亦復如是,或觀無盡法界,以一切心為一心,以一切門為一門;或觀無餘眾生界,以一心為一切心,以一門為一切門。無盡法界之八門:以一切心為一心(順觀),以一心為一切心(逆觀),以一心為一心,以一切心為一切心,以一切門為一門,以一門為一切門,以一門為一門,以一切門為一切門;其中,心以所入之體而名,門以能入之教而名。無餘眾生界之八門,如上。無盡法界為一法界門,而觀諸佛法界;無餘眾生界為多法界,以觀九界差別之迷境。〔大日經疏卷三〕 p399


三種禪

指三種禪定,即:(一)世間禪,乃色界、無色界之禪定,有二種:(1)根本味禪,有四禪、四無量、四空等三品,合稱十二門禪。厭離欲界之散亂者修四禪,欲求大福者修四無量,厭色籠者修四空。(2)根本淨禪,逢佛之出世,聞佛之說法,則得依之而直發無漏智,故稱淨禪。亦有六妙門、十六特勝、通明禪三品,分別為慧性多者、定性多者、定慧均等者所修。(二)出世禪,有觀、練、薰、修四種:(1)觀禪,觀為觀照之義。明觀燭照不淨等之境,故稱為觀。有九想、八背捨、八勝處、十一切處四種。(2)練禪,練為鍛練之義,即九次第定,此禪由淺至深,順序鍛練四禪滅盡定,不雜異念,以無漏鍛練有漏,通達八地。(3)薰禪,薰為薰熟自在之義,如獅子奮迅三昧,能除異念之間雜,其順逆進退皆得隨意自在。(4)修禪,超越三昧,修治前定,使之精妙,可超越出入自在。(三)出世間上上禪,即地持經卷五所說之九種大禪:(1)自性禪,修觀心之實相,不外求。(2)一切禪,能得自行化他一切功德。(3)難禪,為深妙難修之禪。(4)一切門禪,一切禪定皆由此門而出。(5)善人禪,大善根之眾生所共修。(6)一切行禪,含攝大乘之一切行法。(7)除惱禪,除滅眾生之苦惱。(8)此世他世樂禪,令眾生悉得二世之樂。(9)清淨淨禪,惑業斷盡,得大菩提之淨報。〔俱舍論卷十八、法華玄義卷四之一、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一上〕 p662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

梵名 Mahā-prajñāpāramitā-sūtra。凡六百卷。略稱大般若經。唐代玄奘譯。收於大正藏第五至七冊。「般若波羅蜜」,意即「通過智慧到達彼岸」。全經旨在說明世俗認識及其面對之一切對象,均屬因緣和合,假而不實,唯有通過「般若」對世俗真相之認識,方能把握絕對真理,達於覺悟解脫之境。為大乘佛教之基礎理論,亦為諸部般若經之集大成者。

般若部乃大藏經中最大部之經典,約占全部「經藏」三分之一;而大般若經即占般若部四分之三,其餘四分之一則為大品般若、小品般若、金剛般若等般若諸經。於經典成立之發展過程中,般若部諸經之先後次第,以道行般若、小品般若為最早,其次為大品般若、金剛般若等,其後乃為大般若經及其餘諸部般若之續出,其時約於大乘經典成立之中期。

玄奘之前,已有若干般若經之漢譯,然因未能周備,故玄奘乃集眾重譯,校合三種梵文原本,以嘉尚、大乘欽、大乘光、慧朗、窺基等人任「筆受」之職,玄則、神昉等人任「綴文」之職,慧貴、神泰、慧景等人任「證義」之職,於玉華宮寺,自高宗顯慶五年(660)正月至龍朔三年(663)十月譯成。翌年二月,玄奘即示寂於玉華宮寺。

全經共有四處十六會六百卷。四處,係指佛陀宣說本經之四個處所,即:王舍城鷲峰山、給孤獨園、他化自在天王宮、王舍城竹林精舍。十六會中,第一、三、五、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等九會為玄奘新譯,共計四八一卷,其餘七會為重譯。

第一會共七十九品,凡四百卷。此會詳述般若觀之開闡與習行、菩薩之願行進趣、般若之甚深殊勝,敘說諸大弟子、諸天、釋梵之供養讚歎因緣及受持一句之廣大功德,並由常啼、法涌二菩薩受般若之因緣,說明聽聞般若波羅蜜甚為難得。據法苑珠林卷一○○、開元釋教錄卷十一等所載,第一會之梵本共有十三萬二千六百頌。相當於現存之梵文十萬頌般若(梵 Śatasāhasrikā-prajñāpāramitā)。根據大正藏之對校,梵本凡有六章七十二品,內缺常啼菩薩、法涌菩薩、結勸等三品,其餘諸品之開合與漢譯本相異處頗多。西藏譯之各版本亦多同於梵本,惟奈塘(藏 Snar-than)版中具有常啼菩薩等三品,而共計七十五品。

第二會共有八十五品,凡七十八卷。與第一會相較,文略而義同,各品之廢立亦異,並缺常啼菩薩等三品。相當於現存之梵文二萬五千頌般若(梵 Pañcavijśatisāhasrikā-prajñāpāramitā),法苑珠林卷一○○、開元釋教錄卷十一等,亦載其梵本有二萬五千頌。西藏譯本分為七十六品,內有常啼品等。另據西明寺玄則所撰第二會序等載,西晉無羅叉譯之放光般若經二十卷、竺法護譯之光讚經十卷(缺後半)、姚秦鳩摩羅什譯之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二十七卷(大品)等諸經,皆為此會之同本異譯。

第三會共有三十一品,凡五十九卷。其旨趣雖與前兩會相近,而諸品之開合不同,亦缺常啼、法涌等三品。據法苑珠林卷一○○、開元釋教錄卷十一載,第三會梵本有一萬八千頌。相當於西藏譯一萬八千頌般若(藏 Śes-rab-kyi Pha-rol-tu-phyin-pa khri-brgyad-stov-pa)西藏譯本共分八十七品,具有常啼菩薩品等。

第四會共有二十九品,凡十八卷。其大旨雖與前三會相同,文字則頗見省略。據玄則第四會序、法苑珠林、開元釋教錄等所載,後漢支婁迦讖譯之道行般若經十卷、吳‧支謙譯之大明度經六卷、後秦鳩摩羅什譯之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十卷等諸經,皆為此會之同本異譯(北宋施護譯之佛母出生三法藏般若波羅蜜多經二十五卷,亦與此會為同本),梵本共有八千頌。相當於現存之梵文八千頌般若(梵 Astasāhasrikā-prajñāpāramitā)。

第五會共有二十四品,凡十卷。所說較第四會尤為簡略,法苑珠林及開元釋教錄等書,皆記載其梵本為四千頌。

第六會共有十七品,凡八卷。乃佛對最勝天王說般若及其修習之法。此會與南朝陳代月婆首那譯之勝天王般若波羅蜜經七卷為同本。法苑珠林及開元釋教錄等,載其梵本共有二千五百頌。

第七會曼殊室利分二卷,相當於梵文七百頌般若(梵 Saptaśatikā-prajñāpāramitā),不另立品名。敘述曼殊室利及佛有關如來、有情界之一相不可得、福田相不可思議、一相莊嚴三摩地等之說法。此會與梁代曼陀羅仙譯之文殊師利所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二卷(收載於大寶積經第四十六會)、僧伽婆羅譯之文殊師利所說般若波羅蜜經一卷為同本。法苑珠林、開元釋教錄等,載其梵本共有八百頌。

第八會那伽室利分一卷,記述妙吉祥菩薩有關一切法非實如幻夢及無上法食等之說法,與宋代翔公譯之濡首菩薩無上清淨分衛經二卷為同本。法苑珠林及開元釋教錄等,說其梵本共有四百頌。

第九會能斷金剛分一卷,相當於梵文金剛能斷般若波羅蜜多(Vajracchedikā-prajñāpāramitā)。乃佛對善現尊者說菩薩乘之發趣、般若之修行及心之攝伏等。此會與後秦鳩摩羅什、元魏菩提流支、陳‧真諦譯之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各一卷,及隋代笈多譯之金剛能斷般若波羅蜜經一卷、唐代義淨譯之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一卷等皆屬同本。法苑珠林及開元釋教錄等,說其梵本有三百頌。

第十會般若理趣分一卷,相當於梵文般若理趣百五十頌(Prajñāpāramitā-naya-śatapañcāśatikā)。乃佛為諸菩薩說一切法甚深微妙般若理趣清淨法門等。唐代菩提流志譯之實相般若波羅蜜經、金剛智譯之金剛頂瑜伽理趣般若經、不空譯之大樂金剛不空真實三麼耶經、宋代施護譯之照般若波羅蜜經各一卷,皆與此會為同本。法苑珠林及開元釋教錄等,載其梵本凡三百頌。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一則說此會與現存梵本相同,皆為一百五十頌。

第十一會布施波羅蜜多分以下至第十五會,相當於西藏譯 Pha-rol-tu-phyin-pa lva-bstan-pa。其中,第十一會布施波羅蜜多分五卷,舍利子為諸菩薩述說以大悲心行布施,則得攝受一切智智,證無上菩提等。佛對滿慈子闡明一切法非實有,無捨得損益之義,並以神力令大眾見十方世界無量菩薩之布施行,並宣說發心乃至菩提之差別、發心求一切智智之功德、一切智智相應作意之發起等。第十二會淨戒波羅蜜多分五卷,舍利子承佛神力而廣說淨戒之真義,闡明持守淨戒與非持淨戒之一一戒條,如發二乘心為犯戒,趣向無上正等菩提為持戒,味著施相、分別諸法、遠離一切智為犯戒。第十三會安忍波羅蜜多分一卷,滿慈子與舍利子之間,闡明安忍無上菩提之法,即以慚愧心作空觀,則止息鬥心而得安穩。第十四會精進波羅蜜多分一卷,佛對滿慈子闡釋住於般若,止息六情,精勤三學,完成菩薩行之道。第十五會靜慮波羅蜜多分二卷,佛在靈山會中對舍利子、滿慈子解說四禪、八解脫、九次第定等一切定,並說空般若三昧。據開元釋教錄載,第十一、十二兩會之梵本各為二千頌,第十三、十四兩會各為四百頌,第十五會為八百頌。法苑珠林則謂十四會之梵本為八百頌。

第十六會般若波羅蜜多分八卷,佛於王舍城竹林會中,對善勇猛菩薩遍說般若無所得解脫。法苑珠林及開元釋教錄等,載其梵本為二千五百頌。此會相當於現存梵文 Suvikrāntavikrāmi-pariprcchā,西藏譯分為七章。

此十六會中,已有部分刊行出版其梵本及西藏譯本,如初會、第四會、第七會、第九會等。本經傳譯之後,西明寺玄則對十六會各別製序,大慈恩寺窺基作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理趣分述讚三卷、新羅元曉作大慧度經宗要一卷。另有大般若經關法六卷(宋代大隱)、大般若經綱要十卷(清代葛[鼎*頁])等。又大藏經綱目指要錄卷一、卷二上,大藏聖教法寶標目卷一、閱藏知津卷十六至卷二十三等,亦各記述本經之綱要。本經各會之卷次、品數及古來之同本異譯等,列表如下:〔大唐內典錄卷五、古今譯經圖紀卷四、開元釋教錄卷八、大唐故三藏玄奘法師行狀、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一、佛教經典概說、新佛教第九之七(渡邊海旭,大般若經概觀)、宗教研究新第二之四(干潟龍祥,般若經の諸問題)、原始般若經の研究〕 p839


五十法

指大品般若經所說之三三昧、四禪定、四無量心、四無色定、八背捨、、八勝處、九次第定、十一切處等八種,合為五十法。〔大智度論卷二十一〕 p1054


五種禪

(一)指四念處、八背捨(觀)、九次第定(練)、師子奮迅三昧(熏)、超越三昧(修)等五種。其中,四念處為所觀,觀、練、熏、修四者為能觀。

(二)華嚴宗五祖圭峰宗密將禪分為五種,即:(一)外道禪,謂帶異計,欣上厭下而修者。(二)凡夫禪,謂正信因果,亦以欣厭而修者。(三)小乘禪,謂悟我空偏真之理而修者。(四)大乘禪,謂悟我法二空所顯真理而修者。(五)最上乘禪,又作如來清淨禪、一行三昧、真如三昧。謂頓悟自心本來清淨,原無煩惱,本自具足無漏智性,此心即佛,畢竟無異,依此而修者。〔禪源諸詮集都序卷上之一〕 p1189


出世間禪

略稱出世禪。三種禪(世間禪、出世間禪、出世間上上禪)之一。指發無漏智之禪,共有四種,即:(一)觀禪,有九相、八背捨、八勝處、十一切處。(二)練禪,有九次第定。(三)薰禪,即獅子奮迅三昧。(四)修禪,即超越三昧。〔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一上、法華經玄義卷四上、法界次第初門卷上之下〕 p1555



令心專注於一對象,而達於不散亂之精神作用,或即指其凝然寂靜之狀態。反之,心散亂不止之狀態,則稱為散,二者合稱定散。定原為梵語 samādhi(三摩地、三昧)之意譯,俱舍宗及唯識宗以之為心所之一;俱舍宗以之為十大地法之一,唯識宗則以之為五別境之一。

令心不散亂之修行,及由此而有之特殊精神狀態,通稱為定,其進境有層次等差。又因止、觀,均行、不均行,有心、無心等之不同,而生四禪、四無色、二無心定等之差別,或為禪定之總稱,或以心一境性之義而稱三摩地,或稱三昧。定與戒、慧同為三學之一,乃佛教實踐方法之大綱。又八聖道中之正定,為五根、五力之一,故亦稱定根、定力;六波羅蜜(六度)之一,即禪定(梵 dhyāna,禪那、靜慮)。

定之意義有種種異說。據大智度論卷二十八載,禪定、四禪二者皆稱定、三昧。據十住毘婆沙論卷十一載,禪指四禪,定指四無色定、四無量心等。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五本列舉定之異名,共有七種:(一)三摩呬多,梵語 samāhita,譯為等引。等,即遠離心之浮(掉舉)、沈(惛沈)而保持平衡,乃身心俱安之狀態;引,乃由自力引起(發生功德)之意,能修此定,則離諸煩惱,而引發勝妙功德。等引通於有心、無心二定,但不通於散位。(二)三摩地、三昧,梵語 samādhi,譯為等持,又作正心行處。能修此定,心則端直,安住一境而不動,即心平等攝持之意。通於定、散,但僅限於有心位,而不通於無心,為定之本體。(三)三摩鉢底,梵語 samāpatti,譯為等至。謂能修此定,正受現前,大發光明,慶快殊勝,處染不染,無有退轉,即已至身心平等之意。僅通於有心、無心二定,不通於散位,為定之自相。(四)馱那演那,梵語 dhyāna,譯為靜慮,或以音略譯作禪。謂澄神審慮,專思寂想,即鎮靜念慮(分別)之意,通於有心、無心、有漏、無漏,但限於色界之定,不通於無色定。(五)質多翳迦阿羯羅多,梵語 cittaikāgratā,譯為心一境性。謂攝心一境,策勵正勤而修習,即將心集中於一對象之意,為定之自性。(六)奢摩他,梵語 śamatha,譯為止、正受。謂止息諸根惡不善法,能滅一切散亂煩惱,即離邪亂之想念,止心寂靜之意,僅限於有心之淨定。(七)現法樂住,梵語 drsta-dharma-sukha-vihāra。謂修習禪定,離一切妄想,身心寂滅,現受法喜之樂而安住不動,即於現在世經由淨定、無漏定等享受定之法樂,限於色界之四根本定。

定有生得定、修得定二種:(一)生得定,謂生於色界、無色界(俱為定地),為依前世善業之力,自然所得之定地。(二)修得定,謂生於欲界(散地),以後天努力修行所獲得者。上記二定,於色界定中,即稱為生靜慮、定靜慮;於無色定中,則稱為生無色、定無色。

依定之內容及其修行之階段,可將定分為多種。俱舍宗將其大別為有心定與無心定等二定。有心定包括四靜慮(四禪、四色界定)與四無色定,合為八定(八等至)。四靜慮,即:(一)初靜慮,(二)第二靜慮,(三)第三靜慮,(四)第四靜慮。於初靜慮得滅除語言,第二靜慮以上滅除尋、伺,而四靜慮順次滅除憂、苦、喜、樂等諸受。又初靜慮無鼻、舌二識,第二靜慮以上五識皆無。四無色定,即:(一)空無邊處定,得滅除與眼識和合之可見有對之色想、與耳鼻舌身四識和合之不可見有對之色想、與意識和合之不可見無對(無表色)之色想,而入無邊之虛空想。(二)識無邊處定,捨外空緣,唯緣內心識,入於無邊之識行。(三)無所有處定,厭離識處廣緣之苦,滅除識想,作無所有之行相。(四)非想非非想處定,又稱非有想非無想處定,捨離無所有之行相,知見一向非想(無粗想),進而捨非想之行相,達於非非想(有微細想)。

八定有已入定之階段,及近定之準備階段;前者稱為根本定,或根本等至,後者稱為近分定,然初靜慮之前階段非稱近分定,而稱未至定,故僅有七近分定。又初靜慮與第二靜慮之近分定中間之階段,稱中間定,或中間靜慮,如修習此定,即可生於大梵天。第四靜慮中,自下下品至上上品,計有九品,上上品乃色界定中最高之定,稱為邊際定。

上記之未至、中間、七近分、八根本等諸定,視「尋」、「伺」等之有無,再分為三種三摩地。尋,指尋求推度,為粗雜之精神作用;伺,指伺察思惟,為深細之精神作用。三種三摩地為:(一)未至定與初靜慮之有尋有伺三摩地,即有覺有觀定。(二)中間定之無尋唯伺三摩地,即無覺有觀定。(三)第二靜慮近分以上之無尋無伺三摩地,即無覺無觀定。此稱三定,或稱三三摩地、三三昧。

定之性質,分為味定、淨定、無漏定等三定,又稱三等至。(一)味定,又稱味等至。與貪愛相應而起,乃愛樂味著於前念(前剎那)淨定之定,位於八根本定與中間定。(二)淨定,又稱淨等至。相應於有漏善心所起之定。又分為:(1)順退分定,謂順自地之煩惱而生起味定。(2)順住分定,謂順自地之淨定。(3)順勝進分定,謂順上地之淨定。(4)順決擇分定,謂順無漏智而起無漏定。於未至定、中間定、七近分定、八根本定中俱生。(三)無漏定,又稱無漏等至。為聖者所依,乃得無漏智之定,係於未至定、中間定、四根本定(靜慮)、下三無色定(不包括有頂)所俱有,其斷除煩惱之作用甚強。

一般以有心定分為止與觀等二品,而有均與不均之分。未至定與中間定,觀之作用較為殊勝,即觀品增,止品減;四無色定,止之作用較為殊勝,即觀品減,止品增;唯有色界之四根本定,止與觀均等,和合俱轉,故稱靜慮;其餘四無色定等,止、觀不均行,故總稱為唯定。據瑜伽師地論卷三十載,以奢摩他品為止,意為攝心凝住一處;以毘舍那品為觀,意為以「慧」思擇觀察種種諸境,係依奢摩他品所起者。

奢摩他品分九種心住:(一)內住,又稱令住、最初住。謂攝外攀緣,遠離內散亂,而令心堅執於境。(二)等住,又稱正念住。謂攝心之粗動而令心遍住微細。(三)安住,又稱覆審住。遠離散亂及失念,將心安置於內境。(四)近住,又稱後別住。謂親近念住而數數作意。(五)調順,又稱調柔住。謂將心調伏不使流散。(六)寂靜,又稱寂靜住。謂能深見惡尋思及隨煩惱之過患,乃將心攝伏。(七)最極寂靜,又稱降伏住。謂制伏由失念而現起之惡尋思及隨煩惱。(八)專注一趣,又稱功用住。謂由功力而定力得以相續。(九)等持,又稱平等攝持、任運住。謂自數數修習之因緣,令定心之無功用相續轉。

毘鉢舍那品分四種慧行:(一)正思擇,又稱簡擇諸法。謂以思擇分別淨行所緣之不淨、慈悲、緣起、界、持息念等五種境,善巧所緣之蘊、界、處、緣起、處非處等五種境,淨惑所緣之世道、出世道等之差別諸法。(二)最極思擇,謂於差別諸法中思擇平等之實性。(三)周遍尋思,又稱普遍尋思。謂依分別作意以取諸法之相,而遍尋思。(四)周遍伺察,又稱周審觀察。謂詳盡推求所緣之境。

無心定分為無想定與滅盡定,均為滅除心、心所之定;無想定係凡夫及外道誤認無想狀態為真涅槃而修習之定,滅盡定則是聖者將定之境地作為無餘涅槃界之靜,而修習之定。又除無想定外,四禪、四無色、滅盡等九定,不得間雜異念,而係順次修行所得者,故又稱九次第定、無間禪。然於定得自在力之不時解脫之阿羅漢,依修行四禪、四無色等八定,能超越一地,修得高一層之定,稱為超定,或超等至、超越三昧。據俱舍論卷二十八載,八定之修相分為有漏、無漏二類。

據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一載,入定之加行有九種:(一)相應加行,謂貪行者勤修不淨觀,瞋行者勤修慈悲觀,癡行者勤修緣起觀,憍慢行者勤修界差別觀,尋思行者勤修「持息念」。(二)串習加行,謂數習止、觀。(三)不緩加行,謂常樂遠離,修習「勤行」,而未敢緩慢。(四)無倒加行,謂依法與義而不執著自己之見取。(五)應時加行,謂了知止、觀、舉、捨等之相及修時。(六)解了加行,謂於了知止觀舉捨之相後,證得定之入、住、捨等自在。(七)無厭足加行,謂於小定不退屈,更進求上勝之法。(八)不捨軛加行,謂不令心馳流於外境,而極力調柔之。(九)正加行,謂於所緣之境數數發起勝解。

由修習九種加行,能令心速疾得定;若次第修習了相作意、勝解作意、加行究竟果作意等七種作意,得證入初靜慮地。又修定者應遠離四種障:(一)怯弱障,謂不希望出離。(二)蓋覆障,謂欲貪、瞋恚、惛眠、掉悔、疑等五蓋。(三)尋思障,謂尋思「欲」等之染污。(四)自舉障,謂高舉下劣之智見。此外,說一切有部之正義,以欲界為散地,而非修地、離欲地;定地唯於色界、無色界中。異師及大眾部則以欲界中亦有定。

大乘中,對於定之種類,更有多種說法。唯識宗及密宗之瑜伽觀行,天台宗之四種三昧,及禪宗之坐禪等,均是為使自己臻至佛果之實踐方法,此即修定。傳說佛陀說法之前,即曾入定,此為導他而入之定。又唯識宗於煖位、頂位、忍位、世第一法位等四善根位中之每一善根位,觀主觀與客觀之假有實無,而入於四定,即:明得定、明增定、印順定、無間定。

大乘義章卷十一載有諸家對四善根所依之界地的異說,如尊者達摩多羅以為,欲界一向不定,故四善根唯色界所攝。尊者瞿沙以為,欲界有六禪定,故依六禪定修起四善根。摩訶僧祇部亦主張欲界有禪定,故四善根攝於欲界。

據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一載,小乘清淨道論立有六十七種定,大乘立有五百定,而以大乘光定、集福德定、賢護定、首楞伽定等四定總攝之,以此四定為諸定之通業,依此修習十波羅蜜,能令眾生成熟、佛土清淨。

另據觀無量壽經載,往生西方極樂淨土之行,有定、散二善。唐代淨土宗善導以為,定善乃是於定心所行之善,亦即平息雜念;散善乃散心所作之善,亦即棄惡修善,二者合稱定散二善。而修此法門之修行者,各分為定機與散機。

此外,大品般若經卷三相行品、卷五問乘品、卷二十七常啼品、舊華嚴經卷二十五、卷二十七、卷三十四、卷三十八、卷四十五、卷四十九、卷五十、伅真陀羅所問如來三昧經卷上、大方等無想經卷二等,皆列有多種三昧定之名。〔雜阿含經卷二十八、中阿含卷五十八法樂比丘尼經、六門教授習定論、大智度論卷十七、成唯識論卷五、俱舍論卷五、摩訶止觀卷九、解脫道論卷四、顯揚聖教論卷二、順正理論卷二十七、翻譯名義集卷四〕 p3171


無漏定

梵語 anāsrava-samāpatti。意譯無漏等至。指於出世間無漏心所得之禪定。又作出世間定、出世間禪。出世間,為無漏之別稱。俱舍論等謂於未至定、中間定、四根本靜慮(即四根本定)、下三無色定等九地能生起無漏定。然唯識家僅以第四靜慮地所起之大乘光明定、集福王定、賢守定、健行定等四定為無漏定。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五將禪分為世間禪、亦世間亦出世間禪、出世間禪、非世間非出世間禪四種。出世間禪有九想、八念、十想、八背捨、八勝處、十一切處、九次第定、師子奮迅三昧、超越三昧等。〔大智度論卷十七、顯揚聖教論卷二、瑜伽師地論卷十二〕(參閱「無漏九地」5128) p5129


通明禪

禪定之一種。阿羅漢等聖者於修四禪定、四無色定、滅盡定等九次第定時,觀息、色、心三事之禪法。又作通明觀禪、通明觀。修此禪定時,必通觀息、色、心三事而徹見無礙,故稱通明;又能得六通、三明,故稱通明。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十二以下論及此禪法,然未有通明禪之名;於我國,自天台智顗之前的北地禪師修得證之,始稱通明禪。摩訶止觀卷九上(大四六‧一二一上):「次通明禪發相者,上特勝修時觀慧,猶總見三十六物,證相亦總。通明修時,細妙證時分明,華嚴亦有此名。大集辨寶炬陀羅尼,正是此禪也;請觀音亦是此意。修時三事通修,能發三明、六通。」

此禪修證之相:初禪時,斷離五蓋(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具覺、觀、喜、安、定五支,視息、色、心三事如泡沫之相;二禪時,斷離五蓋,具喜、安、定三支,視三事如浮雲之相;三禪時,斷離五蓋,具念、捨、慧、安、定五支,視三事如影相;四禪時,斷離五蓋,具念、捨、不苦不樂、定四支,視三事如鏡像;五空處定,滅盡三事,見皆空;六識處定,斷滅其空,緣識;七無所有處定,斷滅其識,緣無所有;八非想非非想定,斷滅其無所有,緣非想非非想;九滅盡定,斷滅非想非非想等三種受想,身證滅受想之法。〔法界次第卷上〕 p4799


僧實

(476~563)北周僧。六學僧傳卷二十九作僧成。咸陽(陝西)靈武人,俗姓程。二十六歲出家,師事道原法師,復從勒那摩提習禪法,得其真傳。精通戒、定、慧三學,尤於九次第定中調心之造詣更高。保定(561~565)初年,受敕為昭玄國統。後益州有大德五十餘人,入京從師,師之教化更加興盛。保定三年,於大追遠寺示寂,世壽八十八。〔續高僧傳卷十六〕 p5746



梵語 dhyāna,巴利語 jhāna。又作禪那、馱衍那、持阿那。意譯作靜慮(止他想,繫念專注一境,正審思慮)、思惟修習、棄惡(捨欲界五蓋等一切諸惡)、功德叢林(以禪為因,能生智慧、神通、四無量等功德)。寂靜審慮之意。指將心專注於某一對象,極寂靜以詳密思惟之定慧均等之狀態。禪為大乘、小乘、外道、凡夫所共修,然其目的及思惟對象則各異。禪及其他諸定,泛稱為禪定;又或以禪為一種定,故將修禪沈思稱為禪思。

蓋佛道修行之綱要為戒定慧三學,持戒清淨始可得禪定寂靜,禪定寂靜始能得真智開發。因禪定為佛教之主要修行,故大小乘經論皆廣為說示之,而其種類亦繁多。在阿含及部派佛教,將禪以尋、伺、喜、樂之有無,而分初禪、二禪、三禪、四禪等四種。色界四禪天乃修四禪者所生之處;為生於四禪天而修之四禪,稱定靜慮;生而即有,先天所得之四禪,則稱生靜慮。又有漏靜慮與無漏靜慮混合共修,謂雜修靜慮,俱舍論卷二十四主張此乃限於阿羅漢或不還果位者所修。

於大乘中,禪為六波羅蜜、十波羅蜜之一,即禪波羅蜜(禪定波羅蜜、靜慮波羅蜜)。乃菩薩為獲般若之實智,或為得神通所修者。關於菩薩之禪波羅蜜之修相及靜慮之種別,可見之於諸經論,如菩薩地持經卷六及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三等載,禪波羅蜜有九種相:(一)自性禪,又作自性靜慮。指靜慮之自性,即將心集中於一對象之心一境性;或指由觀心之自性所得之禪。(二)一切禪,又作一切靜慮。為攝盡自行化他一切法之禪。(三)難禪,又作難行靜慮。難修之禪之意,為利益無量之有情,捨去禪定之樂,還生欲界,乃至依止靜慮,證悟無上菩提。(四)一切門禪,又作一切門靜慮。門乃出入之意。一切禪定以此四禪為門,而自此出與入。(五)善人禪,又作善士靜慮。不愛著禪定之樂,而與四無量心俱行之禪。此乃具有殊勝善根之眾生所修,故稱善人禪。(六)一切行禪,又作一切種靜慮。攝盡大乘一切行,故稱一切行禪。此有善禪、無記化化禪、止分禪、觀分禪、自他利禪、正念禪、出生神通力功德禪、名緣禪、義緣禪、止相緣禪、舉相緣禪、捨相緣禪、現法樂住第一義禪等十三種。(七)除煩惱禪,又作遂求靜慮。除去眾生種種苦惱之禪。(八)此世他世樂禪,又作此世他世樂靜慮。使眾生得現在、未來一切快樂之禪。(九)清淨淨禪,又作清淨靜慮。已斷盡一切惑、業,得大菩提果,故謂清淨,此又分為世間清淨淨不味不染污禪乃至煩惱智障斷清淨淨禪等十種。以上唯菩薩所修之殊勝禪,稱九種大禪。

金光明最勝王經卷四最淨地陀羅尼品載,成就靜慮波羅蜜有五種相:(一)攝諸善法,令之不散。(二)常願解脫,不執著於二邊。(三)願得神通,成就眾生諸善根。(四)為淨法界,蠲除心垢。(五)為斷眾生煩惱根本。此乃說明菩薩修靜慮波羅蜜時所期之意願。

法華玄義卷四上載有世間禪、出世間禪、出世間上上禪等三種禪之說。其中,出世間上上禪復分為九種,即九種大禪。對此,出世間禪有如下四種禪:(一)觀禪,如九想、八背捨、八勝處、十一切處等,皆為觀禪。即觀照不淨等境相之禪。(二)練禪,如九次第定。即鍛鍊有漏之禪,使其成為清淨之無漏禪。(三)薰禪,如師子奮迅三昧。即薰熟諸禪,使其通達無礙、轉變自在。(四)修禪,又作頂禪。即順逆自在,超入超出之超越三昧。以上之四種禪簡稱為觀練薰修。其中以修禪為最殊勝。又同書將根本舊禪、練禪、薰禪、修禪、九大禪等比喻為乳乃至醍醐等五味,而稱四禪、四無量、四無色等三種禪定為十二門禪(天台宗僅言「味等至」為十二門禪)。此十二門禪為世間禪中之根本味禪;對此,天台宗以六妙門、十六特勝、通明禪(又作通明觀、通明觀禪。通觀息、色、心三者,使之明淨,又得六通與三明之四禪、四無色、滅盡定等九者)為世間之根本淨禪。

大乘入楞伽經卷三集一切法品謂,禪分四種:(一)聲聞悟「人無我」之理,所修之「愚夫所行禪」。(二)菩薩悟「法無我」之理,而觀察其義之「觀察義禪」。(三)超越思慮及分別,心不起作用,立即如實悟真如之「攀緣真如禪」。(四)入如來之菩提,為眾生而顯示其不可思議作用之「諸如來禪」等。此外,華嚴宗五祖圭峰宗密(780~841)之禪源諸詮集都序卷上載,禪可分為外道禪、凡夫禪、小乘禪、大乘禪、最上上禪等五種。注維摩詰經卷九舉鳩摩羅什之說,謂禪有大乘禪、小乘禪、外道禪三種。

中國各宗派均各依其教理而修禪定,另亦有行菩提達磨所傳之禪。後者係源於楞伽經等之思想,主張「教外別傳,不立文字」;其宗旨在於闡揚經典以外,釋尊以來以心傳心之法。意即不依經典文字,專以坐禪及棒喝等方法,令眾生悟其本來面目。此即禪傳入中國後所成立之禪宗。唐代有牛頭禪、北宗禪、南宗禪等流派;其後,南宗禪曾盛極一時。至臨濟、曹洞等宗,則各有其獨特之宗風。依此,宗密分唐代之禪宗為三派(禪三宗):(一)息妄修心宗,謂不顧外境,藉觀內心,以滅除妄念之宗。(二)泯絕無寄宗,主張凡聖等一切法如夢如幻,而達於「無」之智亦不可得,故心無所寄,而本來為無;體達此理,即得解脫。(三)直顯心性宗,體達一切現象之空、有悉為真如本性之宗。

又宗密自教禪一致之立場,而主張菩提達磨所傳之禪為最上上禪,或稱如來清淨禪。但主張教外別傳之禪門祖師認為稱呼達磨所傳之禪為如來禪並不適當。蓋自中唐以降,達磨禪為祖師傳祖師之禪,依之則可謂祖師禪;又稱為一味禪,意為純粹之禪。而將宗密所立,貶為如來禪、五味禪。又祖師禪之徒,將諸善萬行悉貶斥為有相,然亦因此產生反動思想,而有事理雙修、禪淨共行之主張。

禪宗各派有互評宗風者,如臨濟大慧宗杲批評曹洞宏智正覺固守默念不動之禪風,缺乏活潑銳利之作用,乃為一種默照禪;而宏智則批評宗杲之禪風為滯於公案工夫之看話禪。宋末時,以坐禪期待開悟之待悟禪盛行,然宏智及日本之永平道元均教誡此風,認為坐禪即為佛行,乃是第一義。又如木頭愚癡坐禪,唯默然而坐,心地未開者,被評為癡禪。〔道行般若經卷二、六度集經卷七、六十華嚴卷三十八、大智度論卷十七、瑜伽師地論卷十二、卷六十三、俱舍論卷二十八、摩訶止觀卷九上、卷九下、卷十上、敕修百丈清規卷四大眾章、宗鏡錄卷三十六、萬善同歸集卷一、卷二、往生集卷下〕(參閱「四禪」1843、「如來禪」2360、「定」3171) p6451


鍊禪

又作練禪、九次第定。為觀、鍊、薰、修等四種禪之第二。即指四禪定、四無色定、滅盡定等九種禪定。修觀禪可得色、無色八定,入鍊禪時,此八定仍殘存垢滓,故須由淺入深,次第澄清垢滓,以除其穢;此種修鍊有漏定與無漏定以除其間穢之禪,即是鍊禪。〔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十〕(參閱「九次第定」134) p6524


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

凡十卷。隋代天台智顗述,法慎記,其後灌頂再加編整。略稱禪波羅蜜。又作漸次止觀、次第禪門。收於大正藏第四十六冊。其內容乃於三種止觀中,詳說漸次止觀。凡分十大章:(一)修禪波羅蜜大意,(二)釋禪波羅蜜名,(三)明禪波羅蜜門,(四)辨禪波羅蜜詮次,(五)簡禪波羅蜜法心,(六)分別禪波羅蜜前方便,(七)釋禪波羅蜜修證,(八)顯示禪波羅蜜果報,(九)從禪波羅蜜起教,(十)結會禪波羅蜜歸趣。

其中:(一)修禪波羅蜜大意,係敘述全書之大意,略論十非心,並明菩薩之四弘誓願。(二)釋禪波羅蜜名,就禪波羅蜜之翻譯,作種種解釋料簡。(三)明禪波羅蜜門,說禪有色心二門,及世間禪、出世間禪、出世間上上禪等三門之別。(四)辨禪波羅蜜詮次,說自初發心至佛果等修禪之次第階級。(五)簡禪波羅蜜法心,明法心分為有漏、無漏、亦有漏亦無漏、非有漏非無漏等四種,及說佛以四悉檀之因緣說此法。(六)分別禪波羅蜜前方便,為欲開發內心、安心習學者,示修禪之前方便。初說外方便定外用心之法(即二十五方便),次明內方便定內用心之法。(七)釋禪波羅蜜修證,謂禪有世間禪、亦世間亦出世間禪、出世間禪、非世間非出世間禪等四種,並詳說九想、八念、十想、八背捨、八勝處、十一切處、九次第定、師子奮迅三昧、超越三昧等九種禪波羅蜜。而緣理無漏一段及非世間非出世間禪修證之相,及後之果報、起教、歸趣等三章,則闕而不述。〔隋智者大師別傳、國清百錄卷四、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一之二、佛祖統紀卷二十五〕 p6838


觀練薰修

為觀禪、練禪、薰禪、修禪之總稱。禪(身心統一、平靜之狀態)有世間禪、出世間禪與出世間上上禪等三種,其中出世間禪有觀、練、薰、修等四種階段之禪。(一)觀禪,指明白觀照對象之禪,即觀不淨等境以破淫欲等念;如九想、八背捨、八勝處、十一切處等。(二)練禪,指將觀禪境界再作進一步之鍛練淨化之禪,即以無漏禪練諸有漏禪,猶如練金;如九次第定。(三)薰禪,指將前一境界更作進一步薰習純熟,而開拓自在之境地,即能薰熟諸禪,悉皆通利,轉變自在;如獅子奮迅三昧。(四)修禪,即將前面之境界再作進一步之修治,而增長其功德,即超入超出順逆自在之禪;如超越三昧。修禪為出世間禪之最高境界,故亦稱頂禪。〔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十、法華玄義卷四上〕 p6971


觀練薰修

為觀禪、練禪、薰禪、修禪之總稱。禪(身心統一、平靜之狀態)有世間禪、出世間禪與出世間上上禪等三種,其中出世間禪有觀、練、薰、修等四種階段之禪。(一)觀禪,指明白觀照對象之禪,即觀不淨等境以破淫欲等念;如九想、八背捨、八勝處、十一切處等。(二)練禪,指將觀禪境界再作進一步之鍛練淨化之禪,即以無漏禪練諸有漏禪,猶如練金;如九次第定。(三)薰禪,指將前一境界更作進一步薰習純熟,而開拓自在之境地,即能薰熟諸禪,悉皆通利,轉變自在;如獅子奮迅三昧。(四)修禪,即將前面之境界再作進一步之修治,而增長其功德,即超入超出順逆自在之禪;如超越三昧。修禪為出世間禪之最高境界,故亦稱頂禪。〔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十、法華玄義卷四上〕 p6971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七勝事

指佛陀特有的七種殊勝事。即身勝、如法住勝、智勝、具足勝、行處勝、不可思議勝、解脫勝。又稱為七勝法、如來七勝事、七種最勝、七種無上。語出《優婆塞戒經》卷三〈息惡品〉。此外,《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八、別譯《地持論》卷三也曾提及,然其名稱、次第均非一致,茲列表如下︰


┌───────┬───────┬─────┐
│《優婆塞戒經》│《瑜伽師地論》│《地持論》│
├───────┼───────┼─────┤
│(1)身勝 │(1)所依最勝 │(1)身無上 │
├───────┼───────┼─────┤
│(2)如法住勝 │(2)正行最勝 │(2)道無上 │
├───────┼───────┼─────┤
│(3)智勝 │(4)智最勝 │(4)智無上 │
├───────┼───────┼─────┤
│(4)具足勝 │(3)圓滿最勝 │(3)正無上 │
├───────┼───────┼─────┤
│(5)行處勝 │(7)住最勝 │(7)住無上 │
├───────┼───────┼─────┤
│(6)不可思議勝 │(5)威力最勝 │(5)神力無 │
├───────┼───────┼─────┤
│(7)解脫勝 │(6)斷最勝 │(6)斷無上 │
└───────┴───────┴─────┘


此七勝事之內容,略述如次︰

(1)身勝︰指如來所依身超勝無比。如來身具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眾生樂見無有厭足。

(2)如法住勝︰指如來安住於如法之大道,正行超勝。此謂如來所成就之自他利濟之無量德行。

(3)智勝︰指如來成辦無上殊勝之四無礙智。

(4)具足勝︰指如來圓滿具足最勝之正戒、正命、正行、正見。

(5)行處勝︰指如來所行安住處之三三昧、九次第定最勝無上。其中之「三三昧」指空、無相、無願三昧;「九次第定」指四禪、四無色、滅盡定。

(6)不可思議勝︰指佛威神力不可思議,超過一切。

(7)解脫勝︰指如來解脫煩惱、所知二障,正使、習氣皆悉永斷。

具足此七勝者為如來。又稱為大丈夫、大悲者、大戒者、大法者、大慧者、大神通者、大解脫者、多安住廣大住者。

〔參考資料〕 《大明三藏法數》卷二十八。


三昧

指禪定境界。係修行者之心定於一處而不散亂之狀態。又作三摩地、三摩提、三摩帝。意譯為定、等持、正受、調直定、正心行處、息慮凝心等。三昧即心定於一處,故稱定;遠離惛沈、掉舉而保持平等的心,故稱等持;正受所觀之法,故稱正受;調整散亂的心使正直,故稱調直定;正心之行動,使合於法的依處,故稱正心行處;息止緣慮,凝結心念,故言息慮凝心。

此一將心集中於專一對象的精神作用,可分兩種,一是與生俱來的精神集中能力(生得定),一是因後天的努力而使集中力增加(後得定)。前者乃前世業力的結果,後者由修行而得。心到達三昧的狀態時,起正智慧,進而與所觀境冥合,分明了知,而悟得真理,甚至於直接感見聖境,此稱三昧發得,或稱發定。可知,三昧是證悟(正見)的必須階段。

然而對此三昧,各宗看法不一。俱舍宗以之為十大地法之一,唯識宗則列為五別境之一。而此二宗均以之為心所之一,認為心為此心所所攝持,故能住於一境,然而經部則認為心於一境相續而轉,名三摩地;《成實論》主張三昧與心無異,即二者皆不許另有心所存在。

在舊譯經典中,往往將三摩地(samādhi,三昧、等持)、三摩鉢衣(samāpatti,等至、正定現前)、三摩呬多(samāhita,等引、勝定)混而為一,皆譯為三昧。實則其中唯三摩地是三昧。且據有部的說法,三摩地通有心定、散定,三摩鉢底及三摩呬多則通有心、無心,而不通於散定。

此三摩地一語,並非佛教固有的用語,在佛教興起時代的印度已廣被使用,瑜伽派視之為解脫的方法,置於瑜伽八支中的第一支。後來佛教也採用此語,納入佛法體系中。三摩地、解脫、禪及三摩鉢底等詞,皆指心相續轉於一境的狀態,但其義略有小別。《十住毗婆沙論》卷十一云(大正26‧82c)︰
「禪者,四禪。定者,四無色定、四無量心等皆名為定。解脫者,八解脫。三昧者,除諸禪解脫,餘定盡名三昧。有人言,三解脫門及有覺有觀定、無覺有觀定、無覺無觀定名為三昧。有人言,定小三昧大,是故一切諸佛菩薩所得定皆名三昧。」

除上述外,《大智度論》卷二十八也謂三昧有兩種︰(1)聲聞法中之三昧,即空三昧、無願三昧、無作三昧;(2)摩訶衍法中之三昧,即有覺有觀、無覺有觀及無覺無觀之三昧。其次在三重三昧中,又有空空三昧、無相無相三昧、無作無作三昧等。綜合以上二論所說,狹義之三昧乃指空等之三三昧,廣義則指四禪及其他諸定。

在原始佛教中,如《阿含》等經典所說的三摩地大抵是四禪八定、空無相無願及有覺有觀等的三昧。大乘經典中則出無數種三昧,如《法華經》卷一出無量義處三昧,舊譯《華嚴經》卷六出華嚴三昧,《大方等大集經》卷十五出海印三昧,《超日明三昧經》卷上舉出十一種三昧,《大品般若經》卷三及卷五舉首楞嚴、寶印等百八三昧等等。而以說三昧為主要內容的三昧經典亦多,如《般舟三昧經》、《慧印三昧經》、《自誓三昧經》、《佛印三昧經》、《念佛三昧經》、《金剛三昧經》等。

此外,天台宗立有四種三昧的修行,依《摩訶止觀》卷二(上)所載,有︰常坐、常行、半行半坐及非行非坐四種,而修四種三昧的道場稱為四三昧院。

◎附︰歐陽漸〈支那內學院院訓釋〉(三昧)

參禪貴在死心,學佛要先肯死。肯死云者︰決定一往而已。是故三歸乃曰歸命,八念修於死想。若不如是,任爾六度萬行,如意隨心,三藏十二部,懸河舌辯,而一隙掯於幽隱,知見必留世間。則千仞之堤潰於一蟻,星星之火勢至焚天。若不如是,安能難行苦行,大作功德。捨身飼虎,割肉稱鷹,求得法而斷臂,求弘法而抉明,皆不能辦。為悅群情,俔俔伈伈,世無拔俗,大丈夫雄。若能如是,則獨往獨來,縱橫上下,世無險巇魔難,徑路雖絕,而風雲可通。若能如是,則何玄不證,一乘畢竟空,涅槃一切智智,斯可問津。堂奧之基也,木之本,水之源也,烏可忽也。既植基本,禪乃可談。曰三十七菩提分三昧,曰三三昧,曰金剛三昧,曰一行三昧。為唯識唯智及涅槃學修是四三昧。若論禪定,百千億萬無不俱修。

菩提分三昧者︰菩提是宗,其總猝難。方便修分,有三十七事。曰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為解脫分最初修事。曰五根、五力,為抉擇分事。曰七覺分,為見道分事。曰八正道,為修道分事。如是菩提分能總得菩提,其基則在四念處。四事推之至極,則如來事矣。此無著中邊義也。龍樹亦言︰三十七菩提分法至涅槃城,其根本在四念處也。《涅槃》亦云︰我說梵行是三十七助道之法,離三十七品不得三乘果,不證菩提,不見佛性。修集三十七品入大涅槃常樂我淨。

四念處者︰通言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是也。蓋有漏生死身,非常樂我淨,而無常苦無我不淨也。無漏法身,即其無常苦,無我不淨,而得常樂我淨也。小乘身處不淨五相,生處種子自性自相究竟,而詳於九想觀。小乘受處有漏皆苦,無漏不苦,心不著故,雖然無常,不生憂悲苦惱故,道諦攝故,不離三三昧十六聖行故。小乘心處過未心無,現心去疾不覺受樂,生滅如幻,念念不停無有住時,不得實相。小乘法處法識是心相,非神我相,心則顛倒,顛倒計我,何以不他身中啟我。小乘四念處,有性有共有緣,如千難品中詳。小乘四念處三界俱有,其三十七品初禪都具,未到除喜,二禪除行,中間三四除喜與行,無色除喜行語業命,有頂除七覺分八正道分,欲界亦然,此聲聞觀也。

摩訶衍身觀者︰觀內身為行廁,緣成身車,識牛牽旋,是身無堅無常,相不可得,不覺無知,如牆壁瓦石,菩薩觀知是身非我身,非他身,不自在,是身身相空,妄緣所生,是身假有,業緣所屬,是身不合散來去生滅依猗,循身觀無我故空,空故無相,無相故無願,緣合所生,緣亦無相,是為觀於實相。

摩訶衍受觀者︰觀內受無來去,但妄想生屬先業緣,不在三世,觀知諸受不合散生滅入不生門,不生故無相,無相故不生,如是知已繫心緣中,心不受著亦不依止,入空無相無願三解脫門。

摩訶衍心觀者︰觀內心三相無實,不在三世,不在內外中間,妄緣合生,外緣內想,強名為心。相不可得,無相無住。無生者,無使生者。無合散三際形對,無我無常無實。性不生滅,是靜,客塵相著名不淨。智者觀生滅不實不分垢淨,而得清淨不為塵染。

摩訶衍法觀者︰法不在內外中間,不在三世,妄緣合生無實無主,相不可得。無合無散如空如幻,性淨不汙,以無所有故,心心所乃虛誑故,法非一異緣生無性,是為實空。空故無相,無相故無願,無願故不見法生滅。入無生法忍門,此菩薩觀也。

更有大乘觀法。《大薩遮尼乾子經》︰四念處有二義,初義如般若。二義者,觀身念處是淨義邊,我今因不淨身故得淨法功德身,得一切眾生樂見身。作是觀已,能淨二行。一者無常,二者常。觀一切眾生身畢竟成就諸佛法身,以有法身得平等心無分別心,不起諸漏。觀受念處,眾生受苦而起悲心,眾生受樂而起慈心,不苦不樂而起捨心。觀心念處,觀於自身菩提之性不忘不失,正念不亂,如自性相,眾生亦爾。如自心空,眾生亦爾。如自心平等,眾生亦爾。觀法念處,不著常見,不著斷見,行中道見,以法眼觀,不著不失。

三三昧者︰經言︰菩薩以空無我行相攝心一趣,名空三昧。以寂滅相攝心一趣,名無相三昧。以苦無常行相攝心一趣,名無願三昧。聲聞定多常觀空門,菩薩慧多常觀無願,如來則定慧平等常觀無相。又一相無相為空,無實成轉滅入諸法相為無相,無作無能入諸行相為無願。經言︰依此三門能攝一切殊勝善法,離此三門所應修學殊勝善法不得生長。能學如是三解脫門,亦能學真如法界三科、四諦、六波羅蜜、無量無邊一切佛法。以三三昧總攝一切妙善法故。龍樹亦言︰唯佛一切智智能達諸法實相,而菩薩以三三昧門得實相慧亦無所不通。三三昧是實法,四念處是方便。行者自三十七品至涅槃城從三三昧入涅槃門。

夫無生法忍,必先以柔順忍而乃無弊,習定趨勢然也。六波羅蜜,般若主也,而必導以五度。三三昧般若也,而必導以三十七品。三十七品亦般若也,而必助以諸禪定法。龍樹有言︰入三三昧有二種觀。一者得解觀,二者實觀。實觀者是三十七品。以實觀難得,次第說得解觀。欲界心散亂,當依上界禪定、四梵、八背捨、八勝處、九次第定、十一切處中,試心如御試馬,曲折隨意,然後入陣。得解觀中,心相柔輭,易得實觀,用是實觀得入三涅槃門。一者空門,觀法我空,緣生無作者無受者。二者無相門,無有實法,但有其相,而男女相一異相皆不可得。三者無作,既知無相都無所作。(中略)定不獨生,力不獨作,三昧如王,慧如大臣,君臣共營,行乃得成。空有二行,曰空無我。無相四行,盡滅妙離。無作十行,無常苦集,因緣生道,正與跡到。是三門於四禪未至中間及三無色皆無漏性故,或繫為有漏不繫無漏故。初在欲界,成就其行在色無色。若摩訶衍三三昧者,則不同小。小空生慢,學無相門滅取空相。於無相中復生戲論,學無作門,不起三業不求三界生身。大則三三昧是一法門,以行因緣說有三種。法空名空,空中不取相,是時空轉名無相。無相中不應作為,無相轉名無作。不得一時入城三門,直入事辦不須二門,通途更塞由他門入。小空緣苦諦攝五蘊,無相緣一法謂數緣盡,無作緣三諦攝五蘊。大則通緣諸法實相,以是三昧觀諸世間,即是涅槃。佛或一時說於一門,或說三門。見多說空緣生無性,無性故空,空故見滅。愛說無作,法無常苦,從因緣生,見已厭愛,即得入道。愛見等者為說無相,男女等相無故斷愛,一異等相無故斷見。菩薩徧學知一切道,故說三門。《分別瑜伽論》︰修瑜伽法不離三三昧。有教授二頌,菩薩於定位,觀影唯是心,義想既滅除,審觀唯自想,如是住內心,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無,後觸無所得。義想滅除為空門,所取非有為無相門,能取非有為無作門。《分別瑜伽》既不得來,修三三昧從《般若》說。又《大乘經莊嚴論》說五現觀伽他,如《攝論》引。

金剛三昧者,最後最上三昧也。念處為初,金剛為終,三昧乃全。夫禍患生於七識,非三昧不能屏除。四惑相應,無明住地,有覆無記,日夜思量,起執計我,七識性也。唯識家言︰金剛道後,執種盡淨,二障伏斷,至此乃圓。唯智家言︰安住如幻五取蘊中,了知實相修金剛定,住此定中,除如來定一切三昧具能入住,然一切界都無所得,超諸聲聞證入菩薩正性離生。涅槃家言︰修大涅槃得金剛三昧。譬如金剛,堅實無比,所擬之處,無不碎壞,而是金剛無有損折。無常無實,破散一切諸法,雖行六度,不見有一眾生。譬如金剛,寶中最勝,摧伏難伏,一切三昧悉來歸屬。譬如金剛,淨見無礙,生滅出沒,如坐四衢觀諸眾生去來坐臥。譬如金剛,摧破煩惱,終不生念我能壞結。譬如金剛,於一念中,變佛無量,斷沙界惑,一色現多,一音解普。是則研窮三學,金剛三昧,為毀破七識而來。或阻七不擾,或安八不隨,或寂滅而靜,乃知金剛三昧為窮源究委之大定也。得此三昧,近佛乃能,隨順趣向,亦凡夫法。但知空門方便可修,不必定證實相也。無著《金剛論》︰如畫金剛形,初後闊,中則狹,是般若。中狹者,謂淨心地。初後闊者,謂信行地,如來地也。《般若經》︰行引修學,初以般若力破蘊令空,入寂相後出住六情,還念寂相知一切空,地前行慧如金剛初闊也。不可說有無,言語道斷,初地引慧如金剛中狹也。入甚深禪,又以般若破禪與禪緣,二地或七地以去,修慧如金剛後闊也。初中後三皆從事摧破,學一切法而學無相,除遣一切是學無相,不住有想是學除遣,是為能破。成實家言︰金剛三昧,實唯一空。般若家言︰金剛三昧,唯是實相。以一實相,遇法遇行,無不摧破。則修金剛三昧也已。

一行三昧者,菩提非智,煩惱非惑,而實相同。四諦非以諦證,非以智證,而平等得。第一義諦分別都空,一相無相是為定相。塵塵沙界,都現太平,一色一香,無非中道,不將迎於一法,亦不遠離於一法也。於此有疑。金剛三昧,破壞於一切,一行三昧,收容於一切,豈非相反,何可相成﹖然無疑也,皆無想也。說此無想法,是諸法除遣,即此無想法,亦諸法不背。但能無想,兀兀騰騰,不著一念,瀑流恆轉,掯不相隨,則破壞與收容,無相妨礙歟。於此又疑︰四念處定為無常苦與無我空,而一相定則常樂我淨,豈非相反何可相成﹖然無疑也,皆實相也。有漏實相無常苦無我空也,無漏實相常樂我淨也。一相實相非常非無常,非凡外常,非聲聞無常也。解脫對治是謂非常,般若實相非常非無常,法身中道一切是常。三德一時,云何相反而不相成。是之謂一行三昧也已。

復次,龍樹有言︰小乘修定以定為近門,大乘反以戒慧為其近門。蓋言修定不可執定於定也。數息觀、不淨觀者,最初修習,佛常為教,佛弟子舍利弗等亦以接群。龍樹有言︰是二定者,誠甘露法門也。無著《六門教授習定論》,舉止捨亦至要也。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一○四、卷一四一、卷一六二;《俱舍論》卷四;《俱舍論光記》卷四、卷二十八;《順正理論》卷十一;《成唯識論》卷五;《成唯識論述記》卷六(本);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上卷〈印度の部〉第二編。


八解脫

八種由淺入深的禪觀行法門。依此八種禪定力量可斷三界煩惱,證得解脫,故名八解脫。又名八背捨。即依八種禪定力以背棄五欲境,且捨離其貪著之執心,故名。《大毗婆沙論》卷八十四(大正27‧434b)︰
「八解脫者,(一)有色觀諸色解脫;(二)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三)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四)超諸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解脫;(五)超一切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解脫;(六)超一切識無邊處、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解脫;(七)超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解脫;(八)超一切非想非非想處、入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解脫。」

茲略釋如次︰

(1)有色觀諸色解脫︰又名內有色想觀外色解脫。謂離內心之色想,觀外在諸色為青瘀膿爛等不淨。

(2)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又名內無色相、觀外諸色解脫。謂內心已離色想,然為欲更使堅定不移,故於外色修不淨觀。

(3)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又名淨解脫。謂為欲試練善根是否成滿,乃棄背前二解脫之不淨觀心,而修觀外在色境之色相,令煩惱不生。

(4)超諸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解脫︰又名空無邊處解脫。謂滅有對色想,成就空無邊處之行相。

(5)超一切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解脫︰又名識無邊處解脫。謂棄背空無邊心,成就識無邊之行相。

(6)超一切識無邊處、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解脫︰又名無所有處解脫。謂棄背識無邊之心,成就無所有之行相。

(7)超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解脫︰又名非想非非想處解脫。謂棄背無所有心,無明勝之想,住非無想之相且成就之。

(8)超一切非想非非想處、入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解脫︰又名滅受想解脫。謂厭背受想等,趨入滅一切心心所法的滅盡定。

前三解脫係以無貪為體,其中,前二者依初二靜慮,緣欲界可憎之色為境;第三解脫依第四靜慮,緣欲界可愛色為境。其次之四無色解脫則以四無色禪定為體,各緣自地及上地苦集滅諦及九地類智品之道等。又,八解脫中,唯第三、第八二者名為身證者,係基於殊勝與二界等二種緣由。所謂殊勝者,謂第三解脫唯取淨相不令取惑,第八解脫則有別於其餘有心之七解脫,乃屬無心;故對望其餘六者言,此二者為殊勝。另就二邊言,謂第三解脫係依色界邊際的第四靜慮,第八解脫係依無色界邊際的有頂地。以此二緣由,特名為身證。

以上所述係依《俱舍論》論意。若依《成實論》卷十二等所述,第一、第二背捨,唯以欲界為依地;第三背捨則包含色界四禪。天台家則以為第一背捨係以初禪為依地,第三背捨則包含三、四禪。唯識家名此八者為八聖住,謂諸聖者所住,其中前七解脫已於解脫生勝解,故名解脫;第八棄背想受,故名。又,第一、第二於諸色中,以顯色相及真如相為所緣,第三以攝受相及真如相為所緣,次四者各以自相及真如為所緣,第八無所緣。

◎附︰智顗《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十(摘錄)

從背捨已去,有六種法門,並屬不壞法道所攝,利根聲聞具此六法,發真無漏,即成不壞法大力阿羅漢。故《摩訶衍》云︰不壞法阿羅漢能具無諍三昧願智頂禪。今分此六種法門,即為四意︰謂觀練熏修,一者背捨及勝處、一切處,此三門並屬觀禪。故《摩訶衍》云︰背捨是初行,勝處是中行,一切處是後行,悉為對治,破根本味禪中無明貪著及淨法愛也。(二)九次第定,即是練禪。(三)獅子奮迅三昧,即是熏禪。(四)超越三昧,即是修禪。今釋第一觀禪,即為二意︰(一)先釋三番修觀禪方法。(二)明觀禪功能。第一釋三番觀行方法者,(一)先釋背捨。(二)次釋勝處。(三)釋一切處也。先釋八背捨。八背捨者︰(一)內有色相、外觀色,是初背捨。(二)內無色相、外觀色,是二背捨。(三)淨背捨、身作證,是三背捨。(四)虛空處背捨。(五)識處背捨。(六)不用處背捨。(七)非有想非無想背捨。(八)滅受想背捨。今釋背捨,即為五意︰(一)釋名。(二)明次位。(三)辯觀法不同。(四)明修證。(五)分別趣道之相。

第一釋名,此八法門所以通名背捨者,背是淨潔五欲,離是著心,故名背捨。

言淨潔五欲者,欲界粗弊,色聲香味觸,貪著是法,沉沒三塗,名為不淨五欲。欲界定、未到地、根本四禪、四空,是中雖生味著,皆名淨潔五欲。今以背捨無漏對治破除,厭離不著,欲界根本禪定喜樂故,言能背是淨潔五欲,捨是著心,名為背捨。

復次,多有人言︰背捨即是解脫之異名。今用《摩訶衍》意往撿,此義不然,所以者何﹖如《大品經》云︰菩薩依八背捨,入九次第定。身證阿那含人,雖得九次第定,而不得受具足八解之名。故知因中,厭離煩惱,名背捨。後具足觀鍊熏修,發真無漏三界結盡,爾時背捨,轉名解脫。如此說者,義則可依。

第二明次位者,解釋不同。若依曇無德人所明,初二背捨位在欲界。三淨背捨位在色界四禪。第四、五、六、七,此四背捨位在四空。第八滅受想背捨位過三界。若依薩婆多人所說︰初二背捨位通欲界初禪、二禪。第三淨背捨唯在四禪。彼云︰三禪樂多,又離不淨近故,不立背捨。下五背捨,明位不異於前。復有師言︰三禪無勝處,四禪無背捨,此則與前有異。今依《摩訶衍》中說,論言︰初背捨,初禪攝。第二背捨,二禪攝。當知此二背捨,位在單初二禪中,為對治破欲界故,皆言以是不淨心觀外色。第三淨背捨位在三禪中,故論云︰淨背捨者,緣淨故淨,遍身受樂,故名身作證。三界之法,若除三禪,更無徧身之樂。論文又言︰是四禪中,有一背一捨,四勝處,如比上進退從容。當知位在三禪、四禪,茍而徧屬,即互乖論。今若具以此義,破射於前,及融通教意,甚自紜紜。下五背捨,配位不異於前,今依後家之釋,以辯位次也。

第三釋觀法不同者,若曇無德人,明此八解脫觀,並以空觀而為體。若薩婆多人,明此背捨不淨觀,並是有觀,厭背為體。今此八背捨,具有事理兩觀,在因則名背捨;果滿則名解脫。亦名俱解脫也。若偏依前二家所說,此則事理互有不具,豈得受於俱解脫之名﹖此中觀行方法,與前二家不同,淺深之異,在下自當可見。

第四明修證,行者欲修八背捨,無漏觀行,必須精持五篇諸戒,極令清淨。復當精勤勇猛,大誓莊嚴,心無退沒,乃能成辦大事。所言初背捨者,不壞內外色,不內外滅色相已,是不淨心觀色,是名初背捨。所以者何﹖眾生有二分行︰愛行、見行。愛多者著樂,多縛在外結使。見多者,多著身見等諸見,為內結使縛,以是故愛多者,觀外身不淨。見多者,觀內身不淨敗壞。

今明背捨觀行,多先從內起,內觀既成,然後以不淨心觀外。云何觀內﹖行者端身正心,諦觀足大拇指,想如大豆脹黑,亦如腳繭之相。於靜心中,觀此相成,即復想脹起,如梨豆大,如是乃至見一拇指腳,如雞卵大。次觀二指,三、四、五指亦然。次觀腳法,復見腫脹,乃至腳心、腳踵、腳踝、𨄔膝臗悉見腫脹。次觀右腳亦如是。復當靜心諦想,大小便道、腰脊腹背胸脇悉見腫脹。復當靜心諦觀左胛臂肘,腕掌五指,悉見腫脹;乃至右胛,亦復如是。復當靜心諦觀,頸項頭頷,悉見腫脹,舉身項直,如是從頭至足,從足至頭,循身觀察,但見腫脹,心生厭惡。復當觀壞膿爛,血污不淨,大小便道,蟲膿流出,腹既坼破,見諸內臟及三十六物,臭爛不淨,心生厭惡,自觀己身,甚於死狗。觀外所愛男女之身,亦復如是。不可愛樂,廣說如九想,但除散燒二想為異耳。

行者修此觀時,若欲界煩惱未息,當久住此觀中,令厭心純熟。若離貪愛,是時應當進觀白骨,一心靜定,諦觀眉間,想皮肉裂開,見白骨如爪大,的的分明。次當以心向上,裂開皮肉,即見額骨及髮際骨,凝然而開,即見骨相。復觀頂骨,亦見皮肉脫落,髑髏骨出。復當定心,從頭向下想,皮肉皆隨心漸漸剝落,至足皮肉既脫,但見骨人,節節相拄,端坐不動。行者爾時即定心諦觀,此骨從因緣生,依因指骨,以拄足骨;依因足骨,以拄踝骨;依因踝骨,以拄𨄔骨;依因𨄔骨,以拄膝骨;依因膝骨,以拄髀骨;依因髀骨,以拄臗骨;依因臗骨,以拄腰骨;依因腰骨,以拄脊骨;依因脊骨,以拄肋骨。復因脊骨,以拄項骨;依因項骨,以拄頷骨;依因頷骨,以拄牙齒。上有髑髏,復因項骨,以拄肩骨;依因肩骨,以拄臂骨;依因臂骨,以拄腕骨;依因腕骨,以拄掌骨;依因掌骨,以拄指骨。如是展轉相依,有三百六十骨,一一諦觀,知大知小,知強知輭,共相依假,是中無主無我,何者是身﹖見出入息,但是風氣,亦復非身非我,觀受觀心,乃至觀法,悉知虛誑,無主無我。作此觀已,即破我見;憍慢五欲,亦皆除滅。爾時復當定心,從頭至足,從足至頭,循身諦觀,深鍊白骨,乃經百千許徧,骨人筋骨既盡,骨色如珂如貝,深觀不已,即見骨上,白光煜爚。見是相已,即當諦觀眉間,當觀時,亦見白光焴焴,悉來趣心。

行者不取相,但定心眉間,若心恬然,任運自住,善根開發,即於眉間,見八色光明,旋轉而出,徧照十方,皆悉明淨。

八色者,謂地水火風,青黃赤白,普照大地。見地色如黃白淨地,見水色如淵中澄清之水,見火色如無煙薪清淨之火,見風色如無塵清風,見青色如金精山,見黃色如簷蔔華,見赤色如春朝霞,見白色如珂雪。隨是色相,悉有光耀,雖復見色分明,而無形質可得。此色超勝,非世所有。是相發時,行者心定安隱,喜樂無量,不可文載也。

行者復當從頭至足,深鍊骨人,還復攝心,諦觀於額,住心緣中,復見八色光明,旋轉而出。如是次第定心觀髮際,頂、兩耳孔,眉骨、眼骨、鼻口齒頷骨,頸項骨,從上至下,三百六十諸骨諸節,悉見八色光明,旋轉而出。行者攝心轉細,從頭至足,從足至頭,觀此骨人,悉見徧身放光,普照一切,悉皆明淨。

若是菩薩大士,咸於光中,見諸佛像。若行人善根劣弱,乃至四禪,方得見諸佛像。行者既光明照耀,定心喜樂,倍上所得,是名證初背捨相。所以者何﹖內骨人未滅故,故名內有色相,見外八種光明,及欲界不淨境故,故言以是不淨心觀外色。外色有二種︰如欲界不淨是不淨外色。八種清淨之色,是出世間色界之色,故名外色。行者見內外不淨色故,背捨欲界,心不喜樂;見八種淨色故,即知根本初禪,無明暗蔽,虛誑不實,境界粗劣,即能棄捨,心不染著。故論言︰背是淨潔五欲,離是著心,故名背捨。

復次,如《摩訶衍》中說︰初禪一背捨。當知背捨,即是無漏初禪。若是初禪,即便具有五支之義。今當分別︰如行者從初不淨觀來,乃至鍊骨人奴,即是觀禪欲界定相。次攝心眉間,泯然定住,即是觀禪未到地相。八種光明,旋轉而出,覺此八色,昔所未見,心大驚悟,即是觀禪覺支之相。分別八色,其相各異,非世所有,即是觀支。慶心踊躍,即是喜支。恬憺之法,怡悅娛心,即是樂支。雖覩此色,無顛倒想,三昧不動,即是一心支。今略事分別此無漏觀禪五支之相。當知與上,根本、特勝、通明中五支,條然有異。

二背捨者,壞內色滅內色相,不壞外色,不滅外色相,以是不淨心觀外色,是第二背捨。所以者何﹖行者於初背捨中,骨人放光既徧,今欲入二禪內淨故,壞滅內骨人,取盡,欲界見思未斷故,猶觀外白骨不淨之相,故云︰以是不淨心觀外色。今明修證,行者於初背捨後,心中不受覺觀動亂,諦觀內身骨人,虛假不實,內外空疎,專取壞散磨滅之相。如是觀時,漸漸見於骨人,腐爛碎壞,猶如塵粉,散滅歸空,不見內色。是時但攝心入定,緣外光明,及與不淨,一心緣中,不受觀覺,於後內心,豁然明淨,三昧正受,與大喜俱發,即見八種光明,照從內淨,出明十方,倍勝於上。既證內法大喜光明,即知根本二禪,虛誑粗劣,厭背不著,故名背捨,亦名無漏第二禪。是中具有四支,推尋可見。

三淨背捨、身作證者,如《摩訶衍》中說︰緣淨故淨,徧身受樂,故名身作證。所以者何﹖行者欲入是三背捨,於二背捨後,心即不受,觀外不淨,悉皆壞盡散滅,無有遺餘。亦不受大喜勇動,但攝心諦觀,八色光耀之相,取是相已,入深三昧。鍊此八色,極令明淨,住心緣中,即泯然入定。定發之時,與樂俱生,見外八色光明,清淨皎潔,猶如妙寶光色,各隨其想,昱晃明照,徧滿諸方,外徹清淨,外色照心,心即明淨,樂漸增長,徧滿身中,舉體怡悅。既證此法,背捨根本,心不樂著,是則略說,證淨背捨相。亦名無漏三禪。是中具足五支,深思可見。乃至四禪淨色,亦復如是,皆淨背捨所攝。但以無徧身樂為異耳。

問曰︰若爾,從初背捨來,悉有淨色,何故今方說為淨背捨耶﹖答曰︰是中應用四義分別︰一者不淨不淨,二者不淨淨,三者淨不淨,四者淨淨。不淨不淨者,如欲界三十六物之身,性相已是不淨,不淨觀力,更見此身,脇脹膿爛,青瘀臭處,此則不淨中,更見不淨。不淨淨者,如白骨本是不淨之體,諦心觀之,膏膩既盡,如珂如貝,白光焴爍,此則不淨中淨也。淨中不淨者,從初背捨來,雖有淨光,但此光明,有三種不淨因緣︰一者出處不淨,謂從骨人出也。二者所照不淨,謂照外境也。三者光體未被鍊,故不淨,譬如金不被鍊,滓穢未盡,光色不淨。以是因緣,初禪雖有光明,不名緣淨故淨。二禪雖無白骨光,從內淨而出,猶照外不淨,而未被鍊,及大喜故,亦得名為緣淨。今言淨淨者,八色光明,本是淨色,今於此地,又離三種不淨,故淨言淨淨。亦名緣淨故淨。既淨義具足,所以說為淨背捨也。

四虛空背捨者,行者於欲界後,已除自身皮肉不淨之色。初背捨後,已滅內身白骨之色。二背捨後,已卻外一切不淨之色,唯有八種淨色,至第四禪。此八種色皆依心住。譬如幻色,依幻心住,若心捨色,色即謝滅,一心緣空,與空相應,即入無邊虛空處。此明滅色方便,異於前也。證虛空處定,義如前說。

行者欲入虛空背捨,當先入空定,空定即是背捨之初門。背捨色緣無色故,凡夫人入此定,名為無色。佛弟子入此定,深心一向不迴,是名背捨。云何名深心﹖善修奢摩他故。云何名一向不迴﹖於此定中,善修毗婆舍那、空無相、無作、無願故,能捨根本著心,即不退沒,輪轉生死,故名一向不迴。

復次,佛弟子當入無色定時,即有八聖種觀,如癰瘡等,四種對治觀故,即能厭背無色之法,無常等,四種正觀故,即破無色假實二倒,能發無漏八聖種觀行方法,並如前離虛空定,修識定時說。但彼欲離虛空故,方修八聖種。今行人即入虛空定時,即修八聖種,雖住定中,而不著虛空定,故名背捨也。五識處、六無所有處、七非有想非無想處,背捨亦當如是,一一分別。

八滅受想背捨者,背滅受想,諸心心數法,是名滅受想背捨。所以者何﹖諸佛弟子,厭患散亂心故,入定休息,似涅槃法,安著身中,故名身證。行者修是滅受想背捨,必須滅非想,陰、界、入,及諸心數法。云何滅﹖是非想中,雖無粗煩惱,而具足四陰、二入、三界,十種細心數法,謂(一)受,(二)想,(三)行,(四)觸,(五)思,(六)欲,(七)解,(八)念,(九)定,(十)慧。云何為受﹖所謂識受。云何為想﹖所謂識想。云何為行﹖所謂法行。云何為觸﹖所謂意觸。云何為思﹖所謂法思。云何為欲﹖謂入出定。云何為解﹖所謂法解。云何為念﹖謂念於三昧。云何為定﹖謂心如法住。云何為慧﹖謂慧根慧身,及無色愛,無明掉慢,心不相應諸行等,苦集法,和合因緣,則有非想。前於非想背捨中,雖知是事,不著非想,故名背捨。而未滅諸心數法,今行者欲入滅受想背捨故,必須不受非想,一心緣真,絕陰界入,則非想陰入界滅,一切諸行因緣悉滅,受滅乃至慧滅,愛無明等諸煩惱滅,一切心數法滅,一切非心數亦滅,是名不與凡夫共,非是世法。若能如是觀者,是名滅受想,以能觀真之受想,滅非想苦集之受想。今行者欲入滅受想之背捨,復須深知能觀真之受想,亦非究竟寂靜,即捨能觀之定受慧想,捨此緣真定慧二心,故云︰背滅受想,諸心數法。譬如以後聲止前聲,前聲既息,即後聲亦如是。能除受想既息,因此心與滅法相應。滅法持心,寂然無所知覺,故云身證想受滅。此定中既無心識,若欲出入,但聽本要期長短也。

第五分別趣道之相,行者修八背捨入道,有三種不同︰

一者,先用背捨,破遮道法,後則具足修習勝處,乃至超越三昧,事理二觀具足,方發真無漏,證三乘道。

二者,若修八背捨時,是人厭離生死,欲速得解脫,是時徧修,緣諦真觀等。即於八背捨中,發真無漏,證三乘道,亦名具足八解脫也。當知此人,未必具下五種法門。問曰︰若爾,此人未得九次第定,云何已得受八解脫之名﹖答曰︰是義應作四句分別︰一者自有九次第定、非解脫。自有是解脫、非次第定。自有次第定,亦是解脫。自有非次第定、非解脫,而是八背捨。

三者,若人厭離生死心重,但證初背捨時,即深觀四諦真定之理,無漏若發,便於此地入金剛三昧,證三乘道。當知是人亦復未必具上七種背捨。菩薩摩訶薩心如虛空,無所取捨,以方便力,善修背捨,具足成就一切佛法,度脫眾生。當知背捨,即是菩薩摩訶衍。

〔參考資料〕 《長阿含經》卷十〈大緣方便經〉;《俱舍論》卷二十九;《中阿含》卷二十四〈大因經〉;《集異門足論》卷十八;《品類足論》卷七;《雜阿毗曇心論》卷七;《阿毗曇甘露味論》卷下〈雜定品〉;《顯揚聖教論》卷四;《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三;《法界次第初門》卷中(上);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上卷〈印度の部〉第二編。


大智度論

一百卷。印度‧龍樹造,後秦‧鳩摩羅什譯。詳稱《摩訶般若波羅蜜經釋論》,又稱《摩訶般若釋論》、《大慧度經集要》、《大智度經論》,簡稱《智度論》、《大論》、《智論》、《釋論》。收在《大正藏》第二十五冊。係《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大品般若經》)的註釋書,與《百論》、《中論》、《十二門論》等三論合稱四論。

譯者鳩摩羅什(344~413,一說350~409)是龍樹系佛教的宣揚者,弘始三年(401)被後秦‧姚興迎入長安後,應姚興之請,致力於經論的翻譯。弘始六年(404)譯出《摩訶般若波羅蜜經》,翌年譯出該經最具權威的註釋書(即本書)。

本書卷首有僧叡的序,序云(大正25‧57b)︰「經本既定,乃出此釋論,論之略本有十萬偈,偈有三十二字,并三百二十萬言,楚夏既乖,又有煩簡之異,三分除二,得此百卷,於大智三十萬言,玄章婉旨,朗然可見。」卷末的附記亦云︰「論初三十四卷,解釋一品,是全論具本。二品以下法師略之,取其要足以開釋文意而已,不復備其廣釋,得此百卷,若盡出之,將十倍於此。」即謂本書僅全譯龍樹原作之前三十四卷(相當於《大品般若經》之初品),三十四卷以下,因國人好簡之故,羅什將它作適當的節譯,而成為現行的一百卷本。若將原論全部譯出,則篇幅將達現行本的十倍。

翻譯本論之際,佛教界正盛行《般若經》的研究,且諸說紛紜,待本論一出,諸說頓息。自南北朝至隋、初唐,華北地區特別盛行本論的研究,甚且形成學派。本論的內容涵蓋甚廣,無論哲理、歷史、地理,乃至僧團的實踐法規,皆有詳述。其所引用之經論遍及大小乘,如原始佛教聖典、部派佛教諸論書,及早期大乘佛教之《法華經》、《華嚴經》等,故本書亦成為研究印度大乘佛教興起時代的重要資料,甚至可視為大乘佛教的百科全書,對中國、日本的佛教學者有很大的影響。

目前本書的梵文本尚未被發現,但歐美、印度的學術界已陸續有人將漢譯本(部分)譯成法文、英文與德文。並視之為大乘佛教的淵藪,而加以研究。其中,比利時神父拉莫特(E. Lamotte)對此書的研究與法文翻譯(前三十四卷),尤為國際學術界所推重。此外,自敦煌及新疆所挖掘出的古寫本,題有「摩訶般若波羅蜜優婆提舍」等字,以此古本與現行本相較,則知現行本中有不少脫誤之處。

註釋書有慧影《大智度論疏》二十四卷、僧侃《大智度論疏》十四卷、曇影《大智度論疏》十五卷、慧遠《大智度論抄》二十卷、僧肇《大智度論抄》八卷等。

自1975年以後,台灣佛學界研究本論者,漸有其人。游祥洲多次開設《大智度論》研習班,作育不少學子。中文標點本在印順標點之後,也曾風行一時。此外,郭忠生在《諦觀》雜誌上所連載的有關拉莫特法文相關作品的中譯,對台灣學術界也有若干啟發與激盪。1992年印順口述、昭慧記錄的《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出版,此書可視為印順對近代學者之「大智度論研究」的總評。該文提要請參閱附二。

◎附一︰李安〈大智度論〉(摘錄自《中國佛教》第三冊)

一百卷。龍樹造,姚秦‧弘始四年(402)夏,鳩摩羅什於長安逍遙園中西明閣上創譯,至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乃訖(見《大智度論記》和《開元釋教錄》)。收在《大正藏》第二十五冊。此論是解釋《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也稱《大品般若》,即一再翻譯過的《放光般若》、《光讚般若》和後來唐‧玄奘譯的《大般若經》第二分)的論著。首緣起第一,略述佛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的因緣。繼釋經初品中如是我聞一時第二,乃至釋初品中信持無三毒第五十二,是為釋〈序品〉第一。順次以下釋〈報應品〉(即〈奉鉢品〉)第二,乃至釋〈囑累品〉第九十,是為釋摩訶衍(大乘)論。般若波羅蜜,摩訶衍一義,但名字異(論卷四十六)。摩訶衍空般若波羅蜜亦空,空又一故(卷五十二)所以《大智度論》釋般若也就是釋摩訶衍論。《龍樹論》說他著有《優婆提舍》(論議)十萬頌,這種體裁是解釋經文並加以發揮的,可能就是指的《大智度論》。

羅什譯《大智度論》不久,又兼譯《大品般若》,首先對舊譯用原文作了訂正,以後又據《大智度論》再次改動經文,並從經本楷定論義。如於《大品般若》品目名稱的確定,就是以釋論精神作依據,對《卮》、《放光》的品目有所整理改定,把〈序品〉之外的各品都改動了,一方面對舊本略有開合,另一方面改定了一些品名。在改定中還可以看出貫徹龍樹釋論的精神之處。最明顯的要算第七品。羅什名這品為〈三假名〉(法假、受假、名假),而《放光》名為〈行品〉,《光讚》名為〈分別空品〉,玄奘譯的《大般若經‧二分》又標〈善現(須菩提)品〉,都不能像羅什用「三假」一名那樣能表現出這一品的主要內容。三假不僅是這一品的中心,也是全經的中心,在龍樹看來,般若的整個精神就在以假成空,以假顯空。主要以三假貫徹於般若的全體,從而構成空觀。《大智度論》對般若學的重要於此可見。

此論的譯本一百卷,尚非全譯。僧叡在〈大智釋論序〉中說︰「論之略本有十萬偈,偈有三十二字,並三百二十萬言。胡夏既乖,又有繁簡之異,三分除二,得此百卷,於大智三十萬言,玄章婉旨朗然可見。」只有論的初品三十四卷解釋經文初品的一品,是全譯出的。二品以下,羅什認為華人喜簡,不習慣於繁瑣議論,只略取其要,以釋經文大意,不再備譯廣釋,仍有一百卷。因為經文初品主要闡述名相事數,恰是二百多年來中國佛學家一直搞不清楚的問題,詳譯出來,原原本本地加以解釋,就可適應學者研究的要求;至於其餘闡明義理部分,簡化一些也無妨,因此刪節不少,三分除二。

此論的體裁,〈大智釋論序〉中說︰「其為論也,初辭擬之,必標眾異以盡美;卒成之終,則舉無執以盡善。」就是說光舉出對法相的各種不同解釋,以此為盡美;最後歸結為無相,實相,以此為盡善。這種方法在論的初分尤為明顯。

龍樹所著的《大智度論》等書中,大小乘的最初交涉,歷歷可見。

(1)龍樹所講的空,是般若波羅蜜的中道實相,以二諦相即來解釋實相,從真諦來看是空,從俗諦來看是有,既看到空,也看到非空,同時又不著兩邊,於是便成為非有(空)非非有(非空)的中道,即般若波羅蜜。所以論第十八卷中說︰「若人入此三門,則知佛法義不相違背,能知是事即是波羅蜜力,於一切法無所罣礙。若不得般若波羅蜜法,入阿毗曇門則墮有中,若入空門則墮無中,若入蜫勒門則墮有無中。」可見龍樹所主張的是中道實相。

(2)此論性質本非毗曇,當時大乘無獨立毗曇,其分別法相所資自必取諸小乘。不同小乘的意義而同小乘的體例。《智論》於小乘毗曇引文不下三十餘處。

(3)大乘小乘對舉,境行果三法法皆對。大小乘有以境為對的︰聲聞乘多說眾生空,佛乘說眾生空法空(卷四)。聲聞中無犍闥婆城喻,有種種無常喻;色如眾沫,受如泡,想如野馬,行如芭蕉,識如幻等(卷六)。大小乘有以行為對的︰阿毗曇義中,是空解脫門緣苦諦攝五眾,無相解脫門緣一法所謂數緣盡,無作解脫門緣三諦攝五眾。摩訶衍義中是三解脫門緣諸法實相,以是三解脫門觀世間即是涅槃(卷二十)。大小乘有以果為對的︰聲聞極大思維所斷結生分住分滅分三時斷;佛則不爾,一生分時盡斷。聲聞人見諦所斷結使生時斷、思惟所斷三時滅;佛則見諦所斷思惟所斷無異。聲聞人初入聖道時,入時與達時異;佛則一心中亦入亦達。聲聞人有二種解脫︰煩惱解脫、少障解脫;佛有一切煩惱解脫,亦有一切法障解脫。佛自然得智慧,諸聲聞人隨教道行得(卷二十四)。

(4)小乘也說大乘慈,以樂與眾生故。《增一阿含》中說有五功德;慈心於「摩訶衍經」處處說其功德,如《明網菩薩經》中說菩薩處眾生中行三十二種惡,漸漸增廣轉成大悲(卷二十)。

(5)大乘不離小乘。三十七品,三三昧等皆聲聞法,菩薩用三十七品到涅槃城,用三三昧入城三門,而以四禪、四空、四無量、八背捨、八勝處、九次第定、十一切處試心知得柔軟自在,隨後能入。

(6)般若必以空為用。佛法中不可得空,於諸法無所礙;因是不可得空,說一切佛法十二部經,譬如虛空,本無所有,而一切物皆依其長成(卷二十五)。

(7)同一事而有二種意義。般若有二種︰(一)與諸天聲聞菩薩共說,(二)與十住具足菩薩說(卷三十四)。無所得有二種︰(一)所求不如意名無所得,(二)實相無決定名無所得(卷十八)。

(8)備舉兩端。諸佛二種說法︰先分別諸法,後說畢竟空(卷二十六)。法亦有二種︰一者三藏十二部法聚,二者三學聖道解脫涅槃法義(卷二十二)。觀相有二種︰一者觀一切法有相,地重水濕風動火揚。二者觀一切法無相,和合因緣生無自性(卷十八)。菩薩行有二種︰一者觀一切法自性本空,二者從不捨離一切眾生(參照歐陽漸的〈大智度論初品序〉)。

《大智度論》於釋義中,繁徵博引,保存了許多已散佚而有價值的論議。如羅睺羅的《讚般若偈》二十一頌,對般若性德的各方面描寫得很徹底,特別第四頌把佛、般若、涅槃統一起來,認為是「三則一相,其實無有異」。又第十六頌︰「言說為世俗,憐憫一切故,假名說諸法,雖說而不說。」提出說而不說,把俗諦和真諦統一了起來。

《蜫勒論》失傳難考,《智論》卷十八謂其中有隨相門、對治門等種種諸門。隨相謂︰「但說自淨其意,則知諸心數法已說;但說四念處,當知已說四正勤等餘門。何以故﹖同相同緣故。對治門如但說四顛倒,當知已有四念處義,譬如說藥已知其病,說病已知其藥。」由此可推知《蜫勒論》門的一般體例。

龍樹的《大智度論》、《中論》、《十二門論》和提婆的《百論》這四部論,構成一個完整的體系,各論之間有著內在的聯繫。如僧叡在〈中論序〉中說︰「百論治外以閑邪,斯文袪內以流滯,大智釋論之淵博,十二門觀之精詣,尋斯四者,真若日月入懷,無不朗然鑒徹矣!」在〈大智釋論序〉裏,僧叡更詳細地說到這一組織的內在關係︰「釋所不盡,則立論以明之;論其未辨,則寄折中以定之。使靈篇無難喻之章,千載悟作者之旨,信若人之功矣。」就是說《智論》是依經作釋,解釋不能完全窮盡義理,因而立論以明之。「論」指《中論》、《十二門論》,《智論》所沒有完全講清楚的,《中論》等則以「折中」(即中道)的思想予以決定。換句話說,三論全部歸宿於中道。

後來隋‧吉藏創立三論宗,弘揚關河三論,不把《大智度論》列入,也是因為「秦人好簡」,就把百卷大部的《智論》除外,而四論的整個學說體系不算完備,實為可惜。

東晉‧慧遠曾把《智論》節抄成二十卷的略本,在〈大智論抄序〉中說︰「輙依經立本,繫以問論,正其位分使類各有屬。謹與同止諸僧共別撰以為集要,凡二十卷,雖不足增暉聖典,庶無大謬。」這也是為的適應華人好簡的習慣,可惜僅存載在《出三藏記集》中的序文而已。註《智論》的書有南北朝時蜀地潼州遷善寺沙門釋慧影抄撰的《大智度論疏》,但已殘佚,僅存第一、第六、第十五、第十七與第二十四卷,也不完全。

◎附二︰印順述‧昭慧記《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提要

本文之作,算是對近世學界質疑《大智度論》作者問題的一個總回應。

《大智度論》(以下簡稱《智論》),是《摩訶般若波羅蜜經》的釋論,目前梵本無存,僅有漢文譯本,為鳩摩羅什(Kumarajīva)所譯。

《智論》作者,向來傳是龍樹(Nagar-juna)。但是近代學者如比利時的Lamotte,日本的干潟龍祥、平川彰和加藤純章,對此定論或則否定,或則修正。否定者如Lamotte,認為《智論》並非龍樹所作,而係某一西北印度說一切有部而轉學大乘之學者所造。修正者如干潟龍祥,雖仍肯定《智論》為龍樹所作,但是以為鳩摩羅什在漢譯過程中已有所增修。加藤純章甚至認為︰作者不但不是龍樹,而且很可能來過西域,在此完成;羅什也參與此一著作。這些觀點,詳見於下列論文︰

(1)Lamotte著‧郭忠生譯《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諦觀》第六十二期,1990年七月,97~179頁)。

(2)干潟龍祥著《大智度論の作者について》(《印度學佛教學研究》第七卷第一號,昭和三十三年十二月,1~12頁)。

(3)平川彰著《十住毗婆沙論の著者について》(《印度學佛教學研究》第五卷第二號,昭和三十二年三月,176~181頁)。

(4)加藤純章著‧宏音譯《大智度論的世界》(《諦觀》第五十二期,1988年元月,1~47頁)。

對於龍樹造論的古說,學者們不同程度的否定性結論,我覺得值得商榷。審視其論議,往往未能把握論典的特色,未曾考量翻譯的過程,所以錯誤層出不窮。但八六老僧,已是衰病餘生,不能完成寫作的心願了!虧得昭慧法師願意發心,所以特為他提供些資料,敘說些我的意見,由他整理,寫出,發表,以盡中國佛弟子應盡的一分責任!

本文從論典的著作與翻譯兩條線索,將這些錯誤指陳出來,而達成與諸學者不同的結論︰贊成龍樹造論的古說,否認羅什增修甚或參與造論的說法。

第一章分四節,談《智論》翻譯的相關問題。第一節先從古代佛典漢譯的程序談起。古代的譯經,是集體事業;口譯、筆受,各有其人。是故若因《智論》內文有些疑似非龍樹原文,就想像為羅什之所「加筆改變」,那是對譯經程序太過隔閡了。《智論》之筆受者為僧叡等,譯本縱有增修,也斷非出自羅什手筆,這是可以肯定的。

第二節針對《智論》廣本「千卷」的傳說,及學者進一步的重重誤解,提出辨正。我以為︰一切誤解,源於對「經論會編而成百卷,論文實有七十卷」以及「一般釋論,皆先廣而後略」此二事實之忽略。《智論》二品以下,確是「三分除二」的略譯;廣本則約有一三六卷,絕無「千有餘卷」之可能。

第三節針對干潟龍祥的「羅什加筆」之說,提出不同看法。《智論》中許多「秦言」、「天竺語法」之類按語,固非本論之原文,卻也絕非羅什個人獨出心裁的增益,而是古代譯經者為便於國人閱讀而夾註名相的慣例。而且這些夾註,也不是羅什「加筆」,而是僧叡等所附加上去的。

第四節述介《智論》的口譯者鳩摩羅什與筆受者僧叡。羅什向莎車王子學習大乘,這有罽賓大乘佛法的學統;明乎此,則對羅什大乘學之傳承與其漢譯《智論》之事,當不會感覺離奇。僧叡有文學素養,玄理之悟性亦高,但他對事相的分辨,往往失之粗糙,所以會有《智論》「千有餘卷」的誤傳。此外,他在《智論》譯文方面,名相用語也往往前後不一,這種情形,出在同一論本上,是不太理想的。

第二章分八節以證明古說──《智論》確為龍樹所造。第一節先宏觀《智論》對佛法的根本立場︰諸佛以無量方便力,為種種眾生說種種法門。無智則由此開展種種異說而互不相容;有智則於一切法門,莫不能知諸法實相。論主本此立場以出入諸家,包容異說而抉擇深義,其中所涉,涵括當時全印各學派的一切法門,絕不止於說一切有部義。

此下兩節,分析《智論》對當時部派論義的看法。第二節「《大智度論》與毗曇門」,分成二項,論其與說一切有部及犢子部的關聯。在說一切有部方面,《智論》名相大抵採取《品類足論》的說法;對主流學派的《發智》、《大毗婆沙》論義,常是採取嚴厲批判的態度,反而傾向非主流的西方師或外國師。由此肯定作者決非由正統有部之迦濕彌羅師而轉入大乘。在犢子部方面,《智論》取其以五法藏攝一切法之說;而「不可說」或「受假施設」亦源於犢子部義,只是後者單約「我」而說,《智論》則通約「我、法」而論。故平川彰以為《十住毗婆沙論》採五法藏說,而《智論》卻採批判立場,兩論立場相違,由此而對兩論作者同為龍樹之說審慎存疑,這可說是一種誤解。

第三節分述《智論》取空門之「法空」義,而揀別方廣道人的惡取空,取蜫勒門論(優波提舍)之釋經方法。此二門皆與大眾部思想有關,且論主又採大眾部之佛陀觀等思想。由此可知︰Lamotte認為論主「對大眾部表現出無言之輕蔑,而在其著作中未置一詞」,由此推定他可能為西北印說一切有部之比丘,殊屬不當。

第四節論「三藏與四藏」,說一切有部不立雜藏,而對偈頌與傳說,採保留態度。由此看出《智論》充分引用偈頌傳說以為佛法定量之風格,與有部截然不同;亦知 Lamotte將《智論》所引當作是「說一切有部之雜藏」,為一大錯誤。《智論》所引結集律藏內容,採自有部之《十誦律》,故論主應是從有部《十誦律》系而非從採取《根有律》之迦濕彌羅系出家。

第五節將佛教的「中國」與「邊地」定義作一述介。釋尊所不曾遊化之地區,即為「邊地」或「弊生處」。干潟龍祥以為︰《智論》將南印文化大國安陀羅(Andhra)作為「弊生處」,顯係羅什面對中華文化國之豪奢生活而作此稱。這其實是不知「邊地」定義而引起的誤解。以此證往什「加筆」是不成的。

第六節「南天竺與北天竺」。Lamotte以為《智論》偏好採用北天竺的傳說故事,以此推論作者為西北印學者。其實此類傳說,往往為一切部派之所共有,人名、地名則依部派流傳而容或不同。而《智論》所引本生、譬喻,普及全印,雖於北印地區極為熟悉,卻絕不限於述北天竺事,反而與南印度有密切關係-從其對南印四十二字母之解說可知。是故對於《智論》作者是「案達羅王朝時南印度人龍樹」之古說,應予以信賴。

第七節「《大智度論》與大乘經論」,先針對平川彰所提《十住毗婆沙論》與《智論》之「五種異議」加以分析,以證明二論作者同為一人,毌須「存疑」。其次,由於龍樹高壽,故《智論》引述弟子提婆(Āryadeva)及再傳弟子羅睺羅(Rāhulabhadra)之作品,亦非絕無可能。末後對Lamotte列舉《智論》所引大乘經之資料稍事更正,並附帶一提早期大乘經中之「如來藏」思想,其集出年代,並不晚於龍樹。

最後在第八節,述介龍樹其人其事。其前期著作,如《中論》等,重在遮破異執,並開顯三乘不二之深觀;後期著作如《智論》等,則依不二深觀廣明菩薩大行。二者風格不同,並不能據此以斷定《智論》作者絕非《中論》作者;Lamotte卻有如此結論,未免過於輕率。

至於《智論》不為印、藏後期中觀學派諸師所知,這是由於龍樹學一度中衰的緣故,不能以此證明《智論》非龍樹所造。

而經論原文,在流傳中每不免有所增刪,但《智論》無其他版本可資比較,也就無從決定;但這決非等於鳩摩羅什之所加筆。

《大智度論》對千餘年來的中國佛學,影響極其深遠。早年研讀斯論,曾將相關論義,分別類集,對本論用心不少。也曾有意依此寫就專篇,說明龍樹對佛法的完整看法,但因時間不充分,這一心願未能完成。

外國學者對《智論》作者的看法,我近來才透過期刊譯文而得悉其詳。他們能突破語文障礙,而研究這部僅存漢譯的大乘重要論典,其資料蒐羅之豐,其用力之勤,皆殊為難得。我雖完全不同意他們的論點,卻因此一增上緣而促成本文的撰述,少分達成早年的心願。這只能說是「因緣不可思議」吧!

〔參考資料〕 《出三藏記集》卷二、卷八、卷十;《法經錄》卷五;《大唐內典錄》卷三、卷五;《續高僧傳》卷十二。


六妙法門

一卷。隋‧智顗述。又稱《修禪六妙門》、《六妙門禪法》,略稱《六妙門》。收在《大正藏》第四十六冊。全書主要在闡示天台三種止觀中的不定止觀法門。為智顗應尚書令毛喜之請,於金陵瓦官寺所說。自光大元年(567)至太建七年(575),歷經八年而講說完成。

書中初解「妙門」名義,妙者滅諦涅槃義,門者能通義,妙門有數息、隨息、止心、修觀、還、淨六法,故名六妙門。次述此六妙門有歷別對諸禪、次第相生、隨便宜、隨對治、相攝、通別、旋轉、觀心、圓觀、證相十門,並一一加以解說。玆依該書所述,略釋如次︰

(1)歷別對諸禪六妙門︰明三乘歷別諸禪。先以「數息」為妙門,出生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最後於非非想定覺知此非涅槃,得三乘道。以「隨息」為妙門,出生知息出等十六特勝,不著非想定得涅槃。以「止」為妙門,發地、水、虛空、金沙、金剛等五輪,證盡智無生智入涅槃。以「修觀」為妙門,出生九想、八念、十想、八背捨、八勝處、十一切處、九次第定、師子奮迅三昧、超越三昧、練禪十四變化心、三明六通及八解脫,滅受想入涅槃。以「還」為妙門,出生空無想無作、三十七品、十二因緣,修中道正觀入涅槃。以「淨」為妙門,出生九種大禪,得大菩提果。

(2)次第相生六妙門︰數息等六法各分別修證,次第相生發三乘無漏慧。

(3)隨便宜六妙門︰次第不簡,隨機宜一一用妙門。

(4)隨對治六妙門︰三乘行者依此法,對治報障、煩惱障等一切障。

(5)相攝六妙門︰分自體相攝及巧修六門二種,六門自體各具六妙,若巧修一法,其他五門自然出生。

(6)通別六妙門︰凡夫外道二乘菩薩通修此法,因解慧不同故果報有別。

(7)旋轉六妙門︰前六門為二乘菩薩等共行之法,即依從假入空觀得慧眼一切智,菩薩進而修從空出假觀,起旋轉,得法眼道種智。

(8)觀心六妙門︰約觀心明六妙門,大根性人不由次第,可直觀心性。

(9)圓觀六妙門︰於數息門觀一心,見一切心一切法,觀一法見一切法一切心,乃至如是修其他五妙門,遂開佛知見。

(10)證相六妙門︰分別六門證相,證分次第證、互證、旋轉證、圓頓證四種,十門之前二門是次第證,第三至第六門為互證,第七門屬旋轉證,八、九二門乃圓頓證。圓證相有相似證相、真實證相二種。真實證相又分別對、通對二種。通對更分初、中、究竟三證。得一念相應慧而妙覺現前者,即究竟證。

本書之註疏,有《文句》一卷(撰者不詳)。

〔參考資料〕 《隋智者大師別傳》;《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一之二;《佛祖統紀》卷六、卷二十五;《新編諸宗教藏總錄》卷三;《東域傳燈目錄》卷下。



三學(戒、定、慧)之一。為梵語sumādhi(三昧、三摩地)或dhyāna(禪那)的意譯。可分為二︰

(1)心所之一︰即令心專注於一對象而不散亂的精神作用,俱舍宗以之為十大地法之一,唯識宗以之為五別境之一。

(2)指由修行或由業報而得的定︰俱舍宗將此大別為「有心定」、「無心定」兩種。「無心定」又分為無想定及滅盡定。無想定,指凡夫及外道誤認無想狀態為真涅槃而修習之定;滅盡定,指聖者將定之境地作為無餘涅槃界之靜,而修習之定。

「有心定」則有四靜慮及四無色定等八定;各有生、定二種。「定」是因,「生」是果。定之四靜慮、四無色是在欲界散地等次第斷下地煩惱而修得的定心,因之生色界四靜慮天、四無色天者,名為生靜慮。各定靜慮有其前方便的近分定,即近定的準備階段。相對於此,四靜慮、四無色定稱為根本定。近分定中,初靜慮的近分稱為未至定,故近分定有七。此外,初靜慮與第二靜慮的近分定中間之階段,稱中間靜慮或中間定;修習此定得生於大梵天。

以上八根本、七近分、未至、中間諸定,總為定之體。依其與尋(粗分別,即尋求推度,為粗雜的精神作用)、伺(細分別,即伺察思惟,為深細的精神作用)之相應情形而區分為三︰(1)未至定與初靜慮之有尋有伺三摩地,(2)中間定之無尋唯伺三摩地,(3)第二靜慮以上之無尋無伺三摩地。

由其性質,可分為味定、淨定、無漏定等三定。味定,與貪煩惱相應而起,愛著於定。淨定,與有漏的善心相應而起。無漏定,聖者依之而得無漏智。又味定無近分定、未至定,淨定有八根本、七近分、未至、中間諸定,無漏定有未至定、中間定、四本靜慮定、三無色定。

定之名稱種類極多,《俱舍論光記》卷六舉三摩地、三摩 鉢底、三摩呬多等三名;《唯識了義燈》卷五(本)出七名︰(1)三摩呬多(samāhita),譯為等引。(2)三摩地、三昧(samādhi),譯為等持。(3)三摩鉢底(samā-patti),譯為等至。(4)馱那演那、禪那、禪(dhyāna),譯為靜慮。(5)質多翳迦阿羯羅多(cittaikāgratā),譯為心一境性。(6)奢摩他(śamatha),譯為止。(7)現法樂住(dṛiṣṭa-dharma-sukha-vihāra)。

《法界次第》卷下載,禪有世間禪(有漏定)、出世間禪(無漏定)。世間禪,凡夫所行之禪,即根本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出世間禪復有二種︰

(1)出世間禪︰又名二乘共禪,指六妙門、十六特勝、通明、九想、十想、八背捨、八勝處、十一切處、練禪、十四變化、願智、頂禪、無諍三昧、三三昧、師子奮迅、超越三昧、三明、六通等。

(2)出世間上上禪︰又名不共禪;如自性等九種大禪,首楞嚴等百八三昧,諸佛、不動等百二十三昧等。

其他如佛陀說法之前,先行入定觀機觀法,此則為化他說法所入之定。至於禪宗的禪坐、天台宗的四種三昧、密宗之瑜伽觀行等,此均為為自己出離而修的定。又《瑜伽師地論》的九種五百靜慮,《清淨道論》的六十七種三摩跋提等亦皆屬於定。

關於修定,《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一載,入定之加行有九種︰(1)相應加行,(2)串習加行,(3)不緩加行,(4)無倒加行,(5)應時加行,(6)解了加行,(7)無厭足加行,(8)不捨軛加行,(9)正加行。修習九種加行,能令心速疾得定。若次第修習了相作意、勝解作意、加行究竟果作意等七種作意,得證入初靜慮地。在將證入前,身體可能會產生八種生理現象,即動、癢、輕、重、冷、暖、澀、滑等八觸,修行者不須驚恐。又修定者宜遠離(1)怯弱,(2)蓋覆,(3)尋思,(4)自舉等四種障。

◎附一︰水野弘元《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第七章(摘錄)

(一)定的語義與種類︰如果依戒來調整身心,接著就會產生統一心的定。為了得到定,而要調身、調息、調心,也就是調整身體、呼吸與精神,這可說是廣義的戒。

〔四禪定〕 原始經典中對定的定義說明,以及三學中的定學、八正道中的正定等內容,全部都是在說四禪定。因為它是定中最基本的部分。關於四禪定,自原始佛教以來,有一種定型的說明,現依巴利文表示如下︰
「(初禪)離諸欲,離諸不善法,有尋,有伺,離生喜樂,具足初禪。(第二禪)尋與伺皆止息,內心淨,心統一,無尋無伺,定生喜樂,具足二禪。(第三禪)捨離喜心,依捨而住,有念有正知,受身之樂,『有捨有念而樂往』具足第三禪。(第四禪)斷盡苦樂,已滅喜憂,故不苦不樂。依捨而念乃清淨,具足第四禪。」

〔種種定〕 所謂定是指精神的安靜統一,但心靜的方法有種種程度之不同,普通人日常心靜的欲界定,並不是真正的精神統一;真的精神統一稱為根本定,是屬於色界定及無色界定。四禪定是色界定的根本定;色界定若進而安靜、接近無念無想的狀態,則稱無色界定。(中略)

〔四無色定〕 總之,色界、無色界是指禪定中之心的狀態,就如色界被區別為四禪,無色界也被區別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四階段,這是表示漸漸安靜的狀態。

〔表示禪定的用語〕 表示禪定的用語有如下種種︰


samādhi 定、定意、三昧、三摩地、等持
、正受
dhyāna,jhāna 禪、禪那、靜慮、思惟修
samāpatti 定、三摩鉢底、等至
śamatha,samatha 止、奢摩他
cittaikāgratā,cittekaggatā 心一境性
yoga 瑜伽


其中,samādhi是指一般最廣義的定,包含有漏世間定、無漏出世間定、有心定、無心定、三界諸定全部。dhyāna則只包含色界四禪定,不包含欲界、無色界的定,兼含有漏、無漏。samāpatti只包含根本定的色界、無色界定,不包含欲界定,兼含有漏、無漏。四禪四無色定(八定)及加上滅盡定的九次第定,都是samāpatti(等至)。

śamatha常與vipaśyanā,vipassanā(觀、毗鉢舍那)並用,常被稱為止觀。「止」是內心止寂的狀態,常含於無色界定;「觀」是指觀察的智慧,常見於欲界、色界。色界第四禪稱止觀均等,是指止與觀平均適度存在,並可得到悟、神通等智慧,為最理想的禪定。

cittaikāgratā是指心集中於一點,意指精神統一(concentration)。

yoga是佛教以前婆羅門教所說的精神統一,與佛教的禪定相同。原始佛教以來,此字即被視為禪定之意,後來使用更為頻繁,如稱瑜伽行、瑜伽師等。

除此之外,意指禪定的用語,尚有samā-hita(三摩呬多、等引、入定)、samāpanna(三摩半那、根本定)、現法樂住(dṛṣṭadharma-sukhavihara,diṭṭhadhamma-sukhavihāra)等。

〔禪宗的禪〕 中國和日本禪宗的禪與印度的dhyana(禪那)不同,它不只是三學中的定學及波羅蜜中的禪波羅蜜,而是意指三學全體及六波羅蜜全體統合的內容。因為禪不只是指心的統一靜寂,而是會有開悟的智慧。禪的目的在於見性、心地開明,這也就表示禪是追求悟的智慧。禪宗的禪不是dhyāna。(中略)

(二)禪定修行的方法︰依據以上所說,可知禪與定,有種種不同的說法。關於禪定的修習法,原始經典中即有種種紀錄,到了部派佛教,整理得更為詳細。

〔四十業處〕 據巴利佛教所說,禪定時修習觀法的對象稱業處(kammaṭṭhāna),共有四十種業處。其中有很多都是原始經典所不提的,重點在順應禪定者的性格,選擇最適宜精神統一的對象,或依照禪定的進展而改變對象。總之,依此四十業處,則可以獲得四禪與四無色定。四十業處略如下列︰


十遍處(十一切入)︰地、水、火、風、青
、黃、赤、白、光明、虛空。
十不淨想︰膨脹、青瘀、膿爛、斷壞、食殘
、散亂、斬斫離散、血塗、蟲臭、骸骨。
十隨念︰佛、法、僧、戒、捨(施)、天、
死、身、安般(出入息)、寂止。
四梵住(四無量心)︰慈、悲、喜、捨。
四無色︰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
非想非非想處。
食厭想、界差別。


〔業處與性格的關係〕 性格有(1)貪行(2)瞋行(3)癡行(4)尋行(散亂的)(5)信行(6)覺行(理性的)等六種區別。


貪行者……十不淨想、身念
 瞋行者……四梵住、四色遍處(青、黃、赤
、白)
癡行者、尋行者……安般念(數息觀)
信行者……最初之六隨念(佛、法、僧、戒
、施、天)
覺行者……死念、寂止念、食厭想、界差別
一切性格者……六遍處、四無色


原始經典中亦提及業處與界地的關係,但此處暫不贅述。

〔五停心觀與五門禪〕 其次,說一有部整理禪定觀法的對象,依照每一個人的性格,提出五停心觀及五門禪的修行法。五停心觀略如下列︰
 (1)不淨觀(十不淨觀)……………貪行者
 (2)慈悲觀(慈悲喜捨)……………瞋行者
 (3)因緣觀(十二緣起觀)…………癡行者
 (4)界差別觀(肉體構成四大觀)…我見者
 (5)數息觀(出入息觀)…………散亂心者

〔五門禪〕 是以念佛觀代替上列(4)界差別觀。所謂念佛觀,適合一切性格者,可使其心清淨。

〔二十五方便〕 在天台教學裏,依據止觀而提出二十五方便,為禪定修習的預備手段。二十五方便,即具五緣(具備持戒清淨、衣食具足、閑居靜處、息諸緣務、近善知識等五緣)、訶五欲(訶斥色、聲、香、味、觸五欲)、棄五蓋(捨棄妨礙禪定的貪欲、瞋恚、昏沈睡眠、掉悔、疑五蓋)、調五事(調節食、睡眠、身、息、心五事)、行五法(實踐欲、精進、念、巧慧、一心等五法)。

(三)禪定修習的目的︰為什麼要修習禪定呢﹖佛教以為是要使心統一,並能以明鏡止水般的心,觀察諸法實相,獲得正確的智慧;使心空明,俾得採取適切的判斷及迅速確實的處置。總之,禪定的目的在依定得慧,並且對「慧」加以活用。

關於定的功德,巴利佛教提出如下五種︰

(1)得現法樂住︰有助於身心的樂住健康。此即禪被視為安樂法門、健康法之原由。

(2)得觀(毗鉢舍那)︰即得到悟的智慧(漏盡智)。

(3)得神通︰即得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天眼通(有情死生通)等五神通。

(4)生於勝有(殊勝幸福的色與無色界)︰此為外教之想法。

(5)得滅盡定(nirodha-samāpatti)︰這是唯有聖者才可得的清淨無心定,在非想非非想處定之上。其他還有種種功德,在此不贅述。較特別的有,《阿含經》中所提的慈悲觀功德。

〔慈悲觀的十一種功德〕(1)臥安,(2)覺安,(3)不見惡夢,(4)為人所愛,(5)為非人(鬼神畜類等)所愛,(6)眾神守護,(7)不為火、毒、刀所害,(8)迅速入定,(9)臉色明朗,(10)臨終不昏迷,(11)即使不開悟,至少可生於梵天界。

(四)由定入慧的修道法︰為了能由定入慧,《阿含經》中曾提到這兩方面的修道法,即五蘊觀、四諦觀、三三昧(空、無相、無願,亦稱三解脫門)、八解脫(八背捨)、八勝處(八除入)等。

◎附二︰印順《佛法概論》第十八章第二節
〔離欲與定〕 依戒生定,是在三業清淨的基礎,修得清淨的禪定(三昧、瑜伽等大同小異),為內心體驗必要的修養法。印度從奧義書以來,已極其流行。釋尊參學時,也曾學過。佛雖不滿於一般的禪,但從引發真慧來說,不能不說是方便;所以在佛法的德行中,還是有此一著。習定的方法,儘可不同,但大抵調身、調息、調心,使精神集中而歸於平靜。這有一重要事實,即修習禪定,必以離欲為先。如貪戀一般的現實生活,那是不能得定的。換言之,非鄙視──輕視現實生活,而傾向於內心──身心的理想生活不可。厭人間,欣天國;厭此間,慕他方,都可以得定的。禪定的本質,不外乎厭此欣彼,厭塵欲而欣心樂。由於禪定的離欲,所以初下手時,先「呵五欲」──對於微妙的色、聲、香、味、觸,認識他的過患而厭棄他,尤其是男女欲。三界中的欲界,側重於五欲及性欲,非離這物欲與性欲,即不能得定,不能生色界天,色界是沒有這些欲的。所以如不能依定發慧,那末厭離物欲,厭離男女欲,專心修定,即是外道的天行。印度一般的出家者,即是這樣的。佛法的出家生活,也即適應這一類根性。

禪定必須離欲,欲到底是什麼呢﹖微妙的五欲,不過是誘發情欲的因緣。內心一向受著環境的誘惑,所以呵責五欲。欲是習以成性,隨境染著的貪欲。所以說︰「欲我知汝本,意以思想生,若我不思汝,而汝則不生」(《法句經》)。《雜含經》(卷四十八‧一二八六經)說︰「非世間眾事,是則之為欲。心法馳覺想,是名士夫欲。」佛法的修定離欲,重於內心煩惱的調伏,並非拒絕世間一切。否則,守護根門,遠離五欲,會同於外道波羅奢那的堵塞聰明了(《雜含》卷十一‧二八二經)。人類有眼等五根,即不能不受用五境;生存人間,即不能不衣食資生。所以佛法的離欲,不是拒絕這些,是淨化自心而適當的──合於社會情況,合於身心需要而受用這些,不為環境的愛著而牽轉。所以《雜含》(卷二十一‧五六四經)說「三斷」,有「以食斷食」;《中含》〈漏盡經〉說「七斷」,有「從用(資生具)斷」。特別是釋尊自身的生活,可作確切的證明。釋尊的生活,不但是糞掃衣,也有名貴的金縷衣;不但是粗食,也有百味食;不但樹下坐,也住高樓重閣;不但獨住山林,也常與四眾共住。佛雖如此,還是被稱為少欲、知足、無事、寂靜(《中含》〈箭毛經〉)。這可見問題在內心;不繫戀於環境,不追逐於塵欲,那末隨緣適量的享受,無不是少欲知足。反之,如貪欲熾盛,那即使遠離人間,粗衣惡食,也算不得少欲,離欲(參《雜含》卷十三‧三0九經)。同樣的,如說女人為男人的戒垢──男人為女人的戒垢,而戒垢實是內心的情欲。所以犯淫戒,也不像理學者那樣重視肉體的貞操。有比丘因淫欲心重,將生殖器割去。佛呵責他︰當斷的──貪欲不斷,不該斷的倒斷了!然而,人類生而有男女根,淫欲不是生死根本,佛法的出家眾,為什麼要嚴格禁絕,不像對於衣食資生的相對節制呢﹖這可以說︰衣食是無情的,雖與社會有關,但比較容易的自由控制。男女的牽制,繫縛力特別強;在男女相互佔有的社會結構中,苦痛是無法避免的,實是障道的因緣。在當時的社會中,適應當時的出家制,所以徹底戒絕男女的淫欲。如人間為北俱羅洲式的,依此而向出世,男女問題也許會像衣食一樣的解決了。大乘淨土中,有菩薩僧而沒有出家眾,即是這社會理想的實現!

一般的禪定,也有觀慧,如厭此欣彼的「六行觀」;又如四無色的「唯心觀」;「不淨觀」與「九想觀」等,都可從定中去修習,也可修此來得定,但這不一定能解脫。佛法常說依定發慧,所依的定不必是極深的,多少能集中精神就可以了。所以不得「根本定」的,或但得「未到定」的,但是一念相應「電光喻定」的,都可以引發勝義慧,離煩惱而得解脫。如「慧解脫阿羅漢」,不得禪定,但對於生死的解脫,已切實做到。否則,定心愈深,愈陶醉於深定的內樂中,即愈對佛法不相應。如因定而生最高或頂好的世界,也不能解脫,反而是「八難」的一難。佛法修定而不重定,是毫無疑問的。偏於禪定的,必厭離塵境而陶醉于內心。久而久之,生活必流於忽略世間的現實生活,思想必落於神我型的唯心論。佛法是緣起論,從現實經驗的有情著手。立足於心色依存的緣起論,有自他和樂的僧制,這不是傾向獨善,唯心者的境界。後期佛法的唯心論,與禪師瑜伽師結不解緣,這是有他發展的必然性的。禪定,要遠離物欲與男女欲,但不知定境也同樣的是貪欲。《中含》〈苦陰經〉中,論到「五欲」,主要的是物質佔有欲。論到「色」,即是男女互相佔有的淫欲。論到「覺」,即四禪定的定相應受。經中一一說明他的味著,過患與出離;禪定以離物欲及性欲為主,而不知禪定也還是無明貪欲的產物。這對於專談「受用」的學者,是怎樣適當的教授!

〔定與神通〕 佛教的聖者,如「慧解脫阿羅漢」,雖究竟解脫,還是沒有神通的。反之,外道得根本定的也有五通。依禪定而發神通,這是印度一般所公認的。神境通、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五通,是禪定所引發的,常人所不能的超常經驗。這究竟神奇到什麼程度,姑且不談;總之,精神集中的禪師,身心能有某些超常經驗,這是不成問題的。這不是佛法的特色,不能獲得正覺的解脫,是外道所共有的。古代宗教的神祕傳說,與有人利用這些神祕現象,號召人民作軍事的叛變,這都是事實。佛法所重的是漏盡通,即自覺煩惱的清淨。佛弟子能深入禪定的,即有此五通,佛也不許他們利用這些來傳佈佛法,更不許利用來招搖名利。非特殊情形,不能隨便表現。如有虛偽報道,為佛法的大妄語戒,敕令逐出僧團。神通,對於社會,對於自己的危險性,惟有釋尊才能深刻理會得。那些以神祕來號召傳佈佛法的,真是我佛罪人!

〔參考資料〕 印順《修定──修心與唯心、祕密乘》;覺音《清淨道論》;陳健民述‧無憂子譯《佛教禪定》(Buddhist Meditation)。


淨覺

(一)唐代北宗僧︰生卒年、鄉貫均不詳。俗姓韋。大足元年(701)師事北宗神秀。神秀入寂之後,禮謁弘忍座下之玄賾為師,並嗣其法。其後,住持長安大安國寺。曾以玄賾所撰《楞伽人法志》為據而撰《楞伽師資記》一書,闡明北宗禪之法系,並以神秀一系為禪宗正統。此外,又著有《注般若心經》。(參閱附錄一)

(二)(992~1064)北宋僧。霅川(浙江吳興縣)人。俗姓姜。名仁岳,字寂靜。號潛夫,敕賜淨覺。嘗師事開元寺行先。復從遵擇悟學律。後入四明知禮之門十餘年,究天台教觀。時,天台宗內適有山家、山外之論爭。師助知禮,弘闡山家派學說。然,其後因不滿知禮之說法,乃改投遵式門下,駁難知禮。世稱後山外、雜傳派。歷住昭慶、石壁、靈芝、慧安、清修諸寺。後移居永嘉,致力於教化世人,推展淨土教義。晚年住鄉里之祥符寺。著有《十不二門文心解》、《楞嚴經集解熏聞記》等。(參閱附錄二)

◎附一︰王維〈大唐大安國寺故大德淨覺師塔銘(摘錄自《全唐文》卷三二七)

光宅真空,心王之四履;建功無旱,法將之萬勝;故大塊群籟,無弦出法化之聲;恆沙眾形(闕二字),為寶嚴之色。至如六師兆亂,四諦徂征,開甘露狹小之門,出臭煙朽故之宅,踞寶床而搖白拂,徐誘草菴,沃金瓶而繫素繒,遂登蓮座。足使天口雄辯,刮語燒書,河目大儒,掊仁擊義,斯為究竟,孰不歸依。

禪師法名淨覺,俗姓韋氏,孝和皇帝庶人之弟也。中宗之時,後宮用事,女謁寖盛,主柄潛移,戚里之親,同分珪組,屬籍之外,亦綰銀黃,況乎天倫,將議封拜,促上方令鑄印,命尚書使備策,詰朝而五土開國,信宿而駟馬朝天。禪師嘆曰︰昔我大師,尚以菩提釋位,今我小子,欲以恩澤為侯。仁遠乎哉,行之即是。裂裳裹足以宵遁,乞食餬口以兼行。入太行山,削髮受具,尋某禪師故蘭若居焉。猛虎舐足,毒蛇熏體,山神獻果,天女散花,澹爾宴安,曾無喜懼。

先有涸泉枯柏,至是布葉跳波。東魏神泉,應焚香而忽湧;北天眾果,候飛錫而還生。禪枝必復之徵,法水再興之象。聞東京有賾大師,乃脫履戶前,摳衣坐下。天資義性,半字敵於多聞;宿植聖胎,一瞬超於累劫。九次第定,乘風雲而不留;三解脫門,揭日月而常照。雪山童子,不顧芭蕉之身。雲地比邱,欲成甘蔗之種。

大師委運,遂廣化緣。海澄而龍額珠明,雷震而象牙花發。外家公主,長跪獻衣,薦紳先生,卻行擁篲。乞言於無說,請益於又損。天池杯水,遍含秋月之輝,草葉樹根,皆霑宿雨之潤。不窺世典,門人與宣父中分;不受人爵,廩食與封君相比。至於律儀細行,周密護持,經典深宗,毫釐剖析,窮其二翼,即入佛乘,趣得一毛,亦成僧寶。

於是同凡現疾,處順將終,忽謂眾人,有疑皆問,我於是夜,當入無餘。開口萬言,音和水鳥,踴身七樹,光映天人,如蹔出行,泯然趺坐。以某載月日歸大寂滅,某月日遷神於少陵原赤谷蘭若,香油細㲲,用以荼毗,合璧連珠,為之葬具。城門至於谷口,幡蓋相連;法侶之與都人,縞素相半。叩膺拔髮,灑水坌塵,升堂入室之徒,數踰七十;破山澍海之哭,聲振三千。則有僧某乙尼某乙故惠莊某氏,某郡主賢者某乙等,各在眾中,共為上首,或行如白雪,或名亞紅蓮,或為勝鬘夫人,或稱毗邪居士,二空法外,何處進求﹖七覺分中,誰當決釋﹖猶衣舍利,冀獲菩提,身塔不出虎溪,淚碑有同羊峴,表心成相,相非離於真如。敘德以言,言豈著於文字。(下略)

◎附二︰牟宗三《佛性與般若》下冊第二分第五章(摘錄)

淨覺仁岳居知禮門下十餘年,當時亦曾助其師辯論別理隨緣問題與消伏三用問題,並辯破慶昭門人咸潤之非《妙宗鈔》,述色心不二之旨以示之,且評他師昧於究竟蝮躉六即之義。然彼實不能領納其師之義解,亦只是學語而已。故一旦因與廣智辯觀心觀佛問題,求決於師,師示以約心觀佛之談,謂據乎心性觀彼依正,便不悅而去,盡背所宗。當初為《妙宗鈔》辯護,今則請其師「潛修前鈔,不使外聞」。師徒二人遂有十諫、解謗、雪謗之往覆辯論。此不只是《妙宗鈔》中三身壽量問題,乃關乎山家之全部義理。彼初斥咸潤不明色心不二之旨,實則彼之不明亦同於咸潤也。彼初斥他師昧於究竟蝮躉六即之義,實則彼亦昧而不解也。然則理毒性惡、一念三千、三諦、事理、修性、體用等義,彼皆未能有諦解也。彼之背叛,其思路仍與前山外同,仍歸於華嚴宗之思路。(中略)

淨覺之背叛完全由於不契《妙宗鈔》。《妙宗鈔》是知禮晚年之作品,其中並無若何特別新主張,只不過就智者《觀無量壽佛經疏》作進一步之闡釋,此種闡釋即名曰《妙宗鈔》。闡釋之最詳而又富義理趣味者在釋六即。《疏》文以六即釋佛字,《鈔》進而對於《疏》文再作詳釋。六即本天台章疏所常見,處處皆可見到。知禮之《鈔》釋亦不過是天台之舊義,其中各種義理背景皆不出其《指要鈔》。寂光有相、蛣蜣究竟、生身即尊特諸義,只不過隨解說圓教自然說到,並無甚難解處,而竟成為淨覺仁岳背叛之藉口,豈不可怪﹖淨覺之背叛實不在其不了解「寂光有相」等三義,乃在其對於天台教義全部不了解也。是故諸如三千、三諦、事理、權實、體用、互具、別圓、六即諸基本義理,淨覺所解皆歸于別教之思路,是則乃墬陷,非進昇也,對於圓實根本未有了悟也。豈在「寂光有相」等口實乎﹖自淨覺背叛後,初學天台者,皆以為淨覺之說「易曉,於四明之學或歎為難,或謗為非」。實則並非四明之學為難,乃實在天台教義根本非初學者所能把握也。延續至南宋,將近百餘年,可觀、宗印、善月始出而正式破淨覺,天台教義得以持續而不墬。

〔參考資料〕 (二)《佛祖統紀》卷八、卷二十一、卷二十五;《釋門正統》卷五;《四明仁岳異說叢書》;《淨土聖賢錄》。


通明禪

禪定的一種。指阿羅漢等聖者所修的四禪、四無色、滅盡定等九次第定。《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十以下曾述及此一禪法,但未列其名,天台智顗以前之北地禪師修得此禪,始名通明禪。「通明禪」一稱,其義有二,(1)謂修此禪定時,先通觀息、色、心三事,故稱通;此定明淨,開心眼,觀一達三,徹見無礙,故稱明。(2)修此禪定可得神境、天眼、天耳、他心、宿住、漏盡等六通,又得宿命、天眼、漏盡等三明,故稱通明。此中,第二義係因中說果而得名,即餘禪亦發通明,但不及此禪利疾,故唯此禪稱為通明禪。

此禪修證之相,即(1)初禪,斷離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等五蓋,具覺、觀、喜、安、定等五支,視息、色、心三事如泡沫之相。(2)二禪時,離五蓋,具喜、安、定三支,視三事如同浮雲之相。(3)三禪時,離五蓋,具念、捨、慧、安、定五支,視三事如影相。(4)四禪時,離五蓋,具念、捨、不苦不樂、定四支,視三事如鏡像。(5)於空處定,滅盡三事,見皆空。(6)於識處定,滅其空而緣識。(7)於無所有處定,滅其識而緣無所有。(8)於非想非非想定,滅其無所有而緣非想非非想。(9)於滅盡定,滅非想非非想等三種受想,身證滅受想之法。

此通明禪與諸餘禪相較時,此禪法與根本禪之法相迥殊,與十六特勝之名目全不相關,與背捨勝處之觀行方法條然有別。即此禪定之觀法深細精巧,較十六特勝殊勝,但未具無漏得解、廣大對治之用,故較九想、八背等為劣。

〔參考資料〕 《摩訶止觀》卷九(上);《次第禪門》卷八;《法界次第》卷上;《摩訶止觀復真鈔》卷五。


彌勒菩薩所問本願經

一卷。西晉‧竺法護譯於太安二年(303)。又稱《彌勒菩薩本願經》、《彌勒雜經》、《彌勒本願經》、《彌勒問本願經》、《彌勒菩薩所問經》。收在《大正藏》第十二冊。據諸經錄所示,本經共有三譯,即︰(1)西晉‧竺法護譯本,亦即今本;(2)東晉‧祇多蜜所譯《彌勒所問本願經》(已佚);(3)《彌勒菩薩所問會》,即《大寶積經》第四十二會,係唐‧菩提流志譯。

本經旨在敘述欲成正覺之菩薩之所行。前半是佛對彌勒列舉菩薩所行,後半是佛對阿難說示佛之因行。經題所謂的「本願」,係指菩薩之發意修行。又,經中應彌勒菩薩所問︰菩薩行何法可離諸惡道,而不墮惡知識﹖佛乃提出十種法,即︰(1)寂靜平等之道意;(2)住於空後,以方便分別諸所見;(3)於大悲、空與一切法不生分別;(4)持戒、無疑、處阿蘭若、住正見;(5)立德、不求他人長短,反省自身所行、樂法、救他人;(6)無慳貪、除鉍心、無愚癡、如意虛空、住空法;(7)七菩提分;(8)八正道分;(9)九次第定;(10)十種三昧。

〔參考資料〕 《歷代三寶紀》卷六、卷七;《出三藏記集》卷二;《開元釋教錄》卷三、卷十一、卷十四。



佛教的重要修持法。「禪」為「禪那」(dhyana)的簡稱,音譯又作馱衍那,意譯靜慮、思惟修、棄惡。《法界次第》卷上之(下)云(大正46‧671b)︰「禪是西土之音,此翻棄惡,能棄欲界五蓋等一切諸惡,故云棄惡。或翻功德叢林,或翻思惟修。」或謂dhyāna的音譯為禪,意譯為定,梵漢合稱為「禪定」。

禪的起源,可遠溯自印度古奧義書時代。印度的聖者,由於氣候與環境的關係,常在森林樹下靜坐瞑想,此種靜坐瞑想即稱為禪那。在西元前五世紀前後,婆羅門、佛教、耆那教皆以靜坐瞑想為修持方法,而佛教更以禪作為統一心境、斷除煩惱、求達涅槃之重要方法。

印度早期佛教中,八正道之一的正定,或三學中的定學、四禪等,均以禪為修持的首要法門。大乘佛教興起之後,禪的修持遂從自利轉為利他,而成為菩薩行的六波羅蜜之一。及至傳到中國,禪更由一種僅止於修持的方法,發展成為具有獨特思想意義的宗派,此即菩提達磨所傳「教外別傳,不立文字」的禪宗。唐代有牛頭禪、北宗禪、南宗禪等流派,其後並影響及於繪畫、茶道、建築等。

關於禪的種類,《法界次第》卷下分為世間禪、出世間禪。世間禪是根本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為凡夫所行之禪。出世間禪又分為出世間禪、出世間上上禪二者。前者為二乘之共禪,後者為菩薩之不共禪。《注維摩經》卷九謂,禪有大乘禪、小乘禪、凡夫禪三種。宗密在《禪源諸詮集都序》內,分示禪有外道禪、凡夫禪、小乘禪、大乘禪、最上乘禪(如來清淨禪)五種。

在中國,有關禪定的經典譯出甚多。譬如後漢‧安世高首先譯出的《大安般守意經》;其後有東晉‧佛陀跋陀羅譯出《達磨多羅禪經》;後秦‧鳩摩羅什又譯《坐禪三昧經》。此類禪經,大多收在《大正藏》第十五冊內。

◎附一︰張澄基《什麼是佛法》(摘錄)

禪定非佛法中所僅有,印度教及中國的道教,對禪定也都有極深刻的了解和精博的成就。在佛法中解說禪定和智慧的書籍,真是汗牛充棟,這裡只能極概括的向各位介紹,作一個開端。

人類心識的六大病態,雖然其表相與功用,皆互不相同,可是他們卻都有著一個共同的特性︰那就是這六大病態,都是「顫動性的」、「動作性的」和「進行性的」。我想用英文來幫助說明一下︰那是Vibrating,Actingand Progressing 。

「思想」在英文中有很多不同的字,例如Thought、Reflection、Consideration、Thinking……等等。在這些字裡面,我認為Thinking這個動名詞,頗能描寫人類思想的動作性和進行性。在動詞Think後面加了一個ing,使人直接的感覺到思想的流動相。這個波動式的思想流續相,是心識病態的基本相狀。唯有用禪定的方法,去平息這個波動的心流,才能開始談到轉「識」成「智」。人類的流動心識,經過一番平靜的鍛鍊後,就會發生許多質的、和相的變化。以禪定的力量作基礎,再加上抉擇慧,就能漸次伏滅心識的六大病態。普通人的心識是波動的,但入禪定時的心識卻是平靜的。(中略)

禪定原祇是一種特殊的心理和生理現象,並無任何神祕怪誕之處。常人的心理和生理,有其相互的關聯,及相互的影響和作用,自成一套。禪定的心理和生理,也自成一套。不過若以普通人的眼光來看禪定,便認為特殊罷了!

這種特殊的心理、生理狀態,有許多不同的名詞,例如︰「靜慮」、「禪定」、「止」、「瑜伽」等等。每個名詞,都著重在描寫此一特殊心理、生理現象的某一方面。梵文裡所用的Samādhi(三摩地),即是描述禪定的專門名詞之一。現在參照佛法、印度教、中國的道教中關於禪定的敘述解釋,試對「禪定」作如下的定義︰
「禪定是一種特殊的心理生理狀態。在這種狀態下,心理方面的顯著現象,是心注一境,無波動式妄念起伏的現象。生理方面的顯著現象,是呼吸作用,血液循環,和心臟跳動的緩慢、微細,以至於絕對的停止。」

據佛學家們的研究所得︰深的禪定現象,大都是呼吸停止,和心臟跳動停止的。於解釋人身之生理結構,認為消化系統、呼吸系統、循環系統、排泄系統等等,都是為了支持神經系統的作用而設的。神經系統,也祇是為了做精神(或心識)活動的依靠(緣)而已。在入定時,心識已幾乎停止其活動,其時神經系統已不必忙碌地工作去支持它,那麼為了支持神經系統而設的循環系統、呼吸系統和心臟跳動等作用,都變成多餘的了,根本不需要的了!明白了這個道理,對於入定時呼吸停止、心臟停跳等現象,也就不會大驚小怪,或發生淺視的懷疑態度了。

禪定為克治人類心識(思想)六大病態的一種方法,現更進一步向各位簡單介紹禪定的境界及重要的修法。

禪定的三步境界
禪定的境界,在修行的過程中是逐漸改變的。大體講來,可以分為三個階段,或三種境界。

(一)
修定的人,如果精進的話,不需好久,就會覺得在修定的時候,妄念特別多,比平常不修定的時候,還要多許多。同時煩惱特盛,心不能安。這是一般人要遭遇到的第一步境界。這種現象是好的,是進步不是退步。要曉得普通人的妄念,正如瀑流一樣,從不減少,不過在未修定時,自己不察覺罷了。

妄念的瀑流,是一個非常可怕,非常頑固,非常不易調伏的東西。妄念流祇有在修定有了相當進步時,才能覺到,才能覺察出每個妄念的起滅(一個完整的思潮的生滅相)。據說定力較好的修行者能覺察到︰在持一遍觀世音心咒(即嗡嘛呢叭咪吽)時有十個以上的妄念生滅,可見妄念的存在,正像瀑流一樣。《解深密經》上說︰「阿賴耶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怨彼分別執為我。」

足證在我們的潛伏心識中,一切妄念種子的持續不斷,是像瀑流一樣的洶湧澎湃!

(二)
禪定之第二步境界,茲姑且名之為「虛幻境界」。這種虛幻境界,在有些人易顯,有些人卻不易顯。由於生理及心理上此時已皆有變更,所以產生了一般所謂的「幻相」或「幻境」。有些人在定中看見光明,看見夜色,看見佛相、人相、山河大地,以及種種的境界色相。如果此時心生執著,如貪戀某一種景色或感覺,就會出毛病,也就是普通所謂「著魔」。讓我來給各位講一個有趣的故事,這個故事是一位修行很有成就的西藏喇嘛親口講他所經噥一段事實。

有一天,他在定中看見一個蜘蛛,起初很小;後來越來越大,每坐(禪定打坐)必見。起初這蜘蛛離他有四五尺遠,後來越來越近,靠近了他的面孔。最後他看見這個蜘蛛張大了口要咬他,他非常恐怖,於是就唸咒,想用咒力去降伏它,但是毫無結果。於是他就又作慈悲觀,發願以菩提心,來超度這個孽畜,可是這個蜘蛛,還是不走!他困惱恐怖,不能再繼續修下去,只得將一切經過,一五一十地,全都告訴了師傅。

師傅問他道︰「你現在準備怎麼辦呢﹖」

他說︰「我準備明天它再出現時,用刀把它殺死!」

師傅說︰「你先不要忙。等明天蜘蛛出現時,你用筆在他的肚子上畫一個十字,後天再殺死它也不遲。」

他於是遵照師傅的話,在蜘蛛出現時,用筆在蜘蛛肚上,畫了一個十字。

當他回報師傅,說已經照辦了時,師傅對他說︰「把你的褲帶鬆了,看看你肚子上,有甚麼東西﹖」

他脫下衣服一看,原來肚皮上,有一個自己畫的十字!

總之,修定的人,所經驗到的種種境界,形形色色,一言難盡。這種種因心理、生理變化而引起的幻相,倘能以般若慧觀照,知其實不存在,就會冰消瓦解;但若執著幻境,以為真實,就會出毛病!

(三)
禪定之第三步境界︰修定的人,如不怕妄念煩惱的干擾,不執著幻境的真實,繼續努力,把身心調勻後,定力自然漸次增長,進入第三境界──入正定的境界。

此時妄念不生,心注一境,氣息微細或停止,次第產生「樂」、「明」、「無念」的境界來。心理、生理都已經有了根本的變化,已經與凡人不同了。得定以後,人們原有的六種心識病態,漸次消除,那時輕安自在,智慧自然生長;修行人憑藉定力願力,百尺竿頭,更進一步發揮般若現觀,趨入無分別智,則圓滿佛性,將豁然顯露。

禪定的實際修法
以上概括地,將禪定的三步境界,講了一下。現略述禪定之實際修法。一般人每每將打坐和禪定連在一起,其實盤膝打坐,僅不過是禪定修法中的一種而已。禪定的修法,種類極多,現在只將較重要的六種禪定修法,簡單地介紹一下,作為一個引子。各位如果有興趣的話,可以依此引子,作進一步之研究及實踐。

那六種禪定修法呢﹖
第一、依專注修禪定
專注修禪定,就是以心專緣一處而修定。這專緣的一處,可以是外境的某一點,也可以是內身的某一點。例如道教通常之習定方法,在專守身上之某一竅。大致說來,心緣外境,如緣鼻前十六指處一點,或觀面前的木、石等,出毛病的機會較少,但得定亦較緩。專注自己身內某一點,得定較快,增長覺受亦快,但比較容易出毛病。

第二、依觀想修禪定
例如《觀無量壽經》裡所講的十六觀,和密宗的壇城觀、本尊觀,都是屬於這種觀想修定法的。前面所講的專注修定,是一種較硬性的觀法,專集中於一點,很多人不能夠辦到;因為把一個習慣於流放奔馳的心流,硬繫於一點不動,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觀想則比較放開一些。觀想是要主宰地去訓練這個心,叫心的動、靜都操之在我。這句話,有許多人恐怕不會同意,也不了解,他們一定懷疑︰「心是我自己的,我們要想什麼就想什麼,要它動就動,要它靜就靜,何必還要訓練呢﹖」其實這些沒有習過禪定的人,根本就不了解制伏此心的困難!這就是實驗的重要了。你非自己親身經暸會,別人是無法使你瞭解的。總之,人頂多祇能部份地操縱自己的心,要全部的操縱自己的心,則非下一番死工夫,是決辦不到的。

在觀想的修定法中,西藏密宗裡面,有觀身內脈輪和壇城的修法,尤能迅速調順心氣,速疾入定。普通人從未用意識連續不斷的「觀想」,或用意識繪畫一物,這種繼續不斷的觀想作用,如能持續,則極易趨入禪定。

第三、依調息修禪定
佛法中之基本修定方法為數息觀。亦即是依調氣而入定的修法。密宗除數息觀外,還有金剛誦、寶瓶氣等修法,道教中也有許多很特別和殊勝的調息修法。柔和的調息法,實為最穩妥之修定方法,亦為佛陀親所倡導之修法。

第四、依念誦修禪定
一心專持一佛號,或一明咒,亦能入定,這也是一個穩妥的法門。同時因一心專持佛名,會和佛的願力相應,得到佛力的加持。這個法門,對於分別心重,妄念熾盛的人,也許稍難有快的感應,但一般說來,仍不失為很殊勝,很穩妥的修禪定方法。

第五、依運動修禪定
定不是死板板的坐著不動。行、住、坐、臥都能入定。因此對某些根器的人講,依運動而入定,也許較打坐還要來得快些。中國道教的太極拳,我認為是一個很好的修定方法。道教裡面還有所謂「一字訣」的,是一種很特別的運動手指而入定的方法。佛典中似乎多有主張依運動而遣除定障的方法,如《達摩易筋經》及密宗中的拳法,但很少主張依運動而入定的。一般說來,依運動而入定,也許不是一個能普遍利益多數人的修法。其得定的深度,恐怕也比較有限。

第六、依心性修禪定
一切修禪定的方便中,這是最高、最深、最難,同時也是最容易的法門了!

人如能明瞭︰本性之外,別無他物,當下一念,如實知自心;則於一切時中,一舉一動中,都能觀心習定。這個定是定慧不二的定,是動靜不二的定,是妄念與菩提、等同一味的定,是無取無捨、不修不整、無處不是、通體活潑的定。

這個定雖是殊勝,但其深淺境界與次第,則頗不相同。真是過了一重山,又是一重山!佛性當下現成,可是圓滿證得此廣大不可思議的佛性,還要繼續不斷的努力和精進!

◎附二︰印順《成佛之道》第三章(摘錄)
頌文︰「欲樂不可著,散亂多眾苦,依慈住淨戒,修定最為樂。」

解說︰現在再說修定福業。有人以為︰布施是積極的利他的善行;持戒僅是克己的消極的德行;修定,這有什麼福善可說呢﹖不知道佛法以「自淨其意」為關捩,而在世間法中,惟有修定才能達成這一目的。凡是德化的政治,德化的宗教,論究到德行的根本,就不能不探究到內心。如儒者以齊家治國平天下為己任,而這非修身不可。「自天子以至於庶人,一是皆以修身為本」,而修身還要從「致知」、「誠意」、「正心」中做去。根本而徹底的問題,在自己的內心。定心清淨而沒有染污的擾亂,這還不能說是善嗎﹖這是更可貴的德行!如大學的「知止而後能定」,到「安而後能得」,便是世間修定福業的內心過程。為什麼要修定﹖理由非常多,但主要是,認為這個罪惡的現實人間,有兩大癥結,非修定不能對治。

(1)「欲樂」︰人類對於物質的欲樂,適合自己情意的色聲香味觸,及男女的欲樂,都是貪戀不捨的。現在的欲樂,躭著不捨。過去的欲樂,念念不忘。未來的欲樂,盲目的追求著。這些欲樂,沒有的苦求不已;得到了,又怕失去;失去了,憂苦得了不得!試想︰人間的一切問題──社會、經濟、政治等一切,那一樣不是為了大家的貪求欲樂而存在。欲樂是「不可著」的,如刀頭的蜜,似乎有味,而不知接著是割舌的苦惱。

(2)「散亂」︰人心是散亂的,比猴子的躁動還厲害若干倍。由於內心的散亂,情意容易衝動,認識不能明確(散亂重的,連世間學都不能了解),自己不能控制自己,一味隨著環境而轉動。散亂為引起顛倒煩惱的有力因素,使人陷溺於多憂「多」「苦」的欲海,不能自拔。修定才能不受欲樂的繫縛,不為散亂所嬈亂,心地奔安定,而有自主的自由。

但修習禪定,不可不先有兩項準備,否則可能會弊多於利。

(1)「依」於「慈」心︰修定,不是為了好奇,不是企圖滿足無限的欲樂,延壽長生,或者為了引發神通來報仇;要存著慈念,就是利樂眾生的意念來修定。有慈心,心地就柔和,容易修習成就。成就了,也不會利用定力通力來嬈亂眾生,如聚眾作亂等。

(2)「住」於「淨戒」︰必須受持淨戒(十善等),身口有善良的德行。如行業不端,修定就會招魔著邪。成就定力,也是邪定,結果是成為魔王眷屬,自害害人。

在未修前,應確信︰在世間法中,「修定」是「最為」安「樂」的。世間樂,莫過於五欲之樂,男女淫樂是最勝了,但比起定樂來,簡直不可比擬。定中的喜樂,徹骨徹髓,「周遍浹洽」,如大雨滂沱,從溝渠到池沼,到處大水遍滿一樣。如能確切信解,修定能引發世間無比的喜樂,那在修習時,就能不繫戀外物的欲樂,持之以恒,不斷不懈的修去。

頌文︰「調攝於三事,心一境名定。漸離於分別,苦樂次第盡。」

解說︰說到修習禪定的方法,不外乎調攝身心。「調」是調伏、調柔,人心如𢤱悷的劣馬,不堪駕御;又如惡性牛,到處踐踏禾稼,必須加一番調練降伏功夫,使心能伏貼溫柔,隨自己的意欲而轉。所以古來有「調馬」,「牧牛」的比喻。調又是調和,身體、呼吸、心念,都要調和到恰好,勿使動亂,才能漸入安定。「攝」是收攝,使心念集中,勿讓他散亂。調攝的對象,有「三事」──身、息、心,如《小止觀》等說。身體要平穩正直,舒適安和,不得隨便動搖,也不使身體有緊張積壓的感覺。閉目,閉口,舌抵上顎,也不可用力。調息──呼吸,要使之漸細漸長,不可有聲,也不可動形,似有似無,但也要漸習而成,不可過急。調心,使心繫念緣中,不散亂,不惛沈,不掉舉,心意集中(歸一)而能平正,自然安定。三者有相互關係,以心為主,在身體正常的安靜中,心息相依,而達定境。

要修習怎樣才算得定呢﹖能達到「心一境」性,就「名」為「定」。定在梵語,是三摩地,意思是等持。等是平正,不高揚掉舉,不低沈惛昧。持是攝持一心,不使散亂。初習定時,繫念一境,頓時妄想紛飛,不易安住。念如繩索,使心常在一境上轉,久之妄念漸息;再進,僅偶爾泛起妄念;久久,能得平等持心,心住一境,如發起身心輕安,就是得定了。

定有種種階段,由淺入深,即平常所說的四禪八定。現在作一部分的說明。

(1)約分別來說──「漸離於分別」︰眾生心都是有分別的,如常人的心念,不是不斷的改變所緣,就是不斷的更易行解。習定的,使心安住一境,念念相續,「安住明顯」──心是極其安定,也非常明了,才能入定。有些人妄念小息,或者惛昧不覺,便以為心無分別了。不知道深入初禪,還是心有分別(不易緣,不易解),還有粗分別的尋(考慮),細分別的伺,所以叫有尋有伺三摩地。初禪到二禪中間,得中間禪,這才不起粗分別,名為無尋有伺三摩地。到二禪,連細分別也沒有了,名無尋無伺三摩地。到此境界,雖有自性分別,不再有概念分別,所以也就不會引發語言了(語言是內心尋伺的聲音化)。到三禪,直覺得內心平等清淨,所以說︰「內等淨,正念正知」,但這是外道所共的,切勿以為心無分別而證得心體本淨了。不過約世間法說,二禪以上,就可說超越尋思的無分別定了。

(2)約情緒來說──「苦樂次第盡」︰在這欲界,有從生理而引發的苦受,從心理引起的憂受。一到初禪,從欲樂煩動而來的憂苦,不會再起了。那時,由於出離欲樂而生起喜樂︰喜是內心的喜悅,樂是(身心的)輕安。到了二禪,雖同樣的有喜樂,但那是「定生喜樂」,不像初得離欲而生的那樣衝動。然喜悅到底是躍動的,所以進入三禪,稱為「離喜妙樂」,喜悅也沒有了。此定的樂受,到達了世間樂的頂點。所以形容極樂,每說「如入第三禪樂」。當然,這是不能與解脫煩惱的「離繫樂」相比的。到第四禪以上,樂受也平息了,惟是一味的平靜的捨受。這比起有衝動性的喜樂來,實在是更高的福樂!

◎附三︰法尊〈略談定學〉(摘錄自《法尊法師佛學論文集》)

佛教法門無量,說之不盡,今約略言之,不出教和證二類,如《俱舍頌》云︰「佛正法有二,以教證為體。」屬于教的佛法,是通常說的經律論三藏;屬於證的佛法是通常說的戒定慧三學。教,是指示學佛的人們如何去修行的方法;證,是學佛的人們依著方法去修行的進程。在這進程中也勢必要先依著戒律才能修定發慧,而後方能斷煩惱、證解脫,乃至成佛。這是佛教中修行的一定途徑。再說修定的人,也必須要知道修定的資糧,如《瑜伽師地論》〈聲聞地〉廣說十三種資糧︰「自他圓滿善法欲,戒根律儀食知量,覺寤正知住善友,聞思無障舍莊嚴。」其中最為主要的是︰嚴持淨戒、少欲知足、遠離憒鬧、制伏欲念、滅除一切虛妄散亂(諸惡尋伺)、學會修定的教授。如果修定的資糧完備,則當找一個環境適宜於修定的所在。先使身心安適(身不能太勞頓,心亦不能有事牽扯,身心若匆遽不寧,絕對沒有辦法修定),入座後,先應調息,使息和柔不躁,不粗不急,身便安靜。身安靜後,令心專注於修定所緣的境。修定所緣境的種類繁多︰有屬勝義諦方面的,如空性、真如、法界、唯識性等等;有屬世俗諦方面的,如不淨觀、持息念、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等。這也有屬於自身以外的,如觀尸陀林中九種不淨及觀清淨佛土中諸佛菩薩依正莊嚴等等;有屬自身以內的,如觀自身三十六種不淨物、出息入息,及修密法所觀之本尊身語意、種子、咒輪、三昧耶相,乃至圓滿次第的安樂智等。總之,修定的人,事先自己選定一種所緣的對象。身安靜後,就應令心專注這種所選定的定境而修定。

初步修定的方法︰或依《瑜伽師地論》〈聲聞地〉所說的九住心的次第,或依《辯中邊論》所說八斷行的次第而修(這兩種次第僅是在說明方面有詳略的不同,其內容是一樣的),進而漸次滅除妄念、散亂、掉舉、昏沉等過失,令心在所緣的境上明了有力地安住。久而久之,其心便能不沉不掉,平等正直,任運地安住了。這是欲界定中最高的境界,即第九住心名等持心。從這個等持心也會發起身心輕安,即成為經論常說的奢摩他,即止觀的止。這奢摩他已超出欲界心,而成為色界定中最低的定,名未到定,又名色界少分作意。這未到定是修世間出世間一切功德的基礎。

從欲界上達色無色定地,未到定是起著過渡橋樑的作用的,而它的前面只有兩條路︰一條是世間道,即四禪四空定,是內道佛弟子和一切外道仙人所共走的;另一條是出世間道,即修四諦十六行相,或人法二種無我的道理,是佛弟子所獨走的。因為其他仙人皆計有我不相信無我的道理,所以也就不能修出世間的道了。修出世間道的方法,散在許多經論中,《俱舍論》〈賢聖品〉中說的也很詳盡,這裏不繁說了。這裏只略說一下內外共趣的世間道的定地過程,因為經論中對世間定往往只列舉其名字,不談修法。

世間禪定,即通常說的四禪四空定(即四種靜慮和四無色定)。這八種定的境界,一個比一個高深,必須先得到低的淺的,才能進修高的深的;而八種定,是指已經修成功的根本定。每一種定在修行的過程中,都有他的加行,即修定的方法。〈聲聞地〉舉出七個作意(就是七個階段,或七個步驟),稱近分定。

修行人在得每一地的根本定時,必須已經斷盡下一地的煩惱,如得到初禪根本定的時候,必已斷了欲界的煩惱。但每一地的煩惱,都不是一下能斷完的,必須先斷粗猛的,漸斷微細的。乃至最後把這一地的煩惱斷完,就叫離了下一地的染,得到上一地的根本定。這每一地的煩惱個數雖然很多,但在斷煩惱的過程中,不是一個一個地斷,而是將每一地的煩惱總為一聚,就其粗細的程度分為九品而漸斷(如貪有九品,嗔也有九品,慢、無明、疑、惡見等也各有九品)。故在一般經論裏說斷每一地的煩惱時,皆有九無間道、九解脫道。這修定的加行過程中說有七個作意,也就是因為必須斷盡下一地煩惱,才能得到上一地的根本定。在斷煩惱的過程中,又有準備、正斷、檢查等工作,所以就分了七個作意。這裏把七個作意的名義解說一下。

第一是了相作意。了相的相,是指所要知道的事情、情形、義理。就修初禪來說,它所要了知的相,是欲界的種種痛苦和初禪的種種快樂的情形。也就是說得了未到定而想進一步修初禪的人,必須先了知欲界的過患(起厭離心)和初禪的功德(起求得心)。由聞思慧的力量,數數思惟這過患與功德而得到的一種明確的認識,所以名叫了相作意。由這個作意的力量,奠定了進修的基礎。但這一個作意,卻屬於下一地所攝。

第二是勝解作意。勝解,就是對於一件事情起了明確而決定的認識。即對於所了知的下地過患和上地功德以修習力確定認知更不可轉,所以稱之為勝解作意。這時就專注於所了知的過失、功德等所緣的境相上,兼修止觀,培養成斷除煩惱的慧力。這個作意,是斷除煩惱的近加行,也就是引生遠離作意的親因,是屬於上一地所攝;如修初禪時的勝解作意即屬初禪攝。

第三是遠離作意。遠離指能斷除下地煩惱的意思,由這作意初能斷除下地的三品粗煩惱,故名遠離。基於勝解作意數數修習決定明確上下地功德過失之相,定慧的力量增強到能斷上三品煩惱的時候,即名遠離作意。因這個作意正能斷除煩惱,所以是真對治道。

第四是攝樂作意。這攝樂的「樂」字在修初、二禪的時候容有喜樂二種受,在修三禪的時候只有樂受,在修四禪以上諸定的時候,便沒有喜樂受心所,只有捨受了。攝樂,指見到斷除下地煩惱的勝利方面,假名為樂。由作意力斷除了下地最粗的三品煩惱,但較細的煩惱仍常現行,因而倍起精進,於得失境勤加修習,使定慧力量更加增強,進一步能斷除下地的三中品煩惱。到了將下地煩惱多分斷除,已能引生上地的少分喜樂,滋潤著身心,因之名攝樂作意。這個作意也是正斷煩惱的真對治道。

第五是觀察作意。觀察,是指詳細檢查自己心中是否尚殘餘下地煩惱未曾全斷。假使未斷謂斷,未證謂證,誤起增上慢,便會障礙修行的上進。由於攝樂作意斷了六品煩惱;所剩下的極微細的三品煩惱,多不現起;若稍為粗心大意,容易錯認為把下地的煩惱完全斷盡,墮增上慢。所以在這個階段上,必須徹底檢查一下自心,檢查的方法,是特別思維下地可愛的境界(即看在未學修定之前,見了什麼境界能使自心發生煩惱,現在就用那個境界作為試驗自心的手段),如果說已將下地煩惱斷完,則任隨思維何種可愛的境界,也只是視為粗苦障礙的境相,終不起一絲煩惱。若是煩惱未真斷完,僅是斷了粗的而潛伏著細的不起現行而已的話,那末,特別思維可愛境相時,那些微細煩惱仍然會慢慢地現起。根據這觀察,便知自己煩惱實未斷盡,僅是暫為定力所伏而不現起,還須進修斷除所餘微細煩惱,這就是觀察作意的作用。

第六是加行究竟作意。加行是修定的方便,究竟是修定最後完成的意思;這個作意,在修定斷除下地煩惱過程中,是斷除下地最後煩惱的方便。在經過上面的觀察作意的檢查,發現自心實在尚殘餘有微細三品煩惱潛伏未斷,於是重加精進審諦思維上地功德和下地過患境相,以熏修定慧的功力,使其增強到能斷除最下三品煩惱;這時,這個修定斷煩惱的過程即將圓滿,因之名為加行究竟果作意。這作意也是正斷煩惱,名真對治道。

第七是加行究竟果作意。這個作意是在這個定地中從下地煩惱中解脫出來的最後解脫道,是修諸加行的究竟功德果實。故名加行究竟果作意。但這解脫道是否即成為這個上地之根本定﹖據《瑜伽論》的〈聲聞地〉說,解脫下地第九品煩惱的解脫道,即是上地的根本定。如說︰「由是因緣,證入根本初靜慮定。即此根本初靜慮定俱行作意,名加行究竟果作意。」但《俱舍論》則說,離欲界第九品惑的解脫道和離初靜慮地、第二靜慮地第九品惑的解脫道,或轉入各自上地的根本定,或仍屬近分,這是沒有一定的。從第四靜慮乃至有頂地的五地中,各離下地第九品煩惱的第九品解脫道,必定轉入各地的根本定。因近分定是捨根相應,而初二靜慮根本定是喜根相應,故三靜慮根本定是樂根相應。故近分定和根本定的受根不同,轉根較難,所以有能轉入、有不能轉入的。第四靜慮以上的根本定都是捨根相應的,較之於近分定的受根,容易轉入。如《俱舍頌》云︰「近分離下染,初三後解脫,根本或近分,上地唯根本。」當知《瑜伽》是約粗相說,《俱舍》是約細相說,所以並無乖違。

上面說的七作意中,有三作意是正近分定,有三作意是近分定的因,有一作意是近分定的果。正近分定就是正能斷除下地煩惱的作意,即遠離作意(能斷下地的三粗品煩惱)、攝樂作意(能斷下地的三中品煩惱)、加行究竟作意(能斷下地的三下品煩惱)。近分定的因,就是了相作意、勝解作意、觀察作意。由初二作意之力,使近分定未生者生起,即生起遠離和攝樂。由觀察作意之力,使已生起的近分定不致中途停滯,而轉更上進,這就是加行究竟作意。近分定的果,即加行究竟果作意,它是修定的勝利果實。

此中所說的七種作意,在其它經論所說斷除一一地的煩惱有九無間道、九解脫道,只是開合不同,並不相違。初二作意屬於加行道。遠離作意包括下三品無間道和三品解脫道。攝樂作意包括中三品無間道和三品解脫道。觀察作意是後三品無間道的加行道。加行究竟作意包括上三品無間道和第七、第八品解脫道。加行究竟果作意就是第九解脫道。

七種作意多分約欲界人間的修初禪人的定境而說,即修二禪以上諸定也都有這七個過程,也多分未離人間。如《瑜伽論》〈聲聞地〉說︰「如初靜慮定有七種作意,如是第二、第三、第四靜慮定及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定,當知各有七種作意。」這八地的近分定,若是欲界身修,在第一作意時,有聞思二慧間染而修。若是色界身修上地的定,容有聞慧,決無思慧,因為一起思維,即入定心而成修慧。無色界有情,只有生得,更無聞思所成慧。

還有,世間近分定斷除的煩惱︰據婆沙師說,是把下地的見所斷煩惱與修所斷煩惱合為一聚,分為九品而頓斷;經部師則說,世間道僅能斷下地的修所斷煩惱,不能斷見所斷煩惱,說見所斷惑,唯無漏道方能斷除。那些主張有七識八識的論師,則說諸世間道,也不能把下地修惑斷盡,如得初禪的欲界凡夫,對於第七染污末那尚不能伏,如何能斷;所謂斷,僅是以定力暫伏前六識上的煩惱現行,非真能斷除諸煩惱種子。又此八地的近分定中,唯初靜慮的近分定有淨定和無漏定(這是約性質說)。

有人說,也有味相應定。第二靜慮以上七地的近分定,則只有淨定。如《俱舍頌》說︰「近分八捨淨,初亦聖或三。」

上面已略談了修定的方便加行,今繼續談一下所修得的定的體性。定,大體可分為二類︰一是世間性的,即有漏定;一是出世間性的,即無漏定。有漏定又可分為兩大類︰一是有煩惱相應的,即雜染定;一是善性的,即清淨定(有時略稱淨定),這樣,也可說為三大類︰即雜染定、清淨定、無漏定。以上是就性質說。若就定的程度來說︰一類是有色定,就是四靜慮,普通簡稱四禪;一類是無色定,就是四無色處,普通簡稱四空定。附帶說明一點,即初靜慮中又有兩個階段︰一個是有尋伺兩個心所法相應的,就是普通說的初禪根本定;一個是已斷尋心所,只有伺心所相應的,普通叫作中間定。如是包括近分定共是十七個階段,就是八個近分定、八個根本定和一個中間定。

近分定中,除了初禪的近分定亦通無漏外,其餘七個近分定性質,只是有漏的清淨定。因為這些定都是厭離了下一地的定而進修上地定的加行,就是上面說過的七種作意的階段,在這階段上,既不起煩惱而成雜染,也不起出世道而成無漏。現在主要的是進而說諸根本定。

所言雜染定,是指修定的人依著修定的方法,經過七個作意,得到了清淨根本定。例如得到初禪,自己對於所得的定,沒有真實的認識,住在定上發生了貪愛等煩惱(上界心相應的煩惱都是無記性);致使所住的定,變成了有覆無記的性質,這就叫作雜染定;而被它所雜染的是清淨善性的根本定。如《俱舍論》說的「味著」,正指定地中所起的貪愛,而所味著的定就是淨定,因而這種定是有漏,是雜染。至於無漏定則味著不上,因為無漏法能治煩惱,煩惱所不能染著故。同是一種禪定而性質上卻有雜染與清淨之分,主要的是指在清淨定中能使淨定變成雜染定的,因為有貪、慢、疑、見四種煩惱相應。也就是說,有的定被貪愛雜染了,有的定被慢心雜染了,有的定被疑惑雜染了,有的定被惡見雜染了。

(1)淨定被貪愛雜染的情形︰例如有人修得根本初禪,這禪定境界寂靜安適,遠非欲界的快樂所能比擬,於是對於這個定境生起貪愛,味著不捨。好像我們貪著一種美味一樣。那時他所住的這個定,就被貪煩惱雜染了,它的性質變了,它的功力也減退了。但是修定的人,自己也許還不覺得。若由這煩惱逐漸增強,也可能引起下地的煩惱,那就會把得到的定退失了。故修定的人,對於定境的認識,也是最要緊的。

(2)淨定被慢心雜染的︰例如有人修定,經過許多困難方把淨定修成,一旦住在定心,回想自己修定非易,覺得一般迷戀五欲的人,固不能修定,即使有志於修定的人,也有因環境不順、眾緣不具足,也有被散亂、掉舉、昏沉等煩惱所障,也有因經歷長時而中途放棄的,也有因業障、疾病或其它因緣走入歧途的;以是不能心入定境安住淨定。我今得定實屬希有,唯我能得他人不能得,一起這個念頭時,已經生了慢心。這時他所住的禪定就被慢煩惱所雜染,這定的性質也就變成了有覆無記的雜染定。

(3)淨定被疑惑雜染的︰例如有人修得淨定,而不了知此定是否是真能斷除煩惱、解脫生死的道。這也就是學問不夠,或是不曾親近過真善知識,不曾聽聞過佛法,不了知世間道和出世間道的差別,所以對於自己所得的淨定究竟是個什麼道、程度有多高、功用有多大,一概弄不清楚。因而有人得了初禪卻誤認為得了初果,乃至得到四禪誤以為得了四果成了大阿羅漢,這樣,就成為未得謂得,未證謂證的增上慢人。倘若對於所住的定疑為真能解脫生死之道(無漏道),或疑為非真能解脫生死之道,不管他疑的對,或不對,只要生起這一類的疑惑,那時的淨定,就和疑心所相應,成了有覆無記的雜染定了。

(4)淨定被惡見雜染的︰主要是被身見(薩伽耶見)、邊執見、邪見的三種惡見所雜染。例如我執重的人,修得清淨定時,自以為是由「我見」的力量而修成的。如計有神我的外道們,認為神我有如何如何的偉大作用,修得定時,亦以為是由神我的力量而得的。邊執見(或計我是常,或計我是斷)重的人,認為自己的見斷見常是正確的,即得定時,亦以為是由此見的力量而得。邪見重的人,或撥無善惡因緣果報,撥無解脫道、涅槃果,或妄計有創造宇宙、主宰人生善惡苦樂之真神等邪見。由這些邪見所迷,對於自己所得的淨定,也以為是無因果,或以為是由神力而得等。不論是哪一種惡見,只要有一惡見現起,淨定即被惡見所雜染,變成了有覆無記的雜染定。

上面列舉被四種煩惱染污的定,其實都有無明煩惱滲雜在裏面,尤其是疑惑煩惱,它和無明同緣一個境界而起,由對於所得的定不能明了(無明),才起疑惑的,所以不另外說無明為能染污的煩惱了。瞋恚煩惱只有欲界心中才有,上二界心已無瞋恚,故以不說瞋恚為染污定的煩惱。《俱舍論》中,依著迦濕彌羅國毗婆沙論師們的主張,只說貪愛是染污定的煩惱,頌稱「味謂愛相應」;長行釋云︰「初味等至,謂愛相應,愛能味著故名為味,彼相應故此得味名。」這就是說雜染的定,也名「味等至」(等至即定的別名),味字指的是貪愛煩惱,因為對定境貪愛味著不捨故,定的本身雖不是味,而它和貪愛相應,所以也就把這定叫「味等至」。凡染污定,多半是被貪所染污,所以毗婆沙師偏說貪愛所染的為雜染定(味等至);其實染污定亦有被慢、疑、見所染的。

如果修定的人知道所修得的定,還有這些不純淨的、有過患的、容易退墮的情形,便隨時檢查自己的定心,一發現染污相,即趕快糾正,以免被它所迷誤以至退墮。

次談清淨定。清淨定就是依著修定的方便(七種作意)而得到的善性根本定。這定所以名清淨,是由於和無貪、無瞋、無癡等善心所法相應而起,善性即清淨,所以名淨定。又因為住此淨定時,本地的煩惱亦不起現行,以沒有本地煩惱染污故,名為淨定。就此定本身說,雖是善淨無過,但住定以後的心境是有著如下四種轉變的︰

(1)住此淨根本定中將起煩惱而轉成染污定的,這淨定名順退分攝。

(2)住此淨根本定中不起煩惱,保持繼續起清淨定的,這淨定名順住分攝。

(3)住此淨根本定中卻不起自地心而引生上地定心的,這淨定名順勝進分攝。

(4)住此淨根本定中卻不繼起有漏定而引生無漏定的,這淨定名順決擇分攝。

《俱舍頌》說的「淨謂世間善」;又說明「淨定有四種,謂即順退分、順住、順勝進、順決擇分攝;如次順煩惱、自、上地、無漏」。初禪淨根本定,乃至無所有處淨根本定,都容有此四種;唯有頂地(非想非非想處)的淨根本定,只能有三種,沒有順勝進分攝,因為它是有漏定地最高境界了。

末了談無漏定。如有修定的人在未得定前,或在已得定後,學習出世間道的行相、修法等;即於得定後,在定心中更進行觀察四諦十六行相,或觀空無我;到了親證真見道而升起真空無漏智時,或親證四諦的十六行相而升起苦法智忍等時,這無漏道所依的淨根本定,也就成了無漏定。智慧,是轉有漏為無漏的力量,它能使與它相應的一切心王心所法,皆轉成了無漏。能為無漏道作所依止的定,只有九種︰即初禪的未到定(近分定)、初禪根本定、中間定、二禪根本定、三禪根本定、四禪根本定、空無邊處定、識無邊處定、無所有處定。也就是說,這九種定,可能成為無漏。欲界心過於散動,不能升起無漏道;有頂心過於昧劣,也不能升起無漏道。二禪以上的七種近分定,過於匆遽,不暇修出世間道;與其依止二禪以上的近分定,還不如依止初禪近分定或根本定而修出世道較為容易。但這裏要知道的,初禪近分定,並非說七種作意,是說七種作意前的奢摩他,即上面提到過由欲界九住心後發起輕安之止,這止也名未到定。修無漏道(即觀察四諦十六行相或二無我等)的方便。廣如《俱舍論》的〈賢聖品〉、《瑜伽論》的〈聲聞地〉及《集論》、《攝論》、《毗婆沙論》、《成唯識論》等所說,現不能詳談。

現在附帶談一下住四靜慮、四無色定的支分。

四靜慮是以支分多少而安立的。初靜慮有尋、伺、喜、樂、等持五支;第二靜慮有內等淨、喜、樂、等持四支;第三靜慮有正念、正知、行捨、受樂、等持五支;第四靜慮有念清淨、行捨清淨、捨受、等持四支。

初靜慮五支中的尋支,是唯尋求諸義自性的內心「意言」(意言即心理上的分別),是以思慧心所為體的。伺支,是能詳細思察諸義之因由等的內心意言,也是以思慧心所為體的。《俱舍論》說這二支可同時起;而經部以上諸宗則主張這二支是迭次相生,非同時起。樂支,《俱舍》說初二靜慮中的樂支,是以輕安心所的樂為樂支,不是樂受心所;因為初二靜慮中沒有樂根(樂根指前五識相應五受中之樂受),正住在定的時候是不起前五識的,當然也不起前五識相應的心所樂受。次之,初二靜慮中也沒有如第三靜慮的「心受樂」,因為心受樂是意識相應的受心所法,初二靜慮中有喜受(即喜支),這喜受即意識相應的受心所法。喜支,是指意識相應的喜受心所法。《集論疏》中說喜樂二支是意識相應的一個受心所,就其能攝益同分根身(就是由此受心所的力量能使自身的色根增長受益),安立為樂支;就其能使其餘的相應法等適悅(就是由受心所喜悅的力量使其與它相應的心王心所等也都喜悅),安立為喜支。故支雖立為二,體實是一個心所。等持支,即禪定的本身,指由此定力,能使與定心相應的心王心所等皆專注於所緣的定境。這定心即別境心所中之定心所。以上初靜慮的五支,《集論》意說尋、伺、等持三支,為五蘊中的行蘊攝,喜樂二支,為受蘊攝;而《俱舍》則說尋、伺、樂、等持四支為行蘊攝,唯喜支為受蘊攝。

得初禪後,如對於五支中的尋支能厭其粗苦而加以斷除;便能進而證得上說的中間定(以其在初禪二禪之間,故名中間),這無尋唯伺的中間定,也名初靜慮勝根本定;因為定體仍是初禪,而功德較初禪為勝,故名勝根本定。二禪以上各地各支,沒有這種粗細的差別,所以也就沒有斷除一支分的中間定。

第二靜慮四支中的內等淨支,《俱舍論》說是信根;即證得第二靜慮根本定時,對於第一靜慮亦可出離,發起深信,名內等淨。《瑜伽師地論》〈攝決擇分〉中則說是在第二靜慮地所攝的正念、正知、行捨三法上假立名內等淨。內等淨的意義,是指第二靜慮能息滅初靜慮心境上的尋伺鼓動,使內心相續平等清淨而轉,所以名內等淨。至於喜、樂、等持三支,如初靜慮所談。

第三靜慮五支中的正念支,指能憶持不忘修第三靜慮教授的念心所法。正知支,指能防慎昏沉、掉舉等過失的心所法。行捨支,指遠離昏沉掉舉過失、令心平等運轉的心所法(即十一善心所中之行捨心所)。心受樂支,指第六意識相應的適悅行相的受心所。這與第六意識相應的適悅受,在初二靜慮時,係初息滅於境界散動得名為喜;第三靜慮時,已厭喜動、息滅喜受,在此時所有的適悅行相受,轉名為樂而不復名喜;同時為簡別前五識相應的樂受,故名心受樂。等持支義,如同前說。

第四靜慮四支中的念清淨支,即遠離靜慮的八種災患(尋、伺、苦、憂、喜、樂、出息、入息)而能正憶持修第四靜慮教授的心所法。行捨清淨支,即遠離八種災患、令心平等轉的心所法(清淨即遠離八種災患的意思。初禪已離苦憂二災,二禪更離尋伺二災,三禪更離喜受災,四禪更離樂受與出入息的災患)。捨受支,即指已遠離八種災患的第六意識相應的非苦非樂的中庸捨受心所法。等持支如前說。第四靜慮中雖也有正知,但不再立為支,因此已離八種災患,不須要更加防慎沉掉的過失了。為什麼說尋伺喜樂為靜慮之災呢﹖要知道這是對待障礙上地說的,不是指在此地也名為災。如尋伺心所,對進修二禪雖是災障,但對於初禪自地,非但不是災障,卻是必不可缺少之功德。

實際,四種靜慮的根本定,一一皆有很多功德為體,而諸經論中但說五支四支的,只就靜慮地中的對治、勝利、安住方面而偏說的。如初靜慮五支中的尋伺即對治支,以在修初靜慮加行時,全仗尋伺的力量斷除下地(欲界)的煩惱,而證得初靜慮(在根本定時,則是遠離對治,非斷對治;四種對治之理,如《俱舍論》中說)。喜樂是勝利支,要用尋伺斷了下地煩惱,方能生起此喜樂。等持是安住支,要依止等持,其尋伺對治支和喜樂勝利支,方能生起。第二靜慮四支中的內等淨是對治支,仗此能遠離初靜慮的尋伺。第三靜慮五支中的正念、正知、行捨為對治支,仗此能斷除第二靜慮之喜。第四靜慮四支中的正念清淨、行捨清淨即對治支,仗此能遠離第三靜慮之樂受。其餘可以類推。

區別四種靜慮的根據,是依定境漸次離掉下地粗支而安立的。如以離掉欲界的一切惡不善法並憂苦的受而安立了初靜慮,因之初靜慮的喜樂,名離(欲)生喜樂。次之以離掉初靜慮的尋伺而安立第二靜慮,因之第二靜慮的喜樂,名定生喜樂。復次以離掉第二靜慮的喜受而安立第三靜慮,因之第三靜慮之樂,名離喜妙樂。最高的也是最後的以離掉第三靜慮之樂受而安立第四靜慮,因之這地名捨念清淨地。《俱舍論》總結四靜慮定境心理云,「初俱伺喜樂,後漸離前支」,這是四種靜慮漸次勝進的最簡明的說明。

在四靜慮之支方面,依名數說,共有十八支。約事實說,《俱舍論》舉出十一事,即尋、伺、喜、輕安樂、等持、內等淨、正念、正知、行捨、心受樂、捨受;《集論》只舉九事,即尋、伺、喜受、等持、行捨、正念、正知、心受樂、捨受,不別立輕安樂和內等淨。如第二靜慮有輕安樂支,實際第三靜慮的輕安微妙,樂遍身心,勝過初二靜慮,照理亦應立為支,但第三靜慮是不立的,《集論》可能依據這種理由,少舉了二事。

現在略談四無色定。四無色定是從第四靜慮更進入另一階段的定境。第四靜慮已離八種災患,一切禪定中是最為殊妙的,因為止觀力量均衡,對引生一切世出世功德是最為有力的。但終是有色想存在著,而色是粗法,是有障礙法,是有種種差別的法。所以在有智慧的人看來,覺著像瘡像癰,像被箭射著一樣的痛苦。因此進一步觀察色的粗、苦、障等過患,觀察無色無拘無礙、自由自在、寂靜安適等功德。在第四靜慮中運用了相等七種作意,逐漸地超越青黃赤白等諸顯色想,除遣牆壁等諸有對(障礙)想,息滅園林河流等種種差別想,最後只緣慮著空無邊處的受想行識四蘊及虛空想,那就是空無邊處定的緣相,而得名空無邊處定。在修空無邊處定的加行時,尚有時緣色界(第四靜慮),有時緣無色界;到根本定時,則只緣無色界,不復緣下界了。已得空無邊處定的人,進一步感覺到心緣無邊虛空的粗相徒自勞累;於是棄捨外空,專緣內識的微細相,逐漸除遣空無邊想,最後識無邊處的四蘊細相現前時,即名為識無邊處定。已得識無邊處定的人,進一步感覺內識攀緣,猶被識所繫縛,仍是拘礙,仍是粗相;於是進而棄捨攀緣內識,內外都覺無所有,所緣境相極為微細寂靜,這時即名為無所有處定。已得無所有處定的人,進一步覺察到都無所有的緣相,而內心卻是即把此「都無所有」作為所緣之境,既有特殊的所緣,則心仍有所拘而非自在,這無所有仍是粗相。於是進觀︰若全無想,便同癡暗,若存有想,便如病、如癰、如被箭射中的過患;唯有處於「既非有粗動、明顯、強盛之想,亦非無微細、昧略、劣弱的想」,此非想非非想才是最靜、最妙、最為出離,在世間定中,再沒有比這定境更為微細的了。這樣地修習靜相,終至能除遣都無所有的緣相而專緣於有頂地的四蘊最靜妙相現前時,即名為非想非非想處定。

就是這樣地由遣除色想而安立空無邊處定,遣除空想而安立識無邊處定,遣除識想而安立無所有處定,遣除無所有想而安立非想非非想處定;故四無色定是依所緣相的遞次勝進、遞次超越下地而進升於上地的意義而安立的。

以上列舉的四靜慮和四無色定,都是就人間所修的禪定而談。但修得這些禪定之後,將來會得什麼果報呢﹖修禪定既劃分為世間與出世間、有漏與無漏的不同,果報也當然有所不同。無漏定是斷煩惱的工具,它能使︰(1)獲得禪定的人也享受著現生的禪悅妙味;(2)再不感受世間什麼果報了。有漏的禪定,通稱為不動業,如修成而不退失,那麼也是能感果的。如有漏的四種靜慮,就感生色界的禪天。即初靜慮的梵眾天、梵輔天、大梵天;第二靜慮的少光天、無量光天、光音天;第三靜慮的少淨天、無量淨天、遍淨天;第四靜慮無雲天、福生天、廣果天。由於修定力量的強弱,所感禪天果報的上中下而於中受生的,就總的果報說,即異熟果;就色界天宮殿等器世間說,得稱之為定的增上果。有漏的無色定力感生無色界天,其總果還是異熟果;唯無色故,便無處所可言,故也無器世間之增上果。

修習這些禪定,一般地是指就人間修得禪定的境界;到了感生禪天,在自地上可繼續進修,下地也可修上地。如欲界的人、初禪天的人,都能修一切定。二禪天以上的人,則循次只修二禪以上的定,不修以下的定,因為這對於自地是沒有用的了;例外地只有非想非非想處天的三果羅漢須修下地定(無所有處定),藉下地定起無漏道而斷煩惱;因為非想非非想處定不通無漏故。《俱舍頌》說︰「諸定依自下,非上無用故,唯生有頂聖,起下盡餘惑。」這就是說明這個道理的。

因修習這些禪定而獲得這些禪定時,在自己的精神上產生了一種特殊的感覺,如《瑜伽論》〈聲聞地〉說,入靜慮的時候,自覺其身的相狀,如在空中;入無色定的時候,自覺其身的相狀,如處虛空。

以上只是主要地談了四靜慮和四無色定。此外尚有依於第四靜慮所修的無想定,依於非想非非想處所修的滅盡定,以及三果聖人的雜修靜慮或四無量、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九次第定(即四靜慮四無色滅盡定)、超越三昧、獅子奮迅三昧、金剛喻定等。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一;《瑜伽師地論》卷十二、卷三十三;《大乘義章》卷十三;《大乘入楞伽經》卷三〈集一切法品〉;《月燈三昧經》卷六;《清淨道論》第四〈說地遍品〉;陳健民口述‧無憂子譯《佛教禪定》;聖嚴《禪門解行》。


禪病

指因坐禪不得法所引起的疾病。智顗《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四(大正46‧505b)︰「夫坐禪之法,若能善用心者,則四百四病自然差矣。若用心失所,則動四百四病。」

此種禪病,粗分之有生理的與心理的二類。生理方面的禪病有筋脈痙攣、呼吸不順、頭痛、手足無力、咳嗽等等;心理方面亦有精神失常、為鬼魅所著、幻聽幻視等事。此外,依《治禪病祕要法》所載,禪病之種類甚多,有亂倒心、四大內風、火大、地大、水大、風大、噎、貪淫、利養瘡、犯戒、樂音樂、好歌唄偈讚、鬼魅所著等種。該書並提出各種治療方法。

禪定為佛法「三學」(戒定慧)中之一學,因此,由習禪不得法可能致病之一事,乃成為古今中外佛教徒所關心之論題。古今禪籍中之論及此事者,亦為數甚多。除《治禪病祕要法》等禪經之外,天台宗之《小止觀》、《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禪門口訣》、《摩訶止觀》等書,以及近人蔣維喬之《因是子靜坐法》等著述,皆嘗論及此事。茲附錄其中若干文字如次,以供習禪者參考。

◎附一︰《小止觀》〈治病患第九〉(中華佛教文獻編撰社1993年出版)

行者安心修道,但本來四大有病,因今用心,觀息鼓擊,發動本病。或時不能善調適,身、息、心三事,內外有所違犯,故有病患。夫坐禪之法,若能善用心者,則四百四病,自然除差!若用心失所,則動四百四病,是故若自行化他,應當善識病源,善知坐中內心,治病方法!若不知治病方法,一旦動病,非唯行道有障,亦則大命堪憂。

今明治病法中,分為二意︰一、明病發相。二、明治病方法。

一、明病發相者,病發雖復多途,略出不過二種︰(一)四大增損病,(二)從五臟生病。四大中病發者︰若地大增時,則腫結沈重,身體枯瘠,如是等百一患生。若水大增者,則痰癊脹滿,飲食不消,腹病下痢等,百一患生。若火大增者,則煎寒壯熱,肢節皆痛,口氣鼻塞,大小便皆不通等,百一患生。若風大增者,身體虛懸,戰掉、疼痛、肺悶、脹急、嘔吐、嘔逆氣急,如是等百一患生。故經云︰一大不調,百一病惱,四大不調,四百四病,一時俱動。四大病發,各有相貌,當於坐時,及夢中察之。

次、明五臟生患之相︰從心生患者,多身體寒熱,及頭痛口燥等,心主口故。從肺生患者,多身體脹滿,四肢煩疼,心悶鼻塞等,肺主鼻故。從肝生患者,多無喜、愁憂不樂,悲思瞋恚,頭痛眼闇等,肝主眼故。從脾生患者,身體頭面上,遊風遍身,癢悶疼痛,飲食失味等,脾主舌故。從腎生患者,或咽喉噎塞,腹脹耳聾等,腎主耳故。五臟生患眾多,各有其相貌,當於坐時,及夢中察之,自可得知。

如是四大五臟病患,因起非一,病相眾多,不可具說。行者!若欲修止觀法門,或有患生,應當善知因起!此二種病,通因內外發動,若外傷、寒冷、風熱、飲食不慎,而病從二處發者,當知因外發動。若由用心不調,觀行違僻,或因定法發時,不知取與,而致此二處患生,此因內發病相。

復次︰有三種得病因緣不同,一者、四大五臟增損得病(具如前說)。二者、鬼神所作故得病。三者、業報故得病。如是等病,初患即治,甚易得差!若經久,則病成身羸,治之則難愈。

二、略明治病方法,既深知病源,因緣起發,當作方法治之。治病之法,乃有多途,舉要言之︰不出止觀二種方便。

云何用止治病相﹖有師言︰但安心止在病處,即能治病,所以者何﹖心是一期果報之主,譬如國王,有所至處,群賊迸散。次有師言︰臍下一寸,名「憂陀那」,此云「丹田」,若能止心,守此不散,經久即多有所治。又有師言︰常止心足下,莫問行住坐臥,即能治眾病!所以者何﹖人以四大不調,故多諸病患,此由心識上緣,故令四大不調,若安心在下,四大即自然調適,眾病除矣。又有師言︰但知諸法,空無所有,不狄相,寂然止住,多有所治!所以然者﹖由心憶想,鼓作四大,故有病生,息心和悅,眾病即差。故《淨名經》云︰何謂病本﹖所有攀緣,云何斷攀緣﹖謂以無所得!如是種種說,用止治病之相非一,故行人須知善修止法,能治眾患。

次、明觀治病者,或師云︰但觀心想,用六種氣治病者,即是觀能治病。何等為六種氣﹖一吹、二呼、三嘻、四呵、五噓、六呬。此六種息,一一皆於唇口之中,想心方便,轉側而作。若於坐中,寒時應吹,熱時應呼。若以治病,吹以去寒,呼以去熱,嘻以去痛,及以治風,呵以去煩,又以下氣,噓以散痰,又以消滿,以補勞。若治五臟,呼吹二氣,可以治心,噓以治肝,呵以治肺,嘻以治脾,呬以治腎。

次有師言︰若能善用觀想,運作十二種息,能治眾患。(一)上息,(二)下息,. 三滿息,(四)燋息,(五)增長息,(六)滅壞息,(七)煖息,(八)冷息,(九)衝息,(十)持息,(十一)和息,(十二)補息。此十二息,皆從觀想心生。茲略明十二息對治之相︰上息治沈重,下息治虛懸,滿息治枯瘠,燋息治腫滿,增長息治羸損,滅壞息治增盛,煖息治冷,冷息治熱,衝息治壅結不通,持息治戰動,和息通治四大不和,補息資補四大衰微,善用此息,可以遍治眾患!用之失所,則更生眾患,推之可知。

次有師言︰善用假想觀,能治眾病,如人患冷,想身中有火氣起,即能治冷。此如《雜阿含》中,治禪病祕法七十二法中廣說。

次有師言︰但用止觀,檢析身中四大,病不可得,心中病亦不可得,眾病不藥自差。如是等種種說,用觀治病應用不同,善得其意,皆能治病。當知!止觀二法,若人善得其意,即無病不治也。但今時人,根機淺鈍,作此觀想,多不成就,故世不流傳!又不得於此,更學氣術、休糧,恐生異見﹖如金石草木之藥,能與病相應,亦可服餌。

若是鬼病,當用強心,加咒以助治之!若是業報病,必須加助修福懺悔,患即自滅。此二種治病之法,若行人善得一意,則可自行,亦能兼他,況復具足通達。若都不知,則病生無治,非唯廢修正法,亦恐性命有慮﹖豈可自行教人!是故欲修止觀之者,必須善解內心治病之法。內心治病方法眾多,得意在人,豈可具傳於文耳!若欲習知,當更尋訪!上來所出,只是示其大意,依此用之,恐未可承案!

問曰︰用心坐中治病,必有效否﹖答曰︰若具十法,無不有益!十法者︰(一)信、(二)用、(三)勤、(四)恒住緣中、(五)別病因起、(六)方便、(七)久行、(八)知取捨、(九)善護、(十)識遮障。何謂為信﹖謂信此法,必能治病。何謂為用﹖謂隨時常用。何謂為勤﹖謂用之專精不息,取得差為度。何謂為住緣中﹖謂細心念念依法,而不異緣。何謂別病因起﹖具如上說。何為方便﹖謂吐納運心緣想,善巧成就,不失其宜。何為久行﹖謂若用之,未即有益,不計日月,常習不廢。何為知取捨﹖謂知益即勤用,損則捨之,微細轉心調治。何謂知善護﹖謂善識異緣觸犯。何謂識遮障﹖謂得益不向外人論說,未益不生疑謗。若依此十法所治,必定有效不虛也。

◎附二︰《禪門口訣》(摘錄)

坐禪人問種種病﹖師誡言︰但繫心在境,不令他緣,病自差耳!用之者,遠至三日,無有不差,問︰心亂橫見﹖答︰攝念可愈。問︰四大增損,那得復差﹖答︰心之動轉,由扇之有風,住止理數然。師教誡常言︰實心繫實境,實緣次第生,實實迭相注,自然入實理。問︰但得禪定,便得入理,為有地位耶﹖答︰利根者,心定便入亦無的位;鈍根者,備經九次第定,定盡方會。問︰外道修禪定,至非想,那不會理﹖答︰外道修定,皆滯我心,心為障故,不會理也。

夫痛者,是亂風起,由與外爭故也。云何與外爭﹖謂心去時,以表牽也,如教嬰兒行,但任之而已,不得牽挽,欲速達者可不慎乎!急者,是絞風起,由行者專大過報!風勢分不盡故也。若過、若不及為失一矣!痒者,由行者息生時謂為滅,息滅時謂為生,意與息相違故也。故云︰不諦不明,賊從內生。冷者,由行者不以味所念處,水大增也。熱者,由行者常有希望,火大增故也。

師言︰夫欲修行者,要須有分,無分者不能辦事也。何謂為分﹖所謂四心︰一者堅信,謂深信師。二者受用,謂師法也。三者精勤,常自勉勵。四者方便,謂細迴轉。云身中脈,如百川歸海,心如拘物頭,四片相合,一片各有十紀脈,共絞絡故,心端有四十脈也。其下一脈直往趣臍,號曰︰「優陀那風」。優陀那者,中也,故號此脈為中脈也。初坐之中,其外種種變形,或作父母、師僧、國王、美女形像、師子、虎狼,如是謂魔鬼!行者,當假想心,作金剛刀,擬之即去。

夫病有多種︰(1)身作病,(2)鬼作病,(3)魔作病,(4)不調息成病,(5)業障病。今須識知︰第一身自作病者,坐時或倚壁、或衣襟,大眾未出而臥,此心懈怠,魔得其便,入身成病,使人身體,背脊骨欲疼痛,名為注病難治,行者慎之!治法者,用息從頭流氣,向背脊歷骨節邊注下,須好用心方差耳!

第二鬼作病者︰有人坐時,其心念種種事,或望有所知,或欲知人吉凶,有兜醯羅鬼,來入其身,種種變現,或見吉凶事、知他身,或知一家、一村、一聚落、一州、一郡,及一國土中,吉凶善惡等,或如似聖人,此非聖也,並是前鬼所作,莫取之也。若不治之者,久久亦能殺人。

第三魔作病者︰有人坐時,心念利養,魔即現其種種,衣服、飲食、七珍、雜物供養之,具應識之!若覺,急須治之,若不治,入心成病者難治。

第四病者,有人坐不解調息成病︰令人身體枯閉而羸瘦,此人無罪易治。治法︰用遍息,正用心息之息,名為遍滿息。用之法︰以心住息,從頭溜氣,遍滿四肢,此是不解用息,使筋脈焦枯,身無潤澤。令以此二息從上流下,令息遍身,故名遍息、滿息,息遍滿故,身即平復,可用止息。云何名止息﹖平心直住不動,是名為止息。

第五業障病者︰舉身腫滿,顏色虛肥而黃,此人障重難治,應須懺悔。治法︰用燋息、𭵿息。云何名燋𭵿﹖二息亦非外,別捉𭵿等物,來著身中,還用心息想作燋𭵿。二息從頭至足,及溜氣四肢,通遍令使腫滿得消,還用心息平心直住,息得平復,唯須懺悔。

復有四肢痿弱無力,兩臂兩足欲落,或一臂欲落者。治法︰用遍息流氣使滿四肢,良久自差。若口向左邊漥,即注息往左,若右邊漥,注息往右邊,若向左角、右角,如上法。若有宿痤冷熱等病,用息向下流使病滅,身中細碎眾病,皆用息治之。若冷病即用熱息流之,若熱病即用冷息流之,對治作法各用此二息治之。復須行時用息,若足輕頭重,此是心高妄想,可息妄想心,可息高心,可向下看心;若足重頭輕,悲者向心,若行時,復次,須用心不高不下,使息調和,用息使身心俱遍,即入通明觀,可觀「心性三昧」、「身相三昧」,心相為其本。經言︰識心達本源,無虛假故。

治痢法︰安心臍下,患冷痢則作暖息,患熱則作冷息,取差為止。治嗽法︰取嗽欲發時,三過吐氣,然後安心中觀,嗽欲發時,便吐氣令出,還如先安心自差。治腫法︰作息腫斷,令息撮聚欲遍,當腫上以心住定,穿作一孔,令息從中出入即差治耳。滿法︰安心置孔外,細細引,自牽氣令出,須臾自差治。

人坐忽然喉中,如似有物長一二寸,不肯出者,安心物上,須心住定,然後分心四向,意地語云︰內外皆空,病從何生﹖亦須解空性,遣之自去。

治坐中忽得短氣,可先噓氣,從鼻卻入,令氣滿身竟令出,然後安心置掌文中,不久自去。

又息治身中,種種病法︰取氣從鼻卻入,令氣滿身竟,然後細細閉口隨氣,自內置此息去,引心從骨中直下,出不淨門外住,眠時引息內腳心,行住坐臥,恒用此心。自四處有雜病時,須此息息通,然後隨病處,所引氣息,從病處出入,空無有礙者即差。治冷病用暖息,治熱病用冷息,治骨髓病用刀息,破腳十指頭并作息,破腳趺上骨令出即差!治人身分腫,刀息破腳十指,奇中令出。通身腫滿,安息腳心下,身重作輕息,身輕重息。初坐之中,數息長短,外神來鼻,其心直上至頂蒸熱。卻之法︰合口縮氣,向上至頂,還向下牽氣則止!其若不治,通目兩目俱闇,此是何患﹖若為鬼神,鬼神名字「跋違多」,舒手蓋目盲,即誦咒曰︰「人之波晝比尼若波晝憂藪波晝」。誦至三遍,眼即開明,還如本初坐,得細住心為外人觸!氣上塞胸腹脹,不得安坐者,此是身中六神俱奔在胸,以是令患,治之法︰先解衣帶出氣,使長入氣,使短十息,然後誦前咒,命「阿那般那」乃至十得差,初坐成得細住心,為人來觸。

氣上衝肺成病者︰即令肺脹過百日,即吐逆不得飲食,此是外有惡神,來入人身,名「跋多神」,赤色、六眼、八孔,或大或小。復有一小神,名曰「呼蒐醯」,或變形作小兒,或作蟒身,其形赤黑色。「兜羅醯神」,其形或大或小三遍。初坐中或得身體,骨節腰背疼痛,自呼辟注,此是何患﹖此名六根通身遊戲,不久患,舉身頂直三過,舒身命「阿那般那」即差。

初坐之中,六神沈曀,為外人來觸,六神橫出身外,毛孔中各有一神,皆來奔入,喜有起,身體青腫,妨不得坐。治法︰先合口縮氣向上,二遍身中,還牽氣向下,然後誦前咒,命「阿那般那」,復列惡鬼神名字,呼「蒐醯、跋違多」即差。

又言名出息為安,安般之人,唯數出息,初坐中,或有掉動者非久患!治法︰先命「阿那般那」,云何亂﹖語休即止。初坐中,或有身中火起,不是患也,治法︰外邊闇齎火入,莫使知聞,盆合頭此人令坐,傍人唱言︰「此是大火起」開眼不見,滿三遍即止。初坐中,或有身中水出者非患,治法︰盆盛水,莫使聞知,口含水灑面,開眼不見,滿三遍即止。初坐中,重觸得心,為人來驚,心中迫迮,即時摸捫,下病大小行不通,此是身中六神,俱下出故生患。治法︰縮氣向下,還牽向上,說咒命「阿那般那」以差為限。欲上廁用心法︰大小便出時,可作一切病出想!

又行者,心少開悟於其深義,如有漸解,其心歡喜,思量過分,復得忍勞患,行者當以智籌量,應止則止,應觀則觀,止觀順宜,便可得久。思勞之狀眾多,亦得頭痛、氣滿,皆用息治之。治頭痛法︰鼻中入氣,口中微引氣出,意想念頭中痛氣,微從口出,若心細微緩調順時,三度引氣出,當自欠呿,如是引氣欠呿不過至十,頭痛則差。治腹中氣滿法︰鼻中入氣,口微引氣出,意念腹中悶氣,使從口中出,患時當嗌氣,若腹中結極滿患時,當仰眠申手腳,以手輕腹皮上,須按摩之十回、五回,當有嗌氣,還復起坐,引氣如前治法。若心調順細,乃至十年二十年,結氣滿患,但一日一夜,心息調順,氣息調和,不緩不急,不粗不細,調和得所患皆差也。若以息粗細緩急,調和不得所者,終不能差也。若出息有聲名「粗急」,出息如欲不續,名「細緩」,細緩者善。

又以腹中氣滿悶時,長引氣出,更增其患,出息使不長不短,調順和適,得所患必差也。以調和氣息治患法︰治一切腸中氣,故坐禪和適得所者,所患悉差。又坐禪入得好細心定,不得懷憂恚惱,必成氣患,數入息時,數入息亦成氣病緣,五臟中作境界,修定亦成病,乃至誦經,連文接句,或出氣不時攝入,入氣不時出盡成病,皆以前法治之。又治頭痛時,不得治腹滿,治腹滿時,不得治頭痛,一時治兩患,則更增其患!若頭中氣極,治其患時,鼻中入氣而大開口,微引氣出之。又勤坐之人,多喜有氣。若有氣患,常用口中出氣治之。坐人齒冷,心得調細時,鼻中入氣,還以鼻中,微引氣出治之。其若心得調細,一切氣患,盡用鼻出入息治之。

若又用數息法,緣所患隨息,亦善入時不緣,但緣出息也。若修觀過分,故心則浮亂,怡空過分,故心則沈!鈍行者,常善觀察思惟治此患也。又坐禪人,若調心在身中、五臟中,來緣境界,或謂五臟中,定心來緣境界,勤坐之人不久成病,能令行人,五臟界生氣脈,與境界相連,使人得急攣病。治法︰意想觀身中,上下使空。如木筒相乃至臨坐,及地皆令使空作意想,身中氣息,盡使向下入地而去,若心調順不久即差。患若差竟,教使觀腳踝子上境界也。又須教患者,汝得此患,由心錯謬,謂言在身中。心法不在身外,不在身內,隨所緣而生,汝當解之。

又復坐人,心念境界時,意謂作眼見相,又復坐人得住時,有光明照境界上,不知是心光明﹖意光明﹖從明中出,住在境界上,是人不久患眼睛疼痛,令人眼闇痛。治法︰即以心緣眼,心見眼合,而作是念!見觀之法,眼應開視,今見眼合,知非眼見。復次,緣眼時見境界上明,向上緣眼是心,心從明中出,而是心法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眼是心法故,隨心所緣處生,亦復不在內、外、兩中間,作是觀時,錯謬假心,患皆除斷,眼患即除。又坐時不得令衣帶急,使人得氣滿患。又復坐人得上地定,不得就坐中,起善惡覺觀,令人頭痛患,皆須慎之!是等諸患,如上法治之。

又復坐人,見境界上有塵起,凝如似紡車轉者,是人有風患,不得修學上地禪定,令人發狂!但得學身念處,觀行法方便治風患,差乃可得學上地定耳。

若入淺定,而為外聲觸,或有事觸身時,即覺出定,不能成患。若心嫌恨瞋恚惱,即成氣滿患。若入深定,有大聲觸,聲雖在外而在身中,聲或在境界上聲,是人欲出定,不能得出,心在身中怖怕,精神荒迷後乃得出,即令人得腹脹患。或暴下血,有事觸身得患,亦如是。治法︰亦用調息,如前法也。若起瞋恚憤怒,則不可治。或時,人初坐時,若大小便不通,蹴氣向上,還牽向下,咒「阿那般那」即差。初坐時,有好種種事起,人來觸惱,或謗佛法、胡語,令人不解,此是惡鬼入身,名「兜醯羅」,誦前咒即差。兜醯羅神,其身黃,乍大乍小,命入息阿那、出息般那,治身卒痛法。

問︰安般人何故舉身卒痛﹖一師言,由食太飽未消,而便攝念,氣粗念細,故使然也。治法︰二三日省食,節息令長,諦緣出息相,二三日坐便愈。一師言︰由攝念太急,則氣結故病。治法︰想身狀甑(音增,炊器)上飯氣,然後想有風,從臍中起,出至面門,面門者口也,轉轉猛大,吹身氣令散,散後身痛即愈。數日須食肥膩,食慎勿見風。又治法於未食時,密室中慎勿聞聲,寬放四肢,於面門調和氣息五過,二三日坐即差。

又云︰由初坐時,行風猶盛,不作方便,即急捉體如住風,體住風與行風爭力故也。治法︰須行動從緩漸急至五里許,還復從急至緩即坐,長噓息四五過,寬放四肢,泄然復放意,經食頃,復引息二三過,勿令耳聞聲,復放意如前,經一食頃,然後攝念至一坐即耳。

◎附三︰禪病因緣及對治法(摘錄自《摩訶止觀》卷八上)

〔病起因緣〕
明病起因緣有六︰(一)四大不順故病,(二)飲食不節故病,(三)坐禪不調故病,(四)鬼神得便,(五)魔所為,(六)業起故病。

(一)四大不順者︰行役無時,強健擔負,裳觸寒熱,外熱助火,火強破水,是增火病;外寒助水,水增害火,是為水病;外風助氣,氣吹火,火動水,是為風病;或三大增害於地,名等分病;或身分增害三大,亦是等分屬地病。此四既動,眾惱競生。

(二)飲食不節,亦能作病︰如薑桂辛物增火,蔗蜜甘冷增水,梨增風,膏膩增地;胡瓜為熱病而作因緣。即是噉不安之食。

食者須別其性。若食食已,入腹銷化,麤者為糞、尿,細者融銷,從腰三孔,溜入四肢。清變為血,潤澤一身,如塵得水;若身血不充,枯癖焦減。濁者變為脂膏,故諸根,減而成垢;新諸根,凝而成肉。

又,身火在下,消生臟,令飲食化溜,通遍一身。世諺云︰「欲得老壽,當溫足、露首。」若身火在上,又噉不安身食,則有病惱。

次食五味,增損五臟者︰酸味增肝而損脾,苦味增心而損肺,辛味增肺而損肝,鹹味增腎而損心,甜味增脾而損腎。若知五臟有妨,宜禁其損,而噉其增;以意斟酌。

(三)坐禪不節︰或倚壁柱衣服,或大眾未出而臥,其心慢怠,魔得其便,使人身體背脊骨節疼痛,名為「注病」,最難治也。

次、數息不調,多令人痁癖,筋脈攣縮;若發八觸,用息違觸成病。「八觸」者︰心與四大合,則有四正體觸;腹有四依觸,合成八觸。重如沈下,輕如上升;冷如冰室,熱如火舍;澀如挽逆,滑如磨脂;輭如無骨,麤如糠肌。

此八觸,四上四下︰入息順,地大而重;出息順,風大而輕。又,入息順,水大而冷;出息順,火大而熱。又,入息順,地大而澀;出息順,風大而滑。又,入息順,水大而 輭;出息順,火大而麤。若發重觸,而數出息,與觸相違,即便成病;餘例可知。

又,但用止無方便成病者︰若常止心於下,多動地病;常止心於上,多動風病;若常止心急撮,多動火病;若常止心寬緩,多動水病。

次、用觀不調,偏僻成病者︰初託胎時,以思心起,感召其母;母即思五︰色、聲、香、味、觸等。一毫氣動為水,水為血,血為肉,肉成五根、五臟。今坐禪人,思觀多損,五臟成病︰若緣色,多動肝;緣聲,多動腎;緣香,多動肺;緣味,多動心;緣觸,多動脾。

復次︰「眼」緣青,多動肝;緣赤,多動心;緣白,多動肺;緣黑,多動腎;緣黃,多動脾。「耳」緣呼喚,多動肝;緣語,多動心;緣哭,多動肺;緣吟,多動腎;緣歌,多動脾。「鼻」緣臊,多動肝;緣焦,多動心;緣腥,多動肺;緣臭,多動腎;緣香,多動脾。「舌」緣醋,多動肝;緣苦,多動心;緣辛,多動肺;緣鹹,多動腎;緣甜,多動脾。「身」緣堅,多動肝;緣煖,多動心;緣輕,多動肺;緣冷,多動腎;緣重,多動脾。此乃五臟相生;緣之過分,以致於病。

若就相剋者︰緣白色多剋肝,緣黑多剋心,緣赤多剋肺,緣黃多剋腎,緣青多剋脾。餘聲等,例可知。

若五臟病,隱密難知,坐禪及夢占之。若禪及夢,多見青色,青人、獸、獅子、虎、狼,而生怖畏,則是肝病。若禪及夢,多見赤色,火起、赤人、獸、赤刀仗、赤少男女,親附抱持,或父母兄弟等,生喜、生畏者,即是心病。下去例,隨色驗之。

又,觀僻動四大者︰若觀境不定,或緣此,或緣彼,心即成諍,諍故亂,風起成風病。如御嬰兒行,但任之而已;急牽望速達,即為患也。又專專守一境,起希望心;報風熱勢不盡,成熱病。又觀境心︰生時謂滅,滅時謂生;心相違致,癢痛成地病。又,不味所觀境,而強為之;水大增成水病。

(四)鬼病者︰四大五臟非鬼,鬼非四大五臟;若入四大五臟,是名「鬼病」。若言無鬼病者,邪巫一向作鬼治,有時得瘥。若言無四大病者,醫方一向作湯藥治,有時得瘥。有一國王,鬼病在空處,屢被針殺;鬼方自來住在心上,針者拱手。故知亦有鬼病矣。

鬼亦不漫病人,良由人邪念種種事,或望知吉凶。兜醯羅鬼,作種種變,青黃等色;從五根入,則意地邪解,能知吉凶;或知一身、一家、一村、一國吉凶事。此非聖知也;若不治之,久久則殺人。

(五)魔病者︰與鬼亦不異。鬼但病身、殺身。魔則破觀心,破法身慧命,起邪念想;奪人功德,與鬼為異。

亦由行者,於坐禪中,邪念利養,魔現種種衣服飲食,七珍雜物,即領受歡喜,入心成病。此病難治,下治中當說。

(六)業病者︰或專是先世業;或今世破戒,動先世業。業力成病,還約五根,知有所犯。若殺罪之業,是肝眼病;飲酒罪業,是心口病,淫罪業,是腎耳病;妄語罪業,是脾舌病;若盜罪業,是肺鼻病。毀五戒業,則有五臟五根病起,業謝乃瘥。

若今生持戒,亦動業成病。故云若有重罪,頭痛得除;應地獄重受,人中輕償。此是業欲謝,故病也。

夫業病多種,腫滿黃虛。凡諸病患,須細心尋檢;知病根源,然後用治也。

〔對治法〕
明治法宜對不同︰若行役飲食而致患者,此須方藥調養即瘥。若坐禪不調而致患者,此還須坐禪,善調息觀,乃可瘥耳;則非湯藥所宜。若鬼魔二病,此須深觀行力,及大神咒,乃得瘥耳。若業病者,當內用觀力,外須懺悔,乃可得瘥。眾治不同,宜善得其意;不可操刀把刃,而自毀傷也。

今約坐禪,略示六治︰(一)止,(二)氣,(三)息,(四)假想,(五)觀心,(六)方術。

(一)用止治者︰溫師云︰繫心在臍中,如豆大,解衣,諦了取相,後閉目,合口齒,舉舌向齶,令氣調恂;若心外馳,攝之令還。若念不見,復解衣看之;熟取相貌,還如前。此能治諸病,亦能發諸禪。

作此觀時,亦有無量相貌︰或痛如針刺,或急如繩牽,或癢如蟲噉,或冷如水灌,或熱如火炙。如是諸觸起時,一心精進,無令退墮。若免此觸,能發諸禪;若神意寂然,即是電光定相。此尚能得禪,況不能癒疾﹖所以繫心在臍者,息從臍出,還入至臍;出入以臍為限,能易悟無常。

復次︰人託胎時,識神始與血合;帶繫在臍,臍能連持。又是諸腸胃源,尋源能見不淨,能止貪欲。若四念處觀臍,能成身念處門。若作六妙門,臍是止門;兼能入道,故多用之。

正用治病者,丹田是氣海,能銷吞萬病。若止心丹田,則氣息調和;故能癒疾,即此意也。又有師言︰上氣胸滿、兩脅痛、背膂急、肩井痛、心熱懊痛、煩不能食、心瘇、臍下冷、上熱下冷、陰陽不和、氣嗽,右十二病,皆止丹田。丹田去臍下二寸半。

或痛切者,移心向三里;痛又不除,移向兩腳大拇指爪橫紋上,以瘥為度。頭痛、眼睛赤疼、唇口熱、遶鼻胞子、腹卒痛、兩耳聾、頸項強,右六病,兩腳間,須安置境界,以心緣之。

須臾水腹脹急痛,但一心注境;若心悶,當小息。小可更起,倚重作前法;若覺小除,彌須用治法。若因此腰腳急痛,即想兩腳下,作一丈坑;移前境界置坑底,以心主之,自當瘥。要在靜室。又常止心於足者,能治一切病。何故爾﹖五識在頭,心多上緣,心使風,風動火,火融水,水潤身;是故上分調而下分亂,以致諸病,或腳足攣癖等。

又,五臟如蓮華,靡靡向下;識多上緣,氣強衝腑臟,翻破成病。心若緣下,吹火下溜,飲食銷化,五臟順也。止心於足,最為良治︰今當用,屢有深益。以此治他,往往皆驗。蔣、吳、毛等,即是其人。

又,隨諸病處,諦心止之;不出三日,無有異緣,無不得瘥。何故爾﹖如門開則來風,閉扇則靜。心緣外境,如開門;止心痛處,如閉扇,理數然也。又,心如王,病如賊;心安此處,賊則散壞。

又,未必一向止心病處。如《皇帝祕法》云︰天地二氣交合,各有五行,金、木、水、火、土,如循環。故金化而水生,水流而木榮,木動而火明,火炎而土貞;此則相生。火得水而滅光,水遇土而不行,土值木而腫瘡,木遭金而折傷;此則相剋也。如金剋木,肺強而肝弱,當止心於肺,攝取白氣,肝病則瘥。餘四臟可解。

又,用止治四大者︰若急止治水,寬止治水,止頂治地,止足治風。

(二)用氣治者︰謂吹、呼、𤀠、呵、噓、[氵*詩],皆於唇吻吐納,轉側牙舌,徐詳運心,帶想作氣。若冷用吹,如吹火法;熱用呼;百節疼痛用𤀠,亦治風;若煩脹上氣,用呵;若痰癊,用噓;若勞倦,用[氵*詩]。

六氣治五臟者︰呵治肝,呼吹治心,噓治肺,𤀠治腎,[氵*詩]治脾。又,六氣同治一臟︰臟有冷用吹,有熱用呼,有痛用𤀠,有煩滿用呵,有痰用噓,有乏倦用[氵*詩]。餘四臟亦如是!

又,口吹去冷,鼻徐內溫,安詳而入,勿令衝突;於一上坐,七過為之,然後安心;安心少時,更復用氣。此是用治意;若平常吐穢,一兩即足。口呼去熱,鼻內清涼。口𤀠去痛,除風鼻內安和。口呵去煩,下氣散痰者,想胸痰上分隨口出,下分隨息溜,故不須鼻中補也。噓去滿脹,鼻內安銷。[氵*詩]去勞乏,鼻中和補;細心出內,勿令過分。

善能斟酌,增損得宜;非唯自能治病,亦能濟他。

(三)用息為治者︰夫色心相依而息,譬樵火相籍而煙。瞻煙清濁,知樵燥濕;察息強軟,驗身健病。若身行風橫起,則痛癢成病;何暇用心﹖須急治之!先須識息有四伴︰有聲曰風,守之則散;結滯曰氣,守之則結;出入不盡曰喘,守之則勞;不聲不滯,出入俱盡曰息,守之則定。

當求靜處結跏,平身正直,縱任身體,散誕四肢,布置骨解,當令關節相應;不倚不曲,緩帶,轉側調適︰以左手置右手上,大指纔令相詣;縱放頰車,小小開口,四五過長吐氣;次漸平頭,徐徐閉目,勿令眼斂太急,常使籠籠,然後用息也。

用息治八觸相違病者︰若因重觸,成地大病,偏用出息治之。若發輕觸,成風病,偏用入息治之。若發冷觸,成水病,偏用出息治之。若發熱觸,成火病,偏用入息治之。餘亦如是!若得調和正等,隨意而用;此用常所數息,非作別息也。

次、別運十二息者,謂︰上、下、焦、滿、增長、滅壞、冷、煖、衝、持、和、補。此十二息,帶假想心。所以者何﹖若初念入胎,即有報息。隨母氣息,兒漸長大,風路滑成;兒息出入,不復隨母。生在異處,各各有息,名「報息」。依息者,依心而起;如瞋欲時,氣息隆盛,此名「依息」也。前六氣,就報息帶想;今十二息,就依息帶想,故不同前也。前明緣五色為五臟病者,此則依臟為病,故用今依息治之。

上息治沈重地病,下息治虛懸風病,焦息治脹滿,滿息治枯瘠,增長息能生長四大。外道服氣,秪應服此生長之氣耳。滅壞息散諸癊膜,冷息治熱,煖息治冷,衝息治癥結腫毒,持息治掉動不安,補息補虛乏,和息通融四大。作諸息時,各隨心想,皆令成就。細知諸病用諸息,勿謬用也。

(四)假想治者︰前氣息中,兼帶用想;今專以假想為治。如辨師治癭法;如患癥人,用針法;如《阿含》中,用煖蘇治勞損法;如吞蛇法云云。

(五)觀心治者︰不帶想息,直觀於心;內外推求,心不可得,病來,偪誰﹖誰受病者﹖

(六)方術治者︰術事不知則遠,知之則近。如治噦法,如治齒法,如捻大指治肝等云云。術事淺近,體多貢幻,非出家人所須,元不須學;學須急棄。若修四三昧泡脆之身,損增無定;借用治病,身安道存,亦應無嫌。若用邀名射利,喧動時俗者,則是魔幻魔偽。急棄!急棄!

三十六獸嬈人,應三遍誦咒曰︰「波提陀毗耶多 那摩那 吉利波 阿違婆 推摩陁難陀羅 憂陁摩 吉利摩 毗利吉 遮陁摩。」

初得細心,外境觸心驚擲,於是氣上,腹滿胸煩,頭痛悶。此是六神遍身遊戲,因驚擲失守;外有惡神入身,奪其住處,故使如此。若治之法,閉口蹙鼻,不令氣出,待氣遍身;然後放氣,令長遠,從頭至足,遍身皆作出想,牽之令盡。如是三徧,然後誦咒︰「支波晝 烏蘇波晝 浮流波晝 牽氣波晝」三遍竟,然後調息,從一至十;命出入息言「阿那波那、阿晝波晝」,病即瘥也。

若赤痢、白痢,卒中惡,面青、眼反、唇黑,不別人者,以手痛捻丹田,須臾即瘥。

又,隨身上有痛處,以杖痛打病處,至四五十。此復何意﹖夫諸病無非心作,心有憂愁思慮,邪氣得入;今以痛逼之,則不暇橫想,邪氣去,病除也。

◎附四︰晦山戒顯《禪門鍛鍊說》〈落堂開導〉(摘錄)

何謂防魔病﹖初機識性,狂亂萬端,所以開示話頭,必須上截關鎖。關鎖縝密,搜刮精嚴。意地邪思,不能帶影。學家所以止有悟道而無著魔也。萬一師家不觀機器,授話不重關鎖,任其紛飛業識,狂亂思惟,則熟人熟境,暗地奔騰,異見異聞,識田擾亂。

初參學人,無智慧以照破,無道力以攝持。或疑或怖,或喜或悲,突然竊發而魔事作矣。魔事一作,長老又無善巧為之療治,祇用五處縶縛,百千捶打,往往至於喪身而殞命,豈不悲哉!所謂雖是善因而招惡果也。若長老勤勤開導,用意防閑,則無此患矣。至於致病多端,不能備舉,最易犯者,無如迸氣胸前,以為勇猛,及灰心冷坐,以求澄湛,二者為甚也。

蓋參禪祕要,祇在真實騰疑,而不在乎迸氣。自元代以來,有邪師者,多教人豎起脊樑,咬定牙關,緊捻雙拳,高撐兩眼,內實無真疑而外形猛狀,日以硬氣迸塞胸膺,其勢必至於心痛而咯血。況如此死挺模樣,亦豈可久之勢乎,此大病一也。

其次坐冷禪者,亦不起真疑,死心參究,一上禪床,惟萬端排遣,消歸無事,意想或生,即以一口氣不來等話,密念幾迴,遂認四大非有,萬法俱空,灰心泯智,澄湛不搖,以為工夫極則,勸令經行,心慮打失,寸步不移,坐至歲深,血脈不舒,易成浮腫而亦多火證,此實病在膏肓,而世醫拱手者也。

欲除諸患,存乎善知識不惜疲勞,日至堂中,勤行開導,或發其堅志,或示以真參,或警其疲怠;次則摧蕩其識情,剗抹其知見,掃除其歧路,剿絕其病根,則魔病眾患,無從竊發,而學人真悟,不難冀矣。

〔參考資料〕 蔣維喬《因是子靜坐衛生實驗談》第五章;陳兵《佛教氣功百問》〈禪定與醫療養生〉;白隱《夜船閑話》;川田洋一《佛法衹醫學》。


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

十卷。隋‧智顗說,法慎記,灌頂再治。又作《禪波羅蜜法門》、《釋禪波羅蜜》、《禪波羅蜜》、《禪門修證》、《漸次止觀》、《次第禪門》。收於《大正藏》第四十六冊。係詳說三種止觀之漸次止觀者,為禪定之入門書。

全書共立十章︰

(1)修禪波羅蜜大意︰述一部之大意,略述十非心,闡明菩薩之四弘誓願。

(2)釋禪波羅蜜名︰對「禪波羅蜜」一詞作種種解釋料簡。

(3)明禪波羅蜜門︰謂禪有「色、心」二門,及「世間禪、出世間禪、出世間上上禪」等三門之別。

(4)辨禪波羅蜜詮次︰敘述自初發心至佛果等修禪之次第階級。
(5)簡禪波羅蜜法心︰敘述「法、心」有有漏、無漏、亦有漏亦無漏、非有漏非無漏四種,並說佛為對緣化物,而以四悉檀之因緣說此法。
(6)分別禪波羅蜜前方便︰為欲開發內心、安心習學者指示修禪之前方便。初說外方便(即二十五方便),次明內方便定內用心之法。
(7)釋禪波羅蜜修證︰說禪有「世間禪、亦世間亦出世間禪、出世間禪、非世間非出世間禪」四種。此中,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是世間禪;六妙門、十六特勝及通明為亦世間禪亦出世間禪;對治無漏、緣理無漏為出世間禪。出世間禪中,對治無漏更分「觀練薰修」四種。卷終詳說九想、八念、十想、八背捨、八勝處、十一切處、九次第定、師子奮迅三昧、超越三昧等。

至於第七章「緣理無漏」一段及「非世間非出世間禪修證之相」,及其後三章,則缺而未述。

本書原為智顗三十餘歲時,於金陵瓦官寺所說。時,大莊嚴寺法慎私記為三十卷;後傳章安灌頂,刪定而成十卷。依本書內容,可略知智顗前期之止觀思想。

〔參考資料〕 《隋智者大師別傳》;《國清百錄》卷四;《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一之二;《佛祖統紀》卷二十五;慧嶽〈釋禪波羅密概說〉(新式標點本《釋禪波羅密》卷首)。


[法相辭典(朱芾煌)]
二十四種粗重

雜集論十卷十二頁云:云何名一切麤重?略說有二十四種。謂一切遍行戲論麤重、領受麤重、煩惱麤重、業麤重、異熟麤重、煩惱障麤、重業障麤重、異熟障麤重、蓋麤重、尋思麤重、飲食麤重、交會麤重、夢麤重、病麤重、老麤重、死麤重、勞倦麤重、堅固麤重、麤麤重、中麤重、細麤重、煩惱障麤重、定障麤重、所知障麤重。如是二十四種,略攝一切麤重。一切遍行戲論麤重者;謂執眼等諸法習氣,無始時來,依附阿賴耶識相續不斷。即此名為戲論習氣。從此習氣,眼等諸法,及名言執,數數生起。領受麤重者:謂有漏諸受習氣。煩惱麤重者:謂煩惱隨眠。業麤重者:謂有漏業習氣。異熟麤重者:謂異熟無堪能性。煩惱障麤重者:謂猛利長時煩惱性。業障麤重者:謂能障道無間等業障性。異熟障麤重者:謂與諦現觀相違,那落迦等自體得。蓋麤重者:謂能障礙善品方便,盛貪欲等性。尋思麤重者:謂能障礙欣樂出家欲尋思等性。飲食麤重者:謂極多少食;於方便行,無堪任性。交會麤重者:謂兩兩形交。身心疲損性。夢麤重者:謂睡眠所發身惛劣性。病麤重者:謂諸界互違所發不安隱性。老麤重者:謂大種衰變所起不隨轉性。死麤重者:謂臨命終時諸根亂性。勞倦麤重者:謂遠行等所作支體頓弊性。堅固麤重者:謂無涅槃法者。如其所應,所有戲論麤重等性。麤中細麤重者:謂欲色無色所有麤重。如其次第。煩惱障麤重者:謂聲聞獨覺菩提所治。定障麤重者:謂九次第定所發功德所治。所知障麤重者:謂一切智性所治。


二無心定同異

俱舍論五卷六頁云:雖已說二定有多同異相;而於其中,復有同異。頌曰:二定依欲色,滅定初人中。論曰:言二定者,謂無想定,及滅盡定。此二俱依欲色二界而得現起。若有不許亦依色界起無想定;便違此文。謂本論言:或有是色有,此有非五行。謂色纏有情,或生有想天,住不同類心;若入無想定,若入滅盡定,或生無想天已;得入無想。是謂是色有。此有非五行。由此證知如是二定,俱依欲色而得現起。是名同相。言異相者,謂無想定,欲色二界,皆得初起。滅定初起,唯在人中。此在人中初修起已;由退為先,方生色界。依色界身,後復修起。此滅盡定,亦有退耶?應言:亦有。若不爾者;即便違害鄔陀夷經。經言:具壽!有諸苾芻,先於此處,具淨尸羅,具三摩地,具般羅若;能數入出滅受想定,斯有是處。應如實知。彼於現法,或臨終位,不能勤修,令解滿足。從此身壞,超段食天,隨受一處意成天身。於彼生已;復數入出滅受想定。亦有是處;應如實知。此意成天身,佛說是色界。滅受想定,唯在有頂。若得此定,必無退者:如何得往色界受生。有餘部執:第四靜慮,亦有滅定。依彼所執,滅定無退;此義亦成。第四靜慮有滅盡定,義必不成。所以者何?九次第定,契經說故。此若必然;如何得有超越定義。此定次第,依初學說。得自在時,隨樂超入。如是二定,有多種異。謂地有異。第四靜慮,有頂地故。加行有異。出離止息想作意為先故。相續有異。異生聖者相續起故。異熟有異,無想有頂異熟果故。順受有異。順定不定生二受故。初起有異。二界人中最初起故。二定總以心心所滅為其自性:何緣但說名為無想滅受想耶?二定加行中,唯厭逆此故。如亦知受等,唯名他心智。今二定中心,久時斷;如何於後,心復得生?毘婆沙師,許過去有。前心為後等無間緣。有餘師言:如生無色,色久時斷;如何於後色復得生?彼生定應由心非色。如是出定,心亦應然。由有根身,非由心起。故彼先代諸軌範師,咸言二法,互為種子。二法者:謂心有根身。尊者世友問論中說:若執滅定,全無有心;可有此過。我說滅定,猶有細心,故無此失。尊者妙音說:此非理。所以者何?若此定中,猶有識者;三和合故;必應有觸。由觸為緣,應有受想。如世尊說:意及法為緣,生於意識。三和合觸,俱起受想思。則此定中,受想等法,亦應不滅。若謂如經說受緣愛;然阿羅漢,雖有諸受,而不生愛。觸亦應爾。非一切觸皆受等緣。此例不然。有差別故。經自簡言:若無明觸所生諸受為緣生愛。曾無有處簡觸生受。故有差別。由此道理,毘婆沙師說滅定中諸心皆滅,若都無心,如何名定?此令大種平等行故,說名為定。或由心力,平等至此;故名為定。如是二定,為是實有?為是假有?應言實有。能遮礙心,令不生故。有說:此證理不應然。由先定心,能遮礙故。謂前定心,與所餘心,相違而起。由此起故,唯令餘心,暫時不轉。此能引發違心所依,令相續故。唯不轉位,假立為定。無別實體。此唯不轉分位假定。入前、出後,兩位皆無。故假說此是有為攝。或即所依,由定心引,令如是起;假立為定。應知無想,亦復如是。謂由前心,與所餘心。相違而起。由此起故,唯令餘心,暫時不轉。唯不轉位,假立無想。餘說如前。此非善說,違我宗故。


次第差別有多種

瑜伽五十二卷十四頁云:又此次第差別多種。或有流轉次第。謂無明緣行,廣說乃至生緣老死。或有還滅次第。謂無明滅故行滅,乃至生滅故老死滅。或有在家出家行住次第。謂陵旦而起,澡飾其身,被帶衣服,修營事業,調暢沐浴,塗飾香鬘,習近食飲,方乃寢息,是在家者,行住次第。若整衣服,為乞食故入聚落等,巡次而行,受如法食,還出安坐,食訖澡手盪缽洗足,入空閒室,讀誦經典,如理思惟。晝則宴坐經行,淨修其心,斷滅諸障。至夜中分,少當寢息。於夜後分,速復還起,整服治身,歸所習業。是出家者行住次第。或入僧中,隨其長幼,修和淨業,敷設床座,次第受籌,分其臥具處所利養,及營事業。或有增長次第。謂嬰孩童子等八位,次第生起,或有現觀次第。謂於苦等四聖諦中,次第現觀。或有入定次第。謂次第入九次第定。或有修學次第。謂增上戒學為依,次生增上心學。增上心學為依,後生增上慧學。


定障麤重

雜集論十卷十四頁云:定障麤重者:謂九次第定所發功德所治。


滅盡定中識不離身

瑜伽十二卷二十一頁云:問:滅盡定中,諸心心法,并皆滅盡。云何說識不離於身?答:由不變壞諸色根中,有能執持轉識種子阿賴耶識,不滅盡故;後時彼法、從此得生。

二解 成業論十一頁云:如契經言:處滅定者、身行皆滅;廣說乃至根無變壞,識不離身。今此位中,許有何意?有說:此有第六意識。豈經不說意法為緣,生於意識,三和合觸,與觸俱起,有受想思。云何此位得有意識,而無三和?或有三和而無有觸?或復有觸而無受想?由是說名滅受想定。有作是釋:如何世尊說受緣愛,而一切受、非皆愛緣。觸亦應爾。非一切觸、皆受等緣。世尊餘經自簡此義。謂無明觸所生諸受為緣生愛。曾無有處簡觸生受。無簡別故;非為善釋。有別釋言:三和觸者:三事有力,合故觸生。於此位中,三事無力可能生觸、及生受想。由入定心、所厭壞故。正在定位、尚無有觸,況有受想。故此位中,唯餘意識;無諸心所。若爾;此位意識是何?為善,為染,為無記性?設爾;何失。若善性者;如何善性、非無貪等善根相應。設無貪等善根相應。如何無觸。若謂由善等無間緣所引發故,此識善者;理不應然。善心無間生三心故。又善根力所引善心、無因能遮無貪等故。又無善根、應不成善。然此滅定、如滅是善。若染性者;如何染性、不與貪等煩惱相應。設與貪等煩惱相應;如何無觸。如佛於彼十問經中,自作是說:所有受蘊想蘊行蘊、皆觸為緣。又無想定、尚不許染;況滅盡定。若是無覆無記性者;為異熟生?為威儀路?為工巧處?為能變化?設爾;何失。若異熟生;如何有頂定心無間,此下八地、中間懸隔,而起欲界異熟生心。如何復從此心無間,而得現起不動等心。如摩訶俱瑟恥羅契經中、作如是問:出滅定時、當觸幾觸?答言:具壽,當觸三觸。謂不動觸、無所有觸、及無相觸。又異熟心、宿業所引。有何道理,由滅定前,要期勢力,令彼出定,時限不過。復有何緣,要於有頂緣滅為境定心邊際,欲界宿業習氣所引異熟果心、方得現起;非於前位。又以何緣、於此所起異熟生色、斷已,不續;異熟生心、斷而更續。若威儀路,或工巧處,或能變化,如何此心緣威儀等、無觸而能有所造作。又許所修九次第定,及八解脫、體皆是善;不應此位,現起染污,或無記心。又用有頂緣滅為境寂靜思惟定為依止,方能現入滅受想定。如摩訶俱瑟恥羅契經中,依滅盡定作如是問:幾因幾緣為依,能入無相界定?答言:具壽;二因二緣為依,能入無相界定。謂不思惟一切相,及正思惟無相界。若滅定中有意識者;此緣何境?作何行相?若緣滅境,作靜行相;如何非善。設是善者;如何不許與無貪等善根相應;設許相應;如何不許觸為緣起。若緣餘境作餘行相;如何入滅定心無間,起散亂心,而不違理。設自計度、有餘無記;由此二因,亦不應理。是故汝等不如實知阿笈摩義,縱情妄計第六意識、滅定等有;由是而執此位有心。若爾;云何許滅盡定等諸無心位、亦有心耶?應如一類經為量者,所許細心,彼位猶有。謂異熟果識,具一切種子。從初結生,乃至終歿。展轉相續,曾無間斷。彼彼生處,由異熟因品類差別,相續流轉;乃至涅槃,方畢竟滅。即由此識無間斷故;於無心位,亦說有心。餘六識身、於此諸位,皆不轉故;說為無心。由滅定等加行入心增上力故;令六識種、暫時損伏,不得現起;故名無心。非無一切。心有二種。一、集起心。無量種子集起處故。二、種種心。所緣、行相、差別轉故。滅定等位,第二心闕,故名無心。如一足床,闕餘足故;亦名無足。彼諸識種被損伏位,異熟果識,剎那剎那,轉變差別。能損伏力,漸劣漸微,乃至都盡。如水熱煎,引燒發力,漸劣漸微,至都盡位;識種爾時,得生果便,初從識種,意識還生。後位隨緣,餘識漸起。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五種禪

四念處、八背捨、九次第定、師子奮迅三昧、超越三昧。


八種法

三三昧、四禪定、四無量心、五無色定、八背捨、八勝處、九次第定、十一切處。


滅盡定

又名滅受想定,或滅定,在此定中,以滅受想二心所為主,最後並六識心所亦滅,是九次第定的最後一定。


全文檢索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