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明用語。因明四種極成之一。極成,至極成就之意,亦即因明對論中,立者(立論者)與敵者(問難者)雙方皆共同認可而無異議之情況;境界,指境界義,即言語所指陳之事實。於進行論議時,若立者與敵者雙方運用之言語所指陳之事實皆一致,共為雙方所認可,即稱為境界極成。〔因明大疏蠡測(陳大齊)〕(參閱「極成」5477) p5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