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數)十二因緣中,識、名色、六入、觸、受之五者,為依無明與業過去之因而顯之現在之果,故名。參照十二因緣條。
(術語)以十二因緣配於三世言之。一、識,胎內受生之一念。二、名色,心為名。身為色。在胎內心身漸成長之位。三、六處,六根具足,將出胎內之位。四、觸,既出胎內而觸於外境之位。五、受,分別苦藥之位。即十二因緣中自第三至第七者。以無明與行之二者為過去之因,以此五者為現在之果,以次之愛取有三者,為現在之因,以次之生,老死二者為未來之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