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學常見詞彙 (陳義孝居士編著)

六和敬

僧是和合的意義,而和合復具有二義,即理和與事和,理和是證擇滅,就是大家一同修證此共同選擇的寂滅的道理,事和共有六項,即所謂六和敬。一、身和同住,是身體的和平共處;二、口和無諍,是言語的不起爭論;三、意和同悅,是心意的共同欣悅;四、戒和同修,是戒律的共同遵守;五、見和同解,是見解的完全一致;六、利和同均,是利益的一體均霑。茲列表說明如下:

   六  ┌理 和──證擇滅
   和 ─┤    ┌身口同住
   敬  │    │口和無諍
      └事 和 │意和同悅
           │戒和同修
           │見和同解
           └利和同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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