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壹阿含經》結禁品第四十六第3經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來成就十力自知為無著,在大眾中能師子吼,轉於無上梵輪而度眾生。所謂此色,此色習[*],此色盡,此色出要,觀此痛、想、行、識,識習[*],識盡,識出要,因是有是,此生則生,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更樂,更樂緣痛,痛緣愛,愛緣受,受緣有,有緣死,死緣愁、憂、苦、惱,不可稱計。因此五陰之身,有此習[*]法,此滅則滅,此無則無,無明盡行盡,行盡識盡,識盡名色盡,名色盡六入盡,六入盡更樂盡,更樂盡痛盡,痛盡愛盡,愛盡受盡,受[*]盡有盡,有盡死盡,死盡愁、憂、苦、惱皆悉除盡。

「比丘當知,我法甚為廣大,無崖無,斷諸狐疑,安隱處正法。若善男子、善女人,勤用心不令有缺,正使身體枯壞,終不捨精進之行,繫意不忘。修行苦法,甚為不易,樂閑居之處,靜寂思惟,莫捨頭陀之行,如今如來現在善修梵行。是故,比丘!若自觀察時,思惟微妙之法,又當察二義,無放逸行,使成果實,至甘露滅盡之處。若當受他供養衣被、飲食、床臥具、病瘦醫藥,不唐其勞,亦使父母得其果報,承事諸佛,禮敬供養。如是,比丘!當如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盡更樂盡痛盡痛盡」八字,宋、元、明三本作「痛盡更樂痛盡」六字。

「受」,聖本作「取」。*

「無」,大正藏原為「之」,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無」。

「勤」,聖本作「懃」。*

「忘」,大正藏原為「忌」,今依據宋、元、明、麗-CB、CB五本改作「忘」。

「易」,聖本作「易意」。

[註解]

十力:只有佛才具足的十種智力。詳見下一經及《雜阿含經》卷二十六第684經

自知為無著:自己證知已沒有執著。

出要:出離;離欲。

更樂:即十二因緣中「觸」的另譯,感官、外境、識,三者接觸。舉例而言,眼根、光線、眼識,三者接觸而生「眼觸」,依著眼觸而生起受、想、行等心理運作。

無崖無底:沒有邊際。

頭陀:捨棄對衣服、飲食、住處的貪著,以修鍊身心、去除塵垢煩惱的苦行法。有十二項規定:(1) 在阿蘭若處:居於離開聚落,寂靜而適合修行的地方。(2) 常行乞食。(3) 次第乞食:乞食時沿門托鉢,不分貧富之家。(4) 受一食法:一日一食。(5) 節量食:不吃過多,鉢中只受一糰飯。(6) 中後不得飲漿:日中一食後不再飲漿。(7) 著弊衲衣:穿著廢棄布所作的襤褸衣。(8) 但三衣:除三衣外,沒有多餘的衣服。(9) 塚間住:住於墓地。(10) 樹下止。(11) 露地坐。(12) 但坐不臥:不躺下。

二義:在這裡指報施主恩及報父母恩。

不唐其勞:不白費對方的苦心。(出家人精進證果,則供養的人能獲得資助出家人證果的福報。)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本經以描述佛陀的大智慧,帶出佛弟子應效法佛陀精進修行。

佛陀累世所修的智慧讓他具有十力,並能發現、自證四聖諦:

經文中「因是有是,此生則生,無明緣行[……]死緣愁、憂、苦、惱」是集諦,經文中「此滅則滅,此無則無,無明盡行盡[……]死盡愁、憂、苦、惱皆悉除盡」是滅諦,接下來的經文則是說精進,算是道諦的一部分。

為了勉勵弟子精進證果,佛陀也要弟子記得報施主恩、報父母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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