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壹阿含經》結禁品第四十六第2經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賢聖所居之處有十事,三世諸聖常處其中。云何為十?於是,比丘!五事已除,成就六事,恒護一事,將護部眾,觀諸劣弱平等親近,正向無漏依倚身行,心善解脫,智慧解脫。

「云何比丘五事已除?於是,比丘五結[*]已斷。如是五事[*]已除。

「云何比丘成就六事?於是,比丘承六重之法。如是比丘成就六事。

「云何比丘恒護一事?於是,比丘恒護於心,有漏、無漏、有為無為,至涅槃門。如是比丘恒護一事。

「云何比丘將護四部之眾?於是,比丘成就四神足。如是便為將護四部之眾。

「云何比丘觀於劣弱?於是,比丘生死眾行[*]已盡。如是比丘觀於劣弱。

「云何比丘平等親近?於是,比丘三結[*]已盡,是謂比丘平等親近。

「云何比丘正向無漏?於是,比丘除去憍慢。如是比丘正向無漏。

「云何比丘依倚身行?於是,比丘無明[*]已除。如是比丘依倚身行。

「云何比丘心善得解脫?於是,比丘愛[*]已除盡。如是比丘心善得解脫。

「云何比丘智慧解脫?於是,比丘觀苦諦,習、盡、道諦,如實知之。如是比丘智慧解脫。

「是謂,比丘!聖賢十事所居之處。昔日賢聖亦居此處,居方居。是故,比丘!念除五事,成就六法,守護一法,將護四部之眾,觀察劣弱,平等親近,正向無漏,依猗身行,心得解脫,智慧解脫。如是,比丘!當作是學。」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A. X. 20. Ariyavāsa.

  ???

大正藏無「賢」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已=以【宋】*

  「已」,宋本作「以」。
  「以」,大正藏原為「已」,今依據宋本改作「以」。

部+(之)【宋】【元】【明】

  「部」,宋、元、明三本作「部之」。
  大正藏無「之」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已=以【宋】【聖】*

  「已」,宋、聖二本作「以」。
  「以」,大正藏原為「已」,今依據宋、聖二本改作「以」。

大正藏無「觀於劣弱云何比丘」八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習=集【元】【明】*

  「習」,元、明二本作「集」。
  「集」,大正藏原為「習」,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集」。

「已」,大正藏原為「以」,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已」。

猗=倚【宋】【元】【明】

  「猗」,宋、元、明三本作「倚」。
  「倚」,大正藏原為「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倚」。

[註解]

將護:調養、衛護。

觀諸劣弱:客觀看待拙劣衰弱的(不正當的行為,也有解為外道邪見)。

平等親近:沒有執著且友善。「平等」,沒有執著,是貪欲的相反;「親近」,友善,是瞋恚、加害的相反。

無漏:斷盡煩惱。其中「漏」是譬喻有所漏失。

依倚身行:依靠輕安的身行。其中「倚」作「猗」解讀,即輕安。

五結:在這裡特指「五蓋」,即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又譯為「五結蓋」。

六重之法:成就對六根的守護;當六根對六境時,不喜不憂而安住於捨,有正念、正知。or 六個讓僧團和睦相處的原則。又譯為「六和敬」、「六慰勞法」。【南北傳對此詞定義好像不同。】

有漏:有煩惱的。其中「漏」是譬喻有所漏失。

有為:有造作的;因緣而生的。「為」是「造作」的意思。

無為:無造作的;不是由因緣而生的(因此也不會隨因緣而滅)。例如涅槃。

四神足:基於四種因素產生禪定、成就神通:(1)欲定斷行成就如意足、(2)精進定斷行成就如意足、(3)意定斷行成就如意足、(4)思惟定斷行成就如意足。又譯為「四如意足」。

三結:在這裡特指欲結(感官之欲)、恚結(生氣)、害結(加害)。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十賢聖居」是指賢聖所居住的境界。一般人想像賢聖所居住的境地,是在喜瑪拉雅山上嗎?是在海中仙島嗎?是在輕烟裊裊的地方嗎?是在鳥語花香的地方嗎?

佛陀說賢聖所居住的境界,是以心境來定義的、是以煩惱的有無來定義的,也就是本經所譬喻的內容:

項目項目白話白話說明
五事已除去除了五件事去除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等五蓋
成就六事成就了六件事成就對六根的守護
恒護一事常守護一事常以正念守護心
將護四部眾養護四部弟子成就四神足(僧眾成就禪定及神通,四眾自然壯大)
觀諸劣弱客觀看待拙劣衰弱的旁觀拙劣衰弱的不正當的行為
平等親近沒有執著且友善沒有感官之欲、生氣、加害
正向無漏正確的趣向,沒有漏失沒有傲慢
依倚身行依靠輕安的身行沒有無明
心善解脫心徹底地解脫沒有愛欲
智慧解脫以智慧徹底地斷除煩惱而解脫如實知四聖諦

這「十賢聖居」在許多經中有提到,但多數沒有解釋,本經是少數有加以解釋的,只是其中幾項的解釋和別經不同。或許「十賢聖居」的比喻在佛世時是眾所週知的順口溜,然而流傳到後世就較不易看懂了。

[進階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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