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壹阿含經》九眾生居品第四十四第5經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女人成就九法繫縛男子。云何為九?所謂歌、舞、、樂、笑、啼、常求方宜、自以幻術顏色形體,計爾許事中,唯有更樂,縛人最急,百倍、千倍,終不相比。如我今日觀察諸義,更樂縛人最急,無出是者,隨彼男子繫之牢固也。是故,諸比丘!當念捨此九法。如是,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A. VIII. 17. Bandha.

  ???

許=諸【宋】

  「許」,宋本作「諸」。
  「諸」,大正藏原為「許」,今依據宋本改作「諸」。

[註解]

伎:技藝、才能。

常求方宜、自以幻術顏色形體:常向他人尋求方法、或自己嘗試能眩惑人的技巧來化妝。其中「方宜」指方法,「顏色形體」即化妝。

更樂:即「觸」的另譯。可以解為身體的摸觸,也可以解為十二因緣的「觸」。

[對應經典]

 

[進階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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