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壹阿含經》等見品第三十四第8經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昔者,釋提桓因告三十三天曰:『若諸賢與阿須倫共鬥時,設阿須倫不如者,諸天得勝,汝等捉毘摩質多羅阿須倫,將來至此,身為五繫。』是時,毘摩質多羅阿須倫,復告諸阿須倫曰:『卿等!今日與諸天共鬥,設得勝者,便捉釋提桓因,縛送此間。』比丘當知,爾時,二家共鬥,諸天得勝,阿須倫不如。是時,三十三天躬捉毘摩質多羅阿須倫王,束縛其身,將詣釋提桓因所,著中門外,自觀被五繫。

「是時,毘摩質多羅阿須倫王便作是念:『此諸天法正,阿須倫所行非法,我今不樂阿須倫,便當即住此諸天宮。』是時,以生此念言:『諸天法正[*],阿須倫非法,我欲住此間。』作此念已。是時,毘摩質多羅阿須倫王便自覺知身無縛繫,五欲而自娛樂。設毘摩質多羅阿須倫王生此念已,言:『諸天非法,阿須倫法正[*],我不用此三十三天,還欲詣阿須倫宮。』是時,阿須倫王身被五繫,五欲娛樂自然消滅。

「比丘當知,纏縛之急,莫過此事;魔之所縛,復甚於斯。設興結使魔[*]以被縛,若不興結使魔已得脫;毀人魔被縛,不毀人魔不被縛動魔被縛,不動魔不被縛。是故,諸比丘!當求方便,使心不被縛,樂閑靜之處。所以然者,此諸結使是魔境界。若有比丘在魔境界者,終不脫生、老、病、死,不脫愁、憂、苦、惱。我今說此苦際。若復比丘心不移動,不著結使,便脫生、老、病、死、愁、憂、苦、惱,我今說此苦際。是故,比丘!當學無有結使,越出魔界。如是,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大正藏無「者」字,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補上。

大正藏在「勝」字之後有一「者」字,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刪去。

毘摩質多羅~Vepacitti.

「被」,大正藏原為「彼」,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被」。

「正」,大正藏原為「整」,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正」。*

聖本無「欲」字。

「興」,大正藏原為「與」,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興」。

大正藏無「若不興結使魔已得脫毀人魔被縛不毀人魔不被縛」二十一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被縛」,聖本作「移」。

大正藏在「比」字之前有一「諸」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大正藏在「學」字之前有「作是」二字,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刪去。

[註解]

毘摩質多羅:阿修羅王名,他的女兒舍脂為帝釋天的第一天后。

諸天法正,阿須倫所行非法:天界的事物、法則才是正確的,阿修羅界的行為(多瞋、好戰等)則是不正確的。

設興結使魔以被縛:設興結使,意為「假設興起了煩惱」。全句意思是,「如果起了煩惱,那就已被魔所束縛」。相當的《長阿含經》經文作「計吾我人為魔所縛,不計吾我人魔縛得解」。

毀人:毀謗人。

動魔被縛:如果有起心動念,那就已被魔所束縛。

[對應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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