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68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常當修習方便禪思,內寂其心,如實觀察。云何如實觀察?如實知此色、此色集、此色滅;此受、想、行、識,此識集、此識滅。
「云何色集,受、想、行、識集?緣眼及色眼識生,三事和合生觸①,緣觸生受,緣受生愛,乃至純大苦聚生,是名色集。如是,緣耳、鼻、舌、身、意,緣意及法生意識,三事和合生觸,緣觸生受,緣受生愛。如是乃至純大苦聚生,是名色集,受、想、行、識集。
「云何色滅,受、想、行、識滅?緣眼及ⓐ色眼識生,三事和合生觸,觸滅則受滅,乃至純大苦聚滅,如是耳、鼻、舌、身、意,緣意ⓑ及法意識生,三事和合生觸,觸滅則受滅、愛ⓒ滅,乃至純大苦聚滅,是名色滅,受、想、行、識滅。
「是故,比丘!常當修習方便禪思,內寂其心。」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觀察,乃至作證十二經,亦如是廣說。
[校勘]
ⓐ 「及」,大正藏原為「乃至」,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及」。
ⓑ 宋、元、明三本無「緣意」二字。
ⓒ 「愛」,宋、元、明三本作「受」。
[註解]
① 三事和合生觸:感官(根)、外境、識,三者和合而生「觸」。例如眼根、光線、眼識,三者接觸而生「眼觸」。
② 六入處:眼、耳、鼻、舌、身、意這六個感官。
③ 三昧:心專注於一境而不散亂。又譯為「三摩地」、「三摩提」,義譯為「等持」。
④ 受與生及樂,亦說六入處,一一十二種,禪定三昧經:這是將《雜阿含經》第65經至第68經的關鍵字整理出來,以方便記憶的攝頌。
[讀經拾得]
本經指出,若「觸」滅,即可滅掉十二因緣後續的苦果:
觸滅 → 受滅 → 愛滅 → 取滅 → 有滅 → 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滅
既然觸是要三事和合才會生起,抽掉其中一事也就可不生觸。例如若在禪定中「關掉」六入處,就能暫時不生觸。
另外,有同學曾問:「有『眼』、『色』,就有『眼識』了,為什麼佛經中在分析這個流程時,又要多一個『觸』?」
這是因為佛經中以此「觸」的提出,強調「眼」、「色」、「眼識」三者都要有,後續的因緣才會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