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524經
如是我聞:
瞋恚而燃油灑王身的惡報一時,佛住波羅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乃至「我於路中見一大身眾生,舉體火然,乘虛而行,啼哭號呼,受諸苦痛。……」乃至佛告諸比丘:「此眾生者,過去世時,於此波羅㮈城為自在王第一夫人,與王共宿,起瞋恚心,以然燈油灑王身上①,緣斯罪故,已地獄中受無量苦,地獄餘罪,今得此身,續受斯苦。諸比丘!如大目犍連所見,真實不異,當受持之。」
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① 與王共宿,起瞋恚心,以然燈油灑王身上:和國王相處時,因為憤怒,將燃燒的燈油灑到國王身上。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嫉妒個性的她以一鍋炭火澆灑另一位妃子」。
[對應經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