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454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緣種種界生種種觸,緣種種觸生種種受,緣種種受生種種想,緣種種想生種種欲,緣種種欲生種種,緣種種覺生種種,緣種種熱生種種求。

「云何種種界?謂十八界,眼界,乃至法界。

「云何緣種種界生種種觸?乃至緣種種熱生種種求?謂緣眼界生眼觸,緣眼觸生眼受,緣眼受生眼想,緣眼想生眼欲,緣眼欲生眼覺,緣眼覺生眼熱,緣眼熱生眼求。如是耳、鼻、舌、身、意界緣生意觸,緣意觸生意受,緣意受生意想,緣意想生意覺,緣意覺生意熱,緣意熱生意求,是名比丘緣種種界故生種種觸,乃至緣種種熱生種種求。

「比丘!非緣種種求生種種熱,非緣種種熱生種種覺,非緣種種覺生種種想,非緣種種想生種種受,非緣種種受生種種觸,非緣種種觸生種種界,但緣種種界生種種觸,乃至緣種種熱生種種求。」

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覺:念頭,新譯為「尋」。相當的南傳經文中「覺」的次序在「欲」之前。

熱:熱忱。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本經大意:

由於中文的「欲」、「覺」、「熱」、「求」在《雜阿含經》中一字多義,要了解本經意義可參照相當的南傳經文:「緣種種界生起種種想;緣種種想生起種種意向;緣種種意向生起種種意欲;緣種種意欲生起種種焦熱;緣種種焦熱生起種種遍求。」

所表達的是在根境識接觸後,心中的意念由小而大如滾雪球般增長而執著的現象。

  • 各經對照:

(為方便對照,本文中十八界以色呈現,觸以色呈現,受陰以色呈現,想陰以色呈現,行陰以色呈現。)

《雜阿含經》卷十一第273經等經記載:「緣,生眼識,三事和合,觸俱生。」(CBETA, T02, no. 99, p. 72, c9-10) 在這個例子中,「思」是一種行陰的例子。

這個十八界(根、境、識)因緣和合而產生心理狀態的過程,在本卷第452經舉例為:

在此例中「愛」是一種行陰的例子。

本卷第454、455經舉例為:

此例中的「想」即想陰,「欲、覺、熱、求」則都是行陰的例子。

根境識緣起產生的心理狀態,不管如何舉例,都不出於受陰、想陰、行陰的例子,這也符合經中所說身心乃至一切皆不出於五陰。

卷十七第458經則進一步舉例,基於不同的欲、覺、熱、求,會表現出更多的身、口、意的造作,則是後續的行陰的例子。

  • 念念不忘:

當六根對六境時不如理作意,念念不忘,心中的執著會如滾雪球般增長。所以《中阿含經》卷二十八〈林品5〉第113經諸法本經說:「一切諸法以欲為本」,以下經文也都有相關的意涵:

  • 《雜阿含經》卷二十八第752經:「欲,謂五欲功德。何等為五?謂眼識明色,可愛、可意、可念,長養欲樂。如是耳、鼻、舌、身識觸,可愛、可意、可念,長養欲樂,是名為欲。然彼非欲,於彼貪著者,是名為欲。」(CBETA, T02, no. 99, p. 199, a1-5)
  • 《中阿含經》卷二十八〈林品 5〉第115經蜜丸喻經:「緣眼及色,生眼識,三事共會便有更觸,緣更觸便有所覺,若所覺便想,若所想便思,若所思便念,若所念便分別。」(CBETA, T01, no. 26, p. 604, b2-5)
  • 南傳《長部尼柯耶》卷二十一帝釋所問經:「欲以尋為緣,由尋而起,由尋而生,以尋為源,尋有時,欲有,尋滅時,即欲滅。[……]尋以妄想諸支為緣,由妄想諸支而起,由妄想諸支而生,以妄想諸支為源。妄想諸支有時,尋有,妄想諸支滅時,尋滅。」(CBETA, N07, no. 4, p. 262, a12-p. 263, a3 // PTS. D. 2. 277)

[進階辨正]

雜阿含經卷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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