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176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為斷無常故,當隨修ⓐ內身身觀住①。何等法無常?謂色無常,為斷彼故,當隨修[*]內身身觀住。如是受、想、行、識無常,為斷彼故,當隨修[*]內身身觀住。」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無常,如是過去色無常,未來色、現在色、過去未來色、過去現在色、未來現在色、過去未來現在色無常,斷彼故,當隨修[*]內ⓑ身身觀住。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如隨修[*]內身身觀住八種,如是外身②身觀、內外身③身觀、內受④受觀、外受⑤受觀、內外受⑥受觀、內心⑦心觀、外心⑧心觀、內外心⑨心觀、內法⑩法觀、外法⑪法觀、內外法⑫法觀住一一八經,亦如上說。
如斷無常義,修四念處;如是知義、盡義、吐義、止義ⓒ、捨義、滅義、沒義故,隨修[*]四念處,亦如上說。
[校勘]
ⓐ 「修」,宋、元、明三本作「順」。[*]
ⓑ 大正藏無「內」字,宋、元、明三本「內」字在第一個「身」字後,今依據前後文在「身」字前補上。
ⓒ 宋、元、明三本無「止義」二字。
[註解]
① 內身身觀住:正念安住在身體內,覺知當下的身體狀態或本質。「身觀住」是「四念處」中「身念處」的另譯。「內身」指自身以內。
② 外身:自身以外,有解為他人、也有解為身外的物理世界(也如自身是由四大地、水、火、風所構成)。
③ 內外身:自身以內及以外(不再主觀地區分為自己或他人的,而是客觀地、不執著地、如實地覺知)。
④ 內受:自身的感受。
⑤ 外受:他人的感受。
⑥ 內外受:自身及他人的感受(不再主觀地區分為自己或他人的,而是客觀地、不執著地、如實地覺知)。
⑦ 內心:自己的心念。
⑧ 外心:他人的心念。
⑨ 內外心:自己及他人的心念(不再主觀地區分為自己或他人的,而是客觀地、不執著地、如實地覺知)。
⑩ 內法:自己的諸法。
⑪ 外法:他人的諸法。
⑫ 內外法:自己及他人的諸法(不再主觀地區分為自己或他人的,而是客觀地、不執著地、如實地覺知)。
[讀經拾得]
四念處是依據身、受、心、法而實修,參見卷二十四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