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 卷50 第1325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時,有優婆夷子,受八支齋,尋即犯戒,即為鬼神所持1)

爾時,優婆夷即說偈言:

十四十五日, 及月分八日
 神通瑞應月,  八支善正受,
 受持於齋戒,  不為鬼所持,
 我昔數諮問,  世尊作是說。」

爾時,彼鬼即說偈言:

「十四十五日,  及月分八日,
 神足瑞應月,  八支修正受。
 齋肅清淨住,  戒得善守護,
 不為鬼戲弄,  善哉從佛聞。
 汝當說言放,  我當放汝子,
 諸有慢緩業,  染污行苦行。
 梵行不清淨,  終不得大果,
 譬如拔,  執緩則傷手。
 沙門行惡觸,  當墮地獄中,
 譬如拔葌[*]草,  急捉不傷手。
 沙門善攝持,  則到般涅槃。」

時,彼鬼神即放優婆夷子。爾時,優婆夷說偈告子言:

「子汝今聽我,  說彼鬼神說,
 若有慢緩業,  穢污修苦行。
 不清淨梵行,  彼不得大果,
 譬如拔葌草,  執緩則傷手。
 沙門起惡觸,  當墮地獄中,
 如急執葌草,  則不傷其手。
 沙門善執護,  逮得般涅槃。」

時,彼優婆夷子如是覺悟已,剃除鬚髮,著袈裟衣,正信非家,出家學道,心不得樂,還歸自家,母遙見子,而說偈言:

「邁世而出家,  何為還聚落,
 燒舍急出財,  豈還投火中?」

其子比丘說偈答言:

「但念母命終,  存亡不相見,
 故來還瞻視,  何見子不歡。」

時,母優婆夷復說偈言:

「捨欲而出家,  還欲服食之,
 是故我憂悲,  恐隨魔自在。」

是時,優婆夷如是、如是發悟其子;如是,其子還空閑處,精勤思惟,斷除一切煩惱結縛,得阿羅漢果證。

[校勘]

「優婆夷」,巴利本作 Upāsika。

「得」,大正藏原為「德」,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得」。

「葌」,大正藏原為「菅」,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葌」。[*]

「捉」,明本作「提」。

「復說偈」,大正藏原為「說偈答」,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復說偈」。

[註解]

優婆夷:在家的女性佛教徒。

八支齋:效法阿羅漢無貪、瞋、癡,戒除「殺生、偷盜、淫欲、妄語、飲酒、塗香歌舞、坐臥高廣大床、非時食」。又譯為「八關齋」。

為鬼神所持:被鬼神所控制,而身不由己、心不自在。例如被鬼神所干擾或附身。

十四十五日,及月分八日:佛陀時代,印度一般宗教都有於每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舉行布薩集會的習慣。佛陀也因應此一宗教活動而成立布薩制。

神通瑞應月:農曆一、五、九月三個長齋月,這三個月中四天王天以神足通視察人間善惡,所以稱神變月。又譯為「神足月」、「神變之月」、「神變月」。

染污:煩惱之別稱。又作雜染、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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葌草:「葌」,「菅」之異體字,音同「間」。芒草,葉片邊緣粗糙可割傷人。

正信非家,出家學道:基於正信從家出離,出家修行。

燒舍急出財:如同火燒房屋而搶搬屋內的財物一樣急。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本經中說齋日為「十四十五日,及月分八日」,為何其他經中說六齋日呢?

因為古印度曆法中一個月分白半(上半月)、黑半(下半月),白半黑半各自的第八、十四、十五日為齋日,因此一個月中總共有六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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