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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ici1 (sici1) 站內: talk
標題: 工作染疫隔離 薪水可照領
時間: Fri Aug 28 08:38:19 2009



今早凌晨三點多的新消息,提供參考~~~


工作染疫隔離 薪水可照領

【聯合報╱記者黃驛淵/台北報導】
2009.08.28 03:26 am

國內「H1N1新型流感」疫情升高,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昨天表示,勞工若不幸感染「H1N1新型
流感」被隔離,只要是因工作而感染,仍可領取工資,若非工作原因,雇主也不能視為曠工
。

勞工局表示,若勞工疑似感染「H1N1新型流感」,而被雇主要求不出勤工作,仍可領取工資
;若非因工作需要而感染,而被政府主管機關強制隔離,導致無法出勤工作時,雇主也不能
視為曠工,或強迫勞工以「事假」處理。

市府勞工局長蘇盈貴表示,因應學校停課,勞工若需照顧停課子女請假,只要是受僱於5人
以上的公司,父母都可分別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請「家庭照顧假」;請假日數與事假合併計
算,不給薪,全年共可有7天。

勞工局提醒雇主,勞工提出請假時,雇主不得拒絕,也不能因此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
考績或為其他不利的處分。

勞工局表示,若因雇主要求到境外疫情嚴重的地區工作、提供勞務,勞工可以拒絕,雇主也
不應以勞工感染或疑似感染的理由,終止勞動契約。

而勞工感染H1N1新型流感是否屬職業災害,則要視個案事實認定。

若經認定,勞工因工作職務關係,感染「H1N1新型流感」無法工作,雇主則必須給予「公傷
病假」,並付給勞工原領工資;若勞工因此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則需以勞基法
第59條規定予以補償。

【2009/08/28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51038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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