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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elleyyc (烏龜健走^^) 標題: Re: 最近都在忙阿~~(給孤獨長者的作法) 時間: 2009年 5月28日 10:24:19 星期四 ※ 引述《belleyyc (烏龜健走^^)》之銘言: > > 想到scwei學長提到的這種方式... > > 也許有時候,某些事情,我們需要運用這樣的方式(只要不造成別人反感)影響別人耶! > > 只要說話的語氣不是不善,多講幾次,就可能讓別人改變心意。 > 想想,需要修正與補充一下... > 一切方法都還必須是以「導人為善」為前提:) > 更重要的,還得銘記因果業報(十善業的基礎,詳見buda-digest)。 > 「苦業及果報, 二俱生淨信, > 受持於正見, 是則生天路。」 又剛好想到之前讀經班讀到給孤獨長者的作法,貼出來讓大家參考一下。 <雜阿含卷47,1241經> 長者對世尊說:「世尊,若有人在我舍者,皆得淨信;諸在我舍而命終者,皆得生天。」 世尊反問他說:「云何?長者,汝緣自知見,知『在我舍命終者,皆生天上』耶?」 長者答言:「無有比丘大德神力而來告我……」如上廣說,乃至「悉皆生天」。不過, 長者提出自己的作法(略做整理): 「世尊,然我 1. 有眾生主懷妊之時,我即教彼,為其子故,歸佛、歸法、歸比丘僧; 2. 及其生已,復教三歸;及生知見,復教持戒。 3. 設復婢使、下賤客人懷妊及生,亦如是教。 4. 若人賣奴婢者,我輒往彼語言:『賢者,我欲買人。汝當歸佛、歸法、歸比丘僧, 受持禁戒。』隨我教者,輒授五戒,然後隨價而買;不隨我教,則所不取。 5. 若復止客②,若傭作人,亦復先要受三歸五戒,然後ⓔ受之。 6. 若復有來求為弟子,若復乞貸舉息,我悉要以三歸五戒,然後*受之。 7. 又復我舍供養佛及比丘僧時,稱父母名,兄弟、妻子、宗親、知識、國王、大臣、 諸天、龍神,若存若亡,沙門、婆羅門、內外眷屬、下至僕使,皆稱其名,而為咒願。 8. 又從世尊聞稱名咒願因緣,皆得生天,或因園田布施、或因房舍、或因床臥具、 或因常施、或施行路,下至一摶施與眾生,此諸因緣,皆生天上。」 世尊就結論說:「善哉,善哉,長者,汝以信心,故能作是說。如來於彼有無上知見, 審知汝舍有人命終,皆悉生天。」 ================================================== 該經註解,可參考:http://cbs.ntu.edu.tw/main/modules/dokuwiki/agama:%E9%9B%9C%E9%98 %BF%E5%90%AB%E7%B6%93%E5%8D%B7%E7%AC%AC%E5%9B%9B%E5%8D%81%E4%B8%83 -- ※ Origin: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cbs.ntu.edu.tw> ◆ From: !61.228.24.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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